《皇牌农女》亦函 严正声明:本书为宝书网(www.xbaoshu.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 第043章 要饭我也乐意 这几天,叶知秋感觉日子安宁了许多。那位秦三公子没再来过,凤康也什么动静。她的小吃却因为“被迫购买事件”打出了名气,几家酒楼茶馆每天都会来跟她订一些回去招待客人。订单量虽然没有之前那么夸张,加起来也很可观。周围店铺的伙计免费尝过她送的东西,也食髓知味,隔三差五地过来买几样回去打打牙祭。 有阿福和元妈帮忙照应,叶知秋也有了充足的时间来翻新花样。用艾草、黑米和几种花草茶泡水染色,将土豆饼做成动物形状,包上不同的馅料,颇受小孩子的欢迎。 这个时代有一种散茶,用新鲜的绿茶嫩叶和芽笋熏蒸制成茶团,再将茶团碾碎成细末,用沸水冲泡饮用。也有医馆用这种茶粉入药,给人治病。 叶知秋感觉这散茶跟抹茶十分相似,便买了一些回来,试着做了抹茶土豆糕,深受茶馆的青睐。她由此得到启发,用酒糟和玫瑰酱做成酒心土豆圆,也成了酒楼点单率很高的佐酒小吃。 被她的生意带动,来面馆吃面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虽然元妈的手艺很好,可面条的花样不多,只有汤面、浇面和卤面,吃来吃去也就腻烦了。她征得元妈的同意,推出了几样炒面和拌面,还有焖面、油泼面和砂锅面。连餐具也改良过了,除了海碗,又添了砂锅、盘子和小竹篮。 早上来送柴的大叔喜欢吃油条焖面;附近的伙计中午会抽空跑来吃一碗麻酱拌面或者葱油面;赶夜市卖东西的,收摊之前会过来要一锅砂锅面,连汤带面吃下去,热气腾腾的,驱散身体之中积攒了一晚上的寒气。吃完面,还会顺便买几样小吃,带回去给家里翘首期盼的孩子。 这天夜市散了,叶知秋收拾完毕,回到房里来,和阿福趴在炕上算账。酒楼茶馆的订单加起来有二两银子之多,夜市上零散卖出去的也有差不多一两。 “知秋姐姐,这么卖下去你可要发财了。”阿福兴奋地晃着两条腿,“你该是咱村里最有钱的人了。” 叶知秋可没她那么乐观,“要真是就好了。” 因为秦三公子捣乱,她足足两天没做成买卖,送出去不少吃的,把前面赚的钱都赔进去了。从第五天开始,才有了稳定的进项。除去本钱和元妈的分成,也就刚刚够还债的。距离冬元节还有五天,过完节夜市就要关掉了。土豆也用完了一多半,这样下去,想再赚个十两银子恐怕很难。 也许她可以把抹茶和酒心发扬光大,做点儿别的什么东西来卖。 正想着,旁边的元妈似有不耐烦地翻了个身,“吹灯睡觉。” 叶知秋和阿福交换了个“惊恐”的眼神,窃笑着爬起来,吹了蜡烛。自从那天喝醉以后,她就告别了板凳拼床的艰苦岁月,顺理成章地住进房里来。再加上阿福,三人一张炕,刚刚睡得开。 虽说元妈比之前随和了不少,可那性子依然喜怒莫测。作为客居之人,她和阿福自然要以主人的马首是瞻,处处赔着小心谨慎。 大概是兴奋过头了,阿福没什么睡意。僵着身子躺了半晌,终于忍不住了,悄悄地碰了碰叶知秋,“知秋姐姐,你睡着了吗?” “还没。”叶知秋翻过身来,把声音压到最低,“怎么了?你睡不着啊?” “嗯。”阿福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在黑暗之中微微放亮,“知秋姐姐,这个买卖做完了,你要干啥呢?” 具体要干什么,叶知秋还没想好。不过这里的冬天是很长的,她不想跟村里其他人一样窝在屋子里冬眠,总要找点什么事情来做。 还没打算好的事情,她也不好跟阿福说,只笑着问:“你不睡觉,打听这个干什么?” “我想跟你一块儿干。”阿福往她身边靠了靠,“知秋姐姐,你知道不?我长这么大,看着村里人一年到头瞎忙活,还吃不上几顿饱饭,觉得活着可没意思了。那天你去跟我爹借车,我一看见你就觉得你和别人不一样,就想跟你亲近。 这几天咱们一块儿做买卖,一块儿吃饭,一块儿睡觉,我心里可踏实了。我也想明白了,像我爹他们那样靠天靠地,靠河里那点儿破鱼烂虾,还不如靠自己。待在家里学针线,嫁人生孩子,家长里短,再磨出我娘那样一张碎嘴子。这种的日子,我一天儿也不想过。 知秋姐姐,不管你以后干啥,都带上我,行不行?” 叶知秋早知道她有想法,却没料到她想得这么长远。本该天真烂漫的年纪,揣着这么重的心思,真是难为她了。 “我还是那句话,只要你自己愿意,你家里人同意,我就没意见。不过有一件事我要先跟你说清楚,比起做买卖,我更喜欢种地。种地有时候就是要靠天靠地,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明白,那我也跟着你。”阿福不假思索地道,“我知道,就算是种地,你也跟我爹他们不一样。” 叶知秋不知道她哪来的这种信任和自信,无奈好笑之余,心里也暖融融的,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好,你想跟就跟吧。实在不行,咱们组成姐妹花,一块儿要饭去。” “只要跟着你,要饭我也乐意。”阿福嘻嘻地笑了起来。 元妈好像被她们的谈话惊动了,????地翻了个身。两人赶忙收了声,各自躺着不敢动作。 听那边呼吸又沉稳下来,阿福从被子下面伸过手来,摸索着握住叶知秋的手,又往这边靠了靠,才怀抱那模糊而遥远的梦想放心地睡了过去。 叶知秋胡乱地想了些事情,眼皮渐渐沉重,也进入了梦乡。 一觉醒来,窗外还是黑沉沉的。她以为自己醒得太早了,准备再睡一会儿,就见元妈坐了起来,慢条斯理地穿着衣服。 “元妈,你今天有什么事情吗?怎么起这么早?”她迷迷糊糊地问。 “不早了,阴天呢。”许是刚起床的关系,元妈的声音有些干涩暗哑。 叶知秋愣了愣,一骨碌爬起来。飞快地穿衣叠被,洗脸漱口,到灶间准备早饭。元妈照例吃自己的浇面,她只要做自己和阿福那份儿那行了。 吃过早饭,把酒楼和茶馆的订的份额做好,她让阿福照看摊位,自己到街上去采买。今天她准备做些别的东西试卖看看,也好赶在夜市结束之前多赚点儿钱…… ps:周一啦,冲榜啦,行行好,有剩票剩收给点儿啦,某函在这里鞠躬拜谢啦!!! 第045章 掌掴泼妇 她列举的这三样都没有,王绣花有心编个瞎话,又怕她这话里设了什么圈套,只拿女人最在乎事情来拿捏她,“哪用得着投毒放火?有你这个不要脸的小寡、妇站在门口眉来眼去,卖弄风、骚,帮着勾人还不够吗?”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勾人了?”叶知秋声音骤寒。 王绣花被她清寒的目光盯得背后发凉,却是不肯露怯,“你当别人都不知道吗?这家面馆的老寡、妇克死了好几个男人,整个城里的人都嫌她晦气,从来不进去吃面。自从你这小寡、妇来了,这儿的生意突然就好起来了。也是,这汤面水面怎赶得上人肉面好吃?也难怪胡子一大把的老头子都屁颠屁颠地帮着吆喝。” 一个老汉从人群之中挤了出来,“闺女,你说话得凭良心,不能冤枉好人啊!” 叶知秋听着声音有些耳熟,扭头一看,却是昨天夜里来避雨的卖梨老汉,有些惊讶,“大爷,你怎么在这儿?” 不等老汉回话,王绣花就扯着嗓子就嚷嚷开了,“哟,这还真是说谁谁来到。大家伙儿瞧瞧,这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老奸夫。不知道从小寡、妇那儿得了多大的好处,到处帮她拉人拉买卖。年纪一大把,也不知道个羞臊!” 卖梨老汉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这是谁家的小媳妇儿,实在缺管少教,跑这儿来撒野泼脏水。人家闺女那么好的一个人,瞧瞧被你骂成啥了?你亏心不亏心呢?” “我亏心?”王绣花嗤笑起来,“你们做下那见不得人的勾当都不觉亏心,我亏的哪门子心?我看你是被这小寡、妇迷得昏了头,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卖梨老汉被她气得血压攀高,眼前阵阵发黑。他本是好心站出来帮叶知秋澄清,没想到越说越不清不楚,唯恐连累了叶知秋,赶忙转向围观的人,“大伙儿,你们千万别听她浑说,人家闺女可是好人啊。 昨天夜里下大雨,别家都关门不让进,她把我们一帮子人叫进去避雨,给我们喝热面汤驱寒。我送了她两个梨,她还偷偷往我筐子里放了钱。我心里感激她,就招呼认识的人晌午一块儿来吃面。谁知道被这小媳妇儿在旁边听了去,回头就跑人家这儿闹起来了。 我这都快七十的人了,被一个小辈的编排成这样,哎哟,真是作孽啊!” 听了老汉一番话,人群纷纷议论起来。王绣花感觉情势对自己不利,有些急了,张口就骂,“你这老不正经……” “啪!” 一声脆响,生生截断了她的话茬。王绣花被打愣了,捂着火辣辣的半边脸,不敢置信地望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近前的叶知秋,“你……你敢打我?” 叶知秋收回打麻了的手,目光越过她,扫向围观的人群,“各位,我不是不讲理的人。但是你们也听见了,跟她这种人讲理纯属对牛弹琴。我这不是无缘无故打人,麻烦你们给我做个见证。” “好。”有几个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人高声起哄。 王绣花从小到大处处都要拔尖,恨不能把所有人都踩在脚底下。娘家人对她千依百顺,婆家人也都怵她三分,哪里受过这等对待?一时间又羞又怒又窝火,抬手就往她脸上抓来。 叶知秋早有防备,往旁边一闪,反手又是一巴掌。 这一下用上了巧劲,力气也是十成十,比刚才那一巴掌还要响亮。王绣花一抓扑空,被打了一个趔趄,跌坐在地上。 叶知秋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她,“上次我没跟你一般见识,那是因为有老牛叔这个长辈在,轮不到我开口。今天你找上门来造谣生事,信口雌黄,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刚才这两巴掌,是替那位大爷和元妈打的,是你对老人出言不敬的教训。” 被接连打了两个耳光,王绣花已经气疯了,哪里还听得进去?爬起来,尖叫着扑向叶知秋,“我跟你这个专门勾人的小贱妇拼了!” 叶知秋跨上一步,先发制人,又送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 王绣花大概也意识到自己不是她的对手,一屁股坐下去,捶着地面嚎啕大哭,“哎哟,打人了,打人了,抢了生意还往死里打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真是没天理了……” 叶知秋受过高等教育,知道打人不打脸的道理。要不是气得狠了,也不会动手。既然王绣花已经变相服软,她也就没必要再打下去了。 “你骂了我,我也打了你,咱们就算扯平了。以后再让我听见你胡说八道,败坏我的名声,咱们就到衙门去说话,到时候就不是几巴掌能了结的事情了。” 她撂下几句狠话,转身就走。 王绣花吃了这么大一个亏,还没找回来,哪里肯让她走?一个飞扑过来,抱住她的双腿,冲着街对面大声喊叫,“徐青山,徐青山你快来啊,有人欺负到你媳妇儿头上来了!” 对付这种泼妇,脸能打,身上却是不能碰的。青了紫了见血了,都会成为她诬赖讹诈的本钱。是以叶知秋并没有挣脱,任由她抱着,任由她叫唤。 徐青山,也就是王绣花的丈夫,早就被这边的吵闹惊动了,只是不敢往前凑。听见喊,才犹犹豫豫地过来了。他今年二十岁出头,黑脸膛,生得高高大大,往那儿一站着实有些唬人。 王绣花看见丈夫,矮下去的气焰又窜起来一大截,“徐青山,你快来帮我教训这个不要脸的小贱……” 一个“人”字还没出口,又被叶知秋重重地甩了一巴掌。 王绣花被打得眼冒金星,下意识地松开了手。因为丈夫在,底气足了,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好哇,你还敢打我?!” 叶知秋面色不改,冷眼看着她,“再骂我还打。” 王绣花霍地抬起手来,“你这个……” 叶知秋眼疾手快,抓住她的手腕,“这个什么?你说下去啊!” 她的眼睛黑亮清澈,有一种直透人心的冷意。王绣花被她的目光所慑,有了退意。挣脱她的钳制,奔到徐青山跟前,抬手就是一耳光,“徐青山,你这个窝囊废。你媳妇儿这么被人欺负,你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你算什么男人?” 第046章 买凶泄愤 徐青山生性木讷老实,被媳妇儿当众打了也没露出丁点儿恼意,反而好声好气地劝道:“好绣花,别闹了,咱回去吧。” 王绣花换手又是一个耳光,“徐青山,你今天要不给我教训那个女人,我跟你没完!” 徐青山连捂都不敢捂,嗫嚅着央求,“绣花……” 围观之人看得连连摇头,“这媳妇儿,哎哟,真太霸道了!” “是啊,娶个这样的媳妇儿日后可有得受了!” 叶知秋没心思看他们夫妻掐架,转身朝面馆走去。 王绣花将别人的议论听在耳里已经火冒三丈了,见叶知秋要走,更是火上加急,“去教训她还是写休书,徐青山,两样儿你给我选一个!” 徐青山一听这话傻眼了,为了给他娶上这一房媳妇,他爹娘把祖上的老宅子卖了,盘下这家面馆,当成聘礼许给了绣花娘家。虽说面馆现在是他们小夫妻在经营,可名义上是绣花的陪嫁。要是休妻,他和他爹娘可就要流落街头了。再说他也不想休妻,他是家里的独苗,他爹娘还指望他跟绣花生个大胖小子,给老徐家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呢。 泥人也有三分土性,老实人被逼急了也跳墙。 “你站住!”他冲着叶知秋的背影喊了一句,虽然没什么气势,可也成功地让她停住了脚步。 叶知秋把王绣花的话听得一清二楚,自然知道他让她站住想干什么,也不多那一问。转过身来,静默以待。 与她视线相接,徐青山刚刚冒出来的那点儿勇气登时泄了大半,“你……你给我家绣花赔……赔个不是,这事就……就算了了……” 他磕磕绊绊地挤出一句话,与其说是威胁,还不如说是商量。 叶知秋微微地弯了唇角,“如果我不赔呢?” 徐青山扬起手来,“那我就……就……就……”就了半天,也没说出个子丑寅卯,却连最后那一点儿勇气也用光了,颓然地放下手,哀求地看向王绣花,“绣花,咱还是回家吧!” “废物!”王绣花提起脚来,在他小腿上狠狠地踢了一下。踢完也不看他一眼,一把扯下腰间的荷包,高高地举起来,“这里面有十几两银子,谁帮我教训了那边的小贱人,我就把它给谁。” 徐青山听她要拿银子买凶,吓得一张黑脸都白了好几分,连腿疼也顾不得了,急忙过来拉她,“绣花,你不能这样……” 此时的王绣花,就像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只要能把受的气和丢掉的面子找回来,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你给我滚开!”她推开丈夫,将荷包里的银子尽数倒在地上,“打她一个嘴巴,这些银子都拿走!” 大块小块的碎银子滚了一地,白花花的甚是耀眼。十两银子,足够普通四口之家一年的花销了。不伤筋不动骨,一巴掌就能换一年的口粮,这笔买卖实在很划算。 在贫穷和富足的叉路口上,很少有人能坚持自我。温饱尚且不能保证的时候,道德和良心往往会成为奢侈品,被人毫不犹豫的抛弃。 很快便有一个粗短打扮的中年男人站了出来,“这位娘子,你说话算话不?只要我打那边的小娘子一个嘴巴子,你就把这些银子都给我?” 有人愿意替自己出头,王绣花心中大定,放出来的话愈发响亮了,“只要你打,都给你,我说话算话!” 中年男人嘿嘿一笑,“算话就行。”撸起袖子,便朝叶知秋走了过来。 这人虽不及徐青山身型高大,可也浑身横肉,一看就不是善良之辈。叶知秋虽然会那么几下防身术,可这小细胳膊小细腿儿的,真要动起手来,肯定不是人家的对手。 眼见那人挂着一脸不怀好意的笑,越走越近,她的眸色一沉再沉,却站着没动。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她懂,但她不能退缩。这无关面子和尊严,而是她根本没有退缩的余地。 如果她是一个人,怎么都行。可她身后有面馆,面馆里面还有元妈和阿福。如果她临阵脱逃,王绣花就会迁怒那一老一少。哪怕挨上一巴掌,让王绣花出了这口气,也不能祸水东引,牵扯了元妈和阿福。 她打定主意要正面迎敌,可把卖梨老汉急坏了,“闺女,你倒是快跑啊!” 两人的距离拉近至两米,围观的人也顾不上议论了,各个屏息凝神,张大了眼睛等着看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徐青山感觉事情要闹大了,吓得腿肚子直转筋,哆哆嗦嗦地来拉王绣花,“绣花,你别……” “死一边儿去。”王绣花正憋着劲儿等解恨呢,听他说话就烦。 这一会儿的工夫,那中年男人已经在叶知秋身前一步的地方停了下来,打量着她细皮嫩肉的脸,不忍地叹气,“小娘子,你也别怪我不怜香惜玉,我不过就是想赚点小钱养家糊口罢了。你要怪,就怪出钱的那位吧。” 叶知秋面无惧色,冷冷地跟他对视着,“你是什么人你自己最清楚,不用说得那么无奈!” 那中年男子讨了个没趣,心里多多少少也有些恼火。眼底凶光一闪,便抡圆了胳膊,朝她左边脸颊扇了过去。 “啊!”人群之中发出一阵短促的惊呼,几个胆子小的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知秋姐姐!”阿福从门里冲了出来,元妈手一抖,针尖扎进了指腹。 叶知秋偏头错步,正要攻防一体,给那中年男人来个撩阴腿,便觉背后风起,有一个压迫性的气息突兀地出现在身后。 她心头一惊,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一只手臂从她颌下横伸过来,风驰电掣般,抓住了那中年男人挥到近前的手腕。猛地向外一拧,只听筋骨咯嘣作响,中年男人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紧接着又来一脚,将人踹得倒飞出两丈有余,重重地摔在了人群边缘。 “滚!”耳侧传来一个冰冷而熟悉的声音。 叶知秋一转头,目光便撞进了一双狭长眸子里。那眸子黑沉沉的,饱含怒意,似乎还有些别的情绪。责备?担忧?抑或者都有?那一瞬间,她感觉心中有个开关被触动,悄悄地释放了什么东西出来。 还没抓住那感觉,就听那眸子的主人冷哼道:“你在我面前不是一直无所畏惧吗?区区一个地痞无赖就把你吓破胆了?” 第047章 割了那刁妇的舌头! 叶知秋本来只想道谢的,可话一出口就自动多了点儿内容,“我胆子很好,谢谢。” 凤康被她这不伦不类的话气笑了,在她脑门上拍了一下,“这是胆子好不好的问题吗?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叶知秋捂着脑门瞪他,还来不及抗议,沈长浩就脚步颠颠地凑了上来,“什么,什么,我错过什么了?” 没听到那两人回话,转而又埋怨起来,“九爷,你也太不够意思了,英雄救美这种事情应该让给我来做。你把风头都抢走了,我在这位大嫂面前不就没有表现的机会了吗?” 洗墨也气喘吁吁地跑到近前,“主子,沈公子,你们一个比一个跑得快,这是要累死谁啊?” 眼前一下子多了三个帅哥,叶知秋有点儿受宠若惊,“你们怎么都来了?” 看到她这不慌不惧的样子,凤康感觉自己丢下随从,不顾一切地跑来救她的行为特别愚蠢,心里各种不爽,“你现在还有闲情过问别人的事吗?” “是啊,大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洗墨看了看那爬起来仓惶而逃的中年男人,不明白她好端端的怎么会惹上这样一个人。 叶知秋无奈地笑了一下,“一句话两句话说不清楚,不过这件事你们男同志还是不要掺和的好。” 凤康不知详细,把她这话听成了要划清界限的意思,心里的不爽又翻了一番,冷哼道:“我已经掺和了,你待如何?” 他们在这边旁若无聊得热乎,王绣花那边气得肺都快炸了。眼看那一巴掌就打上了,不知道又从哪里钻出一个人,生生给搅和了。她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人人都偏帮着那个小贱人?她王绣花哪里不招人待见了,连丈夫都不肯替她出头? 气未解,妒又生,说出来的话就更加尖酸了,“先来了个老的,这又来了三个小的,果真是寡、妇裙子底下不缺人啊!” 凤康循声望去,看到一个面相刻薄的年轻妇人,不觉皱了眉头,“哪来的无知妇人?讲话如此粗俗无礼,不堪入耳!” 叶知秋听他搭茬,就觉事情不妙,想要阻止他已经来不及了。 “哈,我粗俗?”王绣花不出所料,激烈反弹,“你们跟这小寡、妇明里暗里,做尽了那伤风败俗的丑事,也有脸说我粗俗?大家伙儿,你们都来评评理,到底哪个粗俗?” 叶知秋感觉周身的温度急剧下降,不用看也知道是谁在人工降温。她暗暗地叹了一口,让你别掺和,你非掺和,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吧? 虽说自己也在被骂的行列,沈长浩和洗墨却顾不上生气,目光齐刷刷地投向自家主子。这可是有严重精神洁癖的人啊,他们很想看看被如此痛骂之后,他会是怎样的表情。 凤康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一张脸彻底黑了,“来人,给我割了这刁妇的舌头!” 话音未落,两道黑色人影破空出现,携着小股旋风落在了王绣花跟前。不由分说,扭住胳膊便将人按在了地上。 王绣花哪里见过这等阵势,连惊带吓,三魂七魄丢了好几件,面如土色地伏在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倒是徐青山救妻心切,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股胆气,扑过来抱住一名黑衣人的胳膊用力拉扯,“你放开,放开我家绣花!” 别人不知道凤康是谁,阿福却是知道的。那可是皇家的人,割她王绣花一条舌头还不跟割草一样?不管王绣花再怎么混蛋,终究跟自己沾着亲呢,看在三姨母的份儿上,也不能让她没了舌头。 心里这么想着,急急忙忙跑到凤康面前,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求求你放了王绣花吧,别割她的舌头,阿福给你磕头了。” 凤康对阿福有些印象,见她跑出来替那个尖刻的妇人求情,眉头皱得更紧了一些,目光扫向叶知秋,“这是怎么回事?” “那个人是她表姐。”叶知秋简短地答了,又跟他商量,“能不能不要割舌头?当着小孩子的面,太暴力了!” “你说什么?”凤康眉目倒立,眼睛直冒火,“我好心帮你惩治恶人,你还嫌我暴力?你这个女人的脑袋是不是被虫蛀了?” 她以为他这是为了谁?为他自己吗?他凤康堂堂的七尺男儿,岂会跟一个无知刁妇一般见识?这么做还不是为了她?对一个女人来说,清誉是何等的重要?被骂成那样,她以后还要不要做人?怎么他一番好心,反而落了个暴力的名头?她倒是大度,居然替骂她的人说话,有没有搞错? 叶知秋心情本来就已经很糟了,被他一骂也有点儿上火。只是念在他刚才出手相助的份儿,强忍着没发作,“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说惩治的方法有很多,没必要非得割舌头。就算要割舌头,也不要在这里动手,被小孩子看到不好。” 她又不是圣母,情操高洁,怀仁天下,被人拿臭脚丫子踩了,还念念不忘以德报怨。她开这个口,只是为了阿福。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如果亲眼看见表姐被割舌头的场面,难免会留下心理阴影,她可不希望阿福为那样的人做噩梦。 听了这话,凤康感觉自己有点邀功心切的嫌疑,连羞愧带懊恼,低声吼道:“谁让你不把话说清楚?脑子不好,连话也说不利索了吗?” 沈长浩捕捉到叶知秋眼中一闪而过的怒意,生怕两人当众闹僵,不好收场,赶忙插话进来,“九爷,大嫂说得对,杀鸡焉用牛刀?不过是个市井悍妇,实在没必要弄脏了一等侍卫的刀剑。不如就将她送到知府衙门,让秦大人看着发落,如何?” 凤康也厌烦了自己这张言不由衷的嘴,焦躁地挥了挥手,“就按你说的办。” 沈长浩应了声“好”,便转过身去吩咐那两名侍卫,“把人送到知府衙门去,告诉秦大人,惩治惩治就行了,不要搞出人命来。” “是。”两名侍卫答应了,将面色死灰的王绣花提了起来就走。 徐青山拉扯了半天没拉动,被侍卫带了一个趔趄。爬起来,手忙脚乱地捡了地上的银子,喊着“绣花”追上去。 王绣花走了,围观的人又掀起了新一轮的议论人潮。 “这几个人看着来头不小哇。” “可不是,能支使得动知府衙门的,哪能是一般人啊?” “得罪了大人物,这下那小媳妇儿有的受喽!” …… 阿福知道王绣花去了知府衙门,少不了要挨一顿板子,不过总比割掉舌头强。给凤康磕头道了谢,才被叶知秋拉着站了起来。 “大嫂,你不请我们进去坐坐吗?”沈长浩笑眯眯地道。 人家刚刚帮忙解了围,叶知秋也不好把他们拒之门外,便从善如流,请他们到面馆小坐片刻。 卖梨老汉见那边没事了,擦着额上的冷汗,默念了句“谢天谢地”。转身往外走,顺便驱赶围观的人,“走了走了,都走了,别在这儿围着了,该忙啥忙啥去。” 众人见也没什么热闹可看了,便三三两两地散了去…… 第048章 晦涩的心意 元妈见他们进门,收了手中半天没动过的针线,起身回房去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知秋感觉她今天的背影格外寂寥。 从那兀自晃晃悠悠的布帘子上收回目光,将凤康和沈长浩让到一张桌子前坐下,“我去给你们倒点儿水来。” “我去倒。”阿福自告奋勇地揽过去,便一路小跑直奔灶间。 叶知秋本想趁机去调整一下乱糟糟的心情,被阿福的好心搅了,只能不尴不尬地站在那儿。 有一个问题,洗墨已经憋了好半天了,直到这会儿才有开口的机会,便忍不住地问了,“大嫂,你的……你家大哥没了吗?” 凤康也有同样的疑问,只是碍于身份和面子不好打听。听洗墨问了,赶忙把耳朵竖了起来。 叶知秋先是一怔,而后才明白过来他为什么这么问,笑了一笑,“是王绣花自以为是,误会了而已。” 洗墨没看到自家主子眼底隐晦的失望之色,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啊,我就说嘛,上次见还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 听王绣花一口一个“小、**”地叫,他还以为她是新寡呢。心里很纳闷,她怎么不戴孝,也看不出一点儿难过的样子呢? “不过你怎么一个人出来做买卖?大哥他……” “大嫂。”沈长浩从中截了他的话,“听说你最近做了两式新鲜的吃食,不知道我有没有那个荣幸,先尝为快?” 叶知秋听他特指了“两式”,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最近她翻了不少的花样,只有昨天同时做了两种,今天才刚刚拿出去亮相,这个人是怎么知道的? 心中狐疑,却没有问。说了声“稍等”,去到灶间,把早上做好的苹果派和布丁装了三份端出来。沈长浩和洗墨尝过连声赞好,凤康虽然没说什么,紧绷的神色也舒展了不少。 “大嫂,这是什么?滑滑嫩嫩,酸酸甜甜的,很好吃。”洗墨指着橙汁布丁问。 阿福端了热水出来,踩着话头答道:“这叫布丁。” “补丁?”洗墨“噗”地一声笑了出来,“怎么叫这么个名字?听着怪逗的。” 沈长浩也深有同感,“的确,听着牛唇不对马嘴,这名字不美!” 二十一世纪的舶来语对他们来说的确很难理解,叶知秋也不费心解释,笑着道:“也可以叫果冻!” “果冻吗?”沈长浩看了看盘子里晶莹细腻的布丁,跟家中老娘做的皮冻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点了一下头,“嗯,这个名字好,比‘补丁’贴切多了。” “果冻,果冻……”洗墨将这名字念了两次,也觉新奇好懂。想起小世子喜爱甜食,便跟凤康商量,“主子,咱要不要带一些回去给小主子?这样爽滑可口的吃食,他肯定喜欢!” 凤康正看这叶知秋微微出神,听他问便随口应了,“你看着办。” 得了准许,洗墨忙不迭来跟叶知秋订货,“大嫂,这两样你都给我包一些带回去。我们小主子最喜欢大嫂做的吃食了,昨天因为下雨没吃上,还念叨了好一阵子呢!” 叶知秋对这个没见过面的小粉丝也有几分好感,让阿福将剩下的苹果派和布丁都包上,连同之前押在这儿的五两银锭一并交给他。 洗墨不接银子,“我今天也没带零钱,这银子还押在这儿吧。左右我们常来买东西,就当提前付账,以后都从这里面扣也就是了!” 阿福将银子塞给他,“你还是拿回去吧,过完冬元节我们就不在这儿做了。我知道你是富贵人,不会赖账,改天送了铜钱过来就行。” “不做了?”洗墨很吃惊,“这生意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就不做了?” 凤康和沈长浩也不同程度动容,都将目光投向了叶知秋。 叶知秋只笑不语,阿福替她答道:“做买卖不是知秋姐姐的强项,她有别的打算!” 洗墨会错了意,自以为对地点了点头,“也是,一个妇道人家在外抛头露面不太好,相夫教子、浆洗煮饭才是正经,赚钱是男人该做的事!” 阿福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顾忌他是王爷身边的人,不好争辩,便没作声。 沈长浩的想法跟洗墨不太一样,不过因为叶知秋要走,心里那根绷着的弦也松弛了许多,意有所指地道:“我也觉得像大嫂这样貌美如花的女子,不应该在外奔波,而是该奉养家中,好好呵护疼爱才对。” 用眼角偷偷捎了一下,对面那位的脸色明显阴沉了几分。 叶知秋觉察到他话中有话,又摸不着头脑,便将话题岔开去,“对了,这个时间,你们怎么有空出来逛街呢?” 问完这话,就觉得气氛有些奇怪。沈长浩和洗墨都不说话,一个意味深长、眼带意味地看,一个表情怪异、小心翼翼地瞄,看的对象都是凤康。 凤康被他们的眼神撩拨得火大,“你们都看我做什么?” 沈长浩轻笑一声收回目光,洗墨也识趣地别过头去。 自从那天喝醉了酒,这主子的脾气就跟爆仗一样,点火就着。不管做什么都一百个不顺心,这几天不知道罚了多少个下人。今早用过晨膳,突然吩咐他带上借据出门。急匆匆地来到这条街,赶巧不巧,正好看见有人要对那位大嫂行凶,于是就有了刚才那一幕。 叶知秋哪里知道这些,一脸的迷茫,“我说错什么了吗?” 沈长浩和洗墨依然不作声,凤康则没好气地哼了一声,“你说对过什么吗?” 叶知秋不想跟他吵架,只得再次转移话题,“这几天我的生意还不错,已经赚够了十两银子。正好你今天来了,我就提前还给你吧,也省去酒楼碰头的麻烦了!” 洗墨拍了一下手,“嘿,巧了,我正好带了借……” “你给我闭嘴!”凤康怒喝一声,把洗墨吓了一跳,把后半句话咕噜一声咽回肚子里,望着他,一脸的惊讶和迷惑。让带上借据不就是来讨债的意思吗?怎么人家大嫂主动提了,他反倒不乐意了? 王爷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啊? 凤康不理会他无辜的小眼神儿,目光炯炯地看着叶知秋,“借据上白纸黑字写着半月期限,提前还算怎么回事?你是想陷害本王不讲信用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不管你什么意思。”凤康蛮横地截断她的话茬,“半月后,午时三刻,曲香酒楼还钱。”说完起身,头也不回地向外走。 沈长浩和洗墨无奈地对视了半晌,起身的起身,拿东西的拿东西,跟叶知秋道了别,追着他出门而去…… 第049章 元妈的身世 等那三个人的身影消失在街角,阿福才若有所思地收回目光,“知秋姐姐,那个王爷是不是看上你了?” 叶知秋收拾盘碗的手滞了滞,“瞎说什么呢?” “才不是瞎说呢。”阿福一本正经地道,“前些年我多禄哥就老欺负我嫂子,不是趁她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扑腾水,就是在她挖山菜的时候藏起来吓唬她。我嫂子不知道哭了多少回,我嫂子娘也总到家里去告状。 有一回九婶家的大柱扯了我嫂子的辫子,我哥二话不说,冲上去就跟人抱团子打起来了。鼻青脸肿地回了家,我爹就问他,‘你为啥跟大柱打仗?’你猜我哥说啥?‘水杏儿我能欺负,别人不行,谁欺负我就揍谁。’ 我爹听那话不对味儿,追着问了半天,才知道他是看上人家了。让我娘托人过去问了问,我嫂子对我哥也有意思,后来就成亲了。 我觉得吧,那个王爷跟我哥差不多。有事儿没事儿老爱在你眼前转悠,自己找茬寻短儿行,别人欺负你就瞧不过眼,这就不是看上你了吗?” 叶知秋被她一番话逗笑了,“你哥是你哥,他是他,那能一样呢?你一个小孩子知道什么叫看上了?别在那儿瞎琢磨了,帮我把这个拿出去。” “都是男的,有啥不一样?”阿福从她手里接过摞好的盘碗,嘀咕着往灶间去了。 目送那小小的背影隐在帘子后面,叶知秋脸上的笑容不自觉地淡了下来。不得不说,小丫头刚才的对比论证很有冲击力,成功地扰乱了她的心绪。 转头那一瞬间看见的眼神,分明写着担忧。一个男人会担心一个女人,往往是感情萌生的预兆。反过来也一样,只是女人更感性一些,担心伊始,就是动心之初。 可是凤康会喜欢她?这种想法实在太可笑! 她不想妄自菲薄,可身在这样一个门第和等阶观念根深蒂固的年代,容不得她谈什么平等和自由。他是王爷,她是村姑,这两者之间隔着的可不是一条小河沟,抬脚一迈就过去了。而是万丈深渊,还不是位置等高的那种。一个临渊而立,英姿飒爽;一个谷底挣扎,满身泥汤,怎么相提并论? 也许他只是牡丹芍药见多了,偶尔看到她这朵山野之中的小喇叭花觉得新鲜,多瞟了两眼而已,根本就没有下手采摘的意思。现在敌情不明,没有必要草木皆兵,等到敌人吹响冲锋号,再排兵布阵也不迟。 听了几句揣测的话就心乱,看来她还是太嫩了。 她自我解嘲地摇了摇头,驱散脑中的杂念,麻利地擦了桌子。想起元妈的那个背影,总觉心里不是个滋味,叮嘱了阿福几句,便穿过灶房和小院,往元妈房里走来。 房门紧闭,里面静悄悄的没什么声音,她抬手敲了敲门,“元妈?我能进来吗?” “嗯。”里面传来模糊的应答声。 推开门,就见元妈背对这边躺在炕上,抱着胳膊,蜷着双腿,身影看起来有些落寞,有些悲伤,还有那么一点儿无助。她在门边站了一站,便走到炕前坐下,“元妈,你没事吧?” 元妈没有说话,只把蜷缩的腿稍稍地伸直了些。有一点遮掩,也有一点逞强的意味。 叶知秋心里愈发内疚难安,“元妈,我连累你挨骂了,对不起啊!” “是我命不好,不关你的事。”元妈的声音里带了少许鼻音,似乎哭过了。 叶知秋没想到元妈会哭,一时间又惊讶又心酸,“元妈你别这么说,这跟你的命没关系。要不是我多事,让那些人进来避雨,王绣花也不会来闹,也就没有今天的事儿了!” 元妈沉默下来,过了半晌,才幽幽地开了口,“你不是一直问我为什么每天都吃浇面吗?浇面,是老邱给我做的最后一顿饭。” “老邱?”叶知秋微微一怔,随即明白过来,“是元妈的丈夫吧?” “他不是我丈夫。”元妈纠正了她,停顿了片刻,又道,“他是这个世上对我最好的人,也是我这一辈子最对不住的人。” 叶知秋听出她话语之中那一抹压抑的悲伤,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把手覆在她的手臂上,无声安慰。 元妈调整了一下呼吸,絮絮地说下去,“十五岁的时候,家里为我寻了一门亲事。因为门当户对,男方也是个品貌端正的人,家里人都很满意。我那时性子蠢钝,根本不知道成亲是什么意思,只按照母亲和姐姐吩咐,绣着嫁妆,傻乎乎地等着出嫁。 定亲不久,我父亲因为冲撞了一位大人物,被问罪下狱。家里人受到牵连,七零八散,我几经辗转,被卖到一个大户人家做丫头。这一做就是十几年,出来的时候,已经快三十岁了。 我没地方去,便来到清阳府,投奔一个远房的亲戚。亲戚家里并不富裕,多一个人多一张嘴,时常因为吃穿磕磕碰碰的。我不想过那种寄人篱下、看人眼色的日子,便有意寻门亲事。 我早已过了出嫁的年纪,想找一个中意的人家很难。好在我样貌不差,托媒婆多跑了几次,便有一个死了原配的男人上门提亲,想娶我过去做填房。 那男人家里没什么人,只有一个老母和原配留下的一个小丫头。他有些手艺,自己开了一家瓷器铺子,日子不算太富足,也勉强过得去。我见他人还算踏实勤恳,就答应了。没有操办,也没有嫁妆,只放了一挂炮仗。我挎着一个小小的包袱,坐着毛驴进了他的家门。 起初的日子还不错,婆婆宽待,丫头乖巧,男人也很疼我。过了两年,我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婆婆的脸色就不好看了,时常冷言冷语,指桑骂槐。男人一开始还会回护我,日子久了也对我生出几分厌烦。 有一天我端汤饭出来的时候,不小心烫了那丫头的手。婆婆借题发挥,破口大骂,我一生气顶撞了她两句。男人知道了大动肝火,写下一纸休书,把我赶出家门。我身上没钱,也无处可去,只能厚着脸皮又回了亲戚家。 家里有一个被休的人,让他们感觉脸上无光,就更加不待见我了。脏活累活都给我做,一天也不让吃一顿饱饭,还要冷嘲热讽,摔摔打打。 过了小半年,那男人铺子里的窑塌了,砸断了双腿。婆婆也受了惊吓,瘫在炕上。丫头哭着来找我,求我回去。我见她可怜,加上不堪忍受亲戚日日羞辱,宁愿去伺候残病之人挣口饭吃,便跟她回去了……” 第050章 痴情的男人 想起那段辛酸的日子,元妈的肩膀微微地抖动起来。停了好一会儿,才稳定了情绪,继续说下去,“为了给那男人治腿,家里的钱都花光了。铺子变卖了,能当的也都当了。我一边照顾婆婆和那男人,一边做些针线浆补的活儿,赚几个铜钱贴补家用。 家里有四口人要吃饭,婆婆隔三差五还要拿药吊命。光靠针线浆补赚那点儿钱,实在不好干什么。我到处揽活儿,找门路,就那样瞎猫碰见死耗子,遇上了他。 他比我大那么两岁,在这条街上新开了一家面馆。他面做得好,又是个热心肠,隔三差五接济穷人和落魄的外乡人,街坊四邻都喜欢他。我听说他面馆缺个打下手的伙计,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了。 他听我说了家里的情况,二话没说,就把我留下了。不止发我工钱,还时常送我些米面,让我带回去当口粮。我觉得过意不去,推辞了几次,他就故意往多里做。天热的时候,面剩下了就会坏掉,他拿这个做由头贴补我。 过了几年,婆婆没了,省了一笔不小的开销。加上他明着暗着帮忙,家里的日子宽松起来。我有了闲暇,便跟他学着做面。我悟性不错,又有他毫无保留地指点,手艺很快就超过他了。 自那之后,我们便换了位置。我来做面,他来打下手。赚到的钱也是我分大头,他占小头。就靠这个,我给那丫头攒了一笔丰厚的嫁妆,把她风风光光地嫁了出去。 以他的条件,能娶个不错的媳妇儿,可是他一直没有成亲。天长日久跟我在一起,难免会招来些闲话。我也不止一次地问过他,为什么不成亲,他都只笑不说话。 许是家里人少,日子冷清了,那男人就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我身上,缠磨得紧。只要我稍有不耐烦,就要寻死觅活。那天不知道从哪里听来几句闲话,起了嫉妒心,趁我没留神,一头碰在墙上,就那么没了。 那丫头从婆家赶回来,听了些风言风语,一口咬定我害死她爹,把我告到了衙门。官府一查就是几个月,多亏他背地里打点,又求人替我作保,才把我从牢里捞了出来。 家产都归了那丫头,我只剩下光杆儿一个人,要什么没什么。别人都避着我,只有他愿意跟我亲近。还拿钱买下这个铺面,帮我开了面馆。 因为克夫的名声在外,谁也不愿意来吃面,他就把自家面馆的客人引到我这儿来。后来干脆卖了自己的铺子,过来和我一起做。我们起早贪黑地忙了一年,面馆总算红火起来了。 说闲话的人也渐渐少了,时常有人误会我们是夫妻,也有几个相熟的人撮合我们。他总是笑着说那敢情好,可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从来不敢往那方面想。 日子一天天过,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从少年郎变成了老邱。” 一口气说到这里,元妈似乎累了,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闭上眼睛不说话了。 叶知秋也不去打扰她,静默以待。 过了足足一盏茶的工夫,她才接起之前的话茬,“操劳了半辈子都没事,日子过好了,身子倒矜贵了,我突然就倒下了。他半月没合眼,好不容易才把我这条命捡回来。病好了,我胖了一圈,他却瘦了一圈。 在鬼门关走那么一趟,我也想通了。女人这一辈子图什么?不就图个家,图个对你好的男人吗?只要他不嫌我,我还有什么好在乎的?与其把两个人都拖老了,不如在一块儿好好过日子。 我把我的心思跟他说了,他高兴得跟什么似的。说要风风光光地娶我进门,不能委屈了我,不顾我的劝阻,当了一直珍藏的扇子,换回两百两银子。给我买了首饰脂粉,还请裁缝给我做了两身新衣服。 成亲的前一天,我早上起来,看到灶间放着一碗做好的浇面,可没看到他人。他每天那个时候都要去早市,我就没多想,吃了面便赶着给他缝制成亲要穿的衣服。直到医馆的伙计急急忙忙来报信,我才知道他在街上跌倒,摔了脑袋。 等我赶过去的时候,他就剩下一口气了。断断续续地嘱咐了我些事情,就那么撒手去了。我给他料理完后事,又是大病一场。病好之后,命里带煞的名声也传开了。都说我是克夫的扫把星,怕染上晦气,能躲就躲,能避就避,从门前经过都要绕的远远的。 面馆的生意也一落千丈,好几个月都没有人来吃面。好在他给我留了一处宅子,还有前些年攒下的银子,就算没进项,省吃俭用,也能支撑个十年八年。 他过世一年之后,有人到我这里来寻他,我才知道他就是当年跟我有过婚约的那个人。我被卖掉的那些年,他一直在等我,还因此跟家里断了关系。后来知道我被放出来,便追着到了清阳府,隐姓埋名地开起了面馆,可我居然什么都不知道…… 那个狠心的人,直到最后也没告诉我他是谁……” 说到痛心之处,她抑制不住地哽咽了。 叶知秋早就猜到她是个有故事的人,却也没料到她的身世如此曲折。虽然她嘴上说老邱不是她的丈夫,其实在她内心深处,老邱才是她真正的丈夫。要不然提到那个与她有过夫妻之实的人,也不会用“那男人”这么疏陌的字眼。 经历了那么多的坎坷,与最爱的人失之交臂,也难怪她性子会变得阴沉寡郁。恐怕她这么多年来苦苦支撑的,不是面馆,而是弥留在这面馆之中的回忆。 那样痴情的男人,也的确值得她如此怀念! 她没有去安慰元妈,而是轻手轻脚地退到门外。有些伤痛不是区区几句话,或者一个拥抱就能抚平的。倾诉,只是为了回忆自己一直不敢认真回忆的事情。倾诉之后,她需要慢慢回味,独自舔伤,自行疏解,才能跨过心中那道坎儿。 阿福看见叶知秋眼圈红红的,吓了一跳,“知秋姐姐,你咋哭了?是不是元妈骂你了?” 叶知秋揉了揉酸胀的眼睛,“不是,我这是听故事听的。” “元妈给你讲故事?”阿福更吃惊了,“鬼故事吧?”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元妈讲的就一定是鬼故事吗?不能是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啊?” “爱情?”阿福在脑海里小小地描绘了一下元妈深情款款的样子,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知秋姐姐,你别逗我了,咱还是赶快做东西去吧。” 叶知秋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想歪了,不由破涕而笑,“你这个小人精!” 第051章 剖心析意 回到王府,凤康邀了沈长浩在花厅小酌。酒过三杯,洗墨便匆匆地跑来禀报,“王爷,秦知府差人送信来了。” 凤康眉目一动,故作漫不经心地问:“说什么了?” “秦知府说他亲自审问过了,王爷移送过去的妇人是徐记面馆的女掌柜,名叫王绣花,是仓原县下河村人氏。去年初嫁到了清阳府徐家,至今没有生育……” “乱七八糟的就免了,拣重要的说。”凤康打对王绣花的事情没兴趣,他只想知道那个悍妇为什么要找叶知秋的麻烦。 被他打断了一下,洗墨有点儿不知道从何说起了,干脆把秦兆安送来的供状递给他,“我也不知道哪些重要,王爷你还是自己看吧!” “我来瞧瞧。”沈长浩从中劫了,用手捻了捻,洋洋洒洒写了足足*张纸。一目十行了浏览了两三页,速度突然慢了下来。再看两三页,便津津有味了,继而眉飞色舞,时不时还笑上那么一两声。 凤康被他撩拨得心里痒痒,斜目瞟过来,“供状有什么好笑?” 沈长浩乐不可支地道:“平常的供状的确不好笑,这一份却有趣得紧。这个叫王绣花的妇人好生健谈,竟把和那位大嫂起冲突的事情说得如此详细,连谁讲过什么话,谁做了什么举动,都交代得一清二楚。也真亏书吏能一字不落地记下来,看这个可比看王爷那些之乎者也的书有意思得多!” 洗墨听了送信人的口述,就没有仔细看供状。听他这么一说,也来了兴致,“真那么好笑吗?沈公子,让我也看看。” 从沈长浩手中接过供状,看到后面几页,也忍俊不禁,哧哧地笑个不停。 凤康对那两人嗤之以鼻,“妇人吵嘴这样无聊的事情,也值得你们这般热衷?” 沈长浩笑眯眯地接话,“两人妇人对骂当然无趣,当街痛掴悍妇,还让别人给她做见证,王爷不觉得很那位大嫂很有性格吗?” 被他不轻不重地挠了一下,心里面反而更痒了。偏偏洗墨将“一切以主子为先”的规矩忘得干干净净,没有把供状呈上来的意思。刚刚嘲笑了别人,又不好强要。 “也只有你能把粗蛮曲解成性格。”凤康冷哼一声,端起酒杯不无忿忿地灌下去。 沈长浩将好友的神情看在眼里,突然发觉自己真的很无聊。明摆着的事情,何必要反复试探,反复诱导?他的本意是阻止,现在看来却适得其反,无意之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他捏了捏手中的酒杯,“洗墨,你先出去,我有话要跟王爷说。” 洗墨正看得起劲,突然被下了逐客令,有些不情愿,“沈公子,你有什么话不能当着我面……” “出去。”沈长浩加重语气,脸上的笑意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收敛干净了。 他认真起来的样子有时候比王爷还要可怕,洗墨不敢再多话,将供状放在桌上,默默地退了出去。 凤康也觉出他的态度奇怪,眼带审视地望过来,“瀚之,你怎么了?” 沈长浩将擎在半空的酒杯送到嘴边,一饮而尽。放下杯子,拿起酒壶,不紧不慢地倒酒,“王爷,你喜欢上那位大嫂了吧?” 凤康将刚刚喝到嘴里的一口酒悉数喷了出来,嘴边酒水滴答,满面愕然,“你……你说什么?” 沈长浩不跟他对视,将酒杯举到眼前,左左右右地转动着,“我五岁与你相识,从启蒙到封王分府,已经十几年了。毫不夸张地说,我是这世上最了解你的人,甚至比你更了解你。” 凤康擦掉唇边的酒渍,目色沉沉,又带些惊恼看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沈长浩姿势不改,眼神专注地把玩着酒杯,“除了路上那位,你好像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哪个女人吧?即便那位当初易人而嫁,你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喜怒无常,暴躁不安。可见你对那位大嫂是动了心的,只是你还没有察觉到。不,你已经察觉到了,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 字字句句犹如重锤,一下又一下地砸在凤康那颗昏沉了许久的脑袋上。他,凤康,堂堂的九皇子,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儿子之一。只要他想,京城乃至整个华楚国的名门闺秀,才女佳人,任他挑选。这样的他,居然喜欢那个女人?这怎么可能?! 他又不是沈长浩,荤素不忌,看见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人就迈不动腿。怎么会对一个有丈夫有孩子的村妇动心?他的眼光有那么低吗?不可能,肯定是哪里搞错了,让他把别的什么感情当成了心动。 是了,她本来就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人倔,脾气又恶劣,做出来的事情也没一件是正常的。对待奇怪的女人,当然不能用常理来评断。 如是想着,他似乎松了一口气,肃了脸道:“瀚之,你玩笑开得有些过火了。这些话也就你说的,要是换个人来说,我决计不会轻饶。” 沈长浩将酒杯往旁边歪了歪,露出一只笑意隐隐的眼睛来,“你觉得我像是在开玩笑吗?你今天去找那位大嫂,不就是打算跟她做个了断,求个心中安宁吗?只不过听那小丫头说她过完冬元节就要离开,你又改了主意,不是吗?” 明明不认同他的话,却有一种被剥光了的羞辱感,凤康很恼火,两条长眉紧紧地拧在了一处,“你说够了没有?” 沈长浩打定了主意要把话说开,并不理会他,自顾自地说着,“知道她要离开,你心里很矛盾吧?有些失落,又松了一口气。你不许她提前还债,坚持等到约定之日,不就是为了能与她再见上一面吗?左右她离开之后,所有的事情都能一了百了……” “沈瀚之。”凤康脸色铁青,握了拳头咬牙切齿地瞪着他,“你再敢多说一句,我就和你绝交!” 沈长浩不以为意,“你是王爷,你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被无数双眼睛盯得死死的。且不说正妃侧室要经过皇上御准,侍妾通房都要严格筛选,就是丫鬟杂役,也轮不到一个村妇来做……” “你给我滚出去,立刻,马上!”凤康嘶声吼喝。 沈长浩笑了笑,将杯中已经捂得温热的酒一饮而尽,扔掉酒杯,站起身,施施然地向外走去。 凤康怒视着那背影洒脱地消失在门外,不由痛怒交加,他怎么有这么一个专门往他心口扎刀子的损友?抡起手臂,将桌上的盘碗杯盏尽数扫落在地。犹觉不泻火,把桌面当成那张笑眯眯的脸,一掌劈作两半…… 第052章 失眠之夜 凤康可耻地失眠了! 沈长浩的话在耳边回响几次,叶知秋的脸就在脑海之中闪现几次,让他不胜其烦。翻来覆去,许久没有睡意,索性爬了起来。坐到书桌前面,随手摸过一本书翻开。只觉满纸的字都跟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四处乱爬,入不得眼,更入不得心。本想读书宁神,谁知读了反而更乱。 懊恼地扔了书,一眼瞟见放在一旁的供状,目光便有些挪不开了。摔东西劈桌子的时候,这几张纸飘飘悠悠地落在地上,盛怒之中的他却鬼使神差捡了起来,又鬼使神差地带回了房。 目光闪挪了几次,终于还是忍不住拿了起来,“我倒要看看有多么好笑!” 不屑地翻了几页,目光便一分一分地沉入字里行间。不知不觉中,*张纸的供词已经看完了。掩卷回味,心里又生出几分遗憾之感。要是早一些过去,就能亲眼目睹了吧? “打了人还占好大的理,她倒是不吃亏!” 他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愣了愣,突然被自己带着笑意的声音惊醒了。不敢相信地摸了摸,嘴角竟不知什么时候扬了起来。 随即懊恼不已,将手中的供状揉成一团,扔到墙角,又一拳捶在墙上,恨铁不成钢地骂道:“该死,我这脑袋是不是也被虫蛀了?” 为什么他总是被那个女人牵着鼻子走?难道真如瀚之所说,喜欢上她了?不可能,这太荒谬了。他必须要证明给沈瀚之看看,他对那个女人没有半点好感。 “来人!”他大声喊道。 外面传来一阵忙乱的磕碰声,紧接着门被推开,一个人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王爷,出什么事了?” 凤康看到睡眼惺忪的洗墨,很是意外,“怎么是你在值夜?” 洗墨不无幽怨地看了他一眼,“还不是因为王爷发了脾气,把人给吓到了?谁也不敢过来近身伺候,就怕触了王爷的霉头。推来推去,最后就把我推出来了。” 凤康听了很不爽,“竟敢挑剔起主子来了,岂有此理!” “这也怪不得他们,王爷你最近的确是太严厉了些。”洗墨替下人们说着话,见他脸色阴沉,赶忙转了话风,“王爷,你是不是饿了,要吃宵夜?” 凤康焦躁地挥了挥手,“我不饿。”因为来人是洗墨,感觉有些难以启齿。可如果今天晚上不能证明他是被冤枉的,明天岂不是还要被沈瀚之看扁?在洗墨这边丢点儿面子,总比被那个混蛋嘲笑强。 权衡过利弊,便下定决心开了口,“后院那几个,还有哪一个没被……动过?” 洗墨愣了愣,才明白过来,“王爷是问那几位庶妃吧?” “嗯。”凤康眼神不自在地游移着,声音有些含糊。 得到印证,洗墨大为吃惊。王爷向来对后院不闻不问,怎么突然打听起那几位庶妃来了?难道孤枕难眠,想找人侍奉?这么说一向茹素的主子终于要开荤了? 一时疑惑,一时又替他心中欢喜。唯恐他脸皮薄,打了退堂鼓,不敢表露出来,只小心措辞回答他的问题,“怕是只有那位乔庶妃了,她跟皇后娘娘沾着亲的,沈公子也不好下手……咳咳,我是说只有乔庶妃了。” 凤康对这个人选不甚满意,气哼哼地道:“就留下一个,他动作还真快!” 还不是王爷默许的,要不然他哪儿敢啊?洗墨在肚子里嘀咕着。 “算了,就她吧。”别无选择,也只能凑合着用了。反正对他来说,哪个都一样。 洗墨生怕弄差了他的意思,说错话惹他发火,小心地问道:“王爷,你这是要……” “住哪个院子?”凤康并不正面回答,侧过身去,扯下搭在屏风上的外袍,慢慢地穿戴起来。 洗墨见这样,也就明白了,赶忙答道:“青梧阁,乔庶妃名字里带了个‘梧’字,特地选了那一处院子,图个应景儿。王爷现在过去吗?这个时辰乔庶妃怕是早就睡下了,要不要打发人先过去知会一声?” 凤康不满地瞪过来,“你还想嚷嚷得人尽皆知是怎么的?” 洗墨缩了缩脖子,“不敢。” 等他穿戴完毕,取了一件夹氅给他披上。手提灯笼,引着他出了院子。没有惊动任何人,一路穿廊绕亭,往青梧阁走来。 乔月梧睡得正酣,被守夜的丫鬟慌慌张张摇醒,说是王爷过来了,又惊又喜又无措,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被丫鬟提醒了几遍,才匆匆理了仪容,迎出门来。 “婢妾叩见王爷!” 二八少女,含苞待放,正是好年华。洗去铅华,展露出这个年纪原有的青春靓丽。娥眉淡淡,秀发如云,臻首微垂,雪白的脖颈勾勒出美好的弧度。含羞带怯地跪在那里,无端惹人怜爱。 出来得仓促,衣衫没有归拢整齐,虚虚地掩着,露出一角水红的内衫,还有一小片柔白的肌肤。洗墨一眼瞟见,脸上顿时火烧火燎的,慌忙转身,“王爷,我到外面去候着了,你有事叫我。” 凤康挥了挥手,将他打发出去,垂眸扫了扫跪着的少女,“你也起来吧。” “是。”乔月梧应了,????站起身来。微微抬头,目光落在他冷峻的下颌上,“婢妾不知王爷要来,没来得及梳洗装扮,有不敬之处,还请王爷见谅。” 无论谈吐还是举止,都端庄得体,大家闺秀的标准姿态。然而凤康看在眼里,听在耳里,只觉虚伪造作,开口时声音便有几分冷,“不关你事。” 乔月梧原指望他会说“你这样就很美”之类的话,然后她撒撒娇,他调**,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谁知他扔过来一句硬邦邦的话,就没了下文,让她实在不好往下接。 不作声又怕怠慢了他,惹他不满,白白错失了来之不易的机会。鼓了鼓勇气,进一步暗示道:“深夜风寒,王爷一路过来怕是受冷了吧?要不要婢妾吩咐下去,给您备些驱寒暖身的汤水来?” 凤康本打算说“不用了”,话到嘴边却变了样儿,“那就给我端一碗白开水来吧。” 又一拳打在空处,乔月梧心中失落,却不敢违逆他的意思。吩咐丫鬟去倒水,亲自为他解下披风,请到上座…… 第053章 承认了又何妨? 水很快就呈上来了,微微地冒着热气,装在精致的彩绘茶碗之中,飘着两片淡绿色的菩提嫩叶,这已经是丫鬟能想到的最“白”的水了。 凤康也知道让她们用粗瓷碗奉茶不太现实,虽然有些不快,还是端起来喝了一口。不冷不热,刚好入口。加了一点儿蜂蜜,带有菩提叶清远的香气,甜香滋润。可无论怎么品,都不如那日在面馆之中喝过的那一碗白开水可口。时至今日,胸口仿佛还残留着那滚烫熨帖的感觉。 乔月梧见他皱眉,心中惶恐,说话愈发谨慎轻柔,“王爷,可是水不称口?那菩提叶是婢妾从娘家府中带来的,能安神促眠,您若是不喜欢……” 说话间不经意地一抬眼,碰上凤康冷肃的眼神,心头一颤,便不由自主地收住了话头。 凤康没有再喝第二口的心情,放下茶碗站起身来,“卧房在哪儿?” 他突然直奔主题,让乔月梧有些受惊。呆了一瞬,才揣着喜悦和忐忑将他引到自己房中。 烛光自粉色的罗帐后面透射出来,既朦胧又暧、昧。屋子里刚刚熏过香,混合着脂粉味儿,颇为呛鼻。凤康一进门,心里便先生了几分烦腻。 乔月梧满心都是情爱之事,紧张又期待,没有察觉到他神情之中的不耐。见他站在门边不动,会错了意,以为他在等候侍奉,红着脸来到近前。 男人高大的身躯,山一样散发出迫人的气息。稍稍靠近一些,便能感觉到来自男性躯体特有的热度,炙人脸颊。她强自按捺着小鹿乱撞的心跳,小手颤颤地探向他的腰间。 “你干什么?”凤康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乔月梧被他粗鲁的动作吓到了,结结巴巴地道:“婢……婢妾为王爷宽……宽衣……” “谁允许你宽衣了?”凤康恼怒地甩掉她的手。 乔月梧被带得身体晃了一晃,俏脸由红转白。轻轻地咬着下唇,眼睛迅速蒙上了一层水雾。 这委屈无辜的样子,让凤康心中的烦躁无限膨胀。再也不愿看她一眼,转过身去,掉头就走。 “王爷……”乔月梧踉跄着往前追了两步,又颓然停下来。目送他背影消失在门外,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自己这辈子恐怕再也没有机会接近他了。 被握过的手腕火辣辣地疼,切肤入骨,仿佛一直延伸到了心里。惊吓与绝望,让她双腿酸软,支撑不住跌坐在地上,眼泪扑簌扑簌地落了下来。 凤康急行军一样地走在前面,洗墨提着灯笼小跑着跟在后面。他不知道那位乔庶妃做了什么,让王爷如此生气,也不敢贸然询问。 原以为过了今天晚上,王爷就会摆脱身有隐疾的传言,从此过上性福的生活。现在看来,这个美好的愿望又要落空了。 凤康脚步放得极重,靴底跺着地面咚咚作响。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心中的懊恼。他半夜三更跑到青梧阁去,不就是为了让人宽衣解带的吗?事到临头,又装什么纯洁无暇正人君子,搞得像是被人强迫了一样? 可话又说回来,他到底中了什么邪?为什么看着别的女人,眼前晃动的却是那个村妇的脸? 夜色沉沉,星光黯淡,到处都是浓墨泼洒一样的黑影。冷风摇着光秃秃的树枝,发出哗哗啦啦的声响,反而衬得周围愈发沉寂。空气凉意十足,随着呼吸,将满腔燥郁一丝一丝地排出体外,发热的头脑也清醒了许多。 他脚步越来越慢,最后停在一座拱桥上。桥下的渠溪上了冻,水流在薄薄的冰面下潺潺流淌,仿佛能涤荡这人世间的一切烦恼。 洗墨没有太靠前,在距离他两米远的地方站住脚,静静相陪。 “洗墨,寻常百姓是不是都跟她一样?”过了许久,凤康突然开口,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洗墨不知道这个“她”指的是谁,一脸茫然,“王爷,您说的是……” “我平日里吃一顿最简单的早饭,也要几两银子吧?她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一个只卖一两文钱,那要做多少份才能攒够十两银子?”凤康眼睛望着远处,自言自语一样地道。灯笼朦胧的光芒打在侧脸,投下浓重的阴影,使得表情看起来格外凝重。 洗墨隐约猜到他在说谁,惊讶地眨了眨眼,却聪明地没有点破,就事论事地道:“寻常百姓没有发财的门路,除了种地就是做点儿小买卖,过日子的钱可不就是一文两文攒出来的吗?王爷身份尊贵,自然不能跟他们相提并论。比起京城那些挥金如土的人,您已经算是很节俭的了!” 凤康不以为然地牵起嘴角,“再怎么节俭,吃穿用的也都是民脂民膏。” 社稷黎民这样的话题,洗墨不敢随便议论,便没有吭声。 凤康松开扶住桥栏的手,站直身子,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洗墨,把那张借据毁了吧,抽空过去一趟,告诉她那十两银子不用还了。” 洗墨又一次惊讶了,随即又面露欣慰,“是,我明天就去。” 折腾了大半个晚上,堵闷了许久的胸口终于通畅了,凤康的表情释然了许多,“我们回去吧。” 洗墨迟疑了一下,试探地问:“王爷,回哪儿去?前面,还是乔姑娘那儿……” “当然是前面,那位乔姑娘还是留给瀚之吧!”凤康语气之中带了些许嘲弄,还有那么一点自嘲。 他对乔月梧本来就没什么兴趣,去那里只不过是想证明自己的心意。就在刚刚,他已经证明过了,不是向沈瀚之,而是向他自己。 他,凤康,堂堂的九皇子,喜欢上了一个村妇。那个女人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长驱直入,闯进了他的心里。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男子汉大丈夫,喜欢就是喜欢,承认了又何妨?左右也不会有结果,他却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愚蠢到想用别的女人来遮掩真心,真是可笑。 他和她之间的羁绊,始于一张借据。毁掉借据,羁绊也就不复存在了。从此桥路两分,各不相干。也许很多年后,他偶尔会想起那个勇敢又冒失、聪慧又迟钝、惹人发怒又令人微笑的小女人,曾经如昙花一样,在他生命里短暂地绽放过。 如此而已,也只能如此! 第054章 王妃进城 沈长浩早上起来,看到凤康顶着两只熊猫眼,精神却很不错的样子,颇感意外,“王爷,你昨天夜里是不是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 “这府里还有你不知道事情吗?”凤康哼了一声,带点不忿,也有点不甘。他去过青梧阁能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这只狐狸一样的损友,根本就是明知故问。 沈长浩犹自眼带探究,“我的确知道你去过青梧阁,也知道你坐怀不乱,没能成功**。可我不知道你这张充满矛盾又如释重负的脸是怎么回事,能赐教否?” 凤康恨恨地咬牙,“听你这意思,好像憋了一晚上,就等着早上来揭我的短了是吗?” “揭短的想法没有,调侃两句倒是可以有的。”沈长浩又拿出一贯的嬉皮笑脸,跟昨天晚上判若两人,“来来来,说一说,到底怎么回事?” 他这个熊样,凤康反而不好发脾气,哼了一声道:“只是想通了而已。” “嗯?”沈长浩凑过来,笑眯眯瞄着他的脸,“王爷想通什么了?” “我承认,我是对那个女人动了心思。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对她怎样的。她说得没错,我们不是同一阶层的人,本就不该有交集,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吧。”说这话的时候,凤康的神色出人意料地平静。 沈长浩没想到他会如此坦率,脸上浮现出惊讶之色,而后又轻声地笑了起来,“一夜之间,王爷倒是让我刮目相看了!” 凤康又有了几分恼意,“我之前在你心里到底是个什么形象?欺男霸女的混蛋王爷吗?” “那倒不至于,只不过在男女之事上,王爷还是个初学者,难免会一时冲动,做出什么让人指摘的事情。”沈长浩老怀大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既然你想通了,我也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凤康瞪了他一眼,“真亏你能把这种事情当功劳。” 沈长浩挑了挑眉,正要开口,见有下人进门来禀事,便那话搁置下了。 下人先见了礼,再说事情,“王爷,方才青梧阁打发人来传话,说乔庶妃病得厉害,想请王爷恩准王太医过去给瞧瞧。” 提到乔月梧,凤康刚刚舒展开的眉头又皱了起来,“这种小事也要禀到我这里来?怎么王太医平常不给后院的人看病吗?” 后面那句是问沈长浩的。 “她们各个都有背景,府里岂敢怠慢?只怕人家想请的不是太医,而是王爷你这位本尊呢。”沈长浩一脸兴味地说着风凉话。 凤康原本还有那么点愧疚,听了这话,便只剩下厌恶了。若是她本分一些,日后分发赏赐的时候,还能多匀她一些,权当补偿。跟他玩手段?她那几个心眼还不够看。 “既然她那么喜欢瞧病,就让王太医过去给她好好调理一下身体。传本王的话,乔庶妃身体不适,要静养几个月,闲杂人等一律不许进出青梧阁。惊扰了乔庶妃,定当重责不贷。” “是。”下人应了,退出门去。 沈长浩忍不住替乔月梧打抱不平,“把那样一个娇娇滴滴的美人儿关在笼子里,王爷,你也太不懂得怜香惜玉了吧?” 凤康斜了他一眼,“怜香惜玉不是你的长项吗?你可以去,我不拦着。” “那一位就算了吧。”沈长浩心有忌惮地摆了摆手,“万一偷香不成,她再去皇后娘娘跟前告我一状,那我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正说着,洗墨满脸匆忙地迈进门来,“王爷,沈公子,我刚刚在门外接到消息,秦王妃的车驾再有半个时辰就进城了!” “什么?”凤康吃了一惊,“怎么这么快?前天送来消息,不是说还要三五天才能到吗?” “听说秦王妃记挂小世子,催促护卫队日夜兼程赶路,将行程提前了。”洗墨简单地说明了情况,又急着轻视,“王爷,我们是不是要出城迎接啊?” 凤康抿了抿唇,没有言语。眸光闪烁,神情有些晦暗不明。 沈长浩此时也无心玩笑,正了脸色道:“秦王妃是奉了太后旨意前来探望小世子的,我们若是不去迎接,就是对太后不敬。王爷,时间紧迫,你还是收拾一下,准备出城吧!” “我知道了。”凤康按下复杂的心情,回房换了朝服,带上沈长浩、洗墨和一众随从出了王府。途中会合了秦兆安和知府衙门的人,直奔城门而去。 叶知秋去酒楼茶馆送货回来,就见主街上异常热闹。官府的人正忙着洒水清场,来往行人驻足,附近的百姓也纷纷涌到街边,一边议论一边张望。 她有些好奇,便拦了一位妇人打听,“大婶,这是出什么事儿了?” “哎哟,你不知道吗?”妇人先对她的孤陋寡闻表示了一下惊讶,才进入正题,“是要迎接王妃进城呢。” “王妃?”叶知秋心中一动,脱口问道,“谁的王妃?” 妇人自来熟地拍了她一巴掌,“你这闺女,老问这没脑子的问题。还能是谁的王妃?王爷的呗。她可是小世子的亲娘,特地从京城赶过来看儿子的。” 结合那天在王府听来的零碎信息,叶知秋也大略猜到,这王妃就是给小世子送过毒山参的那位。她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听妇人说到这茬,便顺口问道:“大婶,雪亲王和王妃为什么不住在一起呢?” “你算是问对人了。”妇人被她戳到秘密开关,谈兴大发。前后左右瞅了几眼,见到处都是人,便将她拉到僻静一些地方,神秘兮兮地道,“闺女,你是没瞧见,雪亲王来咱们清阳府的时候,浩浩荡荡地带了好些人。光包着锦缎外皮儿的轿子就十几顶,里面坐着清一色的美人儿,可都是妾室,就是没有正室。 一打听,才知道正室留在京城,没跟来。听知道底细的人讲,这雪亲王在京城的时候**着呢,娶了一宅子的小妾不算,还养了十几二十个外室。还有更吓人的呢,雪亲王其实有那个……那个……啊,对了,隐疾,不能人事,就变着法儿折腾那些女人,听说弄死了好几个小妾……” 叶知秋听得一脑门子黑线,忍不住打断她,“大婶,你说的这些跟王妃留在京城有关系吗?” “可不有关系嘛。”妇人说到兴奋之处,又拍了她一巴掌,“摊上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心里能舒坦了?管不了,就只能眼不见为净了呗。唉,就是可怜小世子,小小年纪就离了亲娘,见一面儿还得跋山涉水的。” 搞了半天都是传闻,叶知秋感觉兴味索然,跟她道了谢,提着食篮往回走。走到街角,开道的锣声已经近了。回头望了一眼,就见官兵随从簇拥着一辆宽大豪华的马车沿着街道缓缓走来。 凤康骑马护在车旁,一身玄青色的朝服,衬得身姿愈发俊逸挺拔,配上冷峻的面容,鹤立鸡群一样,有着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突然扭头,目光越过重重人群投射而来。她心头一惊,急忙转过街角,落荒而逃…… 第055章 分红 阿福在街对面远远地看到了叶知秋,赶忙跟她招手,“知秋姐姐……” 叶知秋全无反应,快步如飞地进了门。 阿福被她给闪着了,悻悻地回到面馆,就忍不住抱怨,“知秋姐姐,你跑啥?有人在后面追你啊?” 叶知秋被问得一怔,是啊,她跑什么呢?她又没做什么亏心事,只不过跟人说了两句闲话,看了一眼热闹,有必要被人家一眼吓得溃不成军吗? 阿福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知秋姐姐,你咋了?” “没事。”叶知秋笑了笑,“可能是我脑袋一时秀逗了吧?” 阿福不明白“秀逗”是什么意思,也没有追问,转了话题道:“知秋姐姐,我刚才去看王绣花了。知府老爷说她闹事扰民,打了她好几十板子,怕是几个月都下不来炕了。” 虽说王绣花是罪有应得,可毕竟是阿福的表姐,叶知秋也不好多作评论,“但愿她能记住这次教训吧!” “嗯。”阿福点了点头,有些失落地叹了一口气,“以前挺好的,说生分就生分了。” 王绣花丢了好大的脸,又被官府胖揍了一顿,心气儿肯定不顺。她早就把阿福当成敌人了,见了面哪还会有好脸色? 叶知秋不问也能猜到几分,在阿福肩上按了一按,“人总是会变的,你也不要太介怀了。” 阿福自觉对那个表姐已经仁至义尽了,既然王绣花不知好歹,那她也没必再要讲什么姐妹情分了。再说她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断了干净。 “算了,不说她了。”她摆了摆手,又急着打听,“知秋姐姐,你拿过去的东西咋样?” 她问的是叶知秋昨天新研究出来的几样小吃。 “反应还不错,我又接来好几份订单。”叶知秋不无兴奋地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照这样下去,关夜市之前我们还能小赚一笔。” 她并不认同阿福的推测,可也被那一番话提醒了。不管凤康对她有没有想法,跟他这样背景复杂的人扯上关系,都是很危险的事情。她只想守着自己那一方小天地,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不想被卷进任何势力之中。 她本来就没把卖小吃当成长久之计,这件事更让她坚定了抽身而退的决心。她打算趁这几天,尽可能地多赚一些钱,然后远离这个是非之地。赚钱心切,便连夜做了几样新鲜小吃。 早上拿到酒楼和茶馆去,几位掌柜尝了尝,觉得跟苹果派和布丁一样精致可口,都跟她下了单。还有一家茶楼的掌柜从她身上看到了商机,想高薪聘她过去做糕点师傅。她志不在此,婉言谢绝了。 阿福被她的好心情感染,表情也开朗起来,“那咱们赶快做去吧。” “好。”叶知秋也干劲满满。 元妈今天破天荒地起晚了,也就打破了每天早上必吃浇面的惯例。把那几样小吃都尝了尝,难得地夸赞了几句,还提了几条建议。叶知秋按照她说的改良了一下,味道和口感果然更好。 王绣花来闹了一场,非但没有让面馆的生意回冷,反而比前几日更热闹了。中午前后来吃面的人就一拨接一拨,也多亏元妈手脚利落,又有叶知秋和阿福帮忙,才应付得过来。 晚上开了夜市,吃面的人少了,叶知秋的小摊子又忙了起来。样式增加,一张桌子不够用,便拼了两张。阿福负责售货收银,叶知秋负责生产制造,元妈做面的闲暇帮她打下手。 等到夜市散了,三人都腰酸背痛。连账也顾不得算,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回房睡下。第二天起来照旧忙碌,偶尔闲下来,叶知秋和阿福清点银钱,核算账目。元妈依旧捧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衣物,沉默而专注地做着针线。 有关身世的事情,她再没提过半个字,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可叶知秋能感觉到,她跟之前不一样。还是一样的寡言少语,面色漠然,眼神之中却少了几分阴沉,多了几分平和。 人终究是群体动物,需要关心,需要倾诉,需要理解。即便是元妈这样看惯了世态炎凉的人,也不能例外。倾诉之后,积压心中多年的郁气得到排解,人自然也就轻松了。 忙忙碌碌之中,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是冬元节了。上个月是小月,只有二十九天,三十初一合并,相当于把冬元节提前了一天,也刚好是叶知秋跟凤康约定的还钱日期。 酒楼和茶馆订单已经推掉了,摊子昨天晚上便彻底收了。叶知秋早早起来,将面馆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做好早饭,和元妈、阿福一起吃了,又去钱庄把整整一罐的铜钱换成了银子。 除去最初那二两本钱,一共赚了将近二十七两六钱,叶知秋拿出七两放到元妈面前,“元妈,这是你的两成。” 元妈扫了扫桌上的银子,只取了二两碎银,“托你的福,这些日子我卖面也赚了不少。你分来我分去的太麻烦,这样就行了。” 叶知秋明白她的意思,却不肯占这份功劳,“元妈你这说的什么话?我用你的住你的,替你拉几单买卖不是应该的吗?咱们一开始说好的二八分成,可不包括你卖面的钱。你帮我干了那么多活儿,我都没给你算工钱,七两已经少了……” “我说二两就二两,你不要再??铝恕!痹?璨荒头车卮蚨纤??硎蔷醯米约河锲?惶?茫?倭艘欢伲?植钩涞溃?澳阋?怯心欠菪模?院蠼?堑氖焙蚬?纯次乙谎劬托辛耍 ?p>  叶知秋没想到她会说这样的话,有些惊讶,更多的是欣慰和感动。想起今天过节,自己和阿福都走了,只剩下她孤零零一个人,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元妈,要不你跟我回小喇叭村吧。”她抓住元妈的手,眼带恳切地道,“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人来吃面,你干脆把面馆关了,跟我和爷爷、虎头一块儿过节。明天早上我再让老牛叔把你送回来,好不好?” 元妈神色微动,似乎犹豫了一下,随即把手抽回来,“你不用操心我,这么多年都习惯了。”说完起身,径直回房去了。 叶知秋了解她的脾气,一旦说了这话,再怎么劝也没用,只好打消了带她回去的念头。又取了二两银子,递给阿福,“这是你的!” 阿福早知道少不了自己的份儿,却没料到她会给这么多,满脸吃惊,“知秋姐姐,你没弄错吧?” 第056章 约定之日 “我没搞错。”叶知秋把银子塞到她手里,“这是你辛勤劳动赚的,你就放心大胆地收着吧。” 阿福犹自有些发愣,她长这么大,只过年时得过几个铜板的压岁钱,平日里连钱影儿都见不到。捧着沉甸甸的二两银子,颇有种一夜暴富的感觉。 “知秋姐姐,你这也给太多了点儿吧?我听说大酒楼的厨子一月的工钱都没二两呢,我才跟你干了不到十天,就拿这些银子?” “这说明你比大酒楼的厨子值钱多了。”叶知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赶紧收起来吧,弄丢了我可不给补发。” 阿福将那银子在手心儿里攥了半晌,又递到了叶知秋面前,“知秋姐姐,这银子还是你帮我收着吧。” “为什么?”叶知秋不解其意。 “我拿这么多银子拿回去,我娘一准儿刨根问底,跟我打听你挣了多少钱。就算我不说,她那张嘴也得添油加醋,非得嚷嚷得全村都知道不可。”提起牛婶,阿福表情很有些无奈,“我倒是没啥,就怕给知秋姐姐招麻烦。” 叶知秋觉得阿福说得有道理,对村里人来说,二两银子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传了出去,遭人非议这还是其次,万一有人眼红起了贼心,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她一个弱女子也防不住。 阿福小小年纪都能想得如此周全,她这个当姐姐的还真有些惭愧,于是将银子接了过来,“那就先放我这儿吧,你用的话随时来拿。不过你跟我忙活了这么多天,要是空手回去,牛婶会骂我的吧?” 阿福想想也是,就她娘的那脾气,不见到好处心里是不会舒坦的。思量了一下,便有了主意,“知秋姐姐,你先给我两百文吧。我买几样吃食带回去,就能堵住我娘的嘴了。” “鬼丫头。”叶知秋笑着捏了捏她的脸蛋,拿了五钱给她,“今天过节,你也买点儿肉带回去,给老牛叔他们改善改善生活。” “行,我听你的。”阿福笑嘻嘻地接了,“等我爹来了,咱们一块儿买东西去。” 叶知秋正有此意,点了点头,“好。” 老牛叔怕叶知秋又要给钱,一直没好意思进城。那天被牛婶催得狠了,加上自己也放心不下阿福,才来探望了一回。听说王绣花来闹过事,气得骂了半天,扬言要去阿福姥姥家告状。 叶知秋担心冬元节这天雇不到车,就让他今天进城接一趟。他满口答应了,说一早儿就来。算算时间,这会儿也差不多该到了。 一时无事,便四处看了看。该打扫的都打扫了,该收拾的也都收拾了。除了铺盖,她只拿了瓦罐灶和几只当模具用的茶碗,剩下的都留给元妈。又写了几种面的做法,贴在案板旁边的墙上。 老牛叔很快就来了,还没到门口就急着吆喝,“阿福,成家侄女儿,我来接你们了!” “我这爹,嗓门儿可真大。”阿福嘀咕了一句,跑出去迎他。 老牛叔进门打了声招呼,就张罗着装车。反正东西也不多,叶知秋便把搬东西的活儿交给他和阿福,自己则来到元妈房里。 元妈正面向门口,盘腿坐在炕上,看到她眼神微微地晃了晃,“你还知道过来?” 叶知秋听着这话有几分幽怨的味道,像是一直在等她的样子,开口的时候便有些艰涩,“元妈,老牛叔来了,我买完东西还了钱,就直接坐车回去了。” 元妈不接话,从身后拿过叠得整整齐齐的两件衣服来,交到她手上。 叶知秋看衣服眼熟,翻看了一下,正是她喝醉酒那次穿过的衣服,一时没弄明白元妈的用意,迟疑地问:“元妈,这是……” “你带上吧。”元妈语气淡淡的,“是老邱临走之前请裁缝做的。” 叶知秋愣了一愣,赶忙推辞,“这衣服我不能要,你还是留着吧。” 这恐怕是老邱给留下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对元妈来说意义非同一般,她怎么能夺人所爱呢? 元妈明白她的心思,语带解释地道:“一共做了两身,我这个年纪也穿不上,都放旧了。那一身我留下当个念想,这一身你穿着挺合适,拿去替换吧。不是什么好料子,你别嫌弃就行。” 叶知秋听她这么说,也就没什么顾虑了,将衣服抱在怀里,“谢谢元妈,我会好好穿的。” 元妈不善表达,送了衣服,也就没什么话好说了,催促道:“时辰不早了,你赶紧走吧。” 相处了半个月,想到要走,叶知秋不由鼻头发酸。放下衣服,抱了她一下,“元妈,我以后会经常来看你的!” 元妈还不习惯跟人如此亲近,身子僵了半晌,才缓缓放软,“又不是生离死别,你瞧你这什么样子?” 叶知秋也觉得自己太煽情了,松了手,表情就有那么点儿尴尬,“呃,那个,元妈,你好好照顾自己,我改天再过来。” “行了,快走吧,让我一个人清静清静。”元妈似有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目送她抱着衣服出门而去,眼睛里缓缓地浮现出一丝暖色。 阿福心里对元妈始终存了几分畏惧,不敢进房去跟她说话,只在院子里说了一声,“元妈,我们走了。” “走吧。”隔着门窗,元妈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沉闷不快。 阿福吐了吐舌头,和叶知秋一道出了门,坐上牛车,直奔市集而来。她第一次用自己赚的钱给家里买东西,就存了几分显摆的意思。买了新鲜的鱼和肉,包了几封糖果点心,打了一壶酒,想起大嫂水杏儿嫁过来之后还没做过新衣服,又扯了一块颜色喜庆的花布。 杂七杂八加起来,五钱银子就没剩下多少了。老牛叔不知道自家闺女藏了一笔巨款,看她这么花钱直心疼,在旁边念叨个不停。 一转头,又看到叶知秋提着大包小包地回来,眼睛都直了,敢情这儿还一个更能败坏钱的呢。可人家花的不是他的钱,他也不好说什么。只在心里嘀咕,阿福这丫头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别是跟成家侄女儿学的吧?回去可要好好管管。 叶知秋一口气挥霍掉了二两银子,才鸣金收兵。看看时间差不多到中午了,便招呼老牛叔往曲香酒楼赶来。路上看见捏糖人的,顺手给虎头买了几个。想象着虎头看到糖人的样子,她回家的心情隐隐迫切起来。 半个月没回去,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 第057章 珊珊迟来 因为过节的关系,各大酒楼的客流量比往日少了将近七成。这会儿已经过了饭点,曲香酒楼里面更是空荡荡的,一个客人也没有。几个伙计无事可做,便凑到门边,打量着停在不远处的牛车。准确地说,是车上的人。 阿福见他们盯着叶知秋嘀嘀咕咕,时不时发出一阵不怀好意的笑声,心里着恼。拉着叶知秋转向背面坐了,又忍不住小声抱怨,“那个王爷咋还不来?” 叶知秋笑了笑,“可能是有什么事情耽误了,再等等吧。” 她要等毕竟是个大人物,百事缠身,晚个一时半会儿也很正常。 阿福对凤康的印象不怎么好,怀疑他是故意不来的。可叶知秋这个当事人都没说什么,她也不好随便议论。 老牛叔眯一觉起来,见日头偏西,便沉不住气了,“成家侄女儿,都这会儿了,你等的人怕是也来不了了。要不咱今天先回去,改天再来?” 叶知秋知道他急着回家过节,面带歉意地道:“老牛叔,再等等吧,麻烦你了。” “你说等咱就等,有啥麻烦的?我再眯会儿,人来了你叫我。”老牛叔靠在铺盖卷上闭了眼睛,没一会儿就响起轻微的鼾声。 又等了半个时辰,依然不见人影,叶知秋心里也生出几分焦躁来。 继续等下去,怕成老爹和虎头迟迟等不到她,胡思乱想,担惊受怕;就这么甩手走了,又怕那个蛮横不讲理的男人借故寻衅,说她没有按时还钱,送她去吃个牢饭什么。 不过他为什么不来呢?太忙抽不开身?还是根本就没放在心上,早把跟她约好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 阿福只最初抱怨了那一句,并没有流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老牛叔睡够了,围着牛车来回溜达,偶尔咕哝一两句,可也没再催促她回去。 他们越是这样,叶知秋心里就越是过意不去。欠债的是她,没有道理让别人跟她一起煎熬受罪。更何况今天过节,耽误他们一家人团聚就不好了。 心念转罢,也有了决定,“老牛叔,阿福,你们先回去吧。” 阿福听她说“你们”,而不是“我们”,吃惊地眨了眨眼睛,“知秋姐姐,你不是要一个人在这儿等吧?” “嗯。”叶知秋点了一下头,“我今天必须把钱还给他。” 阿福见识过凤康生杀予夺的气派,知道那个人得罪不起,能理解她的心情,可又忍不住担心,“我和我爹走了,你咋回去啊?” “我办完事情,自己雇车回去……” “那不行。”不等她把话说完,老牛叔便一脸严肃地道,“你一个姑娘家家的,自己在这儿可不妥当。这离天黑不是还早着呢吗?我和阿福跟你一块儿等就是了。” 叶知秋已经打定主意,自是不肯让他们陪的,好言劝道:“老牛叔,牛婶他们还等你们回去过节呢。你们先走一步,帮我把东西带回去,顺便给我爷爷和虎头带个信儿,说我马上就回去,让他们别担心。” “你这丫头说啥混话?我跟你在一块儿,他们心里还踏实些。要是我回去了你没回,那才叫他们真担心呢。”老牛叔在这件事上半点也不糊涂,“万一你出点啥事儿,我咋跟成家交代?以后还能在村儿里抬脸儿做人了不?” 叶知秋被他反过来说服了,只好做出让步,“那好,我们再等等看。实在不行,我们就去他府上走一趟。” 从来都是要债难,还没听说过还债难的。今天哪怕硬闯王府,也要把银子还给他,了断了这件事。 老牛叔拍了一下大腿,“嗨,你咋不早说?知道他家在哪儿还等啥,走,找他去。”说着就去拉缰绳。 阿福赶忙拦住他,“爹,你知道那是啥地方,就要去找人家?” 老牛叔挣脱她的手,满不在乎地道:“管它啥地方,只要是人能去的地方就行。” “爹。”阿福急了,腾地一下站起来,居高临下,疾言厉色,“你要再跟着裹乱,我就不认你这个爹了!” 老牛叔被她唬住了,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挥起鞭子就打,“好哇,你这小丫头崽儿翅膀硬了,敢不要你爹了啊?!” 叶知秋赶忙把阿福护在身后,“老牛叔,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成家侄女儿,你闪开,我今天非打死这臭丫头不可。”老牛叔撸起袖子,一副要大义灭亲的架势。 叶知秋知道他不舍得真打,就是缺个台阶罢了,一本正经地道:“老牛叔,这事都是因为我,你要是把阿福打坏了,我内疚一辈子不说,以后在村里也没法抬脸做人了!” 阿福听着这话有几分耳熟,想了想,这不就是她老爹刚才说过的话吗?琢磨出几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意味,便躲在后面偷偷地笑了。老牛叔可没听出来,顺着台阶就下来了,“冲成家侄女儿的面子,我这会儿不打你,等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 撂下一句狠话,愤愤地收了鞭子。 叶知秋扯了扯阿福,故意板起脸,“哪有那样跟自己爹说话的?还不赶快道歉?” 阿福心领神会,一脸讨好地凑过去,“爹,刚才是我不对,一着急把话说岔了。你看在我给你打的那壶酒的份儿上,饶了我这一回吧?” 想起那壶足足花了二十文的酒,老牛叔的脸色顿时好看了不少,犹自嘴硬地哼哼道:“你把你爹一脚踹了,一壶酒就想打发了?” 阿福晃着他的胳膊撒娇,“爹,你别生气了。等我以后赚了大钱,给你打最贵的酒喝还不行吗?” 老牛叔脸上有了笑纹,“你少拿话甜乎我。” “我说的是真的,爹。” “行了,我不跟你个小丫头崽儿一般见识。你一边儿待着去,别缠磨我。” 父女俩正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就听从旁边驶过的马车里传来一个略带惊讶的声音,“咦,这不是卖吃食的那位大嫂吗?” 叶知秋听声音有些耳熟,转头看去,车帘后面的脸也不陌生,正是之前来面馆给她道歉的秦三公子。她对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也懒得寒暄,便没有开口。 秦考对她的冷淡浑不在意,迭声地吩咐车夫,“停下,停下,快停下。” 车夫奉命勒马,又把自己当人凳,让他踩着下了马车。 秦考上前,重新打过招呼,又笑嘻嘻地套磁,“大嫂,我们还真是有缘。我正要去拜见王爷,走到这儿就碰见你了,好巧好巧!” 叶知秋原本不想搭理他,听了这话眼睛微微一亮,“你要去雪亲王府?” 第058章 狗血充脑 秦考觉出她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神情愈发殷勤,“是啊,大嫂。今天不是冬元节吗?我老爹又好死不死地染了风寒,唯恐过了病气给王爷,不好前往拜见。这不,非逼着我带上几样果品点心,过去表表心意!” 叶知秋不在乎他的目的,只在乎他的目的地。略一沉吟,便问道:“秦三公子,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拜托”两个字让秦考受宠若惊,“能,能,当然能。什么事?大嫂你只管说,只要我秦考能办到的,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求人办事,自然不好再摆脸色,叶知秋对他笑了笑,“不用上山下海,我就是想麻烦你帮我捎个口信儿!” 秦考第一次得见好脸,只觉这一笑如同冰消雪融,春暖花开,浑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一不熨帖。心里暗暗惋惜,这样的可人儿,怎么就便宜了那个不中用的王爷?简直是暴殄天物,煮鹤焚琴,辣手摧花! 叶知秋见他目光痴怔地望着自己,心里厌恶,面上努力保持微笑,“秦三公子,能帮我这个忙吗?” “啊?啊。”秦考胡乱地点头,“当然,当然,大嫂你要给谁带口信儿?” 问完才醒过神儿来,忙不迭地打嘴,“看我问的什么糊涂话?大嫂肯定是要给王爷带口信嘛。你说,你说,我肯定一字不漏地给你带到。” 叶知秋对他的“善解人意”甚是无语,也不想浪费口舌解释。有些事情越描越黑,只会让他狗血充脑,误会得更深。 “没有什么特别的话,你只要把在曲香酒楼看到我的事情告诉他就可以了!” 只要凤康没有失忆,这些信息就足够他想起约定的事情了。 秦考不知道又想歪到哪楼去了,飞来一个暧、昧满满的眼神,“大嫂你放心,我一定会亲口告诉王爷的。” 叶知秋笑了笑,“那就谢谢你了。” “大嫂你千万别客气,咱们谁跟谁啊?”秦考又套了两句磁,便领命而去,上了马车,走出老远还不忘对她挥手,“大嫂,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叶知秋最后送上一笑,便别过头来,不无懊恼地拍了拍笑僵的脸颊。 等那马车不见了踪影,老牛叔才把憋了半天的一口气吐出来,有些惶恐地问:“成家侄女儿,那是个啥人呢?瞅着挺有来头的。刚才听你们说话,里边儿咋还有王爷的事儿呢?” “爹,你别乱打听。”阿福肃了一张小脸叮嘱,“你就当没听见,回去也别跟旁人说,特别是我娘,知道不?” 知秋姐姐的钱怎么赚来的,她知道,她爹也知道,可村里其他人不知道。进城住了半个月,赚了好些钱,又跟王爷这样不得了的大人物扯上关系,不知道要惹来多少闲话。知秋姐姐倒是不会在乎那个,只怕名声越传越坏的,将来不好嫁人。 老牛叔不比阿福想得深远,可也知道村里人嘴巴的厉害,便知趣地停了嘴。 因为秦王妃的到来,雪亲王府的这个冬元节过得格外热闹,也格外忙碌。到处张灯结彩,人来人往。果品、糕点、酒菜都添了样数,仅次于皇宫的规制。连下人都换上了簇新的衣服,以示对这位贵客的重视和尊敬。 凤康素来不喜欢过节这样嘈杂的日子,将外面的事情扔给沈长浩去操持,自己则寻图清净,躲进了书房。 不知道为什么,用过午饭之后便觉心浮气躁。书是看不进去的,提笔写了几个字,也歪歪斜斜,没一个满意的。索性什么也不做,靠在椅背上发呆。天马行空想了些事情,不知怎么的便想到叶知秋身上去了。 那天骑马经过面馆附近,恍然间看到她的身影自街口一闪而过,心里竟说不出的失落。他到底在期待什么?期待她跟那些无知好事的百姓一样,站在街边围观?如果真是那样,她也就不是她了。 “这个时辰,她早已经离开清阳府了吧?”他喃喃自语了一句,感觉胸口仿佛被掏空了一截,不上不下,没着没落的。 洗墨进了院子,就见门房的管事在书房外踌躇徘徊,一脸的焦急之色。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沉了声音问。 下人看到他面上一喜,往前迎了两步,见了礼,便急急地道:“墨大人,你来得正好,小人有要事要禀告王爷,可敲了几次门都没应声。小人怕惊扰了王爷,不敢擅闯,还请墨大人帮忙通禀一声。” “没应声?”洗墨脸色变了变,“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说着快步上前,推门直入。转过隔断,看到凤康闭目靠在椅子上,仿似睡着了,这才微微地松了一口气。略一迟疑,还是走了过来,轻轻地推了他两下,“王爷……” 凤康没有睁眼,“什么事?”因为长时间没有发声,嗓音听起来有些暗涩。 “我刚从小世子院子过来,那边已经准备停当了,随时都可以开宴。”洗墨瞄着他的脸色顿了一下,“王爷,差不多该去更衣了,秦王妃和小世子都等着你过去呢。” “知道了。”凤康挥了挥手,“你先出去吧,我马上就来。” 洗墨站着没动,“王爷,门房说有要事禀报……” 凤康的眉心不耐烦地皱了起来,“让他们去找瀚之。” 跟在后面的管事斗着胆子接话,“禀王爷,沈大人两刻钟之前出府去会朋友了,放下话说‘小事自行处理,大事禀明王爷再自行处理’。” 洗墨嘴角抽了抽,这个沈公子也太不像话了,这么忙的时候竟然放下府里的事情出去了。他所谓的朋友,只怕又是哪家楼子里的姑娘吧? 凤康知道他会朋友是假,借口躲出去才是真的。心里暗恨他唯恐天下不乱,不讲义气,可也不便发作,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什么事?说吧。” 管事如蒙大赦,赶忙道:“秦大人府上的三公子前来拜见……” “本王不是说了,今天不接见外客吗?”凤康不悦地打断他。 管事把身子躬得更低了些,小心地措着辞,“是,小人也是这么回绝秦公子的,可秦公子说有人托他给王爷捎了口信过来,一定要面见王爷才行。” 凤康不屑地哼了一声,“谁会让他给本王捎口信?这个借口倒是新鲜。” “小人听秦公子嘀咕,好像是什么大嫂……” “你说什么?!”凤康蓦地睁开眼睛,目光透过镂空的隔断,直射在管事脸上,“再说一遍!” 第059章 你这个笨女人! 管事被他的目光慑得哆嗦了一下,只当自己说错话了,赶忙跪了下来,“小人不该胡乱揣测,王爷恕罪。” “本王问你事情,你请的哪门子罪?”凤康有点儿怒,“起来,把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 王爷有命,管事不敢不起来。回话愈发小心谨慎,生怕说错了一个字,“禀王爷,小人也没怎么听清楚,只隐约像是……听秦公子提了句‘大嫂’什么的……” 凤康听他吞吞吐吐的,含含糊糊,愈发不耐烦,打断他道:“你不用说了,去把秦三公子叫来,本王亲自问他。” 吩咐完又觉来回折腾太麻烦,干脆站起身来,“算了,本王亲自过去,秦三公子现在何处?” “回王爷话,小人没敢放他进府。不过他是秦知府的公子,也没敢太怠慢,这会儿在门房喝茶呢……” 管事的话还没说完,他便大步流星地向外走去。 洗墨感觉刚才有什么事情在脑海里闪现了一下,眼见凤康出了门,心里一急,没能抓住。只好忽略了心中一闪而逝的不安,快步追了出来。 秦考没想到王爷会亲自迎出来,又一次受宠若惊了,磕头的时候着实用上了几分真心,“草民秦考叩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起来吧。”凤康耐着性子听他唱了喏,便直入主题,“听说你给本王带了口信?” 秦考听出他语气之中带着明显的急迫,心里暗暗庆幸自己没听门房管事的话,坚持留了下来。若是就这么走了,耽误了王爷和那位大嫂的好事,那他这罪过可就大了。 也不敢东拉西扯,一脸恭敬地道:“是,草民来的路上正好遇见了那位卖吃食的大嫂,停下来打了声招呼,那位大嫂便托我给王爷带个口信。” 凤康确定了管事口中的“大嫂”,正是自己记挂的“大嫂”,心头一阵灼热,不无急切追问道:“她说了什么?” “那位大嫂什么也没说,只让我把在曲香酒楼看到她的事情告诉王爷……” 听到“曲香酒楼”这几个字,洗墨顿时想起刚才闪过去的是什么事情了,猛地一拍脑门,“糟了,我忘了去告诉那位大嫂,不用还钱了!” “什么?”凤康眉目高扬,眼带怒色地瞪过来,“你居然没有告诉她?” “是啊,王爷。那天早上我原本打算去告诉她的,可到大门外就接到秦王妃快进城的消息,急着赶回来知会王爷,就把这茬给忘了。这几天一直忙着府里的事情,也没想起来。”洗墨说完一脸懊悔,掐指算了算,语气愈发地急了,“王爷,今天刚好是你跟那位大嫂定好还钱的日子……” 凤康瞬间明白了一切,“这点事情都办不好,我以后还敢吩咐你做什么?”他狠狠地瞪了洗墨一眼,又转头去吩咐管事,“备马。” “是。”管事领命而去。 洗墨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不敢回嘴,只小心地问道:“王爷,您要亲自去啊?那秦王妃和小世子那边……” “你给我闭嘴。”凤康脸色铁青地甩他一句,见管事牵了马过来,几步跨出门去。接过缰绳,飞身上马,一路疾驰而去。 秦考愣了好半天,这会儿才回过神来,疑惑地看向一脸苦笑的洗墨,“洗……啊不,这位大人,还钱和借据是怎么回事?王爷和那位大嫂不是……那什么吗?” 洗墨沉了脸色,“王爷的事也敢打听,你是不是嫌命太长了?” 秦考连忙摆手,“不敢不敢,我就是……也不是,我打听,不打听就是了。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会说的。” “你省得就好。”洗墨瞥了他一眼,换成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秦大人和秦三公子的心意,我家王爷已经收到了。今天府上不接待外客,秦三公子请回吧。” 说着吩咐管事送客。 秦考本也没打算多留,又说了几句场面话,便坐车上马车离开了。 凤康一路穿街过巷,抄了近路,直奔曲香酒楼而来。拐过街角,便看见她坐在牛车上,半身沐浴着夕阳的余晖,明暗两分,让那身影看起来无限静好。 方才急着赶来,什么也没想。这会儿见了她心里既雀跃,又忐忑,倒有些人近情怯的意思。不由放慢了马速,缓缓前行。 叶知秋若有所感地转过头来,四目遥遥相接,不觉一怔。 送借据取银子这种事情,明明吩咐洗墨或者别的下人来做可以,他怎么亲自来了?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他不是应该在府中陪伴妻儿,把酒言欢的吗? 思虑的空当,他已经来到近前。勒住马,手挽缰绳,居高临下地望过来。眼底涌动着不知名的情绪,面色紧绷,薄唇抿成一条直线,似乎在极力地克制着什么。 被他的视线笼罩,叶知秋的心跳没来由地漏跳了一拍。定了定神,才弯了唇角,露出一个自认为从容得体的笑容,“你来了。” 初冬的天已经很凉了,过了申时更是寒意渐浓。在外面吹了两个多时辰的冷风,她脸色泛白,鼻头微红,嘴唇也有些干裂,没什么血色。 她努力微笑的样子,让凤康的心牵牵扯扯地疼了起来。 “你这个笨女人!” 他低声地责备了一句,跳下马背,把缰绳毫不客气地扔给老牛叔。一把抓住叶知秋的手腕,将她从牛车上扯了下来。 叶知秋毫无防备,被他带了一个趔趄。站稳身形,眼中便有些惊恼,“你干什么?” 凤康手上加了几分力道,不容她挣脱,冷冷地说了句“跟我来”,便拉着她往酒楼走去。 老牛叔下意识地接了缰绳,还没搞清楚状况,见叶知秋被强行拉走,便有些急了,“哎,你这个后生咋回事?拉拉扯扯的像什么话?快放开成家侄女儿!” 阿福见他嚷嚷着就要上去阻拦,急忙拽住他,“爹,这事儿你别管!” “可成家侄女儿她……” “知秋姐姐不会有事的,爹,你放心吧。”阿福安抚了他两句,望着那被踉踉跄跄拉酒楼的身影,脸上的表情又喜又忧。 喜的是总算把人给等来了,忧的是那个王爷的态度。虽然她不懂感情的事,可他刚才看知秋姐姐的眼神,分明跟多禄哥看水杏儿嫂子的眼神一样。 知秋姐姐欠下的那笔债,今天怕是很难还清了! 第060章 再见! 进了雅间,凤康才松开手。叶知秋只觉手腕生疼无比,像是断掉了一样。 “你到底要干什么?”她恼怒地瞪着他。 凤康不理会她,径直走到桌前坐下,转头去吩咐奉茶的伙计,“送一壶酒,挑几道你们拿手的菜,还有,做一道驱寒暖胃的汤来,快着些。” 伙计殷勤地答应了,一路小跑着下楼而去。 叶知秋听他点酒又点菜,愈发猜不透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了。打了几次交道,她也看出来了,这是头犟驴,要顺毛捋才行。越是呛着他,他就越是给你尥蹶子。 于是敛了火气,把声音放温和了问:“借据带来了吗?” “坐下。”凤康答非所问。 叶知秋走了过来,却没有落座,将准备好的两枚银锭放在桌上,“这是十两银子,我知道你不在乎那点儿利息,我就不给你了!” 凤康感觉“利息”两个字甚是刺耳,眉心微皱,“你怎么知道我不在乎?” 叶知秋只不过随口客套一句,被他堵了一句,便有些语噎。沉默了半晌,从腰里摸出一把铜钱放在桌上,“这些够吗?” 凤康见她真打算给利息,心里懊恼,嘴上就更不饶人了,“我若说不够,你是不是要把你赚的那几个钱统统给我?你到底把我当什么人了?放高利贷的吗?” 叶知秋只想把欠债的事情彻底了结,安安心心地回家过节。听他处处找茬,心里窝火,又不好发作,“钱我放这儿了,你把借据还给我吧。” “坐下。”凤康又一次邀请,这次的语气强硬了许多,不容置疑。 叶知秋蹙了蹙眉头,耐着性子道:“我就不坐了,家里人还等着我回去呢。” 听她提到“家里人”,凤康眼前立刻闪现出杨顺那张平平无奇的脸,平白生出一股夹杂着愤然的妒意来。 “我让你坐下,你耳朵聋了吗?”他吼了起来。 叶知秋也怒了,“你到底想怎么样?我是借钱,又不是卖身,凭什么你让我坐我就得坐?反正钱我已经还给你了,借据我不要了总行吧?既然你那么喜欢,留着当传家宝好了!” 她噼里啪啦扔过去一堆话,转身就走。 “你给我站住!”凤康在身后断喝一声。 叶知秋充耳不闻,大步走过去,拉开门。 凤康急怒交加,腾地一下站起来,一个闪挪,便追到近前。抓住她的胳膊,用力一扯,顺势将她按在闭合的门上,咬牙切齿地盯着她的眼睛,“你这个女人……你这个女人……你……陪我吃顿饭就那么难吗?” 叶知秋从他眼神之中读到了痛楚,很清晰,很浓烈,也与他冷峻的容颜很不般配。她感觉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隐隐作痛。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正无所适从,就听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而来,在与他们一门之隔的地方停下,“客官,您要的酒菜来了。” 凤康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痛楚连同其他的情绪都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了幽潭一般的暗沉。松手,转身,回到桌边坐下。 叶知秋调整了一下乱掉的呼吸,打开门,将伙计让进来。 伙计似乎觉出房中的气氛不对,手脚飞快地摆好了酒菜,便一声不吭地退了出去。 凤康没再看她一眼,只斟了酒大口大口地喝着。 叶知秋在门边站了片刻,走过来,在他对面落了座。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进他碗里。 凤康似乎有些意外,瞟了她一眼,放下酒杯,换成筷子,将那块鱼肉送到嘴里,默默地吃下去。再拿起酒杯,表情便柔和了许多。 他不说话,叶知秋也不说话。只要是她给夹的菜,他都会吃下去;她不给夹,他便只喝酒。她只好配合着他喝酒的频率,适时地给他加菜。 这沉默而诡异的气氛,一直持续到伙计来送汤。 香气四溢的山药羊肉汤,被盛在架了木炭的铜锅之中。放在两人中间,热气熏蒸,朦胧了彼此的脸。 凤康盛好一碗汤递过来,“喝了暖暖身子。” 叶知秋伸手接了,低头看着乳白色的浓汤,神情有些怔然的。原来这汤是为她点的,他执意留她吃饭,恐怕也是想补偿她吧?唉,这个人的性格还真是别扭。如果他早些说明白,她刚才也就不会发那一通脾气了。 以后恐怕也不会再见面了,何苦闹得这么不愉快呢? 她暗暗地叹了口气,拿起汤匙,小口小口地喝着汤。直到汤碗见了底,她才抬起头来,“我喝完了。” “嗯。”他低低地应了一声。 “我该走了。”她又说,“老牛叔和阿福还在外面等着我呢。” “嗯。”他又低低地应了一声。 她站起身来,“那我走了,你也早点儿回去吧。” 这次他没应,只目光沉沉地望着她。 叶知秋对他微微一笑,“谢谢你,刚才对不起,还有……再见!” 房门开合,将她的身影隔在视线之外。凤康端起酒杯喝下一口酒,却觉如同加了黄连一般,苦涩不堪。 “再见……吗?”他苦笑起来,过了今日,还有机会再见吗?说这话的时候,她虽是笑着的,可眼底闪动的分明是决绝。 “再见……”又将这两个字念了一遍,顿时胸口大痛。他霍地站起身来,高声喊来伙计,却尴尬地发现自己没有带钱,只能用叶知秋放在桌上的银子付了账。等追出门时,牛车已经走出老远了。 他急忙解开拴在树上的缰绳,翻身上马,从后疾追。 叶知秋听到马蹄声近,回头张望,见他飞驰而来,吃惊不已,“你还有事?” 凤康不答话,在牛车旁边勒住马,对她伸出手,“上来。”见她迟疑,又加了一句,“我送你回去。” 叶知秋愣了愣,赶忙推辞,“不用了,我坐牛车就……” 凤康似乎不耐烦了,探身抓住她衣领,便将她轻轻巧巧地提到了马背上。一手环住她,一手执缰绳,驱马向城外跑去。 两人一马很快便隐入沉沉的暮色之中,老牛叔犹自目瞪口呆,阿福则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口气,她就知道了断不了! 第061章 不是为了见我吗? 出了清阳府城,凤康便将行进的速度放慢了。 暮色正浓,官道上行人稀疏。马蹄哒哒,不紧不慢地叩着土石路面。风扑打在脸颊上,颇具寒意,叶知秋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肩头。 凤康将环着她的手臂稍稍收紧了些,“冷吗?” 叶知秋赶忙摇头,“不冷。” 她能说冷吗?如果他不管不顾地抱过来,她该怎么办?现在有一层窗户纸隔着,她还能装装傻。一旦捅破了,事情会往什么方向发展,绝不是她所能掌控的。 凤康从她僵直的身体感觉到了抗拒和疏离,不由面露苦笑。 在她认识的人面前拉她进酒楼,还强迫她共乘一骑,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么唐突。一个有家室的女人,跟丈夫以外的男人如此亲近,传了出去,势必要惹人非议。他一时冲动,极有可能连累了她的名声。 可做都已经做了,现在放了她也于事无补。那就不如再自私一点,陪她走完这一段路。他现在只是后悔出来得太急,没有披戴夹氅,不能帮她挡风御寒。 “你坐到后面去吧。”他提议道。 叶知秋脑门上见了黑线,这马背上总共就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一起完全避免不了肢体触碰。这个姿势已经很别扭了,坐后面不是更尴尬? 她再次摇头,“不用了,这样就挺好。” 凤康也觉得自己这个主意挺馊,有占便宜的嫌疑,不自在地咳了一声,“我只是想帮你挡风……” 其实他不解释更好,解释了反而更让人窘迫,叶知秋脸颊有些发烫,“我知道,谢谢。不过不用了,反正也没多远,就别折腾了。” 凤康目光在她泛红的耳垂上掠了掠,不由哑然失笑。 叶知秋被他笑得莫名其妙,忍不住转头瞟了他一眼,“我说的话很好笑吗?” “没有。”凤康微微地敛了笑意,“我只是没想到,你也有慌乱害羞的时候。” 叶知秋怔了怔,也自我调侃地笑了起来,“女汉子就不能偶尔淑女一次了吗?” “女汉子?”凤康觉得这个词很新鲜,略一琢磨,便想到“女丈夫”上面去了,扬了唇角道,“用在你身上确也贴切。” 说笑几句,气氛倒是融洽了不少,没有刚才那般尴尬了。两个人都聪明地不去点破某些事情,只拣了无关痛痒的话题,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不知不觉,官道便走到了尽头,前面出现了几条岔路。 叶知秋指了指最窄最曲折的一条山道,“从那条路过去就能到小喇叭村了,你在路口把我放下来吧。” 凤康沉默了一瞬,“我再送你一程。” “真的不用了。”叶知秋加重语气,“山路上骑马不安全,趁现在天还没黑透,你赶快回去吧。我在这儿等老牛叔和阿福过来,和他们一块儿回去。” 凤康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不过再往前送的确不合适。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就算他送到家门口又能怎么样呢?她终究还是要回到别人身边。已经占据了她这么长时间,不能再贪心了。他的迷恋,对她来说是侵犯,也是亵渎。 他依言在路口停下来,先一步翻身下马,双臂微张地伸向她,“来。” 叶知秋扶着他的胳膊跳下马背,微笑地抽回手,“谢谢。” 臂上轻了,心里好像也跟着空了。指尖交错的瞬间,他突然反抓过来,将她的手扣在掌心之中。叶知秋惊讶地望着他,“你……还有事?” 凤康也被自己这不经大脑的举动搞得一愣,不知道如何解释,急中生智,从腰间摸出结账剩下的银锭,塞进她手里,“借据我已经让洗墨撕掉了,刚才那顿饭算你请我的,我们之间的账一笔勾销。” 叶知秋嘴唇动了动,刚要说话,又被他抢先一步截住了,“我花的也都是从你们这里征缴来的税金,你就当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还之于民,图个小小的心安吧。”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不无恳切。叶知秋不好再推拒,便大大方方地收了,“好,我给你这个机会。” “嗯。”凤康松了一口气,在她手上加重力道握了握,才略有不舍地松开了。 叶知秋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微笑着跟他道谢,“谢谢你。” 凤康笑了笑,“是你给我机会,应该我谢你才对。” “不止是这件事。”叶知秋表情认真起来,“那天晚上,要不是你借钱给我,虎头可能就出大事了。托你那十两银子的福,我才有本钱做买卖,还小赚了一笔。还有秦三公子和王绣花,要不是你……总之,谢谢你!” 她的客气让凤康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不无苦涩地笑了笑,“我以为你只在银钱账上不肯马虎,原来人情帐也算得这么清楚,你就这么急着跟我撇清关系吗?” 叶知秋本想说“我没有那个意思”,可到了嘴边又鬼使神差地变成了另外一句话,“难道我们不该撇清关系吗?” 说完立刻后悔了,她这是干什么?过河拆桥吗?正想找补几句,他那边已经忽地沉了脸色,“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在酒楼等那么久?” 他目光咄咄,甚是逼人。叶知秋被他盯得心里莫名发虚,眼神躲闪地道:“我当然是为了……” “为了还钱吗?”他面有不屑冷笑一声,“如果只是为了还钱,我没有出现,你大可以去府上,或者让秦三公子把银子捎给我,何必要苦苦地等到那个时候?你那么做,难道不是为了见我吗?” 叶知秋张了几次嘴,终于被他自恋又离谱的推理气笑了,“去你府上还钱?你说得真轻巧,宰相门前三品官,十两银子光打点也不够吧? 让秦三公子把银子捎给你是可以,那借据呢?我见不到借据,随随便便把银子给了他,万一中间出了什么岔子,银子没了,我找谁说理去?你以为我有几个十两可以还给你? 还有,你觉得我逮着一个人就跟他说,雪亲王那样的大人物借钱给我合适吗?拜托你搞搞清楚再说那些可笑的话好不好?” 有生以来,凤康第一次尝到了被驳斥得体无完肤的感觉。那种感觉说不出的恼怒和不甘,更多的是无地自容的羞愧。都已经站在分道扬镳的路口上了,他还在可耻地期待什么?期待她不守妇道,对他暗送秋波吗? 凤康啊凤康,你果然没救了! 叶知秋见他脸色青白交加,神情懊恼,意识到对他这样自尊心极强的人来说,自己刚才那番话有些过分了。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怎么说着说着就变成吵架了?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那我先走了,你也快回去吧!” 她语速飞快地说完,一刻也不想多留,转身便向山路走去。 凤康眼神剧烈地晃动了几下,又一次不经大脑地采取了行动。追上两步,将人扯了回来。一手箍住她的腰身,一手扣住她的后脑,低头捉住她的唇,狠狠地吻下去…… 第062章 跟你同归于尽! 叶知秋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惊到了,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却被他更紧地箍在臂弯之中。他的气息,他的心跳,他的体温,还有唇上那略带疼痛的触觉,无一不具侵略性,扫荡着她的感官。 他的动作粗鲁而笨拙,甚至不能称之为“吻”,只是一味地揉搓着她的唇。急切地,惶恐地,搜寻着发泄的出口。至于要发泄的是什么,只怕他自己也没有头绪。 她没再挣扎,也没有发出任何抗拒的声音,冷眼望着那张近在方寸的脸,任他在唇上磕磕碰碰地辗转摩挲。 她眼中有着置身事外的冷静,仿佛她并非当事人,而是一个旁观者。凤康被这眼神刺得心神一凛,下意识地松开了她,嘴,还有手。 叶知秋眼睛盯着他,无声冷笑。抬起胳膊,衣袖缓缓而用力擦过嘴唇。而后转身,大步地向前走去。 凤康从她的动作和神情之中感受到了浓浓的厌恶和不屑,一时间心头剧痛。这个女人,为什么总能让他看到自己最卑劣的一面?为什么总能让他自惭形秽,无所遁形? 如果她挣扎叫骂,流泪痛斥,哪怕是扇他一个耳光,他也不会如此痛恨自己。可是她这样……她这样……让他拿她如何是好?如果就这样放她走了,他只怕这一辈子都不会心安吧? “你站住!”他脱口喝道。 叶知秋自顾自地迈着步子,丝毫没有停顿的意思。 凤康咬了咬牙,施展开轻功,几个闪掠挡住她的去路,“你不能走。” 叶知秋抬头望着他,眸子里倒映着天边最后一缕余晖,不带丝毫温度,“那你还想怎么样?” 亲也亲了,抱也抱了,难道他还想在这荒郊野外霸王硬上弓不成? 凤康显然读懂了她的言外之意,额上青筋暴跳,“在你心里,我到底有多混蛋?” “我不知道,你告诉我,我该把你当成哪一级别的混蛋?”叶知秋用平静而冰冷的语调反问。 凤康定定地凝视了她半晌,眼中的愠怒转成了痛楚,“刚才冒犯你是我不对,我跟你道歉。如果你还不解气,可以打我骂我,或者……让我做些什么补偿你。怎样都可以,只是不要再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 叶知秋冷笑起来,“你是王爷,打你骂你,我都不敢。补偿?你想怎么补偿我?给钱?还是把我这朵野花摘回家去,养在镶金边儿的花瓶里,等你看腻了,再跟垃圾一样丢掉?”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不管你什么意思,如果你觉得我是可以随便玩弄的女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叶知秋身份再怎么低贱,也不会沦落到给人当小妾当**。你不要妄想用权势逼迫我,那样的话,你顶多能得到一具尸体。” 说完绕开他,继续往前走。 凤康眉头大皱,刚一转身,就听她头也不回地喝了一句,“你再追过来我立刻跟你同归于尽!” 凤康愕然地顿住身形,望着她背影渐行渐远,最后隐没在夜色之中,顿觉浑身失了力气。在地上呆呆地坐了半晌,突然张开五指遮住脸孔,放声而笑。 不是咬舌自尽,而是同归于尽吗?果然符合她的性格。 叶知秋一口气走出一里地,确定那人没有追上来,才在路边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不知道是走得太急,还是怒火未消,心怦怦直跳。 唇上仍然火辣辣的,随意绾起的发髻乱掉了,被他手臂勒过的地方还残留着坚硬有力的触感。桩桩件件都不怀好意,反复地提醒着她刚才发生的事情。 “混蛋!”她恨恨地骂出声来。 家里有老婆,有一大堆小妾,还不够他风、流快活的吗?大过节的不在家里左拥右抱,跑来招惹她一个村姑,他脑子被驴踢了吧? 在原来世界,她有个相当不愉快的初吻经历。原本打算把这边初吻留给情投意合的人,也好弥补一下缺憾,谁知道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被夺走了。 混蛋,王八蛋,乌龟甲鱼蛋! 她把能想到的蛋都用了一遍,才觉得心里舒坦了些。听见远处传来吱吱嘎嘎的车辕声,还有呼喝牲口的人声,她赶忙站了起来,往回迎了一段,果然是老牛叔和阿福过来了。 “知秋姐姐?!”阿福看到她很惊讶,“你不是先回去了吗?咋站在这儿呢?那个王爷呢?” “当然是想跟你们一起回去了。”叶知秋不想提起凤康那个人,只答了前半句,便爬上牛车,故作轻松地唏嘘道,“还是老牛叔的车舒服啊!” 被她夸奖了,老牛叔有些得意,“不是吹牛,你老牛叔赶车的把式,在十里八村都是数得着的!” 叶知秋被他逗笑了,“要不怎么说我有先见之明呢?一眼就看上老牛叔的车了!” 阿福眨巴着大眼睛听他们闲扯了会儿,趁空凑过来,小声地问道:“知秋姐姐,你没事儿吧?” “没事。”叶知秋随口答了一句,扭头催促老牛叔,“老牛叔,咱们快走吧,家里人肯定都等急了!” “好嘞。”老牛叔答应着,甩了一个响亮的鞭哨。老黄牛似乎也归家心切,吭哧吭哧地跑了起来。 阿福感觉叶知秋跟平常不一样,猜到她和凤康之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却也没再追问。 这会儿天已经完全黑了,不过这条山路老牛叔和老黄牛不知道走过很多遍,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家门,并没有影响赶路的速度。 进了村,家家灯火如豆,空气之中弥漫着炊烟和饭菜的香味,门户之中时不时传来说笑声。虽然没有花灯,没有爆竹,也能感觉到过节的气息。 叶知秋远远地就看见家门口立着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心头一热,扬声喊道:“爷爷,虎头!” 成老爹侧了侧耳朵,急急地问,“是秋丫头不是?” “是姐姐,姐姐回来了。”虎头欢呼着奔过来,“姐姐。” 老牛叔见状赶忙呵斥,“你这猴小子,慢着点儿跑,磕着咋办?” 虎头顾不上搭话,绕开车头跑到近前,声带欣喜地嚷嚷,“姐姐,可把你等着了。” 叶知秋伸长了胳膊摸了摸他的头,鼻子有些发酸,“等急了吧?” 虎头嘿嘿一笑,“没有,我知道姐姐说回来就一准儿能回来。都是爷爷不耐烦,念叨了你一下晌儿。” 刘婶耳尖,听到动静从隔壁探出头来,高门亮嗓地问,“秋丫头回来了?” “刘婶。”叶知秋笑着招呼了一声。 “哎哟,你可算回来了,成老哥和虎头打中午就没动过筷子。我让过我们家对付一口,他俩说啥不乐意,非等你回来一块儿吃不可……” “娘,你咋恁多话?”屋里传来梅香的抱怨声,堵了刘婶的嘴,又脆生生地道,“知秋姐姐,你先忙去,等会儿我过去找你说话儿。” 叶知秋说了声“好”,跳下牛车,握住成老爹干枯的手掌,焦躁不安的突然踏实下来。 “爷爷,我回来了。” 成老爹皱纹舒展,在她手背上拍了拍,迭声地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第063章 团圆饭 老牛叔和阿福帮着搬完东西,便急着赶回家里去了。叶知秋顾不上归拢,取了菜和肉,到灶间生火做饭。 她怕成老爹和虎头饿坏了,只挑简单省事的做了几样:白米捞饭,红烧鱼,小炒肉,炝土豆丝,又炖了一个白菜豆腐,连汤带菜端上来。把打的酒用热水烫了一下,给成老爹倒了一杯。 成老爹一口喝干,嘴里发出满足的抽气声,“这可比我藏的那一壶好喝多了!” 虎头抡着筷子大口大口地吃着饭,还不忘接话,“爷爷那壶酒不知道兑了几回水,早就跑味儿了。” 叶知秋拿起酒壶给成老爹添酒,“今天过节,爷爷你多喝几口。” “哎。”成老爹乐呵呵地应了,吃了几口菜,又忍不住感叹,“秋丫头一回来,咱这个家才算有人气儿了。” “就是,就是。”虎头嘴里含着饭菜,语调含糊地附和道,“姐姐不在家,可把我和爷爷冷清坏了。姐姐,你往后不出去了吧?” 叶知秋笑着点头,“嗯,不出去了,你没看见我把铺盖都拿回来了吗?” “太好了。”虎头振臂欢呼一声,又埋头狼吞虎咽。 刚才她忙着做饭,成老爹一直没得空问,这会儿有了闲暇,便打听道:“秋丫头,你欠人家的钱还上了没?” “爷爷你放心吧,都还上了。”叶知秋嘴上这么说着,想起凤康,心里又别别扭扭,不甚痛快。她不想让那个混蛋破坏了过节的气氛,便把话题转开去,“爷爷,我这次在城里赚了差不多二十两银子。咱们这一冬天的口粮,还有明年开春的种地钱都有了。” 成老爹瞪大了浑浊无神的眼睛,“二……二十两?” 他活了大半辈子,总共也没见过几次银子。这丫头出去几天,就赚了二十两?他不是在做梦吧? 叶知秋看他吃惊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爷爷你等着。”起身到西屋,取了两枚五两的银锭来,放到桌上,拉着他的手覆在上面,“爷爷,你摸摸看。” 成老爹摸索了半晌,又把银锭拿起来咬了咬,这才信了,“还真是整锭的银子,秋丫头,你这钱……都是卖吃食得来的?” 叶知秋明白他担心什么,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手,“都是我自己赚,来路正派,爷爷你就放心大胆地收着吧。” 成老爹愣了一下,“我收着?” 叶知秋笑着点头,“是啊。” “使不得,使不得。”成老爹赶忙把银子放下来,“这钱是你赚得的,你收着才是正经。” 叶知秋有些不乐意了,“爷爷,咱们是一家人。有苦一起吃,有钱一起花,还没分什么你的我的?难道你又不把我当亲孙女儿了?” “你这丫头说啥呢?”成老爹急了,“我一个瞎眼老汉,认不得路出不得门,要银子做啥?这老些钱呢,放我这儿万一弄丢了咋整?你来当这个家,就该你管钱。对了,还有房契地契,待会儿我拿给你,你好生收着。” 叶知秋见他认了真,也不好再逗闷子了,正了神色道:“爷爷,我那儿还有几两银子。除去咱们过日子的花销,我打算抽出一部分当本钱,做点儿别的营生。 这十两银子是留出来种地用的,你先替我收起来。你也知道,我这人花钱大手大脚的,万一哪天脑子进水,全都花光了,咱们明年可就要喝西北风了。” 成老爹深以为然,“对,对,你能挣能花是好事儿,可也得留着后手,防一防万一。” “嗯嗯,我就是这个意思。”叶知秋忍着笑道,“还是爷爷你懂我!” 她的确有些大手大脚,可也不是没有分寸的人,不会胡乱花钱。之所以把银子给成老爹,一是想让他开心,二也是想让他宽心。 不管她跟这祖孙二人怎么亲近,毕竟没有血缘关系。现在家徒四壁,固然相安无事;一旦有了利益冲突,就会产生无法弥补的隔阂。 说到底,这终究是成老爹的家,她只不过是代管而已。她不想让成老爹觉得自己失去了对这个家的掌控权,那样的话,她迟早有一天会变回外人。 当然,她不一定非要依附他们过活。可不管走到哪里,不管遇到谁,信任都是需要用心经营的。更何况,她真心喜欢成老爹和虎头,把他们当做精神支柱。因为银子这样的身外之物伤了感情,可就得不偿失了,防患于未然总是好的。 这些日子,成老爹一直为她在外面抛头露脸的事感觉内疚,终于有了自己能帮忙的地方,心里很是高兴,也不纠结了,“那行,我帮你收着,等开了春儿再拿给你!” 正说着,就听梅香在外面喊“知秋姐”。成老爹听见脚步声凌乱重叠,似乎来了不止一个人,赶忙把银锭子拢在袖子里,又小声地叮嘱虎头,“你姐姐得了银子的事儿,不许对旁人说,知道不?” 虎头明白他是提防着那个大嘴巴的刘婶呢,心领神会地点头,“知道,我谁也不给说。” 叶知秋本来还想嘱咐他们几句,现在看来,他们的警惕心一点儿也不比自己少。于是放下心来,起身去开门。见刘婶果然跟着梅香来了,后面还多了一个二姐。 菊香比梅香大不到一岁,模样很是俊俏。脾性随了她爹,老实,不善言辞,跟梅香一比就显得有些沉闷。她还是第一次跟叶知秋说上话,处处透着拘谨。 梅香比她大方多了,被桌上的菜勾起馋虫,拿筷子一样尝了几口,才坐下来说话。 叶知秋收拾了桌子,顺便取了一块缎面的布料送给刘婶。 刘婶又惊又喜又不敢相信,“秋丫头,你这是给我买的?” “是啊。”叶知秋笑着点头,“要不是有刘婶帮忙照顾爷爷和虎头,我哪能放心在外面待那么多天?这是今年卖得比较好的布料,刘婶拿去做身衣服穿吧。” “哎哟,邻里邻居的,帮忙照看一下还不是应该的吗?你这孩子也太讲究了。”刘婶嘴上客套了几句,便忙不迭展开布料往自己身上比照,“我穿这色儿能行?不太惹眼了吗?” 梅香笑嘻嘻地打趣,“娘你不是整天念叨自己老了吗?正好穿个惹眼的显年轻。” “你这贼丫头,拿你娘寻开心是不是?”刘婶瞪了她一眼,又将那布料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越看心里越喜欢。一口一个懂事,把叶知秋好一顿夸。 叶知秋见她跟成老爹聊得热乎,便招呼梅香,“我也给你和二姐带了东西,你们跟我来!” 梅香眼睛一亮,赶忙拉了菊香跟她转移阵地,奔西屋…… 第064章 图纸 叶知秋从铺盖卷里取出一个做工精致的小盒子,递给菊香,“二姐,给你的。” “呀,这不是粉彩轩的水粉吗?”梅香从中劫了去,打开来,见有上下两层,又忍不住惊呼了一声,“这还是连盒的呢,我记得有个挺古怪的名字,叫脂粉并……并啥来着?” “粉脂并蒂。”叶知秋笑着接过话茬。 梅香连连点头,“对对,就是这个名儿。大姐夫出去跑买卖,回来的时候就给大姐买了一盒,听说可贵呢。把大姐的欢喜得跟什么似的,当宝儿一样,我要看一眼她都不给。” 说完递给菊香,不无羡慕地道,“二姐,你可美了。” 菊香接了,又急着还给叶知秋,“知秋妹子,这贵的东西,我不能要,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二姐,你就收下吧。”叶知秋把她的手推回去,“彩粉轩到年底要换新包装,急着把这些旧的处理掉,比平常便宜了好些。我跟彩粉轩的掌柜认识,他三折就卖给我了。我皮肤比较敏感,用不惯这种东西。二姐你明年开春不是要成亲吗?到时候用得上。” “是啊,二姐,等你嫁过去,用这胭脂水粉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怕二姐夫不疼你。”梅香笑嘻嘻地插话。 菊香被她说得脸红起来,啐道:“一个姑娘家家的,啥话都敢说。你还有闲心笑话我,咱娘正张罗给你找婆家,说要多求些银子当彩礼,给鹏达赶考用呢!” “啥?她要把我卖了给她儿子赶考?”梅香从炕沿上蹦到地上,“我找她说道说道去。” 菊香一时羞恼说漏了嘴,生怕她和刘婶闹起来,赶忙拉住她,“你这丫头听风就是雨,我这不是吓唬你呢吗?” “不对吧?”梅香狐疑地瞄着她的脸色,“要是咱娘没提过,你这个闷葫芦能说出这话儿来?不行,我得找她去。” 菊香板起脸,“梅香,你还没完了?今天过节,咱娘得了布料,才高兴一会子,你不准去找她不痛快。在别人家里,你嚷嚷个啥?也不怕知秋妹子笑话你。” “行,我回家再找她。”梅香听了劝,又坐回炕沿上,神色依旧有些忿忿的。 叶知秋有心调节一下气氛,便将今天买的布料全都拿出来,“梅香,你帮我看看。” 梅香拿手翻了翻,有五六块,颜色有深有浅,料子也有好有坏,惊讶地看了她一眼,“知秋姐,你买这多布干啥?” “深色的是给爷爷和虎头买的,他们的衣服都旧得不成样子了,我想给他们做两身新的。”又指了指那两块颜色鲜艳的,“你挑一块你喜欢的,剩下那块给我。” “呀,还有我的份儿呢?”梅香面露欢喜,把两块布抽出来看了又看,捻了又捻,见颜色和花色都很淡雅,料子也比送刘婶那块要好,忍不住抱了叶知秋一下,“知秋姐,你真是好人!” 叶知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我不是好人,我这是讨好你,想让你受累给我们一家人做衣服呢。” “行啊。”梅香一口答应下来,又有些不乐意地瞪了她一眼,“不就缝几件衣服吗?用得着讨好吗?反正我也闲着没事儿,还能拿这些布练练手呢。” “我也闲着,和梅香一块儿缝。”菊香收了胭脂水粉,心里感激,主动提出要帮忙。 叶知秋知道她们都是朴实人,也不跟她们多客套,笑着道:“那我就把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你们了。” “你放心,一准儿给你做得好式好样儿的。”梅香拍着胸脯跟她做了保证,见还有几块素色的棉布,便问道,“知秋姐,这几块是干啥用的?” “我正想跟你说呢。”叶知秋把自己清阳府的时候抽空画的图样拿出来,“你能照上面的样子帮我做几身内、衣吗?” 她的适应能力一直不错,这个世界的很多东西都能接受。可总有那么几样没办法入乡随俗,尤其是肚兜和亵裤,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完全起不到内、衣应有的作用,让她感觉十分不舒服。 更何况她只有一套里衣,替换起来非常不方便。虎头娘倒是留下了一套,只是她在贴身衣物方面有相当严重的洁癖,实在接受不了别人穿过的东西。 梅香见纸上画的衣服又短又小,有的地方只有两条细细的带子,样式十分暴露,感觉不像正经人穿的,有些不敢相信地望着叶知秋,“知秋姐,你想穿这样儿的衣服啊?” 菊香探头看了一眼,不由红了脸,赶忙别过头去。 叶知秋知道她们心里怎么想,也不多费口舌解释,只笑着问道:“能做吗?你要是不能做的话,我自己试试吧。” “能做是能做了……”梅香想劝她几句,又不知道该怎么劝,只好按下,“还是我帮你做吧,不过我不能在家做,让我娘和我爹看见那还得了?知秋姐,我明天吃了早饭过这边来做针线,行不?” “当然行了。”叶知秋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她可不想让刘婶知道了四处说嘴。虽然她不在乎那劳什子清誉,可也不想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那行,我明天一早儿就过来。”梅香做了决定,又笑嘻嘻地道,“正好,省得在家听我娘念叨掏洞的事儿,我耳朵地听出茧子了。对了,知秋姐你还不知道吧?咱们村进山掏洞的那伙人出事了。” 叶知秋听老牛叔提起过,多少知道一些。好像是进山没几天,就有一个人被黑熊所伤。加上今年猎物很少,大家认定这是山神发怒的征兆,便灰溜溜地撤回来了。 见她点头,梅香谈兴更浓了,“我娘一听到信儿,就念了几声佛,说幸好我爹没去。起初那几天对我爹好着呢,连给鹏达藏着的鸡蛋都拿出来给他煎了吃。这几天又变回去了,念叨着让他过些日子跟老牛叔他们一块儿去掏水洞,我爹还真是可怜!” 菊香听她替刘叔打抱不平,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没办法,谁让咱家穷呢?就指望掏洞赚点儿东西过年了。” 梅香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要不是娘把钱都攒起来给鹏达赶考,咱家还能过不起年?” 别人家的事,叶知秋也不好评论。不过想想掏洞的人空手而归,心里也难免有些沉重。 看来今年村里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啊! 第065章 秦王妃 洗墨正在王府门前焦急地走来走去,听到马蹄声精神一振,往前迎了几步,果然看见凤康骑马回来了,不由长舒了口气,“王爷,你总算回来了。” 凤康诧异地瞟了他一眼,“你在外面干什么?难道府里出什么事情了吗?” “倒是没出什么事情,不过……”洗墨欲言又止。 凤康也不追问,到门房前翻身下马,将缰绳抛管事,便大步流星地往里走。 洗墨从他的举动之中觉出了不耐烦,犹豫了一下,还是紧跑几步追上来,“王爷,您赶快去小世子那儿看看吧。秦王妃到现在都没动过筷子,一直等着您呢。” 凤康脚步顿了顿,“你没告诉她我不在府里吗?” “告诉了,我还说王爷可能会晚些时候回来。”洗墨小心地瞄着他的脸色,“可秦王妃坚持要等……” 凤康皱了一下眉头,他现在身心疲惫,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不过秦王妃是长嫂,又有太后懿旨在身,于公于私,他都应该过去问候一声。 他深吸了一口气,“回去更衣吧。” “是。”洗墨面上一喜,“我这就去吩咐他们准备。” 净面漱口,重新梳过头发,凤康换了一身比较正式衣袍,随洗墨往永寿斋而来。进了院子,便听得一阵熟悉的琴声自厅中传来。这是一首倾诉相思的曲子,琴声婉转缠、绵,悠扬清越。只是不如过去那般欢快,多了几分凄楚。 他神色微动,停住了脚步。每逢佳节倍思亲,想必她是在悼念五哥吧?想起那个总是面带春风、温润优雅的男子,心头又泛起另一种痛楚。 正听得入神,琴声突然停了下来,紧接着传来一个年轻女子的问话声,“可是雪亲王到了?”声音珠圆玉润,柔美温婉,比琴声更为悦耳动听。 洗墨一直听人说秦王妃耳聪目明,比那些武林高手还要略胜一筹,可从来没有亲自验证过。此时听她出声询问,大为惊叹,“秦王妃真厉害!” 要知道,他和凤康距离厅门还有将近百丈呢。这么远的距离,又有琴声干扰,她居然能察觉到,实在太神了。 凤康不悦地瞪了他一眼,迈步上前。早有丫鬟拉开门,恭恭敬敬地候着了。 见他进门,宣宝锦站起身来,绕过琴台,脚步珊珊地迎了过来。 她今年二十一岁,与凤康同年。身形娇小,体态轻盈。在美女云集的皇家,她的容貌算不上特别出众,然而胜在气度超然。空谷幽兰一般,纯净,高洁,有种不落凡尘的美好。即便早已嫁人,眉眼,神情,举止,依然纯真如初,没有丝毫妇人应有的妩媚和妖娆。 凤康略有怔然地望着她微笑地向自己走来,恍然间似乎又见到了慈安宫那个天真无邪的少女。 “宝锦见过雪亲王。”她在他身前一米的地方停步,福身见礼。 凤康回过神来,拱手回以家礼,“见过王嫂。” 宣宝锦含笑受了,便顺着他的称呼改了口,“九弟还不曾用过晚膳吧?”完问不等他回话,便吩咐身后侍立的丫鬟,“把饭菜呈上来吧,碧蒲酒也热上一壶。” “是,王妃。”丫鬟答应着飞快地退了出去。 凤康本想拒绝,听到“碧蒲酒”三个字,话到嘴边又止住了。碧蒲酒并不是什么名贵的酒,不过是京城某个小酒坊酿造的水酒罢了。酒色碧绿,又有蒲苇的涩香,故而得名。 因为入口苦涩,很少有人喜欢这种酒。他却独爱此酒先苦后甘的滋味,从前每次出宫,都要去买上一坛,带回去细品。后来封王分府,能喝的酒多了,反倒把它淡忘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她还记得他这个微不足道的喜好! 不知道是出于怀念,还是想要借那酒疗一疗心伤,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被宣宝锦邀请入了座。饭菜很快就端了上来,六样小菜都是他的偏爱,做得很是精致,一看就不是出自大厨房师傅之手。 大丫鬟袖儿从他神情之中看出了疑惑,便笑着道:“王爷,这可是王妃亲自下厨,特地为您做的。” 凤康有些惊讶,“王嫂会做菜?” 宣宝锦浅浅一笑,“以前是不精的,这几年在王府之中闲来无事,便学了几样。九弟尝尝看,味道可还过得去吗?” “好。”凤康拿起筷子尝了尝,每一样都出人意料地可口。惊叹之余,心中不免五味杂陈。秦王府的日子该是怎样百无聊赖,才让一个昔日避庖厨如蛇蝎的女子练成这等厨艺? 如果鸣儿在她身边,她也不会过得如此清寂吧? 暗暗叹了一口气,便将话题转开去,“鸣儿呢?” “用过晚膳,与下人们放了灯,便有些累了,被张妈带回房里歇息去了。”提起儿子,宣宝锦的眼神愈发柔和,犹如春日里的两泓清泉。 看着这双眼睛,凤康竟鬼使神差地想起了另外一双冷怒带嘲的眼睛。刚刚安宁了片刻心绪,又凌乱起来。 袖儿没有看出他神思不属,在旁边接话道:“小世子一直追问,王爷为什么不来一起用膳,哭闹了好一会儿。王妃费了一番口舌,才哄他吃了些东西。回房歇息的时候,还跟下人们打听王爷去了哪里呢。” “是吗?”凤康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句,拿起酒杯喝酒。 袖儿没想到他这么不识趣,脸上闪过一丝懊恼,进一步暗示道:“王妃唯恐王爷忙得忘了时辰,回来用那剩菜剩饭,伤了肠胃。这不让奴婢跟您身边的人打听了时间,亲自下厨做了几样小菜。 又怕王爷在这边无亲无故,一个人用膳太冷清,一直没动筷子等着呢。说无论如何,也要陪王爷吃个团圆饭。” 凤康有些歉意地看了宣宝锦一眼,“劳王嫂费心了!” “九弟客气了。”宣宝锦笑容温柔似水,“我来到府上便是客,自然要客随主便。” “王嫂不必把自己当客,随意就好。” 袖儿听他客套了两句,又没了下文,愈发气恼。还想再说几句,就见宣宝锦嗔了她一眼,“你这丫头,被我宠得愈发没规矩了。九弟在自家府上用膳,怎的还要听你饶舌添堵呢?” 虽是责备的话,却没有丝毫严厉之感,听来如沐春风。 袖儿赶忙福身认错,“王爷恕罪,是奴婢多嘴了!” “无妨,你起来吧。”凤康向来不在乎这些所谓的规矩,况且大丫鬟是主子的脸面,他也不能因为人家说了几句实话就打王嫂的脸。 “谢王爷。”袖儿起身,只添酒布菜,不敢再随便插话。 宣宝锦陪着喝了两杯酒,面有薄红,眼睛里也蒙上了一层轻雾。许是酒劲的关系,她的神情比刚才明快了许多,“我来了这几日,只顾与鸣儿亲近,有一件事,倒是忘记恭喜九弟了。” 凤康不明所以,“我什么事情值得王嫂恭喜的吗?” 宣宝锦盈盈一笑,“父皇正命皇后娘娘为九弟物色王妃人选,这样的喜事,自当恭喜。” 凤康先是一愣,而后变了脸色,“什么?!” 第066章 相思病 看到他的神色,宣宝锦也惊讶起来,“怎么,九弟还不知道吗?” 凤康两条长眉拧在了一处,“王嫂这消息是从哪里得来的?” 他人虽不在京城,可也不是没有留下耳目。这样的大事,为什么他连半点风声也没听到? “我也是临行之前,入宫辞行,无意之中听父皇提了几句。”宣宝锦答了他的问题,表情有些不安,“许是我误解了父皇的意思,九弟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已经放在心上了,哪有那么容易放下?凤康脸色又沉了几分,盯着她追问,“父皇都说了什么?” “这……”宣宝锦迟疑了一下,才表情忐忑地道,“父皇只是命我劝九弟几句,不要再延误婚姻大事。当时皇后娘娘也在,说是已经留意了几家闺秀……定是我误会了……” 凤康冷笑起来,“不找个女人拴住我,他们都觉得心里不踏实吧?” 宣宝锦表情由忐忑转为了惶恐,长长的睫毛若有若无地颤动着,眸子也如微风吹皱了的清泉,轻波荡漾,“九弟,你……” 凤康心中不忍,稍稍缓和了脸色,“就算王嫂今日不说,也是迟早的事情。所以,王嫂不必感觉愧疚。” 宣宝锦松开捂嘴的手,望着他,眼神温柔而苦涩,“京城都在传说,九弟是来清阳府封地躲清闲的。却不知有些事情,即便离得远远的未必躲得开。” 凤康早已猜到她在秦王府的日子不好过,听了这同病相怜的话,更是替她感到难过,“这几年辛苦王嫂了。” 宣宝锦怔了怔,随即微笑起来,“多谢九弟,我没关系,只是时常记挂鸣儿。几月不见,他长高了,也懂事了。鸣儿有九弟用心教养,允哥哥在九泉下也能安心了。” 说着刚刚掩落的悲伤又浮现出来,萦绕眉眼之间,在烛光下无限哀婉。 凤康不敢看她的表情,无限惭愧地别开眼去,“我还不够尽心,要不然鸣儿也不会中毒。” “九弟千万不要这么说,鸣儿中毒是我的错。”宣宝锦微微地红了眼圈,“我不该将领赐之物随意转送,害鸣儿受苦,更累及九弟为他担忧。” “领赐?”凤康敏锐地捕捉地到这个字眼,声音骤冷,“那山参是谁赏赐给王嫂的?父皇?太后?还说……皇后?” 宣宝锦又一次失言,表情慌乱起来,“九弟不要多心,那山参定是在府上被人动了手脚……” 凤康眉头大皱,“这么说,秦王府有内奸了?” “九弟……”宣宝锦颓然地垂下眸子,“事情已经过去了,就不要再追究了。总之都是我的错,与他人无关。” 凤康有心提点她几句,让她学着对人设防,不要跟从前一样,总是默默承受,息事宁人。终究觉得这不是一个小叔应该对王嫂说的话,只得按下了。 将杯中酒喝光,“时辰不早,王嫂早些休息吧,我就不打扰了。”抱一抱拳,便起身向外走去。 “小九。”宣宝锦的声音有些惊慌和无措,“你……生气了吗?” 听到自己儿时的名字,凤康感觉自己那颗冷掉的心似乎又隐隐作痛起来。脚步顿了顿,终究没有回头,“那个名字早就被我舍弃了,王嫂以后还是不要再这么称呼我了。” 说完迈开大步,径直出门而去。 宣宝锦撑在桌上的手臂晃了晃,不胜脆弱地坐回椅子上。袖儿赶忙上前,关切地问:“王妃,您没事吧?” “没事。”宣宝锦有些酸涩地笑了笑,“小九和我……终究还是生分了!” 去了一趟永寿斋,凤康更觉疲倦了。脱掉冗沉的外袍,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在软榻上躺下来。闭了眼睛,却没有分毫睡意。 过去的某些片段与今天发生的种种,轮番在脑海之中闪现。乱糟糟的,理不出头绪,也没有力气去理。 沈长浩携着一身酒气和脂粉味进门,见他挺尸一样躺在那里,顿时想歪了十八层楼,“难怪人说孤男寡女、*,最是考验身心。连王爷这么强健的体魄,都承受不了吗?” 凤康随手摸起一个花瓶扔过去。 沈长浩歪头,伸手捞住,顺势抱在怀里,继续调侃,“怎么,王爷欲求不满,要摔东西泻火吗?” 凤康没有力气跟他拌嘴,将手臂横在额上,有气无力地道:“瀚之,我好像得病了,很严重。” 沈长浩会意地挑了挑眉,“相思病吗?” “我亲了她。” “什么?”沈长浩吃惊起来,“王爷,你真的跟秦王妃……” 凤康不搭他的茬,自顾自地说下去,“我问她我在她心里有多混蛋,她让我告诉她,该把我当成哪一级别的混蛋。” 沈长浩脸上的讶色缓缓敛去,“你说的可是那位大嫂?” 据他所知,秦王妃那样“冰清玉洁”的人,是不会说出这样状若粗鲁的话的。 “她说她身份再怎么低贱,也不会给人当小妾当情妇。如果我用权势强迫她,最多只能得到一具尸体。” “不做妾不做情妇吗?”沈长浩饶有兴致地牵起唇角,“果然有性格,我喜欢。” 凤康对他的话充耳不闻,“她还说,如果我再追上去,她就立刻跟我同归于尽!” 沈长浩抱着花瓶放声大笑,“同归于尽?她居然要跟王爷同归于尽?那位大嫂真是太对我的胃口了。王爷,你要她不要?你若是不要,就把她让给我吧。” “沈瀚之。”凤康终于对他的话起了反应,腾地一下坐起来,咬牙切齿地瞪着他,“我还没找你算账,你倒是幸灾乐祸起来?你说,你今天晚上躲出去是什么意思?” 沈长浩不以为怵,手掌在花瓶光滑细腻的表面游走着,“寡嫂约见小叔,这种事情我可不想掺和。万一出了事情,第一个倒霉的就是我。” 凤康又摸起一个花瓶扔过去,“你跟我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出事就跑不了你,躲到天边儿也没用!” 沈长浩这次只躲没接,任由那价值不菲的花瓶在身后摔成碎片,笑眯眯地望着他,“我怎么感觉这屋子里怨气冲天呢?” “父皇正和那个女人合谋,往我身边安插女人,可我一丝消息都没得到。难道我还要欢天喜地,翘首以待吗?”凤康咆哮着。 沈长浩自然知道“那个女人”是谁,缓缓地敛了笑意,“这件事可是秦王妃告诉王爷的?” “是又怎么样?”凤康没好气地反问。 沈长浩放下怀中的花瓶,再开口语调就有些淡淡的,“我会派人去查清楚,不过秦王妃的话,王爷还是不要太当真为好!” 凤康不屑地冷哼一声,“你少在那里阴阳怪气,你们查不到,还不准别人告诉我吗?” “我言尽于此,王爷好自为之。”沈长浩扔下两句话,又携着一身酒气和脂粉味离去。 凤康皱了皱眉,又躺回软椅上,愈发心浮气躁,不得入眠…… 第067章 水培芽苗菜 过完冬元节,对以农耕为主的人们来说,就算是正式进入冬歇期了。按照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要将一天三顿饭改为两顿,为的是节省粮食。 第一顿在早上,第二顿在午后,没有固定的时段,一般是下午两三点钟。因为虎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叶知秋不太赞同吃两顿饭。可成老爹坚持,说不能坏了祖宗的规矩,她也不好逆了他的意思,便在晚上睡觉之前,单给虎头开个小灶。 自从有了十两银子的家底,成老爹神清气爽,走路腰板直了,说话嗓门也亮了。以前不爱出门,现在只要天好,就出去跟街坊四邻的人们凑到一起聊天。 因为刘婶不遗余力的免费宣传,村里人都知道他有一个能干的侄孙女儿,都说老天开眼,让成家捡到宝儿了。 每每听到这话,成老爹都乐得脸上开花,“是啊,能摊上秋丫头这个孙女儿,可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这天吃过第二顿饭,成老爹照例让虎头扶着他出门晒太阳。叶知秋收拾了碗筷,便和阿福一头扎进了西厢房。 说是厢房,其实就是一间仓库。废弃很多年了,里面堆放着生锈的农具,渔网,和一些打猎用具,都是成老爹眼睛好的时候用过的。 原本墙壁裂了缝,屋顶也有几处塌陷。被叶知秋收拾出来,又请村里的泥瓦匠修补改建了一下,现在已经焕然一新。 几口大号水缸排成一行,每个缸上都叠放着几个竹筛子。一进门,便能闻到一股浓重的豆腥味,还夹杂着阵阵或甜或涩的清香。 叶知秋走到一个竹筛跟前,揭开笼布一角看了看,一颗颗饱满发亮的种子已经冒出了白白嫩嫩的芽尖。她原本还担心这两天温度太低,会影响发芽速度和质量。现在看来,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阿福还不太懂这方面的事情,紧张地问道:“知秋姐姐,怎么样了?” “还不错,过几天就能拿到城里去卖了。”叶知秋说着自己也有些期待,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接触种植。虽然只是最简单的无土栽培,也足以让她欢欣雀跃了。 她选择培育芽苗菜,是经过市场调查后决定的。这个时代的芽苗菜已经有不少种类了,其中以黄豆芽、绿豆芽、豌豆芽和黑豆芽最为普遍,大的茶馆之中也有麦芽茶。 不过他们似乎并没有反季节培育的观念,只在夏元节前后才盛行吃芽苗菜。冬元节过后,市面上几乎见不到。听说大户人家会在过年的时候生发一些,也只是放在汤里添个彩头。酒楼之中芽苗菜的做法也很单一,基本上就是凉拌、炖汤和肉炒,连醋溜都很少见。 她从这固执的传统之中发现了商机,便买了水缸和竹筛。舍弃了最常见的黄豆绿豆,选了花生、蚕豆、香椿和萝卜种子,培育了这一批芽苗菜。 选种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水培芽苗菜毕竟是简单的技术。开了这个头,只要是不太笨的人都能做。要想从中取胜,推陈出新是唯一的方法! 阿福听她这么说,才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咱这次要亏本了呢。” 水缸和竹筛倒是没多少钱,那几样种子可是花了不少银子呢。万一不成,那就太让人心疼了。 叶知秋拍了拍她的肩头,“放心,就算亏本,也不会亏你那一两半。” “知秋姐姐你也太看不起我了。”阿福不乐意地撅起嘴巴,“是我自己非要跟你投钱的,赚了我分成,亏了我就溜号,那我成啥人了?我爹知道了不打死我才怪呢。” 叶知秋郑重其事地朝她鞠了一躬,“对不起,我错了,我应该说‘肯定亏不了’才对。” 阿福“噗嗤”一声笑了出了,“这还差不多。” 提起老牛叔,叶知秋倒是想起另外一件事来,“阿福,老牛叔什么时候回来?” 几天之前,村里人组织起第二波青壮年去掏水洞,老牛叔和多禄多寿都跟团去了。村里的牲口也都被拉去河边,进城想雇车都雇不到。 阿福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往年出去这些日子就该回来了,今年到现在都还没动静。打昨天开始,我娘就念叨,别是跟掏土洞那些人一样,出啥事儿了。我也担心我爹和我哥,心里老不踏实。” 叶知秋知道掏水洞比掏土洞要危险,因为是在冰面上作业的,天寒地冻,一旦出现冰裂落了水,活着回来的几率就会很低。不过这话她可不敢对阿福说,只捡吉祥话安慰了几句。 两人给芽苗菜淋了一遍水,从西厢房出来,就见刘婶慌慌张张地进了院子,“秋丫头,不好了!” 她平日里一惊一乍惯了,叶知秋早就习以为常,也没往深处去想,笑着问道:“刘婶,又有什么事情不好了?看把你急的。” “哎哟,我能不急吗?”刘婶晃着胖乎乎的身躯,三步两步窜到她跟前,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快走,跟我出去躲躲。” 叶知秋觉得事情不太对劲,赶忙问道:“刘婶,好好的躲什么?到底出什么事了?” “王老刁来了。”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刘婶脸上有着小小的恐慌,“他进村儿就打听你的事儿,这会子正往你家走呢。我瞧着他没安好心,串门都顾不上了,赶紧跑回来告诉你一声儿。对了,咋不见成老哥和虎头呢?” “他们出去了。” 刘婶一听这话更急了,“就一个人儿更不能在家待着了,跟我家去藏着。” “那王老刁可不是好东西,他来找你一准儿没好事儿。知秋姐姐,你快跟刘婶去吧。”阿福也在旁边劝道。 叶知秋眼色沉了沉,挣开刘婶的手,“刘婶,阿福,你们都回去吧。” 现在不知道王老刁所为何来,没必要躲躲藏藏的。再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过了今天,他迟早还会找上门来的,躲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如果真是不好的事,那也是她该面对的,不能把别人牵扯进来。实在不行她可以一走了之,刘婶和阿福还要在这里生活下去。得罪了地保,可不是小事。 刘婶劝了几句,见她执意不肯走,又怕上了王老刁的眼,只好嘟嘟囔囔地回家去了。阿福却说什么也不肯走,叶知秋拿她没辙,便让她先进屋躲起来。 这边刚刚安顿好,王老刁便跟掐准了时间一样,出现在大门口…… 第068章 如意算盘 王全福三十七八岁的样子,中等身材,细长瘦脸。因为多年不曾劳作,很少晒太阳,肤色有些不健康的苍白。三角小眼,眉毛又淡又短,下巴上留着一绺稀疏的山羊胡。一身绛褐色的缎面长袍,罩在略显干瘦的身上,颇有些弱不禁风的感觉。 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壮汉,体型健硕,面相凶恶,手里牵着一黑棕色的马。看那样子,应该是他养的下人兼打手。 叶知秋冷眼观望的时候,王全福也打量过来。目光越过低矮的柴门,落在她那张俏生生的面孔上,便如同生了根一样,再也挪不开了。 作为地保,经常挨家挨户征粮纳税,传达官府的公文,可以说对这三个村子再熟悉不过了。哪家有模样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儿,他心里都有一本清楚账。就连县太爷的夫人小妾,他也远远地见过。 他自觉阅美无数,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开了眼。布衣荆钗,未施粉黛,就站在那样一个破落不堪的小院里,竟让人有种惊为天人的震撼。 叶知秋见他目光猥琐,一味地盯着自己,强忍着厌恶,开口问道:“你有事吗?” 听她问,王全福才回过神来,赶忙堆出一脸笑纹儿,“你就是成老汉那个远房的侄孙女儿吧?我是大、小喇叭村和王罗庄的地保,我姓王,大名儿全福,你叫我王大哥就行了。” 年纪一大把,也好意思给人当哥?叶知秋心里冷笑,面上依旧平淡,“原来是王地保,请问你来有事吗?” 王全福没听到她叫“大哥”,神色有些讪然。等了半晌,也不见她迎过来。便吩咐壮汉在外面等,自己推门进了院子。 “我上次来这门户里还破破烂烂的,这会儿瞧着不太一样了啊。”他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打着哈哈。 叶知秋站着没动,把问过两遍的话又问了一遍,“王地保,你有什么事吗?” “啊?啊,是这样的。”王全福在她跟前站定,竭力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派头,“你……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叶知秋。” “叶知秋,一叶知秋,真是好名字。”王全福颇有些显摆地说了她名字的出处,又接前话说道,“知秋妹子,你来小喇叭村也有个把月了吧?按照朝廷文书上规定的期限,超过一个月便算是常住。照理说,成老汉应当带你去县衙备案,领一张居留文书才行……” 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拿眼睛瞟着叶知秋。 叶知秋知道他这是等她问呢,便如他所愿,“没领会怎么样?” “没领……咳,那可就麻烦了。”王全福一本正经地道,“前几日我去了一趟县里,县太爷下了文书,说临近年根儿,要清点人口。但凡不是本地的,都要带上身份文书,到县衙画押立据,存案留底。如果查出身份可疑的人,就要立刻抓起来问罪。” 叶知秋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岂会听不出他夸大其词?这年头灾荒连连,流动人口多了去了,真要抓,恐怕华楚国的所有牢房都要人满为患了。 不过要想在小喇叭村安身立命,还真需要官府那一纸文书。没有身份证明,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若是有人居心叵测,诬陷她是奸细,到时候她有理也说不清。 有了这层计较,便认真打听起来,“王地保,没有身份文书怎么办?” “怎么,你没有身份文书吗?”王全福惊讶地望着她。 叶知秋记得成老爹的嘱咐,便按照那个版本答道:“是啊,我父母都没了,我是逃难出来的。路上又遇到了劫匪,东西都被抢光了,身份文书也在里面。” “哎哟,你这妹子还真是可怜。”王全福脸上挂着怜惜,眼底却闪动着抑制不住的喜色,把话说得愈发夸张了,“这事儿可是大大地不妙了啊,没有身份文书,就证明不了你的身份,轻则要挨板子坐大牢,重则会被当成奸细,问罪砍头的。搞不好成老汉和他那小孙子,还有小喇叭村的人都会被牵连进去,问个窝藏包庇之罪。” 叶知秋很配合地流露出慌乱之色,“那该怎么办啊?” 王全福故作为难地叹气,“唉,这事儿不好办呐!” “王地保,你跟县衙的人熟,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叶知秋恳求道,“你看我不过就是一个弱女子,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怎么可能是奸细呢?” 王全福顺着她的话儿,将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啧啧,这身条,有前有后的,家里那俩婆娘加起来也不顶这一个一半儿的。 原本还想再拿拿乔,心里一痒,就把实话说出来了,“这个好办,你只要找一个能给你做担保的人,一块儿去县衙报了籍贯来历,签字画押,写下保证。等县太爷核证属实,自会发你一张居留文书。” 听了这话,叶知秋心里踏实了不少。核实也就是走走过场罢了,这个时代又没有电脑联网,那么多外来人口,如果每一个都去原籍核证,县衙里的人恐怕也不用干别的了。 “王地保,真是太谢谢你了!”虽然心里膈应,可面子还是要做足的。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道理她懂。 王全福听她跟自己道谢,心里得意之余,又添了几分满足。盘算着要趁热打铁,跟她多亲近亲近,眼珠转了转,便想出了一个主意。 “知秋妹子,我明天正好要去县衙办事儿。你就跟我一块儿去吧,我给你作保,还能顺便帮你说说情,疏通疏通门路,怎么样?” 叶知秋直觉他没安好心,有心拒绝,转念想了想,有这个人帮忙,事情的确会好办很多。只要她小心提防,他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她怎么样。 “好啊,那就多谢王地保了!”她一口答应下来。 王全福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痛快,面上一喜,又殷勤地建议到,“这儿离县城好几十里路,要走路可就远了。我家里有牲口有车,要不我明天一早来接你?” 叶知秋来者不拒,笑眯眯地道:“好啊,那就麻烦王地保了!” “行,那就这么办。”王全福见她对自己毫无戒心,更是春风得意,又跟她东拉西扯地说了几句,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他前脚出门,阿福后脚就跑了出来,“知秋姐姐,你疯了?王老刁是啥人?你咋能答应跟他一起进城呢?” 叶知秋笑了一笑,“放心,不会有事的。” 像王老刁那样小人得志的人,心理上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偏激。躲着避着,只会让他生出更强的征服*。与其等他背后耍花招,还不如正面突破。 至于明天进城该如何应对,她已经有了打算。 第069章 捧得高摔得狠 王全福兴奋得一夜没怎么睡着。 他听到风声,说成老汉的侄孙女儿在城里卖小吃赚了不少银子,本打算寻个由头,诳她一吊半吊的零钱来花花。谁知道过去看到那样一个美人儿,色迷心窍,竟把那茬给忘了。 罢了,能与佳人相约进城,也是美事一桩! 满怀期待地煎熬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便起来准备。用蘸了芝麻油的牛角梳子把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特地拣了一件颜色显嫩的夹袍,脚上穿了新做的熊皮短靴。 对着铜镜照了照,觉得风、流倜傥,万无一失,便吩咐铜锤套好马车,往小喇叭村赶来。 “哟,王大人来了?” “王大人,来得真早啊!” “马车里坐的可是王大人吗?这早就起了,真是个勤快人儿!” …… 村里人纷纷探头打招呼,王全福只好掀开车帘笑着回应。被问得多了,心里不耐烦,索性坐在车里装死。他不出声,人家热情不减,该问还是问。 他心里藏着鬼,生怕惹人注意,特意比往常早起了两刻钟,没想到还是没能避开人眼。“万众瞩目”地穿过大半个村子,头皮已经有些发麻了。心里暗骂这些土包子不识趣,以前来小喇叭村也没见这么热络。 听铜锤“吁”地一声喝住了马,知道成家到了,赶忙敛了面上的忿色。理了理须发和衣袍,掀开车帘。一眼看到那含笑立在门外的倩影,赶忙堆起笑纹儿,刚要开口,才发现她不是一个人。 拿眼睛扫了扫被她搀在臂弯里、盛装打扮的成老爹,笑容便有些僵硬了,“知秋妹子,你们这是……” “我想带他进城去看大夫。”叶知秋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笑眯眯地道,“王大哥,你不介意我爷爷也你搭个顺风车吧?” 刘婶掐准了时机,从院子里探出头来,“哎哟,王大人你来了?秋丫头这几天儿就张罗着找车进城,给成老哥瞧眼睛。你也知道,最近村里的牲口都被拉去河边掏水洞了,实在寻摸不着。王大人,你可真是雪窝子里送柴火,帮了大忙了!” 王全福早被叶知秋那一声“大哥”叫得春心荡漾,被刘婶这么一架,脑袋就不受控制地点了两下,“应该的,应该的,都是乡亲嘛,哈哈。” 一个瞎眼老汉而已,也不碍什么事,当他是个会喘气儿的摆设也就是了。 “谢谢王大哥。”叶知秋跟他道了谢,将成老爹扶到车上坐好,又扭头冲院子里喊道,“虎头,要走了。” “来了。”虎头应了一声就要跑。 阿福一把扯住他,小声地问道:“我刚才跟你说的你都记住没?” “记住了。”虎头信誓旦旦地拍了拍单薄的胸膛,“我一准儿不让王老刁欺负了姐姐。” 阿福还是有些不放心,可她要留下照看西厢房那些芽苗菜,不好跟去,只能把保护叶知秋的重责大任交给虎头。 “行,那你去吧!”她在虎头屁股上拍了一把。 虎头也不恼,笑嘻嘻地跑出门去,就听叶知秋正在跟王老刁道歉,“虎头离不了我和爷爷,非闹着要跟去。王大哥,真是不好意思,麻烦你了!” 已经让成老爹上了车,如果不让虎头上,那不等于明摆着告诉人家自己心里有鬼吗?刚刚还被夸奖了一顿,王全福骑虎难下,只能干巴巴地笑了两声,“算了,算了,也不差他一个小孩子。”心里想着赶紧离开,便转而去招呼叶知秋,“快上来吧。” 叶知秋冲他感激地笑了笑,揽过虎头,“还不快谢谢王大哥?” “谢谢王大哥。”虎头按照她的吩咐道了谢。 同样是叫“王大哥”,从叶知秋嘴里吐出来,和从他嘴里吐出来,听着大不一样。王全福强忍着不快,挤出一丝笑来,“客气什么?” 虎头嘿嘿一笑,动作敏捷地爬上马车,拱了拱,将王全福挤到里面去,自己坐在外面。 王全福心里有些怒,可也不好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只能往里挪了挪。叶知秋也随后上了车,挨着成老爹在外侧坐了。 刘婶见状又很有眼色地问道:“王大人,秋丫头,这就走啊?” 王全福敷衍地点了一下头,叶知秋则笑着回话,“刘婶,我去去就回,家里就麻烦你帮忙多照看了!” 刘婶豪爽地挥了挥手,“行,你去吧,有王大人跟你一块儿,没人敢欺负了你。家里你别惦记,有我呢,出不了事儿。” 说完缩回头去,还能听到她嘴里一个劲儿地念叨,“好人啊,真是个好人!” 王全福脸孔一阵抽搐,暗自嘀咕,这刘婆子今天抽哪门子疯?好像夸人的话儿不要钱似的,使劲往他身上砸。如果他没记错,平日里在背后骂他最狠最多的就是她吧? 叶知秋丢了安抚的眼神给阿福,示意她不用担心,便放下车帘。铜锤将马掉了头,驱车往村外走去。跟来时一样,一路上收获了许多热情的问候。因为叶知秋有意无意地掀了几次车帘,又多招惹了一些议论。 王老刁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又说不上来。加上有成老爹和虎头在,那种与佳人相约的兴奋和喜悦荡然无存,怏怏悻悻的,提不起精神。 叶知秋将他的神情看在眼里,不由心中冷笑。既然在她面前装好人,那就让他把这个“好人”做到底吧。捧得高,摔得狠,除非他不想在十里八村做人了,否则绝对不敢把他们祖孙三人怎么样。 刘婶说的那番话是她教的,而那些沿路问候的村民,都是听了刘婶暗示意味极强的宣传,抱着某种邪恶的猜测,免费来当围观群众的。 至于成老爹和虎头,也是她刻意安排的。明知道王老刁心怀不轨,她当然不会跟他独处。这一老一小是她的家人,跟她一块儿进城合情合理。既能灭了他搞小动作的念头,又不会引起怀疑。 虎头并不知道叶知秋已经做了万全的打算,记得阿福的叮嘱,瞅了个空便问道:“姐姐,你要跟那个叫秦三公子的成亲吗?” 王老刁听到“成亲”两个字,耳朵忽地竖了起来。 成老爹也紧张起来,“秋丫头,秦三公子是啥人呐?” “是当官的儿子。”虎头抢着说道,“还是个大官儿呢!” 第070章 治疗的希望 叶知秋刚才还纳闷,虎头怎么冷不丁提起秦三公子了?这会儿才明白过来,肯定是阿福怕她吃亏,教他拿秦三公子来震慑王老刁的。 暗笑那小丫头心眼儿多,不忍拂了她的心意,便将错就错地瞪了虎头一眼,“你瞎说什么呢?人家是知府的儿子,怎么会看上我?” “我没胡说。”虎头回嘴道,“他要不想跟你成亲,咋送你老贵的东西,还想帮你开铺子呢?” 成老爹愈发紧张了,摸索着抓住叶知秋的手,“秋丫头,你啥时候跟官家的人扯上关系了?我咋一点儿都不知道呢?” “就是我进城看姐姐那天,我看得真真的。”虎头又一次抢过话头,“姐姐怕爷爷知道了瞎操心,不让我告诉你!” 叶知秋唯恐虎头年纪小,不知道适可而止,多说多错,板起脸来呵斥道:“那你还说?看你把爷爷吓的?” 虎头吐了吐舌头,缩回车座上不言语了。 叶知秋又转头去安慰成老爹,“爷爷,你放心,我没收他的东西。我都给他说明白了,就算他找到家里来,我也不会搭理他的。” 成老爹心眼儿实,听她这么说也就放了心,“说明白就好,那官家虽然富贵,可也不是咱这庄稼人能去的。这成亲还得找那门当户对的,要不该吃苦头了!” “我知道。”叶知秋若有其事地点头。 这祖孙三人对话的时候,王老刁神色明明暗暗,心里已经转了一百八十个弯儿。他往仓原县那边走得勤,去清阳府的机会少,没怎么听过秦三公子的名头。不过清阳府的知府姓什么,他还是知道的。虎头是小孩子,应该不会扯瞎话。 再说她这模样身条的确惹眼,被知府的儿子看中也不稀奇。听她那话里的意思,好像并不乐意嫁,可那秦三公子死缠烂打,甚至连她的住在哪里都一清二楚。 也就是说,这位佳人还在知府儿子那挂着号,不是他这个小小的地保能随便染指的。 想到这一层,原本就颓然的心情又沮丧了几分。打量着叶知秋的眼神里,也多了些畏怯和不甘的意味。 马车比牛车要快,半个时辰左右,便到了仓原县城。叶知秋掀开车帘往外看了看,虽然不及清阳府繁华热闹,可也街宽路净,商铺林立,处处透着富足。 沿主街走了两刻钟,便到了县衙。 王全福跟门房很熟的样子,跟人说笑了几句,便招呼叶知秋进去。虎头机灵地抱住叶知秋的胳膊,吵闹着要进去看看县衙长什么样儿。王全福忌讳秦三公子,已经对叶知秋息了大半的心思,也不在乎有没有人跟着,便吩咐铜锤看着马车,顺便照看成老爹,自己引着姐弟二人从侧门进去。 进了衙门大院,却不走正堂,而是绕到侧面去了县丞衙。弯弯绕绕走了许久,才来到一个类似与档案室的地方。那里管事的是一个被称作刘先生的人,胡子花白,戴着书生帽,说话一板一眼的,颇为酸腐。 刘先生听王老刁说明了情况,便询问叶知秋的籍贯和来历。叶知秋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说了一个受灾的地方,胡乱编了几个家人的名字。他也没有详细追问,写了文书,让她和王老刁分别画押按了手印。吩咐使役拿到二堂去给县太爷过目之后,便发了一张居留文书给她。 所谓的居留文书,不过是薄薄的一张纸,简明扼要地写着姓名、原籍、现居地等主要信息,盖着鲜红的官府大印。看起来十分山寨,雕个萝卜就能伪造个八、九不离十。 出了县丞衙,叶知秋那张纸贴身放好,笑着跟王全福道谢:“王大哥,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有你帮忙,居留文书也不能这么快办好。” “都是乡亲,应该相互帮忙。”王全福依然笑着,语气之中却多了些客气和疏远。 叶知秋权当没留意到,跟他打听,“我要带爷爷去看大夫,王大哥你呢?是直接回去,还是有别的事情?” “呃,啊,我那个……要去我妹妹那儿走一趟。”王全福支吾着寻了一个由头,“我听说她身子不太爽利,过去瞧两眼。” 叶知秋巴不得他有事要办,便笑着道:“那王大哥去忙吧,我给爷爷看完大夫,自己雇车回去就行。” “也好,也好。”王全福胡乱了应了几句,便转身往后衙而来。跨过月牙门,又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见叶知秋牵着虎头出了角门,心里空落落的,忍不住啐了一口,“他娘的,真倒霉,白忙活了大半天。” 成老爹正手抓车辕,忐忑不安地等着,听到叶知秋和虎头的声音,踉跄着往前迎了两步,“秋丫头,事儿办妥啦?” 叶知秋赶忙上前扶住他,“爷爷,办妥了。” “办妥就好。”成老爹放下一半儿的心,另外一半儿还悬着,紧紧地握住她的手,“那咱能回家了不?” “先不回家。”叶知秋挽住他的胳膊,“咱去看大夫。” 成老爹有些吃惊,“啊?还真看……” 话说到一半儿,意识到旁边还有王老刁的手下,赶忙把话咽了回去。走出去好长一段儿,才压低声音问道:“秋丫头,你还真领我去看大夫啊?你说那话儿不是为了应付王老刁的?” “爷爷,你把我说得也太不孝了。”叶知秋嗔笑了一句,表情便有些认真了,“我本来也打算等钱赚多一点儿,去清阳府找个最好的大夫给你治眼睛。既然今天已经来了,咱就先找个大夫看看。” 成老爹不同意,“我这眼睛都瞎多少年了,哪儿还能治了?你赚点子钱不容易,就别废在我这个瞎眼老汉身上了,我还能活几年?” “爷爷,你胡说什么呢?”叶知秋态度强硬起来,“不管能不能治,咱先去看看,心里有个数也好。” 成老爹拿她没辙,只好点了头。 叶知秋跟人打听了位置,便带着他和虎头来到仓原县最大的一家医馆。医馆的老大夫给他诊了脉看过眼睛,便爱莫能助地摇头,“时间太久了,耽误了最佳的时机,怕是没治了!” 叶知秋不死心,“大夫,真的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了吗?” 虽然她不懂医术,可也知道,成老爹这是脑子里的毛病,眼睛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一般来说,这种情况的治愈几率还是很高的。 老大夫叹了一口气,“老夫是没有办法了,如果你们不怕担风险,可以去清阳府找一找小医公!” “小医公?”叶知秋眼睛微微一亮,“他的医术很高吗?” “这……”老大夫迟疑了一下,摆手道,“他的医术如何,我不好随便评断,说多了就有诟病同行的嫌疑。总之他治好过几个眼盲之人,你到清阳府去打听打听,就什么都知道了!” 第071章 鹏小子 出了医馆,成老爹半天没听到叶知秋说话,只当她在犯愁,便安慰道:“人不常说眼不见心不烦吗?你爷爷眼睛不好使,心里敞亮着呢,这就挺好。秋丫头,你可千万别为了这事儿上火。” 叶知秋正在琢磨老大夫最后那几句话,见成老爹误会了,便压下疑惑笑道:“爷爷,我没上火。你没听那老大夫说吗?府城里有个叫小医公的人,专攻眼科。我哪天进城打听清楚了,带你过去看看。就算他治不好,还可以找别的大夫。省城不行就去京城,只要有希望,咱就不放弃。” 从失明那天起,成老爹对自己的眼睛就不抱什么希望了。听了她这一番话,心头也止不住有些发热,“我说不过你,左右你当家,就听你的吧。我不指望大好,能看你一眼,知道你长啥模样儿,死的时候也就能踏踏实实地闭眼了!” 叶知秋不敢跟他保证一定能治好,心里有点儿酸酸的,掩饰地嗔道:“爷爷,你又胡说。咱们的好日子才刚开始,你怎么老说不吉利的话?” “就是,就是。”虎头在旁边点头附和,“姐姐还要给咱们盖大房子呢,爷爷你可不能老提死。万一被上头的神仙听了去,真把你带走了咋办?” 成老爹连番被孙女儿和孙子训教了,非但不觉堵闷,反而高兴得很,笑呵呵地道:“不提,不提,以后都不提了!” 叶知秋见天还早,想到成老爹许久没有出过远门,便带他到街上逛了一圈。挑轻便好拿的东西买了一些,中午就近找一家馆子,要了三碗肉汤面。虽然味道远不及元妈做的好,不过全家人一起吃,也格外香浓可口。 吃过午饭,稍作休息,成老爹便张罗着回去。 叶知秋在街上问了半天,才找到一辆愿意往小喇叭村去的骡车。车夫见成老爹和虎头穿着新衣,又大包小裹地提了不少东西,像是腰包富裕的。欺他们老的老,小的小,弱的弱,打算敲一回竹杠,张嘴就要一百文。 成老爹听得心里直哆嗦,赶忙拉住她,“秋丫头,这贵的车,咱可不能坐。” 叶知秋拍了拍他的胳膊,示意他稍安勿躁,便转头去跟车夫还价,“大叔,从小喇叭村到清阳府,雇车顶多二十文。仓原县虽然远了一点儿,也不会超过五十文。这样吧,我再给你加十文,你愿意就送我们一趟,不愿意就算了!” 她一开口,车夫就知道自己敲错人了。这小女子跟他见过的那些唯唯诺诺的妇人不一样,是个有见识有主意的。心知六十文已经不少了,可又不愿意立刻拉下面子答应,又讨价道:“八十文。” 叶知秋懒得跟他废话,挽了成老爹,招呼了虎头,转身就走。车夫见她说走就走,连商量都不肯打一下,顿时急了,“哎,别走,我去了。” 叶知秋不回头也不停脚,“五十文。” “啥?”车夫愣了一愣,待要争论两句,见那三人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咬了咬牙,“成,五十文就五十文。” 叶知秋弯了弯唇角,转回来,先把成老爹扶到背风面坐好,又把东西归置了,才和虎头先后上了车。 就那么一眨眼的工夫又少十文钱,车夫有些不甘心,厚着脸皮跟她商量,“闺女,这大老远,都是山路,又天寒地冻的,五十文实在少了点儿,你看……” “就五十文,没二价。”叶知秋睨了他一眼,“大叔你就当十文钱买个教训吧!” 车夫老脸一热,也不好意思再加价了。这也怪不得人家,谁让他爱那层薄面儿,不该端的时候非端着呢?反正五十文也不亏。 拉车的是头马骡,力气大性子活泼,走几步就开跑。车夫怕它伤到路人,紧紧地拉着缰绳,逼它慢慢走。 叶知秋看到路边有卖鞋的摊位,动了买的心思,便让车夫停了下来。 小摊上摆了十几二十双鞋子,都是农家自己做的棉布鞋,没什么花样,不过鞋底厚实,针脚细密。问了问,正好有成老爹和虎头穿的鞋码,于是给他们一人买了一双。 付了钱,正要上车,就听对面传来一个惊讶的声音,“咦,这不是成大伯和虎头吗?” 成老爹耳朵尖,一下子就听出来了,“咋是鹏小子的声儿呢?” 虎头紧接着欢喜地喊了一声,“大鹏哥!” 叶知秋循声望去,就见一个少年笑着跑了过来。十四五岁的样子,个子很高,生得浓眉大眼的。一身青灰色的及膝夹袍,穿在他身上稍显宽大,腰带上方鼓鼓地堆起一圈。肩上挎着半旧的包袱,手里还提着一个带盖儿的竹篮。 虎头跟他很亲近的样子,不等他在车前站住脚,便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大鹏哥。” 少年被他撞得趔趄了一下,稳住身形,在他屁股拍了一巴掌,笑道:“臭小子,几个月,没见,长力气了啊。” 虎头笑嘻嘻地松开手,改拉他的胳膊,“大鹏哥,我可想你了,你咋老不回来呢?” 少年在他头上揉了几下,“你不是想我,是想我给你捣鼓的那些小玩意儿吧?”说完又扭头看向成老爹,“大伯,你们进城做什么?” “去县衙办了点事儿。”成老爹简略地答了一句,便忙着打听,“鹏小子,你不是在外县读书呢吗?咋从咱们县城冒出来了?” “我们先生得了病,一时半会儿好不起来,也没有别的先生代课,就放了我们半个月的假。正好有认识的人往这边走,我搭了个车。这不刚下来,就看见你们了吗?” 听了他和成老爹、虎头的对话,叶知秋已经猜出他是谁了,于是笑着打招呼,“你就是梅香的弟弟鹏达吧?” 刘鹏达转头,看到一个眉清目朗的陌生女子望着自己微笑,不由怔住了,“你是……” “是我姐姐。”虎头抢着说了,颇为显摆地问,“大鹏哥,你瞧着我姐姐长得好看不?” “好看。”刘鹏达下意识地点了头,又觉得当面评论人家的容貌太过唐突,不自在地咳了一声,把话题转开去,“虎头,你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姐姐?我怎么不知道?” 叶知秋怕虎头说漏了嘴,笑着接过话茬,“我是虎头和爷爷的远房亲戚,现在跟他们一起住。我叫叶知秋,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跟梅香一样,喊我一声知秋姐吧。” “知秋姐。”刘鹏达拘谨地叫了一声。 车夫听他们聊了半天,心里不耐烦,催促道:“你们还走不走了?” “走,走。”成老爹赶忙招呼叶知秋和刘鹏达,“秋丫头,鹏小子,快上车,咱路上说!” 第072章 诡异的气氛 出了城门,车夫松了缰绳,让马骡撒开四蹄跑起来。 刘鹏达跟成老爹和虎头打听了家里和村里的事情,又从篮子里取出糕点给他们吃,说是亲戚送的。 虎头不客气地接了,成老爹最近不缺嘴,加上肚子很饱,便没要。他迟疑了一下,将那糕点递给叶知秋,“知秋姐,你也吃。” 叶知秋对他笑了一笑,“谢谢,不用了,我刚刚吃过饭。” 不知道是因为那声“谢谢”,还是因为那如花笑靥,刘鹏达脸上倏忽红了一下,“左右也不是什么好的东西,不吃也罢。” 大概觉得自己这话对好心送礼的亲戚不敬,有些不识好歹的意味,生怕她误会了自己,又急忙找补,“我不是说点心不好,我是说点心吃多了不好……” 叶知秋不想让他难堪,便认真地附和道:“是啊,饭菜才是最有营养的,零食还是少吃为好。” 刘鹏达没想到她会赞同自己的观点,惊讶地凝了她一眼,脸上又悄悄地红了几许。已经拿出来的点心不好再放回去,便塞给虎头,郑重其事地叮嘱:“别一口气儿都吃了,留着明天再吃,知道吗?” “知道了,大鹏哥。”虎头乖巧地点头。 叶知秋觉出刘鹏达在她面前有些不自在,未免他尴尬,也不主动搭话。靠着成老爹,跟他一起闭目打盹儿。 虎头吃完点心,缠着刘鹏达给他讲学堂的事儿。车夫因为多拉了一个人,觉得这趟车出亏了,时不时嘟囔一两句。见没人搭理他,愈发愤愤不平,把鞭子甩得啪啪作响。 马骡一路撒着欢儿向前跑,几十里山路,不到半个时辰就走完了。一进小喇叭村,叶知秋就感觉气氛不对。 正是午后阳光最好的时候,街上却没有一个晒太阳的人。明明已经过了二顿饭的饭点,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着青烟,安静得有些诡异。 “出什么事儿了吗?”刘鹏达也有所察觉,疑惑地张望着。 成老爹侧着耳朵听了半晌,又使劲儿吸了几下鼻子,便有了结论,“该是掏水洞那伙儿人回来了。” “回来了,回来了,我瞧见豆粒儿他家的大渔网了。”虎头站在车上嚷嚷。 “我说怎么没看到人呢?原来都忙着犒劳功臣呢。”刘鹏达释然地松了口气,又有些向往地道,“不知道今年的‘头鱼’落到谁家了,我回来得还真是时候,正好能赶上‘头鱼饭’。” 他说的“头鱼”,就是从水洞里掏出来的最大的一条鱼。按照村里的规矩,头鱼是不能卖的。得了头鱼的人家,要把这条鱼做了,请全村的人过去吃饭,这叫“分福”。 当然,头鱼饭也不是白吃的,但凡去分福的人,都要带点东西。一只鸡,几个鸡蛋,或者一包干菜,多少贵贱都没人计较,为的是添个菜,表个心意。 来的人越多,自家得到的福气儿也越多,是一种至高的荣耀。比较讲究的人家,甚至会将邻村的人都请来,热热闹闹地吃上一天流水席。 叶知秋听见门户里偶尔传出说话声,却没有家人团聚的欢快和喜悦,反而带出几分沉闷和压抑。她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这次水洞掏得恐怕没那么顺利,“头鱼饭”十有八、九是吃不上了。 骡车在成家门外停了下来,刘鹏达抢着要付钱,可在腰包里掏了半晌,只有十几个铜板。窘迫无措的工夫,叶知秋已经把钱递过去了。 车夫点数了一遍,发现多了十文。一时拿不准是她数错了,还是故意多给的,迟疑地望着她,“闺女,这钱……” “大冷天的,拿去打壶酒喝吧。”叶知秋瞥了他一眼,“不过大叔你也该反省一下,以后不要再看人下菜碟,漫天要价了。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赚那几个的昧心钱你富裕不到哪里去,花了心里也不踏实,何苦来着?” “是是是,闺女你说得对。”车夫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我也是一天没拉到活儿,急迷心了,以后不会那样了,不会了。” 叶知秋并不在乎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只要自己做到问心无愧就行了,随口回了一句,“那就好。” 刘鹏达感觉她训斥车夫的时候,神情气度很像教他读书的先生,不由望着她怔怔地出神。 叶知秋没发现他神色异样,自己先跳下车,一边将成老爹扶下来,一边吩咐虎头拿东西。 刘婶听到动静,从门里探出头来,一眼看到儿子,“哎哟”地叫了一声,便欢喜不迭地奔了出来,“鹏达,我的儿,你咋回来了?” 刘叔和菊香、梅香也先后跑出门,俱是一脸惊喜之色,“呀,还真是鹏达!” 刘鹏达赶忙收敛心神,跟他们打招呼,“娘,爹,二姐,三姐,我回来了。” 刘婶来到近前,拉着他“儿啊”、“心肝”地一通叫,先夸他白了俊了长高了,又心疼他读书累瘦了,急着拉他回去吃些好的补一补。 刘鹏达应付了她几句,回头看时,见叶知秋已经扶着成老爹进屋去了。心里懊悔自己太过迟钝,没帮她拿一拿东西。怅然若失地收回目光,任由刘婶拉着进了家门。 阿福不在,应该是回家探望老牛叔和多禄、多寿了。叶知秋安顿好了成老爹,到西厢房看了看,半天多的时间,芽苗菜明显长长了不少。用手摸了摸,湿度很足,想是阿福离开的之前刚刚淋过水。 闲来无事,便到灶间生火打了一盆糨糊,取出刚买回来的厚窗纸,把两个屋子的窗户重新糊了一遍。 阿福红着眼圈进了院子,看到她有些吃惊,“知秋姐姐,你啥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没多久。”叶知秋见她脸色不好,便放下手里的活儿迎过来,“阿福,你怎么了?” 阿福已经忍了好半天了,被她这么关切地一问,怎么也刹不住了,叫了一声“知秋姐姐”,便抱住她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能让这小丫头哭的肯定不是小事,叶知秋的心头一沉,赶忙问道:“怎么了?是不是老牛叔他们出事了?” 第073章 挟恩求报 阿福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叶知秋被她搞糊涂了,见一时半会儿也问不清楚,便将她带进西屋。湿了一条汗巾给她擦脸,等她情绪平静一些之后,才又问道:“阿福,到底出什么事了?” 阿福一边抽抽嗒嗒,一边把事情来龙去脉说了。 正如叶知秋预感的那样,这次出去掏水洞的收获微乎其微。老牛叔和两个儿子下了三次网,总共掏上来不到十斤的水货,都是卖不出去的小鱼小虾。其他人也差不多,运气最好的是豆粒儿爹,也只掏到两条一尺来长的鱼。 多寿年纪小,见好几天没有收获,沉不住气了,偷偷脱离了大部队,到远的地方凿冰开洞。那一段河水湍急,还没有完全封冻,铁扦子刚刚插下去,冰面立刻塌了一片。他来不及逃跑,落了水。 幸好当时有一个人经过附近,听到呼救声,便奋不顾身地跳进河里,把他给捞了上来。被救的人倒是没什么事,喝下一大碗姜汤又活蹦乱跳了,救人的那个却被冰块伤了膝盖。老牛叔把人送到附近的镇子上,找了几个大夫给看,都说治不好,那条腿算是彻底废了。 “那个见义勇为的人是谁啊?”叶知秋听了半天还没听到主题,忍不住插了一句。 “是王罗庄的人,叫胡亮,也是去那儿掏水洞的。我爹感激他救了多寿哥,当时就把身上的钱,还有掏来的水货都给了他。 这不到家之后,连口水也没顾上喝,就打发我多禄哥给他家送过去半袋子粟米,连那两只下着蛋的老母鸡也抓了去。谁知道他不肯收东西,提出来让我嫁过去给他当儿媳妇。 多禄哥回来说,他那儿子都十五六了,是个痨病鬼,说一句话就要咳三咳。他还有一个哑婆娘,生得五大三粗的,见了谁都一副要动手打人的架势。家里穷得叮当响,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困难户。知秋姐姐,你说这样的人家我能嫁吗?” 叶知秋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不由蹙了眉头,“那老牛叔和牛婶答应了吗?” “说起这个我就更来气了。”阿福眼圈又红了起来,“我爹说我们老牛家是正经人家,不能忘恩负义,要不会让人戳着脊梁骨骂。还说明天就去王罗庄,看看把事儿定下来。 我娘起初还不同意,听了我爹的话,怕传出去名声不好听,我多寿哥因为这事儿娶不上媳妇儿,就只掉眼泪不作声了。” 在这个把传宗接代看得比什么的重要年代,叶知秋没有立场指责胡亮挟恩求报,也不能怪老牛叔知恩图报。如果是别人的事,她顶多表示一下同情,可关系到阿福,她实在没有办法坐视不理。 不过在理之前,还要问问当事人的意思,“阿福,你有什么打算吗?” “有。”阿福一脸恨恨的表情,“跟老牛家断绝关系。” 叶知秋瞪了她一眼,“别说傻话了,血缘关系说断就能断吗?就算你真断了,人家也不会相信,肯定说你是为了逃婚作秀呢。再把你爹娘气出个好歹来,你的罪过可就大了。” “他们都要把我卖了,我凭啥要顾忌他们?”阿福气呼呼地驳了一句,又有些泄气了,默了默,才发着狠道,“反正我死也不会嫁给那个痨病鬼,他们要是敢逼我,我就找根绳子把自己吊死,让他们白忙活一场。” 叶知秋在她脑门上戳了一下,“你教虎头吓唬王老刁的时候,脑子不是挺好使的吗?怎么事情落到自己头上就乱了方寸呢?不就是一门还没定下的亲事吗?也值得你寻死觅活? 一哭二闹三上吊,那是愚蠢的泼妇行为。在使出来的时候,你就已经身价暴跌,有理也变成没理了。解决这种事情,咱要高端大气上档次,既要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打消定亲的念头,还不能丢了气节和风度!” 阿福被她说得一愣一愣的,“咋高端大气?” 叶知秋略一思忖,“这样吧,我先陪你回家,征求一下老牛叔和牛婶的意见。等把事情问清楚了,咱再具体商量该怎么办。” 阿福知道有她出面,这件事就相当于解决了一半儿,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飞快地擦掉泪痕,从炕沿跳下来,“哪能知秋姐姐让你来回跑?你在家等着,我这就去把我爹和我娘喊来。” 叶知秋点了点头,“这样也好。” 拜掏水洞的人们归来所赐,有关她和王老刁的话题被村里人暂时放到了脑后。她在村里这么来回走一遭,说不定又给勾起来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为她自己想,也要为成老爹和虎头着想。 “行,那我走了,一会儿就来。”阿福打了声招呼,便跑出门去。 叶知秋理了理头绪,来到东屋,将虎头打发出去,便把阿福的事情跟成老爹说了一遍,“爷爷,你不怪我掺和这件事吧?” “嗨,我怪你干啥?阿福是个好孩子,咱总不能看她往火坑里跳不是?你能帮是好事,就怕想帮都帮不上呢。”成老爹拍了拍她的手,“秋丫头,你想做啥只管做去,不用处处顾忌我和虎头。我知道你有主意,不会胡来。” “我这不是担心自己会胡来,所以来请爷爷赐教嘛。”叶知秋笑眯眯地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爷爷这个大宝物坐镇,我底气也足不是吗?” 成老爹被她哄得眉开眼笑,“你这丫头,就是嘴儿好。” 其实在决定要管这档子事的时候,叶知秋心里已经有底了。跟他说,就是想体现一下他的存在感和重要性,免得他总觉得自己老不中用。 本着重在参与的原则,她决定将这个小型会议的地点放在东屋。 不到一刻钟的工夫,阿福就如约将老牛叔和牛婶带了来。作为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多寿比谁都希望这门亲事告吹。虽然没脸面对阿福,还是硬着头皮跟来了。 老牛叔匆匆地打了个招呼,便迫不及待地问:“成家侄女儿,你真有法子帮阿福推了这门亲事?” 第074章 见证与代笔 他开门见山,叶知秋也不拐弯抹角,“有,但是在说之前,有几件事我要弄清楚。”顿了一顿,接着道,“老牛叔,牛婶,你们确定要推掉这门亲事吗?” “这咋还不确定呢?”牛婶双眼红肿地接过话茬,“你都听说了,应当知道那是啥人家儿。穷倒不怕,可一家子人残的残病的病,我们阿福去了哪有好日子过?” 老牛叔也搓着手叹气,“这不是欠了人家一条命吗?但凡有别的招儿,谁乐意把好好的闺女嫁过去受苦?成家侄女儿,我知道你脑瓜灵光,你就给我们指条明路吧。” 叶知秋微微肃了脸色,“好,既然你们确定,那有些话,我就不客气地讲了。如果什么地方冲撞了你们,还请你们多多包涵。” “包涵,包涵,你说,你说。”老牛夫妇齐齐点头。 “按理来说,我是个外人,不该掺和你们的家事。不过阿福跟我亲近,我也把她当亲妹妹一样看待,不忍心看她为这件事伤心难过,才决定替她出头。 如果日后出现了什么问题,让你们觉得阿福当初还不如嫁去胡家好,反过来埋怨我多管闲事,那我的一番好心就变成驴肝肺了。 所以,请你们记住,我掺和这件事,是征得你们同意的。我会尽力而为,不敢说能做到两全其美,也尽量不留后患。你们相信我,就把这件事交给我来办;不相信我,也没必要说出来,转身,出门,回家,咱们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她这话说得干脆利落,老牛叔和牛婶愣了半晌,才双双回过神来,“大侄女儿,看你这话说的,好像我们老夫妻俩多没良心似的。你帮了阿福,就是帮了我们全家,我们给你烧高香感谢你还来不及,哪能埋怨你呢?” “是啊,成家侄女儿,我们不信你还能信谁呢?你就说咋办吧,我们都听你的。” 叶知秋并不担心老牛叔会怎样,牛婶却是有必要敲打敲打的,否则真出了什么问题,就是想说也说不清楚了。然而也不能说得太过,太过了就是拿乔矫作,也该伤人了。 “老牛叔,这个村里说话最有分量的人是谁?” 老牛叔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问这个,也不敢打岔追问,想了一想,“是豆爷吧?” “错不了,就是他。”成老爹总算能插上话了,“豆老爷子是咱村里辈分儿最大的,就是我见了也得喊他一声爷爷。” 阿福怕叶知秋不知道豆爷是谁,提醒她道:“就是虎头常念叨的豆粒儿他太爷爷,是个倔老头儿,村里人都怵他三分。” 叶知秋觉得这个人选不错,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行动能力,“那这位豆爷身子骨怎么样?” “硬朗着呢,再活十年八年不成问题。”阿福先答了她的话,又问,“知秋姐姐,你打听他干啥?”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叶知秋朝她眨了眨眼,将目光转向老牛叔,“老牛叔,你能请得动这位豆爷吗?” 老牛叔犹豫了一下,“应该能吧?阿福爷爷没去的时候,跟豆爷走得挺近。不是太麻烦的事儿,我去说一说,应当说得动他。” 叶知秋笑了一笑,“不麻烦,就是请他过去帮忙做个见证。” 听到“见证”二字,老牛叔也琢磨出几分意思来,当即就从炕沿上溜下来,“行,我这就找他去。” 叶知秋赶忙叫住他,“老牛叔,先不急,等我把话说完你再去也不迟。”等他坐了回去,才继续说道,“明天我跟你们去王罗庄,到那儿之后,老牛叔就说同意这门亲事。” “同意啊?”老牛叔吃惊又担心,“我要那么说,他一锤子敲定了咋办呢?” “放心,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叶知秋笑着安抚他道,“无论我说什么,你只管把‘报答’、‘同意’这样字眼儿挂在嘴上。 还有阿福,你什么也不用说,点头摇头配合我,然后默默流泪就行了。哭归哭,绝对不能流露出不情愿或者不耐烦的神情,明白吗?” 阿福明白这是让她做戏呢,虽然难度有点高,可为了自己的终身幸福,也豁出去了,“明白,我待会儿回去练练。” “阿福不好去吧?”牛婶提出异议,“哪有要嫁人的姑娘自己送上门的?别让人说了闲话去。” “娘,你说啥呢?”阿福不满地瞪了她一眼,“我们是去拒婚,又不是去议亲,你就别穷讲究了。” 老牛叔也站在闺女这边,“就是,都听成家侄女儿的,孩儿他娘你闭上嘴待着吧。” 牛婶被他训斥了,脸色很不好看。当着外人不好骂回去,便在他腰上偷偷地拧了一把。 叶知秋权当没看见她的小动作,稍稍加重了些语气道:“阿福必须去,她在场,我才有正当理由踏进胡家门槛。另外,咱们还需要一个能代笔书写的人,你们有合适的人选吗?” 老牛叔一家人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村里有谁会写字。成老爹倒是想起一个人来,“秋丫头,鹏小子不是刚回来了?找他去一趟不就完了吗?” 老牛叔眼睛一亮,“刘家大鹏回来了?那正好,我去跟刘婶子说说,让鹏小子跟咱们走一趟。” 多寿一直垂着脑袋站在门口,听了这话忽地抬起头来,“我去吧?” “对,让多寿去,他跟鹏小子熟着呢。”牛婶也想给儿子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赶忙附和道。 叶知秋不是没想到刘鹏达,只是不想惊动刘婶。这毕竟不是光彩的事,一旦传扬开来,于她于阿福都没有好处。既然找不到别人,也只能选他了。 于是冲多寿点了点头,“那你去吧。” “哎。”多寿答应着跑出门去,不一会儿就把刘鹏达拽了来。 叶知秋把事情简单说了,刘鹏达想也没想就答应下来,“行,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明天跟你们出去走走也好。” “那就麻烦你了。”叶知秋跟他道了谢,又商量了一些细节,便做了最后的总结发言,“总之,明天到了王罗庄,说服胡家人的工作我来做,恶人也我由来当,你们只要把‘知恩图报’、‘仁义至信’进行到底就可以了。” 老牛叔和阿福精神振奋地点头,“明白。” 叶知秋被他们一本正经地样子逗笑了,“好,散会。” 第075章 上门“议”亲 叶知秋知道村里人不管做什么都要赶早,特地提前起了半个时辰。吃完早饭,收拾一番,又给芽苗菜淋了水,不多时听见阿福在门外喊“知秋姐姐”。 她跟成老爹说了一声,又叮嘱了虎头几句,便出了门。 车上坐了三个人,除了老牛叔和阿福,还有一个伛偻的身影。借着蒙蒙亮的天色,能看到下巴上垂着一绺白花花的胡子。心知这位就是村里德高望重的豆爷了,按照成老爹的辈分推断一下,礼貌地叫了一声“太祖爷爷”。 豆爷大概觉得这个称呼拗口,沉沉地扫了她一眼,“喊我豆爷就行。” “豆爷。”叶知秋从善如流地改了口。 豆爷低沉悠长地“嗯”了一声,听起来有几分傲然。 “知秋姐姐,快上来吧。”因为有豆爷在,阿福多少有些顾忌,声音小小地招呼道。 叶知秋依言上车,挨着她坐了。见老牛叔驱车要走,赶忙提醒他,“老牛叔,不是还有一个人吗?” “啊,鹏小子跟多寿先去了。他们两个大小伙子,跟你们挤在车上不像话。左右也没多远儿,他们脚程快,走着一会儿就到了。”老牛叔说着瞟了豆爷一眼。 叶知秋将他这无意识的动作看在眼里,心里便明白了七八分。想必是那两个人忌惮豆爷,唯恐他拿了“男女大防”的事情教训他们,故意躲开了。 原本说好的人里面没有多寿,阿福怕叶知秋误会什么,便替哥哥解释道:“多寿哥说事儿是他惹出来的,不去看看不放心。还说实在不行,他就留在胡家出大力,非把我给摘出来不可。知秋姐姐,他去不碍事儿吧?” 叶知秋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不碍的,多个人也能壮壮声势。” “嗯。”阿福点了点头,便靠着她不说话了。 从小喇叭村到王罗庄,不过两里的路程。因为都是山道,老牛叔怕颠坏了豆爷的身子骨,把速度放得很慢。晃晃悠悠地走了一刻钟,才来到王罗庄。 多寿和刘鹏早已经打听好位置,正站在附近等,看到他们连连招手。 老牛叔在胡家门外停了车,把缰绳顺手缠在门桩上。叶知秋和阿福下了车,正要去扶豆爷,就被刘鹏达眼色十足地抢了先。多寿慢了一步,便提了那半袋粟米和装了两只鸡的篮子。 “胡大兄弟,你在家吗?”老牛叔站在门口喊了一声。 “哎。”从黑洞洞的窗子里传出一声模糊的应答。 老牛叔站了一会儿,也不见有人出来,便推开门进了院子,“大兄弟,你听出我是谁了吗?我啊,老牛,你起了没?” “是牛老哥啊,我起了,快进来吧。”这次声音清晰多了,是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有气无力却又强打精神的样子。 叶知秋一边跟着往里走,一边四下打量。三间正房,东西各有一间厢房。因为年久失修,墙皮脱落严重,房顶也有多处凹陷。窗纸泛黄,千疮百孔。院子不大,地面不知道多长时间没平过了,坑坑洼洼,走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的。草叶和秸秆随处可见,多半陷在泥土里,已经*变黑。 阿福早知道胡家穷,只是没料到这样破败邋遢,不由皱了眉头。记起叶知秋的叮嘱,又赶忙舒展开。却也不愿看第二眼,低着头紧跟在叶知秋身边。 这会儿外面已经很亮了,屋里依然黑乎乎的。虽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可也只能模糊视物。好在有老牛叔这个视力2.0的在前面开路,其他人才顺利摸进了东屋。 房间本就不大,除去半截土炕,只剩下六七平的空间。一下子涌进六个人,顿时拥挤不堪。 胡亮正拥着棉被倚墙而坐,见来了这么多人,还有两个身形纤细,一看就是女娃,颇感惶恐,拉着被子就要往里挪。 老牛叔赶忙按住他,“胡大兄弟,你腿还伤着呢,别乱动。那几个都是孩子,让他们站着就行!” 胡亮听了这话当真不动了,拿眼扫了扫,目光落在胡子一大把的豆爷身上,“这是……” “豆爷,我们村里的老人儿。”老牛叔言简意赅地做了介绍,便从刘鹏达手里接过老爷子,亲自扶他到坐到炕沿上。 豆爷也不客气,两腿儿一收,盘坐起来,占了小半面儿炕。把手抄在袖子里,闭着眼睛,一副雷打不动的架势。 胡亮再怎么迟钝,也能觉出气氛不对,一双眼睛在阴影里闪动着疑惑和警惕的光亮,“牛老哥,你们一大早儿过来,有事儿啊?” “也没啥事儿,就是来瞧瞧你。”老牛叔挨着他坐了,笑呵呵地道,“昨天家里忙乱,我没抽出身儿来,就让多禄过来一趟。谁成想那臭小子恁不会办事儿,捎点儿东西又拿回去了,叫我狠训了一顿!” 多寿也是个机灵的,听他爹提到东西,赶忙将手里的粟米和鸡放下,“胡大叔,东西给你搁这儿了啊!” “哎哟,使不得,使不得。”胡亮抓住老牛叔手,连声地推辞着,“牛老哥你这又出钱又给东西的,让我心里咋得安呢?” “再多的钱和东西,能抵过你救我们家多寿一条命?再说了,你还搭进去一条腿,这恩情我老牛几辈子也还不完呐。”老牛叔先感恩戴德的道了谢,又赶忙将阿福叫到近前,“胡大兄弟,这就是我家那小丫头崽儿。” 胡亮先是一愣,随即恍悟,“啊,她就是那个……就是她吧?” “对,就是她。”老牛叔肯定了他的言外之意,又吩咐阿福,“还不快叫人?” “胡大叔。”阿福小声地叫了一句,本想默默流泪来着的,考虑到屋子太黑,流泪人家也看不见,就轻轻地抽了两下鼻子。 胡亮心里早就把她当成儿媳妇了,虽看不清模样,可见她低眉顺眼的,像是个贤良守家的,更添了几分喜欢,迭声地答应,“哎,哎,好孩子。” 老牛叔故意把水到渠成的话岔开,随意张望了几眼,“咋没见我那兄弟媳妇儿呢?” “她早早进山打柴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胡亮惦记着儿媳妇的事儿,有意无意地把话题往回转,“她一个又聋又哑的,不能听不能讲,跟这儿也是裹乱。牛老哥,你有话儿就说吧,不用理会她。” 老牛叔听西屋传来几声压抑的干咳声,心里别扭,开口的时候就有点艰涩,“那个……大兄弟提的那事儿,多禄都跟我说了。我和孩儿他娘商议了一下,都……都同意阿福嫁过来……” “是吗?”胡亮喜出望外,用力握了握他的手,“老牛哥,你和嫂子真是好人呐!” 第076章 先抑后扬 “大兄弟说这话就外道了,你对我们老牛家有恩情。我们没啥能报答你的,把闺女嫁过来孝敬你也是应当的,应当的。”老牛叔还没入戏,笑得干巴巴的,没什么营养。 不过听在胡亮耳朵里,就被理解成了身为人父的矛盾和心酸,愈发感念他仁义宽厚,哽咽道:“老哥,你可千万别再提啥恩情不恩情的了。我这心里原就有愧,你说这话,不是让我更没脸了吗?” 顿了一顿,又道,“家里啥模样你也瞧见了,婆娘光有一膀子傻力气,除了打柴做饭,啥也不会。强子岁数不小了,可又是…… 唉,腿脚便利的时候我还能给他打算打算,现在腿脚不中用,断了来钱的路子,哪家姑娘肯嫁进来?眼瞅着我们老胡家就断了香火,但凡有一点儿办法,我也不能昧着良心提这门亲事。 老哥你放心,阿福嫁过来,我们一准儿拿她当亲闺女,断不会亏待了她……” 叶知秋被这一通情真意切的歪理逗笑了,“请问胡大叔,怎么才叫不亏待?” 胡亮正说到煽情之处,冷不丁被一个清脆带笑的女声打断,愣怔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是……” “我叫叶知秋,是跟阿福要好的姐妹。”叶知秋先撇清了自己和老牛叔的关系,又笑着问,“胡大叔,你们胡家打算怎么不亏待阿福?能让她吃好喝好,还是能让她穿好住好? 逢年过节,能让她带上四样六样的礼品,挺直了腰板风风光光回娘家?还是有病有灾的时候,能让她踏踏实实躺在炕上,被人端汤送药地疼着伺候着? 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满足不了她,还拿什么善待?光凭几句不痛不痒的好话吗?如果说好话管用,胡大叔就不怕没有姑娘愿意嫁过来,也没必要跟老牛叔提亲了吧?” 胡亮被她一连串的问题砸懵了,愣愣地答不上话。 想到自己要是真的嫁过来,该多憋屈多凄惨,阿福顿时悲从中来。不需酝酿,眼泪便扑簌扑簌地落了下来。 多寿则愤然地捏紧了拳头,别家姑娘不肯嫁,阿福就得嫁?老牛家姑娘缺胳膊少腿儿了,还是口歪眼斜了?凭什么被老胡家低看一眼? 待要替妹妹抱几句不平,又意识到自己没有说话的资格。阿福被当成替死鬼,归根结底都是他惹出来的祸。只好松开拳头,颓然地垂下头去。 刘鹏达也暗暗地叫了一声好,这就是先生所说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吧?原来在这样的场合,也能用上这么深奥的东西,长见识了! 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从西屋传来,胡亮才如梦初醒,两眼悲怆地看向老牛叔,“牛老哥,我也知道这门亲是我们家高攀了,你要不乐意就直说吧,我胡亮也不是那不通情达理的人……” “胡大兄弟,孩子胡言乱语,你可不能往心里去啊。我要是不乐意,能带着阿福过来吗?”老牛叔安抚了他几句,又转头去呵斥叶知秋,“成家侄女儿,我知道你跟阿福处得好,你要跟来看看,我也没拦着。可你不能胡说八道,坏了我们两家的情分。 胡大兄弟为了救多寿,赔上了一条腿,这可是双份儿的恩德啊。别说嫁个闺女过来,就是让我们全家给他当牛做马,都是应当应分的。” 叶知秋笑了一笑,“老牛叔,我不是在挑拨你们的关系,恰恰相反,我是在帮你们维系这来之不易的情分。 胡大叔救了多寿,本来应该是人人称颂的善举。如果你把阿福嫁过来,肯定会有人觉得胡大叔仗着恩情逼你嫁女儿。 恐怕这事传开之后,再有人落水也不敢随便让人救了。尤其是那些女儿未嫁的,一定要先问问那救人的家里是什么情况。 觉得合适攀亲,让救一救也无妨;如果不合适做亲家,还是淹死算了,免得回去这个哭那个要上吊,闹得家宅不得安宁。 这个风俗一开,胡大叔就成了好人变恶人的典型例子。但凡有人落水,你们两家的事都要被拿出来说一说。到那个时候,就算胡大叔不埋怨你,你也要埋怨自己吧?你埋怨自己,胡大叔心里也不会舒坦吧?那你们还怎么来往?你这是报恩呢还是报仇呢?” 多寿听她说得有趣,想笑又不敢笑,直憋得脸红脖子粗。刘鹏达也忍不住弯了嘴角,又怕被人看见,赶忙以拳拄口,轻咳一声掩饰不过。阿福低垂着头,肩头微微耸动,不知道是哭还是笑。 老牛叔被叶知秋绕进去了,不自觉地进入了角色,急急地跟胡亮解释,“大兄弟,我可没有让人戳你脊梁骨的意思。我是觉得你这个人心善,实在,诚心诚意想跟你亲近。做了儿女亲家,走动起来也方便,还能相互照应照应。” 胡亮先是被狠狠踩了一脚,又被高高地捧了起来,心里已经乱七八糟了,听老牛叔夸他“心善”更是羞愧难当,“老哥,你快别说了,这门亲事就当我没提过吧。” “那不行。”老牛叔板起脸来,“这要是让人知道了,还不说我老牛忘恩负义,狗东西没良心啊?那我以后在十里八村咋做人呢?” “是啊,胡大叔,你就让我嫁过来孝敬你吧。”阿福抽抽噎噎地道,“要不我爹娘和我哥他们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了!” 叶知秋见胡亮表情挣扎,眼中却闪动着算计的精光,就知道不能再给这个人开口的机会了。虽然被她成功扰乱了心绪,可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考虑衡量,他一定会顺水推舟。毕竟跟面子比起来,传宗接代更为重要。 于是果断插话,“其实我不同意阿福嫁过来,还有一个原因。” 说着迈步上前,将一锭五两的银子放在炕上。 看见整锭的银子,胡亮眼睛不由自主地亮了一下。贪恋一闪而过,又被惊疑和警惕所取代。眼神明明暗暗地打量着叶知秋,揣测着她拿银子出来的用意。 商量的时候没有这个戏码,老牛叔也有些困惑,“成家侄女儿,你这是干啥?” 叶知秋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也不点破,微笑地道:“这是阿福跟我学做买卖赚的银子。” “啥?”老牛叔不敢相信地张大了眼睛,“这……这是阿福赚的?” 胡亮、多寿和刘鹏达脸上都露出了不同程度的惊讶之色,就连闭目养神的豆爷也忍不住将掀开眼皮,瞟了那雪亮的银锭一下。 阿福也有些意外,她的确是赚了几个钱,可远不足五两。知秋姐姐为什么要撒谎?难道想拿银子平了这事儿? 第077章 冥顽不灵 叶知秋还没天真到以为区区五两银子就能让胡亮打消念头,这不过是她抛出来的诱饵罢了。不过她并不着急钓鱼,只顺着老牛叔的话茬笑道:“是啊,老牛叔,这是阿福存在我那儿的。” 老牛叔这会儿也多少回过弯儿来,猜到这银子是她自掏腰包,拿出来给他们添脸面的。心里感激,脸上却不好表现出来,装作生气地训斥道:“你这丫头,得了银子宁肯藏在外面,也不往回拿,你这是要跟家里生二心啊?” 阿福不知道叶知秋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怕拖她后腿,不敢随便说话,只管低头抽着鼻子,作啜泣状。 “老牛叔,你误会阿福了。”叶知秋替阿福打着掩护,“她把银子存在我那儿,是想跟我合伙,继续做买卖的。等钱生钱,赚个百八十两,再拿回去让你们好好享福。” 胡亮听她随口就说出百八十两这样的巨款,惊得张大了嘴巴。 老牛叔却听得后背冒汗,心里直嘀咕,成家侄女儿要干啥啊?这不是存心招引胡亮跟他们要银子吗?他们全家人不吃不喝攒七八年,顶天能攒出十两,百八十两还不得攒到下辈子去啊? 刘鹏达和多寿又惊讶又糊涂,四只眼睛齐齐地盯着叶知秋的后脑勺,好像能看出什么门道一样。 豆爷再次掀开眼皮,扫了叶知秋一眼,又闭上了。暗自冷哼,黄毛丫头好大的口气! 叶知秋也没奢求他们相信,自顾自地说道:“阿福很有头脑,如果用心培养,将来一定能成为做买卖的好手。我原本打算带她几年,等她长大一些,就在城里买间铺子,交给她打理。可如果早早给她定了亲,她的这份才华怕是就要被埋没了。” 老牛叔还没着急,胡亮先急了,“定亲怎么了?定了亲不是照样可以做买卖吗?我们老胡家又不是那种死心眼儿的人家,哪能不知变通呢?” 叶知秋一直认为这个胡亮能下水救人,就绝不会是个坏人。可听他这话,分明已经将阿福当成自家的印钞机了,心里不由生出几分怒气来,再开口便没那么客气了,“没有一文钱聘礼,就想娶走人家清清白白的女儿不说,还打算让人家女儿抛头露面,赚钱养活你们一家子。胡大叔,你这个人救得还真不亏本!” 胡亮一不留神把心里话讲了出来,已经后悔不迭了,被她拿话这么一挤兑,便慌张起来,紧紧地握着老牛叔的手,“牛老哥,你别多想,我真没那种想法儿。我是觉着闺女年岁小,离成亲还有些年头,她想做买卖只管做去,我们老胡家不在意……” “你们当然不在意了。”叶知秋冷笑着截断他的话茬,“她在外面做几年生意,不管赚多少钱,她娘家至少也要拿出一半儿来给她当嫁妆。这些嫁妆跟着她进了你们胡家的门,就是你们胡家的财产了。这样的好事儿,放到谁家谁不乐意?” 胡亮感觉自己受了奇耻大辱,嘴唇哆嗦着,“你别血口喷人,我……我……” “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个所以然。 “胡大叔。”叶知秋放缓了语气,“你不要嫌我说话不好听,今天我能说出这话,日后别人也能说出类似的话,而且比我说得难听一百倍。 老牛家知道你的为人,愿意把阿福嫁过来。作为儿媳妇,拿嫁妆贴补家用也是理所当然的。可嫁妆有限,总有用光的时候,那用光之后呢?总不能全家人等着喝西北风吧? 家里就她一个能做事的,她要不要出去赚钱养家呢?可她怎么出去?扔下你们不管不顾?还是拖家带口东奔西走?恐怕都不行吧?” 胡亮目光闪了闪,小声地嘀咕,“不是说要开铺子吗?咋又东奔西走了?” 叶知秋真心无语了,还没怎么着呢,就惦记上铺子了。亏她还想给他留几分面子,可他未免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胡大叔,我看你是搞错了。我说的铺子,是有条件许给阿福的。她必须跟在我身边学习经商之道,直到我感觉她合格,能独当一面了,才会开间铺子交给她打理。 钻营不精,是各行各业的大忌,尤其做买卖,一不小心就会赔得血本无归。如果她因为嫁人半途而废,那还不如不学。 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我答应带她,是为了让她日后为我所用。我不会白白浪费时间,去教导一个注定不能成材的徒弟。” “那离了你,她还开不成铺子了?”胡亮颇不以为然地嘟囔了一句。 “你说对了。”叶知秋一口肯定了他的说法,“离开我,她就是开不成铺子。因为只有我能认可她,也只有我能教她。胡大叔你要是不服气,找人打听打听,有谁愿意相信她这样一个小女孩有做生意的头脑?又有谁愿意带她一起做生意? 城里最便宜的地段捡最小的铺面,也要上百两银子。要做门脸添置东西,还要交税通融官府,没有个二三百两是不敢开张的。只靠她自己,要本钱没本钱,要门路没门路,拿什么开铺子? 她过年就十二岁了,到十六岁嫁人,还有四年的时间。即便我不计较她会半途而废,带她做买卖,分她几成盈利。可做生意从来都是有赔有赚的,四年里能不能赚够三百两还另说。就算能赚够,你以为开了铺子就万事大吉了吗? 胡大叔你们这一家三口哪一个能帮上她? 她自己守着一间铺子,迎来送往,你们能放心吗?就算你们放心,别人不会说闲话吗?难不成你想让她拼死拼活,一边赚钱养活你们全家,一边还要被人指指点点,骂她不守妇道?你觉得这样对她公平吗?” 胡亮呐呐地道:“我们可以跟她住到铺子里去……” 叶知秋见他如此冥顽不灵,冷笑起来,“住进去?你们就是在铺子里露一露脸都算是拖后腿。胡大叔你是聪明人,连这一点都想不到吗?” 这个时代的痨病分两种,一种是因为饥饿劳累和营养不良引起的,称为“饿痨”;还有一种是痨虫引起的,叫作“尸痨”,被视为瘟疫。 遇到患有尸痨的病人,人们都会如临大敌,避而远之,唯恐痨虫爬到自己身上。因为这样,很多人对不具传染性的饿痨也存有极大的偏见。虽说胡强得的是饿痨,可谁会费心思去分辨?慢说去铺子露脸,就是被人知道掌柜有个痨病鬼丈夫,怕是也没有买卖上门了。 她照顾胡强的心情,没有明白地点出来。可屋子里哪一个也不是傻子,自然听得出是什么意思。 胡亮终于哑口无言了,沮丧地垂着头。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之后,从西屋传来一暗哑之极的声音,“爹,让人家走吧,我这样的能活几年都没准儿,还娶什么媳妇儿?别白白糟蹋了人家姑娘!” 第078章 昂贵的干爹 胡强近乎卑下的话,让胡亮满心矛盾。 定下这门亲事吧,确实委屈了人家闺女,让十里八村瞧不起。 推掉吧,又心疼儿子。得了那种病,谁知道啥时候就丢了性命?总不能让他来这世上一遭,连媳妇儿的滋味都没尝过,就孤零零地走了吧?错过了这门亲事,再想找比登天还难。 犹豫了半晌,终究拿不定主意,只好把球踢给老牛叔,“牛老哥,你看这事儿……” 老牛叔犹自沉浸在叶知秋的那一番话中,神情有些愣愣的。被阿福在下面踢了一脚,才反应过来,赶忙表态,“不管别人咋想,我们老牛家都不能做那忘恩负义的事儿。” 胡亮没听到准话儿,只能进一步试探,“我知道老牛哥你们一家子都不是没良心的人,怕只怕耽误了你家闺女学做买卖……” “一个丫头片子做啥买卖?”老牛叔故作不屑地挥了挥手,“在家做做针线,成亲生孩子才是正经。抛头露脸的,她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叶知秋见线放得够长了,便接起话茬,“老牛叔,我知道你重情义,想报恩。可报恩的方法有很多,不用非得谈婚论嫁。我倒是有个好办法,你们要不要听听看?” “啥办法儿?”老牛叔配合地问。 叶知秋没回他的话,转而去问胡亮,“胡大叔,你愿不愿意认阿福做干女儿?” “啥?”胡亮吃惊地望着她,“干……干女儿?” 老牛家父子三人也大感意外,目光齐刷刷地投射过来。 “对。”叶知秋点了一下头,“胡大叔认了阿福当干女儿,既不耽误她的前程,又能常来常往,延续你们两家的情意,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胡亮实在没听出这个办法美在哪里,沉着脸色不说话。 “胡大叔还在担心儿媳妇儿的事吧?”叶知秋一语道破他的心事,“胡大叔想一想,为什么没有姑娘愿意嫁到胡家来?说到底,不就是因为胡家太穷吗? 只要没有别的事情拖累,阿福就可以踏踏实实地跟我学做生意。以她的头脑,多了不敢说,一年赚五到十两银子不成问题。作为干女儿,拿出些银子来孝敬胡大叔也是名正言顺,理所应当的。 有了银子,胡家就可以盖房置地,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胡大叔儿子的病也不是什么不治之症,只要吃好喝好,用心调理,很快就会好起来。到时候家兴人旺,还怕没有人上门提亲吗? 是娶个儿媳妇,两家一起受穷?还是认个干女儿,两家一起发财?胡大叔,你心里应该有数吧?” 她给描画的前景很美好,胡亮很是心动。正因为太美好了,不敢轻易相信,“有数是有数,可是……” “胡大叔是怕人财两空吧?”叶知秋替他把话说完,又笑道,“这一点胡大叔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老牛家都是重情重义的人,不会因为自己日子过好了,就忘了恩人。” 老牛叔、阿福和多寿齐齐点头,表示同意。 胡亮表情有些尴尬,“我也不是那个意思……” “这样吧,我替阿福做个主。”叶知秋见他还不肯松口,继续撒饵,“从现在开始,不管做生意是赔了还是赚了,阿福每年拿出五两银子贴补胡家,以胡大叔过世为准,最短期限十年……” “啥叫最短期限?”胡亮插话问道。 叶知秋瞟了他一眼,“意思就是说,如果胡大叔能活过十年,阿福就贴补胡家直到胡大叔过世为止;如果胡大叔活不过十年,阿福也要继续贴补你的家人,满十年为止。” 胡亮在心里拨了拨算盘,觉得这笔账合算。救人的只有他一个,总不能让人家贴补胡家几辈子,那就太贪得无厌了。而且他有信心能活过十年,一年五两银子,到死的时候怎么也能给儿孙攒下个家底了。 正思忖着该怎么答应才不落面子,又听叶知秋继续说道:“除此之外,阿福要在两年之内为胡家翻盖一次新房,包括三间正房,两间厢房;五年之内为胡家置办五亩上等旱田;另外,胡大叔的儿子成亲,阿福作为干妹妹,也要拿出五两银子给胡家添置聘礼。 胡大叔,这样安排你还满意吧?” 胡亮已经目瞪口呆了,不止给银子,还要帮忙盖房置地,连儿子成亲的聘礼都给出了,这该不是天上要掉馅饼了吧? 阿福还没什么感觉,老牛叔和多寿已经心尖抽搐了。这上下嘴皮子一碰,就好几十两银子许出去了?虽说现在还没见着银子影儿,可光是想一想都觉得浑身肉疼了,更别说真往外拿的时候了。 刘鹏达置身事外,自是不会去心疼与自己无关的银子。却为叶知秋的大方和果断所震撼,凝望着她的背影,眼中闪动着异样的光彩。 因为她连连口出狂言,豆爷也淡定不起来了。睁开一只眼,惊讶地打量着。 叶知秋对其他人的反应视若无睹,见胡亮愣愣地点了点头,又问阿福,“阿福,你愿意吗?” 阿福对她是无条件信任的,知道她敢放话出来,就一定有办法帮自己实现这些诺言,是以毫不迟疑地点头,“愿意。” “老牛叔,你呢?”叶知秋又把目光转向老牛叔。 老牛叔正在哀悼那些即将逝去的银子,被她叫得一愣,“啊?啊,只要胡大兄弟乐意,我没啥好说的。” 叶知秋拍了一下手,“既然大家都同意,那就立个字据吧。刚好我们小喇叭村最有名望的豆爷在这儿,也能帮忙做个见证。” 胡亮正担心空口无凭,听她主动提出立字据,只顾高兴了,也没细想为什么豆爷“刚好”在这儿。明明已经喜色难掩了,嘴上却推辞着,“字据就不用了吧?都快成一家人了,谁还信不过谁?” 叶知秋微微一笑,“在这里的都是实在人,也知道胡家和牛家的情意,当然信得过。可其他人不知道详细,难免会传闲话。还有些所谓的亲戚朋友,最爱起哄架秧子。这个来掺一脚,那个来掺一脚,两家都不得安宁。有个字据,大家心里有底,也能以防万一嘛!” “对,对,还是你想得周全。”胡亮给个台阶就麻溜地下来了。 反正话都许出去了,立不立字据也无所谓了,老牛叔也点了头,“立吧。” “既然要立字据,既要讲求公平。老牛叔这边有豆爷做见证,胡大叔也该找个信得过的人来见证一下。对了,胡大叔不识字吧?那最好再找个能识文断字的人过来。免得不小心写错了,日后拎不清。” 她这话又一次说到了胡亮的心坎里,假意推让了两回,便说了两个人的名字和地址,让多寿帮忙去请。 第079章 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胡家在村里的人缘实在不怎么样,多寿费了好一番口舌才把人请了来。 那两个人原本是不肯的,听说胡亮的哑婆娘不在家,又觉得认干闺女立字据这事儿很新鲜,才勉为其难地答应了。进了屋子,也只是不冷不热地打了个招呼。 叶知秋见人证到齐,口授刘鹏达写了字据。一式两份,当众读了一遍,又拿给王罗庄识字的人过目。待双方没有异议,便让老牛叔、胡亮和见证人分别画十字按了手印。牛家和胡家各留一张,当做结为干亲的信物。 阿福跪下磕了头,叫过干爹,就算礼成了。 叶知秋将那枚银锭递过去,“胡大叔,这五两银子就当是第一年的孝敬。以后每年的今天,阿福都会按照约定送银子过来。” “行,行。”胡亮迭声地答应了,便急不可待地接过银子,紧紧地攥在手心里。 字据签好了,叶知秋也懒得说客套话,将目光转向刘鹏达,“麻烦你再写张收据,把收银数目和日期都标清楚,再让胡大叔画押按手印。” 胡亮表情僵了一下,“收据就不用了吧?我也不是那……” “还是写清楚的好。”叶知秋笑意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阿福是诚心诚意想孝敬胡大叔的,把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都拿出来了。万一这银子丢了,或者胡大叔睡糊涂记不得了,让别人觉得阿福和老牛家不守信用,没良心,那就伤感情了。胡大叔,你说是不是?” 不等他回话,又低头吩咐阿福,“你记得,以后每年来送银子,都要写好收据带过来,让胡大叔画押按手印。” 阿福郑重点头,“我记住了,知秋姐姐。” 刘鹏达起初还不太明白她让写收据的用意,这会儿才恍然大悟。有了收据,就不怕胡亮收了银子赖账,又要拿“忘恩负义”之类的话作要挟,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牛家索要钱财了。 他自觉在外面读了几年书,见的人多了,眼界也开阔了,却处处不及她思虑周全谨慎,惭愧之余,也生出几分钦佩之情。 提笔刷刷点点,按照她的要求写好收据,照例当众念了一遍,让神色讪讪的胡亮画押按了手印,交给阿福,“你要好好收着!” 这薄薄的一张纸可值五两银子呢。 “我知道。”阿福情知这会儿不用再做戏,便笑着应了。 事情已经办妥,叶知秋不想在这个弥漫着油垢和汗酸味道的地方多待,便招呼了老牛叔他们离开。 胡亮透过窗纸上的窟窿,望着一群人搀老携幼地出了门,犹自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老胡家穷了好几倍子,铜板都没见过几枚。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这一辈还能看到银子,还是整锭的官银。 一时之间有种横财天降的狂喜和心虚,用力捏了捏手中的银锭子,心里才踏实了些。冷静下来又有些后悔,不该被那个伶牙俐齿丫头说晕了头,糊里糊涂地就画了押,忘了讨价还价。 推掉了亲事,阿福积压在胸口的那股浊恶之气终于吐出来了,憋了一肚子话想说。出了胡家大门,就拉了叶知秋悄声地道:“知秋姐姐,咱们走着回去吧。” 叶知秋能理解她此时的心情,也想再叮嘱她几句,便点了点头。跟老牛叔说了一声,出于礼貌,又跟豆爷道了声“辛苦”,“今天麻烦您了。” 豆爷皱纹堆叠的眼皮颤了颤,从鼻子里挤出一声悠长的冷哼来,“一个姑娘家不学好,光想着走歪门邪道,不像话!” 叶知秋惊讶地眨了眨眼,又微笑起来,“豆爷教训得是。” 豆爷附送了一声短哼,缩肩袖手,不再搭理她。老牛叔不尴不尬地咧了一下嘴,大概想缓和气氛,明知故问道:“多寿,鹏小子,你俩坐车不?” “不坐,不坐。”多寿和刘鹏达忙不迭地摇头。 “那你们四个小的一块儿走吧。”老牛叔知道他们都怵豆爷,也不多说,驱车向村外走去。 四人故意放慢脚步,和牛车拉开距离。目送豆爷的身影隐没在土坡之后,叶知秋听到那三人大大地舒了口气,忍不住笑了起来,“豆爷真有那么可怕?” “也不是怕,就是受不了他那动不动挑刺儿的劲头儿。”阿福皱了皱鼻子,不愿再提那倔老头,亲亲热热地挽住她的胳膊,“知秋姐姐,今天多亏你了。真让我嫁到那样的人家儿,我就一头撞死算了。”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事情都解决了,你怎么还说这种话?” “解决是解决了,就是可惜了那么多银子,还要给他盖房子买地出聘礼,让他占了好大便宜。”阿福一脸不甘地撅着嘴。 “话不能这么说。”叶知秋正了神色道,“胡亮虽然有些不地道,可毕竟救了你哥的命,还废了一条腿,这个人情是必须要还的。最重要是能堵住他的嘴,让他没机会再打你的主意。几十两银子换你一个自由之身,值了!” 阿福也知道自己说话偏颇了些,吐了吐舌头,又一脸歉意地看着她,“知秋姐姐,你帮我出的银子,我一准儿还给你。” 叶知秋在她脑门上轻轻地拍了一下,“傻丫头,惦记那点儿银子干什么?钱财是粪土,你这个人才是无价之宝呢!” 阿福被她这话说得心头一热,又忍不住红了眼圈,“知秋姐姐,从今以后我就死心塌地跟着你了,你干啥我就干啥,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行,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叶知秋抽出手来,豪迈地揽住她的肩头。 阿福破涕为笑,“我不早就是你的人了吗?” 两个少年隔着几步远,缀在后面她们后面。人家姐妹两个说体己话,他们也不好插嘴,只能自己找话题闲聊。 因为妹妹不用嫁到胡家,多寿心中的愧疚去了大半,神色很是放松,滔滔不绝地讲着掏水洞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刘鹏达明显心不在焉,只偶尔敷衍两句,大多数时间都是沉默的。目光若即若离地追随着前面的两个身影,见她们亲亲热热的样子,不禁暗暗羡慕阿福,能被叶知秋那样回护和教导。 第080章 情根深种? 陪凤康一连跑了几家医馆,洗墨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主子,你是不是哪儿不舒坦啊?” 凤康眼带戾色地横过来,“我不是让你什么都别问吗?” 洗墨感觉他的火气比刚才还大,不敢再多嘴,心里却愈发纳闷了。王爷这是怎么了?府上有太医,有药房,病了大可以在家治,跑出来找这些土大夫干什么? 自打过完中元节,这人就变得很不对劲了。脾气暴躁,喜怒无常,据守夜的人说,他经常半夜醒来喊口渴,要喝冷水。 这几日更是古古怪怪的,忽然将院子里侍奉的丫鬟都打发到别处去,进进出出的时候碰见个婆子都要发顿脾气。不沾荤腥,三餐只拣清淡的吃,连酒也戒掉了。 沈公子问他是不是夜里失眠,他矢口否认。太医按照规矩过来请脉,也被他怒气冲冲地赶走了。 今天早上起来脸色格外沉郁,大冷天非要洗冷水澡。下人们劝了好半天,才说服他换成了温水。连早饭也没吃,就急着出来了。 这到底是要闹哪样啊? 凤康一眼瞟见街对面有家医馆,便撇下发愣的洗墨,大步流星地穿街而过。 “主子,当心车。”洗墨回过神来,一边扬声提醒,一边牵着两匹马追上去。 须发花白的老大夫正津津有味地翻着医书,冷不丁听到“咚”地一声,有什么东西砸到了桌上,吓得一激灵。先是看到一锭光润锃亮的银锭子,又看到一张冷峻之中染着躁怒的脸,愣了半晌,才想起来问:“你……看病?” “嗯。”凤康扫量了一圈,整个医馆就是四四方方的一个屋子,没看到隔断和单间什么,不由皱了眉头,“没有隐蔽一些的地方吗?” 老大夫心领神会,猜到这位可能是有隐疾,赶忙放下书站起来,“我这后头有间卧房,小伙子,你随我来吧。” 凤康紧抿着唇角点了一下头,便跟着他向后走去。 洗墨拴好了马进门,见他身影在帘子后面一闪而逝,急忙喊了一声,“主子……” “在外面候着。”那边传来的声音颇有几分绝然的味道。 洗墨无奈过后,深感忧虑。连他都瞒着,王爷不会是得了什么严重的病吧? 里间之中,老大夫诊过脉,又仔仔细细地看了面色、眼睛和舌苔,沉吟了片刻,便问道:“小伙子,你可成亲了?” “没有。”凤康答得很是干脆。 老大夫问那个问题是打算抛砖引玉的,没想到他这个年纪居然还没有成亲,惊讶地打量了他两眼,婉转地问:“可有来往比较密切的女子?” “没有。”凤康答得依然干脆。 老大夫愈发惊讶了,这小伙子样貌不差,看衣着打扮也不似穷人,不娶妻也就罢了,怎会连个红颜知己都没有? “那……你有多长时间没有碰过……呃,我是说多长时间没有与女子亲近过了?” 这些事情已经被人反复问过好几遍,凤康不耐烦回答,冷着脸道:“你只告诉我是怎么回事,有办法医治没有,其它的就免了。” 老大夫只当他羞于启齿,为了照顾他的情绪,便避开这个的问题,“你脉相沉弱,面带燥郁,想是夜间不能安眠,欲念炽烈,却没能及时得到排解,而是以冷寒之物强行压制,导致气血不足,虚火旺盛。 长此以往,恐怕会肾亏阳损,伤及根本,延误子孙后代。我倒是可以给你开个调理的方子,不过只能治标,而不治本。” 凤康听他说得大部分都对,感觉比前面几家医馆的大夫要强一些,赶忙请教,“那要怎么才能治本?” “这个嘛……”老大夫迟疑了一下,“你梦中出现的女子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抑或者……” “就一个。”凤康恼火地打断他,一个已经把他折腾得人不人鬼不鬼了,还想几个? 老大夫也不在意他的态度,耐心地问:“都是同一个人?” “同一个。”凤康咬牙切齿地答,这老头到底把他想成什么人了?每天晚上换一个自我慰藉的对象,他有那么猥琐吗? “此女子真有其人?” “真有。”只要他想要,女人多得是,用得着虚构一个出来吗? “那么此女子可还在人世?” “废话。”凤康终于隐忍不住,气急败坏了,“你看我有那么不知廉耻,要沦落到做那种梦去羞辱一个死人吗?” 被他吼了,老大夫非但不生气,反而释然地笑了起来,“依我看,你的病根就在那名女子身上。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方便,你还是去见她一见为好。说不定见了她之后,相思得解,这病也就不药而愈了。” “相思?”凤康愣了愣,“你的意思……我真是得了相思病?” 老大夫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小伙子,你已经情根深种了!” 凤康被“情根深种”这四个字搅得心绪大乱,呆愣愣地坐了半晌,才站起身来,“有劳先生了。” 老大夫微微一笑,“我就不给你开药了,是药三分毒,还是不服为好。难得见到你这样的痴情人,诊金就免了,银子你拿走吧。” 痴情人?凤康自嘲地牵了牵嘴角,撩开帘子,一言不发地向外走。 洗墨见他出来,赶忙迎过来,“主……” “不准问。”凤康恶狠狠甩过来三个字。 洗墨被他吓得差点咬到舌头,委屈地嘀咕,“我没打算问。” 凤康大步流星地出了医馆,迎着冷风狠吸了两口气,才觉胸口的窒闷稍稍缓解了些。虽然这老大夫让他感觉很丢脸,可也比前面那几个出馊主意让他去楼子里找姑娘的庸医靠谱多了。 只是见一见,应该于世俗礼法无碍吧? 正犹豫不决,就听旁边传来一个娇娇弱弱的声音,“爹,娘,看完病真给我买酥糖吃吗?” “买,一准儿给你买。是不,妞妞她爹?”年轻妇人的声音,满是宠溺。 “你娘说了算。”男人憨厚地笑道。 凤康拿眼扫了扫,是一对衣着粗陋的夫妻,抱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有说有笑地走了过来,看样子是到这家医馆看病的。 他漠然地收回目光,面色微微一变,又霍地转过头去。将那男人细细端详了一番,便勃然大怒。 洗墨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见他一个箭步窜到那一家三口跟前,不由分说,一把掐住了男人的脖子,“你把她怎么了?” 第081章 你给我写休书! 杨顺只觉上一秒还和妻女和乐融融,下一秒就见到了活阎王。被巨大的惊恐所慑,下意识地松开抱着孩子的双手。 妞妞顺着他的身体滑落,跌坐在地上,扁了扁嘴,“哇”地一声哭开了。 燕娘手忙脚乱地抢过孩子护在怀里,哆哆嗦嗦地望着那浑身寒气、高不可攀的人,有心替丈夫求情,却齿颤舌僵,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凤康双眉斜立,两眼冒火地瞪着杨顺,“说,你把她怎么了?” 杨顺虽然有膀子力气,可也比不得他这个习武之人。拼命地拉扯了半天,也没能将钳住脖子的那只手撼动分毫。两眼突胀,喉咙里发出支离破碎的“呃呃”声。 洗墨也认出杨顺了,唯恐自家主子扯上人命官司,急急忙忙地跑了过来,“主子,快放手,被你这么掐着,他怎么回你的话啊?” 被他这一提醒,凤康也意识到急怒之下犯了个错误。于是松开脖子,改抓衣襟,“她呢?” 杨顺急急地喘了几口气,才觉有了活路。犹自惊魂不定,眨了眨惧意满满的眼睛,便哑着嗓子惊呼起来,“你不是王……王……” “少废话,回答我的问题。”凤康怒吼着截住他的话头。 杨顺抖了一下,结结巴巴地问:“啥……啥问题啊?” “我问你她呢?”凤康极力压抑着怒意,重复着自己的问题,“你为什么跟这个女人在一起?她怎么了?” 杨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谁……谁啊?” 洗墨听他们一个问得不清不楚,一个答得稀里糊涂,忍不住插话,“就是你家大嫂啊!” “大嫂?”杨顺愣了愣,目光不自觉地瞟向瘫坐在地上的燕娘。 洗墨也急了,“不是她,我是说那个卖吃食……哎呀,我是说那天晚上跟你一起去医馆的那位,姓叶的大嫂。” 杨顺总算明白他们说的是谁了,“知秋妹子?” 洗墨连忙点头,“对,就是她,那位大嫂没事吧?” 杨顺之前就听他一口一个大嫂的叫,也没往深处去想,老老实实地答道:“我不知道,我也挺长时间没见着她了。” “你说什么?”一听这话,凤康的怒火怎么也压不住了,手上加了几分力道,便将他块头不小的身躯整个提了起来,“娶了她那样的女人你居然不知足,还养了外室?!你给我写休书,立刻,马上写!” 杨顺被衣领勒得连声咳嗽,顾不上回话。 妞妞年纪小,还无法根据衣着分辨身份地位,只知道她爹被人欺负了。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从燕娘的怀里挣脱,跑过来拍打着凤康的腿,“放开我爹,你是坏人,不准你打我爹……” 凤康被她哭喊得心烦,低头瞪了她一眼,“滚开!” 妞妞被他那双赤红带怒的眼睛吓到了,手也停了,声也歇了,呆呆地站在那儿,连连地打着嗝。 燕娘这会儿才醒了神,手脚并用地爬过来,将妞妞拉到身后,又面如土色地磕头,“这位大爷,我们都是本本分分的庄稼人,没做过啥亏心事儿。你就行行好,放了我家孩儿她爹吧。 我这小闺女有病,家里还有上了年纪的公爹和不懂事的儿子,都指望着他养活呐。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一家子可就没活路了……” 洗墨越听越不对劲,赶忙打断她,“这位大嫂,你跟公爹住在一起?” 燕娘煞白着一张脸,愣愣地点头。 “这么说……你才是正妻?”洗墨吃惊地打量着她,见她容貌和身段都比叶知秋差得远,年纪倒是比大了不少,的确像是先过门的。 凤康也大感意外,手上一松,放开了杨顺。怔怔地立了半晌,又沉声冷笑起来,“那个女人,在我面前义正言辞,说什么宁死也不给人做妾,原来不过是为了摆脱我找的托词罢了!” 洗墨也深感惋惜,不明白叶知秋那样的女子为什么会嫁给杨顺,正妻也就罢了,还是个妾室,真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杨顺虽然憨厚,却不愚钝,听他们又是外室又是正妻,猜到了些许端倪,小心翼翼地开了口,“王爷,这位小官爷,你们怕是想岔了,我跟知秋妹子就见过一次面儿……” “什么?”凤康愕然地张大了眼睛,“这么说,她不是你的……” “不是不是。”杨顺急忙摆手,“我们俩啥事儿都没有,不信你们问燕娘。” 燕娘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是配合丈夫用力地点了点头。 洗墨更是目瞪口呆,“那……那个孩子是……” “孩子?”杨顺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啊,你是问虎头吧?那是她兄弟。人家知秋妹子还没嫁人呢,是正经八百的黄花大闺女。” 凤康失态地张大了嘴巴,颇有种风中凌乱的感觉。 洗墨惊愕之余,也觉啼笑皆非。这事闹的,叫了那么长时间大嫂,敢**家还是个姑娘。那位大嫂……不对,应该是姑娘,那位姑娘也是,明明还没出阁,偏偏要作妇人打扮。她也真沉得住气,来来回回见了那么多次面,愣是没露半点口风。 冷不丁见这位大哥带着别的女人和孩子,连他这个旁观者都误会了,也难怪王爷这个当局者会冲冠一怒了。 杨顺一点一点地蹭到燕娘和妞妞跟前,用身体护住她们,赔着小心问:“王爷,这位小官爷,你们要是没啥事儿了,能让我们走了不?” 洗墨不敢做主,拿眼偷瞄着凤康那张阴晴不定的脸。 凤康也不言语,迈开大步先前走去。走了两步又停住了,一把扯下腰间的钱袋,扔到杨顺怀里,“拿去给孩子看病吧。” 杨顺下意识地接住,只觉沉甸甸的,拉开袋口一看,见里面有四五个雪亮的银锭子,忍不住“啊呀”地叫了一声。 吃惊过后,第一个念头就是还回去。抬眼看时,就见凤康已经走出去好远了,又赶忙去拦洗墨,“这位小官爷……” “王爷给了,你们就拿着吧。今天真是对不住你们了,都是误会,希望你们不要往心里去。”洗墨急着去追凤康,匆匆放下几句话,就牵着马一路小跑地去了。 等那主仆二人的身影消失在街角,杨顺一家人才有了反应。 “她爹,这……这多银子,可咋花啊?”燕娘激动得两手颤抖。 妞妞只惦记着吃,舔着嘴唇嚷嚷,“爹,娘,我要好些个酥糖!” 杨顺则双膝跪地,朝凤康离去的方向感恩戴德地磕了几个响头…… 第082章 穷乡僻壤多奇葩! 凤康感觉自己被愚弄了。 那个女人实在太可恶了,故意扮作农妇在他眼前转悠,让他以为自己喜欢上了一个有夫之妇,纠结于世俗礼法,认认真真地烦恼了那么多日子。 每天夜里做那种难以启齿的梦,不得不瞒着沈瀚之出来找大夫。刚才还做出那种丢脸之极的举动,跑去勒令一个不相干的男人写休书。 这一切都是她害的! 满腔的燥郁和羞愤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他猛地顿住脚步,“洗墨,牵马来!” 洗墨气喘吁吁地赶上来,“主子,你这是要去……” “找那个女人算账!”凤康抛下一句话,翻身上马,一路疾驰而去。 “算账?”洗墨呆了一呆,随即摇头苦笑,直接说想去见人家不就完了吗?沈公子说得一点儿也不差,他这主子在感情上果真就是个蹒跚学步的幼童。 他摇头叹息的工夫,就见那位已经跑出老远了。赶忙爬上马背,奋起直追,“主子,等等我!” 叶知秋刚拿起扫帚,就被牛婶一把抢了过去,“扫院子是吧?我来我来,大侄女儿你歇着。” 叶知秋笑了笑,转身去拎水桶。牛婶赶忙扔掉扫帚跑过来,“挑水是吧?我来我来,大侄女儿你这小细胳膊小细腿儿的,哪儿干得了这么重的活儿啊?” 叶知秋无奈,只好又去拿扫帚。 “哎哟,我来我来。”牛婶一手提着水桶,另一手把扫帚搂过去。 叶知秋被她搞得哭笑不得,“牛婶,你到底是想扫院子,还是想提水啊?” 牛婶也意识到自己殷勤过头了,看起来更像是捣乱帮倒忙的,讪讪地笑着,“我先扫院子,再去挑水。” 叶知秋实在没心情再跟她玩捉迷藏了,便正了神色道:“牛婶,你有话就直说吧。” 自从推掉了阿福的亲事,牛婶就天天往这儿跑。里里外外地跟在她屁股后面,轻活重活抢着干,逮住机会就打听她赚了多少钱,拐弯抹角地哭穷倒苦水。 她本不打算捅破这层窗户纸,免得阿福和老牛叔面子上不好看。可不管她怎么远着淡着,这个牛婶都没有知耻而退的觉悟,反而越黏越紧了。 看来不把话挑明,她这耳根子就别想清净了。 牛婶眼神游移着,“我没啥话要说,就是心里感激你,想帮你干点子活儿……” “牛婶,你的心意我领了。不过我们家没那么多活儿让你帮着干,你要是没话说就回去吧。”叶知秋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牛婶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了,不走尴尬,想走又不甘心。那话已经在肚子里存了好几天,再不吐出来,怕是要憋出毛病了。 犹豫半晌,还是涎着脸开了口,“大侄女儿,你也知道,今年年景儿不好,没啥收成。你老牛叔和多禄多寿去掏水洞,也没得着多少水货。那两斤小黄鱼儿,还是人家豆粒儿爹好心匀给我们的,我们没舍得吃,这不都给你拿来了吗?” 叶知秋故意曲解,“牛婶是想让我把鱼还给你?” “哎哟,大侄女儿,你这是说的啥话啊?”牛婶急急地澄清,“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来的?你这不是打我脸呢吗?我可不是那个意思……” 叶知秋好整以暇地望着她,“那牛婶是什么意思?” 牛婶被她盯得心里发虚,不敢去看她那双黑湛湛盈着笑意的眼睛,说话愈发吞吞吐吐了,“你看这眼瞅就要过年了,家里要啥没啥。多禄媳妇儿这几天老是干呕,不想进食,十有八、九是怀上了。 大人能有口吃的活命就成,那小的不成啊。要是在娘胎里亏着了,万一生出来缺了这少了那的,坏了老牛家的香火,祖宗可是要怪罪的。 你老牛叔和阿福回去总夸你,说你是个有本事能挣大钱的。我就寻思着,在家闲着也是闲着,过来帮你搭把手也好。 我脑子不如阿福灵光,可力气比她大,手脚也比她麻利。我也不指望跟她一样得着银锭子,能挣几个铜板淘换几个鸡蛋,给多禄媳妇儿补补身子就行。” “牛婶,我这儿没你能干的活儿。”叶知秋毫不留情地断了她的念想,“家务事我自己能做,买卖上的事有阿福帮我就够了,我没打算雇人。” 牛婶没想到她拒绝得这么干脆,表情僵了又僵,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 叶知秋不想跟她撕破脸,缓和了语气道:“牛婶,我现在只是做个小买卖养家糊口,没那么多闲钱雇人。如果日后我买卖做大了,需要别人帮忙,我一定第一个去找你!” 牛婶虽然气她不讲情面,可也不想得罪她断了财路。有个台阶,便顺着下来了,“那行,到时候你可千万别忘了你婶子我!” “忘不了。”叶知秋笑着敷衍她。 牛婶得了个画饼,心里多少平衡了一些,却没有要走的意思。东拉西扯了几句,又绕了回来,“大侄女儿,阿福到底跟你这儿存了多少银子?” “你回去问阿福吧。”叶知秋头也不抬地扫着院子。 牛婶厚着脸皮往前凑,“我问了不知道多少遍了,那臭丫头咬死了只有一两半。大侄女儿,你就跟我交个实底儿呗。” 叶知秋蹙了一下眉头,没有搭腔,转个身继续扫。 牛婶锲而不舍地跟过来,“大侄女儿,应该不止一两半吧?你能不能先给我支几两出来……” “娘,你干啥呢?”阿福从外面进来,看到她纠缠叶知秋,气得脸都红了。噔噔噔,几步跑过来,拉了她就走,“我就说上个茅厕咋老不回来?一不留神你又跑这儿来胡搅蛮缠了。走,跟我回家!” 牛婶挣扎着,“你拉我干啥?我话还没说完呢……” 阿福死死拽着她的胳膊,“有话回家说。” 见那娘俩拉拉扯扯地出了门,叶知秋感觉又好气又好笑。今天总算见识什么叫蹬鼻子上脸了,都说穷乡僻壤出刁民,依她看,应该改成“穷乡僻壤多奇葩”才对。 她在这边唏嘘着,那边的母女两个刚出成家大门没多远,便吵起来了。 “阿福,你说,你到底在她那儿存了多少银子?”牛婶没能从叶知秋口中得到准话儿,便扭着阿福当街逼问起来。 阿福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她,“我跟你说了一两半,你咋听不懂人话呢?” “你蒙谁呢?”牛婶嗤笑了一声,“你要是只存了那么点儿,她能一下子拿出五两来给老胡家?也不知道她拿什么鬼话哄骗了你,让你丫头迷了心,宁肯让家里受穷,也要银子搁她那儿了……” “娘!”阿福怒了,“你到底有没有良心?人家知秋姐姐是拿了自己的银子帮我,你……” 话说到一半儿,戛然而止,目光直愣愣地盯着村口。 牛婶没有发现她的异样,抡起巴掌就打,“敢说你娘没良心?你娘要是没良心,能把你吃里扒外的死丫头养这么大?” 阿福下意识地躲闪着,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一前一后疾驰而来的两匹马。待看清马上的人,心里暗暗叫了一声“不好”,也顾不得跟牛婶周旋。 “娘,你先回家。”她推了牛婶一把,转身就往成家跑去…… 第083章 羞愤欲死 叶知秋见阿福去而复返,神色甚是慌张,赶忙问道:“阿福,怎么了?” “知秋姐姐。”阿福一口气跑到她跟前,压低了声音急急地道,“王爷……那个王爷来了!” 叶知秋脸色微变,还不及问个详细,就听外面马蹄声近,紧接着传来牛婶尖厉的叫骂声,“哪个杀千刀的不长眼,想撞死老娘啊?” 然后是一声冷怒意味十足的断喝,“闭嘴!” 阿福顿时变了脸色,“坏了,我娘要惹祸!” “走,快去看看。”叶知秋扔掉扫把,拉着阿福往外跑。 出了大门,就见两匹马一横一竖地停在路上。牛婶以一个很不雅观的姿势坐在路边,面如土色,两眼惊恐,呆呆地望着马上的人。 “娘。”阿福喊了一声,把那边僵持的三人都惊动了。 牛婶看到闺女,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没能说出来。 洗墨一眼看到了叶知秋,面带欣喜地招呼,“大嫂……啊,不对,叶姑娘!” 叶知秋对他微微一笑,算是招呼过,便转目对上那两道冰冷慑人的视线,“是来找我的吗?” 凤康微眯了眸子,紧紧盯着她那张平静疏远的脸孔,一时间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上一世,她是有夫之妇;这一世,她是未出阁的姑娘。同样是他喜欢的女人,同样的一张脸,同样四目相对,心里却像是少了些什么,又多了些什么。 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 隔壁传来开门的声音,还有几道意味不明的视线从隐蔽之处投射过来,叶知秋不想引起不必要围观,便转了身,“如果是来找我的,就进来吧。” 在来的路上,凤康设想过好几种见面的场景,激烈争吵的,怒目而视的,出乎意料的,冷言冷语的,甚至还小小地幻象了一下惊喜或者难过的。唯独没有此时这样的,太过平淡,反而让人有种求而不得的失落感。 他压了压紧抿的唇角,翻身下马,迈开步子跟上去。 洗墨赶忙驱马上前,将他那匹马的缰绳挽在手里。找个地方拴好了两匹马,便自觉地留守在成家大门外。 牛婶被凤康那一眼瞪得心有余悸,被阿福扶着走出好远腿还在打颤。回头望了几次,才忍不住打探,“阿福,刚才那两个人有啥来头吧?尤其是那个冷脸儿的,我怎么瞧着他跟成家那丫头眉来眼去的,不太对劲儿呢?” “你就别乱打听了,快跟我回家吧。”阿福为自己有这么个记吃不记打的娘感觉头疼,也懒得跟她在街上掰扯,干脆拉回去关起来,免得她四处传闲话。 叶知秋引着凤康进了院子,略一踌躇,便向西厢房走去。东屋和西屋只隔了两道布帘子,成老爹耳朵又尖,进去说话肯定会被他听见。 虽然她不知道这个人找过来到底要干什么,不过用脚趾头想想也不会是好事。还是避开那老爷子为妙,要不然他又要跟着瞎操心了。 凤康心绪繁杂,并没有留意她带自己进的是正房还是厢房,只是进门看到那一排大号的水缸和层层叠摞的竹筛,略有些诧异,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 叶知秋掩好了门,转身来望着他,语调淡淡地道:“有事就说吧。” 凤康凝视着她尚有些稚嫩的脸庞,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笨蛋。她这脸盘和身量,顶多十六七岁,怎么会有那么大一个孩子?这么明显的破绽,他居然一直没有察觉。 “为什么要隐瞒我?”他有些艰涩地开了口。 叶知秋不明所以,“我隐瞒你什么了?” 凤康瞟了瞟她脑后那个蓬松的发髻,眉心不自觉地皱了起来,“你没有成亲,这件事,为什么一直没有告诉我?” 叶知秋没想到他说的是这件事,怔了一瞬,不觉失笑,“你问过我吗?难道我一见面就跑去跟你说,我还没成亲,我是个待嫁的姑娘?那我不是疯子就是傻子!” 自己认定的“愚弄”,被她几句话就驳得体无完肤,完全站不住脚。凤康满腔羞恼,刚刚压下的火气又腾地一下窜了起来,“我看你就是疯子,明明没有嫁人,为什么要作妇人打扮?” 叶知秋脸上也有了愠色,“华楚国哪条律法规定,没嫁人就不能作妇人打扮?既然没有,我作什么打扮都与你无关吧?如果你只是来质问我这件事的,那我跟你无话可说,你走吧,我不想跟你吵架!” 说着转身就要出门。 凤康急了,跨上一步,将她扯了回来,“怎么无关?你知不知道,我以为自己喜欢上了一个有夫之妇,这些日子有多痛苦?”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叶知秋盯着他的眼睛,字字清晰地道,“该说的话,上一次我都已经跟你说清楚了。我不想跟你扯上任何关系,所以你喜欢谁、痛不痛苦都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麻烦你放手,离开我家,再也不要来纠缠我了!” 凤康“哈”地一声笑了,“我纠缠你?” 叶知秋扫了扫他抓着自己胳膊的手,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你跑到我家来,做出这样的动作,我说是我纠缠你,你觉得有人相信吗?” 凤康被她几句话噎得笑不出来了,脸色铁青地瞪着她,“叶知秋,你给我听好了,我凤康不是纠缠不清的人。要不是你天天晚上在梦里变着花样儿地勾、引我,我也不会沦落到被那些土大夫笑话,更不会跑到这个破地方来找你。” “我在梦里勾、引你?”叶知秋直接被气笑了,“你没经过我同意,就把我当成你春、梦的主角,我没骂你龌龊无耻,你还好意思反过来怪我勾、引你?你还能再不要脸一点儿吗?” 凤康情急之下把难言之隐讲了出来,已是无地自容。被她劈头盖脸骂了一顿,更是羞愤难当,恨不能找个地方一头撞死。 正不知道该如何化解这个难堪至极的局面,就听“砰”地一声,两扇门板被人一脚踹开了。眼前一花,有什么东西携风而来,重重地砸在了脑门上。 他只觉大脑一阵眩晕,身形晃了晃,便“咚”地一声栽倒在地。 叶知秋被这突然变故惊呆了,直到听到有人连声喊“姐姐”,才醒过神来。回头看去,就见刘鹏达手里握着一根木棍,脸色煞白地立在门口,旁边还站着一个惊慌失措的虎头…… 第084章 打算长住?! “姐姐,他是不是死了?”虎头颤着声音问。 刘鹏达听了这话脸色又白了几分,“应……应该不会吧?我没敢太用劲儿……” 叶知秋顾不上安抚他们,赶忙俯身试探凤康的鼻息,感觉还有气,高悬着的心顿时放下了一大半。 这可是皇子,万一给打死了,不止她和刘鹏达跑不了,恐怕整个小喇叭村的人都要被拉去陪葬了。 定了定神,又去检查他的伤势。只见额上红紫一片,有一处破了少许的皮,渗出几颗细小的血珠。没有明显的肿胀,看来只是皮外伤。脉搏也沉稳有力,不像是有什么大问题的样子。 后脑也仔细摸了一遍,没有被磕碰到迹象。她心下稍宽,转头对刘鹏达和虎头笑了笑,“不用怕,应该没事,只是暂时昏迷了。” 刘鹏达手里的木棍“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如蒙大赦般,长出了一口气,“吓死我了,还以为要出人命了呢!” 虎头也老气横秋地抚着胸口,“可不是?吓得我都快尿裤子了!” 他们这个样子,叶知秋也不忍心再责备他们出手伤人了,只询问原由,“你们不是去林子里打鸟了吗?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我和大鹏哥在墙外头走,听见屋子里有动静,就爬墙过来了。顺门缝一瞅,正好瞧见这个坏蛋要欺负姐姐。”虎头抢着答道。 刘鹏达点了点头,表示虎头说得对,又一脸关切地问,“知秋姐,你没事吧?没被那个混蛋占着便宜吧?” 叶知秋听明白了,原来这两个见凤康抓住她,误会他要对她用强了。不由啼笑皆非,“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跟他只是吵架而已。” “吵架?”刘鹏达愣了一下。随即窘迫起来,“我还以为……” 话说到一半。便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洗墨风风火火地出现在门口,一眼看见倒在地上的凤康,当即脸色大变,一边喊着“主子”,一边推开叶知秋抢了过来。 叶知秋被他推了一个趔趄,狼狈地坐到地上。人家主仆情深,她也不好计较。温声安慰道:“你放心,他没大碍的。” 洗墨对她的话充耳不闻,手忙脚乱地把她刚才做过的事情复制了一遍,感觉确实没大碍。这才把心放回肚子里。 “是你打了我家主子?”他眼带怒色地看向刘鹏达。 刚才只听到动静,并没有看到打人的一幕。不过从身高和力气推断,能把王爷打晕的,也只有这一个人了。 刘鹏达神色一紧,正要开口承认。却被叶知秋抢先了一步,“是我打的。” “你?”洗墨惊讶地看了她一眼,不相信地摇头,“肯定不是叶姑娘……” “就是我。”叶知秋眸色湛湛地望着他,“我冒犯你家主子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你要罚要打,要杀要剐,只管冲我来就是!” 被她近乎胁迫的眼神所压制,洗墨的气势不觉矮了一截。别人也就罢了,这位叶姑娘他可不敢动,否则主子醒过来第一个就要拿他开刀。 堂堂男子汉被一个弱女子保护,有点儿伤自尊。刘鹏达挺直了腰板,打算一人做事一人当,“不是知秋姐,是我……” “这事跟你没关系,你就别跟着掺和了,带虎头出去玩吧。”叶知秋沉声打断他。 刘鹏达听她这语气,似乎把他当成跟虎头一样的小孩子了。正满心不是滋味,就见她悄悄地递了个眼色过来,不由愣了一下。 “出去吧,不要在这儿给我添乱。”叶知秋又催了一句,语气并不严厉,却不容置疑。 刘鹏达虽然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可也看出来了,那两个人身份不一般,不是自己能应付的,便识趣拉了虎头,“咱们走吧。” “我不走,我要留下保护姐姐。”虎头挣开他的手,警惕地瞪着洗墨。 叶知秋起身走过来,摸着他的头好言哄劝,“虎头,听话,跟你大鹏哥出去玩。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真的?”虎头将信将疑。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姐姐什么时候骗过你吗?” 虎头摇了一下头,又拿眼斜着洗墨,一本正经叮嘱道:“姐姐,我和大鹏哥就在外边儿守着,这个坏蛋要是敢欺负你,你喊一声,我们立马过来帮你收拾他。” “好。”叶知秋笑着应了,“有事我一定喊你们,快去吧。” 虎头得了她的承诺,多少放心了些,这才跟着刘鹏达一步一回头地离开了。 叶知秋目送那两人出了大门,才将目光投向洗墨,“你打算怎么办?” 洗墨显然误解了她的意思,忿忿地道:“叶姑娘已经把事情担下了,我还能怎么办?” “我是问你打算拿他怎么办?”叶知秋瞟了凤康一眼,“总不能让他一直躺在这里吧?” “哦。”洗墨脸上闪过一抹尴尬之色,看着凤康比自己大了足足一圈的块头,又犯了难,“是啊,该怎么办呢?伤了脑袋最怕颠簸,王爷这样也不能骑马。这么远的路,这么冷的天,总不能让我背他回去吧?就是想背,我也背不动啊。 可不带他去看太医又不成,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这颗脑袋就保不住了。早知道这样,就不该听主子的吩咐,把暗卫都撤了……” 他唉声叹气又后悔不迭,叶知秋实在看不过眼了,“要不先把他放这儿吧,你骑马回去请大夫。顺便带辆马车过来,把他接回去。” 洗墨有些迟疑,“这合适吗?” 叶知秋淡淡地睨了他一眼,“怕我趁你不在,对他下毒手?” “不是,不是,我知道叶姑娘不会对王爷怎么样的。”洗墨赶忙解释,“我就是怕没人守着,万一他醒了找不到人伺候……” 叶知秋不耐烦他瞻前顾后。打断他道:“我会替你照顾他的,你就快去快回吧。” 有她这句话,洗墨放心多了。“那就有劳叶姑娘,我先替王爷谢谢你了。” 叶知秋笑了一笑。“不用谢,他是因为我受的伤,我照顾他一下也是应该的。只要他醒过来不喊打喊杀,让我认罪伏法就行了。” 洗墨听她这话里话外的意思,似乎对凤康成见颇深。有心替他解释几句,又觉得这不是自己能多嘴的事情,便将话头按下了。 两个人费了好一番力气。把凤康架到西屋。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搬到炕上。洗墨叮嘱了叶知秋几句,便匆匆地走了。 “秋丫头,出啥事儿了?”成老爹摸索着出门来。一脸担忧地问。院子里那么大的动静,他不可能听不到。只是怕给叶知秋添麻烦,才一直忍着没出去。 “没事,就是一个过路的,在咱们家口晕倒了。他的随从去请大夫了。让我帮忙照看一下。”叶知秋半真半假地道。 成老爹听她这么说,也就宽了心,催促她赶快去照顾病人。 叶知秋取了一点酒,用干净的棉絮做成酒精棉,给凤康的伤口简单地消了毒。又用开水烫了条汗巾。给他仔细擦了脸,防止脸上的脏东西进入伤口,引起感染。 家里没有药膏,也没有绷带,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仔细看看,这人的确比上次见面的时候清瘦了不少。颧骨突起,眼窝微陷,睑下染着淡淡的阴影。即便是昏迷之中,也紧紧地皱着眉头,看起来焦躁而疲惫。 她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轻声地道:“何苦呢?” 虽说他有时候很混蛋,也很不讲理,可终究因为她受了苦。她不是铁石心肠,自然不会无动于衷。可她能给他的,也仅限于这声叹息了。 洗墨速度很快,不到半个时辰就折了回来。不止带来了太医和马车,还有四名侍卫和一个沈长浩。如此大的阵仗,降临到这个无遮无拦小的村庄里,想不引起骚动都难。 村里的男女老少倾巢而出,远远地围在成家大门外,对着那辆豪华马车和几匹高头大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各种猜测。 相比外面的热闹,屋里的气氛就显得沉寂紧张多了。王太医给凤康检查过伤势,便反反复复地号脉,神色很是凝重。 “太医,王爷到底怎么样?”洗墨耐不住性子,出声问道。 王太医慢悠悠地瞥了他一眼,“王爷的伤倒是没什么……” 正说着,突然感觉凤康的手腕动了一下。他吃惊地低下头,只见那人依然双目紧闭,并没有醒来的迹象。便没有往深处去想,继续说道,“王爷的伤势……” 刚一开口,那手腕又动了一下。 一次是巧合,两次恐怕就不是偶然了吧?心念转动之间,王太医已是心领神会,不动声色地改了说法,“王爷的伤势倒是没什么大碍,不过头部受到震荡,需要静养,短时间内不宜搬动。若有不慎,只怕会留下非常严重的后遗症。” 沈长浩眼波一闪,饶有兴味地挑起眉毛,“这么说,王爷暂时不能回府了?” “正是。”王太医垂目答道。 “就让王爷住这里吗?”洗墨对这个黑乎乎空荡荡的屋子不甚满意,这种地方能静养吗? 王太医煞有介事地点头,“为了王爷的贵体,也只能委屈王爷几日了。” 叶知秋在门外听得清楚,不由蹙了眉头,怎么个意思?那人还打算在这儿长住了? 第085章 不是同一种日子! 沈长浩将她的神情看在眼里,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迈步走过来,“叶姑娘,我能跟你单独谈谈吗?” 叶知秋也正想跟他谈谈,便点了点头。 院子外面都是人,出去谈不合适。她也不好带一个大男人去西厢房,落人闲话。于是掀开布帘子进了东屋,成老爹已经被她打发到刘婶家去了,虽说隔音设施不好,可也勉强能“单独”谈话。 沈长浩目光大略一扫,见这屋子比那一间更阴暗,还不如王府的茅厕敞亮,心下暗自唏嘘,这样花容月貌的人竟住在如此粗鄙简陋的地方,实在是暴殄天物。 叶知秋不知道自己被他怜香惜玉了,开门见山地道:“把你们王爷带走吧,他留在这里不合适。” “屋陋墙矮,居住条件很差;荒郊野岭,安全得不到保障;家穷粮寡,一日三餐无法跟王府相提并论;除此之外,还有一群无知好事的村民议论说嘴。”沈长浩笑眯眯地望着她,“叶姑娘想说的是这些吧?” 叶知秋听他话里不无调侃的意味,配合地弯了一下唇角,“你知道就好。” 她的反应,让沈长浩愈发觉得她这个人很有趣,“假以时日,我和叶姑娘说不定会成为知己。” “不敢高攀。”叶知秋微微一笑,“还是说正事吧。” 没套成近乎,沈长浩也不觉窘迫,笑容不减地道:“我也知道王爷住在这里不合适,可太医的话你也听到了,事关龙脉贵体,谁也不敢冒这个险。如果王爷有个三长两短,打了他的人可是要灭九族的。所以,还请叶姑娘忍耐几日为好!” 叶知秋听他连灭九族的话都搬出来了,就知道这件事已经没有转圜的余地了。由不得她喜欢还是愿意,也懒得在这方面浪费口舌。 “他留下可以,不过我有几个条件。” 沈长浩没想到她在这样被动的情况下还有心思提条件。半是讶异半是兴味地扬了眉眼,“叶姑娘请说。” “除了洗墨他们。不要再往这边送人了。我家房子小,装不下那么多人。外人太多也招眼招闲话,到时候你们拍拍屁股走了,我们一家人还要在这村里过日子呢。” 沈长浩原本还打算送些下人过来,被她这么一说,也觉得不太妥当,“对王爷来说。洗墨、太医和侍卫都是必要的,其他的倒无所谓。这么说来,今天在场的,只有我是要滚蛋的无用之人。叶姑娘首先提了这个条件。看样子很不待见我啊。” 叶知秋没心情跟他开玩笑,接着自己的话茬说下去,“麻烦你叮嘱留在这里的人,不要随便进进出出,尽量少跟村里人接触。他们都是淳朴简单的人。不懂那么多规矩,要是不小心冲撞了你们,他们可担待不起。” “叶姑娘还真是一个思虑周全、心地善良的好姑娘。”沈长浩先赞了她一句,才点头道,“我会仔细叮嘱他们。让他们注意分寸,不得做出扰民之举。” 有他这几句话,叶知秋顿时放心不少,“那就多谢你了。” 凤康身边的人,哪一个不是带官带品、作威作福惯了的?在他们眼中,这些村民就跟蚂蚁草芥没什么区别,一脚踩死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万一出了什么事情,她可就没脸面在这个村子里待下去了。 沈长浩轻轻一笑,“叶姑娘客气了,我家王爷向来御下严格,见不得府中下人滋事扰民,我还要多谢你提醒才对。若是不小心做错了事,王爷醒来可是要怪罪的。” 叶知秋不知道他这是无心之言,还是有意维护主子,便没有接话。 沈长浩大概觉得自说自话很无趣,也转了话题,“叶姑娘还有别的条件吗?” 叶知秋点了一下头,便直截了当地开了口,“你们王爷是因为我受的伤,我供他一日三餐理所当然。但是其他人,我没有管饭的义务,也没有那个财力,让他们自行解决吧。 锅灶、柴草和水,他们可以随便用。想用我们家的粮油米面,请他们按市价算钱,用等量或者等价的东西换也行。他们要是不会做饭,准备好东西,我可以免费帮他们做。 另外,你们家王爷的饭,我只能量力提供。如果他一顿想吃八盘十二碗,外加几个汤,对不起,我这儿没有。不想吃我做的粗茶淡饭,也请他自行解决。” 沈长浩惊怔地看了她半晌,突然抱着肚子放声大笑起来,“叶姑娘,你真是太有才了!” 叶知秋宠辱不惊地望着他,“你过几天穷日子,也会跟我一样有才的。” “那我有机会还真的要体验一下。”沈长浩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兀自忍俊不禁,“叶姑娘,你要不要试着跟我过过日子?” 叶知秋不是懵懂少女,自然明白他说的“过日子”是什么意思,便干脆利落地拒绝了他,“不要,谢谢。” 沈长浩笑容微微一滞,神色便带了上几分认真,“叶姑娘,我不是在开玩笑。” “沈公子,我也不是在开玩笑。”叶知秋大大方方地跟他对视着,“你想过的和我想过的,不是一样的日子。咱们道不同不相为谋,还是不要往一块儿掺和了。” 沈长浩饶有兴致地牵起唇角,“叶姑娘没有与我相处过,并不了解我这个人,怎么知道我想过的跟你想过的不是同一种日子呢?” 叶知秋笑了一笑,“沈公子是胸怀天下和锦绣江山的人,而我只要‘方宅十余亩,草屋*间’就够了,这么明显的事情,还需要通过相处去了解吗?” 沈长浩眸光闪烁地沉默了半晌,忽而释然地笑了起来,“能说出这样一番话,可见叶姑娘绝非一般的村姑。不过你说得对,我们的确道不同。 唉,好不容易遇见一个合我胃口女子,让我有那么一点点想成亲好好过日子的*,却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真是可惜了!” 叶知秋感觉这个人虽然放荡了些,可也算拿得起放得下,有坦率豁达的一面,对他的印象有所改观,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也许错过了我是你不幸之中的万幸!” “此话怎样?”沈长浩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 叶知秋笑眯眯地望着他,“如果我的丈夫敢四处拈花惹草,不是被我休掉,就是被我阉掉,或者被我先阉掉再休掉!” 沈长浩感觉下面倏忽凉了一下,脸上的笑容也没那么云淡风轻了,“呵呵,叶姑娘当真是言辞大胆,与众不同,风趣得紧!” 叶知秋自然“阉掉”这样的话题不该出自待嫁女子之口,更不该跟一个不太熟悉的男人谈论,她是故意的。 不管这个人邀请她过日子是认真还是开玩笑,他明知道自家主子的心思,还要跑来招惹她,怎么想都不正常。还是先下手为强,断了他的念头为好,免得留下后患。 一个凤康她都还没摘清楚呢,要是再加上一个沈长浩,她怕是以后都没有安稳日子好过了! 不知道是心里忌惮“阉掉”二字,还是意识到她不是可以随便对待女子,沈长浩眉宇之间 轻浮收敛了不少,语气也带上几分公事公办的味道,“叶姑娘可还有别的条件?” 叶知秋略一沉吟,“还有一件事,麻烦沈公子转告你们的人,不要透露雪亲王的身份。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是大家公子路过这里,得了急病,暂时不能移动,不得已才借了我们家的地方静养。” “好。”沈长浩点了点头,将腰间的钱袋解下来递给她,“这里面有五十两银子,就当做伙食费吧。那几个侍卫不必理会,他们自有吃饭睡觉的地方。叶姑娘只要把王爷照料妥当,顺便关顾一下洗墨和王太医,沈某就感激不尽了!” 叶知秋也不推辞,伸手接了,“我尽力而为。” 沈长浩朝她抱了抱拳,“那就有劳叶姑娘了。” 叶知秋笑着晃了晃手里的钱袋,“银货两讫,没必要这么客气。” 沈长浩凝了她一眼,莫名其妙地叹了句“可惜了”,出去召集人马,把注意事项跟他们一一讲清楚。又去西屋看了看凤康,便骑马回去了。 洗墨得了沈长浩的吩咐,故意出去走了一圈。跟村民们放出口风,说自家少爷病重,暂时借住在成家。人们得了准信,失去探究的兴趣,也就陆陆续续地散了。 叶知秋到隔壁接了成老爹回来,将家里情况跟他说了一遍。成老爹是个宽厚的人,加上人家出了吃住的银子,也没什么意见。 他只担忧一件事,“家里就两间房,这些个人,咋住啊?” 这件事叶知秋早就盘算好了,“爷爷,你和虎头还住在这间屋子里,他们几个人住我那间,我去隔壁刘婶家,和梅香和菊香挤一挤。有这么多外人,我在家住不合适。” “对,对。”成老爹连连点头,“你不能跟家住,别平白让人说了闲话去。” 正说着,就听洗墨在门外略有些拘谨地道:“叶姑娘,我和王大夫都还没吃午饭呢,能不能麻烦你帮我们弄点儿吃的?” 第086章 谁挨饿谁知道 叶知秋收了沈长浩的银子,在饭菜上自然要尽心。 问过洗墨和王太医的口味,便把前不久刚刚熏制的腊肉拿出来,切下一块用碱水泡上。到西厢房割了一把萝卜芽苗菜,又去了一趟隔壁,给刘婶放下十个铜板,买回五个鸡蛋。 熏腊肉用清水洗刷干净,冷水入锅煮出盐分。沥水,切片,装盘,隔水蒸至肉片呈半透明状,淋少许白酒和姜汁。不需要过多加工,便是一盘美味可口的佳肴。 取大白菜芯,去白留黄,用盐和花椒略腌,挤去水分。沾蛋液,滚干面,用油煎至两面金黄,撒上芝麻盐。 蛋液摊成薄薄的蛋皮,切成细丝。萝卜芽苗菜尚未分叶,正是最嫩的时候,用滚水略焯,翠绿欲滴。挤干水分,加蛋丝,浇汁清拌。黄绿相衬,赏心悦目。 小黄鱼是用盐水浸过的,炒一点干酱粒,淋少许醋去腥,加蒜粒焖一焖即可。萝卜丝加干虾皮、粉丝做成汤。 四菜一汤,再加一盆白米饭,摆到桌上,香气扑鼻,勾人食欲,洗墨和王太医不约而同地吞了吞口水。 “吃吧。”叶知秋笑着招呼。 “王大夫,您先请。”洗墨本着尊老爱幼的精神谦让道。 王太医也不跟他客气,夹了一筷子蛋丝芽苗菜送进嘴里。只觉蛋丝滑软,芽菜微辛,吃起来清香爽口,忍不住赞了一句,“叶姑娘真是好厨艺!” “我也来尝尝。”洗墨赶忙拿起筷子,每样吃了一口,也连声称赞,“叶姑娘,我还以为你只是做小吃拿手呢,原来做菜也这么厉害。都把我们府上的大厨比下去了!” “过奖了,家常便饭而已,你们喜欢就多吃点儿。”叶知秋跟他们客套了两句。将多做出来的那份饭菜端到东屋,喊了虎头回来。和成老爹一起吃。 五个人分成两桌,吃得酣畅淋漓,却忘了西屋还有一个尊贵的病号。 凤康从早上到现在水米未进,折腾了大半天,早就饿得前心贴后背了。鼻子闻着饭菜的香味,耳朵听着洗墨和王太医不时夸赞“好吃”,更觉饥肠辘辘。 有心喊洗墨送些饭菜来。又拉不下那个面子。一边偷偷咽口水,一边暗骂那两个没良心,撇下主子,只顾自己大吃大喝。 其实倒下没多久。他就醒过来了。只是因为春、梦的事,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叶知秋,加之被一个毛头小子打趴下,实在太丢人,不好意思睁开眼睛。 他原本可以暗示洗墨带他离开。浑水摸鱼,将那件事揭过去,却因为她一句“我会替你照顾他”,心生向往,没出息地放弃了。 之后又是为了什么。他也说不清了。也许是因为这低矮阴暗却让人分外踏实的房间,也许是因为贪恋她手指不经意间掠过肌肤的温暖,也许是因为她那一声无奈的叹息,也许是因为不耐烦沈长浩刨根问底、冷嘲热讽…… 就这样鬼使神差地装到了现在。 堂堂一个皇子,被一大堆仆从侍奉着,却饿得要死要活,连声也不能出一下。此时此刻,他恐怕是天底下最凄悲催的王爷了吧? 自哀自怜的工夫,就听灶间传来洗墨心满意足的声音,“呼,吃饱了,不知不觉多吃一大碗饭。” “是啊。”王太医笑呵呵地附和道,“没想到在这种贫瘠破落的山村里,还能吃到如此可口的饭菜。在皇上英明神武的治理之下,我华楚国果然河清海晏,人寿年丰,连普通老百姓的日子都过得这么好了。” 叶知秋从东屋出来,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起来,“王大夫,不是每一个老百姓家里都能吃上白米饭和四菜一汤的,有口稀粥喝就不错了。你要是觉得我给你准备的饭菜太奢侈,我可以在村里随便帮你找一家,让你去体验一下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王太医只不过是逮住机会,想要奉承一下皇上,彰显一下自己忠君爱国罢了。他锦衣玉食惯了,哪里肯去过一天三顿喝稀粥日子?讪讪地笑道:“还是不必了,沈公子临走的时候,嘱咐我们不可扰民。” 叶知秋也是出于玩笑,她可没有那么大公无私,吃饱了撑的为天下百姓振臂高呼。见他当了真,也不好再说什么,手脚麻利地收拾着碗筷。 王太医有饭后散步的习惯,吃完饭不走上几百步,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初来乍到,对这荒村野岭颇感新鲜,便张罗着去看山水。又怕人生地不熟走丢了,于是提出让虎头带路。 虎头对凤康和洗墨心存敌意,连带着对他也没什么好感。起初不同意,直到他摸出几个铜钱当酬谢,才点头答应了。 洗墨也是个闲不住的,稍作休息,喊了一名侍卫出来,在院子里挖坑搭灶,准备给凤康熬药。 人走屋空,显得格外寂静。叶知秋收拾停当,正准备出门,就听西屋传来一串响亮的“咕噜”声。她心神一动,赶忙掀开帘子进门,“醒了吗?” 凤康一只手死死地抵住肚子,咬紧牙关不吭声。这个时候不能醒,醒了就太丢脸了。 叶知秋目光在他泛红的耳垂上停留了一瞬,便放下帘子退了出来。既然他不想醒,那就随他去吧,反正挨饿难受的不是她。 她存心整治一下那个给她添了大麻烦的人,故意不告诉洗墨他家主子已经醒了,径直出门,来到隔壁,把自己要过来住几天的事情跟刘婶他们说了。 刘婶很痛快地答应下来,“这还用说吗?我巴望你还巴望不来呢,你只管来住,住到出嫁都没事儿。” “就是,知秋姐,正好咱们晚上一个被窝说说话儿。”梅香兴奋地拉着她的手,又似埋怨地瞟了菊香一眼,“二姐这个闷葫芦,跟她说点儿啥就会‘嗯’、‘啊’、‘唉’,最多就俩字儿,‘是吗’,直接叫她憋死了。” 菊香抬手拍了她一巴掌,“你说起来就不住嘴儿,我哪儿插得上话儿?自己是个碎嘴子,还嫌我是闷葫芦?真是讨打。” 梅香揉着被打疼的胳膊,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等见了二姐夫,我非跟他告状,说你是个粗手毛脚的,看他还敢不敢娶你?” 菊香说不过她,羞恼得红了脸,转头去跟刘婶申诉,“娘,你管不管你小闺女?” “行了,你俩丫头别闹。”刘婶喝住她们,往叶知秋跟前凑了凑,一脸八卦地打听,“秋丫头,住在你们家的到底是啥人呢?我瞧着他们穿的衣服,骑的马,用的车,都可气派了,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儿出来的。他们不白住吧?没许给你啥好处?” “娘,你问这些什么?”不等叶知秋回话,刘鹏达就拦下话头,皱了眉头斥道,“许没许好处,那都是成大伯家的事儿,跟你没关系。你别出去乱说话,让人家猜疑知秋姐。” 别人的话刘婶未必听得进去,对儿子却是言听计从的,见他面色不喜,赶忙住了嘴。 叶知秋趁机把话题转移开,“刘婶,我家有外人要吃饭,没什么能添菜的东西。麻烦你帮我问问,谁家有干菜或者蛋肉吃不了,想淘换几个铜钱花的,就拿过来,我帮他们要个好价钱。” 刘婶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抢着推销自家的东西,“我这儿还有一把干菇子,是梅香她舅托人送过来。都是好菇子,又大又干爽,我都没舍得吃。秋丫头,你回去问问,他们想要不要?” “只要是能做菜的就要。”叶知秋“替”他们拍了板,“等会儿你拿给我,我帮你多要几个钱。” 刘婶已经等不及了,“我这就给你拿去。” 见她动作神速地下了炕,又飞一般地冲出门去,梅香和刘鹏达的表情都有些无奈,菊香则低下头抿嘴偷笑。 刘婶出去没一会儿,便提着一个布袋子回来了。生怕叶知秋不信一样,将里面的干蘑菇一股脑倒在炕上,“秋丫头,你瞅瞅,是不是又大又好?” 叶知秋翻看了一下,里面有香菇,有草菇,有平菇,还有几个木耳,杂七杂八,歪歪扭扭,一看就是挑剩下的。她要借刘婶那张嘴传话,也不计较东西好坏,便出了五十文的高价。 刘婶乐坏了,又跑去翻箱倒柜,看看还有没有能卖的东西。 叶知秋事情办完,不想在刘家多待,便拿上干菇告辞出门。刘鹏达借口去拿钱,随后追了出来,“知秋姐……” 叶知秋微笑地站住脚,“你有话要跟我说?” 刘鹏达点了点头,不敢跟她对视的样子,垂着眼睛支支吾吾地问:“知秋姐,那个人……跟你认识对不对?” “嗯,认识。”叶知秋知道他不是多嘴的人,也不隐瞒。 刘鹏达大概没料到她会承认得这么干脆,惊讶地扫了她一眼,又赶忙垂下眸子,“那……他住在你家想干什么?” 叶知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避重就轻地道:“你放心吧,他已经醒了,不会有事的。” 刘鹏达想说自己不是那个意思,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突然很希望那个人有事,那样的话,他就能以相关之人的身份参与进去,看个清楚,搞个明白。不会像现在这般提心吊胆,胡乱猜测了。 叶知秋没能察觉出这懵懂的少年情怀,只当他还在为伤人的事情担忧,安抚地拍了拍他的手臂,“你跟我去拿钱吧!” —— —— 第087章 雨露均沾 刘鹏达原本打算去看看凤康,可被洗墨和侍卫虎视眈眈地盯着,那话终究没敢说出口,拿上五十个铜钱,便匆匆地走了。 刘婶的嘴巴果然快,没多大一会儿,就有人抱着一只干干瘦瘦的兔子过来换铜钱。叶知秋二话没说就留下了,同样给了五十文。老太太捧着沉甸甸的一把铜钱,眼含热泪地回去了。 随后又有人陆陆续续地送来干菜、咸肉和豆腐干之类的东西,也都得了满意的价钱,将信将疑而来,兴高采烈而归。 叶知秋手上只有几百个铜钱,很快就用光了。便拿出二十两银子,交给那名侍卫,拜托他到清阳府去换成铜板。 侍卫什么也问,接了银子一言不发地走了。 倒是洗墨感觉不解,打听道:“叶姑娘,让侍卫直接从清阳府买菜带回来不就行了吗?何必换成铜板,再去跟村民买,多麻烦啊?” 叶知秋半真半假地笑道:“你们难得到这儿来一回,我当然要让你们尝尝乡村特有的味道。清阳府市面上的东西你们应该都吃腻了吧?换换口味不好吗?” “也是啊。”洗墨被她忽悠住了,一脸向往地道,“不知道晚饭都有什么菜,我都有点等不及了!”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叶知秋故意卖了个关子,便到西厢房去给芽苗菜淋水。 阿福得到消息,急急忙忙地跑了来,“知秋姐姐,刘婶到处传宣,说住在你家的有钱人要跟村里人买东西,这事儿你知道不?” 叶知秋笑着看了她一眼,“知道,是我让她去说。” “你让的?”阿福很是意外。“为啥?” 她还以为是刘婶瞎传,生怕那个大嘴婆给叶知秋添麻烦,这才忙着跑来通风报信的。 叶知秋往门外看了看。见洗墨正在笨手笨脚地生火,没有留意到这边的样子。便放下手里的活儿,认真地跟她解释:“雪亲王住在我家,我觉得是麻烦,可村里人不这么看,他们觉得跟有钱人扯上关系是天大的好事,能得到莫大的好处。 这种‘幸运’落在我家,而不是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羡慕嫉妒恨。会说闲话坏话,甚至会排挤我们家。 所以我要把所谓的‘好处’分给他们,让他们尝到甜头。他们心理平衡了,对我们家的敌意也就没有那么深了。 这叫雨露均沾。你明白吗?” “明白了。”阿福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又替她担忧起来,“村里人都往这儿送东西,那得花多少钱啊?” 叶知秋狡黠地弯了弯唇角,“反正花不是我的钱。” 阿福眼睛一亮。随即心领神会地笑了,“不是知秋姐姐花钱就行。” “所以说,何乐而不为呢?”叶知秋见她孺子可教,欣慰地拍了拍她的肩头,“既然来了。就去帮我收东西吧。现在家里没有铜钱,如果有人来送东西,你就让他们等一等,或者把东西放下,晚些时候再过来拿钱。 每样东西该给多少钱,你看着办。比市面上的价钱高一些,但不要高太多,控制在五成左右就行。免得有人贪心不足,趁火打劫。” “我知道了。”阿福答应着跑出门去。 外面有阿福盯着,叶知秋很放心。给芽苗菜淋了一遍水,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将那些长势不好的种子挑出来。 花生和萝卜芽苗菜长得最快,已经临近分叶,一两天之内就该拿出去卖了。香椿芽苗要晚些,大约三五天之后才能长成。蚕豆最慢,至少还要等上七八天。 做完活走出西厢房,就见阿福正在跟几个村民交涉。小丫头机灵得很,每收一样东西,都要问洗墨一声。 洗墨整天跟在凤康身边,从不采购,哪里知道市价行情?听她问就随口答一句“行”。然而在村民们看来,最拍板定价的人却是他,不敢随便讨价还价。即便觉得卖亏了,也只会埋怨他这个外来之人,不会怪到她和阿福头上。 阿福回头看到她,笑嘻嘻地眨了眨眼。 “鬼丫头。”叶知秋在心里笑骂了一句,推门进屋,就听东边传来断断续续的呼噜声。想是成老爹一个人太无聊,不知不觉睡着了。西边倒是静悄悄的,没有一丝一毫的动静。 不会饿晕了吧? 她坏心眼地想着,掀开门帘往里瞄了一眼,见那人跟遗体一样直挺挺地躺着,姿势说不出的僵硬和刻意。她暗觉好笑,到灶间生火,熬了一碗白米粥,端过来放在炕上。 粥香绕鼻,凤康不由自主地吞了一下口水。肚子如同得到了信号一般,又咕咕噜噜地叫了起来。他情知装不下去了,只好红着一张老脸睁开眼睛。 叶知秋将他面红耳赤、眼带愠恼的样子看在眼里,强忍着笑意问,“你自己能吃吗?要不要我把洗墨叫进来喂你?” 凤康感觉被她讽刺了,一张脸涨得通红,咬牙切齿,低声咆哮,“你当我是残废吗?” 叶知秋瞟了瞟他额上的绷带,没有言语。 “你想笑话我脑袋残废就直说!”凤康善解人意地替她吼了出来。 叶知秋怜悯地看了他一眼,不想跟脑残之人纠缠,“你还是喝粥吧,我先出去了,一会儿过来收碗。” “你给我站住。”凤康腾地一下坐了起来,不知道是起猛了,还是饿狠了,顿觉头晕眼花。扶着脑袋坐了半晌,视线才恢复清明。 此时伊人已去,只有那半截门帘还在悠悠晃动,似乎在嘲笑他滑稽幼稚。 他满腔的羞愤无处发泄,抬手扇了自己一个耳光,“白痴!” 洗墨从外面探头进来,见原本昏迷的人正端着碗喝粥,先是一愣,继而喜出望外,“主子。你醒了?” 凤康有种做坏事被抓现形的感觉,动作僵了一僵,刚刚降了温的脸又火辣辣地烫了起来。 洗墨没察觉主子的难堪。乐颠颠地奔过来,看到他的脸色忍不住惊呼。“哎呀,主子,你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发烧了?”说着伸手探向他的额头。 凤康歪头躲过,转身背对着他,舀起一勺粥往嘴边送去。反正他这张脸已经丢光了,干脆就别要了。要脸干什么?又不顶饿,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 他怀着悲愤与堕落的心情大口大口地喝着粥。洗墨却误会了,以为他在为没人从旁侍奉生气,小心翼翼地解释:“王太医出去散步了,我一直在外面垒灶。不知道主子已经醒了……” “我知道了,你出去吧。”凤康声音出奇地平静。 他越是这样,洗墨越心慌,“主子,我真不是故意怠慢您的。我垒灶也为了给你熬药……” 凤康被聒噪烦了,“你给我出去!” 洗墨锲而不舍地凑过来,哀求地喊,“主子……” “滚!”凤康终于还是爆发了,将手里的空碗劈头盖脸地扔过来。 洗墨吓得一缩脑袋。那碗便擦着脑侧飞了过去,落在地上,“啪”地一声摔碎了。 叶知秋在外面听到动静,提了笤帚过来,“一个碗十文,一个勺子五文,从伙食费里扣。下次再摔盘子摔碗,扣双倍。” 虽然已经决定不要脸了,凤康还是很想找条地缝钻进去。赖在人家养病不说,还糟践人家的东西,他果然很差劲。 洗墨已经做好了迎接暴风雨的准备,可等了半天,也没听到他发作。偷眼瞄过去,却见他颓然地垂着头,比起恼怒,羞愧更甚的样子,不由暗暗称奇。 府上的盘碗杯碟哪一样不值个几两银子?一摔摔一桌也不见他心疼,区区一个粗瓷碗就让他羞愧了? 这该说王爷知道长进了,还是说叶姑娘调、教有方呢? 叶知秋从始至终也没看他们主仆一眼,扫了碎瓷片径直出门而去。洗墨怕触了他的霉头,也借口熬药躲出去了。 凤康饿了大半天,一碗粥也就是刚刚解饥,远远不到吃饱的程度。才摔了碗,又不好意思再跟人家要粥喝,只能摸着犹自瘪瘪的肚子躺回去。 算算时辰,也不差多快吃晚饭了,还是忍一忍吧。 王太医和虎头直到傍晚才回来,一老一少都蓬头垢面,衣服也刮破了好几处,看起来十分狼狈。 叶知秋被他们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王太医只笑不语,虎头倒背着双手,眼睛里满是藏不住的得意和欢喜,“姐姐,你猜我们抓到啥了?” 叶知秋往他身后瞥了瞥,看到一簇彩色的羽毛,已经猜到了七八分,却故作不知地问:“你们抓到什么好东西了?” 虎头嘿嘿地笑了两声,才献宝一样把那只肥嘟嘟的山鸡提了出来,“你看。” 叶知秋没料到会是这么大的一只,有些惊讶地看了看王太医和虎头,“这是你们抓的?” “其实是虎头抓的,我只是帮了一点小忙。”王太医笑呵呵地道。 虎头晃了晃手里的弹弓,“还是大鹏哥给我做的弹弓厉害,一下就把这只大肥鸡给打晕了。” “弹弓厉害,你也厉害。”叶知秋夸奖他几句,接过被绑得结结实实的山鸡,“王大夫,你先进屋休息一下,换件衣服。我去烧点热水,让你和虎头洗一洗。” 王太医客气地点了点头,“那就有劳叶姑娘了。” 叶知秋见虎头眼睛还盯着山鸡,便捏了捏他脏兮兮的脸蛋,“别看了,我一会儿就把它炖了给你解馋。” “噢,吃鸡喽!”虎头欢呼起来。 凤康在屋里听到“吃鸡”二字,眼睛倏忽亮了一下…… —— —— 第088章 你少幸灾乐祸! 王太医来得匆忙,没带替换的衣服,成老爹将不久前刚做的新衣服借给他穿。两个人因此搭上话,不知道怎么投了契,在东屋热络地聊了起来。谈到兴起之处,便约好晚饭的时候要一起喝几盅。 叶知秋没杀过鸡,拿起菜刀比量了几下,终究下不去手,只好让洗墨喊了一名侍卫出来帮忙。 侍卫看也不看,抽出腰间的长剑,随手挥了一下。然后归鞘,转身,出门而去。那只山鸡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脑袋和脖子就分了家。 这精准的剑法,和杀鸡不眨眼的架势,让叶知秋和虎头咋舌不已,就连洗墨都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他一直听说跟随在王爷身边的几名一等侍卫武功高强,可一直没有见识的机会,今天总算小小地开了一下眼。 虎头似乎受了不小震动,盯着门外看了半晌,便拉了拉叶知秋的衣袖,“姐姐,我长大了也要耍剑。” 叶知秋怔了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剑”非彼“贱”,忍不住瞪了他一眼,“你先把我教你的东西背熟了再说。” “我都背好了,不信我背给你听。”虎头骄傲地挺了挺胸,便扳着手指背了起来,“一一得一,一二得二……” 一口气背到“九九八十一”,不无得意望着叶知秋,“姐姐,我背得咋样?” 叶知秋觉出他最近有些自满的苗头,故意不夸奖他,“马马虎虎,你阿福姐姐三天之前就倒背如流了。” 虎头眼神黯了黯,不服气地争辩道:“阿福姐姐比我大,也比我心眼儿多。” 叶知秋蹙了一下眉头,“你怎么不说你比阿福吃得多呢?” “我是男丁……”虎头还想争辩。见她眼神有些严肃,赶忙住了嘴。 “虎头,不许跟你姐姐顶嘴。”成老爹在东屋呵斥了一嗓子。 虎头大概觉出叶知秋不高兴了。往前凑了凑,讨好地瞄着她的脸色。“姐姐,你生我气了?” 叶知秋也不看他,飞快地切着菜,“你觉得呢?” 虎头眼神闪了闪,小声地道:“我瞧着像是生气了……”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生气吗?”叶知秋又问。 虎头略有些迟疑地点了一下头,“知道,我不如阿福姐姐背得好……” 叶知秋放下手里的活儿。直起身来看着他,“你真的觉得我生气是因为你不如别人吗?” 虎头被她看得眼神发虚,“不是,是因为我太贪玩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准你玩了吗?” 虎头见她沉了脸色。表情愈发怯怯的,“没说过。” “那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生气了吗?” “不知道。”虎头老老实实地摇头。 叶知秋神色稍缓,蹲下来跟他平视,“小孩子贪玩是很正常的,我不会因为这个责怪你。我教给你的东西。你背得慢或者背不出来都没关系,我也不会因为这个生气。 我生气,是因为你遇到一点小挫折就心浮气躁,不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却把责任推到别人头上。这是很不好的行为。你知道吗?” 虎头赶忙点头,“我知道了,姐姐,我再也不找理由了。” 叶知秋微笑起来,“理由可以找,但是要先拍着胸口问问自己,我尽力去做了没有?如果没有,继续努力;如果尽力了,再去找别的原因。 不过虎头,有一点你要记住,你是这个世上独一无二的人。你的确有不如别人的地方,但是你也有比别人强的地方。你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的短处怨天尤人,也不能因为自己的长处沾沾自喜。 只要你做好自己,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努力了,问心无愧了,跟任何人站在一起,都不会觉得比人家矮一头,你明白了吗?” 虎头认真地点头,“我明白了,姐姐。” 叶知秋直起身子,拍了拍他的脑袋,“明白了就出去玩儿吧。” “嗯。”虎头答应着飞奔出门,在院子里碰见阿福,便一本正经地给她鞠了一躬,“阿福姐姐,我刚才说你比我大,比我有心眼儿,我错了,我跟你赔不是了。” 阿福被他搞地一头雾水,“你说啥呢?” 虎头也不答话,板着一张小脸道:“你背得比我好,算你厉害。我这就跟大鹏哥写大字去,我用功了一准儿比你写得好。” 阿福一愣神的工夫,就见他已经跑远了,忍不住嘀咕,“这臭小子,到底说啥呢?” 洗墨旁听了叶知秋教育虎头的话,颇有些羡慕,“我小的时候要是有叶姑娘这样一个姐姐就好了。” 叶知秋笑了笑,“我刚才也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在教育虎头的问题上,她一直很注意分寸,极少在外人面前训斥他。毕竟是大孩子了,要顾及他的自尊心。不过有些话只有当时讲清楚,才能让他印象深刻,起到令他反思自省的作用。 她不会在兴趣爱好上束缚他,逼迫他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可在做人原则上,她绝不会纵容他,放任他,使他成为一个狭隘阴暗、浅薄无知的人。 她无法改变他所处的时代和环境,但是她会尽她所能所知去教育他。不求他大富大贵,出人头地,只求他健康豁达,开开心心地过一辈子。 洗墨并不觉得她小题大做,“给我启蒙的先生说过,小孩子身上没有小事。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系到成人以后的脾气品性,该夸奖就要夸奖,该教训就要教训,稍有延误,他就长大了!” 叶知秋感觉这先生的话跟自己的想法大同小异,颇有惺惺相惜之感,“看来你有一个很好的启蒙先生呢!” 洗墨被她一句话勾起许多感慨来,“是啊,那位先生的确品高德厚,我家主子、沈公子和我都深得他的教诲和栽培。” “是吗?”叶知秋想起那两个人的德行,忍不住唏嘘了道。“这还真是‘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啊。” 洗墨听出她的言外之意,往西屋瞟了一眼。掩嘴偷笑起来。 凤康在门帘后面皱了眉头,那个女人什么意思?是说他的品性不及洗墨好吗?在学堂的时候。他得到的夸奖可比洗墨多多了。 在心里抗议了一通,突然觉得拿自己跟一个下人比较,实在挺没劲的。想起叶知秋对虎头说的话,感觉像是在说他一样,脸上又有些火烧火燎的。 “对了,叶姑娘,刚才虎头背的是‘九九歌’吧?”洗墨好奇地打听。“你是从哪儿得来的?跟我们那时背的九九歌不太一样呢,顺序颠倒不说,还减掉了许多语句。” 叶知秋明白他在说什么,这个时代的乘法口诀是从大到小开始数的。为了押韵对称,添了一些词句在里面。比如“九九八十一,寒尽暑有期”,“七七四十九,魄散亡灵走”。“四四一十六,望右月圆后”,“三三得见九,多尊长贵有”。 她并不是觉得这样的乘法口诀不好,只是怕太繁杂了。小孩子记不住,才教了阿福和虎头简易的口诀。学会简单的,复杂的也就能融会贯通了。 “从别人那儿听来。”她含糊其辞地答。 洗墨并没有追问,似乎想起了童年背书的时光,一脸怀念的样子,轻声地背诵着“九九歌”。 叶知秋也不去打扰他,将山鸡浇热水褪毛,清洗干净。开膛分成两半,肉少的部分熬汤,肉多的部分做成蘑菇炖鸡。又从村民们送来的东西之中选出几样,做了油泼豆干,咸肉蒸干豆角,炝炒花生芽。特地启用瓦罐灶,用鸡汤熬了一锅浓稠的杂粮粥。 不出半个时辰,浓郁的饭菜香味便在小小的茅草房中弥漫开来。 凤康支起耳朵捕捉外间的动静,听到叶知秋把饭菜端上了桌,听到洗墨吸着鼻子喊“好香”,听到虎头从外面跑回来嚷嚷着“吃饭喽”,听到王太医和成老爹高高兴兴地入了席,推杯换盏,还听到阿福在院子里推辞着不肯留下吃饭…… 听了半天,终于有人提到他了,“主子的晚饭怎么办呢?他头上有伤,应该不能吃油腻的东西吧?” “我给他另外准备了。”叶知秋盛了一碗粥,配上汤匙递给过来。 洗墨对下午的事情依然心有余悸,生怕伺候不周,惹得凤康发脾气。眼带恳求,悄悄做了一个拜托的手势。 叶知秋拿他没办法,只好自己端了粥来到西屋,放在炕上,“起来吃吧。” 凤康见只有一碗粥,大为不满,“为什么他们有饭有菜,我却只能喝粥?” 他的声音有点大,外间的几个人顿时安静下来。 叶知秋瞟了他一眼,神色平静地道:“因为你是病号,只能吃清淡的。” “是啊,少爷。”王太医语带恭敬地接起话茬,“您现在一定感觉头疼恶心吧?还是吃些清淡的好,否则会引起肠胃不适,对您的病情不利。” 凤康恨恨地咬了咬牙,别人不知道他的病情,他王太医还不清楚吗?居然敢跟这个女人一起挤兑他,简直岂有此理。 王太医哪有胆子挤兑他?只不过是诊脉的时候发现他虚火过旺,不宜食用荤腥之物,又不好明言,只能借伤说事。这可怜的老头并不知道自己的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不遗余力地劝道:“少爷,您且忍耐两日,待我给您调理好了身体,您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叶知秋瞟了瞟凤康阴沉的脸色,“听见吗?你是病人,要遵医嘱才对。” 凤康捏紧了拳头,压低了声音道:“你少幸灾乐祸!” 叶知秋也压低了声音回过去,“你这是自作自受!” —— 第089章 我真对你好! 凤康跟叶知秋掐了几句,没讨到什么便宜,自觉没意思,便认命地捧起碗来,满腔悲愤地喝粥。 叶知秋知道这个时代的人讲究“男女不同食”,于是分了一些饭菜出来,和虎头到东屋去吃。 王太医见她处处大方得体,笑着称赞道:“成大哥这孙女儿教养得可真好!” 成老爹不敢居功,赶忙摆手,“我哪有那个本事教养她?都是人家爹娘教得好,她自己也是个争气要强的。要不是老家遭了荒灾,家里人都没了,她也不会过来投奔我这个瞎眼老汉。我啊,是平白捡了这么个孝顺又懂事的大孙女儿!” 王太医听了这话不觉动容,“怎么,叶姑娘是逃荒出来的?”见成老爹点头,又唏嘘感叹,“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孤身远走他乡,实在是可怜可叹!” “谁说不是?”成老爹喝了酒有些多愁善感,心疼起孙女儿来,微微地红了眼圈。 洗墨记起在医馆的时候,叶知秋说过刚来“不久的话”,加上她和成老爹姓氏不同,已经猜到她是客居成家。只是没料到她的身世这么凄惨,同情之余,对她更添了几分好感。 凤康喝粥的动作也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华楚国疆土广阔,地域迥异,气候多样,时常有灾荒发生。每年都会有大批的灾民涌入京城,祈望能从天子脚下获得庇佑。虽然朝廷会派粥派衣,可终究是杯水车薪。最后都会被驱逐出去,强制遣送回乡。 被驱赶出京之时那种绝望哀号的场景,如今想来依然令人汗毛直立,遍体生寒。思及叶知秋也曾经受到过那样的待遇,不禁心头大痛,全然没了吃饭的胃口。 外间那充斥着悲悯和同情的气氛。让叶知秋哭笑不得。随口杜撰出来的故事,都能让他们“感时花溅泪”,感情丰富的人真心伤不起! 虎头不像大人想得那么多。可也知道这种时候该说几句安慰的话,便仰起小脸正色地道:“姐姐。我长大了一准儿对你好。” “你跟着凑什么热闹?赶紧吃饭。”叶知秋夹起一块鸡肉塞进他嘴里。 虎头以为她不信,含着鸡肉急急地表态,“我真对你好!” “吃饭。”叶知秋加重语气。 虎头有些委屈,一边嚼着饭菜一边含含糊糊地嘀咕,“人家真对你好……” 叶知秋权当没听见,吃完饭收拾了碗筷出门,感觉洗墨和王太医看她的眼神明显不一样了。亮晶晶,湿漉漉的,全是怜惜。 她强忍着恶寒,冲他们笑了一笑。又引得王太医一阵感叹,“家逢巨变,还能这般开朗,实在难得,难得啊!” 成老爹和洗墨齐齐点头称是。 叶知秋有点承受不住。便借口拿碗,掀开门帘进了西屋。一抬眼,又对上一双染着别样炽热的眸子。见他嘴唇动了动,赶忙低声制止,“如果你想对我表示同情和关怀。还是免了吧,我没那么可怜,也没那么脆弱。” 被她道破心思堵了话,凤康有些恼火,“你这个女人怎么不识好歹?” “你就当我不识好歹吧。”叶知秋懒得跟他磨牙,拿了碗就要走。 “你给我站住!”凤康断喝一声。 外间瞬时安静下来,诡异地沉默了几秒钟后,就听洗墨夸张地嚷嚷:“哎呀,吃撑了,吃撑了,我出去走两圈消消食。” “我也吃饱了。”王太医赶忙放下筷子,“成大哥,咱们也出去走走吧。关于之前说的那些草药,我还有几个问题,想再跟你讨教讨教。虎头,来来来,帮我扶着你爷爷。” 四个人或主动或被迫地避了出去,只留下西屋的两个人表情迥异地对视着。 叶知秋眼带嘲讽,“大侠练过狮吼功吧?一嗓子就能吓跑一屋子的人,真是好厉害!” “还不是因为你?”凤康咬牙瞪着她,“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识趣的女人!” 叶知秋嗤笑一声,“照你的意思,被一个赖在我家不走的人自以为是地怜悯了,我还要感激涕零,受宠若惊,山呼荣幸?” “我什么时候怜悯你了?”凤康脱口反驳了一句,才意识到这话无异于承认了自己就是那个赖着不走的人,恼怒之下,脸色青白交加,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窗户纸已经捅破,叶知秋也不准备再虚与委蛇了,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如果你只是单纯地想体验乡村生活,了解百姓疾苦,只管住在这里。沈公子出了银子,我会尽量安排你们吃好喝好。 如果你以为住在我家,就可以让我改变想法,为你光芒万丈的伟大形象所倾倒,那我劝你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了。 别说我对你没有感觉,就是有,我也不会为了一个不能一生一世的人,放弃我自己的生活,奋不顾身地加入宅门争斗的大军。那种无聊又狗血的日子我过不来,也不想过。 未免你误会,我再重申一遍,我这不是拿乔,也不是欲迎还拒,而是掏心窝子的真话。 我觉得我已经说得够清楚了,是要继续体察民情,还是要回清阳府,你看着办吧。你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也不去看他阴晴变换的脸色,拿了勺碗径直出了门。 本以为说完这番话,心里会很痛快,谁知道非但没有半点轻松的感觉,反而窒闷沉重,说不出的烦躁。她不想在家里多待,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完毕,跟成老爹打了声招呼,便去了隔壁。 洗墨跟她打了个照面,感觉她神色不对,便猜到她跟凤康吵架了。他担心自家主子,赶忙进了屋,挑开门帘看去,就见凤康两眼发直,脸色苍白地坐在那儿。 “主子,你没事吧?”他小心翼翼地问。 凤康沉默良久,才缓缓地开了口,“洗墨,去把王太医叫回来,我们回清阳府吧!” “回清阳府?”洗墨惊讶地望着,“现在吗?” “嗯。”凤康扫了扫已经被昏暗吞噬了大半的屋子,先前的踏实感已经荡然无存,只剩下难以承受的阴暗和压抑。 真不明白自己赖在这种地方到底在奢望什么?即便她没有嫁人,他和她之间那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依然存在。她若是那种攀龙附凤的女子,他或许还有机可乘,可她不是。 她想要的很简单,却偏偏是他给不了的。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后悔出生在皇家,第一次痛恨自己这尊贵无比的身份。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权势,没有背景,也没有人肆意插手他的生活,那该有多好? 洗墨一连跟他说了几句话,都没有听到回应,只好拿手碰了他一下,“主子?” 他回过神来,才发现洗墨还在,不由皱了眉头,“你怎么还没走?我不是让你吩咐下去,马上回清阳府吗?” 洗墨站着没动,迟疑地道:“主子,王太医不是说,你头上有伤,不能随便移动吗?万一颠簸着了,可是要留下后遗症的。” “我的伤没他说的那么严重,你只管照吩咐办事。” “可是……” “让你去你就去,哪来那么多废话?”凤康不耐烦了,“你想让我亲自去吩咐吗?” 洗墨赶忙躬身答道:“不敢劳动王爷,我这就去。” 王太医得到消息,匆匆忙忙地跑了回来,“少爷,到底出什么事了?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要走呢?” “在这种破地方待够了而已。”凤康冷着脸道。 王太医从他这话里听出几分怨艾的成分,只当他在跟叶知秋赌气,有心给他个台阶下,便语重心长地劝道:“少爷,我知道这地方破旧衰败,委屈了您的千金之体。可就是要回去,也要等天亮了不是? 外面黑灯瞎火的,从这村子出去还有七八里山路呢。坑坑洼洼,颠颠簸簸的,就是我这个没病没灾的,来的时候都险些给晃散了架,更别说您这个头上有伤的人了。 万一出个什么意外,您让我和洗墨回去怎么跟沈公子交代?怎么跟老爷交代?还是在这儿住一晚上,等明天天亮了再走也不迟啊。” “主子,您就听王大夫的吧。”洗墨也从旁劝说,“就一个晚上的事儿,你到底急什么呢?” 凤康自嘲地牵起嘴角,是啊,他到底在急什么呢?急着远离这个让他断情绝念的地方吗?反正她已经躲出去了,他又何必狼狈逃跑? 王太医见他苦笑不语,只当台阶还不够长,赶忙又寻了个理由,“少爷,成大哥早些年到山里采过药,知道不少太医院没有的药材。其中有一种叫做兔儿草的,只要取干叶泡茶饮用,便能清心去火,养神安眠,正适合像您这种虚火过旺的症状。 我正打算今天晚上跟成大哥详细问问,那兔儿草长的什么样子,在什么地方能采到,明天好带侍卫上山,采一些回来给您调理身体。如果您现在走,怕是就没机会采药了……” 洗墨感觉这个理由牵强得很,偷眼瞄着凤康的反应,却见他面有沉思,似乎被说动了的样子。他暗感惊讶,主子这是没听出来,还是根本就没想走? 凤康刚刚失恋,哪有心情去琢磨王太医的话?只是这些日子深受邪火困扰,听说有药可以泻火,正中下怀罢了。 沉吟半晌,便做了决定,“那就住一晚上吧!” —— 第090章 不准给我喝粥! 梅香拉着叶知秋叽叽咕咕地说了半宿的话,直到三更天才顶不住眼皮打架,迷迷糊糊地睡了。 不知道是困劲儿过了,还是换了地方不习惯,叶知秋没有半点睡意。她怕吵醒梅香和菊香,不敢随便翻身,只能伸直双腿平躺。 保持一个姿势太久,身体便开始发僵。偏偏梅香又是个睡觉不老实的,动辄把胳膊腿搭在她身上,不时地送她个小惊吓。 正饱受煎熬,就听菊香小声地道:“知秋妹子,我跟你换个地儿吧。” 叶知秋如蒙大赦,赶忙起身跟她换了位置,又歉意地道:“二姐,我吵醒你了吧?” “没事儿,我白天睡了个晌觉,这会儿不咋困。”菊香一边娴熟地摘掉梅香攀缠过的胳膊,一边笑道,“梅香这丫头睡觉爱打把式,闹腾着呢。她自己不知道,我说她还不承认,这回看她赖得掉不?” 叶知秋一本正经地道:“等她醒了我帮你作证。” “行。”菊香笑着应了,默了半晌,又问,“知秋妹子,你比我小不了多少吧?” “应该是吧?”叶知秋也不确定,“我是正月初九的生日。” “呀,我是正月初七,就比你早两天。”菊香有些激动地翻了个身,眼睛一闪一闪的,“那你过完年也该十七了吧?” 叶知秋不无感慨地点了点头,“是啊。” 十七岁,在原来的世界,正是青春洋溢、无忧无虑的好时候。在这个世界,却已经谈婚论嫁生孩子,开始为生活操劳了。 因为生日相近,菊香感觉跟她亲近了不少,连称呼也不自觉地改了。“知秋妹妹,成大伯没说给你寻门亲事?” 叶知秋听她果然把话题转到亲事上来了,忍不住弯了唇角。“没有,我还不急呢。我听梅香说。二姐明年春天就要成亲了是吧?” “可不是?算算日子也没几天了。”菊香的声音有些羞涩,有些向往,也有些忐忑,“我娘总说婆家不如娘家自在,让我多长几个心眼儿,说得我直害怕,不知道嫁过去是啥样儿?” 叶知秋也没嫁过人。不知道婆家是什么光景。婆媳电视剧倒是瞄过几眼,不过那里面的人物都太极品,不好拿来参考。便伸手拍了拍她,不痛不痒地安慰道:“二姐这么漂亮还这么贤惠。嫁到谁家谁不喜欢?没什么好怕的。” 菊香也没想跟她讨主意,只是求句安慰的话定了定心罢了。听她夸自己贤惠,又不好意思起来,“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叶知秋能理解她这待嫁女儿的心思,又结结实实地夸奖了她一顿。 菊香信心倍增。眼睛在黑暗之中熠熠地放着光彩,“知秋妹妹,你想嫁个啥样儿的人呢?” “我啊?”叶知秋认真地想了一下,“我只想嫁一个普通人,不要大富大贵。有权有势的。人品相貌中上,家里人口不要太复杂,一心一意对我好,能踏踏实实跟我过一辈子的就行。” 在菊香看来,像她们这样的农家女嫁给只能嫁给普通人,也没有去琢磨她这话外的意思,只好奇地打听,“那你有相中的人吗?” 叶知秋眼前闪现出一张冷峻的脸,又迅速抹掉,用近乎否决的语气道:“没有。” 菊香还想说什么,就听灶间传来很大的一声响动,心头忽地一紧,颤着声音问,“谁……谁?” “二姐,是我。”外面响起刘鹏达有些慌张的声音。 菊香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是鹏达啊,这个点儿你咋出来了?” “我起夜。”刘鹏达有些扭捏地解释,“太黑了,我看不清,不小心碰到什么东西了,没吓到你们吧?” 叶知秋听他用的是“你们”,心里就明白了七八分。不管是不是故意的,他一个男孩子偷听女儿家说悄悄话,被发现了肯定难为情,也怪不得他会慌张了。 “没事儿,你去吧。”菊香显然没想到那方面去,以长姐的口吻叮嘱道,“小心着点儿,别磕着碰着。” 刘鹏达答应一声,趟着步子出了门。 话题被打断了,就很难接上。菊香不太擅长寻找话题,把憋在心里的东西倒出来,就没什么话说了。叶知秋也无心多谈,两人便一起沉默下来。 刘鹏达回来的时候经过灶间,脚步顿了顿,没听到说话声,心里有几分失落。摸回东屋躺到炕上,耳边总是回响着“普通人”三个字。 他算普通人吗? 从记事起,他娘就在他耳边一遍一遍地念叨,“要有出息”,“好好读书中状元”,“将来挣大钱过好日子”。听得多了,他也理所当然认为自己必须要出人头地,于是把读书参加科举当做唯一的奋斗目标,从来没有动摇过。 可是今天,此时此刻,他突然有些不确定了,他真的选对想走的路了吗? 如果入了仕,他就会成为知秋姐口中那种“大富大贵,有权有势的”人了吧?即便现在是普通人,将来也会变得不普通。 普通,不普通,他到底想要哪一种? “鹏达,你大半夜不睡觉,叹啥气啊?”刘婶翻了个身,含含糊糊地问。 “娘,我没事,你快睡吧。”刘鹏达安抚了她两句,不敢再长吁短叹,大睁着眼睛胡乱地想着心事。 这一夜,隔壁的人睡得都有些不踏实。相较之下,凤康却在辗转反侧了半个时辰之后,久违地睡了一个好觉。没有做那可耻的春、梦,也没有起夜,一觉到天明。 早上起来精神饱满,积攒多日的消沉和颓然一扫而光。不止他自己感觉惊异,就连王太医给他请过脉后都啧啧称奇,“一夜之间虚火就散了大半,这还真是少见啊!” 洗墨昨天晚上就听他提了一次“虚火”,总觉得这火跟凤康头上的伤不是一回事,忍不住插嘴问了一句。“什么虚火?” 王太医惊觉说漏了嘴,下意识地瞄了凤康一眼,见他并没有流露出恼怒或者不快。这才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洗墨将王太医的神色看在眼里,便知道这不是自己该过问的事情。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凤康若有所思地沉吟了半晌,将目光投向王太医,“你说我体内的虚火只散了大半?” 王太医会错了意,赶忙道:“少爷,这种火若是不能得到排解,很难消散。您不曾服药,也不曾……咳咳。能自行散去大半,已经相当不容易了。等采了兔儿草来,想必余下的少半也能帮您全数拔除了。” “嗯。”凤康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兔儿草管不管用他不知道,不过老大夫的话似乎不假。那羞于启齿的病症。见了她果然大有好转。一晚上就能去掉大半,那是不是说再住一晚,他就能彻底痊愈了呢? 这个念头一出现在脑海,便坚定起来,“她回来了吗?” 洗墨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主子是问叶姑娘吧?刚刚回来,在西厢房忙着呢。” “叫她过来,我有话要跟她说。”凤康神色郑重地吩咐道。 “是。”洗墨答应着要走,又被他喊住了。“算了,还是我去找她吧。” 王太医听他要亲自去见叶知秋,心里很不以为然。再怎么喜欢,也不能忘了身份,纡尊降贵去见一个平民女子算怎么回事?别说还没纳进府里,就是成了庶妃,也不能这么惯着,否则以后还怎么管教? 唉,王爷毕竟还是年轻,不懂得统御妻妾之道! 凤康不知道这老头想歪了,在洗墨的服侍下穿好靴子,出了门,径直来到西厢房。 叶知秋看到他有些意外,停下手里活儿,“有事吗?” 凤康没有看她,盯着旁边的竹筛。里面的芽苗菜棵棵笔直,鲜嫩欲滴,与搭在竹筛边缘那只素白的手形成鲜明对比,在微弱的晨光中,竟有种动人心魄的美。 他强迫自己收回目光,略有些艰涩地道:“我或许还要在这里住上一晚。” 叶知秋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她的反应太过平淡,让凤康心里又隐隐地生出挫败之感,“我明天一早就走。” 叶知秋又点了下头,“好。” 凤康捏了捏拳头,“你放心,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对你已经死心了,多住一晚不过是为了以后能睡上安稳觉。” 叶知秋不知道“多住一晚”跟“以后能睡上安稳觉”有什么关联,也没打算追问,“嗯。” 凤康没能从她脸上捕捉到一丝波澜,满心失望,颓然地松开握拳的手,“你不要误会就好。” 叶知秋笑了笑,没有言语。 凤康自觉多说无趣,便转身离去。走了几步,终究觉得不甘心,又折了回来,“我的伤已经好多了,没有忌口的必要。你要是再敢端粥过来,我就……” 叶知秋听他卡壳,心中暗暗好笑,面上却不动声色,“就怎么样?” 凤康“就”不出来,咬了咬牙,“你少废话,总之就是不准给我喝粥”,扔下这话,便一脸恼怒地拂袖而去。 叶知秋嘴角翘了翘,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就是吃了两顿粥吗?至于这么气急败坏吗? 凤康出了西厢房,感觉无比丢脸,恨不能咬掉自己那条不受控制、胡说八道的舌头。 羞愤难当之际,就听得一阵急促而杂乱的马蹄声,伴着烟尘由远及近而来,粗鲁地破坏了山村静谧而祥和的晨景。 他不由皱了眉头,“怎么回事?” 一名侍卫应声现身,禀道:“主子,是府上的马车,一共有三辆!” —— 第091章 你就是一颗老鼠屎! 马车来得极快,不一会儿的工夫就到了成家门外,依次停下。三个车夫训练有素,灵敏地跳下车,搬凳,打帘,动作整齐划一。 第一辆马车里走出一个二八少女,婷婷袅袅地下了车,又朝车门伸出双手,接过一个四五岁的男童。随后又走出一个婆子,虽不及那少女姿态优美,可也慢条斯理,从容有度。 从第二辆马车里出来的是一个丫头,圆脸双髻,十四五岁的年纪。紧接着出来的是一位娇俏美人,妆容精致,发髻高耸。里面是一身水红色的襦袄长裙,外面罩着一件黑狐裘长披风。下了车,略一扫视,便用丝帕捂住了口鼻。 第三辆马车只有一个男人,二十岁出头,身形修长,眉目风、流,嘴边噙着一抹轻佻又不失优雅的笑意。 凤康逐一看过去,先是意外皱眉,而后脸色阴沉,待看到那张唯恐天下不乱的面孔,眼中已是怒意滚动。 洗墨和王太医从屋里跑出来,看到来人也不同程度地变了脸色。 叶知秋从西厢房探了探头,认出了其中的三个人,紫英,张妈和沈长浩。中间那一对主仆没见过,不过从衣着打扮上分析,应该是王府里的侍妾及贴身丫鬟。男童衣着华贵,被紫英和张妈谨慎而恭敬地护着,想必就是那位小世子了。 这一大早,又是儿子又是侍妾,好大的排场! 她不屑地瞥了凤康一眼,掩上西厢房的门,继续干活儿。 凤康似乎觉察到了,下意识地挺直了后背,脸色又黑了几分。 门外那一群人看到他,赶忙加快脚步进了院子,刚要见礼,就听他兜头扔过来一句,“都给我滚回去!” 几人齐齐停住脚步,惊疑不定地望过来。趴在紫英肩头酣睡的小世子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两眼惺忪,惊恐带怯,“父……父王……” 许是怕吓到孩子,凤康把声音放低了些,压制着怒意问道:“谁让你们带鸣儿来的?” 张妈迟疑了一下,待要福身答话,就听洗墨小声地道:“主子,还是进屋再问吧!” 三辆马车穿村而过,想必惊动了不少的人。这一会儿的工夫,房前屋后已经多了好几道探究的目光。要不了多久。村民就会像昨天一样围拢过来。 一旦泄露了王爷的身份。定会引起不必要的骚动和麻烦。有侍卫在。安全方面倒是没什么好担心的。可堂堂的雪亲王住在一个卑贱的农女家里,传扬出去只怕于名声有损。 凤康也意识到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冷冷地扫了几人一眼,“你们都给我进来。” 说完转身。大步流星地进了屋。紫英等人不敢随意张望,低头跟在后面。王太医机灵地先行一步,将成老爹和犹自迷迷糊糊没有睡醒的虎头带了出去。 房间太小,放不开那么多人。洗墨只好抱了小世子去东屋侍奉,丫鬟候在门外,乔月梧、紫英和张妈三人分尊卑前后立在炕前,沈长浩则懒散地倚在门框上。 凤康盘腿坐在炕上,反倒比他们矮了一头,气势却不减半分。“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张妈迟疑了一下,才福身答道:“回王爷,是小世子吵闹着要来探望父王,奴婢们也是没法子。” “没法子?”凤康冷笑起来。“你们把本王当傻子, 还是以为本王这双眼睛是出气用的?鸣儿那个样子,分明就是还没有睡醒,被你们强行带来的,居然敢当着本王面儿睁眼说瞎话?你们是不是嫌脑袋长得太结实了?” 张妈吓得一哆嗦,赶忙跪下,“王爷息怒,奴婢没有说谎。小世子听说王爷受了伤,昨天哭闹了整整一下午,临睡之前再三吩咐奴婢,要早早地带他来见王爷。奴婢见他好不容易睡踏实了,不忍心叫醒他,这才斗胆……” 凤康不想听她多辩,冷声打断她,“是谁多嘴告诉鸣儿本王受伤的?” “不是我。”沈长浩第一个跳出来撇清自己。 “也不是奴婢。”紫英垂着眸子,第二个表态。 乔月梧慢了一拍,只抢到第三,“也不是婢妾,婢妾还是从小世子院子里得来的消息呢。” “禀王爷,谁也没有告诉小世子。”张妈目光闪烁地瞟了沈长浩一眼,“是小世子无意间听见了王妃和沈公子的谈话……” 凤康就知道这里面少不了沈长浩的掺和,咬牙切齿地瞪过来,“沈瀚之!” “我可什么都没说。”沈长浩一脸的委屈,“我只是偶遇秦王妃,圆滑而巧妙地回答了她几个问题而已。这消息到底是怎么传开的,我可是一点儿都不知道。” 凤康不吃他这一套,“你少给我装蒜,平日里府上有个芝麻大的事情你都一清二楚,事关本王和鸣儿,你反倒不知道了?我待会儿再跟你算账。” 扔下一句狠话,目光一扫乔月梧,“你又是怎么回事?本王不是让你留在青梧阁静养吗?” 乔月梧幽幽地看了他一眼,“婢妾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了,唯恐王爷身边没有妥当的人伺候,便托了秦王妃跟沈大人求情,允许婢妾前来侍疾……” 凤康眼带嘲怒地看向沈长浩,“这件事你也不知道?” “你也知道我不擅长跟冰清玉洁、三贞九烈的女人打交道,实在看不得那种哀哀切切的模样,更听不得那些拐弯抹角的话,未免折寿,只能答应。”沈长浩无奈掩面,“哎呀哎呀,我还真是有嘴说不清了。” 凤康冷哼一声,“你不用阴阳怪气,指桑骂槐,就算不是你的责任,你也无辜不到哪里去。要不是你殷勤带路,他们怎么会知道本王住在哪里?” 沈长浩装模作样地长叹道:“君让臣死,臣不敢不死。世子有命,我一个小小的长史岂敢不从?” 凤康没心情跟他掰扯,不耐烦地挥手,“都滚,马上回府。” “是。”紫英福了福身,便向外走去。她是被强行拉来的。本就不想掺和这事,巴不得赶快离开这个肮脏的乡下地方。 张妈也不敢违抗命令,战战兢兢地爬起来,跟在紫英身后出去了。 乔月梧好不容易才从青梧阁走出来,哪里肯错过这与王爷同甘共苦、患难见真情的好机会?便站着没动,一脸坚毅地道:“婢妾要留下侍奉王爷!” 凤康冷冷地牵起嘴角,“怎么,你不想回府?” 房间阴暗,乔月梧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当有门。心下一喜。赶忙说道:“是。婢妾不想回去,婢妾想留在……” “既然不想回去,那就永远也不要回去了。”凤康断章取义,借题发挥。“瀚之,马上安排一下,送乔小姐回京。顺便禀明皇后娘娘,就说她表侄女不想回王府,让她另行安排吧!” 乔月梧俏脸刷地一下白了,慌忙跪下,“王爷,婢妾愿意回府,请王爷不要送婢妾回京。” 凤康忍耐力已经到极限了。“那还不快滚?” “是,是。”乔月梧答应着起身,顾不上步态体姿是否优雅得体,以最快的速度退下。一出西屋,便觉双腿酸软。娇弱无力地靠在丫鬟的身上,眼泪在眼圈里直打转。 沈长浩目送佳人失魂落魄地出门而去,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王爷还真是越来越不懂得怜香惜玉了!” “你给我闭嘴。”凤康抓起枕头要扔,想起这是叶知秋的枕头,又放了回去,改成言语攻击,“沈瀚之,你就是一颗老鼠屎。” 沈长浩不以为然地挑了挑眉毛,“老鼠屎总好过蜜糖砒霜。” 凤康听他话里有话,意有所指,忍不住皱了眉头,“你到底想说什么?” “京城那边有消息了。”沈长浩修长的手指捻着破旧的布帘,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皇上的确在张罗给儿子选妃,不过不是给王爷你,而是给定亲王。” 凤康大感意外,“父皇要给十一选妃?” “嗯,好像选定了皇后娘娘的外甥女。”沈长浩对与成亲有关的事情都很反感,兴致缺缺地道,“听说定亲王大闹了一场,扬言要仿效王爷,到封地当个有名无实的闲散皇子。” 凤康目色沉了沉,“父皇有什么反应?” “还能有什么反应?除了王爷,皇上最疼爱的就是定亲王。顶多罚他闭门思过,抄个十几二十遍祖训。至于婚事,应该推不掉了!” “当然推不掉。”凤康冷笑一声,“那个女人筹谋多年,好不容易抓住一个,岂有轻易放手的道理?” 沈长浩瞥了他一眼,“王爷想插手这件事吗?” “我为什么插手?”凤康脸上满是嘲弄和不屑,“连自己最疼爱的儿子都舍了,我倒要看看,他最后如何收场!” “你们皇家的男人,真是让人搞不懂。”沈长浩唏嘘了一句,又若有深意地转了话题,“明明是给定亲王选妃,秦王妃却要扯到王爷头上,王爷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凤康不想诟病长嫂,“许是听错了吧?” “那么今天这场闹剧呢?”沈长浩笑眯眯地看着他,“王爷借宿在农家养伤的事情,我可是一个字也没有透露。知情的人都在这里,王爷以为消息是怎么传开的?” 凤康闻弦歌而知雅意,眉心大皱,“你是说有人监视我?” —— 第092章 敲山震虎 沈长浩摇了摇头,“未必是监视,想瞒过那几名侍卫接近王爷没那么容易,跟踪尾随倒是有可能。” 对凤康来说,监视和跟踪尾随没什么区别,都很让人火大,“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是很想早点告诉王爷,可王爷没给我这个机会不是吗?”沈长浩意味深长地凝了他一眼,“我又不是神算子,不能未卜先知,更不能时时刻刻盯着王爷,哪里知道王爷会在什么时候甩开侍卫独自出府呢?” 凤康有些语噎,理不直气不壮地反驳,“什么叫独自出府?我不是带了洗墨吗?” “洗墨不过是个文弱书生,耳不聪目不明,手无缚鸡之力,带与不带有什么区别?既然话已经说到这儿了……”沈长浩一脸八卦地靠过来,“王爷,你跟我说说,你偷偷摸摸的,到底干什么去了?又怎么会无缘无故地跑到叶姑娘家里来,还一不小心被人打晕了?” 凤康听他这话里满是调侃和挤兑,脸色隐隐涨红,“那是我的私事,你少打听。” “王爷不想说就算了。”沈长浩伸手摸了摸又厚又重的被子,“能让王爷这样苛刻又挑剔的人,心甘情愿住在如此简陋粗鄙的地方,叶姑娘的魅力当真不小。” 被他连连揭短,凤康有些恼羞成怒,忍不住反唇相讥,“也不知道是谁厚着脸皮要跟人家一起过日子?” “原来王爷都听见了。”沈长浩丝毫不感觉意外,笑眯眯地唏嘘道,“叶姑娘真是个爽直痛快的人,我被她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呢!” 同是天涯沦落人,凤康对他并没有同病相怜之感,反而心中暗爽,“活该你自讨没趣!” 沈长浩不以为意,自顾自地感叹道:“若是娶了叶姑娘,日子想必不会很无聊。我要不要再去试试,让她给我个机会呢?” 明知道他是故意说这话来撩拨自己的。凤康依然抑制不住恼火,“沈瀚之,我警告你,离她远点儿。她跟你玩弄的那些女人不一样,你要是敢打她的主意,就别怪我不顾念多年的交情了!” 沈长浩笑容微敛,目光凝定地看着他,“王爷这是什么意思?自己娶不得的女子,别人也不能染指吗?” 被他这么一问,凤康心里莫名发虚。急赤白脸地争辩道:“我什么时候说过别人不能染指了?我是说你不适合她。” “为什么不适合?”沈长浩目色沉沉地跟他对视着。颇有些不依不饶的意味。“我跟王爷不一样,我的亲事完全可以自己做主。只要我愿意成亲,不管娶什么身份的女子做正妻,家里都会欢天喜地。王爷不能满足她的条件。我统统可以满足她,这难道还不算适合吗?” 凤康很少见他表情这么正经,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瀚之,你是认真的吗?” 沈长浩本想拿话刺激他一下,谁知道说着说着竟然入了戏,忍不住抚额苦笑,“跟王爷混久了,连我这么风、流不羁的人都快迷失本性了!” 凤康无心玩笑。直直地盯着他,“我问你是不是认真的?” 沈长浩见他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哧哧地笑了起来,“王爷觉得我像是那种横刀夺爱的人吗?” 凤康不屑地哼了一声,“横刀多爱的事情你做得还少吗?” “王爷此言差矣。我横刀不假,可夺的都是没人爱的。那些有人疼有人爱的,我可是从来都不碰的。”沈长浩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就不打扰王爷近水楼台了。我还要护送世子和庶妃回府,先行告辞。” 凤康听他说得冠冕堂皇,又有些来火,“人是你招来的,你不送谁送?” 沈长浩耸了耸肩,“我这不是怕空口无凭,王爷不愿意相信吗?” 凤康被他气笑了,“你一大早拉了一群人来给我丢人显眼,就为了让我相信有人跟踪我?” “我想让你相信的,可不仅仅是这个。”沈长浩微微正了神色,“王爷,女人都是善变的,不可不防。” 凤康眯起眸子,略一沉吟,便吩咐道:“瀚之,你回去传我的话,让他们都给我安分一些。再敢自作主张,随意出府,不管是不是受人挑唆,也不管是几等几品,身后有什么靠山,一律先打五十板子。挺不住的死了干净,挺住的拖出去发卖,府上不留多事之人!” 沈长浩笑了起来,“王爷这是打算敲山震虎吗?” “我不知道有没有虎,先敲了再说。”大概觉得把长嫂比喻成虎不够厚道,说完又皱了眉头,“但愿是我们想多了,否则我只怕要辜负五皇兄临终所托了!” 想起那个处处与人为善却不得善终的男子,两个人的心情都有些沉重。沉默的空当,就见洗墨挑开门帘探头进来,“主子,小世子不肯走,在车里哭闹着找您呢。” 凤康有些头疼地揉了揉眉心,“原本乖巧懂事的一个孩子,最近怎么总是哭闹个不停?” 沈长浩心中冷笑,只怕是有人见不得小世子乖巧懂事,故意引他哭闹,以便借机生事。面上依旧微笑着,“怎么,王爷后悔把小世子过继到膝下了?” “我答应了五皇兄,怎么会后悔?”凤康没好气地瞪过来,“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教养他,太近了怕他骄纵不成才,太远了又怕别人说我没有善待他,这个分寸实在不好拿捏!” 沈长浩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依我看,无论王爷怎么教养,都能被人挑出错处来。不如就随意一些,该亲近的时候亲近,该疏远的时候疏远,让他们只管说去。” “也是。”凤康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便吩咐洗墨,“你去把鸣儿带过来吧。” 洗墨应了声是,又迟疑地问,“那其他人……” “我看我还是趁早带他们回府吧,免得在这里讨嫌。”不等凤康发话,沈长浩就一脸幽怨地道,“为了效忠王爷,我可是不辞辛劳奔波了十几里路,连早饭都没吃上一口呢。” 凤康一点也不同情他,哼道:“你这是自作孽!” “在王爷这里得不到褒奖,我只能去叶姑娘那儿寻求安慰了。”沈长浩存心给他添堵,扔下这话便出了门,到西厢房来寻叶知秋说话,“叶姑娘,今天给你添麻烦了!” 叶知秋态度很是冷淡,“原来沈公子也知道给我添麻烦了,我还以为你们这些有权有势的人只会考虑自己呢!” 沈长浩没料到她说话这么犀利,笑容有些讪讪的,“这件事的确是我思虑不周,失礼之处,还请叶姑娘多多原谅。” “我不敢原谅你,也拜托你不要再做让我不敢原谅的事。”叶知秋提了水桶走过来,“麻烦你让一让,我要从我家门口出去。” 沈长浩赶忙侧身让路,“叶姑娘请。” 叶知秋面无表情地瞟了他一眼,“谢谢你让我从我家门口出去。” “呃……”沈长浩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强自笑道,“叶姑娘好生幽默啊!” 叶知秋不再理会他,来到井边打了一桶水,提到灶间生火做饭。 沈长浩喊了侍卫出来,细细地叮嘱了几句,便带着紫英、张妈和乔月梧主仆二人回清阳府去了。小世子则被洗墨抱了回来,坐在凤康身边,战战兢兢地瞄着他的脸色。 凤康不知道该怎么跟小孩子亲近,只能没话找话,“鸣儿,这两天父王不在,你都做什么了?” “读书,就寝,陪母妃用膳,和小路子玩耍,还有……还有,听张妈讲话。”小世子把自己做过的事情都列举了一遍,又怯怯地问,“父王,你是不是不想要鸣儿了?” 凤康愣了一下,随即沉了脸色,“这话你是从哪儿听来的?” 小世子扁了扁,想哭却不敢哭,哽哽咽咽地道:“张妈说,父王将来跟别的女人成了亲,生了弟弟,就不记得鸣儿是谁了……” 凤康勃然大怒,一巴掌拍在炕上,“岂有此理!” 小世子被吓到了,“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怎么了?怎么了?”洗墨听到哭声急急忙忙地跑了进来,将小世子抱起来好言哄了几句,又转头来问,“王爷,出什么事了?” 凤康脸色铁青,“好个张妈,竟敢在背后教唆鸣儿争宠,我看她是活腻了!” 洗墨脸色变了变,识趣地没有接话。 王爷和小世子的关系一直是敏感话题,外面有很多人都在猜度王爷将来大婚,有了亲生骨肉,会不会冷落小世子。在爵位承袭和家产分配上更是诸多争议,京城之中甚至有人为此事下长注赌博。 府里因为有王爷和沈公子压制,一直没有人敢议论这件事。那张妈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竟敢当着小世子的面说那些话? 凤康听小世子哭个不停,怒上加烦,愈发心乱了,对洗墨挥了挥手,“带他出去。” “是。”洗墨赶忙抱着小世子退出来,又哄又逗地折腾了半天,也没能让他止住哭声。唯恐他身子弱哭出个好歹来,只得巴巴地跑来跟叶知秋求助,“叶姑娘,你帮忙想想办法吧!” —— 第093章 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样? 那父子二人的对话,叶知秋在外间听了七七八八,对小世子哭个不停的原因多少有些了解。 小孩子都渴求疼爱,害怕被忽视,会时常做一些出格的举动来吸引大人的眼球。哭就是其中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可谓屡试不爽。 对付这种缺爱求关注的孩子,不能用哄的,越哄他就越矫情。当然也不能放任他哭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他的注意力。 这会儿她刚好在案上揉面,便随手捏了几个小动物给他。 看到小兔子和小猪,他还假装不在意。等她捏出小熊猫、小企鹅和小刺猬,便不自觉地止了哭声。惊奇地睁着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目光追随着她手指的动作。 叶知秋趁热打铁地问:“你要来捏捏看吗?” 小世子眼睛亮了亮,有些迟疑。眼睛往西屋扫了扫,不见那里面的人有什么动静,才怯怯地点了点头。 洗墨喜出望外,赶忙兑了一盆水,伺候他洗手洗脸。又搬了一个凳子来,让他坐在案板前面。 叶知秋手把手地教他捏了几个简单,便让他自己动手。偶尔指点一下,顺便夸奖几句。他乐在其中,很快就把发脾气的父王抛在了脑后。 凤康听她几句话就把那个令他头疼不已的小人儿搞定了,心下好奇,掀开门帘往外看去。就见那一大一小各自忙着手上活计,时不时相视微笑,或贴面碰头交流几句,气氛温馨而静好。 那含笑的眉眼,温柔的神情,隐隐散发着光泽的脸庞,那样动人,又是那样的令人心安。他怔怔地望着,恍然间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说不清楚什么时候在哪里见过,似乎在梦里。又似乎在前世。 许是感觉到了他的注视,她突然回过头来。与他四目相接,脸上的笑意飞快收敛,神情又恢复了惯常的淡漠和疏离。 触手可得的温暖刹那间变得遥不可及,他的心被浓浓的失落感占据,牵牵扯扯地疼了起来。他不敢再看,放下帘子,坐回炕上,却觉胸口空荡荡的,仿佛把什么东西落在了外面。 叶知秋收回目光。不无轻蔑地弯了弯唇角。连小妾和儿子都带来了。还装什么深情?露出那种受伤的眼神给谁看?他以为她这里是什么地方?只要花钱住进来就能得到同情和安慰的感情客栈吗? 她发狠一样按着擀面杖。等回过神来,才发现好好的面皮已经变了形,中间还破了好大一个洞,只好揉掉重新来过。 小世子敏感地觉察到了她的情绪变化。手里捧着一个半成品的小熊,用受惊的眼神地望着她。 她赶忙缓和神色,对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做得真不错,继续加油!” 小世子惊疑不定地点了点头,低头捏了两下,又偷偷瞄着她的脸色。见她脸上一直带着笑,才放松下来,专心致志地捏他的小熊。 王太医带成老爹和虎头出去转了一圈回来。见面板上摆了十几个憨态可掬的小动物,啧啧称奇,把叶知秋和小世子放在一块儿狠夸了一顿。 虎头目光在叶知秋和小世子之间转来转去,一脸吃味的模样。 叶知秋感觉无奈又好笑,却也不想让他觉得自己偏疼外人。便叫他洗了手跟小世子一起玩。两个小孩起初还有些生分,没一会儿就熟识了,吵吵嚷嚷,玩得不亦乐乎。 不知道是为了显摆,还是为了彰显大哥风范,虎头特地把藏了许久的糖人拿出来,大方地递给小世子,“这是姐姐过节那天给我买的,我都没舍得吃,送你了。” 小世子见那糖人化了又凝,已经没了原来的形状,嫌弃地别过头,“我才不要。” 虎头有点受打击,却不死心,“可好吃了,你尝尝?” 小世子态度很坚决,“我不要,我府上有比这更大更好的。而且紫英说了,早晨和晚间不能吃糖,否则牙齿会坏掉,肚子里也会生虫子。” 虎头不屑地撇了撇嘴,“我晚上吃糖咋没事儿?你们城里人就是瞎讲究。” 小世子气呼呼地仰起小下巴,“不是瞎讲究!” “就是瞎讲究!” “不是!” “就是!” 两个小不点儿跟斗鸡一样,大眼瞪小眼地争执起来。 洗墨怕他们一言不合动了手,伤到小世子,便要上前制止。 王太医拦住他,“随他们去吧,小孩子拌嘴而已,不会有事的。难道你不觉得,小少爷比府里的时候活脱多了吗?” 洗墨往那边看了一眼,感觉小世子现在的样子的确更有生气,神情和举止也带上了四岁小孩应有的率真和活泼。这一趟出来,也许对小世子来说是件好事。 如是想着,便欣慰地坐回去,任由他和虎头争个脸红脖子粗。 叶知秋蒸好了烫面角,连同热过的鸡汤一同端上桌,招呼大家吃饭。 王太医亲热地挽了成老爹,与洗墨三人一起落座。虎头和小世子吵完架又哥俩好了,嚷嚷着要一起吃饭,比比谁的饭量大。 叶知秋便分出一份来,让他们到东屋去吃。又另外准备了一盘烫面角和一碗鸡汤,送到西屋来。 凤康见她端来的不是粥,老怀大慰,“难得你也有识相的时候!” 叶知秋冷冷扫了他一眼,放下东西,转身就走。 凤康被她的眼神刺得心头一痛,探身抓住她的胳膊,将她拉了回来,压低了声音质问:“你什么意思?跟鸣儿有说有笑的,怎么见了我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 “不然呢?”叶知秋微微冷笑,“我也哄你玩捏面?” 凤康也觉得自己刚才那话有跟小孩子争宠的嫌疑,止不住两颊发烫,恼火地瞪着她,“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叶知秋瞟了瞟他抓着自己胳膊的手,“不愿意吃饭,想啃骨头?” 凤康下意识地松了手,又忍不住低吼:“你不要以为拐弯抹角地骂我,我就听不出来。” 叶知秋眼带嘲弄,“需要我夸你聪明吗?” “不需要。”凤康一字一顿,咬牙切齿地道,“你非要跟我这样说话吗?” “不是你非要拉着我说的吗?”叶知秋冷笑着反问。 凤康额上青筋凸显,“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样?” “这话该我问你吧?”因为那三辆马车招摇过村的事,叶知秋憋了一肚子的火,被他几次三番无理质问,便有些隐忍不住了,“我在自己家里,难道连说话或者不说话的自由都没有吗?你到底想让我,我爷爷,虎头,让我们一家人怎么样?把这个家倒出来给你,让你的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等你们折腾够了,轻轻地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却留下一地闲言碎语让我们来收拾,这样你就满意了吗?” 凤康被她问得无言以对,紧抿了唇,定定地看了她半晌,才艰难地开了口,“抱歉,我不知道他们会来。我已经让瀚之回去约束他们了,以后不会再有人来了。” “以后?”叶知秋余怒未消,“这一次就已经让我们家元气大伤了,你还想有以后?”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不管你什么意思,麻烦你以后体察民情的时候移驾别家,我们家实在承受不起这种荣幸!” 凤康额上的青筋已经开始暴跳了,用力地闭了一下眼睛,才将那股怒火压了下去,“我明天一早就走了,我们能不能……不要吵架?” 叶知秋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言语有些过激了,目光晃了晃,敛去其中的锋芒,“我本来也没想跟你吵。” “我知道。”凤康唇边泛起一抹苦笑,如果不是他主动,她或许连话都不愿意跟他说一句,更不要说吵架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卑微,为了跟一个女子说上话,竟沦落到寻衅吵架的地步。 看着他的表情,叶知秋感觉有一种类似于酸涩的情绪,在心房之中蠢蠢欲动,向她发出危险的信号。她赶忙按下纷乱的思绪,移开目光,“我出去了,你吃饭吧。” 凤康嘴唇动了动,话到了嘴边终究没能说出口,只点了点头,“嗯。” 叶知秋转身,深吸了两口气,感觉表情自然一些了,才挑开门帘走了出来。 看到她,外间的三人赶忙低头吃饭,装作不知情。洗墨和王太医的神色是一种了然后的淡定,成老爹则显得忧心忡忡。 她没有心情解释,也没什么胃口,便借口有事出了门。 刘鹏达从自家院子出来,冷不丁看到她,表情甚是不自在,强作镇定地打着招呼,“知秋姐,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叶知秋笑了一笑,随口答道:“我明天要进城,想让老牛叔出趟车。” “你要进城吗?”刘鹏达有些惊讶。 叶知秋点了点头,“嗯,有一批芽苗菜已经长好了,我准备拿去卖掉。” 经过阿福退亲那件事,刘鹏达一直对她做买卖的事感觉好奇,听她说要进城卖菜,立刻动了心思,赶忙问道:“知秋姐,我明天能跟你一起去吗?” 叶知秋只当他想搭车进城,也没多想,便点了头,“行啊,不过可能要赶早,你尽量早点儿起来吧。” “我知道了。”刘鹏达眼神发亮地应了…… —— 第094章 贪得无厌 老牛叔一家刚刚吃完早饭,牛婶带着水杏儿和阿福在灶间收拾,老牛叔和多禄、多寿无事可做,表情慵懒惺忪地缩在炕上。 叶知秋一进门,便受到热情接待。 “成家侄女儿,你快坐。”老牛叔和两个儿子赶忙从炕上溜下来,或让座,或笑着招呼。 水杏儿端了一碗热腾腾的开水来,“知秋妹子,外头冷吧?喝几口热水去去寒气儿。” 阿福也放下手里的碗跑了过来,“知秋姐姐,一大早你咋过来了?” 叶知秋跟他们一一招呼过,便说明来意。老牛叔想都没想,就满口答应了,“行,我明天一早过去接你。你这孩子也是,多大点事儿也值当你村头村尾跑一回?反正阿福总往你那儿去,让她捎个话儿回来不就成了吗?” 叶知秋笑了一笑,“我闲着是闲着,就当散步了。” “知秋姐,得往车上搬东西吧?用我过去搭把手不?”多寿毛遂自荐地问。 不等叶知秋回话,老牛叔就拍了他一巴掌,“臭小子,这还用得着问啊?直接过去干活儿就行了。” “人家知秋姐那儿还住着外人呢,哪儿能说去就去?”多寿委屈地揉着胳膊。 叶知秋想起那些竹筛每天见水,已经变得很有分量了,光凭她和老牛叔往外搬恐怕会很吃力,便没有拒绝多寿的好意,“没事的,不用在意那些人。” 多寿笑着点了点头,“那行,明天早上我跟我爹一块儿过去。” “知秋妹子,人手够不?不够我也能去。”多禄插话进来。 叶知秋赶忙摆手,“用不了那么多人,多禄大哥还是在家照顾嫂子吧。” 水杏儿脸上一红,“我不用他照顾。” 多禄看她一眼,呵呵地笑了起来。 牛婶刚才只远远地打了个招呼,这会儿才擦着手迟迟疑疑地靠过来。“大侄女儿,住在你家那些人还要东西不?我这儿有几条咸干鱼……” “娘。”阿福皱着眉头打断她,“我不是不让你别掺和这事儿吗?你咋老改不了见钱眼开的毛病呢?” 别人不清楚成家住的是什么人,老牛叔还是清楚一些的。他知道这件事儿没村里人传说的那么简单,不想让自家人搅和,便附和道:“对,你听阿福的,老实跟家待着,别去给成家侄女儿添乱了!” 牛婶眼睛一瞪,就要发作。多寿就近扯了她一把。“娘。你算了吧。就那几条破咸鱼。拎出去还不够丢人的。” 牛婶被闺女、儿子和丈夫分别训斥了一顿,又生气又委屈,红着眼圈嚷嚷起来,“我不就想淘换几个铜钱给水杏儿补补身子吗?咋就成了见钱眼开。咋就添乱了?你们翅膀硬了,一个个胳膊肘子都往外拐,不把我这个娘当回事儿是吧?成,我走,省得在这个家里碍你们的眼。” 说着摘掉围裙,狠狠地摔在老牛叔脸上,转身拔腿,作势要走。 “娘,你这是干啥?”多禄和水杏儿急忙上前阻拦。连哄带劝,撕扯了好半天,才把她拦住了。进了西屋,犹自哭号不已,扯着嗓子把阿福、老牛叔和多寿挨个骂了一遍。 老牛叔和多寿一脸的无奈。相视无言,唯有叹气。 阿福气得脸都红了,拉了叶知秋道:“知秋姐姐,咱们走!” 叶知秋早就坐不住了,虽说责任不在她,可毕竟因她而起。这种情况,再待下去只会更尴尬。于是跟老牛叔打了声招呼,和阿福一道离开。 “对不起啊,阿福,我过来一趟,让你们家闹成那样。”出了牛家,她便苦笑着道歉。 “不关你事,她哪年不闹上几回?”阿福连娘都不叫了,气呼呼地道,“但凡有点啥事儿不顺心,寻个由头就要死要活,没完没了的。让她作去吧,把这个家里的人都作死她就舒坦了!” 这话她能说,叶知秋却是不好说的,避重就轻地安抚了她几句,又道:“一会儿你把那几条咸鱼拿过去吧,我多给你几个铜钱。” “不用。”阿福一口回绝了,“不惯她那毛病,越惯她就越来劲。” 叶知秋觉得阿福说得有理,以牛婶的性子,这次得到甜头,下次只会闹得更凶。这次闹起来,恐怕也不仅仅是因为几条咸鱼,追根溯源,还是讨要银子没能如愿那点事儿。 她跟阿福关系好,在能力范围之内关照牛家一下也没什么。她不期望得到回报,可并不代表她要当冤大头。她的银子是辛苦赚来的,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没有理由拿去贴补别人。尤其是牛婶那种贪得无厌、欲~望无止境的人,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阿福发泄了一通,气消了些,才想起来问:“知秋姐姐,你过来是不是还有别的事儿啊?” 就像她爹说的,如果只是雇车,她实在没有必要特地跑一趟。现在看看,她的脸色也不大好,看起来像是有什么心事。 叶知秋也不知道自己哪跟筋搭错了,大清早地跑这儿来惹一身骚。 阿福见她苦笑不语,往前凑了凑,小声地问:“是不是那个王爷又气你了?” 叶知秋默了默,便将早上的事简略地跟她说了一遍,又无奈地笑道:“我发现我最近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了,难道是更年期提前了?” 阿福不知道什么是更年期,意思还是明白的,老气横秋地拍了拍她的胳膊,“知秋姐姐,这不怪你。那个王爷有时候确实挺让人生气的,别说是你了,就是我在旁边看着都想跳脚。” 顿了一顿,又道,“自打他上次跑过来帮你挡了那一巴掌,我就瞧出来了,他是看上你了。我觉得吧,他这个人不坏。就是好日子过多了,性子有点儿别扭,不咋会说人话!” 叶知秋听她这话虽糙,拿来形容凤康却是再贴切不过,忍不住笑了起来,“你说得对,他那个人就是不太会说人话。” 阿福眨了眨眼睛,“知秋姐姐,我觉着那个王爷对你挺好的……” “打住。”叶知秋知道她接下来想说什么,干脆利落地堵住她的话头,“我跟他是不可能的。” “为啥?”阿福不太理解,那个王爷有钱有势,对她又好,这样的人到哪儿找去?如果她嫁过去,也不用像现在这样,为了几个铜板辛辛苦苦地劳碌了。 叶知秋知道阿福虽然比别的女孩子多了一些自主意识,可骨子里还远远没有摆脱依附男人生存的观念,便肃了神色看着她,“阿福,你记住,靠别人,尤其是靠男人得来的好日子,是不会长久的。我说的好日子不仅仅是指生活上,还有精神上。 如果你不能自食其力,没有养活自己的本钱,你就不能跟你的丈夫并肩而立。无论什么时候面对他,你都会觉得矮他一头。久而久之就会生出卑微之感,不自觉地去看他的脸色,小心翼翼,战战兢兢,患得患失。哪怕他当着你的面跟别的女人亲近,你也敢怒不敢言。 你想过那样的日子吗?” 阿福愣愣地思索了半晌,神色渐渐坚定起来,而后摇头,“不想。” 叶知秋拍了拍她的肩头,“你现在还小,感情的事说多了你也不懂。等你再长大一些就会明白,不是谁对你好,你就能跟谁好的!” “那种事情太麻烦,我还是别明白了。”阿福吐了吐舌头,又嘻嘻地笑了起来,“知秋姐姐,你过来是不是就想找我说说话儿啊?” 叶知秋怔了怔,也笑了,“应该是吧?” 她在这边没什么朋友,碍于凤康的身份,又不好跟别人说,能放心交谈的也只有阿福了。原来她是潜意识里想找人倾诉,才跑到这里来的。 阿福感觉被她倚重了,因为她娘带来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亲亲热热地抱着她的胳膊,“那你现在好些了没?” “嗯,好多了。”叶知秋点了点头,又半真半假地叹了一口气,“我还真是可怜,竟然沦落到被一个小丫头片子安慰的地步!” 阿福哧哧地笑,“我哪儿安慰你了?我不过就是……那啥来着?啊,旁观者清,对不对?” 叶知秋在她脑门上戳了一下,“鬼丫头!” 为方便说话,两个人避开大路,从村外绕了一圈。回到成家的时候,就见虎头正带着村里的几个小孩子,陪小世子玩老鹰捉小鸡。洗墨生怕小主子有什么闪失,一脸紧张地护在旁边。 王太医吃过早饭便张罗着去采兔儿草,跟凤康轻请示过,便带着两个侍卫上了山。成老爹坐在东屋炕上,竖起耳朵听着一群小孩子嬉闹的声音。 盘碗还摆在桌上,一片狼籍。 叶知秋收拾了东屋和灶间的碗筷,坐在桌前吃了几个烫面角,喝下小半碗鸡汤。往西屋看了看,便走了过来。 “我能进去吗?”她客气地问道。 里面没有回应,她迟疑了一下,挑起门帘往里看了一眼,却发现凤康不在。盘子碗还摆在炕上,里面的东西基本没动过。 她略一失神,便迈步进门,端起盘碗,转身,发现门口突然多了一个黑漆漆的身影。她被吓了一跳,忍不住惊呼出声…… —— 第095章 临别之夜 那黑影跨上一步,扶住她因惊吓而抖斜的手,“别怕,是我。” 略显低沉的嗓音,有种令人安定的力量。她稳住心神抬头,便对上凤康那双沉黑之中染着关切和歉意的眸子。 “谢谢。”她平静地移开目光,顺便将手从他掌心之中挪走。 凤康有些留恋那触手的温软,微微握了一下拳,才将手收回去,“我觉得有些憋闷,出去走了走。” 明知道没有必要,他还是鬼使神差地解释了一句。 叶知秋淡淡地“嗯”了一声,便绕过他,出门而去。 凤康失落地站了片刻,才自我解嘲地笑了笑。盘腿坐回炕上,却怎么都入不了定。往窗外看了一眼,鸣儿玩得正开心,大笑大叫,小脸红扑扑的,完全没有了往日羸弱苍白的模样。 再掀开门帘看去,只见那个窈窕的身影在灶前忙碌着,刷锅洗碗,动作麻利而专注。粗使下人的活计,经由她的手做出来竟有种难以言喻的优美。行云流水般,一举手一投足,都能牵动人心。 “方宅十余亩,草屋*间”吗? 脑海之中描绘着“妻女花廊下,小儿堂前跑”的画面,不由心生向往,怔然入迷。他突然觉得,那样平凡而简单的日子或许很不错! 叶知秋并不知道自己不敬意的举动,让他生出了一些不该有的想法。她承认,自己的心湖的确因为他起过一丝涟漪,不过跟阿福说了那番话之后,她已心如止水。 在生活上,她可以入乡随俗,让自己尽量贴近这个时代,不做出某些“惊世骇俗”的举动。可在感情上。她绝不会妥协。她不会依附男人而生,更不会把婚姻当成唯一的归宿和目标。 她并不排斥婚姻,遇到两情相悦、肯与她厮守白头的人。她会毫不犹豫地出嫁。遇不到,她也不会退而求其次。随便抓一个成亲。 在人生伴侣的选择上,宗旨只有一个:宁缺毋滥! 因为这份决绝之心,再面对凤康的时候,她愈发客气有礼。仿佛之前的种种纠葛都已抹去,只单纯地将他看作偶尔路过的借宿之人。 午饭依旧是四菜一汤,从村民们送来的东西之中取材,做得精致可口。洗墨和小世子都吃了不少。凤康却食不甘味,只用了少许。 王太医直到傍晚才回来,采了一篮子的草药。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拿去给成老爹鉴别了一下。挑出十几棵干巴巴的兔儿草。他急着献宝,问叶知秋要了热水和茶碗,泡了一杯药草茶,便迫不及待地送到凤康面前。 凤康呷了一口,感觉入口微微苦涩。盈着一抹淡淡的清香,并没有那种浓烈呛鼻的药味。两天没有喝过茶,口淡得很,感觉这药茶也别有味道,一连喝了好几碗。 中午在山上吃了几口没有滋味的烤肉。王太医格外怀念叶知秋做的饭菜。加上得了主子的欢心,胃口大好,晚饭的时候多吃了一大碗饭。因为白天走了太多路,吃完饭便没有张罗着出去散步。 叶知秋一直想请他给成老爹看看眼睛,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时机。趁他这会儿清闲又高兴,便提了出来。 王太医有些愧疚地拍了一下脑门,“瞧我,还真是糊涂,在这里又吃又喝蹉跎了两日,竟然没想到这茬。成大哥,来来来,我先帮你诊脉。” 成老爹笑呵呵地伸出手来,“我也糊涂,守着个大夫,倒把这双瞎眼给忘了。” 王太医仔仔细细地给他诊了脉,又端起蜡烛对着他的眼睛照了半晌,见他瞳孔对光亮没有丝毫反应,神色便凝重起来。 叶知秋将他的表情看在眼里,赶忙问道:“王大夫,怎么样?” 王太医叹了一口气,“若是再早个两三年,我或许还能有办法让他复明。可现在……唉,希望渺茫啊!” 叶知秋闻言心情沉重,太医放在现代,就是医学专家级别的人物。连专家都说希望渺茫,爷爷这双眼睛恐怕真的很难重见光明了。 成老爹本来就没抱多大希望,对他来说,受一次打击和受两次打击没什么区别,顶多有点小失落罢了。许是从叶知秋的沉默之中察觉都了忧虑,便笑着安慰她,“秋丫头,你别上火,只要每天能听着你和虎头的声儿,看不看得见都不碍事儿。” 叶知秋鼻头微酸,握住他的手道:“爷爷,我没事。县城的老大夫不是说,有个叫小医公的人专治眼盲吗?改天我带去你找他。” 听她提到小医公,王太医和洗墨俱是脸色微变。 王太医犹豫了一下,此缓缓地开了口,“叶姑娘,你说的小医公,可是清阳府闻家那位孙少爷?” 叶知秋只知道有个小医公,不知道他是谁家的,听王太医这么问,心神一动,“王大夫认识小医公?” “谈不上认识。”王太医字斟句酌道,“只因为他是归乡隐居的闻老太医之孙,听人提起过几次罢了。叶姑娘,我知道你一片孝心,想给成大哥治眼睛,不过我说句不当说的话,你可千万不能病急乱投医啊!” 叶知秋见他半露半掩的神情,跟那位老大夫提起小医公的时候如出一辙,愈发心痒好奇,“那位小医公有什么问题吗?” 王太医摆了摆手,不肯多说。 洗墨并没有同行相忌的顾虑,便接起话茬,“我来清阳府没多久,也只是听别人讲的。据说这位小医公行医不行正路,专走生冷僻斜之道。 曾经以治疗脓疮为名,放出毒蛇,把一位大家小姐活活咬死。那家人一怒之下将他告到了官府,事情闹得很大,连皇上都惊动了呢。后来闻老太医出面,将那家人说服,撤了诉讼,这才免了他的牢狱之灾。 不过自那之后,平常人家都不敢找他看病,只有那些乞丐和落魄的外乡人,实在走投无路了,才会想起他。叶姑娘,我劝你还是不要冒这个风险。毕竟跟命比起来,眼盲实在算不得什么。” 成老爹被他们说得心慌起来,握着叶知秋的手紧了又紧,“秋丫头,我看这眼睛咱还是别治了。” 叶知秋并不觉得用活物治病有多么震撼,跟用蜜蜂的蜂针治疗风湿一样,用毒蛇治疗脓疮也蕴含着“以毒攻毒”的道理。那位小医公敢打破陈规,无畏探索,大胆试验,已经很令人佩服了。 “神医”跟“庸医”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区别在于行医之人是否有医者之心,是否能将患者的性命摆在第一位。 传言不可尽信,也不可不信。看来在打听清楚之前,找小医公给成老爹治疗眼睛的事情要暂时搁一搁了。 她不想让成老爹担忧,便笑着拍了拍他的手背,“爷爷,你放心,我有分寸。” 成老爹听她这话似乎没有放弃治疗的意思,情知她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也就没再说什么。能复明固然是好,不能也没什么损失。有这样一个处处为他打算的孙女儿,他这辈子也没什么遗憾了。 没帮上什么忙,王太医心里有些不安。让虎头去隔壁借来纸笔,开了一个调养身体的方子,略表心意。 叶知秋道谢收下,却没打算用。是药三分毒,所谓药补不如食补,只要她在饮食上多尽些心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把老爷子变成药罐子。 小世子玩累了,吃过饭在东屋炕上嬉闹了一会儿,和虎头相拥睡了过去。 叶知秋收拾完毕,见时辰不早,便准备到隔壁去借宿。临出门前,又想起一件事来,“明天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 她问的是洗墨。 “这个……”洗墨往西屋瞟了瞟,不敢随便做主,“叶姑娘还是去问问我家主子吧。” 叶知秋点了点头,从善如流地来到西屋,将刚才的话又问了一遍。 凤康眸色沉沉地望着她,抿唇不语。 叶知秋只好自己说,“我明天要进城卖菜,可能会走得很早。如果你们打算在这儿吃早饭,我给你们准备好了再走……” 凤康还是不答话,眼中暗潮涌动,多了些不知名的情绪。 叶知秋顿了顿,继续说下去,“从村民那里买来的东西我都归置好了,你们离开的时候带上吧。小山村没什么土特产,都是村民们压箱底的东西,你就当继续体察民情,拿回去忆苦思甜了。还有这个……” 她将一个沉甸甸的钱袋放在炕上,“买东西用了差不多十两,剩下的都在这儿了。” 等了半晌,依然没听到回话,便当他默许了,“明天早上我会提前把饭做好,你们吃完再走吧。到时候恐怕来不及打招呼,我先祝你们一路顺风。” 说完对他弯了弯唇角,转身出门而去。 凤康看着晃动不休的门帘,眼神明明暗暗地变换了许久。咬了咬牙,起身追出来。 叶知秋已经走到大门外了,突然感觉背后风动,还不来不及回头,手腕便被一只大手牢牢地钳住了。 “你跟我来。”耳边传来阴沉的声音,因为极力压抑着某种情绪,带着几分暗哑。 叶知秋一惊之后,迅速镇定下来,见他拉着自己向村外走去,不由蹙了眉头,“你要干什么?” “少废话,跟我来就是了!” 凤康低吼了一声,步子迈得更大了些…… —— 第096章 真是坏透了! 成老爹家住在村西头,右邻原本有一户人家,后来举家搬迁了。因为常年无人居住,房子早就坍塌了,只剩下断壁残垣,野草过膝,成了村里小孩子们的游乐场。 过了这户无人之家,便是一片杨树林。长得好的树基本上都被砍掉,拿去盖房子了。只剩下一些弯曲残弱的,稀稀疏疏地排布在土坡上。 这会儿夜色方浓,寒意渐盛,人们都缩在家里睡觉或者准备睡觉了。灯火寂寥,显得格外荒凉寂静。 叶知秋被凤康一路拉进树林,在一棵歪脖子老杨树下面停了下来。对面而立,只能看出彼此的脸部轮廓,和眼中时而闪现的微芒。 短暂的对视之后,凤康首先了打破沉默。 “滚远一点!” 这话并不是对叶知秋说的。 “是。”虚空某处传来一个恭顺的应答声,被风吹得支离破碎,听起来不甚真切。 叶知秋知道那是隐在暗处保护的侍卫,心头微微一凛,“你到底想干什么?” 黑灯瞎火拉她进树林不说,连侍卫都喝退了,这情况实在让人不能不多想。 凤康没有言语,而是向前跨了半步。 被他高大黑沉的身影笼罩其中,压迫感十足。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后背便碰到了树干。粗糙冰冷的触感透过棉衣传来,让人没来由地心慌。 他双手按在树上,用身体、双臂和树干形成的狭小空间,将她圈禁起来。他的脸在距离她不到半尺的地方,散发着微微的热度。眸子深邃明亮,目光犹如两道无形的光束,穿透夜色,投射到她眼底深处。 “如果……”他缓慢而艰涩地开了口,“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不是皇子,只是一个普通人。你……会接受我吗?” 叶知秋没想到他会这么问,愣了一愣,语调平静地答道:“这个假设毫无意义,你就是皇子,不是普通人。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除非你能回炉重造。” 被她无情地拉回现实。凤康胸口愈发窒闷苦痛,不甘就此放弃,“既然你知道这只是假设。为什么不能正面回答我?只当……留一点幻想给我,这样也不行吗?” 最后一句,已经有了几许恳求的意味。 叶知秋感觉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隐隐作痛,“你这是何苦?” “你一定觉得我这个问题很可笑,很愚蠢,很幼稚。”凤康自嘲地牵了一下唇角,“在遇到你之前,我也不知道我凤康会变成这副德行……所以。你回答我,让我解脱了吧。” “好,我回答你。”叶知秋深吸了一口气,“我不知道。” 凤康在黑暗之中皱了眉头,“我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你还要敷衍我吗?” “我没有敷衍你。我真的不知道。”叶知秋的语气认真而郑重,“如果你不是皇子,你未必能受到良好的教育,未必有现在的学识、素养和气度。 你可能是目不识丁的贩夫走卒,也可能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甚至可能是作奸犯科的邪恶之徒。 那样的话,你也就不是你了。我们不一定能遇见,遇见了也不一定能看对眼,那还谈什么接受不接受?” 凤康定定地看了她半晌,深深地闭了一下眼睛,声音带上了丝丝缕缕的酸涩,“连一丝幻想的余地都不肯给我,你这个女人还真是狠心!” 叶知秋压下心中那逐渐浓郁的痛意,强迫自己冷漠起来,“不管怎样,我们都不可能在一起,你又何必留下一个飘渺的幻想折磨自己呢? 你高高在上,能看上我这样一个平凡的村姑,我很感谢你,也只是感谢而已。我们终归不是一路人,勉强凑到一起也不会幸福。 我对你来说,不过是百花丛中一棵狗尾巴草,在你审美疲劳的时候阴差阳错地入了你眼,让你感觉有点新鲜罢了。过了这个新鲜劲儿,心思也就淡了。你身边注定繁花似锦,硕果累累,何必在一根草上浪费时间和精力? 忘了我吧,回去好好做你的王爷。你有身份有地位,有房有地,有妻有妾,还有小世子那样可爱的儿子,你拥有的已经比这世上绝大多数人多出太多了。知足才能常乐,还是好好珍惜你身边的人吧!” 凤康被她一番话说得心头大恸,眸光飞快闪动,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他富贵专享,不用刻意争取就能坐拥无数。他拥有这么多,只要他想,还可以拥有更多,却偏偏无法拥有眼前这个女子的心。 二十一年来,他第一次想要拥有,第一次主动争取,第一次一败涂地! 小小一个村姑,区区一个村姑,短短的时间内,竟让他这个高高在上的人尝遍了相思、煎熬、苦痛、失落、折磨、惭愧、羞耻、挫败乃至卑微的滋味。 为什么? 为什么他拥有那么多,却不能拥有她? 叶知秋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情绪变化:愤怒,不甘,痛苦,绝望,种种掺杂在一起,激烈,暴动,危险之极。 有那么一瞬间,她甚是怀疑自己面对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受伤的野兽。眈眈蛰伏,默默酝酿,准备怒吼厮杀,淋漓发泄。而她,就是那只待宰羔羊。 她不敢说话,也不敢动,生怕惊扰了他,让他提前爆发。 周围寂静极了,连风都悄悄地歇了。只有两个人心跳,还有他略显粗重的呼吸声,在耳侧回响。时间仿佛停滞了,每一秒都漫长得让人发狂。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有了动作。手臂微微收拢,脸孔缓缓逼近。 滚烫的气息喷洒在皮肤上,让叶知秋一阵心悸。呼吸骤停,大脑几乎停止思考,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然而预期的暴风雨并没有降临。 他的脸在距离她寸许的地方停了下来。所有的情绪瞬间收敛,最后化作一声无奈的叹息,追随两片薄唇,轻轻地印在她的额头上,一触即走。 “我终究还是唐突了你!” 他喃喃低语。冰冷的手指在她颊上摩挲抚过。而后转身,踩着窸窣作响的落叶大步离去。很快就没入夜色,不见了踪影。 叶知秋只觉浑身脱力。后背靠着树干,慢慢地滑坐在地上,久久不能回神。 一个黑影在不远处闪现,先是轻咳一声,才故意放重脚步走过来,“叶姑娘,主子吩咐我护送您回去!” “好。”叶知秋点了点头,手撑着树干站起来,迈开依旧有些酸软的双腿。亦步亦趋地跟在侍卫身后。 冷风吹来,通体泛凉,扫去了脸上和心中的燥热。唯有被他亲吻和抚摸过的地方,依旧残留着异样的温度和触觉。 经过成家门口,她扭头看了一眼,西屋已经没了灯光。在夜色的映衬下。糊了窗纸的窗口惨白一片,甚是刺眼。 她收回目光,心酸冷笑。 白天踩好了点,晚上拉她进树林。明明可以相安无事地离开,临走之前偏要在她恢复平静的心湖扔下一颗石子。这个男人。真是坏透了! 梅香和菊香已经躺下了,见她白着一张脸,满身寒气地进门,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知秋姐,你这是咋了?”梅香急忙爬起来,伸长了手臂去摸她的额头,“是不是病了?” 叶知秋偏头躲开,笑了一笑,脱鞋上炕,钻进被窝,疲惫地闭上眼睛。她感觉自己的力气已经用完了,一句话也不想说。 梅香有些不自在地收回手来,见她很不对劲,待要追问几句,就被菊香用眼神制止了。姐妹两个熄了灯,一左一右拥住她,无言开解。 不知道是她们的宽慰起了作用,还是她本身就是一个狠心的人,没多久,便沉沉地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已是五更三刻。 静静地躺在梅香和菊香中间,回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竟恍恍惚惚的,仿佛做了一场梦。 就当是梦吧! 她弯了弯唇角,轻手轻脚地起了身。 菊香还是被惊动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知秋妹妹,你咋起这早?” “我待会儿要进城。”她笑着回道,“二姐,你再睡会儿吧,我先回去做饭了。” “哎。”菊香应了一声,翻个身继续睡。 刘鹏达早早就醒了,听到西屋有动静,赶忙点起风灯,提着走出来,“知秋姐,我送你回去吧。” “好,谢谢你。”叶知秋送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 刘鹏达看得一怔,等回过神来,她已经推开门出去了。紧走几步追上来,悄悄地瞄着她的脸色。心里暗自嘀咕,这一大早的,她心情怎么这么好? 出了院子,听她嘴里低低地哼着一首不知名的曲子,便忍不住好奇了,打听道:“知秋姐,你今天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啊?” “没有啊。”叶知秋笑眯眯地看过来,“怎么了?” “没什么。”刘鹏达摆了摆手,“我就是看你很高兴的样子,随便问问。” 叶知秋笑容滞了滞,抬手摸脸,“我看起来很高兴吗?” “是啊。”刘鹏达点了点头,望着她,眼神惊疑不定,“知秋姐,你没事吧?” 叶知秋愣了片刻,回神一笑,“没事,老毛病又犯了而已!” 刘鹏达吃了一惊,急急地打量着她,“知秋姐,你哪里有病?” —— 第097章 插曲走了 叶知秋不知道怎么解释,便将错就错,自我调侃地指了指脑袋,“可能是这里有病吧?” 刘鹏达这才意识到自己情急之下,说了句有骂人嫌疑的话,赶忙红着脸道歉:“我一时口误,知秋姐你别往心里去。” “我没介意,你也别介意。”叶知秋笑着拍了拍他的胳膊。 她这个毛病是在父母过世的时候落下的,那时候她只有三岁半。死讯传来,亲戚朋友都悲痛不已,只有她咯咯笑个不停。 自那之后,不管伤心,愤怒还是沮丧,所有的负面情绪,她都会用笑来表达。情绪越强烈,笑得越开心。舅舅和舅妈带她去看过心理医生,医生断定这是“反向作用”,是一种出于逃避和自我保护的心理障碍。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学会了调节和疏解,这个症状渐渐减轻,几近消失。偶尔出现那么一两次,也都是在她极度脆弱的时候。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她还是第一次发病,而且是在她完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 她感觉啼笑皆非,身死穿越这么严重的事情都没能让她怎么样,被一个男人调戏几句反而脆弱了?她还真是越活越有出息了。 刘鹏达将她送进成家院子,在门口看着她亮了的灯,才转身回去。 叶知秋站在灶间听了听,东屋传来轻重不一的呼噜声,西屋则静悄悄,没有半点响动。她稍稍站了一会儿,便开始生火做饭:用糯米和咸肉加一点芽苗菜熬粥,做了甜咸两味油酥饼,另外给虎头和小世子蒸了鸡蛋羹。 柴草在灶下哔啵作响,粥饼的香味混合着微辛的烟味,在房中悄悄弥漫。凤康倚墙而坐,目光盯着布帘下透出的光亮,以及偶尔掠过的影子。心情出奇地平静。 他以为会有的苦痛、酸涩和留恋,一样也没有。经过一晚上的反思和沉淀,他的心似乎已经麻木,变得坚硬冷漠了。 这样也好,生在皇家。本来就应该冷血无情。拿放果决。 第一个起来的是洗墨,先兑了一盆清水,伺候凤康洗脸净口。又去东屋叫醒王太医给主子请晨脉,然后才轮到自己洗漱。 王太医给凤康细细地把了脉,神色又喜又忧。 凤康见他犹犹豫豫地瞄着自己的脸色,有些不耐烦,“有话直说。” 王太医小心翼翼地道:“少爷的虚火已经尽数去了,只是不知道为何,有些气郁的症兆……” 凤康不想再听他说下去,“行了,只要虚火去了就好。其它的回府再说吧。” 王太医敏锐地发现,平易近人的“少爷”已经不复存在了,坐在眼前的人,又变回了往日那个高高在上的王爷。不敢再多话,低头应了声“是”,便躬身退出门去。 洗墨也感觉出了凤康的变化。不仅仅是变回原样,比原来更加孤高冷傲。一眼扫过来,都能让人心神微颤,后颈泛凉。 他有些忐忑不安,便找叶知秋打听。“叶姑娘,昨天晚上……你和王爷不是吵架了?” 叶知秋粲然一笑,“怎么会呢?” 洗墨被她笑得毛骨悚然,丢盔弃甲地撤退了。他以为板着脸的王爷的就够吓人的了,没想到笑着的叶姑娘更可怕。一个两个都不正常,这事儿他还是别管了。免得引火烧身,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因为王太医和洗墨忌讳主子,这顿早饭吃得格外安静。连成老爹和虎头都被这沉默诡异的气氛感染,没了往日的胃口。只有小世子浑然不觉,睡眼惺忪地吃了几口鸡蛋羹,又歪在洗墨怀里打起了盹儿。 他们食不甘味,凤康却是胃口大开。喝了一碗粥,甜咸酥饼也各吃了两个。吃完又慢条斯理地饮了一杯兔儿草茶,稍作休息,才吩咐启程。 成老爹依依不舍地握着王太医的手,“大兄弟,啥时候有空了,再来住几天啊!” “好。”王太医干巴巴地笑着,不管有空没空,来与不来都由不得他,得主子发话才行。不过看这架势,恐怕以后都没有机会再来了。 小世子跟虎头玩了一天,也生出感情来了,摘下腰间那枚绣工精致的香囊递过来,一本正经地道:“我这次出来得匆忙,随身带的东西不多,这个你先收下。改日你到府上来,我再送你更好的。” 虎头接过来看了几眼,感觉像是姑娘家戴的玩意儿,心里嫌弃,嘴上也没说什么。在身上摸了半晌,只摸到一个弹弓,便大方地回赠,“除了糖人,这是我最宝贝的东西了,送你了,赶明儿我再让大鹏哥给做一个。” 小世子点头说了声“好”,却不伸手。 洗墨见状赶忙上前,从虎头手里接过弹弓,又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我替我家小主子谢谢你了。” 虎头悄悄撇了撇嘴,心想有钱人家的小孩儿真奇怪,啥都不会干,连谢谢都得别人帮着说。 叶知秋将“土特产”交给侍卫,让他们装到车上。转回西屋收拾碗筷,发现钱袋静静地躺在炕上。略一踌躇,便抓在手里追了出来。 洗墨不敢做主,隔着车帘征询,“主子,您看这银子……” “她不要就算了。”凤康声音冷冷的。 “是。”洗墨恭声应了,从叶知秋手里接过钱袋,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 叶知秋对他微微一笑,“你们一路走好。” 洗墨点了点头,“叶姑娘,你多保重。”说罢翻身上马,吩咐一声“出发”,车马齐动,向村外驶去。 目送一行人消失在微弱的晨曦之中,叶知秋失神而笑。那个人,从始至终都没有看她一眼。这样最好,从此两不相干。 “知秋姐姐。”阿福坐在牛车上,远远地跟她招手。 叶知秋敛了纷乱的心神,微笑起来,“老牛叔,阿福,多寿。你们来了?” 老牛叔来到近前停了车,不好意思地笑道:“昨天夜里折腾了半宿,早上一睁眼就这个点儿了。成家侄女儿,我没耽误你事儿吧?” 叶知秋见他们个个脸色不佳,没什么精神的样子。再结合老牛叔的话想一想。便猜到了几分,“你们还没吃饭吧?” “都让我那败家娘砸光了,哪有家什吃饭?”阿福气鼓鼓地嘀咕了一句。 老牛叔呵呵地笑道:“没事儿。我带着钱呢,进城买几个包子垫补垫补就行!” 叶知秋哪里肯让他们饿着肚子干活儿,赶忙将他们让进屋里,端出早饭剩下的粥和酥油饼给他们吃。 阿福早就跟成家人熟识了,一点也不客气,坐在桌前大快朵颐。老牛叔和多寿都有些拘谨,一人拿了两个酥油饼,站在外面吃了,便张罗着干活。 叶知秋指挥他们将装有花生和萝卜芽苗菜的六个竹筛搬到车上。包上隔冻的油麻布,再用绳子揽绑结实,防止路上颠簸弄洒。 阿福瞅了空当凑过来,压低了声音问道:“知秋姐姐,你跟那个王爷没事儿吧?我来的时候正好跟他们打了个照面,瞧着洗墨的脸色儿不大对。跟他打招呼他也不搭理我,是不是出啥状况了?” “没事。”叶知秋淡淡一笑,“只是把该说的话都说清楚了而已。”语气略顿,又道,“我们以后不会再有任何联系了。” 阿福小心地瞄过来。并没有从她脸上看出伤心失落之类的情绪,这才松了口气,拍了拍她的胳膊,“断就断了,反正知秋姐姐也不稀罕大富大贵的人。” “嗯。”叶知秋不想再谈论这件事,便转了话题,“走吧,我们进城。” 那个人只不过是个短短的插曲,生活的主旋律依然是柴米油盐,致富奔小康。第一批芽苗菜,一定要卖个好价钱才行。 王府的车马出了小喇叭村,沿着曲曲折折的山路缓缓前行。凤康闭目坐在车中,只觉自己的心随着车轮和马蹄声渐行渐远,依然停留在那个破败荒凉的小村庄里。 低矮的茅草房,坚硬的土炕,厚重的被褥,房梁裸~露的屋顶,昏暗狭小的窗口,坑洼不平的墙壁,总是弥漫着烟火和饭菜味道的空气,还有生活在那里的人…… 说出去也许不会有人相信,以挑剔著称的雪亲王,曾经在那种不能沐浴熏香、没有软床罗帐的地方借宿过,并且绝大多数的时候,甘之如饴。现在想想,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 伸手摸了摸额上早已结痂的伤口,忍不住苦笑出声,“我脑袋可能真的坏掉了!” 小世子从瞌睡中惊醒过来,张了张嘴,刚要叫“父王”,想起洗墨叮嘱在回府之前都要叫“爹”,于是改了口,“爹……” 凤康被他一声“爹”叫得心旌摇荡,眼前又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妻女花廊下,小儿堂前跑”的画面,觉有什么情绪在心底氤氲弥漫,还有什么东西摇摇欲坠。 飞快按下,恼火地瞪了过来,“叫父王。” 小世子明显地瑟缩了一下,眼神染着小小的惊恐,怯怯地叫道:“父……父王……” 凤康也意识到自己这是可耻的迁怒之举,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将他拉过来揽在怀里,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鸣儿不怕,都结束了,以后父王会一直陪着你的。” 小世子似懂非懂,有些慌张,也有些欣喜,用细小的手臂努力回抱他,学着他的口吻道:“父王不怕,鸣儿也会一直陪着你的。” “好。”凤康欣慰地闭上眼睛,感觉有一滴温润的东西从自己的眼角滑落…… —— 第098章 彻底颠覆 沈长浩一早就得到了消息,带领小世子院子里的人以及门房的下人,在王府门外恭候迎驾。 远远地看到车马过来,众人俱是精神一振。各自敛去面上的慵惫和睡意,将身形站得笔直。只有沈长浩闲懒如常,斜斜地倚在门边,直到马歇车停,才迈开两条长腿不紧不慢地上前。 看到凤康亲自抱了小世子下车,似乎有些惊讶,微微地挑了一下眉眼,才例行公事地见了礼,“见过王爷,见过世子爷。” 后面的人也齐齐鞠躬福身。 凤康面无表情地说了声“免礼”,便吩咐道,“带鸣儿回去休息。” “是。”紫英恭声应了,正要上前,就被张妈抢先了一步。 “哎哟,我的小主子,您可回来了。这一天一晚上不见,怎的黑瘦了许多?啧啧,瞧瞧,这头上衣服上都是灰土。合该把那些无知刁民拉出去挨个打上几十板子,这么金贵的身子,也是他们能随意慢待的?” 她只顾拉着小世子嘀嘀咕咕地抱怨,没有发现凤康的脸上已经阴云密布了。 小世子年纪小,分不清虚实,只当她要惩罚陪他玩的人,赶忙出言维护,“虎头和豆粒儿他们都对我忠心耿耿,没有慢待我。叶姐姐待对也很好,还教我捏了面娃娃,不准你打他们板子!” 张妈愣了一愣,又絮絮地念道:“哎哟,我的小主子,您可是千金不换的世子,那种乡下的粗鄙丫头怎当得起您一声‘姐姐’?别平白折辱了您的身价。” 听到“粗鄙丫头”四个字,凤康一双狭长的眸子危险地眯了起来。“紫英。” 紫英听他语带冷怒,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心头一颤,赶忙福身应道:“奴婢在。” “带鸣儿回去。”凤康沉声吩咐。 紫英悄悄松了一口气,上前抱起小世子。 张妈觉出情形不对,眼神有些慌乱,匆匆福了一福,便要跟着紫英等人一起离去。 “张妈留下。”凤康一声冷喝。断了她浑水摸鱼的念头。 张妈几不可见地哆嗦了一下,停住脚步,强作笑脸问道:“王爷还有什么吩咐?” 凤康冷眼不语,等紫英带着小世子进了大门,面色陡然一沉,“来人。把张妈拿下。先掌嘴三十,再带到厅中见我。” 张妈顿时面如土色,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王爷饶……” “掌嘴五十。”凤康厉声和喝断她的话茬,“再敢喧哗一个字,翻倍掌嘴!” “是。”两名侍卫应声上前。 张妈满面惊恐,嘴巴翕动了几下,终究不敢再叫嚷,任由两名侍卫拖进侧门。 门房的人生怕成为被殃及的池鱼,各个深弯腰狠低头,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沈长浩见他一回来就如此高调地发作下人,心下诧异。用胳膊肘碰了碰洗墨,“王爷这是怎么了?不会是在叶姑娘那里吃了瘪。欲求不满,无处发泄吧?” 这话他敢说,洗墨可不敢说,只附在他耳边,将张妈唆使小世子争宠的事情小声说了一遍。 “果然不出我所料。”沈长浩幸灾乐祸地勾起唇角,“看来有人要当替死鬼了!” 张妈被结结实实地打了五十嘴板。满嘴鲜血,一张脸又红又肿,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浑身颤抖地跪在地上,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凤康坐在主座上,目光冰冷锐利,“知道本王为什么罚你吗?” 张妈不敢说不知道,抖着嘴唇,用变了调的声音回答,“奴婢……奴婢不该在王爷面前聒噪……” “还有呢?” “奴……奴婢不该当着小世子的面儿,说……说‘折辱身价’那样的话……” “还有?” 张妈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还有什么,只能伏地磕头,“奴婢愚钝,还请王爷明……明示……” 凤康冷笑起来,“愚钝?本王看你刁滑得很。明知道什么不该说,什么不该做,还敢在本王面前装傻充愣。又是‘无知刁民’,又是‘慢待’,你想向本王暗示什么?” “王爷明鉴,奴婢并没有暗示的意思,奴婢只是心疼小主子,一时口不择言……” “好个口不择言。”凤康听她打着小世子的旗号狡辩,笑容愈发地冷了,“那你说与本王听听,你连问都没问过,何以一口断定鸣儿口中的‘叶姐姐’是‘乡下的粗野丫头’?” 张妈把头伏得更低了些,战战兢兢地道:“奴婢……奴婢昨日去那家农户的时候,不经意间瞧见的……” “张妈怎么知道自己瞧见的就是‘叶姐姐’?”沈长浩笑意浓浓地望过来,“她的脑门上好像并没有写着‘叶’字,我们来去匆匆,你也没有时间打听……” 张妈有些慌了,抢声争辩,“那是因为奴婢认出她是先前到府上来做吃食的丫头……” “胡说八道。”洗墨忍不住插话,“昨天你们去的时候,叶姑娘一直在西厢房,直到你们走了才露面,张妈是什么时候看见她的?而且叶姑娘到府上来的时候,谁也没有说过她姓‘叶’,难道你会掐算不成?” 张妈只觉一股寒气自脚底升腾而起,眼中的惊慌放大了数倍,犹自嘴硬着,“那定是奴婢记错了……” “还敢狡辩?!”凤康一巴掌拍在桌上,“说,是谁让你监视本王的?还有,你背后挑唆鸣儿,到底有什么企图?” 张妈没想到自己一时嘴快,说了一句“粗鄙丫头”,竟然捅出这么大的篓子,顿时两眼死灰,瘫软在地上不动了。 洗墨上前探了探。禀道:“王爷,她晕死过去了。” “她晕的还真是时候。”凤康冷哼一声,挥手,“拖下去,泼醒了继续审问。立刻搜查她的住处,看看她与什么人暗中来往。” “是。”洗墨答应一声,喊侍卫进来,将张妈拖出门去。又亲自点了几个可靠的人。到张妈的住处搜查。 沈长浩笑眯眯地望着凤康,“王爷觉得有审问和搜查的必要吗?” 凤康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张妈一直很规矩,对鸣儿也算忠心,最近却频频兴风作浪,实在可疑。只是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之前。他不想随便定论。 沈长浩见他抿唇不语,也不多说,瞄着他的脸色转了话锋。“我看王爷面带愁苦,两眼泛红,可是情路受阻,郁闷难解,在归来的路上黯然落泪了?” 凤康下意识地摸了一下眼睛,随即惊觉这一举动无疑于不打自招,恼羞成怒,“你给我闭嘴。” 沈长浩放声而笑,“王爷还真是纯情之人!” 凤康老脸涨红,刚要发火。就听有人在门外恭声禀报,“王爷。秦王妃求见。” 沈长浩饶有兴味地扬起眉毛,“不早不晚,来得正是时候。” 凤康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迅速收敛怒意,正襟危坐,“请她进来吧。” “是。”下人答应着退下。不出片刻,就见宣宝锦扶着丫鬟袖儿的手,脚步珊珊地进了门。妆容淡雅,眸光莹透,云鬓笼烟,衣袂携香,不需要过多的表情动作,只是那样目不斜视地走上一遭,便让充斥着躁意的空气变得清净平和起来。 就连沈长浩这心如明镜的人,也忍不住暗赞一声:好一个不染尘俗的清丽佳人! “宝锦见过雪亲王。”佳人在三米外站住脚,端庄优雅地福身见礼。距离拿捏得恰到好处,不会显得太亲近,也不会显得太疏远。 凤康起身回以家礼,“见过王嫂!” 沈长浩则以臣礼相见。 宣宝锦不避尊卑,对二人各自福了一福。分宾主落了座,便转向凤康,柔声地问道:“九弟的伤势可好些了?” 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他额上的疤痕,隐有疼惜之意。 “有劳王嫂记挂,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凤康礼貌而客气地答了,又问道,“王嫂过来有事吗?” 宣宝锦垂下眸子,神情之中染着淡淡的忧伤,“允哥哥生前最是疼爱九弟,若知道九弟受伤,定会忧心挂念。我这个做妻子的,自当替他尽一份心意。既然九弟已无大碍,我也就放心了。” 凤康默了默,表情略显凝重地道:“王嫂有心了。” “九弟客气了。”宣宝锦抬眸,浅浅一笑,“九弟伤势未愈,务必多多休息。适才来的路上,远远看见侍卫带走一人,可是府上下人做错了事,让九弟刚到府中便操劳费神了?” “哎呀。”袖儿突然低声惊呼起来,“王妃不提奴婢还想不起来,刚才被侍卫拖走的那个人,怎么好像是张妈呢?” 宣宝锦瓷白的脸庞似乎又白了几分,微微地张大了眼睛,“奶娘吗?” “是啊,王妃,真的很像张妈。”袖儿的语气笃定起来。 “不是像,那个人就是张妈。”沈长浩啜着茶水,看似漫不经心地插了一句。 袖儿“呀”了一声,大概是觉察到自己的声音太高了,赶忙用手捂住嘴巴。 宣宝锦眼波细细碎碎动荡起来,睫毛轻颤,惊慌无措地看着凤康,“九弟,奶娘她……” 凤康目色微沉,“这件事还没有调查清楚,等审问出结果,我自会给王嫂一个交代。” “九弟说的哪里的话?”宣宝锦神情惶恐起来,“她虽是我的奶娘,却是九弟府上的人。做错了事,自当由九弟做主处置,何来向我交代之说?可她毕竟对我有哺育之恩……” 话到一半儿又止住了,眼中水光渐盛,苦涩地微笑着,“人是从我那儿出来的,给九弟添了麻烦,我还有什么脸面求情?九弟向来赏罚分明,定不会冤枉了她一分。只盼她好自为之,不要再做糊涂事……” 说完已红了眼圈,盈盈起身,“既然九弟有家务事要处理,宝锦不便多作打扰,这就告退了!” 凤康起身抱拳,“王嫂慢走。” 沈长浩也站了起来,长长一揖,“恭送秦王妃。” 宣宝锦凄然而愧疚地笑了笑,对二人各自回了一礼,便扶着袖儿的手出门而去。微微低头的背影,看起来无限哀伤。 凤康面色冷沉,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才若有所思地收回视线。一低头,见沈长浩依然保持着长揖的姿势,便对准他撅起的屁股踹了一脚,“你又在搞什么鬼?” 沈长浩向前踉跄了一下,就势抱住肚子,蹲在地上放声大笑。直笑得泪花飞溅,才徐徐地止住了。回到座位上,兀自忍俊不禁,“王爷,你认为那主仆二人刚才的表现如何?” 凤康没有接话,眉心紧紧地皱了起来。以前还不觉得,如今站在批判的角度去听去看,那些状若无辜无害的话语和表情,就变得相当微妙了。 作为长嫂,前来探望受伤的小叔也无可厚非,何必要将已逝之人搬出来,徒惹悲伤?既是替丈夫尽心,缘何到最后只说自己放心? 提及张妈的时候,看似无心,“远远看见”几个字又有些欲盖弥彰的味道。丫鬟插话的时机也好,内容也好,都太过刻意,也太过蹩脚。如果真觉那个人像张妈,当时就该提出来,何必要到他面前来提? 最值得探究的,还是临走之前那一段话,听着是在求情,话里话外却像是咬定了张妈有罪,让他不必看她的情面,只管秉公处理一样。 如果不是他想多了,那她在他心目之中的形象就会彻底颠覆,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瀚之,她真的是那种工于心计的女人吗?” 沈长浩好整以暇地望着他,“王爷以为呢?” 凤康深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地吐出来,“如果真是那样,那她也太……” “太可怕了对吗?”沈长浩替他把话说完,见他默然不语,稍稍地敛了笑意,“王爷你仔细想一想,如果她真的像表面看起来那般纯真善良,凭她一个孀居妇人,能在勾心斗角的皇族之中活到现在吗?” 凤康沉吟了半晌,摇头苦笑,“我真的希望是我弄错了!” 沈长浩将手臂搭在他的肩头上,挤眉弄眼地道:“王爷,要不要跟我打个赌?” 凤康着恼地瞪了他一眼,“你现在还有心情打赌?” “小赌怡情,有何不可?”沈长浩已然兴致高涨了,“我押一百两,赌张妈很快就会招供,而且会招出一个惊天大案!” 凤康神色一动,还不等开口说话,就见一名侍卫匆匆而来,“王爷,张妈招供了!” —— 第099章 无影香 “一百两。”沈长浩在凤康肩上拍了拍,转身坐到下首的位子,捧起茶碗,一副等待好戏开锣的样子。 虽说还不知道张妈会招出一个什么样的“惊天大案”,凤康已经嗅到了风雨欲来的味道。脸色有些阴霾,沉声地道:“讲。” “王爷。”沈长浩抢在侍卫前面开了口,“听说书多没意思?不如把张妈叫来,让她当面招供。” 凤康没他那么喜欢看热闹,可也觉得当面见识一下没什么不好,便点头允了,“把张妈带过来。” “是。”侍卫答应着要走。 “等等。”沈长浩叫住他,笑眯眯地问,“刚才你们押张妈出去的时候,可碰见秦王妃了?” 侍卫眼观鼻鼻观口地答:“远远地打了个照面。” “那你们有没有听见秦王妃说过什么话?” “秦王妃不曾说过什么话。”侍卫答了,顿了顿,又道,“丫鬟倒是说过一句。” 沈长浩眼睛微微一亮,“哦?她说了什么?” “‘王妃,奴婢听说青梧阁的梅花儿开得可好呢!’”侍卫一板一眼地复述着袖儿的原话。 “青梧阁吗?”沈长浩了然地笑了一声,对侍卫挥了挥手,“好,你去吧。” 侍卫躬了躬身,照吩咐办事去了。 沈长浩看了看凤康阴晴不定的脸色,坏心眼地建议道:“王爷,不如把乔庶妃一并请来,说不定我们也可以来个一箭双雕呢!” 凤康冷哼了一声,“我倒要看看她们能玩出什么花样。”说着扬声吩咐,“去把乔庶妃叫来。” “是。”门外有人应了。快步离去。 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张妈就被带了过来。头上和半个身子都*的,那张脸肿胀地愈发厉害了,又红又白甚是狰狞。 跟之前比起来,她这会儿的神情镇定多了。不再瑟瑟发抖,眼中的惊恐也去了大半,多了些俯首认命的平静和释然。 凤康将身体靠在椅背上,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她,“说吧。” “是。”张妈的口齿依然不甚清晰,可也能听出几分沉静的味道,“奴婢的确派人跟踪了王爷,奴婢知罪。” “你为什么要跟踪王爷?”沈长浩很自觉地接过主审官的重任。 张妈眼神微微一晃,“奴婢是受乔庶妃指使。” 听她果然把乔月梧扯了进来。凤康唇角露出一抹讥诮的冷笑。 沈长浩表情带上了几许兴奋,循循善诱地问道:“乔庶妃为什么要跟踪王爷?” “奴婢只是按吩咐办事。”张妈垂目答道。 沈长浩也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慢条斯理地道:“你是小世子院子里的人。跟其他院子的人向来井水不犯河水。我很好奇,你和乔庶妃是怎么接上头的?” 张妈似乎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说,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才语调平缓地开了口,“乔庶妃很喜欢小世子,时常差人送一些亲手缝制的衣服鞋袜过来。我感激她对小世子的好,便过去道谢回礼。一来二去,也就熟了。 后来乔庶妃有意无意透露,说皇后娘娘要将她过继到膝下。到时候她有了公主的名分,就能摆脱庶妃的身份。如若得到王爷的宠爱。做平妻或者王妃也不无可能。还明着暗着提点奴婢,只要她转了正室。一定将小世子当做嫡长子来教养。 小世子的亲娘不能在身边照料,王爷又日理万机,父子不能时常见面。每到夜间,听见小世子在睡梦里喊‘父王’、‘母妃’,奴婢的心就跟针扎一样。不觉就想,要是有个真心实意待他的人该多好。 奴婢也是心疼小世子。一时鬼迷心窍。听了乔庶妃的暗示,便觉得她是个和善可亲的人,定能善待小世子。若是换了别人来当王府的女主子,未必能对小世子好。动了这不该动的心思,便时常帮衬她,盼着她能早日得到王爷的欢心。” “你都是怎么帮衬她的?”沈长浩插话问了一句。 “时常在小世子面前提起她,帮她说好话。有关王爷的事情,给她通个风报个信儿。平日里她有什么吩咐,我也都照着办。”说到这里,张妈顿了顿,便转回了最初的话题上,“那天王爷只带了洗墨出府,乔庶妃便差人来知会我,让我派个可靠的人去跟踪王爷。 我只当她要寻机会跟王爷亲近,也没多问,便从外头雇了个身手不错,又不知道王爷底细的人。那人捎信儿回来说,王爷走访了几家医馆,便直奔乡下一家农户去了……” 沈长浩眼带惊讶地看向凤康,“王爷,那天你瞒着我出府就是去走访医馆吗?” 凤康脸上一烫,低吼了一句,“说正事。” “好。”沈长浩轻笑了一声,便转头去催促张妈,“你继续说。” 张妈应了声“是”,接着道:“那人说那家农户有一个俊俏姑娘,看起来跟王爷走得很近。两个人好像还起了冲突,王爷受了不轻的伤。 没多久洗墨就回来了,带走了王太医和几名侍卫,连沈公子也跟着去了。乔庶妃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便坐立不安,怀疑王爷宠幸外室,又怀疑那个外室不知道王爷的真实身份,唯恐王爷有个什么闪失。 思量了半天,便吩咐我故意放出王爷受伤的消息,让小世子听见,引小世子去探视王爷,这样她就可以借着小世子的名头去侍疾。 她还让我吓唬小世子,说王爷跟别的女人生了儿子,就不要他了。唆使他到王爷面前哭闹,搅了王爷和那乡下野丫头的好事……” 乔月梧立在门外,听她字字信口雌黄,句句含血喷人,气得浑身发抖。实在隐忍不住。夺门而入,劈头盖脸地质问:“张妈,我乔月梧到底哪里得罪了你,让你编排出这样的弥天大谎来污蔑我,陷害我?” 张妈大概没料到她会出现,眼神慌乱了一瞬,又很快平静下来,“乔庶妃。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奴婢句句说的都是实话。” “你……”乔月梧急怒攻心,只觉眼前阵阵发黑。大概意识到跟张妈掰扯不清,重重地跪在凤康面前,“王爷,婢妾是冤枉的……” “乔庶妃。你不要惺惺作态了。”张妈目光阴森地斜着她,“难道你没说过皇后娘娘打算将你过继到膝下的话?” “我是说过,不过那只是……” “难道乔庶妃没有给小世子送过衣服鞋袜?” “我是送过。可是……” “难道乔庶妃不想得到王爷的宠爱?” “我……” 她这一连串问得又快又急,乔月梧根本没有反驳的机会。最后一个问题更是羞于启齿,说想也不是,说不想也不是,憋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张口结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张妈轻蔑地收回目光,转向凤康磕头,“王爷,奴婢所说句句属实。您若是不信。大可以去奴婢住处搜查。乔庶妃为了拉拢奴婢替她办事,从嫁妆里面拿出来不少的东西。奴婢一样也没有碰过。都藏在床底下……” “王爷。”乔月梧急了,抢过话头,“婢妾的确给过她一些首饰细软,可并不是为了拉拢她,而是为了跟她买药……” 话说到一半,惊觉失言。急忙顿住。 凤康长眸微眯,“买什么药?” 张妈眼中划过一丝得逞的笑意,微不可察,一闪即逝,又给凤康磕了一个头,“奴婢不知道什么药,请王爷明鉴。” 乔月梧脸上爬满了慌乱,咬着下唇一言不发。 “本王在问你,买的什么药?”凤康的声音冷了八度。 府里有太医,有药房,他从来没有在求医问药上限制过任何人。在私底下偷偷买卖的,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药。 乔月梧一张脸煞白如雪,身体簌簌地颤抖着,眼神悲怆,哽咽地道:“王爷,婢妾……婢妾不能说,您就……杀了婢妾吧……” “拿死来要挟本王吗?”凤康冷笑一声,懒得再跟她废话,扬声吩咐,“来人,给本王仔仔细细地搜查青梧阁,连一个老鼠洞都不要放过。搜不出东西,就把青梧阁的下人挨个审问一遍。若是让本王查出来,有人胆敢做下有损王府声誉的事,本王会让她生不如死,死亦蒙羞!” 乔月梧脸色顿时死灰一片,身体晃了晃,便向一旁栽了过去。 “给本王跪好!” 中气十足的一声断喝,无比提神,乔月梧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双手撑住地面,惊恐地张大了眼睛。张妈也下意识跪直了些,目光闪闪烁烁,不知道在盘算着什么。 沈长浩早已心痒难耐,哪里肯浪费时间去等搜查结果?于是就着凤康的余威,装起了白脸,“乔庶妃,你还不明白吗?如果你主动交代,王爷或许还能给你留些脸面;如果是查出来的,那你乃至你整个家族,甚至皇后娘娘的脸面,恐怕就……” 他故意欲言又止,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乔月梧也知道事情闹得越大,她和凤康脸上就会越难堪,强忍着羞耻,颤着声音道:“是……是无影香……” 凤康没听说过这个药名,不由拧起了眉头。 沈长浩却是脸上变色,失声惊呼,“无影香?!” 凤康见他如此失态,愈发困惑了,“瀚之,你知道那东西?” 沈长浩点了点头,表情怪异地看着满面通红跪在那里的乔月梧,“据我所知,无影香是给男人用的东西,你买来是要……难道……” 目光霍地转向凤康,恍然愕然各占一半,“你不会是用在王爷身上了吧?” 那样的话,还真是“惊天大案”了! —— 第100章 弃子 乔月梧没有回答,深深地伏在地上,一张脸红得快要滴血。 那话一出口,沈长浩便觉出自己问得有点多余。 乔庶妃仗着与皇后沾亲带故,一心想在王府做大,背后里没少搞小动作。只是手段太过稚嫩,不足为虑,也无伤大雅,王爷无视,他也懒得过问罢了。这样心比天高的女人,又怎么会跟别的男人牵扯不清,给自己留下致命的把柄? 不过偷买并私藏“无影香”这种见不得人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比给王爷戴绿帽子还要致命。别的暂且不说,单单一个“企图毒害皇室血脉”的罪名就够她喝几壶了。 而且看她的反应,不仅是买和藏这么简单,十有八、九是在王爷身上用过了。哪怕王爷只是掉了一根头发,她都能被定个死罪。 这个乔庶妃还真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凤康将那两人的神情举止看在眼里,心里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不明详细,不过听起来像是他被那个女人下药了,开口时声音便带上了压制不住的怒意。 “到底怎么回事?” 沈长浩现下不好跟他解释,便递过一个安抚的眼神,“王爷,你且稍安勿躁,等我先问问清楚。” “那你就快问。”凤康已经很躁了。 沈长浩略一点头,便肃了神色看向乔月梧,“乔庶妃,我问你,这药你是用了还是没用?” “用……用了……”乔月梧声若蚊蝇。 沈长浩眉目微沉,“王爷命你在青梧阁调养身体,你没有出来走动的机会。你是如何下手的?” “王爷先前来过一回,将披氅落在了青梧阁。我将那药,缝在了衣角之中……冬元节那日,王爷赐下酒菜……我便趁机收买了前来送菜的下人,让他将披风带出去,还……还给王爷……” 乔月梧字字艰涩,最后几个字,更是如同从嗓子眼儿里硬生生挤出来的一样。 沈长浩没想到她是通过这种途径下药的。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说她蠢吧,下药的手段还算巧妙;说她聪慧吧,光是生出下药的念头就已经够蠢了。 默了默,继续问:“那药并非平常之物,你深闺简出,是如何知道的?” “是张妈告诉我的。”说到这个。乔月梧声音高了不少,能清楚地听出其中的愤恨之意,“她说只要将药连同我的头发一起。放在王爷身边,就能让王爷对我……对我倾心……” 张妈急急地申辩,“王爷,不是奴婢,乔庶妃她……” 凤康眼带冷怒地扫来,她顿觉汗毛直立,一个哆嗦,将后面的话吞了回去。垂头伏地,不敢再言语。 沈长浩觉得没有再问下去的必要了,便起身上前。附在凤康耳边低语了几句。 饶是早已从他们的对话之中听出了端倪,凤康还是忍不住怒火升腾。只是碍于自己的面子。不好大张旗鼓地发作。双拳紧握,脸色铁青地坐在那里。 然而任谁都能感觉到,厅中的温度比刚才低了不止一度。各个屏息凝神,不敢有分毫动作。 洗墨在门外踌躇了许久,还是硬着头皮进了门,“王爷。张妈住所已经仔细搜过了。除了床下一包来历不明的首饰细软之外,并没有其他可疑的东西。” 凤康嗤声冷笑,“收拾得还真干净!” 去青梧阁搜查的人也很快回来了,呈上一个做工精致的方形瓷瓶,说是在乔月梧梳妆台的暗格之中找到的。 沈长浩拔掉瓶塞,从里面倒出几粒用蜜蜡包裹的药丸。经过鉴定,确认是无影香无疑,于是看向凤康,“王爷,我看也没有必要再审下去了。” 乔庶妃被禁足,没有那么多兴风作浪的机会。而张妈借着小世子的名头,出入青梧阁几次还是不成问题的。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况且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乔庶妃是个替死鬼,幕后之人早有准备,再审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就是有,也不能再审下去了。都是皇族中人,撕破了脸对谁都不好。最终受到伤害的,只会是小世子这个无辜的孩童。 “你说得对,的确没有必要了。”凤康的怒气已经收敛了不少,脸色依然冷得吓人。一抬手,将摆在面前的那包东西连同托盘扫到乔月梧面前,“拿上你的东西,立刻滚出王府,本王不想再看到你!” 饶是早就料到会是这个结果,乔月梧的心还是忍不住抽痛起来,伏在地上流泪不止,“王爷……” “滚。”除了这个字,凤康再无一字愿意施舍。 乔月梧悲痛欲绝,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沈长浩使了个眼色,洗墨会意,出去将她的使唤丫头叫进来,将人连拖带扶地带走了。 张妈只当自己脱壳成功,正暗自庆幸,就听凤康冷声喝道:“来人,将张妈拖出去,杖责五十,赶出王府。” 张妈如遭雷击,一张红肿的脸配上惊愕的表情,说不出是狰狞还是可笑。口眼大张地愣了半晌,才想起来喊冤,“王爷,奴婢所做一切都是为了小世子……” “闭嘴。”凤康满脸痛恶,“本王就是念在你照看鸣儿还算尽心的份儿上,才给你留了一线生机。再敢提及鸣儿一个字,立刻杖毙。” 张妈眼中的光亮迅速黯淡,生机全无。 她这一生辗转三个王府,还曾在宫中侍奉多年,怎会不知道掌嘴和杖责的区别?只要行刑的人不想下死手,无论掌嘴多少下,都不会伤及性命。技术高超一些的,打一百下也不会让受刑之人牙齿松动分毫。 杖责虽然也有技巧,可要分什么情况,也要分多少下。王爷亲口下令,谁敢偷奸耍滑?像她这种老胳膊老腿的,只怕二十就要去掉半条命,五十棍子打下去,她哪里还有活命的机会? 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她早就是一枚弃子了! 看着张妈像死狗一样被侍卫拖出门去,沈长浩有些不忍地叹了一口气,“这么大岁数,怕是熬不到五十棍子就没命了。” “死有余辜。”凤康语调冰冷地扔过来四个字。 姑息等于养奸,这一次放过了她,只要让她逮住机会,下一次必会故技重施。他的王府,容不下这种三心二意、倚老卖老、算计主子的刁奴。 沈长浩又叹了一口气,“依我看,乔庶妃……啊,不对,现在应该称为乔姑娘了。她比张妈更惨,被王府赶出去的侍妾,谁还敢要?只怕要背负不能言说的耻辱孤独终老了!” “罪有应得。”凤康又扔过来四个字。 就凭一个连外戚都算不上的嫡女,也想过继到皇后膝下?真是可笑。如果可以过继子女,那个女人也不会等到今天,上蹿下跳,企图用裙带关系拉拢皇子了。 他皇帝老子绝不会允许那个女人过继,即便哪天老糊涂答应了,也会从皇族从凤家挑选,哪里轮得到她乔月梧? 如果她老老实实地待在王府,至少可以保住一个名分,一辈子衣食无忧。想得到他的宠爱坐上王妃的位子?简直痴心妄想。 他的王府同样容不下这种浅薄无知、厚颜无耻的女人! 沈长浩瞄了瞄他的脸上,将手中的方形瓷瓶举起来,“王爷,你知道这东西的‘妙处’在哪里吗?” 凤康无比恼火地瞪过来,“你觉得我还不够丢人吗?” 京城之中原本就有他身怀隐疾的传言,他被府上的侍妾下药消息若是传了出去,不知道要笑掉多少大牙。 最可恨的是,他居然听信了那老大夫的话,以为自己相思成灾,才会夜夜春~梦。跑到那个女人面前又是装昏又是赖住,丢尽了脸面。 搞了半天,都是被这种下三滥的东西所害。还说什么“情根深种”?!真是讽刺之极! 沈长浩出乎意料地没有打趣调侃,神色很是郑重,“王爷,这并不是普通的情药,而是番域某国宫廷秘药,罕少外传。包括我们华楚在内的中原诸国,知道此药的人加起来未必能超过十数。” 凤康从这话里听出了不同寻常的味道,不自觉地敛了火气,“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王爷可还记得,九年前,在太后生辰宴上发生的事?” 凤康点了点头,“当然记得,不过那件事跟你知道无影香有什么关系?” “当时还是华锦郡主的秦王妃突然中毒,皇上雷霆大怒,命侍卫严加搜查。因为秦王妃是入宴之前中的毒,所以慈安宫也在搜查之列。 王爷和五殿下、十一殿下都赶去慈安宫探视,我和洗墨也陪同前往。到那里的时候,正逢侍卫搜查,十分混乱,我偶然发现了一张写有番邦文字的纸片。一时好奇,就捡起来看了。你也知道,我曾经跟祖父学过番邦文字的。” 说到这里语气一顿,眸色加深地凝了凤康一眼,“那张纸上记载的,就是有关无影香的事情!” 凤康脸色微变,“慈安宫怎么会有那种东西?” “王爷忘了吗?在太后生辰宴的前两年,皇上曾经派人出使番域。使节团回来的时候,带了不少番邦之物,其中就有一盒娑罗国君进献的养颜秘药。 皇上原本打算赐给皇后娘娘,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改了主意,进献给太后了。想必那张记载无影香的纸片就是这么得来。” 凤康眼神凝重起来,“那纸上都写了什么?” —— 第101章 情窦初开 “详细的我记不得了,只记得比较有趣的部分:无影香里面含有一种奇特的矿物,遇到少许水汽,就散发出一种没有颜色没有味道的气体,因此炼制起来十分困难。炼制好的药丸须以蜜蜡包裹,否则会变成气体慢慢消失。 也正因为这样,无影香无法口服,只能吸取。在使用之时,除去药丸外层的蜜蜡,放入窄口瓶中,将口鼻对准瓶口抽吸。此药女性吸服无效,不过长期与吸服此药的男性欢好,便可容光焕发,起到驻颜之功。 无色无味,却能让女子容颜更加娇艳,这大概就是‘无影香’这个名字的由来。” 凤康忍不住皱了眉头,“竟炼出这种不知羞耻的药,难怪都说番邦之人行事荒诞,是尚未开化的野蛮种族!” 沈长浩并不想评价番邦的风俗和观念,意味深长地勾起唇角,“王爷猜一猜,我是在慈安宫的什么地方捡到那张纸的?” 凤康眼色倏忽一沉,“是在华锦郡主的寝房吧?” 那天的情形他记得很清楚,除了太后寝房,慈安宫其他的地方都被仔细搜查了一遍。华锦郡主惦念五皇兄送她的草编小塔,十一便自告奋勇去取。瀚之嫌人多气闷,也陪着去了。因为草塔被踩坏,十一大发脾气,还自作主张惩罚了一名侍卫。 除了那小一段时间,他和瀚之都在一起。如果捡到写有番邦文字的纸片,他不可不能不知道。所以只能是在华锦郡主的寝房。 “王爷英明。”沈长浩嬉皮着拍了一个马屁,“那么接下来的话,我不说王爷也应该心知肚明了吧?” 凤康知道他想说什么,华锦郡主自小被送进慈安宫抚养,与太后感情深厚,想从番邦进献的养颜秘药之中得到无影香很容易。不管她那个时候是有心还是无意,是否知道无影香的真正用途,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无影香随她一起出现在王府之中。再加上乔月梧和张妈那一场狗咬狗的好戏,她的嫌疑已经无法排除了! 只是有一点令人疑惑不解,“王嫂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将无影香送给乔月梧?难道像张妈说的那样,想帮助乔月梧取悦我,以便她成为正妃之后善待鸣儿?” 沈长浩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王爷还是把那位想得太简单了。” 凤康也觉这个推断有些牵强,“可除此之外,她还有什么理由做那种事?根本就是损人不利己。” “如果我没猜错。王爷之所以瞒着我去找大夫,又纡尊降贵跑到小山村去借宿,是因为冬元节过后。夜夜*。总是在梦里见到叶姑娘吧?” 凤康听他哪壶不开提哪壶,不由恼羞成怒,“你打算拿这件事取笑我一辈子是吗?” “王爷你误会了,我只是想举例说明而已。”沈长浩不紧不慢地掂着手中的瓷瓶,“据那纸上记载,男人吸服此药之后。会不由自主对自己心仪的女子产生肖想。因此无影香还有一个别名,叫作情~人散,偶尔会被拿来试探男人的心意……” 他言尽不尽,意思却再明白不过。 凤康有些愣怔,说来说去。自己还是情根深种了? 沈长浩洞若观火地笑道:“歪打正着得知自己的心意,王爷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你少东拉西扯。说正事。”凤康恼火地吼了一嗓子。 沈长浩大笑了两声,才正起神色,“王爷你想一想,如果你中意的女子不是誓死不从的叶姑娘,而是半推半就的秦王妃,那结果……” 凤康顺着他的话藤略微一想,后背登时起了一层薄汗,有些愕然地望着他,“王嫂是想……试探我对她的心意?” “良药送人,坐等渔利,不是很高明吗?”沈长浩轻笑一声,“王爷,你把张妈供词之中的乔姑娘换成秦王妃,再想想看,是不是觉得更合理呢?” 别的女人再怎么和善,终究比不上亲娘,这么想的确更合理。也就说,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因为觊觎雪亲王府正室的位子? 凤康越想越惊,“她可是五皇兄的妻子,长嫂如母,怎么会对我动这样的心思?况且她有文牒诰命在身,即便我和她有点什么,那也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沈长浩笑眯眯地反驳,“如果王爷真对她有意,把持不住,跟她有了什么,凭她和小世子的关系,再加太后撑腰,你们岂有不成的道理? 王爷不要忘了,皇上最初可是打算把她赐婚给你的。若不是五殿下醉酒失态,跟她有了肌肤之亲,你们早就是夫妻了。你们先是被人棒打鸳鸯,后又破镜重圆,皇上也乐得成就一段佳话吧?” 凤康被他说得脸色沉重起来,“看来我要提前送客了。” “不送也罢。”沈长浩促狭地挤了挤眼,“其实真的成了,王爷也不吃亏……” “沈瀚之,你给我住口。”凤康眉目染寒,声色冷厉,“你想让我背负欺兄霸嫂的千古骂名吗?” 沈长浩赶忙敛去玩笑之意,站起身来,“是臣失言了,请王爷恕罪。” 凤康也知道他不是那种不知轻重的人,神色缓和下来,心绪依然纷杂,说不出是愤怒还是惋惜。皱眉良久,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原本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变成这样?幸亏没有出事,否则我怎么对得起九泉之下的五皇兄?” “王爷,我说句不当说的话。”有了刚才的教训,沈长浩措辞谨慎了不少,“依我看,秦王妃并没有变。她本性如此,只是你一直没有发现罢了。” 凤康有些吃惊。“怎么说?” “王爷知道皇上当初为什么要为你和华锦郡主赐婚吗?”沈长浩不答反问。 凤康点了一下头,“记得,分府出宫之前,我生了一场大病,高烧不退。华锦郡主在病床前守了三天三夜,替我诵经祈福。父皇知道这件事后,便跟太后提起赐婚。” “那王爷还记得自己是怎么病倒的吗?” 凤康不太愿意提及这件事,回答很是简短。“受惊。” “王爷是为了给十一殿下捉猫,误闯泰阳殿,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因而受惊病倒。”沈长浩替他说了详细,又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王爷不觉得奇怪吗?当时你已经年满十六岁,虽说未经人事,可也不是懵懂小儿,怎么会因为看见几座启蒙用的合~欢雕像受到惊吓? 那时十一殿下也在场。大大方方地观览了一遍,全然无事,难道王爷的心志还不如小你三岁的十一殿下吗? 关于那只猫。我曾在私下里问过十一殿下。他说因为华锦郡主无意间提及喜欢猫,便托人从宫外带了一只送给她。之所以到泰阳殿附近,是因为将一个宫女误认成华锦郡主,一路追踪过去,才有了后面那一连串的事情。 那时我就怀疑事有蹊跷,只不过人在宫外。没办法插手宫中的事情。后来又听说皇上要赐婚,就更不敢多事了。” 凤康目色沉沉地看着他,“那你现在有什么结论?” 当年病得稀里糊涂,好了之后就忙着出宫入府,他从来没有仔细思量那件事。现在想想。的确有很多可疑之处。 沈长浩垂目看向手中的瓷瓶,“我隐约记得。那张纸上好像提过,情窦未开的少年跟女性一样,吸服此药都是无效的,可若是受到相关的暗示或者刺激,便会积火不泄,引发高热。” 凤康以为自己不会再吃惊了,听了这话还是没能忍住,“她从那个时候就开始算计我了?” 沈长浩不以为然地笑笑,“未必是算计你,有可能利用你算计别人。五殿下向来温雅有礼,事事讲求分寸,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做出醉酒冒犯女子的事情?” “她有算计五皇兄的必要吗?”凤康听出他的言外之意,不由拧起眉头,“五皇兄一直对她有意,我们都知道,她不可能不知道。她要是喜欢五皇兄,对他言明也就是了,何必搞出那么多事情来?” “说不定她喜欢的不是人,而是将人操纵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乐趣呢?”沈长浩做了一大胆的假设,“就拿眼前的事情来说:计谋失败,可以利用张妈引出乔姑娘,借王爷的手杀人灭口,除去障碍。 计谋成功,只要稍加设计,王爷就能查出乔姑娘下药,再利用乔姑娘引出卖药的张妈,同样可以杀人灭口,除去障碍。 不成是一箭双雕,成了则是一箭三雕,四雕,甚至更多只雕。此等心机和手段,连我都有自愧弗如的感觉。” 凤康实在提不起钦佩赞叹的兴致,只觉阵阵恶寒,不无黯然地道:“是不是跟皇家扯上关系的女人,最终都会变得面目可憎?” 沈长浩扬眉想了一下,“或许有一个人例外。” 凤康微微一怔,眼前闪现出一张不施脂粉的脸,不觉心神微荡,如果是她,会永远保持直言快语、爽快明丽的样子吗? 如果是她,也不屑于跟皇家扯上关系吧?想起被她毫不犹豫拒绝的事,已经麻木的胸口又隐隐作痛。 她说得对,她和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无法在她那个世界停留,也不希望她走进这个充满虚伪和算计的世界。 洗墨进门,觉察到这略带悲情的沉默,心下诧异,却也没有多嘴过问,只禀道:“王爷,那件棉氅已经找着了,就搭在王爷卧房的屏风上面。缝在衣角里的药只剩下米粒大小,还有一绺头发,已经变白了大半……” 不等他说完,凤康便不耐烦地挥手,“拿去烧掉。” “是。”洗墨答应着,又脚步匆匆地走了。 沈长浩自觉很了解女人,可怎么也想不明白,像乔月梧那样的大家闺秀,怎么会听信张妈的话,认为几颗药丸外加青丝一缕就能令男人的倾心呢? 多情而愚,真是可悲可叹! 不过十六岁还情窦未开,王爷也够可悲可叹了。 凤康见他目带悲悯地望着自己,有些着恼,“你这么看着我是什么意思?” 沈长浩转身正对,向他长长一揖,“恭喜王爷情窦初开!” —— 第102章 狗奴才 今天是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因为负重,牛车走得格外慢。 老牛叔心疼牲口,从车上跳下去,挽了缰绳走路。刘鹏达一个大小伙子,不好意思跟两个姑娘家坐在车上,便跟老牛叔一道步行。叶知秋和阿福越坐越冷,索性也下了车。 四人簇拥着一辆牛车慢慢前行,平常只要两刻钟的路程,足足走了将近半个时辰,才越过那道长长土坡进了城。 早饭的点儿差不多过了,店铺都已经卸掉门板开张了,街道两旁也支起了不少的摊位。行人车马不算太多,可也来往不断。 刘鹏达许久没回来,感觉既熟悉又陌生,一边张望一边唏嘘,“清阳府的变化还真大,半年不见,添了这么多大铺面。” “说不定你下次回来,这块儿就有我和知秋姐姐开的铺面了。”阿福笑嘻嘻地接过话茬。 “我信。”刘鹏达郑重点了点头,说完又意识到自己这话有问题,下意识地瞟了叶知秋一眼,却见她眼睛略有失神地看着远处,根本没有留意的样子。 他稍稍松了口气,又有些失落。迟疑了几次,才鼓起勇气开口,“知秋姐,你打算到哪里卖菜?是去坊市吗?” 叶知秋回神,微微一笑,“不去坊市,零卖太浪费时间,这种天气摆露天摊也容易把菜冻坏,我们去酒楼。” “酒楼?”刘鹏达一时没回过弯儿来,吃惊地望着她。“人家能让你在那儿卖吗?” 阿福睃了他一眼,“你寻思啥呢?知秋姐姐的意思是把菜卖给酒楼。瞧见你我算是知道了,读书真能把人读傻了。” 刘鹏达感觉自己闹了个大笑话,顿时满脸通红,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才好。 阿福哧哧地笑了起来,“你咋像个大姑娘,动不动就脸红呢?” 叶知秋也有些忍俊不禁,唯恐伤了刘鹏达的面子。便笑着打圆场,“人家那叫文静,哪像咱们?一对儿野丫头。” “野丫头咋了?我觉得挺好。”阿福扬了扬下巴,颇有些骄傲的意味。 “我也觉得挺好。”老牛叔笑呵呵地插话进来,“像成家侄女儿这么能耐的丫头,十里八村也找不出第二个。” 阿福听他爹夸奖叶知秋,与有荣焉,连连点头,“就是。就是。” 被她不动声色地解了围,刘鹏达窘迫稍减,脸上的红云也慢慢退散。顺着他们的话茬偷眼打量。见她神情举止虽不像大家小姐那般娇羞婷袅。可处处透着大方和自然,跟“野”字完全沾不上边儿。望着她在晨光之中染着淡淡光晕的侧脸,一时痴怔,竟忘了收回目光。 几个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到了咸喜酒楼。叶知秋让老牛叔和刘鹏达在外面等,自己带着阿福进了门。 店里没有客人。只有一个十六七岁的伙计守在门边,百无聊赖地打着呵欠。见有人进门,精神一振,习惯性地堆起笑脸。待看清她们的衣着打扮,热情先自减了三分。连招呼声都淡淡的,“两位姑娘吃饭?” “我想见见你们娄掌柜。”叶知秋表明来意。又礼貌地拜托,“能不能麻烦你帮忙通传一声?” 伙计听她张口就要见掌柜,惊疑地打量了她几眼,“姑娘……找我们大掌柜有事?” “是啊。”叶知秋点了点头,“我想跟他谈笔生意。” 伙计见她们衣着寒酸,还以为是来投奔大掌柜的穷亲戚什么的。听她说要谈生意,很是意外,“谈什么生意?” 叶知秋笑了笑,“卖菜。” 听到“卖菜”两个字,伙计神情之中的谨慎迅速退去,添了几分不屑,“我们大掌柜忙得很,可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那得五十两往上的生意才行。看你们这样,也谈不成那么大的生意吧?” 叶知秋的确没那么的生意可谈,也不在意他的态度,“那我能见见你们酒楼的管事吗?” “见管事也得十两往上的生意才行。”伙计睨了她一眼,目光带着不假掩饰的轻蔑,“你们谈得起吗?” 叶知秋不急也不恼,继续问:“那采办呢?” 伙计听她一再退让,愈发想当然了,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去去去,我们酒楼不缺你们那点儿干菜咸鱼。别在这儿耽误我们做生意,快走快走。” 阿福已经忍他半天了,眼见生意做不成,便沉不住气了,狠狠地啐了一口,“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伙计一听这话顿时恼了,“你说谁狗眼看人低?” 阿福双手叉腰,“谁应声儿我就说谁。” 伙计恼羞成怒,脱口反击,“你这个浑身穷酸气的乡巴佬!” 阿福丝毫不肯示弱,踮起脚来跟他对着瞪眼,“你这个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狗都不如的狗奴才!” “你……”伙计骂不过她,气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扯着嗓子吼道,“滚,从我们酒楼滚出去!” 阿福也有点气糊涂了,“滚就滚,谁稀罕你们这破酒楼?知秋姐姐,咱们走。” 说着伸手拉人,却拉了一个空。一愣神的工夫,就见叶知秋绕开伙计,径直走到一张桌前坐下。她吃惊不已,“知秋姐姐,你……” “过来坐。”叶知秋指了指自己对面的位置,笑眯眯地招呼她。 阿福不解其意,眨着眼睛看了半晌,也没从她脸上看出什么来。迟疑一下,便依言走了过来。 伙计见她们非但不走,反而坐下了,又急又怒,“你们这两个乡巴佬还想赖在我们酒楼不走了是怎么的?” 叶知秋不接他的话茬,“小二,点菜。” “你们要是再……”伙计嚷嚷到一半儿,又愣住了,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点……点菜?!” 叶知秋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你们酒楼不是开门做生意的吗?我们点菜很奇怪吗?” 伙计被她黑湛湛的眼神看得心里发虚,犹自嘴硬地哼道:“我们酒楼的菜贵得很,你们吃得起吗?” 叶知秋笑而不语,从腰间取出两枚五两的银锭,摆在桌上。 伙计没料到她能拿出这么多钱,惊得张大了嘴巴。目光在她和银锭之间来回游移着,一时间摸不准她是什么来头,不敢随便说话。 叶知秋笑容不变,“现在可以点菜了吗?” —— 第103章 经商第一课 人家摇身一变成了客人,连付账的银子都摆出来了,伙计哪里还有胆子让人滚?也不好不招呼,略一踌躇,眼神闪烁地走上前来,“请问姑娘想吃点什么?” 叶知秋扫了扫挂在墙上的菜牌,“你们这儿的招牌菜是什么?” 伙计听她说点菜的时候,也没多想,理所当然地认为她会点粥、面、包子饺子或者汤圆之类的东西,没先想到她真要点“菜”,愈发猜不透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了。 心中忐忑,说话也变得小心翼翼起来,“我们酒楼新近卖得最好的是‘全鱼宴’,用一条整鱼做成十道样式不同的菜……” “全鱼宴吗?”叶知秋唇角弯弯,“听起来很不错,就点它吧。” 一大早吃全鱼宴?! 伙计心尖颤了颤,未免自己听错了,跟她确认道:“姑娘,您真的打算点全鱼宴吗?” “有问题吗?”叶知秋笑着反问。 “倒是没问题。”伙计有些支吾,“就是……全鱼宴足足有十道菜,而且份额都不小,只有两位姑娘怕是吃不完……这一桌可要二两银子呢……” 阿福听见自己倒抽了一口冷气,强忍着才没叫出声儿来。 叶知秋却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所以呢?” 伙计所以不出来,人家桌上摆着十两呢,还差那二两吗?吃不吃得完,也不是他能管的事。于是躬了躬身,“两位姑娘请稍候。小的这就去灶间吩咐一声。” 说完转身急匆匆地往后面奔去。 阿福早就百爪挠心了,伙计一走,就迫不及待地发问,“知秋姐姐,你到底要干啥啊?” 虽说知秋姐姐在花钱上不抠搜,可从来都是花在该花的地方,没见浪费过。来之前明明已经吃过早饭了,又跑到酒楼来点菜。点的还是那种贵死人不偿命的菜。 就算要在这儿吃饭,也没必要把十两银子明晃晃地摆在桌上吧?平常总教育她不要张扬,不要露富,自己倒显摆起来了。 这究竟是要闹哪样啊? 叶知秋看了她一眼,微微敛了笑意,“你不是要跟我学做买卖吗?我正在给你上第一课。” “上第一课?”阿福吃惊地望着她,不是早就开始学了啊?怎么现在才是第一课啊? 叶知秋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又补了一句,“今天是正式开课。” 阿福感觉她今天跟平常不太一样。语调并不严厉,神情也不冰冷,可总让人心里毛毛的。不敢再问。老老实实地坐着。 伙计去了约莫有一盏茶的工夫。才提着茶壶一路小跑地回来了,“让两位姑娘久等了,厨子已经开始做菜了,很快就好,你们先喝口茶润润嗓子。” 一边说一边殷勤地斟茶。 叶知秋端起茶碗喝了一口,叫不上名字。味道还算醇厚,应该属于中档花草茶。都说酒楼是看人下茶叶的,果然没错。 阿福不会品茶,只学着她的样子小口小口地啜着。 叶知秋慢条斯理地喝完一盏,便指了指在门外跳脚取暖的老牛叔和刘鹏达。吩咐伙计道:“麻烦你也给他们送一壶热茶。” “好嘞,好嘞。”伙计连声答应了。跑去灶间传话。不多时,便有另外一名伙计提着茶壶茶碗出了门。 阿福偷眼瞄着叶知秋的神情,暗自琢磨这正式第一课要教的是什么东西。 菜很快就上来了,第一道是“牡丹鱼片”,第二道是“白汁鱼肚”,然后是“拂尘鱼丝”,“三色鱼皮卷”,“鱼籽豆腐盅”,“藏心鱼丸”,“蓑衣鱼肠”,“椒香鱼排”,“首尾有余”,最后是一盆“鱼羊鲜汤”。 每一道都色香馥郁,引人垂涎。 阿福家里常年有鱼,只不过绝大部分时间吃的都是干鱼咸鱼,只有每年掏水洞回来那一阵能吃上几顿鲜鱼,可也只有酱炖和油煎两种。冷不丁看到这么多花样,眼睛都直了。 叶知秋只在每道菜端上来的时候扫了扫,再也没有看过第二眼。也不动筷,只捧着茶盏慢悠悠地喝茶。 她不吃,阿福也不敢吃,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满桌的美味,悄悄吞口水。 伙计在旁边看了半天,不见她们开动,刚刚压下的狐疑又噌噌地往外冒。 那位姑娘到底要干什么?难道是因为他没答应帮她通传大掌柜,还说了几句难听的话,心里记恨,想找机会整治他? 可她一不骂,二不打,跟他说话从始至终都是和和气气,带着笑的,怎么也不像是要整治他的样子。再说,整治人也不用花二两银子点一桌子菜吧? 要不然,她是想吃霸王餐?那也得吃了才能霸王不是?干坐着算怎么回事啊? 不止是他,几个被叫来帮手的伙计也满腹疑云,凑在廊*头接耳,嘀嘀咕咕地猜测着,议论着。 “随手一拿就是十两银子,怎么穿得那么寒酸?哎,你们说她那银子会不会是假的?” “不是假的,我刚刚送菜的时候瞧着真真的,那可是正经八百的官银。” “点了菜不吃,她什么意思啊?” “谁知道啊,不会是脑子有病吧?” “人家长得俊俊俏俏的,说话做事也有条有理,哪儿像是有病的人?别胡说八道。” …… 厨子听说有人一大早就有人巴巴地跑来吃全鱼宴,把这当成了客人对自己厨艺的最大肯定心里美滋滋的,做菜的时候也比平常多用了些心思。 他自觉这一桌全鱼宴无可挑剔,一定会大受褒扬。谁知道人家连吃都不吃一口。这无疑于给了他当头一棒。在灶间老驴拉磨一样转悠了半天,终于忍不住,掀开帘子走了出来。 伙计见了叫一声“黄师傅”,赶忙退让到一旁。 黄厨子来到桌前站定,简单打了个招呼,便瓮声瓮气地问道:“这位姑娘,我做的菜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叶知秋微微一笑,“黄师傅的厨艺千锤百炼。堪称炉火纯青!” 她是由衷之言,可听在黄厨子耳中,跟讽刺没什么区别,肥胖的脸上有了愠怒之色,“你连尝都不尝,凭什么断定我的厨艺炉火纯青?” “不用尝也知道。”叶知秋指了指那盘“牡丹鱼片”,“就拿这道菜来说吧,一般都会裹鸡蛋液,这样过油之后酥软细腻。要是想稍微有点韧劲和嚼头。可以裹鸭蛋液。 黄师傅这两样都没用,而是选了鹌鹑蛋。比起鸡蛋和鸭蛋,鹌鹑蛋液更轻薄。裹上之后炸出来的东西会有一种通透之感。能让这一朵牡丹花更加栩栩如生。 黄师傅,我说得对吧?” 黄厨子听她说得一字不差,面上已经有了惊讶之色,却不太服气,“这个不算,但凡厨艺精一些的人。用点心思都能琢磨出来,你再说说别的。” “好。”叶知秋笑了笑,又指向那盘“拂尘鱼丝”,“鱼肉滚水煮熟会稍稍显老,用冰水略激。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出现难能可贵的爽脆口感。 这盘‘蓑衣鱼肠’。花刀繁复,出神入化,又在芡汁之中加了少许豆浆,做成之后入味更彻底,也更鲜美可口。 还有这盘‘藏心鱼丸’,不管是谁听到这个名字,都会以为是以咸鲜为主导的菜品。黄师傅却利用了红糖 ‘甜中带咸’的特性,大胆革新,地把它做成了内咸外甘的甜品。 ……” 黄厨子听她逐盘解说,每一样都能道破自己引以为傲的“独家秘方”,满心震撼。那几名伙计也听得目瞪口呆,连连称奇。 阿福早知道她厨艺了得,并不觉得多么惊讶,倒是觉得她把这群人震得一愣一愣的很是扬眉吐气。见她指了一圈,单单落下了一盘“白汁鱼肚”,赶忙提醒她,“知秋姐姐,还有这盘菜呢?” “对啊,这盘菜你看出什么来了?”黄厨子的眼神迫切之中带着忐忑,有那么点殊死一搏的意味。 叶知秋是故意略过那道菜的,见他们齐刷刷地看着自己,也不能不说了,“这盘菜在出锅的时候少了一把火,为了补救,应该是入蒸锅熏了一下。味道基本不变,只是芡汁变薄了一点点。” 不等别人反应,一个学徒打扮的少年便惊呼起来,“做这道菜的时候,我不小心绊了一下,让柴火离了灶膛,为此师父还骂了我一顿呢。这位姑娘还真是神了,就跟亲眼看见了一样!” 其他人也纷纷称赞,唯有黄厨子闭口不言。神色明明暗暗地变换了半晌,转身一言不发地向后面走去。 年小六上午不当值,出来方便的空当,就听见前面传来一阵叫好声。心下好奇,正打算过去探探情况,就见黄厨子急冲冲地走了过来,赶忙打招呼,“黄师傅……” “大掌柜来了吗?”黄厨子劈头盖脸就问。 “我刚见他轿子进了后院门。”年小六随口答了,见他脸色有些难看,关切地问,“黄师傅,你怎么了?” 黄厨子也不回话,直头楞脑地往里走。 他平常日里就有些喜怒无常,年小六已经见怪不怪了,也就没有多想。来到廊口附近瞄了瞄,瞧见几个伙计围着一个女客官说得正热闹,忍不住骂了一句,“真是没规矩。” 待要转身离开,突然发现那位女客官有些眼熟。细一打量,立马想起来了,“哎呀,这不是想当厨子的姑娘吗?” 娄掌柜屁股刚刚碰到椅子,黄厨子就嚷嚷着闯了进来,“大掌柜,这厨子我不干了!” “你又怎么了?”娄掌柜漫不经心地摸过旁边的茶壶,嘴对嘴饮了一口。 黄厨子表情很是郁闷,“连一个黄毛丫头都不如,这厨子我没脸干了下去了。” “什么黄毛丫头?”娄掌柜不明所以。 不等黄厨子回话,年小六就急急忙忙地跑了进来,“掌柜的,不好了,那位姑娘又来了!” 娄掌柜被他们搞出火气来了,瞪圆眼睛呵斥道:“你们是怎么回事?一个个说话没头没脑的,都吃错药了是怎么的?” 黄厨子和年小六缩了缩脖子,都不吭声了。 娄掌柜喝口茶顺了顺气,然后指了指年小六,“你先说。” “是。”年小六垂手应了,尽量言简意赅地报告,“掌柜的,先前来咱们酒楼应聘厨子的那位姑娘又来了,正在外堂吃饭呢,点的还是咱们新近推出来的全鱼宴……” “大掌柜,他说的就是那个黄毛丫头。”黄厨子抢过话头,三言两语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又嚷嚷道,“这厨子我不能干了,实在太丢人了!” 娄掌柜不接茬,有一下没一下地捋着胡子,眼睛里精芒闪动,“点了菜不吃吗?看来那位姑娘是在等我出去呢!” 年小六警觉起来,“掌柜的,她会不会是为了那菜谱……” “不会。”娄掌柜摆了摆手,语气很笃定,“应该是有别的事。” 黄厨子不明就里,听得云里雾里,“大掌柜,你认识那个黄毛丫头?” 娄掌柜瞥了他一眼,“不然你以为那全鱼宴的菜谱是从哪里得来的?” 黄厨子愣了一下,随即惊得张大了嘴巴,“就是她吗?!” 娄掌柜站起身来,在他肩上拍了拍,“所以说你输给她不丢人。”说完自顾自地向外走去。 年小六赶忙追上来,“掌柜的,您这是要去见那位姑娘吗?” “是啊,她现在是咱们酒楼的客人,我这个做掌柜的去见她才合礼数。”娄掌柜双手倒背,不紧不慢地踱向外堂。 叶知秋刚好喝完第三盏茶,看到他,微笑地站起来,“娄掌柜,好久不见。” 娄掌柜眼睛瞟了瞟桌上的菜,见果然一口未动,竟跟黄厨子一样,生出了几分挫败之感。面上却丝毫不显,笑眯眯地寒暄,“姑娘大驾光临,真是令敝人的酒楼蓬荜生辉啊。” 叶知秋也笑眯眯,“想要驾临娄掌柜这生辉蓬荜还真是不太容易呢!” 娄掌柜微微抱拳,“多有慢待,还请姑娘宽宥才是。” 叶知秋起身的时候,阿福就很自觉地离开了座位,站到她身边去了。这会儿听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说的好像是客气话,可听着又不是那么客气,一时捉摸不透,又不好插嘴,只能静默地听着。 两个人寒暄完毕,对面落座,娄掌柜才发现她从一开始坐的就是客位,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又有种被她牵着鼻子走的感觉,隐隐不快。 再开口,便有那么点居高临下的意思,“姑娘可还想当厨子?” “不想。”叶知秋答得干脆利落,“姑娘现在改卖菜了!” —— 第104章 卖菜分利 娄掌柜面上闪过一丝讪然,又恍然地笑道:“原来姑娘是想往我们酒楼送菜啊!” 说完这一句,便没了下文。 叶知秋知道他是想端着,给自己找几分颜面。没经过她同意,就用了“全鱼宴”的点子,这种唯利是图的商人倒不至于愧疚,可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心虚感。 这也是她点全鱼宴的用意之一。 她并没有得理不饶人的意思,只是为了更好地谈生意罢了。毕竟有求于人,让他端一端也无妨,于是进一步表明合作意向,“娄掌柜不问问我是什么菜吗?” “姑娘的菜定然不俗。”娄掌柜捻着胡须,避重就轻地夸了一句。 叶知秋喝了一口茶,微笑地道:“娄掌柜是忌讳那位吧?我和那位之间的误会已经解开了,不然我今天也不会坐在这儿了。” 娄掌柜自然知道她口中的“那位”是谁,在冬元节之前,秦三公子特地差人来知会过,让他们以后不许难为这位“大嫂”。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出来见她。 人家刚才已经给了他面子,他再端着就有失风度了,也不再虚与委蛇,“姑娘的菜能否让我先看一看?” “可以。”叶知秋点了点头,便看向阿福,“把咱们的菜每样拿一些来,请娄掌柜过目。” “哎。”阿福脆生生地应了,转身跑出门去。让老牛叔解开绳子,从竹筛里取了两把芽苗菜。 叶知秋点评全鱼宴的时候。刘鹏达在门外听了个隐隐约约,不甚真切。对她做生意事情愈发好奇,心痒难耐。只是没有她的允许,不敢贸然进去。见阿福出来拿菜,顿觉机不可失,赶忙凑过来,“阿福,我帮你拿吧。” “不用。我自己就能拿。”阿福没看到他眼中的殷切,一口回绝了。 刘鹏达有些急了,“还是我帮你拿吧。”不由分说,从她手中抢了一把菜就走。 阿福一愣的工夫,就见他已经大步流星地进了酒楼,不满地嘀咕了一句,“果真是读书弄坏了脑子。”随后追上来。 刘鹏达感觉自己像是做了贼一样,脸颊发烫,心脏怦怦乱跳。握着芽苗菜的手也微微地颤抖着。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才让心绪平复了些。 放慢步子,来到桌前。将芽苗菜递过去。“知秋姐,我帮你把菜拿过来了。” 叶知秋看到他眼神略有诧异,却也没有询问,说了声“谢谢”,便将菜接过去,转手送到娄掌柜面前。 紫红的茎杆。嫩绿的叶片,让娄掌柜看惯了冬日萧瑟的眼睛倏忽一亮,“这是……青菜苗?不,不对,该不会是芽苗菜吧?怎么跟平常吃的芽苗菜不太一样呢?” “这是萝卜芽苗菜。”叶知秋笑着提醒他。 娄掌柜有些意外。又有些惊奇地看着手中鲜亮脆嫩的菜芽,“萝卜也可以用来发芽菜吗?” 叶知秋笑了笑。没有接话。对随后进来的阿福做了个手势,示意她将花生芽苗菜直接送给娄掌柜。 阿福会意地点了点头,将手中的菜递上去,“娄掌柜,你再看看这个。” 娄掌柜就着她的手定睛细看,白胖透亮的茎杆,两片肥厚的果瓣中间生出一片黄中带绿的嫩叶,隐隐能嗅到一股清香带甜的气息。 “这是用花生芽苗菜吗?”这次不用提醒,他便认了出来。惊奇之余,若有恍然,“我原以为只有豆子可以发培芽菜,原来萝卜和花生也可以。” “不止萝卜和花生,还有很多种子都能用来培育芽苗菜。”叶知秋微笑地看着他,“如果娄掌柜需要,我可以给你们酒楼供应至少二十种芽苗菜。” 娄掌柜眼睛又是一亮,垂目看着手中的萝卜芽,捻须不语。 叶知秋见他神情之中隐含算计,就知道他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了,“虽然培育芽苗菜不是太难,不过在选种、用水、温度和时间的控制上,也有很有讲究的。别的不说,只是每天淋水,就要耗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 我是打算跟贵酒楼做长期买卖的,在价钱上自然不会比市面上高,顶多挣个辛苦钱罢了。如果娄掌柜不想做这笔买卖,我也只能去别家酒楼碰碰运气了。” 娄掌柜目光闪了闪,便笑着唏嘘道:“看来姑娘是有备而来啊!” 他刚刚起了自己培育芽苗菜的念头,就被她三言两语打消了。不过仔细想想,她说得也没错。他这酒楼固然不缺人手,可也没必要专门挑出几个人去培育芽苗菜。发得好也就罢了,若是发不好,只会白白浪费银子和人工,实在不值当。 如果他不做这笔买卖,这姑娘也不会跟他透漏更多消息。除了萝卜和花生,还有什么种子可以用来发芽菜,需要慢慢摸索才行。等他这边摸索出来,跟她合作酒楼恐怕早就卖出名声来了。已经不新鲜的东西,还怎么出奇制胜? 更何况这姑娘还是一位连黄厨子都自叹不如的厨艺高手,脑袋里更装着许多新奇的菜谱。随便拿出一个来,就能让那些好吃好喝的公子哥吹捧一阵子。这样的人,他怎么能白白放走,便宜了别的酒楼呢? 心念转罢,便毫不犹豫地作出了决定,“好,这买卖我接了。” 叶知秋弯了唇角,“娄掌柜真是个痛快人!” “遇到姑娘,我想不痛快也不行啊。”娄掌柜打趣了一句,又问道,“不知道姑娘今天带来几种芽菜?有多少斤两,价钱怎么定?每隔多长时间能送一次货,一次能送多少?” 这是双方的买卖,叶知秋也不好单方决定。跟他商议了一下。敲定了价钱:萝卜芽苗菜二十文一斤,花生芽苗菜每斤二十五文。其它种类芽菜的价钱,随送随定。 伙计按照吩咐,把车上的芽苗菜全部搬进灶房。过秤一算,萝卜芽有三十多斤,花生芽重一些,有四十斤左右,总共一两近八钱。娄掌柜为了表示诚意。凑整给她算了二两银子。 两个人又将日后合作的事项林林总总地罗列出来,商量过后,达成共识,让刘鹏达代笔写了买卖文书,分别签字画押。 娄掌柜趁大家合作愉快,气氛正好,将蓄谋已久的想法提了出来,“叶姑娘,你既然知道萝卜和花生可以用来发培芽菜。必定知道该怎么烹饪吧?能不能给我们留下几个比较新鲜抢眼的菜谱?” 叶知秋早就料到他会讨要额外福利,却装作没听出来,谦虚地笑了笑。“菜谱我倒是有几个。都是我自己闲着没事瞎琢磨出来,哪配得上你们酒楼的菜单?” 对酒楼来说,菜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虽说她不想往餐饮业方面发展,可这么重要的东西,也没有白送的道理。 娄掌柜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了多年,自然听得出她这是以退为进。不动声色地笑道:“叶姑娘的独家菜谱,放到哪家酒楼,都会引起不小的轰动,我们咸喜更是求之不得,何来配不上之说?只要叶姑娘肯割爱。价钱不成问题。” 叶知秋微微一笑,“我没有开酒楼的打算。捂着一堆菜谱也没什么用。你们不嫌弃的话,我留下几道菜的做法也就是了。不过价钱就不要谈了,如果娄掌柜觉得过意不去,把卖菜得来的利润分我一点儿就好了。” 娄掌柜没先想到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有些惊讶。眼神闪烁,沉吟着没有说话。心中暗暗赞叹,这位叶姑娘果真精明,若是换作他,或许会要个高价,未必能想到分利。 按照行里的价钱,一个有特色的菜谱只能卖几钱银子,再特别一些的能卖几两。如果有不外传的秘技,或许能卖十两往上。就是宫廷御膳的菜谱,也不会超过百两。 分利虽然不能一次性获利,可胜在细水长流,积少成多,到最后,每一个菜谱得到的银子,只怕都远远不止百两。 答应吧,总觉得有点吃亏;不答应吧,又怕她转头将菜谱给了别家酒楼。仅仅一个不完全版的“全鱼宴”,就让他这些日子赚得盆盈钵满。若是能从她那里得到一套完整的菜谱,定能财源滚滚。 这么一分析,其中利害已经不言自明。只是不知道她想分多少,会不会狮子大开口。哪怕只是分出去三成,也会损失一大笔银子。 他迟迟不开口,叶知秋也不催问,捧着茶盏慢慢喝茶。倒是阿福关心则乱,暗暗替她着急,目光在两个人之间频繁移动。 刘鹏达不懂生意上的事,他们讲话又晦涩得很,搞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沉默是怎么回事。不过凭直觉判断,叶知秋这会儿是占着上风的,便不怎么担心。 娄掌柜考虑了足足半分钟的时间,才缓缓地开了口,“叶姑娘,不如这样吧。从今日开始,包括‘全鱼宴’在内,但凡你所提供的菜谱,做成菜品获得的纯利,我统统分你一成,你意下如何?” “好啊。”叶知秋一口答应下来。 娄掌柜原本留了讨价还价的余地,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痛快。愣了一愣,而后失笑,“叶姑娘如此爽快,倒显得娄某小人之心了。” 叶知秋听他自嘲,不由莞尔,“我说过,我是打算跟咸喜酒楼做长期买卖的。” “叶姑娘这么说,更让娄某自惭形秽了。”说着对她略一抱拳,表示尊重。 叶知秋也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笑了一笑,站起身来,“能借你们的厨房用一用吗?” 娄掌柜知道她这是要传授菜谱,心下大喜,赶忙起身带路,“叶姑娘请随我来!” —— 第105章 收了个胖徒弟 娄掌柜将闲杂人等全部赶出灶房,只留下他、叶知秋和犹自闷闷不乐的黄厨子。 咸喜酒楼的后厨虽不及雪亲王府的大厨房开阔奢华,却也锅灶齐全,食材和配料种目繁多,也不乏珍贵稀有之物。 叶知秋四下看了看,顺手选了一些辅助材料,洗过手,便开始做菜。 先做了四道萝卜芽苗菜:牛柳萝卜芽,萝卜芽烧干锅、萝卜芽腐皮卷,荤素拼盘;花生芽同样做了四道:豆豉酥鱼花生芽,火腿花生芽,五仁花生芽,菌丝花生芽。 每一道菜的做法都不算复杂,在用料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却是搭配得当,色味俱佳。最让娄掌柜和黄厨子大开眼界的,还是她装盘的艺术。 简单的一道荤素拼盘,到她手里竟变成了一幅山水相映、绿柳拂照的画卷;那一道火腿花生芽更是美妙绝伦,每一片轻薄透明的火腿包裹着三根花生芽,红、黄、绿、白四色相间,层层摆放,状若锦鸡之尾;还有那一道豆豉酥鱼花生芽,配上鱼头鱼尾,活脱就是一幅“鱼戏水草间”的动态图。 还没有动筷,只是看着便已经心旷神怡,垂涎欲滴。 两人将八道菜分别尝过,只觉食材的味道相辅相成,油盐酱醋的用量也恰到好处,可谓浑然天成,更对她赞不绝口。 惊艳之余,黄厨子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叶姑娘。你这样装盘好看是好看,可菜量平时少了将近一半,端出去客人会抱怨的吧?” 他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叶知秋并不感觉意外。去酒楼送小吃的时候,她特地留意过,这个时代对装盘艺术不是很讲究,而是推崇的盘大菜多,以量取胜。 因为那盘“白汁鱼肚”。她对黄厨子多少有那么点歉意,便耐心地给他解释,“做菜本身就是一门艺术,不仅要讲究色香味,也要讲究形。只有把五感全部调动起来,才能尽情享受美味。 咸喜是清阳府数一数二的酒楼,能来这里吃饭的,都不会是穷人。他们并不在乎吃的多少,图的是一个热闹。是一个情趣。你仔细想一想,那些来这里吃饭的达官贵人,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最后会剩下多少? 这样装盘不仅美观。还可以增添情趣,防止浪费。如果你觉得量少对不起客人,可以把价钱适当调低,这跟怎么装盘并不冲突。” 娄掌柜大为赞同,“听叶姑娘一席话,真是令娄某茅塞顿开。自打开了酒楼。我一直在为剩菜的事情发愁,却苦于没有解决之法。若是照这样装盘,剩菜一定会大大减少。” 叶知秋见他眼中精光流转,就知道真正让他兴奋不是剩菜,而是这里面包含的无限商机。无商不奸。无奸不商,她也一样。毕竟他赚得越多。她的菜就卖得越多,利润也分得越多。双赢互利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黄厨子呆楞地站了半晌,突然一个箭步窜到叶知秋跟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叶知秋被他惊到了,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黄师傅,你这是干什么?” 黄厨子仰起头来看着她,神色郑重地道:“叶姑娘,你收我为徒吧!” 说完也不等她答应,便连磕了三个响头。站起来,又恭敬地叫了一声,“师父。” 叶知秋无语凌乱,还没反应过来呢,就多了一个胖徒弟,这算什么事儿啊? 娄掌柜倒是乐见其成,笑着道:“叶姑娘,你就收下他吧。他这辈子没有别的爱好,把所有心思都用在做菜上了。只要看见比他精的,不学两手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叶知秋苦笑起来,“娄掌柜,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只是爱吃,在做菜上喜欢动些脑筋罢了,哪有资格去教别人?再说,黄师傅的厨艺已经相当了得,实在没有必要拜我为师……” “师父,你就别谦虚了。”黄厨子瓮声瓮气地截断她的话茬,“旁的不说,冲你在外堂说的那些话,还是摆这儿的八道菜,我就服你。反正我跪也跪了,头也磕了,你现在想不要我这个徒弟也不成了。” 娄掌柜也在旁边劝道:“叶姑娘,收了他吧。他这个人死脑筋,爱钻牛角尖。你要是不答应,他肯定会茶不思饭不想,这个厨子恐怕也就做不下去了!” 又借着这个话茬,讲起他和黄厨子的渊源。 黄厨子大名叫黄奎,今年四十岁,出身贫苦,自小喜欢做菜。在酒楼跑堂的时候,受到一位成名大厨的赏识,被收作记名弟子,得了不少真传。加之自己刻苦用心,厨艺精进很快,二十多岁的时候便在春川府一代小有名气。 多年前,娄掌柜还没有如今的家业,经常来往于清阳府和春川府之间,倒卖茶叶、药材和一些稀有食材。他是嘴刁爱吃的人,每次到春川府,只去黄厨子所在的酒楼吃饭,也只点黄厨子做的菜。一来二去,便和黄厨子认识了。 后来家底殷实了,便打算自己开间酒楼。最后一次去春川府的时候,他随口问了黄厨子一句,要不要到他的酒楼当大厨。谁知道黄厨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第二天就带上一家老小跟他回了清阳府。 两个人从小酒楼做起,一直做到今天的咸喜,一做就是十几年。在外人眼中,他们是主仆,可知情的人都知道,他们是同甘共苦的朋友。 “我也问过他,为什么愿意离开那么好的酒楼,背井离乡,跟我到清阳府来。他说,就冲我赏识他做的菜,跟着我干准错不了。”想起当年的事,娄掌柜依然唏嘘不已,“如果没有他。我这酒楼怕是做不了这么大。叶姑娘,我可还指望他给我赚钱呢,你就行行好,遂了他的愿吧。” 他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叶知秋也不好再推辞,便正了神色道:“黄师傅,我可以偶尔跟你切磋一下厨艺,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不过拜师就算了。你年纪比我大,入行比我早,管我叫师父真的不合适。” 黄厨子听她松了口,嘿嘿地笑了起来,“只要能给你学手艺,叫什么都行。” 叶知秋不好白受了他三个响头,便将自己压箱底的菜谱拿出两个传授给他。娄掌柜见菜式新奇,当即决定加进酒楼的菜单。并且主动提出分她一成盈利。 黄厨子跟她虚心讨教了装盘的窍门,又想起一件事来,“师父。你那‘全鱼宴’的菜谱。有几道菜我怎么做都觉不对劲,问题出在哪儿呢?” 叶知秋纠正了他好几次,听他还是一口一个师父,颇感无奈。左右不过是称呼,索性由着他叫去。仔细问了情况,便指点道:“‘桔络鱼脑’做好的关键是要‘干制鱼脑’。新鲜的鱼脑太腥,不适合做甜品。” “原来是这样。”黄厨子恍然大悟,又迫不及待地讨教,“那另外两道呢?” 叶知秋笑了起来,“另外两道菜不是你做的问题。而是调料的问题。‘酸辣鱼杂’和‘酱椒鱼鳍’都要用到一味特别的调料,叫作辣椒。” “辣椒?”黄厨子一脸的茫然。 娄掌柜也没听说过这东西。忍不住插话,“那是什么样的调料?” “是一种很特别的作物,可以做菜,也可以做辅料。大多数品种味道辛辣,能提味上色,去膻腥,去潮寒,还能增进食欲。” 娄掌柜和黄厨子,一个是资深吃货,一个是重度职业病,对食材本就极其敏感。听了她的详细介绍,四只眼睛齐齐放亮,“哪里能找到这种调料?” “那是番国种植的蔬菜,我们这里现在还没有呢。” 两人眼神齐齐黯淡,正要叹声“可惜”,就听她又添了一句,“不过明年就有了。” 娄掌柜反应极快,“叶姑娘,你有门路?” 叶知秋笑了一笑,“也不算什么门路,只不过是前不久偶然得到了几样从番国传过来的蔬菜种子,其中就有辣椒,我打算明年种种看。” 娄掌柜听她含糊其辞,只当她不想透露,便也没有详细追问。只在心里暗暗打算,派人去寻一寻番商,看看能不能买到那种神奇的调料。 打算归打算,眼前的商机是万万不能不能错过的,“叶姑娘,那你种出来的东西……” 叶知秋会意一笑,“当然会优先送到咸喜酒楼,我说跟娄掌柜长期合作,就是这个意思。” 她抛出这个诱饵,就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的。反正番国没有“辣椒”这个名称,也不怕他去打听。 娄掌柜眼神闪了闪,“那烹饪方法……” 叶知秋继续会意,“我也学了一些。” “那就太好了。”娄掌柜面露喜色,“有叶姑娘的菜和菜谱,我们咸喜不怕没有生意。” 黄厨子已经迫不及待了,“师父,你那种子能不能拿到暖房之类的地方先种一些出来?” 叶知秋知道他所说的暖房是什么,大户人家为了冬天赏花,会在院子或者花园之中搭建简易房棚,将花草放进去,用炭火盆维持温度。 这种暖房只注重温度,不注重通风、光照和土壤条件。用来养花还可以,远远够不上种菜的条件。勉强种出来,产量也会很低。她手里的种子不多,不能随便浪费。 听她说不行,黄厨子满脸失望,又殷殷叮嘱,“那等师父种好了,一定要先拿过来让我做几个菜试试。” “好。”叶知秋笑着应了。 他们交谈的工夫,娄掌柜的心思已经转了好几个圈,趁空插话,“叶姑娘,关于分利的事情,你看我们是不是也要签一份文书?” —— 第106章 脸皮要厚,不择手段 叶知秋知道他打的什么算盘,却不点破,微笑地道:“不用了,我信得过娄掌柜。” 娄掌柜心里有些失望,面上依然笑得和煦,“叶姑娘抬爱,让娄某受宠若惊。” 黄厨子满心都是做菜的事,没察觉两个人谈笑之间又交锋了一回,急着跟叶知秋请教,很快又将话头抢了回去。 叶知秋又指点了他几句,便和娄掌柜一道离开灶间,让他一个人琢磨去。 见她出来,阿福和刘鹏达双双迎了过来。 “知秋姐姐。” “知秋姐。” 叶知秋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到了担忧,感觉有些好笑。她去的是灶房,又不是龙潭虎穴,难道光天化日之下,别人还能把她吃了不成? 递给他们一个安抚的眼神,又转头去跟娄掌柜说话,“两天之后,我会送另外一种芽苗菜过来。时辰不早,我也该回去了,就不打扰娄掌柜做生意了。” 娄掌柜说了几句客气话,便吩咐人去账上拿钱。 叶知秋拦住他,“不用了,娄掌柜,那二两银子就抵饭钱吧。” “叶姑娘,你这是成心羞臊娄某呢吧?”娄掌柜脸上笑意全无,一本正经地道,“菜谱是从你那儿得来的,请你吃顿饭不是应该的吗?快别提饭钱这样的字眼儿,平白辱没了咱们的交情。” 叶知秋也不过多推辞,微笑地道:“那就多谢娄掌柜款待了。” 阿福在旁边暗暗地翻了个白眼,哪里款待了?一口都没吃。 年小六得了吩咐。从账上取了二两银子,连同摆在桌上的两枚银锭,一并拿过来递给叶知秋。等她收了银子,又笑嘻嘻地问:“姑娘,你还记得我吗?” 叶知秋细一打量,认出是上次引她去见娄掌柜的伙计,笑着跟他打招呼。和娄掌柜客套几句,便带着阿福和刘鹏达出了酒楼。 娄掌柜目送她坐上牛车走了。捻着胡子唏嘘,“那位叶姑娘的头脑和目光,当真是经商的好材料。可惜她志不在此,白白埋没了那么好的天赋。” 年小六煞有介事地点头,“是啊,真是可惜了!” 娄掌柜眼睛一瞪,“有你什么事儿?干活儿去!” 牛车刚离开咸喜酒楼没多远,叶知秋听到后面有人喊“姑娘”,循声望去。就见先前接待她们的伙计急急地追了出来。 阿福看见他,立刻冷了脸,“你干啥?还想吵架啊?” “不是。不是……”伙计赶忙摆手。脸上赔着笑,“两位姑娘,先前小的眼拙,不知道你们跟大掌柜的认识。一时嘴贱,说了些不该说的话,你们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跟小的一般见识。” 阿福听他是来赔不是的,脸色稍缓,嘴上却不饶人,“你现在知道不该了?早干啥去了?” “哎哟,两位姑娘。小的知道错了。”伙计跟着牛车,连声地道着歉。“你们就高抬贵手,放小的一马的,千万别跟大掌柜的说。小的家里有老有小,都指望小的这点工钱养活呢。” 叶知秋笑眯眯地看着他,“我们不会跟娄掌柜说的,你回去吧。” 伙计面露喜色,“多谢姑娘,多谢两位姑娘。”千恩万谢了一通,才脚步轻松地回去了。 阿福对叶知秋轻易放过伙计有些怨言,撅着嘴巴道:“知秋姐姐,你也太好心眼儿了。那种狗眼看人低的东西,就该跟娄掌柜告他一状,让他吃吃苦头。” 叶知秋目光湛湛地看了她一眼,“你真觉得我不跟娄掌柜告状是出于好心?” 阿福被她看得心头一跳,神情忐忑起来,“啥……啥意思?” “如果我今天跟娄掌柜告状,那个伙计十有八、九会被训斥一顿。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的教训,他会记住以后不能以貌取人。 可我没有告状,轻易就原谅了他。他会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这么幸运。下次再遇到相同的情况,他还会犯错。 一次两次或许还没事,三次四次就说不定了。遇上不讲理爱闹事的,他就不仅仅是被训斥那么简单了,他会被开除,甚至挨打,送命也不无可能。” 阿福惊讶地张大了眼睛,“知秋姐姐…… 叶知秋不理会她,继续说:“告状本身就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行为,不管你有理没理,别人都会觉得你小心眼儿,没风度。被你告发的人也很有可能因此记恨你,报复你。 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去做?不如就留着风度,卖他个人情,借别人的口和手去整治他不是更好吗?” 刘鹏达没想到小小的一件事,居然隐藏着这么多门道。后背隐隐发凉,心里却莫名兴奋,正了正身子,竖起耳朵继续听。 阿福想起叶知秋说过“正式开课”的话,便知道她是在借机教导自己,脸色也愈发认真了。 叶知秋看她的神情,就知道她听进去了,伸手按了按她的肩头,“你记住,商场如战场,对你笑未必就是和善,说不定是笑里藏刀。你可以不算计别人,但是要防着别人算计你。 还有,不是每次吃了亏都必须立刻反击回去,可以徐徐图之。也没有必要明刀明枪,说说笑笑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 我告诉你这些,并不是想让你变得铁石心肠的险恶之人。像伙计那样逢高踩低、不知悔改的小人,你可以用小人之道对付他;但是像黄师傅那样的良善之人,你要以君子之道对待他。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略过‘白汁鱼肚’那道菜不说吗?” 阿福有些吃惊,“知秋姐姐不是忘了。是故意没说那盘菜的吗?” “嗯。”叶知秋点了点头,接着自己的问题往下说,“但凡黄师傅那样有才能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骄傲和自尊。我们要尊重他,不能随便伤害他的这种骄傲和自尊。 那道‘白汁鱼肚’的缺陷,即便我不点出来,他也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下次一定会更留心。争取做得更完美。 这种事情没有必要明明白白地讲出来,大家心照不宣就好了。可因为你多了一句嘴,我不得不说出来。因为不说或者撒谎,同样是对他的不尊重。 好在黄师傅是个单纯的人,一心只想做菜,对面子看得不是那么重。如果换成一个心胸和气量都不如他的人,我们就把人家给伤害了,也有可能是得罪。” 阿福脸上红了红,“我下次一准儿不多嘴了。” “这不是多嘴不多嘴的问题。我是想告诉你,对待那些良善或者知道悔改的,要得饶人处且饶人。” 阿福郑重地点头。“我记住了。知秋姐姐。” 叶知秋唇边有了笑意,“你有什么问题要问我吗?” “有有有,我有一肚子的问题呢。”阿福往她跟前凑了凑,挑了一个最疑惑不解的问题,“知秋姐姐,你为啥点了菜不吃啊?” 这一次叶知秋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笑着反问,“你觉得呢?” 阿福认真地想了想,“知秋姐姐是想把那个娄掌柜引出来吧?” “说说理由。”叶知秋继续引导。 “知秋姐姐点了那么贵的菜不吃,光喝茶,酒楼里的人就会觉得奇怪。你传我。我传你,然后就传到娄掌柜耳朵里了。对不对?” 叶知秋赞许地点了点头,“差不多,还有吗?” “娄掌柜听说了心里就会痒痒,想知道他家酒楼的招牌菜为啥不受你待见,就会跑出来找你问问清楚,那样你就能跟他谈生意了。知秋姐姐,我说得对吧?” 叶知秋笑了笑,“那如果娄掌柜不在,或者他根本不好奇呢?” 阿福被她提醒了,“对啊,他要是不出来,你那一桌子菜不是白点了吗?” “所以说,这一招不是什么时候什么场合都管用的。”叶知秋替她下了结论。 阿福有些糊涂了,“那你为啥还用呢?”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跟你走吗?”叶知秋避开那个问题,反问回来。 阿福一开始也很不解,城里酒楼那么多,跟哪一家做不成买卖?为什么非要在咸喜酒楼受那个伙计的窝囊气?现在她明白了,“因为知秋姐姐跟娄掌柜认识,好说话呗。” “那只是一方面。”叶知秋看了她一眼,“即便不认识娄掌柜,在没有结果之前,我也不会走。不管哪家酒楼,都有那种看人下菜碟的势利小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阻碍。不能因为受到一点挫折,就轻易放弃。 像我们这样没有根基,没有背景的人,想要跟那样的大酒楼谈生意,就必须要有耐心和韧劲。想做成生意,所谓的‘自尊’是最要不得的。在不违法乱纪和不违背道德的基础上,你要不择手段。买卖做成了,你的自尊自然而然也就回来了。 当然了,在‘不择手段’之前,你要搞清楚,这家酒楼有没有合作的前景,你自己有没有谈成的筹码。如果没有,你就不要浪费那个时间和精力了。 就拿咸喜酒楼来说吧,它是清阳府数一数二的大酒楼,掌柜是一个很精明又很好胜的人。而我手里有让他感兴趣的东西,能给他带来新的商机,这样我就可以去找他谈。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阿福严肃地握了握拳,“脸皮要厚,不择手段。”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你还有别的问题吗?” “有。”阿福赶忙点头,“知秋姐姐,你为啥要把十两银子摆在桌上啊?” —— 第107章 你老掺和个啥? 叶知秋见她眼神闪动,似乎已经有了些想法,便将话语权交给她,“你分析看看。” “好。”阿福点了点头,略一沉吟,“应该不单是为了告诉那伙计,你有钱付账吧?要是那样的话,你给他看完收起来就是了。 也不是为了最后付账吧?那一桌子菜是二两银子,就算你没零钱,摆个五两就成了,也不用摆十两吧?知秋姐姐又不是那种爱显摆的人。 那是为了抬身价儿?让他们知道你不像面儿上那么穷酸,不敢小瞧你?” 叶知秋弯了弯唇角,“有这层意思,不过不是主要的,你再想想看。” 阿福皱着小脸想了半晌,终究还是投降了,“知秋姐姐,我想不出来了。” “我把银子摆在那儿,一是为了让酒楼的伙计看清楚,那是真金白银,不是假钱;二是为了时刻提醒他们,我们是来花钱吃饭的,是客人。 如果没有那十两银子,我们两个不动筷子,光坐在那儿喝茶,他们会怎么想?他们会以为我们是去闹事或者是吃霸王餐的,会对我们生出警惕之心,好奇心就少了。 时间短或许还没什么,时间长了就会过来打探,甚至逼着我们付账离开。哪句话说不对了,还会产生冲突,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我只所以拿出十两,而不是五两,也是为了最大程度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对他们来说,银子就是身份。就是权势。他们眼睛盯着白花花银子,就不敢轻易小看我们,不会把我们往坏处想。” “原来是这样啊。”阿福恍然大悟,又有些懊恼,“我咋一点儿都没想到呢?” 叶知秋摸了摸她的头,“你才开始学,哪能想那么多?慢慢你就知道怎么应对了。” 阿福听了这话心里好受一些,又想起刚才的问题。“对了,知秋姐姐,你还没告诉你为啥要用这一招呢,万一娄掌柜不在咋办?” “我也正想说这个问题,你还记得我拜托伙计给我们通传的时候,他是怎么说的吗?” 阿福点了点头,“他问咱们是不是找大掌柜有事,还问要谈什么生意,说大掌柜不是想见就能见的。得五十两往上的生意才行。” “是啊,如果娄掌柜不在,一般人情况下。他会说。‘我们大掌柜不在,你们找他有什么事吗?’可他从始至终都没有透露这样的信息。所以,娄掌柜十有七八是在的。即便当时没在酒楼,也会很快出现。” 刘鹏达听到心痒之处,忍不住插话,“那如果不是一般情况。伙计忘了说,故意不说刁难你们,或者他根本不知道娄掌柜会不会来呢?” 叶知秋笑着瞥了他一眼,“娄掌柜是一个很敬业的人,只要不是出了远门。每天都会去酒楼坐镇。即便出远门,在走之前他也一定会亲自开个会。提点一下酒楼里的人,让他们好好做事。所以,如果他不能来,伙计一定会知道。 忘说的几率很小,那个伙计说话尖酸刻薄,平日里肯定是个很八卦的人,肚子里藏不住东西。他看不起穷酸的人,想立刻打发我们走,最直接有效的话就是‘掌柜不在’。 故意不说的可能性也不大,他一直跟我们提必须是多少银子的生意才能见到什么人,可见他潜意识里是想从我们这里得些好处的。他不过是小伙计,还没有白拿钱不办事的胆量。” “万一他有那个胆量呢?”刘鹏达有些不死心,“或者娄掌柜突然得了重病,没来得及知会呢?” “那就只能算我倒霉了。”叶知秋笑了笑,将目光转向阿福,“商场也是赌场,想要赌赢,你必须胆大,心细,善于观察,善于分析,事先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比如调查你的对手或者合作伙伴都有些什么生活习惯,性格是怎样的,人际关系是怎样的,遇到什么情况可能做出什么反应,等等。” 阿福感觉这一部分很深奥,不由苦了脸,“我要是没知秋姐姐那么厉害咋办?” “不是谁一生下来就厉害的,等你见的人经历的事情多了,你自然而然就会观察会分析了,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叶知秋鼓励了她两句,又问,“你还有什么明白的吗?” 不等阿福开口,刘鹏达就抢着问,“知秋姐,还是刚才那个问题。就算娄掌柜在酒楼,可他就是不出来怎么办?” “如果没有把握,我是不会那么做的。”叶知秋笑得胸有成竹,“我之前跟娄掌柜打过一次交道,对他为人处世的风格多少有些了解。他虽然为人精明,善于算计,可骨子里还是个君子。 在进酒楼之前,我看到外面贴着有关‘全鱼宴’的告示。上面写的菜名跟我告诉他的大致相同,只有一道菜改了一个字。从这一点也能看出,他很重视也很尊重我的菜谱。 如果他听说有人点了一桌‘全鱼宴’不吃,一定会感觉疑惑,也一定会出来看。他是个聪明人,只要认出我,就会明白我有事情跟他谈。我不动筷子,也是为了暗示他,我不是为了‘全鱼宴’的菜谱来找他理论的。” “原来是这样。”刘鹏达看起来有些兴奋,眼睛亮晶晶的,脸颊泛着红晕,“那如果没有‘全鱼宴’呢?知秋姐打算怎么把人引出来?” “喂,你还有完没完?”阿福怒了,“知秋姐姐在教我,你老掺和个啥?” 刘鹏达也意识到自己喧宾夺主了,神色很是尴尬,“我就是好奇……” 阿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就是一个书呆子,又不做买卖,瞎好奇个啥?” “好了,好了。”叶知秋劝住阿福,替刘鹏达解围,“他读书参加科考,以后会做官。官场和商场有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他好奇也没错。” 刘鹏达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又赶忙表态,“知秋姐,你继续教阿福吧,我保证不插嘴了。” “这还差不多。”阿福气哼哼地回了一句,也对刘鹏达问的问题好奇不已,“对啊,知秋姐姐,要是没有‘全鱼宴’你咋办呢?” 他们动不动就假设,让叶知秋感觉无奈又好笑,“我没想过,因为我眼前就有可以利用的条件和机会,我为什么不充分利用,非要去绕远路,给自己找麻烦呢?所以我才说,这一招不是什么时间和场合都管用。 我刚才说的所有话,都不是绝对正确的。商场也好,官场也好,都有一定之规,但也没有不变的真理,你们要学会随机应变。 只要认准目标,在不违背良心和道德的情况下,不择手段,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给自己创造机会,随机应变,不懈努力,外加一点点天赋,你们就能成就一番事业。” 阿福和刘鹏达齐齐点头。 说了一大堆话,叶知秋感觉口干舌燥,于是笑着拍了拍手,“好了,今天的课就上到这儿吧。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你们自己好好琢磨琢磨,消化消化。能吸收多少,就看你们自己的了,我不管了!” “知秋姐,你真了不起!”刘鹏达两眼泛亮地看着她。 阿福也深有同感,“就是,知秋姐姐都这么厉害了,还哄我说不擅长做生意。” “是啊,是啊,成家侄女儿那话儿说得一套一套的,我这个大老粗都听不懂。”老牛叔笑呵呵地附和道。 叶知秋总算见识到传说之中的“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感觉好厉害”什么样了,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也没你们想的那么厉害,为了这第一课,我可是用尽浑身解数了。” 她这点生意经,都是从舅舅和舅妈那里耳濡目染来的。那老夫妻两个都是商场精英,三句话不离老本行。她头脑不笨,听得多了,看得多了,不知不觉也就摸到门路了。 舅舅也曾经夸她有天赋,想要带她一起做生意,可被她拒绝了。她并不是没有信心,正相反,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去做,不会比舅舅和舅妈逊色。她只是不喜欢商场的那种氛围,感觉太累了。 她所说的不擅长,也是这方面的意思。 “哎呀,坏了。”阿福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急急地提醒她,“知秋姐姐,你忘跟娄掌柜签分利的文书了,回头他卖了菜不分你钱咋办?” 刘鹏达也紧张起来,“知秋姐,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吗?” 叶知秋笑着安抚他们,“放心吧,他不会的。” 娄掌柜是何等精明的人,怎么会因小失大,为了那一成的利润失去她这棵摇钱树?他倒是巴不得跟她签文书,那样日后就可以用最少的成算,独占她的蔬菜资源了。 她才没那么傻,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树上。就算日后要跟他通力合作,也要给自己留下活动的余地。该端的架子是一定要端的,他有危机感,她才有更多的钱可赚。 说话之间,牛车行到了叉路口。老牛叔和阿福要去坊市,置办家里被砸碎的东西;叶知秋要去看元妈,刘鹏达以女孩子独自行动不安全为由,坚持要陪她一起去。 于是四人分成两组,各自活动。 有些日子没有见元妈了,叶知秋心里很是想念。在附近的铺子买了些东西,便兴冲冲地来到面馆,“元妈,我来了!” —— 第108章 青涩晦暗的感情 元妈正在灶间擀面,听到她的声音,眼睛微微一亮。摘掉围裙,慢条斯理地洗过手,才挑开门帘走了出来。 叶知秋将东西放在桌上,便跑过来握住她的手,笑嘻嘻地问:“元妈,想我了没?” 元妈淡淡地哼了一声,“接连看了半月,你这张脸我早都看腻烦了,有什么好想的?” 叶知秋故作伤心地叹了口气,“亏我还使劲儿吃饭,让自己长了几两肉,巴巴地跑来找你夸奖呢!” 元妈唇边泛起一丝笑纹,仔细端详了她几眼,“嗯,确实比上次来的时候胖了一点儿。就是脸色瞧着不大好,是不是夜里没睡好?” “大概是早上起太早了。”叶知秋不想提凤康借宿的事情,一句话轻飘飘地带过去,又急着献宝,“元妈,我特地给你留了两把芽苗菜呢。” 刘鹏达闻言赶忙跨上一步,将手里的篮子递过来,“知秋姐。” 叶知秋见元妈抬眼儿瞟过去,赶忙给她介绍,“这是我邻居家的弟弟,鹏达。” 刘鹏达被那黑森森的一眼瞟得莫名紧张,拘谨地打了声招呼,“元妈好。” 元妈跟没听见一样,只管垂目去看叶知秋从篮子里翻出来的芽苗菜,见到那翠绿和嫩黄的颜色,也觉眼前一亮,“这就是用上次买的种子发培出来的吗?” 边问边接过去细细打量。 叶知秋在旁边指点,“这是萝卜的。那一把是花生的。” 元妈将鼻子凑上去,闻了闻,“嗯,味道不错。” “元妈做面的时候可以放一点,既好看又能提鲜。”叶知秋笑着建议,“过两天香椿芽也能发好了,我再给你送一些过来。” 元妈将芽菜放到桌上,语调淡淡地道:“我这面已经定了口味。放不放的都没多大干系。你拿去换钱就是,不用惦记我。” 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将话题转开去,“元妈,面馆的生意还好吧?” “还那样,一天能卖上三十来碗面。”元妈嘴上如是说,神情里却隐着丝丝缕缕的满足感。 现在的生意虽然不算红火,可也比过去强了很多。有事情可做,不会太清闲。也不会太累,对她来说这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叶知秋见她最近一段时间气色渐好,不再像先前那般阴郁寡言。欣慰之余。也替她感到高兴。能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怀念自己喜欢的人,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幸福吧? 想着拎起刚才买的东西,笑着招呼,“元妈,咱们去灶间说话吧。” 元妈扫了扫那特大号的油壶和两半袋米面。不无责备地道:“又乱花钱,你上次买来的还没用完呢。” 叶知秋只笑不语,她知道元妈不缺衣服,也不喜欢糕果点心,所以每次来的时候都买一些实用的东西。油盐米面之类。 “知秋姐,我帮你拿吧。”刘鹏达抢上一步。将米面袋子提在手里。 叶知秋道了谢,指点他将东西放进灶间,便去洗手,张罗着帮元妈切菜擀面。 元妈也不拦着,由她忙活去,自己搬了个小凳子,坐在旁边不紧不慢地剥蒜。 “知秋姐,你看我能干点什么?”刘鹏达局促地问。 叶知秋做的事情他帮不上手,剥蒜他倒是可以,就是对元妈打怵,不敢近身。 叶知秋哪里敢使唤他?刘婶对这个儿子宝贝得很,万一磕着碰着,回去可是要落埋怨的。不过这话不好明说,便寻个由头打发他出去,“君子远庖厨,这里没有你能做的事情。我一时半会儿还不走,你要是无聊,就出去转转。这附近有书馆,也有卖文房四宝的铺子。” 见他面露犹豫,又笑道,“我打算给虎头买几本认字的书,可不知道买什么样儿的。你比我门清,正好帮我挑一挑。还有纸笔也要买一些,免得他老去你那儿蹭东西用。” 刘鹏达感觉被她郑重拜托了,眼睛亮亮的,“好,我这就去。” 叶知秋见他转身要走,赶忙叫住他,“等等,我给你拿钱。” “我差点忘了。”刘鹏达脸上微红,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 叶知秋取了半吊铜钱给他,“文房多买两套,我和阿福闲着的时候也能写写字。” “行,我一定给你们挑些实惠又好用的。”刘鹏达接了钱兴冲冲地去了。 听见脚步声出了面馆,元妈抬眼扫了叶知秋一下,“那小伙子是不是瞧上你了?” 叶知秋愣了一下,旋即笑了,“元妈你说什么呢?他才十四,还是个孩子。” 说完眼色倏忽沉了下去,她怎么忘了?这里不是原来的世界,十四岁已经不成称之为孩子了。无论男女,到了这个年纪都开始议亲,准备成家了。 她把人家当弟弟看,可人家未必把她当姐姐。回想起刘鹏达这些日子在她面前的样子,的确有些不对劲。躲闪的目光,扭捏的表情,有意无意的亲近,分明就是一个少年初初动情的神态。 想到这一层,她顿觉脑袋大了一圈。 人家没有挑明心意,她也没有拒绝的机会。故意冷淡,又怕会伤了他的自尊心,给他留下什么阴影。总不能一直躲着吧? 这种青涩晦暗感情,实在不好处理。 他还是其次,最麻烦的,恐怕还是他那个望子成龙的娘。如果刘婶知道自己的儿子对她有意思,只怕维系了多日的邻里之情也要断了。 元妈见她蹙着眉尖怔怔出神,就知道自己所料不差。垂下眼睛剥蒜,不动声色地问:“你年纪也不小了吧?” 叶知秋回神看了她一眼,“元妈,我还不想成亲呢。我现在只想好好赚钱,让我们一家人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元妈被她堵了话头,也没再说什么。 叶知秋感觉自己刚才那话拂了她的好意,心里有些愧疚。便把跟咸喜酒楼签订卖菜文书的事情,以及自己明年的打算跟她说了。 “你喜欢就成。”元妈反应很是平淡,过了半晌,才悠悠地劝道,“只是种菜不太保险,你还是拿出几分地来种些粮食为好。若是遇上灾年,你有再多的银子也买不到米粮。” 叶知秋觉得她这话有些道理,便郑重其事地点头,“好,我听元妈的。拿出一半地来种粮食,另外一半种菜。” 元妈若有嗔意地瞥了她一眼,“你不用讨好我,我才不管你会不会变成老姑娘呢。” “变成老姑娘正好,村里容不下我,我就搬来跟元妈一起住。”叶知秋笑嘻嘻地道。 “你想得美。”元妈哼了一声,放下手里的蒜瓣站起身来,“听你说到番邦,我忽然记起一个东西,你等着,我去拿给你。” —— 第109章 十香壶 元妈去了约莫一刻钟的工夫,才捧着一件东西回来了。有两个巴掌拼起来那般大小,外面包着一方红色的锦帕。绣工倒是很精致,只是看起来有些年头了,颜色暗沉发黑。 “元妈,这是什么东西啊?”叶知秋好奇地打听。 元妈将东西递过来,示意她自己看。 叶知秋伸手接了,感觉沉甸甸的,很有些分量。揭开外面的锦帕,便露出一个扁圆形的器物,有点像放大版的鼻烟壶。 颜色暗绿,略微泛紫。材质像玉,却比玉浑浊一些,手感也不是那么温润。细细抚摸,表面有类似于磨砂的粗糙感。 腹部两侧均匀排布着十个半球状的突起,里面似乎填充了什么东西,动一动便发出极为细碎的声响。打开盖子看去,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没有。 元妈见她询问地望过来,语含浅笑地提醒她,“底下有个机关,你拧拧看。” “机关?”叶知秋赶忙将那扁壶翻过来,果然看到壶底有一个圆形的钮状物,嵌在略大一些的凹陷之中。 按照元妈的指点,手指捏住那个按钮,轻轻地旋转了一下。只听“咔”地一声轻响,她预期的“变形”或者“开裂”并没有出现,只有一阵馥郁的甜香从壶口传来,在鼻畔缓缓萦绕。 她深吸了一口气,立刻辨认出这是香草兰的味道,眼睛微微一亮,“元妈。这不是会是一个熏香壶吧?” “嗯。”元妈点了点头,“那东西叫作‘十香壶’,一共能放出十种香味。” “十种吗?”叶知秋有些吃惊,细细观察了一下熏香壶的构造,便福至心灵。捏住那个 按钮再次旋转,又是“咔”地一声轻响,香甜散去,被一种略带辛辣的香味所取代。是百里香的味道。 继续拧动,又辨别出了众香子,姬茴香,小茴香,紫苏等香辛料。基本上都是华楚国没有的东西,其中两味还是在原来世界普遍应用的胡椒和孜然。 这哪里是熏香壶?分明就是一个调料壶嘛。 “元妈,这东西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元妈瞟了她一眼,语调缓慢地道:“这是临出府之前,一位主子赏赐给我的。说是番邦传过来的东西。每一种熏香都能治病。她闻不惯那些香味,就让我带出来当个念想。 日子过得最苦的时候,我打算拿它换几个活命钱来着。可当铺不认这个。只肯出五个铜钱。我一气之下又拿了回来。压在箱子底儿,一放就是十几年。要不是你说起番邦,我怕是还想不起来有这么个东西。 这东西放在我这里也没用,你拿去吧。我瞧着你挺喜欢琢磨番邦的玩意儿,说不准在你那儿能派上什么用场。” 除了能装东西闻闻味道,叶知秋实在想不出这个调料壶还能派上什么用场。在元妈那儿就放了十几年。加上运输,倒手转送,都够得上古董级别了,里面的调料恐怕也早就过期了。 那可都是市面上没有的稀罕物,真是浪费! 她了解元妈的脾气。送出手的东西绝不会再收回去,因此也不推辞。问清楚关掉机关的方法。便用锦帕原样包好,放进自己带来的篮子里。 刘鹏达回来得很快,右手提着一捆宣纸,左手提着书和毛笔、砚台、墨块一应零七八碎的东西,满头大汗,脸膛泛红,一进门就喊:“知秋姐,我把东西买回来了。” 听到他略带兴奋的声音,叶知秋刚刚恢复正常尺寸的脑袋又隐隐发胀。调整了一下心情,才若无其事地挑开门帘,微笑地道:“辛苦你了!” “没事。”刘鹏达摆了摆手,又有些迫不及待地招呼她,“知秋姐,你来看看,我给虎头挑了两本很不错的书。” 叶知秋答应着走过来,接过他手上的书翻了翻。一本是《少儿经》,里面收录了一些浅显易懂的字句,还附了一套临摹板;另外一本内容比较深一些,收录了这个时代的一些诗词歌赋,叫作《百歌集》。 “我最初认字的时候,就是用的这两本书。”刘鹏达在一旁给她解说,“只要虎头把《少儿经》里面的字全部学会,就能读懂《百歌集》了。” 说着又指了指那捆宣纸,“这是通济府那边出产的熟宣,不是太硬,又不容易积墨,最适合练字了。还有这几只毛笔,都是比较不错的陈年羊毫,有一点刚性,也好着墨。 知秋姐,你再看看这砚台和这墨块,都是又便宜又好用的……” 他喋喋不休,将买来的东西统统介绍了一遍。眉飞色舞,神情之中带着些许骄傲,还有那么一点显摆和表现的意味。说完用闪着异样光彩的眼睛,期冀又忐忑地望着她,等待她的赞许和夸奖。 叶知秋装作不懂他的心思,只客气地说了一句,“让你费心了。” 刘鹏达的眼神不出意料地黯淡下来,声音闷涩地回了声“没什么”,将剩下的铜钱递给她,“这些东西一共花了不到两百文,剩下的都在这儿了。知秋姐,你收好。” “嗯。”叶知秋伸手接了,对他笑了一笑,“谢谢你了。” “不用谢。”刘鹏摇了一下头,偷眼瞄着她的脸色。见她神情如常,并没有生气或者难过之类的情绪。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一颗心待悬不悬的,不是那么踏实。 叶知秋原本打算陪元妈吃过午饭再走,知道刘鹏达的心意之后,又改了主意。她和元妈吃饭,总不好将他外出去吧?叫他一起吃,又怕他因为“同席”生出什么暧~昧的想法。与其纠结,不如不吃。 到附近转了一圈,添置了一些东西,又买了几样发培芽苗菜的种子。回来的时候,就见老牛叔和阿福已经在面馆等她了。将东西装到车上,跟元妈道过别,便坐上牛车出了城。 一路上叶知秋和阿福说说笑笑,老牛叔偶尔也会插上一两句。只有刘鹏达心事重重,显得格外沉默。 回到小喇叭村,正是家家户户吃二顿饭的时候,街上却三五成群,聚集了不少人。各个都伸长了脖子,往村西头张望。 阿福立刻嗅到了八卦的味道的,以手遮眼,循着众人的目光张望,“出啥事儿了?” “还能有啥事儿?一准儿是谁家两口子打仗,要不就是婆婆媳妇小姑子拌嘴。”老牛叔的语气颇有些不屑。 正说着,迎面跑过一个半大的孩子,一眼看到牛车上的人,便扯着嗓子嚷嚷道:“老牛叔,阿福,你们赶紧瞅瞅去吧,你家我婶子正跟虎头家里闹着呢!” “啥?!”老牛叔和阿福齐齐惊呼出声。 叶知秋也不由自主地变了脸色…… —— 第110章 从我家滚出去! 成家门外已经围了一圈的人,对着院子指指点点,小声地议论着。牛婶高亢而尖利的嗓音盖过一切嘈杂传来,听着犹为刺耳。 叶知秋第一时间跳下牛车,拔足狂奔。阿福紧随其后,刘鹏达比她们反应慢了一拍,远远地落在后面。老牛叔要顾着车上的东西,只能频频甩鞭吆喝,催着老黄牛快走。 围观的人看见叶知秋和阿福一前一后跑过来,赶忙向两旁分开,给她们让路。 叶知秋进了院门,疾目一扫,就见牛婶背对这边站在院子中央,跟一脸怒气的虎头对峙着。刘叔和菊香扶着脸色难看的成老爹站在房门口,梅香和刘婶一个拉着虎头,一人立在牛婶旁边,像是在劝架。 “怎么回事?”她声音清冷地喝问。 牛婶闻声回头,看到她神色明显有些慌乱。虎头眼睛一亮,随即委屈又欣喜地喊了一声“姐姐”。 成老爹听了面容大动,下意识地往前伸了伸手,“秋丫头回来了?” 刘婶一家人也因为她的出现,不同程度地松了一口气。 叶知秋见成老爹和虎头都没事,心下先自安定了三分。深吸了两口气,让呼吸变得平稳一些,目光湛湛地扫视着院子里的人,“出什么事了?” “哎哟,大侄女儿,你可回来了。”不等别人开口,牛婶便抢着告起状来,“你可得好好管管你家虎头,你瞧瞧。瞧瞧他把我给打的。” 一边说,一边撩起头发,亮出额角上的一块淤青。 “姐姐,不是我。”虎头急急地争辩道,“是她自己撞在门框上了……” “胡说。”牛婶瞪着眼睛截断他的话茬,“我这么大个人,眼睛又没瞎,还能撞着自己?你这孩子咋睁眼说瞎话儿呢?怪不得人家都说。这孩子没爹娘管教不成,现在就没大没小,长大了还得了?” 成老爹听她左一个眼瞎,右一个没爹娘管教,刚刚好看一些的脸色又涨得通红,“他牛婶子,你说这话可不对。虎头是没爹娘,可他还有我这个爷爷呢。我眼睛瞧不见,也碍不着管教他。要不是你跑这儿来搅闹。他能跟你没大没小吗?” “成老哥,你偏帮孙子我就不说啥了,可你也不能往我身上泼脏水啊。我就是来串个门儿。啥时候搅闹了?”牛婶顶了成老爹几句。又转向围观的人,“你们给评评理儿,都是乡里乡亲的,走动走动有错儿吗?不让来就说不让来的话,不能诬赖好人不是?” 虎头听她无理辩三分,气得直跳脚。“你放狗屁,我爷爷啥时候不让你来了?明明是你跑我们家来要银子……” “听听,听听,这都啥话儿啊?”牛婶拉着长腔控诉,“这村子里往上八代都连着亲呢。我好歹也是个长辈儿,被他打了还不算。又生生被他骂成狗了。” 叶知秋半天没插上话,可也听出来了,今天这出闹剧还是银子引起来的。牛婶这是欺负成老爹眼睛看不见,想用规矩礼法堵住虎头的嘴,颠倒黑白,把这件事粉饰过去。 她也不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牛婶掰扯,闹僵了只会让老牛叔和阿福难做。有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便扭头看向随后赶上来的阿福,“带牛婶回去吧。” 阿福点了点头,小脸阴沉地上前,拉了牛婶就走,“跟我回家。” 牛婶见叶知秋没有追问的意思,悬着的心顿时放下大半。顺着阿福这个台阶就下来了,嘴上还要讨些彩头,“我看在大侄女儿的面儿上,不跟你一个小毛孩子计较。你也就是碰见我了,要是碰见个不讲理的,不打断你那两条腿儿才怪!” 阿福听她得了便宜卖乖,恨不能把她这张嘴缝上。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娘臊得慌,低着头,加快脚步往外走。 虎头以为姐姐回来会替自己撑腰,没想到她听了牛婶的一面之词,就把人放走了。一时间又气又恼又失望,被牛婶拿话这么一刺,更是满腹委屈和不甘,红着眼圈喊了起来,“姐姐,她诬赖我,我没打她。她来跟爷爷要银子,爷爷没钱给她,她又跑去祸害姐姐的菜,被我撞见喊了一嗓子,她着急忙慌往外跑,就撞在门框上了,不是我打的,不是我!” 他这一大串话脱口而出,周围有了一瞬的寂静。阿福霍地顿住脚步,不敢相信地望着牛婶,“娘,你祸害知秋姐姐的菜了?!” 牛婶神情闪躲,支支吾吾地辩解,“我哪有?你……你别听他胡说……” 叶知秋眸色连沉,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西厢房,推开门一看,就见靠近门边的一口水缸倒在地上,已经裂成两半,水流了一地。原本叠放在缸上的三个竹筛倒扣的倒扣,歪斜的歪斜,尚未发好的蚕豆芽撒得到处都是。 她倏忽握紧了拳头,回身,看向刘婶的眼神已经染上了浓浓的寒意。 虎头将她的表情看在眼里,大有反败为胜的感觉,又添了一把柴,“姐姐,她还推我了呢。你看看,我手都破了。”说着亮出手来。 叶知秋转目看去,见他两只手掌都擦破了皮。裸~露在外面的嫩红血肉刺痛了她的眼睛,压抑了许久的怒火直冲脑门。 “从我家滚出去!” 她声音不高,却带着慑人心魄的冷意。 阿福还是第一次见她发这么大的火,一愣过后,愈发羞愧难当。强忍着眼泪,发狠一样扯住牛婶的胳膊,“回家。” 牛婶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每一道都火辣辣的,每一道都染着轻蔑、嘲讽和批判,让她有种被剥光了衣服游街的屈辱感和愤怒感。 她来拿自家的银子,又没犯法,凭啥要让一个外乡来的丫头呼来喝去,还要灰溜溜地滚出去?占了她家的银子还有理了是怎么的? 越想越气,越想越不服气,猛地睁开阿福的手,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腿嚎啕大哭,“哎哟,没天理了。霸着我们家的银子不给,自己大鱼大肉,好吃好喝的,让我们一家人吃糠咽菜。脸儿长得白白净净,没成想是个黑心肝儿的!” 阿福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瞠目结舌地站了半晌,才如梦初醒,扑过来捂她的嘴…… —— 第111章 算账 左右已经撕破脸了,牛婶凭生出一股破釜沉舟的气势,狠狠地推开阿福,一声高过一声地嚎着,“明明是自家的银子,还得跟叫花子似的,好声好气儿地跟他们讨。 不给就不给吧,老的小的合起伙儿来欺负我一个妇道人家。哎哟喂,这到底儿是啥世道啊?还让不让老实人活命了?” 阿福被她推得摔了一跤,连疼带愧外加丢脸,爬起来的时候已经气疯了,冲着牛婶就是一通嚷嚷,“丁大丫,你想钱想魔怔了吧?知秋姐姐啥时候霸着你的银子了?别说没有,就是有,那也是我的银子。我乐意放在她那儿,跟你有啥有关系?” “大家伙儿都听着了吧?不是我说瞎话儿吧?她就是霸着我闺女的银子呢。”牛婶抓住她言辞上的一个漏洞,立刻大做文章,“我们家小丫头崽儿年纪小不懂事儿,看不出好赖人。喝了她两碗*汤,就巴巴地跟她跑到城里去,起早贪黑,累死累活地干了半个多月,回来人瘦了整整一圈儿,连一个铜板儿都没瞧见啊!” 阿福发现自己说错了话,又急又气,“丁大丫,你说这话亏不亏心啊?我回来的时候没给家里买肉买布买点心?你吃完一抹嘴就全都给忘了? 我啥时候起早贪黑、累死累活了?我跟知秋姐姐在一块儿吃的好睡的好,比在家里强多了,你哪只眼睛瞧见我瘦了?” “听听,听听,这丫头都被撺掇成啥样儿了?挣了银子不往家里拿。连人带钱地倒贴着,一门心思帮着外人,连我这个娘都不认了,一口一个‘丁大丫’地叫着。连她爹都没全名全姓儿地呼喝过我,这是白白给人家养了个闺女啊。” 牛婶把大腿拍得“啪啪”作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得撕心裂肺。悲恸欲绝。 老牛叔驾着牛车赶来,正好看到这一幕,连牛都不顾不上栓,便分开人群奔进院子,“咋了。咋了,这是咋了?” 阿福一心想替叶知秋辩护,却忘了丁家大丫讲歪理的本领天下第一。不管你说什么,她都能寻出自己的理儿来,倒打一耙。 以前看她把这招用在别人身上还没什么感觉,如今用在自己身上。就跟剥皮拆骨一样,说不出哪儿疼,偏偏疼得要命。 看到亲爹。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刷刷地往下掉,“爹,你快管管我娘。” 看到老牛叔。牛婶的嗓门更亮了,“你们再瞅瞅我家孩儿他爹,都要抱孙子的人了,被她一个小辈儿指使得团团转。风里来雨里去,一趟一趟地往城里跑。” 老牛叔一听这话当即沉了脸,“孩儿他娘,你混说啥呢?成家侄女儿啥时候指使我了?哪回出车人家不是给现钱?” “给谁出车人家不给现钱?”牛婶接了他的话茬却不看他。只对着围观的人哭诉,“他这人蠢笨,脑子不灵,心肠又软,听不得三句好话。出人出车不算,还要帮她跑腿儿干活儿,前前后后地帮衬着。我都舍不得使唤的人儿,这都快变成他们家的奴才喽!” 老牛叔怒了,“丁大丫,你还有完没完?别在这儿丢人现眼,走,跟我回家。”说着就来拉她的胳膊。 闹到这份儿上,面子已经丢光了。牛婶铁了心要把银子弄到手,索性豁出去了,身子一歪,便倒在地上打起滚儿来,“哎哟,我不活了。男人闺女都成别人家的了,我还活着有啥意思?干脆死了算了!” 老牛叔和阿福一人扯住她一条胳膊,想把她拉走。可她连抓带咬,外加一身蛮劲,一时半会儿也拿她没奈何。 村里的人或多或少都领教过她的凶悍,不敢上前帮手,只远远地站着观望。 成老爹气得嘴唇发紫,胳膊腿儿一劲儿地哆嗦,刘叔和菊香在旁边好言劝慰。虎头隐隐约约意识到自己闯了祸,神情甚是忐忑,不时地偷瞄着叶知秋的脸色。 早在牛婶开始哭号的时候,刘婶就识趣地躲开了,这会儿只管撇着嘴看热闹。梅香愤愤不平,刘鹏达望着始终面沉如水的叶知秋,满脸满心的担忧。 看了半天闹剧,叶知秋也想明白了,要是不把银子的事情说清楚,牛婶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今天休了,改天也会卷土重来。万一她在成家出点什么意外,即便阿福不怪她,心里也不可能全无芥蒂,这份情谊也就变味儿了。 心念转罢,便将目光投向牛家人,“老牛叔,阿福,咱们来算算账吧。” 老牛叔和阿福齐齐一愣,牛婶听到“算账”两个字,打滚的动作立刻慢了下来。嘴里依然哭嚷着“不活了”,声调却降了好几度。 叶知秋也不理会她,直直地盯着老牛叔,“老牛叔,你经常赶脚,应该知道行情。从小喇叭村到清阳府,总共十几里地,一般人出多少钱?” “多的时候十五文,少的时候十文,十二文,要是碰上熟人捎带脚儿,也就给个三文五文的意思意思。”老牛叔老老实实地道。 叶知秋点了点头,又问:“老牛叔,你给我出一趟车,我给多少钱?” “二十文。”老牛叔答得很快,“每次都是现钱,只多不少。空车回头也给算一半儿的钱,遇着饭点儿,也给个十文当饭钱。赶上天儿冷,还多给几文,让我打壶酒喝。” “也就是说,我没有亏待过你吧?”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老牛叔连连摆手,“可着十里八村找去,也找不着你这么仁义的主顾。” 叶知秋微微弯了一下唇角,从腰间取出六十个铜板,走过来递给他,“这是今天的车钱和饭钱。你收好。” 老牛叔迟疑着不伸手,忐忑地看着她,“成家侄女儿,你这是……” 阿福知道她这么做肯定是有自己的打算,便扯了扯老牛叔的衣角,“爹,知秋姐姐给你。你就拿着吧。” “哎。”老牛叔颤颤地接了过来。 看着他手里那一堆数量不小的铜钱,围观的人眼中都闪动着不同程度的光亮,虽然谈不上嫉妒恨,可也着实羡慕。 叶知秋往后退了两步,朝老牛叔深深地鞠了一躬。“老牛叔,承蒙你关照了这么多天,我谢谢你了。” 老牛叔吓了一跳,赶忙往旁边躲闪,“成家侄女儿,你这是干啥?” 叶知秋不回他的话。将目光转向阿福,“阿福,我问你。你跟我在清阳府干了几天?” “不到十天。”阿福抽着鼻子答。 “这十天里,我让你饿过肚子吗?” 阿福摇头,“没有,知秋姐姐宁肯自己饿着也不让我饿着。” “这十天里。我有一天比你睡得早或者起得晚吗?” “没有,知秋姐姐都是让我先睡,早上也是做好饭才叫我起来。” “往酒楼茶馆送货,我让你去过一次吗?” “一次也没,都是知秋姐姐自己跑腿儿。” “那我让你磕着碰着冷着动着了吗?” “没有。” “我打过你骂过你吗?” 她一连串问了这么多,让阿福心里没来由地发慌,神情不安起来。“知秋姐姐……” “有吗?”叶知秋语气微微加重。 阿福眼圈又红了少许,摇头答道:“没有,知秋姐姐对我跟虎头一样好。” 叶知秋面无波澜地看着她,“那我问你,我最后给你结算了多少工钱?”见她迟疑,又添了一句,“照实说。” “二两。” 阿福声音不算大,可围观的各个都是耳尖之人,听了这个数目顿时骚动起来。 “哎哟,二两呢?!” “分牛家丫头二两,她自己得挣多少呢?” “不得个十两往上?” “天呐,干啥能挣那老些钱?” “怪不得成家那爷孙两个大变样儿了,敢情是有钱了。” “可不是,这些日子总能闻着他家有肉味儿。” …… 大概觉出话头不对,牛婶骨碌一下爬了起来,冲着阿福嚷嚷道:“都啥时候了,你这丫头还藏着掖着?你十好几天不着家儿,就只挣二两?我咋养了你这么个白眼儿狼呢?” 叶知秋冷冷地扫了她一眼,继续问阿福,“在跟我之前,你一天能挣多少钱?” 阿福羞愧地低下头去,“不挣钱,就吃睡玩来着。” 叶知秋转身看向刘婶,“刘婶,村里像阿福这么大的女孩儿,要想挣钱,最好出路是什么?” 突然被她点了名,刘婶愣了一下,才眼神闪烁地道:“给大户人家当丫头吧?” “能挣钱多少钱?” “刚去就是个粗使丫头,一个月能有一钱银子就不错了。要是得了主子赏识,升了等位,一个月能挣到二钱,熬成大丫头能有三钱到五钱……” 不等刘婶说完,牛婶就急着争辩,“那不一样,去大户人家儿当丫头,隔三差五还能得着赏钱儿呢。要是走了大运,被老爷少爷看中了,那可是一辈子的好日子……” “孩儿娘,你说啥呢?”老牛叔火了,“咱老牛家再穷,也不能让闺女去给人当使唤丫头。被老爷少爷看中的那是啥?是妾,是通房丫头,一辈子低声下气伺候人,一辈子抬不不起脸儿来。你一个当娘的,咋能说出这种毁闺女的话儿呢?” 阿福气得直咬牙,“原来你憋着劲儿想拿我卖钱花呢,你可真是我亲娘。” 牛婶一看形势对自己不利,又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打着滚哭号,“哎哟,我不活了。这还没怎么着呢,就把我当后娘看了。挣多少钱都防着我,就是明面儿上那二两银子,我也一分没瞧见啊……” —— 第112章 一场混战 叶知秋原以为一个人再怎么不要脸,都是有下限的。现在才发现,有些人天生就不知道下限为何物。她居然想让这样的人知难而退,实在是太天真了。 既然已经抖搂开了,那就抖得再彻底一点吧。 “阿福,我问你,当初你为什么要把银子寄放在我这儿?”她提高了些声音,压过那让人烦躁的嚎叫声。 阿福因为牛婶刚才的话气坏了,开口的时候便有些冲,“是我硬要放在知秋姐姐这儿的,我怕拿回去都被我娘抠走了,我一文也落不下。我想拿这些钱跟知秋姐姐合伙儿做买卖,赚更多钱。” “好。”叶知秋点了一下头,“从冬元节到现在,你跟我忙活了不少天。按照我们事先说好的,我分你三成红利。 今天卖的菜钱,加上西厢房那些还没卖掉的,除去本金,差不多能赚二两银子。我给你凑个整,算一两。加上你之前寄放在我这里的一两半,总共是二两半……” “不是二两吗?咋又成了一两半了?”牛婶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了哭号,抬起头来插话。 阿福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过节的时候我不是支了五百文给家里买东西吗?” “对,对,这事儿我知道。”老牛叔赶忙作证。 牛婶缩了缩脖子,又不痛不痒地哼哼起来。 叶知秋接着自己的话茬往下说,“你们去王罗庄酬谢胡家的时候,我帮你们出了五两银子。扣除刚才的二两半。你们还欠我二两半……” “啥?!”牛婶装不下去了,飞快地爬起来,瞪着一双哭得红肿的眼睛嚷嚷,“这算来算去的,咋成了我们家欠你钱了?” 叶知秋当她是空气,继续说道:“看在老牛叔和阿福的面子上,那二两半我也不要了。从现在开始。咱们之间的账算是两清了。你们家的车我以后不会再用,那二十文的定钱也别退了,留着给老牛叔打酒喝吧。” 老牛叔现在才明白过来,她刚才鞠的那一躬是什么意思。呆楞了半晌,惭愧地垂下脑袋。“是该这样,闹出这些事儿来,我以后也没脸再见成家侄女儿了。” 叶知秋又将目光转向阿福,“你以为也不用来跟我做事了。” 阿福早有预感,可听她亲口说出来,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知秋姐姐……” “你什么也不用说了。”叶知秋止住她的话茬,“我们两家以后还是不要来往的好,更不要跟钱扯上关系。” 阿福听她说得绝然。眼圈迅速泛红,“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老牛叔抱头蹲在地上,嘴里念叨着,“作孽啊。真是作孽啊。” 围观的人也议论起来,有的摇头叹气,有的幸灾乐祸,还有些人暗自盘算着取而代之。 牛婶终于觉出不对劲了,一张哭花的脸上有了慌乱之色,“这是啥……啥意思啊?” 老牛叔抬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还能啥意思?人家不乐意跟咱这种见钱眼开的人家儿打交道了呗。你就作吧,早晚把祖上积的那点儿德都作光了,让老牛家变成谁也不爱搭理的狗屎户你就舒坦了。” 牛婶有些傻眼了,豁出脸皮闹了一顿,一文钱没捞着,还把以后的财路给断了,这算咋回事儿啊? 叶知秋被阿福哭得心头一揪一揪的,不想多作纠缠,语调疏淡地道:“该说的话都说完了,该算的账也都算清楚了,你们请回吧。” 牛婶听她下了逐客令,顿时急了,“这账咋就算清楚了,我……” “怎么,牛婶还想跟我算账吗?”叶知秋侧眸看过来,眸子黑湛湛的,平静无波,却有一种直透人心的锐利,“好啊,那咱们就算一算被你打破的水缸,被你糟蹋的芽苗菜,还有虎头的医药费,加起来一共得多少银子。” “啥?!”老牛叔呼地一下站了起来,直眉瞪眼地看着牛婶,“你糟践了成家侄女儿的菜,还打了虎头?” 牛婶被他瞪得一阵心虚,嘴上却不肯示弱,“我那不也是不小心吗?再说了,我村头村尾跑这一趟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阿喜和你那刚出生的外孙子啊?” “你等会儿。”老牛叔被她搞糊涂了,“这事儿跟阿喜有啥牵扯?啥刚出生的外孙子?” 牛婶自以为有了本钱,又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开了,“你们这两个没良心的,就知道帮着外人,自家人反倒不管不问的。我那可怜的外孙子啊,托生到谁家不好?咋就偏偏摊上你们这样儿的姥爷和小姨?” 老牛叔又惊又急,“是啊,孩儿他娘,你别光哭啊,赶紧说说,阿喜到底咋了?” 阿福也顾不上哭了,“娘,咋回事儿啊?我大姐她……她生了?不是还有好些日子呢吗?” 牛婶存心想让他们着急,不管他们怎么问,就是不肯透露阿喜的情况,只一遍一遍地骂他们吃里扒外,胳膊肘往外拐。 父女两个正束手无策,就见多寿分开人群跑了进来,“爹,娘,阿福,你们都在这儿干啥呢?” “多寿。”老牛叔如同看到了救星,迎上几步,一把抓住儿子,“快告诉我,阿喜出啥事儿了?” 多寿先喘了两口气,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 将近晌午的时候,杨家庄派人来送信,说是阿喜不留神摔了一跤,直喊肚子疼,没等产婆来到,就早产生下一个男孩儿。 听到消息,牛家几口人急忙收拾了些东西,赶去探望。出了村子没多久,牛婶说有一块儿花布忘了拿,非要回家取一趟,让多禄、水杏儿和多寿先走。 三人心里记挂阿喜。也没多想。谁知到了杨家庄,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她的人影。多禄和水杏儿担心她在路上出什么事,就打发多寿回来看看。 多寿沿途找回来,一进村子就听到他娘闹事的风声,于是匆匆忙忙跑来查看情况。 “那阿喜没事儿吧?孩子咋样儿?”老牛叔急急地问。 多寿拍了拍他的胳膊,“爹。你放心吧,我大姐没事儿。孩子也挺好,就是小了点儿。” “提前了小半个月呢,能不小吗?”牛婶这会儿停止了哭骂,不甘寂寞地接起话茬。 老牛叔听说阿喜没事。心里安稳了些,怒火又腾腾地烧了起来,瞪着她吼道:“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你咋不早说?” “你们一回来就忙着数落我,容我说话儿了吗?”牛婶跟他对着瞪眼。 老牛叔把牙咬得咯吱作响,“闺女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你不去瞧她,倒寻着由头跑人家闹起事儿来了。丁大丫,你真行!” “我咋闹事儿了?”牛婶愈发理直气壮了。“我这不是怕阿喜早产伤了身子,想弄几个钱回来,买点儿好东西给她补补吗?我讨不着银子,拿她两把菜咋了?又不是多金贵的东西。” 老牛叔脸儿都青了。“那你打了虎头的事儿咋算?” “我啥时候打他了?”牛婶矢口否认,“不就是随手搡了他一下吗?谁知道他那么不经摔?破了那一点儿皮,瞧瞧你们一个个大惊小怪的样儿?想吃人是怎么的?” 老牛叔听她死不悔改,一时气极,抬手就是一巴掌。“啪”地一声,又闷又重,牛婶一个趔趄跌坐在地上。捂着半边脸颊,眼睛瞪得老大。 阿福和多寿没想到老牛叔会动手,都惊得张大了嘴巴。在他们印象之中,爹娘吵架,从来都是娘咄咄紧逼,得理不饶人;爹低眉顺眼,忍气吞声,连回嘴的时候都少。 动手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老牛叔也是急怒攻心,没过脑子。这会儿回过神来,后悔不迭。他这个婆娘从来不肯吃亏,跟自家人也一样。当众挨了这一巴掌,只怕会闹得更凶。 围观的人震惊之余,莫名兴奋。小喇叭村谁不知道老牛是个惧内怕婆娘的主儿?公绵羊居然敢打母老虎,今天这出戏可有看头了。 短暂的寂静之后,牛婶果然不负众望,嘴里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嚎,“牛大柱,你这个杀千刀的,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咒骂声中,人已经扑到近前,双手并用,对准头脸恶狠狠地抓下去。 老牛叔躲闪不及,脸上登时多了几道血淋淋的爪痕。 牛婶一击得手,立刻发动第二轮攻击。 “娘?!”多寿和阿福双双抢过来,一个抱腰,一个拽胳膊。老牛叔趁机转身,朝院子外面奔去。 牛婶发狂一样挣脱兄妹二人的束缚,待要起身追上去,一眼瞟见不远处的叶知秋,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当即掉转方向,身体成弓,双足发力,不顾一切地撞了过来。 叶知秋目色陡沉,正要闪身躲避,就听旁边传来刘鹏达焦急的喊声:“知秋姐,小心。”随即着左肩一紧,被人推到了一旁。 还来不及站稳身形,就听那边传来一声压抑的惨叫,紧接着“扑通”一声,有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扭头望去,就见牛婶保持着撞人的姿势站在那儿,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脸上惊怒各半。而刘鹏达双手抱着肚子,仰面倒在地上,面上血色全无,表情十分痛苦。 “鹏达!”梅香第一个反应过来,然后是刘叔,菊香。三人先后奔过来,扶起刘鹏达,急急询问,“鹏达,你没事吧?” “没事。”刘鹏达声音颤抖着,冷汗顺着脑门往下流淌。 刘婶白着脸呆立半晌,听到儿子的声音,才魂兮归来,原本呆滞的眼睛猛地窜起两簇怒火,“丁大丫,我跟你拼了!” —— 第113章 第一次分歧 众人还沉浸在“误撞”的震惊之中,小喇叭村的两位女中豪杰已经扭打成一团。 抓,掐,咬,撕,扯,攻是攻,守也是攻,没有任何花哨,每一下都直击身体最脆弱最能产生疼痛感的地方,将人类原始的攻击和自卫动作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两位都是大婶之中的战斗机,棋逢对手,一时间难分高下。 “娘!” “孩儿他娘!” 牛家和刘家的其他人先后反应过来,纷纷跑过去,试图将酣战之中的两人分开。他们只顾拉架,倒把最先受伤的刘鹏达晾在了一边。 叶知秋赶忙招呼虎头,把他和成老爹一起扶进屋里。仔细检查了一下,后脑并没磕碰的痕迹,两个胳膊肘青紫一片,稍稍破了点皮。 “别的地方没事吗?”她关切地问道。 刘鹏达表情不自在地摆手,“没……没事。” 他怎么好意思告诉她,其实自己臀部疼得一塌糊涂? 叶知秋见他坐姿僵硬,已经猜到了几分。男女有别,她不方便查看,只能装作不知道。取了一点酒,给他胳膊肘消了毒,涂了一些王太医留下的药膏,又嘱咐道:“回去之后让刘叔给你好好检查一下,别伤到骨头。” 这种土石地面上冻之后十分坚硬,他那样摔坐下去很容易伤到尾巴骨。 刘鹏达微红着脸点了点头,“嗯。” 叶知秋原本打算不着痕迹地跟他保持距离,没想到出了这样的变故。虽说他完全没有必要替她挡那一下。可也不好否定这份心意,便跟他郑重道谢:“刚才谢谢你了。” “不用不用。应该的。”刘鹏达赶忙摆手,躲躲闪闪的眼神之中染着点点欣喜。 虎头感觉自己被忽视了,趁他们沉默的空当,把手伸出来,可怜巴巴地道:“姐姐。我手也破了。” 叶知秋见他表情委屈又忐忑,肚子里那点小心思一览无余,忍不住好笑,在他脑门上戳了一下,“还能忘了你?” 打一盆清水,给他洗过手。又另外取了干净的棉絮,用酒浸湿,小心擦拭。将嵌在伤口之中的灰土颗粒一点一点除去。 虎头疼得连连抽气,眉毛鼻子紧紧地皱了起来,却咬着牙一声不吭。直到上完药膏,包好绷带,五官才舒展开来,略带讨好夸道:“姐姐,你包得真好看。”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你少拍马屁。” 说话的工夫。外面的嘈杂声突然稀疏起来,只剩下牛婶和刘婶的嘶声对骂。交替起伏,离开成家院子。渐去渐远,想是被各自的家人强行拉开带走了。 叶知秋正准备出去看看情况,梅香便风风火火地闯进门来。头发凌乱,衣服也皱皱巴巴的,沾染不少的灰土,左边眼角下方还有一块淤青。 刘鹏达被她的样子惊到了。指着她的脸急急地问:“三姐,你没事吧?” 梅香满不在乎地挥了一下手,“没事,拉架的时候被咱娘用胳膊肘子拐了一下,过两天就好了。” “那娘没事吧?” “不就是打个架嘛,能有啥事儿?”对梅香来说,这种村妇掐架的场面不过是日常娱乐项目,早就习以为常了,“牛婶厉害,咱娘也不是好惹的,反正谁也没吃亏。” 说完又笑嘻嘻地看向叶知秋,“知秋姐,我先在你家躲会儿清净。等我娘气消了再回去,要不一准儿被她吵聋了耳朵。” 正说着,菊香便推门进来了,“鹏达,梅香,你们快家去吧,娘正找你们呢!” 梅香顿时苦了脸,“完了,这下想躲清静都躲不了了。” “就你心眼儿多。”菊香在她脑门上戳了一下,又催着他们回去。 这会儿围观的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只有几个孩子还借着热闹劲儿在门外嬉戏。叶知秋送姐弟三人出了门,就看见老牛叔手里提着东西,站在门口踌躇不前。 看到她,神情立刻变得拘谨起来,把东西往前送了送,“成家侄女儿,这是你在城里买的东西,我给你拿过来了。” 叶知秋伸手接了,客气地道了谢,又看了看他脸上红肿的伤口,“老牛叔,你没事吧?要不进来坐会儿,我帮你处理一下?” “不用不用。”老牛叔赶忙摆手,“就是伤了点皮儿,结痂就好了。那你忙着,我走了。” 刚转了身,又迟疑停住了,有些支吾地道,“成家侄女儿,那啥,你……你别记恨你婶子,她就是爱贪个小便宜,没多大坏心。今天这事儿是她做岔了,我替她给你赔个不是,以后……嗨,算了,也没以后了。” 叶知秋见他表情颓丧,心里有些愧疚,“老牛叔,对不起啊。” “你这孩子说啥呢?你咋对不起我了?你做得对着呢,就该断了那婆娘的念想,要不她还得闹。你可千万别因为这事儿上火,要不你老牛叔日后就更没脸见你了。” 叶知秋被他一番话说得心里酸酸的,强自微笑道:“好,我不上火。” 老牛叔脸上愧疚稍减,伸手在她肩上拍了拍,“你对我们老牛家的恩情,我和阿福都记着呢。日后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只管言语一声儿,我们爷俩准保给你办得妥妥的。” “哎,我有事一定找你们。”叶知秋故作轻快地答应了,目送他出了院门,驾着牛车走远,才转身回来。把东西稍微归置了一下,便掀开帘子进了东屋。 成老爹靠着被子坐在炕上,表情沉郁,胸口起起伏伏,看起来余怒未消。 叶知秋凑过来挨着他坐了,笑眯眯地瞄着他的脸色,“爷爷,你板着脸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好看,皱纹都变多了。” 成老爹表情松动,却不放晴,气呼呼地道:“牛婶子真不是个东西,早知道这样儿,当初我就不答应你帮阿福。替他们出了五两银子还不知足,又跑来哄骗我一个瞎眼老汉。” “好了,好了,跟那种人生气不值当的。”叶知秋替他抚了抚胸口,好言宽慰了几句,便将话题转开去,“爷爷,我跟你商量件事儿呗。” 成老爹侧了侧耳朵,“啥事儿?你说。” “我想买牲口。” “买牲口?”成老爹有些惊讶。 叶知秋点了点头,“是啊,我以后要经常进城卖菜,总是雇车花钱不说,还要将就别人的时间。咱们自己有了牲口,来回进城方便,明年种地也用得上。” 成老爹不太赞同,“你现在买牲口,只能买成年的,得花不老少银子呢。再说了,我眼睛不中用,虎头年纪又小,家里没个能赶车的,你买了牲口回来不是照样得雇人吗?” “不用雇人,我自己就能赶……” “不行。”她话音未落,就被成老爹一口否决了,“你一个丫头,咋能去赶车呢?那是男人干的活儿,我不能让村里人戳我脊梁骨,说我把你当男丁使唤。” 认亲以来,祖孙两个还是第一次产生分歧。叶知秋知道,一时半会儿没办法让他改变“女子不如男”的观念,劝也没用,便没再说什么。 大概是觉出自己刚才的话有些重了,成老爹摸索着抓住她的手,语重心长地道:“秋丫头,你别怪我爱面子。我也是为了你好,你是个姑娘家,迟早要嫁人的。这要是让婆家知道,你在娘家跟男丁一样干活儿,还不铆着劲儿地使唤你啊? 但凡有别的法儿,我也不能让你抛头露脸出去做买卖。可不管咋说,你养菜卖菜都算是轻省的活儿。那些个糙活儿,你能不碰就不碰,该娇惯的地方就得娇惯着,知道不?” 叶知秋听出来了,这老爷子是想让她尽可能地扮作“娇小姐”,免得婆家人拿她在娘家干活儿的事作比对,随便指使她。八字都没一撇的事,真亏他能想那么多。 眼睛里噙着笑,语气却一本正经,“好,我都听爷爷的。” “嗯,这就对了。”成老爹很欣慰。 叶知秋把那十两银子取出来,放进他手里,“爷爷,银子我用完了,你收起来吧。” 成老爹也不问她拿去干什么了,为什么又原封不动地拿了回来。摸出被子底下的长条匣子,将银子放进去,仔仔细细地锁好,嘴里还念念有词,“我得换个地儿藏着,别让牛婶子给摸走了。” 叶知秋感觉牛婶给这老爷留下心理阴影了,感觉无奈又好笑。也不打扰他藏宝,起身来到西厢房,将撒在地上的芽苗菜收拾起来。把那些芽根完好的挑出来,用清水冲洗干净,放进竹筛继续发培。 剩下的分成两份,一份留给自家做菜吃,另外一份装进篮子里,又割了一块腊肉,一并提着来到隔壁。进了院子,就听里面传来刘婶嘶哑而严肃的声音,“鹏达,你是不是看上秋丫头了?” “我……我哪有?”刘鹏达的声音很是扭捏。 梅香打趣地接起话茬,“脸都红了,还说没有?” “梅香,你闭嘴。”刘婶喝住她,又去逼问刘鹏达,“你不用遮遮掩掩的,我都瞧出来了。从小到大,别人打架你啥时候靠前过?今天可好,站着看了半天,还跑去帮人家挡了一下子。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不是看上那丫头了?” —— 第114章 真不是她勾搭你的? 刘鹏达沉默不语,过了半晌,才下定决心一样抬起头来,“娘,我不想读书了。” “你说啥?!”刘婶一张满是抓痕的脸上有了浓浓的惊色,“你……你再给我说一遍。” 刘鹏达直视着她的眼睛,字字清晰地重复道:“娘,我说我不想读书了。” 这次不止刘婶,而是举家震惊。 “鹏达,你是不是被牛婶撞坏脑子了?”梅香最先反应过来,伸长了手臂去摸他的脑袋。 刘鹏达挡开她的手,表情郑重地道:“爹,娘,二姐,三姐,我没跟你们开玩笑,我是说真的,我不想读书了。” “那不读书,你想干啥啊?”刘叔难得开一次口,却是问在了点子上。 “是啊,除了读书,你会干啥?”从梅香嘴里说出来的话就不是那么客气了。 刘鹏达扫了他们一眼,才缓缓地道:“我想跟知秋姐一起做买卖。” “啥?!”梅香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想做买卖?还要跟知秋姐一起?” 刘叔和菊香也大感意外,不约而同地看向刘婶。 从刚才开始,刘婶就神色阴沉着不说话,这会儿脸上青一片白一片,红一片紫一片,看起来愈发狰狞可怖了,“鹏达,我再问你一遍,你真不打算读书了?” “嗯。”刘鹏达认真地点了点头,“我觉得读书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做买卖……” 话还没说完,刘婶已经扑了过来。对准肩头和胸腹就是一顿乱捶,“我让你不读书。我让你做买卖,我打死你……” 菊香和梅香赶忙来拉,“娘,别打了,鹏达身上还有伤呢。” 刘婶虽然生气。可也没舍得用狠劲儿,被她们一拦,便顺势收了手,絮絮叨叨地数落起来,“我把你养这么大,一天福都没享着,就盼着你能好好读书,挣个状元回来。给你们老刘家光宗耀祖。你可倒好,想不读就不读了。你说,是不是那丫头勾搭你的?是不是她撺掇你别念书跟她做买卖的?” 刘鹏达见她两眼冒火,一副要找人拼命的架势,赶忙澄清,“娘,这件事跟知秋姐没关系,她什么都不知道。”生怕她不信。又举起手赌咒发誓,“如果我说一句假话,就天打雷劈。不得好……” “行了。”刘婶将那个“死”字堵回去,又将信将疑地看着他,“真不是她勾搭你的?” “不是。”刘鹏达加重语气重申,“我发誓,真不是。” 刘婶气哼哼地瞪了他一眼,“你可真有出息。为了那么一个丫头还赌咒发誓的。我早就瞧着你看她的眼神儿不对,得空就往虎头家跑,还哄我说买书,跟她一块儿进城。我告诉你刘鹏达,你要敢跟那丫头好,我立马打断你们的腿!” 刘鹏达听她用了“你们”,有些急了,“娘,你别胡来啊,我什么时候说要跟知秋姐好了?就算我想跟人家好,人家也未必看得上我。” “啥?她还看不上你?”刘婶不满地嚷嚷起来,“你能瞧上她,是她几辈子都求不来的福分。一个不知道从哪儿跑来的野丫头,也敢嫌弃我儿子?她也太不知好歹了!” 梅香“噗嗤”一声乐了,“娘,你这到底是愿意鹏达和知秋姐好啊,还是不愿意啊?” “我不愿意。”刘婶没好气地瞪过来,“鹏达将来可是要做大官当宰相的,想要啥样儿的姑娘没有?就连那宫里的娘娘也娶得。” 刘鹏达被她吓到了,“娘,你胡说什么呢?宫里的娘娘都是皇上的女人,谁敢娶?这话要是传出去,被那些当官的听见了,一本参到皇上那儿,咱家可是要被灭九族的。” 刘婶脸色变了变,又不以为然地撇嘴,“我就是打个比方,不管娶得娶不得,反正咱家的儿媳妇得是那富贵人家出身的大小姐,咋也不轮不到她一个野丫头来当。” 刘鹏达皱了一下眉头,“娘,你别一个一口野丫头。我觉得知秋姐有头脑,有想法,比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强多了。” “我也觉得知秋姐挺好的。”梅香笑嘻嘻地接过话茬,“人长得俊俏,会处事儿,又能挣钱。” 刘婶一脸不屑,“能挣钱管啥用?整天在外面跑,跟那些个不三不四的人打交道,谁知道她挣的钱干净不?” “娘。”刘鹏达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疾言厉色地道,“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呢?我今天进城看得很清楚,知秋姐是跟大酒楼做的买卖,挣的也是干干净净的钱。女儿家最重名声,你不能因为我对她有好感,就随便往她身上泼脏水。” 梅香也肃了脸色,“就是啊,娘,知秋姐对咱家不薄,你可不能出去传人家的坏话儿啊。” “我啥时候出去传她坏话儿了?瞧你们一个个吃里扒外的劲头儿?”刘婶一人瞪了他们一眼,“她对咱家好不假,可一码归一码。鹏达,你趁早给我歇了心思。要是再让我听见你说不读书了,我不管是不是那丫头先勾搭的你,我一准儿跟她没完。” 刘鹏达又急又恼,“娘,你怎么不讲理呢?我……” “鹏达。”刘叔突然出声,颇为强硬地喝断了他,“这事儿不准再提了,过几天你就回书塾去吧。秋丫头是个好姑娘,可也比不上你的前程。” 顿了一顿,语气缓和下来,“等你考取功名,派了官缺,要是还想着她,就娶回来当个妾。到那时候,我和你娘也没话说。” 菊香眼神闪了闪,悠悠地来了一句,“知秋妹妹只比我小两天呢。” “哎呀,那不是该找人家儿了吗?”梅香惊呼起来,“鹏达过了年才十五。等他考中状元,知秋姐孩子都满地跑了……” 话说到一半。见刘鹏达眼神黯淡下来,赶忙停了嘴。 刘婶被那姐妹两个的话提醒了,眼珠转动,飞快地盘算着什么。 梅香嘴唇动了动,刚想说话。就听叶知秋在院子外面喊了一声“刘婶”。她愣了愣,压低了声音笑道:“真是不能背后说人,说谁谁到。” 刘叔不自在地咳了一声,“刚才的事儿谁都不准提了。”说完特意看了刘婶一眼。 刘婶撇了撇嘴,“我才不提呢。” 菊香依旧神情自若地纳着鞋底,刘鹏达却是空前紧张。屏气凝神,五感敏锐地捕捉着一切有关来人的信号:轻盈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推门进屋。一道模糊的黑影自门帘下投映过来,紧接着一只素白的手挑开破旧的棉布帘,露出一张笑靥如花的面孔。 那一瞬间,他感觉心脏停跳,全身的血液都凝滞了。胸腔里有无数的情绪在滚动,有见到心仪之人的兴奋,有不知道如何面对的忐忑,有隐隐的心痛。还有一丝丝期待,更多的则是害怕。 他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害怕被她窥破心思?害怕他娘出言刁难?抑或者是害怕跟她有缘无分?说不清楚。也理不清楚,就是惶惶不安。 叶知秋迈步进门,不动声色地扫了一圈。见其他人已经将面上的情绪收拾得差不多了,只有刘鹏达涨红着一张脸,眼神躲闪,不敢看她。 “刘叔。刘婶,二姐。”她笑着打招呼。 “知秋姐,你来了?”梅香态度分外亲热,有点欲盖弥彰的味道。 刘叔和菊香向来寡言少语,倒是没什么异样;刘婶对她笑了笑,可怎么看都有些勉强;刘鹏达也低低叫了一声“知秋姐”。 叶知秋权当没察觉,将手里的篮子放在炕上,从里面取出用牛皮纸包着的药膏,递给刘婶,郑重地道歉:“刘婶,对不起啊,因为我,让你受委屈了。” “没事儿,我早就看丁大丫不顺眼了。”刘婶脸色有所缓和,语气依然有些僵硬。 “就是,就是,反正我娘也没吃亏。”梅香笑嘻嘻地打着圆场,又装模作样去翻她的篮子,“知秋姐,你拿啥好东西来了?” 叶知秋笑了一笑,“不是什么好东西,一把蚕豆芽,还有一块腊肉,给你们添个菜。” 刘婶往篮子里瞟了一眼,见足有大半篮子,眼睛里泛起一丝笑纹,语带责备地道:“来就来呗,还带啥东西?芽都老长了,吃了怪可惜的,拿去卖钱多好?” “这些都是伤了芽根的,发出来也不好看。”叶知秋笑眯眯地道,“我家人少,吃不了那么多。你们就辛苦辛苦,帮忙处理一下吧。” 刘婶终于憋不住笑了,“吃了你的东西,还落了个辛苦。你这丫头,就是会说话儿。” 菊香和刘叔脸上也有了笑意。 菊香感觉气氛融洽起来,暗暗地松了一口气。趁叶知秋不注意,朝刘鹏达丢了个意味满满的眼色。 刘鹏达不明白她意思,神情有些怔怔的。 刘婶跟叶知秋东拉西扯地闲聊了几句,便将话题有意无意地拐到年纪上来,“秋丫头,听菊香说你只比她小两天啊?” “是啊,过完年就十七了。”叶知秋顺着她的话茬叹了一口气,“唉,不知不觉都老了。” 刘婶笑着拍了她一巴掌,“你这丫头,才十七就喊老,那我还不老掉渣了?”话风一转,又道,“不过说起来,姑娘家到了这个年纪不议亲,还真有点儿晚了。” “我也想议亲,这不是没有合适的吗?”叶知秋笑着眨了眨眼睛,“要不刘婶帮我寻摸一个?” 刘婶准备了一肚子的话,打算说服她议亲,没想到她就主动提起来了,正中下怀,赶忙点头,“行啊,你想要个啥样儿的?” 刘鹏达心头一跳,急忙抬眼看来…… —— 第115章 我要娶相公! 梅香支起耳朵,刘叔稍稍坐直了身子,菊香也停了针线,静静地望过来。沉默的空当,气氛竟有那么一点点紧张。 被五双包含异样期待的眼睛注视着,叶知秋没有丝毫不自在,微笑地道:“首先,个子不能太高。” 刘家人下意识地瞟向刘鹏达,他现在才十四岁,个子已经比同龄人高出半个头了。再长大一些,只怕要超过一米八。 这条不合适。 刘叔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菊香收回目光,慢慢地行针运线;梅香略有些失望,刘鹏达脸色明显黯了一黯。 刘婶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一些,“人家都乐意挑那个头高的,你咋偏挑那个头矮的?” 叶知秋弯了弯唇角,“做衣服省布啊。” 刘婶愣了愣,“哈”地一声笑了出来,“你这丫头,真是精到骨子里去了。” “做衣服省布?知秋姐,亏你想得出来。”梅香的笑点一向很低,捧着肚子笑得泪花飞溅。 刘叔和菊香脸上也有了笑纹,只有刘鹏达神色懊恼,暗恨自己长了个大个子。 “秋丫头,还有啥条件?”刘婶笑过之后又迫不及待地追问。 “皮肤不要太白,体型不要太瘦,眼睛不要太大,力气不要太小;会赶车,会做饭,会种地;最好没爹没娘,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亲戚,有几个也没关系,以后尽量少来往就行了;可以没车没房。没钱没地,但是必须有一项过硬的手艺……” 叶知秋一口气说了一串。每说一条,刘家人就看一眼刘鹏达。比对之后,发现都不符合条件。刘叔顿觉身心放松,靠在被垛上闭了眼睛。 菊香若有所思,梅香眼带惊疑;刘鹏达神色一黯再黯。已经露出了颓然之意。 听到最后,连刘婶都不淡定了,“秋丫头,你跟你婶子逗闷子呢吧?没钱没车也就算了,没房没地,你嫁过去住哪儿?拿啥养活自己?” “我没说要嫁过去啊。”叶知秋笑眯眯地看着她,“刘婶,你还没听出来吗?我这是要娶。” “啥?!”刘婶惊得张大了嘴巴。“你要娶……娶相公?!” 姐弟三人齐刷刷地看过来,刘叔也倏忽地张开了眼睛。 “是啊,我要娶相公。”叶知秋笑容不变地点了点头,“刘婶最了解我们家的情况,爷爷眼睛不好,虎头还小,如果我嫁出去,就没人照顾他们了。 我一个姑娘家。年纪也不小了,不成亲也说不过去。我自己倒是无所谓,就怕别人误会爷爷亏待了我。折中一下。最好的办法就是招赘。 刘婶,麻烦你帮我打听一下,十里八村有没有符合我要求的人。有的话,就带过来让我见见。如果各方面都合适,那就赶早不赶晚,把婚事办一办。家里多一个劳动力。我也能轻松一点儿。” 刘婶怔怔地看了她半晌,才挤出一句话,“你要招赘,这事儿成老哥知道吗?” 叶知秋笑了一笑,“我会跟他好好说的。” 刘婶明白了,她这是还没跟成老爹透信儿呢,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你这丫头主意可真大。” 叶知秋不置可否,在这个时代,她能选择的东西太少了。其它的事情她可以有商有量,从善如流,但自己的婚事她必须全权做主。谁也不能干涉,成老爹也不行。 梅香有些怜悯地看了刘鹏达一眼,心中暗暗叹气。刘家就他这么一根独苗,还指望他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呢,绝不可能答应让他入赘。别的不说,单单这一条,她可怜的弟弟就彻底出局了。 刘鹏达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只觉心灰意冷,提不起半点精神。 叶知秋感觉该说的都说得差不多了,也不想多留,便从炕沿上跳下来,“那我先回去了,我的亲事就麻烦刘婶帮忙多留心了。” “行,改天我替你打听打听。”刘婶的话听起来没什么底气。 倒插门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如果不是穷得实在没法儿了,只怕谁家也不愿意让儿子入赘,一辈子被女方压着,抬不起头来。 想说成这门亲事,难啊! “对了。”叶知秋又想起一件事来,在门边顿住脚步,“刘婶,我说的手艺,不是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打狗要饭之类的手艺,而是田里山里水里,能实实在在赚钱养家的手艺。 还有,要踏实肯干,有耐心,有长性,那种半途而废、这山望着那山高、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人,坚决不能要。” 刘婶理所当然地点头,“要过一辈子呢,是得找个踏实的。” 刘鹏达却不自觉地对号入座,感觉她最后那几句话跟说自己一样,脸上火烧火燎的,恨不能把头埋进胸腔里。 梅香趴在窗户上,目送叶知秋出了院子,才收回视线,扫了扫异常沉默的家人,“爹,娘,二姐,你们觉出来了没,知秋姐提的条件跟鹏达都不合适。” 菊香也有同感,点了点头,“一条也没。” 刘叔看了看垂头丧气的刘鹏达,没有说话。 刘婶不屑地撇了撇嘴,“没有正好,左右咱家也瞧不上她。” 梅香神情有些忧虑,“我怎么觉得她是故意的呢,别是听见咱们说话儿了吧?” 菊香眼睛盯着手里的鞋底子,似有叹息地道:“怕是听见了。” 刘婶脸色变了变,又瞪了梅香一眼,“胡说啥呢?咱自家人关起门来说话儿,她上哪儿听去?她还长了顺风耳不成?” “你嗓门那老大,喊一声儿全村都能听见。”梅香不服气地瞪回去,“整天说些有的没的,这下好了,让人听见了吧?” “听见就听见。”刘叔又一次发话,“让她掂掂自己的斤两,以后离咱家鹏达远点儿不是更好?” 听他这么说,刘婶心里安稳了不少,“可不是,她自个儿提出来要招赘女婿,又不是咱家逼她的。” 刘鹏达脸色红红白白地站了半晌,一言不发地往外走去。 “鹏达,你干啥?”刘婶赶忙喊他,“你要是敢去找那丫头……” “我不找,我现在哪里还有脸见她?”刘鹏达气鼓鼓地扔下一句,摔帘子出门而去。 刘婶和刘叔相视无言,菊香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梅香以手捂脸,“我以后也没脸见知秋姐了。” 与此同时,叶知秋站在成家院子里哑然失笑。 她看起来有那么恨嫁吗,连邻居家的小弟弟都不放过?秀才都没考出来,就想封王拜相,攀附富贵,还要娶她回去做个妾?真是自以为是的一家人。 话说回来,跟这样无知无畏的人一般见识,她也够无聊够幼稚了。 算了,反正话已经说出去了,想那么多也没用。刚刚跟牛家断了关系,再因为一个毛孩子的单相思跟刘家闹起来,就得不偿失了。有那样一堆与自家格格不入的相亲条件摆在那儿,刘叔和刘婶也能放心了,只当她变相地维护邻里关系了吧。 招赘吗? 如果真有那样一个人,愿意无视世俗礼法,放下身段到成家来跟她一起创业,成个亲貌似也不错。就让刘婶慢慢找去吧,能找到见一见也无妨,找不到她也能图个清静。 她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阿福,也不知道那小丫头能不能体会她的良苦用心。 “姐姐,姐姐,你快来看。”虎头从屋里探出头来,脸带兴奋地招呼道。 叶知秋回过神来,一边往屋里走,一边笑着问:“你想让我看什么?” 虎头笑嘻嘻地不说话,往门后指了指。 叶知秋低头一看,就见竹篮里趴着一只灰不溜秋的兔子,愣了愣,随即拍了一下脑门,“我怎么把它给忘了?” 这兔子是她以凤康的名义,跟村民买来的土特产之一。今天早上,她把所有东西都交给了侍卫,包括三只活鸡,两只活鸭,却忘了这里还放着一只兔子。 “姐姐,这是咱家的兔子吗?”虎头仰着小脸问。 叶知秋笑了一笑,“就算咱家的吧。” 人已经走了,她总不能因为一只兔子特地去王府跑一趟。既然还不掉,就留着当个念想吧。不管怎么说也是她在这边的第一个追求者呢,还是个高富帅,偶尔拿来满足一下虚荣心也好。 “太好了。”虎头高兴地拍了一下手,不留神碰到伤口,疼得咧了咧嘴。 叶知秋知道他喜欢小动物,便拍了拍他的脑袋,“这只兔子以后就交给你来养吧。” 虎头连忙点头,“嗯嗯嗯,我一准儿把它喂得白白胖胖的。” 叶知秋瞟了竹篮一眼,不由失笑,“好啊,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把灰兔子喂得白白胖胖的。” “嘿嘿……”虎头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找补道,“喂得灰灰胖胖的,灰灰胖胖的。” 叶知秋见他跃跃欲试,于是让去他拿储存的大白菜,剥一些叶子洗干净,切碎了喂兔子。又嘱咐了他几点注意事项,便由着他自己折腾去。 回到西屋,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从早上到现在,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几乎没闲暇去思考。现在看着空无一人的土炕,才有了离别的实感。 这一次,她和他,是真的永别了吧? —— 第116章 你真不想要我了? 刘鹏达隔天就走了。 他走的时候,叶知秋刚好要进城送菜,在门外打了个照面,便笑着跟他说了句“一路顺风”。 刘鹏达神色复杂地点了点头,似乎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转身去叮嘱虎头好好练字,好好听话。而后跟家人告了别,骑上刘叔借来的小毛驴走了。 刘婶眼巴巴地看着那父子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村口,忍不住抹起了眼泪,“没良心的臭小子,这还没亲近够呢,说走就走了。” 菊香和梅香好言安抚一番,将她拉回屋里去了。 因为换了赶车的人,成老爹有些不放心,殷殷地叮嘱道:“他大叔,你可得把我孙女儿照看好了,不能让城里的坏人欺负了她。” 他口中的“大叔”是一个年过五十的老汉,姓陈,家中排行老九,小喇叭村的人都亲切地称他为“九叔”。也就是第一次进城的时候,跟叶知秋一起搭车的那位九婶的丈夫。 托牛婶的福,整个小喇叭村都知道成家的孙女儿雇车给钱多。这两天,凡事家里有牲口的,都跑过来揽活儿。叶知秋从中挑选了一下,便选中了九叔。 九叔年纪大,跟他一起进进出出,不会闹出绯闻之类的事情。性格不是那么沉闷,做人也相对圆滑。最重要的是,他家的牲口是头骡子,力气大,跑得快。 听了成老爹的话,九叔“嗬嗬”地笑了起来,“成老哥。你就把心放回肚子里吧。你家孙女儿这做派,哪儿像是能被欺负的?就算有那不长眼的撞上来。不是还有我手里这杆鞭子呢吗?” 成老爹也笑,“行,有你这话我心里就踏实了。” 因为刘鹏达走了,虎头有些怏怏不乐,倒是没吵着要跟去。只闷闷地嘱咐,“姐姐,你早点儿回来啊!” “好。”叶知秋在他脸上捏了一把,“你在家乖乖的,我给买糖葫芦和糖人啊。” “嗯。”虎头表情多少欢快了些。 叶知秋跟成老爹打了声招呼,便上了车,“九叔,咱们走吧。” “哎。你坐稳了啊。”九叔“啪”地甩了一下鞭子,那头青背白蹄的骡子便撒着欢地往村外跑去。往日里要走小半个时辰的路,这一次只用了不到两刻钟。 娄掌柜早早就在酒楼大堂候着了,看到她笑眯眯地迎出门来,“叶姑娘,你总算到了,娄某可是恭候多时了。” 叶知秋一看他这态度,就知道自己留下的菜谱反响不错。跟他寒暄了几句。将今天带来的香椿芽苗菜拿给他看,定了三十文一斤的价钱。照例留下几个菜谱,指点黄厨子一番。离开酒楼。到坊市转了一圈,去面馆探视元妈,陪她吃过午饭,便回到小喇叭村。 因为是第一次出车,叶知秋特地多算了十文钱,一共给了六十文。九叔接了钱。高高兴兴地回去了。逢人就夸成家孙女儿有本事,心肠好,做人仗义。 牛婶不知道从谁口中听说了这件事,又在家里寻着由头闹一场,把老牛叔和阿福新添置的盘子碗砸了个稀巴烂。老牛叔怒不可遏,嚷嚷着要休妻,多禄和水杏儿忙着劝和,多寿早早就躲了出去。 阿福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背着铺盖卷儿来到成家,却被虎头拦住了。 “我姐姐都跟你们断了来往了,你还跑我家来干啥?”他握着一根棍子挡在门口,气势汹汹地瞪着眼睛。 阿福没心情跟他掰扯,好声好气央求道:“好虎头,你就让我进去吧,我憋了一肚子话儿想跟知秋姐姐说呢。” “不行。”虎头态度很坚决,“我才不让你去祸害我姐姐呢,赶快滚,要不我可动手儿了啊!” 阿福急了,扯开嗓子喊了起来,“知秋姐姐,知秋姐姐……” 叶知秋从灶间跑出来,看到阿福眼泪汪汪的样子,先是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喝住虎头,招呼她进屋说话。 阿福将铺盖卷往炕上一扔,便抱着叶知秋哭了起来,“知秋姐姐……” “你不准碰我姐姐。”虎头扯着她的胳膊往外拉,“不准碰……” “虎头。”叶知秋沉声呵斥道,“不许对你阿福姐姐没礼貌。” 虎头不服气地嚷了起来,“姐姐,牛婶都把咱家欺负成那样儿了,你咋还对她好?” 叶知秋蹙了一下眉头,神色愈发严肃了,“虎头,我问你,你阿福姐姐做过一件对不起咱家事儿吗?” “没有。”虎头摇了摇头,又急着争辩,“可是牛婶……” “我再问你。”叶知秋提高了声音,截断他的话茬,“你阿福姐姐平日对你怎么样?” 虎头被她吓到了,小心翼翼地瞄着她的脸色,“对我挺……挺好的……” “那你为什么要针对她?”叶知秋又问。 虎头眼神游移着,声音小小地嘀咕,“谁让她是牛婶的闺女来着?” 叶知秋脸色陡然一沉,“把你刚才的话大声说一遍。” “姐姐……”虎头神色惊慌起来,急忙来拉她的手,“姐姐,你别生气,我知道错了……” 叶知秋不为所动,“错哪儿了?” 虎头支吾了半晌,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老老实实地摇头。 “牛婶是牛婶,阿福是阿福。你不能因为牛婶做错了事,就怪在阿福头上,这样对阿福不公平。”叶知秋放缓了语气,“不止是阿福,老牛叔家的其他人也一样。你可以不喜欢牛婶,但是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你明白了吗?” 虎头赶忙点头,“我明白了,姐姐。” “真明白了?” “真明白了。” “真明白了就跟你阿福姐姐道歉。” “哦。”虎头侧了侧身子。朝阿福长长一揖,“阿福姐姐。我错了,我给你赔不是了。” 被他这么一搅和,阿福也哭不出来了,气呼呼地瞪了他一眼,“赔不是就行了?你刚才拿棍子想打我来着是不是?” “没想打。我就是想吓唬吓唬你。”虎头表情有点儿虚,声音也弱弱的。 阿福哼了一声,“我才不信你。” 叶知秋趁机打趣,“看看,把你阿福姐姐的心都伤透了吧?” “那咋办?”虎头苦着小脸儿想了半晌,突然眼睛一亮,“阿福姐姐,你等着。” 说完蹬蹬地跑出门去。不一会儿又折了回来,手里拿着一个香囊,“阿福姐姐,你别伤心了,这个送你。” 阿福见那香囊小巧精致,甚是漂亮,忍不住惊呼了一声,“呀。这东西你从哪儿弄来的?” “那个小少爷给的。”虎头说这话的时候,表情甚是嫌弃,“姑娘家家戴得玩意儿。我不稀罕。” “你不稀罕的东西就送我啊?”阿福嘴里埋怨着,已经将香囊接了过去,翻来覆去地看了半晌,颇有些爱不释手。 虎头歪头看了看她的表情,“阿福姐姐,你不伤心了吧?” “还行吧。”阿福模棱两可地道。“反正你以后不准再那样儿对我了啊,要不我新账旧账跟你一块儿算。” 虎头听她这话就是好了,嘿嘿地笑了起来,“不会了,以后除了爷爷和姐姐,我就对你好。” “你少拿话甜乎我。”阿福白了他一眼,又忍不住好奇,晃了晃手里的香囊,“你咋不送给知秋姐姐?” 虎头小大人一样挥了挥手,“姐姐可是干大事儿的人,才不稀得摆弄小丫头玩儿的东西呢。” 听了这话,叶知秋“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阿福又笑又气,撸起袖子,“好哇,你敢说我是小丫头,看我怎么收拾你。” “你本来就是小丫头。”虎头冲她做了一个鬼脸,一路笑着跑出门去。 阿福也没打算真追,在门口喊了两嗓子便折了回来。一抬眼,见叶知秋笑眯眯地望着自己,脸上红了一红,“人家本来打算跟知秋姐姐使劲儿诉苦来着,都是虎头瞎搅和。” 不等她问,就把家里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说完赌气地爬到炕上,“我以后就住在这儿,给知秋姐姐当亲妹妹。那个破家谁爱回去谁回去,反正我不回去。从今天开始,我跟丁大丫断绝关系了。” “别说胡话,亲缘关系是说断就能断的吗?”叶知秋正了神色劝道,“你还是赶快回去吧,要是被牛婶知道了,说不定又要来闹一场。” 阿福抿了抿嘴,眼睛里泛起泪光,“知秋姐姐,你真不想要我了?” 叶知秋刮了她鼻子一下,笑道:“傻丫头,像你这么聪明伶俐的徒弟到哪儿找去?我怎么可能不要你?” “知秋姐姐?!”阿福激动地坐了起来,结结巴巴地问,“那……那你是……是啥意思啊?” 叶知秋朝她招了招手,示意她附耳过来。 阿福赶忙照做,听她在耳边低低地说了几句,整张小脸都有了光彩,心领神会地点头,“嗯,嗯,我知道了,我都听知秋姐姐的。” 叶知秋见她一副言听计从的模样,忍不住调侃,“要是让人知道,你和别人串通一气来对付自己的亲娘,肯定会骂你是个不孝女。” “我才不管别人咋说呢。”阿福不以为然地皱了皱鼻子,“我只要能跟知秋姐姐一块儿做买卖就成。” “好了,你不用急着跟我表忠心。”叶知秋笑着嗔了她一眼,又催促道,“你快回家吧,好好劝劝老牛叔。都在一起过了大半辈子了,休什么妻啊?” “休了才好呢。”阿福口不对心地嘀咕了一句,背起铺盖卷儿出了门。因为心里有了底,走起来路来脚步比来的时候轻快多了…… —— 第117章 媒婆上门 刘婶是个心里和嘴上都藏不住事儿的人,脸上的伤刚刚好了一些,便四处奔走打听。不出几日,成家孙女儿要招赘女婿的消息便在周围的几个村子传播开来。 于是继牛婶闹事之后,叶知秋又一次变成了村民们饭后睡前热烈讨论的名人。 有人嗤之以鼻,有人表示理解,也有人因为这件事动了不该动的心思。 冬元节过后月余,阴云汇聚,落了今年冬天第一场雪。雪后初霁的早上,叶知秋正在门前扫雪,直起身子歇气的空当,就看到一个花团锦簇的人影出现在村口。 距离太远,看不清楚面容,只能分辨出那是一个体型圆胖的妇人,侧身坐在一头毛驴的背上。头上梳着繁复的发髻,耳侧别了一朵碗口大的红绸花。上身一件大红绣花的棉袄,下面是一条绛紫色的棉裙,脚穿一双与棉袄同色的绣花鞋。 原本银装素裹的世界,因为她的闯入,顿时失去了原本的幽静和宁谧,多了几许刺目的喧嚣。 与她相比,那牵着毛驴的人存在感就低多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刘婶从院子里探了探头,一眼就认出了来人,“那不是大喇叭村的钱媒婆吗?这一大早儿跑来,是要给谁家说亲呢?” 叶知秋原本还有些纳闷,山村人们的穿衣风格向来以朴素低调为主,怎么会有人打扮得如此张扬,听到“媒婆”两字才恍然大悟。 她一直以为电视剧里面的媒婆形象是艺术夸张的结果,现在才知道。冤枉人家编剧、导演和造型师了。那身装扮,着实让人不敢恭维。 暗自摇了摇头。继续扫雪。 刘婶是个万事通,对说媒尤为热衷,见了钱媒婆便有一种同行冤家的敌意。眼睛紧紧地盯着那个身影,想要看看她到底要去哪家说媒。 毛驴渐行渐近,一连越过几个有当婚子女的人家儿。直奔村西头而来。 刘婶不觉变了脸色,嘀咕道:“别是冲我们家梅香来的吧?” 叶知秋也停了下来,站着观望。 梅香早就到了议亲的年纪,刘婶一心想给她挑个好的,迟迟没有定下来。梅香自己倒是不着急,想在家多留两年。如今媒婆上门,她的打算只怕要落空了。 心念转动的工夫,毛驴已经到了近前。钱媒婆扭头看过来。露出一张涂脂抹粉的笑脸,“哟,刘家大嫂,你起得可真早啊!” 声音尖细,带着几分与年龄严重不符的娇媚,听得人汗毛一立。 刘婶无心寒暄,面带忐忑地打听,“钱大嫂。你这是要往哪家去啊?” 钱媒婆笑而不答,一抬眼瞟见拄着扫帚立在门边的叶知秋,立刻夸张地惊呼起来。“哎哟哟,这位姑娘生得可真是水灵标志。要是老身没看走眼的话,你就是成家老汉的远房侄孙女儿吧?” 叶知秋听她一口道出了自己的身份,止不住心头一跳。冷眼看着她从驴背上滑下来,又牵着裙摆一步三摇地走到面前,才淡淡地问:“你有什么事吗?” 钱媒婆不回话。两眼泛光,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啧啧,瞧瞧,这模样儿,这腰条儿,这通身的气派,哪一点儿也不比城里那些大家小姐差。” 叶知秋被她这份热切和殷勤搞得恶寒不已,不由蹙了眉头。 刘婶这会儿也明白过来了,眼神闪烁地问:“钱大嫂,你这是来给秋丫头说媒的?” “可不是嘛。”钱媒婆接了她的话茬,眼睛却一瞬不瞬地盯着叶知秋,笑得老脸开花,“这位姑娘,你好福气,有个很不错的人家儿瞧上你了,老身先给你道喜了。” 说着朝她道了个不甚标准的万福,起身,见她神色未动,只用一双黑湛无波的眼睛看着自己。心里暗怪这姑娘不懂礼数,却不好表露出来,只能硬着头皮提醒她,“姑娘,你看这大冷天儿的,要不咱进屋说话儿?” “不用了,就在这儿说吧。”叶知秋一口回绝了她的提议。 钱媒婆笑容僵了一僵,眼睛瞟了瞟刘婶,有些为难地道:“姑娘,在这儿怕是不方便……” “没什么不方便的。”叶知秋不客气地截断她的话茬,“既然是喜事,就不怕别人听见。如果是怕人听见的喜事,那我劝你还是不要说了。” 钱媒婆做媒无数,不管到谁家,都被人捧着夸着,客客气气地对待着。成不成的都有一份谢媒礼,最不济的时候也有一碗水喝,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强忍着怒意道:“姑娘,俗话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些话儿我不能直接跟你一个姑娘家说,总得见见你家里人不是?” “这个家我做主,你跟我说就可以。”叶知秋不动如山,“说吧,谁家看上我了?” 钱媒婆有心发作,又忌讳托她说媒的人。表情挣扎了半晌,才不情不愿地开了口,“是大喇叭村王家。” “哪个王家?”刘婶忍不住插了一句,据她所知,大喇叭村姓王的一共十几家,有当婚男丁的就四五家。 “啊,那个……”钱媒婆支吾了一下,神情有些躲闪,“你们都认识,就是……咱们三个村儿的地保,王大人家里……” 刘婶大感意外,“王大人?他家儿子不是才十岁……”话说到一半,猛然意识到了什么,急忙住了嘴,看向叶知秋,眼神里是满满的担忧。 叶知秋早就猜到钱媒婆牵的不是什么好线,却也没料到托她说媒的人是王老刁,面上有了一瞬的惊讶,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冷冷地地扫了她一眼,“麻烦你回去转告王地保,这门亲事不合适,我不同意。” 钱媒婆听她拒绝得如此干脆,有些急了,“姑娘,你再考虑考虑。王大人家底儿殷实,又替衙门办事儿,体面着呢,你要是做了他家的三夫人……” “我说了,我不同意。”叶知秋字字清晰地打断她,“你就说一千遍一万遍,我也不会改变主意。你不要再浪费口舌了,请回吧。” 钱媒婆也看出来了,这姑娘跟别家女儿不一样,是个主意大,软硬不吃的主儿。再说下去,把人惹恼了,说不定就要拿着扫帚赶她了。 她要顾着自己的脸面,也要顾着王老刁的脸面,不好当街闹起来。反正她已经把话儿带到了,人家不同意她也没办法。 打定主意,便不多作纠缠,只照例说些场面话,“那姑娘再跟家里人好好商议商议,要是改了主意,托人捎个信儿给我。” “没那个必要。”叶知秋连最后一点余地也不给她留。 钱媒婆脸上黑了一黑,小声嘀咕了一句“不识好歹”,便爬上驴背,催促牵驴的人快走。 见她走远了,刘婶才推门走了出来,眼带恐慌地看着叶知秋,“秋丫头,那钱媒婆可不是什么善茬,你就这么把她打发走了,她回去不知道怎么说你的坏话儿呢。 王老刁是啥人?他惦记上的东西,要是弄不到手里,谁也别想安生。不是婶子吓唬你,你这次怕是把王老刁给得罪死了!” 叶知秋面无表情地睨了她一眼,“不得罪怎么办?难道我要乖乖去给他当妾吗?” 从钱媒婆说出王老刁名字的瞬间,这个人她就得罪定了。既成定局的事情,她又何必瞻前顾后,刻意去讨好一个媒婆?那种人,只要得到一丝好脸色,就会无休无止地贴上来。为了以绝后患,她只能快刀斩乱麻。 刘婶被她问得无言以对,讷讷了半晌,才挤出一句,“那你打算咋办啊?” 叶知秋眸色微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王老刁这些日子没什么动作,多半是因为顾忌秦三公子这位知府的儿子。想必听到她要招赘的消息,打消了顾虑,心思又活了过来。所以才会明目张胆地派媒婆上门,想要把她据为己有。 说来也是她太大意了,只想着维护邻里关系,一时冲动跟刘婶说了要招赘的话,反倒把王老刁这一茬给忘了。事情已经这样了,再检讨也没用。 如果王老刁顾及脸面,能就此作罢,自是最好。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太大,正如刘婶所说,她以后的日子怕是不会太安生。她不知道王老刁还会使出什么手段,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刘婶不知道她说的兵啊土啊的是什么意思,忧心忡忡地叮嘱道:“秋丫头,你可千万小心着些啊!” 叶知秋笑了一笑,“我知道,多谢刘婶提醒。”顿了顿,又道,“刘婶,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啥事儿啊?”刘婶表情有些惴惴的。 叶知秋知道她担心什么,也不点破,正色地道:“刚才的事,麻烦你先不要告诉我爷爷。” 因为她要招赘,成老爹一直郁郁寡欢,如果知道王老刁派人来说媒,肯定会着急上火。老爷子年纪大了,心思又重,万一急出个好歹来就麻烦了。 她也知道这事瞒不了多久,能瞒一会儿是一会儿吧,至少给老爷子一段缓冲的时间。 刘婶一听是这事儿,神色一松,满口答应下来,“我明白,我不说,跟谁都不说。” “那就谢谢刘婶了。”叶知秋笑着跟她道了谢,转身继续扫雪。地面一寸一寸地干净起来,她的心情却一分一分地沉重了…… —— 第118章 去找王爷?! 成老爹第三天就知道了。 倒不是刘婶多嘴,而是王老刁又打发人来提亲了。这一次不止派了钱媒婆,还送来了好几箱聘礼。浩浩荡荡,招摇过村,想不知道都难。 又一次被叶知秋挡在门外,钱媒婆也学精了,命人放下聘礼就要开溜,打算坐实了王老刁下聘的事情,让成家没有办法反悔。 叶知秋立刻拿了菜油和火折子出来,当众点燃了其中的一个箱子。 钱媒婆害怕人财两空,回去不好交代,只好命人灭了火,抬起聘礼,灰溜溜地回去了。 因为这件事,全村人都为成家捏了一把汗。叶知秋倒是觉得把事情摆在明面上,比遮遮掩掩的好。至少大家都知道她得罪了王老刁,日后她出了什么事,也会第一时间怀疑到王老刁身上。有了这层顾忌,王老刁短时间内也不敢乱来。 成老爹不出意料地上火了,当天夜里就头疼发起了高烧。叶知秋守了大半宿,又是冷敷又是擦身,好不容易才让他退了烧。 第二天带他到城里的医馆看了一下,说是没什么大碍,只是着了风寒。服下两剂汤药,病倒是好了,可人一直没什么精神。 叶知秋知道他这是心病,开解了他几回,收效甚微。只好拜托刘婶,加紧帮她张罗亲事,有差不多的就先定下一个,也好让他放心。 阿福趁牛婶去杨家庄探望阿喜,鬼鬼祟祟跑到成家,一见面就急着打听。“知秋姐姐,你真打算娶相公啊?” 叶知秋笑着眨了眨眼,“不行吗?” “不是不行。”阿福皱了皱鼻子,“我听说但凡愿意倒插门的。都不是啥好东西,一准儿配不上你。” 叶知秋拍了拍她的肩头,“放心,我没打算来真的。” “啊?”阿福先是一愣,随即吃惊起来,“知秋姐姐。你想假成亲啊?” 叶知秋赶忙捂住她的嘴,“小姑奶奶,你轻点声儿啊。让爷爷听见,又该上火了。” 阿福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会注意。等她松了手,又忍不住急急地问:“知秋姐姐,假成亲能行吗?” 叶知秋笑了笑,“试试呗。” 距离送聘礼事件已经过去半个月了,王老刁那边一直没什么动静。平静的表面背后,往往酝酿着大风大浪。她不得不防。 有句老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一次两次她或许能躲过,十次八次就难说了。她不能让王老刁从这个世上消失,也没办法剥夺他的权势。思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假成亲了。 只要她成了亲,王老刁也就没了目标。这个人虽然贪财好色。可也不是无法无天之辈。顶多借职务之便刁难她一下罢了,绝计做不出强占民妇的事情。 只要找到合适的人,许给足够的好处,说服他跟自己一起演戏并不难。她不在乎所谓的清誉,等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人,再和离也就是了。 这样一来,她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踏踏实实地做她想做的事,成老爹也能安心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能不能找到合适的人。 这个人。首先头脑不能死板,思想太保守了,必然不会同意假成亲;其次心地要宽厚,如果是个奸险贪婪的人,无异于引狼入室;再次。长相也要说得过去,要是长得太猥琐,哪里还有演戏的心情?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愿意入赘到成家来。她不能扔下成老爹和虎头不管,否则她大可以躲出去或者一走了之,没有必要假成亲。所以她不可能“嫁到”别人家去,入赘是必须的。 阿福听了她的打算,依然不太放心,“那你要是碰不上喜欢的人,就打算一直跟别人假成亲吗?” “怎么可能?”叶知秋瞥了她一眼,“假成亲只不过是缓兵之计,等咱们的买卖做大,有钱有人了,还会怕他一个区区的地保吗?” 阿福一拍脑门,“可不是嘛,瞧我这个猪脑子。”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所以啊,你赶快摆平牛婶,回来帮我。” “我也想啊。”提起这件事,阿福顿时苦了脸,“前几天我娘听见九婶四处显摆,说九叔给你出车又得了多少铜钱,还总是念叨,‘这本来该是咱家的钱’。被我们拿眼睛一瞪,就心虚得很。 自打知道你得罪了王老刁,她腰杆子又直了,动不动就数落我和我爹。说要不是她,我们两个现在还跟着你瞎跑,一准儿被王老刁记恨上了。像立了多大的功似的,活活被她气死了!” 对此叶知秋也只能表示无奈,之前还有人送了自家的小姑娘来找活儿干,或者捧着几个铜钱要跟她合伙做买卖,最近慑于王老刁的淫威,也都销声匿迹了。牛婶气焰抬头,也在意料之中。 “慢慢来吧。”她不痛不痒地开解道。 “嗯。”阿福闷闷地点了点头,又自我振奋地道,“知秋姐姐,你教给我的东西我都学会了,大字也能写好几篇了呢。” 叶知秋刚想鼓励她几句,就听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虎头惊慌的呼喊,“姐姐,不好了,不好了……” 叶知秋眉目一沉,赶忙推门出来,“虎头,出什么事了?” “姐姐。”虎头白着一张小脸扑过来,一手抱住她的腰,一手指向门外,“当差的……当差的往咱家来了!” 叶知秋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四五个腰挎佩刀、身穿皂色衙役官服的人,骑着马朝这边跑了过来。她心中咯噔一下,当机立断,将虎头推进西厢房,“虎头。阿福,你们待在里面,不准出来。” 正准备回屋去叮嘱成老爹两句,他已经听到动静。摸索着出门来了,“秋丫头,虎头,出啥事儿了?” 叶知秋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跑过来挽住他的胳膊,引着他进了西厢房。又叮嘱了一遍:“虎头,阿福,你们好好照顾爷爷,不管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不要出来。” 阿福和虎头惊恐不安地点头,成老爹张了张嘴,想说句什么,就听她“砰”地一声关上了门,只好把话咽了回去。 叶知秋快步来到院子中央,调整了一下呼吸,微笑地看向已经来到门外的衙役。“几位大人,你们有什么事吗?” 跑在最前面的衙役勒住马,看到她笑脸相迎先是一怔。随即眯了眯眼,居高临下地打量了她几眼,“你叫叶知秋?” 神情和语气都很傲慢,颇有几分盛气凌人的味道。 “是我。”叶知秋笑容不变。语调平静地问道,“几位大人找我有事?” 那衙役并没有立刻回话,而是从怀里抽出一张盖着大红官印的纸,高高地举起来,“有人举报,小喇叭村寄居村民叶知秋谎报籍贯,欺瞒官府,骗取居留文书。奉县尊大人之命,予以收监审查。” 说完一挥手,“拿下!” “是。”两名衙役翻身下马。推门而入,朝叶知秋扑了过来。 看到衙役的瞬间,叶知秋便猜到王老刁给她罗织了什么罪名。刚才那短短的时间内,她飞快地分析了一下,以为会是盗窃或者非法买卖。却没有料到是居留文书出了问题。 她扪心自问,唯一能被人真正拿捏住的把柄,也只有居留文书了,看来这一次真要吃牢饭了。念及至此,一颗心顿时沉到了谷底。 她知道反抗没用,便不动不响,任由那两个衙役一人抓住她的一条胳膊,将她反剪双手按跪在地上。 虎头在西厢房听到叶知秋被抓,登时急了,喊一声“姐姐”就要冲出去。 阿福眼疾手快,一把捂住他的嘴,顺势将他拉了回来,压低了声音急急地道:“虎头,不能出去。你出去也打不过他们,只会给知秋姐姐添乱。” 虎头“呜呜”地挣扎了几下,便安静下来。 “你们两个,给我进去搜。”领头的衙役沉声吩咐,“凡是来历不明的东西,统统带走。” “是。”另外两名衙役得到命令,飞奔进屋,乒乒乓乓地翻了半晌,便拿着一叠写满了大字的宣纸和几样东西出来了。 叶知秋用眼角捎了一下,从那几样东西里面发现了自己的钱袋和成老爹的宝贝匣子,顿觉心头滴血。 她的钱袋里面倒是没有多少钱,只有不足一两碎银子和铜钱。这些日子卖菜得的钱,都被她藏在埋着土豆的沙堆里了。成老爹的匣子里面可是放了整整十两银子,还有房契和地契。落在这些衙役手里,只怕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领头衙役就着一名衙役的手,翻了翻所谓的“证物”,又扫了扫安安静静跪在那里的叶知秋,挥手下令,“带走。” “是。”衙役提起叶知秋,押着她向门外走来。 虎头从门缝里看到她被人押走,不顾一切地挣脱阿福,冲了出来,“姐姐……” 叶知秋闻声回头,疾言厉色地喝道:“虎头,回去。” 虎头下意识地顿住脚步,被随后追出来的阿福死死地拉住了。成老爹也颤颤巍巍地摸了出来,焦声地喊着她的名字,“秋丫头,秋丫头……” “爷爷,虎头,你们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叶知秋柔声安抚了那祖孙二人两句,又将目光转向阿福,“替我照顾爷爷和虎头。” 阿福刚要点头,就见她嘴唇翕动,无声地说了几个字。一愣的工夫,她已经被衙役提到了马背上。 领头的衙役招呼一声,五匹马各自掉头,朝村外跑去。 “姐姐。”虎头哭喊着追出去。 阿福呆呆在站在那儿,仔细回忆着她刚才的唇语,突然眼睛一亮,“去找王爷?!” —— 第119章 王府之门 是了,知秋姐姐说的是“去找王爷”。 阿福顿时心神大定,跑过来扶住摇摇欲坠的成老爹,“成爷爷,你别着急,我这就去找人救知秋姐姐。” “找……找谁啊?”成老爹张大了无神的眼睛,表情期待又茫然。 阿福不好跟他透露凤康的身份,含糊其辞地道:“反正是个大人物,一准儿能把知秋姐姐救出来。成爷爷,你和虎头别乱跑,老老实实地在家等着啊。” “哎,哎,那你快去吧。”成老爹自己没主意,唯有言听计从。 阿福无暇多说,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胳膊,便转身往外跑去。 刘婶将刘叔、菊香和梅香关在屋子,勒令他们不准出来。自己在院子里偷偷观望了许久,这会儿才大着胆子走出来。迎面碰见阿福,扯住她打听,“阿福,秋丫头犯啥事儿了?” “啥事儿也没犯。”阿福气呼呼地甩过来一句,挣开她的手,加快速度往前跑。跑了一段儿才记起来,老牛叔赶着牛车去了杨家庄。想了想,掉头往陈家奔来。 陈家刚刚得到消息,正热烈地讨论着,见阿福风风火火地闯进来,齐齐住了嘴。听她说要进城找人搭救叶知秋,陈家老大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爹,你不能去。” “是啊,老头子,这事儿你就别管了。”九婶也忧心忡忡地劝道,“成家孙女儿得罪了王老刁,那还有好儿?你再往里掺和。下一个倒霉的就该是咱家了。” “我娘说得对。”陈家老大得到支持,底气愈发地足了,“左右人都给抓起来了,往后也用不着给她出车了。爹。就着这个事儿,咱就跟成家断了吧。” 陈家老二慢声细语地插了一句,“我看也是,断了好。” 阿福见九叔沉着脸不说话,赶忙解释:“九叔,我没想让你掺和。我就是想让你送我进城……不是县城,是清阳府……我不白用你的车,我给你钱,五十文,不对,一百文,一百文还不成吗?” “一千文也不成。”不等九叔开口,陈家老大就粗声粗气地回绝了,“这趟车说啥也不出,不能为了几个钱儿。把一家老小的命都搭上。” 阿福知道陈家老大是个认死理儿的榆木脑袋,也不跟他掰扯,只恳求地看着九叔,“九叔,知秋姐姐没亏待过你吧?你就行行好,送我去一趟吧。我要找的人厉害着呢。一准儿能把知秋姐姐救出来,连累不着你们家……” “你个小丫头别跟这儿唧唧歪歪的。”陈家老大不耐烦了,挥着手驱赶她,“走走走,赶紧走。” 阿福哀求地喊了一声“九叔”,见他依然吭声,又急又气,红着眼圈发狠道:“好,好啊,你们就见死不救吧。等知秋姐姐回来。我就告诉她,一辈子不用你们家的车。等我和知秋姐姐发达了,你们谁也别想跟着沾光!” 撂下几句话,就掀开帘子跑了出去。 一直闷头坐着的陈家老三站起身来,一言不发地往外走。 九婶见他表情不对。赶忙问道:“老三,你干啥去?” “套车,送阿福进城。”成家老三人已经到了门外,声音透过布帘子传来,听着格外坚决。 九婶和陈家老大顿时急了,齐声叫嚷,“老三,你给我回来……” “别喊了,让他去吧。”九叔沉声地开了口。 “爹……” 陈家老大还想说什么,被九叔一眼瞪了回去,“老三那个脾气,说要干点儿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你能劝得住啊? 阿福说得没错儿,成家孙女儿没亏待过咱。一群大人加起来,还不如一个小丫头片子仗义,要是传了出去,不叫人指着脊梁骨骂才怪,往后谁还敢跟咱们来往? 我瞧着成家孙女儿不像是个福薄的人,指不定日后真能干出大事儿来。老三去一趟也好,就当给老陈家留条后路吧。” 一家之主发话了,其他人也不敢再发表意见,都沉默下来。 阿福赌气地跑出小喇叭村,刚走了没多远,突然听见身后车轮滚动。回头一看,就见陈老三驾着骡车飞驰而来。 “阿福,上车。”他离着老远就招呼。 阿福先是意外,随即喜出望外,“陈三哥?!” “快上来。”陈老三将速度放慢,朝她伸出手来。 阿福搭住他的手腕,轻轻巧巧地跳到车上,心里说不出的欣喜和感激,“陈三哥,你真是个大好人,我替知秋姐姐谢谢你了。” “没事儿。”陈老三腼腆地笑了笑,嘱咐道,“你坐稳了啊。” “哎。”阿福欢快地应了一声,别过头,悄悄地抹了一下眼角。 陈老三将骡车赶得飞快,一刻钟的工夫就进了城。阿福跟人打听了一下,便指挥着他直奔雪亲王府而来。 这会儿已经临近晌午,正是门房的下人轮班吃饭的时间。管事不在,只有两个小厮守在门口。听到敲门声,其中一个出来查看,见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立刻皱了眉头,厉声喝问:“你是什么人?胆敢随便惊扰王府门庭?” “我叫阿福。”阿福顺着他的话报上名字,便迫不及待地说明来意,“我有急事儿,要见你们家王爷。” 小厮听她要见王爷,神色微微一凛,细细打量过来。见她衣着寒酸,浑身都透着那么一股子土气,便冷声嗤笑起来。“我们家王爷也是你这种人能见的?年纪不大,口气不小。” 说着就要关门。 “慢着。”阿福一把扯住他的袖子,“这位大哥,我真认识你们家王爷。你就让我进去吧。” 小厮有些怒了,用力地抽回袖子,“你当这是什么地方?是谁想进就能进的?滚,不要弄脏王府的地方。再敢喧哗,乱棍打死!” 语罢在她肩头上狠狠地推了一把,“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阿福被他推得一个趔趄跌坐在地上。摔得屁股生疼,半晌没能爬起来。 陈老三见状赶忙弃了骡车,跑过来扶她,“阿福,你咋样?没摔坏吧?” “没事儿。”阿福强笑着摆了摆手。 陈老三搀着她一步一拐地下了台阶,回头望了望那高大的门脸,心下吃惊不已。他早年读过一阵子书,太复杂的内容读不出来,可“雪亲王府”四个字还是认得的。 他一直以为阿福要找的人,是跟叶知秋做买卖的酒楼掌柜。怎么也没想到竟是“王爷”这样不得了的大人物。 他不知道阿福为什么会跟这种戏文里才会出现的人物扯上关系,也不好多嘴打听,只担忧地问道,“人家不让进,你打算咋办啊?” 阿福板着小脸儿想了一下,便有了决定。“陈三哥,咱去后门儿。” 虽然她不太懂富贵人家儿门上的规矩,可也看出来了,前门不是那么容易进的。那个小厮凶巴巴,不像是在吓唬她。知秋姐姐交代的事情还没办妥,她可不想被人乱棍打死。 她记得有人提过,这种大宅子都有后门。正门走不通,那就走后门儿。 陈老三对这种事情更是两眼一抹黑,只能听命办事的份儿。将她扶到车上,便绕开正门。拐进一条两车来宽的巷子。顺着高墙跑了半天,才看到一个红漆木门。 “是这儿吗?”他喝住牲口,迟疑地问。 阿福也不知道是不是,跳下车,上前拍门。 开门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听说她要找王爷,先冷嘲热讽一通,又免费赠送一声“滚”,然后不客气地关了门。 陈老三见她连连碰壁,也有些吃不准了,眼带疑惑地问:“阿福,你真认识住在这儿的大人物啊?” 阿福满腹焦虑,没有心情跟他解释。正犹豫着要不要继续敲门,就见巷子口驶来一辆水车。赶车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车上还坐着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厮。看他们的衣着打扮,跟王府的下人很相似。 她精神大振,转身迎上去,“停下,停下……” 车夫见有人拦在车前,急忙勒马。眉眼一立,就要呵斥,阿福就抢先一步开了口,“大叔,我有顶急的事儿要见你们家王爷,你行行好,带我进去吧。” “什么?你要见王爷?”车夫吃惊地打量了她几下,跟车上的小厮对视一眼,便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我们整天在王府进进出出,十天半月都见不到王爷一面。你一个乡下小丫头,也想见王爷?” 小厮也忍俊不禁,“谁说不是?小姑娘,你脑子不好赶快去看大夫,别在这儿挡我们的路。” 阿福被他笑得心里恼火,可有求于人,又不好发作,好声好气地道:“大叔,大哥,我真认识你们家王爷。他在我们村里住过,不信你们去问问洗墨,啊,还有王太医,沈公子,小世子,他们都知道这事儿……” 一听这话,那两个人笑得更欢了,“她说王爷在他们村里住过,你信吗?” “王爷是什么身份,怎么会跑村里去住?这小姑娘可真逗。” 阿福急了,大声地争辩道:“我说的是真话!” 小厮觉得她有趣,忍着笑逗她,“你说认识王爷,有什么证据吗?空口说白话,我们可不信。” “啥样儿的证据?”阿福有些迷糊。 “这个嘛……”小厮想了一下,“比如王爷笔迹啦,王爷随身带的东西啦……” 阿福被他的话点醒了,神色一动,急急地截断他的话茬,“那小世子的东西算不算?” 小厮微微一愣,“你有小世子的东西?” “我有。”阿福赶忙将虎头送她的香囊拿了出来…… —— 第120章 叶姑娘出事了! 小厮接过香囊翻来覆去地看了半晌,见绣工极其精致,布料是上等的好料子,的确不像是一个乡下小丫头能戴得起的东西。 可他没见过那位小主子,这香囊上也没有绣字,无法判断真假。跟车夫碰头嘀咕了几句,便看向阿福,“小姑娘,我们只是粗使下人,不敢随便做主带你进去。 这样吧,你在这儿等一等,我们拿着这个香囊进去帮你问问。如果这真是小世子的东西,自然会有人来请你进去问话。” 阿福一听有门,忙不迭地点头,“行,行,那就麻烦你们了,谢谢大哥,谢谢大叔。” 车夫毕竟年纪大一些,想得比较周全,“对了,小姑娘,你跟我们说一说,你叫什么名字?是从哪儿来的?见我们王爷有什么事?一旦有人问起来,我们也好回话。” “我叫阿福,是小喇叭村的人。”阿福生怕他们记不住,一字一句地说道,“是知秋姐姐让我来找你们家王爷的,她被人抓走了。” 车夫点了点头,“好,我们知道了,你就在这儿候着吧。” “哎。”阿福脆生生地答应了,又跟他们道了一遍谢。目送他们驾车进了红漆木门,心里才多少安稳了些。 陈老三也跟着松了一口气,笑着唏嘘道:“这大人物还真不好见哩。” 阿福看了他一眼,神色郑重地叮嘱,“陈三哥,今天这事儿你可千万别说出去。要不该给知秋姐惹闲话儿了。” “我知道。”陈老三一本正经地点头,“我谁也不告诉。” 洗墨伺候凤康读了一上午的书,感觉有些憋闷。草草用了些午饭,便往后花园走来。绕过一片竹林。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低语。 “这香囊真好看,味道也很好闻呢,你从哪儿弄来的?”年轻女孩儿惊喜的声音。 “在外面买的。”回话的是一个低沉的男声。 “专门给我买的?”女孩听出了言外之意,声音愈发欢快。 “你说呢?”男声放低了些,带上了几许暧~昧的韵味。 女孩儿说了句“讨厌”,又迭声地夸赞香囊好看。 洗墨循声望了一眼。就见假山后面立着两个人。一个是粗使打扮的小厮,另外一个是三等丫头。府里下人私相授受的事情并不新鲜,而且屡禁不止,他也懒得管闲事。 正要换条路走,目光扫过那丫头手中的香囊,登时凝住了。略一打量,便大步地走了出去,“你们两个给我过来!” 他突然一声断喝,将两个浓情蜜意的人骇了一跳。扭头一看,见是王爷身边的近侍。更是吓得面无人色,四腿发软地奔过来,双双跪下磕头,“墨大人饶命,小的知错了,再也不敢了。” 洗墨不理会他们的哀求。对那三等丫头伸出手去,“东西拿来。” “是。”丫头不敢不从,颤着双手将香囊奉上。 洗墨一把夺过来,细细查看,见果然是小世子随身佩戴之物,脸色愈发冷沉,“竟敢拿小主子的东西私相授受,你们好大的胆子!” 小厮身躯一震,猛地抬起头来,“这……这……这真是小世子的东西?!” 丫头也吃惊不已。脱口问道:“不是你买来的吗?” 小厮对心上人的话置若罔闻,目瞪口呆地盯着洗墨手上的香囊,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伏地连连磕头,“墨大人。这香囊不是小人偷的……” “不是偷的?”洗墨冷声哼道,“那我问你,小主子的随身之物怎么会在你手里?” “是……是一个小姑娘拿……拿给小人的……” 洗墨皱了皱眉头,“什么小姑娘?” “我……我们回府的时候,碰见了一个小姑娘,她说要见王爷……我们不信,让她拿证据,她……她就把这香囊给了我们…… 到大厨房卸水的时候,我们碰见在内院走动的人,就跟他们打听……结果被他们嘲笑了一顿……我以为那小姑娘诓我,一气之下就把东西扣下了,拿来送……送给润儿……” 洗墨听他语无伦次地说完,心头一动,“你说的那小姑娘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 “她说她叫……叫阿福……” “阿福?!”洗墨脸色一变,急急追问,“她有没有说为什么要见王爷?” 小厮定了定神,说话也流畅了不少,“说了,她说是她姐姐让她来找王爷的,还说她姐姐被人抓走了……” “姐姐?”洗墨怔了怔,“什么姐姐?” “好像叫知秋姐姐……” “知秋……叶姑娘?!”洗墨这下彻底不淡定了,一把抓住那小厮的衣襟,将他提了起来,“她有没有说叶姑娘被什么人抓走了?” 小厮被他一吓,又结巴起来,“没……没说……” “那她人呢?” “在东……东角门……” 洗墨松开小厮,转身就往东角门方向跑去。跑了几步,又顿步回头,疾声吩咐:“你,立刻去东角门,把阿福带到书房面见王爷。” 小厮愣了愣,赶忙爬起来,“是是是,小的这就去。” 洗墨顾不上理会傻傻跪在那儿的丫头,改换方向,直奔内院书房。 凤康有午饭后练字的习惯,这会儿正在书房挥毫泼墨。 沈长浩闲来无事,坐在一旁支着下巴观赏,偶尔点评一句。“王爷这一竖写得好,贯穿如剑,极具气势;那一撇也不错,浑圆饱满。力透纸背……” 凤康被他聒噪烦了,抬头瞪了他一眼,“闭嘴。” 沈长浩不以为意,笑眯眯地晃着身子,“王爷,你有没有觉得府里最近很无聊?” “你不想待可以回京。”凤康不咸不淡地扔过来一句。 “有意思的人都在清阳府。我为什么要回京?”沈长浩意味深长地勾起唇角,“我还期待秦王妃再制造一个惊天大案出来,让我从王爷那里多赢些银子呢!” 提起宣宝锦,凤康脸色不可抑止地阴霾了几分,“王嫂那边没什么动静吧?” “没有。”沈长浩轻笑一声,“整日陪伴小世子,看样子是要将慈母的角色扮演到底了。” 凤康听他将“慈母”二字咬得重重的,停笔看过来,“你又想暗示我什么?” “王爷不觉得小世子伤得很是时候吗?”沈长浩不答反问,“王爷这边刚刚隐晦地下了逐客令。小世子第二天就摔断了腿,哭着喊着不让亲娘走,这也太过巧合了吧?” 凤康当时也觉事有蹊跷,吩咐王太医给小世子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并未发现什么异常。况且虎毒不食子,他也不愿意相信一个母亲会做出伤害亲子的事情。 “行了。这件事不要再提了。暗中多多留意就是,左右再过半个月就该启程回京了。该尽的礼数都要尽到,免得被下人觉出不妥,回去跟太后学嘴,说我这个小叔怠慢王嫂,到时候又是一顿数落。” 沈长浩不置可否地笑了一笑,顺势转了话题,“回了京城,再想出来可就难了,王爷舍得清阳府这块宝地吗?” “有什么舍不得的?”凤康貌不经心地哼了一声。胸口某处却涌出一些不知名的情绪,似甜似涩,似痒似痛,还来不及细细体会,门就被粗鲁地推开了。 洗墨一脚闯进来。“王爷,不好了,叶姑娘出事了!” 凤康目色陡沉,下意识地捏紧了手中的笔。 沈长浩也来了精神,迅速坐直身子,“怎么了?怎么了?叶姑娘出什么事了?” “我也不清楚。”洗墨将小厮的话大略说了一遍,“我已经打发人去带阿福了,等她来了,就什么都知道了。” 沈长浩瞟了一眼面容紧绷的凤康,“叶姑娘这次怕是遇到大事了,要不然以她的性格,是绝对不会惊扰王爷的。” 这话间接地戳到了凤康的伤处,焦虑间隙,又生出几缕无名怒火。手上一用力,只听“嘎嘣”一声,笔杆断作两截。 沈长浩和洗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地对视一眼,又神情各异地移开目光,专注地盯着门口。 阿福在门外等了足足一个时辰,用心灰意冷来形容也不为过。被人带进王府的时候便有些浑浑噩噩,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直到进了书房,看到三个熟人,感觉才真实起来。 说不出是委屈、是担忧还是欣喜,眼泪刷刷地掉了下来。双腿一弯,跪在地上,“王爷,你快去救救知秋姐姐吧。” “虚礼就免了,说,到底怎么回事?”凤康沉声发问,许是许是半晌没有说话的关系,嗓音带上了一丝暗哑。 洗墨赶忙上前将阿福扶了起来,“你不要哭,慢慢说,叶姑娘被谁抓走了?” “县衙的官差。”阿福抽噎着答。 “他们是以什么罪名抓走叶姑娘的?”沈长浩接起话茬。 “我也没咋听明白,好像说她谎报,对了,还有居留文书啥的……” 沈长浩挑了挑眉毛,看向洗墨,“叶姑娘是借居在那个小山村的吧?” 洗墨点头,“对,她是虎头爷爷的远房侄孙女。” “这就对了。”沈长浩心里有了数,看向凤康,“王爷,想是原籍登录和居留文书出了差错,核对清楚就没事了,不必太过担心……” “不是不是。”阿福误会了他的意思,以为他要劝凤康放任不管,急急地打断他,“知秋姐姐没犯事儿,都是王老刁搞鬼,故意冤枉她的……” 凤康眉心大皱,“王老刁是什么人?” —— 第121章 迷药与串谋 阿福调整了一下呼吸,将王老刁的身份,为人,以及他派媒婆上门说亲下聘,被叶知秋两次拒之门外等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每说一句,凤康的眉头就皱紧一分,到最后,整个人都笼上了滔天火气。有怒火,有恼火,也有妒火,一巴掌重重地拍在书案上,咬牙切齿地骂道:“那个该死的女人,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到现在才想起我来!” 沈长浩眼底闪过一抹笑意,不动声色地火上浇油,“那地保不惜与官府勾结,捏造陷害,只怕不仅仅是为了泄愤。牢房可是最容易趁虚而入的地方,叶姑娘孤身一人,势单力薄,万一……” 不等他把话说完,凤康便迈开大步向外奔去,一边走一边高声吩咐:“洗墨,备马,把一至三等侍卫统统带上。那个女人若是少了一根汗毛,立刻给本王拆了他的县衙!” 话音落下,他人已经到门外了。 洗墨对着他的背影说了声“是”,快步追出去。 “哎呀,哎呀,看来今天又要有很多人倒霉了。”沈长浩唏嘘了一句,笑眯眯地看向阿福,“小姑娘,想不想跟去看看热闹?” 阿福被凤康惊人的气势所慑,还没有完全回魂,呆呆愣愣地点头,“想。” 沈长浩含笑拍了拍她的脑袋,“那我们走吧。” 阿福跟着他转了身,正要迈步,身后猛然传来一声巨响。她被吓了一跳,回头望去。就见原本好好的书案已然断作两截,书本纸笔散落一地。想起凤康刚才那一掌,后背顿时冒出一层冷汗。 沈长浩也是一愣,继而放声大笑。 这里是仓原县衙大牢女号最偏远的一间牢房。明明是午后阳光最好的时候,窗口却黑幽幽的,透不出一丝光线。只有挂在拐角墙壁上的一盏油灯,在牢门外打出一个昏黄模糊的光圈。 牢房只有三米见方,石墙,木栅。右后墙角处摆了一个马桶,散发着浓郁的骚臭之气。地上的稻草不知道多久没有换过了,早已失去了保暖隔潮的功能。 叶知秋背靠牢门,静静地站着。历经一个多时辰的牢狱生涯,她的心绪已经平和下来,头脑也恢复了冷静。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那天到县衙来办理居留文书的时候,并没有在王老刁跟前露出丝毫破绽。她得罪王老刁是近半个月的事,这么短的时间,不足以往返她的“原籍”进行核对调查。 也就是说。谎报籍贯的罪名十有八、九是胡乱安放的,他们并没有真凭实据。只要有一个分量足够的证人,她就可以无罪释放。 就是不知道阿福有没有读懂她的唇语,能不能见到那个人?王府门禁森严,阿福没有银子打点,想要见他一面恐怕难于上青天吧? 想到这里。她唇边泛起一抹苦笑。曾经那样绝然地想要跟他划清界限,可在情急之时,居然第一个就想到了他。 因为权势拒绝了人家的感情,转眼又想利用人家的权势化解危难。这样看来,她还真是一个虚伪又自私的女人。 可是在这样一个等阶分明、弱肉强食的世界,她有什么可清高的?只有保住性命,保住那有限的自由,才有资格谈其他的事情,不是吗? 时间在自我解嘲与自我开解中缓缓流逝,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打破了牢房的寂静。 叶知秋心神微凛,转过身来,循声观望。脚步声越来越近,拐角处多了一团光亮,渐渐放大。很快便现出一个人影来。 是一个狱卒打扮的婆子,左手提着灯笼,右手拎着食盒。不紧不慢地来到近前,举起灯笼照了照她脸,才粗声粗气地道:“吃饭了。” 进来的时候,叶知秋特地留意了一下,前面有几个牢房是住着人的。在这昏暗少光的地方,她无法眼观六路,一直耳听八方,并没有听见往别的牢房送饭的声音。 心中警觉,面上却是分毫不显,微笑地问:“这位大婶,牢房里也是一天吃两顿饭吗?” 婆子打开食盒的手几不可见地滞了滞,而后“啊”了一声。 叶知秋看向食盒,见里面放着一盘呛炒白菜,一盘大葱炒鸡蛋,外加两个白面馒头,又笑着说了一句,“这牢饭还挺丰盛的。” 婆子用眼角飞快地捎了她一下,又低头往外拿东西,“今天是县尊三千金的生辰,大人高兴,特地吩咐给牢房改善伙食。算你走运,刚来就碰上这样的好事!” 将三个盘子摆在牢门外,又放上一双筷子,直起身来幽幽地看她一眼,“吃吧。” 叶知秋见她没有要走的意思,存心试探,笑着称赞道:“还要看着犯人吃饭,大婶真是辛苦。” “这牢房阴森森的,我可不想来回跑。”婆子哼了一声,又催促道,“你赶快吃,吃完我好收拾家什。” 听了这掩饰意味十足的话,叶知秋已经可以断定,这饭菜百分之百有问题。待要推说不饿,又怕把她惹急了,使出什么强硬的招数来。距离这么近,无法瞒过她的耳目,将饭菜倒掉。都是女的,也不能借口方便把人支开。 该怎么办才好? 大脑飞速地转动着,左手已经抓起了一个馒头。借着往嘴边送的机会,细细闻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味。看来馒头是安全的,问题出在那两盘菜上。 她咬了一口馒头,又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鸡蛋,装作陶醉地闻了闻,“真香。” 味道浓烈的胡麻油,麻中带苦,夹杂一丝呛鼻的异香。如果她没有判断错,这应该是比较劣质的迷药。 是迷药就好办了! 她将鸡蛋送进嘴里,大嚼特嚼,却没有咽下去。又夹了一筷子白菜闻了闻,同样是下了迷药的。她装作饿坏的样子,一气吃了七八口菜。而后猛然停下,将嘴里的饭菜喷将出来,捂头瞪眼,很是做足了一番戏,才一头栽倒在地。 婆子看了看骨碌碌滚出老远的馒头,又看了看她,“这是下了多少药啊,这么快就把人放倒了?别闹出人命来才好。” 一边嘀咕一边伸手探向她的口鼻,感觉还有气息,才松了一口气。将落在地上的筷子抄起来,连同盘子一并装进食盒。 叶知秋听见她脚步声远去,急忙将嘴里的食物残渣吐干净。这一会儿的工夫,舌头已经开始麻痹了,这药的分量下得着实不小。虽然她没有下咽,可也避免不了药力扩散,好在她吃得不多,头脑还很清醒。 这会儿工夫,那婆子的脚步声在拐角深处停了下来,似乎在跟什么人低语交谈,声音断断续续地传入耳中,“你快……别让人……否则我可……” 另外一个声音更低更模糊,几乎分辨不出音节和声调。 叶知秋偷眼看去,拐角处的光影又晃动起来,伴随着一串刻意放轻的脚步声逐渐放大。不多时便闪出一个人影来:身形干瘦,细长脸,山羊胡。 果然是王老刁! 她心中怒意升腾,暗暗握紧了拳头,屏息不动。 王老刁来到牢门外,左右看了看,才举起灯笼,放心大胆地打量。见自己肖想了多日的佳人正静静地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因为侧身而卧,曲线愈发玲珑有致。这副予取予求的模样,更是让人口干舌燥,血脉贲张。 他咕咚地咽了一口唾沫,将灯笼插在牢门旁边,便迫不及待地摸出婆子塞给他的钥匙。好事将成,满心激动,双手控制不住地颤抖着,以至于几次都无法找准锁眼。 而此时的叶知秋,已经将听力发挥到了极致:锁链落地的哗啦声,牢门洞开的吱呀声,脚踩稻草的窸窣声,不规律的心跳声,粗重的喘息声,衣料的摩擦声…… 不止听力,所有的感官都比平常敏锐数倍。她能感觉到王老刁在她身前缓缓地蹲了下来,猥琐的目光掠过侧脸与脖颈,犹如蚯蚓爬过一般,令人作呕。她还感觉到,有一只散发着潮气与汗酸气味的手,正一寸一寸地靠近她的脸庞…… 她已经忍无可忍,猛然张开眼睛,抬腿屈膝,狠狠地撞了过去。 王老刁正全心全意地想象着这张俏脸的触感,全无防备,肋下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击。闷哼声中,一头撞向旁边的墙壁。 这一下撞上去, 轻则头破血流,重则一命呜呼。 叶知秋不想惹上人命官司,迅速伸手,抓住他的衣襟,顺势翻身跪坐。借身形扭转的力道,稍稍转向,将他推到木栅上。随即翻身立起,补上最后一脚。 “啊——” 王老刁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双手捂住裆部,身体蜷缩如虾,打滚哀号。 她这边刚刚搞定,就听到牢门口传来一阵不同寻常的骚动。有惊呼声,有喝令声,还有求饶声,还有一阵无比杂乱的脚步声迅速靠近。 “知秋姐姐!” 听到阿福焦急的呼唤,她心头一喜,还不来及应答,便有一群人携着大片耀眼的光亮涌入视野。刺痛传来,她下意识地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目光透过木栅空隙,毫无征兆地落进一双幽深暗沉的眸子里…… —— 第122章 只抱一小会儿! 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可以同时表达那么多情绪:焦虑,担忧,害怕,释然,欣喜,疼惜,责备,愤怒,还有浓得让人心酸的思念。 她本能地想要移开视线,却着了魔般,无法挪动分毫。心底建起的防线一点一点崩塌,有什么东西悄悄融解,变软,化作丝丝缕缕的悸动。 仅仅是一瞬间,感觉像是过了千年万年。 远去的声音重新拉近,那些模糊的面庞也变得清晰起来。 她听到王老刁嘶声哭号,听到沈长浩语带轻笑地唏嘘,“看样子我们来晚了一步,叶姑娘自己已经解决了!” 她看到阿福用红肿含泪的眼睛欣喜地望着自己,看到洗墨,十几名身穿黑衣、手持火把的侍卫。刚才来送饭的婆子被其中一人提在手里,面如土色,惊恐万分。 “你们怎么都来了?”她听见自己开口说话,声音没出息地颤抖着,因为舌头麻痹,还有一点点吐字不清。 凤康薄唇抿成一条直线,一语不发地盯着她,似乎要将她薄薄的脸皮看穿一样。 阿福张了张嘴,刚要说话,就听沈长浩笑道:“王爷一定有很多事情要向叶姑娘问询,我们还是出去候着吧。” “是。”洗墨和众侍卫齐声答应,有一人快步上前,弯腰进了牢房,将犹自哭号不已的王老刁提了出去。 不过数息之间,偌大的一群人就撤退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两支照明的火把。还有一个凤康,双手倒背、身形笔直地立在光圈正中。 叶知秋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他笼在了视线之中,铺天盖地,无所遁形。站了片刻。便自发自觉地走出牢房,一步一步地来到他身前。 按捺着不安分的心跳,仰起脸来,向他露出一个自认为得体的微笑,“谢谢你。” 凤康微微眯了眸子,“你想对我说的话只有这一句吗?” 因为极力地压抑着某种情绪。嗓音低沉暗哑。眸子里暗潮涌动,冰冷锐利,又灼热逼人,说不出的危险。 叶知秋忍着想要逃避的冲动,强迫自己与他对视,“对不起,这么冷的天,让你劳师动众,大老远地跑了一趟。” “还有呢?” 叶知秋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想解释今天的状况也不知道从何说起。默了默。才轻声地道:“我没事,你不要担心。” 凤康眉心一皱,紧绷的面部线条迅速松弛下来,“你这个女人……” 他语气恶狠狠的,又带着几分无奈。语尽未尽之时,一步跨过来。大手抓住她的手臂,用力一带,便将她结结实实地抱在了怀中。 “你这个女人,为什么总是这么……狡猾?!” 他酝酿了一路,隐忍了多时,有那么多的事情想要诘问,有那么多的愤怒想要发泄,还准备了那么的话想要嘲笑她。可她一个强装镇定的笑脸,一句轻飘飘的“我没事”,就让他丢盔弃甲。千言万语。都汇聚成这一声叹息。 他现在才明白,自己心急如焚,纵马疾驰,赶到这污浊暗秽的牢房,求的只是她没事。只要她没事。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叶知秋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到了,下意识地挣脱开来。一抬眼,对上他黑亮略带错愕的眸子,鬼使神差地解释一句,“我身上有味道……” 凤康怔了怔,随即嘴角上扬,毫不犹豫地将她按回怀中,“没关系。” 这一次抱得更紧,似乎要将她嵌入自己的身躯。下颌抵着她的头心,棱角分明,又沉重如山,几欲压断她纤细的脖颈。 这个拥抱并不是那么舒适,甚至可以说是粗鲁,然而那擂鼓一般的心跳,沾染了寒风味道的气息,带来疼痛和窒息感的触觉,都有一种令人身心安定的力量。 叶知秋苦笑着闭上眼睛,算了,管它应该不应该,合适不合适,就当是劫后余生,放任自己纵情一次吧。 感觉她不再抗拒,身体变得柔软顺从起来,凤康的心弦也为之一松。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很担心,担心她推开自己,变回从前那冷漠疏淡的模样。 他并不是挟恩求报,他只是需要确认。用眼睛,用声音,用嗅觉,用这样真实的肢体触碰,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感觉来确认,她真的平安无事。 他不贪心,他只抱一小会儿就好! 不知道过了多少个“一小会儿”,叶知秋终于忍不住了,“那个……你能放开我了吗?我快喘不动气了……” 凤康闻言头脑一清,这才如梦初醒,触电一样松了手。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他别开眼不看她,脸上腾起两团可疑的潮红。 叶知秋揉了揉被勒得生疼的胳膊,干巴巴地笑着,“没关系。” 凤康轻咳了一声,“出去吧。” 说完自顾自地转身,大步地向外走去。叶知秋看了看他落荒而逃的背影,无声地笑了一下,紧走几步跟上去。 侍卫们很是体贴,每隔两丈远,便插上一支火把,整个牢房都弥漫着松脂和油布的味道。沿途的女犯已经被转移了,静悄悄的,没有半点人声。 守在门边的侍卫听到里面传来脚步声,迅速打开牢门。叶知秋紧跟着凤康的脚步走出牢房,便觉一阵凛冽的寒风扑面而来。 打眼望去,只见沈长浩带着侍卫、洗墨和阿福站在一旁,正前方黑压压地跪了一片的人。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体型微胖,头戴官帽,身穿官服。 身后跪着几个衣着艳丽的妇人,还有五六个年龄参差不齐的男孩女孩。县丞、主簿、书吏以及衙役。按等阶分列后方。粗略一扫,足有百十多人。 听到沈长浩等人口称“王爷”,领头之人一个激灵抬起头来,又急忙低下去。伏身磕头,“仓原县令吴昌信,携衙门属役及家眷叩见雪亲王,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身后众人也跟着磕头,山呼口号。 凤康脸色冷沉,丝毫没有理会他们的意思。转头看向沈长浩,“人呢?” 沈长浩知道他问的是谁,挥了挥手,招呼侍卫将王老刁押过来。眼带意味地瞟了瞟叶知秋,才附在他耳边轻声笑道:“王爷,刚才侍卫验过,这人已经被叶姑娘废了。” 凤康神色一动,积压在胸口的那股恶气登时散了大半。冷眼打量过去,见王老刁面色蜡黄,眼神呆滞。死狗一样跪在那里,又憎恶地皱起眉头。 他都舍不得强迫的女人,区区一个地保竟敢上门提亲下聘?他都舍不得亵渎的女人,这样一个猥琐不堪东西也妄图染指? 可恶之极,可笑之极! “审问清楚,砍了他的双手。赶出清阳府。”他沉声吩咐。 沈长浩微微躬身,“明白。” 自从知道第三条腿儿成了残废,王老刁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大有万念俱灰之感。听凤康说要砍手,昏沉的头脑才清醒了几分。 也不知道从哪里窜出一股力气,挣脱了侍卫的束缚,手脚并用地爬过来,“大人……王爷饶命啊,我真的没碰过知秋妹……” “子”字尚未出口,凤康便眉目倒立。抬腿一脚,将他踹飞出去,“再敢用那脏嘴叫她的名字,杀无赦!” 这话是对沈长浩和侍卫说的,却是饱含怒意。字字杀机。 “是。”侍卫齐声答应,沈长浩微微敛了笑意。洗墨暗自咧了咧嘴,阿福小脸煞白,本能地往后退了半步。跪在地上的人更是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王老刁被踹飞出去两丈之远,口吐鲜血地瘫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惊恐张大的眼睛里已经蒙上了一层死气。 叶知秋望着那寒意十足的背影,一时间心绪繁杂,说不出是感动还是忧虑。怔然出神之际,就见他转过身来,将目光投向自己,“走吧,我送你回去。” 眸子里残存的怒火迅速消融,声音依然很冷,也带上了几许柔和。 叶知秋嘴唇动了动,想说她自己可以回去,话到嘴边又止住,换成了“好。” “知秋姐姐。”阿福赶忙跑过来,瞟了凤康一眼,声音小小地道,“我……我也跟你一起回去。” “嗯。”叶知秋摸了摸她的头,笑容有些恍惚,“我们一起回去。” 说话的工夫,沈长浩已经分派好了人手,“洗墨,你和一等侍卫负责护送王爷和叶姑娘,剩下的人随我留在衙门。” “是。”众人齐声答应。 凤康对他的安排很满意,送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瀚之,这里就交给你了。” 沈长浩兴致很好,笑得满面春风,“王爷放心,我一定把这件事查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绝不让叶姑娘受半点委屈。” “嗯。”凤康点了一下头,便转身向外走去。 叶知秋跟着走了两步,又想起一件事来,“沈公子,衙役从我家搜走了房契地契,还有十多两银子……” 沈长浩心领神会,“叶姑娘不必担心,我自会让他们如数奉还。” “谢谢。”叶知秋朝他笑了笑。 预感到自己即将大难临头,仓原县令脑门上已经布满了豆大的汗珠。有心出声恭送一下,又怕落得跟王老刁一样的下场,只能咬紧牙关,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 沈长浩目送凤康和叶知秋出了门,才笑眯眯地走过来,“吴大人,我能跟你讨杯热茶喝吗?” 吴昌信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了半晌,才受宠若惊地爬起来,“能,能,能,沈大人,请随卑职到厅中用茶……” —— 第123章 交心 出了衙门,洗墨便很有眼色地拉了阿福共乘一骑,“王爷,叶姑娘,我和阿福先回小喇叭村报信。你们不用太急着赶路,慢慢回去就行了。” 凤康神色不动,煞有介事地点头,“嗯,去吧,也好让成家那祖孙二人早些放心。” “是。”洗墨答应一声,带着阿福飞驰而去。 拐弯之际,阿福回头看了一眼,就见凤康坐在马背上,正微微俯身,朝叶知秋伸出手去。没有了在牢门外发火的骇人气势,俨然就是一个细心体贴的好男人。 她暗暗地叹了一口气,王爷要不是王爷该多好! 看着他清隽的面庞和黑亮的眼神,叶知秋的心神也有了一瞬的恍惚,只不过她想的是这一路该如何相处。 搭着他的手上了马,被他谨慎而礼貌地揽在臂弯之中,她反倒释然了。该怎么相处就怎么相处吧,毕竟只有几十里路。 马蹄哒哒,不紧不慢地前行着。这会儿刚过未时,阳光由炽烈转为柔和。风也不是很大,从耳侧拂过,有种沁人心脾的凉意。官道两旁是光秃秃的树林,未化尽的积雪闪动着细碎的光泽。 时不时有行人车马擦身而过,对这对衣着打扮天差地远的男女投来诧异或者艳慕的目光。被看得次数多了,凤康便有些恼火,扯过棉氅将叶知秋裹住。只露出一个脑袋和两条腿。 他保护欲发作,没想那么多。感觉叶知秋后背倏忽僵硬起来,才意识到自己这个举动太过亲密,不无窘迫地开了口。“呃……那个……你坚持坚持,下官道就好。” 叶知秋原本还有些尴尬,听了这话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坚持坚持,他想让她坚持什么? 话一出口,凤康就觉出有问题了。听见她笑。顿时老脸涨红,“不准笑。” “好,我不笑。”叶知秋嘴里一本正经地说着,肩头却止不住抖动。 凤康愈发羞恼,“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出了什么大的事,你还好意思笑?” 叶知秋暗自翻了个白眼,不笑怎么办?难道要痛哭流涕,以死明志? “我就没见过你这么胆大妄为女人。”一旦打开话匣子,憋在心里的话便一股脑地冒了出来。“下了迷药的饭菜你也敢吃?万一控制不好,被迷倒了怎么办?” 叶知秋不想跟他吵架,低眉顺眼地道:“您老骂得对,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小心再小心。” “你怎么吸取教训?”凤康声调陡然提高,“就你那三脚猫的工夫。万一碰上的是一个会武功或者稍微强壮一些的人,而我又不能及时赶到……” 说着自己先后怕起来,虚揽在她腰际的手臂不由自主地收紧,“不行,你不能再住在那个小山村里了。回去交代一下,到清阳府找一处稳妥的宅子住下来。你有手艺,可以开个铺子……不,我看铺子也不要开了,你一个女人,抛头露面的不安全……” 叶知秋越听越觉不对劲。赶忙打断他,“你先等等。” “怎么?”凤康挑眉盯着她后脑。 叶知秋轻轻地舒了一口气,“谢谢你替我着想,不过我不能离开小喇叭村。” “因为钱吗?那我可以……” “王爷。”叶知秋堵住他的话头,“这不是钱的事。你应该看得出来,赚钱对我来说并不是很困难的事。只要我想,半年之内在清阳府买一处宅子不成问题。我不是不能离开,而是不想。” 凤康不解地皱了眉头,“为何不想?因为成家那祖孙二人吗? 叶知秋摇了摇头,“如果我提出来带他们去城里住,他们即便有些舍不得,也会答应的,主要是我不想离开。 我最擅长也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摆弄土地,栽培植物。离开阳光雨露和水土植株,我也就失去了自我存在的价值,没有发光发热的机会了。” 凤康眉头皱得更紧了,“你一个女人,怎么会喜欢种田?” 叶知秋笑了一笑,“我知道你没办法理解,可我就是这样的人,做不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小姐。我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我要创造属于自己的事业。如果把我关在宅子里,整天伤春悲秋,跟一群女人明争暗斗,依靠一个男人过一辈子,那我宁愿去死。” 凤康满心震惊,凝视着她的目光一分一分地深邃起来。自记事起,他便被如是教导:男人是天,女人是地,没有天就没有地。 在他心目之中,女人从来都是男人的所有物。她们的人生大同小异,都有着固定的模式: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她们这辈子唯一的目标就是成亲,以夫为纲,凭子而贵。研习琴棋书画、女工刺绣,也都是为了讨好男人。她们唯一能做的,唯一允许做的事,就是传宗接代,相夫教子,恪守妇道。 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敢站出来说,她不想依附男人而生,她想要创造属于自己的事业。可是身前这个女人,居然用如此平静的口气,理所当然地说出那种惊世骇俗的话。 那样一双娇软无力的手,能做出怎么样的事业?这样一副纤瘦弱小的身躯,能否在男人主宰的世界争得一席之地? 他无法想象,也无从想象。 叶知秋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跟他推心置腹,说出这样一番话。也许是害怕今天的放纵,让彼此的感情变成脱缰野马。最后无法收场吧? 像他这样高高在上的男人,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女人寄居山野,脱离自己的掌控?所以,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看。她和他都是不合适的。 他是个聪明人,定然能想明白这一层。 凤康并没有往那方面去想,心中脑中只有一种感觉:他看中的女人原来如此特别! 大概是震撼未退,接下来的路,他一直缄口不言。气息凝重,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叶知秋也不去招惹他。免得又引出令人尴尬的话题。 而此时的成家,却是一派愁云惨淡的景象。东西两间屋子被翻得乱七八糟,成老爹和虎头谁也无心收拾,一个坐在炕上默默垂泪,一个站在门外眼巴巴地望着村口。 村里人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躲在家中。偶尔有人出门,往成家的方向看上几眼,目光也都充满了怜悯和忌讳。 老牛叔从杨家庄回来,听说叶知秋被官差抓走了。大惊失色。不顾牛婶的阻拦跑到成家来,问明情况,得知阿福去了清阳府,安心之余,又担心不已。 他能猜到阿福去找谁,可也知道那样的大人物不是他们这种小老百姓轻易能见到的。唯恐她一个小孩子办不成大事。匆匆安慰了成老爹几句,便准备回家套车,去城里探探情况。 刚走出成家大门,就看见阿福和洗墨骑着高头大马飞驰而来。他面上一喜,高门大嗓地喊道:“阿福?!” 虎头更是精神大振,一边往后面打量,一边急急地问,“阿福姐姐,我姐姐呢?” 阿福见刘婶从隔壁探出头来,故意不回话。等洗墨停了马。从马背上跳下来,一手拉住一个,“爹,虎头,走。咱们进去说。” 进到屋子里,才把她如何见到凤康,又如何赶到仓原县大牢,将叶知秋救出来的事情挑重点讲了一遍。关于凤康的真是身份自然是隐瞒了的,只说是上次在这里借宿的大家公子。 成老爹听完喜极而泣,一个劲儿唏嘘“好心有好报”。等情绪平复一些,便坐不住了,非要到村口去等。 阿福憋了一口气,存心想寒碜一下那些袖手旁观的村民,也不劝阻,和洗墨一起搀着他,大摇大摆地出了门。 刘婶认得洗墨,敏感地觉出事情有了转机。正在自家院子里犹豫着要不要亡羊补牢,见他们出来,赶忙堆起笑脸,“成老哥,虎头,你们这是要干啥去?” 虎头没有阿福那般愤世嫉俗,可也分得出真心和假意。听到她问,把小胸脯挺得高高的,响亮地答:“去接我姐姐!” “呀,秋丫头回来了?”刘婶故作惊讶地咋呼着,“哎哟,谢天谢地。我就说嘛,秋丫头是个机灵能干的,不能做那伤天害理的事儿。瞅瞅,被我说准了吧?” 说完也不等这边应声,就朝屋子里喊道,“菊香,梅香,你俩别跟屋里猫着了,快去看看,秋丫头回来了。” 梅香几次都想去成家看看,都被她强势地堵了回来。听说叶知秋回来了,又是高兴又是羞愧,愈发埋怨她娘势利,赌气地道:“我不去,谁爱去谁去。” 菊香也闷不作声。 刘婶落了个没脸,笑容有些讪讪的,“这俩丫头,真是不懂事儿。成老哥,你踏实地去迎秋丫头,我帮你看着门。” 成老爹记挂着孙女儿,没心思跟她计较,随口说了一句,“那就劳烦他婶子了。” 刘婶一听这话又笑开了,“邻里邻居的,客套啥?” 阿福不屑地撇了撇嘴,“假模假样,真恶心!” 老牛叔怕被刘婶听见,警告地瞪了她一眼。洗墨觉得有趣,小声地笑了起来。 一行人穿街过村,引来不少人瞩目和打听。不大一会儿,叶知秋无罪释放的消息就传开了,好事的人纷纷涌到村口看热闹。 叶知秋和凤康坐在马背上,不紧不慢地进了山坳,远远看到村口人头攒动,着实吃了一惊,“村里出什么事了吗?” —— 第124章 她的野心 凤康立刻警觉起来,扬声吩跟在后面的侍卫,“去看看怎么回事?” “是。”其中一人答应着策马上前,超过他们往村口驰去。不多时又折了回来,一板一眼地禀道,“主子,没出什么事,是成家祖孙携村民迎候叶姑娘呢。” 凤康神情微松,盯了叶知秋后脑勺一眼,哼道:“你的排场还挺大!” 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真心迎接她的也就那么几个人,剩下的恐怕都是来看热闹的。毕竟在这样的小山村里,被官差抓走已经算是头版头条的大事件了。 不知道他们看见她完好无损地回来了,会不会感觉失望呢? 她有些邪恶地想着,又觉自己实在无聊,跟那些愚昧无知的人计较个什么劲儿?被看几眼又不会少块肉,反正这些日子她已经习惯当名人了。 凤康见她摇头,以为她不赞同自己的话。加之路途将尽,心里不舍,便不自觉地生出几分火气,忍不住出言讥讽,“这种穷乡僻壤,也值得你恋恋不舍?” “这世上没有真正的穷乡僻壤,只有不思变通的人。”叶知秋弯起唇角,放眼望向白雪皑皑的山峦,声音带上了几分豪气,“三年之后你再来看,说不定这里就大变样了。” 凤康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怔怔地凝视着她梨涡浅浅的侧脸,心中某处便不可抑止地灼痛起来。 三年之后吗? 到那个时候,她会变成什么样?他又会变成什么样?会不会各行嫁娶,彻底南辕北辙? 叶知秋没有察觉身后这个男人的异样。她的心情有些激动,又有些迫切,在脑海之中描绘着一副宏伟的蓝图。 她不是一个喜欢未行动先宣扬的人,只是因为今天的事情受了些刺激。痛定思痛。深刻地意识到,想要在这个时代平安快乐地活下去,就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背景。 权势不是她想有就可以有的,财势却是可以通过双手创造的。她要以这个小山村为根基,利用这里的资源,发展属于自己的背景。 比她原来设想的更大。更强,更好。 “姐姐!” 一声饱含欣喜的呼喊打断她的思绪,她抬眼望去,就见虎头张着一双小胳膊,脚步颠颠地飞奔过来。 “虎头。”她欢快地应了一声,又有些急切地拍了拍凤康的腿,“麻烦你放我下去。” 凤康被她拍得身体一僵,下意识地勒住了缰绳。见她要自己往下跳,赶忙翻身下马,接了她一把。看着她向另外一个人跑去。只觉胸前又空又冷,说不出的失落,于是将棉氅裹紧了一些。 “姐姐。”虎头一头撞进叶知秋的怀里,“哇”地一声哭开了,“姐姐,我还以为再也见不着你了。呜呜呜……” “傻瓜,怎么会见不着呢?”叶知秋一边替他擦眼泪,一边柔声安抚,“没事了,没事了,你看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 虎头刚刚止了哭声,成老爹便在阿福和洗墨的搀扶下,深一脚浅一脚地赶了过来,“秋丫头,秋丫头……” 叶知秋迎上几步。朝他伸出手去,“爷爷,我没事。”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成老爹用力地握了握她的手,又腾出自己一只手去抹眼泪。 叶知秋眼圈泛红。“对不起啊爷爷,让你担心了。” “一家人说啥对得起对不起,你能好好地回来,比啥都强。”成老爹反过来安慰她,“秋丫头,没事儿啊,爷爷就是高兴。” “嗯。”叶知秋重重地点了下一头,跟阿福、洗墨、老牛叔和几个相熟的村民一一打过招呼,便转身看向凤康,“天也不早了,吃过晚饭再走吧。你帮了我这么大一个忙,我还没好好谢谢你呢。” 村民们充斥着各种意味的目光,还有交头接耳的议论,让凤康甚感厌烦,把眉心皱成了“川”字。听她留饭,又飞快地舒展开来,“好。” 虎头知道他是救了姐姐的大恩人,赶忙跑上去扯住他的棉氅,给他带路。 凤康看了看那只脏兮兮的小手,眼神几不可见地晃了晃,却没有言语。将马交给身后的侍卫,任由虎头拉着,跟叶知秋一起步行进了村子。 九婶瞅了个空当拦住阿福,脸带担忧地打听,“我们家老三呢?你和成家孙女儿都回来了,他咋还不回来?” 阿福愣了愣,猛地一拍脑门,“哎呀,坏了!” 当时她被王府的下人火急火燎地带了进去,见到凤康只顾说事儿了。说完又跟着他们火急火燎地赶往仓原县衙,根本没有闲暇去想别的,把陈老三忘得一干二净。 九婶见她变了脸色,顿时心惊肉跳,“咋了?咋了?我家老三是不是出啥事儿了?” “九婶你别怕,陈三哥没事儿,我这就去找他回来。”阿福安抚了她几句,掉头去找缀在人群后面的老牛叔,把情况跟他大略一说,便催促道,“爹,快回家套车,咱进城。” “哎。”老牛叔答应着转身的工夫,就见一辆骡车从土坡下面爬了上来,眼睛霍地一亮,“瞅瞅,那不是陈家老三回来了吗?” 九婶也一眼认出了儿子,“哎呀,还真是老三!” 阿福松了一口气,心里琢磨着再嘱咐陈老三几句,便朝村外跑去,“爹,九婶,我去迎迎陈三哥。” “这孩子,人都到跟前儿了,还迎啥呢?”九婶半嗔半笑地道。 老牛叔知道自家小丫头崽儿心眼儿多,准是有话儿要跟陈老三说,便笑呵呵地替她打着掩护。“闲着也是闲着,让她迎去。” 阿福一口气跑出好几百米,才跟陈老三胜利会师,连呼带喘地爬上车。“陈三哥,你咋才……才回来?” “我也不知道咋回事。”陈老三一脸纳闷的表情,“你进去没多一会儿,就有个人出来了,客客气气地把我请进去,让我在一间屋子里坐着喝水吃点心。还是茶水呢。点心也挺好吃的。 我问你啥时候回来,他光笑不吭声,就一个劲儿地给我倒水。我喝完一杯他就给我倒一杯,喝完就倒,喝完就倒,一气儿喝了七八壶,点心吃了有三四盘子,茅房也去了好几趟。 后来我实在喝不下去了,见天儿也晚了,就说要回家。他也没拦着。又客客气气地把我送出门。这不,我赶着车就回来了。” 阿福笑得泪花飞溅,“让你喝你就喝啊?陈三哥,你……你可真是个实心眼儿,哈哈哈……” “那不喝咋办?人家眼巴巴地瞅着呢。”陈老三嘀咕了一句,又急着打听。“你咋回村了?成家孙女儿救出来了?” 阿福止住笑,把事情的经过跟他讲了一遍,嘱咐了他几句,又正了脸色道:“陈三哥,今天多亏你了。你放心,知秋姐姐是个重情分的人,一准儿会好好答谢你的。” 陈老三腼腆地笑了笑,“我不图那个,就图心里踏实。” “我知道。”阿福老气横秋地点头,“反正亏待不了你就是了。” 人群一路走一路散。到成家的时候,只剩下一群孩子和几个八卦心特别旺盛的婆子媳妇,站在院子外面观望。 刘婶已经把屋子收拾好了,听到动静,热络地迎了出来。拉着叶知秋嘘寒问暖。好一番关心,感觉她没有疏远的意思,才心情放松地回去了。 叶知秋脱身进屋,见凤康已经熟门熟路地坐在了西间炕上,打过招呼,便去生火做饭。不多时,灶间便传来浓郁的饭菜香味。 凤康转动目光缓缓地打量着,月余未见,这房间还是这么阴暗狭小,也还是那样令人心神安宁。想起在这里借宿期间发生的种种,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那天走了以后,还以为会是永别。没想到一个地保痴心妄想的设计,反而给他创造了与她重新见面的机会。 比起上次的冷漠和绝然,今天的她柔顺温暖,又让人震惊不已。仔细想想,自相识以来,每一次见面,都能发现她与众不同的地方。 发现得越多,他就陷得越深,而她始终站在触手可及又不可得的地方。 因为要表达谢意,叶知秋在饭菜上很是费了一番心思,搜罗了家里所有能用的材料,做了六菜一汤:茄汁萝卜丸子,蒸白菜卷,金钱蛋,麻酱葵芽,茄干熏腊肉,拔丝土豆,秤砣菜素鲜汤。 装盘的时候也力求美观,摆出简洁漂亮的图形。 洗墨见了大吞口水,“自从吃了叶姑娘做的菜,回到府里吃什么都觉得差点味道,今天总算又能大饱口福了!” “那你一会儿可要多吃点儿。”叶知秋跟他说笑了几句,便到西屋来叫凤康,“可以吃饭了。” 凤康点了点头,起身出门,看到桌上的菜也觉眼前一亮。上次满腹心事,食不甘味,倒是没觉出什么来。这次平心静气,细细品尝,果然比府上的厨子技高一筹,难怪洗墨和王太医对她的厨艺念念不忘了。 专心致志地品了半晌,才发现别人都站着,于是平易近人地招呼,“你们都坐下一起吃吧。” 成老爹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恩人先吃。” “是啊,你先吃吧,等你吃完了我们再吃。”叶知秋也笑着附和。 凤康目色沉沉地凝了她一眼,扭头吩咐洗墨,“伺候成老爷子吃饭。” “是。”洗墨答应一声,便来搀扶成老爹,“成老爷子,你坐,让我来服侍你吃饭……” 成老爹受宠若惊,缩着身子往后躲,“这可使不得,使不得,你们都是贵人,是客,咋能伺候我一个瞎眼老汉?” 推让之际,就听门外马蹄声近,有侍卫在门外恭声禀报:“主子,沈公子到了!” —— 第125章 要不要跟我回京城? 沈长浩携着一身寒气进了门,细长的眼睛往桌上一瞟,便笑了起来,“赶得早不如赶得巧,看样子我来得正是时候。” “沈公子,你这么快就把衙门里的事情办完了?”洗墨对他的速度表示惊讶。 凤康也放下筷子,眼带探询地望过来。 沈长浩在对面的凳子上落了座,才慢条斯理地道:“那地保是仓原县令管家妾室之兄,做过不少欺上瞒下的事情。 仓原县令已经将管家辞退,地保连同家人一同发配到小蓟州。案宗要移交清阳府审批,誊抄副卷明天一早会送到咱们府上。” 凤康听他避重就轻,猜到他有事情不方便在这里说,并不详细追问,只挑自己关心的问道:“新的地保人选可定下了?” 沈长浩丢过来一个“我就知道你会问”的眼神,轻笑着转头,对门外吩咐道:“把人带进来吧。” “是。”侍卫应了一声,不多时,外面便传来一阵细碎殷勤的脚步声。 门被推开,走进一个年近四十的中年男人来。体型瘦长,面庞清癯,身着正八品县丞官服。身后还跟着一名皂衣衙役,手里捧着一个青布包袱,佩刀已经被侍卫解掉了。 看到凤康,县丞一撩袍摆就要下跪,却被沈长浩用手势止住了,“你只把该说的事情说一说,一应虚礼就免了,别坏了我们家九爷的胃口。” “是是。”县丞一脸恭卑,不敢随便乱看,半躬着腰身。垂着眼睛背书一样地道,“经知县大人审问查明,仓原县辖下大、小喇叭村和王罗庄三村地保王全福,贪赃枉法。欺上瞒下,克扣军补,罪不可恕。革去地保之职,依律惩办。 因所辖村镇众多,县令大人公务繁忙,无法亲临体察民意。特此委派小喇叭村村民叶知秋。代其推举继任地保人选……” “让我选地保?”叶知秋吃惊地插话。 “正是。”县丞知道她是王爷的人,更加不敢抬眼,从怀里掏出两张盖着大红官印的纸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这是委派文书和任命文书,推定地保人选之后,只需将名字、年岁和籍贯等填写清楚,送往县衙即可。” 叶知秋眉尖微蹙,如此一来,岂不是她专权独断。想让谁当就让谁当?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沈长浩见她表情有些凝重,似是会错了意,笑着道:“叶姑娘不必担心服众的问题,明天一早,仓原县令会派衙役到三个村子鸣锣周知,通传委派你推举地保的事情。” “我不是担心这件事。”叶知秋看了他一眼。“我刚来没多久,对三个村子的人不是很熟悉,由我来推举地保不合适吧?” 县丞只当她要拒绝,赶忙抢过话头,“委派文书已下,还请叶姑娘替知县大人分忧。” 叶知秋知道这是沈长浩得了授意,替她以后铺路搭桥呢。如果她拒绝了,只怕会让仓原县令难做。不忍拂了凤康的心意,也有心以权谋私一回,便点了头。“好吧,我尽力而为。” 县丞悄悄地松了一口气,“那就劳烦叶姑娘了。” 语气略顿,又接着道,“现已查明小喇叭村村民叶知秋乃是被人栽赃陷害。罪名不予成立,撤销卷宗,无罪开释,从家中搜走一干物件皆数返还。” 低头立在后面的衙役适时上前,将手里的包袱打开,呈给叶知秋,“请叶姑娘查验。” 叶知秋伸手翻了翻,她的钱袋,成老爹的宝贝匣子,她和虎头练的大字,一样不少。除此之外,还多了一包沉甸甸的银钱。 她并不认为衙门的人会粗心错放,眼带疑惑地问道:“这钱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沈长浩笑眯眯地接过话茬,“审问过程中,那地保主动招认,过去五年间,一直借职务之便,从中克扣朝廷发放给成家的抚恤金,每月一百三十文。合算下来,共有八两一钱零九十文。仓原县令大为震怒,当堂勒令他如数补还。” 成老爹听了这话也大为震怒,咬牙骂道:“那个黑心的东西,我就知道他得搂走几个钱儿,没成想落下一多半儿。连我们爷俩的救命钱他都下得去嘴,真该天打雷劈!” 叶知秋见他气得发抖,赶忙替他抚胸顺气,“爷爷,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你还生什么气啊?为那种人气坏了身体不值当。再说,这钱不是已经补回来了吗?” “我不气旁的,就是可怜虎头。要是早有这些钱儿,也不至于把他亏成那样儿。八岁了,身量还不如五六岁的孩子大。”说到心酸处,成老爹别过头去抹起眼泪来。 叶知秋好言宽慰,虎头也拉着他的胳膊一本正经地劝道:“爷爷,你哭啥?咱家现在不是过上好日子了吗?姐姐整天做好吃的,我个头都窜起一大截儿了,过完年一准儿能赶上豆粒儿。” 凤康看了那祖孙三人一眼,眉头微皱,“怎么,成家有人战死沙场吗?” “是成老爷子的儿子。”沈长浩将在县衙了解来的情况大略说了一遍,递上一个隐晦的眼色,示意他稍后细说。 县丞把该交代的事情都交代清楚了,说了几句场面话,便带着衙役退出门去。 沈长浩又从袖子里掏出两张盖着大红官印的纸来,递给叶知秋,“我擅自做主,替叶姑娘消了居留文书,入了成家籍谱。叶姑娘,你不介意吧?” 叶知秋又惊又喜,“怎么会介意?我谢谢你都来不及呢。沈公子,你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 “举手之劳而已。”沈长浩笑得春光灿烂。 叶知秋翻看一下,不止有入籍文书,连官凭路引都替她办好了。感激他想得周到,再三道谢。因为她正式成为家中一员,成老爹和虎头也很高兴,。 凤康见他们谈笑甚欢,有些吃味,看向沈长浩的眼神有些不善。 沈长浩权当没看见,摸着肚子唏嘘,“跑了这么远的路,我都饿坏了。” 叶知秋闻弦歌而知雅意,给他添了碗筷,招呼他和凤康一起吃饭。 沈长浩将每道菜都尝了一遍,赞赏之余,对拔丝土豆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叶姑娘,这一道是什么菜?外焦内软,甜香可口,很是特别。” “这是拔丝土豆。”叶知秋知道这个时代拔丝还不盛行,便详细地给他解释了做法以及吃法,“这道菜趁热才好吃,凉了就会像现在这样,变成一整个的糖疙瘩。” 沈长浩饶有兴致地挑起眉毛,“这个土豆,与叶姑娘在清阳府做小吃用的番邦之物可是同一种东西?” “对。”叶知秋笑着点头,“只不过我那时候用的是冻土豆,这是新鲜的。” 沈长浩面有恍然,“原来如此,难怪味道不甚相同。”顿了一顿,不无急切地道,“叶姑娘,这土豆能否送我一些?我家中祖父尚且健在,他老人家最喜钻研番邦人文风俗,对吃食尤为偏爱。若我能带一些土豆回去送给他,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凤康听他说得冠冕堂皇,忍不住嗤了一声,“你是想笼络沈老爷子替你说话,让沈老爷打消让你成亲的念头吧?” “还是九爷了解我。”被他无情揭露,沈长浩丝毫没有羞赧之色,笑眯眯地看着叶知秋,“叶姑娘,可以吗?” 叶知秋无奈地笑了一笑,将自己偶然买到土豆的事情跟他讲了一遍,“沈公子,并不是我小气,实在是因为这些土豆来之不易。整个华楚国,说不定只有我一个人手里有这东西。 你现在拿回去,吃几顿也就没了。不如留给我做母种,明年春天放到田里,进行优化栽培。等大面积种植之后,你想要多少我就送你多少。” 沈长浩听她说得信心十足,大有“只要出手就能成功”的笃定之感,心下诧异,忍不住打探,“叶姑娘怎会对番邦作物如此了解?莫非去过番邦之地?” 这个问题娄掌柜也问过,有过一次经验,应对起来便从容多了,“没去过,只是小的时候偶然遇见了一位从番邦过来的行脚商人,听他说过许多异闻趣事罢了。” 这个答案太过含糊其辞,也无证可考,沈长浩显然不太相信,却没有继续追问,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题,“既然是这样,我还是寻些别的稀罕物送给祖父他老人家好了。只是不知道,叶姑娘这土豆什么时候才能任取任求?” “明年秋天吧。”叶知秋微微一笑,“如果你想要更优质的土豆,最好等到后年。” “后年吗?”沈长浩颇为惋惜地叹了一口气,“可惜我们马上就要回京,只怕日后也没有机会再到清阳府来,否则我还真想亲眼见识一下叶姑娘的种田本领。” 叶知秋心头突地一跳,下意识地看了凤康一眼,“你们要走了吗?” 凤康眸色暗了暗,抿紧了唇角不作声。 “是啊。”洗墨很自觉地接过话茬,“再过半个月就该启程了。” “哦,快过年了。”叶知秋了然地补了一句,便微笑起来,“那我提前祝你们一路顺风!” 她这毫无留恋的语气,让凤康胸口窒闷起来。脸色明明暗暗地变换了半晌,突然抬头看过来,“你……要不要跟我回京城?” —— 第126章 这是知秋姐姐的命! 叶知秋没想到他会冒出这么一句来,怔了半晌,不知道该如何回话。 沈长浩和洗墨也大感意外,齐刷刷地看过来。 凤康被他们盯得脸颊发热,有些心虚地解释道:“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只是见你喜欢摆弄庄稼,又对番邦的东西颇为了解,想带你去‘千植署’看一看。” 听他这么说,叶知秋紧绷着的心弦顿时松弛了大半,“千植署是……” “是一个归皇室所有的种植园。”凤康凝了她一眼,“里面栽种了几百上千种瓜果蔬菜和花草树木,也有很多来自番邦的植物。而且那里是设有女官的,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为你引荐。” 关于千植署的事情虎头一个字没听进去,他听进去的只有一句话,那就是这位大家公子要带他姐姐走。见叶知秋沉吟不语,以为她要答应,急忙来拉她的手,“姐姐,你别去!” 成老爹比虎头沉得住气,只是面露忐忑,悄悄地竖起了耳朵。 叶知秋拍了拍虎头的脑袋,示意他不用担心。稍稍整理了一下语言,才抬头看向凤康,“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引荐就免了。我这样的性格,在山间田野还能凑合,去那种规矩大的地方,指不定会惹出什么祸来。到时候自己丢了脑袋不说,还会连累你这个引荐人,实在不划算。” 凤康早就料到她不会答应,听了这话,还是忍不住失落。默了一默。才故作不在意地道:“你不愿就算了,我也就是随口一提。” “嗯。”叶知秋笑了一笑,不想再说这件事,便催促道。“你们赶快吃饭吧,要不该凉了。” 有了这样一个小插曲,凤康食欲不振,吃得有些心不在焉。沈长浩始至终都保持优雅而闲适的吃相,却是结结实实地添了两碗饭。 成老爹抵不住他们坚持,陪着一起坐了。因为担心自己吃相不雅。被贵客看了笑话,处处绷着,根本没吃上几口。 等他们吃完,菜也凉透了。叶知秋重新热了一下,端到东屋,招呼洗墨和虎头一起吃。她心里有事,没什么胃口,就没有动筷。 凤康心里记挂着沈长浩没说出口的事情,饭后稍作休息,便吩咐回城。临走之前。不顾叶知秋的反对,留下两名一等侍卫替她守夜。 一行人骑马离开成家,穿村而过,又引得村民纷纷引颈观望。走到村东头的时候,正巧碰见阿福面带怒容,从家里冲出来。 “阿福你怎么了?”洗墨勒马询问。 “没事儿。”阿福不想跟外人数说自己亲娘的不是。压下火气,挤出一丝笑纹来,“你们要回去了?” 洗墨点了点头,说了两句闲话,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对了,这个东西还给你。” 说着从怀里摸出那枚香囊递给她,笑着唏嘘,“要不是我眼尖认出这个香囊,你不知道还要在王府外面等多久呢。好好收着吧。这可是吉物。” “嗯。”阿福将香囊扣在手心里,郑重其事地道,“我回家把它供起来。” 洗墨被她认真的模样逗笑了,不无羡慕地道:“你和叶姑娘感情还真好!” “那是,用知秋姐姐的话说。我们就是不同姓的亲姐妹。”阿福颇有些自得地道。 沈长浩已经陪凤康跑出去一段距离了,听到这话,神色一动,又掉头折了回来,“小姑娘,我交代你一件事,你能保证不告诉包括叶姑娘在内的任何人吗?” 阿福警惕地看着他,“啥……啥事儿?” 沈长浩笑而不语,从袖子里摸出一个东西来丢给她。 阿福伸手接住,只觉冰冰凉沉甸甸的。那到眼前细看,是一块黑色的牌子,椭圆形,一面是平的,另外一面凹凸不平,雕刻着繁复的花纹。似乎还有什么字,可惜她不认识。 “这是啥东西啊?”她看向沈长浩,一双大眼睛里满是猜疑。 “你不必管那是什么东西,我说了你也不会明白。”沈长浩敛了笑意,神情看起来甚是严肃,“你只管把它隐秘地收起来,不要轻易展露。日后叶姑娘若是遇到性命攸关的麻烦,你就拿着它去找王爷。除了皇宫,它可以让你在华楚国所有的地方通行无阻。” 说完从马上伸长了手臂,在她肩上重重一按,“记住,你手里的东西就是叶姑娘的命!” 最后这一句话重若千钧,阿福顿觉心脏停跳,一张小脸刷地白了。呆楞了半晌,才大梦初醒一般,将那牌子死死地捂在怀里,嘴里喃喃地念着,“这是知秋姐姐的命,这是知秋姐姐的命……” 沈长浩对她的反应很满意,脸上重新凝聚出笑意,“你明白就好。” 洗墨跟着他出了村子,回头望一眼,见阿福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身影小小的,在夕阳余晖的映衬下,显得无比单薄。心生不忍,埋怨道:“沈公子,她还是个孩子呢,你说那么重的话,就不怕吓到她?” “会吗?”沈长浩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如果因为这点小事就被吓到,那就说明她不配留在叶姑娘身边,算我看走眼好了。” 洗墨被他气到了,“你说得真轻巧,你给她的牌子全天下也只有那么三块,这还算小事?” 沈长浩回了他一声轻笑,纵马疾驰,赶上去与凤康并驾齐驱。 “你又搞什么名堂?”凤康皱眉看过来。 沈长浩朝他挤了挤眼。“给王爷创造英雄救美机会啊。” 凤康远远地看了一眼,大略猜到是怎么回事。知道他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便不过问,转了话题问道:“成家那个儿子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人的问题。是钱的问题。”沈长浩小小地卖了个关子,才说明缘由,“按照华楚国的军律,将士阵亡之后,理应将参军期间的军饷补发遗属。可成家只有每月二百四十文的抚恤金,而且是因为家中情况特殊。村民请愿申报而来的。 我在衙门随手翻了翻,还有很多跟成家一样,家中有人参军阵亡,却没有得到军饷补发的情况。王爷,这件事是不是该查一查?” 凤康警告地看了他一眼,“军中的事情我向来不插手,你是知道的。” “若是查出什么猫腻,定能卸掉瑞王几只爪牙。”沈长浩笑眯眯叹了一口气,“哎呀呀,多好的戏码。白白浪费了!” 凤康不接茬,再次转开话题,“衙门那边有什么事情值得你遮遮掩掩的?” 沈长浩又来了兴致,“王爷,我认为你该好好查一查叶姑娘的底细。” “怎么?”凤康眸色一沉,“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沈长浩往袖子深处掏了掏。取出一沓纸来,抽出一张递过来,“王爷,这是叶姑娘去衙门办理居留文书时留下的案底。” 凤康接过迅速浏览了一遍,并没有看出什么问题。正要问个究竟,他又将剩下的一股脑递了过来,“这是那个地保举报叶姑娘的时候,交给仓原县令的证据。” “这是官府的正式文书,并非伪造。如此说来,她果真谎报了籍贯?!”凤康逐一看过。先是惊讶,而后不解,“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沈长浩并不直接回答,而是意味深长地勾起唇角,“叶姑娘的谈吐举止。眼界见识,怎么看都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儿。 而且她言辞之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对栽培番邦作物的自信,绝不是听一个行脚商人讲几个故事就能建立起来的。” 凤康神色变得凝重起来,“你是想告诉我,她是别国潜送来的奸细吗?” “王爷还真是当局者迷。”沈长浩轻声地笑了起来,“如果她是别国派来的奸细,背后必定有一个庞大的势力,想要将身份做得天衣无缝一点也不难,何必留下这么大一个漏洞呢? 如果她是奸细,留在这里图什么?何不顺水推舟,跟王爷去千植署?那里能打探的事情可比这穷困的小山村多得多。 如果她是奸细,在王爷表示好感的时候,她就不会坚决拒绝了。想要深入敌国,还有什么比俘虏一个皇子的心更直接更方便的呢?” 凤康仔细回想了一下跟她相处的情景,也觉得她不可能是奸细。心情宽松之际,也更加疑惑了,“那她为什么要谎报?难道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吗?” “王爷,我敢断言,那位叶姑娘的身世一定会很有趣。”沈长浩答非所问,略带怂恿地笑道。 凤康不悦地瞪了他一眼,“你想查就查吧,何必在我这里拐弯抹角?就算没有我的允许,你也会偷偷去查,不是吗?” “王爷英明。”沈长浩装模作样地揖了一揖。 凤康不理会他,盯着手中的文书看了半晌,微微地眯了眸子,“一个小小的地保,怎么能弄到这种不轻易外传的官方文书?” “王爷总算问到点子上了。”沈长浩被戳到兴奋点,愈发神采飞扬了,“据那地保供认,这份文书是有人悄悄塞到他家门下的。他正因为被叶姑娘拒亲而气恼,得到文书之后便谋划了今天的事情。 我仔细查问过,只有一个人在月余之前,以秦三公子的名义,到仓原县衙翻阅过叶姑娘的留下的籍底。 据我所知,秦三公子一直将叶姑娘当做王爷的外室。就算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动王爷的女人。况且以他知府儿子的身份,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拿到这种正卷文书,除非……” “除非是宫里的人。”凤康替他把话说完,脸上已经罩了一层寒霜,“看来我上次对她太客气了。” 沈长浩扬眉看来,“王爷打算怎么办?” 凤康将手中的文书攥成一团,声音冰冷地甩过四个字,“回府,送客!” —— 第127章 逐客令 走进永寿斋,凤康依然一脸冷怒。 洗墨生怕他给人留下口实,赶忙提醒他,“主子,你的脸,脸……” 凤康愣了愣,明白过来他说的是表情,冷哼道:“没有那个必要。” 他是来强行送客的,注定要得罪人,何必浪费力气装笑脸?正因为上次顾着皇家脸面,说得委婉客气,才让她得寸进尺,让叶知秋身陷囹圄,险些失了清白。 那种焚心椎骨的忧痛,他不想经历第二次。 袖儿合门转身,一眼看到气势汹汹而来的凤康,脸色一变,急忙跪下见礼,“奴婢叩见雪亲王!” 刻意提高了音量,任谁都能听出通风报信的意味。 凤康虽然愤怒,可还没到失去理智、硬闯长嫂闺房的地步。也不屑于跟一个自作聪明的丫鬟一般见识,沉声吩咐:“去通传一声,本王有事要见秦王妃。” 袖儿听他连“王嫂”的称呼都不用了,心里更是咯噔一下,低着头飞快地回道:“禀王爷,王妃她身体不适,这会儿正卧床休息呢,怕是不方便见您……” “身体不适吗?”凤康唇边泛起冷笑,病得还真是时候。从小到大,这种装病的把戏他看得太多了,早就没了新鲜感,“洗墨,传太医。” 袖儿眼中闪过一抹慌色,不等洗墨应声,就抢着禀道:“王爷,王妃只是小恙,休息一下就没事了,不用请太医……” 话音未落。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了,两名丫鬟一左一右跪在门边,磕头见礼之后,恭声地道:“王妃请雪亲王入内叙话。” 主子都发话了。袖儿不敢再多嘴。跪移几步,让开门口。等凤康大步地走了进去,迅速起身,随后跟上。 凤康在外间小厅等了将近一刻钟的工夫。宣宝锦才在丫鬟的搀扶下走了出来。头发简单地绾了一个髻,蓬松而慵懒。衣服像是随手挑的,深蓝的底色配上素白的花纹,显得甚是寡淡。 脸上略施脂粉,却难掩苍白。眼睛也不似往日那边清莹灵动,有些朦胧黯淡。半倚丫鬟,迈着小碎步来到近前,福身见礼,“宝锦见过雪亲王。” 声音微哑。一句话似乎用去大半的力气。语末染着一丝轻喘。 凤康心中冷笑。若不是早知道她擅长做戏,还真要被这娇弱无力又强打精神的样子骗过去了。面上神色未动,亦不还礼。“秦王妃不必多礼。” 许是觉出他言语生硬冷漠,宣宝锦抬头看来。眼神惊中带讶,还有掩饰不住的失落。怔怔地凝视了他一瞬,才轻轻地垂下眸子,“不知雪亲王召见宝锦所为何事?” 凤康控制不住地拧了眉头,虽说他的身份摆在这儿,可作为长嫂也没有必要自轻,使用“召见”两字。这算什么意思?觉得委屈,跟他这个小叔赌气吗? 念及至此,火气又盛了一分,说出来的话愈发不客气了,“既然秦王妃身体不适,又信不过本王府上的太医,就请速速回京吧。” 宣宝锦肩头一颤,忽地抬起头来,失声唤道,“小九……” 动作过大,头上的钗坠簌簌摇晃。 “那个名字早已随本王母妃埋葬地下,秦王妃一再提及本王旧日乳名是何意?”凤康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目光咄咄,冰冷逼人。 宣宝锦眼睛缓缓张大,里面泪光闪动,满是错愕。 袖儿见状抢上前来,跪下急声解释,“王爷,王妃没有别的意思,她只是顾念……” “本王与秦王妃说话,何时轮到你一个下人插嘴了?”凤康声音冷厉如剑,斩断了她的话茬。 袖儿遍体生寒,打了一个哆嗦,伏在地上不敢再言语。 宣宝锦见他当面发作自己的贴身大丫鬟,一张脸白得厉害,了无血色的唇微微地颤抖着。受惊的小兔子一般,紧紧地靠着身边的丫鬟。 “此地清寒,不宜养病。秦王妃身负太后懿旨,若是在本王封地有个三长两短,这府里上上下下谁也担待不起。回京事宜本王自会着人打点妥当,秦王妃明日一早就请启程吧。” 凤康已经看腻了这虚伪的表演,一瞬也不想多留。放下这段话,便转身向外走去,“洗墨,传本王的话,把鸣儿送到本王院子里去养伤,免得过了病气。” “是。”洗墨在门外答应一声,飞奔去找紫英。 凤康一脚跨出门来,就听身后传来袖儿和丫鬟们的惊呼声,“王妃,您怎么了?您醒醒啊……” 他唇边溢出一声冷笑,脚步丝毫未滞,大步流星地出了永寿斋。 沈长浩一直在书房等候,见他进门,放下手里把玩的毛笔,“王爷的逐客令下完了吗?” 凤康冷着脸不答话,转到新置的书案后面坐下,才开口吩咐道:“瀚之,你去打点一下,明日一早送秦王妃回京。” “好。”沈长浩嘴上答应得痛快,双脚却没有移动的意思,笑眯眯地看着他,“秦王妃这一走,王爷目无尊长的罪名怕是跑不了。” “反正宫里那些女人向来看我不顺眼,随她们说去。”凤康嗤了一声,端起茶盏喝了两口,又补发了一条命令,“将咱们回京的日期推后十天。” 沈长浩不太赞同,“半月之后启程已经算是晚的了,再推迟十日,回到京城就要碰到年根了,不吉利啊。” 按照华楚国的风俗,年前一个月分为三段:前十天称为“望年”,中间十天称为“归圆”;最后十天称为“年根”。 望年,意思是已经快要望到年了。 归圆,顾名思义,就是归来团圆的意思。出门在外的人。不管离家多远,都要在归圆期间返回家中,与亲人团聚。 年根,就是到年底的意思。这十天是全家人聚在一起准备过年的时段。如果有人尚未归家,极有可能是出事了,被视为不吉利。老人们称这种情况为“伤年根”,是年节的大忌讳。 皇家尤为注重这些习俗。凤康也不好明目张胆地犯忌。略一沉吟,改口道:“那就推迟五天吧。” 沈长浩没再劝说,凑过来瞄着他的脸色,“王爷是不想早回去挨训,还是放不下叶姑娘?抑或是……两者兼有?” “你都知道还问什么?”凤康为自己这么容易被他看穿感觉恼火,更为自己这个明知愚蠢而为之的做法感觉恼火。 多留五天能改变什么呢?改变不了自己必须回去的事实,也改变不了她留在这里的心意。 他甚至自私地提出来,引荐她去千植署。那里固然有很多女官,可是一辈子不能出来。更不能嫁人生子。把她关进那个牢笼又能改变什么呢?不过是多看她几眼。徒增情伤罢了。 在遇到她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这个世上为数不多的聪明人;遇见她之后,他才发现自己是一个十足的笨蛋。 沈长浩见他表情渐渐悲愤起来,不好再撩拨他。直起身子,正色地问道:“王爷。秦王妃回京,可要通知府县官员出城恭送?” “不用。”受心情影响,凤康语气甚是不善,“繁文缛节能免则免,把人尽快送走,不要横生枝节。” 沈长浩微微挑眉,“那王爷呢?” “已经‘叔嫂不和’了,还做那些面子功夫有什么用?”凤康不无讥讽地牵起唇角,“我若去送,说不定会被当做‘后悔赔罪’,又要惺惺作态一番。” 沈长浩不、厚道地笑了起来,“王爷可以眼不见为净,我这个替主子‘恭送’的人,总要有个过得去的说辞吧?” 凤康知道他这是要赶自己出门,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知道了,明天早上我离开王府就是。” “那王爷可有合适的去处?”沈长浩勾起唇角,“要不要我给你推荐一个好地方?” “你能推荐什么好地方?左右不过是青楼舞坊。”凤康不屑地哼了一声,眉目稍稍舒展开来,“你不必管我,我自有去处。” 沈长浩心下已经猜到他口中的去处是哪里,未免他恼羞成怒,也不点破。又请示了几句,便去办事。 王府通宵忙碌为秦王妃打点行装的时候,叶知秋也有些辗转难眠。脑海之中一遍一遍地重演着牢房之中相拥的场景,还有邀请她一起回京时那灼热又期待的眼神。 在感情上,她从来都是一个简单而果决的人。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面对凤康的时候,她的心总会动摇。 他身上明明有那么多她抵触的东西,有妇之夫,官二代,富二代,从某方面来说还是个幼稚又小气的男人,她为什么不能挥剑斩情丝?难道换了时空,换了身份,她就变成一个没有原则的女人了吗?还是说,她骨子里一直都有恶劣的成分,只是现在才发现? 自我剖析了半宿,终究没能理出什么头绪。浪费了许多的脑细胞,倒是有了些许困意。侧耳听了听,外面寒风呼啸,呜咽作响。 也不知道那两名侍卫露天席地,会不会冻出什么毛病来? 她咸吃萝卜淡操心地想着,意识渐远,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睡梦酣沉之际,突然听到外面传来车马行近的声音。 她一个激灵睁开眼睛,迅速起身,趴在窗口向外看去。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借着微弱的雪光,能分辨出几个骑马的人,还有一辆高篷全帷的马车。来到成家门外,缓缓停住…… —— 第128章 黑风和踏雪 叶知秋正在猜测来的是什么人,就听窗外传来侍卫低声的询问:“叶姑娘可是起身了?” “嗯。”叶知秋应了一声,又急着打听,“外面是谁来了?” “是我家主子的车驾到了。” “你家主子?”叶知秋吃了一惊,“他这么早过来有什么事吗?” 等了半晌,没听见侍卫回话。又往窗外看了看,那些人已经下了马,正推门往院子里走来。她赶忙穿衣穿鞋,摸到火折子点燃蜡烛,端着出了西屋。 抽掉横栓,打开灶间的门,一眼就看到凤康身形陡峭地立在外面。乌黑的发髻,玄色的棉氅,如同刚刚从夜色之中分离出来的一样。 风从他身体两侧挤进来,撩得烛焰闪烁摇曳。忽明忽暗的光线,将他面部轮廓勾勒得异常深邃,眉清目朗,冷峻逼人。 她尝试搭话,“你……” “让开。”几乎同一时间,他也开了口。语调又低又沉,很不客气。 叶知秋怔怔地侧了一下身子,他便一脚迈进来,衣袍下摆掠过她膝盖,径直进了西屋。摘下棉氅,踢掉靴子上了炕,拉过棉被,倒头就睡。 所有动作一气呵成,轻车熟路,大方自然,没有半点身为客人的拘谨和客套,以至于叶知秋都开始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睡了他的地方。 “那个,叶姑娘,你别见怪。”洗墨搓着手,表情尴尬地解释,“府上有点事。主子整晚没合眼,今天早上一开城门就出来了……” 叶知秋不知道府上有事和一早出城跑她这儿来睡觉,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躺都躺下了,她总不能再把人拽起来。按下心头的别扭。弯了弯唇角,“没关系,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洗墨不好接茬,只好生硬地转移话题。“叶姑娘,你快来看看,我家主子给你带什么来了?” 叶知秋神色微动,“什么?” “你看过就知道了。”洗墨神秘兮兮地笑了一下,又迭声地催促她,“叶姑娘,你快出来。” 叶知秋应了声“好”,将蜡烛放在桌上。另外取了一盏风灯点燃,提在手里跟他一道出了门。见他站在那辆奢华的马车前招手。心下愈发疑惑了。 那个人该不会给她带来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吧? 洗墨卖足了关子。才吩咐立在车旁的侍卫。“打开吧。” 侍卫点了点头,掀开车帘。 叶知秋正满心期待美人露面,冷不丁一道黑影从车里窜了出来。毫无防备之下,骇了一跳。惊魂未定地打量过去。却见那是一只体型巨大的狼狗:黑背棕腹,双耳直立,半张的嘴里露出森森獠牙。 还不等看个仔细,眼前一花,又有一只狗从车上跳了下来:这一只体型稍小,耳朵内侧、脸孔、尾尖、下腹和四蹄毛色雪白,背部、头顶和脖颈一圈都是黑色,毛发稍显蓬松,比刚才那一只更像狼。 两只狗似乎对她很感兴趣,两双眼睛泛着绿光,虎视眈眈地盯着她。 虽然她很喜欢猫狗,可对这种凶猛的大型犬一直心怀畏惧。唯恐它们不管不顾地扑过来,赶忙往后退了两步,“这是哪来的狗啊?” “叶姑娘,你不用害怕。没有号令,它们是不会轻易伤人的。”洗墨笑着安抚了她两句,才指着那两只狗给她介绍,“这都是府里养的猎犬,那只黑棕毛的叫黑风,这只黑白毛的叫踏雪。是主子亲自挑选出来,送给叶姑娘看家护院的。” “给我看家护院?”叶知秋看了看那两只不动如山大狗,心有余悸地摆手,“不用了,我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用不上这么好的狗。” 洗墨笑了笑,“我们只是听命办事,不敢随便做主,叶姑娘还是去找我家主子说吧。” 叶知秋也知道跟他讲不通,便不费那个口舌。看了看东边的天色,依然黑得透彻,距离天亮还得一半个时辰。房间是回不去了,现在做饭又嫌早了些,只好去西厢房摆弄她的芽苗菜。 成老爹在东屋听到动静,坐起来侧着耳朵听了半晌,又不声不响地躺了回去。之前刘婶跟他嘀咕,说那位大家公子怕是看上秋丫头了,他还不信。现在瞅瞅,苗头真不大对啊。 因为凤康一行不速之客的侵入,小喇叭村的早晨提前开始了。成家亮起灯火不久,隔壁刘家也有了动静,而后就跟连锁反应一样,鸡鸣狗吠牲口叫,家家户户都奏起了柴门炊烟和锅碗瓢盆组成的交响曲。 女人们做饭,无所事事的男人们站在街边闲话。看见停在成家门口的车马,照例猜测议论一番。等家中的老人和孩子们起来,饭也做好了,门户里传出高高低低的说笑声,整个村子都弥漫着粥和粗面饼子的香味。 虎头醒来,看到自家院子里多了两条威风凛凛的大狗,又惊又喜,“呀”地大叫一声。拉住叶知秋的胳膊,激动得小脸通红,“姐姐,狗,狗,狗……” 叶知秋正要说话,就被人抢了先,“喜欢吗?” 循声望去,只见凤康推门走了出来。看似刚刚睡醒,眼神有些惺忪,一侧脸颊上还残留着一片泛红的压痕。 “主子,你起身了?”洗墨第一时间迎上去。 凤康微微点了一下头,看着虎头,声音温和地问:“你喜欢这两条狗吗?” 虎头对这个人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怵怕,下意识地往叶知秋身边靠了靠,才怯怯地点头,“喜欢。” 凤康扬起唇角,“那我把它们交给你来养怎么样?” 虎头眼睛倏忽一亮,“好”字到了嘴边,又生生地止住了,征询地看向叶知秋,“姐姐……” “侍卫和狗,你选一样。”凤康又一次抢在她前面开了口,语气冷决,不容置疑。 叶知秋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眼巴巴望着自己的虎头,终究没能说出拒绝的话。与其让两个大活人在外面风餐露宿替她守夜,不如留两条狗看家护院来得自在。 罢了,她欠他的人情已经够多的了,也不差这一次。她暗自开解自己一番,拍了拍虎头的脑袋,微笑地叮嘱:“你要好好养,别把它们饿瘦了。” 虎头听她这是答应了,欢呼一声,朝那两条狗奔去。却不敢太靠近,在距离两丈远的地方歪头打量。 “你,好生教他。”凤康点了一名侍卫吩咐道。 “是。”侍卫答应着上前,先拉住虎头的手,让黑风和踏雪闻过味道。又教了几个的哨音,让他试着跟它们作简单的交流。 叶知秋见那两只狗令行禁止,颇有些军风,并不会胡咬乱叫,多少放心了些。转目看向凤康,笑着道谢,“让你费心了。” 凤康不甚领情,淡淡地哼了一声,“你让我费心的地方多着呢!” 这话怎么听都有些暧~昧不明的成分,叶知秋不知道该如何接口,索性装傻,“你今天过来有什么事吗?应该不只是来睡觉送狗的吧?” 凤康听着这话有些刺耳,恼火地睨了她一眼,“当然不是,我是怕你这个女人目光短浅,识人不清,又选出一个鱼肉乡里的地保来,特地过来帮你把关的。” “你要帮我选地保?”叶知秋有些惊讶。 凤康被她看得心里发虚,低声吼了一句,“我顺便体察民情不行吗?” 他也知道自己有点杀鸡用牛刀了,可她留在这个地方种田,日后免不了要跟地保打交道。这个人选一定要规矩老实,绝不能出现第二个王老刁。 他这么做不只是为了她,也是为了自己。如果不能亲眼确认新地保的安全指数,他恐怕也无法安心回京。 叶知秋不是木头人,自然明白他这么做的用心。一时间心绪纷杂,既无奈又好笑,既感动又心酸,这个人啊,该说他什么好呢?惊弓之鸟?思虑周全?还是保护欲旺盛? 唉,算了,反正半月之后他就要走了,随他高兴吧。 早饭过后没多久,县衙的官差就到了。两人一组,在大、小喇叭村和王罗庄各自鸣锣,通告王老刁被割除地保职务的消息,并当众宣读了委任状。 叶知秋原本打算对三个村子明察暗访之后,再确定地保人选。因为凤康坚持参与,只好放弃了这个计划。拜托衙役放出话去,让符合条件且愿意担任地保职务的人到成家来面试。 第一批来了五个人,不等叶知秋开始询问,凤康便以他们“面相不正”为由,一票否决了;第二批来了三个人,同样没能得到他的青睐;第三批只来了两个,一个是大喇叭村的穷秀才,一个是小喇叭村的豆粒儿爹,都是面相憨厚之人。 凤康挑不出面相的毛病,示意她可以继续问。 叶知秋按照面试流程问了他们的姓名、年龄、婚姻和健康状况,又让他们各自写了几个字。见那秀才字迹工整,谈吐得体,各方面都比较满意,便有心让他来当这个地保。 凤康坚决反对,“这个人不行,他尚未成亲,日后难保不会打你的主意。” 叶知秋已经忍他一上午了,听他说出这么荒唐的理由,火气便有些压不住了,“这个不行,那个也不行;成亲的不行,没成亲的还不行,你到底是来帮忙的还是搞破坏的?” —— 第129章 还没大婚?! 凤康定定地看了她半晌,突然嗤声冷笑:“一个秀才而已,也值得你视若珍宝?” 酸溜溜的语气,令叶知秋啼笑皆非,“一个秀才而已?你以为这三个村子的人加起来,总共能挑出几个识字的? 况且这不是一个秀才的问题吧?我怎么觉得只要是个男的,就入不得您老人家的法眼呢?” 被她一语中的地说破心思,凤康恼羞成怒,“我哪里老了?” 听了这明显避重就轻的吐槽,洗墨“噗”地一声笑了。他一笑,叶知秋也忍不住了,唇角翘了几翘,失声笑了起来。 凤康一张俊脸迅速涨红,恶狠狠地瞪着洗墨,“我说的话有那么好笑吗?” “没有,没有,一点儿也不好笑。那个……主子,叶姑娘,你们聊,我出去看虎头训狗。”洗墨憋笑而逃。 凤康又把矛头对准了叶知秋,“你这个不知好歹的女人!” 叶知秋看他一眼,收起笑容,正了神色道:“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你也不能因为人家单身,或者长相稍有瑕疵,就把人家归到流氓的行列吧? 我们这里是山村,不是城里的大户人家。乡亲邻居,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对男女大防没有那么讲究。地保可以挑挑拣拣,这满村子的男人怎么办呢?总不能把他们全都赶走,或者换成你认为安全的人吧? 我不是三五岁的小女孩,我有足够的警惕性和自保能力……” 凤康不屑地哼了一声,“出了那样的事。你还意思说有自保能力?”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昨天那是百年不遇的特殊情况,我哪有那么倒霉,每次都遇见贪财好色的地保?我是要在这里过一辈子的。不可能每次出事都让你来帮我解决。” 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我迟早要嫁人的。” 对凤康来说。前面所有的话都加起来,也比不上这一句有分量。锥心刺骨,堪称必杀。顿时将眉心皱成了疙瘩,唇角紧抿,久久没有言语。 叶知秋并不想拿话伤他,可如果不这么说,他就会一直钻牛角尖,恨不得坚壁清野,把和她搭上边儿的所有男人都处理掉。 这样的好意。已经超出了她能接受的范畴。 等他神色稍有松缓。又正色地道:“可不可以相信我。让我自己来选地保?” 凤康也知道,在这件事上,他是无法完全保持客观和理智的。只要是个男人。他都觉得不安全,都对她有或者即将有企图。 虽然不想承认。可她说得没错,他不可能保护她一辈子。 “可以。”思量了半晌,他终于缓缓地开了口,“不过那个秀才不行。” 临走的时候竟敢回头看她,光凭这一点就该拉进黑名单,永不翻身。 叶知秋见他表情忿忿,心中暗暗好笑,嘴上一本正经地答应着,“好,听你的,不选秀才。” 不过选个地保,又不是科考,没必要非秀才不可。 她近乎顺从的妥协,让凤康心里舒坦了不少。当即起身回到西屋,闭目打坐,用行动表示自己不再干涉。 临近晌午时分,王府来人,跟他低声禀报了几句,他便留下洗墨和教虎头训狗的侍卫,带上其余的人,匆匆地回了清阳府。 叶知秋听洗墨在门边嘀咕“小主子还真是可怜”,怀疑那孩子出了什么事,赶忙问道:“你家小主子怎么了?”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听说娘亲走了,闹脾气,不肯服药进食。沈公子刚刚差人送信,请主子回去宽解安抚。”洗墨悠悠地叹了一口气,“腿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冷不丁离了娘,只怕又要病一场。” 叶知秋听他这话话外的意思,那位王妃似乎已经离开清阳府回京了。再结合凤康今天的举动想一想,便明白了八、九分。 原来送狗选地保不过是顺便,借她的地方躲避正牌老婆才是主要目的。可笑的是,她居然自作多情地感动了一把,郑重其事地给他分析了一堆大道理,还为自己说了“迟早要嫁人”的话愧疚了好半天。 洗墨见她突然脸色陡寒,吓了一跳,“叶姑娘,你怎么了?” “我没事。”叶知秋迅速收拾了面上的怒色,语气却控制不住地带出了几分冷意。见他眼带惊疑地打量着自己,又补上一笑,“真没事。” 笑得这么勉强,怎么看也不像是没事的样子。洗墨摸不着头脑,愈发惴惴的,“叶姑娘,是不是我说错什么了?” “没有,你别多想。”叶知秋很没说服力地安抚了他一句,转身进屋。走了几步又折回来,探头问道,“洗墨,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洗墨屏气凝神,严阵以待。 叶知秋略一踌躇,“你家主子为什么不跟夫人住在一起?” 其实这个问题已经憋在心里很久了,只不过她不愿意打听别人的*,也觉得这件事跟自己无关,一直没作理会罢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觉得自己被耍了,心有不甘,这会儿八卦因子格外活跃,大有如鲠在喉、不问不快之感。 洗墨没想到她会问这样的问题,一时反应不过来,便有些怔怔的。 叶知秋只当他在犹豫,“不方便告诉说就算了。”说着要走。 “不是不是。”洗墨醒过神儿来,赶忙叫住她,“叶姑娘,你等等。你刚才说……夫人?什么夫人?哪个夫人?” 叶知秋被他反问得莫名其妙,“你们家有很多夫人吗?” 像他们那样的豪门之家,能被称作“夫人”的不是只有一个吗?莫非还有平妻? 洗墨诧异地看了她半晌,似乎明白过来了。“叶姑娘,你是不是搞错了?我家主子还没大婚呢,哪来的夫人?” “没大婚?”叶知秋吃惊不已,“那你们家小主子和他娘是怎么回事?” 据她所知。只有嫡子才能封“世子”,没有正妻哪来的嫡子?况且那天在街上,她听得明明白白,的确是“王妃”。如果是侧妃或者庶妃。也不会有那么大的排场,更用不着王爷和官员接驾吧? “嗨。”洗墨终于知道症结所在了,“叶姑娘,你误会了,小主子不是我家主子亲生的。” “不是亲生的?”叶知秋愈发吃惊了,眼睛张得大大的,“那他是……” “是五殿……不,我是说小主子是五爷的血脉。五爷过世的时候,把小主子托付给我家主子。主子便将他过继到名下。当作嫡子抚养。小主子的亲娘。也就是五爷的妻子。我家主子的长嫂。” 洗墨一口气说了一大串,看了看目瞪口呆的叶知秋,止不住笑了。“叶姑娘,你现在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吧?” 叶知秋敛去惊讶。不无窘迫地点了点头,“明白了,谢谢你精彩的解说。” 缩头转身,回到灶间,失神地站了半晌,又自我解嘲地笑了起来。他大婚与否,对她来说又有什么区别? 就算“王妃”是嫂子,儿子不是亲生的,他也还是王爷。要娶官宦门第的闺秀为妻,会纳妾,会在金银堆里过着与她风格迥异的生活。 真的……没什么区别! 她和洗墨对话,成老爹在东屋听了个七七八八,敏感地觉察到了什么,摸索着出门来,“秋丫头……” “爷爷。”叶知秋按下纷杂的心绪,上前来扶住他,“怎么了?” 成老爹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先东拉西扯地问了几句有关凤康和那两条狗的事情,才迟迟疑疑地转入正题,“秋丫头,你要是想跟着那位贵人去京城,只管去,不用顾虑我和虎头。” “爷爷,你说什么呢?”叶知秋蹙了眉头,“我家在这儿,亲人在这儿,为什么要跟别人走?别人不了解我,说说闲话也就算了,怎么连爷爷也把我当成那种嫌贫爱富的人了?” “秋丫头,你别恼,爷爷不是那个意思。”成老爹抓住她的手,急急地解释,“我知道你不是那种喜欢攀高枝儿的孩子,我就怕你放不下我和虎头,耽误了前程。 人家那位贵人不是说能让你当官儿吗?这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事儿啊。你有头脑,有本事,在这穷地方啥时候能熬出头,还不如……” “爷爷,你别说了。”叶知秋声音严肃地打断他,“我不喜欢当官,也不稀罕那种前程。你别想赶我走,我哪儿也不去,就赖在小喇叭村,守着你和虎头过一辈子。” 听了这话,成老爹心中大宽,表情也舒展了不少,“你这丫头,胡说啥呢?我巴不得你能留在身边儿,哪儿舍得赶你走?你不乐意去就不去,反正咱现在日子过得也不差。衙门补给咱那八两银子,就留着给你当嫁妆。” 叶知秋被他土豪气十足的话逗笑了,“行,我记住了,等我成亲的时候,爷爷可不许赖账。” “爷爷说话儿算话儿,哪儿能赖账呢?保准一文不少地给你攒着。”成老爹表情很是认真。 正说着,就听阿福在院子里喊“知秋姐姐”,她赶忙将成老爹扶回东屋。返回来的时候,小丫头已经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劈头盖脸就问:“知秋姐姐,地保选出来了?” “还没定呢,怎么了?”叶知秋有些诧异地问。 阿福松了一口气,嘻嘻地笑道:“那正好,我这儿有个人,你瞧瞧行不行?” —— 第130章 可算不那么憋屈了! 叶知秋往她身后瞄了一眼,“什么人?” “人没来。”阿福摆了摆手,又笑着问,“知秋姐姐,你知道昨天是谁送我进城的不?” 叶知秋还真不知道,昨天牢房里出来之后,一直没得空跟她好好说话,“怎么,不是老牛叔吗?” “不是,我爹那会儿还在杨家庄没回来呢。”阿福摇了摇头,便迫不及待地说起昨天的经历。 九叔如何沉默不语,九婶和陈家老大如何反对,陈家老三如何力排众议、赶车送她进城;在王府正门被拒,角门拦截水车;还有凤康发怒,一掌劈断书案,策马疾奔赶到仓原县衙,一路杀进牢房;以及昨天在村口碰见洗墨,交换香囊等等,仔仔细细地说了一遍。 关于那块牌子事情,却是只字未提。只重点称赞了陈老三,建议道:“知秋姐姐,陈三哥是个好人,热心肠,不多话,又是个识字的,一准儿能当好这个地保。” 叶知秋也有些动容,“听你这么说,还真是个不错的人选,就是不知道他愿不愿意当。今天上午来了好几拨人,我没发现里面有他。” “他就是想当,也抹不开面儿来找你。哪有前脚帮了人,后脚就去找人办事儿的?”阿福往她跟前凑了凑,语带怂恿地道,“知秋姐姐,你去找找他呗。” 叶知秋点了点头,“嗯,正好要跟他道谢,待会儿我就去陈家走一趟。” 阿福如释重负地一拍手,“要是真能成。我也算做了一件大事儿呢。” “你做的大好事可不止一件。”想起她昨天哭得红肿的眼睛,叶知秋满心疼惜和感动,揉了揉她发丝细软的脑袋,“要不是你。我昨天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呢。谢谢你了,阿福。” 她如此正式地道谢,让阿福很不自在,撅着嘴巴道:“知秋姐姐。你跟我客气个啥?要是换我出事儿,你能不管我吗?” “当然不会。”叶知秋微笑起来,语气依然郑重,“只要我活着,就不会让你出事。” 阿福被她一句话说得心里又酸又甜,很不是滋味,眼圈微红地瞪了她一眼,“我昨天都哭腻歪了,你又来惹我。” 叶知秋也觉出自己有点煽情了。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将话题转开去。“对了,你怎么跑来了?牛婶不在家吗?” “在呢。”提起自己那个花样百出的娘,阿福就哭笑不得。“你一回来,她就追着我打听。你给我啥好处了。我说没有,她就嘟嘟囔囔地数落我和我爹,说我们爷俩儿拿热脸贴冷屁股。 今天听衙门的人说你要选地保,又撺掇我爹、多禄哥和多寿哥来找你。我爹和我哥都说不认字不行,她就开始念叨,说不识字以后学就行了,先把地保捞到手才是正经。 反正一上午没住嘴儿,把一家人都气跑了,我也逮空出来了。我瞧着她今天底气儿不咋足,再抻她几天合该差不多了。” 叶知秋笑了笑,“一步一步来吧。” 那种顽固分子,想让她反省,不狠狠刺激是不行的。趁冬闲时期,慢慢磨磨她的悍气也好。明年春天想要大干一场,必须有几个知根知底的人帮衬着,阿福和老牛叔、多禄、多寿都必不可少。牛婶这颗浑身是刺儿绊脚石,必须把她磨光了,磨圆了,骨碌到一边儿去。 “知秋姐姐,你啥时候去陈家?”阿福一心想促成陈老三当地保的事,总有些放不下,“要不趁我这会儿得空,咱们一起去?” 叶知秋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也不点破。去西厢房割了两把芽苗菜,新近熏制的腊肉也切了一条,一并装进篮子里。和成老爹打了声招呼,便和她一道出了门。避开大路,从村后绕了一圈,往陈家走来。 九婶正站在外面跟左邻右舍的婆子媳妇扯闲话儿,远远看见叶知秋和阿福朝这边走来,忙掂着一双小脚回家报信儿去了。 听说成家孙女儿来了,陈家的气氛顿时变得紧张兴奋起来。大人孩子呼啦啦全都涌进了主屋,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门口。 叶知秋和阿福进门的时候,看到这庞大的阵容,都有些吃惊。两人跟九叔、九婶、三兄弟和两媳妇逐一打过招呼,便被请到炕沿上坐了下来。 九婶将四五个孙子孙女赶了出去,才明知故问地道:“成家侄女儿大中午头儿过来,是有啥事儿啊?” 阿福存心臊一臊她,便抢在叶知秋前面开了口,“知秋姐姐听我说了昨天借车事儿,连声儿夸奖陈三哥是个大好人。这不,放下手里的活儿就过来了,说要好好谢谢一下陈三哥呢。” 听了这话,九叔九婶和陈家老大老二的神色不同程度地僵了一下,各自心虚地别开眼睛。 陈老三腼腆地扯着衣角,“谢啥?我就是出了趟车,都是阿福跑前跑后忙活来着。” “陈三哥,你这话儿可说错了。”阿福一本正经地纠正他,“遇着难处的时候,有人乐意帮着出趟车就是大恩德了。要是没有陈三哥送我,就靠我这两条小短腿儿,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挪到城里呢。 要我说啊,知秋姐姐能好好儿地回来,陈三哥得占头份儿功劳。知秋姐姐,我说得对吧?” 叶知秋知道这小丫头心里有气,想发泄一下,便配合地点了点头,“是啊,陈三哥确实功不可没。” 陈老三被她们夸得手脚都没处放了,“啥功不功的?都是一个村儿,帮一把不是应当应分的吗?谁还没个难时候?” “哎哟,陈三哥,我算是瞧出来了。整个小喇叭村,就你一个明白人。你这话儿说到点子上了,谁还没有个难时候呢?”阿福大眼弯弯地扫过来,“是不是啊。九叔,九婶?” 九叔沉着脸儿不说话,九婶干巴巴地笑了一声,“是……是啊。” 陈家老大和老二的脸色也不太自然。一个看着窗户,一个盯着门帘,装聋作哑。 阿福刺了他们一顿,心里舒坦不少。她知道这种话不能说得太多,否则会让叶知秋难做,便适时地收住了话头。 趁这空当,叶知秋取出准备好的一串铜钱,微笑地递给陈老三,“陈三哥。这是车钱。” “使不得。使不得。”陈老三不接。连连摆手,“我就跑了那么一趟,也没费啥事儿。哪儿能要钱呢?” 叶知秋也不跟他推让,将钱放在炕上。“阿福跟你说好的是一百文,中间还有一次饭点儿,我又给你加了二十文的饭钱,一共是一百二十文。” “这咋行?”陈老三无措地搓着手。 “陈三哥,你就收下吧。”因为叶知秋特地提了自己定的价钱,阿福感觉很有面子,把小腰板儿挺得直直的,“我说不白用你的车,就不能白用。你要是不拿这钱,不就成了我和知秋姐姐说话不算数了吗?” 她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陈老三不好再说不要,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来,“那也太多了……” 九婶表情松快起来,跟着假模假样地推辞了几句。九叔依旧不吭声,老大老二和两个媳妇儿偷眼瞟着那串铜钱,神情各异。 叶知秋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说了些闲话,便提了地保的事情。 陈家人一听要让陈老三当地保,全都来了精神。 九婶眉开眼笑地埋怨陈老三,“我听着信儿就念叨让你去,你说啥也不去。你要是早去一趟,还用得着成家侄女儿大老远跑这一趟吗?” “我就说老三念过书,一准儿合适。”陈家老有些兴奋地接起话茬,“地保有啥难当的?不就是挨家挨户跑跑腿儿,念念衙门的文书吗?我说他还跟我犟嘴,瞅瞅,被我说准了吧?” 陈家老二和两个媳妇没说话,脸上都带着笑纹儿。连九叔也悄悄地转过头来,眼神闪闪地打量着叶知秋。 成家老三看起来很为难,“可我认识的字儿不多啊。” “没关系。”叶知秋笑着宽慰他,“不需要认识太多字,只要能计数签名,读懂一般的告示就行了。如果陈三哥觉得心里不踏实,再把书本捡起来,多认一些字也就是了。” “对对对,成家大妹子说得对,你再学学。”成家老大一迭声地附和道,九婶、陈家老二和两个媳妇而也跟着劝了几句。 陈老三闷声想了半晌,才抬头看向九叔,“爹,你咋说?” 九叔干咳了一声,别过脸去,“让你当你就当吧。” “我听爹的。”成家老三痛快地点了头,眼神泛亮地看着叶知秋,“成家大妹子,我当。” 陈家人各个喜形于色,叶知秋也微微地松了口气,“那好,一会儿你到我家去,在任命文书上签名画押。明天一早亲自拿到县城衙门报备一下,让他们认认脸就可以了。” 陈老三点头,“行,我待会儿就去。” 事情已经办完了,叶知秋不想多留。放下芽苗菜和腊肉,又客套了几句,便起身告辞。临走之前,又想起一件事来,“九叔,我明天要进城,还得麻烦你出趟车。” 九叔先是一愣,随即面容舒展,悬在胸口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哎,我准点儿过去,误不了你的事儿。” “谢谢九叔。”叶知秋笑着道谢。 出了陈家,阿福便抚着胸口嘻嘻地笑了起来,“可算不那么憋屈了!” “逢高踩低,明哲保身,这都是人之常情,你何必跟他们计较?”叶知秋嗔了她一眼,“就你这脾气,以后还怎么做大事?” “我就是气不过。”阿福皱了皱鼻子,又亲亲热热地挽住她的胳膊,“知秋姐姐,你放心吧,我有分寸着呢。” 两人说说笑笑,慢慢悠悠回到成家的时候,陈老三已经到了。叶知秋拿出文书,让他填了上面的空白项,又叮嘱了他几句,便让他回去了。 洗墨见地保已经选定,将文书誊了一份,快马加鞭送回王府。第二天一早,有关陈老三的一切,包括祖宗八代的详细资料,便整整齐齐地摆在了凤康的面前…… —— 第131章 有孕了?! 回京的日子一天天近了,凤康的心情也一天天焦躁起来。 那日从小喇叭村匆匆赶回来之后,他又寻着由头去了两次。 第一次是以“看狗”的名义去的,到了那里,发现狗过得很好。那名被他留下教虎头训狗的侍卫很尽职,挨着西厢房搭建了一个半封闭式的狗棚,并按照叶知秋的要求,下了两个粗壮的木桩,用铁链将两条狗栓得牢牢的。 黑风和踏雪似乎很喜欢这个新家,虽然伙食上不太给力,可比在王府的时候欢实多了。 第二次是“陪”小世子去探望虎头的,到了那里,发现虎头过得也很好。小家伙已经跟两条狗混熟了,每天中午都要带它们到附近的山坡上遛一圈。主要目的是散步,偶尔也会逮只兔子或山鸡回来。 因为有叶知秋的严令,他不敢太显摆。不过每次提及那两条威风十足的大狗,依然牛气哄哄的。惹得村里的孩子们艳慕不已,整日在成家门外打转。 第一次去的时候,叶知秋简单地打了声招呼,便抱着一个装满了各种颜色棉线的笸箩去了隔壁,直到他走也没有露面;第二次去的时候,她倒是没躲出去,给小世子量过全身的尺寸之后,便和梅香坐在屋子里,用削尖的竹棒飞快地编着棉线。 两次都没能好好说上话,让他很是郁闷。有心再去一次,又找不到正当的理由,只能在她进城的时候制造巧遇。每每被她用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盯着,都感觉悻悻的。有种做贼心虚的窘迫。 几次之后,连他自己都厌烦了这蹩脚的表演,只好另辟蹊径。 这几天他的焦躁持续升级,寝食不香。唯一能让他提起精神的,就是每天傍晚时分的例行报告。 “王爷。”训狗侍卫跟往常一样,准时出现在书房,不等他问。便直奔主题开说,“叶姑娘今早五更三刻起身,在西厢房侍弄半个时辰的芽苗菜之后,开始做饭。 早饭很清简:杂粮粥,煮鸡蛋,葱油饼,还有两道小咸菜。饭后收拾完毕,又同隔壁叫梅香的小姑娘一起编棉线。巳时前后,那个叫阿福的小姑娘来到成家。跟叶姑娘在房中密议了两刻钟。之后叶姑娘便带着虎头和黑风、踏雪进了山……” “等等。”凤康出声打断他。“她进山干什么?” 侍卫眼观鼻鼻观口地答:“回王爷。属下也不知道,只见叶姑娘在一个山坳里来回走了几趟,脸色不太宽展的样子。之后便带着虎头回村了。” 凤康皱了皱眉,思不得解。只得暂时放下,“你继续说吧。” “是。”侍卫应了一声,用平直的语调将剩下的半天说完,躬身一揖,“属下告退。” 凤康朝他挥了挥手,靠在椅背上,闭目想象她或专注、或微笑、或蹙眉的样子。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唇边便染上了一抹自嘲的笑意。 过去看见某个贵族子弟怀揣女子香斤荷包等物慰藉相思,他都觉幼稚可笑,嗤之以鼻。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没想到他凤康也会做类似的事情,而且津津有味,乐此不疲。 “王爷。”沈长浩推门而入,神色凝重,脚步匆促地来到书案跟前,将一截封漆竹筒递过来,“八百里加急密信。” 凤康见竹筒上刻着两长一短的横杠,心头猛然一沉。这横杠是他手下之人专属的通信暗号,只有十万火急的事情才会用上三杠。“两长一短”所代表的紧急程度,仅次于“三长”所意味的国丧、宫乱以及兵变之类动摇国之根本的大事。 这京中到底出什么事情了? 猜度之时,他已除掉火漆,从竹筒之中取出一卷白绢。这是一种水火不侵的特殊布料,专门用来传递机密信息。用茶水浸润,放在烛火上稍稍炙烤,便出现了几行字迹: 秦王妃平安抵京,入宫拜谒之时,突发昏厥。着医诊视,已有近两月身孕。太后震怒,将其囚于慈安宫,逼问胎儿生父。秦王妃只字不语,唯求速死。帝后皆悉此事,恐不日即将旨下,望我主早作应对。 看完这封密信,凤康和沈长浩俱是大惊失色。 “秦王妃居然……有孕了?!”沈长浩眉目高挑,少见地露出了这般真实生动的表情。 凤康也是神色变换,心绪动荡,分辨不出是惊,是怒,还是不可置信。 孀居长嫂,竟在他皇兄过世几年之后有了身孕,这件事实在包含太多太多意味不明又危险十足的东西。最值得揣度的,就是“近两月身孕”这一句。 仔细算算,秦王妃恰恰在清阳府逗留了将近两个月。任谁听说这件事,都会怀疑到他的身上。可他并没有做过,那么那个孩子到底是谁的?又是怎么跟她勾结在一起的? 她生育过鸣儿,不再是懵懂少女。怀孕将近两月,不可能毫无察觉。明明有机会神不知鬼不觉地除掉这个孩子,却一直隐忍不动。刚刚回到京城,就在太后面前露出了马脚。 这分明就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 可她不惜牺牲自己的清誉,甚至冒着生命危险,想要套什么呢?他这个人?抑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无数个念头在脑海之中闪现,千头万绪,一时间理不清楚。 “瀚之,这件事你有什么想法?”他将目光投向沈长浩。 沈长浩脸上的震惊之色已经退去,恢复了往常的闲淡,语气却是极认真的,“王爷,我认为当务之急,就是立刻启程回京,尽快向皇上澄清事实。 皇上顾及皇家脸面,在弄清孩子的父亲是谁之前,定会隐而不宣。可难保有心之人刻意传扬,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一旦坐实了王爷的生父之名,以秦王妃的心机和手段,再加上太后推波助浪,只怕连皇上也不得不留下这条‘皇室血脉’。 若是回去晚了,皇上降下圣旨,你这个屎盆子恐怕就甩不掉了!” 凤康死死地握着拳头,将那股几欲冲破胸腔而出的怒气压下,“我知道了,我带侍卫先行回京。你和洗墨护送鸣儿,随后慢行。该怎么做,不用我一一吩咐吧?” “当然不用。”沈长浩勾起唇角,“暗度陈仓这种事情不是正是我的强项吗?” 他办事凤康向来放心,“好,你马上去打点一下,我这就出发。” “明白。”沈长浩略一躬身,“我先在这里预祝王爷力挽狂澜,沉冤得雪。” 凤康冷笑起来,“就凭几个女人也想算计本王?没那么容易!” “等我回去的时候,好戏也差不多演完了吧?”沈长浩惋惜地咂了咂嘴,又想起一件事来,“王爷,你不如把那瓶‘无影香’带回去呈给皇上,那样会更有说服力的。” “嗯。”凤康深深地眯起眸子,“我若不舒坦,谁也别想舒坦,我不介意把皇家那张富丽堂皇的面皮揭开,让世人好好看看隐藏在下面的污秽和肮脏。” 沈长浩轻笑一声,没有接话,“王爷稍作歇息,我先去准备。” 凤康点了点头,等他出门而去,坐回椅子上,脸色阴沉地思量着回京的事情。 行装很快就打点好了,二十名侍卫分明暗两处随行保护。清一色的上等好马,携带的东西除了鞍镫绳鞭,只有水囊和粮袋,极尽精简。前来送行的,也只有沈长浩和洗墨两人。 “回京路线我已经交代好了,歇脚和换马的地方都有的咱们的人,绝不会走漏半点风声。”沈长浩禀了几句,又神色郑重地叮嘱道,“王爷,京城情况固然紧急,可也不要贪图赶路,伤了身体。你若有个三长两短,岂不正遂了某些人的心意?” “是啊,主子,你千万要以身体为重。”洗墨也跟着劝道。 凤康扫了他们一眼,“我自有分寸,你们不必担忧。做好分内的事情,有话回京再说。” “是。”沈长浩和洗墨齐齐躬身答应。 凤康伸手在两人的肩头各自按了一按,翻身上马,沉声吩咐:“走。” 角门洞开,二十一匹快马鱼贯而出,迅速没入夜色。一路疾驰出了巷子,跟在后面的侍卫便迅速而有条不紊地进行分散。行至主街时,只余下两名其貌不扬的少年。打眼望去,任谁都想不到那王爷的马驾,只当是某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带仆从出行。 出了城门,凤康突然停了下来,侍卫赶忙勒马询问,“主子,可是有事?” 凤康没有言语,转头看向西北方,略一沉吟,便掉转马头,“先去小喇叭村。” 两名侍卫飞快地交换了一个眼神,一个打马追上,另外一个停在路边,高高低低地呼哨了几声。隐在两侧林子深处的人马或止步,或转向,再次分散。 傍晚过后,叶知秋开始心神不宁。给虎头开过小灶之后,也无心跟人闲聊,便回了西屋。借着烛火织了几行“毛线”,回头看时,却发现打错了好几个针脚,只好拆了重新来过。 织织拆拆,折腾了将近半个时辰,她终于意识到自己今天不在状态,不适合做精细的活计。坐着发了一会儿呆,决定早点儿睡觉。 洗漱完毕,熄灯躺下,刚要闭上眼睛,就听窗外传来一声轻咳,而后是训狗侍卫一板一眼的声音,“叶姑娘,能否麻烦你出来一趟?” —— 第132章 诀别之吻 听到侍卫的声音,叶知秋很是意外。这几天没见他的人影,还以为他已经回清阳府了,没想到他还在这里。 她赶忙坐起来,凑到窗口,小声地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此处不方便说话,还请叶姑娘移步。” 叶知秋不知道他要跟她说什么,心下猜疑着,飞快地摸过衣服穿好。晃亮火折子点了风灯,轻手轻脚地走了出来。 侍卫已经在门边候着了,很自觉地伸出手来。 叶知秋以为他要帮忙,便将风灯递了过去。谁知他接了之后,一挥手,竟将风灯熄灭了。 她顿时蹙了眉头,“你这是干什么?” 侍卫也不解释,将风灯随手挂在门旁的木楔上,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便迈步向院外走去。 叶知秋迟疑了一下,迈步跟上。出了大门,见他径直往村头的杨树林走去,心下警惕起来,顿住脚步,“你有什么话就在这儿说吧!” 侍卫回头,目光如电地看了她一眼,以练武之人特有的丹田之声说道:“我家主子有请。” 叶知秋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当即又惊又窘。惊的是黑灯瞎火,那个人怎么来了?窘的是她小人之心,怀疑堪比忠犬的侍卫对她有不轨之心。有心道个歉,却见他已经转了身,不疾不徐地向前去。只好按下话头,脸颊微烫,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羞愧稍减,疑惑又一丛一丛窜上心头。那个人半夜三更不睡觉,跑这儿来干什么?难道找她有什么急事吗?往杨树林望了几眼。只能隐约分辨出上空的树影,下面黑漆漆的一团,什么也看不见。 百思不得其解之时,侍卫在林边停住了脚步。侧立伸手,又对她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她整了整心情,迈步走进树林。上次被他拉着走并不觉得,这次自己走来却是深一脚浅一脚。好几次都险些被露出地表的树根绊倒。蹚着脚走了二十几步远,才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笔直地立在那棵歪脖子老杨树下。 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看到那双眸子在黑暗之中散发着暗沉的光芒,没有半点波动,仿佛已经凝视了她很久。 “你怎么来了?”她在距离他两米的地方停住脚步,“有事吗?” 这客气而疏淡的语气,将凤康满腔的炽热浇凉了大半。他沉默了半晌,才缓缓地开了口。“我要回京了。马上就走。” “现在?”叶知秋吃了一惊。脱口问道,“不是还有好几天吗?” 凤康眼底闪过一抹亮色,原来她还是关心他的。心头一喜。便不自觉地往前跨了一步,“京中有事。我必须尽快赶回去处理。” 他的步子很大,两米的距离一下子就缩成了半米,黑沉沉的,极具压迫感。叶知秋顿觉呼吸困难,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全然没有想起后面横着一截树根。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控制不住地向后仰去。 “当心。”凤康抢上半步,一把揽住她的腰身,将她拽了回来。情急之下,没能控制好力道,稳住身形的同时,叶知秋也因为惯性重重地撞在了他的身上。 她本能地偏了一下头,才让脆弱的鼻子躲过一劫。侧脸和胸口却是酸麻酥痛,半晌没能缓过气儿来。直到听见头顶上的呼吸声渐渐粗重,她才惊觉自己正被他紧紧地抱着。 “那个……对不起啊……谢谢你……”她一边慌乱地道歉致谢,一边挣扎着想要脱离他的怀抱。 凤康手臂微松,又陡然收紧,一只大手沿着她的后背迅速上移,稳稳地扣住她的后脑。与此同时,他的吻携着灼热的气息,精准地落在了她的唇上。 她只来得及含混地“唔”了一声,唇舌便被他强势侵占。 他吻得生涩笨拙,却胜在目标明确。辗转厮磨,吸吮啃噬,无不霸道果决。重重地索取,狠狠地掠夺,仿佛要将她拆吃入腹,彻底变成自己的所有物。 先是声音,再是呼吸,而后是理智和意识,叶知秋感觉自己的一切都被夺走了。头脑眩晕,一阵胜似一阵。胸口如同塞进了一个正在发酵的面团,酸甜窒闷,急剧膨胀。 他来势汹汹,她全无招架之功。横在腰间的手臂坚实有力,迫使她踮起脚尖。两个人的上身弯成相同的弧度,紧密地契合在一起。体温,心跳,衣袂,发丝,气息,交缠纠葛,分不清你我。 就在她以为下一秒会因为窒息而死去的时候,他忽然放开了她的唇。手臂却没有放松分毫,眼睛也一瞬不瞬地盯着她。轮廓模糊的脸在距离她咫尺的地方,散发着灼人的热度。 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冰冷新鲜的空气,胸口的窒闷消除了大半,那酸甜发胀的感觉依然挥之不去。她想动,可四肢酥软,提不起半分力气。她想开口,喉咙却被像是堵住了般,发不出一丝声音。 最终还是他打破了这份令人无所适从的沉默,“我走了之后,你要好好保重。” 凝重晦涩的声音,听来格外心酸。 “嗯。”她听见自己微弱地应声。 他像是受到了鼓舞一般,声音变得润畅起来,“那个地保我已经仔细查过了,家世还算清白,没出过什么大奸大恶之徒。本人也算憨厚老实,不过男人都很危险,你还要多加防备。” “嗯。”她又应了一声,眼睛潮湿起来。 “黑风和踏雪是很出色的猎犬,你要跟它们多亲近,让它们尽快认你为主。认主之后。如果你遇到什么危险,它们会拼死保护你的。” “嗯。” “那名侍卫暂且留在这里,等你驯服黑风和踏雪之后,他会自行离去。” “嗯。” “瀚之和洗墨他们要过几日才走。你若有事,去王府找他们即可。” “嗯。” “还有,三年之后……”他的声音开始暗哑,深吸了一口气。才稍稍恢复了些,“三年之后,我也许会回来,看一看你所说的大变样。所以,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 “嗯。” 凤康努力调整了一下紊乱的呼吸,“我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了,你……没有话对我说吗?” 眼中的水汽越聚越多,朦胧了她的视线。她想说些什么,平日里极佳的口才却不知道跑去哪里了。张了张嘴。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只能又应了一声,“嗯。” 凤康牵起唇角,无声苦笑。低头衔住她的唇。轻轻地吻了吻,最后重重一压。发狠一般放开,唇,手臂,身体,随着他后退的步伐骤然远离。 目色沉沉地凝视了她一瞬,转身,迈开大步往树林深处走去。 叶知秋踮立良久的双脚终于踏在了实地上,心却如同被抽成了真空。她怔怔地望着那身影远去,与树影夜色融为一体,只觉脸颊,胸口,腰际,后脑,唇,无一处不冷,无一处不痛。汹涌弥漫,切肤入骨。 “叶姑娘,你没事吧?”耳边传来训狗侍卫刻意放柔、略带关切的声音。 她怆然回神,才发现自己满脸泪痕。 “我没事。”她掩耳盗铃一样别过头去,用衣袖飞快地擦了擦脸,故作平静地道,“我们回去吧。” 侍卫紧走两步,赶到前面给她带路。遇见坑洞或者树根,便用简洁的语言提醒她。引她出了杨树林,将她送进成家院子,看着她进了门,才一个闪身隐入夜幕之中。 叶知秋摸黑爬到炕上,和衣躺在被窝里,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她以为会像以往一样,只要自我催眠,就能屏蔽感情信号。可是这一次,她失败了。 大脑像是设置了无限重播,将树林的一幕从头到尾、一遍又一遍地播放。身临其境没能体会到的细节和心情,都在重播之中得到了补充。 她记起他身上有一种很清冽的香味,亲吻时他睫毛掠过鼻尖的微妙触觉,还有他说“你一定要好好的”,语末那几不可闻的哽咽,以及临走之前那一眼,看似决绝,却又是那样的无奈和不舍。 虽然他说三年之后会回来,却用了“也许”。“也许”这个词,从来都是偏向“不”的。 恐怕这一次,是真的真的永别了! 想到这一层,她麻痹的心又揪揪扯扯,如针扎火炙一般。她恼恨自己,到最后都没能跟他说句“珍重”。她更恼恨自己,明明给他准备了谢礼,却没能送出去。 对了,谢礼! 她一骨碌爬起来,摸到火折子点燃蜡烛,扯过针线笸箩,将织好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拿出来。 送谢礼的念头,在被他救出大牢的时候就有了。她不想白白承受他的恩情,可作为王爷,他似乎样样都不缺。她琢磨了好几天,才决定亲手织几样实用的东西送给他。 真要说起来,她打毛线的手艺并不是很好。那种花纹复杂的大件衣物她做不来,简单的,诸如帽子、围巾、手套和毛线袜子之类,还是很拿手的。只可惜这个时代没有专门用来针织的毛线,她只能选了比较接近毛线的粗棉线。 小世子的那一份几天前就已经织好了,他的那一份也差不多了,只剩下半条围巾和一对护膝没有完工。 只要赶在沈公子和洗墨离开之前织好,送去王府,再过一些日子应该就能转到他手里了。如此一来,她还了人情,他心里也能好受一些吧? —— 第133章 有人要入赘! 凤康走后,叶知秋心情大好,一连两天都笑容灿烂。 阿福不知道她这是老毛病犯了,只当她为终于摆脱那个王爷而高兴,很是替凤康抱了一回不平。 叶知秋赶了一夜一天的工,把送给凤康的东西织好。因为时间还很充裕,又给沈长浩和洗墨每人织了一副手套和护膝。 在她含冤入狱的时候,这两个人没少跑前跑后。况且还要麻烦他们往京城带东西,多多少少也要表示一下。 沈长浩和洗墨是五天之后离开的,临走之前,吩咐训狗侍卫捎话过来,说王爷已经顺利抵京,又说他们很喜欢她送的手套和护膝,骑马的时候用着正合适,小世子也很喜欢她送的小熊线帽和兔头袜子,还说他们会将王爷那份谢礼好好带回去,请她放心。 该走的人都走了,留在这里的人还要继续生活。他们走后,叶知秋那颗牵牵扯扯的心终于安定下来。记着凤康的叮嘱,跟训狗侍卫和虎头认真学习驾驭黑风和踏雪的技巧。 训狗侍卫功成身退,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悄然消失,再也没有出现过。 临近年根,咸喜酒楼准备放假大休。结算之后,娄掌柜打发年小六送来两份银子:一份是菜谱的分红,一共三十两;另外的十两银子,是娄掌柜以私人名义给的红包。 叶知秋拿出十两银子交由成老爹攒着,剩下的三十两连同卖菜赚的钱留作种地的本金。 年根将尽,叶知秋进城大采购。顺便接元妈来小喇叭村过年。 元妈原本是不肯的,坚持要留在面馆里陪着老邱。叶知秋软磨硬泡,又提议她带上老邱的牌位,这才将她说动了。 老太太是个很讲究礼节的人。来的时候给成老爹买了两坛好酒,给虎头买了一套文房四宝,给叶知秋带的是两双绣花鞋,她亲手做的。 岁除这天。小山村格外热闹。家家户户忙着贴春联,准备年夜饭。孩子们穿上盼望已久的新衣服,凑在一起显摆攀比。 所谓的新衣服,也不全是今年新做的。有的是往年做的,平日舍不得穿,每逢过年过节才拿出来穿一次;有的是用家里大孩子穿不上的衣服改做的;还有的是亲戚送的。只有那些家境稍稍殷实一些的门户,才会给孩子扯布做衣服。 因为头秋收的粮食不多,日子过得紧巴,村子只有寥寥几个孩子穿上了簇新的衣服。虎头便是其中最拉风的一个:一身缎面的衣袍。方头小棉靴。头发整整齐齐地梳了一个包髻。背手挺胸,神气十足,谁见了都夸他像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少爷。 小家伙村头村尾地走了一遭。出尽风头,才心满意足地回来了。 这是他记事以来。第一次穿新衣服过年,叶知秋也不忍心苛责他,只嘱咐他不要跟同龄的小伙伴疏远了。又拿了一包糖果让他带出去,分给村里的孩子们。 元妈对她的做法很赞许,“你这丫头,还没成亲,倒是挺会教养孩子的。” 叶知秋被她夸乐了,“我哪会教养孩子?不过是依葫芦画瓢,把我小时候受的教育照搬过来而已。要不是虎头听话,我说什么也没用。” “嗯,虎头这孩子的确乖巧懂事。”元妈有些向往地唏嘘,“我要是能有这么个孙子就好了。” 叶知秋知道她老年无子,膝下寂寞,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孙子我是无能为力了,外孙子我倒是能贡献一个两个。等我有了孩子,你不就是现成的外婆吗?” 元妈唇边泛起淡淡的笑意,嗔了她一眼,“就会捡好话儿哄我,亲事都没定,等你有孩子?哼,那还不得等到猴年马月去啊?” 在这个问题上,叶知秋无话可辨。对她来说,成亲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缘分这种东西是强求不来的,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出现,三年?五年?抑或者是十年?像她这样要求多又苛刻的人,说不定时间会更长。 元妈见她只笑不语,也没说什么,只在心里暗暗叹气,这丫头可千万不要走了她的老路才好。 沉默的空当,就听外面传来刘婶急火火的喊声:“秋丫头,秋丫头……” 叶知秋以为出了什么事,赶忙放下切菜的刀,推门出来,“刘婶,怎么了?” 刘婶扭着发福的粗腰一路小跑,来到她跟前,大喘了两口气,才急急地道:“有人乐意给你当上门女婿了。” 叶知秋一脸惊愣,“什么?” “是个小伙子,个头不太高,脸儿长得挺干净,我瞧着样样儿都跟你说的差不多。”刘婶两眼染着兴奋的光芒,“秋丫头,你快去我家瞅瞅,一准儿对你的心思。” 叶知秋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刘婶,你是说那个人现在就在你家?” “对啊,他一个大小伙子,抹不开脸儿直接找你,就先打听到我那儿去了。” 叶知秋有点儿傻眼了,她说要招赘,起先是为了跟刘家人赌口气,后来是想假成亲,灭了王老刁的心思。警报一解除,她就把这件事放到脑后了。没想到真有人愿意入赘,而且还挑了大年三十这样特殊的日子自投罗网。 这难道就是传说之中的“双喜临门”? 刘婶已经等不及了,拉着她的胳膊催促道:“秋丫头,人家还等着呢,你快跟我瞧瞧去。” 叶知秋站着没动,“刘婶,麻烦你转告那个人,就说我暂时没有成亲的打算,让他回去吧。” “你连见都没见,咋就不乐意了呢?”刘婶有些急了,“那小伙子人真挺好的……” “刘婶。”叶知秋语气严肃地打断她,“这不是人好不好的问题,而是我不想成亲。既然不想,又何必浪费大家的时间和感情?麻烦你帮我推了吧,谢谢。” 刘婶有心再劝劝,可见她态度坚决,不像是能劝得动的样子。嘀咕一句“说得好好的,这咋又不想成亲了”,便悻悻地走了。 叶知秋只当没听见,转身回了灶间。 今年刘鹏达没回来过年,只捎回一封信,说要留在书塾加紧温书,参加来年二月的童试。刘家人心里都清楚,他这么做是因为什么。 刘婶更是悲喜交加,喜的是儿子知道上进,悲的是过年不能一家团圆。明面儿上不说什么,背地里可是没少埋怨她,巴不得她早早嫁出去,好让自己的宝贝儿子死心。 刘婶肚子里那点小九九,她一清二楚,只懒得计较罢了。该做的她都已经做了,总不能为了让他们安心,就随随便便把自己嫁了吧? 一个邻居而已,还不值得她做这么大牺牲。 她要招赘的事情,元妈在闲聊的时候,听成老爹提过一嘴。见她回来,抬头瞟了她一眼, “人都来了,见一见又何妨?说不定真合适呢。” “没那个必要。”叶知秋笑着摇头。 她知道这样把人打发走有些不礼貌,可她对那个人实在不感兴趣。准确地说,她现在对任何男人都提不起兴趣。 要说跟凤康没关系,那是假话。以前不愿意承认,可在他离开的那天夜里,她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心,她是喜欢他的。 不管哪个女人,在送走了那样一个出众的男人之后,短时间内恐怕都无法接受别的男人,她也不例外。 要说全是因为他,也不尽然。她的确对他动了心,可还没到铭肌镂骨,非君不嫁的地步。只是三五年内,她并没有成亲的打算。她想专心做事,不想为婚姻所累。 况且她现在的身体还不到十七岁,各方面都没发育完全呢。这个时代也没有完善的避孕措施,一旦怀孕,伤害身体不说,万一生出个问题儿童来就麻烦了。 她可不要冒这个风险! 成老爹在东屋忧心忡忡地叹了口,秋丫头这亲事,怕是难喽! 叶知秋以为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并没有放在心上。一边切菜,一边跟元妈说说笑笑。不料两刻钟之后,那人居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叶姑娘,我叫龚阳,劳烦你出来见我一面。”外面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礼貌而嘶哑的声音。 叶知秋惊讶地推开门,就见门外立着一个少年。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个头中等,五官清秀,大概是长期营养不良的关系,脸色有些枯黄。 上身穿着一件十分破旧的棉袄,打了无数个补丁。下面穿了一条肥大的棉裤,膝盖已经磨破,没了棉絮,露出薄薄的里布。脚上还穿着一双单鞋,鞋底和鞋帮已经脱离了,用麻绳绑在一起。 如此落魄的一个人,眼睛却是清清亮亮的,没有一丝萎靡和浑浊之色。两片干裂的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透出几分倔强来。 她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打量她。眼神很平静,没有惊艳,也没有其它任何情绪,只是单纯地打量。 不等她开口询问,他便弯下膝盖,直挺挺跪在了地上。 叶知秋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惊到了,“你这是干什么?” 龚阳仰起脸,直视着她的眼睛,认真恳求:“叶姑娘,请你收留我们!” —— 第134章 真好吃! 叶知秋听用的不是“我”,而是“我们”,神色一动,“还有谁?” 龚阳嘴唇动了动,刚要说话,刘婶就嚷嚷着进了院子,“哎哟,小伙子,你咋不听劝呢?秋丫头是个说一不二的性子,你再怎么求也没用不是?快起来,快起来,让人瞅见像啥话?” 说着就来拉他的胳膊。 龚阳跪着不动,眼睛直直地盯着叶知秋,“叶姑娘,我不是求你跟我成亲,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我只求你收留我们兄妹两个,让我们有个地方住、有口吃的就行。 我不白吃饭,种地,砍柴,打猎,洗衣服,做饭,这些活儿我都会干。你怎么使唤我都行,但是有一样,我不签卖身契。” 叶知秋见他跪在地上,却把后背挺得笔直,求人的话也说得不亢不卑,没有半点低声下气的感觉,不由对他生出几分好感。 见刘婶皱了皱眉头,似乎又想斥责他,便抢先一步开了口,“龚阳是吧?你先起来,有什么话进屋再说。” 龚阳点了点头,站起来,跟在她身后进了门。 刘婶感觉自己被他们无视了,心里不甚痛快。踌躇了一下,还是耐不住心痒,随后跟了进来。 叶知秋将龚阳引到桌前坐下,给他倒了一碗热水,又去东屋将成老爹扶了出来,才和颜悦色地看着他,“说说你的情况吧。” 龚阳并不喝水,双手按在膝头上,正襟危坐地道:“我叫龚阳。今年一十八岁。原本住在仓原县城,父亲是个落第的举子,在县学教书,家境还算殷实。 在我十二岁那年。父亲入京应试,在途中感染疟疾,不治病逝。堂叔见我们母子寡弱好欺,设计占了宅院。将我们赶出家门。 母亲伸冤未果,只好带着我和不足一岁的妹妹到乡下投奔表亲舅父。一年之后,母亲积郁成疾,撒手而去。 舅父在世之时,对我们兄妹还算不错。舅父没了以后,舅母和表兄表嫂便百般苛待。因为妹妹体弱多病,我一直隐忍至今。 谁知年根之前,表嫂瞒着我找了牙婆,要将妹妹卖到青楼。我与他们起了争执。便带着妹妹离开了。因为没有别的亲戚可以投奔。就住在山洞里面。 原以为能打几只野味拿去卖钱。半月来却是一无所获,只能靠打柴换几个铜板,勉强果腹。不料前天夜里。妹妹感染风寒,发起高烧。 我带着妹妹回到表兄家中。结果被拒之门外。所幸村里的好心人帮忙凑了几十文钱,抓来两副药,才将妹妹的命救了回来。 我听说小喇叭村有位姑娘要招赘,不求房不求钱,便将妹妹托付给村中一位大婶,赶了过来……” 他这一番话说下来,神情和语调始终平静无波。只在说到表嫂要将妹妹卖去青楼的时候,眼底闪过一抹怒意。 刘婶听得红了眼圈,“我说你这孩子咋不听劝回去,闷不吭声地就过来找秋丫头呢,敢情是没地儿可去了。也是,要不是被逼到绝路上,谁家好好的小伙子愿意做那倒插门的女婿?” 元妈虽然同情龚阳,可听她说这话,心里老大不舒服,眼神阴森地斜过来,“倒插门怎么了?没有几辈子积下的阴德,怕是还娶不到这丫头呢。” 刘婶表情一僵,讪讪地附和道:“对对,秋丫头是个顶好的,谁娶了是谁的福分。” 成老爹没心情跟刘婶计较,一脸悲悯地“望”着龚阳,“那你是想到我们家帮工啊?” “我知道这么做很唐突。”龚阳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是看着叶知秋的,“不过我想叶姑娘既然想招婿,家里必定缺少男丁,这才厚着脸皮过来了。有冒犯之处,还请叶姑娘见谅。” 见叶知秋沉吟不语,又补充道:“我不要工钱,只要管我和妹妹吃住就可以……” “你会赶车吗?”叶知秋突然问了一句。 龚阳愣了愣,随即眼睛微微一亮,“会。” 叶知秋沉吟了一下,将目光转向成老爹,“爷爷,咱买牲口吧。” “啊?”成老爹一时没转过弯儿来,神情有些怔怔的。 “上次我跟你提买牲口,你不同意,说我一个姑娘家赶车不合适。我经常用车,冬闲的时候可以雇用,等开春忙起来,再想雇车就难了。我想来想去,还是自家有牲口比较方便。 而且我要种地,也确实需要一个帮手。我看龚阳人不错,不如把他留下替我赶车,顺便照料牲口。我忙起来的时候,还能有个人跑跑腿、搭把手什么的。 爷爷,你看呢?” 成老爹神色不定,似乎有些为难。他看不见龚阳的样子,可听声音像是个正直懂礼的,对这个人倒是没什么意见,他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那他来了住哪儿啊?” 龚阳是个聪明人,立刻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如果家里不方便,我可以去住山洞。只是我妹妹体弱,受不得潮凉,还请叶姑娘给她安排个妥当的住处。” 叶知秋并不在乎男女大防,自从凤康带人在这里频繁出入,她的名声就已经被人传得面目全非,也没什么好在乎的了。 这个龚阳的品性不错,而且出自书香门第,识文断字,只要好好培养,将来一定能成为得力干将。这样的人才,坚决不能错过。 “妹妹跟我住,龚阳就先跟爷爷和虎头挤一挤。等开春化封能动土了,咱们再商议是翻盖正房还是加盖厢房。” 她都安排好了,成老爹也不好再说什么。况且这天寒地冻的。总不能把龚阳赶到山里去住。万一冻出什么毛病来,被人骂不说,良心上也过不去。 “那行吧,就照秋丫头说的办。” 龚阳是怀着破釜沉舟、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情来的。本没抱多大的希望,没想到叶知秋这么痛快就答应收留他们兄妹两个,大有绝处逢生之感。欣喜之余,感激不已。起身就要跪拜。 叶知秋赶忙阻止他,“我们家不兴这一套,你好好干活儿比什么都强。来日方长,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也不迟,还是赶快把你妹妹接过来吧……” “好,我这就去接她。”龚阳欢喜地应了一声,拔腿往外跑去。 “等等。”叶知秋喊住他,表情无奈又好笑,“我话还没说完。你跑什么?要去也得先雇个车。这么冷的天。来回跑这一趟,你受得了,你妹妹也受不了啊。” 龚阳脸色有些红。恭恭敬敬地朝她鞠了一躬,“多谢叶姑娘。” 叶知秋进屋。找出成老爹的一双棉鞋给他换上,虽然不太合脚,可比他穿的那双好多了。然后去九叔家借了骡车,和他一道往沙窝村赶来。 沙窝村距离小喇叭村有二十几里的山路,曲曲绕绕,颠颠簸簸,走了小半个时辰才到。 龚阳的妹妹名叫龚云罗,今年七岁。五官和龚阳有五分相似。虽然病恹恹的,可比起龚阳,衣着和脸色要好上不少。看得出来,龚阳这个哥哥做得很尽职。 跟绝大多数寄人篱下的孩子一样,龚云罗乖顺懂事。话语不多,该说的尽量简洁明了,不该说的一句也不会多说。很会察言观色,也很善解人意。 听龚阳说明情况之后,她并没有流露出过多的惊讶或者欣喜,只是郑重礼貌地跟叶知秋道谢。 叶知秋疼惜地摸了摸她的头,“不用客气,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龚云罗朝她笑了笑,露出两颗漂亮的小虎牙。 照顾她的大婶是寡居,一脸慈善,只有四十多岁的年纪,头发已经白了将近一半。 叶知秋见她家中一贫如洗,心生怜意,也感念她照顾小云罗,便将身上带的两百多文钱都给了她。她起先推辞不肯要,架不住叶知秋坚持,只好感激地收下了。 骡车走出好远,叶知秋回头看时,见她还站在家门口目送他们,不觉心头酸软,“龚阳,云罗,你们以后要常来看看这位大婶。” “嗯。”云罗湿着眼睛轻声答应。 龚阳则重重点头,“我不会忘了她老人家的。”顿了一顿,又加了一句,“所有对我们有恩情的人,我都不会忘记。” 叶知秋听着他这如同誓言一样的话,欣慰地弯了唇角。不怨不哀,知恩图报,这个人果然堪当大用。 因为多了两个人,成家的年夜饭吃得很是热闹。除了虎头,其余四人都感触良多。 叶知秋感触的是物是人非,上一次过年她在另一个时空,和舅舅、舅妈一起,对着一面墙那么大的屏幕,与大洋彼岸的表哥视频通话。而今,她却与一群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坐在一张桌上,吃饭,说话,由衷地笑着。 元妈感触的是天人永隔,如果老邱仍在,这个年一定会过得更热闹更开心。 龚家兄妹的感触是好像做梦,前两天他们还躲在四面透风的山洞里,忍饥挨冻,今天居然坐在暖暖的屋子里,面前摆着满满一桌子美味佳肴。某个瞬间,他们甚至怀疑自己已经死了,魂在天国。 成老爹的感触是说不出的满足,去年的年夜饭只有两碗稀粥,一叠咸菜,还有一碗刘婶送来的素饺子,又冷清又寒碜。今年却是盘碗满桌,笑语萦绕,即便是死也了无遗憾了。 虎头反反复复只有一句话,“真好吃!” —— 第135章 我相信你! 今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春元节过后没多久,天气就便迅速暖和起来。冰雪消融,泥土开化,一些草木已经迫不及待地返青了。 有经验的老人都知道,天暖得越早越快,“倒春寒”就会来得越凶猛。因此早早叮嘱家中小辈,不要被这种天气迷惑,急着耕田播种。 就在人们晒着暖暖的太阳,说说笑笑,等待“倒春寒”降临的时候,叶知秋已经开始行动了。 先在在院子里垒建仓房,在院外靠近杨树林的地方挖了一个深坑,然后借刘婶的口放出话去,向村民们收购草木灰和厩土以及牲畜粪便:草木灰一文钱一筐,厩土两文钱一筐,牲畜粪便视种类和数量定价。 年节刚过,正是手头拮据的时候。她这一举动,无疑是雪中送炭。村里的男人女人热情高涨,纷纷提篮挑担,往成家运送灰粪。老人和孩子也走出家门,到村头路边扫土拾粪,换取铜钱。 几天下来,灰仓已经装得满满登登,粪坑却还有一半空置。对此叶知秋早有预料,村里养牲口的人家毕竟是少数,想要一次性集够是不可能的。 算算日子,差不多该到封坑的时候了。便停止收购,和龚阳一道在林子深处挖取腐叶土,混入厩肥坑,充分搅拌,封土腐积。 村里的人们刚闲下没几天,又因为一条爆炸性的消息变得不淡定了:成家孙女儿要雇人开荒! 不止他们不信,就连成老爹也不敢相信,“秋丫头。你真打算开荒啊?” 叶知秋知道他担心什么,山中可以开垦的地块屈指可数,早已经被这里居民瓜分殆尽了。剩下的要么土薄多石,要么低洼积水。都不适合耕种。 前些年,朝廷曾经以免除前三年的赋税作为优惠条件,鼓励农民开荒屯田。也有人动心,到衙门登记了几亩荒田。试着料理耕播,结果收获无几。白白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不算,几年之后,更是为赋税所累,苦不堪言。 自那之后,十里八村都守着祖上传下来的田产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再也没有人敢提“开荒”这两个字。 她之所以敢提,是因为她有技术,有经验。有足够的信心和把握把荒地变成良田。当然了。开垦的地块并不是盲目的决定的。她和阿福找了整整一个冬天,才选中了西南方一处相对开阔的山坳。 那里的水源,地形。土壤、通风、光照条件,草木排布。都有极大的改造空间,具备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景。她打算从那里开始,创建属于自己的天地。 而这些,她没有办法跟成老爹说明,只能好言宽解,“爷爷,你放心,我有分寸,不会乱来的。” 亲眼见过那些贪多开荒的人家,是怎样食不果腹,最终弃家而逃的,成老爹哪里放心得下?紧紧地抓住她的手,急切地劝说:“秋丫头,你听爷爷的话,千万别去捣鼓那些荒地,那就是个填不满的大窟窿啊。 咱家好不容易过上几天衣食不缺的日子,你这一折腾,还不得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儿都搭进去?咱家那不是还有两亩现成的旱田吗?你要真想种地,去那儿种就行了,何苦吃力不讨好,跑去开荒啊?” 他口中的两亩旱田,叶知秋已经仔细考察过了。地势低矮,排水不利,加之常年无人打理,已经变成盐碱地了,实在不适合种菜,挽救一下种粮还是可以的。 成老爹听她默不作声,更加焦虑不安,“秋丫头,你倒是说话儿啊,你要把爷爷急死是咋的?”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爷爷,我让陈三哥到衙门去帮我登录造契了,那块地现在已经是咱们家的了。就算不开,三年之后也一样要交税。” “啥?!”成老爹张大了空洞浑浊的眼睛,“你……你……你……” “你”了半晌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呆坐了许久,才神色晦暗地转过身去,“我一个瞎眼老汉啥忙帮不上,也没说话的份儿。你主意大,想咋办就咋办吧。” 叶知秋听他这话里赌气的成分居多,满心无奈。人在气头上,说什么都没用,她也不去浪费那个口舌。 转身出来,就见龚阳神色凝重地立在门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在成家好吃好喝地养了些日子,这少年面色变得丰盈红润,精神也比从前好了许多,愈发清隽秀雅、气度恬然了。 她不无调侃地弯起唇角,“怎么了?你想劝我不要头脑发昏去开荒吗?” “不是。”龚阳摆手否认,往东屋瞟了一眼,“老爷子没事吧?” 叶知秋摇头苦笑,“应该会闹上好一阵子别扭吧?” 龚阳抿了抿唇角,眸色清亮地看着她,“叶姑娘,你不必担忧,这只是暂时的。等你开荒做出成果之后,他老人家的气自然而然就消了。” 叶知秋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有些惊讶,“你觉得我能做出成果吗?” “嗯。”龚阳毫不犹豫地点头,“我相信你。” 其实他并不知道她要怎么做,能做出什么成果,只是无条件相信而已。从第一眼看见她,他就觉出她与别的女子不同。这些天跟她跑前跑后,更是深有体会。他相信只要是她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能做成。 听了他那句“我相信你”,叶知秋窒郁的心情顿时好转不少,微笑起来,“除了阿福,你是唯一一个相信我的人,谢谢你。” 龚阳脸上几不可见地红了一下,“不客气。” 叶知秋深吸了一口气,又长长地吐出来,纷乱的心绪也随之平复。开弓没有回头箭,已经开了头的事情,只能勇往直前了。 她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一通气,回神看了龚阳一眼,“过两天就要忙起来了,恐怕一两个月内都没有办法脱身。明天你和我一块进城,把最后一批芽苗菜送到酒楼,顺便去看看元妈和云罗吧。” 过年的时候,元妈与云罗相处了几天,对这个性情温顺的小女孩很是喜欢,于是跟龚阳提出带她回清阳府。龚阳考虑到妹妹时常生病,在山村里寻医问药不方便,就点头同意了。 短短月余,小云罗变化很大。不止身体好了,人也变得开朗许多。一边帮元妈干活儿,一边读书认字,学习针线女工,日子过得很是充实。 有她作伴,元妈不再感觉寂寞,脸上的笑容日渐多起来。 龚阳多日不见妹妹,也很挂念,对叶知秋的安排自然没有异议。眼角捎了捎那个依旧在大门外探头探脑的人影,不动声色地问:“叶姑娘,不用理吗?” “不用。”叶知秋答得很干脆。 龚阳早觉出来了,她不是没看见,而是故意抻着那人,便不再过问,转身径自去了牲口棚,动作熟练地拌料,饮水,刷毛。 当初去骡马市挑选牲口的时候,他和叶知秋费了不少的脑筋。在牛、驴、骡三者之间衡量了大半天,最后才决定买驴。 牛吃苦耐劳,只是跑起来太慢了,成年的牛价钱也很高。骡子倒是便宜,速度也很快,可没有繁殖能力,用完一茬就没有了。相较之下,驴子便成了最佳的选择,既有耐力和速度,又能生育,而且不易生病,驯良好养,价钱也不太贵。 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这头驴子比买来的时候更结实了。一身灰褐色的毛油光发亮,叫起来声音又脆又响,整个小喇叭村都能听见。 叶知秋很喜欢这头驴子,亲切地称之为“灰毛”。 虎头一开始嫌弃这名字不如“黑风”和“踏雪”威风,张罗着换了几次,最后还是觉得“灰毛”比较顺口,也就没再嚷嚷着改名了。 牛婶在外面晃了半天,见没人搭理自己,终于沉不住气了。磨磨蹭蹭地来到门口,腆着脸喊了一声,“大侄女儿……” 叶知秋权当没听见,提着水桶往西厢房走去。 牛婶张了张嘴,终究没有勇气喊第二声。表情尴尬地站在那儿,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往院子里扫了几眼,心里一半火辣辣,一半又空落落的。 距离上次过来才几天呢?这门户里又是狗,又是驴,还一个干活儿麻利的大小伙子,该有的不该有的都齐了。 再瞧瞧自己家里,那叫一个寒碜。自打跟成家断了来往,一文钱的进账也没有。男人、儿子和闺女见天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隔三差五就寻了闹事的短处刺讽她。就连那头最值钱的老黄牛,也在大年初三晚上闭了眼儿。 眼看就要开播种田了,要钱没钱,要牲口没牲口,水杏儿肚子里还有一个小的等着养活。要是再没有个来钱的道儿,这往后的日子可咋过啊? 这么想着,溜出好远的胆量又回来了,把心一横,推开门就进了院子。 龚阳不好再装作看不见,抬头问道:“你有事吗?” “啊?啊,我找成家侄女儿。”牛婶硬着头皮赔着笑,明知故问,“她在家吗?” 龚阳也不言语,往西厢房指了一下。 “哎,成,我过去找她说说话儿。”牛婶生怕他赶人一样,脚步生风地来到西厢房,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大侄女儿……” —— 第136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叶知秋直起身子看她一眼,语调疏冷地问:“牛婶啊,有事儿吗?” 牛婶不好意思直接说,堆起满脸的笑纹儿,没话找话,“大侄女儿还真是个灵巧人儿,瞧瞧,这破破烂烂的厢房让你给拾掇的,又干净又……” 一眼瞟见堆在墙角的碎瓷片,后面的话就卡在嗓子眼儿里说不出来了。如果她没记错,那应该是她跑来偷菜的时候弄破的水缸。 叶知秋见她那笑僵在脸上,就快挂不住的样子,心中暗暗好笑,面上依然冷淡,“牛婶,你到底有什么事,直说吧。” 牛婶也知道拐弯抹角那一套在她这里吃不开,多说多错,只会自讨没趣。往前凑了凑,迟迟疑疑地切入正题,“那啥……大侄女儿,我听说你要雇人开荒啊?” “嗯。”叶知秋淡淡地应了一声,便不再看她,手上飞快地拣着芽苗菜。 牛婶等不到下文,只好自己说,“我听说只要去给你开荒,一天保底儿就有五十文的工钱,干得多挣得也多,中午还管一顿饭呢?” “对。” “我们家有仨壮丁呢,跟家闲着也是闲着。大侄女儿,你看能不能让他们给你干活儿去啊?” “不用了。”叶知秋一口回绝,“我不差那三个人。” “哎哟,大侄女儿,你这是说的啥话?”牛婶把话说得又急又快,“多个人多分力,干活儿哪有怕人多的啊?我们家你老牛叔和多禄、多寿都是干活实在利索的人儿,一准儿不会跟你偷奸耍滑。左右你都得雇人。雇几个知根知底儿的心里不是还踏实吗?”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下,“我可踏实不下来,万一牛婶嫌我给的工钱少,说我霸占你们家的银子。回头再跑我这儿来闹一场,那就太糟心了!” 牛婶被她几句话臊得抬不起头来,嗫嚅着道:“大侄女儿,这都啥时候的事儿了。你咋还记恨你婶子呢?” “不是记恨,是记性。”叶知秋一语双关地纠正她,“从古到今,吃亏的都是那些不长记性的人。我这个人只有一个优点,就是记性好,同样的亏绝对不会吃第二次。” 大概是因为她措辞太坚决,牛婶感觉雇工的事没有希望了,神色变换地立了半晌,又换了个人说话。“那……那阿福呢?她可是帮了你不少忙儿。远的不说。就说近的,你被当差的抓走那天,要没她进城报信儿。你咋能出来那么快? 再说了,胡家那门亲事不也是你给推的吗?一年得送人家五两银子呢。我们家哪儿来那么多钱?早知道这样,还不如……” “牛婶。”叶知秋手上动作一顿,目光凛冽地看过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怪我多管闲事,帮你们推了胡家的亲事吗?” 牛婶被她盯得心里一阵发虚,眼神游移着,“我也不是那意思……” “我不管你是什么意思。”叶知秋有些怒了,“去胡家之前,我有没有问过你们,到底要不要推掉这门亲事?问过吧?当时你们是不是说一切都听我的,将来出了问题也不会埋怨我? 如果你觉得那件事我办错了,你大可以自己去改过来。你答应嫁女儿也好,撕了字据跟胡家拼命也好,都跟我没关系。现在请你从这里出去,我们家不欢迎你!” 原本以为抻了她这么长时间,也该反省了,谁知道仍然这般死性不改,居然还想翻旧账蒙混过关?如果不是为了阿福,鬼才听她在这里磨牙。 牛婶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表情慌乱起来,“大侄女儿,我真不是埋怨你……” 叶知秋不听她解释,扬声喝道:“龚阳。” “叶姑娘。”龚阳立刻推门进来,“什么事?” 叶知秋俏脸冰寒,一指牛婶,“把这个人赶出去,以后再看见她到咱家来,直接放狗!” 牛婶听她连“放狗”的话都说出来了,心神大骇。并非怕狗,而是怕以后再也进不得成家门,断了财路。 抢在龚阳动作之前,急声道歉:“我错了,大侄女儿,我真错了。我不该得一想二,跑你们家来闹事儿;不该推虎头,不该偷菜,不该说你霸着我们家的银子;也不该埋怨你帮阿福推掉亲事,许了胡家五两银子……都是我的错儿,你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这一回吧。” 龚阳顿住脚步,征询地看向叶知秋。 叶知秋对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按兵不动。绷了脸色看着牛婶,见她额头冒汗,神情恳急,像是真的慌了。 如果话说到那个份儿上她还不肯认错,只怕天王老子来了也拿她没辙。幸好她还没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否则阿福那丫头就太可怜也太可惜了。 不过也不能立刻松口,还得稍微勒她一勒,“牛婶真的知道错了?” “真的,真的,我真知道错了。”牛婶圆圆的脸上都是焦急之色,额头已经冒出细密的汗珠,眼巴巴的样子,就差赌咒发誓了。 “那好。”叶知秋语气缓和下来,“我可以让阿福继续跟着我,也可以让老牛叔他们去开荒,但是牛婶必须跟我保证几件事。” 牛婶一听有门,连想都没想,就迭声地答应下来,“行,行。只要你让我们家那几个跟着你挣钱,别说几件,十件一百件我都跟你保证。” “第一件事,阿福跟我做事,赚了有她一份,赔了都算我的。从今以后,牛婶不能掺和我们之间的任何事。阿福拿回去多少钱,你就接多少,其他的一概不要过问。” 这第一条牛婶就有意见。“我是她亲娘,这咋还啥都不能问了……” 叶知秋脸色一沉,“你不能保证就算了。” “能保证,能保证。”牛婶赶忙改口。“我不问,啥都不问,啥都不掺和。” “第二件事,以后我这里有活儿。你们家的其他人都可以来,工钱我不会少他们一文。但是,牛婶不能来……” 牛婶急了,脱口打断她,“我为啥不能来?” 叶知秋冷冷地看着她,“因为我不想跟牛婶打交道。” 像她这种占不到便宜就当吃亏的人,不管放到哪里都是祸害,还是趁早杜绝为好。 听她这丝毫不留情面的话,牛婶顿时老脸涨红。小声地嘀咕。“我不是都认错儿了吗?” “第三件事。”叶知秋不理会她。继续往下说,“我希望牛婶能管好自己的嘴,如果再让我听见一句霸占你们家银子之类的话。那咱们两家的交情就彻底断了。 到那时候,可不是认个错就能了事的。我会到官府告你诽谤污蔑,让你尝尝牢饭的滋味。我不是吓唬你,我说到做到。” 牛婶见她确实不像是开玩笑,神情里带上了几分怯意。她背后说人坏话无数,从来没想过动动嘴皮能惹上官司。说实在的,她对自己这张破锣嘴没什么信心。可想想每天至少五十文的工钱,再想想每年要送给胡家的五两银子,又信心倍增了。 “大侄女儿,你放心,我再也不会说那种混话了。” 防口甚于防川,叶知秋也没奢望她从此口吐芬芳,光说好话不说坏话。只是吓唬吓唬她,图个耳根清净罢了。 用完大棒子,也该用用胡萝卜了,“这三件事,如果牛婶保证全部做到,阿福就可以马上回来跟我做事。你们家那三个男丁也都可以去开荒,我还可以考虑让老牛叔和多禄大哥做领工。” 牛婶眼睛霍地一亮,“那领工有啥好处?” “不用干活,只要四处巡逻监督,每天工钱一百文……” “行。”不等叶知秋话音落地,牛婶就迫不及待地答应下来,“大侄女儿,你说的那三件事儿,我保证能做到,一件也差不了。” 叶知秋不为所动,“空口无凭,我需要一个证人。” “成,你说找谁咱就找谁。”牛婶豪气干云地挥手。 叶知秋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刘婶。” “啥?”牛婶傻眼了,面皮控制不住地抖动着,“非……非得找她吗?” “对,这个证人非刘婶不可。”叶知秋加重语气,“牛婶现在去就隔壁,把刚才跟我保证过的三件事,原原本本,一字不漏地跟刘婶说一遍。只有这样,我才能相信牛婶说的是真心话,否则我只能放狗赶人了。” 牛婶一张脸顿时变成了苦瓜,自从上次打了一架,她跟刘家婆子就没搭过腔。赶巧在街上碰见,也是一个横眉,一个竖眼,谁也不给谁好脸子。 她主动送上门去,不被那个婆娘狠狠刺剐一顿才怪呢。可要是不去,眼瞅到手的大把铜钱儿就没了。权衡挣扎片刻,还是钱占了上风,一咬牙,“成,我去。” 看着她昂首阔步、视死如归地出了门,龚阳忍俊不禁,“让刘婶知道,只怕不出两日,十里八村就要传遍了。叶姑娘,你这一手还真绝。” 叶知秋也弯起唇角,“这叫恶人自有恶人磨!” 对付牛婶这种人,用正的不灵,只能来邪的。刘婶那边她已经打过招呼,许了好处,两人碰面,顶多打打嘴仗,不会再出现流血事件了。 费了这么多工夫,终于把这颗刺头剃平了,也算了了她和阿福的一桩心事。不出意外的话,那小丫头很快就会飞奔过来! “知秋姐姐!” 果然,不到两刻钟的工夫,阿福就兴高采烈地冲进成家院子…… —— 第137章 你查到她的身份了? 吴昌信在仓原县连任八年县令,一直无功无过,政绩平平。并非他胸无大志,实在是龙困浅滩,没有大显身手的机会。 与华楚国其它郡县相比,仓原县算得上富足。因为距离府城很近,交通发达,商贸频繁。又有山有水,资源颇丰,很难遇上大灾大祸。即便有个旱涝之年,百姓也不至于饿死,更不至于流离失所。 官场从来都是浑水好摸鱼,没有祸乱,如何建功立业? 原本想要升迁的念头还不是那么强烈,可“王老刁事件”之后,每每想起自己险些因为一个地保丢掉这颗戴官帽的脑袋,他就满心悲愤和不甘。 这些日子,他正绞尽脑汁,冥思苦想,怎样才能在三年一度的升迁考核之中一鸣惊人。忽闻有人要开荒,而且一开就是百余亩,顿觉喜从天降。 朝廷年年鼓励开荒,仓原县的百姓却是无动于衷。八年间,全县加起来,开垦的荒地总共也不过几十亩。这百余亩要是开将出来,报上去可是大大的一笔功绩啊。 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自然不会错过。当下便带领衙门众役赶赴小喇叭村,亲自督促丈量标界,当场盖章落印,录册成契。 又当着小喇叭村全体村民的面,狠狠地鼓励叶知秋一番之后,才欢欣雀跃地回到县衙。连夜赶出一份声情并茂的报告,派人送往清阳府衙。 按照华楚国的政绩考核制度,开荒百亩还不足以列入知府的功劳薄。只不过秦兆安对“叶知秋”这个名字印象深刻,加之仓原县令在报告之中隐晦提及,此次开荒的地主与雪亲王交情匪浅,稍加调查。证实此“叶知秋”正是彼“叶知秋”。 他严重怀疑这次开荒是雪亲王背后授意,又摸不准那位王爷这么做的目的。要说是给外室添置田产,以王爷的身份,岂能买不起百亩良田?何必费力开荒呢? 若要说是借外室的名义实施什么大计,百亩的手笔又嫌小了些。况且他也想不出来,那种荒山野岭,除了种粮栽树。还能用来做什么大事。 有心上报,唯恐朝廷责怪他小题大做;置之不理吧,又怕白白错失了向雪亲王示好的机会。思量再三,以私人名义写了一封信,花大半的篇幅问候致意,只在最后提了一下叶知秋开荒的事情。着人快马加鞭,赶赴京城,送到雪亲王府。 凤康收到信已是十日之后。 他和秦兆安没什么交情,冷不丁收到这样一封私信。甚感诧异。拆开看了几眼,见都是空无一物的寒暄话,便不耐烦地扔在一边,“竟然特地写封信来问安,这个秦兆安是不是吃饱了撑的?” “王爷,秦大人可不是一个容易吃撑的人。”沈长浩顺手将那封信拿过来。不紧不慢地看了起来。看到最后,眉眼便惊异地扬了起来,“叶姑娘果然好胆识!” 凤康闻言神色大动。“怎么?上面提到那个女人了吗?” 不等回话,已经将信一把夺了过来。寻到后页,仔仔细细地看完,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不就是开垦百十来亩荒田吗?也值得你们如此大惊小怪?” 沈长浩笑眯眯地看着他,“对王爷这种封地动辄万顷的人来说,百十亩田的确算不得什么。可对穷乡僻壤的百姓来说,却算得上是一笔丰厚的田产了。 再者说,开垦荒田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王爷以为这世上有几个女子,能有叶姑娘那样的本事和勇气。一口气开垦百亩荒田?” 凤康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这么说,那个女人还真打算搞出点什么名堂来?” 之前听她放出豪言壮语。说要创作属于自己的事业,他虽然震惊,也仅限于她大胆的言辞和思想罢了。对她口中的“事业”,他并没有往深远之处考虑。 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她所说的“大变样”,无非就是银子多了,宅院大了,丰衣足食,仆从成群之类的东西。毕竟对弱女子来说,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就已经很不一般了。 看见信上提及她开垦百亩荒田,他第一反应就是她想添置田产。可听了沈长浩的分析,他突然觉得,自己似乎还是低估了她。 可是百亩荒田能做什么呢? 心里疑惑,嘴上便问了出来,“瀚之,田地除了用来耕种,还能做什么?” 沈长浩跟他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哪里懂得农事?想了片刻,勾起唇角,“或许可以用来采矿制盐。” “什么?!”凤康脸色大变,“难道她以开荒为掩护,想要私自采矿制盐?那可是触犯律法的重罪,她不要命了吗?” 沈长浩见他紧张成这样,忍不住放声大笑。 凤康被他笑得莫名其妙,又恼火非常,“你又抽什么风?” “王爷还真是关心则乱。”沈长浩止住笑声,犹自满面笑纹,“叶姑娘那样聪慧的人,岂会不知道私自开矿乃是重罪?就算她知法犯法,也要有矿才行。 王爷忘了吗?皇上登基之初,曾经派人前往几大州府探矿寻源,清阳府更在重点勘测之列。若是有矿,哪里会轮到叶姑娘来开采?” 凤康也感觉自己刚才的表现有些弱智,恼羞成怒地吼了一句,“还不是你引我往那方面想的?” 沈长浩不接茬,瞟了那封信一眼,“王爷,你觉得秦大人写这封信来是何用意?” “还能是何用意?”凤康没好气地冷哼一声,“不过就是投石问路的把戏。” 沈长浩轻声地笑了起来,“看来王爷只有碰上与叶姑娘直接相关的事情才会头脑混乱,其它时候依然英明睿智。” “你给我闭嘴。”凤康恼火地瞪过来。 “王爷打算怎么回复?”沈长浩没有闭嘴,却识趣地转了话题。“依我看,秦大人一定是疑心叶姑娘开荒是得了王爷的授意,想从王爷这里讨个差使呢。” 凤康冷笑起来,“身为一府父母官,不思勤政爱民,对裙带襟袂之事倒是热衷得很。本王这里没有那么多闲差,让他哪里凉快哪里待着去。不必理会。” 沈长浩对他的处置深表赞同,“这种事情确实理会不得,只要回信,就等于承认王爷与此事有关。 秦大人倒不至于给叶姑娘带去麻烦,不过暗地里怕是少不了一番动作。叶姑娘又是个敏锐好强的性子,一旦察觉,定会对王爷心生不快。” 凤康被他说得心头一刺,愤愤地哼道:“是啊,那个狠毒的女人巴不得跟我彻底划清界限。” 沈长浩不以为然地笑了一下。“王爷,叶姑娘若真是狠毒之人,就不会送东西给你了。” 提到这个,凤康表情瞬时柔和不少,故作不屑哼道:“不过是谢礼而已,能说明什么?你和鸣儿、洗墨不是都有份吗?” “既如此。王爷为何还要视若珍宝,连用都舍不得用呢?”沈长浩笑眯眯地揭短。 凤康老脸一红,争辩道:“谁舍不得了?我只是用不惯而已。” 调侃主子不可过火。沈长浩适可而止地转入下一话题,“王爷,您真的不打算阻止十一殿下吗?” 凤康脸色立时阴沉下来,“他自己拼死求来的好姻缘,我为什么要阻止?况且父皇都已经下旨了,我阻止又有什么用?” “王爷,我说的阻止并不是抗旨拒婚。”沈长浩脸上笑意散尽,表情有些严肃,“十一殿下从小最听王爷的话,如果王爷跟他好好谈谈。他或许能听进去一句两句。不求他幡然醒悟,只需让他有所防备即可。” 凤康皱眉不语,他何尝不想这么做?可他比谁都了解十一。没有确凿的证据,只凭几句话是无法让那个倔小子相信的。万一哪句话说不好,坏了兄弟感情,那他日后再想庇护十一就更难了。 沈长浩也明白这件事不太容易,颇有些挫败地叹了口气,“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了解女人的男人,可这一次,我是真的看不透秦王妃了……啊,现在应该改称‘定王妃’才对。” 凤康也没能看透,得到密报之后,他日夜兼程赶回翼京,还没来得及跟他皇帝老子禀明内情,就惊闻十一闯宫见驾,宣称自己是秦王妃腹中胎儿的生父。并横剑于颈,以死相逼,跪求赐婚。 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太后、皇后与各方势力积极参与,争执了将近一月,终于从皇室家规之中翻出一条隐晦之极的条款,表明某种特殊情况之下,小叔可以迎娶寡嫂。 于是生搬硬套,下了一道赐婚圣旨,准许秦王妃与皇后的外甥女以平妻身份嫁入定亲王府,婚期就定在六日之后。 他不相信十一会做出酒后乱性、迷~奸长嫂的事,更不相信秦王妃是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十一占了身子。这里面有太多巧合,也有太多似通又说不通的地方。 最让他恼怒的是,他火急火燎地赶回来,事情突然间就跟他没了关系。有种使了半天劲却一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还有种被人从头到尾戏耍利用的屈辱感。 总而言之,各种不爽! 沈长浩见他咬牙握拳,目露杀机,也不好再说这件事,又一次转移话题,“王爷,我在调查叶姑娘身份的时候,听说了一件很有趣的事,你要不要听一听?” 凤康一愣,“怎么,你查到她的身份了?” —— 第138章 梅花耳洞 沈长浩摇了摇头,“还不能确定。” 凤康敛去怒意,坐直了身子,“到底怎么回事?” “王爷,你留意过叶姑娘的耳洞吗?”沈长浩不答反问。 凤康认真想了想,好像一次也没有见她戴过耳饰,“她有耳洞吗?” 沈长浩笑了起来,“自然是有的,按照中原诸国的风俗,女孩在十岁生辰之前定要穿耳打洞,佩戴耳环,一来辟邪,二来学礼,叶姑娘又怎么会例外呢?” 凤康不解地皱了眉头,“你到底要说什么?” “数年之前,曾经流行过一种梅花耳洞。用圆形螺旋纹银针刺穿耳垂,留针七日,取出银针,周围就会留下类似于梅花的痕纹。因为新奇好看,风靡一时,许多人家的女孩都去尝试。 不过这种耳洞有两大弊端,一是愈合之前,每天都要旋转银针,以免与皮肉粘连。因为银针是螺旋纹路,旋转的时候会带来很大的痛楚。 再有就是这种梅花耳洞无法长久,磨砺一段时间就会变成圆洞。因此,梅花耳洞很快就被厌弃了。 我仔细观察过叶姑娘的耳洞,虽然已经磨平了大半,可依然能看出梅花的形状。” 沈长浩语气顿了一顿,继续说道,“据我所知,这种梅花耳洞只在咱们华楚国的京城盛行过一阵,其它地方鲜少出现。” 凤康终于听出了眉目,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这么说,她是京城人氏?” “我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沈长浩扬眉一笑,“我派人仔细翻阅了京城所有叶姓人家的丁籍薄。却是一无所获。 我怀疑叶姑娘用的是假名,便着人打听冬元节前一个月左右,可有人家丢了闺女。意外得知,京府同知叶思远叶大人府上有一个名叫‘叶知秋’的庶女,恰好在冬元节前过世了……” 凤康愈发惊讶了,“你的意思是……她是叶同知的女儿?!” 沈长浩并不正面回答,“我差人仔细打听了一下。叶家这位庶女原本是要去南方老宅,为过世的叶家老太太守孝。行至清阳府附近,突然不知所踪。叶家派人寻了数日未果,认定她已经遭遇不测身亡,便报上官府,消了户籍。 我疑心这位庶女就是叶姑娘,便亲笔画了一副叶姑娘的画像,让人拿给叶大人府上的下人辨认。许是我画工不济,下人都模棱两可。有的说像,有的说不太像。 据一位时常在后宅行走的婆子讲,那位庶女小姐软弱胆小,沉默寡言,与叶姑娘的性格大相径庭。” 凤康被他搞糊涂了,“那她到底是不是叶同知的女儿?” “我也很费解。”沈长浩叹了一口。“若说是同一个人,脾性和行事风格相差太大;若说不是同一个人,偏偏同名同姓。容貌相似,年岁相当,而且叶家庶女失踪的时间,与叶姑娘出现在清阳府的时间也极其相近,这种巧合实在不多见。” 凤康眸色沉了沉,“叶同知家与小喇叭村的成家有什么联系吗?” “我已经查过了,这两家没有半点关系。”沈长浩摇头。 “那么如果她是叶家小姐,为什么不回叶家?却要留在那样一个小山村里,认两个不相干的人为亲?” “这个倒是很好解释。”沈长浩轻声笑了一下,“叶家这位庶女是叶同知与一个通房丫头所生。生母在她出生不久便已亡故。虽有小姐名分,却没什么地位,受尽府中各色人等的冷眼和慢待。 原本配给了嫡嫂的远房表弟。却因为被人发现与府中小厮私相授受,亲事告吹。嫡母嫌她有碍门风,才将她打发到南方老宅。说是守孝,实则流放,这是大户人家处置庶女常用的手段。 依我看,叶同知并不在乎这位庶女。否则不会几日寻人不着,便草草报上衙门,消了户籍。 如果叶姑娘真是叶家庶女,被如此对待,必定心中有怨,不想回去也在情理之中。话又说回来,以叶姑娘的性子,又怎么会受人冷待,甚至被赶出家门呢?” 凤康也觉得她绝非逆来顺受之人,“那会不会是失忆了,不记得以前事情,导致性情大变呢?” “失忆也许会让人性情改变,可眼界和学识是不会改变的。”沈长浩看了他一眼,“王爷觉得叶姑娘像是那种养在深闺十几年,郁郁不得志,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女子吗?” 凤康似嘲讽又似自嘲地牵了一下唇角,“她哪里郁郁不得志了?分明趾高气扬。” 连他这个王爷都看不上眼,拿银子砸,拿酒泼,还拿那些冰棱一样的话伤他的心,天底下怕是再也找不出比她更得志的女人了。 沈长浩笑了笑,自顾自地说下去,“我让人特地查问过,叶同知府上与番商素无来往。” “就是有,一个庶女也没有接触的机会。”凤康替他补充了一句,又凝眉道,“照你这样推断,她便不是叶家庶女了?” “那也未必。”沈长浩用手指敲了敲脑门,“我总觉得叶姑娘就是叶家庶女,可就是想不通到底哪里错了位 。王爷,要不要我派人带了叶府下人去清阳府走一趟?” 凤康神色微微一滞,语气淡了下来,“不必了,就让她过自己想要的日子吧。” 沈长浩似有讶然地打量着他,“王爷真的不在乎叶姑娘的身份?” “我为什么要在乎?”凤康不悦地瞪了他一眼,“左右以后都不会再见了,她是谁不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沈长浩听他语带愤然,还有几许悲意,也不去揭他的疮疤,不无惋惜地喟叹,“还以为能查出什么有趣的事情呢。回京的日子真是无聊!” 凤康无意识地摸了一下嘴唇,随口接道:“的确很无聊!” 以前并不觉得,去了一趟清阳府,回来之后感觉繁华热闹的街景也好,气势恢宏的皇宫也好,那些勾心斗角的人也好,都变得了无趣味。 唯一让他感觉鲜活的。只有脑海之中那张梨涡浅浅的脸。 叶知秋并不知道自己开荒的事情已经传到了京城,更不知道自己的身世让华楚国两个顶尖聪明的人物死了很多脑细胞。此时此刻,她站在山坳之中亲自监督,整改沟渠路线。 老牛叔搓着手,一脸歉疚地看着她,“成家侄女儿,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觉着能少挖一段儿是一段儿,给你省点儿工钱……” “老牛叔,我知道你是好心。”叶知秋表情很是严肃。“但是我图上画的每一条沟渠都是有用的,不能随便改动。幸好我发现得早,只挖偏了一百米。要是再发现得晚一些,浪费的工钱还会更多。” 老牛叔更加汗颜了,“这事儿怪我,多花的工钱都算我的。从我那份儿里面扣……” “不用了。”叶知秋缓和了语气,“这次就算了,是我没跟你说清楚。不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一定要按照图纸上面画的来挖。” “哎,哎,我记住了。”老牛叔连声地答应了,便跑去指挥别人干活儿。 叶知秋看着他分外殷勤的身影,无声苦笑。挖沟这边可是按米数算钱的,十文钱一米,一百米就是整整一两银子啊,真有些肉疼。 “知秋姐姐。”阿福跨过沟垄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叶知秋见她跑得满头大汗,将搭在脖子上的汗巾扯下来,递给她。“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阿福胡乱地擦了两下脸,便急着回话,“我已经把买回来的鸭蛋和鹅蛋分给那几个会孵蛋的大婶了。文书也签好了,她们说差不多一个月就能孵出来。” 说着从腰间的小挂包里拿出几张按了红手印的纸来,“都在这儿了,你瞅瞅。” 叶知秋接过来翻了翻,见没什么问题,便笑着拍了拍她的肩头,“辛苦你了。” “知秋姐姐,你孵那么多鸭鹅养哪儿啊?”阿福把憋在肚子里好久的疑问提了出来。 叶知秋指了指下面那初具规模的塘坑,“养在那儿。” 她之所以选中这个山坳,很大程度是因为附近有一条常年流水的小河,而且河床的位置很高。这样就可以通过沟渠将水引进人工挖掘的池塘,再经由沟渠将池塘里的水输送到菜地,让每一块田畦都具备就近灌溉的条件。 沟渠的排布和流向都精心计算过的,旱时引水浇灌,涝时排水泄洪。与池塘的相连的两条主沟渠都设有闸门,方便控制水量,也可以随时为池塘换水。 流经菜地的水流最后依然回归小河,通过分合有序的沟渠,形成一个循环活水。 阿福恍然大悟,“原来你挖那个大坑是为了养鸭鹅的啊!” 叶知秋微微一笑,“不止要养鸭鹅,还要养鱼,养水草,最重要是养肥料。” “养肥料?”阿福吃惊地眨了眨眼,“那东西也能养吗?” “当然能。”叶知秋唇角上翘,眼睛望着远处已经翻开大片的田地,“我要用塘养鱼草鸭鹅,用鱼草鸭鹅养肥,再拿肥去养田。” 阿福感觉她这会儿的思维已经落下自己好几条街了,不懂便不去琢磨,只挑自己懂的说,“知秋姐姐要养鱼的话,是不是得买鱼苗啊?” 叶知秋欣慰地捏了捏她的脸蛋,“真聪明,这件事还交给你去做。” 阿福嘻嘻地笑了起来,“放心吧,我一准儿给你买最好的,价钱也谈得妥妥的。” 正说着,就见龚阳神色凝重地走了过来,“叶姑娘,我刚才算了一下,咱们的工钱不够发了……” —— 第139章 筹措银子 叶知秋有些惊讶,“这么快?前天不是才拿过来二十两银子吗?” “来做工的人太多了。”龚阳的表情很是无奈,“不止附近这几个村子,十几里外的村子都有人来。 我告诉他们雇工已经收够了,他们也不肯回去,说可以不要工钱,中午管饭就行,然后找个地方就埋头干活。活儿都做了,咱们总不好真不给发工钱吧? 还有一些人晚上不回家,留在这里摸黑开荒,早上找我算钱。我唯恐他们搞坏身体,劝了几次,他们还是我行我素。” 叶知秋不由苦笑,她把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估算了一遍,并做了妥善的应对,却没有算出村百姓赚钱的欲~望有多么强大。 “我们现在还有多少银子?”她问。 “五两多,刚够挖沟这边的工钱,掘塘和垦地那边已经没钱可发了。”龚阳答得很快,见她蹙眉不语,便提议道,“叶姑娘,要不要把工钱降一降?” 阿福赞同地点头,“我看也该降一降,知秋姐姐给的工钱太高了,中午还要管饭,这样下去得花多少钱啊?” “工钱不能降,午饭也不能省。”叶知秋态度很坚决,“这都是一开始就说好的,做人要讲信用,不能出尔反尔。 我们真心待他们,他们才会拿真心回报我们,诚心诚意地帮我们做事。钱没了可以想办法筹措,信用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们以后还要雇人干活儿,不能因为省几个钱丢了人心,你们明白吗?” 龚阳面露赧色,“我明白了。叶姑娘。” “我也明白了。”阿福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我以后再也不说那种话儿了。” 叶知秋点了点头,略一沉吟,便吩咐龚阳道:“再有人来做工,留下就是。一共就这么多活儿,早干完早省心。 那些晚上不愿意回去的,尽量劝。劝不动就算了。收工之前熬一锅姜汤,放在火上煨着,让他们当水喝,别着凉生病了。还有跟他们说明白,晚上可以留下,但是活儿一定要干得仔细,绝不能滥竽充数。” “好。”龚阳点头应了,又担忧地问,“那今天的工钱怎么办?” “我会想办法的。”叶知秋在阿福脑袋上拍了一下。“叫上你哥,跟我一块儿进城。” 阿福“哎”了一声,便跑去寻多寿。 这些日子龚阳脱不开身,多寿替代他成了御用车夫。有事的时候出车,没事的时候帮老牛叔和多禄巡逻,工钱也是每天一百文。 驴车在山坳里曲曲折折地走着。很有些颠簸。叶知秋打量着左右的地形,心里盘算修一条路要花多少钱。 阿福见她神思不属,只当她在为工钱的事情苦恼。也跟着犯起愁来,“知秋姐姐,你要到哪儿筹钱去啊?” 叶知秋回神一笑,“去咸喜酒楼。” 她的存款已经告罄,放在成老爹那儿的二十两也拿来用了。刚过完年,上个月酒楼的生意不是很红火,菜谱的分红没多少。这月才过了一半,还不到结算的时候。 家里除去生活费,只剩下官府补发的八两银子。那是成老爹儿子用命换来的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动的。 想起那成老爹。她心里泛起层层酸涩。 得知她跟官府登录了百十多亩荒田,老爷子一口气没上来,当场就厥过去了。又是掐人中又是顺气。半天才抢救过来。自那之后,再也没有跟她说过话。 她回去拿那二十两银子的时候,他也只将装钱的匣子拿出来放在炕上,沉着脸一声不吭,看样子是打算跟她冷战到底了。 阿福对她的情况再了解不过,叹了口气,“也只能去找娄掌柜了。” 叶知秋被她老气横秋的样子逗笑了,“我怎么感觉你不怎么待见娄掌柜呢?” “谁让他是个奸商来着?”阿福嫌恶地皱起鼻子。 叶知秋微微正了神色,“阿福,你记住,想要做一个合格的商人,必须‘奸’。奸’不等于‘恶’,但是跟‘恶’只有一线之隔。 怎么把握这个度,做到‘奸而不恶’,是门学问。这一点娄掌柜做得就很出色,你应该向他学习。” 阿福怔了怔,一本正经地点头,“我明白了,知秋姐姐。” “明白就好。”叶知秋知道她灵透,不需要提点太多。说多了反而会禁锢她的思维,不如让她自己去琢磨去体会。 多寿听她们说得高深,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以前听阿福嚷嚷着跟叶知秋学做生意,他颇不以为然。只当是小姑娘心血来潮,随便玩玩挣几个零花钱,等新鲜劲儿过了也就完事了。 可这几天前前后后地跟着她们,听她们说话,看她们办事,都跟村里其他人大不一样。他隐隐觉得,叶知秋和他的小妹妹将来都会成为很厉害的人。 至于厉害在哪里,他说不上来,就是一种直觉。 娄掌柜看到叶知秋很意外,面上也很欣喜,“哎呀,叶姑娘,好久不见了。今天是什么风,把你这位稀客给刮来了?” 阿福有心跟他套套近乎,便笑嘻嘻地接过话茬,“娄掌柜还真是贵人记性差,知秋姐姐初五那天不是还来了一趟吗?” “不是我记性差。”娄掌柜半是玩笑半认真地道,“实在是因为叶姑娘不来送菜,我这儿一下冷清了许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娄掌柜,最近酒楼生意还好吧?”叶知秋接口问了一句。 “托叶姑娘的福,还过得去。虽不如年前上座,可也能勉强度日。” 叶知秋听他隐晦地哭穷,就知道他已经猜到自己的来意了。也不拐弯抹角,语带调侃地笑道:“娄掌柜,我今天是来跟你这位金主讨饭的。” “叶姑娘真会说笑。”娄掌柜手捻胡须,不动声色地笑着,“你现今可是拥有百亩田产的大户,何至于到娄某这一亩三分地讨饭?” 叶知秋不置可否,将目光转向阿福。“你认为娄掌柜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阿福认真地想了一瞬,便有了结论,“他等咱们开条件呢。” “那你说说看,给他开什么条件好呢?”叶知秋旁若无人,继续引导。 阿福大眼睛滴溜溜地转着,“咱手里就两样儿东西招他稀罕,一个是菜,一个菜谱。菜还没种出来呢,他见不着兔子哪儿舍得撒鹰啊?那就只能是菜谱了。” 叶知秋不作评论。微笑地看向娄掌柜,“娄掌柜意下如何?” 被她当面拿来当教材,娄掌柜也浑不在意,喝了口茶,才慢条斯理地道:“那就要看菜谱的分量和价钱了。” “五道秘制菜谱,还是老规矩。一成分利,不过这一次我要先预支两百两。” 娄掌柜神色一动,“不知道叶姑娘所说的‘秘制’是指……” “整个华楚国只有我一个人会做。别人无法模仿。”叶知秋语调淡淡,话却说得信心十足。 娄掌柜一双小眼睛里面精光闪烁,“当真不能模仿?” “不能。”叶知秋微笑地答,语气一顿,又加了一句,“除非亲手教授。” 娄掌柜心痒难耐,“叶姑娘可否先说一道让我听听?” 叶知秋笑了一笑,“有些东西说出来就没意思了,娄掌柜还是把厨房借我用一用吧。” “好,叶姑娘请随我来。”娄掌柜赶忙起身。引着她来到大厨房。 这会儿已经过了午饭的点儿,正是厨房最清闲的时候。黄厨子正在午休,只有一个姓柳的厨子和小徒弟留守。看到他们。各自放下手里的活计,站起来打招呼。 叶知秋将他们连同娄掌柜一并请出去,在厨房转了一圈,取了几样蔬菜和水果,做了一道最简单的水果蔬菜沙拉。按理来说,调制沙拉酱用色拉油或者橄榄油最好,可惜这里没有,只好挑了味道比较温和的葵花籽油代替。 娄掌柜听她说“可以了”,进来一看,见是一盘凉拌菜,多少有些失望。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只觉鲜嫩爽口,顿时眉目舒展,“这个味道好生特别,叶姑娘用的是什么料?” “娄掌柜猜猜看。”这可是这道菜谱的“卖点”,当然不能随便说出来。 娄掌柜一时说不上来,又吃了几口细品,隐约尝出了糖醋盐油的味道,还有一点鸡蛋的腥味,却猜不出是怎样调制成这种奇妙的味道的。 听叶知秋简单地说明了一下,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简单,实在出人意料。” “连娄掌柜这样的食中巨儒都想不到,别人就更想不到了。”叶知秋笑眯眯地望着他,“我这菜谱还算合格吗?” “当然。”娄掌柜本就不怀疑她的能力,只是因为她那句“无法模仿”心生好奇,迫不及待想要提前见识一下罢了。 以他的商业头脑,不会想不到这样一道新奇美味的凉拌菜,到夏天的时候会带来怎样的商机。当下便痛快地答应了她的条件,打发人叫醒黄厨子,跟她讨教菜谱。 叶知秋融合中西餐的精髓,选了几道比较奢华的菜式,细细指点了黄厨子之后,拿上二百两银子离开酒楼。眼见天色还早,便折到面馆去探望元妈。 元妈听阿福说了去酒楼筹措银子的事,默不作声地回到卧房,取了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出来,递给叶知秋,“这些银子你先拿去用。” —— 第140章 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 叶知秋自是不肯要她的钱,“不用了,元妈,我刚刚从酒楼预支了二百两,应该够用了。” 元妈将钱袋放在桌上,“你还是拿去吧,我看你这一折腾,没个几百两怕是不行的。我除了买做面的材料,没什么用钱的地方。 这些你先用着,要是不够,我那里还几样值钱的物件儿,送到当铺,少说也能抵个几十两……” 叶知秋知道她那点家当多半都是老邱留下的,每一样都是念想,哪里能让她当掉? “元妈你千万别去当东西,现在的困难只是暂时的。等忙过这一阵儿,我会再想办法赚钱的。” 元妈淡淡地哼了一声,“开完荒要种地,种完地要侍弄,还能有个空闲的时候?你不用跟我矫情,我这钱也没打算白给你。等你有了收成,算上利息还给我就是了。” 她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叶知秋也不好再推辞。于是将钱袋收起来,笑道:“行,到时候我还你双倍。” 元妈脸上有了笑纹,“这倒是个赚钱的好法子,日后我有了钱就去找你放贷,回回赚个双倍。用不了几年,我也能攒座金山出来了。” 阿福还是第一次听见元妈开玩笑,感觉有点儿怪怪的,忍不住嘀咕了一句,“这还是元妈吗?” 云罗在旁边听见抿嘴偷笑了一下,趁空插话进来,“叶姐姐,哥哥今天怎么没跟你一起过来?” “他要留在山里帮我盯着那些干活儿的人。”叶知秋有些歉意地看了她一眼,“不好意思啊,最近忙了点儿。过两天我给他放假,让他来看你。” “没事的。叶姐姐。”云罗赶忙摆了摆手,“我只是问问,没有别的意思。还是让哥哥好好做事吧,不用特地过来看我。” 几天不见,叶知秋感觉她出落得愈发娴静秀丽,俨然已经是小淑女一枚了。心想还好她住在元妈这儿,要是住在小喇叭村。说不定也和阿福一样变成野丫头了。 正庆幸自己没有毁掉一棵淑女的好苗子,就听元妈来了一句,“我看龚阳这孩子不错。” 叶知秋岂会听不出这话的言外之意?她不想当着云罗的面谈论这件事,便笑着含混过去,“是啊,龚阳很勤快,做事也很认真,是个好帮手。” 元妈似责备又似惋惜地瞥了她一眼,也没再说什么。 又闲聊片刻。叶知秋惦记着回去发工钱,便带上阿福和多寿离开面馆,到附近的钱庄换零钱。 她没动娄掌柜给那两张的银票,只把从元妈那儿拿来的几十两兑成铜板。担心引人注意,不敢一次拿出太多银子,走了三个钱庄才换好。 回到山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 龚阳正站在山口张望,看到她回来了,面色一喜。快步迎上,“叶姑娘,怎么样,筹到钱了吗?” 叶知秋微笑地点了点头,“嗯,足够支撑到完工了。” “太好了。”龚阳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叶姑娘一直不回来,我还怕今天发不出工钱,没办法跟大家交代呢,现在可以安心了。” 叶知秋将满满一篮子铜钱交给他。让他和多寿拿去对账分发。自己带着阿福四下巡视了一圈,见沟渠、塘坑和田畦三处的工程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并没有出现什么差错。遂放下心来。 在十里八村青壮年劳力热火朝天的干劲之中,开荒进度很快。临近二月底的时候,六十多亩田畦便已开垦完毕。随后几日,占地十余亩的塘坑,以及加起来足有几千米长的沟渠也先后完工。 叶知秋遣散了大部分雇工,只留下小喇叭村的二十几个人修塘基,建鸭舍鹅棚,并进行收尾工作。 三月初,人们“盼望”已久的倒春寒终于携着一场罕见的春雪到了,接连两场,来势汹汹,让已经复苏了一半的大地饱受摧残。 叶知秋抢在冷尾暖头,在施好基肥的田畦中栽上了土豆。天气回暖之际,撒过生石灰的塘坑也已空置期满。 开闸通流那一天,站在半山腰望去,只见水流奔腾,池塘泛波,场面蔚为壮观。 老牛叔和小喇叭村几个来开过荒的人,特地放下耕播的活计赶来参观。看完之后,都有些不敢相信,那如棋盘一样纵横交错的水道,是他们亲手挖掘出来的。 活水注泄数日之后,投放第一批水草和鱼苗。水草和鱼群稳定之后,五百只鸭雏和五百只鹅雏便在这里安家落户了。 同时成为这里常驻居民的,还有龚阳和那只名叫黑风的猎犬。 忙碌的季节,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四月底。这天叶知秋正和龚阳、阿福忙着往池塘旁边插栽竹子,虎头便带着踏雪和一个人兴冲冲地跑了来,“姐姐,你快看谁回来了?” 看到刘鹏达的时候,叶知秋有了一瞬的愣怔。 数月不见,他的个子又长高了一些。穿一身淡青色的儒生长袍,髻上包着同色头巾,腰间束一条颜色略深的宽布腰带,使得整个人看来清瘦狭长,犹如刚刚栽下的细竹。 皮肤比以前还要白,接近苍白。被这肤色一衬,更显眉浓眼大。明明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却给人一种过早成熟的沧桑感。 “呀,这不是书呆子吗?”阿福惊呼了一声。 刘鹏达似乎没听见,眼睛注视着叶知秋,走到近前站定,“知秋姐,我通过府试了。” 叶知秋有些意外,并不是因为他通过府试这件事。早在前几天,她就听刘婶到处夸耀,说他已经考上秀才了。她只是没想到,他第一句话就说这个。 他的声音很平静,那期冀和忐忑的眼神却出卖了心情。略一琢磨,便明白了他说这话的用意,无非是想向她证明自己不是半途而废的人。 虽然她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可也不好说破。只装作没有察觉,微笑地道贺:“恭喜你了!” 大概是没有听到自己想听的话,再开口时,刘鹏达的声音明显有些失落,“谢谢知秋姐。” 毕竟是邻居,叶知秋也不好表现得太冷淡了,便挑些无关紧要的问了几句。 刘鹏达一一答了,便将目光投向她身后默默干活儿的龚阳,“你就是知秋姐新雇的长工吧?” 听了这话,叶知秋不由蹙了一下眉头。 他知道龚阳的存在,肯定也知道龚阳的身份来历。为免尴尬,一般都会称呼“龚兄”或者“龚大哥”,他却用了“长工”这样的字眼儿,分明是故意的。 龚阳显然听出来了,挖土的动作滞了一滞,直起身来,客气地说了声“幸会”,继续干活。 阿福也觉出气氛不对,插话进来和稀泥,“你个书呆子,考上秀才眼睛都长到头顶上去了吧?我在这儿站了半天,也不见你搭理一下。” “怎么会呢?”刘鹏达朝她勉强一笑,“我这不是没来得及跟你打招呼吗?” 阿福撇了撇嘴,“谁稀罕你招呼啊?” 虎头急着献宝,拉住刘鹏达的胳膊,“大鹏哥,走,我带你瞅瞅黑风去。” 刘鹏达有心跟叶知秋多聊几句,见她忙着干活儿,神色也淡淡的,似乎没有跟他聊天的兴致,便表情郁郁地跟着虎头去了。 等那一大一小走远,阿福用胳膊肘碰了碰叶知秋,压低了声音道:“知秋姐姐,我咋瞧着那个书呆子看你的眼神儿不大对呢?你啥时候得罪他了?” 听她前一问,叶知秋还有点儿纠结,不知该怎么回答,不料她又来了这么一句,忍不住笑了起来,“为什么是我得罪他,不是他得罪我?” “啥?”阿福吃了一惊,“知秋姐姐,他得罪你了?” 叶知秋用沾了泥巴的手指在她额头上虚点了一下,“你这丫头,现在满脑子都是生意,连真话和玩话都分不出来了。” 阿福吐了吐舌头,“我这不是关心则乱吗?” “不错,现在能用的成语越来越多了。”叶知秋笑着夸了她一句。 阿福嘻嘻一笑,“那是,我孺子可教嘛。” 她们在这边谈笑甚欢,刘鹏达在那边却是越看越震惊。叶知秋开荒的事情,他到仓原县参加县试的时候便已知悉。今天回到村里,也听刘婶和梅香提过几句。 方才来的路上,他满心想的都是与她见面的情景,并没有留意观察四周。此时站在高处放眼望去,才发现这里的变化如此之大。 波光粼粼的池塘,浮羽竞游的鸭鹅,凌波一跃的飞鱼,高大敞亮的鸭舍,纵横交错的水渠,一块块方方正正的田畦,高低错落,整齐有序,菽苗与蜀黍间作套种,绿油油的一片,长势喜人。 距离水塘不远的几块田畦,种着他叫不上名字的植物。有的成行成垄,有的搭棚支架,还有的挂有纸牌,上面标注着奇怪的符号。 他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个女子在短短的时间内一手创造出来的。也许不是不敢相信,而是不愿意相信。 因为她说过不喜欢半途而废的人,几个月来,他日夜苦读。以为考取秀才之后,就可以离她更近一步。可是现在,他感觉自己好像离她更远了。 他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只觉满心焦虑、酸涩和不甘,一把抓住虎头,“你告诉我,知秋姐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 —— 第141章 说亲 虎头被他的表情吓到了,“大……大鹏哥?!” 刘鹏达惊觉自己失态,赶忙松开了手,“我不是故意的,对不住啊,虎头。” 虎头一边揉着被他抓疼的胳膊,一边惊疑地瞄着他的脸色,“大鹏哥,你咋了?” “没事。”刘鹏达遮掩地笑了笑,又有些不死心,拐弯抹角地问了半天,也没能从虎头嘴里套出什么有用的信息,愈发怏怏不乐。 装作参观,慢慢地绕回叶知秋和阿福、龚阳干活儿的地方。有心帮忙,可见那三人各自挖坑,入苗,培土,配合十分默契,根本没有自己插手的余地。站在旁边搭了几句话,觉得无趣,便叫上虎头一起回村去了。 阿福感觉他今天言行举止说不出的怪异,望着他的背影叹气,“这秀才考的,把人都考傻了!” “他不是傻,是痴。”龚阳头也不抬地接了一句。 阿福惊讶地眨了眨眼,询问地看向叶知秋。 叶知秋故作不知地摇了摇头,便将话题转开去,“阿福,我让你问的事情有眉目了吗?” “我跟村里的老人儿打听了,咱们这十里八村都没有知秋姐姐说的那种果林。”阿福抬头答道,“明天让我爹去杨家庄问问,我听大姐说,她那两个大伯子早几年去外面倒腾瓜果来着,一准儿知道哪儿有果树林子。” 说完顿了一顿,又问,“知秋姐姐,你找果林干啥?你不会也想倒腾瓜果吧?” 叶知秋指了指水塘背靠的山坡,“我打算在那里建一个果园。” 她名下的荒田,不仅包括现今开垦利用的这一片山坳。还有朝阳的整面山坡,合算起来差不多有三十多亩。 这附近的山都不是很高,爆发山洪的几率不大。又有池塘和沟渠作为泄洪渠道。她并不担心洪水侵袭。只是山上植被稀疏,一旦雨季来临。难免会造成水土流失。积年累月,下面的池塘、田畦和沟渠都会受到淤沙的影响。 因此,要想在这里安心种田,必须对那片山坡进行改造。小规模植树造林,果树是最好的选择。既能巩固水土,又能收果获利,一举两得。 阿福听她说要建果园。眼睛刷地亮了,“知秋姐姐,那咱种啥果树?苹果?梨?柿子?我最爱吃桃了,要不咱种桃树吧?” “好。专门给你种一片桃树。”叶知秋爽快地答应下来。 “知秋姐姐,你太好了。”阿福一把抱住她,满脸憧憬地道,“等果树种好了,我就住到果园子里去。想吃的时候就摘果子吃。不想吃的时候就坐着看,那日子过得可要美死了!” 叶知秋忍不住笑了起来,“一片果林子就美成这样,你的追求也太低了吧?” 阿福笑嘻嘻地松开她,“谁让你把这地方拾掇得这么好的?勾得我都不想回村里了。对了。知秋姐姐,要不咱盖个房子,干脆住在这儿得了。”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你以为我不想吗?” 这片山坳距离小喇叭村不近,有好几里路。她要照顾这边的菜田,又要照顾留在村里的成老爹和虎头,一天至少要奔走两个来回,实在太浪费时间和精力了。 她早就有把家搬过来的想法,也跟成老爹稍稍地提了一次。听他话里的意思,是不愿意离开村里,单独出来住的。 因为开荒的事情,那老爷子足足一个月没跟她说话。现在冷战虽然结束了,可心里的别扭劲儿还没完全过去了。她不敢说太多,生怕他再急厥过去。年纪老大的人了,经不起几次三番的刺激了。 从酒楼和元妈那里拿来的银子,除去开荒发的工钱和买种耕地的费用,只剩下三四十两。家里有四五个人,两条狗,一头驴,加上池塘里的鱼和鸭鹅,上千张口要吃东西,现在也挪不出闲钱盖房。 按理来说,盖个茅草房花不了多少银子,不过依照她的想法,这房子要么不盖,要么就盖一个好一点的。如今家里不止有她和爷爷、虎头,还多了一个龚阳,阿福也算半个家庭成员,总不能继续挤在那种低矮阴暗的茅草房里过日子。 说到底,终归还是钱的问题。农忙的时节已过,距离收菜还有一段日子,也该考虑想个门路赚钱了。 只是做什么好呢? 芽苗菜是不能再做了,因为开荒断了供应的这段时间,娄掌柜在城里找了几位做零散工的妇人代为发培,她也不好去抢别人的饭碗。况且芽苗菜已经在各大酒楼普及开来,再做也没多少钱可赚了。 重操旧业进城卖小吃也不行,田里的活儿虽然少了,可也要每天过来照看。那些菜苗每一棵都很珍贵,她不放心交给别人打理。 最好是能坐在家里发财的门路。 她把自己的想法跟阿福和龚阳说了,他们冥思苦想地一下午,也没想出个道道来。眼看天近傍晚,龚阳便催促叶知秋和阿福回去,“叶姑娘,阿福,你们走吧,太晚了不安全。剩下的竹子不多,我自己栽就可以了。” 叶知秋也惦着回去给成老爹和虎头做饭,便放下手里的活儿,“行,那就辛苦你了。晚上你自己要当心,出去的时候一定带着黑风。” 虽说这一带没有凶禽猛兽,可毕竟是荒山野岭,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总不太放心。 她每天叮嘱,龚阳已经习以为常,唇边泛起淡淡的笑意,“安全第一,我记着呢。” “记着就好。”叶知秋微微一笑,就着池水洗了手,便和阿福一道离开山坳。往小喇叭村走来。 刚一进村子,就听见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阿福见两个孩子撒欢往西跑,拦住问了问。原来是刘家为了庆祝刘鹏达考取秀才,晚上请村里有头脸的人过去吃饭。 “又不是中状元。还当成天大的喜事儿了。”她一脸不屑地嘀咕。 叶知秋倒是能理解刘叔和刘婶的心情,考上秀才就意味着一只脚已经踏上仕途。即便日后考不中举人,也能免除差徭,开开私塾,做做幕僚,比村里这些苦哈哈种地的人高出一头半头的,这就足够他们骄傲一辈子了。 她并不评论此事。笑着问:“今天怎么安排?” “我还是回家吃饭睡觉吧。”阿福有些不情愿地道,“我都三天没回家了,估计我娘念叨我念得嘴皮子都破了。” “你啊,这张小嘴越来越毒了。”叶知秋在她脑门上轻轻拍了一下。约好明天见面的时辰,便跟她分手,独自往村西头走来。 经过刘家门前,见几个孩子蹲在爆竹碎屑之中翻找没爆的哑炮。屋子里传来高门亮嗓的说笑声,几个与刘婶相熟的婆子媳妇坐在院子里择菜洗菜。热气从敞开的灶房门里涌出来。隐约间能分辨出刘婶、菊香和梅香的身影。 菊香在三月里就已经出嫁了,现在是妇人打扮。她成亲的那天,叶知秋正忙着抢种土豆,没抽出时间回村。便在三朝回门的时候,送了她一支银簪当作新婚贺礼。 她婆家在大梁村。离这儿不太远,也就七八里地的样子。想是听到弟弟“衣锦还乡”的消息,特地赶回来帮忙的。 梅香出门倒水,看到叶知秋便招呼道,“知秋姐,过来吃饭呗?” “不用了。”叶知秋朝她摆了摆手,“家里还有爷爷和虎头呢。” 菊香听到声音也探头出来,“知秋妹妹,待会儿忙完了,我过去找你说说话儿。” 叶知秋笑着应了,推门走进自家院子。见虎头和踏雪都不在,不知道又跑到哪里玩去了。成老爹默默坐在东屋炕上,身影孤零零的浸在阴影里,说不出的苍凉。 他眼睛不好,不能随意走动。这几个月来,她又一心扑在开荒种地上,很少有时间陪他聊天说话,也难怪他会寂寞。 想到这些,她心头有些酸涩,走过来握住他的手,“爷爷,明天你跟我一块儿去山里吧。” “去山里?”成老爹有些意外,怔了怔,随即摇头,“我不去,我眼睛瞧不见,没法帮你干活儿不说,还得让你分神照看着,给你添乱。” “怎么会添乱呢?”叶知秋好言相劝,“现在天气不冷不热,正是吹风散步的好时候。你去山里走一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总比把自己关在在屋子里强吧? 你要是不愿意走动,就坐在旁边陪我们说话解闷,这样我们干活儿就不会觉得累了。再说,我一出去就是一上午一下午,把你一个人留在家里,我也不放心啊!” 成老爹早就想去“看看”她开垦出来的荒田了,只是不好意思开口。被她这么一劝,便耐不住心痒了,“那行吧,我跟你过去走走。” “好,明天早上我让龚阳赶车来接你。”叶知秋听他答应了,很是高兴。又陪他聊了几句,便去灶间生火做饭。 隔壁的酒席一直持续到一更过半,人们才吃饱喝足,说说笑笑地离开了。菊香和梅香帮刘婶收拾了碗筷,便提着风灯来到成家。 菊香很久没有跟叶知秋见过面,聊得分外欢畅。梅香却没什么谈兴,看起来心事重重。 叶知秋发现她不太对劲,关切地问:“梅香,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她不是身上不舒服,是心里不舒服。”菊香接过话茬,半是怜惜半是戏谑地看了妹妹一眼,“有人要给她说亲呢。” —— 第142章 你看上龚阳了?! “说亲?”叶知秋先是有些惊讶,而后面露了然之色,“怎么,提的人家儿不合适吗?” 梅香绷着脸不说话,只发狠一样揉着自己的衣角。 “我听着挺好。”菊香说这话的时候,拿眼角捎了梅香一下,像是故意说给她听的,“是豆爷家的亲戚呢,住在咱们县城里头。小伙子今年十七,样貌不差,识文断字,开磨坊做豆腐,有手艺,日子过得不错。 家里没啥人,就他和他爹娘一起住。姐姐早两年嫁到外县去了,一年到头不回来一次,也没那些乱七八糟的亲戚……” 梅香听得不耐烦,气呼呼地打断她,“谁觉着好谁嫁去,反正我不嫁。” “你这死丫头,咋说话呢?”菊香拍了她一巴掌,表情无奈地转向叶知秋,“瞧见了吧?不知道又犯哪门子拧呢。人家豆叔才提了一嘴,她就当着人家的面儿甩了脸子,吓得人家半天没敢说话儿。” 叶知秋也觉得梅香的态度有些奇怪,对村里的姑娘来说,男方的条件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了。连面儿都没见过,就坚决反对,实在有些说不通,除非…… “梅香,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梅香霍地抬起头来,又慌乱地低下去,“我哪儿有?” 嘴里否认着,脸上已经涨红了一片,将“欲盖弥彰”演绎得极为生动形象。 菊香大感意外,和叶知秋惊讶地对视了一眼,便急着打听,“梅香,你真有看中的人了?是谁家的啊?我认识不?” 梅香别着身子躲避她的目光。“我都说没有了,你瞎打听啥?” 菊香眼神闪了闪,板起脸来,“梅香,你告诉我,那个人是谁?你要是不说,我立马回家告诉咱娘……” “不行。”梅香急了。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二姐,你可千万别告诉咱娘。要是让她知道了,还不得缠磨死我啊?” “那你得跟我说实话。”菊香占了上风,愈发有长姐的风范了,“别抹不开面儿,成亲可是一辈子的大事儿,咋也得挑个自己可心的。 你跟我说说,你看中的到底是谁家的人?我听听。要是觉得你们真合适,还能帮你跟咱爹咱娘说几句好话儿,这门亲事指不定就成了。” 后面这几句话很有分量,梅香神色松动。迟疑了半晌,才忸怩地看了叶知秋一眼,“是……是知秋姐家的。” “我家?”这次轮到叶知秋意外了。眼前迅速闪过成老爹和虎头的脸,然后在另外一张脸上定格,“你说的不会是……龚阳吧?!” “啥?!”菊香失声惊呼。“你看中龚阳了?!” 梅香脸上的绯红迅速蔓延,瞬间就到了脖子根,又羞又急,抢过来捂住菊香的嘴,“你嚷嚷啥?怕别人听不见是咋的?” 菊香拨掉她的手,犹自两眼震惊,一脸不可置信,“你……你咋看中他了?!这都是啥时候的事儿啊?” 叶知秋也很好奇这个问题,在她印象之中,龚阳和梅香从来没有过交集。平日里连话都没说过一句。荒地开完之后,他一直住在山坳里,几乎没有回来过。什么时候欠下了这样一笔桃花债? 梅香本就不是扭捏的性子,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也就放开了,脸带余红色地道:“他来那天我就瞧着他人挺好……” 那时候还不到动心的地步,只是觉得这个人跟她见过的男人不一样。说话文绉绉的,眼睛清亮亮的,明明穿得破破烂烂,可不管站着坐着,还在跪在那儿知秋姐收留的时候,腰板儿都挺得笔直笔直的,让人生不出轻视之心。 后来他住进了成家,每次到院子里,都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要么在扫院子,要么在打水,要么在喂牲口。无论做什么,都是沉默而专注的,浑然忘我,仿佛天地间只有他和他手里的活儿。 看得多了,那个身影不知不觉就刻在了脑子里。起初只是白天想,后来晚上也会想,到最后白天晚上醒着梦着都会想。 那天她到成家来找知秋姐,进门的时候,他正好出门。冷不丁四目相对,看到自己在他瞳仁里的倒影,她的心突然就乱了。 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好像很酸,又好像很甜,有点儿痒,还有点儿烫,不上不下,没着没落的。 她怔然出神的时候,就听他问,“你是来找叶姑娘的吧?” 他的声音跟眼神一样清清亮亮的,就像夏天的井水,一口喝下去又凉又舒服。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去,摸了一下他的脸。 他愣了一瞬,然后微微地笑了,“我脸上沾了东西吧?谢谢你。” 那之后自己说过什么或者做过什么,她都不记得了。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在自己家里了。 毫无疑问,在调戏了一个男人之后,她落荒而逃了! 自那天开始,她就陷入一种矛盾的状态之中。想见他,又怕见他;有事没事到院子里转悠,一旦看到他的身影,又马上冲回屋子里。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知秋姐雇人开荒,那段时间,他只有晚上才回来。她借夜色掩护,注视着他赶车从门前经过,回到隔壁,卸车,喂驴,打水,或者独自坐在院子里洗衣服…… 再后来,他就搬到山里去住了。越是见不到他,想他的次数反而越多,也越频繁了。每想一次,都抓心挠肝,痛痒难捱,说不出的难受。 某天夜里,她把自己种种反常的行为捋了一遍,终于得出了结论:她这是看上他了! 至于看上之后要怎么样,她并没有想过。直到今天晚上,豆粒儿爷爷提出给她说亲,她才醍醐灌顶地意识到,她不想嫁给除了他以外的任何男人。 菊香没有谈过恋爱,不过成亲这些日子,和丈夫和和美美,也能体会出感情的奇妙所在。见梅香提到龚阳眼波脉脉,就知道这丫头用情已深,顿觉头大如斗,“你看上谁不好,咋偏偏看上他了呢?” 她爹娘的心气一直很高,给她和大姐兰香找的婆家都是十里八村顶好的人家儿。如今鹏达考上秀才,一般的人家他们就更瞧不上眼了。 这个龚阳要什么没什么,说得好听点儿是成家的长工;说得难听点儿,就是个倒贴吃软饭的,她爹娘怕是到死也不会答应把梅香嫁给这样的人。 菊香担心的是妹妹过不了爹娘那一关,梅香却误解了她的意思,不服气地争辩,“他不是还没成亲吗?我为啥不能看上他?” 说着下意识地睃了叶知秋一眼。 叶知秋赶忙举手,“我声明,我对龚阳没有那方面的意思。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梅香刚刚好转的脸色又腾地一下红了,“知秋姐,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不用解释。”叶知秋在她肩上重重地按了一下,“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喜欢龚阳,成与不成,那都是你们俩之间的事儿,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半毛钱的关系”里面,包括假想之中三角恋,也包括牵线搭桥。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刘婶绝对看不上龚阳这样一穷二白的女婿,谁掺和这事儿谁惹一身骚,还是及早撇清为好。 梅香没能听出她的言外之意,因为那句“可以放心大胆喜欢龚阳”大受鼓舞,暗自盘算着,明天要不要到山坳里去看看龚阳。 菊香却是听出来了,愈发忧心妹妹的亲事,殷殷地叮嘱道:“梅香,你先别跟咱爹咱娘提这事儿,我寻个空子探探他们的口风儿再说。” “嗯。”梅香面带羞涩地点了点头。 因为这件事,菊香和梅香都没了聊天的兴致,便起身告辞,各自揣着满怀心事回家去了。 送走那姐妹两个,叶知秋坐在炕上琢磨半晌,不由哑然失笑。如果本人不说,谁能想到梅香会喜欢上龚阳呢?缘分这东西还真是无孔不入。 想到“缘分”,脑海之中突然冒出一张冷峻逼人的脸。这些日子因为忙碌而关闭的记忆闸门瞬间开启,涌现出无数个鲜活如初的画面。 第一次见面时,他傲慢无礼,令人愤恨;第二次见面时,他各种刁难,极尽小气;第三次见面时,他居高临下,不可一世…… 现在回头想想,他虽然做了不少幼稚可笑的事情,可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她。反而是她,一而再再而三,让他尝尽了被拒与被挫的滋味。 也许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他骨子里是一个好人,所以即便得悉他是身份尊贵的王爷,也敢对他冷嘲热讽,甚至出言要挟。原来无意识之中,她竟跟他撒了不少的娇。 如今天高地远,山水相隔,各自忙碌,就连像这样烛下回忆也变成了一种奢侈。这一段“缘分”,迟早也会随着记忆淡去,在脑海深处彻底画上句点吧? 她对着虚空弯了弯唇角,按下微微凌乱的心绪,熄灯睡下。 大概是因为自己的缘分已尽,起了惜缘之心,第二天见到龚阳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觉得梅香怎么样?” —— 第143章 遇难主仆 龚阳想了片刻,才记起那个摸过他脸的大胆女孩,进而也就明白了叶知秋问这话的意思。默了一默,才语调平静地道:“叶姑娘,云罗长大成人之前,我是不会成亲的。” 叶知秋闻言暗暗叹息,云罗今年不满八岁,长大成人少说还要八年。他当得了奔三的老青年,梅香却当不得过二的老姑婆,果然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 龚阳见她面色似有惋惜,又语带歉意地补了一句,“我并不是存心辜负叶姑娘的美意……” “你误会了。”叶知秋摆手止住他的话茬,“我没有给你牵红线的意思,我就是问问,心里有个数。 在外人眼里,你是我们家的长工,可我和爷爷、虎头都把你当家人。你什么时候想成亲了,跟我说一声,我好给你准备房子聘礼什么的。 ‘良田千亩,十里红妆’我大概做不到 ,不过三媒六聘,让你体体面面成亲还是做得到的。” 龚阳眼角有些湿润,正了身形,对她长长一揖,“叶姑娘大恩,龚阳永生不忘。” 叶知秋赶忙把他拉起来,有些无奈地道:“我还什么都没做呢,你谢得也太早了点儿吧?” “叶姑娘能说出这一番话,对我来说已经是莫大的福泽了。”说这话的时候,龚阳表情和语气都很认真。 来到这边这么久,叶知秋还是不习惯动不动就把“恩”啊“情”啊的挂在嘴上,于是半开玩笑地道:“我现在就给你一个感谢我的机会,你赶车回小喇叭村一趟,把老爷子接过来散散心。” “好,我这就去。”龚阳答应一声。脚步飞快地去了。 叶知秋看着他的背影,心道以后找老公千万不能找这种二十四孝的好哥哥,如果把这份“孝”用在她身上,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福听她许了龚阳体体面面成亲,有些吃味,“知秋姐姐,那我成亲你管不管啊?” “怎么。你想成亲了?”叶知秋故作惊讶地看着她。 “谁想成亲了?”阿福脱口否认了,又学着龚阳的语气道,“知秋姐姐成亲之前,我是不会成亲的。” 叶知秋被她逗得笑起来,“放心好了,等你成亲,我一定给你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 “真的?”虽说成亲还是很遥远的事情,阿福还是因为她给画的大面饼子欢喜起来,“这话我记心里了。到时候知秋姐姐可不能赖账。” “鬼丫头。”叶知秋捏了捏她的小鼻子,提起装了草木灰水的水桶,“走吧,为了你的嫁妆,努力奋斗去。” 阿福紧走两步跟上来,好奇地打听。“知秋姐姐,我看你隔几天就往那些菜苗上洒一次,这灶灰水到底有啥用啊?” “用处很多。能补充养料,防止落叶落果,增强光合作用,还能消毒,抑制病虫害。”叶知秋耐心地给她解说,“不止能当叶面肥,还能拿来给人治病呢。” 阿福没想到那不起眼的灶灰会有这么多用,唏嘘了几句,又动了别的心思,“知秋姐姐。这灶灰水能用在庄稼上不?要是能用,我回去让我爹也试试。” “能用是能用,不过要注意的事情很多。使用不当的话非但没有好处。还会伤害庄稼。这样吧,我抽空写下来,你拿慢慢教给老牛叔。” “哎。”阿福答应着,一转眼,发现一朵四瓣的小白花,急忙喊道,“知秋姐姐,你快来看,这棵菜苗开花了!” 叶知秋放下手里的东西,几步奔过来,看到这朵小花也很惊喜。将每一棵植株仔细看过,又发现了几朵花蕾或者花穗。 据她的推算,辣椒的花期还要一到两周,没想到现在就有零星花开。她育苗无数,看尽花开果熟的过程,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有成就感。 “看来再过十几二十天,咱们就有菜可收了。” 阿福见她开心,也跟着高兴,“总算没白忙活。” 叶知秋明白她这话的意思,微微肃了脸色,“阿福,我们这一批菜恐怕赚不到什么钱。” “为啥?”阿福吃惊不解。 “你也知道,我种的这些菜都是从番国过来的,外面买不到种子。要想一直种下去,就必须多多留种。” “知秋姐姐是说,这些菜长好了都要留着当种子?” 叶知秋看了一眼爬满藤蔓的南瓜架,弯起唇角,“也不是全部,种子留下,其余的部分还是可以卖给娄掌柜尝尝鲜的。” 阿福怔了怔,嘻嘻地笑了,“我瞧出来了,知秋姐姐才是最大的奸商。” “我这不叫奸,叫充分利用资源。”叶知秋跟她说笑了几句,想起距离回本获利还有很长一段空窗期,又为赚钱的事情伤起脑筋来。 龚阳动作很快,不过两刻钟的工夫就将成老爹接到了山坳,同来的还有虎头和踏雪。 叶知秋将手里的活计交给龚阳和阿福,亲自伴驾,陪老爷子四处游逛。 成老爹眼睛看不见,只能靠耳朵和手来感觉。虽不及用眼睛看来得直观具体,可听着水声哗啦,鸭鹅啼鸣,摸着天地里一棵棵枝叶肥壮的庄稼苗,终于开始相信,这百亩荒田开得不亏。 “秋丫头,我一辈子蹲在山里,没啥见识。先前跟你使性子,也是怕你年纪小,不知道这土里刨食的难处,你可千万别生爷爷的气。” 叶知秋笑着拍了拍他的手,“爷爷,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为了咱家好,哪能跟你生气啊?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你该说就说,该反对就反对。但是有一样,不能再晕过去了。” 她越是这么说,成老爹越觉惭愧,“你这丫头,诚心提这事儿羞臊我呢吧?行了,以后凡是你的事儿,我也不跟着瞎掺和了。左右咱家现在的好日子都是你给的,再坏还能坏到哪儿去?大不了还跟从前似的,一天三顿稀粥,不照样儿过日子吗?” “爷爷,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和虎头再过那种苦日了。”叶知秋宽解了他两句,感觉他心里的别扭劲儿好像过去了,便趁机提出盖房安家的事,“爷爷,你说咱们把家搬到这儿来怎么样?” 成老爹的表情看起来并不怎么惊讶,沉默了半晌,才语带忧虑地道:“这地儿好是好,就是离村子远了些。没个左邻右舍照应着,万一出点儿啥事儿,喊破嗓子别人也听不着啊。” 叶知秋没想到这老爷子安全防范意识还挺强,听他语气松动,似乎不是那么反对搬家,心里顿时安稳不少。反正离盖房还远着呢,便按下这事儿不提。 龚阳已经把竹子栽完了,今天没有多少活儿。难得清闲,人又齐全,叶知秋起了野炊的念头。带着阿福到附近的山上采回一些野菜和菌菇,又让龚阳捞了几条半大的鱼,在池边搭起露天灶,吵吵闹闹地烧火做饭。 吃得开心之际,成老爹夹菜的动作突然顿住了,“我咋听见有人喊‘救命’呢?” 其余几人瞬时安静下来,屏气凝神,竖起耳朵,果然听见有什么人嘶声叫喊。因为距离太远,断断续续,模模糊糊的,一时间分辨不出方位。 就在这时,原本安安静静趴在旁边的黑风和踏雪齐齐立了起来,面朝东南方向,弓起腰身,口里发出“呜呜”的示威声。 叶知秋循着它们的目光看去,就见斜对面的山脚下有一个人影。准确地说,是两个,一个拖着另外一个,步履踉跄。借着正午的阳光,能看到两人的外形都很狼狈,被拖着的那一个身上似乎还有血迹。 她心神一凛,还不等说话,龚阳已经放下筷子站了起来,“我过去看看。” “我也去。”虎头比他速度还快,打了一声呼哨,带着黑风和踏雪便朝那两个人跑了过去。 叶知秋赶忙叮嘱,“管好黑风和踏雪,别伤了人。” 一般情况下,那两条狗是不会伤人的,可见了血就不一定了。 “知道了,姐姐。”虎头答应着,已经跑出去好几丈远了。 龚阳顾不上套车,骑驴一路飞奔过去。稍作交流,便和那人一道将伤者放到驴背上,原路折了回来。虎头带着两条狗跟在后面,一副保驾护航的样子。 随着距离拉近,那两个人的形容样貌也尽收眼底。驴背上的是一个体型纤瘦的年轻男子,也就二十岁出头的样子。 用来簪发的白玉冠歪在一旁,头发散乱,遮住了大半面庞,只露一段肤色极白的脖子和下巴。料子上好的衣袍多处撕裂,染着斑斑血迹。 另外一个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和相貌都居中等,上面只穿着中衣,也是多出撕裂。浑身沾满了泥土和血迹,背后还背着一个小巧的篓筐。脸色苍白,嘴唇干裂,眼中噙泪,一脸的焦虑和慌张。 叶知秋迎上几步,“怎么回事?” “叶姑娘。”龚阳勒住灰毛,眼睛望着驴背上的人答道,“那位小哥说,他家少爷在山上摔断腿了。” 叶知秋探头看去,果然看见那人左腿膝盖以下已经被血染透了,小腿用几根儿臂般粗细的树枝和布条固定,手法很是干净利落。 她心下惊异,看向旁边的少年,“你会医术?” —— 第144章 赚钱的门路! 少年被她问得愣了一下,才摇头,“不会。” 叶知秋指了指驴背上那人的腿,“这是谁给上的夹棍?” 少年这才明白她先前那一问的用意,恍然地“啊”了一声,赶忙答道:“我家少爷医术,这是他自己绑的。” 就着这个话头,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这位主仆是清阳府人氏,是进山采药来的。他们一大早就出了城,在山那边的农家寄放了马匹,而后徒步上了山。 采药的过程当中,这位少爷一脚踩空,滚下山坡。等这少年寻到他的时候,他已经给自己包扎完毕,晕了过去。 少年用自己的外袍和树干做了简易担架,想带他回那户农家。谁知慌不择向,绕来绕去迷了路。正不知所措的时候,看见这边有烟腾空,便寻踪觅迹地奔过来了。 于是就有了刚才那一幕。 少年说完眼泪又噼里啪啦地掉了下来,急声恳求,“各位,请你们行行好,送我们回清阳府吧。我家少爷身子金贵,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一个下人可担待不起啊。” 叶知秋给那人大略检查了一下,见其它地方都是无关紧要的皮外伤。腿上的伤他自己已经做了很好的应急处理,她这里缺医少药,也帮不上什么忙,便吩咐龚阳,“你进城送他们一趟吧,正好顺便去看看云罗和元妈。” “好。”龚阳答应一声,将人放下来,便牵了灰毛去套车。 少年听他们答应地痛快,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擦了擦眼泪,“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姑娘和诸位都是好心人,我替我家主子谢谢你们了。” 叶知秋赶忙把他扶起来,知道他着急回去,也不请他吃东西,只让虎头去倒了一碗水来给他喝。 少年喝了水,又因为有人相助,表情镇定了许多。等龚阳赶车过来。和他一起将“少爷”小心地抬到车上,又感激涕零地道了一回谢,这才坐上驴车走了。 阿福见叶知秋看着远去的驴车出神,碰了她一下,“知秋姐姐,你看啥呢?” 叶知秋微微蹙了一下眉头,“我好像见过那个人。” “那个‘少爷’吗?”阿福有些惊讶。 叶知秋点了点头,“嗯。” 之前只顾查看伤势,没往脸上看。刚才那人被抬上马车的时候。头发滑落,露出整张脸来,她突然觉得他有些面熟,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是不是在城里做生意的时候见过?”阿福替她猜测。 “可能吧?”叶知秋笑了一笑,也没有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结。左右她相熟并且在乎的人就那么几个,其他的人是谁怎么样都跟她没有关系。 因为这两个不速之客的闯入。又少了龚阳,野炊也没了最开始的气氛。草草吃了午饭,成老爹便去龚阳住的小茅屋午睡。虎头带着黑风和踏雪去山上遛弯,叶知秋和阿福坐在荫凉的地方商量赚钱的法子。 龚阳去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回来了,车上零零碎碎地放了些东西。有他自己买的日用品,也有元妈送给成老爹和虎头的东西。最后又从怀里摸出两条叠得方方正正的绣花丝帕,递给叶知秋,“叶姑娘,这是云罗亲手给你绣的。” 叶知秋接过来仔细看了看,见绣工虽然有些稚嫩,却也算得上细致,便称赞道:“云罗真是越来越心灵手巧了!” “是元妈教的好。”龚阳嘴上谦虚着。脸上已经有了浓浓的笑意。 叶知秋将他这份毫不掩饰的骄傲看在眼里,愈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日后找老公坚决不能找有妹妹的男人。 阿福凑过来翻了翻。没看出什么门道,只对这种香喷喷滑溜溜的料子感兴趣。于是跟她讨了一条,装进随身挎着的针织小挂包里,这才想起来打听,“龚大哥,那个摔断腿的人咋样了?” “我也不清楚,我把他们送到地方就走了。”龚阳敛了笑意,脸色恢复成一贯的淡然,“不过我看那两个人府上宅邸广阔,像是富贵人家,治好那样的伤应该不在话下。” 阿福听他这么说,便不再操心这件事。 老牛叔奉了女儿的命令,一大早去杨家庄打听果园的事情。在大女儿阿喜家中吃过午饭,便匆匆地赶了回来。绕过家门,直接到山坳来找叶知秋。 “成家侄女儿,我给你打听着了。”一见面,他就迫不及待,直奔主题,“小石头他大伯说,过了马耳朵山,有老大一片果树林子。” 叶知秋知道小石头是阿喜的儿子,却不知道马耳朵山是什么地方,“老牛叔,你说的地方在哪儿啊?” 阿福也是第一次听说这座山,眨巴着大眼睛盯着她爹。 “在北边儿。”老牛叔抬手胡乱指了一下,“说是邻县的地界儿,离咱这儿有好几十里路呢。小石头他大伯说了,这几天有空闲,成家侄女儿要是想去,他能帮你领领路。” “那太好了。”叶知秋正愁自己找不准地方,有人带路自然是好,当即便下了决定,“明天我把家里的事情安排一下,后天就去走一趟。” 老牛叔替她办成了一件事,也很高兴,“成,那我明天去杨家庄跟小石头他大伯说一声儿。” “谢谢你啊,老牛叔。”叶知秋笑着跟他道谢,“等我这片果园建好了,请你免费吃水果。” “那敢情好。”老牛叔呵呵地笑了起来。 叶知秋把人叫过来商量了一下,龚阳依然留守山坳,顺便照顾成老爹和虎头。她自己则带着阿福去果园,因为路途遥远,赶车的活儿就交给经验丰富的老牛叔。 商议妥当,隔天一早,三人便赶着驴车出发了。到杨家庄接上小石头他大伯,沿着山路径直向北,颠颠簸簸地走了一个多时辰,便到了传说之中的马耳朵山。 这会儿正是辰时过半,阳光刚刚褪去初升的清凉和朦胧,变得耀眼炽烈。山间的雾气的还没有完全消散,薄厚不均,或凝聚成团,或拉长为带,萦绕在林间壑中。 抬头望去,就见一座山峰自起伏的山峦线上脱颖而出,海拔将近千米,峻秀挺拔。山顶矗立着两块巨石,呈倒八字形排列,下圆上尖,当真像极了一对马耳。 穿过一段狭窄的山谷,便进入与仓原县相邻的望远县。再北走四五里地,转头向西走上一刻钟的工夫,前方便出现了大片的果林。 初夏之际,正是桃杏成熟的好时节。桃红杏黄,各个浑圆饱满,沉甸甸地压弯了枝头。就连空气之中都弥漫着浓郁的香甜气息,深嗅一口,沁人心脾。 阿福看到最爱的桃子,连吞口水。忍不住伸手摘了一个,在衣袖上擦了擦,便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这边民风淳朴,只要不糟蹋东西,摘一个两个的来吃,果林主人非但不会不高兴,反而会把这当作是对自己的肯定和夸赞。 小石头他大伯名叫杨林,几年前跟弟弟杨树来这里倒贩过水果,对这一代很是熟悉。引着他们穿林过溪,来到山间一座茅屋前。还不等驴车停下,便高门大嗓地喊了起来:“孙家大叔。” 一位年过五旬的老汉应声出门,看到他先是一愣,随即满脸皱纹舒展,“哎哟,这不是杨林小子吗?你咋来了?” “孙大叔。”杨林跳下驴车,笑着地迎上去。嘘寒问暖了一番,又将叶知秋、老牛叔和阿福三人介绍给他。 老汉很热情,将他们请进屋里下,又吩咐老伴儿去林子里摘几样果子来招待他们。不止有桃杏,还有樱桃和香瓜。 叶知秋见这些果子虽不及原来世界的卖相好,味道却是无可挑剔的。果肉紧密,鲜嫩多汁,酸甜可口。 不由暗暗感叹,不管高科技种植技术多么发达,这种汲取天地精华,在毫无污染的环境下生长东西,风味依然更胜一筹。 说了些闲话,便表明来意。孙老汉听她说要买果树苗,而且开的价钱不低,爽快地答应帮她培育一批幼苗。 这种老林子每年都会自主长出一茬幼苗,为了不影响老树生长结果,多半都会铲除了事。只留下一少部分填补空缺,取代枯树。 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能拿来换钱自然是好。 叶知秋到林子里逛了一圈,看中了几棵植苗优秀的果树,准备明年春天截枝,尝试一下能否用山上的野生砧木进行嫁接。 此间事了,她也不多留,招呼老牛叔、阿福和杨林回去。 孙老汉和老伴摘了两大筐果子,让他们带回去尝鲜。临走之时,又拉着杨林诉苦,“今年雨水足,这一片的果子长得又多又好。往年三四文一斤的果子,今年拉到城里去,两文钱都卖不动,可愁死我了。 杨家大侄子,你还贩瓜果不?帮我倒腾一些出去,要不再过上个把月,这果子就都烂在林子里了。” 杨林不好意思地笑着,“孙大叔,我早就不干这个了。做这买卖来回折腾不说,一个弄不好就烂在路上了,累死累活也挣不着几个钱儿,不如回家种地踏实。” “说的也是。”孙老汉嘴上这么说,神情里却带着掩饰不住地失望。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叶知秋眼睛倏忽一亮,“阿福,我找到赚钱的门路了!” —— 第145章 餐饮一条龙 阿福精神一振,“啥门路?” “回去再说。”叶知秋答着话,人已经从驴车上跳了下去,快步走向孙老汉,“孙大叔,能不能摘两百斤水果给我?全熟的和八分熟的各要一百斤,一斤我给你算三文钱。” 孙老汉愣怔了一瞬,随即喜出望外,“行啊,行啊,我这就给你摘去。” 杨林听她突然要买水果,又吃惊又好奇,“大妹子,你买那多果子干啥?” 叶知秋笑而不答,转头招呼老牛叔和阿福一起去摘果子。 孙老汉家里原本是有两杆秤的,不过都被儿子儿媳拿去城里卖水果了。他也不去讨借,取了四个大号篓筐,装得满满登登的,掂一掂,便抬到驴车上。 “我摆弄大半辈子果子,手上准着呢。闺女,你要是不信,回去找人称一称,两百斤保准儿足足的,只多不少。” 看他一脸骄傲和自信的样子,叶知秋忍不住笑了起来,“孙大叔,我信。” 一边说,一边取出一块五钱的碎银子外加一百个铜钱,递了过去。 孙老汉双手捧着钱,眼带欣喜地唏嘘,“儿子儿媳跑了好几天,加起来也没这一会儿卖得多。闺女,你可真是个好人啊。” 叶知秋急着回去开拓赚钱之路,寒暄了几句,便告辞离开。 驴车沿原路穿过山谷,回到仓原县地界。因多了两百多斤的负重,速度比来时慢了一些,过晌午才到杨家庄。 叶知秋将孙老汉夫妇送的两篮水果都给杨林留下,又另外取了五十文当作谢礼。而后和阿福、老牛叔一道,越过小喇叭村,直奔清阳府。 元妈看到叶知秋有些吃惊,“这个时辰,你怎么来了?还有,这些果子是怎么回事?” “元妈,我待会儿再告诉你。”叶知秋顾不得跟她细说。帮老牛叔将果篓搬进灶房。亲自示范过,又叮嘱一些注意事项,便让元妈带阿福和云罗洗水果、去皮、切块。 自己则坐上驴车赶往坊市,买了坛子、砂糖、冰糖、米酒和高度酒等物,来回跑了好几趟,才将东西置办齐了。 看着大大小小摆在院子里的几十个坛子,元妈有些目瞪口呆,“你这丫头到底要干什么?” 叶知秋擦了擦脑门上的汗,粲然一笑,“我要制作果酒和糖水罐头。” 这个时代没有糖水罐头。也没有“果酒”的概念。倒是有一种与果酒相近的补酒。用红枣加香料酿造而成。名为“珍珠红”,是很金贵的酒品。市面上不多见,只有宫廷和大户人家才有幸品尝。 制作这两样的东西的工序并不复杂,用的材料也很便宜。如果能打开销路。定能财源滚滚。 听了她的详细解说,元妈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只让云罗写了一张告示,暂停了面馆的生意,和她一起在灶间忙活起来。 叶知秋见时辰不早,便让老牛叔先回小喇叭村,给成老爹和龚阳捎个口信,说她这两天要留宿在清阳府。 老牛叔跟她约好下次进城的时间,便赶车驴车回去了。剩下四人分工合作,一直忙到三更时分。四大坛果酒已经制作完毕,封口放到阴凉处进行发酵。 糖水罐头的制作过程比果酒精细一些,只做出二十几罐。入沸水杀菌冷却之后,放进竹篮,在井水之中沁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取出来。打开两罐,元妈和阿福、云罗尝过,都说味道很好。 叶知秋信心大增,将剩下的活儿交给元妈和云罗,带上四坛成品罐头和阿福,往咸喜酒楼而来。 娄掌柜这几日正忙着开分号的事情,一大早就去了城西,监督店面装修。听伙计报信,才坐着轿子匆匆地赶了回来。 人一忙肚子里的弯弯绕绕就少了,寒暄了几句,就开门见山地问:“叶姑娘来找娄某有事吧?” “我有一样东西,想请娄掌柜帮忙品鉴一下。”叶知秋微笑地道。 不等她吩咐,阿福已经从篮子里取出两坛罐头送到娄掌柜面前。 “这是什么?”娄掌柜眼带疑惑地看着那两个小巧的坛子,“莫非是叶姑娘自酿的好酒?” “好酒我倒是酿了一些,只不过现在还不到喝的时候,这是另外一样东西。”叶知秋做了个“请”的手势,“娄掌柜尝尝看。” 娄掌柜见她一再卖关子,猜到这必定不是寻常能见到的东西,便不多问,喊了年小六来,吩咐他除去封蜡,拔掉木塞。 开罐之后,借着光亮看去,见里面汁液浓稠清亮,浸润着一块块半透明的果肉。尝了几口,感觉质地软脆,酸甜爽口,既不似新鲜水果那般涩牙,也不似蜜渍水果那般甜腻,不由大感惊奇,“叶姑娘,这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 叶知秋对这个问题避而不答,笑着反问:“娄掌柜,如果把这东西拿出去卖,你觉得会有销路吗?” 娄掌柜眼中精光一闪,放下汤匙,捻着胡须沉慢条斯理地道:“那要看这东西能存多久,成本有多高,价钱几何了。” 叶知秋微微一笑,“只要不开封,一般能存八个月到一年。成本也不高,这一罐连材料带人工最多八文。至于价钱嘛,我正准备跟娄掌柜这位商场翘楚讨教。娄掌柜以为,一罐的价钱定多少才合适呢?” 娄掌柜听说成本不过十文,心下暗暗吃惊。要知道,同样大小的一罐蜜渍水果,成本要在二十文到二十五文,卖价最低也要三十文。 这东西的口味比蜜渍水果更清爽,无论是夏天炎热的时候,还是冬天水果匮乏的时候,都会大受欢迎。哪怕一罐只卖十五文,纯利润也有将近一半,这绝对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叶知秋见他沉吟不语,知道他在权衡利弊,也不去打扰他。端起茶盏,小口小口地啜着。 娄掌柜考虑了足足一盏茶的工夫,才再度开口。“叶姑娘是如何打算的?” 这一点来之前叶知秋就想好了,答得又快又流畅,“你专销,我专供,各挣各的钱。但是我现在没钱,需要娄掌柜挪借几百两来建工坊。” 娄掌柜以为她会说合伙分利,没想到她会说各挣各的钱,感觉有些惊讶。细一琢磨,又觉高明得很。 合伙做生意最怕的就是账目纠葛不清,一方专销一方专供。这个问题就可以避免。最重要的是。不会泄露彼此的秘密。比如他的经营手法。比如她的制作手法。 他对开坊没什么兴趣,而且从长远来看,这样的合作方法对他比较有利。至少在售卖的价格上,他有完全自主权。 心已经动了。架子还是要端一端的,“可娄某开的是酒楼生意,又刚刚开了一个分号,怕是没有精力再卖别的东西。”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娄掌柜,没有人规定酒楼的分号一定要开酒楼。清阳府里最不缺的就是酒楼,一家倒了,另一家马上就会冒出来。 只靠酒楼生意,是没有办法一家独大的。不如多方立体经营。形成属于自己的产业链,相辅相成,齐头并进。如果每一个铺面都打上‘咸喜’的标志,娄掌柜还怕别人不知道你的名头吗?” 娄掌柜被她一番话说得大为动容,整肃神色。“叶姑娘,你方才说的‘产业链’,能否再说得详细一些?” 叶知秋有心把娄掌柜发展成最大的加盟商,也不藏着掖着,将自己偷师来的商业知识给他小小地普及了一下。 阿福听到一半儿的时候,就开始云里雾里,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在旁边直翻白眼,不是卖罐头吗?咋又扯到“餐饮一条龙”上去了? 娄掌柜听得津津有味,大受启发,对叶知秋深深一抱拳,“叶姑娘高见,娄某受教了。” 叶知秋弯了弯唇角,直言不讳地道,“我说了这么多,都是为了撺掇娄掌柜跟我一起做罐头买卖。娄掌柜,你不会让我白费口舌吧?” “当然不会。”娄掌柜眉开眼笑地道,“娄某已经决定了,新开的那家分号改卖叶姑娘制作的罐头。至于具体事宜,娄某要与叶姑娘详谈之后,再做定夺。” “好。”叶知秋爽快地答应下来,又笑着转向阿福,“看样子咱们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 阿福冲娄掌柜嘻嘻一笑,“那就多谢娄掌柜款待了。” 娄掌柜哈哈地笑了起来,“这小姑娘还真是有福气,跟着叶姑娘,将来必成大器。” “她还差得远。”叶知秋谦虚了一句,又趁机说道,“如果娄掌柜能不吝赐教,点拨她几句,那才是她的福气。” 她会的东西不少,可终归是纸上谈兵。况且时代不同,有些方式方法也未必能用得上。娄掌柜是从最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脑子里装的可都是实战经验。如果阿福能跟他学几招,定能大有进益。 阿福机灵得很,赶忙朝娄掌柜拜了一拜,“请娄掌柜多多指教。” 娄掌柜原本并不看好女子经商,可最近这半年来,跟叶知秋交道打得多了,想法也不知不觉地改变了。他很喜欢阿福的机灵劲儿,也有心卖个好给叶知秋,便细心地指点了阿福一番。 阿福听得认真,有不懂的地方就虚心请教,果真收获良多。 稍作休息之后,叶知秋跟娄掌柜细细商谈了有关罐头生意的事情,草签了一份合约。而后回到面馆,将剩下的罐头做完,又住一晚,转天一早便辞别元妈,带上一部分成品罐头离开清阳府,准备回去选址建厂。 驴车刚进山坳,就听见一阵高亢的嚷叫。循声一望,只见池塘边影影绰绰,聚集不少的人影,似乎还有什么人撕扯扭打在一起。 叶知秋心头一沉,催促道:“老牛叔,快走!” —— ps: 亦函最近眼睛又犯毛病了,需要调理一下,所以这个月的更新会少一些,还望亲们体谅见谅以及原谅。感谢你们的包容和支持,三鞠躬…… 第146章 都给我闭嘴住手! 老牛叔答应一声,将驴车赶得飞快。 驴车转弯,障碍尽去,一眼就能看到刘家的人:比划叫骂的刘婶,神色愤懑的刘叔,被菊香死死拉着不得近前、哭号不已的梅香;菊香的新婚丈夫被刘鹏达拦腰抱住,正大力地挣扎着。 被刘家五六口人一衬,身边只有一个多寿相陪的龚阳显得格外势单力薄。看他衣发散乱,眼眶乌青,鼻侧还沾染着一片血迹,显然是吃了亏的。 虎头不在,成老爹被村里的两个人搀着,一脸焦虑地站在远处。 站在外围围观的也都是村里的人,有的臂弯里挎着篮子,有的拄着锄头,想是下地干活儿的途中得了信儿,跟来看热闹的。 叶知秋一见这阵仗,就已猜到了七八分。眼见菊香那个身材魁梧的丈夫挣脱了刘鹏达,就要扑向龚阳,情急之下脱口喝道:“住手!” 她的声音又脆又亮,相隔百米传来,贯穿一线,颇具气势。菊香丈夫当即住了手,其他人也纷纷扭头看来。 “哎哟,成家孙女儿来了!” “那可是个嘴利有手段的,哪能眼瞧着自家的上门女婿被人欺负?” “是啊,是啊,这下可有热闹看了。” 围观的人面露兴奋,压低了声音,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成老爹听到叶知秋的声音,慌乱的心绪顿时平复了大半,听见有人说“上门女婿”,忍不住呵斥,“龚阳就是来我们家干活儿的,跟秋丫头啥事儿也没有,你们别闲着没事儿乱嚼舌根子。” 说那话的人没接茬,躲在人后不屑地撇嘴。还没出嫁的大姑娘,整天跟个大小伙子腻在一块儿,还说啥事儿也没有?谁信呢。 比起这些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人。刘家那边的表情就精彩多了。刘婶正指挥二女婿胖揍龚阳,听到叶知秋的声音,气焰登时矮了一大截,掐在腰上的手也不自觉地放了下来。 刘叔神色僵了几僵,有些心虚地别过头去;菊香先是一喜,随即想起打人的是自己的丈夫,顿时羞愧得红了脸;梅香则如同看见了救命稻草,立即止了哭声,将期盼和求助的眼神投射过来。 刘鹏达怔怔地看着随驴车渐行渐近的人,心中五味杂陈。说不出的尴尬和后悔。 多寿闻讯赶来的时候。这边已经打起来了。因为不晓得个中究竟。也不敢偏帮龚阳,只在中间帮着拉了几把。见叶知秋回来了,大有如释重负之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龚阳则下意识地挺直了后背。脸上的怒意迅速收敛。 众人神色和心情各异的时候,驴车也到了跟前。 叶知秋从车上跳下来,目不斜视,径直走向龚阳,“伤得重不重?” 龚阳神情有些不自在,哑着嗓子答道:“叶姑娘,我不要紧。” “你确定不要紧?”叶知秋目光湛湛地看着他,“有没有哪里伤筋动骨?有就说出来,不用顾虑。谁打了你谁付医药费。村里没有说理的地方,还有官府和公堂呢。” 此言一出,刘家人齐齐变了脸色。 龚阳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眼带讶异地凝视了她一眼,还不等开口。就听刘婶忿忿地嚷了起来,“秋丫头,邻里邻居的,你咋能说出这种寒心的话呢?” “刘婶。”叶知秋目色冰冷地看过来,“你把话说反了吧?你们一家人跑到我的地方,打了我的人,该寒心的那个人是我才对吧?” 刘婶被她几句话噎得够呛,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半晌才不服气地争辩,“那你咋不问问为啥打他呢?还不是他先勾……” “我不管你们有什么理由,打人就是你们的不对。”叶知秋不客气地截断她的话茬,“就算龚阳做错了什么,那也该由官府来惩罚他,轮不到别人说打就打。 打了就是动用私刑,就是犯法。你们家出了一个秀才,不会连这点儿道理都不懂吧?” 听了这话,刘家人又一次齐齐地变了脸色,不约而同地看向刘鹏达。 刘鹏达被叶知秋一番话说得羞愤难当,气呼呼地道:“我早就跟你们说过,不能打人,不能打人,你们不听。” 刘婶有些慌了,“不是没打坏吗?” “打坏就晚了。”刘鹏达怨怪他娘多事,连带听了他娘的话动手打人的菊香丈夫也一并怨上了,狠狠地瞪过去,“人家真要有个三长两短,你就等着给我二姐夫送牢饭吧。” 说完自觉再无颜面待在这里,穿过围观的人,迈着大步朝山坳外面走去。 他一走,刘婶心里更慌了。看看鼻青脸肿的龚阳,再看看面无表情的叶知秋,终究不愿意相信她会为了这么点小事翻脸告官。有心说几句好话把这事儿盖过去,又抹不开那个面子,便悄悄地捅了捅刘叔。 刘叔也觉得这个时候,该拿出一家之主的魄力和威严,于是干咳了一声,拿腔捏势地开了口,“我们刘家算不上大富大贵的人家儿,那也不是啥人都能当女婿的。这一回就算了,下回要是让我瞧见你在我们家梅香眼前儿转悠,我不管犯法不犯法,先打断你那两条腿再说。” 梅香一听这话急了,“爹,你瞎说啥呢?他啥时候在我眼前儿转悠了?是我……” “你给我收声。”刘叔一嗓子喝断她,“还嫌不够丢人是咋的?” 刘婶也狐假虎威地瞪过来,“不知道好歹的死丫头,看我回去咋收拾你。” 梅香还想说什么,就听龚阳语调平直地道:“刘叔,刘婶,我虽然一无所有,可自知之明还是有的,我知道我配不上梅香姑娘。 今天我就当着众乡亲的面跟你们发誓,我龚阳日后要是跟梅香姑娘有半点瓜葛。定当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梅香没想到他会发下这样的重誓,心如刀割地呆立了半晌,突然推开拉着自己的菊香,拔腿就跑。 叶知秋见她奔向池塘的方向,脸色大变,“快拦住她!” 众人还在为龚阳的话震惊,被她这么一提醒,才纷纷缓过神儿来,七嘴八舌地喊着“梅香”、“快抓住她”之类的话追上去。 梅香站的位置本就离池塘不远。此时又是一心寻死。将浑身的力气都用在了腿上。跑得飞快。等菊香丈夫和刘叔双双抢到池边的时候,她已经“噗通”一声跳进了水里。 “梅香——” 刘婶嘶声长叫,双腿一软,便跌在菊香怀中。 池边更是吵吵嚷嚷乱作一团。有人喊“快救人”,有人急急地解释“我不会水”,龚阳最为清醒,“我去划船……” 话音未落,就见一人矫若飞鱼,迅捷地跃入水中,在池面上激起一朵硕大的水花。还没看清身形样貌,只听“哗哗啦啦”一阵水响,两个脑袋同时探出水面。 其中一个双眼紧闭。正是跳水求死的梅香;另外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竟也是一名女子。 “叶姑娘?!”他失声惊呼。 其他人大概也没料到救人的是叶知秋,脸上都露出了不同程度的惊讶之色。 叶知秋携着梅香快游几下,靠近岸边。见一群人大眼瞪小眼地傻站着,忍不住蹙了眉头,“还愣着干什么?赶快把人拉上去。” 毕竟是血脉相连,刘叔最先反应过来,招呼菊香丈夫,合力将梅香拖到岸上。叫了几声不见反应,伸手一探,没有感觉到呼吸,顿时如遭雷劈,“没……没气儿了……” 听到有人喊“救上了”,刘婶这边刚刚打起精神,在菊香的搀扶下奔了过来,冷不丁听到“没气儿了”,眼前一黑,当场厥了过去。 菊香三魂七魄也去了一半儿,呆呆地抱着刘婶,不知道该哭妹妹,还是该喊娘。 叶知秋随后上岸,顾不得拧一拧湿衣服,快步走过来,“让开。” 待刘叔木然地往旁边挪了挪,蹲在梅香身边,动作飞快地检查了一遍,确定她只是呛水假死,便吩咐菊香丈夫将人翻过来横在膝上,拍打她的后背。 几下之后,就听她“哇”地一声喷出一口水来,紧接着咳嗽不止。 “活了。”不知谁喊了一句,众人齐齐松了一口气,纷纷面露喜色,就连昏迷之中的刘婶也悠悠地醒转过来。 叶知秋让菊香丈夫将人放下,又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感觉没什么大碍,这才放了心。见梅香紧闭着眼睛,默默流泪,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你这是何苦呢?” 刘婶踉踉跄跄地扑过来,抱住梅香嚎啕大哭,“梅香,我那宝贝闺女啊,你咋能想不开呢?你要是没了,让娘可咋活啊?” 被她这么一撩拨,梅香哭得更厉害了,纤瘦的身躯不停地抽搐着。 叶知秋唯恐梅香伤上加伤,便开口劝道:“刘婶,你先别哭了……” “都怪你。”刘婶霍地抬起头来,用哭得红肿的眼睛恨恨地瞪着她,“你要一早儿跟姓龚的小子成亲,哪还会有今天这事儿?” 刘叔似乎被这话提醒了,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撸胳膊挽袖子就奔龚阳去了,“看我不打死你这个不要脸的臭小子!” 叶知秋被这对蛮不讲理的夫妇惹怒了,随手抢过一个篮子,重重地摔在地上,“都给我闭嘴住手!” —— 第147章 莫欺少年穷 杨树条编成的篮子,不知道已经用了多少年,又干又脆,摔在地上立刻四分五裂,里面的猪草撒了一地。 刘叔挥舞的手臂僵在半空,刘婶和梅香也止住哭声,十几二十双眼睛染着同样的惊色,齐刷刷地望着那个浑身水淋淋、一脸寒怒的女子。 一时间鸦雀无声! 数个呼吸之后,那被抢了篮子的婆子率先出声,“哎哟,我好不容易打的猪草……” “待会儿赔给你。”叶知秋头也不回地道,因为余怒未消,声音显得甚是冷硬。 婆子缩了缩脖子,不吱声了。 叶知秋目光冷冷地扫着刘叔刘婶,“本来我顾及梅香的脸面,不打算跟你们一般见识。以为说几句重话,让你们知道利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一篇也就翻过去了。 如果你们识趣一些,就此离开,而不是装腔作势,说那些自以为能抬高身价的话,怎么会逼得龚阳发下那样的重誓?梅香又怎么会寻死? 自己把女儿的脸面败坏光了,还想把责任推到别人头上。过去我敬你们是长辈,也感激你们照顾过爷爷和虎头,不管你们在背后怎么贬低我,都没想跟你们撕破脸。 可是今天,你们说的做的,都太过分了!” “知秋妹妹。”菊香颤着声音插话进来,“今天这事儿怪我,要不是我多嘴……” “二姐,你先让我把话说完。”叶知秋抬手止住她的话茬,将目光投向刘婶,“刘婶,你问问自己,刚才说的那话亏不亏心? 今天你们看不上龚阳,惹出这样的事情。就来怪我没跟他早成亲。明天你们看不上张阳王阳李阳,再惹出事情来,是不是也要怪我没跟他们早成亲? 我跟谁成亲,什么时候成亲。那是我自己的事。我一没干涉你们家儿女婚嫁,二没妨碍你们家吃喝拉撒,凭什么要受你的指责?” 刘婶也知道自己理亏,眼神游移地嘀咕道:“我那不是急糊涂了,说的气话吗?” 酒后吐真言,气极表心声,只怕她说的不是气话,而是憋在肚子里很久的真心话吧?叶知秋也懒得跟她掰扯,转目看向刘叔,“刘叔,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俗话还说‘宁笑白须翁,莫欺少年穷’。 一辈子很长,谁都有得意和失意的时候。得意别忘形,否则失意的时候必定墙倒众人推。你今天看不上的穷小子。未必永远都穷。说话做事不要太绝,还是给自己留条后路的好。 这是我顾念邻里情分,给你的一点忠告。你能听进去最好,如果听不进去,还想动手打人,那咱们就把这最后一层脸面撕破,公堂上见吧。” 刘叔别开脸不看她。闷声不语。 菊香丈夫见岳父和岳母被一个姑娘家训得一愣一愣的,心有不忿,粗声粗气地道:“爹,娘,你们别听她咋呼。公堂又不是她家的,她说去就能去啊?” 菊香赶忙来拉他。“满仓,你别胡说……” 郑满仓一直憋着劲儿,想跟丈人丈母娘展示自己这个女婿比谁都中用,哪里听得进媳妇儿的话?甩开她的手,把话说得更加理直气壮。“就算上公堂咱也不怵她,鹏达可是秀才,见了官都不用跪的。衙门里的老爷咋也得给他几分面子,还能偏着旁人不成?” 对付这种二愣子法盲,光用说是不行的。叶知秋冷笑一声,将手指放在嘴边,发出一串长长的呼哨。哨音未落,就见一只体型健壮、毛发黑亮的狼狗沿着塘基飞驰而来。 众人见状纷纷惊呼后退,刘家人更是脸色大变。 “你……你要干啥?”郑满仓面上已经露出了惊慌,却梗着脖子强作镇定,“还敢放狗咬人是咋的?” 叶知秋冷冷地看着他,“天子犯法还要与庶民同罪呢,一个没有官职的秀才也想拿来欺官压民?如果你以为我啰嗦这多,是因为怕了你这身肥膘肉,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你在我的地盘闹事打人,我放狗咬你算是正当防卫。就是到了公堂上,也是我占理,你能得着的只有四个字:活该倒霉!” 说话的工夫,黑风已经到了近前。并不像别的狗那样汪汪乱吠,只护在她身前,虎视眈眈地盯着对面的人。 一看见那双泛着绿光的眼睛,郑满仓整个人都怂了。一个箭步窜到菊香身后,死死地抓住她的肩膀,“菊香,快,快拦着她,别让她放狗咬我。” 菊香白着一张脸,泪眼汪汪,哀声恳求,“知秋妹妹……” 叶知秋本也没有放狗咬人的打算,只是想吓唬吓唬那个莽汉,免得他在那里煽风点火,把事情闹到不可转圜的地步。 该说的话她都已经说了,不想再多作纠缠,于是缓和了神色,对刘家唯一还算明白的菊香道:“二姐,梅香刚刚落水,身体还虚着呢。你赶快带她回去换衣服,熬点姜水什么的给她喝了去去寒。” 菊香明白这就是不再追究的意思,感激地看了她一眼,便去招呼刘叔和刘婶,“爹,娘,快带梅香回家吧,要不该着凉了。” 刘叔和刘婶得了台阶,也赶忙顺着下来了,“对,对,回家,回家。” 叶知秋见梅香趴在刘叔背上,双目紧闭,四肢软软地垂着,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微微地叹了一口气,转身看向老牛叔,“老牛叔,麻烦你跑一趟,送梅香他们回村子。” “哎,行。”老牛叔爽快地答应了,喊了多寿一道,将车上的东西搬下来,便赶车追了上去。 刘家人没有推却,刘婶、菊香和梅香上了车。刘叔和郑满仓徒步跟在后面。看热闹的人也边议论边散去了,只剩下一个等着赔偿的婆子。 叶知秋取了三十文钱给她,又笑着道歉:“大婶,刚才对不起了。” “没事儿。没事儿。”得的钱够买好些个篮子了,婆子满心欢喜,哪里还会计较别的?生怕她反悔一样,客气了两句,便急急忙忙地走了。 “知秋姐姐。”阿福搀着成老爹走过来,“认识你这长时间,我都不知道你会水,你啥时候学的?” 叶知秋不好告诉她是上辈子学的,含糊其辞地道:“以前学的。” 阿福也没有追问的意思,只两眼放光地望着她。“那你教教我呗?” “好,哪天有空我教你。”叶知秋笑着应了,见成老爹一脸愁容,便上前去握住他的手,“爷爷。刚才吓到你了吧?” “倒是没吓着。”成老爹沉沉地叹了一口气,“这一闹腾,只怕往后跟你刘婶子家要断了来往了,几十年的交情呢,唉。” 阿福不屑地撇了撇嘴,“刚出了个秀才,就瞧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恨不得全村的人都去巴结他们。日后要是中了举子状元,眼里就更装不下咱们这些小老百姓了。我看那样的人家儿,断了正好。” “是啊,爷爷。”叶知秋接过话茬,“等鹏达做了官。刘叔刘婶肯定要跟着走的,到时候不想断也要断了。反正该还的人情我都已经还了,往后各过各的日子,他们不搭理咱们,咱们也没必要去讨好他们。井水不犯河水。这样挺好。” 成老爹依旧愁眉不展,“话儿是这么说,可这邻里邻居的,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心里别扭不是?” 叶知秋问心无愧,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别扭的。好言安抚了他几句,心里暗暗盘算,建造厂房的时候顺便盖个房子,把家搬到这边来。 说到厂房,她想起还有事情要跟龚阳商议,回头搜寻,见他和多寿两人背对这边站着,身影甚是扭捏。一愣之下,立刻意识到了什么。 低头一看,果然衣衫紧贴,曲线毕露,难怪那几个看热闹的男人眼神怪异,临走的时候还频频回头观望。 虽说她没有那么保守,可被人看了半天,也觉窘迫不已。急忙喊上阿福,到小茅屋去换衣服。幸好她为干活儿方便,在这边放了一身备用的衣服,不然可就糗大了。 等她穿戴整齐出了门,龚阳才敢正眼看她,“叶姑娘,对不起,我给你添麻烦了。” 不知道是半天没有说话的关系,还是因为愧疚,他的嗓音比之前更沙哑了。 叶知秋明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才是最难过最窝火的那个人,不管安慰还是开解,只让他心里的负担更重。于是伸出手去,在他肩上按了一按,“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就不要再提了。” “嗯。”龚阳点了点头,便不再言语。 阿福很想知道他和梅香是怎么回事,可叶知秋没问,她也不好打听,只好将心里那点好奇按下。 叶知秋去田里看了一圈,见这两天又开了不少辣椒花,其他的菜苗也分出零星花芽,即将开花。看到生机勃勃的菜地,盘旋在心中的抑郁顿时纾解了大半。 等老牛叔从村里回来,便将成老爹、龚阳、阿福、多寿召集到一起,跟他们说了开罐头工坊的事情。 除了阿福之外的几个人都很吃惊,东一嘴西一嘴地问了一通,龚阳便提出一个关键的问题:“叶姑娘,工坊要建在哪里?” “就建在这山坳里。”叶知秋答得很快,“这两天我四处看看,挑一个合适的地方。选址不难,难的是人。” 几人齐齐一愣,“什么人?” —— 第148章 斗志 “能死心塌地给我们干活儿的人。”叶知秋言简意赅地答了,便问老牛叔,“咱们村里最穷的是哪一家?” “董武他们家。”老牛叔不假思索地答。 叶知秋鲜少跟村里人打交道,几十户人家连一半都认不全。认识的也都是脸熟,叫不上名字,对老牛叔说的这个人更是陌生得紧,“董武是谁?” 龚阳倒是有些印象,“老牛叔,你说的董武,是不是夜里不肯回去、摸黑开荒的那个董二哥?” “对,对,就是他。”老牛叔连连点头,“他是村后头老董家的二儿子,人老实,婆娘也是个好脾气的,就是命不咋好,一口气儿生了四个丫头。 老董太太嫌弃他们,张嘴闭嘴骂他们绝户,养了一堆赔钱货。董武受不得婆娘闺女被挤兑,头年腊月从家里分出来了。 老董家也是心狠,只给了两亩薄田和大半袋子粗粟米。一家子六口人,一天就喝一顿稀粥,四个丫头饿得嗷嗷叫。左邻右舍看不过眼,隔三差五给点儿吃的,好不容易才捱着过了年。 起先住的是别人家不要的破茅屋,四面透风,要啥没啥,也就比住荒地强那么一点儿。后来成家侄女儿雇人开荒,董武没白没黑地干了一个月,挣得钱翻盖了一回,置办了些东西,才像个家模样儿了。 虽说这会子缓过来点儿了,可离着收庄稼还有段日子呢。家里没存粮,董武两口子也不会手艺,怕是熬不到头秋。” 听他长吁短叹地说完,叶知秋感觉董武是个不错的人选。不过罐头工坊要想顺利运作,只雇这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 “老牛叔,除了董武,还有谁家比较穷?要做人本分,踏实肯干的,那些惯会使心眼儿、偷奸耍滑就算了。” 老牛叔知道她是打算招长工。不敢马虎,认真地想了半晌,“我瞧着田根能行,马婶子家那个小孙子跟多寿差不多岁数。也是个实诚孩子。” 叶知秋细细打听了这两家的情况,决定抽空过去问问。如果他们愿意,就先网罗过来,让龚阳带一带,做个简单的培训。免得正式开工的时候摸不着门路和章法,耽误出活儿。 多寿尝过她带回来的罐头,对罐头工坊很感兴趣,趁空插话进来,“知秋姐,我能到你那坊子里干活儿不?” 叶知秋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咱们还真是心有灵犀,我正想说这事儿呢。”语气一顿,转向老牛叔,“我这边有菜地,还有鱼塘和鸭舍。工坊再开起来,里里外外的事情会很多。光靠我、阿福和龚阳三个人,恐怕忙不过来。 老牛叔,你看能不能让多寿过来帮我?这一次不像开荒,做一两个月就没事了,是要常年累月盯在这儿的。顾着我这边,你们家里的活儿可就顾不上了。 你们要是同意呢。咱们就商量商量工钱的事儿;要是不同意呢,也别勉强,我可以再找别人。” 老牛叔面露迟疑,“我倒是没啥,就怕你婶子……” “我乐意。”不等他把话说完,多寿就语气坚决地表态。“爹,你不用管我娘,我的事儿我自己说了算。” “哥,你说得对。”阿福赞赏地拍了他一巴掌,“咱娘爱叨叨就让她叨叨去。等见了钱儿她自己就消停了。你啥也别想,跟着知秋姐姐好好做事儿,一准儿亏待不了你。” 多寿感觉自己想说的话都被妹妹抢了,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就你嘴快话儿多。” 阿福也不恼,笑嘻嘻地替他做了主,“这事儿就这么定了,我娘那边我去应付。知秋姐姐,你只管可劲儿支使我多寿哥跑腿儿干活儿就成。” “对,大小伙子就该勤力点儿。成家侄女儿,你不用惯着他,该咋使唤就咋使唤。”老牛叔也在旁边附和。 多寿不乐意了,翻着眼睛道:“你们可真是我亲爹跟亲妹子。” 一句话把叶知秋、成老爹、老牛叔和阿福逗得哄然而笑,只有龚阳心事重重,垂着眼睛不作声。待笑声稍稍停歇,才下定决心一样抬起头来,“叶姑娘,把工坊交给我来打理吧!” 这话来得突兀,语气又极其认真,让另外几个人都很惊讶。各自敛声息语,静待下文。 “你想打理罐头工坊?”叶知秋看着他,眼神里带着小小的探究。 “是。”龚阳直视着她的眼睛,字字铿锵地道,“如果叶姑娘把工坊交给我,我会倾尽全力把它做好。” 说这话的时候,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双拳紧握的。他只觉得有一团火,正在胸腔里熊熊地燃烧着。 在他短短十九年的人生当中,前面十二年父慈母爱,无忧无虑,没有吃过一丝苦头。因为年纪小,日子过得也清闲舒心,他从来没有考虑将来会怎么样。 随后六年,父母双亡,家宅被占,寄人篱下,看尽人情冷暖,尝遍世间疾苦。为了给自己和妹妹挣口吃的,每天当牛做马,忙着各种活计,直到深夜才满身疲惫地睡去。连明天的事情都没有闲暇去想,更遑论将来了。 到成家的这几个月,他依然在忙。可忙得充实,忙得自在,既不同于十二岁之前美梦般的虚无感,也不同于后面六年噩梦般的窒息感,是一种脚踏实地、在世为人的真实感。 他开始思考,开始打算,开始向往。午夜梦回的时候,他也曾在脑海之中勾勒过未来的情景:妹妹带着丰厚的嫁妆出阁,与一个才貌双全的男人相亲相爱,幸福美满。自己也找到一个志趣相投的女子,成亲生子,织布耕田,过着平淡而快乐的生活。 他以为只要自己努力,就不会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可是今天,被人指着鼻子骂“吃软饭”、“不要脸”的时候,被人一口咬定勾引别人家女儿的时候,被人当众殴打、无力还手的时候,被人警告发下重誓承认自己配不上别人的时候。他才发现他错了。他是在乎的,只是迫于生计装作不在乎罢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宁笑白须翁。莫欺少年穷”,在听到叶姑娘这两句话的瞬间,他的心再也无法保持平静。 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觉耻辱,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做些什么来证明自己。过去他的确努力了,如今他也在努力,只是努力得还不够。 为了自己不再任人羞辱,为了妹妹不再背负哥哥吃软饭的名声,为了叶姑娘的维护和期待,他想更努力一些,不。他必须更努力。 大概觉得自己刚才的话还不足以彰显决心,他又加了一句,“请你相信我,我一定能做好。” 叶知秋从他一向清亮无波的眼睛里看到了灼热和迫切,便知道他被刘家人激起斗志了。欣慰地弯起唇角,“我果然没看错你!” 龚阳愣了,“叶姑娘,你……” “就算你不主动提出来,我也打算把罐头工坊交给你来经营。”叶知秋笑眯眯地看着他,“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喜欢种地,对做买卖没什么兴趣。” 龚阳听了这话又窘迫又感动。脸孔微微涨红,语气依然认真,“叶姑娘,你放心,我不会辜负你的信任的。” “不用说得那么严重。”叶知秋怕他有压力,故作轻松地道。“这个工坊只是副业,能赚钱当然好,不赚也没关系,你放开手脚去做就行了。” 龚阳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我知道了。” 阿福不满地撅起嘴巴。“知秋姐姐,你把工坊交给他了,那我干啥?” “放心,闲不住你。”叶知秋嗔了她一眼,“龚阳全权打理工坊,跟娄掌柜交易的活儿就交给你了。你们各自负责,两不耽误。” 阿福乐了,“这还差不多!” 老牛叔有些不放心,“成家侄女儿,阿福才十二,还是个孩子,让她出面做买卖能行吗?别再让人给哄了骗了。” “老牛叔,你别担心。”叶知秋笑着摸了摸阿福的脑袋,“你家这小丫头崽儿聪明着呢,一般人骗不了她。” 若是跟旁人做生意,交给阿福确实不妥。娄掌柜虽奸,可还不至于算计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这次的买卖没什么风险,让她独当一面锻炼一下,顺便把学来的东西消化消化。学以致用,方能成才。 “就是。”阿福骄傲地扬起下巴,“爹,你别瞧不起我,我现在也算是半个生意人了。” “你少跟我显摆。”老牛叔哼了她一鼻子,“你是我闺女,你有几斤几两我还能不清楚?我不懂做生意的门道,可我也知道那些生意人一个个都贼精贼精的,三言两语就能把你说晕乎了。 成家侄女儿把这大摊子事儿交给你了,你可得加点儿小心,别把买卖给弄砸了。跟家里咋呼咋呼就算了,出去得沉住气儿,稳住神儿。该说的话说,不该说的话一句也不能透,听见没?” 阿福惊奇地张大了眼睛,“哎呀,爹,你嘴里也能说出这些大道理啊?” “废话,你爹我吃的盐粒子比你吃的米粒子都多。”老牛叔神色愈发正经,又翻来覆去,絮絮叨叨地叮嘱了她一番。 正说得热闹,静静趴在旁边的黑风忽地一下站了起来,幽绿的眼睛警惕地盯着田畦的方向。几人随着它的目光看去,就见踏雪穿过菜地,飞快跑了过来。 叶知秋一眼看见它嘴边和颈腹的白毛上染着血迹,心头猛地一跳。急急扫视,前后左右都没有发现虎头的踪影,不详之感油然而生,脸色刷地白了…… —— 第149章 挨揍 这些日子,虎头和踏雪一直形影不离。现在踏雪浑身是血地回来了,却不见虎头,阿福、龚阳和多寿也意识到可能出事了,各自站了起来。 老牛叔反应慢了一拍,等回过味儿来,登时脸色大变,“成家侄女儿,这……” “老牛叔。”叶知秋及时出声制止了他,拿眼睛扫了扫成老爹,示意他不要乱说话。 老牛叔赶忙住了嘴,虎头可是成老汉的命根子,要是让他知道孙子出事儿了,那还得了? 饶是如此,成老爹还是觉出气氛不对了,不安地竖起耳朵,“咋了?出啥事儿了?” “爷爷,没事。”叶知秋强自按捺着心头的不安,笑着道,“不知道是谁家的狗跑过来了。” 阿福伶俐地接起话茬,“哥,龚阳大哥,你们快去拦住它,别让它跑过来咬了鸭鹅。” 这老爷子的鼻子可是很灵的,如果踏雪靠近,被他闻到血腥味儿,只怕想瞒也瞒不过去了。 龚阳和多寿立刻会意,答应着跑了过去。 看到熟人,踏雪的速度愈发快了。敏捷地跃过沟渠,三下两下窜到龚阳跟前,张口就咬了过来。 龚阳看到它血淋淋的尖牙,顿时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往后退去。他快,踏雪更快,只听“嘶拉”一声,半面衣摆被它生生扯了下来。 多寿骇得不轻,“哎呀”一声叫了出来。待要拉了龚阳逃跑,却见踏雪并没有继续进攻的意思。先是绕着他们转了一圈,又在龚阳腿边蹭了蹭,而后咬住他另外一面衣摆,用力向后拖。 龚阳心神一动,莫非这狗是要给他带路?于是顺着它往前走了两步,见它果然松了口,转身向前跑去。他急忙回头,征询地看向叶知秋。 叶知秋也看出了端倪。对他挥了挥手,让他先走。 龚阳点了点头,拉上多寿跟在踏雪身后,直奔前面的山坡而去。 “咋回事儿啊?”成老爹听到多寿那声惊呼。一脸狐疑地问道。 “成爷爷,没啥事儿,是我哥去撵狗,差点被咬了。”阿福随口扯了个慌,便焦急地望着叶知秋。 叶知秋比她还急,只是唯恐成老爹察觉,不好立刻离开。耐着性子说了几句闲话,才借口去找建造工坊的地方脱开身。让老牛叔留下照看,自己带上黑风,和阿福一道急急忙忙去追龚阳和多寿。 那两人一狗跑得极快。等她们追到山脚下的时候,连影子都寻不到了。好在黑风嗅觉灵敏,引着她们穿过稀疏的山林,接连翻过两座小山包,又穿过一条流水潺潺的浅涧。拐进一片密林之中。 隔着好几丈远,就见龚阳和多寿蹲在地上查看着什么,旁边还站着一个身形瘦小的孩子,背对这边,看不到模样。可那衣着打扮和身形,分明是虎头无疑。 “虎头。”叶知秋颤声喊道。 虎头闻声回头,看到她。绽开一个大大的笑脸,“姐姐,你从城里回来了?” 见他毫发无损,叶知秋高悬了一路的心瞬时落回原处。还不等说话,又听他迫不及待地显摆,“姐姐。你快来看,我抓着一头老大的山猪!” “什么?”她刚刚好转的脸色又变了,三步并作两步奔到近前,果然看见一只山猪倒在血泊之中。 体型圆滚,身上披覆着暗褐色的鬃毛。喉咙撕裂。血肉模糊,不用想也知道是踏雪的杰作。难怪它嘴上和身上会有那么多血迹,原来是猎杀山猪的时候染上的。 多寿没瞧见她脸色凝重,眉开眼笑地唏嘘,“我看这山猪少说也得有百十多斤了,拿到城里的酒楼去,能卖好些钱……” “龚阳,多寿,你们抬上山猪赶快走。”叶知秋沉声截断他的话茬。 据她所知,山猪很少单独行动,一般都是成群结队的。而且这种动物凶猛好斗,报复心极强,一旦被惹急了,就会发起疯狂的进攻。 被踏雪咬死的这只山猪毛色微微泛红,还没有完全成年。虽然不知道它为什么会脱离群体单独行动,不过按照种群习性推断,它身边至少应该有一只成年雌性野猪守护。 山猪极其护崽,若是发现孩子被杀,定会呼朋唤友前来报仇。到时候以他们这几个人,外加两只猎狗,恐怕难以抵挡。 多寿有些愣怔,“咋了?” 叶知秋顾不上跟他们解释,“先别问了,赶快离开这里。” 龚阳知道她这么做必有缘由,也不多话,按照她的指点,从衣摆上扯了几截布条,拧成绳子,将山猪的四蹄绑了。又和多寿合力掰下一棵手臂般粗细的树干,穿过猪蹄,一人一头扛在肩上。 叶知秋担心野猪嗅觉灵敏,会循着气味追过来,特地让他们在山谷的溪流之中走了好长一段,才折上旱道,匆匆忙忙地回到山坳。 老牛叔见他们将虎头活蹦乱跳地领了回来,还抬着一头老大的山猪,很是欢喜,连声夸赞虎头,“这东西可难抓了,村里去掏土洞那些人费老鼻子劲都抓不着。虎头自己带条狗就能弄死一头,真是不得了啊!” 阿福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起初瞧见踏雪我还当是他出啥事儿了,吓得我心都从嘴里跳出来了。” “可不是?”多寿也附和道,“我和龚阳大哥也吓得够呛,跟着踏雪这一阵跑,两条腿儿都快跑断了。到那儿一看,虎头正大模大样儿地坐在那儿,看着那头死猪呢。” 连龚阳也忍不住在虎头脑袋上揉了两把,“你小子胆子还真大!” 成老爹早就觉出他们有事瞒着他,跟老牛叔追问了半晌,也没问出个所以然。这会儿听了他们的对话,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因为虎头好好的,也就没怎么往心里去。听他们夸奖孙子,与有荣焉,笑得皱纹舒展。 虎头得意得很,绘声绘色地跟他们讲述着狩猎的过程。如何发现有一头山猪在山涧饮水,如何指使踏雪追击,踏雪如何勇猛地将山猪咬死,他如何吩咐踏雪回来报信,自己又是如何守在那儿的。 老牛叔他们都很捧场,时不时地夸赞一两句。他愈发飘飘然,手舞足蹈,唾沫横飞。正说到兴奋之处,冷不丁一抬头,就见叶知秋脸色阴沉,目光冰冷地看着他。 他心下一惊,话音戛然而止,笑容也僵在了脸上。小心翼翼地打量了她几眼,才瑟缩着喊了一声,“姐姐……” 阿福几人这才发现她神色不对,纷纷敛了笑意。 叶知秋对他们探询的目光视而不见,跨上一步,抓住虎头,抬起巴掌就朝他屁股上拍了下去。每一下都用上了力气,拍得啪啪作响。 虎头没想到一向最疼他的姐姐会动手打他,傻愣愣地挨了五六下才觉出疼,“哇”地一声哭开了。 他这一哭,把另外几个目瞪口呆的人惊醒了,赶忙来拉,“哎哟,成家侄女儿,你这是干啥?” “知秋姐姐,别打了。” 碍于男女有别,龚阳和多寿不敢上手,只能在旁边劝道:“叶姑娘,你消消气。” “是啊,知秋姐,有话儿好好说!” 成老爹也颤颤巍巍地摸索过来,“秋丫头,咋了这是?” 虎头被老牛叔抢过去护在了怀里,叶知秋也被阿福拉到了一边。 去时候记挂着虎头的安危,回的时候害怕被山猪报复,几乎是一口气赶了将近二十里的山路。打完那几巴掌,她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掏空了。腿脚酸软,再也站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 她原本也没打算动手,可一想到他独自留在山上大半个时辰,随时都可能被一群山猪围攻,就心有余悸,后怕不已。偏偏他洋洋得意,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一时生气,便按捺不住了。 阿福见她脸色煞白,吓坏了,抢过来扶,“知秋姐姐,你没事儿吧?” 叶知秋挡开她的手,眼睛盯着犹自哭泣不止的虎头,“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吗?” 虎头不言语,呜咽着摇了一下头。他以为自己猎了老大一头山猪回来,姐姐会很高兴,会跟别人一样夸他能干,谁知道一句好话都没得着,反倒得了一顿揍,心里别提多委屈了。 “我有没有嘱咐过你,出去遛狗不能走太远?有没有告诉过你,除了兔子和山鸡,别的东西不能猎?”叶知秋声色俱厉,“这次算你运气好,只碰上了一头山猪。如果碰上的是一群,你和踏雪早就没命了。如果你出了事,我和爷爷怎么办?” “成家侄女儿不说我还忘了,那山猪可不就喜欢扎堆儿吗?单头的时候少,成群的时候多。”老牛叔拍了拍虎头的脑袋,“你这顿打挨得不冤,以后记住了,瞧见山猪赶紧跑,那东西可不是你一个小孩子能招惹的。” 听了这话,阿福、龚阳和多寿才明白叶知秋为什么一看见山猪就变了脸色,催着他们快走了,原来是怕引来猪群。 成老爹也寻思过味儿来了,冲着虎头的方向急急地道:“虎头啊,你姐姐说得对。以后可千万不能再往深山里跑了,万一你出点儿啥事儿,咱老成家可就断了香火了,那爷爷也活不成了。” 说着便红了眼圈,拿手去抹眼角。 虎头感觉他们有点小题大做,不服气地嘀咕,“踏雪厉害着哩……” “你说什么?”叶知秋面色陡沉,“再说一遍!” —— 第150章 晾着他 虎头见她疾言厉色,不敢再说话。 老牛叔有心做个和事佬儿,便提醒他,“虎头,还不快跟你姐姐认错儿?” 虎头迟疑了一下,才不情不愿地开了口,“姐姐,我错了。” 叶知秋看得出来,他并没有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认错也是嘴服心不服。要想根治这种毛病,最好的办法就是“吃一堑长一智”。只是性命攸关,她不可能让他再去猎一次野猪,只能采取迂回战术。 “你不用跟我认错。”她站起身来,神色和语调都淡淡的,“既然你觉得我管你管得不对,那好,从现在开始,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不会再管你。 你挖到宝藏也好,捅出娄子也好,都跟我无关。我不会分你的宝藏,也不会帮你收拾烂摊子,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还有,这头山猪是你猎到的,想怎么处理也都随你。” 阿福心知她不会真的不管虎头,只是想晾一晾他,因此并不担心。 龚阳、老牛叔和多寿跟阿福是一样的想法,也都没有劝说的意思。 倒是成老爹关心则乱,没能立刻体会出她的用心,一脸焦急地道:“秋丫头,虎头正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时候,你可不能不管他。万一惹出啥事儿来,那不得后悔一辈子啊?” “爷爷,虎头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别人管了。”叶知秋并没有因为老爷子出面就松口,说完转身招呼阿福,“走,咱们去采点儿野菜回来做饭。” “哎。”阿福脆生生地答了,跑过来挽住她的胳膊撒娇,“知秋姐姐,我想吃你上次做的野菜饼。” 叶知秋瞧出这丫头是存心刺激虎头,便配合地露出宠溺的表情。“待会儿给你做。” “我还想吃烤鱼。” “好,给你做。” …… *岁的小男孩,正处在调皮叛逆的时期,虎头也不例外。 叶知秋没来之前。他要操持家务,照顾爷爷,几乎没有童年可言;叶知秋来了之后,他从生活的重担之中解脱出来,也恢复了孩童应有的活泼和天真。 也许是因为前面几年压抑得太狠,天性一旦得到解放,便如脱缰野马,有些收拢不住了。 尤其开春以来的这段时间,叶知秋忙着开荒种田,对他的管束相对少了。于是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想法也越来越多,甚至以为带着两条猎狗就可以征服这一带的天下。 以前犯了错,叶知秋也会生气,可从来都是心平气和地给他讲道理,让他知道错在哪里。如何改正。这回却不一样,不仅打他的屁股,言辞也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严厉,还说以后都不再管他了。 看着她和阿福亲亲热热地走了,他突然感觉自己被抛弃了,满心慌乱和无助。强忍了半晌,终究没能忍住。又“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毕竟血脉相连,成老爹被他哭得又是心疼又是心酸,摸索过来,拍着他的背好言安抚,“虎头不哭,秋丫头不管你。还有爷爷呢,爷爷管你。”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虎头哭得更凶了。爷爷管和姐姐管哪儿能一样?姐姐做的饭最好吃了,姐姐会讲故事,会教他写字背诗。会用棉线给他编帽子、手套和袜子,挣了钱还会给他买好些东西。 越想越觉姐姐好,没了姐姐跟塌了大半边天似的。再也顾不得什么山猪了,挣开成老爹的手,哭喊着追上去,“姐姐,我知道错了,你别不管我……” 等他跑远了,龚阳和多寿对视一眼,齐齐地笑了起来。 老牛叔见成老爹兀自愁眉苦脸,以为他还没转过弯儿来,便语重心长地开解道:“成老哥,你别上火。我琢磨着,成家侄女儿是被今天这事儿吓坏了,说气话呢,哪儿能真撒手不管? 等虎头真心实意认了错儿,她的气也该消了。你自己的孙女儿是啥脾气你不知道吗?她平常日里最疼虎头,这会儿还能害了他不成?” “大兄弟,你真当我是老糊涂啊?你说的这些我都懂。”成老爹忧心忡忡地叹气,“我就是觉着这日子越过越好,虎头性子也越来越野了,我说话他都不咋听了。 秋丫头没成亲还能管管,等成亲有了自己的孩子,哪有闲工夫管他呢?我们老成家就剩下这一根儿独苗,要是让我给养歪养邪了,等我死了,还有啥脸面儿去地底下见我家大海啊?” 老牛叔“呵呵”地笑了,“成老哥,你想多了。依我看,成家侄女儿就算成亲有了孩子,也不会放着虎头不管。有她敲着打着,虎头一准儿能成才,你就把心搁回肚子里吧。” “要真跟你说的就好了。”成老爹嘴上这么说,心里依旧忐忑不安。 恐怕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这份危机感并不是来自孙子,而是来自那个让他越来越无法理解的孙女儿。 她刚来到成家的时候,不过是一个落了难的姑娘,让他觉得可怜又可惜;后来她主动认了亲,又张罗着做买卖,挣钱养家,让他觉得欣慰又高兴;直到过年的时候,他还仅仅把她当成一个有主意又能干的小女娃。 可从春元节之后,他就再也看不透这个孙女儿了。从开荒种地,挖塘养鱼,到今天决定开作坊,没有一件事是他能真正明白的。 这些理解不能又掌控不了的东西,让他本能地恐慌和无措。他潜意识里感觉这个孙女儿离他越来越远了,迟早有一天会远到看不见摸不着,有种美梦终会破碎的不祥之感。 作为一个在山村里生活了大半辈子,只知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他无法透彻地剖析自己的心路历程,只能将这种复杂的心情归结成自己熟悉和关心的事情,于是便有了刚才那一番话。 老牛叔比他强不了多少,也不具备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犀利目光,只能就事论事地安慰他几句罢了。 多寿对他们谈论的儿孙经没兴趣,他眼里只有那只圆滚诱人的山猪,瞅空插话进来。“爹,成大伯,这头猪咋办呢?老热的天儿,搁在这儿还不臭了啊?一百来斤肉呢。坏了可就白瞎了。” 成老爹和老牛叔穷惯了的,也不舍得糟践东西。商量了一下,就让多寿回村去找经常给人杀猪的方大头过来,先把这头猪放血剥皮,收拾干净了。之后再怎么处置,就要看叶知秋的了。 这边商定对策的时候,叶知秋和阿福已经进了山。这个时候,大多数野菜已经过季了,只有扫帚菜、苋菜、马齿菜和小根蒜还能吃。两人边找边采,对亦步亦趋跟在后面的虎头视而不见。 虎头试着搭了几次话。都被当成空气,心里愈发地慌了。学着她们的样子掐了一把野菜,巴巴地捧着送过来,“姐姐,给你。” 叶知秋看也不看他一眼。绕开他继续往前走。 他扁了扁嘴,想哭又不敢哭,求助地望向阿福,“阿福姐姐……” 阿福见他眼泪汪汪的,有些不落忍。想接过来,又怕坏了叶知秋的事儿,便狠下心来不搭理他。 往前走了一段。没听见后面有动静。借着弯腰的工夫,回头瞄了一眼,见他还垂头丧气地站在那儿,小小的身影半隐在灌木丛中,看起来分外单薄可怜。 她鼻子有些发酸,紧赶几步追上叶知秋。压低了声音道:“知秋姐姐,你还真打算一直晾着他啊?差不多就行了吧。” “不行,必须让他记住这次教训。要不然他今天敢猎山猪,明天就敢去拔老虎须。”叶知秋嘴上说得坚决,摘菜的动作却不自觉地慢了下来。 用这种方式惩罚虎头。她心里并不好受。真要追究起来,她也有责任。她以为虎头乖巧懂事,又念及他前些年没能好好享受童年,一直没有管束太严。 最近更是忙于各种事情,对他多有疏忽。她忘记了,孩子就是小树苗,不修剪不扶正,就会出问题。所幸这次有惊无险,否则她真要后悔一辈子了。 阿福老成地叹了一口气,“小孩儿都属耗子的,撂爪就忘,晾这一次他能记多长时间?你又不能整天看着,谁知道他啥时候又窜深山里去了?” 叶知秋当然知道这个方法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她已经有了一个想法,“阿福,我们建个学堂怎么样?” “建学堂?”阿福吃惊地眨了眨眼睛,“咱们建吗?” “嗯。”叶知秋点了点头,“这十里八村都没有学堂,城里的私塾太远,虎头一个人去了爷爷不放心,我也不放心。不如自己建个学堂,再请个先生,教虎头和村里的孩子们念书。 有了念书的地方,又有先生的管教,他们就不会撩鸡斗狗,满山乱窜了,也能让家里的大人们省省心。” 顿了一顿,又道,“既然要建,就把这个学堂建得大一些,不止教孩子,也让大人来读书认字,增长见识。顺便学学农业技术,做做培训什么的。 我们要做的事情会越来越多,光靠身边这几个人是不行的,必须培养一批精兵良将出来,替我们分忧。” 阿福听得眼睛放亮,“知秋姐姐,你说得太好了。我那俩哥一直念叨错过了好时候,不能读书开眼。咱们这个学堂要是建起来,他们还不得乐坏了?” 叶知秋笑了一笑,正要说话,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叮叮咚咚”的声响,穿过高低错落的林木落入耳中,甚是清悦动听。于是按下话头,招呼阿福循声找来…… —— 第151章 回去报仇 水声先是断断续续,如散珠滑落,时疏时密。渐渐连成一线,化作潺潺的脆响。走了约莫三四十米的样子,前面现出水光。 水色清澈透亮,从石缝之间汩汩涌出,形成一条宽不过尺的小型瀑布,悬空落在下面的巨石上,激起无数晶莹细碎的水珠。 长年累月,水滴石穿,在巨石表面雕凿出一个直径米余的凹槽。水满溢出,沿着浑圆光滑的表面缓缓流淌,在下方汇聚成一条清浅的溪流。绕石度壑,曲曲折折地隐没在灌木丛后。 尚未走到近前,便觉一阵微凉的水汽扑面而来。 “呀,这不是泉子吗?”阿福欣喜地惊呼一声,越过叶知秋跑到巨石旁边,俯身牛饮一通,又献宝一样招呼道,“知秋姐姐,你快来尝尝,这水可甜了。” 叶知秋没她那么猴急,就近洗了手,才走上前来,掬起一捧细细品尝。入口清冽,回味甘甜,隐隐夹杂着草木的幽香,穿喉入腹,沁人心脾。 她曾经品水无数,还是第一次喝到这么甘醇的泉水。 若是过去,看见这样幽静怡人的景致,她说不定会兴致大发,吟几句类似于“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诗词,可现在她能想到的只有一件事,“阿福,快找找看,这附近有没有开阔的地方。” “开阔的地方?”阿福表情有些茫然,“找那干啥?” “建罐头工坊。”叶知秋一边回话,一边迈开大步向侧面山坡奔去,“我往这边,你到下游去找。” 阿福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一愣的工夫,她已经走出去很远了。没有机会细问,只能按照她的吩咐办事。 两人分头搜寻,很快便在斜下方找到一片平地。有十亩之阔,水草丰茂。北高南低。冬暖夏凉,通风和排水条件都很不错。最重要的是,与山泉的直线距离仅有半里。 但有一点美中不足,这个小型山坳是半封闭的。与田畦池塘所在的大山坳并非直接连同,中间横着一个高数丈的土丘。要想在这里建造工坊,必须先将这层障碍打穿才行。 叶知秋细细查看一番,将地形牢牢地记在脑海之中。准备回去之后,画一个草图,再计算一下开路建厂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阿福见她神情专注,一直没敢出声打扰她。等她考察完了,才开口问道:“知秋姐姐,你要把罐头工坊建在这儿吗?” “是啊。”叶知秋知道她疑惑的是什么,微笑地给她解释。“山泉不仅水质好,里面还含有很多对人体健康有益的东西。 用山泉水做出来的罐头,一定比用普通水做出来的味道要好。这种味道搞不好能变成品牌特色,成为我们的制胜法宝!” 制作糖水罐头的工序太过简单,想要长久保密很难。她也想过添加一些特别的东西来延续独有性。可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如果把山泉利用起来,即便不能独占鳌头,也会多一个竞争的筹码。 而且她打算把这个工坊作为外围产业的开端,长远地发展下去。不止制作罐头和果酒,将来还要加工其他农副产品。 不管做什么食品,水都是重中之重。因此这一眼山泉,无论如何都要先划到她的地盘上来。 阿福只知道泉水好喝。不知道里面还有这么多门道。只要是对买卖有好处的事情,她都举双手赞成,“太好了,那咱什么时候建坊子啊?” 叶知秋略一沉吟,“我回去跟龚阳商量一下,尽快开工。” 她等钱用。娄掌柜的店面也虚位以待,自然是越快越好。再过半个月,马耳朵山那边的桃杏就要大规模成熟了,不能错过大好的商机。 阿福已经开始摩拳擦掌了,“知秋姐姐。你等着瞧,我一准儿把咱们的罐头卖得红红火火的。” 叶知秋笑了起来,“好,我等着看你大显身手。” 两人说说笑笑地往回走,走了一段才发觉半天没看到虎头的踪影了。 阿福四下扫视了一圈,没找到人,便有些慌了,“知秋姐姐,那个臭小子不会出啥事儿了吧?” “这附近很安全,没事的,应该是自己回去了。”叶知秋嘴上说得轻松,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 一口气走出山林,远远地看见几个人在小茅屋前或坐或站,围着那头山猪忙碌着。成老爹、龚阳、老牛叔和多寿都在,还有一个脸熟叫不上名字的人,唯独不见虎头。 她脸色一变,待要折回去找人,就听身后传来一个可怜巴巴的声音,“姐姐。” 回头看去,见虎头发髻散乱,浑身脏兮兮的,脸上还划了一道细长的血口。两手扯着衣摆,里面兜着几样野菜,四五个瘦瘦小小的蘑菇,还有一把紫黑色的龙葵果。 站在几米外的地方,用不安和讨好的眼神看着她,“姐姐,你瞅瞅,我摘了好些东西呢。” 看到他没事,阿福顿时松了一口气。瞟了叶知秋一眼,见她无动于衷的样子,便扯了扯她的衣袖,声音小小地恳求,“知秋姐姐……” 叶知秋本想多晾他一段时间的,可他这小模样儿实在可怜,又怕他为了将功补过,再做出什么危险的事情,于是决定见好就收。 “你现在知道自己错了吗?”她板着脸问。 虎头忙不迭地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错哪儿了?” “我不该不听姐姐的话,跑到深山里去玩儿,不该猎山猪,也不该跟姐姐顶嘴。我错了,往后再也不敢了。”这番话显然已经酝酿多时了,说得很是顺溜。 叶知秋嘴角几不可见地弯了一下,声音依然严肃,“我当初答应你留下黑风和踏雪,是为了看家护院。不是让你带出去打猎显摆的。 咱们家虽然不算很富裕,可也不缺你打回来的那几斤肉。平常逮个兔子、捉个山鸡玩一玩就也罢了,权当锻炼身体。 山猪那种东西,连老虎和狮子、豹子都不敢随便招惹。你一个小孩子带只狗就敢猎杀?今天算你走运,没碰上猪群,否则等我们找过去,你恐怕连骨头渣都剩不下了。 如果你想学打猎,可以告诉我,我会找人教你。等你技艺纯熟,知道规矩,晓得轻重了,再去深山猎捕也不迟。什么都不懂就冒冒失失地闯进去,只有死路一条。 这次就算了。如果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无论你是死是活,我都不会管你了。 你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虎头用力地点了点头,眼神怯怯地看着她,“姐姐。那你不生气了吧?” 叶知秋微微地叹了一口气,表情和声音一起缓和下来,“过来,我看看你脸上的伤。” 虎头眼圈迅速泛红,两手一松,便哭着跑了过来,“姐姐。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呜呜……” 阿福见他把野菜撒了一地,忍不住在他后脑勺拍了一下,“你这败家孩子。” 虎头也不理会她,两手紧紧地抱着叶知秋的腰,哭着喊“姐姐”。好像一撒手,他这个失而复得的姐姐就会跑掉一样。 叶知秋感觉无奈又好笑,“你都是九岁的大孩子了,怎么还动不动就哭鼻子啊?让豆粒儿他们知道,不笑话你才怪呢。” “我就……就哭一小……小会儿。”虎头把头埋在她怀里。抽抽噎噎地道。 “好了,不哭了。”叶知秋扳起他的脑袋,给他擦去眼泪,“走,看看那头山猪去。它害你差点丢掉小命,咱们今天中午就把它吃了替你报仇。” 虎头当即破涕为笑,“嗯嗯,吃了吃了,把它吃个精光。” 阿福正蹲在地上捡野菜和蘑菇,听他说这话“噗嗤”一声笑了,“你当自己有多大的肚子呢?还吃个精光,一顿能吃下二斤肉就算你有本事。” 虎头朝她做了个鬼脸,便拉着叶知秋的手催促道:“姐姐,快走快走,回去报仇。” 阿福在后面撇嘴,“明明就是嘴馋想吃肉。” 三人回到塘边的时候,方大头已经将山猪冲洗干净,放完了体内的残血。正拎着明晃晃的刀子准备开膛,不等叶知秋走到近前,就扯着嗓子问:“妹子,这猪皮板你是想吃啊,还是想拿去卖啊?你要是留着自己吃,我就把两边儿的硬皮给刮了;你要是想卖,我就给你下整张儿的。” 他生得又高有胖,声音也大,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叶知秋不会鞣制皮革,也不知道这种生皮有没有销路。况且山猪皮肉都是难得的绿色食品,她很是手痒,想试着烹饪一下,“留下吧。” “好嘞。”方大头响亮地应了一声,磨得锃亮的尖刀在手上滴溜溜地打了一个转,朝山猪下腹划去。他的动作又快又娴熟,片刻的工夫,便将皮肉割开,露出里面鲜红的内脏。 叶知秋想起山猪胃很贵,赶忙叮嘱道:“方大哥,不要把猪肚弄破了。” “妹子你放心,我杀猪活儿干得漂亮着呢,这肚子里的东西一样儿都破不了。”方大头嘴里自夸着,手上的动作分毫没停。三下两下,便将一个完整的猪胃捧了出来。 阿福见那东西血淋淋的,飞快地别过头去。叶知秋却丝毫不嫌,用篮子装了,拿到水边去清洗。这东西可是有药用价值的,在原来那个时代一个就能卖一千多块钱,就是不知道这边什么行情。 虎头凑过来,小心翼翼地瞄着她的脸色,“姐姐,我能叫豆粒儿他们过来吃肉不?” —— 第152章 野猪宴 叶知秋扭头看了他一眼,“你想请豆粒儿他们吃肉啊?” “嗯。”虎头表情认真地道,“往年豆粒儿他们家的大人去掏洞回来,都喊我去吃肉。也喊爷爷来着,爷爷不乐意去,说咱家没人能掏洞,吃了人家的东西还不上人情……” 叶知秋明白了,他这是想还人情呢。知道感恩是好事,也乐得成全他,“你回去把请你吃过肉的小朋友都叫来,我一会儿多烧些肉,请他们好好吃一顿。” “哎。”虎头高兴地应了一声,转身就跑。 “等等。”叶知秋叫住他,“让你多寿哥哥赶车送你回去,顺便拿些碗筷,再带口锅来。” 这边柴米油盐是不缺的,可锅碗瓢盆有限。眼下就有八个人,再加上一群孩子,吃饭的家伙远不够用。 多寿在那边听得清楚,接起话茬问道:“知秋姐,拿多少碗筷啊?” 叶知秋也说不出具体的数目,“你看看虎头要叫多少人,尽量多带一些吧。还有,你去九叔家看看,陈三哥在不在。如果在,就请他来吃饭,把多禄大哥也叫上。你跟他们说,我有事情要跟他们商量。” “行。”多寿认真记下了,又问,“知秋姐,你还有别的事儿没?” “让方大哥割几斤肉,你带回去,给水杏儿嫂子补补身子。她有身孕,就别让她来回跑了。” 老牛叔赶忙推辞,“这使不得,我们一家子来了好几口,哪儿能再带肉回去?等会儿吃完了,我捎些剩的家去给她吃就成了。” “他牛叔,你说这话儿可就外道了。”成老爹故作不悦地板起脸儿来,“过去我们家穷,要不是你们从牙缝里挤出点儿吃的接济我们。我和虎头早就饿死了。 现在日子过好了,请你们吃几斤肉还不是应当应分的?你就别客套了,听秋丫头的,多拿点儿肉回去给孩子吃。第一个孙子。咋也不能亏待喽。” 老牛叔也不是矫情的人,一拍大腿,“那行,多寿,你就带几斤回去给你嫂子吧。” “知道了。”多寿已经把自己当成叶知秋的人了,当然不会客气,指挥方大头挑最嫩的里脊肉割了三四斤,用大树叶子包好,放在车上。喊上虎头,一块儿回村去了。 龚阳给踏雪洗完澡。进屋换了衣服,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便出来领活儿,“叶姑娘,我要做什么?” 叶知秋想了一下。笑道:“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你和阿福去山里走一趟。我刚才看中了一个地方,打算在那里建罐头工坊。” “你已经选好地方了吗?”龚阳对她的办事速度表示惊讶。 叶知秋点了点头,“差不多了,你去摸摸情况,回来咱们好商量一下开工的事情。” “好。”龚阳现在斗志满满,比起吃饭。他更在意工坊的事情,“我这就去。” 阿福对杀猪这种血淋淋的事情不感兴趣,宁愿去跑腿儿,“龚阳大哥,咱们走吧。” 叶知秋想起山泉附近有很多鹅卵石和薄石板,便让他们顺手捡一些回来。 “知秋姐姐。捡石头干啥?”阿福不解地问。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叶知秋卖了个关子,又吩咐道,“你们把木桶带上,提些山泉水回来。” 两人点头应了,便提着木桶直奔山林而去。 叶知秋将猪肚表面的血迹洗干净。拿到小茅屋里去,得空再进一步处理。出门来,招呼老牛叔搬桌搭灶,生火做饭。 让方大头将猪脊骨的肉留得厚厚的,剔出来剁成大段。用清水洗净,氽水去掉血沫,放进大锅里,倒入山泉水,旺火熬煮。 另外取了几块肉,分别切片、切块、切柳,加调料腌制。野菜洗净焯水,做成爽口解腻的配菜。 等锅里的骨头汤滚开泛白的时候,多寿和虎头从村里回来了。车上满满登登地坐了十几个孩子,有男有女,年龄从四五岁到十一二岁不等。每个人手里都拿着碗筷,敲敲打打,吵吵嚷嚷,好不热闹。 叶知秋看到这阵势有些目瞪口呆,“这是怎么回事啊?” “虎头满村一吆喝,这些孩子就一窝蜂地跑出来了。”多寿一边停车一边答道,“一会儿一个,一会儿俩的,我数不过来,就让他们各拿各的筷子碗。” 叶知秋闻言笑了起来,“你还挺有应变能力的。”往车上一扫,见都是小孩子,便问道,“陈三哥和多禄大哥呢?” “在后面,一会儿就到了。”多寿看了看摆在桌上的肉,“知秋姐,你做这些怕是不够。村里的人听说虎头逮着一头山猪,都嚷嚷要过来借光吃口肉呢……” 正说着,就瞧见一辆骡车越过山坳口,朝这边跑了过来。赶车的正是陈老三,车上放着一口大锅,还坐着四五个人。 其中一个是多禄,另外几个也都面熟。有豆粒儿爹,狗剩爹,还有两个参与过开荒的小伙子。 来到近前,豆粒儿爹率先从骡车上跳了下来,“知秋妹子,我听说有肉吃,就跟着小娃们来了,你不会嫌我脸皮厚吧?” “怎么会?”叶知秋微笑地道,“你们能赏脸过来,是我的荣幸,就怕请都请不动呢。” “瞧瞧,知秋妹子就是会说话儿。”豆粒儿爹哈哈地笑了两声,从车上提起一个篮子递给她,“来,给你加个菜。” 篮子里装了两把水嫩的青菜、几个鸡蛋和一大碗小干鱼。村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去别人家吃饭都要带点儿东西。叶知秋也不推辞,伸手接了,“谢谢豆大哥。” “菜是自家院子里种的,蛋也是自家鸡下的,不值啥钱。”豆粒儿爹摆了摆手道,“我是来找便宜的,知秋妹子你千万别跟我客气,要不我可吃不下饭了。” “对,对,我这儿也有。”另外几个人也纷纷往外拿东西。 狗剩爹拿了一大捆拇指般粗细的水萝卜,两个小伙子一个带来半篮子黄杏,一个捧着一坛子腌菜。 陈老三最实在,抱来一只兔子。唯恐叶知秋不肯收,一本正经地解释道:“这是我上山溜达的时候逮着的,就这么一只。宰了吧,不够吃;养着吧,孩子多又淘气,一眼看不着就给提溜走了。 我记得你们家有一只母兔子,正好凑一对儿,说不定还能下几窝小崽儿呢。到时候你们杀兔子吃肉,叫上我就成。” 他都这么说了,叶知秋也不好再拒绝。便让龚阳拿到兔笼去,跟原来那只灰兔子放在一块儿。 自从有了黑风和踏雪,虎头一门心思训狗,早把兔子忘到脑后了。她时常往外跑,也没有闲暇照料,于是拿到这边,交给龚阳饲养。 在他的精心喂养之下,那只兔子长得肥肥胖胖,已经有五六斤重了。 大人说话的时候,小孩子们已经等不及了。擎着筷子碗,眼巴巴地瞅着那口香气四溢的大锅,一个劲儿地嚷嚷肚子饿。 叶知秋赶忙吩咐多寿几人将另外一口锅支起来,先做了一道炸猪柳。炸好的猪柳色泽金黄,外酥里嫩,刚一出锅,就被孩子们哄抢一空,大人们只有吞口水的份儿。 阿福得了她的指示,将几块薄石板洗干净,放在炭火上烤热,表面刷油,再把腌好的肉片铺上细烤。还不等熟透,就被不知道从哪里伸过来的筷子夹走了。 两人忙活了半天,没有一道菜能装盘端走,都被孩子们当场消灭殆尽。饶是这样,他们依然如同喂不饱的饿狼,虎视眈眈地盯在旁边。 与此同时,村里又陆陆续续地来了十几个人。有的是专门来吃肉的,有的是来接孩子的,有的是下地干活儿顺路过来凑热闹的。被成老爹一让,就半推半就地留了下来。 叶知秋低估了那群小将的战斗力,也没料到会来这么多人,大有力不从心之感。她当机立断,放弃精烹细饪。吩咐龚阳燃起几个火堆,将肉切成大块,撒上调料,用削尖的树枝穿好,架在火上烧烤。 半个时辰之后,孩子们终于吃饱喝足,四散玩耍去了,大人们的宴会才算正式开始。相比之下,他们就显得矜持多了。虽然也是大口吃肉大口喝汤,可还不到风卷残云的地步。 有了空闲,叶知秋也一展厨艺,用山猪肉做了几道精致的菜肴:卵石烹肉,野菜肉丸,红烧蹄髈,芝香猪排,爆炒肥肠,酱猪肝。 豆粒儿爹等人还是第一次吃到如此考究的东西,将满桌子菜打扫得干干净净,捧着肚子唏嘘,“能吃上知秋妹子做的菜,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了。” “我家那婆娘要是能有知秋妹子这手艺,我就给祖宗上高香了。” “狗剩爹,你别想美事儿了。咱们村里老的少的婆娘加一块儿,也赶不上知秋妹子做饭香。” “人家知秋妹子可不光会做饭,还会种地呢。瞅瞅,这荒地让她给拾掇的,比咱那伺候了好几十年的旱田都好。” …… 他们一口一个“知秋妹子”,夸得热火朝天。成老爹乐呵呵地听着,时不时地谦虚几句,眼角眉梢都染着自豪之色。 陈老三不会说那些漂亮话,瞅了个空问道:“成家大妹子,你想跟我商量啥事儿啊?” —— 第153章 意外收获 叶知秋把建学堂的想法跟他说了,“麻烦陈三哥帮我打听一下,开设学堂是不是需要官府认可?还有,从我们这儿出去的学子要想参加科举,都需要什么手续?” 她在历史课上接触过科举制度,对学塾却不甚了解。而且时空不同,规矩也未必相同。办私学不是小事,还是事先问清楚为好。 自从被选为地保,陈老三很是勤奋上进。不止每天读书习字,还从县衙借了《华楚律例》的拓本仔细研读,其中《民律》的部分就有关于科举和学塾的规条。 上面提及,私人开设学塾官府不予干涉,也无需缴纳税款。私学教授出来的学子要想参加县试,只需一名秀才和五名同乡之人保举,到县学报名参试即可。 因为年少的时候做过当官梦,所以特别留意了这部分律条。听叶知秋问及,当即回了话,又迫不及待地问道:“成家大妹子,这个学堂你想咋办呢?” 这个叶知秋早就想好了,“学堂我来建,先生我来请,村里的孩子可以免费读书。大人想要读书识字,也可以旁听。” 听了这话,陈老三顿时激动起来,“成家大妹子,你要真能把这个学堂开起来,那可是给咱们村办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儿啊!” 穷人家的孩子哪个不想出人头地?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和条件罢了。官学只对富贵人家的子弟开放,私塾基本都在城里,束脩也贵得离谱,不是土里刨食的老百姓能负担得起的。 如果村里有这样一所现成的学堂,又不收束脩,谁还会不想读书呢? 听到他们的对话,豆粒儿爹等人呼啦啦地围拢过来,“知秋妹子,到你那学堂读书真不要钱啊?” “不要。”叶知秋答得干脆。 有人被这从天而降的大馅饼砸晕了。“又建学堂又请先生,还不要钱,那你图啥啊?” “图咱们村人人都有出息。”叶知秋微笑地道。 狗剩爹回身擂了那人一拳,“瞅瞅你那小心眼儿。人家知秋妹子好心开学堂,让娃们有书念,你还问人家图啥?” “知秋妹子,你打算啥时候建学堂啊?”方大头高门大嗓地问,“我家还存了几根好木头,给你送过来当房梁。” “我们家也有木头,做不了房梁,打门窗还是好样儿的。” “我家没木头,力气倒是有一大把。等建学堂的时候,我第一个来干活儿。不要工钱。” “我和我兄弟都会木工,打门窗的活儿我们包了。” “我也来,知秋妹子替咱们打算,咱们可不能光让她一个人担着。大家伙儿有东西的出东西,有力的出力。到时候自家娃来念书。心里也不亏得慌。” “对,对,就这么着。说好了,到时候谁也不准偷懒耍滑,要不我第一个不饶他。”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便把建学堂的人工和部分建材敲定了。 陈老三被大家的热情感染,也有些慷慨激昂。“成家大妹子,建学堂的时候不甭管是缺人还是缺料,只管跟我说,我给你满村儿筹措去。” 叶知秋没想到请他们吃顿饭,会有这样的意外收获,很是欣喜。“好,到时候少不了要麻烦陈三哥,我先谢谢你了。” “谢啥?”陈老三腼腆劲儿又回来了,脸膛微红地笑着,“这不是我应当做的吗?” 众人七嘴八舌地议论了一番。等不及跟家里人通告这个好消息,便喊上孩子陆陆续续地回村去了,最后只剩下老牛叔一家和陈老三。 陈老三本想跟豆粒儿爹一块儿走的,却被叶知秋留了下来。等人走光了,才打探道:“大妹子,你是不是还有啥事儿要跟我商量啊?” “是啊。”叶知秋点了点头,“陈三哥,我又看中了一块地,想麻烦你再去县衙跑一趟。” 陈老三愣了一下,随即吃惊得张大了眼睛,“你还想开荒?” 开春才圈了百十多亩,这才过了没两个月,咋又要圈啊?虽说三年之内不用纳税,可这老多的地,光雇人开荒种田要花多少钱呢?再碰上个旱涝虫灾,那还不得亏死? 他是个老实人,心里想的全表现在脸上。叶知秋看他的神情就什么都清楚了,笑着给他解释,“陈三哥,我这次不是要开荒种地,是想开作坊。” “开作坊?”一惊未平,一惊又起,陈老三眼睛张得更大了,“啥样儿的作坊?” 叶知秋信得过他的人品,也不隐瞒,将罐头工坊的事情跟他详细说了一遍。又吩咐阿福拿出一坛罐头来,请他品尝。 他尝过之后大为赞赏,“这东西又酸又甜,怪好吃的,还能顶饥。要是搁到冬天,可比大老远从南边儿倒腾过来的果子强多了,一准儿好卖。” “陈三哥,没瞧出来,你还挺有做买卖的眼光呢。”阿福笑嘻嘻地接起话茬。 陈老三被她夸得不好意思了,“我哪儿来的眼光?还不是跟你们长的见识啊?”语气顿了顿,转向叶知秋,“成家大妹子,你这次打算圈多少地啊?” 叶知秋在心里算了一下,小山坳,山泉四周的土地,再加上那座需要打通的山包,“大约五十亩吧。” 陈老三以为建个作坊也就三五亩地,没想到她一张口就是五十亩,有点儿吓到了,“你这是要建多大的作坊啊?” 叶知秋不好说自己是为了霸占那眼山泉,故意多划了一些地,打着马虎眼道:“如果罐头卖得好,可能会扩建作坊,我先把地方占下。” 陈老三也没往深处去想,唏嘘了两句,便答应明天去县衙报备,让他们派人过来丈量标注,登记造契。 送走陈老三,叶知秋又跟龚阳和多禄细细地商量了一番,决定将开山建厂的事情交给他们两个去做。龚阳统筹指挥,多禄领工干活儿。 阿福负责购买建材和工坊设备。多寿做为阿福的跟班,全程协助;而她要做的,就是设计厂房结构,画画图纸。 小辈儿们凑在一起谋划的时候。成老爹完全插不上嘴,只能坐在一边儿感叹,“老喽,老喽,人都生锈了,赶不上这些毛孩子脑瓜灵光了。” “可不是吗?”老牛叔也深有同感,“以前我在外面拉了几趟脚,就觉得长了好些见识。可自打成家侄女儿来到咱们村儿,我才发现自己差老远了。” 几句话又把成老爹意识深处的忧虑勾了起来,“这又添了五十亩荒地。过完三年,得交多少税钱儿呢?” “成老哥,你就放心吧,你家孙女儿精着呢,绝不会做那没有成算的事儿。”老牛叔笑呵呵地安抚他。“等学堂和作坊建起来,咱们全村儿人都跟着沾光,谁提起你们家不得翘大拇指?” “那倒是。”提起这个,成老爹立刻眉目舒展,“自己过上好日子不算啥,拉扯乡亲们一起过好日子才算能耐。十里八村数去,也就我家秋丫头有这本事。” 老牛叔连连点头。“光有本事没用,还得有那份良心!” 阿福正在收拾碗筷,听那俩老的卖力地夸奖叶知秋,用胳膊肘子碰了碰她,“知秋姐姐,这下你可成咱们村里的大善人了。” “我可没他们想的那么大公无私。”叶知秋压低了声音笑道。 她希望村里的孩子们有出息是真的。可并非无偿无报的,她求的是长远利益。她要把学堂培养出来的人才一步步地撒向官场、商场、各种场,在不久的将来为她所用。 她并非利欲熏心之人,在能力许可的时候,她很乐意带领大家一起致富奔小康。不过目前她只能意思意思。扶持一小部分人而已。 决定开设这个免费学堂,也是为了收买人心,缓和贫富差距产生的矛盾。不管多么淳朴善良的人,都有一定的仇富心理。 她在这边轰轰烈烈地开荒建厂,难免有人羡慕嫉妒恨,做出什么始料不及的事情来。她要防患于未然,让他们有“一荣俱荣”的感觉。 阿福听她说过学堂的用途,明白她这话的意思,可还是忍不住替她担心,“知秋姐姐,村里大大小小几十个孩子呢,得请多少个先生才能教得过来啊?”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你以为我连这点都算不到,就敢随便开学堂吗?请一个就够了。” “一个?”阿福实在想象不出一个先生怎么教几十个孩子,皱起两条淡淡的眉毛,“那还不得把先生累死啊?” 叶知秋被她杞人忧天的模样逗笑了,“傻丫头,又不是一个一个地教。我们把教舍建大一些,让几十个孩子一块儿听先生讲课不就完了吗?” “可不是吗?”阿福一拍脑门,“瞧我这猪脑子。” 叶知秋笑了一笑,“况且我只说让他们免费来读书,可没说要帮他们出纸墨笔砚和书本,你以为村里有多少人家儿能买得起这些东西?来读书的孩子肯定比你预计的要少得多。” “对哈。”阿福先是恍然,随后又忧心起来,“那要是来读书的人少了,知秋姐姐开学堂的苦心不是白费了吗?” “不会的。”叶知秋笑得信心十足。 有免费的东西摆在那儿,谁不想要呢?家里的孩子买不起文房,大人们就会更勤奋更努力。忙着赚钱,就没有心思想别的了。她也能趁虚而入,多揽些人来替她做工。 他们赚了钱可以买书本纸笔,送孩子们入学堂念书,她也能凭借他们的劳动力获取更多的利益,互惠互利,何乐而不为呢? 阿福听了她的分析,佩服之余,忍不住感叹,“知秋姐姐,你不去做奸商真是太可惜了!” —— 第154章 我必须搭理! 那群大人孩子实在很能吃,将那头山猪消灭了将近一半。 叶知秋整理了一下,分出一些精肉和排骨,让龚阳明天一早进城,送给元妈和云罗尝鲜。剩下的准备做成火腿、腊肠、腌货和干货,存起来慢慢吃。 山里的天气还算凉爽,可毕竟是夏天。未免坏掉,她将东西分门别类地装进戴盖的木桶里,提到山泉下面。那里温度比较低,适合保鲜。 收拾停当,太阳已经挂在了西边的山尖上。龚阳壮志满怀,留下多禄进一步商谈罐头工坊的事情,其余的人坐上驴车离开山坳。 成家孙女儿要开设学堂的消息已经传开了,驴车一进村子,就迎来村民们的热情问候。 “成大叔从山里回来了?” “成家大妹子,你这是忙完了?” “哎哟,这才几天没见着,虎头又长高了。” …… 扯闲话的居多,也有人凑过来询问学堂的事情。几百米的路,走走停停,足足用去了两刻钟的时间。 刘鹏达正坐在院子里生闷气,看见叶知秋,几乎是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止住了。 他能说什么呢?说今天的事与他无关?去打人闹事的是他亲爹亲娘亲姐夫,他说无关谁会相信? 叶知秋将他欲言又止的样子看在眼里,暗暗地叹了一口气。将带回来的一条块山猪肉交给虎头,“让你大鹏哥拿去给梅香补补身子。” “哎。”虎头对龚阳挨打的事儿一无所知,拎着肉乐颠颠地去了,“大鹏哥,姐姐说让你拿去给梅香姐姐补补身子。” 刘鹏达接过肉,没出息地红了眼圈,“谢谢知秋姐。” 他走之后发生的事情,菊香已经一五一十地跟他讲了。如果说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丝希望。如今被他爹娘这一闹,连最后一丝希望都破灭了。 他很后悔,后悔自己逞一时意气,去参考中了秀才。如果当初他坚持己见。弃文经商,赖在她身边,那个龚阳就不会出现,今天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是他选错了路,把自己的大好姻缘亲手葬送掉了。 好在她并没有怨恨刘家所有人,至少还顾念和梅香的情谊,这让他死灰般冰冷的心恢复了些许温度。 这样也好,斩断对她的念想,就可以安心读书,继续去圆他爹娘寄托在他身上的富贵梦。 虎头听他声音喃喃。怕叶知秋听不见,便自觉地当起了传话筒,“姐姐,大鹏哥说谢谢你哩!” 叶知秋点头一笑,“不客气。” 她淡淡的笑容和客气的话语。让刘鹏达已经麻木的心又隐隐作痛。不敢再看她,转身进了屋,径直来到西间,将手里的肉重重地扔在炕上。 守在梅香身边的刘婶和菊香被吓了一跳,四只红肿的眼睛齐刷刷地看过来。 “知秋姐给三姐补身子的。”刘鹏达也不看他们,扔下这句话掉头就走。 刘婶愣了一瞬,拿手翻了翻包裹着树叶的肉。不屑地撇嘴,“当着一堆人的面儿让咱家落脸儿,这会儿又卖好来了。拿这点儿东西来巴结谁呢?她瞧着我们刘家哪个像是那眼皮子浅的人呐?” “娘。”菊香往门外瞟了一眼,小声地劝道,“你就少说两句吧,没瞧见鹏达不乐意呢吗?” “他爱乐意不乐意。”刘婶话说得硬气。音量却不自觉地放小了,“养儿养女有啥用?一个个都不让我省心。” 菊香不想听她念叨,借口上茅厕出了门。站在院子里往隔壁张望,没看到叶知秋的身影,踌躇半晌。还是推开院门往成家走来。 她会过来,叶知秋并不感觉意外,笑着招呼,“二姐,进来坐。” 菊香见她表情如常,没有勉强和疏离的样子,心中的忐忑减了几分,羞愧却浓了几分。不等开口,便先落泪,“知秋妹妹,我真是没脸面见你了。” “二姐,快别这么说,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叶知秋拿了一条汗巾递给她,“来,快擦擦,别哭坏了眼睛。” “今天这事儿都怪我。”菊香接过汗巾擦去眼泪,一边抽抽搭搭,一边将在山坳里没能说出来的话讲了。 原来刘家设宴的第二天,她就走了。在家待了几天,实在放心不下妹妹,昨天上午寻了个由头,带着郑满仓一起回来了。 事情也赶巧,吃中午饭的时候,豆粒儿爷爷打发豆粒儿娘过来送信儿,说是男方的娘打算过来相看梅香。 梅香当时就急了,发了好大一顿脾气。她怕梅香耐不住性子,把自己看中龚阳的事情抖搂出来,便留在娘家住了一宿。 今天早上起来,她瞅了个空子把梅香拉到西边的杨树林,好言劝说,谁知道被跑这边闲逛的郑满仓听见了,转头就跟刘叔刘婶说了。 老两口起初还不信,待逼问过梅香得了准话儿,惊怒交加,一口咬定龚阳勾引他家闺女,嚷嚷着要去教训那个倒贴吃软饭的穷小子。 她和梅香苦拦不住,被反锁在屋里,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带上郑满仓出了门。等刘鹏达散步回来开了锁,姐弟三人急急忙忙赶到山坳的时候,郑满仓已经把人给打了。 她拉不住郑满仓,只能拉着梅香。爹娘的脾气她比谁都清楚,要是让他们看到梅香护着龚阳,只怕会闹得更凶。 就像叶知秋说的,她的确已经尽力了。 “知秋妹妹,你别记恨我爹我娘和满仓,要怪就怪我吧。”她握着叶知秋的手,泪眼朦胧地恳求道,“要不是我多嘴去劝梅香,哪儿能惹出这么多事儿来?” 叶知秋看着她憔悴的面容,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其实郑满仓才是嘴巴最多的那个,如果没有他在里面搅和,事情也不至于失控。可她从始至终都没有责备过丈夫一句,反而把责任悉数揽到自己身上。 作为妻子,在外人面前适当地维护丈夫的面子无可厚非。可她这么做并不是有意识的,而是出自本能。真不知道该替郑满仓感觉庆幸,还是替她感觉悲哀。 菊香半晌没听到回话,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些。“知秋妹妹,你有气儿就冲我撒吧,千万别跟我们家生分了。” “二姐,你想多了。”叶知秋回过神来,温声开解道,“我今天也是火气旺了些,把话说得太冲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你不要放在心上。 以后咱们该怎么来往还怎么来往,只要你们不跟我生分,我是绝对不会跟你们生分的。” 菊香听她这么说。神情释然了许多,“那就好,那就好。我和梅香打心眼儿里喜欢你,想跟你当一辈子好姐妹呢。” 叶知秋心里明白,经过今天这事儿。她和刘家的关系已经不可能回到从前了。菊香想必也明白,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她不想点破让彼此难堪,于是转移话题,“梅香怎么样了?” 菊香刚刚好看了一些的脸色又黯淡下来,“自打回来就躺在炕上一动不动,谁叫都不睁眼,也不开口。可把我们愁死了。 知秋妹妹,你脑子好使,有见识,会说理儿,要不你过去帮着劝劝?” 叶知秋本不想管这档子闲事,可又担心梅香心火不泄。憋出病来。喜欢一个人有什么错呢?不过是时机不对,有缘无分罢了。 略一思量,便点了头,“好吧,我过去看看她。” 菊香喜出望外。赶忙拉住她的手,“知秋妹妹,快走,梅香从小到大就服你一个人儿,你说话儿她一准儿能听进去。” 叶知秋跟成老爹打了声招呼,便跟和她一道出了门。 刘婶从屋里出来,刚好跟推门而入的叶知秋打了个照面,一愣之后,阴阳怪气地笑道:“哎哟,这不是秋丫头吗?我还当我们家门槛太低,你不稀罕迈进来呢。” “娘,你瞎说啥?”菊香赶忙出声制止她,“人家知秋妹妹是来瞧梅香的。” 刘婶没能领会二闺女的良苦用心,一厢情愿地认定叶知秋因为早上的事情后悔,过来讨好他们的,愈发得理不让人,“我们家梅香活得好好儿的,哪儿敢劳驾你这个大忙人儿瞧看?别再折了寿数。” “娘。”菊香急了,松开叶知秋跑过来,“是我让知秋妹妹过来劝劝梅香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梅香平日里跟知秋妹妹最要好。” 被她这么一提点,刘婶才回过味儿来,心下懊悔不已。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想收回也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往下撑,“平日里好有啥用?到要紧的时候还不照样往后背上捅刀子?” “你娘说得没错儿,梅香是死是活都是咱们老刘家的命,用不着别人假好心。”东屋里传来刘叔阴沉的声音。 像他这种性子闷的人,往往最容易钻牛角尖。在山坳里被叶知秋当众训了一顿,当时还没多大感觉。回来之后越想越窝囊,越想越生气,只觉百爪挠心,火烧火燎的。 正无处发泄,听到院子里的对话,就忍不住插了一嘴。 菊香感觉自己辛苦挽回的局面又被这对糊涂爹娘给搞砸了,又急又气,“爹,娘,知秋妹妹好心来帮忙,你们咋能说出这种话儿,多让人寒心呐?” 说完又跑回来挽住叶知秋的胳膊,“知秋妹妹,你别搭理他们,咱们进屋去瞧梅香。” 叶知秋挣脱她,冷冷地弯起唇角,“这些话我没听见也就算了,既然听见了,我必须搭理!” —— 第155章 决定搬家 刘婶警惕起来,“你……你想干啥?” 叶知秋见她斗鸡一样瞪着自己,不由冷笑出声。难道她以为人人都跟牛婶一样,一言不合,就扑过去撕头发抓脸不成? 菊香也是神色紧张,“知秋妹妹……” “二姐,不好意思,这个忙我帮不了了。”叶知秋不想跟他们浪费口舌,放下一句话,便转身向外走去。 她看明白了,这是一件坚决不能管的闲事。劝好了,人家未必领情,说不定还当她是将功折罪呢。 劝不好,落一身埋怨不说,万一梅香有个三长两短,她百分之百会被指控为罪魁祸首。 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只有傻子才会去做。 况且梅香的病根不是龚阳,也不是当众丢掉的脸面和尊严,而是那对盲目自大、不知好歹的爹娘,劝说和开导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即便这次劝好了,下次难保不会遇到同样的事情。爹娘是天定的,她自问没有逆天改命的本事,实在扮演不来拯救少女的“知心大姐”。 刘叔有一部分话说对了,这都是命。抗争抑或者服从,就看梅香自己的选择了,谁也帮不上。 对这个无辜又可怜的女孩儿,她能奉送的只有默默的同情和祝福。 菊香眼见叶知秋背影决绝地走掉了,那声“知秋妹妹”卡在喉咙口,怎么也喊不出来了。她知道,她所担心的“生分”终究还是产生了。 她努力争取回来的情意,被她爹娘几句话就给说没了。作为女儿,她无法责怪自己的爹娘,唯有心酸落泪。 “哭啥哭?”刘叔仍不解气,隔着窗子吼道,“离了她,咱家人还不能过日子了是咋的?” 刘婶不乐意了,“你朝自家闺女耍哪门子横?”说着一拉菊香。“走,咱进屋去。” 这边内讧的时候,叶知秋已经进了成家院子。一抬眼,就见成老爹和虎头双双立在房前。俱是面带忧色。 “姐姐,你和刘婶吵架了吗?”虎头声音忐忑地问。 叶知秋没有回话,走过来摸了摸他的头,将成老爹搀回东屋,才语带歉意地开了口,“爷爷,对不起啊,又让你劳神了。” “没事儿。”成老爹摆了摆手,“我都听见了,不是你的错儿。刘家出了秀才。那就是半个官家,跟过去不一样儿了。咱们高攀不起,断就断了吧。” 这话里有几分愤然,也有几分伤感。叶知秋能理解他的心情,毕竟是相处多年的邻居。突然变成这样,谁心里也不好受。 “爷爷,我们把家搬到山里去吧。”这件事她几天之前提过,只不过那时候还没考虑成熟,这次她已经下定决心了,“反正我要建作坊,人工和东西都是现成的。顺便把房子盖起来吧。 等作坊开工,学堂启用,那边来来往往的人就多了,咱们也不用再担心安全问题了。爷爷,你认为呢?” 不等成老爹说话,虎头就抢着问:“姐姐。咱家要盖新房子吗?” 叶知秋笑着点头,“对,盖新房子。” “是盖豆粒儿家那样的大瓦房吗?” 小喇叭村的房子基本分为三等,最末等的就是像成家这样的茅草房,屋顶盖茅草。墙体用泥草夯制。这种房子无论建造还是修葺,耗资都是最少的,村里超过一半的房子都是茅草房。 比茅草房稍好一些的是土坯房,用未经烧制的大块土砖垒砌而成。房顶有的盖茅草,有的盖灰瓦。家境稍微殷实一些的人家,比如隔壁刘家和老牛叔家,住的就是这种房子。 最好的是砖瓦房,用青砖或者石头砌墙,房顶铺大片拱瓦。这种房子坚固耐用,一般盖得高,又被称为“大瓦房”。村里只有豆粒儿家住的是名副其实的大瓦房,另外几家都是土坯贴砖的冒牌货。 村里独一无二的房子,叶知秋自然是有印象的。只是看惯了高楼大厦,并不觉得那种三间式的砖瓦房有多好。 见虎头一脸期待,便起了玩心,“你喜欢豆粒儿家那样的房子吗?” “喜欢。”虎头用力点头。 “这可不好办了。”叶知秋故作为难地叹了一口气,“我本来打算盖一个大点的房子,到时候爷爷、你、我、龚阳还有阿福,每人一个房间。既然你不喜欢,那咱们就盖豆粒儿家那样的好了。” 虎头一听这话急了,赶忙拉住她的胳膊,“不行不行,我不稀罕豆粒儿家的房子了,我想要姐姐说的大房子。” 叶知秋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虎头被她笑得一愣,随即意识到她是在开玩笑,嘿嘿地笑了两声,又迫不及待地跟她确认,“姐姐,咱家的新房子比豆粒儿家的大瓦房还高还大吗?” “对,大很多,也高很多。”叶知秋微笑地答。 “那等房子盖好了,我真能自己住一间屋子吗?” “当然能,到时候你想怎么布置就怎么布置。” 虎头兴奋地拍了一下手,“太好了,我就快有自个儿的屋子喽!” 成老爹也被叶知秋描述的新房吸引,没怎么迟疑便答应了,“那就搬吧,左右咱家这房子破得不能再破,住不了几年了。 再说山里又是庄稼又是鱼塘,还要开作坊,不能离了人儿。你整天两头跑也不是个事儿,都搬过去也能让你省省心。” “好,我听爷爷的。”叶知秋笑眯眯地道。 做完决定,成老爹心里顿时宽松不少,又想起一个问题来,“对了,秋丫头,盖新房的钱够吗?不够的话,我这儿还有八两多呢。” 叶知秋拍了拍他的手背。“爷爷,你不用操心银子的事儿,我自有办法。那八两银子你不是答应给我添嫁妆的吗?不能随便动,要不然我会伤心的。” 成老爹心里明白。她是不想碰虎头爹的卖命钱儿。不忍拂了她的心意,笑呵呵地应承着,“行,爷爷不动,给你留着。” “姐姐,等我长大挣着钱了,也给你添嫁妆。”虎头一本正经地接起话茬。 叶知秋惊讶地眨了眨眼,“你要给我置办嫁妆啊?” “嗯。”虎头认真地道,“我还要好好念书考秀才,给咱家长脸。到时候就没人儿敢瞧不起姐姐了。” 叶知秋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番话,将他拉过来,紧紧地抱了一下,然后郑重地看着他的眼睛,“虎头。只要你愿意参加科考,姐姐会无条件支持你。但是你记住,你不用为了姐姐做任何你不喜欢的事情。” 虎头会生出考秀才的念头,多半是因为刚才的事情。他觉得她被刘家人轻视了,想要给她撑腰。 他有这份心意,她感觉很欣慰。其实她并不希望他走上仕途,可如果他自己有这个意向。她也不会阻拦。 人各有志,她觉得活在田园山野比较幸福,别人未必这么觉得。她不会强迫他做选择,也不想他小小年纪就背负什么使命和责任。 孩子就该以快乐为本,身心放松才能健康成长。一旦变成大人,就会变得辛苦劳碌。会有很多烦恼,无忧无虑的时光也就一去不复返了。 虎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我记住了,姐姐。” 成老爹倒是盼着虎头能考出个名堂来,给成家光宗耀祖。只不过虎头才九岁。现在想这件事还太早。只要孙子能有这份志气,他就很满足了。 中午吃了太多的肉,祖孙三人都没有饿的感觉,便将晚饭省了。坐在一块儿讨论着未来的新家,不知不觉夜已经深了。 成老爹和虎头洗漱过,各自躺下睡了。叶知秋一向睡得晚,又记挂着搬家盖房的事情,这会儿没有半点睡意,于是取了墨条和纸来画图。 她没有学过建筑,只把心目中的房屋构架画了出来。再画出配套的平面图,分割房间板块。另外画了一张自己房间的装修图,准备将自己将来的小窝好好布置一下。 修修改改画了一个多时辰,才将新房的图纸画好了。借着这股灵感,把罐头工坊和学堂的图纸也一并画了出来。 等全部画完,已经过三更了。她将三份图纸敛好,便端着蜡烛门来洗手。刚来到灶间,就听院子里传来“咚”的一声闷响,像是什么东西重重地落在了地上,紧接着又传来踏雪“呜呜”的低吠。 与以往那种示威的叫声不同,有些惊惶不安的意味。它似乎想要挣脱锁链冲出去,带起一连串的哗哗啦啦的声响。 叶知秋心头大惊,短短一瞬间,脑海里划过数个念头:贼人上门?野兽闯入?还是不明飞行物坠落? 东屋传来均匀的呼吸声,成老爹和虎头睡得正香,分毫没有察觉外面的异常。有心叫醒他们,又怕吓到那一老一小。咬了咬牙,决定先看看情况再说。 她强自按捺着怦怦乱跳的心,取下风灯点燃,提在手里。放轻脚步来到门边,慢慢地撤掉门栓,将门拉开一条缝隙,向外望去。 正是月末,没有月亮,星光稀薄,外面漆黑一片。她将风灯缓缓提高,视线逐渐放远,一寸一寸地搜寻。终于在正对门口三丈之外的地方,发现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还不等看个仔细,那东西突然动了一下。她顿觉后背泛凉,汗毛直立,一声断喝不经大脑便脱口而出,“谁?!” 短暂又漫长的寂静之后,一个暗哑的声音随着清风断断续续地飘了过来,“叶……叶姑娘……” —— 第156章 缝合手术 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很是虚弱。叶知秋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可一时之间想不起是谁。不过因为对方是个人,而且似曾相识,她的心神多少安定了些。 “你是谁?”她沉声问道。 那人没有回话,也没再动。 踏雪也安静下来,蹲坐在狗棚外,两只眼睛在黑暗之中闪动这幽绿的光芒。 “秋丫头,出啥事儿了?”东屋传来成老爹惊慌的问话声。 “爷爷,你待在屋里。”叶知秋顾不上跟他解释,匆匆地叮嘱了一句,便拉开门走了出来。 三丈的距离,不过短短的十几步,却让她有种跋山涉水的感觉。她不敢太靠近,在米余外的地方顿住脚步,伸长了提着风灯的手臂,将那人笼罩在光圈之中。 借着昏黄的烛火,能分辨出一个中等身材的年轻男子,以爬的姿势俯卧在地上。两只手的手背上布满了划痕,头发乱成一团,粘着草叶、苍耳和棘刺。着一身黑灰色的短装,衣服破破烂烂,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窟窿,有的地方露出带伤的皮肤。 她试着叫了两声,那人不回应也不动。靠近一些,用手戳了戳他的肩头,他依然没有反应,似乎是晕死过去了。 她迟疑了一下,将风灯放在地上,双手扳起他的脑袋,仔细一看,忍不住低声惊呼,“训狗侍卫?!” 虽然这张脸脏兮兮的,又是血又是泥,可她不会认错,这人的确是那名教她训狗的那名侍卫。可他不是早就回京了吗?为什么突然出现在她家的院子里? 一个念头尚未转罢,就听虎头喊“姐姐”。回头一看,见他身上只穿了一条大裤头,手里握着一根木棍,赤着双脚冲了出来,“姐姐。坏蛋在哪儿呢?” 他是被成老爹叫醒的,听说有坏人,连衣服鞋子都没来得及穿,就跑来保护姐姐。待看清地上那人的模样。“哎呀”地叫了一声。 “虎头,别喊。”叶知秋压低了声音制止他,“快帮我把人扶到屋里去。” 这万籁俱寂的,喊一嗓子几乎全村都能听见。万一惊动了别人,不知道又要招来多少闲言碎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虎头还没搞清楚状况,愣怔了半晌,才扔掉手里的棍子,跑过来和她一起将训狗侍卫扶了起来。说是扶,其实跟拖差不多。 这侍卫身材并不高大。可胜在结实,晕过之后更是死沉死沉的。姐弟两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搬到东屋炕上。 叶知秋给他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发现他腹部有一条将近半尺长的伤口。皮肉翻卷,边缘参差不齐。不像是被刀剑所伤。他自己胡乱上了些草药,简单地包扎了一下。血还没有完全止住,模糊的血肉染上暗绿色的草汁,看起来触目惊心。 虎头一张小脸儿煞白,紧张地看着叶知秋,“姐姐,狗大哥会死吗?” “不会。”叶知秋简短地答。 这伤口看起来严重。却完美地避开了要害。好好医治的话,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忧。只不过现在是半夜,没办法送他进城去看大夫。 她略一沉吟,便吩咐道:“虎头,帮你狗大哥把头上粘的东西摘下来,再湿条帕子给他擦擦脸。小心一点儿。别碰到伤口。” “哎。”虎头答应着立刻行动起来。 叶知秋又叮嘱他了几句,便来到灶间生火。等锅中的水沸腾,把针线和棉絮放进去煮。又取了一碗酒来,用棉絮蘸酒,替训狗侍卫清理腹部的伤口。清理完毕。再用针线缝合。 这是她第一次给人缝合伤口,饶是极力克制,依然紧张得几欲窒息。每当针线穿过皮肉的时候,心都不由自主地跟着颤上几颤。等缝完最后一针,她整个人都如同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训狗侍卫当真是条硬汉,在没有麻醉剂的情况下,被折腾了这么半天,居然没有醒来的迹象。若不是呼吸脉搏仍在,腹部肌肉间或抽搐那么一两下,她都怀疑自己面对的是一具尸体。 家里没有伤药,她也不敢随便用草药,只把棉布用开水烫过烤干,给他包扎起来。白酒的消毒效果本就不太好,再染上别的细菌就麻烦了。这个时代没有抗生素,发炎感染可是会死人的。 处理完大的伤口,把他身上那些小伤口也清理了,拿出成老爹的一套衣服给他换上。 做完这些,四更已经过了大半,距离开城门还有一个多时辰。 这一个多时辰,对成老爹和虎头来说,不过是担心,无心睡眠;可对叶知秋来说,却是煎熬。忙着救人的时候没有心思细想,一旦有了闲暇,脑细胞就变得无比活跃。 已经走掉的侍卫为什么又回来了?难道是他主子派他来送信的?可她并没有在他身上看到信件之类的东西。况且以他的身手,送个信怎么会把自己搞得浑身是伤呢?那会不会是他主子出事了? 不可能,那个人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能出什么事呢?以她对那个人的了解,即便真的出了什么事,他也不会让她知道。再说她不过是平头老百姓一枚,知道了也帮不上他的忙不是? 她一边在心里说服自己,一边在脑海里想象着诸如九龙夺嫡、兄弟相残、皇室阴谋之类的情景。越想越心焦,有好几次都想把那个昏睡的侍卫泼醒,马上问个清楚。 天人交战了数个回合,终究做不出那样惨无人道的事情,只能强行忍下了。 好不容易捱到五更三刻,她一路狂奔来到牛家,把还在睡梦之中的多寿喊了起来。 “知秋姐,你咋来这早?”多寿披着衣服跑出来,睡眼惺忪地问。 “套上驴车,马上跟我走。”叶知秋答非所问。 多寿这才发现她神色不对,睡意登时去了大半,“知秋姐,出啥事儿了?” “先别问那么多,快去套车。”叶知秋急声催促。 “哎。我这就去。”多寿答应着直奔牲口棚。 牛家的其他人也被惊醒了,先后出门询问。叶知秋不好跟他们解释,只把训狗侍卫的情况跟阿福悄悄地说了,拜托她去成家帮忙照看一下成老爹和虎头。 这会儿时辰还早。除了成家和牛家,村里的人都还没起。驴车穿村而过,并未引起别人的关注。抵达清阳府的时候,城门刚刚解锁。两旁的店铺门板未卸,街上也是冷冷清清的,只有零星的行人和车马。 叶知秋今天的运气不错,敲开第二家医馆的门,就遇上了留馆大夫。这位卢大夫昨天傍晚被人请去接生,直到三更才结束出诊,未免半夜吵醒家人。便留在医馆过夜。 “这伤口是谁缝合的?”他一边检查训狗侍卫的伤口,一边问道。 “是我缝的。”叶知秋答道。 卢大夫抬眼打量了她两下,没有说话,低头继续检查。 叶知秋感觉他目光锐利,看起来不太高兴的样子。惴惴地问:“大夫,是不是没缝好啊?” “缝合还算整齐,针码也称得上均匀,皮肤基本没有错位。你不会医术,能缝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卢大夫头也不抬地道。 叶知秋松了一口气,“大夫,他没事吧?” 卢大夫没有立即回话。给训狗侍卫细细地号了脉,看过眼睛和舌苔,全套诊察完毕,才不紧不慢地道:“没有伤到要害,血止住就没什么大碍,静心调养个把月就差不多了。” “那他什么时候能醒?”这是她最关心的问题。 “说不准。”卢大夫提起笔来。飞快地写着药方,写完吹一吹,交给候在旁边的小厮,接着往下说,“他是习武之人。经常风餐露宿,饮食不继,身上还有不少的旧伤。近日内又持续奔波劳碌,加上受伤体虚,把所有的隐疾都激发出来了,不睡上十个时辰是醒不过来的。” 叶知秋眼神黯了黯,“要十个时辰吗?” 卢大夫斜目瞟来,“怎么,你想让他早点儿醒吗?” “是啊,我有事要问他。”叶知秋回了话,又有些地期待地望着他,“大夫,你有没有办法让他马上醒过来?我问他一句话就好。” “办法倒是有。”卢大夫眯起眼睛,“不过你要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这个一脸严肃的老大夫会玩讨价还价这一套,让叶知秋颇感意外。为了让那名侍卫尽早醒来,也懒得计较,“好,你问。” 卢大夫也不客气,直接开问:“你不会医术,怎么敢随便替人缝合伤口?” “这不是敢不敢的问题,他的伤口很大,不尽快缝合就会失血过多,脏东西进到皮下还会引起发炎。我发现他的时候刚过三更,没有地方看大夫。我等得起,他等不起。” “我看你的缝合手法不像外行,你可是做过类似的事情?” 叶知秋没想到他目光如此毒辣,心下暗暗吃惊。她的确做过类似的事情,不过对象不是人,而是做了剖腹产的母牛和母羊。 人和动物毕竟不能相提并论,她也是救人心切,才出此下策。况且这个时代没有剖腹产一说,她不想多生事端,便模棱两可地答道:“以前做过一次。” 卢大夫直觉她不只做过一次,见她不想多说,也没有追问,“最后一问,你救这个小伙子,是为了救他的命,还是为了救他肚子里的话?” 叶知秋听了这个问题,感觉无奈又好笑,“这位大夫,我要是只想套话,早就一盆冷水把他泼醒了。还用得着给他缝合伤口,又大老远把他送到这里来吗?” “说得也是。”卢大夫似有赞许点了点头,起身取了针筒,在侍卫的人中和神庭等穴位分别下针。 银针取下不到半盏茶的工夫,那侍卫便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 第157章 他日再报 目光起初散乱茫然,没有焦点。数个呼吸之后,才变得清明起来。 “叶姑娘。”他第一眼就认出了叶知秋,挣扎着想要起身。 叶知秋赶忙拦住他,“躺着别动,小心伤口裂开。” 侍卫依言躺好,面带歉意地道:“叶姑娘,给你添麻烦了。” “没什么麻烦的。”叶知秋微微一笑,“对了,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这个人从来都是进退如风,该出现的时候自动出现,不该出现的时候自动消失,并不需要别人吩咐。她一心想跟凤康划清界限,也没打算跟他的侍卫深交,从来没有问过名字。 她有事要跟他确认,这样你啊我的实在别扭。总不能跟虎头一样,喊他狗大哥吧? “在下姓张,单名一个弛字。”侍卫一板一眼地答。 叶知秋无心品鉴他的名字,“张大哥,我想知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只有功夫和头脑同样出众的人,才能成为一等侍卫。在这方面,张弛无疑是佼佼者。见她神色紧张,就知道她真正想问的是什么。 “叶姑娘不必担心,主子没事。” 被他一眼看穿心事,虽然有些窘迫,叶知秋还是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安心之余,又满心好奇,“那你为什么……” “我奉主子的命令,留在这里保护叶姑娘。” 叶知秋惊得张大了眼睛,“你是说,你没有回京,一直都在我家……附近?!”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最后一次见他是在年根之前。五个多月,有个人一直在暗中关注着自己,她却全然不知。这感觉,实在令人毛骨悚然。 万幸他是来保护她的。而不是来杀她的。否则这么长时间,足够她死上几百回了。 张弛将她的表情看在眼里,便有些误会了,郑重其事地解释道:“叶姑娘放心。在下向来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 “我知道。”叶知秋尴尬地笑了笑,将话题转开去,“那你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张弛开始不肯多说,只说是自己不小心滚下山崖摔伤的。只可惜她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几个犀利而大胆的推测下来,便将事情的经过问了个大概齐。 原来昨天踏雪回来报信的时候,他抢在龚阳和多寿之前赶到了虎头所在的地方。将在附近徘徊的山猪群远远地引开了。 一般情况下,以他的身手,想要摆脱几头山猪并不难。谁知他时运不济,正赶上膝盖旧伤复发,在山里转了好几个时辰。也没能将那群山猪甩掉。到傍晚时分,他筋疲力竭,一不留神,从崖上滚了下去,被崖壁上突出的山石划伤了腹部。 好在谷底并不深,他攀着藤条和石块爬了上来。连夜回到小喇叭村,便支撑不住了。倒在了院子里。 叶知秋没料到事情是会这样的,心里感激又惭愧。感激的是,他救了虎头一条小命。不止虎头,要不是他把山猪及时引开,随后赶到的龚阳、多寿、她和阿福,恐怕也会跟猪群遭遇。 惭愧的是。救命恩人被山猪赶着满山跑的时候,而她却和大家在山坳里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如果他没有晕倒成家院子里,她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事,只会以为是虎头运气好。 “张大哥,谢谢你。”她由衷道谢。 “不必客气。我只是奉命行事。”张弛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语气一顿,又道,“叶姑娘要谢,就谢我家主子吧。” 叶知秋笑了笑,没有应声。她的确应该谢他,可她不知道该怎么谢。 不管在原来的世界,还是在这里,她都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即便是抚养她长大的舅舅舅妈,她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回报了。她可以拍着良心说,她对得起任何一个对她好或者好过的人。 唯有那个人,她欠了一次又一次,却无从回报。 既然远的那个无法报答,那就报答眼前的这个吧。 “大夫,麻烦你给张大哥仔细检查一下,看看他都有哪些旧伤。能治的治,不能治的就开些滋补温养的药,尽量减少他的病痛,花多少钱都无所谓。” 卢大夫面无表情地瞥了她一眼,“是药三分毒,还是少服为妙。对他来说,最好的补药就是吃好睡好,不要再沐风饮露。” “我明白了。”叶知秋点了点头,将目光转向张弛,“张大哥,这段时间你就到我家好好养伤吧。” 张弛也知道自己现在这副模样,再躲在暗处保护她不太合适,只能欣然接受,“那就劳烦叶姑娘了。” 说话的工夫,小厮已经按照药方配好了药。有内服的汤药,也有外敷的药膏。叶知秋跟卢大夫细细询问了一些注意事项,便离开医馆,出了清阳府。 她并没有带张弛回小喇叭村,而是将他送到了山坳。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她带一个大男人回去养着,难免惹人猜疑和闲话。 避人口舌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这样照顾他更方便一些。而且这边风景好,空气也好,比较适合静养。 龚阳见她带来一个受伤的年轻男子,很是吃惊,“叶姑娘,这是什么人啊?” 叶知秋只隐去了张弛的真实身份,将其余的事情照实跟他说了,“家里不方便,就让他跟你住在一起。白天我过来干活可以顺便照顾他,晚上就麻烦你多费心了。” “好。”龚阳对这个舍身救人的老兄印象很好,答应得格外爽快,“叶姑娘,张兄什么时候能醒过来?” 叶知秋微笑地道:“大夫说,用施针的方法把昏迷的人强行唤醒。会加剧疲劳,估计他要睡十二个时辰以上。” 龚阳表情略有点失望,“这么说,我要明天这个时候才能跟他正式见面了?” 卢大夫特地叮嘱。昏睡期间不必服药进食,只需隔两三个时辰喂点水就可以。因此不用特别准备病号饭,叶知秋把人交给龚阳,便坐上驴车赶回小喇叭村。 阿福厨艺不精,打下手还凑合,做主厨就差远了。虎头许久不做饭,也有些手生。两个人捣鼓了半天,才熬出一锅半糊半生的粥。 成老爹惦记孙女儿和那个受伤的人,本就没什么胃口,本着节约粮食的精神。勉强喝了小半碗。阿福和虎头的嘴巴早就被叶知秋养刁了,哪里还吃得下这样的饭?捏着鼻子尝了两口,赶忙拿去喂狗。 踏雪和黑风一样,都是无肉不欢地主儿,对他们殷勤送上的白米粥视若无睹。 叶知秋不知道这个小插曲。见他们目光热切,只当他们在担心张弛,“放心吧,他已经没事了,龚阳在照顾他。” 多寿嘴快,抢过话头,把张弛引开野猪的事情讲了一遍。 成老爹听完满心后怕。连声唏嘘,“哎哟,哎哟,多亏那小伙子了,要不我们老成家可真要断根儿了。秋丫头,咱可得好好谢谢人家啊。” 叶知秋点头答应。“我知道了,爷爷。” 阿福坏心眼儿地戳了戳虎头,“你以后还敢不敢去猎山猪了?” “不敢了,不敢了。”虎头忙不迭地摇头。 那位狗大哥的武功他是见识过,噌地一下就上了屋顶。又噌地一下就不见了。那么厉害的人都被山猪给伤了,更别说他了。直到现在,他才完全明白,姐姐昨天说的话是对的,揍他也是对的。 叶知秋相信,亲眼看到张弛的伤势,对他的震撼力已经足够大了,也就没再借机教训他,让他慢慢反省也就是了。 说完张弛的事情,见他们依然眼带热切地望着她,有些莫名其妙,“你们怎么了?” “饿。”阿福和虎头异口同声地道。 叶知秋微微一怔,随即笑了起来,“你们不说我还不觉得,一说我也饿了。你们等着,我这就做饭去。多寿,你也留下一块儿吃吧。” 考虑到这会儿已经过了早饭的点儿,回家也没饭可吃,多寿便不客气地答应下来,“行,那我先去喂喂灰毛。” 趁叶知秋去灶间做饭,阿福瞅了个空跟她打听,“知秋姐姐,你打算咋处理那个训狗的侍卫啊?” 这个问题叶知秋还没想好,“等他养好伤再说吧。” “也是,左右他还得养个把月呢,你慢慢想吧。”阿福宽解了她两句,又忍不住叹息,“人都走了,还偷偷留下一个侍卫保护你。知秋姐姐,那个王爷对你真是没话说,他要不是王爷该多好!” 叶知秋从来不喜欢用假设出来的东西安慰自己,可听了这话,心头还是隐隐作痛。想起自己之前庸人自扰,为他心急如焚瞎担心的事情,不觉失笑,“我还真是电视剧看多了。” 阿福没听明白,“知秋姐姐,你说啥?” “没什么。”叶知秋苦笑地摇了摇头,“我还以为我已经可以把他忘了呢。” 阿福老气横秋地拍了拍她的胳膊,“知秋姐姐,你认命吧,你怕是这辈子都忘不了了。” 叶知秋愣了一瞬,又笑了起来,“也许吧。” 忘不了就忘不了吧,他带给她的记忆多半都是美好的,何必强迫自己去忘记?如果没有他最初借给她的十两银子,没有他去县衙救她,她未必没有今天,但是一定不会这么顺利,也不会这么快。 那就记着这个人,记着这份情,他日再报吧! —— 第158章 尽我所能保护你! 陈老三的办事效率很高,当天下午就带着县衙的人赶到山坳,进行丈量登录。 这一次吴县令没有亲临现场,只让县丞带来了一封亲笔信,郑重其事当众宣读,对叶知秋勤于垦荒的行为大加赞扬,并希望她再接再厉。 托他急功近利的福,叶知秋以最快的速度拿到了地契。转过天来,罐头工坊正式开建。 龚阳和多禄带领十里八村的近百名壮丁,日夜不停地赶工,半月之后,两排高大宽敞的厂房便整齐地矗立在小山坳之中。 刘鹏达来找叶知秋的时候,她正和龚阳、阿福商量着山泉引流的事情。 “叶姑娘,引水渠已经挖好了,就等竹竿运到了。” “啥竹竿?那叫水管。”阿福纠正了龚阳,又不无得意地道,“放心吧,今天下午就能送过来了。按照知秋姐姐的要求,里外都用猪皮胶和蜡油漆涂过。我亲自监督他们做的,保准儿没问题。” 涂层材料是叶知秋跟作坊的师傅反复研究出来的,百分百安全无害,当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她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阿福,罐头坛子做得怎么样了?” “我已经跟瓷窑说好了,让他们明天送样品过来。”提起这件事,阿福有些不解,“知秋姐姐,咱们之前用的小坛子才两三文钱一个,不是挺好的吗?你为啥又要做那种老贵的青瓷坛子?” “阿福,我问你,如果你是一个有钱人,想拿罐头送礼,你会买普通小坛子装的罐头呢,还是会买青瓷坛子装的罐头呢?” 阿福若有恍然地眨了眨眼,“知秋姐姐,青瓷坛子是专门给富人准备的啊?” “意思差不多。”叶知秋笑了一笑,“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要满足不同阶层消费者的需求、促进层次消费吗?这就是其中的一种体现,你明白吗?” “明白倒是明白,可那青瓷坛子要好几十文一个呢,咱哪儿来那么多钱买坛子啊?” “傻丫头。这种精品罐头不用做很多。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做太多就不值钱了。”叶知秋说着又想起一件事来,“对了,下次见到娄掌柜的时候,你跟他谈谈罐头坛子回收的事情。 回收的费用我们来出,价格比买的时候稍微低一些。也可以用几个坛子换一坛罐头,具体怎么换,你和娄掌柜商量着办吧。这样省工省料,还能省下一笔制作坛子的费用。” 阿福眼睛一亮。“这个法子好,我明天就去跟娄掌柜说。” 听了她这一番话,龚阳深受启发,“叶姑娘,不如跟瓷窑说一说。在每一个坛子上都刻上我们自己的标识。还有,我们可以在你画的那个商标上注明回收这一项。” 叶知秋原本也是这么打算的,没想到他先提了出来。不得不说,他很有天赋。既然这个工坊已经交给他了,她就不打算插手太多,“你是坊主,你看着办。” “好。”龚阳憋着劲儿想干一番大事。如今工坊已经落成,收尾工作做完之后就能投入生产,他满心兴奋,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阿福,马耳朵山那边回信了吗?” 阿福拍了一下脑门。“哎呀,你不说我都忘了。已经回信儿了,孙大叔说三天之后先给咱们拉几车果子来。” 叶知秋感觉她最近忙得团团转,有些担心,“阿福。你负责的事情是不是太多了?用不用找个人帮你分担一下?” “不用,不用,我忙得过来。”阿福连忙摆手,“你不是说要做大事儿要先活动筋骨吗?我得使劲儿跑跑,要不啥时候能成才啊?” 龚阳被她这歪解给逗笑了,“阿福,叶姑娘的原话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阿福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这不一样儿吗?” 这几个人聊得实在太专注,刘鹏达在附近站了半晌都没能引起他们的注意,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趁他们沉默的空当,出声喊道:“知秋姐。” 叶知秋闻声回头,看到他,表情有些惊讶。 那天之后,她跟刘家就没什么来往了。每日早出晚归,见面的机会很少。偶尔在门外碰见,刘家那老两口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她也不屑于拿热脸去贴他们的冷臀部。 刘鹏达也不太想跟她见面的样子,有意无意地躲着她。今天居然主动找上门来,实在令人意外。 细一打量,见他身后背着铺盖卷,臂弯里还挎着一个包袱,俨然一副要远行的样子,便微笑地问道:“鹏达,你要出门吗?” 刘鹏达不回话,双眼直直地看着她,“知秋姐,我能跟你单独谈谈吗?” “叶姑娘,我先去忙了。”龚阳不太想跟刘家的人碰面,打了声招呼,快步离去。 阿福也很识趣,“知秋姐姐,我饿了,去寻摸点儿东西吃。” 叶知秋点了点头,“去吧,我让葫芦给你留饭了。” 她口中的“葫芦”是个人,也就是老牛叔给她推荐的人选之一,马婶的孙子,马葫芦。跟多寿同岁,今年十六。 葫芦爹跟虎头爹一样,去参军的时候死在了战场上。他娘几年前带妹妹改嫁到外县去了,家里只剩下他和马婶,祖孙二人相依为命。 建工坊的这段时间,他取代龚阳的位置,在池塘边养鱼喂鸭,照看张弛。这孩子憨厚老实,也聪明能干,做得一手好饭。不管什么样的菜式,只要看一遍就能做得像模像样。 最近几天,都是葫芦在给大家做饭。她相信用不了多久,她这大厨的头衔就要拱手让人了。 目送阿福走远,她收回目光,看向刘鹏达,“你想跟我谈什么?” 来的路上,刘鹏达准备了很多话,一旦面对面,又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沉默半晌。才挤出一句,“知秋姐,我要去府学读书了。” “是吗?”叶知秋笑着祝贺他,“恭喜你了。” 据她所知。并不是所有秀才都能进入府学读书的,只有在童试中获得前几名的人才有这个机会。 难怪刘婶这几天趾高气昂,在她经过门前的时候,打鸡踹狗、指桑骂槐的,原来又有了骄傲的资本。 “谢谢知秋姐。”刘鹏达笑得很勉强,似乎不太想在这件事多费口舌,语气一顿,便转了话题,“你们……打算搬家了吗?” “嗯。”叶知秋往池塘方向看了一眼,“很快就能搬了。” 罐头工坊建好之后。多禄便带领原班人马转移到新房址。现在地基已经挖了将近一半。不出意外的话,一个月内就能完工。 想到以后连邻居都做不成了,刘鹏达心里的酸涩又浓重了几分,“知秋姐,我听村里人说。你要建学堂是吗?” “是啊。”叶知秋并不介意他明知故问,逐字逐句,耐心地回答他,“我家的新房盖好之后,就要建学堂了。等学堂建好,也差不多该到秋收的时候了。” “这一年过得还真快。”刘鹏达接着她的话茬唏嘘了一句。 叶知秋轻轻地吐了一口气,“是挺快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失神。刘鹏达知道他们感叹的不是同一种心情,苦笑了一下,没再作声。两个人就这样想着各自的心事,沉默下来。 良久之后,还是刘鹏达先开了口,“知秋姐。我明年秋天会去参加乡试,中举之后再去参加会试,殿试,然后回到咱们清阳府来做官。” 叶知秋从他这话里听出了决然和发誓的意味,不觉敛了笑意。“为什么要回到清阳府来做官?” “知秋姐,你想做的事情不止我看到的这些吧?”刘鹏达凝视着她,“我知道,我不太了解你,但是直觉告诉我,你所图很大,大到我无法想象。 你一个女子,做到今天这个地步就已经很扎眼了。名高引谤,树大招风。知秋姐,你想过没有,你将来会遇到多少麻烦?会惹来多少非议?” 叶知秋眸色微沉,“所以呢?” “所以,我要回到清阳府做官,尽我所能保护你!” 听了这话,叶知秋终于明白自己刚才的不安出自哪里了。如果是别人这么说,她会毫不留情地告诉他,她不需要。可对刘鹏达,她说不出口。 不仅仅是因为他认真的表情和语气,更因为他那对望子成龙的爹娘。 虽然她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她哪句话说错,致使他一蹶不振,刘叔和刘婶一定会来找她拼命。她担不起这个风险,也没有那个闲工夫。 斟酌半晌,她决定把话说得委婉一些,“鹏达,你太高看我了,我图得并不大。我只想留在这里,种种田,看看风景,和大家一起过过悠闲的日子。 你有这个心意,我很感激你,但是你读书做官,不应该是为了保护某个人。往小里说,应该是为了你自己的前程,为了光耀门楣,为了福荫家人和子孙后代;往大处说,应该是为国效力,为百姓谋福祉。 如果将来你碰巧回到清阳府做官,我有事一定会去找你帮忙。可如果你为了保护我回来做官,就本末倒置、有违你读书的初衷了。那样的话,我就算有事,也不好意思去找你……” “知秋姐。”刘鹏达出声打断她,“我知道你不稀罕我的保护,那你就当我没说过吧。我会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跟你无关!” —— 第159章 新房封顶 看着刘鹏达的表情,叶知秋突然意识到,她和刘家的矛盾,也许早在他表露心迹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 刘叔和刘婶针对她也许是无意识的,可他们内心深处,恐怕一直都在担心她会跟自家前途无量的儿子扯上关系。 归根结底,他这份青涩的感情才是祸源。梅香和龚阳的事情,不过是个导火索罢了。 不管表面看起来多么成熟,他终究是个十五岁的孩子,性情未定,有时难免心血来潮,生出一些不该有的想法。 他大概想以这种方式来挽留什么,可他没有想到,恰恰是他这份留恋,让他连最起码的邻里之情都挽留不住。 既然劝不动,就随他去吧。总有一天他会明白,官场深似海,有太多的事情身不由己,不是他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的。即便他将来真的回到清阳府做官,她也不会仰他鼻息,寻求他的庇护。 “祝你早日金榜题名。”她微笑地道。 刘鹏达显然会错了意,紧绷的表情松弛下来,眼中闪动着欣喜,“谢谢知秋姐,我会努力的。” 他以为自己已经死心了,可这半个月来,每当想到跟她缘尽情散的时候,他就感觉如坠深渊。四周一片黑暗,看不到阳光、色彩和希望,也找不到落脚点。 他不想过那种空虚绝望的日子,所以他冥思苦想,为自己创造了一条救赎之路。他要为她读书,为她做官,为她保驾护航,用这种方法来延续他们之间的缘分,哪怕不是姻缘。 只要能跟她联系在一起,他就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叶知秋不想给他太多的期冀,于是终止了这个话题,“梅香怎么样了?” “还是老样子。”说起梅香,刘鹏达神色又黯淡下来。“就像丢了魂,整天除了睡觉就是发呆,人都瘦得脱了相,豆叔给提的那门亲事也吹了。” 村里人舌头长。几天时间就把梅香和龚阳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 有人说龚阳见刘家出了个秀才,想攀附刘家,暗地里勾引了梅香;有人说梅香眼光不济,寻死觅活想要嫁给成家长工;也有人说龚阳和梅香勾搭成奸,想要谋夺成家成家,事情败落,企图自杀。 还有一个更狗血的版本,说成家孙女儿和梅香二女争夫,最后梅香落败,拉着成家孙女儿一块跳了水。 不管哪种说法。梅香都是名声受损最大的那个人。男方的母亲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让人捎话过来,说她儿子只想找个本分的媳妇儿过日子,不管刘家将来出状元也好,出宰相也好。都不想高攀。 为此刘婶站在街上骂了整整一天,把村里那些好事儿的,喜欢说嘴的,挨个喷了一遍,叶知秋和龚阳也没能幸免。这场无差别的攻击之后,到刘家串门的人大幅减少。 那天叶知秋人在清阳府,正跟作坊的师傅研究水管的涂层材料呢。听说这件事。已经是两天之后了,她懒得翻旧账,也懒得跟那种人一般见识,就权当不知道了。 只可怜梅香,被那个糊涂娘当街一骂,无异于坐实了不守妇道的名头。以后想在十里八村说亲只怕更难。 至于刘婶,只能用可悲来形容了,高举维护的大旗,给闺女拉了一圈仇恨值还不自知,果真是“一粉顶十黑”。 刘鹏达有心拜托她去开解一下梅香。话到嘴边又止住了。连他都不想管的事情,凭什么让别人去管?说起来,她被他的爹娘那般对待,他连一句“对不起”都没跟她说过,又凭什么奢求她不计前嫌? 虽然现在也能说,可他觉得自己没有那个资格。等他有了资格之后,再补上吧。 “知秋姐,我该走了。”他望着叶知秋,眼神比来时平静了许多,“你要保重。” 叶知秋点了点头,“你也保重。” “我会的。”刘鹏达深深地凝视了她一眼,便转了身,一边大步向前走,一边在心里重复着刚才没能说出口的话,“在愿望达成之前,我会为你保重。” 叶知秋感觉他的背影有种“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壮,一时间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叹了。不过是去府学读书,怎么搞得跟慷慨就义似的? 她是个务实的人,不愿意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忧虑尚未发生的事情。她认定刘鹏达说出那番话是一时冲动,也没怎么放在心上,一忙起来,便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吃过午饭之后,作坊就将作为水管的空心竹竿按时送了过来。一根根碗口般粗细的竹管,严丝密缝地接起来,将山泉水从源头引入小山坳,流进事先砌好的封闭水池之中。 再经由竹管,分别引进操作间和锅炉房。只要拔掉竹塞,水就可以直接入锅入池,不需要浪费人工去汲水。这一套简易的“自来水”系统,让那些习惯了挑和提的人们大开眼界。 三天之后,第一批水果送到,罐头工坊投入生产。 操作间的功用,主要是对水果进行挑选,分级,去皮,盐水浸泡。做这些事情的,基本都是村里比较老实能干的婆子和媳妇,也有未出阁的小姑娘,以董武妻子江红月为首。 锅炉房的功用比较多,前期有烫煮,糖水调配,装罐,封罐,后期有杀菌,冷却,蜡封,贴标。做这些事情的人,都是龚阳精心挑选出来的,以老牛叔推荐的董武和田根为首。 除了两排厂房,小山坳里还有两个人工挖掘的山洞,是专门用来发酵储存果酒的。 第一批五百坛罐头被送往咸喜分号,卖得并没有预期中火爆。这个时代的人们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并不高,而且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花二十文去买一坛罐头,远不如去买两斤米面来得实在。 经过叶知秋的点拨,咸喜分号先后推出“免费试吃”、“开业大酬宾”、“限时半价”等活动,逐步打开市场。 罐头从每天十几坛,到几十坛,再到上百坛。最后稳定在三百坛。偶尔遇上大户人家红白喜事,举办宴席,一天能卖上五六百坛。 整月的时候,阿福从清阳府兴冲冲地赶回来。和叶知秋、龚阳一起结算。算到最后,却是一两银子都没有剩下,她不由大失所望,“知秋姐姐,咱们这不是白忙活了吗?” “怎么是白忙呢?”不等叶知秋说话,龚阳便一脸正色地道,“扣除工钱,柴烛钱,坛子和水果的定钱,咱们还净剩一千坛罐头呢。” 阿福不以为然地皱了皱鼻子。“咱们把罐头卖给娄掌柜,一坛十文,一千坛也只有十两银子。光建作坊就花了好几百两,这得干几年才能赚回来啊?” “账不是这么算的。”叶知秋拍了拍她的脑袋,“这才刚开始。有的赚就不错了。不信你去问问娄掌柜,他这个月赚的钱肯定比我们多不了多少。他都不急,你急什么?” “是啊,阿福,做生意得慢慢来,不能一口吃个胖子。”龚阳附和道。 阿福托腮叹气,“我倒是没啥好急的。就是替知秋姐姐着急。新房眼瞅着就要盖完了,锅碗瓢盆,桌椅板凳,哪样不得花钱添置啊?” 叶知秋被她暮气沉沉的样子逗乐了,“你操心的事情真是越来越多了,要是看不到你这张小脸。光听你说话,别人搞不好会把你当成我娘呢。” “娘?”阿福嘻嘻地笑了起来,“平白捡了这么大一个闺女,那我不是占老鼻子便宜了?” “行了,别贫了。咱们还是说正事吧。”叶知秋嗔了她一眼,将目光转向龚阳,“秋元节就快到了,到时候串门走亲戚的人会很多,罐头的销量也会随着提升。 你让工坊那边加紧赶工,尽可能多制作一些罐头。另外,咱们的精品罐头也该拿出来了,分成单品和礼盒套装,数量你和阿福商量着定。记住,不要贪多。” 龚阳和阿福齐齐点头,“知道了。” 正说着,就见虎头一脸兴奋地飞奔过来,“姐姐,姐姐,多禄哥说要封顶了,让你过去跟他们一块儿点炮仗。” “这么快?”阿福有些惊讶,“不是说明天才能封顶吗?” “老牛叔查了黄历,说今天日子好。”龚阳接起话茬,“多禄大哥为了赶在今天封顶,从卯时就带着大家开始干活儿了,连中午饭都没顾上吃呢。” 阿福起了兴致,一拍巴掌,“太好了,我回来得正是时候。知秋姐姐,你准备铜钱儿和喜果子了没有?” 按照这边的风俗,新房封顶的时候要挂铜钱,撒喜果子。喜果子就是染红的花生,新房主人在点燃鞭炮的同时,撒给在场的人们,有聚福同喜之意。 铜钱是跟鞭炮挂在一起的,点燃鞭炮之后,铜钱落下,谁抢到谁来踩大梁。所谓踩大梁,顾名思义,就是到主梁上去踩几脚,也叫“试梁”,就是替房主人试试房梁结实不结实的意思。 能给别人的新房踩大梁,是一种福气。不止体现在那一串铜钱上,据说还能跟这家的人互相传递好运。不管什么时候来串门,都会被奉为上宾。因此,比较讲究的人家,都会事先指定一个五福俱全的人来接铜钱,踩大梁。 叶知秋见她跃跃欲试,就猜到她想当那个踩大梁的人,笑着鼓励她:“你要加油,我可是串了一百文的铜钱呢。” “肥水不流外人田,那一百文归我了。”阿福撸起袖子就往外走…… —— 第160章 特殊的客人 新房的地址是叶知秋精心挑选的,背山面水,抱阳负阴,是这片山坳之中最理想的建房之地。 老牛叔请了一个懂风水的人来看过,用那人的话来说,就是后有主峰,左辅右弼,可屏挡寒流凶风;前有明堂平坝,水土俱丰,可汲日月精华;山水环抱,地坦就坡,可避洪涝之灾;基轴端正,坐北朝南,乃吉祥福地也。 那人看完之后把叶知秋好一顿表扬,夸她有灵根,独具慧眼。 叶知秋哪里懂什么风水?她选址只有一个原则:方便。不过好话不怕多,就冲他把成老爹哄得眉开眼笑的份儿上,就不枉她送上的那个厚厚的红包。 如今这块风水宝地已经改头换面,满地的杂草和裸露的山石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修补得平平整整的土地。五间尚未封顶的正房座落在正北方,东西两侧各有三间同样未封顶的厢房。 一个宽阔敞亮的庭院已初具形状。 此时正房的主梁上已经系上了大红绸花,三挂鞭炮从梁上垂下来,中间最长的那一挂顶端拴着重重的一串铜钱。正门两侧贴着龚阳亲笔书写的对联:宝盖万年在,华厦千秋盛。 门前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放着满满两畚箕的红果子。成老爹特地穿着一身新衣服,红光满面,精神抖擞地坐在桌前。 叶知秋赶过来的时候,“院子”里已经站满了人。大部分是盖房子的人,少部分是闻讯赶来凑热闹的村民,以孩子居多。得了龚阳的允许,罐头工坊的人也都放下手里的活计,过来讨个喜气。 多禄从山墙上看到她,离着老远便喊道:“知秋妹子,快来快来,吉时就到了!” “好。”叶知秋笑着应了一声,加快来到近前。跟众人打了招呼。便取了烧红的木条,和龚阳、虎头一道点燃了鞭炮。 鞭炮声一响,成老爹便在老牛叔的帮助下,将红果子撒了出去。有人忙着捡红果子。有人涌到梁下,只等鞭炮燃尽,就去抢铜钱。 最后一颗爆竹炸开的瞬间,铜钱坠落,一群人蜂拥而上。推搡,叫嚷,争抢,最后就听一人欣喜地喊道:“我拿着铜钱儿啦!” 早在鞭炮燃起的时候,叶知秋便退到了的角落里。这会儿闻声望去,见那高举着手臂的人竟是多寿。忍不住笑了起来,“这还这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阿福没有抢到,气鼓鼓地瞪着多寿,“就你手快!” 多寿也不接茬,掂了掂手里的铜钱。对梁上的人喊道:“我能去踩大梁了不?” “上来,上来。”梁上的人朝他招手。 多寿得意地看了阿福一眼,便顺着梯子爬上去,按照多禄等人的指点,一边踩房梁,一边念念有词,“一踩稳。二踩牢,三踩平安,四踩福运到,五踩六踩家宅满地宝……” 踩完大梁,还要围着正房跑一圈,俗称“遛墙缝”。然后焚香撒酒。开始封顶。 前些日子接连下了两场雨,盖房的进度比预计的要慢了很多。为了赶在秋收之前将学堂盖好,多禄督促大家加快速度,几天之后封顶完成。只留下一部分瓦工和木工安装门窗,搭建火炕灶台。其余人或者回家,或者转移到坳口建学堂。 在陈老三的积极活动下,前来参加学堂建设的都是义务工,没有工钱,只供一顿午饭。虽然来干活儿的只有小喇叭村的壮丁,以及大喇叭村和王罗庄少数几个想蹭书读的人,可这并不影响大家的热情和积极性。 能让家里的孩子免费读书,对他们的诱惑力绝不不亚于每天几十文的工钱。 学堂地基挖好的同时,成家的新房也收拾妥当了,乔迁之日定在了秋元节。 这天一大早,九婶便带着村里公认的几个有福气的婆子来到山坳新居,为成家熏屋子,生头把火,烧纸请神。 所谓熏屋子,就是用点燃的艾草将每间屋子都熏一遍;升头把火,就是在每个炉灶点一把火。 据说新房和空置超过三年以上的房子,是没有活气的,不能直接住人,否则会生病,招致灾祸。必须请福缘深厚之人熏屋生火,开启活气之源。这两个环节,合起来大概是寓意“人间烟火”。 除此之外,用艾草熏屋子,也有驱虫辟邪的用意。 而烧纸请神,就是要烧纸焚香,请灶王、财神、门神等各路神仙庇佑新宅。 做完这些,放上一挂鞭炮,才能正式搬进来。 其实成家老宅并没有多少东西可搬,除了祖孙三人的衣物,就是一些锅碗瓢盆、缸桶篮筐之类的东西。大件已经陆陆续续地送到山坳,只剩下一些零碎细软。一辆驴车再加一辆骡车,就能轻松搞定。 “知秋姐,成大伯,虎头,该走了。”多寿在门外吆喝道。 “去新家,住大房子喽!”虎头早就等不及了,欢呼着奔出门去。 成老爹摸摸这里,摸摸那里,表情有些伤感。他从一出生就生活在这里,虽然房子翻盖过几次,可这块地一直都没有变过。从婴儿到老年,可以说凝聚了他大半生的回忆。突然要离开,还真有些不舍得。 “爷爷,走吧。”叶知秋挽住他的胳膊,“反正离着不远,你想回来看看,随时都能回来。” “是啊,成爷爷,搬进大房子是好事儿,你就别哭丧着脸儿了。”阿福也劝道,“要是让别人瞧见了,还以为知秋姐姐要带你去吃苦呢!” 成老爹把无神的眼睛一瞪,“你这小丫头片子,瞎说啥呢?这十里八村谁不知道,我是个享孙女儿福的?哪儿来的苦?” 阿福朝叶知秋挤了挤眼,得逞地笑了。 被她插科打诨这么一搅和,成老爹的那点儿小伤感顿时消散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搬家的兴奋和喜悦。 叶知秋扶着他出了门,坐到车上,一抬眼,就见刘叔和刘婶站在院子里,神色不定地往这边观望着。让她感觉意外的是。梅香也在。 两个月不见,梅香憔悴了很多。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两颊凹陷,颧骨突出。下颌尖尖的,眼睛看起来比之前更大了,灰蒙蒙的,没有半点神采。身子单薄得像一张纸,一阵风刮过去就能吹跑一样。 对视一瞬之后,她迈开步子走了过来。刘婶似乎想拉住她,手伸出一半,又收了回去。刘叔意味不明地咳了一声,转身回屋去了。 “梅香,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吗?”等她来到近前,叶知秋微笑地问。 梅香恍若未闻,目光往后面扫了一圈,没有看到自己想见的身影,神色愈发黯淡了。 “知秋姐。你们要搬走了吗?”她问道,声音轻飘飘,犹如梦呓。 叶知秋点了点头,“我们在山坳那边盖了新房子,你有空过来玩吧,我给你包饺子吃。” 听到“饺子”两个字,梅香灰暗的眸子有了一丝亮色。默然半晌,才吐出一个字,“好。” 叶知秋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开解她,只疼惜地摸了摸她的头发,“梅香,好好照顾自己。” 因为这个亲切的举动。梅香的眼角微微湿润了,“知秋姐……” 叶知秋见她欲言又止,眼神之中隐有恳求之意,心知她对龚阳还没有死心。可惜这件事已经没有了挽回的余地,就算她爹娘不再反对。龚阳也不会同意。 且不说他对她没有那份心思,即便有,像他这种自尊心极强、满身傲骨的人,受到那样的羞辱之后,绝不可能再回过头来娶她。 感情的事不能强求,谁也帮不上忙。 “梅香,你多保重,我走了。” 狠下心来说完这话,不敢看她的表情,转身快步上车,催促多寿,“走。” “哎。”多寿答应一声,“啪”地甩了一下鞭子,灰毛就驴蹄嘚嘚地向前跑去。它大概也知道要住进新家了,跑得格外来劲。 梅香一直盯着她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村口,也不见她回头看一眼,心里又酸又疼,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看到闺女哭,刘婶也跟着红了眼圈,对着叶知秋离去的方向,狠狠地啐了一口,“呸,狼心狗肺的野丫头!” 她这一啐,并不是为梅香抱不平,而是为了发泄积压在心头的怨气。这段时间,村里的人都跑去山坳干活儿,每天五十一百地赚,两个月下来少说也有三四两银子。 每次听人炫耀自家男人和儿子赚了多少钱,她就眼气得紧。总忍不住想,如果那天她没逞一时口舌之快,没跟成家闹翻,那她家男人也能挣个几两银子回来。 以前觉得开百亩荒地没什么了不起的,她大女婿和二女婿家哪个没有有好几十亩旱田?等她儿子考上状元,别说百亩了,千亩她都瞧不上眼。 可就在她忙着为自己有个秀才儿子翘尾巴的时候,那丫头开起了作坊,盖了新房,又要给村里建学堂。 她还听说,村里有好几个婆子媳妇都去那个作坊当长工了,不止有吃有喝有地方住,一个月还有不少工钱呢。 这林林总总的加起来,让她嫉恨之余,又有些心慌。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慌,只凭顺着心思,把所有的懊恼和不快都化作恨意,记在了叶知秋的账上。 就在这母女二人一个怨气冲天,一个悲切无望的时候,成家新宅却是热闹非凡。村里人都带着东西前来祝贺,俗称“烧炕”,还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 第161章 相逢恨晚 叶知秋听说外面来了两个骑马的有钱人,心下纳罕,便放下手里收拾着的东西走了出来。 她不喜欢那种密不透风的高墙大院,只让人在后面半圈砌了土墙,前面半圈则插了篱笆。只要站在院子里打眼一望,前方的景象便一览无余。 因此迈出堂屋门,她就看到了院门外的两个人。 站在前面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子,皮肤白皙,五官隽秀,着一身天青色夏袍,腰间束着同色的窄腰带,衬得身形纤长挺拔。浓黑的头发在头顶束成方髻,用白玉冠簪住。 她刚觉得这人有点儿眼熟,站在他后面牵马的人便探头出来,笑着地挥手:“姑娘,你还记得我吗?” 这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无论衣着打扮,还是容貌风度,都比前面那人略逊一筹。胜在目光活泛,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机灵劲儿。 叶知秋细一端详,立刻记了起来,“是你?!” 随后跟出来的阿福眼睛也很尖,忍不住惊呼,“哎呀,这不是采药摔断腿的那俩人吗?” “对对,就是我们。”被她们认出来,少年显得很兴奋,又忙不迭地给前面的人介绍,“少爷,她们就是帮过咱们的人。” “少爷”正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叶知秋,听了少年的话,才敛了目光,隔着篱笆墙,朝这边抱拳一揖,“见过两位姑娘。” 声音温润,听来如沐春风。 叶知秋还了礼,叫多寿出去接过他们的马,带到牲口棚去栓好,将主仆二人请进堂屋。相互介绍过,便和成老爹一道,分宾主落了座。 这位“少爷”姓闻,名苏木,字药谨。人长得温文尔雅。说话也文绉绉的,“上次我到山中采药,不慎受伤,多亏你们出手相助。将我及时送回府中医治。苏木感激不尽,今日特来道谢。” 不等吩咐,那个名唤高宝的少年就将两个包着缎皮的礼盒送了上来,“这是我家少爷备下的一点薄礼,不成敬意,请成老爷子和叶姑娘笑纳。” 既是谢礼,叶知秋也不好拒绝,客套一番,便让阿福接过礼盒拿到后面去,“闻公子的腿伤已经好了吗?” “有劳叶姑娘关心。已经好了。”闻苏木含笑答了,语气一顿,又道,“本该早些过来跟诸位致谢的,可家母唯恐我落下残疾。直到今日才肯放我出门,实在是惭愧。” “其实我们也没做什么,闻公子言重了。”闲聊了几句,叶知秋愈发觉得这个人面熟,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便问道,“闻公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闻苏木有些惊讶,“怎么,叶姑娘也有这种感觉吗?” 叶知秋点头,“是啊,我总觉得以前见过你。” 那天他处在昏迷之中,衣发凌乱。狼狈不堪,只觉似曾相识。如今看到活生生的人,尤其那双犹如婴儿般纯净的眼睛,让她脑海深处冒出一段影像来,呼之欲出。 两人对视片刻。四只眼睛齐齐亮了起来,“紫箩根!” 异口同声地说完,又不约而同地笑了。 高宝被他们搞糊涂了,“少爷,叶姑娘,你们这是……” “你可还记得,我去年秋天调配的新药吗?”闻苏木笑容温和地看着高宝。 “当然记得了,可那药不是已经……”高宝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觑了闻苏木一眼,便改了口风,“那药跟叶姑娘有什么关系吗?” 闻苏木笑着摇头,“那药跟叶姑娘没有关系,只是我有一次去坊市搜罗药材的时候,碰巧遇见叶姑娘,有幸与她攀谈了几句。” 当时她衣着粗陋,梳着妇人的发式。他当她已经嫁人了,心里还有些惋惜来着。此时再看,她的装扮整齐了很多,脸庞也比那时丰润不少,言行举止依然落落大方,明媚如初。 高宝恍然大悟,唏嘘道:“原来少爷和叶姑娘还有这么一段缘分呢,真是太巧了。” “是啊,没想到时隔多日,还能再见到叶姑娘。”闻苏木感叹着,又对叶知秋拱了拱手,“苏木荣幸之至。” “闻公子能来,是我们的荣幸才对。”叶知秋回了句客气话,顺口邀请道,“我们今天刚搬的家,中午要请村里人吃‘烧炕饭’。你们两位难得来一趟,要是不嫌弃的话,就留下一起吃饭吧。 高宝后知后觉地明白了,“难怪你们家这么多人,门外还有一堆炮仗皮,原来是搬家啊。早知道这样,我们该多带一份儿礼来,你说是不是,少爷?” “这‘烧炕饭’啊,吃的就是个热闹。人来比啥都强,不用带礼。”成老爹笑呵呵地接起话茬。 许是因为之前的两次巧遇,闻苏木对叶知秋生出一种相逢恨晚的感觉,有心跟她多作来往,便不推辞,“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少爷,这不好吧?”高宝小声地提醒,“今天可是秋元节……” 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作为少爷的心腹可是一清二楚。事实上夫人直到今天也不肯放少爷出门,他们是趁府里忙着筹备宴会,浑水摸鱼偷偷溜出来的。 一半个时辰也就算了,若在外面耽搁时间太长,以他们家夫人的性子,还不得找个天翻地覆啊? 闻苏木被困在府里两个多月,早就闷坏了。这次出来不止是为了道谢,也想顺便散散心。是以出门前就给闻夫人留了条子,说要找朋友喝茶聊天,会晚些回去。 料定她不知道他的准确去处,又忙着接待各府的夫人们,没有空闲寻他,因此并不像高宝那样担心。递上一个安抚的眼神,便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题,“成老先生可是有眼疾?” 他问得委婉,成老爹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你是问我眼睛吧?嗨,看不见啦。都瞎好几年了。” 闻苏木表情微动,“敢问老先生,你这眼盲之症是如何患上的?” “从山上滚下来摔的。”成老爹故作轻松地答道。 “可看过大夫?”闻苏木又问。 成老爹被他戳中伤处,装不下去了。叹着气道:“看啦,秋丫头领着我看了好些个大夫呢,都说治不了了。” 闻苏木嘴唇一动,正要说话,就被高宝抢了话头,“少爷,离吃午饭的时辰还早,咱们出去逛逛吧。上次来的时候,光记挂着少爷的伤势了,都没顾上细看。刚才来的时候。我瞧见这边有山有水,风景很不错。” “我现在不想……” “少爷,走吧。”闻苏木刚一开口,又被高宝打断了,“叶姑娘刚搬过来。要归置东西,还要张罗做饭。咱们坐在这儿,人家也不好意思撇下咱们去做事不是?” 这话果然好使,闻苏木看了叶知秋一眼,便站起身来,“成老先生,叶姑娘。你们先忙,我和高宝出去看看风景。” 叶知秋知道闻苏木会医术,也看得出来他想给成老爹看病,可高宝拦着不让。她不想勉强别人,而且正如高宝所说,她现在没有闲坐聊天的时间。于是装作不知情,喊了多寿进来,“你陪闻公子他们四处走走。” “哎。”多寿答应一声,引着主仆二人出门而去。 等他们走远了,阿福才从侧门转出来。神秘兮兮地看着叶知秋,“知秋姐姐,你猜猜那‘少爷’给你送的是啥礼?” “送了什么?”叶知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该不会是活物吧?” “你来看看就知道了。”阿福笑嘻嘻地卖着关子。 叶知秋被她搞得心痒,跟成老爹支会一声,便跟着她往后面走来。 这堂屋的结构,是她融合了两个时代的建筑特色设计出来的。前面是客厅,中间隔着一条长方形的走廊,再往后是北面开窗的餐厅。经过走廊的东西门,可以通向两侧的厨房。 九婶和几个婆子媳妇都聚在东边的厨房,围着那两个礼盒嘀嘀咕咕地议论着,“哎,你们说那小伙子到底是啥人呢?” “还能是啥人,城里的有钱呗。要没钱,能送这老贵的东西?” “谁说不是?我都瞧见了,人家是骑着大马来的,穿的衣服料子都流光水滑的。一个大小伙子,那脸儿白净的哟,比大姑娘都俊。” “我那会儿偷听了一耳朵,说是来跟成家道谢的呢。” “我瞧着不像是道谢,别是瞧上成家孙女儿了,来提亲的吧?” “瞎说,人家可是城里的阔少爷,能瞧上咱们乡下的丫头?” “这可难说,年前的时候,不是有个城里的少爷在成家住了好几天吗?后来那丫头被当差的抓了去,不也是那个少爷到牢里把人找回来的吗?” “是啊,依我看,这成家孙女儿就是个有能耐的,连城里的少爷都争着抢着要呢。” …… 她们聊得投入,连叶知秋来到近前都没有发现。直到她轻咳一声,才惊觉闭嘴。虽然自觉没说什么坏话,可也有影射她“招男人”的嫌疑,因此表情都有些讪讪的。 被人明里暗里议论得多了,叶知秋早就不在乎了,神色如常地跟她们打了招呼,便去查看礼盒。 其中一盒是是双层的,上面放着四色点心,出在清阳府最有名的糕点铺子“百果斋”。下面一层放着两个锦盒,各装了一支根须俱全、保存极好的人参。 当看到另外一盒的时候,她先是一愣,随即失笑,“这份谢礼还真是特别!” —— 第162章 豪华礼盒 软藤编织的方形盒子,精细别致,里面巧妙地镶嵌着一大四小五个细瓷坛子。 每个坛子上都贴着一张画着水果图案的商标,最大的一坛上面写着“什锦水果罐头”,其余四坛分别写着“黄桃罐头”,“金杏罐头”,“红李罐头”和“雪梨罐头”。 正是罐头工坊新近推出的豪华礼盒。 叶知秋怎么也没想到,她会收到自家生产的礼品,好笑的同时,也倍感欣慰。 要知道,这一个礼盒的出售价高达五百八十八文。闻公子能买来送礼,那就表示跟他同一消费水平的人也会买。见微知著,想来这豪华礼盒的反响不错。 阿福促狭地眨了眨眼,“知秋姐姐,你说那位少爷要是知道了,会不会脸红啊?” 叶知秋弯起唇角,“不一定会脸红,不过肯定会不好意思就是了。” 罐头工坊轻易不许外人参观,九婶等人没见过,也不识字。只是见包装精致,推测这东西很贵而已,并不知道“特别”的真正含义。听两个人的话里又是“脸红”,又是“不好意思”,便会错了意,以为成家喜事将近,眼神都有些意味深长。 叶知秋看她们的表情,就知道她们心里在琢磨什么,却不想浪费口舌去解释。跟这些以家长里短、八卦新闻为乐的人解释,等于对牛弹琴,只会越描越黑罢了。 算算时间,龚阳进城去接元妈和云罗也该回来了,便让九婶她们留在厨房收拾刚刚送过来的一篓子鱼,自己则带着阿福往菜地而来。 吸收整整一个夏天的阳光雨露,此时的菜地已是硕果累累:圆胖深紫的茄子,翠绿鲜嫩的黄瓜,又细又长的豇豆,棵棵挺拔、顶花带帽的大葱,迫不及待冒出地面的白萝卜。垂坠如帘的丝瓜…… 然而叶知秋的目的地并非那里,而是池塘边这块重点培育的试验田。这里一共栽培了四种来自番国的蔬菜,南瓜,辣椒。土豆和西红柿。 成熟的辣椒和西红柿已经分批摘下,或晾晒,或发酵,取种留用;土豆接近成熟,还需要在土壤之中孕育一段时间;南瓜却是新老不一,有表皮糙硬的老南瓜,也有刚结出没多久的嫩南瓜。 阿福见她摘了一些还没有变红的辣椒,几个熟透的西红柿,又要去摘南瓜,吃惊不已。“知秋姐姐,你不会是想拿这些东西做菜吧?” 这里的每一棵菜苗,每一朵花,每一个果实,都凝聚了她无数的心血。被她珍而重之。平日里要多小气就多小气,一个都舍不得摘来吃。 今天居然这么大方,想要拿来做菜,这是太阳打哪边儿出来了? 叶知秋明白阿福的心情,笑着道:“我们已经留了很多种子了,不差这几个。而且我选的都是不适合留种的,勉强留下。种出来也不会是好苗。元妈好久没来了,我想做几样新鲜的菜给她尝尝。” 阿福笑嘻嘻地打趣,“我还以为你是为了那个少爷呢。” “这么说也没错。”叶知秋并不否认,“来者是客,总不能让他跟村里人一起吃大锅饭吧?” “也是,人家还送了那么重的礼呢。”阿福附和一句。眼睛瞄上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西红柿,“知秋姐姐,我能摘一个吃吗?”。 叶知秋将她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忍不住笑,“瞧你这一副馋猫的样子。好像没吃过似的。” “那也算吃过?”阿福皱着鼻子控诉,“不是长得歪歪扭扭的,就是被风雨打落的,要么是你取完种子剩下的皮。” “是是是,我错了。”叶知秋也知道自己之前太苛刻了,语带妥协地道,“除了我做了特殊记号的那些,你看上哪个尽管摘来吃,想吃几个吃几个。我今天心情好,准你吃到饱。” 阿福又喜又嗔地瞪了她一眼,“知秋姐姐又拿我当小孩子,我看起来像是那么不懂事的人吗?” 叶知秋听了这话,看着她的眼神有些恍惚。她才十二岁,可不就是小孩子吗?只是她言行举止远比实际年龄成熟,让人很容易忽略这一点。 “阿福,你跟我一起做事不觉得累吗?” “不累。”阿福正抱着一个西红柿大口地啃着,声音含含糊糊的,“知秋姐姐,你咋突然问起这个了?” 叶知秋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我怕我把你害了。” “啊?”阿福怔住,“知秋姐姐,你这是啥……啥意思?” “我一直不愿意逼虎头做他不喜欢的事情,想让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仔细想想,你只比虎头大三岁而已,我却把生意上的事情交给你,让你跑前跑后,做着大人该做的事情……” “知秋姐姐,你别说了。”阿福止住她的话茬,神情严肃地道,“我明白你啥意思,你是怕我将来后悔跟你学做买卖对不对?你放心吧,我一准儿不后悔。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打小就跟别人家的小孩儿不一样儿,他们光着屁股满地跑的时候,多寿哥也还拖着鼻涕调皮捣蛋呢,我都开始琢磨着以后咋挣钱了。 我爹去城里赶脚,还是我给出的主意呢。要不是我爹娘拦着,说我是个姑娘家,不兴做这,不兴做那的,我早跑出去了。 知秋姐姐,我愿意跟你一块儿做事,也喜欢做买卖。跟着你这大半年,我觉着比前面十好几年过得都踏实。你可千万别把我当成虎头那种的小屁孩儿,我四五岁的时候都比他现在懂事儿。” 说完发狠一样咬了一口西红柿,口齿不清地嘀咕,“不就吃你一个果子吗?也值当得你扯出一串儿大道理来?” “是我想多了,对不起,我给你赔不是啦。”叶知秋煞有介事地抱拳,长揖到地。 阿福把小脸绷了又绷,终于忍不住“哧哧”地笑了起来。 叶知秋趁机卖好,“为了赔罪,今中午我给你做一道特别的菜。” “啥菜?”阿福赶忙问。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叶知秋学她迈了个关子。摘了一个老南瓜放进篮子里,又顺手掐了一把南瓜花。 葫芦撒完鱼食,将船靠了岸,一路小跑过来。“知秋姐,阿福,你们来摘菜啊?” 十五岁的少年,身量还没有完全长开。常年劳作,一张脸膛晒得黝黑泛红,眉眼之间还染着些许稚气,下巴却已经有了坚毅的棱角。因为刚刚干过活儿的关系,脑门和鼻尖上都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每次看到他,叶知秋的心情都很复杂,有怜惜。也有敬佩。这个世上能让她敬佩的人并不多,实在是因为这孩子勤恳坚强得让人心疼。 “葫芦,待会儿到家里来吃饭。”她晃了晃手里的菜篮子,“我做几样新菜给你们尝尝。” 葫芦见菜篮子很沉的样子,便伸手接了过来。“我不过去了,今天来的人多,得盯紧点儿,防着他们胡窜乱跑,糟蹋了咱们的鱼塘和菜地。” 他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刚来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几只鸭鹅。虽然叶知秋并没有责怪他。可他总觉得对不起东家。自那之后,只要有外人来到山坳,他就寸步不离地守在这里。 叶知秋了解他的脾气,也不勉强他,“我让人给你送一些饭菜过来吧。” “哎。”葫芦很想尝尝她做的新菜,笑呵呵地应了。提着菜篮子将她和阿福送到池塘另一侧。才掉头回去了。 这边忙着准备烧炕饭的时候,闻苏木主仆在多寿的陪同下逛到了小山坳。 高宝见那里只有两长一短三排房子,连个院子都没有,感觉甚是怪异,“那是谁家的房子。怎么盖成那个样子?” “那不是住的房子,是作坊。”多寿有些显摆地给他介绍,“刚才我带你们看的菜地和鱼塘,这个作坊,还有那一整片的山和山谷都是知秋姐的,开春的时候这儿还是一片荒地呢。” 闻苏木没想到叶知秋一个女子,短短的时间内,竟开垦出这么大一片荒地,而且整治得井井有条,惊叹之余,又对她生出几分好感。 高宝没这么多感慨,他头一次看见这样的作坊,满心好奇,“那个作坊是做什么的?” 不等多寿回话,闻苏木便看见了路口竖起来的木牌字,将上面的字念了出来,“罐头工坊……秋……” 多寿被他逗笑了,“闻公子,就是罐头工坊。那个‘秋’字是我们作坊的标识,你没看见字很小,还画着圈呢吗?” “这种地方也能做罐头?!”高宝惊讶地望着他。 多寿感觉被他轻视了,有些忿然地道:“啥叫这种地方也能做啊?整个清阳府,不对,天底下就只有我们这儿的作坊能做罐头。不信你去城里打听打听,那个卖罐头咸喜,是不是从我们这儿进的货?” 高宝眼睛都瞪圆了,愣了半晌,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急急地看向闻苏木,“少爷,咱们送的礼……” 闻苏木有些窘迫地点了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了。最近一段时间,“罐头”风靡清阳府。他觉得是个稀罕东西,便买来当做谢礼。哪料到,自己送的正是人家最不缺的。 这礼送得实在尴尬! 略一思忖,便将高宝拉到一旁,附耳嘱咐了几句。 高宝听完连连摇头,“不行不行,少爷,这要是让老太爷、老爷和夫人知道了……” “高宝。”闻苏木截断他的话茬,微笑地拍了拍他的肩头,“你放心,我不会鲁莽行事的。你只管回去拿了东西过来,祖父和父亲、母亲那边自有我来应付。” —— 第163章 流水饭 叶知秋对这那主仆二人密谋“将功补过”的事情全然不知,这会儿正引着元妈参观新房。 除去堂屋、餐厅和厨房,正房一共有四个房间。东西两头是套间,临近客厅的两个是单间。每个房间都参考了居住人的意见,做了特别的设计。 成老爹眼睛不好,为了行动方便,房间结构自是越简单越好,因此选了东侧单间。这个房间有两道门,一道直接通向外面,一道通向客厅,便于他出去会客。 东边的套间用镂雕木屏分成卧房和书房两部分,原本是给龚阳准备的,只是龚阳觉得自己并非成家子孙,住在正房有鸠占鹊巢的嫌疑,于是选了东厢房的一间。 阿福也不愿意夹在成老爹和龚阳中间,住进了跟叶知秋的房间相邻的西侧单间,推让到最后,这里便顺理成章地变成了虎头的房间。 叶知秋的房间布置最为精细,结构也最为复杂,分成了卧房、盥洗室和衣帽间三部分,还在临窗的地方建了一个封闭阳台。 因为成老爹不喜欢床,所以特别为他搭建了一面宽阔的土炕。其余三个房间都安了床,在靠近北墙的地方建了一条土塌。严格说来,土塌也是炕,只是相对窄小,仅供一人躺卧。 最具匠心的还是厨房,东西两个厨房都有固定的大锅灶和活动的小锅灶,还有叶知秋期盼已久的砖石烤炉。紧邻正房后墙,建了两个倒座小房,一个用作仓库,一个用作磨房,都与厨房直接连通。 仓库分为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上存粮储物,地下挖了暖窖,用来储存过冬的蔬菜。 磨房里面一共有三台石磨:最大的一台是滚磨,需要用牲口来拉;最小的一台是手磨。一个人单手就可以磨东西;另外一台是最常见的双叶石磨,可以用牲口拉,也可以用人力来推。 元妈看到这个样样俱全的厨房,忍不住唏嘘。“为了吃,你这丫头还真是下了不少的功夫。” “除了摆弄田地,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吃了,没有一个像样的厨房怎么行?”叶知秋有些自得地道,“元妈,你觉得我这个厨房怎么样?” 元妈是个厨艺高手,也称得上美食家,跟她这个吃货一样,对厨房都有种特殊的感情,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整洁有序、方便得用的地方。只是不愿意把夸赞的字眼挂在嘴上罢了。 嗔了她一眼,便转身去细细打量,见每一个锅灶下面都有两到三个灶膛,心下好奇,“丫头。你掏这么多灶洞做什么?” “上面的灶膛是为了调节火候的,最下面的一排灶膛,是出灰口和通风口。”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双灶膛的概念,叶知秋仔细地给她解释了这种灶膛的好处,“空气从下面进到灶膛,柴草燃烧得彻底,不容易倒烟。” 元妈了然地点了点头。又问:“那旁边这两块铁板又是做什么用的?” “这是活动挡板。”叶知秋比划着给她解说,“每个灶台后面都有两个出烟口,上面一个直接连向烟囱,下面一个连向房间地下的烟道。 天暖的时候堵住下面的出烟口,烧火产生的烟直接走烟囱;天冷的时候,堵住上面的出烟口。烟就会通过房间地面下的烟道,产生地热,屋子就会很暖和。 烟道是回环式的,在地下走一圈,最后还是通过烟囱排出去。厢房那边也有地暖。道理是一样的。” 这是一种比较老的地暖,也是她目前唯一能做到一种地暖。搬家之前她试过一次,效果虽然不如水管式地暖明显,可总比生炉子和炭盆、时刻防备一氧化碳中毒来得好。 听她说完,元妈少见地露出惊讶之色,“你这丫头哪来这么多鬼点子?” 叶知秋不好跟她解释这个问题,谦虚地笑道:“不全是我的功劳,我只提供了想法,是多禄大哥跟大家一块儿研究出来的。” 说起来,多禄在建筑方面的确很有天赋,罐头作坊的自来水系统也好,新房的地暖也好,露台也好,她稍微一提,他便能心领神会,并且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如果没有他鼎力支持、灵活执行,她纵使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纸上谈兵罢了。 元妈有些向往,“冬天的时候,我一定过来住上几天,试一试你的地暖。” “行啊,我巴不得你来住呢。”叶知秋笑眯眯地道,“元妈,以后你要是不开面馆了,就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这里风景好,空气也好,最适合颐养天年了。” 元妈神情微微一滞,别开眼去,“我只怕没有那份福气。” 叶知秋知道她割舍不下那个面馆,准确地说,是割舍不下对老邱的回忆,也不多劝,“元妈,走,我带你看看餐厅去。” 餐厅比客厅稍微小一些,设计比较大胆。北边整面墙做成拉门式的落地窗,外面是一个木质的露台。上面搭了廊檐,与磨房和仓库错落交接。 “等有了闲钱,我准备在那里挖一个荷塘,建几个亭子,再栽点花草树木。”她指着空荡荡的后院筹划着,到时候坐在露台上,一边闻着花香,一边看着山景,一定很惬意。 元妈脸上有了淡淡的笑纹,“慢慢来吧。” 她早就看出这丫头心思巧妙,是个志向大的人。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搞出不得了的名堂来。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只能慢慢来了,一口气盖了这么多房子,我已经负债累累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元妈目色幽沉地凝了她一眼,“怎么,你现在缺钱用吗?” “欠了娄掌柜将近一千两呢。”叶知秋实话跟她说了,又笑道,“元妈,你不用替我操心,娄掌柜不收我利息的。现在罐头工坊已经开始盈利,再过一半月,第一批果酒也能酿好了。 过一阵子收了庄稼,池塘里的鱼和鸭鹅长成了,还能换一部分钱。再加上菜谱分利,年底之前差不多就能还清。” 元妈点了点头,“那就好,要是缺钱急用就跟我说一声,我还能帮你筹措一些。” 叶知秋明白她所说的“筹措”是指什么,笑着道:“元妈,你就别惦记当东西了,我自己来就行,上次花了你几十两银子都还没还上呢。” “我不着急。”元妈淡淡地哼道,“反正迟早要还的,欠的时间越长,收的利息越多,你自己掂量着办吧。” “好,到时候我还你三倍。”叶知秋笑眯眯承诺了,便来挽她的胳膊,“走,我再带你看看厢房去。” 元妈推开她的手,“我还要在这儿住两天,晚些时候再看吧。时辰不早了,我帮你做饭去。你把灶房拾掇得那么好,搞得我心里痒痒,等不及想要露两手了。” 叶知秋原本是不想劳动她的,可难得见她心情这么好,不忍拂了她的兴致,便和她一道返回厨房。 九婶和几个留下帮厨的婆子媳妇,都是惯会做大锅饭的。硬柴猛火,大开大合,不出一个时辰,便将几十人份的饭菜做好了。不装盘,用盆和桶装了摆到院子里,再放上一摞碗筷,谁吃谁盛,吃完就走,村里管这叫“流水饭”。 这“流水饭”跟叶知秋以前见过的“流水席”不太一样,有那么点自助餐的味道,着实省了不少接待和招呼的工夫。 比起“流水饭”的随意和粗犷,餐厅这边就雅致多了。菜肴精致,人也大多风雅。 闻苏木是大家子弟,自不必说;元妈和龚阳都出自书香门第,也不必说;叶知秋更是能俗能雅,转换自如;唯有成老爹看不见人,插不上话,拘谨得很。 按理来说,男女不应同席而坐。不过元妈是长辈,叶知秋算得家中半个长子,闻苏木并不是那种刻板讲究的人,也想借机跟叶知秋多说几句话,于是客随主便,邀了她们一起坐。 客人都不在意,叶知秋就更不在意了。总共这么几个人,再分成两桌麻烦不说,也显得矫情。 桌上摆了八菜一汤,糖醋鱼,酒糟排骨,南瓜饼,凉拌响皮,炝土豆丝,辣子鸡块,蒸腊肠,酱肉酿南瓜花,汤就是最普通的西红柿鸡蛋汤。 闻苏木将桌上的菜都尝了一遍,感觉与自己之前吃过的味道大不相同。且不说那几道认不出材料的,就连常吃的糖醋鱼和酒糟排骨都别有风味。 让他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道辣子鸡块。一口吃下去,火辣灼烫,登时两眼流泪,出了一身的薄汗。最初的不适过后,竟有一种形容不出的畅快感,仿佛浑身的毛孔都打开了一样。 “叶姑娘,这绿色的是何物?”他有些急切地问道,“这种辣味,不似葱姜蒜,也不似芥子,我从来没有吃过。” “这叫辣椒,是从番国传过来的。”叶知秋微笑地答了,又指着其余几盘菜给他介绍,“这两道菜用的南瓜和南瓜花,这道菜用的土豆,还有这碗汤用的西红柿,都是来自番国的作物。” 闻苏木有些惊讶,却没有深入追问,唏嘘了几句,便将目光转向凉拌响皮和腊肠,“那么这两道菜呢?我只知是肉,却品不出是什么肉,叶姑娘可否为在下解惑?” —— 第164章 你就是小医公?! 叶知秋并没有认真考证过现在所处的朝代,不过据她观察,社会制度和人文背景跟她所知道的唐宋有六分相似,另外四分差别,出在地域分布和某些风俗上。 至于文明程度,应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没有唐朝那般开放,也不像宋朝那样保守。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只能是“中庸”了。 那四分差别之中最显著的一点,就是饮食习惯。无论烹饪方法还是储存食物的方法,都趋于朴素与单一。比如坊市里多的是干货渍品,却看不见腊味。 她问过娄掌柜,不止清阳府没有腊味,华楚国的许多地方都没有。灌肠倒是有的,馅料多是面粉、豆渣之类的调和物、或者动物血液。 是以闻苏木有此一问,她并不感觉意外。把做法跟他大略说了,又笑道:“这响皮和腊肠都是用野猪的皮肉做的,味道跟家养的猪有些差别,也难怪你尝不出来了。” “原来如此。”闻苏木了悟之余,神色间也有些赧然,“医食相通,作为一名医者,我居然连野猪皮肉都分辨不出,实在惭愧!” “你只是第一次吃,觉得新奇而已。再吃一次,肯定就能尝出来了。”叶知秋宽慰了他两句,因他提及医者,想起另外一件事来,“闻公子,你在清阳府行医,应该听说过‘小医公’吧?” 她曾经去清阳府打听过这个人,同行之中十个有九个说他是害人的庸医,剩下那一个不耐烦提,比如那位总是义正辞严的卢大夫。 从普通老百姓嘴里说出来的要么是“不清楚”,要么是谣传,不知道被多少人的口耳加工过了。 她也拜托娄掌柜帮忙打听过,得来的消息称,他花钱收买了一些人来试验新药,治好了几个人的眼睛不假。可也治死了一个人。因死的是个无依无靠的乞丐,官府并没有追究。 大概是因为到目前为止,他是成老爹复明的唯一希望,所以她不太愿意相信他是个庸医。事关成老爹的性命。她不敢贸然求访,只能有机会就打听一下,希望遇上知道内情的人。 这位闻公子待人谦和,应该不会刻意贬低或者拿了传言说事。 听她冷不丁问及自己的名号,闻苏木一时摸不准她是随口闲话还是存心试探,心下有些惊讶,也有些忐忑,下意识地避重就轻,“叶姑娘为何问起小医公?” 每次打听小医公的时候,别人的表情都或多或少有些异样。因此捕捉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警惕。叶知秋也没往深处去想,照实说道:“我听说他在眼科方面很有造诣,想请他给我爷爷看看眼睛。可外面对他的传闻不太好,我不知道是真是假。闻公子,你了解这个人吗?” 随着她这短短的一段话。闻苏木的心情起伏了数次,先是激动,而后惴然,再是踌躇。沉吟了半晌,终究觉得隐瞒不是君子所为,于是深吸了一口气,“叶姑娘。诸位,苏木不才,仰仗家中祖父功德得了些虚名,人送外号正是‘小医公’。” 短暂的寂静之后,其余几人先后反应过来,神色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 “你就是小医公?!”叶知秋有些失态地惊呼了一声。 她一直以为那位敢用毒蛇给人治病的小医公。定是性情跳脱、不理世俗、桀骜不羁的,没想到竟然这样一个春风化雨、剔透如玉的人。虽说现实总是出人意表的,可这落差也太大了吧? 也许正是因为她先入为主地给人画了像,所以在知道他会医术又姓闻的时候,居然丝毫没有把他跟小医公联系起来。 最令她惊讶的。还是这接二连三的巧合。谁能想到,大半年前遇到的人,会因为受伤被抬到她的地盘上来,又在谢恩的时候摇身一变,成了她多方探听的小医公呢? 那感觉就好比瞌睡的时候从天上掉下来一个枕头,因为太过惊喜,睡意便消了大半。 “枕头”唯恐自己的名声不好,给她留下坏印象,神情也不似之前那般优雅闲适,“苏木应当早些表明身份,惊吓到各位,实在抱歉。” 元妈和龚阳都不是多话的人,各自敛了讶色,默然不语。成老爹心情有些复杂,一边恐慌,一边隐隐期待。睁大了一双空洞的眼睛,“望”着闻苏木,似乎能看出什么一样。 叶知秋从“惊喜”中回了神,也顾不上考虑他的心情,“闻公子,我知道这么问不太礼貌,可我真的很想治好爷爷的眼睛。你能告诉我,毒蛇咬死大家小姐是怎么回事吗?” 若是别人来问,闻苏木是不会浪费口舌去解释的。一来觉得过去的事情提了没什么意思,二来觉得那两件事自己也有过失,解释了对故去的人不敬。 可现在情况不一样,作为有心交好的客人,于情于理,都不能对主人的问话避而不答。况且叶知秋话里话外都表明,不怎么相信那些传言,想要请他行医问诊,让他有种被“器重”的欣喜和感动。 于是毫无保留,将事情和盘托出。 原来那位大家小姐是清阳府人氏,父姓华,幼时得了一种罕见的毒疮,起初只生在四肢,后来扩散到脸上。眼见到了嫁人的年龄,却毁了容貌,华小姐和她的父母俱是心焦不已。 四处求医未果,便硬着头皮找到闻府,请闻老太医出马。闻老太医在宫里待得久了,难免有些谨小慎微,没有把握的病症,从不轻易接手。一番诊视之后,就说无法医治,将人打发走了。 闻苏木从闻老太医口中得知,这种毒疮并不是没有治疗之法,又觉那位华小姐十分可怜,便起了恻隐之心。遍翻医典,终于找到了一种“破疮疗毒”的办法:用水蛭将毒血吸出,再辅以清毒解表之药,即可遏制毒疮蔓延。 一开始华家并没有抱多大希望,怀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想法,让他为华小姐治疗。谁知一段时间之后,华小姐的病情大有好转,华家喜出望外,对他的态度也殷勤了不少。 都说乐极生悲,这话一点儿也不假,就在毒疮即将根除的时候,华小姐到花园散步,不小心被毒蛇咬了一口,使得病情反复,毒疮大面积发作。等他闻讯赶过去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为什么被蛇咬了毒疮会复发?”叶知秋插话问了一句。 “那种毒疮源自蜈蚣之毒,蛇与蜈蚣同属五毒,毒性或者相生,或者相克。华姑娘运道不好,是以……”后面的话闻苏木没有说下去,顿了一顿,又自责地道,“是我考虑不周,没能及时叮嘱华姑娘避开有毒之物。” 叶知秋本来就不怎么相信那些传言,听他说得合情合理,表情也不似作伪,便信了十分,开解他道:“那是意外,不能怪你。” “是啊,闻公子想必也没料到,华姑娘那样一位大家闺秀会遇到毒蛇之类的东西。”龚阳也出言相劝。 闻苏木感激地看了他们一眼,却不肯推卸责任,“归根结底,是我医心不正,只顾求成,忘记了‘医者疗三分,患者愈七分’的道理。若我事先将应该注意的事情都说清楚,华姑娘就不会发生那样的意外了。” 叶知秋明白了,恐怕就是他这种揽责举动,让悲痛欲绝的华家人认定他害了自家闺女,闹上公堂,加上不明真相之人以讹传讹,不断翻新版本,最终连累了他的名声。 听其一便知其二,乞丐死亡事件也应该是误传。这件事毕竟跟治疗眼盲有关,还是详细了解一下为好。心里想着,嘴上便问了出来。 闻苏木苦笑了一下,“我的确为乞丐流人施粥捐衣过,可并非收买。找我治病的人,也都是自愿的。那位过世的老先生,并没有服过我的药,只是因为腰腿疼痛,找我做过几次针灸罢了。 苏木虽然不才,可有华姑娘的前车之鉴时刻提醒,又怎敢随便拿了害命的药给人治病?我调配的新药仅在疗效上有些瑕疵,远不至于危及性命。” “对不起啊,闻公子。”叶知秋正色地跟他道歉,“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让你想起不愉快的事情了。” “叶姑娘说的哪里话?”闻苏木释然一笑,“这些事情憋在心里多时,外人不明就里,歪传误论;家人担心我放不下,也不愿提及。 托叶姑娘的福,今天一吐为快,心里真是轻松不少,我该跟你道谢才对。” 叶知秋感觉成老爹复明有望,很是兴奋,也不说那些客套话,直奔主题,“闻公子,能不能麻烦你给我爷爷看看眼睛?” 因为接连出事,被家里管得严了,闻苏木许久没有行医,早就心痒加手痒了,岂有不答应的道理? 立刻起身坐到成老爹身边,“成老先生,可否让苏木为你诊一下脉?” 听他一番解释之后,成老爹对他的成见少了许多,可终究惧意难消,伸手的时候便有些迟疑。 闻苏木并不在意,给他号了脉,查看过眼睛,又细细问了摔伤时候的情形,而后下了诊断,“据在下问诊的结果来看,成老先生的失明之症乃头部淤血所致。” 之前看过的大夫都是这么说的,叶知秋并不想听结论,她只想知道,“那我爷爷这眼睛还能治好吗?” —— 第165章 夫人来了! 闻苏木略一沉吟,“虽说错过了最好的治疗时机,但也不是没有复明的希望。若叶姑娘信得过我,我定当竭尽全力为成老先生医治。” 在叶知秋听来,再多的好话也比不上他一句“竭尽全力”,当即欣喜地道:“那就有劳闻公子了。” 成老爹看了不少大夫,听多了治不好的话,冷不丁听到复明有望,也有些激动,“我现在不愁吃不愁穿,就愁到死的时候都不知道孙女儿长啥样儿。还有虎头,好几年没见着,怕是也变了模样儿了。 那谁,闻……闻家大侄子,我一大把年纪了,也没啥好怕的。你只管放开胆子给我治,用啥法子都成。我也不盼着能大好,能约莫瞧见个人影儿就知足了。” 他本想随着叶知秋喊一声“闻公子”,终是说不来那文绉绉的话,于是按照村里的叫法,以长辈的身份,叫了声“闻家大侄子”。 因得了祖孙二人的信任,闻苏木听着这个乡土气息浓郁的称呼分外亲切,顺势改了口,“成老伯放心,苏木定助你达成心愿。” 说完又将目光转向叶知秋,“不瞒叶姑娘,在府中养伤的这些日子,在下闲来无事,刚刚将先前调配的药品做了些改进,正对成老伯的眼盲之症。 承蒙府上盛情款待,无以酬谢,我已经吩咐高宝回去取药了。先请成老伯服用一个疗程,看看是否有效,之后再针对结果进行调整。” 叶知秋见他说这话的时候,眼底有着掩饰不住的赧色,猜到他这么做是因为罐头礼盒。心下了然,也不点破,客气地道了谢,便邀他重新入席。 今天又过节又搬家,还遇上了能给成老爹治眼睛的良医。可谓是三喜临门。 叶知秋和成老爹开心,元妈和龚阳也替他们感到高兴。闻苏木更是千里马得遇伯乐,为自己终于可以施展才华而欢欣鼓舞。宾主尽欢,这一顿饭吃的分外开怀。 撤掉酒席之后。叶知秋用山泉水烹了茶端上来。 元妈自觉跟小辈没有共同语言,加之从不喝茶,便离席来到厨房,帮叶知秋归拢村民们送来的东西。 成老爹喝不惯茶水,而且对城里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卑怯之感。总插不上话,也不愿意自讨没趣,便回房去午睡,于是只剩下龚阳陪闻苏木饮茶而谈。 两个人年纪相仿,性格之中有许多相似的成分,又都有些读书人的底蕴。你一言我一语,聊得很是投机。不知不觉,一个时辰就过去了。 谈兴正浓之时,就见高宝匆匆忙忙地闯进门,“少爷。不好了,夫人……夫人……” 连急带喘,后面的话堵在嗓子眼里,吐不出来,也吞不回去,直憋得满脸通红。 闻苏木聊得忘我,这会儿才记起高宝去的时间太久了些。见到他面色惶急。顿生不祥之感,赶忙问道:“母亲出了何事?高宝,别慌,有话慢慢说。” 主子不失温润的声音,让高宝心神安定了不少。狠喘几口气,才将话说完整了。“夫人来了!” 闻苏木眉心一跳,“你是说母亲到这里来了?” “是啊,马车已经到山坳口了。”高宝用袖子抹了一下脑门上的汗珠道。 闻苏木几不可见皱了一下眉头,眼带歉意地看向龚阳,“家母来得唐突。让龚兄见笑了。” “闻兄言重了。”龚阳不是宅主,不好说“光临寒舍、“蓬荜生辉”之类的话,稍微客套了一句,便站起身,“我这就去知会叶姑娘。” 有龚阳在,闻苏木不好追问缘由,等他走了,才打听道:“高宝,这是怎么回事?母亲不是忙于会客吗?怎会离府来了此地?” “我回去取药的时候,正好被夫人撞见。她软硬兼施地逼问,还扣住我不让出来。我怕少爷等急了,实在没办法,就把你来跟叶姑娘道谢的事情招了。 夫人听说少爷跟叶姑娘早就认识,还听说罐头出自叶姑娘的作坊,对叶姑娘好奇得紧,非要过来看看。我拦不住她,只好带她来了。” 高宝语无伦次地解释了一通,又有些无措地问,“少爷,怎么办?夫人那个性子……” “母亲并非没有分寸之人,初次见面,不会失礼的。”闻苏木如是说着,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既来之则安之吧。” 叶知秋听龚阳说闻夫人来了,大为惊诧。 她并不是一个爱多想的人,可儿子前脚道谢,老娘后脚巴巴地找过来,这事儿实在让人不能不多想。 闻家出了一位太医,家世不俗,身为这家的媳妇身份肯定也差不了,自然不会跟村里那些婆子媳妇一样不拘小节,跟在儿子屁股后面闲串门子。 由此可见,这位闻夫人不是有严重的恋子情结,就是别有目的。 一边揣测,一边跟龚阳、闻苏木等人迎出大门,就见两辆锦帏高顶的马车一前一后,沿着刚修好的土路晃晃悠悠地驶了过来。 到了近前,车夫勒马停车,取下脚凳摆在车门下。车帘一挑,前面的车里先出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动作麻利地下了车,一手高高地打起帘子,一手伸向车门口。 车厢内探出半截湖蓝色的袖子和一只不甚纤细的手,让叶知秋感觉意外的是,那只手并没有优雅地扶住少女的手,而是有些粗鲁地拨开了它。一走神的工夫,蓝影一闪,那人已经到了车下。 等她凝神再看时,一个盛装妇人便突兀地映入眼帘:四五十岁的年纪,身材高挑,鹅蛋脸,额头略宽,眉长眼深,鼻梁挺拔。无论身形还是容貌,都没有娇柔之感,无处不透着飒飒的英气。 并不是男人那种豪迈张扬的英气,而是一种华贵大方、不失女性魅力的英气。双脚在地面上立定,便举目看过来,眼神明朗。略带锐利,在闻苏木脸上一扫而过,随即定格在了她的脸上。 被盯上的瞬间,她竟觉出了一股压迫感。不由暗自惊叹,这位闻夫人好强的气场! 闻夫人也有些惊讶,从侯门深闺到平民人家,她见过的女孩数不胜数,可从来没有哪一个敢跟她对视超过三个呼吸的。 这个小姑娘不仅能招架住她的目光,神色还如此平静,没有分毫慌乱和怯意。切不说容貌和身条,单这身从容不迫的气度,就不是寻常人家能教养出来的。 这么多年,总算见着一个有点儿意思的姑娘了。 闻苏木见自家老娘肆无忌惮地盯着叶知秋看。神情还很满意的样子,唯恐她老毛病发作,说出什么不合礼数的话来,赶忙迎上几步,“母亲。正是日烈酷热的时候,您怎么出府了?” 闻夫人收回视线,对儿子嗔责道:“你腿伤还没全好,就敢骑马乱跑,若是落下什么病根如何是好?二十多岁的人了,还这般不让为娘省心。” 训了他几句,便不再搭理他。再次看向叶知秋,掩了眼中的锐色,笑着问:“这位就是叶姑娘吧?” 叶知秋虽然不太习惯这个时代的行礼方式,可也不好跟一个长辈握手鞠躬,于是对她道了个万福,“见过闻夫人。” 闻夫人见她不亢不卑的样子。更添了几分喜欢。迈步上前,借扶她起来的动作,拉住她的手细加端详,“眉清目湛,真是个标志的好孩子。” “闻夫人过奖了。”叶知秋心里对她设着防。也不多作寒暄,微笑地道,“闻夫人,外面风吹日晒的,咱们还是进屋说话吧。” “好。”闻夫人爽快地应了,便挽着她的手往院里走去。 闻苏木落后一步,望着她们亲热的背影,忧色更浓。 因为闻夫人太过抢眼,几乎没有人留意后面马车里下来的一个婆子和丫鬟。两人显然已经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了,全不在乎,各自提了大包小裹,默默地跟在后面。 龚阳和高宝安置了车马,将车夫引到厢房歇息。回到堂屋的时候,叶知秋已经为闻夫人引见过成老爹和元妈,分宾主落座,又重新上了茶。 闻夫人端起茶盏喝了一口,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对面的元妈。那个小姑娘已经很有意思了,这位元妈更有意思。 衣着打扮看似朴素,搭配却得体得很。坐姿神情和举手投足的动作,恰到好处,不多一分,不少一毫,连京城大户人家调、教出来的人都未必有这样的素养。 她是个藏不住话的人,心里想什么,嘴上就直接问出来了,“这位姐姐,你可是在宫里待过?” 一缕讶色自元妈眸中闪过,转瞬间便隐没在黑森森的眼底,“宫里?我吗?” 没有急于否认,也没有刻意回避,她的反应太过正常,让闻夫人有些迟疑,“难道不是?我总觉得姐姐的身上有些东西跟宫里的人很像。” “我不过是个寻常百姓,哪有进宫的福分?”元妈语调淡然地道。 “也对,你若在宫里或者皇亲府邸待过,我应该见过你才对。”闻夫人声音朗朗地笑了起来,“姐姐别见怪,我只是好奇,随口一问。” 元妈回了她一个浅浅的笑容,“闲话家常,没什么好怪的。” 闻夫人也不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缠,自顾自地转了话题,“我这个儿子啊,从小被他祖父和父亲娇惯坏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通人情世故。有礼数不周的地方,还请诸位不要见怪。” 说完不等叶知秋和成老爹回话,便板起脸孔训斥闻苏木,“你这孩子,既然要来道谢,就该事先跟我说一声,我也好准备一份像样的谢礼。你自己随便买几样东西拿过来,岂不怠慢了人家?” —— 第166章 你不会是想给我说亲吧? 按照华楚国上层社会的规矩,贺礼和谢礼要送双数,取“好事成双”的寓意。 致歉礼和慰问礼要送单数,取“逢单及双”的寓意。通俗地解释一下,就是坏事过去了就会有好运降临的意思,跟“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有异曲同工之妙。 像闻家这样的大户人家,人情往来的方面都有专人打理,自不劳闻苏木这位少爷费神。况且他还没有成亲,一般情况下也轮不到他出面,对送礼的门道不太了解。 高宝比他略懂一些,可想到送礼的对象不过是家农户,实在用不着那么讲究。于是主仆二人一个糊一个涂,沿途挑贵的买上几样就带来了。 闻夫人从高宝口中得知,儿子上门道谢送了三样礼品,其中一样还是人家自家产的东西,颇有些哭笑不得。这才有了刚才那番话,以及当着外人的面斥责儿子的举动。 闻苏木这会儿也还糊涂着,只当他老娘是因为罐头礼盒替他找补颜面,便恭顺地道:“母亲教训得是,孩儿欠缺考虑了。” “回去跟孔泉他们好好学学。”闻夫人瞪了他一眼,示意立在身后的丫头婆子把带来的礼品送上,“听说府上今日刚搬进新居,我带了几样礼物来,祝贺你们乔迁大喜。” 叶知秋见婆子丫鬟提了大大小小足有八个礼盒,心下愈发警惕,面上依旧不动声色,“闻夫人和闻公子能来做客,就是最好的贺礼了,哪好意思再收夫人的礼物?” “这都是自家府库里存的东西,不值什么。”闻夫人爽朗地笑着,“你们不要嫌弃就好。” 叶知秋还想说什么,就听元妈慢条斯理地道:“丫头,收下吧。” 叶知秋惊讶地看了元妈一眼,这老太太不是个喜欢多嘴的人。今天怎么会一反常态,劝她收礼呢? “所谓长者赐不可辞,辞之不恭,受之不愧。”元妈就像听到了她的心声一样。接着自己的话说道,“别辜负了闻夫人一番好意。” 虽然猜不透闻夫人送这么重的礼有什么意图,不过元妈都说“不可辞”了,自己再推拒就显得小家子气了,“那就多谢闻夫人了。” 说着起身来接,那婆子和丫鬟赶忙往后退了半步,“岂敢劳动姑娘?请姑娘指了地方,小的们直接放下就是。” “叶姑娘,你陪闻夫人和元妈说话吧,我带这两位过去。”龚阳很有眼色把活儿揽了过去。又微笑地看向闻苏木,“闻兄,之前我们谈起的那本书,我还有几处疑惑不解的地方,想跟你讨教一下……” 闻苏木并没有跟他特别谈起过什么书。听了这话微微一愣,随即心领神会,站起身来,“成老伯,元妈,母亲,叶姑娘。你们宽坐慢聊,苏木先行告退了。” 待几个人或客气或不客气地回应了,给闻夫人身边的大丫头东霞悄悄递了个眼色,示意她拦着些,不要让他老娘说出让主人家为难的话。 东霞微微点了一下头,表示明白。 成老爹听龚阳和闻苏木、高宝都走了。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不该掺和女人家的谈话,也寻个借口躲回自己屋里去了。 因为龚阳支走了闻苏木,闻夫人对他很是欣赏,“小伙子不错。比我那不成器的儿子有眼力劲儿。” 人家明摆着是谦虚,肯定或者否定都不合适,叶知秋和元妈很有默契地选择笑而不语。 东霞感觉场面有些冷,伶俐地接起话茬,“夫人,奴婢刚才就觉得那位公子有些面熟。这会儿想起来了,少爷伤着的那天,就是他送少爷回去的。 当时奴婢和门房的人只忙着照顾少爷了,连个谢字都没说。等回头再找,人早就走了。” 说着笑吟吟地看向叶知秋,“叶姑娘,你是不知道,夫人听说这事儿之后,狠狠地训了奴婢和高宝一顿呢。当下就吩咐人备下一份厚礼,送过来答谢你们。 那会儿正赶上老太爷七十大寿,府里上上下下都忙着筹备寿宴。人多口杂,乱中出错,那份谢礼不知怎的就混在贺寿的回礼之中送了出去。 直到前些日子核对礼单,才觉出不对来。夫人过意不去,正准备节后亲自上门道谢,谁知道却被少爷抢先了一步。” 听了这番话,叶知秋不由暗赞了一声,不愧是大户人家有头脸的丫头,果真巧舌如簧,八面玲珑。 随口接上两句,就能抛砖引玉,将龚阳受到慢待、闻府直到今天才来道谢、以及闻夫人追着儿子上门的前因后果说了个明白,而且不着痕迹地粉饰了一遍,让人觉得有情可原,挑不出理来。 元妈也觉出这丫头不一般,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 闻夫人配合地嗔道:“亏你还好意思说?明知道我是个心粗忘性大的,你也不记得提醒我问问,这礼到底送出去了没有。若是早早核实了,哪至于由着木儿做出今天这样失礼的事情,让人笑话?” “是,奴婢错了。”东霞敛了笑意,低头垂眸,朝她深深一福。 闻夫人显然不想在这件事上多作纠缠,不轻不重地提点她两句,便转了话题,“说起我这个儿子,着实让人头疼。我生他的时候伤了身子,一直没能再添个一儿半女。 我家老爷是独子,又是个长情的人,唯恐亏待了我,不肯纳妾。闻家孙子辈就他这么一根独苗,从小被老太爷和老爷宠着惯着,所幸他不是那种容易骄纵的孩子,方方面面的倒也不差。 我原指望他能跟他外祖父一样习武,将来领兵打仗。不想他性子随了父亲,温和良善,不爱打打杀杀。又因跟在他祖父身边,耳濡目染,言传身教,对医药之术着了迷。 要说做个大夫治病救人,也没什么不好。谁知这孩子偏生喜欢独辟蹊径,整日钻研那些个疑难杂症。虽说救了不少人。可也惹上了不少麻烦……” 如果叶知秋是东霞,就知道闻夫人这套词儿已经跟人讲过不知道多少遍了,闻夫人自己乃至身边的人都可以倒背如流。 还会知道,这仅仅是一段开场白。进可攻退可守,可根据不同的情形和需要引申出下文,乃是一段经典的万能开场白。 可惜她不是东霞,今天初次见面,对闻夫人根本谈不上了解,被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长篇大论搞得莫名其妙。 闻夫人却浑然忘我,喝了两口茶水润喉,继续讲下去,“前年春上,有位姓华的姑娘到府上来求医……” 她说的经过跟闻苏木说的差不多。只不过添了些细节罢了。 叶知秋更加摸不着头脑了,这闻夫人到底是什么意思?恋子情结发作,故意吹捧儿子,让人对他刮目相看?可如果是吹捧,为什么要主动爆出给华小姐治疗毒疮的事情?解释往往会被当做掩饰。直接瞒下不提岂不更好? 那是恋子情结发作,故意贬低儿子,让人对他敬而远之?可如果是贬低,为什么要把毒蛇事件的真相讲出来呢?说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引人误会就好了。 满腹疑窦地听完重播,又听闻夫人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因为这事儿。木儿被误认为是害人的庸医,原本想要跟我们闻家做儿女亲家的都息了心思。 眼看他过了弱冠之年,亲事没有着落。我这个当娘的,心里总是记挂着,吃不香睡不好的。见了合眼缘的姑娘,就恨不得抢了来给我当儿媳妇呢。” 叶知秋不知道这是个坑。本着“与人为善”的原则,宽慰她道:“闻夫人不用着急,以闻公子的品性和本事,迟早有一天能让大家解除误会。” 闻夫人表情有些惊喜,“这么说。你觉得木儿不是害人的庸医了?” “是啊。”叶知秋微笑地点了点头,“闻夫人大概还不知道,我正打算请闻公子帮我爷爷治眼睛呢。” “当真?”闻夫人喜出望外,“你不怕他害了你爷爷?” 叶知秋只当她为儿子有人信任高兴,并没有往深处去想,笃定地道:“我相信他。” 听了这话,东霞嘴角抑制不住地翘了起来;元妈则暗暗地叹气,这丫头,聪明的时候比谁都聪明,笨起来也真够笨的。 闻夫人满心欢喜,她的直觉没错,这小姑娘果然对她的胃口,从头到脚无一处不合她的心意。她决定了,一定要聘了这姑娘当木儿的媳妇。 这么想着,已经把叶知秋当成了自家儿媳,两眼疼爱地招手,“孩子,到我这儿来。” 叶知秋被她这殷切温柔的眼神搞得头皮发麻,心想闻夫人这是怎地了?怎么好像突然间散发出了一阵强大的母性光辉呢? 虽然不太情愿被她当小孩子一样召唤,可也不好不理,于是起身走了过来,还不等问她有何贵干,两只手就被她紧紧地握住了,“孩子,你今年多大了?” “十七。”叶知秋简短地答了,惊疑地瞄着她如同得了宝一样的神情,“闻夫人……” “不要叫我夫人,太生分了,就先叫我一声伯母吧。”闻夫人细细打量了她一番,又捏了捏她的手,唏嘘道,“俗话说,大手抓草,小手抓宝。光看你这手,你知道你是个有福气的。这脸也圆润得紧,实实在在的旺夫相。” 听到“旺夫”二字,叶知秋醍醐灌顶一般醒悟过来,“闻夫人,你不会是想给我说亲吧?” —— 第167章 美男计 “你这孩子,不是让你喊我伯母吗,怎么还叫夫人?”闻夫人先对她的称呼表示了一下不满,才回答她的问题,“我瞧着你和我家木儿般配得很,想聘了你给我当儿媳,你可愿意?” “夫人,您又性急了不是?您就是想提亲,也要先问过人家长辈,哪有直接问姑娘愿意不愿意的?”东霞瞟了瞟满脸怔色的叶知秋,“瞧瞧,您把叶姑娘给臊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叶知秋回过神来,暗翻白眼,这丫头从哪儿看出她臊了?她是惊的好不好? 初次见面,眉眼都没认全呢,就想聘她当儿媳妇,这行事作风,实在太出人意表了。连她都招架不住,只能说这位闻夫人太有个性了。 还不等开口说话,就听闻夫人满不在乎地笑道:“嗨,这有什么?想当年,我和我们家老爷的亲事,就是我自己提出来……” “夫人。”东霞嗔声止住她的话茬,“您怎么什么话都往外说呢?也不怕元妈和叶姑娘听了笑话。” “好好好,我不说就是,免得又惹你一通聒噪。”闻夫人“被迫”放弃诉说自己光辉的爱情史,又用热切的眼神看着叶知秋,“怎么样,你想好了吗?” 叶知秋只觉满脑袋黑线,婚姻是多么严肃认真的一件事,她们主仆二人眉目传情的工夫,就想让人做出决定?这恐怕不是性急,而是自信吧? 也许在她看来,一个农家女能被闻家这样的大户人家看中,就该受宠若惊,感激涕零地谢主隆恩。如果她真是这么想,那她就大错特错了。 如是想着,已经把手抽了回来,“闻夫人,多谢你的错爱。我恐怕没有那个福气没有给您当儿媳妇。” 闻夫人笑容一滞,手在半空之中僵了半晌,才缓缓地收了回去,“怎么?你已经跟别人定亲了吗?” 现在才想起来问这个。好像晚了一点儿吧?叶知秋腹诽着,面上微笑依旧,“那倒没有,不过我现在并没有成亲的打算。就算成亲,我也不会嫁,我要‘娶’。” “娶?!”闻夫人微微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你是想招赘吗?” “是啊。”叶知秋是故意把“招赘”说成“娶”,因为后者比前者更刺耳,“我们家的情况比较特殊。父母都已经过世了,也没什么可以依靠的亲戚。 爷爷年纪大了,弟弟今年才九岁,都需要我来照顾。我这个人除了种地没有别的本事,也不愿意离开这里。干脆‘娶’个夫婿。到我们家来一起过日子。” 闻夫人脸上笑意全无,语带试探地问:“招赘怕是不容易吧?” “的确不太容易。”叶知秋并没有露出她所预期的苦恼之色,“遇上合适的就成亲,遇不上也无所谓。我能养活自己,没必要非跟某个男人拴在一起。” 东霞之前还强作平静,这会儿已经掩饰不住惊愕之情,张大了眼睛望着叶知秋。 一个未出阁的女子。说起成亲的事情来一点也不羞涩,还明目张胆地说要招赘。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似乎男人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根本不介意做一辈子老姑娘。 闻府上下,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一致认为像夫人这样与众不同的女人。天底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没想到这位叶姑娘比夫人还要特立独行。 闻夫人心中的震惊丝毫不亚于东霞,只不过她比东霞沉得住气,面上没有过多表露罢了。 套用叶知秋的话来说,闻家的情况比较特殊。闻老太医子承父业。做了大半辈子的太医,一直兢兢业业,忠心耿耿。 十几年前,因为一次误诊,险些害了一位皇孙的性命。虽然及时补救,并未酿成大错,皇上也没有怪罪,然而心中的愧疚和后怕一直挥之不去,几经斟酌,便递了折子,提前告老还乡了。 闻老爷是个孝子,不忍老父亲独自归乡,也辞了官,带着妻儿和闻老太医一起搬到清阳府。 从闻老太医那一辈开始,闻家人丁就不怎么兴旺。闻老爷好赖不济还有个远嫁的妹妹,到闻苏木这一代,只剩下一棵孤零零的独苗了。 闻夫人娘家倒是人口众多,兄弟子侄之中有不少人都在朝中为官,姐妹嫁的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家。在京城的时候,跟各家的关系还算亲近,可自从搬到清阳府,就越来越疏远,最后只剩下礼节上的来往了。 因为没有可以相互扶持的兄弟姐妹和亲戚,闻夫人很忧心闻苏木的将来。 她这个儿子看似温顺驯良,其实骨子里孤绝得很。只醉心于医术,对其它的一概提不起兴趣。他行医走的又是世人眼中的“歪门邪道”,很难靠它赚取家业。 虽说闻家有朝廷赐下的田产,有她和闻老爷精心打理,足以保证他衣食无忧。可等她和闻老爷百年之后呢?再没有人替他筹谋打算,他怕是只有坐吃山空的份儿了。 她思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找一个能撑起家业的妻子。因此从闻苏木年满十四岁,她就开始挑儿媳妇了。 她是将门之后,曾经跟父亲上过沙场,因此不太喜欢养在深闺里的娇小姐。 在她看来,那些整日绣着女红、背着《女训》的小姐,就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是坐井观天的青蛙,没什么见识。一旦嫁人生子,难免会沦为哭哭啼啼、争风吃醋的怨妇。 她要找的是有头脑有主见、不拘泥于闺房后院、持家有道的姑娘,继她和闻老爷之后,既能成为儿子的靠山,也能为子孙后代稳家固业。 按照她的标准挑了好几年,要么圆滑成奸,要么市侩重利,要么过精而吝,性子合适的容貌上差了些,容貌好的性子又有欠缺。挑来挑去,没有一个可心的。 等出了华小姐被毒蛇咬死的事情之后,各家的姑娘对闻苏木更是敬而远之。连挑都没的挑了。亲事一再耽搁,直到今天也没个着落。 一个人渴望某件事太久,在这方面就会变得特别敏锐。是以从高宝口中得知了叶知秋的情况之后,她立刻意识到这姑娘有做儿媳妇的潜质。于是当机立断。推掉府里所有的事情,迫不及待地赶了过来。 来的路上她还在想,农家女儿的身份确实低了些,不过那姑娘既然能打理大片田地,又开作坊,头脑定然不错。听高宝说,容貌也是极好的。只要礼教方面不算太差,带回去调、教调、教,配她家儿子也不算委屈。 谁知见了面,这姑娘不仅比她料想的要好。而且方方面面都是顶尖的,完全用不着调、教。最难得的是,这姑娘相信木儿,肯定他的医术,简直就是老天送给她的现成的儿媳妇。 她急着把儿媳妇占下。顾不上细问就张口提亲。她甚至盘算着,即便这姑娘定了亲,也要做一回恶人,劫了她的姻缘。 可她万万没想到,叶知秋会说出要招赘的话,更透露出“宁愿孤独终老,也不会改变初衷”的意思。拒绝得如此干脆彻底,没给她留下半分劝说的余地。 因为满心遗憾和惋惜,便没了心情。装作轻松地坐了两刻钟,便带上闻苏木等人告辞离去。马车出了山坳,仍有些割舍不下,忍不住挑开车窗的帘子向外张望。 东霞见她这样。颇为心疼,愤然地道:“那个叶姑娘真是不知好歹,不过是个村姑,哪配得上咱们家少爷?” 闻夫人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不是她不知好歹。是我们家木儿没福气。” “夫人,依奴婢看啊,是您太抬举她了。”东霞有意挑刺,便拿送礼的事情做文章,“少爷和夫人先后送了她两遍礼,临走的时候居然连一份礼都没有回给咱们,奴婢看她就是个心大眼皮子浅的。” 闻夫人嗔了她一眼,“你这丫头鬼精鬼精的,会看不出她是故意不回礼的?你不用故意说这种话来安慰我,让人听见还以为咱们多小气呢。” 东霞抿嘴笑了起来,“奴婢再精也瞒不过夫人不是?” “行了,你就别给我灌*汤了。”闻夫人无心玩笑,又叹着气道,“可惜了那么一个有勇有谋的姑娘,偏生要招赘,这要是能娶进我们闻家的门该多好?” 东霞眼珠转了转,“夫人,奴婢觉得这事而也不是不能转圜。少爷要给成老爷子治眼睛,少不得跟叶姑娘时常见面。一来二去,说不定就有了情意呢? 这年轻的男女一旦动了感情,就只想着在一块儿了,哪儿还顾得上别的?到时候夫人再出面,许她将那一老一小带到闻家照顾。她没了后顾之忧,招赘的话自然而然就不作数了。” 闻夫人因她这话又生出几许希望,却忍不住担忧,“这倒是个法子,就怕木儿那孩子不开窍。而且传了出去,名声不太好听。” “奴婢瞧着少爷看叶姑娘的眼神,虽说还不到喜欢的地步,可也是有好感的。再说少爷身上流着您的血呢,怎么也有您当年的五分风采吧?您还怕他追不来一个姑娘? 至于名声,您就更不用担心了。乡下这种没遮没拦的地方,整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对男女见面本就没那么讲究。少爷和叶姑娘都是有分寸的人,即便彼此有了情意,也不会做出什么有违礼法的事情。” “也是。”闻夫人听着这番话,心情豁然开朗,“等回到府里,我再提点他几句,让他多用用心。” 主仆二人在这边商量着用“美男计”的时候,叶知秋和元妈正一边查看闻夫人送的礼品,一边谈论着今天的事情。 “元妈,你是不是早就猜到闻夫人是来提亲的?” —— 第168章 松绡 元妈不置可否,“那位闻夫人表面看着直爽,却是个心机深沉的人。你若想跟她深交,日后打交道的时候就多留个心眼吧。” 叶知秋明白“深交”指的是什么,“元妈,你放心,我对闻公子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她承认,她对闻苏木有好感,否则也不会相信他,让他给成老爹治眼睛。 可这好感并不掺杂异性感情,只是单纯的欣赏而已。就如同看见一块玲珑剔透的美玉,会感觉赏心悦目,但绝不会花大价钱买回去摆在家里一样。 他这个人不错,但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做朋友还行,做伴侣就敬谢不敏了。 她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闻夫人是想给儿子找个保姆?她不需要男人为她挡风遮雨,并不表示她愿意为男人挡风遮雨。她的丈夫可以不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至少要懂得跟她共同进退,相互扶持。 她一没那么大的脑袋,二没母性泛滥,三不稀罕姓闻的背景和家产,四没吃饱了撑着,为什么要跟闻夫人“深交”? 元妈并未对此发表意见,慢条斯理地拆着礼盒,“我让你收下这些礼品,是不想你被闻夫人小瞧了去,以为你出身农家见识短,连这点儿东西都接不住,也是想给你留条退路。 既然你没有结亲的意思,就用不着这条退路了。丫头,你可想好要怎么处置这事了?” “等价回赠呗。”叶知秋弯起唇角道,“谁也别欠谁的人情。” 元妈瞥了她一眼,“也不用那么正好,大户人家的人脸皮都薄,多多少少给她留些面子。” 叶知秋还是第一次体会到母亲悉心教导女儿的感觉,心里暖暖的,凑过来把脑袋搁在她的肩头上,“元妈,谢谢你。” “我不记得做过什么值得你谢的事情。”元妈淡淡地哼了一声。虽然没有肢体回应,却也不似最初那般排斥这种亲近的举动,任由她靠着。 龚阳来到门边,看见这温馨的一幕。不由怔住。在他印象之中,叶姑娘一直是稳重坚强的,没想到也有这样小女儿的一面。 出神之际,忽听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回头,就见阿福牵着云罗的手走了过来。他不忍扰了门里的两人,便悄悄地退后几步,将阿福和云罗一并带走了。 叶知秋不知道门外还有这样一个小插曲,眼睛瞟见元妈刚刚打开的礼盒,被里面放着的一卷布料吸引了注意力。这布非纱非绸。质地轻薄,呈透明的淡黄色。 用手摸一摸,手感粗糙,略显硬挺。捻一下,便发出沙沙的微响。 她正好奇这布料的用途。就听元妈语调略带惊讶地道:“这不是松绡吗?” “松绡?”叶知秋不解其意,“那是什么?” “松绡原本是一种裱画用的布料,表面刷了松脂防止受潮。”说这话的时候,元妈黑森森的眼睛里闪着细碎的光亮,“后来有人受到启发,用松脂加入藤黄之类的东西,调成松油。将罗或者绡染成窗纱,拿来糊窗,称之为松绡。 因为松绡比窗纸通透,比以往的窗纱严密,不漏风也不怕渗雨,很受大户人家的欢迎。只是松绡价钱不低。怕酒,不耐热,很容易起火,需要时常更替。 用过的人都嫌费钱又麻烦,宁愿去买蚌壳磨制的明瓦。渐渐的。松绡就不吃香了。如今恐怕只有京城一些深宅老院,还在用松绡糊窗……” 听到“不漏风也不渗雨”那一句,叶知秋的心思就飘远了。元妈后面说了什么,她完全没有听进耳朵里去,也没有留意元妈怀念的神情。更没有去想,闻夫人为什么会送她这种又贵又不实用的东西。 拿起那块松绡,对着光亮细细地观察了半晌,又舀了水来浇在上面。反复试验了几次,果然跟元妈说的一样,很严密,不会渗水。 元妈见她眸子晶亮,两颊泛红,不仅仅是好奇那么简单,忍不住问道:“丫头,你这是在做什么?” “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要是能行的话……唉,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现在跟你说不清楚。”叶知秋语无伦次地解释了几句,便抱着那卷松绡跳了起来,“元妈,我先不陪你了,我要马上进城一趟。” 元妈一愣的工夫,她人已经到门外了。 “进城?!”龚阳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现在吗?” “对。”叶知秋字字清晰地强调着,“现在,立刻,马上。” 阿福很少见她急成这样,赶忙问道:“知秋姐姐,出啥事儿了?” “没出什么事,我要去办事。” 阿福被她这自相矛盾的话搞糊涂了,“今天刚搬了家,又是大过节的,你有啥事儿非得现在去办啊?” “是啊,叶姑娘,再急的事情也不差这一晚,还是明天再去吧。”龚阳也从旁劝道。 云罗毕竟年纪小,见她怀里抱着一卷布料,便误会了,“叶姐姐,你要做衣服的话,我和元妈就能帮你做,不用进城找裁缝的。” 其实叶知秋并不是一个性急的人,只是被松绡刺激到某根神经,肾上腺素分泌过多罢了。最初的兴奋劲一过,人也冷静下来了,不由失笑,“是啊,我到底在急什么?今天和明天不都一样吗?” 阿福见她神色恢复如常,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按捺不住心痒,“知秋姐姐,你这火急火燎的,到底要去办啥事儿啊?” 龚阳兄妹也很想知道答案,四只长得几乎一样的眼睛齐刷刷地望过来。 叶知秋笑了一笑,“等有了结果再告诉你们。” 不是她有意卖关子,而是这件事未必能成。在验证自己的想法可行之前,她不想透露太多,免得害他们白白期待一场。 过节讲究一家团圆,阿福不好留下吃晚饭,便和多寿早早回去了。 叶知秋原本准了葫芦休假回家的,可他放不下池塘里的鱼和鸭鹅,便将马婶接到这边过节。反正家里只有这两口人,在哪里过都一样。 那祖孙两个客气得很,说人多不自在,不愿到成家来吃饭。叶知秋也不勉强,分出一份饭菜送给他们。 池塘边那座小茅屋如今已被土坯房取代了,虽不及成家新房高大气派,可也有两房一厅一灶,比马家在村里的房子好多了,在那里过节也不算委屈他们。 叶知秋将最后一个菜端上桌,却发现少了一个人,“张大哥呢?” 她问的是龚阳。 “我叫过了,张兄没有回应。”说这话的时候,龚阳表情很是无奈。 那位仁兄的性子实在古怪,身上的伤一好,就不住在屋子里了。整天神出鬼没,只要不喊他出来,十天半月也见不到他一面。 叶知秋也劝过他几次,可他坚持“暗中”保护,依然我行我素。今天过节,怎么也不能让他风餐露宿,“你们先吃,我去跟找他聊聊。” 此时正是日落时分,红霞铺满半面天空,将山脊树木镀上一层金红的色彩。 她在院子里略一驻足,便冲虚空喊道:“张大哥,你在吗?” “叶姑娘,有何吩咐?”一道人影自厢房一侧倏忽闪现。 冷毅的面孔,笔挺的身形,沉敛的气息,恭敬而疏的语调,正是训狗侍卫张弛。 叶知秋跟他打了声招呼,便寻了一块青石当椅子,“张大哥,跟我谈谈吧。” 张弛略一踌躇,迈步走过来,在她对面丈许远的地方盘腿坐下来,静默以待。 叶知秋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道:“张大哥,你不情愿留在这里保护我,对吧?” 张弛眼神微微一晃,一板一眼地答,“叶姑娘,对我来说,没有情愿与否,只有听命与否。” “我看得出来,你是不情愿的。”叶知秋不理会他的话,自顾自地说着,“像你这样武功高强的人,应该去做保家卫国之类的大事,而不是屈就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保护某个人。 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谈谈,只是前段日子实在太忙了,没有闲暇。趁今天有空,我们就把该说的话都说清楚吧。” 语气顿了顿,又接着道,“我很感谢你和你家主子的好意,可我真的不需要保护。我不想你这样一个英雄人物,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我一个小女子身上。 所以,张大哥,你回京城吧!” 张弛面无表情地看了她半晌,才缓缓地说道:“叶姑娘,没有主子的命令,我是不会离开这里的。” 叶知秋就知道他会这么说,“那你告诉我,你家主子临走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主子吩咐我暗中保护叶姑娘,没有他的命令,不得擅离。若是叶姑娘有个三长两短,提头来见。” “那他有没有说,让你听我的?” 凤康走得匆忙,还真的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张弛犹豫了一下,才斟酌地答道:“若叶姑娘有事吩咐,我自当尽力而为。” “那好。”叶知秋微笑起来,“我现在就有一件事,要拜托你帮我去办!” “何事?” “帮我送一封信到京城去。” —— 第169章 揭晓答案 “这……”张弛迟疑着不敢应承,“没有主子的命令,我不能擅自回京,叶姑娘还是另寻他人送信吧。” 叶知秋看出来了,他这个人有点死脑筋,于是循循善诱地道:“张大哥,你效忠你的主子,应该是为了施展抱负,一展宏图吧? 可如今你被困在这个小山沟里,除了等你家主子不知猴年马月才下达的命令,什么也做不了。 对主子忠诚是好事,可也要学会把握和利用机会。俗话总说时势造英雄,可我觉得是英雄造时势,如果你不去创造机会,天底下这么多人,机会凭什么落在你头上呢?” 张弛没有接话,不过看他眼波动荡,若有所思,想是听进去了。 “张大哥,人生苦短,能让你努力奋斗时光的也就那么二三十年,蹉跎一日少一日。”叶知秋再接再厉地劝道,“我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你借送信的机会给自己探探路,问问你家主子到底是个什么态度。 也免得你人在这里,心在京城,不上不下地吊着,既不能大展拳脚,也不能安下心来过日子。 你家主子不是不通情理的人,总不至于因为你替我送信,就砍你脑袋打你板子吧?你趁机表明自己的意愿,我再在信里替你说说话,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留下,继续效忠主子,做你的大事了。 就算不能留下,你还可以回来。我这里虽然没有王府好,可并不缺张大哥那一副碗筷。 如果你觉得这口饭吃得不踏实,那也好办。等学堂就建好了,你可以去教孩子们练功,说不定能培养出一个两个的武状元呢。 将来你的门生当了将军,打了胜仗,军功章上也有你一半的荣耀,你说是不是?” 她那句蹉跎一日少一日,深深地触动了张弛。这大半年的时间。其他人不知道为主子出生入死多少回了。而他却一事无成,只是整天围着一个姑娘打转而已。 太子之位悬而未决,皇子们明争暗斗,京中的局势一日三变。随时都可能分出胜败。他已经错过太多了,再这样消磨下去,即便主子最后脱颖而出,继承了皇位,他也做不得股肱之臣。 他四岁开始习武,从最底层的丁仆做到一等侍卫,可不是为了当拳脚师傅的。 如是想着,他便有些坐不住了,“叶姑娘,信在何处?我即刻启程。” “不用那么着急。”叶知秋笑眯眯地看着他。“信我还没写,而且我答应过送沈公子,送他一些番国的蔬菜孝敬祖父,想请你顺道带回去给他。” “请问叶姑娘需要多长时间?” “三五天吧。”叶知秋报了个不长不短的日子,又道。“在我写信准备东西的这段时间,张大哥就不要住在外面了。 之前没有条件,我也没能好好招待你。临走之前,你总要给我个机会略尽地主之谊吧?再说回京路途遥远,不吃好睡好,养精蓄锐,哪有力气赶路啊?” 张弛考虑到自己伤虽然好了。可终归伤了元气,不好跟先前那般肆无忌惮餐风饮露。因此没怎么犹豫,便点头答应了,“听凭叶姑娘安排!” “好。”目的达成,叶知秋站起身来,笑着招呼。“那我们进去吃饭吧。” “是。”张弛垂手应了,跟在她身后进了门。 龚阳不知道叶知秋跟张弛聊了些什么,竟把这个拗脾气的怪人请来了,钦佩之余,也很高兴。一向滴酒不沾的他。破例喝了两杯酒。 张弛大概觉得自己这一走,未必有再见面的机会,不像往常那样拒人千里之外。谈不上有说有笑,可也有问必答,甚至主动敬了成老爹一杯。 吃过晚饭,收拾了碗筷,再闲坐片刻,便接近二更天了。 叶知秋给大家分了房间,派了被褥,回到自己房里,完全没有收拾东西的心情,满脑子都是写信的事情。铺纸研磨,酝酿良久,却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其实送信不过是托词罢了,她真正的目的是打发张弛回去。每次想起那样一个来来无影去无踪的高手,整天躲躲藏藏,风餐露宿,委屈自己留在这里,她都满心愧疚,总觉得自己亏欠了人家。 她不想拖累张弛,也不想再欠那个人的情。 她以为这不过是一封“公事公办”的信,写起来会很容易。可真正提起笔,却发现很难。她不知道怎样起头,是开门见山,还是委婉过度;也不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提出来,才能让张弛顺利回归原位,又能照顾他的心情。 磨蹭了半个时辰,终于落笔写下四个字:“王爷:你好!” 写完感觉不甚满意,揉掉重写,“王爷:见字如晤。” 还是不满意,想了想,划掉“见字如晤”,改成,“王爷:你还好吗?”随即又改成,“王爷:见字安好。” 反反复复改了十几回,还是没有定论,索性放下笔。神情恍惚地坐在桌前,不知不觉间,竟想起了原来那狭仄阴暗的房间,想起那个人盘腿坐在炕上的样子。 想起那片杨树林,他目光灼灼,透过夜色凝视着她;想起额上那蜻蜓点水般轻吻,和那声充满酸楚的叹息;想起临别之时,他字字句句的叮嘱,还有那个近乎狂热的诀别之吻。 想着这些,突然有些怀念那破旧的老房子,怀念那里的一草一木,以及生活过的点点滴滴。 住在旧房子的时候,总向往新房;住进新房,又舍不得旧房,人还真是一种喜欢庸人自扰的生物。 她自我解嘲地笑了笑,收拾了散落在桌上和地上的纸团,归拢纸笔砚墨,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还是改天再写吧。” 她一时心乱,将写信的事情暂时搁了下来,怎么也没想到,这一搁就是一月之久。 秋元节的第二日,她带上那卷松绡进城,找到与她一起制作水管的那位徐师傅。两个人夜以继日地埋头研究,调和了十多种漆油,尝试了七八种布料,最终做出一种透明的油布。 这种油布透光好,重量轻,耐热耐酸耐碱,防水防腐,比松绡质量好许多倍。最重要的是用的材料价钱低廉,计算下来,每尺只有几文钱。 叶知秋和徐师傅将这种油布定名为“油绡”。 当她带着三匹油绡兴冲冲地赶回山坳的时候,已经是半月之后了。 这期间她为节省来回跑的工夫,一直住在徐师傅的作坊里,一次都没有回来过。阿福进城送货的时候会去探望她,给她送些换洗的衣物,顺便汇报家里的情况。 比如元妈觉得她不在很无聊,和云罗小住了两日就回去了;闻公子来过三四回,每回见不到她都显得很失望;成老爹服用了一个疗程的药,效果不太显著,闻公子正准备给在下一疗程加大剂量…… 饶是如此,回到山坳的时候,她还是吃了一惊。 学堂已经盖了一半,再过几天就能封顶了。走时还泛青的庄稼都改了颜色:高粱穗子红彤彤,沉甸甸地弯了腰;大豆叶子已经落了大半,笔直的秸秆上缀满了黄灿灿的豆荚。 山上也换了容貌,从翠绿的青山摇身变成了红黄绿三色相间的彩山。天高云淡,水波粼粼,俨然一幅硕果累累、色彩缤纷的秋景图。 此情此景,让她有种“天上一日人间千年”的错觉,不由唏嘘,“我才走了半月,秋天就大张旗鼓地驾临了!” 阿福皱了皱鼻子,“你再晚些时候回来,冬天都该驾临了。” “我怎么听你这话里有怨气呢?”叶知秋瞄着她的表情,打趣道,“怎么,你觉得被我冷落了?” 阿福羞恼地瞪了她一眼,“我什么时候那么觉得了?” 叶知秋感觉她说话的腔调有些不对,细一琢磨,才发现问题所在,“咦,阿福,你的口音怎么改了?” “你这会儿才听出来啊?”阿福对她的迟钝表示愤慨,“自从上次娄掌柜说有口音会影响谈生意,我就试着改了,只不过一直说不太顺溜。 上一次去看你的时候,我好不容易说顺嘴了。本来还想跟你炫耀炫耀呢,你倒好,光顾着跟徐师傅争论多少油多少料了,根本没搭我这一茬儿。 我就不明白了,你好端端的,扔下家里一大堆的事情,跑去染什么布啊?” 龚阳也不明白,“叶姑娘,你不会是想做绸缎生意吧?” “我不想做绸缎生意。”叶知秋知道自己一直没有说出油绡的用途,他们早就心痒难耐了。其实她何尝不心痒?没日没夜地忙了半个月,今天总算可以揭晓答案了,“带上布到后院等我,我回去收拾一下,马上过来。” 龚阳和阿福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去后院,可也没追问。按照她的吩咐,将油绡抱到后院的空地上来。 叶知秋跟成老爹打了声招呼,又回房洗了脸,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才来到后院,将一叠图纸交给等在那里的两个人。 龚阳见图上画了一个有墙有支架、类似于棚子的东西,直觉跟她拿回来的布料有关,却无法将这两者合理地联系到一起,只好请她解惑答疑,“叶姑娘,这是什么?” “蔬菜大棚。”叶知秋眸子闪亮地答道。 —— 第170章 张弛回京 龚阳和阿福茫然地对视了一眼,“蔬菜大棚?” “对。”叶知秋怕他们听不明白,尽量把话说得浅显易懂,“把油绡覆盖在图上画的墙体支架上,就能起到很好的保温作用。这样冬天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种菜了。” 龚阳是聪明人,结合她的话,对着图纸细一琢磨,就将蔬菜大棚的原理吃透了七八分。 阿福前半部分听得糊涂,后面部分却听得很清楚,“冬天种菜?!那……那咱们不是要发财了吗?” “不愧是生意人,一语中的。”叶知秋朝她竖了一下大拇指。 阿福激动得小脸通红,“我之前还犯愁,咱们这个冬天要做什么呢。这下好了,又能卖菜了。” 龚阳也很兴奋,“叶姑娘,这蔬菜大棚的事情,你不能再跟我详细说一说?” “光说多没劲?走吧,一边干活一边说。”叶知秋笑着招呼。 “知秋姐姐,干什么活儿啊?”阿福不明所以。 叶知秋弯腰抱起一匹油绡,“当然是盖蔬菜大棚。” “啊?现在就盖?”阿福有些吃惊,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在这儿盖?就我们几个人?”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傻丫头,我是要先盖一个小的试验棚,看看这油绡还有什么不足的地方,然后再去找徐师傅改进。” 虽然经过多次试验和改良,这油绡的质量已经很接近塑料薄膜了,但是理论还是要用实践来检验的。 眼看秋收就要到了,必须赶在翻地之前将蔬菜大棚的准备工作做好,然后加紧盖棚播种。这样的话,第一茬大棚蔬菜差不多就能在年底上市了。 试验棚不需要盖得太复杂,叶知秋选了最简单的拱架式大棚。用木桩和竹竿做成棚架,再在外面覆上油绡。主要劳动力是她、龚阳和阿福,多寿也时不时过来帮忙。 早起晚睡地忙了两天。一个小型蔬菜大棚诞生了。深翻施肥之后,分畦种了几样喜热、生长期短的绿叶蔬菜。 这之后其他人闲了下来,叶知秋却忙得团团转。日夜盯着棚子,观察蔬菜的生长情况。及时通风换气,调节棚内的温度,将发现的问题随时记录下来,寻找解决的办法。 半个月下来,她整个人清瘦了一圈。整天待在外面,皮肤也晒黑了许多,可谓又黑又瘦。以至于闻苏木相隔多日再见到她,吃惊不已,非要给她诊脉,看看她是不是生病了。 阿福也很心疼。“知秋姐姐,你告诉我怎么做,我帮你盯着,你休息两天吧。” 叶知秋笑着摇了摇头,“不是我不相信你。有些事除了我谁也做不来。” 因为没有温度计,她只能靠多年的经验和灵敏的感觉,用身体去体会,从而判断棚内外每个时段的温差。再根据温差、面积、高度以及蔬菜的活跃度,推算出油绡的保温效果。 见阿福一脸担心的表情,便安抚她道,“放心。我没事。现在多辛苦一点儿,等咱们的蔬菜大棚正式盖起来,就能少辛苦一点儿。” 阿福看过叶知秋的笔记,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文字和奇怪的符号,根本看不懂。心知她所说不虚,便不再提这件事。转了话题道:“知秋姐姐,刚才我跟龚阳大哥做月底结算来着,你猜猜我们这个月赚了多少钱?” “多少?”叶知秋配合地问道。 “这个数。”阿福笑嘻嘻地伸出了一根手指。 叶知秋眼睛微微一亮,“一百两吗?” “不止呢,净赚的银子就有一百两。加上囤下来准备冬天和来年春天卖的罐头。差不多有三百两呢。”阿福振奋地握了一下拳头,“卖了这么长时间罐头,到现在才觉出是真的赚钱了。” 叶知秋估算的是二百两,没想到足足多了一百两,也很高兴,“能赚这么多钱,看来咱们的罐头礼盒功劳不小啊。” “可不是吗?咱们秋元节送过去的礼盒,没几天就卖光了。”说起这件事,阿福颇感惋惜,“早知道礼盒这么赚钱,我们真该多做一些。” “你这丫头,一看到钱,就把我说的话都忘了。”叶知秋嗔了她一眼,“我不是告诉过你吗?物以稀为贵,不能贪多。你掐指算算,清阳府有多少人能买得起将近六百文一盒的东西? 我们卖出去的那些礼盒,已经让那个消费阶层的市场需求接近饱和了。再往外输送,不但卖不了多少,反而会造成购买疲劳,伤害消费潜能。 这就跟你吃东西一样,再好吃的东西也要适量而止。吃得太多,就没了滋味,伤了胃口,再吃只会感觉恶心。 反过来说,你今天吃点儿,明天再吃点儿,那好滋味就会一直保持下去,不断唤起你想吃的欲~望。肚子不饱,还能吃别的东西。 比如那些没买到豪华礼盒的人,就会转而去买普通的礼盒,没买到普通礼盒的人,就会去买单瓶的罐头。这样一层带动一层,获得的利润远比多卖的那点儿豪华礼盒来得丰厚。 给市场留有余地,就是给自己创造商机,你明白吗?” 阿福赶忙拿出随身带着的小本子,将她说的话记了下来,又反复读了两遍,才语带愧意地道:“罐头生意越做越好,知秋姐姐最近忙着种菜,也没怎么提点我,我好像有那么点儿得意忘形了!” “你能意识到这个问题已经很好了。”叶知秋在将肩上拍了一拍,还想再说些什么,就听身后传来一声轻咳。 回头望去,只见张弛站在两丈外的地方,依旧板着一张脸,可脑门上分明写着“我找你有事”五个大字。 “张大哥,你有什么事吗?”她微笑地问。 张弛没有答话,面无表情地瞟了阿福一眼。 阿福眨了眨眼,立刻会意,“那个,知秋姐姐,我还有事儿。我先走了。” 说完也不等叶知秋回应,便抱着本子,一路小跑地去了。 张弛往前走了两步,才有些迟疑地开了口。“叶姑娘,往京城送信的事……” “啊,对了。”叶知秋猛地想了起来,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最近太忙了,把这事给忘了。” 她并不是找借口,她是真的忘了。前半个月她一门心思研究蔬菜大棚的覆膜,睁眼闭眼都是漆油布料和调配比例。根本没有闲暇想别的。 回来之后,又忙着盖棚种菜,每天一起来就泡在棚子里,吃饭都是葫芦做好了给她送过来,晚上回去洗一洗倒下就睡了。偶尔闲下来。也是写写画画,满脑子想的都是蔬菜大棚的事情。 最要命的是,她不记得自己这段时间见过张弛。也许见过,只是她没有留意,更没有把他送信的事情联系起来。 她在忙些什么,张弛都看在眼里,自然知道她不是故意。否则也不会忍耐一个月,直到今天实在憋不住了才来找她,“叶姑娘不必跟我道歉,我只是想问一问,我什么时候启程回京?” 叶知秋略一沉吟,“后天怎么样?我今天晚上。不,一会儿就去写信。东西一时半会儿准备不齐,所以不好意思,还要麻烦你多等两天。” “没关系,托叶姑娘的福。我现在精力非常充沛。”张弛一板一眼地道。 他本意是宽慰叶知秋,减轻她的愧疚感,可没想到,她听完这话表情更窘迫了,“张大哥,真是对不起,耽误了你这么长时间。你先回去休息,我马上去安排。” 目送她风风火火地走远,张弛才回过味儿来,摸着下巴嘀咕道:“我说错什么了吗?” 叶知秋将所有能动员的人都调动起来:老牛叔和龚阳进城买车买马,顺便采购一些路上要用的日常用品;多寿和马家的祖孙二人负责收土豆;阿福和董武家的大丫头帮忙准备制作番茄酱和辣椒酱的材料;她自己则回房写信。 上一次写信字字艰涩,这一次却顺畅得很。开头简单地问候了一声,便将张弛的事情直截了当地说了,再道一句“保重”,署上自己的大名。 短短几百字,占了不足两张纸,装在信封里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 她托着信坐了半晌,倏忽失笑。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她到底为了什么纠结大半个晚上?果然是庸人自扰。 想了想,将那封信放在一边,又提起笔来,洋洋洒洒地写了数页纸。吹干折好,放进信封里,再写上“沈公子收”几个字。 忙忙碌碌之中,很快就到了出发那天的早上。 一辆不太起眼的篷厢马车,里面大包小裹地装了不少的东西,只留下供一个人躺坐的空间。 张弛换下短衫长裤,将自己那身玄色的劲装穿了起来。配上漠然的气度,冷毅的脸孔,颇有种“生人勿近”的威慑力。 叶知秋将一柄打造还算精良的铁剑交给他,“张大哥,带着路上防身吧。” 张弛原来有一柄宝剑,掉落山崖的时候丢失了。后来他到崖下找过几次,都没有找到,想是被什么人捡走了。 他大概没想到叶知秋会给他准备武器,微微一愣,赶忙伸出双手,恭敬地接了,“多谢叶姑娘。” “不客气。”叶知秋微笑地望着他,“张大哥,祝你一路顺风。” 张弛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将剑挂在腰间,对包括她在内的所有人一抱拳,“诸位保重,后会有期。” 等众人一一回应了,便跳上马车,挥鞭驱马,疾驰而去。 看着马车渐行渐远,叶知秋轻轻地舒了口气,心里又隐隐失落。 这一次,她跟那个人之间的联系,算是彻底断了吧? —— 第171章 凤康的难题 中秋八月是收获的季节,每一片耕种的土地上都满是忙碌的身影。收割,打场,晾晒,入仓,交完了粮税,剩下的便是全家人一年的口粮。 收完粮食,还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储存过冬的蔬菜。这里的蔬菜并不是指干菜和腌菜,而是白菜、萝卜、冬瓜、山药、葱姜蒜之类可以保鲜存放的蔬菜。 农家如此,皇家也不例外。 千植署,占地近千亩,是皇家种植园,皇宫和皇室府邸的绝大部分蔬菜果品都出自这里。为配合冬藏,这里栽种了十几样晚茬蔬菜,即将成熟采摘之际,却出现了大规模的病变。 分理侍郎带领千植署的大小官员日夜苦查,却没能找出挽救之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片的蔬菜出现水渍斑,最后腐烂坏变质,化作一滩烂泥臭水。 此时正是艳阳高照的晌午时分,包括侍郎在内的几十名官员按照官阶摆成金字塔队形,整整齐齐的伏跪在署衙门前的空地上,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凤康坐在廊下的椅子上,紧绷着一张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 从接到皇令前来调查蔬菜腐烂事件到现在,他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过眼了。下巴上长了一层青须须的胡茬,狭长的眸子里布满血丝,衬得目光分狠厉骇人。 “都不说话是吧?”他冷冷扫着那片被太阳晒得白花花的后背,“你们是都变哑巴了,还是觉得本王拿你们没奈何,有恃无恐啊?” 官员们各个噤若寒蝉,没有一个人回话。 凤康怒不可遏,一指跪在最前面的侍郎,“来人,把他给本王拉出去砍了。” “王爷饶命,王爷饶命。”不等侍卫应声。侍郎便哭喊起来,“微臣并非藐视王爷,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哇。” “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凤康寒声嗤笑,“你不是惯会奉承拍马。口才一顶一的好吗?怎么本王问点事情,你那嘴巴就生锈了?本王看你分明是想缄口抵赖,推诿责任。” 这么大一顶帽子扣下来,侍郎登时面如白纸,连连磕头,“王爷明鉴,微臣绝无抵赖推诿之意。实在是因为这病害来得突然,蔓延速度又极快,臣等已经试遍了《民书要略》,《农桑全书》上所有的方子。都无济于事。 臣等命人将病变的株秧全部拔除销毁,可依然无法阻止病害蔓延。王爷,恕臣斗胆直言,这茬菜怕是……怕是没有希望了!” 凤康面色陡沉,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侍郎被他泰山压顶般的气势迫得浑身发抖,颤着声音回道:“王爷,臣等已经无能为力了,这一茬菜没有希望了……” “可有补救的办法?” “这……”侍郎咬了咬牙,视死如归地抬起头来,“回王爷,千植署是没辙了。据司天监推测。十日之内必有霜降,无法再行露地播种。” “那暖房呢?” “回王爷,暖房也是行不通的。暖房有限,且产量比露地少一倍不止。即便现在开始加建,抢在入冬之前播种,也要到年根才能收获。这就意味着。大半个冬天,皇宫和各位王公大臣的府邸的蔬菜供给都要断掉。 况且病害的根源尚未明了,更别提根治之法了。贸然播种,只会引发新一轮的病害,白白浪费人工和财力。” 不知道是因为没有休息好。还是被这个消息刺激到了,凤康只觉大脑轰鸣,胸口堵塞窒闷,喘不上气来。也顾不上问罪了,命侍郎将情况写成折子,速速上报,便匆匆忙忙离开千植署。 赶到皇宫的时候,听闻他的皇帝老爹正在睡午觉,胸口憋闷得愈发厉害了。儿子累死累活,老子倒是悠闲自在,这世道还真是不公平。 耐着性子等了一个时辰,才得以觐见。那老爷子大概有起床气,听说自己这个冬天可能很长时间吃不到萝卜白菜,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训斥,勒令他立刻想办法解决。 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户部,又被那些官员你推我我推你的搪塞态度气了个半死。于是回到王府的时候,他那张俊脸已经黑如锅底了。 “王爷,是不是差事办得不顺啊?”洗墨小心翼翼地问道。 沈长浩感觉他这怒气值跟平时不是一个等级的,遂打消了拿他脸色开玩笑的念头,瞄着他的脸色,“王爷可是被皇上骂了?” “岂止是骂,骂得狗血淋头。”凤康气呼呼地甩过来一句,摸过桌上的茶碗就往嘴边送去。 洗墨急忙提醒他,“王爷,小心烫……” 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一大口滚烫的茶水喝下去,从舌尖到腹部都是火烧火燎的,灼痛难当。凤康火气全面爆发,将茶碗狠狠地摔在地上,声音有些含混地喝问:“这茶是谁上的?想烫死本王吗?” 侍立在旁的丫鬟俱是俏脸煞白,慌忙跪了下来。 “王爷息怒,那杯茶是我的。”沈长浩本着怜香惜玉的精神,将罪责揽到自己身上,“我下午吃了些瓜果,肚子不太舒坦,特地跟她们要了一杯热茶。方才听到王爷回来,便顺手搁在桌上了。” 洗墨机灵地接起话茬,“你们跪着干什么?还不赶快去给王爷倒杯凉茶过来?” “是。”丫鬟应了飞快地退出去,不一会儿便送了凉茶过来。 凤康一连喝了两碗,方觉灼痛消减,脸色也稍稍好看了些。将千植署和皇宫发生的事情跟沈长浩大略说了一遍,便赌气地吩咐道:“瀚之,你去把府里的人都派出去买菜,我就不信,这么大一个京城,凑不够皇宫一个冬天吃的菜。” 沈长浩站着没动,“王爷,我看你还是先去休息一下吧。” “你什么意思?”凤康神经过敏地瞪过来。 “我以为王爷疲劳过度,头脑不清,欠缺冷静,才会想出这么馊的主意。”沈长浩直言不讳。 凤康愣了一下。随即恍悟。王府不缺买菜的钱,但如果师出无名,以个人名义买菜送进宫里,虽不至于被看成贿赂。可势必会引起其他皇子的不满。 这还是其次,大肆购买市面上的蔬菜,很容易引起坊间物价动荡。万一被有心之人趁虚而入,栽赃陷害,那就不仅仅是物价的问题了。到时候他花了钱,还要落下个滋扰民间的罪名,当真是出力不讨好。 他也意识到自己现在状态奇差,的确不适合商议事情,便听从沈长浩的建议,回房休息。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加上心怀鬼胎之人故意泄露,皇宫即将断菜的消息很快就在朝野传播开来。坊间的菜价闻风而涨,宫中的妃嫔们也活跃非常,纷纷知会娘家囤菜。 那些一心巴结皇族的大臣们更是绞尽脑汁,搜刮各类容易储存的蔬菜。以各种名义送进宫中。短短几天的时间,京城乃至周边几个州府的菜价竟翻了三四倍之多。 皇上龙颜震怒,处置了几个哄抬物价、囤货居奇的大臣和商户,并下颁下旨意,不许任何人往宫中送菜。又将凤康叫到御书房,诘责他办事不力,命他三日之内找出解决之法。平息这场混乱,否则严惩不贷。 凤康又一次面如锅底地回到王府,强忍着怒火跟沈长浩求助,“瀚之,你有什么办法没有?” 沈长浩沉吟片刻,回了一句不痛不痒的话。“王爷,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 “怎么从长计议?”凤康顿时压不住火气了,“父皇命我三日之内找出解决之法,难道我能凭空变出菜来不成?我算看出来了,自我从清阳府回来。他就看我不顺眼。 先是围场丢马,后是工部挪用国库银两,这又是千植署过冬的菜发生病害。派给我的差事,全是烫手的山芋,不是别人躲了推了的,就是出力不讨好的。 你们看看我这张脸,像是专门收拾烂摊子的吗?” 沈长浩不敢诟病当今皇上,只能保持沉默。 洗墨很想替主子分忧,认真地思索了半晌,问道:“王爷,不能让南边进贡吗?” “废话,当然不能。”凤康觉得他出的主意比自己掏腰包买菜的主意还馊,“南边只有那么两三个州府冬天能照常种植,去年又刚刚发生过水灾,父皇已经下令,免除他们今年的赋税。 如果朝廷出尔反尔,让他们免赋期间进贡,轻则失了民心,重则引起叛乱,谁敢冒这个风险?” 沈长浩从旁补充,“南方的饮食习惯与京城不同,种出来的东西也大不一样。而且路途遥远,蔬果运到京城的时候,往往已经腐坏,大部分都无法食用。 正因为如此,皇上为免劳民伤财,才会下旨设立千植署,专为皇家种植瓜果蔬菜,以便自给自足。” 洗墨见自己一句话,引得王府两大巨头双双反驳,赶忙摆手,“算我没说,算我没说。” “王爷,宫里的存储能支撑多久?”沈长浩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凤康离宫之前刚去确认过仓储情况,因此答得很快,“千植署早先送进去的,算上大臣们最近进献的,节省一些,不出意外的话,差不多能吃到腊月。” “连过年都坚持不到吗?”沈长浩神色变得凝重起来,“宫里的人可以节省,年前属国使团前来朝贺,总不能让他们也跟着节省。关乎华楚国的面子,还真是难办了!” “年底之前尽量节省,再细水长流地采购一些,使节团应该能应付过去。只是这样一来,送走使节团之后,皇宫在青黄不接的那一两个月之内怕是要彻底断菜了。”凤康拧着眉头道。 沈长浩眉毛一扬,正要说话,就听门外有人禀告:“王爷,张侍卫回来了。” 凤康一愣,“哪个张侍卫?” —— 第172章 厚此薄彼 府里姓张的侍卫有好几个,他不记得给某个侍卫特别分派过什么任务,“回来”二字从何说起? 心中疑惑,下意识地看向沈长浩。 沈长浩耸了耸肩,表示他也没有。 两人眉来眼去的工夫,就听门外的人回道:“禀王爷,是张弛张侍卫从清阳府回来了。” “什么?!”凤康大为惊讶,“他怎么回来了?” 沈长浩和洗墨也不同程度地变了脸色,异口同声地问道: “张侍卫现在何处?” “张侍卫人呢?” “回两位大人,张侍卫说有负王爷重托,不敢戴罪进府,现在王府门前跪着呢。” 接连听到“有负重托”、“戴罪”、“跪着”这样的字眼,凤康心中的不祥之感一路飙升。把刚才讨论的事情、尊卑礼仪什么的统统抛在脑后,起身就向外奔去。 桌上的茶盏被他的衣袖拂落,椅子也因为他起得太猛翻倒在地。 沈长浩和洗墨一怔之后,双双跟上去。 离开成家之后,张弛几乎没有休息过,一直马不停蹄地赶路。人困了,就靠在车上眯一会儿;马乏了,就凭借侍卫腰牌,到附近的驿站换上一匹。 就这样连续奔走几天几夜,终于回到了京城。七尺大汉,浑身风尘仆仆,眼窝深陷,皮肤皲皱,嘴唇干裂。身形笔挺地跪在那里,说不出的沧桑憔悴。 看到这样的他,凤康的心“咚”一声落到了谷底,三步并作两步奔过来,一把抓住他的衣襟,“那个女人……她怎么了?” 长途跋涉,让张弛的头脑有些迟钝,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王爷,叶姑娘没事。” “没事?”凤康有点儿傻眼了,“那你说有负重托是什么意思?” 张弛被他抓住,没办法叩头。只能梗着脖子将先前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属下违背王爷的命令,擅离职守,私自回京,有负王爷重托,不敢戴罪进府,跪在这里恭候王爷处罚。” 凤康勃然大怒,“混账东西,既然你知道不该擅离职守,还回来干什么?” 回来就回来吧。跪在大门口请的哪门子罪?害得他以为那个女人出了什么事,心脏差点就停跳了,简直岂有此理! “回王爷,属下是受了叶姑娘委托,回来给王爷送信的。”张弛一板一眼地答道。 凤康刚窜起来的火气忽地矮了半截。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让你给我送信?” 那个女人不是巴不得跟他老死不相往来吗?怎么突然想起来给他写信了? “是,给王爷的信,还有……” “信呢?”不等张弛把话说完,凤康就迫不及待地追问。 张弛低头扫了一眼还被他抓在手里的衣襟,“王爷,在属下怀中。” 凤康立刻松开手。“快拿出来。” “是。”张弛恭声应了,飞快地扯开衣襟,将贴身放着的信拿了出来。 凤康一把夺了过来,才发现有两封信:一封又轻又薄,信封上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另外一封却又重又厚。并且写了收信人的名字,可惜那名字姓沈不姓凤。 拿着这两封明显厚此薄彼的信,他心里很不平衡,目色沉沉地看向张弛,“这信是不是装地方错了?” 张弛明白主子是什么意思。因为在接到信的时候,他也一度怀疑叶知秋把两封信装反了。他跟叶知秋确认过,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于是照实回答:“回王爷,叶姑娘说没错,薄的那一封信是给王爷的,厚的那一封信是给沈公子的。” “什么,什么,有我的信啊?”沈长浩随后赶到,正好听到这一节。乐颠颠地跑过来,探头瞄了两眼,便将那封沉甸甸的信不客气地抽走了。 凤康忿忿地瞪了他一眼,将自己手里的信拆开。逐字逐句地看完,不由大失所望。勉勉强强的两页纸,除了开头一句“王爷你好”,结尾一句“保重”,信里的内容跟他完全没有关系。 再看沈长浩,手里擎着五六页写得密密麻麻的信纸,正眉飞色舞,读得津津有味。 两相比较之下,愈发显得自己寒碜,心头不由泛出一股浓浓的醋意来。那个该死的女人,到底给沈瀚之写了些什么,把那个花花大少逗得眉开眼笑的? 这火气无法对远在清阳府的叶知秋发作,也不好对近在眼前的沈长浩发作,只能转向张弛,“本王不是让你暗中保护吗?为何会被她打发回来送信?” “王爷,还是进去再问吧。”洗墨抢在张弛开口之前,提醒他道。 凤康瞥了一眼门前来来往往的人,只得先将话头压下,“你回去收拾一下,立刻到前厅来见本王。” “是。”张弛应声起身,指着旁边的马车道,“沈公子,叶姑娘还给您带了东西。” “我知道,叶姑娘在信里都跟我说了。”沈长浩晃了晃手中的信,故意将话说得暧~昧不明,“分别这么久,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真是个有情有义的好姑娘。” 凤康已经转身走出去两丈远了,听了这话脚步微微一滞,竖起耳朵等待下文。 张弛不负所望,又说道:“这些是给沈公子的,这些是给小世子的……” “哎呀,送这么多的东西,实在让我受宠若惊。”沈长浩惊喜的声音听起来很是浮夸。 凤康的脚步又放慢了些,继续竖起耳朵等下文。等了半晌,也没听见自己期盼的那句“这些是给王爷的”,满心失落,怏怏不乐地回前厅去了。 洗墨感觉他的背影很是寂寥,于心不忍,拉住张弛悄声地问:“叶姑娘没让你给王爷带东西吗?” 张弛似乎感觉他问的这个问题很奇怪,略带诧异地反问,“给小世子的不就是给王爷的吗?” 洗墨摇头叹气,那怎么能一样呢?看来这张侍卫也是个不懂感情的人。 张弛并非不懂感情,只是以为叶知秋近情而怯,羞于直接送给凤康。借小世子打掩护罢了。 沈长浩春风得意,怀揣某种邪恶的目的,吩咐着门房的人,“来来。把东西全都搬到厅里去,我要当着咱们王爷的面,一样一样地过目。” 两刻钟之后,东西被悉数搬进前厅。张弛也简单洗漱过,换了衣服,重新跪在凤康面前,讲述着这大半年来发生的事情。 听到罐头工坊的那段,凤康惊讶地插话,“她还开了作坊?” “是。”张弛用眼角捎了一下被沈长浩捧在手里翻来覆去研究的坛子,“属下带回来的罐头和果酒。就是叶姑娘的作坊所出之物。” 果酒不难理解,罐头却让洗墨摸不着头脑,“什么是罐头?” “配料:新鲜黄桃果肉,白砂糖,水等;食用方法:开封即食。冷藏口味更佳;储存方法:常温避光,开封后请尽快食用,食用不完宜冷藏保存;保质期:八个月,请于标注日期之前食用……” 洗墨被沈长浩没头没脑的话搞糊涂了,“沈公子,你在说什么呢?” 沈长浩举起坛子,指着上面的商标笑道:“图文并茂。叶姑娘当真有才!” 说完又故意撩拨凤康,“王爷,要不要我借你一坛欣赏欣赏?” “不必。”凤康被那个“借”字踩到脚痛,赌气地别开眼,“你继续说,那个女人还干了什么?” “是。”张弛忽略他贬义的语气。接续前言道,“叶姑娘在山谷之中盖了新房,秋元节那天搬的家。还盖了学堂,让村里的孩子们免费读书。属下离开的时候,学堂已经封顶了。” 凤康暗暗吃惊。在接到清阳知府那封信的时候,他曾经和沈长浩猜测过,那百亩荒田除了种庄稼还能用来干什么。如今才知道,可以用来掘塘养鱼,可以挖渠灌溉,可以种菜,可以开作坊,可以盖房盖学堂……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竟然一刻都没得闲,翻出这么多花样来。 他现在已经开始相信,她口中的“事业”并不似自己想象的那般狭隘。如果是她的话,也许真的能跟男人一样,做出一番令人瞩目的事情来。 “王爷,还有一件事,属下不知当说不当说。”张弛有些迟疑地道,“跟叶姑娘的亲事有关……” 凤康心神一凛,“怎么,她……已经定亲了?” “并非如此。”张弛怕再次引起他的误会,加快语速,将秋元节那天发生的事情大略说了一遍,“属下怀疑那位闻夫人别有用心,因此躲在马车下面打探了一下。 虽然叶姑娘以招赘为由,拒绝了那门亲事,可听闻夫人与丫鬟谈话之中表露出来的意思,并未放弃纳娶叶姑娘的想法。那位闻公子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出入成家,叶姑娘看似也有深交之意……” 听了这话,沈长浩和洗墨各自停下手中忙活的事情,看向凤康。然而让他们感觉意外的是,他的态度出奇平淡,没有流露出哪怕一丝焦虑或者嫉妒的神色。 两人交换了一个诧异的眼神,王爷这是怎么了?之前还因为信太薄、没得着东西拈酸吃醋,怎么听到叶姑娘跟别的男子交往甚密,反倒没了反应? 凤康不是不焦虑,也不是不嫉妒,而是在想象中焦虑嫉妒了太多次,已经麻木了。因为麻木,便没了听张弛说话的心情,于是挥了挥手,“你退下吧。” 他没有的心情,沈长浩可是有一大把,将张弛喊过来,对照叶知秋的信,核对着收到的东西。待看到那几个硕大的南瓜,忍不住唏嘘,“这倒是一种适合储存过冬的蔬菜,可惜只有叶姑娘能种。” 洗墨被他一句话点醒了,“沈公子,叶姑娘连番邦的菜都会种,应该会知道千植署那些菜得的是什么病吧?” —— 第173章 王爷果然纯情! 沈长浩拿手指在南瓜上敲了两下,漫不经心地道:“即便叶姑娘知道,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洗墨刚刚燃起的那点希望又熄灭了,“也是,眼下最重要的是解决皇宫吃菜的问题。” 张弛得了叶知秋的指点,想借送信的机会留在京城。刚才没有得到凤康的准话,正愁没有表现的机会,从这两个人的对话之中听出主子似乎遇到麻烦了,便留了心。 瞅了个空子打听,“两位大人,千植署出什么事了吗?” “是啊。”洗墨嘴快,将千植署过冬蔬菜病变,京城现今菜比肉贵,以及皇上责令凤康寻找解决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又叹着气道,“只有三天的时间,让王爷到哪儿去找足够几个月吃的菜啊?” 张弛细细询问了宫中蔬菜的存储情况,一向不苟言笑的脸上流露出激动之色,快步来到凤康面前,单膝跪下,“王爷,属下或许有为皇宫供应过冬蔬菜的办法。” 凤康眉头一展,“什么办法?快讲。” 沈长浩和洗墨也不觉动容,赶忙放下手里摆弄的东西,凑了过来。 “不久之前,叶姑娘与一位作坊的师傅共同制作出一种透明的布料,命名为‘油绡’。属下起先以为是作窗纱之用,谁知叶姑娘却用它来搭棚种菜……” “搭棚种菜?”洗墨插话问了一句,“是暖房吗?” “并非暖房,是用木竹作支架,再覆上油绡搭建而成,叶姑娘称之为‘蔬菜大棚’。”张弛感觉用嘴说不清楚,便问人要了纸笔来,将叶姑娘在后院搭建的棚子画了下来。 凤康看过之后,颇感怀疑,“这东西能用来种菜?” “是的,王爷。据叶姑娘所说,这种棚子避风遮雨,透光保暖,冬天也能照常种植。而且产量比暖房要高得多。”张弛语速飞快地说道,“属下离开之前,棚里的蔬菜长势喜人。 叶姑娘日夜守在那里,观察蔬菜的长势,记录数据,准备秋收之后正式搭建蔬菜大棚,以便赶在年底之前向城中兜售新鲜蔬菜……” 不等张弛把话说完,沈长浩便领会了他的意图,“王爷,若真如张侍卫所说。那么用叶姑娘建造的这种棚子来种菜,说不定真的能解决皇宫冬天吃菜的问题。” 凤康也想到了这一层,只是他考虑得更多一些,“这件事说起来简单,要做起来却未必容易。京城跟清阳府的气候大不一样。在清阳府能成的事情,挪到京城未必能成。 况且要搭建这种棚子,必须要用到那种叫作‘油绡’的布料。而那布料是那个女人自己琢磨出来的,我们不知道方子,如何做得出来?” “如果王爷出面去讨的方子,叶姑娘应该会给的吧?”洗墨弱弱地提议道。 “洗墨,你太不了解王爷了。”沈长浩轻笑着接起话茬。“王爷向来不喜欢用权势欺压他人,尤其是普通的百姓,叶姑娘更是他喜欢的人,他怎么舍得以朝廷的名义去为难她? 况且这方子一旦入了朝廷,便没有秘密可言,势必会传扬开来。这无异于抢占了叶姑娘冬日卖菜的先机。断了她的财路,搞不好会招来心上人的怨恨呢。” 被他说中心事,凤康大为羞恼,“沈瀚之,你给我闭嘴!” 沈长浩勾起唇角。“我若闭嘴,王爷可就听不到两全其美的建议了。” 凤康恨恨地捏了一下拳头,“那你就快说!” “遵命。”沈长浩装模作样地揖了一揖,才慢悠悠地道,“清阳府距离京城不算太远,加紧赶路的话,也就三五天。冬天从那里运送蔬菜到京城,完全不必担心腐坏。 王爷,你不如让叶姑娘将菜种出来卖给皇宫。这样一来,既能解决皇宫吃菜的问题,又不会断了她的财路。 叶姑娘看样子不太喜欢跟权贵打交道,若是派别人去说,她未必肯答应。为表诚意,王爷理应亲去。如此一来,王爷也可以名正言顺地去见她了。 这么算算,岂止是两全其美,简直就是一举三得的绝妙主意!” 凤康眸子倏忽亮了起来,强自按捺着怦怦的心跳,“可是父皇只给了我三天的时间……” “王爷,皇上给你三天时间,只是让你找出解决之法。”沈长浩语带怂恿,“你这不是已经有法子了吗?王爷这么英明睿智,应该知道怎么说服皇上放你离京,不用我教吧?” “废话,当然不用。”凤康已然坐不住了,“事不宜迟,我这就入宫面见父皇。瀚之,你准备一下,若是父皇允了,即刻出发赶往清阳府。” 一边吩咐,一边大步向外走去。 沈长浩望着他匆匆而去的背影,忍俊不禁,“王爷果然纯情!” 他们三言两语就决定了,洗墨直到现在还没怎么回过神来,“咱们这是……又要去清阳府了?” “是啊,又能见到叶姑娘了。”沈长浩眉眼飞扬地笑道,“不知道这次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真是令人期待!” 张弛却有些傻眼,他原本是想在主子面前表现一下,然后趁机提出留在京城。谁知搞了半天,还是要回清阳府。虽说是陪主子同去,可总有种走了冤枉路的感觉。 话又说回来,如果他没有回京送信,主子就不会知道蔬菜大棚的事情,也不会动了去清阳府的念头。不管怎样,他终究是在主子跟前露脸了。 叶知秋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好心送张弛回京的举动,反倒招惹来了一尊大佛。此时此刻,她正忙于应付一拨又一拨前来打探消息的村民,对即将到来的机遇和麻烦一无所知。 “知秋妹子,我们帮你收完粮食,真能自己留一半儿吗?”一个黑脸汉子高门大嗓地问道。 叶知秋点了点头,重复着说了好多遍的话,“对,你们可以留下一半粮食,但是秸秆要全部粉碎,帮我撒到田里去,再帮我把田地翻耕一遍。” “成家侄女儿,你把菽秆撒田里干啥?”有人好奇地打听。 “肥田。”叶知秋简短地答。 那人心疼地咧了咧嘴,“那可都是好柴火,喂牲口也成啊,撒田里不都糟践了?” 叶知秋跟他们解释不清楚,也不奢求他们能理解,只笑着道:“你们要是想来收庄稼,就到田里去找老牛叔和多寿,让他们给你们分田记数。早到早分,去晚了可就没有了。” 听了这话,那群人也顾不上再打听了,争先恐后地往田里奔去。 阿福对她开出的条件有异议,“知秋姐姐,给一半粮食是不是太多了?” 叶知秋无奈地笑了一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最近几日天气突然转热,庄稼一眨眼就熟透了。家家户户都忙着收割,若是不把酬劳开得高一些,只怕没有人愿意放下自家的田地,来替她干活儿。 再迟一些,豆荚炸开,那几十亩的大豆恐怕就要颗粒无收了。她现在外债未清,拿不出大笔银子雇人,也只能用粮食当报酬了。 阿福还想说些什么,见她脸色不太好,不住地揉着太阳穴,便止住话茬催促道:“知秋姐姐,你回房去休息休息。再有人来问,我帮你回复他们就是了。” 叶知秋摇了摇头,“不用,你刚从城里回来,还是你去休息吧。” “我来回都坐着车呢,一点儿也不累。”阿福将她强行推进院子里,“你快回去吧。” 叶知秋拗不过她,加之身体的确不太舒服,便不再推让,依言回房。 其实从昨天夜里开始,她就觉出身上不太对劲了。早上一起来,便头重脚轻,两腿酸软,好不容易支撑到这会儿,已是筋疲力竭。躺在床上,很快就睡了过去。 昏昏沉沉中,她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还有人在床前来回走动。她想看一看是谁,眼皮却如同坠了铅块,怎么也睁不开。只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或苦或甜的汤水灌进嘴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笼罩在周身的那种飘忽感终于散去,眼皮也变得轻盈起来。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帘是一片昏暗:黑漆漆的房顶,轮廓模糊的物件,微微泛着光亮的窗口。 她恍惚地躺了半晌,一时间分不清是晨昏。隐约间,听到旁边传来一阵轻微而均匀的呼吸声。翻身坐起来,凝目细看,才发现土塌上躺着一个人。身形娇小,一眼就能分辨出是阿福。 她闻到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苦涩的药香,猜到自己这是生病了,却不知道自己病了多长时间,以至于关节僵硬,跟生了锈一样。 她迫切地想要活动一下,便披上衣服,轻手轻脚地往外走来。 推开门,一阵清冽湿润的空气便扑面而来。山树重叠,在暗影里沉默静守。一缕晨曦自东方的山脊透射而出,将那一方的天空划分成了白亮和黑暗两重境地。 她深吸了一口气,踩着被露水打湿的地面,缓缓地迈着步子。从房前走到篱笆墙,正要转身,忽然听得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而来。 循声抬头,就见两人两骑穿越重重暗影,出现在柔和的晨曦之中。跑在前面的那个人玄衣如墨,面容冷峻,竟是那样的熟悉…… —— 第174章 你跑什么? ps: 多谢“收香藏镜”和“熊仔姿梦”两位童靴的粉红票票,鞠躬感谢你们的支持!!! 她怔怔地望着那个渐行渐近的身影,怀疑自己还在梦中。 如果不是梦,她怎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见到他呢? 可如果是梦,感觉怎会这样真实?微风拂过脸颊凉丝丝的,秋露携着草木的清香,马蹄踏在路面发出哒哒的声响,还有那张越来越清晰的脸庞。 所有的一切,都这样生动,真实可感! 如果不是梦,那是她病糊涂产生幻觉了吗? 她还在真与幻之间挣扎,那人那马已经来到近前,在一墙之隔的地方停下。他身形笔挺地坐在马背上,一手持着缰绳,一手捏着马鞭,双眉修长,凤目狭雍,两片薄唇习惯性地抿紧。 那双眸子幽深暗沉,居高临下,就那样定定地凝视着她。看似平静的眼波下,涌动着复杂而纠葛的情绪。 这是幻觉吗?为什么,她能看到他深陷的眼窝,唇边小草一样冒头的胡茬,还有那一身沾染霜露的风尘?为什么,她能听到他的呼吸和心跳?又是为什么,在这样清寒的早晨,她能感觉到他目光之中蕴含的灼热? “是你吗?”她听到自己用略带嘶哑的声音轻轻地问。 “是我。”他嘴唇翕动,用更加嘶哑的声音低低地答。 “可你怎么……” 第二句话还没有问完,眼前蓦地一暗,那人已抛开马鞭和缰绳,自马背上腾身而起。越过篱笆墙,径直落在她的面前。双脚沾地的瞬间,将她顺势抱在怀中。 “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双臂紧箍着她的腰身,脸颊摩挲着她头顶的发,在她耳边梦呓一样地低语。 “我也是。”她喃喃地回应。 明明已经那样诀别过了,也说过永远不会再见的话。为什么他会突然出现在这里?还是在她大病初愈,身心脆弱,最容易沉溺于过去的时候? 如果他没有选在这个时候出现,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贪恋着他的体温和味道。难以割舍这个阔别已久的怀抱,连推开他的力气都没有。 “你这个女人……你这个狠心的女人……你知道我有多……多……” 他断断续续、含混不清地抱怨着,抑或者是倾诉着,说到一半,脑袋一垂,将身体的全部重量都压在了她的身上。呼吸沉沉,竟这样睡了过去。 她被压得一个趔趄,急忙反手抱住他,靠在门边的柱子上稳住身形,忍不住苦笑着嘀咕。“这个人到底多久没睡过觉了?” “王爷为了早日见到叶姑娘,已经两天三夜没有合眼了。”一直站在门外把自己当空气的人接起话茬。 听到这个熟悉声音,叶知秋惊然抬眼,才察觉跟他一道赶来的人是谁,“张大哥?!” “叶姑娘。很抱歉,我现在实在没有精神,稍后再跟你说……明……”张弛强撑着说完这两句话,身子晃了几晃,便一头栽倒在地。 叶知秋吓了一跳,脱口喊道:“哎,张大哥!” 龚阳被她的叫声惊醒了。趿着鞋奔出门来,见她跟一个陌生男人紧紧地抱在一起,门外还倒着一个人,另有两匹马口吐白沫地趴在地上,登时被这诡异的情景惊呆了,“叶姑娘。这……这是怎么回事?” 饶是在睡梦之中,凤康的双臂依然箍得紧紧的。叶知秋费了好大力气也没能挣脱,感觉自己的腰都要断了,也顾不上跟他解释,急声地招呼。“先别问了,快来帮忙。” 龚阳答应一声,飞快地提上鞋子,和她一道将凤康和张弛先后扶进厢房休息。又牵了那两匹马到附近慢慢地遛上一圈,饮了一点水,喂了少许草料,才将它们的小命堪堪留住了。 院子里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成老爹、阿福和虎头三人也都被吵醒了。 听说先前来借宿的那位有钱的少爷又来了,成老爹倒是没说什么,只是有些吃惊罢了。 虎头想得有点儿多,紧张兮兮地拉着叶知秋的手,“姐姐,他别是又要带你去京城吧?” “放心,姐姐哪儿也不去。”叶知秋摸着他的头安抚道。 阿福寻了一个借口,将叶知秋拉进屋子里,便迫不及待地问,“知秋姐姐,王爷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们刚来就累得睡过去了,我什么都没来得及问呢。”叶知秋往厢房那边看了一眼,刚刚因为忙乱而遗忘的心绪又丝丝缕缕地冒了出来,凌乱,繁杂,无所适从。 那个人大概是她克星,一见到他,她引以为傲的聪明理智都不见了。她猜不透他来的目的,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面对他。 阿福悠悠地叹了一口气,“不是有那么一句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吗?我算瞧出来了,你跟那个王爷就是天生的冤家,只要连上了,拿刀都砍不断。” 叶知秋失神地坐了半晌,理不出头绪,只得将这事暂且按下,“阿福,我得了什么病?” “啊,你不说我还忘了。”阿福拍了一下脑门,“闻公子来给你看过,说你疲劳过度,又着了风寒,所以才会高烧不退。” 叶知秋有些吃惊,“我发高烧了?” “可不是吗?”想起这事儿来,阿福有些后怕,“我本来想让你回房休息一下,谁知道你躺下就不起来了。我进去看你的时候,你烧得满脸通红,脑门跟火炉子似的,怎么叫都叫不醒,吓死人了。 我赶忙让我哥进城去把闻公子叫来了,闻公子说,他要是再晚一个时辰过来,你这脑袋就该烧坏了。 你生病的这几天,可把成爷爷和虎头急坏了,眼巴巴地守着这儿,说什么也不肯走。昨天晚上我和马婶好说歹说,才他们劝回房去了。” 叶知秋听她说“几天”,愈发吃惊了。“我睡了多久?” 阿福想了一下,“差不多三天吧。” “三天?!”叶知秋张大了眼睛,急急地问道,“那田里的庄稼怎么样了?” “来干活儿的人很多。昨天就收完了。”阿福拍了拍她的胳膊,“放心,我爹和我哥办事牢靠着呢,保准给你收拾得妥妥当当的。” “棚里的菜……” “放心放心,我和龚阳大哥轮流过去盯着,按你说的通风换气,菜苗都长得水灵着呢。” “那……” “作坊和池塘那边也都好好的,什么事儿都没有。” 叶知秋微微松了口气,“那就好。” 她以为自己只睡了半天加一个晚上,没想到一闭眼一睁眼就是三天。在这个一天恨不能当作几天来用的农忙时节。她居然毫无知觉地睡了三天。 按照张弛所说,凤康从京城出发的时间跟她倒下的时间相差无几。这样看来,她这一病,倒像是专为等他来到偷懒了一样。 这会儿天已经开始放亮了,她这几天睡得太多。加之心里有事,在床上躺不住。便早早去厨房做了饭,和阿福、龚阳、成老爹和虎头一起吃过,又到后院、池塘和田里转了一圈。 为了打发时间,她转得很仔细,在每一处都逗留了半个时辰。回来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到厢房看了看。那主仆二人还在呼呼大睡,丝毫没有要醒的意思。 下午的时光格外漫长,太阳举步维艰,一寸一寸地挪动,几乎熬干了人的耐性,才从中天转移到西天。傍晚珊珊来到。又迟迟不肯离去。 晚饭过后,最后一抹霞光被黑暗吞噬,厢房那边终于有了动静。 叶知秋原以为先醒过来的人会是张弛,也希望是他。这样她就可以从他口中提前探听一些消息,再面对凤康的时候。也会从容一些。 她哪里知道,张弛先是日夜无休地回到京城,当天晚上又陪同凤康原路折回,精力和体力早已透支到极限了。不睡上十几个时辰,是缓不过来的。 提前打探的希望落空,她只好开门见山地去问本人,“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凤康微眯着眸子,借着明暗闪烁的烛火,细细凝望她的面容,“你瘦了,脸色也不太好。” 听了他这答非所问的话,叶知秋感觉自己匆促间垒起的防线摇摇欲坠。她强迫自己忽略心底涌动的情潮,声音疏漠地问:“你来找我有事吗?” “我很想你,自从离开清阳府,无时无刻不在想你。”他继续答非所问,用平淡的表情、没有波澜的语调诉说着相思之意。 心跳没出息地漏掉了一拍,呼吸紊乱,脸颊也隐隐发烫。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女第一次被人告白,那滋味又酸又甜,说不出的悸动。 叶知秋害怕自己就此沦陷,仓惶地站了起来,“你现在头脑不太清楚,等你彻底清醒了,我再来找你谈。”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扔下一句话,便转身向外走去。 “叶知秋。”他在身后唤道。 如果她没记错,这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被人叫过无数次的名字,用他低沉的嗓音演绎出来,有些陌生,也有些动人。 她脚步微微一顿,加快速度往外走。 “知秋。”他又唤道。 这次少了一个字,却比刚才多了几分亲昵和诱~惑,也多了几分危险。 她咬了咬牙,最后几步几乎跑了起来,抢到门边。还不等伸手,就觉背后风动,两条手臂从腰侧环住她,轻轻一带,将她结结实实地圈在胸前。 “你跑什么?”他咬牙切齿地责备着,“你知道我鼓了多大的勇气,才把那些话说出来吗?你这个笨女人,为什么总是这么不解风情?” —— 第175章 教习之吻 ps: 多谢“89854652186”,“海贼王鸣人”和“妙芙儿”三位童靴慷慨赠送粉红票票,鞠躬感谢你们的支持!!! 凤康以为自己说完这话,她会跟过去一样,义正言辞地说一些“我们不合适”之类的话。然而让他意外的是,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沉默了半晌之后,轻声地笑了。 “你笑什么?”他莫名其妙,“我说的话很可笑吗?” “我不是笑你。”叶知秋自嘲地弯起唇角,“我是在笑我自己。” 是啊,她跑什么呢?这里是她家,她是这里的主人,就算是逃,要走的人也不应该是她。 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居然被男人几句不像样的情话撩拨得心神大乱,她还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凤康愈发糊涂了,“笑你自己?为什么?” “王爷,你这次不是专程来见我的吧?”叶知秋不答反问。 凤康默了一默,如实地答道:“不是,我领了皇命来这里办事……” 是与不是有什么分别? 他以为那次分别之后,永远也不会再见了。直到三天之前他才明白,一直以来,他都在拼命地克制自己。他缺少的,不过是一个来见她的契机或者理由罢了。 一旦有了这样的契机和理由,他就会不顾一切地向她奔来。两天三夜,无眠无休,只为能早一点儿见到她。 当马蹄踏破山间第一缕晨曦,将她单薄的身影带进他的视野的时候,明知道她并不是为了迎接他才站在那里的,他还是无法抑制满心的激动和欢喜。 比起偶然,他宁愿相信这是“天意”或“心有灵犀”。 听他说“不是”,叶知秋明显松了一口气,“不是就好。”语气微微一顿,又道。“现在你可以放开我了,我不会跑的。” 凤康不明白她这是什么逻辑,却也不想对着她的后脑勺说话,于是有些迟疑又有些不舍地放了手。 叶知秋转身。直视着他的眼睛,“现在你意识不清,我的头脑也不怎么正常。所以,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请你千万不要当真。” 凤康眉心微皱,“你在说什……” 那个“么”字尚未出口,就见她深吸一口气,然后双手抓住他的衣襟,将他猛地拉向自己。下一瞬,两片柔软的唇瓣便覆在了他的唇上。 他愕然地张大了眼睛。只觉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悄然炸开。心跳如鼓,大脑一片空白。 愣怔的工夫,她的舌已撬开了他的唇齿,灵巧地滑入口中。辗转摩挲,吮咬啄点。时而轻柔如羽,时而热烈如火。轻重缓急,每一个动作都令人心神战栗,都能勾起无穷的欲~望。 就在他血脉贲张,准备奋起反击的时候,她却蓦地松开了他。 “记住了吗?这才是吻。”她目光湛湛地望着他,嫣红水润的唇边染着一抹似轻蔑又似狡黠的笑意。 “你什么意思?”他拧着眉头问。 叶知秋附送他一个灿烂的笑容。“没什么意思,就是看你技术不怎么样,还要学情圣,动不动来个强抱强吻什么的,有些看不过眼,教教你而已。” 说完也不给他回话的机会。转身开门,径直走了出去。 听到门在身后合上,用衣袖狠狠地擦去唇上残留的水渍,脸上的笑容倏忽变冷。 他以为他是谁?凭什么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凭什么一次次让她以为永远不会再见。又在她即将心如止水的时候冒出来,搅乱她的生活? 混蛋! 被骂成“混蛋”的那个,直到伊人离去多时,才从一系列的惊与懵中醒悟过来,羞恼之余,又笑又怒。 羞恼的是,那个女人竟敢嘲笑他不会接吻! 笑的是,她这种报复的方式当真别出心裁! 怒的是,她一个未出阁的女子,怎么会有如此高超的吻技? 这个疑问像刺一样扎在胸口,痛痒难耐,让他焦躁不安。几次都想去找她问个清楚,可又怕听她亲口说出那个足以令他发狂的答案。 如此煎熬了两刻钟,他决定以公事的名义去找她。刚刚站起身来,就听见有人敲门。 他先是一怔,随即俊脸生寒,大步来到门边,“对我做了那种事,你还敢……” 阿福被忽然拉开的门和门后那张横眉竖眼的脸吓到了,手一抖,险些将端着的托盘扔出去。 凤康也没想到来人是阿福,将吼了一半儿的话生生止住,神色由冷怒转为窘迫,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圆这个场。 “那个……”阿福小心翼翼地开了口,“知秋姐姐让我来给你送饭。” 凤康垂目往托盘里瞟去,见只有一碗粥和两碟小菜,忍不住挑刺,“怎么又是粥?” “知秋姐姐说,你赶了好几天的路,又睡了一天的觉,胃肠虚弱,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阿福陪着笑道。 凤康脸色缓和下来,“哼,算她还有些良心。” 阿福瞥了他一眼,接茬把话说完,“知秋姐姐还说,你是千金贵体,如果在我们这儿出了什么问题,我们谁也担待不起。所以请你先将就一下,喝点儿粥养一养肠胃。” 说完见他的脸果然又黑了,有些后悔,不该把叶知秋教她的话都说出来。 凤康恨恨地捏着拳头,那个该死的女人,居然猜到他要说什么,故意准备了一套说辞来堵他的心。 “那个女人还让你带什么话了?都说出来。” 阿福心中暗暗叫苦,却不敢隐瞒,只能硬着头皮道:“知秋姐姐说,请你吃完饭早点儿歇着。在大家脑筋变清楚之前,还是不要碰面了,否则谁难堪谁知道。 还说,我们家房间有限,住不开这么多人。如果你和张大哥休息好了,就请移驾回去吧。怎么来就怎么走。不用费心打招呼……” 凤康怒极而笑,“占了我的便宜,就想赶我走是吗?你回去告诉她,她教我的东西我还没有学会。在技艺纯熟之前。我哪儿也不去,要留在这里虚心讨教。” 阿福怯怯地应声“是”,举了一下托盘,“那这粥……” “不吃饭哪有力气讨教?”凤康冷笑一声,伸手将托盘接过去,“你去跟她说,她的心意我收到了,我一定会把肠胃养好。她大可不必担心我吃不下,只管把该送的都送上门来。” 阿福感觉他每一句话都有弦外之音,却又琢磨不透其中的意思。回到厨房把他的话跟叶知秋学了一遍。又耐不住心痒,小声地打探,“知秋姐姐,你怎么惹着那个王爷了?你是没瞧见他的脸色儿,阴得都能下雨了。说话也阴阳怪气的。” “没什么,就是头脑发热,做了一件损人不利己的事儿。”叶知秋苦笑着道。 她只是心有不甘,不愿被他牵着鼻子走,于是以那种方式反客为主,小小地报复他一下。可她忘了,那个男人是多么骄傲自负。不可一世,绝不会选择知耻而退。 从阿福带回来的话中就能听出几分,他似乎已经化耻为勇,打算跟她死磕到底了。 真是个难缠又麻烦的混蛋! 阿福不知道叶知秋和凤康之间发生过什么,不过她看得出来,这两个都憋着劲儿赌气呢。刚才被凤康吼了一嗓子。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实在不想经历第二次。 “知秋姐姐,下次送饭你可千万别让我去了,我瞧见那个王爷就打怵。” 叶知秋不忍心让她夹在中间难做,只好拜托龚阳去收碗筷。 龚阳一进门。就从凤康的眼神之中感觉到了浓浓的敌意。亲眼目睹了早晨那一幕,若还猜不出这敌意从何而来,那他就白活这么多年了。 初次见面,也不好澄清什么,简单地打过招呼,便端起托盘,准备离去。 “等等。”凤康沉声地喊住他。 “这位仁兄,你还有什么事吗?”龚阳顿住脚步,不亢不卑地望过来。 凤康从张弛口中听说过龚阳,只是当时没怎么在意罢了。对他来说,龚阳也好,闻苏木也好,都不过是个名字罢了。跟他想象出来的某天会迎娶叶知秋的那个人一样,没有实感,没有具象。 可如今看到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气有节地站在面前,他才发现,那一度让他的心陷入麻木的焦虑和嫉妒,是多么微不足道。 此时此刻,他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醋意横生,妒火中烧。 “你跟她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几乎没有经过大脑,就脱口而出了。 龚阳大概没料到他会问得如此直接,有些惊讶地打量了他两眼,才认真地道:“我来成家,是因为走投无路,想给自己和妹妹谋求一线生机,准备入赘的。 叶姑娘虽然拒绝招赘,却好心地收留了我们兄妹。别人都说我是成家的长工,而叶姑娘一直把我当作家人来看待。 我不想自轻自贱说自己是长工,也不想自抬身价以叶姑娘的兄长自居。所以仁兄的问题,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不过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从第一眼看见叶姑娘,我就知道自己配不上她。我对她只有敬重和感激,丝毫没有你所怀疑的男女之情。” 凤康一方面对他的答案感觉很满意,一方面又对他恬淡无争的态度感觉很恼火。该死的,为什么她身边的人都跟她一个德行,总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自惭形秽? 龚阳看了一眼他喜怒参半的脸色,“这位仁兄,我能走了吗?” 凤康挥了挥手,将他打发出去,心情愈发焦躁了。既不是这个人,那会是谁,促使她练就了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本事? 这个问题实在太折磨人了,若不找那个女人问个清楚,只怕他整晚都会琢磨这件事,把自己逼疯。 想着他霍地站了起来,迈开大步向外走去…… —— 第176章 学得还真快! 龚阳见他随后追了出来,只当他还有事情要问,便在堂屋门前顿住脚步,静默以待。 “那个女人在哪里?”他声音阴沉地问。 龚阳看不清他的表情,可从身形步态就能感觉出他来势汹汹,于是在回答他的问题之前,多了几句嘴,“这位仁兄,叶姑娘前几天大病了一场,今天才下床。 大夫说她疲劳过度,需要安心静养。也许我没有说这话的资格,不过我还是想提醒你,不要让她太费神了。” 凤康怔住,“她病了吗?” 难怪她的脸色不太好,原来是病了。他只顾抒发自己的心情,居然没有想过问一问她身体是否不舒服。这么想来,他还真是令人生厌的自私鬼。 “她在哪里?”再问的时候,声音全然没有了兴师问罪的冷怒,只有急切。 龚阳静静地看了他一眼,转身,“你跟我来吧。” 叶知秋正坐在餐厅的露台上挑选菜种,手指轻灵,神情专注。风灯柔黄的光芒从两侧投射过来,在她身体周围交错,形成数个大小不一的光斑,将她的身影衬得娴静安宁,美好得像一副画。 听到脚步声,她抬头望过来,手上的动作也随之停止。黑湛湛的眸子里荡起一丝复杂的情绪,很快又被疏淡掩盖,“你有事吗?” 她这跟之前判若两人的神情和语调,让凤康胸口一阵窒痛。分离了这么久,思念了这么久,他和她终究还是要面对最初的问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 他在原地站了片刻,调整了一下因为心痛乱掉的呼吸,才迈步走过来,在她身旁坐下,“你身体好些了吗?” 叶知秋轻轻一点头。“已经好了,多谢关心。” “我住在这里会让你困扰吗?”凤康不看她,眼睛望着墙外如黑兽般悄然蛰伏的山影,“如果你觉得不便。我可以先回清阳府。等你身体养好一些,再来跟你商议种菜的事情。” 叶知秋从他这话里听出了不同寻常的信息,讶然地看着他,“你领的皇命不会……跟我有关吧?” “嗯。”凤康感觉自己这个时候提起公事,显得有些卑鄙,更加不愿与她对视,直直地望着前方,“千植署种植的晚茬蔬菜全部染病腐烂,皇宫的仓储不足,很难坚持到年根。 我奉了父皇的旨意。解决皇宫吃菜的问题。听张侍卫说你琢磨出一种冬天可以种菜的棚子,所以我来找你……帮忙。” 叶知秋没有留意他说到“帮忙”二字的时候,那个小小的停顿,她的注意力已经被另一件事吸引了,有些振奋地坐直了身子。“千植署的蔬菜得的是什么病?你详细跟我说说。” 凤康不知道她这是职业病犯了,有些诧异地看了她一眼,才将千植署发生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 叶知秋又细细问了一些事情,面有沉思地道:“从你描述的症状推断,很像软腐病。” 凤康听她一口道出了病变名称,心神大动,赶忙问道。“你可有治疗之法?” “这个说不好。”叶知秋微微蹙眉,“软腐病发生的原因有很多种,光凭你说的没办法判断具体的病因,也就没办法对症下药。” 这个时代可没有特效浓药,喷几次就能解决问题。要想遏制软腐病,只能采取绿色疗法。 想了一想。又道,“这样吧,你让人送一些得病的蔬菜和土壤样本过来,我研究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出解决的办法。” 听她主动提出要帮忙解决蔬菜病变的问题。凤康大感意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你确定你的病已经好了?” 叶知秋被他这亲昵而自然的举动搞得脸颊微微发烫,装作挑种子,偏头躲过。她明白他什么意思,她的确不喜欢跟权贵打交道,更不想跟朝廷扯上关系,可她想帮他。 承了他那么多的情,一直没能回报。现在有这样的一个机会,既能还了他的人情,又能研究蔬菜病变,引以为鉴,何乐而不为呢? “说说种菜的事情吧。”她语调淡淡地转开话题,“是我直接卖给皇宫,还是通过你间接买卖?” 凤康没想到自己反复思考了好久的问题,就被她这样一语点了出来,心下暗暗吃惊。这个女人原本就这么精明吗?为什么他以前没有感觉出来? 怀着这样的心情,再开口就有些字斟句酌,“我只跟父皇立下军令状,保证在年根之前为皇宫供应足够的蔬菜,并未言明来源和途径。 一来我并不知道你琢磨出来的棚子,是否真如张侍卫所说的那般好用;二来也是为你考虑,一旦父皇知道各中详细,即便不召你入千植署就职,也会命你交出制作油绡的方子和搭建菜棚的方法。 所以,我想通过我间接买*较好。价钱方面你不必担心,我会尽可能争取,不会让你吃亏的。” 听了他这一番类似于辩解的话,叶知秋刚刚冷硬起来的心肠又一寸寸地软了下来。 这个人,连蔬菜大棚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只听张弛那么一说,就敢立下军令状,跑到这里来。真不知道他是莽撞,还是对她过于信任。 更在她不知情的时候,为她考虑这么多。他总是这样,她欠下的情如何还得完? 凤康半晌没听见她回话,扭头看来,见她正望着自己苦笑,会错了意,只当她为难,又解释道:“为皇宫种菜的棚子以你的名义来建,需要多少银子我来出。 具体的事情,等瀚之和洗墨过来之后再仔细商议。这段时间,你好好休息,把身体养好。不管出什么事,我总会护你周全,你不必为此费神。” “我知道。”叶知秋压下心头萦绕的酸痛,微笑地看着他,“谢谢你。” 凤康最不想听的就是从她口里说出来的“谢”字,皱起眉头,“你非要跟我这样生分吗?” 别的女子,只是被某个男人看到容貌,都会担心嫁不出去。若是不小心有了肌肤之亲,那么就只能非君不嫁了。可这些所谓的礼教规矩,放在她身上全然无用。 抱也抱过,亲也亲过,她依然站得远远的,跟他保持着一段无法逾越的距离。 他恋上了她的独特,却又不止一次地懊恼,她为什么这样独特?为什么不能跟其他女子一样世故?如果她俗一点,他就可以将她拴在身边,不再承受相思煎熬,也不会因为得不到她而痛苦。 叶知秋又何尝想跟他生分,可她必须生分,“该说的话,我之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也知道,我们两个……不可能!” 凤康心头狠狠地一刺,她到底还是把这话说出来了。当着他的面,用他所痛恨的表情和语气,字字清晰地说出来了。 “既然不可能,那你为什么要勾引我?”他因痛而怒,说出来的话连自己都觉得不中听,“你是以为我不敢把你怎么样吗?” 他半天没提这茬,叶知秋还以为他顾着脸面不会再提了。没想到他说翻脸就翻脸,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不是说了,我头脑不清醒,让你不要当真吗?” “不要当真?”凤康生生被她气笑了,“那种事情……你居然让我不要当真?这样的事情……你让我如何不当真?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是这么随便的女人?” 叶知秋手上动作滞了滞,语调比刚才更淡了,“这种随便的事情,你对我做过两次,我只对你做了一次。算算你还赚了,你有什么不满意的?” “赚了?”凤康只觉怒火从心底腾腾地窜了上来,一把抓住她的手腕,“那你告诉我,这种赔本的买卖你都跟谁做过?做过多少次?” “跟你有关系吗?”叶知秋冷眼反问。 凤康表情陡然僵住,用阴晴不定的眸子定定地凝视着她。良久之后,松开她的手腕,起身,一言不发地向外走去。 看着他的背影,叶知秋下意识地按住胸口。那话她自己听来都觉诛心,更何况是他呢?只怕他心中的痛,会是她的两倍或者三倍吧?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竟是这么残忍的女人! 自我剖析间,却见他去而复返。大步流星地来到她面前,将她提起来揽入怀中,二话不说,狠狠地吻下来。辗转摩挲,吮咬啄点,动作跟她之前那个吻如出一辙,只是力度加重了许多。 第一遍还有些生涩,第二遍就熟练了许多,而且举一反三,加了不少的小动作。凶猛席卷,炽热灼人,肆意掠夺。很快就将她吻得气喘吁吁,丢盔弃甲,丝毫没有反击之力。 完完整整地演绎了两遍,他才意犹未尽地停了下来。垂眸看着她泛着潮红的脸颊,嫌弃地牵起唇角,“你教的东西学起来实在太容易,下次你最好教点有难度的,别让我失望!” 说完冷冷地推开她,又大步流星,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叶知秋胸口起伏地站了半晌,哑然失笑。 那个混蛋男人,学得还真快! —— ps: 多谢“海贼王鸣人”童靴砸过来的粉红票票,鞠躬!!! 第177章 你就是闻苏木?! 张弛是第二天上午醒来的。 他醒来的时候,凤康已经写好了信,按叶知秋所说,命千植署送一些染病的蔬菜和土壤样本过来。并安排侍卫八百里加急,送往京城。 叶知秋也选好了地址,正对照一叠图纸,跟多禄和阿福商议着建造蔬菜大棚的事情。 她还连夜草拟了一份文书,列出了上百条有关建造大棚和向皇宫供应蔬菜的条款,将利益和权责分配得清清楚楚。 起初接到这份文书,凤康气得脸色铁青。然而看完之后,他心里就只有吃惊和佩服了。 他不得不承认,她所罗列的条款比他设想的要周到全面得多。按照她的方式,不止她,皇宫,就连他这个不想赚钱的中间人,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的保障。 最让他惊叹的,还是她提出来的“专人专责制”。如此一来,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能找到特定的人进行核查。谁也无法推诿抵赖,更不会牵连到其他人。 她甚至给他提了建议,让他在恰当的时候放权,分散风险。 除了“深谋远虑”,他想不到别的词语来形容这份文书。准确地说,是写文书的人。 他被这份还是待定稿的文书深深地震撼了,以至于好不容易找到机会与她独处的时候,他一开口就把盘桓心中多时的疑问问了出来,“你到底是谁?” 叶知秋被他问得心生警惕,“你什么意思?” “你知不知道,你花一夜时间写出来的文书,户部和工部大小官员合力写上十天半月,都未必写的出来?”说这话的时候,凤康的眼神之中有疑惑,有探究,也有不假掩饰的赞赏。 他去看过她开垦的荒地,掘的鱼塘。挖的沟渠,养的鸭鹅,建的作坊,参观过她盖的新房和学堂。虽然已经听张弛描述过了。可亲眼看见,还是抑制不住惊讶之情。 她亲手创建出来的东西,并不见得有多么宏伟,却处处精妙,总有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比如被称作“自来水管”的竹竿,比如可以排水换水的“闸门”,又比如可停可启的“暖气”…… 还有这份言辞缜密,条理清晰,足以令户部和工部官员汗颜的文书。 他真的很好奇,她一个女子。怎么会知道那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沈瀚之怀疑她是叶同已故的庶女,可他实在无法把她跟那位饱受虐待、失意而终的叶小姐联系起来,那么她到底是何方神圣? 叶知秋并没有从他的神情和语气之中感觉出于己不利的因素,看样子他问那个问题,感叹的成分多过追究的成分。于是压下心头的警惕。只回答他字面的意思。 “我不知道户部和工部是怎么拟写文书的,不过他们的文书,应该是站在朝廷的利益上来写的,要考虑和顾全的东西有很多,跟我这种只为了一个人的利益写出来的文书没有可比性。” 听了她这避重就轻的回答,凤康果然没有继续追问。只是目色沉肃地盯着她,似乎要将她薄薄的脸皮看穿一样。 被他的目光笼罩。叶知秋竟鬼使神差地想起了露台上的那个吻,不自在地挪开目光,“你还有事吗?没事的话,我要去做午饭了。” 凤康仿佛洞悉了她的心思,似笑非笑地睨着她,“今天没有什么本事要教我吗?没有的话。我不介意把昨天学的温习一遍。” 叶知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们至少要合作三个月的时间,你准备每天都拿这件事来跟我较量吗?” “为什么不?”凤康用倨傲又无赖的口气反问,“既然你挑了这个头,我没有理由不接招。怡情励志。多好的事情,何乐不为呢?” 叶知秋有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感觉,若不是她挑的头,还可以骂几句“流氓”之类的话来解愤。可现在,只有气结的份儿。 憋了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随便你吧。” 说完转身要走。 凤康眼疾手快,抓住她的胳膊将她扯了回来,低头,飞快地吻上她的唇,浅尝辄止。而后松开她,扬长而去。 叶知秋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咬了咬牙,决定不跟那个小气的男人一般见识,忍了。 看似占了上风的凤康,此时的心情并没有她料想的那般愉悦。 他听阿福说她几乎一夜没睡,本想去表示一下关心,让她不要太过操劳的。可一看到她的脸,嘴巴就不听大脑指挥,自顾自地说一些有失水准的话。 难道真如她所说,他的脑筋不清楚? 站在院子里懊恼加自省的时候,就见两匹马一前一后朝这边驰来。 前面的马上坐着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子,五官清秀俊美,犹胜女子。头戴白玉冠,身着月白色长袍,清隽儒雅,气度不俗。 后面跟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其貌不扬,衣着普通,一看就是仆从。 打量的工夫,主仆二人已经来到近前,各自翻身下马。少年牵了两匹马径直去了牲口棚,男子则推开门,大大方方地走了进来,一副熟门熟路的样子。 四目相对,凤康敏锐地眯起了眸子,来人则微微一愣,表情略有惊讶地打量过来。 “你是什么人?”凤康先开了口,话语之中不自觉地带出了几分盛气凌人的意味。 那人不以为意,彬彬有礼地做着自我介绍,“在下姓闻,名苏木,字药谨。” “你就是闻苏木?!”凤康有些意外。 上次来清阳府的时候,闻老太医和闻老爷曾经过府拜会过。那两个人他是见过的,对闻苏木却只有耳闻。没想到传闻之中草菅人命的庸医,竟是这样一位翩翩佳公子。 也对,若是个贼眉鼠眼、难登大雅之堂的浅薄之辈,又怎能博取那个女人的信任,给成家老汉看病? 闻苏木跟龚阳一样,从凤康身上感觉到了强烈的敌意。只是他没有龚阳那般通透,心下好奇,叶姑娘家里何时多了这样一位风姿卓绝的人物? 心里想着,嘴上便问了出来,“敢问这位兄台尊姓大名?” 凤康抿了抿唇,正在考虑要不要报上真名,叶知秋已经听到动静迎出门来,“闻公子,你来了?” “叶姑娘,你身体好些了吗?”闻苏木的声音和煦,满是关切之意。 “已经好了。”叶知秋微笑地回了话,又熟络地招呼道,“快进来坐吧,我去给你泡茶。” 闻苏木应了声“好”,对凤康礼貌地点了点头,便迈着优雅的步子,一路进门去了。 凤康胸口怒气直撞,冷笑连连。 他来了两天,那个女人也没想起给他泡杯茶来喝喝,不是冷嘲热讽,就是下逐客令。对那个庸医倒是亲热得很,又是笑靥如花,又是请座泡茶,殷勤备至。 想一想张弛说过的话,再想一想那个娴熟的吻,醋意便如决堤之水,挡都挡不住,瞬间泛滥成灾。 明知自己的举动很掉身价,双腿却不由自主地向堂屋迈去。 闻苏木刚刚落座,就见在院子里遇到的人浑身冒着寒气地迈进来。待要打声招呼,他已经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在主位上一屁股坐了下来。 闻苏木见他面容紧绷,神情冷峻,分明一副“我很烦,不要跟我说话”的模样,便打消了搭话的念头。只暗暗思量,这个人到底什么来头?怎的言行举止,处处透露着男主人的做派? 叶知秋从东屋出来,看到凤康在主位上正襟危坐,也有些惊讶。却没有过多表露,将成老爹扶到闻苏木旁边的位子坐下,便去厨房泡茶。 闻苏木趁空给成老爹号了脉,检查过眼睛,又仔细询问了这几日服药的情况。 叶知秋端了一杯茶回来,见他表情凝重,心头一沉,赶忙问道:“闻公子,我爷爷的眼睛怎么样了?” 不等闻苏木说话,凤康的声音就横插进来,“为什么没有我的茶?” 叶知秋蹙了蹙眉,权当他是空气,继续问道:“是不是那个药没有效果?” “是啊。”闻苏木看了成老爹一眼,语带忧虑地道,“我已经接连提了两次剂量,效果依然不甚明显,再服用下去只会加重身体的负担,还是停药为好。” 成老爹自己满心失望,还是好心地宽慰着叶知秋和闻苏木,“治不好就算了,你们可千万别替我着急上火。” “爷爷,闻公子是说让你停药,没说治不好。”叶知秋安抚了他两句,眼含期盼地望着闻苏木,“闻公子,你应该还有别的办法吧?” 闻苏木迟疑了一下,“办法是有,只是要冒些风险……” “什么办法?”叶知秋急急地追问。 “叶姑娘还记得紫箩根吧?我曾经尝试将紫箩根的外皮剥去,用内里的部分打磨成木针,再以调配好的药材浸泡三日,以木针代替银针施入穴位,治好了一位老者的眼睛。 那位老者的病症,与成老伯相差无几。只是木针容易断折,在施针的过程之中,很难保证不出意外,是以我不敢轻易对成老伯使用……” 叶知秋刚要问个详细,突然感觉身后传来一阵压迫之感,回头望去,就见凤康站在距离她两步远的地方,满脸愠怒,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 —— 第178章 一巴掌 “你干什么?”她蹙了眉,语气有几分不耐。 “我在问你,为什么没有我的茶?”凤康一字一顿,字字染怒。 身为天之骄子,他何曾被人这样轻慢过,更何况还是当着“情敌”的面?这个女人到底将他的尊严置于何地? 叶知秋心里也生出一股怒气来,只是急着探听木针疗法,强行压下了,“闻公子,不好意思,我待会儿再给你重新泡一杯。” 说着端起他面前那杯还没来得及喝的茶递过来,“给你。” 她这敷衍打发的态度,更是让凤康怒火中烧,想也没想,手臂一抡,便将茶盏扫飞出去。 只听“啪”地一声,瓷片四散,茶水迸溅,在青砖的地面上划出一道类似于彗星的图案。 厅中的气氛霎时沉寂下来,叶知秋、闻苏木和成老爹三人惊愣无言,只能听见凤康略显粗重的呼吸声。 片刻之后,叶知秋深吸了一口气,看向闻苏木,“闻公子,麻烦你陪我爷爷坐一会儿。” “好。”闻苏木点头答应,目光犹自惊疑不定,在她和凤康之间来回移动。 叶知秋面无表情地瞥了凤康一眼,“你跟我来。” 不等他回话,便绕过他,径直出了门。 凤康似乎不太甘心听她的调派,站在这里又觉尴尬。神色阴沉地立了一瞬,还是转身跟了上去。 目送那两个人的身影先后消失在门外,闻苏木心里忽然很不是滋味。 他不知道那位兄台是什么人,为什么出现在成家。可刚才那一幕,怎么看都有种小两口闹别扭的意思。 他还真够迟钝的,跟叶姑娘相处了这么久,一直被她以朋友之道相待,早该察觉到,她已经有心上人了。 原来她喜欢的是跟他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啊? 闻苏木这边怅然若失,叶知秋和凤康那边已经眼瞪眼地对峙上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叶知秋动了真气。俏脸煞白,连唇上的血色也比平日里淡了许多。 看她这个样子,凤康的有些心疼。因为心疼,便开始后悔。刚才不该一时冲动砸了茶盏。只是人在气头上,又放不下男人的那点尊严和面子,不能立时跟她服软。 “我想干什么,你心里不是很清楚吗?” 这话若是用无奈温和的语气说出来,便是情话;可用生冷硬冲的语气说出来,就是挑衅。 叶知秋被他这挑衅之言激怒了,“我没有奢望你把我爷爷当长辈,可是老人在看病的时候,你能想到的事情就只有喝茶吗?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 来到这里之后,凤康发现自己就跟变了个人一样。烦躁。易妒,总是会做出一些令自己懊恼和厌恶的事情,也不止一次地感觉自己的行为幼稚可笑。 自嘲的时候尚不觉得,亲耳听到类似的话从自己喜欢的女人口中说出来,才深切地体会到。竟是那样刺耳。就像一支无形的箭,穿透耳膜,沿着身体最脆弱的部分,直入心脏。 “我幼稚?!”他用冷笑压制着胸口的窒痛,“那你告诉我,谁不幼稚?那个装模作样的庸医吗?” “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你牵扯闻公子干什么?” 叶知秋只是单纯地对他诟病别人的行为表示不齿。可在他听来,俨然是袒护,妒火熊熊地烧了起来,“怎么,我说那庸医装模作样,让你心中不快了?还是说。你根本就是嫌我碍事,扰了你和那庸医眉目传情的好兴致?” 叶知秋听他一口一个庸医,连眉目传情的话都说出来了,只觉血气翻腾,脑门和胸口胀得生疼。下一秒就会炸开一样。 “对,我就是心中不快,我就是嫌你碍事,我就是跟他眉目传情了,你能怎么样?” 人一旦昏了头脑,不是用言辞伤人,就是用肢体去伤人。叶知秋属于前者,而凤康则属于后者。 在她话音落下的同时,他的巴掌已经挥了出去。等他回过神,想要收手已经来不及了。耳边传来一声脆响,两个人同时僵住。 凤康眸子张得大大的,手臂悬在半空,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动手打了她。看着她半边脸颊迅速转红,看着她的眼神由惊愕转为冰冷,他彻底慌了。 “抱歉……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他一边语无伦次地解释着,一边颤颤地伸手过来,试图抚摸她的脸颊。 叶知秋往后退了一步,用自己都感觉陌生的平静语调说道:“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我要感谢你才对!” “你在说什么?”凤康茫然无措地望着她,表情像是犯了错误被赶出家门又不幸迷路的小孩。 “这两天,我很混乱。”叶知秋微微仰头,注视着他的眼睛,“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理智告诉我要跟你保持距离,可心总不自觉地向你靠近。 藕断丝连,左摇右摆,我很讨厌这样的自己。我想把这份讨厌转移到你身上,却做不到。不过刚才,你帮我做到了。 谢谢你,一巴掌打醒了我。让我清清楚楚地认识到,无论是身份还是观念,我们两个都相距太远,做不了朋友,更做不了情人。 从今以后,咱们还是以王爷和民女这样的关系相处吧。虽然我不喜欢阶级,可有时候,阶级鲜明一点儿也挺好!” 怔怔地听她说完这段话,凤康连辩解的勇气都没有了。只有悔恨和自责,钝刀一样割锯着心房,比之前经历的所有加起来还要痛苦数倍,不,是数十倍。 有生以来,他第一次打女人,打的竟是自己爱之不及的女人。 他现在才明白,她冷嘲热讽,下逐客令,故意忽视,都是因为在意他。而他,却舍本求末地去吃别人的醋,更因为吃醋伤害了她。 他大概是天底下最愚蠢的男人了! 叶知秋掩饰得很好,除了她和凤康,谁都不知道她挨过一巴掌。可从这天开始,谁都能看得出来,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不一样了。 以前他们不管怎么吵怎么闹,总能在眼神碰撞间感觉到纠葛的情愫。如今他们不吵也不闹了,情愫也不见了。 他们看彼此的眼神,一个淡漠疏离,一个羞愧内疚。偶尔凑在一处说话,也只保持着表面上礼貌和客套。 憋了好几天,阿福终于憋不住了,瞅了个空子问叶知秋,“知秋姐姐,到底出什么事儿了?你跟那个王爷怎么都怪怪的?” “有什么怪的?”叶知秋淡淡一笑,“我们本来不就应该这样吗?” “不对吧?”阿福狐疑地瞄着她的脸色,“你们俩肯定有事儿,要不然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变了?知秋姐姐,你老实告诉我,到底怎么了?” 叶知秋耐不住追问,便将那天的事情说了一遍,只提及吵架的部分,将那一巴掌瞒下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隐瞒,大概潜意识里不想让阿福讨厌他吧? 阿福毕竟不懂感情,胡乱唏嘘了几句,又探听道:“知秋姐姐,你就打算跟他一直这么客气下去了?” “嗯。”叶知秋抿了一下唇角,不客气能怎么办?他们本就没有可能,更何况她最痛恨打女人的男人。 想到这里她不由愣了一下,她真的痛恨他吗?好像没有,连讨厌都谈不上。 如果不是她以言语相激,他也不会动手。爱之深,恨之切,这想必就是他当时心情的写照吧? 说实话,挨了那一巴掌之后,她心里着实轻松了不少,因为找到了可以摆脱他的理由。 这么看来,她的行为比他还要恶劣,又有什么资格去痛恨他? 阿福有心劝和,便有意无意地把话题往凤康身上引,“我刚才回来的时候,跟王爷打了个照面,瞧着他好像瘦了不少,眼睛都凹进去了。” 叶知秋默然不语,心头却隐隐作痛。这几天送到他房里的饭菜,都没怎么动过。听龚阳说,夜里时常听到隔壁有动静。吃不好睡不好,哪能不瘦? 阿福看了一眼她愈发尖削的下巴,忍不住叹气,“你俩折腾个什么劲儿啊?” 对凤康来说,这不是折腾,是折磨。 每次看到她,都会想起那令他悔青肠子的一巴掌。以至于有一段时间,他害怕见到她,所以他带上张弛回了清阳府。在空荡荡的王府里住了一晚之后,发现看不到她更难受,只好又厚着脸皮回来了。 这种折磨一直持续到沈长浩和洗墨来到,才算告一段落。 因为奉了皇命来办事,王府的车驾比上一次来的时候低调得多。除了贴身侍奉小世子的紫英和奶娘、嬷嬷,其余的女眷都留在了京城。 沈长浩和洗墨率领几十名精挑细选出来的府兵,护送着三五辆马车,一路早行晚歇,终于在凤康出发后的第七日赶到了清阳府。 同来的,还有千植署两位种菜经验丰富的官员,以及他们的随从。他们接到凤康的命令,带着不服气的心情,送来了染病的蔬菜和土壤。 他们不相信一个山沟沟的黄毛丫头,会比他们见多识广。因此来不及洗去风尘,便迫不及待找叶知秋“讨教”来了…… —— 第179章 分析病因 两位官员都是千植署的司事,官居五品。 其中一位三十七八岁的样子,姓崔名实,浓眉方脸,生得矮小精悍。 另一位是个女官,姓方,名青玉。比崔实稍微年长,面容有些寡淡,嘴角和眉梢若有若无地扬起,带出几分清冷孤傲的韵味。 叶知秋从这两个风格迥异的人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怀疑和不屑。在这个时代,千植署的每一个官员都算得上农业界的权威人物,会自命不凡也是理所当然的。 是以她并不在意他们的态度,仔细地检查着他们带来的几样蔬菜。每种蔬菜的块根、块茎、果实、茎基等部位都有大片灰黄色的水渍病斑,严重的已经腐烂变黑,散发出酸臭的气味。 跟她推测的一样,这是软腐病的典型症状。 崔实见她查看了半天,也没得出个结论,便有些沉不住气了,开口催问道:“叶姑娘,你可看出病因了?” “还没有。”叶知秋微笑地道,“我需要看一下土壤样本。” 崔实眼底飞快地闪过一丝蔑然之色,挥了挥手,让随从将装着土壤的盒子送上来,“这土是从染病比较严重的地块上取来的,请叶姑娘参详。” 叶知秋忽略他那个“请”字带出的不情愿,将几个盒子打开,逐一看过土色,用手指细细地捻了一遍,又取了少许,放进嘴里尝了尝,感觉辣中带苦,还有几分麻涩,心中便有了计较。 抬起头来,正要说话,就见满屋子的人都直眉瞪眼地看着自己。微微一愣,随即明白过来,应该是自己刚才的举动惊到他们了。 “叶姑娘,你……你是在吃土吗?”崔实的表情最为夸张。好像她吃的不是土,而是活人一样。 叶知秋没办法跟他们解释土壤的酸碱性,只好用他们容易理解的方式说明道:“我不是吃,是尝。土跟食物一样。有各种各样的味道,尝过味道就可以推算出土里多了什么成分,或者少了什么成分。” 方青玉似乎对她这个理论起了兴趣,不紧不慢地接过话茬,“那么叶姑娘从千植署的土里尝出什么东西了?” “尝出来不少呢。”叶知秋将一盒土壤倒在桌上,用手摊开,“这土原本是草场的半沙性土壤,土质肥沃疏松,吸水和透水性良好,少杂菌和虫卵。 现在土质已经变得非常粘重。表层板结,养分大量流失,病菌虫卵累积。总而言之,这土已经快被用废了!” 方青玉脸色微变,崔实却已露出了忿色。“叶姑娘,你说这话未免也太武断了吧?千植署是专为皇宫供应花果瓜菜,我们每一个人都兢兢业业地耕作,不敢有丝毫懈怠。 你们没见过我们整治的地块,也没有见过我们种植的东西,只是尝了两口而已,就断定我们把那里的土用废了。是不是太过偏颇了?” “崔大人,我并没有影射你们玩忽职守的意思。”因为职业的关系,叶知秋对土地和植物有着特殊的感情,对他不关心土地如何,而是急着跳出来表忠心的举动很是反感,再说话。便将目光一律投向方青玉,“我刚才讲的那些,就是病因。” 方青玉神色一动,“叶姑娘的意思是,千植署的蔬菜染病。是因为土质变坏了?” “不可能。”不等叶知秋说话,崔实就嚷嚷起来,“无论翻耕播种,还是施肥浇水,我们都是严格按照农书记载进行的,土质只会变好,何来变坏之说?” “方大人,你能回答我几个问题吗?”叶知秋客气地问。 方青玉点了点头,“叶姑娘请问。” “你们给菜地施的是什么肥?” “是从宫中运出的‘净肥’。” 叶知秋知道她所说的“净肥”就是人粪尿,继续问道:“是坑沤之后施用的吗?” “正是。” “第二个问题,你们播种的时候,是不是现耕现种?” “是的。” “第三个问题,你们是不是对菜苗进行定期灌溉?” “没错。” …… 叶知秋一连问了十几个问题,都从方青玉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问完之后,蹙眉不语。 崔实以为她无话可说了,面上泛起得意之色,“我说过,我们千植署一切耕种事宜都是按照农书记载进行的,叶姑娘现在相信了吧?” 叶知秋不搭理他,看向坐在旁边围观的凤康,“王爷,我建议把千植署参照的农书烧掉。” 数日来,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跟自己搭话,凤康心头一跳,眸子里飞快地蒙上了一层亮色,“为何?” 沈长浩也很好奇,“叶姑娘,那农书有什么不对吗?” “我没看过那本农书,不知道是书错了,还是看书的人错了。可如果千植署真是按照农书的指引,把土地用成这样的,那我觉得那本书还是不要的好。” 方青玉感觉话头不对,赶忙问道:“叶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知秋神情严肃地瞥了她一眼,“我刚才问的那些,统统都是错误的方式。” “什么?!”方青玉脸色大变。 崔实也有些傻眼,“都是错的?” “以人粪尿作为肥料,必须高温腐熟、充分发酵之后才能施用,坑沤不足以杀死病菌和虫卵;翻耕必须深耕暴晒,尽可能消灭病源;灌溉太过规律,完全没有考虑到土壤湿度会因为季节和天气的变化而变化…… 这些都还是其次,最大的错误就是常年在同一地块上连续种植同一种作物,偶尔轮作,间隔的时间也不够长,造成土壤恶化,营养成分高度偏斜,病源和毒素堆积。 说句公道话,如果千植署的人没有尽心尽力,那块土地也用不到今天,早就大规模发病了!” 听叶知秋说完这一番话。屋子里的人神情各异。有惊讶的,有疑惑的,也有沉思的。 短暂的寂静之后,方青玉问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叶姑娘,你所说的软腐病可有治疗之法?” 叶知秋摇了摇头,“要想挽回染病的蔬菜已经不可能了,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病,必须马上改善土质。” “要如何改善?”方青玉此时对她谈不上信服,可神情语气也比刚进门的时候虚心了不少。 “彻底清理得病的蔬菜,集中放入坑穴,用消石灰灭菌;土地深耕空置一冬,开春之后撒草种……” “为什么撒草种?”崔实插话问道。 叶知秋淡淡地瞟了他一眼,“青草就是植物界的水。有很强的清理能力。退耕种草,是改善土质最快捷的途径。草枯之后,还可以焚烧肥田。 再结合施肥、秸秆还田之类的方法,一年之后,千植署的土地应该就可以继续种菜了。” 沈长浩听出了问题所在。将崔实和方青玉等人打发下去,一脸正色地看着凤康道:“王爷,按照叶姑娘的方法,千植署一年之内不能种菜,这件事可不太好办啊!” “的确。”凤康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神色凝重起来。 只是断了过冬的蔬菜,就已经把京城搞得鸡飞狗跳了。若是断菜一年。不知道闹出多少事情来。 他相信叶知秋的说法,别人未必相信。贸然停了千植署的耕种,只怕有心之人会借机生事,把战火烧到清阳府,将她牵涉进去。 念及至此,便跟叶知秋征询道。“有没有不停种的法子?” 叶知秋略一沉吟,“有,换土。” “换土?”凤康不太明白,“如何换?” “把染病地块十寸以上的土层移走,再从别的地方运来优质的土壤填平。” 沈长浩听得咋舌不已。“十寸吗?那还真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不知道要耗费多少银子和人工。” 顿了一顿,又轻声笑道,“幸好我和王爷了解叶姑娘,否则定会以为叶姑娘为了招揽生意,故意给千植署出难题呢。” 叶知秋当然听得出来,他这是在变相提醒她要谨言慎行,于是微微一笑,“谢谢,我会注意的。” “叶姑娘果然聪慧。”沈长浩由衷地夸赞了一句,转头跟凤康提议道,“王爷,不若请叶姑娘将治病改地的法子写出来,我们仔细琢磨琢磨,再决定要不要禀告皇上,如何?” 凤康没有答话,目光熠熠地看向叶知秋。 叶知秋笑了笑,“我会尽快写好交给你们的。” “那就有劳叶姑娘了。”沈长浩虚虚一揖,又勾起唇角,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她,“叶姑娘,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怎会对农耕之事如此精通?莫不是有高人指点?” 叶知秋心里很清楚,她之所以能在凤康面前避重就轻、蒙混过关,是因为凤康在乎她,不忍心追问令她为难。可沈长浩不一样,他只在乎自己想知道的东西。 她不想说谎,因为说谎瞒不过他;也不想说实话,因为说了实话很有可能被人当成“邪魔鬼怪”牌的人肉烧烤。 “沈公子,有些话说得太明白了,也就没意思了。况且就算我说了,你也不一定相信。那就不如你不问,我也不说。” 沈长浩没想到她会这样回答,愣怔了一瞬,长声大笑,“好,我不问,你不说。” “那你们聊吧,我先出去了。”叶知秋及时抽身而退。 她前脚出门,沈长浩后脚立刻换了一脸八卦的表情,笑眯眯地凑过来,“王爷,快说说,你和叶姑娘之间发生什么事了?” —— 第180章 共结连理的条件! 凤康早知道他和叶知秋的事瞒不过沈长浩,可刚来就被一眼看穿,多少有点不甘心,“有那么明显吗?” “有。”沈长浩的语气很笃定,还带出几许幸灾乐祸,“叶姑娘每看王爷一眼,王爷就会露出受宠若惊的神色;而王爷看叶姑娘的眼神就复杂多了,小心翼翼,愧疚之中夹杂着讨好,况且王爷形容消瘦……” “够了。”凤康有些恼火地截断他的话茬,“你不必全都说出来,我也知道你擅长察言观色。” 沈长浩并不在意他话语之中的讽刺,换成一张“知心大哥”的面孔,“王爷,到底怎么回事?你可是和叶姑娘吵架了?” 凤康一面嫌弃他多事,一面又期盼他这位情场圣手能给出几点建设性的意见,以供参照。挣扎了半晌,终究还是将事情跟他说了。 沈长浩听完倒是没有嘲笑,只是表情略带鄙夷地唏嘘,“王爷,你实在不懂得怜香惜玉,怎能打女人呢?更何况还是叶姑娘,那样一个心灵手巧、秀外慧中的妙人,你怎下得去手?” 被他这么一说,凤康心肝脾肺以及肠子又齐齐作痛,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我做了什么我清楚得很,轮不到你来教训我。少废话,你就告诉我,我到底该怎么办?” “这个嘛……”沈长浩手指轻轻地扣着下巴,为难地道,“若我是叶姑娘,受到这样的对待,也会舍了王爷,选我这种温柔体贴……” “沈瀚之!”凤康气急败坏地吼了起来。 沈长浩赶忙正经起来,“王爷,我先问你一个问题。若能挽回叶姑娘的心意,你打算怎样安置她?” 凤康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 “你是想学我,只想跟佳人来一段露水姻缘。还是想娶进门疼爱一辈子?” “我当然想……” 凤康脱口就答,话到一半,“娶她”二字生生地卡在喉咙,怎么也吐不出来了。 娶她。可能吗? 如果能娶她,他又何必忍到现在? “王爷,要不要我来帮你梳理梳理?”沈长浩挑眉问道,见他默然不语,只当他答应了,自顾自地说下去,“在此之前,王爷以为再也见不到叶姑娘了,一直苦苦地压制对她的感情。 突然有机会与她想见,你的感情就如江水奔流。脱出了掌控。你甚至没有考虑过后果,只想将她据为己有。 可你没有想到,叶姑娘与你思念中的人已经不一样,更出众,更耀眼。更令人着迷。因此即便她对你流露出了以前没有的情意,你依然感觉与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 因为你给不了她想要的,注定不能跟她在一起,更害怕别的男人被这样独一无二的她所吸引,终有一日将她从你身边夺走。所以你变得暴躁易怒,看见她与年轻英俊的公子亲近,便醋海翻波。失去理智。 无意识之中,你怨怪叶姑娘是个随便的女人,把自己的无能无力迁怒到她的头上,所以才会动手打了她。 叶姑娘陪你玩的时候,你嫌她东张西望;如今人家干脆不陪你玩了,你只有自哀自怜。对影空叹的份儿……” “行了,你闭嘴吧。”凤康老脸涨红地截断他的话茬,再被他分析下去,自己就该羞愤得一头撞死了。 沈长浩未免他一头撞死,继续火上浇油。“王爷,莫说露水姻缘不适合你这样的纯情之人,就是人家未出阁的姑娘也不会愿意。 娶她就更行不通了,且不论叶姑娘肯与不肯。就算她改了初衷,答应嫁给你,你舍得委屈那样一个才华四溢的女子做妾或者外室吗? 因此,依我看,你跟叶姑娘保持这样的关系就很好。” 凤康听完这话果然心灰意冷,瞬间憔悴得如同老了好几岁,苦苦地笑着,“你说得对,事到如今,我还奢望什么呢?我对她做了那样的事,她还愿意帮我,我也该知足了。” 沈长浩强忍着笑意,语重心长地道:“王爷,大丈夫当以事业为重,偶尔痴情一下无妨,可若一味沉溺于男女之情,患得患失,失魂落魄,定会被人看轻。 你还是收拾收拾心情,专注于眼前的差事吧。咱们与叶姑娘打交道的时候多着呢,顺其自然,柳暗花明也未可知。” 凤康并没有将这便宜的安慰话当真,长叹了一口气,“也只能这样了。” 自从跟她相识以来,他一直在失去。即便拥有,也是片刻的,暂时的。再次失去,虽然心痛,可还不至于一蹶不振。皇差不能不办,而她,能每天见到就足够了。 按下纷乱的思绪,将一直贴身放着的文书取出来,递给沈长浩,“你看一看吧,这是她草拟的卖菜文书。” “叶姑娘拟的?”沈长浩兴致盎然地接了过来,从头到尾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眉目飞扬地称赞道,“叶姑娘当真大才,这文书若由我拟写,未必能想得如此周到!” “是啊,我看了许多遍,依然不太敢相信是出自她手。”凤康表情半是骄傲半是失落,“我还是将她看得太轻了。” 对她,他一再珍而重之,可并没有跳出“女人是男人附属品”的惯性思维。现在他真切地感觉到了,她是一个可以与男人比肩的存在,甚至比这世上许多男人都要优秀。 在京城的时候,看了秦知府的书信,听了张弛的描述,他只是感觉惊奇。来到这里之后,他才知道这大半年来,自己错过了太多与她有关的精彩时光。 想到以后还要错过许许多多,他就感觉灵魂如同被人抽走了一半,身体里空荡荡的,说不出的寂寥和无趣。 沈长浩将文书又看了一遍,便借故起身,“几处条款尚有商榷的余地,我去找叶姑娘谈一谈。王爷的脸色不太好,还是先去休息一下吧。” “我知道了,你去吧。”凤康无力地挥了挥手。 沈长浩会找上门来。让叶知秋很是意外,“沈公子,你有事吗?” 沈长浩轻笑不答,先将她的房间一处不落地参观了一遍。才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坐下来,“我刚刚跟王爷谈过。” 叶知秋能猜出他们谈了什么,好整以暇地看着他,“所以呢?” “你和王爷之间发生的事情,我都知道了。”沈长浩将手臂懒散而闲适地搭在椅背上,也不管她爱听不爱听,将自己和凤康谈话的内容添枝加叶地讲了一遍,连凤康当时的表情也没放过。 不得不说,他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每一句话都能戳中人心最柔软的地方,叶知秋只觉胸口酸痛难当。努力地微笑着,“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 沈长浩目的达到,便不再拐弯抹角,“叶姑娘,若我在朝廷帮你争取一个封号。让你的身份足以做得皇子正室,你以为如何?” 叶知秋呼吸猛地滞住,有什么东西在心底蠢蠢欲动,并不顾一切地想要冲上心头。她赶忙死死地压住,眉头却不自觉地蹙了起来,“沈公子,你到底什么意思?” “为王爷和叶姑娘创造共结连理的条件。”沈长浩直言不讳。 叶知秋默然半晌。淡淡地笑了,“沈公子,你的美意我心领了,封号就免了吧。” “这我就不明白了。”沈长浩坐直了身子,将胳膊肘支在桌上,目光从交叉的十指缝隙里盯着她。“我以为叶姑娘只是不愿做妾,怎的连正室也不愿了呢?” “沈公子,你以为我在乎的只是一个名分吗?”叶知秋有些苦涩地笑了笑,“如果一个男人不能把身心完完全全地交给我,是正室还是妾。又有什么区别呢?” 沈长浩似有恍悟地挑了一下眉毛,“如果我告诉你,王爷到现在还不曾享受过鱼水之欢,你会不会改变主意呢?” 叶知秋一怔的工夫,又听他不紧不慢地说道,“王爷年少之时,遭人算计,误入皇宫之中教授人事的泰阳殿,受到刺激,大病一场。 自那之后,对男女之事便极为冷淡,以至于京中传出他身有隐疾的谣言。王府里的诸位庶妃,几乎都是我代为洞房花烛……” “你在说什么?”叶知秋听不下去了,赶忙打断他。竟然把给自家主子戴绿帽子的事情,用这么闲散的腔调说出来,这个人疯了吗? 沈长浩勾起唇角,“叶姑娘,我当然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王爷也知道。” “他……也知道?”叶知秋满面愕然,不知道是自己落伍了,还是这个时代的风俗太超前了。 沈长浩感觉她的表情很有趣,轻声地笑了起来,“那些庶妃都是别人送给王爷的……叶姑娘也不必太吃惊,这在京城之中是常有的事情。 当今皇上嫔妃子嗣众多,势力繁杂,难免会明争暗斗。就会以各种各样的名义送上一名或者数名美人,有时是为交好,有时是为警告,但都逃不过安插眼线的嫌疑。大家心知肚明,又不便点破,一律照单全收。 这些美人都是有毒的,既杀不得,也放不得,圈在后宅放任不管就会生出许多事端来。王爷不屑用美男计收服她们,那就只有我来代劳了……” 叶知秋满脑袋黑线,这个时代的人什么毛病?高兴不高兴的都喜欢送人个美女玩玩,不玩还不行,真够让人无语的。 她明白沈长浩跟她说这些话的用意,“沈公子,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怎么讲?”沈长浩扬眉探头,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 —— 第181章 胸无大志 在这个男人三妻四妾天经地义的时代,叶知秋不知道怎么解释他才会懂,斟酌了片刻,才缓缓地道:“如果我真的喜欢那个人,我不在乎他过去怎么样,有过多少女人,我只在乎他能不能给我将来。 不需要一生一世,只需要在跟我共有的时间里心无旁骛、一心一意地对我,没有任何人能插手我们的感情,哪怕是名义上的。 沈公子,你认为他能给我这个将来吗?” 身为皇子,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就算他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 沈长浩讶然地望着她,“叶姑娘的意思是,即便你对王爷动了情,即便王爷今生今世除了你谁也不碰,你也不愿嫁他为妻吗?” “不愿。”叶知秋答得很干脆,“我承认我喜欢他,但是我不会因为喜欢他,就放弃自己的生活和原则。 我只想当个普通人,在山间田野过自在的日子,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被关在镶金嵌银的笼子里,跟那些表面光鲜亮丽、内里空虚阴暗的人做无谓的争斗。 你就当我胸无大志吧!” 若是别的女子说自己胸无大志,沈长浩只会一笑置之。在他看来,这世上的女子只要胸大就好,有志无志都没什么分别。 可眼前这个不同,她有着不输男人的胸襟和气度,有着许许多多有待发掘的才华,更有着与王爷共掌江山的潜质,偏偏说自己胸无大志。 他原以为她是一块稍加打磨,就可以光华四射的美玉,不料她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对叶姑娘来说,感情真的那么重要吗?”他问这话的时候,神情有些迷惑。 “问题不在于重要不重要,而是想要不想要。”叶知秋语调很轻,可每一字听起来都很重,“是我想要的感情。可以比我的命还重要;不是我想要的感情,我绝不会要,又有什么重要可言?” 沈长浩面露沉思,没有说话。 叶知秋也不需要一个花花大少来评判自己的感情观。“沈公子,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叶姑娘请问。”沈长浩的表情就像被她的声音惊醒了一样,眼角眉梢染上笑意,眨眼间就恢复了一贯的闲适不羁,“我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叶知秋微微一笑,便不客气地发问:“你既然有帮我争取封号的打算,为什么不告诉王爷,却劝他跟我保持现在的关系?” 沈长浩似乎早就料到她会这么问,对答如流。“我最看不惯男人打女人,就是王爷也不例外,难道叶姑娘不希望他多难受一会儿吗?” “你想让我赞你一句绅士,还是让我骂你一句吃里扒外?” “得佳人一赞,固然飘飘欲仙;可能博佳人香口一骂。不也荣幸之至吗?” 叶知秋才不信他这套鬼话,笑意泛冷,“你不是真心来撮合我和你家主子的吧?” “此话怎讲?”沈长浩不急不躁地反问。 “我不知道我有什么地方不小心被你看上了,但是我能感觉出来,你想利用我,就像那些送美女给你家主子的那些人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利用美色。你想利用的是我的感情。” 听了她的指控,沈长浩轻声地笑了起来,“叶姑娘实在太谦虚了。” 叶知秋被他没头没脑的话搞糊涂了,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感觉错了,“你……什么意思?” 沈长浩倏忽敛了笑意,眼神认真地凝视着她。“我看上的不是叶姑娘的某个地方,而是你的全部,整个人。” 叶知秋愈发疑惑了,忍不住又问了一遍,“你什么意思?” “我认为叶姑娘是能够母仪天下的女子!” 叶知秋被“母仪天下”几个字惊到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沈长浩见她虽惊,却没有花容失色,心中又多了几分赞赏。听到这样大逆不道的话,还能保持镇静,这份心性实在难得。 “叶姑娘应该知道,华楚国至今未有太子。而皇上年事渐高,已经到了必须立储的时候。在年满十六岁的十七位皇子当中,王爷虽算不得风骚独领,可也是个中翘楚。 只是王爷对皇位始终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他缺少的,是一个可以鞭策襄助他的人。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都在为王爷寻找这样个人,可惜一直没有找到。 可看过这个东西之后……” 他将那份文书从袖袋里抽出来,放在桌上,“我认为,叶姑娘就是那个人!” 叶知秋瞟了一眼,认出自己的笔迹,不由失笑,“就凭一份卖菜的文书吗?” “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一份文书。”沈长浩也说不清楚还有些什么,以前觉得她很有趣。调查她身份的时候,也只是觉得她像一团待解的谜,更加有趣了而已。 其实在来的路上、抵达这里之前,他已经收到了不少有关这边的消息。走进山坳的一瞬间,所有的消息都变成了鲜活的图像,让他生出了一种说不清楚的奇异感觉。 这感觉在她跟千植署的官员交流的时候变得浓烈,又在看到这份文书的时候变得明朗。 他是天生的谋臣,直觉和感官比任何人都灵敏。因此他在主子都没能意识到的时候,发现了她的价值,这才有了之前的那番试探和验证。 叶知秋早已过了爱做梦的年纪,对“母仪天下”这种事情实在提不起兴趣。 大概是影视和文学作品看多了,在她印象之中,皇后就是一个包装精美的名牌性奴,还要兼职老鸨,替奴役自己的人管理一群性奴,隔三差五再挑一批新的更替旧的。 心里嫉妒得要死,还要装作心甘情愿,温婉大方,口口声声为天下。为陛下,直到自己倒下。 这么蛋疼菊紧加犯贱无极限的职业,她两辈子都做不来。 “沈公子,你看走眼了。我就是个村姑。除了种地没别的本事,实在承受不起你这么抬举。刚才那些话,我就当没听见,也请你以后别在任何人面前提起。” 她不想当,有的是人相当。说不定哪方势力听到风声,就把她当成眼中钉肉中刺,拔之后快了。 竟然把这种事情当做闲话说给她听,这个人到底安的什么心,是想抬举她,还是想害死她? 沈长浩从她黑湛湛的眸子看到了忿色。猜到她心里在想什么,笑眯眯地解释道:“我之所以对叶姑娘开诚布公,是不想你误会我利用你。我对你有欣赏之意,有敬佩之处,也有倾慕之心。但绝没有谋害之图。” 叶知秋眸色微沉,“你就不怕我说传扬出去?” 沈长浩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叶姑娘并不想做那个‘母仪天下’的人,为什么要传扬出去?再者我既然敢说,就不会没有防备。 就算让你侥幸把消息传出去了,对王爷也不会有多少影响,只会把你自己变成众矢之的。以你的聪明。不会想不到这些吧?” 短短小半个时辰内,叶知秋的大脑被动接收了太多的信息,这会儿有些消化不、良,太阳穴开始胀痛,疲惫之感阵阵袭来。 也是,跟这样一个一句话都能延伸出十八种意思的人聊天。能不费神吗? “沈公子,你还有事吗?”她隐晦地下了逐客令。 沈长浩在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女性面前,永远是识趣的,善解人意的,立刻收了文书站起身来。“叨扰多时,我也该告辞了。叶姑娘请留步,不必相送。” 叶知秋暗自翻了个白眼,谁想送了?面上还是微笑着客套,“沈公子慢走。” 目送他出门而去,便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她分不清自己是不是睡着了,只感觉从沈长浩哪里听来话如同乱码一样,在脑海之中闪烁跳跃,变换重组。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其他的都已经模糊了,只有一件事清晰如旧:他是要做皇帝的人。 在此之前,她不是没有想过他做皇帝的可能性,可那只是假想而已,跟听他身边最得力的人亲口说出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通往权力巅峰的路向来艰险,她不知道他能否如愿以偿。除了默默的祝福,她没有什么可以给他的,也不能给。 帮他度过这次难关,还了他过去的情,就及早划清界限吧。再这样牵扯不清,她这只小虾米搞不好会成为皇权争斗的牺牲品。 怀着这样的心态,她对千植署改善土质的事情更加用心。花了两天两夜的时间,写了三套完整的方案,又另外拟了一份详尽的卖菜文书。 凤康看过她写的东西,敏锐地察觉到她的心态变化,第一时间找上沈长浩,“你跟她说过什么?” 沈长浩就他表情不善,不明究竟,“王爷,出什么事了?” “你自己看。”凤康将一摞写满了婵娟小字的纸扔到他面前。 沈长浩捡起来,一页一页,逐字逐句地看完,少见地露出了复杂的神色,“王爷,我再去找叶姑娘谈一谈……” “不必。”凤康脸色阴冷地回绝了他,“你只要告诉我你到底跟她说过什么,我自会去找她谈!” —— 第182章 我好像失恋了! ps: 多谢“抽个时间看书”童靴砸过来的粉红票和更新票,鞠躬!! ps:今天身体状态不太好,码字速度有点慢,第二章恐怕要过零点了,很抱歉!!! 沈长浩不敢隐瞒,将那日跟叶知秋说的话如实讲了一遍,只把顺口带出来的几句调笑之言隐下了。 凤康听完什么都没说,结结实实地赏了他一拳,抢过文书,掉头而去。 沈长浩半躺半倚地靠在桌子上,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才轻笑着擦去唇边的血迹,“哎呀哎呀,这次真把王爷给惹恼了!” 凤康此时的心情,不是单纯一个“恼”字可以形容的,愤怒,悲痛,无奈,还有绝望。 他无法责怪沈长浩,因为沈长浩说的都是实话,那一拳,不过是为了发泄心中的痛苦罢了。 他更无法埋怨叶知秋,从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她就站在与他完全不同的世界里。是他一次一次,蛮横地闯入她的世界,逼得她一退再退。 他唯一能怪的,是这弄人的缘分。 远远地看见叶知秋,他的胸口便抑制不住地酸胀起来。 她今天是短装打扮,上身是一件立领窄袖的对襟短褂,下面是一条藏蓝色的裤子,扎着裤脚,裤腿显得有些肥大。头发随意地拢在脑后,绾成一个蓬松的发髻。 整个人沐浴在阳光之中,与澄蓝的天空、黄黑的土地、起伏的山峦、还有那一畦碧油油的菜苗融合,浑然一体,让人不忍将她从中分离出去。 许是感觉到了他的注视,她直起腰身,扭头看来。隔着轻薄如纱的油绡,能看到她脸上一闪而过的惊讶和了然。站了一瞬,便放下手中的铁锄,从菜棚之中快步走了出来。 “王爷。你找我有事?” 她来到近前站定,脸颊微红,鼻尖上挂着细小的汗珠,鬓边的散发也被汗水浸湿了。弯曲地贴在脸上。裤腿上有几片水痕,鞋子边缘沾着新鲜的泥土。 清新,秀丽,让人很容易就联想起晨间刚刚绽放的山花。凤康定定地望着她,心想,天底下大概只有她,能将朴实无华的衣衫穿出这样动人的韵味吧? 叶知秋半晌听不到回话,只能又叫了一声,“王爷?” 凤康闻声回神,将酸楚和疼痛收敛起来。掩盖在沉沉的眸色之下,“你新写的东西我看过了……” “嗯。”叶知秋轻轻地应了一声,静静地等待下文。 “我……”凤康吐字艰涩,深吸了一口气,才将后面的话说了出来。“我会如你所愿。” 叶知秋在写文书的时候就准备好了劝说的言辞,没想到一个字都没用上,他就同意了。意外之余,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谢谢。”除了这两个字,她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凤康感觉这两个字无比讽刺,她放弃卖菜的全部利润,主动交出制作油绡方子和蔬菜大棚的运用之法。就是为了跟他永久地划清界限。 而他除了忍痛成全,什么都做不到。如此无能的他,还要承她一句“谢谢”。这种滋味,比在心口插一刀还要难受。 “千植署蔬菜染病和皇宫断菜的事情早已闹得沸沸扬扬,我来清阳府也不是什么秘密,我不能保证你完全不被人注意。不过我会尽可能将此事对你的影响降至最低。 千植署临近的地方有一片草场,我会奏请父皇,将那里临时开垦出来种菜。如此千植署的土地可以休养生息,皇宫明年的蔬菜也有了着落。 改善土质的事情,还要麻烦你仔细教导千植署那两位官员。你不必担心。他们都是我的人,否则我也不会允许他们到这里来。 与建棚种菜和修路相关之事,有什么问题,瀚之会找你商议。以后我……我尽量不在你这里露面,我今天就搬回清阳府去住。 还有,我会留下几名侍卫,在这里暗中照应。你知道就好,不必费心招待他们……” 他完全不记得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只知道自己语无伦次,絮絮地说了好大一段。 她始终没有插话,只是安静地望着他。等他说完之后,走过来,轻轻地抱住了他。 “那天晚上你问我,如果你不是皇子,只是个普通人,我会不会接受你。我现在回答你,会,不管你是贩夫走卒,还是江洋大盗。” 她在他耳边柔声地说道。 凤康惊愣半晌,收拢手臂,将她紧紧地揽在怀中,悄悄红了眼圈。 他以放弃她为代价,换来她一句不可能实现的承诺,他的心却奇异地得到了一丝慰藉。 这个拥抱很长,长得让叶知秋以为会持续到天荒地老。她本不该说那些话的,然而他拼命掩饰痛楚的样子让她太心疼,不由自主地就那样做了。 在这段感情里,她没有他爱得深,也没有他付出得多。她是个自私的人,为自己考虑的远比替他考虑的要多。 就是这几句没有实际意义的安慰话,说不定也是为了让自己心里好受一些才说出口的。 他怎么会喜欢上她这样一个坏心眼的女人? 她不知道凤康什么时候走的,等她从浑浑噩噩之中回了神,就看见阿福气冲冲地奔过来,“知秋姐姐,你脑子没坏吧?” “我脑子怎么惹着你了?”她听到自己声音含笑,轻飘飘的,像在梦中。 “我都听沈公子说了,你跟他们提出来,送去皇宫的菜一律免费。”阿福又急又不解,脸红气喘地嚷嚷,“敢情咱们忙活一冬天,一文钱都赚不到啊?这种赔本的买卖我可不干。” 她原来还指望借这个机会风风光光地做一笔大买卖,就算当不上皇商,也可以拓展商路,积累经验,将来好把生意做到京城去。 谁知道搞了半天,从盖棚到卖菜,大大小小的活儿被王府的人一手包揽了,根本没她什么事儿。 叶知秋明白她的心情。敛了纷乱的思绪,耐心地给她解释,“阿福,这不是赔本的买卖。建棚。种菜,运输,所有的花销,都是王府来出。我们出的,只有十几亩地皮,和我一个人的人工和技术。 等做完这笔买卖,我们净赚十座蔬菜大棚,至少二十名掌握大棚种菜技术的雇工。最重要的是,我们一文钱不用花,就会拥有一条从山坳直达官道的大马路。 有了这条路。我们以后再做生意就会方便很多。我们舍弃的只是一千两千的银子,获得的却是长长久久的利益,你明白吗?” 阿福摇头,“不太明白。” “阿福,你的心太大了。还没站稳就想跑,一定会栽跟头的。”叶知秋神色严肃地看着她,“你以为皇家的钱是那么好赚的吗? 要是没有王爷和他的王府坐镇,虚虚实实地罩着,我们这样的平头百姓,只要碰上与皇家有关的生意,就会被整死。 我跟你说过很多次。做生意不能急功近利。别说我们现在没有那个实力,就是将来我们有了一定的根基,我也不希望你沾手皇家的买卖。 王爷不可能罩我们一辈子,你也不想一辈子依靠他人过活吧?况且被皇家的人罩,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说的代价不是银子,很有可能是鲜血和生命。 你好好想一想。这个代价你付得起吗?” 阿福脸色有些发白,“有那么严重吗?” 叶知秋不能告诉她凤康会去争夺皇位,只能把话说得严厉一些,“如果你觉得我是危言耸听,可以去找王爷。让他给你安排一个职缺。 王府背后有很多产业,少不了生意往来。你有天分,他看在我的面子上,也会给你一个不错的位置。你亲自去试一试,皇家的买卖到底好做不好做?” “知秋姐姐,你说什么呢?”阿福急了,跑过来抱住她,“我说了这辈子都跟着你的,你让我去找王爷算怎么回事啊?我知道错了,你可别再说这种话吓唬我了。” 叶知秋脸色缓和下来,摸了摸她的头,没有言语。 阿福感觉有一滴温热的东西打在脸上,惊然抬头,就见她两眼泪水,登时慌了,“知秋姐姐,你怎么了?” “阿福,我好像失恋了。”这话她是笑着说的,一边笑一边流着眼泪。 阿福知道凤康刚刚骑马走了,结合她刚才的话想一想,心下便明白了几分。替她擦去眼泪,又心疼地抱住她,反复地说着,“知秋姐姐,没事的,没事的,你还有我呢,还有我呢。” 这一次凤康很守信用,回去之后一直没再出现。在秋收接近尾声的时候,建棚修路的工作轰轰烈烈地展开,新建的学堂也正式启用。 开学这天,陈老三带来两挂鞭炮,在学堂门口噼里啪啦地放了一通,很是喜庆热闹。 包括虎头在内的三十多个孩子,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捧着文房四宝,整齐地站在学堂的院子里,跟先生一道焚香洒酒,参拜祖师。 教书先生是叶知秋很早之前就定下的,也就是曾经去应聘过地保,被凤康毫不留情否决的那名穷秀才,姓曾,名允文,是大喇叭村人氏。 他非常珍视这份每月一两银子的工作,特地将逢年过节才舍得穿的新衣服换上,参拜的时候也是一脸的虔诚和恭敬。 作为学堂的创建人,叶知秋被请过去列席观礼。参拜仪式刚刚进行到一半,就听门外传来一阵吵嚷声,还有什么人高声喊她的名字…… —— 第183章 银子惹的祸! ps: 多谢“菠菜等”童靴慷慨赠送粉红票票,鞠躬!! 那个声音听起来有几分耳熟,叶知秋一时想不起是谁。唯恐打扰了这边的仪式,便起身走了出来。 门外围着一群看热闹的人,多半是来送孩子念书的村民。村里年轻力壮的男丁都被征去修路盖菜棚了,聚集在这里都是些婆子媳妇。正对着什么人指指点点,交头接耳地议论着。 “出什么事了?”叶知秋问的是田叔。 田叔是田根的爹,今年刚过四十岁,因为过度操劳,头发已经花白了。早年进山掏土洞的时候,被铁夹子所伤,一条腿变成了跛脚。走路没什么妨碍,只是慢了点儿,干体力活就有些吃力。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一直跟田根在罐头作坊做事,干一些轻快的零活儿。学堂建好之后,缺一个看门扫院子的人,叶知秋便将他调到这边来了。 “不知道哪一村儿的小媳妇儿,要送娃娃来念书。我告诉她人都收齐了,她就跟我急了。还说认识你,非要进去找你。我怕她搅和了里头的事儿,就拦着没让。” 田叔拄着扫帚立在门口,一副尽职尽责的模样。 叶知秋并不记得自己跟外村的哪个小媳妇儿有什么交情,心下疑惑,目光越过人群望去,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妇人低头站在那里,抽抽噎噎地抹着眼泪。身边站着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样子,怀里抱着一个破旧的小包袱,神情惊怯地张望着。 她觉得那妇人的眉眼很是熟悉,细细端详了一番,便想起来了,“你是燕娘吗?” 妇人闻声抬头,看到她登时露出了惊喜之色,脱口喊道:“知秋妹子!” 叶知秋赶忙拨开人群上前。握住她急急伸过来的手,惊讶地打量着她,“燕娘,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去年见她的时候。她的衣着虽然清寒,可也干净整洁。现在别说整洁,连干净都算不上。一身打满了补丁的衣裤不知道穿了多久,前襟和袖口都挂着大片发亮的污垢。 面容黄瘦,憔悴不堪,眼角堆满了细纹。头发也乱糟糟的,干枯如草。 那小男孩的衣着比她稍强一些,只有膝盖和胳膊肘打着补丁。就是松松垮垮的,不是很合身,想是捡了谁家孩子不要的旧衣服。 她跟阿福的大姐阿喜住在同一个村子。夏元节的时候还听阿喜说起来,杨顺出门做买卖,赚了好大一笔钱,给家里翻盖了新房,日子过得很好。 这才几个月的时间。她怎么连从前都不如了? 燕娘被问到了痛处,刚刚止住的眼泪又稀里哗啦地流了下来,“知秋妹子,我们一家子都快活不下去了……” 叶知秋听出来了,她这是有什么隐情。不好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诉说心酸史,于是带着她和孩子离开学堂,回到成家。 打水给她洗了脸。又拿了早上剩下的粥和馅饼过来。这娘俩显然饿坏了,风卷残云,很快就把半盆粥和七八个馅饼吃光了,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 叶知秋怕他们一口气吃太多伤了肠胃,不敢再拿吃的东西给他们,取了两碗罐头汁。让他们慢慢地喝下去。 吃过饭,燕娘的脸色好看了不少,不好意思地看着叶知秋,“知秋妹子,你别笑话我们娘俩儿。我们家啊,都一个多月没吃上一顿饱饭了,真真儿是饿狠了。” “燕娘,你和杨大哥到底出什么事了?”听她这么说,叶知秋愈发好奇了。 “唉,别提了,都是那包银子惹出来的祸。”燕娘懊悔地叹了一口气,便将事情细细地跟她说了。 原来那天夫妻两个从凤康那里得了银子之后,先是欣喜若狂,兴奋劲儿一过,心里又不踏实了。突然发了一大笔横财,害怕被村里人猜疑,也怕被贼人惦记。 一家人关起门商议了好几天,决定把银子分成两半。一半埋起来,另外一半让杨顺拿出去做点儿小买卖。这样一来,既能钱生钱,还能给这笔不明不白的财产打打掩护。 恰好燕娘有一个远房亲戚在仓原县城做倒茶生意,缺个人帮手。两下一联络,便将这事敲定了。 倒茶生意在清阳府一带很盛行,是一种半雇佣性质的行业。一般来说,大的茶庄都有固定的货源和专属的车马队,那些中小型的茶庄就没有这个条件了了。他们要想获得货源,就要依靠倒茶帮。 倒茶帮是流动组织,由一个在行业之中比较有威望的人牵头,定好出发的时间,愿意去的人自发集合,然后结伴南下。各买各的茶,买完再结伴回来,各自寻找销路。 他们的运转资金大部分是自己掏腰包,少部分来自茶庄预付的定金。定金不会很多,也就一成至两成的样子,这样即便出了什么意外,买卖不成,也不会损失太多。 杨顺起初并没有往里投钱,只是跟车帮忙。跑了两趟之后,感觉熟悉了,便试着投了一点银子进去。小赚几笔之后,胆子渐渐大了,投的银子也多了。 夏元节之前跑的那一趟,赚了将近百两银子。在亲戚的鼓动之下,他将赚来的钱全部投了进去。不料回来的路上遇到大暴雨,整整两车的茶全被雨水泡坏了,赔得血本无归。 亲戚见势头不妙,回到清阳府地界就借故潜逃了。杨顺不知情,傻乎乎地找到茶庄,跟人说明情况,结果被人追着讨要定金。无奈之下,只好把家里的东西拿出去卖的卖,当的当,连房契和地契都押上,才勉强把外债还清了。 遭此一劫,杨顺心火难消,大病一场,至今没能痊愈。一直病怏怏的公爹也受了刺激,整日药不离口。 燕娘上面要伺候老的,中间要顾着丈夫,下面还要照看两个小的,日子只能用苦不堪言来形容。 夫妻两个本打算挣了大钱,送儿子去城里的私塾念书。哪里知道富贵梦如此短暂,才半年多一点就无情地破灭了。 痛定思痛,他们认为儿子读书是让他们老杨家重振雄风的唯一出路。因此听说小喇叭村建了学堂,而且建学堂的人是跟他们有过一面之缘的知秋妹子,便决定带着儿子过来碰一碰运气。 说到这里,燕娘面上露出了恳求之色,“知秋妹子,能不能让我家花花到你那学堂念书啊?” “花花?”叶知秋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你儿子叫花花?” “是啊,这孩子生下来的时辰不太好,赶上正晌午。村里的老人儿说阳气儿太旺了,怕将来变成坏人,得起个女娃的名儿冲一冲。” 叶知秋看了看那个安安静静喝着罐头汁的小男孩,有点怀疑这孩子是不是被那名字给冲过头了。 她限定学堂招生名额,也是无奈之举。先生只有一个,没办法让十里八村的孩子都来念书,只能小喇叭村的孩子优先,大喇叭村和王罗庄收留一部分,再远一些的就顾不上了。 等她经济上宽裕一些,才能再考虑扩建和扩招的事情。 不过三十几个都收了,也不差花花这一个,“孩子念书是好事,就让他留下吧。待会儿我去跟曾先生说一说,给他加一套桌椅。” “知秋妹子,你真是个大好人啊。”燕娘欢喜又感激拉着她的手,“来这儿的路上,我这心里七上八下的,老想,要是知秋妹子不认识我了咋办?没想到一见面你就把我给认出来了。” “你和杨大哥帮过我和虎头,哪能轻易忘了呢?”叶知秋笑着回了一句,转而打听杨顺的情况,“杨大哥现在怎么样了?” 虽然燕娘没有提名道姓,可她一听就知道,那个给他们银子的人是凤康。谁能想到,他好心施舍的银子会给人带来灾祸呢?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命吧,该有的时候总会有,不该有的时候,就是有了也留不住。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跟她都有那么点关系,能帮衬一把就帮衬一把吧。她这里正缺人手,杨顺又是个老实能干的人,招过来干活儿也算互惠互利。 “还下不来炕呢。”提起丈夫,燕娘又苦了脸,“他这个人啊,性子慢,气性大,这股子火怕是一时半会儿都消不去。早知道这样儿,我就拦着不让他去做买卖了,在家养菇子就挺好。”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叶知秋神色一动,“燕娘,你说养菇子是怎么回事?” “我家你大哥不是总去采菇子吗?去年秋头上,他砍了几截木头回来,说要拿它养菇子。我瞅着他又是浇水又是晒的,就说他瞎折腾。 没想到他摆弄了一些日子,还真长出菇子来了。一簇一堆的,还不老少呢。头冬里,我们可吃了不少新鲜的菇子,还进城卖过两回,得了些铜钱。” 叶知秋听得两眼放亮,“你们养菇子的木头还在吗?” 燕娘摇了摇头,“没了,后来他出去做买卖,那木头没人经管都干透了,菇子也打蔫死了。我瞧着没啥用,就去拿去烧火了。” 叶知秋心疼不已,那可都是现成的菌种啊,就这么糟蹋了,幸好杨顺健在。 她原打算把他安排到蔬菜大棚去种菜,不过现在她改主意了,“燕娘,你们愿不愿意搬到我这儿来住?” —— 第184章 紧俏商品 “搬到你这儿来?”这突如其来的提议,让燕娘既惊讶又摸不着头脑,“为啥?” 叶知秋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唐突,慢慢地给她解释道:“我觉得杨大哥在养菇方面很有一套,正好我也有养菇的打算,想请杨大哥过来帮我做事。 这件事做起来不容易,少说也要一年半载的时间,一旦忙起来,就不分白天黑夜。杨家庄离这儿有好几里地,来回跑会很辛苦,总不能让你们一家人过两地分居的日子。 你们把家搬过来,杨大哥就能安心在我这里做事,花花上学堂也方便。我这里也是招女工的,你要是愿意,可以一边照顾家里,一边做事。 你放心,我不会跟你们签卖身契或者长工契书的。来我这里做事,工钱都是按月结算的。不想做随时可以走,我不会拦着。至于工钱的数目,可以等你们决定了之后再商议,不会亏待了你们就是。 你回去跟杨大哥还有老爷子商量一下,愿意来呢,我就给你们张罗住处,不愿意来也没关系……” “愿意,愿意。”不等她把话说完,燕娘就迭声应承,“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不用商量,他们一准儿愿意。知秋妹子,你这是给了我们家一条活路啊,我谢谢你了。” 说着从椅子上滑下来,就要跪下磕头。 叶知秋赶忙把她拉住她,“燕娘,快起来,在我这里不兴这些。你们要是真想谢我,就赶快过来帮我。” “哎,哎,我这就回去跟公公和妞妞他爹说去。”燕娘心里有事,怎么也坐不住了。嘱咐了花花一句“听你知秋姑姑的话”,就风风火火地走了。 叶知秋原想带花花去学堂,顺道送她到山坳口的。谁知话还没来得及说。她就走得没影了,不由摇头失笑,“还真是个急性子!” 虎头刚刚上完一堂课,正和豆粒儿、狗剩几人在院子里撒欢疯玩。看到叶知秋一溜烟地跑了过来。迫不及待地跟她汇报,“姐姐,刚才先生教了我们好几个大字,我都认得也会写,先生夸我写最好呢!” 看他这臭屁的小样儿,叶知秋忍不住在他脑门上敲了一记,“你都练了多久的字了,当然写得比别人好。不许骄傲,听见没有?” “听见了。”虎头捂着脑门嘿嘿地笑,一眼瞟见贴在她身边的花花。脸上便有了几许戒备之色,“姐姐,这谁啊?” “他叫花花,是杨家庄的孩子。”叶知秋将花花拉到前面来,给他们做了介绍。“花花,这是我弟弟虎头。以后你们一起上学堂念书,要好好相处,知道吗?” 花花打量了虎头几眼,乖乖地点头。 叶知秋将花花交给虎头,叮嘱道:“花花比你小一岁,你要多多照顾他。他要是什么不懂的地方。你也教教他,好吗?” 虎头应了声“好”,拉着花花去找豆粒儿和狗剩,摆出一副大哥的派头,“他叫花花,以后就是我弟弟了。你们谁也不准欺负他,明白吗?” “明白,明白。”豆粒儿和狗剩几个嘻嘻哈哈地答应着。 叶知秋会心一笑,绕开吵吵闹闹的孩子,到后堂来找曾允文。把花花的事情跟他说了,又笑着问:“怎么样?孩子们没有不听话吧?” “前面两刻钟还好,都规规矩矩的。到后面就有些坐不住了,交头接耳,小动作不断。”曾允文不无忧虑地叹了一口气,“我看等这股新鲜劲儿过了,只怕更厉害。” “慢慢来吧。”叶知秋宽慰他道,“野了好多年的孩子,冷不丁被关在学堂里,难免不习惯。你先坚持坚持,等忙过这阵,我看看能不能给他们找个教拳脚功夫的先生。 文武交替,劳逸结合,孩子们学得轻松一些,你的负担也能减轻一些。” 听了这话,曾允文心里升腾起一股灼热的情绪。他十四岁就凭着一股冲劲考中了秀才,因排名太过靠后,没能进入县学或者府学深造。 自那之后,他通过自学接连考了两次,却是屡战屡败。 虽然顶着秀才的名头,依然被许多人高看一眼半眼,可心里的挫败和失落是无法消弭的。在仕途上不能寸进,又不甘心弃文种田,娶妻生子,在山村里蹉跎一辈子。 这样不上不下地吊着,实在难受。 他迫切地想要寻找实现自我价值的渠道,因此听闻官府委托叶知秋推选地保的时候,他立刻动了心。虽说地保官职位低微,连官都算不上,可总比种田来得轻省体面。 当时他明明感觉那位叶姑娘对他很满意,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没有选他,而是选了那个各方面都比他差一大截的陈老三。 起初他很是不忿,从埋怨猜忌,变成自我怀疑,自我否定。尤其是今年春天童试之后,听闻谁家的孩子考中了秀才,入了府学,那种一代新人换旧人的感觉,让他更加失落和颓然。 就在他准备破罐破摔,踏踏实实当一个庄稼汉的时候,没想到希望又来了。叶姑娘找到了他,请他到学堂教书,允许他一边教学一边备考。不止发给他丰厚的工钱,还答应资助他上京赶考。 从她这里,他得到了重视,受到了鼓励,也重获了信心。 对这个女子,他发自内心地感激和敬佩。 “叶姑娘,你放心,我一定会把孩子们教好的。”他郑重地道。 叶知秋微笑地点了点头,“那就辛苦你了!” 像他这种壮志未酬、不甘寂寞的人,不需要鞭策,只要给他机会,他就会奋勇直前。 人是一种亲近疏远的动物,越熟悉的人,对自己的刺激和影响越大。好与坏,都跟从身边的人学起来的。若是朝夕相处的先生中了举,对孩子们来说,一定是种非常不错的激励。 眼见休息时间结束了,便不多聊,告辞离开学堂。 到菜棚工地转了一圈,回到成家,阿福和多寿已经从城里回来了,龚阳也在。 “知秋姐姐。”阿福兴奋地扑过来,“你知道吗,你知道吗,咱们上回送过去的果酒全都卖光了。” 叶知秋大为意外,“这么快?”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上次送到咸喜一百坛大的,两百坛小的,才三四天而已就全部卖光了,这速度也太快了点儿吧? 看来不管在哪个时代,酒都是紧俏商品。 “是啊,你没是瞧见,娄掌柜都乐得合不拢嘴了。”阿福似乎没意识到自己也是合不拢嘴的状态,唾沫横飞地跟她描述着娄掌柜的样子,“他让咱们明天再送五百坛过去。” “怕是不行。”龚阳接起话茬,“咱们酿好的果酒不多,照这速度卖下去,用不了多久就要断货了。” 阿福的兴奋被他的话浇熄了一半,又不愿放过赚钱的机会,便出主意道:“要不咱们先把罐头停了,光做果酒。反正现在新鲜果子多得是,罐头也不怎么好卖。” “不能停。”龚阳坚决反对,“罐头只是现在不好卖,冬元节之后一定会卖得很好。还有明年春天和入夏的前一个月,都是水果匮乏的时候。 必须趁现在还有水果来源,尽可能地多做一些,储存起来。 到现在为止,已经不少人到我们这里来打探罐头的制作方法了。虽然被都我们挡下了,可难保有人无师自通。我想到明年水果成熟的时候,也许就会有人效仿我们,开工坊制作罐头。 我们能抢占的先机只剩下这半年了,要趁别人还没有开始做的时候,让我们的罐头更加深入人心。所以,罐头绝对不能停。” 阿福像是不认识龚阳一样,张大了眼睛看着他,“哇,龚阳大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做生意了?” 龚阳怔了怔,略带害羞地抿了抿唇角,“我时常跟叶姑娘讨教,你们谈话时候,我也都留心听了。” 阿福大感挫败,“知秋姐姐,你不是说我有天分吗?怎么偷师学艺的都比我看得远啊?” “你现在才知道自己目光短浅吗?”叶知秋嗔了她一眼,“我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只看眼前利益,在做决定之前要比别人多一步或者几步,你还是太急躁了。 不过你也不用怀疑自己的天分,你和龚阳不是同一类型。他擅长统筹大局,你擅长临场应变,你们两个能力互补,我建议你们以后多交流,互帮互助,扬长避短。” 阿福一直以为龚阳只是个闷头干活儿的人,听了他刚才一席话,还有叶知秋的分析,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小瞧了他。 正视反省之后,便对他郑重其事地福了一福,“龚阳大哥,以后我要是哪里做得不好,你一定别客气,只管使劲儿敲打我。” “不敢不敢,彼此彼此。”龚阳赶忙抱拳回礼。 多寿憋不住,“哧”地一声笑了出来,“我咋觉着你俩文绉绉的像唱戏呢?” 阿福被他笑恼了,狠狠地瞪过去,“就你话多。” “好了,别闹了。”叶知秋喝住他们,看向龚阳,“咱们现在还能拿出多少果酒?” —— 第185章 被困 “最早酿好的一批还能装一千坛左右的样子,第二批果酒大概还要半月才能酿好。”龚阳不假思索地答。 叶知秋微微蹙眉,沉吟半晌,便龚阳说道:“让工坊那边暂停制作果酒,加紧赶制罐头。” 此言一出,龚阳和阿福都吃了一惊,齐声问道:“为什么?” 现在果酒已经不够卖了,不加紧制作也就算了,怎么还要停了? “天气越来越冷,发酵的速度也会变慢。入冬之后,就算完全封堵,山洞也达不到果酒的发酵温度,制作再多也没用。”叶知秋给他们简单地解释了一下,又问龚阳,“工坊那边现在每天开工多久?” “从辰时到酉时,除去中午吃饭休息的时间,四个时辰。” “把工时延长一个时辰,计件算钱。让他们自愿,不强迫。每天轮流抽出几个人来建酒窖,图纸我明天给你,具体的到时候再说。” 龚阳点了点头,“好。” “知秋姐姐,就那几个人能行吗?”阿福提出异议。 叶知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没办法,现在人工短缺,一时半会儿雇不到人,只能慢慢来了。” 按理来说,工坊那些人也应该去服劳役的。她去找沈长浩商量,能不能用交钱的方式代替服役,沈长浩免了他们的劳役,也没有收她的钱。 给皇宫供应蔬菜不过是一次性买卖,做完之后,她还要照常过日子,不想被这件事搅乱了自己的生活和步调,所以她不客气地走了他给开的后门。 说来也是她考虑不周,早知道果酒这么受欢迎,在建造厂房的时候就该把酒窖一并盖起来,也省去今天许多麻烦。 如今厂房里待售的罐头堆积如山,实在没有地方摆放酒缸。只能加盖酒窖以解燃眉之急了。 想着,便吩咐阿福道:“你去跟娄掌柜商量,把酒价稍微提一提。我们这边存酒量不足,要限供。冬元节的时候可以多供给他们一些。 在酒窖盖好之前,宁愿每天少卖一点儿,也不能断了生意。” “我知道了。”阿福点头答应了,又想起一件事来,“知秋姐姐,马耳朵山那边有人托了孙大叔送信过来,说他家有十几亩山楂林,果子都熟了一大半了,愣是卖不出去。 问咱们还要不要山楂果,如果要的话。他给咱们算两文钱一斤。” “要。”叶知秋想都没想就拍了板,“你给他们回信,有多少要多少,让他们只管送过来。” 阿福被她的豪爽惊到了,“知秋姐姐。你要那么多山楂干什么?光孙大叔那几家送过来的那些,做罐头和果酒就足够了。你要那么多,不会打算拿来蘸冰糖葫芦卖吧?” 叶知秋微微一怔,随即眉开眼笑,在她脸上捏了一把,“真聪明,你果然是我的福星。” “不会吧?”阿福不过开个玩笑。没想到一语成谶了,“你还真打算做冰糖葫芦啊?” 叶知秋笑着眨了眨眼,“为什么不做?” 入冬之后,这样便宜又大量的果源就要断了,罐头工坊势必要停工,到明年桃杏成熟的时候才能再开工。她正愁做些什么来填补这几个月的空窗期。生意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只要方法得当,山楂能储存很长时间。除了做罐头和果酒,还可以做果丹皮,山楂片,山楂糕。糖葫芦做一下也未尝不可。 这个时代的糖葫芦没有那么多花样,还停留在最普通的红果蘸冰糖阶段。 若是在夹心馅料上下一下工夫,把这种老百姓喜闻乐见的食品做成高级礼品,打入中上层消费群体,不能说商机无限,钱途也是大大的。 再不济,还能做成山楂干卖给药房。 对她描述的这几种食品,阿福没什么概念,却是满心期待。当下便去找人,给马耳朵山那边回信。 燕娘急匆匆地回到杨家庄,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便将叶知秋跟她说过的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杨顺。 杨顺本就是心病,听说有了活路,憋在心里的火气散了,病也就好了。在家将养几日,便收拾了没剩下几样的家当,带上老小,搬到山坳来了。 叶知秋原打算在成家旁边给他们盖一座土坯房,无奈雇不到盖房的人,只能将他们暂时安置在西厢房。 家里一下子多了五口人,变得更加热闹了,最开心的当属成老爹。 以前住在小喇叭村的时候,每天还能出去晒晒太阳,跟附近的老伙计们聊天磨牙。搬到这边之后,他大多数时间都是一个人待着,只有吃饭的时候,才能跟孙子孙女儿说上几句话。 现在每天有杨顺的老爹陪着,就没那么孤单寂寞了。两个老汉一个眼盲,一个体弱,因为同病相怜一见如故。每天相互搀扶到附近散步,走累了便坐下聊天。感叹感叹人生,夸一夸儿孙什么的,日子过得倒也悠闲自在。 与他们相比,凤康的日子就显得枯燥乏味多了。 白天看看书,阅览一下来往的公文,听一听山坳那边的进展情况,偶尔陪小世子玩一玩。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遍一遍体会失眠的滋味。 洗墨看着他日渐加重的黑眼圈,担心不已,生怕他哪一日扛不住,就那样垮下去了。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劝道:“王爷,要不我陪您进山去走一走?” 凤康知道他所说的山是哪一座山,沉默了半晌,回了两个字,“不必。” “王爷……” “我说了不必。” 洗墨还要再劝,却被凤康恼火地堵住了话头。 其实他何尝不想去走一走?多日未见,对她的思念已经到了足以令他发狂的地步了。白天尚且可以忍受,到了夜里,那情那痛就如毒虫,一寸一寸地啃噬着他的心。 有好几次他都控制不住地坐了起来,想要立刻冲出门去,骑上快马奔到她的身边。可想起她那个轻轻的拥抱,还有她在耳边说的那几句话,又如同泄气的皮球一般,躺了回去。 他答应过她,尽量不在她跟前露面。如果他食言而肥,一定会被她轻视,那么她对他的最后一丝情意也将不复存在了吧? 洗墨看得出他在极力忍耐,却不明白他为了什么忍耐。既然这么痛苦,为什么不去看看呢?不见面,不说话,只是站在远处看一眼也好啊。 “王爷。”一名侍卫闪身出现在书房,将各怀心思的两个人同时惊醒了。 凤康眉心一皱,正要呵斥这个不懂规矩的侍卫,就听他急声地禀告,“王爷,叶姑娘出事了!” “你说什么?!”凤康大惊失色,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她出什么事了?” “叶姑娘被困在坍塌的山洞之中……” “带路。”侍卫的话还没有说完,凤康就大声吩咐着,向外疾掠而去。 洗墨还没反应过来,那两人已经一前一后消失在门外了。他呆楞地站了半晌,才如梦初醒,拔足狂追,“王爷,等等我,我陪你一起去……” 想了想又觉不对,赶忙掉头,“王太医,来人,快传王太医。” 此时小山坳里一片嘈杂混乱,在附近干活的人纷纷聚拢过来,惊慌抑或是惊恐地询问着,打探着,张望着。 阿福小脸煞白如雪,一只手紧紧地抓着江红月的胳膊,两条腿抖如筛糠。 江红月感觉她的指甲陷进自己的皮肉之中,发出阵阵尖锐的疼痛,却忍着没有出声,只是反复地安慰着她,“阿福,你别着急啊,知秋妹子福大命大,一准儿没事儿的啊。” 龚阳两只手鲜血淋淋,眼睛发直,木然地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任由多寿一片一片地拔掉扎进皮肉之中棘刺和石屑,没有半点反应,似乎感觉不到疼痛一样。 沈长浩也一改平日闲懒轻佻的模样,神情肃穆,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一群壮汉移开堵住洞口的石头。 他这沉稳的模样,让在场的人或多或少地感到心安。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内心并不像是外表那样镇定。从听到消息的那一瞬,就已经乱了。 他有很多女人,对每一个都温情款款,体贴备至,但他从来没有把她们任何一个放在心上。只是单纯地享受着眼睛看到的美,和身体感受到的快乐。 他可以随口对每一个女人说爱,也可以毫不犹豫地将她们抛在脑后,忘得一干二净。 那个女子的确很特别,特别到他甚至起了跟她一起过日子的念头。他一直以为,他对她的有所兴趣,都来源于王爷。 因为王爷在乎她,为她动情,为她失魂落魄,患得患失,他才会在意她,调查她,琢磨她,计算着她能为主子带来的价值。 可是现在,他发现他好像错了。 一想到那个女子很有可能就此香消玉殒,他的心就好像塌了一角,有惋惜,有失落,有无趣,还有他许多年不曾体会过的疼痛。 这已经不仅仅是兴趣了,他很清楚。 思虑当中,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惊呼声,转头望去,只见一人一骑越众而出,横冲直撞地向这边驶来。 不等来到近前,马上的人便腾身而起,在落地的之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焦声喝问:“她呢?她在哪里?” —— 第186章 她还活着! 沈长浩没有说话,伸手指了指。 凤康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不见伊人芳踪,只见塌了半壁的山崖下乱石堆积,一群孔武有力的壮汉正动作飞快地移石清土。顿觉胸口犹如千斤巨石碾过一般,痛得不能呼吸。 “她……还在里面吗?” “是。”沈长浩不敢告诉他,根据塌方的面积推算,整个山洞都已毁坏,里面的人极有可能没命了,也没有告诉的机会。 在得到肯定答案的瞬间,他已经不顾一切地冲了出去,用双手拼命地扒着碎石,就跟那个叫龚阳的人一样。 两名侍卫悄然而至,见状待要上前阻拦。 “随他去吧。”沈长浩背后长眼一样,抬手止住他们,“这样他心里会好受一些。” 等待是怎样的煎熬,他比谁都清楚。王爷第一次动情,且爱之甚深,是无法忍受这种煎熬的。也许身体的痛楚,能让心中的痛楚减轻一些。 对照之下,这种情况下依旧能保持头脑冷静,他还真是一个多情又薄幸的男人。 两名侍卫不知道他心中在想什么,对视一眼,又悄然地退下了。 这里是山洞最深处一个黑暗狭窄的空间,叶知秋蜷缩着身子坐在两块巨石中间,一动也不能动。 左腿被埋在一堆沙土和碎石之中,痛感正在变弱,麻痹逐渐增强。她不知道小腿是不是骨折了,却知道麻痹是一种危险的信号。 即便能活着出去,她这条腿也会废掉吧?她苦笑着想。 她到这山洞里来,纯属一时兴起。 酒窖已经盖好了,用明火烘烤了两天之后,便将这里的酒缸搬到那边去了。她听龚阳说马耳朵山那边送过来将近两千斤山楂果,便考虑将这两个空置的山洞改良一下,当作存储仓库。 恰好今天比较清闲,没什么事情可做。就跟龚阳一道过来了。 谁知刚进来没多久,头顶上突然传来一阵巨响,紧接着地动山摇,落石纷纷。凭着求生的本能。她躲进这个仅容一人坐卧的小洞之中,才避开被砸成肉酱的厄运。 命是暂时保住了,可不知道能撑多久。 她明显感觉到,空气比之前稀薄了许多。吸一口,夹杂着淡淡果酒香的土腥味便如砂纸一样,摩擦着肺部,带出刺啦啦的痛感。 她已经尽量将自己的呼吸频率放缓了,头脑还是一阵胜似一阵地昏沉起来。意识忽远忽近,好像随时都会脱离她掌控,永久沉入黑暗的深渊。 上一次她死的时候很痛快。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疼痛。仿佛上一秒还在繁华都市的人行横道上穿行,下一秒就躺在了成家老宅的土炕上。 过程短暂,干脆利落,以至于来到这里好几天,她都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这一次好像没有那么幸运。伴随疼痛和窒息,她能感觉到死亡在一步一步地迫近。每近一步,身体的热量就流失一分,心中的恐慌就增加一分。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不怕死的,现在才知道,她很怕很怕。 怕自己就这样孤独地死去,像烟雾一样消失在天地之间。再也看不到蓝天白云,无法感受阳光风雨,无法与土壤植株为伴,品尝自己的劳动成果。 怕自己辛苦创建的一切成为泡影,更怕怕爷爷、虎头、阿福他们难过,最怕的是再也见不到那个人。 以前只想摆脱他。跟他撇清关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在这临死之际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早就在她心里扎了根。 像野草一样,无论拔掉多少次,根须仍在。哪怕用严寒封冻也不会死去。只要给一点光和水,它就会顽强地发出新芽,努力生长,蔓延,终有一日占领整个心房。 如果知道自己这么快就会死去,就该跟他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管它什么世俗礼法,管他是不是要当皇帝,能不能给她所谓的将来,先谈了再说。 可惜,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迷迷糊糊之中,她听到自己气喘如牛。身体越来越冷,心跳已经变成了抽搐,时有时无,意识也游离了躯壳,弃她而去。 “还差九天,差九天满一年,我的第二人生真是短得可怜!” 最后一个念头落下,眼前乍然现出光亮。先是细细的一缕,然后是几缕,十几缕,很快汇聚成一片。有什么人急切地呼喊着,“叶知秋……叶知秋……” 叶知秋?那不是她的名字吗? 她努力掀开重若千钧的眼皮,耀眼的光亮从睫毛缝隙钻进来,刺得眼球生疼,泪水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在那光亮之中,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只有小半个身子,也看不清楚面容,可她一眼就认出是他。 难道死后真的有天堂吗?不然她为什么能看到光?还能看到他? 可他怎么会出现在天堂呢?他也死了吗? “知秋,叶知秋。”他一边用嘶哑的声音急急地呼唤她的名字,一边伸长了手臂探过来。 温暖的指腹,粗粝黏湿,带着一股腥甜的味道,用力拍打她的脸颊,“知秋,醒醒,快醒醒……” *的痛觉将她的意识猛地拉了回来,新鲜的空气涌入口鼻,嘈杂的声音灌进耳朵。视线朦朦胧胧的,隐约间能分辨出那张焦急又欣喜的脸庞。 “凤……康……” 这断断续续、细若蚊鸣的声音,在凤康听来犹如仙乐,他欣喜若狂,“她还活着,她还活着!” 听到他的喊声,外面的人俱是精神大振,呼啦啦地围拢过来。沈长浩也一扫面上的沉重,大声吩咐:“快把两边的石头搬开,仔细一些,千万不要伤了里面的人。” “是。”众人齐声答应,手脚愈发麻利迅速。 因为要挪开叶知秋周围的石头,凤康不得不先退让到一旁,目光却一瞬也没有离开过她。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自己一个失神,她就会从眼前消失。 叶知秋的意识处于半混沌状态,依然能感觉到他的注视。她想回应他,眼睛却不听使唤,只能疲惫地闭上了。 挤压着身体的石头被一块一块地挪走,压在腿上的沙石也被小心地移开,某一刻,她终于重获自由,被一只有力的手拉起来,然后落进了一个宽大的怀抱里。 “你这个笨女人,没事跑山洞里干什么?”他紧紧地抱着她,用她怀念的语调咬牙切齿地责备道。 “知秋姐姐!” “叶姑娘!” “知秋姐!” “知秋妹子!” “成家侄女儿!” …… 她听见很多人在叫她,阿福,龚阳,多寿,还有许多熟悉的不熟悉的人,可她不想理,她只想沉溺在这个怀抱里。感受他的体温,呼吸他的味道,聆听他的心跳。 能活着真好! “主子,小心!”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突兀地响起,又被埋没在一阵轰隆声中。 她蓦地张开眼睛,就见一块巨石从天而降,急速变大,从她和凤康的头顶上方直直地压了下来。昏沉的大脑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凤康已经按住她的脑袋,将她整个人罩在了身下。 砰! 石与肉碰撞,发出沉闷的声响。滚烫的液体飞溅到脸上,将视野染成一片血红。 碎石飞扬之中,有无数个人影惊呼着,晃动着。她只觉刚刚活过来的心,又堕入了地狱。那原本就脆弱的神经,经不住这驰而又张的后劲,“啪”地一声断了。 整个世界都停电了! 来电的时候,不,是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她躺在自己的房间里。身上穿着干净的衣服,盖着柔软的被子。头发散在枕头上,有一缕悄悄地垂落床下。 阳光从蒙着油绡的窗子投射进来,被窗棂分割成数个方块,细小的尘埃在光影里飞舞跳跃。安详,静谧,跟平日里的午后没什么区别。 唯有左腿传来的疼痛在提醒着她,好像忘记了什么。 她忘记了什么呢? “叶姑娘,你醒了吗?”一个慵懒闲散的声音自旁边传来。 她吃了一惊,目光越过镂空的隔断搜寻,才发现书桌前坐着一个人。身子靠在椅背上,修长的双腿交叠地搭在桌子上,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侧脸。 “沈公子?”她不悦地蹙了眉头,“你在我房间里干什么?” 沈长浩没有回话,半晌才窸窸窣窣地站了起来,不紧不慢地绕过隔断,来到床前,“叶姑娘,我能跟你谈谈吗?” 他眉目含笑,唇角轻扬,声音听起来却有些严肃。 “你想跟我谈什么?”叶知秋挪动着身子,试图坐起来,可是失败了。 身体跟散了架一样,动一动,就牵起无数的酸痛。不止是肌肉,连骨头都在痛。 沈长浩将她的困窘看在眼里,却没有发扬怜香惜玉的精神来帮她,只是居高临下地站着,“叶姑娘,你很自私!” “你在说什么?”突然被人这样评价,叶知秋有些惊恼。 “你不仅自私,还很懦弱。”沈长浩不理会她的反应,继续评价着她,“以你的头脑、才华和见识,皇后也好,王妃也好,你都做得。可你不愿意做,因为你怕麻烦!” —— 第187章 我们谈恋爱吧! 叶知秋怔怔地望着他,感觉脑海里有一些零碎的画面不断往外蹦,心底也有一种不知名的情绪在往上窜。 沈长浩没有给她细细体会的闲暇,把话说得愈发尖锐了,“你和王爷之间的障碍当真无法克服吗?我以为不是,那不过是你逃避的借口罢了。 只要你点点头,华楚国最尊贵的皇子立刻就会成为你的裙下之臣;只要你动动脑,没有哪个女人争得过你;只要你用用心,你可以找出不止一种方法跟他在一起。 可是你懒得费这个工夫,麻烦还没有来你就怕了,宁愿将一个可以为自己放弃性命的男人狠狠地推出去,也不愿为他做出哪怕一点点的牺牲和让步。 叶姑娘,你真的很自私,很懦弱。 你是我沈长浩此生瞧不起的第一个女人,应该也是最后一个女人!” 他每说一句话,叶知秋的心就被牵动一次,脑海之中的画面越蹦越多:山洞,坍塌,光亮,身影,从天而降的巨石,飞溅的鲜血,还有…… “凤康?!”她大叫着坐了起来。 剧烈的动作,让她全身大痛。然而跟胸口的痛比起来,又是那样的微不足道。 她记起来了,她终于知道自己忘了什么,她忘了凤康,忘了那个将她护在身下的男人! “凤康……他在哪里?”她半撅半跪,用一个很不雅的姿势抓住沈长浩的袍摆,牙齿和嘴唇一起颤抖着,“他……他怎么样了?” 沈长浩看着她瞬间变得血色全无的脸,心头泛起丝丝缕缕的酸意,似嘲弄又似自嘲地勾起唇角,“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听了这话,叶知秋如遭雷劈,“他……不会……已经……” “哎呀哎呀,真是看不下去了。”沈长浩无奈地扶了一下额头。借着手掌的遮掩,将不应属于他的情绪收敛干净,“一碰上感情之事,一个两个的聪明才智都不翼而飞了。 如果王爷没了。你以为你还能安安稳稳地躺在这里吗?” 说完见她犹自傻傻的不能回魂,只好又加了一句,“放心,王爷还活着。” “还活着?”叶知秋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再确认,“他真的还活着?” 沈长浩扬眉轻笑,“叶姑娘忘了吗?王爷是习武之人,那样一块石头还不足以要了他的命,只是受了些伤而已。” “他在哪里?”叶知秋急急地问道。 沈长浩看得出来,如果不让她亲眼确认。她是不会踏实的。于是向前走了一步,弯腰将她抱起来,“你腿上有伤,我带你去吧。” 阿福端着药碗,从厨房一侧转出来。一眼看到叶知秋,面上一喜,“知……” 刚一出声,发现抱着她的人是沈长浩,不由张大了嘴巴。随后看到他们往凤康住的厢房去了,心里多少释然了一些,还是忍不住皱了皱鼻子。“沈公子也太随便了!” 守在凤康房里的洗墨和王太医,见沈长浩将只穿着单薄中衣的叶知秋抱了过来,表情都有些不自然。 沈长浩并不在意,径直来到床边,将她放下来,便转身离开了。 洗墨和王太医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从进门开始,眼睛就没离开过凤康的叶知秋,也识趣地退了出去。 凤康背对这边,侧身躺在床上,呼吸均匀沉稳。睡得正熟。满头的黑发被草草地拢在头顶,露出缠着绷布的后颈。 她小心地掀开被子,就见他整个大半个后背都缠满了绷布,临近右肩的地方更是渗出大片的血色。她放下被子,又轻轻地掖好被角,微微地红了眼圈。 因为她在意识不清的时候,误以为在天堂看到了他,胡乱猜度,所以要受到这样的惩罚吧?幸好他还活着,否则她一定会为自己的乌鸦嘴悔恨一辈子。 短短的时间内,经历了两次险死回生,一次是自己,一次是他。现在想想,一次比一次后怕,一次比一次痛彻心扉。 她以为自己死过一次,会比以前聪明一些,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她忘了世事无常,人命有多么脆弱。在你完全没有防备时候,死神已经悄然站在背后,举起了收割生命的镰刀。 正凝望出神,那原本熟睡的人突然转头看过来。一双狭长的眸子惺忪未退,却黑亮逼人。 两个人静静地对视着,视线交缠,有别样的思绪在心间升腾萦绕。同样失去,同样失而复得,因此不需要言语,就能明白彼此的心情。 良久之后,凤康先收回目光,打破了沉默,“你不要误会,我只是不放心,想等你醒过来。既然你已经醒了,我也该回去了……” “凤康,要不要跟我谈恋爱?”她的声音轻轻柔柔地插进来。 凤康肩头一僵,再次对上她的视线,脸上满是惊讶之色。 “我以前可能太偏执了,对你也太苛刻了……我这么说,并不是打算放弃自己的原则。不管到什么时候,我坚持的东西都不会改变。 可是我不想再自欺欺人了,我喜欢你。所以,我们谈恋爱吧。 不要顾虑别人的看法,不要想成亲的事情,不要想以后会怎么样,什么都不要想。到你离开为止,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日子,不要留下什么遗憾,好不好?” 她说“我喜欢你”,她说“我们谈恋爱吧”,她还说“不要留下什么遗憾”。她一字一句,认真地说着惊世骇俗的话。她的眼神清湛明澈,透着坚定,透着夺目的光彩。 这样令人心动的话语,这样迷人的神情,这样诱~惑十足的提议,让他如何抗拒? “好。”他口中答应着,已经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抓住了她的胳膊。稍稍用力一拉,她便低呼一声倒在床的内侧,继而被他隔着被子揽在怀中。 叶知秋下意识地翘起受伤的左腿,还不忘急声地提醒他,“你的伤……” “无妨。”凤康右手按住她的腰身,左手从颈下绕过来扣住她的后脑,重重地吻了下来。 这个吻跟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没有强迫,没有报复。一个压抑了太久,一个隐忍了太久,突然间得到释放,便如天雷地火,一触即燃。 唇舌交接,炽烈纠缠,本能地追逐着彼此的热度和柔软。呼吸越来越急促,渐渐地变成了喘息;心跳也越快越快,混杂在一起,分不清哪一声是谁的。 吻得忘情之时,他压到了她伤腿,她碰到了他的后背。两个人同时痛呼一声,松开了彼此。 定了定地对望了半晌,叶知秋“噗嗤”一声笑了,“两个残疾人谈恋爱还真辛苦!” “不辛苦。”凤康嘴角含笑地说了一句,又俯下头来衔住她的唇。这一次吻得很慢,缓缓的磨蹭,柔柔地碾压,好像在品尝一种极佳的美味,悠然入迷,留连忘返。 这样的轻吻,更加缠绵缱绻。仿佛五脏六腑地浸润在温泉之中,飘忽,熨帖,让人心神悸动。 他吻了很久,直到她嘴唇微微红肿才作罢。又捧着她的脸,仔仔细细地端详着,恨不能将每一根眉毛都认个清楚。 叶知秋被他看到羞窘起来,挣脱他的手,将头埋在被子里,不许他再看。 刚刚听他说才知道,她昏睡了一天一夜。醒过来没有洗脸没有刷牙,就急火火地跑过来了,样子不知道有多邋遢,搞不好眼角还挂着眼屎呢。 难得见她害羞,凤康放声笑了起来。 相识以来,他的脸要么绷着,要么是铁青着,偶然笑一笑,也是冷笑或者苦笑。像这样开怀大笑的样子,叶知秋还是第一次看到。 不得不说,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狭长的眼睛微微地眯起来,纤长浓密的睫毛微微地颤动,嘴角上扬,弯成一个漂亮的弧度。面容明朗爽快,还有那么一点孩子气。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挑明了心意,没了顾忌,只是看到他平常不轻易表露的样子,就会心跳加快,脸颊发烫,不自觉地冒出拥抱或者亲吻的冲动来。 未免被他蛊惑,做出对养伤不宜的事情,她借故身体不舒服,要回去休息,从他房里逃了出来。 凤康虽然很是不舍,可也不忍她辛苦,便让洗墨喊了阿福来,将她扶回房里去了。回想起刚才的温存,和她红着脸瞪他的样子,又忍不住笑出声来。 沈长浩进门的时候,刚好看到他躺在那里傻笑,于是调侃道:“终于佳人入怀,王爷感觉如何?可是从此只羡鸳鸯不羡仙,不爱江山爱美人了?” 听了这话,凤康神色微微一黯,“她只想跟我谈情,并不想跟我成亲。” “只谈情?”沈长浩很是惊讶,眉眼高高地扬了起来,“这是叶姑娘提出来的?” “嗯。”凤康点了点头,将叶知秋说过的话大略跟他讲了一遍,失落地叹了一口气,“只怕到时候我对她用情更深,如何能舍了她离开?” 沈长浩摸着下巴沉吟片刻,轻声地笑了,“叶姑娘当真有个性,越来越对我的胃口了!” 凤康并没有打算征求他的意见,也不在意他胡言乱语。按下心头甜苦纠结的情绪,正了神色问道:“山洞坍塌的事情调查得如何了?” —— 第188章 成老爹的决定 听见他问,沈长浩稍稍敛了笑意,“我差人详细查问过,那两个山洞原本就有,只是很小,后来叶姑娘命人挖掘扩大,当作储酒的库房。那处土石紧密,干燥通风,没有塌陷的危险。 昨日叶姑娘进入山洞的时候,并未发生地动。据作坊的人描述,当时听到山洞上方传来一声震耳的轰鸣,随后便发生坍塌。他们还说,当时嗅到类似于放鞭炮时发出的气味。 我亲自到崖顶查看了一下,在断层之间发现坑痕,周围的土石泛黑,还残留着一些未燃尽的硫硝粉尘……” 凤康神色一凛,“你怀疑有人用硫硝毁坏了山洞?” “正是。”沈长浩面上流露出几分兴致,“王爷可还记得小时候,在我家下榻期间,我们有一日偷溜出去,在街上看到有人演杂耍卖艺的情景?” 凤康认真想了一想,“只记得那人表演喷火绝技的时候失手受伤,细节记不太清楚了。” 那时他只有六岁,初次出宫,对街上的一切都感觉新鲜好奇。时隔这么多年,记忆早已模糊了,能想起来的事情寥寥无几。 沈长浩比他年长,加之对那件事印象深刻,是以记得非常清楚,“那人在喷火之际,旁边的箱笼突然‘砰’地一声碎裂开来,引起大火,将他和附近围观的人烧伤。 我们离得很远,仍然被一股很强劲的气流逼得退了好几步。王爷手掌擦伤,我唯恐王爷有什么闪失,不好向皇上交代,便带着王爷匆忙回府了。 事后我让下人去探听了一回,听说那人双腿齐断,面部血肉模糊,被送到医馆之后,不等救治便已身亡。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裂开的箱笼里面装的就是硫硝。 由此推断。只要使用足量的硫硝,运作得当,完全可以毁坏半壁山崖。 叶姑娘出事之时,我正在建棚之地巡视。听到声音。抬头望时,看到那边腾起一阵不同寻常的尘雾。起初我以为那是山石塌陷引起的,现在想想,应是硫硝的杰作。” 凤康面色沉冷,未作言语。 沈长浩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使用硫硝毁洞埋人,绝非一般人能想到的,即便想到,也未必做得到。可见想要害叶姑娘的人,定然来头不小。 不过有一点。我尚未想通。叶姑娘去山洞乃是临时起意,害她之人如何能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内准备得如此周全?总不至于背负硫硝,随时觅机害人吧? 若说困住叶姑娘只是意外之举,顺手之劳,那么此人将硫硝埋在空空如也的山洞上方。意欲何为?” 凤康眯起眸子,“那个叫龚阳的人查过了吗?” “查过了,没有可疑之处。他之所以没跟叶姑娘一起进山洞,是因为作坊的雇工拦住他询问事情。那名雇工我也派人查过了,是个老实本分的村民,私下里未曾跟任何可疑之人有过来往。” 听他这么说,凤康多少松了一口气。叶知秋身边的人没有嫌疑。就说明那个暗中动手的人渗透得还不深,否则山坳里来来往往这么多人,还真是防不胜防。 “瀚之,你去安排一下,将王府的侍卫全数调到这边来;府兵也抽出一部分,扮作雇工。混入干活的人群之中;另外,给京中传信,让他们调查一下是否有人在近期采购硫硝,或者制作硫硝的材料。 既然有心害人,绝不会只有炸毁山洞那一点。只要大量采购。必定留下蛛丝马迹。 敢对本王的人下手,定要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 说到最后,他已声色俱寒。 沈长浩有些迟疑,“王爷,将侍卫全部调到这边来怕是不妥吧?” 凤康知道他担心什么,“我暂时不回王府,就留在这里。” 叶知秋刚刚出了事,不守在她身边,实在无法放心。况且他们刚刚确定恋爱关系,恨不能一天十二个时辰看着她,怎么舍得回去? “王爷,小世子该怎样安排?”沈长浩请示道。 虽说小世子与大局无碍,可也难保有人趁虚而入,制造事端。过继之子本就有诸多争议,若小世子有个三长两短,难免落人口实,不得不防。 凤康略一思量,“把鸣儿也接过来吧。” 那孩子已经到了敏感记事的年纪,尤其是宣宝锦成为定王妃,又产下一子之后,愈发落落寡欢。对他这个父王也愈发缠磨,每日看不见他,就会战战兢兢,食睡不安。 五皇兄就留下这么一条血脉,若被他教养成一个阴郁少言的孩子,该如何是好? 沈长浩直摇头,“王爷,这怕是也不妥。如今叶姑娘这里住了杨姓一家,加上你,我,洗墨和王太医,已经将两处厢房占满。 小世子若来常住,紫英,奶妈,贴身伺候的小厮,先生,一个都不能缺,少说也要再添七八个人,如何安置? 再者,这里毕竟是叶姑娘的家,我们这么多人挤在这里诸多不便。如此进进出出,只怕对叶姑娘的名声有损。这山村里的人说几句嘴却也无碍,需要防范的是京城那边。 虽说你和叶姑娘现今只是谈情,可情到深处,也不是没有谈婚论嫁的可能。未免将来有人拿了叶姑娘名声作文章,还是早作准备为好!” 这话实实在在地说到了凤康的心坎里,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便吩咐道:“让其他人留在王府,暂时只接了鸣儿一个人过来吧。有洗墨和王太医在,又有侍卫暗中保护,也不失周全。 我见鸣儿上次到村里去,跟虎头和村里的孩子们玩得很好。也许在这山野之间待上一段时日,能让他的性子开朗一些。 另外,赶在入冬之前,在这边起一座宅子吧。不要太张扬,跟成家的房子仿佛即可。地是她的,就以她的名义来盖,银钱人工方面你来安排。” 沈长浩轻笑着躬了躬腰,“王爷英明。我晚些时候去找叶姑娘商议一下,即刻动工。” 他们在这边“密谋”的同时,叶知秋回到房中,就被一群人围住。嘘寒问暖,大表关怀。 叶知秋也从他们七嘴八舌的话语之中,得到了不少自己还没来得及问的消息。 比如,她的左腿没有骨折,只是扭伤了脚踝,小腿骨有骨裂的迹象;蔬菜大棚已经盖好了墙基,正在下桩做棚架;徐师傅,也已经传信过来,说油绡这两天就能全部做完,不会耽误菜棚上膜。 杨顺前天进山。今天中午才回来,收获颇丰,砍了六七段枯木,还按照她的指点,带回满满一篓筐菌丝密集的腐土。跟她汇报了成果。又表示了一下关心,便和燕娘一道离开了。 龚阳对她满心愧疚,“都怪我,要不是我停下说话,叶姑娘就不会一个人先到山洞里去。早知道会出事,我就该拦着你……” “龚阳,这不是你的错。”叶知秋打断他道。“幸好你没有跟我一起进去,否则被困住的就是两个人。藏身的地方有限,我们其中的一个十有八、九会死。现在我们两个都活着,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她能侥幸活下来,一成源自她学到的避难知识,一成源自她的反应能力。剩下的八成全都是运气。如果当时她附近没有那个小洞,她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躲不过去。 被困在山洞里的时候,她只顾后悔和害怕,根本没有心情考虑山洞塌陷的原因。这会儿想一想,那山洞塌得实在蹊跷。只怕有人存心要针对她。 龚阳拦与不拦,她都注定遭此一劫。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劫遭得好。没在鬼门关走那一趟,她也不会幡然醒悟,跟凤康迈出这一步。经此一事,她有了防备,凤康定然也会追查到底,别人再想暗中下手就没那么容易了。 至少在以后的两三个月内,她会很安全。而那以后的事情,她相信凤康会安排好,不劳她来操心。 因为她这番话,龚阳心里多少好受了一点,“叶姑娘,作坊那边已经收拾妥当了。新建的酒窖果然好用,有一批果酒已经差不多酿好了,能赶上冬元节售卖。 还有,我按照你给的方子,让他们做了一些山楂糕和果丹皮。晚上我拿给你尝一尝,你看看味道是否合适……” 叶知秋已经将罐头工坊的大权交给他了,只是偶尔出出主意,提提提议。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事无巨细地跟她汇报,他这么做,是不想让她担心。 叶知秋认真地听他讲完,见他的两手都裹着绷布,便问道:“你的手没事吧?” “没事,只是破了点皮。”龚阳将手往身后掩了掩,又加了一句,“王大夫给的伤药很好用。” 叶知秋刚刚见过凤康缠得跟木乃伊一样的手,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也不说破。又问了些事情,便让他回去休息。 待屋里只剩下祖孙二人,成老爹止不住地落下泪来,“先是病了一场,这又差点丢了命,真是个命苦的丫头。” “爷爷,你看你,好好的哭什么,我这不是没事了吗?”叶知秋握着他的手好言安抚,“你放心吧,我还没赚够钱,没治好你的眼睛,也没看到虎头长大成人,怎么会死呢?” 成老爹连“呸”了两口,责备道:“你这丫头,刚捡了一条命回来,就把‘死’挂在嘴上,你想看爷爷厥过去是咋的?” “好好,我不说,再也不说了。”叶知秋赶忙认错。 成老爹擦了擦眼睛,“望”着她,脸上露出决然之色,“秋丫头,爷爷想好了,你让闻家大侄子来给我扎针吧!” —— 第189章 不能多留片刻吗? “爷爷,你真想通了?”叶知秋有些惊讶,也有些欣喜。 在治疗眼睛的事情上,她从来没有对成老爹隐瞒过。每次看病的时候,都会让他在场,亲耳听大夫诊断。治与不治,该怎么治,也都会尊重他的意见,闻苏木提出木针疗法的时候也不例外。 成老爹几十年受穷受苦,好不容易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对自己的命十分珍惜。听说木针疗法有风险,一直迟疑着下不了决心。 昨天的事情让他心有余悸,思来想去,终于做出了决定。 “想通了。”他重重点了一下头,“当年你嬷嬷走的时候,我在山里猎兔子,没能看她最后一眼。海子死在战场上,别说最后一眼,连他的尸骨都没见着。 眼下就剩下你和虎头两个亲人了,要是再看不着,我到死都闭不上眼。虎头我还大约摸记着个小模样儿,你呢,我连一眼都没瞧见过。 甭管咋着,我都得看看你。要不到了地底下,你嬷嬷和海子问我,让咱家过上好日子的丫头长啥样儿,我咋跟他们说嘞? 这辈子你养活我和虎头,下辈子我还想好好报答你,反过来养活你呢。不知道模样儿,我可咋找你啊?” 若是从前听人说这样的话,叶知秋肯定会笑话他满嘴封建迷信。可是现在,她笑不出来,心里暖暖的,鼻子酸酸的,伸手揽住他的干瘦肩膀,把头靠在上面。 “爷爷,要不是你和虎头救了我命,又收留了我,我哪有今天啊?你们给了我一个家,我养活你们是应该的。下辈子我们还做一家人,我还当你孙女儿,还养活你。” 成老爹听得窝心不已,一边哽咽落泪。一边连声地说着,“成,成,咱下辈子还当爷孙。当亲爷孙。” 叶知秋不方便去拿面巾,便用袖子帮他拭去眼泪,嗔怪地道:“爷爷,你不让我把‘死’字挂在嘴上,自己说得倒挺欢的。惹得我这辈子还没过完,就想下辈子了。” “行,爷爷也不说了,咱们爷仨好好把这辈子过完。”成老爹收起多愁善感,呵呵地笑了起来。 正说着就听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砰地一声推开了。虎头脸红气喘地跑了进来。踢掉鞋子爬到床上,紧紧地搂着她的脖子,红着眼圈不作声。 自从叶知秋告诉他大孩子不能随便哭鼻子,他就很少哭了。只因今天早上他赖在这里不走,说什么也不肯去学堂。被成老爹和阿福分别训了一顿,才不情不愿地去了。 他心里惦记着姐姐,好不容易挨到下学,便扔下花花,自己先跑回来了。这会儿见姐姐醒了,又高兴,又难过。又委屈,眼泪就有点儿止不住了。 叶知秋一再跟他说自己没事了,并且答应他晚上可以留在这里陪她,他才破涕为笑。也不“记恨”赶他去上学的成老爹了,爷爷姐姐叫得欢快。 晚饭过后,沈长浩过来找叶知秋。将起宅子的事情跟她提了,“王爷说,若是叶姑娘不同意便不盖,不可勉强。” “我同意,不过有一个条件。”叶知秋跟他讨价还价。“反正都是盖,你多调点儿人来,顺便帮杨大哥一家盖座房子吧。” “好。”沈长浩爽快地答应下来,用略带深意的眼神看着她,“叶姑娘当真是一通百通。” 叶知秋微笑着回,“这还要多谢你,要不是你骂了我一顿,我大概还通不了呢。” 沈长浩作懊悔状,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难得遇见一个令我心动的女子,非但不能带回去拜见家中父老,还要忍痛割爱,为主子推波助澜。 我自诩风~流快活,自在无限,没想到有朝一日,会沦为如此苦命之人!” 叶知秋故作惊讶地“哦”了一声,“原来是我听错了,我还以为我是你这辈子瞧不起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最后一个呢。” “呃……”沈长浩神情一滞,语气认真地解释道,“据王太医推测,叶姑娘在极度惊吓中昏死过去,醒来之时很有可能会出现短暂失忆。 要想恢复除了场景再现,就只能以激烈言辞予以刺激了。经过商议,他们一致认为我能言善辩,是最合适的人选。” 说完抱拳,长揖到地,“沈某也是赶鸭上架,唐突之处,还请叶姑娘多多谅解。” 他这一本正经的模样,让叶知秋忍俊不禁,“我就是开个玩笑,你这么认真干什么?” 沈长浩直起身子,轻声地笑道:“就是不想认真,才会做出这样的蠢事。” “嗯?你说什么?”叶知秋没明白他的意思,眼带询问地望着他。 “没什么。”沈长浩用更浓的笑意掩藏了眼中的异样之色,“叶姑娘好生休息,我先告辞了。” 叶知秋目送他不紧不慢地走出门去,突然觉得他这人不像以前那么讨人厌了。 沈长浩的办事效率极快,第二天一早,便从修路的劳工之中调过百十多人,在成家新房的左右两侧同时开工,移土填坑,修整土地,准备建房落宅。 临近晌午的时候,小世子被一辆高篷锦帏的马车接了过来。见到父王之后,便神情惊怯地黏在身边。凤康不忍驱赶他,又因为他寸步不离,找不到机会跟叶知秋亲近,心情很是郁闷。 闻苏木是午后来到的,听前去请他来给成老爹施针的阿福说,叶知秋被困在山洞里险些丢了性命,便骑上快马,一路疾驰而来。亲自给她诊了脉,又查看过伤势之后,才安心了。 自从成老爹停药,他有半多月没有露面了。其实只要他想来,还是能找到借口的。之所以不来,一方面是为了潜心改良木针,另一方面在意叶知秋和凤康的事情,有那么一点逃避和自我疗伤的心态。 凤康上一次在闻苏木面前大吃飞醋,还因此被冷落了半月之久。现在叶知秋已经确定无疑是他的人了,那份醋意虽说不能完全消除,可以没那么浓重了。 为了跟叶知秋表示将功折罪的诚意。这一次他并没有出面,并且派了王太医过来,一同探讨病情,集思广益。 王太医起初对闻苏木的态度还有些轻慢。交谈了一段时间之后,惊然发现,这个后生对医术的见解很是独到。一些治疗方法乍听之时无法理解,可细细琢磨,便能体会出其中的精妙。 两人从未时过半谈到酉时将近,仍然意犹未尽,相约明天见面再谈。 过了二更,小世子终于倦了,被洗墨哄去休息。凤康如释重负,借如厕的机会。做贼一样摸进叶知秋房中。不知餍足地亲吻了许久,又拥着她诉苦,“这个鸣儿,我到底该拿他怎么办呢?” “送他去学堂怎么样?”叶知秋给他出主意。 “送去学堂吗?”凤康眉心微皱,“我们不好公开他的身份。学堂里的孩子那么多,难免磕磕碰碰,若是有个万一……”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下去,叶知秋从他眉宇间的忧色也能猜出几分,便劝解他道:“你就是顾虑得太多了,把自己搞得父亲不像父亲,叔叔不像叔叔。 小孩子是最敏感最直接的。你怎么对他,他就怎么对你。处在这么尴尬的位置上,他怎么能开心呢? 哪个小孩子不是在磕磕碰碰当中长大的?你把他这样密不透风地护在你身边,他只能围着你打转,不琢磨怎么得到你的疼爱,还能干什么? 我建议你。抛开他的血脉和身份,只把他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孩子来看。送他去学堂,让他跟别的小孩子一块儿读书一块儿玩,他接触的人多了,世界变宽了。就不会一味地黏着你了。 当然了,你也不能放着他不管。有空就找他说说话,陪他玩一玩。他做得好,你就夸他几句,他做错了什么,你呵斥他几句。 不管是夸还是训斥,只要你是真心为他好,他都能感觉得出来!” 听完了她的长篇大论,凤康望着她怔然出神。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在成家老宅的时候,她与鸣儿一起捏面人的情景。如果是他跟她的孩子,那感觉会更温馨更美好吧? “我们真的只能谈情吗?”他抚着她的脸颊,喃喃地问。 叶知秋没想到他会冒出这么一句,心头不由一紧,赌气地拍掉他的手,“不是说好什么也不考虑吗?这才跟你好了两天,你就得寸进尺,以后我还敢相信你的话吗?” 凤康也知道自己说这话有些煞风景,怪只怪她育儿经说得太好,让他忍不住向往,他的血脉,被她这样的母亲教导,会养育出怎样的一个孩子。 良宵苦短,既然不能生孩子,那就做些别的事情代替吧。 心怀惋惜,那吻愈发密匝热情。朦胧的烛光,温软的佳人,不知不觉中便动了火气。一只缠着绷布的大手,沿着她纤薄的后背不安分地游走着。 叶知秋急忙推开他,“时辰不早了,你快回去歇着吧。” 虽说她没那么保守,可也不想刚开谈就走到那一步。况且两个人现在都是伤员,万一擦枪走火,那后果会很惨烈的。 凤康眸子里炽热未退,“不能多留片刻吗?” 微微暗哑的嗓音,配上粗重的呼吸,怎么听都有种魅惑的韵味。 叶知秋刚要答“不能”,就听门外传来几声很刻意的咳嗽声,随后又听洗墨小心翼翼地禀告,“主子,京城送来急报!” —— 第190章 来了一个老妖婆! 这个时候被打扰,凤康显得很不快,皱眉喝了一句,“候着。” “是。”洗墨应了一声,故意拉出一串沉重清晰的脚步声离开了。 凤康见叶知秋用好笑的眼神看着他,颇感窘迫。心里责怪洗墨没眼色,连一盏茶的工夫都等不得。 “我回去了,明天再来看你。”他悻悻然地站起来。 叶知秋笑着点点头,“好,你赶快回去吧。” 看她这全无留恋,巴不得自己快走的样子,凤康有些不甘心。将她拉过来,在她唇上重重地啄了一口,“今天就先放过你。” 他放下一句狠话,才意兴未尽地离开了。 叶知秋用手指摸了摸唇,不觉莞尔。等他出门而去,从枕头下面摸出针和线来,继续编织。 伤残人士,出门不便,只能打打毛线消磨时间了。只可惜现在用的还是棉线,织起来没有那种蓬松柔软的感觉。明年还是养群羊吧,既能挤奶,又能剪毛纺线,一举两得。 东厢房中,洗墨垂目盯着自己的脚尖,沈长浩则将大家心知肚明的事情毫不犹豫地问了出来,“王爷如厕,怎的一去就是半个多时辰?莫不是坏了肠胃?要不要微臣喊了王太医过来给您瞧瞧?” “你少阴阳怪气。”凤康瞪了他一眼,“信呢?” 沈长浩将一个竹筒递给他,又不依不饶地笑道:“不如将新宅与成家的茅厕毗邻而建,这样王爷如厕会更方便一些,您意下如何?” 凤康老脸微微涨红,也不搭腔,从已经除去封泥的竹筒里取出一卷纸来,展开看过,脸色便飞快地沉了下去。 “王爷,上面写了什么?”沈长浩笑眯眯地打听。 “十一顶撞父皇,被父皇赶出京城。正在前往封地的途中。”凤康一边说,一边将那张纸递过来,让他自己看个详细。 洗墨闻言吃了一惊,自从皇上下了赐婚圣旨。十一殿下对皇上可以说是千依百顺,怎么会当众顶撞皇上呢? 沈长浩看完,很善解人意地道出了他所疑惑的事情,“我说十一殿下怎会有这样的胆量,原来是为庇护妻儿,王爷不觉得这戏码与小世子刚刚出生的时候有些相像吗?” “什么戏码?”洗墨不好索信来看,又耐不住好奇,脱口问道。 “你可还记得五殿下迎娶侧妃的事情?”沈长浩不答反问。 洗墨点头,“记得,当时皇上指了吏部季大人的嫡女配给五殿下做侧妃。可是在小世子一岁生辰宴那天。那位季小姐突然发狂,口口声声地说小世子是妖孽,差一点就把小世子掐死了。” “没错,事发之后,那位季小姐服毒自尽。季大人也告老还乡。”沈长浩晃了晃手中的信纸,“这一次是百日宴,下手的是另一位定王妃。” “什么?!”洗墨惊得张大了嘴巴,“另一位定王妃?她……她不是跟秦王妃亲如姐妹,相处和睦吗?怎么会……” 沈长浩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亲如姐妹,相处和睦。那不过是表面功夫。只怕那两位王妃的心里都横着一根刺,恨不能将对方剜肉饮血,除之后快。” “瀚之,这件事你怎么看?”凤康沉声地插话进来。 “我认为,皇上也觉出事有蹊跷,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沈长浩先下了结论,再作分析,“虽说这一次定王妃并不是当众发狂,可也相当于被抓了个现形。 即便定王妃大喊冤枉,又有皇后娘娘撑腰。迫害皇家血脉这样的重罪都不可轻饶。而皇上只罚定王妃闭门思过半年,坚决不允十一殿下休妻,足见存疑之心。 将十一殿下和华锦郡主母子赶往封地,想必也是为了支开他们,方便调查此事。” 凤康不快地睨过来,“你以为我连这一点也看不出来吗?我是问你,华锦郡主演这一场戏到底是为什么?她若想除去定王妃,有很多办法,没有必要做相似的事情,引人怀疑。” “王爷是怀疑华锦郡主故意为之,目的就是引皇上将他们赶出京城吧?”沈长浩明知故问。 “这样想更合理一些不是吗?”凤康拧起眉头,“不过有一点我想不通,华锦郡主去封地图的是什么?” 沈长浩沉吟片刻,“我在想,她所图之事会不会与王爷有关呢?” 凤康眸色微沉,“怎么说?” “王爷刚刚离开京城,定亲王府就出了这么大事情,时间上太过巧合。另外,王爷忘了吗?十一殿下的封地跟你的封地可是相邻的,就在旬阳府。” 凤康也有这样的想法,只是他搞不明白,宣宝锦还能图他什么? 她如今已经嫁给十一,二婚之身依然贵为正妃,又有了孩子,没有理由再惦记别的男人。更何况除了利用,他实在感觉不出她对他有什么情意。 要说是为了鸣儿,也讲不通。如果她想将鸣儿要回身边抚养,按理来说,应该先提出来。以他和十一的感情,不是没有转继的机会。就算要设计抢回去,那也得等他拒绝了之后,再来这一手吧? 他困惑,沈长浩同样不解,手指敲着额头苦笑,“这位华锦郡主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 洗墨迟疑了一下,提议道:“王爷,要不把这件事告诉叶姑娘,问问她的想法?不是说女人最了解女人吗?而且叶姑娘头脑又那么聪明……” “不行。”不等他把话说完,凤康就断然拒绝,“这件事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她牵扯进来。” 于公,这是皇家事情,不是她一个平头百姓可以置喙的;于私,她已经因为他经历过一次险些回生的事情了,他不想再让她为自己的事情费神。 还有就是,他从心底里不想让她知道,他与宣宝锦有过婚约。 “瀚之,传令下去,让我们的人盯紧十一和华锦郡主。事无巨细,定期回禀。京城那边也不可放松,父皇还有那个女人的动静,都要仔细留意。” “明白。”沈长浩领命出门。去作安排。 凤康静坐沉思了良久,才将注意力从这件事上转移开,扭头吩咐洗墨,“明天一早,你送鸣儿去学堂吧。” “哪个学堂?”洗墨一时没反应过来。 凤康不悦地瞪过来,“这里还有别的学堂吗?” “王爷,你打算让小世子跟村里的孩子一起念书吗?”洗墨有不敢相信地望着他,“这怎么可以?小世子的身份矜贵,万一磕着碰着……” “你照吩咐去做就是,啰嗦什么?”凤康不耐烦地打断他。“送他过去之后,差一名侍卫暗中保护,你就不用跟着照看了,让他跟其他孩子一样读书玩耍就可以了。 另外,你好好嘱咐他。不要泄露自己的身份……算了,明天一早我亲自嘱咐他,你去给他准备文房用具吧。” 洗墨不敢再质疑他的决定,“是,我这就去准备。” 小世子早上起来,听洗墨说要送他去学堂,又惊又恐。说什么也不肯吃饭。借请安的机会,哭哭啼啼地赖在凤康身边。 被凤康训斥了几句,竟哭得昏了过去。经王太医施针过血,才醒转过来。 凤康百般无奈,只好向叶知秋求助。 叶知秋跟他单独谈了一会儿,他的精神好了不少。吃过中午饭。便乖乖地跟虎头去了学堂。 洗墨和王太医大感惊异,“叶姑娘,你到底跟小世子说了什么?” “也没什么。”叶知秋看了凤康一眼,“我就是告诉他,如果在学堂表现得好。他父王会更喜欢他的,说不定还会奖励他呢。” “就只有这样?”洗墨有点失望的样子。 叶知秋笑了一笑,“对小孩子来说,这样就够了。” “我要怎么奖励他?”凤康虚心请教。 “抱他一下,亲他一口,或者满足他一个小愿望,都可以。”说到这个,叶知秋想起一件事来,“我不能不能跟你借个人,教孩子们拳脚功夫?等忙过这一阵,我会专门找个师傅的。” 她好不容易提一次要求,凤康岂有不答应的道理?当即便吩咐洗墨,“你去叫一个人进来。” “主子,我看就让朱师傅过来吧。”洗墨机灵地建议道,“他是小世子的武学先生,因为小世子体弱,一直赋闲,怕是早就憋坏了。 让他过来,既能充当学堂的拳脚师傅,又能跟侍卫一明一暗照看小世子,不是挺好的吗?” 凤康赞同点了点头,“嗯,朱师傅年纪比较大,性子随和,容易跟孩子们亲近,那就让他过来吧。” “是,我这就差人去通知他。”洗墨说着就要走,却被叶知秋叫住了。 “我画了一些图样,你能不能试着帮我做出来?”她将一叠图纸递过来。 洗墨接过来翻了翻,见上面画着大大小小好几种圆球,跟蹴鞠球有点像,又不太一样。还有一种插着羽毛,类似手毽的东西,还有两个长柄挂着网子的圆环。 “叶姑娘,这都是什么东西啊?” “给孩子们玩游戏用的。”叶知秋言简意赅地解释,“我很早就打算做了,就是找不到合适的材料。 具体的要求我都被备注在后面,你看一看,能做就做,不能做就算了,千万不要劳民伤财。” 洗墨仔细看了一遍,便满口答应下来,“王府里有不少能工巧匠,我去找他们商量商量。” “好,那就麻烦你了。” “叶姑娘你太客气了。”洗墨拿了图纸出去办事,王太医借口闻苏木快来了,也随后告退。 待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叶知秋眼带歉意地看向凤康,“不好意思啊,随便指使你的人做事。” 凤康知道她不喜欢,因此并不说“我的人就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唇角染笑地问,“我的人替你办事,可有报酬?” “我会给朱师傅发工钱的,不过不多,一个月只有一两。”叶知秋认真地道。 “他们的工钱自有我来发,你只要给我报酬就可以了。”凤康居心不良地欺过来,“说说吧,你打算怎么报答我?” 叶知秋感觉他黏人的工夫不亚于小世子,一时好笑又无奈,只好凑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这样可以吗?” “太少了。”凤康得陇望蜀,衔住她唇,正要好好蹂躏一番,就听妞妞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大喊,“秋姑姑,秋姑姑……” 叶知秋听她的声音很是慌张,赶忙挣脱凤康,“我去看看。” “我送你出去。”凤康说着就弯腰来抱。 “不用,被人看见不好。”叶知秋劝住他,取了杨顺给她做的拐杖,撑着走出门来,“妞妞,出什么事了?” 看到她,妞妞飞快地跑过来,紧张地抓住她的一角,外奶声奶气地道:“秋姑姑,外边儿来了一个老妖婆。” “老妖婆?”叶知秋愣了愣,循着她目光看去,就见大门来了一个身穿红衣头戴大红花的婆子,正坐在毛驴背上,东张西望地打量。 这个人她认识,正是去年到成家来给她说媒的钱媒婆。她面色一沉,待要转身回去,钱媒婆已经眼尖地瞧见她了,夸张地嚷嚷起来,“哎哟,这不是叶姑娘吗?咱们这是多久没见啦?” 一边说,一边扭着肥胖的身躯,从毛驴背上滑下来,推门就要进院。 “站住。”叶知秋冷喝一声。 钱媒婆动作一僵,尴尬地收回手去,堆起满脸谄媚的笑容,“叶姑娘,你还为年前那事儿生老身的气呐?我那不也是没办法吗?王老刁那会儿可是地保,他说话儿我敢不听吗?我要是知道……” “少废话,说吧,你来干什么?”叶知秋懒得听她磨牙,不客气地打断她。 钱媒婆跟她打过两次交道,知道这位是软硬不吃的主儿,不敢再东拉西扯,赶紧说明来意,“老身是来说媒的。” 说完见她蹙了眉头,又抢着解释,“老身不是来给姑娘你说媒,你现在可是咱们十里八村的大贵人,只有那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才配得上你,我哪儿敢随便给你说媒啊?” 听她这话,叶知秋倒是有点糊涂了,“那你来给谁说媒?” —— 第191章 愿者上钩 钱媒婆赔上一个大大的笑脸,“是给一位姓龚的小哥。” “龚阳吗?”叶知秋有些惊讶,又问道,“你是替谁家来提亲的?” 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把龚阳当家人来看待的。可不熟悉她的人,都暗地里闲话,说龚阳是她的“备用夫君”。梅香跳水之后,他的名声就愈发地不好了。 现在居然有人来提亲,这还真是稀奇! 钱媒婆神情闪躲,吞吞吐吐地道:“啊,那个,是……是刘家。” “刘家?”叶知秋神色一动,“你说的刘家,该不会是我家原来的邻居吧?” 她自己猜着了,倒是让钱媒婆松了一口气,“对,对,就是那个刘家,是刘婆子托我来给他们家的小闺女说亲呢。” “刘婶?”叶知秋大感意外,她方才还怀疑,是不是梅香自作主张托了媒婆前来说亲,没想到竟会是刘婶。 先前将龚阳贬得一文不值,现在又主动上门说亲,今天的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吗? 讶然思量的工夫,凤康从门里走了出来,冷眼扫了一下门外的钱媒婆,“要赶走吗?” “不用。”叶知秋对他笑了一笑,示意他不用理会这件事,只管回房去休息,然后拍了拍妞妞的小脑袋,“妞妞,你去后院告诉你爹,就说秋姑姑找你龚阳叔叔有事,让他去作坊把人叫回来,好不好?” “好。”妞妞答应一声,脚步颠颠地向后院跑去。 杨顺正和燕娘在后院盖菌棚,听了妞妞的传话,赶忙放下手里的活计,去作坊喊人了。燕娘怕叶知秋腿上有伤,不方便招呼客人,也赶紧回了前院。 钱媒婆知道,因为王老刁提亲那件事。自己把叶知秋得罪狠了,原本是不情愿来的。可架不住刘婶软磨硬泡,自己也有跟这位新生的财主套套近乎的想法,便悬着一颗心来了。 这会儿见叶知秋非但没翻脸赶她走。还将她请到堂屋喝茶,欢喜不已。屁股刚碰到椅子,奉承话便一连串地往外蹦,“哎哟哟,大半年没见,叶姑娘真是来越俊俏了,不知道的,还当是仙女下凡呢。 不光模样儿好,本事也大着呢。又是置地,又是盖房。还开大作坊,谁要娶了你啊,那真是祖坟冒青烟,八辈子都修不来的好福气。” 燕娘不知道她和叶知秋之间的“恩怨”,笑着接话。“可不是吗?知秋妹子那是样样出挑儿,满天底下找去,也不找出她这么能干又心地好的姑娘了。” “是是是,第一回见她,我就瞧着这姑娘是个有福的,将来一准儿穿金戴银,一辈子享不完的富贵。”有人搭茬。钱媒婆愈发来劲,直把叶知秋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就差说她是活菩萨转世了。 不管怎么夸,叶知秋始终面无表情,半点不为所动的样子。燕娘陪聊了几句,也有些意兴阑珊。加之觉出叶知秋态度冷淡,再搭话便敷衍得很。 钱媒婆讨了个没趣,只好收起话匣子,讪讪地喝着茶。 龚阳很快就回来了,一听是刘婶来提亲。想也没想就一口回绝了,“我现在不想成亲。” “瞧你这小伙子说的?人长大了,哪有不成亲的?”钱媒婆把他的委婉当成了拿乔,满面笑容地道,“刘家虽说现在穷了点儿,可出了个大秀才呢。 那孩子你该认识,现在在府学念书,听说连知府大人都找他叙过话儿呢,明年到秋考个举人妥妥当当的。到时候啊,你可就跟举人老爷攀了亲了,走哪儿别人不得奉承着巴结着你? 再说那刘家姑娘对你可是一片真心啊,家里给她说了好几次亲,都让她给推了。( 平南文学网)人家姑娘说了,这辈子非你不嫁。” 这话对别人来说或许没什么,可对龚阳来说,无疑是戳到了痛处,脸色明显难看了几分。 钱媒婆没有察觉,语无停顿,一口气把话说完,“刘婆子说,只要你置上五十亩地,再盖一处跟成家一样的宅子,就把如花似玉的闺女许给你。 还有,那个作坊既是你管着的,那就该有你一半儿。等下聘的时候,写着你名儿的房契或是地契,人家要瞧见一样儿……” “够了。”龚阳的好风度终于维持不下去了,满面怒色,“请你转告他们,他们家的女儿我高攀不起,让他们另寻佳婿吧。” “哎哟,小伙子,你这话儿可真说错了。”钱媒婆很有职业精神,不屈不挠地劝道,“你现在可是叶姑娘跟前的红人儿,你这相貌,这品性,这家世,什么样儿的姑娘配不得? 哎,哎,小伙子,你别走啊……” 龚阳气得脸都青了,一个字也不想再听她说。把步子迈得大大的,径直出门而去。 钱媒婆往外追了两步,见追不上,又折回来转向叶知秋,“叶姑娘,你瞅瞅这……” “出去。”叶知秋早就听她说烦了,干脆利落地扔过来两个字。 钱媒婆张着嘴,表情愣愣的。 “龚阳不同意这门亲事,那我跟你就没什么话好说了。请你出去,以后也不要再来了,我家不欢迎你。”叶知秋说完这话,便对燕娘道,“燕娘,麻烦你替我送客。” “哎。”燕娘便去拉钱媒婆,“快走快走,别在这儿碍眼啦。” 钱媒婆被推出大门外,才反应过来,顿时又气又闷,嘟嘟囔囔地骂了起来,“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有啥了不起的?我呸。 卸磨杀驴,黑心烂肚肠的东西。说完亲就打就媒人,我咒你你一辈子都嫁不出去!” 凤康是西屋之人,耳聪目明,在厢房听到她咒骂叶知秋,眉心大皱,“教训教训那个碎嘴的婆子。” 话音刚落,就听“嗖”地一声,一枚小石子破空而去。正中驴屁股。毛驴吃痛,嘶嚎一声,奋蹄狂奔。 钱媒婆刚刚爬上驴背,还没坐稳。就被带着跑了出去。吓得“花”容变色,死死地抱着驴脖子,迭声喊救命。 “我的驴,我的驴。”赶脚的汉子从后急追。 燕娘被那两人一驴的滑稽样子逗得捧腹大笑,回到堂屋,跟叶知秋绘声绘色地学了一番。 叶知秋猜到是隐在暗中的侍卫所为,也是忍俊不禁。想起钱媒婆的话,又有些哭笑不得。 搬到这边之后,虽然远离了刘家,可村里的人在山坳来来往往。关于梅香的事情她也听说了不少。据说秋收前后,刘婶接连给梅香说了两次亲。 一次是清阳府一个商户的儿子,连聘礼都送来了,才知道那是个痴儿,智商跟七八岁的孩童仿佛;第二次是外县的一个捕快。家境比较富裕。 有了第一次的教训,刘家长了个心眼,托人悄悄地打听了一下,发现那捕快是死了原配妻子的,年纪也比梅香大了将近十岁。他们自是不肯让闺女给人家做填房的,只得作罢。 经了这么两次,刘婶大概也看明白了。差一些的人家,他们瞧不上;好一些人家瞧不上梅香,能瞧上的,都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梅香眼看就十七了,再这么高不成低不就地拖下去,搞不好真会变成老姑娘剩在家里。 权衡来比量去。最后又把主意打到了龚阳身上。 龚阳样貌不差,人品气度也不差,差就差在家世上。现如今他管着一个作坊,成家里里外外的事情都能掺一脚,身价水涨船高。家世也就不成问题了。 比起痴儿和捕快,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她摆正了对龚阳的看法,却没有端正自己的态度。以为只要自己放出话来,龚阳就会屁颠屁颠地跑去迎娶他家闺女。央了媒人主动上门提亲,还要把架子端得高高的,罗列条件,一副愿者上钩的架势。 这个刘婶,真是越来越奇葩了! 龚阳被这荒唐的提亲气走,冷静下来之后,意识到自己那样拂袖而去有些不妥,赶忙折了回来。进门还不等开口,叶知秋就抢先道歉,“龚阳,刚才对不起啊。我只是觉得你的亲事应该你自己来决定,才放钱媒婆进门的。” “叶姑娘,我知道你是为我好。”龚阳面色已经恢复了一贯的恬淡,只有眼底残留着隐隐的怒色,“我死也不会跟刘家结亲。” 叶知秋沉默了片刻,字斟句酌地劝道,“其实梅香是个好姑娘,就是她爹娘极品了一点儿。成亲过日子是两个人的事,没有必要太在意其他人。有时候低低头,可能换来一辈子的幸福。 如果你有意向,地是现成的,作坊本来就是你在管,过到你名下也理所当然。至于房子,今年恐怕是不行了,只能等到明年开春再盖。” 龚阳清亮的眸子里蒙上了一层水雾,“叶姑娘,多谢你替我着想。可我对梅香姑娘真的没有那个的意思,她能看上我,我很感激;不能回报她的情意,我很抱歉。 除此之外,再无它想。” 叶知秋微笑起来,“行,那今天的事就当没发生过。你别因为那种人生气,气坏了身体不值得。” “好。”将心里的话说出来,龚阳也觉舒畅不少。按下这茬不提,跟她汇报作作坊那边的工作进展,“我让他们参照叶姑娘的意见,调整了糖的分量,做出来的山楂糕泥,味道果然更好。 三五天之后,应该就能做出第一批成品了。” 顿了顿,又问,“叶姑娘,这几样东西也要卖给咸喜吗?” 叶知秋明白他问这话的用意,“这是季节性的东西,不能常年售卖,为这几样食品开间铺子就太浪费了。就让阿福去找娄掌柜商量着办吧,定价方面你把一下关。” “我知道了。”龚阳点了点头,不无惋惜地道,“只怕到明年秋天再做,就失了先机了。” 叶知秋笑了一笑,“失就失吧,反正我们也没打算靠这些小东西赚大钱,不过就是补补空窗而已。对了,有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你可要老实回答我。” “叶姑娘请问,我绝不隐瞒。”龚阳倾耳以待。 “你不用那么严肃,我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去参加科考的打算?” 她问的这个问题,让龚阳有些意外,也有些疑惑,“叶姑娘为何有此一问?” 叶知秋感觉他想多了,笑着解释,“你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因为你们家是书香门第,你父亲更是中过举人,我想你应该多多少少有一点儿子承父业的念头。 我怕我交给你的事情越来越多,把你的梦想给埋没了。我们现在有条件,你想去就去。正好明年有大考,开春去考秀才,到秋参加乡试,转过年来再参加会试,一口气考下来,也不用苦哈哈地等好几年了。” “叶姑娘,我不会去参加科举考试的。”龚阳认真地道,“以前我的确有这种想法,因为做官是我唯一的出路。可现在,我找到了更合适我的位置。 仕途太凶险,我不想云罗跟我一起担惊受怕。跟叶姑娘一起做事,我感觉很自在,也很充实,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好。” 过半的家产连含糊都不打一下就要送给他,亲兄妹都未必做得到这一点,这个世上恐怕再也没有人比叶姑娘对他更好了。这样的一个人,他没有不跟随的道理,哪怕全世界都说他吃软饭。 说着话锋一转,“如果有一天叶姑娘需要我去做官,我一定会去的。” “我问你这件事,就是不想你因为帮我,耽误了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将来后悔不及。”叶知秋苦笑地叹了一口气,“说来说去,你还是想多了。” 龚阳深凝了她一眼,“叶姑娘的良苦用心,我很明白。” 他说那话,是出自对她的敬重和感激,算是一种于她于己的双向承诺吧。 钱媒婆被赶出成家之后, 叶知秋和龚阳也好,其他知情的人也好,都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很快就淡忘了。 深秋霜浓,一日冷似一日,冬日的帷幕也缓缓拉开了。 这是冬元节的前一天,小喇叭村的村民几乎倾巢而出,聚集到山坳的池塘周围,兴奋又期盼地等待着…… —— 第192章 饮鸩止渴 池塘一侧,几十名壮汉身油布衣裤,手持网子、木桶、脸盆等物,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一群十四五岁到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三两成组,均匀地排布在塘基上,每组配备了一个大号竹筛和两个木桶, 池塘另一边的土坯房前面,以马婶为首的婆子媳妇呈方队排开,每人面前都放着一个砧板,一把菜刀,一盆粗盐,一至数个木桶。 老弱妇孺围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叽叽喳喳地指点议论。十几辆驮着水缸的马车一字排开,候在竹林旁边。 叶知秋的腿伤已经完全好了,这会儿正笑吟吟地站在池塘出水口的闸门处。阿福,龚阳,云罗,多寿,葫芦,董家大丫头等人陪在她身边。 元妈也被接过来了,只是她不喜欢凑热闹,和燕娘留在宅子里准备明天过节的吃食。 碍于身份,凤康和沈长浩、王太医等人也没有露面。只有洗墨陪着小世子,和虎头、花花、妞妞站在一起。成老爹和杨老汉也来了,混在人群之中,笑呵呵地交谈着。 眼见时辰差不多了,叶知秋对守在闸门旁边的六个壮实的小伙子一点头,“开始吧。” “好嘞。”六人答应着,齐数“一二三”,一阵轰隆哗啦的声响之后,硕大的闸门被拉了起来,青绿带黄的水透过铁丝网的缝隙倾泻而出,沿着沟渠一路高唱,向下游奔流而去。 在人群的惊呼声中,一个巨大的水涡出现在池塘中央。水面缓缓下降,露出长满了墨绿色青苔和水草的内壁。 “鱼,鱼,我瞅见老大一条鱼,比我爹脚丫子都大!” 不知是谁家的孩子大惊小怪地嚷嚷,引得人群爆出一阵善意的哄笑。 水面持续下降,鱼儿们随着水流游到闸口。前仆后继地撞在铁丝网上,发出沉闷的“嗡嗡”声。一个胆大的小伙子探身下去,抓住了一条被撞晕翻白的鱼,丢到小孩子们聚集的地方。 “给你玩儿吧。” 小孩子们尖叫着去抢。那鱼被他们蹂躏一番,鱼鳞斑驳,很快就奄奄一息了。 旁边有个老汉看得直心疼,训斥那小伙子道:“瞅瞅你干的好事儿,又肥又大的一条鱼,生生让那群猴崽子给糟蹋了。” “左右也不差那一条鱼。”小伙子咧嘴一笑,“你说是不是,知秋姐?” “谁说不差了?”叶知秋笑着瞪他一眼,对龚阳和多寿他们道,“你们记着。待会儿少分他一条鱼。” 龚阳但笑不语,多寿几人嘻嘻哈哈地喊着,“不分给他,让他喝泥汤。” 小伙子知道他们是开玩笑,也不在乎。跟着一块儿起哄。 水面越来越低,露出了无数道青黑色的鱼背,越来越密集,碰撞游动,挨挨挤挤。等到池水余下薄薄的一层,鱼群惊慌失措,纷纷翻肚。打眼望去,白花花的一片,几乎铺满了池底,煞是壮观。 人群骚动起来,各个伸长脖子瞪大眼睛,望着一池子活蹦乱跳的肥鱼大吞口水。恨不能立刻抓住一条来啃。 “走啊,抓鱼喽!” 等候多时的壮汉相互招呼一声,从塘基上滑进池子,有网的用网,有盆的用盆。有桶的用桶,将抓到的鱼就近送到岸边。守在那里的人接了,将鱼倒进竹筛。 筛选之后,有的被送上马车,运到城里的酒楼;有的被送上砧板,被婆子媳妇们开膛剖腹,抹上粗盐,码进木桶,做成半成品腌鱼;尚未长成的小鱼们则被送到事先挖好、蓄了水的小塘之中。 大家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热闹而忙碌。 池塘里的鱼迅速减少,十几辆马车先后满载离去,百十多个木桶也都码得高高的。 得了叶知秋的授意,多寿站在高处大声喊道:“知秋姐说,剩下的鱼都是大家伙儿的了!” “分鱼喽,分鱼喽!” 大人孩子欢呼如雷,震得脚下的地面微微颤动。 分鱼是叶知秋早些天下的决定,一方面是出于补偿宽慰之心,因为被修路和盖菜棚的活儿绊住,村里的人今年没有空出闲暇去掏洞。 托她的福,大家手头比往年宽裕了许多,不缺掏洞得来的那点儿荤腥。可有些风俗习惯,一旦养成了,想要改掉很难。 另一方面是为了平息民愤,修路和盖菜棚用的都是役工,是没有酬劳的。征工虽是以朝廷和官府的名义,可路是通向她这里的,菜棚也建在她的地盘上,难免有人将对朝廷和官府的怨恨转移到她头上来。 日后她还要依靠村里的壮丁发展她的小农场,想跟他们长长久久,和睦相处下去,不想变成人民公敌。 因此跟龚阳、阿福几个人商量了一下,便放出消息,收鱼的时候,拿出三分之一来,免费分给大家。每家都有,无论大人孩子,一律按人头分发。 听说开始分鱼,塘中捞鱼的人愈发起劲了。每捞到一条大鱼,便冲叶知秋吆喝道:“知秋妹子,这条鱼可归我了啊!” “行,归你。”叶知秋不厌其烦,眉眼弯弯笑着,一一作答。 借着树木的掩护,站在山坡上远观的两个人,望着她唏嘘感叹。 一个语含轻笑,“此时的叶姑娘当真明媚耀眼!” “的确耀眼。”另一个语气中骄傲失落各半。 “叶姑娘乃真绝色也!” “的确真绝色。” …… 分鱼工作也在忙碌而紧张地进行着,未免有人浑水摸鱼,反复领取,将所有的鱼都集中在土坯房前,大人孩子分开排成两队,按顺序发领。 分鱼的都是村里有脸面的人,记性好,人头熟,不用记录,谁领过谁没领过看一眼就知道;也不用过秤,用手掂量一下就知道轻重。 碰上大鱼每人分得两条,碰上小鱼每人分三条或者四条。多点少点大家也都不计较。 分到鱼的人陆续散去,最后剩下几百斤,叶知秋留下一部分,剩下的作为福利。分给罐头工坊的人和刚才帮忙做事的人。 分完鱼,还有一项十分繁重的工作,挖塘泥。 挖泥的都是方才捞鱼的壮汉,只不过将手里的家伙换成了铁锹、钩子、铁畚箕之类的东西;在岸上接应和运泥的,仍然是那群小伙子。 下面的人将塘泥挖起来,装进木桶或者畚箕之中,送到岸上;岸上的人或挑或抬,运到附近的菜棚之中。 十座蔬菜大棚已经完全建好了,每一个占地一亩有余。坐北朝南,北面是两米多高的墙体。墙壁厚达三米,外层砖石,里层夯土,保暖又透气。 棚架用钢管和竹木交插捆绑,牢固结实。负重力强;鉴于油绡的特性,采取双层覆膜,保暖性比单层更强,也可以加大温度调节的范围;最外面加盖可随时卷放的草帘。 两侧棚头都接有一间砖石房,另开一处高顶门,便于车马进出。每一座菜棚后面都设有锅炉房,烟雾两用:下面是地暖烟道;上面有十根参差排布的钢管。经过墙体迂回通到内部,用于喷洒水蒸汽,调节湿度和温度。 其中一座菜棚之中,苗圃纵横,培育了十几种蔬菜幼苗,只等其他菜棚施完塘泥基肥。便进行分棚移栽。 人多力量大,临近傍晚,九座菜棚便全部施肥完毕,随着施洒已经被悉数翻压入土,稍加平整就可以栽种了。 池塘关闸注水。捞出来的水草和幼鱼被重新投放进去。经过漫长的冬天之后,又会重新焕发生机。 叶知秋到各个菜棚巡查了一遍,见没什么问题,便沿着曲折的小路,往家中走来。 绕过池塘,只见三座砖瓦房并排而立。右面那一座跟成家一般大小的房子,是凤康新建的“别庄”。除了多出一排倒座门房之外,里里外外的结构几乎一模一样。 左边那座房子稍小一些, 宝_书_网_w_w_w_._x_b_a_o_s_h_u_._c_o_m 只有四间正房,未建厢房,是杨顺一家的新居。 三家的外观整齐划一,都是半面砖墙,半面篱笆。前院通透相连,后院围墙之间开有角门,便于互相走动。当然,这走动里面不包括杨家和凤家之间的走动。 事实上,凤家那道角门是不对外开放的,只有叶知秋是例外。 这会儿正是晚饭的时间,三家的烟囱朝一个方向飘着青烟,空气之中弥漫着浓郁的饭菜香味。山林萧瑟,夕阳昏黄,却是别样安详温馨。 有邻居的感觉真好! 走到土路的尽头,一眼就看见坡下立着一个人。面容峻秀,眉目狭长,正唇角含笑地望着她。 一身银灰色夹袍,系带绾冠,背手而立,衬得身形高大挺拔。阳光从他身后投射过来,将他的身影拉得长长的,静静地迎接她的脚步。 她不忍踩踏,有意绕开他的影子,从侧面走到他跟前,明知故问地道:“你怎么出来了?” “你太忙了,我这个闲人想早一点见到你,只能出来迎接了。”凤康半开玩笑半埋怨地说着,把她冰凉的手合在掌心里,轻轻地揉搓。 指尖传来的温度,让叶知秋心中荡起圈圈涟漪。虽然每天都会独处一半个时辰,可不知道怎的,此时此刻,她分外贪恋两个人的时光。 “我们去散散步吧。”她提议道。 有情人大概都是心意相通的,凤康也不想这么快回去,跟沈长浩之流混在一起。 两人并肩挽手,信步徐行。染着点点寒意的晚风扑打着面颊,干枯的野草在脚下发出窸窸窣窣的碎响,林间远处传来或短促或婉转悠长的鸟鸣。 主要是走,偶尔聊上那么一两句,没有什么主题,信口拈来,说完相视一笑便了了。 说起学堂的时候,叶知秋顺嘴问起小世子,“鸣儿最近还黏你吗?” 住在这里期间,凤康被称作康九爷,小世子化名为康鸣,她也跟凤康统一口径,称呼他为鸣儿。不止她,阿福,成老爹,龚阳,杨老汉,燕娘,连虎头和花花、妞妞都鸣儿鸣儿地叫。 除了她和阿福,杨顺是唯一一个知道他们真实身份的人。从来不敢直呼其名,每每见了都恭恭敬敬地称呼“小公子”。 “好很多了,只有每天早晚请安的时候,会赖在我身边一时半刻。”提起这个,凤康满怀欣慰。 送鸣儿去学堂的前几天,还看不出什么。只是拿了在学堂写的大字回来,眼巴巴地看着,等他夸奖。渐渐变得话多,性子也开朗了。 最近一段时间,一有闲暇就跟虎头、花花带着追风、踏雪在山坳里疯跑,回来就是一身的泥土。脸晒黑了,小身板壮实了,吃饭狼吞虎咽的,偶尔还会吐出一两句脏话来。 负面影响不少,正面影响还是占了大多数的。至少现在见了他,不会轻易哭哭啼啼,也不会战战兢兢了。 他也掌握了一些跟小孩子相处的窍门,以前连亲近都不敢亲近,现在可以很自然地抱一下,也能放到肩头骑马,还能父子一起玩玩剪刀石头布和打宝游戏。 养了几年孩子,直到现在才有了一点做父亲的感觉。 “这都是你的功劳。”他低头在叶知秋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奖励你的。” 叶知秋摸着被偷袭的地方,嗔了他一眼,“你这哪是奖励,明明就是拦路抢劫嘛。” 凤康被她的比喻惹笑了,笑过之后,凝视着她的眸色便有些深了,“我真想当个山大王,把你抢回去当压寨夫人。” “你怎么又说这种话?”叶知秋避开他的目光,轻轻地叹了口气,“我们还是顺其自然吧。” 她又何尝不想跟他天长地久?可是让她放下这里的一切,跟他去过那种深宅大院的日子,她真的做不到。也许是她爱得还不够深,只能谈谈恋爱耍耍流氓,权当饮鸩止渴吧。 凤康嘴唇微微一动,刚要说话,一阵冷风吹来,将一串零碎模糊的话语带入耳中。 叶知秋显然也听见了,压低了声音道:“前面好像有人。” “走,过去看看。”凤康面色微沉,握紧她的手往斜上跨了一步,将她挡在身后。 叶知秋将他这自然而然的举动看在眼里,心头又添了几许柔意。任由他牵着,轻手轻脚地向前走去。 走了二三十步远,话音渐渐清晰起来。 “我没想到真的是你。”一个有些苍老的男声。 “我也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还能被你认出来。”一个同样有些苍老、淡淡的、略带阴郁的女声。 先后听到两个熟悉的声音,叶知秋心头巨震: 王太医和元妈?! 这俩人怎么会牵扯到一块儿的? —— 第193章 磨人的丫头! ps: 感谢“地狱先生”童靴慷慨打赏,鞠躬!! 这是临近山边一片僻静的小树林,大多是低矮的灌木,间杂着几棵杨树、榆树和槐树。 元妈就站在一棵榆树下面,面容一如既往地淡漠,只有眼神之中涌动着丝丝缕缕不知名的情绪。 王太医站在她的对面,一脸唏嘘的表情,“我看你样子变化很大,这些年一定吃了不少的苦头吧?” “变化再大,不也被你认出来了吗?”元妈显然不想谈论自己的事情,避重就轻地接了一句,便将话题转开去,“兰主子她还好吗?” 王太医愣了一下,“怎么,你还不知道吗?” 不等她回话,又叹着气道,“也是,你在清阳府,怎会知道宫里发生了什么事?兰妃娘娘好些年前就已经过世了。” “是吗?原来兰主子已经过世了。”元妈的神色看起来并不惊讶,也不甚悲伤,只有语气中带出微微的叹息之意。 不知道是在缅怀,还是一时无话,两个人同时沉默下来。 而藏在一边偷听的叶知秋,被两人的对话惊起心湖千层浪。 秋元节那天,闻夫人也曾经问起元妈是不是在宫里待过,当时她没当一回事。想起来,元妈当时的反应的确有些奇怪。以那老太太的性格,如果不是,就会说“不是”,不会用反问句,而且还是连用两次。 “宫里?我吗?” 她以为元妈太惊讶了,才会说出这样反常的话。现在知道,不止是惊讶,还有遮掩。 另一个偷听的人也有点反常,在听到“兰妃娘娘”这个称呼的时候,握住她的手加了几分力道,眸子下意识地眯了起来。脸色笼在树影当中,显得阴晴不定。 她直觉凤康跟那个兰妃娘娘有什么瓜葛,可处在这样的境地不好出声询问。只能将疑惑暂时压下。 那边的两人静默了半晌之后,王太医长叹一声,“这真是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啊,认识你的时候。我刚进太医院,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太医。 一转念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从风华正茂的小宫女,变成了鬓发染霜的老妇;我也从踌躇满志的少年郎,变成了胡子花白、混吃等死的老朽之人。 当初我不小心打翻呈给兰妃娘娘的药碗,若不是你将罪责揽到自己身上,我恐怕早已被逐出太医院,也就没有今天了。 如今我儿孙满堂,上有皇恩浩荡,下有王爷庇护。你这样的良善之人却是孤苦伶仃。孑然一身,老天待人还真是不公啊!” “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还提来做什么?”元妈语调愈发地淡了,“若不是你认出我,许多事情我都忘了。我现在的日子过得并不差。有云罗陪着,还有一个待我如母的秋丫头时常惦记着,我已经很知足了。” 王太医释然地点了点头,“有叶姑娘照顾你,我也能放心一些了。不过日后你若是有什么难处,一定要来找我,给我一个报答你的机会。” “嗯。”元妈的回应有些敷衍。顿了顿,又叮嘱道,“我的事情,不要跟别人说起,你心里知道就行了。以后再见,就当不认识吧。” “好。我不说。”王太医正色答应。 两人又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几句,便一先一后地离去了。 等他们的身影从视野里消失,叶知秋和凤康才从藏身的地方转了出来。 “没想到元妈曾经做过宫女。”这样感叹的时候,凤康的语气之中有着微不可查的伤感。 “我也没想到。”叶知秋微微苦笑,她一直觉得元妈的言行举止与一般的妇人不太一样。现在才明白原因何在。天下第一大户培养出来的丫鬟,当然普通的丫鬟不一样。 将大户人家换成皇宫,再去回味元妈的故事,果然更合理,也更觉无奈和悲伤。 凤康敛了有些落寞的心情,揽住她的肩头,“天快黑了,我们回去吧。” 虽然他掩饰得很好,叶知秋还是察觉到了他的异样,“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凤康扬了一下唇角,“荒郊野外,孤男寡女,我怕我把持不住,对你做下什么有违礼法的事,想防患未然而已。” 听了这欲盖弥彰的话,叶知秋不由蹙眉。她能感觉出来,他有心事。于是转身面向他,看着他的眼睛,“除了你这个人以外,我不想跟皇家扯上任何关系,所以从来没有问过你的事情。 可我们是情侣,情侣的职责就是相互关怀,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慰藉。如果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你要告诉我,我不一定能帮上你什么忙,至少可以倾听。 你跟我说说,你现在想什么呢?是不是跟元妈和王太医提到的兰妃娘娘有关?” 凤康抓着她肩头的手倏忽一紧,眼神挣扎晃动了半晌,终究没有移开视线,“他们说的兰妃娘娘……是我母妃。” 饶是早就猜到他与那位兰妃娘娘有瓜葛,听了这话,叶知秋还是忍不住吃惊了。宫里那么多嫔妃,谁能料到元妈侍奉的那一个恰恰就是他的母妃呢? 算算时间,元妈离开皇宫的时候,他应该还没有出生,当然不认识元妈;而元妈应该知道他是旧主的儿子,只是不想提及往事,更觉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所以瞒下了吧? “她……我是说你母妃,她怎么过世的?” “母妃身体不好,素来羸弱多病。那一年,她伴驾出宫狩猎,回宫之后便一病不起,就那样去了。”凤康声音有些艰涩,抿了抿唇,又补充了一句,“据太医说,她染的是疫病。” 叶知秋惊得张大了眼睛,“疫病?!” “嗯。”凤康眉头紧拧,眼神之中流露出了浓浓的痛苦之色,“因为是疫病,她走的时候,我没能陪在她身边。她尸身是火殓的,生前用过的东西也都被拿去焚烧了。 我能留住的,只有她的一块灵牌,还有很多年前她亲手为我做的一件衣服。她的容貌,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她唤我‘小九’的声音……” 那是他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温柔,含笑,亲切,像用最好的琴弦拨出来的音符,能一直流淌到心里,余韵悠长。 从他那句“据太医说”,还有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愤怒,叶知秋体会到了许多隐含的意思。只怕他母妃的死因,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 只要这样稍稍设想一下,她的心就牵牵扯扯,疼得厉害。他这个当事人,只怕更疼更难过吧? 此时此刻言语显得那样苍白无力,她什么都没有说,走上前来抱住他,用手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作无声的安慰。 凤康也没有继续说下去,收拢手臂,紧紧地回抱着她。她温软的身体,轻柔的拍打,善解人意的沉默,都是疗伤的良药,让堵塞在他胸口的痛楚消减了不少。 拥抱良久,放开彼此,他的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宽大的手掌摩挲着她的被夜风吹凉的脸庞,“回去吧。” 叶知秋点了点头,和他一道踏着渐浓的夜色,原路返回。走到成家门外,停住脚步,“吃完晚饭,你到我房间来一趟,我有东西要送你。” 自从新宅建好之后,每天饭后睡前这段时间,凤康都会来找她亲近一番,俨然已经变成了惯例。不过今天刚刚见过面,加之他满腹心事,她担心他会破例,才有了刚才的叮嘱。 佳人主动邀请,岂有不来的道理?凤康满口答应了,又耐不住好奇,打听道:“你要送我什么?”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叶知秋卖了一个关子,踮起脚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不等他反应,便笑着转身,推开门进了院子。 凤康望着她娇俏的背影,爱怜又幽怨地叹道:“磨人的丫头!” 叶知秋走到堂屋门门,回头看时,见他还立在那里,便对他挥挥手,示意赶快回去。 凤康也挥挥手,让她先进。 阿福从房里看到这一幕,探头出来,压低了声音“嗤嗤”地笑道:“知秋姐姐,你和康九爷真是郎情妾意,分开一会儿就恋恋不舍的!” “鬼丫头。”叶知秋嗔了她一眼,再回头,见凤康已经走了,于是推门进屋,跟坐在厅里说话的成老爹和杨老汉打了声招呼,便往厨房走来。 元妈正在切菜,神情平淡而专注,看起来跟往常没什么区别,好像刚才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燕娘坐在灶边烧火,看到她赶忙站了起来,“知秋妹子,你回来了?你跟元妈一块儿忙活吧,我回去了,你大哥和花花、妞妞还等着吃饭呢。” 叶知秋了解燕娘的脾气,也不留她,“行,那你快回去吧,谢谢你了。” “嗨,咱俩谁跟谁,说谢多外道。”燕娘笑着拍了拍她的胳膊,去前厅喊上杨老汉,一道回家去了。 叶知秋洗了手,接过元妈手里的菜刀,把剩下的菜切完。 “饭已经蒸好了,鱼也炖得差不多了,把那几个菜炒出来,就能吃饭了。”元妈一边说,一边往灶里添了把柴。 叶知秋看了她一眼,略作迟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元妈,我能跟你商量件事儿吗?” —— 第194章 冬元节礼物 元妈感觉她语气不太寻常,于是停下手里做着的事情,抬头望过来,静默以待。 叶知秋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元妈,刚才我和王爷去散步,不小心听见你和王太医谈话了……” 元妈眼波一晃,又归于平静,“我也不是有意隐瞒你,只是宫廷那种地方,说多了都是麻烦。既然你都知道了,也省去我多费口舌告诉你了。” “元妈,你说你父亲冲撞了一位大人物,被问罪下狱,那个大人物不会是皇上吧?” “不是,我父亲只是京城里的一个小官,连皇上的面都没见过。他被牵涉到一桩官司里,获罪抄家,我是充作官婢入宫的。 开始是当粗使宫女,后来被调到宫所。兰主子入宫之后,我被分过去做洒扫。兰主子偶然见看到我做的针线,又将我提到身边做了掌灯。我时常陪她做做针线,描描扇面什么的,也算是有头脸的宫女了。 我本是获罪之身,一辈子不得离开宫廷。是兰主子跟皇上求情,破例把我放了出来,后面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元妈言简意赅,将自己近十年的人生一口气道了出来。神情和语调都淡淡的,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 叶知秋瞄着她的神色,试探地问:“那……你父亲是被冤枉的?” “是不是被冤枉的我不清楚,不过我家祖上世代经商,到我父亲这一辈才出仕为官。据我所知,我父亲并没有功名。” 元妈没有把话挑明,不过叶知秋已经听明白了,元妈父亲的官职只怕是花钱买来的,做官十有八、九清不了。 听元妈的语气,也不像是心怀怨恨的样子。看来她是狗血电视剧看多了,听到这样的事情,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灭门之恨”、“忍辱负重”、“一雪沉冤”之类的情节上去。 “元妈。你能跟我说说兰妃娘娘吗?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元妈瞥了她一眼,才缓缓地道:“兰主子容貌很美,性子也温和,深得皇上宠爱。入宫不到半年就有了身孕。可惜她没什么心机,刚诊出喜脉没多久就小产了。 自那之后,身子一直不好,常年服药。在我侍奉她的那几年里,一直没能再有喜讯。因为这样,皇上对她也愈加疼惜,我离宫前夕,她已经从美人晋升为妃了。” 叶知秋对“容貌很美”没什么概念,又问道:“王爷跟她长得像吗?” “不像,雪亲王的容貌性情更偏像皇上。”元妈听她一再追问。眼色森森地看着她,“丫头,我知道你一向聪颖,心思也通透,所以你和雪亲王之间的事情。我也没说什么。 不过我要提醒你,皇家的媳妇不是那么好当的。连皇后那样工于心计的人,都吃了大亏,落得个绝育无嗣的下场。 说句不、厚道的话,兰主子能在宫里活过十年,已经大大超出我的意料了。想必皇上没少费心思护着她,否则以她那温良的性子。早就被人害死了。” 叶知秋笑了一笑,“元妈,我没打算当皇家媳妇。” 她打听兰妃的事情,纯粹是爱屋及乌,再加上那么一点点的好奇,所以才想知道。她喜欢的人有怎样的一个母亲。 现在她只想和凤康谈情说爱,没想过将来会怎么样,也不愿意去想。就如她对凤康说的,顺其自然吧。 “你不想当皇家媳妇,我就更要提醒你了。皇家的人不是谁想沾染就能沾染的。一旦沾染上,也不是想摆脱就能摆脱的。就算雪亲王宽容,允许你这么做,其他人也不会轻易让你全身而退,你要有所准备。” 说这番话的时候,元妈的神情和语调都少见地严肃。 叶知秋正色地点了点头,“我知道。” 正因为早就知道,她才千方百计地推开凤康,把买卖文书做得严谨再严谨,希望能以绝后患。 可经历过山洞坍塌一事,她醍醐灌顶般地顿悟了,就算她不跟凤康谈情,就算凤康把保护工作做得再好,该找上她的麻烦还是会找上她。从决定接下为皇宫种菜的买卖那一刻,她就已经在局中了。 既然躲不开,那就不如正面迎接。该谈情谈情,该做买卖做买卖,麻烦来了自有凤康帮她挡着,他挡不住的她自己接下来。如果因为害怕麻烦就止步不前,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元妈将她的神情看在眼里,悠悠地叹了一口气,“该说的话我都跟你说了,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见她但笑不语,便这个话头不提,“你刚才说有事要跟我商量,是什么事?” “我正想说这事儿呢。”叶知秋笑眯眯地凑过来,“元妈,那个十香壶,应该是兰妃娘娘赏给你的吧?我想把它送给王爷,可以吗?” 元妈不咸不淡地哼了一声,“给了你的东西就是你的,你愿意送给谁就送给谁,问我做什么?” 叶知秋讨好意图明显地挽住她的胳膊,“那不是从皇宫里出来的东西吗?我怕送出去,被人认出来,给你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先请示请示。” “那个十香壶虽是番邦进宫的东西,可还没来得及登录造册,就被皇上赐给兰主子了。否则兰主子也不会把它送给我,我更不敢拿去当铺典当。 知道那东西的就兰主子宫里几个有头脸的人,如今怕是也都不在人世了。再说我一个离宫二十多年的宫女,谁会费心思对我怎样?你不用担心那些没用的,想送就送吧。” 叶知秋在她脸上“吧唧”亲了一口,“谢谢元妈。” 元妈不耐烦地推开她,“赶紧炒菜去,虎头半个时辰前就喊饿了。” “遵命。”叶知秋笑着应了,便去生火炒菜。 虽说明天才是冬元节,不过因为多了元妈和云罗,这顿晚饭很是丰盛,已经有了过节的气氛。 新收获的鱼是餐桌上的主角,炖了满满一盆,装在鸳鸯锅里,架在生了木炭的瓦罐灶上。一半放进秘制的辣椒,一半清汤煮炖,再撒上青翠鲜嫩的芽苗菜,令人胃口大开。 热热闹闹地吃完饭,阿福和云罗揽下了洗碗的活儿。龚阳怕妹妹累到,也去帮忙。 虎头跑到隔壁去找花花、妞妞,叶知秋陪成老爹和元妈说了一会儿话,便回房去等凤康。 一更过半,凤康准时出现了。携着一身凉气进门,便迫不及待地问:“你到底要送我什么东西?” 叶知秋背手不答,微笑地看着他,“把衣服脱了!” 凤康的心突地跳了一下,讶然地望着她,“你刚才说什么?” 邀他晚上来她的闺房,一进门就让脱衣服,接下来的情形怎么想都有点儿让人血脉贲张,这也太直接,太大胆了吧? 叶知秋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想歪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乱想什么呢?我只是让你把外衣脱掉,没让你全脱。” “只脱外衣?”凤康心里隐隐失落,也有些糊涂了,“为什么?” 叶知秋将藏在身后的东西拿出来,在他面前展开,“你看,我给你织了一件衣服。” “这是衣服?”凤康眼带怀疑地打量着她手上的东西,方方的像一个袋子,上端两侧稍稍凹进去一点,中间还有一个鸡心状的洞。 这也能叫衣服? 叶知秋跟他解释不清楚,便动手替他脱掉外袍,然后将手上的那件撑开,从他头上套进去,又指挥着他把胳膊从袖口伸出来。 等他穿好,细作打量,虽然配上他的装扮有些不伦不类,不过大小肥瘦刚刚合适,不枉她拆拆织织,修改了好几遍。 凤康摸了摸身上的衣服,“这是短比甲?” “这叫毛坎肩。”叶知秋帮他正了正领口,笑着问,“怎么样,暖和吗?” 凤康不自在的扭了扭身子,“暖和倒是缓和,就是有点儿别扭。” “穿习惯就好了。”叶知秋在他肚子上拍了一巴掌,见他还是一脸勉强的样子,于是虎起脸来,“哎哎,你这什么态度?这可是我第一次织大件,费了好些工夫呢。 紧赶慢赶才织完,准备送你当冬元节礼物的。你要是不喜欢就脱下来,我拿去送给别人!” 凤康立刻警惕起来,“你打算送给谁?” “送谁不行?比如沈公……” 话还没说完,嘴巴就被他堵住了。这是一个惩罚性的吻,恶狠狠的,有些粗鲁,最后还在她唇上不轻不重地咬了一下,“还打算送给别人吗?” 叶知秋又气又笑地瞪他,“是你先不喜欢的好不好?”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不喜欢了?”凤康绷着脸狡辩,“就算我不喜欢,那也是我的东西,不准你送给别人,尤其不准送给沈瀚之。” 叶知秋听他特意强调沈长浩,倒是不明白了,“为什么?沈公子不是你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好兄弟吗?” 自己一直对沈长浩邀她一起过日子的事耿耿于怀,这话凤康哪好意思说出口?冷哼一声道:“不准就是不准,没有为什么。” “好好好,不准就不准。”叶知秋也不跟他计较,将话题转开去,“我还有一样东西要送你,你等着。” —— 第195章 玻璃和种子 凤康见她捧过来一个扁圆形的器物,造型倒是很别致,可材质粗糙,看起来并不名贵。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送他这样一个东西。 叶知秋见他面带疑惑,眼含询问,便给他解释道:“这是番国传过来的,你看到这些球突了吗?里面填充了不同的香料,只要转一转下面的机关,就能依次释放十种香味,因此得名为‘十香壶’。 据说闻了这些香味,可以治病。而且,这是元妈送给我的。” “番邦之物,而且是元妈送给你的?”凤康将她的话连起来深入一想,眼睛便蓦地亮了起来,“这莫非是……” “嗯。”叶知秋朝他用力地点了一下头,“元妈离宫之前得来的赏赐,是你母妃用过的东西。” 自己的猜测被证实,凤康眼睛盯着十香壶,眉睫轻震,声音也略带颤抖,“这是……母妃用过的东西?” “是啊。”叶知秋再次点头,将十香壶递过来,“你拿去当个念想吧。” 凤康伸手来接,不知道是太激动了,还是一时失神,手上一滑,那壶便从交接的手缝之间滑落下去。两人俱是大吃一惊,双双去抢,却是来不及了。 只听“咚”地一声,两颗脑袋重重地碰在了一起。几乎同一时间,十香壶落地,在一阵脆响之中裂开。碎片飞溅,里面的香料散了一地,或甜郁或辛辣的味道掺杂在一起,在房间之中弥漫开来。 叶知秋一手捂着脑门,有些失措地望着碎掉的十香壶,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拿稳……” “是我没接住,不关你事。”凤康一边止住她的话,一边将她的手挪开查看。见她额上红了好大一片,还有一块指甲般大小的淤青。忍不住责备道,“你这个笨女人,不过就是一个熏香壶,摔就摔了。也值得你拼命去抢?” 叶知秋暗自翻了个白眼,嘀咕道:“好像你没抢一样!” 凤康权当没听见,弯腰抱起她,越过一地的碎片,将她放到土榻上,“你坐着别动,我叫人传王太医过来。” “不用,我没事……” “等着。”凤康语气不容置疑,扔下一句,便披上外袍。脚步匆匆地出门而去。 叶知秋感觉自己被他当重伤员对待了,不由失笑。只是碰了一下,至于兴师动众传太医吗?比起脑门,她更在意那个碎掉的十香壶。 本想送给他当做纪念的,没想到一不小心砸碎了。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拿出来。这一晃闪,岂不是让他心中遗憾更深? 她满心惋惜地扫视着狼籍的地面,目光碰到其中一块碎片的时候,不觉怔住。在烛光的映射下,断口处散发出点点细碎的光芒,那种晶莹的感觉有些熟悉。 她心神一动,赶忙起身走过来。捡起一块碎片对着烛火端详。此时看来,比之前看的时候颜色要淡一些,呈半透明状,其中还夹杂着一大一小两个气泡。 没错了,这是玻璃。虽然比她原来司空见惯的玻璃质量差了很多,可的的确确是玻璃。 凤康到门外吩咐侍卫去传王太医。转身回来,就见她蹲在地上,眼带惊喜地盯着手上的碎片。 他不明所以,正要问个究竟,就听她轻轻地“咦”了一声。随后扔掉碎片,用手指拈起一撮香料,放在手心里,看过闻过,又取了几颗送进嘴里细细品尝。 她的神情很专注,很认真,完全沉浸其中,让人不忍打扰。尝过一种之后又去尝另一种,乐此不疲。直到将十种香料一一尝遍,她才将目光投向他这个被遗忘半晌的人。 “这些种子都还活着。”她满面欣喜地说道,“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办到的,这些种子一直处在休眠状态。只要处理得当,应该还能发芽。 等我把它们都培植出来,就有许多稀罕的调味料了。我们给这些调味料统一命名为‘十兰香’好不好?这样的话,每次吃的时候,你就能想起你的母妃了。” 凤康定定地望着她因激动而泛红的脸,比暗夜星辰还要晶亮的眼睛,心如同被火焰融化了般,柔软一片,灼热难当。突然迈开大步,跨过隔在他与她之间的玻璃碎片和香料种子,将她拥入怀中。 这样一个玲珑剔透、全心全意为他着想的女子,让他如何能不喜爱?他现在已经无法想象,没有她的余生将怎样度过。 他的动作太快,这个拥抱也来得太过突然。叶知秋全无准备,惊愣之下,手一松,握在掌心的种子纷纷洒落。 他抱得很紧,两条手臂铁钳一样禁锢着她的身体,又重又疼,勒得她几乎无法呼吸。 “你……没事吧?”她试探地问。 他回答她的问题,只用梦呓一样的声音,在她耳边反复地念着她的名字,“知秋,叶知秋……” 我要怎么做,才能将你完全据为己有?今生太迟,来生太远,我要如何努力,才能与你日日厮守,直到生命的尽头? 叶知秋从他的拥抱和呼唤声中感觉到了眷恋,挣扎的,苦闷的,不舍的,比任何一次都让人心疼。 她想说些什么来安抚他,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现在什么承诺都给不了他,就如他什么承诺都给不了她一样。 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他才无法将心里的话讲出来,她也不能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敷衍他。 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彼此温暖,相互慰藉,在没有寻到出口的路上义无反顾。 好在这纠结的气氛没有持续的多久,很快就被一阵敲门声打破了。 王太医应召而来,进门之后,见两个人神色有异,也不敢多问。以最快的速度给叶知秋珍视过,留下一瓶活血化瘀的药膏,便匆忙告退。 剩下的两人都有些心不在焉,饶是极力避开刚才的事情不谈,气氛仍旧不尴不尬的。 “时辰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叶知秋柔声地下了逐客令。 “好。”凤康也难得乖顺,一改往日缠磨不舍的作风,在她唇上落下浅浅的一吻,便起身回去了。 叶知秋独自坐在香味杂糅的房间之中,默默苦笑。给男朋友送礼物不是一件很温馨很浪漫的事情吗?怎么到了他们这儿,就一波三折,气氛怪怪的? 唉,她果然年纪大了,不适合这种年轻人玩的东西。 她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这件事。端过畚箕,分拣着刚才扫起来的种子。每一样种子放在一个纸折的小盒子里,准备晾晒浸泡之后,陪芽播种。碎玻璃也仔细收集起来,另作它用。 凤康的房间在正房的最东边,与叶知秋的房间相距不足两丈,中间隔了一堵院墙,角门就开在这一处。他从隔壁回到自己房中,就见沈长浩果然等在那里,不出意料地调侃,“王爷夜半约见佳人,怎会闹到传太医的地步?身为男人,理当怜香惜玉才是啊!” 凤康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应该早就跟王太医打听清楚了吧?干什么还跑我这里来明知故问?” “王太医看到的只是表象,王爷和叶姑娘才是深有体会。”沈长浩挤眉弄眼地道,“姑娘家脸皮薄,我不方便去问,那就只能来问王爷这个脸皮厚的了!” “你给我闭嘴!”凤康成功地被他惹恼了。 这句话听得太多,沈长浩已经产生免疫力了,笑眯眯地凑过来,“王爷,你和叶姑娘到底出什么事了?听王太医说,似乎还糟蹋了一个熏香壶?” “什么叫糟蹋?是不小心摔碎的。”未免他一再使用那发达的想象力,凤康虽然不情愿,还是将无意间听到元妈和王太医对话,叶知秋送他冬元节礼物,以及十香壶摔碎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 沈长浩没能看到十香壶,便对另外一件礼物加倍感兴趣,当即拉开他的外袍见识了一番,一脸艳慕地道:“我红颜知己数不胜数,却无一人送过如此保暖贴心的礼物,王爷当真好福气!” 凤康神色带傲,不屑地冷哼,“你和你那些所谓的红颜知己不过是逢场作戏,怎么能同我与她相提并论?” “有何不同?”沈长浩扬眉笑道,“我与她们固然是露水姻缘,王爷与叶姑娘不也是数月之情吗?” 听了这话,凤康如同被踩到伤尾的猫,勃然大怒,随手抓起一个东西便掷了过去。 沈长浩灵敏地躲过,“哎呀呀,王爷,你这动不动就扔东西的习惯要改一改了。伤了我也就罢了,若是伤到叶姑娘,继那一巴掌之后,再想获得原谅可就难了。” 先被戳到痛处,这又被揭了伤疤,凤康脸儿都黑了,“沈瀚之!” “算我没说,算我没说。”沈长浩赶忙举手求和,“王爷有事只管吩咐,臣已经等不及将功补过了。” 凤康恨恨地咬了咬牙,他怎么摊上这样一个损友?总能在将他撩拨得暴跳如雷之后,又该死地换成一副善解人意的嘴脸,偏偏他就吃这一套。 “去查一查元妈的事,还有,传信给汤先生,让他放下手头的事情,立刻到清阳府来见我。” 沈长浩笑意骤敛,“王爷,我能问问,你急召汤先生所为何事吗?” —— 第196章 我要娶她! 被凤康尊为“先生”的这位,姓汤,名远修,明里是他拜认的记名先生,暗里则是雪亲王府最大的谋臣,智博德隆,有帝师之才。 汤先生很多记名弟子,上到皇子,下到平民百姓家的儿孙,年龄不等,性格迥异,才情不均。 收徒的原由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三叩奉茶、正儿八经拜师的,有的是走在路上瞧着顺眼随口收的,到酒楼饭馆吃饭忘记带钱,也会收个徒弟来抵账。只怕有多少弟子,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他并不开堂授课,有人找上门来,高兴了便指点一二,不高兴了任谁说破嘴皮也不会教授一字。 他之所以名声在外,是因为当年参加科举,写了一篇治国策论,殿试时被刚刚登基的当今皇上点为三甲第一的状元,他却大喊无趣,当堂弃官而去,成为华楚国第一个没有官职的“光头状元”。 皇上惜才,特地在翼京开设“状元学堂”,让他为科考学子和官宦子弟讲学授业。凡是得他指点,参加科举考试必定高中。于是名声愈发地响了,慕名拜师的人络绎不绝。 他嫌吵闹麻烦,便关了学堂,整日在街市坊间游走,喝茶饮酒,听书看戏,过着闲散不羁的日子。隔上十天半月进宫一趟,陪皇上下下棋,讲一讲民间的琐事。 每到这时,皇上就会将所有启蒙了的皇子叫到一旁伴驾,以便他心血来潮,教授哪个一句两句。皇子们知道父皇看重此人,在他面前都使出浑身解数,争相表现。 唯有凤康认定他沽名钓誉,不足以为人师表,要么借故不去,要么冷眼旁观。眼见八个皇兄和两位皇弟,先后成了他的记名弟子。也不为所动。 直到年满十六,分府出宫,偶然间在街上遇见他与一名乞丐磨牙,竟从街井闲话之中听出了安邦治国的大道理。于是当街拜师,成了他口中的“第一千三百五十六名”弟子。 成为师徒之后,两个人的八字也不太合拍,见面就争个脸红脖子粗,彼此看不顺眼。 吵吵闹闹了两年之久,这位光头状元突然认真起来,跟凤康彻夜长谈了一次。谈了些什么连沈长浩都不知道,只知道自那之后,他不止对自己第一千三百五十六名弟子倾囊授计,还亲自为其谋划。 凤康在人前仍称呼他为“汤老头”。人后对他却是敬重有加,尊为师,近若父。 表面看来,他还是那个喜欢在坊间游逛的闲人,实际上雪亲王府的许多大事。都经了他的指点和协助。 饶是如此,他那我行我素的性子依然如故,想出现就出现,不想出现强拉了来,也没办法从他嘴里掏出一个字。就连千植署蔬菜染病这样的大事,都无法引起他的兴趣,更别说一般的小事了。 凤康知道他的脾气。若非十万火急的事情,从不主动联系他。 正因为如此,听到凤康急召汤先生,沈长浩才会有那样的反应。 凤康并没有隐瞒他的打算,据实以告,“我想跟他商量一下我的终身大事。” 沈长浩一点就透。“与叶姑娘的终身大事?” “嗯。”凤康点了一下头,神肃色正地看着自己的好友,“瀚之,我想清楚了,我要娶她。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沈长浩脸上最后一丝笑意也消散了,“哪怕这代价是许多人为你筹谋多年的皇位?” “皇位对我来说,有也可,没有也可;而她对我来说,是不能没有的。皇位丢了,可以再争再抢,她要是丢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王爷,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沈长浩一向闲适的声音变得严肃无比,“你为什么要去争夺皇位,你都忘了吗?是为了保命。 如果你现在放弃,让除十一殿下以外的人登上皇位,那么新皇登基之后,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你。到时候你娶了叶姑娘又如何?还不是连累她跟你一起死? 还有兰妃娘娘,如果你不能坐上皇位,就不能掌控后宫,你打算怎样替她讨还公道?刺杀?投毒?放火?如果这些行得通,你也不用等到今天了,不是吗? 叶姑娘的确是天下少有的女子,的确很有魅力,可是她不愿意站在你身后,成为你的贤内助。凭这一点,她就没有资格做你的王妃。 我之所以为你们推波助澜,就是希望她能看清楚王爷是一条迟早要腾空的龙,继而幡然醒悟,不再执迷于自己的田园梦,拿出她所有的才华和智慧,助你一臂之力。 如果她肯放弃自己的执念,一切都将迎刃而解。 你们两情相悦,在一起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何必急着决定终身大事?王爷贵为天家子弟,难道连征服一个女子的自信都没有吗?” 听了他这一番话,凤康唇边浮现出一抹苦涩的笑意,“若是从前,你这样问我,我只会骂你无聊。可是现在,我可以诚实地明确地告诉你,我没有你说的那份自信。” 她那样的女子,要拿什么来征服? 权势吗?她也许会畏惧,但不会屈服。即便得到她的人,也得不到她的心,或者人和心都得不到。 富贵吗?地位她不稀罕,钱她自己可以赚,完全不需要男人给予。 那就只剩下感情了,可是她那样冰雪聪明、敏锐慧黠的女子,至真至诚都嫌不够,又怎能用掺杂了目的的感情去欺骗她亵渎她? 看过她在这里生活的种种,听她说了那么多还没有来得及实施的计划,他怎么舍得委屈她,让她放弃自己亲手创建的一切,跟他走上那条残酷血腥的皇权之路? 她不来就他,他便去就她。只要能与她长相厮守,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我相信,保命的方法不止登上皇位一种;为母妃讨还公道,也不一定非要掌控后宫。” 沈长浩惊讶地挑起眉毛,“所以,王爷已经想到方法了?” 凤康深吸了一口气,“正因为没有,我才要急召汤先生来商议。” 沈长浩不以为然地笑了,“王爷以为,汤先生知道你想放弃皇位,还会帮你献计献策吗?” “总要试一试。”凤康看起来也没什么把握,神情却很坚定,“瀚之,你去传信吧。就说如果他不来,我就私定终身了。” 沈长浩很熟悉他这种神态和语气,那是心意已决的表现,知道再劝也没用,便不多说,“是,臣这就去办。” 沈长浩私下里对他自称“臣”,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玩笑之语,一种则是刻意疏离。他心里明白,自己“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决定,让他的好友失望了。 争夺皇位,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是一群人,一个因利益或者其他目的集结起来的势力。 从他还没有成年开始,他的身边就围拢了这样一群人,以效忠为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推着他,赶着他,不断地向前走。 到最后,连他都搞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踏上那条路的。等他搞清楚的时候,他已经身不由己,骑虎难下了。他的每一个决定,都牵动着许多人的利益,乃至身家性命。 这个皇位,与其说是为自己争,还不如说是为他们而争。 他下这个决定并不容易,经过反反复复的思量,权衡,挣扎,取舍,最终他还是决定自私一回。当然,他不会扔下那些人不管,他会想办法安排,把他们放到合适的位置上去。 这一切,都要等汤先生来了再说! 凤康做出如此大的一个抉择,叶知秋全不知情,挑完种子,洗漱一番,便躺在她那张宽大松软的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了过去。一夜无梦,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冬元节的早上了。 今天罐头工坊停工,学堂也放假了,山坳里比往常安静许多。她照例换上一身利爽的衣服,到附近跑步,顺便巡视菜棚。经过鸭舍附近,就见葫芦满脸笑容地迎了出来。 “知秋姐,你快来瞅瞅,咱们养的鸭子下蛋了!” “是吗?”叶知秋喜出望外。 一般来说,母鸭长到四至五个月就应该开始产蛋了。不知道是种类的原因,还是气候条件的原因,她养的这批鸭子过了五个月迟迟没有下蛋的动静。 她以为这一耽搁,会推迟到明年春天去,没想到竟然在冬元节这天开产了,真是意外之喜。 “昨天知秋姐不是说,要抓几只公鸭杀来做烤鸭吗?我今天一早起来,打算喂食之前抓好送过去,没想到一进棚子,就瞧见草窠里多了好几个蛋。” 葫芦一边引着她往里走,一边兴奋地讲述着。 “有多少?”被他的好心情感染,叶知秋迫不及待地问。 “六七个呢。”葫芦用手比划着道,“我寻思着你大约想留种蛋,就没捡起来。知秋姐,你看,就在那儿呢!” 叶知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颗青皮鸭蛋静静地躺在垫草上,表面上还染着丝丝血迹。再往前走,又接连发现了五六颗。 她让葫芦把蛋收了,在鸭舍转了一圈,见大多数母鸭性情都比从前温顺了,这是产蛋的前兆。 “看来咱们要给鸭舍改装一下了。”她笑着道。 葫芦精神振奋地靠过来,“知秋姐,咋改装啊?” —— 第197章 立刻将你碎尸万段! 影响鸭子产蛋的最大因素是光照和温度,温度因素,在建造鸭舍的时候叶知秋已经考虑到了,在鸭舍地下挖了烟道。 鸭舍的窗子采光度是足够的,只是现在日短夜长,只依靠白天的阳光是达不到产蛋要求的,需要在晚上增加光照。这里没有电灯,只能考虑油灯了。 另外,食料成分和放牧时间也要稍作调整。 她把改装的大体方向跟葫芦说了一下,“这样吧,我回去写一个方案,你找多禄大哥帮你一起做。需要什么材料,告诉阿福,让她去置办。” “哎,行。”葫芦笑呵呵地答应了。 叶知秋又细细叮嘱了他一些喂料和放牧的注意事项,想起日后鸭群开产,会比过去更费神,便道:“葫芦,我还是给你雇一个帮手吧。” “不用不用。”葫芦赶忙摆手,“现在不喂鱼了,还有嬷嬷帮我,忙得过来。知秋姐,你现在家大业大的,要花钱的地儿多了,能省就得省。” 叶知秋见他一脸认真地替自己打算,忍不住笑了起来,“正因为家大业大,才不差那点银子。你感觉累的话,一定要告诉我,要是因为省几个钱把人使唤坏了,别人不得骂我黑心啊?” 葫芦也跟着笑,“知秋姐,你要是黑心,天底下就没有不黑心的了。你对我们这些干活儿的人啥样儿,大家伙儿心里可都明白着呢。” “你给我戴这么大一个高帽,我以后想压榨你都不行了。”叶知秋跟他说笑了几句,便出了鸭舍,沿着塘边一路慢跑到育苗棚。 负责打理这个菜棚的是小喇叭的一对年轻夫妻,丈夫名叫李大有,妻子叫腊梅。夫妻二人是前些年逃荒过来的,没有田地,在家门口开了一片菜园,以种菜卖菜为生。 叶知秋去村里挑人的时候。第一眼就看中了他们。这对夫妻不仅勤恳能干,而且在种菜方面有一套自己的心得,培训期间也学得最认真,掌握得很快。 她打算重点培养这一对。便将他们提前调到棚里来,让他们边做事边学习。剩下的那些人,还要再学习几天才能正式上岗。 现在学堂是三班授课,孩子们上午学文,下午习武,空出学堂给大人上培训课。讲师自然是她,上课的除了她选中的种菜人员之外,还有像陈老三、多禄和豆粒儿爹这样的好学之人。 因为来上课的人大部分不识字,开讲之前,她会先教他们认一些常用的字。教授种菜知识都是用图画的方式。讲解的时候也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她有美术功底,画出来的图栩栩如生,课也讲得生动有趣,很受这群老学生的欢迎,都笑着称她为“秋先生”。 王太医和洗墨感觉她这种授课方式很新鲜。跟着听了几回。凤康和沈长浩也去过一次,不过他们并没有露面,只是站在门外旁听了小半个时辰。 看到她,李大有和腊梅双双迎了出来。 “我刚才还跟大有说,秋先生该来了。这不刚落了话儿,你就来了。”腊梅二十岁出头,是个开朗健谈的人。别看她长得娇小。做起活儿来干净麻利,家里地里,样样拿得起放得下。 李大有是个很有趣的人,平常不爱说话,一旦打开话匣子就会滔滔不绝。他擅长模仿,只要看一次。就能将别人的神情动作学个八、九不离十。 这会儿他的话匣子显然还没打开,只在一旁蔫蔫地陪笑。 叶知秋和腊梅说说笑笑,将苗圃挨个查看了一遍,见没什么问题,跟二人打过招呼。准备回去做饭。出了菜棚走出没多远,就见沈长浩斜倚在沟渠旁边的一棵树上,噙了一脸散漫轻佻的笑意望着她。 她心知这人来找她必定有事,也不急着点破,戏谑地笑道:“这一大早四野无人的,沈公子摆出一副风情万种的模样,盘算着色诱哪个啊?” 沈长浩挑眉轻笑,“若我色诱叶姑娘,叶姑娘可愿意赏脸?” “脸我随时可以赏,就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了。”叶知秋走到他面前站定,“你特地跑到这里来找我,应该不是为了给你家主子添堵的吧?” “叶姑娘怎知不是?”沈长浩勾起唇角,目光在她薄汗微醺的脸上打着转,“反正王爷的女人我染指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叶知秋从他笑意盈然的话语当中听出了几分不同寻常的意味,敛了玩笑之意,“沈公子,你和他……是不是吵架了?” “吵架?”沈长浩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长声地笑了起来,“只有女人和女人吵才叫吵架;男人和女人吵,是打情骂俏;男人和男人是不会吵架的,只会打架,叶姑娘想不想见识一下?” 叶知秋怔了怔,“你什么意思?” 沈长浩笑而不答,突然探身向前,动作熟练地揽住她的腰身,低头吻了下来。 叶知秋吃了一惊,还来不及推开他,就听耳畔传来一声怒吼,“放开她!” 一道人影随声闪现,将她一把拉到身后,挥起拳头,狠狠地打在沈长浩的脸上。 这一拳用上了十成十的力气,沈长浩闷哼一声,跌坐在地上,嘴角渗出丝丝血色来。无视那个打他的人,笑眯眯地看着叶知秋,“叶姑娘,你见识到了吗?” 叶知秋不知道该如何接话,默默地望着挡在身前的凤康。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可从他绷得笔直的后背也能感觉出来,他现在很生气。 “沈瀚之。”他一字一顿,声音冷怒阴寒,“我自问待你不薄,你就用这种方式回报我?” 沈长浩抹去嘴角的血迹,慢条斯理地站起身来,“臣回报王爷的方式可不止这一种,如果王爷不想让臣一一尝试,最好现在就赐臣一死。” “沈长浩,沈瀚之。”凤康把牙齿咬得咯吱作响,“你居然拿死来要挟我?你以为我舍不得杀你是吗?我警告你,你若再敢碰她一根手指头,我立刻将你碎尸万段!” 沈长浩含笑一揖,“那臣就先谢过王爷大恩了。” 说罢自顾自地转了身,迈开步子,不急不缓地远去了。 叶知秋从凤康身后转过来,见他脸色铁青,眸子危险地深眯起来,双唇和面部线条紧绷欲断,无奈地叹了口气,“明知道他是故意的,你何必气成这样?” “正因为他是故意的,我才生气。”凤康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神情便缓和了许多,“以后离他远一点,否则他真对你做出什么事来,我很难保证不会杀了他。” “好,我会尽量避开他的。”叶知秋顺从地答应了,又问道,“你和沈公子到底发什么事了?” 凤康眸光一晃,避重就轻地答:“没什么,只是在某件事上意见相左而已。” 叶知秋看得出来,事情没他说的那么简单,并不过多追问男人之间的纠葛,只柔声地劝道:“你们两个是同窗好友,又是亲如手足的兄弟,有什么事坐下来好好商量,别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多伤感情啊?” “我只是看不惯他把你牵扯进来。”凤康犹自气呼呼的。 “这件事的确是他做得不对,就算你不动手,我也会重重地赏他一座五指山的。”叶知秋用手指给他抚平紧皱的眉心,“不过你也有不对的地方,如果你跟他及时沟通,他怎么会头脑发热,来招惹我这个不该招惹的人呢?” 凤康哼了一声,“他就是贼性不改!” 叶知秋知道他听进去了,并不多劝,转而问道:“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凤康不好说自己是看到沈长浩鬼鬼祟祟地跟在她后面,特地赶过来一探究竟的,含糊其辞地道:“我来寻你。” “你找我有事?”叶知秋有意岔开话题。 凤康的确有一件事要跟她说,便顺口答道:“过些日子汤先生会到这里来,他是我很敬重的一位先生,德高望重,才高八斗,就是脾气古怪了些。 他或许会跟你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也有可能会找你的麻烦。你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跟他一般见识。他若问你什么,你只管如实回答。他若让你做什么事,你能做就做,不能做就不要理会他。 他喜欢饮酒,对吃食也很挑剔。还有,他不喜欢别人说他老……” 他神色郑重,一口气嘱咐了一大堆。叶知秋半是惊讶半是疑惑地望着他,这是什么意思?要把她介绍给家长吗?他们好像说好只谈恋爱,没说过要成亲吧? “你等等。”她止住他的话茬,“那位汤先生,我非见不可吗?” 凤康明白她想说什么,苦笑道:“只怕你不主动去见他,他也会来见你的。” 他也由衷地希望汤先生能跟她见上一面,亲眼看一看她是怎样出色的一个女子,从而理解他为什么愿意为她放弃皇位。他相信,她一定能给汤先生留下好印象的。 叶知秋并不知道汤先生是他特地请来相看她的,只当是那位是顺道而来,顺便而为。不过是见一见长辈,没什么好扭捏的,便问道:“我需要准备什么吗?” —— 第198章 叫姐夫? ps: 多谢“书友131029134821666”童靴的粉红票票,鞠躬感谢!!! 凤康凝了她一眼,“你已经很好了,什么都不需要准备。” 情人眼里出西施,叶知秋并没有深入琢磨他这句夸奖隐含的意思,又问道:“那汤先生什么时候到?” 从他的话语之中就能听出来,那位先生在他心中的地位极高。她可以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可他重视之人的看法,她不能不在乎。 见家长这种事情,不管放在谁身上,多多少少都会有那么点紧张,她也不例外。 “快则七八日,慢则十天半月。”凤康伸手,轻轻地抚了抚她的头发,“你不必担心,汤先生只是脾气怪了一些,并非不近人情之人。” 叶知秋笑笑,“我没什么好担心的,就是问问清楚,有个思想准备。” 凤康本想再叮嘱她几句,又怕说多了引起她的怀疑,便忍下了。在商议出结果之前,他不想让她知道自己的决定,免得节外生枝。 沈长浩是个聪明人,是不会泄露秘密的。正因为不能说,那个人才会做出刚才那样的轻薄举动来刺激他。 两人边说边走,不知不觉就到了家门口。 “跟沈公子好好谈谈。”叶知秋嘱咐道。 “嗯。”凤康淡声地应了,靠过来在她额上亲了一下,“回去吧。” 叶知秋点了点头,待要转身,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地声响。扭头一看,就见篱笆墙后面藏着两个小小的人影,各自用手捂着脸,透过指缝,能看到四只滴流乱转的眼珠。 虽说她和凤康没做什么过火的事情,可被小孩子看了现场直播。还是满心尴尬。迁怒地嗔了凤康一眼,便逃也似的进门去了。 凤康脸色一沉,“鸣儿,虎头。你们躲在那里干什么?出来。” 虎头并不怕他,拉着神情有些畏怯鸣儿走出来,笑嘻嘻问:“康大叔,你要给我当姐夫吗?” 凤康那因为“康大叔”乍然皱起的眉头,又因为“姐夫”这个称呼舒展开来,“怎么,你不愿意吗?” “姐姐愿意我就愿意。”虎头的态度很民主。 凤康心神一动,把声音压低了些,“那你觉得你姐姐愿意不愿意?” 虎头认真地想了想,“我瞅着姐姐愿意。要不她咋能让你亲呢?” 凤康老脸一烫,正思忖着怎么才能将刚才那少儿不宜的一幕遮掩过去,又听他问:“康大叔,那你跟我姐姐啥时候成亲啊?” “这个……”凤康给不出准话,只能含含糊糊地道。“快了。” 鸣儿听这两人你来我往聊得热闹,不甘寂寞地插话进来,“爹,你要跟叶姐姐生弟弟吗?” “我倒是想生。”凤康脱口回了一句,说完意识到在小孩子面前失言了,便板起脸来呵斥道,“这些乱七八糟的话你是从哪儿学来的?以后不准再说。听见了吗?” 鸣儿听他语气严厉,扁了扁嘴,眼睛里迅速蒙上了一层水雾。 凤康怕他哭出来,本着一碗水端平的态度,又转头去呵斥虎头,“你笑什么。没说着你是吧?成亲不成亲那都是大人的事,不是你一个小孩子能随便议论的。 还有,以后不准叫我康大叔!” “那叫啥?”虎头眨巴着眼睛,试探地问,“叫姐夫?” 凤康压下控制不住想要扬起的唇角。咳了一声,“想叫就叫,随便你。” “姐夫。”虎头脆生生地喊道,“你跟姐姐成亲了,鸣儿是不是得管我叫小舅舅啊?” 凤康被他逗乐了,忍不住在他脑门上敲了一记,“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挺会排资论辈的。” 虎头捂着脑袋嘿嘿地笑了两声,便去逗惹鸣儿,“叫声儿小舅舅来听听。” “我才不叫呢。”鸣儿撇着嘴巴,一百个不乐意的样子,“豆粒儿和狗剩他们会笑话我的。” “他们敢?!”虎头拿出长辈的架势来,虎虎生威地道,“他们要是敢笑话你,我替你收拾他们。” 鸣儿很不屑地把头扭到一边去,“不叫就是不叫。” “就叫一声儿,我拿果丹皮给你吃。” “我不要,叶姐姐给了我好多呢。” …… 凤康对这样的情景已经司空见惯了,由着他们贿赂反贿赂去。回到宅子里,跟洗墨打听了一下,得知沈长浩已经回来了,便吩咐道:“让他马上到我房里来。” “是。”洗墨答应一声,敲开沈长浩的房门,传了话便识趣地躲远了。 沈公子是带着伤回来的,主子的脸色也不太好看。据他多年的经验,两位巨头之间的事情,能不掺和就不掺和,否则一不小心就会变成被殃及的池鱼。 沈长浩按照君臣的规矩见了礼,“王爷召臣前来,有何吩咐?” 凤康见他半边脸颊红紫肿胀,心里懊悔自己下手太重,嘴上说出来的话依然硬邦邦的,“别的女人你都可以碰,唯独她,不管你有什么理由,都不能碰。” “臣只是稍稍碰了一下,若是换成别人,叶姑娘早就已经没命了。”沈长浩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眼底却是一片肃然之色,“那些拥护王爷的人,绝对不会允许一个女子破坏王爷的大计,定会想尽办法阻止,哪怕以命换命。 这一点,王爷应该比臣清楚!” “我当然清楚,所以在没有找到万全的法子之前,不能放出半点风声。”凤康目色沉沉地看着他,“瀚之,我对你推心置腹,不是让你来阻止我的。 我也不奢望你能毫不犹豫地赞同我的决定,我以朋友的身份请求你,至少让我试一试。如果不去尝试,我怕我会后悔终生。” 沈长浩面容微动,沉默了半晌,无奈抚额。“竟让王爷对我说出‘请求’二字,看来我还是低估了叶姑娘的魅力。” 凤康听他不再自称“臣”,不由松了一口气,“瀚之。谢谢你。” “王爷现在言谢还太早,我不阻止并不表示我支持你。即便有一天我改变主意,我能为你们使上的力量也很渺小。”沈长浩扫了他一眼,“王爷别忘了,你身后还站着一个皇上呢。 不管你筹谋得多么周详,皇上一道圣旨降下,就能让你功亏一篑。” 想起自己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皇帝老子,凤康脸色又阴了几分,“哼,他怕是巴不得我退居三舍。他若有心让我继承皇位。就不会将我捧得高高的,让所有人都把我当作活靶子。” “也许正相反呢?”沈长浩提出不同的意见,“王爷仔细想一想,以你的性子,如果不把你逼到绝境上。你会奋起一争吗?” 凤康很不以为然,“他有你想的那么用心良苦吗?分明就是任性妄为,不计后果。” “这么说也没错。”沈长浩眼前晃过那位九五之尊佯装震怒、让满朝文武伏跪在大殿上、自己狼吞虎咽偷吃点心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 凤康不想再提那个人,“京城那边还没有确切的消息吗?” “我正要禀告此事。”沈长浩收了笑,从袖袋里摸出一张纸递给他,“昨天夜里送来的。王爷已经睡下了,我就没有打扰。” 凤康抖开那张纸,迅速浏览一遍,面上便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这不可能,七皇妹怎么会……” “我也感觉这事蹊跷得很。”沈长浩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七公主与王爷、十一殿下素来亲厚,若是知道王爷有了喜欢的姑娘,只怕高兴还来不及,怎会暗中谋害呢? 可是我们的人查了将近一月,只查到公主府近期大量采购过硝石木炭等物。我猜想。七公主会不会是被人利用,在不知情的境况下为他人做了帮凶呢?” “为什么这信上没有提到七皇妹购买那些东西的用途和去处?” “王爷,我们并没有在七公主府上安插眼线。我们的人想必是碍于你和七公主的情分,不敢随意入府探查。” 凤康凝神沉思了片刻,“那就不要查了,我写一封信给七皇妹,直接问个清楚便是。” 沈长浩扬了一下眉毛,“王爷不怕打草惊蛇?” “是不是蛇惊了才知道。”凤康当即铺纸提笔,刷刷点点,很快就写好了一封信,吹干折好,交给沈长浩,“尽快送出去。” “好。”沈长浩将信随手塞进袖子里,“我还收到一个有趣的消息,你要不要听一听?” 能被他用“有趣”来形容的消息,一定跟旬阳府有关,凤康赶忙问道:“十一怎么了?” 据之前传来的消息,十一跟宣宝锦抵达封地以后,一直没什么动作。只是偶尔装扮成平民夫妇,到坊市闲游散逛,看起来恩爱美满,好像已经根本不在乎被赶出京城的事。 他不相信宣宝锦费尽心机将十一弄到封地去,只是为了过那种平淡无虞的日子。可她若是图谋什么,这么长时间,应该有所动作才对。 沈长浩还未开口,便忍俊不禁了,“十一殿下与定王妃决定,在冬元节当晚的夜市上举办猜灯谜大会,与民同乐。” “与民同乐?”凤康一脸的惊讶,“他们就不怕有人趁乱要了他们的命?” 沈长浩笑着摊了摊手,“十一殿下既然敢这么做,定然是不怕的。” 凤康的惊讶之情退去,疑惑又起,“十一对灯谜向来没有兴趣,这定是华锦郡主的主意,可是她为什么要冒风险做这种可有可无的事情?” 不等沈长浩回话,门外便有人扬声禀报:“王爷,定亲王的人求见!” —— 第199章 送礼与回礼 房中的两人同时一怔,随即就听沈长浩笑道:“这还真是说什么来什么。” 凤康面色微沉,将禀告之人的喊进来细问,“定亲王的人现在何处?” “回王爷,来人正在王府之中恭候您的召见。” “可说了为何而来?” “说是奉定亲王之命,来给王爷送礼的。” “只是送礼?” “是。” 凤康将人打发出去,看向沈长浩,“瀚之,你怎么看?” “手足兄弟,封地相邻,过节的时候送个礼不是很正常吗?”沈长浩置身事外地笑道。 凤康皱了一下眉头,“就因为太正常了,才感觉不正常。” 自从宣宝锦变成定王妃之后,沈长浩就摸不清她的路数了。不管她做什么还是不做什么,都有一种被她牵着鼻子走的感觉,现在也是一样。 “王爷,我们还是不要疑神疑鬼了。既然定亲王的人来送礼,我们只管收礼就是。与其劳神费心,时时未雨绸缪,不如兵来将挡,见招拆招。” 凤康赞同地点了点头,“好,那你就回去一趟,跟十一的人拆拆招吧。” 沈长浩有些意外,“怎么,王爷不想亲自召见?” “除了当面赐赠,你什么时候见我亲自收礼了?”凤康似有不屑地哼了一声,“你回去接待十一的人,按照礼单回了他们的礼,不必过问十一被赶出京城的事情,我这边的事情也不要提及,态度分寸你自己拿捏。 如果他们只是单纯来送礼的,这样就够了;如果他们是故布疑阵,那我们就以疑制疑好了。” 沈长浩听他用的是“他们”,而不是“她”,似乎心里已经跟定亲王生了嫌隙,不由轻叹一声。“红颜祸水啊!” 凤康也不想跟自己的至亲兄弟产生隔阂,然而这天底下最容易被利用的,就是兄弟之情。若是从前也就罢了,可现在身边有了叶知秋。他不敢大意。稍有疏忽,山洞坍塌的事情说不定就会重演。 失去的苦痛与煎熬,他不想经历第二次! “你去吧,快去快回。”他对沈长浩挥了挥手。 沈长浩摸着自己半边红肿的脸颊,幽怨地嘀咕,“我还真是命苦,伤了脸还要去替主子做那面上的功夫。” 凤康知道他平日里最爱惜自己那张脸,有些过意不去,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句,“让王太医给你瞧瞧。” “多谢王爷姗姗来迟的关怀。已经瞧过了。”沈长浩在门外回道。 凤康和沈长浩谈论收礼的时候,叶知秋和阿福则凑在一起商议着送礼的事情。 “知秋姐姐,为什么别人只有一份礼,闻公子有两份啊?”阿福目光闪闪地问。 “这不全是送给闻公子的,有一份是送给闻夫人的。”叶知秋纠正她道。“你忘了吗?秋元节那天,闻夫人送了我一份厚礼,我还没给人家回礼呢。” 按照这边的规矩,收礼的时候就该回礼的。当时不回,也要在隔天补上。一般来说,回赠的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三天。 而她因为那卷松绡大受启发,一头扎进大棚覆膜的研究之中。便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等她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早就过了回礼的时机。 这段时间闻府也没有红白喜事,寻不到以礼还礼的由头,拖来拖去,就拖到了冬元节。 听她这么说。阿福忍不住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对闻公子格外关照呢。要是让康九爷知道了,还不得翻了醋缸啊?” 叶知秋明白她说的“格外关照”是什么意思。在她脑门上戳了一下,“你这小脑袋瓜里整天瞎琢磨什么呢?拿东西补偿感情是最伤人的行为,你看我有那么蠢吗?” “没有没有。( 平南文学网)”阿福赶忙摆手,“知秋姐姐,你别误会啊,我可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觉得闻公子有点可怜。为了给成爷爷治眼睛,忙前跑后的,还亲自上山采药。 连我这种不懂感情的小丫头都能看出来,他喜欢你。可惜啊,有个康九爷跟这儿戳着,他连说出来的机会都没有。你是没瞧见他每次看你的眼神儿,啧啧……” “行了,你少八卦了。”叶知秋瞪过来,“收拾收拾快走吧。” 闻苏木的感情,她不是没有感觉。只是她的感觉,跟别人不太一样。 闻苏木这个人脾性纯良,虽然聪明,却没什么心机。出生在世家,从小衣食无忧,被当作珍贵的瓷器般捧着呵护着。 即便在行医的过程之中,发生了毒蛇伤人和乞丐死亡之类的事情,被人猜疑,被人误会,依然有家人护在四周,替他无微不至地遮风挡雨。 这种事情,放在别的行医者身上,就是致命的,可放在他身上连挫折都算不上。因为家人不需要他靠行医赚钱养活,也不在乎他能不能在医术上有所建树。 正是这种不需要不在乎,使得行医没能成为他的职业,而是变成了兴趣爱好。也使得他比谁都渴望经历风雨,摆脱家人温柔的禁锢,有所担当,有所作为。 他之所以被她吸引,不是因为她容貌好,也不是因为她身材好,而是因为她的没有家世和背景;家人老的老幼的幼,都要依靠她来养活;她白手起家,而且小有成就…… 这些都是他渴望却无法实现的事情。 他对她的感情,三分来自男女之间的吸引力,两分来自对她赋予信任的感激,剩下的五分则是对她人生的羡慕和憧憬。 三分的男女之情,只能算作好感,还达不到喜欢的程度,也不足以让她产生负担。 把他当作朋友就够了! 阿福匆匆吃了早饭,便坐车往清阳府赶来。先到咸喜酒楼拜会娄掌柜,又去织染作坊给徐师傅送了礼,最后是闻家。她并没有进府,按照叶知秋的交代,将礼品交给门房的人,便转身回去了。 这两份礼品摆在面前的时候,闻夫人不由放声大笑,“这姑娘真是太有意思了!” “夫人,您还有心情笑呢?”东霞指着桌上礼品嗔道,“瞧瞧少爷的这一份,都是自家做出来的东西,不见得有多贵重,可处处都是用了心的,人情味十足。 再瞧瞧您这一份,四色八样,中规中矩,跟咱们上次送过去的没什么区别,就是把东西换了一下。奴婢刚才算了算,连价钱都差不多呢,就比咱们的东西稍微贵点儿。 这不是摆明了告诉咱们,她想跟少爷来往,但是不想跟夫人来往吗?” 闻夫人淡定地喝了一口茶,“你说的这层意思,咱们去的那天,她不是已经明明白白地表露了吗?你急个什么?” “奴婢倒是不急,就怕夫人找不到可心的儿媳妇,比谁都急。”东霞抿了抿嘴,不无忧虑地道,“少爷跟也叶姑娘来往几个月,也见了十几二十回了,两个人怎就没生出情意呢?” 提到这个,闻夫人也有些怅然,“只怕不是没有情意,而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我瞧着木儿对那姑娘是动了心的。” “那位叶姑娘真的有那么好吗?”另一个大丫鬟西月忍不住插话进来,“不过一个农家女,连少爷这样的人品家世都瞧不上眼?” “那姑娘未必是农家女。”闻夫人捧着茶盏,略有出神地道,“她那身气度,那谈吐和为人处世的老练程度,哪是小门小户能教养出来的?只怕是落难的凤凰,掉进山沟沟里了!” 西月本来还有些不以为然,听闻夫人对叶知秋的评价如此之高,心下好奇起来,“能让夫人说成是凤凰的姑娘,她可是头一份儿呢,以后要是有机会啊,奴婢还真想见见她。” 闻夫人瞥了她一眼,放下茶盏笑道:“我看别等以后了,就今天吧。” 西月不解其意,疑惑地瞄着她的神情,“夫人,您这是……” “咱们可是讲究礼数的人家,别人送了礼来,岂有不回的道理?”闻夫人眼底闪过一抹精光,很快又隐藏在笑意之中,“东霞,西月,你们两个走一趟,替我当面谢谢那姑娘。” 西月有些糊涂,“夫人,叶姑娘送来这份礼,不就是不识好歹,不想欠您的人情吗?您何必上赶子去谢她?” “傻丫头,夫人哪儿是为了谢她?”东霞笑吟吟地接过话茬,“夫人这是考校她呢,想瞧瞧她收到咱们的回礼怎么应对。” 闻夫人赞许地点了点头,“还是东霞最懂我的心思。” 这是全府上下公认的事实,西月也不去吃那份醋,“夫人,奴婢还是不明白,那叶姑娘没瞧上咱们家少爷,做不成您的儿媳妇了,您还费神考校她做什么?” 闻夫人笑而不语,东霞替她答道:“夫人肯定是另有计较,你不要问这问那了,趁时辰还早,咱们赶快出门吧。” 西月猜不透主子的用意,也不好再刨根问底。朝闻夫人福了一福,揣着满腹狐疑,和东霞一道去库房挑选回礼用的东西。 闻府的两个大丫头来到成家门外的时候,叶知秋正和元妈、燕娘正在院子里杀鸭…… —— 第200章 一年了! 第一眼看到叶知秋,西月瞠目结舌。 那位夫人口中的“凤凰”,此时一身一脸的血水,头发凌乱,还沾着几片鸭毛。一手提着一只挣扎不休的肥鸭,一手握着滴血的菜刀,样子既狼狈又可怖。 这哪里是凤凰?女修罗还差不多! 东霞见过叶知秋干净爽利的样子,表情没有西月那么夸张,可也没料到会在这种境况下见面,开口说话的时候便不似往常那么伶俐,“叶姑娘,有日子不见了……那个,我们是替夫人回礼来的……” 她们身后跟着两个身强力壮的婆子,手里提着大包小裹,叶知秋当然知道她们是来干什么的。 她相信,以闻夫人的头脑,看到那两份礼品,不会不明白她的意思。在明白之后,还要派身边的大丫鬟来回礼,原因无非有三种:一种是锲而不舍的执着,一种是心有不甘的戏弄,另一种就是别有用心试探。 闻夫人是大家出身,虽然性情爽落,不会眼高于顶,可骨子里依然存在着等阶优越产生的骄傲感。被人当面拒绝,又回礼还情,脸皮再厚也不至于纠缠不放;更不至于恼羞成怒,跟她一个小辈计较。 由此推断,这回礼十有八、九是用来试探她的。 试探的目的何在,她不知道。不过来者是客,总不能把人拒之门外。于是将两人请到堂屋落座,让燕娘代为招呼,自己则回房去洗漱换衣服。 再见叶知秋,西月不由眼前一亮。 只见那女子换了一身淡紫色的衣裙,腰身纤细,却无半点柔弱之感。头发蓬松地拢在脑后,除了一枚簪发的银钗,再无装饰。 未施脂粉,皮肤不似闺阁女子那般白皙。也不似村野女子那般黧黑,而是呈现很顺眼的浅麦色。五官精巧,虽称不上倾国倾城,可若是好好装扮一下。定然是位难得一见的美人。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那双眸子。清透黑湛,目光总透着一种形容不出的坚定和锐利,仿佛能看穿人心。 大概是先入为主的关系,对上那双眸子,竟感觉脊背一阵发凉。 叶知秋跟两个人重新打过招呼,礼貌性地问了闻夫人的一些情况,便大大方方地收了礼。并在她们离开的时候,送上一份回礼,装在一个尺余见方的藤盒里。 回程的马车上。西月眼睛盯着那个藤盒,心里直痒痒,“东霞姐,你说那位叶姑娘给咱们家夫人回的是什么礼?” 一般来说,看盒子就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而且礼盒越小。里面装的东西就越贵。可是这个盒子不大不小的,材质也很普通,凭外表什么都看不出来。 东霞也很好奇,“要不,咱们先打开来看看?” 西月等的就是她这句话,连连点头,“嗯嗯嗯。” 东霞将藤盒捧过来。解开绑带,小心地打开盖子。待看清里面装的东西,手一抖,险些将盒子扔出去。 西月“哎呀”地叫了一声,不敢相信地张大了眼睛,“这……这是鸭子和鱼?!” “是鸭子和鱼没错。”东霞定了定神。用手指轻轻地戳弄了一下,“还是没煮熟的鸭子和咸鱼。” “那……叶姑娘送这东西,是什么意思啊?”西月一脸惊疑的表情,“该不会是借着东西辱骂咱们家夫人吧?” 东霞摇了摇头,“不会的。应该有别的含义。” “什么含义啊?”西月娥眉紧蹙,冥思苦想,“鸭鱼?鱼鸭?生鸭咸鱼?咸鱼生鸭?鸭生鱼咸?鱼咸鸭生……” 东霞听她反复念叨了半天,也没念叨明白,便止住她道:“我看这事儿没你想那么简单,你就别白费那个脑筋了,还是回去问问夫人吧。” 马车进了闻府,径直驶到正房门外停下。两个大丫头下了车,捧着藤盒急匆匆地来到闻夫人房中,把叶知秋的回礼呈给她看。 闻夫人看过之后,沉思了半晌,便吩咐道:“送到厨房去,让他们做了吧。” “夫人,叶姑娘送这两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意思啊?”西月忍了一路,早就忍不住了,脱口问道。 “那姑娘是拿我当鸭,拿自己当咸鱼呢。”闻夫人似无奈又似好笑地摇了摇头,“真亏她想得出来。” 东霞将这话略一咀嚼,便明白了。西月还是云里雾里,闹不清楚,“夫人是鸭,她是咸鱼?为什么?” “笨丫头,你见过鸭吃鱼,可见过鸭吃咸鱼吗?”东霞笑着反问。 西月怔了怔,继而恍然大悟,“原来是个意思啊,我明白了。夫人,那这条摆在嘴边的咸鱼,您是吃还是不吃啊?” “你又笨了不是?”东霞嗔了她一眼,“夫人刚才不是说了要送去厨房吗?” 叶知秋并不知道那条象征着自己的咸鱼,被放上了蒸锅。送走东霞西月,便一门心思地做起烤鸭来:去毛开膛之后,烫皮打糖色,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挂晾。 晾上两三个时辰,鸭皮干燥之后,灌汤上二遍糖色,放进烤炉之中慢火细烤。直到鸭子表面完全变成深红色,鸭皮焦脆,取出来刷上一层香油,香喷喷的烤鸭便成了。 趁热片下皮肉装盘,配上自制的甜面酱、葱段和薄皮面饼,吃起来肥而不腻,满口生香。 一炉烤了十只,阿福带回去两只,葫芦和马婶一只,李大有和腊梅一只,杨顺一家两只,自家留下两只,另外两只送给凤康父子。 烤鸭飘香中,山坳的三户人家各自摆起了冬元节的晚宴。 杨家三代同堂,其乐融融;成家欢聚一堂,谈笑宴晏;剩下那一家的气氛就显得有些沉闷。 凤康原想效仿那两户人家,热热闹闹地过节,因此把鸣儿、沈长浩、洗墨、王太医和朱师傅都叫了过来,坐在同一张桌上吃饭,不想弄巧成拙。 沈长浩和洗墨倒是没什么,王太医和朱师傅却是第一次和主子同桌吃饭,俱是正襟危坐,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主座上的人。他端杯,他们便跟着端杯;他举筷,他们便跟着举筷子;他放下杯筷,他们也赶忙放下。 “这个烤鸭的吃法倒是新鲜。”沈长浩为了活跃气氛,挑起话头,“切片卷饼,吃起来既方便又干净,叶姑娘果然心思灵巧。” “是啊是啊。”王太医和朱师傅齐声附和。 洗墨接起话茬,“这烤鸭的味道也比咱们平常吃的要好,应该让府里的厨子跟叶姑娘好好学学。” “是啊是啊。”两人又齐齐点头。 凤康听他们夸奖叶知秋,心下一高兴,便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王太医和朱师傅见状,也急忙喝光了自己杯子里的酒。 如此察言观色,小意相陪,坐了小半个时辰,菜没吃上几口,汗倒是出了好几斤。 鸣儿饭量小,很快就吃饱了,拉着洗墨出去玩。走了两个人,另外两个又一副如坐针毡的样子,凤康意兴阑珊,于是将他们打发出去,只留下沈长浩和他对饮。 沈长浩见他心不在焉,陪他喝了两杯,便自觉离席,“留得住人,留不住心,王爷还是早些会见佳人去吧。” 被他一语道破心事,凤康有些羞恼,更多的则是迫切。 节日是一种奇怪又奇妙的东西,总能加倍制造孤寂,促使人们去寻找温暖的源头。就如此时的他,距离上次见面还不到一个时辰,又抓心挠肝地思念起来。 见不到她,心里就像是燃起了一团火,焦灼难忍。 他捏了捏袖袋里用锦帕包着的东西,一面在脑海里勾勒着见面的情形,一面向外走去。穿过角门,轻车熟路地进了她的房间。 她不在,房里漆黑一片。习武之人本就视力过人,加之对这房里的一切都很熟悉,不需要借助灯火,便通畅无阻地来到床边,仰面躺下去。 她的床很宽大很柔软,被褥蓬松干爽,染着淡淡的幽香,跟她一样,令人留连忘返。 不知道躺了多久,他已经开始昏昏欲睡了,才听到一串轻盈的脚步渐行渐近,在门外略一停顿,随着开门声延伸到房间里来。 这脚步声他很熟悉,不用看也知道是她回来了。悄无声息地起身,从她身后绕过去。 叶知秋刚摸到火折子,就被人从后面抱住了。她先是一惊,感觉出是他,又松了一口气,抱怨道:“你来了怎么不点灯呢?吓我一跳。” “一年了。”他下颌抵在她一侧肩头上,回了她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叶知秋一怔,随即明白过来,“是啊,整整一年了。” 去年的冬元节,他打马而来,将她强拉进酒楼吃了一顿饭。又随后追来送她,还在官道的劲头掠夺了她在这个时空的初吻,最后两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现在回想起来,他那蹩脚的关怀和粗鲁的告白,犹如在梦中发生的一样。 “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他轻声地问。 “什么事?” “明年的冬元节,不,以后的每一年的冬元节,都陪在我身边。” 叶知秋身体一僵,正不知该怎么回答,忽觉腕上微凉,多了一个沉甸甸、细致滑润的东西。用手摸了摸,像是一枚玉镯。 “这是……” “礼物。”他简短地答了,便拉着她转了一个身,低头寻到她的唇吻下来。灼烫的唇舌带着酒气,密密封缄,热烈纠缠…… —— 第201章 汤先生到了! ps: 多谢“地狱先生”童靴慷慨打伤,鞠躬!!! 冬元节一过,叶知秋再度忙碌起来。 白天带领大家对育苗棚里的秧苗移栽定植,给他们上实践课;晚上在学堂加设晚班,上理论课。 定植的前七天是紧要时期,直接关系到菜苗的优劣和日后的产量。学生们虽然学得很认真,可毕竟没什么经验,事无巨细都要找她拿主意。 尤其在温度和湿度的控制上,他们几乎没有概念,很难拿捏分寸。她只好在十座菜棚之间不断巡视,把自己当做温度计,指导他们调控温湿度。 在她和大家的辛勤照看下,所有的菜苗扎根成活,稳健窜长,她却急剧消瘦,原本就不甚丰腴的身板单薄得一阵风就能刮跑。 每次见到她,凤康都是心疼焦急又苦闷。心疼的是她的辛苦,焦急的是自己什么忙也帮不上,苦闷的是她根本没有闲暇搭理他。 整个白天和乃至半个晚上,她身边都会围绕着一群人,唯有睡前一点点时间能够单独相处。往往说不上两句话,她就疲惫不堪地睡了过去。他只能在睡美人的脸上和唇上浅尝辄止地亲吻几下,聊慰相思。 如此日夜忙碌,一转眼就过了十多天。这天是闻苏木为成老爹第一次下针的重要日子,叶知秋特地抽空赶了回来。 因为施针存在风险,又是自己能否复命的最后希望,成老爹显得很紧张,死死地攥着叶知秋的手,额上微微冒汗。 “成老伯,你不要怕。”闻苏木温声和语地安抚着他,“这针是我和王大夫反复琢磨改进过的,放在冰里稍稍冷冻一下,坚韧程度很接近银针。我已经在自己身上试过很多次了。不会有事的。” 王太医也在一旁劝道:“成大哥,我翻阅过医典,这木针啊,在很早之前就有行医之人使用过。闻小兄弟在秉承前人智慧的同时。又对木针的缺陷做了改善,已经将风险降到最低了。 你什么都不要想,放轻松一些。我跟你保证,肯定不会有问题的,你只管放心好了。” 听了他们的话,成老爹心里多少踏实了一些,依然抓着叶知秋的手不放,“秋丫头,你可不能走,在这儿看着爷爷啊!” “爷爷。我不走。”叶知秋拍了拍他的手背,“我就在这里陪你一块儿治病。” “哎,那就行。”有孙女儿站脚助威,成老爹底气足了些,“闻家大侄子。你给我扎针吧。” 闻苏木应了声“好”,将药箱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个装有冰块的四方盒子。将浸好药液的木针放在冰块之间,稍作冷冻。 这个冷冻的程度要求极为精细,多一分少一毫都不行。重了木针就会变脆,容易断折;轻了木针太软,穿刺不利。所以不能将所有的针一股脑放进去冷冻。而是要冻好一根施一次针。 正因为要谨小慎微,处处仔细,施针过程十分漫长,足足用去一个时辰。将木针拔下之后,所有人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负责施针的闻苏木和受针的成老爹,更是汗湿后背。几乎脱力。 “叶姑娘,苏木幸不辱命,这次施针很成功。”闻苏木看着叶知秋的眸子,因为兴奋和欢喜熠熠地闪着光亮。 叶知秋含笑点头,“闻公子。辛苦你了,谢谢你。”又转向王太医,“王大夫,也谢谢你。” “不用谢我。”王太医笑呵呵地摆手,“我什么都没做,都是闻小兄弟的功劳。若换个人,没有他那样娴熟的指法和灵敏的感觉,这针就很难施成了。” 闻苏木谦虚地笑着,“王大夫太过夸奖了,若没有你提点和建议,怎能如此顺利?” 凤康感觉自己被忽略了,听他们互相吹捧很是腻烦,插话进来,“施针多久之后才能见效?” “我与王大夫仔细商议过,三天施针一次为宜。”闻苏木表情认真地回答道,“若不出意外,治疗半月即能生效,一个月后便可复明。” 成老爹闻言欣喜不已,“秋丫头,你听见没?我一个月后就能瞧见你了。” “我听见了,爷爷。”叶知秋眉眼弯弯地揽住他的肩头,“到时候我一定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你看个够。” “好好好。”成老爹乐得一连说了三个“好”。 闻苏木许久没见叶知秋,原想跟她多说几句话,无奈旁边有个凤康虎视眈眈地盯着,有话也说不出口。于是嘱咐了成老爹一些注意事项,便收拾了药箱针筒告辞。 叶知秋送走闻苏木,就被凤康拉回房中,又亲又抱,好一番缠绵。 她算算时间,差不多到菜棚覆膜下帘的时候了,便挣脱他的纠缠道:“我要回菜棚看看,晚上有空了咱们再聊。” 凤康不知道被她这话哄了多少次了,坚决不上当,抱着她不肯松手,“你这个小骗子,每次都说晚上有空聊,每次都在聊之前睡着,我信你才怪。” “对不起了,我不是故意的,等忙过这一阵我好好陪你。”叶知秋柔声地道了歉,又踮起脚来主动送上一吻,“喏,补偿你的。” 凤康哪有这么好打发?顺势捉住她的唇,发狠地压下来。舔舐吮吸,辗碾蹂搓,似乎要将她生吞入腹一样。 一吻终了,叶知秋用手指抚着麻痛肿胀的唇,不满地瞪着他,“又不是不让你亲,用得着这么强取豪夺吗?” 凤康不接茬,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眸子幽黑暗沉,染着丝丝缕缕的灼热。 叶知秋清楚地读懂了他眼神之中蕴含的“意犹未尽”,心脏怦怦乱跳。想要移开目光,却像是着了魔一样无法挪动,一分一分地沉入他深邃的眼底。 有一种燥乱又陌生的酥麻感自心尖传播开来,迅速流遍全身。血液一下冲到头顶,她的脸腾地红了。 “你乱想什么呢?”她又羞又恼地推开他,用力捶了他一拳,转身向外跑去。 凤康按着被她打过的胸口,感觉失落又好笑。他刚才的确动了欲念。可他也没打算干什么啊。竟然抛下他逃走了,真是个不、厚道的丫头! 叶知秋一口气跑到院子里,脸颊依旧滚烫,呼吸也还是乱的。真是好险。再跟他对视片刻,大白天的说不定就要擦枪走火了。 来这边之前,她先后交过两个男朋友,虽然都没有走到那一步,可恋爱经验也算丰富了。她以为跟凤康这个菜鸟谈情说爱,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从容应对,可动起真格来,她那点经验就捉襟见肘,完全不够用了。 又不是情窦初开的小女孩,居然被男人的本能反应吓得落荒而逃。真是丢脸! 最可耻的是,她刚刚分明也是动了念头的,却反过来责怪他,还打了他一拳。唉,一定是因为她太累了。内分泌紊乱,荷尔蒙失调,连带着脑筋也不怎么清楚。 暗自懊恼间,一抬头,就见沈长浩从角门走了过来。步子迈得有些急,神情也不似往常那样闲散,“叶姑娘。九爷可在你那里?” “啊,在。”她听见自己的回答有一丝慌乱,为了掩饰,强作自若笑了一下,“你找他有事儿吗?” 沈长浩一点头,“是啊。我方才接到消息,汤先生已经到清阳府了。” “汤先生吗?”叶知秋吃了一惊,凤康早就跟她说过,汤先生最晚半月就会来到。最近实在太忙,她几乎把这个人给忘到脑后了。 沈长浩将她的神情看在眼里。轻快地勾起唇角,“叶姑娘不必紧张,汤先生还在路上,不会直接闯到这里来的。” 叶知秋有些窘,“那就好。” 她还真怕那位家长在她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杀上门,看到她邋遢或者狼狈的一面。 “怎么,汤先生到了吗?”凤康推门走出来,目光在她脸上扫了扫,才转向沈长浩。 “再有一个多时辰就能抵达府城。”沈长浩答了他的话,又催促道,“九爷,你还是先回去准备一下吧。” 凤康点了点头,看向叶知秋,“我要回清阳府一趟,有什么事我会着人提前通知你的。” 叶知秋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事,对他笑了笑,“嗯,你快去吧。” 因为先前已经仔细嘱咐过她了,凤康没再多说什么。递给她一个安抚的眼神,和沈长浩回到隔壁。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两人便快马加鞭地向山坳外面驰去。 她理了理微乱的思绪,也出了门,往菜棚这边赶来。 这天晚上凤康没有回来,隔壁静悄悄的,似乎比往常空寂了许多。她猜想他应该是在设宴款待汤先生,师徒见面,一定有许多要叙。 第二天早早起来,照例到塘边慢跑,去菜棚巡视一圈,又拐到到鸭舍去看了看。这些天鸭群大量开产,每天都能收一百多个鸭蛋,多的时候能超过两百。 她打算攒够一定数量之后,做成松花蛋和咸鸭蛋。 忙碌的一天过后,回到家里,还是没有看到凤康的身影,也没有收到他传来的消息。第三天依然如此,她牵挂不已,找洗墨打听了一下,也问出个所以然来。 夜里躺在床上,感觉很累,却翻来覆去睡不着。每天见他的时候没什么感觉,突然间见不到了,才发现他已经变成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不知道是太思念,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她心里总有些不安。 辗转反侧地折腾了半宿,才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睡梦之中,忽觉一阵寒气扑面而来,惊然睁眼,就见床前立着一个黑漆漆的人影…… —— 第202章 你……要成亲了? 夜太黑,看不到面孔,只能分辨出一个模糊的轮廓,隐隐熟悉。 “凤康?”她小声地探问。 “是我。”他声音暗沉地应了,便走过来,在床边坐下,摸到她的手握在掌心里,“吓到你了吗?” 叶知秋摇了摇头,摇完意识到他可能看不见,又补了一句“没有”,翻身坐起来,“现在什么时辰了?你这是刚回来吗?” “嗯,我刚回来,现在快到四更了。”凤康逐一回答了她的问题,将她拉过来拥入怀中,“我想你了。” 他身上染着夜风的寒意,透过薄薄的衣衫传来,让叶知秋禁不住打了个冷颤,睡意也一扫而光了,“你怎么了?” 被他拥抱过很多次,对这个怀抱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可是现在,她从中感觉到了陌生的情绪。悲伤沉重,让她的心也跟着压抑起来。 凤康没有言语,只是将她抱得更紧了。手臂不断收拢,似乎要将她勒进身体,融入自己血肉之中。 汤先生不同意他的决定,也不想见她。这样的话,他如何能说得出口? 这三天里,他一直试图交涉,商议,甚至恳求,只换来汤先生一句话,“你若为了一个女人放弃天下,就不再是我汤远修的弟子!” 他从来没见汤先生的表情那样正经那样严肃过,以前不管跟他怎么争怎么吵,那位老人家都没有动过真怒。这一次,他似乎触到汤先生的底线了。 他很难过,不止因为汤先生拒绝帮他出谋划策,更因为他最敬重的先生否认了他的感情,把他喜欢的人看成魅惑乱国的妖女,嗤之以鼻。 这些他统统说不出口! 叶知秋没有听到他的回答,可从他的肢体语言也能感觉出他的反常和不对劲。费力地挣脱他手臂的捆绑,下床燃起蜡烛。然后双手捧住他的脸,借着烛光细细端详。 他的样子有些憔悴,眼窝微陷,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眉心残留着两道浅浅的竖纹。可见这几天他是经常皱眉的。虽然他极力掩饰,可她依然能感觉出他的苦闷和挣扎。 “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她直视着他的眼睛,字字清晰地问,听起来有种不容置疑的韵味。 凤康跟她对视了半晌,便伸出手臂来揽她的腰。 “别动。”她沉声地喝住他,声色肃然,“不要企图蒙混过关,你知道我没那么好糊弄。” 正因为知道她不好糊弄,有些话才不好说出口。 “我……跟汤先生在某件事上……意见不合。”他语调有些艰涩地道。 这句话听起来有些耳熟。叶知秋稍一回想,便记起冬元节那天他也说过同样的话,只不过当时跟他意见不合的人是沈长浩。 “你说的某件事,是不是跟我有关?”她盯着他不放,“说实话。不要骗我。我事先提醒你一下,对我说谎的后果会很严重的。” 凤康有点后悔,不该耐不住相思的煎熬,大半夜跑来见她。这样浓郁的夜色,这样咄咄相逼却让令人心神悸动的她,他该如何招架? 他字斟句酌,“跟你有那么一点关系……” 她紧紧追问。“什么关系?” “他想让我娶别人为妻……” 这话并非谎言,汤先生的确有意将另一名弟子的女儿许配给他,那名弟子是位手握兵权的将军。如果能成就这一桩姻缘,他就多了一大助力。 只因为那位小姐今年刚满十四岁,还不到许亲的年纪,因此一直没有放到明面上来讲。 叶知秋心中一刺。手放开,目光也移开去,“所以呢?你……要成亲了?我是不是该恭喜你啊?” 她本是故作轻松开个玩笑,可话一出口,就不由自主地带出了几分醋意。 凤康见自己成功地转移了她的注意力。暗自松了一口气。又因为她这样的反应,心下窃喜,板起脸来道:“你胡说什么?我怎么会放着你,去跟别人成亲?” 叶知秋看了他一眼,想说“这不是迟早的事情吗”,话到嘴边又止住了。挨着他坐下来,眼睛望着摇曳不定的烛火,“你那天跟沈公子吵架,也是为了这件事吧?” “嗯。”凤康含糊地应着。 “他们让你娶的姑娘,应该对你的前途有帮助吧?”她又问。 “嗯。”凤康又应,应完意识到不对,立刻改口,“不是,我堂堂七尺男儿,岂能依靠女人的帮助?你不要多想,我是不会娶她的。” 叶知秋苦涩地弯起唇角,“这恐怕由不得你吧?” “你看着我。”凤康抓住她的肩头,将她身子扳过来面向自己,一字一顿地重复道,“我不会娶她,除了你,我不会娶任何人,你明白吗?”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你不要再说这种意气用事的话了,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两个人之间存在的问题,就算你不说我不提,也不会消失。我什么都帮不上你,我不想耽误……” 话没说完,嘴巴就被他堵住了。 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用他的唇重重地压着她的,眼睛在距离咫尺的地方盯着她。她能清晰地看到自己在他瞳仁里的倒影,也读得懂里面晃动的怒意和疼痛。 她又何尝不痛? 明知这段感情是毒药,她还是欣然地义无反顾地喝了下去。这些日子以来,的确解了干渴,可是现在,这毒要发作了,她也即将承受一念之贪的后果。 想到他身着喜服的样子,想到他会跟别的女人牵着红绸的两头迈进喜堂,拜天地入洞房,想到他未来的人生里没有她的足迹,她的心就痛不能抑。 可是她该怎么办呢? 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这里的一切,跟他回去?然后为了争夺他的所有权,把别的女人踩在脚下?坐在正妻的位子上,时刻防备出现新的对手和敌人? 也许沈长浩说得对,只要她想,只要她去争,她就可能打败所有试图跟他扯上关系女人,霸占他这个人。可到那个时候,她大概就不是她了,他还会一如既往地爱她吗? 就算他还爱,那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静静地对峙了许久,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这个吻从单纯的封堵变成了炽烈的纠缠。他需要发泄心中的苦闷,她也需要倾诉积攒了几日的相思,旷男怨女一样,你来我往,狂热地侵占掠夺。 似乎只是亲吻已经不足以救赎彼此,她的手探进了他的衣襟,在他贴身穿着的毛坎肩上毫无章法地撕扯;他的手也从腰间游走向上,越过雷池,覆在那个他从来不敢肖想的柔软之地。 等她在一阵凉意中醒过神来,已是衣衫半裸,他滚烫的唇经过脸颊、耳侧、脖颈、锁骨,向下移动,一路印下了数不清的柔湿吻痕。 要跟他迈出这一步吗? 她的迟疑只停留了一瞬,就被自己心中的渴望和他唇下手底带出来的诱~惑吞没了。正在她横心闭眼,准备为爱情献身的时候,他却喟叹一声,停了下来。 她睁开眼睛望过去,就见他一张俊脸涨得通红,眼神闪躲,想看她又不敢看她。手足无措了半晌,一把拉过被子,将她盖了个严实,“抱歉,我没忍住……” 叶知秋知道这个时候不该笑的,可是他的样子实在太有趣也太可爱了,她一不留神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凤康脸红得几乎能滴出血来,低声吼道:“不准笑!” 他不吼还好,这一吼叶知秋更是变本加厉,抱着被子,笑得眼泪飞溅。 这个男人,怎么能这么纯洁?跟他一比,她倒是显得*熏心,欲求不满了。 凤康被她笑得满腹羞愤,咬着牙道:“你少得意,我日后会跟你讨回来的!” 说完这话,隔着被子狠狠地抱了她一下,便跳下床,大步地向外走去。 “你干什么去?”叶知秋笑喘喘地问。 “你少管。”凤康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拉开门,迅速消失在夜色之中。 叶知秋犹自忍俊不禁,嗤嗤地笑了一会儿,坐起来理了理凌乱的衣衫。往门口看了一眼,突然有点受打击。 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都是女方喊停吗?怎么轮到她,反倒被男方喊停了?是她魅力不够?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胸部,最近瘦了很多,似乎有些缩水;再看看自己的腰身,细是够细,可是线条好像不太“s”,还真有点儿向“直筒女”发展的趋势。 看来忙过这段时间,她得增增肥,做做瑜伽什么的了。 正胡乱地想着,就见凤康去而复返。 “你怎么又回来了?”她惊讶地问,同时扯过被子裹住自己。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可看在凤康眼里,就成了防备和警惕,刚刚消减的愧疚又袭上心头,在距离床边还有两丈远的地方就站住了。 “我回来是想问问你,明天一早能不能跟我去一趟王府?” “去王府?”叶知秋愣了一下,“为什么?” 凤康抿了一下唇角,“我想让汤先生见见你!” —— 第203章 绑来?! 他说的是“我想让汤先生见见你”,而不是“我想让你见见汤先生”,叶知秋怎能不明白他的用意? 她这个无权无势的农家女,明摆着不受那位汤先生的待见,她又何必去跟一个从未见过面的女子“争宠”,自讨没趣呢? 在这里,她是主人,礼节上多一分少一分都没多大的关系。可进了王府,她连客都算不上,只是个草民。里面的人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是有官职有资历的,光见礼恐怕就要折断她的细腰了。 “我还有活儿要做,就不去了。”她婉转地拒绝道,“等天亮了,我收拾一些吃食,再装几坛果酒,你带回去给汤先生尝尝吧。” 凤康早就料到她不会去,之所以折回来问她,也是存了一丝侥幸的心理。虽然他很希望她能跟汤先生见一面,可并不想勉强她,“那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好。”叶知秋点了点头。 凤康往前迈了一步,又顿住,眸色复杂地凝了她一眼,转身向外走去。 叶知秋将他这一连串的动作看在眼里,猜想他可能想像往常分开的时候那样,抱她一下或者亲她一下,又怕控制不住,重演刚才那一幕,所以放弃了。 望着他有些匆忙又有些失落的背影,她不禁又笑了一回。 虽然被汤先生让他娶别人的事情扰乱了心绪,可见过他之后,那份牵挂和不安消散了,疲惫也随之袭来。吹了蜡烛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错过了慢跑的时间。洗漱一番,去取了一坛炒好的辣椒肉酱,摘了一条腊肉、几根腊肠,将不久之前做的咸酥鱼也包了一些。罐头凑双,果酒一样一坛。让龚阳和多寿送到隔壁去。 她料想凤康回城之前可能会来找她,吃过早饭,便不急着出门。收拾了厨房,将自己和成老爹、阿福、虎头房里的被褥拿到院子里晾晒。又到后院的菌棚去转了转。 在杨顺和燕娘的精心打理下,菌棚里的菌菇长势良好,已经先后分离出四五种菌丝。照这样不断分离提纯,要不了一年,就能用菌种大规模培植了。 不得不说,杨顺在育菌方面的确很有天赋。 从后院回来,在房里坐了两刻钟,依然不见凤康的身影。她记挂着菜棚那边的事情,索性不等了。换好衣服出了院子,就见王太医在外面散步。 她招呼了一声。便跟他打听,“你们家九爷回城了吗?” 王太医被她问糊涂了,“九爷不是几天前就回去了吗?” 叶知秋一怔,随即明白过来。想是那个人跑来跟她见了一面,又连夜赶回去了。并没有惊动隔壁的人。早知道这样,她就不浪费那么多时间等他了。 王太医见她苦笑不语,有些担心地瞄着她的脸色,“叶姑娘,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要不我给你把个脉?” “不用,我没有不舒服,可能是没睡好。”叶知秋笑着掩饰过去。闲聊两句,便告辞赶去菜棚。 王太医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不由摇头叹气,“可惜了这么好的姑娘,就差在出身上。” 最近几日天气稳定,气温变化不大。负责打理各个菜棚的人。也多少掌握了一些调节温湿度的诀窍,稍加指点就可以了。叶知秋在各个菜棚巡视了一圈,给他们提了几点应当注意的问题,便来到李大有和腊梅夫妇负责的菜棚。 她在那里开辟了一个专属苗圃,将十香壶里的种子全部种了下去。现在都已经出苗了。只是数量不多,每种也就十几棵的样子。 她跟凤康说过,要把这十种香料种出来,命名为“十兰香”,纪念他的母妃,因此对这百十来棵菜苗十分珍视。不放心别人经管,都是亲力亲为。 忙忙碌碌,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了。她看看天色,差不多到虎头放学的时候了,便离开菜棚往回走。 往年的冬元节,村里都要按照风俗,将三顿饭改成两顿,主要是为了节省粮食。 今年不太一样,有不少人在山坳里干活儿,冬闲变成了冬忙,两段饭不足以补充体力;上学堂的孩子们下午要练拳脚功夫,中午不吃上一顿饱饭就没力气;况且大家手头比往年宽裕多了,并不缺那一顿饭的粮食。 因此许多人家都没改,还是一天三餐。 成老爹也没有像去年那样坚持,只是每到吃中午饭的时候,都要感叹日子真是过好了,连冬天都能吃上三顿饭了。 叶知秋从菜棚一路走回家门口,忽听身后传来一阵车轮和马蹄混杂的声音。回头望去,就见两人两骑护着一辆马车向这边驶来。赶车的人面孔很陌生,骑马的人却很熟悉,一个是凤康,另一个是沈长浩。 那两个人显然也看见她了,沈长浩眉目含笑地向她挥了挥手,凤康则扭头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打马飞奔过来,到她面前停住,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不等她开口说话,就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快去换身衣服,收拾收拾,我把汤先生绑来了。” 叶知秋吃了一惊,“绑来?!” “嗯,他不肯来,我只能出此下策。”凤康语速很快,说完又催促道,“你快去吧,一刻钟之后我来接你。” 叶知秋瞟了那辆行近的马车一眼,不明白他为什么对见面一事这么执着,甚至不惜将自己敬重的先生强行绑来。难道他以为她跟汤先生见上一面,就不用娶别人了吗? 这种想法实在太天真了! 可他的神情是那样急切那样认真,让她说不出拒绝的话。见就见吧,就当满足他一个愿望了。 “给我半个时辰。”见他疑惑地皱了眉头,又补了一句,“我刚才干活儿出了一身汗,总要先洗个澡吧?” “好,你洗。”凤康有点喜出望外,赶忙点头。说实话,他还真怕她不同意去见汤先生,或者在这里追问起来,他不好回答。 不愧是他的女人,就是懂事,就是有眼色! 叶知秋反过来握了握他的手,便转身进了院子。走到堂屋门口回头看时,马车已经在隔壁门外停下了。沈长浩翻身下马,亲自打起车帘,凤康则伸长了手臂去扶车里人。 她收回目光,推门进屋,跟成老爹打了声招呼,来到厨房烧水。她估计是自己没时间做饭了,架起木柴,趁空去了一趟隔壁,让燕娘给成老爹和虎头捎带一口。 阿福和多寿进城了,龚阳在罐头工坊那边搭伙,不需要给他们准备午饭。 燕娘自是满口答应,“正好刚才新摘了一捧菇子,我这就杀只鸡给他们炖了去。” 她养的那几只老母鸡已经不能下蛋了,叶知秋也不跟她客气,由着她杀去。回到自家厨房,添了几把柴,烧好热水,用冷水兑过,加到水箱里。 这水箱是她找铁匠铺特地订制的,挂在厨房的墙上,水管通到她房中的洗漱间,可以把水放进浴池泡澡,也可以接上莲蓬头淋浴。浴池下面有出水口,拔掉塞子,水就会经由埋在厨房地下的排水管流到后院的排水渠里。 虽然这套洗澡准备简陋了一些,可也比用木桶方面多了。 这会儿没有泡澡的工夫,她简单冲了个淋浴,换上一身桃红色的衣裙。这是元妈新近给她做的衣服,还没穿过。裙子很长,袖子很宽,据说是清阳府今年正流行的式样。 头发编起来,梳成双平髻,别上两朵素雅小巧的绢花。她从来没有买过首饰,这绢花还是阿福进城买来送给她的,今天也是第一次戴。 对着镜子照了照,感觉自己的脸色有点黑,便上了一层薄薄的粉,在腮上和唇上涂了一点胭脂。想了想,把凤康送给她的镯子找出来套在手腕上。 这是一枚黄玉镯,透明澄净,呈鸡油黄。虽然她对玉不是很了解,可也知道这种成色的黄玉属于名贵玉石,少说也要花上几千两银子。 因为这是凤康第一次送她的礼物,她不好推辞不要,可这么贵重的东西,心里还是很有负担的。所以在此之前,她只戴了一次。 晃了晃手腕,感觉跟衣服不太搭调,又摘了下来。她若戴着这么土豪的一个镯子去见汤先生,恐怕会被当成攀附权贵的拜金女吧? 她自嘲地笑了笑,将镯子用丝帕包好,放回抽屉里。 刚刚收拾停当,凤康推门走了进来,看见她不觉一怔。 “好看吗?”叶知秋笑眯眯地抬起手臂,让袖子飘逸地垂落下来。 “很好看。”凤康眸子里泛着幽沉的光亮,跟平日里素面朝天、荆钗布裙的打扮相比,她今天已经算是盛装了。 只是略施脂粉,便眉目如画,娇俏动人,让人挪不开眼睛。真不知道它日披戴霞帔凤冠,该是怎样的美艳夺目? 如是想着,心中便荡起圈圈涟漪。走过来拉着她细细端详一番,愈发心痒难忍,于是趁她不注意,在她唇上偷了一吻。 “别闹,把我的妆弄花了怎么办?”叶知秋嗔了他一眼,征询道,“我这样去见汤先生没问题吧?” “没问题。”凤康语气笃定地答了,在她手上重重一握,“走吧,我带你去见他。” —— 第204章 半边荷包 叶知秋想象之中的汤先生鹤发童颜,丰神俊朗,长髯及胸,也许有那么一点小怪癖,可也抵挡不住几十年岁月磨砺和雕琢出来的稳健和睿智。 然而当她见到汤先生的时候,又一次深刻地体会到,理想和现实的差距要多大有多大。 那是一个年过五旬的老者,长得干干瘦瘦的。灰白的头发稀疏地拢在头顶,绾起成一个蒜头大小的发髻,插着一枚包银的翡翠簪。 一绺同样灰白的胡子弯曲成团,挂在尖削的下巴上,显得乱糟糟的。脸色又黑又黄,皱纹堆叠。眉毛又淡又短,眼睛紧紧地闭着。抱着胳膊蹲坐在一张椅子上,像极了一只闭目假寐的老猴。 她并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可看到这位传说之中的汤先生,还是忍不住怀疑凤康绑错了人。 沈长浩正恭敬地侍立在一旁,见两人进门,赶忙迎上几步,和凤康交换了一个眼神,又用略有些夸张的惊艳目光打量了叶知秋几眼,才施施然地退了出去。 凤康安抚地捏了捏叶知秋的手,便迈步上前,好声好气地道:“汤先生,我已经把人带过来了。” 叶知秋配合地福了一福,那句“见过汤先生”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只“老猴”就跟被人踩到尾巴一样,尖声地叫了起来,“不见不见,就是不见。” “汤先生……” “不见不见不见。” “汤……” “不见不见不见,打死我也不见。” 凤康起了几次话头,都被他嘶声截断了,不由眉心大皱,“汤老头,你不要太过分!” “我就过分,你拿我怎么样?”汤远修闭着眼睛跟他叫板。 凤康气得直咬牙,却是无可奈何。不管这老头再怎么为老不尊,毕竟是恩师尊长。把他绑来已经有所冒犯了,他不肯睁开眼睛,总不能强行扒开吧? 憋了半晌,憋出一句。“你真的不见?” “说不见就不见。”汤远修梗着脖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好,你别后悔。”凤康扔下一句狠话,大步走过来,拉住叶知秋,“我们走。” 叶知秋站着没动,“能让我跟汤先生单独谈谈吗?” “我跟她没什么好谈的。”汤远修胡乱地挥着手,“滚滚滚,赶紧滚,别在这里扰我耳根清净。” 叶知秋权当没听见。接着自己的话往下说,“你放心,只是谈一谈,不会有事的。” “我都说跟她没什么好谈的了,还不快滚?” 凤康努力忽略那聒噪的叫嚷。担忧地看着她,“这老头比你想的要顽固,我怕你应付不来。” “有什么应付不来的?”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难道你还不相信我的本事吗?” 凤康见她自信满满的样子,迟疑了一下,便点头同意了,“那好。我就在门外等你,有什么事你叫我。” “嗯。”叶知秋应了一声,等他出了门,便就近找张椅子坐了下来,不声不响地观察着蹲在上首的人。 汤远修认定她是想央求讨好他,打定了主意不睁眼也不搭腔。可是等了半天。连话都没听见一句,更别提跪求哭诉了。只觉两道目光犹如毛刷一样,在他脸上转来转去,转得他心里有点儿痒痒的。 听声音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竟跟他来欲擒故纵这一套。她若以为用这种法子就能引他上当。让他睁开眼睛,那她就大错特错了。 他几十岁的人了,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识过?要是被一个丫头片子算计了,那他以后还拿什么脸去教训他那第一千三百五十六名弟子? 跟他耍心机,哼,太嫩了! 等着瞧,用不了一盏茶的工夫,她就会耐不住性子,主动开口。 时间在这一老一少沉默的较量之中缓缓流淌,一盏茶的工夫过去了,一刻钟的工夫过去了,两刻钟的工夫过去了…… 汤远修始终没有等到只言片语,心下纳罕起来,这丫头片子打算跟他干耗到底不成?可是从刚才开始,他就感觉不到她的目光了,也听不到半点声音,该不会是在他眼皮子底下睡着了吧? 待要睁开眼睛一看究竟,又担心中计。犹豫间,就听见那边传来布料摩擦的声音,还有椅子被刮动发出的轻响。 嘿嘿,终于忍不住了吧? 平心而论,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丫头能这般沉得住气,也算不错了。只可惜,摆在她面前的是他这块老姜,哪有那么容易啃? 正窃喜自得,却听那脚步声渐去渐远,竟是往门口去了。 他大感意外,这丫头什么路数?一计不成就打算逃走吗?这也太……卑鄙了吧? 随着一阵开门的响动,就听凤康紧张的询问,“你没事吧?和汤先生谈完了吗?” 又听那丫头轻快含笑地答,“能有什么事?我们谈得很好。听你说,我还以为汤先生是个很严肃的人,没想到这么幽默健谈。” 胡说八道! 汤远修心中忿忿,他什么时候跟她谈过了?她从哪里看出他幽默健谈了?还谈得很好?谎话连篇。 凤康很惊讶,也很惊喜,“汤先生跟你说话了?” “是啊,说了很多呢。”叶知秋神情自若地道,“汤先生还给我讲了他年轻时候的爱情故事呢,说他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的女子。那个女子也很喜欢他,无奈身不由己,不能嫁他为妻。有情人劳燕分飞,一别就是几十年……” 凤康不敢相信地张大了眼睛,那个老顽固能开口说话已经大大超出他的意料了,居然会还跟她讲了这样私密的事情?他没听错吧? 汤远修也是震惊莫名,蓦地睁开眼睛,看向站在门口的叶知秋,“你是什么人?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叶知秋暗道了一声“果然”,冲一脸狐疑的凤康眨了眨眼,便转过身来,“汤先生现在想跟我谈了吗?” 完问这句。兀自一愣。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话放在汤先生身上并不合适。在她看来,眼睛是汤先生的灵魂。那双眼睛很小,称不上深邃。够不上黑亮,目光也没有多么锐利,却让他看起来与先前判若两人。 如果说他闭上眼睛是一只老猴,那么睁开眼睛就越过科属进化成山顶洞人了。 听她这么问,汤远修不是没有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可他现在没有心思去理会这件事。年少时的那段感情,除了他和那名女子及其侍女,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也不曾对任何人提起过。 事情已经过去将近三十年了,她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丫头怎么会知道的? “我要跟她单独谈谈。”他眼睛盯着叶知秋。话却是对凤康说的,两条腿也从椅子上拿了下来,改成平常的坐姿。 凤康虽然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只要汤先生愿意跟叶知秋谈,他就无条件支持。于是压下心头的疑惑。往后退了两步,顺手带上门。 叶知秋迈步走回来,在汤远修面前站定,微笑地道:“汤先生刚才问我是什么人对吗?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叶知秋,今年十七岁,是这里的一名普通百姓。 我没有父母。亲人只有爷爷和弟弟。我最大的兴趣爱好是种地,特长也是种地,理想是一辈子种地……” “我的事,你是怎么知道?”汤远修对她的自我介绍没什么兴趣,出声打断她。 叶知秋唇角一弯,“猜的。” “什么?猜的?”汤远修一激动。声音又变得尖利起来,“小丫头,你不是在耍我吧?” “汤先生,猜也分很多种的。”叶知秋气定神闲地笑着,“没有根据的猜。那叫造谣,叫诽谤。有根据的猜,那叫推理。你的爱情故事,就是我推出来的。” “这么说你有根据了?”汤远修有些不服气,“那你说说看,我的事你根据什么推出来的?” 叶知秋指了指他的衣袖,“荷包。” 汤远修脸色微变,下意识地按住袖口,“你怎么知道我袖袋里装着荷包?” “刚才汤先生抱着胳膊,荷包从袖袋里滑出来半边。方向又是对着光的,从我那个角度刚好能看到。” “只凭半边荷包,你怎么能推测出刚才讲的那些事情?” “很简单。”叶知秋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一条条地列数,“首先,那个荷包看起来很扁,没有装东西。把一个不装东西的荷包放进袖袋里,可见汤先生很珍惜它。 被人珍惜的东西,都是因为它承载了珍贵的感情或者回忆。也就是说,汤先生很在乎送你荷包的人。 其次,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荷包上绣的是鸳鸯吧?只有对你有情的人才会送你绣着鸳鸯的荷包……” “那也有可能是贱内送的。”汤远修忍不住插了一句。 “的确有可能,因为那个荷包很旧,我还想过尊夫人是不是已经过世了。关键是上面绣的鸳鸯,跟夫人不太搭边。 虽然我只看到了一部分图案,可根据比例和大小来推算,上面应该只绣了鸳鸯中的一只。 一个对你有情、送你荷包的女子,把一对鸳鸯拆开来绣,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汤远修眼底闪过一连串的讶色,有些不甘心地争辩道:“就凭这些,也不能断定就是我年轻时候的事,说不定我人到中年也风~流呢?” “当然有这个可能。”叶知秋笑了笑,“不过可能性很小。” “为什么?”汤远修追问道。 —— 第205章 没门儿! “那些表面上看起来不拘小节、我行我素的人,往往都很理智,在原则问题上比一般人更加较真,更加精细,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 不想要的东西白给也不会要,想要的东西必须完全属于自己。对那些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他比任何人都敏感果决,会在第一时间认清事实,毫不留恋地放弃。 这种特性在有了家庭或者事业有成之后更明显更严重,也就是所谓的精神洁癖。 像这样的人,骨子里都是清高和傲慢的,不会轻易招惹一个不能娶回家的女子。如果他有一段无法圆满、念念不忘的感情,那一定是在情窦初开、没有成家立业的少年时代。 而且这个人给予他的,应该不仅仅是感情,很有可能掺杂了恩情,也可能是仇怨。” 在这段话里,叶知秋一次都没有提及汤先生。 正如她刚刚所说,这样的人骨子里都是清高和傲慢的,就算是彼此心知肚明的事情,也不能指名道姓,否则会引发他的逆心理和憎恶之情。 她是来求和的,不是来下战书的。 听完她的分析,汤先生久久没有言语。眼睛眯成一条线,遮住了里面翻腾的情绪。 将他看得如此透彻的人,第一个是当今皇上,第二个就是眼前这小丫头。虽说他们看的方向不一样,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很吃惊,这样一个涉世未深的黄毛丫头,竟有这样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头脑。回想一下,他在十七八岁的时候,都未必能达到她这个程度。 惊讶之余,也有点儿不甘心。他以为做到那种程度,对付凤家老九和一个小丫头就足够了,正因为他的“轻敌”,才让一个小辈给算计了。 也是他运气不佳。如果他没有露出半边荷包,哪能让这小丫头钻了空子? 话又说回来,只凭半边荷包,就能将他的脾性和年少时的那段感情说个八、九不离十。小丫头的确有两下子。怪不得他那个臭屁的弟子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连皇位都不想要了。 可女人终究是女人,再有本事也只是女人,与天下和黎民百姓相比微不足道。 如果他们以为使出这样的伎俩,就能让他忙前跑后,替他们出谋划策,成全他们的在这山野之中双宿双飞,那他们就太天真了! “小丫头,你不要以为你侥幸说中我的事,我就会对你刮目相看。能让我汤远修瞧上眼的人。普天之下也不过那么两三个。” 叶知秋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汤先生,你想多了。我没有讨好你的意思,更没有要挟你的意思。我刚才所做的和所说的,都是为了能跟你心平气和地谈谈。” 汤远修有些忿然地哼了一声。“既然你不想讨好我,跟我还有什么好谈的?” “汤先生,你又想多了。”叶知秋笑容不变,“只有有求于人,才会去讨好于人。我对汤先生一无所求,没有讨好你的必要。 我之所以来见你,是为了凤康。 他很敬重你。也很在意你的看法,一直想促成我们见面。他大概以为你见了我,会改变某些想法,从而给他一些建议甚至支持。哪怕是一句夸奖我的话,也能让他心生安慰,鼓起继续下去的勇气。 可是我们都知道。这种想法太不现实了。 且不说汤先生你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不会因为我给你留下一个好印象就动摇。就算汤先生动摇了,支持我们在一起,我们也是不可能的……” “喂喂,小丫头。你怎么把我要说的话都说了?”汤远修被她搞糊涂了,“你到底是站在哪一头的?” “我不会站在任何人那头,我只站在我该站的位置上。”叶知秋意有所指地道,“跟汤先生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已经说过了,我喜爱的我会的我期望的,都是种地。 如果不能做我喜欢做的事,离开我喜欢的土地,哪怕有一个男人能给我锦衣玉食的生活,一辈子对我不离不弃,我也不会高兴。 因为那样,我就是这个男人的附属品,没有自我存在的价值……” “等等,你等等。”汤远修又一次打断她,“听你这意思,你是不想嫁给凤老九了?那你为什么要跟他好呢?” “开始我也没想跟他好,从知道他身份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在努力,想跟他划清界限。可是感情这种东西,不是你喊停它就能停的。 连汤先生这样理智高于一切的人,都有一段遗憾的过去,更何况我一个感性大于理智的女子呢? 情不自禁地开始,并不代表一定要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我没想跟他成亲,只想跟他谈情,不带目的,与利益无关,单纯地谈情,谈到必须分开为止。 也许这样比不开始更痛苦,可毕竟拥有过在一起的时光。等我们垂垂老矣,这段感情会变成珍贵的回忆,而不是悔恨。” 汤远修被她这番惊世骇俗的理论惊到了,忍不住把藏在心里半天的话嚷了出来,“你这小丫头到底什么路数?你怎么能面不改色地说出这种不知廉耻的话?你知不知道,你这些话要是传了出去,都能被拉去浸猪笼了啊?” “我当然知道,所以我只跟不会把我拉去浸猪笼的人说。”叶知秋淡淡一笑,“汤先生,我跟你说这些话,不是想让你理解我。 我只想告诉你,我很清楚我是谁,我的位置在哪里。你和我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我不需要你喜欢我,你也没有必要讨厌我。 我坐在这里跟你谈话的唯一目的,是想让凤康明白,他已经努力了。努力之后依然不能如愿,他也该放弃了吧?” 汤远修再度沉默下来。 凤康跟他说要放弃皇位的时候,他以为是这个丫头魅惑了自己的弟子。可是现在他好像明白了,问题不是出在这丫头身上,而是出在他弟子身上。 不对,归根结底还是出在她身上。正因为她不愿意站在男人背后,三从四德,相夫教子,而是想跟男人一样独当一面,他那个没出息的弟子才想放弃皇位来迁就她。 叶知秋把自己该说的话说完了,便站起身来,“我这里空气好,风景也不错,汤先生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在这里多住几天,也好让我略尽地主之谊。” 听了她这纯粹以主对客的话,汤远修刚消散没多久的不甘和忿然又冒了出来,“喂,小丫头,我问你,如果凤老九想为了你放弃自己的前程,你打算怎么办?” 叶知秋脸上的笑意微微一凝,很快又恢复正常,“他这样的身份,没有自己的前程,只有大家的前程,放弃不放弃都不由得他。 如果他真的动了那样的念头,只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他一时糊涂,等糊涂劲儿过了,自然会重新振作;另外一种,就是他根本不喜欢那样的前程。 如果他喜欢,却因为一个女人放弃,那他就是没志气,不配汤先生和沈公子这样的人追随,也不配我去喜欢。我想,我和汤先生、沈公子的眼光都没有那么差吧? 就算他因为不喜欢放弃,那也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女人。也许他是想明白了看清楚了,不想再欺骗自己,想要遵从内心的选择。” 语气一顿,又道,“他要是一时糊涂,你们应该尽快敲醒他。如果反复敲打了,他还是想放弃,那你们就该扪心捶脑地想一想,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还值不值得你们追随? 如果值得,那就支持他;如果不值得,那就离开他另寻明主。这才是你们这些追随者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动不动就把责任推到女人头上。 没事的时候,觉得女人除了传宗接代、相夫教子没什么用处,跟事业比起来微不足道;有事的时候,就觉得都是女人不好,都是女人害的,骂她们是红颜祸水,把她们当做罪魁祸首。 汤先生,你不觉得男人们这么做很无赖很可耻吗?”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始终是笑着的,语调平和,并不愤慨,也不激昂,却让汤远修老脸隐隐发烫。 就在刚才,他还怨怪这丫头不肯站在男人身后,让他的弟子迫不得已想要放弃皇位。被她点名问到瞬间,他有种被揭穿的心虚感,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叶知秋也并不想听他的回答,说完便径直向外走去。 凤康听见门响,赶忙迎上来。还不等开口说话,叶知秋已经跟他擦身而过,连正眼都没看他一下。 愣住的工夫,就听汤远修在里面扯着嗓子喊道:“凤老九,你给我进来。” 凤康看了看叶知秋的背影,迟疑了片刻,还是迈步进门,“汤老头,你都跟她说什么了?她为什么不理我了?” “好你个欺师灭祖的混小子。”汤远修被他兴师问罪的架势气坏了,脱下一只鞋就砸了过来,“你还有脸问我跟她说了什么?你怎么不问问她跟我说了什么? 我汤远修活了大半辈子,净训别人来着,连皇上都拐弯抹角地训过。今天居然因为你这个没出息的东西,被一个小丫头片子训得一愣一愣的。 那种不懂得尊老爱幼、牙尖嘴利的臭丫头,你还想娶她?我跟你说,没门儿!” —— 第206章 **了就要负责! 随着话音落下,另一只鞋也被扔了过来。 “她训你?!”凤康满心惊讶,以至于忘了躲闪,被那只鞋砸中肩头,留下一个浅浅的灰印。 虽然他没有见识过,可据他皇帝老爹的说法,汤老头曾经舌战群儒,将满朝文武驳斥得哑口无言。他一直担心叶知秋会吃亏,搞了半天,吃亏的反而是汤老头?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汤远修丢了两只鞋还觉不解气,吹胡子瞪眼盯着他,“你说,荷包的事是不是你告诉那丫头的?” “什么荷包?”凤康不明所以。 “你少在这儿给我装糊涂。”汤远修声音高了八度,“要不是你跟她说的,她怎么会知道我身上带着一个荷包?怎么知道荷包上绣着单只的鸳鸯?怎么知道我年轻时候的事儿?” 凤康将他的话和叶知秋先前说过的话结合起来,细细一想,便明白了七八分。想是这老头被揭破年轻时候的秘密,又没能从叶知秋那里讨到便宜,恼羞成怒,跟自己胡搅蛮缠,撒泼耍赖呢。 便不接他的茬,“用过午饭,我让瀚之送你回去……” “我不回去。”汤远修尖声地截断他的话,“被一个小丫头片子训完,就灰溜溜地走了,这要是传回京城,我以后还拿什么脸去教授弟子?就是走,那也要等我跟她讨回来再走。” 凤康很不屑,冷哼道:“跟女子一般见识,讨回来就有脸了吗?” “这是我跟那小丫头之间的事,你不管着。”汤远修继续不讲理,“你去告诉那小丫头,让她等着,明天我去找她一较高下。” 凤康懒得跟他多费口舌,扔下一句“随便你”,便转身走了出来。 沈长浩迎面走过来。笑眯眯地打听,“王爷,汤先生和叶姑娘会面的结果如何?” 凤康深吸了一口气,答道:“汤老头似乎吃了些亏。” “哦?”沈长浩惊讶地挑高了眉毛。“叶姑娘居然辩赢了汤先生?那还真不简单。” 凤康拧起眉头,“汤老头不肯走,扬言要跟她讨回来。” 沈长浩脸上的惊讶之色更浓了几分,半晌才语带轻笑地道:“以汤先生的性格,看不顺眼人的连搭理都不会搭理,更遑论较量了,可见他还是很喜欢叶姑娘的。 他不肯走是好事,王爷理应高兴才是,为何愁眉苦脸?” “汤老头是什么脾气,我当然清楚。”凤康叹了一口气。“我也以为我会很高兴,可我就是高兴不起来。” 沈长浩目光在他脸上转了一圈,“可是叶姑娘对王爷说了什么?” “要是说了什么就好了。”凤康面带愁苦地笑了一下,“她根本就没理我。” 沈长浩很不、厚道地放声而笑,“原来如此。那我就爱莫能助了。能不能重博佳人一笑,还要看王爷的本事。” 凤康原本想跟他讨教几招,听他一副置身事外的语气,也不好意思说了。嘱咐他好好照料汤先生,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隔壁,不想扑了个空。 问过虎头才知道,叶知秋回来换过衣服就去菜棚了。 “姐夫。你是不是跟姐姐吵架了?”虎头老气横秋地问,“我瞅着姐姐走的时候,脸儿是沉着的,一点儿笑模样儿都没有。” 凤康似恼火又似无奈地嘀咕了一句,“那个女人,到底闹什么别扭?” 虎头没听出他这是自言自语。接起话茬道:“我不知道,我问她来着,她都没吭声。姐夫,你别跟这儿傻站着了,快去哄哄她吧。 你是没瞧见姐姐真生气的样儿。可吓人了。上次我没听她话,跑到深山里去猎野猪,她狠狠地打了我一顿屁股,还说以后都不管我了,我哭了半天她都不瞅我一眼……” 听他这么一说,凤康更觉揪心。在虎头脑袋上拍了拍,便大步流星地往外走去。 虽然他和叶知秋的事有不少熟人知情,可在人前,他一直极力避免与她过多接触,以免连累了她的清誉,是以从来不到她干活儿的地方寻她。 这会儿情况特殊,他也顾不得那许多了。一口气奔到菜田,跟人打听了一下,便往一号棚赶来。 叶知秋正和李大有夫妻两人坐在一起吃饭,不知道李大有说了什么,惹得腊梅哈哈大笑。她也在笑,只是那笑容看起来有些牵强。 抬眼看到凤康,筷子在半空之中僵了一下。随后垂了眸子,夹起一块鸡蛋往嘴里送去。 李大有和腊梅也看见他了,飞快地收敛了笑意,客气地招呼,“康九爷,吃饭了吗?要不坐下一块儿吃点儿?” “不用,我吃过了。”凤康眼睛看着叶知秋,“我找她有事。” 李大有和腊梅都是懂眼色的,赶忙放下手里的干粮和筷子,胡乱找个借口退了出去。 凤康走过来,在叶知秋对面坐下,“你先吃饭,吃完我们再谈。” 叶知秋不言语,一口馒头一口菜,吃得认真又仔细。一顿饭吃完,连眼角都没有捎他一下,好像他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一样。 凤康在沉默中煎熬地等了一刻钟,见她放了筷子,便越过桌面来拉她的手。 叶知秋借擦嘴的动作,不着痕迹地躲开。 凤康尴尬地收回手,看着她的脸色,软语商量,“知秋,跟我谈谈吧。” 叶知秋听而不闻,站起来,自顾自地收拾着碗筷。 几次三番被她无视,凤康心里不由生出几分火气来。几步绕过来,抢下她手里的碗筷掷在桌上。 盘碗相撞,发出碎裂的声响。叶知秋眉尖一蹙,转身要走,却被他抓住手腕,一路逼到墙边。后背撞在砖石的楞突上,带起一阵窒痛。 “你为什么要生气?”他双手按着她的肩头,用身体压着她的胸腹,将她紧紧地扣在墙上,“因为我坚持让你跟汤先生见面吗?” 叶知秋逃无可逃。终于抬起眼睫,将他的脸孔纳入视野,静静地反问:“你认为我会因为这种事生气吗?” “我不知道,你告诉我。”凤康目光幽暗。沉锐逼人,“如果我哪里做得不妥当,你可以说出来,我下次注意便是。你这样不声不响也不理我,我怎能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叶知秋若有若无地弯了一下唇角,“你心里在想什么,你告诉我了吗?” 凤康愣了愣,“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想‘为了我’放弃自己的前途不是吗?”“为了我”三个字咬得重重的,听起来讽刺意味十足。 凤康眼神一晃,迅速地眯起了眸子。“是汤先生告诉你的吗?” 叶知秋不回答他问题,眼色疏冷地跟他对视着,“你以为你这么做很高尚,我会感动得一塌糊涂是吗?你想知道我心里想法是吗? 好,我告诉你。我的想法就是,你这么做很卑鄙,我一点儿都不感动。 你想放弃什么我管不着,但是请你不要说是为了我。我没有那么大的魅力,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当不了狐媚惑主的乱国妖姬……” “你给我住口。”凤康听不下去了,咬牙切齿地盯着她。“什么叫狐媚惑主?什么叫乱国妖姬?你非要把这么不堪的话用在自己身上吗?” “不是你让我用在自己身上的吗?”叶知秋冷笑起来,“是你‘为了我’放弃前途,让所有拥护追随你的人把我当成那种女人的,不是吗?” 这字字句句都如尖刀,一下接一下扎在凤康的心口上,“不是的。你误会了,我根本就不想当什么皇帝,我只想跟你长相厮守……” “你是因为不想当皇帝才想跟我长相厮守,还是因为想跟我长相厮守才不想当皇帝,只怕你自己也搞不清楚吧?”叶知秋移开目光。“凤康,我们到此为止吧。” 凤康抓着她肩头手骤然收紧,“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说我们到此为止吧。”叶知秋字字清晰地重复道。 凤康松开她的肩头,改捧她的脸,“看着我,再说一遍。” 叶知秋对上他的视线,“我们到此为止吧。” “再说一遍。”凤康几乎吼了起来。 叶知秋眸子黑湛无波,眼圈却泛起了一层淡红,“我以为我们可以忽略身份地位,无视别人的看法,单纯地谈一场恋爱。可我现在才知道,我想得太简单了。 我根本没有办法只爱你这个人,因为连你都不能完全属于你自己。你的每一根头发,每一片衣角,都是属于大家的,被许许多多的人关注着,把持着。 我如果要爱你,就必须爱你的身份,爱你的背景,爱你旗下的所有人。我没有那么大的力量,也没有那么多的爱分给那么多的人和东西。 我也不能因为爱你,就自私地将你跟那些东西那些人强行剥离,把你抢过来,只为我所有。 是我考虑不周,以感情的名义调~戏了你。对不起,我错了,请你让我改过自新吧!” 凤康面无表情,双眸深眯地看着她,“叶知秋,你听好,对待感情,我这里没有原谅。 想改过自新?哼,不要做梦了! 我凤康不是谁都能随便调~戏的,调~戏了就要负责。若不肯负责,我就让她生不如死。” “死”字音落下,便低头噙住她的唇,狠狠地咬下去…… —— ps:  那啥题目是“调~戏了就要负责”,忘了那俩字是违禁,v章题目改不不了,只能星星了。唉,万恶的和谐!!! 第207章 皇上授意? 唇上传来一阵刺痛,丝丝甜腥的味道伴着他唇舌的侵入,在口腔之中弥漫开来。 这是一个饱含惩罚意味的吻,不若以往那般温存缱绻,粗鲁,霸道,毫无章法地席卷着她口中的方寸之地。这已经不能称之为吻,只能算是扫荡。 “你别想逃。”他目光眈眈地盯着她,像一只抓住猎物的狮子,倨傲又危险。拇指缓缓地蹭过她的唇,将沾染其上的血珠抹去,重重地按在她的额头上,“你逃不掉,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 说完这话便松开她,掉头转身,扬长而去。 叶知秋从愣怔之中醒过神来,本该有的五味杂陈、百感交集,都不知不觉地化为了恼怒,“混蛋!” 竟然咬她,他是属狗的吗? 逃不掉?这里是她的地盘,她凭什么要逃? 让她生不如死?好啊,那就走着瞧,看看到最后是谁生不如死! 李大有和腊梅远远地瞧见凤康走了,从外面折回来,就见叶知秋依然保持着靠墙而站的姿势,满面怒色,嘴唇嫣红一片,眉心还印着一片血痕。 两人被她的样子吓到了,双双抢过来,“秋先生,你没事儿吧?” 叶知秋如同被惊醒了一般,飞快地敛了怒意,“没事儿,我去洗个脸。” 向前走了两步,又想起一件事来,“不好意思啊,不小心把你们的盘子和碗弄坏了,回头我从家里拿几个来赔给你们。” 李大有和腊梅一愣神的工夫,她已经走出门去了。 腊梅瞟了瞟桌上裂开的盘碗,神色间有些惊恐,低声地问丈夫,“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啊?” “我哪儿知道呢?”李大有同样压低了声音,嘱咐道,“待会儿秋先生回来了,你别跟人打听。也别出去乱说去。那是人家俩人的事儿,咱可不能瞎掺和。” 腊梅瞪了他一眼,“瞧你说的,我是那不知道轻重的人吗?” “不是。不是。”李大有赶忙赔笑,“十里八村儿的媳妇儿,就数你最懂事儿了。” 凤康离开菜棚便有些后悔了,那种情况下应该温言软语,好好哄劝她才是,他怎么头脑一热,就做出连自己都厌恶的事情?如果她生气了,从此以后再也不搭理他该怎么办? 有心回去补救一番,可想起她说“我们到此为止吧”时候的表情,怒意又升腾而起。 该死的女人。什么话不好说,偏偏要说到此为止? 她知不知道,从跟她在一起的那一天开始,他最害怕也最痛恨的就是到此为止之类的字眼? 把他的心偷走了,却想把他这个人一脚踹开。哼。没那么容易! 他一路生气一路后悔,一不留神已经到了家门口,便熄了回去找她的念头。反正她也跑不了,到晚上再收拾她也不迟。 他给自己吃了一颗定心丸,进门问过下人,便到餐厅来寻汤先生说话。 桌上七碗八碟,摆得满满的。汤远修一面吃吃喝喝一面挑剔,“这叫什么来着?啊,对了,腊肠,味道还将就,就是吃多了太油腻。 鱼就是要整条吃才过瘾。弄得这么酥软,一夹就碎了,吃起来还有什么意思?还有这果酒,太甜了,不够劲。没劲没劲……” 不管他说什么,沈长浩都笑着点头,“汤先生说得对。” 洗墨站在后面,捧着酒壶直翻白眼,盘子都快吃见底了,果酒也快喝完一坛了,您老说这话亏心不亏心啊?这是白瞎了叶姑娘送来的这些好东西。 凤康进门看到这一幕,眉心微微一皱,便吩咐道:“你们先出去吧。” “是。”洗墨巴不得赶快走,不用再伺候这个难搞的老头。于是放下酒壶,便忙不迭地向外走。 沈长浩放下筷子,跟汤远修和凤康告了退,将礼数做足了,才慢条斯理地踱着步子离开了。 “凤老九,你臭着一张脸瞪我是什么意思?”汤远修先行发难。 凤康走过来坐下,取了酒杯给自己斟满,一饮而尽,将心头的火气压下去几分。饶是如此,开口的时候诘责意味依旧明显,“为什么要跟她说那样的话?” “她?谁啊?我说什么话了?”汤远修揣着明白装糊涂。 “为什么跟叶知秋说我要为了她放弃皇位?”凤康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 汤远修避重就轻地否认道:“我可没提‘皇位’那两个字,我就是问那小丫头,如果你为了她放弃前途,她打算怎么办。而且我说的是‘如果’,‘如果’你懂吗?不是真的,是假设。” “如果?!”凤康差点被他气笑了,“她那么聪慧的人,会听不出来真假?你就是故意的!” 汤远修“吱溜”地喝了一口酒,咂巴了两下嘴,“我说凤老九,我平日里是怎么教导你的?吃饭的时候不能说这种伤感情的话,会消化不良的。” “你少睁眼说瞎话,你什么时候正经教导过我?”凤康不屑地冷哼了一声,说出来的话却不似先前那般咄咄逼人了,“汤老头,我问你一个问题。 父皇有那么多儿子,基本都是你的弟子,你为什么要来帮我,不去帮别人呢?” “这个问题在咱们促膝长谈的那天夜里,我不是已经回答你了吗?我就是瞧着你比其他人顺眼那么一点点。”汤远修说着用筷子隔空点了他两下,“你小子记性太差了,这是病,得治。要不到了我这个岁数,容易老年痴呆。” 凤康自动忽略他的废话,“你是不是得了父皇的授意?” “皇上授意?”汤远修嘿嘿地笑了起来,“我可不是听命行事的人,再说了,你觉得皇上是那种苦心孤诣的人吗?” “的确不是。”凤康冷哼了一声,“他最喜欢心血来潮,想一出是一出。”顿了顿,又道,“不是父皇的授意就好。” 汤远修觉出这话不对劲了,停下筷子瞄着他,“喂,凤老九,你什么意思?” 凤康正了神色,“汤先生……” “你别喊我汤先生,你一喊我先生准没好事。”汤远修赶忙打断他,“你还是叫我汤老头吧。” “汤先生。”凤康不理会他,接续自己的话茬说下去,“我要襄助十一登上皇位。” 汤远修脸色一变,“臭小子,你说什么?” “母妃过世之后,我被送到含香宫抚养,十一的母妃芸妃娘娘待我极好,视如己出。我和十一也是素来亲厚,不分彼此。只有他登上皇位,我才能安全无虞……” “老十一不行。”汤远修将筷子“啪”地一声拍在桌上,“那小子被皇上宠坏了,太骄纵太毛躁。就冲他跟老五媳妇儿做出来的那些事儿,他就没资格坐上那把龙椅。 要是让那色迷心窍的小子得了天下,有朝一日,难保他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把华楚的大好江山给卖喽。不行,坚决不行,我不同意。” 凤康早就料到他会反对,已经准备好了说辞,“汤先生,十一的确骄纵毛躁了一些,可你不觉得在众多皇子之中,他的性格与父皇最像吗?父皇坐得龙椅,十一为何坐不得?” “老十一能跟皇上比吗?皇上再不正经再折腾,那都有个限度,你什么时候见皇上跟自己嫂子眉来眼去了?”汤远修信口评论着一国之君,“当然了,皇上没有嫂子,他女人那么多,也用不着勾搭嫂子,我说的就是这么个理儿。” 凤康对他的口无遮拦司空见惯,也不在意,“十一和华锦郡主的事情我不想多说,谁都有头脑发热的时候,难保不会犯错,不过十一并没有汤先生想得那般不堪。 他有做皇帝的意向,也有潜质。只是不想跟我争,才会放纵自己,肆意玩乐。如果汤先生能好生教导他,他只会比我好,绝不会比我差。” 汤远修不耐烦了,“臭小子,你少往他脸上贴金。我还不知道你?你不就是想把老十一推上皇位,自己落得一身轻松,然后跑去跟姓叶的黄毛丫头鬼混吗? 我还是那句话,没门儿。 慢说谁来继承皇位,到最后还得皇上定夺。就算是皇上有一天来不及下旨,就去找你母妃了,就凭你和老十一手里的那点儿人脉和兵力,也未必争得过别人。 反正我弟子多得是,到时候见势不妙,我立刻改旗易帜,另投明主,管你小子死活呢?” 凤康知道他说的是气话,并不当真。他没有立刻拂袖而去,说明这事还有商量的余地。让十一做皇帝,这件事说起来容易,真要做起来很难,需要方方面面的筹划,也不急在这一时。 也许该找个时间,跟十一碰个面,探探口风。 师徒两个边吵嘴边喝酒,直到傍晚之际才散了。 汤远修喝多了,被下人带回房中休息。凤康也有五分醉意,吩咐厨房煮了一碗醒酒汤喝下去。感觉究酒劲散了些,便到隔壁来寻叶知秋。 叶知秋吃过晚饭,正准备去学堂上课。刚刚换好衣服,就被他堵在了房中。 “让开。”她俏脸冰寒,语气也相当不客气。 凤康不让开,也不接茬,眼睛盯着她吩咐:“去学堂说一声,秋先生今天身体不适,晚课取消。” “是。”虚空里有人恭声应道。 —— 第208章 三年之约 叶知秋急了,“你凭什么擅自取消我的课?” “他们的工钱是我发的。”凤康字字清晰地答道。 叶知秋语塞气结,狠狠瞪了他一眼,转身回房,将手中教案扔到桌上,坐在椅子上生闷气。 凤康放下撑在门框上的手,进屋关门,顺手栓上。在门边略站了一下,径直来到她身后,弯腰环住她,“我曾经答应过我母妃,除非迫不得已,绝不去手足相残,争夺皇位。” 叶知秋没想到他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有些惊讶。身体僵了僵,便没再动作。 “父皇也曾经把我和十一叫到跟前,开玩笑一样地问我们:‘你们愿意当皇帝吗?’十一想都没想就说愿意。父皇问:‘为什么愿意?’ 十一说,‘做了皇帝就能跟父皇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不用每天读书习武,还能纳很多妃子。’ 父皇哈哈大笑,夸他有志气,随后又来问我:‘你呢?愿意还是不愿意?’我答不愿意。父皇问:‘为什么不愿意?’ 我说,‘做了皇帝就会跟父皇一样,有批不完的奏折,理不完的国事,每天坐在朝堂上听文武百官喋喋不休,争来论去,没什么意思。’ 父皇又问:‘那你觉得当什么有意思啊?’ 我说,‘当将军,骑马杀敌。’ 父皇听完就不笑了,眼睛直直地看着我。半晌之后,便当着我面吩咐身边的内侍,‘记得提醒朕,将来一定不能让康儿手握兵权。’ 我很不解,就追问:‘父皇,为什么不能给我兵权?’ 父皇不告诉我为什么,只让我记住,长大以后不许染指任何与军中有关的事情。 我以为我说错了什么,惹父皇讨厌了。可自那之后。父皇对我愈发地好了,比对任何人都好。尤其是母妃过世之后,更是有加无已,只要是我要求的。无不依从。 都说皇家亲情淡薄,我却丝毫没有这种感觉。直到有一天,被几个皇兄围住殴打,我才意识到,父皇对我好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我已经变成其他皇子的眼中钉了。 华楚国有一支名为‘萝卜军’的兵马,如此儿戏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是父皇取的,兵权当然也是掌握在父皇手中的。父皇在很早之前就说过,他会将萝卜军的兵符交给继承皇位的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京城流传着这样一个谣言,说父皇有意将萝卜军交给我。除了十一,所有想争夺皇位的兄弟都在针对我,算计我。 为了保命,我只能不断防备。不断反击。渐渐地,我身边聚拢了很多人,有的是我争取来的,有的是自愿靠过来的。在我还没有下定决心的时候,我已经变成了争夺皇位的重要一员。 我下定决心,是在分府出宫后不久。我无意间发现,母妃的病另有蹊跷……” 说到这里。他语调一凝,就此顿住了。 他母妃的死因,叶知秋在冬元节那天就有所怀疑了。可听他亲口说出来,还是止不住心头震动。她没有出声,只是将自己的手覆在了他的手背上。 得到她无言的安慰,凤康胸口的窒闷稍稍减轻了些。继续说下去,“那个害了母妃的女人,掌控着后宫,娘家的人多是重臣,在朝中根基极深。就连父皇都奈何不得。 也许不是奈何不得,而是舍不得奈何。虽然他嫔妃众多,可对每一个都称得上好。即便哪个犯了错,也从不疾言厉色,都是以情动人,让她们自愿领罚。 这也是我最厌恶他的地方……” 他又顿了一下,转回前题,“我只有登上皇位,彻底毁了那个女人的根基,才有可能为母妃讨还公道。所以我开始筹谋,表面上处处退让,暗地里寸土必争。 我手里握有除我和十一之外所有成年皇子的短处,只要我想,随便拿出一件来,都能让其中某个人掉层皮。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怕?” 叶知秋摇了摇头,她并不觉得他可怕,只是觉得他可怜。在普通人家理所当然的父爱,到了他这里,却变成了逼他同根相煎的火釜,真是可悲又可叹。 凤康苦笑了一声,“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可怕,甚至不敢想象那一天到来会是怎样的情形。去年这个时候,我跟父皇请旨到清阳府来,一是为了暂避风头,二也是腻烦了明争暗斗,想到这边来清静清静。 谁知道竟然遇到了一个敢当街骂我,还敢当街拦马借钱的女人,一次又一次跟她纠缠不清,日子比在京城的时候还不得清净。 起初我很厌恶这个女人,觉得她粗鲁又无礼。明明身份低微,却不怕死地跟我这个堂堂的王爷作对。后来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女人,更误以为她是有夫之妇,烦恼不已。 再后来,我很羡慕这个女人。羡慕在那样破落的院子和低矮的房舍里,竟有那样温馨宁静的日子;羡慕她在炊烟轻雾里忙碌的身影;羡慕她口中所说的‘方宅十余亩,草屋*间’的生活。 回到京城之后,无论看什么做什么都觉得无趣。我无数次地回忆起在山村里住着的那几天发生的事情,愉快的,不愉快的,反反复复地回味。 每次回忆的时候,我能想起跟母妃的约定。我也不止一遍地问自己,我真的是迫不得已才走上那条路的吗?除了那条路,我真的没有别条路可走了吗? 那时候我没能回答自己,直到再次来到这个地方,见到她,我才明白了,我真正想要的不是什么皇位,而是这个女人,是有这个女人陪伴的每一天。” 说完这话便转过来,蹲在她面前,仰头望着她的眼睛,“叶知秋,如果我偏安在清阳府这一隅,当一个没有出息的闲散王爷,你能不能嫁我为妻,跟我白头到老?” 叶知秋没说能,也没说不能,而是探身过来,将自己的唇覆在他的唇上。 轻柔的触感,让凤康心神悸动,反手抱住她,正要热情回应,忽觉唇上传来一阵刺痛。唇分人离,甜腥的味道自唇齿缝隙蔓延开来。 “疼吗?”她眸光湛湛,带出几缕报复的快意。 凤康满腹柔情被她搅得一团乱,恼火地瞪着她,“你干什么?” “我问你疼吗?”叶知秋盯着他不放,似嗔似拗地追问。 凤康用手指抹了一下嘴唇,“废话,当然疼了。” “知道疼就好。”叶知秋微微地弯起唇角,“事不过三,你已经犯下两次错误了。下次再敢对我动粗,就是把上辈子的故事拿出来讲都没用,我会把你彻底拉黑,让你永不翻身。” 她说这话的神情语气,跟当初在官道路口说“跟你同归于尽”的时候有点相像。凤康感觉又好气又好笑,恨恨地咬牙,“你这个女人,真是越来越不解风情了。” “你第一天认识我吗?”叶知秋哼了一声,再次探身过来。 凤康下意识地往后仰了仰头,却被她用力地拉了回来。小小的舌头在他唇上轻轻一舔,便灵巧地撬开他的唇齿,缠住他的舌,肆意撩拨他的味蕾。 佳人主动献吻,岂有不照单全收、倾力配合的道理?他手臂稍稍用力,便将她从椅子上拖了下来,完全圈入怀中。 因为刚才的一番告白,两个人都很动情,都很主动。唇舌追逐,炽烈如火。许久才从理智的边缘醒转过来,相拥对望。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凤康略带喘息地道。 叶知秋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乱了节拍的心跳,“我不能立刻答应你,不过我可以给你三年时间,让你去考虑,去整理。如果三年之后,你确定要做一辈子闲散王爷,我就嫁你为妻,跟你白头到老。” “不需要三年,两年,不,一年。”凤康声调有些急切,“我不需要考虑,只需整理,一年的时间足够了。” “我不管你需要多久,我只等你三年。”叶知秋坚持己见,“这三年我会专心做事,其他的一概不理。三年之后的今天,如果你没有出现在我面前,我立刻找人成亲,君无戏言!” 凤康听她顺溜地说出了“君无戏言”这几个字,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莞尔,“好,君无戏言。你等着,不用三年,我一定八抬大轿娶你进门。” 别说三年,就是三个月他都觉得太长了。可他知道,想立刻抽身而退是不可能的,不止要为自己找好退路,还要他身后的每一个找好退路。 一年,已经是他能估算的最短时间了! 不过她已经明确地答应要嫁他为妻,多等一年的时间又算什么呢? 定下三年之约,叶知秋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就像一直以来横在心头那根刺突然间被拔掉,血脉通了,呼吸也顺畅了,全身上下无一处不轻快。 “先说好,我可是要招赘的。”她坏心眼地笑道。 凤康不出意料地眉头大皱,“你让我入赘?” “不行吗?”叶知秋惋惜地叹了一口气,“不行就算了,我去找别人……” “你敢。”凤康拥着她后退几步,将她压在桌边,凶狠地吻下来。 笑闹了一番,他复又正了神色,“过几日我要去一旬阳府。” 叶知秋有些意外,“去旬阳府干什么?” —— 第209章 比我还毒三分! “十一在旬阳府,那里是他的封地。”凤康回得很简短。 叶知秋猜到他此去定是跟刚才说的事情有关,便不多问。 今晚不用上课,难得清闲。她到厨房泡了一壶麦茶,做了两样简单易消化的点心,和他一边喝茶一边聊天。 聊的都是生活里的琐事,谁也没有提及将来。并非对将来没有向往,只是两个人都知道,这个将来远比想象的要艰辛。 叶知秋不提,是不想给他压力;凤康不提,是不愿意在事情还没办成之前给她空口承诺。 虽然没有海誓山盟,只有一个充满变数的约定,他们依然感觉,彼此的心比原来近了许多步。 凤康很快就走了,走时只带了洗墨和十名侍卫。临走之前,将山坳和王府里的事情交给沈长浩全权处理,还跟汤先生长谈了一次。 谈的是什么,叶知秋并不清楚,不过谈完之后,他看起来心情很差。出发前一天的夜里,反复叮嘱了她许多事情,特别强调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不管汤老头对她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要理会,也不要在意。 事实证明,他很有先见之明。从他走的那天开始,她就被汤远修缠上了。 每顿必来蹭饭,而且诸多意见,不是咸了就是淡了,极尽挑剔之能;无论晨练、干活还是上课,都跟在她身后喋喋不休,提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让她来回答。 更对她的言行举止指指点点,这不守规矩,那不合体统。总之,就是看她一百个不顺眼。 叶知秋知道他是存心找茬,从来不跟他一般见识。心情好就搭理他一下,心情不好就当他的空气。 凤康走后第七日,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 这场雪一下就是几天,从飘飘扬扬的小雪变成鹅毛大雪。天气骤然转冷。人们还没有从秋天的余韵之中挣脱出来,就一脚迈进了严酷的寒冬。 在大多数人躲在家中,依靠火炕或者炭盆取暖的时候,叶知秋却带着一群人奋战在菜棚基地。三班倒替。轮流清除积雪,以防菜棚被压塌。 雪停之后,温度持续下降,已经达到滴水成冰的地步。 锅炉房夜不停,源源不断地为菜苗输送热量。十个菜棚也燃起数目众多的油灯,增加照明,促进光合作用。短短数日,便用去将近十车木柴和上百斤灯油。 菜棚内外温差较大,需要时刻调控。作为人体温度计的叶知秋在十个菜棚间来回奔走,忙得焦头烂额。几乎没有吃饭和睡觉的时间。 等天气转好,一切稳定下来,她才惊然发觉,凤康说好的归期已经超出好几日了,赶忙到隔壁打听。 沈长浩不在。据说出门办事去了。几个明面上的仆从一问三不知,她只好来找汤远修,“汤先生,凤康跟我说他最迟十天就能回来,这已经过了好几天了,你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汤远修乜斜了她一眼,咂巴着嘴道:“前几日吃的果冻味道还不错。” 叶知秋听出来了。他这是趁机讲条件呢,于是笑道:“汤先生爱吃的话,我晚上多做一些送过来。” “晚上吃甜的东西会伤胃。”汤远修慢悠悠地晃着脚丫子,声线拉得长长的,“村下的丫头就是不细致,不知道体谅老人的难处。” 叶知秋耐着性子跟他解释。“汤先生,我待会儿还要去菜棚做事,没时间做东西。” 汤远修用鼻子哼了一声,“有空站在这里跟我一个老头子磨牙,倒是没空做东西了?” 叶知秋懒得跟他多费口舌。“那汤先生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 “怎么,你不想知道凤老九的事了?”汤远修冲着她的后背喊道。 叶知秋权当没听见,脚步不停地出了门。虽然没问出什么来,不过想来没大事。要是弟子有什么三长两短,那个刻薄的老头哪还有心情跟她要东西吃?等沈长浩回来再问问清楚就是了。 她惦记着菜棚施肥的事情,回房洗了脸,换了身衣服,便马不停蹄地往外走。刚出院子,一眼就瞧见汤远修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坐在路旁的一个树桩上,双手抄在暖袖里,眯着眼晒着太阳。 正暗自嘀咕这老头又要搞什么花样,只见他一抬腿,便将一只靴子远远地甩了出去。 她微微一怔,随即忍俊不禁。这老头难不成想扔鞋试贤?他想把自己当黄石公,可惜她不想当张良,没那么孺子可教,也没那么多闲工夫陪他玩鞋。 故意目不斜视,从他面前走了过去。 汤远修顿时急了,“喂,姓叶的小丫头,你站住。” “原来是汤先生啊?”叶知秋停住脚步,故作惊讶地道,“你穿得这么严实,我都没认出来。这大冷天的,你坐这儿干什么呢?” “哼,你少给我装蒜。”汤远修将那只没了靴子的脚抬起来,“你没看见我把鞋子丢出去了吗?” 叶知秋点了点头,“看见了,不就是扔鞋卜卦吗?隐世高人都喜欢玩这一套。那汤先生你慢慢卜,我就不打扰你了。” “站住。”汤远修气急败坏,声音变得尖利起来,“你这个黄毛丫头怎么这么不懂礼貌?一个老人光着脚坐在雪地里,你眼睁睁地瞧见了,却不闻不问,你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不是说苍天有眼吗?老天爷肯定明白什么叫倚老卖老,自作自受,怎么会随便打雷劈人呢?要是那样的话,天底下的好人不都死光了吗?” “谁倚老卖老、自作自受了?”汤远修强自争辩道,“我那是不小心丢出去的。” “是吗?”叶知秋很友善地提醒他,“那就请汤先生下次小心一点儿,这么冷的天不穿鞋坐在外面,很容易得冻疮。冻得狠了,整只脚都会烂掉。” 汤远修见她光说嘴,没有替自己捡鞋的意思,气得胡子直颤,“我先前还觉得你这丫头有那么一点点可取之处,没想到你不仅没礼貌没教养,不守规矩不守妇道,还这么鼠肚鸡肠,跟我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斤斤计较。 凤老九瞎了眼,怎么会瞧上你这种一无是处的野丫头?还想娶你?哼,他做梦。我明天就给京城那边写封信,让他爹给他指一个知书达礼、温柔贤惠的大家闺秀当老婆。” 叶知秋本就记挂凤康,听他将凤康牵扯进来,心头便止不住冒出几分火气来。可这老头毕竟是凤康的师长,她不想跟他计较,也不好真让他光脚坐在这儿挨冻。 于是走过去捡了靴子,折回来递给他,便一言不发地向前走去。 刚走出没几步,就听“呼”地一声,那只靴子从身后飞过来,落在前方不远处。 她眉头一蹙,待要视而不见,又听汤远修得意洋洋地道:“小丫头,你要是跪在我面前,帮我把鞋子穿上,我可以考虑说服凤老九他爹,赐你个侧室当当。” 叶知秋被他得寸进尺的举动惹怒了,冷笑地转过身来,“多谢您老不怀好意,侧室就免了。我这样的粗野村姑,无权无势,拼不起亲爹,认不起干爹,实在入不得您老的法眼。 您别替我操心了,继续扔鞋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砸中一个知书达礼、温柔贤惠的大家闺秀,就可以一边支使她给您捡鞋穿鞋,一边抓着她的裙带往上爬了。 我预祝您好运天天有,心想事成,马到成功!” 说完跨过那只靴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汤远修表情抽搐,愣愣地看着她走远,才收回目光,用手扯了扯成团的胡子,“哎呀呀,刚才是不是说得太过分了?可是就算我老人家说得过分了一点,她也不用生那么大气吧? 啧啧,小丫头的嘴巴也太毒了,比我还毒三分呢,日后可有凤老九好受的了!” 叶知秋一时赌气,对汤远修冷嘲热讽一番。回头想想,又觉得自己幼稚了。明知道那老头存心拿话激她的,何必跟他较真呢? 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没讨着便宜肯定心里不舒坦。要是气出个好歹来,凤康回来,她要如何交代? 算了,她是小辈,跟长辈让步也是理所应当的。晚上回去做些布丁给他送过去,就当赔罪吧。 想通了,便将这件事暂时放在脑后,专心指导大家给菜苗施肥。忙完这边事情已经临近傍晚了,走到家门口附近,刚好碰见沈长浩从外面回来。 打过招呼,便跟他询问凤康的事情。 “旬阳府的雪比这里要大得多,有部分地方发生雪灾,很多百姓冻死冻伤。十一殿下年纪轻,经验不足,王爷只好留下帮他料理赈灾事宜。” 沈长浩跟她说了原由,见她一脸忧色,又宽解道,“叶姑娘不必担心,我已经派了可靠的人前往旬阳府接应。若无意外,再有三五日,王爷就能回来了。” 叶知秋得了准信,心里踏实了不少,“我知道了,那你忙吧,我也要回去做饭了。” “叶姑娘,等一下。”沈长浩喊住她,“我有样东西要给你。” —— 第210章 温度计 叶知秋顿住脚步,就见他从袖袋里取出一个长方形的小盒子。 从很早以前,她就有些好奇,他袖子里面是不是有一个魔法口袋,什么都装得进,什么都拿得出。最神奇的是,从外面丝毫看不出来。 沈长浩见她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袖子,心领神会,“叶姑娘可是想见识一下我的袖袋?” “没有,我就是觉得你的袖子很有意思。”叶知秋不想窥探别人的*,顺手接过盒子,“这是什么?” “叶姑娘看一看就知道了。”沈长浩笑眯眯地卖了个关子。 叶知秋依言打开盒子,见里面放着一支玻璃管,她大喜过望,“你们的人太厉害了,竟然真把温度计给做出来了。” 十香壶摔碎之后,她将碎玻璃收集起来,连同制作原理和图样一并交给洗墨,让他拿给王府的工匠,请他们帮忙,试着做个温度计出来。 玻璃有限,技术有限,她并没抱多大希望。却没想到,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东西做好了。 拿起来细细端详,玻璃经过重复熔炼,颜色比之前淡了一些,呈浅绿色。表面刻着十个大的标度,写有零、十、廿至百的数字,每两个数字之间刻有九个小的标度。 最下面连着一个球形的容器,里面装有银黑色液体,想必是水银。液面停在零上多一点的位置上,跟当前的温度差不了多少。应她的要求,外面包了一层铝箔做成的保护套。 做工堪称精细,大大超出了她的期待。有了这个东西,以后就不用在十个菜棚之间来回跑腿了。 沈长浩看她笑靥粲然,不觉有些失神。半晌才敛了旖旎的心绪,笑道:“工匠们对这种叫作玻璃的东西很感兴趣,托我问一问叶姑娘,可有制作的方法?” 叶知秋对工业方面的事情不是很清楚。只在化学课上接触过玻璃的制作方法,一时间跟他说不明白,便提议道:“这样吧,我抽空写出来。你拿去给他们当作参考。” 沈长浩轻轻一笑,“那我先替工匠们谢过叶姑娘了。” “你先别忙着谢,我也只知道个皮毛,具体的不是很清楚,能不能做出来还不一定呢。”叶知秋说着又想起另外一件事来,“对了,我拜托他们做的球怎么样了?” “叶姑娘说的是给孩子们玩的东西吧?差不多做好了,再过几日就能送过来。”沈长浩看过她给洗墨的图纸,对那几种“蹴鞠”的玩法很好奇,因此说这话的时候。神情之中隐有期盼。 更让他好奇的,还是眼前这个女子,不知道她这些稀奇古怪的想法都是从哪里得来的。有心探听一番,又怕涉及到她的身世,引她厌恶。只好忍下了。 叶知秋迫不及待想要试用一下温度计,跟他聊了两句,便原路返回,将温度计拿到菜棚里测了一遍。 虽不及她见过的温度计那般精确,大约有一到两度的误差,可在这样简陋的技术条件下,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错了。 夜班上课的时候。她特别开了一个专题,给负责打理菜棚的人讲解了温度计的用法,每一种蔬菜生长在各个阶段需要的温度环境,以及使用温度计应该注意的事项。 大家对她拿来的玩意感觉新鲜,听得也格外认真。 下课的时候,她将温度计交给李大有和腊梅保管。并一再叮嘱,“这东西很容易碎,你们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哎,哎,我们一准儿小心。”夫妻二人俱是一脸正色。齐声地应承,“秋先生你就放心,除了你和我们俩,谁也不让碰。” 叶知秋感觉自己这样郑重其事有些好笑,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温度计只有这么一支,弄坏了就等于绝迹。 她很期望王府的工匠能成功造出玻璃,那样的话,就可以做出更多的温度计了。不止温度计,还有玻璃窗,玻璃温室,能把人照得清清楚楚的玻璃镜子…… 怀着满足一己私欲的目的,在写玻璃的制作方法的时候,她分外用心。把所知道的尽可能详细地写了出来,包括石英砂是什么样子的,熔炼的温度大约多少,还附上了几种提炼火碱的方法。 从这天开始,李大有和腊梅夫妻二人就多了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每天捧着温度计,定时定点,挨个菜棚测量温度。 叶知秋给每一个菜棚配备了一本账薄,用来记录每次测量的结果。她不再像以前那样跑来跑去,只需在巡视菜棚的时候翻看一下记录,当真轻省了不少。 一转眼又过了十日,凤康还是没能回来。据沈长浩所说,旬阳府那边又接连下了两场雪,灾情更加严重了。相邻的几个府城,包括清阳府在内的小部分地区,也都受到波及。 皇上下了圣旨,任命凤康和十一皇子凤况为赈灾钦差,发放赈灾银两,安抚百姓。在灾情解除之前,他就是想回也回不来了。 与此同时,木针治疗已经接近尾声,只剩最后一次施针了。 从几天前开始,成老爹一直白茫茫一片的视野里,便出现了模糊的影像。虽然还看不清楚,可也能分辨出一些特征比较显著的东西,比如人,房子,山,桌子之类。 老爷子高兴得不得了,每天都要在屋里院子里转上好几圈。对最后一次施针满心期待,一大早就穿戴整齐,坐在堂屋里等着闻苏木。 叶知秋、龚阳、阿福、老牛叔和多寿都放下手里的活儿,坐在旁边陪着他。虎头也得到特许,跟学堂请了半天假。这会儿偎在成老爹身边,巴巴地问:“爷爷,你今天真能瞧见我吗?” “咋不能?”成老爹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闻家大侄子说了,这次针一扎完,我啥都能瞧清楚了。” “成大伯,到时候我们都不出声儿,瞧瞧你能不能分出我们谁是谁来。”多寿好事儿地接起话茬。 阿福觉得他这个主意很馊,“哥,你想什么呢?咱们这帮人年纪不一样,有男有女的,成爷爷打眼一扫就能分出来,还用出声啊?” 正说得热闹,杨老汉被杨顺和燕娘搀着过来了,“成老哥,我带儿子媳妇儿来跟你混个熟脸儿。” “正好,我也想瞅瞅你们长啥样儿呢。”成老爹笑呵呵地招呼着他们,“快进来坐。” 没一会儿的工夫,闻苏木便和王太医一起过来了。看到满屋子的人,先是一怔,随即会心而笑。跟众人打过招呼,便在成老爹的催促下开始施针。 经过这次日子的治疗,闻苏木对木针的掌控已经非常娴熟了。只因为这最后一次被寄予厚望,在施针的时候格外认真仔细,跟第一次的情形有些相像。 大半个时辰之后,所有的木针被取下。在众人屏息凝神的注目下,成老爹缓缓地睁开眼睛。只觉一道亮光倏忽映入眼帘,眼前的景物明明暗暗地晃动了几次,渐渐清明起来。 能看到门窗,桌椅,还有十几个似熟悉又似陌生的脸孔。 “秋丫头,秋丫头。”他急切地搜寻,满面欣喜地喊着他最想见的人。 叶知秋赶忙迈步上前,“爷爷,我在这儿呢。” 成老爹张大了眼睛凝望,只见一个身穿淡青色袄裙的少女含笑地站在面前。还不等看个仔细,眼前陡然一黑,一切都消失了。 叶知秋刚握住他的手,就见他表情猛地僵住了,赶忙问道:“爷爷,怎么了?” 成老爹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双手颤抖着,脸上皱纹收拢,现出惊慌的神色。 叶知秋被他吓坏了,“爷爷,你没事吧?你说句话,千万别吓唬我啊。” 其他人也被突然的变故惊到了,都傻愣愣的不知所措,还是闻苏木反应最快,“叶姑娘,你先别急,让我来给成老伯把一下脉。” 王太医随后醒神,和闻苏木一左一右,给成老爹号了脉,又各自查看过他的眼睛,表情都很是凝重。 叶知秋直觉情况不妙,急声问道:“我爷爷到底怎么了?” 两位大夫对视了一眼,便由闻苏木开口答道:“在服药没有疗效的时候,我就怀疑成老伯脑中有两处瘀滞,只是无法断定这两处是否都对视力有影响。 如今看来,我的怀疑没错。 两处瘀滞原本是互相牵制的,一处通了,另外一处就会移动……” 叶知秋听得半明不白的,“怎么回事?还要再治疗一个月吗?” 闻苏木迟疑地看了她一眼,才字斟句酌地道:“叶姑娘,成老伯这眼睛,只怕不能再施针治疗了。” “不能施针是什么意思?”叶知秋眸色一沉,“该不会是没得治了吧?” “这……”闻苏木支吾了一下,“另外一处瘀滞只怕已经凝成血块了,服药和施针都没什么效果。若想复明,除非这血块能自行散开……” 服药和施针都奈何不得的血块,怎么可能自行散开呢? 叶知秋看了看双眼呆滞的成老爹,心头一阵酸痛,不甘心地问:“闻公子,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 第211章 穿颅术 ps: 多谢“地狱先生”童靴慷慨打赏,鞠躬!!!! 闻苏木垂目沉吟片刻,才下定决心一样抬起头来,“叶姑娘,借一步说话。” 叶知秋见他没有一口否定,心里又生出几分期冀来。赶忙引着他出门,到院子里说话,“闻公子,你是不是还有办法?” “的确有。”闻苏木神色有些肃然地看着她,“不过这办法只怕连叶姑娘也无法接受。” 叶知秋早料到这方法不会很容易,否则他也不会避开其他人,找她单独说话了。因此听他这么说,并不感觉意外,“闻公子,你只管说,行就行,不行就不行,没关系的。” “我在一本描述巫医的典籍上看过一种名为穿颅术的疗法,可以用来治疗脑部病痛和创伤。去除治疗部位的毛发,切开其下头皮,取下一块头骨,施以药石,而后重新缝合。 我曾用此法为一匹马剥离了刺入脑中的骨头碎片,也曾协助官府的仵作,从尸身的头部取出过将人致死的绣花针。 虽然我以为此法不失为治病救人的途径,可终究是与巫术沾边,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随意损伤,是以我从不敢用在活人身上。 我之所以斗胆跟叶姑娘提起来,是因为成老伯的眼疾很有可能会恶化……” 叶知秋脸色微变,“恶化?” “是。”闻苏木点了一下头,怕她听不明白,用手比划着道,“我方才说过,两处瘀滞原本是相邻并且相互牵制的,如今一处瘀滞消散,另一处瘀滞凝成的血块就会移动到第一处瘀滞的地方,压迫视路。 瘀滞虽塞,可并非完全不通。血块则不同。它会将视路完全封堵。自今日起,成老伯就有可能出现头痛的症状,双目也会逐渐失去知觉,从而致使眼瞳萎缩。 换言之。若不及时治疗,便再无复明的希望了!” 叶知秋蹙了眉头,“闻公子,这个穿颅术你有多大把握?” “不到一成。”闻苏木如实回答。 叶知秋的心一路沉到了谷底,如果她没会错意的话,他所说的穿颅术就是开颅手术。在那个医术发达、仪器精密的年代,这类手术都是高风险高死亡率的,更何况是这个显微、没有强效消炎药的地方呢? 施针之前,老爷子还那样兴高采烈,满心期待。现在不仅彻底没希望了,日后还要忍受头痛的折磨。早知如此,她就不该张罗着给他治眼睛。 世间最残忍的事,莫过于给人希望,又将人推入绝望的深渊。 闻苏木也是满怀歉疚。“如果我的医术再精湛一些,诊断得再谨慎一些,再细致一些,成老伯即便不能视物,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叶姑娘,真的很抱歉,我辜负了你信任!” “闻公子。你别这么说,你已经努力了。”叶知秋反过来安慰他,“王大夫不是也没有诊出来吗?这世上哪有能百分之百治好的病? 别说是治眼睛,就是得了风寒吃汤药还有副作用呢。也许爷爷的情况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天无绝人之路,咱们再想想别的办法吧!” 老爷子这个病人对他来说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病人。没能治好,他的心里恐怕比谁都难受。她没那么不讲理,不会去苛责一个尽心尽力的大夫。 闻苏木有些怔然地望着她,明净的眸子里升起淡淡的水雾。 自他从医开始,看过的病人不过百名。其中的一半还是看在他祖父或者父母的面子上。勉为其难找他医治的。不管病人是自愿还是不自愿,他都真心以待,倾尽全力。 治好了,别人对他道声谢或送上一份谢礼,皆大欢喜;治不好,别人就会在背地里骂他无能,只会仰仗祖父的名望;华家小姐被毒蛇咬死之后,人们更是将他划归庸医的行列,对他敬而远之。 还从来没有人像眼前这个女子一样,站在他的立场为他考虑,理解他,尊重他,继续信任他,让他感觉自己是一名真正的医者。 只可惜,这样善良贴的女子,他只能远远地望着,不能与她携手白头,共度一生。 “叶姑娘,你放心,只要成老伯的眼睛有一丝希望,我就不会放手不管。”他郑重地说道。 叶知秋微微一笑,“嗯,谢谢你,我们进去吧。” 他们说话的工夫,成老爹已经冷静下来,跟王太医细细询问了自己的情况。 虽然王太医并没有把话说死,可自己的眼睛什么样他怎能不清楚?心知复明无望,颓丧不已。也没有了跟他人闲聊的心情,便让虎头扶他回房去休息。 其他人宽慰了叶知秋几句,也都识趣地散去了。 闻苏木和王太医商议了许久,也没商议出什么好法子。便留下一个镇痛去火的药方,带着高宝匆匆地走了。回到府中求教闻老太医,遍翻医典古籍,立誓要找出补救的办法。 叶知秋破例没去菜棚那边,在家陪着成老爹,中午还给他做了他最爱吃的鱼锅饼子。老爷子强颜欢笑,撑着吃了半个饼子,便借口午睡,让她去忙自己的事情。 叶知秋打发虎头去学堂,拜托阿福在家照看,自己到菜棚转了一圈,见没什么事,便早早地回来了。 “爷爷怎么样了?”一进院子她就跟阿福打听。 “还躺着呢。”阿福叹了一口气,“我看也没睡着,老是翻身,成爷爷真可怜!” 叶知秋安抚摸了摸她的头,想起一件事来,“阿福,你是不是该去给胡家送钱了?这两天我一直想问你来着,可是总忘。” “早就送过去了。”提起这件事,阿福老大不愿意,“那天我和我爹一块儿去的,胡亮一看见我们就念叨,说现在日子难过,家里还有两个要吃药看病的,一年五两银子不好干什么。 房子破得不成样儿了,夏天漏雨冬天钻风,再不翻盖就家里几口人不定什么时候就被砸死在里头了。没个像样儿的房子,没几亩好地,谁肯嫁给他们家儿子? 最可气的是,他还说耿家村有人认了个干儿子,适逢过节就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去串门,过年的时候还要磕头拜年。 我是没给他磕头拜年,可哪回过年过节我爹没给他们送东西啊?前些日子收了粮食,还给他们送过去两袋子呢。 他还想怎么样?把我们家整个打劫了啊?” 叶知秋见她气鼓鼓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反正你手里有文书,不怕他强索硬要。他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当没听见就是了。” “我也想当没听见,可是知秋姐姐,你是没瞧见他那个嘴脸,好像我们家欠他几万吊钱似的。”阿福一脸憎恶之色,“我现在一想起还要跟他打至少九年交道,我就脑瓜仁儿疼。” “你也别疼了,等过完这个年,我们手头宽裕一些,你就把答应他们的房子和地给置办了吧。至于每年那五两银子,你多给他一些,他应该能答应一次性付清。 到时候你再让他写个文书,以后逢年过节,让礼貌性地走动一下就可以了。你不愿意去,可以让老牛叔去。” 听她这么说,阿福心里才舒坦了一些,挽住她的胳膊,“还是知秋姐姐对我好,我爹就知道骂我不懂事儿。” 叶知秋在她脑门上戳了一下,“你啊,修行还不够。什么时候做到宠辱不惊,喜怒不形于色,才能算得上一个出色的商人。” “知秋姐姐你真讨厌,我刚说你对我好,你又寻着机会来教训我。”阿福不满地撅起嘴巴,“在外面的时候死命端着笑,回家了我还不能抱怨几声啊?” 叶知秋立刻妥协,“能能能,等一会儿我搬个小板凳坐在你面前,专门听你抱怨,好不好?” 阿福憋不住乐了,“这还差不多。” “我先去看看爷爷,一会儿再聊。”叶知秋笑着拍了拍她的肩头,便往里走来。走到堂屋门口,就见汤远修在角门探头探脑。 她脚步滞了滞,还是停了下来,“汤先生,你找我有事吗?” 自从她那天发了火,这老头就没再缠她了,不来蹭饭,也不在她眼前转悠,只是时不时打发人过来要这样那样的东西吃。也不知道是幡然醒悟了,还是准备养精蓄锐,卷土重来。 汤远修眼神闪烁,哼了一声道:“我找你一个黄毛丫头能有什么事?我就是随便逛逛。” “原来是这样。”叶知秋弯了一下唇角,“那你慢慢逛,我先失陪了。” 汤远修急了,“小丫头,你站住。” 叶知秋将迈了一半的脚收回来,“怎么,你又有事了?” “我才想起来。”汤远修干咳了两声,“有件事你的想法太偏颇了,我得跟你好好掰扯掰扯。” 叶知秋好整以暇地望着他,“您老想跟我掰扯什么啊?说吧,洗耳恭听。” 汤远修大为不满,扯着嗓子嚷嚷起来,“大冷天的,你小丫头就让我一个老人站在外面跟你说吗?不管怎么着也得有把椅子,再来杯热茶吧?” “热茶没有,椅子可以有,想来就来吧。”叶知秋扔下一句话,便径直进门去了。 “想来就来吧?这是对长辈的态度吗?至少也要说个‘请’字吧?”汤远修嘴里气哼哼地嘀咕着,进了成家院子…… —— 第212章 就是个做工的! 成老爹背对这边躺在炕上,身体在棉被下蜷缩成一团,露在外面的半个肩头比平日里看起来更加瘦削,看得叶知秋鼻子一阵发酸。 她在门边立了一瞬,来到炕前,轻声地叫道:“爷爷。” 成老爹身子动了动,一手撑在炕上,慢慢地坐了起来,却没有转头,依然背对着她。 “这都是命啊。”他声带哽咽地叹息道。 叶知秋在他旁边坐下来,好言劝抚,“爷爷,你别灰心,闻公子说会想其他办法给你治眼睛的。” “秋丫头,你不用给我宽心了。”成老爹抬手抹了一下眼睛,“以前我一睁开眼睛,就跟下雪似的,白茫茫的一片。现在我一睁开眼睛,就跟晚上没点灯似的,黑咕隆咚的。 我比谁都清楚,我这眼睛是没得治了。我就是懊悔,那会儿光顾着高兴了,没抓紧工夫把你的脸瞧清楚,再瞧虎头一眼。” 听了这话,叶知秋一下子就红了眼圈,眼泪控制不住向外涌,“爷爷,都是我不好,要不是我撺掇你治眼睛,你也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傻丫头,你说啥胡话呢?”成老爹摸索着握住她的手,“有病就得治,治好治孬那都得看老天的意思。老天让你好,你就能好,不让你好,就是你的命。是命咱得认,哪能怪得着你呢? 你别想那没用的,左右都是瞧不见,白点儿黑点儿有啥要紧的? 行了,爷爷都想开了,你就别跟着着急上火了。去把你杨家大叔喊过来陪我说说话儿,你该忙啥忙啥去吧。” 叶知秋也说不出更多安慰他的话,便依他的吩咐,去隔壁把杨老汉请过来,又到厨房做了一锅山药粥。 将米用高汤煮得软烂粘稠,放进山药丁、胡萝卜丁、火腿丁和切碎的白菜叶。调味,撒上葱末,再淋上一点香油。咸香可口,滋补开胃。 给成老爹和杨老汉端过去两碗。顺便也给汤远修带了一碗。 汤远修干巴巴地坐了将近半个时辰,憋了一肚子的怨气。正准备跟她好好抱怨一番,看到那碗粥,火气登时消了大半,“原来你知道我中午没吃饱,特地做了粥来孝敬我啊?嘿嘿,算你这小丫头还有点儿良心。” 叶知秋不接茬,把粥放到他跟前,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汤先生。你今天这么耐心地等着我过来,到底想跟我说什么啊?” 汤远修斜了她一眼,“刚夸了你一句,你就暴露本性了。食不言寝不语,你看见我正喝粥吗? 说起来。你这小丫头的手艺见长了。你要感谢我,要不是我每天督促勉励你,你怎么能有这么大的进步呢?” 叶知秋站起身来,从善如流地福了一福:“谢谢汤先生用‘吃白饭’和‘鸡蛋里挑骨头’的方式对我进行监督勉励,那您老就静静地、默默地、悄无声息地喝粥吧,我不打扰了。” “你这丫头说话怎么总是夹枪带棒的?好好的胃口都被你弄没了。”汤远修气呼呼地扔掉勺子,“你给我坐下。我有件事要问你。” 叶知秋暗自翻了个白眼,这老头肯定有精神方面的受虐倾向,不被人挤兑几句,就不能好好说话。重新落座,脸上挂着标准的微笑,“请您言简意赅地问吧。我会提纲挈领地回答您的。” 汤远修知道她不喜欢拐弯抹角,便开门见山地问道:“你不是跟我说,只想跟凤老九谈情吗?怎么又冒出一个三年之约来呢?” 叶知秋一听这话就笑了,“从凤康走的那天开始,我就在等汤先生问这个问题。您老还真沉得住气,直到今天才问出口。”语气顿了顿,“我跟他定下三年之约,是想给他和我一个机会,也想给你们一个机会。” “怎么讲?” “我不想跟他成亲的唯一原因,就是不想过那种明争暗斗的生活。既然他有心放弃那条路,从高高的位置上下来,走到我触手能及的地方,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世事无常,决定了人是善变的。尤其是他那种身份的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什么事情左右,身不由己,在胜败取舍之中挣扎,最后做出有违初衷的选择。 我之所以跟他定下三年之约,而不是立刻答应跟他成亲,就是因为我想给他多一些时间去思考,去衡量,去取舍。三年对我来说不算长,我等得起;对他来说也不算短,足够他清楚想看明白了。 我说给他和我一个机会,就是这个意思。” 汤远修徒劳地捋着那团卷曲的胡子,“那给我机会又是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叶知秋笑眯眯地道,“你们可以使出浑身解数劝他,求他,阻止他,如果三年的时间,你们都没能让他回心转意,那你们要么跟他一样思考、衡量和取舍,要么只能承认一群人抱成团都不如我一个女子。” 汤远修嘴角直抽抽,“好毒的心思,居然想让一群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对你一个黄毛丫头甘拜下风啊?!” 叶知秋对他的评价浑不在意,“我不是说了吗?你们可以阻止他,阻止不了那就只能算你们无能了。” “哼,你少得意。”汤远修忿忿地瞪着她,“凤老九再怎么蹦跶,也蹦跶不出他爹的手掌心。你们两个定下三年还是三十年都没用,他爹一句话就能让你们哭断肠子。” 叶知秋不急也不恼,“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至少我们努力了。” 汤远修愈发不甘心了,“凤老九有统御江山的大才,难道你就忍心让他埋没在这小小的清阳府吗?” “汤先生,我问你,统御江山是为了什么?”叶知秋不答反问。 汤远修瞪了她一眼,“废话,当然是为了黎民百姓。”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我怎么觉得是为了满足男人的虚荣心呢?坐上那把金光灿灿的椅子,把所有人踩在脚下,面子有了,银子有了,车子房子女人统统都有了。” “你好大的胆子。”汤远修一巴掌拍在桌上,疾言厉色地喝道,“竟敢影射暗讽当今圣上,你知不知道这是灭九族的大罪?” 叶知秋知道他不会将这话传出去,是以毫无惧意,“汤先生,你敢说高高地坐在庙堂上的那位,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黎民百姓吗?别的我不清楚,就说他娶的那大一串老婆,哪一个是为了黎民百姓娶的?” “怎么不是?娶妻生子,乃是为了给天家开枝散叶,世世代代为百姓谋求福祉。” “假设你说得对,那他大可以娶一两个能生的,为什么专挑那些中看不中用的美女? 给她们吃好的,喝好的,用好的。把她们打扮得花枝招展,让她们吃饱喝足了,去争风吃醋,你暗算我,我针对你,斗得头破血流。 赢了的晋级,吃更好的喝更好的用更好的,花更多的钱。输了要么回城,满血复活,再去争斗;要么死翘翘,花一大笔钱置办棺材陪葬。 她们花的钱从哪里来?是百姓掏的腰包。 再说开枝散叶,就算想多生几个儿子择优录用,那三五个也足够了,没有必要一生就是十几甚至几十吧?每一个都要花大价钱教养,每一个都要分府封地娶媳妇,这些钱从哪里来?也是百姓掏的腰包。 儿子们长大了,要争要抢,要养兵要结党,哪一样不要花钱?这些钱从哪里来?还是百姓掏的腰包。 我实在看不出来,有哪一点儿是为了黎民百姓?” 汤远修一时语噎,心里暗骂凤康他老爹,“你没事娶那么多老婆生那么多儿子干什么?害我在这小丫头面前理屈词穷。” 叶知秋不知他心中所想,继续往下说,“你们这些智者大儒整天把‘良才善用’、‘能者居之’之类的话挂在嘴上,为什么不想一想,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一国之君呢? 什么天子天命都是噱头,只不过是借着天威给百姓洗脑,想让他们无条件地服从自己。说白了,一国之君跟酒楼的伙计一样,不过就是个做工的。 区别就在于,伙计给酒楼掌柜做工,挣的是钱;一国之君是给一国的百姓做工,挣的是青史留名。 汤先生,你见过哪家酒楼专用一家人给自己做工的?当然是谁勤快能干就用谁。同样的,老百姓又凭什么非用一家人给自己做工呢? 用了老子用儿子,用了儿子用孙子。只用一个人做工,却要养着他们全家,还有七大姑八大姨一大群亲戚,这算什么道理? 依我看,就该把那些有治国之才的人放在一起,让老百姓给他们考考试,然后投票,从里面挑出一个自己相信自己中意的人,谁票多谁当一国之君。” 汤远修被她这一番奇特的理论惊到了,“小丫头,你还真是什么都敢说啊?居然把皇上当成做工的?!” 叶知秋含笑瞥了他一眼,“怎么,汤先生想去告发我,让凤康他爹灭我九族?” 汤远修嗤之以鼻,“哼,你当我老人家是长舌妇吗?如果你以为讲一通歪理我就能认同你,那你就大错大错了。 按照你的说法,凤老九也有治国之才,也有让百姓考验、成为一国之君的资格,可他连考都没考,就为你弃权了,不还是埋没才华了吗?” —— 第213章 ”想你“ 叶知秋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汤先生,你太不了解自己的弟子了。他那样的男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怎会只是因为一个女人? 我刚才说的那些,绝不是要针对谁,我想表达的观点只有一个:并非坐上龙椅才能胸怀天下,坐上龙椅也未必真的能胸怀天下。 坐在高墙环伺的宫殿里,每天看看那些经过反复斟酌、趋利避害的奏章,听听朝臣彼此打压、阿谀奉承的进谏,就能体会到百姓的疾苦,做出正确的决断吗? 即便在做出决断的那一刻是正确的,经过人手人口层层传达实施,等到了百姓这里,只怕也已经面目全非了。 为黎民百姓谋福祉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种,开荒垦田,植树造林,采矿修路,兴建水利,著书立说,普及教化,发明创造,贸易海航……在我看来,这些事情哪一样都比坐在庙堂上发号施令来得实惠。 所谓人的本分,就是要做自己喜欢擅长的事情,在力求自己生活更好的同时,不去损害他人,并且在力所能及的时候,为他人做一点贡献。 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天下也就太平了。 如果人人都放弃自己的本分,去争夺那把交椅,搞得血雨腥风,人间大乱,还谈得上为黎民为天下吗?” 汤远修捋着胡子的手不自觉地停了下来,眼带惊讶和沉思地打量着她。 高中状元的时候,他也曾经跟当今皇上说过类似的一番话。皇上听完大为震动,也大为赞赏,当即就要封他为帝师,他以自己不适合朝堂为由婉拒了。 他没想到,一个十几岁的女娃也能有这样的见地,而且话中蕴含的道理比他当年所说更为深刻更为透彻。 他原以为她只是有个性特别了一些,现在看来,这小丫头的胸襟、气魄和见识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难怪沈家那小子说她有母仪天下的资质。也难怪他那不成器的弟子对她如此割舍不下了。 果然不简单! 如是想着,更生出几分考校之意来,“丫头,你拐弯抹角说了这么多。还是没说到正题上。凤老九生在帝王家,长在帝王家,从小受到的也是帝王教育。除了当皇帝,他还能干什么?” “帝王教育无非是统筹之道和御人之道,这样的才能适用于各行各业,更何况……”叶知秋笑着站起身来,“汤先生,你真的认为凤康不做皇帝就会无所作为吗? 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就不会收他当弟子了,不是吗?” 说完也不等汤远修回话。便拿起托盘向外走去。 汤远修眯起眼睛看着她出门而去,才收回目光,嘿嘿地笑道:“真该让那个着三不着两的皇上跟那小丫头见上一面,那一定会很有趣。” 拿起勺子喝了一口粥,又咂着嘴巴唏嘘。“吃了这么多年的饭,还是小丫头做的东西最合胃口。可惜啊,以后怕是吃不着了。” 叶知秋只当这是一次平常的谈话,说完就了,并没怎么放在心上。直到第二天中午回来做饭的时候,才知道汤先生已经离开了。 “走了?”她很是惊讶,“怎么这么突然?” 沈长浩笑得有那么点无奈。“汤先生我行我素惯了的,他想走谁也拦不住。” 凤康临走的时候嘱咐他,在自己回来之前,无论如何也要把汤先生留住。昨天晚上他劝了很久,可耐不住那老头撒泼耍赖、以死相逼,只能连夜把人送走了。 叶知秋一脸的惋惜。“早知道汤先生要走,我就收拾几样他爱吃的东西给他带上了。” 虽然汤先生嘴巴刻薄,有时候很让人生气,可托他的福,在凤康离去的这些日子。她日子过得不是那么冷清无聊。总体上来说,她还是很喜欢那个古怪又可爱的小老头的。 听了这话,沈长浩不由松了一口气,“有件事我正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叶姑娘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其实叶姑娘大可不必为汤先生挂心,你能想到的,他早就做到了。” “什么意思?”叶知秋不明所以。 “汤先生临走之前,命令侍卫潜入叶姑娘家中,将他爱吃的东西都带走了,还给叶姑娘留下一句话,‘跟我斗,你个黄毛丫头还差得远着呢!’”沈长浩惟妙惟肖地学着汤远修的语气。 叶知秋登时变了脸色,“不是吧?” 那老头爱吃的东西里面,可是包括土豆、辣椒和南瓜的,他该不会把她辛苦留出来的种子都偷走了吧? 念及至此,连招呼都没顾上打一声,就拔腿往屋里跑。 先奔到仓房里里查看了一番,地窖里的土豆并没有少,南瓜、辣椒和西红柿的种子也都在。她紧绷的心弦顿时松弛下来,抚了抚胸口,“吓死我了,还好都在。” 蔬菜大棚虽然可以反季种植,却不利于植种的优选和进化。因此她并没有将这几样东西的种子拿去播种,只等来年春天露地栽培,进一步筛选和培育良种。 幸好那老头知道分寸,没给她拿走一样两样,否则她就亏大发了! 重点看完这几样,又四下查看了一番,咸酥鱼没了两大坛,存在家里的几坛子果酒和罐头都不见了,挂在餐厅露台的腊肠、腊肉、腊鸭和熏鱼去了一半,干辣椒没了一串,老南瓜也少了两个。 放在厨房的辣椒酱和番茄酱各少了一小坛,就连刚刚腌好的一坛咸鸭蛋也没了踪影。 打劫得真够全面的! 想起他让沈长浩带给她的话,又忍不住笑了起来。那老头到底想说她哪方面差得远?偷东西的本事还是作案潜逃的本事啊? 等转完一圈来到院子里,见沈长浩依然抄着手站在原地,笑眯眯地看着她,就差在脑门上写着“我还有话没说完”几个大字了。 她顿觉脸颊发烧,尴尬地道歉:“不好意思啊,沈公子,我刚才走得太急,忘了问你是不是还别的事了。” 看她火急火燎地冲回去,他该不会以为她是小气鬼,舍不得那点儿东西吧? 沈长浩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想多了,却也不点破,只笑着道:“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我只是想告诉叶姑娘一声,你拜托工匠们做的东西已经送过来了。” “是吗?”叶知秋眼睛一亮,“在哪儿呢?” “我听叶姑娘说是给孩子们玩耍用的,便自作主张,吩咐他们直接送到学堂了。”沈长浩目光在她脸上扫了扫,“我很好奇那些东西的玩法,叶姑娘能否找个机会赐教一二?” “行啊。”叶知秋爽快地答应下来,“下午你要是有时间的话,就到学堂来吧,我给你们讲讲怎么玩。” 沈长浩听她用的是“你们”,微微地扬了一下眉毛,才含笑点头,“好。” 吃过午饭,叶知秋特地换了一身宽松利落的衣服,到菜棚转了一圈,便往学堂赶来。 沈长浩、龚阳、多寿、多禄、朱师傅和曾允文正站在廊下看孩子们扎马步,见她来了,各自笑着打招呼。 沈长浩是应邀而来,多寿是得了她的吩咐去通知多禄,顺便跟来看热闹的,龚阳是被她特地叫过来参观学习的。她准备在作坊那边也建一个运动场,以便做工的人闲暇里娱乐一下。 她一共画了四种球的图样:篮球,足球,排球和羽毛球。工匠们做出来的球虽然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缺陷,可尺寸和软硬程度已经非常贴近她的要求了。 只是这些球的造价非常昂贵,用的都是货真价实的真皮。羽毛球的羽毛更是奢侈地使用了天鹅羽,让她这个满脑子都是保护珍稀动物思想的人忍不住心生愧疚。 说实话,她并不太擅长体育运动,对球类运动的了解,多半源于看过的竞技节目。看得多了,自然也就熟悉了,加上她有个记忆力不错的脑子,讲起理论来还是游刃有余的。 当下配上场地平面图,把几种球的玩法和规则给他们详细地讲了一遍,并亲自示范了几套基本动作。把建造运动场的工作交给多禄,教孩子们打球的任务交给朱师傅,她便功成身退了。 因为天寒地冻,不好施工,体育场建得很简陋,可也并不妨碍使用。不出半个月的工夫,孩子们就在朱师傅的指导下,将四种球玩得有模有样了。 不止孩子,大人们也很喜欢这几项新奇的运动,每天都有人跑到学堂来蹭个球打打。尤其是跟多寿和葫芦年纪差不多的半大小子们,已经称得上痴迷了。 玩的人越来越多,球远远不够用。叶知秋只好通过沈长浩,拜托工匠们再做一些送过来。这次她附上了改良方案,还提供了几种经济实惠的制作材料,供他们参考。 时间在琐碎而平淡的日子里缓缓流淌,不知不觉就进了腊月。 凤康依然奋战在赈灾前线,无法脱身。只在月底的时候给她来了一封信,简略地说了自己在旬阳府的情况。信很短,字迹也很潦草,想是百忙之中抽空写的。 在信的最后,他写了“想你”两个字。 看到这两个字的时候,她压抑了许久思念便如同破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立刻带上那封信去找到沈长浩,“沈公子,麻烦你送我去旬阳府!” —— 第214章 赶往旬阳府 沈长浩眉目高挑,讶然地看向她手里的信,“王爷究竟写了什么,竟让一向冷静沉着的叶姑娘如此冲动?” 叶知秋微微一怔,“你的意思是……我不能去?” 沈长浩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将她请到厅中,各自落座,才正色地劝道:“叶姑娘,我也很惦念王爷,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只是旬阳府积雪厚重,道路堵塞,马车到了那边只怕寸步难行。 再者近日灾情严重,遍地都是流离失所的百姓,时有暴乱发生,你一个姑娘家过去实在不安全,况且王爷现今并不在旬阳府城。 他亲率一队驻军,辗转各地营救被困百姓,行踪不定,你去了也未必能见到他。不若留在家中静候,等他忙完了,自会回来与你相见。” 叶知秋听说凤康亲自去营救百姓,一颗心揪得愈发紧了,“那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这个……”沈长浩支吾了一下,“我也说不准,只要皇上不下旨,王爷就不能离开,否则会被视为擅离职守。好在马上就要过年了,我想皇上定然舍不得让两个最宠爱的儿子流落在外。 据我对王爷的了解,回京复命之前,他一定会先折回这里来看你的。” 叶知秋沉默下来,她又不是傻子,岂能听不出来沈长浩说的是安慰话?灾情没有得到控制之前,召回钦差,只会引起百姓不满。 救灾救的往往不是命,而是人心。让儿子与百姓同甘共苦,才是最佳的安抚之策。皇上再怎么不舍得,也不会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把凤康叫走。 等他来见,恐怕要等到开春雪化吧? 沈长浩没听见她说话,只当她被说动了,再接再厉地劝道:“叶姑娘,现在棚里的蔬菜已经陆续长成了,要不断地运送回京。这样要紧的时候。你若不在,万一出现什么状况该如何是好?” 叶知秋深吸了一口气,“沈公子,你说的这些都不是问题。 叶用蔬菜已经可以采摘了。其他种类的菜苗也都落花坐果,进入稳定生长期,不容易感染大的病虫害。负责打理菜棚的人都是我手把手教出来的,就算有个小病小灾,相信他们也能应付得来。 我只想去见他一面,用不了多长时间,顶多五天六天的。他不在旬阳府城,我去他在的地方找他就是了。马车过不去,我可以骑马……” “叶姑娘会骑马?”沈长浩脱口问道。 叶知秋瞥了他一眼,“我会骑马很奇怪吗?” “不是。”沈长浩笑着摆了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从来没见叶姑娘单独骑过马,有些意外而已。” 据他所知,叶思远是个文官,家中的女儿都是用琴棋书画养在深闺的。从未接触过骑射之类的东西。成家先前只有一头驴,前些日子才添了一匹还不能拉车载人的小马驹,她到底是什么时候学会骑马的? 其实叶知秋说骑马的时候,心里也有点儿打鼓。她只陪舅妈在马场里骑过几回,骑术并不是很精。而且那个年代的马已经被驯化多少年了,脾性肯定比这个年代的马要温顺。 来到这边,她一次都没有骑过。不知道能不能驾驭得了。 唉,为了去见凤康,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大不了临阵磨枪,练上两天要走。 沈长浩知道她是那种一旦下定决心就不会回头的人,便不再多费口舌劝说。“那么叶姑娘打算何时启程?” 叶知秋想了一下,“三天之后吧,我需要把家里的事情安顿一下。” “好吧,到时候我派侍卫护送你。”沈长浩说着眼神促狭起来,“叶姑娘是想给王爷一个惊喜呢?还是需要我提前知会他一声?” 叶知秋没有心情说笑。认真地想了想,“等我到了再告诉他吧,免得他分心。” 沈长浩也敛了玩笑之意,点头表示赞同,“那就依叶姑娘所说,暂时不通知王爷。” 商定这件事,叶知秋便紧锣密鼓地张罗起来。 把各种菜苗在这个时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写出来,誊抄九份,给每个菜棚发上一份。她不在的这几天,李大有和腊梅夫妇会代替她定时巡视。 生意上的事情有阿福,罐头作坊有龚阳,菌棚有杨顺和燕娘,都不需要她操心。 葫芦将鸭舍打理得很好,不到三百只母鸭,每天的产蛋量在两百枚左右,已经十分可观了。松花蛋的制作方法她已经教给马婶和江红月了,她们每隔三五天就会做上一批,也不需要她记挂。 她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成老爹了。 闻苏木一直在努力寻找治疗的方法,却没什么进展。这些日子以来,她尽可能多抽出时间来陪他。在人前他有说有笑,跟过去没什么两样,一旦没人在跟前,就怔怔地发呆。有时经过他门前,还能听到他唉声叹气的声音。 她不知道自己出这一趟远门,会不会让他感觉更孤单更不安。 因为有这样的顾虑,她没敢告诉他实情,而是撒了个慌,说她要去徐师傅那里做些东西。之前有过类似的事情,他也没有怀疑,只嘱咐她早去早回。 出发那天是个难得的晴天,云稀日朗,苍穹如盖,就连凛冽的寒风都变得柔和了不少。 叶知秋全副武装,贴身穿着棉衣棉裤,外面披了一件棉斗篷,头上扣着针织线帽,手戴分指的棉手套,腿上绑着加了鸭绒的护膝,脚上是兔毛短靴。 再戴上一个大大的口罩,只剩下两只眼睛露在外面。不仔细分辨,几乎看不出她是个姑娘。 沈长浩一共派出四名侍卫,张弛和另一个名叫洛晓雁的一等侍卫在明随行,另外两人暗中保护。 侍卫们都是轻装简行,叶知秋也只带了一个包袱,里面放了几件换洗的内衣裤,以及给凤康带的几样东西。 日出不久离开山坳,沿着新修的土路拐上官道,先一路向西,再转北。中午在一个县城吃过饭,歇了歇脚,继续赶路。 为了更快地赶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张弛和洛晓雁特地绕开受灾的地区,专挑人烟稀薄之地穿行。为照顾叶知秋,他们特地将速度放慢了一些。 傍晚时分,在临近清阳府和旬阳府的交界一个不起眼的小驿站停了下来。 这个驿站一个四合院那般大小,只有两人驻守。管事的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发稀齿缺,眼花耳背,每说一句话都要咳上两声。驿卒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沉默寡言,问三句能回一句就不错了。 除了两个活人,还有两匹老马。一匹跛了一条腿,另外一匹瞎了眼睛。 据张弛所说,这里起先是有一条官道的。因为位置偏僻,来往的人很少,前些年官府将附近的一条商道改修成了官道,原本的官道被弃之不用,这个驿站也就渐渐地荒废了。 在初得封地的时候,凤康来过一次清阳府,经由附近的时候,寻找躲雨之地,无意间发现了这个驿站,和独自驻守驿站的老人。询问之下,才知道这老人从十六岁就在这里当驿卒,一当就是大半辈子。 新的驿站建好之后,将这里的驿卒都调了过去。他因为年纪大了,又舍不得这个驿站,就自愿留了下来,以便偶尔有人经过这里能有一个歇脚之地。 自那之后,凤康每次来清阳府,都会特地拐到这里来。有时住上一晚,有时歇上一半个时辰,每年年底也会派人送一些东西和银两过来。 除了修葺房屋和基本的生活用度,剩下的银两,老人都拿来救济过往的行人了。 近一两年,知道这个驿站的人更是屈指可数,只有雪亲王府来往送信的人会奉命过来歇歇脚,那两匹老马就是他们留下来的。 晚饭很简陋,一碗白米粥,一个杂粮面的饼子,再加上一碟咸菜。叶知秋勉强吃了两口,就吃不下去了。 并不是她挑食,而是在马背上颠簸得太厉害,屁股生疼,胃肠一阵一阵地抽筋。这会儿就是山珍海味摆在她面前,她恐怕也没有胃口。 这驿站的只有三间能住人的房间,老人和少年平常住的那间最好,有炕有桌椅有柜子,剩下的那两间只有光秃秃的半面土炕。 老人将自己的房间让给了叶知秋,和少年住进左边一间,张弛和洛晓雁住在右边一间。 也不知道是呼啸的夜风吵的,还是许久没有睡过炕的关系,叶知秋迟迟睡不着。直到后半夜才有了些许睡意,迷迷糊糊,半梦半醒,睡得很不安稳。 早上起来精神萎靡,浑身跟散了架一样,大腿内侧更是酸痛难当,迈步都有些困难。 “叶姑娘,你没事吧?”看到她这副模样,张弛一向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流露出了关切之色,“要不我们休息一天再走?” 叶知秋笑着摇了摇头,“不用,不就是还有大半天的路吗?我还可以。” 张弛还想再劝,见她把脚套到马镫上,费力地往上爬,赶忙扶了她一把,又叮嘱道:“叶姑娘,你若是坚持不住就说一声,我们也好寻个地方让你歇脚。” “好。”叶知秋应了一声,便招呼他和洛晓雁,“我们走吧。” 她没那么娇气,也没那么多时间浪费在路上,她现在只想尽快见到凤康! —— 第215章 能帮我引见十一吗? ps: 感谢“地狱先生”童靴慷慨打赏,鞠躬!!! ps:先放上2000吧,实在写不动了。明天还要早起陪看病,下午大概就能回来继续更新了!!! 进入旬阳府地界,天气变得十分恶劣。 天空阴沉沉的,寒风夹杂着黄豆般大小的雪粒扑面而来,吹得人睁不开眼睛。越往前走,地面的积雪越深,行进的速度也随着慢了下来。 三人原本计划中午在几十里外的一个驿站歇脚,可到了中午时分,距离驿站还有将近一半的距离,只好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停了下来。 镇上冷冷清清的,商铺门户紧闭,几乎看不到行人。骑马走了大半条街,也没能找到一个可以吃饭歇脚的去处。 张弛和洛晓雁商议了一下,便拐进一条巷子里,敲开一家民宅的门。跟前来开门的妇人解释了半天,才跟她买到几个饼子和三碗热米汤。 蹲在门亭下凑合吃了几口,感觉身上暖和一些,便趁着午后风雪减弱的这段时间,抓紧赶路。 沿着官道走了十几里的样子,叶知秋远远地看见一群百姓,有背包袱的,有拉板车的,有挽着老人的,有牵着孩子的,在雪地里艰难地跋涉。 “他们这是要去哪儿啊?”叶知秋大声地问张弛。 “看方向应该是去府城的。”张弛沉稳的声音穿透风声,清晰地传进她耳中。 洛晓雁性子比他稍微活脱一些,顺口接起话茬,“只要受灾,这些百姓就会一窝蜂地涌进县城、府城或者京城,以为到那里就能得救,真是可怜。” 张弛瞥了那群百姓一眼,“他们这么想也没错,到了那些地方。官府多多少少能照料他们一下,还有一些商贾富户也会发善心施粥布衣。” “杯水车薪罢了。”洛晓雁的语气有一点儿不屑。 张弛没接话,洛晓雁也没再说什么,三人又恢复了沉默赶路的状态。 经过那群百姓身边的时候。叶知秋看见板车上坐着一个孩子,缩在一堆露出陈旧棉絮的被子里瑟瑟发抖。视线对上的瞬间,那孩子眼中流露出了乞求之色。 她心头一紧,正要勒马,就被洛晓雁先知先觉地阻止了,“叶姑娘,你不能停下。你若停下,很可能被他们哄抢,我不想为了保护你伤害他们。” 叶知秋被他一语点醒,立时熄了停马念头。 洛晓雁说得没错。人在陷入绝境的时候往往会失去理智。她的好心,很有可能会为自己也为他们招致灾祸。受难的人有太多太多,她不可能帮助每一个人。 可是那个孩子,她既然看到了,就不能当作没看到。 心念转动之时。她已经一把扯下头上的帽子,对准板车扔了过去。 她没有回头,只听到那孩子对她喊了一句什么,断断续续的,没有听清楚。她不知道一顶帽子能给他带来多少温暖,可她能给的,也只有那么多了。 但愿他和所有的人都能战胜这风雪和严寒。平安抵达府城,得到哪怕只是杯水车薪的救助和活下去的希望。 没了帽子,冷风立刻趁虚而入,将她头上的热气吞噬殆尽,透过头发和皮层,渗到骨下。不消片刻工夫。她就感觉头痛欲裂,好像有一柄寒意十足的利剑直直刺入脑中一般。 接下来的十几里路,又遇到几拨赶往府城方向的百姓。她不敢再随便乱看,学着张弛和洛晓雁的样子,目不斜视地从他们身边飞驰而过。 酉时前后。他们赶到了中午预备歇脚的驿站。这间驿站很大,有高墙有谯楼,房舍也很多。 此时驿站外面聚拢了很多百姓,看到他们,每个人都露出类似于饥渴的目光。还有人跑过来跪在他们面前,口称大人,求他们行行好,放他们进去躲避风雪。 张弛和洛晓雁将叶知秋护在中间,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挤到门边。向谯楼上的驿卒出示了身份牌,被人从旁边的侧门放了进去。 铁门开了数个呼吸的时间,又迅速关闭,将吵嚷推拥的灾民隔在外面。 洛晓雁见叶知秋回头张望,叹了口气道:“叶姑娘,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可你要知道,每天有几百上千的灾民经过这里。他们不会像我们一样,吃顿饭住上一晚就离开。 他们很可能赖在这里不走,或是抢了这里的储备。那样的话,这个驿站就废了。现在正是赈灾的紧要时期,一旦耽误了消息通传,受苦受难的可就不仅仅是外面那些百姓了。” 叶知秋点了点头,“我知道。” 她也是个蹭吃蹭住的,有什么立场去责备驿站对外面的百姓不闻不问呢?她只是不忍心,恨自己能力有限,不能为那些可怜的人做些什么。 这一夜,她睡得依然不安稳。 板车上那孩子充满乞求的眼睛,总在脑海之中闪现。窗外寒风呼啸,似乎有孩童的哭声夹杂其中,时断时续,若隐若现,让她的心也跟着一揪一揪的。 早上起来,她特地到谯楼上看了一回。 百姓绝大部分已经散去,只剩下四五个人或坐或卧地蜷缩在风雪之中。驿卒告诉她,那几个人已经冻死了,过一会儿会有官府的人来替他们收尸。 从谯楼上走下来的时候,叶知秋感觉双腿沉重得跟灌了铅一样。早饭她只吃了一口,便觉胃里翻江倒海,冲到外面大吐特吐。 “叶姑娘,你没事吧?”张弛和洛晓雁也随后跟了出来。 叶知秋吐出最后一口酸水,冲他们摆了摆手,“我没事。” “叶姑娘,你是不是生病了?”洛晓雁望着她毫无血色的脸,关切地问,“要不要我去找个大夫来?” “不用,我没病。”叶知秋勉强地笑了一笑,“两位大哥,这里距离他在的地方还有多远?” “我们昨天夜里接到消息,主子现今在伏平县。照我们昨天那个速度,还要一天半的时间。”答话的是张弛。 叶知秋蹙了一下眉头,“不能再快一些吗?” “想快就能快,就怕叶姑娘你受不住。”洛晓雁接话道。 “能快多少?”叶知秋追问。 洛晓雁稍作沉吟,“半天吧。” “那这里距离旬阳府城有多远?” “比伏平县近一半儿。” “我记得你们说过,他弟弟十一在府城坐阵是吧?如果我们去旬阳府城的话,你们能帮我引见十一吗?” 两个侍卫疑惑地对视了一眼,依然由洛晓雁回话,“能是能,不过叶姑娘,你见十一爷干什么?” “张大哥,洛大哥,我们暂时不去找他了,先去旬阳府城。”叶知秋答非所问。 —— 第216章 暗藏机锋 清阳府多山和丘陵,旬阳府则是平原地貌占了大半。 旬阳府的府城四平八稳地座落虎踞在平原正中,坚固的城墙,高大的城门,宽阔的护城河,分为内外两城。 远远望去,外城建筑物高低错落,店铺鳞次栉比,气派繁华。 内城水流环绕,建筑物精致小巧。街道不宽,走向也没有遵循正南正北或者正东正西,而是随意交错。两旁树木成行,处处透露着幽静祥和的味道。 然而来到近前,能看到的只有紧闭的城门,高悬的吊桥,遍地灾民。全副武装的士兵,手握长矛,守在护城河内岸。城墙上布满了弓箭手,长箭搭在弦上,冰冷的箭头齐刷刷地对准了下方不断聚拢而来的百姓。 官道两侧各钉有一排木桩,拉起儿臂般粗细的麻绳,将灾民们圈在两边的方阵里。每个方阵之中都架起十几口大号铁锅,并不是用来做饭的,而是盛放木柴炭火,用来取暖的。 男女老少挨挨挤挤地围拢在铁锅四周,神情呆滞,目光空洞。这里聚集了成千上万的人,却听不到人声,似乎连孩童都知道这时候要节省体力,不会随意啼哭。 只有官府或者富户的人出城布粥散衣的时候,他们才会恢复一个人应有的活力。 叶知秋三人打马走近,也仅仅引起少数人木然的一瞥。 张弛出示了身份牌,吊桥被缓缓地放了下来,城门打开一条仅容一人一骑通过的缝隙,将他们逐一放进城中。 与城外的凄惨情形相比,城内已经算得上人间仙境了。街上的行人车马虽然不多,可远没有想象之中那般冷清。绝大多数店铺都在开门做生意,凛冽的空气之中弥漫着脂粉和酒菜的香味,间或还能听见丝竹声和人们的说笑声。 进了内城,张弛放慢马速询问。“叶姑娘,可要先去驿馆休息一下?” 叶知秋明白他所说的“休息”是什么意思,当即摇头,“不用了。直接去见十一吧。” 她是来谈事的,又不是来见情郎的,没有梳洗打扮的必要。时间就是生命,多耽搁一刻钟,说不定就有一个或几个灾民被冻死。 张弛了解她的脾气,便不多说。快马加鞭,引着她直奔定亲王府而来。 凤况正和宣宝锦在后厅闲坐饮茶,听人禀告,说雪亲王的人带了一位姓“叶”的姑娘求见,颇感惊讶。吩咐将人请到前厅叙话。便跟妻子打听,“姓叶的姑娘,莫非就是九哥心仪的那位?” “是吗?”宣宝锦明眸微闪,半似疑惑半似猜度地道,“能让雪亲王动心的女子。定然品貌出众,进退知礼,怎会冒然求见王爷?” 凤况从这话里听出了言外之意,脸色一变,“哎呀,会不会是九哥出什么事了,那位叶姑娘一时情急。才跑来我帮忙的?” “定是王爷多虑了。”宣宝锦柔声安抚,“那位叶姑娘人在清阳府,并未与雪亲王在一起,怎会为了雪亲王的事来找王爷相助呢?” “你说得对,如果她跟九哥在一起,我应该听到风声的。”凤况拧起两条浓黑的眉毛。用手摸着下巴,“那是种菜出了什么问题?” 宣宝锦莞尔轻笑,“王爷去前厅当面问清楚便是了,何苦费神揣测?” “都说长嫂如母,第一次跟未来的九嫂见面。我当然会紧张了。”凤况本想开个玩笑,话已出口,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忙去瞄宣宝锦的脸色,果然见她笑容微僵,眸子里也腾起了淡淡的水雾。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他赶忙起身走过来,揽住她的肩头道歉。 宣宝锦苦涩地笑了一笑,“王爷不必跟我说对不起,我辜负允了哥哥,被人轻视、指点议论,都是理所应当的。” 凤况被她一番话说得惭愧又心疼,板起脸来责备道:“不许胡说,你嫁给我就是我的妻子,谁敢轻视你? 你也没有辜负五哥,是他狠心抛下你这样温柔贤淑的女子,撒手人寰的。他不珍惜,自有我来珍惜。就算到九泉之下碰了面,他也没有资格埋怨我们。 不要再胡思乱想,天大的事情都有我担着。你只管做我的好妻子,做和儿的好母亲,其他的一概不需理会。” 宣宝锦将头轻轻地靠在他身上,闭目叹息,“王爷为何要对我这么好?若非贪恋王爷一片真心,我又怎会忍辱偷生,苟活至今?” “又说胡话,我们夫妻恩爱,和美幸福,怎么能说是苟活呢?”凤况捧住她的脸,爱怜地为她吻去眼角的泪痕。见她睫毛微颤,轻咬下唇,模样不胜娇弱。一时情动,便顾不得这会儿是青天白日,弯腰将她抱起来,大步走向卧房。 一番痴缠,又相拥说了半晌情话。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一个时辰了。 叶知秋催问了几次,下人反反复复就是那句话,“请姑娘宽坐稍候,王爷马上就来。” 她没有坐着喝茶的心情,于是跟人要了纸笔,把自己路上想到的事情都写了出来,又画了几张草图。吹干墨迹,正准备交给下人拿给凤况,就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随即眼前一亮,一个华袍锦带的男子便突兀地闯入视野。二十岁上下的年纪,身材修长,肤色白皙。浓眉凤眼,悬鼻薄唇,容貌与凤康有六分相似,气质却大相径庭。 如果说凤康是一座陡峭的山,深沉,冷峻,倨傲睥睨;那么这个人就是一条奔腾的河,张扬,朗烈,放纵不羁。 她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打量她。目光很肆意,很直白,丝毫不掩饰评判和欣赏之意。 叶知秋不是忸怩的女子,被他这样相看并不觉得讨厌。她没有跪拜的习惯,只按照普通的礼数道了个万福,“民女叶知秋,见过定亲王。” 听了她报上名姓,凤况神色间的那抹迟疑立刻消散殆尽。挥手将下人打发出去。才朗声地笑道:“我还以为是同姓的姑娘,原来真的是你。听九哥那样卖力夸赞,我早就想见你一见了。 这还真是天遂人愿,你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王爷。您要同叶姑娘叙话,也要先请人家起身才是。”不等叶知秋回话,一个窈窕的身影伴着一阵幽香飘进门来。声音婉转,圆润如珠,和煦悦耳,像是用上好的琴弦拨出来的一串音符。 她定睛望去,见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子。身姿玲珑,面容姣贵。一双眸子明净如泉,恬静而温柔。里面着一身云翠色衣裙,外面罩了一件白狐裘披氅。 像一株沐浴在绵绵春雨之中的幽兰。清雅不失娇柔,纯净不失妩媚,让人心向往之,却不忍攀折亵渎。脚步盈盈地走来,随时都会羽化成仙一般。 她没有照过镜子。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衣着臃肿,嘴唇干裂,头发凌乱,风尘仆仆,跟这个不染凡俗的女子简直是云泥之别。 她想,在别人眼中,她应该很像一只笨重的狗熊吧? 听了那女子的话。凤况一拍脑门,“瞧我,一高兴就什么都忘了,叶姑娘快快请起。” 叶知秋道了声谢,依言直起身来,又对那女子道了个万福。虽然她能看出这女子身份不俗。可也不敢随便称呼,弄错就麻烦了。 宣宝锦珊珊上前,将她扶起来,顺势拉住她的手,鬓角眉梢都染着轻柔和善的笑意。“王爷与我不喜繁文缛节,叶姑娘以平常之礼相见便罢了。” 叶知秋只觉那手细如凝脂,柔若无骨,微凉如软玉的触感让同为女子的她也不由心神一荡。 不知道是不是她小人之心,总觉这女子话里有话。乍听是在客套,可细一琢磨,倒像是在挑剔她只行了平常之礼。 因为有这层疑虑,再开口的时候便把姿态放低了一些,“民女在乡野之中散漫惯了,不怎么懂得规矩。有什么失礼的地方,还请多多见谅。” “哎,你这么说就太见外了。”凤况笑着接过话茬,“我和九哥向来不分你我,他的人就是我的人……啊,这么说不太合适。总之,你不必客气,把这里当作自己家,随意一些就好。” 叶知秋微笑着应了声“是”。 “来,坐吧。”凤况招呼着她,便先行在主位上坐了下去。 宣宝锦没有去他旁边落座,而是拉了叶知秋的手,在下首一并坐了。待下人重新上了茶点,便细细询问起来,“叶姑娘一身风尘,面有疲惫,想是赶了很远的路吧?” “不算太远,我是从清阳府过来的。”叶知秋如实回答。 他们既然知道她这个人,不会不知道她是哪里人,没有隐瞒的必要。 宣宝锦眼波轻漾,表情看起来有些惊讶,又不乏钦佩地感叹,“清阳府距离此地数百里之遥,叶姑娘披风覆雪而来,定然吃了不少苦头吧?” 叶知秋微微一笑,“有侍卫帮忙打点,没吃什么苦头。” “你一个未出阁的女儿家与侍卫同行,想必有诸多不便吧?”宣宝锦眼带疼惜,温柔地看着她,“真是难为你了。” “只是一起赶路而已,没什么难为的。”叶知秋笑容不变地答,心里却忍不住嘀咕,这人特地强调“未出阁”到底什么意思?怎么好像影射她跟侍卫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 凤况听两个女子聊了半天,不甘寂寞地插话进来,“叶姑娘是来探望九哥的吧?” 叶知秋不知道凤康都跟他说了什么,说到何种地步,谨慎起见,还是不要说出私人关系为好,便用公事含糊过去,“菜田出了一点问题,要和雪亲王当面商议,请他定夺。” 凤况眉眼含笑,了然地“哦”了一声,按下这头不提,转而问道:“那么叶姑娘到我这里来是为了什么事呢?” 因为宣宝锦插在中间,叶知秋一直没找到开口的机会。现在他主动问起,自是求之不得,“是这样的,来的路上,我看到不少逃难的百姓因为露宿过夜冻死冻伤,所以就想请王爷做主,给他们搭建一些避风取暖的设施。” 凤况没想到她是为这事而来,一怔之后,叹息道:“叶姑娘有这份心,实在难能可贵。你说的这件事,我和九哥也考虑过,甚至命令守城兵士在城外搭建草棚和军帐。 可地面封冻,搭建的草棚根基不牢,很快就会被风吹垮,况且大雪封路,运送艰难,也没有那么多的木材和茅草。 军帐数量有限,不能让每一个灾民都能得到庇护。他们为了争夺一顶军帐,往往大打出手,造成死伤和混乱。 基于这种种原因,只能让他们露宿了!” 他这边话音刚落,叶知秋便接了起来,“王爷,我有解决的办法。” “你有办法?”凤况一副将信将疑的表情。 他和凤康将旬阳府大大小小的官员聚在一起,商量了很久,也没找到妥当的办法?她一个小女子会有什么办法? 叶知秋起身,将先前写好的东西双手呈上去,“王爷先看看这个。” 凤况伸手接了,细细地翻看了一遍,神色间有些惊异,“雪屋吗?” “是。”叶知秋点了一下头,给他详细解释,“草棚和军帐都需要大量材料,实施起来当然困难。旬阳府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雪,可以就地取材建造雪屋,让灾民们用作临时的避难所。 雪屋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造起来方便。不需要官府出人工,可以给灾民们做一下示范,发动他们自己动手。” 凤况有些犹疑,“听你说倒是不错,可用雪建造的屋子,不是很容易坍塌或者融化吗?” “把雪压实就不容易坍塌,至于融化,那就更不会了。外面没有达到雪融的温度,里面就不会融化。只要按照我画的结构建造,在里面生火都是可以的。 雪屋建好之后,用明火炙烤墙壁,让表面结成冰层,那样会更牢固一些。” 凤况听她语气笃定,说得头头是道,也觉得此法或许可行。翻看了一下她画的图纸,指着上面一个长方形的棚子问道:“这个东西又是怎么回事?” —— 第217章 淤青 ps: 感谢“阿萍2011”童靴砸过来的粉红票票,鞠躬!!! ps:还欠8000,今天是补不完了,呜呜,容我慢慢补吧,越急越写不快,要命啊!!! 叶知秋明白他真正想问的是她画这个东西的用意,于是答道:“雪屋只能用来临时应急,一旦气温升高,就像王爷说的,会融化坍塌。 雪融之后,地面还要持续封冻很长时间,不能立刻重建房屋。初春雪化的时候,温度落差很大,最容易滋生疾病,一不小心就会形成传染病,甚至是瘟疫,所以更不能让受灾的百姓露宿。 我画的这种帐篷,搭建起来起来比军帐要容易。不用下桩,只要把支架组装起来,外面罩上篷布就能用了。 支架用竹或者金属之类的空心管材,既节省成本,又坚固耐用;制作篷布的方子我已经附在后面了,每丈不足十文钱,比用军帐来得便宜。 先用雪屋应急,利用雪融之前的这段时间,赶制救灾帐篷。只要从赈灾款里拨出小部分银两,就能让绝大多数百姓免受风寒之苦。 救灾如救火,片刻都耽误不起。如果王爷觉得我的方法可行,就请尽快传令下去。在城外和所有百姓聚集的地方张贴布告,发动他们动手建造雪屋避寒。” 凤况尚在沉吟,宣宝锦便双眸盈泪地开了口,“这些日子,每每听到百姓受苦,我便心如刀割。我一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要照料襁褓之中的幼子,实在有心无力。 只能躲在着深宅之中抄诵佛经,祈求上苍保佑。 叶姑娘如此心系百姓,诚心诚意救民于水火。当真让宝锦感动又惭愧。身为皇宗命妇,我应以叶姑娘为榜样,为旬阳府的百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才是。 王爷,臣妾愿捐出五年的月俸和脂粉银子。从今日起。臣妾会亲自出面,游说商贾富户,请他们慷慨捐赠,为受苦受难的百姓添资制帐,抵御风寒。” 听了这番话,叶知秋又忍不住多打量了宣宝锦两眼。这个女子看起来温婉可人,怎么说话老给人一种软中带刺、弦外有音的感觉呢? 又没人强迫她去干体力活,至于把自己塑造得那么弱吗?她这样的身份,一不用喂母奶,二不用换尿布。说什么还要照料幼子?先把自己搞得那么无奈,又要亲自出面募捐,真是舍己为人,深明大义啊。 最值得推敲的,还是“皇宗命妇”几个字。在场的哪个不知道她是皇上的正牌儿媳妇。用得着特地强调一遍吗? 她该不会是想暗示,救助百姓是她这个名正言顺的皇家媳妇应该做的事情,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乡野村姑就别多管闲事了吧? 轻飘飘软绵绵的几句话,就把风头抢了过去,这个女子要么是纯真无邪,不谙世故,要么就是工于心计。深藏不露。 很显然,在凤况眼中,她属于前者。此时正眼神黑亮,深情款款望着她,“锦儿,能娶你为妻。我真是三生有幸。” “王爷何出此言?”宣宝锦用锦帕按了按眼角,浅浅地笑着,声音愈发温柔似水,“为丈夫分忧,不正是妻子的本分吗?” 叶知秋暗自翻了个白眼。这两口子还能更酸一点儿吗?外面有数以万计的百姓正在挨冻呢,拜托你们先把正事办完,再关起门来倾诉衷肠好不好? 反正该说她都已经说了,能不能施行,就不是她能管得了的事情了。她不想留在这里当电灯泡,便微笑地道:“王爷和王妃还有大事要忙,我就不打扰了,请允许我先行告退。” 说着对他们各自道了个万福,就要退下。 “叶姑娘留步。”凤况赶忙喊住她,“你大老远地赶过来,我怎么能让你就这么走了呢?要是九哥知道我怠慢了你,可是要伤了我们兄弟感情的。 你先随锦儿去后宅休息休息,晚上我们夫妻设宴,为你接风洗尘。” “王爷说得是。”宣宝锦接了话,便起身走过来,拉住叶知秋的手,“我自小便被太后娘娘接到宫中,与我亲近的只有王爷和雪亲王、允哥哥几位皇子,没有可以交心的姐妹。 这段时间,王爷忙于赈灾,日理万机,少有闲暇相陪。我连一个说体己话的人都寻不到,实在孤单无趣。方才得识叶姑娘,一见如故,大有相逢恨晚之感,便想与你多多亲近。 叶姑娘不如留下来,与我作个伴吧。” 叶知秋心想,你不是又要抄经诵佛,又要照料幼子,刚刚还给自己揽了一个募捐的大活儿吗?日子过得这么忙碌充实,怎么会孤单无趣呢? 面上挂着受宠若惊的笑,“按理来说,王妃挽留,我不该推却,实在是事情紧急,必须尽快解决才行。所以,我恐怕要辜负王妃的厚爱了。” “嗨,你不就是想见九哥吗?”凤况不以为然地挥手了一下手,“你只管安心住下,我派人去把九哥叫回来就是了。” “多谢王爷美意。”叶知秋婉言拒绝,“雪亲王奉命赈灾,公务繁忙,不敢劳动他来回奔走,我这个民女去拜见才是正理。” 凤况和宣宝锦又各自劝了一回,见她态度坚决,只好作罢,放她离开。 “叶姑娘不仅人生得标志,而且聪慧过人,最难得的是品性善良,无怪雪亲王对她一往情深。”宣宝锦面有惋惜地轻叹,“只是她来去匆促,没有机会深谈交心,实在可惜。” “我和九哥时常走动,你和她总有机会再见面的。”凤况好言安抚了她一句,便柔情满满地凝视着她,“那位叶姑娘的确不错,可要论起容貌品性,还是你更美更善良。 在我心里,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上你。” 宣宝锦眼波微漾,两颊泛起酡红。更添几分娇媚,“王爷,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怎么没有?”凤况执起她的手,送到唇边吻了一吻。还要说些什么,突然瞟见那素白的手背上有几点淤青,脸色一变,“这是怎么回事?” 宣宝锦微微一怔,随即有些惊慌地抽回手来,“没什么的,王爷不必在意。” 成亲以来,凤况一直对她视若珍宝,怎么可能不在意?当下不顾她的遮掩,拉过她的手细细端详。见那三点淤青相邻很近,微错排列,分明就是三道指印。 想起她先前跟叶知秋挽手叙话的情景,不由皱了眉头,“是不是那位叶姑娘伤了你?” “王爷。叶姑娘与我无冤无仇,怎会伤我?”宣宝锦眼神有些闪躲地道,“王爷也知道,我肌肤一向敏弱,稍一触碰,便会留下淤痕,怪不得别人。” 听她这么说。凤况也不好再追问。吩咐下人取了活血化瘀的药膏来,亲自给她涂上,又叮嘱道:“往后再见到叶姑娘,不要跟她太亲近了。山野女子粗鲁惯了,不晓得轻重,难免会伤到你。” “王爷说的什么话?叶姑娘定然不是有意的……” “好了。你不要再帮外人说话了。”凤况止住她的话茬,将她拉起来拥在臂弯里,“走吧,我送你回房休息。” 叶知秋不知道自己给凤况留下了一个“粗鲁”的印象,出了定亲王府。见天已经蒙蒙地黑了,和张弛、洛晓雁商量了一下,便到外城的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虽然她恨不得立刻见到凤康,可再急也差这一晚上。赶夜路太危险,外面天寒地冻,灾民遍野,很难找到过夜的地方,还是在城里住一宿,天亮再走为好。 “叶姑娘,我们为什么不去驿馆呢?”洛晓雁对她决定住客栈的举动表示不解。 叶知秋笑了笑道:“我毕竟不是朝廷的公差,赶路的时候没的选,跟你们一起住驿站就算了。现在有的选,再去住驿馆就不合适了。” 况且驿馆跟驿站不一样,相当于一个府城级别最高的招待所。她一个平头百姓进进出出,难免引人注意,她不想给凤康惹上什么麻烦。 洛晓雁感觉她顾虑太多了,驿馆里每年接待的闲杂人等不计其数,谁会较真追查?不过只要她心里舒坦,就随她去好了。 鉴于之前的两天夜里都没能睡好,叶知秋决定奢侈一回,点了两间上房。她住一间,张弛和洛晓雁住一间。 吃过晚饭,她跟伙计要了热水,准备舒舒服服地泡个澡。进了浴桶才发现,两条大腿内侧已经磨破了,一沾水便火烧火燎的,疼痛难忍。她只好放弃泡澡的美好愿望,草草擦洗一番了事。 躺在床上,积攒了两天的疲惫和酸痛便一股脑地冒了出来,连一个手指头都不想动。 “凤康,你这个混蛋知不知道,我为了见你一面有多辛苦?”她迷迷糊糊地抱怨着,意识渐去渐远,就此睡了过去。 再睁开眼睛,天已经大亮了。洗漱完毕出门,张弛和洛晓雁已经将马匹准备停当了。她以最快速度吃过早饭,便和他们一道往城外赶来。 出了城门,就见官道两旁的空地上建起不少雪屋。百姓们也一改昨天死气沉沉的模样,正在兵卫的指挥下忙碌着。女人和老人在一旁帮忙,孩子们则在大人中间穿梭奔跑,吵吵嚷嚷的,好不热闹。 此情此景,让她满怀欣慰,连伤口的疼痛都觉减轻了许多。 一路不停地奔驰,临近晌午,进入伏平县地界。 越往前走,积雪越深,勉强走了半个多时辰,马匹便筋疲力竭,再也无法前进一步。三人只好弃了马,洛晓雁拿行李,张弛背起叶知秋,施展轻功,踏雪而行。 又走了将近一个时辰,穿越低矮的丘陵地带,前方出现了一片开阔的谷地,积雪筑成的高墙之内,军帐林立,井然有序。 “叶姑娘,主子就在那里。”说这话的时候,洛晓雁的神情里有着不假掩饰的兴奋和欣喜。 叶知秋心头一热,远眺的目光不自觉地柔和了几分。四天三夜,直到此刻,她才真正感觉离他近了,那份思念也空前浓烈起来。 “张大哥,洛大哥,我们快走吧。”她催促道。 张弛点了一下头,便拔腿向前奔去,洛晓雁紧随其后。 看着近在眼前的营地,却走了足足两刻钟的工夫。来到附近,张弛将叶知秋放了下来,陪她站在哨楼射程之外等候,由洛晓雁上前与哨兵交涉。 洛晓雁去了约莫一盏茶的工夫,折回来道:“主子眼下不在营帐之中,到十几里外的一个村庄救助百姓去了,天黑之前才能回来。 道路难走,依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奔走了,留在这里等主子回来才是上策。” 张弛没有发表意见,而是看向叶知秋,“叶姑娘,你意下如何?” 叶知秋略一沉吟,“就留在这儿等吧。” 他正忙着救人,她去了非但帮不上忙,还会让他分心。万一两下走岔了,又要多费不少腿脚。反正天黑之前他就会回来,已经来到这里了,多等一两个时辰又能怎么样呢? 她现在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这附近有可以落脚的地方吗?” 据她所知,军营是不允许女子随意进出的,总不能顶着风站在这里等吧? “我已经让哨兵进去请示了,看看能不能给我们腾一顶帐子出来。”洛晓雁说着眼带愧疚地看了她一眼,“叶姑娘,很抱歉,我不好说出你的真实身份,便谎称你是主子府上的侍妾……” “没关系。”叶知秋笑着宽解他,“你们觉得怎么方便就怎么来,不用考虑我的感受。我只要见他一面就行,其他的都不在意。” 听她这么说,洛晓雁着实松了一口气,“我就知道叶姑娘通情达理,不会计较这等小事。” 军营那边很快就有了动静,负责守卫营地的副将带领几名近随亲自迎了出来。口称“庶妃”,将叶知秋请进营地大门,又恭恭敬敬地送入凤康的寝账之中。 等那一行人献完殷勤离去,叶知秋才摘掉口罩,四下打量。 十几平米的空间,一半铺着大块的木板,一半铺着厚厚的兽皮地毯。地毯的一侧支起一个仅容一人躺卧的矮塌。另一侧摆放着矮几和圆形坐垫,两旁各立着一个灯柱。 屏风上搭着几件衣服,枕边放着一副针织的手套。 她拿起来细细端详,认出是她去年托沈长浩带给他的那一副。上面没有丝毫磨损,想是从来没有戴过。她将手套合在手中,低声地骂了一句,“傻子。” 心绪如潮之际,就听帐外传来张弛低沉的声音,“叶姑娘,主子回来了。” —— 第218章 你这个傻瓜! ps: 鞠躬感谢“地狱先生”童靴慷慨打赏!!! 叶知秋闻言一愣,不是说天黑才能回来吗?莫非他接到消息了? 这个小小的疑惑很快就被惊喜掩盖了,她赶忙放下手套,扯了扯衣摆,又拢了一下头发。面向门口站好,心情紧张地等待着。 短短的时间内,她脑海中闪过好几种见他进门后的情景。无论是哪种,最后一幕都是他大步奔过来抱住她的画面。然而她怎么也没想到,他竟以那样一种方式出现在她面前。 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担架上,脸上毫无血色,双唇紧紧地抿着,眉心皱成一个“川”字,神情和举止像雕塑一样定了格。 浑身上下沾满雪粉,头发和眉毛结着细小的冰瘤。上身只穿了一层夹衣,套着她给织的毛坎肩。盘着双腿,微微地弓着身子,与收拢的手臂形成一个小小的空间,将一个体型瘦弱的孩子护在其中。 那孩子身上裹着他的外袍,只露出小半张脸,看不出性别和年龄。 也许能看出来,可她根本没有细看。 眼前有许多人在奔走忙碌,她却看不清他们的面容,也听不见他们声音,就像在看一场他主演的无声电影。因为看得太过投入,她眼里心里都是那个孤独的主角,将所有的配角和背景都忽略了。 她呆呆地站着,呆呆地看着他被抬进一个很大的浴盆里面,从头到脚,一遍一遍地浇水。然后有人小心地分开了他的手臂,将那个孩子带走了。 有人剪开了他的衣服,将他平摊在担架上,用雪粉擦搓他的身体。等到皮肤泛红,又将他放回浴盆里浇水。如此交替反复地做了几次,他终于被放到了榻上。 有人在给他施针,有人在给他喂水。人在用力地摇晃着她,还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呼喊,“叶姑娘,叶姑娘……” 她缓缓地收回目光。移动到面前,就看到了洗墨那张略微放大、焦急满面的脸,“发生什么事了?” 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嘶哑得厉害,平静得出奇,没什么感情,有些陌生。 洗墨见她眼睛从呆滞转为清明,抚着胸口长出了一口气,“哎哟,叶姑娘,你可算回魂了。这刚把主子从鬼门关抢回来。你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可让我们这些做下人的怎么活啊?” 叶知秋定定地看了他半晌,意识里的最后一片混沌散去,“发生什么事了?” 她又问了一遍,这次声音依然嘶哑。却有了急切之意。 “我们去村庄里搜救百姓的时候,在一个塌了的房子里挖出好几具尸体来。本来都要走了,主子说好像听到哭声了,吩咐他们继续挖。 挖了半天,发现下面有一个挺深的地窖。放了两个人下去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人。主子不信,就亲自下去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找着的。反正他出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个孩子。 还不等站稳脚呢,两边的雪就滑下来,把他和那孩子埋在地窖里了。足足挖了两个时辰,才把人找着了。抬出来一看,人都冻僵了……” 洗墨说着又红了眼圈。 刚才没能发散出来的负面情绪,此时一股脑地涌了出来。叶知秋只觉胸口窒痛。两腿酸软无力,颤着声音问:“他现在怎么样了?” 她问的是跪坐在塌旁收拾银针的大夫。 这大夫四十岁上下的年纪,体型微胖,国字脸,皮肤黝黑。下巴上留着一把浓密的胡子。眉目和善,不乏英锐,想必是这里的军医。 听到她问,便停下手里的动作答道:“姑娘放心,雪亲王已经脱离危险了。他有武功底子,又及时地护住了心脉。看起来凶险,实则并未伤及根本。 注意驱寒保暖,配以药石调养几日,也就没什么大碍了。不过可能会生冻疮,尤其是手脚和脸部,需每日用药汤浸泡,持续半月才好。” 叶知秋高悬着的心登时放下大半,能保住性命比什么都强,冻疮什么的慢慢治就是了。 “那他什么时候能醒?”她又问。 “等拔除寒气,体征稳定,血气调和了,自然会醒来。” “那个孩子怎么样了?” “孩子被雪亲王保护得很好,只是多日未曾进食,身体虚弱,加之受惊过度,一时半会儿还醒不过来。” 听了这话,叶知秋的心才算彻底踏实下来。那孩子可是他舍命去救的,要是没能活下来,他一定会难过的吧? 军医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便离开了。洗墨不放心别人经手自家主子的饮食,亲自监督去了。其他人也很有眼色地退了出去。 叶知秋坐在塌边,静静地看着凤康。 被狠狠地折腾了一番,他的脸很红,只有两片眼皮还是白色的,看起来有些滑稽。眉头已经舒展开来,嘴唇依然紧抿着,使得下巴的线条比平常看起来更加硬朗坚毅。 她用手指轻轻地抚着他有些凌乱的眉毛,“同样是钦差,你弟弟又是豪宅又是美女,日子过得要多滋润就有多滋润。你倒好,跑这荒郊野岭来做苦力。 你手底下有那么一大帮子人,用得着你事必躬亲,亲自去救人吗?你要是把命搭进去了怎么办?我大老远跑过来,是为了看你对我笑,听你跟我说话,让你抱我亲我的,不是来给你收尸的。 明白吗?你这个傻瓜!” 喃喃自语之中,眼泪便止不住地落了下来。 凤康醒来的时候是深夜,外面寒风怒号,吹得篷帷晃动不休。灯柱里的灯油已经快燃尽了,火焰呈现的橘黄色,将视野照得一片明亮。 转动目光,发现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可又感觉哪里不太一样了。 好像桌案上文书整齐了,搭在屏风上的衣服规矩了,就连守在旁边的洗墨,睡相也……变得顺眼多了。 不仅仅是睡相,这身形,这眉眼,这脸孔,这与他十指相扣的柔软的手,岂止是顺眼?根本就是他苦苦思念着的人。 此地和此人,明明不可能同时出现,为什么他的心跳会变得这么快?咚咚如擂鼓,喜悦的心情犹如涨潮一样,攀升蔓延,涨得胸腔满满登登的。 “知秋。”他低低地喊着她的名字,唯恐这是一个不堪高声,随时都会破灭的美梦…… —— 第219章 难道要叠罗汉? 叶知秋原本打算等他醒来好好抱怨一番的,当看到那双满是欣喜和忐忑的眼睛,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拉起他手,贴上自己的脸颊,让他细细感觉。 掌心传来温软柔腻的触感,凤康犹自不敢确信,“我不是在做梦吧?” 叶知秋将手覆在他的手背上,轻轻地摇了摇头,“不是做梦,我想你了,就跑来找你了。” 听了这话,他再无迟疑。反手握住她的手腕,借着一拉的力道坐起来,将她结结实实地抱了个满怀。 侧脸猛地撞上他的胸口,发出了“咚”地一声闷响,阵阵酥麻。叶知秋心头一惊,下意识地挣了一下,“哎,轻点儿,你浑身都是冻伤……” 凤康手臂拢紧,低头吻落,将她的唇舌和话音一并侵吞。 他一直以为思念是毒,只会给人带来痛苦和绝望。在旬阳府的这些日子他才知道,思念是酒,越酿越香醇,越喝越上头。明明难解情愁,却迷恋着那浓烈的口感和醉后的酣畅,不愿戒掉。 此时的他,就像一个断酒多日的酒鬼,看到了自己最爱的佳酿,不顾一切,忘记所有,只想一醉方休。 叶知秋从他渐渐粗重的呼吸和不安分的举动之中察觉到危险的信号,及时地封住了酒坛,“大夫说等你醒了要先喝一碗姜糖水,再吃饭用药,我去叫他们给你端来。” 她红着脸理了理凌乱的衣衫,就要起身。 凤康将她拉回来抱住,“不急。” 叶知秋躲避着他的亲吻,“别闹了,你现在可是重伤员,要安心静养。” “你在这里我哪能安心?”凤康嘀咕了一句,不情愿地松了手, 叶知秋不满地瞪了他一眼,“你的意思是我妨碍你养伤了?那好。我明天一早就走。”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凤康有些郁闷地躺回去,望着她的眼神炽热犹存。刚抿了一小口就不让喝了,这也太残忍了。 叶知秋瞪了他一眼,忍着笑站了起来。拜托守在门外的侍卫取来姜汤给他喝下去。陪他吃饭的时候,顺口把去旬阳府城的事情说了。 他听完手里的筷子忽地顿住,眸子也飞快地眯了起来,“你见过十一?” 叶知秋把去见凤况的缘由跟他解释了一遍,“我本来想把雪屋和救灾帐篷的事告诉你的,可是你离得比较远,多耽搁一天就会死更多的人,所以我才去了旬阳府城。” 见他情绪不对,又问道,“我是不是不应该去见他?” “不是。”凤康放下筷子。拉过她一只手合在掌心里,正色地道,“你做得很对,我替受灾的百姓谢谢你。” 叶知秋微微一笑,“不客气。那是我应该做的。” 凤康在她额上吻了一下,神色间有些歉疚,“你替百姓解决了这么大一个难题,我理应上报朝廷,为你请赏才是……” “你别说了。”叶知秋止住他的话茬,“你以为我是贪图赏赐吗?我不过是亲眼看见了,不做点儿什么良心不安。求个问心无愧罢了。” 凤康深深地凝视了她一眼,“我知道。” 正因为知道,他才如此自豪和内疚。自豪的是,这样一个胸怀坦荡的女子属于他;内疚的是,这样一个聪慧美丽的女子,他却不能将她公之于众。立刻娶她为妻。 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他必须把她隐藏起来,以免她受到伤害。 想到伤害,最让他放心不下的就是那个人了,“你去找十一的时候。可见到华锦郡主了?”见她神色茫然,又补了一句,“就是定王妃。” “定王妃啊?”叶知秋笑了一下,“见到了,她长得很漂亮。” 凤康握着她的手微微一紧,“她跟你说过什么吗?” “说什么?”叶知秋眨了眨眼,“你跟她之间该不会有什么怕我知道的秘密吧?” “我跟她会有什么秘密?”凤康脱口反驳。 叶知秋半是戏谑半是探究地看着他,“那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我哪里紧张了?”凤康被她看得心里发虚,眼神躲闪了一下,又重新凝定,“我知道你不喜欢皇家的纷纷扰扰,所以我一直不想将你牵扯进去。 既然你已经见过十一和华锦郡主了,有些事情,我想你还是知道比较好。” 叶知秋突然严肃起来,也敛了玩笑之心,“什么事?” 凤康稍稍整理了一下语言,“华锦郡主自自幼父母双亡,在太后身边长大,与我、五皇兄和十一走得很近。成年之后,她与五皇兄成了婚……” 叶知秋满心错愕,忍不住打断他,“定王妃是……鸣儿的亲娘?!” 去年冬元节的时候,还以秦王妃的身份到清阳府去探视鸣儿。短短的一年时间,怎么摇身一变,又成定王妃了?皇家不是规矩礼教最严吗?怎么小叔还能娶寡嫂? 凤康明白她心里在想什么,“这件事确实有些荒唐,却是太后牵的线,父皇下的旨,个中详细我不便与你一一说明。我告诉你这些,只是想你有所防备。” “防备?”叶知秋眸色微沉,“鸣儿他娘吗?” 凤康没说是,也没说不是,接续前话说道:“成亲之后,华锦郡主与五皇兄恩爱有加,很快就有了鸣儿。鸣儿满一岁之后,五皇兄突然暴病而亡。临终之前,将鸣儿托付给了我。 华锦郡主闭门不出,为他守孝三年。这三年风平浪静,我也一直以长嫂待之,对秦王府诸多关照。可去年孝满之后,接连发生了很多事情。 先是我的人牵涉进一桩大案,我来到清阳府暂避风头。而后鸣儿中毒,华锦郡主前来探视,在王府之中搞出许多小动作,回去之后立刻传出身怀有孕的消息。 我匆匆赶回京城,十一已经将事情担了下来。华锦郡主以平妻的身份嫁入定亲王府,与另外一位定王妃相处和睦。 我去清阳府不久之后,在和儿百日宴上。另一位定王妃被疑投毒。十一闹着休妻,冒犯了父皇,被赶出京城,来到旬阳府封地……” 说到这里。他语气顿了顿,“说实话,我并不能确定这一切是不是个阴谋,或者是阴谋的一部分。我现在只是怀疑,没有真凭实据。 因为某种原因,我不得不将你我的三年之约告诉十一,日后我与十一的来往也会比较频繁。而且华锦郡主在此之前就知道你,对我们的感情也有所了解。 皇家的女人,大多心机深沉,做事往往出人意表。我猜不透她到底想干什么。瀚之断定她所图与我有关。与我有关,就很有可能与你有关。 我尽我所能护你周全,不让你卷入其中,可也难保没有疏漏之处。所以,我希望你能多加留心。不要被别人的外表所迷惑。不管听到什么样的闲言碎语,都不要轻易相信。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有一件事不明白。”叶知秋看着他问,“沈公子断定华锦郡主图谋的事情跟你有关,是什么意思?” 凤康感觉她黑湛湛的眸光有些锐利逼人,略一迟疑,还是把实情说了,“在五皇兄之前。父皇有意将华锦郡主许配给我。因为出了些事情,所以……” “所以,你是想说华锦郡主对你余情未了?”叶知秋将他没能说出来的话一口道了出来。 “并非如此。”凤康急忙解释,“那只是瀚之开玩笑的推测罢了,我并不认为华锦郡主对我有情。她的所作所为,似乎都在利用我……” “你呢?”叶知秋凑近了一些。笑眯眯地盯着他的眼睛,“你对她还有余情吗?” 凤康对她的问题嗤之以鼻,“她以前是我的王嫂,现在是我的弟妹,我怎么会对她有情?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那她还没有变成你嫂子之前呢?”叶知秋继续追问。“如果你们之间没有情意,皇上怎么会动了给你们赐婚的念头呢?” 凤康皱了一下眉头,神情和语气都变得郑重起来,“叶知秋,你听好,在遇到你之前,我从未对任何一个女子动情。华锦郡主于我来说虽然有些特别,可我对她只有兄妹之情。 当初父皇要给我们赐婚,我之所以没有反对,是因为在此之前,我曾经大病一场,她为我日夜诵经祈福,这件事情人尽皆知。我若不娶她,就会坏了她名节, 而且我认为迟早要成婚,跟谁都一样,不如找一个知根知底、品性良善的女子,也免得将来为后宅的事情费心。如果当时我知道她的城府如此之深,我是断然不会默许的,也绝不会让五皇兄与她结为连理。” 叶知秋憋了半天,还是憋不住笑了,“我就跟你开个玩笑,你一本正经地说那么多干什么?” 凤康愣了一下,随即恼火起来,“你刚才咄咄逼人的样子,哪里像是开玩笑了?反正该说的我都跟你说了,随便你怎么想。哼,女人果然都一样,各个小心眼。” 叶知秋不乐意了,“喂喂,这所有的事情都是你主动讲出来的,我还没说你什么呢,你就说我小心眼,是不是有点儿过分了?” 凤康见她板了脸,赶忙揽住她好言哄劝,“抱歉,我只是不想你误会罢了。” “我有什么好误会的?”叶知秋嗔了他一眼,“那会儿我们还不认识呢,你和谁好过都跟我没关系。不过你刚才说的那句话,我听着还是很受用的。” “什么话?” “就是‘在遇到你之前,我从未对任何一个女子动情’啊。” 自己说的时候没什么感觉,被她特地点出来,凤康感觉有些难为情,老脸发烫地找补,“我并非迟钝不开窍,只是不愿理会那些庸脂俗粉罢了。” 叶知秋感觉这句话也很受用,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多谢夸奖。” “我什么时候夸奖你了?”凤康冷哼一声,嘴角却抑制不住地扬了起来。 说了半天话,饭菜便有些凉了。叶知秋晚上用过饭,本就不怎么饿。凤康刚从昏迷之中醒过来,也没多大胃口,加之有情饮水饱,这顿饭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侍卫撤掉碗碟,将热好的药汤送了过来。有口服的,也有浸泡身体的。 等他将碗里的药一饮而尽,侍卫有些迟疑地请示,“王爷,是属下为您沐浴?还是……” 说着用眼睛瞟了叶知秋一下,其意不言自明。 不等叶知秋表态,凤康就尴尬地咳了一声,“去把洗墨叫过来吧。” 之前小酌一杯,他心里的火还没完全散去。再让她亲手为他沐浴,那就太刺激了,他怕自己隐忍不住,把她这坛佳酿喝光。况且她千里迢迢地赶来,他也舍不得使唤她。 侍卫眼观鼻鼻观口地应了声“是”,便端了空药碗迅速地退出门去。 叶知秋在一旁忍俊不禁,“其实我帮你洗澡也没什么,我不看就是了。” “你给我闭嘴。”凤康恼羞成怒地吼了一嗓子,他已经忍得很辛苦了,这个混账女人还要拿话来撩拨他。 说起来,自从认识了她,他的意志就越来越薄弱了。过去有人将不着寸缕的美人送到他面前,也提不起他丝毫的欲~望。如今只是看着她,就时常会生出将她吃干抹净的冲动。 他甚至开怀疑,他那时夜夜春~梦,不完全是因为中了无影香的缘故。 洗墨睡眼惺忪地进了大帐,见叶知秋满脸笑意地坐在塌边,自家主子则头枕着双臂,一副忿忿不平的样子。他头脑还不怎么清醒,便犯傻地问了一句,“主子,叶姑娘,你们这是怎么了?” “不该问的别问。”凤康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翻身下塌。 洗墨不敢多言,应了声“是”,赶忙奔过来,将他扶到屏风后面,替他宽去衣衫,伺候他沐浴。 泡完药汤,用清水冲洗干净,穿戴完毕转出来的时候,就见叶知秋已经倒在榻上睡着了。脸孔半埋在枕头里,睡容很是安详恬静。 凤康心头升起一片柔软的暖意,替她脱去鞋子,拉过被子盖好,细细地掖了被角。 洗墨瞄了他的脸色一眼,小声地问道:“主子,要不我去叫人再给你支个榻?” “天亮再说。”凤康朝他挥了挥手,“你去休息吧。” 洗墨依言退出门来,心里还在嘀咕,“那么小的塌,两个人怎么睡啊?难道要叠罗汉?” —— 第220章 仇恨?! 叶知秋一觉醒来,天刚刚开始放亮。 灯柱里的灯油重新加满了,凤康身上披着一件棉氅,正坐在几案后面看着文书。听到这边的动静,抬头望过来,“你醒了?” 叶知秋怔然地与他对视了一瞬,头脑迅速清明,赶忙翻身坐起来,“你不会一晚上都没睡吧?” 凤康只笑不答,放下手里的文书走过来,在她唇上偷了一吻,才柔声地道:“时辰还早,再睡一会儿吧。” 叶知秋哪里还睡得着? “你是伤员,应该卧床休息。真是的,你怎么不叫醒我呢?”她一边抱怨,一边拉住他的胳膊往榻上按去。冷不防被他拦腰抱住,便和他一同倒了下去。 她又气又笑,在他肩头拍了一巴掌,“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情胡闹?” 凤康不接她的话茬,收拢手臂,将她整个圈在怀里,自顾自地叹道:“有你在身边的感觉真好!” 叶知秋心头一暖,反手搂住他的脖子,嘀咕道:“把你睡觉的地方都抢了,好什么好?” 凤康听她还在纠结这件事,忍不住放声而笑。 叶知秋不明所以,“你笑什么?” “没什么。”凤康敛了笑声,看着她的眼睛,半是调侃半是认真地道,“我所有的东西,包括我这个人,你都可以抢,我不介意。” 叶知秋被他逗乐了,“你当我是强盗啊?” 相拥说了半晌的话,天色已经大亮了。侍卫送了热水和早饭来,两人洗漱一番,简单地吃过了,叶知秋便催促他躺下休息。 这些日子以来,凤康忙得团团转,每天能睡上两三个时辰就不错了。突然清闲下来,反倒没什么睡意,便拿了文书靠在榻上翻阅。时不时叫人过来传达指令。 还有人不断地送了情报进来,有口头的,也有书面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大到边疆的战事。小到京城某位官员的小妾去庙里进香花了多少银子。其中最多的,还是与赈灾有关的事情。 叶知秋在旁边陪了一上午,听得满腹疑团。吃中午饭的时候,便按捺不住,跟他打听,“旬阳府城不是有十一坐阵吗?为什么那边的事情还要你来操心?” “十一年纪小,而且是第一次接皇差办事,难免有思虑不周的地方。一同领下的差事,我又是兄长,替他分担一些也是理所应当的。”凤康伸手在她头上摸了两下。“不必替我担心,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叶知秋眼带探究地看着他,“你亲自带兵到下边来救人,出头露脸的事情都交给十一,还暗中帮他善后。该不会是想把这次赈灾的功劳都让给他吧?” 凤康眸色微微一深,嘴角便扬了起来,“不愧是我中意的女人,果然聪慧。” 叶知秋没心情玩笑,凑近一些,压低声音问道:“你打算扶持他上位?” 他曾经说过,除了十一以外的任何一个皇子当了皇帝。都会第一个要了他的命。定下三年之约后,他立刻赶来旬阳府,说有要事跟十一商量。如今又躲在幕后,甘愿协助十一。 把这些事情结合起来想一想,不难猜到他的目的。 凤康从她的神情之中看出了几分忧虑,于是放下筷子。正色地问:“怎么,你认为十一继承皇位有何不妥吗?” 叶知秋摇了摇头,“我只见过十一一面,说了没几句话,对他不是很了解。我不能随便断言他是不是适合继承皇位。既然你有这个打算,就说明他一定有过人之处,我担心的是定王妃。 能让一个女人处心积虑的,要么是感情,要么是仇恨。如果她图谋的不是你这个人,那就是图谋你的命。我看十一对她一往情深,言听计从的样子,她要是有心挑拨,你和十一就很有可能手足相残。” 凤康脸色大变,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把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再说一遍。” “哪一句?” “让女人处心积虑的……” “能让一个女人处心积虑的,要么是感情,要么是仇恨。” 凤康脸色再变,“仇恨?仇恨??仇恨……” 将这两个字反复地念叨了半晌,便喊了一名侍卫进门,急声吩咐,“立刻传信给瀚之,让他派几个可靠的人,详细调查宣将军府走水的事情,要快,还要做得隐秘,明白吗?” “是。”侍卫答应一声,领命而去。 叶知秋见他眉心紧皱,神情从未有过的严峻,握住他的手,轻声地问道:“怎么了?” 凤康凝了她一眼,缓缓地开了口,“华锦郡主的父亲宣将军,与父皇有金兰之交。当年皇祖父驾崩的时候,发生了一场宫变,宣将军冒死救下父皇和太后,立下了大功。 父皇登基之后,封他为护国大将军,视他为亲兄弟。太后对他的小女儿,也就是华锦郡主,疼爱有加,时常召她进宫。 在父皇登基的数年之后,宣将军府上突然起了一场大火。除了当时在宫中伴驾的华锦郡主和贴身侍奉她的奶娘和丫鬟,其他人都葬身火海。 那场火烧了一天一夜,等扑灭的时候,已经尸骨无存了。朝廷第一重臣惨遭灭门,是何等大事?京城流言四起,猜测纷纷,文武百官各个犹如惊弓之鸟。 父皇命人调查了月余之久,也没能查明究竟。未免扩大恐慌,只能当作意外起火结案了事。 我那时年纪还小,对这件事记得不是很清楚。分府出宫之后,我无意间听到一个传言,说宣将军手握重兵,功高盖主,成了父皇的心腹大患,才会惹来灭门之祸。 我深知父皇不是那样的人,因此听后并未放在心上。 刚才听你说了那番话,我突然想了起来。父皇没做,别人未必不信。华锦郡主若是怀疑父皇杀害了她全家,难保不会生出复仇之心,那她的所作所为…… 不,还是说不通。 如果是为了复仇,那她的目标就应该是父皇,留在宫里岂不是更方便?以太后对她的信任,她多得是机会动手,并且做得不着痕迹。 她为何要大费周章,先设计嫁给五皇兄,又设计嫁给十一呢?” 叶知秋听他连用了两个“设计”,愈发觉得宣宝锦不简单了。在礼教森严的皇家,面对那样一群自诩聪明、惯会彼此算计的人,居然能轻松二嫁,并且从始至终都保持着纯洁无辜的形象,这“勾引”的功夫当真了得。 暗自佩服之间,就听凤康求助地问道:“洗墨说女人最了解女人,那么站在你的角度来看,你认为她到底在想什么?” 叶知秋笑了一笑,“这世上没有谁能真正了解谁,对待同一件事,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态度,我不知道那位华锦郡主在想什么。 不过如果换作是我,就算对一个人恨到骨子里,我也不会去杀他。人死如灯灭,杀人能解决什么问题呢?死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生不如死。” 凤康用惊讶又陌生的目光打量了她几眼,“难怪都说最毒妇人心呢。” “所以啊,你最好不要做让我怨恨的事。”叶知秋在他鼻子上点了一下,“得罪女人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凤康捉住她的手,看似恶狠狠地咬了一口,“我做了你想怎么样?又要跟我同归于尽吗?” 叶知秋抽回手来,不满瞪了他一眼,“这都是多久之前说过的话了,你还记得这么清楚?亏你也好意思说我小心眼儿。” “好好,不是同归于尽,我们要一生一世,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凤康故意曲解她的意思,说笑了几句,又陷入沉思。 若真如她所说,那么华锦郡主就不是想要父皇的命的那么简单了,可让那不着调的皇帝老爹生不如死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每日早起上朝,听朝臣们喋喋不休地争论,没完没了地批阅奏折,没有按时用膳,临睡前不能饮上一壶美酒,没有嫔妃侍寝,喝药疗伤…… 总之,只要是不合他意愿的事情,对他来说都称得上生不如死。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又好像没什么事情能让他生不如死。 皇位?他当年是骑虎难下,被逼无奈才登基的,对那把龙椅并不贪恋。若不是文武百官拼死拦着,他只怕早就把皇位传出去了。 骨肉亲情?他儿子女儿一大群,疼爱的只有寥寥几个而已。而且所谓的疼爱,多半都是赏赐。五皇兄病逝的时候,他全无伤心的样子,照样饮酒下棋,观舞赏曲。 太后并非他的生母,虽然被他尊为太后,礼数上样样不少,可也不见得多亲近。 女人?他女人多得是,今天高兴了宠幸这个,明天高兴了宠幸那个。后宫里的每一位嫔妃,都有一段风光的好时候,风光过了,也不觉得多么受冷落。 除了特别关照的那一个,他对其他女人都是一视同仁的,无论赏赐还是召见的次数,不会多了谁的,也不会少了谁的。看起来哪个都爱,又似乎哪个都不爱。 名声?如果他在乎名声,就不会动辄在朝堂上呼呼大睡,串通内侍偷吃东西,更不会用奏折做掩护,津津有味地翻看春宫图了。 真不知道华锦郡主使出什么手段来,才能让他生不如死! 正想得出神,就听帐外有人禀告,“王爷,定亲王的人求见!” —— 第221章 居心何在? 凤康闻言眉心微皱,将侍卫叫进来细细询问,“十一派人过来所为何事?” “定亲王得知王爷出事,特地差人前来问候。来人怀有定亲王的亲笔信,说要当面呈给王爷。” “现在何处?” “营帐外等候召见。” 凤康略作沉吟,“把人带过来吧。” 侍卫答应着退了出去。 叶知秋知道但凡需要当面交接的,十有八、九涉及到机密。她不想打扰他们兄弟隔空交流,寻个了借口便要躲出去,“听洗墨说那个孩子醒了,我过去看看。” 凤康伸手拉住她,“你不用出去,到屏风后面避一避就好。你若是觉得不方便,我可以到大帐去召见十一的人。” 叶知秋摇了摇头,“你就别折腾了,伤员就该有个伤员的样子。人家过来探视,要是看见你跟平时没什么两样,不知道会怎么想呢。” 她并不想撺掇他跟自己的亲弟弟耍心计,只是听他说了宣宝锦的事情,不得不有所防备。虽然他打算将功劳让给十一,可也不能让人都觉得他什么都没做,那样他的一番苦心不就白费了吗? 凤康也是同样的想法,便不再阻拦,由着她去了。 叶知秋披上棉氅,戴好口罩,出门找到洗墨,跟他一起往医帐而来。 军营里没什么秘密,雪亲王的“侍妾”来了的消息早就传开了。饶是她把自己包得很严实,依然引来了不少关注的目光。好在医帐距离并不太远,很快就到了。 侍卫已经提前将闲杂人等清了出去,叶知秋迈进帐篷的时候,就见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裹着一件宽大的衣服坐在榻上,昨天为凤康治疗的那名军医正在喂她喝粥。 打过招呼,叶知秋便跟他询问小女孩的情况,“她怎么样了?” 军医叹了一口气,“身体上倒是没什么大碍。就是不能开口说话。” “不能说话?”叶知秋惊讶地看了那小女孩一眼,“她是一开始就不能说话,还是……” “应该是惊吓所致。”军医替她说了“还是”后面的内容,“受灾百姓的房屋多半都是在夜里坍塌的。这孩子极有可能是被父母仓促之间推进地窖,才逃过一劫的。 她独自一人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待了半月之久,前些天或许吃了一些储存在其中的萝卜白菜果腹,后些天没有东西可吃,只能吃雪。她能活下来,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叶知秋明白这就是所谓的精神创伤,药石是治不好的,只能靠她自己慢慢调节。调节的关键,就是让她得到足够的关怀和温暖,“她还有什么亲人吗?” “只怕是没有了。”洗墨接起话茬。“主子已经派人去官府查过籍档了,她家里只有父母、祖父和一个长她几岁的姐姐,昨天我们从那房子里挖出来的尸首刚好是四具,年纪也都相符。 她父亲是独子,没有兄弟姐妹。她母亲娘家还有什么人。从籍档上是看不到的。就是有,也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旬阳府灾民不计其数,四处流窜,想找个什么人实在太难了。” 听了这话,叶知秋对这小女孩又多了几分怜惜之情,“那她以后不就无依无靠了吗?” “是啊,怪可怜的。”洗墨唏嘘道。 “对了。她叫什么名字?” 洗墨爱莫能助地摇了摇头,“女娃不满十三岁,籍档上只记丁口,没有名字。那个村子里的人死的死,跑的跑,想打听也没处打听。” 叶知秋若有所思地站了半晌。便走上前来,“我来喂她吧。” 对小孩子来说,跟年长女性交流远比跟年长男性交流来得容易。多和她接触一下,说不定能让她打开心扉,开口说话。 军医正有此意。只是碍于叶知秋的身份,不敢随便劳动她。听她主动提起来,自是求之不得,赶忙把粥碗递过来,“那就有劳叶姑娘了。” 说完又转向洗墨,“这位大人,我们出去吧,让叶姑娘和那孩子单独待一会儿。” “好。”洗墨应了,和叶知秋约好半个时辰后过来接她,和军医一道退出门去。 小女孩一开始对叶知秋还有些戒备,眼神惊怯不安。听她讲了两个有趣的故事,渐渐放松下来。等她讲到第五个故事的时候,小脸上便有了些许笑容。 “好孩子,你能不能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她趁机诱导。 小女孩张了张嘴,只发出两个模糊的“啊啊”声。她眼神黯了黯,有些颓丧地垂下头去。 叶知秋也没奢望她能立刻说话,只想让她有开口的念头,于是柔声安抚,“别着急,以后可以慢慢告诉我。我再给你讲一个故事,好不好?” 小女孩眼睛微微一亮,拉住她的袖子,一脸渴望的样子。又听她讲了两个故事,便有了倦意,不多时就倒在榻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叶知秋回到凤康寝帐的时候,凤况的人已经离开多时了。凤康手里捏着几张信纸,表情看起来很是凝重。 “出什么事了吗?”她走过来问道。 凤康眼底闪过一丝迟疑,酝酿了半天的话终究还是没能问出口,“没什么,赈灾出了一些问题而已。” 一面说一面将信纸折好,装回信封里,与旁边一摞文书放在一处。 十一在信上说,如今旬阳府城已经建起了上万座雪屋,各个县城乃至沿途的驿站也都贴了告示,建起了雪屋,这两日冻死冻伤的百姓数量急剧减少。 救灾帐篷也在积极筹备,宣宝锦如今正在旬阳府城内游说商贾富户,为受灾的百姓捐资捐物,更亲自到城外为受灾的百姓施粥布衣,赢得一片赞誉之声。 除此之外,还提及了对叶知秋的印象。并隐晦地劝说他,为这样一个女人放弃皇位不值得,让他三思而后行。 他不知道叶知秋和十一见面的时候都发生过什么,可直觉告诉他,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本想问问她,又担心她会多想,坏了他们相聚的好心情。 日后跟十一碰了面,问个清楚再说吧。 叶知秋一直把自己当局外人,根本没把他们兄弟之间的事情跟自己联系起来。将他的话信以为真,关切地问:“严重吗?” “不严重,很快就能解决了。”凤康唯恐她瞧出破绽,便将话题转开去,“那个孩子怎么样了?” 叶知秋把军医的话跟他说了一遍,又叹息道:“这一场雪灾,不知道有多少跟她一样的孩子失去亲人,无家可归。要是能建一个孤儿院,收养他们就好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凤康神色一动,“孤儿院是怎么回事?详细说来听听。” “跟善堂差不多,专门用来收容无依无靠的孩子,供他们吃穿、读书,等他们成人,有了自主的生活能力之后,就可以离开了。 没成年之前,如果有人愿意领养……领养还是算了吧,说不定他们前脚把人领走了,后脚就卖了。卖到大户人家当丫鬟小厮还算好的,万一卖到青楼倌馆就完了。” 这个世界,许多不正当的东西都是合法的,注定不可能拥有完善的领养制度和法律保障,难免有人钻空子,以领养的名义发黑心财。 凤康听得很认真,“还有呢?” “孤儿院由朝廷出资建造,允许并提倡那些想做慈善的富人们来献爱心。等孩子们长大了,男的可以去参加科举或者当兵入伍,报效朝廷;女的嘛,就由孤儿院做主,给她们找个好人家嫁了吧。” 社会制度如此,除了嫁人,她们还能做什么呢?嫁人生子,总比为奴为婢卖身卖艺要好。 凤康将她说的话一一记在心里,“你的想法很好,我会尽快拟一道折子奏请父皇,在旬阳府建一座孤儿院,收留无家可归的孩子。” 叶知秋还打算提议他再建一座敬老院,转念一想,在这个时代办敬老院比办孤儿院更不切实际。孤儿院至少还可以把“将来”寄托在孩子们身上,谁会把“将来”和“希望”寄托在一群风烛残年的老人身上? 等孤儿院真正建起来,再提敬老院也不迟。 两人就孤儿院的事情讨论了半晌,便有侍卫进门禀告,“王爷,定亲王送来的药材和补品到了。” 这件事凤康已经听凤况派来的人说过了,漫不经心地挥了挥手,“交给洗墨处置吧。” 侍卫站着没动,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凤康瞥了他一眼,“还有事吗?” “是。”侍卫用眼角飞快地捎了叶知秋一下,措辞也愈发谨慎了,“王爷,除了药材和补品,还有两名侍女……” “侍女?”凤康愣了一下,“怎么回事?” “说是王爷受伤,定亲王唯恐这边的人粗手笨脚,照顾不周,因此特地派了两名侍女前来侍疾……” 凤康顿时拧紧了眉头,眸子里怒意涌动。他生在皇家,岂能不知道所谓侍疾就是暖床? 十一知道他不近女色,是不会想到送女人给他的。即便能想到,也会先征求他的意见,绝不可能一声不响就把人送上门来。出这个主意的,必定是华锦郡主。 叶知秋刚到,她就送来两个女人,居心何在? —— 第222章 她的体贴 ps: 感谢“地狱先生”童靴慷慨打赏,感谢“阿萍2011”和“wy1972”两位童靴砸过来的粉红票,鞠躬!!! 叶知秋却饶有兴致地笑了起来,“看来有人想将我的军呢,有意思。” 凤康一点儿也不觉得这件事有意思,他的女人,于公于私,都轮不到她华锦郡主来将军。 “去告诉十一的人,那两名侍女怎么带来就怎么带回去,本王不需要任何人侍疾。”他声色俱厉地吩咐着侍卫。 侍卫答应一声就要转身。 “等等。”叶知秋喊住侍卫,又转向凤康,“你这么做不合适。” 凤康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大感意外,“为何?” “你还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叶知秋嗔了他一眼,“这事即便不是十一的主意,可要是没有他的首肯,人也送不到这里来。他知道我们俩的约定,还同意送女人给你,可见他也是存了考验之心的。 他想看看,如果他与我之间有了冲突,你会选择站在哪一边。 你就这么硬邦邦地把人退回去了,他会怎么想?他一定会认为我从中作梗,离间你们的兄弟感情,而你把女人看得比兄弟还重要。 我并不在乎他怎么看我,不过你要跟他共谋大事,没有必要因为这点小事产生隔阂。” 听了她的分析,凤康唇边泛起丝丝冷笑,“这么多年,十一何曾和我玩过这样的心眼?如今却听信女人的唆使,考验起自己的兄长来了。” “王爷,要不属下去回了定亲王的人,就说军中不便收留女眷,让他们把人带回去?”侍卫献计献策。 叶知秋摇了摇头,“这么说也不合适,从我踏进营地的那一刻起。这个理由就不成立了,除非我也离开这里。” 想必宣宝锦早就算计到,她不会让凤康和凤况为了自己生出嫌隙,所以给她出了这么一个两头堵的难题:要想留在凤康身边。就要接受那两名侍女;不想给凤康多添两名侍妾,就要灰溜溜地离开营地。 不管选哪一个,她都会很憋屈。 凤康怒不可遏,“他先与我生分了,我却要顾及他的感受,乖乖地收了他送来的女人不成?” “收了也不合适。”叶知秋又一次提出异议,“你这样的身份,和将士们同甘共苦,一起救人,已经获得他们的敬重。变成这支军队的精神领袖了。 我是以‘侍妾’的身份来探望你的,而且你为了救人而受伤,我身为家人留在这里照顾你,他们可以理解和接受。 那两名侍女就不一样了,她们本来跟你没什么关系。打着‘侍疾’的旗号杀过来,谁会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同样顶风冒雪地营救百姓,将士们各个形单影只,你身边却莺莺燕燕,围着好几个女人,他们心里怎么会平衡呢?一旦不平衡就会生出怨气,对你也就没什么敬重可言了。 那你以后还拿什么去指挥他们?” 凤康一拳捶在榻上。“只是送来两个女人就给我设下如此多的圈套,当真好心机,当真好算计!” 叶知秋在他手臂上按了按,“你不用生气,这件事其实不难解决。她们不是来‘侍疾’的吗?就按字面意思来好了。” “怎么讲?”凤康一时不解。 “你们救出来的百姓不是安置在外营吗?他们基本上都是一身的伤病,正需要有人‘侍疾’。你大可以让那两名侍女过去帮忙。 你要让所有人知道,给你侍疾和给百姓侍疾是一样的。你把自己和百姓摆在同高的位置上,将士们就不会心里不平衡了。 另外,我每天白天过去为百姓‘侍疾’,晚上为你‘侍疾’。这样你弟弟和弟妹应该就没话可说了。” 凤康听说她也要去照料百姓,刚刚舒展眉头又皱了起来,“我不同意你过去,那边人多杂乱,万一你出了什么事情该如何是好?” “你忘了吗?我本身就是普通小老百姓一枚,跟百姓打交道可是我的强项,能出什么事啊?”叶知秋笑着宽解他,“白天你要忙公务,我闲着也是闲着,去照顾受伤生病的百姓,既能行善,又能打发时间,一举两得。” 凤康虽然不愿她那么辛苦,可也知道她所说的是目前最为妥当处理方式了,沉吟了半晌,“好吧,我派一名侍卫随身保护你。” 为让他放心,也为自己的安全考虑,叶知秋没有推辞,“那就让洛大哥跟着我吧。” 她熟悉的侍卫只有张弛和洛晓雁,张弛素来不苟言笑,做事一板一眼,不太适合到百姓中间去。洛晓雁性格开朗一些,为人处事比较灵活,懂得变通。 凤康也中意洛晓雁,这边点头允了,那边吩咐那名侍卫道:“传我的话,就说本王的伤势已经大好,身边不需要那么多人侍奉。她们若是有心,就和本王府上的庶妃一道,去外营照料那些伤病缠身的百姓,替本王分忧。” 待侍卫答应着退出去,面带歉意地握住叶知秋的手,“委屈你了。” “没什么委屈的,我又不在这里常住,能做几天呢?到时候我走了,你的身体康复了,不再需要别人‘侍疾’。那两名侍女没有理由再往你跟前凑,只能继续为百姓服务了。” 叶知秋狡黠地眨了眨眼,“我这也算虚晃他们一枪了!” 听她这么说,凤康心里多少好受了一些。想起她很快就要回清阳府,又生出几分不舍来。将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抱住,“知秋,我想来想去,三年的时间还是太长了。 我们改成一年吧,明年年底之前,我一定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干净,风风光光地娶你进门,到时候我们就再也不用分开了。” 叶知秋在他下巴上捏了一把,“傻瓜。你老纠结三年的时间干什么?我只说最多等你三年,没说一定要到三年才跟你成亲。有本事你现在就把事情处理好,我立刻跟你拜堂成亲。” 凤康被她这挑衅之言撩拨得又是心痒又是无奈,叹了一句。“你这个不知体贴为何物的女人!” “谁说我不体贴了?我现在就让你见识见识。”叶知秋推开他,起身来到门口,对守在门外的侍卫道,“这位大哥,能不能麻烦你给我找一些绷布过来?二尺就够了。” “好。”侍卫答应着向医帐奔去。 凤康心下诧异,等她转回来便打听,“你要绷布干什么?” “做这个东西。”叶知秋将自己随身带着的口罩拿出来,在他面前晃了晃,“既然是一起去为百姓‘侍疾’,当然要统一装备。 大家都戴上口罩。既不会显得我特殊,又能防止她们拿未婚女子抛头露面不妥当理由,偷懒耍滑。 对了,再给她们一人做一副手套。免得她们将来说自己为了替你分忧,被人摸到手嫁不出去了。哭着求你做主顺便赖上你。 怎么样,我够体贴吧?” 凤康哭笑不得,“搞了半天,你把那份体贴都用在别人身上了?” “放心,你也有。”叶知秋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头,将挂在屏风上的包袱取了下来,打开来。一样一样地往外拿东西,“加厚线袜,大号口罩,羽绒手套,羽绒护膝,都是你的。 我本来打算给你做一件羽绒服或者羽绒坎肩来着。可惜鸭绒没攒够,时间也赶不及了。等我回去再做吧,做好了让来传信的侍卫顺便给你捎过来。” 虽然这种体贴并不是最初想要的,看着被她塞到怀里的东西,凤康依然满心暖意。 她有多忙。他是知道的。她不太擅长针线,他也是知道的。为了给他做这些东西,她一定牺牲了不少休息时间。 这丫头实在太狡猾了,知道什么能触动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拿这些东西混淆他的视听不说,还一本正经地教训起他来了。 “我做出来是让你用的,不是让你摆在那儿好看的。你要是再把我给你做的东西当摆设,我以后就什么都不给你做了,你记住了没有?” 他知道她说的是那副棉线手套。 当时他一共收到她送的三样东西,手套,护膝和围巾。围巾和护膝只戴过一次,就被他那无~良的皇帝老爹抢走了。只剩下一副手套,他一直舍不得戴。 每天都要拿出来看上几回,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种习惯。也许是在那东西上寄托了太多的情感,即便后来跟她在一起,收到她送的其它东西,还是无法改变这种习惯。 在旬阳府这段日子,他忙得几乎没有闲暇去想她,只有睡前短短的时间,捧着手套回想跟她在一起的情形,思念她的音容笑貌。 沈瀚之总说他是个纯情的人,其实他知道,在感情上他是个笨拙的人。 她就像一个发掘不尽的宝藏,每时每刻都在吸引他,诱~惑他,让他想更好更深地去爱她,却不知道怎么做。他就像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在感情的路上茫然无措,磕磕碰碰,凭借本能探索着。 比如现在,被她这样气势十足地教训,他便无言以对,只能将她拉过来,反复地亲吻,把自己内心的感激和爱意谱写她的唇舌之上。 所谓的外营,就是在临近营地建的一个小型收容所。二三十顶帐篷,收容了二三百名灾民,大部分都是凤康带领士兵们从坍塌的房屋之中救出来的,少部分是自行前来投奔的。 这里一共驻扎了两千名将士,分成五组,一组留守,另外四组按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到村子里清理积雪,搜救百姓,掩埋尸体。 每天都有受伤得病的百姓被送回来,在营救的过程之中,也有士兵受伤甚至死亡。而军中只有两名军医,三名学徒,人手很是紧张。 叶知秋修过植物病理学,对禽畜的疾病防治也有涉猎。从医学相通的角度来讲,对照顾伤病患者的工作还算擅长。因此在外营的这两天,着实帮了不少忙。 尤其是孩子们,都很喜欢听她讲故事。每天傍晚都依依不舍地拉着她,不肯让她离开。 凤况送过来的两名侍女都是府内有头脸的大丫头,平日里伺候少,指使多,哪里干过这种粗重脏累的活儿?咬牙坚持了两天,便熬不住了,吵着闹着要见凤康。 被侍卫不讲情面地挡了回来,又哭哭啼啼地来找叶知秋,“这位庶妃娘娘,求您替奴婢们求求情吧。奴婢们是奉了主子的命来侍奉雪亲王的,实在做不得这种粗笨活儿。” 不等叶知秋开口,洛晓雁便冷声呵斥,“庶妃能做的事情,你们却做不得,这么说来,你们身份比庶妃还要尊贵了?还有,娘娘岂能随便乱叫,你们是想让庶妃背上僭越的罪名吗?” 被他扣上两顶大帽子,两名侍女脸儿都白了,赶忙跪下谢罪,“奴婢们一时情急说错了话,还请庶妃大人大量,宽恕奴婢们的无心之言。” 叶知秋念在她们是奉命行事,一直不愿与她们为难。这会儿见她们到现在还,还心心念念想去勾搭凤康,也不由生出几分怒意来。左右她现在顶的是雪亲王庶妃的名头,也不妨狐假虎威一回。 “你们无心也好,有意也罢,我都不在意。不过求情的事情,我帮不了你们。王爷躺在病榻上还在操劳赈灾之事,记挂着伤病之中的百姓,寝食不香。 我能做的以及会做的事情,就是尽我所能为他分担一些,而不是拿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给他添麻烦。你们若是觉得在王爷手下做事屈才了,大可以另寻明主。 要走要留是你们的自由,不过事先说清楚,王爷从始至终都没有强迫过谁。当初自愿留下替他分忧的是你们;如今反悔说做不得的也是你们。 自己吃不了苦,出尔反尔,摆出一副委屈的样子给谁看?” 说完也不给那两人辩解的机会,直接吩咐洛晓雁,“洛侍卫,你详细问问她们。如果她们要留,就让她们继续做事。 如果她们要走,就派两个人护送她们,跟她们的下家说明缘由,免得别人误会咱们王爷容不下两个丫头!” “是。”洛晓雁恭声应了,便虎起脸来问道,“说吧,要走要留?” —— 第223章 豪赌 ps: 感谢“反反复复”童靴的粉红票票,鞠躬!!! 两名侍女哪有什么下家?离开这里只能回定亲王府。她们来的时候可是领了死命令的,要么想方设法留在雪亲王身边,要么死在雪亲王面前,就是不能回去。 死,她们当然是不想的。她们满心盘算的,都是攀上凤康这根高枝,从此摆脱奴籍,成为雪亲王的侍妾,甚至是未来的皇妃,怎么肯就这样离开? 伏在地上交换了一个眼神,便齐声道:“奴婢愿留下替王爷分忧。” “那你们就去净场吧,那边还有几十个马桶没有清理。”洛晓雁故意挑了个脏重的活儿给她们。 两名侍女苦着脸,不情不愿地去了。 临近傍晚,叶知秋离开外营,经过净场附近,就听见用雪粉擦洗马桶的两名侍女忿忿地咒骂着她,准确地说,是咒骂雪亲王府的侍妾。 “一个庶妃,架子端得比正室还大。我倒要瞧瞧,她能小人得志到什么时候? 姜庶妃起初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定亲王大婚之后不是照样被冷落了吗?见了我们这些有脸面的丫头都低声下气的。 我看那个庶妃迟早跟姜庶妃一样的下场!” “是啊,这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我们可是定亲王府出来的人,她让我们没脸,就是让定亲王没脸。日后见了袖儿姐姐,一定得跟她说说这事儿。” …… 洛晓雁听不下去了,压低声音问道:“叶姑娘,要不要我去教训教训她们?” “不用。”叶知秋笑着摇了摇头,“随她们骂去吧。” 这些女人还真有意思,骂别人的时候为什么不想想自己呢?就算她们能成功勾搭上凤康,最多也只能当个庶妃。别人没有好下场,她们就会有吗? 洛晓雁见她非但不生气,反而眉眼弯弯。好像很开心的样子,甚是诧异,“叶姑娘,你笑什么?” 叶知秋看了他一眼。“我在想,如果她们知道自己羡慕嫉妒恨的‘庶妃’,其实只是个村姑,会不会气昏过去?” 洛晓雁听了这话也跟着笑了起来,“肯定会。” “我们走吧。”叶知秋懒得听那两个女人怨天尤人,招呼洛晓雁一起转回营地。 先顺路去了一趟医帐,陪小女孩玩了小半个时辰。回到凤康寝帐的时候,他刚好处理完今天的公文。清洗一番,陪他吃了晚饭,顺口将那两名侍女的事情跟他说了。 想起她们提到一个叫“袖儿”的人。便跟他打听,“你知道袖儿是谁吗?” 凤康当然知道,“袖儿是华锦郡主身边的大丫头,你问她做什么?” 叶知秋恍然大悟,“看来那两名侍女是被人提点过了。不爬上你的床誓不罢休。” “她们也配?”凤康不屑地哼了一声,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我的床只有你一个女人爬过,你可要对我负责。” 叶知秋瞪了他一眼,“好像你没爬过我的床似的?” 凤康哈哈大笑,揽过她来,在她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好,我对你负责。” “别闹,说正事呢。”叶知秋笑着拍了他一巴掌,复正了神色,“你那位弟妹做事还真是不按常理出牌,她对我的身份来历以及和你的关系一清二楚。要想对付我还不容易吗? 只要把消息悄悄地传扬出去,那些想借我打击你的人就会成群结队地杀过来。何苦给你送两个女人过来,让我对她产生戒心呢? 她到底想试探什么?” 凤康也敛了玩笑之意,表情严肃地道:“我不知道她想试探什么,不过我想她是不会把消息传出去的。我之前跟你说过。上次去清阳府的时候,她就知道我们的事情了。 她若想拿你做文章,早该有所动作。就算过去的大半年我们之间断了联系,让她觉得你没有利用价值,那么在我去你那里种菜之后,也该动作了。 那次山洞坍塌,瀚之在崖壁上发现硫硝的痕迹。我曾怀疑与她有关,命人详细调查硫硝的来源,得知七皇妹府上曾经大量采购过制作硫硝的物品。 我写信给七皇妹询问此事,七皇妹在回信中说,公主府采购那些东西,是要制作烟火,为驸马的祖母庆寿。况且七皇妹与华锦郡主素来不和,几乎没什么来往,也不可能替她做事。 调查了这么长时间,全无证据表明山洞坍塌的事情与她有关。 来旬阳府之前,我与瀚之仔细商议过,认为防敌于暗,不如置敌以明。因此,我才决定将放弃皇位以及你我定下三年之约的事情告诉十一。十一知道了,她不可能不知道。 撇开兄弟之情不说,我和十一的命是连在一起的,十一无论如何都不会出卖我。一旦消息传扬出去,那就只能是她出了问题。这一点,我明白,十一明白,她也很明白。 十一虽然迷恋于她,可绝不会将她看得比命还重要。除非她不想再依靠利用十一,否则她就不会做任何可能惹怒十一的事情。 这是我和瀚之在她身上下的一个赌注,一个不可能输也输不起的赌注!” 如果输了,他的命,叶知秋的命,十一的命,沈长浩的命,他和十一手下所有人的命,包括她华锦郡主的命都会丢掉。 听了他这番话,叶知秋心神震动。他断定十一不会将一个女人看得比命还重,却赌上所有人的命来保护她这个女人。是该说他笃信薄情好呢,还是该说他自负深情好呢? 如果不是因为那两名侍女的事情,引发了这场谈话,她还不知道他竟为她设下这样一场矛盾的豪赌。这个男人,真是胆大到让她心颤。 “如果十一把她看得比命还重怎么办?” 凤康不以为然地扬了一下唇角,“不到性命攸关的时候,谁能确定这一点?一旦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候,做任何事都嫌太晚,你以为华锦郡主敢冒这个风险吗?” 叶知秋明白了,他真正的筹码不是十一的薄情。而是宣宝锦内心的阴暗。像她那样精于算计、有所图某的人,注定不会将心交托给任何人。 即便十一视她如命,她也不会相信他是真心相待。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的人还真是可怜!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既然有所图谋,就该把纯洁小白花的形象一直保持下去,让所有人放松警惕,然后趁虚而入才对,为什么要处处打草惊蛇呢? 凤康半晌没听到叶知秋说话,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你在想什么?” 叶知秋回神笑了笑,“没什么,我就是觉得你那位弟妹很有意思,小小地琢磨了一下她的心思。反正我跟她没什么见面的机会。有什么事还有你这尊大佛在前面挡着呢,我就不浪费那个脑力了。” “嗯,你不必费神。”凤康抚了抚她的脸颊,眸色幽深地道,“你只管做你喜欢的事情。其他的自有我来处理。” 因为他说得郑重,叶知秋不觉动容。心头又软又暖,正要说句什么,就听帐外传来一阵吵嚷之声,隐隐夹杂着女子尖利的哭喊。 凤康显然也听到了,面色一沉,“外面出什么事了?” “王爷。”一名侍卫应声进门。“定亲王送来的一名侍女试图闯进您的寝帐,被属下们拦了下来。” 凤康眉心大皱,“她们不是被安置在外营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回王爷,那侍女假扮成兵士的模样,想必是从外营一路蒙混过来的。” “蒙混?!”凤康惊讶之余,面上现出怒意。 营地之内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不同的番属有不同的联络暗语,称得上守卫森严。别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是一只苍蝇飞进来也会很快被发现。一个侍女哪来那么大的本事,竟能从外营蒙混到内营来? 分明是有人暗中相助! 他虽然住在军中,可并不插手军务。暗中帮助那名侍女的是什么人以及目的。他心里都和清楚,没有追查的必要。于是按下火气,吩咐道:“擅闯军营,犯的是军规,把人交给王将军处置吧。” 侍卫应了声“是”,却没有立刻离去,“那名侍女说有急事要当面禀告王爷……” “什么急事?” “似乎是另一名侍女染了风寒,如今正昏迷不醒,她想请王爷做主……” 不等侍卫说完,凤康就冷笑起来,“这种粗浅的把戏也好意思拿到本王跟前来玩?以后再有这种事,不必禀告,就地处置。” “是。”侍卫答应着退出门去。 外面又传来一阵嘶喊声,很快就平息了。不多时又有侍卫来禀告,王将军已经将那名侍女送回外营了,并且处置了几名值守的将士。 洗墨请一名军医过去给另外一名侍女诊了脉,说只是沾了冷水,并无大碍,调养两日就好。 叶知秋从侍卫的神情微妙的神情之中,就能猜到“沾冷水”是什么意思。这数九隆冬的,她们还真舍得对自己下狠手。 “你们王府调~教出来的丫鬟是不是都这么有勇有谋、不屈不挠啊?”她一脸唏嘘地看着凤康,“为了见你一面,两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可是把三十六计都用上了,什么苦肉计,美人计,瞒天过海,暗度陈仓,浑水摸鱼,声东击西,抛砖引玉……” 凤康没她那么多感慨,只觉腻烦。他府中那些有名无实的侍妾,哪一个没用过类似的招数? 他就纳闷了,那些女人怎么就没有点儿新鲜的?动不动就借病邀宠,莫非她们以为男人都喜欢病怏怏的女人? 叶知秋见他皱眉不语,叹了口气道:“我算看出来了,一天不熄了她们的念头,她们就一天不会安分。把她们留在外营照料百姓也不是长久之计,你想过怎么安排她们吗?” —— 第224章 去问个清楚! 凤康思忖了半晌,“军中有不少将士尚未成家,过些日子搜救结束,必定要有奖惩升谪。到时从立功的人中挑两个年龄和职衔相当的,将她们许配出去罢了。” 除非华楚国发生大乱,否则州府的将士是不会参战的。她们嫁过去不必担心守寡,日子虽不比王府,却可摆脱奴籍,衣食无忧。 这样一来,既不会亏待了她们,也不算驳了十一的脸面。 叶知秋也觉这样安排比较妥当,不过那两名侍女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又经了别人蓄意唆使,想让她们乖乖嫁给小军官怕是有些难度。 好在凤康这边防坚意固,她们没有可乘之机,折腾上几回也该死心了吧? 说完了别人的事,是时候说说自己的事了,“你现在身体已经大好了,我也差不多该回去了。” 凤康表情有了一瞬的僵硬,抿了抿唇角,才语调缓慢地问:“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后天早上吧。”叶知秋见他神色又黯淡了几分,便转了个身,紧挨着他坐了,将头靠在他的肩上,“我也想多陪你几天,可我来的时候跟大家说好五六天就回去的。 谁知道路上就用了将近四天,现在已经超过约定的时限了。 爷爷的眼睛治疗失败,心情一直不太好。菜棚也到了大量收摘的时候,万一出什么问题就麻烦了。况且你这么忙,我留在这里什么都帮不上你,只会给你添麻烦……” “我明白。”凤康止住她的话茬,“这里条件艰苦,我也不愿你多留。 这几天京城那边就会有圣旨传来,我想父皇会命我和十一其中的一人回京复命,另外一人留守旬阳府继续赈灾,安抚百姓。不出意外的话,回京的人应当是我。 时间紧急。我可能没有办法折去清阳府。不过你放心,我会尽快处理好京中的事情,赶回来看你。” 他说的这些叶知秋早就预料到了,因此并不觉得失望。只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嗯,我等你。” 确定了归期,相聚的时光一下子变得短暂起来,两个人都很珍惜这所剩不多的时间。相拥说了半宿的话,才各自睡去。第二天一早,叶知秋照例去外营照料百姓,凤康依旧处理公文。 她原打算做一上午,下午空出来陪凤康。不想昨天夜里演了一出蹩脚的闹剧之后,那两名侍女以养病和照顾同伴为名。躲在帐篷里不肯露面,使得她的工作量增加了许多。 一直忙到申时过半,才得以脱身。 匆匆回到寝帐,却不见凤康的身影。问过洗墨才知道,他正在大帐和军中的几位将军说话。她清洗了一番。便到医帐来探望那个小女孩。 调养了这几日,小丫头的身体已经大有好转。起初蜡黄的脸色有了红润的光泽,虽然还不能开口说话,可性子开朗了不少。见她进门,拖着宽大的衣服跑过来,拉住她的衣摆,仰起脸。眼巴巴地望着她。 叶知秋捏了捏她的小脸蛋,“讲故事是吧?我知道了。你先到榻上去乖乖地等着,我跟唐先生说几句话。” 小丫头咧嘴一笑,遵照她的话爬回榻上,面朝这边,老老实实地坐好。 叶知秋跟军医打过招呼。问起小丫头的情况,“唐先生,她今天怎么样?” “还不错,胃口比前两天好,也不是那么贪睡了。”军医笑呵呵地道。“这都是叶姑娘的功劳,要不是你每天来探望她,她恢复得不会这么快。” “我就是动动嘴皮子,真正给她治病是唐先生。”叶知秋谦虚了两句,又问,“那她什么时候能说话呢?” 军医略一沉吟,“这个说不好,要看她的意愿。”语气顿了顿,“我看她很喜欢听叶姑娘说故事,勤加诱导的话,相信用不了多久,她就能开口了。” 叶知秋为难地笑了笑,“唐先生,我明天就走了。” “叶姑娘要走?”军医有些吃惊。 “是啊,我一个女儿家留在军营不太方便。”这位军医知道她是未嫁之身,而且被凤康的人关照过了,不会乱说话。没有隐瞒的必要,她便照实说了,“眼看就到归圆了,再不回去家里人会担心的。” 军医点头表示理解,看了看坐在榻上朝这边张望的小丫头,忍不住叹气,“这孩子的身体刚有起色,叶姑娘一走,她没了依托,病情恐怕会出现反复。” 听了他的话,叶知秋的心情先自沉重了两分。讲故事的时候,看到小丫头满是依赖的眼神,愈发不忍心了。回到寝帐见了凤康,便迫不及待地征询他的意见,“我能把那孩子带走吗?” 凤康微微一愣,随即面露讶色,“你想带她回去?” “嗯。”叶知秋将军医的话给他说了,“她在这边没有亲人,又得了失语症,我不能放着她不管。反正现在家里日子宽裕了,不缺她一副碗筷。” 她说着语气之中已经有了恳求之意,“可以吗?” 凤康两眼疼惜地捧住她的脸,“你这个女人,整天忙得不可开交,连自己都照顾不过来,还想照顾别人。你累坏了我会很心疼的,你知道不知道?” “我知道,放心,我累不着。”叶知秋软言安抚他道,“家里有那么多人呢,每人一把,怎么也能把她拉扯大了。” 她都这么说了,凤康哪里还能不让她如愿?轻叹一声,“你想带走就带走吧,回头我让人把那孩子的身份文书送过去,入籍的事情瀚之会办理妥当,你不必操心。” “谢谢你。”叶知秋踮起脚来,在他唇上啄了一口,转身就跑,“我这就去问问那孩子,愿不愿意跟我走……” 凤康捉住她,喊了一名侍卫进来,“去医帐说一声,给那个孩子收拾收拾,让她随知秋回清阳府。今天晚上就让她跟洗墨住吧。明天一早再送到这里来。” “是。”侍卫答应着退了出去。 听了他最后强调的那两句,叶知秋忍俊不禁,“你一个大男人,竟然跟一个小女孩争风吃醋。你就不怕你的属下笑话你?” 凤康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将自己的额头抵在她的额上,语带霸道地宣称,“从现在开始,你眼睛只能看着我,心里也只能想着我。” “好,看着你,想着你。”叶知秋面上妥协地笑着,心里却因为他的话生出了几分离愁。 能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只剩下一个晚上了啊! 为了给她践行。晚饭的时候,洗墨特地多要了两个菜,还拿来一壶酒。叶知秋酒量不高,象征性地喝了两口。凤康唯恐喝酒误事,也只是小酌了几杯。 晚上两个人都没什么睡意。挤在一张窄窄的榻上,紧紧拥抱。偶尔说上几句话,大多数的时候什么都不说,只是静静地感受彼此的呼吸、心跳和体温。 一向漫长的黑夜,在眷恋与不舍之中飞快流逝,黎明如期而至。 跟来的时候正相反,天气阴沉沉的。凛冽寒风携着雪粉在营帐之间盘旋席卷,吹得人心里阵阵发毛。 从起床开始,凤康的眉头便一直皱着。心不在焉地吃完早饭,看着叶知秋一件件往身上披戴,忍不住出言挽留,“今天的天气太恶劣了。你明天再走吧。” 叶知秋笑着瞥了他一眼,“如果明天天气还这样呢?我是不是要后天再走啊?这样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那我不是永远都走不了了?” 凤康此时的心情有些矛盾,既想多留她一些时日。又担心天降大雪,引发更大的灾情,将她卷进去,想让她尽快离开这里。挣扎了半晌,终究还是决定以她的安全为重,放她离开。 “走吧,我送你。”他扯过棉氅披在身上。 叶知秋看他的神情就知道拦不住他,便不多费口舌。穿戴完毕,和他一道出了寝帐。侍卫已经将马备好了,张弛和洛晓雁也是整装待发。 那个小女孩包得密不透风,被一条宽大的布带绑在张弛的背后,外面罩上棉氅,几乎看不到人。这样一方面能减少颠簸,一方面也能避风,就是稍微憋闷了一点儿。 不过为了她好,也只能让她忍耐两天了。 洗墨留守,凤康带这几名侍卫亲自护送。出了营地,沿着新开出来的雪路向南行了将近两个时辰,在旬阳府城附近的一处官道口停了下来。 “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他为叶知秋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将昨天说过好几遍的话又拿出来叮嘱道,“路上要当心,要多保重,累了就吩咐他们找地方歇息,不要贪快,不要逞强。” 叶知秋按捺着心头的酸涩,眉眼含笑地点头,“我知道,你放心吧。你也要当心身体,我给你做的那些东西记得穿戴,救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别什么事都冲在前面,也把功劳分给别人一点儿。” “嗯,我会的。”凤康揽住她紧紧地抱了一下,又在她额上印下重重的一吻,“走吧,回家等我。” “好。”叶知秋扶着他的手臂跨上马背,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便强迫转头,招呼张弛和洛晓雁,“我们走。” 张弛和洛晓雁对凤康齐齐抱拳,一揖之后,挥鞭驱马,紧随着她飞驰而去。 凤康立在寒风之中,一直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下,才满怀空落地收回视线,苦笑着叹息,“真是个狠心的女人,竟然一次都没有回头。” 说完又转向身后的侍卫,吩咐道,“走,进城。” 侍卫一愣,怀疑自己听错了,小心地确认,“主子,您是要去旬阳府城吗?” “对。”凤康翻身上马,眸色凛凛地望着的旬阳府城的方向,“既然已经到这了,有些事情不妨去问个清楚。” —— 第225章 她和你一样重要! ps: 感谢“桃子妞妞”童靴的粉红票,鞠躬~! 旬阳府城依然守备森严,与前几日相比,却是严中有序。 受灾的百姓被集中在西北两座城门外,每日三时放粥布药。东南两门从辰时到戌时,每隔两个时辰开启城门一次,每次两刻钟,以便来往商贾与城中商户交流买卖。 城里也比往日热闹了不少,酒楼茶馆的客人恢复了两三成,街边有人摆起了摊点,行人车马往来不断。 凤况听到禀告说雪亲王来了,赶忙吩咐下人准备酒菜,亲自出门迎候。 “九哥,你怎的突然来了?”他远远地便地笑着招呼。 凤康此时满身寒气,衬得脸庞比平常更加冷峻,笑容也如刀削斧刻一般棱角分明,“路过,顺便过来看看。” 凤况敏感地觉察到了来自兄长的疏离,因为理亏,态度愈发殷勤了。走上前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九哥,有日子不见,让小弟好想。” “你小子不用拿好话哄我,我才不会上你的当。”凤康在他肩上重重地擂了一拳,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九哥,你这就冤枉我了,我说的可是真心话。”凤况与他勾肩搭背,一边引着他往里走,一边抱怨,“这些日子我都快憋死了,要不是他们拦着不让我出城,我早就跑去找你了。” 凤康笑意疏淡,“我做的事没你想得那么好玩,你还是安心留在城里,掌控大局为好。” 兄弟二人一路说着话来到暖厅,摆上酒菜,以长幼之序落座。凤况将下人打发下去,亲自给凤康和自己斟了酒,端起酒杯笑道:“锦儿昨日出城为百姓分发衣物,感染风寒。刚才服了药,正卧床休息,不方便来给九哥见礼,九哥你不要见怪啊。 没有女人正好。我们兄弟两个也能说说知心话。九哥,来,我先敬你一杯!” 凤康意味深长地扬起唇角,“你府上的风水是不是不太好?怎么从王妃到侍女都这么经不起风寒?” 凤况早就收到消息了,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事,也不好再装傻。敛了嬉笑之意,正色地道:“九哥,我知道你生我的气。没有事先知会你,就送过去两名侍女,的确是我的不对。我跟你道歉。 不过九哥,你千万不要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想验证一下,那位叶姑娘是不是真有你说的那么好。” “那么你验证的结果如何?”凤康不动声色地看着他。 凤况略一斟酌,“称得上聪慧。也还识大体,一个村姑能做到这样已经算不错了。” 听了这番的评价,凤康感觉他对叶知秋的意见不小,不由眯了眸子,“十一,你告诉我,你在信中说的那话是什么意思?可是你们见面的时候发生什么事了?还是。华锦郡主对你说了什么?” “九哥。”凤况放下酒杯,拧起与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长眉,“我知道,你一直怀疑我和锦儿的事。可真的是我对她爱慕已久,情难自已,趁她人事不省做下的糊涂事。 她是为了我。为了和儿,才忍辱偷生跟我成亲的。 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指责,我都不在乎。不过九哥,我希望你能理解我。就算你不能理解,至少不要再对锦儿心存成见。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她对你是最好的。 因为你跟她生分了,每次提起你来,她都伤心流泪……” “行了,你不必再说了。”凤康听不下去了,出声阻断他,“你和华锦郡主如今已经是夫妻了,再来评判谁对谁错还有什么意义? 只要你们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我不会插手你们夫妻之间的事。同样的,我也不愿你们插手我和叶知秋之间的事。我的女人如何,我最清楚,不需要别人来考验。 你不必拿手足之情跟我理论,对我来说,她和你一样重要。兄弟,女人,不会是更不应该是矛盾的存在。你可以看不上我的女人,但是你不能越过我对她做任何事。 如果你伤害了她,你和我的兄弟之情就结束了;反之亦然,如果她伤害了你,我和她缘分也就断了。 两种情况,任何一种发生,我都会很痛苦。所以,我绝不会让你们产生矛盾。 送侍女的事,我委屈了自己的女人给了你足够的面子。但是,下不为例!” 凤况没想到他会直截了当地说出这样一番话,眼带惊色地凝视了他片刻,才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笑道:“在我心里,九哥一直是排在第一位的,连父皇和母妃都要屈居第二。 九哥倒好,居然把我跟还没过门的嫂子摆在一样高的位置上。说实话,我真有点儿伤心呢!” 凤康端起酒杯自顾自地喝光了,脸色和语气一同缓和下来,“我已经把话给你说明白了,从今以后,我不会评论你的女人,你也不要评论我的女人。 总之,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终究有那么一天,你我都会看清楚的!” 宣将军府走水的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也没有证据表明宣宝锦是想报仇,一切都只是猜测,他并不打算告诉十一。一来说了十一未必相信,二来他不想打草惊蛇。 凤况听出他话中有话,却聪明地没有追问。兄弟两个碰杯同饮,便将这一页翻了过去。 酒过三巡,凤康想起之前的疑虑,忍不住拿出来跟凤况讨论,“十一,你认为父皇最在乎的是什么?” 凤况一愣,“九哥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 “从小到大,我心目之中的父皇,永远都是那么……洒脱,好像没有什么东西能真正被他放在眼里和心里。”凤康说着唇边泛起苦笑,“即便他对我好,也让我感觉他不是认真的,就像一个笑话。” “可不是嘛,父皇这几年越来越喜怒无常了,说把我赶出京城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凤况先对自己的事情发表了一下感慨。又敲着脑门思索起来,“父皇最在乎的……最在乎的……哎,会不会是兰妃娘娘呢? 在后宫所有的嫔妃之中,兰妃娘娘受宠的时间最长。兰妃娘娘过世的时候。父皇不是还停朝一日,闭门诵经,给她超度来着吗?” 不提还好,一提这事凤康脸上登时现出了怒色,“他哪里是为了我母妃?分明是自己偷懒不想上朝。” 他也一度以为母妃对父皇来说是特殊的,是以父皇闭关诵经的时候,他满心感动,更为母妃感到欣慰。 可当他走进灵堂,看见原本应该满面哀思、诵经超度的人正躺在软榻上呼呼大睡,两个相陪的嫔妃一个捏腿。一个打扇的时候,就只剩下被骗的悲愤和无奈了。 直到今日,他还清楚地记得那两个嫔妃嘲讽和怜悯的眼神。 因为当时的感觉太过屈辱,这件事他从未对任何人讲过,包括五皇兄、十一和沈长浩。后来知道他那皇帝老爹对其他过世的嫔妃也差不多的德行。心里才多少平衡了一些。 “那会是什么?”凤况想了半天也想出个究竟来,索性把球踢给凤康,“九哥觉得父皇最在乎什么?” 凤康眸色微微一深,试探地问:“假如我们两个手足相残,你觉得父皇会很痛苦吗?” “九哥,你说什么呢?”凤况显然把这话当成了玩笑,“我们两个怎么可能手足相残?” “我是说假如。假如有那么一天,父皇会不会痛不欲生?”凤康追问。 凤况不知道他为什么执着于这件事,认真地想了想,“假如我们两个都疯了,你杀我我杀你,父皇也不至于痛不欲生吧?儿子那么多。皇位只有一个,他应该早就有所准备了。” 凤康冷笑一声,“我想也不会。” 既然如此,如果宣宝锦以报仇为目的,就不会设计他和十一相互残杀。那她到底打算从何处着手? 凤况狐疑地打量着他,“九哥,你问的问题真的很奇怪,你不会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吧?” “我没什么隐瞒你的。”凤康语调淡淡地遮掩过去,“我就是想搞清楚父皇的弱点会不会是我们两个。” 凤况不以为然地笑了,“父皇唯一的优点就是弱点太多,让人搞不清楚他真正的弱点在哪里,我看九哥你还是不要白费神了。” “唯一的优点就是弱点太多吗?”凤康反复琢磨着这句话,只觉脑海里隐隐浮现出一道灵光,想抓却抓不住。 沉吟间,就听凤况迟疑之中略带讨好地问:“九哥,我能跟你商量件事儿吗?” “你说。”他回神倾听。 凤况稍稍组织了一下言辞,“叶姑娘提出用雪屋御寒的方法,为受灾的百姓解决了一大难题。本该上报朝廷,替她邀功请赏,不过九哥并不想透露她的身份……” 不等他说完,凤康便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是想让华锦郡主领了这份功劳是吗?” 凤况白皙的脸孔微微涨红,“九哥你也知道,跟我成亲之后,皇室的人对她一直不太友善,父皇对她也比从前冷淡了不少。如果这次她能立下大功,我想父皇对她的印象会有所改观……” “这份功劳就记在华锦郡主的名下吧。”凤康很爽快地答应下来。 凤况喜出望外,迭声道谢:“谢谢九哥,也替我谢谢叶姑娘。” “不必了。”凤康几不可见地扬了一下唇角,他的女人才不在乎那些虚名呢。让华锦郡主出了这个风头也好,他倒要看看,她如何心安理得地占了这份名望? —— 第226章 天下第一村姑 不知道是因为道路通畅的关系,还是习惯了骑马,叶知秋感觉回程的速度比来时快了许多。 傍晚前后,来到先前留宿的那处驿站。休息一晚,天亮继续赶路。用去多半天的时间,进入清阳府地界,夜里依然在那位老者守护的小驿站过夜。 第二天早早出发,申时三刻,便抵达山坳口。 层峦起伏的山,光秃秃的树木,积雪覆盖的田畦,整齐排列的菜棚,冰层厚重的池塘,纵横交错的沟渠,比肩而立的房屋,人影晃动的作坊。 孩子们还没有放学,在学堂的院子里吵吵闹闹地玩耍;朱师傅和曾允文在廊下下棋,田叔在一旁津津有味地观战;虎头正带着鸣儿、花花、豆粒儿、狗剩他们踢球。 看到这熟悉的一切,叶知秋漂泊了许久的心倏忽安定下来。 “我回来了!”一到家门口,她就抑制不住激动之情,大声地喊道。 阿福闻声奔出门来,满脸的欣喜之色,嘴上却不满地抱怨着,“知秋姐姐,你还知道回来啊?” “当然了,这里可是我家。”叶知秋笑着回了一句,便转身招呼张弛,“张大哥,快把孩子放下来吧,这么长时间没歇脚,她怕是憋坏了。” “孩子?”阿福一愣的工夫,就见张弛撩开棉氅,从背后解下一个东西来。拨开罩头的衣物,露出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脑袋来。她登时惊得张大了眼睛,“不会吧?连孩子都有了?” 叶知秋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你瞎想什么呢?这才几天啊?兔子繁殖都没那么快!” 阿福“噗嗤”一声乐了,乐完又急着打听,“这是哪来的孩子啊?” “从灾区捡来的,我待会儿再跟你细说。”叶知秋把睡眼惺忪的小丫头接了过来,“张大哥,洛大哥,这些天辛苦你们了。你们赶快回去吧。 对了,麻烦你们转告沈公子,我稍后去找他。” 张弛和洛晓雁也不多话,冲她抱了抱拳。便牵了三匹马径直回隔壁去了。 这会儿工夫,成老爹在杨老汉的搀扶下迎了出来,杨顺和燕娘听到妞妞报信,也放下手里的活计跑到前院。不多时,龚阳也从罐头工坊匆匆地赶了回来。 叶知秋给他们一一引见了小女孩,选择性地介绍了她的身世来历,便将她带回自己房间。给她洗漱了一番,又跟燕娘要了一身妞妞的衣服给她换上。 妞妞对这个没有爹娘、不会说话的妹妹很是照顾,大方地拿出自己的零食和玩具送给她。小丫头起初还有些怕生,很快就跟妞妞混熟了。用简单的语音和动作跟她交流。 趁她们玩得高兴,叶知秋将阿福和龚阳叫到一起,跟他们询问家里的情况。 据他们说,这些天,菜棚运出去三批蔬菜。包括新近成熟的一茬西瓜;作坊依然有条不紊地送出果酒和罐头,山楂礼盒销路也已经打开了,其中的夹心糖葫芦最受欢迎。 闻苏木来过两次,只是问诊,并没有施针开药;成老爹似乎已经接受无法复明的现实,每天照常跟杨老汉聊天散步,晚上也不再唉声叹气了。 虽然他们说一切正常。可叶知秋心里还是不太踏实。换好衣服,到菜棚和鸭舍各自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大的问题,这才彻底放了心。 吃过晚饭,跟沈长浩开了个碰头会,把见到凤康前后的事情跟他大略说了一遍。 沈长浩听了张弛和洛晓雁汇报的情况。知道她和宣宝锦小小地交锋了一回,便意有所指地笑道:“叶姑娘出去这一趟,想必感触良多,能不能说给我听听?” “去了一趟旬阳府,的确让我长了不少见识。”叶知秋苦笑了一下。“我还没有嫁给他,战火就已经烧到我的脚边了。我很难想象,将来跟他成了亲,每天要面对多少那样无聊可笑的事情。” 沈长浩目光在她脸上转了一圈,“怎么,叶姑娘后悔了?” 叶知秋看着他反问,“我现在可以后悔吗?” “当然不可以。”沈长浩似有无奈地叹息了一声,“王爷已经认真了,开弓没有回头箭。” “我也是认真的,所以我没打算回头。”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声音很轻,听在耳中却是字字坚定,“沈公子,我想做天下第一村姑,你觉得可以吗?” 沈长浩讶然地扬高了眉毛,又缓缓地放了下来,“叶姑娘,你已经是天下第一的村姑了。” 叶知秋笑着摇了摇头,“你说的天下第一,是独一无二的意思;我说的天下第一,是天底下没有人能小看的意思。” 正因为她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村姑,无权无势也没什么利用价值,别人才会当着她的面给凤康送女人。不管此举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根源都在于对她的轻视。 如果只是爱一个人,有情就足够了;可要爱一个生活在某种背景里的人,光有情是不够的,还需要资格。她现在没有这样的资格,所以她的爱会被人嘲笑玩弄。 她可以做那个被他护在身后、装聋作哑的小女人,可她不想也不愿意。她要用自己的方式跟他站在一起,让所有人心服口服。 沈长浩面上闪过一抹了然之色,“需要我帮忙吗?” “不需要。”叶知秋回绝得干脆利落,“你帮我,就等于他帮我,我一样会被人小看。” 沈长浩会心而笑,“那么我就拭目以待了。” “嗯。”叶知秋点了一下头,“我尽量不让你失望。” “我想我一定不会失望。”沈长浩饶有兴味地勾起唇角。 他没有看错,这个姑娘果然有趣。疆域分治,群雄割据,任何一国的皇帝都不敢据为己有的天下第一,她却想要去争夺。他已经等不及想要看一看,她口中的“天下第一村姑”是什么样子了。 在此之前,叶知秋也没有这么远大的抱负:起初她只想种种地,过一过悠闲的日子;被王老刁算计之后,她意识到要想在这里无忧无虑地生活下去,就必须有一定的背景;跟凤康约定终身之后,她又发现她所预想的背景远远不够用。 她想得到的东西越来越多,她的“野心”也越来越大。既然不想回头,那就只能去做了。 从旬阳府回来之后,所有熟悉叶知秋的人,都觉察到了她的变化。最显著的一点,就是她比以前更忙了。除了平常做的工作,她每天都要带上多禄和龚阳四处勘察。 夜里上完培训课后,便伏在书桌前写写画画。她写画出来的东西要么奇奇怪怪,要么密密麻麻,只有龚阳和阿福能勉强看出门道,别人完全看不懂。 年根的第一天,她带上阿福进城,和娄掌柜密谈了一次。谈话的内容除了这三个人,谁都不清楚。据暗中保护的侍卫回报给沈长浩的消息,她似乎跟娄掌柜签好几份文书。 旬阳府那边传信回来,说凤康接到皇上急召,已经日夜兼程赶回翼京复命了。凤况夫妇则如他所料,奉命留在封地,和百姓同甘共苦,一起过年。 与此同时,沈长浩也要亲自押送年前最后一批也是最多的一批蔬菜回京。为免耽误回京的速度,小世子被留在了这里,王太医、朱师傅和紫英等人负责照料。 临走的时候,沈长浩找到叶知秋,厚着脸皮跟她讨东西,“祖父品尝了叶姑娘送的东西,意犹未尽。听说我要回京,一连送来好几封信,让我再带一些回去。 他说如果叶姑娘能多送他一些好吃的东西,他会回赠几样叶姑娘感兴趣的东西作为谢礼。” “我感兴趣的东西?”听了这话,叶知秋忍不住笑了起来,“难道你们家老爷会算卦,知道我喜欢什么?” “祖父爱好糅杂,不过据我所知,他对卜卦一事并不精通。”沈长浩语带轻笑地给她解释,“我想他老人家说的,应该是番邦的东西。 他懂得番邦文字,告老请辞之前,也曾在千植署任职,有不少稀奇古怪的收藏。除了他自己,别人连动都不敢动一下,否则他会拿着鸡毛掸子打人的。 他能答应送叶姑娘几样东西,可见你的面子还是很大的!” 叶知秋听到“番邦”二字,眼睛不由得一亮,“老爷子的收藏里有没有种子?别的东西我不稀罕,只对种子感兴趣。” 这个时空的食物种类实在太匮乏了,许多东西还没有传过来。要想大范围发展种植产业,必须引进一些新的物种。她现在对种子的渴望,已经超过了一切。 “想必是有的,我回去帮你美言几句,让他老人家多送你一些。”沈长浩笑眯眯地道。 “那太好了。”叶知秋兴冲冲地去拿东西。 上次被汤老头洗劫一遍,腊肉、腊肠和辣椒酱已经所剩不多了。每样留下一点,剩下的都送给沈老爷子。罐头果酒每样取了两坛,新近做好的松花蛋也放上一箱。 林林总总加起来,装了满满一车。 刚刚送走了沈长浩,董家大丫头就火急火燎地闯进门来,“知秋姐,不……不好了……” “怎么了?”叶知秋快步迎上几步,“慢慢说,是不是作坊那边出什么事了?” “不是。”董家大丫头急急地喘了两口气,才把话说利索了,“刘叔和刘婶拿着菜刀擀面杖,说要找龚阳大哥拼命。龚阳大哥没在,他们就奔这儿来了……” —— 第227章 因祸得福 ps: 感谢“夜燃天青”童靴的评价票,鞠躬~!! 叶知秋不由蹙了眉头,“龚阳又怎么招惹他们了?” 上次委托钱媒婆来说亲被拒绝了,以他们自命不凡的作风,应该“不屑”再跟她和龚阳有什么来往才对,这是又要闹哪样儿啊?该不会是来逼婚的吧? “不知道。”董家大丫头急急地摇头,“他们眼睛通红,跟疯了一样,谁说话都不听。我爹和我娘打发我来给你通个信儿,知秋姐,你快找地儿躲躲吧。” 正说着,一群人已经吵吵嚷嚷地进了院子。冲在最前面的,赫然就是刘叔和刘婶。一个握着一把又大又重的黑铁菜刀,一个抄着一根又粗又长的枣木擀面杖,凶神恶煞,气势汹汹。 在罐头工坊做事的几个壮汉媳妇,拉开一小段距离跟在他们的后面,各个神情紧张,想拦又不敢拦的样子。 董家大丫头一见这阵势,小脸刷地一下白了,急忙拉住叶知秋的胳膊,“知秋姐,快,快躲起来。” 叶知秋在她肩头按了一下,“放心,没事的,我出去看看。” 董家大丫头拦不住她,只好胆战心惊地跟在她身后,和她一道出门而来。 “刘叔,刘婶,你们这是干什么?”叶知秋居高临下地立在台阶上,目光黑湛,有种直透人心的冷锐。 之前在池塘边闹了一场,被她毫不留情地卷了面子,老两口一直耿耿于怀。这次自觉是占了理的,开口便强横得很,“姓龚的小子呢?让他给我滚出来。” “对,让他滚出来,看老娘不扒了那个小畜生的皮?!” 听了他们的叫嚣,叶知秋神色愈发清冷,向前走了两步。“龚阳不在,你们有什么事就跟我说吧。” “我们跟你说不着。”刘婶一手叉腰,一手晃着擀面杖,“我们要找的是姓龚的那个不要脸的臭小子。有你啥事儿啊?” 叶知秋冷冷地看着她,“刘婶,提醒你一句,这里是我家。你们闯进我家吵吵闹闹,喊打喊杀,就关我的事。 我再说一遍,龚阳不在。你们要么跟我说清楚原委,把这件事解决了;要么收起家伙,从我家出去,否则就别怪我不顾念乡邻之情!” 刘婶心下已经怵了三分。下意识地捏紧了手中的家伙。却不甘示弱,犹自嘴硬地道:“拿这话儿吓唬谁呢?当我们是吓大的不成?” 叶知秋不想跟她一般见识,将目光投向刘叔,“说吧,你们找龚阳到底有什么事?” 看他们两眼喷火。满面怒色,不像是来逼婚的,倒像是要把龚阳生吞活剥了一样。 有了前两次的事情,龚阳几乎是谈刘色变。别说跟他们接触了,就是经过小喇叭村附近,都要有多远绕多远。他已经把“躲”功做到极致了,这仇恨是打哪儿来的? 刘叔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一张黝黑的脸憋得通红,满腔的怒火夹带在话语之中冲口而出,“那个王八蛋祸害了我闺女!” 叶知秋没有搞懂他的意思,“梅香怎么了?” “你还好意思问啊?”话头一开,刘婶也憋不住了,立刻将矛头对准了她。“你刚来小喇叭村的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整天使唤我们梅香给你做衣裳,跟她姐姐妹妹叫得热乎。 现在你日子过好了,眼睛就长到头顶上去了。护着那么一个猪狗不如的穷小子。处处跟我们刘家不对付。我好好的一个闺女,让他拖累得半死不活的。 我拉下脸来托人上门说媒,你不帮着说和也就算了,还跟那混小子一个鼻孔出气儿,打了媒婆让我们刘家没脸儿。你这样儿对梅香,对我们家,我都没想记恨你。 哪成想,你这黑心肝的丫头,居然伙着那个小畜生把我们家梅香给……给糟蹋了。我辛辛苦苦拉扯大的闺女,连个婆家都没有,就大了肚子,让我们一家子以后可咋活啊?” 这番语无伦次、牵强附会地控诉,不亚于落顶惊雷,把在场的人震得目瞪口呆。 叶知秋也是满心错愕,顾不上跟她理论,“你说什么?梅香……怀孕了?!” 这话从刘婶嘴里说出来的,不可能有假。若非真有其事,哪个父母会随便拿女儿清誉开玩笑? 可是龚阳出身书香门第,骨子里清高孤傲,一向洁身自好,怎么可能做出无媒苟合的事情?即便他情难自抑,偷尝禁果,对象也不会是他敬而远之的梅香。 如果不是龚阳,那梅香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梅香的确比村里的大多数女孩敢爱敢恨了一些,思想也没开放到那种程度吧?况且她心里装着龚阳,怎么可能跟别人未婚先孕? 她变心了?被强迫了?还是受了哪个男人的诱骗? 遮羞布被当众撕开,刘叔羞怒成狂,彻底暴走了,嘶声喊叫着冲上台阶,“姓龚的,你给我滚出来,我要不把你剁碎了喂狗我就不姓刘!” 叶知秋回过神来,急忙上前阻拦,“刘叔,龚阳不在这……” “你给我让开。”刘叔一心想找龚阳报仇,早就没了理智。想都没想,挥起手中的菜刀,便朝她当胸砍了过来。 站在后面的董家大丫头猛地睁大了眼睛,一声尖叫冲到喉咙口,还没来得及发出来,就听“呼”地一声,一道黑影从天而降。 包括叶知秋在内,谁都没有看清楚过程。只是眼前一花的工夫,情形逆转:刘叔软软地瘫倒在地上,那本该伤人染血的菜刀却落在另外一个人的手中。 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一身黑色劲装,表情冷漠,眼神犀利。身材不算魁梧,只是站在那里,就有一种让人望而生畏的气势。 叶知秋惊魂甫定,脸色微微泛白,眼带感激地看着他,“张大哥。谢谢你。” 张弛略一点头,算是回应。一甩手,那把菜刀便飞旋着越过众人头顶,“咚”地一声钉在了大门外的一棵老榆树上。没入数寸之深。 董武等人还没有从刚才的事情之中缓过神儿来,又被他这一手飞刀绝技震撼了一把,表情俱是惊恐而敬畏。 刘婶手里的擀面杖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了地,呆若木鸡地站了半晌,才如梦初醒。大喊一声“他爹”,便发疯一样扑向张弛,“还我家孩儿他爹的命来!” 张弛并未将一个手无寸铁的妇人放在眼里,更没有动手的打算,拉住叶知秋向旁边闪去。 刘婶见刘叔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一根筋地认定他已经死了。悲愤之下。凭生出一股鱼死网破的狠戾来,把浑身的蛮劲都用上了。 张弛这一躲,她收刹不住,径直撞在堂屋的门上。随着“砰”的一声巨响,两扇开的木门一边碎裂。另一边竟被她生生地撞飞出去。 叶知秋从一系列的嘈杂声中捕捉到了熟悉的声音,惊然回头,刚好看到成老爹在木屑飞扬之中倒下去的一幕。 “爷爷!” 她一把推开张弛,掉头拔足,向屋内狂奔。可惜距离太远,她跑得也太慢了。赶到的时候,成老爹已砰然落地。一滩暗红的血迹从脑下迅速氤氲开来。 “爷爷……” 她大脑一片空白,伸出手来,却迟迟不敢触碰那双目紧闭、浸在血泊之中的脸。 张弛大概没有料到一个村妇竟然有这么大的破坏力和杀伤力,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几个闪身来到近前,出指如电。封住了成老爹上身的几处穴道。 “快,传王大夫。”他将成老爹抱起来,一边向屋内走去,一边急声喝道。 董家大丫头以为他这话是对自己说的,答应一声。迈开发软的双腿向外跑去。刚跑下台阶,只见角门人影一闪,王太医提着药箱跑了过来。 她没有闲暇思考,这位大夫为什么来得这么快,迎上两步,“王大夫……” “我都知道了,孩子,快去打一盆清水来。”王太医先声夺人地吩咐。 “我去。”江红月自告奋勇地接过分派给女儿的任务,拉了一个媳妇去打水。 董武等人也先后反应过来,将昏迷的刘叔刘婶抬到厢房。又取了扫帚、畚箕、抹布、水盆来,将地上木屑和血迹清理干净。 这会儿工夫,叶知秋的头脑也冷静了下来,跟正在给成老爹处理伤口的王太医打听,“王大夫,我爷爷怎么样?” 王太医神色凝重,“血已经止住了,单看伤口的话,并不严重。不过他的脉象十分紊乱,我担心他有内伤。我并不擅长医治颅脑的病症,叶姑娘,你还是赶快把闻小兄弟请来吧。” “我去请。”不等叶知秋开口,张弛身形一闪,人已经到了门外。 叶知秋又细细询问了一些情况,得知成老爹暂时没有性命之忧,心下安稳了不少。看了看坐在旁边抽抽搭搭的杨老汉,“杨叔,刚才是怎么回事?” “我们两个在屋里坐着说话儿来着,听见外面的动静,我就扶着他出来了。”杨老汉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道,“我们没敢往前凑,离门口还挺远的呢。 那个婆娘撞破门的时候,我俩都吓了一大跳。我拉了他一把没拉住,他就摔在那儿了。唉,都怪我,都怪我,我要是不撒手,他哪能倒下啊?” “杨叔,这不是你的错,你不用自责。”叶知秋好言安慰了他几句,便让闻讯赶来的杨顺和燕娘带他回去休息。 杨老汉说什么都不肯走,非要留下陪着成老爹。杨顺和燕娘连哄带劝,才把他强行带走了。罐头工坊的人也被叶知秋打发回去了,只留下江红月母女两个帮忙照应。 不到三刻钟的工夫,闻苏木就被张弛带进了成家大门。给成老爹检查过伤口,又细细地号了脉,表情显得有些复杂。 “闻公子,怎么样?”叶知秋紧张地问。 闻苏木看了她一眼,语带迟疑地道:“有一件事,不知道现在告诉叶姑娘是否合适……” 叶知秋刚刚落回原地的心又忽地一下提了起来,“我爷爷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叶姑娘,你不要着急,成老伯并无性命之忧。”闻苏木温声安抚住她。才字斟句酌地道,“方才为成老伯诊视的时候,我发觉他脉象虽乱,血气瘀滞的现象却有所好转。 如果我的诊断没错。刚才那一跌,应是阴差阳错,将他脑中血块震散了……” 叶知秋又惊又喜,“闻公子,你的意思是……我爷爷又有复明的希望了?” 闻苏木点了点头,“是的,不过,希望只有五成。” “五成?”叶知秋脸上的喜色微微凝滞,“怎么说?” 闻苏木略一沉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她解释。“成老伯的眼睛之所以不能视物,是因为血块压迫视路。血块散开,瘀滞得到缓解,并不表示视路不会继续被小的血块压迫。 能否复明,要视血块散开的情况而定。如果血块足够细小。可以施加药石,将其化解,那么就复明有望;如果跟之前一样,药石无效,那就只能另谋别法了。” 叶知秋明白他的意思,血块被震散,部分血管通了。视觉神经还是有可能受到压迫。不管怎么说,老爷子这次算是因祸得福,给自己争取了五分的复明希望。 “闻公子,你不用顾虑什么,尽管按你的想法去做吧。能让爷爷复明当然最好,不能复明也没关系。已经这样了。再坏还能坏到哪里去?” 有她这几句话,闻苏木紧绷的心弦顿时松弛下来。这些日子,一直没能找到医治的办法,说不气馁不沮丧那是骗人的。他感觉自己辜负了叶知秋对他的信任,每次到这里来。都满心愧疚。 他甚至开始惴惴不安,担心总有一天,她不再相信他,不再让他给成老爹看病。现在看来,他似乎忧思过度了。 得到她的首肯,他离家出走的信心又回来了,当即郑重表态,“叶姑娘,你放心,这一次我定会倾尽全力。” “嗯,谢谢你。”叶知秋跟他道了谢,将成老爹交给他照料,自己则出门往厢房而来。 刘叔只是被张弛点了穴道,解开就没什么事了,顶多身上酸麻一时半刻的。 刘婶是生生撞晕的,好在她常年劳作,身体结实,只是额头碰破了一块皮,脸上划伤了两道,皮外伤,没大碍。 这会儿老两口已经醒了,听说了成老爹受伤的事,加之张弛面无表情地守在门口,不准他们出去,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俱是神情忐忑,坐立不安。 见叶知秋进门,双双站了起来,“秋丫头,成老哥咋样了?” “托你们的福,还活着,就是昏迷不醒而已。”叶知秋存心吓一吓他们,把话说得模糊又严重,“如果我爷爷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等着吃牢饭吧。” 刘叔还算沉得住气,刘婶则有些慌了,“秋丫头,我真不是成心的。我还以为你刘叔被那个黑……不对,是外面那位好汉给打死了……” “刘婶,你不用说了,我都看见了。”叶知秋截断她的话茬,“我爷爷的事先放一边,等他醒了再说,还是说说你们今天闹出来的这件事吧!” 刘婶脑子处在短路状态,茫然地问:“说……说啥?” “你们凭什么认为让梅香怀孕的人是龚阳?”叶知秋以问作答。 一提起这事,刘婶脸上立刻浮现出怒色,“不是那小畜生还能是谁?不知道梅香是被那小子灌了迷魂药了还是咋的,就一门心思认准他了,除了他,谁能哄着她……做那事儿啊?” “这么说,你们只是凭空猜测,没有证据了?” “咋没证据呢?梅香都认了,那还能有假?” “梅香承认了?”叶知秋大感意外,她一直以为这件事只是刘叔和刘婶想当然,没想到梅香提供了证词。这样的话,就不是她能替龚阳解决的问题了。 刘婶见她神色松动,会错了意,抹着眼泪跟她哭诉起来,“没成亲就怀了孩子,这要放在过去,要被拉去浸猪笼的啊。 秋丫头,梅香一直把你当亲姐姐看呢,这事儿你不能再护着那小王八蛋了。你要是不帮着梅香。她这一辈子可就完了……” 叶知秋满腹疑团,对她实在同情不起来,再次打断她,“刘婶。梅香现在在哪儿呢?” “还能在哪儿?让我们锁在屋里了呗。”刘婶答了她的问题,挤出两滴眼泪来,又要接着哭诉。 叶知秋抢在她前面开了口,“这样吧,你们先留在这儿。我让人去把龚阳找回来,把梅香也接过来,到时候你们当面把话问明白说清楚。” “明摆着的事儿,有啥好问的?”刘叔神色愤懑地接起话茬。 叶知秋扫了他一眼,“官府抓住一个现行犯,还要问个为什么。酌情量刑呢。说句不好听的话,没有捉奸在床,光凭你们的一面之词,谁会相信? 冤有头债有主,当面锣对面鼓地弄清楚了。谁也跑不掉。” “秋丫头说得没错儿,是得弄清楚,让那混小子想赖账都不成。”刘婶信心十足都拍了板。 刘叔愤愤地哼了一声,也没再反对。 叶知秋趁热打铁,“既然你们都同意了,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不过先说好,到时候你们怎么问怎么说都行。就是不能动手。 且不说打人犯法杀人偿命,如果梅香肚子里的孩子是龚阳的,你们把他杀了能解决什么问题?只会害了梅香和孩子,对她一点儿好处都没有。 你们还想不想让她活了?” 刘叔眼神游移着不说话。 刘婶的怒火随着那一撞,已经泄得差不多了。听她说得句句在理,迭声答应下来。“行,行,我们不动手,不动手。那啥,秋丫头。你可得站在我们梅香这边儿啊。” 叶知秋感觉这事蹊跷,不好随便应承,含糊其辞地敷衍了她两句,便出了厢房。 “叶姑娘。”张弛叫住她,“刚才的事情,我没能妥善处理,连累成老爷子受了伤,真的很抱歉。” 他公事公办惯了,不太擅长这种私下的道歉方式,语调听起来有些生涩。 叶知秋笑了笑,“那是意外,跟张大哥没关系。坏事没准会变成好事呢,你没有必要跟我道歉。” “总归是我失职了,抱歉。”张弛执拗地揽下责任,冲她抱拳,深深一揖。 叶知秋无奈,只好郑重其事地还了他一礼。 梅香很快就被接过来了,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叶知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秋元节那天见面,只觉她很瘦很憔悴,现在只能用形销骨立、面目枯槁之类的词语来形容她了。 脸色蜡黄,皮肤又干又皱;眼窝深陷,眼圈青黑,仿佛几天几夜没有睡觉了;嘴唇呈现不健康的紫红色;衣服松松垮垮,远远看去,就像一根竹竿挑着两片布料。 迎风走过来,衣服间或贴在身上,能看出小腹微微隆起。 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目光迟缓地看过来,半晌嘴唇翕动,细若蚊鸣地叫了一声,“知秋姐……” 这哪里还是那个爱说爱笑的梅香,分明就是刚刚送进戒毒所的一名重症犯。 震惊退去,叶知秋鼻子阵阵发酸,奔过来握住她瘦如鸡爪的手,“梅香……” “知秋姐。”梅香喃喃地重复着这三个字,费力地咧了咧嘴,似乎想笑,却没能笑出来。 叶知秋原想问问她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谁的,可看到她这副模样,什么话都问不出来了。招呼董家大丫头,一起将她扶进堂屋。她这边才落座没多久,龚阳和阿福就一道赶了回来。 看到自己的心上人,梅香混沌的眼睛里有了瞬息的光彩。 龚阳并没有看见她,一进门就直奔叶知秋而来,“叶姑娘,老爷子现在怎么样了?” “已经没大碍了,闻公子在照顾他。”叶知秋言简意赅地答了,便开门见山地问,“龚阳,你有没有做过对不起梅香的事?” 事情的经过,龚阳已经听说了,自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事。屈辱加愤怒,一张清隽的脸孔涨得通红,“叶姑娘,我龚阳对天发誓,如若碰过梅香姑娘一根手指头,定当五雷轰顶,死无全尸!” —— 第228章 痨疝之症 龚阳不是一个喜欢发誓的人,可是一次次被刘家强行牵涉,他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跟那家人完全没有道理可讲。除了发誓,他实在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他上辈子一定欠了他们很大一笔债,这辈子才会遇到这些荒唐的事情,躲都躲不掉。他现在别无所求,只求断了这桩令人恶心的缘分。 “叶姑娘,我不想看见他们。麻烦你替我问一问,他们到底怎样才肯放过我?毁容断臂我应,要钱要命我给。让我跟他们结亲,却是万万不能的!” 叶知秋并没有怀疑过他,之所以是问,是想通过他的嘴施加一点压力,好让梅香说出实情。谁知龚阳这个斯文的人被惹急了,不止发下重誓,连宁死也不跟刘家结亲的话都放出来了。 她担心梅香承受不住,下意识地转头看去。 龚阳察觉到她和阿福、董家大丫头神色异样,也顺她们的目光望过来。待认出那枯木一样毫无生机的姑娘,他清亮的眸子里涌出了愧疚和悲伤的情绪。 不忍再看第二眼,紧抿着唇背过身来。 说实话,除了“梅香”这个名字,他对她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根本不记得她的眉眼身形是什么样子。正因为如此,他对这个给他带来许多麻烦的姑娘谈不上厌恶,当然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喜欢。 虽然这一切都不是他的错,可终归因他而起。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他还是会去入赘,还是会跟随叶姑娘,但他绝不通过刘婶牵线,绝不跟梅香碰面。 绝不! 梅香的心也在这一刻彻底地死去了,她目光涣散地望着那个倔强的背影,视野一寸一寸地变成黑暗。 其实她知道,她对这个人爱得并没有别人想象得那么深。起初只是单纯的喜欢。刘叔刘婶在池塘边闹了一场之后,这喜欢就掺杂了赌气的成分,又从赌气慢慢地演变成了抗争。 跟爹娘的抗争,跟闲言碎语的抗争。跟命运的抗争。她以为只要得到这个男人,所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坏事都会烟消云散。 她早就意识到了,她已经被这种执念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可她不甘心,她还在幻想,那个改变了她人生轨迹的男人会将她拯救出来。 所以刘叔刘婶逼问孩子的父亲是不是他的时候,她违心地点了头。 就在刚才,亲耳听到他那番决绝无情的话,她终于明白,她错了,从一开始就错得离谱。她不该喜欢这个人。更不该拿这个人当翻盘重来的彩头。 可惜,她明白得太晚了! 眼前的景物完全陷入黑暗的瞬间,她已心如止水。有人在耳边反复喊着她的名字,她却懒得分辨,也懒得理会。只想这样一睡不醒。 叶知秋一连喊了好几声,见她全然没有反应。伸手一探,感觉她气若游丝,急忙招呼阿福几人把她扶进屋里躺下,请闻苏木过来诊视。 闻苏木看过她的舌象和眼瞳,简单询问了一下情况,便拿出银针。在人中、神庭等处施针,又让叶知秋取了少许人参熬水,给她灌下去。等她气息变强,趋于稳定之后,才坐下静心号脉。 “闻公子,梅香怎么样了?孩子没事吧?”叶知秋此时神情紧张。不亚于成老爹摔倒的时候。 她的紧张,一半出于对梅香的关心,另一半则来源于刘叔刘婶。如果梅香在她这儿出了问题,那老两口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来。 闻苏木被她问得一怔,“孩子?” “是啊。她怀着身孕呢。”叶知秋指了指梅香的肚子。 看见梅香隆起的小腹,闻苏木似乎吃了一惊。抓起她的手腕仔细地号脉,又用手小心地按着她的腹部,附耳倾听了半晌,才抬头看向叶知秋,“叶姑娘,这位姑娘没有身孕。” “什么?!”叶知秋不由变了脸色,“你是说,梅香没怀孕?!” 龚阳为了避嫌,一直远远地站在门口。听到他们的对话,神色大动,三步并作两步奔过来,“闻公子,你说的……那是怎么回事?” 阿福和董家大丫头也各自往前凑了凑。 闻苏木看了梅香一眼,“我并未从这位姑娘的脉象之中诊出喜脉,方才我按压她的下腹,听到水气回响。如果我的诊断没错,这位姑娘应该是患了痨疝之症。” “痨疝?”叶知秋不解其意,“是痨病的一种吗?” “这么说并不准确。”闻苏木详细地解释道,“此病虽然称为痨疝,却非痨非疝,属于炎肿。这是一种很少见的病症,多发于痨症早期,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会在七到十日内自行痊愈,医典上成为痨水症;另外一种不会自行痊愈,而是将痨症转变成炎肿,称之为痨疝。 一般来说,九成九的痨症病人会出现痨水症,是痨症加重的表现;出现痨疝,则表明痨症得愈。只要消除炎肿,即可完全康复。 这位姑娘的痨疝之症十分严重,定是长期饮食不佳,情绪郁结,使得五脏削损,出现痨症。继而转为炎肿,脏器移位,积水滞气。致使下腹隆胀,被误认为有孕。” 叶知秋和龚阳对视了一眼,都有些哭笑不得。又吵又闹,要杀要剐,搞了半天,只是得了痨疝,这算什么事儿啊? 阿福更是忍不住笑,“知秋姐姐,你说刘叔和刘婶要是知道自家闺女没怀孕,会不会一头撞死啊?” 叶知秋没有心情开玩笑,看向闻苏木,“闻公子,梅香这病能治好吗?” 梅香在她这里晕倒,又在她这里查出病症来,如果不能给那老两口一个满意的交代,又是一大麻烦。 “痨疝不难医治,只是这位姑娘的身体太过虚弱,虚不受补,用药必须分外注意,恐怕要费上一些时日。”闻苏木还没搞清楚梅香的身份,只当她是叶知秋亲近的人,便理所当然地将治病的活儿揽了下来,“叶姑娘放心,我会为她仔细医治的。” 叶知秋哪里敢替梅香做主?苦笑了一下,“这件事待会儿再说吧。”语气一顿,转向阿福,“你去把刘叔和刘婶叫到堂屋,让张大哥也一起来。” “哎。”阿福应着跑出门去。 叶知秋吩咐董家大丫头留下照看梅香,和龚阳、闻苏木一道来到堂屋。 刘叔和刘婶被阿福带进门,看见龚阳,一个怒目而视,一个破口大骂,“你这天杀的小畜生,把我们家梅香害成那样儿,还敢在我们跟前露脸儿啊?” 龚阳不屑辩白,径直别过头去。 刘婶见认定他是心虚,气焰愈发地高了,“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的,尽干那些天打雷劈的缺德事儿。你说,这事儿你想咋办?你要是不给我们家梅香……” “刘婶。”叶知秋听不过耳,出声打断她,“你先别忙着骂人,有话坐下慢慢说。” 刘婶一挥胳膊,“坐啥坐?我就问问他……” “叶姑娘请你们入座。”一个不带感情的声音横插进来。 刘婶张着嘴巴,眼带惊惧地看着鬼魅一样出现在面前的张弛。好半天才合上,将没说完的半句话吞回去,拉着刘叔老老实实地到旁边坐了。 叶知秋感激地看了张弛一眼,找他来震场果然是对的,要不然她不知道要多费多少口舌。对付刘叔刘婶这样油盐不进的人,就得用高压手段。 跟他们也没有必要拐弯抹角,她便直奔主题了,“刘婶,你怎么知道梅香怀孕的?找大夫看了吗?” “这还用找大夫?我可是过来人,瞧见她这几天吃了东西老是吐,就觉出不对劲儿了,一问,她小日子有两个多月没来了。再一瞅,她那肚子都大了。” 刘婶答着她的话,眼睛却狠狠地瞪着龚阳。要不是碍于张弛杵在旁边,她就要暴起伤人了。 闻苏木听了他们的对话,也明白了五六分,接起话茬道:“这位大婶,你所说的那些不仅仅是有孕的征兆。许多病症,都会引起恶心、呕吐、停经、腹部隆起之类的症状。” 他说话文绉绉的,刘婶听得半懂不懂的,“啥意思啊?” “闻公子的意思是,梅香没有怀孕。”叶知秋替他答道。 “啥?!”刘婶愕然地瞪大了眼睛。 刘叔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盯着叶知秋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刚才说啥?梅香没……没怀孕?” “对,没怀孕。”叶知秋指了指闻苏木,“闻公子是大夫,他刚才给梅香看过了。梅香不是怀孕,而是得了一种叫痨疝的病……” “不可能。”刘婶尖声地叫嚷起来,“梅香那样儿明明就是怀上娃了,她自个儿都认了,咋是没怀孕呢?” 叶知秋对她的反应感觉很无语,不过有些话还是要说,“怀孕这种事情,瞒得了一时,瞒不过十月,我也没有必要骗你们。你们要是不相信,可以再找别的大夫看看。” “梅香,梅香呢?”刘婶这会儿想起来闺女来了,目光急急地搜寻着,“梅香在哪儿呢?” “梅香在我房里躺着呢。”叶知秋如实说了,“她现在病得很厉害,不过好好医治的话,用不了一个月就能好。” 刘叔瘫坐到椅子上,神色悲悲喜喜明明暗暗地变换着。 刘婶六神无主地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目光落在龚阳身上的时候,眼睛立突然泛起异样的光彩,“龚家大侄子……” —— 第229章 养父母 龚阳被她这一声满是讨好意味的“大侄子”叫得头皮发麻,直觉她这样低声下气不会是好事,便不应声。 刘婶也不以为意,满脸堆笑,语气更亲热了几分,“大侄子,你看这事儿闹的,梅香没怀上你的孩子啊……这次没怀上不要紧,我们家梅香那身板和骨头架子随我,一看就是好生养的,将来一准儿能给你生个儿子……” “噗……”阿福憋不住笑了出来。 闻苏木的嘴角也忍不住上扬,未免失礼,只好以拳拄口,干咳了一声。张弛依旧面无表情,叶知秋无奈地抚了一下额头,刘叔则第一时间明白了妻子的用意,眼带期冀地望着龚阳。 梅香的名声本来就够臭了,怀孕的消息再传扬开,这辈子怕是都嫁不出去了。事到如今,他们去跟别人解释说自家闺女没怀孕,只是得了病,丢脸不说,没人也未必肯相信。 唯一的补救方法,就是让龚阳娶了梅香。只要他们成了亲,怀孕是真是假都无所谓了。闺女有了归宿,他们的脸面也能保住,两全其美。 龚阳也在一瞬的愕然之后,参透了刘婶的企图,只觉气血翻腾,一股怒意几欲冲破胸膛,透体而出。 往他头上泼了这么大一桶脏水,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也就算了,还想就此赖上他,让他娶了被他们搞得声名狼藉的女儿,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自私这么厚脸皮的人? 真是欺人太甚! “叶姑娘,对不起。我先走了,剩下的事情就麻烦你了。”他放下两句话,便迈开大步向外走去。再不走,他怕自己会做出有辱斯文的事情。 见他要走,刘婶急了,从椅子上弹起来,紧窜几步,挡住他的去路。拖着发福的身躯。动作竟比兔子还要灵活,着实让叶知秋等人开了一回眼界。 “大侄子,你先别走,我话儿还没说完呢。”她涎着脸。把话说得飞快,“我们家梅香是个好姑娘,她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还不是因为你吗? 左右这事儿都传开了,你们俩也算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干脆就凑一对儿得了。房子、地、作坊啥的我们都不要了,只要你肯娶梅香就成。 大侄子,你放心,等你和梅香成了亲,我和梅香他爹一准儿拿你当亲生儿子看待……” “我不稀罕。”龚阳终于还是爆发了。“我龚阳就是打一辈子光棍,也不会跟你们刘家结亲,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以后离我远一点儿,日后再拿我跟你们刘家扯上关系,我就去官府击鼓递状。告你们栽赃陷害。” 说完绕过她,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刘婶呆愣地站了半晌,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哎哟,梅香,我那可怜的闺女。你往后的日子可咋过啊?老天爷,我们刘家到底做了啥伤天害理的事儿了,让你这么折腾我们啊?” 刘叔也是悲从中来,弯腰抱头,默默地掉着眼泪。 鉴于他们的种种作为,叶知秋对他们同情不起来。成老爹还在昏迷之中。她也没有心情欣赏他们的哭相,于是站起身来,“刘叔,刘婶,你们把梅香带回去。找个大夫给她好好治病吧。 我这儿还忙着呢,就不留你们了。阿福,让你哥赶车送送他们。” “哎。”阿福答应一声,便出门去找多寿。 刘叔还是要面子的,听叶知秋下了逐客令,擦了擦眼睛站起身来,闷头向外走。 刘婶止了哭号,爬起来跟着向外走了两步,又停下了,泪眼巴巴地看了看闻苏木,“大夫,你不能给我们家梅香治病吗?” 不等闻苏木说话,叶知秋就替他一口回绝了,“闻公子还要给我爷爷看病,没那么多工夫,你们还是自己请大夫吧。” 刘婶嘴唇动了动,还想说什么,就被刘叔强行拉走了,“赶紧走,别跟这儿丢人现眼了。” 等那两人出门走远,闻苏木才疑惑地问道:“叶姑娘,你刚才为何阻止我替那位姑娘看病?” “我也不想这么做。”叶知秋苦笑了一下,“刚才的事情你都看见了,不防不行啊。” 他们恨不得立刻抓个人来跟闺女成亲,闻苏木去给梅香看病,难免有肌肤接触,被他们赖上怎么办?再者,闻苏木是从她这儿过去的大夫,治好了得不到他们一声谢,治坏了百分之百会变成她的错。 万一他们一口咬定梅香就是怀孕了,被她请的大夫把孩子弄掉了,她上哪儿说理去?到时候给自己惹上麻烦,还会连累闻苏木的名声,更有可能给他们制造逼婚龚阳的机会。 对他们这样的人,是不能随便发善心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闻苏木虽然不太懂得人情世故,可也知道叶知秋这么做一定有她的道理。反正痨疝之症不难医治,找哪个大夫都一样,便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专心致志地照看成老爹。 未免成老爹昏迷之中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他决定留在成家过夜,于是打发随后赶来的高宝回府送信。 成老爹醒来的时候,已经将近三更天了。 睁开眼睛的刹那间,黑暗了很多天的视野里出现了豆大的一点光亮。光亮缓缓扩大,将黑暗转变成一片茫白,继而变淡变薄,显现出物体的轮廓和人影来。 虽然还很模糊,却可以分辨出门窗桌椅,还能分辨出守在旁边的是一个年轻人。 他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用力地揉了揉眼睛,发现眼前并没有变回昏暗,这才抑制不住欣喜之情嚷了起来,“瞧见了,我又能瞧见东西了!” 闻苏木正在打瞌睡,被他自语声惊醒,询问过情况,便忙着号脉诊视。确定他脑中的血块的确已经散开,而且对视路的压迫大大减缓,也是喜出望外,赶忙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叶知秋。 “秋丫头,我瞧见了。我又能瞧见你了。”成老爹紧紧地握着孙女儿手,反反复复地说着这句话。 叶知秋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却不忍扫他的兴,含着笑一遍一遍地回应。“是,爷爷很快就什么都能看见了。” 说了十几遍后,这老爷子总算说腻了,非让叶知秋扶着他出去走一圈。闻苏木担心他用眼过度,对治疗不利,只好给他的眼睛缠上绷布。 叶知秋去厨房熬了粥和药,喂他喝了,又陪他说了半天的话,他的兴奋劲儿才过去。推说自己累了,催着她和闻苏木去休息。 闻苏木原打算在整晚守着成老爹的。现在人醒了,而且情况稳定,不再需要陪守,便听从安排,到厢房歇下。 成老爹的眼睛迅速好转。几天之后去掉绷布,近处的东西已经能看得很清楚了,只是看远处的时候还像是蒙着一层轻纱。老头高兴得跟孩子一样,拉着叶知秋和虎头足足看了半个时辰。 看够了孙子孙女儿,又迫不及待地拽上杨老汉,到山坳里逛了一圈,把该看的地方该见的人都瞧了个遍。逢人就说:“我早知道我们家秋丫头长得俊,这回亲眼见着了,可比我想得俊多了。第一眼我都没敢认,心里直嘀咕,是不是仙女下凡了? 再瞅瞅这块儿地让她给拾掇的,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要不老话儿咋说,一百个耳朵也抵不上一只眼睛,这人要没眼睛,就是不行!” 腊梅带着温度计去各个菜棚测量温度,走了一个来回。把这话听了好几遍,回到一号棚便当成笑话跟叶知秋讲了,“你们家成大伯今天要把嘴皮子磨破喽。” 叶知秋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从早上到现在,我都听了不下二十遍了。” 刚才她去巡视菜棚,有不少人都戏称她为仙女了,她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亏那老爷子能乐此不疲。 “眼睛好不容易能瞧见了,就让他高兴高兴吧。”腊梅笑呵呵地说着,又想起一件事来,“秋先生,这两天咋没见你带哑妮过来呢?” 她所说的哑妮,就是叶知秋从旬阳府带回来的小丫头。因为不知道名字,大家背后都这么喊。起初几天,小丫头认生,寸步不离地黏着叶知秋。 调养了这些日子,身体大好了,性格也开朗了许多,整天跟妞妞一起四处疯跑,倒不怎么缠人了。可惜到现在还不能说话,只能发一些简单的音调。 “她去找妞妞玩了。”叶知秋笑着瞥了她一眼,“怎么,你想她了?” “可不是嘛,冷不丁见不着,还真挺想的。我抽空给她做了一双棉鞋,待会儿秋先生捎回去,让她穿上看看合脚不?不合脚我再给她改改。” 腊梅和李大有成亲好些年了,也没能生下一儿半女,夫妻两个格外喜欢孩子。因为那小丫头没了爹娘,对她更是喜爱加疼惜,每次见了都要抱着哄她玩上好半天。 叶知秋见她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慈爱,停下手里的活儿,“腊梅姐,我把哑妮送你们当女儿怎么样?” 腊梅怔了怔,随即两眼放亮,“真的?” “当然是真的。”其实叶知秋早就有这个念头了,只是这段时间忙着照顾成老爹,没有闲暇来跟他们仔细商量。正好借着刚才的话茬,把这事说一说。 她跟王太医和闻苏木探讨过哑妮不能说话的问题,三人一致认为,小丫头缺乏安全感。对这么小的孩子来说,能让他们感觉安全的,只有家庭的温暖。 她能给吃给穿,可给不了家的感觉。毕竟她太忙,不能时时刻刻陪伴那小丫头,也不能同时扮演爹和娘两个角色。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个温暖和睦的家庭收养。 作为养父母,李大有和腊梅再合适不过了。 夫妻两个早就盼望能有个孩子,白白捡了这么大一个女儿,自是求之不得,当天晚上就把哑妮接过来跟他们一起住。小丫头开始还有些抵触情绪,没几天就习惯了。 他们听从了叶知秋的建议,并不急着以爹娘自称,而是想方设法对她好,循序渐进,潜移默化地跟她增进感情。 年前最后一天,叶知秋和阿福、龚阳一起做了年终结算。 这半年来,除去作坊和家里的所有开支,罐头工坊净赚现银五百两,以及几千坛罐头、三百多缸果酒,还有将近五百多盒山楂制品。折合起来,将近七百两。 这比叶知秋预想的要多,可要用作来年种地扩耕的本钱,还差得很远。 “知秋姐,咱们到底需要多少钱啊?”阿福见她面对这样一笔巨款,还愁眉紧蹙,忍不住打听道。 叶知秋没有说话,只伸出三个手指。 “三千两?!”阿福惊呼起来。 “嗯。”叶知秋点了点头,“这还只是成本,没算人工。” 龚阳也被这个数字惊到了,“叶姑娘,你到底想做什么?怎么会需要这么多钱呢?” 他前些日子跟她一起考察过地形,大概知道她想建一个牧场,用来养牛养羊。可一头小牛犊也就二两银子左右,一只小羊羔不到一两银子。三千两,她这是打算养多少牛羊啊? 叶知秋把自己事先画好的一叠图纸拿出来,递给他,“你自己看吧。” 龚阳伸手接了,仔细地翻看了一遍,却没能完全看懂,“叶姑娘,你这上面写的‘多元综合循环体系’是什么意思?” “这个一时半会说不清楚,我以后慢慢给你们解释吧。”叶知秋现在没心情上课,“当务之急,你们还是帮我想想,要怎么样才能搞到三千两银子。” 阿福想都不想就摆手,“我是没法子,要不你把我卖了吧,看看有没有人愿意出三千两把我买了去。”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你就值三千两啊?” “也就你把我看得这么值钱,在别人眼里,我大概连三十两都不值。”阿福老气横秋地感慨道。 龚阳很认真地想了半晌,“叶姑娘,娄掌柜那边能不能再挪借一些?” “不能。”叶知秋摇头,“过完年,娄掌柜要在临近的几个府城开分号,他的资金也很紧张。” 这几家分号,她以供货的方式分得了五成的股份。也就是说,至少要到明年年底,她才会有钱拿。 说到关键之处,忽听院子里有人喊问:“叶姑娘在家吗?” 叶知秋感觉这声音有些耳熟,细一分辨,听出是闻夫人身边大丫头东霞,大为意外,“她怎么来了?” —— 第230章 这个干娘我认了! 东霞这这一趟来得可谓轻车简从,没有婆子同伴,也没有大包小裹,只有一辆马车,一个车夫,加上她自己。看见叶知秋出门,向前走了几步,盈盈地福身,“叶姑娘,好久不见了。” 叶知秋回了一礼,将她请到堂屋落座上茶之后,寒暄了几句,便微笑地问:“东霞姑娘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东霞知道她不喜欢拐弯抹角,便照直说了,“我们家夫人想认叶姑娘做干女儿,吩咐我来探一探叶姑娘的口风。” “认我做干女儿?”叶知秋有些惊讶,“为什么?” “我们家夫人很喜欢叶姑娘。”东霞笑吟吟地望着她,“夫人说了,她活了几十年,就见着你这么一个可心的姑娘。让你给她当儿媳妇是没什么指望了,可缘分难得,断了就太可惜了。 她和老爷就少爷那么一个孩子,总觉得膝下孤单。要是能认下叶姑娘做干女儿,凑个儿女双全,这辈子就没什么遗憾了。等他们百年之后,有叶姑娘关照,少爷也不至于孤零零的,无依无靠。” 叶知秋心下了然,说了这门多,最后这一句才是重点。 儿媳妇也好,干女儿也罢,归根结底都是为了给闻苏木找保姆。她不知道那位闻夫人到底哪来到自信,认定她能照顾好他们闻家的少爷,可惜她对保姆这一行没兴趣。 “东霞姑娘,麻烦你回去转告闻夫人,她的美意我铭记在心,不过我这个人福薄,承受不起她的厚爱,实在不好意思。” 东霞似乎早就料到她会拒绝,笑容不变地道:“叶姑娘先不用忙着做决定,我们家夫人说了,你可以慢慢考虑。什么时候考虑好了,只管去找她,闻府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对了,夫人还有几句话让我带给叶姑娘。” 语气略顿。继续说道,“叶姑娘是个能做大事的人,少不了帮衬别人,也少不了别人帮衬。我们闻家虽说没了权势,可只要老太爷、老爷和夫人还在,根基就断不了。 要是叶姑娘不嫌弃,愿意和闻府常来常往,那我们家老爷和夫人会很欢迎,也会感激不尽的。” 如果二十天之前听到这话,叶知秋也许会一笑置之。去过旬阳府。受到那样的轻视之后,再听这番话,不觉动了心思。 按照她原本的计划,她可以一边建设她的农场,一边发展属于自己的背景。可如今不一样了。她的生活里多了凤康,她想跟他白头偕老,没有那么多时间慢慢来。 若要借助他人的力量,闻府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他们远离京都,淡出权圈,却拥有可以随时启用的人脉资源。没事的时候不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有事的时候可以借桥过河。 闻夫人是想用他们三个老的所剩下的年岁。跟她换取闻苏木后半生的依托。 仔细算算,这笔买卖还是很划算的。况且她并不讨厌闻苏木,做干兄妹和做朋友的区别,只在于责任的多寡而已。 虽然这样想,可她一时还拿不准主意。待龚阳去清阳府接了元妈和云罗来,便瞅了个空子找老太太商量。 元妈听她说了闻夫人的用意。以及她的想法,神色淡淡地道:“闻家在清阳府算是一顶一的人家,家风正派,也没那么条条框框的穷规矩。你若是纯粹想认门干亲,倒也不错。” 叶知秋从这话里听出了弦外之音。“元妈,你是说我不能拿闻家当桥作路?” “闻府最大的根基,就是闻夫人的娘家。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四皇子的亲娘,就是闻夫人的姑家表姐……” 后面的话,元妈没有说出来,叶知秋却已心知肚明。 四皇子的亲娘是闻夫人的表姐,闻夫人的娘家人势必要站在四皇子的阵营之中。不管她怎么独立自主,只要嫁给凤康,就是凤康那个阵营的人。 闻家帮了她,就等于帮了凤康,帮了四皇子的政敌。 “唉,搞了半天,桥是断桥,路是绝路。”她支着腮,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元妈盯着杯子里微微晃动的白水,慢条斯理地道:“断桥未必真的无用,绝路也未必真的不通,就看你怎么想怎么用了。皇家的事,瞬息万变,谁也说不准。” 叶知秋怔了半晌,倏忽笑了。 是啊,对要过河的人来说,断桥也许无用,可对落水的人未必无用;所谓的绝路与通途,往往只隔一堵墙,敲碎了墙,说不定后面就是通天大道呢。 管它哪个阵营的,先趟两脚再说。甭管日后用不用得上,有备无患嘛。 “行,这个干娘我认了。” 元妈脸上有了浅浅的笑意,“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闻府?” “我不太知道认干亲的规矩。”叶知秋虚心请教,“元妈,你说我该什么时候去?要准备什么东西?” 元妈心算了一下日子,“我看就年后初八吧,双日子,大吉大顺。东西也没什么特别的讲究,除了各色茶酒糕果,再给每位长辈亲手做一身衣服就行了。 闻家是大户人家,认了你做干女儿,必定要让府里有头脸的下人给你见礼。这些人都得给一份红包,这是必不可少的礼数。” 叶知秋顿时苦了脸,“准备礼品和红包没问题,可我不会做衣服啊。” 元妈当然知道她不擅长针线,想了一想,“这样吧,衣服我和云罗帮你做,你每件缝上几针意思意思就行了。” “那太好了。”叶知秋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想起一个问题来,“咱们不知道闻家那几位的尺寸,怎么做衣服啊?” 元妈瞥了她一眼,“闻老太医、闻老爷和闻夫人我都见过,他们的身形尺寸我大约莫有数。” “元妈,谢谢你。”叶知秋抱住她,在她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元妈还是不太习惯她这种亲近方式,忍不住瞪过来,“你这丫头,从哪儿学的这些怪毛病?” “我是无师自通。”叶知秋跟她说笑了几句,想起正月里不能动针线的风俗,便提议道,“元妈,我找几个人来帮你和云罗一起做吧。” “不用那么麻烦,破五就能动针线,赶紧着些,做得完。”元妈不喜欢陌生人染指她的活计,宁愿自己多受些累,“这事儿你就别操心了,还是想想给闻家少爷备什么礼吧。 你认的这门干亲,说来说去,认的就是他这个兄长。这份礼,你要多费些心思才行。” —— 第231章 又是一年除夕夜 今年的年夜饭,比去年丰盛得多。吃饭的人,也比去年翻了一倍有余。 除了成家祖孙三人,元妈,龚阳兄妹,还有鸣儿、王太医和朱师傅,以及杨顺一家五口。十几口人围着一张桌子,不计身份背景,没有高低贵贱,吃一锅饭,喝一盆汤。 吃过饭,李大有和腊梅带着哑妮过来了。男人们坐在厅堂里喝茶,女人们在厨房里包饺子聊家常,孩子们在院子里玩耍,说不出的温馨热闹。 唯一让叶知秋感觉遗憾的,就是凤康不在身边。 按照皇家的规矩,他此时此刻应该在宫中参加除夕宴,和他的皇帝老爹一起招待王公大臣和各国使节。觥筹交错,丝竹曼舞之中,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跟她一样,间或孤独,不禁思念。 燕娘正说到兴起之处,见她一副神思不守的样子,伸手碰了她一下,“知秋妹子,你跟丢了魂儿似的想啥呢?” “还能想啥?想康九爷了呗。”腊梅打趣地接起话茬。 被她戳穿了心事,叶知秋不羞也不恼,只是笑而不语。 燕娘见她默认了,便真心实意地替她打算起来,“要说这个康九爷,人长得俊,家世也好,配得上咱们知秋妹子。可就是带着一个孩子,不太好办。 亲娘好当,管好管坏那都是自己的事儿。后娘可就难当了,管轻了吧,人家说你不拿别人的娃当回事儿。管重了吧,人家又说你待人家的娃不好。 小时候你经管他,他还能喊你一声娘。将来长大了,要是出点啥事儿,他第一个就跟你翻脸。要不咋说血亲血亲呢,没那一层关系啊,怎么着都不成……” 说着感觉气氛不太对劲,抬眼一看,就见腊梅面带忧色。叶知秋正给她使眼色呢。 她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赶忙打嘴,“瞧瞧我这张没把门儿的嘴。话一开头就不管不顾了。腊梅妹子,我就是那么一说,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你和大有兄弟不算后爹后娘,再说了,这闺女和儿子不一样。儿子长大都是白眼儿狼,闺女才是贴身儿小棉袄呢。” 这话说完,腊梅脸色松缓了不少,元妈却放下擀面杖,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 她一时搞不清楚状况,无措地看向叶知秋。“我又说错啥了?” 元妈素来不喜欢跟别人谈论自己的身世,叶知秋不想多嘴,安抚了燕娘几句,便起身来寻她。 元妈静静地坐在露台上,悬在檐上的灯笼散发出橘红的光亮。将她的身影衬得单薄而孤寂。 叶知秋走到她身边,挨着她坐了下来,“元妈,你是不是想起你养大的那个孩子了?” 元妈目色森森地望着远处,许久才轻声地道:“我给她做饭补衣服;她生病的时候我守着她,喂她喝粥喝药;她出嫁那天,拉着我的手。哭着喊我娘;还有她爹死的时候,她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荡、妇…… 我还以为我早就把她给忘了,刚才一股脑都想起来了。燕娘说得没错,儿女还是亲生的好,差一分一毫都不行。” “元妈,你说什么呢?”叶知秋揽住她的肩头嗔道。“咱俩也没有血缘关系,我对你很差吗?” “那是两码事。”元妈苦笑了一下,“你跟我,与其说是母女,还不如说是忘年交。我跟那孩子。是真真正正地做过母女。 第二次回去,我对那个男人已经没有感情了,我一半是为了自己,一半是为了那孩子。我在她身上用了心,吃了苦,受了罪,把她当亲生骨肉看待。到头来,却成了仇人。 丫头,你没当过娘,等你当娘了,你就知道那是什么滋味了。” 叶知秋虽然没当过娘,可作为虎头的姐姐,能体会元妈的心情。如果将来虎头跟她反目成仇,她一定会很心痛。有些伤,一旦落下了,一辈子都无法痊愈。 在这一点上,亲情更甚于爱情。 “元妈,你知道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元妈扭头瞥了她一眼,“你问这个干什么?”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你的仇恨和成见说不定已经没有了,我觉得你应该再跟她见一面……” “没那个必要。”不等她把话说完,元妈就一口否决了,“我吃他们家的饭,把她养大,是尽我的本分,没指望她报答我。 都断了这些年了,再见一面又能怎么样?就算她不恨我了,喊我一声娘,我和她也回不去了,还能指望她给我养老送终是怎么的?” 叶知秋从她这话里听出了几分悲伤决绝的意味,心下有些酸涩,面上故作轻松地笑道:“给你养老送终那是我的活儿,谁跟我抢我跟谁急。” 元妈淡淡地哼了一声,“你要操心的人和事多着呢,我可不敢指望你。” “哦,我明白了。”叶知秋恍然大悟,“搞了半天,元妈是因为我要认闻夫人当干娘,吃醋了啊。这还不好办?我也认你当干娘,不对,我认你当亲娘。” 元妈瞪了她一眼,“你还真把自己当香饽饽了,以为谁都稀罕给你当娘呢。行了,别在这儿跟我耍嘴皮子了,赶紧包饺子去,别耽误了跨年。” 叶知秋笑着应了,和她一起回到厨房。 有了刚才的教训,燕娘和腊梅都不敢随便说话。四人埋头干活儿,很快就把饺子包好了。因为距离子时还有半个多时辰,便不急着开火。 元妈心里有事,回房休息。叶知秋、燕娘和腊梅三人不好跟男人们坐在一起,于是到院子里看孩子们玩游戏。 虎头正带着鸣儿、花花、妞妞和哑妮玩老鹰捉小鸡,云罗远远地观战。看见叶知秋,便走过来跟她站在一起。 “云罗,你咋不跟虎头他们一起玩呢?”燕娘从口袋里抓了一把瓜子递过去,顺嘴问了一句。 云罗双手接了瓜子,轻声细语地答道:“我跑不过他们。” 叶知秋感觉这孩子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元妈了,文静之中透着淡漠,暮气沉沉,完全不似同龄孩子那样活泼有朝气。真不知道把她放在元妈身边抚养,对她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了。 也许明年该把学堂扩建一下了,让女孩子们都去读书认字,长长见识,学一些除了女红家务之外的本事。 沉思间,不经意地一抬头,发现大门口多了一个黑漆漆的身影。一怔的工夫,就听虎头大喊一声,“姐夫?!” 鸣儿虽说比他慢了一拍,也很快反应过来,抛下一起玩的小伙伴,飞奔过去,“爹——” 声音拉得长长的,满是欢喜。 那个身影弯腰将鸣儿抱了起来,眼睛却望向这边,目光越过十数丈的距离,牢牢地笼罩在她的脸上。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近,她的心跳也在加速。 她张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那渐行渐近的身影。只觉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大脑也停止了思考,唯有一种灼热的情绪在心底盘旋游走。 直到他来到台阶前站定,用黑沉沉的眸子凝视着她,直到燕娘或者是腊梅从旁边推了她一把,她才条件反射一样脱口问道:“你怎么回来了?” 凤康没有立刻答话,将鸣儿放下,迈步跨上台阶,在众目睽睽之下握住她的手,“我们进屋说话。” 他的手很冷,掌心的皮肤有些粗糙,指节寸寸透着思念的力量。从两手相握的地方,一直蔓延到心尖。 她顾不上跟燕娘和腊梅打声招呼,拉着他直奔自己的房间。关上门的刹那,紧紧地抱住他,“你不是别人假扮的吧?” 凤康将脸埋在她的颈窝里,惬意地闭上眼睛,“回京复命之后,我跟父皇说放不下旬阳府的百姓,请他恩准我回来与受灾的百姓同甘共苦。 一路上跑死了好几匹马,最后一匹也在进清阳府没多久倒下了。我怕赶不及,就带上两名侍卫,施展轻功先行回来了。 我现在又累又渴又饿又困,还冒着被人揭发假公济私的风险,这副倒霉德行,你觉得天底下有谁能假扮得来?” 听了他这梦呓般的话语,叶知秋心里又酸又甜又疼,赶忙松开他,“走,我扶你到床上去……” “我不去。”凤康将她按回怀里,“我现在一沾枕头就会睡着,就不能跟你一起辞旧迎新了。咱们就这么待着吧,待到过子时为止。” 叶知秋不忍拂了他的心意,也不忍他这样辛苦。抱着他转了个身,将他推到榻边,让他半倚半躺地坐上去,“不沾枕头,这样总行了吧?” 凤康闭目点头,“嗯,不愧是我的女人,就是聪明。” “都累成这个熊样了,嘴巴还不老实。”叶知秋嗔了他一眼,腾出手来给他脱鞋。鞋子和脚分离的时候,她清楚地听到了冰碴的碎响。伸手一摸,袜底硬邦邦的,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她不由红了眼圈,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将他鞋袜悉数除去。将他的双脚抱在怀里,反复揉搓。等到脚心发热,又放了一池热水,无视他的反抗,剥掉他衣服,把他推了进去…… —— 第232章 相守的幸福 ps: 感谢“阿萍2011”童靴砸过来粉红票,感谢“sylvia714”的评价票,还有送月饼的童靴,不知道你们都是哪位,非常感谢,鞠躬!!! 祝大家中秋快乐,心想事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不知道是浸了热水血脉畅通的关系,还是当前这个场景太过刺激,凤康的困倦消减了大半。眼角眉梢一齐上扬,眸色带着五分古怪三分羞热两分暗沉,望着那个全然不顾男女大防,蹲在他身边忙碌的女子。 叶知秋动作麻利地撤掉他头上的钗冠,眼皮不抬地道:“你不用跟防贼似的盯着我,不该看的地方我不会看的。” 凤康有种被她一本正经调~戏了的感觉,心有不甘,伸手抓住她的手腕,“那你告诉我,什么地方该看,什么地方不该看?” 叶知秋很认真地打量了他几眼,“腰以下?” 凤康被她坦然地态度惹得心里莫名地生出几分醋意来,倏忽地眯起眸子,“这么说,你觉得男人腰部以上就可以随便看了?” “行了,别矫情了。”叶知秋敛了玩笑之心,拍掉他的狼爪,“我这辈子还没伺候别人洗过澡呢,你是开天辟地头一份儿。发自内心地偷笑就完了,得了便宜你还卖上乖了。” 凤康绷不住笑了出来,心里的醋意也随着散了。笑完又觉自己落了下风,不服气地争辩道:“你把我看光了,怎么反倒是我得了便宜?” 叶知秋见他不依不饶的,感觉又好笑又好气,“你要是不愿意我帮你洗,我出去喊一名侍卫来好了。” 凤康当然不愿意让粗手笨脚的侍卫染指这难得的独处时光,于是见好就收,“你都沾过手了,就不要麻烦第二个人了。” 叶知秋也不跟他逞那份口舌之快。将他的头发散开浸湿,打上香胰子,用莲蓬头仔细冲洗干净,拿用干巾吸去水分。用梳子理顺了,盘在头顶。 凤康闭目靠在浴池边沿,任由她贴心而细致地摆布着。他也曾被侍女服侍沐浴,感觉却从来没有现在这样奇妙。被她指尖触碰到的地方,就好像会生出火花电流一般,又热又麻,舒适熨帖,令人心旌微荡。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叶知秋算得上一个沉着理智的人。少数情况下,则是一个容易鲁莽冲动的人。比如刚才。她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只是单纯地心疼这个千里迢迢赶来与她共度除夕的男人,想尽可能地让他舒服一些。 她自认为思想开放,不会在意男人的裸~体。其实说裸~体并不准确,她还是给他留了一条底裤的。可当手指无意间碰到他的身体。才意识到她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淡定。 她不太会评判男人的身材,只觉皮肤,肌肉,骨突,还有分明的脉络,无一不充斥着力道和热量,压迫着她。炙烤着她,让她的心神在靠近和逃离之间徘徊不定。 为他擦洗完后背,她连作了两个深呼吸,才鼓起勇气转到他身前。她原本打算目不斜视的,谁知道目光一碰到他的腹部,便再也挪不开了。 那里有一道伤痕。从左边肋上斜斜地穿过匀称排布的腹肌,延伸到右边肋下,拇指般粗细,边缘参差不齐,乍看之下。像是一只淡粉色的蜈蚣,贴伏在他的身上。 这么醒目的伤痕,给他脱衣服的时候,她竟然没有发现。 凤康敏锐地察觉到了她的异样和注视,并不睁眼,嘴角微扬,带起一抹冷笑,“那是拜四皇兄所赐。” “四皇子?!”叶知秋很是惊讶,昨天才从元妈那里知道了这个人的存在,今天就从他这里听到了这样的消息,不得不说一个“巧”字。 “他为什么要伤你?”她忍不住想要一探究竟。 “没有为什么。”凤康唇边的冷笑加深,“他是在练功的时候,用一条装了倒刺的软鞭‘无意’之中伤到我的。” 听了他这满是讽刺意味的话,叶知秋心里一阵揪痛。这么宽这么长的一道伤口,一定深入皮肉,内脏可见,那位四皇子,当时是想要他命吧? 皇权究竟有什么样的魔力,竟让血脉相连的兄弟生出滔天仇恨,夺命相残? 凤康从她的沉默之中读懂她的心情,湿漉漉的大手抚上她的脸庞,柔声地安抚道:“无妨,同样的亏,我从来不吃第二次。” 叶知秋没有言语,只是拿起湿帕给他擦洗身体。动作轻柔仔细,明知道不会疼,她还是小心地避开了那道伤痕。 去了一趟旬阳府,亲眼看到他是如何尽心尽力地为百姓做事的,她曾经犹疑过。她在想她是不是太自私了,为了自己的理想和事业,放任他这样一个仁君之才退出皇权之争,陪她流连山水,守拙田园。 可是现在,她不再犹疑了。 她没有那么伟大,整天把黎民苍生放在心上,挂在嘴上。她只想跟她爱的人柴米油盐,幸福快乐地厮守几十年。而不是让他踩着至亲兄弟的鲜血和尸骨,坐上那把龙椅,揣着满心的孤独和阴暗,高处不胜寒。 那样的人生有什么意思? 说她自私也好,说她魅惑乱国也好,她都会不改初衷,坚持自己一直所坚持的东西。 “知秋妹子,饺子煮好了。”燕娘的声音自门外传来,打破了一室的温馨旖旎和沉默肃然。 叶知秋应声出门,喊了张弛进去善后,自己则往厨房而来。 “知秋妹子,康九爷不是去京城了吗?这咋半夜三更地回来了?”一看见她,燕娘和腊梅就围了上来打听,满脸八卦,眼神暧~昧。 碍于他的身份,叶知秋不好说什么,笑了一笑搪塞过去,便把话题转开,“我和康九爷还有点事儿要商量,你们先吃吧。替我跟爷爷说一声。待会儿我过去给他磕头。” 按照这边的风俗,跨年饭要在子时前一刻钟左右开席,全家人一起跨年。子时一到,儿孙们就要在饭桌前给家里的长辈磕头拜年。 不过现在情况特殊。她只能舍了成老爹和虎头去陪凤康了。 “哎,行,你快去吧。”燕娘和腊梅善解人意地催促着她,“成大伯那儿有我们陪着呢,没事儿的。” 叶知秋跟她们道了谢,端着两盘饺子回房,就见凤康已经穿戴整齐,正倚在榻上打着盹儿。听她走近,懒懒地睁开眼睛,“你再不回来我就睡着了。” “谁让你死撑了?”叶知秋嘴上嗔怪地说着。将饺子放下,拿起筷子夹了一个送到他嘴边,“来,快吃吧。” 凤康张嘴接了,眼睛半睁半闭地望着她。目光噙着满足的笑意。 他很庆幸,他假公济私地赶回来了。如果不是这样,他现在恐怕还坐在偌大的宴会场里,和一群貌合神离的兄弟姐妹举杯共饮,说着言不由衷的吉祥话。 不会像此时此刻,感觉这么温暖,这么幸福。这么踏实。 他不记得自己吃了几个饺子,只记得她笼在烛光里恬静的脸孔和温柔的眼神。子时前后,不知从哪里飘来一阵钟声,空灵而悠长,不紧不慢地宣告着新一年的开始。 “新年快乐!” 她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微笑地说道。 他追逐着她的唇。深深地吻下去。他很想告诉她,他很快乐,只要有她在身边,他就比任何时候都快乐。可惜他实在太困了,没有说话的力气。一吻之后,便倒在她怀里沉沉地睡了过去。 叶知秋抱了他很久,知道手臂酸麻,才把他放下来。给他盖好被子,坐在旁边静静地凝视着他的睡脸。 这个男人并不浪漫,甚至可以说很笨很傻。此时此刻,她的心却被幸福装得满满登登的。原来爱一个人,不需要海誓山盟,也不需要鲜花红酒,只要能这样看着他就够了。 今天,是她两世加起来,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年! “姐姐。” “叶姐姐。” 虎头和鸣儿在门外扯着嗓子大喊。 叶知秋唯恐他们把凤康吵醒,赶忙起身走了出来,“你们瞎喊什么呢?” 虎头探头,顺着门缝往里瞄,“姐姐,姐夫呢?” “叶姐姐,我爹呢?”鸣儿鹦鹉学舌一样跟着问。 “他睡着了。”叶知秋答了他们的话,又板起脸来教训虎头,“谁让你管他叫姐夫的?” 虎头嘿嘿地笑着,“姐夫让叫的。” 叶知秋蹙眉,“以后不准这么叫了,听见没?” “为啥?”虎头不解地追问。 叶知秋有些头疼地揉了揉眉心,蹲下来,把声音放低了些,“姐夫是成亲之后才能叫的,没成亲不能随便乱叫。让别人听见,会说闲话的,你明白吗?” 她并不怕别人说闲话,经历了山洞坍塌事件,她和凤康的关系就是想瞒也瞒不住。之所以不让虎头叫姐夫,是为了给自己的将来留有一丝余地。 这些事情,虎头一个小孩子是不会懂的,她只能说一些他能理解的话。 虎头乖巧地点了点头,“明白了,我以后不管他叫姐夫了,还是叫康九爷吧。” 鸣儿一听这话,小大人一样地长出了口气,“太好了,那我以后也不用管你叫小舅舅了。” “现在不叫就不叫呗,等姐姐和姐夫……啊,不对,是康九爷。等姐姐和康九爷成了亲,你还得管我叫小舅舅。”虎头洋洋自得,一副吃定他的模样。 鸣儿苦着小脸,眼巴巴地看向叶知秋,“叶姐姐,你能不能别跟我爹成亲啊?” —— 第233章 分房 都说孩子是心口相通的,每一句不经意的话都源自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叶知秋知道鸣儿并不是针对她,只是害怕凤康成亲,有了自己的儿女,从而冷落他,她却无法置身事外,一笑而过。毕竟将来要和他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变成一家人的。 作为“叶姐姐”可以轻松相处,作为“后娘”怕是就未必了。 看着一脸认真请求她的鸣儿,想起燕娘的话和元妈的经历,她的心情微微有些沉重。对待小孩子不能敷衍,更不能说谎,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好在虎头插科打诨替她解了围,“你不想管我叫小舅舅拉倒,等姐姐成亲生一大串儿娃,他们都管我叫小舅舅,我才不稀罕你哩。” “我还不稀罕你哩。”鸣儿不屑地扬着下巴。 “我不稀罕你!” “我不稀罕你!” …… 一大一小两个孩子争得脸红脖子粗,叶知秋习以为常,也不劝,由着他们吵去。起身来到堂屋,照例给成老爹和元妈磕了头,坐下来陪大家说话。 大家都知道凤康回来了,却善解人意地不提不问。不知不觉三更过半,外面的鞭炮声渐渐稀疏。孩子和上了岁数的人有些熬不住了,于是回家的回家,回房的回房,各自休息。 五更末,在一阵紧似一阵的鞭炮声中,东方天际露出第一抹晨曦。吃过早饭,大人孩子走家串户开始拜年。 成老爹早早准备好了压岁钱,坐在堂屋等着。往年家里穷,村里人怕他尴尬,都不许孩子去成家拜年。他眼睛不好,也不便四处走动,每逢过年心里都觉得空落落。 如今日子过好了,眼睛复明了,他一心想弥补往年的缺憾。因此年前就知会了相熟的人。年初一一定要让孩子们来拜年。 最先来的是董武一家,夫妻二人领着四个丫头,还带了半篮子炒熟的葵花籽,说是自家院子里种的。随后。包括老牛叔一家在内,在山坳里做事的人都带着孩子陆陆续续地来了。 趁着大家说说笑笑没留意,水杏儿将叶知秋拉到僻静的地方,“知秋妹子,我能跟你商量件事儿不?” 叶知秋见她脸色不太宽展,想她可能遇到什么难处了,笑着点头,“行,你说吧。” 水杏儿看了她一眼,才犹犹豫豫地开了口。“我和你多禄大哥想分家单过。” “分家?”叶知秋有些惊讶,“为什么?” 据她所知,水杏儿好脾气的人,跟多禄恩爱有加,跟公公婆婆小叔小姑也是相处和睦。而且去年夏天刚给老牛家添了一个大胖小子。被全家人当作功臣。 形势大好的,怎的突然要分家呢? “你跟牛婶闹别扭了?”她猜测地问道。 “没有。”水杏儿两手揉搓着衣角,一副难以启齿的样子,“去年你多禄大哥在你这儿干活儿,不是挣了不少钱吗?那钱都让婆婆要去了,说是攒着翻盖新房,好给多寿说媳妇儿。 你多禄大哥那人实诚。又孝顺,不会藏着掖着,有多少就交多少,我一文钱也没见着。 知秋妹子,你可别嫌我小气,我不是不乐意把钱交给家里。我一个女人。一年到头总得扯布做两件衣服吧?我娘家有事儿,我也得去凑个人头吧?不能每次都伸手管婆婆要钱不是? 你也知道,我婆婆那人嘴碎,说话儿不走心,有时候挺伤人的。 这事儿我想了好些日子了。还是把家分了吧。往后你多禄大哥挣了钱,拿出一半儿来交给婆婆。多寿成亲,我们再给添点儿。 将来公公婆婆老了,不能动弹了,我们当长子长媳养着伺候着,不用多寿他们两口子管……” 分家的缘由叶知秋倒是听明白了,有一件事还没弄清楚,“你们想分家,应该找老牛叔和牛婶商量才对,为什么要找我呢?” “要是能找他们商量,我就不跟你张这个嘴了。那天我提了一句,婆婆摔盘子摔碗闹了一天一宿。”水杏儿说着,眼睛已经蒙上了一层泪光,“我是实在没法儿了,才来找你帮忙。” “你是想让我帮你劝劝牛婶吧?”叶知秋面露难色,“可那是你们的家务事,我一个外人不好掺和啊。” 牛婶那种人,油盐不进,认准一件事,只要不吃亏不上当,一百头牛也拉不回来。更何况是分家这么大的事,只怕谁劝都没用。 “我知道,我不是让你去劝我婆婆。”水杏儿赶忙解释,“我听你多禄大哥说,开春之后,你有一个大活儿让他干,一忙起来就没白没黑的。这儿离村里好几里地呢,不能让他每天来回跑不是? 你跟我婆婆说,让你多禄大哥搬到你这儿来住。他来了,我能不来吗?我们都来了,这家不就分开了? 房子我们自己盖,地还得用你的……盖房子的钱,我们一时半会儿拿不出来,怕是还得跟你挪借,你从多禄大哥的工钱里面扣就是了…… 对了,跟我婆婆不能说实话,就说房子是你给我们住的,就跟隔壁杨家大哥大嫂一样儿。 年前杨家大哥大嫂住过来的时候,我婆婆眼红得不行,整天念叨,说我们家好几口人累死累活的,都没住上砖瓦房,倒让一个外村的占了大便宜。 你这么跟她说,她觉着得了便宜,一准儿同意。” 听了她这番话,叶知秋忍不住笑了起来,“水杏儿嫂子,看不出来,你还挺有心眼儿的。” “我这不也是被逼的吗?”水杏儿脸色涨红,“按理来说,大年初一这么好的日子,我不该说这事儿。可我平常日里带着个孩子,实在抽不出空儿来,你多禄大哥脸皮又薄,抹不开面儿来求你……” 叶知秋止了笑,“这么说,你跟多禄大哥商量好了?” “他是当家的。要没他点头,我敢做这个主吗?”水杏儿说着拉住她的手,“知秋妹子,说实话。瞧见村里那些婆子媳妇在你这边干活儿,我心里痒痒。 孩子现在太小,我脱不开身儿,走不远。要是能搬过来,离着近了,我也想抽空做点儿啥。我不指望挣多少钱,就是想跟你学点儿本事。” 叶知秋正打算扩建农场,人力物力财力无一不缺。水杏儿能有这份心,她求之不得。略一思量,便答应下来。“好吧,我去跟老牛叔和牛婶说说,不过他们能不能同意,我可不敢保证。” “你去说,他们准同意。”水杏儿喜出望外。迭声道谢,“知秋妹子,我谢谢你了,真是太谢谢你了。” 两人商议妥当,一道回到堂屋。 牛婶一见儿媳,就把哇哇大哭的孩子递了过来,嘴里埋怨道:“这老半天你跑哪儿去了?把娃都饿坏了。” 水杏儿低眉顺眼不作言语。抱了孩子,避开人去喂奶。 叶知秋笑着接起话茬,“牛婶,你别怪水杏儿嫂子,是我拉她商量事情去了。” “知秋姐,你跟我嫂子商量啥了?”多寿嘴快地打听。 有人“配合”。叶知秋便不拐弯抹角,直截了当地把她和水杏儿商量好的事情当众说了,“我刚才问了一下水杏儿嫂子的意思,她说做不了主,让我来问你们。 老牛叔。牛婶,多禄大哥,你们都是怎么想的?” 牛婶听说给分房子,两眼熠熠地放着光亮,“大侄女儿,那房子是跟你们家这么大的砖瓦房不?你瞅瞅,我们家现在可是三辈人,从爷爷到孙子七八口子呢,没有这么大的房子可是住不开。” 多禄听她这话的意思,是想全家人一起搬过来,面色一紧,忐忑地望着叶知秋。 “牛婶,你误会我的意思了。”叶知秋笑着道,“我让多禄大哥过来住,是为了干活儿方便,没有必要把家搬过来。” 牛婶不乐意了,“阿福整天住在你这儿,多寿也一个月二十天不着家,他们三口再搬过来,家里就剩下我和你老牛叔,还有啥意思?这不是把我们一个好好的家活活拆散了吗?” “娘,你说什么呢?”阿福扯了她一把,“知秋姐姐那不是为我哥好吗?” “你闭嘴。”牛婶挣开阿福的手,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别人能拖家带口地搬过来住,咋轮到我们家就不行了?” 叶知秋知道她说的别人是谁,“杨大哥家里孩子小,老人身体不好,除了他们夫妻两个,没有别人可以照顾他们。我允许他们全家搬过来,是为了让杨大哥和燕娘能安心在我这里干活儿。 牛婶身体这么硬朗,耳聪目明,能说会道,应该不需要别人照顾吧?” 牛婶被她几句话噎住了,嗫嚅地道:“我们是一家人,分开过算咋回事儿?” “我只是提议,不强求。至于来不来住,你们自己商量。来呢,开冻之后我就准备房子,不来就算了。”叶知秋感觉她身上的毛刺又有冒头的趋势,故意把话说得重了些,“我这儿的房子只给干活儿的人住,不养闲人。” 牛婶不服气地争辩,“我们咋成闲人了?你老牛叔没给你干活儿啊?再说了,有些活儿我也能干……” “牛婶,你忘了你当初答应过我什么了?”叶知秋笑着截断她的话茬。 牛婶表情僵了一下,眼神游移着,“那都是啥时候的事儿了,大侄女儿你咋还记着呢?” 经过刘婶的大力宣传,叶知秋和牛婶约定的事情可谓人尽皆知。大家心知肚明,她也无需把话挑明,让阿福和老牛叔他们没面子。 目光扫了扫董武等人,“麻烦你们帮我传传话,凡是在我这里常年做工的人,如果想过来住,都可以告诉我,我会给你们准备房子。 在我这里干满三年,房契就归你们。干满六年,房子所属的地契也归你们。到时候无论你们是想买想卖,还是想接什么人来住,我都管不着。 但是在此之前,我只收干活儿的人,他们的妻子或者丈夫,以及他们必须抚养照顾的孩子或者老人。” 一听这话,满屋子的人都不淡定了,嗡嗡地议论起来。 董武和江红月交换了一个眼色,第一个举手,“知秋妹子,我们家没老人,除了我们两口子,就这四个丫头片子。大丫头也能干活儿,不吃闲饭,我们一家子搬过来住行不?” “行。”叶知秋爽快地点头,“我记下了,开冻之后就给你们盖房子。” 田根坐不住了,“知秋姐,我也想搬,我这就回去跟我爹商量去。” 说完不等叶知秋回话,就一溜烟地奔出门去。 有他们带头,其他的人也纷纷表示,愿意搬过来住。牛婶唯恐晚了没自家的份儿,急忙推了多禄一把,“你快说话啊。” 多禄摸不清她的意图,不敢随便表态,“人家知秋妹子只收干活儿的人……” “我和你爹不跟你们一块儿住,先把房子占下再说。”牛婶压低了声音催促。 “哎。”多禄闻言心中大定,扯着嗓子喊道,“知秋妹子,我娘同意我和水杏儿过来住了。” 叶知秋抛出了足够的诱饵,自是不怕牛婶不同意。让阿福把想过来住的人以及家里的人口记下来,准备按人头盖房分房。 一通忙碌,不知不觉便到了晌午。她回房看了一眼,凤康还在呼呼大睡,没有要醒的迹象。替他掖了掖被子,便去厨房做饭。 “知秋姐姐。”阿福拿着几张写满人名的纸来找她,“你看看,要搬过来住的有十几家呢。咱们本来就缺钱,你还要给他们盖房子,你到底怎么想的啊?” 叶知秋接过那几张纸看了翻看了一下,才语重心长地给她解释,“罐头工坊和蔬菜大棚那边的人,都是我们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人才,每一个都是摇钱树。 我们的农场现在规模还小,别人也许不把我们当回事。等将来做大了,难保不会有人来挖墙脚。我们不能时时刻刻盯着我们的人,万一被挖走了,就会给我们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我这么做,是为了稳固人心,把他们的根扎在这里,防患于未然,你明白吗?” “我明白了。”阿福了悟地点了点头,又皱了小脸道,“开了春,要开荒,要建牧场,还要盖这么多房子,银子从哪儿来啊?” —— 第234章 祝你幸福! 分房的想法,叶知秋很早之前就有了的。只是碍于资金短缺,没想这么快付诸实践罢了。 杨顺一家搬过来,虽然大家不像牛婶反应那么激烈,把什么话都挂在嘴上,想必背地里多多少少都有些微词。如果再加上多禄和水杏儿,他们心里就更不平衡了。 迟早要做的事,索性趁这次机会,让该搬的都搬过来,免得夜长梦多。 银子方面,她是有考虑的。 “咱们那些银子,先紧着盖房子用吧。实在筹不到钱,明年再建牧场就是了,最重要的是把人留住。” 阿福大眼睛骨碌碌地转了两圈,凑过来小声地问道:“知秋姐姐,你不能跟王爷筹措一些银子吗?” “不能。”叶知秋答得很是干脆,“我是不会用他的钱的。” “我是说借,将来再还给他……” “那也不行。”叶知秋严肃地看着她,“我缺钱的事,你不要告诉他,知道吗?” 阿福不太理解,“为什么啊?你们都这么好了……” “正因为好,我才不能用他的钱。”叶知秋神色缓和下来,在她肩头按了按,“有些事你现在不懂,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钱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会想办法的。” 阿福不乐意地撅起嘴巴,“你又拿我当小孩子看。” “行,我不拿你当小孩子,明天就把你牵到坊市卖个好价钱,赚点儿本钱。” “什么叫牵啊?把我当驴呢?” “谁把你驴啊?”多寿一脚迈进来,捡了个话尾巴。 阿福送了他一对儿大白眼,“怎么哪儿都有你?” 多寿也不恼,笑呵呵地看向叶知秋,“知秋姐,刘鹏达找你。” 叶知秋有些意外,“鹏达来了?” “是啊。”多寿点头,“他说有几句话要跟你说。不好意思进屋,在外边儿等着你呢。” 因为刘叔和刘婶接二连三来闹事,阿福对刘鹏达的印象也一落千丈,皱着鼻子道:“做了秀才老爷。架子也变大了。使唤我哥跑腿儿不说,还让知秋姐姐去见他,什么人啊!” 叶知秋并不对此发表意见,吩咐她照管灶火,便摘掉围裙出门而来。 半年不见,刘鹏达的个子又长高不少,皮肤白了些,显得整个人更加清瘦。看见她,眼睛先是一亮,随即又黯淡下来。略作踌躇。迎上两步,“知秋姐……” “鹏达,什么时候回来的?”叶知秋微笑地跟他打招呼。 “昨天下午。”刘鹏达目光闪躲着,似乎不敢跟她对视,“知秋姐。那件事我听说了,我替我爹和我娘给你赔不是了,你别记恨他们。” 叶知秋不接他的歉意,“你要是有心,就去跟龚阳赔不是吧。” 刘鹏达面露赧色,低头道:“我听知秋姐的,待会儿就去找龚阳大哥。当面跟他道歉。” “梅香怎么样了?”叶知秋不想再说这件事,将话题转开去。 她跟人打听过,大家都说见过刘家请大夫,但不知道梅香现在是什么情况。村里流言四起,纷纷猜测梅香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说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人相信梅香只是得了痨疝。 总之。梅香的名声是彻底被那对糊涂爹娘给毁了。 “三姐的病已经大好了,我看她好像也想开了,能吃能睡,也比以前爱说话了。”说起这个,刘鹏达的表情稍显欣慰。“我跟我爹和我娘说好了,等三姐把身子养好,就把她送到赤荆府去。 先前教我读书的先生有一位亲戚住在赤荆府,三姐去了那里就能从头开始了。找个对她好的男人,生几个娃娃,好好过日子。” 叶知秋对赤荆府没什么印象,不过从他的话中也能听出来,一定离清阳府很远。虽然她不太赞同这种躲避与欺瞒的做法,可这是刘家的事情,她不想发表意见。 刘鹏达见她只笑不语,心里莫名地有些失落。抬眼看向隔壁的院子,结构几乎跟成家的院子一模一样,只是气氛森沉,给人一种冷肃的感觉。 “知秋姐,我听说你和那位京城来的少爷……好了,是真的吗?” 叶知秋早就料到他会问这件事,也没打算隐瞒他,“是。” 刘鹏达收回目光看着她,眼底隐着不甘和痛楚,还有几许怒意,“你不是说,不想嫁给有权有势的人吗?为什么又改主意了?” “因为他愿意为我放弃权势。” 叶知秋淡淡的语音,可听在刘鹏达耳中犹如惊雷。他不敢相信地张大了眼睛,“他……愿意入赘?!” 那位“京城少爷”他是见过的,不止见过,还亲手把人打晕过。且不说本人的容貌气度,就是身边的仆从,随便拿出一个来,都让他望尘莫及。 那个人,用脚趾头想想都不可能是普通人。然而就是那样一个不普通的人,居然愿意到一个小小的农家做倒插门女婿? 这怎么可能? 叶知秋听出他会错了意,却不愿多作解释。她和凤康的事情,没有义务跟他一一汇报。告诉他这些,也是出于对他的尊重。 “鹏达,好好读书,考取功名,你将来一定会遇到比我更好的姑娘。” 刘鹏达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没能说出来。 他能说什么呢? 一直以来,他只是嘴上说喜欢,没有为她做过任何事。相反,他的家人还一次又一次地做出荒唐的事情滋扰她。那样高贵不凡的人都可以为了她纡尊降贵,而他除了对不起,什么都给不了她。 就连“我愿意入赘”这样的字眼儿,都不愿意提,不敢提。这样的他,还有资格说什么呢? 有那样的男人相伴,她就不需要他的庇护了吧?那他也就没有回到清阳府做官的必要了。 是啊,她不需要他,至始至终,从来都没有露出过需要他的意思。对她来说,他只是邻家的弟弟。或许从今往后,弟弟都不是了,只是相识的同乡。 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他眼神复杂地凝望了她良久,才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说道:“知秋姐,祝你幸福!” “谢谢。”叶知秋把这两个字说得礼貌客气。 刘鹏达苦笑了一下,没再言语,转身默默地走了。瘦长的背影,在白雪枯树的映衬下,显得分外萧瑟。 目送他走远,叶知秋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正要回身,就听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略显不悦的声音,“为什么叹气?” —— 第235章 仰仗我有什么不对? 叶知秋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惊然回头,就见凤康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身后,俊脸冷沉,“不爽”两个字在脑门上若隐若现。 “你怎么走路没声啊?人吓人会吓死人的你知不知道?”她抚着胸口抱怨。 “你少东拉西扯,回答我的问题。”凤康盯着她的眼睛,“刚才为什么要叹气?” 叶知秋跟他对视了半晌,“噗嗤”一声笑了,“我叹口气你吃的哪门子飞醋啊?” 被她一语揭穿,凤康老脸发烫,矢口否认道:“我哪里吃醋了?” 叶知秋靠近一些,瞄着他的脸色,“那你是有起床气,想找茬跟我吵架?” 凤康看着她近在咫尺、笑意轻盈的脸庞,丝丝缕缕萦绕在胸口的焦躁和恼火犹如轻烟一样,随风而散。 他的确是吃醋了,而且他很清楚,自己完全没有必要吃这个醋。也许是因为临睡前那一刻的感觉太过温暖和满足,他做了很长的一个美梦,梦里只有他和她。 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她的身影,心里便空落落的,好像丢了魂了一样。匆匆出门来寻,刚好看见她和刘鹏达站在一起。那少年看她的眼神,清清楚楚地写满了疼痛的情意。 这让他很是不快。 “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我在梦里都惦记着你。你不守在我身边也就罢了,还跑来跟别的男人私会。”心里的火气消了,嘴上却不饶人。 听了他这另类的告白,叶知秋忍着笑,一本正经地弯下腰去,“是,我有罪,我忏悔。” 凤康对她良好的认错态度很满意,眉眼含笑地将她扶起来,顺手牵羊。在她唇上偷了一吻。 叶知秋紧张地跳开去,前后左右扫视一圈,见没人注意这边,才松了口气。嗔道:“来来往往的人这么多,被人看见怎么办?” “你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拉进房里,趁我人乏体弱,无力反抗,强行剥光了我的衣服,还留我住了一宿。”凤康似笑非笑地打睨着她,“现在才想起来避嫌是不是太晚了?” 在他几句话的撩拨下,叶知秋不由自主地想起浴池的一幕,那压迫和灼热的感觉又浮现出来,心跳加速。脸便不受控制地红了。 明明不是那么一回事,这般反应,倒像是她真的趁人之危,占了他的便宜一样。 “昨天晚上那样的好事,这辈子都不会有第二次了!” 她恼羞成怒。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便扔下他径直进了院子。 凤康望着她气呼呼的背影,似惋惜又似向往地低叹道:“笨女人,当然不会有第二次!” 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可身在皇家,岂能不懂男女之事?对这方面的事,他曾经很反感很排斥。甚至怀疑过自己是不是有什么毛病。然而遇见她之后,封锁了多年的欲~望时常蠢蠢欲动。 为了她的清誉,为了将来成亲的时候少一些是非,几次三番,他忍得很辛苦。再遇到昨天夜里的情况,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把持得住。 还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名正言顺地跟她在一起,这漫长的日子该怎么熬呢? 张弛在旁边侯立了半晌,直到他敛了思绪,表情松动,才迈步上前。请示道:“主子,午膳如何安排?” 按照王府的规矩,初一这天一大早,府里的下人都要给主子磕头拜年,说些吉祥话,领取赏钱。张弛这话的用意,就是想问问,要不要趁午饭的机会,把早上没做的事情补上。 凤康自是明白的,“既不在府里,往年那些规矩就免了吧,赏钱照发。我回来还没有拜会成家老爷子,午饭就不回去吃了,你们也能自在一些。” “是,属下明白。”张弛躬身退下,回到隔壁传令去了。 考虑到凤康长途跋涉,胃肠虚弱,叶知秋特地做了几道清淡的小菜和一道温补驱寒的汤。 元妈知道凤康的身份,不愿和他同桌吃饭。叶知秋体谅她的心情,在灶间另设一席,喊来云罗、虎头和鸣儿,陪她一起吃。凤康和成老爹那边,就由龚阳作陪。 成老爹是第一次“见”凤康,席间一直有意无意地打量他,心情时喜时忧。 喜的是这个后生仪表堂堂,跟秋丫头正相配;忧的是,秋丫头再怎么出色,终究是个农家女,嫁到大富大贵的人家,将来怕是要吃不少苦头。 有心嘱托几句,又怕自己嘴笨说不到点子上,反倒坏了孙女儿的好姻缘。 凤康是本着爱屋及乌的心态来拜会成老爹的,只是他跟长辈相处的经验,多半来自他那位不着调的皇帝老爹和同样不着调的汤先生,用在成老爹身上显然不合适。 这老爷子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有什么心思都摆在脸上。他看得出来,却不便点破。然而除了叶知秋之外,实在没什么共同语言,只能一味寻了由头敬酒,“成老爷子,恭喜你重见光明。” “哎,哎。”成老爹第三次受宠若惊,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学着他的样子一饮而尽。 龚阳未免僵局,努力寻找两个人都能插上嘴的话题来说。说来说去,就说到了叶知秋开春建牧场的事情。 凤康听者有心,不动声色地打探了几句,从龚阳的言辞和神色推断出叶知秋财政困难。吃过午饭,便来找她说话,“你缺多少银子?” 叶知秋闻言一怔,“你听谁说的?” “一万两够不够?”凤康答非所问。 叶知秋眉头蹙起,又慢慢地舒展开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谢谢你。钱的事我会自己想办法,你不用替我操心。” 她把话说得这样客气,让凤康心里很不舒服,眸色沉沉地看着她,“我为什么不能替你操心?” “你可以替我操心,但是我不能用你的钱……” “为什么不能?”凤康的质问声紧接着她的话音响起,“到现在了,你还想跟我划清界限吗?” 听他语气中染着浓浓不悦,叶知秋心头微沉,握住他的手,神色郑重地道:“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不是想跟你划清界限,我只是不想让别人以为我是仰仗你才发家的。” “你是我的女人,仰仗我有什么不对?”凤康长眉紧拧,“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你为何要在乎别人的看法?” —— 第236章 认亲 叶知秋沉默下来,良久之后才开了口,一字一句,说得缓慢清晰,“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人,这也许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或借或送,你交我接,关起门来谁也不知道。 可你不是,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有无数人关注评判。你我之间,注定了不可能有‘两个人’的事。 今天我用了你的钱,明天有人问我:你一个村姑凭什么站在华楚国最尊贵的皇子身边?我要怎么回答?我无法坦然地说是因为爱情,即便我装作坦然地说了,他们也会笑掉大牙。 在世人眼中,村姑就应该嫁莽汉,要是嫁了王爷,就是出卖美色,攀附富贵。” 凤康不理解,“你不用我的钱,他们就不会这样以为了,就不会笑了吗?” “我不能阻止别人怎么想,至少在别人当着我的面笑的时候,我可以直视他们的眼睛,问心无愧地告诉他们:我叶知秋爱的是凤康这个人。” 叶知秋说着,与他相握的手紧了紧,“凤康,我不能用‘钱’这种东西来印证他们的偏见,那样会侮辱你,侮辱我自己,更侮辱了我们的感情,你明白吗?” 凤康不知道自己明白了没有,只觉某根心弦被她的话语拨动,震颤不休。他一直以为想要彻底俘获她的芳心,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需要更多的时间,付出更多的努力。 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她早就跟他一样交付了真心,用她独有的方式,独有的风格。是他太过自我,没能深切地感受她这份用心良苦的爱。 “你不想用我的钱就不用,只要你心里舒服,怎样都好。”他把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抱住。“不过你要记住,不管什么时候需要我,言语一声,我随时恭候。” “嗯。我记住了。”叶知秋重重点头。 相聚的日子总是过得那么快,转眼就到了年初三。晌午时分,凤康接到一封急报,便匆匆地告别了叶知秋,轻装简从地赶往旬阳府。 叶知秋不知道急报上具体写了些什么,从他的言辞之中推测,应是赈灾款项出了什么问题。那是他的公事,她没有过多追问。只是遗憾,没能早点儿把那件羽绒服做好,给他带上。 好在冬天已经接近尾声。过完春元节天气就会开始转暖,严寒的日子也持续不了多久了。 年初八是大吉大利的好日子,城里的酒楼、茶肆、钱庄、客栈、医馆和当铺都选在这天的吉时开张迎客。今天的闻府,也处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 年初四的时候,闻苏木到成家拜年。带了叶知秋的口信回来,说会在今天过府拜见。这“拜见”意味着什么,闻夫人心知肚明,当下就吩咐身边的两大丫头着手筹备。 今早五更刚过,府里的下人们就在东霞和西月的分派下忙碌起来。辰时三刻,万事俱备,就等叶知秋送上门了。 叶知秋听了元妈的建议。在巳时前一刻抵达闻府。随她同来的是阿福和多寿,多寿主要负责赶车搬运,阿福负责替她保管待会儿要送上的礼物和红包。 东霞和西月一早就在大门外候着了,待三人到了近前,双双笑着迎上来。彼此寒暄几句,西月一声吩咐。五六个小厮呼啦啦地围上来,提东西的提东西,卸车的卸车,喂驴的喂驴,分工明确。手脚勤快。 叶知秋和阿福跟着两个大丫头往前厅而来,多寿则被请进门房倒座,喝茶吃点心去了。 闻府座落在清阳府的东城,位置并不显眼,也不似雪亲王府那样高墙朱门,屋脊重重。三进三出的宅院,比大多数商贾富户的宅邸还要朴素一些,胜在齐整敞亮,精致干净。 一进闻家大门,就能嗅到一股淡淡的药香。甜中带苦,涩中微辛,随着冷冽的空气流进胸腔,令人神清气爽。 闻夫人今天特地换了一身深红的袄裙,衣襟和裙摆绣着大朵的牡丹花,绣线之中镶着金丝,配上高髻金钗和珍珠耳环,掩去了几分咄咄逼人的英气,多了几分雍容慈贵。 叶知秋迈进厅堂门槛,还来不及看清座上的各色人等,就见一阵红色旋风刮了过来。 “丫头,你可算来了,让我好等。”闻夫人热络地拉起她的手,面带欢喜,上下打量。 东霞很有眼色地替她取下罩在外面的棉氅,使她露出整个身形。只见她上身穿了一件银粉色贴身夹袄,裁剪得体,含蓄又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少女玲珑的线条。下面是一条颜色略深的及踝长裙,下摆一侧缀着立体的花叶,精致小巧。 头发梳成比较简单的十字髻,额前的散发编成麻花辫别在鬓侧,只用两朵绸花装饰。脸上稍稍涂了些水粉,眉不画而黛,唇不染而朱。被寒风扫掠,脸颊和鼻头微微泛红,更添了两分俏丽。 莫说闻夫人两眼赞许,正襟危坐的闻老太医和闻老爷都觉眼前一亮,就是见惯了她风姿的闻苏木也是目光一怔。 西月想起第一次见面,她提刀杀鸭,满身鸭毛和血点,跟现在这秀雅清丽的模样相比,简直天差地别,忍不住掩嘴笑道:“这么一看,叶姑娘还是个百里挑一的美人呢。” “叶姑娘天生就是美人坯子,只是平日里不爱打扮罢了。”东霞唯恐她语出失礼,笑吟吟地接起话茬。 “两位过奖了。”叶知秋跟她们客套了两句,福身给闻夫人见了礼。 闻夫人将她拉起来,给她引见闻老太医和闻老爷。 闻老太医已经年过六旬,除了须发灰白,不见分毫老态。腰板笔挺,脸膛红润,不见什么皱纹。眼睛明亮深邃,带着行医之人特有的和善和谨慎。在宫中待久了,说话很是简洁,而且习惯性地字斟句酌。 闻老爷四十多岁的年纪,无论容貌和气度,都和闻苏木有七分相似。只是经过岁月的磨砺和洗礼。比闻苏木多了几分沉敛,浑身透着一股儒雅。笑容温和,谈吐有礼,很容易让年轻人心生孺慕。 这父子二人从闻夫人和闻苏木口中听说了不少有关叶知秋的事情。心下对她多少都有些好奇。待她落座之后,便有意无意地寻了话题和她攀谈。 叶知秋多半时间都在微笑倾听,偶尔被他们问起来,也只是单纯地回答问题,很少发表见解。闻老太医和闻老爷见她言谈落落大方,态度不亢不卑,举止进退有度,对她的好感直线上升。 外面天寒风烈,厅内温暖如春,宾主谈笑宴宴。和睦得像是一家人。 眼看到了晌午,东霞出言提醒,“夫人,吉时到了。” “好,那就上茶吧。”闻夫人朗朗的话音之中带出几许迫切。 东霞应了声“是”。从候在门边的丫鬟手里接过装有茶盏的托盘。西月拿了锦绣蒲团,分别摆在闻老太医、闻老爷和闻夫人座前。 叶知秋跪下奉茶,磕头,改口叫祖父,父亲和母亲。 闻夫人送了一整套的头面首饰,钗簪珠花各一对,贴额。璎珞,耳环,手镯,串珠,饰戒,腰坠。还有一枚女儿用的长命锁;闻老爷送了两本珍藏的古书;闻老太医没费什么心思,直接送了她两张面额百两的银票。 因为跟闻苏木是同辈,不必跪下磕头,双手奉茶,福礼喊一声兄长就可以了。 闻苏木喝了茶。起身回敬,同样送上一份见面礼。那是一方半尺来长的玉石算盘,碧玉的框架,白色的算珠,轻轻一动,玉石相击,发出叮咚悦耳的脆响。 礼尚往来,叶知秋也把自己准备好的东西一一送上。闻老太医和闻老爷、闻夫人每人得了一身面料和做工都属上乘的衣服,闻苏木则拿到一个沉甸甸地锦袋,里面装着一串铜钱和一张空白的纸。 见他一脸茫然和不解的样子,叶知秋笑着解释道:“六百文铜钱是你给我爷爷看病应得的诊金,那张纸是聘书。” 闻夫人误会了“聘书”二字的意思,面容一动,脱口问道:“什么聘书?” “聘请大夫的文书。”叶知秋简略地回答了她的问题,将目光转向闻苏木,“我那里有学堂,有作坊,还有菜棚,孩子们和干活儿的人经常受伤生病。 进城看病不方便,大夫又不愿意到乡下出诊,所以我想请你给我们当驻守大夫。 你要是愿意的话,开春之后我就在山坳里给你专门建一间医馆。采购药材的钱我来出,你只负责看病。每个月我会发给你固定的工钱,卖药的钱归医馆所有,出诊收取的诊金你自己留下。 大概就是这样,具体的我们可以慢慢商量。” 闻夫人先是有些失望,随后又因她的话生出几分希望来,侧耳细听。 “叶姑……不,妹妹,你真的要聘我去你的医馆做事吗?”闻苏木眼带惊喜,又似不敢相信地望着她。 “是啊。”叶知秋笑着点头,“你是我的兄长和朋友,是我最相信的人。我希望你能给更多的人治病,挽救他们的健康和生命。” 她知道闻苏木渴望什么,故意把话往煽情里说。 闻苏木果不其然地激动了,脸庞因为兴奋隐隐泛红,急切地望向三位长辈,“祖父,父亲,母亲,你们意下如何?” 闻老太医感觉她这聘请大夫的方式跟太医院的规制有些相像,捋着胡须,若有所思,并不发表意见。 闻老爷神色间有些忧虑,“你医术不精,坐堂问诊怕是不妥。” “父亲多虑了。”叶知秋替闻苏木说话,“我爷爷的眼睛失明好几年了,看了很多大夫,都说没有希望了。经过兄长的精心治疗,现在已经完全好了。 他的医术有目共睹,京城来的王大夫也很赞赏他,每次跟他切磋交流,都说受益匪浅。我认为他现在行医看病,绝对没有问题。” 闻夫人心中另有盘算,倒是愿意促成这件事,“我看就让木儿试试吧,治一些头疼脑热、腹痛伤寒之类的小病,不碰疑难杂症也就是了。” 闻老爷依然不同意,“夫人还不知道木儿的脾气吗?没有遇上也就罢了,一旦遇上他岂能坐视不理?平日里配药诊疗,玩一玩无伤大雅。可坐堂问诊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怎能儿戏? 我们闻家虽说不上家财万贯,可也衣食丰足,不需他赚钱养家,又何必让他去冒这个风险?” 叶知秋原以为闻家保护欲最强的是闻夫人,现在才知道,闻老爷比闻夫人更严重。 母亲强势,什么事都要掺和一脚,替他料想周全;父亲慈善,怕他受伤,怕他乱闯乱撞伤了别人,用舐犊之情和各种良知道义束缚他的翅膀,不让他展翅高飞。 她这位干哥哥真是幸福得可怜! 闻夫人和闻老爷对话的工夫,闻苏木眼神明明暗暗地变换了数次,听到最后,无意识之间,已经将手中的白纸捏得皱成了一团。 “父亲,我……” “好了,这件事以后再说。”闻老爷语调一如既往地温和,却有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今天知秋来认亲,大好的日子,不要让这些琐事坏了一家人的兴致。” 闻苏木鼓足了勇气想要据理力争,被他打断,就如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低头垂目,默默地坐在那里。 人家老爹都这么说了,叶知秋也不好再替闻苏木讲情。 闻夫人觉出气氛有点儿僵,便吩咐下去,将府里有头脸的下人叫进来,给这位新鲜出炉的干小姐见礼。包括东霞西月在内,足有十几个人,口称“小姐”,呼啦啦跪倒一片。 叶知秋说了几句场面话,给每人发了一个装有一两银子的红包。 闻夫人把其余人打发下去,着重介绍一人,“他叫孔泉,是咱们府上的管家。” 孔泉三十五六岁的年纪,个子不高,其貌不扬,衣着打扮也很低调。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将眼底的精明隐藏在笑容之下。 “孔泉见过小姐,小姐万安。”他深深地弯着腰,丝毫没有因为她是头上顶着一个“干”字露出分毫不恭。 在诸如闻府这样的大户人家里,管家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叶知秋记得元妈的嘱咐,给他额外准备了一份红包,“孔大哥,以后常来常往,请你多多关照。” 她趁着虚扶的机会,将红包递到他手上。 孔泉拿手轻轻一掂,就知道足有十两银子之多,愈发恭谨,笑得见牙不见眼,“我一个下人,哪里当得起小姐一声大哥?小姐真是折煞我了。 日后您就是咱们闻家的大小姐,有什么事只管吩咐,我们这些下人定当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叶知秋知道这只是客套话,并不当真,微微一笑,“那我就先谢谢孔大哥了。” 西月存心想刁难她一下,眼睛瞟着孔泉手里的红包,“恃宠而骄”地插话进来,“小姐,奴婢和东霞姐姐可都瞧见了,您不能厚此薄彼是不是啊?” —— 第237章 心意 虽然元妈没有叮嘱,可叶知秋一向懂得举一反三,自是不会把闻夫人身边的两大丫鬟给忘了。{}从阿福手里接过两个针织挎包,递给东霞和西月。 水滴形状的挎包,用了黑、白、红三色棉线,黑线作底,白线和红线织成一朵朵凸起的菊花,拉线收口,垂着三色线编成的小巧叶片,很是漂亮。 每个挎包里放着一个精致檀木盒子,上下三层,每一层划成四个格子,分别装有不同颜色的水粉、胭脂和口脂。是现在清阳府最受欢迎的化妆品套装,每一盒都要七八两银子。 正直妙龄的姑娘,哪有不喜欢脂粉的?东霞和西月没想到叶知秋会送她们这么贵重的东西,惊喜之余,连声道谢。不过比起脂粉,她们更喜欢那两个造型别致的挎包。 “小姐,这荷包您是从哪家铺子买来的?”西月嘴快地打听。 “不是买的,是我自己织的。”叶知秋微笑地道。 西月曲解了“织”的意思,惊讶地看着手里的挎包,“这是用织机做出来的?” 她出身贫苦,在进入闻府做丫鬟之前,时常跟着嬷嬷和娘亲织布,赚几枚铜板贴补家用。织布方面的事情,她还是比较了解的。 从“专业”的角度来看,这种花样是无法用织机直接织出来的。更何况这个挎包从里到外都没有缝合的痕迹,更像是一气呵成的,用织机不可能做得到。 “不用织机那么麻烦,用竹针就可以了。” 听叶知秋仔细解释了针织的方法,西月很感兴趣,两眼放亮地问道:“小姐,您能不能教教奴婢?” “没大没小。”不等叶知秋开口,东霞就在她脑门上轻戳了一下,“开口问小姐要东西也就罢了,还要劳动小姐教你做针线。 你自己厚脸皮也就罢了,做什么要拉上我?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闻府教出来的丫头都跟你一样没规矩呢。” “谁说不是?”闻夫人接起话茬,瞪了西月一眼,“秋儿现在的身份不同了,日后你再这么口无遮拦,小心我打你板子。” “奴婢知道错了。”西月赶忙屈膝跪下,“小姐大人大量,千万别跟奴婢这没见识的人一般计较。” 叶知秋迈步上前,把人扶起来,“你能跟我开口,说明没把我当外人,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哪有跟你计较的道理? 我这个人随意惯了,不喜欢被人跪来跪去的。以前怎么对我,以后还怎么对我,你要是跟我太客气,我可当你跟我生分了啊!” 西月能做上大丫头,各方面想必都是出类拔萃的。闻老太医和闻老爷都在座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闻夫人的授意或者默许,一个下人怎么敢随便开口说话? 闻夫人此举的用意,无非是想考验她,看她是不是准备周全,如果准备不全要如何应对。 她若应对不当,就相当于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明白闻府的小姐不是那么好当的,能当上是她的荣幸,要知道感恩图报。当然了,闻夫人不会做得太过火,会适时地帮忙救场,趁机增进一下“母女”感情。 她若应对得当,可以进一步印证闻家女主人的眼光不错,让闻老太医和闻老爷乃至府里的下人,更加信服认干女儿的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要是连这点儿猫腻都看不出来,她这两辈子就算白活了。 听了她的话,西月面上没心没肺地笑着,看她的眼神却比先前恭敬了两分,“是,小姐,您放心,奴婢一定不会跟您生分的。” “好,抽空我教你织东西。”叶知秋把平易近人的干小姐扮演到底。 “小姐,您就别另外抽空了。”东霞接口道,“夫人盼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贴心的女儿,哪舍得这么快放走了? 依奴婢看啊,您就在府里多住上几日,陪陪夫人。奴婢们也能借夫人的光,跟您多亲近亲近不是?” 闻夫人正有此意,“还是东霞明白我的心思,秋儿,你就住下吧,我可是有一肚子的话要跟你说呢。” 闻苏木、闻老太医、闻老爷和西月也纷纷出言劝留。 叶知秋不愿拂了他们的好意,便答应下来。左右家里现在没什么事,又有龚阳他们照看,不需要她时时刻刻盯着。既然已经认了干亲,就有必要熟悉一下闻府的人和事,以免将来用得着的时候两眼一抹黑。 闻夫人很高兴,当即吩咐道:“东霞,你带几个手脚麻利的下人把西跨院收拾出来,该换的换,该添置的添置,再配上几个丫头婆子,日后那儿就是秋儿的住处了。” 叶知秋听闻夫人这语气,似乎真要把她当成闻家的大小姐供起来,赶忙道:“母亲,不用那么麻烦……” “不麻烦,就这么定了。”闻夫人不给她拒绝的机会,对东霞挥了挥手,“你快去办吧。” “是。”东霞答应着,和孔泉一道退了出去。 闻夫人在府里说一不二惯了的,叶知秋初来乍到,不好干涉,只能由着她去了。 东霞前脚出门,后脚就有下人来禀告,说午饭已经准备好了。闻夫人招呼一声,各人放下茶盏,转移到后厅吃饭。阿福被西月带到别处,指了两个三等丫鬟代为伺候。多寿也是好酒好菜,由门房的人殷勤招待。 这桌饭菜很有诚意,是按照喜宴来准备的,八盘八碗,菜肴不乏山珍海味,就连配菜都是现下市面上少见的新鲜蔬菜。佐饭的酒是叶知秋带来的,一种是果酒,一种是名为“蜀贡白”的上好的高粱酒。 闻老爷原是不饮酒的,因这是第一顿儿女双全的团圆饭,为表示对干女儿的重视,破例喝了几杯。 叶知秋平常很少喝酒,酒量不高。饶是度数很低的果酒,两轮敬下来,也有了五六分的醉意。强撑着吃了些饭菜,便到厢房休息。小睡半个时辰醒来,喝下一碗丫鬟送上的提神醒脑的汤水,酒意才散了。 闻夫人耳目灵通,不多时就打发东霞来请她过去喝茶。 她心知闻夫人有话要对她说,洗脸漱口,简单收拾一下,跟随东霞来到闻夫人住的院子。 闻夫人此时换了一身宽松的衣裙,发髻也重新梳过了,比之前多了几分随意和懒散。见叶知秋进门,招呼她到身边坐了,只留下东霞和西月伺候,将其他人都打发下去。 闲聊几句,便切入正题,“秋儿,你应该明白我认你当干女儿的用意吧?” 叶知秋点头,“明白,我会和兄长相互关照的。” “有你这句话,我心里就踏实了。”闻夫人说着从旁边拿出一个方形木盒,放在她面前,“这是咱们闻府名下一间绸缎庄的房契和地契,从现在开始,归你了。” 叶知秋把手放在盒子上,却没有打开,而是将它推了回来,“我认了这门亲,就会把闻公子当亲哥哥看待。亲人之间,不需要这种东西。” “我知道你不是贪财的孩子,我没想用一间铺子来收买你,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闻夫人将手覆在她的手背上,神色认真地道,“秋儿,你不要以为我只是想利用你,我是真的很欣赏你,很喜欢你。 跟你说句心里话,直到现在,我还是希望你跟木儿能有所发展,变成我们闻家的儿媳,掌管家业,这也是我认你做干女儿的目的之一。” 她直白,叶知秋也不拐弯抹角,“我都明白,不过我和闻公子只能做朋友和兄妹。不瞒您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闻夫人并不怎么惊讶的样子,亦没有追问她喜欢的人是谁,只顺着她的话道,“那这间铺子,就算是我给你准备的嫁妆吧。” 闻夫人出自武将之家,本身也会一些功夫,手劲奇大。叶知秋抽不回手,只能任由她按着,“我现在还没有成亲的打算,用不上嫁妆。等我成亲的时候,就算您不给,我也会张嘴跟您要的。 我刚认了亲,就接管闻家的铺子不合适。明白事理的,知道这是您的一份心意;不明白的,还以为我是奔着闻家的家财来的呢。 种下这样的印象,被人提防指点,将来我就是想帮闻公子的忙,怕是也帮不到点子上!” 闻夫人眼神微微一晃,随即松了手,朗声地笑道:“看来是我欠缺考虑了,好吧,这铺子我收回。” “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叶知秋收回手来,不着痕迹地活动了一下有些酸麻的手指,“多谢您的体谅。” 闻夫人喝了口茶,放下茶盏,含笑望着她,“秋儿,咱们已经是一家人了,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只管说出来,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叶知秋刚要推辞,话到嘴边又止住了。有一个想法从脑海里冒出来,跟小蛇一样转来转去,让她一时间拿不定主意。 闻夫人见她面露迟疑,善解人意地问道:“秋儿,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难处了?” 叶知秋抬眸看了她一眼,表情坚定起来,“母亲,我有一件事想跟您商量。” “不要叫母亲,怪别扭的,你还是喊我娘吧,听着亲近一些。”闻夫人先纠正了她的称呼,才又笑道,“有事你就说吧,什么商量不商量的。” ——rs 第238章 两成股份 叶知秋早就觉得这些文绉绉的称呼拗口了,为了配合闻家的习惯,才硬着头皮叫的。现在闻夫人主动提出来,她自是乐得从善如流。 “娘,是这样的。我住的山坳附近的有大片洼地和坡地,不宜耕种,但是草源丰富,应该很适合放牧。所以我想建一个小型的牧场,先试着饲养一批牛羊。 结果理想的话,再扩建牧场,大规模饲养。牛主要用来产奶,羊主要用来产毛,也会兼产肉和皮。同时建一座工坊,对奶、肉和皮毛进行深加工,经过商铺卖出去。 如果经营得好,牧场和田地就能相辅相成。比如牛羊的粪便用来肥田,田里产的庄稼以及秸秆用作饲料……” 听到这里,闻夫人已经猜到了七八分,“你是缺钱吧?” “是啊。”既已开了这个口口,叶知秋便不隐瞒,“我粗略估算了一下,建造牛棚羊舍,引水挖渠,加上购买牛羊的成本和运输费用,至少要三千两银子。我现在手头只有几百两,也就刚够给雇工发工钱的。” 虽然她没有明言,可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两个大丫头悄悄对视了一眼,表情或多或少都有些异样。东霞还沉得住气,西月瞟着她的眼神则带上了明显的不屑。 她拒绝接受绸缎庄,西月还挺佩服的,觉得这位干小姐有骨气。谁知道一转眼的工夫,她就跟夫人张口要钱,而且一要就是三千两,心计可真够深的。 也是,那间铺子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有房契地契摆在那儿,收是没收,铁证如山。银子这东西没个记号,装进谁的口袋里就是谁的。夫人又不会让她立字据。到时候她不承认拿了闻家的钱,谁能把她怎么样呢? 闻夫人了解叶知秋的脾气,不像西月一样想得那么偏颇,可心里也对她第一天上门就开口提钱的行为感觉诧异。因为她没有明确地说出一个“借”字。便大方地笑道:“嗨,不就三千两银子吗?娘替你出了。” 说着吩咐东霞,“你去找孔泉,支三千两银子给秋儿。” “是,夫人。”东霞答应着转身要走。 “慢着。”叶知秋喊住她,目光转向闻夫人,“银子我不能白要,算我跟您借的……” 闻夫人摆了一下手,“自家人还用得着借吗?” “娘,您先别急。我话还没说完呢。”叶知秋止住她的话头,“这个牧场能不能开起来,我并没有十成的把握。如果失败了,这银子就算是我跟您借的。我可能没办法一口气还完,我会按照坊市的规矩。算上利息,慢慢地还给您。 如果成功了,这银子就算您给我的投资。不管这个牧场将来开得有多大,都有您两成的股份。 投资是有风险的,不能保证年年稳赚不赔。赔了全部算我的,赚了您可以分得两成的红利。这两成的股份,您可以转给任何人。只要牧场还在。我就会雷打不动地履行这个约定。” 叶知秋这个提议,不管从哪方面看,闻家都不吃亏。不仅不吃亏,还占了不小的便宜。闻夫人打理家业多年,对商场上的事算不上精通,可也称得门清。怎么会听不出来? 最让她心动的,还是转让股份那一条。闻家就闻苏木这么一根独苗,所有的家业最后都是他的,那两成的股份还能例外吗? 也就是说,他不需操心。不必经管,什么都不用做,就会有大笔的进账。如此一来,她何愁儿子坐吃山空?这可比依赖别人替他打理家业实惠得多,也可靠得多。 欣喜之余,又忍不住暗自赞叹了一回,这姑娘的眼界和胸襟的确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她果然没有看错人。 心思转了好几圈,面上依然不动声色,跟她讨价还价,“当娘的给女儿花钱天经地义,哪有索还的道理?若是传了出去,我以后还怎么见人? 我看这么着吧,你若做成了,分我两成股份倒是没什么,只当我有福,得了女儿的孝敬。可若做不成,银子也不用还了,当我给你买胭脂水粉,做衣服打首饰了。” “这不行。”叶知秋坚决摇头,“刚才我说的这些,您要是同意呢,我就拟一份详细的文书。您要是不同意,我宁可去借去贷或是跟别人合作,也不会要您一文钱的。” 闻夫人叹了一口气,“你这孩子,非要跟我算得这么清楚吗?” 叶知秋笑了一笑,“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这是两码事。三千两银子不是小数目,我不能为了自己的事,掏您的家底。 套用您的话,这要是传了出去,我不就成了不仁不孝、见钱眼开的小人了吗?往后谁还敢跟我做生意?” 明知道她说这话不是针对自己,西月还是忍不住心虚,脸上阵阵发烫,把头低了又低。 “你这丫头牙尖嘴利的,我说不过你。”闻夫人无奈妥协,“你觉得怎么合适就怎么办吧,不过有两件事你得听我的。 第一件呢,你若还钱,利息就免了。这世上哪有当娘的向女儿放贷的?你可不能打我这张老脸。 另外一件,既然要建牧场,就正儿八经地好好建,别因为银子不够敷衍凑合。待会儿我让孔泉从账上支五千两银子,你先用着。要是不够,再来找我。” 叶知秋现在最缺的就是银子,当然不会嫌多,“谢谢娘,您真是帮我大忙了。这样吧,我把股份给您提到两成半。” “不用。”闻夫人一口回绝了,拉起她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手背,“秋儿,娘不求别的,只求我们三个老的百年之后,木儿能有个依仗,不至于寄人篱下或者流落街头。 分你两成红利,我已经觉得愧对你了,哪能再多要你半成?你重仁重孝,我又岂是贪心不足之人?你再说这样的话。我心里会不安生的。” 人家都这么说了,自己再坚持就显得矫情了,叶知秋欣然点头,“好。我听娘的。” “这就对了,一家人何必斤斤计较,没的伤了情分。”闻夫人敛了语重心长的模样,朗朗地笑了起来,“咱们娘俩不说这些事儿了,还是唠唠家常吧。” 叶知秋笑着答应,“好。” 她住在乡下,家长里短那些事恐怕说出来闻夫人也不爱听。对贵妇人娇小姐的生活又不甚了解,根本说不上话。多半时间都是闻夫人在说,她在听。 聊了半下午。她唯一的感觉就是,后宅女人的生活实在太枯燥了。就连闻夫人这样的女中丈夫,聊天的内容也无非老公孩子,偶尔穿插一些女红刺绣、琴棋书画之类无关痛痒的东西,听得直犯困。 闻夫人大概觉出她对这些话题不感兴趣。问过下人,得知西跨院已经收拾好了,便吩咐东霞带她过去看看房间。 她这边出了门,闻老爷那边从里间走出来,在闻夫人右首坐了,接过西月递上的茶盏,慢条斯理地喝了起来。 “老爷。如何?”闻夫人含笑望着丈夫,半是骄傲半是炫耀地问。 她们的谈话,闻老爷在里面都听见了,知道她问的是什么。合上茶盏,语调温和地道:“聪而不黠,精而不侩。确有你当年的几分风范。” 闻夫人嗔了他一眼,“什么叫当年?我如今就没有风范了吗?” “夫人如今的风范更胜当年。”闻老爷从容地拍了一个马屁,不着痕迹地转了话题,“那孩子身上虽有夫人的影子,可主意太正心太大。注定不是一个安分的人。 听她话里的意思,已经和别人私定终身,不能嫁到咱们闻家来。夫人把木儿托付给她,怕是不合适吧?” 闻夫人不以为然,“她一日没有成亲,咱们木儿就有一日的机会。日后走动频繁了,难保她不会改变心意。她是个懂分寸的孩子,不会做出有违礼法的事。 就算她最后成不了咱家的儿媳妇,不是还有干亲这层关系吗?她没有爹娘,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只会让她操劳。只要我们多关照她,扶持她,还怕她将来恩将仇报吗? 老爷没瞧出来,自从跟秋儿有了来往,木儿比以前活泛多了?除了父亲和我们两个,我还没见过他对谁这么信任这么佩服呢。让秋儿帮衬他,错不了的。” 闻老爷摇头叹气,“正因为木儿太相信她,对她几乎言听计从,我才担心。” “老爷怕她谋夺木儿家产?”闻夫人说出这话,自顾自地笑了,“老爷以为我会识人不清,引狼入室吗? 刚才你也听到了,我们那间绸缎庄,折算成银子,少说也值个几千两,送到她手上她都不肯要。那样一个满身傲骨的丫头,怎么会去做那种让人戳脊梁骨的事? 再者,以她的本事,将来赚下的家业不会比我们闻家少。到时候我们那几间铺子几亩田产,人家未必看得上眼。” 闻老爷沉默了一瞬,“五千两银子相当于咱们府里大半年的进账,夫人就这么许出去,是不是太轻率了?” 闻夫人明白了,敢情说了半天,他真正担心的是这个。不由暗暗叹息,她这个丈夫什么都好,就是想得太多,容易生疑,做什么事都谨小慎微。 “老爷,我了解那孩子,她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那个牧场一定能成。几千两银子,就能换来儿子后半生衣食无忧,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吗? 即便不成,她也不会白拿那些银子的。这事有我操持,你就把心放回肚子里吧。” 闻老爷听出妻子语气之中有些不悦,便按下话头,不提这事。 闻家没有女儿,搬进这宅子的时候便将绣楼拆了,连同旁边的小花园,开辟成药圃,供闻老太医种植药草,消磨时间。 西跨院是个独门的小院,三间正房,左边三间厢房,右边配有小厨房和仓房。本是用来招待客人用的,家具摆设一应俱全。清扫一番,更添帷帐被褥,置办几样家具,再把摆件用品换一换,就是现成的闺房。 东霞引着叶知秋看了一圈,笑着问道:“小姐,您瞧瞧,还缺什么少什么,奴婢好吩咐下去,给您添置。” “不用了,这样就很好。”人家喊一声小姐是客气,叶知秋可没把自己当主子,也没有在这里常住的打算,当然不会去挑剔人家的东西,“东霞,谢谢你了。” “小姐您太客气了,这都是奴婢应当做的,哪里当得起您一声谢?”东霞客套了几句,将候在门外的四个丫鬟并两个婆子喊进来,给她一一引见。 两个贴身伺候的丫头一个叫添香,一个叫小蝶,两个粗使丫鬟分别叫阿红和秀儿。所谓的婆子年纪并不大,一个是三十多岁的妇人,被唤作罗嫂。另一个四十岁出头,生得膀大腰圆,东霞叫她柳妈。 “小姐,添香和小蝶是在夫人房里伺候过的人,都是伶俐的,您以后事儿只管吩咐她们去做。” 东霞话音刚落,两个丫头就齐齐福身,“请小姐吩咐。” “快起来吧。”叶知秋摆不出小姐的架子,把她们扶起来,微笑地叮嘱道,“不用那么多规矩,你们随意一些就好。” 两个丫头齐声应是。 东霞将她安置好了,又嘱咐了丫头婆子一番,便回去伺候闻夫人。不多时,阿福被下人领了过来。待添香和小蝶上了茶点退出去,笑嘻嘻地调侃,“知秋姐姐,有这么多人伺候,你这个大小姐当得很过瘾吧?” 叶知秋苦笑了一下,“一点儿都不过瘾,我大概就是劳碌命,这才一天没干活,就浑身不自在,跟丢了什么东西似的。” “我也是。”阿福皱了皱鼻子,“这大户人家可真不是正常人待的地方,一天到晚就知道吃饭喝茶磨牙啃点心,真没意思。要是常年住在这儿,我非疯了不可。” 叶知秋不愿评论闻府的生活习惯,笑了一笑,问道:“多寿回去了吗?” “嗯。”阿福点了点头,“我跟他说好了,他明天来接咱们。” 叶知秋略一沉吟,刚要说话,就听添香在门外禀道:“小姐,少爷来了。” 阿福压着声音哧哧地笑,“知秋姐姐,你的‘兄长’大人来看你了。” 叶知秋在她脑门上敲了一记,敛去笑意,正了正神色,扬声道:“请他进来吧!” —— 第239章 教坏乖宝宝 闻苏木进了门,抱拳半揖,给叶知秋行了一个平辈之礼,“妹妹。” 阿福嘴角翘了两下,捂着肚子放声大笑,“不行,忍不住了,哈哈哈……” 闻苏木被她笑得莫名其妙,茫然地看向叶知秋,“阿福姑娘这是怎么了?” “不用理她。”叶知秋瞪了阿福一眼,将他让到桌边坐下,“闻公……兄长来找我有事吗?” “哈哈哈……”阿福笑得更欢了。 叶知秋算是看出来了,有这小丫头杵在这儿,她和闻苏木就别想好好说话。无奈之下,只好吩咐随后跟进来的添香,“麻烦你陪阿福出去走走。” “是,小姐。”添香答应了,便去请阿福,“阿福小姐,请随奴婢来。” “你……你别叫我小姐,我可不是什么小姐,我就是野……野丫头一个。”阿福一路笑着跟添香往外走。 闻苏木觉察她出门时看了自己一眼,多少明白过来了,“阿福姑娘是在笑我吧?” “不是针对你,她就是不习惯咱们之间称呼,村里人都没有这么叫的。”叶知秋微笑地道,“小孩子抽风,你别在意。” 闻苏木神色有些尴尬,“说实话,我也不习惯这样的称呼。不过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再叫‘叶姑娘’不太合适。”稍稍思忖,“不如我叫你秋妹吧?” 叶知秋并不觉得“秋妹”比“妹妹”好多少,总能让人想起红楼西厢之类酸掉牙的戏文,“没有别人的时候,我们还是相互喊名字吧,听着自在一些。” “也好。”闻苏木点头表示赞同,“我虽痴长你几岁,却不如你成熟稳重,这个兄长当得实在汗颜。” “我没有那个意思……” “我知道。”闻苏木打断叶知秋试图解释的话语,从腰间摘下一个锦袋放在桌上。发出铜钱撞击的声响,“这个你收回去,我不能要。你相信我,让我给成老伯治病。我应该感谢你才对,怎能反过来收你的钱呢? 况且成老伯能重见光明,是他老人家得天庇佑、因祸得福的结果,并不是我的功劳,我哪有颜面收钱?” “如果没有你一直给爷爷治疗,他就是摔一百次,眼睛也不可能复明。这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大夫,只有尽全力医治的大夫。这一点,你问心无愧。” 叶知秋眼睛瞟了瞟那个钱袋,“这只是你去我那里出诊的诊金。而且是按坊市最低价格算的,不包括药钱。该承的情我都承了,剩下的六百文是你应得。 是你用自己的医术,用自己的手挣到的第一笔钱,我是说真正意义上的。” 这些天她一直在思考该送闻苏木一份什么样的礼物。昨天晚上才做出决定。她送的这两样,很俗很便宜,却是他最缺少最渴望的东西。 闻苏木愣了一下,眼睛看着装钱的袋子,里面有光亮在凝聚,闪动。 从行医开始,他看病基本上都是免费的。只有给那位华家小姐治毒疮的时候。推辞不过,收了两回诊金。华小姐被毒蛇咬死之后,他自觉有愧,把收的钱翻倍送回了华家。 像这样被人信任,得到肯定,内心坦荡地收钱。的的确确是第一次。 他现在才明白,叶知秋为什么会把诊金当作礼物。原来她送给他的,是“大夫”的名号和地位。这是有生以来,他收到的最好的一份礼物。 “知秋,谢谢你。”他由衷地道谢。 叶知秋微微一笑。“不客气。” 闻苏木捧着钱袋,那沉甸甸的感觉从掌心一直蔓延到心里,分外踏实。他抬眼,一向明澈平和的眸子里涌动着灼热和坚定的情绪,“我想去你的医馆做事,给更多的人治病。” 叶知秋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而是看着他问道:“我可以给你提个建议吗?” “当然可以,你说。”闻苏木倾耳以待。 “我认为你应该跟几位长辈好好谈谈。” 闻苏木不明所以,“谈什么?” 叶知秋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父母往往会为了子女做很多事情,出发点是好的,可未必都是子女想要的。 如果你不把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清清楚楚地说出来,长辈们永远不会明白。他们会觉得自己做得对,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方法一直关心你,爱护你。 长此以往,恐怕连你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 闻苏木面容大动,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手中的钱袋。从小到大,他的衣食住行所有的一切,都是他那位强势的母亲一手安排。他从来没有想过要什么,因为他什么都不缺。 结识叶知秋以来,他总觉内心空寂,无所依傍。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才知道,之所以空虚,之所以无趣,都是因为他没有搞清楚自己为什么活着,更没有为之努力。 “抱歉,我先失陪了。”他一改往日的温文尔雅,扔下一句话,便急匆匆地向外奔去。 叶知秋似欣慰又似忧虑地弯了一下唇角,“我好像教坏了一个乖宝宝!” 在前厅送上空白聘书的时候,她捕捉到了闻老爷眼底滑过的不满之色。对于该不该管这个闲事,她犹豫了好半天。终究不忍心闻苏木的才华就被这样埋没掉,父母健在的半生碌碌无为,父母去世的半生用来后悔。 她不知道闻苏木跟闻老爷、闻夫人能不能谈拢,不管结果如何,她怕是都免不了“教唆”的嫌疑吧? 算了,反正这门干亲是建立在彼此利用的基础上的,她也没指望跟闻家人亲密无间,就当她把先前赚来的好感捐给希望工了。 西跨院的小厨房没开火,小蝶去大放出取了茶点,回来不见少爷,只有干小姐坐在那里托腮苦笑,诧异地打听,“小姐,您跟少爷……没事吧?” “没事。”叶知秋敛了思绪。“小蝶,我想写点儿东西,你能帮我拿纸笔来吗?” “好的,小姐。”小蝶放下托盘。照吩咐办事去了。 阿福趁空钻回房里,学着闻苏木的样子躬身作揖,口称“妹妹”,转身福了一福,眼波柔媚地喊一声“兄长。”然后笑嘻嘻地问:“知秋姐姐,怎么样?我学得像不像?” “你少作怪。”叶知秋又气又笑,“我哪有你学得那么恶心?行了,别闹了,我有事儿跟你说。” 阿福收了玩笑之心,在她对面坐下来。“什么事儿啊?” “我筹到建牧场的钱了。” “真的?”阿福大喜,“怎么筹的?不会是闻公子帮的忙吧?” 叶知秋摇头,“不是他,是闻夫人。” 当即把跟闻夫人借钱,约定分闻家两成股份的事情说了一遍。 阿福听完脸上的喜色淡了许多。“知秋姐姐,你的意思是,闻夫人只要出五千两,咱们就要把牧场的两成红利拿出来,养闻公子一辈子?” “嗯,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你的总结能力很强嘛。”叶知秋投给她一个赞许的目光。又补充道,“不止要养闻公子一辈子,还要养他儿子,孙子,甚至重孙子…… 只要咱们牧场不倒,他们没有傻到把股份转给别人。就一直享有两成红利的待遇。” “那不亏死了?知秋姐姐,这钱咱不借了。”阿福急了,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我知道不好意思张嘴,我去跟闻夫人说。” 叶知秋把手向下压了压。示意她坐下说话,“阿福,其实咱们不亏,分出去两成红利,不是还有八成吗?如果没有这五千两银子的投资,咱们一文钱都赚不到。 你想想,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阿福撇了撇嘴,“又不是永远赚不到,大不了咱们今年拼命挣钱,明年或者后年再建牧场就是了。” “时间就是金钱,今年能做成的事情,明年就不一定了。”叶知秋怕她不明白,进一步说明,“我看好的那块地,是那附近最理想的放牧场所,谁敢保证别人不会抢先一步呢? 当然了,咱们可以先占下。可开垦出来的荒地,只有头三年是免税的。闲置一年就损失一年,如果三年之后咱们还筹不到钱呢? 不但牧场建不成,还要交大把的粮税,那就亏大发了。” 最重要的是,她跟凤康有三年之约。她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农场发展起来,堂堂正正地跟他成亲。她不会做杀鸡取卵、欲速不达的事情,但不会放弃任何可以抓住的机会,也不介意放弃一小部分利益,换取更大的利益。 涉及到皇位之争,这话她不好跟阿福讲,只能避重就轻了。 阿福皱着小脸想了半晌,才勉勉强强相通了,嘀咕道:“你白送了这么大一个好处,人家不一定感激你,说不定还以为是你占了他们的便宜呢。” “有失才有得嘛。”叶知秋豁达地拍了拍她的胳膊,“闻公子治好了爷爷的眼睛,就当给他的谢礼吧。对了,你那里还有多少银子?” 阿福摸了摸腰间的挎包,“大概还有十几两吧,你要干什么?” “发红包呗。”叶知秋往门外扫了一眼,“不能让人家白伺候我不是?” 阿福一边往外掏银子一边叹气,“你这哪是来认亲的?明明是来散财的嘛。” 叶知秋把闻老太医送的银票塞给她,“小气鬼,我跟你换还不行吗?” “这还差不多。”阿福立刻眉开眼笑,不客气地收了。 她们说话的工夫,闻苏木也集齐了家人,神色郑重地道:“祖父,父亲,母亲,我想跟你们谈谈。” —— 第240章 据理力争 闻老太医半闭着眼睛不语,闻老爷捧着茶盏喝茶,只有闻夫人一人接茬,“木儿,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请祖父、父亲和母亲允许我去妹妹那里坐堂问诊,行医治病。”闻苏木依照叶知秋的建议,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闻老爷喝茶的动作一滞,眉头随之一皱,“我不同意。” 闻苏木面露焦色,急声地道:“父亲……” “你什么都不用说了。”闻老爷不给他争辩的机会,“你医术浅薄,又喜欢独辟蹊径,坐堂问诊迟早会惹出事端。华家小姐尸骨未寒,你已经忘到脑后了吗?” “父亲。”闻苏木陡然提高了声音,“华家小姐的死是意外,错不在治病之方!” 闻老爷大概没料到一向恭顺的儿子会跟嚷嚷,愣了一瞬,语调变得严厉起来,“你敢说华家小姐的死你没有错?你若没有疏忽失责之处,怎会被人告上公堂? 若不是你祖父替你出面解围,你何以免除牢狱之灾?那么下次呢?你若不仅仅是失责,而是开错了药方呢?或者你祖父,我和你母亲都不在了,谁来替你解围?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你为何偏偏不长记性?”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是教人吸取教训,改正错误,以求做得更好,并不是有过失败的经历就要放弃。如果真的是我的过错,我理当承担后果,不需别人替我解围!” “世上的路有千万条,为何非要走行医这条路不可?” “世上的路的确有千万条,可我想走的,能走的,有信心走的,只有行医这一条路。我想做自己喜欢的事,靠自己的双手赚钱……” “你不需要赚钱养活自己。只要你不挥霍败坏,闻家现有的家产足够你一辈子衣食无忧……” “父亲。”父亲打断了儿子的话,儿子礼尚往来,又打断了父亲。“您怎么不明白呢?这不是钱的问题。 我想在这个世上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哪怕过着吃糠咽菜、衣衫褴褛的日子,也不想一辈子无所事事,混吃等死。那样的话,我跟街上的乞丐有什么区别? 不,是连乞丐都不如。他们为了讨一口吃食,要努力赔笑脸说好话,更要冒着被骂被打被狗咬的风险。” “你不必讲这些歪理,我绝不会同意。你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大夫。” “我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做大夫。” 被儿子接连顶撞,闻老爷气得脸都青了,“你是想做大夫,还是想借机与那孩子亲近?” 他这个儿子自小恭顺,虽然偶尔在背后搞一些小动作。可从来不会在长辈的面前这样说话。而且刚从西跨院回来,就找他们谈这件事,十之八、九是听那孩子说了什么。 闻苏木听他这话有迁怒于叶知秋的意味,不由急了,“父亲,这件事跟叶姑娘无关。我只是想好好地当一名大夫,行医看病。” “城里的医馆数不胜数。你若只想行医看病,随便找一家谋个差事就是。即便你不想仰人鼻息,大可跟你母亲说,我们闻家难道连一间医馆都开不起吗? 为何非要去那种乡下地方?” 二十多年来,闻夫人还是第一次见闻老爷这般疾言厉色,也是第一次见父子二人针锋相对。互不退让,惊得目瞪口呆。这会儿才缓过神儿来,急忙呵斥道:“木儿,有话好好说,怎能这么没规矩。跟你父亲大呼小叫的?” 闻苏木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表现过分了,音量调低,语气变缓,“我活了二十年,一直对你们言听计从,走在你们为我铺好的路上。 我很认真很努力地研习医术,在你们看来,却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只是玩一玩。你们不许我行医,看起来是在保护我,实际上是不相信我。 不相信我能当一名合格的大夫,不相信我有养活自己的本事。因为不信,你们连证明自己的机会都不肯给我。 我为什么非要去乡下行医呢?因为在城里,很多人都知道我是闻府的少爷,他们或者会之前传闻对我敬而远之,或者会看在你们的面子上关照我。甚至于,母亲也会忍不住暗中帮我。 这样一来,我就没有办法靠真本事证明自己。 祖父,父亲,母亲,我已经长大成人了,不想一辈子依靠你们。请你们允许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证明给你们看,我能做事,能养活自己。 如果我没能做到,我一定回来跟你们磕头谢罪,发下毒誓,此生再不碰医药之术,可以吗?” 听了儿子这番发自肺腑的话,闻夫人心里既欣慰又酸楚,正要替他说说情,就见闻老爷板着脸站了起来,“父亲,很抱歉,我中午饮了几杯水酒,头脑有些昏沉,想回房休息一下,先行告退。” 闻夫人“哎”了一声,刚要阻止他,却被闻老太医抢先了一步,“坐下。” 闻老爷有些惊讶,“父亲?” “我让你坐下。”闻老太医加重语气,听来颇具威严。 闻老爷不敢违抗父命,依言坐了回去。 闻老太医把儿子叫住,切没打算继续搭理他,将目光转向闻苏木,“木儿,我问你,你认为什么样的大夫才算是好大夫?” “只要有一分一毫的希望,就不放弃治疗的大夫,就是好大夫。”闻苏木不假思索地答道。 这个答案跟闻老太医预料的不太一样,却超出了他的期许,于是微笑地点了点头:“嗯,你要记住你刚才说的话,做一个无愧于心的好大夫,明白吗?” 闻苏木面上一喜,还不等说话,闻老爷就脱口喊道:“父亲,难道您忘记您当年险些获罪的事了吗?” “我没忘。”闻老太医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我之所以会误诊,就是因为我太保守,明明有治疗的办法,却瞻前顾后,不敢施行。没能及时医治,差点害了那位皇孙的性命。 这是我这辈子唯一后悔的事情! 在这方面,木儿比我强多了,他善于钻研,勇于尝试,将来一定能做一个好大夫。 这些年,你们两个处处阻挠干涉他行医治病,我早就看不惯了。只是他没有反对,我不愿多嘴罢了。如今他自己提出来要当大夫,就随他去吧。” “可是……” 闻老爷还想说什么,却被闻夫人截了话头,“老爷,父亲都这么说了,你就让木儿试试吧。” 闻苏木也恳求地望着他,“父亲……” 闻老爷的心已经被儿子说动了几分,只是碍于颜面,不好意思流露出来。现在一家四口有三口统一了战线,便借坡下驴地妥协了,“既如此,你就去试试吧。不过你要记得,人命关天,需谨慎再谨慎。” “是,父亲,孩儿记下了。”闻苏木喜出望外,对三人深深一揖,转身向外跑去,“我这就去告诉妹妹。” 跑了几步想起一件事来,又折了回来,将那个钱袋拿出来,双手捧着递给闻夫人,“母亲,这是孩儿赚的第一笔钱。” 闻夫人认出是叶知秋送的那一只,恍然大悟之余,眼里泛起一层泪光。将钱袋接过来,合在胸口,“这是我们木儿靠自己的本事赚的第一笔钱,好,真好。” 等闻苏木兴得了夸奖一样,兴高采烈地出了门,用帕子压了压眼角道:“父亲,老爷,你们不觉得木儿一下子长大了吗?” 闻老太医笑着捻了捻胡须,“那孩子的确有些眼力和魄力。” 闻老爷知道“那孩子”指的不是闻苏木,似有尴尬地咳了一声,端起茶盏喝茶。 东霞在门边候了半晌,此时见缝插针地禀道:“夫人,小姐打发添香送文书来了。” 说着迈步上前,将一卷纸递过来。 闻夫人拆去丝线,展开来细细地看了一遍,笑着赞了一句“这孩子做事还真麻利”,将文书递给闻老爷。见他看完沉思不语,戏谑地问,“老爷,如何?我许出去那五千两银子不亏吧?” “是,夫人向来不做亏本生意。”闻老爷老脸微红地点头。 闻夫人大笑了两声,径自吩咐东霞,“中午陪着我们三个老的,秋儿不太自在,光喝酒来着,饭菜都没上吃几口。晚饭就摆在西跨院,让木儿陪她一起吃吧。 你过去照应一下,不急回来。你们年纪差不多,在一块儿说说话,相互熟悉熟悉。” “还是夫人体贴。”东霞笑吟吟地道,“奴婢正想跟小姐学一学织荷包的手艺呢。” “夫人,奴婢也想学。”西月不甘寂寞地表态。 闻夫人嗔了她一眼,“我看你在我身边待腻了,不想伺候我了。行,我今天心情好,就成全了你,跟东霞一起去吧。” 西月忙不迭地表忠心,“夫人,您可是冤枉奴婢了。奴婢是想着学会了那手艺,给夫人织一个大大的荷包呢。” “你少拿好话儿来哄我。”闻夫人故作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快滚吧,别在眼前儿聒噪我。” “是,奴婢这就滚。”西月笑嘻嘻地福了一福,和东霞一道出了门,往西跨院而来。 叶知秋从闻苏木口中听说,闻家三老同意他去山坳当驻守大夫了,很是替他高兴,“苏木,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我会尽量满足你的。” 闻苏木认真地想了想,“我只有一个要求……” —— 第241章 坏消息 叶知秋见他话说一半,有些吞吞吐吐的,便打趣道:“什么要求那么难以启齿?该不会是让我上天给你摘一把星星入药吧?” “不是的。”闻苏木赶忙摆了摆手,敛去窘色,细说缘由,“清阳府地域偏北,气候偏干。有很多药材喜湿贪热,在这边无法生长,只能从南方采购。不但数量少,价钱也高,普通百姓都用不起。 我知道你用来种菜的暖棚能随意调控温度和湿度,也许可以用来栽种南方的药材。我想问问,你能不能在医馆附近开辟一片带有暖棚的药圃,让我闲暇里试着栽培药草?” “我还当是什么高难度的要求呢,原来就是这个啊。”叶知秋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什么不好说的?地是现成的,反正开唇要建医馆,药圃也就是顺带手的事儿。 这样吧,我先给你建一座小的试验棚。你觉得可行的话,再建几座大的,专门用来栽培药草。到时候你用药方便,我说不定也能多一项收入呢。” 闻苏木知道这种暖棚十分耗费人工和银钱,因此开口的时候心有迟疑。她答应得这么爽快,反倒衬得他婆婆妈妈了,又是欢喜又是惭愧,“你放心,我定不会辜负了你的信任和期望。” “尽力而为就好。”叶知秋不习惯说些信誓旦旦的话,将话题转开去,“医馆在我名下,只要是用得着的东西,我都会配备齐全,你不用特地提出来。 你个人还有什么要求吗?要是没有的话,我待会儿就把聘书写好,给你送过去。” “没有了,我只要能行医治病就很满足了。”闻苏木面带兴奋地道。 两人围绕医馆聊了一会儿,东霞和西月便相携而来,传了闻夫人的话,依着吩咐留下照应。 晚饭不似中午那般奢华。都是一些清淡可口的汤粥菜品。因为是小姐房里第一次摆饭,又有闻夫人额外叮嘱,厨房很卖力,样样做得精致。满满登登地摆了一桌子。 这么多的饭菜,三人是吃不完的。叶知秋和阿福没有阶级思想,闻苏木也是平易近人的,于是招呼几个贴身伺候的丫头一起坐了。 东霞和西月见惯了大场面,自是不怯的。添香和小蝶是第一次跟主子同席,很是拘束,一味添汤倒水,或者拿了公筷给叶知秋和闻苏木夹菜。 偶尔吃上一两口,也是偏了身子,用手挡住嘴巴。唯恐自己的吃相冲撞了主子。 闻苏木看得出来,她们避讳的主要是他,吃个六分饱便借故离开。剩下一群女将,气氛果然松快了许多。阿福和西月很是投缘,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被她们感染,添香和小蝶也渐渐放开了,踊跃地加入聊天的队伍之中。 等大家都吃饱喝足,将桌上的碗碟撤去,上了消食的茶汤,东霞和西月便打听挎包的织法。叶知秋让添香和小蝶取了一些粗棉线来,把竹筷子削尖削细。选了最基本的两种结扣,给她们做示范。 随着手指翻飞,棉线被巧妙地编缠在一起,很快织成了一整片,让几个从未见识过这种手艺的丫头大感惊奇,各个跃跃欲试。 经她手把手的教授。东霞、添香和小蝶三人很快掌握了要领。 西月动辄落圈,动辄弄错针脚,织出来的花纹歪歪斜斜,不是窟窿就是眼睛,没一会儿就把好好的棉线弄成了乱麻。尝试了几次。泄气地扔掉,“不干了,不干了,这竹针棉线跟我八字不合,怎么都不听我使唤。” 阿福在旁边幸灾乐祸,“我就说你不行吧?我跟知秋姐姐学过一回,情况跟你差不多。” “西月,你就是性子太急,沉不住气。”东霞一本正经地教导,“你一针是一针地慢慢来,就不会弄乱了。” “算了吧,织布我还行,织荷包实在太难了。”西月说着两眼殷切地看着她,“东霞姐姐,我下半辈子要用的大荷包就仰仗你了。” 东霞笑着啐了一口,“你不想着嫁人,倒盘算赖上我了?待会儿回去我就跟夫人说,让她寻个远房亲戚家的小厮,把你远远嫁出去,夫人和我的日子也能过得轻省一些。” 西月不羞不恼,身子贴着她笑道:“你比我年长半岁,要嫁也是你先嫁。” “我才不嫁呢,我说了要一辈子伺候夫人的。”说这话的时候,东霞编织的动作慢了下来,眼神微微黯淡,却别样坚定。 “你真打算当一辈子老姑娘啊?”西月忽地坐直了,吃惊地盯着她,“我还以为你是说着玩的……” 东霞显然不想讨论这件事,瞪了她一眼,“在小姐面前咋呼什么?” 西月下意识地瞟了瞟叶知秋,便话头按下了。 直觉告诉叶知秋,东霞似乎有什么隐情。不过那是人家的私事,她不愿打听,权当没听见。 一群女孩子在一起编织聊天,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到了二更天。闻府的规矩是二更过半各院落锁,东霞和西月赶着回去伺候闻夫人就寝,添香和小蝶也各自去忙活。 阿福被请到西暖阁,由小蝶和阿红服侍,叶知秋这边则由添香和秀秀照应。 不一会儿的工夫,就将沐浴用的热水、巾帕、香胰子以及替换的衣服备齐了。一个要给小姐宽衣,一个要给小姐擦身,殷勤得让小姐直冒汗。 “我自己来,你们去休息吧。”叶知秋费了好一番口舌,才把她们打发出去。 浴桶有半人多高,下面有一个中空的金属底座,用来煨碳保温。她在家里用惯了浴池淋浴,感觉这样洗澡太憋屈。泡了一刻钟,便打上香胰子,用清水冲洗干净了事。 添香吩咐秀秀清理善后,自己做一些细致的活儿。铺开被子,放好汤婆子,将例外三层帐幔一一放下,又取了两块白色的像方糖一样的东西,添进熏香炉,晃亮火折子正要点燃,就被叶知秋阻止了。 “不用点了,我没有熏香的习惯。” “小姐,这可不是普通的熏香,是上好的安眠香。”添香怕她不了解这东西的贵重程度,又强调了一句,“是宫里赏下的,夫人平日里都不舍得用呢。” 只要不遇到烦心事,叶知秋并不担心自己的睡眠质量,不需要依赖熏香。在她看来,没有什么比清新洁净的空气更能让人安眠的了。 “我不用,收起来吧。” 见她坚持不用这好东西,添香的表情都有些惋惜。可也不好说什么,依言收了香料。等她躺下,留下一灯烛火,将多余的蜡烛熄了,自己到外间守夜。 因为睡得早,叶知秋第二天天不亮就醒了。怕惊动外间的添香,躺在床上磨蹭了半个多时辰才起身。穿戴完毕,到院子里做了一套简单的舒展动作,代替慢跑。 洗漱一番,喝了一碗垫底的热汤,有人来传话,说老爷夫人起身了。便带上添香和小蝶来到闻夫人的院子,晨省之后,再陪同闻夫人、闻老爷和闻苏木一道,去给闻老太医问安。 五口人吃过早饭,闻老太医去逗鸟养鱼,自娱自乐;闻老爷照例去铺子巡视,查账点人;闻苏木去看医术,准备上岗;叶知秋则陪干娘,喝茶说话。 原打算吃过午饭回去的,谁知西月跟阿福闲聊的时候,无意中得知今天是干小姐的生辰,嘴快地告诉了闻夫人。 闻夫人好一通埋怨,怪叶知秋不早说。继而不顾她的反对,吩咐东霞去操持生辰宴,西月去发帖,将平日里交好的夫人小姐悉数请了过来。一方面给她庆生,一方面也是为了介绍新认下的干女儿。 叶知秋盛情难却,哪里好意思甩手离开?只好让阿福跟多寿先回去,替她打理家里的事情。这一耽搁,又在闻府多住了两日。 每天吃饭睡觉,喝茶谈天,日子过得无聊而漫长。好不容易捱到十一这天,才被闻夫人放了行。临走之际,却又碰上一个难题。 “你们这是干什么?”看着四个丫头两个婆子臂弯里挎着包袱,齐刷刷地立在门口,她被惊到了。 “奴婢们是伺候小姐的人,自当跟着小姐。”添香代表发言。 叶知秋的脑袋顿时大了一圈,耐着性子劝说,“我不需要别人伺候,你们还是留在这里,替我照顾几位长辈吧。” “老太爷和老爷、夫人、少爷都有贴心的人伺候,轮不到奴婢们。奴婢们是夫人分派给小姐的,小姐去哪里,奴婢们就去哪里。” “我家里寒酸,吃的穿的用的都不如闻府。而且地方小,住不开这么多人……” “小姐放心,奴婢们的工钱和四时的衣服用度都是夫人给发的。奴婢们不挑食,有口吃的就行。住的地方就更不挑了,柴房也住得。” 添香几人油盐不进,不管她怎么说,就是不松口,一副跟定了她的架势。 叶知秋没辙了,只能向闻夫人求来一道命令。又好言哄劝,说等家里宽敞了,一定接她们过去。并且给她们分派了一项任务,让她们把针织的方法广为传授,发扬光大。 带着五千两银票从闻府脱身,她感觉浑身轻松,就跟卸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 可惜的是,她的好心情只持续了一路,回到山坳,就接到了一则来自旬阳府的坏消息…… —— 第242章 将计就计 “押送回京?!”叶知秋吃惊地望着洗墨,“为什么?” 洗墨是昨天半夜回来的,刚刚才被侍卫叫醒。头发蓬乱,连脸都没来得及洗,形容看起来很是邋遢。他揉了揉有些发胀的脑袋,以便理清思路。 “赈灾款项出了很大的亏空,王爷被牵连了。因为百姓闹事,打砸了府城的许多店铺,混乱之中死了上百人。皇上得到消息十分震怒,削去了王爷的钦差职务,命十一殿下即刻带他回京,交由刑部彻查此事……” “你等会儿。”大体的事由叶知秋已经了解了,却有一件事不太明白,“赈灾所有重大和明面上的事情,不都是十一在经管吗?赈灾款项应该也不例外,为什么十一没事,倒把他牵扯进去了? 你不要告诉我,他是在为十一顶罪!” 以他对十一的关心和信任,这样的事情他一定做得出来。 洗墨爱莫能助地摇头,“我比王爷晚两日离开京城,直接去了旬阳府。一到那里就得知赈灾款项出了问题,我只知道王爷和十一殿下调查了好几天,之后就接到圣旨了。 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两天前,王爷已经随十一殿下启程进京了,命我快马加鞭回清阳府,当面告诉叶姑娘:他不会有事的,让你不管听到什么风声,都不必担心。 春元节他是没有办法陪你一起过了,最快二十天,最迟一个月,他一定会处理好所有的事情赶回来,到时再跟你详细说明。” 叶知秋眸色一沉再沉,默了默,又问:“他还有别的交代吗?” “哦,有。”洗墨赶忙说道,“王爷说告诉你‘将计就计’这四个字。你能更安心一些。” “将计就计?!”叶知秋心神一动,脑海里忽地涌出无数的念头和疑问来。 将计就计,关键是就谁的计?十一的可能性很小,难道是宣宝锦?可她图什么呢?这么做对她似乎并没有好处。如果不是她。那又会是谁呢? 他说最迟一个月就能把事情处理好,可若是牵涉到皇权争斗,真的能如他所愿吗?所谓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即便他最后赢了这场较量,也会或多或少落下身外或者心内的损伤吧? 生在皇家,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她想得太入神,以至于洗墨是什么时候走的她都不知道。等她从纷乱的思绪之中回了魂,阿福已经依照她的吩咐,把龚阳和多禄找来了。 她虽然很担心凤康,可也知道这件事自己帮不上半点忙。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相信他,等他回来。于是将这件事压在心底,和那三人一起商讨建牧场的事情。 洗墨当天下午就离开山坳,赶回京城去了。除去他自己带回来的两名侍卫,又从负责保护小世子和叶知秋的侍卫之中挑出几个人。一并带走了。其中就有洛晓雁,张弛依旧留守。 按照这边的节俗,春元节本该是年初一。也许人们觉得四季一个轮回,需要隆重庆祝一下,这才有了过年的传统。为了避免重复和冲撞,春元节则被推迟半月,放在了正月十五这天。 在叶知秋看来。春元节就相当于元宵节。虽然并不吃元宵,却有舞龙舞狮和凿冰放水灯的习惯。华楚国大多数府城,都会在这天晚上解除宵禁,让百姓尽情庆祝。 这是全年唯一一个没有宵禁的日子,府城的夜市无比热闹。年轻人通宵达旦,饮酒狂欢。 春元节过后没多久。天气迅速变暖。二月中旬未到,积雪基本已经消融殆尽,只有比较高的山尖上还残留着一点雪色。地面已经解冻了,枯草之中冒出点点嫩绿,灰秃秃的树枝也开始返青。 蔬菜大棚运出最后三批蔬菜。结束了它为皇宫服务的使命。晚茬蔬菜被悉数供给咸喜酒楼,让娄掌柜在这青黄不接的早春,又结结实实地赚了一笔。 储存的山楂已经用完了,山楂制品停止生产,罐头和果酒的生意还在细水长流地持续着。 叶知秋列出了几个备选的地方,用来建医馆。闻苏木看过地图之后,几经斟酌,选了临近罐头作坊的那一片空地。住宅区也划定了,以现有的三家为准,向左右和后方扩展。 因为地势起伏较大,需要挖掉一片凸出来的山脚,填平两处大的洼地,工程量很大。因此早早就雇好了人,由老牛叔带着开了工。 县衙的人在陈老三的引领下,第三次来到了山坳。耗时两天丈量完毕,将包括两座山在内,将近八百亩的土地登录成契,划归叶知秋名下。 在一个天青云淡、风和日丽的下午,山坳之中突然传出惊天动地几声巨响,接连腾起几朵硕大的蘑菇云,汇聚成压顶的乌云,翻滚地笼罩在山头,持久不散。引得十里八村的人们惊慌翘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清阳知府秦兆安得到消息,差人寻踪而来,查看究竟。一番明察暗访,才知道并非天生异象,而是火药开山。那位与雪亲王有些渊源的叶姑娘,将横在两个山坳之间的矮山炸平,开出一条宽达百丈的通路。 山是人家的,土地也是人家的,更没有人员伤亡,跟府衙没什么关系。这件事被目睹奇异景象的人们议论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山上砍下的树木和开路挖出来的土石被运到住宅区,用来建造新房。等道路修整完毕,牧场正式开始建设。 牧场用地广阔,不过水草丰盛,只需挖几道引水用的沟渠,在裸地播撒草籽就可以了。主要工作还是修建牛棚羊舍,加盖饲料仓储房,定桩拉网,以及在四周的山坡植树造林。 最初的忙乱的过后,几处施工地点的工作进入正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这段时间,叶知秋过得忙碌而充实。白天去牧场查看工程进度,晚上依然到学堂授课,有空就坐在书桌前写写画画。农场正按照她绘制的蓝图发展,一切都充满希望,令人兴奋。 美中不足的是,距离洗墨送信已经过去将近两个月了,始终没再接到凤康的消息。她曾经把张弛喊出来打听过,他对京城的情况也是一无所知。 那个人向来信守承诺,这次不但食言,还断了联系,这让她感到不安。她不知道是赈灾款项的事情没能按时解决,还是出了别的事情。 她反复告诉自己要相信他,心情还是一日比一日焦灼。 今春最后一场“倒春寒”比前两次都凶猛,天空阴沉沉的,雨水夹杂着细小的雪粒洒落下来。冷风呼啸,肆意践踏幼草嫩芽,举目四望,一片狼籍。 这场冻雨断断续续地下了好久,终于在第四天熄了威风。乌云散去,天空放晴。 这天午后,叶知秋正指挥李大有和腊梅等人露天播种土豆,直身歇息的时候,远远地看到山坳口驰来几匹骏马,跑在最前面的一人身形隐隐熟悉。她愣了一瞬,随即面露喜色,扔下手里短锄,一路狂奔迎了过去。 距离越来越近,马上的人也清晰地映入眼帘。却不是她思念记挂的人,而是沈长浩。 沈长浩显然看见她了,挥起马鞭,在马屁股上连抽几下,加快速度来到近前。勒住缰绳,却不急着从马背上跳下来,居高临下地望着她,一张满是风尘却风~流不减的面孔浮起层层的笑意。 “叶姑娘,多日不见,我对你可是思之如狂,你就用一副失望的表情来迎接我吗?” 叶知秋无心玩笑,“他呢?” “叶姑娘问的是谁?”沈长浩明知故问。 “你跟我说实话。”她秀眉紧蹙,“他怎么了?” 她可以确定凤康没有来清阳府,否则他会第一时间赶来这里看她。他不来,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沈长浩笑容淡了少许,挑眉看着她,“叶姑娘,我赶了几天几夜的路,你就打算让我在这里和你叙旧吗?” “你先告诉我,他怎么样了。”叶知秋近乎执拗地盯着他的眼睛,仿佛这样就能读到她想要的信息,哪怕只是提前一秒钟。 她丝毫不假掩饰的关切,让沈长浩心下微微酸涩。他将这讨厌的情绪压下,不再出言调侃,正正经经地回答道:“九爷很好,只是暂时不得自由。” 听了这话,叶知秋高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大半。虽然还有许多事情想要问他,可也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沈公子,你先回去休息休息,我过会儿去找你。” “好。”沈长浩轻轻一笑,并不多说,打马向宅子的方向驶去。 叶知秋折回田里,跟李大有等人交代了几句。回到家里,简单清洗了过,换了件家常的衣服,往隔壁而来。 沈长浩从头到脚收拾了一遍,看起来比刚才精神了不少。衣襟半敞,披散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在椅子上,闲散而优雅地喝着汤。 叶知秋在他旁边落座,道了句辛苦,便迫不及待地问道:“你说他暂时不得自由,是怎么回事?” —— 第243章 同王爷即刻成婚! 沈长浩喝完最后一勺汤,放下汤碗,用雪白的巾帕擦了擦嘴,才笑意浅浅地答话,“王爷现今被软禁在王府之中,没有皇上的旨意,不能随便离开。” 叶知秋听说不是坐牢,只是软禁,面色稍稍舒展,追问道:“赈灾款项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吗?” “这件事怕是永远也解决不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知秋感觉他说这话的时候,笑得有点儿冷。 “为什么解决不了?”她不解。 “从押运到交接,所有跟赈灾款项有关并可能了解真相的人,包括那个密奏皇上检举王爷的旬阳知府都死了,没有人知道赈灾款项如何出现亏空的,更不知道亏空的银两去了何处。 旬阳府赈灾款亏空,已经变成了一件悬案。 王爷把自己当作诱饵,引蛇出洞,虽然查到了蛛丝马迹,却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勉强洗脱罪名,无法指出幕后操控之人。 换言之,这一仗,王爷跟那个人打成了平手!” 叶知秋对赈灾款项出现亏空这件事本身没多少兴趣,她只关心凤康的现况,“罪名已经洗脱了,皇上为什么还要软禁他?” “贪墨赈灾款的罪名是洗脱了,渎职的罪名却是逃不掉的。”沈长浩目光在她脸上转了一圈,勾起唇角,“谁让王爷利用职务之便办私事呢?” 叶知秋不由变了脸色,“你是说,他是因为来见我……” “叶姑娘,此事与你无关。”沈长浩笑着打断她,“王爷是因为思念小世子,过旬阳而不入,在清阳府逗留了两日有余,故而犯下了渎职之罪。 这种大罪本来是要下狱监禁的,不过按照正常的脚程计算。王爷抵达旬阳府的时间并不晚。而是日夜兼程,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来探望小世子。 皇上念他父子情深,从轻发落。” 他这话里话外满满都是暗示,叶知秋不是傻子。怎么能听不出来?想必凤康为了保护她,不愿将她暴露人前,拿小世子做了挡箭牌。 “那他要被软禁到什么时候?” 沈长浩对这个问题避而不答,笑眯眯地问:“叶姑娘不想知道那个跟王爷打成平手的人是谁吗?” 叶知秋迎上他的目光,“是我该知道的人吗?” 沈长浩似乎沉吟了一下,“嗯,我希望叶姑娘知道。” “那你说吧。”他既然提了,就会说明原由,叶知秋也不多费口舌询问他为什么这样希望她知道。 “瑞亲王。”沈长浩一字一顿,说完见她没什么反应。似有惊讶地扬起眉尾,“叶姑娘好像一点都不感觉意外啊。” 叶知秋倒是有些糊涂了,“我该感觉意外吗?” 要害凤康的人不是那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华锦郡主,就是他想要争夺龙椅的兄弟,瑞亲王这名号一听就是皇子。这有什么好意外的? 沈长浩眼带审视地盯了她片刻,轻声地笑了,“看来叶姑娘并不知道瑞亲王是何许人。”语气略顿,继续说下去,“凤羿,当今皇上膝下第四子,三十有三。十八岁分府出宫,封号‘瑞’,手握皇宫和京畿两处的兵权。 这只是明面上的,实则各州府和边疆大军之中都有他的亲信掌管符印……” “你在怀疑什么?”叶知秋突然出声,打断了他喋喋不休的介绍。 沈长浩笑容一凝,“叶姑娘。我并无……” “你不用掩饰。”叶知秋表情和声音都带上了几分冷意,“因为我认了闻家做干亲,而闻夫人的姑家表姐是四皇子的亲娘,所以你怀疑我跟那位四皇子有什么瓜葛吧?” 沈长浩大概没料到她会这样直截了当地说出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她。没有作声。 他不说,叶知秋替他说,“你是不是还怀疑,山洞坍塌是我自导自演,以便接近你的主子,达成不可告人的目的?” 她言辞犀利,面若覆霜,让沈长浩感觉坐在旁边的人,犹如远隔千里,本就矛盾繁杂的心绪愈发凌乱了。他深吸了一口气,起身长长一揖,“瀚之并非真的怀疑叶姑娘,只是跟在王爷身边久了,养成了随时随地防备探询的陋习。如有冒犯之处,还请叶姑娘见谅。” 叶知秋急着打听凤康的事,却被他这样试探,心里很不舒服。既然他诚心道歉了,她也不会得理不饶人,况且他这么做归根结底是为了凤康好。 于是面色缓和下来,“要是不能解开你的疑问,你就不会老老实实地告诉我凤康的详细情况吧?那好,你有什么问题直接问吧,我不喜欢拐弯抹角。” 沈长浩点了点头,略去寒暄客套,径直发问:“听叶姑娘话里的意思,似乎早就知道闻夫人和瑞亲王的关系。明知王爷和瑞亲王的立场不同,为何还要认下这门干亲?” “给自己铺路搭桥。”叶知秋直言不讳,“我要以村姑的身份,堂堂正正地站在凤康身边。如果光靠我自己,少说也要十年八年。我耗得起,就怕他等不起。 而作为助力,闻家各方面都很合适。至于那位四皇子,跟我要做的事没关系。就算通过凤康扯上关系,谁又能保证敌人永远是敌人?” 沈长浩露出了然的神色,“叶姑娘为何不把这件事告诉王爷?” 叶知秋被他问笑了,“沈公子,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聪明人,现在看来,你也聪明不到哪里去。 你让我告诉他什么?我不肯接受他的帮助,却去给别人当干女儿换取助力吗?还是告诉他,我准备在他变成落水狗的时候,通过干亲的人脉关系,为他争取一线生机? 这种事情大家心照不宣就好了,难道你想让我当着他的面,把他视为命魂的自尊踩在脚底下?” 沈长浩被她一番话说得好生惭愧,抱拳躬身,又是一个长揖,“叶姑娘教训得是,是沈某自以为是,浅薄无知了。” 叶知秋不想在这件事上纠缠,“你现在能告诉我,凤康到底怎么样了吧?” “叶姑娘,我还有一个疑问……” “你问。” 沈长浩听出她语气之中的不耐,心里苦笑了一声,面上却严肃而正经,“不瞒叶姑娘,在你被那地保陷害入狱的时候,我见过官府出具的户籍文书,表明你在县衙领办居留文书留下的底案实属捏造。” 叶知秋先是吃了一惊,随即平静下来,“所以呢?” “我以梅花耳洞为根据,断定你是京城人氏。经过调查发现,京府同知叶思远家中有一位的庶女一年多前因为失踪宣告过世,其容貌与你极为相似,失踪地点就在清阳府,失踪时间与你在这里出现的时机也很吻合。 王爷唯恐扰乱了你的平静生活,不准我带叶府的下人前来辨认。” 沈长浩坐回椅子上,将胳膊放在桌上,微微探身,让自己的视线与她齐平,“叶姑娘,你能否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叶同知庶出的女儿?” 叶知秋静静地跟他对视了半晌,轻舒了口气,“是。” 她一直清楚地知道,自己这个身份瞒不过他和凤康,所以从来没有在他们面前刻意隐藏和否认过什么。她只是没有想到,他会在今天跟她求证。 虽然内里换了,可皮囊和血缘都摆在那儿,她不得不承认。 “原来叶姑娘真的是那位叶同知的庶女。”沈长浩早早就认定她是叶同知家的庶女,此时听她亲口承认了,又有些将信将疑,“可据我所知,叶家小姐是丫鬟所生,在府里地位低下,一向唯唯诺诺,胆小怕事,跟叶姑娘的性格完全不同。 而且,那位叶小姐整日被关在府里,基本无人理会,没有机会接触番商,更不会种地……” “沈公子。”叶知秋止住他的话茬,“我以前跟你说过类似的话,有些事我说出来你未必相信,那就不如不问。 人都是活在当下的,我过去是谁,是什么样的,又什么重要?叶家的庶女已经过世了,你认识的叶知秋,就是眼前的这个我,就是这副模样。” 沈长浩怔了一怔,倏忽笑了,“说得没错,比起叶家庶女,我还是喜欢眼前的叶姑娘。” “多谢你的厚爱。”叶知秋顺着他的话开了句玩笑,将扯远的话题拉回来,“如果你没有别的疑问了,就回答我的问题吧。说实话,我已经忍你半天了,你再不说,我可能会发飙。” “好。”沈长浩应了一声,如同变脸一样,嘴角眉梢的笑意瞬间收敛干净,轻佻的眸色也变得深如幽井,“叶姑娘,请你跟我回京,与王爷成亲。” 叶知秋大惊,“什么?!” “你没有听错。”沈长浩字字清晰地重复道,“我是来接你回京跟王爷成亲的。” 叶知秋感觉大脑乱成了一团,呆呆地望着他,“为什么?他不是说……一年吗?” “来不及了。”沈长浩隔着桌子抓住她的手臂,“叶姑娘,再过半月,王爷就要奉旨带领使节团出使番国。这一去,只怕三年五载都回不来。 我不想王爷怀揣遗憾而去,所以,请你跟我回京,同王爷即刻成婚!” —— 第244章 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叶知秋被这一连串炸雷炸懵了,好半天大脑才恢复了正常运转。将沈长浩的手从肩上移开,目光湛湛地盯着他,“是皇上派他去出使番国的?” 沈长浩有些尴尬地收回手,坐直了身子,“是。” “为什么要派他去?” 据她所知,华楚国国力强盛,属于中原大国,周边有不少小国归属依附。 出使番国,说得好听点儿,是为了文化交流,互通有无。说得难听点儿,就是去弘扬国威,变相搜刮财物的。随便派个能臣干将就能办的事,何必巴巴地启用皇子? 万一出现什么变故,皇家血脉就是现成的人质,难道当今皇上就不怕儿子有危险? 沈长浩苦笑了一声,“是王爷主动提出来的。” 叶知秋不由愣了一下,“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皇上可能听到一些风声,让皇后娘娘从重臣贵胄的家族之中挑了一位嫡出的小姐,打算给王爷指婚。王爷拒接圣旨,并以出使番国为条件,争取到了自主选妃的机会。” 虽然沈长浩说得简略,可叶知秋能想象得出来,凤康为了争取到这个机会,跟自己的老爹斗智斗勇,费了多少口舌。她心里暖融融沉甸甸的,还有几分酸涩,更多的则是欣慰。 她在拼命向他靠近的时候,他也在努力。远隔千里,心在一处,这就是爱情之中至高至美的浪漫吧? “他让你来,不是带我回京跟他成亲的吧?”她微笑地问,“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要等出使番国回来,他才有自主选妃的机会吧。 在此之前,他不会跟我成亲,也没打算见我。要不然来的就是他,而不是你了。” 软禁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难题,如果他想见她。有的是办法脱身。他不来,只能说明他不想。 沈长浩无奈地抚了一下额头,“叶姑娘,你就不能为了王爷装一次糊涂吗?” 叶知秋强忍泪意。微微地笑着,“有些事能装糊涂,有些事必须明白。沈公子,我是不会跟你回京的。” 他做了这许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为的就是可以明媒正娶。离别在即,人会变得脆弱,他害怕见了她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做下错事。 倘若他能平安回来,错误还能弥补;倘若他遭遇什么不测,永远也回不来了。那么就会延误她的终身。 因此,即便痛苦,即便思念,他还是选择了“不见”。 他的良苦用心,她不想辜负。 “你们为何都这般固执?”沈长浩轻声叹气。 临行之前。凤康一字一句地叮嘱,说到最后,眼圈泛红,声带哽咽。他不是不理解不明白,只是不忍心。所以他阳奉阴违,打算把叶知秋带回京城,促成他们的好事。 在没有皇命和媒聘的情况下。成亲固然不妥,可总比一面都不见就郁郁分离来得要好。 他以为她会跟上次去旬阳府一样,不顾一切地赶往京城。她说不去的时候,他失望的心情之中,竟可耻地掺杂了几分轻松。 能保持镇定清醒,已经耗费了叶知秋的全部心神。没有多余的精力留心眼前这个人细微的表情和心理活动,“说吧,他都让你给我带了什么话?” 沈长浩理了理思绪,把凤康的原话一字不漏地说给她听,“知秋。恕我无法遵守之前的约定,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娶你。三年之约,我铭记在心。 我已悉数安排妥当,三年之内,一切都将尘埃落定。到那时,你我之间的障碍也不复存在。若我能平安回来,我会三媒六聘,八抬大轿,风风光光地娶你为妻。 若我回不来,你便将我忘了吧。另觅良人,‘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过你想要的生活。” 听完这话,叶知秋不哭不笑,也不说话。只是眼神飘忽,静静地坐着。好像人在这里,灵魂已经离窍而去。 许久之后,她回了神,嘴角微微上翘,带出几分嘲讽和冷意,“你回去告诉凤康那个混蛋,这些话我就当没听见。 我不管他到哪儿去,去干什么勾当,猴年马月回来,能不能遵守约定,都要给我活着回来,站在我面前,看着我的眼睛,亲口告诉我。 如果他敢用死的方式甩了我,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说完不等沈长浩回话,便站起身来,径直向外走去。 “叶……” 沈长浩想要阻拦,张了张嘴,终是放她去了。虽然还有许多事情没有交代,不过并不急在一时,还是让她先静一静吧。起早贪黑地赶了好几天的路,他已经疲倦至极,也需要好好睡一觉。 阿福回到山坳,听人说看见康九爷的管家了,心知京城那边有了消息,匆匆地赶到成家。进了院子,恰好遇见从隔壁回来的叶知秋,赶忙招呼,“知秋姐姐,我听说沈公子……” 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 叶知秋连一个眼风都没给她,径直进了自己的房间。 她被闪到了,站在原地愣怔了半晌,才觉出不对劲。放轻脚步走过来,把门推开一条缝向里张望,就见叶知秋铺纸磨墨,奋笔疾书。 这场景她看得太多,已经习惯了。只是感觉今天写字的人跟平常不同,好像在跟谁赌气一样。 她不敢去打扰,只好暂时按下心头的疑惑。回房简单收拾一下,歇了歇脚,去找龚阳报账核账。 沈长浩一觉醒来,天已经黑了。稍稍用了些饭菜,便喊出侍卫来问,“叶姑娘可曾来过?” “叶姑娘不曾过来,只让张侍卫传话说,如果沈大人醒了,就请您到她房里去商议事情。”侍卫一板一眼地答。 “好,我知道了。”沈长浩挥了挥手,将侍卫打发下去。理了理衣袍发髻,迈着闲散的步子,不紧不慢地往隔壁走来。 叶知秋正在房里等他,见面打过招呼,就把厚厚一叠纸递给他。 沈长浩接过来翻了翻,只见每一张纸都画了一种他不认识的植物,有整株的图样,也有花、叶、果、根茎和种子的分镜图。旁边有文字说明,可谓图文并茂。 他眼带询问地望过来,“这是……” “都是番国可能出产的东西,麻烦你带回京城给他,请他留心找一找。”叶知秋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如果有,就帮我带一些种子或者植株回来,花了多少钱,我到时候会算上运费一起还给他。” 沈长浩眼角和眉梢齐齐上扬,“叶姑娘,你这是何意?” —— 第245章 狠心之人 “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他不是要出使番国吗?我托他顺便帮我办点事而已。”叶知秋语调淡淡的,“机会难得,不能浪费。” 沈长浩的感觉她此举不仅仅是托他办事而已,却也没有追问下去,将那一沓纸小心卷好,放进袖袋之中,“我会亲自交给王爷,并转达叶姑娘的话。” 叶知秋跟他道声“谢谢”,请他落座,倒了一杯茶放在他面前。 沈长浩端起茶盏小啜一口,眼睛微微泛亮,“叶姑娘,这泡茶用的水可是雪水?” “嗯。”叶知秋点了点头,“去年的第一场新雪,而且是梅花雪。” 她对喝茶没那么讲究,这水和茶叶是闻夫人在春元节的时候打发东霞和添香送来的。家里没有人会品茶,一直放着没用。刚才张弛来通知她,说沈长浩醒了,她便找出来泡了一壶。 喝一口就能尝出是雪水,这人还真是个行家。 沈长浩细品慢饮,很享受地喝完一盏茶,才看着她笑道:“叶姑娘想问什么只管问,我定当知无不言。” 叶知秋想问的问题存在肚子里一下午了,不需要酝酿思索,“你说皇上听到风声,意思是他已经知道我了?” “我没有亲耳听见,不过据王爷的说法,皇上似乎只知道他跟一位村姑有染,而且用情颇深,并不清楚详细情形。 虽说皇上跟王爷做了约定,在他回来之前不追究这名村姑的身份,不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若他老人家有心调查,只怕很难隐瞒。” 话是这样说的,沈长浩的神情看起来并不忧虑。 叶知秋料定凤康一定有所安排,他那位皇帝老爹更不会对她怎么样,便不深入追问这件事。至于向皇上透风的人,不用费神去猜也知道是谁。 来过山坳认识她的。都是凤康身边最可靠的人,不会出卖他。除此之外,只有十一和宣宝锦知道他们的关系。十一是个大男人,应该没那么八卦。那就只能是宣宝锦。 “那个华锦郡主到底想干什么?好像处处针对凤康,可又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她是想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吗?” 沈长浩轻漫地勾起唇角,“定王妃想做什么目前还没有定论,但是王爷没那么容易被人玩弄。” 叶知秋知道凤康智商足够高,也足够警惕,可她还是不太放心。 她去旬阳府见十一的时候,以为宣宝锦会跟她问起鸣儿的情况。可从头至尾,那位都没有提及鸣儿一句,这不是一个亲娘的正常作为。 如果真像凤康怀疑的那样。鸣儿之前骨折,是宣宝锦为达成留在清阳府的目的故意为之,那么这个人已经心如铁石,狠毒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这样一个居心叵测的女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防不胜防。 对这个女人,她不能不在意,“凤康让你去查她家人被火烧死的事情,进展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太过震动,相关的案卷当年就被皇上下令封存了。事情过去十几年,知道详情的人不是很多。所幸我的人寻到一位参与调查此案、如今已经告老还乡的刑部官员,探听到了一些消息。 那位大人说。宣将军府的大火被扑灭之后,所有的尸骨已经化成灰烬,根本无法通过验尸推断起火时的情形。只能待废墟清理干净之后,命仵作在地面撒上‘显尸粉’,根据地面显现出的人形估算尸体数量,以便证实是否有人生还。 将人形的位置与将军府邸的建造图比对。发现只有少数人是死于房间之外的。这少数人的数量,跟负责巡夜的府兵相差无几……” 听到这里,叶知秋眸色一沉,替他说出潜台词,“如果是意外起火。应该会有人逃出来。没有人逃,只有一个原因,他们在起火之前就失去了行动能力。” “直接说已经死了更为贴切。”沈长浩对她的话做了小小的纠正,接茬分析道,“宣将军位高权重,府邸守卫森严,还养了一批凶猛的护卫犬。 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潜入,将所有人屠杀殆尽,普天之下能做到这一点的,恐怕只有皇上亲掌的‘萝卜军’精锐骑了。” 叶知秋不由蹙了眉头,“不会真是皇上吧?”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是精锐骑做的,可有的人并不需要证据。”沈长浩意有所指,“那位大人记得,六七年前有人夜半闯入他的家中,以他孙子的性命相要挟,逼问他宣将军府走水的实情。” 叶知秋面色一动,“你怀疑华锦郡主?六七年前,她应该还在宫里,没有嫁给五皇子吧?” 沈长浩明白她想说什么,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她要做什么事,何须自己动手?以她的本事,哄诱一两个有权柄的男人为她效命并不难,说不准正是五殿下本人呢。” “五皇子应该不会做对皇上不利的事情吧?”叶知秋对他的猜测表示怀疑,五皇子或许会被宣宝锦迷惑,帮她调查将军府走水的事情,可查出那件事很可能是他皇帝老爹做的,他会说出去吗? “五殿下不会做,不代表定王妃没有本事套出实话。她能给王爷下药,同样也能给五殿下下药。据我所知,她很是精通一些奇淫~邪术。” 叶知秋吃了一惊,“她给凤康下过药?” 沈长浩见她这个反应,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原来王爷没有将这件事告诉叶姑娘……罢了,话已至此,没有隐瞒的必要。叶姑娘可还记得王爷装晕赖在你家中的事?” “当然记得。”短短两天的时间,就把她的生活搅得一团乱,她怎么可能忘记? “那时王爷中了一种名叫‘无影香’的番邦媚药,情难自禁,很是受了一番折磨。”提起这件事,沈长浩抑制不住笑了起来,“时至今日想起,依然羞愤不已,也难怪他不肯对叶姑娘和盘托出了。” 叶知秋听他说了整件事的详细经过。再回想凤康当时的言行举止,许多地方都通透了。恍然之余,也是忍俊不禁。 说笑几句,再次转入正题。“这么说,华锦郡主的目的就是报仇没错了?” “十之八、九。”沈长浩半是疑惑半是兴致地挑了挑眉,“就是不知道她打算如何报这个仇?” 叶知秋不是宣宝锦,无法轻下论断,也不愿白白浪费脑细胞去琢磨这件事,于是将话题重新转回凤康身上,“他让你来,除了给我带话,还有别的事吧?” 只是想告诉她出使番国的消息,写封信送过来就行了。在这么关键的时候。何必把自己的左膀右臂派出来? “叶姑娘真是明察秋毫。”沈长浩顺口称赞了她一句,将凤康交代的事情一一说出来,“我此来主要有三件事:一是知会叶姑娘王爷出使的消息;二是将留在这里人撤走,以免给叶姑娘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三是将清阳府这边的事情做个料理。” 叶知秋特别关注第二件事,“你要把鸣儿带走吗?” “是。”沈长浩语带叹息。“王爷也希望小世子能留在这里,只是为皇宫供应蔬菜的任务已了,他要担任使节离开华楚国,没有理由再将皇家血脉孤零零地留在清阳府。” 叶知秋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为鸣儿担忧,“那谁来照顾他?” 凤康不可能带着孩子出使,按理来说。应该由亲娘来照顾。可宣宝锦心黑手辣,他一定不会将鸣儿交给她。 “王爷会将小世子托付给七公主。”沈长浩怕她不知道七公主是什么人,细细介绍道,“七公主与王爷素来亲厚,从小对王爷言听计从,却一直与定王妃不太和睦。 七公主成亲多年没有子嗣。尤其喜爱孩子,定会将小世子当做亲生一般看待的,叶姑娘不必担心。” 他没有把话挑明,意思却再明显不过。七公主本来就跟宣宝锦不对付,若凤康再特意叮嘱几句。她是绝对不会让宣宝锦轻易接近鸣儿的。 如此一来,那孩子的安全就无虞了。 “那就好。”叶知秋舒了口气,“你们什么时候走?我好准备一些鸣儿喜欢的东西给他带上。” “三日之后。”沈长浩报了一个确切的时间,“留下两名侍卫保护叶姑娘,其余的人我都带走。 洛侍卫已经被我带回来了,他和张侍卫与叶姑娘最为熟悉,方便差遣。张侍卫时常在人前露面,可以让他接替朱师傅去学堂。与洛侍卫一明一暗,确保叶姑娘的安全。 叶姑娘不要反对,这是必要的安排。” 不等叶知秋开口,他就未卜先知地劫住了她的话头,语气一顿,又道,“上次托我向叶姑娘讨教的匠人,尝试用白砂和碱盐做出了玻璃。” “是吗?”自己半吊子的指点能帮他们制出玻璃,这让叶知秋很是振奋,“那真是太好了!” “叶姑娘不要高兴太早。”沈长浩泼她的冷水,“他们的确做出了玻璃,却无法制成像样的器皿。因此王爷命他们改投在叶姑娘门下,虚心学习。 王爷回来之前,他们就是叶姑娘雇佣的能工巧匠,工钱自然由叶姑娘来发。要如何指派,全凭叶姑娘做主。王爷回来之后,会另作安置。” 叶知秋面露沉吟,如果能将玻璃制造业发展起来,许多先前无法付诸实践的想法都能达成,罐头工坊的生意将会有很大的突破。既然工钱由她来发,而且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情,她没有拒绝的理由。 况且凤康为了她这样苦心孤诣,她又怎么忍心拂了他心意? 念及至此,便点头答应下来,“好,我会看着办的。” 该交代的都交代完了,沈长浩忍不住旧话重提,“叶姑娘,你真的不打算去见王爷一面吗?” “不见。”叶知秋回得干脆,“他欠我的,我迟早会讨回来,不急在这一时半刻。” “叶姑娘可要给王爷写信?” “该说的话我都说了,没必要写信。” 沈长浩无语半晌,轻声地唏嘘道:“原来王爷和叶姑娘都是狠心之人。” 听了这话,叶知秋胸口一阵窒痛。 在信息闭塞、交通不便、语言不通的情况下,出使异国他乡,存在极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就有性命之忧。 她不是狠心,而是担心见了面,他就了却心愿,义无反顾地去了。她要把没能见面的遗憾变成他的信念,让他每一次想起她的时候都铭记一件事:必须活着回来见她。 如她明白他一样,他也一定懂得她的心情! 沈长浩在清阳府逗留了整三天,便准时带着鸣儿和王太医等人赶回京城。 鸣儿在山坳待了几个月,对这里的人产生了感情,临行前搂着叶知秋的脖子哭得厉害。虎头和学堂的孩子们送了他一堆礼物,叶知秋也给他准备了不少吃穿用品,还跟他约好以后去京城看他,他才收了眼泪,依依不舍地上了马车。 距离凤康出使番国还有十二天,只要路上不出什么意外,就来得及给他送行。 他们一走,隔壁变得死气沉沉,没有了往日的生机。每次越过篱笆墙看去,都让人心里空落落的。叶知秋感觉时间过得比平常快了很多,十二天一眨眼就过去了。 白天忙这忙那还没什么,晚上躺在床上,她的大脑就如同脱缰的野马一样,不受控制地计算行进速度,从而推测他走到哪里了,距离她有多远,可能在做什么。 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导致她睡眠严重不足,体重锐减。 这种情况持续了半月之久,沈长浩所说的匠人来到了。那是师徒三人,师父三十七八岁,名叫杜晋明,中等身材,脸膛红黑,终日笑眯眯的,和蔼近人。 徒弟俱是二十岁出头,一个叫甘平,生得虎背熊腰,高大威猛,沉默少言;另一个叫严荣,一副白面书生的样子,风趣幽默,脑筋灵活。 这两个人一个负责体力活儿,一个负责脑力活儿,各个方面都相辅相成 ,不知道是不是杜师傅特地挑选的。 叶知秋安排他们住在隔壁,在新开辟的山坳里圈出一片空地,支起棚炉,供他们制造玻璃。也许是因为每天跟他们交流心得,期待进展,因此分散了注意力,她的失眠的症状渐渐好转。 四个人齐心协力,经过近半年的钻研和摸索,终于做出了第一面照影清晰的镀银镜子。 与此同时,三年一度的乡试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放榜这天午时,叶知秋就接到了清阳府传回来的喜讯…… —— 第246章 中与不中 多寿从城里回来,来到成家门口,扔掉鞭子,连驴子都顾不上栓,就一路嚷嚷着奔进院子,“知秋姐,好事儿,大好事儿!” 叶知秋听到喊声,急忙放下手里的活计,出门来问:“是曾先生中了吗?” “中了中了,曾先生是第二十六名。”多寿比她还急,把话说得飞快。 叶知秋兴奋地拍了一下巴掌,“太好了,二十六名的成绩相当不错,曾先生一定很高兴吧?” “是啊,曾先生都快乐疯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儿就跪下了,朝咱们这边儿‘砰砰砰’磕了好几个响头,说是要感谢知秋姐的大恩大德呢。” “谢我干什么?这都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对了,怎么就你自己回来了?曾先生人呢?” “知府大人要请考中的人一块儿喝酒,曾先生一时半会儿脱不开身,让我先回来送个信儿。” 叶知秋一拍脑门,“对啊,我光顾着高兴,脑子都糊涂了。” 按照乡试的规矩,放榜当天,州府的首脑要开设鹿鸣宴,宴请所有新晋的举人,为他们庆贺,并未明年春天的会试加油打气。这里是不是叫鹿鸣宴就不知道了,不过意思大概是一样的。 “知秋姐,我还要去大喇叭村给曾先生家里报喜呢,我先走了。”多寿说着就要往外跑。 “你先等等。”叶知秋喊住他,“鹏达呢?他应该也考中了吧?” 多寿摇了摇头,“我不知道,那榜上密密麻麻的,写了好些个人名儿呢。我不认得几个字,不知道上边儿有没有他。看榜的人可多了,我也没瞅见他的人影啊。 他读书那么用功,肯定能考中。知秋姐,你就等着吧。要不了多一会儿的工夫,刘婶就满村嚷嚷开了,到时候你就能听着信儿了。” 叶知秋点了点头,“嗯。那你赶快去吧。” 多寿“哎”了一声,便忙不迭地走了。 果然,不到一个时辰,村子里就传出了有关刘鹏达的消息。只是消息的内容,让叶知秋出乎意料。 “没考中?”她惊讶地望着董家大丫头。 “嗯嗯嗯。”董家大丫头把头点得小鸡啄米一样,“刘叔一大早就陪着进城看榜去了,傍晌午那会儿一个人低头耷脑地回来了,谁问都不说话。 刘婶昨天就把嫁出去的两个闺女叫回来了,还从耿家村请了一个专门给别人家赶红白喜事儿的厨子,又是杀鸡又是宰羊的。弄了好几桌子的菜,连炮仗都挂在门口儿了。 刘叔一到家,就把帮忙的婆子媳妇儿都赶出来了,饭菜都撤了,炮仗也摘了。毛蛋媳妇儿从他家门口走了一趟。听见刘婶在里头哭呢。” 说完啐了一口,“活该,谁让他们狗眼看人低来着?” 这丫头年纪比阿福小一岁,是四姐妹中的老大,平日里照顾妹妹们,稳重又懂事。大概是因为家里没有兄弟,在作坊里做事又经常被龚阳关照。一直把龚阳当哥哥看待。 刘叔和刘婶几次三番来找龚阳的麻烦,她心里愤愤不平,因此对刘家的人没什么好感。 叶知秋能理解她的心情,却不想她变成一个心胸狭窄的人,便正了神色教导她,“大丫。做错事的人是刘叔和刘婶,不是鹏达。 他寒窗苦读这么多年,没有考中,一定很难过,咱们不能幸灾乐祸。更不能落井下石。以后‘活该’之类的话不能再说了,知道吗?” “知道了。”董家大丫头微红着脸答应了,又想起一件事来,“知秋姐,你能帮我改个名儿不?我这段日子跟阿福姐出去办事儿,人家问我叫啥名儿,我都不好意思说。 再说,过完年我爹该上衙门给我添名儿了,要是写上董大丫,那多难听多土气啊。” 江红月生她的时候,董家那帮子人一听是个女娃,不愿费心思去想名字,随口就叫了“大丫”。三个妹妹出生之后,一个比一个不受待见,连她爹娘都懒得取名字了,就跟着她叫起二丫,三丫,四丫。 这种事情叶知秋不好随便答应,“我帮你改名字是没问题了,不过你得先找你爹娘商量商量吧?” “不用商量,昨天晚上我跟我爹和我娘提了一嘴,他们让我找你呢。”董家大丫头生怕她不答应,拉住她的胳膊撒娇,“好知秋姐,你就帮我想一个吧。” 叶知秋架不住她缠磨,妥协道:“行行行,我帮你想。等我有空了好好琢磨琢磨,琢磨定了再告诉你,好吧?” “哎。”董家大丫头笑着应了,又特地嘱咐了一遍,“知秋姐,你可要给我改个好听的名儿啊。” 叶知秋在她脑门上敲了一记,“我知道了,还能故意给你取个难听的不成?” 正说着,阿福就风风火火地进了门,“知秋姐姐,你听说了吗?刘鹏达没考上举人。” “阿福姐,你回来了?”董家大丫头先跟她打了声招呼,等她点了头,便替叶知秋答道,“知秋姐都知道了,我跟她说的。” “就你嘴快。”阿福瞪了她一眼,在桌前坐下,摸起叶知秋的水杯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才神秘兮兮地往前凑了凑,“知秋姐姐,那你知道刘鹏达为什么没考中吗?” 刘鹏达没能考中,叶知秋的确很意外,可并不觉得多难理解。 科举考试无非是看文章写得好坏,而文章这种东西存在的变数太多。没有灵感发挥失常,或是不得阅卷之人的芳心,都有可能落榜。 阿福这么一问,倒是勾起她的好奇心来了,“为什么?难道有什么特别的原因?” “我去跟娄掌柜谈完了事情,顺便到府学门口看了看榜单。正好碰见刘鹏达追问府学的先生,他为什么没考中。我留神听着一些,那先生说他本来已经中了的,可惜复核的时候犯了避讳大忌,被除名了。” 阿福顿了顿,又添了一句,“好像还要停考一次当作惩罚呢。” 董家大丫头听得糊里糊涂的。“啥叫避讳大忌啊?” “就是说话写文章的时候,提及皇上或者尊长,不能直接用他们的名和字。如果用了,就犯了避讳大忌。”叶知秋言简意赅地作了解释。惋惜之余,也替刘鹏达感到庆幸。 她记得犯讳是严重的错误,一般来说会被送去坐牢,甚至砍了脑袋。他只是被除名和停考一次,已经很幸运了。反正再过六年,他才二十岁出头而已,到时候再考并不迟。 只是苦了他那对望子成龙的父母,这个结果无异于在他们后脑勺狠狠地敲了一记闷棍,恐怕日后都不好意思在村里抬头做人了。 要不怎么说做人要低调呢?给他们一个教训也好。 天下的读书人十中有九都参加过科举考试,其中没落过榜的寥寥无几。刘鹏达年纪小小。没考中举人本来并不是什么大事,却因为刘叔和刘婶往眼高于顶的作为,让许多人拍手称快。 而曾允文这个屡试不中、不被人看好的穷秀才,却一举成名。两相对照,便成就了一个有滋有味的故事。被当成茶余饭后的主要谈资。 同一件事谈论久了总会腻的,新的话题就被发掘衍生出来了。不知道是谁先提了一句学堂的风水好,有天上的文曲星保佑,这个说法就跟长了翅膀一样,不胫而走。 十里八村的人们纷纷引着孩子来求学,还有个别城里人跑来凑热闹。学堂每日熙熙攘攘,搅得孩子们无法安心读书。 叶知秋没有闲暇理会这些人。便让曾允文写了一张“暂不招生”的告示,贴在学堂门口。不曾想第二天就被人揭走了,据说要留存墨宝,等曾先生将来考中状元好拿去卖钱。 从那以后,学堂门口又多了不少身份不明的人,见到有字的东西。不管是写在纸上的还是写在木牌上,不管是用的墨还是用的漆,也不管是谁的手笔,一律顺走。就连墙上被孩子们涂鸦过的石头,都被凿掉了好几块。 叶知秋没辙。只好在山坳口设下路障,挑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大小伙子轮流守在那里,杜绝闲杂人等进入。施行二十多天之后,总算将这股邪风压了下来。 几日之后,叶知秋刚刚恢复不久的平静生活,又被一个人的到来打破了。 “哟,今天刮的啥风,咋把状元家的老夫人给吹来了?” “还能是啥风?上下嘴皮子一碰,吹出来的风呗。” “哈哈哈……” 被一群干活儿的婆子媳妇奚落嘲笑,刘婶就跟没听见一样,只管低着头往前走。人声渐远,才敢抬眼四下打量。与去年来时相比,这里又变了模样。 原本光秃秃的山坡栽上了大片的果树,已经到了叶落的时节,依然能感受到勃勃的生机。新开辟出来的山坳里,一条通体幽黑的猎犬驱赶着散落的牛羊,放牧人甩着清脆的鞭哨,慢慢悠悠地跟在牛群和羊群后面。 池塘扩大了一圈,成群的鸭鹅在水面闲游嬉戏。几十名壮汉正在加盖蔬菜大棚,喊着整齐的号子夯土砌墙。小山坳里有多了两排厂房,附近还建了一座很大的医馆。 前面十几二十座砖瓦房,分成三列,整齐而气派地排布在山脚下,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小村落。 看到这些,她心里阵阵发酸,眼睛跟着潮热起来。踌躇不前之际,就见叶知秋迎面走了过来。她惊慌躲避,却来不及了。 “刘婶?”叶知秋试探地叫了一声。 她只得尴尬地转过身来,“秋……秋丫头……” —— 第247章 心病 叶知秋见她神情话语之间满是小意讨好的韵味,不像是来闹事的,以防万一,还是在距离她两丈远的地方站住了脚,“刘婶过来有什么事儿吗?” “啊,没……没事儿,我就是……那啥,到你们家走动走动。【本书由】”刘婶觑着她的脸色,支支吾吾地道。 不算闹事和说媒的事儿,刘家和成家已经两年多没有来往了。刘鹏达落榜没多久,突然来成家走动,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目的不单纯。 叶知秋心里腻烦她明明有事,还要拐弯抹角地拿捏着,语调愈发地淡了,“虎头在学堂,爷爷去牧场遛弯去了,我也要去菜棚做事,家里没人。刘婶想串门的话,改天再来吧。” 说完从她身侧绕开,迈开大步向前走去。 刘婶一时情急,也顾不得脸面了,跑过来挡住她的去路,“秋丫头,你别忙着走,我有事儿,有事儿和你说。” 叶知秋顿住脚步,“什么事?说吧。” “这事儿说来话长……” “刘婶,我没那么多闲工夫跟你聊天,你还是长话短说吧。”叶知秋不客气地打断她的话茬。 刘婶听出她的不耐烦,不敢再东拉西扯,竹筒倒豆子,把今天来的目的一口气说了出来。 原来刘鹏达因为犯讳没能中举,被罚停考一次,又逐出府学,大受打击。从清阳府回来,就把自己的书箱连同文房一把火烧掉了。每天借酒浇愁,喝得酩酊大醉之后,不分晨昏呼呼大睡。 起初刘叔和刘婶只当他心里难受,要喝酒就给买酒,要睡觉也由他去。过了半个多月,仍不见他重振精神。他们感觉情形不对,便断了给他买酒的银子。 谁知道他不喝酒就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折腾,几天下来。就瘦得没了人模样儿。大夫说他这是心病,吃药施针只能治标,要想根治必须除去他的心病。 他们目不识丁,哪里知道怎么样才能除去他的心病?只能用说的。说不行就骂,骂不行就打,打不行就把能动员的人都找来帮着劝,用尽了法子,却是半点效果都没有。 无奈之下,只好继续给他买酒。不图别的,只图他每天能睡上一觉,别把自己给活活折腾死。 眼见儿子一日比一日消沉,这么下去迟早变成废人,只能干着急。梅香看不下去了。给他们出主意,让他们来找叶知秋帮忙。 老两口起初都拉不下这个面子,撺掇梅香来找她。梅香不想和龚阳碰面,死活不同意。他们翻来覆去地掂量了好几天,终究觉出儿子比面子重要。商量了一下。便由刘婶出面相求。 “我知道,我和你刘叔过去做了不少对不住你的事儿。千错万错,都是我们的错儿,鹏达没错处。你要记恨就记恨我们这俩老的,别记恨鹏达。 我们老刘家就他这么一根独苗儿,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一家人就都没指望了。这孩子自打见了你。就瞅着你顺眼,你说话儿,他一准儿能听进去。 秋丫头,不看旁的,就看在咱们邻居一场的份儿上,婶子求你了。你就跟我回去劝劝他吧。” 刘婶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告诉了情由,膝盖一弯,便“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她再怎么不好,也是长辈,叶知秋自是不能受她一跪。挪步躲开,“刘婶,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 刘婶把膝盖当成脚丫子,转圈追着她要磕头,“秋丫头,你要是不答应,婶子今天就跪着不起来了。” 叶知秋担心被她抓住不放,所以没去扶她。可这样下去没完没了,索性不躲了,沉下脸道:“刘婶,你这是求人呢还是逼人呢?你再不起来,我就喊人把你赶出去。” 刘婶一听这话,赶忙爬了起来,“秋丫头,你别恼,我不逼你了。” 把她这小心翼翼可怜兮兮的样子看在眼里,叶知秋忍不住暗暗叹了一口气。说实话,她不太想管这个闲事。且不说以刘叔和刘婶的脾性,好心未必有好报。 就说刘鹏达,那孩子对她有思恋之心,她去劝的话,不管有心无心,都有利用这份感情的嫌疑。跟一个自己不喜欢人牵扯不清,绝非明智之举。 况且她也没那么自恋和自大,以为只要自己出马,就能成功挽救失足少年。 可正如刘婶所说,毕竟邻居一场。她没来的时候,成老爹和虎头从刘家得了不少的关照。她进城做买卖的那段日子,家里也多亏有他们帮忙看顾。 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梅香。 她早就知道梅香喜欢龚阳,更料到刘叔和刘婶不会同意这门亲事。如果不是她怕麻烦,在这件事上多费几分心思,即便不能让梅香和龚阳结为连理,也不会闹到今天这个地步。 对一直把她视为好姐妹的梅香,她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愧疚。 她没有让时光倒转的能耐,过去的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眼前的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能出一分力算一分吧,权当是对梅香的弥补,也求自己问心无愧。 想到这一层,她抬起眼睫看向刘婶,“我可以跟你回去……” 刘婶面上一喜,扯了衣袖把脸上的地擦了个干净。刚要说话,又被她堵了回去,“刘婶,你别高兴太早。我答应帮你劝鹏达,并不代表我一定能劝得动他,有件事我必须事先说清楚。 我劝他的时候,不管说什么做什么,你们都不能插嘴或者插手。他要是能听进去,说明他还有上进心,你们不用谢我。他要是听不进去,那就是他没出息。日后他变成废人,你们不能把责任推到我头上……” “不会的,不会的,我们哪儿是那种没良心的人呢?”不等叶知秋说完,刘婶就急急表态。 这种没良心的事他们又不是没做过,只不过叶知秋不愿意翻旧账罢了。不翻旧账,并不表示她不会防范,“刘婶你先回村。我把这边的事情安排一下,半个时辰之后再过去。” “哎,行。”刘婶满口答应了,又有些不放心。叮嘱道,“秋丫头,你可不能诓你婶子,我啥都不干,就在家等你了啊!” “我一定会去的。”叶知秋许了诺,将她打发走了,便去菜棚巡视。跟大家闲话的时候,故意说出待会儿要去刘家的事情。半个时辰之后,她坐车进了小喇叭村,便有不少闲汉懒妇探头探脑。 刘婶在自家院门外翘首以待。见她果真来了,欣喜不已,扭着发福的腰肢向前迎了好几步,满脸堆笑,“秋丫头。快来快来。前几天刚收了葵籽,梅香正上锅炒着呢,等会儿你尝尝鲜。” “谢谢刘婶。”叶知秋淡笑着点头,下了车,和她一道进了院子。 刘叔不好意思见她,得着信儿就避出去了。梅香扎个半截围裙,正用铲子翻炒瓜子。见她进门,停下来朝她笑了笑,“知秋姐,你来了?” “嗯,来了。”叶知秋含笑应了,借着门外的光亮细细打量。大半年不见。她的脸盘圆润了不少,虽然还是有些瘦,不过气色看起来好多了。 梅香眼睛里藏着话儿,当着刘婶的面不好说出来,只偏了身子给她让路。“知秋姐,鹏达在东屋呢,你进去看看他吧。” “我去把他喊起来。”刘婶抢先一步进了屋。 梅香趁机抓住叶知秋的胳膊,压低了声音,急急地道:“知秋姐……” “我会尽力的。”叶知秋知道她想说什么,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你放心吧。” 梅香还想说什么,猛地闻到一股糊味,惊呼一声“坏了”,赶忙去翻瓜子。 掀开帘子,一股污浊的热气夹杂着酒臭直扑鼻孔。叶知秋下意识地掩住了口鼻,探头望去,就见刘鹏顶着乱糟糟的头发躺在炕上。 刘婶一手掀开半截被子,一手推着他的肩头,“鹏达,起来,快起来,秋丫头瞧你来了。” 怎么喊怎么推,他就是不动也不睁眼,就像没有了知觉一样。 刘婶气馁地扔下被子,“秋丫头,你看这……” 叶知秋眉尖微蹙,转身出门,喊来多寿,让他和刘婶一道把刘鹏达抬到院子里,又吩咐道:“你去帮我打一桶水。” 来的路上,多寿被她叮嘱过了。因此也不多问,很快就把水打好了。 “泼!” 叶知秋指着刘鹏达,简短地下了命令。 让儿子躺在地上,刘婶已经心疼得不行。一听她要往刘鹏达身上泼水,顿时急了,“秋丫头,这可使不得,天儿这么凉……” “刘婶。”叶知秋截断她的话茬,“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来帮你劝他可以,但是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你们都不能插嘴或者插手?” 刘婶往周围瞟了瞟,见这一会儿的工夫,房前屋后已经聚集不少好事儿的人。正对着自家院子指指点点,嘀嘀咕咕。她脸上有些挂不住,小声地央求,“秋丫头,咱不能进屋说吗?” “我说过没有?”叶知秋不接她的话茬,目光湛湛地追问。 刘婶无奈点头,“说过,可是……” “我还说过什么?”叶知秋不给她可是的机会。 “还说他要是能听进去,说明他还有上进心,我们不用谢你。他要是听不进去,那就是他没出息。日后他变成废人,我们不能把责任推到你头上。”刘婶记性不错,把她的话一字不差地说了出来。 目的达成,叶知秋便不多费口舌,“那好,要么你在旁边看着,什么都别管;要么我走,从此以后不管这件事。 你自己选吧!” —— 第248章 备选先生 她们的对话,梅香在灶间听得真切,赶忙灭了火,将葵花籽留在锅里,由着灶膛的余温慢慢烘熟。出门来扯了扯刘婶的衣袖,小声地劝道:“娘,你就听知秋姐的吧。” 刘婶豁出脸皮,好不容易把叶知秋求来了,什么事情都没办成呢,当然不愿意就这么把人放走了。被闺女劝了一句,便咬牙应了下来,“行,我不管了。只要是为鹏达好,秋丫头你看着办就是了。” “泼。”叶知秋直接下了命令。 多寿前些日子被刘婶央着来劝过刘鹏达,早就看不惯他这半死不活的样子了,下手毫不留情。 一桶冰凉的井水照头泼下,躺在地上的刘鹏达顿时变成了落汤鸡。一阵秋风拂过,冷意直透心脾。他闭着眼睛呛咳了几声,哆哆嗦嗦地扭动着身子,在泥水之中蜷缩成一团,又不动了。 刘婶站得近,能清楚地听到儿子打颤的声音,疼得心尖直抽抽。要不是答应了叶知秋不插手,她恐怕会立刻扑过去,抱着他帮他取暖了。 梅香没有她娘那么夸张,只是有些不忍心地别过头去。刘家到了这一辈就他一个男丁,又被寄予厚望,从小被全家人宠着捧着,连重话都没听过几句,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 叶知秋根本不曾留意刘婶和梅香的反应,眼睛盯着刘鹏达,“我知道你醒着,你不想跟我面对面没关系。我这么说,你就这么听着吧。” 语气略顿,继续说道,“你没能中举的原因我听说了,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肯定明白科考这条路不可能一帆风顺,对落榜也有一定的心理准备。 你醉生梦死,是心有不甘吧?你觉得自己不是本事不够,只是运气太差。因为犯下那种低级错误被除名,实在太丢脸了。 开解劝慰的话你应该已经听腻了,我就不重复了。我想告诉你的是,人人都有消沉的权力和自由。你可以消沉,可以发泄,可以仗着家人对你的关心和爱护撒娇耍赖。 但是如果你不适可而止,一直趴在低谷不肯站起来,就不是撒娇耍赖了,而是负担,是累赘。一旦变成这种东西,你的过去就会变成一堆粪土。 别人再提起你落榜的事,不会说你运气差,只会送你‘活该’俩字。到那时候。你丢的就不仅仅是自己的脸了,你们全家人的脸,你的人品,你的前途,你几十年的大好人生。都会被你丢光的。 你现在这样,不会有人同情你,也改变不了什么,只会浪费酒钱,让你们家的日子不好过。 该说的话我都说了,能不能听进去就是你自己的事儿了。” 她一口气说完这段话,便招呼多寿。“咱们走吧。” 多寿点了点头,扔掉手里的木桶,走到刘鹏达跟前蹲下,“刘鹏达,你要还是个爷们儿,你别把自己弄成狗熊的德行。 你往后不是还能考吗?就是考不上。天也塌不了。你看我,大字不识一箩筐,不照样儿活得好好的吗?” 刘鹏达依然没动,只是埋在衣袖下的眼角渗出了水光。 毕竟是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儿,多寿不忍把话说狠了。在他后背拍了两下,“我给你透个信儿,曾先生想专心准备明年春天的大考,不打算在学堂教书了。 知秋姐正寻摸替换他的人呢,一个月一两银子,管吃管住,将来要是进京赶考,还给出盘缠呢。十里八村的人,就属你读书多,你去准行。 你别再拧了,赶紧打起精神来,要不这么好的活儿可就便宜别人了。” “真的?”不等儿子作出反应,刘婶的眼睛就刷地一下亮了,“秋丫头愿意让我们家鹏达去学堂当先生?” 叶知秋已经走到大门外了,听到这话停步转身,“刘婶,你搞错了,我是要招先生,没说一定要用你们家鹏达。你觉得他现在这副模样,能教好书吗?” “能……不是,我是说他能改。”刘婶生怕她不信,跑过来拽起刘鹏达,“儿子,快跟你知秋姐说以后再不喝酒了,一准儿当个好先生,说啊。” 落榜之后,刘鹏达最不想见的人就是叶知秋。每次想起自己曾经在她面前夸下海口,说要回到清阳府做官,庇护于她,都觉得自己像一个跳梁小丑。 刚刚被她当众教训了一顿,哪里还好意思说话?不管他老娘怎么摇晃,只咬紧了牙关不吭声。 自从因为龚阳跟叶知秋生了嫌隙,为了争一口气,山坳那边雇人做活儿,刘家从来不上凑。眼瞅着村里的其他人家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好,盖房的盖房,攒钱的攒钱,只有自家还跟过去一样,靠喝粥吃饼子勉强糊口。 刘婶嘴上说着“不稀罕”,心里却揣着一百个羡慕嫉妒恨。 原指望儿子考中状元能扬眉吐气,把之前丢掉的场子全都找回来,让那些没有上赶子巴结他们家的人悔青肚肠。谁知道天不遂人愿,儿子落了榜,刘家也成了十里八村的大笑话。 她痛定思痛,悔不当初。 儿子还要六年才能再次参考,又在考官那儿落下了不好的印象,到时候能不能考中还很难说。不光要给他准备六年的书本笔墨钱,还要以防万一,攒着说媳妇儿的钱。 再说梅香今年都十七了,再等不得六年了。坏了名声,又没有个状元弟弟撑腰,要想嫁出去,只能陪上大笔的嫁妆。光靠家里那几亩薄田和出嫁的两个闺女接济,是远远不够的。 只有跟成家重新走动,才能找着来钱的路子。 这次她厚着脸皮去找叶知秋,是为了儿子不假,可也并不是没有趁机和解的想法。 多寿此时透露出学堂要招先生的消息,对她来说无疑是大大的希望之光。一个月一两银子,管吃管住,还给出备上京赶考的盘缠。而且据说那学堂风水好,大喇叭村的穷秀才能考中,她儿子必定也能考中。 这样的好事,岂有白白错过的道理? 她满肚子装的都是名利之事。一心想把先生的位子占下,却忘了顾及儿子的脸面。逼了半天,儿子就是不肯开口,她又急又气。抡圆了胳膊就是一巴掌。 梅香吓了一跳,急忙跑过来拉她,“娘,有话儿好好说,你咋动上手了?” 刘鹏达大概没料到一直拿自己当宝贝疙瘩的老娘会打他,惊得睁开了眼睛。 刘婶打完自己也愣住了,又是心疼又是后悔,松开儿子,捶胸顿地,嚎啕大哭。“我和你爹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家里有啥好的都紧着你,供你读书,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咋就养出你这么个不争气的东西来? 你不是想喝酒吗?行。你喝,反正这日子也过不下去了。赶明儿我就把家里的东西归拢归拢,拿去换了铜钱买酒,我和你爹还有梅香陪你一起喝,喝死拉倒……” “娘,你别这么说,鹏达他知道错了。”梅香哭着劝道。 刘鹏达默默地爬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屋里走去。进门之前,回头望了一眼。 叶知秋权当没看见,自顾自地上了车,“走吧。” 多寿答应一声,掉转车头,直奔村外而去。 刘鹏达失落地收回目光。推门进屋。 房前屋后的人见没热闹可看,便三三两两地散了。刘婶哭了个够本才收了声,发现叶知秋已经走得没影儿了,把梅香好一通埋怨,嫌她没把炒好的葵花籽给叶知秋带上。 梅香顾不上还嘴。趴在窗缝上急急地招呼,“娘,你快来看。” “看啥?”刘婶气呼呼地瞪过来。 “鹏达,你快看鹏达。” “那臭小子有啥好看?”刘婶一边嘀咕,一边凑过来看,就见刘鹏达不知什么时候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正拿着她那把缺齿的桃木梳子打理着湿淋淋的头发。 她愣怔了半晌,刚止住的眼泪又哗哗地流了出来,“哎哟,哎哟,老天开眼了,这混小子总算活泛过来了。” 梅香欣喜地抹了抹眼角,“娘,我就说让知秋姐来劝管用吧?你回头可得好好谢谢人家。” “我知道,还用你教?”刘婶巴不得找个机会跟叶知秋套近乎,“你把你大姐过节给你扯的那块好布料找出来,对了,还有你二姐拿来的那串干菇子……” 刘叔听不下去了,咳嗽一声,从茅厕里钻出来,“人家秋丫头现在要啥没有?别拿那点儿东西去丢人了。” “呀,爹,你咋躲茅房去了?”梅香一脸的惊讶。 刘叔老脸一红,“啥叫躲?我就是上了趟茅房。” 他不愿跟叶知秋碰面,可又好奇她会怎么劝刘鹏达,于是就近躲到了茅房。刚才的事情,他都看在眼中听在耳里,想起自己和老伴儿对叶知秋做过的事情,不由心生愧赧。 这会儿热闹的人都散干净了,听见刘婶和梅香商量去答谢叶知秋,便忍不住跳出来发表意见。 刘婶被他一语点醒,赶忙虚心请教,“他爹,那我拿啥去啊?” “啥也不用拿,你去了先给秋丫头赔个不是,就说……咳咳……以前是咱们对不住她了,让她别放在心上。”刘叔表情不自在地道。 “行,只要她答应让咱们家鹏达去学堂教书,让我给她跪下都成。”刘婶能屈能伸地应承下来。 他们商定主意的同时,叶知秋已经离开村子老远了。 多寿见前后左右没人,按捺不住心痒,跟她打听,“知秋姐,你想雇刘鹏达去学堂当先生,咋不直接跟他说?为啥要让我给他透信儿啊?” —— 第249章 巡护队 自从搬到山坳,叶知秋很少回小喇叭村。有那么一两次,也是为了办事,匆匆来,匆匆走。算一算,已经一年多没有到过成家老宅了。 刚才去刘家,隔着两家中间的矮墙看了几眼,院子里铺满了枯草树叶。西厢房早就倒了,没了烟火的滋养,正房的椽子和茅草已经腐烂,歪歪斜斜,怕是也支撑不了多久了。 她并不心疼那几间茅草房,只是故地重游,不由自主地想起在这里生活时的情景,想起那个远赴重洋、出使在外的人,心下止不住生出几分落寞来。 一转眼,他已经离开半年之久了。这期间她没有收到任何与他有关的消息,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不知道飘向哪里,会停到何处。 夜里睡不着,思念得狠了,她偶尔会有那么一点儿后悔,当初没听沈长浩的话,去京城见他一面。悔过之后,她依然觉得自己的做法是对的。 她坚信,只要心中的牵绊还在,他很快就会回来,平安无事地站在她面前。 听到多寿问话,她赶忙敛了思绪,“你跟鹏达是好朋友,还不了解他吗?他的自尊心那么强,如果我直接跟他说,让他去学堂当先生,他会认为我在可怜他。 你透信儿给他,他去应聘,争取到那个职位,是他自己的本事,不会有被人施舍的感觉。找到自己的位置,有了盼头,他一定会重振旗鼓的。” 多寿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有一件事他很清楚,那就是她做这些都是为了刘鹏达好,不禁唏嘘道:“费这么大劲帮他们,他们也不一定领情。知秋姐,你就是心眼儿太好使了。”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刘叔和刘婶做的那些事的确有点儿过分了,可那不都过去了吗?都是些鸡毛蒜皮、门牙碰嘴唇的小事。不伤财不害命,难道要记一辈子啊? 他们闹腾了这么长时间,得着什么好处了?经了这些事,他们也该吸取教训了。大家乡里乡亲。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没必要搞得跟有深仇大恨似的。 再说我帮忙也不是冲他们去的,是看了梅香和鹏达的面子,他们姐弟俩有什么错啊?” 多寿嘿嘿地笑了起来,“知秋姐,说道理呢我说不过你,反正我知道你做啥事儿都是对的。我跟阿福一个心思,这辈子谁都不信,就信你。” 叶知秋探究地瞄着他的神色,“今天嘴巴怎么这么甜啊?是不是有事求我?” “没……哪有?”多寿遮掩着。 “真没有?” “真……真没有。” 他说话底气不足。神情躲闪,要是相信他没事就有鬼了。叶知秋眼睛盯着他,板起脸道:“多寿,你到底有什么事,说吧。你要是现在不说。那就永远都别说了。” 多寿见躲不过了,只好支支吾吾地开了口,“前些日子我送阿福进城谈生意,认识了震威镖局的一个镖头,姓于。于大叔的武功可厉害了,比张师傅差不了多少。 我闲着没事儿,跟他学了两手。他说我根骨挺好。就是年纪大了些,错过了练武的好时候。他还说,现在开始也不晚,可光靠练的不行,得真刀实枪,好好摔打摔打。 知秋姐。我……我想去跟于大叔走镖。” 他一有空就往学堂跑,跟孩子们一块儿练武,私下里也时常跟张弛讨教。叶知秋早就看出他有习武之心,是以听他提出这样的要求,丝毫不感觉意外。 只要他有兴趣有志向。她没有理由反对。可走镖跟在学堂里习武不一样,她不得不思量思量。 “这件事,你跟家里说了吗?” 多寿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爹、我娘和多禄哥一准儿不答应,我没跟他们说。就跟阿福提了提,她让我来问知秋姐,说只要你点了头,他们就没话说。” 叶知秋眸色微微一沉,“我不能点头。” 多寿一听这话有些急了,把驴车停在路边,转过身来面对她,“知秋姐,你为啥不能点头啊?” “走镖太危险了,那些镖师看着威风,哪一个不是刀口舔血,提着脑袋过日子?武功练成了还好,可你现在不过是花拳绣腿,连防身都做不到,你去走镖不等于去送死吗?” “知秋姐,我死不了,于大叔会护着我的……” “多寿。”叶知秋表情和语调同时严肃起来,“生死关头,连自保都困难,谁还顾得上你?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老牛叔他们交代?你想让我跟你们家反目成仇吗?” 她出面说话,或许能让他如愿以偿。可一旦他出了事,牛婶一定会找她拼命。牛家的其他人即便口头上不会怪她,心里也会留下疙瘩。别人她可以不理,但是阿福,她不能不在乎。 多寿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沮丧地低下头,一时无言以对。 叶知秋缓和了神色,“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阿福会做生意,多禄会盖房子,葫芦会做饭,田根会做罐头,刘鹏达会教书,同龄同辈的人都在做自己喜欢或者擅长的事,而你只能赶赶车跑跑腿儿。 你觉得自己没用,想做点儿什么来证明自己,对不对?” 被她说中心事,多寿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把头垂得更低了些。 叶知秋伸手,在他肩上重重地按了一下,“多寿,有志气是好事,但是要量力而行。就跟盖房搬石头一样,有多大的力气,就搬多大石头。明明搬不动,还要逞强,砸伤了脚是轻的,赔上性命就什么都完了。 这两年让你赶车跑腿儿,的确委屈你了。” 多寿赶忙解释,“知秋姐,我不是嫌弃你派给我的活儿……” “我明白。”叶知秋笑着止住他的话茬,“你是想学点儿本事,将来更好地帮我。这样吧,我回去仔细想想,给你安排一个合适的位置。” 走镖的念头已经在心里扎了根,一时半会儿很难拔除。多寿对她所说的“合适的位置”提不起兴趣。驱车回到山坳,仍然闷闷不乐。 晚上阿福从城里回来,听说了这件事,托腮叹气。“我可怜的哥啊,两眼一抹黑地活了十几年,好不容易找到人生的目标,又被知秋姐姐一巴掌拍死了。” 叶知秋好笑地瞪了她一眼,“我有你说的那么恶劣吗?他的人生目标不一定非要靠走镖来实现吧?” “这倒是,不过我觉得他出去闯荡闯荡没什么坏处。” “那也要循序渐进,光是满腔热血、万丈豪情有什么用?他那三脚猫的功夫,跑去押镖,就是当炮灰的货。”也许在和平年代待久了,又死过一次。叶知秋格外惜命。如非必要,她从不鼓励冒险,而是提倡以和为贵,以平安为重。 在她看来,不珍惜生命。就没有资格谈人生谈理想。 阿福也不希望多寿做危险的事情,便按下这个话头不提,转而打探道:“知秋姐姐,你打算给我哥安排个什么活儿啊?” “我叫你们来就是商量这件事的。”叶知秋将目光转向一直沉默的龚阳,“这一阵子牧场丢过牛羊吗?” 她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牧场投入使用的前两个月,负责放牧的人不熟悉牛羊的习性。加之地域广阔,人手不足,隔三差五就会丢一只羔羊或小牛,加起来足足损失了近百两的银子。 “我在那边加派了人手,把黑风和踏雪都牵过去了,这段时间已经没有牛羊丢失了。”龚阳停顿了一下。补充道,“不过这几天有好几个人借看病的机会,到作坊附近窥探。” 正如他们事先预料,今年桃李成熟的季节,清阳府先后出现了两家制作罐头和果酒的作坊。味道和品质远不及咸喜售卖的好。包装方面处处效仿,而且价格十分低廉,给坊市造成不小的混乱。 娄掌柜及时贴出声明布告,并请官府介入,才将那两家作坊的势头弹压下来。还有几家小作坊,并未仿效包装,生产的数量少,零做零卖,也抢去了咸喜一部分中低层消费水平的顾客。 春末夏初到现在,前来盗经偷艺的人屡见不鲜。 山坳的作坊,现今除了制作罐头和果酒,还添了松花蛋、咸鸭鹅蛋、奶制品、新鲜的蛋奶以及精品包装蔬菜这几项,生产量大,雇工多。刺探的人乔装打扮一下,混在来往运输的人工车马之间,很难识别。 叶知秋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新盖的菌棚上,对牧场和作坊的事情很少过问。听龚阳这么说,略一沉吟,“我想咱们是时候建一个巡护队了。” 另外两人对视了一眼,便由阿福开口问道:“知秋姐姐,什么叫巡护队啊?” “咱们的产业越来越多,人员也越来越复杂。树大招风,难保没有人浑水摸鱼,做一些对咱们不利的事。为了确保安全,有必要组织一队人,专门负责巡逻警戒。” 龚阳点头表示赞同,“就算不防人,也要防野兽偷吃牛羊。这个巡护队里面,最好有一两名猎手。” 这一点叶知秋已经想到了,“猎手不难找,村里就有不少擅长打猎的,找几个可靠的人,给他们配上弓箭猎叉,防范野兽偷袭不在话下。 关键的问题是,这个巡护队还要对付人。一不小心,就会闹出流血事件,甚至人命官司。所以,必须选一个有威望,能服众,明事理,懂律法,知道轻重的人来做领头人。 你们心里有合适的人选吗?” —— 第250章 探花郎 阿福认真地想了想,“知秋姐姐,张师傅怎么样?” 叶知秋摇头,“他是康九爷的人,我们不好随便指派他去做别的事情。” 张弛性格谨肃,为人做事套用的都是皇家王府的准则,就是去学堂做拳脚师傅也是严格遵照主子的命令,从不做他认为“逾矩”的事情。 这样的人,不适合跟市井山村的百姓打交道。 “按照叶姑娘列出来的条件,那就只有陈三哥合适了。”龚阳就事论事地道。 叶知秋还是摇头,“陈三哥是三村的地保,算官府的人,我们也不好随便指派。” 雇用陈老三,一旦出了什么事,不管有理没理,都有仗恃官府鱼肉乡里的嫌疑,她可不想落下一个“黑心大地主”的名声。 “那还有谁能用啊?”阿福苦思不得,鼻子眉毛齐齐地皱了起来,“咱们村里最有威望的就是豆爷了,总不能把他老人家拉出来吧?”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豆爷都多大年纪了,你让他去巡逻,累出个好歹来算谁的?巡护队主要是为了防患未然,要对那些觊觎咱们东西和技术的人有一定的震慑作用,要找也得找年轻力壮的小伙子。” 阿福被“小伙子”这三个字点醒了,“知秋姐姐,你不会是想用我多寿哥吧?” “我的确想把他安排进巡护队,不过他目前资历不够,还不能当领头人。”跟他们商量的工夫,叶知秋脑子里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方案,“你们看这样行不行,我们先招一批人手,教他们拳脚功夫,对他们进行律法和规矩方面的培训。 三个月之后考核,合格的留下,不合格的走人。拳脚师傅就麻烦张大哥兼任。至于培训,龚阳,你来吧。” “我?”龚阳愣了一下,有些为难地道。“我虽然懂得基本律法,可不太清楚巡护队具体要做什么,恐怕教不好他们。” “这个不是问题,咱们一起商量商量,制定一套完善的巡护制度,你按照这个制度培训他们就行了。这三个月,让他们一边学习一边巡护,巡护时候的表现也要计入考核成绩。 这期间,巡护队的领队也由你来当。等考核之后,让成绩最好的那个接任。” 叶知秋面带歉意地看了他一眼。“我知道,你负责作坊和牧场,已经很忙了,再让你去带巡护队,的确难为你了。可数来数去。这件事只有你能胜任。 万事开头难,你就坚持三个月吧,把第一批人带出来就好了。还有多寿,对他严格一点儿,重点敲打敲打他。” 龚阳会意,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叶姑娘,我会尽力的。我这就去写告示,明天先把人招起来。” 等他脚步匆匆地出了门,阿福一脸感动地挽住叶知秋的胳膊,“知秋姐姐,你为我哥费了这么大的心思。我替他谢谢你了。” “你不用谢我,巡护队迟早要建的,你哥不过是顺带手的事儿。”叶知秋在她脑袋上拍了拍,“你去把他叫来,我有几句话要嘱咐他。” “好。”阿福答应着起身。不走正门,而是经厨房进后院,从北墙的角门出去。穿过一条丈许宽的土路,就到多禄家了。 开春房子建好之后,多禄和水杏儿带着孩子搬了过来,如愿以偿地分了家。多禄带着一队人专攻盖房修路建棚,水杏儿帮杨顺和燕娘培育菌种,小日子过得充实而美满。 多寿自从做了车马长工,就很少回村里了,一个月有多半的时间都住在成家的西厢房。多禄在山坳安家之后,他便顺理成章地搬了过来。老牛叔到这边干活儿,偶尔时候晚了不想回村,也会留在大儿子家里过夜。 水杏儿想把阿福一并接过来的,不过被阿福拒绝了。一来她在成家住惯了,二来不想当哥哥嫂子的电灯泡。 刚吃过晚饭不久,水杏儿收拾了碗筷,点起风灯,坐在檐下飞针走线。多禄把一岁多的孩子放在腿上颠耍,教着他咿咿呀呀地说话。多寿坐在稍远一点儿的地方,专心致志地削着木刀。 看着眼前这一幕,想起两年之前,全家人图省那点儿可怜的灯油,摸黑挤在窄窄的炕上,你唉声我叹气,为下顿吃什么而犯愁的情景,阿福突然有些恍惚。 举目环顾,山脊如墨,树影婆娑。天上星光闪耀,地上灯火相映,门户之中不断传出大人孩子的说笑声,心里说不出的安宁和踏实。 这阵子她太忙了,忙得忘了体会,原来大家的日子已经过得这么好了。 她收敛思绪,推门进了院子,“哥,嫂子,我来了。” “是阿福啊,快来快来。”水杏儿放下手里的针线,笑着招呼,“你是不是刚回来?还没吃饭吧?晚上烙的油饼,还剩下不少呢,我给你拿去。” 阿福赶忙拦住她,“嫂子,你还怕知秋姐姐不管我饭啊?我吃过了,你别忙活。” 说着看向多寿,“哥,知秋姐姐找你,你快去吧。顺便帮我带个话儿,就说我要陪小山子玩一会儿,晚点儿再回去。” “这么晚了,知秋姐找我有啥事儿啊?”多寿狐疑地问。 “你去了不就知道了?”阿福卖了个关子,便不再理会他,径自跑去逗弄小侄子。 多寿讨了个没趣,闷头闷脑地来到成家。听叶知秋说要建巡护队,顿时来了精神,“知秋姐,那巡护队我能去不?” “我叫你来就是想让你去巡护队。”叶知秋瞥了他一眼,不等他脸上的笑容绽开,便转了话风,“多寿,如果我把农场的安全拜托给你,你能做好吗?” 多寿没怎么听明白,“知秋姐,你这是啥意思啊?” “意思就是让你带领巡护队,保护农场的一切,所有的人、房屋和禽畜,一片水土。一草一木,都不许别人侵犯损害。” 多寿惊得张大了眼睛,“知秋姐,你……你想让我当官啊?” 叶知秋笑了一笑。“不能说是官,只能说是领头人。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之一,我希望你来当巡护队的领队。不过能不能当上,还要看你自己。” “咋看?”多寿急急地问。 “我刚才跟你说过了,前三个月是龚阳来担任领队。考核之后,由成绩最好的那一个接任。成绩包括拳脚工夫,对律法和规章的熟稔程度,还有实际的执行能力。 只有这三项都拔尖,才能服众,成为巡护队真正的领队。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做到……” “知秋姐,我能。”不等她把话说完,多寿就信心十足地表态。 叶知秋摆了摆手,“你别急下保证,我话还说完呢。”语气一顿。又道,“先在巡护队磨练两年,等你有了武功底子,要是还想走镖,我会帮你说服老牛叔他们的。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在巡护队做事这段时间,你必须用心。如果你做得不好。别说去走镖,就是巡护队我也不会让你继续待下去,你明白吗?” “明白。”多寿重重点头,“知秋姐,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干。” 看着他兴冲冲地出门而去。叶知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路已经给他划出来了,能不能走,怎么走,就看他自己了。但愿他听了她这一番话,能沉下心。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 龚阳办事效率很高,不出三天,就把巡护队的预备队员招齐了。包括多寿在内,一共二十个人,年龄从十五到二十三四岁不等。 规章制度几经修改补充,正是出炉。培训期间工钱每月五百文,正式上岗之后跟学堂的先生一样,每个月一两银子,管吃住,还有几项很不错的福利。 张弛得了叶知秋的授意,在教他们拳脚功夫的时候,按照一等侍卫的标准,严苛之极。第一天就有两个年纪小的不堪折磨,退出了巡护队。 第一个月过完,只剩下十一个人。第二个月剩下八个人,最后一个月剩下七个人。考核过后,七人全部合格。多寿不负众望,以最好的成绩接任领队。 巡护队正式成立不久,这一年也接近了尾声。 冬去春来,雪融草绿,一转眼就到了四月。京城传来喜讯,曾允文春闱高中一甲第三,被皇上钦点为探花。 这是近十年来,仓原县乃至清阳府出的第一个进士及第之人。知府亲自到大喇叭村报信,拜见曾允文的父母。十里八村的人提起“探花”二字,也都与有荣焉。 一月之后,新科探花衣锦还乡。进了清阳府,不会见知府县令,不拜见父母,先来到山坳,跪在叶知秋面前,磕头致谢。 叶知秋哪敢受他的大礼,赶忙把他扶起来,“曾先生,你现在可是探花老爷。按理来说,应该是我这个草民给你磕头,你怎么给我跪下了?赶快请起,不要折了我的寿数。” “叶姑娘,你不要推辞,这是你应得的。”曾允文一身大红进士袍服,帽子上的簪花明亮耀眼,映得一张平日里无甚光彩的脸庞英气勃发,“进京之时,我无论如何都不想到,自己能跻身一甲,这是叶姑娘的功劳。” 叶知秋只当他说的客套话,微笑地道:“曾先生太抬举我了,我哪有什么功劳?今天的荣耀,都是你寒窗苦读,自己努力换来的。” “不,这次高中,固然有我三分努力,剩下那七分是叶姑娘的功劳。”曾允文一脸正色地纠正她。 叶知秋愣了一下,“曾先生这是什么意思?” —— 第251章 针织人才 曾允文会试成绩位居中游,殿试之初也并不拔尖,不在御览试卷的名单之内。{首发}不料当今皇上看过读卷官呈上的十份佳卷之后,感觉千篇一律,很是无趣。 于是将三百份试卷全部要去,一一阅览,从里面亲自挑选出三份试卷,分别定为头甲的状元,榜眼和探花,他就是那三个幸运的人之一。 他以为自己也就能混上三甲同进士,运气好的话朝廷给派个实缺,到偏远的县城当个小县令。做上几年,攒足了政绩,再慢慢往上爬。 谁知道金榜一开,竟是头甲第三。慢说别人不信,连他自己都怀疑报喜传信的人搞错了。进了皇宫大殿,跪在皇上面前,头脑还是晕晕乎乎的,心里也七上八下,没个实底儿。 直到皇上点名问他试卷的内容,他才知道这探花郎是怎么落到自己头上的。 原来当今皇上很重视农业生产,这次殿试的题目之一就与农耕和土地有关。他当时灵光一闪,就根据叶知秋经营土地的方式,把自己所见所闻所感写了出来。 皇上对他文中“鼓励开荒”,“土地不限种粮”,“多方经营”等观点十分赞赏,在文武百官面前狠狠地夸了他一顿。宴后还把他叫到御书房,跟他单独讨论了半个多时辰。 “叶姑娘,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说有你七分功劳了吧?” 明白是明白了,叶知秋却高兴不起来,表情凝重地看着他,“曾先生,你刚才说跟皇上单独讨论过农耕的事情,我想问,你有没有跟皇上提起我?” 凤康为了保护她,明里暗里做了很多工作。迄今为止,除了十一和宣宝锦,皇家的人大概还不知道她的存在。如果曾允文在皇上面前提起了她,以一国之君的头脑,联系种菜的事情想一想,不难猜到她就是凤康想娶的平民之女。 他们父子之间有约定,按理来说,皇上是不会对她做什么的。可皇家向来没有秘密可言,万一传到那群皇子皇孙的耳朵里,难保不会有人动她的歪脑筋,以达到对凤康不利的目的。 曾允文以前满脑子都是诗书,在京城待了几个月,眼界宽了,脑筋也灵活了。尤其是金榜题名之后,结识了不少官员权贵,交道打得多了,人情世故,方方面面都大有长进。 听她问一分,便已意会三分,“叶姑娘放心,康九爷府上的管家叮嘱过我,关于叶姑娘的事情,我没有对任何人提及,包括皇上。” 叶知秋不由吃惊,“你见过沈公子?” “是。”曾允文点了点头,“我入京之后,偶然遇见沈管家,倍受关照。若没有沈管家帮我料理衣食住行,我此次应考怕是也不会这般顺利。” 凤康出使番国,只带了洗墨和一干侍卫。沈长浩则留在京城,帮他打点遗留事务。年初进京赶考的时候,叶知秋不是没考虑过让曾允文去找沈长浩,不过考虑到凤康的身份,又打消了念头。 没想到曾允文还是见到了沈长浩,所谓的偶遇,应该是沈长浩刻意安排的。关照是其次,主要是为了防范有人从曾允文口里打探清阳府的事情,不小心把她牵扯出来。 沈长浩是怎么叮嘱曾允文的,她不清楚,不过听曾允文话里话外的意思,似乎已经知道凤康的真实身份了。 既然沈长浩做了万全的安排,她就没有担心的必要了。便按下这个话头,转而打听,“曾先生,你回来之前,见过沈公子吗?” “见过。”不等她细问,曾允文就把该说的一股脑都说了,“我回乡那日,沈管家亲自到码头送别,赠了盘缠和土产。还让我给叶姑娘带个好,说等京里的事情忙完了,会再到清阳府游玩,顺便探望故人。” 这话里没有半个字是提到凤康的,叶知秋不免有些失望。转念一想,山高路远,异国他乡,凤康应该也没办法跟沈长浩通信。俗话说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他那么聪明的人,肯定能照顾好自己。 三杯茶过后,曾允文着急回家叩拜父母,便起身告辞。 毕竟是在翰林院授了官职的人,叶知秋不好托大,亲自送到山坳口。目送他被一群人簇拥着走远了,才转身回来。路过学堂门口,就见刘鹏达站在贴了大红喜报的墙边出神。 停步招呼,“鹏达。” 年前被她泼水教训了一顿,刘鹏达很快调整了心态,几天之后就来学堂应聘,取代曾允文当了先生。每天上午教书,课余时间和休沐日便捧书苦读,比参加乡试之前还要勤奋。 见儿子振作起来,刘叔和刘婶欢喜万分,跟成家重新走动起来。山坳里有什么活儿,刘叔积极上凑。刘婶也跟村里的婆子媳妇一块儿,去牧场割过几回草料。 村民骨子里都是淳朴善良的,见他们改了过去那种张扬跋扈的模样,便不再把刘鹏达落榜的事情当做笑话来说。有孩子在学堂念书的,见了刘叔刘婶,还会开玩笑地称呼他们“先生他爹”、“先生他娘”。 只有龚阳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依然对他们敬而远之。 刘鹏达闻声回头,看到她,将脸上的落寞收敛干净,挤出一丝笑纹,“知秋姐,你来送曾先生啊?” “嗯。”叶知秋点了下头,笑着问道,“最近在学堂教书还好吧?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没有,孩子们都很敬畏张先生,连带上我的课也不敢调皮。”刘鹏达答了她的话,又想起一件事来,“知秋姐,我听说你要扩建学堂,是真的吗?” 扩建学堂的事叶知秋刚跟阿福、龚阳和多禄说过,没想到消息这么快就传开了。反正不是什么需要保密的事情,没必要藏着掖着,“是啊,这段时间来学堂求读的孩子越来越多了,曾先生这次回来,想进学堂念书的肯定更多。 都是十里八村的孩子,把他们拒之门外总是不好。让孩子们读书是好事,反正扩建一下也花不了多少钱,只是要教的孩子多了,你要辛苦一些了。” 刘鹏达赶忙摇头,“知秋姐,我不怕辛苦,我现在就怕没事可做。” 叶知秋笑了起来,“你放心,闲不着你。当然也不会让你一个人担着,到时候我会再雇上一两个先生,跟你分班教学。另外,我还要开设一个女子学堂。” “女子学堂?”刘鹏达有些惊讶。 “对,女孩子虽然不能像你们男孩子一样去参加科举,考取功名,不过识些字,学点儿本事也没什么坏处,不是吗?”说到女孩子,她便想起梅香来了,“对了,梅香这段日子做什么呢?” 刘鹏达神色微微一黯,“还能做什么?整天闷在家里不出门,不是缝缝补补,就是烧火做饭,帮我娘干干杂活儿。” 他没能考中举人,还是个秀才,怎么也比那些目不识丁的高半头。这半年多来,有好几家有待嫁女儿的打发媒人来牵线,只是他现在没有成亲的想法,都给挡回去了。 梅香的情况就不同了,坏了的名声很难挽。原想把她送到外县去,寻个差不多的人家嫁了,无奈她说什么都不肯走,宁愿在家当一辈子老姑娘,也不愿离家远走。 刘婶在她的亲事上屡屡受挫,没了先前的劲头,大有听天由命的意思。她自己更是心灰意冷,未免被人指指点点说闲话,轻易不在人前露面。 梅香的情况跟叶知秋料想得差不多,便不多问,“你今天晚上回家吗?要是回去的话,见了梅香跟她说一声,我有事找她,让她过来一趟。” 刘鹏达面露迟疑,“知秋姐,你找三姐有什么事啊?如果是要紧的事,我看还是你去村里找她吧。她不愿意跟龚阳大哥碰面,怕是不肯来。” 梅香不肯来山坳的理由,叶知秋比他清楚,蹙了眉头道:“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辈子。你回去跟她说,我准备开一间毛纺作坊,想请她当师父,帮我带一批针织女工出来。 如果她想一辈子憋憋屈屈地活着,那我就再也不认她个姐妹了;如果她还有点儿出息,就把以前的事放下,过来找我。脸面是自己赚回来的,躲是躲不回来的。” 刚到小喇叭村的时候,她就看中了梅香裁缝的手艺。凤康第一次回京前后,她找梅香帮忙织过东西。那些针扣和花纹,梅香掌握得很快,不需要指点太多,就能举一反三,翻出各种花样来。 她早就想把梅香拉来重用了,只是碍于刘家和龚阳的矛盾,一直没能付诸行动。如今疙瘩已经解开了,这样的人才当然不能埋没。 刘鹏达听了她的话,觉出这是一个让梅香走出低谷的好机会。晚上怀着半喜半忧的心情回到家里,把她的话一字不落地说给梅香听了。 梅香本就有三分心动,加上他的劝说和刘婶的撺掇,晚上翻来覆去地想了一宿,便下了决心。 第二天吃过早饭,仔细收拾了头面,便由刘婶陪着出了村子,往山坳而来。 ——rs 第252章 再相见 自从有了牧场,叶知秋晨跑加巡视的路线便长了一倍不止。更新最快 在农场各处做事的人几乎是她手把手带出来的,都是精兵强将,做事个顶个地勤谨得用,种植场和养殖场基本不需要她来操心。只牧场刚刚步入正轨,有些地方还要她费些神。 饶是如此,她的日子仍然变得清闲许多。有了空暇,人不免有些懒散,不像前两年那样把自己忙得跟陀螺一样。晨跑回来,便径直来到后院,打理花草。 她一直想把后院改建成花园,可惜十里八村没有专攻这方面的人才。她不愿大张旗鼓地进城雇人,自己随便画了图纸,让多禄带人简单修了修。 掘出个几十平的荷塘,在塘边砌了个亭子。划出几块方的圆的或三角的畦子,用鹅卵石铺出几条小路。从山里搬来几块奇形怪状的石头,插空堆成假山。 畦子里种了些随处可见的花草,搭了棚架,爬满常春藤喇叭花。靠近露台的地方栽一片观赏竹,墙根下种上一圈向日葵。说不上多么雅致,可也规整幽静,不乏农家趣味。 浇浇花,喂喂鱼,等身上的汗消了,回房洗个澡。出门来,葫芦已经把早饭摆在了桌上。一屉小笼包,一屉素馅烧卖,一盘烤得焦黄的面包片。 给她准备的是一碗豆浆,给成老爹准备的是一碗煮得软烂的杂粮粥,给虎头准备的则是一杯煮沸的牛奶。 去年冬元节前后,葫芦就把鸭舍和鱼塘的活儿早就交给别人做了,自己则潜心钻研厨艺,准备进城开铺子。他很给叶知秋争气,在咸喜酒楼当了半年学徒,就把黄奎的手艺学成了九分。 黄厨子对这个天赋奇高的弟子又爱又恨,一方面怕教会徒弟饿死师父,一方面担心江郎才尽,再没什么可教他的,便把他打发回来跟“师祖”讨教。 叶知秋只不过指点了黄厨子几回,从来没把他当徒弟看待。他却尊师重教得很,逢年过节都要打发人送上一份敬师礼,偶尔得闲了,还会亲自来探望,顺便软磨硬泡,从她这里弄几个稀罕的菜谱回去。 葫芦也是实心眼儿的孩子,一口一“师祖”叫得热乎。 叶知秋纠正了他好几次,他才答应平常跟以前一样叫“知秋姐”,只在讨教厨艺的时候称呼她为“师祖”。 这会儿正眼巴巴地看着她,“师祖,味道咋样儿?” 叶知秋一个烧卖细嚼慢咽地吃下去,才给出评价,“挺好的,就是蒸的时间稍微长了些,底皮有一点儿黏牙。” 把另外两种也尝了,分别提出一点两点的意见。 葫芦擎笔恭听,把她说的话一一记在随身带着的小本子上。 成老爹不懂得品尝,只觉葫芦负责做饭之后,一天三顿不重样儿地吃,实在太浪费了。冷眼旁观,脸色瞧着不太舒展。 虎头倒是无所谓,有好吃的就行。挑自己中意的用了些,把牛奶咕咚咕咚地灌进肚子里,跟爷爷姐姐打过招呼,就急着去隔壁找花花一块儿上学。 吃完早饭,不等叶知秋动手,葫芦便将桌上的盘碗杯蝶撤下去,拿到灶间去洗。 成老爹忍了好些日子了,今天有些憋不住了,葫芦一出门,就跟孙女儿抱怨起来,“秋丫头,葫芦跟你学手艺,爷爷不反对,可也不能由着他整天在灶房里鼓捣这鼓捣那的。 好好的萝卜非要弄成花,芫荽使叶不使梗,剩下的菜一筐一筐往外倒;鸭蛋鹅蛋一篮子一篮子地用,柴火一捆一捆地烧;还有那米缸面缸油罐子,半天儿就没了一大截。 咱家如今的日子是过好了,那也不能这么糟践东西不是?” “倒出去的菜都拿去做成饲料喂兔子了,那些鸭蛋鹅蛋和油柴米面,是给葫芦用来练习烤面包和点心的,做出的来东西当福利发给干活儿的人吃了,都没糟践。” 叶知秋耐心地给他解释了,又笑道,“爷爷,你别心疼东西,将来开了铺子,葫芦赚回来的可不止他用的那点儿。” 成老爹还是心疼,“那铺子指不定啥时候能开起来,能不能挣着钱也没个准儿。再说了,葫芦开的铺子,挣着了那也是葫芦的钱,咱家能得几文呢?” 叶知秋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乐了,“爷爷,你平常不是挺大方的吗?怎么今天变得这么小气了?” “不是我小气,是你太大手大脚了。”成老爹一副气鼓鼓的样子,“挨家给盖了房子,发着工钱不说,还管他们吃,给看病,逢年过节派东西。连人家开铺这事儿你也帮着,咱家有多少钱够你散的?” 叶知秋笑得肚子疼,好半天才止住了,擦着笑出来的眼泪道:“爷爷,你当我是散财童子,白往外送钱呢?我给他们盖房,管吃管看病管发福利,都是为了让他们好好干活儿,给咱们挣更多的钱。 葫芦要开的铺子也是咱家的,他就是帮着管管。打个比方说,挣一两银子他能分二钱,剩下的八钱都是咱的。” 成老爹意识到自己钻了牛角尖,闹了个大红脸,要找补又没地儿找补,只好嘀咕道:“你又种地又养牛的,还开什么铺子啊?挣那多钱干啥?够花就成了。” 开这个铺子,是为了带动市场需求,给农场出产的东西扩展销路。这件事一言两语说不清楚,说了老爷子也未必明白。叶知秋便不费那个口舌,跟往常一样,一笑置之。 陪他坐了半晌,稍稍消了食,便打算去牧场。之前她画了一个荷兰式风车的图样,交给杜先生和他的两个徒弟,让他们帮忙,试着做一个风力研磨机出来。 昨天晚上听严荣说,他们师徒三人研究出一套齿轮机关,应该能做成她所说的风车,约好今天上午操作一番给她看看。 刚刚出了院子,就看见刘婶和梅香了。 “哎哟,大侄女儿,你这是要出去啊?”隔着老远,刘婶就热络地招呼。 叶知秋停住脚步,等她们来到近前,才笑着答话,“我正打算去牧场呢,你们来得还真巧。” “知秋姐。”梅香跟她打了声招呼,目光忐忑地四下瞟着。没看到龚阳的影子,心里踏实下来,却又隐隐有些失落。 有些话当着刘婶的面儿不好说,叶知秋跟她们闲聊了几句,便寻个由头道:“作坊那边有个做工的嫂子病了,缺个帮手的人。刘婶,你能不能去顶半天工?工钱一百文,让红月嫂子算给你。” “行啊行啊,我这就过去。”有钱赚刘婶哪会错过?忙不迭地答应着去了。 等她走远了,叶知秋挽住梅香的手,“走吧,我陪你到处逛逛。” 梅香只到这山坳来过两次:第一次来被龚阳当众拒绝,羞愤跳水;第二次得了痨疝,被误认为未婚先孕。两次都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哪有闲心留意别的? 刘叔、刘婶和刘鹏达回去把这里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她早就想见识见识了。来的路上为了避人一直低着头,没敢细看。现在有叶知秋陪着,底气足了,便放开胆子张望。 出了住宅区,沿池塘走上大半圈,就到了养殖基地。如今鸭舍已经增至四座之多,饲养了近万只鸭鹅,每天的产蛋量数千枚。经过初步的挑选送到作坊。 在作坊二次挑选之后,分别作鲜蛋包装和加工处理。加工制品以咸蛋、松花蛋和糟蛋为主,其中的松花蛋和糟蛋在清阳府和临近州府大受欢迎,每天新货刚一上柜,就被酒楼和大户人家抢购一空,根本没有零售的机会。 靠近山脚的地方,新建了一排兔舍。 兔子原本并不在养殖计划之内,最初只有两只。一只是凤康在老宅留宿的期间,从村民手里买来的,另外一只是陈老三送的。这两只兔子从龚阳之手转到葫芦和马婶之手,繁殖迅速,短短两年之内,已经增长到三百多只了。 大概是因为有野兔的基因,这些兔子的生命力很顽强,皮毛光滑厚重。叶知秋认为可以尝试生产加工兔肉和兔毛,便建了兔舍,分派几个人专门饲养。 出了养殖场,绕过大片长得郁郁葱葱的竹林,便到了种植场。远处是大片绿油油的庄稼,近处二十座菜棚高低错落排列着。负责打理菜棚的人正在卷草帘,掀覆膜。棚架之下,各种蔬菜果树长势喜人。 两人边走边说,从学堂到医馆作坊,不知不觉就转到了牧场。 绿油油的草地,成群的牛羊,清澈的水流,宽敞明亮的牛棚羊圈,无不让梅香大开眼界。一想到自己今后要在这里做事,她那颗灰暗了许久的心就像被重新注入了活力一般,怦怦直跳。 “知秋姐,我要是能有你一半儿的本事就好了。”她眼神晶亮,语气之中有羡慕也有向往。 叶知秋帮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微笑地道:“你将来的本事说不定比我还大呢!” “我能有啥本事啊?”梅香垂了眼睫,笑容黯淡下来。 叶知秋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又在想过去那些糟心事了。正要开解她几句,就见两个人有说有笑,迎面走了过来。一个是严荣,另一个是龚阳。 梅香有所察觉,抬眼一看,登时变了脸色。想也不想,掉头转身,拔腿就跑…… ——rs 第253章 重新来过 ps:  感谢“wy1972”、“wh0461”两位童靴砸过来的粉红票票,鞠躬!!! 叶知秋眼疾手快,一把扯住她的后襟,“你跑什么?” 梅香挣了两下,没能挣脱,便拿手挡住脸,缩在她身后。 她们拉扯的工夫,龚阳也一眼认出了梅香。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脚步随之慢了下来。 严荣不知道这两个人之间的官司,看到叶知秋,笑呵呵地招手,“叶姑娘,你来得正好,我师父和甘师兄刚把风车装上,就等你去看了。” 叶知秋放开梅香的后襟,改拉胳膊,拖着她来到两人近前。跟严荣打了声招呼,将目光转向龚阳,直截了当地道:“我打算让梅香过来做事,以后你们会经常见面的。 有话就现在说清楚吧,免得见一次别扭一次,搞得大家都跟着不自在。” 说着把梅香往前推了推,便对严荣笑道:“严师傅,咱们去看看风车吧。” 严荣是雪亲王府培养出来的人,懂规矩,会看眼色,即便心里有几分好奇,也不会多嘴打听别人的私事。笑容不变地应了声“好”,和她一道离开,连多余的眼风都没有扫过来。 他们一走,剩下这两人一个抬头望天,不尴不尬,一个脸红到脖子根,恨不能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僵了半天,还是梅香先开了口,“龚阳大哥,我不该一时糊涂,说你是……我知道我做错了,我给你赔不是了。” 几十个字,她吭吭哧哧的,费了好大的劲才说完了。 当初她一口咬定怀了自己的孩子,龚阳的确挺生气的。过后想想,又觉得她怪可怜的。要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哪家清清白白的女儿愿意自毁名节? 况且他心里的愤怒多半来源于她爹娘。对她顶多有些抱怨,谈不上憎恨。更何况他堂堂七尺丈夫,怎么能跟一个小姑娘一般见识? 听她道歉,便不再绷着了。淡淡地道:“我辜负了你一片心意,你也有对不起我的地方,我们就算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过去的事就不要提了。 以后我们都帮叶姑娘做事,抬头不见低头见。若是方便,就点个头打声招呼。若不方便,就当不认识吧。总之,不要让叶姑娘夹在中间为难就好。” 说着拱手作了个半揖,“我还有事。要先走一步,就不打扰梅香姑娘了。” 不等梅香回话,便目不斜视地走了。 梅香自始至终低垂着头,听到脚步声远了,才抬起头来。只看到一个挺拔的背影一闪消失在山石树丛之后。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说不上是轻松还是落寞,是释然还是委屈,只觉想哭。 四下看看,没有半个人影,索性坐在地上放声大哭。把这两年积攒的苦楚一股脑化作泪水,释放出来。 足足哭了小半个时辰方止住了。见不远的地方有一条小溪,潺潺有声,水质清透明亮,走过去拿手掬水,仔细地洗脸。 她走累了,知道叶知秋迟早会回来。便不主动去寻,在草地上坐下来,一边看风景一边想着心事。 试验用的小型风车建在风口上,四片风翼随风转动,带动大大小小的齿轮吱嘎作响。甘平依照杜晋明的吩咐。将一捆干草分成小绺填进入料口,草杆被一点一点地吃进去,很快就从出料口流出寸许长的草料来。 “叶姑娘,你看,这里安的刀刃,可以调节起落的速度,切成长短不同的草料。”严荣指着一处机关给她解释,“碾磨粮食的时候,可以把刀刃换成小型石磨。” 叶知秋对机械方面不是很了解,不知道这跟她见过的荷兰风车是不是一样。她提供的那点儿资料都是皮毛级别的,他们能做成这样真是相当了得。 心悦诚服,满怀感激地跟他们道谢,“三位师傅辛苦了,太谢谢你们了。” “不辛苦不辛苦。”杜晋明笑得一脸祥和,“托叶姑娘的福,我们师徒几个才能做出这些新鲜玩意儿来过过瘾。” “可不是吗?”严荣接起话茬,“师父您以前总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还不服气,总觉得自己肚子里的鬼点子比谁都多。现在知道了,跟叶姑娘一比,我差得远呢。” 叶知秋作为未来人,“剽窃”了古今中外几千年的人类智慧结晶,不敢居功,急急摆手道:“我哪有什么点子?就是心血来潮,胡思乱想,你们不把我当疯子,还帮我做出这么棒的东西,你们才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呢!” 杜晋明和严荣被她夸得眉花眼笑,连声谦虚。甘平话少,只是跟着憨憨地笑。 说笑了一会儿,叶知秋起了童心,自己拿了草料碾着玩。 杜晋明想起她要的二十几支温度计做好了,吩咐严荣去取。 “师父,还是我去吧。”甘平将跑腿的活儿揽过来,去炉灶房取了温度计,顺手还带过来一个圆肚的瓶子,“叶姑娘,这是我按你说的法子吹出来的,你给看看。” 叶知秋接过来对着阳光看了看,除了颜色依然是绿色,因为技术不纯属,瓶壁有些厚薄不均,光滑度和透明度已经很接近她见过的玻璃瓶了。 她记得除了吹塑法,还有浇筑和模塑之类的法子。另外,加锰矿可以做成无色玻璃,用硼砂可以做光学玻璃。于是搜肠刮肚,又给他提供了一堆皮毛级别的资料。 严荣对做镜子很热衷,跟她虚心请教,“叶姑娘,玻璃镜子的确比铜镜照得清楚一些。不过镀银太过奢侈,只有有钱人家才用得起,可有其它制镜良方?” 叶知秋对镜子的历史多少了解一些,最初的镜子都是用锡箔和水银,只是这两种材料铅、汞成分很高,对人体有害。化学镀银法倒是安全,只是她不知道该怎么把现代语言转换成他们能理解的语言,来解释硝酸银这种东西。 斟酌了半晌,建议他试试铝箔加涂漆。至于能不能成,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严荣得了方子。就迫不及待地拉着甘平去尝试。 叶知秋跟杜师傅商定过几天正式建造风车的事情,带着温度计告辞,沿着来路找到梅香。见她眼睛红红的,赶忙问道:“你怎么哭了?龚阳说你什么了吗?” “不是。”梅香红了脸摇了摇头。“龚阳大哥没怪我,是我觉着自己做的那事儿太丢人了。” 叶知秋笑着拍了拍她的肩头,“没什么丢人的,谁还没有个年轻不懂事的时候?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从头再来就是了。” 听了这话,梅香神色明了又黯,“知秋姐,我以后还能抬起头来做人吗?” “能。”叶知秋不假思索地答,“只要你自己争气,一会让所有人对你刮目相看的。” 梅香听她语气笃定。心下安定了不少,“知秋姐,那我咋做才能争气?” “鹏达应该跟你说了,我要建一个毛纺厂,想请你帮我带一批专做针织的女工出来。我教你的那些结扣和花样。你都没忘记吧?” “没有,前些日子二姐生了孩子,我还给小外甥织了毛袜子和小帽子呢。二姐婆婆的妹妹是城里人,都夸好,还让我帮她家小孙子也织几个呢。” 叶知秋欣然点头,“你的手艺我见识过,不敢说华楚国。在清阳府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你好好发挥你的强项,做出一番成绩来,就没有人敢看低你了。” 梅香信心大增,“我都听知秋姐的。” “我正要盖女子学堂,等盖好之后,你去读书认认字吧。以后我打算开一些与针织女红有关的课程。想让你去当先生。” “我当先生?!”梅香又惊喜又不敢相信,“我做梦都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当先生,知秋姐,你不是哄我呢吧?” 叶知秋笑了,“我哄你干什么?我还指望你帮我培养人才呢。” 梅香欢喜过后。眼圈又有些潮红了,“知秋姐,你说我要是不做那些糊涂事儿,跟阿福似的,早点儿过来跟你干活儿多好。” “现在来也不晚。”叶知秋将装温度计的盒子夹换手拿着,挽了她的胳膊,“我画了针织图册,你拿去研究研究。中午就在家里吃饭吧,咱们好好说说话。” 梅香把她当成了主心骨,自是对她言听计从,亲昵地依偎着她,“知秋姐,中午能吃饺子不?我想你包的饺子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行,就吃饺子,我亲自下厨。”叶知秋爽快地答应了。 出了牧场,绕道去了一号菜棚,把温度计交给李大有和腊梅,让他们给每个菜棚发一支,顺手摘了一把包饺子用的青菜。回到家里,见时辰还早,就泡了茶,做了两样小点心,和梅香坐在露台翻看针织图册,讨论毛纺厂的事情。 葫芦依了她的吩咐,去池塘抓了几条肥大的鲮鱼回来,去皮剔骨,刮去小刺,加鲜猪肉剁成肉糜。把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待叶知秋调味和馅,便和她一起包起饺子来。 两个人都是手脚麻利的,分工合作,不出一个时辰,就包出十几个人的份量。分两锅煮了,包出两份送到医馆给闻苏木和高宝,三份送到隔壁给杜晋明师徒。 虎头放学回来,不出意料地领了豆粒儿、狗剩和花花这几个小吃客回来。剩下的七八人份,刚好够吃。 刘婶做完一上午的工,领了一百文钱来找梅香的时候,饺子只剩下几个了。被成老爹让了两句,就不客气地扫进肚子里。 “刘婶,要不我让葫芦给你下碗面吧。”叶知秋见她意犹未尽的样子,笑着说道。 “不用,我还得家去给你刘叔做饭呢。”刘婶怕吃多了讨嫌,婉拒了她的好意,东拉西扯地说了几句,便小心地睃着她的神色,“大侄女儿,我跟你商量件事儿呗。” —— 第254章 得意与失意 叶知秋直觉刘婶想商量的不是什么好事,便不应声,只微笑地看着她。 刘婶被她看得气短,说话愈发不爽利了,“那啥,大侄女儿,你看梅香今年都十八了,别人家跟她这么大的闺女孩子都生俩了,她还搁家当老姑娘呢。 她名声不好,我也不指望她能嫁到大富大贵的人家儿……那会儿我在作坊瞧见龚家大侄子了,在你这儿干了几年活儿,可是出息大了……” 听她提龚阳,梅香就猜到她想干什么了,登时臊红了脸,“娘,你快别说了,我对龚阳大哥早没那个心思了。” “你闭嘴。”刘婶喝住她,生怕晚了说不出来一样,语速放得飞快,“我知道,龚家大侄子现在是香饽饽,连城里的姑娘都想嫁他。 我家梅香年纪虽说大了些,可长相不赖,又做得一手好针线。当不了大房,当个小的也成啊。 大侄女儿,龚家大侄子最听你话,你给说和说和……” 梅香羞恼急了,扑过来捂她的嘴。娘俩撕扯了半天,刘婶把梅香推倒在地上,自己也累得大口喘息。 叶知秋赶忙起身把梅香扶起来,“伤到哪里没有?” “知秋姐,我没事儿。”梅香眼泪子在眼圈里直打转,强忍着没掉下来。背身擦了一下眼睛,再看向刘婶,神色里就带上了几分狠劲儿,“娘,你要再把我跟龚阳大哥往一块儿拉扯,我就死给你看!” 刘婶气得脸色发青,指着闺女鼻子开骂,“你咋养了你这么个不懂好歹的白眼儿狼呢?我这不是为了你……” “刘婶。”好好的气氛被她破坏了你不说,还要把闺女送人做妾,叶知秋心里不快,不耐烦地打断她,“你是梅香的亲娘,你张罗给她说亲我管不着。 但是有几句话我得跟你说清楚。我不是媒婆,没有保媒拉纤的爱好。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不要来找我商量。 我这儿要忙的事情很多,里里外外全靠龚阳帮我打理。谁要是让他没好日子过。就是跟我过不去。不管有多深的交情,我都不会顾念,断了干净。” 刘婶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眼神闪烁,似有不忿。 叶知秋不怕得罪她,把话说得更直白,“刘婶,你别嫌我说话不好听,当初你们找龚阳麻烦的时候,我提醒过你们。给自己留条后路,你们不听,非要把事情做绝。 别说龚阳了,但凡有点儿脾气的,谁会认那把自己脸踩在泥坑里的人当岳丈岳母?我劝你还是别打龚阳的主意了。你不要颜面,总要给梅香留几分颜面吧?” 刘婶自认理亏,表情讪讪地说不出话来。 看在梅香和刘鹏达的面子上,叶知秋不想跟她闹僵,要不然就不会多费口舌敲打她了。大棒用完,也要给根胡萝卜,于是缓和了神情和语气道:“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家和我们家做了那么长时间的邻居,情分肯定比别人要深两分。 爷爷常念叨,说受穷那会儿多亏刘婶一碗米一碗面地照顾着,要不他和虎头早就饿死了。我来了之后,也没少麻烦刘婶和二姐、梅香,你们的好我都记着呢。 这几年我们家生活比以前强了些。村里人我能帮就帮,能扶就扶。不图别的,就图大家伙和和气气的,一起把日子过好。只要咱们有吃有穿有钱,不怕小伙子娶不到媳妇。姑娘就更不愁嫁了。 刘婶,你说是不是?” “是是是。”刘婶连连点头,“大侄女儿你说得正对呢,以前这一片就属小喇叭村最穷,都是嫁出去的多,娶回来的少。自从你在这边儿开了荒,咱们村里的日子就一天比一天好了,十里八村的姑娘都抢着嫁到咱村来呢。” 刘婶说的这一片,一共有十几个村子。杨家庄、耿家村和王罗庄这些都是老村子,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村里的人多半都是大姓,外姓不多。 大、小喇叭村是百十多年前才先后建立起来的,村民多半都是逃荒或是逃难过来的流民。姓氏比较繁杂,根基浅,土地以薄田居多,日子过得比较清苦。 叶知秋开荒建厂之后,只要有活儿,都优先雇用小喇叭村的人,其次是大喇叭村和王罗庄。其他村子距离远,来回不太方面,用的人就要少一些。 她待人宽厚,从不克扣压榨。在她这里踏踏实实做一年工,少说也能赚上几两银子,多的十几两、几十两不在话下。因为如此,小喇叭村的生活水平直线上升,一跃成为这一代的首富村。 加之学堂免费教孩子们读书,长雇工还给分房,这么好的条件,十里八村的姑娘们岂有不抢着来嫁的道理?想给小喇叭村的人家当女婿的不在少数,以前村里那些恨不得远远嫁出去的姑娘,也都歇了心思,打算在本村找。 叶知秋感觉说了这么多,足以打消她把梅香推给龚阳的念头了,便把胡萝卜正式亮出来,“山坡上的果树有一部分已经开始坐果,嫁接的那些也都发苗长起来了,要防着野鸟和一些不懂事的人糟蹋。 我想找几个靠得住的人帮我看着果树林子,钱一个月六百文,跟其他的雇工一样,逢年过节给发东西。果子收了也不停发工钱,可以到别处去搭手帮忙……” 不等她把话说完,刘婶就抢着道:“大侄女儿,让你刘叔去吧。他肚肠不好,身子骨大不如往年,种地种不动了。到你这儿来打了几次零工,每回都得歇上五天六天的。 看林子这活儿走走看看的,不大用出力,他一准儿能干。” 叶知秋看她急巴巴的样子,止不住笑了,“刘婶,我跟你说这个,就是打算让你和刘叔去的。” “我也能去?”刘婶喜出望外。 “是啊。”叶知秋笑着点头,“看林子必须白天晚上地住在山上,我总不能让你们老两口儿分居吧?” 刘婶喜过之后。眼珠转了转,“我俩都去,那工钱咋算啊?” 叶知秋知道她在打什么算盘,笑道:“你们是两个人干活儿。当然发两个人的工钱和东西。” “那太好了。”刘婶唯恐这么好的活儿被人抢去,屁股跟生了疮一样,怎么都坐不住了,“我这回家跟你刘叔说去。” 叶知秋也不留她,站起来说了句“刘婶慢走”。等她一阵风一样出了门,面带歉意地看了梅香一眼,“我刚才说的话可能重了些,你别往心里去。” “我没往心里去。”梅香急忙摇头,“我娘那个人,就得往狠里说她。要不她听不进去。” 犹豫了一下,又问,“知秋姐,你真让我爹和我娘给你看林子啊?” 刘叔心高气傲,刘婶嘴巴不好。也是个事事好强的,做不出偷鸡摸狗的事情。这对叶知秋来说就足够了,梅香忧虑的事情她并不担心。 “他们住在山上,轻易不会跟龚阳碰面。凡事都有我呢,你放心吧。” 这一春天,刘叔和刘婶来做了几回工,赚了好几两银子。加上刘鹏达的工钱。手头宽裕了许多。人一旦尝到甜头,再想放下就难了。经过她刚才那一番敲打,刘婶应该不会再惦记拉龚阳当女婿了。 梅香听叶知秋这么说,便不再瞎操心。要了竹针和毛线,照着图册练习各种结扣和纹样。 她以叶知秋为榜样,一心想干出点儿成绩来。做事格外认真。和叶知秋同吃同睡,钻研了一个月,就能熟练地织出二十几种纹样。 叶知秋见时机成熟,便将她安排到作坊去授课。第一批学徒只有十个人,是从村里特别挑选出来的姑娘媳妇。清一色的年轻人,各个心灵手巧,擅长针黹。 山上的护林房盖好了,三间配有地暖的砖瓦房,宽敞明亮,比刘家老宅好一百倍。刘婶高兴得跟什么似的,当自己的新房一样,和刘叔带着家当,十分高调地搬了进去。 老两口每天在山坡上转上几圈,打个鸟赶个兽,很是勤快尽职。鼻子朝天的毛病也改了,见谁都笑呵呵的。爹娘这样,让刘鹏达和梅香大为省心,做事就更加用心了。 刘家顺风顺水,人人得意,着实让不少人眼热了一把,心里最不平衡的当属牛婶。 最初多禄和水杏儿搬到山坳单过,她因自家白得了一座房子,满心欢喜。等高兴劲儿过了,渐渐觉出不对了。 以前牛家甭管老的还是小的,都被她拿捏得死死的,连个“不”字都不敢说。现在呢,虽然丈夫儿子女儿媳妇都往家拿钱,却感觉哪个都掌控不住了。 尤其是儿媳水杏儿,每次回娘家都大包小裹的,头上戴的身上穿的一样比一样好。训斥几句还顶嘴,说花的钱都是自己赚来的,这不是要踩到婆婆头上了吗? 借看孙子的由头,去山坳走了几趟,想找机会整治整治。无奈每次去水杏儿都忙得团团转,根本没有空搭理她。她几次撺掇老牛叔和阿福、多寿去找叶知秋讲情,把家搬过去,都被挡了回来。 她闲来无事认真想了想,她只所以落到这个丈夫不疼儿子不爱的地步,都是因为叶知秋不待见她。只是她的确做过不招待见的事,有火也不敢发出来。 在叶知秋面前,她自觉比刘家人有脸面。因此听说刘婶和刘叔被雇去看果树林子,还得了三间大瓦房,心里一百个不是滋味。 寻衅跟老牛叔闹了一场,老牛叔不愿跟她一般见识,躲了出去。她有火没出发,憋得快要发疯了。这天不知道从谁嘴里听说,水杏儿跟多禄进城闲逛,还扯布做了新衣服。火气怎么都压不住,头顶直窜火苗。 甩着大脚一口气奔到山坳,揪住水杏儿就打…… —— 第255章 立规矩 六月十三是闻老太医六**寿,清阳府上到知府,下到受过医药恩惠的平民百姓,都来给他贺寿。京城的亲戚和旧相识也都差人来送贺礼,闻府空前忙碌。 闻夫人操持不过来,便将叶知秋接进府中。主要是让她帮忙,当然也有趁此机会给干女儿竖立威信的意思,免得府里的下人口服心不服,把干小姐当摆设,妨碍她日后替闻苏木打理家业。 叶知秋在闻府脚不沾地忙活了好几天,在东霞和西月的协助下,把寿宴操办得风光体面,接人送客收礼回礼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很给闻夫人长脸。 因为牧场第一年没有盈利,闻老爷对她颇有微词。这次寿宴之后,方才开始真心把她当干女儿看待。 叶知秋在闻府脚不沾地地忙了好几天,今天吃过中午饭才回到家里。去各处巡视了一圈之后,准备补个午觉,好好休息休息。洗漱完毕,刚刚躺下,就听屋后传来一阵嘈杂。 她赶忙起身,穿过花园出了后门,循声望去,忍不住大吃一惊。 只见多禄家的柴门倒在地上,篱笆墙也塌了几处,水杏儿披头散发地倒在地上。屋里乒乓乱响,接二连三地传出盘碗碎裂和布料撕裂的声音,夹杂着不堪入耳的叫骂声,一听就是牛婶。 这会儿已经过午了,大人都出去干活儿了,男孩子在学堂上课,只有两个拄着拐杖的老汉和几个五六岁的小姑娘远远地站着观望,因畏惧牛婶彪悍,谁都不敢靠前。 叶知秋见过牛婶跟刘婶打架的样子,心下也有些忌惮,一边吩咐几个小姑娘去喊大人回来,一边跨过倒塌的篱笆墙来扶水杏儿,“水杏儿嫂子,你怎么样?” 水杏儿头发被牛婶扯掉了好几绺,躲闪的时候扭了脚脖子,伤得倒是不重。就是吃了打,委屈加恼怒,偏生不敢对婆婆怎样。一口气堵在胸口,憋得浑身没力气。 见到叶知秋才缓过来一些,终于哭出声了。这一哭就一发不可收拾,涕泗滂沱。 牛婶把屋里能砸的都砸了,能扯的也都扯也都扯了,犹觉不解气,冲出来打算找儿媳算第二遍账。冷不丁看见叶知秋,不由自主地怯了两分。步子一慢,脚下踩到什么东西。 低头一看,是一枚明耳坠子,碧绿的坠头,外面包着雕刻精致的金箔。想是刚才厮打水杏儿,没留神扯下来的。被午后的阳光一照,明晃晃的甚是扎眼。 自己嫁到老牛家二十多年,吃苦受累,生儿育女,到头来别说金的,就是铁片子打的首饰也没一件。想到这个,那股邪火腾的地扑上脑门,仅有的那点儿理智也被烧光了。 破口大骂,疯狗一样冲将过来,“老牛家怎么娶了你这么个败家丢脸的婆娘?家里又没死人,青天白日的,你给谁嚎丧呢?看我不打死你个浪蹄子!” 叶知秋扶着水杏儿向外跑,无奈她哭得太狠,身子沉两腿虚,又扭了脚脖子,实在走不快。牛婶追到身后,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将她扯倒在地。不分头脑,又抓又打。 叶知秋被带了一个趔趄,稳住身形,急忙来拉牛婶。她虽不是手无缚鸡之力,可也比不得牛婶一身蛮劲,哪里拉得动?混乱之中,脸上被抓了两道长长的血口子。 水杏儿是那种面上温软,骨子里倔强的人,很看重情谊。自己挨打尚能忍着,眼见叶知秋破了相,彻底急了。也顾不上什么婆婆媳妇了,连撕带咬,跟牛婶对打起来。 叶知秋人小力弱,哪个也扯不动,刚想喊出洛晓雁,多寿就领着两个巡护队的小伙子急匆匆地赶来了。她如同见了救星,急声吩咐:“快把她们拉开。” 多寿和两名小伙子奔过去,将滚作一团的婆媳二人强行分开。 牛婶和水杏儿打了红了眼睛,依然四目怒对。一个衣发脏乱,气喘如牛,一个脸肿眼青,浑身哆嗦,形容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看看伤口,水杏儿比牛婶多一些。 她是老实孩子,从小到大连跟人红脸的时候都少,打架还是破天荒头一次。经验远不如牛婶丰富,力气也小,吃得亏就多了一些。 多寿带人巡逻走到这边,听一个小姑娘说他娘和嫂子打起来了,还不太相信。亲眼得见,只觉荒唐,粗着嗓子气呼呼地呵斥道:“你们有啥话儿不能好好说,得干仗啊?婆婆和媳妇儿抱个子,不嫌丢人啊?” 水杏儿一时气急动了手,心里已经后悔了。被小叔子一训,便低头掉眼泪。 牛婶自认为占着理儿,这又抓住儿媳妇不孝的短处,自是不肯善罢甘休。挣开两个小伙子搭在胳膊上的手,一屁股坐在地上,拍腿大哭,“哎哟,媳妇儿打婆婆,没天理了……” 这会儿工夫,在附近干活儿的人得着信儿,陆陆续续地赶了回来。有问的,有劝的,有指点议论的,还有过来对叶知秋表示关切的。人多更是助长了她的威风,哭唱得愈发字正腔圆。 骂水杏儿不孝顺,打扮得花里胡哨不正经,乱花钱不好好过日子;骂多禄鬼迷心窍,听了媳妇儿的撺掇跟她分家,自己吃香喝辣,穿金戴银,苛待自己的老娘。 多寿劝了几句,她又把矛头转向多寿,骂他没娶媳妇就忘了娘,把外地查账的阿福也捎带上,说他们整天给别人当牛做马,累死累活见不着丁点儿好处。胳膊肘往外拐,帮外人欺负亲娘。 老牛叔得到消息,从菜棚那边一路跑回来。匆匆忙忙地进了院子,还不等开口,就被她指着鼻子骂了个狗血淋头,“你个老不脸的,整天不着家,跟别人后头打转儿,人家放个屁都当成好的。 拿菜刀上门砍人的白眼狼都有肉吃,你倒好,巴巴地给人当了好几年看门狗,连根骨头都没啃上。我丁大丫当年瞎了眼,咋嫁了你这么个分不清香臭的东西?” 叶知秋旁听了半天,终于明白她今天撒泼大闹这一场为的是哪桩了。气也不是,笑也不是,放着不管更不是。在人堆里找了个腿脚快的媳妇,去医馆找闻苏木来给水杏儿治伤。 抬眼,又看见董家三丫头,便招了招手,“三丫,过来。” 小丫头依言跑过来,却不乐意地撅着嘴巴,“知秋姐,人家不叫三丫了。” “不好意思,我给忘了。”叶知秋从善如流地改了口,“那青禾,你能帮我找个凳子来吗?” “行,我这就回家给你搬去。”小丫头转嗔为喜,答应着一溜小跑地去了。 董家大丫头嫌自己的名字土气,央求叶知秋帮她改一个。叶知秋认真取了几个,让她从中挑选。她相中了“玉禾”,让董武去县衙报丁口的时候,填在了户档上。 江红月觉得“玉禾”好听,请叶知秋比照大丫头,帮另外三个女儿也重新取了名字,分别叫佳禾,青禾,秀禾。 先例一开,山坳里的人家纷纷来找叶知秋给家里的女儿取名字。就连李大有、腊梅和杨顺、燕娘这两夫妇都跟着凑了一回热闹,给哑妮定了大名叫“李亭谷”,妞妞叫“杨丹荞”。 青禾家就在多禄家隔壁,很快就把凳子搬来了。 叶知秋接过凳子安在地上,坐了下来。不是她想摆谱,实在是站着累得慌。等牛婶声小语疏了,才扬声问道:“牛婶,你骂够了没有?骂够了的话,咱们好好说道说道。” 牛婶连哭带骂,这会儿正口干舌燥,听她问话,便借坡下驴地收住了,嘴巴仍不肯放软,“这是我们老牛家的家事儿,我跟你有啥好说道的?” 叶知秋不接茬,看向多寿,“多禄大哥呢?” “去牧场帮杜师傅他们造风车了,我打发人去叫了,一会儿就能回来。”多寿回了她的话,因为肚子里有气,语调显得硬邦邦的。 叶知秋知道他不是冲自己,也不在意,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 顿了顿,又道,“你们老牛家的家事我的确管不着,也不想管,等多禄大哥回来,你们自己解决。在此之前,咱们来算算账吧。” “算账”两字,让牛婶想起上次到成家闹事那,她一算账,就冷了牛家好几个月,心里生出几分不安来,“算……算啥账?” 叶知秋指了指坏了的柴门和篱笆墙,“损坏了东西要赔偿,当然是算你们老牛家要欠我多少钱。” 对付牛婶这种人,讲理讲情都没用,唯一有效的就是“钱”。 果不其然,一提钱,牛婶立刻急了,“我弄坏的是儿子家的东西,凭啥赔你钱啊?” 叶知秋不动如山,好整以暇地看着她,“当初分房的时候,我说得很清楚,在我这里干满三年,可以得到这房子的房契。干满六年,才能拿到房子所属的地契。 多禄大哥和水杏儿嫂子在我这里干了不满两年,房子和地现在还是我的,这篱笆墙和柴门当然也是我的,你不赔我赔谁?” 说完正好看到龚阳带人过来了,便顺着话吩咐道,“龚阳,你来得正好,进屋检查一下,墙皮地面门窗房顶,都有哪些地方损坏了。统计一下,要修补的话,原料加人工,一共得花多少银子。” 龚阳还没弄清楚状况,当着一群人的面也不好问,只好答应着往屋里走去。 牛婶记不得自己有没有毁坏墙皮地面和门窗了,只因那些东西不是土石就是木头,料定修补也花不了多少银子,很是不以为然,只在鼻子里哼了一声。 叶知秋权当没听见,又指了指自己的脸,“伤了人要出医药费,咱们再算算这笔账吧。出诊费加上伤药,怎么说也得一钱银子吧? 伤在脸上不比伤在别的地方,留下疤那就毁容了。我一个姑娘家,脸面比命都重要,所以还得加一瓶专门去疤生肌的药膏。我记得这种药膏不太贵,一瓶也就四五十两银子……” “啥?四五十两?!”牛婶在地上坐不住了,一蹦老高,“你这不是讹人吗?我又没求你拉架,你自己凑上来的,伤了脸能怨谁啊?” 叶知秋不搭理她,扭头去问多寿和两个小伙子,“建巡护队的时候,你们学过民事方面的律法。律法上有没有一条,说拉架误伤,也要赔偿医药费的?” 多寿和两个小伙子齐齐点头,“有。” “伤人不赔怎么办?”叶知秋继续问。 “可以去衙门递状子,让官府勒令赔偿。仍然拒不赔偿的,打二十板子至五十板子以示惩戒。并由官府出面,没收部分家中财物,抵偿医药费。”其中一个小伙子背得极为顺溜。 叶知秋淡淡地扫了牛婶一眼,“我听说那些衙役各个如狼似虎,不管办什么差都要狠狠地刮一层油水。让他们去没收财物,跟抄家也没什么区别了。 牛婶,你是现在出钱呢?还是让衙门打完板子,没收家中财物来抵偿呢?” 牛婶脑袋里想象着自己藏在炕洞里的那包银子被人拿走的情形,心肝脾肺齐齐冒凉气,有些慌神了。转念一想,今时不同往日,阿福管着成家的生意,多禄多寿一个会盖房,一个会功夫,这丫头离了哪个都不行,刚软下来的腰杆子又硬起来了。 “你拿官差吓唬谁呢,当我是三岁的孩子啊?有本事你就告去,看我们老牛家的人还帮你干活儿不?” 她会仗儿女的势,叶知秋早就料到了,却没料到她会这么直白地说出来。腹内暗暗好笑,不知道该说她愚蠢,还是说她天真了。 老牛叔和多寿都臊红了脸,恨不能立刻跟这个拎不清轻重主次的人撇清关系。他们知道叶知秋自有话儿来应付她,便不多话,紧闭嘴巴不作声。 叶知秋神色依然淡淡的,“我不管老牛家的人,还是老马家的人,但凡在我这里干活儿的,我都不会亏待他们,但是他们得遵守我这里的规矩。 如果有谁不值得我的信任,放任自己或者家里人来闹事,搅得大家不得安宁。他就是有天大的本事,我都照辞不误。想来给我干活儿人也多了去了,一百个矮子里面总能拔出一个将军来,我不怕没人用。 趁今天这个机会,我就先立几条规矩……” ——rs 第256章 连坐制度 ps: 感谢“桃子妞妞”童靴的粉红票,“地狱先生”童靴的打赏,“meiya891”童靴的评价票,鞠躬!!! 农场的规模越来越大,来做工的人越来越多。重要岗位上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勤恳可靠,倒是不需操心,剩下的那些里面难免有几颗老鼠屎。 也有那么三五个人把宽厚仁慈当成软弱可欺,生出不该有的想法。最近一段时间,隔三差五就听说有人偷东西,或者借成家的名头做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 好在情节并不严重,又因龚阳处理及时,没有往恶劣的方向发展。这种风气一旦形成,就很难遏制。叶知秋早就想敲打敲打这些人了,只不过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今天正好借牛婶闹事的东风,把话都挑明了。 规矩早就拟好了,不需要酝酿,张口就来,“第一条,禁止仗势欺人。 不管在哪个位置,干的什么活儿,是长工还是短工,但凡有打着雇主旗号欺压他人,收取财物,败坏雇主名声和脸面的,不管后果轻重,一律送交官府。 包括其家人和近亲亲属,逐出农场,永不雇用。 第二条,禁止偷盗。 除去工钱和年节福利、冬夏补助,以及不定时发放的果蔬蛋肉,农场的一切物品都属公物。个人要用,必须跟管事之人说明。如果不告而拿,则视为偷盗。 一旦发现,不论物品价值高低,每发现一次扣除半年工钱和福利。三次仍不悔改,或者偷盗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者,送交官府,没收分得的房产。 包括家人和近亲亲属,逐出农场,永不雇用。 第三条。禁止赌博。 不管是在农场内外,凡聚众赌博者,每发现一次扣除半年工钱和福利。累积三次不改,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没收所分房产,送交官府。 包括家人和近亲亲属,逐出农场,永不雇用。 第四条,禁止闹事斗殴, 凡无故闹事斗殴,影响农场正常做工和生活秩序的,绝不姑息。 若闹事之人非农场的雇工,直接送交官府。 若闹事之人是农场雇工,每发现一次扣除三个月工钱和福利。累积三次不改。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送交官府。包括其家人和近亲亲属,没收所分房产,逐出农场,永不雇用。 若闹事非农场雇工。却与农场雇工有血缘或者亲友关系,问明缘由,情节不严重的,给予个人一次自行调解的机会。调解不利,继续闹事斗殴者,与闹事之人有关系的所有人都要承担责任。 每发现一次,每人扣除三个月工钱和福利。三次不改。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送交官府。包括其家人和近亲亲属,没收所分房产,逐出农场,永不雇用 ……” 叶知秋一口气说了十多条,每一条都有“送交官府”和“包括其家人和近亲亲属。没收所分房产,逐出农场,永不雇用”的话,在场的人听得后背直发凉。 他们在这里做事久了,人熟地熟。说话做事不知不觉就随便起来。哪个没做过顺手摘个果子掐把菜,从作坊里拿坛罐头打二两酒,揣个蛋舀碗奶,带些零碎的皮毛不线回家之类的事情?又有哪个跟管事的打过招呼? 这要认真追究起来,不都是偷盗吗? 叶知秋存心往狠里敲打牛婶,因此第四条说得尤为详细,惩罚也定得重了一些。 在她说“不怕没人用”的时候,牛婶的底气已经泄了一半,听到第四条,另一半也泄了个精光。 家里除了她和小山子,其余的人都在农场里做事,三个月的工钱,加上五人份的福利,少说也有几十两银子。这要是没了,可就亏大发了。 闹上三次,不止要收回房子,这辈子都别想到成家干活儿挣钱了。十里八村寻摸一圈,哪里还找得到这么大方的东家? 想通了这一层,她连后怕带后悔,不敢再吭声。 叶知秋目光在人堆里扫了一圈,“我刚才说的,只是主要条款。稍后我会把所有的条款列出来,找人刻在石头上,大家闲着的时候仔细看看。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跟识字的人请教。 过去谁犯了什么错,我心里都有数。不过因为我事先没有把话说清楚,你们犯的错也无伤大雅,我不打算翻旧账。今天以前的事情,一概不予追究。 但是,从现在开始,谁要是再犯错,我不管你是谁,是谁的谁,一律按规矩处置。” 听她说不追究过去,在场的大部分人悬着的心都放了下来。忧虑去了,心思活了,就有人大着胆子提出异议,“知秋妹子,我有个叔伯兄弟,他们两口子也在这儿干活儿。 那要按你说的,他们犯了大错,我们一家子也得被赶出去。犯错的是他们,又不是我们,凭啥赶我们走啊?这也太不讲理了吧?” 这边话音刚落,引起一片共鸣之声,“可不是,凭啥啊?” “凭我是雇主。”叶知秋淡淡的一句话,让所有人都闭了嘴,她目光湛湛地看着那个最先提出异议的人,“如果你不放心自家的亲戚,就时常给他们提提醒,督促他们不要犯错。 一旦发现他们犯错,及时举报,就不会被连累了。” 她很想讲理,也很想对每一个人公平以待。只是社会制度如此,她心目中的公平和道理,并不完全适用于这些满脑子小农意识的人。 对他们好,他们未必当成是好,可能当她好欺负。对他们好习惯了,偶尔不好一次,就会生出怨愤甚至仇恨来。 她之所以推出“连坐”制度,一是为了让雇工们相互监督;二来是为了杜绝雇工拉帮结伙。 这个时代的人十分看重和依赖亲缘关系网,拉帮结伙的首选就是亲戚。防止他们内部勾结或者内外勾结,跟她对着干,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没办法拧成一股绳。 有了这个连坐制度,没人犯错也就罢了。一旦有人出事。必定首先怀疑最亲近的人。有了戒心和嫌隙,任他们怎么折腾,都成不了大气候,她就能省心不少。 听说可以免罚。有亲戚在山坳干活儿的人都松了一口气。也有人心里不怎么踏实,嘀咕道:“我们家亲戚在作坊干活儿,我在菜棚,离着老远呢。他们要是干点儿啥,我上哪儿知道去?” 叶知秋耳朵很灵,接起话茬,“不知道不要紧,只要跟他们及时撇清关系,一样可以免罚。” 语气一顿,目光扫向大家。“关于举报、免罚以及奖励一系列的条款,会跟规矩一并张贴出来,你们到时候看了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她例数规矩的空当,龚阳已经把屋里的情况摸清楚了。盘碗碟盆,能砸的家什基本上都碎了。桌倒椅翻,布料和衣服扔了一地,都被撕坏了。 只不过这些都是私人的东西,不归他管,顶多替多禄和水杏儿感觉有些心疼罢了。墙壁,地面和门窗没有大的损坏,根本不需要修补。 他知道叶知秋要教训牛婶。便说了个不多不少的数,“叶姑娘,我算了一下,里里外外整修一番,材料加人工,至少要五两银子。” “五两?!”牛婶憋不住惊呼了一声。 叶知秋不理她。看向老牛叔和多寿,“牛婶不是我们农场的雇工,而是你们的家属。按照规矩,你们可以关起门来自己调解。如果调解好了,不再闹事了。我就当没发生过。 如果调解不好,继续闹事,就按规矩来。老牛叔,多禄大哥,水杏儿嫂子,多寿,阿福,每人扣除三个月的工钱,计过一次。再有两次,全家逐出农场。 说吧,你们是就此打住,一家人关起门来调解,还是继续闹下去?” 老牛叔和多寿还是不说话,水杏儿仍旧掉眼泪。 牛婶谁也指望不上,只能厚着脸皮自己开口,“大侄女儿,我们不闹了,我们关起门来调解,一准儿调解。” “那好,你们先调解吧。”叶知秋站起身来,“整修房屋的钱和我的医药费,等我看过大夫,算出一共多少银子,从你们家五口人的工钱里面扣。” 老牛叔、多寿和水杏儿心里明白,叶知秋不会真扣他们银子,都没什么反应。牛婶却疼得心尖直抽抽,想求个情吧,又怕被当成闹事,扣更多的银子,只好强行忍下了。 叶知秋驱散围观的人,让他们各归各位,回去干活儿。自己则和龚阳一起,回到成家。 龚阳听她说了牛婶闹事的真正原因,有些担心,“牛婶这次是被叶姑娘立的规矩吓住了,忘了房子的事。她没能如愿以偿,说不定还会再闹。 她要是闹上三次,你真打算把他们全家都赶出农场吗?别人不说,至少阿福是不能走的。反正你将来也要给多寿一座房子,不如现在盖了,让她和老牛叔搬过来吧。” “不行。”叶知秋坚决摇头,“你不了解牛婶那个人,这次她得了房子,下次她还会为了别的事情闹。不能对她妥协,否则没完没了。 咱们农场的运转刚刚稳定一些,不能有任何变数。牛婶性格太奇葩,她要是搬过来,绝对能搅得所有人不得安宁。偏偏阿福、多禄大哥和多寿,我都要倚重,不能真拿她怎么样。 只能委屈老牛叔,把他和牛婶一起隔离出去。” 龚阳微微皱眉,“可他们毕竟是一家人,把他们分开实在不够厚道。” “我知道。”叶知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再过两年吧,等一切稳定,农场、牧场和作坊都可以承包给个人了,到时候再让他们搬过来也不迟。” 龚阳点了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叶知秋把之前拟好的规矩条款拿出来,修改增补一番,交给他拿去刻印。 龚阳前脚出门,闻苏木后脚便提着药箱匆匆地进了门。查看过她的伤口,确定没什么大事,才放下心来。 算算时间,医馆开张已经一年半了。他为了履行诺言,做一名好大夫,很是下了一番苦功。不再像以前一样,只顾埋头研究生冷邪僻之道,丝毫不考虑病人能否接受。 而是以大众医术为主,循序渐进地推广他的独门医术。如今“秋木医馆”小有名望,十里八村的人都来看病,城里也有人慕名而来,请他出诊。 他“小医公”的名号,一日比一日响亮。 给人看病之余,也兼当兽医,给牧场的牛羊看病。在叶知秋的支持和提议下,他建了一个无菌手术室。把许多不能在人身上使用的治病方法,比如解剖和穿颅术,尝试着用在动物身上。救活不少牛羊鸭鹅,积累了不少经验。 因为有事可做,有所建树,他比过去成熟开朗了许多。温雅,俊秀,稳重,三者合一,让他的气质愈发出众了。惹得山坳之中几个待嫁的姑娘对他倾心不已,有事没事都往医馆跑。 可惜他满心满脑装的都是医术,对姑娘们投来的秋波浑然不觉。因此得了一个外号,叫作“无闻公子”。 “伤在脸上不比伤在别的地方,你是个姑娘家,万一留下疤痕就不好了。我带来的药膏只能止血愈创,你暂且一用。”他边说边从药箱里取出一瓶药膏递给她,“母亲那里有一种能生肌去疤的药膏,稍后我让高宝回去拿一瓶来给你。” 叶知秋听他说的话,跟自己吓唬牛婶的时候说的差不多,不由笑了起来,“行,你顺便帮我开一张单子,注明那药膏多少钱,我还要找人索赔呢。” 闻苏木先去了多禄家,给水杏儿和牛婶疗过伤才来的,对刚才发生的事大致了解,知道她要找谁索赔,同她玩笑道:“一瓶雪肌膏要上千两银子,只怕要赔得人倾家荡产了。” 叶知秋吃了一惊,“你说的药膏要几百两银子那么贵吗?” “宫廷用的雪肌膏是用三十六种珍贵材料调配而成,只有宫中身份显赫的人才能用,价钱自然要贵一些。”闻苏木微笑地道,“母亲手里的雪肌膏,是祖父自行调配出来的。 用的材料不是那么珍贵,与宫廷用的雪肌膏有些差别,效果相差并不大,一瓶只需二三百两银子。” 虽然便宜了一大半,叶知秋还是忍不住“啧”了一声。二三百两银子,还不把牛婶心疼疯了啊?未免把人逼急了,适得其反,便让闻苏木在药费单子上写上五十两。 两人闲聊片刻,高宝跑来报信,说有人去医馆看病,闻苏木便告辞离去。 叶知秋以为自己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谁知刚闭上眼睛,巡护队的小伙子就给她带了一个人来…… —— 第257章 啃不得 叶知秋半是清醒半是迷糊地出了门,就见院子里站着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老汉,伛偻着身子四下打量。一看到她,脸上的皱纹绽开一朵花。 “闺女,你还认得我不?” 叶知秋觉得这老汉有几分眼熟,揉了揉眼睛细细打量半晌,便认出来了,惊喜地喊道:“耿大叔!” “对对对,是我,是我。”耿老汉一个劲儿地点头,“闺女你真是好记性,这都好几年没见面儿了,我还当你认不得我了呢。” 叶知秋记性素来不差,更何况耿老汉还是给她带来第一桶金的人,自是没那么容易忘记。赶忙把他请到堂屋落座,倒水端点心,殷勤招待。 想起那年进城,在路上遇到叶知秋和虎头拦车时的情形,耿老汉感触良多,“第一次见你,我就瞅着你是个能干的孩子,打心眼儿里羡慕谁家娶了你这么个能干的媳妇儿,后来才知道你还没成亲呢。 这才几年的工夫啊,你就挣出这么大的家业来。我要是能有你这么个闺女啊,祖坟都该冒青烟了!” 叶知秋笑着摆了摆手,“耿大叔,你快别这么夸我。要是你卖给我土豆,我也没那么快挣到本钱,说不定现在还在受穷,我得好好谢谢你呢。” 耿老汉毫不居功,“那土豆放在我家,也就是喂猪的货。你能拿去挣钱,那是你的本事,谢我干啥?再说了,这几年你往我们家送的东西还少啊?” 第一年收了菜,叶知秋去了一趟耿家村,给耿家送了一些南瓜、土豆、西红柿和辣椒,让他们尝鲜。当时耿老汉带着小儿子出去做买卖了,没能见上面。 后来忙了,就没再亲自去。只是每逢收菜的时候,都不忘打发人给耿家送上一些。耿家的两个儿媳妇也来回过一次礼。拿了两只鸡,却换回半车的东西。 她们大概觉得以少换多不好意思,从那以后就再没来过。 耿老汉和小儿子这一出去就是两年多,前些日子才回清阳府。到家歇了歇脚。就赶来找叶知秋。不巧她去闻府帮忙操办寿宴,扑了个空。听人说她今天下午回来,就算着时间过来了。 叶知秋见他两手空空,话语之中又多急切,不像是来串门联络感情的,便问道:“耿大叔,你急着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啊?” “对,有事儿。”耿老汉点了一下头,赶紧说明来意,“闺女。你还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个番商不?我和我们家老二出去走买卖,回来的路上,在西北边儿的一个镇子上碰见他了。 他又倒腾了几车番国的玩意儿,四处寻摸人换卖呢。我记着你跟我说过,想跟他做买卖。就问了他一声。他听说你认得那土豆,还知道怎么种,别提多高兴了,二话不说就跟我回来了……” 叶知秋精神大振,困意全消,不等他把话说完,就迫不及待地问:“耿大叔。那个番商现在在哪儿呢?” “在我家呢。”耿老汉答道,“我原本想带他一块儿来的,又怕你没回来,白跑一趟,就让他跟家等着了。闺女,你要是急着见他。我这就回家把他接过来。” 叶知秋心里惦记着他说的那几车番国玩意儿,恨不能马上看看都有些什么,一时半刻都等不了,“耿大叔,你稍微等我一会儿。我跟你去耿家村。” 耿老汉巴不得她去,“行,行,正好上我们家吃顿饭去。” 叶知秋顾不上客气,回房湿了条帕子,避开伤口擦了擦脸,又换了身衣服,带上装钱的挎包出了门。 耿老汉是赶牛车来的,她嫌速度太慢,把在厢房睡觉的二胖喊起来,套了一辆马车,和耿老汉一起坐上去,直奔耿家村。另外找了一个巡护队的小伙子,赶了牛车随后跟去。 从山坳到耿家村,有将近十里的山路。马车走得快,也要两盏茶的工夫。路上无事可做,叶知秋便跟耿老汉打听番商的详细情况,说了半天才想起来问,“对了,耿大叔,那番商叫什么名字啊?” 不等答话,耿老汉就先笑了起来,“上回来他跟我说他叫啥,我没听明白也没记住,这回我问明白了,他叫啃不得。” 叶知秋以前听惯了各种各样的外国人名,只觉耿老汉音译得有趣。二胖却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叫这样的名字,前仰后合地笑道:“还啃不得,难不成他是根带刺儿的骨头?这番商的名字起得也太逗了。” 二胖人如其名,是个小胖子。今年刚满十六岁,性子活泼开朗。巡护队组建之后,代替多寿成了叶知秋的专职司机。这孩子心宽体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有空就眯上一觉。 “可不是嘛。”耿老汉乐得胡子一抖一抖的,“我家你婶子和两个嫂子,每喊他一回就笑一回。” 三人说说笑笑地到了耿家村,马车在耿家门外停下。耿老汉的几个孙子孙女儿聚在院子里,围着一个形容奇特的人叽叽喳喳地嘻戏玩闹。 那人三十多岁的年纪,高鼻梁,深眼窝,皮肤白皙,一脸络腮胡子。胡茬短短的,浓黑茂密,加上两条粗重的眉毛,半张脸都被遮了去。 身形高大魁梧,身上穿着类似于中衣的白衣白裤,腰间斜着系了一条轻软的皮毛短裙。一头浓黑鬈曲的头发,学着中原人的样子拢在头顶,梳成发髻,用一枚粗银簪子别住。 左边耳朵上并排戴着两枚耳钉,同样是粗银材质,形状像两条小蛇。这古今中外的装扮集中在他身上,并没有显得不伦不类,反倒有几分粗犷质朴的美感。 见耿老汉引着一位年轻的姑娘进了院子,大步迎了过来,一手背在腰后,一手按在胸口,深深地弯下腰去,“叶小姐,见到你我很荣幸。” 声音低沉,略带一丝沙哑,属于很有磁性的男中音。只是中原话说得不太标准。语调有些生硬,似乎还带有什么地方的口音,尾音放得很轻柔。 叶知秋福身还了一礼,见他眼神黑亮。笑的时候露出一口整齐漂亮的白牙,心想如果他舍得把胡子刮干净,应该也在帅哥之列。 耿婆子和大儿子并两个儿媳听到动静,都从屋里出来了。热情地打过招呼,将叶知秋和啃不得让到屋里。用瓷碗泡了茶,端上时令的瓜果。 一番寒暄之后,叶知秋和啃不得相互做了自我介绍。他的姓很长,足有七八个字,叶知秋没听明白。名字应该是“肯伯特”,用他的口音说出来。的确很像“啃不得”。 据肯伯特的说法,他是来自一个叫毗兹的小国。位于华楚国西北,中间隔着一个大梁国,还需要穿过一片很广阔的沙漠。他祖母是中原人,被第番商贩卖到毗兹国当了女奴。后来嫁给了他做游商的祖父。 他有四分之一的中原血统,算是混血儿。 毗兹国比较偏僻,半面国土都是沙漠,出产的物品很少。从小听祖母描述中原的繁华,他很是向往,长大之后就继承祖父的家业,做了游商。二十年的时间。走遍了中原和番域大大小小的国家,可谓见多识广。 游商的生意并不怎么好做,中原的丝绸、茶叶、金银瓷器和笔墨纸砚很受番域各国的欢迎,而番域的东西在中原却不太吃得开。十次之中有七八次是满载而来,落魄而归。 好在他志不在赚钱,依然乐此不疲。 四年前他来到中原。在清阳府落难,得了耿老汉救济。回国途中,用省下的盘缠接连做了几桩小买卖,挣了十几两银子,贩了一批荷包绣鞋回去。卖了个好价钱。 在与毗兹相邻的各国收购了几车货物,又折了回来。到华楚国西北边陲逛了好几个月,也没做成一桩买卖。之后就遇上了耿老汉父子二人,跟他们到清阳府来了。 进门的时候没有看到多余的车马,叶知秋惦记看货,听他说完了自己经历,就问道:“你那几车货放在什么地方了?” “在我兄弟家的老屋呢。”耿老汉替肯伯特答道,“我们家人多地方小,放不开,我就给他送到那边儿去了,让我们家老大老二轮流看着。” 叶知秋还担心肯伯特把货物寄放在商栈之类的地方了,听耿老汉一说,便有些等不及了,“我能去看看货吗?” “当然可以。”肯伯特很绅士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叶小姐请。” 肯伯特这次一共带来五车货物,雇了五个人押车。到耿家之后,就把押车的人遣走了。 五车货物多半都是一些中原罕见的动物皮毛、木头和香料,还有粗银做成的饰品和器物,颇具异域风情。叶知秋对这些东西统统没兴趣,再众多货物之中淘了许久,找到了两包种子。 一包是洋葱种子,另外一包竟是她最喜欢吃的草莓种子。她欢喜异常,当即出十两银子跟肯伯特买了下来。 肯伯特没想到最不值钱的东西反倒卖了个高价,兴奋地吹了一串口哨,又操着半生不熟的中原话推销道:“叶小姐,我带来皮毛和首饰都是很好很好的,你要不要?” “不好意思,我不要那些东西,我就喜欢种子。”叶知秋笑着嘱咐他,“你下次再来,记得多给我带一些中原没有的植物或者种子。” 她不买别的东西,肯伯特也没表现出丝毫失望的情绪,笑容可掬地答应下来。 因为得了草莓种子,叶知秋不由想起自己喜欢的另外一种水果,“肯伯特,你走了那么多地方,知不知道哪里有葡萄园?” 肯伯特起初不知道“葡萄”是什么东西,听她描述了一番之后,眼睛一亮,拉着她就跑,“叶小姐,请你跟我来!” —— 第258章 三连璧 毗兹国民风奔放,没有中原这么多束缚和规矩。肯伯特做了多年游商,形形色色的人接触多了,根本没有男女大防的观念。拉着叶知秋跑出门,觉察到从四面八方投过来的异样目光,才意识到自己冒犯了人家姑娘,赶忙松手。 “叶小姐,很抱歉,我失礼了。”他施了一个不甚标准的揖礼。 叶知秋并不在意,“没关系,可是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你很快就知道了。”肯伯特卖了个关子,引着她回到耿老汉家,从自己借住的房间里取出一个很大的羊皮口袋,“咚”地一声放在她面前的地上,笑着做了一个“请看”的手势。 叶知秋拉开拴住袋口的麻绳,撑开一看,只见里面装了半袋子葡萄干。无论大小、形状和色泽,都属上品。她大喜过望,急忙问道:“这东西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自从来到这边,她就没有见过葡萄。她跟许多人打听过,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只有元妈说好像在宫里见过一回,是属国进贡来的,没有确切的名字,跟其它外来水果统称为“贡果”。 据她所熟知的历史记载,葡萄很早就从番域传过来了。在这个与唐宋仿佛的年代,即便没有普遍种植,也不至于无人知晓。不过这里终究不是唐宋,有些事情偏离她的常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既然元妈见过,就表明这种水果在某个地域存在着。因此凤康奉命出使之前,她让沈长浩给他带回去的图样之中就有葡萄。 刚才她只是本着有枣没枣打一竿子的态度,随口一问,没想到居然真给问着了。 肯伯特比比划划地跟她说了半天,才把这葡萄干的来历说明白了。 这次来中原的路上,他穿越沙漠的时候,因为躲避沙暴偏离了商道。无意之间发现了一个很大绿洲,那里有很多人居住。以耕种为主,农作物和瓜果的种类都是他以前没有见过的,葡萄就是其中之一。 当地人把葡萄制成葡萄干储存起来,既是食物又是调料。做饭炒菜都放上一些。出外干活儿也要随身带一包,饿了累了就吃上一把,用来补充糖分和能量。 他深受启发,便用粗银器皿跟他们换来十袋葡萄干,当作备用干粮。路上吃掉了九袋,作为礼物给耿家的孩子分了半袋,还剩半袋。 他见叶知秋喜欢,便大方地道:“叶小姐,送给你。” “谢谢。”叶知秋不客气地收下了,又跟他打听。“肯伯特,你还能找到那个绿洲吗?” “当然能。”肯伯特很骄傲地答道,“我头脑是很好的,走过一次,永远都忘不了。” 叶知秋沉吟了一下。抬眼看着他,“肯伯特,我想跟你做一笔大买卖,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什么样的大买卖?”肯伯特眉飞色舞,显然很有兴趣。 这笔买卖的大致方向是定了,可具体事项还没想好,叶知秋一时之间跟他说不清楚。于是邀请他去家里做客,以便进一步商榷。 肯伯特听耿老汉描述过山坳的情形,也很想去农场见识一番,爽快地答应下来。 叶知秋通过耿家介绍,从耿家村请来两个车夫,连同耿老汉和两个儿子、以及巡护队的小伙子。带上肯伯特和五车货物,浩浩荡荡地回到山坳,安置在凤康的宅子里。 晚上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菜肴,由龚阳和杜师傅师徒三人作陪。请肯伯特和耿家三父子大吃了一顿。 雇工们听说她带回来一个番商,都跑来瞧新鲜。成家人来人往,大人笑孩子吵,一直闹腾到二更天才罢休。 肯伯特对农场里的一切都感觉好奇,起初几天四处游逛。不是跟雇工们一起打理菜棚,就是去鸭舍捡拾鸭蛋鹅蛋,要么去作坊看人防线织毯,要么去学堂跟孩子们一起练拳。 后来看到杜师傅师徒做的镜子,对制作玻璃着了迷,整天跟他们泡在一起。他见识广博,往往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让匠人们受益良多,因此师徒三人都很喜欢他。 他为人开朗热情,男女老少通吃,没多久就交了一大把朋友。他很喜欢吃葫芦做的的东西,就学着戏文里的样子,焚香跪拜,强拉着葫芦跟他做了把兄弟。 叶知秋进城拜托娄掌柜,将肯伯特那五车货物转手卖了出去。从清阳府回来,见葫芦怏怏不乐地坐在后花园,便问道:“葫芦,你怎么了?” 葫芦看了她一眼,闷闷地道:“肯大哥说要跟我一块儿死。” “一块儿死?!”叶知秋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他说的是同年同月同日死吧?” “对,就是那句话。”葫芦忙点头,“他年纪那么大,都快赶上我爹了,到时候肯定是他先死。我要跟他同年同月同日死,不得少活十几年呐?” 叶知秋憋不住乐了,“这事儿你不会纠结好几天了吧?” 葫芦被她笑红了脸,“我就是想不明白,当兄弟就当兄弟呗,干啥非得一块儿死啊?” “那就是一套说辞,你钻什么牛角尖啊?”叶知秋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头,“放心吧,你该活多少岁就是多少岁,不会因为拜了个把兄弟就短命的。 再说了,肯伯特无牵无挂,心宽人和,这种人一般都很长寿,你还不一定能活得过他呢!” 葫芦脸更红了,“我听他又是天又是地,说得怪吓人的。” 叶知秋同他玩笑几句,便敛了笑意道:“铺子的事情我都安排好了,你准备准备,明天就进城吧。” “明天就去?”葫芦吃了一惊,“不等阿福回来了?” “阿福还要过一阵子才能回来,铺子在你名下,你总要试试水。你不用担心,我从娄掌柜那里要过来一个账房和十名伙计,他们会帮你的。 你虽然只是名义上的掌柜,可不能只顾钻研厨艺,各方面都要过得去才行。阿福回来之前。你就放开手脚去做吧,赔了赚了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积累经验,我也想看看你有几斤几两。” 葫芦有天分不假,只是人老实了些。不太懂得变通。叶知秋虽有心磨练他一番,可终究不太放心,又叮嘱道,“开张之后,少说多做多留心,跟娄掌柜的人好好学习。” 葫芦重重点头,“我知道了,知秋姐。” 三天之后,叶知秋筹备了多时的铺子正式开张。这家铺子的名字很特别,叫“三连璧”。一铺三堂,卖的东西各不相同。其中一间专卖糕点,有面包,蛋糕,蛋挞。曲奇,果冻,饼干,点心,品种繁多。 第二间卖的是快餐,有披萨,汉堡。薯条,三明治,奶油焗饭,各种用料特别的东西。 第三间卖的是原材料,鲜奶,鲜蛋。酸奶,奶酪,蔬果,模具,凡是与前两间铺子所卖的东西相关的食材调料。应有尽有。 三连璧一经开张,就以铺面新颖、食品卖相精美、滋味独具一格等特点,席卷整个清阳府城。尤其铺子推出的外卖服务,受到许多困在闺阁不得出门的妇孺的支持和欢迎。 生意空前火爆! 与此同时,肯伯特也带着一大笔银子离开了山坳。他受叶知秋的委托,赶往那片绿洲,购买包括葡萄在内的各种作物果树的种子或者插穗。 他依然是游商的身份,不过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带上了耿老汉的二儿子,耿富贵。 耿富贵跟耿老汉出去做了两年买卖,虽说没挣到大钱,可眼界宽了,心思活泛了,不愿意再做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想往经商方面发展。 听说肯伯特受雇于叶知秋,去番国做买卖,坚持要跟去。叶知秋刚好需要一个知根知底的人与肯伯特相互照应,征得耿家人的同意,让他作为农场的雇工,跟肯伯特同行。 因为这次机缘,耿家和叶知秋变得亲密起来。耿老汉的大儿子耿富裕分家搬到山坳,成为农场的雇工。 耿富裕擅长木工,跟杜师傅师徒一起做活儿。耿大嫂针线做得好,被叶知秋安排到梅香那里学针织。连同耿富贵家的两个,一共五个孩子,不论男孩女孩,全部送到学堂念书。 学堂经过扩建,分成了男女学堂。男学堂有近百名孩子,刘鹏达一个人忙不过来,另外聘请了一个名叫冯清的穷书生,和他一起教学。 这些孩子里有不少外村来的,离家较远,来回不方便。学堂后面建了两排宿舍,供他们留宿。他们不需要支付束脩,但要交伙食费和住宿费。 女学堂的学生就少多了,只有二十几个。没有外村的,几乎都是雇工家的孩子。先生也有两个,闻府的丫鬟添香和小蝶。添香识文断字,教她们读书;小蝶认字不多,负责教她们女红和规矩。 另外还有夜班和成人班:夜班是专门教授农业生产知识的,先生除了叶知秋,还有李大有、腊梅和田根。成人班算是启蒙班,凡是在农场做工的人,每个月都要拿出十个时辰来读书认字,学习算数,先生由刘鹏达、冯清和添香轮流担任。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叶知秋旗下的产业也在一天天壮大。不知不觉,就是数年光阴。 这天是虎头十四岁生辰,按照华楚国的丁籍制度,男孩十四算全丁,也就是说,已经长大成人了。成老爹很重视这件事,叶知秋为了让他高兴,便替虎头操办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庆生会。 正在厨房忙着做菜,巡护队的一个小伙子便急匆匆地闯了进来,“知秋姐,村口来了两个人,说是你们成家的亲戚!” —— 第259章 虎头他娘 最近这一两年,来农场认亲的人很多。七大姑八大姨,凡是跟农场的雇工沾点亲带点故,八竿子打不着的都来套交情,能投奔的投奔,不能投奔的也要打场秋风。 成家也来过两次亲戚,一次是成老爹远房堂姐的孙子,从外县来的。成老爹的确有那么一位堂姐,只是几十年没有联系,模样儿都记不得了,无从判断来的是不是堂姐的孙子。 叶知秋不敢随便收留来历不明的人,便给二两银子打发掉了。 另一次来人自称是叶知秋表姨母家的兄长,从叶知秋的老家逃荒过来的。叶知秋所谓的老家是为掩人耳目胡编出来的,哪来的亲戚?送到官府一审,竟然是赌徒冒充的。 从那以后,再有人来认亲,一律不予理会。这次也不例外,头也不抬地道:“我们家没亲戚,你拿些干粮打发他们走吧。” 小伙子站着没动,将一个小布包递过来,“知秋姐,这是那个大婶给的,她说成大伯瞧见这个,就知道她是谁了。” 叶知秋用围裙擦了擦手,接过布包打开一看,见里面放了一双虎头鞋。看着有些年头了,鞋口边缘滚的白边已经泛黄了,鞋面的布料和纹样也很陈旧。 包鞋的并不是一块布,而是一件小衣服。看样式是男孩儿穿的,衣服的下摆绣着一只小老虎。她心神一动,忙问道:“她还说了什么?” “那个大婶倒是没说啥,我听跟她一块儿来的大叔嘀咕了一句,‘没见谁来看自己儿子还要递帖子的’。” 听到“儿子”两个字,叶知秋就知道自己的猜测八、九不离十了。放下手里的活计,拿着两样东西来找成老爹,“爷爷,你看看。” 成老爹看第一眼愣了一下,看第二眼就变了脸色,“秋丫头。这小衣服和小鞋儿是打哪儿来的?” 看他这反应,叶知秋已经能百分之百确定了,“有人拿这东西来认亲。” “是虎头他娘,准是虎头他娘。”成老爹把那双小鞋攥得变了形。“这是虎头小时候穿过的,让他娘走的时候给带去了。秋丫头,快把虎头喊来!” “爷爷,你先别急。”叶知秋握住他因激动而颤抖的手,“东西对了,人不一定对。万一不是,那不让虎头白高兴一场吗?这样,咱先把人叫过来看看。如果真是虎头的娘,再让虎头跟她见面也不迟。” 成老爹听了这话也镇定下来了,“对。对,是该这么着。” 虎头正和豆粒儿、狗剩、花花等一群年岁差不多的男孩子在后花园的亭子里吃饭,吵吵嚷嚷的好不热闹。叶知秋怕被他撞见扫了兴,吩咐巡护队的小伙子把人带到杨顺家。 把厨房的活儿交给添香和小蝶,便和成老爹一起来到隔壁。 杨顺在菌棚里干活儿还没回来。杨老汉在院子里闲坐。燕娘忙着做饭,妞妞在一旁给她打下手。听叶知秋说明来意,三个人都很吃惊。 “虎哥的娘不是跟人跑的吗?”妞妞如今已经是十一岁的大姑娘了,性子爽快,说话也直,“她怎么还有脸回来认亲啊?” “别胡说。”燕娘瞪了她一眼,“她再不好那也是虎头的娘。咋不能认亲呢?” 妞妞有些不服气地撇了撇嘴,“家里穷的时候跑了,现在日子过好了又回来认亲,摆明了是来吃大户的。” “你这丫头真是讨打。”燕娘抬手拍了她一巴掌,“别跟这儿瞎掺和,去。烧火去。” 妞妞吐了吐舌头,转身去了灶间。 燕娘冲成老爹笑了笑,“成大伯,孩子有口无心,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成老爹从进门就心不在焉。翻来覆去地看着手里的小衣服和小鞋子,根本没留意妞妞说了什么。听燕娘叫他,胡乱答应一声了事。 “成老哥,我觉着妞妞说得在理儿。你那儿媳妇早不来晚不来,偏挑虎头全丁的日子来,八成是打着让儿子养老的心思呢。” 杨老汉在农场好吃好喝地将养了几年,又有闻苏木帮忙调理,一身的毛病全都好了,身子骨比成老爹还硬朗,说话声也洪亮如钟。 成老爹对儿媳妇没什么怨言,叹着气道:“不管咋说,她生了虎头,给我们老成家续了香火。虎头是她儿子,给她养老也是应当应分的。” 杨老汉叫了一声“成老哥”,还想说几句什么,见巡护队的小伙子引着两个人进了院子,便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来的是一男一女,男的四十多岁的年纪,生得干干瘦瘦的,其貌不扬。上身穿了一件半新不旧的对襟短褂,下面是一条粗布长裤,一边膝盖打了一块补丁。 双手抄在袖子里,微微弓着腰,张望间一双眼睛滴流乱转。 妇人年纪稍轻一些,一件红色的斜襟布褂,不知道洗过多少水了,颜色已经褪得发白了。衣摆和裤子上大大小小地打了七八块补丁,头上包着一条同样洗得发白的蓝色布巾。 眉淡眼圆,五官周正。枯黄的脸色和寒酸的衣着,给她减去了不少分数,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容貌不错的女子。单看容貌,跟虎头却是没有多少相似之处。 然成老爹一眼就认出她来了,“虎头他娘!” 妇人也认出了成老爹,紧走几步来到近前,叫了一声“爹”,眼睛里便泛起泪光。 “虎头他娘。”成老爹也红了眼圈,颤颤地站了起来,“真是虎头他娘……我还以为我到死那天,再也见不着你了呢。” “爹,巧姑对不住您呐。”妇人声泪俱下,“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成老爹想扶又不好扶,手足无措地道:“虎头他娘,你这是干啥?快起来。” 燕娘很有眼色地上前,把她拉了起来,“成大伯,这位嫂子,外头晒得慌,有话儿进屋说吧。” 叶知秋和杨老汉搀着长老爹。燕娘挽着巧姑,一起进了堂屋。没人招呼那男人,他也不在意,亦步亦趋地跟进门。在门边找了个位子自顾自地坐了。 燕娘喊妞妞端来糖水,他不客气地拿了一碗,吱溜吱溜,大口地喝了起来。 成老爹和巧姑都没有喝水的心情,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话,“虎头他娘,这些年你过得好不?” “我过得挺好的,爹。”巧姑嘴里如是说着,神情之中却有了几许凄苦之色。 她是孤儿。从小没了爹娘,寄住在叔婶家里。叔婶对她不算好,也不算坏,只是家里太穷,孩子又多。吃的穿的都顾不上她。原以为成了亲日子能好过一些,谁知道刚嫁到成家没多久,男人就死在战场上了。 家里公公病,儿子小,家里地里全靠她一个人操持。地保王老刁看她有几分颜色,经常寻了机会威逼利诱地调~戏她。她怕别人说她不守妇道,从来不敢说出去。 在她最苦最难的时候。经常来村里卖东西的货郎给了她不少关照,买个针头线脑的,都不收她的钱。有时候还给她捎些米面来,改善伙食。 起初只是感激,慢慢的成了依赖和希望。有一天那货郎提出来要带她走,她放不下孩子。没有同意。可日子越过越难,王老刁对她的欺辱也变本加厉,有一些险些被他拉进树林糟蹋了。 她实在熬不住了,只能忍痛扔下儿子,和那货郎私奔了。 他们怕成老爹报官。不敢留在清阳府。因那货郎有亲戚住在南方,他们便搭上一辆倒茶的马车南下了。谁知到了南方,货郎的亲戚早就搬走了。 货郎连着急带上火,加上水土不服,一病不起,就那样去了。她没了依靠,更没脸回清阳府,本想一死了之,却在那当口发现自己有了身孕。狠了几次心,终究还是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把自己和货郎的东西全部变卖,买了一口薄棺,把他葬了,用剩下的钱赁了一间屋子,靠给人做些浆补的粗活儿勉强度日。后来得了一个女孩儿,因为先天不足,生下没几天就去地下找她短命的爹了。 孤苦伶仃地熬了两年,经人介绍,给人做了填房,也就是她现在的丈夫。姓林,大名叫老实,靠榨油为生。卖油的时候总给人缺斤少两,得了一个外号叫“林短斤”。 巧姑听林短斤咳嗽了两声,赶忙指着他给成老爹介绍,“爹,那是……我家……孩儿他爹……” 她不太好意思,把话说得吞吞吐吐的。 林短斤很麻利地站了起来,不管老的少的,做了一个罗圈揖,笑道:“我叫林老实,都是亲戚,你们叫我老实就好。” 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口音,绵绵软软的,听着有那么几分娘气儿。 妞妞送完了水就没走,倚着门框站在门边儿。听林短斤这么说,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儿,“脸皮真厚,谁跟他是亲戚啊?” “妞妞。”燕娘板起脸来呵斥她,“这儿没你说话的地儿,去看看饭好了没,好了就装一些给你爹送去。” 妞妞“嘁”了一声,扭头走了。 被人说脸皮厚,林短斤却不羞不臊也不恼,满脸堆笑地夸赞,“这妞娃子生得真是水灵!” 叶知秋见这人言谈举止之中都带着精明和市侩,心下不喜,插话道:“爷爷,你们先聊着,我回家看看。” 巧姑早就注意到她了,只是没得空问。听她管成老爹叫爷爷,便知道她是谁了,赶忙起身来拉她的手,“你就是秋丫头吧?” —— 第260章 林短斤的算盘 按虎头的年纪推算,巧姑今年也就三十岁出头,可看她眼角皱纹堆叠,倒像是有四十岁了。衣着打扮也很寒酸,可想而知,这些年定然吃了不少苦头。 叶知秋原本还挺同情她的,只是她进门许久,都不曾问起虎头一个字,心里多少有点儿不舒服,故意没有主动打招呼。被她拉住没办法,便笑着叫了一声“婶子”。 “哎,哎,真是个标志的姑娘。”巧姑拉着她的手上下打量,“听说你是公爹的侄孙女儿?我嫁到成家好几年,倒没听说过还有这门亲。” 叶知秋听对自己和成老爹关系门清,像是事先仔细打听过才来的,心里愈发不舒服,面上却分毫不显,“是远亲,之前一直没有来往。要不是我厚着脸皮找来,爷爷怕是还想不起来呢,也难怪婶子不知道。” “原来是这么回事。”巧姑顺着她的话夸奖道,“多亏你找来了,要不成家哪有今天的好日子?” 叶知秋眉头微微地蹙了一下,懒得再说那些客套话,“婶子来有事儿吗?” 巧姑脸上的笑容僵住,讷讷地说不出话来。 林短斤赶忙接起话茬,“巧姑自从跟我成了亲,时常跟我说起留在老家的儿子,晚上担心得睡不着觉。我劝过她几次,让她回来看看,她说没有脸面,不好意思回来。 这次我们到北方来探亲,路过清阳府,听她说儿子该满十四岁了,想看看儿子长大了什么样子,我就劝她过来了。 她当年一时糊涂,做错了事不假,可骨肉亲情哪能说断就断的呀?你们说对不对?” 叶知秋听他一口一个“儿子”,大有以虎头爹自居的意思,暗暗冷笑。跟农场有生意往来的铺子遍布各大州府。消息交流频繁,有些事情她不出家门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今年入夏之初,南方临海的地方遭遇台风,之后接连下了一个月的大雨。很多地方发生水灾,南方的百姓纷纷离乡北下。恐怕他们探亲是假,逃难才是真的。 断定他们此来目的不纯,便进一步试探道:“原来你们只是路过啊,这么说,你们的亲戚不住在清阳府了?” 正如叶知秋所料,林短斤和巧姑的确是逃难出来的。他们住的镇子被台风波及,油坊倒闭,日子过不下去了。两人一合计,决定到北边来投奔巧姑的叔婶。 刚到清阳府。巧姑就遇见了一个熟人,跟他一打听,才知道成老爹认了一个有本事的孙女儿,如今家大业大,已经变成十里八乡有名的大户了。她一面替儿子感觉欣慰。一面悔不当初,不该抛家弃子,跟人私奔。 林短斤是个逢利就上的主儿,知道自家婆娘有个当财主的儿子,哪里肯放过这个脱贫致富的好机会?一门心思要攀上这门亲。巧姑也很想念儿子,经不住他连求带劝加撺掇,动了心思。 于是放弃投奔叔婶。转头到这儿来了。在村外的一个小客栈安顿下来,详细打听了成家的情况。翻出两身相对体面的衣服,便夫妻双双来认亲。 林短斤先后成了两次亲,婆娘软弱好弹压的,是以从心底里地瞧不起女人。如果成家掌管家业的是男人,他未必敢上门。然而成家老的老。小的小,又是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当家,他认定有空子可钻,来的路上士气高昂。 进门之后,见叶知秋比他想象得还要年轻柔弱。胆气更壮了几分,撒慌都忘了打草稿。此时听她抓住自己言语的漏洞做文章,顿时警醒起来。 “我的亲戚住在旬阳府,我们刚从旬阳府探完亲回来,顺路看看儿子。” 叶知秋问他们亲戚的住址,是打算待巧姑和虎头见过面,借这件事把他们打发走。没想到这个林短斤反应挺快,先一步把后路堵死了。 迄今为止他们还没流露出投奔的意思,她也不好在这件事上纠缠,便转了话题问巧姑,“婶子是和这位大叔两个人来的?” “我们不是两个人。”林短斤抢在巧姑前面答道,“还有三个孩子,儿子十七,大女十五,是我和前房的媳妇生的。还有一个小的妞娃子,今年六岁,是我跟巧姑生的。 我怕他们没见过世面,冒冒失失地来了给你们添麻烦,就把他们安置在村外的客栈里了。我们先来见见儿子认认门,再带他们过来给老人家磕头。” 听了这话,不止叶知秋心里有数,成老爹、燕娘和杨老汉也都明白这夫妻两个不只是来探亲的。探亲哪有拖儿带女,全家出动的? 巧姑被叶知秋似笑非笑地目光盯得浑身不自在,佯装擦眼泪,松开了她的手。 林短斤察觉跟在座的人谈不到点儿上,装模作样地张望一圈,“怎么不见儿子?” 巧姑被他一语点醒,转向成老爹,急急地问道:“爹,虎头呢?他现在咋样啊?” “虎头好着呢,个子比我都高了,会读书,还会拳脚功夫。”成老爹嘴里答着,眼睛望向叶知秋。 叶知秋知道他什么意思,微笑地道:“你们先聊,我去把虎头带过来。” 巧姑欣喜地“哎”了一声,还想说什么,见她已经径直出门去了,只好坐回椅子上,跟成老爹细细询问虎头的情况。 燕娘借口看火,从灶间转出来,追上叶知秋,“知秋妹子,你真想让虎头认他娘啊?” 叶知秋笑了一笑,“我让不让认,她都是虎头的娘。到底认还是不认,认了之后怎么办,那是虎头应该决定的事情,我不想干涉。” “哎哟,知秋妹子,这事儿你可不能不管啊。”燕娘有些急了,拉住她道,“我瞧着虎头娘还是个好的,就是她那男人不像个正经人。虎头要是认了娘,不被他哄得团团转才怪呢,有多少银子都得被他蒙了去。” 叶知秋笑着拍了拍她的胳膊,“你放心。虎头精着呢,不是谁想蒙就能蒙的。再说了,虎头浑身上下总共能摸出一两银子就不错了,值钱的东西都在我手里呢。我会看着他被人蒙吗?” “那倒不会。”燕娘松了一口气,犹自不太放心,“反正我瞧着他们来得不善,你得多长个心眼儿。” “我知道。”叶知秋点了一下头,“我要跟虎头谈一谈,让他有个心理准备。你回去帮我看着点儿,我爷爷心软,耳根子更软,听不得三句好话,别让他们给忽悠了。” 燕娘满口答应着回去了。 叶知秋深吸了一口气。从杨家后院的角门进了自家花园,把虎头叫到跟前,“虎头,我有事和你说,你去跟你的朋友说一声儿。然后到我房里来吧。” 虎头依照她的吩咐,跟豆粒儿、花花他们打过招呼,便到她房里来,笑嘻嘻地问:“姐姐,你要跟我说什么事儿啊?” “你娘来了。”叶知秋直截了当地道。 “谁?”虎头怀疑自己没听清楚,“谁来了?” 叶知秋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道:“你娘。生你的娘。” 虎头惊得张大了眼睛,“姐姐,你说的不会是那个扔下我跟人跑了的……” “对,就是她,她来看你了。” 虎头脸上的惊讶由浓转淡,最后变成一片冰冷之色。“什么娘?我哪来的娘?我爹和我娘早就死了。” 自从踏进成家的门,一次都没有听他提过自己的娘。他会说这话,叶知秋丝毫不感觉意外,指了指对面的椅子,“你坐下。” “我不坐。”虎头皱着眉头。“姐姐你不用费劲劝我,我不想见她。我没有娘,只有爷爷和姐姐。” “坐下。”叶知秋的语气严厉起来。 虎头眼神晃了晃,气呼呼地坐下来,却侧着身子,不肯跟她正面相对。 叶知秋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敲着桌面,半晌才缓缓地开了口,“虎头,不管你娘以前做过多少错事,可有一件事她是做对了的,那就是把你带到了这个世上。 没有她,就没有你。单凭这一点,你就应该感激她。 她是你娘,你是她儿子,这是天道人伦,谁也不能否认。况且她当初扔下你离家出走,是有苦衷的,你可以不体谅她,也可以怨恨她,但是你不能自欺欺人,当她不存在。 有了问题就要面对,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事的。” “那姐姐想让我怎么办?”虎头扯着嗓子嚷嚷道,“我去见她,恭恭敬敬地喊她娘,求她回家?我做不到。” 他正处在变声期,声音本就粗犷嘶哑,这一喊尤为刺耳。 叶知秋能理解他的心情,心平气和地道:“叫不叫娘,等见过之后再决定也不迟。 我想跟你说的是,你娘她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有她现在的丈夫和三个孩子。我猜他们可能是因为南方发水灾,日子不太好过,想来投奔你……” 不等她说完,虎头就一迭声地冷笑起来,“投奔我?!想得美,我凭什么让她投奔,帮她养野男人和野种?” “虎头,你好歹也读了五六年的书了,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叶知秋训斥了他两句,又缓和了语气道,“我跟你说那些不是为了让你跟你娘结仇的,我是想让你心里有个数。 她毕竟是你娘,如今她有困难,你如果坐视不管,就是有违孝道,日后参加科举,这一点会成为你的短处。这还是其次,往后你娘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恐怕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 该说的话我都说了,该怎么做你自己决定!” —— 第261章 五十两 ps: 感谢“地狱先生”童靴慷慨打赏,鞠躬!!! 虎头神色变换地坐了半晌,才下定决心一样看向叶知秋,“姐姐,你能给我十两银子吗?” 他想了半天,只想到银子,让叶知秋有点失望。可有些事情不是靠说就能让他明白的,必须亲身体会才行,是以并不多言,只问:“就要十两?” “那二十两?”虎头自己也拿不准主意。 叶知秋依旧不动声色,“迄今为止,你存在我这里的银子总共有四千六百二十九两。你的银子,要拿出去多少都随便你。” 虎头咬了咬牙,“那就五十两吧,不能再多了,免得她得寸进尺。” 叶知秋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也不说话,起身打开装钱的箱子。略一斟酌,从里面取出十个五两的银锭子,用一条青布帕子包起来,递给虎头。 虎头伸手接了,闷声闷气地问:“她在哪儿呢?” 叶知秋指了指隔壁,“妞妞家。” 虎头点了一下头,一言不发地出了门。 叶知秋轻轻地叹了口气,去灶间捡了几样点心,装在食盒里,提着往隔壁而来。 巧姑听成老爹说虎头如今有多出息,想见儿子的心情一分一分地强烈起来,眼睛不时地瞟向门口,心里期待又紧张。端碗喝水的工夫,忽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她急急抬头,就见一个半大小伙子大步地进了门。 十四五岁的样子,面皮白净,浓眉大眼。头梳包髻,身穿湖蓝色缎面长袍,腰束宽带,衬得整个人颀长瘦高。身量还没长成,就已经有几分玉树临风的味道了。 细细打量,见他眉眼与成海有五分肖似。知道这就是虎头了。 手里瓷碗倾斜,撒了一身的糖水,她却全然不觉,眼睛直直地盯着儿子。“虎……虎头……” 她颤声的呼唤,让虎头心头一紧。定睛看去,只见一个面容憔悴、衣着寒酸的妇人眼含热泪,满面欣喜地望着自己,心里丝丝缕缕地涌出酸涩的情绪。 三岁那年他还不太记事,对他娘没什么印象,脑海里只有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看不清面目。日子过得苦的时候,他不是没有想过娘,也不是没有盼望过他娘有朝一日能回到他身边。 后来有了姐姐。对他慈如母,严如父。有了温暖和爱,对娘的念想渐渐淡了,也就不抱什么期望了。他甚至没有想到,这辈子还能见到自己的娘。 对这个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女人。他除了莫名心酸,唯一的感觉就是陌生。 成老爹见他只看着巧姑不说话,忙提醒道:“虎头,那是你娘,快叫娘啊。” 虎头闻言冷哼一声,“我怎么不记得我有娘?” 巧姑一颗因重逢而变得滚烫的心被他这一句话打入冰窟,手一抖。白瓷碗滚落在地,“啪”地一声碎了,眼泪顺着脸颊流淌下来。 燕娘“哎呀”一声,赶忙拿了笤帚来扫地。 成老爹见巧姑哭得伤心,有些急了,“虎头。你说啥呢?要是没娘,你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别犯浑,赶紧叫娘……” “爹,你别骂虎头。”巧姑抽噎着止住他的话,“是我对不住他。他不认我这个娘也是应当的。” 目光殷殷切切转向虎头,“虎头,是娘做错了,娘不该扔下你不管,其实这些年娘挺想你的……” “想我?说得真好听。”虎头嗤笑道,“想我为什么不回来看我?这十几年你都干什么去了?现在跑来说想我,晚了!” “虎头……” “别喊我名字,我跟你不熟。”虎头冷声截断她的话茬,将那包银子“咚”地一声扔在桌上,“你生了我,我谢谢你,这五十两银子就当我给你的谢礼。拿上快走,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说完转身就走。 巧姑呆在当场,林短斤则一个箭步窜过来,拉住虎头,“孩子,你娘一直都是惦记你的,你不能这么对你娘。” 虎头把话说得狠绝,自己心里也不好受,恨不能立刻离开这里。被人挡住去路,不由火气上涌。停步一看,见是一个贼眉鼠眼的陌生男人,心知这就是他娘现在的丈夫,火气翻倍增长。 对他娘还有三分客气,对这个人却是分毫不留情,“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教训我?滚开。” 不由分说,拨开林短斤,大步出门而去。他习了几年武,手劲不小,林短斤瘦鸡一样,哪里禁得起他这一拨,一个趔趄扑在椅子上,磕破了膝盖,碰疼了肋骨,好半天才呲牙咧嘴地爬将起来。 巧姑也缓过劲儿来了,瘫坐在地,失声痛哭。 燕娘和杨老汉对这夫妻两个有成见,自是不愿多嘴。成老爹毕竟跟巧姑一起生活过几年,还有一些翁媳的情分,红着眼圈劝道:“虎头他娘,你也别太难受了。虎头说的都是气话,等他气消了,准会认你的。” 他不劝还好,这一劝,巧姑哭得更厉害了。儿子连见都不想见她,哪里还会认她? 叶知秋立在门外,等里面的哭声歇了,方才进门,笑着道:“婶子,你们远道而来,本该留你吃顿饭才对。不巧今天家里有客人,不太方便,我就不留你们了,你们不要见怪啊。” 说着把食盒递过来,“这几样点心,你带回去给孩子们当零嘴吃吧。” 巧姑推辞着不肯接,“我两手空空地来了,啥也没带,哪好意思要你的东西?” “怎么不好意思?”林短斤从旁边冒出来,接过食盒,顺手将那包银子纳入袖袋,“一人家嘛,这么客气做什么?虎头姐姐,我替家里的孩子谢谢你了。” “别客气。”叶知秋笑了笑,转头对燕娘道,“我家里还有事情要忙,走不开,燕娘。麻烦帮我送送这位大叔和婶子。” 燕娘会意,答应一声,便来招呼巧姑和林短斤,“走吧。我送你们出去。” 巧姑还想跟成老爹多聊几句,不料叶知秋进门就送客,只能把一大堆话憋在肚子里,跟燕娘客套道:“不用送了,我们自己走就行。” “我们这村子太大了,你们人生地不熟的,迷了路就麻烦了,还是我送你们吧。”燕娘坚持道。 巧姑不好再说什么,跟成老爹道了别,和林短斤一起。跟在燕娘身后走了。 成老爹连声叹气,“虎头这孩子也太不懂事儿了,咋能光拿银子打发,连声‘娘’都不叫呢?” 说完虎头又说叶知秋,“秋丫头。我知道虎头他娘这次是奔咱家来的。她也怪不容易的,你能帮就帮着她些,左右咱家现在也不缺银子。你要是没现钱,我那儿还有两千……” “爷爷。”叶知秋蹙了眉头,“你那点儿银子是我给你留出来养老,以防万一的,一文钱也不能动。这事儿没你想得那么简单。我会看着处理的,你就别跟着操心了。” 这老爷子真是越老越回去了,整天把那两千两私房钱挂在嘴上,生怕别人知道他没钱一样。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给他。 成老爹察觉孙女儿不太高兴,不敢再说巧姑。“行,我不操心,那你多劝着虎头点儿。” “我知道了,爷爷。”叶知秋答应着出门来,吩咐先前带巧姑和林短斤过来的小伙子。“你找两个人悄悄地盯着他们,如果他们要走,打听清楚他们要去哪里,回来告诉我。” “明白。”小伙子应了一声,飞快地去了。 叶知秋望了望万里无云的天空,自言自语道:“但愿他们识趣,就这么离开才好。” 如果他们就这么离开了,再送他们一些银两也未尝不可。然而那个林短斤一看就是个贪心不足的人,五十两银子远远填不满他欲望的窟窿,十有八、九是不会走的。 燕娘依照叶知秋的吩咐,一直把巧姑和林短斤送到村口外,才转身回去了。 不等燕娘走远,林短斤便迫不及待地揭开食盒,翻了翻,见里面果真只有四样点心,大失所望,狠狠地啐了一口,“不怪都说越有钱的人越小气,给这么一点儿东西打发叫花子呢?你养的儿子还真孝顺!” 听他说虎头坏话,巧姑有些不乐意,“不是还有五十两银子吗?” “五十两够干什么的?”林短斤小眼瞪得溜圆,“阿乐都十七了,再不成亲就耽误了。阿欢今年也十五了,没有像样的嫁妆,哪家愿意娶她过门?他们不是你生的,你就不替他们着急对不对?” “孩儿爹,你这是啥话?”巧姑很是恼火,“我嫁给你这么多年,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儿不紧着阿乐和阿欢了?你得摸着良心说话不是?” 林短斤抬手就是一巴掌,“噢,你还学会顶嘴了?你是不是见了儿子觉得有靠山了? 你看看,这大片的田地,那十几座山都是他家的,听说城里还有好些铺子。他穿金戴银,吃香喝辣,少饮一口茶水省下的钱,就够你活完下半辈子了。 他要是真把你当娘,会拿这么点儿银子敷衍你?有本事你现在就回去找你儿子去,别跟我这个穷佬混在一处。” 巧姑被打得没了脾气,哭哭啼啼地来拉他的袖子,“孩儿他爹,我可是你林家的人,你让我找谁去啊?” 林短斤还想靠她发财,当然不会真赶她走,“你要是还把自己当林家的人,以后就要听我的。别哭了,快走吧。” 夫妻两个一个满心凄楚,一个怀揣鬼胎,回到村外的客栈。傍晚时分,就有人来禀报,“知秋姐,那两个人带着孩子从客栈搬走了。” —— 第262章 相思如潮 他们如此神速,让叶知秋有些意外,“他们去哪儿了?” “在落叶村赁了一个房子住下了,我看他们置办了不少家什,像是要常住的样子。” 小伙子说的落叶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村子。随着农场规模扩大,尤其是蔬菜大棚实行承包制之后,周边七八个村子的村民有六成都搬到了山坳,组成了一个大的村落。 县衙为方便管理,征求了村民的同意,将这个村子命名为“秋叶村”,地保依然由陈老三担任。 到农场来做生意的人日渐增多,村外供来往客商歇脚的棚子越来越多。叶知秋索性将村外的土地开发成商圈,建了许多商铺,低价租售出去。既整齐美观,又与农场互惠互利,何乐不为呢? 所谓的落叶村,就是依附这个商圈聚居而成的。其中一部分房屋是农场出资建造,以租赁或出售的形式转让出去的;另外一部分是个人开荒,私自搭建,零零散散加起来也有上百户。 官府目前还没有对这些住户进行统计管理,大家随口称之为落叶村。 叶知秋听说巧姑和林短斤在落叶村住了下来,心叹一声“果然”,对小伙子挥了挥手,“你去忙吧。” 小伙子迟疑着没动,“知秋姐,还用盯着那两个人吗?” “不用盯了,你去通知巡护队的人,如果他们来秋叶村,无论他们找谁,要做什么,都不要理会他们,更不许他们进村。” 先晾他们一段时间,看看他们能翻出什么花样儿来。想了想,又补充道,“嘱咐咱们的人,不管他们是撒泼还是挑衅。都不要硬碰硬。随便用什么借口,能打发就打发,实在打发不了再来告诉我。 注意,千万不要伤人。” “我知道了。知秋姐。”小伙子答应着去了。 换作旁人,若是有什么异动,直接报官了事,完全不必费这番心思。可巧姑毕竟是虎头的生母,总要给虎头留些余地。这件事必定不会轻易了结,单看虎头今后如何处置了。 正想着,小蝶匆匆地进门,“小姐,少爷喝得大醉,被人抬回来了。” 叶知秋神色淡淡的。“麻烦你给他煮碗解酒汤,等他醒了给他送过去。” 她从来不让虎头喝酒,即便今天过生日,也只准许他和朋友们喝一点儿果酒。小蝶原以为她听说虎头喝醉了会发火,进来的时候满心忐忑。还想着要怎样替虎头说情。 她反应如此平淡,反而更不安了,“小姐,你……不生气?” “我该生气吗?”叶知秋不答反问。 “不是。”小蝶赶忙摆手,“少爷长大了,也该学着喝些酒长长酒量了。要不日后出门,跟人打交道该吃亏了。” 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我要写点东西,你去忙你的吧。” 小蝶总觉得她今天的态度有些奇怪,偏偏自己又琢磨不透,赶忙来找添香,“添香姐姐,小姐到底在想什么呢?” “小姐可是做大事的人。她的心思哪是我们能猜透的?”添香嗔了她一眼,“你就别瞎操心了,就按小姐吩咐的,去给少爷煮解酒汤吧。我来煮,你帮我烧火。” “好。”小蝶答应着去生火。八卦之心却没有就此停跳,“哎,添香姐姐,小姐这么有本事,人长得又标志,来咱们这儿说媒的人每天都有几拨,想倒插门的公子少爷也不在少数,她为什么就是不肯成亲呢?” 提起小姐的亲事,添香也很犯愁,叹气道:“是啊,小姐今年都二十二,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前些日子我回闻府送东西,夫人拉着我问了好半天呢。 还开玩笑说,小姐把这一片儿的风气都带坏了,男的女的都不愿意早成亲。尤其是咱们闻府的少爷,二十五六了还没个中意的姑娘,不知道死的时候还能不能抱上孙子了。” 小蝶往她跟前凑了凑,压低了声音道:“我听说小姐之前跟京城来的康九爷好过,后来那位康九爷回京了,就再也没出现过。添香姐姐,你说小姐心里是不是还想着康九爷呢?” “不能吧?”添香不太赞同她的说法,“小姐和康九爷的事我也听人说过,可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小姐一向拿得起放得下,还经常教育我们,不要依赖男人活着,怎么会为了一个男人不成亲呢? 再说了,以咱们小姐的条件,什么样儿的男人找不到,非要巴巴地等着一个走了就不回来的人?我看她就是不想成亲!” 小蝶感觉她说得有道理,点了点头道:“也对,我从来没有听小姐提起过康九爷,跟她亲近的人也从来不提。我还真想看看那个康九爷长得什么样子,竟然连小姐这么好的姑娘都抛下了。” “你胡吣什么?”添香瞪她道,“以后可别说这种话了,不知道的还当小姐被人抛弃了呢。 咱们在闻府的时候虽说过得也不错,可远比不上这儿。吃的好,穿的好,被人当作先生捧着敬着,每月拿工钱,分红利,发东西,就是东霞姐姐和西月姐姐都不如咱们两个赚得多。 小姐另外许了咱们一大笔嫁妆,日后要想在秋叶村安家,还给咱们一人分一座房子呢。全天下找找去,哪儿还有像小姐这么宽厚的主子? 能跟着小姐是咱们的福气,万一管不住嘴,坏了小姐的名声,不是恩将仇报吗?” 小蝶不乐意地撅起嘴巴,“添香姐姐,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会不知好歹,出去败坏小姐的名声吗?这不是咱们自家人关起门来说的话儿吗? 咱们一起进的闻府,处了得有十年了,我是什么脾气你还不知道吗?我关心一下小姐的亲事,倒吃你了一顿训斥。我真是伤心了,哼,以后不理你了。” 添香赶忙来哄她,“我那话不是对你一个人说的,也是在提醒我自己呢。好妹妹,别生气。大不了下月发了工钱,我买一对儿珠花给你赔罪。” 小蝶也不是真生气,顺着台阶就下来了,“我才不要买来的珠花呢。又俗又土的。你要是想赔罪啊,就亲手给我做一对儿吧,就是你上次给小姐做的样子。” 添香在她脑门上点了一下,笑骂道:“在闻府学的规矩都拿去喂狗了吗?主子不爱计较,你就愈发蹬鼻子上脸了,还想跟小姐戴一样的珠花。这要是放在别家,看不打死你才怪。” 小蝶满不在乎,“小姐才没那么多讲究呢,上次不是跟咱们穿过一样的衣服吗?我不管,我就要小姐那样的珠花。” “好好好。给你做还不行吗?”添香举手投降。 两个小丫头只顾说笑,没有发现叶知秋来了又走。 她是找热水泡茶的,不经意间听到她们谈起凤康,便没了喝茶的心情。转身来到后花园,在渐浓的夜色之中漫无目的地走着。 时至今日。距离她和他的三年之约已经过去一年半了。 仔细想想,跟他相识六年多,在一起的日子加起来不超过三个月。四年离别,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够令人忘记一段感情,重新开始。 然而她没有忘记。也无法忘记。 也许因为她每天夜里都在脑海之中一遍一遍地回想,他的容颜,他的味道,拥抱亲吻的感觉,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依然清晰如昨。 满三年之约那天。她一直等到午夜,他没能出现。她以为自己会心慌,会害怕,可她没有。她坚信他是被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耽搁了,他一定会克服困难回来的。 五日之后。她收到了来自京城的一封信,是沈长浩写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依照王爷的意思,叶姑娘可以另择佳婿了。 她知道沈长浩是认真的,依然把这封信当成玩笑,付之一炬。 就像添香说的,她拿得起放得下,并不是一个多么痴情的人,但是她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要么是他站在面前,要么看见他的尸首,否则她不会轻率地做决定。 都说感情是没有理智的,她却能这样冷静,有时候连她都很佩服自己! 然而此时此刻,不知道哪一根心弦被什么触动了,思念犹如决堤的洪水,收拢不住。席卷着担忧、孤独、恐惧,让她的神经变得无比纤细脆弱。 想见他,立刻马上现在就想见到他! “洛大哥。”她忽地顿住脚步,“能帮我个忙吗?” 洛晓雁从暗处现身出来,关切地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叶姑娘,你没事吧?” “洛大哥,我想去京城。”叶知秋失态地抓住他的胳膊,“你能不能带我去京城找他?” 在许多人的印象之中,她是一个集睿智、明朗、坚强、乐观与和善于一身的奇女子,很少有人知道她一个人时的样子。要问这世上谁最了解她,那么这个人非洛晓雁莫属。 隐藏在暗处,很容易被人忽略,就能看到听到许多别人看不到听不到的东西。比如她闲坐时落寞的表情,怔然中喃喃的低语,噩梦惊醒后流下的眼泪…… 看尽了她思念的样子和脆弱的一面,如何忍心拒绝她的请求? “好,我带你去。”他不假思索地点了头。 “不行。”另一人从夜色之中闪身出来,“你不能带叶姑娘去京城!” —— 第263章 玉佩 洛晓雁不用看也知道来人是谁,“张兄,为什么?” 张弛走到两人跟前站定脚步,“王爷不在京城,你带叶姑娘去京城也是枉然。” 话是对洛晓雁说的,眼睛却看着叶知秋。只一句话,就如同兜头泼下一桶冷水,让她发热的头脑顿时清醒了不少。 是啊,他并不在那里,去了又能怎么样呢?可除了京城,她不知道还能到什么地方去找他。也许,她可以去京城等他? 张弛透过她神情看穿了她的心思,“京城现在乱得很,已经有两位王爷身死,三位入狱。 王爷不在,但是针对王爷的争斗并没有停止。我们带叶姑娘去京城,势必要跟王府的人接触,难保不会落入他人之眼。如果有人知道你是王爷的心上人,一定会对你下毒手。 叶姑娘,你要相信王爷。他出使归国,会第一时间赶来看你的。去京城等和在这里等,没有区别!” 京城的情况,叶知秋早有耳闻。当今皇上已六十有二,近几年接连生了两场大病,据说随时都可能撒手而去,却迟迟不立太子。那些对龙椅虎视眈眈的皇子明争暗斗,各展神通,其中四皇子凤羿和十一皇子凤况的羽翼日渐丰满,大有平分天下之势。 她对谁得势谁失势没有兴趣,她只想知道,“京城那边还没有他的消息吗?” “我不知道。”张弛如实回答,“若是有,沈公子不告诉叶姑娘,也是为叶姑娘好。” 叶知秋没再说话,只是自嘲地弯了一下唇角。她以为自己可以一直理智下去,没想到不经意间听到那两个小丫头的对话,竟会乱了方寸。 她望着远处漆黑的山脊,静静地站了许久。张弛和洛晓雁谁也没有离开,一左一右立在她身后。默默陪伴。 待凌乱的心绪恢复平静,她转身对他们歉意地笑了一笑,“我刚才头脑发昏,说了些冒傻气的话。让你们担心了,对不起。” “叶姑娘没事就好。”张弛朝她拱了拱手,闪身退下。 洛晓雁迟走一步,看着她一字一顿地道:“叶姑娘,王爷很快就会回来的。” “嗯,谢谢。”叶知秋笑着点头。 洛晓雁同样拱了拱手,身影一晃,隐没在夜色之中。 也许是积攒数年的相思之苦得到了发泄,也许是因等待变得焦躁的心得到了安慰,这天晚上叶知秋难得睡了一个好觉。一夜无梦。第二天醒来精神饱满。 晨跑,打理花草,上午巡视农场和牧场,下午各个作坊转上一圈,晚上授课。一如既往地充实忙碌,仿佛昨天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洛晓雁起初还当她故作坚强,怕她绷不住那根心弦,寸步不离地跟着她。几天之后,见她依然故我,才放下心来。 跟叶知秋料想的一样,巧姑和林短斤在落叶村安家没多久。就先后来了三次。第一次领着三个孩子,说是来给成老爹磕头的;第二次是巧姑抱着小女儿来的,说是想让女儿见见哥哥;第三次是夫妻两个来的,带着礼品,说是来感谢叶知秋的。 守在村口的巡护队依照吩咐,寻了个借口将他们打发走了。 林短斤三次不得接见。非但没有退意,反而越挫越勇。这天趁巡护队的人不注意,和巧姑乔装改扮,混在车队之中溜进了村子。趁虎头下学的机会,把他堵在学堂门口。 虎头并不知道他们在落叶村安家的事。只当这两个人早就走了。这会儿见他们突然冒出来,当着许多同窗的面喊他儿子,一时措手不及。 十四五岁的男孩子,正是叛逆爱面子的时候。自己的娘不守妇道,跟人私奔,这对他来说是天大耻辱,遮盖都嫌不够,被当众揭开,别提有多恼火了。 偏生林短斤有意要将事情闹大,歪缠不休,让他一时半会儿无法脱身。他恼羞成怒,指挥豆粒儿、狗剩和花花几人,把林短斤狠揍了一顿。巧姑为护丈夫,拼命阻拦,撕扯之中撞在墙上,当即头破血流。 母子之间血脉相连,虎头见巧姑受伤,什么都顾不得了,抱起她就往医馆跑。林短斤见有机可乘,趁乱溜出去,以孩子要见娘最后一面为名,把一儿两女带进村子。 叶知秋得到消息赶到医馆的时候,巧姑头缠绷布躺在病房里,林短斤和三个孩子哭哭啼啼地守在床边。虎头垂头丧气地坐在外面,豆粒儿几人正在旁边好言安慰。 见她进来,虎头赶忙站了起来,“姐姐……” 叶知秋当他是空气,眼风都不扫他一下,径直走到闻苏木跟前,“严重吗?” “目前看来只是皮外伤,具体的还要等病人醒来,详细问过才能清楚。”闻苏木就事论事地答道。 叶知秋眉头微蹙,“那她什么时候能醒?” 闻苏木神色有些异样,“我方才已经为她施过针了,按理来说,她早就该醒了,不过她似乎不愿意醒来。” 他没有明说,叶知秋却已心下了然,巧姑这是在装晕呢。略一沉吟,看向虎头,“你娘受了伤,需要静养,把她带回家去吧。” 虎头急了,“姐姐,我没听错吧?你让我带她回家?” 叶知秋目色沉沉地看着他,“有什么问题吗?” 虎头不敢跟她对视,目光游移着,“她又不是我们成家的人,我凭什么带她回家啊?” “就凭她是你娘,不要废话,照我说的做。”叶知秋语气不容置疑,转身吩咐二胖,“把虎头娘安置在西厢房,她的家人交给燕娘。” “哎,知道了。”二胖答应着往病房去了。 虎头追出门来,“姐姐……” “有话回家再说。”叶知秋冷声截断截断他的话茬。 虎头看出姐姐生气了,不敢再多话,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进了家门,来到她的房间,便迫不及待地开了口,“姐姐,你为什么要把那个女人接到家里来?这不是引狼入室吗?” “引狼入室的不是我。是你。”叶知秋声色俱厉,“你今天这么一闹,谁不知道她是你娘?她受了伤,你置她不顾。别人会怎么看你?会怎么看我们成家?” 虎头不服气,“是她先扔下我不管的……” “那你到处解释去,说你娘抛弃你跟人私奔,你看看最后丢脸的是谁?” 虎头自觉理亏,小声地嘀咕道:“那也不用带回家吧?给她点儿银子就是了。” “你还敢说银子?!”叶知秋怒了,一巴掌拍在桌上,“你以为银子是万能的,什么事情都能靠银子来解决吗?” 虎头被她吓到了,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叶知秋做了两个深呼吸,把火气压下去。在桌旁坐下,“说说吧,在处理你娘这件事上,你都错在哪儿了?” “我不该仗势欺人,让豆粒儿他们动手。” “还有呢?” “更不该伤了我……那个女人。闹得人尽皆知。” “还有呢?” “我不该光想着用银子解决事情。” “还有?” “还有?!”虎头脱口反问,被她瞪了一眼,急忙低下头去,想了半晌,“我……我不该喝酒?” 叶知秋听他说得不太确定,火气又有上涌的趋势,强自按捺住。“你为什么要喝酒?” “她扔下我都十多年了,她要是不管我就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又跑来认什么儿子啊?那天是我的生辰,她连提都没提一句,还想空手套白狼,靠我过好日子。 我生气。我心里难受,就……” 虎头说不下去了,小心地瞄着她的脸色。 叶知秋能理解他的心情,却不能认同他的做法,“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喝酒? 借酒消愁,那是懦夫行为。喝酒只能一时痛快,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而且喝酒容易误事,许多不该说的话不该做的事,都是酒后头脑不清,说出来做出来的。 等你满十八岁了可以在交际应酬的时候喝点儿酒,但是不能动不动就喝得酩酊大醉,人事不省。 你记住了吗?” “我记住了,姐姐。”虎头赶忙点头,“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叶知秋见他态度诚恳,火气消了三分,语气缓和下来,“那你说说,为什么不能光用银子解决事情?” 虎头支吾了半晌,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只好虚心请教,“姐姐,为什么?” “钱财是身外之物,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是用银子买不来的。比如亲情,爱情,友情,才华,智慧,人格,等等。如果碰上一个不爱钱的人,你拿钱解决问题就会适得其反。 如果碰上爱钱的人,就比如那个林短斤,你给他十两,他就想要二十两;你给他二十两,他又想要一百两;你给他一百两,他还想一千两。 这种人不知道适可而止,你给他银子,只会让他越来越贪心。今天拿银子打发,明天还拿银子打发,有多少银子都填不满一个小人的胃口。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后要把你娘放在什么位置?要怎么办才妥当?这些问题,你有没有认真想过?” 虎头摇了摇头,“没想过。” “那好,你从现在开始想。我给你七天的时间,你可以一边观察你娘和她现在的家人,一边考虑该怎么做。”叶知秋不想多说,挥了挥手,“你出去吧。” 虎头前脚出门,后脚就有巡护队的人来报,“知秋姐,外面来了一个人,指名要见你。” “什么人?”叶知秋随口问道。 “那人坐在车里,我没见着。车夫的给了我一样东西,说知秋姐看完就知道了。”小伙子将一个锦袋递了过来。 叶知秋用手捏了捏,里面装着一个圆圆硬硬的东西,拉开袋口取出来一看,是一枚玉佩。边缘雕刻成竹节,中间是喜鹊登梅的图案,黄玉材质,澄净通透。 这玉佩她认识,正是凤康随身戴着的那一枚。 当初她当街拦马借钱,他就是用这枚玉佩抵了十两银子借给她。他们好了之后,他还曾戏称玉佩是他们的媒人,是以她印象十分深刻,绝对不会认错。 他的随身之物出现在这里,那岂不是说他…… “人呢?”她急声问道。 “在村口。” “快把人请进来……不,还是我去吧。” 小伙子一愣的工夫,她已奔出门去。跨上停在大门外的马,往村口疾驰而来。转过一片棚舍,就见一辆高帷马车停在路边,车旁立着一个车夫打扮的年轻男子,不苟言笑,目光沉肃,分明是侍卫改装而成。 她心绪激荡,心脏抑制不住怦怦直跳。来到近前,勒马停住,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车门,“是谁找我?”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微微地颤抖着。 车帘动了动,缓缓掀开,露出一截绣着暗金纹路的水红宽袖,随后是一截皓白如雪的手腕,纤细修长的手,一只穿着高底绣花鞋的小脚,同样纹路的裙摆,弯腰低头,现出一张蒙着白纱的女子容颜。 头梳元宝髻,插着一根蝶恋花的步摇。光洁饱满的额头,娥眉淡扫,眼睫长翘。瞳仁乍看是黑色的,细细一看,竟是深蓝色的,好似两汪秋日的湖水。 个头高挑,体态窈窕。耳上戴了一对金镶玉的耳坠,连同步摇的垂珠,随着身体的动作簌簌而动,说不出的明艳动人。 扶着车夫手臂下了马车,脚步姗姗地走了过来。 叶知秋没有看见第二人出来,才失落地收回目光,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女子在两丈外停住脚步,眼波带笑地看着她,“你就是叶姐姐吧?” 声音甜美,像是清晨鸣唱的黄鹂。 身形和声音都很陌生,叶知秋很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子,不知道她凭什么口称姐姐,叫得这么亲热?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你是哪位?” “我的名字叫莎娜。”女子眼中笑意浓浓,“是康哥的朋友。” 叶知秋心头一跳,“康哥是谁?” 莎娜看了看被她紧紧捏在手里的锦袋,“康哥就是玉佩的主人。” 叶知秋的心绪轰然而乱,极力克制着自己的表情和声调,“他人呢?” “康哥有急事先回京城了。”莎娜边说边向前走了几步,轻轻地拉住她的手,“是他让我来找叶姐姐的。” —— 第264章 可疑之处 “知秋姐姐,我听说康九爷回国了,还给你送来一个娇滴滴大美人,是真的吗?”阿福进门连气都没喘匀,就嚷嚷着问。 叶知秋见她脸色通红,满头大汗,起身倒了一杯凉茶递给她,“先喝口水。” 阿福接过来一饮而尽,用袖子擦了一下嘴,又急着打听,“是真的吗?” “现在不是季末查账的时候吗?你怎么回来了?”叶知秋不答反问。 “查账是小事,玉禾领着人就做了。康九爷回来可是大事,我一听到消息就从临阳府赶回来了。”她越不说,阿福越心痒,拉住她的胳膊晃了两下,“知秋姐姐,你别打岔。快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啊?” 叶知秋若有若无地弯了一下唇角,“送来一个大美人是真的,娇滴滴就谈不上了。” 阿福愣了,“什么意思?” “你见了就知道了。”叶知秋这话刚说完,就听门外传来一阵急促而轻快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砰地一声推开了,闯进一个花花绿绿的身影,“叶姐姐,你看,我掏的鸟蛋。” 阿福只觉刮来一阵彩色的风,定睛看时,眼前就多了一个年轻女子。个子高高的,皮肤很白,五官小巧精致,不施脂粉,能看到鼻梁上散布着几颗淡淡的雀斑。 头发用金色发带很随意地扎在头顶,腮边垂着两绺散发;上身穿了一件短衫,半截衣襟是红色的,半截是黄色的;下面穿了一条灯笼裤,一条裤腿是紫色的,另一条裤腿是绿色的;腰间系了一条麻布半裙,是蓝色的;脚上穿了一双褐色的羊皮短靴,露出半截橘红色的袜子。 手里捧着一个中号饭碗般大小的鸟窝,里面静静地躺着四颗青灰色带斑点的鸟蛋。 阿福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知秋姐姐,这是谁啊?她家不会是开染坊的吧?” 她活了十七年,还从来没有在同一个人身上看到过这么多的颜色。完全不讲搭配,处处与众不同。真是绚丽夺目,耀得人眼睛都疼了。 “我叫莎娜,是康哥的朋友。我家不是开染坊的,是靠捕鱼为生的渔民。我爹爹是群岛上最优秀的渔民,我娘亲是群岛上最善良的女人。”不等叶知秋开口,莎娜就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的身份来历说了个七七八八。 阿福瞠目结舌,“她……就是康九爷送来的……大美人?!” 的确不丑,说是美人也不足为过。可浑身上下都弥漫着粗野之气,哪里娇滴滴了?这形象跟消息里描述的半点不符。到底出什么事了? 她这种反应,莎娜这几天见得太多了,很清楚她为什么这么吃惊,不厌其烦地解释道:“你被我刚来时候的样子骗到了吧?其实那不是我平常的样子,康哥说中原的女子都是那个样子的。我想给叶姐姐留个好印象,就找人帮我打扮了一下。 你们中原的女子真辛苦,要穿那么多的衣服,身上头上还要戴那么多的东西,半天我就装不下去了。还好叶姐姐是个好人,不介意我换回原来的样子。” 阿福了然地点了点头,又问。“你和康九爷是怎么认识的?” “康哥的船队走到群岛附近碰上了海盗,我爹爹帮他把海盗打跑了,受了很重的伤,没多久就去侍奉海神了。”说到这里,莎娜神色有了一瞬的黯然,很快又恢复了常态。“我爹爹临走的时候,和康哥一起喝了鱼血酒,让他好好照顾我。 按照我们群岛的规矩,喝了鱼血酒,就是一家人。我要嫁给康哥做妻子的……” “什么?”阿福脸色大变,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你要嫁给康九爷?” 莎娜嘻嘻地笑了起来,“我本来是要嫁给康哥的,可康哥说他不是群岛的人,不能遵守群岛的规矩。还说他已经有想娶的人了,不能娶我,只能跟我做朋友。” “原来是这样啊。”阿福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后来呢?” “后来我就跟康哥一起出海了,我们去了好多奇奇怪怪的地方。不过每次康哥去谈生意都不肯带我,让别人陪我玩……” “你等等。”阿福出声打断她,“你是说,你跟康九爷一起出……去番国谈生意?那你们认识多久了?” 莎娜想了一下,“快四年了。” 四年,岂不是比知秋姐姐和康九爷在一起的时间都长?孤男寡女,又有过成亲的意向,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这关系实在有些微妙。 阿福心下嘀咕着,眼睛不自觉地瞟向叶知秋,却见她神色平淡,没什么反应。也是,这些事情她应该早就问过莎娜了,就算心里不舒服,也不会在人前表现出来。 按下担忧的情绪,继续问道:“你爹为什么要把你托付给康九爷?你不是还有娘吗?” “我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侍奉海神了,我爹爹只有我一个女儿。他很疼我的,不管我要什么做什么,他都会顺着我。”莎娜神色间颇有些骄傲的意味。 阿福存心要探她的底,问了很多事情。她毫不设防,有问必答。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她并不知道凤康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去番国做生意的商人。 回到华楚国之后,他走水路直接回京。她则在一个小港口登陆,改走旱路,由侍卫护送来到清阳府。至于他为什么急着回京,她也不清楚。 等她离开,阿福往叶知秋跟前凑了凑,“知秋姐姐,康九爷什么意思啊?他要是不想让莎娜知道他是皇子,随便找个地方安置就是了,为什么偏偏要把她送到你这儿来给你添堵呢?” 这个问题叶知秋认真想过,以她的推断,凤康这么做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保护莎娜,安置在别的地方他不放心,带回京城又怕被人暗害,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秘密地送到我这里来。 二是怕我误会,与其把莎娜藏在别的地方。显得心里有鬼,不如把人送到我跟前,表明他和莎娜之间清清白白,光明磊落。 当然。这个推断的前提,是莎娜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知秋姐姐,你太小心了吧?”听她怀疑莎娜,阿福忍不住笑了,“那个莎娜一看就是个没什么心眼儿的人,她能编出这么圆的谎话?”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人不可貌相,小心一点儿总是没错的。” 莎娜口中的群岛应该是南楚国所属的岛国,南楚国是华楚国南方的邻居,绝大多数疆域都处在温热带和热带。华楚国南方的人都有一定的口音。南楚国的属国又怎会没有自己方言? 而莎娜却说的一口标准的中原话。 她跟凤康在一起待了四年,也许是跟他学会的,但也不会一点儿口音都不带。人都是恋家的,肯伯特做了将近二十年的游商,家乡口音依然很重。更何况是一个把自己家乡挂在嘴边儿的小姑娘? 即使她是一个语言天才,可以在几年内完全克服方言和口音,然而诸如生活习惯和饮食偏好,总有某些方面摆脱不了家乡的印记。可她除了衣着打扮上奇怪了一些,丝毫看不出是渔家的女儿。 还有她下车时的言行举止,分明受过良好的教育,不是一个野丫头想装就能装出来的。 “她不是拿着康九爷的玉佩吗?”阿福不太认同她的想法。 “玉佩是身外之物。可以是凤康交给她的,也可以是她捡来的,偷来的,或者抢来的,谁知道呢?” 让叶知秋感觉奇怪的,不止是莎娜这个人。还有凤康的举动。不管京城有多么急的事情,写封信的工夫总是有的吧?没有时间写信,让侍卫带个话总行吧? 她问过扮成车夫的侍卫,侍卫只说奉命送莎娜来找她,其他的事情一丝口风都不肯透露。 他走水路。比马车要快得多,想必早就到京城了。即便路上没空,回京之后也该捎个信儿来吧?这么不声不响地送个大活人给她,算怎么一回事? 他违约一年多未归,如果对她还有情意,回来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难道不应该是确认她嫁人了,还是依旧在等他吗?得知她还在等他,不应该第一时间跟她联络吗? 如此反常,要么变心了,要么有什么情况是她料想不到的,要么就是莎娜在说谎。 变心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否则他就不会把莎娜送到她这里来了,应该是后面两种情况之一。她已经让洛晓雁回京打探消息去了,两三天内即可返回,到时候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阿福不太放心洛晓雁,“他是康九爷的人,肯定向着康九爷说话。知秋姐姐,还是我派几个可靠的人去京城查吧,看看康九爷玩的到底是什么把戏?” “不用了。”叶知秋摇头,“洛大哥不会骗我的,除非他没有打听到消息。如果连他都打听不到,咱们的人去了也是白去。皇家的事情,不是谁都能随便打听的。 不要因为我的私事影响生意,我们现在家大业大,万一出了什么问题,牵连的不只是你我,那可是咱们农场几千口人的饭碗。要记住……” “小心行得万年船。”阿福替她把话说完,“这套词儿你说了多少遍了,我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你放心,我记得牢靠着呢,就差把它写成祖训传给子孙后代了。” 叶知秋笑着瞥了她一眼,“你记得就好。” 阿福笑了一阵,转了话题问道:“我听说虎头娘回来了,还撞伤了脑袋,现在怎么样了?” —— 第265章 亲事 提到巧姑,叶知秋忍俊不禁,“前两天死活不睁眼,现在眼睛倒是睁开了,不过失忆了。只认得儿子和公公,其他人一概不认得。” 阿福听她,不由惊讶,“她是装的?” 叶知秋不置可否,“按照苏木的说法,她思儿心切,却被儿子嫌弃不认,精神上受到创伤,很有可能在潜意识里抹去自己认为羞耻或者不愿意面对的那段记忆,出现局部失忆。” 阿福“嘁”了一声,“不是我说他,知秋姐姐,你那位干哥哥就是个书呆子。我一听就知道是装的,他还煞有介事地搞出一大套词儿来。” “这怨不得他,他是大夫,在没有确诊之前,不能随便怀疑自己的病人,更不能出言诋毁。”叶知秋微微蹙了眉头,“巧姑不是问题所在,难搞的是那个林短斤。 这才来了几天,就一口一个‘爹’,把爷爷哄得团团转。要不是我拦着,老爷子昨天就认他当干儿子了。” 阿福有些疑惑,“知秋姐姐,你明知道是麻烦,为什么还要把他们接到家里来住啊?” 叶知秋看了她一眼,“如果巧姑是你娘,你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如果是我娘,没二话,赶走了事。”阿福不假思索地答,“穷的时候她为了自己过好日子,扔下我跟人跑了。现在我日子过好了,她又拖家带口地来揩油,我才不认这样的娘。” 叶知秋笑着摇了摇头,“你还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如果真的落在你头上,你就说不出这样的话了。巧姑纵有千般不是,毕竟是给了虎头生命的亲娘。 别说是亲娘,就是要饭的上门,还要给个馒头呢。一时赌气把人赶走容易,可赶走之后呢?巧姑要是有什么意外。不管是谁的错,虎头都会良心不安。 即便巧姑没事,她要是豁出颜面不要,到处嚷嚷儿子不管她。虎头脸上就有光了吗?世人都有仇富心理,虎头如今比他娘过得好是事实,人家不会去翻他娘的旧账,只会骂他无情无义。 听爷爷的意思,将来是想让虎头去参加科举考状元的,他自己也有这方面的想法。自古‘孝’字大如天,顶着一个‘不孝’的名声,你觉得他的仕途会顺利吗?” 阿福皱了一下鼻子,“还真是,我想得太简单了。知秋姐姐。你肯定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吧?” 叶知秋明白她什么意思,“有没有我都不会出头,这件事必须让虎头自己处理。” “为什么?”阿福不解。 “他已经十四岁了,不能像小时候一样,事事依赖我。有问题就让我来帮他处理,这样他永远都长不大。这个血缘是要跟随他一辈子的,这次处理不好,永远都是麻烦。 再说巧姑是他娘,不是我娘,我没有处理这件事的立场。我不希望他将来因为巧姑的事埋怨我,跟我生出嫌隙。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引导他,让他尽可能地做出正确的决定。” 叶知秋往窗外看了一眼,“我给了他七天的时间去考虑,现在还剩下三天,看看他到时候怎么做吧。” 阿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都说没娘的孩子可怜。我看有娘的孩子也幸福不到哪里去。” “你在说你自己吧?”叶知秋打趣道,“是不是牛婶又做了什么让你为难的事?” “唉,别提了。”说起牛婶,阿福五官都皱到一块儿了,“自打那年我嫂子跟她打了一架。她就记上仇了。隔三差五去找我嫂子的麻烦,我大哥没辙了,捎信儿求我帮忙。 我心疼我哥和嫂子,就让她和我爹跟我出去走走。我寻思到了外面,她能收敛一些,谁知道她比在家还能惹事儿呢。不是去铺子里指手画脚,就是背着我收别人的东西。 人家喊她一声老夫人,她就不知道东南西北了,没经过我的同意,应下一笔上万两银子的大买卖。要不是我发现及时,丢钱是小事,丢了信誉,以后谁还愿意跟咱们做生意? 最可恨的是,她趁我不在,私自给我定了亲。对方是知府的小舅子,人长得倒是不丑,可一看就是个浅薄无知的花花公子。她一门心思攀官亲,根本就没想过我以后能不能幸福。 我把聘礼给人退回去,她就摔盘子摔碗骂我不孝顺,我都快被她气死了。 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怎么摊上这么一个娘?” “再不好也是你娘,你还能跟她断绝母女关系不成?”叶知秋说着想起一件事来,“对了,老牛叔和牛婶没跟你一起回来吗?” “没回来,我让他们走亲戚去了。”阿福倒了一杯凉茶,喝了两口,继续说道,“知秋姐姐,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那个嫁到外县的二姨母吧? 我娘姐妹三个,就属我二姨母长得漂亮,嫁得也好,以前我娘对她别提多羡慕多嫉妒了。这几年我家的日子过好了,她总提我二姨母。这次我就收拾了一车东西,让她带着到我二姨母家串门去了。 去这一趟,她不显摆够了是不会回来的,我和我哥我嫂子也能清净一段时间了。”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你这招也太损了,你就不怕你二姨母被你娘折磨出病来啊?” 阿福满不在乎地挥了一下手,“没事,我外婆家的女人没一个是善茬。我二姨母跟我娘那是半斤八两,谁折磨谁还不一定呢。”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你也是掌管上百间铺子的大掌柜了,怎么有时候办事还跟小孩子一样?” “现在生意上基本没什么事能难倒我,可一碰到我娘就没辙了。”阿福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不说我娘了,我这两天一直在赶路,没怎么休息,我先去补上一觉。” 叶知秋含笑点头,“晚上我做一桌好菜给你接风。” “等的就是这句话,好长时间没吃过知秋姐姐亲手做的菜了,都快想死我了。”阿福嘿嘿地笑了两声,起身抱了她一下,“那我先去了,等睡醒了再跟你汇报铺子和账目上的事儿。” 叶知秋在她背上拍了拍,“去吧,做好饭我叫你。” “还是回家好啊。”阿福一边打着呵欠感叹一边向外走去。 叶知秋闲来无事,看看刻漏,已经申时过半了,也该开始准备晚饭的材料了。于是换上一身干活儿的衣服,用布巾包了头发,推开门,就见林短斤从成老爹的房间出来。 看他笑容满面,怀里鼓鼓的,肯定又从成老爹那里哄了什么东西。这几天衣服、吃食和物件,已经被他拿走不少了。她眸色沉了又沉,等林短斤出了院子,便来找成老爹,“爷爷,你又给林短斤什么了?” “不是啥值钱的东西,就是多寿上次回来给我带的那个燕窝,不是有好几盒吗?他稀罕,我就给了他一盒。”成老爹笑呵呵地招呼她,“秋丫头,你来得正好,我有事儿跟你说。” 叶知秋无奈苦笑,那燕窝可是多寿走镖的时候花高价买来的,一盒就是上百两银子。怕他心疼不肯吃,才骗他说不值什么钱。这么好的东西,就被他当废品一样送出去了。 现在告诉他实情也来不及了,再把他刺激出个三长两短来就不值当了,只能按下这茬不提,“爷爷,你要跟我说什么事儿?” “你坐下。”成老爹拍了拍炕沿,等她依言坐下来,才语重心长地道,“秋丫头,你今年都二十二了,是老姑娘了。这十里八村的姑娘,跟你年岁差不多的,孩子都满地跑了。 前几年你忙着挣钱,一给你说亲你就说没工夫。现在咱家的钱够花了,你不是那么忙了,也该说门亲事了。再不成亲,就啥都耽搁了。 我瞧着林家那大小子不错……” “爷爷,你等等。”叶知秋听着话头不对,赶忙打断他,“你说的不会是林短斤的儿子吧?” “对,就是阿乐。”成老爹握住她的手,“那孩子虽说比你小了几岁,可模样儿长得周正,有手艺,人也聪明,又愿意入赘到咱家来。 他早年读过书,因为家里穷,买不起文房就给停了。等你们成了亲,可以让他接着读书,将来考个举人状元啥的,也给咱们成家增光不是? 有个男人帮衬着你,你往后就不用那么操劳了。” 叶知秋眉头大皱,“爷爷,这是你的意思,还是林短斤的意思?” “老实是你的长辈,你咋能一口一个喊他的外号呢?”成老爹板了脸训斥她道,“甭管是我的意思,还是你林大叔的意思,都是为你好。 我知道你心里还惦记着那个康九爷呢,可他都走了这么多年了,连个面儿都没露,摆明了就是不想娶你。再说了,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哪一个不是三妻四妾的?你嫁过去能有好? 你听爷爷的话,别再攀那高枝了。找个老实本分的,抓紧成亲生娃,好好过日子……” 叶知秋见他受了林短斤的撺掇,要撮合自己和林长乐,心里已经有了三分怒意。又因他提到凤康,戳到了心头的痛处,更是怒上加怒,猛地抽回手来,“爷爷,你怎么分不清里外呢?林短斤是你什么人?你听了他几句好话,就要把自己的孙女儿往火坑里推吗?” —— 第266章 各怀鬼胎 在一起生活了五六年,孙女儿从来没有对自己大声嚷嚷过。成老爹愣愣地望着叶知秋,神色由惊讶转为黯然。 叶知秋吼完自己也后悔了,赶忙道歉,“爷爷,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喊。我今天心情不太好,没控制住情绪,你不要生我的气啊。” “我不生气。”成老爹背过身去,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是我老了,不中用了,不怪别人。” 叶知秋见他这样,愈发懊悔,好声好气地哄劝道:“爷爷,你怎么能说这话呢?要是被别人听见,还以为我嫌弃你了……” “行了,你别说了,是我这老汉吃闲饭管闲事了。”成老爹打断她的话,朝后挥了挥手,“往后你的事你自己做主吧,我就不跟着瞎掺和了。” 叶知秋看出来了,他这会儿在气头上,又是老小孩儿的心性,越哄越劝他就越来劲。还是晾着他,等他头脑冷静下来再说也不迟。 “那爷爷你先休息,我去准备晚饭。” 打过招呼,径直出了门。提上菜篮,直奔种植场。 林短斤在杨顺家的院子里看到叶知秋,赶忙把林长乐喊了出来,“快去,好好表现。” 林长乐今年十七岁,个子不算太高,长眉细眼,皮肤白净。因为生了一副还算不错的皮相,素来自视甚高。不事劳作,不喜读书,对鸡鸣狗盗、投机取巧之类的事情倒是很在行。 在南方老家的时候,整天拈花惹草,不是去喝花酒会粉头,就是去庙里闲逛猎艳,幻想能搭上前去上香的大家小姐或是夫人,从此飞黄腾达,钱途无量。 只可惜,一直没能如愿以偿。 他观察叶知秋好几天了,感觉她不像有钱人。穿的普普通通。跟其他人没什么区别,头上身上连一件像样的金银首饰都没有。他从来没听说过哪个有钱人家未出阁的姑娘亲自煮饭洗衣服,还要下地干活儿的。 他断定成家只是名声在外,其实根本没有多少钱。因此他爹怂恿他去勾搭叶知秋。他心里不是很情愿。慢腾腾地追出来,人早就走远了。 在外面胡乱转了一圈,就想回去交差了事。走到杨家门口,就见妞妞挎着一个篮子匆匆地走了过来。篮子里放着两只羽毛油亮的鸭子,用布条绑了脚掌和翅膀,呱呱直叫。 他只当妞妞是要拿回家里去的,满脸堆笑地迎上来,“妞妞妹子,你回来了?” 燕娘第一眼看到林长乐,就瞧出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唯恐他对妞妞做出什么不雅的事情来。让她搬到李大有家,跟哑妮住在一起。妞妞也不待见林家的人,只是每天吃中饭的时候回家一趟。 刚才放学,碰见叶知秋命人捉了两只鸭子,便帮忙带了回来。她跟林长乐连话都没说过。见他无端这么热情,立刻想到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顿住脚步,没好气地道:“谁是你妹子?少套近乎。” 林长乐热脸贴了个冷臀部,丝毫不以为意,眼睛盯着篮子,“晚饭要炖鸭吧?来来来。我帮你拿。” “不用。”妞妞往旁边一闪,避开他伸过来的手,嗤笑道,“原来你是在打这鸭子的主意啊?我告诉你,别惦记了。知秋姑姑晚上要做烤鸭,给阿福姐接风。没有姓林的份儿!” 说完“哼”了一声,从他身边绕过去了。 林长乐悻悻地啐了一口,“不就是烤鸭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子去年还在‘福禄寿’吃过呢,比你们这些土包子做的烤鸭好吃多了。” 阿福一年四次查账,各大州府来回跑。难得回来一趟。叶知秋心疼她,想好好犒劳她一下,特地让屠宰场杀了一只羊,在后花园支起锅灶,放入整副羊骨,大块羊肉,以及羊板油,大火熬汤。 奶白色的羊汤在锅中沸腾,香气弥漫。 羊汤煮好的同时,烤鸭也出炉了。色泽枣红,油润发亮,皮薄肉嫩,还没有吃,只是看上一眼,就让人垂涎三尺。 阿福等不及鸭子片好,先扯下一条鸭腿,坐在露台上大快朵颐。 叶知秋见她像是几辈子没吃过饭一样,忍不住笑道:“你可是福禄寿的大掌柜,还没吃够烤鸭啊?”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总觉得福禄寿的烤鸭没有知秋姐姐做得好吃。”阿福嘴里塞满了鸭肉,说话口齿不清,“我在外边很少吃烤鸭,一直攒着胃口,就等知秋姐姐给我解馋呢!”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我看你就是心理作用,福禄寿的烤鸭师傅都是葫芦手把手教出来的,味道能差到哪里去?”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不一样。”阿福将最后一口鸭肉吞下去,扔掉骨头,就着旁边的水盆洗了手,“我去叫成爷爷他们来吃饭,烤鸭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好。”叶知秋应了一声,低头专心片鸭,并不知道隔墙有耳。 林长乐被羊汤和烤鸭的香味吸引,趴在门缝偷窥,无意间听到叶知秋和阿福的对话,得悉阿福就是“福禄寿”那位神秘的大掌柜,震惊不已。 福禄寿是两年前出现的,二十多间铺子,同一天,在京城和华楚国各大府城齐齐开张。这么多间铺子同时开张,在华楚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福禄寿主要的菜谱有烤全羊,手撕烤兔,饴糖烧鸡,苹果烤鹅,碳烤乳猪…… 其中最负盛名还是果木烤鸭,不但味道独特,吃法新鲜,规矩也很奇怪:不外卖,不预订,每个分号每天只供应一百只烤鸭,每桌最多点三只,售完即止。哪怕你出万金,也不会多烤一只。 如此拿乔,每天去吃烤鸭的人依然络绎不绝。甚至有人为了吃上一口烤鸭,天不亮就去福禄寿门外排队。 人们都很好奇福禄寿的幕后大掌柜是谁,众说纷纭。有人猜测是中原首富俞家,有人猜测是皇室成员,还有人猜测是从积宝之地过来的番商。除了有权有势的人,谁会有这么强大的财力和手笔? 林长乐跟自己那群狐朋狗友花天酒地,有幸吃了一次福禄寿的烤鸭,虽然只有一口,那滋味却如同品尝到了蟠桃一样,让他终生难忘。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竟会在这里见到福禄寿的大掌柜。更没有想到,名震天下的福禄寿大掌柜竟然是一个跟他年岁差不多的年轻女子。 发现如此大的一个秘密,他又紧张又兴奋,两腿直发软。瘫坐在墙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只觉血流加速,浑身滚烫,心里又麻又痒,许多该有的不该有的念头,在脑海里乱麻一样缠绕打结。 “知秋姐姐,成爷爷是不是不舒服啊?我叫他吃饭,他说不饿,躺在炕上直哼哼。”墙那边传来阿福的声音,先前还不觉得,如今听在耳里天籁一般动听。 林长乐一骨碌爬起来,顺着门缝望去。竹林掩映,现出大半个窈窕的身影。精美的裙幅,头上金镶玉的发簪,耳边明晃晃的珍珠坠子,腕上清透柔润的白玉镯子,无一不牵动他的心弦。 什么羊汤烤鸭统统忘到了脑后,眼里心里只有那浑身金玉的佳人。 被窥伺的人浑然不觉,见叶知秋蹙眉不语,探究地瞄着她的脸色,“知秋姐姐,你不会跟成爷爷闹别扭了吧?” 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放下手里的活计,“我去叫吧。” 成老爹眼睛好了,可耳力并没有变差,一听脚步声就知道叶知秋来了。翻身朝里,躺着不动。 叶知秋来到炕前,叫了两声“爷爷”,没听见他应声,只当他睡着了,替他拉了拉被子,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回到餐厅,见阿福、虎头、添香和小蝶都到齐了,便招呼开饭。 叶知秋拨了一些饭菜装进食盒里,递给虎头,“给你娘送去。” 虎头许久没见阿福,此时跟她聊得兴起,不情愿离开,随口答道:“我不去。” “小姐,还是我去吧。”小蝶赶忙站起来。 “你坐下。”叶知秋将小蝶按回椅子上,眼睛盯着虎头,“送个饭有那么难吗?” 虎头见她有生气的迹象,不敢再顶嘴,起身地接了食盒,来到西厢房。 巧姑正对着窗口做针线,看他来了,赶忙从榻上滑下来,“虎头,来,看看,娘给你做了一件新衣服,你试试合身不?” 虎头看着她讨好的笑容和那件半成品的袍子,鼻子有些发酸。立了一瞬,将食盒放在桌上,“别做了,先吃饭吧。” 巧姑来了这么多天,还是头一次听儿子这样温声和气地跟自己说话,欢喜不已,迭声应道:“哎,哎,我这就吃,这就吃。” 拿起筷子,迟疑了一下,小心地递过来,“虎头,你也还没吃呢吧?要不跟娘一块儿吃?” 虎头嘴唇动了动,刚要说话,林短斤便领着两个女儿闯了进来。 “呀,这么多好吃的。”六岁的林欣悦欢呼一声,挣脱林短斤的手,直扑到桌边去了。 林庆欢毕竟是大姑娘了,比妹妹含蓄得多,站在父亲身后不动。 比起吃食,林短斤对虎头更感兴趣,推了推望着食盒暗暗吞口水的林庆欢,“阿欢,快叫弟弟。” —— 第267章 两手准备 林庆欢长相并不出众,却是一个让人见了会留下深刻印象的女孩。因为她的身材十分娇小,几乎可以托在掌上。说起话来轻声慢语,低眉顺眼,站在任何一个人身边,都有小鸟依人的感觉。 她从小没了娘,跟后娘并不贴心,凡事都唯爹和哥的马首是瞻,自己没什么主见。林短斤让她喊“弟弟”,她便乖乖照做,完全没想过为什么。 虎头之所以看她,是因为她表现得过于文静,不太像林家人的作风。如果说之前对她还有一丝好感,在听到一声软绵绵的“弟弟”之后,那仅有的一丝好感也消失无踪了。 他不愿跟女孩子一般见识,冷冷地瞪了林短斤一眼,便大步向外走去。 林短斤目送他出了门,脸上露出一抹笑意,转身拍了拍女儿的脑袋,“跟阿悦一起吃饭去吧。” 这亲昵的举动,让林庆欢有些意外。惊讶地抬头,打量了他一眼,才应了声“是”,走到桌边坐下。 巧姑把筷子让给她,将林短斤拉到外间,小声地埋怨道:“你不是让我装作不认识你们吗?你总领着孩子来找我,露馅儿了咋办?” “脑袋有毛病的是你,不是我和孩子们,不来找你才会露馅呢。你尽管装你的,该怎么做我心里有数。”林短斤不想再说这件事,探头看了看坐在桌边静静吃饭的大女儿,“你看阿欢怎么样?” “阿欢?”巧姑不明所以,“阿欢挺好的啊,你问这干啥?” 林短斤往她跟前凑了凑,“我刚才看着你儿子好像很喜欢我们阿欢……” “啥?”巧姑惊呼起来,“你说虎头……” “小声些。”林短斤及时止住她的话茬,“你喊什么?怕别人听不见吗?” 巧姑赶忙把音量调低,却是惊讶不减,“你是说虎头他看上阿欢了?不能吧?” “怎么不能?他刚才看阿欢的眼神,不是弟弟见到姐姐该有的,分明是男人见到中意的女人了。我是过来人,他那点小心思还能瞒得过我?”林短斤一心想促成好事,把没影儿的事说得有鼻子有眼的,“阿欢和虎头都到说亲的年纪了,求近不求远,干脆把他们凑成一对好了。” 巧姑急了,反对的话脱口而出,“那不行,虎头和阿欢不能成亲。” 作为继女,她对林庆欢没什么不满的。要把林庆欢变成儿媳妇,她却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的。虎头的长相,人品,家世,学问,样样都是拔尖的,将来怎么也要娶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哪能跟林庆欢这么一个要什么没什么、小家子气十足的姑娘成亲? 林短斤一听这话登时拉长了脸,“你觉得阿欢配不上你儿子?”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巧姑遮掩道,“虎头是我儿子,阿欢是你闺女也是我闺女,他们两个要是成了亲,你让阿欢管我叫婆婆还是叫娘?虎头管我叫娘还是丈母娘?娘家不娘家,婆家不婆家的,这不乱套了吗? 传出去名声也不好听,招人笑话!” 林短斤重重地哼了一声,“要不怎么说你们这些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呢?遇到事情只想不好的,你怎么不往好的方面想一想呢?我问你,你还要不要认这个儿子,让他好吃好喝好穿地孝敬你?” 巧姑愣愣地点头,“要啊。” “我再问你,你觉得你儿子现在这样能孝敬你吗?” “你这是……啥意思啊?”巧姑不明白他话中玄机。 林短斤恨铁不成钢地跺了跺脚,“你怎么这么笨呢?你在这里住了好几天,难道还没看出来?这个家说是姓成,可当家的是那个姓叶的妞娃子。银子,房子,田地,还有城里的铺子,都在她手里握着呢。 你是虎头的娘,不是她的娘,她能给你钱花养你老吗? 自己的闺女嫁出去都是外人,更何况她只是成家的远房亲戚。没成亲的时候还能分点银子给你儿子,等她成亲的时候,把银子、房子、田地和铺子当成嫁妆抬到别人家去,你儿子就什么都没有了。” 巧姑心里已经开始慌了,强作镇定地道:“我看秋丫头是个面善,跟虎头处得跟亲姐弟似的,不能把钱都卷到婆家去吧?” “面善心不善的人多了。”林短斤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把话题往虎头身上引,“你儿子书读得好,将来要做官的。我听说那些考中的人,都要花银子打点。不散出去几千两银子,凭你有天大的本事都派不到肥缺。 运气好的,还能混个县令当一当。运气不好,被派到流放地去,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被那些犯罪闹事的人给害死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你儿子的前途考虑考虑。” 事关儿子的前途,巧姑不由变了脸色,急急地跟他讨主意,“那咋办啊?” “让虎头和阿欢成亲。”林短斤绕了一大圈,总算回到正题上来了,“虎头年纪小,还要读书,哪有空闲管家?他那个爷爷老不中用,指望不上。 你是他娘,可你嫁给我了,是我们林家的人,不能插手成家的事。 他要是跟阿欢成了亲,成家和林家就不分你我,变成一家人了。你和阿欢替他管家里的事,我和阿乐帮他管外面的事。我们一家六口齐心协力,谁还敢欺负他? 你说对不对?” 他说得头头是道,巧姑不能不动心。可把虎头和林庆欢放在一块儿,总觉儿子吃亏,迟迟疑疑地不愿应承,“你不是想撮合阿乐跟秋丫头吗?跟同一家结两次亲……这合适吗?” 林短斤不好说自己对儿子没多大信心,所以打算两手准备,只捡她愿意听的话说,“我撮合阿乐和姓叶的妞娃子,也是为了帮虎头守住家产。我看那妞娃子精鬼得很,不一定肯嫁给阿乐。 我仔细想了想,还是让虎头和阿欢成亲稳妥一些。” 巧姑犹自举棋不定,“可是虎头年纪还小,得过几年才能成亲呢。” “成亲不急,先把亲事定下来。有了亲家的名分,我们帮他打理家业,谁能说不出个‘不’字来?” “可是……” “你推三阻四的到底什么意思?”林短斤不耐烦了,气呼呼地打断她,“你看不上阿欢,不想让她嫁给你儿子,对不对?我一片好心,都被你当成驴肝肺了。 你儿子要是不和阿欢成亲,不管娶了谁家的姑娘,你都没有好日子过。你去问问,哪个要脸面的媳妇会抬举一个抛家弃子、私奔改嫁的人当婆婆? 也就我们阿欢不会嫌弃你。” 巧姑被他拿住短处兼戳中痛处,眼圈一红,落下泪来。 林短斤怕重话说多了弄巧成拙,放软了语气安抚道:“我们阿欢有什么不好的?她是你看着长大的,从小就乖巧懂事。等她和虎头成了亲,你又是婆婆又是娘,她能不孝敬你吗?” 巧姑没了反对的理由,又担忧起来,“就算虎头对阿欢有意思,也不一定有成亲的念头,他要是不同意咋办呢?我刚跟他亲近一点儿,万一惹恼了他……” “亲事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我们这些长辈同意,他没有不从的道理。”林短斤信心满满,“你好好地讨好你儿子就行了,他和阿欢的亲事不用你费神,我去找成老爷子商量。” 在秋叶村住了几天,他明白了一件事,成家最好说话最好哄骗的人就是成老爹。只要把那老爷子哄高兴了,什么事情都好办。 两人商定对策,把两个女儿吃剩的饭菜一扫而光。巧姑继续做针线,林短斤在院子里溜达了一圈,见没人留意,便钻进成老爹的房里。 成老爹正跟叶知秋赌气,见了他难免要抱怨几句。他明着开解安抚,暗里火上浇油,把老爷子“劝”得胸口堵闷,六气不顺。而后趁机挑拨,隐下想让虎头和林庆欢成亲的意图,把跟巧姑说过的话稍作删改,委婉含蓄地跟老爷子说了一遍。 成老爹虽然愚善了一些,可并不糊涂,不乐意听他贬斥叶知秋,“老实,你可不能这么说秋丫头。要是没有她,我和虎头说不定早就饿死了,哪有今天? 我们成家的家业是她一手创下的,她不管家谁管家?我们爷俩儿仰仗她过上了好日子,感激她都来不及,哪能把她当家贼防着? 那是黑心烂肚肠的人才能干出来的事儿。” 林短斤意识到自己操之过急了,唯恐成老爹跟他生分了,赶忙找补,“哎呀,爹,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说阿秋不好,我是说,她一个姑娘家,总是要成亲的。 嫁得好倒没什么,要是嫁个人品不好的相公,不能善待你和虎头怎么办?她作为别人家的媳妇,很多事情都由不得自己,就是想护着你们,也没那个心力啊。 你们爷孙两个要是有什么闪失,最不好过的就是阿秋。她难受,难道你当爷爷就不心疼吗? 我的意思是,你要给自己和虎头找好退路。万一有那么一天,你们可以自食其力,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也不会让阿秋夹在中间难做。 爹,你好好想想,我说得对不对?” 成老爹琢磨了半晌,觉得他说得有点道理,不由意动,“那我上哪儿找退路去啊?” 林短斤见他上钩,却不急着收线,装模作样地想了半晌,“依我看,最好是开一间铺子……” —— 第268章 色急迷心 成老爹一听就摇头,“不成,我不懂得做买卖的事儿,这要赔了,不是白白往里搭钱吗?” 林短斤并不是真心建议他开铺子,只是借此挑起话头罢了。听他这么说,便顺着话茬道:“是啊,开铺子要忙的事情太多了。爹都这么大年纪了,不能太操劳。虎头还要读书,交给外人又不放心。 要不,买田?” “那也不成。”成老爹还是摇头,“这十里八村的大半儿田地都是秋丫头开荒拾掇出来的,别人家的田不是拿来跟秋丫头入伙了,就是祖上传下来的,要留着当念想。都是些薄田,买回来不好干啥。 再说了,我买了田能种啥?种粮食只能吃,挣不了多少钱。要是种菜养鱼养牲口,不就是跟秋丫头对着干了吗?” “也对,没有爷爷跟孙女抢生意的道理。”林短斤见时机差不多了,往他身边靠了靠,神秘兮兮地道,“爹,我有个不用出力劳神就能赚钱的营生,就是不知道您老人家愿不愿意做。” 成老爹眼睛一亮,“啥营生?” “放账。”林短斤压低了声音道。 “放账?”成老爹没什么概念,“啥叫放账?” 所谓的放账,就是驴打滚的高利贷。因为要账的过程时常伴随着暴力、鲜血和绝望,甚至人命,让许多人谈之色变。 林短斤生怕成老爹胆小不同意,备了一筐的说辞打算劝他,没想到他连放账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心中大定,把话说得天花乱坠。 “放账可是个好营生,说白了就是把钱借给那些短钱做买卖的人。他们拿了您老人家的钱去做买卖,赚了钱再连本带利地还回来。借出去一百两,收回来的时候少说也有一百五十两。 爹您老人家不用东奔西走,只要拿出一千两。放账一年,就能翻一倍。一年赚一千两,足够你们爷孙两个好吃好穿了。 做上三五年,虎头进京赶考的打点钱就有了。等他考上状元。就是官家的人了,又风光又体面。到时候别人都来巴结您,您再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了。 万一阿秋和她婆家遇到什么难处,您还能反过来拉扯他们一把呢,对不对?” 成老爹最大的软肋就是孙子,其次是孙女儿。林短斤正是瞅准这一点,句句都说在他的心坎上,三分意动很快就变成了七分心动,“听你这么说,确实是个好营生。银子我出得起。可我一个庄稼汉,两眼一抹黑,上哪儿找那短钱做买卖的人去啊?” “我以前帮人放过账,对这营生熟悉得很,倒是可以帮爹找找门路。不过……”林短斤欲言又止。 “咋了?”成老爹赶忙追问。 林短斤一脸为难地道:“您对我好,我把您当亲爹看待,按理来说,我帮您办事也没什么。可您姓成,我姓林,在别人眼里我就是个外人。 我帮您找门路,银子就要从我手上进进出出。您老人家相信我。别人不相信啊。他们肯定以为我哄骗了您,贪吞了您的银子。 我不在乎那些闲言碎语,就怕爹您着急生气。万一气坏了身子,那不就成了我的罪过了吗? 唉,要是我们两家能结亲就好了。姻亲姻亲,打断骨头连着筋。我帮您跑前跑后。别人也挑不出理来。” 成老爹只当他在说叶知秋和林长乐的亲事,长长地叹了口气,“秋丫头不乐意,我总不能逼着她上花轿吧?这事儿就别提了。” 林短斤心知儿子十有八、九是没戏了,故作惋惜地附和了几句。便东拉西扯地转了话题。只哄成老爹高兴,却不提虎头和林庆欢的亲事。 叶知秋放心不下成老爹,吃完饭想来看他一眼,在门外刚好听见他和林短斤在里面说放账的事。驻足站了一会儿,转身来找阿福。 “我记得你以前认识不少在坊市放贷的人,现在还有接触吗?” “有日子没接触了,不过要想找他们也容易。”阿福答了她的问题,又好奇地打听道,“知秋姐姐,你问这个干什么?你该不会是想管他们借钱吧?” 叶知秋把林短斤撺掇成老爹放账的事情说了,冷笑道:“这个林短斤,我不爱搭理他,他还真当我是软柿子,越蹦跶越欢了。 阿福,你知会村外和清阳府放贷的人,看见林短斤拿钱放账,就以‘呛行’为由黑了他。他手上的钱,就当是我送给他们的酬劳了。” “好,我明天一早就让人去办。”阿福应了她吩咐的事情,却不太理解她此举的用意,“知秋姐姐,有必要这么做吗?你提醒一下成爷爷,不要上林短斤的当不就好了吗?” 叶知秋无奈摇头,“提醒没用,爷爷不会听我的。” “为什么?”阿福不解。 叶知秋看了她一眼,“海叔是爷爷唯一的儿子,更是嬷嬷用命换来的孩子。你在小喇叭村的时间比我长,应该知道他对海叔的感情有多深。 这些年他表面看起来过得还不错,其实内心一直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感到悲痛和遗憾。没有虎头作为精神支柱,他恐怕早就崩溃了。 他之所以不怨恨巧姑,一方面是因为他心地宽厚,另一方面是出于自我补偿的心理。这次巧姑回来,还带着一个能说会道的林短斤,口口声声地喊他爹。 他在潜意识里把林短斤当成了海叔,做着一家团圆的美梦。我现在去告诉他,林短斤根本没把他当爹,只是想骗他的钱,你觉得他能接受吗? 唯一办法,就是让他自己打破这个美梦。如果这次不让他吃点儿亏,下次碰上同样的情况,他还会上当。” 阿福明白了,叶知秋是想花钱给成老爹买教训。据她所知,老爷子手里有不少银子呢,而且他向来耳根子软,肯定会被林短斤悉数骗走。 这些年在外面经商,她最是知道赚钱不易,有些心疼。“这个教训也太贵了点儿吧?” “钱没了可以再赚,爷爷要是跟我离了心,我花多少钱都无法弥补。”叶知秋语气顿了顿,叮嘱道。“告诉他们,让林短斤皮肉受苦就可以了,不要伤筋动骨。 万一把他打残废了,他那一家子可就真得靠虎头来养活了。” “知秋姐姐,你放心。”阿福笑嘻嘻地道,“那些人整天放账要账,打人的功夫炉火纯青。把人揍得浑身皮开肉绽,也不会伤到一根筋骨。” 林短斤不知道祸事临头,第二天又在成老爹屋里消磨了大半日的时光,连哄带劝加蒙骗。拿到了五十两银子。转日到村外坊市转了一圈,自己掏腰包添了十两,晚上还给成老爹。 短短一天的工夫就赚了十两,成老爹喜不自胜,直夸林短斤有本事。经不住撺掇。又拿出二百两。 林短斤在坊市寻摸了半日,先后搭上几个有档口的赌鬼、酒鬼和色鬼,以每月四分的利息借出去一百两。将那盒燕窝当掉,凑足二百一十两,连同几张盖着红手印的抵单一并拿回来。 成老爹尝到甜头,对他愈发言听计从,一下子拿出五百两。交给他拿去继续放账。 老子忙着设局骗钱,儿子则忙着施展美男计。 得知阿福是福禄寿的大掌柜之后,林长乐就对她一见倾心。为了制造偶遇的机会,早起晚睡,有事没事就在大门外转悠。借着探视后母的由头,一趟一趟地往成家跑。 倒是跟阿福打过两次照面。第一次做出彬彬有礼的样子打了声招呼,阿福连正眼都没扫他一下,坐上马车径直走了。第二次刚涎着脸凑上来,她身后就冒出两个身强力壮、眼带杀气的大汉,吓得他腿都软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暗中跟踪窥探了三天,终于等到阿福落了单。他理衣整发,迈着自认为优雅的步伐,满面笑容地走了过来。 “阿福妹妹,在散步啊?” 阿福难得半日清闲,到草场来走一走,放松一下心情。仗恃在自己家的地盘上,没什么好担心,便没有带随从。沉浸在景色之中,不知不觉就走远了。冷不丁见到林长乐,只当他来干什么偷鸡摸狗的勾当,并没有往自己身上想。 “你到这儿来干什么?”她冷了脸问道。 听她搭腔,林长乐心花怒放,哪里还会注意她的语气?乐颠颠地奔过来,“阿福妹妹,我也是来散步的。你看这里这么偏僻,你一个女孩子家不安全,我陪你吧。” 阿福今年已经十七岁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她从十二岁开始就在叶知秋的培养下经商,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身上没有半分闺阁女子的柔弱之气,成熟端庄,美丽大方,头脑聪慧,手段高明,让许多商场老手望尘莫及。 这两年有不少风流才子或者公子阔少追求她,有的是冲她的才名,有的是冲她的财产,真心倾慕的也不在少数,只可惜她哪一个也看不上眼。 情窦未开并不代表她麻木迟钝,一眼就能看出林长乐目光之中包含的炽热和贪欲。她心中警铃大作,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大声喝道:“你站住!” 林长乐去过几次青楼,喝过几回花酒,早把自己当成了风~流场的老手。他自以为很了解女人,更以为所有的女人都跟青楼女子一样欲拒还迎。 此时见阿福站在咫尺之遥的地方,俏脸含霜,似怒还嗔,愈发心痒难耐。色急迷心,哪里还顾得上想别的?冲将过来,张臂就抱…… —— 第269章 东窗事发 ps: 感谢“wh0461”童靴的粉红票票,鞠躬!!! 阿福没想到林长乐如此胆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调戏于她,惊怒交加。 秋叶村的女孩但凡上过学堂的,都学过女子防身术。阿福的防身术是叶知秋亲传亲授的,打架或许没什么用,但要对付一两个不会武功的色狼足够了。 见林长乐欺到近前,她迅速出拳,先封住他的双眼。紧接着又是一脚,狠狠地踹在他的裆部。 林长乐哪里料到她会下此狠手?全无防备之下,上下都着了道。一手捂着眼睛,一手捂着下面,倒地哀号。 阿福牢牢记得防狼准则,打完就跑,以免他缓过劲儿来激怒反扑。 一口气奔出牧场,迎面碰上巡护队的人,悬着的心顿时落下大半。回头看了看,见林长乐并没有追上来。她精神一松,才发觉自己出了一身的冷汗。 她没有吃亏,不想被一个小人连累了自己的清誉,便不张扬这件事。叶知秋正在为凤康的事情忧心,连她也没告诉,只是加倍小心,出来进去都让随从寸步不离地跟在身边。 回头想想,又咽不下这口气,暗自盘算,改日把林长乐引出农场,让人寻个由头狠狠地教训他一顿。 林长乐一时色迷心,在人家的地盘上做下这等丑事,害怕阿福找他算账,不敢回去,惊慌失措地逃到山上去了。 叶知秋对阿福和林长乐之间的事情一无所知,因为七天期限到了,便将虎头叫到跟前,“你娘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虎头按照她说的,这几天很认真地观察了林短斤一家人,也很认真地考虑了如何安置巧姑的问题,“我看出来了。她是个没主意的人,什么事都听别人的,自己做不了主。 那个林短斤刁钻势利,从爷爷那里抠走不少好东西。他那个儿子不务正业。也不像什么好东西。由着他们在咱们跟前打转,迟早会出事的。 她嫁给林短斤,就不是我们成家的人了,留在我这儿也不合适。 可她毕竟生了我,还照顾了我和爷爷三年。我现在吃得饱穿得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流落街头。 我想好了,用我的银子在林短斤老家的城里给她置办一间铺子,就算我报答她生养之恩。不管他们留着自己做买卖,还是赁给别人,都够一家人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了。” 说完征询叶知秋的意见。“姐姐,这么办行吗?” 他能这样冷静理智地处理事情,叶知秋很是欣慰,“你能说出这番话,可见你的确是长大了。你的方向没错。不过不够周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你想过没有,如果他们回去之后,把铺子卖了,把钱花光了,又拖家带口地来找你怎么办?” 虎头刚想说“不能吧”,转念一想。这么无耻的事情林短斤的确做得出来。皱眉想了半晌,发狠地道:“干脆釜底抽薪,花上一笔银子让林短斤把她休了算了。”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现在你娘是林短斤的摇钱树,他还指望通过你娘和你的母子关系发一辈子财呢,不可能休了她。 更何况还有他们还生了一个孩子。就是你那个同母异父的妹妹林欣悦。即便真把他们拆散了,林短斤也会利用林欣悦,想方设法从你娘那里榨钱。 到时候你娘哭着来求你,你能不管吗?” 虎头有些泄气,“那该怎么办?总不能把林短斤杀了吧?” “杀了他。你再去给他赔命,你觉得值当吗?”叶知秋笑着瞥了他一眼,“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你的方向是没错的,只是不够周全,你再好好想想吧。” 顿了顿,又道,“你们先生应该教过你们,待人当以君子之道。我给你补充一句,对付小人偶尔不妨试试其人之道。你娘是你的软肋,又何尝不是他的?” 虎头将她这话反复咀嚼了两回,豁然开朗,“姐姐,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叶知秋微微一笑,“铺子的事你可以找阿福帮你。” “好。”虎头答应了,却站着没动,迟疑地道,“姐姐,能不能让她晚两天再走?” 叶知秋笑眯眯地看着他,“怎么,你舍不得她了?” “也不是舍不得。”虎头扭捏起来,脸色微红地道,“她受伤了需要静养,买铺子不也得花费一些时日吗?那个……她给我做了一件衣服,还没做完呢……” 叶知秋知道他想留个念想,不再拿他打趣,“行,就让她多住几天吧。” 林短斤放账的事情还没了结,现在放走太便宜他了。一次就该让他吃足苦头,长足教训,彻底断了他卷土重来的念头。 听她答应得痛快,虎头松了一口气,“姐姐,那我去做功课了。” “嗯,去吧。”叶知秋目送他出门而去,看了看指向酉时的刻漏,眉头便不自觉地蹙了起来。 以洛晓雁的性格,探听到消息,一定会马不停蹄地赶回来。按照行程推算,他今天就该从京城回来了。她生怕错过,推掉了手头上的所有事情。在家等了足足一天,也不他的踪影。 是还还没有打探到消息?还是路上出了什么意外? 她满心记挂着这件事,有些神思不守,做晚饭的时候破天荒地烧坏了两道菜。 阿福有些担心,晚饭之后来寻她说话,“知秋姐姐,你没事吧?” 叶知秋在她面前从来不隐藏心事,看着她语气缓缓地道:“阿福,我心里很不安,总觉得他出什么事了。你说他那么聪明的人,出使番国都回来了,还会出什么事呢?” 阿福也说不上来,只能好言劝慰,“康九爷是皇子,他们家错综复杂的,说不定被什么事绊住脱不开身。知秋姐姐,你别着急,康九爷对你一往情深,得空一定会来看你的。” “但愿吧。”叶知秋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但愿是我想多了。” 接下来的几天,已经没有洛晓雁的消息。她心中的不安一天比一天强烈,日子却不能不过,只好强打精神做事授课。 林短斤拿了成老爹的银子,自己扣下二百两,剩下的三百两拿去放账。刚在坊市上转了一圈,还没找到人选,就被人找茬抢了银子。 他不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了,只当这次倒霉。把扣下的银子拿出来,先前借出去的也讨了一些回来,连同自己的私房,凑了不到三百多两银子,再伪造几张借据,一并拿回来跟成老爹交差。 转日又花言巧语,哄成老爹拿出一千两。这次为保险,雇了两个游手好闲的混混当帮手,雇了个驴车到清阳府去放账。进城没多久,就被一群人围住狠狠地打了一顿,银子也一文不剩被抢去了。 两个混混没拿到酬劳,还被他连累挨了顿打,气得七窍生烟,拳打脚踢,附送了他一个二重揍。随后把他绑了,拖到城外,扔进河里。 好在阿福派人暗中盯着,将他及时捞了起来。送回落叶村,连吓带伤外加受了凉,人都烧糊涂了。巧姑惊急之下,哪里还顾得上装失忆?口里喊着“孩儿爹”,嚎啕大哭。 虎头从学堂回来,得知自己被骗勃然大怒,将巧姑给他做的衣服撕成了抹布,“我没有你这样的娘,你给我滚!” 巧姑理亏,不敢应声,只抱着林短斤哭个不停,林庆欢跪在旁边陪她一起掉眼泪。 林欣悦年纪小,有种初生牛犊不畏虎的劲头,跑过来哭嚷着捶打他,“你不是我哥哥,你欺负我娘,我打你,我打死你……” 虎头懒得跟小女孩一般见识,转身要走,正好看见林长乐鬼鬼祟祟地躲在篱笆墙后。气不打一处来,飞起一脚,连人带墙踹翻在地。 林长乐以前就隔三差五出去鬼混,经常不着家,家里人已经习惯了,几天不见他,只当他跑到什么地方玩乐去了,根本没放在心上。 他在一个山洞里躲了几天,不见有人来抓他,也没听到什么风声。实在饿得受不了了,便摸回来探探情况,刚藏好就被虎头发现了。 他不知道这场闹剧因何而起,只当是自己做下的事情暴露了,忙爬起来求饶,“我错了,我不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轻薄阿福妹妹,我真的知道错了。好弟弟,你就饶了我吧……” “你说什么?”虎头怒目圆睁,“你竟然轻薄阿福姐姐?!” 叶知秋、成老爹和燕娘等人纷纷变了脸色,巧姑的哭声也戛然而止。 林长乐胆小如鼠,被虎头吃人的目光吓得浑身冒凉气。被求生的本能驱使,窜起来掉头就跑。 他四体不勤,又饿了好几天,没什么力气。三步两步就被虎头追上,不由分说,结结实实地赏了他一顿老拳。 叶知秋唯恐闹出人命来,吩咐花花几人将虎头强行拉开。 虎头知道分寸,不再动手,瞪着鼻口流血的林长乐嘶声怒吼:“滚,再让我看见你,我活活扒了你的皮。” 林长乐早被吓破了胆子,得了赦令,扔下家人一溜烟地跑远了。 虎头气犹未消,将目光转向巧姑和两个女孩,“你们也给我滚,都从我家滚出去!” 巧姑不敢跟儿子求情,眼泪汪汪、可怜巴巴地望着成老爹,“爹,我家孩儿他爹病得厉害,你行行好,找个大夫给他瞧瞧吧。” —— 第270章 糊涂透顶! 得知巧姑装失忆,林长乐轻薄阿福,成老爹也有些生气,可他还指望林短斤帮他放账,自是不肯眼睁睁地看着林短斤病死。又因自己曾经想把孙女儿许给林长乐,有些心虚气短,不好擅自做主。 征询地看向叶知秋,“秋丫头,你看……” 叶知秋也不希望闹出人命来,便吩咐人把林短斤抬到杨顺家去,请了闻苏木过来看诊。巧姑惹恼了儿子,没脸再待在成家,带着两个女儿跟了过去。 “姐姐,你到底怎么想的?你不是不知道他们都做了什么事,怎么还要留他们住在这儿啊?”虎头余怒未消,气呼呼地跑来质问叶知秋。 叶知秋看着他叹了口气,“你这沉不住气的毛病能不能改改?你娘装失忆的确是她的不对,可她为什么装失忆?还不是为了能跟你多亲近亲近? 可怜天下父母心,你因为这个把她赶走,将来一定会后悔。 林短斤现在伤病严重,不抓紧医治就有性命之忧。如果他死了,娘怎么办?那三个孩子怎么办?你帮他养活吗?” 虎头拧起眉头,“那还有林长乐呢,他轻薄了阿福姐姐……” “他说轻薄就轻薄了?”叶知秋打断他道,“阿福是那么容易被轻薄的?林长乐要是在阿福那里占了便宜,你以为他还能好好地出现在你面前,等你替阿福打抱不平吗? 你也太小看你阿福姐姐了。 你别听风就是雨,搞得好像天底下只有你一个人在乎阿福一样。本来没什么事,你喊打喊杀的,别人还真以为阿福被林长乐怎么着了呢。” 虎头被她说得脸上阵红阵白,仍旧有些不甘心,“那也不能让他们继续留这儿了,我这就让他们收拾东西滚蛋。” “行了,怎么越劝你还越来劲了?”叶知秋瞪了他一眼,“如果赶走就能解决问题。还用等到今天吗?你回去冷静冷静,想明白了再来找我说话。” 虎头听她语气带上了几分严厉,唯恐她发火,便不再多说。起身出了门。 等阿福晚上从清阳府回来,便拉着她问有没有被林长乐轻薄,却换来阿福一对白眼儿,“这种事情也是你问的?你把嘴给我捂严实了,要是坏了我的名声,害得我嫁不出去,我就找你算账。” 虎头嘿嘿地笑道:“大不了我娶你就是了。” “你想得美。”阿福拿眼斜他,“我对你这种小不点儿可没兴趣。” 虎头不乐意了,用比划着,“我才不是小不点儿。我个头都比你高了好不好?” 阿福踮起脚尖在他脑门上敲了一记,大笑着进屋去了。 林短斤受的都是皮外伤,经了闻苏木的诊治,灌下一碗退烧药,后半夜就醒过来了。待巧姑追问他被打的原因。便把拿成老爹的银子去放账被人抢的事情说了一遍。 巧姑听他说不光折了成老爹一千二百两银子,自己还搭进去一百多两,连心疼带害怕,一张脸煞白,“咱上哪儿弄那多银子还爹去啊?要不……报官吧?” “报什么官?”林短斤横眉竖眼地道,“我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你儿子又不肯帮我们。想告状除非使银子。我现在哪来的银子打点啊? 再说了,打我的人都是街头上的痞赖,认钱不要命的。他们要是知道我报了官,还不把我们全家都给杀了啊?” “那可咋办啊?”巧姑六神无主。 林短斤虎着鼻红眼青的脸想了半晌,“现在就剩下一个办法了,赶紧把阿欢和虎头的亲事定下来。跟他们多要一些聘礼。把这钱补回来。反正他们家富得很,不差那一千多两银子。” “这能行吗?”巧姑心里直打鼓,“虎头知道我是装的,都不认我这个娘了。还有阿乐,对牛家的小姑娘动手动脚。把虎头气坏了,还能答应娶阿欢吗?” “你是你,阿乐是阿乐,跟阿欢有什么关系?你是榆木脑袋吗?成亲这事不能直接找你儿子说,你应该去找你公爹。只要那老头子同意了,你儿子就没话说。” 巧姑有些为难,“这个节骨眼提这事儿,怕是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林短斤恶声恶气地道,“这事行也要行,不行也要行,你不要啰嗦了。 明天早上你就去找那老头子,我不管你是哭是闹还是寻死上吊,一定要让他同意这门亲事。亲事不成,我银子就还不上,那个姓叶的妞娃子肯定会把我们赶出去。 到时候我们一家人喝西北风不说,你这辈子都别想见你儿子了!” 巧姑被他唬得哭了起来。 林短斤见她遇事只知道哭,心里腻烦,又怕她成不事,耐着性子教她,“你去了不要说那些没用的,就说你过去做错了,想弥补老头子和你儿子。两家结了亲,你下半辈子就能跟他们一起过日子,好好照顾他们了。 巧姑一一记下,第二天吃过早饭,瞅准虎头去学堂、叶知秋出去干活儿的空当,到成老爹屋里来。 “虎头娘来了。”成老爹打过招呼,便问起林短斤的情况,“老实咋样了?” 巧姑按照林短斤教的抽泣着答道:“发了一宿的高烧,这会儿还吃不进东西下不了床呢。” 成老爹安慰了她几句,又如林短斤所料,问起他是怎么伤的。 “孩儿他爹出去帮爹办事,说自己是成家的亲戚,人家见他穿得太寒碜,不信,说他是骗子,狠狠地把他打了一顿。他早上醒了直喊给爹丢人了,非要收拾东西回老家去。 我死活不依,他才歇了念想。一个大男人,蒙着被子呜呜地哭。” 巧姑说着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好一番忏悔。 成老爹本就心软,又一直拿她当自家儿媳妇看,哪里禁得起她的眼泪攻势?稀里糊涂地就答应了她的要求。吃完晚饭,把孙子和孙女儿叫到房里,一本正经地商议起亲事来。 “什么?!”虎头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你让我跟林短斤的闺女成亲?爷爷,你老糊涂了吧?” 成老爹登时红了眼圈,“你长大了,翅膀硬了。敢指着你爷爷的鼻子骂老糊涂了是不是?” 虎头正在气头上,丝毫不肯服软,“你就是老糊涂了,要不然你会随随便便给我许亲?林短斤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你自己被他们哄得团团转也就算了,还想搭上我? 你糊涂透顶!” 成老爹拍案而起,“你混账!” 他被虎头一番话气得血压上升,又起得猛了些,眼前一黑,便向后仰去。 幸好叶知秋离他不远。眼疾手快地扶住了他,“爷爷,你怎么样,没事吧?” 成老爹缓过劲儿来,颤着手指点着虎头。连声道“好”,“好哇,好,你……你……我辛辛苦苦地把你拉扯大,到头来你就这样对我,你可真是孝顺!” 把他气成这样,虎头心里已经开始后悔了。可被他拿反话一激。火气又上来了,“你别倚老卖老了,你拉扯过我几年啊?姐姐来之前,不是我一直在照顾你吗? 拉扯我长大的是姐姐,不是你……” “虎头,你还不闭嘴?!”叶知秋厉声喝断他。“你怎么能这么跟爷爷说话,赶快跟爷爷道歉!” 虎头梗着脖子争辩,“我说错什么了?我不道歉。” 叶知秋火了,三步并作两步奔过来,抡圆了胳膊就是一巴掌。 “啪”的一声脆响之后。成老爹愣了,虎头愣了,她自己也愣了一瞬。 这是虎头第二次挨打,第一次打的是屁股,他那时候年纪小,只觉委屈害怕。这次打的是脸,他又正是爱面子的年纪,满腔都是屈辱和愤怒。 他不能跟自己最亲最爱的姐姐发泄,便把这笔账悉数算到了林短斤一家的头上。一言不发,掉头就走。 成老爹急了,挣扎着站了起来,“秋丫头,快,快去看看,别出啥事儿了。” “爷爷,你坐着。”叶知秋将他按回椅子里,“我去吧。” 说着出了门,就听隔壁传来一阵哭喊声。 燕娘匆匆忙忙地跑了过来,“知秋妹子,不好了,虎头要把他娘赶走呢。” 叶知秋快步下了台阶,越过篱笆墙望去,只见衣服鞋子扔了一地,林庆欢搀着脸肿得跟猪头一样的林短斤站在一边,巧姑跪坐在地上,搂着林欣悦失声痛哭。 虎头凶神恶煞地挥舞着一根儿臂般粗细的棒子,一迭声地嚷着“滚”,杨顺和花花一左一右地拉着他。 燕娘见叶知秋只看不动,忙扯了扯她的袖子,“知秋妹子,你快去劝劝虎头。这黑灯瞎火的,他们这一家子病的病,小的小,让他们上哪儿去啊?” “我不能劝。”叶知秋眸色微沉,“我现在去劝,虎头会恨我的。” 燕娘不明所以,“啥意思啊?” “让他们走吧。”叶知秋答非所问,“他们不走,这事儿就没完。总不能为了几个外人,闹得我们自己家里鸡犬不宁。 燕娘,麻烦你家杨大哥跑一趟,套辆车送他们出村吧。他们在落叶村赁了房子,应该还没退,不至于没地方去。再给他们一些银子买药吃饭,别给太多了,三两五两就行。 回头我还给你们!” 燕娘摆了摆手,“嗨,说啥还不还的?那几两银子我们拿不出来吗?” 叶知秋拍了拍她的手臂,“一码归一码,快去吧。” —— 第271章 鱼死网破 “我一晚上没回来,怎么就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啊?”阿福嚷嚷着进门来。 叶知秋放下手里的笔,瞪她道:“多大的事儿啊?绣花针都被你说成铁杵了。” “虎头和成爷爷吵架,这事儿还不大啊?”阿福来到跟前,两手撑在桌边,探头瞄着她的脸色,“知秋姐姐,我听说虎头搬到学堂去住了,成爷爷气病了,是真的吗?” “是啊,老的小的都不让人省心。”叶知秋叹了一口气,“归根结底,这事儿要怪爷爷。平时挺明白的一个人,怎么碰上林短斤那一家,脑子就不灵光了呢? 三岁孩子都知道虎头跟林短斤的女儿成亲不合适,他就是拐不过这个弯儿来,说天底下哪有亲娘害自己儿子的?巧姑提亲都是为了虎头好。 还跟虎头叫板,不答应这门亲事,就不认他这个孙子了。” 阿福嗤嗤地笑了起来,“林短斤的女儿我见过,长得小巧玲珑,跟翠鸟似的。三寸金莲,肤白似血,无才是德,不是正是男人们喜欢的类型吗?把她跟虎头凑一对儿也不错啊。” “你就幸灾乐祸吧。”叶知秋在她脑门上点了一下,“让虎头听见不跟你急才怪!” 阿福笑了一会儿,正了神色道:“林短斤先打你的主意,又想把他闺女嫁给虎头,他这是觉得你一个女子当家好欺负,打算谋夺你的家产呢。 知秋姐姐,我看他们这一家子都是祸害,趁早把他们赶走算了。我再找几个人揍他一顿,打得他这辈子不敢再到清阳府来。” 叶知秋摇头,“不行,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这件事必须让虎头自己解决。” “知秋姐姐,不就是几个唯利是图的小人吗?你有什么好顾虑的?”阿福一脸费解的神色,“你该不会是怕别人说你为富不仁、欺压穷苦百姓吧?” 叶知秋肃了神色看着她,“从我出现在小喇叭村那一天开始。别人说我的闲话还少吗?你觉得我是在乎那些虚名的人吗?你以为我愿意会留他们在这儿上蹿下跳啊?还不是为了虎头? 人这一辈子有很多选择,也有许多事情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可唯一没办法选择和改变的就是父母。除非狼心狗肺的人,否则谁也没有办法对自己的父母漠视不理。 巧姑的确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也有很多缺点:胆小,怯懦,盲目,无知,没有主见,有时候分不清是非好坏。可血缘摆在那儿呢,只要她还活着,只要虎头想认,她随时都能变回虎头最亲的人。 他把他娘打发走也好,赶走也好。即便将来出了什么状况后悔了,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是他作为儿子应该承受的痛苦和教训。 可如果是我们替他做了这样的事情,同样的状况下,他也许还是会后悔。可更多的则是怨恨。人都有自我保护和自我逃避的潜意识,他一定会把责任推到我们的头上,我们在他心里,也就彻彻底底地变成外人了。 而他自己,得到的不是教训,也不仅仅是痛苦,还有狭隘的心胸。不敢直面自己的懦弱。我不是想他成长得多么高尚纯洁,但至少在身处逆境的时候,他能有一个比较健康的心态,敢于承担,敢于面对。 所以,我宁愿现在烦一点儿。承受一些财物上或者其他方面的损失,也要等到他心平气和,自己去处理巧姑的事情。 你明白了吗?” 阿福将她的话认认真真地思索了一遍,才重重点头,“明白了。知秋姐姐。赶林短斤一家走的话我不会再说了,不过我会安排人盯着,免得他们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来。” “这才像个大掌柜嘛。”叶知秋微笑起来,“我也会找时间好好劝劝爷爷和虎头,让他们尽快和解。对了,虎头让你给他娘找铺子的事办得怎么样了?” “我写信让呈南府的计掌柜帮忙张罗,算算时间,信应该早就到了。再过几天,房契跟地契就能送过来了。”阿福绕过来揽住叶知秋的肩头,笑嘻嘻地道,“我办事你就放心吧。”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是是是,我对你一直都很放心。说吧,午饭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去。” “锅贴,羊肉南瓜馅儿的。”阿福不假思索地答了,又唏嘘感叹,“每天能吃到知秋姐姐做的饭,我都快幸福死了。某人有福不能享,真是可悲可叹又可怜啊!” 叶知秋知道“某人”是指凤康,脸上的笑意倏忽淡了。 阿福见状忙松开她,“对不起,是我多嘴了。知秋姐姐,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没事。”叶知秋笑了一笑,站起身来,“我去做饭。” 村外有一个姓姜的屠夫,生了一脸的麻子,熟人都喊他麻子姜。在坊市有一个卖猪肉的档口,生意还算不错。这人生性好赌,偏生又娶了一个精明彪悍的婆娘。把家里的银钱物件把得死死的,平日里一文钱都落不到他手里。 那日赶上婆娘回娘家,他一时按捺不住,将卖肉的钱拿到地下赌坊玩了几把。一开始连连赢钱,他得意忘形,一把全押,结果把本钱输个精光。他为了翻本,写下契书押了房子再赌,又输了个精光。 赌坊的人逼他回家拿房契地契,他担心婆娘知道他把房子输出去,拿刀把他砍了,一路上战战兢兢,慌张无措。走到家门口附近,碰见林短斤放账,他心想能拖得一时是一时,便以档口作抵押,借了十五两银子。 一部分拿去换了契书,一部分留下填补卖肉的亏空,好跟婆娘交账。抵押的条子便藏在茅厕的墙缝里,准备每天卖肉神不知鬼不觉地扣下一些,攒够银子把档口赎回来。 他家孩子是个淘气的,上茅厕的时候把条子翻了出来,碰巧被他婆娘瞧见了。找个识字的人看了看,得知他跟人借账,好一番闹腾。 打归打,闹归闹,日子还是要过的。他婆娘寻了娘家亲戚凑足十五两银子,又当了两件嫁妆当作利息,逼着他还钱赎档口。 林短斤恨不能满世界嚷嚷自己是成家的亲戚,放账的时候自然是以成老爹的名义,麻子姜便拿上银子和抵押的条子到秋叶村来找成老爹。 成老爹听了林短斤的话,一直瞒着叶知秋。听说有人来还账,也不敢找孙女儿帮忙,拜托来报信的小伙子找出麻子姜的抵单。 事有凑巧,林短斤第一次被抢了银子,伪造过几张抵单。他欺成老爹不识字,便没花心思,随便写了几个名字,其中就有麻子姜。 巡护队的小伙子拿了两张抵单,让麻子姜交出六十五两银子。麻子姜只借了十五两,莫名其妙多出五十两,还有抵单和红手印。顿时慌了神,忙回家找婆娘拿主意。 他婆娘寻了个明白人问了问,得知其中一张抵单是假的,哪里肯善罢甘休?拉着麻子姜到秋叶村口理论,口口声声说成家放黑账。 成老爹对放账的事情一窍不通,事关农场的名誉,不敢再藏着掖着,只好通知叶知秋。 叶知秋三言两语追问下来,便把林短斤放账的内幕问了个一清二楚。声明成老爹是受人蒙骗,成家绝不做放黑账的事情,并当着众人的面,把那些真假抵单一把火烧了。 成老爹知道真相之后,气得脸儿都青了,打发人去喊林短斤和巧姑。 以前没见过多少银子也就罢了,见过之后眼界宽了,欲念也跟着变大了。一想起千把两银子从自己指缝滑走,林短斤的心里就跟有一百只猫爪子抓挠一样,又疼又痒又不甘心。 被虎头赶走的时候,他以为成老爹会出来阻止,他们一家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留下了。没想到成老爹连面儿都露,这些天他怂恿巧姑去过秋叶村几趟,到村口就被挡回来了。 他不知道成老爹正为亲事跟虎头闹别扭,也不知道叶知秋不准巧姑进村,是为了避免母子俩在虎头气盛的时候见面,加深矛盾。他想夺取成家的家产,早把叶知秋当成了仇人,有什么事都迁怒于叶知秋。 于是偏执地认定是叶知秋从中作梗,不让他们跟成老爹见面。一天见不到成老爹就一天弄不到银子,对叶知秋的恨意也一天一天地浓了。 正恨得牙根痒痒,成老爹派人来叫他们过去。他喜出望外,忙换上一身体面的衣服,和巧姑乐颠颠地来到秋叶村。进门连招呼都来不及打一声,就招来成老爹一顿臭骂。 “我把你们当自家人,对你们桃心掏肺,你们就这样儿对我,啊?当爹娘的这个德行,教养出来的孩子也好不到哪儿去,别想把闺女嫁到我们家来坑害我孙子。 都给我滚出去,再敢踏进我们成家半步,我跟你们拼命!” 一边大骂一边抡起拐杖,把两个人轰了出门去。 夫妻两个灰溜溜地回到家里,巧姑感觉自己日后真的再也见不到儿子了,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 林短斤眼见自己谋划的一切都化为泡影,越想越不甘心。因为放账的事情是叶知秋问出来的,对她愈发恨之入骨了。盘算了半日,决定拼个鱼死网破,无论如何也要从成家弄一笔银子出来。 于是把林长乐找回家,如此这般地嘱咐了一通,便携妻带女,直奔闹事区而来…… —— 第272章 颠倒黑白 成老爹前几日吃了虎头的气,不大不小地病了一场。只是跟自己的亲孙子,再怎么不对付也沾不到“恨”字的边儿。不过是人老矫情,把三分病装出七分罢了。 这次不一样,丢了一千多两银子不说,还被林短斤和巧姑欺骗了感情,更因为放黑账差点丢了成家的脸面。连上火带生气,外加对孙子孙女儿的愧疚,一股闷气憋在心口,生生憋出十分的病来。 叶知秋请闻苏木来给他施针顺气,喂他服下一碗镇定去火的汤药,才缓过来一些。仍觉浑身不舒坦,躺在炕上直哼哼。 他过了大半辈子苦日子,身体底子从一开始就没打好。如今年近六十,上了岁数,叶知秋唯恐他真气出个好歹来,便好言劝慰:“爷爷,老话儿不是说破财免灾吗? 你也经常跟我念叨,这人什么时候该经什么事儿都是老天注定的。要不是你折了些银钱,说不定咱家就碰上什么祸事了呢。你、我和虎头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重要,不是吗?” 成老爹是极迷信的人,她又说得有里有面,心里多少好受了些。只是一时半会儿过不去那个坎儿,絮絮地念道:“那可是一千多两银子呢,就这么白白扔了。过去一文钱都得抠搜着花,别说一千两,一年到头连一钱银子都见不着。 不怪虎头说我老糊涂了,我咋就鬼迷心,信了那个林老实?那混账东西满肚子花花肠子,他一点儿都不老实!” 叶知秋听他吐槽林短斤的名字,心下好笑,又不好在他伤心难过时候笑出来,忍着劝道:“都是过去的事儿了,爷爷你就别想了。为了一个刁滑的小人气坏了身子,不就更亏了吗? 咱家不缺那点儿银子,就当散出去行善积德了。虎头过几年要去参加科考,给他加几分运程也好啊。” 她的话句句都是台阶。成老爹顺着往下走,气闷渐渐去了,精神头也好了许多。翻身坐起来,握住她的手。“秋丫头,爷爷对不住你。听了林老实几句好话,就想把你许出去。 我要是早知道他那个儿子那么不成器,说啥也不能动这心思。我还为了这事儿跟你置气,真是不应该啊!” 平日里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叶知秋都会顺着成老爹。这次涉及到亲事,她觉得有必要跟老爷子深入地谈一谈。 在这个长辈之命重如山的年代,想让他袖手旁观是不能的,尤其是虎头的亲事。虽然他已经知道错了,可若不把话说清楚。再遇到同样的情况,他说不定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略一斟酌,便开口道:“爷爷,我知道我年纪不小了,你替我着急。成亲不是小事。急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就跟吃饭一样,你不能因为饿得厉害了,就抓只鸡生吃吧?吃坏了肚子还不如不吃呢。 你是我爷爷,是我最亲的人,可你毕竟不是我,不能跟我的成亲对象过一辈子。你看上的,我不一定看得上。一辈子几十年呢。我总得找一个我看着顺眼,脾气合得来的人吧? 我说这些话不是不想让你帮我张罗亲事,你可以张罗,但是你不能不问问我愿意不愿意,就自己把事儿给定了对不对? 我的亲事是这样,虎头的亲事也是这样。爷爷以后千万不要自作主张。随便给我们定亲了。万一碰上林短斤那样的人家,我和虎头这一辈子不都毁了吗? 即便碰上的是好人家,嫁的或者娶的人不对盘,往后的日子也不好过是不是? 你换位思考一下,要是我们姐弟两个想给你找个老伴儿。我们看着不错,不管你点头摇头就给你娶回来了,你愿意吗?” 成老爹听到“老伴儿”三个字,尴尬地咳了一声,“你这丫头,好端端的拿你爷爷寻开心呢?” “爷爷,我这是举例,不是真想给你找老伴儿。”话风一转,又笑道,“不过你要是想找,我和虎头坚决支持。” 成老爹羞恼起来,急急地道:“我都土埋半截的人了,还找啥老伴儿?这种话儿可别再说了,传了出去别人还不骂你爷爷老不正经啊?” 叶知秋知道他脸皮薄,便不再打趣,回归正题,“爷爷,我日后若是看中了什么人,一定会告诉你,请你帮我相看;你要是看中谁家的小伙子,想拉来当孙女婿,也要告诉我,让我偷偷地相看相看。 要是你觉得不错,我也觉得不错,咱就找媒婆提亲去,好不好?” 成老爹不说好,也不说不好,闷头坐了半晌,才嘬着嘴道:“女方提亲太掉价!” 叶知秋没想到他在这个地方钻牛角尖,“噗嗤”一声笑了,“行,咱不去提亲,大模大样地坐在家里等男方上门。” 说笑几句,便将亲事这茬揭过去。装作不知情,问起成老爹放账的缘由。成老爹把林短斤撺掇他的话说了一遍,叹着气道:“咱们家能过上今天的日子,都是你辛辛苦苦挣来的。 虎头岁数小,我又是个没头脑没见识的,啥都没帮不上你,生生把你的亲事给耽搁了。我是不想等你成亲了,还拖你的后腿,琢磨着给自己和虎头找个门路。 我哪儿知道放账赚的是黑心钱呐?看着来钱快,就信了那个混账东西,把你给我的养老钱拿给他打了水漂。 唉,老了,越老越不中用了!” 安慰开解的都说完了,批评的话也该说一说。老人跟孩子一样,不能太惯着,叶知秋正了神色道:“爷爷,说实话,你这么做我挺伤心的。别人不把我当作成家人无所谓,你怎么能把我当外人呢? 咱们在一起生活了五六年,你还不了解我吗?对你和虎头不好的夫家,我能嫁吗?我是那种会被婆家随便摆布的人吗? 就算我成亲之后不跟你们在一起生活,我也会把你和虎头的退路安排好。我能眼睁睁地看着爷爷没饭吃,看着虎头没钱进京赶考吗?我就那么没良心,自己出嫁了就不顾爷爷和弟弟了? 我一直没告诉你和虎头,其实咱们家的房子、田产、铺子和雇工,有一半已经转到虎头名下了。别说我出嫁。就是我现在死了,你和虎头什么都不干,也够活到下半辈子的了……” “呸呸呸,你这丫头说啥呢?”成老爹连“呸”了几声。又逼着她“呸”了一声,将她的手握得紧紧的,“爷爷还等着你生几个重外孙给我抱抱呢,你可不能胡说八道啊。” “我就是那么一说,爷爷你别当真啊。”叶知秋换了笑脸,半是认真半是撒娇地道,“爷爷,咱家就三口人,不比那些丁口多的人家人多好办事,咱们要紧紧地抱成一团才行。 有什么事得跟自家人商量。哪有放着自家人不用,去找别人的?如果你连虎头和我都信不过,那我们还算一家人吗? 这几年咱家大事小情加起来没有一百件,也有八十件吧?你好好想想,有哪一回我没跟你和虎头打招呼?除了这回。又有哪一回我因为外人跟你和虎头红过脸儿的?” 成老爹满心羞愧,脸上隐隐涨红,“我上了一回当,长记性了,往后都不信那外人的话了。” 祖孙两个交心谈了小半个时辰,成老爹心结解了大半,身上轻快不少。便有了倦意。嘱咐叶知秋下学之后把虎头接回来,便躺在炕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叶知秋帮他盖好被子,退出门来,巡护队的人就匆匆忙忙来报信,“知秋姐,不好了。你快去看看吧,林短斤一家子在坊市口当众哭闹呢。 说你欺负成家老的老小的小,霸占家产,不让虎头和他娘见面,还逼着老爷子跟林家退亲……” 叶知秋没有料到林短斤无赖到这种地步。冷笑不已,“真是利欲熏心,半点廉耻都不剩了。既然他想亲手揭开自己的遮羞布,那我就成全他。” 当即安排下去,让人把燕娘从菌棚请回来,帮忙照看成老爹。吩咐二胖套了一辆有篷的马车,到学堂接上虎头和董家二丫头佳禾,便往村外赶来。 洛晓雁不在,张弛不放心她这样出门,便让孩子们自己活动,暗中跟上。 这会儿坊市口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好多人,林短斤一家穿着破烂的衣衫,一字排开,坐在半截破席子上。巧姑和两个闺女负责哭,林短斤负责骂街。 林长乐按照他爹的吩咐,混在人群里,跟那些新来的和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解说。 林短斤天生油滑,年小的时候读过几年书,之后在坊市打滚了好些年,别的不精,单单练就了一副好口舌。他擅长捕风捉影,也会揣摩别人的心思,编故事可谓手到擒来。 一番控诉之下,便把叶知秋塑造成了一个独霸家产、苛待老小的恶毒女子。他们一家则变成了前来解救那一老一小,却因斗不过恶实力流落街头的可怜人。 坊市的人多数都是外地人,对成家的情况不是很了解。见巧姑和两个女孩哭得伤心,便信了几分。 也有跟成家相熟的,只是他们要仰仗成家讨生活,不愿意掺和这事儿。况且这方圆百里都是成家的地盘,人家主人都没动静,他们又何苦多嘴管闲事呢? 眼见站在自己这边的人越来越多,却没有人站出来替叶知秋打抱不平,林短斤的底气愈发地足了,更是吐沫横飞,骂得不亦乐乎。 临街有一间茶楼,从二楼雅间的窗户望出来,下面的情形一目了然。一位锦服男子一边慢悠悠地品着茶,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林短斤的控诉。 他似乎嫌旁听不过瘾,指了在人群里上蹿下跳的林长乐,吩咐下人,“去,把那个人给我带过来!” —— 第273章 探问底细 林长乐像条泥鳅一样,在人群里钻来钻去。在完成他爹交代他的事的同时,趁人不备,摘了十几个荷包、香囊并香帕。碰上落单的年轻女子,也要顺手揩一把两把的油。 女子重名节,自是不愿声张,要么悄悄避到人后,要么干脆离开。 林短斤说到兴奋之处,从破席上站了起来,昂头挺胸,慷慨陈词,把自己搞得跟即将就义的民族英雄一样。 众人的注意力都被老子吸引了,儿子借此良机瞄准一个衣着不俗的人,挨挨挤挤地凑过去,正准备顺手牵羊,凭空伸出一只力大无穷的铁手来,死死地握住了他的腕子。 他只当被人察觉,唬得脸上变色。正要求饶,却见一锭亮闪闪的银锞子递到了眼前。 “这位兄台,我家主子请你楼上喝茶叙话。” 林长乐定神望去,见开口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青灰色劲装打扮,眼神冰冷,看得他浑身发凉。他跟那群狐朋狗友一处厮混久了,多少有些见识,猜到这人的主子必定是有身份的人,不是自己惹得起的。 既怕不敢不从,又有明晃晃的银子诱得心痒,哪有不乖乖地跟着走的道理? 进了雅间,并没有如愿看到那位“主子”,只见屏风后面露出一片金丝暗纹的华丽袍摆。心下更添了几分敬畏,把腰弓得虾米一样,陪着笑问道:“大爷,您找小人有何指教?” 屏风那边传来一阵细微的衣料摩擦之声,还有茶碗落桌发出的轻响,而后才是一个年轻男子声音,“你和当街哭闹的那几个人是什么关系?” 慢条斯理,说的一口纯正官话,带着高高在上的倨傲,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林长乐顿时感觉握在手心里那锭银子烫得慌,膝盖一软。便跪在了地上,“大爷饶命,这不关我的事,这都是我爹让我干的。” 他和林短斤口音一样。长相也有分相似,但凡脑子有褶的都知道他们是一伙儿的。这位若不是看出这一点,也不会把他叫过来问话。 轻笑一声道:“你起来吧,我对你们要干什么不感兴趣,对你们口中那位叶姑娘倒是有些好奇。你跟我说说,叶姑娘怎么开罪你们了,惹得你们大庭广众之下这样编排于她?” 林长乐听他没有追究的意思,吓跑的胆子又回来了。他身上流着林短斤的血,编故事的水平当然不会差,添油加醋。把他们在成家的“遭遇”说了出来。 “我们家乡遭了水灾,到这边来投亲戚。到了清阳府,后娘挂念她前头的儿子,想过来看看。我那弟弟见了娘很是亲热,因家里日子过得好。就要收留我们一家。 老人家也是个宽厚的人,把我爹和后娘当一家人,说是要亲上加亲,许了弟弟妹妹的亲事。只有那个姓叶的女人可恶,自我们进门连正眼都没有看过我们一下。 让我们跟雇工住在一起,自己大吃大喝,又是烤鸭又是羊汤。给我们吃的都是稀粥咸菜。还拘着弟弟,不让他跟我后娘见面。我后娘去找她评理,被她指使人打破了头。 可怜我后娘人老实又体弱,昏了好几天,没有好大夫诊治,也没有好药。醒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弟弟偷偷给了后娘一些银子,被她看见也千方百计地捞了回去,还逼着老人家毁了弟弟妹妹的亲事。最可恨的是,我和她家一个俊俏的小丫头有情,也被她生生拆散了。把我赶到山上饿了好几天。 最后扣了我们的箱笼细软,把我们跟打要饭的一样打了出来。老人家帮我们说情,被她顶撞了一通,气得病倒了,听说现在还躺在炕上起不来呢。 ……” 林短斤一家人住进秋叶村,叶知秋没有正眼看他们不假,饮食上却从未在饮食上苛待他们。自家吃什么,就给他们吃什么。唯有给阿福接风的那顿晚饭例外,也只是没送烤鸭罢了,羊汤却是给他们舀了一大盆的。 林长乐跟他爹一条心,盘算着从成家讹一笔银子出来。于是睁眼说瞎话,使劲往叶知秋身上泼脏水。不说自己揣着吃软饭的目的想轻薄阿福,反往自己脸上贴金,说自己跟阿福有情。 把成老爹气病的明明是他那贪心不足的爹,也一样推到了叶知秋的头上。 屏风后那位极有耐性地听他说完了,并不发表评论,又问道:“叶姑娘霸占了成家多少家产?” “我不知道,听我爹说有好几座山头,好些房产,城里还有好几间铺子,反正都在那个姓叶的女人手里攥着呢。” 林长乐一为显示自己示金钱如粪土,二来与福禄寿的大掌柜阿福相比,也确实没把叶知秋放在眼里,不屑地撇了撇嘴,“依我看没有多少家产,要不然姓叶的女人能那么小气? 看看她吃……穿的住的,我都替她感觉寒酸!” 他原本还要加上“吃的”这一项,想起自己刚才说了人家烤鸭羊汤大吃大喝,便将这一项省去了。 那人权当没听出来,饶有兴致地问道:“叶姑娘穿得怎样寒酸了?” “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姐身上不佩几样首饰装点门面?那个姓叶的女人,从头到脚光秃秃的,没有半点金银,头上插的都是木头簪子,出出进进穿的都是麻布衣服。” 叶知秋来自崇尚棉麻的年代,贪图舒服,干活便利,只要不出农场,穿的都是棉麻料子的衣服。林长乐哪里知道她是舒适至上,只当她家底不够丰厚,舍不得穿好的。 那人依旧不评论,继续问道:“叶姑娘住的又如何寒酸了?” 林长乐自恃见过不少深宅大院,尤其看不上成家的住所,“房子比乡下的土坯房稍好那么一点,一进的院子,半闭半敞,五间正房,几间厢房。 有个半亩不到的后园,挖了个塘子,一样值钱的花草都没有,倒种了不少农物。” 那人听了语带轻笑地道:“农户人家能有这样的房子已经不错了。” “什么不错?”林长乐越说越放得开,用词也随意起来,“男的女的都没成亲,就没遮没拦地住在一起。姓叶的女人行事又随便,从来不避嫌。跟男人眉来眼去,隔三差五凑在一张桌上吃饭。 听说先前家里住了一个姓龚的男人,本来是要入赘的。姓叶的女人嫌他穷,收在家里当了长工。后来不知道怎么跟京城一个姓康的男人勾搭上了,那男人跟她不清不楚地好了几个月,一走就没了消息。 她一心霸着成家的家产,不肯嫁出去。就在姓康的留下的房子里养了几个小白脸,每天好吃好喝地供着。有两个使唤丫头不用,偏装贤良,自己做饭洗衣,浇花除草,下田干活……” 林长乐满肚子男盗女娼,在街上看见一男一女擦肩而过都能想出许多香艳的场面来,加之存心要败坏叶知秋的名声,有的没的,专拣难听的话说。 那边沉默了半晌,又打听了一些情况,将林长乐打发出去。往窗外看了一眼,见围拢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自言自语地笑道:“初来乍到,就碰上这样一场好戏,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随从进门,将屏风拉到一旁立好,在他身边站定。垂手低头,默待指示。 男子回过头来,脸上的笑意也跟着冷下来,沉声问道:“还没打探清楚吗?” “回主子,人已经回来了,在门外候着呢。”随从恭声回话。 “叫他进来说话。” “是。” 随从转开了门,将另一个同样装扮的人放了进来。不劳那男子浪费口舌发问,随从二号就一板一眼地禀道:“主子,属下已经打听清楚了。 这方圆百里的田地和山头,都归叶姑娘所有。其中只三成的土地用来种粮,五六成的土地用来种菜养鱼放牧栽果树,余下的一两成或盖屋舍作坊,或是挖水渠,用作它途。 叶姑娘将这些田地都租给了秋叶村的村民,每年只收极少的费用,并统一收购他们田里出产的东西,加工售卖。 叶姑娘亲自料理的田地不多,生意上的事情也很少过问。庄子里的事情都由一个叫龚阳的人做主,庄子外的买卖由一个叫阿福的女孩经手。 因为这样,外面的人并不知道叶姑娘的真正底细,顶多把她当成田产比较丰厚的富户罢了。” 男子长眉微扬,“这么说她很富有了?” “是,据属下推测,说叶姑娘是清阳府第一富户不足为过。” “一个女子,短短数年的时间,就拥有如此庞大的身家,岂是只靠种田能赚出来的?”男子冷哼一声,“可查出她平日与什么人亲厚?” “叶姑娘与秋叶村的人走得都很近,上到九十岁老翁,下到三岁孩童,提起叶姑娘都满口赞誉。若论交情,全村的人都称得上亲厚。 秋叶村之外,就是闻老太医府上了。 叶姑娘是闻夫人的干女儿,除去一年四节之外,平日里走动并不算频繁。不过闻老太医的孙子在秋叶村开了一间医馆,与叶姑娘以兄妹和朋友的情谊相待。 另外还有一个名叫肯伯特的番商,与叶姑娘来往甚密。听说叶姑娘这里出产的许多东西,都是肯伯特从番邦倒运过来的。” “肯伯特?”男子微微皱眉,将这个名字小声念了一遍,又问,“她可曾许过人家?” —— 第274章 自乱阵脚 ps:感谢“地狱先生”童靴慷慨打赏,鞠躬!!! “叶姑娘不曾许过人家。”随从见主子皱眉,以为他对自己的回答不满意,补充道,“这几年向叶姑娘提亲的人络绎不绝,叶姑娘放出‘招赘’的风声,让许多人家望而却步。 随着身家渐丰,想要入赘的人也不在少数,几乎每日都有媒人前来提亲,叶姑娘索性闭门不睬。 听说闻夫人最初也是想聘叶姑娘作儿媳的,因叶姑娘拒绝,才改认了干女儿。” 男子扬起的唇角染着冷笑,“年过二十尚不思嫁,不是痴心长情,就是所图甚大。” 随从听他的语气,像是偏向后一种,不敢接口,垂目等他发问。 “那个名叫莎娜的姑娘呢?” “回主子,莎娜姑娘被叶姑娘安置在九爷留下的宅子里,同住的也都是九爷的人。” “莎娜姑娘可曾泄露身份?” “想必不曾,叶姑娘对外宣称莎娜姑娘是阿福姑娘从外面带回来的朋友,因此知道莎娜姑娘是九爷送来的人不多。莎娜姑娘天性率真,每日在庄子里四处游玩,留连忘返,与叶姑娘相交并不深,还不到交底的程度。” 男子表情稍松,吩咐道:“再去详探,当心行踪,不要让九哥留下的侍卫察觉。” “是。”随从答应一声退出门去。 叶知秋和虎头、佳禾三人坐马车进了坊市,远远就听见林短斤信口雌黄,“当年要不是老人家好心收留她,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给她吃,她就活不到今天。 她却富贵忘恩,轻则骂。重则打。各位你们都没有看见,老人家和孩子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好不可怜……” 虎头气得脸都青了。起身就要下车,“我去教训那个王八蛋!” “慢着。”叶知秋按住他。“你在车里坐着,我先去会会他。要不然他还以为我怕了他,不敢露面呢。等我做完了恶人,你再出去当你的孝子。” “姐姐……” “哎呀,虎哥,你就听知秋姐的吧。”虎头还想说什么,却被佳禾堵住了话头,在他肩上郑重其事地拍了两下。“听话,在车里好好待着,看我们怎么收拾他们。” 佳禾和虎头同年,生日比虎头小两个月。模样生得清清秀秀的,偏偏爱武不爱文。论读书,她比不上虎头,若论拳脚功夫,却要略胜虎头一筹。 是以在众多年岁相当的女孩子之中,她与虎头最谈得来,在虎头面前说话也很有些分量。 叶知秋之所以带佳禾来。一方面是因为她是女孩子,不容易让人产生仗势欺人的感觉;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她能劝住虎头,不让他冲动行事。 她一开口。虎头果然老实下来。 叶知秋赞赏地看了她一眼,便吩咐二胖将马车停在路边。 坊市间认识叶知秋的人不少,有几个眼尖的看见她,便喊了起来,“快看,成家孙女儿来了!” 林短斤的演说戛然而止,随着众人的目光看去,就见叶知秋下了马车,步履从容地向这边走来。他紧张地翘望了半晌。见她只带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暗道一声“天助我也”。面上控制不住,流露出几分喜色。 用脚踢了踢因为害怕收声的巧姑。让她带着女儿继续哭。又对儿子使了眼色,示意他见机行事。 人群向两边分开,让出一条路来。叶知秋带着佳禾径直来到林短斤一家四口跟前,立定脚步,却对林短斤视而不见,将目光投向低头哭泣的巧姑,“婶子,哭了这么久,口渴了吧?” 巧姑已经哭了小半个时辰,哪里还有眼泪?只是低头装样子罢了。她以为叶知秋会怒言责问,没想到竟是这般和颜悦色,惊讶之下,便忘了自己是装哭,抬脸呆呆地看过来。 叶知秋不等她回答,微笑着转向众人,“大家风吹日晒地听了半天故事,也都口渴了吧?” 围观的人群之中稀稀拉拉地传来几声应和,大多数人都跟林短斤一样眼带疑惑,不知道她是什么用意。 叶知秋提高了些声音道:“清茗楼的小二哥,麻烦沏几壶菊花凉茶来给大家解渴,再端几盘点心给孩子们垫垫肚子。” “好嘞。”清茗楼的伙计脆生生地答应了,不多时便引着五六个同伴出来,有拎大嘴铜壶的,有提篮子装茶碗的,还举托盘端点心的。 在人群之中灵巧地穿梭行走,将茶水和点心分给众人。 叶知秋接过一杯茶,亲自端给巧姑,“婶子,喝口水吧。” 巧姑流了许多眼泪,的确已经口干舌燥了。只是记着林短斤的叮嘱,强忍着不肯接。 林庆欢年长还能坚持,林欣悦年纪小,哪里经得住?扯着巧姑的衣角,娇声娇气地道:“娘,我要喝水。” 叶知秋顺势将茶碗递过来,“来,喝吧。” 林欣悦眼睛一亮,伸出手来,刚把茶碗接住,就被林短斤一巴掌打掉了。茶碗滚落在地,摔成碎片,黄澄澄的凉茶泼了一地。 林欣悦扁了扁嘴,“哇”地一声哭开了。巧姑忙将女儿揽在怀里,低声哄劝。 林短斤感觉众人投射过来的目光有些异样,意识到自己刚才的粗鲁举动有失民心,找补地喝道:“哭什么哭?谁知道这水里有没有下毒?” 不等叶知秋开口,清茗楼的伙计就不乐意了,“这位客官,你不要血口喷人,我们清茗楼的茶水里怎么会有毒呢?” “就是,你见过哪家开门做生意不是为了赚钱,去赚人命官司的?”另一个伙计伶牙俐齿地附和。 林短斤转脸赔笑道:“几位小哥不要误会,我不是说你们茶楼下毒……” “那你是说我们下毒了?”呼啦啦站出好几个伙计,各个面带愤然,一个说“泡凉茶的水是我烧的”,一个说“是我把沏好的茶装进木桶里的”。一个说“是我把木桶放在井里镇着的”,还一个说“是我从井里提出来倒进铜壶的”。 林短斤不知道清茗楼的掌柜跟叶知秋是熟人,这些伙计出来之前都被掌柜指点过了。他不开口就罢了,一开口必寻他短处。见犯了众怒。赶忙澄清,“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几个伙计异口同声地问。 林短斤急了,指着叶知秋急声地道:“我是说她,她下毒!” 叶知秋不恼也不说话,跟伙计要了一杯茶,自己先喝了一口,然后递给林欣悦,“现在你可以放心地喝水了。” 林欣悦止住哭声。抽抽嗒嗒地看看巧姑,再看看林短斤,想接又不敢接的样子。 叶知秋将茶碗放在她面前破席上,往后退了几步。让伙计倒了两碗茶分别放在巧姑和林庆欢跟前,并摆上一碟点心。她没有吩咐给林短斤上茶,伙计们也乐得视而不见。 林短斤眼见在场的男女老少喝茶的喝茶,吃点心的吃点心,自己只有暗吞口水的份儿,气哼哼地道:“你不要以为拿凉茶和点心收买人心,就能掩盖你做下的那些恶事。” “我都做什么恶事了?”叶知秋依旧不恼。笑眯眯地看着他,“我来得晚,没听见。麻烦林大叔再讲一遍。” “你……你忘恩负义,霸占成家的家产。”林短斤先挑了一个最严重的罪名。 叶知秋笑容不便,“还有呢?” “你苛待成家祖孙。” “还有什么?” “你背信弃义,逼迫成家祖孙退亲……” “还有?” “还有你强行拆散巧姑母子,不许他们见面。” “还有吗?” “还……还有,还有你仗势欺人,让我们一家人流落街头……” …… 两人一问一答,一口气列出了十多条。叶知秋从始至终都没有反驳一句,好像说的是别人的事。 她越是这样。林短斤的底气就越不足,说到最后。早已没了先前那股民族英雄的气势。缩脖耸肩,凭添了几分猥琐之相。 叶知秋转动目光。扫了围观的人一圈,“刚才林大叔安在我头上的罪名,大家都听清楚了吧?请大家给我做个见证,说不定日后有用得着大家的地方。” 林短斤心里有些发慌,“你……你什么意思?” 叶知秋不理会他,径自将目光投向巧姑,“婶子,事实是怎么样的,我清楚,你比我更清楚。我为什么不报官,为什么不当众揭开,我相信你也清楚。 我不是可怜你们,更不是怕你们。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蒙得了一时,蒙不了一世。我这么做,看的是你的面子,准确地说,是看虎头的面子。 我知道你是身不由己,但是作为一个母亲,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你心里应该有数。 虎头是读书人,将来要参加科举的。一旦金榜题名,就会有监察御史来调查他的过去。若是为了几个钱做出不该做的事,丢自己的脸也就罢了,丢了儿子的前程,你对得起谁呢?” 巧姑被叶知秋说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唯恐真的坏了虎头的名声,急忙起身来拉林短斤,“孩儿他爹,别闹了,咱走吧。” 围观的都不是傻子,看她这种反应,心下便明白了几分,嗡嗡地议论起来。 林短斤感觉势头不对,一把推开巧姑,“被一个妞娃子吓唬几句你就昏头啦?不想见你儿子了?” 巧姑被他推得脚下不稳,一个趔趄摔倒在破席上。林欣悦正一门心思喝茶吃点心,顾不上躲闪,被她娘不偏不倚地压在了身下。连疼带吓,哇哇大哭。 巧姑被摔得眼冒金星,一时爬不起来,围观的人见状纷纷上前帮忙。林长乐见时机成熟,趁乱窜到叶知秋身后。 林短斤之所以敢招惹叶知秋,依仗的除了巧姑虎头亲娘的身份,就是女子注重名声。 他认定叶知秋是个未出阁的弱女子,必定把名声看得比命重要。为了保住名声,将来好嫁人,十有八、九会拿出银子来封他们的嘴。到时他就可以狮子大开口,狠狠地勒索一笔钱财。 这对他来说,只是最坏的打算。最好的嘛,当然还是要把成家的所有家产都收归囊中。成功的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叶知秋肯抛头露面,到这里来。 只要她出现,以他儿子林长乐的本事,跟她来个“意外的”肌肤之亲不是什么难事。众目睽睽之下,她想赖都赖不掉,这门亲事成了,家产到手指日可待。 起初林长乐不太情愿,嫌叶知秋年纪大,跟康九爷有了首尾,又没什么钱,心心念念想的都是阿福。直到他爹许他日后有了钱,可以休掉叶知秋娶阿福,他才春心荡漾地应了。 此时见叶知秋身后空白,众人的注意力又都在他后娘和妹妹身上,谁也没有留意这边,立刻依计行事。悄悄靠近,张开双臂,纵身扑了上去。 他只想着制作一场香艳的意外,却忘了叶知秋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还有一个佳禾。 佳禾遵从叶知秋的叮嘱,一直盯着林长乐,他的一举一动都没能逃过她的眼睛。眼看他扑到近前,拧身错步,飞起一脚,照准他的腰眼狠狠地踹过去。 这一脚力气不大,却用上了七分巧劲,林长乐被踹翻在地,滚了几滚停住,倒喘半晌,才惨叫出声。 佳禾紧赶几步,一脚踏在他的胸口上,小脸冰寒,柳眉倒竖,“你刚才想对知秋姐做什么?” 林长乐被她一脚踢飞,直吓得屁滚尿流,早把亲爹忘到脑后去了,一迭声地喊着:“女侠饶命,女侠饶命,不关我事,要算账找我爹,都是他让我干的。” 佳禾存心想让林短斤丢丑,脚上加了几分力道,“说,你爹是谁?” 林长乐疼得哀号两声,抖着手指了指林短斤,“他……他是我爹,就是他让我叶小姐名节的……” 听了这话,人群“轰”地一声炸开了。偏在这时,一名男子看到地上有一个荷包十分眼熟,往身上一摸,自己的荷包果然不见了,嚷嚷着奔过来,“我的荷包,那是我的荷包!” 佳禾亲眼所见,那荷包和从林长乐袖子里滚出来的,心神一动,抓住他一边的袖子用力一扯,只听“嗤啦”一声,袖子齐肩脱落。提着抖一抖,便滚出好几个荷包和香囊来…… ——(未完待续) 第275章 好自为之 ps:感谢“。oo悠草汀灵o”童靴的粉红票,鞠躬!!! “呀,那是我的香囊!” “我的荷包!” …… 人群里起了一阵骚动,认出自己失物的人纷纷上前捡拾,其余的人各自往身上摸去,有几个人摸空便喊着丢了东西。 佳禾一不做二不休,把林长乐另外一条袖子也扯了下来,抖出荷包、丝帕并挂坠等物。撕开衣襟,又翻出一锭十两的银子。 荷包和挂坠等物都被人一阵风一样拿走了,遗下几条丝帕和银子无人认领。丝帕是从女子那里顺来的,碍于名声,遗弃不要也就罢了,一锭沉甸甸的银子没人要却是奇怪。 佳禾把银子托在手里,扬声问道:“这是谁的?” “银子不是偷的,那是别人赏给我的。”林长乐急急地道。 佳禾哪里肯信?冷哼道:“胡说八道,哪个脑袋被驴踢了,赏给你这么大一锭银子?” 坐在二楼雅间的男子一口茶水喷出来,面上现出恼色,正要问问随从这小丫头是什么来历,就听林长乐毫无保留地将自己供了出来,“是一位大爷,就在茶楼的雅间里,他把我叫过去打听叶小姐的事……” 男子脸色一变,急忙从窗边缩回头来,骂了句“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便招呼随从,“走。” 叶知秋抬头望去,只看见清茗楼二楼临街的一个窗口有人影一闪而过,定睛看时,却什么都没有了。她不知道是什么人在打听她,心知即便现在过去,人也不在了。便不去做那无用之功。 张弛几个飞掠上了茶楼,推门一看,里面空无一人。只留下桌上一杯微微冒着热气的香茗。跟茶楼伙计询问,都说是一主二仆。主人衣着华丽,来时头戴黑纱斗篷,看不见容貌。 至于是何时离去的,却无一人能说得出来。 行事如此隐秘迅捷,可见那人来头不小。他放心不下,追出茶楼寻了半条街,不见踪影。担心那伙人调虎离山,不敢走得太远。只好转身折回。 林长乐偷东西犯了众怒,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先前偏向林短斤一家的人全部倒戈,站在了叶知秋这边,吵着要将人绑了送去衙门。 林短斤暗恨儿子不争气,贪小便宜坏了大事。眼瞅着大势已去,再无转圜的余地,心里念着大丈夫能屈能伸,“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冲着叶知秋“砰砰”地磕起头来。 “阿秋侄女。阿乐年纪小不懂事,一时糊涂犯了错。他本性不坏的,求你放过他吧。” 巧姑夫唱妇随。拉着林庆欢和林欣悦跪在林短斤身后,“秋丫头,婶子也求你了,就饶了阿乐这一回吧,他以后再也不敢了。” 叶知秋不肯受他们的礼,闪开避到一旁,“他没偷我的东西,我说了不算,你们要求就求大家吧。” 林短斤和巧姑依言转向众人。满场磕头。林长乐也怕坐牢,在佳禾脚底下迭声求饶。“我错了,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各位爷爷奶奶饶了我吧。” 围观的多半都是在坊市打滚的人,谁不知道衙门口就是吞钱无底洞,打一场官司剥一层皮的道理。只是一时气愤,过过嘴瘾罢了,哪个也不是诚心想告官的。 东西已经找回来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见林短斤全家跪地求饶,里子面子都有了,也就各自作罢。 叶知秋使了个眼色,佳禾收回脚来,还不忘对林长乐恶狠狠地挥了挥拳头,“别再让我看见你做坏事,见一次打断你两条腿儿,见两次就让你变人棍!” 十三四岁的女孩儿,俏丽初现,烂漫有余,即便威胁人的时候也带着几分娇憨。加之说话风趣,众人非但不觉可怕,反觉可爱得紧,嘻嘻哈哈地笑成一片。 “不敢了,不敢了。”林长乐一骨碌爬起来,顾不上拿银子,给他求情的家人更是连看都不看一眼,便钻出人群一溜烟地跑远了。 在场的人无不摇头,这对父子真是人间少有。老子虽然无德,还知道护着儿子;儿子却是无可救药,一见事情不好先把老子卖了不说,惹下祸端抛下家人,自己溜之大吉,忒不是东西了! 林短斤和巧姑经历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早就习以为常了,对众人千恩万谢一番,便拉着两个女儿要走。 “慢着。”叶知秋喊住他们。 “你想干什么?”林短斤警惕地瞪着她。 叶知秋淡淡地扫了他一眼,“你不用紧张,我不稀罕你的道歉。不过我告诉你,不追究不等于算了。我先给你记着,如果有下次,老账新账一块儿算。 还有,我叶知秋行得正坐得端,不怕别人造谣生事。不管是谁,想通过败坏我的名声来敲诈勒索,那他是用错方式方法了。我宁愿拼得身败名裂,也不给这种人一个铜板!” 后面这几句话,已不仅仅是针对林短斤一个人了,而是说给在场的所有在场听的。 说完也不看众人的反应,将目光转向巧姑,“婶子,你等一等,虎头有话跟你说。” “虎头也来了?”巧姑的表情有惊无喜。 叶知秋不答话,对马车那边招了招手。二胖会意,掀开车帘。虎头下了马车,大步走过来,在巧姑面前站定,板着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孔,迟迟没有开口。 巧姑只觉他的目光跟两把刀子似的,刮得脸上发烫心里生疼。想起自己方才的所作所为,都被儿子看在眼里听在耳中,羞愧难当,恨不能当场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不出来。 仿佛过了一年那么久,虎头终于说话了,一开口就带出浓浓的愠怒来,“我以为我娘真的回来了,看来是我自作多情。白高兴一场了!” 一个“娘”字让巧姑心酸不已,干涸的眼窝又涌出了泪水,“虎头。娘对不住你……” “你什么也不用说了。”虎头抬手止住她的话茬,“不管你怎样对我。你终究生了我,也养过我几年,这份恩情我必须报答。 我用自己的私房钱在呈南府府城置了一间铺面,是写在你名下的。不能转卖、转让、抵押或典当,只能自用或者租赁。如果你不在人世或是离开呈南府超过一个月,铺子就会被立刻收回。 呈南府有我姐姐的朋友,你的情况我随时都能知道!” 这话表面是对巧姑说的,实际上实在警告林短斤。林短斤脑筋油滑。当然听得出来,虎头这是防着他为了霸占铺子谋害巧姑呢。 铺子跟巧姑是共存亡的,这就相当于把一块肥肉悬在他的嘴边,线则握在巧姑的手里。他要想吃肉,就要巴着她,供着她,祈祷她能活上千年万年,以便他的子孙后代都能跟着吃肉。 如此一来,他们一家就被这间铺子牢牢地拴在呈南府,再也不能到清阳府来捞成家的油水了。 好个奸诈的小子! 不对。这小子才十四,应该没有那么多心眼,一定是那个姓叶的妞娃子出的主意。真是阴险狠毒。话又说回来,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再想从成家榨出一文钱都难,有个铺子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强。 不管怎么说,这一趟还是赚了! 虎头不知道话间语隙,林短斤的肚肠就绕了一十八个弯,从袖袋里拿出两张纸来,递给巧姑,“这是铺子的房契和地契。你收好。你要是不会做生意,可以赁给别人。得来的钱。只要不挥霍,四五口人花用绰绰有余。” 语气微顿。又道,“你已经改嫁了,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孩子,不再是我们成家的人。我看在你生养过我的份儿上,劝你一句:不要被人摆布,做那些于法礼不合的事,我已经对你失望两次了,不想再有第三次。” “哎,哎,我记住了。”巧姑的声音连同握着房契地契的手一同颤抖着。 虎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该说的话我已经说完了,你好自为之!” 语毕双腿一弯,跪在地上给她磕了三个头,起身而去。 看着儿子绝然离去的背影,巧姑泪如雨下,泣不成声地喊着他的名字,“虎头,儿子……” 虎头充耳不闻,加快脚步,头也不回地上了马车。 叶知秋暗暗摇头,这孩子真是粗心大意,清阳府到呈南府路途遥远,难道让他们一家子揣着房契地契要饭回去吗?幸好她早有准备。 从挎包里取出一个装了碎银子的荷包,连同佳禾从林长乐身上翻出来的十两,一柄递到巧姑的手里,“婶子,这些银子你拿着当路费吧。” 巧姑捧着银子,又感激又惭愧,“秋丫头,你替我养大了虎头,我还那样对你,我……” “婶子,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叶知秋微笑地拍了拍她的手,“只要你以后在做事之前,多替虎头想想就行。” “哎,知道了。”巧姑忙不迭地点头。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叶知秋跟她再无多余的话可讲,便招呼佳禾离去。 两人刚一转身,林短斤就急不可耐地将巧姑手里的东西尽数抢了过去。先看房契地契,见铺子的位置在府城最繁华的地段,不由喜上眉梢。 再掂一掂荷包,感觉里面只有约莫十两的散碎银子,喜色减了三分,嘀咕道:“就给十两,真是小气!” 围观的人还没散尽,有听见这话的嗤之以鼻。没听见的,看他的神情举动也深感不屑。不耐烦再看这家人的嘴脸,指指点点,议论着散开了。 叶知秋带着佳禾上了马车,见虎头别着头不看她,忍不住笑了,“怎么了,还因为我打你那一巴掌生气呢?” ——(未完待续) 第276章 我是替九哥跑腿来的! 被叶知秋说中了心事,虎头的表情有些不自然,飞快地觑了佳禾一眼,“我哪有生气?” 叶知秋将他的小动作看在眼里,知道他爱面子,怕佳禾说他小心眼儿,看不起他,便按下这个话题不谈,“别住学堂了,跟我回家吧。爷爷病了,一直念叨你呢!” “我不回去。”虎头仍旧不看她,闷声闷气地道,“在学堂住着挺好的。” 叶知秋蹙了蹙眉,没再言语。 马车进了村子,在学堂门口停下。正赶上添香带着女学的学生去菜棚上实践课,佳禾跳下马车,加入队伍,跟她的同窗们一路叽叽喳喳地走远了。 “姐姐,我回学堂了。”虎头打了声招呼要走。 “你等一下。”叶知秋喊住他,“跟我谈谈。” 虎头不太情愿,“姐姐,我还要上课呢……” “缺席一次两次耽误不了你的前程。”叶知秋语气变得强硬起来,“你跟我过来。” 虎头不敢违逆她的意思,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来到学堂后面的一片空地,停住脚步。 “说吧,你这别扭究竟要闹到什么时候?”叶知秋神色严肃地盯着他。 虎头目光游移,“我没闹别扭……” “没闹别扭?”叶知秋冷哼一声,“那你为什么搬到学堂去住?要么去别人家蹭饭,要么去外面下馆子,就是不回家,你这是冲谁耍脾气呢? 冲爷爷?爷爷自作主张给你定亲是他不对,他现在已经知道错了,你还想怎么样?让他老人家给你磕头谢罪吗?” 虎头声音小小地嘀咕。“我哪儿敢啊?” “你说什么?”叶知秋声音陡然提高,“大声点儿,再说一遍!” 虎头缩了缩肩头,遮掩道:“我说我不是冲爷爷……” “那你就是冲我了?”他当面撒谎,让叶知秋愈发火光了。“被我打了一巴掌,你觉得伤自尊了? 就你有自尊,爷爷没有自尊吗? 你五岁那年,爷爷眼睛坏了,不能种地,不能打猎捕鱼。只能挨家挨户去讨粮。他这么做是因为没有自尊吗?不是,他是为了你能喝上一口粥,把自尊踩在自己脚底下了。 有好几次他都跟我说,那时候要是没有你,他宁可饿死。也不会去跟村里的人讨饭。 你是爷爷的命根子,他为了你什么都可以舍弃。哪怕你想要他的心,他都能立刻挖出来给你。你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老糊涂,埋怨他没有能力拉扯你长大。 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虎头被她一番话说得红了眼圈,低头盯着脚尖不言语。 “都说夫妻可以共患难,却不能同富贵,这话同样适用于一家人。 没钱的时候,为了吃饱穿暖。所有人的心往一块儿想,劲儿一块儿使;一旦有了钱,衣食无忧。乱七八糟的想法就多了,矛盾也就来了。 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你埋怨我,我记恨你。又都觉得没有你我照样能活得很好,谁都不肯低头让步,隔阂一天比一天深。到最后。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了。 钱花光了可以再赚。亲人要是没了,那就永远都找不回来了。你拥有一百座金山。又有什么意思?我不希望我们家变成这种不能‘同富贵’的人家,我更不希望你将来变成一个只剩下钱的穷人。 在外人面前,你怎么自尊,怎么好面子,怎么耍脾气,怎么端架子都行。在自己家人面前,你趁早把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给我收起来,否则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弟弟。” 叶知秋一口气说了一大段,火气方见消减。停下来做了个深呼吸,语气平和下来,“你好好想想吧,想好了就回去,我和爷爷在家等着你!” 说完不等他应声,便擦着他身边离去了。 虎头默默地立了半晌,也转身回了学堂。下学之后,便收拾好铺盖书箱,搬回家里去了。 成老爹看到孙子,病登时好了一半儿。胃口大开,晚饭喝了一大碗白粥。 吃过饭,祖孙两个在房里说贴心话。叶知秋收拾完碗筷,便和几个女孩子凑在一起做针线聊天。 添香和小蝶都是女红好手,嘴里说着话,手上的活分毫不耽搁,做得又快又好。叶知秋和阿福不擅长针黹,只是旁观聊天罢了。 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到了二更天。三个年纪小的散开,各自回房休息。 叶知秋到成老爹房里看了看,见老爷子一脸祥和地睡着了,帮他熄了灯,轻轻地退出门来。前脚回到自己房间,张弛后脚便找来了。 看他表情严峻,便猜到了他的来意,“张大哥,你是为了清茗楼雅间里的人来的吧?” “是。”她问得直接,张弛答得了当,“我去查过了,那个人十有八、九是从京城来的。” 叶知秋心头一跳,脱口问道:“是谁?” 张弛明白她的心思,“不是王爷的人,具体是谁我也不知道。不过能在那么短的时间消失无踪,让我无从追查的,一定来头不小。” 叶知秋眸色微沉,她也知道不太可能是凤康。虽说这几年她跟京城那边几乎没有联系,然而以沈长浩的本事,想必早就把她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了。 凤康想知道她的情况,只需动动嘴皮子就行了,何必派人来打听? 可是除了凤康,京城里还有谁知道她的存在,并且对她感兴趣呢? 张弛的疑惑比她更甚,因而更加警惕,“洛侍卫去了京城,至今音信全无,又有京城口音的人暗中探听你的消息,可见事情非同寻常。 叶姑娘,王爷把你的安危交托给我。我不能辜负王爷的信任。学堂那边我不去了,我必须贴身保护你!” 叶知秋略一沉吟,便点头同意了,“好吧,就说你要回乡探亲。从巡护队找一个拳脚功夫好的人暂时代替你吧,等风声过去了再说。” 她并不觉得那个人对她有什么恶意,否则白天在坊市就直接对她下手了。不管那个人目的何在,鬼鬼祟祟地不肯露面,实在称不上君子,小心一点儿总是没错的。 两人商定。第二天张弛便依照叶知秋所说,以回乡探亲为由,“离开”农场,转入暗中,随身保护她。阿福也派出十几个身手不错的伙计。在坊市打探,着重留意有京城口音的人。 接连调查了三天,都一无所获。谁知第四天下午,他们要找的人却主动送上门来了。 叶知秋接到巡护队的消息,说有一个人自称是她京城的朋友,要求跟她见面。她急忙放下手里的活计,骑马赶到村口。 等在那里一共有三个人,都骑着高头大马。两个青灰色劲装打扮的人。一左一右护着一名身着华服的男子。看身形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头上戴了一顶黑纱斗篷,垂到胸口。遮住整个面部。 叶知秋感觉那人的身形有几分眼熟,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只好发问,“你是哪位?” 那人伸手撩起纱帐,将一张俊逸的面孔展现无遗。浓眉凤眼,悬鼻薄唇。朗声一笑。露出两排光洁整齐的牙齿,“叶姑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这几天。叶知秋不止一次地猜测暗中打听她的人是谁。她怎么都没有想到,竟会是凤况。 看着那张与凤康有六分相似的脸。她的心神有些恍惚。只是一瞬,便清醒过来。 他跟凤康是最亲近的手足兄弟,一定知道凤康现在的情况。她很想立刻问个明白,可他身份显贵,这里又人多眼杂,不是说话的地方。极力克制,才把涌到嘴边的问题吞了回去。 掉转马头,“请随我进去说话吧。” “好啊,我也很想见识见识叶姑娘的庄子。”凤况扬眉一笑,索性将斗篷摘了,随手扔给一名随从。打马赶上叶知秋,和她并骑而行。 叶知秋急着询问凤康的事情,恨不能把马骑得飞起来。 凤况就像有意跟她作对一样,时不时停下来观望,好奇地问这问那。她不好催促,只好时不时停下来等他,耐着性子给他解答。两三里地的路,走走停停,足足用去了两刻钟。 她不想惊扰在家养病的成老爹,将凤况带到餐厅落座上了茶,便要跪下见礼。 “叶姑娘快别多礼。”凤况拦住她,“我到你这里来是客,理应客随主便,那些繁琐的礼节就免了把。你平日里怎样待待九哥,就怎样待我好了。” 他毕竟不是凤康,不好太过随便。叶知秋两下一折中,对他端端正正地道了个万福。 凤况含笑受了,招呼她道:“叶姑娘也坐吧。” 与第一次见面相比,他的形象变化不大。依然开朗洒脱,肆意张扬,像一条奔腾的河流。只有眼底深处,偶尔会闪过几缕剑锋般冷厉的光芒。 对这个在皇权争斗之中崭露头角的人,叶知秋有一种本能的防备,不愿全盘接受他的和善,微笑地道:“不敢,我还是站着回话吧。” 凤况并不多让,端起茶碗小口啜饮。目光越过茶碗上方,在她脸上扫掠着,“叶姑娘不想问问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吗?” “我很想问。”叶知秋如实回答,“不过我知道,王爷若是想说,即便我不问您也会说。王爷若是不想说,我问了您也不会说。与其多嘴扰了王爷的茶兴,不如静待赐教。” 凤况哈哈大笑,“叶姑娘果然有趣!” “王爷谬赞了。”叶知秋不动声色。 凤况凝了她一眼,笑声蓦然止住,“我是替九哥跑腿来的!” ——(未完待续) 第277章 成亲! 叶知秋心脏猛地跳了两下,想问问凤康让他来做什么,话到嘴边又止住了,因为她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探究和戏谑的成分。 凤况没能从她那里看到预期的反应,有些兴味索然。小小地啜了一口茶,放下茶盏,脸上重新挂了笑容,“九哥奉命出使番国,一去就是四年多。 这四年间音讯全无,京城之中很多人,包括我,都在猜测,他是不是已经遭遇不幸了,我想叶姑娘也没少为他牵肠挂肚吧?” 他突然转了话题,让叶知秋摸不透用意,只拿场面话来说,“雪亲王吉人自有天相,我相信他会平安归来的。” 凤况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归来倒是归来了,是否平安就说不准了!” “他怎么了?”叶知秋急忙问道。 凤况目光在她脸上扫了几扫,突然放声大笑,“我还以为不管我说什么,叶姑娘都能面不改色呢,原来也有关心则乱的时候。” 叶知秋听他这话的意思,是在戏弄她,心下着恼,暗骂了一句“混蛋”,面上却不好表现出来,淡淡地道:“王爷真是幽默!” “抱歉,抱歉,我这个人向来没什么正形。”凤况敛住笑声,脸上的笑意却不见消减,“叶姑娘,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王爷请问。”叶知秋倾耳以待。 凤况看着她的眼睛,“你一直没有成亲,可是在等九哥?” 想让他直白他非要拐弯抹角,不想让他直白他却露骨得很。偏偏满面笑容,看不出意图何在。叶知秋不是扭捏没见识的女子。可也有点儿招架不住他这种跳跃加拧巴的聊天方式。 斟酌片刻,反问道:“王爷问这个问题,是以定亲王的身份呢,还是以凤康弟弟的身份?” 凤况扬起眉毛,“这两者有区别吗?” “有。”叶知秋迎着他的视线。认真地道,“王爷若是以定亲王的身份问我,是站在皇家的立场。我说‘是’显得轻浮,说‘不是’显得虚伪,只能说含糊其辞说‘不敢’。 王爷若以凤康弟弟的身份问我,是站在自己的立场。我说‘是’或者‘不是’都不准确。只能说‘不知道’。” 凤况被她勾起了好奇心,“你的心你应该最清楚才对,为什么‘不知道’呢?” “因为我没有见到他。”叶知秋笑了一笑,“感情是两个人的事,不是我一个人清楚就可以的。只有见到他。我才知道我等的是他,还是他的一个答案。” “原来如此。”凤况坐直了身子,同时正起神色,“叶姑娘等的恐怕是答案。” 叶知秋怔了一下,“我不明白王爷的意思。” “其实我刚才的话也不算玩笑,九哥此次回来并不平安。”凤况把手按在胸口,轻轻地拍了两下,“我是说这里。九哥的心,已经不是原来的那颗心了。” 叶知秋心头一沉,“请王爷明示。” 凤况故意卖关子。不疾不徐地喝了两口茶,又笑着问道:“叶姑娘可知道九哥让我来做什么?” 吊足了她的胃口,才慢慢地伸出一个手指,“九哥让我来替他办的第一件事,带一封信给叶姑娘。” 不等吩咐,立在他身后的随从便从身上掏出一封信。走上前来,双手呈给叶知秋。 薄薄的一封信。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信封上什么都没有写。除去封蜡。从里面抽出一张折成长条的信纸,展开来,上面只写了三个字:对不起。 叶知秋唯恐自己看漏了,将那张纸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除了“对不起”,连一个墨点都没有。她盯着那三个字,一横一竖,一撇一捺,用目光细细临摹。 没错,这的确是凤康的笔迹! 她感觉自己的心一点一点地滑向深谷,抬眼看着凤况,“他这是什么意思?” 凤况不回答她的问题,伸出第二根手指,“九哥让我替他办的第二件事,接莎娜姑娘回京……”停顿一瞬,又加了两个字,“成亲!” 饶是早有心理准备,听到这句话,叶知秋还是如遭雷击。只觉眼前发黑,天旋地转,周围的一切刹那间离她远去。 “叶姑娘,叶姑娘……” 她听见有人在喊她,努力了几次,才将溃散的思绪凝聚起来。 “他为什么不来?”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出奇平静,没有一丝波澜。胸口却如同压了一块千斤巨石,每说一个字,那堵闷疼痛的感觉就加剧一分。 “他说自己负心在先,没有颜面来见叶姑娘。” “他为什么让你来?为什么不让沈公子或者洗墨来?” “九哥出使番国,立下大功,让许多人眼红嫉妒。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耳目之下,他身边的沈瀚之和洗墨,也不得自由行动。 我是九哥信任的人,与叶姑娘相识,而且封地与清阳府相邻,出京不会引人注意。只有我来,方能避免给叶姑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只有我能把莎娜姑娘安全地带回京城。” …… 接下来又问了些什么,凤况都回答了些什么,凤况和他的随从是什么时候走的,自己又是怎样走回房间的,叶知秋统统都不记得了。 她的心很乱,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什么都不想去想,只是紧紧地捏着那张信纸,呆呆地坐在椅子上。 阿福回到村里,听说有几个京城口音的人来找叶知秋,其中一个人长得很像康九爷,觉出事情不对。一路疾奔回到成家,推开房门,见她白着一张脸,失魂落魄地坐在那里,整个人没有半点儿生气。吓坏了。 “知秋姐姐,你怎么了?你跟我说句话,我胆儿小,你可别吓我啊!” 抓住她的肩头又晃又喊,好半天。才见她散乱的目光有了焦距。 “知秋姐姐?”阿福又试探地叫了两声,“知秋姐姐,你没事儿吧?” 叶知秋看了她一眼,将手里的信纸默默地递了过来。 阿福见上面写了“对不起”三个字,结合她的样子一想,便明白了五六分。“知秋姐姐,这是康九爷写给你的信?” “嗯。”叶知秋轻轻地点了点头,把凤况来找她,凤康让他带信,以及接莎娜回京成亲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阿福,我不信,十一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 她麻木了许久的大脑开始运转,渐渐恢复了思考的能力,一个又一个的疑问接连浮出脑海。 十一几天前就来了,如果只是送信接莎娜,为什么不直接进村找她?却要躲在暗处,迟迟不肯露面?如果她已经被凤康“抛弃”了。他还有必要探听她的消息吗? 那封信也很奇怪,笔迹虽然是凤康的,可是没有称谓。没有落款。信封上也干干净净的,没有写收信人的名字。且不说信是不是写给她的,单单“对不起”三个字就有许多不同的含义。 莎娜说过,她爹临终的时候把她托付给了凤康,凤康并没有接纳她。难不成在一起四年,日久生情了?可莎娜提起凤康的表情很自然。完全看不出对他男女之情。 是她看走眼了,还是莎娜掩饰得太好了? 说到底。奇怪的还是凤康。一个人再怎么变,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行为模式都不会彻底颠覆,总会保留一些原有的习惯。可自从回京,他做的所有事都让她感觉陌生,完全不像他所为。 虽然说不上来,可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很不对劲! “阿福,我不能在这里等了,我要去京城。”她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扬声喊道,“张大哥……” 平日里只要喊一声,隐在暗中的侍卫就会立刻现身。这次却一反常态,接连喊了五六声,张弛都没有出现。这让她心里愈发慌乱了,一把抓住阿福的胳膊,“阿福,你去安排一下,我要马上进京。” “知秋姐姐,你先坐下。”阿福将她按回椅子上,好言劝说,“我也不相信康九爷是那种始乱终弃的人,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 京城有咱们的铺子咱们的人,你进去倒是容易,可不一定能见到康九爷。 那个十一皇子说的话也许不全是真的,不过他说康九爷被人盯着应该不假。你想想,如果康九爷能自主行动,他还用得着让他弟弟来替他办事吗? 现在情况不明,你冒冒失失地去了,遇到危险怎么办? 再说十一皇子还没走呢,万一真是他撒谎骗了你,他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去京城吗?咱们现在的确比以前财大势大,可再大也大不过皇家。 你要是被他给抓了,我上哪儿捞你去啊?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不能乱了阵脚,要以不变应万变!” 叶知秋被她一番话说得冷静了不少,“是啊,不能自乱阵脚。对了,十一说明天一早来接莎娜。阿福,你先叫人把莎娜找回来,给她准备回京的行装。 派几个可靠的人去京城,尽可能地联系凤康和他身边的人,实在联系不上,就仔细打听雪亲王府的消息。不管多么小多么不起眼的事情,只要是跟他府上有关的,都传回来。一天一次,费用我来出。 另外……” 正说着,门被“砰”地一声推开了。两人循声望去,就见张弛一脸血迹,遍体鳞伤地闯了进来…… ——(未完待续) 第278章 公开招亲! 两人齐齐变了脸色,叶知秋一边抢上来搀他,一边吩咐阿福,“快叫人请苏木过来。” “不必了。”张弛拦住她,“都是皮外伤,没大碍的。我身上有伤药,涂一涂就好了,不要声张。” 他是在刀刃剑尖上行走的人,受伤无数,已经相当于半个大夫了。他说没有大碍,就一定不要紧。叶知秋也不勉强他,让阿福打来一盆清水,帮他清理伤口。 “张大哥,你这是被谁打了?”阿福按捺不住好奇之心,打听道。 张弛的武功她是见识过的,几丈高的树踩着树干两三下就上去了,很难想象谁能把他这么厉害的人打成这样。 “是十一殿下的人。”张弛并不隐瞒,用最简练的语言将事情的经过跟她们讲了。 叶知秋和凤况在餐厅说的话他都听见了,他不相信凤康会抛下叶知秋娶那个叫莎娜的姑娘。于是追出农场,拦住凤况的马驾,求问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凤况起初不屑于同他说话,经不住他再三恳求,才说自己是依照凤康的意愿行事,并没有隐情。他不相信,斗胆问起京城的情形,惹恼了凤况的随从,动起手来。 他有犯驾之过,自是不能还手。好在那两名随从知道他是凤康身边的侍卫,不敢下手太重,只让他吃了些皮肉之苦。 “叶姑娘,你要相信,王爷绝不是那种背信弃义的人,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他眼神恳切地看着叶知秋,“请你准我回京一探究竟。” 叶知秋默然半晌。才缓缓地开了口,“张大哥,虽然这几年你一直留在我这里,可你始终是凤康的人。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你想走是你的自由。我无权干涉。 谢谢你保护我这么久,你多多保重,一切小心。” “多谢叶姑娘,我会的。”张弛站起身来,向她深深一揖,“我回去收拾一下。今天夜里就走。回京之后,不管探听到什么消息,我都会想办法通知叶姑娘的。” “好。”叶知秋点了点头,送他出门。 阿福满脸都是担忧的神情,“知秋姐姐。洛大哥已经一去无踪了,你又把张大哥放走了,这合适吗?” “没什么不合适的。”叶知秋表情和语调都淡淡的,“如果我连他都留不住,留他身边的人有什么用?随他们去吧。” 不管多么理智的女人,碰上自身的感情问题都无法像旁观者一样冷静客观。阿福知道她心里不好受,在事情没有搞明白之前,说什么都没用。这种时候。让她自己待着会更好。 便不多言,退出门来,去安排她吩咐下来的事情。 莎娜这几天对打猎很是痴迷。一天到晚在山里转悠。巡护队的人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追赶一头狍子。头发跑散了,衣服被树枝刮破了,靴子也坏了一只。 听说凤康派人来了,衣服都顾不上换,就兴冲冲地跑来找叶知秋。“叶姐姐,康哥真的要接我到他家去玩儿吗?” 叶知秋对莎娜一直心存猜疑。可在今天之前,并没有把这个疯疯癫癫的小丫头当成一回事。然而此时此刻。看着她像正午阳光照耀下的大海一般熠熠闪亮的眸子,散发着健康红晕的脸庞,还有浑身上下抵挡不住的朝气,心里竟生出丝丝缕缕地嫉妒。 嫉妒她这四年多来,一直陪在凤康身边,和他看尽异国风景;嫉妒她每天都能看到他的音容笑貌,与他同欢乐,共忧愁;嫉妒她将又一次伴他左右,而自己只能苦苦守候;更嫉妒她很有可能成为和他一辈子相守的那个人。 嫉妒的人如蛇噬心,被嫉妒的人却浑然不觉,依旧笑靥如花,亲亲热热地喊着“叶姐姐”。 “对,明天一早就走,要不了多久,你就能见到他了。” 这不是她的错,自己没有理由嫉妒她,这一点叶知秋比谁都清楚,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开口,便带出了明显的冷意。 莎娜也感觉到了,疑惑地眨着眼睛,“叶姐姐,你怎么不高兴了?” 叶知秋想说“我没有不高兴”,话到嘴边又觉这样掩饰令人反感,干脆挑明了,“我心情不好,麻烦你暂时不要跟我说话,有什么事就去找阿福吧。” 看着她冷冰冰地出门而去,莎娜表情怔怔的。站了半晌,轻轻地拉了拉阿福的衣袖,“阿福,我是不是哪里得罪叶姐姐了?” “不是你,得罪她的另有其人,你不用在意。”阿福冲她安抚地笑了笑,便将话题转开去,“我给你准备了一些路上的东西,有吃的,有用的,你跟我去看看吧。要是还缺什么,我再给你添置。” “好啊,去看,去看。”莎娜来了精神,高高兴兴地跟她走了。 叶知秋整晚都没有睡,看着那张写有“对不起”三个字的信纸,不断地回想凤况说过的话。质疑,推翻,假设,再质疑,再推翻,再假设,反反复复,不厌其烦。 张弛是半夜走的,走时在门外道了一声别,没有惊动除她之外的任何人。 她不知道张弛这一去,会不会跟洛晓雁一样,再无音讯。只觉夜晚变得更加黑暗更加漫长,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如此煎熬,空虚,孤寂。 就在她以为自己会在这无穷无尽的黑夜之中叶落花枯的时候,天终于开始放亮了。晨曦透过窗户,落在她因为紧握信纸而发白的指节上,那一瞬间,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呼吸,甚至能感觉到血液在血管之中流动。 她自嘲地弯起唇角,她曾经当着许多人的面说过,她永远不会为一个男人患得患失,折磨自己。现在才知道。她太自以为是了。 原来,她远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洒脱! 即便患得患失,即便没有那么洒脱,她还是不愿被一个目前还无法确定是她的男人的男人左右自己的生活。一如既往地起床,慢跑。打理花园,做早饭,吃早饭。 送虎头出门去学堂,给成老爹熬了汤药,看着他喝下去。 今天阿福没有出门,没事找事地在她跟前转悠。一会儿拿了过去的旧账向她讨教。一会儿又说想再开几家铺子,要跟她商量地点和资金问题,片刻不让她得闲。 莎娜早早就准备好了,舍了那身五颜六色的衣服,换上最初来农场时的装扮。在大门外翘首等待。 辰时过半,凤况准时到了。跟莎娜相互作了介绍,将她请上马车,便来跟叶知秋告别,“叶姑娘,时辰不早,我们也该出发了,就不多打扰了。你多保重!” “十一爷慢走。”叶知秋福身恭送。 “叶姐姐,我走了。”莎娜在车里笑着挥手,“我会和康哥一起来看你的。” 她的无心之言。让叶知秋胸口发堵,强自微笑道:“再见。” 凤况将她的神情看在眼里,心中冷笑一声,翻身上马,吩咐道:“走。” “是。”随从齐声答应,各自发动车马。 凤况驱马向前走了几步。又停住了,回过头来。扬眉笑道:“叶姑娘,送你一句忠告:女子还是安分守己的好。早些嫁人吧!” 这话是笑着说的,叶知秋却从中听出了轻蔑和警告的意味,眸色一分一分地冷了下去,“十一的好意我心领了,我的亲事我会看着办的,不劳十一爷费心!” “那就好。”凤况长声一笑,挥鞭打马,绝尘而去。 阿福气得脸色通红,回到房里立刻发作,“是皇子了不起啊?皇子就能随便对人指手画脚吗?” 叶知秋倒是心平气和,“不怪人家那么说,我是农女,他是王爷,在绝大多数世人的眼里,我就是高攀!” “那是他们有眼无珠,知秋姐姐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没有?配他康九爷还不是绰绰有余?捡了便宜当吃亏,他脑袋被驴踢了吧?” 阿福怒气未消,说起胡话来,“天底下又不止康九爷一个男人,知秋姐姐,你干脆嫁给别人得了。 只要你点头,我出去喊一嗓子,想娶你的好男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你使劲儿挑!” 叶知秋无心玩笑,在她肩上按了按,“还是先把事情弄清楚吧,我不想一时冲动,将来后悔。” 阿福只是说气话罢了,哪能真让她嫁给别人?回房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把京城那边能动用的关系都动用了,去打探雪亲王府的消息。 从清阳府到京城,一个来回最快也要六天。消息一个接一个地传回来,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无非是雪亲王府大门紧闭,谢绝访客,内外守备森严,很难探知府中的情形。 到第十日,传回来的信中提到定亲王凤况巡视封地返回京城,去雪亲王府拜访过一次。三天之后,便传来一个爆炸性的消息:雪亲王即将大婚,新娘是从番国带回来的一名神秘女子,婚期定在半月之后,也就是秋元节那天! “这怎么可能呢?”阿福死死地盯着手中的信,恨不能把那张纸看穿,“会不会是他们搞错了?” 叶知秋心中也是惊涛骇浪,这些日子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京城送来的消息。每一次接过阿福递给她的信,她都希望上面写着“搞错了”:凤康不会跟莎娜成亲,是十一误会误传了。 如今她终于等到了这三个字,搞错的却是她! 阿福见她两眼发直,面无血色,赶忙抱住她,“知秋姐姐,一定是他们弄错了,我让他们重新打听……” “不用了。”叶知秋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阿福,我要公开招亲!” ——(未完待续) 第279章 轰动四方 “招亲?!”阿福一惊之下松开了她,“知秋姐姐,你这是在赌气吧?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你千万不能冲动啊!” “阿福,我没有赌气,也不是冲动。”叶知秋看着她,认真地道,“现在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阿福不明白她的意思,“什么叫只有这一个办法?” 叶知秋指了指旁边的座位,示意她坐下,“你托了那么多关系,派出去那么多人,都没能跟凤康或是他身边的人接触上。张大哥跟洛大哥一样,也是一去就没了消息。 会发生这样的事,我能想到的只有两个原因:一,他真的变心了,打算跟我绝断;二,他跟我一样,被人欺瞒了。 他身在皇家,如果有人存心阻挠,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想打听他的事情千难万难。他就不一样了,他经营多年,势力遍布各个阶层,任何人都不能将他完全掌控于股掌之间。 只要他对我还有心,只要我的消息够劲爆,足以引起大家的注意,总有办法传到他的耳朵里。” 阿福恍然大悟,“你是想用招亲的消息把康九爷引出来?” “嗯。”叶知秋点了点头,“我不知道他出于哪种原因不跟我正面联系,但是他马上就要成亲了,我不能什么都不做,稀里糊涂地接受这个结果。 我已经想好了,招亲的日期就选在秋元节后的第三天!” 阿福皱了眉头,“这行得通吗?万一康九爷来不了怎么办?” “他要是还在乎我,就一定会来。如果他不来,也不给我一个确切的消息。我只能认为他变心了。” “万一他没有及时得到消息,不能按时赶过来呢?知秋姐姐,咱们把时间再往后挪几日吧。” “不用了。”叶知秋态度很坚决,“从京城到清阳府,紧着些。三天的时间就能到。如果真如你所说,他没能及时接到消息,那么秋元节那天他也一定成亲了。 他是皇子,成亲定有皇命,而且莎娜的爹对他有恩,木已成舟。他不可能休掉莎娜另娶。我更不会委屈自己嫁给他做妾,我们缘分只能到此为止了。 招亲的时间就定在那一天,不能再推迟了。” 阿福依然觉得这样不妥,“公开招亲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呢。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厉害。万一康九爷一时半刻没能赶到,却有人符合你的招亲条件,你不得不选。一旦选了,不嫁都不行……” “那我就嫁。” “啊?!”阿福惊得张大了眼睛,“知秋姐姐,你不是开玩笑吧?你真打算嫁给别人啊?” 叶知秋淡淡地笑了一下,“为什么不嫁?我等他的时间已经够长了,难道还要为他守一辈子吗?” 韶华易逝。青春短暂,一个女子有几个四年可以用来等待?人家都要成亲了,她干嘛要剃头挑子一头热?苦等给他死了原配。然后去做填房吗? 这种痴情法儿,她两辈子都学不来。早一点儿了断,早一点儿解脱。就像阿福说的,天底下又不止他凤康一个好男人。 阿福有些急了,“可是,可是……你不是说不会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吗?” “能符合我的招亲条件的男人一定差不了。可以先成亲,再慢慢培养感情。”叶知秋说着起身。走到书桌前,铺开宣纸。思考片刻,便提笔飞快地写了起来。 刷刷点点,很快就写成了一张“招亲启示”。检查两遍,略作添改,交给阿福,“拿去誊抄千份,派人到清阳府各县张贴。” 阿福接过来快速看了一遍,见招亲条件甚是严苛。按照这些条款挑选出来的,未必能比得上康九爷,不过一定是出类拔萃的男子。看样子引不来康九爷,她真的打算择人另嫁了。 有心再劝几句,却不知该如何张口。看她的样子,分明是铁了心的,除非康九爷立刻出现在她面前,否则谁劝都没用。便不多说,拿了告示出门来,找了几个可靠的人拿去誊抄张贴。 回房写了一封信,打算送去京城。仔细想了想,又觉不妥当,晃亮火折子,将信烧掉。从梳妆盒底层取出一块牌子来,放在手里掂量着。 这牌子通体幽黑润亮,椭圆形,一面光滑如镜,一面凹凸不平。正中刻有一个古体的“云”字,周围雕着繁复的花纹。正是六年前,叶知秋被王老刁陷害入狱之后,沈长浩送给她的那块黑玉牌。 沈长浩曾经说过,除了皇宫,这牌子可以让她在华楚国通行无阻。叮嘱她不要轻易在人前展露,只有叶知秋遇到性命攸关的麻烦,才可以拿着它去找康九爷。 这些话她一直牢牢地记在心中,将这牌子当作叶知秋的性命来保管,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讲起过。她知道现在不是动用这牌子的合适时机,可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两个有情人阴差阳错地变为陌路。 也许结果未必能如她所愿,但至少要试一试。如果他们的缘分真的尽了,恐怕日后也没有用到这牌子的机会了。 打定主意,便来找叶知秋,“知秋姐姐,我要进京。” 叶知秋正在拟写招亲细则和流程,闻言停笔,抬头看了她一眼,“这世上传得最快的就是消息,用不了几天,京城里的人就会听说,清阳府有一个嫁不出去的农家老姑娘,要大张旗鼓地招亲,你根本不用特地跑一趟。” “知秋姐姐,你也太小看我了吧?”阿福不乐意地撅起嘴巴,“我去传消息,跟直接拉你到京城招亲有什么区别? 万一打草惊蛇,招来什么人从中作梗。非但引不出康九爷,还会惹来大麻烦,你以为这些我会想不到吗? 你放心,我不是去传消息的,我有别的事情要办!” “你有什么事情要办?”叶知秋眼带审视地打量着她。“是不是跟我有关?” 阿福跟沈长浩有约在先,不能跟她说实话,也无法对她说谎,“我不能说。” 叶知秋盯着她看了半晌,“连我都不能说?” “不、能、说。”阿福摇着头一字一顿地道,见她蹙了眉头。晃着她的胳膊撒娇,“知秋姐姐,你就别问了,反正我不会做坏事就是了。 我都在外面跑了这么多年生意了,你还不相信我的能力和分寸吗?我跟你保证。我这次去京城,绝对不会做任何一件对你对我对康九爷不利的事。 不管这事儿能不能办成,你招亲那天之前我都会赶回来。” 叶知秋瞪了她一眼,“你少哄我,你不会骑马,坐车日夜兼程,光路上也要用去十天,你还要办事……” “我坐船。”阿福忙打断她。“走水路比旱路近很多,还不用中途换马休息,一来一回半个月轻松得很。”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好吧,你愿意去就去吧。不过你要答应我,千万不要为了我做危险的事。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我和他就提前结束了!” 阿福重重点头,“我知道,我一定会小心的。” 时间紧迫。她不敢多作耽搁。跟龚阳密议了半个多时辰,将招亲的事宜全权交给他之后。便启程赶往翼京。 当天吃晚饭的时候,叶知秋便把自己要招亲的事情跟成老爹和虎头说了。她突然打算成亲。让祖孙二人有些吃惊,更多的则是欣喜。 尤其成老爹,早就盼着她成亲生娃,好抱重外孙了。只是对她公开招亲的举动有些顾虑,唯恐她抛头露面,被人说闲话。 虎头却是满不在乎,“姐姐嫁人,当然要挑最好的。谁敢说闲话,我第一教训他!” 消息很快在秋叶村内外传播开来,人们兴致盎然,纷纷向熟人打听内情。元妈得知此事,立刻带着云罗来到秋叶村,当面询问情况。从叶知秋口中得知凤康即将成亲,以及她招亲的真正用意,便决定留下来助她一臂之力。 远在外地的多寿、葫芦等人,接到龚阳的亲笔信,也先后赶了回来。 华楚国当今的皇帝自登基以来,一直鼓励商贸农耕,也很注重对外交流。每隔几年,就会派出使节团出使番国,互通有无。因此与中原的其他国家相比,华楚国的民风相对开放。 女子公开招亲的事情时有发生,不算什么新鲜事。不过招亲的一般都是城中的大户人家,家中无子,只有女儿,想招赘一个女婿来继承香火。招亲的范围也很小,仅限于居住之地罢了。 像叶知秋这样,在清阳府统辖之下的所有城镇张贴告示的,百年难得一遇。更何况她的身份还是农家女,当真给这次招亲添了个不小的噱头。 一时间轰动四方,不日就传到了京城。从饭馆茶寮,到客栈酒楼,凡是有人聚集的地方,几乎都在议论那位招亲的农女。有人说她貌若天仙,总也挑不到相配的夫婿;有人说她其丑无比,无人敢娶;也有人说她家财万贯,被财运冲了姻缘,因而至今未嫁。 争论的人多了,便有人开了赌局,押她这次能否招亲成功。还有一些好事图乐的,结伴赶往清阳府,打算一睹为快。 阿福进了京城,在街上走一遭,就听到好几个版本的“农女招亲”。她无心理会这些,在农场所属的铺子略作休整,直奔雪亲王府而来…… ——(未完待续) 第280章 招亲开始 京城的王府比清阳府的王府要大得多,墙高数丈,屋脊重叠,一眼望不到边。 这些年因为生意的缘故,阿福也曾出入不少大户人家的门庭,此时站在这高大的朱门前,仍不由自主地生出几许渺小和卑怯之感。在台阶上略站了一站,上前敲门。 拍打门环几下之后,侧门“吱呀”一声打开,走出一个门丁打扮的人来,略一打量,见是一个头戴帏帽、衣着不俗的姑娘,开口询问的时候便带上了几分客气,“姑娘有何贵干?” “我是沈公子的朋友,来找他有事,劳烦你给通报一声。”阿福不方便直接找凤康,便借了沈长浩的名头。 门丁眼底闪过一抹疑色,王府上下都知道沈公子风~流归风~流,可从不欠债,都是就地了结,不留后患。被姑娘找上门来,今天还是第一次。 心思转动之间,便多了几分警惕,“姑娘可有名帖或信物?” “你只要告诉他我姓福,是从清阳府来的,他就知道了。”阿福答着话,将一包银子递了过去。 门丁对那银子视而不见,公事公办地道:“既然没有名帖或信物,恕小人不能通报,姑娘还是请回吧。” 说完退回门里,就要关门。 阿福急忙伸手撑在门边,“等一等。” 门丁脸色一沉,“姑娘,这里是雪亲王府,不是寻常门户。我劝你不要纠缠胡闹,速速离去,否则我便招府兵前来,治你一个擅闯之罪。” 阿福心知错过了这次机会。再想让他开门就难了。咬了咬牙,将那块黑玉牌掏出来,“我有信物。” 门丁将信将疑,将牌子接到手里,只觉沉甸甸凉丝丝的。他常年在王府里做守门。见识还是有的,一摸就知道是上好的黑底玉,千金能买,绝非一般人能有的。 将那玉牌小心地袖了,“姑娘请在此稍候,小人这就去通报!” 门“砰”地一声合上了。听着一串脚步声由近及远而去,阿福的心也忽忽悠悠地提了起来。两手紧握,不安地走来走去,脑子里反复转着一个念头,万一见不到人。玉牌却被他们扣下了该怎么办? 忐忑不安地等了将近两刻钟,门里才再度有了动静。侧门洞开,先前那名门丁恭敬地弯下腰去,“姑娘,请进。” 阿福高悬着的心放下一半,迈步进门,由一个府兵打扮的人引着向里走来。绕过影壁,却不去前厅或中厅。径直来到侧院的一个偏厅之中。 在那里等她的人也不是沈长浩,而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着军服。相貌威武。不等她站定,就半跪在地,施了好重一礼。 阿福被吓了一跳,闪到一旁,“你这是干什么?” “姑娘莫慌,属下拜的是黑云牌。”这人说话很是直白。尽了礼数,站起来自我介绍道。“在下姓霍,名奔。是王府的护卫统领。 不知姑娘尊姓大名?” 阿福除掉帏帽,朝他道了个万福,“我姓牛,霍统领叫我阿福就好。” “原来是阿福姑娘,幸会。”霍奔对她抱了抱拳,亮出那块黑玉牌来,“敢问阿福姑娘,这黑云牌你是从何而来?” “是沈公子给我的。”阿福也不多作客套,开门见山地表明来意,“我要见你们家王爷。” 霍奔略一沉吟,“不瞒阿福姑娘,王爷现今并不在府中。” “他去哪儿了?”阿福脱口问道。 “不知道,王爷出使番国抵京之后,便直接入宫面圣了,不曾回过王府。” “沈公子也不在吗?” “是,沈公子接到消息,出城迎接王爷,再也没有露面。” “那洗墨呢?” “墨大人也是如此,自王爷归来,属下便没有见过王爷和两位大人。只是接到命令,对王府严加守卫,不许对任何人泄露王爷的消息,亦不许闲杂人等进出王府。 若非阿福姑娘手持黑云牌,属下也不敢透露半个字。” “张大哥……我是说张弛和洛晓雁两位大哥,他们人呢?” “姑娘说的这两位想必是侍卫,属下并未见过他们。况且他们的行踪归侍卫营掌管,属下无权过问或干涉。” 阿福不由变了脸色,不止康九爷,连他身边亲近的人都失踪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你有办法跟他们联系上吗?” “很抱歉,属下只听命行事,姑娘所说,恕难办到。”霍奔看了她一眼,“阿福姑娘若有急事,不妨去定亲王府面见十一殿下。十一殿下正在为王爷筹备亲事,想必可以见到王爷。” 阿福最信不过的就是凤况,哪里肯去见他?不过“亲事”两个字倒是给她提了醒,忙问道:“你们家王爷成亲那天一定会回来吧?” 如果那天能见到凤康,告诉他叶知秋要招亲的消息,应该还来得及。 “皇上特许王爷在宫中成亲,只怕姑娘到时仍然见不到王爷。” 霍奔的话无异于一盆冷水兜头泼下来,让阿福刚刚升起希冀的心情一落千丈。竟在宫中成亲,难怪进王府的时候没有感觉到任何喜气。 黑玉牌可以让她在华楚国任何地方通行无阻,唯独皇宫不行。她一个平民之女,如何越过那道固若金汤的宫墙?凤况是不能求助了,可除了他,还有谁能帮她找到康九爷呢? 不对,还有一个人! 她眼睛一亮,急忙看向霍奔,“霍统领,你能不能帮我引见七公主?” 她听叶知秋说过,所有的兄弟姐妹之中,康九爷只跟两个人最亲,一个是凤况。另一个就是七公主。出使番国之前,把小世子托付给了七公主,可见他对这个皇妹是十分信任的。 凤况知道的内情,七公主未必不知道。即便见不到康九爷,也可以通过七公主把消息传给他。 霍奔并不多问。将黑玉牌双手奉上,“属下遵命,这就亲自护送姑娘前往公主府。” 受叶知秋招亲一事的影响,秋叶村今年的秋元节不似往年那般热闹。大家都没有闲暇筹备篝火晚会,炒几个好菜,自家人各自聚一聚也就过去了。 叶知秋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时不时看着太阳或者刻漏发呆。到申时就想他该去接亲了吧?酉时就想他应该在拜堂吧?二更过后,又在想他是不是正在洞房花烛,正在看着别的女人幸福地微笑? 抱着被子心痛到天亮,起床后脸上便多了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阿福去了京城,传过一次消息。说已平安抵达京城,自那之后就跟张弛和洛晓雁一样断了音讯。周围的人中,只有元妈知道她的心事,早饭过后寻了个空当劝道:“丫头,过了昨夜,事情已经成定局了。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谁也抢不走;不该是你的,你想那么多也没用。后天就要招亲了。打起精神来,不要让人小瞧了你!” “我知道。”叶知秋笑着点了点头。 知道是知道,可一想到他可能已经变成了别人的丈夫。她的心就不听话,一阵一阵地酸楚疼痛。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痛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时代,放在以前一通电话就能知道一清二楚的事情,她却要等上至少三天。 对她来说,这三天比过去四年还要折磨! 时间总喜欢跟人做对,巴望它过得慢一些。它往往快如白驹过隙;巴望它过得快一些,它偏偏慢如蜗牛爬行。你觉得它快也好。觉得它慢也好,该到的那一天总会到的。 招亲这一日。秋叶村外人头攒动,挤满了来自清阳府各地、周围府城乃至京城的人。其中不乏尚未成亲的青年才俊,有势在必得的,有抱着观望尝试态度的,也有专程来看热闹的。 村口早已建起一座两米多高、百丈平方的台子,四面都有木梯。其中三个梯口设有报名审核处,凡是报名符合条件的适婚男子,可以通过木梯来到台上。 外围扯起丈许高的红绸布,巡护队的人分布在内外,呼应把守。 台上正北方并排支起两个帐篷,作为临时休息处。外面摆放着桌椅条案,备了各色茶水点心,是给应招者准备的。 台前两侧竖有两根水桶般粗细的木杆,上面贴着“招亲启示”和“招亲细则”,两份告示上写明了招亲的流程和应招者必须具备的所有条件。 时间从巳时开始,到酉时结束,中午休息一个时辰。 招亲的大体过程是这样的,每次放十个符合条件的人上台。叶知秋暗中观察,相貌过得去、看着顺眼的留下,然后一一叫到帐篷之中问话。 中意的人请到旁边帐篷之中暂作休息,等待第二遍和第三遍筛选。最后留下三人,当着所有人的面,从中挑出一人作为夫婿。 评选人除了叶知秋自己,还有成老爹,虎头,元妈和闻夫人,闻夫人身边的东霞和西月可以提意见作为参考。 添香和小蝶特地起了个大早,又是沐浴熏香,又是梳头上妆,把叶知秋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扮了一番。 叶知秋照了照镜子,发现美则美矣,可连她都认不出自己了。于是不顾她们两个的坚决反对,拔掉满头的首饰,脱去层层叠叠的衣裙,换上比平常稍微正式一点的装束。 把脸上涂得厚厚的胭脂水粉尽数洗了,素面朝天,就要去招亲现场。 “不行,小姐,你不能这么出去。”添香和小蝶一左一右拉住她,说什么也不让她出门,“你这身打扮,哪像是去招亲的?分明是去赶人的嘛!” ——(未完待续) 第281章 一个不留! 叶知秋感觉无奈又好笑,“听你们这意思,我不化妆就不能出门见人了?我长得有那么难看吗?” “我不是说小姐长得难看。”小蝶赶忙解释,“小姐打扮得越漂亮,来求亲的人就越多,不是越能挑到好人吗?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要睁大眼睛选个出类拔萃的姑爷才行。” “是啊,小姐。”添香也在旁边帮腔,“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哪个出门之前不得花费一两个时辰装扮呢?你不是常说,不管做什么事对什么人都要有诚意吗? 招亲择婿这么要紧的时候,你也应该拿出点儿诚意来啊。又不是下地干活儿,你穿得这么素净做什么?好歹拾掇拾掇。” 说着一个捧着妆盒,往她脸上扑粉,另一个拿起一支明晃晃的金簪,插在她头上。 “你们两个饶了我吧。”叶知秋拦住她们,“我要找的是一个能实心实意跟我过日子的人,而不是贪图我的家产或者容貌的。 由着你们把我打扮得跟赛天仙一样,也许能多招来几个人。可过后一洗脸,人家一看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不说我骗婚才怪呢。 不如就按平常的样子来,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我长得就这个样子,衣着打扮就是这种习惯,能瞧上我的就来,瞧不上就算了。” 添香和小蝶对视一眼,一方面觉得她的话有些道理,一方面又担心她太过坦诚,招不来好夫婿。最后折中了一下,给她薄薄地施了一层粉。挑了几样不甚扎眼的首饰戴上。 未免抢了她的风头,各自换了一身相对朴素的衣服,头上身上的首饰能摘的也都摘了。算算时辰,距离巳时还有两刻钟,便陪她一道往村口而来。 马车驶到台前停下。引得人们纷纷引颈张望。有红绸和帐篷遮挡,大部分人只能隐隐约约地看见三个年轻女子的身影。 也有一些站在山坡上或是爬到树上的人,把她们的身形样貌瞧了个清楚。只是这三人年纪相仿,衣着打扮没有太大区别,容貌和身材也都不相上下,实在分不清哪一个才是要招亲的叶姑娘。 叶知秋沿着木梯来到台上。从后门进了帐篷。 里面用屏风大致分成内外两室,元妈、闻夫人坐在里间,东霞和西月立在她们身后倒茶侍奉。成老爹和虎头在外间,祖孙两个都很激动,有些坐不住。不时起身,挑开门帘向外张望。 西月如今是妇人打扮,她两年前就成亲了,嫁的闻府管家孔泉的二儿子孔有亮,去年生了一个女儿,依旧在闻夫人身边伺候。东霞不知道什么原因,迟迟不肯成亲,依然是姑娘的装束。 两人看到叶知秋。跟添香和小蝶一样的反应,非要拉着她去补妆换衣服。连闻夫人心下都觉得她有点儿不修边幅,只有元妈对她的决定表示赞同。淡淡地道:“我看这样就挺好,打扮得话里花哨的,反倒招来一些不三不四的人。” 自从认了干女儿,闻夫人便尊元妈为姐姐,闻言笑着附和,“姐姐说得对。咱们秋儿蕙质兰心,何必靠行头添光加彩呢?” 两位长辈都这么说了。东霞和西月不好再多嘴。 闻夫人拉着叶知秋的手打量一番,忍不住唏嘘道:“这些年。你一直没成亲,我一直心存希望,盼着你有朝一日能成为我们闻家的儿媳妇。 谁知你们这两个小的一个埋头医术,一个只顾种田,就是没把对方看进眼里。你们要是早早体会做老的的心情,我孙子都能抱上两三个的了。 现在倒好,非但儿媳妇做不成,还要眼睁睁地看着这么个可心的姑娘被别人抢走,唉,不甘心呐!” 叶知秋故意板了脸,“娘,你说这话我可不爱听。成不成亲的,我不都是你干女儿吗?儿媳妇是你们闻家的人,干女儿就是外人了不成? 再说了,我是招赘,不是嫁出去,要抢也是我抢别人来家。到时候多个半子孝敬你,你不偷着乐,怎么还埋怨起我来了?” 闻夫人被她一席话说得惆怅一扫而光,“噗嗤”一声乐了,“你这张嘴,歪的都能说成正的。左右你和木儿没有夫妻缘分,说又说不过你,我就等你招个好女婿来,让我坐享女婿福了。” “夫人,您放心吧。小姐要容貌有容貌,要本事有本事,肯定能招个让您满意的好女婿。”西月笑嘻嘻地接起话茬。 东霞也跟着凑趣,“光夫人满意怎么行?小姐觉得好,那才叫真的好呢!” 叶知秋并没有如她们所愿,露出脸红羞涩的表情,只是微笑不语。其实她的心情不似表面这般平静,所有的期待、忐忑和不安,都不是来自招亲本身,而是源于那个不知道能不能如期出现的人。 决定招亲的时候斩钉截铁,真正到了这一刻,她却有些后悔了。 无数个“万一”游蛇似的,在脑海里乱窜:万一他没能及时接到消息;万一他路上被什么事情耽搁了,在她选定了要嫁的人之后才赶到;万一他听到她招亲的消息,赌气不来;万一…… 如果发生诸如此类的万一,她该怎么办?她真的可以放下他,心甘情愿地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吗? 怔然出神之际,就听龚阳的声音在屏风那边响起,“叶姑娘,时辰到了,可以开始了!” 她按下纷乱的思绪,回过神来,自我解嘲地笑了一下。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是她可以左右的了。不管她愿意不愿意,都要给到场的所有人一个交代,给她自己一个交代。 深吸了一口气,道:“那就开始吧。” “好。”龚阳答应着出门而去。 不多时,外面便传来一阵响亮的锣鼓声。人群安静下来,锣鼓也随之停了。龚阳跟众人打了招呼,口述了招亲的条件和规则,宣布招亲开始。 第一批应招的十个人分别经由东西南三面的木梯来到台上,叶知秋打眼一扫,便蹙了眉头,“让他们都下去吧。” 豆粒儿和狗剩守在门边,负责传话。听了这话,都露出吃惊的表情,“啊?一个都不留啊?” “不留。”叶知秋语气坚决。 门外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便由豆粒儿前去传话。 第一轮就如此干脆利落地全员否决了,帐篷里的人神色各异,都不作声。只有成老爹觉得惋惜,小声地念叨着,“我瞧见那里头有一个小伙子挺好的,身板结实,模样儿生得也齐整……” “爷爷,姐姐看中了才算数。”虎头止住他的话头,不让他往下说。 这一会儿的工夫,龚阳已经将那十人请了下去,第二批的十人陆陆续续地上台来。 叶知秋同样只扫一眼,便将人尽数请下台去,第三批仍然如此。一下子就去了三十个人,不止成老爹,西月、添香和小蝶都沉不住气了。 “小姐,你这个选法,只怕选到天黑也选不到中意的人。”小蝶第一个提出异议,“你倒是仔细看看啊,哪有一上来就把人赶下去的?” “是啊,小姐你好好看看,里面正经有几个出挑的人呢。”西月怕她不信,指着一名面带愤色、正往台下走去的男子,“那个就不错,个子高,长得俊,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是个读书人。”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他们没见过我的面,上台之后也没有问过任何与我有关的事情,只是满脸渴望地站在那儿等我挑。 可见他们对我这个人并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我身后大片的田地和丰厚的家产。不是真心娶我的人,我为什么要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 虎头深以为然,“就是,他们算什么东西?一点儿都配不上姐姐。” 东霞看了看面露惭愧之色的西月三人,调侃地笑道:“小姐还没怎么着呢,瞧把你们几个给急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们招婿呢。” “我可是有主儿了的,一心一意地帮小姐选人呢。”西月撇清自己,顺便消遣添香和小蝶,“这两个小妮子安的什么心,我就不知道了。” 添香和小蝶齐齐恼了,一个红着脸啐了一口,一个扑过来捶打西月。 “好了,不要闹了。”闻夫人喝住她们,“被外面的人听见像什么话?” 几个人赶忙停止笑闹,摆出正经的样子。向外看时,第四批应招之人已经站在了台上,却不足十个人,只有六个。 叶知秋扫了两眼,还是一个不留。龚阳从狗剩那里得了信儿,客气请他们下去。 其中五个或面上带怒,或表情悻悻地下了台,唯有一个人站着没动,眼睛直直地盯着叶知秋所在的帐篷,扬声问道:“叶小姐,请问在下什么地方让你不满意?” 叶知秋定睛细看,二十岁出头的样子,相貌和身材都不算特别出众。不过眉宇明朗,眼神清亮,倒不像贪财之人。她对这个人多少有点儿兴趣,便让狗剩代她反问,“你认为自己有什么地方能让我满意的?” ——(未完待续) 第282章 狼狈下台! 那人听完狗剩的传话,先面向帐篷揖了一揖,才一本正经地答道:“在下符合所有的招亲条件,就这一点而言,是可以让叶小姐满意的。 而在上台之后,至被请入帐或者被请下台之前的这段时间,在下能让叶小姐满意或者不满意的,只有容貌。在下长得不算英俊,也绝不丑陋,还不至于让人见而生厌。 在下请问叶小姐,此次招亲,可是要以容貌一教高下?” 叶知秋感觉这人言辞条理分明,不乏雕琢的痕迹,不像是来应招的,倒像是存心挑刺找茬的。有心试他一试,便让狗剩再次传话,“是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若不是,就请告知,在下何处令叶小姐不满?在下能改则改,从今往后引以为鉴。不能改便不敢心存怨愤,只有下台自惭形秽去了。” 那人似乎已经料到她会这么问,早就准备好如何应对了,答话很快,“若是,就请以在下容貌作准,说明何种容貌的人才能入得叶小姐的法眼?免得那些长相与在下仿佛,甚至不如在下的人白费工夫。 另外,在下还要斗胆提个建议:既然叶小姐看重容貌,何不公平一些,出来与大家见上一面,让众位有意求亲的兄台一睹芳容,也好掂一掂自己的分量,决定是否上台?” 此言一出,引起不少人的共鸣。尤其那些看热闹不怕事儿的大,扯着嗓子吆喝起来,“叶小姐,别藏着了。出来让大家伙儿瞧瞧吧。” “别是长得太丑,不敢见人吧?” “出来出来,敢摆擂招亲还怕露面吗?” …… 小蝶气得脸都红了,“好个登徒子,竟然煽动那些臭男人觊觎小姐的容貌。由着他在那里胡说八道做什么。还不乱棍打下台去?” 虎头更是怒不可遏,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我去教训他。” “虎头。”叶知秋喝住他,“不许乱来,坐下。” 虎头不甘心,“可是……” “可是什么?”叶知秋截断他的话茬。“习武是为了强身健体,是让你动不动就打人的吗?打人能解决什么问题?只会让别人觉得咱们理亏。 你以为我连这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就敢公开招亲吗?老老实实地陪爷爷坐着,这件事我自会解决,不用你替我出头。” 如果说之前只是怀疑。那么现在她已经可以确定,这个人就是来踢场子的。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陪他玩玩也无妨。 起身绕过屏风,就要出去。 小蝶赶忙拉住她,“小姐,你不能去。你一出去。不正遂了那登徒子的意了吗?” “我不出去才遂了他的意呢。”叶知秋在她肩上拍了拍,“我又不是纸扎的,不怕看。放心吧。我有分寸。” 半天没有听到回话,那人嘴角不觉露出了丝丝笑意。人群也骚动起来,起哄的,猜测的,议论的,男女老少的声音混杂在一起。震得人耳膜嗡嗡直响。 龚阳满心担忧,目光频频扫向帐篷门口。 众人正讨论得热火朝天。就见门帘一挑,走出一个女子。如同停电一般。全场霎时间安静下来。 那人敛了笑意看去,只见这名女子二十岁左右的年纪,上面一件粉蓝色对襟短褂,下面一条银条白纱裙子,薄施粉黛,少着钗环。身形窈窕,眉秀目湛。干净清丽,一如这秋日的天空。 在几千只眼睛的注视下,步履轻快地走到近前,微笑站定,“这位公子,我的容貌能让你自惭形秽吗?” 没有虚礼,没有客套,直言不讳。虽称不上绝色倾城,却也是个难得一见的标志佳人。不提模样,单单这份大方从容的气度,就让他自觉矮了一截。 台下响起一片惊讶或惊艳呼哨之声,那些原本担心她容貌丑陋不敢上台的人,纷纷挤到木梯口,准备观望一阵之后,上去试试运气。 有几个好事儿的,学着叶知秋的语气,冲台上发难的人喊道:“这位公子,你长得太寒碜,一看就配不上叶小姐,赶快下来吧。” “癞蛤蟆就别想着吃天鹅肉了,下来吧。” “下来下来,不要耽搁别人和叶姑娘相会。” …… 那人一见叶知秋先失了三分底气,听到下面的喊声,又多了几分恼火。着急挽回形势,开口时便多了几分咄咄逼人的味道,“这么说,叶小姐是承认以貌取人了?” “以貌取人有什么不对?”叶知秋非但没有如他所料那般矢口否认,反而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我招赘夫婿,当然要挑看着顺眼的。” “只看外表,怎能看出一人的品性才华?”那人语气之中带出几分愤然,“叶小姐连问都不曾问过一句,就把人接二连三地赶下台去,此举未免太过轻率浅薄了吧? 叶知秋淡淡地笑着,“人看着不顺眼,还提什么品性才华?这就好比我今天早上煮了几个鸡蛋,剥开一只闻起来很臭,那我还有必要再咬一口尝尝吗?” 台下的人“轰”地一声笑开了,还夹杂着几个“臭鸡蛋”的喊叫声。 那人脸色涨得紫红,“叶小姐看不上在下就罢了,何必当众羞辱在下?” “我只是打了个比方,是公子误会多心了。”叶知秋把话说得不软不硬,“公子要是觉得这样下台对你不公平,那么我问你几个问题。 你答得合理,我就请你入帐;若是答不出个所以然,那我只能说抱歉了!” 那人意识到被她反将了一军,面上露出了迟疑之色。不应吧,唯恐丢了面子;应吧,担心答不好她的问题。丢光面子又丢里子。 “怎么了?不敢答应啊?” “刚才不是挺硬气的吗?这会儿怎么怂了?” “问他,快问他!” 人群吵吵嚷嚷,火上浇油。 那人心下衡量半晌,不能落荒而逃,一咬牙。“你问吧。” “公子为什么上台?”叶知秋也不客气,直截了当地开问,“是真心诚意来求亲的,还是不怀好意来找麻烦的?” 那人眼神飞快地晃了两下,“在下……当然是真心诚意来求亲的!” 叶知秋就知道他会这么回答,弯了唇角。“那公子以前见过我吗?” 那人生怕她用“以貌取人”的说辞反治,忙澄清,“今日之前,在下与叶小姐素不相识。” “这么说,你没见过我。也不知道我的品性才华如何了?那你为什么想跟我成亲?” 那人被她一语问住,张了几次嘴,却没能吐出一个字来。 叶知秋不给他反应的机会,笑眯眯地道:“公子指责我以貌取人,自己却连以貌取人都做不到,这可不像是真心诚意来求亲的。 就像你说的,我们素不相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找我的麻烦。是受人指使。还是……” “没有人指使,在下就是看不惯。”那人急急地辩白,“女子就该安于居室。谨德慎行,以相夫教子为责任……” “不成亲怎么相夫教子?”叶知秋笑容不变地插话,“所以我才要招亲嘛。” 台下一片哄笑,那人一张脸瞬间转成了猪肝色,强自争辩道:“想成亲大可以让家中长辈请媒人说和,像你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成何体统?” “不是公子斗胆提议。让我出来跟大家见上一面的吗?”叶知秋再次插话。 台下的笑声更大,那人脸上青白红绿地变换了半晌。“若女子都如你一般公然招赘,将置天下男子于何地?” “他们可以像公子一样,到台上来啊。” “你……你怎能说出如此不知羞耻的话?” “同在台上,公子都不羞耻,我为什么要羞耻?” …… 那人说一句,叶知秋就回一句。每一句都能驳得对方体无完肤,偏她笑意盈盈,让人觉察不出针锋相对之感。 台下哄笑之声一浪高过一浪,直把那人笑得无地自容。指责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用袍袖遮住脸孔,狼狈下台。一路跌跌撞撞地挤出人群,收获了不少暗拳黑脚。 被他这一搅和,叶知秋不得不提前露面,让那些好奇她长相的人先睹为快。见了之后发现她与传言所说大不一样,容貌出众,举止大方,言语幽默,加上拥有庞大的家产,着实让不少青年男子动了心。 随后上台的人明显增多,质量也高了不少。 叶知秋也不再一眼否决,象征性地挑了几个留下问话。晌午时分,旁边的帐篷里便多了三个候选人。 “知秋姐,我的人已经盯上那个闹事的家伙了。”多寿趁休息的空当来找叶知秋请示,“要不要把人抓起来,问问是谁指使他的?” “不用了。”叶知秋摇了摇头,“我看他也不像坏人,不过就是个迂腐书生而已,应该是稀里糊涂被什么人利用了。你把他抓起来,也问不出指使他的人。反正我也没什么损失,就当中场娱乐了,随他去吧。” 多寿有些不放心,“要不我多派些人混进人群里盯着?” “没那个必要。”叶知秋笑了笑,“我在自家地盘上招亲,还怕有人暗杀我不成?你要是没事可做,就帮我一个忙。” “行啊。”多寿想都不想就应承下来,“知秋姐,你说吧,让我帮你干什么?” ——(未完待续) 第283章 何苦呢? “去官道路口守着,如果京城那边传来什么消息,立刻通知我。”说这话的时候,叶知秋的声音带着继续自己都无法觉察的迟缓。 一上午过去了,她期盼的人并没有出现。她反复地安慰自己,说不定他早就来到了,下一秒钟就会出现在她面前。可随着时间推移,她等来只有越来越浓的不安。 她不知道自己最终是如愿得见,还是徒劳一场。还有一下午的工夫,她不希望因为消息传递不利,导致人在眼前,却失之交臂。 多寿显然是误会了,笑着道:“知秋姐,今天这么好的日子,你就别惦记生意上的事儿了,不是有阿福呢吗?” “不是生意上的事。”叶知秋不好言明,只郑重地叮嘱道,“我在等一个很重要的消息,只要是从京城过来找我的人,立刻接下来,并且马上告诉我。” 据多寿所知,除了生意上的事,她与京城的唯一联系就是康九爷,莫非她的等的消息跟康九爷有关?可康九爷不是已经消失好几年了吗?难道她还没放下? 心里疑惑,面上并没有表露出来。他如今已经是震威镖局的副总镖头了,见过的世面大了,经历的事情多了,不再是几年前那个莽撞无知的少年。自是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好,我这就派人守着去。” 多寿刚走,元妈就端着托盘进来了,将一碗青菜肉丝面和两碟小菜摆在桌上,“我知道你没胃口,特地给你做了一碗面。你多少吃一点儿吧。闻夫人那边有燕娘和水杏儿陪着,你不用惦记。” 听她安排地这样周到,叶知秋心下感动,走过来抱住她,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谢谢元妈。” “二十好几的人了,还疯疯癫癫的。”元妈瞪了她一眼,将筷子塞进她手里,“赶快吃饭吧。” 叶知秋在桌前坐下,夹了一筷子面送进嘴里,由衷地赞道:“还是元妈做的面好吃。” “那就多吃点儿。”元妈在她对面坐下来。看着她的眼神里染着浅浅的笑意。语气顿了顿,又道,“丫头,我打算把那间铺子卖了。” 叶知秋愣了一下,随即面露喜色。“元妈,你想好了?” 她早就想让元妈搬到秋叶村了,可惜元妈放不下那间面馆,不愿意过来。没想到今天竟然下了决心,实在是意外之喜。 “是啊,我想好了。”元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老邱已经不在了,我就是守着那个面馆一辈子。他也回不来了。过去是我太固执,放着清闲的日子不过,还拖累云罗跟我一起吃苦。 其实我知道。那孩子一直想到你建的学堂去念书。她是怕我一个人孤单,不肯说出来。我不能因为自己,耽搁了云罗。再说我年纪大了,做了半辈子的面也累了,是时候歇歇了。 往后离得近了,能时常见着你。你忙的时候。帮你做个饭洗洗衣服什么的。等你成亲有了孩子,我还能帮你照看。” “不用不用。”叶知秋赶忙摆手。“元妈你只管吃好喝好睡好玩好,在我身边享清福就行。我不用你帮我干活儿。对了,你打算什么时候搬,我让多禄大哥把东厢房好好收拾收拾……” “你别忙收拾了。”元妈止住她的话茬,“我跟云罗商议好了,跟她和龚阳一起住。” 许是从叶知秋的沉默之中感觉出了什么,补充道,“你别多心,我没有其它的意思。云罗今年十三,已经是大姑娘了。龚阳虽说是她亲哥哥,可毕竟男女有别,很多事情不方便过问。 家里就他们兄妹两个,龚阳还没成亲,又整天忙着做事,家里外头总要有个人替他们操持,亲事也要有个长辈帮着张罗不是?等云罗出阁了,我再搬来跟你一起住也不迟。” 叶知秋明白,元妈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云罗,她是在避嫌呢。 这几年她时常出入成家,难免引来一些闲话。最爱说嘴的九婶曾经当着她的面提过,说她和成老爹很般配。虽是玩笑话,可她是个爱脸面的人,对这件事很是介怀,自那之后来得次数就少了。 心里有疙瘩,住在这儿也不会舒服,便不勉强,笑着道:“反正都在一个村子里,住哪家还不一样呢?龚阳和云罗一直把你当娘看待,你跟他们一起住他们肯定高兴。” 元妈释然地点了点头,“嗯,这件事以后再说,你先吃面吧。” 叶知秋食欲不旺,只是不忍心拂了元妈的心意,强撑着把一碗面吃完,肚子便涨涨的,有些难受。到后花园走了两圈,才觉好了一些。 回来休息两刻钟,眼见过了未时,梳洗准备一番,便来到村口继续招亲。 下午场来的人比上午还要多,密密匝匝,把偌大一个路口围得水泄不通。上台应招的人却少了很多,两拨之后,已经凑不齐十人了。 并非叶知秋行情不好,实在是她的招亲条件太过苛刻。 就拿年龄来说,规定在二十岁至三十岁之间。按照华楚国的风俗,男子大多在十七八岁就成亲了,年过二十尚未成亲的已是少数。 这其中愿意入赘女方家中的便去了大半,还要识文断字,至少会一门光明正大、可以谋生的手艺,家庭成员不超过十人,亲戚关系不复杂,个子不低于五尺七寸(这里的一尺相当于三十厘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伤残隐疾,无吃喝嫖赌偷盗等不良嗜好,不曾触犯律法,不曾休妻、亡妻或纳妾,无子女,无纳妾意向,无暴力倾向等等,够得上这些条件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如今能有近百人前来应招,已经很不错了。 又一拨四人被全员请了下去,龚阳站在台上等了许久,也不见一个人上来,只好扬声征问:“可还有人想要求亲?” 一连问了数遍,才听一人回应,“我。” 他面上一喜,忙道:“是哪位仁兄?请上台说话。” 台下某处动荡起来,人群分离合拢,将一名男子推到了木梯上。二十岁上下的年纪,个子高高的,身形略显清瘦,浓眉大眼,言行举止之间带出浓浓的书卷气息。 一经亮相,便引起了阵阵惊呼和议论。看清此人的样貌,龚阳不由脸色微变。 从帐篷的窗口向外观望的叶知秋倏忽蹙了眉头,“他怎么上来了?” 成老爹、虎头、添香和小蝶也大感意外,异口同声地惊呼: “那不是刘家的鹏小子吗?!” “刘先生?!” 混在人群之中看热闹的刘婶更是无法淡定,尖声地叫了起来,“鹏达?!他咋上去了?这可不行啊,孩儿他爹,快把他喊下来……” “闭嘴。”站在她身旁的刘叔低声喝了一句,“他爱上去就上去,你瞎咋呼啥?” 刘婶急了,“孩儿他爹,你说啥呢?鹏达上了那个台子,万一让秋丫头挑中了……” “挑中才好呢,就怕挑不中。”刘叔瓮声瓮气地打断她,“要不是咱们糊涂,拦着鹏达和秋丫头好,她早就是咱家刘家的儿媳妇了。” 刘婶嘴巴张开合上,合上又张开,脸上的惊讶退去,渐渐转成了兴奋之色。 对啊,她瞎担心个啥呢?秋丫头已经不是以前那个穷丫头了,有钱又有能耐,配他们家的鹏达不是正好吗?入赘就是名声儿不太好听,实惠可是一大把。 成家就虎头一根独苗,现在年纪小不管事。鹏达和秋丫头成了亲,就是当家做主的人。等过两年他考上状元,当上大官,再把入赘的名头抹去,改成聘娶,那成家的地、山头、房子还有铺子,不都姓刘了吗? 这么好的事儿,她先前咋就没想到呢? 她这边的美梦刚做起来,台上就有了动静。豆粒儿上前传话,龚阳听完客气地请刘鹏达下台,“抱歉,叶姑娘说与你无缘,兄台请回吧。” 刘鹏达并没有表现得多么失望,苦笑地看了看叶知秋所在的帐篷,自言自语地道:“我知道和她无缘,只不过不来试一试不甘心罢了。” 他以为自己早就没有那个念头了,可是看到招亲告示的时候,他本该死透的心竟然不安分地跳了起来。那一瞬间他才知道,他其实并没有对她彻底忘情,只是一直在克制,一直在压抑而已。 考上状元再成亲,也不过是他用来敷衍整天盘算给他说亲的父母的谎话。 最后努力过了,他也能真的死心了吧? 看着他瘦长的身影沿着木梯走下去,最后淹没在人群之中,刘叔连连摇头,刘婶扼腕痛惜。叶知秋则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低声说了一句,“何苦呢?” 这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影响龚阳尽职尽责,站在台上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问道:“可还有人想上台求亲?” 问到第七遍的时候,台下的人不耐烦了,嚷嚷着赶快进入第二轮筛选。他无可奈何,便来跟叶知秋讨主意。 叶知秋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些犯难。现在距离招亲结束还有一个时辰,加上上午选出来的三个人,旁边的帐篷一共才五个候选人。按照定好的流程,再怎么拖延时间也用不上一个时辰。 她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怎能提前结束? 正急急地思忖对策,外面的嘈杂突然变了调向,有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越过人群的吵嚷传进来,“我们是来求亲的,有没有人招待啊?” ——(未完待续) 第284章 最后一轮 熟稔的声音带着笑,听得叶知秋眸色陡沉。从窗口向外望去,只见台上多了七八个人,俱是二十岁出头的年纪,每一个都是她认识的人。 看着这几个平日里见了她亲热地喊着“知秋姐”,被她当作弟弟一样看待的少年,以求亲者的身份站在那里,叶知秋的脸上不觉地现出了怒意。 筹备的这些日子,她虽然没有摆在台面上来说,可也跟不少人透露过,不希望在招亲台上看到同村的人,以免伤了乡亲的情分。刘鹏达可以说是例外,他们算怎么回事? 如果上来两三个人,她或许会认为他们是出于好心帮忙撑场面的。可现在一下子上来七八个,领头的还是和她最亲近的多寿和葫芦,事情就不那么单纯了。 “这是你安排的吗?” 她问的是龚阳,因为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往外看,脸上也没有半点惊讶之色,显然事先是知情的。 龚阳不会撒谎,在她面前尤其不会,老老实实地承认道:“是我安排的。” “为什么这样做?”叶知秋盯着他目光分外锐利,“你明知道我不会选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还安排他们上台。我真不明白,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龚阳不与她对视,垂目苦笑了一下,“其实我也不明白,是阿福让我这么做的。” 阿福临进京之际,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把村里所有年过二十没有成亲的人都叫回来,让他们上台求亲,说是要给叶姑娘留一条后路。 他也追问过,她所说的后路是什么意思。她不肯多作解释,只说关系到叶姑娘一辈子的幸福,让他无论如何要按照她说的去办。更着重强调,在今天之前要瞒着叶姑娘。 他曾经怀疑村里的某个小伙子是叶姑娘的心上人,可认真回想起来,叶姑娘从来不曾对除了康九爷以外的男子表露过情意。他实在想不明白,让村里的小伙子上台求亲,和叶姑娘一辈子的幸福,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 他不明白,叶知秋却瞬间就明白过来了。 阿福是怕凤康一时半会儿赶不来,她被形势所迫,不得已选了别人,事情再无转圜的余地。因此特地找了几个熟人上台,让她从中选一个。 秋叶村的人向来信服于她,对她言听计从。她想解除婚约很容易,绝不会因为悔婚闹出官司,或是造成名誉上的损失。 阿福这么做,不得不说用心良苦。她很感激,却不能接受。 “让他们下去吧。”她轻声地道,“替我谢谢他们。” 谢谢他们不明就里,只凭阿福一句“为知秋姐姐好”,就无反顾地走上台来,不问不疑,不计后果。她可以利用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不能利用这些信她敬她视她为至亲的人。 龚阳本想劝她说,他们已经上来了,拿他们消磨消磨时间也好啊。看到她略带伤感的表情,又把涌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悄悄地换成另外一句,“那接下来怎么办?” “没人上台,就进行第二轮筛选吧。”叶知秋淡淡地道。 既然开了这个赌局,就要愿赌服输。如果上天注定她和凤康今生无缘,那她也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了。 龚阳没再说什么,答应一声走出帐篷,将多寿等人请下台去。又问了几次,见依然无人上台,便宣布第二轮筛选开始。 这一轮的名目很简单,俗称才艺表演。通过第一轮的候选人要展示自己的手艺,可以吟诗作对,写字画画,弹琴唱歌,可以骑马射箭,舞刀弄枪,可以编筐织网,做做手工,也可以讲一讲生意经或种田经之类的东西。 不拘什么,只要可以用来谋生见得光的本事,都可以拿出来秀一秀。 第一个出场的是个书生,清瘦儒雅,风度翩翩。他毕生的本事都在笔墨纸砚上,于是当场挥毫泼墨,作了一幅山水日出图,并题诗一首。 画韵悠远,字迹隽秀,诗赋文采,赢得一片喝彩之声。 龚阳将他的大作拿过来,让帐篷里面的人过目。成老爹不识字,瞧不出好坏。元妈不发表意见,虎头对所有来求亲的人都抱着十二分的挑剔态度,自是不屑一顾。 闻夫人和四个丫头都是闻府出来的,跟有文化的人打交道多了,耳濡目染,骨子里就浸着那么几分风雅,最吃这一套。看过之后,异口同声地称赞。 叶知秋倒是没什么感觉,要不是候选人太少,她是不会留下这人的。在她看来,吟诗作赋这种酸不啦叽玩意儿,还不如赶车的技术来得实在。 那书生对自己很有信心,听豆粒儿传话说“留下”,露出理所当然的笑容。朝这边抱拳一揖,迈着方步,意气风发地进了帐篷。 第二个出场的是个账房先生,算得一笔好账。随便取一个账本,无需算盘,不出一刻钟的工夫,就能将账目算得清清楚楚,同样赢得一片喝彩。 第三个出场的是个手艺人,有家传的手艺,削竹篾、编竹器和旧货翻新都是一把好手。因为表演性和观看性不强,人群的兴致不高,没能得到多少掌声。 第四个出场的是个跑江湖卖艺的,喷火,扔盘子,吞枪头,翻筋斗,碎大石,一样一样地表演下来,引得人群欢呼不已,掌声雷动,喝彩不断。 最后一个出场的是个樵夫,肤色黝黑,言语不多,脸上总是带上若有若无的笑纹,有几分天然呆的味道。读过几年书,不会作诗绘画,字写得还算中看。 他要表演的并不是文学方面的东西,而是厨艺。台上并没有准备锅灶,不能炒菜做饭,只能展示刀工。应叶知秋的要求,他要将一个萝卜分别切丝,切片和雕花。 切丝和切片还算顺利,只是在雕花的时候,不知道是紧张还是不够熟练,一朵菊花雕到最后,竟被削掉了一角,变成了残花,人群发出一阵嘘声和嘲笑声。 闻夫人看着那个手捧雕坏的萝卜花,站在台上手足无措的小伙子,叹息道:“挺实在的一个孩子,可惜了。” “可不是嘛,一看就是听媳妇话的。”西月半是惋惜半是打趣地接过话茬。 “有什么可惜的?反正他也配不上姐姐。”虎头嘀咕了一句。 小蝶听了掩嘴直笑,“我看出来了,在少爷眼里,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能配得上咱家小姐的。” “他一个小孩子懂个啥?”成老爹生怕影响叶知秋择婿,忙忙表态,“我瞧着这几个后生都挺好。” 叶知秋笑了笑,传话出去,把这个人也留下了。 第三轮筛选更简单,每个人只需回答一个问题就可以。 叶知秋给书生出的问题是,“未来三年,你有什么计划?” 书生答的是,“刻苦读书,参加科考,入朝为官,为国效力。” 账房先生得到的问题是,“你最近的一个目标是什么?” 答:“赚钱买一间铺子。” 手艺人被问到,如果给他十两银子,让他在一个月内翻一倍,该怎么做?他给出的答案是,买一批竹子做成竹器,拿到城里以新换旧,换来的旧家具、旧衣服、旧器物,翻新之后高价卖出去。顺利的话,不出一个月,就能赚得十两。 相比前面三人,叶知秋给卖艺人出的问题显得有些刁钻了,“你有没有想过,除了当街卖艺,你那些本事还能派上什么用场?” 卖艺人想了许久,也没说出一个像样的答案,红着脸退到后面去了。 最后一个问题是最直接最容易回答的,“你想当厨子吗?” 樵夫也只答了一个字,“想。” 所有人都问过,要从五人之中选出三人。叶知秋没有怎么犹豫,便选了账房先生,手艺人和樵夫。 杂耍艺人没能答出问题,早就料到自己没戏了,对这个结果没什么意见,满腹失望地下台去了。 书生则很不服气,指着樵夫质问,“叶小姐,为何他这等笨拙无能之人可以留下,小生却要下台?” 不止他,在场的绝大部分人都怀有同样的疑问,几千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叶知秋,静待她的回话。樵夫也有些忐忑不安,下意识地搓着手。 “公子说这话,是认为那位公子不如你了?”叶知秋以问代答。 书生不无骄傲地扬起下颌,“那是自然。” “公子能说说,你比他强在哪里吗?”叶知秋面带微笑,话语轻缓,循循善诱地问。 “小生熟读百家之书,能文擅赋,能写会画,更有一腔为朝廷为黎民百姓效力的热忱。”书生语调激昂起来,“假以时日,必能成为国之栋梁。” 叶知秋急继续发问,“请问公子今年贵庚?” “小生不才,今年虚长二十有三。” “公子可有功名在身?” “这……”书生迟疑了一下,又傲然地道,“尚无功名,小生准备厚积薄发,两年三中,一鸣惊人!” 那一笔好字,没有十年是练不出来的。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连个秀才都没考上,还好意思夸口两年三中。凭几首伤春悲秋的酸诗就想成为国之栋梁,真是痴心妄想。 叶知秋心下冷笑,面上依然和煦,“这么说,公子是有大才之人,应该不介意我再出一题,请你和这位公子比一比吧?胜者留下,败者下台。 孰胜孰负,就请在场的诸位来做判断,两位公子意下如何?” ——rs 最快更新,阅读请。 第285章 一箭飞来! 有热闹可看,台下的人当然不会放过,高声喊“好”。 书生自负地认为,自己方方面面都比樵夫强一百倍,必赢的局,既能踩那樵夫一脚挽回颜面,又能重获佳人青睐,哪有不应的道理? “叶小姐只管考校,一题也好,十题也好,小生奉陪便是。”说着眼角一斜,扫了樵夫一下,“只是不知,那位兄台可有这个胆量?” 樵夫虽然呆了一些,可并不蠢钝,觉出自己被轻视,表情有了一瞬的僵滞,抿紧双唇不开口。 没有几分自信和胆量,不可能站在这个台上。叶知秋并不担心樵夫会临阵退缩,即便退缩了,对她而言也是无所谓的事情,便不开口催问。 书生迟迟没有听到樵夫回话,眼含轻蔑,挑衅地盯着他,“怎么?兄台不敢?” 樵夫眼底闪过一抹怒色,却不回书生的话,转向叶知秋,一字一顿地道:“叶姑娘,我跟他比。” 他是个孤儿,五六岁就没了爹娘,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十一二岁开始上山砍柴,每天徒步走上十几里路送进城里,换几个铜钱勉强度日。 穷困的生活,潦倒的家世,让他比任何人都想出人头地。于是利用往私塾送柴的机会,躲在窗外偷学认字。 私塾的先生见他好学,心里喜欢,让他用柴充作束脩,教他读书。几年之后,先生病逝,私塾撤散,他也没了学习的地方。 他知道自己资质不高,在科举一途难有出息。一边砍柴卖柴,一边寻求出头的路子。他尝试过烧窑。打铁,染布,碾药。跑堂,打更……偶然间发现。自己在做菜方面有那么一点儿天分。 借着送柴,在各个酒楼饭馆的灶房打转,能偷艺就偷艺,能请教就请教,零零碎碎的,倒是长了不少见识。闲着没事的时候,便拿树叶草杆当菜,苦练刀工。 这次来求亲。他其实没抱多大希望。被叶知秋选中,并且留到最后,他一直觉得是侥幸。他的确不太自信,可他也是有骨气有脾气的人,被人这样挤兑,没有理由什么都不做就低头认输,夹着尾巴下台。 所以他决定奋起一争,跟书生比一场。 “好。”叶知秋很欣赏他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那我就出题了,两位听好。” 顿了顿。将问题亮了出来,“请在五数之内回答出,这台子上下四周。一共有多少个红绸花球?” 话音一落,如同按下遥控器一般,台下所有的人都动作起来,转颈的转颈,仰头的仰头,张望的张望,纷纷点数悬垂于各处的红绸花。 书生原以为她要问的无非是与前程理想目标有关的事,正在遣词造句,准备口若悬河。用连珠妙语来彰显自己学富五车,见多识广。抱负远大。怎么也没想到,她竟然问了这样一个出人意料的问题。 他的心思都花在如何才能从众多求亲者之中脱颖而出。人才两得,从此飞黄腾达,过上神仙般快活的日子,何曾将小小的红绸花放在心上? “一,二,三……” 叶知秋不紧不慢的数数声,落在他的耳中,如同催命符一般。再顾不得风度,目光四下疾扫,试图在短短的时间内点出个数目来。结果越急越乱,触目一片赤红,根本分不清哪个是灯笼,哪个是红绸花。 “四……” 听到这个数字,他干脆放弃了。心里揣测招亲是喜事,喜事都讲究成双成对,不是六就是八。那樵夫想必跟他一样,不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少,大体猜一个也就是了。 主意打定,听叶知秋数到“五”,就抢着答道:“三十八。” 樵夫正如他所料,没有数过红绸花的数量,垮着脸羞愧地答道:“我不知道。” 书生提着的心立刻回归原位,不无鄙夷地睨了樵夫一眼,暗暗嘲笑这人太笨,不知变通。 叶知秋听完两人的答案,笑眯眯地扫向台下的人群,“大家都数出来了吗?” 台下的人陆陆续续地报出几个数字,有说二十七的,有说三十一的,有说四十的,没个定论。有一个立在高处的人,高门大嗓地喊道:“我数出来了,三十三个!” 龚阳见叶知秋看了自己一眼,会意地接起话茬,“没错,就是三十三个。三三为九,寓意‘长长久久’。” 说对的那人跟中奖一样,兴奋地打了一个呼哨。没说对的也不觉得多失落,把注意力重新转回台上那两人身上。 书生没能猜中,表情不太好看。转念一想,自己答的已经很接近正确答案了,远远好过那樵夫答不出来,脸上又有了几分得色。 叶知秋事先有话,说要让众人来评判,笑着问道:“大家说我该留下谁呢?” 台下大部分人都支持书生留下,只有少部分人支持樵夫。 书生感觉胜券在握,做出彬彬有礼的样子,对叶知秋拱手一揖,“叶小姐,孰胜孰负,已是一目了然,还是将那位兄台请下台去为好,以免有人误会叶小姐识人不清。” 叶知秋弯了唇角,“同样不知道红绸花的数量,一个胡编乱造,企图蒙混过关,一个诚实回答,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如果换作公子来选,公子打算留下哪一个呢?” 书生脸色大变,急急辩白,“小生没有胡编乱造,只是一时不慎,数错了而已。” “是吗?”叶知秋接了他的话,眼睛却望着人群,“公子这样才高八斗的人,连区区几个红绸花都能数错,将来怎么能成为国之栋梁?” 书生被叶知秋拿话两头截堵,不管怎么找补,都会让人感觉自相矛盾。加之台下的人这会儿也都转过弯儿来了,几乎一股脑地倾向樵夫那边,吵吵嚷嚷地喊着让他下台。 一时间又急又气。憋红了脸嚷嚷道:“这题不公平,小生是来求亲的,只要入得叶小姐芳眼便可。与红绸花有何关系?叶小姐问这个问题,分明是存心刁难小生。” 台下静了一瞬。轰然大笑。 书生愣了好半天,才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太没水准。如果叶小姐看上他了,又何必刁难他?刁难他,只能说看他不顺眼。 再说出题之前,并没有规定不能问有多少个红绸花。他一心想过关,忘了琢磨人家出这题的目的何在,随便猜个数目就答了,却因此丢了人品。 “滚下来!” “别丢人现眼了。快下来吧!” “下来下来,你想在台上赖到什么时候?” …… 驱赶声此起彼伏,还有人拿着菜叶吃食砸过来。 书生再无颜面争论,大步奔到木梯口,夺路而逃。 樵夫犹自不敢相信自己最终留在了台上,又惊又喜又感激,两眼痴怔地望着叶知秋。 叶知秋对他炽热的视线浑然不觉,眼睛越过人群上方,看向官道的方向,笑容渐渐恍惚了。 放在往日。她是不耐烦跟书生那样的人纠缠的。陪他玩闹一场,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罢了。饶是费了这许多工夫,最终的时刻还是提前来临了。 那个人没有出现。而她将从这三人之中选出一个作为成亲对象! 龚阳说了什么,她根本没有听进耳朵里。看着台下那一张张容貌迥异却染着同样兴奋之色的脸孔,在视野之中模糊晃动,她的心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握住了。 一点一点地收拢,挤压,用力,带起阵阵的窒息,沉闷,疼痛。越来越浓,越来越烈。 “叶姑娘。”龚阳将一柄绑着小号红绸花的玉如意递过来。“该选人了!” 叶知秋麻木地伸手接了,感觉小巧玲珑的玉如意重若千钧。那力量自掌心蔓延开来,压得她抬不动手臂,透不过气。她缓缓转身,目光一一掠过那三张饱含期待和紧张的面庞。 账房先生,手艺人,樵夫。 只要她将玉如意交给其中一个,这场招亲大戏就要落下帷幕,也意味着她赌输了。没能引来想见的人,却要把自己交付给一个今天才认识的陌生人。 这一交一接,她便不可避免地与另外一个男人有了联系。而她目前无法断定,这个男人是会真心实意对她好,还是会真心实意对她的财产好。 也许相处一段时间,发觉这个人还可以,尝试着培养感情,乃至成亲生子,相伴下半生;也许过后她会反悔,花一大笔钱或通过其他途径解除婚约。 事情明明没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可一想到这个与她有联系的人不是凤康,而她可能因为今天的决定永远地失去他,心就像有千百把利刃穿刺一般,疼得天昏地暗。 “叶姑娘,叶姑娘……” “选啊,选啊,快选啊……” 龚阳关切焦虑的声音,和人群幸灾乐祸的催促声,交替闪现,在耳边远远近近地飘荡,拨动着她纤细如发却绷得紧紧的神经。 头上的血管突突地跳着,好像下一秒全身的经络血脉就会齐齐崩断。 愿赌服输,选吧! 她闭了闭眼,使出全身的力气,将那柄玉如意举了起来。 人群刹那间安静了,无数道目光盯紧了那只握着玉如意的手,随着它缓缓地掠过账房先生,再掠过手艺人,游移地停在了樵夫的跟前。 樵夫大喜过望,双手颤抖地来接。指尖传来一抹沁凉,还来不及细细体会,只听“嗖”地一声,有什么东西破空而来,狠狠地撞上了那柄玉如意。 如意一分为二,叮叮有声地落在地上。一支铁头长箭擦着樵夫的膝盖飞过去,斜斜地钉在地上,箭头入木三寸,箭羽晃动不休…… ——(未完待续) 第286章 若违此誓,天地不容! ps:感谢“呆灵”和“gee”两位童靴赠送粉红票,鞠躬~!!! 叶知秋被那一箭的力道震得虎口发麻,半截如意脱手,人也跟着趔趄了一下。 她大惊失色,急忙稳住脚步,扭头转身,循着箭风飞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人群外围立着几匹高头大马,其中一匹马的马背上坐着一个身着玄衣的人。 长眉乌黑,斜立入鬓;凤目狭长,眼角上翘;两片薄唇紧紧地抿在一起,形成一个倨傲带怒的弧度;下巴上留着寸许长的胡须,若隐若现地遮住了清瘦又不乏刚毅的线条,更平添了几分沧桑的味道。 左手握着一张半人来高的圆月弯弓,手臂擎在半空,还保持着拉弓射箭的姿势。目光雪亮锐利,被风尘满布的面孔一衬,犹如两柄刚刚出鞘的古剑,越过百十多丈的距离,直指向她。 四目相对的刹那,叶知秋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心底轰然炸开,将原本就凌乱的思绪搅得愈发凌乱,从一团麻变成一堆棉絮。分不清是苦是甜,是欢喜是心酸,是疼痛还是思念,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是完整的: 是他,他来了! 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虚幻,仿佛天地间只剩下她和他。一个静立高台,一个端坐马背,遥遥相望。目光纠缠,包含千情万绪,以旁人听不见的言语默默倾诉,也以旁人觉察不到的方式转换。 恍若凝视了一辈子那么久,又似只有一瞬间。他倏忽地眯了眸子,将所有的情绪掩盖在浓密的眼睫之下,能感觉到的,只有不假掩饰的冷怒。 他嘴唇动了动,不知道说了什么。旁边一人利落地捧起箭筒。双手奉上。他伸手一抓,取出三只羽箭,悉数搭在弓弦之上。三个泛着青黑光泽的箭头。分别对准了台上的账房先生,手艺人。樵夫,杀意凛然。 台上几人,台下几千人,无一例外变了脸色。叶知秋翻腾的思绪如潮水一般退去,唯有一股怒火冲天而起。想都没想,便跨上两步,张开双臂挡在那三人前面。 她没有慷慨激昂地说出“要杀他们先杀我”之类的话,可神情举止。足以让他读懂对那三人的袒护之意。 凤康眸子陡然张大,又深深地眯了起来。张合之间,离他最近的人捕捉到他眼底疯狂滚动的暗潮,危险得如同传说中能吞噬一切的暗黑之潭。 扶着箭尾的手指用力,将三枚箭头拢在一处,齐刷刷地对准了她的胸口。 “主子?!” 立在后方的张弛和洛晓雁见状大惊,同时出声阻止,却见他突然扬起手臂,将箭头对准天空,拉圆弓弦。“嗖”地一声射了出去。 人群唯恐被他误伤,矮身抱头,惊慌躲闪。羽箭在半空之中划出三道斜直线。飞出数十丈远,失了力道,先后没入树丛山脊之后。 他将箭头对准她的时候,叶知秋感觉到了浓烈的恼恨。有那么一瞬间,她几乎以为他真的想杀了她,后背不由自主地渗出了一层薄汗。 此时他已经扔掉了那张弯弓,驱马向这边走来。她依然心有余悸,以至于忘记收回张开的手臂。 从他击落玉如意,到弃弓前行。不过十数个呼吸。人们根本搞不明白这短短的时间内发生了什么,但是本能告诉他们。这个人很危险,不能招惹。不劳他的随从呼喝提醒。便纷纷避退,给他让出一条路来。 他旁若无人,穿过人群长驱直入,在台前停住,翻身下马,拾级而上。 “那不是康九爷吗?!” 不知道是谁低低地喊了一声,让那些见过“康九爷”的秋叶村民如梦初醒,人群之中响起一片或惊疑或笃定的议论。 “是康九爷吗?瞧着不大像啊。” “没错儿,是他,就是那个从京城来的康九爷!” “哎哟,长得挺俊的一个人,咋留上胡子了?” …… 龚阳比他们早一步认出凤康,只是不敢确定。这会儿一脸惊讶,目光在他和叶知秋之间来来回回地移动。 帐篷里的人反应各异: 成老爹先是大惊,不知道康九爷消失四年之后,为何又出现在这里?而后是担忧,唯恐这个曾经与孙女儿牵扯不清的男人坏了眼前的大好姻缘。 虎头是惊中带喜,三步并作两步奔出帐篷,急急张望。 在他心目中,姐姐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理应与相貌、人品和才华都出类拔萃的男人匹配。今天来求亲的人,无论哪一个成为姐姐的夫婿,他都不乐意。 凤康也不是百分之百合格,可比起台上那三个要好得多。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他叫过“姐夫”的人。 东霞、西月、添香和小蝶只听过“康九爷”的名,从未见过他本人。听说传闻中的康九爷出现了,满心好奇,争先恐后地涌到窗口,想看一看唯一一个赢得过小姐芳心的男人长什么样子。 闻夫人也对这个夺了自家儿子爱情先机的“康九爷”很感兴趣,只是碍于身份地位,不好失了仪态。和元妈一道,端庄地坐在桌边。 元妈是最淡定的一个,面上无波无澜。若是留意细看,便能发现她一向森凉的眼底泛着浅浅的笑意。 鹿皮的靴子踏在木板上咚咚作响,每一下都如同踏在心坎上。叶知秋屏住呼吸,紧紧地盯着那个一点点升高、一步步走近的身影。 三十米,十五米,十米,五米…… 他在距离自己两米的地方站定,那张她思念了无数次的脸孔清晰地映入眼帘,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她思绪万千,想说“你终于来了”,话一出口,却自动变了样。 “这位公子,你想入赘吗?” 凤康脸色不出意料地黑了两分,抿了抿唇角,不作言语。 “公子看过招亲告示吧?那么对招亲条件和规则也应该一清二楚。请问公子姓什么叫什么?今年贵庚?家住哪里?是做什么营生的?可曾成亲?家里有没有妻妾通房?外面有没有红颜知己?” 一连串的问题不受控制地从她嘴里冒出来。 凤康依然不说话,只是居高临下,用复杂凌厉的目光地盯着她,似乎要将她薄薄的面皮看穿一样。 叶知秋目光一转,看到几名侍卫随后走上台来,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了,“这几位公子,你们也是来求亲的吗?” 他们哪有胆子跟主子一争高下?急忙停住低头。张弛和洛晓雁对视一眼,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忧虑之色。原以为主子赶到,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现在看来,好像没那么简单。 “几位公子,你们到底是不是来求亲的?”叶知秋又一次言不由衷地发问。 “滚。”凤康终于开口了,话却不是对她说的,眼睛看向她身后那三个目瞪口呆的人,“不要再让我看见你们,否则,杀无赦!” 被他冷厉如刀的目光一扫,那三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一个寒颤。樵夫切身体会了那一箭的威力,对他的恐惧已经深入骨髓,哪里还敢作半刻停留?撒腿就跑。 在叶知秋将玉如意递给樵夫的时候,另外两个就已经注定要下台了,只因凤康的出现,耽搁了而已。他们很有自知之明,知道有这么一位吓人的主儿杵在这里,从樵夫手边飞走的佳人再怎么扑腾,也绝不可能落在他们的手里。 佳人再好,财产再多,也得有命享受才行! 是以毫不留恋,跟在樵夫身后,连滚带爬地下台去了。 龚阳和五名侍卫都很清楚,这已经不是他们能插手的事情了,识趣地退到一旁。台子中央只剩下目光湛冷的叶知秋,和脸色阴晴不定的凤康。 台下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你凭什么赶走他们?”叶知秋先开了口,语带怒责,咄咄逼人。 凤康不应声,向前迈了一步,将彼此的距离拉短到半米,用高大的身影和幽深的目光将她整个笼罩。 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心房的某一角悄然崩塌,压抑了多日的疑惑、不安、委屈和埋怨一股脑地涌现出来。叶知秋眼圈泛红,冷冷地与他对视着,“你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凤康目光微微一晃,有了疼惜之色,“知秋……” 他轻轻地唤着她的名字,抬手抚向她的脸颊。 这亲昵的称呼和动作,让急待他解释的叶知秋怒火更盛,毫不留情地拂落他的手,“不要这么叫我。” 凤康动作奇快,反手一抓,便将她的手腕握在了掌心之中。 叶知秋挣扎了一下,感觉他手如铁钳,牢牢禁锢,索性放弃了,眼带鄙夷地盯着他,“大庭广众之下,你想强抢民女吗?” 凤康不辩不答,缓缓矮下身形,单膝跪在地上。 “你干什么?”叶知秋吃了一惊。 凤康抬头凝望着她,字字清晰地说道:“凤康,字子安,今年二十有七。从前家在京城,今日起将定居清阳府。从前以权谋为生,今日起将守拙田园。至今尚未娶妻,家中无妻妾通房,外面无红颜知己。 苍天为鉴,日月为证,我凤康今生今世只娶你叶知秋一人,爱你敬你,疼你护你,与你两相厮守,白头偕老,生死不离。 若违此誓,天地不容!” ——(未完待续) 第287章 大病初愈 叶知秋没想到凤康会报出自己的真名,也没想到他会一一回答她赌气提出来的问题,更没想到他会当众发下这样的重誓。其实她不需要他说这么多,只要一句“我没有成亲”就够了。 悬了多日的心终于在这一刻踏实了,眼泪不争气地向外涌。她不愿意在人前掉泪,硬生生地忍住了。刚要出声叫他起身,就觉手腕陡然一沉,他就那样跪着向她栽来。 她吃惊之下,急忙伸手将他揽住,却承受不住他身体的重量,与他一同跌倒在地。 “主子?!” “叶姑娘!” “姐姐……” 五名侍卫,龚阳和虎头各自喊着自己关心的人,向这边疾奔。 叶知秋顾不得自己处境狼狈,腾出一只手摸向凤康的脑门,感觉热得烫手。心下着慌,急声吩咐:“快请大夫!” “我去找闻公子。”龚阳答应一声就往台下跑。 “我在这里。”温润如春风的声音自台下传来。 龚阳循声望去,就见闻苏木一面温文有礼地请人让路,一边往这边赶来。 作为干哥哥,闻苏木本该坐在帐篷里,帮忙相看上台求亲的人。并不是叶知秋没有邀请他,而是他觉得帮她挑选夫婿是一件不太自在的事情,借故要照料病人推辞掉了。 他的心态跟虎头有些相似,又不太一样。虎头对叶知秋是纯粹的亲情和孺慕之情,他对叶知秋的感情则有些复杂。 亲情肯定是有的,他们毕竟是干兄妹。她的年纪比他小,可不管是学问见识,还是为人处世的方法,都比他略胜一筹。没有长辈在场。他们都是抛开“兄妹”的礼数,以朋友的身份相处的。 因此比起亲情,友情更多一些。 至于男女之情。他也说不清楚有没有。要说有吧,他对她并没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迫切。面对面的时候,更没有脸红心跳、呼吸急促的感觉。 要说没有吧,在所有见过的女子当中,看她最为顺眼,跟她在一起最为开心。 这次她当众招亲,他很清楚自己不能参加。他是闻家的独苗,不可能给人当入赘女婿。他明白她心里没有他,即便参加了。也不会被她选中。 然而一想到她要嫁给别人,虽说不上疼痛,可心里也空落落的像是丢了什么东西。整个上午都心不在焉,一连给好几个人开错了药方,其中一个还是重症病人。要不是高宝及时提醒,就要酿成大错了。 下午强打精神诊视了几个病人,再也按捺不住。将医馆的事情交给高宝和两名学徒,便赶了过来。不好意思去台上的帐篷,只混在人群之中观望。 看到叶知秋将玉如意递给樵夫的时候,他感觉还不是那么失落。当凤康突然出现。并跪在她面前发下重誓,他便知道事情已成定局。 从前在她心目中,他比不上那个男人。现在依然比不上。这么想着便有些心灰意冷,准备转身离去之际,忽听她叫人请大夫。医者父母心,不容他心有旁骛,立刻现身救人。 从台下走上来的工夫,凤康已经被侍卫抬进了帐篷。昏迷之中,依旧死死地抓着叶知秋的手腕,让她挣脱不得。看样子她也没想过要挣脱,脸色煞白、关切毕露地陪在旁边。 “他怎么样?”不等他诊完脉。便急急催问。 闻苏木认真地诊视过,才温声答道:“康兄大病初愈。身体本就虚弱。加之路途劳顿,休息不足。饮食不济,内心焦虑,一时火气外泄,引起高热,并无大碍。 只要服下两剂汤药,将体内的火气悉数发散出来,好好睡上一觉,再在饮食上细心调养几日,便可无恙。你放心好了,我这就去开方取药。” 叶知秋脸色好看了一些,“那就麻烦你了。” 闻苏木含笑点了点头,跟几位长辈打过招呼,便带上一名侍卫回医馆抓药。 “叶姑娘,这里不是休息的地方,还是带康九爷回村里吧。”龚阳在旁边出声提醒。 叶知秋正有此意,“善后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我知道该怎么办,叶姑娘放心回去就是。”龚阳递给她一个安抚的眼神,便向帐外走去。依着刚才想好的说辞,给眼巴巴候在台下的人们一个交代。 他并未提及凤康的病症,只说那位公子不远千里来求亲,劳累过度。而叶姑娘被他的诚心打动,决定等那位公子醒来之后商议亲事,是以本次招亲就此结束。 当然免不了说一些多谢大家关心叶姑娘的亲事,日后办喜事,请诸位来喝喜酒之类的场面话。 虽然在场的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次招亲有点儿草草收场的意思,不过凤康那段誓言还是很有嚼头的,也算不枉此行了。 别人抱得美人归,男人们多少都有些羡慕和惋惜。女人们则向往又嫉妒,心里思量着,被那样一个英俊的男人跪在脚下当众告白,该是一件多么幸福多么长脸的事情,不知自己几辈子才能修来那样的福分? 男人女人怀着不同的心情,陆陆续续地散去了。小摊小贩没生意可做,也先后离去。不消两刻钟的工夫,村口便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只有满地的瓜子壳和果皮,以及拆了一半的高台,表明这里曾经有过一场热闹的招亲大会。 隔壁的宅子一直有人居住,却没人敢占用凤康的房间。叶知秋担心那里久不住人,缺乏生气,对他身体康复不利,便不顾村里人异样的目光,将他安顿在自己的房间里。 待添香和小蝶煎好药送过来,亲自喂他喝下去,感觉他呼吸不似先前那般粗重,这才放心了些。给他盖好被子,出门来找张弛和洛晓雁说话。 他没有成亲,她心里的确是踏实了,可还有许多疑问需要解答。 “张大哥,洛大哥,你们回京之后为什么断了音讯?还有,苏木说他大病初愈,是怎么回事?” 张弛看了洛晓雁一眼,“洛侍卫先说吧。” “好。”洛晓雁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我回到京城,并未见到王爷。据护卫统领霍大人所说,王爷抵京之后直接入宫面圣,不曾回府,只派人下达了严守王府的命令。 沈大人出城迎接王爷,便没再回过往府。随王爷出使番国的洗墨、王太医和二十多名护卫,也无一人露面。我感觉事情蹊跷,四处打探消息未果,于是夜探皇宫。 刚刚翻过宫墙,就被大内侍卫擒住了。我以为必死无疑,谁知他们将我投进天牢,没有镣铐加身,也没有提审刑讯,一日三餐,好吃好喝,只是不理不问。 直到四天前的晚上,才被放出大牢。用一炷香的工夫洗漱换了衣服,就随王爷出发赶来清阳府。这几天,我们五人轮番与王爷共乘一骑,日夜不停地赶路,吃睡都在马背上,全无闲暇交谈,并不知道王爷前些日子出了何事。 只是临行之前被叮嘱过,王爷身体不适,路上需多加留意!” 听他说完,张弛接起话茬,“我与洛侍卫的经历相差不大,只不过我没有夜探皇宫,而是在打探消息的时候被人擒住,关在一处地牢之中。 同样是四天之前的夜里被释放,简单收拾了一番,便随王爷赶来清阳府。” 叶知秋蹙了眉头,“这么说你们都没有见过阿福……” “怎么,阿福姑娘也去了京城?”洛晓雁反问了一句,大概意识到自己问得有些多余了,随即摇头,“没见过。” 张弛猜测,可能是因为洛晓雁和他进京之后先后失去联系,阿福自告奋勇去帮叶知秋打探消息,也跟他们一样没了音讯,便出言安慰道:“叶姑娘不必担心,我们没事,阿福姑娘也一定安然无恙。如果我所料不差,要不了多久就会有消息传来。 即便消息被耽搁了,等王爷醒来问一问,也就一切明了了。” “嗯。”叶知秋点了点头,“那就等他醒了再说吧。” 顿了顿,又道,“你们一路奔波,应该都累了,快去休息休息吧。他有我来照顾,不会有事的。” “王爷当众说了自己的名讳,难保有人洞悉他的身份,生出不轨之心,要严加防范,保证王爷的安全。”张弛朝她拱了拱手,“叶姑娘不必为我们费心,我们自有安排。” “是啊,叶姑娘,你只管忙你的,有事唤我们一声便可。”洛晓雁附和道。 话音落下,两人身影一晃,双双隐入暗处。 叶知秋知道除去明面上这五个人,一定还有别的侍卫在暗中保护,可仍然不太放心。喊来豆粒儿和狗剩,吩咐他们去通知巡护队和多寿,在村里加强巡逻,不要轻易放陌生人进来。 豆粒儿和狗剩前脚走,东霞后脚就进来了,“小姐,夫人请您过去说话。” 叶知秋隐隐猜到闻夫人要跟她说什么,让添香去她房里守着,便跟东霞来到给闻夫人主仆暂时歇脚的厢房。 闻夫人正襟危坐,脸色看着不太宽展。等她见过礼落了座,便神色严肃地道:“华楚国凤姓不算少,但京城姓凤的,都脱不了与‘皇’字沾边。 如果我没记错,当今皇上的第九子讳字就是‘康’。秋儿,你老实告诉我,那个人是不是九皇子?九皇子为什么会出现在你的招亲台上?你跟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未完待续) 第288章 拿什么相信你? 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隐瞒的必要了,叶知秋如实答道:“没错,他就是九皇子,我和他六年前就认识了。” 闻夫人神色微动,“听你的意思,你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皇子?” “是。”叶知秋点了点头,“我刚到成家,家里穷得厉害。为了给虎头看病,当街拦马借钱,就把他给拦住了。 因为之前有过一点儿小摩擦,我对他没什么好感,他也看我不顺眼。所以故意刁难,强行借给我十两银子,立下字据,让我半月之后归还,否则就将我送到官府问罪。 我因为要还债,在城里做过一阵小买卖,生意还算不错。被老主顾请去做吃食,不成想进了王府,正巧碰上小世子中毒,差点被他当成凶手。 又因前任知府秦大人的公子从中捣乱,接二连三地误会了他。总之阴差阳错,陆陆续续跟他打过几次交道。 我原以为还了银子,这辈子和他就再没什么联系了。没想到村里的地保王老刁对我不怀好意,求亲不成,就到县衙构陷我,把我关进了大牢。 我情急无措,只能向他求助。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们相互间产生了情意。可我只想过平淡的日子,不愿意跟有权势的人牵扯不清,所以拒绝了他。 后来他回了京城,我忙着开荒种地,就把这段感情放下了。谁知大半年之后,他又出现了,想用我建造的蔬菜大棚为皇宫种菜。 娘应该知道千植署蔬菜腐烂,导致京城及周边府城菜价飞涨的事吧?” 那件事闹得沸沸扬扬,闻夫人与京城那边逢年过节都有走动,想不知道都难。经她这一提醒。将过去的事情联系起来想一想,就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如此,那一年雪亲王在清阳府附近的数个县城征用土地。冬耕修路,说是为皇宫种菜。我只当你是别恰巧选中的人之一。原来你才是他重用的人,其它那些不过是烟幕罢了。” “是啊。”叶知秋微微地笑了,“为了保护我,他的确费了不少的心思。山洞坍塌的时候,更是舍命救了我。他为我做了很多,也放弃了很多,我不想再辜负他。” 闻夫人皱了皱眉,“既然如此。你们为何不成亲?若是因为门第差距,你是有本事的孩子,以九皇子的权能,完全可以为你争取一个体面的封号,做得正室王妃。” “我不想做王妃。”叶知秋说着见她面露惊讶,忍不住笑了起来,“娘,你别误会,我这么说不是不想要名分,跟他做露水夫妻。 我只是不想离开这里。丢开亲手打理的土地,一脚迈进深宅大院,成为一个无所事事。靠取悦男人为生的可怜虫。即使成亲了,我也要做我想做的事情。” 闻夫人愣怔了半晌,才品明白她这话的含义,心下一惊,“你想让九皇子退安一隅?” 想起凤康在台上的确说过“定居清阳府”、“归隐田园”之类的话,愈发惊讶难平,失声加了一句,“这怎么可能?!” 出使番国之前,在众皇子之中。九皇子口碑、人望和潜力各方面都不输给四皇子。虽说这几年朝中风云变幻,十一皇子渐渐展露锋芒。可但凡了解一些内情人的都知道,十一皇子能有今日。靠的全都是九皇子的力量。 有人猜测,十一皇子是在替九皇子打江山。皇上也素来偏爱九皇子,朝中传言,皇上早就将“萝卜军”的兵符给了九皇子。只要九皇子有心,随时都可以登上皇位。 这样一个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储君人选,怎会为了一个女子放弃帝王大业? 叶知秋明白她心中所想,主动解释道:“不瞒娘说,他这次出使番国,就是为了退出皇权斗争,和我成亲。我之所以把生意做得这么大,也是想有朝一日能以‘农女’的身份,堂堂正正地站在他身边。” 闻夫人有些糊涂了,“我前些日子才听说,雪亲王要和一个从番国带回来的女子大婚。现在想想,你突然决定招亲也是那个时候,你们……这到底是在玩什么把戏?” “娘,我们没有玩什么把戏。”叶知秋苦笑道,“有些事情我也还没搞清楚,不知道怎么说才好。等凤康醒来,我和他谈过了,再跟你解释吧。” 闻夫人点了点头,便不再追问,只是一脸忧色地打量着她,“九皇子毕竟是皇家的人,即便做了不问朝务的闲王,也无法摆脱皇室纷争。你说要以‘农女’的身份站在九皇子身边,真的能如愿吗?” 叶知秋手按在她的臂上,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道:“我从来没想过攀龙附凤,更没有想过借助他的权势发财。但是如果没有他,我未必有今天。就算有,也不会这么顺利。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只要问心无愧就行了。跟你说实话吧,我认你做干娘,一半是为了自己,另一半是为了他。 如果将来有那么一天,他真的穷途末路,需要四皇子网开一面,娘,我希望你能看在我们母女一场的份儿上,帮他一把!” 闻夫人瞪了她一眼,冷哼道:“要是认亲之前,你跟我说这些话,我或许还要掂量掂量。可现如今你已经是我们闻家的女儿了,想反悔都来不及。 将来你们成了亲,他就是我的女婿。他有难处,你就会跟着受苦。女儿女婿受苦受难,我这个做娘的还能眼睁睁地看着不管吗?” 有了她这几句话,叶知秋心中大定,展颜道谢:“谢谢娘。” 闻夫人面带嗔怒地在她手背上打了一下,“你这丫头,竟然瞒了我这么久,亏我还心心念念巴望着你成为闻家的儿媳妇呢!” “我不是信不过娘,实在是不到最后,我也不知道我们两个到底能不能成。”叶知秋站起来,正正经经地鞠了一躬,“对不起,娘,女儿给您赔罪了。” 正说着,就听添香在门外和东霞说话,“东霞姐姐,夫人和小姐说完话了吗?康九爷醒了,急着见小姐呢。” 东霞还没回话,叶知秋已经从椅子上站起来了。随即意识到自己失态,面有歉意地看向闻夫人,“娘,我……” “去吧去吧。”闻夫人挥了挥手,又故作伤心地叹了一句,“唉,女大不中留啊!” 叶知秋无心说笑,一口气奔回房里,见凤康眼睛睁开一条缝,静静地躺在床上。睡了一个时辰,痛快淋漓地出了一场大汗,烧已然退了五六分,额头不像之前那般烫手,只脸颊还残留着两团潮红。 感觉她温软冰凉的手覆上额头,他缓缓睁开眼睛。目光略带惺忪,定定地望着她。 叶知秋在床边坐下,柔声地问道:“你感觉怎么样?” 凤康眼波几不可见地晃了晃,嘴唇翕动,却没能发出声音。 “你说什么?”叶知秋凑近来听,不防他突然抬头,含住她的唇,用上几分力道,重重地咬了一口。吃痛之下,满腔柔情都化作了惊怒,捂着流血的嘴唇瞪着他,“你干什么?” 凤康以行动作为回答,抓住她的胳膊用力一拉。 叶知秋坐立不稳,惊呼一声扑在他身上。气恼之余,又担心撞疼了他,挣扎着想要起身。 凤康一臂揽住她的脖颈,一臂箍住她的后腰,翻身一滚,将她整个人压在身下。与她额头碰额头,鼻尖接鼻尖地对视着,“如果我没有及时赶到,你是不是真的要嫁给那个人?” 他眼里声音里满满的都是怒意。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饶是人在病中,他的体重依然远超叶知秋。叶知秋被他压得肋骨生疼,几乎透不过气,眉头紧紧地蹙了起来。 他当众告白,她攒积多日的火气散了一半。另一半因为他生病,打算将暂时放在一边。她还没找他算账,他反倒理直气壮地责问起她来了。 火气又腾腾地燃烧起来,“对,我要嫁给他,和他成亲,生孩子,过一辈子!” 凤康闻言揽着她的手臂陡然一紧,抵在额头和鼻尖上的力道也重了两分,身体的热度从这两处传来,灼炽逼人,“你就这么不相信我吗?” “相信你?”他不提“相信”两个字还好,一提叶知秋火气更大,还添了几分怨怒和酸楚,“你让我怎么相信你?你一走就是四年多,杳无音信。 好不容易把你盼回来了,你人不出现,信儿也没有,倒是送来一个活色生香的漂亮妹子。在我眼前转了一圈,又让十一接回去,跟你成亲。 我等了你这么久,就等来‘对不起’三个字和你与别人成亲的消息。你告诉我,我拿什么相信你?” 这些话,她本来想冷笑着说出口的。可说着说着,眼泪就不自觉地涌了出来。据说每个女人都有怨妇情结,她似乎也不例外,这一哭就一发不可收拾。 “你走的时候不是说,三年之后我就不用再等你了吗?你不是事先安排好了,让沈公子在三年之约到期的那一天捎信来,让我可以择婿另嫁吗? 一年前我和你就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了,你这混蛋算哪根葱,凭什么跑来搅和我招亲?!” ——(未完待续) 第289章 扎撒佛 凤康不插嘴,由着她哭骂完了,才似叹息地说了一句,“那个沉着冷静的叶知秋哪里去了?” “沉着冷静你大爷!” 叶知秋盛怒之下爆了粗口,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把他从自己身上掀开,爬起来就往外走,头也不回地道:“醒了就从我家滚出去,不要让我再看见你。经|典|书友群2577-9060或2400-612” 凤康被她一掀,脑袋磕在床沿上,顿时头晕眼花。等缓过来,见她已经走到门口了,情急之下急忙喊道:“我不是不想跟你联系的,我得了瘟疫……” 叶知秋脚步生生顿住,惊讶地回过头来,“什么?瘟疫?!” 凤康扶着脑袋坐起来,喘了两口,缓缓地说道:“我在番国见过一种瘟疫,当地人称之为‘扎撒佛’,意思是‘可怕的死神’。 一旦染上这种瘟疫,人会很快失去意识。全身皮肤变得十分脆弱,碰一下就会脱落,渗出黑黄色的血液来。” “你是说,你得了就是这种瘟疫?”叶知秋回到床边,眼睛红红地望着他。 “嗯。”凤康伸长胳膊抓住她的手,将她拉到身边坐下,“我原本打算一回到华楚国,就先到清阳府来看你的。可进入海河口没多久,我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 这病发作得实在太快,我什么都来不及做,就失去了意识……” 难怪闻苏木说他大病初愈,却说不出他得了什么病,原来竟是瘟疫。虽然此时他好好地坐在这里,可想到他曾经得过那种要命的病,叶知秋的心还是牵牵扯扯地疼了起来,“你怎么会染上瘟疫呢?” “大概一年半以前,船上的水喝完了。途经一个小岛,我带人下船汲水,遇见一个昏迷不醒的孩子。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得了瘟疫,便将他带回船上医治。 那孩子很快就死了,跟他有过接触的人也先后倒下了。后来得知是扎撒佛,我们遵照番医的指点,将得病的人单独放在一条船上,有人死掉就将尸体焚烧,还让整个船队的人服下预防瘟疫的汤药。 那次一共死了七个人,只有一个人熬过来了。 我想必也是那时候染的瘟疫,只是一直没有发病。我还以为自己身强体壮,连瘟疫都奈何不得,谁知刚回到华楚就倒下了。” 凤康不无自嘲地扬了一下唇角,继续说下去,“若是被人知道,我堂堂一个皇子,出使番国四年,带了一身瘟疫回来,定会丢尽皇家的脸面。 与我同行的两名使节既不敢声张此事,又怕我因瘟疫死在船上,不好向父皇交代。便将我身边的人悉数软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京城,禀奏父皇。 之后父皇将我接进宫里,安顿在后宫一处闲置的殿阁之中,派了几名太医秘密诊治。洗墨和随行侍卫被分开关进天牢,相互之间不得碰面,也不得与外人接触。” 叶知秋明白了,难怪张弛和洛晓雁回到京城一无所获,还被送进大牢。想来是皇上怕他们探听到凤康得瘟疫的消息,泄露出去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索性将他们关了起来。 “那你的病……” “已经好了,不然我也不敢来见你,更不敢像这样碰你。”凤康将她的手握紧了一些,眸色微微地深了,“倒下的时候,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叶知秋听了又是心疼又是愧疚,“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得了那么重的病。如果早知道,我就不用招亲的消息引你出来了。你病刚好,应该好好休息……” “这不是你的错。”凤康止住她的话,“都是十一自作主张做的蠢事。” 叶知秋早就猜到他成亲的事是凤况从中动了手脚,只是不知详细。听他提起,便顺口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扎撒佛是一种很厉害的瘟疫,发病几天之内就会死去。好在王太医随我出使番国这几年,跟番医学了不少的本事。也幸好有一名侍卫得过扎撒佛,并且熬了过来。王太医便依据番医教授的法子,取他的血作为药引配药,给我治病。 在治疗的过程中,病情反复,有好几次我的一只脚都踏进了鬼门关。父皇大概也是病急乱投医,又不知听信了谁的话,决定试一试‘冲喜’的法子……” 说到这里,他停住了,表情不自在地看了叶知秋一眼。 叶知秋从他这一眼洞悉了不少内容,替他把没能出口的话说了出来,“你病重的事不好声张,这种差使也不好委屈重臣贵胄家的女儿来做,所以皇上决定用我这个身份低微的农家女给你冲喜。 我是你看中的人,就算救不活你,成了亲也能满足你生前的心愿。我有机会嫁到皇家,就是天大的好事,守寡都要感恩戴德,最妙的是,没有后台硬的娘家替我抱屈。 这么一分析,皇上还真是个慈父呢!” 听了她这嘲讽意味十足的话,凤康没有言语。自己珍之重之的女人,被人这样轻视,他何尝不生气?他为什么要背井离乡出使番国?还不是为了有一天能以三媒六聘之礼,风风光光地娶她进门? 他宁愿死,也不舍得让她做“冲喜”这样的事。可做这个决定的人既是他的父亲,又是一国之君,他又能怎么样呢? “那这件事跟十一有什么关系?”叶知秋压下怒意问道。 “我跟你说过,在众皇子之中,除了我,父皇最宠爱的就是十一。我得病的事,父皇并没有隐瞒十一。十一得知父皇有意给我冲喜,便主动请旨接你进京。 当时有许多人眼巴巴地盯着王府和皇宫,派别人接你进京难免节外生枝。十一见过你,而且封地与清阳府相邻,是做这件事的最好人选,父皇便允了。” “皇上让十一来接的是我,可他为什么不惜违抗圣旨,编造谎话欺骗我,也把莎娜接进京城跟你成亲?有什么特别的原因,还是纯粹看不上我,不愿让一个村姑给他当嫂子?”叶知秋蹙了一下眉头,“我好像没做什么不招他待见的事吧?” 凤康摇了摇头,“不关你事,是莎娜。看样子她没有告诉你, 其实她是群岛岛主的女儿,也是下一任岛主。” 叶知秋先是吃惊,随即了然,“你是说,十一是看中了她的身份?” 凤康不置可否,接着自己话茬说道:“莎娜的父亲是一个很有雄心也很有远见的国君,他很向往中原的风俗人文,可惜因为南楚的压制,一直没能如愿。 他只有莎娜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就请人教授她中原的语言、文字和礼仪,希望她有一天能代替他,越过南楚到中原来游历一番。” 莎娜的中原话说得很是娴熟流利,第一次见面时的言行举止,也是十足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让叶知秋因此对她产生了怀疑。没想到她竟是皇族出身,还系统地学习过中原文化,这就难怪了。 “岛主为了救我,受了重伤,最后不治而逝。临终之前,将莎娜托付给我。他原想把莎娜许配给我,但是我拒绝了,只答应他,带莎娜到中原来见识见识。 我本打算返回的时候再接她上船,可她非要和我同去番国。我没办法拒绝,只能带她一起上路。这些事,你想必听莎娜说过了吧?” 凤康说这一席话的目的,是跟叶知秋解释他和莎娜的关系。见她点头,并无不快的样子,微微地松了一口气,接着说道:“群岛的风俗与中原大不一样,男女都可以继承岛主之位。 岛主驾崩之后,岛民便可从他的子女之中选出一人来做岛主。但是有一个条件,新岛主即位之前,必须成婚并育有后代。若达不到条件,便由长老会暂时掌权,直到新岛主诞下后代为止。 他们信奉海神,一旦对海神发下誓言,就永不更改,绝不会违背。 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谁在掌权,只要莎娜没有当众对海神发誓,说要放弃岛主之位,并且有了孩子,就可以立刻成为岛主,任何人都不得有异议。” 叶知秋听他语调暗哑,怕他说话累到,便接起话茬,“十一认定这个随时都能成为岛主的姑娘,比我一个村姑有用得多,所以将计就计,来个偷梁换柱。 把莎娜接进京城,立刻对外宣布,雪亲王要跟一个从番邦带回来的女子成亲。皇上没有明确下旨,只要能给你冲喜,新娘是我还是莎娜都无所谓。何况消息已经传开,想换人也没办法了。 他早就料定皇上不会因为这件事问他的罪,顶多呵斥他几句。 等莎娜变成你的王妃,以我的性子,一定会跟你一刀两断。没有我拖后腿,你就可以全心全意地帮他争夺皇位了。万一夺权失败,在华楚国待不下去了,你们兄弟两个就可以搭伴逃到群岛。 到那里夫凭妻贵,养精蓄锐,招兵买马。有机会就东山再起,没机会也能安逸度日。 几年不见,你这兄弟真是大有长进!” 凤康苦笑地闭了一下眼睛,“他本就是权谋好手,只是因为我不得施展罢了。” 见他没有计较的意思,叶知秋也懒得评论,只问道:“那封信是怎么回事?” ——rs 第290章 皇上要来了! 凤康愣了一下,“什么信?” 叶知秋坐的位置离床头较远,且一只手他握着,不方便动作,用下巴指了指枕头,示意他自己拿。 凤康把手伸到枕下摸了两下,掏出一张纸来,抖开看了看,才明白她先前说的那句“等来‘对不起’三个字”是什么意思,眉心倏忽地皱了起来,“这是十一给你的?” “对,他说是你让他捎给我的信。”叶知秋见凤康这种反应,就知道字不是他写的,冷笑道,“怎么,他没好意思告诉你信的事吗?” “我听说你要招亲的消息,就急着赶过来了,来不及跟十一深谈。我和他自幼一起读书,对彼此的笔迹十分熟悉,不难模仿。想必他也怕你看出破绽,不敢多写,只含糊其辞地写了这三个字。” 凤康将那张纸攥成一团,脸色阴沉下来,“这三个字的笔迹真假难辨,只怕他做这种事不止一次了。这个十一,真是越来越肆意妄为了!”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几年他不在,凤况整天跟一群为了皇位不择手段的人打交道,身边还有一个看似清纯无害实则城府深沉的宣宝锦,能好到哪里去? 叶知秋如是想着,不愿再提这个人,将话题转开来,“你在京城见到阿福了吗?” “放心,阿福在七皇妹府里,安全得很。”凤康知道她担心阿福,先说了句宽慰的话,方唏嘘道,“若不是阿福及时送信,我还被蒙在鼓里,以为要跟我成亲的是你呢。” 叶知秋有些惊讶。“这又是怎么回事?” “依照父皇起初的意思,你一到京城就立刻为我们主婚。冲喜嘛,自然是越快越好。 十一往返清阳府。中间又耽搁了几日,回到京城的时候。我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王太医估算,彻底拔除病根需要半月时间。 十一一心想撮合我和莎娜,当然不会等到我病愈之后。未曾进宫复命,就抢先一步放出了我要成亲的消息。 消息已经传开,父皇自是不能打皇家的脸,但考虑到成亲之日我若不出现,必会引起猜疑。我若出现,失踪多日的事。就可以借筹备婚事的由头遮掩一番。几经斟酌,便将婚期延到了半月之后。 我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婚事已经操办得八、九不离十了。十一在传消息给我,谎称新娘是你,还说你听闻我醒了,一直请求他带你进宫。我病根未除,哪敢让你冒险见我? 我在宫中隐秘治病,消息不通,更对十一的话深信不疑。虽然觉得这样仓促成亲有些委屈你了,可也期待能尽快和你成为夫妻。只一心一意地养病。以免成亲那日被你看到我病恹恹的样子。 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吧,在大婚之日的前两天,我的病症已经尽数消失。可以出门见人了。因身体还有些虚弱,父皇又特许我们在宫中成婚,便继续留在那里将养。 那天的傍晚,一个宫女借送饭的机会,送来一封七皇妹的亲笔信,我这才知道我要娶的人不是你,而是莎娜。我一怒之下,去寻了父皇理论。 父皇不同意取消婚事,以抗旨不遵为由。将我关了起来。好在有芸母妃和七皇妹帮我求情,他才将我放了。我出宫和阿福见了面。得知你要招亲,便跟父皇和十一分别讨回洛侍卫和张侍卫。直奔清阳府来了。” 叶知秋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微微一愣,随即明白过来:洛晓雁是夜探皇宫,被皇上的人抓住关进天牢的;而张弛则是被十一的抓去,私自关押的。 十一这么做,是怕张弛找到凤康,坏了他的计划。可惜他防住了凤康的人,却没能防住阿福。她不知道阿福是怎么找上七公主,不过凤康能及时赶到,真是多亏这两个人了。 阿福就不用说了,日后有机会见到七公主,一定要好好感谢人家才行。 事情的前因后果都搞清楚了,她担心的事情烟消云散,和凤康之间也雨过天晴。只等他病好了,慢慢弥补这四年多的感情空缺。 现在比起自己,她更担心另一个人,“你就这么跑了,莎娜怎么办?” 说起这个,凤康的表情有些复杂,“出宫之后没有见到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态度。我早就跟她说过,我有喜欢的人,不会跟她成亲。她掺和进去,想必也是听信了十一的话。 虽说不是我的错,但我终归欠她一个解释。日后见面再说吧,我想她应该能理解。” “也只能这样了。”叶知秋点了点头,又想一件事来,“你不是说那两名使节把你的人都软禁了,为什么莎娜没事,还拿着你的玉佩跑来找我?” “莎娜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一直当我是商人。她在另外一条船上,跟那些番国官员送的侍女住在一起。我出去四年,国内情况不明,不敢贸然带她回京。 她毕竟是群岛的储君,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该如何向她死去的爹交代? 依着先前的计划,我是打算先把她带到你这里来,交给你安顿的,而且在回来的路上,我不止一次跟她和洗墨提过这件事。是以发现我得病,洗墨便机灵地取了我的玉佩,交给一名侍卫,让他带着莎娜下船,改走旱路,到清阳府来找你。 十一应是从两名使节那里听说了莎娜的身份,又去天牢见过洗墨,从他口中探听到莎娜的下落。借接你进京之便,动了不该动的心思。” “那沈公子呢?”叶知秋始终没有听他提起沈长浩,于是问道,“你被皇上接进宫里治病,没办法传消息给我,那他干什么去了?” 凤康从她这话里听出了埋怨之意,扬起唇角笑了,“你冤枉瀚之了,他早在我回京之前,就离开京城,为你办事去了。” “为我办事?”叶知秋不明所以。 “是啊,我临行之际,你不是托他带了图纸给我吗?每到一个地方,我就按照图纸寻找,四年下来,搜集了整整十船的东西。这十条船不好跟使节团的船队放在一起,我便将它们伪装成商家船队,让他们远远地跟在使节团后面。 要知道,商船没有朝廷的出海文书,是不能靠岸的。在抵达海河口几天前,我就派人通知瀚之,让他做好文书,把那十条船接进海河口,取道运河,直接送到你这里来。” 凤康手指在她的鼻子上点了一下,“你说,这还不是为你办事吗?” 叶知秋满心欢喜和激动,“有十船那么多啊?” “是啊,娘子有命,夫君怎能不尽心尽力?这十船我都嫌少呢,若不是怕你等不及嫁了别人,急着赶回来见你,我还能搜集更多。”凤康话里有话地道。 叶知秋白了他一眼,“你别娘子夫君的,我还没答应嫁给你呢!” “该交代的我都交代了,现在可以安心地睡一觉了。”凤康微笑地望着她,“至于你是否答应嫁给我,等我养好了精神,再找你讨个准信儿也不迟。” 叶知秋见他眼角眉梢都是倦色,忙扶他躺下。 凤康伸手揽住她的脖颈,将她的头拉低了些,在她额头、鼻尖和唇上各吻了一下,笑道:“我怕过了病气给你,就先意思意思罢了,过后我可要加倍补回来的。” “好好好,加倍补给你就是了。”叶知秋好笑地拉过被子,给他盖上,边边角角都掖严实了,“你好好睡吧,我在这儿看着你。” 凤康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眼睛合上,很快就入了梦。因为把话说开了,没有了心事,这一觉睡得十分酣畅。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一睁开眼睛,消息就如涨潮的海水一般,铺天盖地地涌了过来。 有的是阿福送来的,有的是雪亲王府的人送来的,有的是七公主派人送来的,有的是十一皇子凤况送来的,还有的是皇宫大内传来的。 消息的内容不尽相同,主题却是同一件事:皇上要来了! 凤康刚刚睡醒,脑袋还有点而懵,一时转不过弯儿来,“什么意思?你是说父皇要来清阳府?” 他问的是叶知秋。 “嗯,皇上三天之前就从京城出发了。”叶知秋也还沉浸在震惊之中,“阿福在信上说,她和皇上一起回来,同行的还有七公主和莎娜,三五天之内就能来到。” 凤康用力地揉了揉眉心,让混沌的大脑清醒一些,“父皇到清阳府来做什么?” 这次问的是大内侍卫。 “回王爷,皇上说……”大内侍卫迟疑地瞟了叶知秋一眼,还是把实话实说了,“皇上说要亲眼看看,是什么样的女子,能把他最宠爱的儿子迷得神魂颠倒……” “胡闹。”凤康一巴掌拍在枕头上,“放着国家大事不管,跑来看未来的儿媳妇?这要是传了出去,岂不让天下人耻笑?” 大内侍卫垂目不语,心里嘀咕,这些话好像是老子该说的,怎么颠倒过来,成了儿子说老子了? 叶知秋也一脑门子黑线,这位皇上也太出人意表了,竟然兴师动众,专门跑来看她。本是受宠若惊的好事,怎么她感觉不到宠,只觉惊呢? 话语空当里,又有人匆匆来报,“王爷,皇上派人传来口谕,说到清阳府之后会直接住进叶姑娘的庄子,让王爷不必费心安排行邸和官员接驾。” ——(未完待续) 第291章 你不陪我吗? “清清静静最好?”凤康生生给气笑了,“他若想清净,就该待在宫里,而不是大张旗鼓地跑到清阳府来。” 大内侍卫感觉他火气大得很,暗暗庆幸自己刚才没多嘴说太多。 其实皇上原本是打算到凑一凑招亲大会的热闹的,因要斟酌代理朝政的人选,又要准备出巡车驾,耽搁了不少时间。听说赶不上招亲的日子了,颇为惋惜。 当着七公主和那位阿福姑娘的面感叹,说自己若是年轻三十岁,一定要去试试运气。还说左右赶不上了,好不容易出宫一趟,不如放慢速度,好好观赏一下沿途的风景。 若是让雪亲王知道皇上为老不尊,透露出要跟他抢女人的意思,还不气疯了啊? 凤康怀疑自己刚退的烧又有返升的迹象,右手撑着脑袋。挥了挥左手,将其他人都打发下去,只留下叶知秋一个。 “我怎么会有这样的老子?”他气呼呼地抱怨。 “来都来了,你生气有什么用?”叶知秋已经开始接受现实了,探了探他的额头,“你感觉怎么样?要不要把苏木叫来,再给你诊脉看看?” 凤康捉住她的手,拇指指腹在她手背上细细的摩挲着,“没事了,我现在就剩下心病了。” 叶知秋不知道他说的心病是指她,还是指他那即将来到的皇帝老子。因为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没心思柔情蜜意,便把手抽了回来,“你赶了好几天的路,昨天又出了几身汗,身上应该很不舒服吧? 我去给你端碗粥来。你吃了垫垫肚子,然后好好洗个澡,把自己收拾收拾。对了。你那胡子还是刮了吧。” 凤康摸了摸下巴,“怎么。不好看吗?” “也不是不好看。”叶知秋端详着他,“就是不太习惯,看着有点儿别扭。” “那就刮了吧,反正我也没打算这么早蓄须。”凤康学着别人的样子,捋了捋短短的胡子,“先前在病中,皮肤太脆弱,谁也不敢给我净面。病好了。还没得空清理,就赶到清阳府来了,不知不觉竟长这么长了。” 叶知秋听他的语气隐隐失落,猜测男人对待胡子大概和女人对待头发一样,都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结。出于安慰的心理,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我去给你端粥。” 凤康一怔的工夫,她已经出门去了。被她亲过的地方还残留着柔湿的触觉,用手指抚了抚,无声地笑了。 他以为离别这么久。重逢时多少会有些陌生。谁知见了面该吵吵,该闹闹,非但不陌生。反倒更加熟稔了。时光好像越过四年的空白,与他出使番国之前的日子接续起来了。 怎么说呢,有那么一点老夫老妻的味道! 叶知秋去厨房端了粥和小菜,顺手煎上药,把洗澡水放好。回房放下托盘,嘱咐他几句,便要离开。 “干什么去?”凤康拉住她,“你不陪我吗?” 时光是续上了,可这颗苦苦相思了好几年的心还没得到慰藉。总要隆重而热烈地亲近一番才是。 “皇上和七公主要来,我得给他们安排住的地方。吃的用的都不能马虎。龚阳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得去帮他。你自己慢慢吃吧。乖。”叶知秋摸了摸他的头,出于补偿的心理,又在他另一边脸上亲了一口。 看着她风风火火出门去的背影,凤康心里有几分气恼,也有几分无奈。把张弛喊出来,让他派几名侍卫去帮忙料理事情,替她减轻一些负担。 依着她的话,喝粥洗澡换衣服,喝了汤药。让洛晓雁帮着梳头刮胡子,收拾整齐了,便吩咐道:“你陪我出去转转吧。” 洛晓雁有些迟疑,“王爷的病刚好,还是卧床休息……” “无妨。”凤康止住他的话头,“我身体已经大好了,想出去透透气,顺便听你说一说这几年发生的事情。” 洛晓雁心知王爷是想通过他的口了解叶姑娘的情况,应了声“是”,一边思忖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一边引着他出了门。 出了成家院子,凤康回头望了一眼,看到大片依山而建的屋舍。他是晕着进来的,对山谷里面的情形一无所知。乍然看到与他离开时全然不同的景象,不由吃了一惊,“这里什么时候住了这么多人家?” “回主子,这几年叶姑娘把这一片的荒地都开垦出来了,周围七八个村子的村民都拿自己的田地来入股。凡是在叶姑娘这儿干活或是有股份的,都能分到房子。 人越来越多,就聚居成了一个村子。官府给这个村子命名为‘秋叶村’,设了地保。” “秋叶村……”凤康将这三个字念了一遍,唇角微扬,“看来她的威望不小啊。” “是,叶姑娘是村民们心里的财神。”洛晓雁说这话的时候,不自觉地带出了几分骄傲,“不管多贫瘠的土地,经她的手整治出来,都能长出金子来。 她带出一批种田好手,每年都有外县的田产大户老远跑来,花高价钱请他们去指点呢。” 说完瞄了他一眼,见他听得入神,又道,“主子还记得那位姓吴的县令吧?吴县令在仓原县连任十年,四处钻营,削尖了脑袋想要升迁。苦于没有功绩可表,一直盯着叶姑娘开荒的事情。 等叶姑娘开荒达到千亩,又缴纳了一笔可观的税款,他立刻越过知府,给朝廷上了一道请功的折子。朝廷查证属实之后,便将他调到赤荆府去做了同知,专理开荒。 上任没多久就后悔了,接连写了几封信给叶姑娘,请她帮忙活动,将他再调回仓原县当县令。 原来的秦知府也因叶姑娘受惠,调到京城去做官了。如今清阳府知府和仓原县令这两处都是肥缺,连邻县邻府的官缺,都有很多人争着抢着去做。” 凤康想到日后要在清阳府久居。免不了跟这边的官员打交道,听他提起了,就顺口问道:“现任清阳知府是哪个?” “知府姓金。名禄铭。”洛晓雁答了名姓,怕他离开日久。不清楚现今的人际关系,添了一句,“曾经受过沈大人的恩惠。” 凤康听了便明白这是自己人,努力想了想,依稀记得投靠他的官员之中有这么一位。点了点头,又问:“仓原县令呢?” “仓原县令姓董,名元,是曾大人的门生。” “哪个曾大人?” 洛晓雁以为叶知秋跟他提了。就没有特别说明,听他问,才意识到自己糊涂了。王爷刚醒过来,只怕叶姑娘还没机会跟他说这些。 “曾大人就是曾先生,在叶姑娘的学堂教书的穷秀才。主子出使番国那年中了举,转过年来进士及第,被皇上钦点为探花郎。起初在翰林院任职,因修正农书深得皇上看重,后来做了工部侍郎,兼管千植署。” “原来如此。”毕竟吃过人家的醋。凤康对曾允文的印象比金禄铭深多了,“没想到他还是个人才。” 洛晓雁不知道他曾经残忍地剥夺了人家做地保的资格,接着他的话茬笑道:“主子不知道。这几年学堂出了七八个秀才,去年还有两个中了举,可他们不愿继续进考做官,都弃了功名回来跟叶姑娘做事了。” “如此说来,那学堂可是人才辈出的宝地啊。”凤康起了兴致,“走,去看看。” 不待洛晓雁答应,便迈步向前走去。依着记忆,这附近应该有一个很大的水塘。旁边有鸭舍,不远处就是蔬菜大棚。可走了半晌。既不见水塘鸭舍,也不见大棚。只看到了大片长成手臂粗的竹林。 忍不住问道:“水塘哪里去了?” “回主子,已经填平了。”洛晓雁答道,“住户越来越多,叶姑娘说在这附近养禽畜会污染水源,而且夏天的时候味道也不好闻,便将这里改成了竹场,出产竹材和竹笋,另外在牧场那边开了一个更大的塘子。 离这里有点儿远,主子若是想看,我这就去备车……” 凤康抬手止住他,“不急,日后有的是机会,先去学堂看看吧。” “是。”洛晓雁快走两步,前面带路。 凤康发觉山坳的风光跟他最后一次来时已经大不一样了,举目眺望,能看得见的山坡上都种了果树。初秋正是枣熟山楂红、柿黄石榴笑的时节,枝头硕果垂垂,连空气之中都染了些许果香,当真诱人。 边走边看,不知不觉就到了村口的学堂。 经过两次扩建,学堂比原来大了数倍,总共分了三进。第一进是读书上课的地方,有东西两院,东院是男学,西院是女学。 第二进是宿舍,分一大两小三个院子。大院子住的是留宿的男学生,一处小院住着学堂的先生,另一处小院住的则是功课好、准备参加科举的学生。 碍于礼教,女学的学生是不在这里留宿的。离家远的要么借宿在亲戚同窗家里,要么去住女织工坊宿舍。每天做一个时辰零工,充当住宿费。 第三进是灶房和洗衣房,为留宿学生提供一日三餐、浆洗衣物的地方。 学堂后面是一个开阔的教习场,有习武台,有游泳池,有各类球场,还有许多奇形怪状,他不曾见过也不知道作何用处的铁架子。 一个身强体壮的小伙子正带着二十几个孩子在场中操练,招数不见得多漂亮,不过拳脚舞动虎虎生风,颇具气势。 踱着步子,从后面慢慢转到前面。走到前门附近,正好碰见刘鹏达从里面走出来。两人打了照面,神色都有些异样…… ——(未完待续) 第292章 我跟他没完! 凤康微微眯了眸子,打量着刘鹏达。眉宇朗朗,一身书卷气息,已经不再是几年前那个青涩稚嫩的少年。以前他从来没有把这个人当成过对手,现在却隐隐感觉到了压力。 那天下台之后,刘鹏达就满怀失落地离开了,没看见凤康飞箭抢亲的场景。不过这两天村里的人都在议论这件事,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冷不丁看见他,愣怔片刻,先开了口,“我早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只是没想到你竟是一位王爷。是啊,知秋姐那样的女子,也只有你这样身份的人才能配得上。” 洛晓雁听他语中带酸,又对凤康直呼“你”,完全没有尊敬之意,忍不住出声喝道:“知道这位是王爷,还不跪下拜见?” “洛侍卫。”凤康不悦地瞪了洛晓雁一眼,将目光转向刘鹏达,“你认为她是那种看重身份和地位的女人吗?” 刘鹏达表情僵了僵,不无自嘲地笑了,“我倒宁愿她是。” 如果她是,或许在他表明心意的时候,她会考虑到他将来可能中状元,对他另眼相看,而不是不动声色地拒他于千里之外。 他那时糊涂,以为只要考取功名就有机会得到她。如今还在糊涂,妄图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身份和地位。单凭这一点,他就没有喜欢她的资格。 他两句话就露了短,让凤康心中那丝压力散了个干净。思及自己方才竟在意这样一个狭隘的人,甚是无趣。便不再理会他,径直向学堂走去。 “王爷。”刘鹏达转身,对着他的背影迅速说道,“知秋姐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你千万不要辜负了她!” “要如何对待我的女人。我心里有数,不劳提醒。”凤康脚步不停,淡淡地回了一句。 洛晓雁看不上刘鹏达这不自量力强出头的德行。擦身而过的时候,送了他两道警告意味满满的眼风。 刘鹏达苦笑地站了半晌。满心怅然地走了。 洛晓雁没觉出凤康已经失了兴趣,唯恐他不明敌情,便主动跟他说了刘鹏达因为犯了避讳大忌而落榜,并且被停考一次的事。顺便把叶知秋给他泼水醒脑,还不计前嫌地请他到学堂当先生的事也说了。 凤康听完略一沉吟,道:“既然他有才学,就让瀚之安排安排,下次大考照拂他一二。毕竟是知秋这里出去的人。说不定日后能为我所用。” “是,属下会提醒沈大人的。”洛晓雁恭声答应。 两人说着话,挨个院子走访了一遍。学堂守门的人知道凤康跟叶知秋的关系,都笑着打招呼,并不阻拦。四处转上一圈,便到了学堂下课的时候。 虎头远远地看见他,撇下几个朋友,飞快地跑过来,“姐夫,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你病好了?” “嗯。已经好了。”凤康亲切地摸了摸他的头,“几年不见,都长成大小伙子了。” 虎头“嘿嘿”地笑了两声。便急着打听,“鸣儿呢?他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我急着赶路来见你姐姐,不方便带他。” 虎头一直惦记着那个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娃娃,“姐夫,他好吗?个子多高了?现在都读什么书?可学了拳脚功夫?” “这个……”凤康含糊了一下,“他应该很好,至于学问和功夫……这样吧,过些日子我叫人把他送过来,到时候你们当面探讨。” 回来之后。他还没有见过鸣儿,不知道那孩子长成什么样子了。有七皇妹悉心教养。想必错不了。 “那太好了。”虎头很高兴,“以前他总笑话我写的字难看。等见了面,我得让他瞧瞧我现在的字。对了,姐夫,姐姐说你去过很多番邦的地方,得空了你给我讲讲,也让我长长见识呗。” 凤康含笑点头,“哪天有时间了,我们坐下来细说。” “行啊。”虎头见豆粒儿他们还在等着自己,便不跟他多说,“那姐夫你慢慢转,我玩儿去了。” 凤康目送他跑远了,招呼洛晓雁离开学堂。走出一段距离,就听身后传来虎头和朋友的对话: “虎头,那个人不是王爷吗?怎么没见你给他下跪呢?” “我不认王爷,就认姐夫。” 这话虽有不恭,可也听着亲切,不觉莞尔,“不愧是姐弟,脾气还真有几分像。” 停住脚步,回头望了一眼,见那一群半大的孩子里依稀有几个熟悉的面孔,应是昔日里陪鸣儿玩耍的孩子。仿佛一眨眼的工夫,他们就都长大了。 “看来我错过了不少好时光啊。”他感触良多地叹了一口气。 “主子,您说什么?”他声音太小,洛晓雁没听清楚,忙往前凑了凑。 凤康收回目光,“没什么,知道她去哪里了吗?” 洛晓雁自然知道他问的是谁,叫出暗中跟随的侍卫,询问了叶知秋的行踪,便引着他往牧场而来。 刚刚入秋,牧草还没有变黄,如一条厚软碧绿的毯子,在视野之中无限铺展。清风吹过,水纹般一波接一波地荡漾开来。 “这里养了多少牛羊?”凤康望着远处的山坡,那里有大群的牛羊在缓缓移动,恍若云团从天空降落在了草地上。 “回主子,牛和羊各有近万只。”洛晓雁用手指点着,细细地给他解说,“山这边的牛羊是养来产奶的,山那边的是养来产毛皮和产肉的。” 凤康微微扬眉,“为何要分开来养?” “叶姑娘说草种和水源不同,喂出来的牛羊也不一样。吃山这边的草比较容易产奶,吃山那边的草皮毛和肉质会比较好。”说完见他沉思不语,只当他对牛羊不感兴趣,又指着一个方向道,“主子,那边还有一个马场呢。” “哦?”凤康回神看了他一眼。“养的都是什么马?” 洛晓雁对马颇有研究,一口气说了好几个马种,“有青背。龙驹,长鬃。雪蹄,还有啃不得从番国带回来的矮马。大部分是清阳府本地产的笨马,用来拉车运货的。” “啃不得?”凤康捕捉到这个字眼儿。 这个名字洛晓雁已经喊习惯了,脱口就说出来了,见他面有迷惑,笑着道:“啃不得是番国的游商,叶姑娘叫他肯伯特。这个人说话南腔北调,口音很重。介绍自己的时候听起来就像啃不得,大家都这样叫他。 叶姑娘农场里的有不少新鲜玩意儿,都是他从番国倒腾来的,那边就有一片葡萄园。再过十天半月,果子就熟了,第一年酿的葡萄酒也该出窖了。 主子,不得不说,您回来得正是时候!” 叶知秋给的那一叠图纸上有葡萄这一项,凤康带回来的那十船东西里,其中就有葡萄果酒和干制的葡萄。以及葡萄种子。听说她这里已经有了,心里有些悻悻的。 不想再说这件事,便指着散落在草场上那些形状奇怪、带了四个长翼的房子问道:“那是什么?” “回主子。那是风车,碾磨草料和粮食用的。”洛晓雁虽然进到里面看过,却不太明白其中的原理,只能简单说明,“是叶姑娘指点杜师傅他们做出来的,靠风来带动磨盘,不用人工操作。” 凤康出了一趟国,见的东西越多,眼界越宽。就越觉得叶知秋待在山窝里能如此见多识广,实在令人惊讶又佩服。目光一扫。见挨着山脚有两排长长的房子,问道:“那又是做什么的?” “那是玻璃工坊。” “为何建在牧场深处?” “整个华楚国。会造玻璃的只有这一家。叶姑娘说匠人是王爷给的,造玻璃的技术也应该属于王爷。要不要推广,等王爷回来再说。所以把作坊建在偏僻的地方,免得别人来偷手艺。 这边吹塑出来的器皿,除了用来装罐头和果酒瓶子,其他样式外面都没有。” 凤康在番国见过不少玻璃制品,知道那是好东西。他已经打算退出皇位之争,到清阳府来做闲散王爷了,手里是该握着几样稀罕玩意儿。将来有什么事,还可以拿来跟朝廷讨价还价。 如是想着,为自己的女人能有这样的远见卓识感觉骄傲又贴心。 不知道是不是侍卫提前通报了,两个人离玻璃工坊还有好一段路,就见叶知秋和杜师傅师徒三人匆匆地迎了过来。 “草民杜晋明拜见王爷。”杜师傅来到两丈外就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草民甘平、严荣,叩见王爷。”两个徒弟也随后跪倒。 他们虽然得凤康重用,在王府旗下做事,可并没有官职,因此以“草民”自称。 “杜师傅不必多礼,快快请起。”凤康亲手扶起杜晋明,又对甘平和严荣抬了抬手,“你们也起来吧。” 师徒三人各自谢了恩,起身站起来。 “王爷,您总算回来了。”杜晋明两眼殷切,语带感慨地道,“得知您回京的消息,草民本该进京拜见。只是没有王爷的谕令,不敢擅离此地。 昨日听闻您来了,也没能前去接驾,还请王爷恕罪。” “是我来得匆忙,不曾提前知会,杜师傅何罪之有?”凤康笑容可亲,与他把臂同行,“这几年让你和两位高徒留在这里,委屈你们了。” “不不不。”杜晋明赶忙摆手,“草民很庆幸被王爷派到这里,否则草民和两个不成器的徒弟如何能跟叶姑娘学到这许多本事?” 叶知秋在旁边笑着接话,“杜师傅太谦虚了,你们的本事哪是跟我学的?我不过异想天开说了几个点子,真刀实枪做事的可是你们。” 这样的客气话你来我往,说起来没完没了。未免自己和杜师傅多费口舌,便看了凤康一眼,将话题转开,“王爷,杜师傅他们新近做了一批玻璃器皿,我挑出来一部分,准备给皇上和七公主用,你要不要去看看?” “好,去看看。”凤康从善如流地道。 一行人说说笑笑地进了玻璃工坊,只见炉火通红,十几二十个赤着上身的精装汉子有条不紊地忙碌着:有添柴加炭烧浆的,有吹塑器皿的,有雕刻花纹的,还有就着灯火做精巧小物件的。 绕过热浪扑面的锅炉房,来到后面的库房。一排排高大的架子上摆满了玻璃器皿,有形状各异的花瓶,有深浅不一的盘碗碟杯,还有各式各样的坛瓶盂罐。琳琅满目,看得人眼花缭乱。 叶知秋挑出来的是杜师傅师徒最得意的作品,彩色玻璃的器皿,大到脸盆痰盂,中到笔洗茶碗,小到酒盅汤匙,一整套足足有六十六件东西。 凤康看过之后并未发表意见,和杜师傅交谈了几句,便和叶知秋一道离开玻璃工坊。 “你觉得那些器具怎么样?”出了门,叶知秋略有些忐忑地问,“皇上应该不会觉得我怠慢了他吧?” “还不知道他这一趟来有什么企图呢,你何必为他费心?”说这话的时候,凤康脸色不太好看。 因为冲喜一事,叶知秋对他这位皇帝老子也有些不待见。可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一国之君,更是长辈,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 “皇上能有什么企图?总不至于特地跑来拆散我们吧?” “他敢?!”凤康对这话认真了,“出使番国之前,我就和他讲好了,我的亲事我自己做主。他若横插一脚,我跟他没完!”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我开个玩笑,你急赤白脸的干什么?你是对自己没信心,还是对我没信心,怕我没本事笼络住你爹啊?” 凤康神色放松了些许,语气依然不善,“你不需要笼络他,你越迁就他,他就越蹬鼻子上脸,跟汤老头一个德行。” “那就更好办了。”叶知秋满不在乎地笑道,“对付汤先生我有大把的经验,正好可以用来对付你爹。到时候咱们两个里应外合,把你爹彻底拿下。” 凤康被她几句话说得转怒为笑,“你把这些心思花在我身上好不好?” “好啊。”叶知秋很爽快地应承下来,扭头冲他眨了眨眼睛,“你想我怎么对付你?” ——(未完待续) 第293章 他若同意,我无所谓! 凤康看到那些挂着鼻涕的小孩子如今都长成了半大小伙子,只觉日月如梭光阴似箭,自己这几年在外流浪,实在浪费了太多好时光,一时生出不少的感慨。http:///突然很是想念叶知秋,这才急不可待地寻了过来。 此时见她笑靥如花,神情里带着少见的俏皮和狡黠,不由情动,张开手臂拥住她,“这里风景如画,四野无人,不如……” 话说到一半,就眸色深深地欺过来。 没被当成人的洛晓雁赶忙转身,识趣地退到远处。 离别日久,两个人都憋得有些狠了,干柴烈火般,一触即燃。长长的一吻终了,方稍解相思。 凤康将下颌抵在她的头顶,手掌抚着她纤瘦的背,喃喃自语,“真想现在就娶你过门。” 叶知秋正为自己刚才表现得太过饥渴窘迫不已,听了这话脸上阵阵发烧,一把推开他,语带嫌弃地道:“昨天还说怕过了病气给我,今天就度我一嘴药味儿,男人的话果然不能信!” “我喝完药漱了口的。”凤康辩了一句,见她笑,情知上了她的当,将她拉进怀里,“有药味儿是吗?让我尝尝。” 叶知秋拿手堵住他亲过来的嘴巴,不让他得逞。僵持了一瞬,就觉手心被他舌头舔了两下,湿软温热,又麻又痒,忙松了手。 凤康趁机含住她的唇,深深浅浅地蹂躏起来。直把她吻得浑身发软,气喘吁吁,方才罢休。 “现在还有药味儿吗?”他盯着她水润的红唇,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别闹了,我有事要跟你商量。”叶知秋推开他近在咫尺的脸,正了神色道,“我已经跟杜师傅他们说了,他们会搬到玻璃工坊去,等皇上来了,你陪他老人家住在你的房子里。 七公主呢,就住在我家。我让爷爷和虎头去别人家借宿,你们皇家规矩大,别冲撞了什么的。 我不知道他们带来多少人,不过我估摸着两座房子应该住不开。我打算在附近找几个干净的人家,让他们把房子腾出来,好好收拾一下。 到时候谁住哪里你看着办,我不太知道里面弯弯绕绕,不好擅自做主。 这样安排,你看行吗?” 凤康思及住在这里的人越多,她就越辛苦,皱了眉道:“不用那么麻烦,御林军驻在城外,随行侍卫留下一队就够了。除了贴身侍奉父皇和七皇妹的人,其余的都送到城里去,反正我那座王府空着也是空着。” “清阳府是你的封地,如果皇上在这里出了事,你就是首当其冲的罪人,还是小心一些的好。”叶知秋找了一处草厚的地方,拉着他一块儿坐下,“村里的巡护队有上百人,他们大部分都是张大哥教出来的学生。 你可以让张大哥统一调配 ,协助侍卫保护皇上。另外多寿还带了二三十个镖师回来,也能出一份力。” 凤康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他敢明目张胆地来,就不怕有人对他不利。你放心吧,他奸诈得很,不会有事的。” “你觉得怎么合适,就怎么安排吧。”叶知秋不愿干涉他们父子俩之间的事,只尽自己的本分,“要是人不够用,我再从村里挑几个机灵懂事、手脚麻利的人过去帮忙。 元妈在宫里待过,比较了解皇家的生活习惯。我让她和龚阳进城去采购东西了,这两天就能把房间置办好,皇上和七公主一到就能直接住了。 粮食蔬菜水果肉蛋奶,我这里都不缺。皇上和七公主爱吃什么,你应该知道吧?跟我说说,我做饭的时候心里也好有个数。” 她方方面面都想得周全,让凤康愧疚又心疼,在她额上吻了一下,“我说过你不必费心的,他们离开京城到这来,就是图个新鲜,让他们入乡随俗就是了。” “入乡随俗的部分少不了,可也不能让皇上和七公主觉着背井离乡不是?”叶知秋抬手摸了摸他没了胡子的下巴,感觉颌骨分明,有点儿硌手,“你比以前瘦多了,在外面一定吃了不少苦吧?” “那些苦都不算什么,就是想你想得苦。”凤康逮住机会,倾诉起相思之情来,“这几年间,我大大小小遇到几十次风暴,十几次海盗,七八次番国兵变,有好几次一只脚都踏进鬼门关了。 我记着你让瀚之捎给我的话,心想哪怕是死,也要撑到回来见你一面再死,就这样一次一次地挺过来了。现在想想,你就是我的福星啊。” 叶知秋被他说得心里一阵酸涩,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回来就好!” “嗯。”凤康揽着她肩头的手紧了紧,“不出去不觉得,在外面转了一圈才知道还是自己的国家好。以后我哪儿也不去了,就赖在你身边。” 叶知秋“噗嗤”一声乐了,“你就不怕别人说你吃软饭?” “谁爱说谁说去。”凤康满不在乎地道,“能让我堂堂一个王爷吃软饭,不正说明娘子本事大吗?” 叶知秋故作惊讶地望着他,“这么说你愿意入赘了?” “这话你去问父皇。”凤康滑头地将皮球踢给他皇帝老爹,“他若同意,我无所谓。” 不管人是皇上指的,还是他自己看上的,只要他成亲了,在天下人眼中就是奉旨成婚。入赘也是奉旨入赘,丢脸也是丢皇家和他老子的脸。 他当真无所谓! 叶知秋笑了半晌,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你这话要是让皇上听见,肯定会以为是我用美色魅惑了你,把你教唆得不忠不孝。” “要对他尽忠尽孝的人多了,不缺我这一个。”凤康已经下定决心要放弃皇位,远离京城,和叶知秋在清阳府这片净土种田织布,过自己的小日子了,自是不在乎那所谓的忠孝之名。 叶知秋明白他的心思,却有些担心,“你前脚到清阳府,皇上后脚就跟来了,恐怕不止是看我那么简单吧?” “我不管他有什么图谋,就算天塌下来,我都娶定你了,他休想干涉我们。”凤康仿佛认定皇上是来捣乱的,提起他老爹句句都不带好气,“他来了正好,我们就当着他的面把亲事定了。他若不来,不管怎么样,我都免不了要带你进京跑一趟。” 清阳府是他们的主场,办起事来总比在京城便利。亲事拖得越久麻烦越多,叶知秋也想早点儿把这事定了,便毫不扭捏地道:“好,我们一起努力。” “你已经够好了,不用再努力了。”凤康执起她的手,和她十指相扣,“成亲的事我自会跟父皇说,你只要等着嫁给我就行了。” 叶知秋知道,她公开招亲已经给京城那帮自诩高贵的人留下了恨嫁的话柄,再为自己和凤康的亲事出头,一定会被人看轻。所以他要把说服皇上的事悉数揽过去,不给别人诟病她的机会。 她并不在乎那些,可也不忍拂了他的心意,重重地点头,“嗯,我听你的。” 两人坐在草地上说了许久的话,不知不觉太阳就偏西了,风渐渐大了。叶知秋担心凤康身体刚好,吃风受凉引起病情反复,忙招呼他回家。 进了成家院子,就见两个送信的人候在那里。凤康领他们去隔壁处理公务,叶知秋带着添香和小蝶下厨做饭。 她有心给凤康好好补一补,晚饭很是下了一番功夫。菜肴、汤水和主食,样样做得精致。端进餐厅,满满登登地摆了一桌子。 添香和小蝶虽然跟了叶知秋“没规矩”了几年,可骨子里还是谨小慎微的闻府丫头。自从得知康九爷就是雪亲王,昔日里的好奇统统变成了敬畏。 自觉身份低微,哪敢跟他同桌吃饭?于是双双回避,饭桌上便只剩下了凤康和成家祖孙三人。 虎头丝毫不在意凤康的身份,跟过去一样,该吃吃,该喝喝,该叫姐夫叫姐夫。 成老爹就不一样了,在他心里,皇家就是天。跟天坐在一块儿吃饭,真是折煞他了。从头到尾战战兢兢,食不甘味。 凤康大病初愈,不能饮酒,加之察觉成老爹不自在,吃了七成饱就放下筷子,“你们慢慢吃,我还有公事要处理,就先回去了。” 成老爹忙站了起来,恭敬地问:“王爷不再吃点儿了?” “我吃饱了。”凤康和气地笑道,“爷爷不用客气,坐下吃饭吧。” 成老爹不敢坐,用手推了叶知秋一下,“秋丫头,还快去送送王爷?” 叶知秋懒得动弹,瞥了他一眼道:“你先去忙吧,待会儿记得过来喝药。” “你这丫头,咋那么不懂事儿呢?”成老爹沉了脸嗔道,“哪有王爷站着,你坐着说话的份儿?” 虎头本想站起来,因为瞧不上成老爹小意逢迎的样子,便坐在椅子上对凤康随意地挥了一下手,“姐夫,你慢走啊。” “好。”凤康含笑应了,迈步向外走去。 成老爹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外,直到听不见脚步声了,才坐回椅子上,用手指点着叶知秋和虎头训斥起来,“那可是王爷,伺候不好要掉脑袋的。你们两个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不把皇家的人当回事儿?” ——rs 第294章 一定守身如玉! 虎头伸长筷子去夹离自己最远的那盘素烧鹅,眼皮不抬地道:“爷爷,你这是瞎操心。请加经|典|书友新群9494-7767姐夫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人,要不姐姐能看上他?” “你胡说啥?”成老爹一巴掌拍在他夹菜的手背上,“皇家的人跟咱们小老百姓不一样,他们要是翻了脸,那是要见血的。别说你姐姐跟他还没成亲呢,就是成了亲,也得处处赔着小心。” 虎头夹起来的菜被他拍掉了,生气地扔了筷子,“不吃了,好好的胃口都被你叨叨没了。” 成老爹不搭理他,转头去教育叶知秋,“秋丫头,你也是,往后说话做事儿不能那么随便。你跟我和虎头,跟村里人咋着都成,跟王爷得恭敬着些,把他伺候好了,你才能有好日子过。” “是,我记住了。”叶知秋口是心非地道,“爷爷放心,我一定好好‘伺候’他。” “姐姐,你说什么呢?”虎头不乐意了,“你是嫁给他当媳妇的,又不是给他当下人的,凭什么伺候他啊? 成老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一个毛孩子懂个啥?伺候男人是女人的本分。就咱这身份,能攀上王爷,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虽说你姐姐模样儿生得好,可今年都二十好几了。人家王爷不嫌弃她的出身,又不嫌她岁数大,就凭这,咱也得对王爷感恩戴德……” “王爷怎么了?”虎头听不下去了,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王爷不是人啊?比咱们多个眼睛还是多条腿儿了?我姐姐哪一点配不上他了? 他不就是有个身份嘛,要论有钱,他还不一定……” “虎头。”叶知秋沉声喝断他,放下筷子站起来。“你跟我出来一下。” 虎头气呼呼地扫了成老爹一眼,跟着她从露台出去,来到后花园。在离餐厅远一点儿的地方站定。有些忐忑地看着她,“姐姐……” “虎头。爷爷年纪大了。”叶知秋并不似他想的那般疾言厉色,声音很温和,“有些想法跟了他大半辈子,已经根深蒂固了,不是咱们几句话就能扳过来的。 他说什么,你愿意听就搭腔,不愿意听就当没听见不就完了吗?何必当面跟他拧着来? 你们先生整天跟你们讲‘仁孝礼义信’,什么是孝?孝顺孝顺。百孝不如一顺。顺着他说几句话又不会少块肉,也不是非要按照他说的做,咱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 图一时嘴上痛快,再把老人家气出个好歹来,你心里就舒坦了?还有啊,你这一急就乱说话的毛病得改改了。 你刚才那些话,字字句句都在贬低凤康。凤康是我喜欢的人,你贬低他我会高兴吗?我是你姐姐,我能理解你是在维护我,可别人会理解吗? 你本来对凤康没什么意见。为了跟爷爷置气说了那么一通。你有没有想过,凤康听见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虎头被她一席话说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姐姐。我错了,我以后再不跟爷爷顶嘴了,也不再乱说话了。” “你已经是大人了,有些事自己心里明白就好,不用说出来。”叶知秋伸手在他肩上按了按,“咱们回去吧,爷爷心思重,把他一个人扔下,他又该多想了。” “嗯。”虎头点了点头。跟她一起回到餐厅。 成老爹不知道这姐弟俩出去说了什么,被他们晾了一会儿。前面的话头就有些接不上了。加之叶知秋一味说“是”,虎头一味沉默。实在没什么意思,象征性地絮叨几句,便作罢了。 叶知秋吃完了饭,等成老爹和虎头都放了筷子,才神色郑重地开了口,“爷爷,虎头,过几天皇上要来。” “啥?!”成老爹大惊失色,说话都开始结巴了,“皇……皇上来……来干啥?” 叶知秋不好说皇上是来看她有多大魅力的,含糊其辞地道:“大抵是为了我和凤康的亲事来的。” “皇上亲自来下聘?”虎头先惊后喜,“姐姐,你面子真大!” 成老爹却是喜不起来,一脸的惶恐无措,“皇上比王爷还金贵呢,这……这来了住哪儿?吃啥?咱们这些平头百姓又不懂规矩……” “爷爷,你不用担心,这些事我都会安排好的。”叶知秋安抚了他几句,又道,“我告诉你们这个消息,是想跟你们商量点事儿。这次来的不止皇上,还有一位公主。 咱们村里就属咱们着两家的房子最好,右面为尊,皇上肯定要住在隔壁的,七公主就要住到咱家来了。 你们也知道,皇家规矩大,不像咱们村里这么随便,男女不能住在一个院子里,只能委屈爷爷和虎头出去住几天了。” “这事儿好办,我去豆粒儿或者狗剩家挤挤,实在不行还有学堂宿舍呢。”虎头爽快地答应下来,顺便替成老爹也安排了,“爷爷去花花家就是了,正好跟杨家爷爷做伴儿。” 成老爹忙不迭地道:“成,成,我住哪儿都成,让皇上和公主住舒坦了要紧。” “到时候前后左右的房子可能都要腾出来,给皇上和公主的随从住。反正村里房子多的是,你们去哪家借宿都行。”叶知秋把大体情况跟他们说了,叮嘱道,“爷爷,虎头,皇上得好几天才能到呢,你们先不要声张。 我提前告诉你们,是想让你们心里有个数,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做。万一消息传开闹出什么事来,惊了皇上和公主的驾,咱们可真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祖孙俩齐齐点头,“知道了,我们不声张。” 说完话,收拾了桌子,洗碗的活儿被添香和小蝶一手包揽,叶知秋无事可做,便端着煎好的药回到自己房里。凤康果不其然早到了,正斜倚在榻上专心致志地看着一本书稿。 她认出那书稿是她闲暇里写的《田园随笔》,赶忙放下药碗来夺,“你怎么随便翻我的东西?” 凤康也不跟她争夺,任由她将书稿抢到手里,望着她意味深长地笑道:“原来你已经开始著书立说了!” “我没想著书立说,不过是干活儿的时候突然有了心得,怕忘了记下来而已。”叶知秋将桌放好,重新捧起药碗递给他,“快喝吧,一会儿该凉了。” 凤康接过来一饮而尽,就着她递过来的茶碗漱了口,才发表意见,“娘子写得极好,为夫与有荣焉。”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你别老是娘子娘子的,还不知道皇上来了会怎么样呢。” “怎么了?”凤康感觉她语气不对,将她拉到身边坐下,瞄着她的脸色问,“出什么事了?” “没事。”叶知秋随口否认了,心里终究不太舒服,靠在他身上叹气道,“我早就料到我们两个的事情传开之后,别人会说我攀龙附凤,只是没想到最先这么认为的会是我最亲的人。” 凤康一听这话就知道是成老爹说了什么,他身为晚辈,不能说老人家的不是,便揽住她好言宽慰,“只要我们知道我们是真心相爱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看呢? 你若是怕别人说,那我便当真入赘好了。到时候别人都当我吃软饭,就不会说你攀龙附凤了。” “我不是怕别人说这个。”叶知秋仰头看着他,“我就是在想,连爷爷都这样以为,只怕外面这样以为的人更多。说不定就有人看不惯我一个村姑霸占你,以这样那样的理由往你跟前送女人呢。” “你怕我经不住美色诱惑?”凤康像是听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哈哈地笑了起来,“我是那种浅薄的男人吗?难道你还信不过我?” 叶知秋蹙了蹙眉,“我不是信不过你,我是信不过那些自以为比我好,削尖了脑袋想要往你身边凑的女人。我先说好了,你这个人的身和心都是我的,一定要给我守住了。” “是,我一定守身如玉。”凤康一本正经地答应着,低头在她唇上重重地亲了一下。 叶知秋忍不住笑,“你这作为实在不可信。” “我都为你守身这么多年了,不从你这里得些好处,如何再接再厉?”凤康起了玩心,捏住她的下巴,用轻佻地语调说道,“小娘子,你是不是该好好奖赏我啊?” 叶知秋用手指戳着他的脑门,“你这个人外面学坏了!” 两个人笑闹了一阵,便到了二更天。叶知秋唯恐他晚饭吃的少,晚上会饿,去灶间做了两样简单的吃食,陪他一起用了。又商量了一些事情,见天晚了,便各自休息。 龚阳和元妈在城里整整忙了两天,才将该置办的东西置办好了。回来之后从村里找了几个可靠的人,把两座房子里的家什换的换,添的添,仔仔细细地布置起来。 一边忙忙碌碌,一边缠缠绵绵,时间过得飞快。这天晌午接到消息,说皇上和七公主的车驾已经进入清阳府地界,两三个时辰之内就能来到。 叶知秋一声令下,被选来帮忙的人就有条不紊地忙活起来,洒扫的洒扫,做饭的做饭,巡逻的巡逻,迎接的迎接…… 万事俱备,就差皇上了! ——(未完待续) 第295章 接驾 作为儿子和臣子,凤康理所当然要十里相迎。叶知秋不便跟他同去,带领秋叶村的人在村口恭候。 村民们有生以来第一次见皇上,说不出的激动和期待,各个伸长脖子望着官道的方向,叽叽喳喳地猜测着皇上该长成什么样子。 被他们的情绪感染,叶知秋也有些紧张,一言不发地站在人群最前面。 出门前元妈给她特别打扮了一番,头梳当下流行的双羽髻,舍了金银翠玉的头饰,只戴了几朵穿珠的绒花。脸上略施脂粉,用烟黛画了眉。耳朵上坠着一双白玉耳环,身穿素锦料子的淡紫色衣裙。 华楚国南方云锦的花纹繁复,色彩瑰丽,华贵不俗。加金丝刺绣而成的称为金锦,不加金丝的统称为素锦。 元妈之所以给她选了素锦的衣裙,是因为素锦不似金锦那般华丽,既不会显得张扬盖过皇家的光彩,也不会显得寒酸而失礼。毕竟她要见的不仅是一国之君,还是未来的公公。 刚入秋没多久,天气还很热,村口这边少有阴凉。村民们为了见皇上,都把自己最体面的衣服翻出来换上了,身上裹得严严实实的。衣服又多是深色,被太阳晒得久了,跟蒸笼一样。不出一个时辰,便汗流浃背了。 眼见太阳渐渐偏西,官道那边依然没有动静。最初的兴奋劲儿淡了,只觉又热又累又无聊,都有些沉不住气了,围着叶知秋嚷嚷起来。 “秋丫头,皇上到底啥时候来啊?” “是啊,不说马上就到吗?” “照这个等法儿,皇上没见着。咱们先熬成人干了!” …… 不等叶知秋说话,虎头就瞪起了眼睛,“吵什么吵?是你们自己要来看皇上的。又不是我姐姐请你们来的。不爱等就回去,没人留你们!” “虎头。你怎么说话呢?”叶知秋拉了虎头一把,“大家陪我等皇上,是给我面子帮我长脸呢,你赶快跟大家伙道歉。” 虎头不情不愿地作了一个揖,“各位大叔大婶大哥大嫂,我错了,你们别跟我一般见识。” 村民们都了解虎头的脾气,也不往心里去。纷纷笑着摆手,“没事儿,没事儿,我们哪能跟你一个孩子计较?” 凤康走了许久,都没派人回来报信,说明皇上的车驾离这里还远。从村口到村里也有不短的一段路程,回去再来说不定就耽搁了。 叶知秋想了想,便吩咐添香和小蝶:“你们两个回村,准备一些茶水和小点心带过来。不要拿瓜子和水果,扔一地的瓜子皮和果核不好看。” 添香和小蝶双双答应了。坐上马车回到村里,很快就把茶水点心送来了。 有茶喝,又有东西磨牙。大家的焦躁情绪一扫而光。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又恢复了先前的热闹。 叶知秋中午饭没吃几口,站了两个多时辰,又渴又饿。接过添香递过来的点心,就着茶水,坐在一块扁平的石头上小口地吃着。刚吃了几口,就见一人一骑沿着大路飞驰而来。 她认出马背上的人是洛晓雁,赶忙将茶盏和点心递给添香。站了起来。 洛晓雁来到近前,勒马停住。不等她问便开了口,“叶姑娘。主子让我告诉你,皇上的车队马上就到。” “还有多远?”叶知秋问道。 洛晓雁大略估摸了一下,“还有两刻钟的路程吧。” “好,我知道了。”叶知秋点了点头,吩咐添香和小蝶将茶盏和点心篮子都收到马车上,整装理容,准备接驾。 洛晓雁见这边没什么可担心的,惦记着皇上和凤康的安危,跟她打了声招呼,便掉转马头,一路疾驰而去。 又等了一刻钟的工夫,不知哪个眼尖喊了一句,“来了!” 叶知秋抬头望去,只见一队车马跃出地平线,徐徐地进入视野。前方有二十几个骑着高头大马、身穿青色劲装的人开路,后面是一溜马车,足有十几辆。 最前面的一辆马车尤为高大,双辕双马,帏帘华丽。凤康带领数名侍卫,表情谨慎地护在马车两侧。不用问,那车里坐的一定是当今的皇上。 第二辆马车也是双辕双马,同样帏帘华丽,只是比第一辆稍小了些,里面坐的想必是七公主。 后面的俱是单辕,拉车的马只有一匹。帏帘相对朴素,模样都差不多,里面坐的应该是那两位的近侍。 车马徐徐接近,在村口停了下来。叶知秋率先跪下,按照元妈教的礼数,深伏在地,大礼参拜,“民女叶知秋,叩迎皇上,公主。皇上万岁,公主千岁。” 村民们有样学样,嘴里喊着万岁千岁,呼啦啦地跪下磕头。 只听那边传来一系列的响动,有下马下车的声音,有人快速走动的脚步声,有安置车凳的碰撞声,有车帘被掀起时垂珠晃动的哗啦声,还听到一个女子低婉而清脆的说话声:“父皇,您当心。” 叶知秋根据动静推测,应是七公主扶着皇上下车了。人家没叫平身,她也不好擅自起来,只能伏在地上一动不动。 随着一串轻重不一的脚步声走近,传来阵阵香风。各种脂粉香、花露香和熏香混杂在一起,虽不难闻,却也有点儿呛鼻。待脚步声在丈许外的地方停歇,她感觉两道犀利的目光落在了自己身上。 略作停留,便移开去,紧接着响起一个低沉醇厚颇具威严的声音,“不必多礼,都起来吧。” “谢主隆恩。”叶知秋口中唱喏,直起上身,又恭恭敬敬地磕了一个头,才端正地站了起来。记得元妈的叮嘱,微微低头,垂目而立。 虽然看不到面孔,不过眼角余光能瞥见三个华贵的衣袍下摆。 中间一个是绛红的底色,下角绣着金丝祥云图案,脚踩厚底宫靴,无疑是身着便服的皇上;左边一个是水绿银丝暗纹的长裙,裙边之下露出一对精致上翘的鞋头,应是七公主;右边那个藏青色长袍,脚踩轻便短靴,不用看也知道是凤康。 暗自打量的工夫,那声音再度响起,这次少了几分威严,多了几分温和,“你就是康儿口口声声念着的知秋吧?不必拘谨,抬起头来说话。” 叶知秋应了声“是”,抬起眸子,正对上一双深邃苍炯的眼睛。 ——(未完待续) 第296章 晚宴 几乎跟凤康一模一样的狭长凤目,只是眼角多了些许皱纹。黑漆漆的眼瞳,古井一般深不可测,饱含岁月积淀而成的深沉和睿智。脸上的笑意蔓延到鬓角眉梢,却不曾染进眼中分毫。 灰白的长眉,平展地卧在双眼上方,为这双善于洞悉和审视的上位者的眼睛添了几分温和。蓄着三寸来长的胡须,每一根都经过精心修剪,服帖地垂在下巴上。 脸庞稍显清瘦,颧骨微微凸出。已经年近六十的人,皮肤依然光润紧致,看起来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并未刻意展露什么气度,只双手倒背地站在那里,就将凤康等一众少年才俊衬得十分青涩。 叶知秋不由暗暗感叹年华总是厚待男人,年轻有年轻的葱郁,年长有年长的富饶。一出神的工夫,那年长之人突然弯腰探头,凑近来瞄她的脸。 她被这不合时宜的举动惊到了,下意识地想要后退。腿还没有抬起来,却见他已经直起了身子,捋着胡子笑道:“嗯,长得的确不错。” 才刚见面,就来了这么一句,让人接话也不是,不接话也不是,实在有些尴尬。 凤康眉头一皱,刚要开口,就被七公主抢先了一步,“父皇,头回见面,您就不能把那老顽童的脾气收一收吗?” 似嗔似怪地说着话,迈步上前,亲切地拉住叶知秋的手,“叶姑娘,你别见怪,父皇就是爱开玩笑。” 手上传来微凉柔滑的触觉,叶知秋定了定神,看向那张笑靥如花的脸:不过巴掌大的瓜子脸,弯弯细细的眉毛。又大又圆的杏眼,唇红齿白,美艳动人。 虽是妇人装扮。盼顾言笑之间却不乏小女儿的娇俏。 不知道是因为跟凤康亲厚的关系,还是合了眼缘。她对这位公主很有好感,方才那点尴尬也消散无踪了,“七公主言重了,能被皇上打趣,是民女的荣幸。” 凤帝闻言朗声大笑,“这丫头有几分意思!” “谢皇上夸奖。”叶知秋微笑福身,不客气地受了,又惹来凤帝一阵大笑。 凤康皱着的眉心舒展开来。凝了叶知秋一眼,唇边也浮起了笑意。 七公主凤玥见她言行大方,举止得体,对她的赞赏又多了两分,笑容愈发和蔼可亲了,“总听九哥提起你,一直想见见。今天一见,果然是个聪慧伶俐的人儿。 我比你虚长两岁,你不介意我先叫你一声妹妹吧?” “公主太客气了,您就喊我知秋吧。”尽管她用了一个“先”字。叶知秋还是不愿跟她称姐道妹。有些称呼叫习惯了,再想改就改不过来了。 到时候姑嫂姐妹混成一团,别人不会说公主不对。只会说她这农家女不懂规矩。 凤玥看穿了她的心思,却不点破,从善如流地笑道:“知秋,父皇和我要在你这里叨扰几日,就麻烦你多多关照了!” “皇上和公主都是千金贵体,能驾临这穷乡僻壤,是求都求不来的福分,怎么会麻烦呢?”叶知秋不喜欢说这些场面话,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风。“住的地方已经安排好了,皇上和公主一路颠簸应该累了。还是回村休息吧。” 凤玥不敢擅做主张,回身看向凤帝。“父皇,您意下如何?” “坐了一路的车,浑身的骨头都快生锈了。”凤帝举目望了几眼,又将目光投向叶知秋,“我看这里风景不错,不如你来引路,陪我走一走。赏景之余,也好舒展舒展筋骨。” 凤康因他刚来就指使叶知秋感觉不快,沉声地插话进来,“父皇,从此处到村里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无妨,我还没有老到走不动的地步。”不等他把话说完,凤帝便将他的话堵了回去,扫了他和凤玥一眼,“你们两个若是不愿走路,就先回村里候着吧。” 凤康唯恐他趁自己不在,跟叶知秋说些有的没的。再者,未过门的儿媳妇跟公公独处也不合规矩,于是忍着不悦道:“让七妹回村吧,儿臣留下保护父皇。” 这几天连续赶路,加上认床,在驿馆休息得不好,凤玥着实有些累了,便不坚持,“那儿臣就先行一步了。” 说罢招呼从后面马车下来的阿福,和她共乘一车,由侍卫引着,往村里去了。 剩下的侍卫随从牵马赶车,拉开一段距离,护在叶知秋、凤康和凤帝三人周围。村民们不得靠近,一部分觉得无趣,绕道回村,一部分远远地缀在后面,继续观瞻龙颜。 身边只剩下两个人,凤帝言行更加随意了。边走边问了叶知秋一些家里和农场里的事情,见到好奇的东西,也要停下来问个究竟。听说竹林产竹笋,便兴致盎然地动手去挖。看见水渠里有几尾游鱼,又忙不迭地挽起裤腿,吵着下水去抓。 全然没有皇帝的样子! 如此走走停停,花了半个多时辰,才回到村里。 凤康引着他去隔壁梳洗休息,叶知秋则回到成家,换上一身家常的衣服,到灶间做饭。元妈已经带着燕娘、水杏儿和腊梅几人将食材配料都收拾好了,她只需掌勺炒菜就行了。 这是皇上和公主的接风宴,也是争取印象分的关键一环,她丝毫不敢马虎。除了注意荤素冷热和烹调样式搭配,还分别为凤帝和七公主做了两道他们爱吃的菜。 宴席摆在凤康的宅子里,清一色的玻璃餐具。酒是农场自酿的,给凤帝和凤康准备的是三年陈酿的高粱白,给七公主准备的是最好的草莓果酒。 特备烧制的玻璃餐具在灯火的映照下流光溢彩,菜肴色香味俱全,造型更是赏心悦目,再配上好酒,让一路吃腻了驿站例饭的凤帝和七公主胃口大开。 得知这满满一桌不输御厨手艺的佳肴都是叶知秋亲手所烹,凤帝很是惊叹赞赏,立即吩咐人将她带过来说话。 叶知秋将最后一道汤交给元妈,来不及换衣服,匆匆洗了把脸,便跟着一名宫女来到隔壁。 等她跪拜见过礼,凤帝便指着桌上一盘菜笑道:“这道菜我在宫中也吃过很多次,味道与你所做相比却是略逊一筹,这里面可是有什么绝窍吗?” ——(未完待续) 第297章 那你就跳个舞吧! 据凤康所说,凤帝对待饮食跟对待女人一样,极其随意,也极其苛刻。 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没有他不吃的。只要合了他的口味,就着一碟咸菜也能高高兴兴地吃完一顿饭;不合口味,满桌山珍海味摆在面前都未必能让他多动一下筷子。 他从不挑嘴,平日里只稍稍偏爱那么两三样东西,其中一样就是豆腐。 经了凤康的指点,叶知秋特地做了一道麒麟豆腐,也就是他刚刚指的那盘菜。 麒麟豆腐的做法并不复杂,食材也并不珍贵,但凡有几分厨艺的人都能做出来。可并非人人都能平淡中见新奇,充分利用食材的原汁与原味,使它们相辅相成,汇聚成独特的鲜美。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某些细节,比如火候,比如高汤的质量。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不过她并不打算说出来。她只是尽心招待客人,没有必要跟御厨一争高下,更没有必要把自己搞得见多识广,让人觉得她在显摆,或是急于表现。 “回皇上,这道菜没什么诀窍。御厨都是个中翘楚,厨艺炉火纯青,更不是民女小小村姑能企及的。您所说的差异,恐怕出在水上。” 凤帝饶有兴致地望着她,“此话怎讲?” “皇上有所不知,这村后的山上有一眼山泉,泉水冬暖夏凉,清澈甘甜。无论用来炒菜做饭,还是泡茶酿酒,滋味都比普通的水要好一些。民女献丑做的这些菜,都是用了泉水的。” 听了她这一番话,凤玥面露恍悟之色,“难怪我感觉这饭菜酒水。都较在京城时吃用的可口许多,原来用了泉水。妙厨艺,好泉水。加上巧心思,父皇。咱们当真口福不浅啊!” 这话乍听之下夸的是泉水,实际上夸的是叶知秋。敢把菜端到皇上和公主面前,厨艺自是差不了。单单以泉水烹饪这份心思,就难能可贵了。 凤帝含笑不语,看向叶知秋的眼神悄悄深了几许。 听汤远修描述的种种,原以为敢将皇上跟酒楼伙计相提并论的,定然是个胆大包天、自以为是的野丫头。如今看来,这丫头非但不野。还聪慧玲珑得很。 费心思做了一道他爱吃的菜,却不趁机讨好卖乖,而是将功劳不着痕迹地推到泉水上去。懂得掩盖锋芒是好事,可过于谨慎就无趣了。 “听说你对朕纳妃生子很有意见?” 他这话题转得太快太突兀,叶知秋怔了一怔,才反应过来。忍不住腹诽汤老头那只大尾巴狼,当着她的面说自己不是长舌妇,一扭脸儿就跑到皇上跟前告状去了,真是可恶。 看看凤帝的表情,依然面上带笑。与刚才没什么两样。称呼却从平易近人的“我”,改成了高高在上的“朕”,一时间判断不出他是喜是怒。 凤康和凤玥虽然不太明白这话的意思。不过他们早就习惯了自家老爹的脾气,并不怎么往心里去。 叶知秋飞快地斟酌了一下,便屈膝跪下,正色地道:“民女只是就事论事,并不是针对皇上。如果无意间冒犯了皇上,还请皇上责罚。” “那你就跳个舞吧。”凤帝不假思索地来了一句,见她愣住,补充说明,“你不是让我责罚你吗?我就罚你跳舞助兴好了。” 这算哪门子责罚?叶知秋心下哭笑不得。面上努力保持平静,“皇上恕罪。民女才疏学浅,不会跳舞。” 凤帝一手托腮。歪头打量着她,悠悠地叹息一声,“可惜了这么好的身段!” “父皇。”凤康终于隐忍不住开了口,“您要是想观赏舞乐,儿臣这就派人进城,找最好的伶人前来侍奉。” 他说得隐晦,意思却再明显不过:叶知秋是正经人家的女儿,不是以出卖色艺为生的伶人! 凤帝似乎突然间就对一切失了兴致,懒懒地挥了一下手,“不必了,朕乏了。全德,扶朕回房休息。” “是。”立在后面一个眉清目秀的公公答应着上前,伸出手臂,躬身以待。 凤帝手搭着全德的胳膊上站起来,漫不经心地扫了在座的儿女一眼,“朕走了,你们随意。” “恭送父皇。”凤康和凤玥赶忙起身相送。 叶知秋还没来得及磕头唱喏,凤帝已经到了近前,弯腰看着她的眼睛,语重心长地道:“丫头,我可是专程为你来的,你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啊!” 叶知秋不知道他指的是哪方面,有心问一问,又怕耽误他休息,便模棱两可地答话,“是,民女一定努力。” 凤帝微微点了一下头,直起腰身,慢慢地向外走去。出门之际,又回头看她一眼,摇头轻叹,“可惜了那么好的身段!” 此言一出,凤玥看见凤康脑门上的青筋明显地跳了两下,一个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还笑得出来?”凤康瞪了妹妹一眼,走过来扶起叶知秋,给她拍掉膝盖上浮尘,皱了眉头叮嘱道,“以后不是正式场合,就不要跪了。” 叶知秋冲他笑了笑,没有言语。她也不想跪来跪去,可她实在摸不透这位皇上的想法。有生以来,她还是第一次感觉自己跟不上一个人的思维,真的太具有跳跃性了。 直到现在她还懵着呢,搞不懂他所说的不要让他失望指的是什么,该不会是让她去学跳舞吧?堂堂的一国之君,什么样的曼妙舞姿没见过,何必放下朝政,千里迢迢跑到这山沟里来,看她一个农女不务正业,抢人家专业演艺人员的活儿? 难道他高雅奢华的看腻了,想换换乡村田园的? 甭管是不是这方面的意思,身为长辈,老一本正经地惦记儿子女朋友的身段算怎么回事啊? 凤玥敛了笑意,温声柔语地招呼叶知秋,“你忙了许久,想必还没有用膳。来,我们一块儿吃,也好坐着说说话。” “不用了。”凤康替叶知秋一口回绝,“七妹,你自己吃吧,我有几句话要跟她说。” 说完也不等她回话,拉着叶知秋出门而来,穿过角门,直奔成家后花园。 叶知秋随他停住脚步,抬头看着他神色严峻的脸,“你要跟我说什么?我灶上还炖着汤……” 话到一半,就被他猛地拉进怀里抱住,“对不住,今天让你受委屈了!” ——(未完待续) 第298章 心诚则灵! 叶知秋听他语气之中满满都是疼惜和歉意,心头泛暖,将脸埋在他的胸口笑道:“如果是别人那样对我,我一定会认为他是在侮辱我,不过皇上……让人讨厌不起来!” 这跟他是不是皇帝无关,有些人天生就有那么一种本事,即便上房揭瓦,也能让人觉出可爱;即便捧着饭碗蹲在路边吃饭,也能优雅出俗,与众不同。 凤康深有同感,“正因为这样才让人头疼!” 他们这些皇子和满朝文武,哪一个没有被他状若无意地利用过?后宫那些女人上至皇后,下至宫女,哪一个没有被他貌似正经地戏耍过? 可恨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包括自己,明知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却没办法摆脱他,甚至连怨恨一下都不能。 叶知秋抬头看了他一眼,“皇上的性子从一开始就这么跳脱吗?还是说当皇帝以后才变了的?” “父皇十八岁就继承皇位,那时我还没出生,不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不过听宫里的老人说,他没当皇帝之前虽然也时常做一些不按常理出牌的事情,可有皇祖父勒着,并不像现在这般任性胡来。” 凤康说着皱了皱眉头,“真不知道皇祖父那样英明神武的开国帝君,怎么会生出父皇这样一个肆意妄为的儿子?” 叶知秋伸手在他后背上拍了两下,“你知足吧,好歹还有个爹疼着,我想找爹都不知道上哪儿找去。” 凤康不知道她说的是自己另一个世界早早亡故的父亲,只当她在为被叶家抛弃而伤感,将她抱紧了一些,“今后由我来疼你。我一会儿就去跟父皇谈,把我们的亲事定下来。” 叶知秋从他怀里挣脱出来,“不用那么着急吧?皇上刚到。总该让他老人家好好歇歇,明天再说也不迟。” “谁知道明天他又会耍出什么花样?夜长梦多。有些话还是早点说开为好。”凤康抚了抚她的脸颊,声音柔和下来,“父皇就是那么个性子,不管他说什么,你都不要往心里去。你越把他当一回事,就越有可能被他耍的团团转。” “刚才我的确被他弄蒙了,听你这么一说,倒是有些启发。”叶知秋胸有成竹地笑道。“你不用担心我,我想我应该能摸准他的脉了。” 她这位准公公大抵属于不甘寂寞那一型,不随时随地给自己找点儿乐子,就过不下去的那种。跟汤先生有相似的地方,也有大不一样的地方。 汤先生看着古怪,什么都不在乎,实际上是个最爱面子最重礼法的人。而皇上的不羁是源于骨子里的,只要他高兴,面子礼法都可以抛诸脑后。 对付那种满口教条、义正言辞的卫道士,她或许没辙;对付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雅痞。她倒是有几分信心。 凤康急着找凤帝摊牌,没有追问她打算怎么做。他知道她为人处世向来有分寸,更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因而并不担心她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简单嘱咐了她几句,便回到隔壁。 在东间房门外踌躇片刻,正要着人通报,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了。全德从里面走出来,先见了礼,又躬身道:“皇上吩咐奴才,王爷若是来兴师问罪,就说他已经就寝了。王爷若是来陪他说话解闷,那么一刻半刻的工夫他还是能空出来的。” “兴师问罪?”凤康冷哼了一声。“他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全德不敢接茬,垂着眼睛一字一句地道:“奴才斗胆问一句。王爷您是做什么来的?” “我找他说话行了吧?”凤康迁怒地瞪了他一眼,迈开大步往屋里走去。 全德赶忙侧身让路。 凤帝只穿了一身宽松的中衣。半躺半坐地倚在榻上,单手执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听他见礼,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坐吧。” 凤康搬了把椅子,在榻前坐了下来。瞟了那书一眼,只见封皮上写着“金刚经”几个大字,旁边还有备注要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欲盖弥彰的书名,还有那龙飞凤舞、透着春意的笔画,不用问也知道是什么内容。 心里本就有气,看他这副德行更是恼火,一开口便是冷嘲热讽,“父皇真是一心向佛,在宫中日夜攻读经书,连出巡都不忘随身携带。” “心诚则灵。”凤帝大言不惭地回了一句。 凤康脸色黑了一下,终究不好发作,放缓了语调问,“父皇,您怎么突然到清阳府来了?” “朕在宫里待腻了。”凤帝言简意赅地道。 凤康用力地抿了抿唇角,将翻涌的火气压下去,“父皇不在宫中,政务如何处置?” “交给老四和十一了,他们两个一人一半。”凤帝轻描淡写,好像交出去的不是国家大事,而是一个苹果。 凤康却不由自主地拧起了眉头,凤羿和十一风头正劲,而且势力旗鼓相当,两方人马早就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让他们分管朝政,免不了一番殊死较量,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被无辜牵连,卷进斗争的漩涡。 以父皇的睿智,不可能想不到这一层,难道是有意为之? 思量的空当,全德进门送茶。顺手端来一个果盘,摆在炕几上,“皇上,这是叶姑娘给您送来的。” 凤帝将书移开两寸,露出一只眼睛瞄了一下果盘,见里面摆着几样洗好削好的水果,有常吃的苹果梨,有眼下成熟的红枣石榴,还有近几年才出现的草莓葡萄。 据他所知,这两样果子可是稀罕物,价钱一直居高不下,年节的时候更是成倍翻长。千植署曾经费尽心思栽种,可至今没能成功。 宫里的人想尝个新鲜,只能花高价到外面买去。他堂堂的一国之君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次的东西,到这里却被人随手端出来待客,真是阔气。 捡一颗葡萄丢进嘴里,眼睛终于离开那本“佛经”,将目光投向了凤康,“你是为那丫头来找我的吧?” 凤康正琢磨着如何心平气和地把话题引到他和叶知秋的亲事上去,没想到他先问起来了,便不拐弯抹角,直截了当地道:“父皇既然到这里来了,就替儿臣做主,把亲事定了吧。” 凤帝手指在果盘里点了几下,选了一瓣草莓,慢条斯理地送进嘴里。细细嚼了片刻,咽下去,赞道:“嗯,比花钱买来的好吃多了。” 全德笑容可掬地接话,“叶姑娘说这些果子都自家种的,刚从林子和棚里摘来,新鲜着呢。” “都是自家种的?”凤帝来了兴致,“全德,你去告诉那丫头,明天上午朕要她陪着一块儿摘果子,下去就去她说的那个塘子捕鱼。” “父皇。”凤康被他晾恼了,沉声地插进来,“儿臣在跟您说正事呢!” 凤帝睨了他一眼,慢悠悠地道:“朕说的也是正事,全德,你去吧。对了,把七丫头,阿福丫头,还有那叶丫头的爷爷和弟弟都叫上。” “是,奴才这就去安排。”全德答应一声,躬身退了出去。 听他三言两语就把明天的日程定了,凤康的脸色控制不住地青了,“父皇,你答应过儿臣,只要儿臣出使番国归来,就可以凭自己的意愿选妃。 儿臣想娶的人是谁您很清楚,请您履行先前的承诺,下旨为儿臣和知秋赐婚!” 凤帝在果盘里翻翻捡捡,“朕是答应过你可以凭自己意愿选妃,可朕也说过,你选的人要对朕的眼。朕与她刚见了两面,连眼熟都称不上,你让朕如何赐婚?” 凤康眸色沉了沉,当初商量这件事的时候,凤帝的确说过这么一句。当时他以为只要能自主选妃,其他一切都不是问题,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哪曾料到他皇帝老爹会在这儿等着他? “请父皇告诉儿臣,怎么才能对您的眼?” “这是朕和那丫头之间的事,与你无关,你就不必掺和了。”凤帝再睨他一眼,“怎么,你对那丫头没有信心?” 凤康别开视线,哼了一声道:“儿臣是对父皇没有信心!” “放心,朕不会跟你抢女人的。”凤帝故意曲解他的意思,顿了顿,又画蛇添足地加了一句,“若是三十年前就不一定了。” “三十年前世上还没有儿臣这个人呢。”凤康没好气地提醒他道。 凤帝不以为意,拈了一块切成兔子形状的苹果,小口小口地吃着。 凤康还想说什么,不经意间瞟见他鬓角的发丝几乎全白了,一怔之下,便把到嘴边的话给忘了。记起侍卫说过,他生过两场大病。 细细打量,见他果然比原先清瘦了些,眼睛有些酸涩,“父皇,儿臣不在的这几年,您……身体还好吧?” 凤帝似有讶异地扫了他一眼,将最后一口苹果吃完,拿起那本《金刚经》举到眼前,“朕好得很。” 自从被兄弟们围打之后,凤康就不知道该怎样跟他以父子相处了。听他语调淡淡的,好像不太想谈论这件事,便将那份关切埋在心里。 觉得无话可说,便站了起来,“那儿臣就不打扰父皇休息……” “康儿。”凤帝突然出声,截了他的话头,“你真的不想做皇帝吗?” ——(未完待续) 第299章 性情大变 他的脸被书挡住了,凤康看不到他的表情。惊讶地沉默了一瞬,方坦诚地答道:“儿臣曾经想过,可后来又不想了。” “是吗?”凤帝翻了一页书,哗啦一下,遮住了那声轻笑,“朕知道了,你去吧。” 凤康不太明白他知道什么了,以他的脾性,问也未必能问出来想要的答案,便将疑问按下。转身向外走了两步,又想起一件事来,“父皇还记得母妃身边有一位姓元的宫女吗?” “春蓉啊,朕记得。”凤帝想都不想地道,“针线活做得不错,模样也不错,就是说话做事太中规中矩了些。” 凤康唇边浮现出一丝嘲讽的笑意,他怎么忘了,对待女人,他皇帝老子一向温柔周到,记忆超群。别说在眼前转悠的宫女了,就是在街上打过照面的女子,无论美丑贵贱,过上三年五年,依然能清楚准确地说出她们的体貌特征。 他真是多此一问了! 等了半晌,那边也没有要问的意思,他只好自己往下说,“那位就住在秋叶村,跟知秋很是投缘,情同母女,父皇可要见她一见?” “好啊,让叶丫头叫上她,明天跟朕一道摘果子捕鱼去。” 凤康之所以主动提及元妈,是怕他见了面认出元妈,对叶知秋产生什么误会。听他不管什么样的话题都能拐到摘果子捞鱼上去,好像除了这两件事,对其他的一概不感兴趣的样子,深深感觉自己又一次多此一举了。 无心再说什么,转身出门而来。没能将亲事定下来,心情郁郁的,本想去找叶知秋说说话。听闻她和凤玥在一起,便打消念头,自去隔壁房间休息。 凤玥因叶知秋将自己的房间让出来给她住。有些过意不去,吩咐贴身丫头翠芸取了妆盒过来。“父皇决定太过突然,走得又急,我都没时间给你准备一份像样的礼物。 这些首饰多半是宫里赏下来的,都是好东西。我平日里邋遢惯了,不出门就懒得打扮,白白放着糟践了。你瞧着有喜欢的就拿去戴吧,千万别跟我客气。” 人家诚心赠送,她若推辞就显得不识抬举了。叶知秋大大方方地应了声“好”。便往盒子里看去,只见金的银的玉的宝石的,明晃晃的很是耀眼。 略一斟酌,从中挑了一串紫色贝壳配着珍珠做成的手串,“我喜欢这个。” 凤玥一看就笑了,“这一盒子东西就属这件不值钱,你偏偏就挑中它了。 珍珠是我和驸马去南方游玩的时候,从海女手里买蚌自己开出来的,成色不是很足。贝壳是在海边随手捡来的,颜色也是后来染上的。 我图新鲜戴出去两回。还被三皇姐调侃,说我从外面捡根草也能当成宝!” “我倒是觉得挺漂亮的,不过听公主这么一说。这手串应该是您和驸马出游的纪念品,您还是留着的好。”叶知秋说着就要将手串放回去。 凤玥按住她的手,“你喜欢就拿去,类似的东西我们府里数不胜数。” 见她面露疑惑,便笑着解释,“按照咱们华楚国的规矩,驸马不能在朝中任职,经商又怕丢了皇家的脸面,一年到头除了秋上收一收封地的租子。就无事可做了。 我是个不学无术的,不爱摆弄琴棋书画。正好跟他凑成一对闲人。整天待在府里,大眼瞪小眼的。实在无聊,就爱出去走一走。 这些年去的地方多得连我们自己都记不得了,搜罗来的物件没有一百车也有几十车。要是样样都留着当念想,那我下半辈子什么都不用做了,光看那些东西就打发了。” “叶姑娘,您就收起来吧。”翠芸在旁边接起话茬,“公主府里这样的贝壳和珍珠各有半袋子呢,您要是喜欢啊,等我们回了京城,多给您送一些来。您都穿成手串,替换着戴。” 凤玥笑着嗔了她一眼,“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不懂情趣,同样的款式一件两件是稀罕,十件八件摆在眼前,再好的东西也腻烦了。 知秋跟我客气,才选了个不值钱的。你倒不客气,把那不值钱的东西大把地往外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这个主子抠门,才带出你这么个敝帚自珍的丫头。” 他们夫妻两个都是和善随性之人,对下人素来宽厚,极少责骂,否则翠芸也不敢随便插话,更不敢自作主张要送叶知秋东西。被她说了一顿分毫不在意,笑嘻嘻地福了一福,“奴婢知道错了,回京之后一定从您和驸马的私库里找些好东西送给叶姑娘,将功补过。”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那我可要好好笼络你,万一哪天我这里揭不开锅,就指望你劫富济贫,拉我一把了。” “奴婢遵命。”翠芸又朝她福了一福。 凤玥用手指虚点了她两下,“我身边这几个丫头都是乖巧懂事的,就她鬼精话多,整天油嘴滑舌的。知秋,你别搭理她,赶快再挑几件首饰。” 叶知秋不愿多受,推辞道:“这一件就好。” 凤玥见她不肯动手,便替她选了一副蓝玛瑙的耳坠子,两套珠玉簪花,一支金步摇,一对三色玉的绞丝镯子。 叶知秋拗不过她,只好收下。坐着说了一会儿闲话,便跟她打听,“鸣儿还好吗?” 提起那孩子,凤玥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说实话,我也不知道那孩子好不好。” “他不在公主府里吗?”叶知秋有些惊讶。 “在是在,不过……”凤玥似乎不知道怎么说,顿了片刻,才又说道,“刚从清阳府回京的时候,还是个爱说爱笑的孩子。经常跟我讲在这边结识的小伙伴,说得最多的就是‘叶姐姐’。 我和驸马成亲多年,一直没有生养,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看。吃的穿的用的,读书习武礼仪,我们自问方方面面都不曾亏待过他,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性子越来越孤僻。 这一两年更是沉默寡言,有时候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我们猜测他可能有什么心事,想尽办法跟他沟通,可他反反复复就是四个字:侄儿没事。 这次我伴驾出巡,本想带他一起来的。他却说要专心读书,不愿出门。我问他,‘你不想见你父王吗?’他回我说,‘该见的时候总能见到。’ 我真的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叶知秋听得连连皱眉,如果她没记错,鸣儿今年刚满十岁,正是人烦狗也嫌的年纪。而七公主口中的他,分明是一个暮气沉沉、阴郁乖僻的小老头。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好好的一个孩子在短短几年间变化如此之大? 从凤玥房里出来,她的心情分外沉重。躺在床上跟阿福说话的时候,就有些心不在焉。 阿福正在讲述自己如何进入公主府,如何跟七公主陈情求助,七公主如何诓诱凤况,从他口中套出凤康的消息,又如何进宫打探,设法传信。 说得正起劲,却见叶知秋神色恍惚,怔然出神,根本没在听她说话,当即不乐意了,“自打皇上和七公主到了,你就忙得脚不沾地,连正眼都没看我一下。 现在好不容易得空了,想和你好好说说话,你还神游太虚,魂不守舍的。要不是我力挽狂澜,你和康九爷早就变成一对棒打的鸳鸯了,你就这样对待我这个大功臣啊?” 叶知秋回神对她笑了一笑,“不好意思,我在想事情。” 她这样一本正经地道歉,反倒让阿福不自在了,“知秋姐姐,我就是开个玩笑,你怎么还当真了?跟我说说,你想什么事儿呢?” 叶知秋从平躺的姿势换成侧卧,看着她问道:“阿福,你在公主府见过鸣儿吗?” “见过一次,不过跟没见一样。”阿福皱了皱鼻子,“我跟他说话,他连声都不吭,用那种瘆人巴拉的眼神扫了我一下,就带着下人从我面前走过去了。 有这么一个古古怪怪的后儿子,往后有你受的!” “什么叫后儿子?”叶知秋瞪了她一眼,“凤康又不是他亲爹,我顶多算是他的养母。再说他也不是天生古怪。只要找出导致他性情大变的原因,解开他的心结,还是能改过来的。 他才十岁,性子没定呢!” 阿福“嗤嗤”地笑了起来,“你这还没跟康九爷成亲呢,就开始维护后儿子了?不对,应该是养子。” 叶知秋无心玩笑,“阿福,你跟皇上相处了好几天,有没有听到什么口风?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凤康去找皇上商量亲事,定是没能如愿,要不然早该过来告诉她了。由此可见,皇上绝不是大老远跑来给她和凤康主婚的,一定还有别的目的。 知己知彼,才能掌握先机。 “没有。”阿福爱莫能助地摇头,“路上各坐各的马车,根本见不着面。在驿站歇脚的时候倒是能见着,可就是请安,说些场面话。连七公主都跟他聊不上几句,何况我了? 不过知秋姐姐,我觉得皇上好像挺喜欢你的……” 叶知秋眸子微微一亮,“怎么说?” ——(未完待续) 第300章 谁跟你同床共枕了? “进清阳府地界停车休息的时候,皇上打发全德来跟七公主借脂粉。说是皇上昨天晚上没睡好,脸色有些黯淡,不想让你瞧见他不是那么丰神俊朗的模样,所以要用粉遮一遮。” 阿福用胳膊拐了叶知秋一下,笑嘻嘻地道,“都说女为悦己者容,男的也一样吧?皇上要是不喜欢你,干嘛那么在意你怎么看他啊?” 叶知秋以为她从凤帝那里听到了什么,没想到她说的是这件事,不由得有些失望,“那只能说明皇上比较注重形象,跟我应该没多大关系。” 男人涂脂抹粉自古有之,比如晋朝,男人们极其爱美,为了让自己看起来面白口丹,眉清目朗,出门之前都会施粉画眉,精心打扮一番。 在华楚国,男人化妆的风气虽然不是那么盛行,可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胭脂铺里有一种无香粉,就是专门给男人准备的。听说朝中大臣未免别人从脸色上瞧出什么,经常以粉修面。 凤帝本就不是个在乎世俗眼光的人,擦粉之类的事情恐怕也没少干过。不过全德的化妆技术还真不赖,接驾的时候她愣是没看出凤帝用了粉。 阿福虽然无法完全理解她这种“丑媳妇见公婆”的心情,然而在公主府住了些日子,对高门大户里那种处处遵循规矩、时时提心吊胆的生活也深有感触。 伸手在她肩上拍了两下,安抚道:“知秋姐姐,你不用担心,你这么好的儿媳妇打着灯笼都难找,皇上肯定会喜欢你的。” “但愿吧。”叶知秋微微叹气。 她喜欢凤康,爱屋及乌。当然希望可以跟凤帝相处融洽。能得他喜欢自是最好,不能她也不想勉强。刻意逢迎讨好的事情她做不来,也不愿意去做。 她不想再说这个。便将话题转开去,“你在京城见到莎娜了吗?” “没见。”阿福声音带着气。“听说她进京之后就住进十一皇子府里了。” 她进公主府没多久,凤况就差人去打听。七公主说她早就走了,为了圆谎,那之后一直将她藏在公主府,不让她露面,根本没有见外人的机会。 叶知秋能理解她的心情,开解道:“这件事不能怪莎娜,她想必也被十一哄骗了。” “她倒是好哄骗。让成亲就成亲。”阿福依然没好气,“我看她根本就是看上康九爷了。” 叶知秋先前还有些嫉妒莎娜,如今却是半点醋意也没有了,笑道:“凤康是个好男人,没有女人看上他才奇怪呢。” 阿福惊讶地瞄了她一眼,“知秋姐姐,你这心也太宽了,你就不怕她来跟你抢?” “要是能抢走她早就抢走了,还用等到今天吗?”叶知秋用手指戳了戳她皱起的鼻子,“就算情况有变……能被抢走的男人不要也罢!” 阿福眨了几下眼睛。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也对。” 又说了一会儿话,烛台上的蜡烛燃尽。在一阵“嗞嗞啦啦”的声响之中熄灭了。因为明天还要早起陪凤帝摘果子捞鱼,两个人便止了话头,各自闭目睡去。 卯时刚过,叶知秋就醒了。听身边的阿福呼吸悠长,睡得正香,知道她赶路累了,也不惊扰她。轻手轻脚地下床,穿好衣服出门来。 外面天光微明,只有启明星和零星几颗晦暗的小星缀在深蓝色的天幕上。昨天晚上她特别问了一下。得知凤帝和七公主平日里都严格遵循宫里的作息习惯,起得很早。 她怕耽误做饭。便取消慢跑,到后花园做两套体操。舒展一下筋骨。正在热身,忽听角门被人推开了。扭头望去,就见凤康从隔壁园子过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借着晨曦定睛细看,便忍不住脱口喊道:“沈公子?!” 沈长浩随凤康来到近前,抱拳作了个长揖,“叶姑娘,好久不见。” “沈公子,你什么时候来的?”叶知秋又惊又喜,“怎么之前没接到消息啊?” “我是为了给你们一个惊喜,故意没有提前通报的。”沈长浩先回答了她后一个问题,挑眉扫了凤康一眼,“我昨天半夜就到了,和王爷同床共枕谈了许久,双双没了睡意,便到花园来走走。” 凤康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谁跟你同床共枕了?” 沈长浩不接茬,笑眯眯地打量着叶知秋,“叶姑娘怎么起得这样早?莫非要学那贤良德妇,早起侍翁姑?” “你别听他胡说八道。”凤康再次插话进来,牵了叶知秋的手,“走,咱们进屋说话。” 从露台进了餐厅,点燃蜡烛。叶知秋见两人脸上都有倦色,等他们在桌前落了座,便道:“你们一晚上没睡,待会儿肯定精神不济。我去灶间给你们热两碗牛奶,你们先喝了垫补一下。” 凤康拦住她,“不必了,父皇随时都会起身,我们势必要陪他一起用膳的。你还是坐下,陪我们说几句话吧。” 叶知秋心知他有事要说,应了声“好”,依言坐下。 “瀚之,你来说吧。”凤康将话语权交给沈长浩。 沈长浩点了一下头,直截了当地道:“那十船东西我已经运来了,暂时寄放在江边的埠口。” 叶知秋明白他的意思,那些东西是凤康借公务之便搜罗来的,虽然凤帝未必介意,可总要防人之口。万一传了出去,凤康难免会落下个以权谋私的名声。 沈长浩见她神情了然,便不多说,顿了顿,又道:“还有一件事,我和王爷推测,皇上这次出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治病。” “治病?”叶知秋吃惊起来,“皇上生病了吗?” “叶姑娘想必听说过,皇上近几年生过两场大病。”沈长浩脸上没了笑意,连语气都显得凝重了,“太医对外宣称,皇上只是年老体虚,风寒不愈引发的亏溃之症。 可据我探听来的可靠消息,皇上得的并非风寒。从症状和所服药物推断,很有可能是瘕痛症。” 叶知秋登时变了脸色,如果她没记错,古书所说的瘕痛症就是癌症。那样一个面色光润、谈笑风生的人,却得了不治之症吗? “哪里?”她急忙问道,“皇上病在哪里?” ——(未完待续) 第301章 朕是来讨好你的? 沈长浩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皇上不想张扬这件事,瞒得死死的。而负责问诊的梁太医和贴身侍奉的全德素来对皇上忠心不二,想从他们口中探听消息难于登天。” 叶知秋看了凤康一眼,见他眉头深锁,神色沉重,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让沈长浩来说了。别看他嘴上诸多埋怨,其实心里比谁都敬重凤帝。他最亲的人极有可能得了绝症,这种类似于诅咒的话,他如何说得出口? 她也终于明白,凤帝为什么要擦粉了。只怕不是注重形象,而是怕人从他脸上看出病态来。 有心安慰凤康几句,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好在桌下悄悄握住他的手。理了理纷乱的思绪,看向沈长浩,“你说皇上出京是为了治病,难道清阳府有人能治好那种病吗?” “闻老太医。”沈长浩简洁明了地提醒她,“在太医院任职的时候,闻老太医曾经为宫中的一位女官切掉了生于颈上的肿块。那女官得的便是瘕痛症,原本只有日日忍痛等死的份,经过闻老太医救治,至今健在。” 叶知秋闻言蹙了眉头,癌症这东西可怕就可怕在顽固多变上,在那个医疗技术发达的时代治愈率都是极低的,更何况是在这里了?闻老太医能给宫中女官治好,并不代表能给凤帝治好。 没有成熟的手术技术,万一刺激病灶引发扩散转移,岂不是把他老人家往鬼门关里推吗? 大概觉得气氛太压抑了,沈长浩说完又打圆场道:“我说的这些只是推测,实际情况未必真是如此。即便是真的,皇上乃一国之君,福泽深厚。有紫微星君庇佑,也定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凤康并没有因为他的话安心多少。凝眉道:“既然父皇不想张扬,我们暂时不要多嘴。他想做什么陪着便是。不要让他察觉我们知情。等他玩尽兴了,我再私下里找他谈。” 叶知秋和沈长浩也认为这样最好,齐齐点头答应。 眼见天色放亮,凤康和沈长浩回到隔壁恭候凤帝起身,叶知秋则到灶间生火做饭。熬粥煮奶,中式和西式的面点各备了几样,配上八碟小菜,一并送到隔壁。 凤康、沈长浩和凤玥带着仆从在门外候了许久。也不见房里有动静。等了足足半个时辰,全德才出来传话,“皇上说好不容易摆脱上朝的麻烦事,要多睡一会儿。王爷、公主和沈大人不必在此候驾,请自行用膳。” 凤玥掩嘴笑道:“父皇可真是的,居然在子民眼皮子底下睡起懒觉来了。” “父皇接连赶了几天的路,想是累坏了,就让他好好休息吧。”说这话的时候,凤康的声音分外温和。 凤玥有些惊讶地打量了他一眼,“九哥今天怎的这般善解人意?若是放在往常。定会板着脸说道几句的。” 凤康不自在地干咳一声,“我哪有那么不孝?行了,都别跟这站着了。吃饭去吧。” 凤玥只当他只身在外数年,对家人格外眷恋,并未往深处去想。和他一道来到餐厅,见桌上摆了许多花样的早点,忍不住惊叹一番。每样尝了两口,也就饱了。 凤康心里惦念着凤帝的病情,没什么食欲。勉强吃了些,便吩咐撤席,将剩下的早点拿出去分给随从。 叶知秋、阿福和沈长浩等人也都各自吃过。一边坐在一起喝茶聊天,一边静待伴驾出游。这一等就等到日上三竿。直到巳时过半,凤帝终于慢慢腾腾地起来了。 出恭洗漱。梳头更衣,又花去小半个时辰,方登台亮相。等众人一一拜见问候过,也到午时了。 凤帝见天高气爽,风景大好,突然来了兴致,决定将午饭改为野炊。带着众人在农场里转了许久,最后将野炊地点选在了鱼塘边。 好在叶知秋有野炊的经验,东西又都是现成的,不至于手忙脚乱。一连串的命令发布出去,大家呼啦啦地散开,挖坑埋灶,拾柴打水,摘菜洗菜,操刀掌勺,快而不粗,忙而不乱。不一会儿的工夫,塘边便飘起了烤肉的焦香。 凤帝兴致勃勃地坐了船,率领凤康、沈长浩和虎头,在侍卫和管塘人的陪伴下,亲自撒网,捞起两网鲜鱼。上岸之后又挽了袖子,跟叶知秋学习怎样杀鱼,怎样腌渍,怎样翻烤。 只第一次烤糊了,之后便得心应手。大赞用来烧烤的炭炉和烤网好用,吩咐全德画下来,回京之后照样做几十套,分给太后、皇后和各宫嫔妃。 吵吵闹闹,吃吃喝喝,便到了午后。众人都已胃涨腹圆,唯有凤帝兴致不减,嚷着晚上继续野炊。凤康和凤玥都担心这样大吃大喝对身体不好,各自苦口婆心地劝了一回,才让他打消念头。 吃得太饱不宜活动,于是驱车回村,喝茶消食。 因为中午吃多了油腻的东西,晚饭叶知秋特地做了清淡的粥菜。凤帝嫌凤康和凤玥没意思,把他们赶走了,把虎头叫来陪着。饭后喊来村里一群半大的孩子,陪他到学堂的教习场打球。 玩得一身大汗回来,沐浴之后早早歇了。第二天依然睡到日上三竿起身,简单吃过午饭,到山上摘了半下午果子。又去酒窖逛了一圈,搬回几坛刚酿好的葡萄酒,喝得酩酊大醉。 第三天却一反常态,天刚亮就起来了。上午去牧场放牧挤奶,下午到玻璃作坊当学徒。烧出一堆怪模怪样的杯子,打算回去送给文武大臣当念想。 如此花样百出,几天下来,就把伴驾的一干人等折腾得瘦了一圈。他却越玩越疯,乐不思蜀,只字不提何时回京。 这期间清阳府的大小官员,富豪乡绅,包括已经退隐多年的闻老太医,先后往秋叶村递过帖子,表明想要前来拜谒龙颜,都被他拒之村外,一概不得召见。 看他容光焕发、活力四射的样子,不止叶知秋,连凤康和沈长浩都开始怀疑他们推断错了。也许他老人家根本没病,只是找了个不像样的借口,来当甩手皇帝的。 这天凤康奉命出门办事,带着沈长浩和几名侍卫离开了村子。凤玥因为和闻夫人有过数面之缘,在阿福的陪同下,去闻府拜访。 凤帝破天荒没有出门,坐在后花园的亭子里悠闲地晒着太阳,参读《金刚经》。趁叶知秋来送茶水点心的空当,突然抬眼问了一句,“叶丫头,你不打算讨好我吗?” 叶知秋愣了一下,还没想好怎么回话,又听他语带惋惜道:“朕来了这些日子,一直在等你来讨好,可惜你对朕只有恭敬和礼数,实在无趣。” 叶知秋将这话稍稍咀嚼了一下,便笑了,“皇上,您大老远地跑来,不是找人讨好的吧?否则您应该稳稳地坐在宫里,民女才是那个千里奔波的人。” 凤帝“哦”了一声,“你的意思,朕是来讨好你的?” “民女不敢。”叶知秋福了福身,微笑地道,“皇上不责怪民女拐了您的儿子,民女就已经感恩戴德了。” 凤帝“哈哈”大笑两声,将手里的书合上,指了指对面的位子,“坐吧,我不自称‘朕’,你也不要自称‘民女’,咱们以主客的身份随意聊聊。” 叶知秋应了声“是”,毫不扭捏地坐了,顺手取了一只杯子摆在自己面前,拿起茶壶倒水。 全德见状赶忙抢上来,“叶姑娘,让奴才来吧。” “公公,这里我来照料就好,您去歇歇吧。”叶知秋以主人的口吻说道。 全德迟疑地看了凤帝一眼,见他点头,忙躬身退下。 叶知秋和凤帝对坐喝了半晌茶,见他似乎没有先开口的意思,便打破沉默道:“皇上,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你问。”凤帝放下茶盏,叉手以待。 “听凤康说,您曾经问过他愿不愿意当皇帝,他说不愿意,想当将军,骑马杀敌。您没有夸奖他也没有斥责他,只吩咐内侍提醒您,将来一定不要让他执掌兵权。 我一直很好奇,您为什么不让他领兵呢?” 凤帝用大拇指的指腹拨弄着胡子,“对啊,为什么?我不记得了,大概我那时候心情不太好吧?” 叶知秋很是无语,难道心情不就能随便决定儿子的将来,剥夺他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权利?这爹当得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我也有一个问题。”凤帝很快就将这问题撂下了,转入下一个话题,“丫头,你对我有何不满?” 虽然他这话里没有责备意味,然而对上那双深如古井的眼睛,叶知秋还是止不住心头一跳。只当“纳妃生子”那茬还没完,便敛了笑意答道:“皇上,民女真的只是就事论事……” “我问的不是皇帝,是我。”凤帝翘起一根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你对我有何不满?” 叶知秋暗暗吃惊,她自觉对凤帝的那点子意见已经掩饰得很好了,没想到还是被他察觉了。既然瞒不过,也只能实话实说了,“皇上出尔反尔,准许别的女子跟凤康成亲,我对那件事耿耿于怀,觉得皇上不待见我。 不待见我的人,我也不乐意待见!” ——(未完待续) 第302章 乐子 “你不乐意待见朕?”凤帝嗓音忽地低沉下去,同时改了称呼,“你就不怕朕生气?” 叶知秋面色不变地笑道:“要是换个俗人肯定会生气,可皇上不是俗人。” 凤帝似有惊讶地沉默了一瞬,继而纵声大笑,“有生以来,你是第二个当着我的面说不待见我的人,也是第二个说我不是俗人的人。” “第二个?”叶知秋先是一怔,随即恍然大悟,“第一个是汤先生?” “没错,就是那老小子。”凤帝犹自笑不可抑。 叶知秋心道了一声“果然”,因不忿被他拿来跟汤远修相提并论,便语带暗讽地道:“皇上跟汤先生真是志趣相投。” 凤帝仿佛没听出来,收了笑,端起茶盏喝了两口,润过嗓子,才接起话茬,“我与那老小子的确很谈得来。” 叶知秋被他一口一个“老小子”雷到了,忍不住在肚子里嘀咕了一句,貌似皇上你比汤先生还老吧?提到那不着调的老头,便动了打探的心思,“汤先生没少在皇上面前说我坏话吧?” “确实不少。”凤帝毫不犹豫地将老汤给出卖了,“他说你不敬长辈,不守妇道,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女人味……” 叶知秋手指微微握紧,“汤先生真看得起我,他还跟您说什么了?” “说你这丫头没规矩得很,诸如‘皇上跟酒楼伙计一样是做工的’之类的话有几箩筐。我若是想亲耳听一听,不妨试着扔鞋。我一扔鞋,你一生气,就什么大逆不道的话都敢往外说了。” “汤老头那个大嘴巴。”叶知秋暗骂了一句,面上依然挂着笑,“皇上打算学汤先生扔鞋?” 凤帝眯眼笑道:“我不爱跟别人学。我打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我说那些‘大逆不道’的话?”叶知秋嘴角抽了两下,由衷地赞道。“皇上,您老是我知道的最有个性的皇帝了!” “那就说来听听,也让我见识见识,我到底有个性到什么程度。”凤帝饶有兴味地望着她。 叶知秋觉得自己一不小心就被他给绕进去了,心里有点挖坑自埋的悲催感。已经到架子上了,说也下不去,不说也下不去,不如就痛痛快快地说了。 “皇上想听什么样的?” “就说‘皇上轮流做’那一段。”凤帝不假思索地道。好像事先已经料到她会这么问一样。 叶知秋悄悄翻了个白眼,又不是说书,还一段?稍微组织一下语言,把跟汤先生说过的话以含蓄一些的语言讲了一遍。顺便说了原来时代的选举制度,程序方法,换届年限等事情,供他参考。 凤帝听得很认真,始终没有插话,只在末了感叹道:“先皇若是能听到你这番话,我也许就可以与你所说的那些皇帝子女一般。远离政务,读书习武,自谋生路了。” 叶知秋还是第一次见他如此正经地说话。惊讶不已,“皇上……不愿意当皇帝?” “先皇乃开国皇帝。”凤帝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回忆起了往事,“因在征战之中伤了身体,膝下只有我一个儿子。从记事起,我就知道,我必须做皇帝,别无选择。 也许正因为别无选择,我对当皇帝一事才那般反感。为发泄心中不满。做下许多蠢事,最终还是别无选择地做了皇帝。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想。我若有兄弟该多好。 未免重蹈覆辙,我娶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生了一个又一个孩子,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有八个儿子了。等有了第九个儿子,我想前面八个里面总能选出一个愿意当皇帝的,到时候谁来做皇帝让他们自己商量去,这一个就当普通的儿子宠一宠吧。 先皇给我留下的只有做皇帝的好榜样,没有做父亲的好榜样。我以为只要赏赐他东西,满足他的要求,就是对他好,就是宠他,不想却给他惹上了麻烦。想改也来不及了,索性不改了。 老十从小爱笑,我每次见他都想把他弄哭了,实在宠不起来。老十一正相反,是个爱哭的,每次我一逗他就笑了。试着宠了几年,感觉还不错,就又宠了几年。 后来儿子越来越多,已经超出了我的掌控。抱了这个,那个眼巴巴地看着,抱了那个,这个又哭,太麻烦了。虱子多了不痒,也就随他们去了。” 凤帝这么优秀的底子,又有凤康和凤况的例子,可以推断,其余的皇子应该长得都不赖。这样一群集合了最优秀基因的帅哥被比作虱子,实在暴殄天物。 叶知秋没想到凤康被宠爱的原因竟然是这样的,一时间有些诶啼笑皆非。如果他知道,自己是父爱的试验品,而且是失败品,该是什么样的心情? 话又说回来,以他的头脑,也许早就猜到了,只是不愿意承认吧? 比起这些,她更好奇另外一件事,“既然皇上那么不愿意当皇帝,为什么不早点儿立下太子,把皇位传出去?” “我是想早些立太子来着,可惜他们长大成人之后,谁也没有来找我,说他想当皇帝。”凤帝振振有词地叹着气,“说不想当的倒是有一个。” 听了这话,叶知秋忍不住替那些皇子感到悲哀。如果他们知道,只要当面告诉他们的爹,说自己想当皇帝,早就能当上皇帝了,根本不必费尽心力明争暗斗,估计他们连死的心都有了。 “皇上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不明明白白地说出来?” 虽然说出来那些皇子十有八、九不会相信,而是会认为他在试探他们,不过总有那么一两个敢吃螃蟹的人吧? 凤帝摆了摆手指,“说出来就没意思了,当皇帝很无聊,不找点乐子是做不下去的。” 叶知秋瞬间无语了,居然拿册立储君这么大的事当乐子,这份幽默当真空前绝后。 “皇上,您今天宠这个妃子,明天宠那个妃子,不会也是为了找乐子吧?”她举一反三地问道。 凤帝会心一笑,“我在某个妃嫔那里多坐片刻,或是多赏她一样东西,朝堂上必定有一位或者几位大臣喜不自胜,必定招来其他人许多白眼,过几日必定翻出许多阴私,你弹劾我,我弹劾你。 你不觉得很有趣吗?” ——(未完待续) 第303章 这天不聊也罢! 叶知秋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在心里默默吐槽,皇上您老人家是觉得大臣们相互弹劾有趣,还是觉得大臣们的阴私有趣?您还觉做皇帝无聊,翻遍上下几千年的历史,大概没有比您更有聊的皇帝了。 明明应该是个被困在皇宫里的可怜人,可听了他这些话,恐怕任谁都对他可怜不起来。 这人实在太招恨了! 她不接茬,凤帝也没再言语,各自端起茶盏喝茶。一阵秋风穿亭而过,无意间翻动书页,窥见其中几幅衣着十分清凉的美女图。 足足半盏茶的工夫,凤帝方再次开口,却说了一句与前题风马牛不相及的话,“叶思远如今已升迁至京府知府了。” 叶知秋听着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仔细一想,猛然记起正是她前身的爹。 她接手这具身体的时候,那个叶知秋的记忆已经残缺不全,能拼凑出来的信息并不多。她巴不得跟前身的过去撇得一干二净,而且她相信,如果哪天用得上以前的身份,凤康自会安排妥当,所以从来没有刻意打听过叶家的事情。 她没料到凤帝会突然提起“她爹”,一时猜不透他的用意,惊疑之下,后背登时覆上了一层细薄的冷汗。 凤帝捕捉到她脸上飞速闪过的惊色,笑意悄悄放大了一圈,“丫头,你若想认祖归宗,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谢皇帝美意。”叶知秋神色镇定地道,“不过皇上搞错了,叶知府的千金已经死了,而我是从外乡逃难过来投奔亲戚的孤女,这些衙门的籍档上都记录得清清楚楚,一查便知。”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凤帝想调查她的底细易如反掌,她还没蠢到以为几句谎话就能瞒过去。她这么说,只是为了表明与叶家脱离关系的立场。 在知情人眼中。她是惨遭父亲和家族抛弃的可怜虫,绝望之后与亲族决裂。不愿提及与叶家有关的任何事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或许是被她堵了嘴,或许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追问,凤帝点到即止,很快就将这页翻过去,起了另一个话头,“如果我执意将皇位传给康儿,你打算怎么办?” 有汤先生给打的预防针。听他问这个问题,叶知秋一点儿也不觉得惊讶。 “凤康跟我表明心迹的那一天,我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我不是那种可以一辈子待在高墙大院里,相夫教子,妻妾和谐,依靠男人生活的女人。” 凤帝笑意淡了几许,“你的意思是,若康儿做了皇帝,你便要跟他一刀两断?” “是。”叶知秋直言不讳地承认了。 凤帝饶有兴致地捋着一丝不苟的胡须。“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对康儿的感情不是那么深呢?” 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一笑,“皇上认为什么样感情才算深呢?赌上性命吗?抑或者。皇上以为后宫那些嫔妃对您的感情才算深的? 吃您的,用您的,花您的,一辈子什么都不做,就盯死了您这个男人。 年轻的时候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讨您欢心,努力生个儿子;年老好母凭子贵,让您高看一眼;等死了就可以怀着来生还嫁您的美梦,跟您葬在一起了。 在我看来。这不是感情,只是一种习俗。让所有女人都不得不遵照服从的习俗。” 说到这里,她顿了一顿。继续说下去,“如果有必要,我可以为凤康死。可我绝不会为了活着委曲求全,做一只会仰望他的笼中鸟。 我可以用情很深,但我不会把感情当成人生的全部。我要有自己的事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精神独立,经济独立,人格独立,成为和他并肩的存在。 做我自己,而不是男人的附属品,这是我的原则。谁也改变不了,更强迫不了。 如果皇上打算用这种方法拆散我们,那我提前恭喜您,您就要成功了。” 凤帝一手按在茶盏上,手指一下一下,轻轻地敲着杯壁。看着她的眼睛里有两分兴味,两分探究,余下六分都是令人看不透的沉黑。 “所以,为了成全你的野心,你便让康儿放弃他的野心,是吗?” 叶知秋暗自翻了个白眼,果然跟汤先生臭味相投,连问的问题都如出一辙。 “皇上,我从来没有让凤康放弃自己的野心来成全我。我刚才说了,从一开始我就跟他坦诚地说明了,我是一个多么自私多么善妒多么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 我给了他充分的足够长的时间去斟酌考虑,选择权完全握在他的手里。他可以不要我,去完成您所谓的野心。而他放弃了您所谓的野心,归根结底也不是因为我。 一个真正拥有野心的人,注定情薄心狠,怎会为了‘区区’一个女人放弃? 我不过碰巧出现,碰巧与他两情相悦,碰巧触动了他埋藏心底多时的真实意愿罢了。” “好个碰巧。”凤帝不知是褒是贬地笑叹了一句,“如此说来,你岂不是比康儿情薄心狠?” 叶知秋并不否认,“也许吧,怪就怪这世上留给女人的选择太少,我能为他放弃的,要么是命,要么是整个人生。 死要死得其所,不能随随便便就放弃生命。 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放弃或许可以得到一时的感情,同时也会得到大半生空洞和苍白的时光,最终会将那一时的感情吞噬,临死那一刻剩下的只有悔恨。 每当女人想活得精彩一点,男人们就会跳出来横加指责,把自己挫败的原因强加到她们头上,骂她们是红颜祸水。皇上,您不觉得这世道太不公平了吗?” 凤帝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过来问道:“你当真认为康儿可以长久安稳地当一个闲王?” “我不这样认为。”叶知秋认真地摇了摇头,“凤康没有您说的野心,不等于心中没有天下和百姓。他不是一个甘于平庸,碌碌无为的人。 也许离开中心皇权的桎梏,他更能放开手脚施展才华。我相信,他不会是一个‘闲’王的。 至于长久和安稳……天底下没有什么是长久安稳的,事在人为。如果他连一州之王的位子都保不住,就是当了一国之君又能怎么样?迟早有一天,会被人从龙椅拉下来,成为亡国皇帝。” 凤帝忽地敛了笑意,一巴掌拍在桌面上,“我朝虽有分封之制,却无立藩之例,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暗示朕国中立国,划分藩地!” 叶知秋赶忙起身,屈膝跪下,神色间并无慌乱,“皇上息怒,民女只是就事论事,绝没有干涉圣裁的意思。” “此话日后不可再说,起来吧。”凤帝字字缓和,最后三个字已经和蔼如初。 叶知秋谢恩起身,坐回桌前。拿起茶壶给凤帝和自己分别续了茶水,便捧着茶盏不声不响地喝茶。 凤帝许久听不到她出声,探头盯着她的脸,“怎么不说话了?我刚才吓到你了?” “那倒没有。”叶知秋平静地对上他的视线,“是皇上提议要以主客的身份随意聊聊的,我随意聊了,您又拿出皇上的身份压我,实在没什么意思。 这天不聊也罢!” 凤帝被她噎了一下,有点讪讪的,“上朝习惯了,跟人说话的时候不拍一下桌子手就痒。咱们接着聊,我保证不拿皇上的身份压你了。” “我怎么觉得皇上不是手痒,而是想看我跟文武百官一样惊慌失措,下跪求饶呢?”叶知秋毫不留情地揭穿他,“我胆子小,不敢跟您聊了。” 说着站起身来,端端正正地道了个万福,“皇上宽坐,民女做饭去了。” 凤帝并不出言挽留,等她走出十几步远,突然冲着她的背影问道:“叶丫头,你现在是不是更不待见朕了?” 叶知秋停步转身,又道了一个万福,“皇上英明。” “这可不美了。”凤帝抚着下巴,语气闲适,神情也不见苦恼,“朕并非出尔反尔,只是想看看,康儿成亲的消息传出去,你会怎样应对。 人这一辈子很长很无聊,总要有那么几件有趣的事情,时不时拿出来回味一下,才好打发时间不是?你那招亲的点子就很不错,可惜朕没赶上。” 叶知秋没想到他会特地解释这件事,心里有一瞬的感动,不过很快就被他强词夺理的言辞打散了。 “民女多谢皇上,不过下次再碰到类似的事情,麻烦您把创造回忆的机会留给我们自己。要不然每次回想都要被迫想起您来,就不是那么美好了!” 说完径直转身离去。 出了角门,听见那边传来一阵愉悦的大笑,也跟着弯了唇角。 凤康明知凤帝借故支开他,却不得不遵旨办事。生怕他那不着四六的老爹对叶知秋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一颗心七上八下的。以最快的速度办完事,将善后工作交给沈长浩,便快马加鞭地赶了回来。 进门喊了一名侍卫出来,问明那两人的行踪,便直奔后花园。远远地看见一群侍卫宫女排成方阵蹲在地上,叶知秋和凤帝一人手里拿着一个形状奇怪的鸡毛掸子,在方阵里面跑来跑去。 全德和一名随行的太医站在一边,目光追随着他们,嘴唇不住地翕动,像是在计数…… ——(未完待续) 第304章 赐婚 主仆老少各个忙得不亦乐乎,他一路走近竟无人察觉。或许察觉了,只是没空搭理他。 “那是怎么回事?”他问跟在身后的侍卫。 “回主子,午饭叶姑娘做了煎牛排,皇上尝过说比御厨从外面学来的做法味道正宗,多吃了一块,又多喝了两杯葡萄果酒,便有点积食了。 太医开了方子,叶姑娘拦着没让用。说是药三分毒,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之后便想出这么个消食的法子,叫“打地鼠”。皇上玩了两回,觉得有趣,一直拉着叶姑娘陪他玩。” 侍卫说着看了看天色,“这都玩了一个多时辰了。” 凤康心知叶知秋是怕过多服药对凤帝其他病症有影响,心里甜了又酸,再看时便不自觉地用了心。 只见蹲在地上的人不时站起来一下,玩的人眼疾手快,用“鸡毛掸子”敲他的头。敲中计一分,敲不中不计分。玩法虽然简单,却十分锻炼眼力脚力和反应能力。 站在旁边计数的太医先数到了一百,立刻举起手里的小红旗子喊道:“叶姑娘胜。” 方阵里的两人双双停了下来,叶知秋额头带汗,笑脸染着薄薄的红晕,伸出两根手指朝凤康比了一下。凤帝看起来不太服气,舞着鸡毛掸子嚷嚷,“再来再来,我就不信斗不过你这黄毛丫头!” “皇上,您就认了吧。”叶知秋丝毫没有迁就他的意思,用手点了几个人,“他,他,她,他。还有她,一看见皇上跑到跟前就赶忙往起站,别当我没看见。 这么多人帮着作弊您都赢不了。再来几场都一样。还是别玩了,您这老胳膊老腿儿的。万一累坏了我可担待不起。” “不玩就不玩。”凤帝咕哝了一句,将鸡毛掸子递给全德,吩咐道,“当老鼠的每人赏一锭银子,刚才叶丫头点的那几个人没有。哼,竟敢背着朕作弊。” 全德笑着答应,“是,奴才记下了。” “谢主隆恩。”得赏的没得赏的齐齐磕头谢恩。 叶知秋瞥了凤帝一眼。埋怨道:“皇上您也太小心眼儿了,玩不过我就来阴的。” “我什么时候来阴的了?”凤帝矢口否认。 “这些人都当了老鼠出了力的,就算作弊那也是出于一片忠心。您偏偏不赏我点的那几个人,不是摆明了给我树敌,让他们记恨我吗?”不等凤帝接话,便转向那几个人道,“皇上不赏你们,我赏。跟他们一样,每人一锭银子。” 那几个人都是会看眼色的,知道这一老一少看似互不相让。实则一团和气,不会因为那么点银子真的生分,便满心欢喜地受了。“多谢叶姑娘。” 凤康听叶知秋和凤帝说你一言我一语,随意之中带着融洽,不由暗暗吃惊。他才出去大半日,那两个人怎么就变得跟普通人家的父女一样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疑惑的空当,见宫女拿了润湿的巾帕伺候凤帝擦了手脸,赶忙上前见礼,“儿臣见过父皇。” “回来了?”凤帝好像才看见他一眼,意犹未尽地笑道,“方才我和叶丫头玩的游戏不错。改日你也可以试一试。” “是。”凤康答应一声,上前扶他到旁边的亭子里落了座。“父皇,您交代的事情儿臣已经办得差不多了。还剩下一些琐碎杂务,瀚之在处理。” 叶知秋听他们要谈公务,借口泡茶回避了。 不知道是对儿子格外放心,还是对公务提不起兴趣,凤帝随口问了几句,便将话头岔开,“叶丫头不错,比那些所谓的闺阁秀女有趣多了。咱们老凤家贤良淑德的媳妇已经不少了,换个大逆不道的兴许也不错。” 凤康听他夸奖叶知秋,先是一喜,可听到“大逆不道”几个字,又不由得心头一跳。一时不明白他这话是褒是贬,探究地盯着他的脸色,“父皇的意思是……” “朕决定给你和叶丫头赐婚了。” 凤康还在发愣,全德已经作揖道喜了,“恭贺王爷,喜得良缘!” 凤康被他一语点醒,大喜过望,赶忙起身,跪下磕头,“儿臣叩谢父皇恩典。” “平身吧。”凤帝把他叫起来,抚着胡子笑道,“康儿,你比朕有福气。朕当年若是能遇上那丫头,也宁愿不做皇帝,和她一道种田织布打地鼠。” 凤康还沉浸在喜悦之中,顾不上跟他计较这有失礼法的话。唯恐他变卦一样,急急地追问,“父皇何时下旨?” 凤帝似乎沉吟了一下,“回京之后吧,朕要跟礼部那些老顽固碰碰头,给叶丫头讨个封号……” “皇上。”叶知秋快步走过来,将手里的托盘交给全德,提着裙角跪下,正色地道,“我不要封号,请您以农女的身份给我们赐婚。” 凤帝“咦”了一声,面带兴致地望着她,“这就奇了,别的女子巴不得朕封她们点什么,怎么到了你这里,朕上赶子送到你手上,你还往外推呢?” 全德和近身伺候的宫女侍卫也都露出不程度的疑惑之色,纷纷竖起了耳朵。唯有凤康不觉意外,望着她的眸色悄悄深了几许。 叶知秋直视着凤帝的眼睛,字字清晰地道:“皇上,我并不觉得我的身份低贱,配不上凤康,否则我从一开始就不会招惹他。 我是农家女,我凭自己的双手种田吃饭,不偷不抢,不掳不掠,堂堂正正,没什么丢人的。我要嫁的是凤康这个人,不是他的身份地位,没有必要摒弃自己本来的身份,靠皇上给的封号遮羞盖丑。 要嫁,我就以农家女的身份嫁,否则我宁肯不嫁。” 听了她这堪称离经叛道的话,全德等人无一不惊得张大了眼睛。 凤帝也微微地扬起了眉毛,“你既不在乎身份和门第,有没有封号又有什么关系?” “我这么做。一方面是为我自己考虑,一方面是为天下间的女子考虑。” “此话怎样?” “我是个俗人,即便我不愿意。也会不自觉地在意世俗的眼光。我不想日后别人提起我,首先想到的是我攀龙附凤。靠嫁人获取尊贵的地位。 我更愿意他们第一时间想起皇上,夸赞您不避尊卑,对子民一视同仁,贵胄之女和农家女都能聘去做儿媳。 如此一来,天下间的女子也会从中得到启示,意识到女子要在世上立足,靠的不仅仅是身份家世和容貌身材,只要有本事有能耐。农家女也是可以嫁王爷的。 如果女子都能跳出琴棋书画、相夫教子的小圈子,投身为家为国为天下的大圈子,不敢说半边天,小半边天总能撑起来的。到那时候,老百姓的日子肯定比现在要好。” 叶知秋不是一个喜欢喊口号的人,说这些话却是真心的。她不敢奢望,凭她一己之力,能给这个时代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 她只希望她这只蝴蝶的翅膀小小地煽动一下,能潜移默化地带来些许改变,给她的后世子孙。尤其是女孩子们,谋得哪怕一点点的福祉也好。 凤康比是都明白她的心思,跨上一步。和她比肩而跪,“父皇,儿臣不稀罕郡主县主,儿臣想娶的叶知秋这个农家女,请父皇成全。” 凤帝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投向叶知秋,“丫头,你应该知道,朕赐你封号。不是看不起你的身份,而是为你扬声造势。垒建靠山?” “我知道。”叶知秋重重点头,“与皇家的其他媳妇相比。我没有做官的爹,也没有让人看得起的身份,您是怕我被人轻视,被人侮辱。 皇上大可不必担心,只有自轻自贱的人才会被人轻视侮辱。我站着不比她们弯,坐着不比她们矮,不是那么好欺负的。而且,谁说我没有靠山? 这农场里的男女老少,天底下的农民百姓,都是我的娘家人。连您这个一国之君都大不过民,更何况别人了?” “说得好。”凤帝拊掌大笑,“朕就准你以农女的身份与康儿大婚。” “谢主隆恩。”叶知秋和凤康齐齐磕头谢恩。 凤帝止了笑声,将两人叫起来赐座。全德很有眼色地上前,给三人各斟了一杯茶。 凤帝端起茶盏喝了两口茶,看了看凤康和叶知秋,笑道:“三日后,你们随朕一同回京,筹办婚事吧。” “三日后?!”叶知秋和凤康对望了一下,都从对方眼底看到了惊讶之色。 他不是来看病的吗?病还没看,怎么就要回京了?难道真的是沈长浩弄错了,他得的根本就不是瘕痛症? 凤康心里想着,嘴上便问了出来,“父皇昨天不是还说,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要多留些日子吗?为何突然改了主意,急着回京呢?” “朕离开京城已有十多日了,回京路上还要再耽搁七八日。离开太久,文武百官又要在朕耳边喋喋不休了。”凤帝颇为头疼地拍了拍脑门,“朕老胳膊老腿的,经不住他们念咒了。 再者说,你和叶丫头年纪都不小了,还是早些把婚事办了吧,也好快快生个小叶丫头出来,陪朕打地鼠。” 叶知秋见凤康长眉紧皱,几次欲言又止,猜到他想问病情的事,便站起身来,“全德公公,我想准备些礼物带到京城去,可不太知道送礼的规矩,能不能麻烦你指点我一下?” ——(未完待续) 第305章 脑中 全德最大的优点就是机灵,会看眼色。听叶知秋这么说,便以帮忙挑选礼物为名,将从旁伺候的几名宫人一并带走了。 “你们也退下。”凤帝对环立四周的明暗两卫挥了挥手,待他们悉数走远,才看向凤康,“你今天对朕格外殷勤,应该是想问朕是不是得了瘕痛症吧?” 凤康没想到他如此直白,又吃惊又紧张,心脏怦怦直跳,“是,儿臣想知道父皇是否真的……” “真的。”不等他问完,凤帝便一口承认了,“已经有两年多了。” 饶是早有心理准备,凤康还是控制不住脸色大变,“那……父皇……病在何处?” “这里。”凤帝用托腮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什么?!”凤康面上瞬间没了血色,不可置信地张大了眸子,“怎么会?” 瘕痛症生在哪里都是要命的,然而生在别处或许还有治愈的希望,生在脑中无疑于从一开始就宣判了死刑。像父皇这样聪明绝顶、睿智无双的人,怎会偏偏病在那里? “康儿,你要看开一些。”凤帝云淡风轻地笑着,仿佛在说别人的事情,“朕出生没几年就被立为皇太子,从小锦衣玉食,享尽天下万民的尊崇。 江山社稷,严父慈母,财富女人,孝子贤孙,应有尽有。即便坐在龙椅上,不能如平民百姓那般自由,也借皇位之便给自己找了不少的乐子。 顺风顺水地活到六旬有余,已经死而无憾了!” 凤康极少听他说这些推心置腹的话,哽咽地喊了一声“父皇”。千言万语堵在喉咙口,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凤帝似乎不愿多谈,站起身来。舒展了一下腰身,“和那丫头玩了几场,朕身上有些乏了。要去休息片刻。” “是。”凤康答应着起身,伸手来扶。“儿臣送您回房……” “不必了。”凤帝避开他的手,“你去告诉那丫头,朕晚上想吃她说的麻辣烫。” 凤康又应了声“是”,目送他迈着闲适的步子走远,才坐回凳子上,整理着杂乱的心情。 叶知秋看了看那份根据全德建议列下的送礼名单,上到皇太后,皇后。下到各个王府公主府有头脸的大丫头,足足二十几页,忍不住苦笑。 她倒不是送不起礼,只是这么多人,加上一大堆讲究和注意事项,光是准备礼物恐怕也得三天。还要收拾行装,准备车马,时间实在太紧迫了。 正在犯愁,就见元妈推门进来了,她如同见了救星。几步迎上来,“元妈,你可来了。皇上说让我三天后进京。正赶上阿福和龚阳都不在,我这儿快要火上房了!” “三天时间足够了,有什么好急的?”元妈淡淡的一句话就把她稳住了,“亏你当着这么大个家,遇到这么大点儿事就慌神了?” 叶知秋脸上一红,“这不是太突然了吗?” 元妈接过她手里的送礼名单,飞快地扫了一遍。虽然上面有将近一半的人她都不认识,不过规矩是一成不变的。什么样的品级送什么样的礼,怎样通过礼品的细微差别来表示亲疏远近。她心中有数。 “这单子我替你收着,等云罗从学堂回来。我让她帮着列一份礼品单,明天一早你叫几个可靠的人照着置办。 成亲是大事。我知道你不愿意使唤下人,但是过场总是要走的。不为自己,也要给雪亲王留脸面。 除了添香和小蝶,另外从村里挑几个做事麻利、不多口舌的媳妇,再从学堂挑十几个齐整懂事的丫头小子,跟你一块儿去。这事儿我来办,正好趁这几天教他们学学规矩,顺便帮你收拾箱笼。 宫里必定会给你准备凤冠霞帔,嫁衣不用自己缝,四时的衣裳鞋袜巾帕荷包总要有几箱。你不擅长针黹,我们人少也忙不过来,就交给梅香,让‘千丝坊’去做吧。 成亲之前,太后必定要召你进宫相看一回。到时候要穿什么戴什么,我来给你准备。 嫁妆交给龚阳,车马交给多寿,在京城的住处让阿福来安排。大体上也就这些,其余的都是小事,等路上或者进京之后再慢慢筹备也来得及。” 叶知秋用近乎崇拜的眼神看着元妈,不止因为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更因为她这一番话出口,便把一团乱麻的事情理了个井井有条。 “元妈,你太厉害了!” 元妈不领情地瞥了她一眼,“若换作旁人成亲,你办起事来只怕比我还要头头是道。分明是欢喜得忘了形,真是个不知羞的丫头!” 叶知秋刚才的确有些身在局中,不知所措的感觉,嘴上却不肯承认,“不就是成个亲吗?我有什么好欢喜的?” 元妈“哼”一声,嘴角染上了浅浅的笑意,“可给闻府送信了?” “还没呢,待会儿我派人去接公主和阿福,顺手把信捎过去。”最初的忙乱过去,叶知秋的脑筋也清晰了不少,“对了,也还没跟爷爷说呢,我这就找他去。” 元妈目送她风风火火出门而去的背影,不由得想起自己和老邱筹备婚事时的情景,眼神渐渐地恍惚了。 成老爹听说凤帝答应给叶知秋和凤康赐婚了,高兴得老泪纵横,跪下拜了一圈菩萨之后,非要去见皇上当面谢恩。 叶知秋拦不住他,也不忍坏了他的好心情,于是陪他一起来到凤康的宅子。因凤帝正在小睡,不好打扰,便跪在院子里,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送走了成老爹,把该安排的事情安排下去,才得空来找凤康。走近了,见他两眼通红,顿时生出不妙的预感来,“难道皇上真的……” “嗯。”凤康神色凝重地点了一下头。 叶知秋的心忽地沉了下去,急忙追问:“在什么地方?” “脑中。”凤康声调艰涩地道。 “脑瘤吗?”叶知秋脸色又白了几分。“那皇上来清阳府……” 凤康摇了摇头,自嘲地笑了一下,“我还是太不了解父皇了。他一辈子不愿受人束缚,又怎会被区区病痛摆布。不远千里来求医? 他那么怕麻烦的人,与其在身上动刀,日日药石环伺,宁愿听之任之,顺其自然。更何况还是生在脑中的,只怕闻老太医也束手无策。 他这次出京,想是预料到自己时日无多,所以找了个借口。想要离开困了他一辈子的皇宫,看一看他执掌了大半生的江山是什么样子的……”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已经变了调。飞快地转过身去,不想让她看见自己落下的眼泪。 叶知秋走近两步,手臂环住他的腰身,红着眼圈,语气却分外坚定,“闻老太医束手无策,不代表苏木也没有办法。他治好了爷爷的眼睛,而且这些年一直在研究外科手术。他也一定能医好皇上的病。 你放心,一定会有办法的,我马上去把他找来!” 说完就要松手。却被凤康紧紧地抓住了,“不能去,这件事张扬不得……” “苏木不会说出去的。”叶知秋干脆利落地截断他的话茬,“我知道皇上洒脱,不在乎生死,可是如果有办法呢?能治为什么不治?还有什么比他的命更重要的?” 她的话音仿佛穿透脊背,直直地钻入了心底。凤康表情挣扎半晌,松开她的腕子,改牵她的手。“我和你一起去。” “好。”叶知秋走到他身侧,静静地等他情绪平复下来。 今天没有病人。闻苏木正在棚里打理药草,见叶知秋和凤康携手而来。很是意外。将手里的活计交给一名学徒,引着他们来到医馆后院的客室之中,吩咐高宝上茶。 叶知秋和凤康都没有闲心喝茶,等高宝出了门,便说明来意。 “皇上竟然得了瘕痛之症?”吃惊过后,闻苏木一向和煦的面容显得分外沉重,“若是生在别处,尚能以切除之法,配上抑制杀伐的方子,先破后立,进行治疗。 人脑最为精密复杂,乃人体中枢,稍有不慎,就会牵连损毁一处或几处的机能,着实棘手!” 这一点凤康早已心知肚明,他现在关心不是这病是否棘手,而是治疗的方法,“我听说闻老太医在太医院供职的时候,曾经为宫中一位女官治疗过瘕痛症,那位女官至今健在,你可知道这件事?” “我知道。”闻苏木不假思索地点头,“除了疫病,瘕痛症乃是当今世上最为顽固致死最高的疾病,祖父年轻时针对此症做过不少研究,并且整理成册,取名为《瘕问》。 上面只记录了一例治疗成功的病人,便是王爷所说的那位女官。在这里行医的几年间,我反复研究过那本册子,是以记得非常清楚。 王爷是想问祖父是否有治疗之方吧? 说实话,瘕痛症太过复杂多变,潜藏又深,往往发现的时候就已经处在晚期,因此治疗成功的例子太少,没有现成的依据可循。 祖父治好那位女官,亦是侥幸的成分居多。况且他已经许久不曾行医,只怕无法也不敢为皇上医治。若是皇上和王爷信得过我,我倒是可以尽力一试。 不过有一件事我要事先禀明,我只给动物治过此症,不曾给人治过,治好的把握连一成的一成都未必能有。” 虽然凤康原本就没抱多大希望,听他这么说,眼神还是忍不住黯了又黯。 “木针疗法呢?”一直沉默的叶知秋突然出声问道,“可不可以用木针疗法治疗脑瘤?” ——(未完待续) 第306章 进京送嫁 没有精密仪器辅助,开颅手术的风险实在太高,而凤帝的身份绝不允许出现任何差池,这个方法是行不通的。 木针缺点很多,但有一个优点是银针不能相比的,那就是可以放在药水之中充分浸泡,通过施针达到把药送到指定位置的效果。 这跟她曾经听说过的“埋药疗法”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比直接在穴位埋药的弊端要少。 闻苏木认真地想了半晌,“可以一试,不过我要先给皇上诊脉,确认瘕肿的准确位置和具体症状,方能决定。” 凤康见叶知秋看不过,会意地点了点头,“我会尽力劝说父皇,让闻兄为他诊视。” “我也会再仔细参读一遍祖父传给我的册子,看看是否能从中得到什么启发。”还没有正式接手那位尊贵无比的病人,闻苏木就先用上了十分的心,神色郑重地道,“你们放心,我定会尽我所能。” 虽然叶知秋保证闻苏木不会说出去,可事关重大,凤康依然不太放心,正色地道:“闻兄,我不说你也应该知道,父皇得病的消息若是传开,会引起多么严重的后果吧?” 经过这几年的历练,闻苏木早已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世家少爷,聪慧依旧,更添了几分为人处事的圆滑,自然明白他什么意思,“雪亲王不必担心,我晓得利害,方才说过的话,我绝不会向任何人透露半字。” “多谢。”凤康朝他抱了抱拳,便站了起来,“事不宜迟,我这就回去找父皇谈谈。” “我也该回去做饭了。”叶知秋随后起身。 闻苏木将他们一直送出医馆大门外,才停住脚步,微笑地道:“我听说皇上要下旨赐婚了。恭喜你们。” “谢谢。”叶知秋先道谢又道歉,“对不起啊,我应该亲口告诉你的。只顾着别的事情。就把这事给忘了。” “没关系,我理解。”闻苏木温润地笑着。“三天的时间有些仓促,你想必会很忙。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只管开口,不要客气。” 叶知秋说声“好”,跟他道了别,便和凤康一道往村里走去。 闻苏木立在原地,目送那一个高大挺拔一个纤细窈窕的身影,双双隐没在夕阳的光影之中。心里一阵失落,又一阵释然。至于失落什么释然什么,他搞不清楚,也不想搞清楚。 总归从一开始,他就不曾奢望过什么,奢望便是亵渎。 回到村里,凤康并未立刻寻到与凤帝单独谈话的机会。 凤玥和阿福接到凤帝即将赐婚的消息,俱是惊喜交加,当即离开闻府,赶回秋叶村。拉着他和叶知秋说了半天恭喜的话。闻夫人也替叶知秋感到高兴,捎信说明天会带府里得力的下人过来帮忙。 晚饭是凤帝点名要的麻辣烫,听叶知秋说这东西吃起来很有挑战性。便兴致勃勃地下了一道旨,让大家不分主仆上下,聚在一起比着吃。 经过这几年的推广,辣椒在华楚国已经不算什么新奇之物了。从御膳席到普通老百姓的饭桌,都能见到它的身影。可仍旧有许多人无法承受它的热情火辣,对它敬而远之。 拿成家来说,虎头吃过几次之后,变得嗜辣如命;成老爹却是一口也吃不得,每次见到辣椒都要感慨一番。说番国的东西就是难吃。 考虑到凤帝的身体状况,叶知秋特地改良了汤料。将辣度调低两档。即便如此,还是华丽丽地放倒了一群人。 凤玥小小地尝了一下。就辣得满脸通红,眼泪鼻涕一齐流,急忙叫翠芸端水漱口;一名太医大喇喇地塞了一嘴,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嚷嚷着“胡子要烧着了”。 阿福是个不能碰辣的,明智地选择不吃;全德在宫里吃过两回,自觉不惧,硬撑着吃了小半碗,便大汗淋漓,最终举手投降了。 凤康在叶知秋这里吃过几次,出使番国期间也不止一次领教过辣椒的威力,比凤玥等人都要强上一些,也只吃了大半碗。 其余的人不是望而却步,就是浅尝辄止,只有叶知秋和凤帝面不改色心不跳,各自吃完一整碗,连汤都喝光了。 吃饱喝足,凤帝抚着肚子大呼过瘾,“叶丫头,明天再来比过。” “父皇,您就饶了我们吧。”凤玥第一个出声反对,“这东西又麻又辣,跟吞火一般,儿臣说什么也不再碰了。” 全德嘴唇红肿,心有余悸地吸着凉气,“奴才也不敢逞能了。” “皇上,这种东西偶尔吃一次尝个新鲜就好,吃太多了对身体不好。”叶知秋也笑着劝道。 凤帝脸上似有惋惜之色,转头吩咐全德,“把食谱记下来,回去交给御厨,让他们时不时照着做一做。” “是。”全德躬身答应,瞥见他嘴角那抹意味深长的笑意,暗自叹了一口气,只怕这食谱带回去,宫里那些娘娘们又要倒霉了。 叶知秋很有先见之明,早早地煮好了大麦茶。在众人丢盔弃甲的时候,及时端上来,每人喝下一杯,去热解辣。另外准备了饭菜,让凤康和凤玥带着大家吃了,这场麻辣烫风波才算过去。 晚茶之后,凤康才寻了个空当,跟凤帝提出让闻苏木为他诊治的事情。 凤帝并未责备他的多嘴,也不像预料的那般讳疾忌医,简单地问了几句,便答应下来。 闻苏木得到传召,乘着夜色匆匆而来。进门大礼叩拜过,开始请脉问诊。一番望闻问切,又跟随行的太医细细打听了用药情况。 因为凤帝靠在榻上参读经书,丝毫没有询问的意思,他不便多话,跪下磕了头,告退出门。 “父皇的病情如何?”凤康将他让进自己房里,便语带急切地问道。 “皇上脑中的肿块位置极其特殊,加之太医用药准确,得到了良好的抑制,长势缓慢。目前来看,并未对身体的各项机能产生太大的影响。 据太医所说,皇上每隔几天就会有一次大的发作。据肿块所在的位置推测,发作之时,定会头痛欲裂,恶心难耐,天旋地转,甚至会引起短时间的五感失聪。 虽然我并未亲身体验过,可也知道那种痛苦远非常人所能承受。皇上却忍耐了足足两年之多,实在令人敬佩!” 凤康听了这番话,只觉胸口堵闷鼻子发酸。只是男儿有泪不轻弹,更不好当着闻苏木的面露出软弱的一面,按下酸楚的情绪问道:“可有医治之法?” “王爷和知秋走过,我又看了一遍祖父撰写的册子,认真考虑了用木针治疗瘕痛症的可能性。方才为皇上诊脉,了解了病症,我认为此法的确可行。” 闻苏木说着打开药箱,从里面取出一株药草来,“这是雷公藤,具有消炎镇痛,通络消肿,驱毒杀虫等功效,对风湿与脓肿也有极其显著的疗效,乃治疗瘕痛症木针的最佳材料。 只是此药具有很强的毒性,使用之时要极其谨慎,配药也要反反复复仔仔细细地斟酌……” 不等他说完,凤康便明白了,“闻兄,你能否随我们一同进京?” 凤帝已经决定三天之后启程回京,拖延不得。想在这几天的时间内定下治病之方,着实太勉强了。况且治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给成老爹治眼睛都要花数月时间,更何况瘕痛症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闻苏木跟他们一起走。 闻苏木面有迟疑,“能为皇上治病是我的荣幸,我也很想倾力一试。我是担心贸然进京,会引起别人的猜疑。” “这的确是个问题。”凤康皱起眉头。 沈长浩能查出来的消息,别人未必查不出来。闻老太医曾经为宫中女官治好过瘕痛症,他的孙子突然随父皇一起回京,但凡有点头脑的人,都能联想到父皇得了什么病。 闻苏木略一沉吟,“进京倒是不难,华楚国有兄长送嫁的风俗,我和知秋是干兄妹,完全可以以送嫁的名义作为掩护。 关键是进京之后,既要给皇上治病,又不能被人察觉,如何才能做到两全其美呢?” 凤康被他的话点醒了,眸子一亮,“为掩人耳目,你势必不能进宫,让父皇出宫却不是什么难事。父皇和知秋投缘得很,既然能特地跑到清阳府来看她,出宫找她玩几次别人也不会多想。 到时你就住在知秋那里,见机行事,其他的我来处理。” “好,全凭王爷安排。”闻苏木点头应了,急着钻研治病之方,便不多留。 凤康送他出门,喊一名侍卫打了灯笼护送他回医馆,转身来寻叶知秋说话。 叶知秋得知凤帝一直在忍受头痛之苦,不免湿目唏嘘。听了他和闻苏木的计划,赞同之余,又忍不住叹气,“幸好闻府那三位老的不知道实情,否则他们死也不会让苏木进京。 万一治疗的过程中出了什么岔子,可是灭九族的大罪啊!” “放心,一切有我呢。”凤康揽住她的肩头,郑重承诺,“不管他能不能治好父皇的病,我都会全力护他周全,绝不会连累你无法跟闻夫人交代。” “嗯。”叶知秋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反手搂住他的脖子,“凤康,你说我们进京之后,会不会被拴住回不来了?” ——(未完待续) 第307章 枕边风 立藩的事情,她只是小小地提了一下,凤帝就疾言厉色,责令她不许再提。赐婚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成亲之后要如何,却没有透露一丝口风。 偏偏他得了那样要命的病,让人没有办法也不忍心提过多的要求。她担心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就被养在高宅大院当起贵妇人来了。 “不会。”凤康语气笃定地道,“我想做的事,谁也阻止不了。” 大概觉得这话有悖孝道,又转了话风道:“不过父皇的身体状况不容乐观,我们势必要在京城逗留一阵子。” “我明白。”叶知秋冲他安抚地笑了笑,“反正我们还有大半辈子呢,就拿出一段时间来好好陪陪他老人家吧。” 凤康闻言动容,揽着她的手臂收紧了些,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道:“等我们办完婚事,我会跟父皇求一道旨意。” 虽然本朝没有立藩的先例,说服他皇帝老爹和那几个固步自封的老大臣有些难度,不过他并不需要太多权力,足够用来保护妻儿就好。 一个远离皇城又无兵权的闲王,无异于拔掉牙齿的老虎,实在不具备多少威胁性。他那帮兄弟以及拥护者必然拍手称快,乐见其成。即使他不出面请求援助,也会有很多人暗中推波助澜。 两人相拥说了一会儿话,有侍卫来报,说沈长浩回来了。凤康并不担心他处理不好那点收尾工作,只是急着跟他商量回京和凤帝治病的事,没心思再和叶知秋缠绵,匆匆回到隔壁。 赐婚的事情,沈长浩在回来的路上已经听前去接应的侍卫说过了。着重问了治病的细节,沉思了片刻。便主动请缨,“王爷,不如我先走一步。回京做些安排吧。 皇上既已允了你和叶姑娘的婚事,回京之后很快就有旨意。婚期想必不会太远。王府要好好收拾一下,添置些东西。婚贴,聘礼,媒人,都要着手准备了。 还有叶姑娘的住处,必要安全无虞,保证闻公子安心为皇上施针,不受任何干扰。 为防携带疫病。洗墨还被关在天牢之中,府里剩下的都是粗人,怕是办不好这些差事。 另外,也要多多留意京中的动静,大喜的事情,不要出什么差错才好。” 凤康明白他所说的差错是什么,想起凤况的所作所为,脸色微微地冷了,“在旬阳府救灾的时候,我当面警告过他。不要越过我对我的女人做任何事,看来他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 “王爷,十一殿下已经不是从前那个跟在你身后等着分果子吃的小兄弟了。”沈长浩意有所指地笑道。“你离开的这几年,他与定王妃愈发琴瑟和谐,也愈发有夫妻相了。 我一直有一种感觉,十一殿下对叶姑娘的偏见,不仅仅出于表面上的那些原因。” 凤康微微眯起眸子,“你是怀疑华锦郡主从中挑拨?” “不是怀疑。”沈长浩勾起唇角,“我很确定,定王妃为挑拨十一殿下和叶姑娘下了不少功夫。” “可是为什么?”凤康不解地拧起眉头,“知秋就跟她见过一面。只短短的半个时辰,无冤无仇的。若说因为我也讲不通。依从前的种种来看,她对我既无情又无恨。 我出使在外。生死难料,和知秋有无结果尚难定论,这里面根本牵扯不到什么利益,她何苦要费尽心机挑拨十一和知秋?” 沈长浩凑近了瞄着他的脸,“王爷,你是病未痊愈呢,还是出使番国几年人变天真了?一个女人想要针对另一个女人,还需要什么正经八百的理由吗?‘看不顺眼’就足够了。 更何况,像定王妃那样连偷欢改嫁都要‘冰清玉洁’的人,又岂容自己因为叶姑娘,在丈夫心中留下污点?” 凤康被他一语点醒,“你是说赈灾请功的事情?” “王爷英明。”沈长浩笑眯眯地唱了个诺,接着他的话茬往下说,“当初旬阳府积雪成灾,叶姑娘提议以雪屋帐篷为受灾百姓挡风遮寒,让许多百姓免除冻死冻伤的厄难。 十一殿下有心维护娇妻的名声,将叶姑娘的功劳据为己有,安在了定王妃的头上。定王妃因此博得一片赞誉之声,还得到了皇上的褒扬和嘉奖。 别人不知道这功劳是谁的,十一殿下却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她若不声不响、心安理得地受了,总有一天十一殿下会认为她为人不够光明磊落。 是以我推测,定王妃必定隔三差五愧疚哭诉,表明接受那功劳不是自己的本意,再别有用心地夸奖叶姑娘一番。别忘了,这世上最具破坏力和影响力的风,就是枕边风。” 凤康冷笑起来,“是啊,华锦郡主最拿手不就是说那些明褒暗贬的话吗?只怕知秋早就被她‘夸’成攀龙附凤,追逐名利,不择手段的坏女人了。 十一当真被她迷惑得不轻!” 沈长浩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真正迷惑十一殿下的,恐怕不是定王妃。” 凤康不解其意,“什么意思?” “定王妃没有出宫之前,可是公认的京城第一美女。不说皇家,就是外面亦有不少青年才俊对她倾慕有加。”沈长浩扫了他一眼,“王爷可还记得,曾经有一位大家公子,为了在她陪同太后上香的路上看她一眼,拼死冲开兵卫的阻拦,血溅街头? 因为此事,定王妃哭着要出家,说她一个未嫁的女儿,从来谨记戒训,不曾逾矩半分,却莫名其妙得来那样的名头,有损闺誉,再无颜面苟活世上。本该以死明志,奈何欠下一条人命,当青灯古佛,还赎罪过。 太后和几位殿下苦劝阻拦,她都我意已决,不为所动。最后还是太后娘娘请皇上下了一道旨意,不许京城诸人再提‘京城第一美女’的名号,这才让她打消念头。 岂不知皇上那道旨意,非但没有堵住众人之口,反倒让她的名声更为响亮了。她和五殿下定亲的事情一经传开,就有好几个痴心男子自杀或企图自杀。 十一殿下当时只有十三岁,喝得大醉,企图闯进大殿,求皇上收回赐婚成命。好在被王爷及时拦住,没有闹出笑话。自那之后,虽然没再惹事,可也闷闷不乐了好长时间。 当时我们都以为他在耍小孩子脾气,并未放在心上。现在想想,十一殿下那个时候就已经被她那响当当的名头吸引了。 昔日只能遥望的京城第一美女,如今与他同榻而眠,对他温柔体贴,言听计从,患得患失,怎能不令他飘飘欲仙? 因为太享受这种得到与占有的感觉,更自负地以为这个女人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是以从来没有想过她会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耍什么花样。 他不是被定王妃迷惑了,而是被自己迷惑了!” 毕竟是从小亲厚到大的兄弟,凤康从心底里不愿意把凤况想成那样肤浅的人,抿了抿唇角道:“我不管是谁迷惑了他,总之我不希望我和知秋的婚事再出现什么波折。 你替我捎句话给他:我说过兄弟不分彼此,但是不代表他可以替我做决定,婚事尤其不可以。” “好。”沈长浩举一反三地笑道,“我也会替王爷安抚莎娜姑娘的。” 凤康知道他有分寸,便忽略他后面那一句的暧~昧语气,“夜长梦多,你明天一早就动身吧。在规制之内,把排场做到最大,我要风风光光地娶她进门。” “明白。”沈长浩含笑应了,想起家中老祖父和父母,又忍不住叹气,“以前还能拿王爷做挡箭牌,一旦王爷和叶姑娘成了亲,我这耳朵只怕要被家中父老念叨聋了。” 提起这件事,凤康也颇为感慨,伸手在他肩头重重按了一下,“瀚之,你就快而立之年了,的确该成亲了!” “同样的话我听了没有一千遍,也有八百遍了,耳朵已经生茧了,王爷就不要费心劝我了。我上有兄下有弟,传宗接代并不是非我不可,我何必要忍受那种束缚?” 沈长浩生怕再说什么一样,从椅子上站起来,顺势转了话题,“我要去找叶姑娘,问一问她喜欢什么样式的家具,王爷可要和我同去?” 凤康才见过叶知秋,心里惦记着凤帝,便道:“你自己去吧,我要陪父皇说话。” 沈长浩扬起眉毛,“王爷不怕我趁机对叶姑娘做什么?” “你有胆子就试试。”凤康瞪了他一眼,冷哼道,“我不在的四年间你不曾来找过她一次,我回来了你却要对她做什么了?你这是存心气我?” “岂敢岂敢。”沈长浩打了个哈哈,“我只是一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了而已。” 凤康终于被他撩拨怒了,“滚。” “遵命。”沈长浩长长一揖,伴着一串轻笑出门而去,故意在门口大声吩咐,“去请叶姑娘与我到后花园一叙。” 凤康听到“后花园”三个字,心里就像被猫抓了一把,有些后悔刚才没答应跟他一起去。现在跟去,或是叫侍卫暗中监视,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 纠结了片刻,料定他不敢做什么,况且叶知秋也不是吃亏的性子,便按下那丝杂乱的心绪,到凤帝房中尽孝去了。 叶知秋得了侍卫的口信,提着一盏风灯来到后花园,就见沈长浩后背倚在亭柱上,俊秀的面孔隐在昏黄的灯影里,看起来别样落寞…… ——(未完待续) 第308章 情令人愚 不知道想什么想得入了神,连她走到近前都没有察觉。 “沈公子,怎么今天改扮忧郁了?”叶知秋举着风灯,照着他的脸调侃道。 沈长浩回过神来,脸上迅速泛起笑纹,恢复了一贯的闲散不羁,“我可是很多面的,若叶姑娘当初答应和我试着过日子,或许看到的就不止这两三面了。” 叶知秋故意曲解他的意思,“你这是在告诉我你是个两面三刀的人?” “我更希望叶姑娘用‘八面玲珑’来形容我。”沈长浩顺着她的话茬打趣自己。 叶知秋忍不住笑了起来,“难怪京城里的人叫你沈半殿,你某些地方跟皇上还真有点儿像。” 沈长浩没有接话,站直了身子,大半张脸便滑出光圈之外,“苦等这许多年,终于能与王爷结为眷属了,恭喜你!” “谢谢。”叶知秋跟他道了谢,又笑着问,“沈公子找我有什么事吗?” 回答她的是一阵沉默,前一刻还轻松愉快的气氛,突然变得凝固僵滞了。 她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疑惑地望着他晦暗不明的脸孔,“沈公子,你怎么了?” 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她听见他轻轻地呼出了一口气,然后轻声笑道:“没事,只是独占王爷许多年,就要把他让给叶姑娘了,突然有一点点感伤。” 叶知秋本想开一句玩笑,说“我不介意跟你分享他”,话到嘴边却不知为何止住了。 沈长浩似乎也没期盼能得到她的回应,自顾自地说明了约见她的目的,“我明日一早回京,为王爷和叶姑娘筹备婚事。想问一问叶姑娘喜欢什么样的家具物什。也好布置新房。 成亲之前,叶姑娘不宜住进王府,还要另外寻一处宅子落脚。叶姑娘有什么要求。只管提出来,我会尽力满足叶姑娘的。” 短短的一段话里用了四五个“叶姑娘”。虽然语调依旧云淡风轻,可总给人一种赌气的感觉。叶知秋怀疑自己想多了,便将心里浮起的那点不适压下,只照字面意思回话。 “宅子阿福会帮我准备,我已经嘱咐过她,一定要确保安全。沈公子不放心的话,可以跟她商量。她走水路,会比我们提前几天到达京城。 家具摆设就按你们王府的规矩置办吧。我没什么特别的喜好。” 沈长浩心知她不是没有特别的喜好,只是不打算在京城长住,根本没有王府当成自己的家罢了。既不是自己家,又何必在乎屋子里摆的是什么? 叶知秋感觉自己说那些话有那么点不领情的意思,未免辜负了他的心意,便补充道:“如果不麻烦的话,就趁地面没有上冻之前,帮我在王府后花园建一座暖棚吧。我想闲着没事的时候,种点东西打发时间。” “好。”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长浩的声音听起来愉悦了不少。“我不懂如何建造暖棚,还请叶姑娘派了懂行的人前去指点一番。” 叶知秋释然地松了口气,“行。明天我挑两个人,让他们跟阿福一起进京。” 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一时找不到新的话题,两人都沉默下来。片刻之后,又同时开了口: “叶姑娘……” “沈公子……” 两人齐齐一怔,还是叶知秋反应快了一步,“你先说吧。” “好。”沈长浩并不推让,身子往后一靠,倚在亭柱上。整张脸重新落入两盏风灯交错的光圈之中,“叶姑娘一次公开招亲。不仅引来了刚刚回国的王爷,还引来了皇上。只怕你人未进京。名声就先在京城响起来了。 想通过你对付王爷,进而对付十一殿下的人想必不在少数。皇上固然可以为你撑腰,可凡事都有个万一。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带成老爷子进京为好。” 叶知秋明白他说的“万一”是指什么,凤帝的病情随时都可能恶化,到时候想瞒也瞒不住了。一旦凤帝有个三长两短,必定免不了一场动乱。 若是遇到什么危险,以凤康的能耐,护送她和她身边的人离开京城是不成问题的。怕就怕成老爹年纪大了,受不住惊,再吓出个好歹来。 虽然这种事情不太可能发生,可也不得不做好最坏的打算。 只是孙女成亲撇开爷爷,放在什么地方都说不过去,让她如何跟老爷子开这个口?难道她要直言不讳地告诉他,她害怕出事的时候,他会变成她的累赘吗? 沈长浩见她面露迟疑,毛遂自荐地道:“叶姑娘若是为难,我可以代你和成老爷子谈一谈。” “你要怎么跟他谈?”叶知秋狐疑地打量着他。 “这个叶姑娘就不必费心了。”沈长浩信心十足地勾起唇角,“我自有办法让成老爷子留下,并且心无芥蒂。” 叶知秋心里依然很挣扎,一边想着京城不比秋叶村,人多口杂规矩重,更是各种矛盾斗争的漩涡,成老爹目不识丁,耳根子又软,万一被有心之人哄骗,做出什么不当的事来,一定会连累凤康。 想必沈长浩最担心的也是这方面。 一边想着成老爹一直盼着她成亲,好不容易盼到了,却不能参与其中,实在太凄凉了。 “叶姑娘。”沈长浩起身向前迈了一步,伸手轻拍她的肩。见她没有要躲的意思,便改拍为按,手掌贪恋停留在那略显瘦削却不乏圆润的肩头上,“我知道你心疼成老爷子,可你嫁的不是普通人,不管什么事都要多考虑一层。” “我明白。”叶知秋深吸了一口气,“这件事我会跟爷爷说的,就不麻烦你了。” 沈长浩有些不舍地收回手,“叶姑娘亲自去说也好。” “嗯。”叶知秋点了点头,仰起脸来微笑地望着他,“沈公子。那我们就京城再见吧,祝你一路顺风。” “京城再见。”沈长浩含笑道了别,见她提起风灯要走。鬼使神差地喊住她,“叶姑娘……” 叶知秋停步转身。“沈公子还有事吗?” “应该我问你才对。”沈长浩挑了挑眉毛,“你之前不是有话要对我说吗?” “啊……”叶知秋移开目光笑了一下,其实没什么话要说,只不过是觉得尴尬,想打破那份沉默,没话找话罢了。此时听他郑重其事地追问,便随口编了个谎,“第一批葡萄酒酿好了。我是想问你要不要带一些回去跟沈老太爷尝一尝。” 沈长浩眼底闪过一抹失望之色,笑容不变地道:“我要尽快赶回京城,不能携带太多东西,就请叶姑娘启程之时顺便为祖父捎上一坛吧。” 叶知秋应了声“好”,转身抬腿,一步还没迈出去,就又被他喊住了,只得再次停下。回头看时,却见他脸上没有半分笑意,一向风~流多情的眸子也掩去了那份轻佻。黑沉沉地望着她。 “叶姑娘。”他缓缓地有些艰涩地开了口,“如果,我是说如果……” 叶知秋的心莫名地多跳了一下。“什么?” 沈长浩似专注又似恍惚地凝视了她半晌,倏忽笑了,“没什么,叶姑娘早些休息。” 他刚才的表情和举动都反常得很,叶知秋当然不信没什么。然而直觉告诉她不能追问,否则彼此会很难堪。说了句“你也早点休息”,也不去看他的表情,提着风灯快步离开了。 沈长浩看着她的背影隐没在夜色之中,按过她肩头的手掌握了握。张开覆在脸上,低低地笑了起来。笑声里满是无奈和自嘲。 他一向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从未将婚姻感情之类的东西放在眼里。可他今天是怎么了?居然想问,如果她先遇到的不是王爷,那么如今她倾心的人有没有可能是他? 明知道她的答案是“没有”,何必自讨没趣? 就算她因为怜悯一时糊涂说了“有”,他又能如何?跟自己主子和情同手足的兄弟抢女人吗?如果能抢,哪会等到今日? “情”之一字,果然令人愚蠢,还是不碰为妙! 因为有太多的事情要想,太多的事情要忙,叶知秋很快就将这次谈话中的小插曲忘到了脑后,也没有跟凤康提起。 第二天早上五更没过,沈长浩就带着几名侍卫离开秋叶村,赶往京城。 早饭过后,闻夫人亲自领着东霞、西月和一群丫头小厮来了,带了金银玉帛头面各两套,裘皮布料二十余箱,还有几千两银票,说是给干女儿添嫁妆。 东霞和西月跟元妈、龚阳接洽过,便指派闻府的下人接手了收拾箱笼、置办嫁妆等事情。有这群经验十足的人帮忙,叶知秋这边的担子着实减轻不少。 阿福打点了自己的行装,挑了一队人组成先头部队,于沈长浩离开的当天下午走水路进京。 其他人或选车购马,或烧制器皿,或装酒封坛,或传信跑腿,都在分派的位置上奔走忙碌。最清闲的人莫过于凤帝,每天变着花样找乐子。 其次是凤康和凤玥,叶知秋娘家的事情他们插不上手,也不好插手,只能围着老爹打转,陪他找乐子。 再其次就是叶知秋了,活儿基本上都被别人抢着做了,她不是等人来询问意见,就是变着花样给凤帝做好吃的。虽然有大把的时间和机会和成老爹说那件事,却因为不忍心开口一拖再拖。 直到临行前一天下午,才鼓起勇气找到成老爹…… ——(未完待续) 第309章 你还回来啊? “秋丫头,快来快来。”见面打了声招呼,成老爹就迫不及待地捧出一个盒子,献宝似的地打开,“看看这是啥东西?” 叶知秋往盒子里看去,见其中放着一大两小三枚金锁,做工细致,纹样精美,周围镶着九色的玉石。她不明白老爷子的用意,奇怪地问:“爷爷,这是……” “给你备的嫁妆。”成老爹满脸笑容地答道,“我跟元大妹子打听过了,千工床啦梳妆台啦子孙桶啦这些大件儿都到京城去置办,剩下的就是衣服头面啥的了。 你们姑娘家穿戴的东西,我一个糙老汉眼光不济,也没法儿帮你准备。我寻思了一晚上,还是打几个金锁吧。 这大个儿的是给你的,俩小的是给重外孙子的,一个男孩儿的,一个女孩儿的。我找杜师傅的徒弟画的图,说是这一两年最时兴的样式,镶了九样色儿的玉,吉祥着呢。 我托多禄拿到城里去,找最好的铸金师傅打出来的,足足赶了两天两夜的工呢。都拿到庙里请老和尚开过光了,能保你和孩子一辈子没灾没病,平平安安的。” 叶知秋早就听虎头说,老爷子这几天神神叨叨的,不知道背着他们忙些什么,这会儿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将金锁挨个拿起来看了一遍,十足的赤金,上好的玉石,每一个都沉甸甸的。只怕打造这三个东西,已经用光了他全部的积蓄。 看着他满是喜悦和殷切的脸庞,想起自己来的目的,她鼻子一酸,不由红了眼圈,“爷爷……” 成老爹浑然不觉地拉着她的手,絮絮叨叨地说道:“本来啊。你嬷嬷走的时候留下一对儿银镯子,是她娘传给她的。她一直当宝贝,天天儿拿出来看。就是不舍得戴。 有身子那会儿,她总跟我念叨。要是生个闺女,就把那镯子留给闺女当嫁妆。她生完海子就走了,我一直拿那镯子当念想,日子过得再苦都没忍心卖。 后来海子要成亲,聘礼都送过去了。虎头娘的婶子不知道打哪儿听说,海子先前定了一门亲事,刚换了婚贴,那姑娘就病死了。一口咬定海子克妻,不肯放虎头娘出门子,也不肯把聘礼还回来。 为了凑齐那份聘礼,能挪的都挪了,能借的也都借了,还用上了所有的家当,哪能白白扔了?找媒人去说和了几次,她婶子倒是肯了,就是非得让我再添五两银子不可。 我没法子,只好把那镯子拿到城里当了死当。换回五两银子。 都说老辈传下来的东西都带着福气儿,是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要是我当初没拿那镯子换钱,现在就能传给你了。你嬷嬷喜欢女孩儿。她知道我传给你也一准儿高兴。” 也不知道是思念亡妻,还是惋惜那对儿镯子,他神色怅然起来,连连叹气。 叶知秋拍了拍他的手背,劝解道:“爷爷,你不能那么想。你要是没当那镯子,海叔成不了亲,也就没有虎头了。我有爷爷和虎头这样的亲人才是最大的福气呢,拿一万个老辈传下来的镯子跟我换我都不干。” “你这丫头。就是嘴甜会哄人。”成老爹被她几句话说得又笑了,“忙忙活活的时候你来找我。是不是有啥事儿啊?” 叶知秋原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张口,现在更是难以启齿。支支吾吾地道:“啊……那个,其实也没什么事儿……” “没事儿就好。”成老爹似乎没发现她的异样,笑呵呵地看着她,“我刚想打发人去叫你,你就来了。正好,我有几句话要跟你说。” 叶知秋微微松了口气,“爷爷你说。” “那啥……”这次轮到成老爹支吾了,“我就你这么一个孙女儿,按理说应该看着你上花轿……我的意思啊,就是我不跟你去京城,让虎头替我送你出门就行了……” 叶知秋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憋了好几天的话,被他自己说出来了,惊讶不已,忍不住打断他,“爷爷,是不是谁跟你说了什么?” “没有。”成老爹目光游移,遮掩道,“谁也没跟我说啥,是我自己不想去。你要去京城成亲,那么远的路,来来回回得不少日子呢。 我老了,跟你们年轻人比不起,折腾不动了。再说你嫁的又不是普通人家,规矩大着呢。我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庄稼汉,看见那些贵人连句整话都说不上来,啥啥不懂,去了只有给你丢脸的份儿。 有元大妹子跟着你,还有闻府帮着操持,娘家这边儿的礼数肯定缺不了。 虽说瞧不见你穿凤冠霞帔的模样儿,可你能嫁到那么尊贵的人家,我已经很知足了。等日子定下来,你差人告诉我一声儿,我在家摆几桌酒席,跟村里的人一起乐呵乐呵。 再到祖坟上烧几张纸,咱们老成家穷了几辈子,可是出了一个王妃呢……” “爷爷。”叶知秋听不下去了,抱住他眼泪扑簌扑簌地落了下来。 “傻丫头,哭啥?”成老爹在她背上轻轻地拍了一巴掌,“你出了咱们成家的门,就算嫁人了。你见哪家姑娘出门子,是爷爷去给送亲的?不叫人笑话吗? 你嫁得远,怕是也不能回门了。别忘了时常捎个信儿来,啥时候有空了,就跟王爷回来看看。你不用惦记我,村里这么多人呢,我到哪家还不给口饭吃?” 想到以后不知道还不能不能跟孙女儿见上一面了,声音哽住,也跟着落下泪来。 叶知秋却破涕为笑,松开他嗔道:“爷爷,你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说过留在京城不回来了?” “啊?”成老爹张大了含泪的眼睛,怔怔地望着她,“你还回来啊?” “我当然要回来了。”叶知秋擦了擦眼泪,“我不止要回来。还要在这儿住一辈子呢。我不是说了嘛,我不会扔下爷爷和虎头不管的。” 成老爹又惊又喜又懵,“那……那王爷咋办?” “他当然也跟我一起回来。”叶知秋忍俊不禁。这老爷子到底在想什么呢?难道她费好大的劲成了亲,却脑袋进水。自己跑回娘家守活寡不成? 成老爹一脸茫然,“那……那……那你婆家能同意?” 这么一来,不就等于入赘了吗?那可是尊贵无比的皇家,女方上赶子都来不及,哪会愿意让儿子做倒插门女婿啊? “爷爷,这事儿你就别操心了,我和凤康会看着办的。”凤帝还没下旨,叶知秋不敢随便提立藩的事情。避重就轻地道,“我们早就商量好了,成亲之后在京城住一段时间,陪陪皇上,然后就搬回来。 爷爷不想去京城就不去,等我们回来再办一次婚礼。你就坐在高堂的位子上,看着我们拜堂。” “好,好。”成老爹欢喜不迭地点头,“到时候咱把全村儿的人都请来,摆上它三天三夜的流水饭。” “嗯。听爷爷的。”叶知秋挽住他的胳膊笑道,“只要爷爷高兴,咱摆十天十夜都行。” 祖孙两个靠在一起憧憬了半天未来。就听耿老汉还没上学的小孙子在院子里奶声奶气地喊道:“秋姑姑,秋姑姑,龚大叔找你来了。” 他口中的龚大叔就是龚阳,村里七岁以下的孩子都这么喊。 叶知秋答应一声,嘱咐成老爹暂时不要把刚才的话传扬出去,又约好了晚上跟他和虎头一起吃饭,便出了屋子。 龚阳立在耿家大门外,等她来到近前,便将手里捏着的一叠纸递过来。“叶姑娘,带进京城的东西都准备好了。这是单子。你看看哪里不妥当,或是缺什么。我再去置办。” 叶知秋伸手接了,却没看,“你办事我放心,肯定没问题。反正京城有咱们的铺子,要是缺什么,派人过去拿就是了。这点小事还不至于让你特地跑一趟,你还有别的事吧?” “这么多年,我心里有事好像从来没有逃过叶姑娘的眼睛。”龚阳似无奈又似感慨地叹了一口气,“其实我是有话要跟你说。” “今天有话跟我说的人还真不少。”叶知秋自我调侃,笑着指了指前面的路,“咱们边走边说吧。” 龚阳应了声“好”,和她慢慢踱步,一起出了村子,登上最近的一座小山。 站在山顶,迎面吹拂着清爽和煦的秋风,目光扫过起伏的山峦,整齐的屋舍,大片的竹林,牛羊成群的牧场,叶知秋心中不由生出了几许离愁,“我恐怕要好长一段时间见不到这熟悉的景色了!” 龚阳转头看着她,清亮的眸子里染着复杂的情绪,“叶姑娘,你……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虽然她从来没有明确地说过她会回来,不过以他对她的了解,她是不会放下这片土地,不会放下她亲手创造的一切的。只是不知道,她这一去将会是多久? “尽快。”叶知秋简短地回道。 这两个字比任何语言都让人心安,龚阳微笑起来,“我等你们回来。” “这里就交给你了。” “放心吧。” “我不在的时候,替我照顾好爷爷。” “这是自然。” “顺便找个媳妇儿。” “这……还是等叶姑娘回来再说吧!” ——(未完待续) 第310章 送行 进京的车队分两批,一批以人为主,由凤帝带来的御林军和大内侍卫护送清简先行;一批以物为主,由多寿率领镖局的人押送随后慢行。 出发这天一大早,几十辆马车排成长龙,从成家门口一直延伸到竹林边。最前面一辆是凤帝的车驾,为方便侍奉,全德与他一同乘坐。 第二辆是给凤玥和贴身丫头翠芸准备的,第三辆是叶知秋的,闻苏木、元妈、太医以及有头脸的宫人女官每人一辆马车,其余的每三人或四人共乘一辆,剩下的都是用来拉箱笼行李的。 凤康嫌坐车气闷,且要兼顾前前后后的安全,便选择骑马。虎头和几个半大小子也都图新鲜,每人要了一匹马骑着。 辰时将近,凤帝还在不紧不慢地喝着早茶消食,众人都已收拾停当,站在车旁马旁等待出发。 成老爹瞅空将叶知秋和虎头叫到跟前,把昨天晚饭时说过好几遍的话又翻出来细细叮嘱了一回,“秋丫头,京城不比家里,人多规矩大,你可千万不能由着性子来。该低头就低头,该下跪就下跪,吃得亏才享得福……” “爷爷,我记住了。”叶知秋压着心头翻涌的离愁,强作笑脸地道,“我不在家,你要好好吃饭,注意身体,我会时常捎信回来的。” “好,好。”成老爹对她放心了,又转头来叮嘱虎头,“到了京城要听你姐姐的话,好好办事,别瞎胡闹给她惹麻烦……” 虎头被他一通絮叨扫了兴致,心下有些不耐烦,只是记得叶知秋教导他的话,百孝不如一顺。便装作乖顺地点头,“哎,我知道了。爷爷你就放心吧。” 被选去送嫁的姑娘小子都被各自的家人拉着说话,尤其是妞妞。被燕娘嘱咐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忍不住发作了,“我的亲娘,你就别唠叨了,等到了京城我把嘴缝上不说话还不行吗?” 元妈起初挑人的时候并没有选妞妞,唯恐她快人快语,祸从口出,惹上什么麻烦。 妞妞没出过远门。一心想去京城见见世面,可怜兮兮地跑来央求叶知秋。 叶知秋看过元妈列的送嫁名单,认为诸如云罗、青禾、哑妮这样的老实孩子太多了,有必要添个心直口快的调剂调剂,便做主许她去了。 燕娘要留下照顾成老爹,帮忙打理两家的家务,不能跟去时时盯着,担心不已。此时被妞妞顶了两句,格外恼火,“亏你还知道我是你亲娘。我说你几句还能害了你? 你别光在嘴上敷衍我,得给我牢牢地记心里。要是让我知道,你在京城给你秋姑姑惹出什么祸来。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妞妞不服气地哼道:“舍得你就打,腿断了正好,我巴不得让你和我爹养活一辈子呢。” “我现在打死你这个不知好歹的死丫头。”燕娘气极,抬起胳膊就要动手。 水杏儿和耿家大媳妇赶忙一左一右地拉住她,“杨家嫂子,你跟孩子置什么气?妞妞就是心眼儿直了些,又不是脑子不灵光,她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能分不出轻重? 再说了。不是还有我们帮你看着她呢吗?你就把心放回肚子里去吧。” 燕娘本也不是真心要打,被她们劝了两句就顺着台阶下来了。狠狠地瞪了妞妞一眼,甩过去一句“回头我再收拾你”。便不再理会她。亲热地挽着水杏儿和耿家大媳妇,请她们帮忙照看花花和妞妞。 董武和江红月夫妻俩要打理作坊,同样不能跟去,对佳禾和青禾也是一百个不放心。 青禾性子绵软,为人乖巧,父母说什么都笑着点头称是。佳禾脾气有点儿火爆,一样的话听了十几二十遍,反感得不行。找了个借口溜到妞妞这边来,皱着小脸诉苦,“我这头都被我娘念成三个大了。” 妞妞和她同病相怜,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口气,“唉,所有的娘都一样。” 几个女孩子们被她们逗笑了,正嘻嘻哈哈地闹着,见元妈乌沉沉的眼风扫过来,想起她拿着柳条教训她们“笑不露齿”的情形,齐齐打了个冷颤,赶忙收声。 等她转过脸去,才敢放开喘气。 妞妞对小姐妹们吐了一下舌头,小声地道:“元妈真可怕!” 女孩子们捂嘴偷笑,只有云罗颔首挺胸地站着,表情平平静静,从始至终都没有半点不规矩的举动。 龚阳原本想学学燕娘等人嘱咐妹妹几句,见她这诸事不需操心的模样,感觉既骄傲又失落。酝酿了许久,只酝酿出一句来,“到了京城好好照顾自己。” 云罗微笑地答应,“是,哥哥也请多保重。” 听到这个客气的“请”字,再看看那边或打或骂的父母们,龚阳羡慕之余,心里的失落又浓了几分。突然有点儿后悔,没有早早地把云罗接回来。 “皇上驾到——” 尖细的嗓音,拖着长长的尾音,飞箭一样冲破嘈杂的吵闹声传来。循声望去,就见凤帝在凤康和凤玥的陪同下出了院子。 众人呼啦啦地跪下,参差不齐地喊着:“皇上万岁,王爷、公主千岁!” 凤帝笑着说了句“平身”,转目四望,颇为惋惜地叹了口气,“这样好玩的地方,朕只怕再也没有机会来了。” 凤康心头一酸,想说“父皇想来随时可以来”,觉出这话有怂恿皇帝不理朝政的嫌疑,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凤玥担心那“好玩”两字给百姓留下皇帝不务正业地印象,半是遮掩半是催促地道:“父皇,您是一国之君,哪能京城出宫体察民情?时辰不早了,赶路要紧。” “好。”凤帝深深地吸了一口微凉、沾染着露意的空气,走过来握住成老爹的手,和颜悦色地笑道,“朕走了,老人家,你多保重。” 若论年纪,成老爹比凤帝还要小几岁,不过面相看起来要比凤帝老一些罢了。不过从叶知秋那里论资排辈,凤帝是未来的公公,他是爷爷,也当得起一声“老人家”。 第一次跟皇上零距离接触,“老人家”受宠若惊,结巴了半天没能说出一句整话。 凤帝也不在意,在他干瘪手背上拍了两下,便扶着全德的手臂上了马车。 众人忙又跪下,口里喊着“恭送皇上”。其余人各自上车上马,等凤康一声令下,便车马齐动,蜿蜒地向村外驶去…… ——(未完待续) 第311章 有刺客! 众人步行跟在后面,一直送到村口,眼看着车马消失在大路尽头,才依依不舍地回来了。 走了一大群人,原本热热闹闹的村子一下子空了不少。大部分人回头想想,自己一没读书考取功名,二没上战场奋勇杀敌,坐在家里就能看见皇上,就跟做梦一样。 虽说村里顶尖的人物都走了,可日子该过还是得过。凑在一处议论半天,便各归各位干活儿去了。只剩下几个老的陪着成老爹,好言宽慰。 这边厢成老爹因为家里太过冷清不住落泪,那边厢却是想冷清都不行。皇驾车马离开秋叶村,刚拐上官道没多久,就撞上有人拦路。当然不是打劫的,而是闻讯赶来送行的官员和富豪乡绅。 官道旁支起一溜条案,备了上好的酒菜。官员们各个官袍加身,乡绅们各个锦衣玉带,跪在那里殷勤等候,引得来往行人和附近百姓驻足围观。 凤帝原是想睡个回笼觉,刚靠在软垫上打了个小盹儿,就被全德催促着下了车。 和那些为了一表忠心,放下公务跑来瞻仰龙颜的大小官员寒暄一番,象征性地问了些与民生有关的事情,再与民同乐地喝上两杯送行的水酒,小半个时辰就过去了。 回到车上,闭目良久,方才要见到周公的影子,就又被拦住了。 这次来送行的是举子秀才,据说是不屑与官员商贾为伍,单独组成一团,特地起了个大早,赶到十里外的茶棚恭候皇驾。 身为一国之君不好怠慢未来的栋梁,凤帝只得再次下车。听这个吟诗赠别,听那个作对讴歌,全然没了睡意。在学子们热切的恳求下。兴致大发,提笔刷刷点点。绘了一幅气势磅礴的山水画,并赋诗一首,赐给领头的举人。 如此一停一启,又用去了半个多时辰,也因此错过了中午暂歇的驿站。好在天气晴朗,秋风和煦,便选了一片开阔的野地停车休息,支起锅灶烧水。拿出随行带的食物凑合吃了一顿。 下午又有几拨官员乡绅和举子文人拦路送行,凤康担心连晚上落脚的地方也错过了,便自作主张将人悉数打发掉。车马不停,又抄了两次近道,终于赶在日落之前抵达预定的驿站。 凤帝折腾了一天身子疲乏,吃过晚饭便早早睡下了。 凤康在驿站内外巡视一圈,在凤帝的宿房周围加派了暗卫,确定没有安全隐患,才到叶知秋房里来寻她。 今天晚上是小蝶和佳禾负责守夜,两个都是第一次出远门。很是兴奋。围着叶知秋议论白天见过的兵卫哪个威武不凡,哪里模样英俊,说得正高兴。冷不丁看到凤康,急忙住了嘴。 佳禾年纪小倒没怎么样,小蝶却因自己对男人评头论足被人听见羞得满脸通红,匆匆告了声退,便拉着佳禾逃也似的出门去了。 叶知秋见状忍不住笑,“瞧瞧你把人家小姑娘给吓的。” “你这是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你把那些女孩子教坏了。”凤康解下外面的披风搭在椅背上,在她身边坐下,“我可听说了。村里的女孩子都拿你当榜样呢。”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要跟我这么个恶人搭伙过日子。真是委屈你了!” “不委屈。”凤康拉起她的手,送到唇边吻了吻。“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不是有句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吗?咱们两个恶人就一起磨到老吧。” 叶知秋凑近了瞄着他的脸,“晚上喝醋了?怎么一进门就说这种酸话?” “不懂情趣。”凤康故作嫌弃地扔掉她的手,冷哼道,“这一天只顾赶路和应付送行的人,没跟你说上几句话。怕你寂寞,好心过来安慰你,反倒被你嫌弃了。” 叶知秋好笑地眨了眨眼睛,“原来说我是恶人,竟是安慰我的,真是用心良苦。” “你还冷嘲热讽?”凤康虎着脸瞪她,“我的言外之意是想你了,你又不是听不出来,非要跟我较真。” 叶知秋“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见他危险眯起了眸子,赶忙敛住。稍作酝酿,抬头深情而羞涩地望着他,“我也想你,你都不知道,我掀开车帘偷看了你好几次。你骑马的样子又威风又霸气,真真迷死个人!” 凤康绷不住乐了,“你到底夸我还是骂我呢?” “当然是夸你了。”叶知秋指了指自己的眼睛,“难道你没觉得这里面饱含真诚吗?” “真诚个鬼,你玩起来没完了是吧?”凤康将她一把拉过来圈进怀里,含住她的唇恶狠狠地揉搓了几下又松开,“你觉出我的真诚了吗?” 叶知秋哧哧地笑,“真诚没觉得,真色倒是觉出来了。” “敢说我真色?”凤康好气又好笑,气势汹汹地捏住她的下颌,“那我就真色给你看!” “有刺客,快抓刺客——” 一阵急促的锣声伴着惊慌的呼喊声传来,打断了某人的“真色”演示。两人脸色俱是一遍,迅速松开对方站了起来。 佳禾飞奔进屋,“王爷,知秋姐……” “替我保护好她,不要出去,关好门,远离窗口。”凤康将叶知秋推到佳禾身边,一连串的吩咐声中,人已经到了门外。 “小姐。”小蝶从里面拴好了门,跑到叶知秋和佳禾身边,脸色苍白地问,“刺客不会闯到这屋来吧?” 叶知秋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臂,“没事的,外面有很多御林军和侍卫,刺客进不来。” “你们站在我身后。”佳禾年纪虽小,却气势十足。这次出来没有准备兵器,四下扫视一圈,选中了一个空着的烛台握在手里。眼睛紧紧地盯着门窗,列开架势,准备迎战。 虎头、花花、豆粒儿和狗剩等人听到喊声,也各自选了一件趁手的家伙涌出门来。迎面碰上凤康,便急声问道:“姐夫,刺客在哪儿呢?” “你们出来干什么?这里没你们的事儿,都回屋去。”凤康皱了皱眉,没闲暇跟他们多说废话,随手点了一名侍卫,“看住他们,不许乱跑。” “是。”侍卫得令,便过来挡住他们的去路,“几位小公子,请回屋吧。” 虎头等人不敢硬来,只好不情不愿地回去了。 凤康赶到凤帝住的院子,一名侍卫现身来报,“王爷,刺客已经抓住了!” ——(未完待续) 第312章 挡箭牌 baidu_clb_fillslot("892774"); 叶知秋指了指他的鼻子,“你。” “我?”凤康怔了怔,随即眸色微微一深,“你指的是哪种箭?” “桃花箭和乱点鸳鸯箭。”叶知秋说完见他露出了然和意味深长的神色,就知道他想歪了,有些窘迫地解释,“我这不是吃飞醋,而是未雨绸缪。 不管皇上来清阳府的目的是什么,在别人眼里,都是为了给我这‘上不了台面’的农女长脸撑腰。由于羡慕嫉妒恨,京城里没见着我就先看我不顺眼的人必然少不了,等着找我麻烦看我笑话的人也一抓一大把。 男人都爱面子,不会跟你十一弟那样亲自出马对付我,迎接我的肯定是一群自愿或是得了授意自愿来踩踏我的女人。女人对付女人的招数无非两种:当面打脸,背后使坏。 她们认为皇上抬举我,你又**爱我……” “我的确**爱你,何须她们认为?”凤康语带调侃地插话。 叶知秋无心玩笑,“你别打岔,听我把话说完。” 略微一顿,接着道,“碍于你和皇上,当着我面她们不敢做得太过分,顶多拿话攻击我几句罢了。我一没想跟她们交朋友,二不仰仗她们过日子,能当耳旁风就当耳旁风,当不成耳边风大不了费点儿唾沫。 当面打脸我不怕,怕就怕背后使坏的。暗杀投毒还不至于,不过往你身边送几个女人、给我找茬添堵的事,她们绝对做得出来。 其他人我可以当空气,但是你那些‘长辈’我总不能不理吧?长辈们要是‘关心’我‘怜惜’我,送我几个漂亮姑娘帮衬使唤,明修我这栈道,暗度你那陈仓,我是收啊还是不收啊? 收了烫手,不收得罪人,两头不讨好。” 凤康抱着胳膊,好整以暇地望着她,“所以你就打算拿我做挡箭牌?” 叶知秋赏了他两个白眼球,“我倒是想拿别人做挡箭牌,你乐意吗?” “自是不乐意的。”凤康难得坦诚了一回,“说吧,你想让我怎么做?” 叶知秋狡黠地眨了眨眼睛,“我就是一个地位低微、没什么见识的农女,要是没有王爷大人青睐,哪能翻身农奴把歌唱,跻身贵妇人的行列? 你就是我的天,为了青天常在,永得庇佑,我肯定要对你言听计从,百依百顺,你让我往东,我绝不敢往西,对不对?” 凤康听得啼笑皆非,忍不住在她脑门上拍了一下,“你这哪里是让我做挡箭牌?分明是让我做箭靶子。网” “你早就是箭靶子了,只不过以前接的都是暗箭,多接几根明箭有什么关系?”叶知秋横了他一眼,“难不成你还想跟她们做朋友?” “我跟她们永远不可能变成朋友。”凤康冷哼了一声,拉过她的手扣在掌心里,表情郑重地道,“就算你今天不说,我也要告诉你。 到了京城,怎么自在就怎么来,不必束手束脚,更不必在乎那些虚假的颜面。除了父皇,你不需要看任何的人脸色。我会让他们明白,我还没落魄到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的地步!” 叶知秋从他这话中感觉到了锋芒,心神一凛,猜到他回京之后定然敲山震虎,有所动作。她不想过问他要做什么,只笑着打趣,“要是皇上给我脸色看怎么办?” “对付父皇你比我有办法,你看着办就好。”凤康神色和语气一起缓和下来,叫了声“知秋”,还想说什么,就听小蝶的声音自门外传来,“小姐,有位侍卫说有事要禀告王爷。” 被打断了话茬,凤康不悦地皱了皱眉。 叶知秋抽回手来,在他臂上按了按,“你去吧,我也困了,想睡觉了。还有好几天的路程呢,咱们有的是机会说话。” “嗯。”凤康起身走到她身边,低头在她发上吻了吻,“早些休息吧。” 叶知秋点了点头,目送他出门而去。驿站不方便洗澡,也不好穷讲究,叫小蝶跟驿卒要了热水来洗脸泡脚。简单收拾一下,便**休息。 凤康由侍卫引着查看了我东子先前的行走路线,果然都是容易忽略的边边角角。有一处就在御林军护卫的眼皮底下,穿过墙根的小洞,刚好被一丛草竹挡住,即便弄出些许响动,也会被当成风的声音,极难察觉。 佩服那孩子的同时,暗暗后怕。如果真有刺客,今晚就出大事了。 “让所有人都打起精神,增强戒备,勤加巡视,万万不可大意。”他沉声地吩咐。 “是。”侍卫答应着去传令。 凤康仍旧不太放心,把驿站的各个角落查看一遍,又督促了御林军统领一回,便在凤帝的隔壁歇下。 夜里起了一场秋雾,第二天一早天气阴沉沉的,将近辰时天才大亮了。凤康担心路上不安全,待雾散日出,才下令出发。车马沿官道一路向西向北,申时前后便出了清阳府,进入旬阳府地界,晚上依然在驿馆落脚。 如此昼行夜歇,穿过三四个州府之后,距离京城也越来越近了,只剩下不到两天的路程。 这几天叶知秋时常被凤帝叫到他那辆豪华宽敞的马车里,或者陪他说些“大逆不道”的话,或者想出各种游戏来消磨时间,或者坐在一起谁也不干扰谁,一个临窗望景,一个参读佛经。 有时候连全德都看不透这一老一小的相处模式,不过气氛总是很和谐就是了。 此时两人正用粗制滥造的纸牌玩抽鳖,全德也被拉来凑数。凤帝手气不太好,连连抽到老鳖,被叶知秋贴了满脸的纸条,样子有些滑稽。 全德感觉这游戏有损皇帝威严,好心地劝道:“皇上,还是别玩儿了。” “必须玩。”凤帝一改云淡风轻的模样,语气坚决地道,“不给这丫头贴上几条,让我情何以堪啊?” 全德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抽到抽不到全凭运气,他想帮着皇上一把都不行。几次给叶姑娘使眼色,想让她放放水,她都不予理会,照赢不误,贴起纸条来毫不手软。 “皇上,今天各路神仙都没站在您那边。还是听全德公公的,别玩了吧。”叶知秋脸上只贴了两三条,以胜者的姿态不、厚道地挤兑凤帝,“再玩下去,您这脸上就没地方贴条了。” “我还就不信这个邪。”凤帝一副赌徒输红眼的架势,撸起袖子,“来来来,接着玩。” 叶知秋应了声“好”,麻利地洗好牌,从中间抽出一张压在茶碗下面,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皇上,您请摸牌。” 凤帝怀疑自己总输先摸牌有关系,老谋深算地瞥了全德一眼,“这次你先来。” “是。”全德老老实实地取了第一张牌放在自己面前,顺手将第二张双手呈给凤帝。 “谁让你碰我的牌了?”凤帝恼了,“好好的牌运都被你小子给摸没了。” 全德赶忙换坐为跪,“奴才该死,请皇上降罪。” 这老头为了赢一把,迷信耍赖之类的东西都拿出来用上了。叶知秋腹诽了一句,将全德手里捧着的牌抢过来,“这张算我的行了吧?” “这把不作数,重来重来。”凤帝不肯受她的让,怀疑她洗牌的时候做了手脚,又补了一句,“我来洗牌。” 叶知秋暗自翻了个白眼,把牌拢好交给他。 凤帝是新手,试了几遍才顺利地洗好了牌。还不等开局,外面骤然嘈杂起来,人喊叫马嘶鸣,车也跟着停了下来。 “出什么事了?”全德迅速冲到车门口。 叶知秋掀开挡住车窗的帘子,向外望去,只看到一队御林军向这边围拢过来,其它的什么都看不到。 “出什么事了?”全德没听到回答,提高声音又问了一遍。 驾车的侍卫依旧不答话,也不看他,右手按在腰间的剑柄上,一双锐利的眼睛上下左右地扫视着前方。 凤康骑马折回来,示意赶车的侍卫打起车帘,探头进来刚要说话,看到凤帝满脸纸条,愣了片刻,方语速飞快地说道:“父皇,前面发现了一小股身份不明的人,疑是刺客,儿臣已经派人前去捉拿了。您且在车中安坐,待儿臣审明白了再来禀告。” “嗯。”凤帝事不关己地挥了挥手,将他打发走,招呼叶知秋和全德,“不要理会他们,我们玩我们的。” “皇上,有刺客呢。”全德脸带忧色地提醒道。 见他不为所动,忍不住在心里嘀咕,皇上这几天不是一直念叨自己当了这么多年皇帝,还没见过刺客长什么样,盼着刺客成群结队地杀他吗?怎么刺客真的来了,他倒没反应了? 叶知秋也没心情再玩了,竖起耳朵留意着外面的动静。过了约莫一刻钟的工夫,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而来,在车外停住,紧接着传来凤康的声音,“父皇,儿臣已经审清楚了,他们不是刺客,而是附近的百姓,来拦驾告御状的。” 叶知秋疑惑地蹙了一下眉头,“他们怎么知道皇上会经过这里?” “他们说经人指点,却不肯说出那人的名姓。”凤康答道。 “他们要告的是什么人?”凤帝语调淡淡的,听起来没多大兴致。 凤康在车外沉默了一瞬,“是梁国舅。” ——r1152 baidu_clb_fillslot("957512"); 第313章 抽鳖 叶知秋指了指他的鼻子,“你。【本轻小说由】” “我?”凤康怔了怔,随即眸色微微一深,“你指的是哪种箭?” “桃花箭和乱点鸳鸯箭。”叶知秋说完见他露出了然和意味深长的神色,就知道他想歪了,有些窘迫地解释,“我这不是吃飞醋,而是未雨绸缪。 不管皇上来清阳府的目的是什么,在别人眼里,都是为了给我这‘上不了台面’的农女长脸撑腰。由于羡慕嫉妒恨,京城里没见着我就先看我不顺眼的人必然少不了,等着找我麻烦看我笑话的人也一一大把。 男人都爱面子,不会跟你十一弟那样亲自出马对付我,迎接我的肯定是一群自愿或是得了授意自愿来踩踏我的女人。女人对付女人的招数无非两种:当面打脸,背后使坏。 她们认为皇上抬举我,你又宠爱我……” “我的确宠爱你,何须她们认为?”凤康语带调侃地插话。 叶知秋无心玩笑,“你别打岔,听我把话说完。” 略微一顿,接着道,“碍于你和皇上,当着我面她们不敢做得太过分,顶多拿话攻击我句罢了。我一没想跟她们交朋友,二不仰仗她们过日子,能当耳旁风就当耳旁风,当不成耳边风大不了费点儿唾沫。 当面打脸我不怕,怕就怕背后使坏的。暗杀投毒还不至于,不过往你身边送个女人、给我找茬添堵的事,她们绝对做得出来。 其他人我可以当空气,但是你那些‘长辈’我总不能不理吧?长辈们要是‘关心’我‘怜惜’我,送我个漂亮姑娘帮衬使唤,明修我这栈道,暗度你那陈仓。我是收啊还是不收啊? 收了烫手,不收得罪人,两头不讨好。” 凤康抱着胳膊。好整以暇地望着她,“所以你就打算拿我做挡箭牌?” 叶知秋赏了他两个白眼球。“我倒是想拿别人做挡箭牌,你乐意吗?” “自是不乐意的。”凤康难得坦诚了一回,“说吧,你想让我怎么做?” 叶知秋狡黠地眨了眨眼睛,“我就是一个地位低微、没什么见识的农女,要是没有王爷大人青睐,哪能翻身农奴把歌唱,跻身贵妇人的行列? 你就是我的天。为了青天常在,永得庇佑,我肯定要对你言听计从,百依百顺,你让我往东,我绝不敢往西,对不对?” 凤康听得啼笑皆非,忍不住在她脑门上拍了一下,“你这哪里是让我做挡箭牌?分明是让我做箭靶子。” “你早就是箭靶子了,只不过以前接的都是暗箭。多接根明箭有什么关系?”叶知秋横了他一眼,“难不成你还想跟她们做朋友?” “我跟她们永远不可能变成朋友。”凤康冷哼了一声,拉过她的手扣在掌心里。表情郑重地道,“就算你今天不说,我也要告诉你。 到了京城,怎么自在就怎么来,不必束手束脚,更不必在乎那些虚假的颜面。除了父皇,你不需要看任何的人脸色。我会让他们明白,我还没落魄到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的地步!” 叶知秋从他这话中感觉到了锋芒,心神一凛。猜到他回京之后定然敲山震虎,有所动作。她不想过问他要做什么。只笑着打趣,“要是皇上给我脸色看怎么办?” “对付父皇你比我有办法。你看着办就好。”凤康神色和语气一起缓和下来,叫了声“知秋”,还想说什么,就听小蝶的声音自门外传来,“小姐,有位侍卫说有事要禀告王爷。” 被打断了话茬,凤康不悦地皱了皱眉。 叶知秋抽回手来,在他臂上按了按,“你去吧,我也困了,想睡觉了。还有好天的路程呢,咱们有的是会说话。” “嗯。”凤康起身走到她身边,低头在她发上吻了吻,“早些休息吧。” 叶知秋点了点头,目送他出门而去。驿站不方便洗澡,也不好穷讲究,叫小蝶跟驿卒要了热水来洗脸泡脚。简单收拾一下,便上床休息。 凤康由侍卫引着查看了我东子先前的行走路线,果然都是容易忽略的边边角角。有一处就在御林军护卫的眼皮底下,穿过墙根的小洞,刚好被一丛草竹挡住,即便弄出些许响动,也会被当成风的声音,极难察觉。 佩服那孩子的同时,暗暗后怕。如果真有刺客,今晚就出大事了。 “让所有人都打起精神,增强戒备,勤加巡视,万万不可大意。”他沉声地吩咐。 “是。”侍卫答应着去传令。 凤康仍旧不太放心,把驿站的各个角落查看一遍,又督促了御林军统领一回,便在凤帝的隔壁歇下。 夜里起了一场秋雾,第二天一早天气阴沉沉的,将近辰时天才大亮了。凤康担心路上不安全,待雾散日出,才下令出发。车马沿官道一路向西向北,申时前后便出了清阳府,进入旬阳府地界,晚上依然在驿馆落脚。 如此昼行夜歇,穿过三四个州府之后,距离京城也越来越近了,只剩下不到两天的路程。 这天叶知秋时常被凤帝叫到他那辆豪华宽敞的马车里,或者陪他说些“大逆不道”的话,或者想出各种游戏来消磨时间,或者坐在一起谁也不干扰谁,一个临窗望景,一个参读佛经。 有时候连全德都看不透这一老一小的相处模式,不过气氛总是很和谐就是了。 此时两人正用粗制滥造的纸牌玩抽鳖,全德也被拉来凑数。凤帝手气不太好,连连抽到老鳖,被叶知秋贴了满脸的纸条,样子有些滑稽。 全德感觉这游戏有损皇帝威严。好心地劝道:“皇上,还是别玩儿了。” “必须玩。”凤帝一改云淡风轻的模样,语气坚决地道。“不给这丫头贴上条,让我情何以堪啊?” 全德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抽到抽不到全凭运气,他想帮着皇上一把都不行。次给叶姑娘使眼色,想让她放放水,她都不予理会,照赢不误,贴起纸条来毫不手软。 “皇上,今天各路神仙都没站在您那边。还是听全德公公的,别玩了吧。”叶知秋脸上只贴了两三条。以胜者的姿态不、厚道地挤兑凤帝,“再玩下去,您这脸上就没地方贴条了。” “我还就不信这个邪。”凤帝一副赌徒输红眼的架势,撸起袖子,“来来来,接着玩。” 叶知秋应了声“好”,麻利地洗好牌,从中间抽出一张压在茶碗下面,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皇上。您请摸牌。” 凤帝怀疑自己总输先摸牌有关系,老谋深算地瞥了全德一眼,“这次你先来。” “是。”全德老老实实地取了第一张牌放在自己面前。顺手将第二张双手呈给凤帝。 “谁让你碰我的牌了?”凤帝恼了,“好好的牌运都被你小子给摸没了。” 全德赶忙换坐为跪,“奴才该死,请皇上降罪。” 这老头为了赢一把,迷信耍赖之类的东西都拿出来用上了。叶知秋腹诽了一句,将全德手里捧着的牌抢过来,“这张算我的行了吧?” “这把不作数,重来重来。”凤帝不肯受她的让,怀疑她洗牌的时候做了手脚。又补了一句,“我来洗牌。” 叶知秋暗自翻了个白眼。把牌拢好交给他。 凤帝是新手,试了遍才顺利地洗好了牌。还不等开局。外面骤然嘈杂起来,人喊叫马嘶鸣,车也跟着停了下来。 “出什么事了?”全德迅速冲到车门口。 叶知秋掀开挡住车窗的帘子,向外望去,只看到一队御林军向这边围拢过来,其它的什么都看不到。 “出什么事了?”全德没听到回答,提高声音又问了一遍。 驾车的侍卫依旧不答话,也不看他,右手按在腰间的剑柄上,一双锐利的眼睛上下左右地扫视着前方。 凤康骑马折回来,示意赶车的侍卫打起车帘,探头进来刚要说话,看到凤帝满脸纸条,愣了片刻,方语速飞快地说道:“父皇,前面发现了一小股身份不明的人,疑是刺客,儿臣已经派人前去捉拿了。您且在车中安坐,待儿臣审明白了再来禀告。” “嗯。”凤帝事不关己地挥了挥手,将他打发走,招呼叶知秋和全德,“不要理会他们,我们玩我们的。” “皇上,有刺客呢。”全德脸带忧色地提醒道。 见他不为所动,忍不住在心里嘀咕,皇上这天不是一直念叨自己当了这么多年皇帝,还没见过刺客长什么样,盼着刺客成群结队地杀他吗?怎么刺客真的来了,他倒没反应了? 叶知秋也没心情再玩了,竖起耳朵留意着外面的动静。过了约莫一刻钟的工夫,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而来,在车外停住,紧接着传来凤康的声音,“父皇,儿臣已经审清楚了,他们不是刺客,而是附近的百姓,来拦驾告御状的。” 叶知秋疑惑地蹙了一下眉头,“他们怎么知道皇上会经过这里?” “他们说经人指点,却不肯说出那人的名姓。”凤康答道。 “他们要告的是什么人?”凤帝语调淡淡的,听起来没多大兴致。 凤康在车外沉默了一瞬,“是梁国舅。” ——(未完待续) 第314章 发作 听见“梁国舅”三个字,全德脸色大变。 叶知秋隐约记得当今皇后姓穆,除了皇后,只有太后的兄弟能被称之为国舅了。也就是说,这些百姓是来求皇上打太后脸的? 她心情复杂地看了凤帝一眼,见他似乎早就料到了一般,没有流露出半点惊讶的神色。慢条斯理地揭掉脸上的纸条,用全德递过来的湿帕子擦了脸,才语调平静地吩咐:“从中选两个口齿清晰的,带他们进京。找人替他们写了状子,交给京府知府审理。” “儿臣明白。”凤康答应下来,伴着一串马蹄声远去。 前头的问题很快就处理好了,车马重新启动。叶知秋透过车窗,看到十几个百姓远远地站在山坡上向这边观望,想必就是适才拦驾告状的人。 直到晚上在驿站安顿下来,她才从凤康那里听说了这件事的详情。 梁国舅是太后一母同胞的亲弟弟,也是太后在这个世上唯一的至亲。太后是先皇的继室,因为先皇身体有问题,没能生养自己的孩子,便把这个小她十几岁的弟弟当作儿子一般宠惯。 梁国舅上有身份尊贵的长姐罩着,下有一群溜须拍马的人捧着,平日里难免骄纵了些。有太后时时耳提面命,倒也没闯过什么大祸,不过就是吃喝玩乐,不务正业罢了。 先前经过的地方正是梁国舅的封地,百姓们状告他横征暴敛,私增赋税。 按照华楚国的分封制度,只有亲王和功绩卓越的一等公可以享受整府的封地食邑,其他人皆以“户”计算。例如七公主是十万户,三公主是八万户。梁国舅只有三万户。 受封之人不允许在封地之内私自收取赋税,只能从朝廷征收的固有税款之中抽取一小部分。若封地遇上灾荒,收成大减。则由朝廷补发食邑。 私增赋税是等同于谋反的大罪,一旦查证属实。就只有掉脑袋到份儿了。 “若是告到别人那里,还有机会遮掩一二,直接告到父皇跟前……”凤康神色间有些不忍,“梁国舅怕是凶多吉少了!” 虽然他没有明说,叶知秋也能猜到有人在背后操控这件事。但凡有封地食邑的,谁没有阳奉阴违,偷偷拿过好处?就是凤康自己,也不敢说没有多拿过一毫。 问题不在于拿没拿。而是拿了多少。控制在某条线以内,大家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皇上未必不知道,只是没人举报,就当没有那回事,水至清则无鱼嘛。有人举报,就只能依法办事了。 说白了,梁国舅就是走了背字,即将变成被某一方势力用来对付敌对势力的炮灰。 可有一件事她不太明白,“梁国舅是个混混,在朝中没有职权。打倒了他。最终伤到的无疑是太后。 而太后只不过是个赋闲的老太太,整天不是拜佛念经,就是和宫内外的贵族女眷们喝茶聊天。没有拉帮结派,也没有过问朝政,伤害她有什么用呢?” 凤康唇边浮起冷笑,“他们的目的不是太后,而是十一和瑞王。” “你的意思的是,有人想借这件事,煽动十一和四皇子火拼?”叶知秋先惊后笑,“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十一和四皇子本就是对头,不用别人煽动他们也会往死里掐。火已经够旺了。何必多浇那一勺油? 再说十一和四皇子能在众多皇子之中脱颖而出,头脑一个比一个聪睿。会中这么蹩脚的计?就算他们想置对方于死地,碍于凤帝。也不会摆到明面上来斗。 他们凭什么以为伤了老太后,就能伤了两位拔尖的皇子?那两位跟太后的感情还没有那么深厚吧?莫非他们把宝押在了宣宝锦的身上? 宣宝锦是太后一手养大的没错,深得十一宠爱也没错,可像她那样心机深沉,连亲生儿子都能狠心摧残的女人,会为了一个土埋半截的太后,把自己后半生的依靠至于险地? 太天真了! “不,这事还没完。”凤康眸色沉沉地道,“你等着看吧,等状子经京府知府的手递到大理寺,必定会牵出别的事来。 父皇应是早就料到此次出宫必定有人趁机生事,否则以他的性子,碰上告御状这么好玩的事情,定会下车问个究竟,哪有让给京府知府的道理? 不管这件事是谁谋划的,所有牵涉其中的人都得不到便宜。我现在只希望,背后指使的那个人不是十一。” 还没到京城,就已经嗅到了浓浓的火药味。叶知秋不担心十一,更不担心其他人,她只担心凤康,“你会不会被牵扯进去?” “不会。”凤康语气笃定,“你招亲那日,我已经明确地流露出了归隐的意思,该知道的想必都知道了,他们不会浪费精力算计我的。 我刚刚出使归来,且与父皇一道回京,他们就是想算计我,也找不到由头。” 叶知秋将头靠在他的肩上,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出发的时候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没想到麻烦来得这么快,我突然有点儿想家了,也想爷爷。” 凤康揽住她温声安慰,“你放心,我会时时事事以咱们的婚事为重,不会轻易替十一出头,除非他有性命之忧。” 他皇帝老爹得了那样的重病,治疗结果会如何,谁也说不准。什么时候能带她离开京城,他没办法保证。唯一能保证的,就是办个一个风光体面的婚礼,把她顺顺当当地娶进门。 两人都以为抵达京城之前,不会再有风波了。谁知到了三更天。凤帝的病就发作了。起初只是有一些头疼恶心,吐光了肚子里的东西感觉舒服了不少。 不曾惊动他人,收拾干净便又躺下睡了。过了半个时辰再次发作。痛得冷汗淋漓,直接昏了过去。得病以来。凤帝还是第一次昏厥,全德吓坏了,传了太医,便急急忙忙来找凤康。 凤康火速赶到闻苏木的住处,把他从被窝里拎了出来。 闻苏木和太医都怀疑突然昏厥是病情加重的征兆,若不能让病人赶快清醒,很有可能永远都醒不过来了。而凤帝在昏迷之中牙关紧咬,根本无法进药。施针也不见效果。 两位大夫紧急协商过,决定启用还在研究当中的木针。这是一个大胆且极具风险的决定,稍有不慎,这里的所有人都会受到牵连。 这么多条人命握在手里,饶是闻苏木这样温文淡泊的人,也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制针,配药,浸泡,冷冻,施针。每一步都谨慎再谨慎,不敢有丝毫松懈。 如此谨小慎微,取出最后一根木针的时候。已经五更将尽。两位大夫和凤康、全德俱是汗湿衣背,可谁也没有心情擦汗换衣,八只眼睛紧紧地盯着床上的人。 过了两刻钟,只听一声轻喟,凤帝终于悠悠地醒来了。 “父皇!” “皇上!” 凤康和全德喜出望外,先后扑到床边。 凤帝面如金纸,一瞬的混沌之后,目光便恢复了清明,语带玩笑地道:“朕在梦里跟阎王爷下了一盘棋。把他杀得丢盔弃甲。” “父皇。”凤康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强忍着没落下泪来。 全德拿手背擦着眼睛。“皇上,刚才您可吓死奴才了。” “王爷。公公,请让我为皇上把脉。”被挡在后面的闻苏木出声提醒道。 凤康和全德这才从悲喜交加的情绪之中回过神来,赶忙让到一旁。 太医和闻苏木分别为凤帝把了脉,并未感觉病情有加重的趋势,俱是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因木针是浸了药的,无需另外开方煎药,两人叮嘱了全德几句,便告退出门,让凤帝好生休息。 凤康将两人让到自己的屋里,细细询问,“既然病情没有加重,父皇为何会突然昏迷?” 闻苏木没有言语,一来太医的资历辈分都比他高,没有他先开口的道理;二来他只想治病,不想议论其它的事情。 太医亦不愿明言,含糊其辞地道:“想是皇上思虑太多了。” 凤康明白了,定是白天那件事让他的父皇操心了,面带冷怒地道:“幸好父皇无事,否则我必让他们悔不当初。” 另外两人不敢接话,低头不语。 凤康将堵在胸间的那口气按下,神色缓和下来,“父皇的身体可承受得住车马颠簸?” 此处距离京城已经很近了,前来派来探听消息的人恐怕早就到了。突然停下休息,必定引人猜疑。纵使他想停下,他皇帝老爹也不会答应。 “这个……”太医迟疑了一下,“若将车速放慢一些,车内的铺垫加厚一些,老臣和闻小医公从旁照应,撑得一日问题应该不大……” 凤康思忖了片刻,“未免露出破绽,太医还是留在自己的马车里为好。由闻兄来照料父皇,我让知秋也过去陪着。” 待两人点头,又看了太医一眼,“有人问起,就说父皇夜里有些着凉,咳嗽了几声。服下闻老太医特制的止咳露,已经没有大碍了,你们两个被我拉着守了半宿。” 守卫这院子的有大内侍卫,也有御林军,今天夜里的事不可能每一个人都瞒过。这样一说,便把夜里请太医、抓了闻苏木过来的原因都讲清楚了。 作为一个久不在老爹身边的儿子,又要仰仗老爹给未来的娘子撑腰,急着巴结尽孝是理所当然的,小题大做一些别人也不会多想。 “老臣明白。”太医躬身答应。 安排妥当,闻苏木和太医回房休息。凤康全无睡意,便到凤帝房里继续守着。 ——(未完待续) 第315章 抵达京城 天渐渐放亮,驿馆的各个院子都有了动静。 果然不出所料,没过多久就有人拐弯抹角打听昨天晚上皇上为何宣太医。太医按照凤康教授的说辞放出风去,凤玥后知后觉地赶来探视。因凤帝尚未起身,不好惊扰,便拉着凤康细细询问情况。 凤康自是不会告诉她实情,故作轻松地宽慰了她几句,出来通知御林军统领延迟半个时辰出发,也好让凤帝多休息一会儿。 叶知秋离开驿馆之后才知道昨天夜里发生的事情,来到凤帝车中,见他脸上虽然打了粉,依然遮不住病态。手指几乎根根透明,筋脉毕露。精神却是不错,丝毫不妨碍他读经谈笑。 中午吃了半瓶罐头,小憩了两刻钟,醒来便说无聊,让叶知秋想个新鲜有趣的游戏玩玩。 能在车里玩的游戏实在有限,叶知秋接连提了几个,都被他否了,最后选中真心话大冒险。掷骰子来决定,点数最多的为赢家,点数最少的为输家。 赢家可以问输家问题,输家可以如实回答,也可以不回答,但是要接受惩罚。 第一轮全德点数最多,闻苏木点数最少。全德在宫里待久了,眼睛看到耳朵听的都是女人之间的八卦,问的问题也免不了八卦,“闻小医公可有心仪的女子?” 闻苏木下意识地看了叶知秋一眼,意识到自己这个举动十分失礼,赶忙垂下眼睛答道:“没有。” 全德不信,“这不是真心话吧?闻小医公一表人才,又得闻老太医真传,年纪轻轻便医术了得。说亲的想必已经踏破门槛了。若不是有心仪的女子,怎会至今没有成婚?” “婚事大事自有父母做主,我一心钻研医术。对其它的事情不甚在意。”闻苏木答得很公式化。 全德没听到想听的,有些失望。转念一想也是自己问的问题不妥当。闻小医公是谦谦君子,就是有心仪的女子也不会说出来毁人清誉。 正要张罗进行下一轮,就听凤帝来了一句,“朕宫里还有一个顶小的女儿未嫁,指给你如何?” 闻苏木愣怔了一下,忙起身跪下,“多谢皇上厚爱,草民才疏学浅。不敢委屈了公主。” 话说得淡定,后背已经有了汗意。心想这游戏当真冒险,还没怎么玩呢就招来一门烫手的亲事。 叶知秋没想到凤帝忽然提起这茬,也吃惊不已。闻家隐居清阳府,就是为了避开京城的纷纷扰扰,和皇家攀亲不是自找麻烦吗? 况且公主身份尊贵,娶进门来君臣不君臣,婆媳不婆媳,平日里相处不好拿捏分寸不说,想给儿子纳个妾开枝散叶都不敢。闻夫人肯定一百个不愿意。 闻苏木是跟着她出来的,这门亲事要是定了,她也脱不了被闻家埋怨。 略一思量。便开口道:“皇上,我听说小公主刚满十三岁,还是个孩子呢,您何必忙着给她说亲呢?” 凤帝不置可否,淡淡地说了一句,“你起来吧。” 闻苏木不知道皇上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谢恩起身,心下犹自惊疑不定。万一皇上坚持赐婚,他也不敢违抗圣旨。想再深入地表达一下自己不敢委屈公主的心情。又怕画蛇添足,只能惴惴地坐着。 全德感觉气氛不对。赶忙跳出来和稀泥,“皇上。叶姑娘,闻小医公,咱们接着玩吧。” 说着将骰子递给闻苏木,示意他这个上把的输家先投。 闻苏木深吸了一口气,扔出骰子,投出了两个四点,想着这回应该不是输家,不用回答问题就接不上赐婚那一茬,心下稍安。 不过很快他又不安了,因为另外三人分别投出了两点、六点和五点。他是赢家,凤帝是输家。那可是皇上啊,让他问什么好? 叶知秋看他为难,便主动解围,“皇上,我替苏木问您一个问题成吗?” “你问。”凤帝料到闻苏木这样的老实孩子也问不出什么有趣的问题,乐得让她代问。 叶知秋弯起唇角,“皇上,汤先生有个秘密,您知道吗?” “哦?什么秘密?”凤帝来了兴致。 “看来皇上不知道。”叶知秋笑眯眯地凑到他身边,附耳低语了几句。 凤帝“哈哈”大笑,“好个老小子,平日里装得一本正经,居然藏了这么大的秘密。下次见了,看朕怎么挤兑他。” 另外两人不知道叶知秋跟他说了什么,不过听凤帝话里透出来的意思,好像那位汤先生要倒霉了。闻苏木感激叶知秋替他解了围,全德却心里痒痒,很想对那秘密一探究竟。 叶知秋记恨汤先生在凤帝跟前搬弄口舌,打算小小地报复他一下。毕竟是凤康的恩师,该有的尊重还是要有的,自然不能把他的秘密大肆宣扬,所以只告诉了凤帝一人。 她这个问题问得取巧,无论怎么答都不会让凤帝为难。闻苏木和全德偷学了这一招,轮到凤帝输了点数,便拿了旁的事情来问他知道不知道。 闻苏木问的都是医学或是诗书的东西,全德问的都是朝中那些大臣们的家事。这么玩了半下午,真心话大冒险就变了味道,成了学术和花边新闻讨论会。不过也没人计较,只要凤帝高兴就行。 车驾早已进入京府地界,若按平常的速度,申时之前便可抵挡翼京城。凤康为照顾凤帝的身体,特地吩咐放慢了速度,因此直到酉时过半才看到城墙的影子。 前头探路的侍卫飞马来报。以四皇子和十一为首的王爷们带领朝中大臣在南城门迎驾。凤康一边暗恨那两兄弟多事,一边来到凤帝车边如实禀报了。 凤帝最烦这些形式过场,叹了句“不得清净”。便吩咐将车马分成两队,七公主和叶知秋带女眷和箱笼行李改走西门。其他人仍旧伴驾走南门。 凤康照他的意思传令下去,又来到叶知秋车边嘱咐道:“我要陪在父皇身边,不能和你一路进城。我已经派人去知会瀚之了,他会在西门迎你。 进城之后你先去宅子休息,我将父皇送回宫中安顿好了,再去看你。” 叶知秋知道他要应付那帮兄弟和朝臣,还要隐瞒凤帝的病情,定然忙得不可开交。便劝道:“你今天就不要过来了,我虽然是第一次来京城,那不还有阿福在呢吗?她会帮我打点好一切的,你不用惦记我。” “不亲眼看看我不放心。”凤康胳膊从窗口探进来,抓住她的手,“你等我,我一定过来。” “好。”叶知秋点了点头,“你快去吧。” 凤康在她手上用力握了一下,而后松开,打马离去。 在几名侍卫的指挥下。车马长龙有条不紊地化为两股,一股由浩浩荡荡的御林军护送径直往北,一股则由侍卫引着绕道向西。走了约莫小半个时辰工夫。方来到城门附近。 叶知秋将车帘掀开一条缝,借着黄昏的余光向外看去,只见城墙厚重高筑,护城河波澜壮阔,庄严森然,很有一国之都的气派。城墙上下立着全副武装的兵士,铠甲雪亮赛镜,身形笔挺如松,目光炯炯有神。各个威武不凡。 吊桥这边站了一群人,从身形衣着可分辨出有男有女。有主有仆。再走近一些,她便一眼认出了沈长浩和阿福。一名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站在最前面。华服玉冠,眉目清朗,风姿翩然。 到这里来迎接,又有资格站在沈长浩前面的,除了七公主的夫君顾云川不作他人想。这位驸马爷倒是个疼媳妇的人,不去南门迎接皇帝老丈人,却跑到这里来迎接娘子,也不怕那些御使言官参他。 如是想着,不由哑然失笑。 到了近前,车马停下,各人下车下马。待沈长浩和阿福拜见过了,凤玥便拉着叶知秋给夫君介绍,“川哥,这位就是我未来的九嫂子,知秋。” “叶姑娘有礼。”顾云川没什么架子,不等叶知秋福身见礼,便彬彬有礼地作了一揖,直起身子笑道,“久闻叶姑娘大名,今日得见,方知耳听为虚。” 叶知秋还了礼,半开玩笑地道:“不知道驸马这耳听为虚的‘虚’,指的是好的方面,还是不好的方面?” “叶姑娘当真快人快语。”顾云川见她落落大方,毫不扭捏,心中赞许,说话也随意了不少,“待叶姑娘亲耳听过,便知道在下这是夸赞之词。” 叶知秋听他话里有话,想问个清楚,凤玥便打趣地插话进来,“知秋,你莫怪川哥讲话含蓄,他就是个不会夸人的。 平日里我做了新衣服,得了新首饰,故意穿戴好了在他跟前走上两圈,都得不到他半句好话。他能当着你的面说出夸赞二字,已是很不容易了。” “这么说我岂不是抢了公主的风头?”叶知秋故作惶恐地福身,“实在抱歉,回头我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公主爱吃的好菜,给您赔不是。” “瞧你这嘴利的。”凤玥笑着戳她的脑门。 顾云川是个懂情趣的,乐得博娘子一笑,也拱手赔罪,“是我这个做夫君的眼拙了,没有看出玥妹在外多日,气色愈发好了,想是得了叶姑娘的热忱款待。” 凤玥嗔了他一眼,“你这哪里是夸我,分明是夸知秋呢。” 说笑片刻,眼见天色渐渐暗了,凤玥和叶知秋说定改日请她到府中作客,便告辞上车,和顾云川先行进城。 送走了公主府的车马,叶知秋和沈长浩、阿福寒暄几句,正要上车,忽听哪里传来一阵哭声,夹杂着一个惊喜交加的女高音,“秋儿,我的儿,为娘的可算找着你了。” ——(未完待续) 第316章 嫡母认女 一股畏惧之情从骨子里头涌出来,叶知秋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冷颤。 循声四望,就见人群后面停着一辆翠帏马车,一个体型富态妇人被丫鬟婆子左搀右扶地走了下来。这妇人年近五旬,上身穿一件绛红色的锦缎长衫,下面配了一条同款面料的月华裙。 头发整整齐齐地梳了一个扇髻,插了好几个重金打造的钗簪;脖子上挂了一串红翡翠的珠子,各个有拇指肚般大小,包着金箔;耳戴金镶玉的坠子,腕上套着一双宽爷的金镯子,手里捏着一方绣工精致的金丝锦帕。 通身看下来明晃晃的,让人怀疑她出门之前把妆盒里所有的金首饰都捡出来挂身上了。贵倒是显贵,却也俗透了。 叶知秋见那妇人面带诡异喜色,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又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冷颤。细看面容,有那么点儿眼熟,还没想起是谁,沈长浩便低声提醒道:“那位是京府知府叶大人的夫人。” 叶知秋恍然大悟,原来是“嫡母”到了,难怪瞧着眼熟。想是她这身体里还残留着前身的一些印记,乍然听到嫡母的声音便本能地做出了反应。 这番情景,不用问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嫡母大人贤良慈爱,赶着来认走失多年的庶女了。 她只是不明白,“她怎么知道我走西门?” 沈长浩扬眉轻笑,“从清阳府方向过来,要进京城最近的只有南、西两道城门。但凡有心之人都能料到,皇上十有八、九不会让你这还没过门的儿媳妇在众目睽睽之下抛头露面,必会让女眷走西门。 叶大人是个精明人,定然做了两手准备:自己在南门迎候皇上,夫人在西门拦截叶姑娘。 你若随皇上走南门,他必要寻机会在百官面前上演一场父女相认的好戏,全了自己的官声。 你若独走西门,那就更好办了。让叶夫人稳住你,对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许之以利,不信你这无根无基的农女不想认祖归宗,依附他这正三品的爹。” 叶知秋不由冷笑,“叶大人好算计,可惜我这个人什么都稀罕,就是不稀罕当官的爹。” 沈长浩将声音压得更低了些,“叶姑娘,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你刚到京城,皇上尚未降下赐婚圣旨,张扬开来对谁都不好。” 叶知秋微微点头,表示明白。她叶家庶女的身份是事实,详细追查总会有证可考,想矢口否认,一下子脱离叶家没那么容易。 叶思远纵有千般不是,名义上到底是她老子爹;她就是万般有理,揭穿叶家苛待她前身的真相,也免不了落下一个“不孝”的名声。 所以这件事不能摆在明面上来说,只能背地里解决。当务之急,不是跟叶夫人理论,而是先堵住叶夫人的嘴巴。 思量定了,便招手将添香叫过来,附耳低语几句,转身上了马车。 叶夫人一口一个儿地叫着,迈着自认优雅的步子,好不容易走到近前,见她要走登时急了,扯开嗓子就喊了起来,“秋儿,你不认得我了?我是你母……” “叶夫人。”添香紧走两步,笑吟吟地挡在叶夫人面前,“叶夫人,我家小姐说,赶了几天的路人乏体倦,满面风尘,样子实在不堪,不好与您失礼相见。等进城收拾妥当,把气色养好了,再寻了机会找您说话。 我家小姐是个爱颜面的,自己不愿在人前露丑,更不愿连累夫人丢脸。还请夫人大人大量,不要与她一般计较才是。” 听了这话,叶夫人心下又喜又恼。喜的是没费多少口舌,那丫头就主动示好。也是,贱婢肚子里爬出来的东西,能有多大志气,上赶子给座靠山哪有不乐滋滋往上靠的? 恼的是那小蹄子明明想靠着叶家,还端着架子,不肯放下、身段来拜见她这嫡母。更可气的是,认下这庶女,将来叶家不一定能沾上光,却不得不先搭进去一份体面的嫁妆。 恼完了又暗怪自己那当家的小心过了头,太抬举这个庶女了。不过是个小丫头片子,能有多大的本事,还让她这正头夫人把全部家当翻出来,故意打扮得财大气粗,哭着来认的? 幸好她留了个心眼儿,等七公主走了才露面,要不然这人可就丢大了。 心思迂回的工夫,那边车马启动,向城内驶去,想追上去说几句“自家人”的话也来不及了。左右丈夫交代她的事情已经有了眉目,不愿浪费感情往上贴,便擦干用蒜汁催出来的眼泪,带着丫头婆子上车走人。 回到叶府,刚拆了钗环,换好衣服,叶思远便急匆匆地回来了,“如何了?” 进门别的不说,先打听情况。 叶夫人亲自倒一碗热茶端给他,在他下首坐下来,才把添香转达的话了。因为事情办得容易,心下得意,便忍不住多了几句嘴,“老爷,我听说雪亲王有意退出皇位之争,归隐封地,日后没多大出息了。 三丫头就算嫁过去,也是个空有名头的王妃,能沾的光有限。再说她出身低贱,得势一时,得势不了一辈子。自己还顾不过来呢,哪有闲心顾着咱们家? 她不想认咱们就罢了,何苦巴巴地找上门去?” 叶思远今年五十岁的出头,国字脸,卧蚕眉,蒜头鼻,长髯垂胸,用通身的儒雅隐藏了满腹的精明和算计。此时听叶夫人对自己的决定提出质疑,不悦地瞪过来,“你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 雪亲王归隐的事不过是传闻罢了,就算他真的下了决心,也未必没有转圜的余地。皇上素来宠爱这个儿子,将来怎样还不是皇上一句话的事儿? 况且诸位皇子之中,最有权势的便是瑞亲王和定亲王。而雪亲王与定亲王一向亲厚,若是定亲王最后脱颖而出,还能亏待了雪亲王不成? 你听我的,认了秋儿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叶夫人暗暗撇了下嘴,露出为难的神色,“可这一认,就要添上许多银子置办嫁妆。她嫁的可是皇家,没有两百抬嫁妆哪里拿得出手? 去年南丫头出嫁,老爷说女婿家的门槛高,非让我给备足了一百零八抬的嫁妆。我东挪西凑的,连自己的嫁妆都拿了一部分出来,好不容易给她凑齐了。 这还没缓过劲儿来呢,眼瞅着经纶也到说亲的年纪了,下聘成亲,哪样儿不得使银子啊? 还有夏儿那个苦命的孩子,她都嫁过一回的人了,不给她留出一份体面的嫁妆,还能许到好人家吗?她可是咱们嫡亲的女儿,难道老爷忍心看她一辈子孤苦伶仃、无依无靠?” 说到伤心处,不用蒜汁眼泪便哗哗地流了下来。 叶思远后院还有四五房妾室,算上死的或是被打发走的通房丫头,加起来足有十几个。他儿子运不济,只有一嫡一庶两个儿子。女儿运倒是旺得不能再旺,其中叶逢春、叶咏夏两个是正房出的嫡女,包括叶知秋在内的七个是妾室通房出的庶女。 嫡长子叶经纶已过而立之年,早就成家立室了。庶子叶经纬今年十七岁,尚未许亲。女儿们年纪相差都不大,几乎是一年一个紧挨着嫁出去的,直到去年才把最后一个女儿叶瑾南送出门。 虽说赔进去不少嫁妆,可也相应收获了不少聘礼,还有一大串前途无量的女婿。 除了叶咏夏跟夫家闹翻,于去年年底办了和离之外,叶大人对女儿们的亲事大抵都很满意。叶夫人则是收聘礼的时候很嗨皮,送嫁妆的时候很痛苦,回回哭穷。 叶思远摸不透三女儿的用意,正心烦意乱,听她絮絮叨叨,不能体会他的良苦用心,十分恼火,“你少在我面前提夏儿,当初寻死觅活要嫁过去的可是她自己,落到今天的结果那是她自作自受。 既然狠下心和离了,回到娘家就该安安静静反省思过。她倒好,整日哭哭啼啼,吵吵闹闹,把府里搞得乌烟瘴气,鸡飞狗跳。你不拦着劝着,反而纵着她胡闹,你这个母亲到底是怎么当的?” “老爷,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叶夫人不服气地嚷嚷起来,“是他田家宠妾灭妻,一家子老小合起伙儿来欺负夏儿。夏儿有什么错?我有什么错?你怎么帮着外人怪起我们娘俩来了?” “你给我住嘴。”叶思远一巴掌拍在桌上,“当初我跟郭大人口头说定了的,想把夏儿许给他的小儿子。你们娘俩嫌人家官小家底薄,反而看中了本应说给秋儿的田家。 什么秋儿和小厮私相授受,有碍门风,你当我不知道这是你和经纶媳妇背后搞的鬼?我不过是为了家宅安宁,顾着你这当家主母的名声,睁只眼闭只眼罢了。 你若早听我的话,对庶出的女儿们宽厚一些,我今天也不用担心秋儿把过去的事情捅到皇上面前,坏了我的风评,你也就不用为了那么点子嫁妆心疼肝疼了。 这都是你种下的恶果,你还有脸面跟我说你没错?” 叶夫人没词了,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地变换了半晌,才嗫嚅着争辩道:“三丫头自己走丢,自己不愿意回来,能怪得了谁?” 叶思远恨不得掐死这见小利忘大义、冥顽不灵的女人,知道多说无益,也懒得再跟她废话。喝了两口茶水将火气压下去,“你今天见到秋儿有什么感觉?她可是真如传闻那般变了性子?” ——r1152 最快更新,阅读请。 第317章 京中成府 叶夫人为躲避七公主,藏在人群后头不敢出来,根本没看见叶知秋的样子。等七公主走了,又忙着演戏,泪眼婆娑,离得又远,哪里看得清楚?跋山涉水地走到近前,只看到一个背影,谁知道她性子变了还是没变? 陪叶夫人前去认亲的丫头见她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大着胆子开口,“三小姐跟过去不大一样了,身子长开了,样子变了不少,也不像在府里的时候那样缩头缩脑了……” 大约是觉得“缩头缩脑”这个词儿用在即将当王妃的三小姐身上显得不大尊敬,赶忙止住话头,偷眼看了叶思远一下。 叶思远没心思追究她用词不当,不敢相信地瞪着叶夫人,“你没见着秋儿?” “见是见着了……”叶夫人泪痕未干,表情惴惴的,“没……没说上话……” 叶思远眼睛瞪得更大了,“没说上话?那那些话是谁跟你说的?” “是三丫头身边的丫头……” 叶思远的心忽地一沉,急急追问,“原话是怎么说?” 叶夫人没法子,只得把添香的话一字不漏地复述了一遍。 叶思远听完就炸毛了,“你这个该糊涂的时候不糊涂,不该糊涂的时候一塌糊涂的女人,这点小事你都办不好,我要你有什么用? 我千叮咛万嘱咐,无论如何都要当众认下她,坐实了她是咱们叶家三姑娘的名头。你脑子没带出门吗?被一个下人三言两语打发回来,还自觉有功,在我面前洋洋自夸,你真是白活这么多岁数了!” 不怪他发火。同样的话出自叶知秋之口,便是有意认亲,只是端着架子摆谱。还有的商量;出自丫鬟之口,根本就是敷衍。错过了今天的机会,再想见她怕是就难了。 “老爷说话怎么那么难听?”叶夫人被骂怒了,腾地一下站起来,“你当走西门只有你那宝贝女儿吗?还有七公主呢,你让我当着七公主和顾驸马的面低声下气地求她认祖归宗?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呐。 要我没用是吧?你倒是给我写休书啊。你前脚写完,我后脚就拿着去找御使言官。我当面问问他们,靠着发妻娘家周济做了大官的人。为了一个贱婢生的庶女休妻,哪朝哪代有这样的先例? 你别以为我娘家现在落魄了,你就能想怎么欺负我就怎么欺负我。我告诉你叶思远,你往年做下的那些糟烂事儿,桩桩件件我都一清二楚。 我们娘几个不好过,你也别想安逸了,要死我也得拉着你一块儿死!” 叶思远被她顶得脸色铁青,一阵胸闷气短。他在官场上八面玲珑,圆滑得跟抹了油的鸡蛋一样,人人都夸他叶大人好脾气好人缘。应付旁人他没有十分把握也有九分信心。唯独这个商户出身的夫人有本事让他暴跳如雷,屡屡破功。 没办法,谁让他功夫没练到家的时候就娶了这么个时不时冒一回蠢气的女人呢?他最落魄最不堪的样子都被她瞧见了。如今想装也装不来了。 这大概就是俗语所说的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吧? 休妻的念头天天都有,为了保全官声,也只能忍了。况且他这夫人只是碰上跟钱有关的事情才会犯浑,别的时候还是个好的。虽然对妾室和庶子庶女多有苛待,却没歹毒到下杀手暗害的程度。 比起那些家里隔三差五闹出人命来的同僚,已经算不错了。 如是想着,气便消了些。不愿跟女人在口舌上较劲,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叶夫人当时说得痛快。回过劲儿来就后悔了。忙叫灶上做了几道叶思远爱吃的菜,亲自送到书房赔罪。 叶思远还指望她出面行事。自是不会在这当口跟她闹翻,也就半推半就地原谅了她。趁她心虚有愧好说话。如此这般地叮嘱了一番。 叶夫人满口答应,吩咐身边的大丫头准备了厚厚的一份见面礼,准备明天登门拜访,再认庶女。 叶知秋并不知道,自己不经意间搅和得便宜嫡母和同样便宜的老爹闹了一回离婚,坐着马车进了城,从窗口向外张望,只见街道宽阔笔直,两旁店铺鳞次栉比,行人车马如梭如织,比清阳府繁华热闹得多。 一路走来,看见十几家熟悉的店铺,比如咸喜,千丝坊,福禄寿,三连璧……每一家都生意红火,客人络绎不绝,偶尔还能看见一两个似曾相识的面孔。 马车穿街过巷,走了大半个时辰的工夫,方在一座高门大院的宅子前面停住了。天黑看不清全貌,不过从环护的围墙推断,怎么也得有五进五出。 大门重刷的漆,簇新泛亮。门楣上的匾额也刚刚换过,写着“成府”两个大字。玉禾领着十几个穿戴整齐的丫头小厮立在门前,见众人下车下马,便指点他们见礼,“见过大小姐,大少爷!” 叶知秋被整齐洪亮的唱喏声吓了一跳,忍不住瞪了阿福一眼,“我又不在这儿常住,你搞这么多虚头巴脑的东西干什么?” “宅子是我挑的,人可不是我买的。”阿福笑着瞥了沈长浩一眼,“都是沈公子的安排。” 叶知秋不习惯呼奴引婢,沈长浩是知道的。不过这么大的宅子总要有人打理,这么多人总要有人照应,里里外外的安全总要有人负责。虽然她只是暂时住在这里,该有的体面还是要有的。 “叶姑娘,我送过来的人都是省心懂事的,你不必有负担。平日里该怎样就怎样。有人来访充充场面也就罢了。” 叶知秋明白他的苦心,“谢谢你啊,沈公子。” “叶姑娘客气了。我只是按王爷的吩咐办事。”沈长浩不肯居功。 说话的工夫闻苏木从后面走过来,面带歉意地道:“知秋。方才舅父府上来人,说舅父舅母多年不曾见我,想得厉害。已经备好了酒菜,只等我过去了。 我到了京城,也理应先去拜见长辈……” “那你就快去吧,别让长辈们等急了。”叶知秋笑着催促道,又吩咐添香和小蝶取一些土产让他带上。 这里多半是女眷,沈长浩不好久留。回王府与去闻苏木舅父府上正好顺路,便同叶知秋等人告辞,与闻苏木一道离去。 阿福指挥着虎头和一帮小厮卸车卸马,将箱笼行李搬进宅子里。玉禾引着叶知秋和元妈等人进了门,一边走一边指点介绍。穿过前厅,二门,后厅,三门,内厅,内仪门。走了许久才来到后院。 叶知秋理所当然地住进正房,添香小蝶随她同住,另外还有王府送过来的四个婆子八个丫头。临近的两个院子一个住了阿福和玉禾等女孩们。一个住了元妈和送嫁的媳妇们,虎头和豆粒儿、花花等人则住到远一点儿的跨院去。 正房有七间,正中一明间是会客厅加起居室,左次间做了卧房,右次间做了书房,两个梢间分别给添香和小蝶做了卧房,两个尽间便做了库房,婆子和丫头们按照职责等级各自住在门房和厢房。 阿福知道叶知秋爱干净,早早吩咐丫头烧好热水备着。果然她进了门别的不做。先要洗澡。从头到脚洗清爽了,换上一身宽松的衣服。顿觉旅途的疲惫去了不少。 正坐在梳妆台前擦着头发,玉禾便笑嘻嘻地进门来了。“知秋姐,晚饭已经准备好了,是阿福姐吩咐铺子里做好送过来的。你说吧,咱摆哪儿吃?” 叶知秋想了想,“还是分开各吃各的吧,凑到一块儿不知道要闹到什么时候,让大家早点吃完早点休息。都不是外人,接风洗尘那一套就免了,以后有的是机会一起吃饭。” “好。”玉禾笑着应了,走过来亲热地搂着她的肩头,“知秋姐,恭喜你,你终于要嫁人了!”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就像我没人要似的。” “不是不是。”玉禾赶忙更正,“我的意思是嫁得早不如嫁得好,知秋姐守得云开见月明,以后一定福寿双全,儿孙满堂。”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你这都什么词儿啊?” “吉祥如意的好词儿呗。”玉禾贫了几句便松开她,“行了,我不在这儿烦你了,得趁热把饭菜赶紧分下去。等你休息够了,咱们姐妹再凑一堆儿说话。” 说完也不等她回话,便风风火火地出门去了。 叶知秋笑着摇了摇头头,继续擦头发。 晚饭很丰盛,都是各个铺子的招牌菜,孩子们吃得很高兴。尤其是那几个半大小子,初来京城格外兴奋,要了几坛果酒,学大人推杯换盏,闹腾了一个多时辰。 叶知秋被马车颠得骨头快要散架了,连带没什么胃口。就着菜喝了一碗杂粮粥,让添香和小蝶撤了席。饭后跟阿福坐着说了一会儿话,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了。 等到二更依然不见凤康的身影,实在有些撑不住了,简单洗漱过,便回到卧房躺下了。 迷迷糊糊睡得正沉,忽然听见外面有人说话。声音很低,隐约能听出“小姐”、“王爷”之类的字眼儿。睁开眼睛,借着烛光看了看床边的刻漏,已经过三更了。 她浑身犯懒,不愿挪动,便扬声喊道:“添香,小蝶,你们谁在外面?” “小姐醒了。”外间传来添香略带喜意的声音,紧接着门被推开,凤康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 ——(未完待续) 第318章 宫里来人了! ps:感谢“。oo悠草汀灵o。”童靴的粉红票,鞠躬!!! “抱歉,把你吵醒了。”他来到床前站定,声音轻缓地道,“我本想看你一眼就走的。” “都这么晚了,你还跑这一趟做什么?我这里都挺好的。”叶知秋把身子往里面挪了挪,待他在床边坐下,闻到一股酒气,便又问道,“你喝酒了?” 凤康点了点头,“嗯,我进宫安顿好父皇,就被十一拉去喝酒了,刚刚才散了。” 他病愈醒来没多久,就被他皇帝老子关了起来,之后又匆匆赶去清阳府,十一一直没能找到机会跟他当面解释,为何要拿莎娜顶替叶知秋。 十一很明白,这种疙瘩若不及早解开,只会越结越大,因此在宫门外围追堵截,软磨硬泡,非要请他喝酒。借着酒意把话都说开了,并再三道歉。 叶知秋不问也知道凤况拉他喝酒的目的,若有若无地弯了一下唇角,“看样子你们兄弟和好如初了。” 凤康沉默了一瞬,“他说改日会亲自向你赔罪。” 十一自作主张的确让他很生气,可终归是从小亲厚的兄弟,人家诚心道歉了,他也不想再耿耿于怀,斤斤计较。况且他和叶知秋的婚事将近,不愿为已经过去的事情分神。 “不必了。”叶知秋语调淡淡的,“他有他的道理,我有我的想法。他不需要我理解,我也不需要他赔罪,那些面子活儿就免了吧。” 凤康知道她心里有气,不好强求她原谅十一,便握住她搭在被子外面的手,转了话题道:“父皇刚刚回京。有很多政务要处理,可能要晚两天才能颁下赐婚圣旨。 趁这几天你好好休息,等圣旨下来。你可就没这么清闲了。 我上午要上朝,下午得空会来找你。陪你四处逛逛。京城比清阳府城繁华一些,城外也有几处景色不错的地方。 西鹊山那边还有我的一个庄子,距离双溪瀑布很近。你要是嫌城里闷得慌,可以过去住两天。离这边不远,一个时辰的路程而已。” 叶知秋听他絮絮地说了这么多话,忍不住笑了,“咱们还没成亲呢,我去你的庄子里住算怎么回事?那个以后再说。 你喝了那么多酒。应该没怎么吃东西吧?晚饭还剩下一些杂粮粥,我去热一热,你多少喝点儿,免得明天起来胃里难受。” 说着就要起身。 凤康赶忙按住她,“不用,我跟你说几句话就走。你别起来了,免得折腾着凉了。” “小姐,王爷说得没错,你就老实躺着吧。主子有事婢子服其劳,热粥的活儿交给我就好了。”门外传来添香笑嘻嘻的声音。 叶知秋乐得偷懒一回。便提高了声音道:“那就麻烦你了。” 正房自带了一个小厨房,锅灶柴水一应俱全。添香手脚麻利,很快就把粥热好了。顺手整治了几个下饭的小菜,一并端过来摆在桌上,“小姐,我多热了一些。你晚饭没吃几口,后半夜怕是要饿的,陪王爷一起吃吧。” “刚才还不觉得,你一说我真有点儿饿了。”叶知秋起身披了件外袍,欣然就座。 添香分了餐具,给她和凤康各盛了一碗粥。待要退下,又想起一件事来。“对了,之前舅老爷府上派人来传话。说舅老爷舅太太舍不得少爷走,今天晚上留他在府上过夜了。 那会儿小姐已经睡下了,我就没进来吵你。” 凤康喝酒喝得脑子有些迷糊,一时反应不过来,“哪来的舅老爷?” “你忘了吗?”叶知秋笑着提醒他,“添香和小蝶都是闻府出来的。” 凤康这才明白过来,添香所说的少爷不是虎头,而是闻苏木。舅老爷应是闻夫人娘家兄长,刑部尚书季敏舟。季大人跟瑞王的亲娘是姑家表亲,自然是站在瑞王一边的。 身在不同阵营,平日里也没什么交情,便不发表评论,只招呼叶知秋吃饭。 添香感觉屋子太暗,另外点了一根蜡烛拿到桌旁,便识趣地退下了。 两个人边吃边说话,不知不觉一个时辰就过去了。凤康怕耽搁她休息,自己也要早起上朝,不便久留。叮嘱她几句出门来,在宅子里转了一圈,见明暗两处俱是护卫森严,没什么纰漏,才放心地离开了。 叶知秋吃了东西,且错过了盹头,便不急着躺下。到书房挑了一本见闻杂记类的书,坐在桌旁慢慢翻看。知道五更才又有了睡意,躺下很快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将近巳时,不知道是水土不服,还是没睡舒服,从床上爬起来脑袋便昏昏沉沉的。 小蝶接了添香的班,端着水盆巾帕等物进来伺候她洗漱更衣,顺便报告外头的情况,“昨天在城门口见过的那位叶夫人,一大早就提着大包小裹地找上门来了,在门口吵吵嚷嚷的,说你是他们家走丢的三丫头,非要见你不可。 门房的人急急忙忙跑来禀报,阿福叫人把她请进偏厅,送上茶水点心,晾着不搭理。我遣了一个小丫头去问了问,说是叶夫人已经喝光三壶茶,吃光两碟点心了,这会儿还赖着不肯走呢。 那帮小丫头在家坐不住,吵着要去看看京城长什么样儿。元妈准了她们一天的假去逛街,有虎头少爷他们和七八个护院陪着,玉禾和几位嫂子盯着,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莎娜姑娘过来的时候正赶上他们出门,听说小姐还没起身,也凑热闹跟着去了。 雪亲王府的人送来两车家什摆件,还有几匣子珠宝首饰和十来箱裘皮布料。说是王爷叫人从王府的库房里收拾出来的,让小姐拿来装饰屋子,或是送礼赏人。 公主府的人传七公主的话,说咱们初来乍到,定要忙乱一阵子。今天就不添乱了。若没什么事,明天下午申时左右和驸马一道过来探望小姐。 舅太太让身边的大丫头来了一趟,说夫人的干女儿就是她的干女儿。改日请小姐和虎头少爷过去吃个便饭。 还说几位在太学陪读的表少爷昨天没见着少爷,恰好今天休沐。想跟少爷好好叙叙。少爷今天就在舅老爷府上吃中饭了,大概晚上才能回来。 曾先生……啊,不对,是曾大人府上派人过来,说曾老夫人和曾夫人听说小姐到京城了,都想见见,过两日会登门拜访。 定亲王府上,沈公子府上。原来的知府秦大人府上,都派人过来传信,意思差不多。 还有,京城各个铺子的掌柜和震威镖局的总镖头也有话传过来,说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千万不要客气,只管开口,他们一定替小姐办得妥妥当当的。 ……” 听完这一大串名单,叶知秋感觉脑袋又胀大了一圈,不由苦笑,“今天才知道。原来我在京城有这么广的人脉!” “小姐,这才刚开始呢。”小蝶火上浇油地笑道,“等皇上降下赐婚圣旨。来的人只怕更多。” 叶知秋揉了揉太阳穴,“来传话的人都打赏了吗?” “每个都赏了一两银子呢。”小蝶拿起梳子帮她打理头发,“有元妈在,丢不了礼数,小姐就放心吧。” “阿福呢?” “去铺子里巡视去了,留话说晌午回来跟小姐一起吃饭。” 因她今天没有出门的打算,小蝶便不费力去梳那复杂的发式,给她简单地绾了个的髻,用金簪别住。脸上薄薄地扑上一层粉。衣裙也选了宽松轻便的。 刚穿戴完毕,一个小丫头就匆匆来报。“大小姐,宫里来人了。” “宫里?”叶知秋心头一跳。赶忙问道,“来的是什么人?” “是位姓刘的公公,说是芸妃娘娘派来探望大小姐的。”小丫头一板一眼地答道。 叶知秋悄悄地松了一口气,芸妃娘娘是凤康的养母,待他一向很好,此时派人来探望她想是出于真心关怀。若换成皇后或者太后,那就难说了。 说起来芸妃娘娘也算是她未来的婆母了,婆母身边的人自是不好怠慢。她飞快地整理了一下仪容,吩咐小蝶去库房取出一个锦盒,捧着往前厅而来。 刘公公四十多岁的样子,面白无须,生得慈眉善目。和叶知秋相互见过礼,便慢声细语地说明来意,“今儿早上七公主进宫请安,跟娘娘说起在清阳府的种种趣事,把叶姑娘好一顿夸奖。 娘娘听了心里喜欢,等不及想见一见叶姑娘。只是皇上尚未下旨,不好贸然召了叶姑娘进宫。碍于身份,也不好亲自出宫,便打发老奴走一趟,替她来瞧瞧叶姑娘。 娘娘说了,叶姑娘到京城就是到家了,甭管什么时候都不用心慌。宫外有雪亲王、定亲王和七公主,宫里有她呢。她虽是个没大出息的,可在太后、皇上和皇后面前还能说上几句话。 请叶姑娘放宽心好好休息,日后有机会当面细聊。” 叶知秋听出来了,她这婆母是在给她撑腰打气呢。她早就听凤康说芸妃娘娘慈善可亲,没想到还没见面,就先送来这么大一颗定心丸。 她满心感动,朝皇宫的方向福了福身,“娘娘如此关爱,知秋感激不尽。烦劳公公转告娘娘,知秋一切安好,请她勿要劳神记挂,保重凤体要紧。 等彼此方便了,知秋一定进宫给她老人家磕头谢恩。” “老奴一定把话带到。”刘公公笑眯眯地抱了抱拳,“老奴担心娘娘等急了,赶着回宫复命,便不打扰叶姑娘了。” 叶知秋知道宫里的人出宫都是有时辰限制的,也不虚留,从小蝶手里接了锦盒,双手递过来…… ——(未完待续) 第319章 暗潮 “我初到京城,忙忙乱乱的,还没来得及归置箱笼,带来的贽仪土产一时半会儿也收拾不出来。我知道公公庶务繁忙,不敢耽误公公的宝贵时间,便顺手取了一件。 是村里工匠自己鼓捣出来的玩意儿,也不值什么,就是样子新鲜好看,烦请公公先带回去给娘娘凑个趣儿。” 将锦盒交到刘公公手上,顺手将一个鼓鼓的荷包纳入他的袖中,“辛苦公公来回奔波,没能好好款待,我心里着实过意不去。这包俗物是我的一点儿心意,请公公不要嫌弃,拿去喝杯薄酒驱驱霜寒。” 刘公公感觉袖子陡然一沉,便知道“这包俗物”的数目不小,笑得愈发慈眉善目,“叶姑娘太客气了,老奴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告辞。” 叶知秋偏身请让,“我送公公出去。” 刘公公冲她略一点头,便习惯性地微躬着腰身向外走去。出了前厅,来到影壁跟前,方才说了句“留步”。 叶知秋亦不坚持,吩咐小蝶替她送出大门外,并打赏跟车和赶车的小太监每人一个小号荷包。 小蝶从外面回来便有些不高兴,“这公公看着笑眯眯的,好大的架子。” “我只是一个无名无分的农女,难道你还想让人家给我下跪磕头不成?”叶知秋丝毫不以为意,“刘公公一看就是芸妃娘娘身边的老人,能为了我出宫走一趟,已经是给我很大面子了,临了端端架子也是应该的。” 道理小蝶都懂,就是有些不服气,“农女怎么了?论容貌仪态,论品性本领。小姐哪里比那些公主娘娘差了?亏你还给了他那么重一份见面礼。” “人心不是靠钱就能买来的,就像你说的,这才刚开始。真正架子大的还在后头呢。你要是回回都生气,还不气出病来啊?” 叶知秋在她肩头安抚地拍了拍。“好了,你就不要纠结这点小事了。偏厅里不还供着一尊菩萨呢吗?你去帮我送走了吧。” “小姐你不见她啊?”小蝶惊讶地看着她,既然不见,在门口直接撵走就是了,还请到厅里去做什么? “那位叶夫人一看就是个没主张的人,跟她说什么都说不到点子上,见了也是白见。”叶知秋耐心地给她解释,“她那个人是属烧火棍的。火都在头上。 如果直接赶走,她一定会在门外闹起来。到时候她脸上不好看,我脸上也没光。晾得她火灭没脾气了再送走,她也就闹不起来了。 你去跟她说,我说水土不服,身体不舒服,今天谁也不见,请她改日再来吧,把话说得婉转客气一些。” 小蝶会意而去,将她的话转给叶夫人。 叶夫人一上午喝下三壶茶。吃了两碟点心,肚子饱胀难受,渐渐内急。再有人来送茶点便忙不迭地拒绝了。起初怕误了正事不肯去方便,后来想去却不知道去哪里方便。 有心问问,屋外站着的都是护院家丁,实在张不开嘴,叫身边的大丫头出去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此时正憋得面红耳赤,见小蝶过来,如同见了救星。 急急地打听了茅厕的位置,便一溜烟地去了。解决完了通体舒畅,脸面也丢了个精光。这要是让人知道她跑来认庶女。却贪吃贪喝险些尿了裤子,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 不用小蝶多费口舌。便领着下人灰溜溜地走了。 小蝶一路笑着回到后宅,把叶夫人猴急的样子说给叶知秋听。“天大的事儿都抵不过人那三急,我今天总算见识到了。以后我要是不待见谁,就用这法子整治她。” “用这个法子得分人,不是人人都好用的,好用也只能用一回。”下次来叶夫人只怕连茶水点心都不敢碰了,想到这个,叶知秋也是忍俊不禁。 再有一回,她那便宜老爹应该就能意识到,靠夫人解决不了问题,该亲自出马了吧? 叶知秋这边轻而易举地打发走了叶夫人,刘公公那边迈着小碎步进了含香宫。双手奉上锦盒,又把跟叶知秋说过的话一字不漏地复述了一遍。 芸妃听了暗暗点头,那孩子倒是个懂得进退的。知道不能越过太后皇后大张旗鼓地给她送礼,只拿了这么一件东西来,既表了心意,又全了礼数。 心思转动的工夫,身边的宫女已经将锦盒打开,送到她面前。打眼看去,只见里面放了一个明晃晃的圆盘,镶在一个造型别致的支架上。 她只当是装饰摆件,捧起来细细端详,却见那盘子里出现了一张妆容精致、似曾相识的人脸,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这是一面镜子,里面的人脸就是她自己。 她大为惊奇,摸着自己的脸连连惊叹,“世上竟有这么奇妙的镜子,把人照得纤毫毕现,就跟当面瞧见了自己一样。本宫活了几十年,还是第一次把自己看得这么清楚明白。” 宫女好奇地往前凑了凑,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半边脸,不由“呀”地惊呼一声,“真是清楚得不得了!” 刘公公站在一旁但笑不语,路上他一时心痒打开看了看,跟她们的反应差不多。乍然看到自己那张雌雄难辨的脸,还唬了一小跳,险些把镜子扔出去。 芸妃对着镜子左右照了半天,待新鲜劲儿过了些,才交由宫女好生收起来,笑着看向刘公公,“那镜子是村里的工匠自己鼓捣出来的?” “回娘娘的话,叶姑娘是这么说的。”刘公公躬身答道,言外之意,是不是真的他就不知道了。 芸妃想起凤玥说过,这次去清阳府,带回来来几样东西。当她问起都有什么,却卖关子不肯说,想必是料到那孩子会单独送她一份,给她留着惊喜呢。 因礼物十分可心,对叶知秋的好印象从三分猛增至六分,细细询问道:“那孩子模样生得如何?” “容貌身段都是顶好的,说话做事也大方得体。”刘公公说完又在心里补了一句,出手更大方。 他原以为那一包是银锭子,谁知打开一看,竟是铸成瓜果蔬菜模样的金锞子,样子精致,成色十足,险些亮瞎了他的老眼。 本来还想站在婆家的立场上挑几根刺儿的,可拿人手软,话到嘴边就悉数变成夸赞之词了。 “康儿看上的姑娘定然差不了。”提到凤康,芸妃忍不住唏嘘起来,“每每提到婚事,康儿就推三推四。外面风言风语,说什么的都有,本宫时常替他发愁。 如今快三十的人总算要成家了,本宫终于能松口气了。兰妃姐姐泉下有知,也能安心了。” 替凤康感到欣慰之余,又为早早香消玉殒、不能看着儿子成婚的兰妃伤怀不已,刘公公和宫女忙说些吉祥逗趣的话来开解她。 宫中无秘密,芸妃派人出宫探望叶知秋的消息很快传到各个有心之人的耳朵里。四皇子的生母宁妃借送点心的由头来到栖凤宫,跟穆皇后见了面,东拉西扯几句,便拐到芸妃身上去。 “姐姐可知道芸妃派人出宫的事?” “听说了。”穆皇后简短地回了三个字,便再无他话。 宁妃嗤笑一声,“不过是个粗鄙村姑,也值得她上赶子巴结?” 穆皇后手捧茶盏,淡淡地笑着,“雪亲王在芸妃宫里养了好几年,芸妃一直拿他当亲生儿子看待,对雪亲王心仪的姑娘表示一下关怀也是无可厚非的。 上赶子巴结之类的话妹妹日后还是少说为妙,别忘了皇上刚从清阳府回来。” 宁妃表情讪然,可不是嘛,若芸妃派人出宫探望是上赶子巴结,那皇上千里迢迢亲自去接不更是上赶子巴结了吗?按下“芸妃眼皮浅”的话头,另辟蹊径地说着风凉话,“经她手养大的皇子真有出息,一个没脸没皮地占了嫂子,一个被乡下丫头哄得五迷三道,亏她还有脸以慈母自居。” “做母亲的哪一个不是看着自己的孩子好?”穆皇后不置可否,就着茶盏轻抿了口茶。 宁妃再三撩拨,非但没能引起她的共鸣,反而引得她一再展露一国之母雍容大度的素养。相较之下,自己就显得尖酸刻薄,长舌聒噪。 意识到借皇后打压芸妃无望,心下懊恼,便掉转矛头,“姐姐没生养过孩子,倒知道做母亲的心情,真是难得。” 话一出口,侍立在侧的宫人齐齐变了脸色。皇后年轻时不慎小产,之后就没了生育能力,这件事在后宫可是头等忌讳。宁妃居然口无遮拦地说了出来,这不是存心揭皇后的伤疤吗? 宫人们心情惴惴,齐齐拿了眼角偷偷打量。穆皇后跟没听见没看见一样,依旧笑得端庄温雅,“本宫虽未生养过,可看见各位妹妹为皇子皇女殚精竭虑,忧思挂怀,也能体会一二。” 近几年四皇子势力渐大,宁妃母凭子贵,气焰随之高涨。时不时寻衅一回,企图挑战皇后的权威,每一回都像今天这样碰上软钉子。 她就不明白了,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凭什么做了这么多年皇后,并且将后宫把得死死的? 越想越生气,越想越不甘,不愿再看穆皇后那张利刃也穿不透的假面,连告退都不曾说一声,便引着宫人气呼呼地走了。 穆皇后对她的无礼全不在意,吩咐宫人送她出门。估算她们主仆出了栖凤宫,才悠悠地道:“出来吧。” 随着一阵衣料摩擦的窸窣碎响,屏风后面走出一个明眸皓齿的清丽佳人…… ——(未完待续) 第320章 柳轻波 “皇后娘娘。”女子正值二八年华,体态婉约,声音清脆,发丝裙角都散发着青春的活力。 穆皇后看着这个如朝霞般灿烂夺目的少女,不由想起自己那尚未出世就夭折的孩儿。如果那孩子顺利出生,健健康康地活到今日,该有三十多岁了,早就成家立室,少说也能生养出一两个这样鲜活俏丽的女孩儿。 “皇后娘娘。”女子来到近前,见她目光飘忽,便又喊了一声。 穆皇后回神,亲切地拉起她的手,“好孩子,坐到姑母身边来。” 女子顺从地落了座,巧笑嫣然地嗔道:“娘娘平日里总提醒我要谨言慎行,怎的自己倒疏忽了?我现在应该喊您姨祖母才对呢。” “是了,从表姐那里论起来,你可不要叫我姨祖母吗?”穆皇后将她细细打量了一番,眼含赞许地笑道,“是我糊涂了,还当你是那个口齿伶俐、爱说爱笑的小桐儿呢。” 听到“桐儿”这名字,女子眼圈泛起一层粉红,“自从姐姐惨遭休弃,这世上就只有柳家嫡长孙女柳轻波,再无乔月桐这个人了。” “可怜的孩子。”穆皇后叹息着将她揽入怀里,一手轻轻地拍打着她的后背,“放心,日后只要有姨祖母在,就不会让你再受委屈。” 柳轻波眼中泪光滚动,“多谢姨祖母。” “我虽贵为皇后,可也是穆家出来的女儿,跟你母亲还有你柳家祖母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表亲,照拂你疼惜你是应该的,不过……” 穆皇后松开她,殷切地看着她眼睛。“孩子,你真的想好了吗?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走出这一步。就等于把你的一切都交到了雪亲王的手上。 雪亲王对别的姑娘情根深种,未必能分出一丝情意给你;那姑娘一介农女能攀上皇家。必然有她的过人之处;方才你也听到了,芸妃似乎对那姑娘十分满意,已经开始为她造势了,且又有皇上为她撑腰…… 你这孩子从小单纯善良,我担心你不是人家的对手。” “姨祖母不必为我担忧。”柳轻波眸色坚定,“我不会像姐姐那样任人欺凌的,我在姐姐灵前发过誓,一定会为她讨回公道。” 穆皇后见她坚持。便不再多劝,叹着气道:“该说的话都说了,既然你不肯改变初衷,我也只能言尽于此。你的事我会帮你留心的,有机会定让你达成所愿。” 有她这句话,就等于事情成了一半了。柳轻波忙站了起来,朝她深深一福,“姨祖母大恩,轻波没齿难忘。姨祖母日后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你过得好我就心满意足了。”穆皇后怜惜地摸了摸她的脸,“我帮得你一时,却护不得你一世。以后的路要怎么走。只能靠你自己了。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好自为之吧。 姨祖母年岁大了,不懂你们年轻人的心思。但愿你能心想事成,莫要白白辜负了你这花一样的好年华。” “我会的。”柳轻波一脸决然地道。 穆皇后轻轻点了点头,“这几日你不要回府了,就住在我这里吧。跟宫里的人多走动走动,也能陪我说说话解解闷。 我有些乏了,你也下去休息吧。用过午膳,我带你去慈安宫见见太后。” “是。”柳轻波恭顺地应了。再道一个万福,便随着穆皇后叫进来给她引路的宫人向外走去。 待她出门而去。穆皇后微笑地看向一直侍立在旁的女官,“素方。你觉得那孩子如何?” 素方知道穆皇后不喜欢听客套话,便把心中所想如实地讲了出来,“回娘娘,这位表姑娘容貌出众,头脑聪颖,只是积怨太深,又年轻懵懂,说话行事未免急躁了一些。” 一边说一边从宫女捧着的托盘里端起一盏新茶递过来。 “嗯,你说得没错。”穆皇后接过茶盏啜了一口,接着道,“她还是一块璞玉,需要雕琢。素方啊,你没事的时候多调~教调~教她吧。” “奴婢遵旨。”素方先恭声应下,又忍不住提出疑问,“表姑娘貌美心高,对娘娘感恩忠孝,最是得用之人。娘娘这几年也在她身上花了不少心思,为的不就是有朝一日能物尽其用,将她安排在适当的位子吗? 雪亲王自甘堕落,为一个农女放弃大好前程,已是难有作为。娘娘为何不多劝劝表姑娘,就答应助她一臂之力?费心浇灌的一朵鲜花,最终插在牛粪上,岂不白白糟蹋了?” 穆皇后优雅地放下茶盏,笑得端庄又慈祥,“她一心要进雪亲王府,本宫怎好强求于她?强求不成,倒叫她跟本宫生分了。随她去吧,焉知牛粪之下没有明珠? 说不定什么时候,她就能还本宫一个惊喜!” 素方明白了,皇后娘娘这是要遍地撒网。宁肯浪费一张好网,也不放过一处水塘。 也是,皇上一天不下旨,储君位子一天不落定,所有成年皇子就都有机会。更何况雪亲王一向深得皇上偏爱,谁知道皇位之争最后会不会来个惊天逆转呢? “娘娘英明。”除了这四个字,素方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表达对主子的钦佩之情。别的不说,单单这份从容和敢于搏赌的魄力就无人能及。 穆皇后没有言语,脸上的笑意渐渐地淡了。 她英明吗? 随皇上登基的那一天,站在龙台上,看着满朝文武山呼跪拜,她真的觉得自己无比幸运,无比尊贵,将来定能无比英明。做了十几二十年皇后,她依然这么觉得。如今她却觉得,她从来都没有英明过。 若她真的英明,缘何做了几十年夫妻,依然猜不透丈夫心里在想什么?哪怕猜透半分,她也不会活得这样孤独吧? 头上的凤冠,脚下的红毯,代表后宫之主的宫殿,这一切不过是孤独二字的装饰品罢了。因为这装饰品太过奢华耀眼,使得她一度忘记了孤独,明争暗斗,奋不顾身,最后落得个膝下空空。 没有子嗣,争夺皇位是没有希望了。待她百年之后,穆家无所依仗,必然衰落。若能歪打正着,在某位皇子身上押对了宝,也可为穆家子孙后代谋得一条出路。 如此千年万年之后,穆家兴许有人记得她的恩惠,为她上一炷香,摆一盘贡果,说一句“我们祖上有位姑奶奶曾经做过皇后呢”! 穆皇后为自己晚景凄凉而伤神的时候,叶知秋正在为自己越来越昏沉的脑袋伤神。喝下一壶沏得酽酽的茶,还是提不起精神,让小蝶揉了半天也不管用。 “小姐,你是不是着凉了?”添香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没觉出有什么差别,犹自不太放心,“要不还是去舅老爷府上把少爷叫回来吧。” “不用了,我就是昨天晚上没睡舒坦。”叶知秋不想打扰闻苏木和表兄弟们的聚会,“一会儿吃完了饭,睡个午觉就好了,你们不用太紧张。” 她身体一向很好,极少生病。听她这么说,添香和小蝶也没太在意。等阿福巡视铺子回来,在正房的厅里摆了午饭,叫上元妈,五个人一起说说笑笑地吃了。吃完饭陪她到后花园走一圈,待消了食,便催促她去睡午觉。 叶知秋躺下很快就睡着了,两人怕扰她好梦,便放下帐子,到外间做针线。 添香心细,进门看了两回,见她睡得酣沉,颇感欣慰,出门来对小蝶笑道:“在家的时候,小姐整天忙着干活儿,每天能睡上半个时辰午觉就不错了。现在好了,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就是,小姐早该好好歇歇了,风吹日晒的,好好的一张脸都糙了。”小蝶很赞同她的话,“美人都是睡出来的,以后咱们天天盯着她睡。等成亲的时候从头到脚打扮好了,穿上凤冠霞帔,一定艳惊都城。” 添香瞪了她一眼,“什么艳惊都城,小姐是人人都能看的吗?只要惊到王爷一个人就够了。” 凤康从门外进来,刚好听到一个话尾巴,起了玩笑之心,便接茬问道:“你们是在合计怎么吓唬我吗?” 添香和小蝶赶忙站起来见礼,“王爷,您来了?” “嗯。”凤康负手点头,“知秋呢?” “小姐在午睡。”小蝶看了看刻漏,“睡了差不多两个时辰了,我这就去把她叫起来。” 凤康拦住她,“不用,我进去看看她。” 说着便推门进了里间。 小蝶和添香对视了一眼,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虽说就要成亲了,可王爷也太随便了一些。京城不比秋叶村,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哪有一来就往闺房里闯的?他就不怕拖累了小姐的名声? 凤康没觉察两个小丫头对他产生了意见,进门径直来到床前。低头看去,只见叶知秋仰面躺在那里,呼吸粗重,脸颊潮红,额上布满细密的汗珠。 他脸色大变,伸手一摸,只觉滚烫如火,登时急了,大声喊道:“添香,小蝶,快请大夫!” ——(未完待续) 第321章 不怀好意 添香和小蝶双双抢进门来,“王爷,小姐怎么了?” “怎么了?”凤康眼带冷怒地扫过来,“她都病成这样了,你们居然毫不知情?你们平日里就是这么照顾她的?还愣着做什么?快去请大夫!” “我去。”小蝶掉头向外奔去。 添香愣了一瞬,快步来到床前,查看过叶知秋的情况,出门取了我一盆冷水,浸湿帕子敷在她的额头降温。又吩咐小丫头拿来一坛高粱酒,用棉絮蘸了擦拭手脚心。 凤康干着急插不上手,只能在一旁看着添香忙活。 闻苏木得到消息,很快就从季府赶了回来。诊脉观象之后,断定为外感发热。 “她身体素来很好,怎么会突然病倒?”凤康拧了眉头问道,“可是水土不服?” “不无这层原因,主要是前几日路途颠簸,肠胃虚弱,调摄不慎,加之思虑过度,导致外邪入侵,骤发高热。稍后我开一个方子,调理几日便好。” 闻苏木微笑着安抚他,“等热度退下便无大碍了,王爷不必担心。” 凤康稍稍松了口气,“那就有劳闻兄了。” 闻苏木道了句“客气”,要了纸笔,写好药方交给侍卫。拿到药材亲手煎了,吩咐添香和小蝶喂她喝下去。烧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是人还昏昏沉沉的,惫懒嗜睡。 凤康在床边守到晚饭时分,宫中遣人来报信,说皇上有急事召见,只得将叶知秋交给添香和小蝶照料,自己匆匆忙忙入宫去了。 再出现已是二更,顾不得去正房看一眼。便直奔闻苏木住的跨院而来,“闻兄,父皇又发病了!” 闻苏木大惊失色。“这才间隔一日,怎会如此频繁?皇上现在状况如何?” “头痛已经止住了。”凤康神色凝重。“这次发作比上次轻了不少,太医怀疑是斥药反应,担心会引发不良后果。他对木针疗法不甚了解,不敢轻下结论,便借父皇的名义把我叫进宫中商议对策。” 闻苏木略一沉吟,“王爷,能否让我见见皇上?” 凤康摇了摇头,“今天怕是不行。父皇身体虚弱不宜劳动出宫,你更不便进宫。” 他皇帝老子刚从外地回京,所有人都谨小慎微、提心吊胆。尤其瑞王和十一,唯恐分理朝政期间出现什么纰漏,被父皇抓到错处,早就派人把皇宫盯死了。 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引起怀疑。 “那该如何是好?”闻苏木一脸忧虑,“若不能亲自为皇上看诊,单凭王爷的口信,我实在无法断定发病缘由。” 凤康想了一想。“这样吧,明天下午或者晚上我找机会将父皇带到这里来。宫里有太医照看,暂时应该不会有事。” “也只能如此了。”闻苏木固然很想为皇上诊视。然皇家的事情他一个平头百姓不好置喙,只有听从安排,“我再仔细查看一下先前使用的木针和药方,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以便及时更正补救。” 说着又想起一件事来,“王爷,能否请王太医与我一同研究木针疗法? 为成老伯治疗眼疾的时候,多亏王太医从旁协助指点。王太医经验丰富,且不盲目自大。固步自封,我们两人一起努力。想必能取得更大的成效。” “好。”凤康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王太医因给我治疗疫病的关系。如今还在隔离当中。明日一早我去天牢问一问,若无病发迹象,便带他来见你。” “那就太好了。”闻苏木面露欣然之色,“有王太医相助,至少能多出一成胜算。” 对瘕痛症来说,一成胜算已经很了不得了,凤康自然省得这一点,伸手在闻苏木肩上重重一按,“闻兄,只要治病需要,不论什么你只管开口,我会尽我所能来安排。” “好。”闻苏木微笑地点了点头,“若有需要,我会告诉王爷。” 商议妥当,又说了几句闲话,凤康便告辞出门,到正房来探望叶知秋。在床边守到三更,见她依然睡意沉沉,只怕一时半会儿醒不来。顾忌她的名声,不好留在这里过夜,细细嘱咐了添香和小蝶几句,满怀遗憾地回去了。 叶知秋一觉睡到五更末,醒来只觉身上轻飘飘的,没什么力气。头虽然还有些疼,却没了昨天那沉重得跟灌了铅一样的感觉。喝下一碗元妈精心熬煮的鸡汤,精神好了不少。 小蝶见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哎哟,小姐,你总算活过来了。 你都不知道,王爷看见你病了,那脸色跟锅底一样,看我们俩的眼神都带着飞刀的。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非把我们活剥了不可。” “我生病关你们什么事?凤康有那么不讲理吗?”叶知秋笑着嗔了她一眼,“你也太能夸张了。” “小姐,我真没夸张。”小蝶拉了添香一把,“不信你问添香姐姐。” 添香想起凤康当时的样子,也是心有余悸,不过很能理解他紧张小姐的心情,“不怪王爷发火,是咱们太粗心,没有及时发现小姐病了。” “是啊。”小蝶面带歉意地看向叶知秋,“小姐,对不起啊,我们光忙着在外面做针线聊天了,要是时不时进来看你一眼就好了。 不过你也真是的,在家一天忙到晚都没事,怎么刚清了一会儿就病了?” 叶知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劳碌命吧。” 小蝶“噗嗤”一声笑了,“我看也是。” 正说着就听小丫头在门外禀报,“大小姐,王爷来了。” 添香和小蝶一愣的工夫,凤康已经推门进来了。两人赶忙敛去笑意,规规矩矩地福身见礼,“王爷。” “嗯。”凤康冲她们点了下头,便一步跨到床前,握住叶知秋的手,“你怎么样?可还有哪里不舒服?” “我没事,睡了一觉好多了。”叶知秋答了他的话,借着烛光细细端详,见他面有倦色,眼里满是血丝,想是昨天夜里没怎么休息。一时心疼,忍不住埋怨,“我这就是小病,又不会死人,你大清早地跑过来做什么?多睡一会儿也好。” 凤康将她另一只手也拉过来握着,“我一个大男人,少睡一时半刻不碍事。我昨天晚上走的时候你没醒,我有点不放心,赶在上朝之前过来看看你。 京城的气候比清阳府要寒凉许多,你出门多穿两件衣服,晚上睡觉将被褥整治得厚一些。这屋子没有地暖,你若觉得冷,就让添香和小蝶点几个火盆。 千万不要再着凉了!” 不管他说什么,叶知秋都满口答应。说了半晌话,看看刻漏,距上朝还有一段时间,便让添香端了一碗热鸡汤来,看着他喝下去。 送走凤康,躺了半个时辰,门房那边便接二连三地送来消息,公主府、沈府、曾府、季府听说她病了,都打发人上门探视。 这几家开了头,后面就像跟风一样,冒出一大串探病的。帖子收了厚厚的一叠,人参鲍鱼之类的补品和药材堆成了小山。 叶知秋将帖子翻看了一遍,见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弯了唇角道:“不愧是京城,消息传得够快,人也够热情,我都受宠若惊了!” 这话刚说完,又有人来报,宫里的芸妃娘娘派人来了,赏下两根粗壮的老山参,八样精致的小点心,还给她带了话,“放宽心,好好将养身子。” “小姐,芸妃娘娘对你可真是没话说。”小蝶将点心一样样地摆在桌上,喜笑颜开地道,“这可都是御膳房特制的点心,外面花多少钱买不到呢。” “瞧你那没出息的劲儿,送几样点心就好了?”添香恨铁不成钢地在她脑门上戳了一下,“你也不动脑子想想,小姐刚来京城两天,宫里就派人来探望了两回,多招眼啊?” 小蝶愣了,“什么意思?你是说芸妃娘娘其实不喜欢咱们小姐?” “芸妃娘娘应该是好意,不过肯定有人不怀好意就是了。”叶知秋眸色沉沉地接起话茬,若不是有人故意传播消息,她得病这点小事何至于闹得人尽皆知? 表面看来这是大家在关心她,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怀疑她借病造势,拉拢人心。明捧暗踩,当真阴毒! 小蝶依旧不明所以,“谁不怀好意?怎么不怀好意了?” “叶姐姐。”不等叶知秋说话,门外便传来一个清脆的呼喊声,紧接着门被砰地一声撞开,一朵彩云伴着一阵旋风飘进来,直扑床前,“叶姐姐,听说你病了,你现在好了吗?” 叶知秋不用看脸,只看那花花绿绿的颜色就知道来的是莎娜,笑着点了点头,“好多了。” “那太好了。”莎娜释然地松了口气,便一屁股地坐在床上,张着两只大大的眼睛抱怨,“叶姐姐,你也太能睡了。 昨天早上我来找你,他们说你在睡觉,不让我见;下午跟他们逛街回来,他们说你在的睡觉,不让我见;今天早上我又来找你,他们说你病了在休息,还不让我见。 我一着急,就硬闯进来了!” 叶知秋这下吃惊不小,“你打得过那些护院和侍卫?” 据她所知,这宅子里的安保人员是沈长浩精挑细选出来的,每一个都功夫了得。想从前门到她这院子,少说也要过个十关八关的。 这孩子到底是怎么闯过来的? ——(未完待续) 第322章 引狼入室? “我没跟他们动手。”莎娜从挎包里摸出一枚玉佩,很是得意地晃了晃,“我把这东西拿出来,他们都扑通扑通地跪下了,就没人敢拦着我了。” 叶知秋失笑地拍了一下脑门,“我怎么把它给忘了?” 这宅子里里外外的都是王府的人,对他们来说,凤康的玉佩就是尚方宝剑,谁敢阻拦?难怪她能长驱直入了。 小蝶很不待见这个差点毁了自家小姐好姻缘的外族女子,撇了撇嘴道:“我还当莎娜姑娘是个本事极大的武林高手,能以一当百呢,搞了半天是狐假虎威啊!” 昨天跟那群小丫头出去逛街的时候,受尽白眼和冷待,莎娜只是表面看起来有些粗线条罢了,并不是没心眼没脑子,岂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听小蝶语带讽刺,忽地正了神色站起身来,朝叶知秋深深地鞠了一躬,“叶姐姐,对不住,我不知道康哥还想跟你好……” “你不知道?”不等她说完,小蝶就冷笑着插话进来,“你在秋叶村待了那么多天,会不知道我家小姐等了王爷多少年?我看你是巴不得小姐跟王爷一拍两散,好捡漏补缺,自己做了王妃吧? 当面‘叶姐姐’、‘叶姐姐’的叫得亲热,一扭脸就在背后捅刀子,最看不得你这种口蜜腹剑的人!” 添香听小蝶言辞越来越激烈,忙拉了她一下,“小蝶,你少说两句。” “她都好意思做了,还怕人说啊?”小蝶没好气地瞪了莎娜一眼,气鼓鼓地别过头去。 被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莎娜并未露出羞愧或是窘迫之类的表情,眼睛望着叶知秋,一本正经地道:“叶姐姐。这件事我要跟你好好解释一下。 康哥的弟弟去接我的时候,你们谁都没有提‘成亲’的事。所以我没有跟你坦诚地说明我的想法。 到京城之后,康哥的弟弟跟我说,康哥已经不喜欢你了,不想跟你成亲。我想见康哥,他说康哥去外地办事了,短时间内回不来,还给我看了康哥写的信。 我认得康哥的笔迹,他在信里说。海神托梦给他,让他履行和我爹爹的约定,娶我做妻子。群岛儿女不能违背海神的旨意,否则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虽然她解释得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不过叶知秋也大抵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那封信是十一伪造的,莎娜对凤康的笔迹不是十分熟悉,分辨不出真假,对信中内容深信不疑。 十一很清楚,要劝说莎娜,无论从感情方面还是大义方面入手。都不如“海神”二字好使。所以他以凤康的名义假传神意,让莎娜干脆利落地同意了她跟凤康的亲事。 找准要害,单刀直入。真是好心机! 小蝶虽然很生十一的气,可十一此时并不在眼前,即便在眼前,她也敢怒不敢言,于是将他的账一并算到了莎娜的头上,“你不用装无辜,也不用假惺惺地解释了。 你要是没看上王爷,凭别人几句话和一封胡编乱造的信,就能把自己的一辈子交出去?谁信啊!” “我不太明白你说的‘看上’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很喜欢康哥。除了我爹爹,他是我见过的最勇敢最聪明的人。” 莎娜回应着小蝶的质疑。眼睛却一直看着叶知秋,“叶姐姐。我跟你道歉,是因为我没有识破别人的谎话,给你和康哥添了u很多麻烦。喜欢康哥是我的自由,我不会因为这个跟你道歉的。 我尊重康哥,只要他想跟你好,哪怕违抗海神的旨意,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我也会祝福你们。 如果他不想跟你好了,想娶我,我很乐意完成爹爹的遗愿,成为他的妻子;他要娶别人,我同样会祝福他们。 之前我不知道那封信是假的,现在我知道了。我见过沈公子,他都跟我说清楚了。所以,叶姐姐,我会祝福你和康哥的!” 小蝶不屑地“嗤”了一声,还要再刺她的几句,就被添香拉住了。 叶知秋倒是挺欣赏她这种性格的,与原来那个世界的女孩子有几分相像,敢爱敢恨,崇尚自由公平。 也许敢爱敢恨这个词语用在她身上不太恰当,她对凤康的“喜欢”似乎没有多少男女之情,更像是从她爹爹哪里转移过来的孺慕之情。 只怕这孩子对男女之事尚未开窍,还处在懵懂阶段! 莎娜自觉解释得很充分很明白了,也不管别人接受不接受,又一屁股坐回床上,换了一副轻松的表情问道:“叶姐姐,我能不能搬过来跟你一起住?我不想住在康哥弟弟家里。” 叶知秋有些好奇,“你为什么不想住在十一府里?” “我不要跟亵渎海神的人住在一起,还有康哥弟弟的妻子……”莎娜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烦恼地抓了一下脑袋,“怎么说呢? 她讲话总是弯弯绕绕的,好像是这个意思,又好像是那个意思;有时候我听不懂,问她两句,她就眼泪汪汪地哭起来了……反正那个人很奇怪,不如跟叶姐姐在一起自在。 我本来想搬到康哥家里去的,可沈公子说男女有别,我住进去不合适。让我等你来了,问问你的意思。” 说着拉住叶知秋的胳膊撒娇地晃了两下,“叶姐姐,我来跟你住行不行?” “行,你愿意来就来吧。”叶知秋爽快地答应下来。 “太好了,我现在就去搬东西。”莎娜高兴得从床上弹起来,又一阵风似的地出门去了。 小蝶嘴巴撅得老高,“小姐,你怎么好了伤疤忘了疼,又要引狼入室啊?” 叶知秋笑着瞥了她一眼,“别说莎娜不是狼,就算她真的是狼。拴在我眼皮子底下总比散养在外头强吧?” 虽说莎娜性子率直,心地磊落,头脑也并不蠢笨。可十一和宣宝锦都是城府深沉、心机冗重的人,她住在定亲王府无异于栖身虎穴豹窝。天长日久,难保不会被他们利用。 还是住过来安全一些! “对啊。”小蝶显然曲解了她意思,醍醐灌顶般地拍了一下巴掌,“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呢?还是小姐想得周全。小姐,你放心,我一定把她看得牢牢的,让她连王爷的面儿都见不着。” 添香觉得她想得太简单了,莎娜是雪亲王从番国带回来的。又是救命恩人的女儿,身为地主,关怀照拂总是少不了的。他们要见面,谁能挡得住? 只是不愿在这个节骨眼泼她冷水,便走过来替叶知秋拉了拉被子,“小姐,你病刚刚见好,还是少说话多歇歇吧。” “对,小姐你歇着,我带人拾掇院子去。”小蝶立志要替叶知秋看好门户。打了声招呼,便匆匆地向外走去。 叶知秋无奈地摇了摇头,吩咐添香道:“莎娜是凤康带回来的贵客。不能怠慢了人家。依着小蝶的性子,一定会找个最偏僻的院子安置她。 你跟去看看,别让她胡闹。这要是传出去,别人肯定以为我是因为吃醋,故意苛待她呢。” “我知道了,这就过去。”添香答应着出门来,不放心别人照顾叶知秋,便去隔壁院子喊了云罗和青禾过来。 如叶知秋所料,小蝶果然选了临近灶房杂物间一处又小又偏的院子。添香把叶知秋的话跟她说了。又耐心地劝了几句,她才不情不愿地换了地方。 除了那处院子。距离正房最远的就是两个跨院,一个被虎头他们那群半大小子占了。一个被闻苏木和高宝主仆占了。挑拣比对了半天,最后坏心眼地选中了正房后面一处带水阁的院子。 原以为莎娜会抱怨屋子潮湿阴冷,可惜她忘了,莎娜是在岛上长大的,最喜欢的就是水。看到那座院子非但没有抱怨一句,反而欢喜得跟老鼠掉进米缸里一样,看哪儿哪儿顺眼,对她连声道谢,还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叶知秋见小蝶黑着一张脸回来了,跟添香问明缘由,忍不住打趣,“自作聪明,弄巧成拙了吧?” “小姐,你到底是站在哪一头的?”小蝶气恼地跺了跺脚,“我那么做还不是为了你?” 添香瞪了她一眼,“行了,亏你还是先生呢,瞧你哪有为人师表的样子?也不怕学生笑话你。” 小蝶恼羞成怒,恶狠狠地瞪着捂嘴偷笑的云罗和青禾,“不许笑!” “是。”两个小丫头忙敛了笑意正襟危坐。 添香用手指虚点了小蝶两下,便转移话题问道:“我们进门之前,你们说什么呢,那么热闹?” 云罗只笑不语,青禾柔声细气地接起话茬,“我们在跟知秋姐说昨天出去逛街遇着一件有趣的事。” “什么事那么有趣?”小蝶来了兴致,凑到跟前来,“也说给我们听听。” “有人把知秋姐招亲和王爷抢亲的事编成曲子,在茶馆里说唱呢。在他嘴里,知秋姐和王爷一个情深似海,一个意重如山,那叫一个缠绵悱恻。” 大概觉得自己用词不太庄重,青禾小脸一红,就此打住,“你们有空自己去听听就知道了。” 小蝶听不过瘾,揪着她追问细节。 添香却是忧心忡忡,还没成亲就传出这样曲子,不是什么好事,只怕外面诟病小姐的人不在少数。 正想着,就听外面有人扬声禀告:“大小姐,门房来报,皇上来了,这会儿应该已经来到二门了!” ——(未完待续) 第323章 三个人玩的结婚游戏 ps:多谢“地狱先生”童鞋的评价票,鞠躬~!!! 上午的探病潮结束之后,叶知秋还在纳闷,凤帝居然没有火上浇油,派人来凑个热闹,难不成回到京城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也跟着收敛了?刚觉得他会体贴会疼人了,他老人家就亲自凑热闹来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是她太天真了。 一边苦笑着嘀咕,一边叫添香和小蝶打水挑衣服,帮她梳妆打扮,准备见驾。 刚下了床,又有人来传话,“皇上说他是来探病的,没有让病人强撑着起来接驾的道理,让大小姐好好躺着,不必起来折腾了。” 叶知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不想她折腾就不要来探病嘛。腹诽归腹诽,人已经下地了,也不好再躺回去,便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来到明间恭候。叫云罗和青禾回避,只留下添香和小蝶陪着。 通报声层层传来,就见凤帝穿了一身家常的衣服,负手含笑,迈着闲适的步子进了院子。后面跟着凤康,沈长浩,全德,王太医和洗墨等人。 不等叶知秋跪下见礼,就先声夺人地笑道:“叶丫头,朕听说你病了,过来瞧瞧你。你身子不舒坦,那些繁文缛节就免了吧。” 叶知秋乐得不跪,便遵旨道了个万福,“谢皇上,只是小病微恙罢了,让皇上记挂已经很不应该,还劳动您亲自过来探望,知秋真是受宠若惊,惶恐无措。” 凤帝捋着一丝不苟的胡子,“其实你心里是在埋怨朕多事吧?” 叶知秋眼皮跳了一下,心想这老头不去摆摊算卦真是屈才了,面上笑得格外灿烂。“皇上,您想多了。我巴不得您来给我这寒舍增辉添彩呢,住着有面子。日后要卖也能借着您的光卖个好价钱不是?怎么会埋怨您呢?” “看样子朕是来对了。”凤帝朗声笑着,径直到上头坐下。反客为主地招呼道,“你们都坐吧。” 大家齐声谢恩,按照尊卑之序各自落座。添香和小蝶从小丫头手里接过茶水果点,手脚麻利摆在各个桌上。 凤帝饶有兴致地问起都有谁来探过病,叶知秋把记住的一一说了,没记住的便略过不提。除去那几家关系亲密的,剩下的不是看他儿子面子来的,就是揣摩风向投石问路的。想必他心里都有数。 “朕听说叶思远的夫人上门来认亲了,可是真的?”凤帝问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八卦,偏偏一脸云淡风轻的表情,让人觉得他不是那么八卦。 在座的都是自己人,叶知秋也不避讳什么,“是真的,不过我没见她。” “哦?为何不见?”凤帝刨根问底。 叶夫人笑了笑,“如果我跟叶夫人说她认错人了,她肯定不会相信,见了也是白费口舌。” 凤帝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你肯定叶思远会信?” “叶大人是聪明人。”叶知秋迂回地答道,如果不聪明,怎么可能从五品同知一跃晋升为三品知府?当初他干脆利落地抛弃了她这个庶女。无非是怕她行为不检,有辱门风,影响他的官声。 如今他巴巴地来认亲,无非还是怕她心怀怨怼,将过去的事情捅出来,让他担上抛弃骨肉的恶名,影响官声。一旦意识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不认她比认了更加有利可图,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放弃。 凤帝对这话不作评论。转而问了些其它的事情。 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一团彩色的人影便风风火火地闯进门来。对旁人视而不见,三步两步奔到凤康。欣喜地抓住他的胳膊,“康哥,我可算见着你了。” 因她在自己的老爹和心上人面前表现得太过亲昵,凤康尴尬地咳了一声,避开她的手,“那个……莎娜,你来见过我父皇。” “父皇?”莎娜顺着他的目光看见凤帝,便张大了眼睛肆无忌惮地打量他,“你就是康哥的爹?你们长得真像!” 全德脸色一沉,“大胆,竟敢对皇上直视直呼!” 莎娜的注意力被他尖细的嗓子所吸引了,自动忽略了话语的内容,“洗墨说公公长得都像女人,我还不信呢,这么一看,真是细皮嫩肉的。” 她目光在全德白净的脸上转动流连,颇有垂涎之意,似乎很想掐一把试试手感。 全德脸涨得通红,想发作又发作不得,只好恨恨地瞪了洗墨一眼。 洗墨感觉自己被全德公公记恨了上,不由暗暗叫苦。船上日子枯燥无聊,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聊天打发时间。莎娜对中原的事情很感兴趣,总是拉着他问这问那的,他不过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真心没有针对谁的意思。 要是早知道莎娜这么轻易就把他给卖了,打死他也不会说“公公长得都像女人”之类的话。 莎娜学过中原礼仪,可终究在群岛上自由散漫惯了,野性难驯。凤康唯恐她惹出什么乱子来,便再次出声提醒,“莎娜,你先给我父皇见礼吧。” “好。”莎娜脆生生地答应了,面向凤帝站好,又扭头看向凤康,“要磕头吗?” 她是群岛的下任岛主,也算一国之君了,磕头不太合适。凤康略一斟酌,便道:“不用磕头,福礼就可以。” 莎娜点了点头,道了个标准的万福,“见过康哥的爹。” 凤康听见沈长浩低低地笑了,又尴尬地咳了一声,纠正她道:“叫皇上。” “哦,见过皇上。”莎娜知错能改,重新道了个万福。 “不必多礼,坐吧。”凤帝笑容温和地抬了抬手,待她在沈长浩旁边的位子落座,问了几句有关群岛的事情,突然拐到亲事上来,“朕之前已经允了你和康儿的婚事,君无戏言。不能反悔。那么朕就封你为侧妃,允你三人同日大婚可好?”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无不脸上变色。凤康更是惊急交加。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父皇。万万不可!” 向前走了两步,跪在地上,语带急切地表明心意,“父皇,儿臣不要侧妃,儿臣想娶的只有知秋一人,请您成全!” 凤帝对他的话充耳不闻,笑眯眯地看着叶知秋。“叶丫头,你意下如何?” 叶知秋粲然一笑,“我没意见。” “你知道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凤康表情惊愕带怒地瞪过来。 “知道。”叶知秋接话很快,“不就是三个人一起成亲吗?皇上又没有指名道姓地说那第三个人是我,我干嘛要有意见?” 凤康倏地拧了眉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等叶知秋开口回答,凤帝的声音便悠悠的插进来,“若朕指名道姓,非要让你发表意见呢?” “我对这种三个人一起玩的结婚游戏不感兴趣,就不报名参加了。”叶知秋唇角弯弯地笑着。“请皇上另请高明,陪您慢慢玩吧。” “叶知秋!”凤康脸色铁青,咬牙切齿地喊着她的名字。若不是碍于凤帝在场。恐怕早就扑上来教训她了。 叶知秋对他杀人的目光浑然不觉,一味地看着凤帝,“皇上选好了人,别忘差人告诉我一声,我好准备一份厚厚的红包!” 凤帝微微扬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皇上不是早就知道吗?”叶知秋针锋相对地跟他对视着,“要不然您也不会费神把我骗到京城来了。” “朕何时骗过你?”凤帝揣着明白装糊涂。 叶知秋作恍然大悟状,“哦,对了。那不叫骗,叫语言游戏。皇上只说给我们赐婚。从来没有说过‘我们’只有两个人,可以是三个四个。也可以是十个八个。 我忘了皇上最擅长挖坑让别人往里跳,是我错了,我这就回屋面壁思过去!” 说着站起身来,朝凤帝端端正正地福了一福,便招呼添香和小蝶扶她进了里间。 全德和沈长浩见过她和凤帝相处的情景,倒不觉得怎样。 洗墨和王太医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敢这么没大没小地跟皇上说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皇上数落了一顿不说,还撇下皇上自己走了,直惊得目瞪口呆。 凤康则是又急又气,索性不跪了,站起来责问道:“父皇,您到底想干什么?儿臣已经跟您说得很明白了,您为什么还要……” 话到一半就停住了。 虽然没有他和莎娜赐婚的明确旨意,可消息毕竟是从皇家传出来的。如今婚事吹了,新娘换了,若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恐怕会给百姓留下出尔反尔的印象,有损皇家威严。 莎娜也许不在乎,可皇家不能不给她一个交代。 当然了,对他皇帝老子来说这些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从中取乐。 他真是多此一问了! 凤帝碰了一鼻子灰,却没有半点懊恼之色,手捏着盏盖,慢慢地拨弄着茶水,“看来那丫头又不待见朕了。” “父皇您这是自找。”凤康憋了一肚子火气,终于忍不住出言不逊了,“您明知道知秋是什么性子,非要说那些话招惹她。您这哪是探病的?分明是怕她病好得太快,专门来往她伤口上撒盐的!” “等等,等等。”身为当事人之一的莎娜被他们的对话搞得懵头懵脑,这会儿终于反应过来了,“康哥的爹,不对,是皇上。 皇上,你刚才说让我和叶姐姐一起嫁给康哥,她做大的,我做小的,是这个意思吧?” ——(未完待续) 第323章 好的反应 “你理解得很正确。”凤帝赞许地点头。 “我不愿意。”莎娜不光理解得正确,反对得也干脆,“康哥喜欢叶姐姐,叶姐姐也喜欢康哥,他们两个成亲才对。” 凤帝拨动茶水的手停了下来,眼带兴味地望着她,“这么说,你不喜欢康儿?” “我喜欢。”莎娜毫不扭捏地承认了,“我还喜欢叶姐姐呢,对皇上印象也很不错。喜欢不一定要成亲啊,要不然我得跟多少人成亲啊?” 凤帝被她逗得放声而笑,“这丫头不错,很风趣。” “皇上,我这不是风趣,是风俗。”莎娜表情认真地纠正他,“我们群岛上没有这样的规矩。” “嗯?”凤帝一手托着下巴,“你的意思是,你们群岛上的男人没有三妻四妾?” 莎娜感觉自己说的跟他问的不是一个意思,却搞不清楚差在哪里。觉得无关紧要,便不费心细想,“我们群岛上的女人很少,每一个女人都很珍贵,都会受到大家的尊重。 我们都是自由的,不像你们中原的女人这样,成亲必须遵从父母之命。成年之后,我们可以从很多喜欢我们的男人之中选一个自己喜欢的成亲。 一个女人甚至可以同时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人成亲,当然也可以跟其他女人分享一个丈夫,不过这要在所有人都愿意的前提下。只要有一个人不愿意,就得不到海神的祝福。” 凤帝又“哈哈”地笑了两声,“你这丫头果然有趣,心里糊涂,嘴上倒是明白得很。不管是风趣还是风俗,总之你的意思朕听懂了:你不愿意嫁给康儿。你要悔婚,对不对?” 莎娜对中原的风土人情有一定的了解,可并不是很能体会“悔婚”二字对这里的女子来说意味着什么。暗暗琢磨凤帝为什么说她“心里糊涂”。想都没想就点了头,“对……” “父皇。”凤康抢着开口。盖过她的声音,面带不悦地看着凤帝,“父皇,莎娜什么都不懂,您不要坑害她。这件事儿臣自会处理,就不劳您操心了。” 被儿子剥夺了插手权,凤帝似有惋惜地笑了一笑,没再言语。端起茶盏来慢慢喝茶。 莎娜却是茫然不解,目光疑惑地扫着那父子二人,“皇上要坑害我吗?怎么坑害?为什么坑害?还有康哥,你要处理什么事?跟我有关系吗?” “你不要问了,你只要知道,我是为你好就行了。”并非凤康不想解释,而是实在解释不清楚。他总不能告诉莎娜,皇家做错了事,又不想承担责任,所以他皇帝老子想让她当冤大头。背下这个黑锅吧? 莎娜对他百分百信赖,也懒得探究,笑嘻嘻地道:“我听康哥的。” 沈长浩以手拄口。无声地笑了起来。 凤康感觉十分敏锐,扭过头来警告地瞪了他一眼。还想再说点什么,听外面有人通传说闻苏木到了,于是按下话头,吩咐道:“请他进来吧。” 外头的人应了声“是”,不多一会儿,就将人领了进门。 闻苏木先跪下给凤帝磕了头,又对屋子里的其它人分别揖了一揖,特别跟王太医惺惺相惜地对视了片刻。 寒暄几句。凤康便对沈长浩递了个眼色。 沈长浩会意地站起身来,“皇上。微臣还有一点私事要办,请恕微臣失陪。先行告退了。” “嗯,你去吧。”凤帝轻轻地挥了挥手。 沈长浩深深一揖,直起身子,微笑地看向莎娜,“莎娜姑娘,听说你搬到叶姑娘这里来住了,能否带我到你的住处转一转?看看缺什么少什么,我好禀明王爷,帮你置办。” “好啊。”莎娜看见自己院子外面那个很大的水塘,就想弄条小船来玩。正不知道跟谁提这事儿呢,有人主动送上门来,自是求之不得,“皇上,康哥,我先走了。” 打过招呼,兴高采烈地跟着沈长浩走了。 “洗墨,出去守着,不许任何人靠近这里。”凤康又吩咐道。 洗墨看这架势,隐约猜到皇上可能得病了,而且是不好声张的那种。除了“是”一个字也不敢多说,急忙向外走去,顺手把门带上。 闻苏木看见凤康点头示意,便走上前来,“皇上,请允许草民为您把脉。” 凤帝也不说话,将左手搭在桌上,右手摸起一块点心,事不关己地品着。 “如何?”凤康心情有些紧张,不等闻苏木诊脉完毕便急着追问。 闻苏木递给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看过凤帝的面色,又仔细询问这两日的饮食用药情况。等全德代替凤帝一一回答了,才开口道:“王爷放心,病情没有加重的迹象。” “那就好。”凤康先是长出了一口气,又不解地打探道,“既然没有加重,父皇为何会频繁发病?” “太医判断得没错,皇上昨日发病的确是因为斥药反应,不过是好的反应。这表明先前施针有了效果,乃是病灶受到药物克制引发的痛感,无需担心。” 凤康喜出望外,“真的吗?这么说父皇的病治愈有望了?” “这……”闻苏木迟疑地看了凤帝一眼,见他神情闲适,没点也不在意的样子,还是实话实说了,“瘕痛症复杂多变,此时有效并不代表日后有效。我现在还不能跟王爷保证什么,只能说我会尽最大努力。 既然木针疗法起了效用,不如趁热打铁,继续治疗。只是不知道能否空出半个时辰,让我为皇上施针?” 凤康不敢自作主张,征询地看向凤帝,“父皇,您意下如何?” “可以。”凤帝很痛快地应承了,让凤康不由得怀疑他老爹想借治病拖延时间,能晚一时回宫是一时。 上次施针事出突然。没有时间想那么多,只能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上了。这次没那么紧急。而且时间充裕,闻苏木心里反而惴惴的。 出于谨慎。他不想被任何外界因素干扰,将凤康和全德都请了出去,只留下王太医协助他。 凤康知道自己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嘱咐全德好好守着门口,便到次间来找叶知秋。 添香和小蝶见他来了,双双退到外间,给他们腾出地方。 她们前脚走,凤康后脚就发了火。“叶知秋,你给我说清楚,什么叫没意见,什么叫不感兴趣,什么叫另请高明?”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叶知秋语调淡淡的,“我不想浪费口舌再说一遍,也没那个力气。” 凤康满腹怨气,一时忘记了她是个病人。细细看去,见她脸色不佳,嘴唇也没什么血色。心一软,火气也跟着散了大半。再开口,语气便缓和了许多。“父皇是什么性子,你不是很清楚吗?他不过是心血来潮,你何必认真呢? 你说那些话,有没有想过我的心情?我们好不容易走到今天这一步,因为父皇几句话,你就要放弃我吗?那我在你心里到底算什么?” 叶知秋定定地看了他半晌,突然叹了一口气,“我该说你太不了解我,还是说你太不了解皇上呢?” “什么意思?”凤康不解其意。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皇上明摆着是拿我们寻开心呢,我不那么说还能怎么说?难道像你一样。跪下求他成全?那不是正中他的下怀了? 你,你的兄弟们。后宫那些嫔妃,还有满朝的文武大臣,被皇上戏弄了这么多年,怎么到现在还不明白?顺着他也好,逆着他也好,都是他继续的资本,直到他玩够为止。 我们婚事不能由着他玩,否则不知道会惹出多少麻烦。所以我跳出来,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我不陪您玩了’。他没了兴致,也就停手了。 我要是对他的话认真了,你觉得我还会留在这里,等你来对我横眉竖眼发脾气吗?” 凤康被她最后一句说得脸颊发烫,惭愧地拉起她的手,送到唇边吻了吻,“抱歉,是我糊涂了,我不该对你发火。” 要头疼的事情还有很多,叶知秋没心情在谁对谁错上纠缠,“不管莎娜是怎么想的,你都要给她一个交代,你想好要怎么做了吗?” 这些日子凤康一直在考虑这件事,听她问,便将还不太成熟的想法说了出来,“我打算向父皇讨一个封号给她。” “封号吗?”叶知秋疑惑蹙了一下眉头,“这能解决什么问题?” “群岛耕地贫瘠,物产稀缺,一直靠进贡海产获得与陆上通商的机会,深受南楚国的剥削和压迫。如果身为岛主的莎娜拥有咱们华楚国的封号,就相当于群岛和华楚国建立了亲睦的关系,就跟和亲一样。 南楚看在华楚的面子上,会多少收敛一些,对他们的压迫和剥削能减轻一些。有了这个封号,莎娜也能以使节的身份,名正言顺留在华楚国,而不再是我‘从番邦带回来的女人’。 也许这样弥补不了什么,不过我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讨要封号,就必须公开莎娜的身份,南楚国必定有所反应。虽说华楚国力远胜南楚,不怕他们反应,可群岛毕竟是南楚的属国,越过领国封赐属国岛主,怎么说都有那么点理亏。 那些惯会喋喋不休的老大臣,肯定会就这一点极力反对。 想到这些,凤康忍不住又一次在心里责怪凤况,若不是他自作主张偷梁换柱,何至于把事情搞得这么麻烦? 莎娜的事,叶知秋不好出面,只要出面,不管对错,都会被人挑出错儿来,是以也不想对封号一事过多发表意见,“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我都支持你。 对了,你今天把皇上带过来,是为了找苏木看病的吧?” ——(未完待续) 第324章 下旨 “嗯。”凤康点了点头,把凤帝昨天发病以及闻苏木要求亲自看诊的事情跟叶知秋说了。 他原本以为会费上许多口舌,才能说服凤帝出宫看病,没想到凤帝听说叶知秋病了,而且有很多人兴师动众上门探病,便兴致盎然地答应了。 叶知秋听了埋怨道:“出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告诉我呢?” “你又不是大夫,告诉你也于事无补,只会给你病上添急罢了。”凤康在她手上重重一握,以示安慰,“闻兄给父皇诊过脉了,说是木针起效的表现,无需担心。这会儿正和王太医一道给父皇施针呢,你放心吧。” 叶知秋松了一口气,又忍不住唏嘘,“皇上也真是的,得了那么重的病,怎么一点都没有身为病人的自觉呢?还要大老远地跑来掺和咱们的事。 要是早知道他发病,我刚才说话就委婉一点儿了。” “你说得已经够委婉的了,再委婉他就要得寸进尺了。”凤康哼了一声,两眼歉意地看着她,“虽然这么说有些对不起你,这次真的多亏你了。要不是你病得及时,我想把父皇带出来都找不到合适的由头。 不过父皇来这一趟,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嫉恨,无疑又把你往风口浪尖上推了一把,日后针对你的人只怕更多了。” “没事。”叶知秋满不在乎地笑了一笑,“反正我在京城已经是名人了,名人不都是靠绯闻保持知名度的吗?多一件少一件有什么区别? 谁爱说说去吧,只要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就够了。” 凤康满怀欣慰,将她拉过来抱住,“我当然知道你是什么人。不管别人说什么,怎么看你,你在我心里都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 “你知道就行了。干嘛说出来?怪肉麻的。”叶知秋将下颌搁在他肩上,闭了眼睛。有些贪恋地嗅着他身上独有的染着冷香的味道,心里那股烦躁的情绪悄悄地散了。 她知道前面还有许多麻烦事在等着她,可在决定跟这个男人携手白头的时候,不就有这个心理准备了吗?现在烦恼也没用,不如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顺其自然吧。 因提前做了准备,且有王太医协助,这次施针进行得十分顺利。只用了两刻钟多一点的工夫就结束了。 闻苏木依然心里没底,每隔半刻钟就向凤帝询问一次,是否有什么不适的感觉。连同每个时间段的面色脉象,做了详细的记录,一式两份。一份自己留下,一份交给全德带回去,以便太医每日请脉的时候作为参考。 观察了将近一个时辰,确定没有不良反应,才放下心来。 凤康亲自护送凤帝回宫,洗墨和王太医则奉命留了下来。一个作为代理管家。替叶知秋打理府中事物;一个充作府医,明着照看叶知秋,暗里跟闻苏木一道研究木针疗法。 叶知秋的病第二天就大好了。只是元妈和添香、小蝶太过紧张,说什么都不许她下床出屋。她不忍她们为自己操心,便耐着性子在床上多躺了一日。 这期间七公主独自来了一趟,曾允文的妻子高氏也来探望了她一回。 叶夫人再次带了厚礼上门,依旧被请到厅里晾着。这次她学聪明了,茶水点心一样不碰,百无聊赖地坐了半日,连叶知秋的影子都没看到,只得悻悻地回去了。 这日午后天青气爽。叶知秋好不容易得到元妈的允许出了屋子,在后花园寻了一处开阔的空地。边晒太阳边舒展筋骨。这几天总是躺着,浑身的关节跟生了锈一样。酸涩难当。 做了几套体操运动,感觉轻快不少。坐在一块青石上消汗的工夫,就见沈长浩施施然地走了过来。 “沈公子,你来了?”她笑着招呼。 沈长浩紧走几步来到近前,将她拉起来,“冬不坐石夏不坐木,虽说现在还到冬天,可京城天气寒凉,你身子刚好,怎能坐在石头上?”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道:“我哪有那么娇贵?” “这不是娇贵不娇贵的问题,你是女子,理当爱惜身体。”沈长浩絮絮地说着,在向阳的地方找到一张长条竹椅,从袖袋里摸出一条帕子铺在上头,“现在可以坐了。” 叶知秋说了声“谢谢”,在铺帕子的地方坐下,仰头问道:“沈公子,你来找我有事啊?” “叶姑娘何以断定我来找你必定有事?”沈长浩在她身旁落座,脸上又挂上惯常那轻佻散漫的笑容,“说不定我只是想见见你呢?” 叶知秋自动忽略他话语之中的暧~昧之意,笑道:“说来也是,我刚到京城就病了,还没跟你好好聊过。你要是不忙,今天晚上就留在这里吃饭吧。 我亲自下厨,炒几个好菜。把凤康也叫过来,我们三个坐在一起说说话。” 沈长浩笑容微微一滞,很快又恢复如常了,“只怕王爷会嫌我碍事,吃饭就免了吧,以后有的是机会。叶姑娘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我洗耳恭听。” “其实我也没什么话要说,就是想谢谢你。” 沈长浩挑眉看她,“谢我什么?” “你帮我收拾这宅子,还要帮我们操办婚礼,我要谢你的地方很多。”叶知秋知道凤康身前背后的事都是他在料理,有看得见的,也有看不见的,无法一一列举,便你知我知地省略了,“总之,谢谢你。” 沈长浩似乎不太领情,“我只是遵从王爷的命令办事而已,其实……我宁愿你永远也不要为了这些事谢我。” 后面一句他移开了目光,恰好一阵清风吹过,将他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叶知秋没怎么听清楚,直觉不是可以追问的话,便权当没听见。 沈长浩沉默片刻,复又扭过头来笑道:“每一次从清阳府回来,便觉京城格外无趣,叶姑娘是否跟我有同样的感觉?” 叶知秋不置可否,“我跟沈公子不一样,在家干活儿干习惯了,突然清闲下来,的确有些无聊。不过京城也有京城的好处,我这几天收的礼比前面二十年加起来都要多得多。” “原来叶姑娘喜欢收礼。”沈长浩轻声地笑了起来,“那我去禀明王爷,每天拾掇一车礼物送过来可好?” “不要不要。”叶知秋忙摆手,“我这儿的东西迟早也要搬到王府去,你就别浪费人力物力精力来回到腾了。” 沈长浩看着她的眼神略一恍惚,又似自嘲地一笑,“叶姑娘说得是,迟早要搬到王府去的,是我蠢钝了。” 叶知秋总觉得他话里有话,心里不太自在。正暗暗埋怨添香回去拿个水怎么用了这么长时间,就见她提着裙角一路跑着过来了,“小姐,圣旨……皇上派人来传旨了……” 叶知秋一愣,脱口问道:“传什么旨?” “是……是……”添香先前跑得太急了,陡然停住气息不匀,张了几次嘴都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狠狠地跺了一下脚,才把话说顺溜了,“哎呀,小姐,还能传什么旨?当然是赐婚圣旨了。” 叶知秋不敢相信地看了沈长浩一眼,“怎么这么突然?” 沈长浩也大为意外,“是啊,我和王爷都没听到风声,不过皇上做事一向出人意表。” 说完看向添香,“来传旨的是哪一位?” “是全德公公。”添香答了他的话,又急声催促叶知秋,“小姐,你别愣着了,赶快去梳妆打扮,准备接旨吧。” “是全德公公就错不了。”沈长浩站起身来,“叶姑娘,你回去换衣服,我先到前面招呼着。” 叶知秋点了点头,带着添香回到正房,以最快的速度洗脸梳头换好衣服。因虎头和佳禾那群半大孩子都不在府中,只带了元妈、添香、小蝶和水杏儿等几位嫂子赶往前院接旨。 出了正房,就见莎娜换下那身花花绿绿的衣服,一身大家闺秀的标准打扮,领着两个小丫头从后面赶过来。看到她欢喜地喊了一声“叶姐姐”,便不顾形象地奔了过来。 在她面前转了一个圈,笑嘻嘻地问:“叶姐姐,你看我美吗?” “美。”叶知秋肯定地点了一下头,好奇地问道,“你打扮得这么美干什么去?” “去接旨啊。”莎娜深蓝色的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洗墨刚才来告诉我,说皇上要给我一道圣旨,让我打扮得美美的去接回来。” 叶知秋的心忽地沉了下去,不是赐婚圣旨吗?怎么这里面还有莎娜的事儿啊?难道皇上真的要让他们三个同日大婚? 添香和她主仆同心,也想到了这一层,担心地拉了拉她的袖子,“小姐……” 叶知秋回过神来,深吸了一口气,“先过去吧。” 如果圣旨里面提到让莎娜做侧妃,她是不会接旨的。 全德由沈长浩陪着喝了两杯茶,听人通传说叶知秋来接旨了,便放下茶盏出门来,面朝南面站好。等成府的人按照先后顺序站好了,便咳嗽一声,提着嗓子道:“皇上有旨……” “全德公公。”叶知秋打断他的话,跨上一步,“这圣旨里面写了什么,公公应该都知道吧?麻烦公公告诉我,要成亲的是几个人?” ——(未完待续) 第325章 咸鱼炖豆腐 “自然是两个人。”全德不假思索地回答。 叶知秋的心一沉再沉,不死心地问道:“敢问公公说的是哪两个?” “自然是叶姑娘和莎娜姑娘……” 不等他话音落下,叶知秋便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 “哎,叶姑娘,你不能走。”全德急忙喊道,“你得接旨啊!” “我不接。”叶知秋头也不回地道,“烦请公公回去告诉皇上,他老人家玩得起,我玩不起,恕不奉陪了。” 最后一句已然带出了明显的怒意。 不怪她生气,实在是那老头没完没了,做得太过火了。这圣旨死都不能接,否则就算日后有的转圜,也会闹心好一阵子。 眼见她越走越远,全德仍旧一头雾水的样子,沈长浩赶忙出声提醒道:“全德公公,叶姑娘只怕误会皇上要给莎娜姑娘赐婚了。” “啊?”全德先是一愣,随即哭笑不得,“嗨,这事儿闹的。叶姑娘,你快回来,皇上只给你一个人赐婚……哎呀,不对,皇上是要给你和雪亲王赐婚,跟莎娜姑娘没什么关系。” 叶知秋顿住脚步,惊讶地转过身来,“公公不是说接旨的有两个人吗?我看你手上只有一份圣旨……” “要接旨的是两个人没错,我手上也的确只有一份圣旨,可是要大婚的只有雪亲王和叶姑娘,莎娜姑娘只是捎带脚儿……”全德越解释越乱,急出一脑门子汗来,“哎哟,我也说不清楚了。 叶姑娘,你还是赶快过来接旨吧,听我宣完旨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叶知秋见全德的样子不像是诓她。又见沈长浩对她点头,心头大定,便依言折了回来。 等大家按照先后顺序重新站好。全德理襟挺胸,高举黄绢。气沉丹田地唱道:“皇上有旨,叶知秋、莎娜听诏——” 叶知秋忙领着众人跪下,“民女叶知秋接旨。” “莎娜接旨。”莎娜有样学样,跟着跪下。 全德“刷”地一下展开黄绢,清了清嗓子,一板一眼地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膝下第九子凤康,人品贵重。行孝有嘉,文武并重,年近而立,正适婚娶。 兹有清阳府仓原县秋叶村农女叶知秋,芳年二十有二,娴熟大方,温良敦厚,品貌出众,尚待字闺中,与皇九子堪当匹配。太后躬闻甚悦。懿旨慈谕,特令朕为此二人指婚。 一切事宜,交由礼部与钦天监共同操办。择吉日完婚。 着农女叶知秋于接旨次日申时正,携群岛贵女莎娜入宫谢恩,另有旨意下达。 钦此——” 拖着长长的尾音念完了,将黄绢一合,往前递来。 叶知秋伸出双手,恭恭敬敬地接了,口中唱喏,“民女叶知秋领旨谢恩,皇上万岁。太后千岁。” 等其他人跟着磕完头,直身站了起来。 “恭喜叶姑娘。”全德对她拱手一揖。在她还礼之后打趣道,“叶姑娘这会儿该当放心了吧?” 叶知秋听到圣旨最后一句。就明白他所说的“捎带脚儿”是什么意思了,心下窘迫难当,面上努力保持镇定,“让公公见笑了。” 全德笑着摆手,“无妨,无妨,也怪我没事先把话说清楚。” “不怪公公,是我太急躁了。”叶知秋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把凤帝狠狠地鄙视了一通。 入宫谢恩这点小事完全可以让全德传个口谕,非要正经八百地写在圣旨上。那可是她和凤康的婚书,他和太后身为长辈,而且赐婚旨意都是这种格式,提一提也就罢了,没头没脑地夹上一个莎娜算怎么回事? “另有旨意下达”也含糊得很,她听凤康说过要替莎娜讨封号的事,大概能猜到是什么样的旨意。若让别人看了,十有八、九会理解成“另外赐婚”的意思。 把这样一份赐婚圣旨供在祠堂里,岂不是看一回就添堵一回吗?这老头存心作弄她。 她已经可以想象,凤帝从全德口中听说刚才的事情,会是怎样的一副表情了。她很想替自己的未来哀叹一声“家门不幸”,怎么就摊上这样一位公爹? 全德此时才明白凤帝让他先看一遍圣旨的深意,心道皇上当真神机妙算,回去照实禀告定能得了厚赏。念及至此,便有些迫不及待了,“旨意传达完毕,我还要回宫复命,不便久留,就先告辞了。” 叶知秋将圣旨交给元妈捧着,从袖袋里取出早就准备好的荷包递过来,“劳烦公公特地跑一趟,辛苦您了。” “我奉命行走,且又是成人之美的大喜事,求之不得,何来辛苦二字?”全德嘴上客套着,接过沉甸甸的荷包,借着拱手揖礼的动作纳入袖中,“沾了叶姑娘的喜气,日后定能人事顺意,多谢了。” “应该我谢公公才是。”叶知秋深深一福,“恭送公公,公公慢走。” 沈长浩很有眼色地上前一步,“我送公公。” 全德冲他们二人一点头,便迈开步子向外走去。 添香和小蝶一一打赏过随行的宫人,便跑过来围住叶知秋,喜滋滋地道贺:“小姐,恭喜恭喜,赐婚圣旨下了,成亲的日子也不太远了,你很快就要变成雪亲王妃了。” “是啊,打今天起,知秋妹子可就是皇家的人喽。”水杏儿几个也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吉祥话,“正正经经的大贵人。” 叶知秋作势板起脸来,“我以前就不贵了?” “怎么不贵?”耿家大儿媳接茬说道,“以前贵,现在更贵,和王爷成了亲就是贵上加贵。” 叶知秋绷不住笑了,“耿大嫂子,我听你这话怎么那么耳熟呢?好像是说咸鱼的吧?” “可不是嘛。”小蝶恍然大悟地拍了一下手,“前年咸喜酒楼的黄师傅来跟小姐学厨艺,鼓捣出一个咸鱼锅,回去就上了酒楼的菜谱,没几天就卖火了,咸鱼跟着噌噌涨价。 后来有人编了一个童谣,是这么唱的:咸喜楼,最出鬼,咸鱼也能上宴会;去年十斤一钱五,今年翻身涨三倍;炖米贵,炖肉贵,炖了豆腐贵又贵……” 莎娜乐不可支,“叶姐姐是咸鱼?那康哥不就成豆腐了吗?” 大家嘻嘻哈哈地笑成一片,只有元妈面无表情,捧着圣旨默默地离群而去。 叶知秋一眼瞧见她,跟大家打了声招呼,便一路小跑地追上来,“元妈。” 元妈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入宫穿的衣服已经做好了,待会儿你试试,若是哪里不合适我再给你改改。” “好。”叶知秋答应了,探头瞄着她的脸色,“元妈,你怎么闷闷不乐的?皇上给我赐婚你不高兴吗?” “我当然高兴。”元妈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我只是担心你明天进宫谢恩……” 叶知秋听她欲言又止,笑嘻嘻地挽住她的胳膊,“你是担心有人找我的麻烦吧?你放心吧,不会有事的。皇上已经下旨赐婚了,她们还能拿我怎么样?总不至于打我一顿吧? 只要她们不对我用刑,旁的我都能应付,难道你不相信我有这个本事?” “你想的太简单了。”元妈停住脚步,眉头也下意识地蹙了起来,“她们是不会打你骂你,可羞辱人的法子多着呢。你没在宫里待过,不知道那里头的深浅。” 越说越不放心,紧紧地抓着她的手,“丫头,你可千万千万要当心啊。” 叶知秋从她眼神之中看到了浓浓的担忧,只觉阳光透过皮肤一直暖到了心底,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元妈,你放心吧,我一定谨言慎行,加十二分的小心。” “那就好。”元妈松开她的手,想了想,又叮嘱道,“吃过晚饭你到我房里来,我再把宫里的规矩跟你详细说说。称呼语速,站跪走坐的姿势,这些也都要温习一下。” 进京之前,给陪嫁的丫头嫂子们做礼仪培训的时候,叶知秋跟着学过。她本身的风度素养就不差,人又聪慧,稍加点拨便能举一反三,样样都做得又快又好。 事情临近,元妈心里有些没底,唯恐她哪一样生疏了,在宫里出现什么差池。 叶知秋被她的情绪感染,多少有点紧张。为让彼此都安心,便满口答应道:“好,待会儿我从头到尾做一遍给你看。” “嗯。”元妈放下这件事,又想起另外一件事,“对了,还有见面礼。” “这个不用担心,早上多寿才派人来送过信,说最快今天傍晚,最迟明天中午,就能把东西送到。要是实在来不及,只带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的份儿就好,其他人的以后再补上,也不算失礼。” 以防出现什么变故,被提前召进宫中相看,在来的时候,叶知秋就把要送给太后和皇后的礼物准备好带上了。 这件事元妈是知道的,只是想提醒她一下罢了。 两人边走边说,不知不觉就到了二门。元妈扫见前后左右无人,再次停住脚步,“你接的是圣旨,可谢恩要谢的太后,明日进宫你未必能见到皇上,想拿皇上挡话是行不通的。 丫头,我给你出个主意:进了宫,不管去哪儿都要带上莎娜!” ——(未完待续) 第326章 梳妆打扮 赐婚圣旨下达没多久,各家便差人前来道贺。 比起这些消息灵通的人士,准新郎凤康算是后知后觉了。若不是沈长浩快马加鞭派人通知,他还不知道这回事。得到消息按捺不住激动之情,急忙放下手里的事情,赶到成府来找叶知秋。 “听说父皇下旨了?”他一进门就语带欣喜地问。 叶知秋用下巴指了一下摆在桌上的黄绢,示意他自己看。 凤康展开细读,看到最后一行,脸上的喜气不由一滞,随即皱了眉头道:“父皇当真爱胡闹,我们两人的赐婚圣旨,拐带上莎娜做什么?” “可不是吗?”叶知秋心平气和地笑道,“我看见莎娜打扮得漂漂亮亮去接旨的时候,心里咯噔了一下,以为皇上不管不顾,硬要撮合咱们三个呢,差点就闹着抗旨了。 听全德公公宣旨提到莎娜,我还挺郁闷的,以为皇上是故意整我。不过听了元妈的话,我才意识到皇上这么做也许是为我好。” 凤康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元妈说什么了?” 叶知秋将元妈嘱咐她的话如实讲了,“元妈不放心我,让我进宫之后去哪儿都要带着莎娜。 莎娜不是华楚国的人,是你请回来的贵客。宫里那些人即便看我不顺眼,当着她的面也会有所顾忌,多少能收敛一些,不至于对我做得太过分。 皇上应该也是考到这一层,才把她的名字写在圣旨上。这样我带她去谢恩就名正言顺了,别人不好说什么。” “你太抬举父皇了。”凤康对她的说法很不以为然,“他没有那么好心,也没有那么深谋远虑,拿你寻开心倒是真的。” 叶知秋满不在乎地笑道:“无所谓。这些日子我也想明白了,不管皇上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能太认真。认真你就输定了。权当他是为了我好吧,这么认为我心里更舒坦。” “的确不能跟他认真。”凤康附和一句。便走过来握住她的手,眸子弥漫着喜悦的光芒,“不管怎么说,我们的婚事总算是定下来了。” “是啊,真不容易。”叶知秋感叹道。 或许在别人看来,堂堂一国之君这么轻易就接受她这个农女做儿媳,已经十分宽容十分仁慈了。可他们哪里知道,跟那个让人捉摸不透的老头打交道有多累心? 但愿成亲之前。他老人家别再出什么幺蛾子了。 凤康眸色深深地看着她,想到她很快就会成为自己的妻子,一颗心便控制不住地灼热起来,“稍后父皇还会给我一道旨意,到时我去钦天监和礼部催一催,让他们尽快定好下聘和成亲的日子。” 他等那一天等得实在太久了,如果可以,他真的希望明天就娶她过门。从此夫妻恩爱,不理那些纷扰俗事。 听出他话语之中的热切,叶知秋脸上不由一红。瞪了他一眼道:“催什么催?也不怕别人笑话你。” “随他们笑去。”凤康抱住她,在她唇上重重地亲了一下,“我都快三十的人了。急着娶媳妇生孩子有什么不对?” 叶知秋嫌弃地推开他,“你娶我就是为了给你生孩子的吗?我可没答应给你生。再说了,你不是已经有孩子了吗?” 提到这茬便想起那孩子来了,“对了,鸣儿怎么样了?我这几天老想着见见他,可惜不是忙就是病,总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他很好。”凤康的语气之中带着自己都无法察觉的忧虑。 回京之后,他抽空去凤玥府上探望了一次。与他离开的时候相比,鸣儿长大了很多。个子细细高高的,五官也长开了。面部轮廓隐隐有几分五皇兄的影子。 不过那孩子的性情着实变了不少,沉默寡言。老气横秋,看他的眼神也疏离得很,已不再是那个为了讨他欢心,整日哭哭啼啼缠磨不休的小儿了。 若放在从前,他一定会认为鸣儿那是稳重懂事,是堪当大任的表现。可见过虎头那群生机勃勃的小子,他总觉得那孩子被他养坏了,有负五皇兄的重托。 叶知秋从凤玥那里听说了鸣儿的情况,一直很记挂他。碍于待嫁女的身份,不好四处串门溜达,便抬头看着凤康道:“赶上休沐日不用读书,你把他带来吧。虎头天天跟我念叨他,我也挺想他的。 我记得他喜欢甜食,特地从家里带了两车食材。等他过来,我给他做上十样八样,让他吃个够。” 凤康点了点头,“好,我打发人跟七皇妹说一声。” “怎么,你还没把他接回王府?”叶知秋有些意外。 “嗯。”凤康似有无奈地笑了笑,“我刚回来有很多事要处理,况且还要筹备婚事,没有闲暇照看他。就让他在七皇妹府里多住些日子吧,等我们成了亲,再接他回去也不迟。” 叶知秋眉尖微微蹙起,没有言语,只在心里暗暗叹气。 如果她料想没错,那孩子之所以会性情大变,多半是因为凤康出使番国四年杳无音讯,让他以为自己被抛弃了。这算是一种心病,也是一种潜意识的反抗行为。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名为“关心”和“重视”的弥补,对他不管不问,只会加重他的病情。 可凤康的确很忙,别人又无法代替他这个父亲,也只能等忙过这一阵再说了。 凤康不想再说鸣儿的事,拉了她坐下,“明天你要去的是后宫,我不方便陪你同去。不过你无需担心,她们不敢对你怎样。若有拿了我们俩私定终身的事刁难你,你只管往我身上推。 我跟皇后有嫌隙,跟太后也不怎么亲近,你没有必要顾忌什么亲情,看她们的脸色,对她们一味恭顺退让。 后宫有我的人,我会安排他们守在慈安宫。万一你出了什么事,他们会立刻通知我,我马上就赶去救你。” 入宫谢恩期间会发生什么事,叶知秋无从预料。是以并不像面对元妈那样,说些“没事”、“我能应付”之类的宽心话,而是顺从地点头,“我知道了。” 最近朝务繁忙,下朝的时辰总是延后,不知几时才能散朝。凤康唯恐明天过不来,细细地叮嘱了她许多事。 说着话,便到了晚饭的时候。两人一起吃了饭,略坐了坐,凤康因还有别的事情要料理,便匆匆地离开了。 叶知秋到院子里走了两圈,稍稍消了食,来到元妈屋子里,把各种礼节演练了一遍。被灌了满满两耳朵的注意事项,方才得以解脱,回到自己屋子洗漱歇下。 第二天一早,沈长浩便带着两个从宫里出来的老妈妈过来了,说要帮她和莎娜梳妆打扮。 “我们下午才进宫呢,现在开始打扮早了点儿吧?”叶知秋忍不住质疑他的决定。 沈长浩抱臂轻笑,“叶姑娘,等会儿你就知道现在开始打扮已经不算早了。” “什么意思?”叶知秋狐疑地盯着他,不就是梳头化妆吗?又不是整容,用得着一上午? 不等沈长浩回话,其中一位老妈妈就开始撵人了,“沈大人,我们要开始给两位姑娘梳妆了,您待在这里不方便。” “好,我这就走。”沈长浩含笑看向叶知秋,“叶姑娘,那就辛苦你了。” 叶知秋感觉他这话有那么点幸灾乐祸的味道,还没品明白,两位老妈妈就开始调兵遣将地忙活起来了。 先把她和莎娜浑身上下剥得光溜溜的,涂上一层黏糊糊油腻腻类似于猪油的东西,裹在毡毯之中捂了小半个时辰。然后将她们扔进浴桶里涮干净了,进一步加工。 清理手脚指甲,绞掉手面、胳膊、腋下和腿上的汗毛,修鬓正眉,整套做完了,再涂上一层透明膏状物,用白布层层裹住,放在网床上用热气熏蒸。 各种奇奇怪怪的美容方法,叶知秋在原来的世界见得多了,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尚能忍受。她只是不明白,做这些的意义何在。 剪指甲、清理手面、修鬓正眉是为了让外表干净好看,她可以理解,可脚趾甲腿毛腋毛碍着皇后太后啥事儿了?难不成还要让她侍寝? 莎娜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一开始还感觉新鲜好玩,时间一长,只觉这种梳妆打扮得方式诡异可怕,嘴里跟杀猪一样嗷嗷直叫。 凭她怎么喊怎么叫,两个老妈妈都无动于衷,按部就班地做着自己的事。 熏蒸之后是两次清洗,一次是为了洗掉身上的膏状物,第二次就是比较正常的沐浴了。水里撒了花瓣,打上香胰子,用丝瓜瓤做成浴球从头到脚洗刷干净,捞出来擦干,开始穿衣服。 在两位老妈妈眼里,她惯常穿的内~衣裤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统统不能穿,得换成肚兜亵裤。 胸部太高显得妖媚,不行,要用宽布条稍微裹一下;腰肢太细显得轻佻,不行,要围上一圈薄垫;臀部太小看起来不好生养,也不行,得加点料…… 里面三层都穿好了,开始梳头化妆。头脸收拾完了,再穿外面三层,最后佩戴首饰。 装扮完毕,叶知秋已经饥肠辘辘,一瞅刻漏,未时都过了。顾不上看一眼自己现在什么样子,便从桌上抓起一块点心往嘴里送去。 “不能吃。”老妈妈一声冷沉大喝,惊得她一个激灵,点心脱手掉在了地上…… ——(未完待续) 第327章 慈安宫 莎娜忙收回紧跟着叶知秋伸出去的手,张大了眼睛茫然地问:“为什么不能吃?” 老妈妈面无表情地瞥了她一眼,“吃了东西就会出气,会内急,若在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面前隐忍不住,会很失礼。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们什么都不能吃,连水都不能喝。” “肚子饿得咕咕叫就不失礼了?”莎娜举一反三地问。 “饿过劲就不会叫了。”老妈妈接话接得很顺溜,好像早就料到她会这么问。 莎娜苦着脸,可怜兮兮地看向叶知秋,“叶姐姐,我不进宫了行不行?” “忍一忍吧。”叶知秋苦笑着劝抚她,“就半下午,谢恩完了咱们就能喝水吃东西了。” 莎娜瞟着点心盘子吞了吞口水,“好吧,为了叶姐姐,我忍。” 叶知秋听她这话有点怪,也没往深处想。见添香和小蝶将镜子拉到她面前,便抬眼看去,只见里面有一个中规中矩却处处透着庄重淑娴的美人,表情略带惊讶地与她对视着,陌生又熟悉。 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是她自己,由衷赞叹,“两位妈妈梳妆的手艺真是出神入化!” 只怕青楼里面的姑娘经她们的手捯饬捯饬,也能变成良家闺秀。 莎娜挤过来前后左右地照了照,惊呼道:“哎呀,一点儿都不像我了!” 两位老妈妈感觉这话有贬低她们手艺的意思,脸色齐齐一沉,怒意还没酝酿出来,就听她又来了一句,“跟我爹爹珍藏的那副中原仕女图上画的人一样,好厉害!” 于是老怀甚慰。双双表情舒展。 叶知秋瞧出这两位对自己的手艺很自负,腹内暗笑,面上郑重其事地给她们道了个万福。“多谢两位妈妈。” 添香得到信号,笑吟吟地走上去。一人递上一个鼓鼓的荷包,“辛苦两位妈妈了。” 两位老妈妈接了荷包,掂量出其中的分量,脸上难得露出了笑纹,“不用客气,我们也是听命办事。入宫觐见宜早不宜迟,两位姑娘准备准备,赶紧动身吧。我们就先告辞了。” 说完齐齐一福,起身向外走去。背影说不出的谦逊满足,大有功成身退的意味。 “两位妈妈慢走。”叶知秋等人福身相送,早有小丫头候在门外,引着她们出门而去。 等二人出了院子,屋里的众人均长出了口气。 “我的个娘啊,元妈就够吓人的了,这两个老妈妈更吓人。”妞妞抚着胸口唏嘘。 说完见佳禾冲她挤眼,一时没反应过来,“你眼睛怎的了?该不是叫元妈训出毛病了吧?” 佳禾气恼地瞪了她一眼。转身面向门口,和其他几个女孩儿一道,规规矩矩地福身见礼。“元妈。” 妞妞头皮一麻,扭头望去,见元妈领着打扮停当的云罗和哑妮进了门,登时慌了手脚,噌地一下躲到叶知秋身后去了。 元妈这会儿没有闲心理会她,权当没瞧见,来到叶知秋跟前上下打量一番,赞许地点了点头,“嗯。不错,不愧是宫里出来的。就是知道宫里人喜欢什么。” 语气顿了顿,又道。“多寿两个时辰前就到了,要送进宫里的礼物都归置好了。呈给太后和皇后的见面礼单独拿了出来,已经放进车里了,待会儿进了宫叫这俩丫头帮你捧着。” “我知道了,元妈。”叶知秋笑着答应,感觉一说话,裹在胸口和腰上的东西就紧勒着皮肤,气息变得轻细许多,声音也跟着婉约了几分。 元妈伸手帮她理了理额头的碎发,然后在她肩上轻轻地拍了拍,“那就去吧。” 这里离皇宫不算太远,只有半个时辰的路程。不过进了宫门还有经历数个关卡和数道程序,也要耗费不少时间,不紧着些就该迟了。 该说的昨天都已经说完了,叶知秋回了句“好”,便招呼莎娜和云罗、哑妮向外走去。 沈长浩和阿福、虎头等人早就在院外候着了,看到她和莎娜眼睛纷纷亮了起来。 “姐姐,你真好看,嘿嘿。”虎头咧嘴傻笑。 阿福欣赏又艳慕,在她身上摸了几把,“啧啧,知秋姐姐太美了,你早就该这么打扮。” 沈长浩目光有了一瞬的痴怔,随即轻笑着赞道:“叶姑娘这身装扮端庄大方,很是温雅贤良。” “谢谢。”叶知秋生怕脸上的粉掉了,不敢动作太大,只冲他微微一笑。一抬头,看到多寿一脸风尘地站在人堆里,便点头致意。 “知秋姐,快上车吧。”玉禾在旁边催促道,“你和莎娜姑娘先走,我和阿福姐、沈公子押了东西在后头跟着。” 烦劳这么多人为自己跑腿费心,叶知秋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只不过现在不是说客气话的时候,便不多言,提着裙角登上前面那辆马车,云罗紧跟着她上去了,哑妮随着莎娜坐上后面一辆马车。 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出了成府后门,穿过一道窄巷,拐上宽阔的大道。向北走了约莫两刻钟的工夫,转头向东,又走了两刻钟的样子,便缓缓地停了下来。 “叶姑娘,皇宫到了。”赶车的侍卫用低沉的嗓音提醒了一句,便高高地打起车帘。 叶知秋弯腰下了车,举目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鎏金铆钉的红木宫门,高达三丈有余的红漆宫墙绵延不绝地向两旁伸展。城门之上谯楼迭盖,青砖碧瓦,雕梁画栋,飞檐翘角,华丽而庄严。 一位白脸公公怀抱拂尘,微微躬着腰身,立在宫门附近。看到有人下车,向前走了几步,用尖细的嗓音问道:“来的可是叶姑娘和莎娜姑娘?” 叶知秋猜测这位应该是宫里派出来接应她们的人,含笑应了声“是”。 “咱家是慈安宫的人,奉了太后的旨意在这儿迎候两位姑娘。”那公公听了她的回话,果然这般自我介绍。 “有劳公公了。”叶知秋朝他福了一福。 “应当的。两位姑娘请随咱家进去吧。”公公略作客套,便先一步转身,走到门前拍了两下。 厚重的宫门吱吱呀呀地打开一条丈许宽的缝隙。待叶知秋等人随着那公公进了门,又缓缓合上。 距离宫门不远的地方停着两顶软轿。四名太监低眉顺眼地立在轿旁。见他们过来,其中两人转身打起轿帘。轿子很小,仅容一人乘坐。 叶知秋和莎娜坐轿,云罗和哑妮只能捧着礼品盒子跟在后面。 在那白脸公公的引领下,轿子晃晃悠悠,在长长的宫巷里七拐八拐的,走了好一会儿,方在内宫门前停下。下了轿子改乘步辇。抬辇的人也由太监换成了婆子。 据叶知秋所知,后宫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腿,只有皇帝、皇后和太后以及身负殊荣的嫔妃才有资格坐辇。太后动用步辇来接她,着实给了她好大的面子。准确地说,是给凤帝和凤康面子。 辇轿没有帏帘,能看到身着宫装的宫女和太监迈着小碎步,在各处悄然而快速地走动,没有人交头接耳,也没有人四下张望。 叶知秋记着元妈的叮嘱,两手交叠放在腿上。目不斜视,端端正正地坐着。莎娜第一次进宫,看什么都新鲜。一双大眼睛滴流乱,盼顾流连。 越门过巷,走了许久,眼前出现了一座巍峨的宫阁,彩绘华丽的门楣上悬着一块红边蓝底的方匾,书有“慈安宫”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 在宫门一侧下了步辇,两位衣着不俗、妆容精致的宫女迎上来,跟那位白脸公公简单交接了,便引着叶知秋四人进里走来。从门阁正中穿过。沿着高台甬道径直来到正殿。 又有四名宫女迎过来,两个接下云罗和哑妮手里的盒子。另外两个带她们到廊庑旁边鹿角房歇脚。 叶知秋跟在宫女身后进了正殿大门,绕过金漆木雕描金漆画的内屏门。再穿过一道珠帘门,进入厅内。暖意氤氲,馨香扑鼻。里面不知道在说什么,传出阵阵女子的笑声。 “叶姑娘到,莎娜姑娘到——” 有宫女扬声通报,里面的说笑声戛然而止,许多道或探究或审度的目光从左右两侧投射过来,集中在她和莎娜身上。 她谨记礼数,低头垂目地往前走,看不到人脸。眼角的余光扫见一帧又一帧颜色各异却同样精美的裙幅,粗略估算一下,光坐着的就有二三十人。 待前面引路宫女停住脚步,避到一旁,隐约瞥见上头坐着两个衣着华贵的妇人,心知这便是梁太后和穆皇后了,于是屈膝跪下,“民女叶知秋,叩见太后娘娘,皇后娘娘。” 莎娜有样学样地跟着做了。 上面迟迟没有开口,偌大的屋子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落针可闻。 叶知秋额头轻轻碰着交叠撑在地上的手背,敛气凝神,伏身不动。能感觉到两道犀利的目光从后背缓缓滑过,还有两道相对柔和的目光若有若无地打量着她。 数个呼吸之后,上面终于发话了,“都起来吧。” 老妇人的声音,平稳无波,隐含威严。 “谢太后娘娘,皇后娘娘。”叶知秋磕了头,谢恩起身。依旧不敢抬头,颔首垂目地站着。 “好孩子,不必拘谨,抬起头来,让太后娘娘和本宫仔细看看。” 温和慈祥,听起来比先前那个声音要年轻一些。 叶知秋答了声“是”,缓缓抬头…… ——(未完待续) 第328章 明枪暗箭 据闻穆皇后只比凤帝小两岁,今年已经六十了,然而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得多。 又弯又长的眉毛,眉尾微微上翘,温婉之中不乏刚毅;圆圆的杏眼,笑起来眼角堆起细小的皱纹,平添了几分谦逊与和善;脸颊清瘦,皮肤白皙,腰肢纤细,丝毫没有发福的迹象。 一身大红金丝宫装,头戴三嘴凤钗,耳朵上缀着一双镂金包珠的耳环,恰到好处地烘托出一国之母雍容高贵的气度。 只看一眼,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象她青春年少时该是怎样的风华绝代。 凤帝那样一个放荡不羁、任性妄为的人,倒是正正经经地娶了个端庄正派的媳妇。 与穆皇后的内敛大气相比,梁太后就显得锋芒毕露、咄咄逼人了。 这老太太七十多岁的年纪,一头浓密的银丝,眉毛也已经花白了。身穿一件暗紫色的万字纹宫装,脖子上挂着一串长长的檀香佛珠。似乎没有休息好,脸色灰败,眼皮红肿。 两片几乎没有血色的薄唇紧紧地抿着,嘴角下垂,透着一股子狠劲儿。目光阴沉,凌厉盯着叶知秋,其中的厌恶不言自明。 叶知秋知道梁太后和宣宝锦情同祖孙,素来亲近,所以从来没有期待梁太后对自己有什么好印象。只是刚刚进门,这老太太就如此露骨地表现出不喜,着实让她有些始料不及。 穆皇后似乎对梁太后的态度浑然不觉,细细打量着叶知秋,笑得愈发慈祥可亲,“人长得标致,又是一脸福相,难怪连咱们那个眼光高得不得了的雪亲王都动心了。” 叶知秋刚要谦虚两句。就听旁边传来一个尖刻的声音,“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这女人啊,最重要的是品性。是内在。 想当年我们入宫那会儿,哪一个不是经过层层选拔。层层考验的?可不像现在,有几分姿色,就能随随便便迈进皇家的门。 唉,也不能怪咱们皇家的门槛低,谁让兰妃妹妹福薄命短,早早地就去了呢?若她还活着,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儿子被美色迷昏了头,把鱼眼珠子当珍珠捧在手心里?” “宁妃姐姐。你说这话可真是伤人心啊。”一个柔柔细细的声音接起话茬,“我虽然不是雪亲王的亲娘,可一直待他和十一一般无二,不曾有过半分偏向。 皇子的婚事向来都是由太后娘娘、皇上和皇后娘娘做主,我一个只知道谨守本分的深宫妇人,就是想替他操持婚事也没那个能力不是? 我知道姐姐是通过正儿八经的选秀入宫的,看不上我们这些‘私选’入宫的。不过姐姐,咱们都是皇上的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何苦在小辈跟前落自己人的脸面?” “芸妃姐姐说得极是。”另一个清脆的声音插进来,听着比前两个要年轻许多,“宁妃姐姐。太后娘娘还在上头坐着呢,你就不要倚老卖老了。” 接连被两个人挤兑,宁妃动了怒气,声音又添了两份尖利,“僖嫔妹妹还是先管好自己吧,不要以为整天跟在人家身后溜须拍马,人家就会把你当心腹。” 她这话说得隐晦,不过除了莎娜,在场的人都听明白了。 僖嫔亲生儿子十九皇子尚未成年。又体弱多病,无法跟那些如狼似虎的皇兄相提并论。没有一丝一毫争夺皇位的希望。 僖嫔为了给儿子找一座靠山,一直在后宫之中左摇右摆。之前与二皇子一系走得很近。二皇子入狱之后,便又站在了十一皇子这边,极力讨好芸妃。 京中的形势叶知秋听凤康详细说过,因此不难听懂这些人话中隐藏的玄机。 在她印象之中,芸妃应该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女人。现在看来,那位绝不是个软弱好欺的主儿。也是,在后宫盘踞多年,岂能没有点手段? 正想着,就听梁太后冷喝一声,“够了,都给哀家住嘴。” 屋子里瞬间安静了,几位剑拔弩张的嫔妃收声低头,不敢再作言语,气氛变得僵滞起来。 穆皇后习惯性地站出来圆场,对叶知秋和莎娜笑道:“两位姑娘吓到了吧?宫中日子无聊,各位妹妹凑在一处就爱争长论短打嘴仗,一忽儿争得面红耳赤,一忽儿又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你们别见怪,也不要往心里去!” “知秋明白。”叶知秋微笑地回话,“一家人哪有不吵闹的?俗话说,打是亲骂是爱嘛。” “可不就是这么个理儿吗?”穆皇后自欺欺人地遮掩过去,便转而询问叶知秋和莎娜今年几岁了,家里都有什么人,都做些什么。 待两人一一回答了,笑着转向梁太后,“母后,我瞧这孩子举止大方,进退得体,丝毫不似传闻之中的农户女子那般粗鄙、不懂规矩,倒像是悉心养在深闺的女儿,您看呢?” 这几日,梁太后正在为梁国舅私征赋税的事情烦恼,听闻京府已经开始着手取证了,心里火急火燎的,找凤帝谈了两次,并没有从他口中探到“宽大处理”之类的口风。 梁国舅被软禁在府里,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出不来,想问问情况都不行。老太后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她那老弟弟要出大事。 事情还没有定论,而且是她那老弟弟有错在先,她不能怨怪凤帝不讲情面,便将满腔的忧虑化作怒气,记在了叶知秋的头上。 如果不是这村姑一心攀龙附凤,搭上九皇子,皇帝就不会出巡到清阳府去,就不会碰见农户拦驾告御状,也就不会责令京府知府详加调查了。 今天这老太太憋足了劲儿想要挑错抓短,好借着由头教训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可她没有料到的是,一个农家女居然有着不输大家闺秀的神采和气度。 一言一行都谨守规矩,从进门到现在,该看的看,不该看的连眼角都不曾多捎一下。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一个字也不多说,挑不出一丁点儿的错处。 本来就窝火。听穆皇后不住地夸赞,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乜斜了眼睛瞟着叶知秋,“识字吗?” “回太后娘娘,识得一些。”叶知秋恭敬地答道。 梁太后冷哼一声,“女孩儿家又不用参加科考,识那么多字做什么?看得懂《女戒》、《女训》就罢了。就是因为识字太多了,有些女人的心才变大了,忘了自己的本分。” 这话不好接茬,接了就等于承认自己是那个心大忘本的。满屋子的女人都低头不语,叶知秋更是识趣地闭紧了嘴巴。 莎娜听得一头雾水,目光在叶知秋、穆皇后和梁太后脸上来回打转。 “你都会做什么?”梁太后接着问道。 “回太后娘娘,民女会种地。”叶知秋老老实实地答。 她不会吟诗作对,弹琴下棋也一窍不通,唯一还算精的就是作画。不过她的画在这些人眼中恐怕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还是不要拿出来自取其辱好。 但凡可以现场演示的,都会不得。农女当然会种地,她们总不会让她在这里种给她们看吧? 梁太后听了这个答案,眼底闪过一抹怒意。坐在下首的凤玥生怕叶知秋吃亏。忙接话道:“皇祖母,您不是喜欢侍弄花草吗?知秋可是这方面的行家,待会儿叫她过去给您瞧瞧。说不定能帮您鼓捣出什么新花样来呢。” “七公主,瞧你这话说的。”宁妃不甘寂寞,又一次抢过话头,“太后娘娘侍弄花草几十年了,说是花草的老祖宗也不为过,难道还不如一个小丫头? 再说了,太后娘娘那儿的花草哪一样不珍贵,都是她老人家像孩子一样辛苦养大的宝贝。这要是不小心磕了碰了弄坏了,不是往太后娘娘心尖上扎针吗?” 叶知秋知道这位宁妃娘娘是四皇子的生母。也是闻夫人的姑家表姐。按理来说,她跟这位娘娘之间没什么利益冲突。她不明白这人为何处处针对她。 虽然她不想惹事,可也不愿被人当作软柿子捏来捏去。于是眼睛看着梁太后,微笑地道:“民女也听说太后娘娘喜爱花草,这次过来特地带了些稀奇的花种。 有几样是我们那里的花农培育出来的,都是寻常的品种,经过嫁接改良,有的能开出特殊颜色的花,有的一株上面能开出几个颜色的花。 还有几样是民女的一位番商朋友从番国倒腾过来的,咱们华楚国没有,名字很好听。 其中一种名字是康乃馨,花色多样,鲜艳美丽,气味芬芳,寓意健康和美好的祝愿。番邦有一个节日叫作母亲节,每到这一天,子女都会采摘一束康乃馨,献给自己的母亲表示感谢。 还有一种名字是薰衣草,是一种天然的香料,味道清香肃爽。晾干之后可以拿来填装香包、枕头,制成香精、香皂,还可以入茶,有美容抑菌的效用。” 这个时代应该还没有母亲节,叶知秋这么说不过是为了添个彩头,让老太后心里喜欢罢了,反正这些人也不会特地跑到番邦去查证。 说话的工夫,两名宫女捧着锦盒来到近前。她接过其中一个,交给梁太后的贴身宫女。宫女仔细检查了锦盒,见没有问题,方才打开来,捧着呈到梁太后面前。 梁太后听说是华楚国没有的稀奇话中,早已心痒难耐,顾不上找叶知秋的麻烦,打眼往盒子里看去,只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摆着十几个形状奇特、晶莹透明的小瓶子…… ——(未完待续) 第329章 送礼风波 瓶子里有的装了花种,有装了花枝或是裹着泥土的花根。盒子里还放着一本精心装订的小册子,里面详细记录了播种和扦插的方法,病虫害的防治,以及日常打理应该注意的事项。 梁太后翻看几页,便看得入了迷。 叶知秋趁机将带给穆皇后的礼物呈上,是一套精心打造的玻璃茶具,茶壶和茶碗都做成了双层的,既保温又不烫手。穆皇后看过十分喜欢,夸赞几句,顺水推舟给她和莎娜赐了座。 叶知秋和莎娜并排坐在穆皇后脚边一个很突兀显眼的地方,方便两旁的人进一步端详打量。托这个特殊位置的福,她终于看清了在座各人的模样。 坐在右边的是一群年纪从二十到五十不等的女人,从衣着打扮上能清楚地分辨出等阶高低。坐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年过五旬的妇人,体型不能说肥胖,可着实当得起“丰腴”二字。 圆脸浓眉,眼睛略呈三角形,盼顾间总是有意无意地带出几分评判和挑剔。根据刚才发声的位置推断,这位想必是宁妃。 紧挨着她坐的是一个体型比她小了足足一号的美妇人,看起来只有三十几岁的样子。如果说皇后和宁妃是风韵犹存,那么这位可以说是青春未逝:巴掌大的瓜子脸,秋波荡漾的眸子,水嫩润泽的肌肤,朱红一点的樱唇…… 浑身上下无处不散发着成熟妩媚的风情,仿佛年华停留在了花开最盛的那一刻。 不知是容貌还是眉眼之间的神韵,与十一有那么一点相似。不用说,这位就是十一的亲娘芸妃了。 其后那些女人年龄容貌各不相同,或婉约,或清丽。或美艳,总之各有千秋。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句,凤帝当真是艳福不浅! 坐在左边的年龄段明显较低。大多集中在二十到四十岁之间,比右边那一群更加鲜活有朝气。百花争艳一般,令人目不暇接。其中有两个是叶知秋的熟人,一个自然是七公主凤玥,另一个则是与她有过一面之缘且“神交已久”的定王妃,宣宝锦。 看见七公主对她微笑,便略一点头,算是回礼。 叶知秋和众人目光交错、相互打量的工夫,穆皇后将那套玻璃茶具挨个拿起来细看。越看越爱不释手。她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喝茶,对各式各样的茶具也格外钟爱。 因这份礼物送得十分贴心,便又夸赞了叶知秋几句。 除了穆皇后,宁妃在后宫之中算是资历最老的嫔妃,儿子又有出息,是以一直将自己视为后宫第三人。惯爱打压其他嫔妃,就是对太后和皇后也只是表面恭敬,背地里多有微词。 虽然打心底里瞧不上叶知秋,可见她给太后和皇后都送了见面礼。没有自己的份儿,心里很不平衡,瞅着空子便阴阳怪气地开了腔。“我先前还纳闷,雪亲王那么精的一个人,出使番国四年多,怎么就带回来两箱子国书和一堆不值钱的破烂儿呢? 看了送到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手上的东西,我才明白了,敢情好东西都拿去孝敬旁人了。” 梁太后听她冷嘲热讽,连“孝敬”俩字都用上了,忍不住掀起眼皮看过来,却没有出言呵斥的意思。其他人也都将目光集中在叶知秋的脸上。单看她怎么应对。 叶知秋也不看宁妃,微微仰头。看向上头坐着的两人,面色谦恭地笑道:“来京城之前。为准备这见面礼,民女着实费了一番脑筋。 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都是千尊万贵、品性高华的人,定然看不上那些金银俗物。知秋不过是一介农女,整日跟米粮蔬果打交道,实在拿不出清雅脱俗的好东西。 思量许久,便请村里大的匠人赶制了几件瓶罐器皿,不值什么钱,只是样子新奇罢了。锦上添花是做不到的,能博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一笑,聊表孝心,知秋就心满意足了。” 凤康的确“孝敬”了她十船东西,虽然她并不知道里头有没有宁妃所谓的“好东西”,不过她相信,凤康既然敢给她,就一定做了周全的安排,绝不会让人抓住把柄。 她不会白痴到拿凤康从番国带回来的东西送礼,但凡有点脑子的都能想明白这一点。所以没有必要解释,有些事越描越黑,说多了反倒显得心虚了。 “那样漂亮的东西居然出自乡村工匠之手?”芸妃一脸惊讶地唏嘘道,“都说巧手在民间,果然没错。我看那些瓶罐和器具俱是通透清亮,不知道是什么材质?” 凤玥听出芸妃是故意说这话,好给叶知秋搭台唱戏的,心领神会地接起话茬,“芸母妃想必吃过罐头,喝过果酒,那用来装罐头和果酒的瓶子,便是同样的材质。” 玻璃瓶装的罐头和果酒早就出现了,那时候凤康还没从番国回来呢。继叶知秋那句“不值什么钱”之后,无异于又给了宁妃一记耳光。 “是吗?”芸妃似乎不太相信,“同样材质的东西,为何差别如此之大?” “同样材质的东西,花费的工夫和心血不同,品质当然也不尽相同。就像玉一样,随便打磨几下拿出来就是粗玉,精雕细琢之后便是美玉。 芸母妃瞧瞧皇后娘娘手上那只玻璃盏,小巧玲珑的一件物什,却要经历选料、清洗、煅烧、搅浆、吹塑、打磨等七七四十九道工序。 而且是专门为皇后娘娘打造的,天下间只有这么一套。” 芸妃和凤玥的这一轮对话,纯粹是为了找补和挡刀的,以防别人说叶知秋拿了装罐头和果酒的便宜东西来敷衍太后和皇后。言外之意,这礼物材质的确差了些,可胜在用心,花了大工夫,加之物以稀为贵,价值绝不亚于美玉。 穆皇后听说天下间只有这么一套,心里果然十分熨帖,看着手里的茶具眉花眼笑。梁太后得了稀罕的花种不说,附带拿到的装花种的瓶罐也是精细物件,拿人手软,神色也比先前缓和了许多。 其他人或艳慕或赞叹,只有宁妃被接二连三打了脸,心里气恼不已,皮笑肉不笑地道:“我听说芸妃妹妹早几天就得了一件稀罕物,怎的藏着掖着,也不拿出来给我们大家伙儿瞧瞧?” 她冷不丁提起这茬,无非有两层意思:一是暗讽芸妃不等皇帝下旨就急着讨好一个农女;二是指责叶知秋不懂礼数,越过太后和皇后先给芸妃送了礼,没把太后和皇后放在眼里。 梁太后一听这话立刻沉了脸,“真有此事?” ——(未完待续) 第330章 煽风点火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后宫的墙更是四面漏风。芸妃几次三番派人出宫探望叶知秋,已是众人皆知的事。她从叶知秋那里得了一面照人纤毫毕现的镜子,这也不是什么秘密。 一来凤康跟凤玥一样,都是亲娘去世之后,由芸妃抚养成人,都要称呼她一声“芸母妃”。作为养母,对养子喜欢的姑娘纡尊降贵地表示一下关怀无可厚非。 二来叶知秋得了长辈的关怀,投桃报李,多孝敬芸妃一些理所当然。况且只是一样把玩的东西,并不违背后宫那些不成文的规矩。 正因为这样,嫔妃们虽然一边有点儿瞧不起芸妃,一边怀揣着小小的羡慕嫉妒恨,可也没人费心计较。当然了,一心想要打压芸妃,替儿子壮威的宁妃是个例外。 大家都知道的事,梁太后不可能不知道,只是没人在她跟前提起,便装作不知道罢了。 她看得出来,宁妃今天是打定了主意要找叶知秋的麻烦,进而给芸妃难堪。她既不喜欢跟凤玥同气连枝、不待见宣宝锦的芸妃,又因梁国舅的事情迁怒叶知秋,自是乐得顺水推舟,过问一下这件事,再寻机会做做文章什么的。 芸妃是个精明人,怎会猜不透那婆媳二人的用心?不慌不忙地笑道:“的确有件稀罕玩意儿,是面镜子,照人清清楚楚的,就跟对面瞧见了自己个儿一样。 原想拿给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瞧瞧,不过我听玥儿说,康儿这位准媳妇是个有心的,给咱们这些长辈每人都备了见面礼。因为我派人探望了她一回,才把我那份先送过来了。 我怕宣扬出去坏了太后娘娘、皇后娘娘和各位姐姐妹妹收礼时的好兴致,这才忍着没拿出来显摆。” “哎呀。每个人都有吗?”僖嫔机灵地附和道,“哪是不是也有我的份?” 叶知秋惊出了一脊梁的薄汗,心里庆幸好在多寿及时赶到了。要不然今天这事儿还真不太好收场。因僖嫔眼睛看着她,便接茬笑道:“是。民女斗胆跟全德公公打听了各位娘娘的喜好,给每位娘娘都打造了一样玻璃物件。 另外还有一些我们那儿出产的土物,也想请各位娘娘赏脸尝尝。东西已经交给司仪鉴了,稍后就能送到各位娘娘宫中。” 说完又看向坐在左边的那群人,“各位姐姐妹妹嫂嫂们的礼物,这会儿应该也送到诸位的府上了,你们可不要说我偏心,把你们给忘了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是送礼的笑脸人。不管她的话好笑不好笑,众人都跟着笑开了。 只有宁妃自觉像个跳梁小丑,为了那么点子东西争了半天,非但没讨到半点便宜,反而搞得自己跟眼皮子多浅,朝第一次见面的晚辈伸手要礼物似的。心中怒火腾腾,一张肉乎乎的脸不甘地扭曲着。 因梁太后和穆皇后都没有开口的意思,几位有头脸的嫔妃、公主便礼貌而客气地跟叶知秋和莎娜搭话。有问有答,说说笑笑,气氛显得十分融洽。 融洽和温暖都是暂时的。注定有人要跳出来搞破坏。这不,叶知秋回答完三公主的提问,话音刚落。一个莺啼般婉转动听的声音便适时地插了进来,“听说叶姑娘刚到京城便大病一场,现在可好些了?” 这么有特点的声音,听过一次就不会忘记。不用看那说话的人,叶知秋也知道是谁。宣宝锦,以为她今天会一直沉默是金呢,忍了半场终于还是按捺不住,想要进来掺和一脚了。 心中冷笑的工夫,众人已经七嘴八舌地慰问起来: “可不是嘛。瞧瞧我们,光顾着高兴都忘问了。还是定王妃最知道疼人。” “一看叶姑娘就是个身子骨结实的,怎的就病了呢?” “得的是什么病啊?要不要宣太医来瞧瞧?” …… 叶知秋懒得琢磨这些话是真情假意。还是褒贬不一,微笑地答道:“知秋初来京城,水土不服,感染了风寒。只是小恙而已,已经全好了。劳各位娘娘挂心,实在惭愧。” 大家纷纷面露释然,这个说“那就好”,那个说“谢天谢地”,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宣宝锦轻轻地吐出一口气,“幸好只是小恙,得悉雪亲王在叶姑娘床前守了整整一夜,连早朝都险些误了,我只当是重病,忧心不已。 可碍于身份不好前去探望,只能在府上焚香祈福,祈求菩萨保佑叶姑娘早日痊愈。现在看来,是我想错了。雪亲王与叶姑娘当真感情深厚,让人羡慕。 叶姑娘是要做新娘子的人,千万要保重身体,健健康康的才好。” 这状若无意的话一出口,梁太后的脸色立时阴沉下来,穆皇后垂下眼睛,似有无奈地笑了一下。其他人则表情各异,有同情的,有愤怒的,有心中大快的,幸灾乐祸的则占了大多数。 宣宝锦感觉气氛变了,一双水雾氤氲的眼睛之中满是茫然和无辜,“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凤玥气得哼了一声,什么说错,摆明了是告状。 梁太后正愁抓不到叶知秋的短处,听了这话哪有不借题发挥的道理?目光凌厉地投射在叶知秋的脸上,说出来的话也分毫不客气,“你与雪亲王无媒无聘,私定终身,已是大大不妥。 哀家念你生在农家,父母双亡,上要赡养年迈的祖父,下要抚育年幼的兄弟,在教养上缺失一些也是无可奈何,是以不愿过多追究。 可如今皇上已经允了你们的亲事,你就要成为皇家的媳妇了,理当认清自己的身份,用心学习《女诫》、《女训》,学着怎样相夫教子、谨守本分。 雪亲王乃是皇子,当以国事为重,你不劝他勤勉就罢了。怎能缠着他在你床前守候整整一夜,还险些耽误了早朝? 简直不像话!” 叶知秋早就料到宣宝锦开口不会有好事,此时不好争辩。争辩只会让太后更加生气。于是起身跪下,伏地磕头。“民女知错,请太后娘娘息怒。” 莎娜忙跟着站了起来,在她旁边跪下。 梁太后唯恐落下个慢待贵客的名声,缓和了语气道:“莎娜姑娘,你起来坐吧,此事与你无关。” 莎娜“哦”了一声,坐回绣墩上。看了看伏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叶知秋,又看了看梁太后。好奇地问:“刚才叶姐姐送礼的时候,太后娘娘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突然就发火了?” 梁太后从她的话里听出了“拿完东西就翻脸不认人”这层意思,老脸一僵,抿紧了干瘪的嘴唇不言语。 穆皇后照例出来救场,“莎娜姑娘,太后娘娘不是发火,而是在调~教我们皇家的准媳妇。” “调~教?”莎娜似乎不太明白这个词的意思,想了想,恍然大悟,“啊。就是调~戏吧?可是太后娘娘为什么要调戏叶姐姐?” 下面有几个人忍不住“嗤嗤”地笑了出来,见梁太后黑了脸儿,赶忙用帕子按住嘴巴。 这么多年了。穆皇后还是第一次看见梁太后吃瘪,心里已经笑开了花,面上依然端庄慈祥,不厌其烦地给莎娜解释,“调~教就是管教、教养,因为叶姑娘做错了事,太后娘娘在教她怎样改正呢。” “叶姐姐做错什么事了?”莎娜往前探了探身子,一副虚心请教的样子。 穆皇后不愿得罪人,便把梁太后教训叶知秋的话用通俗一些的语言讲了一遍。 莎娜越听越糊涂了。“这么说,太后娘娘是因为叶姐姐生病。康哥守了她一个晚上的事生气了? 可是太后娘娘怎么知道是叶姐姐缠着康哥,不是康哥自己非要留下的?你们中原的女人不是都要听男人的话吗?康哥非要留下。叶姐姐是听他的话,还是不听他的话呢?” “这女人要听男人的话没错,可也要分是什么事。” “那什么事该听,什么事不该听?” “这个……”穆皇后迟疑了一下,“莎娜姑娘,你刚到我们华楚国,不了解这边的规矩。有些事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以后得空了本宫再慢慢给你解释吧。” 莎娜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看向梁太后,“可据我所知,叶姐姐刚得病那天,一直昏睡不醒来着。康哥也没在那儿守一晚上,他是第二天早上才过去看望叶姐姐的。 太后娘娘,您怎么不问问那位王妃姐姐,她没去过叶姐姐那里,是怎么知道康哥在叶姐姐床前守了整整一个晚上的?” 宣宝锦感觉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对准了自己,表情有些惊慌失措,睫毛不住的颤动着,“我……我是听王爷……不,定是我搞错了。 王爷只说早上看到雪亲王匆匆忙忙从叶姑娘宅子那边过来,我便以为……” 说着如扶风之柳一般婷婷袅袅地站了起来,对叶知秋深深一福,“叶姑娘,真的很抱歉,是宝锦误会了。” 叶知秋伏地不动,心中冷笑不已,如果不是莎娜追问,只怕她一点都不会觉得自己误会了吧? 莎娜眨巴了两下眼睛,“王妃姐姐,你平日里是不是总犯迷糊啊?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你就搞错两回了。” 若不是碍于这么多人在场,凤玥早就给莎娜鼓掌了。宣宝锦那个女人惯会装可怜扮无辜,拐弯抹角地诋毁别人,今天总算碰上克星了。 芸妃对这个儿媳妇一百个不满意,无奈十一寻死觅活非要娶,她拗不过自己唯一的儿子,只能勉强接受了。她受凤康所托,为了不让叶知秋受人欺负,才时不时地强出头,予以维护,被宣宝锦拆了台,已经很不愉快了。 这会儿见儿媳被一个外族女子搞得灰头土脸,连带自己也面上无光,更是恼羞成怒。 宁妃将她红一阵白一阵的脸色看在眼里,心中暗爽,“亏你还有心思巴结别人的儿媳,自己嫡亲的儿媳跟你都不是一头的,处处拖你的后腿打你的脸,真是自作自受!” 众目睽睽之下,宣宝锦如同被羊群抛弃了的小羊羔,孤零无助地站在那里。轻轻咬着下唇,一张脸白得几近透明,眼圈微红,眸子里泪光点点。 “太后娘娘……”随着一声娇娇弱弱的轻呼,软软地跪在了地上,“宝锦不明就里,便轻言妄论,因而牵连了叶姑娘,着实不该,您要责罚就责罚宝锦吧。” 叶知秋冷冷地弯起唇角,瞧瞧人家说话多艺术?明明是栽赃陷害,这么一认错,怎么听都像确有其事,只是她不小心说漏嘴了一样。 在这个世上,梁太后最疼爱的是自己的老兄弟,其次就是宣宝锦。向来看不得她受委屈,一瞧见她掉眼泪,整颗心都化了,忙叫自己身边的宫女去扶。 “赶快起来,你不过是说了几句实话而已,有什么错?倒是你……” 一扭脸,满是疼惜的语气立变得冷厉起来,“哀家不管那天的事是谁的主意,你们还没有成亲,便整日厮混在一起,实在有伤风化。身为女儿家应当自尊自爱自重,不该如此轻浮放纵。 皇上已经下旨,着钦天监挑选良辰吉日,想必你们的婚期也不远了,难道连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你们都等不得吗? 未免孤男寡女做出什么逾矩的事情,丢了皇家的脸面,在成亲之前你们就不要见面了。哀家会召了雪亲王过来,好好训诫于他。” 叶知秋咬了咬牙,恭声说道:“太后娘娘教训得是,民女谨遵慈谕。” 似乎光用嘴教训不过瘾,梁太后略一思忖,“这样吧,从今日起,你就住在哀家这慈安宫里。左右哀家闲来无事,正好亲自教教你作为皇家媳妇该遵守的规矩。” 叶知秋心道一声“果然”,她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后宫这些有权势的女人,各个都喜欢把看不顺眼的人搁在自己身边教导?她们就不怕被气出心脏病什么的? 腹诽归腹诽,这件事绝对不能答应。好在她料到她们会来这一手,早有准备。 “得蒙太后娘娘青眼,民女不胜惶恐,不胜感激。不过民女实在不敢劳动太后娘娘躬亲教导,望太后娘娘恕罪。” ——(未完待续) 第331章 尚未落幕 梁太后以为只要自己开口,叶知秋只有感恩戴德、无条件遵从的份儿,没想到她胆敢拒绝。一张脸顿时多云转阴,目光冷沉地看着她,“怎么,哀家亲自教导还委屈了你不成?” “太后娘娘误会民女的意思了。”叶知秋语调愈发恭敬,“民女虽然愚钝,可也明白,太后娘娘亲自教导,是给了民女天大的脸面,理应谨遵懿旨,虔心受教才对。 只是入京之前,民女曾遇见一位化缘的僧人。民女出于敬佛之心,赠了他些银两,谁知那僧人盯着民女看了半晌,又是摇头又是叹气。 民女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再三追问,那僧人却不肯直言相告,只在临走之际在地上写了几句话:陡贵千里草,风雨叶枯黄,水火易消福,金木难呈祥。” 梁太后面容微动,“这几句话作何解释?” “民女起初也不明白,只当那僧人故弄玄虚。可刚到京城就病了一场,想起僧人留下的话,便有些怀疑是印证了‘风雨叶枯黄’那一句。” 说完这话,半晌没有听到梁太后开腔。感觉时机到了,便直起上身,郑重地磕了一个头,“民女才疏学浅,不知道那僧人字字句句指的都是什么。不过太后娘娘素来喜爱草木,姓字之中又含有‘木’字…… 民女实在不敢冒险! 民女不过是一介村姑,怎样都无所谓。可太后娘娘是千金贵体,若有个三长两短,民女就是万死也难辞其咎,还请太后娘娘体谅民女一片赤诚之心。” 宁妃撇了撇嘴,“谁知那话是不是你为搪塞太后娘娘,随口编出来的?” 叶知秋静静地伏在地上,丝毫没有辩解的意思。 怀疑她随口乱编的肯定不止宁妃一个,只怕梁太后也是如此。可怀疑又能怎么样?千里迢迢的,她们是不会浪费精力去求证的。 后宫的女人哪一个手上没有沾过血?坏事做多了,对因果报应一说畏惧得很,就十分迷信僧道之言。在无法求证的情况下,她们都是奉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 如她所料,梁太后内心挣扎了半晌,终归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沉了脸色道:“哀家本也不愿多管闲事,不过是为了维护皇家的体统和脸面罢了。 既然你担心那僧人预言成真,哀家也不好强求于你。免得你在哀家身边战战兢兢,惶惶不安,不知情的还当哀家如何苛待你了。 行了,你也别跪着了,起来吧。” “谢太后娘娘。”叶知秋恭声谢恩,起身慢慢后退两步,在绣墩上端正地坐了下来。 梁太后原打算把她扣在身边,借教导的名义好好整治她。却因顾忌僧人的预言,不得不让步,越想越不甘心。瞟见轻手轻脚帮自己替换热茶的宫女,便又有了计较。 “虽然哀家不能亲自教导你,但是规矩该学还是要学的。” 说着将那宫女叫到跟前,“络儿是哀家身边最得用的宫女之一,从十岁就跟在哀家身边,如今也有七八年了。心灵手巧,又乖顺懂事,最是规矩不过的孩子。 以后就让她跟着你吧,有她在你身边帮衬着,哀家也放心。” 络儿在宫中耳濡目染,岂会不知梁太后让她跟着叶知秋办事的真正用意? 她这样的身份,若能一直得到太后的重用,将来还有可能指给一些官宦人家的庶子,或是稍有功名战绩的文人武将;若是主子不给指婚,只能等到二十五岁出宫,自己寻摸人家。 若是倒霉失了宠,被贬成粗使宫女,莫说配人家,就是出宫都不能了。要么累死饿死病死被人打死,要么默默无闻地做一辈子粗活儿。 雪亲王她是见过的,虽然冷厉得有些不近人情,可身形伟岸,容貌英俊,又是皇上最宠爱的儿子。如果能嫁他做妾,一辈子吃穿不愁,当真是出头了。 如是盘算着,便抑制不住芳心乱跳,脸颊飞上两朵红云。转身面向叶知秋,深深一福,“络儿见过叶姑娘。” 叶知秋含笑打量着络儿,只见这小宫女跟阿福差不多的年纪,一身水绿宫装,衬得肤色赛雪。唇红齿白,眉眼弯弯,一张芙蓉面透着掩饰不住的喜色。 太后的得力助手,打不得骂不得,也指使不得,连说句重话都不行,否则就是不给太后脸面;又生得花容月貌,更得了太后的支持和默许,时时刻刻算计着,准备爬上她老公的床。 除非她脑袋被一百头驴踢了,才会傻到把这样一颗烫手的山芋放在身边。不是“亲自教导”,就是送小三,这位梁太后真是没有创新精神。 想着便笑出声来。 梁太后见她非但不起身谢恩,反而坐在那里笑开了,不悦地拧起两条花白的眉毛,“你觉得哀家的话很好笑吗?” 叶知秋忙敛住笑声,“民女并不是在笑太后娘娘,而是想起了雪亲王昨日嘱咐民女的话,一时忍不住失礼了,还请太后娘娘恕罪。” “雪亲王说了什么话如此好笑?”穆皇后凑趣地接起话茬,“不如说出来,也让我们跟着乐一乐。” “是。”叶知秋恭声应了,略一停顿,便笑着说道,“雪亲王说,他母妃去得早,寄养在芸妃娘娘名下,其他的娘娘对他也多有照拂。尤其是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总是无微不至,关怀有加。 王爷还说,民女今日入宫,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爱屋及乌,心疼民女,定会挑几个人来帮衬民女。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身边的人都是用了好些年的,对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的饮食、作息习惯了如指掌,离了她们必然不方便。 王爷一再嘱咐民女,不可贪图自己便利,给两位长辈添麻烦。 民女刚才想起王爷的话,觉得王爷与两位长辈真是心有灵犀。想起自己以后也有像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这样尊贵慈祥的女性长辈疼爱了,说不出的感动和欢喜,就忍不住笑了。” 听了这番话,梁太后只觉有什么东西横在胸口,上不来下不去,很是噎得慌。络儿脸上的喜色荡然无存,尴尬得恨不得马上找个地缝钻进去。 穆皇后面上挂着温和的笑容,心里却不似表面那般平静。 她一直想找机会将柳轻波安插到雪亲王府,见梁太后要将络儿送给叶知秋,便觉机会来了。如果叶知秋接受了络儿,就没有理由不接受柳轻波。只需稍稍推波助澜,这事儿就成了。 现在看来,她还是低估了这农家女。能几次三番挡下太后那老顽固惯用的招数,且把话说得这般滴水不漏,实在不简单。 看样子柳轻波进雪亲王府的事,还要从长计议。 芸妃和凤玥起初还有些担心叶知秋招架不住,此时看她见招拆招,应对得游刃有余,完全不需要外援。安心之余,对她又多了几分赞赏。 梁太后一记凌空抽射,被叶知秋门前截杀,继而又被扣上一顶疼爱晚辈的高帽,不由进退两难:收回成命吧,心有不甘,脸面上也过不去;坚持送人吧,等于无视皇孙的孝心,显得太过刻意,别有用心。 这老太太毕竟是皇家资格最老的长辈,叶知秋不想把人得罪狠了,及时地送上台阶,“这位络儿姑娘不愧是太后娘娘亲手调~教出来的,一看就是个伶俐的人。民女瞧着她亲切得很,也想多跟她学习学习。 只是王爷有言在先,民女擅自不敢做主。太后娘娘,您还是召了王爷来,问问他的意思吧。” “也好。”梁太后冷冷地甩过来两个字,再无旁话。 络儿微微松了一口气,红着脸低着头,悄悄地退到后面去。 算算时间,在这慈安宫已经待了将近一个时辰,谢恩戏码的也该落幕了。叶知秋以为再小打小闹几场,今天这一关就能顺利通过了。没想到临了了,又有人给她加了一场重头戏。 说起来这事儿还要怪穆皇后,不知道她是想调和宁妃和叶知秋的关系,还是想挑起事端,说着话,便似有意又似无意地提到了闻夫人,“叶姑娘,本宫听说你认了闻夫人做干娘,可有这回事?” “回皇后娘娘,是的。”叶知秋微笑地答。 “如果本宫没记错,闻夫人是季家的姑娘,论亲排辈,还是宁妃妹妹的舅家表妹呢。”穆皇后目光转向宁妃,“如此说来,宁妃妹妹和叶姑娘岂不是又亲近了一层?” 宁妃对那个“自甘堕落”嫁给闻老爷的舅家表妹没什么感情,更何况区区表妹的区区干亲了?鼻子里不屑地哼了一声,“这样的亲戚,我可不敢高攀。” 叶知秋还是对她采取“无视”战略,权当没听见。 穆皇后并没有放弃这个话题的意思,又将目光转向叶知秋,“闻夫人没有离开京城的时候,与本宫时常来往。多年不见,也不知道她如今怎么样了。 对了,听说她的儿子也随你一道来了,是吗?” “是,兄长是奉干娘之命,来给民女送嫁的。”叶知秋未免别人想多了,便提了“送嫁”一事。 饶是如此,还是有人想多了,“什么兄长干娘,叫得冠冕堂皇。我可听说,我那表妹原本是想聘了你做儿媳的。闻家那样的人家肯聘娶,对一个农家女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你倒是能忍,生生等了四年,把雪亲王给等回来了。也是,皇家这根高枝,可比闻家那根高得多。” 宁妃话音刚落,梁太后冷沉的声音便紧接着响了起来,“你说闻家想聘她做儿媳,这是怎么回事?” ——r1152 最快更新,阅读请。 第332章 连补三刀! 叶知秋见梁太后对此事十分感兴趣的样子,暗暗叹了一口气。 后宫这些女人实在有够无聊的,芝麻绿豆大点儿的事都要抓住翻个低朝天,生怕放过一丝丝踩踏别人的机会。摊上这样一帮子亲戚,凤康和凤玥兄妹实在可怜,能人格健全地长这么大真是难为他们了。 宁妃知道梁太后不喜欢叶知秋,巴不得火上浇油,于是把从季家舅太太那里听来的有关闻夫人提亲不成反认了干女儿的闲话,以尖酸刻薄的言辞讲了一遍。 芸妃听不过耳,接起话茬道:“这孩子的样貌品性都不差,在清阳府想来也是数得着的。俗话说一家有女百家求,有几个上门提亲不足为怪,宁妃姐姐未免小题大做了吧?” “我小题大做?”宁妃冷笑着对上她的视线,“我看是芸妃妹妹是为了扮演慈母,宽容得太过了吧?” 反唇相讥过,便把脸转向梁太后,“太后娘娘,您不知道,我那表妹的宝贝儿子至今还没有成亲呢。清阳府那么大的地方,他去哪儿不好,偏偏跑到您那将要过门的孙媳妇住的村子里开了一间医馆。 到了京城,不去亲娘舅的府上住着,非要跟干妹妹住在同一屋檐下。干亲毕竟是干亲,又不是三两岁不懂事,府上也没个长辈看着,一个血气方刚,一个青春少艾,这要是出了什么事,丢脸的可是我们皇家……” “宁妃姐姐。”芸妃听她越说越离谱,忍不住再次出声打断她,“对女子来说,名声是何等重要?无凭无据的,你岂能胡乱猜测,毁人清誉? 人是雪亲王中意的。皇上也亲自相看过。宁妃姐姐就算瞧这孩子不顺眼,藏在心里也就是了,何必把话说得那么难听? 不看僧面还要看佛面呢。姐姐一而再再而三地贬低这孩子,可曾想过给皇上和雪亲王留几分颜面?” 她说这话。不仅是为了阻止宁妃乱说,也是在变相地提醒梁太后,不管叶知秋身份再怎么低微,身后还有皇上和雪亲王撑腰呢。 赐婚圣旨都下了,这门亲事已经板上钉钉了。若是做得太过火,闹出什么不体面的事来,得罪雪亲王事小,折了皇上的面子就是事大了。 梁太后听了眼神闪了闪。面露沉吟之色。 宁妃却没能体会到她的良苦用心,语调愈发尖刻了,“芸妃妹妹,你不用拿皇上和雪亲王来压我。我这么做,正是为了皇上和雪亲王的颜面。 如今只是下了赐婚圣旨,丢脸也只是一会儿的事;若是等成了亲才发现问题,那脸可是要丢一辈子的。” 叶知秋听这女人言辞凿凿,就差跳起来指着她的鼻子骂她不守妇道了,感觉不能再沉默了。若给这满屋子的女人留下好欺负的印象,只怕日后什么样难听的话都编排得出来。 正要开口。就被人抢先了一步,“宁妃娘娘,叶姑娘与雪亲王感情深厚。不会做对不起雪亲王的事。” 宁妃眼带嘲讽地瞟了宣宝锦一眼,“人心隔肚皮,定王妃怎知道人家两个的感情是不是深厚呢?” 宣宝锦微微一怔,随即脸上微微涨红,有些慌乱地解释道:“我只是……只是想起叶姑娘曾经不顾风寒,骑马赶了两天的路,到旬阳府探望赈灾的雪亲王,所以……” “还有这回事?”宁妃从这娇弱带怯的话中品出了别的味道,“我记得旬阳府发生雪灾的时候。雪亲王一直带着军队住在荒郊野外,一个姑娘家闯进全是男人的地方。雪亲王怎会放心?自是要放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孤男寡女,共处一帐。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如果我没记错,没过多久雪亲王就奉命出使番国了吧?这一去杳无音讯,生死难料。对一个女人来说,四年的时间可不算短……” 虽然她没有把话挑明了,可在座的大多都已为人妇,岂能听不懂她意思的?不约而同地将火辣辣的目光投向叶知秋,似乎能穿透层层包裹的衣物,看出她是否早就跟凤康有了首尾,又在凤康离开期间耐不住寂寞,与别人通~奸一样。 就连芸妃和凤玥的眼神都有些异样了! 宣宝锦似乎急了,眼圈泛红地站了起来,语无伦次地道:“宁妃娘娘,您误会我的意思了,雪亲王是正人君子…… 叶姑娘虽然出身农家,每日要在田间劳作,不似我们这些深闺女子一般,对男女大防那般在意……我是说,叶姑娘只是大方爽朗了一些,并非那样随便的女子……” 不解释还好,越解释众人盯着叶知秋的眼神反而越复杂了。 叶知秋唇边溢出一抹冷笑,连补三刀吗?不愧是华锦郡主,这逼真的演技,这点到为止却让人浮想联翩的台词,这耐人寻味的语调,简直是影后之中的影后。 作为二十几年的忠实影迷,梁太后对这剧情深信不疑,脸色阴沉得几乎能滴出水来,“宁妃说得没错,现在丢脸只丢一会儿。若糊里糊涂地成了亲,那我们皇家的人会一辈子抬不起头。 小芳……” “奴婢在。”随着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屏风后面转出一个人来。 名字叫作小芳,可既没有美丽的大眼睛,也没有粗又长的辫子,跟“好看又善良”就更不沾边了。而是一个年岁跟梁太后差不多的婆子,一头银发,满脸皱纹,眼皮似乎有半斤重,长长地耷拉着。加上面无表情,显得阴沉狠辣。 梁太后伸手一指叶知秋,“把她带到暗房去,给哀家仔细验身。” “奴婢遵旨。”小芳躬身答应一声,招了招手,两名宫女便迈着轻而快的脚步,朝叶知秋逼近。 “慢着。”叶知秋现在才真正明白,元妈那句“羞辱人的法子多着呢”是什么意思。口中平稳地吐出两个字,从绣墩上慢慢地站了起来。“太后娘娘,民女有话要说。” 梁太后冷哼一声,“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话说?” 叶知秋淡淡地笑着,“太后娘娘。‘事到如今’这样的开头语,只有在罪证确凿的情况下才能用。现在一切都还没有定论,您就把民女当做罪人一样看待,是不是有些不公平?” “你这是要教训哀家?”梁太后两眼冰寒,话语之中不自觉地带出了怒意。 “民女不敢。”叶知秋朝她福了一福,面色平和地道,“民女知道,在太后娘娘和诸位娘娘的眼里。民女是一个不择手段想要攀龙附凤的人。 民女不想辩解,也不想祈求诸位放下成见。今日进宫,民女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尽到礼数。可是现在看来,这点小小的愿望也成了奢望。 如果民女不同意验身,只怕有人会借题发挥,说民女心中有鬼,不敢一证清白;如果同意,就要忍受莫大的屈辱。 民女虽然不如诸位出身贵重,可也有自己的尊严。不是谁说几句风凉话就能当做由头,任意践踏的。经此一事,只怕人人都当民女是个笑话。 民女脸皮厚。被人笑话几句不要紧,可若不小心传了出去,让皇家被人笑话,定然又有人跳出来诘责民女,说民女玷污了皇家的名声,让民女枉担罪名。这样没完没了的黑锅,恕民女背不起。” 梁太后面色一凛,“那你的意思是,不同意验身了?” “不。民女同意,但是……”叶知秋将“但是”二字咬得重重的。“得有个说法!” “你胆子不小,还想跟哀家讨要说法。”梁太后先抖了一下皇母的威风。又冷笑着道,“好啊,哀家倒要听听,你有什么说法?” 叶知秋心中火光,也懒得跟说那些弯弯绕绕的话,“验身可以,但是必须答应民女三个条件: 第一,把皇上和雪亲王请来,请太后娘娘、皇上和雪亲王每人派出一个信得过的人,为民女验身……” “什么?!”不等她把话说完,梁太后便怒了,一巴掌拍在几案上,“验身这等事情,岂能让男人参与?” “既然太后娘娘认为验身是理所当然、光明正大的事情,为什么不能让皇上和雪亲王参与?”叶知秋丝毫不惧,平静地反问,“验身的事自然要劳烦有经验的妈妈,皇上和雪亲王只是为民女做个见证而已。” 梁太后嘴唇微微颤抖,咬牙切齿地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怀疑哀家会在你身上做什么手脚不成?” “太后娘娘乃是国母,是全天下女人的楷模,民女岂敢怀疑?民女信不过的是要给民女验身的人。”话是这样说,眼睛却一直望着梁太后,没看见小芳面露不忿的样子,“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验身不同于审案,不服判决还有翻案的机会。 若有人看民女不顺眼,栽赃使坏,让民女背上污名,民女就是想喊冤也没有地方喊去。 这是关乎民女一辈子的大事,还请太后娘娘成全。” 说罢又屈膝一福,也不管梁太后答应不答应,便接着自己的话头说下去,“第二,皇上和雪亲王来到之后,请太后娘娘下旨,让在座的各位举手表决,是否同意让民女验身。 同意的,记下名字。等验身有了结果,若民女是清白之身,这些人就有污蔑民女之嫌。请太后娘娘给民女做主,让她们给民女一个交代。 第三,不管宁妃娘娘举没举手,证实了民女的清白之后,请太后娘娘做主,让宁妃娘娘当面向民女道歉!” ——(未完待续) 第333章 草草收场 听完第二条,在座的人额上不同程度地见了汗。 举手表决这招太刁钻了,不举手就是跟太后作对,举手难免要落下个她们一大群人合起伙儿来欺负未过门的新媳妇的恶名,怎么都得不了好。 不由得暗暗后悔,今天不该怀着看好戏的心态,跑来凑这个热闹。 反应最为强烈的,还是被单独点了名的宁妃。惊怒之下,身份形象统统抛在了脑后,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指着叶知秋破口大骂,“你算什么东西,竟敢让本宫给你道歉?也不比量比量你的身份,看看自己配不配?!” 叶知秋对她的叫嚣充耳不闻,神色不变地望着梁太后,静待回音。 “宁妃你坐下,大呼小叫的像什么话?”梁太后呵斥宁妃两句,待她忿忿地落了座,方将目光转向叶知秋,声色俱冷地问,“若哀家不答应你的条件呢?” 叶知秋微微一笑,抬手从头上拔下一枚发簪,轻轻地抵在颈部动脉上,“那民女只能一死以证清白了。” 梁太后按在案几上的手紧紧地握成了拳头,“你想威胁哀家?” “太后娘娘误会了。”叶知秋语气平淡却不乏恭敬,“民女并没有威胁的意思,只是想选择一种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证明方法。” 梁太后神色变换,几欲咬碎一口太医院为她精心打造的义齿。 本来只想借验身给这农女点儿颜色瞧瞧,让她明白皇家的大门不是那么好进的,没想到她居然不肯乖乖就范。若答应了她,将皇上和雪亲王找来,今天这事就很难收场;若不答应,她真的自戕死在这慈安宫里。就更难收场了。 正衡量犹豫无法决断之时,就听沉默了有一会儿的莎娜开口问道:“验身是什么意思?” 在这个节骨眼上,谁也不敢多事。俱是沉默不语,依然由穆皇后出面解答。“就是要验明女子是否贞洁。” 中原话说得这般流利,显然对中原文化涉猎很深,她不相信莎娜不知道“验身”是什么意思,料定这番国女子必有下文,是以答得简短而客观。 莎娜了然地“哦”了一声,目光在叶知秋和梁太后之间来回睃巡着,“太后娘娘为什么要给叶姐姐验身?我没听说你们中原有这样的风俗啊?” “莎娜姑娘,我们皇家与普通人家不同。关系江山社稷。须确保血脉纯正。是以征选秀女之时,都要严格把关,验身只是其中的一项。”穆皇后含蓄地笑道。 莎娜眼睛忽闪忽闪地眨动着,“这么说是你们皇家特地的规矩了?那皇后娘娘是不是也验过身?太后娘娘,还有这里的其他人都验过身吗?” 即便穆皇后修养再好,被人问及这种事情,也不由面露尴尬之色。她并非通过选秀入宫的,而是先帝钦定的皇后人选,在凤帝登基的同日大婚,又有位高权重的娘家做靠山。自是不用享受“验身”这样的高级待遇。 担心与前面的话自相矛盾,不好回答这个问题,便端起茶盏。装作喝茶。 梁太后是先帝的继室,娘家的家境虽然比穆皇后差了一些,可也是媒聘齐全,被风风光光迎娶入宫的,自然也没有“验身”一说。她不愿回答这种有失身份的问题,脸色黑如锅底地别开头去。 她们不说话,其他人更不敢说了。各个打定了主意装死,以免战火烧到自己身上。 莎娜似乎没搞清楚状况,目光忽闪忽闪地扫过在座的人。“你们怎么都不说话了?” 宣宝锦见还是没人搭腔,场面极冷。便好心地接起话茬,“莎娜姑娘。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身份特殊,不能与秀女一概而论……” “那王妃姐姐呢?”莎娜立刻转移目标,对她发问,“王妃姐姐也验过身吗?” 对于嫁过两次的宣宝锦来说,问这个问题无异于天大的讽刺。作为婆婆,芸妃第一个觉得脸上发烫。其他人或幸灾乐祸地偷笑,或同情地看着宣宝锦。 凤玥虽然讨厌宣宝锦,可跟十一和芸妃感情深厚,不好跟旁人作一样,便事不关己地低着头,只是心里忍不住又为莎娜叫了一次好。 太后不是一向以宣宝锦为傲吗?这回看她还有什么脸面挑剔别人? 宣宝锦先是愣怔了半晌,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一张脸瞬间没了血色。捏紧了手中的锦帕,垂着长长的染着细小泪珠的睫毛,泫然欲泣。 梁太后又气又心疼,不顾莎娜客人的身份,冷声训斥起来,“莎娜姑娘,这是我们皇家的家务事,你不懂我们这儿规矩,就不要随便插话议论了。” 被劈头盖脸训了一顿,莎娜也不以为意,目光往叶知秋脖子上扫了一下,便惊呼起来,“叶姐姐,你流血了!” 梁太后的心猛然一沉,急忙抬眼看去,只见金簪尖锐的一头深深地压在雪白的脖颈上,不断渗出殷红的血迹。沿着簪柄汇聚成滴,落在雪白的衣领上,格外触目惊心。 而举着簪子的人浑然没有流露出疼的感觉,依旧气定神闲地望着她,好像方才那一段插曲根本不存在一样。 包括穆皇后在内的人都暗自抽了一口冷气,心道这村姑心肠也太狠了,那是自己的脖子,又不是别人的脖子,亏她下得去手。 芸妃唯恐叶知秋真的伤了自己,忙站起身来,往前走了两步,面向梁太后福下~身去,“太后娘娘,来日方长,其它的事暂且搁一搁。您看这孩子一直在流血,请您开恩,允许臣妾带她回含香宫疗伤。” “是啊,母后。”穆皇后也好言相劝,“这两位姑娘今日是来谢恩的,若在您这儿有个三长两短,传了出去,谁的脸面都不好看不是?” “太后娘娘,老祖宗。”连声呼唤着,宣宝锦满脸愧色地跪在了地上,“是宝锦一再失言,让叶姑娘平白受累,千错万错都是宝锦的错…… 请老祖宗息怒,还是给叶姑娘治伤要紧!” 这错认得含糊,话也说得耐人寻味。好像不是梁太后不问青红皂白下令验身,逼得叶知秋想要以死证明清白,而是叶知秋见事情败露,狗急跳墙,以死相逼,惹怒了梁太后一样。 都闹到这个地步了,那女人还要火上浇油地撩拨梁太后。凤玥暗骂宣宝锦的同时,也意识到这种说法能让梁太后尽快下台。尽管会让梁太后日后更加不待见叶知秋,不过叶知秋应该也不会在乎这种事情。 心下略一盘算,便起身跪下,“请太后娘娘息怒开恩。” 其他人生怕举手表决,被迫做了那风箱里的老鼠,巴不得尽快了结这件事。有人开了头,便呼啦啦地起身,呼啦啦地跪下,人云亦云地喊着“太后息怒”。 只有宁妃不肯站在“敌人”那边,替叶知秋求情,别别扭扭地坐在位子上。 梁太后见台阶有了,作势瞪了众人一眼,“你们都是好人,就哀家一个恶人。罢了,都起来吧。芸妃,你赶快带那孩子回去,宣了太医给她疗伤。” 微微一顿,叹了口气道,“真是个倔脾气,哀家又没说不答应,怎么的就做出这等傻事来了?” 语气之中有无奈,还有几分长辈对晚辈的嗔怪。先前剑拔弩张的对峙,就被这几句话轻轻巧巧地带了过去,如同一场无伤大雅的玩笑,就这样不痛不痒地画上了句号。 叶知秋也没打算真的自杀,见好就收地移开簪子,看也不看一眼,便将染血的簪柄插在了发髻上。屈膝跪下磕了一个头,直起上身仰望着上头两个位高权重的女人,字字句句真诚恭敬,“民女出身农家,没什么见识。 言行举止难免有鲁莽造次的地方,有冒犯之处,还请太后娘娘、皇后娘娘和诸位娘娘见谅。” 穆皇后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这还叫没见识?今天这阵仗,换成旁人,只怕不仅仅是流点儿血就能完事的。即便是当年意气风发的穆丽君,也没有自信能够全身而退。 梁太后也因没讨到什么便宜,暗暗咬牙切齿。心里安慰自己,日后有的是整日她的机会,嘴上威严不减地道:“行了,不用多礼了,赶快跟芸妃治伤去吧。” “谢太后娘娘,谢皇后娘娘。”叶知秋给她们磕了头,起身对坐在两旁的人各自道了个万福,“各位娘娘宽坐,恕民女失礼,先行告退了。” 尽了礼数打过招呼,还不等迈步离开,凤帝便差全德来传达口谕,叫莎娜去御书房接旨。 于是兵分两路,莎娜跟全德去前殿接旨,叶知秋跟芸妃和凤玥到含香宫疗伤。 闹腾了这么久,梁太后只觉身心疲惫,略坐了坐,便叫一众嫔妃、王妃、公主都散了,各回各的家,各找各的窝去。只留下宣宝锦一人,扶着她回后头的寝宫休息。 不提宣宝锦如何旧事重提,跟梁太后哭诉自己改嫁是多么情非得已,又拐弯抹角、含蓄委婉替叶知秋说了多少情。穆皇后回到栖凤宫,就见柳轻波早早在厅里候着了。 照面见过礼,便迫不及待地问:“姨祖母,情况如何?” 穆皇后在上首落了座,却不看她,低头抚平大红金丝的裙裾,轻轻地叹息道:“轻波啊,姨祖母劝你还是死心吧。” ——(未完待续) 第334章 解疙瘩 柳轻波吃了一惊,忙问道:“姨祖母,出什么事了?” 不劳穆皇后开口,跟随她同去慈安宫的素方便将今日发生的事情细细说了。 柳轻波听完愈发吃惊了,不敢相信地张大了眼睛,“那农女到底有什么依仗,敢在太后娘娘和姨祖母面前如此猖狂?” 穆皇后听她言辞之中依然透着浓浓的轻视之意,并没有从中得到启发,从而正视对手的觉悟,不免有些失望。借着喝茶晾了她半晌,才缓缓地开了口,“她唯一的依仗就是破釜沉舟的决心。” “破釜沉舟?”柳轻波不解其意,疑惑地望着穆皇后。 “她跟我们不一样,她身后空空,没有‘失去’的顾虑。不管能在皇家的庭院里走多远,都算是‘赢’。 她是个明白人,知道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摆脱不掉‘攀高枝’的帽子,索性不浪费功夫讨好皇家的人。正因为无所畏惧,她才敢跟太后提条件,敢拿簪子抵在颈上扬言‘一死以证清白’。 同样的情况下,换成你我,都不敢这样做。因为我们有太多的顾忌,有太多害怕失去的东西。” 梁太后以为她不过是区区一介农女,可以随意压制。却忘了一件事,农女的身份是她的弱点,也是她的优点,所以才会打不着狐狸反惹了一身骚。 穆皇后想着自嘲地一笑,其实她比太后也强不到哪里去。虽然她料到叶知秋不是那么好拿捏的,却没有料到一个农女能有那样的胆识,舍弃绵里藏针,直接锋芒毕露了。 连顽固偏执的梁太后都被她那股无畏无惧的气势唬住了,更何况别人?只怕经过今天这件事,皇家女眷再也无人敢小瞧她了。 都说真正的聪明人擅长正面对决,只有自作聪明的人才会沉迷背后手段,这话果然不假! 穆皇后说这一番话,无非想提醒柳轻波,对手很难搞,可惜柳轻波没能体会她的良苦用心,把侧重点放在了字面上,“她无所畏惧,我更没有什么好怕的。” 屈膝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一个头,“姨祖母,我是不会放弃的,我一定要进雪亲王府,求您成全。” 看着柳轻波一脸坚决的样子,穆皇后有了一瞬的犹疑。忍不住在心里衡量,继续培养柳轻波和拉拢叶知秋哪一个更省事,不过这个念头很快就被她压下去了。 柳轻波虽然浮躁了一些,可毕竟是跟她沾着亲的,利益相通。那个农女再怎么有前途,终归是外人,又太过聪慧不好摆布,跟她离心的风险太高了。 如是想着,再开口时语气便和悦了许多,“你的心意姨祖母都明白,不是我不想帮你,那姑娘连太后娘娘给的人都敢推回去,显然是早有防备。 等她和雪亲王成了亲,掌管了内院,门户会看管得更严。我一个长辈,又不好强行往她房里送人…… 你起来吧,别动不动就跪,年纪轻轻的,跪坏了膝盖可怎么使得?” 柳轻波不肯起身,不甘心地问:“难道姨祖母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穆皇后叹气不语,不着痕迹地看了素方一眼。 素方心领神会,走上前来扶起柳轻波,顺势劝道:“表姑娘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怎就听不出皇后娘娘这是疼你呢?事在人为,办法不是没有,只是皇后担心表姑娘吃亏,不愿意你往那个火坑里跳。” “姨祖母,素方姑姑,不管雪亲王府是火坑还是刀山,轻波都要去闯一闯。”听说有办法,柳轻波的神情愈发坚定了。 素方见劝得差不多了,便退到一旁,将话语权还给穆皇后。 “你这孩子实在太固执了。”穆皇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该说的我都说了,该劝的我也都劝了,既然你坚持初衷不改,那姨祖母只能尽力帮你了。 不过这种的事急不来,需要慢慢等待机会,你得沉得住气才行。” 柳轻波见事情有了转机,当即面露欣喜,“多谢姨祖母,轻波全听姨祖母的。” 穆皇后稳住柳轻波的同时,含香宫这边已经请太医给叶知秋细细诊视过了。芸妃吩咐贴身侍奉的宫女碧莲给叶知秋包扎了伤口,取来一套还未上过身的衣服给她换了。 等收拾妥帖了,端上茶点分宾主落了座,便忍不住埋怨道:“你这孩子,拿簪子比划比划也就是了,怎能真往肉里扎呢?难道你是铁人,不知道疼吗?” 叶知秋伸手摸了摸缠了一圈绷布的脖子,笑道:“让娘娘担心,实在抱歉。可我要是不流点儿血,让太后娘娘出出气,今天这事儿哪有那么容易了结?” 其实她的脖子上不过破了一点皮,这点小伤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她知道芸妃是故意让碧莲给她包成这样的,好让旁人知道她在慈安宫受委屈了。 心里感激,便站起来朝她和凤玥深深一福,“今天多谢娘娘和公主了。” “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芸妃虚抬了一下手,“赶快起来吧。” 待叶知秋道了谢,坐回椅子上,又无限感慨地道:“这些年来,每次我跟雪亲王提及婚事,他就顾而言他。别的皇子都早早成亲有了孩子,唯独他形单影只。也不知道皇上是怎么想的,总是由着他。 我还以为这辈子喝不着他媳妇那碗茶了,时常唉声叹气。今日看到你,我这颗心终于能放下了。别的不说,冲你等了他这么多年,就知道你是重情意的好孩子。 你们这段缘分来之不易,往后你们定要相亲相爱,好好过日子。如此哪天我到了黄泉之下,见到兰妃姐姐,也能对她有个交代了。” “是。”叶知秋笑着答应。 凤玥却不乐意了,“芸母妃,这大好的日子,您怎么老说丧气话?您天生一副菩萨心肠,定当好人有好报,长命百岁。别说九嫂这碗媳妇茶了,就是孙媳妇、重孙媳妇茶都能喝上。” “就你嘴甜会说。”芸妃嗔了她一眼,“除了媳妇茶,我最想喝的就是外孙的满月酒。你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外孙,我这辈子就算圆满了。” 对凤玥来说,这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并未流露出沮丧或是黯然的神色,只是笑着埋怨道:“说九哥说得好好的,怎么又扯到我身上来了?” “你年纪不小了,多寻访几位名医瞧瞧,免得将来后悔。”芸妃正了神色叮嘱。 “是,女儿知道了。”凤玥拉长声音道,听起来有几分撒娇的味道。 叶知秋是未出阁的姑娘,不好谈论生养的话题,便不多嘴插话。 说到名医,芸妃便顺口提起了闻苏木,“听说那位闻家少爷医术了得?” 叶知秋见芸妃眼睛看着自己,便接话道:“是,我那位兄长性情纯善,心无旁骛,一心钻研医术,涉猎极广,尤其擅长治疗某些疑难杂症。” 她不是笨蛋,自然不会傻到认为芸妃问起闻苏木只是单纯好奇他的医术。想必是宁妃在慈安宫那番话,让这位心里有了疙瘩,所以她意有所指地夸奖了闻苏木一顿。 言外之意,她那位干哥哥只对医术感兴趣,对她没什么企图。 “原来如此。”芸妃点了点头,转而又问,“听玥儿说你还有一个小兄弟?” “是,大名叫成虎,小名叫虎头,今年已经十四岁了,正是让人操心的时候。”不劳她问,叶知秋便主动交代了一大串,“到京城这几日,光忙着和朋友四处游玩了。” 芸妃听了这话果然感兴趣,“怎么,你那小兄弟在京城还有朋友?” “不是京城的朋友,是跟他在一个学堂念书的孩子。”叶知秋细细解释道,“按照我们清阳府那边的风俗,女儿出嫁娘家要找人送嫁,十二人跟轿,一人押轿,四人铺床。 跟轿的十二个人必须是未婚的,男女各六名;押轿的一人,按理来说应该是新娘的亲哥哥,若没有亲的,就从同辈之中挑选一个比较亲近的充作兄长;铺床的四人必须是儿女双全的已婚媳妇,有借福的意思。 爷爷原本是要跟我到京城来的,可惜年纪大了,身子骨不是那么硬朗,经不起折腾,便留在家里了。他说人不到,送嫁的礼数不能少,就从村里挑了一些人,陪我一起进京。” 明着是讲送嫁的风俗,实际上是在告诉芸妃,她那宅子里不光住着她和闻苏木,有她弟弟,有村里的男孩、女孩和嫂子们,有多少双眼睛看着呢。 闻苏木也不是别有用心赖在她家里,而是以送嫁兄长的身份、光明正大住在那里的。 “原来如此。”芸妃点了点头,面带关切地道,“听你这么说,陪你来的大都是年纪小没经过什么事的。你和雪亲王成亲可是大事,光靠他们操持怕不稳妥,不如我从宫里挑几个老妈妈过去帮你?” “多谢娘娘。”叶知秋并没有一口拒绝,甭管日后用不用得上,先承了人家的美意再说,“随我同来还有一位元妈,曾经在大户人家做过事,和我情同母女,内院有她帮忙打理。 还有两个村里的妹妹,常年在外面做生意,见多识广,有头脑又有主意,外院的事有被她们一手包揽了,暂时不用劳烦别人。 若是哪天人手不够用,我不会客气,一定会向娘娘开口讨人的。” 芸妃听说宅子里有长辈,心里的疙瘩彻底散了。又闲聊了几句,就有宫人进门通报:“娘娘,雪亲王来了。” ——r1152 最快更新,阅读请。 第335章 矛盾 叶知秋知道凤康的一直盯着慈安宫那边的动静,已经料到他得悉自己受伤定会出现,因此并不觉得多意外。 倒是凤玥有些惊讶,“九哥来得好快!” 芸妃脸色微沉,对传话的宫人道:“去问问雪亲王可是从太后娘娘那里过来的?” 乍听好像多此一问,来得这样快肯定是没去过慈安宫的。细一琢磨,便知道她这是在提醒凤康,要先到太后那里走个过场,免得被人说闲话。 宫人应了一声退下去,不多时折回来,“娘娘,雪亲王从前殿过来路经含香宫,听说叶姑娘在您这里,便住脚问了几句。王爷说等去慈安宫给太后娘娘请过安,再过来探望您。” “好,本宫知道了,你下去吧。”芸妃挥手将宫人打发下去。 叶知秋起身,朝她郑重地道了个万福,“多谢娘娘。” 甭管慈安宫里发生了什么,谁对谁错,太后终究是长辈。没有到了后宫不去探望长辈,先奔未婚媳妇这儿来的。到时候别人不敢挑他的毛病,必定会把错处归到她的头上。 芸妃这么做,其实是在维护她。 芸妃明白她为何道谢,也不点破,含笑受了她的礼。闲聊几句,便将话题引到莎娜身上,“莎娜姑娘如今住在你那里?” “是。”叶知秋知道芸妃会提这茬,也知道她提这茬的目的。大家都是聪明人,实在没有必要试探来试探去的,便开诚布公地道,“莎娜性子爽直,群岛的风俗礼教与我们华楚国也不一样。 雪亲王与莎娜的父亲是莫逆之交,把她当亲妹妹一样看待。 我留她住在我那里。只是想替雪亲王尽一份心意,娘娘不必担心。” 她这段话有三层意思:一层是说莎娜不会因为曾经传出要跟凤康成亲的谣言就赖上凤康;一层是说凤康对莎娜没有男女之情;一层是说她没有把莎娜留在身边打压整治的想法,也没那个必要。因为她根本就没有二女共事一夫的打算。 除了这三层,芸妃还从她的话里听出一层隐含的意思。那就是她不怕别人针对此事说三道四。虽然不想多嘴,可还是忍不住提醒了她一句,“我们能明白的事,别人未必明白,还是注意一些为好。” “是啊,莎娜住在你那里总归不太方便。”相比芸妃,凤玥说话就直接多了,“她要是不愿意去迎宾邸。就让她住到我的府上去吧。” 叶知秋知道她们都是好意,索性把话挑明了说,“莎娜虽然聪明,可毕竟不懂得咱们这边的规矩,难保不会被有心之人利用。 男女有别,王府她暂时是不能去住的,况且雪亲王忙起来没日没夜,没有那么功夫照看她。把她放在我那里,我还能看顾她一二。” 说着将目光转向凤玥,“公主。我说这话并绝没有信不过你的意思。不是我自夸,除了雪亲王,也只有我的话她能听得进去。 若真出了什么事。也是我们三个人应该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我不想将公主和驸马牵扯进来。” 芸妃和凤玥一点就透,从“利用”二字联想出一大串的利害关系,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这样想来,把莎娜放在她身边确实最为妥帖。 叶知秋看到她们的表情,释然地松了口气,“多谢娘娘和公主体谅,你们不要怪我多疑,实在是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 虽然她没有特指某个人,芸妃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那不让人省心的儿子媳妇。一个自作主张。利用婚事设计自己的兄长;一个亲疏不分,当着皇家所有女眷的面拆她的台。 真是一对讨债的冤家! 心里存了歉意。便招手将叶知秋叫到跟前,褪下一对浅蓝色的珊瑚镯子,套在她的手腕上,“我这里没什么好东西,这对镯子还算稀罕物,不够给你添妆的,就算作见面礼吧。” 叶知秋低头看去,只见镯子质地细腻,光泽柔润,花纹均匀漂亮,仿佛晨曦之中静静安睡的海面。她对珠宝不太上心,可也知道蓝珊瑚是极其罕见的有机宝石,这种品质的珊瑚更是可遇而不可求。 这见面礼实在太重了,她忙推辞,“娘娘,这镯子您还是留着吧,戴在我这双干惯了农活的手上不是暴殄天物吗?您真要给见面礼,就换一件平常些的东西好了。” 芸妃一边按住她的手,不让她把镯子摘下来,一边顺着她的话茬笑道:“瞧你这孩子说的,干农活儿的手怎么了?你的手又细又长,指尖圆润,指腹饱满,分明是抓财聚宝的有福之手,怎么就戴不得这镯子了?” “知秋,你就别客气了。”凤玥也笑着劝道,“这对镯子是父皇当年送给芸母妃的定情信物,芸母妃都没戴过几次,一直拿来押妆盒。十一老早就惦记上了,来讨了几次,芸母妃都没松口。 芸母妃喜欢你才送你的,你就收下吧。” 叶知秋有些盛情难却,迟疑地道:“这是皇上送给娘娘的定情信物,给我不合适吧?” “没什么不合适的,皇上送我的定情信物多着呢,不差这一件。”芸妃语带调侃地笑道,“我这人有个怪癖,手腕上多一点东西就难受得很,惯常不爱戴这些累赘之物。 今天破例戴了镯子就是想找机会送你的,我要是早知道你还能得空过来坐坐,就不费这事儿了。”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再不收就显得太不识好歹了,叶知秋识趣地道了谢,又半开玩笑半人真地道:“没想到我拿簪子刺了自己一下,反倒大大地赚了。” 一句话把芸妃和凤玥都逗笑了。 凤康从慈安宫返回来,进门就见三个与他最亲近的女人有说有笑,气氛融洽得很,心头升起浓浓的暖意,冰寒遍布的脸上露出了丝丝笑意。 上前给芸妃见了礼,在芸妃右手边落了座,目光在叶知秋缠了绷布的脖子上转了几转。饶是极力克制,依然流露出了几分关切和怒意。 叶知秋不想给芸妃留下轻浮的印象,尽量不跟他目光相碰。 芸妃见他一身寒气地进来,就猜到梁太后定是狠狠地训斥了他一顿。特意避开这事不提,只挑无关紧要的问了几句。等宫人来掌灯,才发觉天色已经暗了。 于是催促道:“时辰不早了,你们还是赶快出宫吧。忙了半下午,你们想必也都乏了,我就不留你们在这里用饭了。免得你们顾忌我,放不开手脚,累上添累。” “我早就习惯了,倒是没觉出什么。”凤玥不无同情地看了叶知秋一眼,“不过知秋是第一次进宫,肯定被折腾得够呛。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我跟你们一起出宫。” 叶知秋从早上到现在没吃过一口东西,只在芸妃这里喝了两口茶水,也不知道是饿的,还是被这身繁复的正装拖累的,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恨不能现在就回去大吃一顿,再扒掉衣服钗环,舒舒服服地泡个热水澡。 便不说那场面话,辞别芸妃,跟凤康、凤玥兄妹离开含香宫。 凤康脚程快,先走一步到宫外等着。叶知秋和凤玥则坐了软轿,沿着宫巷曲曲折折地往离后宫最近的宫门而来。 出了皇宫,凤玥主动要求跟她共乘一辆马车。她知道凤玥是怕别人多嘴,又来污蔑她的闺誉,自是不会拒绝。凤康骑马,远远地跟在后面。 因为跟凤玥已经很熟了,叶知秋便不似在宫中那样,跟上紧了的发条一般紧绷着。舒展了身子靠在车座上,捏着酸疼热胀的膝盖,苦笑地问道:“公主每次进宫也跟受刑一样吗?” “可能我已经习惯了吧?”凤玥体贴地替她捏着另一边膝盖,“你跟太后娘娘对上的时候,我真是替你捏了一把汗。皇家娶了这么多媳妇,也就你敢那么做。 我还是第一次看太后娘娘吃瘪,说实话,我觉得挺解气的。 对了,那位莎娜姑娘也不错。 起初我还有些不喜欢她,经过今天这事,我倒是对她刮目相看了。改日我去你那里,我们三个坐在一起好好聊聊。” 叶知秋听她夸奖莎娜,不由想起凤康曾经说过,她和宣宝锦不大对付,心里好奇,便打听道:“公主,你为什么不喜欢定王妃?” 凤玥微微一怔,随即笑了,“很明显吗?” “也不是。”叶知秋摇了摇头,“我以前听凤康稍稍提过一句,还有就是直觉。 在慈安宫的时候,我感觉有不少人都跟太后娘娘一样,对定王妃多有怜惜。不过你和芸妃娘娘都没有跟定王妃说过话,连看她的时候都少。回到含香宫,也一次都没有提过她。 按理来说,你们三个应该很亲近……” 不等她说完,凤玥便冷笑一声道:“我以前的确跟她很亲近的,不过狐狸的尾巴迟早会露出来的。她能哄住太后娘娘,能哄住十一,却不能哄住所有人。” 叶知秋听她话中的意思,跟宣宝锦的矛盾很深的样子,吃惊地看着她,“你们之间出什么事了?” ——(未完待续) 第336章 失和的原因 跟宣宝锦之间的恩怨,凤玥只无意间对顾云川提过一次,从来没有对其他人讲过,包括凤康。 一来背后说人是非有欠风度,不管有理没理,伤敌一千总是自损八百;二来宣宝锦那个女人惯会扮可怜博同情,说了别人也未必相信。 然而叶知秋是不同的,虽然不曾听她亲口说过,可感觉这姑娘跟自己一样,是为数不多能看穿宣宝锦那套把戏的人。也许是同仇敌忾吧,丝毫没有犹豫,便对她和盘托出了。 “我娘亲在生我的时候就过世了,她是粗使宫女,有些才情,被父皇看中临幸。起初封了个才人,后来追封为彩嫔。她过世之后,我被送到太后娘娘宫中抚养。 我是个女孩,又没有像样的外戚可以依仗,对的所有人都造不成威胁。大家对我没有防备,加上太后娘娘的面子,都可怜我照顾我。 听说太后娘娘对我也是极好的,方方面面都很上心。我那时候还不记事,没什么记忆。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太后娘娘抱着我喂饭的情景,模模糊糊的,不是很真切。 后来宣宝锦进宫了,太后娘娘无暇顾及两个孩子,便要另外找一个人来抚养我。 芸母妃一直想要个女儿,可惜在生十一的时候伤了身子,太医断言她很难再有孕了。于是求了太后娘娘,将我接进含香宫。待我视如己出,照顾得无微不至。 按照皇家的规矩,皇子皇女年满四岁就要送到内书房启蒙读书,七岁之后才分开教养。 皇子们去外书房,读书习武,跟六部的官员讨教。学习料理政务;皇女则回到各自的宫阁,指定女官教养闺阁礼仪。 四岁到七岁,正该是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年纪。皇家的孩子却要在这期间认清形势,分出亲疏远近。好为将来打算。 我那时候并不懂得这个道理,只知道拉着比我小一岁半的十一,傻傻地跟在九哥后面。理由很简单,九哥总能拿出稀罕的东西跟我们分享。 宣宝锦也喜欢黏着九哥,不过她不像我这样没出息,是为了东西。太后娘娘很疼她,有什么好玩意儿都舍得赏她,九哥有的她有。九哥没有的她也有。 在内书房那段日子,我们四个人就是一个团体。 五哥比我们年长四五岁,当时已经在外书房读书了,文武都是拔尖的。而且性子随和,脾气又好,跟谁都相处得来。九哥总缠着他,让他指导练武。 所以五哥从外书房回来,或是休沐日,经常跟我们在一起。 九哥因为很得父皇欢心,别人便看不惯。总是想方设法欺负他,连带我们几个也跟着遭殃。 芸母妃和兰妃娘娘都是隐忍的性子,不爱争斗。轻易不肯为我们出头。五哥一天有大半天的时间都在外书房,不能时时替我们解围。至于父皇……他不火上浇油就不错了,是个靠不上的。 因此每次吃了亏,都要仰仗宣宝锦。只要她去太后娘娘那里哭一场,欺负我们的人就会被狠狠地惩罚。 反正我们都觉得她好,当她是个宝。大的小的都护着她,照顾她,把她捧在手心里……” 凤玥不无嘲讽地笑了一笑,继续说下去。“九哥年满七岁去了外书房,再过三年十一也去了。宣宝锦和我也先后从内书房退学。被关在屋子里学习那些让人头疼的规矩。 虽然九哥他们下了学还是会来找我和宣宝锦,可男孩有男孩的天地。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渐渐少了。我便把对九哥他们的感情转移到了宣宝锦身上,几乎跟她形影不离。 一起讨论诗词,做女红,烹茶煮酒,赏花踏雪,无话不谈。 那年我快九岁了,有一天我和宣宝锦到御花园扑蝶的时候,跟随身侍奉的宫人分散了。走到花丛深处的时候,突然跳出一个蒙面的刺客来,抓住了宣宝锦。 我吓坏了,大声喊叫,那刺客便扔下宣宝锦,奔到我跟前,一掌把我打晕了。晕倒之前,我闻到了一股脂粉味……” “刺客是女的?”叶知秋惊讶地插话。 “是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凤玥笑容泛冷地道,“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慈安宫里了。父皇询问我是怎么回事,我便照实说刺客是个女人。 谁知宣宝锦却很笃定地说刺客是个男人,明示暗示说我受到惊吓产生错觉,把花香当成了脂粉味。可那脂粉的味道很特别,我记得很清楚,有点像米兰花和菊花掺杂在一起的味道。 父皇也好,芸母妃也好,五哥九哥十一也好,他们都不相信我说的话,太后娘娘就更不用说了。御林军和大内侍卫将整座皇宫翻了一个遍,也没有找出那名男刺客。 因为我和宣宝锦都没有受伤,各个宫阁也没有财物丢失,便不了了之了。 事后我特地去御花园查证过,我们扑蝶的地方根本没有米兰花,当时刚刚入夏,还不到菊花开放的季节。我把宣宝锦单独约出来,想问问她为什么撒谎,刚碰面没说两句话,她不知怎的就失足掉进了荷塘,她的奶娘张妈一口咬定是我推她下水的。 太后娘娘偏听偏信,说我心术不正,罚我禁足半年,抄写女诫女训各一百遍。 自那之后,我就跟宣宝锦疏远了。 过了两年,太后娘娘的六十大寿,宫中大摆筵席。在入宴之前,我在一个宫女的身上闻到了那股奇特的脂粉味。我怕打草惊蛇,也担心出现什么纰漏扰了生辰宴的气氛,便叫我身边的福喜死死地盯着那名宫女。 之后找了当时已经分府出宫的五哥,让他帮忙捉拿刺客。 五哥将信将疑地聚齐了人手,正要将刺客拿下,宣宝锦突然中毒昏迷。那宫女在混乱之中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开始我和五哥都怀疑是那宫女给宣宝锦下的毒,查到最后,却是武美人指使贴身宫女做的。太后大寿,不宜见血,那宫女被带出宫中发卖到了苦寒之地,武美人被废,沦为浣衣宫妇,没多久就悬梁自尽了。 武美人平日里虽然行事鲁莽,也曾跟宣宝锦有过一次不大不小的冲突,可也不会冒失到在太后娘娘生辰宴上动手,更何况指使的还是自己身边的人,一查就能查到她身上。 这件事我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更是时时留心,处处在意,暗中盯着宣宝锦的一举一动。 这人啊,不怕不知道,就怕没有心。盯了她几年,对她越看越不顺眼,越看越觉得她是个城府深沉的人,说的每一句话都很虚伪,做的每一件事都别有用心。 我也提醒过五哥、九哥和十一,他们都说我对宣宝锦有偏见,想多了。几次都是如此,我又拿不出真凭实据,便懒得白费口舌。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就在九哥分府出宫之前。他为给十一捉猫,闯进泰阳殿,冲撞了摆在那里的雕像,受到惊吓,大病一场,高烧不退,昏迷不醒。 宣宝锦不顾别人的眼光,在九哥床前守了三天三夜,不吃不睡,诵经祈福。九哥醒了,她自己却累得倒下了。 因为这件事,父皇对她很是赞赏,并且动了给她和九哥赐婚的念头。太后娘娘很赞成这桩亲事,极力促成,九哥自己也没有反对的意思。 虽然赐婚圣旨还没下,可大家已经把他们看成一对了。 九哥出宫不久,我去御花园散步,远远地看见她和五哥在凉亭里单独相会。五哥看起来很生气,宣宝锦当然还是那副我见犹怜的样子。 等我走近,两个人都不见了。后来我跟五哥打听,五哥说只是偶然相遇,说了几句话而已。我知道五哥对宣宝锦有情,为了她一直推三阻四,不肯大婚,知道她要嫁给九哥,肯定不会高兴。 关乎名声和闺誉,又是人家两个的私事,我便没有过多追问。 可是秋元节那天,五哥突然满身酒气地拉着宣宝锦,众目睽睽之下,跪在父皇和太后娘娘跟前,请求赐婚。说他酒醉失态,不小心跟宣宝锦有了肌肤之亲,无论如何要对她负责。 因为五哥向来稳重知礼,大家觉得事情蹊跷。可无论太后娘娘怎样追问,宣宝锦都只哭不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事情已经那样了,父皇还有什么好说的?只能如他所愿,将宣宝锦指给他了。 两个人很快就大婚了,婚后一年有了鸣儿,两个人举案齐眉,恩爱有加。没想到鸣儿刚满周岁,五哥突然暴病去世。 我曾一度怀疑是宣宝锦害死了五哥,审讯了给五哥看病的太医,仔细查验五哥服用过的药方,甚至从废弃物堆里寻出药渣,找人检验过,却没有查出一点问题。 宣宝锦一直老老实实地给五哥守孝,没有任何异常的举动。 我想她一个孀居妇人能翻出什么风浪,以为从此天下太平了,便不再关注她。不料守制三年期满,她去清阳府探视鸣儿,却带着两个月的身孕回来,摇身一变,成了十一的王妃。 真是本事通天!” 最后一句带着浓浓的讽刺之意。 叶知秋眉头微蹙,面露沉思。正在出神,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凤玥沉声地问道。 “回公主的话,前面有一辆马车挡住了去路。”有人在外面恭声禀报。 ——(未完待续) 第337章 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一串马蹄声从后面赶上来,听在车旁。有人恭敬地叫了声“王爷”,随后就听见凤康嗓音低冷地吩咐:“去问问怎么回事。” “是。”回话的是张弛,往前走了几步,提高了声音问道,“请问前面是哪座贵府的车驾?” 对面的车夫挑起车帘,放下一个十五六岁的丫头,远远地朝凤康道了个万福,“见过雪亲王,奴婢是定亲王妃身边侍奉的缀儿,后面车上坐着的可是叶姑娘?” 马车上虽然没有标志,可车夫是谁家的凤康还是认得出来的。叫张弛多问那一句,就是想提醒一下对方,不要做多余的事情失了身份。 谁知人家根本没有理会他的用心,竟在这大街上大大方方地问起叶知秋来了。虽然这条路不是主街,行人车马相对较少,可毕竟是外面,要想不被人注意很难。 心中恼怒,面色愈发冷了。 张弛不置可否,简短地问道:“有何贵干?” 因为凤康没有说免礼,缀儿便一直福着身子,“我们王妃有几句话想对叶姑娘说,不知道可否请叶姑娘赏脸下车一叙?” 洛晓雁偏头看过来,收到主子的眼色,一板一眼地道:“劳烦姑娘转告定王妃,今日天色已晚,此处说话也不甚方便。若没有要紧的事,还是改日再叙为好。” “是。”缀儿应了一声,走到车旁低语了几句,又走了回来,“我们王妃说是她考虑不周,还请王爷和叶姑娘见谅,改日定登门谢罪。 未免挡了二位的去路,我们便失礼先行一步了。” 说罢福了一福。便转身上了马车。车夫朝这边拱手深深一揖,驱车而去。 既然亮出身份了,凤康并不认为宣宝锦敢对叶知秋做什么出格的事情。然出于谨慎之心,还是吩咐改换路线。从另一条路回去。 凤玥和叶知秋都没有露面,却见外面对话听了个一清二楚,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露出了无奈的笑容。 这个宣宝锦,真是一刻也不让人消停! “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她了吧?”凤玥叹了一口气道,“就拿刚才的事来说,没什么大不了,却由不得你不多想。由不得你不防备,反正心里不会舒坦就是了。” 叶知秋点了点头,“我明白。” 在那个世界的时候,曾经有一位很有名望的人说过:女人这一生,可能没有同性朋友,但是必定有一两个同性敌人。没有深仇大恨,不需要理由,就是与生俱来的憎恶。 第一次见宣宝锦,她就心生反感。总觉得那女子表里不一,一句话能品出好几层意思来。若不去琢磨。只听字面意思,其实也没什么。关键是,忍不住不琢磨。 从第一眼开始。她就不喜欢宣宝锦。说不清楚为什么,那种感觉很微妙。 听凤康说起过有关宣宝锦的事情,叶知秋仔细研究过她,对她的行为模式有一定的了解。像她这种同时拥有出众容貌和聪慧头脑的女人,时常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太阳是围着自己转的,所有人都被她控制在股掌之间。 做一件事若不拐上五六个弯,把能捎带的人都捎带上,好像就彰显不出自己的聪明。 她今天拦车的目的绝不单纯。否则不会看见凤康跟车还撞上来,不会明知凤玥在车上还装作不知道。只问“叶姑娘”,不会因为张弛几句话。就被那么简单地打发了,那句“登门谢罪”也很耐人寻味。 这事肯定还有后续! 凤玥伸手在叶知秋的手臂按了按,“你多提防着她些。” “我知道。”叶知秋被她一碰从沉思中醒过神来,对她笑了笑,重新提起先前的话题,“芸妃娘娘为什么不喜欢她?” 凤况一个大男人肯定不会戴镯子,跟芸妃讨要必是想送给宣宝锦。而芸妃却宁愿送给养子的未婚妻,也不愿送给自己嫡亲的儿媳妇,可见对宣宝锦的意见不是一般的深。 作为一个母亲来说,儿子娶了一个二嫁的媳妇,确实喜欢不起来。不过以宣宝锦的本事,想讨芸妃的欢心并不难,别的不说,就凭她给凤况生了个儿子,这一点就很有利用价值。 儿媳妇再怎么不顺眼,看在儿子和孙子的面子上,芸妃也不会对她太过排斥。那么是她不屑于讨好自己的婆婆,还是另有隐情? 凤玥摇了摇头,“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宣宝锦没有跟十一搅和到一起的时候,芸母妃对她还是很不错的。 你应该听九哥说了,芸母妃出身不高,是父皇微服出巡期间,从宫外带回来的,原本是酒家的女儿,一直被宁妃娘娘等自诩出身高贵的嫔妃瞧不起。好在有些心机和手段,不至于被人踩在脚下。 芸母妃心地仁善,时常照顾出身低微的嫔妃和宫人。怜惜宣宝锦年幼失去双亲,一直对她关爱有加。五哥过世之后,芸母妃隔三差五就派人出宫探望,送些稀罕的东西给她。 她跟十一做出那样的丑事,芸母妃虽然生气,可并没有太反对,毕竟怀了十一的骨肉嘛。真正疏远她,是在和儿出生之后。 我问过芸母妃,她和宣宝锦是怎么回事,可她肯不说。” 凤玥言尽于此,叶知秋也没有继续打听。 她问那对婆媳的事,并不是八卦,而是想确认一下,宣宝锦在芸妃心目中的地位到底有多高。日后再碰上类似的事情,也知道该怎样应对。 今日慈安宫中,咄咄逼人的宁妃固然可恶,处处煽风点火的宣宝锦更是不可饶恕。若不是想给芸妃留这脸面,怎么也轮不到一个二嫁的女人对她的闺誉说三道四。 马车拐过一个街角,便到了岔路口。凤玥由此向东回公主府,叶知秋则往西回成府,于是道别分开,各走各的。 从这里到宅子,只有短短的一段路,很快就到了。 莎娜去御书房见过凤帝之后,便直接出宫回来了。这会儿已经换回了自己那身五彩缤纷的衣服,跟元妈、阿福和虎头等人一道在宅子门口迎接叶知秋和凤康。 叶知秋下车看到一大片人,吓了一跳,“你们怎么都出来了?家里没什么事吧?” “秋姑姑,家里没出事,我们就是听说太后那老刁……” “住嘴。”妞妞的话说到一半,就被元妈喝住了,“有话回去说,在大门口嚷嚷什么?” 妞妞被她凌厉的眼风吓得一个激灵,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出声了。 叶知秋见大家看她的眼神无不疼惜带忿,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定是他们听莎娜说了慈安宫发生的事情,觉得她受委屈了,特地出来迎接她以示安慰。 好笑之际,心里暖融融的,朝他们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我没事,咱们回家吧。” “小姐,我来帮你。”小蝶跑过来,殷勤地替她提着长长的裙摆。 添香也上前挽住她的胳膊,“小姐,晚饭已经准备好了,都是你爱吃的。” 其他人没有胳膊可挽,便前后左右的跟着。除了虎头,谁也没有要搭理凤康的意思。 虎头故意落在后面,跟凤康并肩。待进了成家大门,叶知秋等人走远一些,才老气横秋地开了口,“姐夫,跟我谈谈。” 从含香宫到成府,凤康攒了一肚子的话,恨不能现在就跟叶知秋一吐为快。若换成别人,他早就不耐烦了。可眼前这位是他未来的小大舅,万万得罪不起。 “好,我们去哪里谈?” 虎头偏头一指,“跟我来。” 凤康眉尾几不可见地扬了一下,依言照做,随他来到附近一处僻静所在,对面站定了,“你想跟我谈什么?” “宫里的事我都听说了。”虎头抱着胳膊,用平辈的语气说道,“我知道她们那么对我姐姐,多半是因为嫌弃我姐姐是农家女。可是姐夫,你不觉得这里面也有你的责任吗? 如果你够硬气,够本事,谁还敢欺负我姐姐?咱们是男人,得护着自己的女人……” 凤康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在他头上用力地揉了两把,“好小子,毛还没长全呢,就想护着自己的女人了啊?” “你别笑,我说正经的呢。”虎头避开他的手,羞恼地瞪着他,“我姐姐可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你要是护不住她就早说,现在退亲也不晚。” 凤康倏忽敛了笑意,眯着眸子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成虎,你听好了,有些话我只说一次。 今天的事我之所以没有插手,是因为我相信你姐姐自己能应付。即便如此,我也没打算放过那些试图欺负她的人。我有我的方式方法,我不需要你明白,更不需要你理解。 你只要明白一点:我不会让你姐姐受委屈,就算受了一星半点委屈也只是暂时的,过后我会连本带利给她讨回来。 我知道怎么样护着自己的女人,不用你来教我。‘退亲’之类的话以后不准再说,连想都不准想,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说完扔下一个满含警示的眼神,越过他向后宅走去。 虎头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一脸不甘地嘀咕道:“明明是我教训他,怎么反倒被他给教训了?” ——(未完待续) 第338章 你真给啊? ps:感谢“阿九喵喵”童靴慷慨赠送粉红票,鞠躬!!! 回到自己房里,叶知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身上的行头卸掉。去钗环,洗了脸,换上平常的衣服,顿觉浑身轻松。 尽管莎娜说她是小伤,她也一再强调自己没事,阿福等人依旧坚持眼见为实。待拆了绷布,看到她脖子上只有一个小小的红点,跟被蚊子叮了一口差不多,才都放心了。 元妈将一碗撇了油、漂着碧绿芽苗菜的鸡汤递过来,“你饿了一天,马上吃饭容易伤身,先喝点儿汤润润胃肠。” “谢谢元妈。”叶知秋伸手接了,就着碗边喝了一大口。 “慢点儿喝。”元妈表情柔和地叮嘱道。 叶知秋点了点头,改用勺子小口地喝着。一碗香浓的鸡汤流入腹中,熨帖了饥渴多时的肠胃,她舒坦地叹了一口气,“总算活过来了。” 小蝶麻利地收了碗,交给候在门外的小丫头,折回来跟阿福等人坐在一起,目光灼灼地看着叶知秋。 “到底怎么回事?”元妈一向沉敛,喜怒不形于色,轻易不爱打听说闲话,今天却出人意料地先开了口。 阿福接话道:“莎娜说话颠三倒四的,我们也没怎么听明白。知秋姐姐,你跟我们详细说说。” 叶知秋见她把莎娜和那群小丫头都打发走了,只留下添香、小蝶和玉禾,加上元妈,这些都是知道分寸嘴巴严实的人,便不顾忌什么,将在宫里发生的事情一一说了。 “欺人太甚。”玉禾第一个怒了,“她们以为自己比知秋姐高贵是吗?好。我现在就去召集各个店铺的掌柜,让他们断了皇宫和各个王府、公主府的买卖。 几个月吃不上新鲜的瓜果蔬菜、乳蛋肉鱼,看看她们还能高贵到哪里去?!” 说着起身就要往外走。 阿福赶忙拉住她。“玉禾,你别冲动。断了买卖只能让他们难受一时。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受损失的反倒是我们自己。” “那就提价。”玉禾忿忿地坐下来,“京城有一半以上的店铺都跟我们有生意往来,我们提他们肯定也得提,整个京城的物价就会跟着上涨……” “玉禾,不要胡来。”叶知秋严肃地打断她,“物价涨个一成两成对那些达官贵人来说不算什么,放在普通百姓身上可是要命的。百姓过不好就会生乱。一国之都乱了全国都有可能跟着乱,到时候最为难的人就是皇上。” 道理玉禾都明白,不过是气极口不择言罢了。她头脑够聪明,却不擅长女人之间那些明争暗斗,一时找不出替叶知秋出气的法子,便有些懊恼,“那怎么办?就这么算了? 才是第一次见面,就又送女人又验身的,开了这个头,以后不知道还要使出多少恶心人的法子对付你呢。 也不知道王爷是干什么吃的。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你被那群女人欺负?” 元妈听她责备凤康,瞥了她一眼道:“行了,你少说两句吧。秋丫头不是没吃什么亏吗?你当皇家跟咱们普通百姓家里一样,不高兴就闹一场,闹完就没事了? 里面牵扯的多了,一不小心连命都要搭上。 秋丫头是个有数的,知道该怎么做,你们就别跟着瞎操心了。没事就散了吧,王爷还在外头等着呢。” 元妈发话,谁敢说个不字?跟叶知秋打了声招呼,便退出门去。 凤康在明间里心如猫抓地坐了半天。才见元妈领着四个丫头出来了。站起身来,刚要说话。就发现那五个人当他是空气一般,从他面前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 他被晾了个透心凉。尴尬得站了片刻,迈步来到里间,对叶知秋诉苦,“我这回算是犯了众怒了,她们都不乐意搭理我。” “你现在知道我娘家人厉害了吧?”叶知秋打趣道,“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对我不好?” “不敢不敢,我胆子太小,招惹不起你的娘家人。”凤康顺着她的话茬开了几句玩笑,便一脸愧疚地握住她的手,郑重道歉,“对不住,让你受委屈了。” 叶知秋弯了唇角,“没什么委屈的,你不是让莎娜帮我挡箭了吗?” 凤康也笑了,“果然瞒不过你。” “这有什么难的?一看就知道。” 今天在慈安宫,莎娜插了两次嘴,两次都是在梁太后指责刁难的关键时刻。看似插科打诨,说者无心,实则巧妙地搅乱了梁太后的步调。时机拿捏得太好了,显然是被高人指点过的。 能支使得动莎娜的高人,除了他还有谁? 想起梁太后,便又问道:“你去慈安宫挨训了吧?” 至于训斥的内容,不用问她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无非是叫他成亲之前不要跟她见面,将闻苏木赶出这座宅子,以免孤男寡女做出什么丑事,有损皇家的体统和脸面。然后借着话头软硬兼施,逼着他收了络儿。 凤康淡淡地哼了一声,“对那些不想听的话我向来当成耳旁风,你不必在意,该怎样就怎样。” 想让摆布他?门儿都没有。 叶知秋沉吟了一下,“你还是少来几趟吧。” “怎么?”凤康不快地拧起眉头,“你怕了她们?” “她们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的人,又不是洪水猛兽,我怕她们干什么?”叶知秋笑眯眯地眨了眨眼,“我入宫谢了恩,名分就算是定了。以后拜访回访之类的事情肯定少不了,我也不能什么人都见不是? 明天我就放出消息,说我进宫听了太后的训诫,幡然醒悟,打算闭门思过,一日三省吾身,希望正式跨入皇家大门之前。能稍稍弥补自身的不足。 我在反省,你要是进进出出的,这戏不就演不成了吗?” 凤康面露了然之色。“明白了,我来的时候避着人就是了。” 叶知秋忍不住横了他一眼。“我看你一点儿也不明白。” 凤康不接茬,用手指轻轻地抚了抚她颈上的绷布,眼带疼惜地道:“以后不要再用这么危险的法子了,能应付就应付,应付不了不是还有我吗?何必吃这种苦头?” “我断定太后不敢让我死才用的,我又不傻,还能真伤到自己不成?”叶知秋满不在乎地笑道,“以前我还挺鄙视寻死上吊那一套的。今天试了试感觉还不错。 你觉得呢?有没有那么点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意思?” “你啊。”凤康无奈又好笑地捏了捏她的鼻子,顺手将她揽过来抱住,“放心吧,我不会让你白受委屈的。” “嗯。”叶知秋在他怀里点了点头,有心跟他说说宣宝锦的事情,转念一想,实在不愿让那个心机深沉的女人坏了这温馨恬静的气氛,便将话头压下了。 凤康没有留下吃晚饭,陪她聊了几句,便匆匆地离开了。 叶知秋吩咐添香把莎娜叫过来一起吃饭。等大家都落了座,便笑着道谢:“今天真是谢谢你了,有些话我不好说也不能说。要不是你替我解围,我只怕没那么容易过关。” “不用谢。”莎娜大大咧咧地一挥手,“不就是把她们拐弯抹角的话挑明了说吗?又不费什么事。反正我也不喜欢那群唧唧歪歪的女人,下次进宫我还跟你去。 我都摸到窍门了,想再玩一回呢!”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好,有机会一定让你玩个过瘾。” 因为莎娜帮了叶知秋,添香和小蝶看她顺眼多了,不断地往她碗里夹菜。“莎娜姑娘,你吃一块红烧蹄髈吧。味道可好呢。” “莎娜姑娘你尝尝这个素三丝,解油去火。清淡又开胃。” 莎娜来者不拒,给什么吃什么,吃完直嚷嚷要撑死了。叶知秋也有些吃多了,便叫添香煮了一壶山楂茶,大家分着喝了消食。 闲聊之中,小蝶好事地打听起莎娜去御书房事情,“皇上不是说有另有旨意给你吗?是什么旨意啊?” “康哥他爹没说,就说让我明天早点进宫,跟他们一起上朝。”莎娜一边吹着气喝茶一边含含糊糊地答道。 “上朝?”小蝶吃惊地瞪着她,“你是女的,也能上朝?” 莎娜自己都迷糊着呢,跟她更说不清楚,“我不知道,康哥他爹是这么跟我说的。” “应该是朝见吧?”叶知秋接起话茬,“你是群岛的少主人,到了华楚国算是使节。皇上想让你在着满朝文武跟前露个面,好给你封赏。” “真的?”莎娜高兴起来,“康哥他爹要赏给我什么东西?” 叶知秋能猜到的只有一个封号,至于赏什么东西就说不上来了,“我也不太清楚,不过肯定有不少好东西,明天你就知道了。” 莎娜兴奋得两眼放光,“太好了,等拿到了我分叶姐姐一半儿。” “那我和添香姐姐呢?”小蝶开玩笑地凑上来。 “都有,都有。”莎娜不假思索地许诺,“你们看上什么只管拿去,不够的话,我船上还有好几箱子呢,都给你们。” 小蝶被她这土豪的架势惊到了,不由结巴起来,“你……你真给啊?” “当然真给。”莎娜一本正经地道,“我们群岛儿女从来不说假话。” 添香用手指远远地点了小蝶一下,笑骂道:“你个贪心不足的丫头,平日里短了穿戴是怎的?居然厚着脸皮跟莎娜姑娘讨起东西来了。” 几个人说说笑笑,很快就到了二更天。叶知秋唯恐莎娜误了朝见,便催促她回去休息。等她依言离开,自己洗漱一番,也早早地歇了。 大概是白天折腾得太狠了,脑袋沾到枕头很快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了。 “小姐,五更刚过宫里就来人了,把莎娜姑娘打扮妥当,接进宫里去了。”小蝶麻利地叠着被子,嘴上也没闲着,跟她汇报着宅子里的事情。 正说着,一个小丫头进门禀报:“大小姐,刚才门房来报,说定亲王妃的车驾往咱们这条街上来了,马上就快到府门口了……” ——(未完待续) 第339章 挖坑找茬 “哪个定亲王妃?”小蝶脱口问道。 据她所知,定亲王一气娶了两个王妃,一个是皇后的外甥女杨芷兰,一个是五皇子的遗孀宣宝锦,传闻两位王妃不太和睦。 添香嫌她多此一问,白了她一眼道:“还能是哪个?肯定是宣氏。” 虽说杨芷兰和宣宝锦是平妻,可自从杨氏惹出给小世子下毒的时间之后,势头一落千丈,几乎成了摆设,极少在人前露面。 倒是二嫁的宣氏一直盛宠不衰,定亲王府内宅的事情都是她一手打理,与别家来往走动的自然也是她。 不过宣氏昨天才和小姐在宫里见过面,今天一大早就登门拜访,实在有点儿不同寻常。 “小姐,见不见?”她征询地看向叶知秋。 “我有不见的资格吗?”叶知秋不无嘲讽地笑了一下,“当然得见。” 在外人看来,人家堂堂的王妃纡尊降贵来摆放她这区区农女,是给了她好大的脸面,她若把人拒之门外就是不识好歹。甭管宣宝锦来的目的什么,她都先理亏了。 宣宝锦想必也是仗恃这一点,所以连招呼都不提前打一声,就直接上门了。 想着便吩咐通报的小丫头,“把人请到后厅,我马上就到。” “是。”小丫头答应着去了。 添香手上动作加快,给叶知秋梳好了发髻,捡几样精致又轻巧的首饰簪上去。 小蝶在这空当从衣箱里挑出一套料子名贵的银紫色衣裙,“小姐,你就穿这一身儿吧,颜色鲜亮衬气质,样式也是顶好的。” 叶知秋洞悉了她的小心思,忍不住调侃。“我长得没有定王妃漂亮,只能在衣着上给自己挣回几分面子了,是这个意思吧?” “不是不是。”小蝶急急地解释。“小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怕你觉得比人家矮一头……哎呀,也不是……” 看她急红了脸的样子,叶知秋忍俊不禁。 添香则又气又笑,“自打进了京,你就神神叨叨,尽想那些没用的,你什么时候见小姐跟人攀比过? 早上天这么凉,你拿一套薄料子的衣裙出来。也不怕小姐穿了冻着?还不换一套厚实的?” 小蝶羞愧难当,脸色更红了。赶忙将手里那套放回去,另外挑了一套浮花彩锦的打里衣裙。 叶知秋这边穿戴妥当,门房那边又差人来通报,说定王妃已经进府了。她喝了半碗热豆浆充当早饭,漱过口,便带着添香和小蝶出了门。 来到后厅,宣宝锦刚好也到了。 添香和小蝶第一次看见这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定王妃,满心好奇,双双打量过去。只见她穿了一身月白素锦衣裙,裙摆上简洁明了地绣了几支荷花,一对蓝色的蝴蝶恰到好处地点缀在花叶之间。随着她轻盈的脚步,展翅欲飞。 身形娇小玲珑,脸上薄施脂粉,淡扫蛾眉,轻点朱唇,衬得肤如脂,眼若泉。没有过多的装饰,只在肩上披了一件浅粉色镶了一圈白狐皮毛的短斗篷,便婷婷袅袅的。 伴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而来。悠远宁静,清贵袭人。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开在深谷之中的幽兰。 不是她们见过的最美貌的女子,却是风仪气度最出挑的一个。这浑身的风华连女人都惊叹不已。更不要说男人了,怪不得定亲王不顾一切想娶她。 这是叶知秋第三次见到宣宝锦,自是不会像添香小蝶一样,被她的外表吸引而忽略了细节。只见她精致的妆容之下隐隐透着憔悴,眼睛微肿,眉宇之间染着若有若无的哀愁。 不知道她带着这样一副面孔过来,又要玩什么把戏。 心中冷笑,面上却分毫不显,上前见了礼,“见过定王妃,不知王妃驾到,有失远迎,还请王妃见谅。” “叶姑娘太客气了。”宣宝锦嘴上这么说着,却没有扶她起来的意思。半垂着眸子,眼波微荡,满上露出几许惶恐和不安的神色,“昨日在慈安宫中,我有心替叶知秋辩解,无奈笨嘴拙舌,弄巧成拙,连累叶姑娘受责,实在于心难安。 原想在路上等候,向叶姑娘赔罪的,然天色太晚,不好耽误叶姑娘回府,只能作罢。 夜里辗转难眠,唯恐一时多嘴,伤了你我乃至王爷和雪亲王之间的情意。急着登门谢罪,出门时忘了看顾时辰,还请叶姑娘不要怪我失礼。” 说着便朝叶知秋深深一福。 叶知秋赶忙闪避到一边,“王妃折煞我了。” 宣宝锦一拜落空,神色愈发惶然不安了,“莫不是叶姑娘不肯原谅我?” “王妃多虑了。”叶知秋绕到她身侧,将她扶起来,“能得到太后娘娘玉口教导,是我的福分。况且王妃说那些话都为我好,我感激还来不及,怎么会怨怪王妃呢?原谅二字更是无从谈起。 王妃千万不要这件事放在心上,不然我可就无地自容了。” “叶姑娘不计较,是叶姑娘宽容心善。我若装作没有发生过,便是恬不知羞,还请叶姑娘受我一拜。”宣宝锦诚恳地说完这话,又要屈膝行礼。 叶知秋很清楚这个礼不能受,一旦传了出去,就是个僭越之罪。 一个坚持要拜,一个坚决不让,两个人僵持了半晌,最后还是宣宝锦作出了让步,“既然叶姑娘不受,宝锦便不难为叶姑娘了。” “王妃太客气了。”一番拉扯,叶知秋额上已经见了汗,用帕子擦了擦,将宣宝锦请到上座,叫添香端来茶点,自己在下首坐了。 两人言不由衷地寒暄了几句,宣宝锦似乎才想起自己还带了谢罪礼,于是叫贴身丫鬟缀儿将捧在手里的匣子拿过来,“这是属国进贡来的上好的红参,每年出产十几二十株。只有皇上、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用得。 太后娘娘怜我体弱虚寒,从自己的份例之中取出两株赏赐给我。听说这东西最是补气益血,叶姑娘大病方愈。昨日又受了惊吓,正当进补。 我别无长物。只能借花献佛,聊表心意,还请叶姑娘不要嫌弃才好!” 叶知秋暗自翻了个白眼,这哪里是来道歉的?分明是来找茬的。这礼是收也说不过去,不收也说不过去。 收吧,有从人家嘴里夺药的嫌疑,显得眼皮子太浅心太贪;不收吧,又有瞧不上只有皇上、太后和皇后才能用的好东西的嫌疑。显得眼高于顶,不识抬举。 反正怎么都落不到好,那就收吧。 “那就多谢王妃了。”叶知秋笑着谢过,示意小蝶将匣子收了,又道,“所谓虚不受补,王妃体弱虚寒,还是少进大补之物为妙。 我这次来京城带了几瓶花蜜,不但有滋补美容的功效,而且没有副作用。正适合王妃这种体质服用。” 说着扭头吩咐添香,“你去取两瓶花蜜来,等王妃回去的时候给王妃带上。” “是。”添香答应着退下去。 缀儿闻言两眼泛亮。不等宣宝锦开口就擅自做主承了这份情,“叶姑娘当真急人之需,奴婢替王妃谢谢叶姑娘了。” 叶知秋所说的花蜜也就是蜂蜜,之前华楚国没有人工养蜂的记载,蜂蜜多半是从野生蜂巢采来的,数量少,浆液也很浑浊,却是只有富贵人家能吃上的奢侈品。 秋叶村的果林之中有一个小型的养蜂场,经过几年的摸索。如今已经初具规模。不过产量不高,只用来制作面包。或当作天然防腐剂加入肉干等加工食品之中,并不对外出售。 人工养蜂的技术和经验还没有外传普及。蜂蜜依然是稀缺紧俏商品。 宣宝锦生小世子的时候气血亏损,身体一直很虚弱,却又用不得人参、虫草等的大补之物,只能服用燕窝之类的温补之物。燕窝是好东西,可是见吃多了也会腻。 最近一段日子,她一看到燕窝就反胃。用红枣龙眼做成粥汤替代,效果又不是那么好。若能用上花蜜加以调节,自是最好不过的了。 想到这一层,忠心的小丫鬟便把什么都忘了。 宣宝锦眸子里闪过一抹意味不明的光芒,笑容浅浅地道了谢。之后看起来有些心不在焉,坐了约莫一刻钟的工夫,便起身告辞。 叶知秋跟她没什么共同语言,更觉跟她在一起时时费神提防累得慌,假意挽留了一回也就罢了。叫添香用盒子装好蜂蜜交给缀儿,亲自送她出门。 两人并肩走到仪门内,宣宝锦便不许她再送了,也没有立刻走的意思,拉着她的手感慨起来,“我从小住在宫中,与允哥哥、雪亲王和定亲王一同长大,感情最是深厚。 想必叶姑娘也听说了,我那时年少懵懂,做过有失礼数的事,让皇上和太后娘娘生出误会,想要将我许配给雪亲王。然姻缘是天注定,阴差阳错的,我与允哥哥成了亲,雪亲王却一直孤身一人。 我们每常催促他早日成家立业,他都沉默不语,着实让人为替他心急。 有叶姑娘这样的红颜知己相伴,想必他不会再孤单,我也能松口气了。 叶姑娘,真的谢谢你。” 叶知秋脸上微笑着,眸子深处却是一片冰冷,“我要跟他共度一生,陪伴他是理所当然的,实在当不起王妃一个谢字。王妃家务繁忙,还要分神挂心雪亲王,应该是我谢王妃才是。” ——(未完待续) 第340章 黑状 宣宝锦神情一滞,苦涩地笑了一笑,“瞧我,只顾说自己想说的,却忘了我们已经长大成人,不能再像昔日那般朝夕相处、毫不设防,有些话已经说不得了。 叶姑娘,我没有别的意思,你千万不要多想。” 叶知秋心道你模棱两可地说了这么多,不就是为了让我多想吗?因真心没打算多想,话也回得爽快,“我不会多想的,王妃放心。” 宣宝锦抬起眼睫,似有哀怨地看了她一眼,道句“告辞”,便领着一众丫鬟婆子向外走去。 两人最后这番对话,小蝶听得云里雾里,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等宣宝锦走远了,便按捺不住打听,“小姐,定王妃跟你说她从小跟王爷一起长大那些话,到底什么意思啊?” 叶知秋望了望湛蓝的天色,弯了唇角道:“她说啊,皇家有一棵结满了果子的树,她就住在那棵树旁边。近水楼台,想摘哪个就摘哪个。 本来她想摘九号果子的, 宝_书_网_w_w_w_._x_b_a_o_s_h_u_._c_o_m 谁知道五号果子自己掉下来,落进她手里了。五号果子吃完了,十一号果子又自己掉下来了。无奈之下冷落了九号果子,让他眼巴巴地挂在树上。 现在看见我伸手抓住九号果子,马上就要把他摘下来了,她心里不平衡,特地跑来告诉我,那果子她一直盯着呢,只要她想抢,随时都能从我手里抢走。 她没抢,我得心怀感激,不能摘得太心安理得。” “啊?”小蝶又惊又气又不敢相信,“这……这也太不要脸了吧?她以为她是谁啊?小姐跟王爷是两情相悦,凭什么要感激她?” 添香也很气愤,“长得谪仙一样的人。怎么会有这么脏的心思?这种人,说得好听点儿是自信,说得难听点儿就是自以为是。” “理她干什么?”叶知秋乍听那话还有些生气。现在只觉好笑。 她和凤康之间的感情没有那么脆弱,不是几句话就能挑拨得了的。如果宣宝锦认为这样能让她一辈子不痛快,那就太天真了。 红颜知己吗?不知道凤康听到前任未婚妻对现任未婚妻的定义,会露出怎样的表情,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一看了。 一路想着回到房里,刚坐下,就有人进门禀告:“大小姐,门房来报,定亲王妃在府门口晕倒了。” “晕倒了?!”小蝶大吃一惊。“走的时候不还好好的吗,怎么突然就晕倒了?” “奴婢也不清楚,不过听说定亲王妃在仪门那里跟大小姐分开之后,看起来很伤心,眼圈红红的,像是哭了。出了大门,还没上马车就晕过去了。 门房的人本想将定亲王妃请回来,让王太医和闻公子诊治,可被定亲王府的人拒绝了。丫鬟缀儿还大嚷大叫的,说怕我们给治坏了。让我们不用假惺惺的装好人……” 听了小丫头的话,添香脸色大变,“小姐。这恐怕是个圈套。” 叶知秋此时已经彻底明白,宣宝锦昨天当街拦车,还有那句“登门谢罪”的用意了,原来都是为了给今天这场戏做铺垫。 定亲王妃不顾身份,亲自登门给一个农女谢罪,走的时候却伤心过度,支撑不住晕了过去。再加上丫鬟缀儿那两句耐人寻味的话,任谁都会以为宣宝锦在她这里受气了。 她也终于明白,宣宝锦为什么昨天说的是“改日”。今天一大早就来了。定是知道莎娜今天进宫朝见,觉得机不可失。便以急着谢罪为借口,忙不迭地来了。 一来没有莎娜搅局。说话行事要便利得多;二来防止她事后将责任推到莎娜头上。 她只是不明白,这个女人处心积虑地编排这样一场戏,到底要演给谁看? 凤康?十一?皇上?还是太后?抑或者,只是单纯地想败坏她的名声? 不管宣宝锦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收到的效果确实是立竿见影的。 接近晌午时分,宫里传来消息,凤帝认了莎娜为义女,封为“长谊郡主”,寓意华楚国和群岛两国友谊长存,并下旨于今天晚上在文和殿设宴,为长谊郡主接风洗尘。 莎娜要留在宫中赴宴,人还没回来,赏赐和贽仪就先到了。 皇上,太后,皇后,各宫嫔妃,成婚的公主、皇子,王公大臣,各色礼物装在罩有红绸的托盘里,流水一般送进府里来。送礼人的名字和所送之物,从负责宣读礼单的公公嘴里持续不断地冒出来。 一并送来的,还有叶知秋的赏赐和回礼。可跟莎娜得到的东西比起来,就寒碜太多了。 凤帝、皇后、芸妃和七公主倒是不偏不倚,送给两个人的东西在数量和贵重程度上都差不多。太后那份赏赐则十分单薄,只有一支样式老旧的金钗,孤零零地躺在偌大的托盘中央。 其他人唯太后马首是瞻,见风使舵,象征性地送来一两样不甚值钱的东西。 小蝶气得脸色发青,“他们送这堆破烂玩意儿来什么意思啊?打发要饭的呢?” “一定是太后听说了定王妃晕倒的事情,借着赏赐敲打小姐,替定王妃出气呢。”说这话的时候,添香看着叶知秋,眼神里满是担忧和心疼。 这还没嫁过去,皇家的人就百般冷待,等成了婚,还不知道怎么糟践她呢。 叶知秋却浑不在意的样子,“随便他们好了,我又缺那点儿东西。” “这不是缺不缺的问题,而是尊重不尊重的问题。”小蝶把桌子敲得咚咚响,“他们太过分了,简直就是欺负人!” “我觉得被欺负了才是欺负,我不觉得被欺负了就不是欺负。”叶知秋反过来安抚她,“我都不生气,你生什么气呢?把自己气出个好歹来,岂不正遂了他们的意吗?” 小蝶显然没有被这话劝服,“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不行,我这就让人把阿福和玉禾叫回来,跟她们好好商量一下。怎么着也得把这个场子给小姐找回来。” 说完不等叶知秋开口,便风风火火地出门去了。 添香摇头叹气。“这丫头,怎么就改不了毛躁的性子呢?” 嘴里这么说,却没有追出去阻拦的意思。在她看来,这个场子能找回来最好,找不回也就罢了。反正有阿福压着,玉禾和小蝶做不出什么不妥的事情。 叶知秋想法跟她一样,便不再理会这事。趁着空闲,给成老爹和闻夫人各写了一封信。将这边的事情报喜不报忧地提了提,叫人快马加鞭送回清阳府,免得他们两位惦记。 前脚送走了信差,后脚就有人来禀报,说定亲王府使人送礼来了。 添香接过礼单,见上面写了长长的一串,除了布料、茶酒、点心这些最基本的例礼,还有器皿字画,药材补品,其中不乏奇珍异宝。贵重程度仅次于凤帝和皇后的赏赐。 她大为震惊,忙把单子递给叶知秋,“小姐。你快看看。” 叶知秋看完就笑了,“这不就是‘你不仁,我不能不义’的意思吗?既然如此,就大大方方地收下吧,不收反而显得咱们心虚了。 告诉定亲王府的人,王妃的心意我都明白,谢谢她的厚礼,请她好好养病。另外从小蝶说的那堆‘破玩意儿’里找几样药材和补品,叫他们捎回去。我也来个借花献佛。” “是。”添香答应一声出门,照她的话吩咐下去。折回来犹自一脸忧色,“小姐。我感觉这事儿还没完,咱们是不是该做些什么防备一下?” “防备什么?”叶知秋淡笑着反问,“我本来就不招人待见,再差还能差到哪里去?难道我要去跟皇家的人一一解释我是个好人,定王妃才是坏人? 别说没有必要,即便有必要,我解释了人家就会信吗? 相信我的人,我什么也不说他们一样相信我;不相信我的人,我就是磨破了嘴皮他们也不会相信我。 何苦浪费时间?” 添香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释然地吐出一口气,“也对,只要王爷知道小姐是什么人就够了。” 叶知秋不打算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别人也没打算放过她。 凤况接到消息,放下手里的公务,急急忙忙回到府中,就见宣宝锦静静地躺在床上,脸白得跟新糊的窗纸一样,能清晰地看到皮下淡蓝色的脉络。唇瓣也了无血色,眉头微蹙,阖在一起的睫毛轻轻颤抖,憔悴不安的模样让人看了心疼。 “怎么回事?”他强压着怒意问道。 缀儿小心翼翼地瞟着他的脸色,“回王爷,王妃从叶姑娘府上出来就……” “这我知道。”凤况不耐烦地截断她的话茬,“说我不知道的。” 缀儿瑟缩着想了一瞬,便试探地道:“太医说王妃诞下小世子的时候身子亏损地厉害,还没调养好。今天受了刺激,导致血脉阻滞,忧思过度……” “刺激?”凤况眉头一挑,戾气外漏,“可是姓叶的女人对她说了什么?” “这,这……奴婢……” 凤况被缀儿吞吞吐吐的样子惹火了,陡然提高了声调,“支支吾吾的做什么,把话说清楚。” “是。”缀儿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咬了咬牙,把事先演练了好些遍的话竹筒倒豆子一样地说了出来,“因为昨天的事,王妃心里很不踏实。今天早上王爷刚走,王妃就起身了。 吩咐奴婢将太后赏赐的贡品红参带上,去叶姑娘府上道歉。叶姑娘不肯接受王妃的歉意,礼倒是收了,说王妃虚不受补,不吃那些大补之物也罢……” 凤况眉头大皱,“那个女人真是这么说的?” “是。”缀儿把身子伏得更低了些,接着说下去,“叶姑娘爱理不理的,王妃坐不下去了,就要告辞。临走的时候说了几句客套话,提到雪亲王…… 叶姑娘好像误会了,说她才是跟雪亲王共度一生的人,话里话外地警告王妃,管好自己的家务事,不要操别人的心。 王妃听了这话脸色就不好了,出门没一会儿就晕倒了…… 回来叫太医看了,服过药,中间醒了一次,又吩咐奴婢给叶姑娘回礼。叶姑娘收了礼,叫咱们的人带回来几样次等的药材和补品,还说王妃想什么她都知道,叫王妃‘好好’养病…… 王妃听了就又晕过去了……” “岂有此理。”凤况勃然大怒,一巴掌拍在桌上,“区区一个村姑,居然敢对锦儿这样无礼?!实在可恶。” 床上的人被这动静惊醒了,娇弱地喊了一声,“王爷……” “锦儿。”凤况飞快地敛去怒意,大步来到床边坐下,握住她的手,关切地问,“锦儿,你感觉怎么样?” “王爷,我没事。”宣宝锦牵动唇角,努力地对他露出一个微笑。 凤况看了大为心疼,责备道:“你都这样了,还嘴硬说没事?在旬阳府的时候,我不是告诉你,离姓叶的女人远一点吗?你怎么不听话呢?” 宣宝锦苦笑地摇了摇头,“不关叶姑娘的事,是我……我太没用了……大概是我诚心不够吧?我相信叶姑姑也是无心的……” 凤况眉目一凛,“你连太后赐给你的红参都送给她了,这还不够诚心吗?我看那个女人就是嫉恨你跟九哥是青梅竹马,存心跟你过不去。” “不是的。”宣宝锦挣扎着想要坐起来,牵动得气息不稳,引起一连串的轻咳。待咳声平息,两颊染上了淡淡的红潮,眸子里水雾氤氲,喘息着解释,“王爷,不是叶姑娘的错。 是我不好,我嫁过两次人……还占了本该属于叶姑娘的功劳……被人指点也是应该的,叶姑娘她……她……” 她声音哽住,说不下去了。把头偏向一边,用手遮住了脸。 凤况眼尖地瞥见袖口处露出一片青紫色,一把抓住她的手,掀起袖子细看,只见她纤细小臂上多了足有三指宽的一圈淤青,青中泛紫,隐隐透着血丝,被四周白嫩如雪的肌肤一衬,格外触目惊心。 “这是怎么回事?”他沉了脸色问道。 “没……没事,是我不小心……”宣宝锦挣扎了几下,没能挣脱他的手,急忙将另外一条手臂掩在被子里。 这种小动作岂能瞒过凤况的眼睛,强行拉过来查看,另一条胳膊上果然也有一片淤青。 “王妃胳膊是怎么伤到的?”他目光冷厉如刀,投向跪在地上的缀儿。 “回……回王爷,奴婢也不清楚,不过奴婢记得叶……叶姑娘借着搀扶王妃,跟王妃拉扯了半天……” 缀儿哆哆嗦嗦的话还没有说完,凤况便面露了然之色。吩咐一句“替本王好好照顾王妃”,便携着满身怒气向外走去…… ——(未完待续) 第341章 你居然敢陷害本王?! ps:感谢“芳鸣”童靴的评价票,鞠躬!!! 叶知秋正和添香带着两个小丫头整理礼单,就听人禀报,说定亲王来了。她握着礼单的手微微一顿,旋即笑了,“为什么我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呢?” “小姐。”添香表情紧张起来,“定亲王这个时候来干什么?” “兴师问罪呗。”叶知秋嘴角的笑意有些冷了,吩咐通传的人道,“替我跟定亲王赔个不是,就说我刚刚沐浴焚香过,正在抄写《女诫》、《女训》,不方便会客。 这宅子里多半都是女眷,未免传出什么不好听的话,请定亲王以后不要来了,有什么事最好去找雪亲王商议。” 那人应了声“是”,迅速退出门去。 添香担忧地看了她一眼,“小姐,你这样不会得罪定亲王吧?”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从我决定跟凤康在一起,就注定要得罪他了。不管我做什么,他都看我不顺眼,我又何必瞻前顾后,战战兢兢?索性怎么痛快怎么来吧。” 太后是长辈,有个“孝”字压在头上,她忍让几分也就罢了。凤况不过是个平辈,而且比凤康小,她没有忍让的必要。 来京城这些日子,她明白了一个道理,“退一步海阔天空”这话对皇家人根本不适用。退了那一步,只会让人觉得你性子软好欺负。 不过以凤况张狂肆意的性子,只怕没那么容易被打发走。 果然不出她所料,不到一刻钟的工夫,便有人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大小姐,不好了。定亲王闯到后院来了……” 话音未落,就听院子外面传来一声冷喝,“都给本王让开!” “十一殿下。此乃内院闺房,您进去于礼不合。”随后响起张弛一板一眼不卑不亢的声音。 “让开。”凤况声调陡然拔高。带出了明显的杀意,“不要以为你们是九哥的人,本王就不敢动你们。本王要杀你们,跟捏死两只蚂蚁没什么区别。 所以你们最好识相一些,从本王面前滚开!” 不用亲眼目睹,光听这对话就能想象出外面是怎样的剑拔弩张。添香唬得一张脸煞白,紧紧地拉住叶知秋的袖子,“小姐……” “没事。”叶知秋在她手上安抚地拍了两下。站起来整了整衣裙,便迈步向外走去。 添香定了定神,喊上两个小丫头随后跟上。 院里院外跪了一地的丫鬟仆妇,元妈和几位嫂子远远地站着,没有靠近。 凤况眉目高扬,一脸煞气地立在门外,与张弛、洛晓雁二人相隔了两丈的距离对峙着。 看样子这两人并没有被他刚才那番话吓住,一左一右,将门口把得严严实实,丝毫没有“滚开”的意思。 “张大哥。洛大哥,请定亲王进来吧。”叶知秋在门里停住脚步。 张弛和洛晓雁闻言对视一眼,没怎么犹豫。便闪身退到两旁,齐齐躬身,“十一殿下请进。” 凤况冷冷地哼了一声,两步跨进门来。目光冷中带怒盯了叶知秋一眼,从她身边径直走过去,“本王要跟你单独谈话。” “小姐……” 添香想说什么,却被叶知秋用眼神止住了。 “你们就留在外面吧。”她吩咐一句,转身进了屋子,见凤况背对门口。负手而立,一副嫌弃她这里的椅子会弄脏衣服的架势。便不虚礼让座。 走到他对面站定,“王爷是为王妃晕倒的事来找我算账的吧?” 凤况大概没料到她会如此直白。惊讶之下,初进门时的气焰不自觉地矮了一截。见她脸上分毫没有慌乱和愧疚的神情,嘲弄地牵起唇角,“我是该夸你镇定自若呢,还是该说你脸皮厚如城墙呢?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再怎么不堪,总该有那么一点廉耻之心。现在看来,是我想错了。” “王爷‘以为’的事不止这一件吧?”叶知秋忽略前后,只拿他“以为”的那一句说话。 凤况挑起眉头,“你什么意思?” 叶知秋不答反问,“王妃亲口告诉王爷,我欺负她了?” “怎么可能?”凤况对她的话嗤之以鼻,“你以为锦儿跟你一样吗?她心地纯善,从来不在背后说人坏话。即便你那样待她,她也不曾说过你半句不是,还一直为你辩护,说不是你的错……” “那王爷为什么不相信王妃说的话呢?” 凤况一噎,随即恼羞成怒,“她都被你伤成那个样子了,让我如何相信?” 叶知秋面上依然淡淡地笑着,“这么说,王爷根本不清楚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就自作聪明地以为我欺负了王妃,冒冒失失地跑来找我算账了。 王爷有没有想过,也许不是我欺负王妃,而是王妃欺负了我呢?” “哈……”凤况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嘴里溢出一串长长的嗤笑,“她会欺负你?可能吗?” 叶知秋不依不饶地追问,“为什么不可能?” 凤况感觉她这个问题问得无比愚蠢,不屑地哼道:“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 “原来如此。”叶知秋了然地点了点头,倏忽敛了笑意,身子晃了两下,便软软地倒下去。 凤况一愣的工夫,就觉背后风动,一道熟悉的身影从他身侧一闪而过,抢在叶知秋落地之前将她抱住。一稳住身形,立刻抬头看向他,怒然质问:“你对她做了什么?” 对上那两道寒意凛然的目光,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急忙辩解,“九哥,不是我,我什么都没做……” “你给我闭嘴。”凤康显然不信,抱起叶知秋。一边向里走,一边对着门外大声吩咐,“快请大夫。” “不用了。”晕倒的人睁开眼睛。在他胳膊上拍了拍,“放我下来。” 凤康依言松了手。却是一脸的疑惑,“你……这是怎么回事?” 他不明白,凤况却是一瞬间就反应过来了,愤怒地瞪着叶知秋,“你居然敢陷害本王?!” “王爷,我要是真想陷害你,就会一直装下去,而不是马上‘醒’过来了。”叶知秋看着他。脸上没有半点笑意,“我只是想用事实告诉你两点: 第一,说一个人的坏话,不是非得用嘴不可。 第二,你认为明摆着的事情,不一定是真相。 既然你从一开始就认定我是欺负人的那一个,我再怎么解释都无济于事,我就不做那无用功了。 还是那句话,王爷以后有什么事直接找凤康,不要随随便便闯到我的院子里来。你不在乎我的名声。我自己得在乎。” 不理会凤况阴晴不定的脸色,看了凤康一眼,“交给你了。” 说完便径直往里间走去。 凤况脸如锅底。死死地握着拳头,“九哥,这个女人实在太……” “住口。”在他说出不好听的话之前,凤康便冷声喝住了他,“十一,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我不会插手你和华锦郡主之间的事,我也不希望你们插手我和叶知秋之间的事。 我不会在你面前评论你的女人,你也不要在我面前评论我的女人。 你违背约定。插手了我们的婚事,现在又闯到这里来对我的女人出言不逊。我对你很失望。 今天的事就这么算了,若再有下一次。你我的兄弟之情就到头了。” “九哥。”凤况听他把话说得这么严重,大惊失色,忍不住争辩,“是那个女人先对锦儿……” “你还说?!”凤康厉声截断他的话茬,“你想让我现在就跟你一刀两断吗?” 凤况张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望着他,“九哥,为了那个心肠歹毒的女人,你居然连我们多年的兄弟之情都不顾了?” “你又何尝顾念过兄弟之情?但凡你有所顾念,就不会明知叶知秋是我最珍视的人,还挡着我的面一再贬低她,轻视她,侮辱她。”凤康不愿再费口舌,背过身去,“什么都不要说了,你走吧。” 凤况盯着他的后脑,眼睛缓缓眯起,又缓缓张开,而后轻声地笑了,“好,我走。 不过麻烦九哥转告你的女人,以后不要再招惹我的女人,否则我不管她是不是你的女人,定要让她好看!” 凤康并不回头,淡声地道:“据我所知,我的女人从来没有主动招惹过你的女人,你还是把这话留给自己吧。” 凤况咬了咬牙,还想说几句什么,终究没能说出口。最后将满腹的不甘和愤然化作一声冷哼,掉头离去。 叶知秋从里间走了出来,看了看凤况走远的背影,叹息道:“看来十一对定王妃的感情比我们想的要深。” “也许吧。”凤康似乎不太认同,皱了皱眉头,“但愿他不会有因华锦郡主受伤的那一天。” 叶知秋上前挽住他的手,担忧地望着他,“你为了我跟十一闹翻真的好吗?” “我和十一之间早就产生隔阂了,就算没有你,迟早也会闹翻的。”凤康抬手抚了抚她的脸颊,柔声地道,“你不用为这种事情操心,只管安心备嫁,其他的交给我来处理就好。” “嗯。”叶知秋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又问,“对了,你不是在宫里帮着操办莎娜的洗尘宴吗,怎么突然过来了?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说到这个,凤康脸上泛起笑意,“是啊,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未完待续) 第342章 打起来了! 叶知秋看他说话的表情,便猜到他口中的好消息定然跟婚事有关,于是问道:“钦天监定好日子了?” “那倒没有,不过父皇今天临下朝之时已经下旨,任命沈大人作为我们的媒礼官,行纳三书六聘之礼,不日就会上门纳采。”说这话的时候,凤康的眸子跳动着喜悦的辉芒。 赐婚圣旨已经下了,纳采、问名和纳吉这三礼就是走个过场罢了,不会像平常人成婚那样繁琐耗时。过了这三礼就是纳征下聘,选定良辰吉日,就该大婚了。 他已经跟负责筹备婚事的相关人员打过招呼,表明了婚期越早越好的意向,并要求礼数周全,不能疏漏任何一个环节。 凤帝似乎也希望他和叶知秋尽快完婚,吩咐钦天监将未来三个月内宜婚配嫁娶的黄道吉日选出来,及早报给礼部。 叶知秋有些惊讶,“你说的沈大人是沈公子的父亲吧?他不是前不久刚刚升任礼部尚书吗?” 她听元妈说过,华楚皇室中人成亲,由谁来担任媒礼官有严格的品级限定。一般来说皇帝成婚用正一品官员,太子成婚用正二品及以上,亲王成婚则正三品及以上。 礼部尚书是太子规格的,给她和凤康做媒过礼不是逾矩了吗?万一有人听风是雨,怀疑凤帝要立凤康为太子,不知道又要惹出多少麻烦。 凤康明白她担忧什么,“从官职上论,沈大人给我们担任媒礼官的确有些过了,可从父皇和他以及我和瀚之的私交来论,我要称呼他一声世叔,他出面算不得逾矩。 总归你这里没有男性长辈。沈大人不方便来来往往,到时少不得要让沈夫人代劳。他这个媒礼官不过是挂个名而已,不会有人联想到储君人选上面去的。” 叶知秋闻言放心不少。又忍不住叹气,“做你们皇家的人真累。明明是喜事,可就是没办法心安理得地高兴。” “是啊,谁让我生在皇家呢?”凤康面有歉意地看着她,“我知道委屈你了,不过父皇龙体欠安,我总不能现在就撇下他远离京城。你只当为了我,暂且忍耐一下,日后我一定好好补偿你。” “我就是随便发发感慨。怎么扯到委屈和补偿上去了?”叶知秋嗔他一眼道,“我要是真觉得委屈,当初就不会答应嫁给你,更不会跟你来京城。” 凤康从她这话里听出了“只要能嫁给他一切委屈都可以忍受”的那层意思,心中大悦,两手抱住她的脑袋,在她额上连亲了好几口。 他跟凤况一样,也是放下公务溜号出来的。因迫不及待想要告诉叶知秋定下媒礼官的消息,叫旁人替他处理公文,自己一路快马加鞭飞奔过来。说了一会儿话。便急着赶回去。 叶知秋心疼他来回奔波,一边帮他系着披氅的带子,一边叮嘱道:“再有什么消息。你派个人来告诉我一声就行了,不要自己跑来跑去的。” “好。”凤康答话很快,显然没过心。一眼瞟见桌上的礼单,便顺手抄起来,对她扬了扬,“这个我拿走了。” 叶知秋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你拿礼单做什么?” “有用。”凤康只回了两个字,并不打算说明具体作何用处,折好放在袖袋里。才又添了一句,“用完还给你。” 叶知秋也不追问。嘱咐一句“骑马小心”,便由他去了。 凤康出门。将张弛和洛晓雁叫出来,冷声吩咐道:“以后不管是谁,什么身份,只要知秋不想见,你们就不必顾忌,只管拦下,出了事情自有我来担待。” “属下明白。”张弛和洛晓雁齐声答应。 “明白就好。”凤康脸色缓和下来,在两人肩上各自按了一下,“那就辛苦你们了。” 张弛和洛晓雁有点儿受宠若惊,忙躬身道:“属下定当尽心保护叶姑娘。” 凤康满意地点了点头,迈步向前走去。出了成家宅子,翻身上马,顺路回了一趟王府,将拿到礼单扔给闻讯迎出来的沈长浩。 沈长浩莫名其妙地接了,翻看了几页,便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忍不住摇头轻笑,“叶姑娘昨日送出几十车的礼物,京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他们回礼回得这般寒碜,人家不会笑话叶姑娘受到冷待,只会笑话你们皇家不如一个农女大方。 真是喜欢自作聪明的一群人!” 凤康冷笑一声,“太后是真糊涂,剩下的那些只怕是装糊涂。他们想借机试探一下,我被他们这样明目张胆地打了脸,会不会忍气吞声。 既然他们闲得慌,你就找点儿事情帮他们打发打发时间吧。” “好啊。”沈长浩眉目飞扬,“我这几天无聊得紧,正愁没人陪我玩。不过王爷还是先划条线出来吧,要不然我一不小心玩过火了,那场面可就不太好看了。” 凤康眯了眯眸子,“到他们醒悟为止。” “明白。”沈长浩优雅地一躬身,目光在他脸上打了个转,“那么太后娘娘……” “当然不能原谅。”想起梁太后逼着叶知秋验身的事,凤康的脸色愈发地冷了,“长辈要有长辈的样子,才能叫人敬着捧着。别人怎样我不管,我这里没有多余的孝心由着她无理取闹。” 沈长浩饶有兴致地挑起眉毛,“王爷打算怎么做?” 凤康瞪了他一眼,“明知故问。” “看来王爷是想接手梁国舅的案子。”沈长浩轻笑两声,“我听说京府知府叶大人被太后娘娘的人提点过了,他虽不敢徇私舞弊,可也不敢再查下去了,很快就会将案宗交给大理寺。 一旦大理寺受理了此案,梁国舅必死无疑。王爷如果只是想让太后娘娘不好受,听之任之就罢了,何必横插一脚?再者背后捣鬼的人尚未浮出水面。王爷现在接手会不会太冒失了?” 凤康不以为然地哼道:“大理寺能查清梁国舅私征赋税一事不假,却无法揪出背后之人。无论暗中捣鬼的人是谁,想要设计谁。达成目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梁国舅被处死。” “所以王爷想赶在大理寺之前把案子接过来。保梁国舅一命,釜底抽薪,破坏背后那人的计划?” “没错。” “嗯……”沈长浩抬手摸着下巴,“把梁国舅握在手里,就等于握住了太后娘娘的命门。等太后娘娘担惊受怕,历经折磨,王爷再顺水推舟,卖她老人家一个人情。把梁国舅的小命给留下。 太后娘娘被你耍了,还要对你满怀感激。从此以后,也不好再对叶姑娘横挑鼻子竖挑眼了,是这个意思吧?” 意思大抵是这么个意思,可经他的嘴一说,听起来分外阴损,凤康恼火地皱了眉头,“你有更好的办法吗?” “没有。”沈长浩抱拳长揖,火上浇油地称赞,“王爷此法极好。报仇救人两不误,破立兼备,两全其美。实在英明睿智,瀚之五体投地,望尘莫及。” “你闭嘴。”凤康终于被他撩拨怒了。 沈长浩习惯性地忽略这话,继续问道:“皇上会同意王爷接手吗?” 凤康并不担心这一点,“我相信父皇也不愿让梁国舅死,太后毕竟年纪大了,万一承受不住悲痛宾天就麻烦了。” 他想接手梁国舅的案子最主要的原因也是这个,他可不想因为国孝耽误婚期,再苦苦等上三年。 他那些兄弟各个自诩精明。定然谁也不肯插手这个案子。他皇帝老子巴不得有人主动站出来替自己分忧解难,他去请旨。自是一请一个准。 沈长浩知道他自有计较,便不多说。弹了弹手中的礼单笑道:“那就祝我们马到成功吧。” 两人各自行事不提。 叶知秋还没有嫁入皇家,不在邀请入宴的名单之列。便是如此,凤帝也没有忘了她。傍晚时分,宫中赐下菜馔,大盘十六道,小盘三十二道,果品点心各八盒,每盒四样,还有几坛专供女眷饮用的果酒。 叶知秋吩咐添香和小蝶在前面的花厅摆了桌子,把大家叫过来一起吃。 其实这些酒菜果点并没有多么稀罕,在秋叶村所属的酒楼都能吃得到。不过是宫里赏赐的,图个新鲜罢了。加之这是来到京城后的第一次大聚餐,大家兴致颇高,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很是热闹。 莎娜回来的时候已经将近二更天了,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太兴奋了,脸颊红彤彤的,眼睛亮闪闪的。不顾添香等人的劝阻,将得到的赏赐全部搬到院子里,嚷嚷着要履行承诺,分给叶知秋一半,另一半其他人可以随便拿。 叶知秋拗不过她,只好象征性地拿了两件。小姑娘们每人取了一样首饰头花或是胭脂水粉,几位嫂子每人挑了一块布料,男孩们则选了笔墨纸砚。 元妈没来,莎娜听从小蝶的建议,给她送去一把装饰用的银梳子,样式小巧,花纹精致,大方又不张扬,正适合她这个年纪的人佩戴。 大家“分赃”完毕礼物,便围着莎娜问起宴会上的事情,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看了什么歌舞……一直闹腾到三更过了,才意犹未尽地散了。 这天之后,叶知秋着实清净了两日。纳采的日子还没到,没有人召她进宫,登门造访的闲杂人等都被挡回去了,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读读书,散散步,做做瑜伽,摆弄摆弄花草,闲得要命。 可惜老天看不得她清闲,第三天中午,她平静地生活就被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打破了,“大小姐,出事了,大少爷他们跟太学子弟打起来了!” ——(未完待续) 第343章 父女见面 “虎头?”叶知秋吃了一惊,“他不是带着花花、豆粒儿、青禾、妞妞他们一起去参观铺子了吗?” 来京城这些天,这群熊孩子四处游逛,已经将京城的大街小巷都走遍了。新鲜劲儿过了,嫌城里没意思,都张罗着去城外走走。 她担心出事,严禁他们出城。他们在宅子里憋闷得很了,提出要去参观秋叶村名下的铺子。她寻思着既是自家的铺子,让他们去看看也好,毕竟这些产业将来多半要依仗他们来接手打理,便点头同意了。 谁知道刚出去一上午的工夫就出事了,真是不让人省心。 来报信的是一个叫白山的小厮,在这宅子里的身份是马夫,实则是个身手很不错的护卫。最近一段时间,那群孩子出门,都由他和另一名叫黑山的车夫跟随保护。 听她问,白山便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 虎头他们早上出去之后,便由阿福安排的人引着参观店铺。这群小家伙还算老实,学习态度也很认真,没出什么幺蛾子。快到晌午的时候,经过咸喜分号,年掌柜亲自迎了出来,非要请他们吃饭。 这位年掌柜不是别人,正是叶知秋跟娄掌柜做买卖之初,在咸喜当过伙计的年小六。以前替娄掌柜跑腿,没少去过成家,跟虎头算是老熟人了。 年掌柜热情相邀,虎头盛情难却,只好答应了。来到咸喜二楼,经过一个雅间门口,就听里面有人高声谈笑,议论的正是雪亲王迎娶农家女一事。提到叶知秋,言辞激烈,极尽轻蔑挖苦之能事。话说得十分难听。 虎头气坏了,当即踹开而入,找他们理论。 那雅间之中坐的恰巧是太学的学生。适逢每隔七天才有一次的休沐日,呼朋唤友。聚在这里饮酒论书。能去太学读书的多半是官宦子弟,所谓的天之骄子,各个仗势骄纵,张扬跋扈,哪里会将一身平民打扮的虎头放在眼里? 其中一个年纪稍大的见里面还有几个女孩,冷嘲热讽之余,更出言调戏。这火上浇油之举,彻底惹怒了秋叶村的孩子们。话不投机半句多。干脆动了手。 虎头、豆粒儿、花花、狗剩和青禾几个俱是张弛手把手严格教授出来的得意门生,比那些花拳绣腿的太学子弟高出不是一段两段,没一会儿便把人都给放倒了。 那群公子哥吃了亏哪肯善罢甘休,叫来大批仆从护卫,替他们报仇。虎头他们双拳难敌四手,很快落了下风。黑山见势不妙,喊出隐在暗中侍卫现身相助。 原想控制住场面,便将那群孩子带出酒楼,离开那个是非之地。不料京府知府带领府兵衙役赶到,将酒楼团团围住。下令羁押了所有参与打架斗殴的人。 “虎头他们有没有受伤?”叶知秋急忙问道。 “大少爷和几位姑娘都没事,另外几位小少爷受了些皮外伤,没有大碍。”白山垂着眼睛答道。 叶知秋听说人都没事。悬着的心放下了大半。长出了口气,又问:“那他们人呢?被押到府衙了吗?” “没有,大少爷他们和那群太学子弟被就地羁押在酒楼之中。”白山答了话,略微一顿,继续说下去,“小的当时在外头照看车马,没进酒楼,不曾参与打斗。 知府叶大人赶到之后,小的便递了帖子。表明我们是雪亲王府的人,请他酌情处理。叶大人差人把帖子送了出来。说……” 叶知秋心头一跳,“说什么?” “叶大人说。他已经仔细问过了,羁押的人里头没有雪亲王府的人。因为带头打架的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咸喜的掌柜也不打算索赔,是以不会将人带回府衙审问。 但是天子脚下,不容任何人扰乱治安。被羁押在酒楼之中的人,需要家中长辈前去认领,并保证严加管教,日后不可再犯,方能释放。 小的先去了王府,可王爷和沈公子都不在府中,短时间内也很难赶回来,只好惊动大小姐了。” 听完白山的话,叶知秋什么都明白了。 虎头跟人打架只是个意外,叶思远的出现却绝非偶然。只怕他早就派人盯着她这府里的一举一动了,所以才会在虎头跟那群太学子弟对上之后,及时带领府兵和衙役出现在酒楼。 他不敢问罪官宦子弟,这一番作为,无非是想引她出去。 去一趟也好,反正跟叶家的这笔账迟早要清的。 想着便吩咐白山,“你先去把马车准备好,我换身衣服就来。” “是。”白山答应一声,退出门去。 叶知秋不想惊动旁人,只跟把事情跟元妈、添香和小蝶三人讲了。换好衣服,留下小蝶看院子,带了添香一人出门。暗中有张弛和洛晓雁跟着,明处有一个赶车的白山,已经足够了。人带多了惹眼,反而不安全。 咸喜在京城有三家分号,东城一家,西城一家,还有一家在与南北城门相连的、被称为京城第一街的朝天街上,座落在最繁华的地段,也就是虎头他们被羁押的所在。 出了宅子向东,穿过两个街口,拐上朝天街,再向南走上两刻钟便到了。 未免引人注意,白山将马车停在了咸喜酒楼的后门。年小六知道她要来,派了一名伙计在那里等候。 据伙计说,那群太学子弟已经被各家领走了,虎头等人被分开关押在二楼的两个雅间里,京府知府叶思远由年小六陪着,在另外一个雅间里喝茶。 伙计说完将一个厚厚的信封递过来,“这是我们掌柜吩咐小人从账上取的,掌柜的说怕叶姑娘匆忙之间来不及准备,让叶姑娘先拿去应急。” 叶知秋从开口出看到了一角银票,不由面露微笑。看样子年小六误会叶思远了,以为他让各家来认领孩子是想借机索取贿赂,怕她刚到京城不谙其道。特地帮她准备了银票好赎人。 她自是不能说那是“她爹”为了见她设的局,只能让他们误会下去了,于是指了指自己空空的袖子。“我已经准备好了,你把这收起来吧。替我谢谢年掌柜。” “是。”伙计依言收了银票,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叶姑娘请随我来。” 叶知秋点了点头,跟着他穿过后院,来到二楼,叫添香在外面等着,自己进了雅间。 年小六见她进门,悄悄递过来一个安抚的眼神。示意虎头他们都没事。跟叶思远打了声招呼,便识趣地退下了。 “民女叶知秋,见过叶大人。”叶知秋上前道了个万福。 叶思远表情怔然地望着她,努力回想与她有关的一切。只可惜过去对这个庶出的女儿关心太少,总共见了也不过十几二十面,脑海之中只有一个畏畏缩缩坐在角落里的模糊身影,根本无法跟眼前这个眉清目朗、气度不俗的女子重合起来。 用力挤了两下眼睛,挤出两滴眼泪来,刚要叫一声“我的女儿”,就听叶知秋淡淡地道:“叶大人。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还是不要浪费时间做戏了吧?” 叶思远愣了一下,对上那双不无嘲讽的眼睛。顿时尴尬不已。拿袖子擦去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眼泪,干巴巴地笑了两声,“呃……那个,多年不见,我的确已经记不得你的样子了,呵呵……” “叶大人不是不记得了,而是认错人了吧?”叶知秋走过来,在他对面落了座,细细打量。感觉这个人陌生得很。看见他的时候,心里也没有什么异样的情绪。 在西城门见到“嫡母”的时候。尚且有些反应,见到亲生父亲却全无感觉。足见她的前身对这个爹的感情淡薄到什么程度了。 叶思远只当她心中有怨,故作冷淡,语气亲昵地道:“虽然为父记不得你的样子,可血缘是骗不了人的,怎会认错呢?” 叶知秋笑了一笑,“我听说叶大人有一个跟我同名同姓、年纪差不多的女儿,连容貌都有几分相似,叶大人会认错也情有可原。 不过叶大人,女儿是不能乱认的。 我原本是颍州人氏,父母因为灾荒过世了,我孤身一人到清阳府投奔远房亲戚,跟表爷爷和表弟一起生活。虽然我们都姓叶,可我在今天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叶大人,更不可能是叶大人的女儿。 还请叶大人回去好好约束尊夫人,不要再让她跑到我家去认什么女儿了。 一次两次我尚能以礼相待,三次四次也还能忍受,若次数多了,被骚扰得烦了,我只能禀报皇上,请他老人家替我做主了。” 看着她平静无波的面容,有那么一瞬,叶思远真的怀疑自己认错人了。这个女子跟他印象之中的女儿实在天差地别,不由得他不怀疑。 可是很快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坐在他面前的肯定是他的女儿,如果不是,在他派夫人去西城门迎接的时候,她就会一口否定。 如果不是,夫人上门认亲的时候,她就该闭门不见。 如果不是,她今天也不会来见他。 既是他的女儿,却又为何一口咬定他认错人了?难道她不想认祖归宗,利用他这个当官的爹来提高身价,稳固自己在皇家的地位? 不可能吧?白白送上门来的靠山谁不想要? 莫非她想考验他,看看他是否有让她依靠的价值? 如是想着,便决定反过来试探一下她,“我已经吩咐你母亲给你整治嫁妆了,除了王妃规制下的两百抬,另外再给你陪送一座宅子和一处庄子。” ——(未完待续) 第344章 两害相权取其轻 叶思远以为抛出这么大的一个诱饵,叶知秋就算不立即松口,也该动心了。然而让他的失望的是,人家连眼皮子都没眨一下,只是笑而不语。 他咬了咬牙,加码,“再添六千两银子。” 见她依旧不为所动,把心一横,“八千两。” 叶知秋看他浑身肉疼,一副豁出棺材本的表情,忍不住出言戏谑,“都说‘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看来叶大人这个官做得很滋润啊。 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都能如此慷慨,要是自家女儿出嫁,只怕没有十里红妆,也有八、九里了吧?” 叶思远没听出她这话是讽刺,只当她狮子大张口,跟自己讨价还价,惊恼之下,脸色当即就有些难看了,“天下脚下的官难做,我这个京府知府虽然比地方知府高了那么半级,也只是表面风光罢了。 为了给你置办这些嫁妆,为父抵押了老家的宅子和田产,可谓是掏空了家底。你夏儿姐姐和经纬弟弟的婚事还没定,一个等着置办嫁妆出嫁,一个等着筹备聘礼娶亲。 难不成为了你一个人的风光,要亏待你姐姐和弟弟,让他们在婆家和岳家的人面前一辈子抬不起头来?手心手背都是肉,为父也不能太偏心了不是? 这样吧,我再添两千两妆银,给你凑足一万两。这已经是我的底限,不能再多了。你要便要,不要便罢了。” 他使出了菜市场杀价那一手。 叶知秋终于憋不住笑出声了,“叶大人真是个有趣的人,说你小气吧,咱们无亲无故的,这才第一次见面。你就要送我嫁妆。刚觉得你大方吧,你又哭起穷来了。 我有一事不明,想请教一下叶大人:既然你不想亏待自己的儿女。为什么还要拿出大部分家产,认一个不相干的人做女儿呢? 你想认下这个女儿赚取利益。更近一步,还是怕不认这个女儿影响风评,耽误前程?或者,这两方面都有?” 被她三言两语揭破心中所想,叶思远颇为震动。一双饱经世故的眼睛精光闪烁,脑子里迅速分析着她话里话外的意思,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他这个女儿跟他一样。是个精明人。 在官场上混久了,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他比谁都清楚。跟她这种心里透亮的人说话,虚与委蛇那套不管用,最好直来直去。 略一斟酌,便开口道:“就算两者都有吧。” 叶知秋仿佛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一脸了然的笑意,“那我班门弄斧,给叶大人分析分析这两者吧。 先说后者,一个是掌家理业的农家长孙女。一个是婢女所出的无名庶女,如果叶大人是我,会觉得哪一个更体面?” 叶思远嘴里轻轻地“嘶”了一声。右手习惯性地捋住胡子,面露沉思之色。 他只看到了自己的官衔,却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士农工兵商,农仅次于士,认真比较起来,农家长孙女比官家庶女身份还要高一些。毕竟穷不是罪,而有一个为奴为婢的母亲却是一生的污点。 只不过世人多爱攀附官家,宁愿抬举官家庶女,也不肯青眼于苦哈哈的农女罢了。 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嘴上却不肯放松,“嫡庶不过是名头罢了。只要你愿意,我可以把你记在你母亲名下。” “嫡就是嫡。庶就是庶,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就像镀金的泥土雕像一样,金层镀得再厚,总有剥落的一天,到时反而更难看。 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镀那层金,做一个百炼淬火的瓷像,还能留住属于自己的光彩,不是吗?” 叶知秋并不在乎什么嫡庶之分,之所以跟叶思远掰扯这些,不过是给不愿认祖归宗找一个合理的、能让他接受的理由罢了。 顿了一顿,又道:“所以,叶大人大可不必担心你那已经过世的女儿活过来,四下讨要公道,有损你的风评,进而影响你的前途。 且不说她已经死了,就是真的活过来了,我相信她也会毅然决然地脱离叶家,跟那些利欲熏心、不顾她死活的亲人彻底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 这一番话实在犀利,饶是叶思远脸皮够厚,也止不住两颊发烫。避开她似笑非笑的目光,端起茶盏来喝茶遮窘。 叶知秋权当没看见,继续分析,“再说前者,不管叶大人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想要认我这不相干的人做女儿,一旦定了名分,在别人眼里,你就是选好了主子的,哪怕你生出一百张嘴来否认也没用。 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谁也说不准。主子是压倒的一方还好,万一是被压倒的一方,可就押错宝站错队了,最后股肱之臣做不成,反倒成了陪葬之鬼,岂不是太蠢了? 叶大人应该比我明白‘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历朝历代哪一次不是先有君再有臣的?此君还在,就去趋附彼君,那是赌徒才会做的事情。 真正的智臣,只会忠于‘君主’,以不变应万变。 叶大人,我说得对吗?” 叶思远出神地望着她,心中掀起惊涛巨浪。 一面震惊,自己在官场上摸爬滚打多年才悟出来的道理,居然从她一小女子的口中说了出来,而且比他理解得更为透彻;一面后悔,为什么他以前没能发现他这个女儿有如此不凡的见识? 如果早留意到这个女儿,把她培养成自己的助力,那么他在仕途上定然能少走许多弯路。 只可惜,现在再想把女儿认回来已经晚了。一来认了女儿就要被迫站队,风险太大;二来他这个女儿根本没有认祖归宗的想法,他也强求不得。 虽然丢了一个潜在的助力着实遗憾,可跟前程和性命相比也算不得什么了。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就是这个道理。 看他的表情,叶知秋就知道他已经放弃了认女归宗的想法。微笑地站起身来,“相见一场,也是缘分。刚才那些话,就算我说出来与叶大人共勉吧。 我弟弟一时莽撞。携众闹事,滋扰治安,让叶大人费心了。我这就带他回去严加管教,罚他面壁思过,定叫他从此以后不敢再犯。” 叶思远还沉浸震惊和惋惜之中,听她将话题转为公事,便敷衍地笑道:“他年纪还小,难免冲动了些。你也不要太苛责他了。” “是,多谢叶大人宽宥。”叶知秋朝他道了个万福,便径直出了门。 叶思远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诸多儿女当中,她是最像我的一个……唉,真是可惜了!” 他在这边怅然若失,那边虎头等人已经被放了出来。 看到叶知秋,虎头表情很不自然,大姑娘一样扭扭捏捏地走上前来。“姐姐,我……” “有话回家再说。”叶知秋打断他的话茬,转身去跟年小六说话。“年掌柜,今天给你添麻烦了。正是饭点,耽误了你们做生意,实在抱歉。 回头我叫阿福过来,把砸坏的东西统计一下,全数换成新的。今天中午的流水账,也一并给你们补上。” “哎哟,叶姑娘,你这是说的哪里话?”年小六连连摆手。“我们咸喜能有今天这么红火,还不都是仰仗了你?这点儿东西和流水账算什么?你帮我们赚来的银子够买十家这样的酒楼了。 你要是真的赔了。被我们娄大掌柜知道,还不让我滚回老家种地去啊? 我上有老母。下有妻儿,都指望着我养活呢。叶姑娘,你可千万别害我丢了饭碗。” 他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叶知秋也不好再坚持赔偿了,“好吧,那就当我欠了你和娄掌柜一个人情,日后有机会再还好了。” “那我们可是赚了,叶姑娘的人情比银子值钱多了。”年小六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笑几句,便要请他们吃饭。 虎头他们砸了人家的酒楼,叶知秋哪里还好意思留下吃饭?婉拒了他的好意,便带着那群孩子离开咸喜。也没有心情逛街,各自上车上马,直接回家。 “姐姐,我知道错了。”一进门,虎头便态度诚恳地认错。 “我们也知道错了。”豆粒儿、花花、狗剩、青禾齐声附和。 只有妞妞不服气,“秋姑姑,不怪虎头哥他们,那群官家少爷就该狠狠地打,谁让他们说你是专门勾引有钱男人的狐……” “妞妞。”花花拿出长兄的架势,虎着脸呵斥道,“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妞妞撇了撇嘴,小声嘀咕,“我说的是实话。” 青禾担忧地瞄了叶知秋一眼,“知秋姐,那些太学子弟就是一群嘴上没毛的小屁孩,他们说的话作不得数的,你别往心里去啊。” “对,对,他们就是胡说八道。”豆粒儿几个忙点头。 小蝶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说人家是嘴上没毛的小屁孩,好像你们嘴上都长毛了一样。”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嘛,我们比他们强得不是一星半点儿。”狗剩大言不惭地道。 叶知秋瞪了他一眼,“比人家强还跟人家打架?” 狗剩吐了吐舌头,不敢再言语。 虎头忽地抬起头来,往前跨了一步,“姐姐,今天这事儿都怪我,是我先跟那些人动手的。青禾和豆粒儿他们是看我吃亏了,才出来帮我的。 你要打要罚都冲我来,不关他们的事!” 叶知秋蹙了蹙眉头,刚要说话,就听门外传来一个带笑的声音,“是谁这么有男子气概,要代众受过,独自承担责罚啊?” ——(未完待续) 第345章 手下败将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虎头那颗噗通乱跳的心瞬间安定了许多,面上也控制不住露出了一丝喜色。见人进了门,便眼巴巴地叫了一声“姐夫”。 其他人也口称“王爷”,或抱拳揖礼,或屈膝万福。 叶知秋舒展眉头,抿了唇没有言语。 凤康看起来心情不错的样子,一改往日的冷沉,眼角眉梢都染着笑意。免了大家的礼,便径直来到虎头跟前,伸手在他肩上用力地拍了两下,“我都听说了,干得好。” 虎头被他拍得直咧嘴,眼睛却亮了起来,“姐夫……” 这一声姐夫比方才那一声叫得响亮多了,且带着未尽的余韵,里面包含着欣喜,释然,感激,等等情绪,还有那么一点儿委屈。 “再听见有人信口雌黄,你只管狠狠地打,打赢了有赏。”凤康近似怂恿地说着,又在他肩上重重地拍了一巴掌。 虎头趔趄一下,心虚地瞟了叶知秋一眼,“打架不太好吧?” “没关系,打输了姐夫替你出气。”也还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凤康曲解了他的意思。看了看他身后的几个孩子,和颜悦色地道,“以后出门多带几个人,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让自己吃亏。 我还有话要跟你姐姐说,你带他们出去吧,该吃饭吃饭,该治伤治伤,不要为了这点儿小事坏了心情。” 虎头口里“哎”了一声,却站着没动,拿眼睛觑着叶知秋。 叶知秋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去吧。” 虎头如蒙大赦,生怕她反悔一样,忙不迭地领着豆粒儿几个出门去了。添香和小蝶送上茶水点心。也识趣地退下了。 凤康在叶知秋对面坐了,见她板着脸瞪着自己,扬了唇角问道:“怎么。我护着虎头你生气了?” “你那是护着他吗?分明就是害他。”叶知秋控诉道,“打架又不是什么好事。哪有你这么纵惯的?敢情不是你弟弟,你不怕他养成争勇斗狠的习惯,学坏了。” 凤康也不急着辩解,等她发泄完了,才安抚道:“你放心吧,虎头不是没有分寸的孩子,他已经知道自己错了。他正是爱面子的年纪,你若当着他的伙伴训斥他一顿。不是让他难堪吗?” “你以为就明白这个理儿吗?”叶知秋嗔了他一眼,“我本来也没打算怎么着他,倒让你瞅空子跳出来做了好人。我是恶人姐姐,你是二十四孝好姐夫,行了吧?” “我错了,我不该抢了你的风头。”凤康握住她的手,一本正经地道歉。 叶知秋并不是真生气,见他这样便笑了,“你今天是不是遇到什么好事了?怎么这么高兴?” “的确有好事。”凤康眸子晶亮地望着她,“问名和纳吉的日子都定了。下月的初十和十二。” 叶知秋有些吃惊,“怎么日子挨得这样近?” 纳采定在下月初六,问名初十。纳吉十二,这三礼的日子定得也太紧凑了吧?以皇家的人力物力财力,倒不至于缺了礼数,可怎么都觉得匆忙了一些。 “这是父皇的意思。”对凤康来说,在礼数周全的情况下,前面五礼越早过完越好,是以并未觉出不妥。 叶知秋听他这么说,心便忽地沉了一下,“皇上……最近身体还好吧?” 凤帝只在回京第三天以探病之名来过一次。之后便没再来了。闻苏木不方便进宫,王太医借查阅医书的由头。进宫给他请过一次脉,回来说皇上病情还算稳定。她也没有细问。 把她和凤康的婚事安排得这样仓促,让她不由得怀疑凤帝的病情是不是恶化了。 凤康明白她心里在想什么,在她手上捏了捏,“你别担心,父皇没事。自上次发作之后,只有两次疼得比较厉害,不过比之前要轻得多。宫里的太医依照闻兄的建议调整了方子,父皇这几日精神很不错。” 岂止是不错,今天早朝一开,就大张旗鼓地对瑞亲王极其麾下属臣发难,将他们赶出朝堂罚跪。满朝文武、众皇子以及皇宫嫔妃俱是人心惶惶,纷纷揣测,是不是瑞王最近风头太劲,皇上看不过眼,打算杀鸡儆猴了。 只有他知道,这无关乎皇位,不过是小小的惩戒罢了,因为凤帝发难的脚本是他无偿提供的。 虽然他没有把话挑明,可也隐晦地暗示过凤帝,他最近要给他那群兄弟上上眼药。 纵使他不曾暗示,想必凤帝也能猜到是他在背后推波助澜。从清阳府回来之后,这老爷子总抱怨前朝后宫都无趣得紧,自是乐得顺水推舟,找些事情来活跃朝堂气氛。 瑞王只是个开始,以后这种戏码还会持续上演。 因为这件事,今天下朝之后,他那群皇兄皇弟对他这个“父皇最宠爱的儿子”围追堵截,企图通过他来打探凤帝的心思。如此耽搁了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来不及赶去咸喜酒楼。 他料到叶思远羁押虎头不是想问罪,而是为了见叶知秋一面,也相信叶知秋自己能处理好,可心里总惦记着。处理了手头的公务,便匆匆过来了。 “你见到叶大人了?” “是啊。”叶知秋笑容淡淡的,“我跟他说清楚了,我不会回叶家。” 凤康微微眯了眸子,“用不用我再提点他几句?” “不用了,他是聪明人,知道怎么做对自己更有利。”叶知秋对叶思远没有感情,跟叶家彻底断绝关系也丝毫不觉得惋惜,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十分平和,没有嘲讽,也没有悲伤。 凤康不知道她是冒牌货,见她神情如此,只当她被亲人伤得太重已然心死了,不由心生怜惜。起身走过来,在她面前半蹲下去,直视着她的眼睛,“从今以后,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叶知秋怔了一怔才反应过来,先是觉得好笑,随即眼睛便有些潮湿了。 “嗯。”她重重点头。 其实她是一个幸运的人,在原来的世界,即便父母过世,她的身边也有舅舅、舅妈和表哥陪伴。来到这个世界,她就在第一时间便遇到了心地纯善的成老爹和虎头,从此有了安身之所。 之后又遇到了凤康,在这个很难奢望爱情时代得到了一生一世、携手白头的承诺。 今天算是跟前身做了个彻底的了断,现在开始,她既不是叶家的庶女,也不是穿越而来的小技术员,她就是他所认识所喜欢的那个农女,华楚国清阳府仓原县秋叶村成家的孙女叶知秋。 她不是一个注重形势的人,不过这一天这一刻她定会一生铭记。 按照华楚国的律例,若是没有紧急奏报或皇帝召见,京府知府是不必站班上朝的。只需每十日一次,将知府衙门经手的公文分门别类整理成册,报上六部即可。 叶思远今日没有上朝,从咸喜酒楼回到知府衙门,方才得悉凤羿被皇帝罚跪的消息,顿时出了一脑门子冷汗。这才多大会儿的工夫,朝廷的风向就变了? 这几年瑞亲王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可谓权势最稳固的一位皇子了。先前皇上离京,虽然委派了两位皇子代理朝政,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在实权方面,四皇子是压了十一皇子一头的。 不少人都以为这两位皇子要分出胜负了,这一罚跪,四皇子的人气只怕要被十一皇子反超了。 局势不稳,前景混沌啊! 如是感慨着,愈发觉得自己那不肯认祖归宗的女儿有远见,也愈觉得她说的那句“忠于‘君主’,以不变应万变”乃至理名言。 晚些的时候回到府里,叶夫人问起来的时候,他便忍不住又叹息了一回,“可惜了,若能早些将她找回来,定是我叶家一大福缘。” 叶夫人颇不以为然,一个丫头片子能有多大本事?不过是说了几句似是而非的话罢了,还真当她是巾帼智者红颜宰辅了? 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敢这么说。在她看来,那贱丫头不肯回叶家,替他们省下大笔嫁妆银子,是天大的好事。以后不用勒紧腰带过日子了,还能给她的夏儿备上一份丰厚的嫁妆,另外找个体面的好人家。 她是存不住话儿的人,转脸就把这件事跟叶咏夏说了。 叶咏夏只比叶知秋大三个月,长相多半随了叶思远,额阔眉宽,少了两分娇柔,添了三分英气。加之性子张扬,处处要强,即便安安静静地坐着,也会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 大概因为“争夺”过同一个男人,她一直对叶知秋存有浓重的敌意。听了叶夫人的话,立刻冷笑道:“不过是只乌鸦,飞上高枝就当自己是金凤凰了? 我倒要瞧瞧她有多了不起,居然连我们这样的人家都不放在眼里了。” 叶夫人感觉她话头不大对,赶忙提醒她道:“那丫头现在是皇家的准媳妇,夏儿你可不能胡来啊。要是坏了你爹的官声,他活埋了咱们娘俩都是轻的。” 叶咏夏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心里却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会会叶知秋,看看她曾经的手下败将凭什么越过她,嫁进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皇家?! 叶夫人以为她只是过过嘴瘾罢了,警告过了便没放在心上。可怎么也没料到,说完这话没多久,叶咏夏就在京城最繁华的朝天街上与叶知秋狭路相逢了…… ——(未完待续) 第346章 真是好久不见了! 来到京城之后,这是叶知秋第二次出门。上次是去咸喜酒楼办事的,这一次则是出来逛街的。 原本在成亲之前她是不打算随便抛头露面的,一来她对逛街并不热衷,二来她心里清楚,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多少人盯着呢,传到皇家那些人的耳朵里,不知道又要平白招来多少口舌。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耳根子清净,她决定做一段时间的宅女。 今天出门,是因为高氏的邀约。 高氏是曾允文入京为官之初娶的妻子,闺名华莲,容貌清秀,举止端庄的大家闺秀。高华莲的父亲是翰林院学士,膝下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 这位老大人嗜书如命,作风严谨,两袖清风。别的官员挑亲家,都挑背景深厚、家世显赫的人家,他却反其道而行之,专挑贫苦出身、家底瘠薄、刚刚迈上仕途的后生。 然而不得不说,他选的女婿各个都是勤恳上进的好苗子。 大女婿被他看中的时候只是个负责配备马鞍的军营小吏,如今已是从五品的兵部员外郎;二女婿当年是个排名不甚理想的进士,外放到偏远地方做了县丞,现在已升任大晏府知府。 曾允文虽然金榜高中,颇得皇上青睐,可有许多人不服气,认定他并没有真才实学,这探花郎只是侥幸得来的。加之初入官场,方方面面尚显稚嫩,又过惯了节俭的日子,不肯花银子跟同僚们厮混。因此刚到翰林院任职时,并不被人看好,时常受到排挤。 高老大人却是一眼就看中了他,处处帮衬不说。还做主把自己最小的女儿许配给他。若没有高老大人的支持和帮助,曾允文不可能在官场快速成长,并取得今天的成绩。是以他对老泰山十分敬重。 高华莲是高家最小的女儿,然而身上没有半点骄纵习气。是个家教极好的人。嫁给曾允文之后,夫妻恩爱,孝敬公婆,将内宅打理得井井有条。成亲一年便有了喜讯,生了个儿子。 夫妻两个都是重情感恩的人,一直记着叶知秋当年的鼓励资助之恩,时常书信问候,一年四节也会专程派人到清阳府赠送节礼。 在来京之前。叶知秋和高华莲虽然没有见过面,可也神交已久。高华莲诚心相邀,她自是不能拒绝。 逛街喝茶不过是托词,高华莲邀她出来的真正目的,是要向京城各家的女眷们明确表示,高府和曾府是站在她这边的,是她的娘家人。 此番表态,对高老大人这种不喜欢结党立派的廉臣来说,实属不易。这份情意实在太贵重了,让她不忍拒绝。也无法拒绝。 当然了,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谁也不会挂在嘴上来说。表面上。都把这次出行当作平常的逛街。 两人手挽手逛了几家女人们经常光顾的胭脂铺、绸缎庄、金银玉器行,在一家名头颇为响亮的茶楼喝了半个时辰茶,听了三五段最近流行的清曲。 出了茶楼,离晌午还早,便去了高华莲极力推荐的伞扇居。 这伞扇居跟一般的店铺不同,里面摆放的物品都是文雅之士寄放在那里的,并不做银钱买卖,讲求的是个缘分。有看中的东西便可拿走,但要放下一件自己拿得出手的东西。 分红蓝两居。蓝居是男士居所,寄放的多半是诗文画作文章棋谱之类的东西。多半是出于以文会友的目的。也有想要借此平台展示才华,以期遇到伯乐。从此飞黄腾达的。 红居是女士居所,寄放的物品以女红刺绣居多,也不乏诗文画作。有的是为了寻找志趣相投的手帕交,有的是为了博个才女的名声。 光顾红居的是清一色的女性,光顾蓝居的却不仅仅是男性,时常有仆妇或是上了年纪的妇人出现在那里。她们当然不是去欣赏书画文章的,而是去相看女婿的。 所谓文如其人,通过一个人的才华可以看出几分品性。若是看中哪家的公子,出于某种原因不好当面相看,便叫媒人透个口风,让男方在这里寄放几样东西,便于女方极其家人考察一二。 如若男方有这方面的要求,女方便在红居寄放几样物品。也有先看中东西,而后起意结亲的。正因为如此,某些恨嫁之女会寄放些物品,含蓄而巧妙地展示自己的贤良淑德,以期猎获一段好姻缘。 不过这些是约定俗成的规矩,谁也不会捅破那层窗户纸。但凡寄放在伞扇居的东西,都会打上特别的印记,以防有人居心不良,闹出“私相授受”的丑闻来。 高华莲带叶知秋来这里,自然不是为了结识手帕交,博才名,更不是求姻缘。不过是因为走遍天下,伞扇居只有翼京这一家,算是京城独有的风雅场所,又是唯一一个允许女子光明正大出入的公共场所,想要带她过来见识一下而已。 却没有料到,刚到伞扇居门口,便遇到了叶咏夏。 叶咏夏被休回娘家没多久,便时常出入这里,目的不言自明。听闻叶知秋即将嫁入皇家之后,来得更加频繁了。 今天来这一趟,也是因为听说叶知秋不屑于认祖归宗,受了些刺激。绞尽脑汁地写出两篇自认为很不错的诗词,又亲手绣了几个花样新奇的香囊荷包,她要加快寻缘的速度。 按理来说,叶知秋内里换了,风采气度与叶家那个受气包截然不同,这几年间外表也改变了许多,若非刻意辨认,只是在路上擦肩而过,叶咏夏不太可能认出她来。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冤家路窄,叶咏夏偏偏第一眼就锁定了她,第二眼就认出了她是自己曾经百般欺压的庶妹,继而脱口喊出了她的名字。 “叶知秋!” 叶知秋循声望去,看到那张噙着冷笑的面孔,后背不由自主地泛起一阵寒意,心里升腾起畏惧与恨意混杂的情绪。“叶咏夏”三个字几欲脱口而出,却被她生生地止住了。 虽然她的表情一瞬间就恢复了平静,叶咏夏还是敏锐地捕捉了庶妹的影子,唇角的冷笑加深,“秋儿妹妹,真是好久不见了!” ——(未完待续) 第347章 你们掌柜是谁? 叶知秋没有言语,静静地打量着立在三丈外的那名女子。身形,眉眼,表情,与脑海之中浮现出来的那个身影一点一点地重合起来,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影像片段,尽管模糊,却也能感觉得出绝非美好的事情。 这些记忆不是她的,而是前身遗留下来的。联合刚才涌出来的情绪,她得出一个结论,在叶府的时候,给那个短命的叶知秋留下最深印象的,不是亲爹叶思远,也不是嫡母叶夫人,而是面前这个两眼敌意的嫡姐。 换言之,这个叶咏夏是前身最怕也最恨的人。 高华莲半晌没听见她回话,觉出气氛不对,轻轻地碰了她一下,“知秋妹妹,你认识这位姑娘?” “不认识。”叶知秋转头对她笑了笑,“我们进去吧。” 她已经跟叶家没有任何关系了,没有必要再理会叶家任何一个人。她决定采取无视叶咏夏,权当那是一团人形空气。 那女子准确地喊出了她的名字,更口称妹妹,而她方才的神情也不像不认识对方的样子。高华莲料到其中必有什么隐情,却聪明地不予过问。 笑着应了声“好”,亲热地挽住她的胳膊,往伞扇居门口走来。 叶咏夏是个心气极高的人,若非如此,她当年就不会便逼着叶夫人和长嫂将叶知秋的亲事搅黄,取而代之了。 田家家境不错,田公子的皮相也很出众,她当时的确有些动心,可还不到非君不嫁的地步。之所以志在必得,就是因为田公子到叶府串门的时候,多看了叶知秋两眼。继而流露出结亲的意思,让她心中不忿。 那份偏执的骄傲,不容许她为任何人所忽视。尤其是曾经被她任意践踏的叶知秋。 “你给我站住。” 随着一声断喝,她挡住了叶知秋和高华莲的去路。 叶知秋顿住脚步。面上没有一丝波澜。 倒是高华莲见她如此嚣张,微微蹙了眉头,吩咐跟在身后的丫头,“去问问那位姑娘是哪家府上的女眷?” “是。”小丫头答应一声,往前走了几步,斜身地挡在叶咏夏面前,“这位姑娘,我们是东城曾府的人。请问姑娘府上是哪一家?” 在京城,如果有人自报家门的时候提到了“东城”二字,人们就会明白这家府里有人在朝中为官。因为绝大部分达官贵人的府邸都落在东城,东城几乎变成了“不好惹”的隐语。 高华莲的丫鬟报出“东城”二字,就是想提醒叶咏夏,不要在这里惹事。 识趣的,定会赔笑说句“认错人了”,乖乖让路。可惜叶咏夏不是这类人,向来只有她叫别人识趣的份儿,还从来没有人敢叫她识趣的。 她自认为抓着叶知秋的把柄。有恃无恐。连皇家的准媳妇都不怕,哪里还会把其他人放在眼里?一把推开小丫头,“滚开。这里没有你说话的地儿。” 小丫头见她衣着打扮很是体面,没想到她会做出这等粗鲁的事情,便不曾防备,被她推得一个趔趄跌坐在地上。 另一个丫头见状赶忙上前去扶,“喜鹊,你没事吧?伤到了没有?” “画眉姐姐,我没伤到。”喜鹊扶着画眉的手站了起来,又把这话对高华莲说了一边,“夫人。奴婢没事。” 高华莲点了点头,虽然脸上没怎么表现出来。心里已经相当不快了。打她的贴身丫鬟就是打她的脸,这事儿不管搁在谁身上。都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正要吩咐后面的两个婆子上前料理,却被叶知秋抢先了一步。 “添香,佳禾。” “小姐。” “知秋姐。” 添香和佳禾两人应声上前。 “今天嫂子是陪我出来逛街的,没有理由让她费心。你们就去打听打听,问问这是哪家的小姐忘了吃药,跑到大街上来了? 打听清楚了,就把人送回去吧。交代她家里人好生看管,不要再随便放出门了。冲撞了人倒是没什么,要是不小心冲撞了车马,那可要出人命的。” 说这话的时候,叶知秋眼睛是看着添香和白山的,根本没有留意到叶咏夏变换的脸色。 吩咐完便微笑地招呼高华莲,“嫂子,进去吧。” 叶咏夏见叶知秋不但无视她,还话里话外地影射她是个疯子,一张脸由白转青,又由青变紫,大骂一声“贱人”,便扑了过来。 佳禾跨上一步,挡住她的去路,“这位姑娘……” “滚开。”叶咏夏如法炮制,想要推开佳禾。 佳禾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丫头,迎着她抬起的手臂抓下去,牢牢地握住了她手腕,“早就看着你像个武疯子了,你还真是见谁咬谁。” 腕上传来一阵麻痛,叶咏夏不由“啊”地叫了一声。挣了几下没能挣脱,又急又怒,扭头瞪着自己的贴身丫鬟,“你是死人吗?没看到有人欺负你主子吗?” 她极度爱面子,唯恐被人看出她是来求姻缘的,出门的时候只带了一个丫鬟和一个车夫。马车停在后巷,车夫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身边只剩下一个老实巴交的丫头,早就被这阵势吓傻了。 被她这一呼喝,才想起来应该护主,却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做。 这一耽搁,就见叶知秋和高华莲手挽手,若无其事地从她身边走了过去。她登时急了,扯开嗓子喊了起来,“叶知秋,你给我站住,有本事你别……” “跑”字还没出口,人就哑了。是暗中跟随的洛晓雁嫌她聒噪,飞来一颗小石子点了她的哑穴。 佳禾和洛晓雁一明一暗把人制住了,添香被笑吟吟地上前,拉住那丫鬟的手,柔声安抚,“妹妹你别怕。我们是为了你主子好。你告诉我,你们是哪家府上的?” 丫鬟已经六神无主了,听到人问。便下意识答道:“我们是叶……叶府的人……” “妹妹别着急,慢慢说。是哪个叶府呢?”添香循循善诱地追问。 “知……知府叶大人……” 不等丫鬟把话说完,添香便面露了然之色,“原来是知府叶大人家中女眷,好,我知道了。你们跟我上车吧,我这就把你们送到知府衙门去。” 她本来还担心直接送回叶府,这一路弯弯绕绕的,有人能看见的地方。有人看不见的地方,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赖到叶知秋身上就麻烦了。 现在好了,小丫鬟报上了知府的名号,就可以直接送到知府衙门去了。这一路都是行人车马,明明白白地把人送进去,不怕有人借机生事。 主子哑了,小丫鬟自己又没主意,哪敢说个不字?见添香和佳禾半扶半拖地将叶咏夏架上了马车,便浑浑噩噩地跟着上去了。把自家的车夫忘了个一干二净。 马车走远了,驻足围观的人便跟着散了。绝大多数人都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只当两位富贵人家的女眷遇见了一个疯子。好心把心送回去了。 坐在对面茶楼上喝茶的一名中年男人则敏感地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招手喊来一个粗布裤褂打扮的小厮,“你跟上那辆马车,看一看刚才那位姑娘是否真的是叶大人的家眷。” “是。”小厮答应着,脚步无声地退了下去。 中年男人眼睛看向伞扇居,嘴里喃喃自语,“叶思远,叶知秋,都姓叶。莫非这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伞扇居的门脸看起来不大,里面却出人意料地宽阔。光红居就有几间屋子那么大。除了用来安置寄放物品的贴板台架,还分出若干隔间。摆放了桌椅茶具和糕点果品,以便访客歇脚小憩或是座谈交流。 后堂还有几间斋房,并不是用来参禅诵经的,而是吃饭的所在,因为这里只供应素斋。 这里的茶点和斋饭都没有明码标价,谁用了便随手放下一些银钱,不拘多少,意思意思便罢了。话是这么说,能进到这里的,都是有身份要脸面的,放下的银钱只会多不会少。 若是成就了一桩好姻缘,或是哪个由此得益升官发财了,都会送些喜钱礼品过来表示表示。是以这里表面上不做银钱买卖,实际上的收入比一般的酒楼茶馆还要丰厚。 叶知秋四下看了看,着实看到了几篇文采出众的诗词和一些手工精巧的绣品,只是她对这些没多大兴趣,也没有交朋友的心思,附和高华莲称赞一两句就过去了。 没来京城之前,她听阿福说起过伞扇居,那时就很佩服伞扇居掌柜这种“以雅为名,脱俗制胜”的经营手段的,今天到这儿了,便忍不住打听,“嫂子,你知道这家的掌柜是谁吗?” 好奇伞扇居掌柜身份的人不止一个两个,阿福也曾暗中调查过。不过这位掌柜十分神秘,从来没有在人前露过面。这里负责打点茶水斋饭的伙计嘴巴都严实得很,任谁威逼利诱,都无法打探出一丝一毫的消息。 高华莲笑着摇了摇头,“只听说是一位很有本事的人,至于姓甚名谁生得什么模样就不得而知了。” 叶知秋只是随口一问,听她这么说也没多失望。 两人又转了一会儿,便到后堂要了一间斋房,准备在这里用午饭。 斋房的装饰十分简洁,正对门口的墙上挂了一幅“禅”字,下面是一个长条供桌,摆放着白玉观音像,果盘,香炉,蜡烛等物。 靠窗有一个铺了细竹席的方台,安了一张长方形的矮脚几案,周围均匀整齐地放了六个佛纹软垫。除此之外,再无多余的摆设。 两人脱掉鞋子,对面坐了,高华莲便笑道:“据说这里的素斋做得十分精致,味道也是顶好的。我一直想来尝一尝,苦于没有谈得来的同伴,总也寻不到合适的机会。 今天借知秋妹妹的光,终于能一饱口福了。” 叶知秋见几上的茶壶嘴里冒着袅袅的白雾,便取了杯子给她和自己各斟了一杯茶,“是我借嫂子的光才对,要不是你约我出来,我这一天又要无所事事地混过去了。” “我家老爷早就跟我说,知秋妹妹是个闲不住的勤快人,初到京城怕是不习惯,嘱咐我时常到你那里走动走动。我早就想约你出来散散心了,就怕耽误了你的正事。” 高华莲口中所说的正事,自然是成亲的事,于是顺嘴打趣,“我听说纳采、问名和纳吉的日子都定在了下个月的头半月,中间相隔没几日,看样子雪亲王已经等不及要娶你过门了。” 叶知秋并不像那些小姑娘一样,一提到成亲便脸红,大大方方地笑道:“其实我也希望婚事早点儿办完,要不心里总不踏实。” 高华莲明白她的意思,“是啊,皇家不比寻常百姓家,你的身份又这样特别,难免有人起那不该有的心思。 不过你也不必太担心,你的品貌无可挑剔,皇上和雪亲王都是英明睿智之人,定然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嫂子说的是,我就是在家的时候闲散自在惯了,不喜欢节外生枝。”叶知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皇家那些女人活得真累!” 高华莲抿嘴笑道:“我爹常说,人生在世,有得必有失。嫁入皇家固然锦衣玉食,身份尊贵,却要日日提心吊胆,月月勾心斗角,这便是富贵的代价。 也许我们觉得累的事情,对她们来说是消遣是乐趣呢?” “嫂子高见。”叶知秋正对她拱了拱手,“我受教了,以后再碰到麻烦事,我就当作消遣一笑而过好了。” 高华莲点头赞许,“正该如此。” 说笑间,伙计敲门进来,送了先前点好的素斋:素什锦,素烧鹅,素炒面筋,素卤八珍,素面春卷,松仁卷果,全素菌汤,六菜一汤,色香味俱佳。 伙计将菜肴摆好,又送上一壶酒,两只造型精巧的细瓷酒杯。 高华莲和叶知秋都不善饮,便没有点酒,看到这壶酒都有些愣怔,“这位小哥,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们没要酒啊。” 伙计笑眯眯地道:“两位贵客的确没有要酒,小人也没有搞错,这是我们掌柜吩咐小人送来的。” 叶知秋惊讶不已,“你们掌柜?!” “是,这是我们掌柜自酿的素酒。听闻姑娘是酿酒的行家,想劳烦姑娘品鉴指正。” 叶知秋心头大震,沉声问道:“你们掌柜是谁?” ——(未完待续) 第348章 到底是怎样的情意? 伙计说那话的时候并没有特意看着叶知秋,也没有指名道姓,可坐在这里的只有两个人,高华莲是妇人装扮,姑娘指的自然就是她了。 秋叶村的农场一直注重水利,用来灌溉的水渠四通八达,肥料也跟得上。虽然只分出三成的土地种粮食,可每年收获的粮食比别的地方几年收获的还要多。留足口粮,多余的都拿来酿酒了。 叶知秋本人并不精通酿酒,只是秋叶村酿的酒里多多少少都包含了她的智慧和汗水。如今秋叶村出产的各种酒已经很有名气了,清阳府及周边自不必说,京城的许多酒楼饭馆供应的也都是带“秋”字的酒水。 只有十分清楚她底细的人,才能说出她是“酿酒的行家”这样的话。 这伞扇居的掌柜到底是何方神圣? 伙计显然早有准备,答话又快又顺溜,“我们掌柜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酒中的情意。两位贵客若不嫌弃,就让小人为你们斟酒吧。” 叶知秋没有接话,转目看向高华莲,“嫂子,抱歉了。” 说着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便喊了候在外头的画眉和喜鹊来,伺候她们穿鞋。 伙计端着酒壶有些手足无措,脸上的笑已经挂不住了,露出几许焦急的神色,“两位贵客,你们这是……” 叶知秋先穿好鞋站了起来,将一锭五两的银子放在矮几上,而后语调淡淡地开了口,“我不会酿酒,也不会品酒,更不会喝不明不白的酒。 麻烦小哥转告你们掌柜,他的情意我消受不起,请他收回去吧。” 伙计一脸为难之色,张了张嘴,似乎想劝,可叶知秋根本没有给他张口的机会,说完便挽了高华莲的胳膊向外走去。 添香和佳禾办完了事,从知府衙门折回伞扇居,还没下车,就看见叶知秋和高华莲出来了,都有些吃惊。 佳禾从麻利地下了车,迎上来问道:“知秋姐,师娘,你们不是说要在这里吃饭的吗?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 高华莲倒是很喜欢这个称呼,说是一大群孩子管她叫师娘,有一种夫君桃李满天下的满足感。因为佳禾问的是叶知秋的事情,她不好答话,便笑而不语。 叶知秋看了佳禾一眼,又看了看添香,轻声地道:“回去再说吧。” 添香和佳禾却双双意识到她在伞扇居遇到什么事了,都没有多话,跟在她和高华莲身后上了车,直奔成家宅子。 下了马车,不用叶知秋吩咐,添香便将画眉拉到一边,细细询问了高华莲在饭食上的喜忌,知会灶间准备饭菜。 元妈知道高华莲今天带叶知秋出门的目的,对她很有好感,亲自下厨炒了几个菜,送到叶知秋房里来。 “嫂子,今天真是对不起了,因为我,你没能吃到素斋。”叶知秋举起装了果酒的杯子,“我敬你一杯吧。” …“好。”高华莲随她喝了一杯酒,方才笑道,“不就是换个地方吃饭吗?知秋妹妹不要再说什么对不起了。瞧瞧你准备的这一桌,比京城最大的酒楼都精致,我真是有口福了。” 她绝口不提伞扇居的事,叶知秋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便把话题转到吃上来,“嫂子要是喜欢,改天我亲自下厨做上一桌好菜,请曾先生和嫂子过来坐坐。”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赶上休沐日,定拉上老爷到你这儿来蹭吃蹭喝。”高华莲并不推辞,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应了。 她知道叶知秋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之所以来吃这顿饭,是不想叶知秋因为伞扇居的事情心存歉意。吃完饭,略坐了坐,便带着画眉、喜鹊等人告辞。 叶知秋将她送出门外,回到房里便将添香单独叫到跟前,“人送回去了吗?” “是。”添香答道,“我也见到叶大人了,把小姐的话跟他说了。他说请小姐放心,他会吩咐府里把人看紧了,以后绝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情了。” 叶知秋点了点头,没有言语。 叶思远这么说了,就一定会处理好叶咏夏的事情,没什么好担心的,倒那伞扇居的掌柜让人摸不着头脑。 吩咐伙计赠酒到底是什么意思? 若是善意,为何不肯现身露面? 若是恶意,在他的地盘,想对付她和高华莲这两个弱质女流易如反掌,为何要故意透出口风,暗示他很清楚她的底细?这不是打草惊蛇吗? 添香见她半晌不语,神色沉沉地思索着什么,心下有些不安,忍不住打探,“小姐,你和曾夫人在伞扇居遇着什么事儿了吗?” 叶知秋也不隐瞒,将在伞扇居发生的事情跟她说了。 添香惊出一身冷汗,急急地抓住她的胳膊,“小姐,你没吃那儿的东西吧?” “没有,只喝了几口茶……” “什么?!”添香脸色刷地一下白了,拔腿就往外跑,“我去把少爷叫过来。” 叶知秋忙喊住她,“添香,你回来,我没事。他们要是想取我的命,方法多得是,哪会蠢到用下毒这么容易暴、露的手法?再说了,我都回来这么久了,不还好好的吗?” “万一是慢、性、毒、药呢?” “你忘了吗,我舌头很灵的,茶水里要是有毒,我一口就能尝出来。” “我听人说过有一种无色无味的奇毒,万一…… “哪来那么多万一?你听书听多了吧?”叶知秋被她逗笑了,“行了,别疑神疑鬼的了。去把白山叫来,我要让他帮我办件事。” 添香依着吩咐喊来白山,仍然不太放心,又去了一趟跨院,把闻苏木请来给叶知秋诊脉。 闻苏木一直为叶知秋入宫谢恩时被梁太后逼着验身的事耿耿于怀,最近一段时间总是刻意躲避她,能不碰面尽量不碰面。生怕自己行差踏错,有损她的闺誉。 若不是住在这里方便为凤帝治病,只怕他一早就搬出去了。 此时听添香说叶知秋可能中毒了,便顾不得什么男女之防了,提着药箱一路风驰电掣地赶了来。一番望闻问切之后,又取了一滴血,用闻老太医从宫中带出来的验毒之法仔细查验,没查出任何中毒的迹象,这才彻底放心了。 …叶知秋本想留他喝杯茶,却被他寻了个借口婉拒了。她知道他顾忌什么,怕他心里不自在,也不好强留,便随他去了。 凤康一出宫就接到了白山的消息,连朝服都没顾得上换,径直来到成府,进门第一句话就问:“出什么事了?” 叶知秋见他面上满是忧虑,忙宽慰他道:“没什么大事,你别着急。” 说着起身,倒了一碗温茶递过来。 凤康伸手接了却没有喝,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到底出什么事了?” 他很了解她,若不是有自己处理不了的事情,她是不会特地派人去找他的。 “你先喝口水,我再慢慢跟你说。”叶知秋将他按到椅子上坐下,等他喝了水,便将伞扇居掌柜送酒以及自己的怀疑细细说了。 凤康第一反应跟添香一模一样,“你可碰过那里的饭菜?” “没有。”不劳他追问,叶知秋便把他想问的事情一股脑地说了,“苏木已经给我看过了,没中毒,我什么事儿都没有。” 凤康松了一口气,随即眯了眸子冷笑道:“区区一个掌柜,胆子倒是不小,居然敢对我的女人表白情意,我看他是嫌自己的日子过得太舒坦了!” 叶知秋听他这话,似乎并不知道那人是谁,不由蹙了眉头,“连你都不知道,这伞扇居的掌柜藏得还真够深的。” “以前不知道,是因为没有调查的必要。现在有必要了,我定叫他藏无可藏。”凤康冷声说完,神色缓和下来,将自己的手覆在她的手上,“放心,在这京城之中,我若想查清一个人的底细,两三个时辰就够了。” “嗯。”叶知秋点了点头,嘱咐道,“你在明,他在暗,当心一点儿。” 凤康唇边绽出一抹笑意,柔声道:“我知道,你放宽心等我的消息。” 事实证明,凤康没有说大话,他离开成家之后不到两个时辰,就派人来传话,说是已经查明伞扇居掌柜的身份,让她不必挂心,晚些时候会再过来一趟,跟她亲口细说。 与此同时,凤康已经坐在了瑞亲王的书房之中。 四皇子凤羿今年三十又三,眉眼与凤康有五分肖像,既不似凤康那般冷峻倨傲,亦不似凤况那般肆意张扬,脸上总是带着云淡风轻的笑容,从未见他对任何人疾言厉色过。 面对凤康的时候,更是温润和煦,“九弟,你来找我可是有什么要紧之事?” “没什么要紧的事。”凤康脸上没有半点笑意,眸子里冷芒滚动,“我只是想来恭喜四哥,拥有一间像伞扇居那样风雅又赚钱的上等铺面。 顺便讨教一下,四哥那壶酒中的情意到底是怎样的情意?” ——r1152 第349章 是妥协还是弹压? 凤羿没有否认,也没有辩解,只轻描淡写地感叹了一句,“原来九弟是为此事而来。” 凤康来这里并不是为了一个虚情假意的解释,懒得拐弯抹角,“如果四哥以为离开华楚国几年,我手里握着的东西就失效了,那四哥就大错特错了。 我知道的事情远比你料想的要多,不要试探我的底线,试探的最终结果,只会让自己后悔。 如今我只动了些皮毛,四哥若继续执迷不悟,做那画蛇添足之事,就不要怪我不讲情面了。” 这般直白的警告,也没能凤羿脸上的笑容产生分毫变化,“这几日父皇接连发作我等,果然是九弟的杰作吗? 为兄倒有些糊涂了,九弟既有偏安之意,理当以和为贵,却为何为难我等?” “为难谈不上,我这不过是小小的回敬罢了。”凤康直视着他的眼睛,“四哥是聪明人,还是不要装糊涂的好。毕竟,我们所求不同。 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家,而四哥想要的是整个天下。真要较量起来,四哥所受的损失永远比我大。 四哥一直督理军机要务,想必最清楚克扣军饷和阵亡补恤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凤羿完美的笑容面具终于现出了一丝裂缝,若有所思地与他对视片刻,方才问道:“九弟想让我做什么?” “我言尽于此,四哥自己看着办吧。”凤康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站起身来,“我还有事,就不打扰四哥闭门思过了,告辞。” 凤羿也不虚礼客套。叫管事替他送了凤康出门,便吩咐前来收拾茶盏的侍女,“去把王妃请来。” 凤康离开瑞王府。回到成府的时候,叶知秋已经备好了晚饭。正坐在桌前等他。见他进门,笑着招呼,“你回来了?” 柔和的烛光里,笑靥如花,他想起自己说过的那句“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家”,心头一暖,便怔然地停住脚步。直到叶知秋又喊了他一声,他才回过神来。走到她跟前,俯身在她额上吻了吻,“我回来了。” “嗯。”叶知秋笑着点了点头,替他除去披氅,“先洗手吃饭吧。” 添香适时地端了水盆进来,将帕子、香胰子摆好了,又迅速退了出去。 凤康净过手,回到桌前坐下。 叶知秋将扣在盘碗上的盖子一一揭开,六菜一汤,都是他平日里爱吃的。不用问也知道是她亲手做的。两人谁都没有提伞扇居的事,偶尔给对方夹一次菜,或相视一笑。一顿饭就在这种安静而温馨的气氛之中吃完了。 等添香和小蝶带人收拾了碗筷,换成消食的茶水,凤康便将调查结果说了。 叶知秋听了吃惊不已,“伞扇居的掌柜是四皇子?” “他自是不会亲自出马,替他打理铺面的人藏得确实很深,不过总有蛛丝马迹可循。”凤康冷冷地哼了一声,“他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我。” 叶知秋很早以前就知道,凤康背后有一批训练有素的情报人员。她一直以为他出使番国期间,已经将这批人转给十一了。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能在两个时辰之内查到四皇子的头上。可见那些人的能力有多强,也足见他培养这批人不是一天两天了。 谁掌握了消息网,谁就占据了主动权,这样独到的眼光,超前的思维,是作为一个君王应当具备却很难具备的素质。如果他真的有心争夺皇位,只怕谁也不是他的对手。 难怪汤先生得知他要放弃皇位会气急败坏了! 凤康见她望着自己出神,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 “没什么。”叶知秋回神一笑,把话题转回到凤羿身上,“四皇子给我送酒的目的我已经能猜出来了,他是想告诉你,如果他要对你不利,大可以杀了我,可他没杀我…… 这是示好拉拢呢,还是威胁震慑呢?” “是试探。”凤康给出了第三种答案,“他想试探我能否查出他才是伞扇居的幕后大掌柜,查出来之后会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从而判断我是否能惹,然后决定是妥协还是弹压。” 最近几日,凤帝接连惩处了几位皇子,虽然他们犯的都是小事,惩罚也不算严重,可也引起朝野上下一片惊慌。叶知秋足不出户,却没有闭目塞听,京城每天发生了什么事,她都一清二楚。 即便凤康不曾明言,她也能猜到这些事情跟他有关。 他这么做,无非是想提醒他那些兄弟,他不争,并不代表他可以任人欺压。很显然,这欺压指的是赏赐和回礼那件事。 他这是要为她撑腰出气呢! “结果呢?”她眉眼含笑地问,“是妥协还是弹压?” 凤康唇角微扬,“你很快就知道了。” 事实再度证明,他所言不虚。 转过天来,叶知秋刚刚睡醒午觉,门房那边便来通报,“大小姐,瑞亲王府的人刚刚来递了帖子,说瑞亲王妃要登门拜谒,车驾马上就到。” 说着便将一个大红暗金纹路的帖子双手递了上来。 叶知秋接过来看了一眼,便吩咐准备迎客。 小蝶打量了她两眼,“小姐,要不要梳妆啊?” “不用。”叶知秋对着镜子照了照,“换一件稍微正式一点儿的衣服就可以。” 她是会客,而不是出门做客,没有必要把自己打扮得那么庄重。随意一些,主人客人都自在。 小蝶答应一声,打开箱笼挑拣半晌,选了一身蜜合色的衣裙,“小姐,你穿这身儿吧,料子好,花样也别致,颜色鲜亮还衬你的肤色。” 她知道叶知秋不喜欢佩戴那些明晃晃的钗环。担心自家小姐被同是皇家媳妇的瑞亲王妃比下去,就想用出挑的衣服找补。 她那点儿小心思,叶知秋一眼就能看穿了。不忍拂了她的好意,便爽快地答应下来。“好,就穿这身儿。” “哎。”小蝶高兴了,殷勤地跑过来,“小姐,我帮你。” 添香笑着点了她一指头,便去妆盒里挑选了几件轻巧的首饰来配衣服。 这边穿戴妥当,门房又来通报,说瑞亲王妃已经来到了。 叶知秋吩咐添香去仪门迎候。自己也带着小蝶往前面而来。在花厅门口站了约莫半刻钟的工夫,便见添香引着一个妆容华贵的年轻妇人和几个丫鬟婆子过来了。 叶知秋紧走几步迎上去,端正地道了个万福,“见过王妃,不知王妃驾到,有失远迎,还请王妃见谅。” “妹妹不要多礼,快快请起。”瑞王妃伸手扶起她,顺势拉住她的手,亲昵地笑道。“早就想来探望妹妹了,又怕搅扰了妹妹,一直没能成行。 今天刚好有空闲。想着到妹妹这儿来走动走动,便直接过来了。没有提前知会妹妹,是我失礼了。” “王妃能来,我求之不得,哪会失礼?”叶知秋寒暄了几句,便将她让到厅里,分宾主落座,吩咐小蝶送上茶水果点。一边喝茶聊天,一边彼此打量。 进宫谢恩的时候。瑞王妃也是在场的。不过那天人太多,她又忙着应付梁太后和宁妃、宣宝锦。没有留意哪个是哪个,对这人没什么印象。 此时细看。瑞王妃虽已年过三十,可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鹅蛋脸,柳眉杏目,皮肤白皙,模样生得极为标志。体型略显丰腴,却不失窈窕。唇红齿白,笑起来腮边有两个深深的梨涡。 说话温温柔柔的,很容易让人亲近。 瑞王妃对叶知秋的第一印象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自己出身名门,自贵自尊,对攀龙附凤的女子难免心存轻视。然而那日在宫中,见识了她面对梁太后时不亢不卑的态度,以及以簪抵颈那股狠绝的劲头,颇为震动。 第二次见她,感觉与宫中大不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卸去了冗装钗环的关系,只见她浑身流转着恬淡清丽的气韵,有一种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都没有的独特魅力。 如果说入宫那天,她的容颜风华是经过装塑的,那么此时的神韵气度,便是她本真的样子了。 这真的是农家女吗?若换一个出身,生在名门贵族,只怕没有哪个男人不想娶吧? 两人各怀心思地喝了一盏茶,瑞王妃似乎才想起来,自己是带着礼物来的,招了招手,立在她身后的两名侍女便迈步上前,将两个锦盒放在桌上。 瑞王妃将其中一个锦盒往叶知秋这边推了推,“这是母妃托我转交给妹妹的。” 叶知秋有些意外,“宁妃娘娘?” “是啊,我今早进宫给太后娘娘请安,顺便到母妃那里坐了坐。”言外之意,是那时拿到的东西,也隐晦地表明了自己今天突然造访的缘由,顿了一顿,笑着催促,“妹妹,打开来看看吧。” 叶知秋道了声“好”,依言打开锦盒,见里面放的竟是一串珍珠,晶莹圆润,每一个都有大拇指腹般大小,难得的是整串珠子的尺寸都相同,一看就是上品珍珠。 她的目光在珍珠上停留了片刻,便合上盖子,笑容淡淡地道:“宁妃娘娘送这么重的礼,实在让我受宠若惊。俗话说无功不受禄,娘娘的心意我领受了,这礼物还是……” “妹妹。”不等她把话说完,瑞王妃便伸长了手臂握住她的手,“俗话还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妹妹若是不收,可就让我为难了。” ——(未完待续) 第350章 猜猜谁来了? 叶知秋听她这话,似乎要把送礼的目的含糊过去,不动声色地笑道:“我没有为难王妃的意思,只是前几日宁妃娘娘已经赏赐了一回,我还没有当面谢恩,怎么好再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 瑞王妃听出来了,她不说出个由头,人家是不会收的。这串珠子是她建议宁妃拿出来,若原封不动地带回去,得罪婆母倒其次,误了瑞王的大计可就麻烦了。 她是来求和的,把姿态放低一些也没什么。况且她现在代表的是宁妃,此时丢脸丢的也是宁妃的脸,总比拿出自家礼物的时候丢自己的脸要好,这也是她把宁妃礼物摆在前面的初衷。 心思转了几转,便正了神色道:“妹妹,这是两回事。 母妃性子爽朗,心直口快,时常把别人的玩笑当真。那日在慈安宫见到妹妹,彼此还不了解,听了些闲言闲语,便跟着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 事后想明白了,母妃心里很是愧疚不安。听我说要来探望妹妹,便托我带了这件礼物来聊表心意。母妃说,日后便是一家人了,她有什么做得不妥当的地方,还请妹妹多多担待。” 叶知秋心知这话里的水分没有七成也有五成,宁妃口快不假,心直就未必了。一个没有心机的女人,能在后宫高居妃位,几十年屹立不倒,这是不可能的。 宁妃的心直口快多半是装出来的,谁能得罪,谁不能得罪,什么时候能得罪,什么时候不能得罪,她心里应该都有一本帐。 她若真是一个没有城府的人。就该派自己身边的宫人出宫走一趟,而不是让儿媳替她送赔罪礼。 凤康去过瑞亲王府没多久,这婆媳两人又是送礼又是上门拜访。但凡有脑子的人,都能猜出几分缘由。宁妃这么做。无非是想向梁太后等人暗示,她是被逼无奈做出妥协的。 瑞王妃顿了半晌,没有听到回音,握着叶知秋的手紧了紧,以显示自己的迫切和诚恳,“妹妹,你还是收下吧,否则母妃定会为此事耿耿于怀。王爷知道了。也会责怪我办事不力,没有好好传达母妃的意思。” 叶知秋比谁都清楚她们送礼和拜访的原因,自然不会傻到以为这礼物之中会有什么诚意。彼此心知肚明的事情,做做样子就罢了,没有必要较真。 于是起身,面向皇宫的方向深深一福,“那就多谢宁妃娘娘厚赐了。” 瑞王妃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笑着称赞,“妹妹果然是明理之人。” 待她重新落了座,“不知道妹妹喜欢什么。想到妹妹刚来京城,在饮食上可能还不太习惯,便吩咐厨子做了几样清阳府一带常吃的点心。还有些滋养的药材和补品。拿来给妹妹补补身子。” 添香很有眼色地插话,“小姐,瑞王妃给您带来好些东西呢,奴婢已经让人拿到厨房去了。” “你倒是不客气。”叶知秋笑着嗔了她一眼,便跟瑞王妃道谢,“多谢王妃,让您费心了。” “都是家里存备的东西,妹妹不要嫌弃才好。”瑞王妃客气了两句,将自己那份礼物往前推了推。“听说妹妹有个弟弟正在读书,刚好前几日整理库房。收拾出一套文房摆件。 也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就是样式新奇了些。送给妹妹的弟弟玩一玩罢。” 不得不说,瑞王妃比宁妃心思玲珑。比起只给叶知秋本人送礼,给她重视的人捎带送上一份礼,礼数更为周全,情意也更深一层,让人很难拒绝。 人家已经说了是文房摆件,也就没有打开来看的必要了。叶知秋替虎头道了谢,便让添香和小蝶将两个锦盒拿出去,交给小丫头收起来。 送完了礼,目的就算基本达成了。瑞王妃心情放松,说起话来更是亲切随和,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话里话外,却不免透露出瑞亲王府和雪亲王府从今以后以礼相待、井水不犯河水的意思。 叶知秋只当没听出来,或不置可否,笑而不语,或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 瑞王妃没能从她这里探到什么口风,坐了半个多时辰,便起身告辞。 元妈得到口信,比照瑞王府的礼单,挑选了一些土产作为回礼,叫人送到瑞王府的马车上。 送走瑞王妃,回到后宅,小蝶便打开送给虎头的那个锦盒,只见里面放着一套七件白玉镶宝石的文房摆物:笔架,笔筒,镇纸,笔洗,印章,腕枕,印盒,外加一支玉杆狼毫笔。 光那一支笔就价值不凡,何况还有一整套摆件了,这份礼的贵重程度可想而知。 小蝶顿觉捧在手里的锦盒有千斤重,“小姐,这礼物怎么处置?” 她真正想问的是,要不要把这礼物送回去。在她看来,瑞王妃前倨后恭,必定不安好心,这样的礼物能不收最好不收,免得拿人手软。 叶知秋早就料到这份礼不会太薄,既然收了,就没有退回去的道理,“那是送给虎头的,就让虎头收着吧。” 小蝶有些迟疑,想说什么,见添香朝她使眼色,便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将锦盒放到一边,打算等虎头回来交给他。又打开装有珍珠的盒子,请示道:“小姐,这串珠子是放进妆盒里,还是收起来送人?” 叶知秋扭头看了她一眼,“你先数数有多少颗吧。” 小蝶应了一声,用手指点着数了足足两遍,才报出数目,“小姐,一共有二十四颗。” “那正好,那七个女孩子,加上阿福、玉禾和你们两个,还有莎娜,一人两颗。”叶知秋说着便吩咐添香,“你把那串珠子剪开,分给大家吧。” 添香站着没动,“小姐,这么好的珠子分了可惜,你还是留着自己戴吧。” 叶知秋摇了摇头,“戴着太招摇了,还是分了吧。无论做成耳坠,缝在衣服上,镶在钗环上,还是配上别的东西做成链子,应该都不错,你们怎么喜欢怎么来。 你们跟我来京城一趟都辛苦了,就让我借花献佛,表表心意吧。” 添香见她主意已定,便不多劝,却不肯越过她占下那两颗珍珠,“小姐,我首饰已经够多了,就不要了,多出两颗还是你留起来吧。” “小姐,我也不要。”小蝶赶忙跟着表态,“我……我不喜欢珍珠。”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我怎么记得凡是珠宝,就没有你不喜欢的呢?行了,你们都别客气了,赶紧收下吧。 宫里赏赐的都是好东西,可能放心用的没有多少。跟你们说得再明白一些,这串珠子是宁妃送给我的,如果我戴出去,别人看见问起来,再从中间挑拨几句,就会招来一番是非。 所以我不会戴,整串送人也不合适,放在那里又实在浪费。 一人两颗分了,既不惹眼,又能物尽其用,何乐而不为呢?” 小蝶恍然大悟,“哦,原来小姐是想让我们帮着分赃呢。” “什么分赃?用词不当。”添香瞪了她一眼,便去针线笸箩里拿了剪刀来,依照叶知秋的吩咐,将那串珠子剪开,两颗两颗地装进荷包里,给女孩子们挨个分下去。 女孩们每人得了两颗上好的珍珠都很高兴,尤其那七个作为同窗的小女孩,凑在一起嘀咕了许久,决定把手里的珍珠做成款式相同的耳坠,四个年龄大一些的女孩打算做成珠花。 商量妥当,便将珍珠交给阿福和玉禾,一并拿到银楼去加工。莎娜嫌麻烦,直接穿在绑头发的彩带上。虽说有那么点儿暴殄天物的意思,倒也独辟蹊径,别有风韵。 继瑞王妃之后,又有几位王妃先后来访。似乎商量好了一样,每个人都会替婆母或是关系亲近的嫔妃捎上一份礼物,说的话也都大同小异。 叶知秋每天至少要接见两拨访客,类似的话也至少要说上两遍。这种情况在梁太后召她入宫帮忙侍弄了一次花草之后,更是愈演愈烈。 接待完了皇家女眷,又有朝臣家的夫人小姐接踵而至。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在花厅之中会客,收礼回礼,寒暄客套。虽然日子过得不是那么充实,不过借机见识了上层社会女眷的仪容装扮、言行举止,也不算无聊。 迎来送往之中,便到了纳采的前一天。 “小姐,我听说王府准备的纳采礼都是按三十二数准备的,只比皇上娶皇后的时候少四数。”小蝶一脸八卦地跟叶知秋透口风,“还有啊,别的王爷成亲,用的都是皇家围场里饲养的大雁。 王爷用来过礼的大雁,都是亲自到野外猎回来的。” “小蝶姐姐,你没听错吧?”妞妞几个女孩子提出质疑,“这都入秋多久了,大雁不是早就迁走了吗?” “不是现在猎的,是刚回到京城那会儿,瞅空出城去猎的。”小蝶语气非常笃定,“不信你们去问白山,是他亲口跟我说的。” 女孩儿们知道白山是王府的人,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肯定假不了,都眼含意味,笑嘻嘻地看向叶知秋。 叶知秋视而不见,眼睛专注地盯着手里的书,嘴角却不由自主地翘了起来。 阿福就在这话语的空隙中一脚跨进门来,一脸喜色地道:“知秋姐姐,你猜猜谁来了?” ——(未完待续) 第351章 你是怎么知道的? “是梅香姐吧?”小蝶嘴快地接起话头。 叶知秋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梅香,她嫁妆里面的四时衣服都交给千丝坊定做了。梅香前些日子来过一封信,说完工之后会亲自带人送过来,之后会留在京城,送她出嫁。 这会儿能到她这里来,而且能让阿福如此激动的,好像也只有梅香了。 可惜她的猜测很快就被阿福否定了,“不是梅香姐,是闻老爷和闻夫人。” “老爷和夫人?!”添香和小蝶齐声惊呼。 叶知秋也是又惊又喜,“干爹和干娘到哪儿了?还有多久进京?” “已经到门口了。” “什么?都到门口了?”叶知秋吓了一跳,“怎么之前也没送个信儿来呢?” “闻夫人说怕知秋姐姐惦记,就没声张,顺便给你一个惊喜。”阿福答了她的话,便催促道,“知秋姐姐,快出去迎一迎吧。” “好。”叶知秋忙放下书,站起身来,又想起一件事,“元妈和苏木……” “已经打发人去说了,这会儿应该都出门了。”不等她说完,阿福就笑着答。 “那就好。”叶知秋稍稍整理了一下妆容,便带着女孩们往外走。 出了院子,刚好碰见元妈领着几位嫂子出来了,于是两股并作一股,往前面赶来。到了二门,就见玉禾引着闻老爷和闻夫人迎面过来了。 “干爹,干娘。”叶知秋加快脚步,上前见礼。 一个万福还没到位,就被闻夫人扶住了,“自家人,没那么多礼数。快起来。让娘看看,瘦了没?” “哪能瘦了?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我都胖一圈了。”叶知秋嘴里这么说着,还是退后半步。让她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遍。 “是没瘦,比在家的时候更水灵了。”闻夫人抬手摸了摸她的脸,很满意的样子的。转眼看见元妈,便松开她,去跟元妈打招呼,“元姐姐,好些日子不见了,你身子可好?” 元妈跟往日一样笑容浅淡。没有表现得特别热络,“我很好,劳闻夫人惦记了。” 跟在闻夫人身后的东霞和西月瞅空上前,跟叶知秋见礼,“见过小姐,给小姐道喜了。” 添香和小蝶给闻老爷和闻夫人见了礼,便和东霞、西月凑在一处说话。几位嫂子和女孩儿们或寻了闻府婆子丫鬟说话,或围在叶知秋身旁。 闻老爷一个大男人,哪一拨也掺和不进去,被孤零零地晾在了一旁。好在闻苏木及时赶到。解了他的尴尬。 他乡重会,大家都很高兴。站在院子里聊了好一会儿,叶知秋才在耿大嫂的提醒下。将闻家二老和元妈让进厅里。 几位嫂子把闻府的婆子丫头让到偏厅里招待,顺便打听家里的事情。女孩儿们则跟着阿福、玉禾去后宅,帮着收拾屋子。 叶知秋将闻老爷和闻夫人请到上座,自己和闻苏木在左手边坐了,元妈坐在右手。问了路上的情况之后,叶知秋便嗔怪地道:“干爹干娘要来,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声儿?我也好派人去接你们。” “接什么?”闻夫人面带风尘,依然笑容清朗,“京城到清阳府的路我比你们都熟。还能走丢了不成?” “父亲,母亲。你们此次进京,可是来给妹妹送嫁的?”闻苏木微笑地接起话茬。 闻夫人细细端详了儿子几眼。见他跟在家里的时候没什么区别,气色瞧着很不错,先前提着的心便落下了大半,点了点头道:“是啊,成亲是一辈子的大事,我不亲眼看着秋儿上花轿,心里不踏实。 原本我想自己来的,你父亲不放心,便陪我一起来了,这也是你祖父的意思。” 听到提起闻老太医,叶知秋便顺口问道:“祖父他老人家身子还好吧?” “好着呢。”闻夫人答着她的话,将目光转向闻苏木,“你临走的时候,不是拜托你祖父帮你照看药草来着?老爷子去了两回,就喜欢上那儿了,这阵子和卢大夫一起给村子里的人看病呢。” “祖父又开始行医了?”闻苏木又吃惊又高兴,“真是难得。” 几年之前,有人求上门,闻老太医还隔三差五给人看一次病。他正式行医之后,老爷子就放出风声,不再给人看病了,对那些上门求医的更是避而不见,实在烦了,便让府里下人把病人打发到他那里去。 相熟的人觉得老爷子耳聪目明,此时放弃行医为时过早,苦口婆心地劝了好多次,也没能让老爷子改变心意。没想到时隔数年,这老爷子居然自己想通了。 这真是病者之福啊! 说起这件事,闻老爷也很欣慰,“这都是卢大夫的功劳。” 闻老太医一辈子行医救人,已经跟药石和病人分不开了。闲下来之后,眼看着精气神一年不如一年,渐渐有了垂暮之态。作为儿子,他比谁都着急。 他尽量抽时间陪老爷子下棋,聊天,可惜没什么成效。闻苏木进京这段时间,他还担心老爷子见不到孙子,会更加萎顿。 怎么也没料到,老爷子在秋叶村逗留了几日,整个人精神焕发,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若非如此,他岂敢放下老人在家,陪夫人到京城来? “卢大夫做了什么?”叶知秋好奇地问。 闻老爷口中的这位卢大夫,就是曾经给张弛治过伤的那位严肃认真的老大夫,跟她也是故交了。卢大夫如今已经不开医馆了,正在撰写医书,时常到医馆跟闻苏木切磋讨教,交流心得。 来京城之前,闻苏木将医馆托付给了他,让他代班坐诊。 因为卢大夫对种植药草不是很精通,闻苏木又不放心将草药大棚交给自己的那两个尚未出师的徒弟,才另外拜托了闻老太医,请他每隔几日过去一趟。帮着看一看。 卢大夫比闻老太医小那么几岁,从医术上论应该算是后辈,他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让堪称顽固的闻老爷子改变心意,重拾医术的? 这个问题关系到闻老太医的声誉。闻老爷不太好开口,便由闻夫人答道:“其实也没什么,就是老爷子偶然间瞧见卢大夫开的一个方子,指出其中有一味药用错了。 卢大夫坚持自己没错,两个人争执了许久,才知道两个方子都是对的,都是用来治疗咳喘的。只是卢大夫治疗的这个病人得了咳喘,还有轻微的脚气。 将其中一味药换掉之后。并不影响治疗咳喘,还可以抑制脚气。这是卢大夫多年摸索出来的经验,除了这个,还有许多兼治两种病症甚至多种病症的改良药方。 老爷子意识到医海无涯,决定活到老学到老,便和卢大夫一起行医看诊了。” 闻苏木深有同感,“卢大夫的确经验丰富,我曾经见过他用一种褐色的沙土给伤口止血,效果极其显著。我还见过他用一种树皮上抽出来的经络缝合伤口,能很好地防止感染。 这些都是在宫里用不到也学不到的。祖父想必也为卢大夫不拘一格的治病方法折服了。” “是啊。”闻老爷微笑地点了点头,“你祖父最近神采奕奕,每天天不亮就张罗着去医馆。有时候还会在那里住上一两天。” 说了半天闻老太医的事,叶知秋更加惦记成老爹了,瞅了个空子问道:“干爹,干娘,我爷爷他……还好吧?” “成老爷子身子挺好的,每天都跟村里的老人们一起聊天散步。”闻夫人怕她难受,便捡好的说,“临来之前我们去了一趟秋叶村,老爷子听说我们要来送你出嫁。很是高兴,一个劲儿地张罗着给你带东西。 有新摘的水果。现做的腊肠,还有今年刚下来的高粱面什么的……有好几车呢。我们都给你带来了。” 叶知秋听到鼻子阵阵发酸,“那我爷爷给我捎什么话儿了没?” “捎了,说让你好好照顾自己,不用总想着他。有龚阳和村里的人照顾他,他吃得好睡得好,什么毛病也没有。还嘱咐我告诉你,定了日子给他去个信儿,他要在村里摆几桌喜酒,跟大家伙儿一起热闹热闹。” 说到这里见她眼圈有些红了,便止住话茬安慰她,“我瞧着老爷子精神头挺不错的,说话声音也洪亮,你大可不必担心。你现在什么都别想,安心备嫁就是了。” “我知道了,干娘。”叶知秋按下酸楚的情绪,微笑地答应了。 又聊了几句,阿福派人来禀告,房间已经收拾好了,叶知秋便请他们去后宅休息。 阿福考虑到这里毕竟是成府,闻老爷和闻夫人只是干爹干娘,住正房不合适,住别的地方又有失恭敬,于是将她现在住的院子空出来,让给闻家二老。 自己和女孩儿们搬到正房后面的另一处院子,跟莎娜做了邻居。 闻老爷和闻夫人起初不同意,要跟闻苏木一起住在跨院。听说跨院还住着一个王太医,才打消念头,住进了阿福收拾出来的院子。 这边刚安置好,季府便派了人来,说要接姑奶奶和姑老爷到季府去住,被闻夫人婉言拒绝了。 为了让闻老爷和闻夫人好好休息,叶知秋吩咐将午饭送到各个院子,分头吃了。晚上她和元妈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给闻家二老接风。 因为明天是纳采的日子,凤康不方便过来,让沈长浩送来好些酒菜。 吃过晚饭,闻老爷自去跟闻苏木和王太医聊天,闻夫人则拉了叶知秋到房里说体己话,“秋儿,除了进宫那一次,太后没再刁难你吧?” “没有。”叶知秋顺口答了,随即一愣,吃惊地看着她,“干娘,你是怎么知道的?” ——(未完待续) 第352章 纳采之礼 她入宫谢恩时发生的事情,梁太后是下过禁口令的。那天在场的哪一个不是人精,绝不会擅自将这种有损皇家脸面的事情传出去,更不可能传到清阳府去。 闻夫人是从哪里听到的消息? “是我。”小蝶进来送了茶果,正要出去,听叶知秋问起,便顿住脚步,“小姐,是我写信告诉夫人的。” 叶知秋没想到小蝶会通风报信,不由蹙了眉头,“你什么时候写的信,我怎么不知道?” “就是上次,小姐给夫人和老太爷送信的时候,我偷偷写了一封,让送信的人一并捎过去了。”小蝶说着便屈膝跪了下来,“小姐,我知道我不该这么做。 可是太后她们那样污蔑你和少爷,还逼你验身……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告诉夫人那些也没别的意思,她们不是说咱这宅子里没有长辈吗?现在老爷和夫人来了,有长辈了,看她们还能编排出什么话来?” “秋儿,你别怪小蝶。”闻夫人也帮着说情,“你写给我的信上,都是报喜不报忧的话。要不是小蝶跟我说,我还不知道你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呢。 皇家别的人我管不着,可是宁妃那儿,我无论如何也要给你讨个说法。你放心,有娘在,以后谁也别想再欺负你。” 来京城之前,叶知秋不是没有邀请过闻夫人,可闻夫人没有同意。她之前还在纳闷,闻夫人怎么会改了主意,突然到京城来了? 现在总算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给她送嫁只是托词,闻夫人真正担心的,是闻苏木会被“绯闻”所伤。毕竟皇家无小事。若真有个什么,她还有凤康和皇上护着,闻苏木就不一定了。 季府那些人明里暗里都是站在四皇子那头的。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别说是一个外甥了。就是亲儿子,该舍的时候也会干净利落地舍弃,指望他们护着闻苏木是指望不上的。 闻夫人这些年跟娘家来往不甚密切,只怕也是出于这方面的原因。所以看到小蝶的信,得知儿子在太后那里挂了号,便急急忙忙地赶了来。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明白归明白,她不想捅破这层窗户纸,只将小蝶叫了起来训斥了几句。“我不是嘱咐过你们,不能把这些事情往外传吗?都是你自作主张,害得干爹干娘为我操心不说,还大老远跑这一趟。” “是,奴婢知错了。”小蝶嘴上这么说,却是一脸的笑意,丝毫没有觉得自己做错的样子。 “小蝶你下去吧,我们娘俩说说体己话儿。”闻夫人将小蝶打发下去,又提起刚才的话头,“秋儿。你跟娘说实话,太后真的没再刁难你?” 叶知秋笑着摇了摇头,“干娘。真的没有,前两天还召我进宫帮她侍弄了一回花草呢。” 虽然根本没有见到梁太后的面,不过她知道,对梁太后来说,这已经算是一种妥协了。 梁国舅的案子,凤帝已经降旨交由凤康全权调查审理。梁太后几次召见凤康,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推拒了。之后梁太后又分别召见了芸妃和凤玥,想通过她们递话说情,也没能如愿。 老太太恐怕是急了。这才委曲求全召她入宫。大概不好意思跟她开口,自己避而不见。只让身边的大宫女婉转地提点了她几句。她只当没听懂,做完了该做的事便直接出宫了。 闻夫人不知道其中的缘故。听叶知秋说梁太后让她帮忙侍弄花草,吃惊不已,“据我所知,太后那些花草金贵得很,除了她和身边几个亲近的人,别人都碰不得。 她居然允许你动她的宝贝,这还真是稀罕事儿!” “太后花房里原有的花草我都没动,动的都是我刚刚送给太后的。”叶知秋笑着为她解惑,“虽然我写明了栽种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过有些地方她们还是搞不清楚,我只是过去指点了一下而已。” “原来是这样。”闻夫人先是面露恍然,随后唏嘘道,“太后能让你进她的花房,已经很不错了。秋儿,你做了什么让太后对你另眼相看的事吗?” 叶知秋也不隐瞒,将凤康接手梁国舅私征赋税的案子,以及在凤帝跟前给他那帮兄弟上眼药的事情说了。 闻夫人听完就笑了,“我就说嘛,雪亲王怎会眼睁睁看着你受委屈?” 笑完了又嘱咐道,“逼人低头只能换来一时的安稳,日后如何,还要看你怎么做。 你是个聪慧的孩子,有些话就算我不说,你心里也明白。可是媳妇难当,皇家的媳妇更难当,秋儿啊,成亲之后,你可要处处留心,凡事都要比别人多想几步。 不为别的,只为平安。” 这些都是发自肺腑的金玉良言,叶知秋自是满口答应,“干娘,女儿记下了。” 两人坐在一起说了许久的话,不知不觉就过了二更。明天就是纳采的日子,有许多事情要忙。闻夫人连续赶了几天的路,身子也有些乏了,嘱咐了叶知秋几句,便回到隔壁院子休息。 八月初六,双月双日,大吉大利的好日子,诸事宜。 这天一大早,沈大人和沈夫人便带上纳采礼从雪亲王府出发,绕东城半圈,拐上朝天街,不疾不徐地向成府行来。 负责挑抬的人都是从王府精心挑选出来的,无一不年轻力壮,五官周正,身上穿着一样的喜字纹裤褂,迈着整齐的步子,与一担又一担系着大红绸花的礼箱组成长长的队伍,几乎占据了半条街,引得行人频频瞩目。 有初来乍到的外乡人不明究竟,拉着旁人询问,“这是谁家娶亲?” “不是娶亲,是纳采。”知道内情的人面带兴奋之色,殷勤相告,“你没听说过雪亲王奉旨迎娶农家女的事吗?今天过头礼呢。” 那人恍然大悟,“哦,原来是雪亲王纳采。我说呢,娶亲怎么能没有锣鼓?纳采就这么大的排场,那成亲的时候,抬礼的队伍还不得排到城门外去啊?” 前后左右的人不甘寂寞,陆陆续续地加入谈话的行列: “谁说不是呢?公主出阁也没这么大的派头,那农家女真是撞了大运了,几辈子……不对,只怕几十辈子才能修来这样的福气吧?” “我听说那农家女长得赛天仙一样。” “不对不对,她招亲时候我见过,长得是挺标志的,可还没到那份儿上。其实啊,她是会妖术,专门迷惑男人的……”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要不然雪亲王那样的人物,怎么会放着娇滴滴的官家小姐不娶,巴巴地看上一个村姑?” …… 大街上议论纷纷的时候,成府大门洞开,里里外外清扫得干干净净。下人们都穿着颜色喜庆的衣服,有条不紊地忙碌着。闻老爷、闻夫人、元妈、闻苏木和虎头也都换上了会客的袍服,坐在厅中等候。 原本这种场合,虎头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是不便出面的。因为成老爹不在这里,闻夫人提议由他代替成老爹,跟他们一起纳礼受书。 叶知秋也觉得这样可行,至少成老爹知道了这件事,心里的失落会减轻一些,便点头同意了。 虎头很看重这件事,认为自己已经可以挡在姐姐身前,帮姐姐主事了。是以今天早早就起床了,特地叫添香过去,给他梳了一个成人的发髻。 来到厅里,便正襟危坐,板着一张脸,作出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 沈大人和沈夫人踩着吉时进了成家大门,由沈长浩从中为双方引见过,便送上礼单和礼书,初步议定婚事。有圣旨在前,只要走走过场就罢了,是以并不需要耗费多少工夫。 议定之后,沈大人先行离去,沈夫人则随同闻夫人和元妈来到后宅,与叶知秋会面。 虽然这几年与沈家有过很多次礼数上的往来,不过叶知秋还是第一次见到沈夫人。 沈夫人五十岁上下的年纪,眉目细长,皮肤白皙,笑容和蔼,标准的慈母相。见过礼,拉着叶知秋的手细细看了半晌,不住地点头,“这模样,这身段,这气度,都是顶好的。 难怪雪亲王和我家那不孝子时常把你挂在嘴边夸奖,果然是个有福气的好孩子!” “夫人过奖了。”叶知秋笑着谦虚了一句,便将话题转开去,“本该我到府上拜见几位长辈的,却要劳动夫人先来看我,实在惭愧。” “什么惭愧不惭愧的?我知道你现在的身份不方面四处走动,哪会挑你这个礼?”沈夫人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以咱们的关系,谁先看谁不都一样吗?” 闻夫人适时地接起话茬,“有沈夫人这样开明大度的长辈在跟前,我这干女儿算是有福了。” “遇上这么乖巧懂事的孩子,是我的福气才对。”沈夫人笑呵呵地客套了几句,便招呼身边的大丫头捧过装有一套赤金头面的匣子来,“头回见面,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 这套头面是我吩咐人按照京城新近最流行的样式打的,是我的一点儿心意,你留作平日里搭配衣服,替换插戴吧。” ——(未完待续) 第353章 麻烦 既是特地为她打的,再虚礼推辞就显得矫情了,叶知秋福身道谢,“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收下了,多谢沈夫人厚赐。” “不用谢,不用谢。”沈夫人连声笑道,“这几年每逢年节换季,你都往府里送土产,我们老太爷的嘴巴都让你给养刁了。今早出门的时候,老太爷特地嘱咐我带话,让你改日去府里陪他吃顿饭呢。” “是,等哪天方便了,我一定去给他老人家磕头。”叶知秋含笑答应。 几个人聊了一会儿家常,沈夫人便面带愧色地看向闻夫人和元妈,“两位姐姐,我有几句话要跟叶姑娘单独聊聊,不知……” “我有些乏了,就先失陪了,还请沈夫人见谅。”闻夫人很有眼色地站起身来。 元妈也是识趣的人,“我还要归置东西,也先失陪了。” 待两人离开,沈夫人拉了叶知秋在榻上重新落座,便开门见山地道:“叶姑娘,我想跟你说说我们家那个不孝子的事情。” 叶知秋知道沈家男儿各个年少有为,前途无量,能被称之为“不孝子”的,只有至今形单影只的沈长浩。猜到沈夫人要跟她说沈长浩的亲事,不好随便接话,便作出倾听的样子,静待下文。 沈夫人叹了一口气,果不其然地提到了亲事,“叶姑娘,你也知情,我们家那不孝子已近而立之年,依旧不思婚配。为了劝他早日成婚,我和他父亲的嘴皮子都要磨破了,可他只当作耳旁风。 我知道,有些话对你一个尚未出阁的姑娘说不合礼数,可我实在没法子了。 我听那混账每每提及叶姑娘。语气之中都带出几分欣赏和敬重。我就想你们同是年轻人谈得来,你说的话他或许能听得进去。 正好今天见到你了,我便厚着脸皮开了口。希望你能体谅我们做父母的心情。不要怪我唐突才好。” 叶知秋眸色悄悄地沉了一沉,脸上笑容不变。“夫人言重了,您能找我帮忙,就说明没有把我当外人。您放心吧,我会找个合适的机会,跟沈公子谈一谈。” “那太好了。”沈夫人欣然而笑,“我先谢谢你了。” “不过是几句话的事,夫人不必谢我,不过……”叶知秋故意顿了一瞬。才接着说下去,“成婚是一辈子的大事,要当事人心里情愿才行。我可以帮夫人劝说沈公子,结果如何,我恐怕就……” 沈夫人听出了她话语之中的未尽之意,“我明白,叶姑娘能说动他当然最好,若说不动,也只能怪那混账东西冥顽不灵。我这也是病急乱投医,你千万不要有负担。” 给自己留了足够的余地。叶知秋也没什么好顾虑的了,“好,那我就试一试吧。” 沈夫人得了她的承诺便放下心来。跟她说了一些凤康和沈长浩小时候的事情,快到晌午了,才起身告辞。元妈将成老爹捎来的土产收拾出几样,装了满满一车,让人送到沈府,当作回礼。 叶知秋应承了沈夫人,就想尽快了结这件事。转天下午,沈长浩过来例行巡视的时候,得了消息。便吩咐添香将他请到三进的花厅。 沈长浩进门见桌上摆了茶水果点,叶知秋神色郑重地坐在那里。眉毛便扬了起来,“叶姑娘这是要开堂会审吗?” “沈公子。坐吧。”叶知秋不理会他的玩笑话,朝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长浩眼中闪过一抹讶异之色,目光在她脸上打了一个转,也没说什么。依言落座,捧起茶盏慢条斯理地喝着。 他不问,叶知秋便主动开口,“沈公子,我昨天见到沈夫人了,沈夫人很忧心你的婚事……” 沈长浩是何等聪明的人,一听这话立刻明白了,“所以,叶姑娘想劝我早日成亲?” “嗯。”叶知秋点了一下头,认真地道,“先成家才能立业之类的话,我想你已经听腻了,我就不说了。我只想劝你一句,你的确该成亲了。” 沈长浩端着茶盏的手定在半空,目不转睛地凝视了她半晌,才缓缓地勾起唇角,“我成亲与否,似乎不关叶姑娘的事吧?” 这话语里没有丝毫锋芒,甚至是染着笑意的,然而叶知秋听得出来,他在生气。她不想追问他为什么生气,劝也劝过了,沈夫人交给她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多说无益。 于是站起身来,“沈公子,你好自为之吧。” 沈长浩看着她向外走去的背影,脸上的笑倏忽散了,很快又凝聚起来,“叶姑娘,你不打算再劝我一劝吗?或许你拿出足够的诚意,我就答应了呢?” 叶知秋被他轻佻的语气撩拨得心中恼火,停步转身,“沈公子,我看你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就像你说的,你成不成亲跟我没有一文钱的关系。我不喜欢多管闲事,更不喜欢干涉别人的婚姻自由。我之所以来劝你,也不是出于对你的关心或者别的什么心思,我只是想给沈夫人一个交代。 我不知道你在她面前都说了些什么,也不知道她误会了些什么。我只希望,你们家人拜托我劝你成亲的事到此为止,不要再有后文了。” 这话不可谓不重,因为她并没有刻意压制自己的火气。 沈夫人掩饰得很好,话也说得入情入理。若换成别人,恐怕会信以为真,以为自己面对是一个为儿子婚事急得四处求人的慈母。 可惜她没有那么天真,仔细琢磨一下沈夫人的话,就能体会出其中的敲打之意。想必沈夫人是怀疑她和沈长浩之间有点儿什么,更怀疑沈长浩迟迟不肯成亲是因为她。 与这个时代的女人相比,她的确随性了一些,可她自认为没有做过伤风败俗的事。可是为什么,太后也好,沈夫人也好,都要有意无意地质疑她的闺誉? 沈夫人是长辈,她能忍就忍了。难不成连沈长浩也以为只有他会生气,她就是个没脾气的? 听了她这一席话,沈长浩脸上的笑顷刻间凋落了,两眼惊愕地望着她,“叶姑娘,你这是……” “沈公子,我不欠你什么。”叶知秋扔下这句话,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长浩定在椅子里许久,才回过味儿来。手肘撑在桌上,以掌覆脸,低声苦笑,“是啊,她从来就不欠我什么,我有什么资格生气?” 出了花厅,叶知秋便有些后悔,不该把话说得那么重。其实沈长浩没什么错,就是风~流了一些,嘴上没遮拦了一些,定是沈夫人将他的玩笑话当真了。 不过话已出口,想收也收不回来了,索性不去纠结这件事。 正如凤康所料,沈大人在纳采那天露了一次脸,就将媒人的重责大任转交了。之后的问名礼,由沈夫人一个人经手出面。在礼品方面,王府依然保持高调。 除了凤康亲自猎回来的大雁,其余的礼品多半都采用三十二数。不输于纳采时的排场,又让叶知秋结结实实地出了一次风头,收获了无数羡慕嫉妒恨,市井街头有关她的传闻也越说越玄乎了。 自那天谈话之后,沈长浩也没再来过成府。据凤康所说,他出京办事去了。至于是领命办事,还是主动请缨借机躲出去了,叶知秋没有深究。 事实上,她也没有闲暇深究。因为过完第二礼,她和凤康就遇到了麻烦。 按照华楚国的婚俗,问名之后,男方要将自己和女方的庚帖放置在祖庙的神案上占卜吉凶,一般来说要用三天的时间。而皇家的祖庙是特殊的存在,是不能轻易启用的,以免损伤龙气。 是以叶知秋和凤康的庚帖便直接交给钦天监,由钦天监派专人占卜,并不需要耗时三天。 纳吉前一天的中午,叶知秋接到了梁太后的懿旨。这道懿旨只是口谕,没有说明缘由,只说让她接到旨意立即入宫,有要事相商。 “小姐,太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商量啊?”小蝶手上麻利地帮她梳着发髻,嘴巴也没闲着。 “不知道呢。”叶知秋也很纳闷,传旨公公所说的“要事”是指什么。 若是料理花草,便称不上要事。梁国舅的案子倒是要事,可凤康跟她透过口风,在他们大婚之前,会“细细”调查这个案子,不会轻易定罪。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事情能让梁太后急着召见她的? 满腹疑团地装扮妥当,便登上马车,一路疾驰来到皇宫。进了慈安宫正殿,就见凤帝和梁太后坐在上首,穆皇后坐在凤帝身边稍低一点的位置上,芸妃陪坐在右手边,凤康则坐在左手边。 这阵势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某个著名的三巨头会议,只是不知道这次会议要瓜分的是什么。 她暗自嘀咕着,上前给几位巨头见礼。 “免礼,赐座。”凤帝的声音听起来惫懒而愉悦。 叶知秋听了忍不住怀疑这老头又找到什么乐子了,恭恭敬敬地谢了恩,起身就座的时候,便与凤康四目相对了。看到他紧皱的眉头,和关切之中隐带怒意的眼神,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 待她在凤康旁边的位置坐下来,凤帝便开了口,“丫头,你可知今日召你入宫所为何事?” 不紧不慢的声音,毫不掩饰幸灾乐祸的意味。 ——(未完待续) 第354章 二加一 肯定不会是好事! 叶知秋腹诽了一句,嘴上恭敬地道:“民女愚钝,还请皇上明示。” “能让你这丫头承认自己愚钝,还真是难得。”凤帝自娱自乐地笑了几声,看向穆皇后,“皇后,还是你来说吧。” “是。”穆皇后答应了,目光似有迟疑,在凤康和叶知秋脸上逐一掠过,才叹息地道,“是这样的,钦天监前来禀报,为你们二人占合八字之时,出了一点儿问题。” 看到凤康的时候,叶知秋已经隐隐猜到梁太后所说的要事跟婚事有关,听穆皇后这么说,一点儿也不感觉意外,心中冷笑:是啊,是该出问题了,不出问题才奇怪呢。 她和凤康的婚事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前两礼过得如此顺利,没有人跳出来挑刺找茬,已经算是客气的了。这第三礼要是不出问题,过完文定,往后再想做文章可就难了。 看样子凤康已经隐忍多时了,一张嘴就带出了浓浓的怒意,“占合八字能出什么问题?难不成天有异象,出现大吉大凶之兆了?” “那倒不是。”穆皇后并不介意他嘲讽的语气,声音和蔼如初,“你们的八字大体来说还是相配的……” 斟酌了片刻,便将目光转向凤帝,“皇上,臣妾不通易卦,实在说不好,不如请钦天监监正过来,让他亲自解释给雪亲王和叶姑娘听吧。” 人越多越热闹,凤帝自是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也好,来人啊,传吴监正。” “是。”全德答应着上前一步,扯开嗓子喊道,“传吴监正觐见——” 旨意层层传达下去,不出一刻钟的工夫,一个四十岁左右身着朝服的中年男人便被引进大殿,见过礼,拱手垂目地立在一旁。 凤帝一手把须,笑眯眯地吩咐道:“吴爱卿,你把卜合的结果跟康儿和叶丫头说说吧。” “微臣遵旨。”吴监正唱了个喏,朝凤康和叶知秋这边侧了侧身,弓下腰身道,“雪亲王与叶姑娘的生辰八字分别为:乙酉、乙酉、丁亥、辛亥和辛卯、庚寅……” “别废话,捡要紧的说。”凤康不耐烦地打断他。 吴监正应了声“是”,将腰弓得更低了一些,“通俗地讲,雪亲王和叶姑娘一个出生在秋二月,一个出生在春一月,金木相克。 且雪亲王八字缺土,叶姑娘八字缺水,水土缺失,结成姻缘,于子嗣大大不利……” 在这个孝字当头的时代,被指出将来子嗣不旺意味着什么,叶知秋清楚,凤康更清楚。登时大怒,一巴掌拍在桌上,“简直胡说八道!” 吴监正被吓了一跳,膝盖一软,便跪在了地上,“雪亲王息怒,卜合结果如此,绝非微臣信口妄言……” “绝非信口妄言?”凤康长声冷笑,“我看你是受了什么人的指使,存心要坏了本王的婚事吧?” “冤枉啊。”吴监正急了,以膝作脚,挪动转身,面向凤帝,一个头重重地磕在地上,“皇上,微臣冤枉,微臣所说都是卜问卦词,句句属实,绝无受人指使之事。 还请皇上明鉴!” 凤帝捋须点头,“嗯,朕相信爱卿不是那等荒唐无知之人。” “父皇。”凤康眉心拧成了一个疙瘩,“吴监正分明是……” “康儿,你稍安勿躁。”凤帝抬手止住他的话茬,“君无戏言,朕既然已经下了赐婚圣旨,就一定会促成这桩婚事。至于八字相冲嘛……吴爱卿,可有什么化解之法?” 吴监正抬起头来,往凤康那边瞟了一眼,支支吾吾地道:“有是有,不过……” “说来听听。”凤帝语气之中满是鼓励。 “是。”吴监正又往凤康那边瞟了一眼,说话愈发字斟句酌,小心翼翼了,“微臣替人占合过不少八字,像雪亲王和叶姑娘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想要化解也并不难,只要……只要找一个土月出生,八字之中水、土旺盛的女子,与叶姑娘同……同时嫁给雪亲王,既可缓解金木相克,又可兴茂子嗣……” 听到这里,叶知秋终于明白今天这唱的是哪一出了。归根结底,就是有人看不惯她和凤康感情好,想方设法往他们中间塞女人。 做的明明是坏人姻缘的事,还非要拿八字来说事,粉饰得冠冕堂皇,皇家的人当真有趣。若不是碍于凤帝、梁太后、穆皇后和芸妃在场,她说不定早就笑出声来了。 她没笑,凤康替她笑了,而且是长声冷笑,“好,好一个绝妙的化解之法。 以前本王怎么没发现,吴监正有这等出色的口才呢?真是舌灿莲花,妙语连连啊。 既然你看了那么多八字,无比精通占合之道,那你来给本王分析一下父皇和皇后娘娘的八字如何? 他们一个君临四海,一个母仪天下,乃是上天注定的大好姻缘。想必八字十分相配,没有半点缺憾,结成姻缘,于子嗣也大大有利吧?” 穆皇后与凤帝成婚多年,只开花不结果,至今膝下空空,此乃众所周知的事实,更是宫中人人忌讳的话题。凤康这话看似针对吴监正,却是毫不留情地揭了穆皇后的短。 此言一出,在座的人不同程度地变了脸色。侍立在殿中的宫人也纷纷屏气低头,不敢稍有动作。吴监正更是面色惨白,冷汗顺着额角涔涔地流了下来。 殿中霎时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凤康并没有就此罢休的意思,“吴监正,你怎么不说话了? 你也给父皇和皇后娘娘出出主意,说一说怎样才能更有益于子嗣,是找一个八字兴茂子嗣的女子嫁给父皇,还是除掉某个已经嫁给父皇、八字不利子嗣的女子? 你若能解决父皇和皇后娘娘的子嗣问题,本王便相信你不是受人指使,信口雌黄!” 吴监正哪里敢插手皇帝和皇后之间的事,惊慌惧怕之下,只觉气血上涌,两眼一翻,就要晕过去。 “吴监正。”凤康大喝一声,“不要以为装晕就能躲过去,今**若不给本王一个交代,此事没完!” 吴监正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急急转身朝向凤康,磕头如捣蒜,“雪亲王您大人有大量,就放过微臣吧……” 他没有坚持说自己句句属实,都是占卜出来的卦词,又用了“放过”二字,在场的人心里都跟明镜一样,他的确受了什么人的提点。 他倒是没胆子伪造卦辞,不过缔结姻缘的男女八字,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存心去挑,总能挑出这样或那样的毛病。只是那些合八字的人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成全之心,往往忽略坏的,夸大好的罢了。 就拿凤康和叶知秋的八字来说,“不利子嗣”这一条往轻里说,就是有子嗣,但不多;往严重里说,就是根本没有子嗣,断子绝孙。 吴监正完全可以大事化小,将这事圆融过去。他明知凤康非娶叶知秋不可,凤帝也已经认定了这个儿媳妇,还要冒着得罪皇帝和亲王的风险,小题大做地奏报,并且善解人意地提出了一个“二加一”的化解之法,显然是有所依仗,事先吃过定心丸了。 他大概也以为,像凤康跟其他天家子弟一样,不会在乎多娶一个女人。可他没有料到,凤康对此事反应如此激烈,甚至把皇帝和皇后的八字拿出来,逼他化解。 且不说他没有胆子对帝后的八字说三道四,即便有那个胆子,皇后已经年过五旬,早就绝育了,就是大罗金仙降世,只怕也解决不了他们的子嗣问题了。 他这是挖坑埋自己,折腾着找死呢! 他知道,事到如今,再拿卦辞说话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好求饶,希望凤康顾着皇家的脸面,不要继续追究下去了。 叶知秋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在场的人,梁太后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话,正在一口接一口地喝茶,想必是为了梁国舅,不肯轻易得罪凤康,打算置身事外; 芸妃低头摆弄着手里的帕子,也是一副高高挂起的样子;穆皇后已经恢复了镇定,只是脸色不太好看,使得素来端庄慈祥的面容染上了几分悲戚。 凤康未必真想当场揪出幕后指使之人,只是为了敲山震虎,日后少些麻烦,不能在此时表露出就此罢休的意思。就算装也要装得强硬犀利,作出势要追查到底的姿态。 而那个只要一句话,就能将这件事高高抬起、轻轻放下的人,偏偏兴致盎然,摆明了要看好戏,根本没打算叫停。 这样一来,能打破这个僵局的,就只有她了。 其实她很不愿意站出来救场,人家都把她的八字说成那样,咒她和凤康没有子嗣了,她又不是圣母,凭什么以德报怨?可她要是不出面,这事就没个了结的时候,坐在这里看他们说唱念打实在腻歪得慌。 她暗暗叹了一口气,还是开了口,“吴大人,请问我的八字里写的是哪个时辰?” 吴监正是个聪明人,一听这话就知道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心下一喜,忙不迭地答道:“是申时。” —— 第355章 秘密场所 芸妃也看出她想将这事圆过去,很配合地插话,“可是时辰搞错了?” “回娘娘,时辰倒是没错。”叶知秋微笑地道,“不过我的情况有些特殊,我是申时整出生的。” “申时整吗?”芸妃惊呼起来,“那不是相当于占了两个时辰?这还真是少见!” 这么明显的暗示,吴监正要是还听不明白,就该找块豆腐撞死了。他眼睛一亮,掐着手指飞快地算了半晌,随即面露喜色,“叶姑娘的生辰若落在申时以后,五行便是木金,若落在申时之前,五行便是水土。 正如芸妃娘娘所说,叶姑娘乃申时正刻出生,相当于占了两个时辰。如此五行同时拥有木金水土,不但能弥补自身五行少水之缺,与雪亲王结成连理,阴阳调和,更能化解五行少土之憾。 恭喜皇上,雪亲王和叶姑娘这桩婚事,实乃天作之合!” 凤康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这么说,本王即便不娶土月出生的女子,也不用担心成亲以后生不出儿子了?” “是,是,雪亲王和叶姑娘将来一定会儿孙满堂的。”吴监正流着冷汗,表情讪讪的。 凤康见好就收,“那本王便承你吉言了。” “不敢,不敢。”吴监正干巴巴地笑着。 穆皇后似乎依然沉浸在伤感之中,脸上没什么表情。芸妃和梁太后双双松了一口气,只有凤帝觉得这件事就这样完了很没意思,又在已经快要熄灭的火上浇了一勺油:“申时整,只怕水土之气也已近枯竭了吧? 为了我皇家子嗣繁茂,康儿,你不如考虑考虑吴爱卿的建议,再娶一个土月出生的女子。好事成双,也算得一段佳话!” 自从知道他得了瘕痛症,凤康对这个爱搅混水的老爹宽容多了,听了这样的话也不动气,只语调疏淡地驳斥回去,“这样的佳话只有父皇消受得起,儿臣只娶一个就够了。 至于子嗣的事,父皇就不必替儿臣操心了。儿臣不在乎多少,只要有个一子半女就知足了。父皇儿孙众多,想必也不会把我这一脉的后嗣看在眼里。 既然八字的误会已经解除了,明日还要如期行过纳吉之礼。我们有许多事情需要准备,就先行告退了。” 说罢起身,对凤帝、穆皇后、梁太后和芸妃各自一揖,回头招呼叶知秋,“走吧,我送你回府。” 叶知秋乐得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跟三巨头和芸妃告了声退,便跟在凤康身后向外走去。 待两人穿过珠帘,绕过内屏门,打发走了吴监正,梁太后才睨了凤帝一眼,不咸不淡地斥责道:“皇上,你太宠着雪亲王了。长辈还没发话,就自己掉头走了,没规没矩的。” “母后教训得是。”凤帝回了一句万金油的话,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不够味儿啊。” 梁太后没听明白他后面一句话,侧头看过来,“皇上,你说什么?” “没什么。”凤帝笑眯眯地道,“儿臣突然有些想念在清阳府吃过的麻辣烫了,正好今日得闲,不如吩咐御膳房照食谱做了,请各个宫阁的爱妃们陪朕大快朵颐一番。 母后若是感兴趣,不妨也来尝一尝。” 梁太后喜欢清净,又自恃身份,哪里肯跟嫔妃们在一起胡闹,“哀家老了,不比你们年轻人有精神,就不去凑那个热闹了。” 穆皇后心里有事,更不想凑那个热闹,“皇上,臣妾今日头脑昏沉,怕是有些着凉了。唯恐到时恹恹不乐,扫了皇上和各位妹妹的兴致,臣妾还是不去了。” 芸妃得了全德眼色,便猜到不是什么好事,也赶忙找了个借口推辞了。 后宫妃子多得是,少一个两个无伤大雅,凤帝当然不在乎。当即吩咐下去,在御花园临风阁设座摆席,与众妃麻辣同乐。 穆皇后打发了两名心腹去御花园盯着,自己回到栖凤宫。一进门,压抑了许久的怒火便冲上脑门,挥手将摆在附近的花瓶扫落在地。 侍立在周围的宫人“砰”地一声巨响,吓得不轻,齐刷刷地跪在了地上。 素方闻声赶来,见状大吃一惊,“皇后娘娘,您这是怎么了?” 穆皇后不提凤康揭她伤疤的事,只大骂吴监正,“废物,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枉费本宫对他多年的栽培。” “娘娘,您先消消气,为一个不中用的东西气坏了身子不值当的。”素方一边好言相劝,一边扶着她到榻上坐了,吩咐宫女收拾了地上的瓷片,又亲手端上一杯清茶给她压火。 见她脸色好看了些,才小心地打听道,“娘娘,那事……可是没成?” “是啊。”发泄一通,穆皇后的火气散了不少,语气恢复了一贯的温和,“本宫原想借这次机会,助轻波完成心愿。可惜,本宫低估了雪亲王对那姑娘的情意。 也是,他能为了那姑娘甘愿放弃经营多年的一切,出使番国,一去就是四年多,感情怎会浅了?听他话中的意思,就算事先知道将来会绝了子嗣,也要娶那姑娘过门,而且只娶她一个。 轻波那孩子想进雪亲王府,太难了。” 素方目光一闪,“娘娘,您是不是早就料到了,所以才没把这件事告诉表姑娘?” “是也不是。”穆皇后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本宫固然担心事情不成,她希望落空,心里不好受。 本宫不告诉她,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稳妥。那孩子终究浮躁了一些,本宫怕她藏不住话,不小心泄露出去。若被雪亲王听到什么风声,能成的事情也成不了了。 还有,本宫前段日子与她太过亲近了,是时候远着她一些,让她自己冷静下来好好想想了。 对了,这几日她若打发人传信,想入宫来探望本宫,你便寻个由头挡回去吧。什么时候她把心沉下来了,本宫再见她。 ” “是。”素方恭声应了,瞄了瞄她的脸色,又打探道,“不过娘娘,雪亲王和那农家女都是油盐不进的主儿,让人无从下手,表姑娘还有机会吗?” 穆皇后微微一笑,“你不是常说事在人为吗?不管多硬的石头,多敲几次,总能敲出裂缝的,不过要有耐心才行。” “奴婢明白了。”素方心领神会,“奴婢会时常提醒表姑娘的。” 穆皇后赞许地点了点头,端起茶盏,脸上的笑意还在,眼睛里却已一片冰霜。 如果说之前她还处处留有余地,为自己和凤康之间存了一线善缘,那么现在,她改主意了。 她穆丽君从来都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瑞王和瑞王妃是出了名的伉俪情深,定亲王跟华锦郡主不也如胶似漆吗,她还不是照样将人安插到他们身边去了? 她不信以她的人脉和手段,撬不开雪亲王府的大门。她倒要看看,当他沦落到跟她一样的境地,断子绝孙的时候,还会不会像今天这么嚣张?! 与此同时,凤康和叶知秋已经出了皇宫。却没有直接回成府,而是弃了马车,两人共乘一骑,出城往郊外而来。 凤康对京郊的地形了如指掌,打马下了官道,熟门熟路地穿过一片树林,再拐过两座低矮的山丘,眼前便出现了一条宽阔的河流。 翼京地处北方,这个时节天气已经很凉了。叶落花凋,野草枯黄,周围一片萧瑟的景象,这条河流却生机犹存:波光粼粼的河水,细软的沙滩,碧绿的蒲苇,偶尔跃出河面的小鱼,远处还有几株火红的枫树。 这风景当真幽静如画,赏心悦目。 叶知秋深吸了一口饱含清凉水汽的空气,惬意地叹息道:“真是个好地方!” 凤康不无骄傲地扬起唇角,“当然。” 叶知秋扭头盯着他的脸,“这里该不会是你专门用来幽会的秘密场所吧?” “秘密场所确实不假,幽会嘛……”凤康说着勒住缰绳,翻身下马,朝她伸出手来,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我正打算尝试,肯赏脸吗?” 叶知秋“噗嗤”一声笑了,扶着他的手下了马,四面张望一圈,又忍不住赞叹了一回,“这里的景色真的很好!” “是啊。”凤康指着那片蒲苇给她介绍,“那叫碧蒲,一年四季都是碧绿的颜色,有一种苦中带甘的清香。这种蒲苇很少见,只能京城附近有限的几个地方找到。 朝天街后面的一条小巷里,有一个没有名号的酒坊,用碧蒲汁液浸泡粮食,酿造出一种颜色碧绿的酒,叫作碧蒲酒。 我过去很喜欢喝这种酒,每次出宫都要特地绕到那个小酒坊,买上一坛,带回去慢慢喝。 后来分府出宫,我偶然间发现了这个地方,光顾那家小酒坊的次数就渐渐少了。只要有闲暇,我就过来走一走,坐一坐,不管多么烦躁凌乱的心情都会很快平静下来,比喝酒的效果好多了。” 叶知秋明白了,这里是他舔伤和自我治愈的地方,也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带她到这里来了。一时起了玩心,便转身背对着他,幽幽地问道:“要是……我们以后真的没有孩子怎么办?” —— 第356章 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 凤康听了这话,心头便是一沉。 他之所以带她到这里来,就是担心她因为吴监正的话胡思乱想,对自己的八字耿耿于怀。原以为在这风景秀丽的地方散散心,说说话,她很快就会淡忘了,谁知怕什么来什么。 “你不要听吴监正那个混蛋胡说八道,我从来就不相信他那一套。他窥探了半辈子的天机,给人合了无数的八字,到头来自己膝下还不是连一个儿子都没有? 他若真的那么灵,早就找几个八字旺子的女人给他生一堆儿子了!” 叶知秋没想到他也有背后说人闲话的时候,险些没笑出来,故作惆怅地叹了一口气,“有些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就是怕真有那么一天…… 到时候不用别人帮你安排,你自己就该张罗着纳妾了吧?” “胡说什么?”凤康嗔了一句,将她扳过来,正色地道,“吴监正说的话前后矛盾,不足为信。 我有什么毛病,你又有什么不足,好端端的咒自己做什么?你要信,也该信那句儿孙满堂的话。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将来真的没有子嗣,那也没什么。孩子要跟自己喜欢的人生才会真心疼爱,若让我为了传宗接代跟不喜欢的女人生孩子,我宁愿不生。 免得将来那孩子问我,他为什么来到这个世上,我哑口无言答不上来,百年之后也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香火。 你能为我生几个孩子锦上添花,我会很欢喜;若是没孩子,我们两个相依白头,我一样会很幸福。 所以你放心,我这辈子都不会拿‘子嗣’为难你。更不会纳妾。” 叶知秋本想逗他一逗,没想到他一个深受这个时代礼教道德影响的人,会说出这样一番后世之人都不容易说出口的话。心中又甜又暖,眼睛便有些潮湿了。“你说得这么好,我都不好意思逗你了。” 凤康微微一愣,随即虎了脸,“耍我很好玩是吗?” 叶知秋眨了眨眼,将里面的水雾压下,“也不是耍你了,其实我还真的有点儿担心……” “你还来?”凤康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好气又好笑地道。“我就说嘛,你怎么突然杞人忧天,担心我会纳妾了? 若真有那么一天,以你心肠狠毒的个性,只怕不等我流露出那层意思,你就先把我给休了。亏我还以为你转了性子,终于开始为我患得患失了。 险些被你骗了!” 叶知秋惊讶地望着他,“你一直盼着我为你患得患失?我才知道,原来你喜欢这种调调。” “你给我闭嘴。”凤康恼羞成怒了,忿忿地别过头去。“反正从开始到现在,都是我喜欢你更多一些。” 叶知秋很不、厚道地笑了,“这么说。你心理不平衡很久了?那你跟我说说,你是根据什么判断,你喜欢我更多一点儿的?” “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吗?”凤康哼了一声,“怎么看都是我比较在乎你。” “好吧。”叶知秋不跟他争辩,笑眯眯地搂住他的胳膊,“我以后尽量多在乎你一点儿,有机会就为你患得患失一回,争取早日向你看齐。” 凤康唇角微扬,正要说“这还差不多”。就听她转了话风,“不过说正经的。你真的没毛病吗?这么大年纪了,还没……” “还没什么?”凤康倏忽眯起了眸子。声音听起来很是危险。 “没什么。”叶知秋赶忙松了手,“我就是关心一下你的健康。” 凤康感觉被她轻视了,脸色涨红,气咻咻地道:“我前两日才过了二十七岁生辰,年纪并不大,我的身体也很健康,你完全不需要担心。” 大概觉得光用言语表达还不够,一把扯过她来,在她唇上恶狠狠地咬了一口,“我有没有毛病,你很快就快知道了。” 叶知秋听出他这话隐含的意思,脸颊不由得一阵发烫。揉了揉被咬疼的嘴唇,白了他一眼,“不过开个玩笑,至于反应那么大吗?” “对男人来说,有些玩笑是不能开的。”凤康义正言辞地道,“你怀疑我……咳,就是侵犯了我的尊严。” “是,我错了。”叶知秋低头忏悔,“我再不怀疑你了,你说什么我就信什么。” 凤康绷不住笑了,“连承认错误都不肯老老实实的,你这个女人当真吃不得半点亏!” 两人说闹了一阵,因为八字生出的那点儿阴霾情绪便悉数散了。放着马在一旁吃草,两人牵了手在细软的沙滩上慢慢地踱着步子。闲聊之中,又说到了吴监正。 “吴监正真的一个儿子都没有吗?”叶知秋对此事颇感兴趣。 “没有,吴夫人生下第三个女儿,就没了音讯。吴监正又十分惧内,不敢纳妾,被人笑了几回,唯恐父皇质疑他的能力,免了他的官职,逢人便说自己命中注定无子,只有三女。” 凤康不屑地嗤笑一声,“真是自欺欺人!” “吴监正也不容易啊。”叶知秋笑着唏嘘了一句,随即想起另一个没有子嗣的人,“穆皇后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直没有孩子?” “曾经有过喜讯,只是没到月份就夭折了,为此伤了身子,再无所出。”说起这个,凤康声音不由自主地冷了几分,“想必是害人子嗣太多,遭到报应了吧?” 先皇有一位堂兄,乃将帅之才,在先皇夺取江山的过程之中居功至伟,建国之后被封为恭亲王。 这位恭亲王一直认为华楚的江山有他一半,且看不惯少年凤帝不务正业的德行,遂在先皇驾崩之时,发动宫变,企图谋夺皇位。最后败在宣宝锦的父亲宣将军和穆皇后的父兄之手,在宫墙之上横剑自刎。 穆皇后是先皇千挑万选出来的儿媳人选。与凤帝是结发夫妻,成婚的同时便登上后位。又因父兄护驾有功,在后宫的地位无人能及。荣宠一时。不可一世。 她曾毫不讳言地宣称,要为凤帝生下嫡长子。将来继承大统,执掌江山。然而天不遂愿,成婚数年间,都不曾有孕。 她豪言在先,又生性高傲,自是不能容许别人越过她生出儿子。后宫嫔妃一旦传出有孕的消息,过不了多久,就会毫无例外地滑胎小产。 据说那段时间后宫乌云盖顶。嫔妃们各个胆战心惊,甚至不敢请太医看病。生怕一不小心诊出喜脉,便惨遭毒手。正因为如此,凤帝成婚三四年间,纳了十几个嫔妃,只留住了大皇子这一点血脉。 大皇子得以幸存,还多亏他的母妃是一个神经大条的粗使宫女。被凤帝偶然临幸了一次,有了身孕却不自知,只当自己长胖了。 说来也怪,别的女人有孕就会变得娇弱矜贵。放在手心里捧着都害怕出事。到她这里,却全然相反,没有半点孕期反应。该吃吃该睡睡,一天六个时辰的体力活儿也照做,孩子在肚子里稳稳当当的,没出过一丁点儿问题。 直到四五个月,身子藏不住了,被一位有经验的老妈妈瞧出来,这位傻姑娘才知道自己幸运地怀上了龙种。 梁太后得知此事,立刻将她接进慈安宫,严丝密缝地保护起来。然后就有了大皇子这条漏网之鱼。那宫女也母凭子贵,连升数级。一跃成为九嫔之一的安嫔。 穆皇后恨死了这个抢走自己风头的女人,几次三番要置她们母子于死地。 不知道是安嫔傻人有傻福。人缘太好了,还是穆皇后作恶太多,人缘太差了,嫔妃们明里暗里出手相助,使得她们母子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 安嫔自己没怎么操心,就把儿子养大了,之后顺利封了亲王,分府出宫,远离了皇宫这个险恶之地。她自己依旧在宫中过着没心没肺、有惊无险的日子,几年前才因病过世了。 说起来,这位安嫔也算是后宫之中的一个异数了。 大皇子出生半年之后,穆皇后突然有了身孕。她喜出望外,穆家也对这一胎极为重视,各种药材补品不要钱一样送进宫里来。 俗语云凡事当有度,不及难成,过之易夭。这话一点儿也不假,穆皇后有孕期间吃用无不穷奢极侈,饮食要数名宫人轮番尝过才肯入口。 因害怕受到惊扰,轻易不出栖凤宫,每走一步,都有大群宫人前呼后拥地护着。这些宫人都是穆家从小招募,花重金培养出来的死士,随时可以为她去死。 太医更是十二个时辰守在栖凤宫,寸步不离。 这般小心谨慎,还是没能留住那个集万千期待于一身的孩子。六个月的时候,穆皇后毫无征兆地小产了。更因此伤及根本,被太医断定再也无法生育。 穆皇后深受打击,消沉了许久。而这段时间,后宫嫔妃趁虚而入,均沾雨露。各位皇子公主就如雨后春笋一般,一个接一个地冒了出来。 等穆皇后痛定思痛,恢复过来,打算重整旗鼓的时候,凤帝的子孙树已经枝繁叶茂,不是她可以随便修剪的了。她也由此改了脾性,收敛锋芒,低调行事,逐渐蜕变成今天这个端庄贤淑、宽厚仁慈的穆皇后。 “不能生育,就等于断了一个女人后半生的念想,皇后也够可怜的。”叶知秋忍不住唏嘘,“好好的孩子,怎么突然就没了呢?” 凤康看了她一眼,“其实我曾经问过断言皇后无法生育的那位太医,听他话中透露出来的意思,皇后似乎并不是因为小产伤了身子,而是中毒。” “中毒?”叶知秋吃了一惊,“皇后把自己保护得那么严密,还有人能找到机会下毒?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未完待续) 第357章 下聘 凤康也很好奇这个下毒之人,暗中调查了许久,却是一无所获。 “无论下毒的是谁,定然跟皇后有仇。”他颇为厌恶地皱了皱眉头,“只是这种报复手法未免太偏激了些,孩子毕竟是无辜的。” 叶知秋眼带探究地看着他,“你能这么说,就表示你没有被仇恨冲昏头脑。可是刚才在慈安宫,你为什么要当着皇上、太后和芸妃娘娘的面,揭皇后的伤疤呢? 难道你怀疑八字的事是皇后搞的鬼?” “不是怀疑,是确定。”凤康冷笑道,“哪一个封王分府的皇子身边没有她安插的女人?你应该还记得乔月梧吧?” “乔月梧?”叶知秋想了一下,记起住在小喇叭村的时候,有一位侍妾曾经大驾光临过,便点了点头,“嗯,就是忘了什么模样,只记得长得挺漂亮的。” 凤康对她的评价很不以为然,可也没纠结这种细节,“那是皇后的表侄女,做了一年多的庶妃,还算本分。后来犯了错,被我逐出王府。 那之后,皇后几次三番想往我府里送人,都被我挡了回去。紧接着我主动请旨,出使番国。她大概以为我此去凶多吉少,便歇了心思。 如今我又回来了,父皇依旧对我偏疼有加,对你也多方维护,她疑心我有朝一日会东山再起,不往我身边安放一两个人,心里怎会踏实? 如果今天我没能将吴监正的八字冲克一说反驳回去,那个被选出来的女人,必定是她穆家亲族或是党羽的女儿。 她以为自己遮掩得很好,我就看不穿她的把戏了吗?哼,做梦。”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如果皇后铁了心要往你身边送人。这次不成,必然还有下次。也不知道她下次会使出什么手段?真是防不胜防啊!” 凤康停住脚步,一手按在她的肩头上。“你不必为此事忧心,一切有我呢。不管她使出多少手段。玩出多少花样,只要我态度坚决,不接不纳,她就无法得逞。” “也是,任她千变万化,我有一定之规。”叶知秋释然地笑道,“反正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办法种地了,日子肯定会很无聊。陪她们玩玩宫心计消遣一下也好,权当益智了。” 听了这话,凤康颇感欣慰,在她额上亲了一口,顺势将她揽入怀中,“放心吧,我不会让你无聊很久的。等父皇的病情好转稳定了,我们就回清阳府去。” 叶知秋知道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脑瘤这种病变数太多,谁也说不准他们还要在京城逗留多长时间。不过以凤帝的心态。和闻苏木的医术,拖上一两年大概不成问题。 现在想那么多也没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她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蠢蠢欲动。憋着劲儿想要给她添堵,至少经历了这次八字事件之后,这些人暂时偃旗息鼓了。纳吉之礼如期行过,同时将纳征的日期定在了八月十六。 下聘这天,凤康在沈夫人和四位全福之人的陪同下,亲自到成府下聘。聘礼依然在不越过皇家规制的情况下,准备了最大数,共三百二十抬。 一大清早,雪亲王府到成府的必经之路上。就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他们关注的重点,自然是聘礼所包含的物品。 除了一般富贵人家下聘常用的礼饼帖盒、玄纁彩帛、绫绢丝绸、衣冠饰品、金银玉器、牲禽马匹、茶酒果品、礼炮红烛、字画对联等物。还有鼠狐虎鹿各种名贵裘皮,从番邦带回来器皿、香料和稀有植物。最为醒目的,当属那一株鲜红似火、将近一人高的珊瑚树。 聘礼抬进成府没多久,灵通人士便打听出了聘金的数目:黄金六百斤,白银十万两。 让他们更吃惊的是,成家回礼的贵重程度丝毫不逊于聘礼,不算按照规矩璧回的牲食之物,另外准备了两百多担回聘之礼。就连回币也只是比聘金稍微少了那么一点儿:黄金五百八十八两,白银九万八千八百两。 即便是在富贵云集的京城之中,女方回礼也多半是走个形式。一些爱脸面的人家或许会在回礼的礼品上下些工夫,回聘金却是少之又少。 像叶知秋这样几乎把聘金全数回给男方的,更是百年来的头一份。 消息一经传开,整个京城都轰动了。 京城八卦圈理所当然地认为,叶知秋回礼的礼金便是凤康抬去的聘金。她这一举动无非是想向世人证明,她不是贪恋钱财、攀龙附凤之辈。 现在把礼金回给雪亲王,等她嫁过去,做了当家主母,迟早还会落进她的手里。她这么做,既博来一个好名声,赢得雪亲王的尊重,实际上又没什么损失,简直就是稳赚不赔。 有人夸她聪明,有人说她圆滑,有人骂她哗众取宠,沽名钓誉。 皇家某些有心人经过调查,却惊然得知,凤康送去的聘金原封不动地摆在成府正房的尽间里,叶知秋回礼的礼金,是下聘前一日,刚刚从华楚国最大的钱庄“万盛宝”兑出来的。 而且据万盛宝钱庄的知情人士透露,以叶知秋的名义存在钱庄账上的银子,足有几百万两。 对他们来说,农家女不足为惧,可拥有此等财力的农家女,就让人不敢小觑了。因为财富和权利从来都是相依为命、形影不离的,让一个深得皇帝宠爱的皇子得到这笔财富,无异于给老虎插上了翅膀。 纳征的当天夜里,便有无数暗探奔赴清阳府。各个王府的女眷也陡然热情起来,你方唱罢我登场,险些踏破了成家宅子的门槛。 只可惜,他们忙活了许久,也没能探出叶知秋的家底究竟有多厚。 而叶知秋和凤康婚事依然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过完大礼三日,凤帝便做主将他们婚期定在了这个月的二十八。转天沈夫人再次带着礼品来到成府。完成了请期之礼。 至此六礼完成其五,便只剩下大婚迎娶这一项了。雪亲王府的人也好,成府的人也好。为筹备婚礼都变得空前忙碌了。 叶知秋的喜服也是王妃的诰命吉服,图案、颜色以及凤冠上面的凤头和明珠数目都是有规制的。由皇宫的尚衣局负责缝制,不需要她亲手动手。 元妈坚持说,新娘子身上要有自己的针线,成婚之后才能心灵手巧,幸福美满,便和几位嫂子一起裁了两套里衣,让她好歹缝上几针,意思意思。 午睡过后。叶知秋正在添香和小蝶的指点下,在一方水红的肚兜上绣着鸳鸯,就听小丫头禀报说梅香来了。她赶忙放下手里的针线,迎了出来。 一出院子,就被眼前长长一溜多达二十几辆的马车惊到了,“这是怎么回事?” “知秋姐。”梅香从其中一辆马车上跳下来,提着裙角,一路笑着跑到近前。不等看清彼此的模样,就一把抱住她,“知秋姐。我想死你了。” 叶知秋也是百感交集,“算算时间,咱们好像有一年没见了。来来。快让我看看,变样儿了没有?” 梅香松开她往后退了一步,笑嘻嘻地摆了个姿势,“看吧。” 叶知秋从头到脚打量了她一番,只见她身穿一套靛蓝色妆花衣裙,外面披着一件白色獭兔皮的披风,头梳单螺髻,简单地插了一支镏金点翠的蝴蝶簪,耳朵上戴着一双银烧蓝的花瓣耳坠。 妆容淡雅而精致。粉面桃腮,目光熠熠。如今的她早已褪去了当年的青涩稚嫩。不再是那个贪吃好动、为情所困的小姑娘了,变得成熟干练。崭露出职业女性的独特风姿。 “变了,更漂亮了。” “真的吗?”梅香自得地撩了撩鬓边碎发,“其实我怕抢了你这个准新娘的风头,都没怎么打扮,要不然还漂亮。” 小蝶不屑地啐了她一口,“小姐说的不过是客气话,瞧把你给臭美的。我还以为你当了掌柜,能变得稳重些了呢,这不还跟以前一个德行吗?” “我的德行怎么了?”梅香瞪了她一眼,“我这叫幽默风趣,总比你这个直肠子大嘴巴的要好吧?” “你说谁直肠子大嘴巴?”小蝶恼了,扑过来作势要打,“看我不撕烂你这小蹄子的利嘴?” 梅香撸起袖子,“来啊,我正好手痒了呢。” 添香赶忙上前拉开她们,“哎呀,你们都消停消停吧。以前在村里的时候见面就吵,现在见面还吵,难道你们两个上辈子有仇,这辈子才托生成了冤家?” “同行是冤家嘛。”梅香瞥小蝶笑道,“谁叫我裁缝针织的手艺比她好,性格也比她好,适合做掌柜呢?她眼气也是有情可原的。” “你……”小蝶被戳到痛处,又急又气,却无法反驳。 她和梅香都是女红好手,当初叶知秋要从她们两个人中选出一个人做千丝坊的掌柜,就让她们比试了一场。结果还是梅香技高一筹,被叶知秋派出去了,而她只能继续留在女学做先生。 因为这件事,她和梅香便有些不对付,每次见面都免不了要掐上一架。 叶知秋怕她们闹过头真急了,便出来打圆场,“好了,你们都少说两句吧,等晚上吃完了饭再吵,还能顺便消食。” 两个人对视一眼,又各自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叶知秋无奈地笑了笑,为了转移她们的注意力,便指着那一溜满载的马车问道:“梅香,这车上装的都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当然是知秋姐做嫁妆的衣服了。”梅香指点江山地一挥手,“这二十多车都是。” “啊?”叶知秋惊得张大了眼睛,“这么多?!” ——(未完待续) 第358章 败家啊! “不多,知秋姐,来,我给你数数,你听完就知道其实没多少了。”梅香拉了叶知秋到马车前面,用手指着一一介绍,“这两辆马车的衣箱里装的是鞋袜,那两车是中衣里衣。 这一车的金角衣箱里装的都是帕子、荷包,银角衣箱装的是包帽、暖袖、手炉套、络子之类的东西。 那一车全都是针织品,手套,头花,帽子,护膝,袜子,风领,挎包,都是小物件,坎肩、毛衣裤、披衫、罩裙这些大件儿单独放在前头的一辆马车上了。 这一车都是羽绒的,我知道皇家规矩大,你出门的时候穿不上这种,就少做了几件袄子,多做了几条披氅,坐垫、枕头、褥子和被子也给你做了几套。 这两车是裘皮的,每种皮子的披肩、披氅、皮裙各做了两三套,铺垫的物件也做了一些;这车是桌椅套和四时用的帐子;那几车是布匹、裘皮和各色毛线。 剩下的都是四时的衣裳,按现下最时兴的样式做的,每种料子每种颜色都做了两套。到时候你自己慢慢看吧,我就不给你细说了。” 听她一口气数完,莫说添香、小蝶等人,连叶知秋都目瞪口呆,“你是不是把我一辈子要穿用的衣物都做出来了?” “那倒不至于,不过今后不管什么时候,去什么场合,你都能找到合适的衣裳穿就是了。”梅香笑嘻嘻地道。 叶知秋哭笑不得地看着她,“我怎么觉得你有点儿强买强卖、欺客杀熟的意思呢?” “哎呀,我的好姐姐,你可是要当王妃的人了,怎么能说这么小家子气的话?”梅香的语气像是撒娇,又像是耍赖。“你去打听打听,哪一个贵妇人屋子里没有几百套衣裳? 你要是穿来穿去就那么几套,还不被人看扁了啊? 我给你做这些衣裳收的只是料子钱。人工都没算进去,已经是半卖半送了。衣箱还是额外赠送的。 再说了,你连十几二十万的聘金都没放在眼里,还差这点儿衣裳钱?” 叶知秋拿手指在她额头上点了一下,“你在外面这几年,别的没长进,嘴皮子倒是越来越溜了。做都做出来了,难倒我还能给你退回去不成?” 梅香眨了眨眼,“你想退也退不成了。银子我已经从你的股份里扣除了。” “你倒是手快,我这一年的股份都被你扣光了吧?” “没光,不过也没剩多少了。” “败家啊。”叶知秋抚额叹息。 站在门口说笑了半晌,叶知秋便带了梅香去隔壁院子见闻老爷和闻夫人,元妈,还有各位嫂子,添香去准备茶汤果点,小蝶则指挥车夫和伙计卸车。 这二十几车都是衣物,放在库房里怕受潮或是招了鼠虫,正房的两个尽间又都差不多装满了。只得单独收拾出一个院子来安置。 因知道梅香要来,叶知秋早就让人在阿福住的院子备好了房间。只是梅香拜见过各位长辈,懒得再走动。在她屋里洗漱过,换上一身家常的衣服,便倚在榻上跟她说话。 添香端来一碗香喷喷的果仁粥,递给她道:“你先喝碗粥暖暖身子吧。” “好。”梅香也不客气,接过来大口地喝着,一转眼就去了小半碗。见叶知秋和添香盯着自己,便笑着解释,“我约莫着快到京城了,中午就没停下来歇脚。一口气赶完了剩下的路。 车上颠颠簸簸的,我也吃不下多少东西。就着茶水啃了两块点心。之前还没觉出来,一看见这粥就饿了。” “不就晚一半个时辰吗。你急什么?”叶知秋嗔了她一眼,便问添香,“厨房里还有现成的吃食没有,再拿一些过来。” 添香站着没动,“小姐,再有一个时辰就该吃晚饭了。阿福她们回来了,肯定要拉着她大吃一顿。这会儿吃多了,晚饭该吃不下了。” 梅香又喝了一勺粥,含含糊糊地道:“添香说得对,知秋姐,你别叫她忙活了,我吃两口就行,留着肚子晚上吃。” 叶知秋点了点头,“也好,那你先垫补垫补。” 等添香在炕桌上摆了茶果瓜子,便叫她一道坐下,拿起那绣了几针的肚兜,一边做着针线,一边询问梅香南边的生意以及这一路上的见闻。 梅香一一答了,突然想起一件事来,“知秋姐,我路过呈南府的时候,看见虎头他娘了。” “是吗?”叶知秋拿针的手顿住,抬起头来问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巧姑和林短斤父子在村外闹了一场之后,得了虎头给的铺面,就急急忙忙地离开了清阳府。后来那边有位掌柜来信的时候提过一句,说他们已经回到呈南府了。 那会儿她正忙着招亲,没怎么理会这件事,不知道那一家人回去之后,有没有老老实实地过日子。 “还不错。”梅香笑道,“穿戴比去村里的时候体面多了,气色也不错,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岁。 我叫伙计去打听了一下,他们把那间大的铺面改成两个小铺面,一个赁出去了,一个自己用来开间油坊,生意马马虎虎,赚不了多少,也不至于赔钱。” “那就好。”叶知秋松了一口气,“只要他们不挥霍,光租赁的钱也够他们好吃好喝过一辈子了。虎头知道他娘过得不错,也该放心了。” 巧姑和林短斤一家子在秋叶村的作为,梅香都听说了,忍不住唏嘘,“虎头娘刚嫁到成家的时候,我也就六七岁。我记得她是个挺好的人,又能吃苦又能干,脾气还好,怎么就…… 唉,算了,不说她了。 知秋姐,我在路上就听说,你和雪亲王的婚期定在这个月二十八了。一个月内过完六礼,这也太急了吧?” 叶知秋不好说凤帝得了绝症,怕自己等不到自己最疼爱的儿子成亲生子,便避重就轻地道:“皇家的人成亲,都要选双月双日。这个月不成亲,就要等到下下个月。 皇家是非多,推迟一个月说不定又会闹出多少事来,早成早了,我也能省心不少。” 梅香促狭地瞄着她的脸色,“是雪亲王等不及跟你入洞房了吧?” 自从婚事定了,这类调侃的话叶知秋不知道听了多少了。起初还有点儿不好意思,听得多了也就免疫了,实在做不来那脸红心跳、娇媚羞涩的模样。 于是瞪了她一眼,“是又怎么样?你迟早也有这一天的。” 梅香脸上依旧挂着笑,眼神却有些恍惚,“我这辈子是不打算成亲了。” 她会这么说,叶知秋丝毫不感觉惊讶和意外。 千丝坊的总号设在清阳府,绣坊却设在海南府。因为南方几个府城盛产丝绸,又有大批心灵手巧的绣娘,原材料和人工都比北方便宜得多,是以千丝坊出售的绝大部分衣物都是在那里集中裁缝绣制出来的。 梅香最初过去,主要目的为了培养绣娘。如今绣坊里面已经有了大批手工出众的绣娘,按理来说,不需要她这个大掌柜亲自在那里盯着。 可她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留在那边,一年到头也难得回清阳府一次。 别人不知道,叶知秋心里很清楚,她这是还放不下过去的事情呢。并不是说她对龚阳还存有留恋之心,让她耿耿于怀的,是曾经受损的名声。 即便村里的人早已改观,淡忘了过去,对她满口称赞,更有不少人上门提亲,可那些鄙夷的言辞,那些唾弃的眼神,那些流干眼泪、无法入眠的日日夜夜,仍然深深地刻印在她的脑海中,无法磨灭。 那段生不如死的经历,如烈火一般,让她蜕变重生的同时,也烧光了她对感情的憧憬和热忱。对她来说,感情并不是美好的,而是煎熬和摧残。 而每次回到生她养她的地方,她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段经历,想起自己人生之中唯一的也是最大的一片污点。所以她不想回去,也不愿回忆。 叶知秋知道,这个心结只有她自己才能解开,别人无能为力,便当作没听见,借着请教针线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题。 阿福和玉禾得到消息第一时间赶了回来,她们和梅香也有几个月没见了,碰面自是要亲热玩闹一番。 晚饭依然是元妈主厨,叶知秋锦上添花,做了几道梅香爱吃的菜,大家在一起吃喝玩笑,直到一更过半才散了席。梅香回自己房里整理完箱笼,又跑到正房来。 叶知秋见她自己抱了一个红漆盒子,身后还跟着三四个小丫头,或提着包袱,或捧着匣子,浩浩荡荡地来了,赶忙问道:“这是怎么了?你要搬家吗?” 梅香吩咐小丫头将东西尽数摆在桌上,才笑着答:“不是搬家,是给你添妆来了。 这盒子是我准备的,这两个包袱分别是我娘和二姐的托我交给你的,匣子是鹏达给的,还有那个小盒子,是大姐的份儿。” 叶知秋听她把刘家的人几乎点了一遍,很有些吃惊,“你回秋叶村了吗?” “没有,快到清阳府的时候,我给家里捎了个信儿,二姐和二姐夫带着东西在半路上等我来着。”梅香三言两语说明缘故,便催促道,“知秋姐,你快打开来看看。” ——(未完待续) 第359章 姐妹夜谈 叶知秋依着她的话,将包袱盒子一一打开来。 兰香送的是四块亲手织的布料,大概是听说她喜欢棉麻的料子,又担心麻棉料子太过粗糙便宜,纺的时候便混上了几成丝线,既光滑轻盈又柔软透气,着实用了些心思。 刘婶比较实惠,送了她二十双纳好的鞋底子,有薄的有厚的,细细地滚了边儿,针脚密密麻麻的,看起来十分结实。 菊香送的样数最多,各种颜色的鞋面、帕子、包袱皮各八对,桌椅罩两套,两幅被面,两对枕斤。布料都是上好的,自己绣了喜鹊登梅、鸳鸯戏水、牡丹富贵等寓意吉祥的图案。 虽赶不上千丝坊的手艺,可也称得上精致了。这一针一线缝下来,不知道用了多少工夫。 刘鹏达送的是一幅自己作的画,他似乎并不擅长此道,笔画和着墨都显露出些许稚嫩。不过内容还是很讨喜的,双蝶逐花,另外赋诗一首,大体意思就是祝福她和凤康白头偕老。 东西不在贵贱,心意是最重要的,于是对梅香道:“让刘婶、大姐、二姐和鹏达费心了,你下次捎信回去,替我好好谢谢他们。” “谢什么?他们给你添妆不是应该的吗?”梅香这话并不是虚礼客套,“要不是知秋姐,鹏达早就成废物了。单凭这一点,我们家的人就该感念你一辈子。 更别说他们沾了你的光,都在农场找到好活计了。大姐二姐自己发达了不说,连婆家都拉扯起来了。他们要是不拿出些诚意来,我第一个就跟他们翻脸。 我就更不用说了,遇上知秋姐,是我八百辈子修来的福分。” 叶知秋被她最后这两句逗笑了。“你也太夸张了吧?” “一点儿也不夸张。”梅香一本正经地道,“没遇着知秋姐的时候,别说千丝坊了。就是一间小小的裁缝铺,我都不敢想。 我想的最远的就是。将来找一个家境富裕的婆家,隔三差五能吃上一顿肉,逢年过节能做上两件新衣服,不再捡姐姐们穿不上的旧衣服,这辈子就知足了。 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能过上现在的好日子。 知秋姐,我真的……” 说着便动了情,眼圈止不住地红了。 “好了。”叶知秋忙止住她的话茬。“你的心意我都明白,忆苦思甜的话就不要说了。咱们之间,用不着这样。” 梅香揉了揉眼睛,释然地笑了,“瞧我,大喜的日子,说这些干什么?知秋姐,还有我那份儿呢,你快打开看看。” 叶知秋应了声“好”,打开她抱过来盒子。只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摆着十二色花样的头花,或镶了珍珠,或缠了金丝。或嵌了宝石,点缀得恰到好处,名贵又不扎眼。每一朵都小巧精致,真花一样栩栩如生。 梅香顺手拿起一朵绿牡丹簪在她头上,“千丝坊给你备的嫁妆里面有几箱子头花,不过都是市面上流行的花样。这些都是我自己画了样子做出来的,天底下只有这么一份。 我知道你喜欢颜色素雅的,特地请了染坊的熟人调色染出来的。珍珠、宝石和金丝也是请了专人切割,一点一点镶嵌上去的。很是费了些功夫。 那些你可以拿去送人,这些你可千万自己留着。” “当然了。这可是你的大作,我必须当传家宝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让它们永垂不朽。”叶知秋嘴上戏谑着,对着添香捧过来的镜子照了照,由衷地赞道,“好看。” 梅香笑坏了,“永垂不朽?知秋姐,你这才叫夸张呢!” 说闹了一阵,添香和小蝶将桌上的东西收了,端上消食的果茶,四个人便坐在一处说话。 梅香和小蝶时不时拌上几句嘴,添香有些看不过去了,劝了小蝶几句,又对梅香道:“她就是个刀子嘴,别看当面对你凶,背后哪一次提起你,不喊你‘梅香姐’?” “真的?”梅香颇为意外,半信半疑地看向小蝶,“你不是说你只比我小一个月,打死也不管我叫姐吗?” 小蝶涨红了脸辩道:“谁管你叫姐了?是添香姐姐听错了。” “我作证,她是管你叫梅香姐来着。”叶知秋很不、厚道地拆她的台。 “小姐。”小蝶气恼地瞪了她一眼,又瞪了添香一眼,不敢看梅香此时的表情,起身跑了出去,一晚上也没再露面。 梅香若有所悟地笑了半晌,有些惭愧地道:“我一直当她嫉恨我,嫌她小气,不肯让着她。现在想想,小气的那个人倒是我了。” “没事,姐妹之间哪有隔夜仇?”添香笑着安抚她,“她心里是服你敬你的,就是嘴上不饶人罢了。” “行,赶明儿她再跟我拌嘴,我让着她一些就是了。”梅香很豁达地道。 围绕小蝶聊了几句,因叶知秋提了一句想念清阳府过的日子,三个人便又说起在家的时候怎样舒坦自在,京城虽然繁华,却轻易不敢出门,实在憋闷得慌。 不知不觉到了三更天,梅香呵欠连天,倚在叶知秋身上不愿动弹,“知秋姐,我今天晚上不回去了,跟你一起睡行吗?” “行啊。”叶知秋一口应承下来,“最近不用干活儿,觉也少了,半晚上半晚上的睡不着觉。有你陪我,我要是睡不着,就拉你起来说话。” 两人商定了,添香便去张罗着给她们添枕头和被子。阿福不知道怎么听着信儿了,抱着枕头跑了过来,“知秋姐姐,我也要跟你一起睡。” 叶知秋自是不会拒绝,“好,过来吧。” 她们洗漱的工夫,添香已经领着两个小丫头将床铺好了。所幸这张床够大,她们又都不胖,并排躺着还很宽敞。 添香给她们压好被角。只留下床边柜子上的两根蜡烛,将其余的都熄了,便领着小丫头退了出去。由着这许久不曾聚齐的三人天马行空地聊着。 从生意聊到各地的风土人情,又从叶知秋和凤康的婚事聊到下一代。聊着聊着就聊到了过去一穷二白的生活。说起村里人为了打牙祭,每年都要组团去掏洞的事,叶知秋还没什么,阿福和梅香却是感慨良多。 “每年吃头鱼饭的时候,我娘都要跟人要些剩菜回去,加点儿水,放点儿盐,然后烩饼子吃。我每次都能吃上一大碗。那时候就觉得那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梅香唏嘘道。 “我也是。”阿福深有同感地点头,“不过我娘做不好那个,都是阿喜姐给做。后来阿喜姐成亲了,我们就吃不上那一口了。 再后来日子过好了,村里人都不稀罕去掏洞了,也就没有头鱼饭可吃了。 去年我去梁台府查账的时候,在街上看见卖鱼的,突然想吃头鱼饭烩饼子,就找了一家酒楼,让他们按我说的给做了一碗。好吃倒是好吃。可惜不是早先吃的那个味儿,我吃了几口就吃不下去了。” 梅香叹了一口气,“谁说不是呢?以前日子过得苦。要什么没什么,偶尔能吃上一顿的都是好的。现在想吃什么没有?可吃什么都不香。 难道这就人们常说的身在福中不知福?” “大概吧。”阿福翻了个身,将胳膊搭在叶知秋身上,嘻嘻地笑了,“就算吃什么都不香,我也喜欢过现在的日子。要是让我跟别的女孩儿一样,早早儿地嫁人生孩子,我会憋屈死的。” “对,我也是这么想的。”梅香也翻了个身。同样将胳膊搭在叶知秋身上,“天底下有几个女孩儿能像咱们一样。天南海北地闯荡,做自己喜欢的事? 现在咱们的眼界和见识。一点儿也不比男人差。就冲这个,我立刻死了也不后悔。 知秋姐,这都是托了你的福!” 叶知秋左右看了看,见两个人的眼睛都闪着一样的光亮,不由弯了唇角,“你们不恨我把你们带歪,贻误了终身,我就谢天谢地了。” “哪儿会啊?”阿福往前凑了凑,将脑袋搁在她的肩头上,“从第一眼看见你,我就觉出你跟别的女孩儿不一样,就下定决心要跟你亲近了。 知秋姐姐,我要给你孩子当干娘!” 她这话题太具有跳跃性了,叶知秋一时没反应过来,就听梅香抢着道:“还有我呢,我也要当干娘。” “哪有一个孩子认两个干娘的?”阿福不乐意,“先说先得。” “知秋姐又不是只生一个孩子,要不你认第一个,我认第二个?”梅香想出一个折中的法子。 叶知秋听不下去了,一人嗔了一眼,“两个没成亲的小丫头,抢着当什么干娘啊?再说了,姨母不比干娘亲?你们这不是舍近求远吗?” 阿福和梅香各自抬头,隔着她对望了半晌,便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可不是吗?咱们还真是聪明过头变傻了。” 梅香先前还有些困倦,聊着聊着便错过了盹头儿。三人越说越兴奋,直到五更天才先后睡着了。 添香辰时进屋来看,见三人抱成一团,还在呼呼大睡,便没惊动她们。 叶知秋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巳时了,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在不惊醒阿福和梅香的情况下,摆脱她们缠着自己的胳膊腿儿下了床。 披上衣服轻手轻脚地出了门,正要叫人打水洗脸,小蝶便匆匆地跑了来,“小姐,你醒了?快些收拾收拾吧,舅太太刚打发人送了帖子,说一会儿要过来探望老爷、夫人和少爷、小姐。” ——(未完待续) 第360章 季家的算计 叶知秋一愣,“季夫人要来?” 她到京城一个多月,季府时不时派人来问候或送礼,礼数确是尽到了,却没有一个正头主子过来拜访过,对她表现得客气又疏远。 闻老爷和闻夫人来了这些日子,季府也派人请过他们几次,都被闻夫人以这样或那样理由拒绝了。 闻夫人这么做,摆明了是因为宁妃和季家先前对干女儿或刁难或疏远、无异于打了自己脸的作为不满,拒不上门,等着娘家给个说法呢。季府各个都是聪明人,不会不明白这一点。 心里明白,却依旧装作糊涂,只派了下人来来回回传话递物,表达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他们根本没有把季家这位已经出嫁多年的姑奶奶放在眼里,来往便来往,不来往也不觉得可惜。想让他们因为一个村姑低头,未免太贬低自家的身份了。 为此闻夫人生了好大的气,摔了季府送来的点心果子,大骂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哥哥不分亲疏远近,冷脸对待亲妹妹,却拿了热脸去贴表妹的冷臀部。 既然已经站好队,决定跟没用的亲戚保持距离了,就该坚持到底,季夫人突然拜访又是为哪般? 虽然很好奇这个问题,可也知道从小蝶嘴里探听不出什么来,便敛神问道:“通知干爹干娘了吗?” “老爷和夫人已经知道了,少爷那边也派人去说了。”小蝶答了她的话,又催促道,“小姐,快收拾吧。你可是这宅子里正经的主子,出去晚了就失礼了。” 叶知秋对这话很是不以为然,季家先瞧不上她不肯踏进她家的门槛。这又改了主意搞突然袭击,他们以为自己位高权重、背景深厚,她就要巴巴地等着。随时恭候他们的大驾?再给点儿好脸色,她就会受宠若惊地贴上去? 她没那么便宜! 闻老爷和闻夫人怎么做别人管不着。但她是绝对不会惯着他们的。 因没打算热情招待,便不慌不忙地洗脸净口,在院子里活动一会儿,又要了豆浆和包子,坐在桌旁不紧不慢地吃了起来。吃完休息片刻,让小蝶帮她梳了发髻,换上一身会客的衣服,却不急着出门。 直到闻夫人打发东霞来请。才起身向外走去。 出了院子,见闻夫人带着西月站在门外等她,便明白闻夫人跟她是一样的心思,有意要晾一晾季夫人。母女两个心照不宣地对望一眼,谁也没有说破,相携往花厅而来。 季夫人五十来岁,大约经常操劳,鬓边已经有了丝丝白发,精致的妆容也没能遮住眼角的皱纹。虽然韶华将逝,可浑身上下。处处透着大户掌家媳妇的沉稳与庄重。 被放在厅里枯坐了半个时辰,面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急躁或者愠色。 陪她前来的那位小姑娘就没有她这般修养了,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恼怒”二字。十三四岁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因为这竖眉撅嘴的表情,给那张本该明媚秀丽的小脸添了几分阴郁和狰狞。 “大嫂一向可好?”闻夫人笑声朗朗地踏进厅中。 “敏青妹妹。”季夫人起身迎了过来,隔着几丈远便急切地伸出手,“敏青妹妹,咱们这是多久没见了?” 闻夫人快走两步,跟她双手交握,亲热地晃了又晃,“十几年没见,大嫂的样子没大变啊。” “怎么没变?眼看着一天比一天老了。倒是敏青妹妹你。还是出嫁时候的模样。”季夫人细细地端详着她,“一看你就是个心宽的。脸上连条皱纹都没有。” 闻夫人腾出一只手来,摸了摸自己脸。“我也老喽,面皮远不如年轻时候那般水嫩光滑了。” 叶知秋在一旁看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闹,丝毫不见隔阂和生分,好像没有之前那许多天的僵持疏远,也没有刚才半个时辰的刻意冷落,就如同闻夫人刚到京城,季夫人出城迎接的一样,不由暗暗佩服这姑嫂二人炉火纯青的演技。 闻夫人和季夫人寒暄了半晌,才对叶知秋招了招手,“秋儿,来,见过你舅母。” “见过舅母。”叶知秋依言上前,端正客气地道了个万福。 “快起来,不必多礼。”季夫人虚扶了一把,将她上下打量一番,笑着赞道,“真是个标志大方的姑娘,难怪敏青妹妹这样疼你。” 叶知秋微微一笑,“舅母过奖了。” 季夫人又寒暄两句,便转身招呼带来的小姑娘,“无双,快来见过你姑母和秋儿姐姐。” “是,母亲。”季无双答应一声,上前对闻夫人和叶知秋各自道了个万福,“姑母,秋儿姐姐。” 虽然很努力地掩饰了,依旧带出几分不情愿来。 闻夫人先应了一声,后用陌生的眼神打量着她,“大嫂,这孩子是……” “她生母是个可怜福薄的,生下她就去了。这些年一直放在我身边养着,跟我亲生的没什么区别。”季夫人说着眼带疼爱地看季无双一眼。 季无双眼圈微红,动情地喊了一声“母亲”。 季夫人伸手在她臂上轻轻拍了两下,以示安抚,又转向闻夫人笑道:“你离开京城的时候,她还没出生呢,不怪你认不出她。” 闻夫人夸了季无双几句,从腕上退下一对玉镯子当见面礼。叶知秋也给了一个荷包,里面装的是一些压成瓜果蔬菜形状的金锭子。 季无双得了两份重礼,虽没有立刻消了火气,脸色也比先前好看多了。 待几人分宾主落了座,小蝶带着小丫头端上茶水果点,闻夫人细细问起季家一众亲人的情况。 季夫人一一答了,礼尚往来地问了闻府的情况。迟迟不见闻老爷和闻苏木现身,便问道:“妹夫和木儿怎的没来?” “那父子两个一大早就走了,老爷说是要去会几位旧友,木儿闲不住。跟王太医出城采药去了。若知道大嫂要来,我就不让他们出门了。” 叶知秋心知闻夫人这是托词,闻老爷来了这么多天。也没见他去会什么旧友。闻苏木有采药的爱好不假,可凤帝的病情随时都可能发作。他哪敢随便离开? 想必是闻夫人嫌那父子两个心软慈善,不会说那些弯弯绕绕的话,妨碍她和娘家嫂子交锋,没叫他们露面。 季夫人怕也猜到了,说了句“没关系,改日再见就是了”,便将这茬揭了过去,将话题慢慢转到叶知秋和凤康的婚事上去。然后顺理成章地送上添妆之物。 一个三层的妆盒,分别放了金、银、玉三副头面。 叶知秋得了闻夫人的授意,道谢收下。反正收了礼迟早会还回去的,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不收反倒显得小家子气了。 礼物送出手,季夫人言谈之间放松了不少。说到家中读书的儿子,顺口问起虎头,几岁了,读了什么书,平日里喜欢做什么。性子如何,等等。 叶知秋听她问得如此详细,心下生出几分警觉来。答话很是谨慎,能简短就简短,能含糊就含糊。 季夫人铺垫了许久,见她左闪右避,总也接不上话头,索性挑明了问:“十四岁不小了,也到该许亲的年纪了,成小公子可曾定过人家?” 叶知秋眉心一跳,下意识地看向季无双。见小姑娘两颊绯红地低着头,心里顿时明白了七八分。 之前她还在纳闷。季府人才众多,季夫人第一次登门。怎的别人不带,却带了一个年纪不大、身份又有些尴尬的庶女?搞了半天,是冲虎头来的。 自从她进了京城,怀着各种目的想接近虎头的人不在少数。却都遮遮掩掩,采取迂回曲折之道。这样明目张胆上门来打主意的,季夫人还是头一个。 她不知道季家是因为什么样的契机,冒出了跟成家结亲的想法,可她不会天真地以为这只是结亲。他们若是诚心结亲,就该选个像样的女孩儿出来。 她并不在意嫡庶的身份,只是对季家那样的高门大户来说,庶女就是一枚可以随时牺牲的棋子。用这样的女孩儿来联姻,本身就是一种轻视。 也许在他们心目中,自家的庶女都比虎头这个农家小子高贵得多,配他绰绰有余。他们愿意结亲,是对成家的照拂,是恩赐,成家应该为此感到荣耀,牢牢抓住这个可以轻松获取富贵的机会。 他们不会在乎一个庶女的婚姻幸福与否,也不会白白浪费了这枚棋子。这联姻的背后,必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个时代的绝大部分人,包括皇家,都认为裙带关系是最牢靠的。可在她看来,裙带关系是人与人所有关系中最不堪一击的。 她不会包办虎头的婚姻,更不会拿他的终身幸福去换取什么,她也绝不容许别人拿这种事来算计她唯一的弟弟。 心中千回百转,面上依旧不动声色,按着季夫人问话答道:“还没呢,男孩子应该以学业为重,定亲太早了恐怕会分心,等他年满二十有所建树了,再考虑婚事也不迟。” 季夫人听她将虎头的婚事一下子推到了二十岁之后,心神一凛,目光在她脸上转了几转,没瞧出什么端倪,便又试探道:“年满二十再考虑婚事会不会太晚了? 成家立业,成家可是排在立业前面的。这男人啊,不成家就不知道自己肩上的担子多重,有妻儿老小时时催促鞭策,才能懂得上进。 你怕成小少爷因为亲事分心,实在是多虑了。包括我们季家在内,京中各家的公子几乎都是不满十四就定了亲的,书不照样读得好好的? 成小少爷合该早些定下一门亲事,定了亲也就定了心,以后就能全心全意地读书了。” ——(未完待续) 第361章 扫了脸面 季夫人认为自己提点到这份儿上足够了,叶知秋若是识趣,就该主动开口提亲。虽说季无双是庶出,可也是养在嫡母名下的,尊贵程度没有十分也有七分,该要的脸面还是得要的,没有上赶子倒贴的道理。 至于闻夫人,她相信自己这个小姑子会很愿意促成这桩美事的。她季敏青闹了这许多天的脾气,不就是想让季家重视她的干女儿吗?还有什么比两家结亲更显重视的? 闻夫人起初的确有那么一瞬的意动,只是很快就将念头压下了。她了解自己的娘家人,更了解叶知秋,知道这事儿成不了。 心中冷笑连连,只等着看季夫人被狠狠地扫了脸面时,如何收场。 叶知秋微笑地看了季无双一眼,“季小姐看起来跟我弟弟年纪差不多,不知道许了人家没有?” 季无双心中小鹿乱撞,脸颊跟着了火一般,把头埋得更低了。 季夫人暗道一声“来了”,面上端着两分笑,眉眼间却透出三分惆怅来,“唉,我正为这孩子的亲事发愁呢。” “季小姐模样生得这么好,又有舅母细心调、教,人品定然也是数一数二的,只怕提亲说媒的已经踏破门槛了吧? 舅母只管坐在家里等着金龟婿自己送上门来就是了,还有什么可发愁的?” 季夫人被叶知秋这一番话恭维得眉目舒展,忍不住转头跟闻夫人夸赞道:“要不怎么说敏青妹妹好眼力好福气呢,瞧瞧你这干女儿,又有本事又会说话,真让人羡慕。” 闻夫人心知叶知秋夸奖季无双必有下文,便配合地笑道:“我那几个侄女哪一个容貌品性不是万里挑一的? 无双瞧着也是个伶俐懂事的。又跟大嫂这么贴心,你将来有享不尽的女儿福,羡慕我这好不容易捡个女儿的人做什么?” “娘。瞧您说的,不知道还以为我原来是被谁扔在大街上的呢。”叶知秋半是撒娇半是玩笑地嗔道。 闻夫人开怀大笑。“我倒是盼着有人扔,好再捡两个跟你一样的女儿回来孝敬我。” “娘,您太贪心了,有我孝敬您还不够吗?” “贴身小棉袄越多越暖和不是吗?” 季夫人感觉话题被这干娘俩严重带歪了,忙瞅了个空子插话进来,“瞧着敏青妹妹和秋儿,真是比亲母女还要亲。 我生的那几个丫头,自从嫁了人就难得回娘家一次。想亲近亲近不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只要她们过得好,比什么都强。 儿子有老爷管教,轮不到我操心。我现在只盼着无双能许上一门好亲事,待她后半生有了依托,我也就没心事了。” “母亲,女儿不嫁人,女儿要一辈子陪着您和父亲。”季无双红着脸,声音小小。无限娇羞地道。 “傻丫头,说什么胡话呢?”季夫人扭头嗔了她一眼,“哪有女儿大了不嫁人的?你放心。母亲定会帮你寻一个宽厚实诚的人家,不会让你吃苦受委屈。” 叶知秋冷眼看着那母女二人做戏,心道宽厚实诚又不会让她吃苦受委屈的,不就是人傻钱多好欺负的人家吗?难道在他们季家人眼里,“农家出身”就是“缺心眼”和“脑袋大”的代名词? 别说虎头看不上这种满身骄娇之气的女孩儿,就是看上了,因为她娘家这些自作聪明、自命清高的人,也会立马歇了心思。 等她们母女情深够了,便深有感触地唏嘘。“要不怎么说生恩不如养恩大呢?且不说无双妹妹这被舅母抚养了十几年的人,就是虎头只被我带过几年。对我都是格外亲近。 我以前还不明白长姐如母的意思,相处了几年。真是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看了,一时一刻也不想让他离了我眼前。 想必舅母也舍不得无双妹妹远嫁吧?” 季夫人听她说不想让虎头离了眼前,便理所当然地以为她要把虎头留在京城。 毕竟雪亲王府的名头比有些农家富户响亮得多,虎头在她身边,离皇家更近,对前途大大有利,放着这样通天的捷径不走,那不是傻子吗? 理所当然地这么想了,又认定她是想跟季家结亲出言试探,便顺口答道:“是啊,依我着当母亲的心思,恨不能叫她招了上门女婿,天天留我身边才好。 可是再怎么不舍得,也不能栓她一辈子不是?她总要挑起自己的担子,撑起自己的家,过自己的日子。便是如此,我也希望她能离我近一些,免得一年到头都见不上一面。 不过……” “那真是可惜了。” 季夫人原本想说,“不过这世上的事哪能件件如愿,只要能找到可心的人家,远一些也无所谓”。倒不是听出叶知秋这话里有坑,而是跟肚肠弯弯绕绕的人打多了交道,说话习惯性地给自己留下三分余地。 没想到“不过”二字刚一出口,就被叶知秋打断了,一愣的工夫,就听叶知秋十分遗憾地道:“我看无双妹妹这样俏丽可人,本想厚着脸皮求舅母答应,把她许给虎头的。 可惜我爷爷年纪大了,一心想着落叶归根,说什么也不肯跟我到京城来。我一个孙女儿是没办法了,可虎头作为嫡亲的孙子,势必要守在爷爷身边,给他老人家养老送终。 而且我爷爷过惯了苦日子,总跟我们念叨,做人不能忘本,不能忘了我们老成家是靠土地吃饭的。每年耕种时节,都要亲自下田干活儿。 若没个亲近的人守在他身边,着实让人放心不下。 虎头是个最孝顺不过的孩子,说是二十岁之前不准备参加科考,一来厚积薄发,二来多陪爷爷几年,免得他受不住骨肉分别之苦。 还说日后成了亲。定要让自己的妻儿跟老爷子好好学一学勤俭持家的道理。 仔细想一想,那孩子是随了爷爷的性子,有些固执。不太懂得变通。他一个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的庄稼汉,哪里配得上无双妹妹这等尊贵体面的女孩儿? 刚才舅母也说。不舍得无双妹妹远嫁吃苦,倒是我痴心妄想了。 怪只怪虎头和我们成家没福气,唉!” 她这一串话说下来,顿都不带顿一下的,季夫人想插嘴补救都没机会。满肚子的话憋在喉咙口,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别提多难受了。 季无双最初听到虎头的名字,觉得土气十足。对这门亲事便不怎么满意。却经不住季夫人舌灿如花地劝说,相信成了亲王的小舅子,土包子也会改头换面,大放异彩的。 况且她一个庶女,再怎么往脸上贴金,也越不过几位嫡姐,不可能比她们嫁得还好。她又不情愿给人做妾,嫁得门户低一些,加上季夫人许下的那笔丰厚的嫁妆,到了婆家就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再不用看人眼色过日子了。 想明白这一层就动了心,便跟季夫人一道过来了。 之前被晾了半个时辰,心里还有些疙疙瘩瘩的。见叶知秋一出手就给了一袋金锭子。疙瘩便转为欢喜了,心想有这么一个大方的大姑姐在,至少日后不怕没银子花。 于是对这门亲事又多了几分期许,正满怀春意地想着即将到来的好日子,冷不丁听说虎头要回清阳府,二十岁之前不参加科考,一颗火热的心顿时凉了大半截。 又听叶知秋话中意思,她若嫁过去,势必要遵从虎头意愿。秉承勤俭持家的精神,跟着他那有福不会享的爷爷。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地下田做农活儿。 一想到自己保养得宜的芊芊玉手会布满老茧,这张欺霜赛雪的芙蓉面会变得黝黑粗糙。她连死的心都有了。 因美梦被一盆冷水无情浇醒,心慌意乱,便没听出叶知秋说那些话的真实意图。也顾不得娇羞了,眼带恳求巴巴地盯着季夫人,唯恐嫡母说出“没关系”、“不介意”之类的话。 如果她再细心一些,就能看出季夫人笑得有多勉强,也就知道自己多虑了。 季夫人就像一个玩惯了蹦床的人,因过去不管怎么跳,总有一帮子人捧着托着,便认定这一次也不例外。于是跳得高高的,甚至半空之中翻出各种花样,等着叶知秋来捧。 结果人家直接撒手走人,让她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 她此时的心情,只能挫败和羞愤来形容,如何还能说出“不介意”、“没关系”之类的话?精心挑选出来的女儿被人嫌弃,她的脸面已经落在地上了,难道她还要自己再踩上一脚? 暗恨自己这只老鹰一时大意,竟着了叶知秋那只小麻雀的道。一面在心里大骂村姑狡猾,怨怪闻夫人隔岸观火,没能适时提醒她,害她丢了这么大一个丑,一面在嘴上谦虚客套,顺便找补,“这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孩子? 无双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我每常出门都要带上她,就是为了让她多见见人,耳濡目染,跟旁人学学怎么说话做事,磨磨性子。” “无双妹妹冰雪聪明,定不会辜负舅母一番苦心。”叶知秋笑着夸赞。 “是啊,有大嫂为她劳心费力,这孩子定然差不了。”闻夫人顺势将话题扯开去,看了一眼季无双,“无双,你以后可要好好孝顺你母亲。” 季无双听她们谁都不提“亲事”二字,一颗悬着的心落回原地,答话的时候分外乖巧温顺,“是,无双谨记姑母教诲。” 气氛又恢复了最初的和谐,在座之人的心情却大不一样了。再喝上两盏茶,季夫人便带着季无双告辞了。 送走了那母女二人,叶知秋脸上的笑立时散了,“干娘,你说季府这是什么意思啊?” ——(未完待续) 第362章 添妆(一) 闻夫人的脸‘色’也不太好看,她跟季府置这口气,三分为自己,三分为叶知秋,倒有四分是为了娘家。 季家跟宁妃的娘家同气连枝,血脉相通,对他们来说,四皇子是一座很容易靠也不得不靠的大山。四皇子将来继承了皇位还好,若争储失败,那么季家必然成为新君的眼中钉,第一个就会被列入清除的名单。 雪亲王固然有归隐之意,可不管怎么样,他都是皇上最宠爱的儿子,他不争,皇位也未必不是他的。就算不是他的,像皇上那样英明睿智的人,怎会料想不到自己百年之后无法避免一场兄弟相残? 为所有的儿子筹谋万全不太可能,为一两个儿子安排好后路却是不难,雪亲王必定会在他全力庇佑之列。而雪亲王自己,也不是那种不做皇帝就会碌碌无为的人,更何况还有她那个目光远大、见识不凡的干‘女’儿相助。 换言之,无论雪亲王将来是当了皇帝,还是做了藩王,他在华楚国的地位都是举足轻重、不可撼动的。 她想利用自己和叶知秋的关系,让娘家跟雪亲王府走得近一些,把雪亲王当成第二棵乘凉的大树。免得日后瑞亲王这棵树倒下之时,他们无处可去,只能被砸死在树下。 可惜,她娘家那些人根本体会不到她的良苦用心,非要一条道走到黑不可。 她大嫂今天的举动,显然不是为了‘交’好。否则就该正正经经地选一个身份体面的嫡系‘女’孩儿,而不是带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女’过来。 若她爹娘尚在人世,定然不会如此行事。即便不是明确地透出‘交’好之意,也不会把人当傻子算计,进而把人给得罪了。 真是一群大愚若智、自作聪明的人! 叶知秋问完那话半晌没听到回音,便拿手碰了她一下,“干娘?” 闻夫人回过神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只怕是你那回聘礼金惹的祸。” “回聘礼金?”叶知秋怔了怔,随即恍然大悟,“他们想探我底?” 闻夫人点了点头,“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解释了。” 叶知秋却忍不住笑了,“这些皇子大臣还真是喜欢自寻烦恼,难怪皇上喜欢作‘弄’他们!” 她回了几乎全数的聘金,不过是想兑现当年说过的话,向凤康表达“她不会依附男人、要与他平等并肩”的意思,仅此而已。没想到却有人因为这件事大动干戈,想方设法地探听她的底细。 她从来没有刻意隐藏过什么,她的一切,只要仔细调查都能查得到。可如果他们以为查出她有多少钱,就查到了她的底细,那就大错大错了。 闻夫人无奈地叹息一声,有心替娘家人说几句好话,转念一想还是罢了。既然季家当她是泼出去的水,她还替他们‘操’那个心做什么?随他们去吧。 经过这件事,原本跟季夫人一样,得了上峰授意,想要通过结亲的手段探听叶知秋底细的人,都消停下来了。当然也有人不死心,改变方式途径来接近她,也都跟季夫人一样挫败而归。 距离大婚的日子越来越近,来添妆的人越来越多,她每天忙着迎客收礼,也没有闲暇再去理会那些‘乱’七八糟的事,索‘性’都‘交’给凤康的人去处理。 忙忙碌碌中,转眼就到了二十六日。 叶知秋一大早起来就接到四份诚意十足的添妆,一份是沈府送来的,一份是曾府送来的,另外两份是芸妃和凤玥的。 按理来说芸妃和凤玥是婆家人,婚后给奉茶礼和改口礼就行了。不过这母‘女’二人一个喜欢她的品‘性’,一个把她当朋友,便以个人的名义送了添妆来。 这四份添妆是她收到的所有添妆之中最重的,也是压轴之礼。收完这四份,京城各家的添妆便全部收完了。清阳府那边也有人通过熟人,陆陆续续地送来一些。 秋叶村名下以及跟农场有生意来往的铺子都没动静,她虽然感觉奇怪,可也没怎么在意。毕竟生意是生意,‘交’情是‘交’情,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而且龚阳来信说过,有很多人将添妆送到成老爹那儿去了,过些日子整理好了,一并送到京城来。 没有添妆的,就剩下成家宅子里这些人了。 因为明天要往雪亲王府送嫁妆,宅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在帮着整理箱笼。 凤帝和穆皇后成亲的时候,皇家出的聘礼是三百六十抬,穆皇后的嫁妆比照聘礼定了三百二十抬。之后皇家所有人成亲都以这个数目为基准,王妃的嫁妆多为二百四十抬,最多的也不会超过三百台。 叶知秋不愿妄自菲薄,也不愿过分张扬,跟闻家二老和元妈商议过,将嫁妆定为二百八十抬,跟成亲的日子同数,取个添双添吉的好兆头。 二百八十抬嫁妆收拾好了,事先准备的衣物只用了不到三分之一,头面首饰、布匹皮‘毛’挑了有一半,家具摆件也剩下不少。 年纪小的几个‘女’孩儿忍不住感叹,“这要是都抬过去,只怕三天也抬不完吧?” 小蝶不以为然地“嘁”了一声,“这些你们就觉得多了?明天……” 话说到一半,嘴巴就被‘玉’禾用手捂住了,“小蝶姐姐,明天可是大日子,你没忘了什么事吧?” 小蝶悻悻地拍掉她的手,“你这手洗过没有,就来捂我的嘴?” “正要去洗呢。”‘玉’禾挽住她的胳膊,笑嘻嘻地道,“走,咱们一起去。” 小蝶拿帕子擦了两嘴,又啐道:“跟看贼一样,我不是没说出来吗?” 几个‘女’孩儿不明白她们在说什么,相互间疑‘惑’地望了望,也没当成一回事,继续收拾东西。 人多力量大,到傍晚时分,所有的箱笼都归置停当了。吃过晚饭,‘女’孩儿们便相约来到叶知秋房里,送上添妆之物。 几个念书的‘女’孩儿送的是自己绣的荷包、帕子、香囊等物,添香和小蝶两人用彩线‘混’合金丝银线绣合力织了一幅八扇的屏芯,‘玉’禾送了市面上最贵最好的胭脂水粉,每一套的香味和‘色’调都不一样,足足有十余种。 阿福这个掌管了百十间铺面的大掌柜,是‘女’孩儿中最有钱的一个,也是最不擅长手工的一个,直接在通天街上买喜两个大的铺面当添妆。 莎娜跟凤康出使番国的期间分到不少的果子,其中有几箱红绿宝石和金银器物,一直存放在那十条伪装成商队的船上。这次派‘侍’卫取回两箱,要送给叶知秋添妆。 叶知秋知道凡是莎娜有的东西,凤康那里必定有她的一份,因此只收了一箱,另外一箱由着莎娜分给阿福她们。 东霞和西月在叶知秋来京城之前,已经跟闻夫人一道送过一次了,这会儿又各自送了两双绣‘花’鞋。 ‘女’孩儿们前脚走,元妈和各位嫂子后脚就来了。元妈送了亲手做的四套衣服,几位嫂子有送鞋袜帘帐的,有送被面枕套的,也都是自己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闻苏木送了一个自制的医‘药’箱,里面放了绷布、银针、艾灸等物,还有很多种用来应急的‘药’膏、‘药’粉、‘药’丸和‘药’草。王太医送了十几个滋补养身的‘药’膳方子,都是嫔妃们常用的。 男孩们也象征‘性’地送了些字画、文房之类的东西。 虎头是最后一个来的,进了‘门’还没开口,眼圈就先红了。 “这是怎么了?”叶知秋忙拉着他坐下,“好好的怎么哭起来了?” “我才没哭呢。”虎头用手飞快地抹了一下眼睛,扭过脸去,从袖子里取出两张纸来,也不看她,“给你。” 叶知秋伸手接了,“这是什么?” “房契跟地契。”虎头语调别扭地道,“我拜托阿福姐‘抽’了几个铺子的股份,在京城近郊给你和姐夫买了一个避暑的庄子。夏天热的时候,你们可以到那边住上些日子。 我还顺便买了一块地,姐姐可以种庄稼种菜。那附近有条河,挖塘子养鱼养鸭鹅也行。” 叶知秋展开房契和地契,细细地看了一遍,欣慰地笑道:“虎头真是长大了,都能给姐姐买房子置地了。” “还不是用你给我的钱买的?”虎头自嘲地嗤了一声,瞄了她一下,眼神躲闪地问道,“姐姐,以后……我能经常到京城来看你吗?” “这个嘛……”叶知秋故作为难地顿了半晌,才眨着眼睛笑道,“当然不能。” 虎头顿时变了脸‘色’,刚刚恢复正常的眼圈又止不住地红了,“那……那我不是再也见不着你了?” “怎么不能?”叶知秋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附耳过来,然后在他耳边低低地说了几句。 虎头先是大惊,随后大喜,“姐姐,你说的都是真的?” “真的。”叶知秋笃定地点头,“你回去好好陪着爷爷,要不了多久,咱们一家就能团圆了。” “嗯嗯嗯。”虎头连连点头,最初欢喜过了,又颇有些遗憾地道,“那我这庄子不是白买了吗?” 叶知秋安抚地‘摸’了‘摸’他的脑袋,“怎么是白买了呢?我在京城的这段时间可以过去住。等你将来中状元,在京城做了官,也可以用啊。” 虎头偏头躲开她手,难为情地道:“姐姐,我不是小孩子了,你怎么还‘摸’我的头呢?” “你在我眼里永远都是小孩子。”叶知秋嘴上这么说着,还收回手来,正了神‘色’道,“有几件事,我本来想等你离开京城的时候再跟你讲的,趁今天这个机会,我就一并说了吧。 你要听仔细了,千万不要忘了。” 虎头忙敛气凝神,“姐姐,你说,我听着呢。” ——r--61568+dsuaahhh+24420875--> 第363章 添妆(二) 叶知秋将要说的话稍稍整理了一下,便道:“第一件事,就是你的亲事,季夫人来提亲的事你应该听说了吧?” 季夫人带着一个娇俏的庶‘女’来串‘门’,这种事情自是瞒不过那群猴孩子的耳目。.他们各个聪慧,闻风知雨,再跟小蝶那个口直心快的丫头打听一下,该知道不该知道就都知道了。 因为这事,虎头没少被豆粒儿和佳禾他们调侃,一提到季家人便有些恼火,“想让我娶他们家的‘女’儿,想得倒美!” “他们想得的确很美。”叶知秋顺着他的话开了句玩笑,而后回归正题,“不管事实是怎样的,这世上的绝大部分人都只会相信自己所相信的,在他们眼里,我们成家各个都是趋炎附势之徒,能攀上皇家,是捡到宝撞大运了。 他们会羡慕,会嫉妒,会心里不平衡,千方百计想搭上我们这条船,以求一沾点光或是分一口残羹。还有一些人,会把我们当成踏板或是工具,利用我们贪慕富贵的弱点设下圈套陷阱,来对付凤康,乃至整个皇家。 我在凤康身边,他们不好对我下手。而远在清阳府的你和爷爷,则是他们最好的选择。而他们惯用的手段之中,最光明正大也最不好辨别真心假意的,就是结亲。 爷爷那么大年纪了,直接跟他老人家结亲是不太可能了,要找只能找你。 在京城这段时间,有我和凤康帮你挡着,他们无法得逞。等你回到清阳府,媒人定会蜂拥而至,说尽奉承卖好的话,把你捧得天上有地下无。 甚至还会有‘女’孩儿制造各种机会接近你,抛出各种手段引~‘诱’你,想把你变成她的裙下之臣……” “姐姐。”虎头有些尴尬地打断她,“我看起来有那么好‘色’吗?” 叶知秋表情严肃地看着他,“这不是你好‘色’不好‘色’的问题,我想告诉你的是,有些人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爷爷向来耳根子软,听不得三句好话。村里人又都敬着他,不好‘插’手,你需得自己拿起主意来。 你要记住,不管是托了媒人上‘门’提亲的,还是自己主动接近你,图的都未必是你这个人,而是你背后的荣华富贵或某个人。 你不要被表象‘迷’‘惑’,不要轻信于人,哪怕你喜欢一个人喜欢到不行,也要留有三分怀疑,否则很容易被人算计利用。 当然,我说的这些针对的只是某些突然出现、底细不明的人,像佳禾、妞妞、云罗、哑妮这样的‘女’孩儿,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喜欢。” “姐姐,你胡说什么呢?”虎头满脸通红,“我才十四岁,还想好好读几年书呢,谁要喜欢她们?” 难得见他‘露’出这样扭捏害羞的神‘色’,叶知秋又忍不住在他头上‘摸’了两下,“我就是说那么个意思,喜欢不喜欢,还是喜欢她们之中的哪一个,都随便你。 我早就跟爷爷说过了,将来要娶谁,必须你自己点头同意才行,别人不能替你做主。你要坚守原则和防线,千万不要被爷爷或是别的什么人拿捏住,毁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 虎头脸‘色’更红了,闷声闷气地道:“我知道了,姐姐。别说我没打算那么早成亲,就是成亲,也得等姐姐看过同意了,我才定呢。 除了姐姐,谁也别想摆布我!” “我也没有摆布过你吧?我从来都是尊重的你个人意见的好不好?”叶知秋嗔了他一眼,继续说下去,“我刚才重点跟你说了亲事,其实‘交’朋友也是同样的道理。 你不要以为只有接近你的‘女’孩子别有用心,男孩子也一样。凡是无缘无故在你周围打转的人,都要防备一二。 第二件事,就算我不说,我相信你也做得到。以防万一,我还是说一说吧。 我嫁的人是皇子也好,是村夫也好,对你来说,他都只是你的姐夫。他拥有的荣华富贵和权势都与你无关,你跟他之间的唯一联系就是我这个姐姐。 别人或许会因为你那生在皇家的姐夫高看你一眼,那是他们的事,你管不了,但是你不能忘了自己是谁。你不能利用这层关系做一些不正当的事情,更不能仗势欺人。 你明白吗?” “我明白,姐姐。”虎头重重点头,“我就是成虎,是爷爷的孙子,是姐姐的弟弟,跟以前没什么两样。 回家之后,我该读,该习武习武,该干活儿干活儿,不会因为有个王爷姐夫就飘飘然,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叶知秋欣然地拍了拍他胳膊,“你能这么说,我很高兴。 第三件事,回去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地想一想,不要冲动地做决定,更不要独自行动。一定要告诉龚阳、元妈还有闻老爷和闻夫人,和他们商量着来。 不是我不相信你,你年纪还小,经历的事情有限,有些情况不是你能掌控的。” 说完见虎头迟迟没有答应,目光闪烁,似有不服气,便接着说道,“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比如某天你收到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身处危险之境,需要你立刻做些什么进行搭救。 而且特别强调,只能你一个人知道此事,不得声张,否则我就没命了。 遇到这种情况,你怎么办?” “我当然……”虎头脱口说了三个字,立刻醒悟过来,将“照做”二字吞了回去,皱着眉头嘀咕道,“要是假的就好办了,我置之不理就是了。 要是真的,我跟别人说了,不是害了姐姐?那我肯定要以姐姐的‘性’命为先,按照字条上说的去做……” “以我的‘性’命为先?”叶知秋突然接起话茬,“若是让你去杀人呢?” 虎头惊住了,“啊?” “如果上面写着,让你杀了凤康来救我,你也照着做吗?”叶知秋神‘色’泛冷地看着他,“如果让你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村的人,一座城的人,乃至整个华楚国的人,你都照着做吗?” “这……”虎头显然没把事情想得那么严重,一时间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叶知秋见他这样叹了一口气,语气缓和下来,“虎头,你要记住,如果你真的收到那样的字条,要么是写字条的人虚张声势设下的陷阱,要么就是他图谋的东西比我的命更重,你坚决不能照做。 做了你就中计了,说不定会成为千古罪人。” “那我该怎么做?”虎头一脸纠结地问,“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姐姐没命吧?” “当然不能。”叶知秋一手按在他的肩头上,“就像我说的,这种事情不是你能掌控的,所以你要在确保不惊动对方的前提下,想尽一切办法把这件事告诉你信任的人,或是留下足够能追寻到你行踪的线索。 还有一点你要记住,一般这种情况,在达到目的之前,他们是不会轻易要我的命的。我活着才有利用的价值,我死了,他们的计划就提前失败了。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要保持沉着冷静,不要自‘乱’阵脚,给别人可乘之机。 我跟你说了这么多,其实归结起来只有一个重点,就是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要首先保护好自己。 虎头,你好好记着:你把自己保护好了,就是保护我。” 虎头再不敢逞强,把自己当大人,郑重地道:“我记住了,姐姐。” 叶知秋又细细地嘱咐了他几件事,因他明天还要跟着送嫁妆的队伍掌钥押妆,便叫他早些回去休息。 姐弟二人的对话,添香在外间听得一清二楚,等虎头出了‘门’,进来笑道:“小姐,家里有龚大哥看着,到时候王爷肯定也要派人过去,你说的那些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你这么敲打虎头少爷,是不是对他太严格了?” “我也希望没事发生,不过是未雨绸缪罢了。”叶知秋‘揉’了‘揉’眉心,“比起同龄人,虎头算是懂事的了。可他毕竟才十四,免不了眼高手低,自以为是。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事先给他敲敲警钟,总比他遇到事情措手不及要好。” “也是。”添香将一支燃得只剩下半寸的蜡烛吹了,换上一支新的,却没有点燃,而是催促道,“小姐,时辰不早了,你也歇了吧。” 收拾了一天的东西,叶知秋的确累了。沐浴洗漱过,便上‘床’睡下。睡到酉时三刻,就被小蝶从暖呼呼的被窝里挖了出来,“小姐,快起来,一会儿该送嫁妆了。” 叶知秋往窗外瞥了一眼,见天还没亮,便不愿起身,“送就送吧,不是都收拾好了吗?我起来有什么用?” 说着就要躺下。 小蝶地抱住她,“哎呀,小姐,我不是那个意思。 阿福和‘玉’禾跟咸喜的掌柜打过招呼了,给咱们留了个雅间,靠街临窗的,正好能看见给你送嫁妆的队伍。咱们得早点儿过去才行,晚了人就多了。” “我要看嫁妆在家里看就是了,何必跑到酒楼去看?”叶知秋兴致缺缺,打了个长长呵欠,“你们谁爱去谁去,我就不去了。” 小蝶耐着‘性’子鼓动她,“小姐,难道你不想亲眼看看自己十里红妆的场景?” “不想。”叶知秋毫不动心,“不就是挑担拉车的队伍吗,有什么好看的?” 小蝶急了,“小姐,你必须去,不去你会后悔的。不管了,反正你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我就是拖也要把你拖了去。” ——r--61568+dsuaahhh+24443186--> 第364章 添妆(三) 叶知秋耐不住小蝶软硬兼施,终究还是被她带到了咸喜酒楼。 这会儿距离送嫁妆的时辰还早,沿街的铺子也刚刚开张,街上行人车马很少。饶是如此,下车的时候,添香和小蝶还是坚持让叶知秋戴上帏帽,把头脸遮了个严实。 叶知秋见她们这副小心谨慎的样子,忍不住吐槽,“怕我被人看见,还把我拉出来做什么?” “没办法,新娘子在成亲前三天是不能出门的。要是让别人看见认出来了,少不了又要指摘小姐些什么。”小蝶压低了声音,避重就轻地道。 说话的工夫,就见年小六领着两个伙计迎了出来。两边打过招呼,便上了二楼。 年小六给她们留的雅间位置的确不错,从窗口望出去,对面的铺子和半条街的景象尽收眼底。里面摆着两张桌子,放着茶水,点心,水果,还有瓜子、蜜饯、肉脯之类的零食,一应俱全。 “哇,好多吃的。”莎娜欢呼一声扑过去,摸起一个苹果“咔嚓”地咬了一口。 几个年纪小的女孩子也都眼睛放亮,只是比不得莎娜豪放,且怕做出失礼的举动给叶知秋丢脸,便都站着没动。 叶知秋摘掉帏帽交给添香,转身跟年小六道谢,“年掌柜,让你费心了。” “叶姑娘可别谢我,除了茶点,别的都是阿福姑娘刚才派人送来的,我不过是帮着摆了一下而已。”年小六笑呵呵地客气了几句,对众人一拱手,“叶姑娘,阿福姑娘,玉禾姑娘。梅香姑娘,各位姑娘,你们宽坐。我先忙去了。 我都跟伙计们打过招呼了,你们有什么需要的。只管吩咐就是。” 几个人赶忙回礼,“年掌柜别客气,快去忙吧。” 年掌柜应着退出门来,将门口的牌子翻到“有客”那一面,又派了一个老实可靠的伙计守在门口,免得有人误闯进去冲撞了里面的贵客。 那一屋子女孩儿,可都是名副其实的“千金”啊。若是出了什么事,别说他了。就是娄掌柜也担待不起。 这边安排妥当了,便脚不沾地地跑到厨房,吩咐厨子们把别的放一放,先紧着做点心和汤水。算了算,又叫伙计们多多买了茶叶和磨牙的零食回来,另外通知咸喜分号加送一批果酒。 他是个精明的商人,受了阿福的启发,意识到今天看热闹的人肯定少不了。这个地段是最佳观看场所,可这附近只有两间茶楼,放不开那许多人。 抢不到茶楼的位置。那些想看热闹又不宜抛头露面的老爷、夫人、公子、小姐一定会涌到酒楼来。与其把心思放在酒菜上,不如干脆客串一回茶楼。 不要小看茶水零嘴,摸准了客人的脉。投其所好,赚头不会比酒席少。 如是想着,对阿福的佩服之情又多了几分。难怪小小年纪能掌管那么大一摊生意,光这眼力劲儿就是别人比不上的,看来他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啊! 一边感慨着,一边吩咐伙计将临街的包间用屏风隔开,以便容纳更多的客人。楼下的桌椅也重新排了,在靠窗的地方加设位子。虽然坐在楼下未必看得见,可总有人喜欢抢占自认为有利的位置。这也算是满足客人的心理需求了。 年小六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雅间里的茶话会已经开始了。 雅间的四角都安了炭盆。很是暖和。大家便脱了外面的大衣服,分两桌坐着聊天。叶知秋、阿福、梅香、玉禾、添香、小蝶坐在一桌。莎娜嫌这桌挤得慌,便跑去跟小女孩儿们坐在一起。 妞妞、佳禾、青禾、哑妮、耿老大的女儿香粟、陈老三的侄女芳苗都跟着来了。只云罗喜欢清净,不愿凑热闹,坚持留在宅子里帮元妈做事。 难得人头这么齐,大家谈兴很高。起初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的都是些琐碎的事情。渐渐的就变成莎娜一个人说,其他人竖起耳朵听的模式了。 莎娜很健谈,出使番国期间的种种经历从她嘴里说出来,时而凶险危急,时而温馨欢乐,时而沉郁压抑,时而滑稽好笑。加之她性子活泼,不拘小节,说到兴起之处,便手舞足蹈地模仿起来,着实吸引了那些没怎么出过远门的女孩子们。 就连叶知秋、阿福、玉禾和梅香也都听得入神了。 等众人被一阵由远及近的鞭炮声拉回心神,纷纷看向窗外,才发现街上不知道什么的时候变得十分热闹了。卖东西的摊点一个挨着一个,许多挑担提篮的小贩,在赶来看热闹的人群之中穿梭游走。 这会儿绝大部分人都伸长了脖子望向鞭炮声传来的方向,还有不少人从附近的铺子里跑出来,加入街边的队伍。 打眼一扫,密密麻麻的全是人头,这阵势丝毫不亚于庙会灯会。 女孩儿们咋舌不已,叶知秋也不太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人……都是来看我的嫁妆的?” “当然了。”玉禾笑嘻嘻地道,“知秋姐你不怎么出门,不知道自己的名气有多大。 先是公开招亲,雪亲王悔婚抢亲,又有皇上亲自到清阳府去提亲,接你回京。之后连过五礼,加上你回了几乎全数的聘金…… 这些事,早就传得沸沸扬扬了,没有一百个版本,也有几十个版本。 现在你可是华楚国第一有名的人物,第二是雪亲王,第三是莎娜姐,皇上都要排在你们后头呢!” 莎娜惊喜地张大了眼睛,“我也很有名?” “是啊,大家都很同情你,说你被雪亲王无情地抛弃了,还傻乎乎地跟他要娶的女人称姐道妹。”阿福促狭地接话,“还说皇上为了补偿你,才封你当郡主的。” 莎娜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他们觉得我可怜?” “嗯嗯。”女孩儿们很不、厚道地齐齐点头。 “哈哈哈……”莎娜嘴里爆出一串大笑。“你们中原人真有意思!” 女孩儿们原本想看她失落的表情,没想到反而把她给逗笑了,相互望了望。也不约而同地笑了。 “我看你更有意思。”小蝶一口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过来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大家立刻息了打趣莎娜的心思。凑到窗口往外看去。 只见送嫁妆的队伍缓缓行来,宛如一条红色长龙,从人海正中游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两个身强体健的小伙子,挑着挂有鞭炮的竹竿。紧跟在他们后面的是豆粒儿和狗剩,负责挂鞭炮和点火。再往后是两个挑筐子的人,筐子里放的都是鞭炮。 送嫁妆并不需要一路鸣炮,显然是因为看热闹的人太多,怕耽误了嫁妆进门的吉时。临时加上去用来开路的。 这之后才是正经的嫁妆队伍:先是单人队,也就是一人挑两担,箱笼里装的都是细软轻巧之物;然后是双人队,即两人一抬,箱笼里面多为衣物、摆件;依次类推,往后是四人队、六人队和八人队,抬的是屏风、梳妆台之类的大件。 再往后是无篷马车,最前面几辆车上装的是人,这个自然不属于陪嫁品,而是四位跟去铺床的嫂子。以及负责押嫁妆的虎头。 几位嫂子打扮得十分精神,穿了崭新的、颜色喜庆的衣服,头发梳着京城流行的样式。插戴金银首饰,妆容大方得体。虽然这辈子头一次被这么多人盯着看,紧张得不得了,可脸上始终都是挂着笑的。 虎头倒是不紧张,可怎么都笑不出来。双手抱着一大串仔细缠了红绸的钥匙,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地盘腿坐着,努力忽略两旁指指点点的议论声。 只是经过咸喜酒楼的下面,忍不住抬头往楼上看了一眼。 “呀,虎哥往这边儿看了。”妞妞大惊小怪地喊了起来。 “嘘。别叫。”佳禾赶忙阻止她,“要是让人知道知秋姐在这儿就坏了。” 妞妞吐了吐舌头。赶忙住了嘴。 人后面又是嫁妆,每一辆车上都装有双数的物品。都是不好用人力搬运的东西,比如酒坛子、被子、珊瑚树之类的东西,一车为一抬。 车马不计在抬数之列,可也算是嫁妆,因而马脖子上系着一色的大红绸花。未免被鞭炮和人群惊到,都堵了耳朵蒙了眼睛。 最后护嫁妆的队伍,不抬箱笼不赶车,只是跟在后面护卫而已。 在咸喜酒楼的二楼看去,从看见送嫁妆队伍的头,到看见队伍的尾,足足用了将近一个时辰。有心之人很快数出了嫁妆的抬数,并口耳相传,在人群之中迅速散播。 屋里屋外,楼上楼下,热火朝天地议论起来。有人惊叹嫁妆数目之多,有人猜测那农女十分富有,有人怀疑是夫家帮忙置办的,更多的人则羡慕那能看到的有限一部分嫁妆有多么名贵,多么体面。 叶知秋自己也有些恍惚,唏嘘道:“堆在家里没什么感觉,抬出来一看,还挺壮观的。” “是啊。”添香等人纷纷点头附和,“所谓的十里红妆就是这样的吧?” 只有阿福、玉禾、梅香和小蝶四人没有言语,在心中齐齐默数,“一,二……” 到“三”的时候,就听锣鼓声大作,一队腰间系着红绸带的小伙子抬着箱笼,自咸喜酒楼右侧绕了出来。 另有一人站在酒楼二楼的露台上,高门大嗓,拉长了声音地喊道:“咸喜总号娄掌柜,咸喜酒楼京城分号年掌柜,为叶姑娘添妆——” ——(未完待续) 第365章 添妆(五) ps:这章应该是《添妆(四)》,不小心写错了。vip章节名改不了,特别说一声,免得大家以为发漏了!!! 那宣礼人站的位置距离叶知秋等人所在的雅间很近,而且声音洪亮,所说的话一字不漏地落入一众女孩儿的耳朵里。 “娄掌柜和年掌柜……给我添妆?!”叶知秋满脸惊讶之色,“这是怎么回事?” “嘘。”阿福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地道,“该念礼单了,知秋姐姐,你好好听着。” 叶知秋听了这话先是一愣,随即见她和玉禾、梅香、小蝶三人挤眉弄眼,就知道她们都是知情人。然这会儿不便细问,只得留神听着外面的声音。 “……银执壶一对,银茶壶一对,银盆二件,银小碟一对,银杯、盘、碗、碟各四对,银壶四把,银匙八把,银筷四双,玉杯八件,玉盏八件…… 共计添妆二十四抬。” 那人比照礼单一一宣读的工夫,护妆队伍停了下来,让添妆的伙计接续在嫁妆队伍的后面。眼看着原本就要走完的队伍加长了一大截,人群一片哗然之声。 这添妆的手笔也太大了,比一般人家给女儿备的嫁妆还要多! 这一波震惊尚未消退,锣鼓声再度响起,又有一队服色不同却同样腰系红绸的伙计抬着箱笼走了出来。 “三连璧马掌柜为叶姑娘添妆。”待锣鼓声停了,宣礼人手上也换了一张礼单,高声宣读,“陈酿高粱白、珍珠红、桂花春、玉兰香、石窖子、辽源大曲、霹雳烧各八坛,各色果酒、果酱、罐头各十六坛,熏蜡咸糟生熟食物各四担。三十二味糕点各四盒…… 共计添妆三十二抬。” 这边还没念完,第三、四、五队已经露头了,宣礼人加快语速。“千丝坊刘掌柜为叶姑娘添妆:细羊皮袍一件,银鼠皮袍一件。青缎貂皮褂一件,石青缎貂皮褂一件,石青缎绣八团金龙绍慊皮褂一件,石青缎绣八团白狐慊皮褂一件,青石缎四团夔龙银鼠皮褂一件,青缎灰鼠皮褂一件…… 金锦四匹,素锦六匹,五彩缎四匹。五彩纱两匹,蟒缎匹匹,闪缎六匹,牛、羊绒皮八卷,妆缎四匹,纱十匹,绫十匹…… 共计添妆六十抬。 福禄寿牛掌柜为叶姑娘添妆:象牙木梳四匣,黄杨木梳四匣,篦子六匣,大抿十匣。剔刷一匣,刷牙刮舌六匣…… 青汉玉笔筒一件,青玉杠头筒一件。青玉执壶一件,汉玉仙山一件,乌木商丝座、汉玉鹅一件,擅紫漆案用、汉玉璧磬一件,紫檀架随玉半璧一件、汉玉半壁一件,汉玉磬一样,汉玉璧一件,青玉瓶一件,摆黑漆笔砚桌用、汉玉笔架一件。汉玉水盛一件…… 共计添妆六十抬。 震威镖局于总镖头为叶姑娘添妆:黄檀木箱两对,紫檀木箱两对。花梨木箱两对,酸枝木箱两对。鸡翅木箱两对,香樟木箱的四对,杉木箱的四对,描花皮箱八对…… 红雕漆长屉匣十对,雕紫檀长方匣六对,红填漆菊花式捧盒两对,银粉妆盒两对,镀金盒四对…… 共计添妆三十二抬。” …… 一口气念下来,嫁妆队伍后面已经接了一条两三百米长的尾巴。添妆的队伍依旧源源不断地冒出来,仿佛无止境一样。排在前面的,都是京城乃至华楚国数得上的大字号。 囊括了酒楼饭馆,如咸喜、三连璧、福禄寿;绸缎庄,如千丝坊、彩华轩;钱庄,如万盛宝、全通宝;木器行,如喜乐居;茶行客栈,如茗香阁、归云客栈…… 还有诸如震威镖局和四海车马行这样黑白两道都有门路的字号,林林总总加起来,有近三十家。添妆的数额最少八抬,最多六十抬,共计添妆三百八十抬。 加上原有的二百八十抬,嫁妆数目共计六百六十抬。 护妆队伍在通天街上停了足足一个半时辰,才得以继续向前。全部嫁妆抬进雪亲王府,已将近酉时。 如此添妆,已是前所未有。添妆数目比自备嫁妆还多,更是空前绝后独一例。最震撼人心的,还是那多达六百六十抬的嫁妆,比华楚国最尊贵的女人穆皇后的嫁妆还要多出一倍有余。 不知道有多少女子羡慕向往,恨不能化身叶知秋,取而代之;也不知道有多少男子扼腕嫉妒,恨不能化身凤康,取而代之。 一部分头脑敏睿的人,透过那些箱笼,看到了叶知秋背后庞大的财力,震惊惶惑之余,或重新思考,或认真反思,日后该以什么样的方式与雪亲王府相处。 还有几个特例,比如凤况,得到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个可恶的女人在打他的脸。 因为他曾经认为农家女对凤康和自己的前程没有多大益助,自作主张接了莎娜回京,想要促成自己一党和群岛势力的联合。所以那个女人借此机会展示自己的财力,嘲讽他鼠目寸光。 又比如叶家,叶夫人悔青了肠子,没能将这个有钱的庶女早早认回来;叶思远大呼上当,早知道他女儿跟京城半数以上的大商号来往密切,他就不会那么干脆地答应跟她断绝关系了,说什么也要留一线余地。 因在街上与叶知秋发生冲突,如今被禁足的叶咏夏则嫉恨成狂,将屋子里能砸的东西都砸了,声嘶力竭地大喊:“我不信,我不相信,一定是那个贱人使了什么妖法,蛊惑雪亲王帮她造势……” 再比如凤帝,听到风声连道可惜,若是知道今天街上有这么好玩的事情,他就罢朝出宫看热闹了。 不管有多少人怀着多少种心思看待这件事,总之这一日叶知秋算是名满天下了。 因为街上围观的人久久不散,叶知秋等人一直在咸喜酒楼待到申时。 嫁妆队伍过去多时了,女孩儿们还在兴奋地讨论着这让她们终生难忘的场景。 “小姐,听我的没错吧?”小蝶颇为得意地看着叶知秋,“今天这阵仗,你要是没能亲眼看见,肯定会后悔的。” 叶知秋的心情很是复杂,看了看阿福、玉禾和梅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知秋姐,这可不关我的事。”梅香抢着摘清自己,“我只是响应阿福的号召,以千丝坊名义叫人准备了添妆而已。” “小姐,也不关我的事。”小蝶紧跟着道,“我只是找她们商量怎么给小姐找回场子而已,法子是阿福和玉禾想出来的。” 阿福一人瞪了一眼,“你们这两个没义气的家伙。” “就是。”玉禾鄙夷地瞅着小蝶,“法子是我们想出来的不假,可你不也同意了吗?也不知道是谁一个劲儿地说这个法子好,肯定能让京城这些势利小人乖乖闭嘴,以后再不敢找知秋姐的麻烦了。” 在她们“互咬”的过程中,叶知秋也差不多都明白了。 小蝶因为宫中和各家府里回礼太寒碜大为火光,嚷嚷着要给她找回场子的时候,她并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这几个丫头竟背着她,鼓捣出这么大的事儿来。 怪不得之前各家忙着给她添妆的时候,相熟的铺子都没动静,原来都商议好了,赶在今天帮她壮威助阵。 不用说,策划这件事的主力定是阿福,也只有那丫头有本事动员那么多商号的掌柜做这种事了。 “小蝶和玉禾就算了,怎么你也跟着胡闹?”她看着阿福,语带责备地道,“你们这么一闹,等于告诉所有人,我跟各大商铺的掌柜有来往。 万一有人心存歹意,想通过打击他们的生意来对付我,岂不是把人家都牵扯进去了? 树大招风的道理,你不会不懂吧?” “我当然懂。”阿福拍了拍坐在叶知秋旁边的小蝶,示意她起身,然后自己坐过去,正了神色地道,“知秋姐姐,我记得你说过,你要做天下第一村姑。 我们从来不认为自己出身有什么不好,可在世人眼里,你的背景注定比不上那些官宦人家的小姐。若论才华,你比那些精通琴棋书画的大家闺秀强多了,可别人不认同你才华。 这两人被世人看重的东西都不管用,你拿什么来证明自己是天下第一? 凭王爷和皇上对你的重视?如果这个管用,你刚到京城时候就不会受到那样的冷遇,以至于要依靠王爷对他们施加压力,获得一时的平静。 凭那二百八十抬嫁妆?只怕添妆没有出来之前,大部分都认为那些嫁妆是王爷送过去的聘礼,或者是王爷出钱帮你筹备的,更为此轻视你。 你以为只有王爷和一小部分了解你的人知道你有能力就行了吗?你错了,如果这世上绝大部分人不知道你有能力,那你就称不上天下第一。 也许你从心底里不在乎虚名,可你应该比谁都清楚,从你决定嫁给王爷的那一天开始,你就必须有这样的虚名傍身,让世人对你重视起来。否则你就没办法跟他平等地站在一起,与他并肩而行。 我也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会以自己的方式展露光华,可我怕那时候就太晚了。 如果因为别人对你的轻视,伤到你一根毫毛,我会后悔一辈子的,所以才瞒着你筹划了这场别开生面的添妆盛会。 知秋姐姐,我今天给你添的,不是那三百八十抬嫁妆。我给你添的,是娘家人,掌握了华楚国三成以上财富的娘家人!” ——(未完待续) 第366章 大婚前夜 听了阿福这番话,叶知秋、梅香和玉禾还没什么,其他的女孩子都惊得张大了嘴眼。 “三……三成?”小蝶一开口就结巴了,“阿福,你没开玩笑吧?” 她知道农场名下有很多铺子,也知道不少铺子都与农场有生意来往,如果说叶知秋是清阳府首富,她绝对相信。可若说这些铺子掌握的钱财加起来,占了天下三分,她实在不敢相信。 要知道拥有大片矿山的中原首富俞家,被誉为富可敌国,“国”字指的也仅仅是“国库”而已。只怕连皇上都不敢说,国库里的财物够不够天下之一分。 当然了,这些都是她在学堂的藏书上看来的,现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她无从得知。 阿福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眼睛始终看着叶知秋,“知秋姐姐你没必要担心,今天来给你添妆的人都是自愿的,我没有求他们,也没有拿生意逼迫他们。 虽然从商被世人看作低贱的行业,可要是没了商人,那些高贵的人都得饿死。那些同行们能走到今天,哪一个背后没有十条八条的门路?要是害怕被你牵连,他们就不会出面了。 他们看起来各自为营,私底下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牵一发而动全身,聪明人是不会动他们的。否则出了乱子,不用多了,只要三分之一的铺子关门大吉,整个京城包括皇宫的日子可就过不下去了。 再说了,谁也没规定做生意的不能跟农家女有人情来往不是?若因为这个惹祸上身,以后大家都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了,谁还敢交朋友啊?” 叶知秋听她说得头头是道,根本不容自己反驳,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这些我都明白,只是太高调了总归不是好事。今天过后,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要想方设法探我的老底了。” “让他们探去。”阿福丝毫不在意。“咱们想让他们查的就摆在那儿,随便查。不想让他们查的。他们就是掘地三尺,也查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知秋姐姐你放心吧,我有分寸,该留的余地我都留足了。你只管挺起胸膛当你的王妃去,别的一概不用费心,有我呢。” “还有我。”玉禾不甘落后地道。 叶知秋也知道自己小心太过了,见她们这样也就释然了,“好吧。我也算熬出头了,有这么多财大气粗的妹妹给我撑腰做主,我还怕什么? 阿福,玉禾,你们先替我谢谢各位掌柜。等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我请他们喝酒。” “不用了,我请就行。”阿福将请客的重责大任揽到自己身上,“知秋姐姐你还是不出面为好,给他们保留一点儿神秘感,也能让你婆家那些人多费费脑子。” 叶知秋被她算计满满的样子逗笑了。“你这丫头真是学坏了。” “那也是跟你学坏的。”阿福笑嘻嘻地回了一句嘴,便转身去教导小女孩儿们,“我刚才说的话你们都听到了。自己好好琢磨琢磨。 以后不管你们跟我经商也好,留在村里跟知秋姐姐种地也好,有些道理都是用得上的。 不要跟其他地方的女孩那么没出息,只想着相夫教子,靠男人生活一辈子。咱们秋叶村的女孩要靠自己的本事养活自己,养活家人,明白吗?” “明白。”小女孩儿们齐声答应。 叶知秋和梅香对视一眼,都笑着摇了摇头。这丫头真是喜欢操心,不放过任何一个灌输“女子独立”的机会。 又说了一会儿话。眼见街上的人散得差不多了,便招呼女孩儿们离开。 年小六今天举措得当。着实大赚了一笔。街上的人都散了,酒楼里依然座无虚席。都是来打听添妆的事情的。他暗自庆幸和感激,阿福将咸喜酒楼的后院选为添妆基地,并让咸喜第一个出场。 他相信,未来一段时间内,自家酒楼都会爆满。一想到今年年底能分得大把红利,便通体畅快。 从伙计口中得知叶知秋要走,赶忙放下手里的事情,亲自引着这群招财进宝的“千金”们来到后门。目送她们坐上马车离开,才转身回来,忙着跟伙计们一道招呼客人。 雪亲王张灯结彩,下人们在各个地方分头忙碌着,处处弥漫着喜庆的气氛。 虎头和负责铺床的几位嫂子早就回去了,送来的嫁妆却还没有归置好。因为箱笼太多,王府内库放不下,只得将里面原有的东西挪出去,另外存放,倒出空来放嫁妆。 凤康此时正在内书房翻阅明日宴请宾客的名单,见男宾女宾加起来,足有百十来桌,眉心便拧成了疙瘩。 “王爷为何皱眉?”沈长浩倒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将下巴搁在椅背上,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的神色,“可是担心宾客太多,逐一敬酒浪费太多时间,误了春宵一刻值千金的洞房花烛夜?” 被他拆穿了心思,凤康脸上一阵发烫,将宾客名单拍在他脸上,“闭上你的乌鸦嘴!” 沈长浩任由名单从脸上滑落,笑容不改地道:“这也难怪,干渴了二十七年呢。换成我,也是一刻钟都不愿耽搁的……” “沈瀚之,你有完没完?”凤康恼羞成怒了,“有事说事,没事就滚出去干活儿。别人都忙着,怎么就你一个人清闲?” “王爷,你这么说就太冤枉我了。”沈长浩嘴里这么说着,神情语气却不见丝毫委屈,“我腿脚闲着,脑子可没闲着。府里若没有我运筹帷幄,哪能这般有条不紊? 我之所以在这里,也是出于对王爷的关心。我听说皇上下旨,让皇后娘娘帮你挑两个宫女试床,只怕这会儿人已经出宫了。” “什么?”凤康登时变了脸色,“这都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我不知道?” 沈长浩挑眉笑道:“只怕皇上和皇后娘娘要的就是措手不及的效果,王爷若是提前知道了,不就不好玩了吗?” “真是为老不尊。”凤康恨恨地捏紧了拳头。“这都是什么朝代的风俗了,居然也翻出来戏弄我。” 如果他没记错,前朝初年。京城乃至各个州府的富贵人家有过这样的习俗,即在结婚前夜。新郎挑一名或数名女子睡在婚床上,名曰“试床”,实则是试一试新郎是否身有隐疾。 陪同试床的女子日后会变成通房或侍妾,新娘唯恐日后不好拿捏,为了化被动为主动,往往从娘家挑了人送到婆家。前朝后期,这个风俗基本废止了。不过有一些贪恋美色的人,还拿旧俗做借口。变相纳妾罢了。 到了本朝,已经没有人这么做了。这种隐晦的风俗,只存在于某些轶闻或是艳俗戏曲之中,只有他那个熟读春宫艳曲的皇帝老子能想出这么损的主意。 穆皇后虽是奉命行事,可也绝非被逼无奈。她毕竟是后宫之主,若有心拦着,凤帝还能不给她几分面子?她依言照做,分明是浑水摸鱼,想借机试探些什么。 以叶知秋的性子,别说在婚床上睡了。就是让那两个女人踏进王府的大门,恐怕明天就拜不成天地了。 “送回去。”他几乎吼了起来,“马上送回去。谁敢让那两个女人进门,本王砍了他的脑袋!” 沈长浩低低地笑了一阵,却没有接他的话茬,而是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地问题,“王爷,娶了一位嫁妆如此丰厚的姑娘,感觉如何?” “什么感觉如何?”凤康没有心情跟他掰扯旁的事情,“不管她带来多少嫁妆,那都是她的。跟我有什么关系?难不成我凤康会惦记自己女人的嫁妆,指望她来养活不成? 你少说这些没用的。赶紧把人给我打发了。若让叶知秋知道了,后果会很严重的。你知不知道?” 沈长浩目光在他脸上转了两圈,方才慢腾腾地起身,向外走去,嘴里犹自唏嘘着,“哎呀哎呀,这人还没娶进门呢,王爷就开始惧内了。日后这王府里,只怕要叶姑娘一家独大了!” 走了门边又停了下来,回头风情万种地一笑,“王爷,办完了该办的事情,我能否顺路去探望一下老相识?” “随便你。”凤康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赶紧去。” “那我就当王爷允许了。”沈长浩轻笑着出门去。 凤康起身绕过书桌,将散落在地上的宾客名单捡起来,合入折中,感觉心里燥热烦闷。想去看看叶知秋,又碍于成亲前不好相见的说法,不能去。 他自己倒不在乎这些条条框框,而且相信她也不在乎,只不过她那群厉害的娘家人想必是在乎的。罢了,反正明天就娶进门了,且忍耐一晚吧。 都怪他那唯恐天下不乱的皇帝老爹,大喜的日子送两个女人来给他添堵,害得他乱了方寸。 他这边及时灭了一场火,叶知秋那边也随后迎来了尴尬的时刻。 吃过晚饭没多久,元妈和闻夫人便将围在她身边的女孩儿统统赶走,拉她到里间,关好房门,遮遮掩掩地说了半天洞房的事情。 临了交给她一个匣子,郑重叮嘱,“今天晚上你好好看看,千万不要让别人瞧见了。” 她隐隐猜到匣子里装的是什么,纵然不是扭捏的性子,也羞窘不已,红着脸答应下来。 送走这两位,正犹豫着要不要打开匣子看看,就听一个小丫头进门禀报,“沈大人来了,说他在后花园的临风亭等着大小姐,请大小姐独自前往,有事要叙。” ——(未完待续) 第367章 无缘之缘 “沈公子吗?”叶知秋有些吃惊。 自纳采第二日她发了脾气,沈长浩就一直躲着她。即便过来办事,也只在前院停留,办完事马上离开,尽量避免跟她碰面。 也不知道他跟沈夫人说了什么,总之那天之后,沈夫人再也没提过那件事。见面的时候谈笑自如,好像从来没有拜托过她劝说自家儿子早日成亲一样。 她以为他会一直躲下去,没想到今天居然主动来找她了。这天都黑了,到底有什么事,非要跑到后花园去谈,还让她单独前往? 虽然心下疑惑,却也没往深处去想。叫添香领了两个小丫头提着风灯照路,一起往后花园而来。因临风亭就在月亮门附近,便让三人在门外等着,自己接过一盏风灯进了园子。 走到临风亭下,就见一个人影靠在亭柱上,她顿住脚步,“沈公子?” “嗯。”那边轻轻地应了一声,又扬声道,“你们两个也退下吧,我不会对她怎样的。” 这带着浓重酒意又不乏嘲讽的话,显然不是对她说的,而是对暗中跟随而来的张弛和洛晓雁说的。 “是。” 两个稍显空洞的声音重叠在一起,叶知秋无法分辨他们是否已经退下了,只觉周围一片寂静,静得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她感觉沈长浩今天不太对劲,便站在原地没动,“沈公子,你到底有什么……” “叶姑娘。”沈长浩突然出声截断她的话茬,“叶姑娘,你知道王爷出使番国的四年间,我为什么没有去看你吗?” 叶知秋眸色微沉。没有回话。 “因为我怕。”沈长浩似乎并不想听她的回答,自顾自地说下去,“我怕见到你。会忍不住趁虚而入,把你抢过来……” 叶知秋心头剧烈地跳了一下。直觉告诉她,再听下去无论对她还是对沈长浩都不好,果断转身,“沈公子,你喝醉了,还是早点儿回去休息吧。” “叶姑娘。”沈长浩人没动,声音却满是乞求之意,“我知道你心里没有我。我不会做徒劳无功的事情,只想了结这段无缘之缘。 明天你就要和王爷成亲了,有些话我今晚不说,只怕永远也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所以,叶姑娘,你就当是听故事,让我把话说完吧。” 在叶知秋的印象之中,这个人从来都是风~流不羁,玩笑人生的,永远不会为情所困。永远那么优雅从容,永远不会像现在这样,用哀伤无助的语气对别人说话。 沈长浩对她有意。很早之前她就有所察觉,只不过她宁愿那是他开的玩笑,不想相信罢了。 感情无法施舍,她知道明智的做法是赶紧离开。可那两道透过黑暗落在自己背上的目光是那样恳切,让她无法置之不理。犹豫再三,还是转身走了回来。 “不要靠近,站在那里就好。” 叶知秋依言停住脚步,黑暗之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可听得出来,他松了一口气。“谢谢。” 顿了一顿,继续说下去。“有好几次,我已经站在你家门口了,可我终究没有勇气出现在你面前,只能远远地看着你。 因为王爷是我的朋友,是我的兄弟,更是我的主子,他在意的女人,我不能碰。 我甚至动过忤逆的念头,希望王爷一去不回。饶是只有那么一刹那,也称得上罪该万死了。 我有过很多女人,可我从来没想过跟哪个女人白头到老。对我来说,她们跟美酒佳肴、古玩字画没什么区别,不过是一种供人玩赏的物件罢了。 起初我也是这样看待你的,只是把你当做一件比较稀罕的物件。渐渐地,我发现,你跟别的物件不一样,你有血有肉,有自己的想法,有头脑,有抱负,也有让人无法轻忽的本事。 从被你吸引,到被你折服,不知不觉已开始为你牵肠挂肚。 我曾笑话王爷已过弱冠之年才情窦初开,其实我何尝不是活了二十几年方知情为何物? 可惜,这世上再没有第二个叶姑娘了……” 他絮絮地说了许久,声音含糊轻飘,听来好似梦呓。直到叶知秋手里的风灯蜡烛燃尽,“噗”地一声灭了,他才如梦初醒般,“抱歉,占用了你这么长的时间。 叶姑娘,你早些回去休息吧,还有…… 罢了,有王爷在,无需我来祝福,你也定然一生平安喜乐。” 虽然他没把那句话说出来,不过叶知秋还是听明白了,由衷地跟他道了谢:“谢谢你,沈公子。我走了,你也早点儿回去吧。” “好。”沈长浩的声音里含着笑意,听起来却别样寂寞。 叶知秋心中有一丝酸楚,然而不好再说什么。提着熄灭的风灯,转身径直走了。好在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距离也并不远,沿着青石路,很快就到了月亮门。 “小姐?”添香迟疑地迎上来,见真的是她,便抱怨起来,“怎么去了那么久?你要再不出来,我就进去找你了。” “没事,就是多说了几句话。”叶知秋冲她笑了笑,将风灯递给小丫头,“咱们回去吧,估计那一盏灯也快灭了。” 添香应了一声,忙叫小丫头前头带路。那盏灯倒也识趣,一直撑到她们走进院子,才伴着一阵嗞嗞啦啦的声响熄灭了。 因明天要早早地起来梳妆打扮,是以回到房中,添香和小蝶看着叶知秋喝下一碗驱寒汤,便催着她洗漱休息。 这会儿刚过二更,时辰还早,且活了两辈子,第一次嫁人,心情难免有些激动,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丝毫没有睡意。想起元妈和闻夫人交给她的匣子,有几分好奇,便从枕边取过来打开。 里面放着的是一本薄薄的册子,外面包了一层暗红色的锦缎,看起来很像奏折,只是留白处什么都没写。展开来,便看见一幅幅简略的人形图画。 人物没有五官,只用发髻区分男女,两两交缠在一起,十分抽象含蓄。连她这来自开放年代的人都看得云里雾里,真不知道那些养在深闺的纯洁小白兔们看了,能明白几分? 把这无趣的简画扔到一边,在脑海中构想着明天成亲的场景。不知道什么时候,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中间醒了两次,第三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五更末了。 外面灯火通明,各个院子都有了响动,想必早就起来了。 凤冠霞帔昨天就从宫里送过来了,负责梳妆的人也住进府里了,只等吉时一到,便为她开脸上妆。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顶多还能再睡两刻钟,左右已经醒了,不如就此起身。 添香和小蝶半个时辰之前就醒了,听到屋里有动静,赶忙领了小丫头进门来伺候。 等她净了口,小蝶端来一杯豆浆,又塞给她两块松软的点心,“小姐,你先吃几口。要不等那两个虎姑婆来了,你就什么都不能吃了。” 小蝶口中的“老姑婆”正是叶知秋第一次入宫的时候,过来给她梳妆的两位老妈妈。成亲不比入宫,今天给她梳妆的都是特地挑选出来的全福之人。两位老妈妈不会上手,她们只是来指点监督的,以防越制逾矩。 “胡说什么?”添香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人家是来帮忙的,咱们该谢着敬着才是。你口无遮拦的,若让人听了去,不是给小姐得罪人吗?” 小蝶讪讪地笑了两声,“这屋里不是没别人吗?” “没别人也不行。”添香态度格外严厉,“今天进进出出的人多着呢,到处都是耳朵。不能跟往常一样随便,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得把嘴管严了,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一个字也不能多说。否则丢了小姐的脸,我第一个不饶你。” 除了闻夫人和叶知秋,小蝶最敬重的人就是添香。听她这么说,也不敢再争辩半句,老老实实地点头,“是,我记住了。” “好了,好了,小蝶不也是关心我吗?”叶知秋笑着打圆场,端起豆浆喝了两口,又嘱咐道,“趁现在有空,你们也赶紧吃些东西,待会儿忙起来就吃不上了。” “小姐,你不用惦记我们,我们瞅空就吃了。”添香一边给她披衣服一边笑道,“倒是小姐你,怕是要空着肚子折腾一天了。” 小蝶左右看了看,凑过来小声地道:“小姐,你放心,我给你准备了两包点心。等你上花轿的时候,我就偷偷递给你。反正花轿要绕着城里走一圈呢,你在里头慢慢吃。” “好。”叶知秋笑着应了。 话音刚落,就听有人在门外禀报,“小姐,两位妈妈带着人来给小姐梳妆了。” 小蝶“呀”了一声,赶忙将剩下的半杯豆浆泼进花盆里,顺手把杯子扣在多宝阁上。又用帕子包了点心,藏在袖子里。 叶知秋见她如此紧张,忍不住弯了唇角。 添香无奈又好笑地指了她一下,“你啊,该小心的时候不小心。” 都知道新娘子要饿一天,家里人不舍得,悄悄拿些东西给她吃也是人之常情,谁会较真?两位老妈妈再不近人情,也不至于在大喜的日子为了这点儿小事难为小姐。 这丫头真是瞎忙活! 这一会儿的工夫,两位老妈妈已经领着一群全福之人进了门,相互见过礼,便吩咐众人分头忙活起来。 ——(未完待续) 第368章 迎亲 先在身上涂抹猪油一样黏腻的东西,裹上毡毯捂到浑身发热之后,清洗之后,修剪手指甲和脚趾甲,除去胳膊、腿、手面以及腋下等处的汗毛,修鬓正眉。 做完这一套,再在浑身涂抹透明膏状物,进行热气熏蒸。清洗干净,香汤沐浴。 前面的这些跟上次差不多,只是每一步用的时间更长一些。因人手多众多,做得也更加细致。 在这之后有一个单独的步骤,洗头。这个过程很繁琐,大体分为四步,第一步用一种灰绿色的膏泥对头发进行彻底的清洗。这种膏泥的主要成分是药材,碱性很强,洗完之后头发又干又涩。 第二步用一种黑色的膏泥涂满每一根头发,以质地细密的绸布缠好,再拿汤婆子进行隔布熏烫。这一遍洗完之后,头发会变得很黑,据说这黑色膏泥的主要成分是黑芝麻和黑豆。 第三步用的是一种特别调制的药汤,洗完之后头发滑滑软软的,光亮非常。 第四步便是平常的洗法了,用洗发专用的香胰子细细清洗干净,几个人用吸水性好的巾帕轮番擦拭到六七成干。 此时从镜子里望去,满头青丝,黑亮浓密,当真是秀发如云。 之后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梳头。并非是梳发髻,而是由一位特别挑选出来的全福之人,用梳子从头顶梳到发尾,连梳十下,一边梳一边念念有词,说着吉祥的话。 梳理的过程讲求的是一个“顺”字,中间不能有停顿,停顿了则代表成婚之后会遇到坎坷。当然,若真的发生什么意外。也有补救的方法和说辞。 梳头之后是盘头,即梳发髻。头发要分成九次盘上去,代表长久之意。盘头要紧。不能中途散开,否则视为不吉。同样有以防万一的补救方法和说辞。 盘头之后是簪头,即插戴发簪。这个要由新娘子亲近的人来做,一般是新娘的母亲、嫂子和姐妹。叶知秋没有母亲,也没有嫂子,给她簪头的是闻夫人、元妈和阿福。 梳头、盘头和簪头合起来成为上头。 不过在簪头之前,要插两个步骤,一个是开脸。先用熏热的帕子敷在脸上,等面部红润之后。由指定的全福之人用五彩丝线将面部的汗毛仔细除去。 开脸的过程中,全福之人手上灵活地弹拨着五彩丝线,嘴里还要始终念着吉词,可谓一心二用。 另一个是上妆,也就是化妆了。在脸上涂面脂,扑粉,抹胭脂,画眉,贴花钿,上口脂。染蔻丹。 做完这一套,便是披戴了,即插戴穿衣。衣服从小衣、中衣。到衬袍、吉服有五六层之多,因有凤冠,头上只象征性地插戴几样,配上耳环、手镯、珠链、玉佩、香囊等物,戴上凤冠,梳妆已基本完成。 再梳妆的过程中,每一个动手的人都能拿到红包,负责梳头和开脸的人拿到的红包最为丰厚。 当叶知秋从椅子上站起来,转身面向大家的时候。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此时的她,只能用艳光四射来形容了。 也许是因为她平日里总是素面朝天。衣着也多以素淡为主,所以突然作这般华艳重彩的装扮。格外令人惊艳。 大红的喜服,璀璨的凤冠,面若芙蓉,眉黛目璨,唇红齿白。光彩从鬓角眉梢、唇畔耳侧满溢而出,将整个房间都照亮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叶知秋也怔然了许久。她从来不知道浓妆艳抹也能这样好看,就连眼波笑涡里都仿佛藏着春意一般。怪得人们常说,女人最美,莫过于披上嫁衣的那一刻。 这美不在容貌,也不在服侍,在于精气神,是源自内心的幸福和喜悦。 出神的工夫,有人对着一脸喜庆的笑纹,匆匆进门禀告:“大小姐,两位妈妈,各位夫人,雪亲王府的迎亲队伍已经到通天街了。” 两位老妈妈看了看刻漏,见时辰确是差不多了,便吩咐大家移动到前厅去。 这里的移动不是走过去,而是由事先挑选出来的六个婆子轮流背起新娘,从闺房送到厅堂之中。此时叶知秋是没有穿鞋的,也即便中途换人的时候,也必须从一个人的背上直接挪到另一个人的背上,双脚无论如何是不能沾地的。 按照华楚国的风俗,新娘要由兄长背过去。叶知秋有兄长不假,可毕竟是干的,难免有人拿男女大防做文章,说出诟病的话俩。 况且闻苏木那小体格,若是从后宅背她到前厅,十有八、九会累趴下。 出于种种原因,只能由陪嫁的婆子代劳。 这里面还有一个“哭闺房”的规矩,即新娘要流着眼泪三步一回头,表示留恋,不愿离开自己住了多年的闺房,直到看不见为止。 叶知秋跟这闺房的相处日子很短,实在哭不出来,而且哭花了妆补起来很麻烦,便回几次头意思意思算了。 到了前厅,婆子将她放在铺有锦被的椅子上坐好。闻老爷、闻夫人、元妈、闻苏木、虎头等人依次就座,阿福和梅香作为姐妹代表,也陪坐在侧。 在迎亲花轿到来之前,各自嘱咐一番,无非是到了夫家要好生侍奉公婆、谨守礼数之类的话。 门外响起鞭炮声,有人来通报说花轿到了。这边便将厅堂的门关起来,开始哭嫁。叶知秋不想哭,索性将这一环节省略。 待新郎进了门,男方那边的喜娘在门外催过三遍,两位老妈妈才站出来,齐声唱道:“着履盖头,天长地久——” 添香和小蝶赶忙捧着托盘上前,将红绣鞋和盖头送到娘家人跟前。 虎头代表成老爹给叶知秋穿上鞋子,元妈和闻夫人一起为她蒙上开头。开门,铺红毯,将凤康等人放进来。 凤康今天穿的绣蟒吉服,以红、黑、金三色为主,衬得面如冠玉,眉目深邃。腰束宽带,头戴高冠,显得身形愈发挺拔高大。一进门,目光便落在了那蒙着盖头的人身上,嘴角微抿,弯起一个若有若无的弧度。 娘家人一番嘱托之后,新郎新娘在同一个碗里吃过糖水荷包蛋,得了长辈的祝福,双双拜别,将新娘送上花轿。撒米撒钱之后,鸣炮起轿。 感觉轿子缓缓启动,叶知秋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将身子靠在后座上。总算清净了,至少暂时不用理会那些繁琐的礼节了。 掀开盖头前后左右看了看,触目一片火红。里面的空间远比她想象得要大,只怕抬轿的不止八人。 四处搜了搜,除了座下放了一个盛有木炭和熏香的半封闭式炭盆之外,什么都没有,更别说是吃的东西了。她手上倒是有一个苹果,可惜不能吃。 其实折腾了大半天,她早就饿过劲儿了。上轿前吃了两口糖水鸡蛋,又把胃肠给煽动起来了,饿意排山倒海般,一波接一波地涌来,肚子跟抽了筋一样,感觉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饿过。 正在猛吞口水,就见轿帘一晃,有一个油纸包被扔了进来。 她精神一震,赶忙捡了起来。打开一看,见里面裹着两个雪白的包子。应该是刚出炉的,拿着还有些烫手。想起小蝶说过会偷偷给她准备吃的,不由会心一笑,“还是小蝶有良心。” 两个包子下肚,只有六分饱的样子,不过胃肠熨帖多了。 心里想着这下应该能支持到进洞房了,就见轿帘一晃,又有什么东西被飞快地扔了进来。不等弯腰去捡,只听另一侧轿厢被人轻轻地敲了几下,紧接着东西接二连三地从轿帘下面冒出来。 她惊讶地止住动作,等到两边都没了动静,才将地上的东西拢起来细看:有一包点心,一个夹着鸡腿的馒头,两个梨子,还有一个水囊。 她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谁送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水果和水囊绝非小蝶的杰作,那丫头没有这么细心。 捡了两块点心吃下去,再啃个梨子,肚子便有些饱胀了。看着剩下的东西,她开始犯愁了。 吃又吃不了,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好从窗口扔出去。这轿子里一没暗格,二没容器,想收都没个地方收。这么多东西呢,总不能藏在衣襟和袖子里吧? 将轿帘掀开一条缝,向外看去,街道两旁站满了看热闹的人。左右除了轿夫,就是维持秩序的官兵,没有一个熟人,想必添香和小蝶她们都在轿子后面跟着呢。 看来借他人之手转移出去的法子也不行。 可若是这么放着,到了王府,那边一押轿,这堆东西肯定会争先恐后地滚出去。不出明天,满京城的人都知道,雪亲王娶的农家女是饿死鬼投胎,在花轿里大吃特吃,然后笑掉一地大牙。 这该如何是好? 正在苦苦思索对策,前面的锣鼓乐声戛然而止,轿子也随之停了下来。 她不由蹙了眉头,这才出发没多久,到王府门口还早呢,怎么突然停了?难道出什么事了吗? 疑惑的工夫,前面传来一阵不同寻常的嘈杂,呵斥声、嘶喊声和议论声混在一起,一时间无法分辨清楚。 只隐隐地听见什么人嚷嚷着,“有人抢亲了,有人抢亲了……” ——(未完待续) 第369章 请王爷成全! 听到“抢亲”二字,叶知秋眼前立时闪过沈长浩的脸,随即摇头笑了。 她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念头?沈长浩是何其理智的人,过去四年都没有行动,又怎么会在她成亲当日做出抢亲这样鲁莽的事情? 若非她听错了,就是那人喊错了。 不过前面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她好歹也是今天的女主角,倒是来个人给她说明一下情况啊。 冷不丁窜出一个人来张开双臂挡住去路,凤康首先想到的却是凤帝,怀疑是是不是他那不着调的皇帝老子不甘寂寞,派了个人前来搅局的。 这念头只是一闪,很快就被他否决了。 从那人跑过来的速度虽然不慢,可从步履来看,只不过是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以他爹那人来疯的性子,要拦路就会拦得轰轰烈烈,又怎么会派来这么一个不中用的人? 冷眼打量过去,只见那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男子,身形颀长,五官周正,皮相还是相当惹眼的。衣着打扮也很体面,想来家境也是不错的。 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害怕,一张脸煞白,没有分毫血色。颜色浅淡的嘴唇紧紧地抿着,对围在前四周的官兵和侍卫视而不见,两眼直直地盯着坐在马背上的他,目光微微闪动,却透着一股豁出去的坚定和绝然。 短暂的对峙之后,凤康缓缓地开了口,“来者何人?” 低沉泛着冷意的声音,有着震慑人心的力量,让那人的目光不安定地晃动了几下。嘴唇抿了又抿,方收拢双臂,抱拳一揖,“草民田济生。拜见雪亲王。” “田济生?”凤康显然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眯了眯眸子,又问道。“为何拦住本王的去路?” 田济生微微躬着身子,眼睛依旧执着地盯着他,“草民一个时辰之前得到消息,王爷今日迎娶之人乃是草民数年前失踪的未婚妻。 是以草民冒死拦驾,斗胆恳请王爷,让草民与叶家三小姐见上一面!” 此言一出。原本静静观望的人群“轰”地一声议论开了。 “呀。这怎么又冒出来一个未婚夫啊?” “听说那叶姑娘今年都二十二三岁了,这个年纪有个未婚夫也不足为怪吧?” “这么说,叶姑娘是悔婚另嫁了?” “极有可能。换成是我,有机会嫁到皇家我也悔婚。” “不对,肯定是弄错了。那人说的是叶家三小姐,可据我所知,雪亲王迎娶的这位叶姑娘是成家远房亲戚的独生女儿,怎么排也排不出个‘三’来吧?” “我看也是弄错了,叶姑娘嫁的可是皇室。只怕连祖宗八代都被查得一清二楚了。她要是先前真有婚约,雪亲王哪还会娶她啊?” “那可未必,雪亲王自己不也悔婚,抛弃番国的那个什么郡主,改娶这位姓叶的农女了吗?说不定人家早就知道,只是不在乎罢了。” “也对。叶姑娘是什么人呐?全京城的掌柜都争着抢着给添妆。这么有钱的主儿,不比一个穷哈哈的番邦郡主强多了?” ……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议论声中。凤康已然面如寒铁,眸子里滚动着危险的冷芒。 他记得沈长浩曾经调查过叶知秋的身份,查得她在离开叶家之前,的确许过一门亲事,后来因为什么事情告吹了。如果他没猜错,她那时许配的人十有八、九就是这个田济生。 可惜沈长浩这会儿正在王府里接待宾客,不能立刻帮他验证这个猜想。 管他是甜济生还是咸济生,左右是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为这种人坏了成亲的大好心情不值当。 心念转罢,便冷声吩咐:“来人,把这个疯子赶走。” 他的声音并不大,却压过了嗡嗡的议论声,清晰地传进了众人的耳朵里。 “是。”官兵和侍卫齐声答应着,就要上前拉人。 “王爷。”田济生急了,大喝一声,“王爷,草民只想跟叶三小姐见上一面,确认她还活着。仅此而已,别无他求,请王爷成全!” 竟然想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与新娘会面,脾气再好的人听了这话都该怒了,更何况凤康的脾气没有那么好。只不过他向来沉稳敏睿,还不至于被怒气冲昏头脑。 他早就看出来了,这个田济生绝非一时冲动,而是有备而来。别的且先不说,只那句“草民一个时辰之前得到消息”就很有问题。 一个时辰之前得到消息,固然可以解释“为何会在此时拦路、而不是去成府求见”的问题,可这般强调,就显得欲盖弥彰了。 原本他还想暂时放过田济生,再暗中派人调查。可现在看来,这个田济生是铁了心要在这里把事情闹大。 能让一个家境优裕的公子哥赌上性命来招惹他,绝非一个“情”字能说得通的,只怕这背后有一个或一群势力不俗的人在操纵指使。 看样子,有人嫌他这亲事进行得太顺利了,想给他找点麻烦! 有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只怕那幕后之人吃准了他不敢在此种情况下对田济生如何,才会指使田济生明目张胆地拦截花轿。真是门缝里看人,未免把他看得太扁了。 若这这点儿小事都处理不好,他还有什么资格把坐在后面花轿的女人迎娶进门? 想着他冷笑一声,抬手止住官兵和侍卫,居高临下地看着田济生,“你方才所说,可有证据?总不能全凭一张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要是这样,你若说你是当今圣上的儿子,那本王是不是要立刻下马,与你手足团圆、相拥而泣呢?” 这满是调侃意味的话,引得围观之人轰然大笑。 田济生脸色变了变,待笑声平息了些,大声地道:“草民有证据,是人证。” 人群刹那间安静下来,凤康眸色也几不可见地沉了一沉。连人证都有,果然是有备而来的。他倒要看看,他们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你所说的人证现在何处?” 田济生似乎没想到他这么痛快就接招了,心里反倒有些没底了,迟疑的空当,就听人群之中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人证在此!” ——(未完待续) 第370章 你可是看上本王了? 热门推荐:、?、?、?、?、?、?、 随着话音落下,人群某处骚动起来,挨挨挤挤地分开一条路,现出一个女子的身形来:二十来岁的年纪,宽额浓眉,披了一件白色长毛狐裘滚边的大红披风,梳着飞仙髻,插戴了满满一头的珠翠。 不知道是因为这身张扬的装扮,还是因为那双乖戾的眸子,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地扎眼。 凤康冷冷地扫了她一眼,便抬手,示意挡在路边的官兵放她过来。 就在这时,本该最为淡定的田济生却突然惊呼起来,“叶咏夏?怎么是你?!” 这讶异十足的问话,让周围的人面面相觑。 怎么回事?难道这女子不是他所说的人证吗? 凤康也微微地眯起了眼睛,叶咏夏?难道…… “是我。”叶咏夏几步跨到街面上来,嘴里回应着田济生,目光却径直投向了凤康。嘴角染着一抹似嘲讽又似自信的笑意,字字清晰地道,“我就是叶知秋的姐姐,叶咏夏!” 人群“轰”地一声,再度开了锅。 “好家伙,先是未婚夫,这又来了一个姐姐!”“是啊,是啊,搞不的都是真的!” …… 人群的议论声中,田济生呆呆地望着用后背对着自己的叶咏夏,心中五味杂陈。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位”所说的确凿的人证竟然是已经跟他和离了的妻子。 说是妻子,事实上做了数年的夫妻,他从来没有真正看清过这个女人。 当初表姐为了巩固在叶家的地位,提议他迎娶叶家庶出的三小姐,他见那女孩儿柔弱可怜,起了恻隐之心,便点头答应了。谁知道还没有交换婚书,就传出了叶三小姐与小厮私相授受的丑闻。 后来叶三小姐被赶出叶府,身为嫡女的叶咏夏竟愿意代替庶妹与他成亲。他当时的心情,只能用惊喜来形容,他的家人也倍觉受宠若惊。 作为商贾之家,能与京府的官员结亲,乃是天大的好事。尤其嫁过来的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女,而是一个身份贵重的嫡女,这表示日后田叶两家的关系将牢不可破。田家的所有人,包括他,都怀着“得了便宜”的心情,积极操办婚事。唯恐叶家变卦一样,以最快的速度将叶咏夏迎娶进门。 当他满心期待地揭开盖头的时候,却看到叶咏夏那本该含情脉脉的眼睛里满是鄙夷和嘲弄,他还清楚地记得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你的眼里现在有我了吗?” 自那天开始,他做了一个长达四年的噩梦。 与她相对时,他永远是卑微的,永远要仰望着她。她处处都要压他一头,偶尔跟他同床,也会让他感觉那是她的恩赐与施舍。从忍让到争吵,到疏远,再忍让,再争吵,再疏远,到彻底寒心,这段婚姻最以和离告终。 拿到和离文书的那一刻,除了解脱和释然,他心中还有那么一丝丝的不舍。那个女人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连眼风都不曾扫他一下。 他始终没有搞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要嫁给他。就像此时此刻,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站在这里一样。 听到“叶咏夏”这个名字的同时,凤康便感觉事情变得有些棘手了。如果只有田济生,碍于男女大防,他是无论如何也见不到叶知秋的。 叶咏夏就不一样了,同为女子,见一见无伤大雅,没有理由阻止她们见面。 而且她是以嫡姐的身份站出来的,如果她见了叶知秋一口咬定那就是她与田济生有过婚约的庶妹,对围观的百姓来说,便形同铁证了。 他以为叶知秋跟叶思远已经达成共识,以叶思远的精明,定会约束好家里的人,远远地避开雪亲王府。哪怕田济生请来的人证是叶府的下人或亲戚,他一样有词可驳。 若事先知道叶咏夏会站出来,他绝不会给田济生叫出人证的机会。 由此可见,那幕后之人为了给他找麻烦,当真是煞费苦心,准备万全啊! 见他盯着自己出神,叶咏夏的心怦怦直跳,脸颊微红,嘴角的笑也染上了些许羞涩。 这英俊高贵的男人,宽敞华丽的花轿,成群的府兵和侍卫,长长的迎亲队伍,那六百六十抬嫁妆,还有这万众瞩目的场面,叶知秋那个低贱的丫头怎配拥有,这所有的荣光都该是属于她叶咏夏的。 是时候该让一切回归正途了! 如是想着,她胸口一阵滚烫,挺胸抬头,用堪称大胆的目光热切地注视着马上的男人,“王爷,我见过你要迎娶之人,很确定她就是我那失踪多年的妹妹。 当年我母亲和大嫂有意将她许配给田家表哥,婚事已然议定,她却不知检点,与府上的一名杂役暗中来往。被发现之后,又假意悔过,以去南方老宅为已逝祖母守孝为名,逃离叶家。 我们叶家百般寻人不着,唯恐失信于人,只得让我代她嫁入田家。 成亲之后,我才知道田家表哥对她用情至深,数年来一直对她念念不忘。我深知无法取代三妹成为表哥心中的那个人,是以秉着成全之心,与表哥办理了和离文书。 也是天从人愿,时隔六年,三妹又回到了京城,却换了一个身份,更得蒙皇上赐婚,许配给了王爷。我父母为她终身幸福考虑,宁愿装作不识,也不欲声张。 我不忍田家表哥一腔痴情归于流水,也不齿她继续欺君罔上,蒙骗王爷,一错再错。这才知会表哥,来此拦截花轿。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妹本就该和表哥在一起。既然她已经回来了,就请王爷做主,矫枉正错,成全了她和表哥这对有情人,让我们四个人各归各位吧!” 各归各位? 凤康险些笑出声来,这个女人在说什么疯话?难不成她以为把叶知秋拉下花轿,她就可以坐上去了?她到底哪来的自信,以为他不娶叶知秋,就一定会娶她这个残花败柳? 这还真是龙生九子,各不相同,叶知秋那样聪慧通透的人,怎么会有这样愚不可及的姐妹?简直痴心妄想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围观的绝大多数人显然没有他这般犀利敏锐,纷纷将异样的目光投向后面的花轿,交头接耳地议论着,似乎是信了叶咏夏的说辞。 事关叶知秋的声誉,他就是不想跟一个女人一般见识也不行了。也多亏这女人主动露出自负贪婪的一面,否则事情还真有些难办。 “这位叶小姐,你看上本王了吗?” “啊?”叶咏夏不是没听清楚,而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愣地看着凤康,一时忘了反应。 凤康很给面子地又问了一次,“本王是问,你可是看上本王了?…… 人群鸦雀无声,无数道惊疑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移动。 雪亲王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来?发生什么事了? 他们糊涂,叶咏夏却是福至心灵,双眼熠熠地放出光彩。 她就说嘛,堂堂雪亲王,怎么会看上叶知秋那个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肯定是那贱丫头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蛊惑胁迫了他。 这不,看到更为优秀的她,王爷立时就清醒了。 巨大的喜悦撞击着胸膛,若不是极力维系女子该有的矜持,那声“是”就脱口而出了。 颔首低头,让自己修长雪白的脖颈展露无余,声音也是含羞带涩,“小女……小女不明白王爷的意思……” “你不是要各归各位吗?”凤康似笑非笑地扬起唇角,“难道你不是想让你口中所称的妹妹跟田济生在一起,然后你取而代之,嫁给本王? 莫非是本王理解错了?” 叶咏夏唯恐否认堵了自己的后路,红着脸,扭捏地瞥了他一眼,“若王爷不嫌弃,小女愿意弥补三妹犯下的过错,终生侍奉王爷,替三妹赎罪……” “原来如此。”凤康语带恍然,“难怪本王听你说话破绽百出,自相矛盾,前言不搭后语。 你说你妹妹先是在议婚之际与杂役暗中来往,后又宁愿以守孝为名出逃,也不愿嫁给田济生,就说明她对田济生根本没有情意。你所谓的用情至深,不过是田济生一厢情愿罢了。 既如此,又何来成全之说? 你言辞凿凿,一口咬定你妹妹欺君罔上,蒙骗本王。又说你父母装作不知,不欲声张,就连你也是时至今日方才决定站出来揭发,岂不是说你们知情不报,与之同罪? 一人欺君,足以抄家灭门。更何况你们全家都犯下欺君大罪,株连九族都是轻的。 三岁孩童都明白这个道理,你会不明白? 你若不是疯子,就是为了攀附本王,胡乱指认,信口雌黄,不惜给父母血亲扣上天大的罪名,将他们推向死地的丧心病狂之辈。 你愿意侍奉本王,可惜本王不愿。 今天是本王大喜的日子,本王不想因为一两个不相干的人坏了心情。 来人啊,把这个脑子有病的女人,还有那个连真假都拎不清的田济生,一并给本王拖走,免得他们满嘴疯话,污了大家的耳朵!” “是。” 官兵侍卫齐声答应着,分成两队围上去,一拨去拉田济生,一拨去拉叶咏夏。 田济生没想到这个“确凿的证人”一出来,反倒让凤康抓住了言语上的漏洞,被定性为疯子或是黑心毒妇。感觉大势已去,无心挣扎反抗。 只是遥遥地看了一眼那从始至终都稳稳当当停在那里的花轿,暗自猜度,那里面坐着的到底是不是那与他失之交臂的未婚妻? 若是,她如今是何等模样?是否依旧如过去那般娇柔纤弱,让人心生怜惜?若他当初没有娶叶咏夏,而是娶了柔弱驯良的她,田家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吧? 与田济生不同,叶咏夏从来就不认命。她不相信在凤康的眼里,她会不如叶知秋。她宁愿相信,这一切都是叶知秋搞的鬼。 “叶知秋,你出来!” 她疯狂地舞动着手臂,挣脱官兵,嘶声喊叫着扑向花轿,“叶知秋,你给我出来。 你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低贱的婢子生的野种头,也敢肖想王爷?你马上从花轿上滚下来,你不配坐在里面,你不配………… 凤康听她一声接一声地辱骂叶知秋,脸上有了怒意,“拦下,叫她把嘴闭上。” 一名黑衣侍卫鬼魅般现出身形,围观之人谁也没有看清他做了什么,就见叶咏夏踉跄了几步,两眼一翻,就此昏死过去。 “查明身份,交给家人好生管教。”凤康简洁地吩咐道。 “是。”侍卫恭声应了伸手一捞,将叶咏夏提起来扛在肩上,正要迈步,就见一人分开人群,一路跑一路叫着“王爷”,奔了过来。 凤康自是听见了,转头一看,见此人身着知府品秩的朝服,便知道来的是谁了。与此同时,张弛也出现在马旁。 “怎的现在才来?”他皱了眉头,小声问道。 在田济生指认叶知秋是自己失踪多年的未婚妻的时候,他为以防万一,便趁人群议论之时,暗中吩咐张弛去把叶思远找来。 他相信叶思远不是田济生和叶咏夏那样拎不清的人,更是可以粉碎这两个人的说辞,釜底抽薪之人,是以一直拖延时间,等待这人出现。 否则他何必浪费口舌,跟那两个不可理喻的蠢货周旋这许久? “回禀王爷,叶大人原本是要亲自过来维持秩序的,临出门前却被人叫走了,说是叶家二少爷得了疾病,性命垂危。属下颇费了一番周折,才将他带过来。” 张弛压低了声音飞快地说完,顿了一顿,又补充道,“王爷,属下怀疑叶家二少爷病得蹊跷,是有人使计想拖住叶大人。”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还用得着怀疑?”凤康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因叶思远已经来到了近前,便止住话头,冷眼望去。 叶思远满头大汗,也不知道是跑出来的热汗,还是吓出来的冷汗,抑或者冷热皆有。不等站定脚步,便撩起袍摆跪在了地上。由于惯性,膝盖在地面上滑出足足两尺之远。 旁人看得倒吸凉气,他却浑然不觉,只伏地磕头,“京府知府叶思远,叩见王爷。微臣教女无方,冲撞了王爷,还请王爷降罪!” ——r11 第371章 花轿进门 凤康冷眼睨过来,“教‘女’无方?” 这似疑问又似责难的话,让叶思远的后脑勺倏地凉了一下,忙指了指软软地挂在‘侍’卫肩上的叶咏夏,“那就是微臣的不孝‘女’,自和离之后,忧思过度,得了癫狂之症。 虽然表面看来与常人无异,可时常胡言‘乱’语,臆想出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来。微臣唯恐她惹出事端,便吩咐贱内将她拘在府中,不许她出‘门’。 谁知她今日竟趁人不备,偷溜出府,跑到这里来拦截王爷,闹出这么荒唐的事情来。 这都是微臣管教不严之过,还请王爷念在微臣身为人父之心,以及为京城百姓劳心劳力的份儿上,从轻发落!” 他说的这些也不全是谎话,那天叶咏夏在伞扇居与叶知秋狭路相逢,被送到知府衙‘门’之后,他狠狠地训斥了叶咏夏一顿,罚她禁足半年,并责令叶夫人严加看管,不得‘私’自放她出‘门’。 今天叶府因为叶经纬突染急病,‘乱’成一团,谁也不知道叶咏夏是什么时候出去的。直到雪亲王的人找上‘门’来,他才意识到大事不好,连儿子都顾不得了,急急火火地就赶了过来。 他向来分得出轻重,知道对自己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能保全官位和前程,别说舍弃一两个‘女’儿了,就是让他舍了老子娘他都不会犹豫的。 果然,听了他这一番话,围观之人各个‘露’出了“原来如此”的表情: “怪不得,原来是个疯子。瞧她说话的时候头头是道,还真看不出是个有病的。要不是雪亲王耳尖眼利,瞧出端倪,咱们差点儿就被她给‘蒙’骗了。” “我看她一点儿都不疯,脑筋清楚着呢。要不然怎么不盯别人,专盯大富大贵的王爷?” “可不是嘛,还想一辈子‘侍’奉人家。真是想男人想得魔怔了。倒是委屈了今天的新娘子,好端端的被一个疯婆子泼了一身脏水。” “哪里泼上了?你没看闹了这半天,那边连轿帘都没动一下吗?人家根本就没把她当成一回事。” …… 大部分人信了叶思远的话,也有一部分人心存怀疑。其中有个胆大的,高‘门’大嗓地问道:“叶大人,你说你‘女’儿得了疯病。她说的那些都是自己胡‘乱’想出来的。那田济生是怎么回事啊?” 叶思远眼皮直跳,一边暗恨这人多事,非要扯掉那块好不容易挂住的遮羞布。让他自爆家丑,一边抬头看向凤康,用眼神征询自己该怎么办。 左右叶知秋已经跟叶家脱离关系了,叶家的名声是好是坏,凤康全不在意,凉凉地道:“叶大人,本王也很好奇这个问题。不如你来给我们解释一下?” “是。”叶思远就知道自己逃不过去,压制着满心的怨怒之气站起来,拱着手讪讪地笑道,“王爷,诸位父老乡亲,不瞒你们说。下官家中确有一个曾与田家议过亲的‘女’儿。 她在家中姐妹之中排行第三。且十分荣幸地与王爷今日迎娶的王妃同名同姓。只不过下官那三‘女’儿是个福薄苦命的孩子,早在数年前就因病离开人世了。 正是如此。才搁浅了与田家的婚事。下官不想失信于人,又着实喜欢田公子的人品,便将二‘女’儿许配给了他。无奈这两人终是缘浅,最后还是和离了。 不孝‘女’回到家中不久,便有了病症,整日头脑‘混’‘乱’,疑神疑鬼,闹得家宅不宁。不知从谁的口中听说了王妃的名讳,便鬼‘迷’心窍地认定那是她已故的妹妹,还知会了田公子。 也不能怪田公子糊涂,是下官太好面子,唯恐家丑外扬,对亲朋好友隐瞒了小‘女’的病情。 想必田公子也是不知情,见那孽障貌若常人,便听信了她编造出来的故事,以为下官当初易‘女’而嫁是推搪之词,想着一探究竟,才会跑到这里来陪她一起胡闹。 能与王妃同姓,沾其一丝荣光,已是下官祖上积德了。下官何德何能,怎敢期盼有王妃这样的雍容显贵的‘女’儿?就是稍微这么一想,都唯恐折了寿数的。 小‘女’神智不清,在这大喜的日子搅扰了王爷和诸位的好心情,下官深感抱歉,在这里给大家赔不是了!” 说着躬着腰身来做了个罗圈揖。 凤康暗道这人果然很是识趣,既给叶咏夏和田济生的行为做了合情合理的解释,又抬高了叶知秋,心下很是满意。不愿耽误了正事,于是松了口,“既如此,今日之事本王便不追究了。 叶大人,你把这两个人带回去吧。该治病治病,该看管看管。若再听见有人信口雌黄,污蔑本王的妻子,本王不找别人,只唯你是问。” 叶思远听出这是让他羁押田济生的意思,立时心领神会,恭声答应道:“是是是,下官明白。请王爷放心,微臣一定严加看管。” 凤康点了一下头,便挥手吩咐,“走。” “是。”众人齐声答应。 开路的鞭炮点起来,锣鼓乐声重新想起来,停滞了多时的迎亲队伍又缓缓地向前行进。因为在这里耽搁了不少工夫,‘花’轿绕城一周是来不及了,只能更改路线,绕城大半周,以免误了拜堂的吉时。 前头发生的事情,叶知秋在轿子里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一些,因听得不是很真切,便有些云里雾里。直到‘花’轿走出好长一段距离,才听洗墨隔着轿帘,低声地讲了事情的大体经过。 “王爷让我跟王妃说一声,事情都处理好了,自会有人前去善后,请王妃不必担心。” “我知道了。”叶知秋微微地叹了一口气,“何苦来着?” 洗墨不知道此叶知秋与彼叶知秋亦真亦假的关系,听她叹息,忍不住义愤地道:“王妃,你不用同情那种人,她那是自作自受。 胆敢污蔑王妃,企图攀附王爷。也不找面镜子照照自己什么德行?!” 叶知秋笑了一笑,没有言语。她并不同情叶咏夏,只是觉得这人蠢了。 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作什么呢?好歹也是叶府的嫡‘女’,若安安分分的,不来招惹她,说不定还能找个好人家,高高兴兴地过完下半辈子。 今天一闹,只怕这一辈子都摘不掉疯癫的帽子了。再嫁已然机会渺茫。搞不好会走上前身叶知秋的老路。被打发到南方老宅去给祖母守孝,从此青灯孤影,了此残生。 说起来她那便宜爹也够狠心了。明明能想出两全其美的法子,却为了取悦凤康,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给卖了。 好在她跟叶家没有感情,否则跟他们扯上关系,总有一天也会跟叶咏夏一样,被叶思远当作换取利益的牺牲品。 洗墨半晌没听见她回话,只当她还在纠结这件事。又低声地劝道:“王妃,左右是不相干的人,为他们费神不值当的。您要是没什么吩咐,我就先去前头了啊……” “等等。”叶知秋听他要走,急声叫住他。 洗墨赶忙顿住脚步,“王妃。您还有事?” “是啊。我这里有一些东西,放在轿子里不太好。我想……让你帮我处理了。”饶是叶知秋自觉脸皮不薄,说这话的时候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谁知洗墨连问都没问,就毫不迟疑地将胳膊伸了进来,“王妃,您把东西放到我袖子里来。” “好。”叶知秋依言,将东西逐样塞进他宽大袖子里。 洗墨用手抓住袖子,将胳膊小心地‘抽’回去,拿另一只手‘摸’了‘摸’,“王妃,这馒头和‘鸡’‘腿’您怎么都没吃啊?” 叶知秋微微一怔,随即明白了,“这些东西是你扔进来的?” “是啊,王爷怕您饿着,特地吩咐我给您准备的。” 叶知秋没想到凤康这个时候还能记着给她准备吃的,不由弯了‘唇’角。正要说什么,又听洗墨“咦”了一声,“怎么还多了一包点心呢?” “我也不知道是谁送进来的,之前还有两个包子,让我吃掉了。”叶知秋笑着答道。 洗墨一听也笑了,“看来惦记王妃的人不少啊!” 叶知秋“嗯”了一声,又笑道:“辛苦你了,洗墨。” “王妃您客气了,那您慢慢坐着,我先走了。” “好。” 东西都让洗墨带走了,叶知秋没了心事,彻底放松下来。反正这一路都没她什么事儿,便将身子靠在座上,打起盹儿来。 只觉轿子颤颤悠悠,过了约莫有一半个时辰的样子,就听鞭炮声骤然密集起来。有人敲了敲轿厢,大声地提醒她,“王府快到了,新娘子准备下‘花’轿了。” 叶知秋赶忙打起‘精’神,正襟危坐。 也就是一会儿的工夫,‘花’轿便停了下来。待鞭炮和锣鼓声歇了,就听有人拉长了声音喊道:“新娘到,落喜轿——” 轿子缓缓地落在地上,压轿之后,掀起轿帘,有两个人上前搀扶,并小声提醒她要做什么。她依照提示,小心地跨过一只红漆马鞍,踩着红毯进了王府大‘门’。 跨火盆,迈进喜堂,由喜娘引着来到喜案之前。刚站定脚步,就感觉旁边伸过来一只大手,借着袖子的掩护,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 原本还有些紧张的心情,因那掌心传来的温度和力量,瞬间安定下来。 是啊,她紧张什么呢?她要嫁的这个男人是她最熟悉,最了解,也最信任的人,与她两情相悦,更有与她共赴白首的决心,她有什么好紧张的? 两手相握的工夫,就听外面响起一连串的通传声:“皇上驾到,皇后娘娘驾到,芸妃娘娘驾到——” ——q--61568+dsuaahhh+24711648--> 第372章 洞房 听到通传,前来喝喜酒的宾客或惊或喜,不约而同地在心中感叹,别个皇子大婚,皇上都不曾露面。轮到雪亲王,不但御驾亲临,还携了一后一妃同来。 不愧是皇上最宠爱的儿子,面子当真不小! 唏嘘之余,还有不少人暗自庆幸自己无需寒窗苦读金榜题名,也无需征战沙场出生入死,就能得见天颜后容,今天这一趟来得值了。 被“宠爱”的那个人显然不怎么领情,下意识地皱了眉头。 叶知秋看不到他的表情,却感觉与她握在一起的手紧了一紧,顿觉好笑又无奈。成亲之时,父母高堂在座本是理所当然,到他们这儿怎么就成了别扭的事了? 也无怪他这般反应,在此之前,凤帝并没有透过一丝口风,说今天会过来。别说他了,就是她听到“皇上驾到”四个字,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都是待会儿拜堂十有八、九安宁不了了。 鉴于迎亲路上那一段插曲,她和凤康都由衷地希望,今天的婚礼能顺利进行下去,不要再横生枝节了。 凤帝一到,只怕他们的希望要落空了。以那老头的性子,好不容易出宫一趟,怎能不找点儿乐子?他老人家一乐,就不知道倒霉的是哪一个了。 心里这么想着,还是悄悄地捏了捏凤康的手,以示安抚。 “别担心,没事的。”凤康压低声音,反过来宽慰了她一句,便带着她转身,面向门口站好。 在宾客的跪拜声中,凤帝在穆皇后和芸妃的夹拥下,施施然地进了门。 “儿臣叩见父皇,皇后娘娘。芸母妃。”凤康撩起袍摆,双膝着地,大礼参拜。 叶知秋也由喜娘扶着跪下来。托了新娘揭开盖头前不能开口这个习俗的福,倒是免了唱喏的麻烦,直接磕头就行了。 “起来吧,今天是你们大喜的日子,朕是以父亲的身份过来的,就不要行君臣之礼了。”凤帝单手扶起凤康。又转身对屋里屋外跪着的众人笑道。“你们也都起来吧,该怎样就怎样,不必因朕而拘礼。” “谢皇上。”众人谢了恩。呼啦啦地站了起来。 礼官赶忙上前,将这三位大人物引到上首落座。焚香鼓乐之后,拿出一张大红书贴,抑扬顿挫地念了起来。长篇累牍,内容归结起来不过两个方面。 一是激励新郎成家立室之后,要奋发图强,为国为民效力。荣耀门楣,荫蔽子孙;二是告诫新娘遵守妇德,打理家宅,相夫教子,成为丈夫的贤内助。 这礼官想必很有经验,最后一个字念完。刚好到了吉时。本是三拜九叩。由于高堂身份特殊,按照规矩要加上一拜。即拜谢帝后。又因四拜不吉利,又加了拜谢宾朋一项。 五拜之后,送入洞房。 叶知秋没来过京城的雪亲王府,进门的时候蒙着盖头,除了脚下,什么都看不见,不知道这王府有多大。感觉自己被凤康用红绸牵着,穿门过洞地走了许久,才来到新房。 洞房之中的规矩同样繁琐,几乎每走一步都有说法。从进门到婚床短短几十步,比从前面走过来还要累。 过关斩将,终于坐在了床上。喜娘笑着上前,将两个人的衣摆系在一起,这叫系襟坐床。 坐足一盏茶的工夫,一位特地挑选出来的福寿双全的妇人便拿起喜秤,轻敲叶知秋的头,连敲三下,递给凤康。这过程中,嘴里始终念念有词。 今天吉祥话听得太多,叶知秋已经麻木了,根本没有细听那妇人说的是什么。她的心神,都系在身边之人的一举一动上了。 随着一阵窸窣碎响,眼前骤然一亮,蒙在头上几个时辰的盖头,终于被揭开,抬眼,便和凤康四目相对了。 两人并非盲婚哑嫁,自是不会像别人那样,有初见的陌生新奇之感,只有几日未见如隔三秋的恍惚。心中萦绕的,也是名正言顺成为夫妻的那份释然和踏实。 除此之外,凤康的眼中还有几分惊艳,“你这样打扮也好看得很!” “岂止是好看,这可是咱们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子呢。王爷,您真是有福气啊。”喜娘等人不失时机地奉承道。 “那是自然。”凤康扬着唇角,不无骄傲地回了一句。 喜娘似乎没料到他会这样“抬举”叶知秋,略略地怔了一下,又飞快地堆起笑纹,“能嫁给王爷这样的如意郎君,新娘的更是好福气。” “那是自然。”叶知秋眼睛望着凤康,礼尚往来地说道。 凤康唇边的笑意迅速浓郁,一直蔓延到眼底。不等喜娘提醒,便牵了她来到桌前。 喝过交杯酒,有人端来一碗花生、红枣、栗子做馅的饺子,用玉箸夹了送到两人嘴边。等他们各自咬了一口,事先被安置在窗外的一双男女小童便齐声问道:“生不生?” 叶知秋依照规矩答了“生”,凤康却多加了两个字,“当然生。” 叶知秋自己答的时候还大大方方的,听了他这画蛇添足的话,险些呛到,忍不住嗔了他一眼。 凤康不以为意,满心愉悦地笑了。不顾众人的起哄,在她额上吻了一吻,就势揽过她来,贴耳叮嘱道:“我要去前面招待客人,你好生在房里待着。 我会嘱咐她们,让她们一会儿都散了。外面也安排了人,不会有闲杂人等来打扰你。你饿了就先吃些东西,卸掉装束休息一下,我尽量早些回来。” 不知是因为他说话喷吐出来的灼热气息,还是因为想起了即将到来的洞房花烛,叶知秋脸颊阵阵发烫。好在脂粉厚重看不出来,故作镇定地点了点头,“你快去吧,皇上还在呢。” “好。”凤康有些不舍地放开她,叫喜娘解开系在一起的衣摆,起身出门去了。 喜娘等人又围着她说了些祝福的话。拿到做彩头的红包,很快便散了。新房里只剩下叶知秋,以陪嫁名义过来的添香和小蝶。还有王府调配过来侍奉她的两个大丫头,一个叫珠米,一个叫桂粮。 叶知秋感觉这两个名字很有意思,便问道:“你们的名字是谁给取的?” 桂粮年纪小一些,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性子比较活泼。见比自己年长一岁的珠米不开口。便接起话茬脆生生地答道:“回王妃。是沈大人给取的。 沈大人说王妃喜欢种地,给村里的女孩儿们取的名字里都带着五谷。还说王妃很有本事,再贫瘠的田地经了您的手都能变成宝聚宝盆。种下去的是不起眼的种子,收获的是真金白银。 叫奴婢们投其所好,改了名字。跟奴婢们打赌说,王妃听了一定会喜欢。” “米珠薪桂的意思吗?”叶知秋弯了唇角,“他这是讽刺我呢。” 珠米听她这么说,只当桂粮口无遮拦,把沈长浩说过的话一股脑地倒出来。惹怒了这位刚进门的主母,赶忙扯了桂粮跪在地上,“桂粮口直心快,又不怎么识字,并非有意冒犯王妃,还请王妃恕罪。” “不过是说了几句实话。什么冒犯不冒犯的。快起来吧。”叶知秋把两人叫起来,朝添香和小蝶点了一下头。 添香和小蝶会意。笑着上前,将事先准备好的见面礼送给她们,“我叫添香,她叫小蝶,以后要跟你们一起侍奉小姐。 我们年纪虽然比你们大一些,不过初来乍到的,定然有很多事情不懂,以后还要请你们多多关照。” 珠米和桂粮没想到见面礼竟是每人一支金钗和一对金镯子,这般大方豪爽的赏赐,着实让人受宠若惊。口称姐姐,跟添香和小蝶见了礼,又双双跪下,向叶知秋道谢表忠心。 “王妃如此厚待,奴婢感激不尽。从今以后,定当鞠躬尽瘁,全心全意侍奉王妃。” 叶知秋自是不会天真地以为这么点儿东西就能买来忠心,不置可否地笑道:“我这个人随意惯了,没那么多规矩。 以后没有外人的时候,你们就不要自称奴婢了,这动不动就下跪的习惯也改了吧。咱们日后要朝夕相处,总这么客气就显得太生分了。” “是啊,我们家小姐最是心善最是疼人,跟着她咱们都有好日子过。”小蝶和添香一道将两人扶起来,自卖自夸地说道,“日子一长,你们就知道了。” 珠米和玉梁见这两个陪嫁丫头的衣着打扮无不精致贵气,言行举止不卑不亢,不骄不矜,看起来不像下人,倒像大家闺秀。心知她们所说不假,对这个大方随和的女主人又有多了几分好感和期待,做起事来格外殷勤麻利。 一个按照吩咐去准备沐浴的热水,一个跟添香和小蝶收拾洒落在床上花生红枣。 叶知秋在花轿上吃了东西,这会儿还不太饿。想着凤康回来还要陪他吃一顿合卺饭,便没再吃东西,只喝了一碗熬得清亮透明的鸡汤。 卸去满身的累赘,洗去厚重的脂粉,舒舒服服地泡了个热水澡。换上一身宽松的衣服,便倚在床上休息。 迷迷糊糊地一觉醒来,见床头那儿臂般粗细的喜烛已经燃去小半截了,看看刻漏,已经差不多二更天了。侧耳细听,前头已经没有了之前吵吵嚷嚷的热闹,想必酒席也该散了。 正暗自嘀咕凤康怎么还没回来,就听院子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有人叫“王爷”,还有人大声调侃,“新嫂子不会已经睡下了吧?我们可还等着闹洞房呢。” ——(未完待续) 第373章 总算把你娶回来了! 叶知秋赶忙翻身坐了起来,“外面是怎么回事?” “奴婢出去看看。”桂粮脚步生风地向外走去。 添香和小蝶则奔到床前,“小姐,我听着好像是有人来闹洞房了,你快起来穿衣服吧。” “是啊,头发也得梳一下。” “王妃,两位姐姐,你们先别急。”珠米出声安抚道,“王爷先前出门的时候交代过,不许任何人来打扰王妃。外面定然有人拦着,若是拦不住,王妃再起来梳妆也不迟。” 叶知秋也懒得折腾,便点了点头,“那就等等看吧。” 桂粮很快就回来了,“禀王妃,是八殿下、十三殿下、十四殿下和几位朝臣家的公子闯进来了。诸位殿下和公子好像都喝多了,吵着要闹洞房呢。 墨大人让奴婢转告王妃,不必理会外头的动静。外面有侍卫挡着,而且王爷马上就回来了,不会让他们进来搅扰王妃的。” 不等叶知秋说话,就听外面传来呵斥声:“本王要去探望一下新嫂子,你们统统给本王让开。” “十三殿下,王妃累了一天,身子乏了,已经歇下了。诸位殿下和公子都喝了不少酒,还是早些回去休息吧。”洛晓雁好言相劝。 “歇下了也可以再起来嘛,新嫂子不是农家出身,不讲究男女大防吗?难道还怕羞不敢见人不成?” “就是就是,哪有还没洞房就歇下的?九嫂未免也太不懂情趣了吧?”另一个酒意十足的声音附和道,想必就是十四皇子了。 十三皇子显然已经不耐烦了,厉声喝道:“让开,再挡本王的路,小心本王碾碎你们的脑袋……” “十三弟好大的威风。”一个冰冷带着嘲弄的声音紧接着他的话尾响起,“我倒是想看看。你打算如何碾碎他们的脑袋。” 听到凤康的声音,屋里四个丫头高悬着的心都放了下来,就连叶知秋都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 说实话。刚才她还真是捏了一把汗。不是她不相信张弛和洛晓雁他们的本事,而是这群人里面有三位皇子,其余的也都是世家子弟,各个身份显贵。真要动起来手来,磕碰到哪一个都是麻烦。 院子里的人却是神色各异,有人如蒙大赦。有人心头一紧。还有人暗自嘀咕,他不是被人绊住了,怎么来得这么快? 短暂寂静之后。十三皇子打着哈哈道:“不是说新婚三天无大小嘛,闹洞房的时候说的都是玩笑话,谁都不能较真,九哥不至于这么小心眼儿吧?” 凤康冷笑着扫了他一眼,“我怎么记得十三弟成亲那天,有个平日里交好的兄弟,开了句无伤大雅的玩笑。当即就被你赶出王府,从此割席断交,再无来往了呢? 若论心眼之小,只怕我尚不及十三弟十之一分吧?” 被揭了短处,十三皇子的脸色顿时变得极其难看。 八皇子听不过耳,愤然地接起话茬。“九弟。你今日大婚,我们都替你感到高兴。想着添吉闹喜一说。这才相约过来闹洞房。 你怎么不识好歹,出口伤人呢?” “替我感到高兴?”凤康不屑地冷哼一声,“我们同是父皇所生,不过受到的教育好像不太一样。 我怎么觉得替我感到高兴之人,不会在我大喜日子,偷偷摸摸地闯进后宅,气势汹汹地扬言要碾碎我的人的脑袋呢? 添吉闹喜?我想我们之间的情分,还没深厚到能让你们如此劳心劳力的程度吧?闹洞房还是免了吧,就当我不识好歹罢了。 瀚之,代我送客!” “遵命。”沈长浩笑眯眯地答应着,往前走了几步,彬彬有礼地道,“几位殿下,各位公子,我们王爷将近而立之年方才娶妻,等不及洞房花烛也是人之常情,还请诸位体谅一下我们王爷的心情……” “沈瀚之,你给我闭嘴。”凤康恼火地打断他。 沈长浩颇为委屈地瞥了他一眼,“王爷,你刚刚把几位殿下的亲情假面毫不客气地打碎,这戏演不下去了,怎么着也得给人家递个台阶好下场不是? 你唱完了白脸,我这不得配合着唱红脸吗?你怎么能把我的好心当成驴肝肺呢?” 凤康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把你的驴肝肺收起来,立即送客。” “好吧。”沈长浩无奈地耸了耸肩,朝那群人优雅地伸出手来,“几位殿下,各位公子,请回吧。” 八皇子恨恨地推开他,一甩袖子,摇摇晃晃地向外走去,另外两位皇子带着几个世家子弟紧随其后。 “不就是娶了个村姑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出了院子,十三皇子才满心不甘地嘀咕道,“也就是他把那种满身铜臭的女人当成宝贝。” “不也有人把庸脂俗粉的戏子当成宝贝,专门置了个宅子金屋藏娇吗?只能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沈长浩在后面慢悠悠地接了一句。 十三皇子如遭雷击,忽地顿步转身,“你说什么?” “回十三殿下的话,微臣没说什么,只是随口举了个例子而已。”沈长浩拱手挑眉,探究地打量着他,“殿下何以反应如此之大,莫非微臣那句话说错了?” “本王现在没心情听你说话,你最好把嘴闭上。”十三皇子虚张声势地瞪了他一眼,掉头就走,边走边在心中急急地揣测。 他当然不会相信沈长浩只是举例,要不然何以随口一说,就能说中他的秘密? 可是他包养戏子的事情做得十分隐秘,除了他和几个心腹,没有别人知道,这沈长浩到底是从哪里听到的风声?难不成那宅子里有内奸? 回去之后要好好查查,若真有内奸,得赶紧除了才行。否则他那善妒的王妃知道了,不晓得要闹出什么事来。 凤康没听见院外的对话,待那群人离开。便大步流星地进了门。 “见过王爷。”添香、小蝶、珠米和桂粮四人赶忙见礼。 “免礼。”凤康挥了挥手,眼睛径直瞟向坐在床边的叶知秋。 见他这样,四个丫头不约而同地想起沈长浩说他年近三十方才娶妻。等不及洞房花烛,相互对视一眼,都抿着嘴偷偷地笑了。 闻到他满身酒气,赶忙分头去准备热水和合卺饭。 待他沐浴更衣,和叶知秋吃过子孙面,便放下帷帐。善解人意地退出门去。好让两人早些歇息。 凤康与叶知秋对面坐在床上,四手相握,眸色深深地凝视她笑意盈盈的面孔。“我总算把你娶回来了。” “是啊。”叶知秋也很是感慨,“从来没见过谁成亲跟咱们这样一波三折的,好在都过去了。” 这样一步一步,按照计划进行的洞房,让她有些近情心怯,便故意转移话题,“对了。刚才外面那是怎么回事?听你的意思,他们来闹洞房的目的不是那么单纯?” 说起这事,凤康脸色又冷了下来,“想必是有人挑唆十三他们,让他们借闹洞房的机会,对你做些什么。 酒席早就散了。他们却拉着我不放。两个人一直缠着我敬酒。其余的人便偷偷跑到后边来。这点儿小伎俩,还以为我看不出来呢? 哼。一群蠢货!” “他们要对我做什么?”叶知秋蹙了眉头,“难道想杀我?” “那倒不会,借给他们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碰你。”凤康语气很笃定,也很不屑,“不过想从你嘴里套话罢了,应该与嫁妆有关。 反正人都打发走了,你就不必为此事劳神了。过了今日,他们也不敢再打你的主意了。” 叶知秋苦笑着摇了摇头,“我就知道树大招风,还真有人惦记上我的嫁妆了。” 顿了一顿,又问,“皇上和皇后娘娘、芸妃娘娘是什么时候走的?” “咱们拜完堂没多久,父皇便接到宫里传来的紧急奏报,与宾客打过招呼就急急忙忙地回去了。芸母妃本来是要过来跟你说话的,又怕单独留下招惹口舌,便也伴驾回去了。” 叶知秋恍然大悟,“怪不得一直没听说皇上有什么动静,原来是接到急报走了。” 凤康明白她说的动静是什么意思,微微地叹了口气,“今天是躲过去了,明天就未必了。” “怎么呢?”叶知秋不解。 “父皇回宫之后,又打发全德来传旨,让我们明天不必一早进宫奉茶。等下了朝再过去,晚上要在华清宫摆置家宴。”凤康说这话都时候,表情有些复杂。 皇宫每逢年节和帝后以及太后寿辰都要摆宴,平常所谓的家宴,是凤帝与太后和后宫嫔妃或是皇子皇孙一同宴饮,皇家其他的女眷极少有跟凤帝一起赴宴的机会。 每年只有一次真正的家宴,便是大年初一这一天,可以无论男女,齐聚一堂。届时各个皇子可以携王妃出席,某些有脸面的侧妃也能获得赴宴的殊荣,出嫁的公主、郡主都要带上驸马、郡马前来。 凤帝明天要摆的,正是这种男女同席的家宴。 这让他不得不怀疑,凤帝是担心自己时日无多了,怕再也没有机会看到家人齐聚一堂的场面,这才借他们新婚大摆家宴,来个最后的团圆。 叶知秋明白他的心情,柔声地安慰道:“你不要想多了,皇上就是想让我认识一下皇家的人罢了。我们不要辜负了他老人家的美意,明天准时入宫赴宴就是了。” “嗯,你说得对。”凤康舒了一口气,展颜微笑,“今天是我们的新婚之夜,什么都不要想。时辰不早了,我们还是歇息吧。” 听到这满是暧~昧意味十足的“歇息”二字,叶知秋没出息地紧张了,心脏怦怦直跳,“那个……你今天喝了不少酒吧?” “没喝多少,大部分都让瀚之和洗墨帮我挡了。我喝下的那几碗,也都是掺了水的。”凤康似乎看穿了她意图,故意加重了语气道,“绝不会影响洞房。” 叶知秋脸上“腾”地一下烧了起来,见他目光炽烈地逼近,只能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未完待续) 第374章 柳家 账暖春宵不思眠,红烛喜泪到天明。 叶知秋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日上三竿了。 阳光从帷帐正中的缝隙投射过来,凝成一条两指宽的亮线。床头烧得通红的炭盆冒着若有若无的轻烟,细小的尘埃在光影之中飞舞跳跃。 这一切有些陌生,又是那样的安静和美好。以至于她恍惚了许久,才记起这是哪里。 是了,她已经成亲了,她此时正躺在王府后院的新房之中。 凤康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了,身侧空荡荡的,整条被子都被她裹在了身上。动一下,酸痛感立刻从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传来,让她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稍作缓解,方掀开被子慢慢地坐了起来。低头细细打量,见胸口、肩头、手臂乃至腿腹,都布满了或深或浅的淤痕,青青紫紫,有些触目惊心。 想起昨夜那人不知餍足、索取无度的样子,她有些怀疑他不仅仅是旱得太久了,还有的报复成分。因为她曾开玩笑地问过他是不是真的身有隐疾,他便在她身上狠狠地逞了一回威风,来证明自己没病。 他是没病了,她却险些被他折腾出病来。事毕连一根手指都不想动,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好在这府上没有公婆,也不用早起奉茶,否则睡到这个时候,可就丢人丢大了。 桂粮听到里面有动静,说了一句“王妃起身了”,就要进门伺候。 小蝶赶忙拉住她,“小姐没有让别人给她更衣的习惯,你还是先别进去了。” 桂粮“哦”了一声,忍不住在肚子里嘀咕,真是鱼找鱼虾找虾。王爷就不爱让人伺候,娶了个媳妇儿也是个喜欢事事自己动手的。都不让人伺候,她们这些下人岂不成了摆设? 小蝶见她表情有些失落。又补上一句,“你要是闲不住,就去看看热水烧好了没。小姐一会儿出来,要做的第一件事肯定是洗澡。” “哎,我这就去。”桂粮领了差事,便乐颠颠地出门去了。 小蝶笑着摇了摇头。“就没见过这么爱干活儿的。” 在门外站了一会儿。约莫着差不多了,才推门进来。撩起帐子,见叶知秋果然已经穿戴整齐。连床铺都收拾干净了,笑嘻嘻调侃,“小姐,新婚第一天就睡懒觉的感觉如何?” 叶知秋心下微窘,也不接茬,故作淡然地问道,“凤康呢?” “王爷一大早就被沈公子叫走了。说有急事。”小蝶想起凤康被叫起来的时候,那一脸不舍又不满的纠结表情,“噗嗤”一声笑了,“小姐你是没瞧见,王爷出门都是一步三回头的。 叮嘱了我们好几遍,让你好好睡。不要吵醒了你。在外间洗脸净口完了。又回来看了你一次。好像一眼看不见,你就飞走了似的。”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你也太夸张了,他有那么婆婆妈妈吗?” “有没有啊,小姐你慢慢就知道了。”小蝶将帐子层层地挂起来,嘴里还不忘打趣,“要是王爷以后能一直这样宝贝你,就算离着十万八千里,我们也不用担心你过得不好了。” 说话的工夫,桂粮领着人抬了热水进来,叶知秋也托福摆脱了这丫头的聒噪,径去洗澡。 凤康此时正眉目肃冷地坐在外院书房之中,“你确定是柳家?” “当然确定,这可是牺牲了我一个晚上的睡觉时间查出来的。”沈长浩歪头伏在桌上,声音懒洋洋的,听起来半是骄傲半是委屈,“叶姑娘……啊,现在应该改口叫王妃了。 王妃与曾夫人结伴逛街那天,在伞扇居门口遇见了叶家二小姐,两个人有过短暂的接触。那之后不久,就有一个婆子去了叶府。 这婆子姓甘,孤寡一人,无牵无挂,惯爱在大户人家后宅游窜。名义上兜售脂粉饰物,实际上是为那些夫人小姐们跑腿搭线,做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 比如求签解卦,巫蛊咒术,解梦除魇,替某些想生儿子的人求一包生子的灵丹妙药,或是帮某些珠胎暗结的人买一剂堕胎的虎狼之药,保暗媒,拉私纤,偶尔也做买卖奴仆、担保说和之类的活计。 还有……” “行了。”凤康听他说起这个来如数家珍,没完没了,不耐烦地打断他,“我知道那种人是干什么的,你别废话了,说正事。” “总之,这甘婆子无所不能,长袖善舞,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在京城大户门庭之中很是有些人脉,当然也掌握了不少贵妇闺秀们的阴私。” 沈长浩坚持有始有终,对甘婆子这个人的特性做了总结,才继续说道,“那日甘婆子离开叶府之后,立刻去了柳府。至于去见了谁,就不得而知了。 就在王爷大婚的前一天,甘婆子又去了一趟叶府。这次倒没有直接去柳府,而是与柳府后院一个看守门房的婆子在茶楼会了面。 昨天田济生被叶大人押往知府衙门的路上,突然倒地而亡。仵作验尸之后,说是心梗。唯一的疑点,就是田济生死的时候,表情不见分毫痛苦之色。 据暗中跟随侍卫所说,他倒地之前,曾经有一名乞丐趁街上人多混乱之际,撞了他一下。侍卫追上去的时候,那乞丐已经没入人群不见了,没能当场把他捉住。 几乎同一时间,甘婆子死在了家中,死因死状与田济生一模一样。若非如此,咱们的人只怕一时半会儿还查不到她的头上。” 凤康神色一动,“你是说,田济生和甘婆子是被同一伙人灭口了?” 沈长浩不置可否,自顾自地说下去,“王爷想必听说过‘死人笑’吧? 这种毒药极其霸道,几乎沾之即死。因速度实在太快,中毒之人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就丢了性命,死时面相十分安详,甚至脸带笑容。故而得名。 且无色无味,再有经验的大夫和仵作,若不知道此种毒药的存在。都难以查出死因,往往会归结为心梗。 这种毒药是前朝一位余姓太医调配炼制出来的,专供前朝皇帝用来暗杀有反叛之心的朝臣。 这位余太医谨慎至极,炼药都是秘密进行的,从不让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在场,更不曾留下药方手记等文字记载。 以至于先皇等人查了许久。才怀疑到他的头上。又苦于没有证据。迟迟无法动手。后来忠臣良将接二连三暴毙而亡,才抱着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心情,将其处死。从此这种毒药便断了来源。 若尚有遗存,也只能在前朝皇帝手里。 前朝皇帝多疑暴戾,又极其怕死,绝不可能将这种剧毒之物交给别人,定会亲自保管。需要暗杀之时,方拿出一定的量交给杀手。 杀手不管投毒成功与否,都会被尾随其后的另一名杀手秘密处决。灭口的同时,确保毒药不会流落在外。 所以,‘死人笑’流出来的唯一机会,就是先皇带兵逼宫的时候。 当时先皇为了笼络人心,曾默许一些人洗劫皇宫。参与洗劫的有当今皇后的娘家穆家,闻夫人的娘家季家。宁妃娘娘的娘家霍家。还有先皇的堂兄恭亲王,你那位逼宫不成反自戕的伯祖父。我们沈家好像也掺和了一脚。 这些人,都有可能在洗劫的过程之中拿到‘死人笑’。 当然,不排除宫中之人在无意间发现了前朝皇帝的藏药之所。不过能在皇上的居所自由进出的人实在不多,宫人不敢乱翻更不敢私藏,而有可能知道这种毒药的并拿用来害人的,只能是主子。 这样的主子,满打满算,也只有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两个人而已……” 凤康有些糊涂,“你说的这些,跟柳家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自是有的。”沈长浩以手拍口,打了个呵欠,声音含糊地道,“自从王爷出使番国回来,皇后与柳家的关系就变得亲密起来,时常接了柳家孙女柳轻波入宫。 这位柳小姐也是个很有故事的人,据说出生时辰不详,八字太硬,与父母冲克,自小就隐姓埋名,被送到庵中寄养。直到两年前才灾消劫满,被接回府中,归了宗谱。 这两年间,柳小姐一直以体弱喜爱清净为由,深居简出,极少在人前露面。已到婚嫁的年龄,却迟迟没有许亲的意思。” “所以,你是怀疑皇上授意柳家对付知秋?”从他一堆跳跃性极强的废话之中,总结出有用的信息,这种事凤康已经做得很习惯了。 “非也,非也。”沈长浩伸出一根手指摆了摆,“我只是想阐明,柳家有机会和途径拿到‘死人笑’这一事实。 皇后娘娘没有那么蠢,不会动咱们家的王妃。她很清楚,惹恼了王爷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赔本和没有把握的买卖,她是不会做的。 这一连串的事情,倒像是柳家自作主张搞出来的。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叶家二小姐因为贪心不足,妄想攀附王爷,被柳家利用了。至于那个田济生嘛,应该是被胁迫的。 田家乃是商户出身,与京城的皇商有一定的生意来往,家资颇丰。田济生的父亲花了大笔银子,在工部捐了个检校员外郎的虚职,没有俸禄,没有实缺,就是名声好听。 前不久田老爷突然卷入了一桩挪用公银的官司,被人当成替罪羊,担上了杀头的罪名。柳大人的门生朱光显,正是负责调查此案的主审官。” 凤康眯起眸子,“这么一来,的确所有的事情都能联系在一起了。可是柳家为何要对付知秋,目的何在?” ——(未完待续) 第375章 亲自去接 “这个嘛,暂时还不清楚。”沈长浩困乏难耐,连连地打着呵欠,“左右尾巴已经露出来了,任它把头埋得再深,也不过是拽一把的事儿。 王爷放心吧,很快就能知道那是只什么妖了。” 凤康点了点头,又冷笑道:“柳家空有一座门庭,自柳大人之后,再无有才能有抱负之人,不过是作为穆家的附庸苟延残喘罢了。 一群拾人牙慧的奴狗之辈,也敢把主意打到本王的头上,我看他们是嫌日子过得太舒坦了。” “他们不是嫌日子过得太舒坦了,而是想过得更舒坦。”沈长浩闭着眼睛调侃道。 凤康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尽管是只苍蝇,可总在眼前乱飞乱叫,也烦人得很。尽快查清楚他们的目的,之后再说怎么处置。” “明白。”沈长浩漫不经心地应了,掀开艰涩的眼皮,促狭地瞄着他明显睡眠不足却容光焕发的面容,“王爷,昨夜可销~魂?” 凤康心中道了句当然,那软玉温香他可是肖想多年了。从前碍于她的闺誉,不敢越雷池半步。如今已成夫妻,再无顾忌。 可以细细抚摸每一寸肌肤,肆意描画每一条曲线,尽情欣赏青丝散乱、媚眼迷蒙的风情,更能与之琴瑟和谐,体验灵与肉相结合的绝妙滋味。 自是销~魂的! 只不过这种种的感触是他的专属,怎么能跟别人,尤其是沈长浩之流分享? “与你何干?赶快滚回房里睡觉去吧。”他没好气地甩过来一句,便扔下好友径直出了门。 沈长浩扭头,目送他背影消失在门外,不无怅然地勾起唇角,“的确跟我不相干。” 以前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相干。从今以后,便再无丝毫干系了。 洗了个热水澡,叶知秋感觉身上酸痛减轻了不少。而那些大大小小的淤痕沾水受热。颜色由青紫转为殷红,看起来愈发触目惊心了。 桂粮进来的时候,刚好瞧见她脖颈上的两处红印,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王妃您这脖子是怎么了?是不是被虫咬了?要不要叫太医来给您瞧瞧?” “瞧什么瞧?”小蝶一把拉住她,不由分说拖出门去。“你跟我出来。” 也不知道两个人在外面嘀咕了些什么。总之桂粮回来之后,对叶知秋脖子上的红印视而不见,只字不提。可老是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打量。 一旦被她发现,就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红着脸,慌慌张张地移开视线。 对此,叶知秋只能无奈地笑笑。 幸好现在天凉,衣服穿得多,用层层的衣领勉强能盖住。露出一点晕痕。用粉遮一遮,便看不出来了。否则顶着这样的记号入宫,还不知道被人怎么说闲话呢。 刚刚收拾停当,凤康就进了门,“怎么起来了?时辰还早,为什么不多睡一会儿?” 不等她回话。便用双手捧住她的脸细细打量。“嗯,气色不错。” 叶知秋忍不住瞪了他一眼。“你从哪里看出不错了?我差点儿就爬不……” 她话说到一半住了口,耳垂跟着变红了,凤康眼尖瞧见了,便忍不住低声地笑了起来。见她面上露出怒意,赶忙收声,“我不笑了,你别生气。” 叶知秋并不是生气,他昨天晚上做得的确有些过火了,可她不也意乱情迷,瘫软如泥,任他折叠摆布了吗?两个人在床上痛快完了,没有理由把责任推给一个人。 不过是被他的嬉戏之言撩拨出了埋藏在心底的窘迫,为自己一夜放纵感觉羞恼了而已。 他给了台阶,她便顺着下来了,转了话风打听道:“小蝶说你一大早就被沈公子叫走了,到底是什么急事啊?” “也没什么。”凤康心不在焉,拈起她一缕沾染了水汽的头发,一圈圈地绕在手指上,“昨天那个当街拦截花轿的田济生死了。” “什么?”叶知秋吃了一惊,“都死人了,你还说没什么。快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新婚的第一天,凤康实在不愿跟她说别人的事。将沈长浩查到的消息,以最简练的语言跟她讲了一遍,又唯恐她追问一样,强调道:“这些事瀚之自会处理妥当,你就不要劳神了。” 叶知秋岂会不明白他什么心思,无奈地笑道:“好,我不劳神,我再多问一句行吗?” “你可以再问两句。”凤康很大度让步。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也无心再说笑,肃了神色问:“叶咏夏怎么样了?” “据瀚之打探来的消息,叶思远非常识趣,昨天事发之后,就连夜把人送走了,说是要送到赤荆府一个远房亲戚家养病。”凤康对叶咏夏没有半点好感,说这话的时候语调淡淡的。 叶知秋知道赤荆府是流放之地,偏远寒苦,消息不灵。那边的百姓多半是有前科有案底的,女人不愁嫁,男人却很难娶。因而那些失德犯错,在家乡不好许亲的女子,往往会被送到那边去嫁人。 当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送过去了,一般会想方设法托了熟人或是熟人的熟人,选个人品家底都还过得去的男人。几年前,梅香就险些受到这样的待遇。 虽说赤荆府那些前科犯并不都是无可救药的坏人,去了也未必找不到好姻缘,不过以叶咏夏那自命清高的性子,让她背井离乡,嫁给贱民,只怕比死还要难受。 这大概就叫自作孽吧? 凤康见她蹙着眉头怔怔出神,有些不悦地扳过她脸,“这一早晨,你只顾关心别人,倒把我当成了透明人,你这娘子做得也太不够格了。” “你像座大山一样杵在我跟前,又像得了多动症一样动手动脚的,哪里像透明人了?”叶知秋好气又好笑地道,“你吃飞醋也要有个限度吧? 本来我还想问完这件事就算了的,你这样无理取闹,我偏要多问一句,反正是你说我可以问两句的。” 凤康故作愁容,“你又要关心哪一个?” “鸣儿。”叶知秋干脆地答,“你什么时候把他接回来?” 凤康没想到她会突然提起鸣儿,神色微微一滞,沉吟了片刻,道:“还是过些日子吧。 你刚到京城的时候,我就说要带你出去走一走,可惜一直忙这忙那,没能兑现。咱们在府里歇息两日,三朝回门过后,便去城外的庄子里住上几日。 父皇准了我半个月的假,我陪你去看看京城各处的风景。 等我们离开这里,再回来的机会只怕就少了。趁现在有空闲,把该看的都看个遍,免得日后留下遗憾。” 叶知秋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想跟我清清静静的,好好过一过二人世界。 说实话,我也想,我也不希望任何人插~到我们中间来。可是我们不能为了自己快活,撇开鸣儿。既然你已经答应了你五哥,要替他抚养鸣儿,就该担负起教养他的责任。 你出使番国不能带着他,把他交给七公主,那是没办法。现在你回来了,而且跟我成亲,有了家室,再把他放在外面就说不过去了。 一个十岁的孩子,正是敏感脆弱的年纪。亲爹没了,亲娘改嫁了,他唯一的依靠就是你。而你却把他排除在‘家’之外,对他不管不问,你有没有想过他是什么感受? 他会觉得自己被所有人抛弃了,抱着这样悲观的想法,孩子能健健康康地长大吗?” 对于教养孩子,凤康实在没什么经验。跟鸣儿最亲近的时候,莫过于住在农场的那段日子。只可惜刚刚有了当爹的感觉,就去赈灾了,没过多久又丢了赈灾款,之后便作为使节出使番国。 时隔多年,再面对鸣儿的时候,除了不知所措,就只剩下浓浓的陌生感了。 他不想接鸣儿回来,一方面的确是想跟叶知秋过二人世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跟那孩子相处。 他这种类似于情怯的心情,叶知秋多少能体会到一些。握住他的手,语带鼓励地道:“现在他不止是你的孩子了,也是我的孩子,咱们一起来教养他。 还是赶快把他接回来吧,等到他的心凉透了就晚了。 再说,待会儿我们还要进宫赴宴,不带着他,别人会怎么看我们?一定会说你娶了媳妇忘了儿子,会猜疑我这个后娘容不下他。” “的确是我欠考虑了。”凤康拧着的眉头舒展开来,“我这派人知会洗墨,让他去七妹府上把鸣儿接回来。” 说着起身要走,却被叶知秋拉住了,“不,咱们亲自去接。” “亲自去接?”凤康微微一怔,随即点了点头,“如此也好,免得有人借这件事挑你的毛病。” 叶知秋提议亲自去接,并不是为了堵别人的嘴,她是想让鸣儿知道,他们是重视他的。她知道凤康明白她的用意,只是随口一说罢了,也不多费口舌解释。 叫了桂粮来,让她去吩咐人备车。准备的空当,两人吃了点儿东西。本就不怎么饿,又快到晌午了,不好吃多,各自喝了一碗粥便罢。 略作休息,待车马备好,一道出了王府,直奔公主府而来…… ——(未完待续) 第376章 鸣儿 凤玥和顾云川正在商议下午去宫中赴宴的事情,听下人通报说凤康和叶知秋来了,吃惊之余,赶忙迎出门来。 双方厮见过,在厅中分宾主落了座,凤玥便开玩笑地道:“九哥,九嫂,你们知不知道,你们新婚第一日就跑到我府上来,让我有种突然当了婆婆的感觉?” 她这声九嫂叫得溜顺,倒是叶知秋听着不太习惯,“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叫我的名字吧。” “那可不行,你们都成亲了,我若是再不改口,九哥面上不说什么,心里肯定会怪我对你这个嫂子不尊重的。”凤玥眼睛瞟着凤康打趣道,“是不是啊,九哥?” 凤康听着她一口一个嫂子,心里很是熨帖,“礼不可废,自然是要改口的。” 凤玥朝叶知秋丢过来一个俏皮的眼神,似是在说,“我就知道九哥会这么说。” “九哥,九嫂,你们此来敝府,可是为了鸣儿?”顾云川插话问道。 “是啊。”凤康点了点头,“我出使番国多年,回来之后又忙着这样那样的事,实在顾不过来,只得让他继续在你们府上叨扰。 现如今该忙的都差不多忙完了,是时候接他回去了。” 凤玥神色有些黯然,“我想你们这会儿过来,也是为了这件事。 那孩子跟我们一直不甚亲近,可一起住了这么多年,怎能没有感情?一想到他要走,我这心里就有点空落落的。” “玥妹,你不要这么说。”顾云川伸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臂,柔声开解道,“我们终究不是鸣儿的父母。对他的好总是不自觉地带上几分客气。 那孩子纤细敏感,自是能觉察得出来,难免有寄人篱下之感,是以无法跟我们交心,也是情有可原。想必他早就盼着回去了,我们能做的,就是让他如愿。 有九哥和九嫂这样的严父慈母。他日后只能比在我们这儿过得好。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且公主府与王府不过一两刻钟的路程,又不是离得远,你若记挂他。时常过去看看他也就是了。” “川哥说得对。”凤玥敛了黯色,不好意思地笑了一笑,“我这个人一向多愁善感,九哥。九嫂,你们千万不要见怪。” “怎么会呢?你也是真心疼爱鸣儿。”叶知秋笑着接话。“以后你们什么时候想他了,只管过去,我们随时欢迎。” 凤玥听了这话,又忍不住戏谑道:“不得不说。九哥当真是个有福气的。才娶进门的媳妇,这作风气度就比我做了七八年主母的人强多了。” 叶知秋知道自己新婚伊始,免不了被人随时随地打趣。她做不来害羞的模样。只能与民同乐,一起做趣。“过奖了,我会继续努力的。” 说笑了半晌,便转入正题,“鸣儿呢?” “一早就去学堂了。”提起这事,凤玥表情很是无奈,“我原想让他歇课一天,下午随我和川哥一同进宫的,却被他一口回绝了。 他坚持去上课,我也拗不过他,只能随他去了。方才我已经打发人去接他过来,这会儿差不多该到了。” 但凡皇家血脉,为安全起见,都去不得太学那样的地方就读。除少数几个有荣幸入宫陪同年幼的皇子读书之外,其余的都是在自家府上开设家学,请了先生上门授课。 未免自家孩子太过孤单,往往会找几个熟人家的孩子或家仆的孩子作为伴读。 凤玥口中的学堂,就设在公主府的西跨院,总共也没有几步路。 果然,她说完这话没一会儿的工夫,就有人通报说小世子到了,随后一个锦袍玉冠的少年步履沉稳地进了门。 叶知秋凝目打量,几年不见,这孩子个头窜起一大截,眉眼也长开了。脸盘不见了当初的肥嘟圆润,已经初现棱角。 因先前听凤玥和阿福说过,他这几年间性情大变,对于今天的见面,她是做足了心理准备的。饶是如此,视线碰上他那死水般生机寂寥的眼睛,还是止不住心头一跳。 这哪里是孩子的眼睛?有那么一刹那,她还以为自己看到的是一个行将就木、精神无所寄托的老人。 鸣儿只扫了她一眼,便目不斜视地上前,给四人见礼,“见过姑姑、姑父、父王,母妃。” 声音也是清清淡淡的,不带分毫感情。只是在叫“母妃”之前,有一丝不易觉察的迟滞。 “快平身吧。”凤玥做主免了他礼,招手将他叫到跟前,执了他的手道,“鸣儿,姑姑此时把你叫过来是为了什么,你应该猜到了。 你父王和母妃是特地来接你的,稍后你便随他们回去吧。你东西我已经吩咐翠芸去帮你收拾了,等收拾好,自会着人送到王府。 回去之后,你要好好听你父王和你母妃的话,勤学苦读,知礼上进,莫要让他们为你操心,知道吗?” “是,姑姑。”鸣儿简短地答应道。 凤玥原本还想再叮嘱他几句,见他这冷淡的样子,只得将满腔的言语化作一声叹息,拍了拍他手背,“到你父王母妃那儿去吧。” 鸣儿应了声“是”,走过来跟凤康和叶知秋重新见了礼,便站到凤康身侧。 凤康问了他几句有关读书的事,他一一答了,语言依然十分简练,能说一个字,绝不说两个字。 在别人家里,有很多话不方便讲,叶知秋只简单地跟他打了个招呼,也不刻意亲近。左右来日方长,以后再慢慢跟他沟通就是了。 又坐着闲聊两刻钟,眼见已经到了午时,婉拒了凤玥夫妇留饭的好意,两人便带上鸣儿告辞。 回去的路上,凤康眉头紧皱。“我记得这孩子以前跟你最是亲近,怎的现在变得这般冷淡了?” 他说的是方才在公主府门外发生的事情,叶知秋邀鸣儿跟她共坐一辆马车,那孩子的反应很是淡漠,“不好打扰父王与母妃,孩儿独乘一车便是,谢母妃美意。” 叶知秋心里也有些失落。却不愿火上浇油。好声安慰道:“别着急,以后会好的。” “但愿如此吧。”凤康叹了一口气,眼带歉意地看着她。“抱歉,是我没有事先安置好他,让你刚嫁给我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 叶知秋摇了摇头,“不是你的错。你已经尽力了,只能说那孩子命苦。 一步一步来吧。只要咱们真心对他好,他总有一天能体会得到。” 说着伸手,替他揉开拧成疙瘩的眉心,“以后不管鸣儿对我多冷淡。你都不要在他面前露出这样的表情。否则他会以为你把他当成负担,性子会越来越孤僻的。” 凤康捉住她的手,送到嘴边吻了吻。“是,谨记夫人教诲。” 叶知秋抽回手来。顺便拍了他一巴掌,“油嘴滑舌。” “好,不油嘴滑舌了,我有一件正经事要问你。”凤康正起神色,“我们成亲前一天晚上,瀚之去找你做什么了?” 叶知秋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起这件事,微微一怔,才含糊其辞地答道,“没做什么,只是说了几句话而已,怎么了?” “真的只是说话而已?”凤康狐疑地盯着她,“他没有对你做什么奇怪的事?” 叶知秋有些不快地蹙了眉头,“奇怪的事?你在暗示什么?” “你别误会,我没有暗示什么。”凤康赶忙解释,“你想必还不知道,瀚之有一个怪癖。 他酒量非常大,轻易不会喝醉。就是醉了,表面也看不出来,只是会跟梦游一样,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之后倒头大睡,一觉醒来,便如同失忆,什么都记不得了。 那天他回到王府,人已经睡死了。送他回来的人说他去过你那里,我是怕他趁着酒劲儿对你做了什么不妥当的事。” “没有,他只是把我叫到后花园,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而已。”叶知秋半真半假地道。 不管沈长浩那天是酒后吐真言,还是酒后梦游胡说八道,她都不能告诉凤康。她不愿凤康因为这件事猜忌自己的好友,更不希望他们因为她生出哪怕一点点的嫌隙。 说心里话,听说沈长浩有这样的怪癖,她着实松了一口气。 她原本还担心以后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碰面难免会尴尬。既然他忘了,那么她就权当没发生过,这样对大家都好。 凤康不疑有它,“没有就好,不过你要记住了,以后他若是喝醉了找你,能避开就避开。 万一躲不过,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绝不是有意的,你就当看热闹,一笑而过就罢了,不要放在心上。” “嗯,我记住了。”叶知秋认真地点头。 说话间,很快就到了王府。 凤康吩咐车夫在王府正门停下,扶着叶知秋下了马车,“陪我去祠堂走一趟,我要把你介绍给母妃认识。” 叶知秋应了声“好”,看了一眼随后下车的鸣儿,示意凤康叫上他。 凤康会意,便招呼鸣儿到跟前来,“我和你母妃要去祭拜你祖母,鸣儿,你也一起去吧。” “是,父王。”鸣儿低头应了,侧身让两人先走,自己默默地跟在后面。 祠堂坐落在王府东南角,距离正门不远,进门向右,穿过一道月亮门就到了。院子里有几棵高大的松树,树干曲折,树干苍郁。地面洒扫得干干净净,空气之中弥漫着贡香的味道。 负责看守的人打开正殿的门,将三人恭敬地请了进去。 一进门,叶知秋就被供案上摆得密密麻麻的灵牌惊住了…… ——(未完待续) 第377章 以资奖励 诸多的灵位之中,叶知秋只认识摆在最前面的两个:一个写着“故慈母许岚兰之灵位”,一个写着“故长兄凤允之灵位”,也就是兰妃和五皇子的灵位。 其余的灵牌开头都是一样的,写着“故知交某某之灵位”,这某某有姓赵钱孙李的,有姓周吴郑王的,几乎集齐了百家之姓。 凤康见她一脸惊讶疑惑的表情,便给她解释道:“这些都是为我办事而丢掉性命的人。” 叶知秋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起初她还以为他一下子死了这么多好朋友,着实有些惊吓。 “但凡知道名姓的,我都会为他立一块灵牌。不知道名姓的,就在那边的灵牌刻上一笔。”说着用手指了一下。 叶知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便看到了一块无字灵牌,边缘密密麻麻地刻着一些类似于花纹的线条,加起来也有几十上百个之多。 她心中震动,“这么多人……都是为你而死?” 以前听他和沈长浩说,他一直处在皇权斗争的漩涡,却没什么实感。如今看到这林立的灵牌,方才觉出其中的残酷。 “是啊,我无以为报,只能每逢年节为他们上一柱清香,祈求他们泉下得安,来世投胎成一个平凡人,简单快乐地过完一生。莫要再卷入权利纷争,做无谓的牺牲。” 大概觉得这个话题太过沉重了些,凤康吐了口气,看着她微微笑道,“不说这些了,来。随我见见母妃和五哥。” 叶知秋点了点头,依言上前,从香筒里取了两把香,就着旁边的长明灯点燃了。自己拿了一把,将另一把递给了鸣儿。 鸣儿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方双手接了,“多谢母妃。” 叶知秋对他笑了笑。没有言语。转身跟凤康一道,在蒲团上跪下。 鸣儿慢她一步走过来,跪在了凤康的另一边的空位上。 凤康带着一大一小恭恭敬敬地拜了三拜。对着灵牌认真地介绍道:“母妃,五哥,这是知秋,我们昨天刚刚成亲。 我记得母妃在世的时候。曾经训导过我,将来长大娶了媳妇。一定要好好待她。不要跟父皇一样,看似多情,实则无情。 母妃放心,我一定会对知秋一心一意。与她生儿育女,恩爱白头。 还有五哥,我有负你所托。没能好好陪伴鸣儿。也请你放心,日后我会和知秋一起。好生教养他,让他成为像五哥那样优秀的男子。” 因瞒也瞒不住,他很早之前就跟鸣儿坦明了一切,是以说这话的时候并无顾忌。 鸣儿听了也没什么反应,随着他磕了头,起身将香插到案上的香炉之中。 看守的人很有眼色地端了茶来,叶知秋便又跪下,向过世的婆婆敬了茶。煞有介事地说了几句,表示以后会跟凤康好好过日子。 祭拜完毕,便出了祠堂,回到后宅。 叶知秋出门前吩咐过,中午要亲自下厨。珠米和桂粮便从大厨房领了食材回来,和添香和小蝶一道,在若晨院的小厨房生了火,将食材收拾妥当,就等主厨回来动手炒菜了。 叶知秋放着那父子两个在厅里说话,顺便交流感情,自己回房换了一身宽松的麻布衣服,来到小厨房。看过都有什么食材之后,洗了手,便忙活起来。 桂粮听小蝶说王妃厨艺高超,很想见识一下,自告奋勇地给她打下手。 宫中开宴很早,一般是申时入宫,再过半个时辰就开始了。中午若吃得太多,到时候恐怕就吃不下了。 叶知秋斟酌之下,做了几道简单助益消化的菜:酸辣圆白菜,果仁菠菜,素三丝,芙蓉鸡片,清蒸鱼,茄汁萝卜丸,南瓜排骨汤。 六菜一汤,都是家常菜色。然而色泽鲜亮,香气浓郁,不用尝就知道味道肯定不错。 叶知秋见桂粮两眼放亮,直吞口水,忍不住笑道:“别担心,有你吃的份儿。我特意多做一些,把你们四个人的量都带出来了,一会儿你们可以端到自己屋里去吃。” 桂粮先是“呀”了一声,随即喜笑颜开,“多谢王妃。” 珠米没想到自己居然有幸吃到主子做的饭菜,有些受宠若惊,也赶忙福身道谢:“奴婢谢王妃赏赐。” 人多手脚快,不多时便将饭菜摆在了厅里。 吃饭的时候,叶知秋依旧不习惯有人在旁边看着,将添香四人打发出去,自己动手分筷子舀汤,招呼凤康和鸣儿就座。 “辛苦你了。”凤康夹了一个丸子放进她碗里,见她眼睛瞟向鸣儿,心领神会,便又夹起一个给鸣儿,和颜悦色地道,“你不是最爱你吃母妃做的饭吗?尝尝,跟你以前吃的味道一样吗?” 鸣儿说了句“谢父王”,拿起筷子默默吃饭,并不对饭菜发表意见。 叶知秋见他每个菜都吃了,就是不碰那盘鱼。想起他小时候吃鱼怕刺,便夹了一块鱼肉放在碟子里,细细地拨掉鱼刺,放到他面前,“放心吃吧,已经没刺了。” 鸣儿似乎怔了一下,然后淡淡地跟她道了谢,“谢母妃。” 叶知秋笑了笑,“一家人,就不要谢来谢去的了,趁热快吃。” “是,母妃。”鸣儿垂目应了,夹起一块鱼肉送进口中,慢慢地吃着。 眼见碟子里的鱼肉吃完了,又有一碟递到了面前。他抬头,那句“谢母妃”到了嘴边,却发现这次给他剔刺鱼肉的不是叶知秋,而是凤康。 静寂的眼底终于有了一丝波澜,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多谢父王。” 凤康抬起的手在半空中顿了一下,似乎想摸他的头,又不知道为什么放弃了。只对他笑了一下,“嗯,吃吧。” 整顿饭期间,两个大人努力地营造温馨和谐的气氛,那孩子却始终反应冷淡,让他们或多或少地体会到了挫败之感。 饭后鸣儿回他原先住的慕云院休息,凤康陪叶知秋到后花园散步时。便忍不住感叹。“鸣儿这孩子,变化实在太大,我都不知道该怎样对他了。” “你今天就做得很好。”叶知秋夸赞了他一句。又鼓励道,“凡事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何况是最难俘获的人心呢。 你抛下他四年,这才对他好了一个多时辰。就想他跟你亲近,也太不现实了。 咱们一起努力。一点一点地感化他吧,直到他心结解开为止。” 凤康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幸好娶了你,若换成别的女人。巴不得我不管他。再隔三差五地吹吹耳边风,那我可能就真的要对不起五哥了。” 叶知秋顺着他的话开起玩笑,“现在知道我好了吧?你以后可不能做对不起我的事。否则我也隔三差五给你吹耳边风,把你变成超级后爹。” “我变成后爹不要紧。”凤康揽着她笑道。“不是还有你这个不是亲娘胜似亲娘的好人在吗?” 叶知秋翻了个白眼,“你都变后爹了,我装哪门子亲娘啊?” 两人说说笑笑,就到了后花园。 这园子大得惊人,举目四望,到处都是楼台水榭,假山奇石,奇花异草。外面已然景色萧条了,这里却是绿树常青,更有大片怒放菊花,在午后的微风中喷吐芬芳。 在假山瀑布的一侧,赫然矗立着两座高大宽敞的蔬菜大棚。在别人看来,这或许是十分煞风景的,在她看来,却是那样亲切,没有什么比这更顺眼的了,几乎是欢呼着奔了过去。 早就听说大棚建好了,只是没成亲之前,不好过来实地考察。 里里外外地看了一圈,非常满意。不愧她培养出来的人才,就是会选地方。 临近水源,光照充足,地势平坦,通风良好,土地已经仔细地翻整过,并且施足了肥料。加热加湿以及照明系统也非常完善,一定能种出好菜。 凤康见她像个孩子似的来回奔走,又拿了铁耙要松土,赶忙拉住她,“马上就要进宫了,出了汗还要费工夫收拾。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忙活,今天就只看一看,别动手了吧。” “好吧,听你的。”叶知秋恋恋不舍地放下铁耙,笑着冲他眨了眨眼,“我快两个月没干农活儿了,手都痒了。” “你啊。”凤康伸手在她头顶揉了一把,“还真跟自己说的一样,是个劳碌命。若是依着我,就该把你养在金窝银窝里,让你十指不沾阳春水。” 叶知秋蹙了蹙眉,“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对了,你给我带回来的那十船东西,我还没见过呢。 你叫人挑些种子送过来,我在大棚里种种看,然后让村里人大面积种植,要不然放在船上白白浪费了。” 凤康一听这话便扬起了唇角,“就知道你惦记着,早就派人去取了。算算时间,这一两天就能回来了。” “还是你了解我。”叶知秋踮起脚来,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以资奖励。” “你这奖励也太敷衍了。”凤康指了指自己的嘴唇,“亲这里才够得上诚意吧?” 叶知秋横了他一眼,“有就不错了,你不要得寸进尺好不好?” “也罢。”凤康似是无奈地叹口气,凑到她耳边低声地道,“那我把得寸进尺的机会留到晚上好了。” 叶知秋脸上一烫,没好气地推开他,“想得美。” 又到别处走了走,见时辰不早了,便回到若晨院,各自梳妆换上品服,带上鸣儿,三人一道坐车往皇宫而来…… ——(未完待续) 第378章 基因的力量 王府距离皇宫只有两刻钟的路程,不过眨眼的工夫就到了。 叶知秋三人于东宫门下了车,恰好看见莎娜自另一辆马车上露出头来。她显然也看见他们了,立刻跳下马车,快步地朝他们迎了过来,“康哥,叶姐姐。” 叶知秋见她穿着品服,便知道她也在受邀之列。双方打过招呼,便叫鸣儿上前,给他们介绍道:“鸣儿,这是莎娜,你父王的义妹,你应该叫她姑姑。 莎娜,这是鸣儿……” “我知道。”不等她说完,莎娜就抢着道,“我听说过他,就是没见过。” 细细地打量了鸣儿几眼,“别说,长得跟康哥还挺像的。” 鸣儿眼神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拱手见礼,“见过姑姑。” “快起来。”莎娜笑嘻嘻地扶了他一把,又想起一件事来,“哎呀,坏了,按照你们中原的规矩,第一次见面该给见面礼的。 元妈告诉我多戴几件首饰,备着送人。都是女孩儿家用的玩意儿,给男孩儿不合适吧?这可怎么办?” 叶知秋见她在身上摸来摸去的,样子不甚雅观,引得附近的人频频侧目,赶忙拦住她,“没有就算了,又不是别人,不用那么客气。” “好吧。”莎娜也不纠结这件事,亲切地拍了拍鸣儿脑袋,“今天没带,改天我给你补上。” “姑姑的好意鸣儿心领了,请姑姑不必费心了。”鸣儿难得说了个长句子。 莎娜咧嘴一笑,“要给的,要给的,我从番国带回来两把镶了宝石的弯刀。回去我就找出来,送你一把。” 说完不等鸣儿回话,又径自抱着叶知秋的胳膊央求,“叶姐姐,你走了家里好没意思,我搬去跟你和康哥一起住,好不好?” 叶知秋一听这话就笑了。“我之前还跟你康哥商议。明天回门的时候顺便把你接到王府去呢。没想在这儿碰见你了,正好不用派人去跟你说了。 今天晚上你就抽空收拾收拾,明天跟我们一起回去。” “知道了。”莎娜乐滋滋地应了。把脑袋靠在她肩头上,“还是叶姐姐疼我。” 眼见自己的新婚妻子被人霸占了,凤康心里半是失落半是嫉妒,却也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人抢回来。只得牵了鸣儿的手,权当替代。 在皇家。十岁已经是半个大人了,言行举止处处要求得体。鸣儿因为身世经历特殊,比别的孩子要早熟,对自己的要求也更为严格。自是不会在公开场合露出依赖父母的小儿女样。 他没料到凤康会有这样的举动,心情复杂之极。有意外,有惊讶。有尴尬,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 好几次都想提醒凤康。他这么大的孩子还被父王牵着手,让人看见了定会嘲笑。然而话到嘴边,却鬼使神差地止住了。 这只大手上一次给他带来这种温暖和踏实的感觉,是什么时候,他已经不记得了。相隔太久,以至于他都忘了具体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久违的重温,让他突然回忆起了许多幸福的片段。 留恋战胜了羞愧,他终究没有作声。只僵着胳膊,任他的父王牵着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直到凤康遇见熟人,停步寒暄,才把他从窘迫与矛盾的境地解救出来。 叶知秋不知其中缘故,回头看见手拉手的父子两个,颇感欣慰。心想那人终于开窍了,有那么点儿当爹的样子了。 华清宫座落在前朝与后宫相连的地方,是皇帝册封赐宴的所在,一般只在过年以及举行大典的时候启用。这一次非年非节,亦不逢大典,凤帝非但开设家宴,还启用了华清宫,足见他对这个新儿媳的重视。 凤帝做事向来不按套路,此举未必是因为对新儿媳格外青睐。可在旁人看来,也只有这么一种解释了。 是以叶知秋踏进大殿的瞬间,就成为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各种包含了不同情绪的目光,从四面八方投射过来,让她恍惚生出一种在烈日下炙烤的错觉。 凤康见这许多人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她,颇为恼火,紧走几步,越过她和莎娜,走到前面去。 见他气势汹汹的样子,在座的人纷纷识趣地收回目光,或端杯喝茶,或低头整理衣衫,或与左右的人说话,装作很忙的样子。 叶知秋望了望他高大的背影,不由弯了唇角。 有宫人迎上来引路,莎娜得知自己不能跟他们坐在一起,而是要跟公主郡主们坐一堆,不乐意地撅起嘴巴,“你们中原的规矩真是又多又奇怪,不就吃个饭嘛,怎么还分帮结伙的?” “这也没办法,你就忍耐一下,入乡随俗吧。”叶知秋拍了拍她的胳膊,小声安抚道。 莎娜依然不情愿,“可是跟别人一块儿吃饭没意思嘛。” “莎娜姑娘跟我们同坐可好?”一个含笑的声音接起话茬。 叶知秋闻声回头,就见凤玥和顾云川并肩立在身后,打过招呼,便笑道:“莎娜正愁附近没有熟人,吃饭不香呢。你们来得正好,我就把她交给你们了。 她不太懂得咱们华楚国的规矩,劳烦你们席间照应她一二。” “这个好说。”凤玥爽快地答应了,便上前拉了莎娜的手,“莎娜姑娘,你不会嫌弃我们吧?” 莎娜见过凤玥几次,跟她也算熟识,笑嘻嘻地摇头,“不嫌弃,不嫌弃,你们跟康哥和叶姐姐要好,肯定都是好人,和你们一块儿吃饭我放心。” 她这话有那么点儿殃及池鱼的意思,凡是听见的人,都觉心里刺了一下。不疼,微痒,总之不是很舒坦。 站着聊了几句。莎娜便随凤玥和顾云川到指定的位置就坐。 皇子的席位靠前一些,在龙台的右手边。 依皇室家宴的规矩,未成年的皇子公主要跟自己的母妃坐在一起,只有成年皇子才有资格携带家眷独占一席。 除去尚未出生,以及出生后不久便夭亡的,凤帝一共有二十一个儿子,其中成年皇子十八人。未成年皇子三人。 在十八位成年的皇子之中。五皇子凤允因病故去,另有六和十二两位皇子在凤康出使番国期间身死,三位皇子入狱。八皇子和十五皇子因为罪名较轻。前不久被放了出来,二皇子至今还被关在天牢之中。 列席在此的,一共有十四位皇子。按照长幼前后,以四五五的座次分成三排:一、三、四、七四位皇子携家眷坐在第一排。八、九、十、十一、十三坐在第二排,剩下十四至十八这五位皇子坐第三排。 再往后坐的是成年皇孙、异性郡王及家眷。 叶知秋跟着凤康一路走到龙台下面。绕过大皇子所坐的矮几,走到第二排第二个席位,数次转身,几乎把所有皇子看了个遍。 从四十岁到十六岁。模样个头体型不尽相同,可眉眼口鼻,或神韵气度。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地方与凤帝相似。儿子之下又有孙子,同样能找出一两点相似之处。 虽然凤帝这会儿还没有露面。她依然能想象得出,老中青少四代容貌气韵相似的人齐刷刷地坐在这里,是何等的壮观。 饶是她自负见多识广,也不知道怎样来形容这样的场面,只能感叹一句,基因的力量当真强大! 两人带着鸣儿落了座,礼节性地跟前后左右打着招呼。 大皇子凤祈比弟弟们年长一截,留着半尺来长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皮肤微黑,笑起来鼻子和眉眼凑成一堆,瞧着十分和气,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他那个没心没肺、阴差阳错生下他的娘亲。 然而说话滴水不漏的方式,还有不笑时,眼底不经意间闪过的锐芒,表明他没有面上看起来那样单纯和好相处。 他的王妃已经过世了,尚未续弦,只带了一个年纪轻轻的侧妃过来。那侧妃似乎没见过什么世面,一脸的羞怯。 三皇子凤占是沉默寡言的性子,冲二人点了点头便罢了。倒是他的王妃很热络,对着叶知秋夸了又夸。 四皇子凤羿脸上挂着云淡风轻的笑容,说话也温润有礼。若不是见过凤康身上那条狰狞可怖的伤痕,叶知秋根本没有办法把“狠”字跟他联系在一起。 瑞王妃她是见过的,因不交心,便只虚礼客套了几句。 七皇子凤兖与二皇子正相反,性子活泼,说话风趣,很能炒热气氛。他的王妃婉约可人,说话温温柔柔的,声音跟容貌一样柔美。 八皇子凤存,与十三皇子凤寂,十四皇子凤虚,因为昨夜闯到雪亲王府后宅闹洞房,碰了一鼻子灰,这会儿气还没消。要么爱答不理,要么冷言冷语。 男人们都这副德行,他们的王妃即便想示好也没用,索性装聋作哑,都低了头喝茶。 因听凤帝提起过,印象深刻,叶知秋特别留意了十皇子,发现他果然很爱笑,而且笑点极低,一句平常的话,都能惹得他哈哈大笑。 名字也很讨喜,叫凤兆,乍一听像凤爪。 他的王妃跟他很登对,也是个笑口常开的人。 十一和十五皇子凤晋还没到,十六皇子凤签和十七皇子凤诤看起来感情很好,撇开自己的王妃,凑在一起热烈地谈论着一篇晦涩难懂的文章,好像根本没有看见凤康和叶知秋来到一样。 两个王妃也交头接耳,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十八皇子凤寻刚满十六岁,尚未成亲,孤零零地坐在那里,很有些形单影只的味道。他话不多,叫了声九哥九嫂,便不再言语了。 一圈招呼打完,叶知秋感觉脸都笑僵了。用手揉了揉,端起茶盏,正准备喝口水润润嗓子,就觉大殿内忽然安静了许多。 抬眼望去,只见宣宝锦在十一的陪伴下,手里牵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宛若仙子下凡一般,婷婷袅袅地进了大殿…… ——(未完待续) 第379章 毁人不倦 每一次见宣宝锦,叶知秋都有一种感觉,这个女子很清楚自己适合什么风格,并坚持这种风格,不断地追求更好,日臻极致。 正如今天,她穿了一身明紫底色,白色添金银缂丝纹样的衣裙。裙摆下端是半截紫纱,随着脚步移动,如一团若隐若现的紫雾。 头上不戴金银,而以白色裘毛装饰,衬得肤色皎洁明亮。耳上一对拇指般大小的珍珠耳坠,灼华闪隐。 整个人看起来明净空灵,婀娜曼妙,不染尘俗,端的是比仙子还要动人三分。 无怪乎大殿内的男人们看得眼睛都直了,就连同为女人的她,也不由得怦然心动,生出了几许倾慕向往之意。 而牵动了许多人心的主角似乎对男人们因惊艳而灼热、女人们因嫉羡而火辣的目光毫无知觉,微微地弯下腰身,露出一截欺霜赛雪、弧度优美的脖颈,迁就着那孩童蹒跚缓慢的脚步,眼神专注,温柔似水,恬静美好得让人很想溺死在她那双清泉一般清澈的眸子里。 拥有她的那个男人,像是求偶成功的孔雀一样,挺胸抬头,环顾着四周求而不得的同类,神情之中带有三分骄傲,两分炫耀,五分满足。惹得那些羡慕嫉妒恨的人暗暗啐唾,再骂一声“浅薄”。 一家三口就在众人口静意不平的注视之下,来到皇子指定席位。 凤况与附近的人一一打着招呼,目光落在凤康这一桌时,表情便不太自然了,别扭地叫了一声“九哥”,却刻意忽略了叶知秋。 不用大人提醒。鸣儿便站起来见礼,“见过十一皇叔,皇婶。” 听到这个声音,宣宝锦的身子明显地僵了一下,颤着睫毛抬眼,目光锁定那个面沉无波的孩子,眸子顿时镀上了一层苦涩。红唇微启。似要呼唤。却迟迟没有发出声音。 表情挣扎迟疑了半晌,终究还是挪开了目光。幽怨地看了叶知秋一眼,便缓缓地垂下眸子。 叶知秋将她这一连串的动作看在眼里。忍不住心中冷笑,这个女人还真是做戏上瘾了。 若真心疼爱鸣儿,在她和凤康成亲之前不是有大把的时间和机会与他亲近吗?该行动的时候不行动,只顾跟新丈夫新儿子阖家幸福。把旧儿子抛在脑后,忘了个干净。 这会儿又惺惺作态。露出像是被人抢了儿子的模样给谁看? 偏偏有一些脑子短路的人想不明白这一点,比如某个下半身支配大脑,此时正如斗鸡一样瞪着她的男人。 她懒得跟这两个可笑的人一般见识,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别开眼去。 凤康却没有就此罢休的意思,双眼肃寒地迎上凤况的目光,“十一。你对为兄新娶进门的王妃有什么不满吗?” 凤况没想到凤况会当众发作自己,脸色有些难堪。强自笑道:“九哥说笑了,小弟与你的王妃远日无怨近日无仇,怎会对她有什么不满?” 凤康微微眯了眸子,敛了眼中的锋芒,话语依旧咄咄逼人,“既没有不满,我为何没有听见你尊称她一声嫂子?” 萦绕在两人之间的这种剑拔弩张的气氛,使得周围霎时安静下来。 以凤羿为首的皇子们纷纷竖起耳朵,在心中暗暗兴奋揣测,这过去好得不分彼此的兄弟二人,终于要因为女人而决裂了吗?那是不是代表,他们有机可乘了? 不过他们很快就失望了,因为凤况并没有跟凤康对峙下去,而是忍气吞声地对叶知秋抱拳一揖,“九嫂。” 这一声虽叫得不情不愿,可终是妥协了。 叶知秋并不稀罕他这一声嫂子,只是不愿凤康夹在中间难做,于是起身裣衽还了一礼。 宣宝锦的眼神数次瞟向凤康,见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自己一下,眸子里苦涩更浓。紧紧地牵着那一脸懵懂的孩子,惶然无助地立在那里,仿佛被所有人抛弃了,只有他们母子二人相依为命一般。 凤况一回头,看到此景,胸口隐隐作痛,赶忙借扶她落座的空当,附在她耳边低声地道:“有我在,她伤不到你,你不必怕她。” 宣宝锦花容浅淡地笑了笑,“我知道王爷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护我周全,自是什么都不怕的。我只是担心,你因为我与叶姑娘之间的误会,与小九…… 唉,我已与他生分了,你若再同他疏远,那可怎么是好?” “什么误会?她分明是……”凤况不自觉地拔高了声音,说到一半又止住了,复压低了嗓音道,“不说那个晦气的女人了,咱们今日是来赴宴的,你只管吃好喝好照顾好和儿,别的什么都不要想。” “是,全凭王爷做主。”宣宝锦柔顺地道。 叶知秋被凤况突然提高的声音所惊,下意识地转头,刚好看到那两人你有情我有意,你可靠我贤良,大秀恩爱的样子,心里只觉腻歪得很。 因有些担心鸣儿瞧见这情形会不好受,便偷眼打量过去,却见那孩子目不斜视,不动如山地坐着,脸上没有半点表情。 也不知道是没看见,还是看见了不在意,抑或者是装作不在意。 出神的工夫,十五皇子凤晋带着王妃和一双儿女匆匆而来。他的人缘似乎很好,一路走来,所有人出声询问: “十五,怎的此刻才来?” “是不是又跟什么人下棋,下得忘了时辰?” “十五,你是最后一个到的,待会儿可要自罚三杯啊。” …… 凤晋看起来也是个好脾气的,笑呵呵地一一回应。碰见谈得来的,还要驻足说上几句。如此走走停停,好半天才走到了目的地。 同样跟兄弟们打了招呼,又着重跟叶知秋见礼,“九嫂。小弟这厢有礼了。 我这九哥脾气冷硬,不擅变通,若以后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妥,还请嫂子多多包容,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你小子给我住嘴。”除了十一,凤康对其他兄弟都不假辞色,对这位十五皇子却难得地面露霁色。笑骂道。“你算老几,这些话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说了?” “能算老几?十五呗。”凤晋嬉皮笑脸地道,“虽说我年纪比你小。可我成亲比你早,这些话怎么就轮不到我来说了? 九哥,你就当前辈赠送的经验之谈,老老实实地听着吧。” 雍王妃趁空插话进来。“九哥,九嫂。你们不要理会他。 他今日与人下棋,连着三盘都是和局,说是好久没有棋逢对手了,兴奋得不行。见人就撒疯。 若不是我强拉了他出门,这会儿只怕还在跟人厮磨呢。” “我就说嘛,除了下棋。还有什么事能让你这个棋痴笑得合不拢嘴?”凤康伸手,故意用上两分力道。在凤晋肩上拍了一下。 凤晋吃痛,立刻“哎哟”、“哎哟”地叫了起来,“九哥,你也太不讲究了,你这是要当着新嫂子的面行凶杀人呢。” 正说笑,忽听通报之声从殿外层层递近地传了来,“皇上驾到,太后娘娘,皇后娘娘,诸位娘娘驾到——” 众人忙收声敛神,起身迎候。 不多时,就见凤帝和穆皇后簇拥着梁太后,身后跟着一群鲜衣粉黛、精心装扮过的嫔妃,浩浩荡荡地涌进大殿。所过之处,大家纷纷跪下,山呼万岁千岁。 嫔妃在龙台前止步,待凤帝和穆皇后、梁太后三人在上首落了座,下了平身之令,方与众人一同谢了恩,到妃子专属的区域落座。 凤帝大马金刀地坐在龙台正中,用那双狭长含笑的眼睛扫过满堂的儿孙,慢条斯理地开了口,“你们一定很好奇,今日非年非节,朕为何破例启用华清宫,大设家宴吧?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新添了个儿媳,朕心里高兴。想借此机会,把她介绍给你们大家伙认识认识罢了。” 此言一出,叶知秋顿觉前胸后背火辣辣的,身体就要被来前后左右满含羡慕与嫉妒的目光穿透了,忍不住在腹内怨怪凤帝多此一举。 就算他不特意说明,别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何必非得把她明明白白地推到风口浪尖上,刷新本来就很高的仇恨值? 这老爷子真是毁人不倦啊! 凤帝仿佛听见了她的心声一样,目光落在她的脸上,“叶丫头,你先敬茶吧。” “是。”叶知秋答应着起身。 由凤康陪同离开席位,从侧面登上龙台,接过宫女递上的茶盏。双膝跪在梁太后跟前,将茶盏高举过头,“请皇祖母喝茶。” 梁太后脸上无喜无怒,接了茶盏小小地抿了一口,意思过便罢了,招呼立在一侧的宫人,送上早就准备好的改口礼。 是一副翡翠镶银的头面,在皇家来说,算不得贵重。只是与上次给的见面礼相比,已经很体面了。 叶知秋道了谢,礼物在手里过了一下,便交给宫人代为保管。端起另一杯茶,挪到凤帝跟前,“父皇请喝茶。” “嗯。”凤帝笑着接了,并不似梁太后那般敷衍,而是实实在在地喝了一大口,而后吩咐全德送上一箱子珍奇古玩。 想必是从私库里随手挑拣了抬来的,纵然价值不菲,却感受不到什么诚意。 叶知秋同样谢了恩,又给穆皇后敬了茶。 穆皇后送的礼物一如既往地厚重,是一尊半米来高的白玉送子观音像。又面色慈善、语气和蔼地嘱咐了他们一番,无非是些夫妻相敬,早点开枝散叶之类的话。 穆皇后之下,便是位于四妃之首的宁妃了。 叶知秋走到宁妃席位跟前,端了茶盏刚要跪下,就听旁边响起一个清脆的童音,“九婶长得真真好看,瞧着一点都不像土财主暴发户!” ——(未完待续) 第380章 还是要见识一下的! 这孩子的声音不大,却足以让所有人听清楚了。短暂的寂静之后,大殿各处都传来了低低的嗤笑声。 凤康眉心一皱,待要发作,就被叶知秋用眼神阻止了。 她并没有像某些人期待的那样,露出尴尬或羞恼的神色,好整以暇地看向坐在宁妃身边的小女孩,“你叫什么名字?” 这小女孩六七岁的年纪,头梳双丫髻,穿了一身鹅黄色衣裙,圆圆的脸盘,精致的五官,眉间用胭脂画了一朵小小的梅花。生得粉雕玉琢,跟观音座下的玉女一般。 大眼睛忽闪忽闪地与她对视着,看起来慧黠灵动,不似那种不懂礼数,随便张口说话的孩子。 小女孩听她问话,便站起身来,端端正正地道了个万福,“汐儿见过九婶。” 一句话把自我介绍和礼数都尽到了。 叶知秋看她这做派,愈发认定她方才那句话是有意为之。细细问了是哪一个“汐”字,照例夸了两句,又循循善诱地问道:“你叫我九婶,想必是皇家孙字辈的孩子吧?” “是,汐儿是原裕亲王府排行第三的嫡女。”回话的时候,汐儿眼中闪过一抹黯色。 叶知秋明白了,原来这孩子是获罪入狱的二皇子的女儿。 据她所知,事发之后,二皇子被剥夺了封号,不过凤帝并没有下令查抄裕亲王府,只将门匾用黑布蒙住,特许他的家眷继续住在里面,亦没有下达禁足令。 裕亲王妃却以“人恒知耻”为诫,不但自己深居不出,更严令府中上下人等低调谨慎。不得随意出门,与人来往攀交。 今日家宴,裕亲王府也在受邀之列。裕亲王妃料定戴罪家眷来了必会遭人冷眼嘲笑,推说身体不适,告罪缺席。裕亲王的儿女也都以侍疾为由,留在了府中。 一家子大人和年长儿女均未出现,唯独来了个年纪正处于启智前后的汐儿。而且坐在宁妃身边。这还真是耐人寻味呢。 心思转动间已有了定论,于是和颜悦色地问道:“汐儿能不能告诉九婶,那土财主暴发户的话。你是听谁说的?” 众人没料到她会揪着一个孩子的话不放,神情都变得微妙起来。 宁妃却是心中暗笑,村姑就是村姑,光外表看着好又能怎样。还不是生了一副鼠肚鸡肠? 本来就是土财主暴发户,被人点出来。老老实实地吃下这哑巴亏,让人笑一笑也就过去了。居然追问起来了,嫌自己丢人还不够吗? 且看她怎么自取其辱! 汐儿显然早有准备,流利地答道:“许多人背地里都这样议论。说九婶就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村姑,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搭上九皇叔,还恬不知耻地把靠着下九流的行当赚来的钱换成嫁妆。拿出来炫耀。 还说九婶搬出六百多抬的嫁妆,是想证明自己比皇祖母都要尊贵。企图压过皇家所有的媳妇……” “够了。”凤康听不下去了,冷声喝道,“你年纪小小不仰高慕贤,却是从哪里学来这些乌七八糟的混话?” 汐儿被他声色俱厉的模样惊吓到了,怯生生地缩着肩头,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却强忍着没有掉下来。 “别吓着孩子。”叶知秋安抚住凤康,弯下腰身,摸了摸汐儿的头,柔声地道,“汐儿别怕,你九叔不是跟你生气,而是跟那些说九婶坏话的人生气呢。 不过你九叔说得对,以后再听到这种没教养的话,汐儿千万不要学。背后说人坏话是小人的作为,也不要跟着学。 还有啊,行业不分贵贱,只要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不偷不抢,不诓不骗,光明正大,就是值得尊敬的。 我们平常吃的米粮蔬果,穿的衣服料子,用的器物皿具,都是农民辛苦种出来,匠人用心做出来,又经了商人千里迢迢、跋山涉水运过来的。 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就没有这么多好东西可以嚼用。 汐儿应该听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古训吧?若要说种田经商是下九流的行当,那么享受他们劳动成果的人,又能高贵到哪里去? 做人不能忘本,忘本就会骄浮,就会应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辱人者自侮,轻人者自贱!” 不知道汐儿有没有听明白,反正在场的凡十岁以上的人都听明白了。她表面上是在教育汐儿,实际上是在训斥那教唆汐儿说这些话的人,顺便将瞧不起她出身的人也都带上了。 就在极少数人心中叫好,绝大多数人或沉思或不屑或愤然不平,一致认为她会将这件事就此揭过的时候,却听她话锋一转,又把之前的话头捡了起来,“那么汐儿,都有谁背后议论九婶了,你给九婶指一个出来好不好?” 偌大的殿堂寂静无声,落针可闻。 “这……”汐儿面露迟疑之色,下意识地瞟了宁妃一眼,见她面色不善地瞪过来,不由得瑟缩了一下。 叶知秋权当没看见她们的小动作,微笑地鼓励道:“汐儿你只管放心大胆地说,那个人是不会难为你一个小孩子的。 这里有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如果日后你和你的家人有什么三长两短,大家首先就会怀疑到那个人的头上,然后就会帮你讨还公道。” 说完见她仍旧游移不定,便猜到了真正的缘由,“那个人是不是许了你什么好处?” “九婶怎么知道的?”汐儿惊讶之下,脱口问道。随即意识到失言,赶忙用手捂住了嘴巴。 叶知秋笑弯了眉眼,转身面向凤帝,“父皇,我不能跟您求一个恩典?” 凤帝正看戏看得津津有味,哪有不应的道理。“你说。” 叶知秋也不客气,直截了当地道:“只要这孩子指出那个人来,请您赏赐给她同样的‘好处’,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凤帝捋着长须,故意停顿片刻,吊足了大家胃口。才饶有兴致地扫了汐儿一眼。“朕要先听听是什么样的好处。” 汐儿年纪虽小,可聪慧过人,且家逢变故。比同龄的孩子更懂事一些,自是知道她那皇帝祖父一诺千金,比别人许的好处都来得实在。 再顾不得旁的,绕过席位走出来。跪在地上急急陈情:“汐儿的父王……不,是汐儿的父亲腿上有伤。一到下雨阴天就痛痒难耐。 马上就要入冬了,天牢里面寒凉潮湿,无医无药,只怕父亲承受不住病痛折磨。 汐儿求皇祖父开恩。准许汐儿的母亲和兄长入天牢探视,给父亲送一些被褥衣服,还有缓解病痛的药物。” 说着磕头如捣蒜。几下过后,额上便有了淤青。 对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来说。能条理分明地说出这番话已经不容易了,还能这样实心实意地磕头求情,更是难得。叶知秋唯恐她磕坏了脑袋,赶忙上前拦住她。 凤帝还在沉吟,宁妃便按捺不住了,“皇上,此事万万不可。裕亲王犯的乃是重罪,若让他与家人见面,串通一气,翻供抵赖,岂不是要乱了朝纲律法?” 她情急之下只想阻止汐儿指认,却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番话违背了当初的承诺,说完又振振有词地教训汐儿,“该当如何,皇上自有决断,你一个小孩子家瞎掺和什么?” 汐儿脸上现出恨怒之色,不等凤帝答应,便指着宁妃一股脑地招了,“是她,是宁妃娘娘教汐儿说那些话的。” 宁妃勃然大怒,“你胡说八道什么?” “我没有胡说八道。”汐儿挺直了脖子据理力争,连尊称都不用了,“我瞒着母亲和哥哥姐姐来参加家宴,就是想求皇祖父开恩,允许我们去探视父王。 刚一进宫就被你的人拦住,带到你那儿去了。你说九婶太嚣张了,根本没有把你放在眼里,一定要让她在今日的家宴上出丑丢人,出一口恶气。 你说负责看守天牢的人里面有效忠四皇叔的,会想办法通融门路,让我们去见父王一面。就算我当众羞辱了九婶,她也不敢说半个字,还要送我一份厚厚的见面礼。 还说九婶有钱得很,平日里打赏宫人,随手就是一包金锭子,给我的只会多不会少,我才答应帮你……” “你给我住口。”宁妃面色狰狞地瞪着因说话太急,涨得满脸通红的汐儿,“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裕亲王自己行为不检,连孩子都带坏了,竟然信口雌黄,污蔑长辈,简直不可救药。” 汐儿被她倒打一耙,满腔委屈和愤怒,一时间又倒不出来,气得嘴唇直哆嗦。 小孩子肚子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当然会纠结。可大人们都明白,宁妃这样疾言厉色地斥责汐儿,等于不打自招。 凤羿一向云淡风轻的笑容挂不住了,瑞王妃也为自己有这样四处惹祸的婆婆感觉丢脸。明知道这个新进门的雪亲王妃是个不好相与的,非要去招惹人家做什么? 招惹也不是不行,好歹做得严谨一些,至少保证随时能把自己摘干净,不要让人三两句话就给扯出来。 话又说回来,雪亲王妃也太得理不饶人了。有些事心里清楚就好了,非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长辈没脸吗? 怨怪归怨怪,气愤归气愤,跟宁妃终究是同枝一房的人,该出面的时候还是要出面的。 心中斟酌再三,便笑着插话进来,企图和稀泥,“九弟妹,汐儿还小,听错想岔都是有可能的,你千万不要跟孩子一般见识。” “我当然不会跟孩子一般见识。”叶知秋微笑地看了她一眼,“不过跟该见识的人,还是要见识一下。 否则我这个土财主暴发户又散金银又送礼物,还要被人当成二傻子,那不是太冤了吗?” ——(未完待续) 第381章 求芝麻得西瓜 芸妃脸上虽然挂着笑,可看得出来,她心里不是那么踏实,眼神之中隐含担忧。 叶知秋明白芸妃担忧什么,无非是怕她今天的所作所为将皇家的人都得罪了。 其实无所谓得罪不得罪,皇家的人本就嫉恨凤康,对她这个登堂入室的农家媳妇也是怎么都看不顺眼,只是碍于天家该有的教养和礼貌,没有像宁妃一样赤~裸裸地表露出来罢了。 她并不觉得捅破这层窗户纸有什么不好,至少日后能省去许多不必要的应酬。 正如她刚才说的,与其浪费时间跟人虚来虚往,不如去摆弄土地。反正她不在乎这些人怎么想怎么说,想必凤康也是不在乎的。 如果成了亲,她便改了脾性,忍气吞声,低眉顺眼地做一个皇家媳妇,岂不是违背了自己当初发誓要做“天下第一村姑”的初衷,更辜负了阿福和玉禾等姐妹为她壮势声威的一片苦心? 芸妃见她笑得坦荡自然,心道罢了,自己老了,不懂年轻人的心思。这丫头和雪亲王都不是乱来的性子,想来知道日后该如何自处,随他们去吧。 于是接了茶盏,认真地喝了一口。夸赞几句诸如“佳儿佳妇”之类的话,送她一双玉灵芝如意,又细细地叮嘱她和凤康好好过日子。 叶知秋含笑一一应承了,便跟凤康一同回到自己席位。 按理来说,封号“嫔”以上的后妃,以及年长的兄嫂她都要敬茶,弟妹以及小辈的人也要逐一见过,该收礼的收礼。该送礼的送礼。把话挑明了,也就没这个必要了。 既省了工夫,又省了钱财,这都是托了宁妃的福。 其他人倒是没觉得怎样,顶多在心里怨怪宁妃多事,害得他们吃了挂落,没喝上那杯新妇茶或是没能收到见面礼。最不平最羞愤难当的人。莫过于宁妃。 毕竟有眼睛的人都看见了。叶知秋起初是要跪下给她敬茶的,后来却越过她,直接到芸妃那儿去了。这不是当众踩她的脸。将她摆在芸妃后头了吗? 在心里把叶知秋骂了一百遍,什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过是强撑场面罢了。乡野村姑就是粗鄙,就是不堪,就是不识相。就是上不得台面。 还有芸妃那个贱~人,又不是亲儿子亲媳妇。至于得意成这样?瞧瞧,笑得嘴巴都要裂了。 今日的耻辱她记下了,等她儿子做了皇帝,定要十倍百倍地还回去。让她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穆皇后是最会看眼色的,待叶知秋和凤康落座,便适时地开了口。“皇上,大家这样坐着也是无趣。不如早些开宴吧。” “好,那就开宴吧。”凤帝心情好,答应得十分爽快。 宣礼公公得了授意,立刻迈步上前,甩着浮尘扯开嗓子喊道:“皇上有旨,开——宴——” 随着流水般轻快的丝竹乐声响起,两队衣着精致的宫女,手捧红漆托盘,迈着一样的步子,鱼贯进入大殿。按照品阶长幼的顺序,将美酒佳肴摆在各个席位上。 此去彼来,不消一盏茶的工夫,每张桌上便都摆满了珍馐美味。 刚好一曲终了,凤帝举杯与大家共饮了一回,便吩咐道:“今日摆的乃是家宴,你们都无需拘礼,也不必一一向朕敬酒了,随意一些,敞开了吃喝便是。” “是。”众人齐声答应。 乐声再起,大家纷纷与邻近之人碰杯共饮,一时间觥筹交错,谈笑宴宴。除了宁妃还在发狠,想着日后要怎样报复才够痛快,其他人似乎都已经把先前的不愉快忘记了。 叶知秋酒量不高,唯恐喝醉了让人挑出毛病来,便倒了一杯玫瑰露,招呼凤康和鸣儿,“我们也来干杯吧,祝我们三个人永远健康快乐。” “说得好。”凤康扬起唇角,“那我祝夫人永保如今日一般豁达明朗,愿鸣儿一生聪慧勤勉,平安喜乐。” 鸣儿眼神闪了闪,也举起杯子,“鸣儿祝父王母妃白头偕老。” “好。”凤康与两人碰了杯子,仰头一饮而尽。 叶知秋和鸣儿一样,只象征性地抿了一口。便执了银壶,给凤康添酒。 她先前说的那些话似乎起了效用了,酒饭过半,都没有人来找他们的麻烦。一家三口虽称不上其乐融融,可气氛也比别的席位要和谐得多。 不过总有那么几个不安分的人,看不得别人清净,非要借着酒气,搞出点儿花样来。 比如先前“仗义执言”,却被十三皇子抢了风头的八皇子,挑在两曲中间的空当,又跳了出来,“父皇,咱们皇家难得摆设一次家宴,只是喝酒听看曲舞未免太单调了一些。 儿臣的王妃出自书香门第,对诗词一道颇为精通。不若由她作诗一首,为父皇、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助助兴,如何?” 礼王妃没想到丈夫突然把自己推了出去,愣怔了半晌,才想起推辞,“在座的哪一位不是满腹经纶,臣妾肚子里那点墨水实在不够看,还是不要贻笑大方的好。” “老八媳妇过谦了。”凤帝心知凤存不会无缘无故让自己媳妇作诗,必有下文,就一定有乐子了寻,自是极力促成,“你父亲乃是翰林院大学士,书画乃是本朝一绝。 你自小耳濡目染,想必也继承了他的几分才华。在座的都是自家人,你不必拘谨,便如老八所说,作一首诗给大家助助兴吧。” 礼王妃还在犹豫,凤存已经等不及了,小声地催促道:“父皇都下旨了,你还扭扭捏捏的做什么?赶紧着些。” 礼王妃只得硬着头皮站起来,“那臣妾便献丑了。” 垂目沉吟了片刻,便张口吟道:“秋高迎丰年,儿孙坐满堂。千烛映阙深,万岁泽福长。” “好。”凤存第一个出声叫好。 凤帝微笑点头,“倒也应景。” 其他人闻言都跟着鼓起掌来,交口称赞礼王妃大才。 叶知秋也算熟读古诗词的人,感觉这首诗不无拍马屁的嫌疑,顶多只能算工整,还称不上绝句。这一琢磨,鼓掌便迟了别人一步。 凤存双眼敏锐地看过来,“九弟妹可是对贱内作的诗有什么意见?” ——(未完待续) 第383章 游戏 叶知秋暗暗翻了个白眼,怎么又冲她来了?面上淡淡地笑着,“没有,我认为尊夫人吟得一手好诗!” “那是自然。”凤存一脸的骄傲。 若论文韬武略,他远不及凤康、凤羿这些兄弟。若要论起王妃出身清贵与才名贤德,他还是很有自信的,要不然他也不会主动提出让礼王妃作诗助兴。 当然,他这么做还有另一个目的,“九弟妹让九弟如此青睐,想必也是满身才华。不如选一两样为父王和诸位长辈助助酒兴,也顺便让我等见识见识。” 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了不少人的响应。 凤康太了解皇家的人了,他知道这些人没有几个是真正对叶知秋的才艺感兴趣的,不过是憋着劲儿想看她出丑罢了。脸色一沉,便要开口。 叶知秋在桌下抓住他的手,用眼神示意他看上面。 凤康抬头,就见凤帝正双眼熠熠,期待满满地望着他们。心下恼怒之余,又多了几分无奈。 他怎么忘了,他皇帝老爹最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在这为老不尊之人的默许下,他那些兄弟怎会善罢甘休?若不应了他们的要求,他们定会拿“孝”字当话柄,对他和叶知秋横加指责,没完没了。 可据他所知,除了种地,叶知秋也没什么爱好。 琴棋,从来没见她碰过。字画嘛,她倒是时常接触,甚至称得上擅长。然而她写的字横平竖直,作的画简洁逼真,与别人用来欣赏的字画大不相同,实用的成分居多。风骨气韵就差一些了。 作诗填词?礼王妃已经作过了,她再重复就没什么意思了。作得比礼王妃好便罢了,若不好,免不了要惹来一顿嘲笑。 唱曲跳舞?这种歌舞姬用来取悦男人的东西,就算她会,他也绝不允许她去做。 这些以外,还有什么是她会。可以做。并且做了能出彩,一举堵住这些人的嘴的? 因一时想不出来,心里便有些羞愧。他一直以为自己很了解她。现在才发觉,他对她并没有想象中那样了解。 “你会什么?”他贴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问道。 叶知秋冲他眨了眨眼,“放心。我会的多着呢。” 凤康眸子一亮,正要说话。那边的凤存便半是嘲讽半是不耐烦地催促道:“父皇和我们大家都等着呢,怎么,九弟妹连这点儿面子也不给吗?” “别人的面子可以不给,父皇的面子是一定要给的。”叶知秋站起身来。微笑地看向凤帝,“父皇,我们来玩个游戏好不好?” 许是饮了酒的关系。凤帝此时面色红润,狭长的眸子里光彩流转。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一个得了绝症的人。听到“游戏”二字,饶有兴致地扬起眉毛,“是什么样的游戏?说来听听。” “很简单。”叶知秋目光扫视一圈,“在座的所有人,父皇随便指出一个来,我就能说出他最喜欢吃的是什么,最不喜欢吃的又是什么。” “哦?”凤帝将身子坐直了些,两眼放光地问,“当真任何一个人都可以?” 包括凤康在内,所有人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生在皇家,从小受到的便是安全教育。凡是入口的东西,都必须格外谨慎。除了最亲近最信任的人,不会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饮食喜好。 在公共场合,更要克制自己的好恶,不能表现得太露骨。比如你喜欢吃白米饭,却不能只吃白米饭,馒头、包子、面条也要每样吃几口,尽量不要让人看出你偏爱米饭。 久而久之,成了习惯,有许多人连自己都分不清对某种吃食是喜欢还是厌恶了。 就是皇家资格最老的梁太后,也不知道经常在自己眼前转悠的那几个人到底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一个昨天刚刚嫁入皇室的新妇居然会知道?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众人的心情从不敢相信,到好奇,又到迫切地想一探究竟,于是将目光齐刷刷地对准了凤帝,好像能从他脸上看出他会指出谁来一样。 凤帝终究比他们沉得住气,知道但凡游戏都有规则,离了规则,这个游戏便没有意思了,笑眯眯地问道:“朕要如何断定你说的正确与否呢?” “这个也简单,本人说对就是对,本人说错就是错。”叶知秋答话很快。 “若是本人颠倒是非,明明喜欢却说不喜欢,不喜欢偏偏说喜欢,又当如何?” “我既然知道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就一定有验证答案的方法和证据。如果他颠倒是非,说谎蒙骗,那就是犯了欺君之罪。”叶知秋故意把“欺君之罪”四个字说得掷地有声。 没想到玩个游戏,还会沾上欺君这样的大罪。先前存了那种念头的人,表情都不由自主地僵了一下。 心下暗暗揣度,她这是虚张声势,还是真的有验证的方法和证据。若有,会是什么样的方法和证据。 凤帝对方法和证据倒不是那么感兴趣,他比较感兴趣的是赌注和彩头,“那么你说对了如何,说错了又如何?” “如果我说对了,就请被您点到的人要听我差遣,为我做一件事。当然了,我让他做的事既不会触发律条国法,也不会违背道德礼教,也一定是他力所能及的事。” 叶知秋顿了顿,微微一笑,“同样的,如果我说错了,那个人可以差遣我,让我为他做一件既不会触犯律条国法,又不违背道德礼教,且力所能及的事。” 她的神情举止太过胸有成竹,反倒让不少人心生忐忑了,八皇子便是其中一个。 “不过是想让你做点儿什么,给父皇和诸位长辈助助酒兴,你不想做便不做,何必扯出什么游戏来?” 他嘀咕的声音不大,可该听到的人都听到了。 叶知秋回头看过来,“只要能助兴不就行了吗?谁也没有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如果八殿下对我助兴的方式有意见,就请父皇第一个点你好了。我若答错了,你尽管更正我的方式。你说让我怎样助兴,我就怎样助兴,如何?” “这个主意好。”不等凤存反应,凤帝便兴致盎然地拍了板,“就这么定了,叶丫头,你便先来说说老八最喜欢吃什么吧。” ——(未完待续) 第384章 更有趣的事情 皇帝老子一发话就是圣旨,凤存就是想反对也不行了。只能按捺着怦怦的心跳,紧紧地盯着叶知秋的后脑,暗暗期盼她说错。 如果他了解叶知秋,就会知道她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 “八殿下喜欢吃的荸荠,最爱的菜色是甜口的荸荠羊腩,一个月要吃七次以上;最爱的水果是西瓜,吃的时候喜欢撒上糖粉;最喜欢的点心是蜂蜜凉糕;最喜欢喝的酒是珍珠红……” “噗……” 她话音未落,不知道是谁没忍住笑了一声。一瞬的寂静之后,接踵而来的便是哄堂大笑。 “没想到老八长相刚猛,脾气火爆,却跟个女人一样,喜欢吃甜的。” “最喜欢喝的酒是珍珠红?他是三岁小孩子吗?居然喜欢喝那种甜腻腻的玩意儿。” “可不是,吃西瓜撒糖粉,连荸荠羊腩都是甜口的,哈哈哈……” 凤存没想到叶知秋居然能分毫不差地说出他的喜好,而且说得如此详细,不由目瞪口呆。听到哄笑议论声,才从震惊之中缓过神来。 感觉自己就像被扒光了衣服,赤身裸~体站在所有人面前一样。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恨不能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 作为老爹,凤帝丝毫没有替儿子遮羞挡丑的意思,反而兴致勃勃地跟他求证,“老八,叶丫头说得可对?” 凤存捏紧了拳头,内心剧烈地挣扎着。想说“不对”,终究害怕犯下欺君之罪,不可收拾。心想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把牙狠狠一咬。挤出一个字来,“是。” 饶是在他回答之前,众人已经认可了叶知秋所说的一切。听他亲口承认了,还是忍不住又笑了一回。 这下不止凤存,就连礼王妃和两个嫡出的儿子都觉脸上火辣辣的。 只怕今夜过后,八皇子喜欢吃甜食的这点儿癖好,就会成为皇家乃是京城上流的笑料。 “那么老八最不喜欢吃的又是什么?”凤帝意犹未尽地追问。 “八殿下不吃黄萝卜和鹌鹑肉。”叶知秋笑着答道。 她所说的黄萝卜。便是胡萝卜。黄萝卜是华楚国的普遍叫法。也有许多地方叫番萝卜和人参萝卜。 “老八,可对?”凤帝再次求证。 大抵丢过一次人了,第二次便无所谓了。况且不爱吃两样这东西也算不得丢人,是以这一次凤存答得格外干脆响亮,“对。” 凤帝捋须而笑,“如此说来。老八便要听从叶丫头的差遣,为她办一件事了?” 凤存像是刚刚想起这茬一样。身子猛地僵了一下。 其他人纷纷将同情的目光投过来,心下猜测,叶知秋让他做的事肯定不简单。毕竟他两次跳出来刁难人家,人家刁难他一次也无可厚非。 老八这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凤存显然也是这么想的,眼带愤恨地等着叶知秋,“愿赌服输。说吧,要我做什么?刀山火海。我若是皱一下眉头,从此便跟你姓。” “我可不敢跟父皇抢儿子。”叶知秋扫了他一眼,“跟我姓就算了。 我听说八殿下喜欢收集石子,王府里有一条用你收集来的石子铺就的甬路,名为‘二尺虹’,就请你从中选一枚漂亮的石子送给我吧。” 凤存不敢相信地张大了眼睛,“就只是这样?” 这也太简单了吧? 别说是他这个爱收集石子的人了,随便谁,让他去选一枚漂亮的石子都不是难事吧?这个女人费了那么大的心机挖坑,他如她所愿掉下去了,她却就这么轻易地放过他了? 这怎么可能? 叶知秋笑了一笑,“不过是个游戏,图的就是个乐趣,太较真就没意思了。” 她已经掌握了主动权,的确可以出个难题让八皇子难堪,不过她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说实话,她并不讨厌凤存。准确地说,是没有把这个人当成对手。把什么都摆在脸上,宣之于口,当面行动,这样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不形于色,背后使手段的人。 该留一线的时候还是要留一线的,免得把一个原本简单的对手逼急了,在她和凤康忙着应付别人的时候,冷不丁冒出来咬他们一口,那就不划算了。 她这么做,八皇子自是不会感激她,可也不至于恨她。 凤存也的确跟她想的一样,虽然余愤未消,却暗暗下定决心,日后见了这个女人定要绕路。 一个能将他的饮食习惯摸得门清的人,能不打交道就尽量不要打交道了。否则只怕到了黄泉,连自己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 而在其他人看来,叶知秋这般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无非是想警告他们,招惹她是要付出代价的。只要她想,她随时都有办法和机会置他们于刑劫之地。 是以接下来被凤帝点到的人都很配合,没有人甘冒欺君的风险,去试探她所说的验证方法和证据。 他们识趣,叶知秋也宽容,提的要求简单又容易。 这样和平友爱的气氛,让凤帝感觉很是无聊,接连点了三个人之后,便兴致缺缺了。 却有一个人对这个游戏兴趣不减,主动站了出来,“父皇,不如让九弟妹也说一说儿臣的喜好,您意下如何?” 凤帝漫不经心地挥了挥手,“随你便是。” “九弟妹,请吧。”凤羿对宁妃和瑞王妃焦虑担忧的眼神视而不见,笑容温雅地看着叶知秋,“在下洗耳恭听。” 在叶知秋的印象之中,四皇是一个心机深沉,诡不可测的人。无论何时何地,遇到何事,他首先要做的就是置身事外。待有机可乘之时,才以迂回曲折的方式介入。 她提议玩的这个游戏,看似平淡无波,实则藏匿机锋。谁被选中了,就等于把自己的饮食习惯公之于众,就多了一分被人下毒暗害的危险。 以四皇子的头脑,不会想不到这一层。理应尽量低调,避免被选中才是,为何反其道而行之,主动撞上刀口? 夫妻连心,凤康对他此举也是满腹疑惑,下意识地眯起了眼睛。 大概觉出气氛异样,周围的人都安静下来。 凤羿淡然一笑,“不过是个游戏,图都是就是个乐趣,九弟和九弟妹如此紧张岂不是没意思了吗?” 凤康眸子张开又眯起,扬起唇角,缓缓地笑了,“四哥说得对,既然图的是个乐趣,光说吃食岂不无趣? 不如我来给四哥说几件更有意思的事情,如何?” ——(未完待续) 第385章 又爱又恨 凤羿脸上的笑容有了刹那的僵滞,只是一闪而过,快得几乎无法察觉。 “如果我没会错意,九弟想跟我玩的是另外一个游戏吧?抱歉,我现在只对九弟妹的游戏感兴趣,九弟的游戏可否改日再玩呢?” 春风化雨一样的声音,仿似轻轻巧巧地便能瓦解针对自己的所有锋芒。 凤康唇角的笑意变冷加浓,“四哥什么时候喜欢跟女人玩游戏了?我怎么不知道?” “可能是九弟离开太久了吧?”凤羿依然笑意清浅,“这几年我也多少有所改变,九弟若想知道,我们可以找个时间一起喝酒,重新了解一下彼此。” 他一反常态,用如此绵柔的方式针锋相对,让凤康眸子深处寒意更盛,话也说得更犀利了,“听四哥的意思,从今以后要跟女人玩游戏,跟男人只能喝酒了?” “那倒也不是。”凤羿眼风扫向叶知秋,“男人固然要与男人为伍,可我突然发现,女人之中也不乏游戏高手,让人不敢小觑,很想与之一较高下呢。”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字字句句说的好像都是游戏。可任谁都听得出来,他们暗指的并非是眼下正在玩的游戏。至于是什么,有人明白,有人糊涂。 叶知秋感觉四皇子是故意挑衅,他很清楚凤康在意什么,因而一改往日平和怀柔的处事风格,主动提出要玩游戏,进而透露出对她感兴趣的意思,一步一步,有计划有目的地用言辞加以撩拨。 无论他激怒凤康的目的是什么,至少这一步他是成功了。因为凤康确确实实地被他激怒了。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冰冷的杀意。 凤康并非单纯热血的笨蛋,他应该早就意识凤羿是有意为之了,只是性格使然,又与她相关,他不愿掩饰,更不愿露出分毫退缩之意。 他要用自己最真实的情绪告诉凤羿,没错。他最在乎的就是身边的这个女人。她就他的底线。不管是谁,用什么样的方法,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胆敢越过这条线,他都会毫不客气地予以重击。 她能理解他的心情,然而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实在不宜与人冲突。 或许在凤羿眼中,她是凤康的软肋。可惜她不是。 正因为不想成为他的弱点和负担,这些年来她才苦心经营,用心培养属于自己的势力,处在社会最底层。看似不起眼,联结起来却无比强大和坚韧的势力。 如今的她,有足够的自保能力。不需要他为护她与人拼个鱼死网破。 在凤康发作的前一刻,她及时地阻止了他。“这个游戏是我提出来要玩的,规则也是我定的,难道你还怕我输了不成?” 看着她从容的笑颜,凤康紧绷的表情立时松缓了不少,“我知道你不会输,只不过有我在,没有让你费神的道理。” “没关系。”叶知秋在他手臂上轻轻地按了一下,微笑地对上凤羿的视线,“四殿下想玩,我陪他玩玩就是了。” 语气略微一顿,直奔主题,“四殿下最不喜欢吃的东西应该是花生,因为你对花生克化不服,吃了会浑身起红疹,对不对?” 此言一出,宁妃和瑞王妃就双双变了脸色。 凤羿对花生克化不服这件事,已经是将近三十年的秘密了。 宁妃只有凤羿这么一个儿子,她将自己和家族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当年太医诊断出病因的时候,她便意识到“花生”这种东西会成为别人对儿子不利的武器。 所以她当机立断,收买太医,让他暂时隐瞒真相。随后让娘家人在宫外动手,杀了太医永久封口。 自那以后,凤羿所有的饮食她都要亲自过问,仔细查验过方才让他入口。 凤羿长大成人之,封王分府,她无法跟他一道出宫,便派了一位跟随她多年的女官替他料理饮食。 因不放心那女官,又从中积极活动,将自己的亲侄女变成了儿媳妇,让亲上加亲的侄女代替自己严防死守,为儿子把好口腹之关。 到现在为止,知道凤羿吃不得花生,且活在世上的人,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连凤帝都是不知情的。 她苦心孤诣守了多年的秘密,就被叶知秋这样轻而易举地说了出来,她如何不惊? 瑞王妃的心情跟宁妃差不多,震惊,不安,还有隐隐的愤怒。 其他人则吃惊的吃惊,恍然的恍然,盘算的盘算,表情不一而足。 凤羿本人倒是没有太大的反应,眼神微微一闪,随即笑道:“这样说倒也没错,那么九弟妹可知道我最爱吃的东西是什么?” 叶知秋见他问这话的时候,神情之中隐隐透出几分自信来,不由弯起唇角,“四殿下最爱吃的东西,应该也是花生吧?” 这次那婆媳二人的反应大不相同,宁妃先是不屑地哼了一声,待看到瑞王妃露出惊讶、难以置信的表情时,便愣住了。 凤羿心里掀过狂风巨浪,面上依旧挂着云淡风轻的笑容,“九弟妹方才也说了,我对花生克化不服,避之唯恐不及,何来最爱一说?”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我想四殿下对花生应该是又爱又恨的,爱它浓香馥郁的口感,偏偏又吃不得。因为吃不得,更加迷恋向往。 所以每隔上一段时日,你便要冒着起红疹的风险,吃上几颗。 想必你为了满足自己这个矛盾的爱好,翻阅了大量的医书,得知绿茶、小红莓、桂皮之类东西对花生有一定的克制作用。因而每次吃花生,你都要选这几样同食,为的是最大程度地缓解克化不服的症状。 你还将花生用特殊的香料泡制,做成香囊,随身佩戴。想起来的时候便闻上一闻,聊以纾解。” 凤羿笑容凝滞,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香囊,看向叶知秋的目光染上了明显的讶然之色。 叶知秋知道他对花生克化不服这件事,他虽然吃惊,可细细一分析,觉得也不足为奇。毕竟除了他,宁妃和瑞王妃,还有他外祖父和舅父知情。 他的舅父又是个贪杯嗜酒的,喝醉了无意间泄露一两句也不无可能。以雪亲王的本事,入了耳便推断得出来。 可他偶尔会忍不住吃花生,翻阅医书,查到那几样东西与花生同食可以缓解症状,还有用花生做香囊,连这些事她都一清二楚,就太不可思议了。 因为知道这件事的只有两个人,他和瑞王妃。瑞王妃既不贪杯,又对他忠贞不渝,绝不可能向任何人透漏消息。 雪亲王妃到底是如何知道的? ——(未完待续) 第386章 嫡亲的后爹! 在场的许多人都怀有相同的疑问,也有许多人跟凤羿一样,以为叶知秋能清楚地说出每个人的饮食喜好,都是凤康暗中调查的结果。 其实他们都错怪凤康了。 凤康固然有一批耳聪目明,擅长收集情报的属下,可他们调查的都是与皇权争斗有关的事情,哪里会浪费时间和经历去留意饮食这等细枝末节? 这些人只看到了叶知秋那六百多抬嫁妆,却没有看到给她添妆的那些掌柜背后,有一张足以覆盖京城乃至华楚国半数以上生意的商贸大网。 毫不夸张地说,这里的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吃着来自秋叶村农场的蔬果蛋肉。他们穿戴的衣物,十件之中至少也有两三件是秋叶村所属的店铺所出。 叶知秋来到京城之后,为了解京城上流社会的衣食住行情况,让阿福将皇宫和京城所有显要门庭过去两年间的采购单据,按照府第分别整理成册拿给她。 闲来无事细细翻看,着实发现了不少有趣的事情。 比如礼亲王府,采购羊腩的时候十次有九次要配上荸荠,买西瓜的时候必有糖粉,买的最多的酒就是珍珠红,且采买的食材酒水都是品质上乘、价钱最贵的,采买的时间往往在朝臣的休沐日。 由此可见,喜欢这些享用这些东西的人多半是八皇子。 再比如瑞亲王府,平日采购单上的食品种类十分均衡,看不出太大的偏好。只是在四皇子生辰以及年节等特殊的日子,采买的嚼饮之物里面会有斤两极少的上品花生,同时一定会有绿茶、小红莓、桂皮等物。 据她所知,这几样东西都可以用来缓解花生过敏症状。 夏末秋初之际。正是干制香料花草、填绣香囊的大好时节。每年的这段时间,瑞亲王府都会采买薄荷、丁香等固定的几种香料以及少量的珍珠米花生。 她咨询过闻苏木,得知那几种香料无一例外都有防腐增香的效用。而珍珠米花生,颗粒小巧,除了吃以外,也有个别地方的人用香料泡制,做成枕头。给家中的老人使用。寓意长生长寿。 就在宴会开始的时候,她无意间看见,瑞王妃借着帮忙摆放菜肴都是机会。将原本要放在四皇子面前的撒有花生碎的冬瓜水晶卷挪走了。与此同时,四皇子拿起挂在腰间的香囊嗅了一嗅。 再结合瑞亲王府的采购单想一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事实上,她觉得凤羿并不是真的喜欢吃花生。 一方面。他很清楚,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的秘密总有一天会泄露。与其时时刻刻防备,不如克服缺点,彻底消除隐患。 另一方面,他属于自恋型人格。不容许自己身上有这样一个致命的瑕疵。同时他也是一个很有征服欲的人,越是不可能的事情,越想尝试。 也许。还有那么一点点偏执和自虐的倾向。 正因为他拥有这种多重人格,才对小小的一样吃食产生了又爱又恨的畸形情感。 无论一个人隐藏多深。终究摆脱不了可怕的习惯,在不知不觉之间就露出了行迹。 凤羿大概也意识到自己被习惯出卖了,不过他并没有在这件事上纠结太久,很快便释怀了,恢复了惯有的笑容,“如此说来,我要为九弟妹效劳一次了?” “不必了。”不等叶知秋开口,凤康便替她一口回绝了,“内子不缺效劳之人,四哥还是把这份热情和心意留给家国天下事吧。” 凤羿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却没有就此作罢的意思,“愿赌服输,别人都做了该做的事,我又怎能例外?” 说罢便将目光移向叶知秋,“九弟妹想让我为你做什么,尽管提出来,不要客气。只要是我能做到的,定不相负。” 听到“定不相负”四个字,叶知秋感觉凤康身上再度散发出杀意,赶忙抢着道:“那就记账吧。” “记账?”凤羿似乎没听明白她的意思,眼带征询地看着她。 “对。”叶知秋笑道,“我暂时没想到让你做什么,先记下吧。等我想到了,一定告诉你。” 凤羿眼底闪过一抹亮色,“那便记下吧,九弟妹什么时候想好了,什么时候来找我,我随时恭候。” “好。”叶知秋爽快地答应了,便转向凤帝,“父皇,我看这个游戏再玩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不如就到这里吧。” 凤帝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也好。” 谁也没有再提表演助兴这一茬,叶知秋悄悄地松了口气,坐回凤康身边。 虽然她跟凤康放了大话,若要表演,她还真不知道表演点儿什么才好。 在才艺方面,她并非一无长处。最起码她的乐感不错,上学的时候经常被人推出去唱上一曲两曲的。可怎么想,流行歌曲跟这个时代都是严重不搭的。 且不说那些情情爱爱的歌词,光唱法就够独树一帜了。她可不想出这个风头,更没有成为流行乐坛始祖的贪念。 再者说,她凭什么要由着别人使唤,让表演就表演,让助兴就助兴? 她不喜欢被人摆布,她的男人也足够优秀,不需要她用这种方式帮着挣脸面。 凤康似乎还在为凤羿对她朦胧暧~昧的态度耿耿于怀,拉过她的手,紧紧地扣在掌心里,压低了声音道:“刚才的约定就当没有过,还有,以后离瑞王远一些。” 叶知秋感觉他这不像单纯地吃醋,心知必有别的缘由,因此时不方便细问,便顺从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凤康听她答应得痛快,有敷衍之嫌,心下不快。用上几分力道,在她手上重重地捏了一下。以示不满。 “孩子看着呢。”叶知秋用眼角瞟了鸣儿一眼,示意他注意影响。 凤康淡淡地哼了一声,松开她,顺手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又接连传了几轮歌舞,已近戌时。酒酣菜凉,这场家宴也差不多到了尾声。 梁太后借口身子疲乏,打了声招呼。便带着慈安宫的众仆从离席先走了。 凤帝与穆皇后再坐上一刻钟的工夫。也双双起身,“朕还有公文要处理,先走一步。 难得聚在一起。你们不必赶着出宫,彼此喝两杯,聊一聊,再走不迟。” “本宫年纪大了。比不得你们年轻人精神好,也要回去歇着了。”穆皇后笑容慈祥地接起话茬。“我们不在场,想必你们更自在一些。” 众人纷纷跪下,或口称父皇、母后,或口称皇上、皇后娘娘。齐声恭送。 叶知秋原以为,凤帝大张旗鼓地搞了这么一场家宴,肯定要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没想到他从始至终都没出什么幺蛾子。就这么轻描淡写地结束了。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莫非连性子都转了? 正在嘀咕,就见凤帝在她和凤康的席位跟前停住了脚步,“啊,对了,托叶丫头的福,朕想出一个有趣点子。” 众人被他这没头没脑的话搞糊涂了,俱是一脸的茫然。 穆皇后见冷了场,赶忙搭台救驾,“皇上可是又想出什么好玩的点子了?” “嗯。”凤帝笑眯眯地扫了皇子席一眼,“自三十岁生辰开始,文武百官便时常上奏进谏,劝朕早日立下储君,以安民心……” 听到“储君”二字,在场的人无不心头一跳,皇子们更是瞬间绷紧了心弦。屏息凝神,高高地竖起耳朵,唯恐漏听半个字。 “朕经过反复思量比较,认为每一个儿子都堪当重任,是以迟迟无法下定决心……” 睁眼说瞎话! 叶知秋忍不住腹诽,说什么反复思量比较,只怕他迟迟不立储君,是觉得一群皇子pk一个太子,不如所有皇子混战乱斗来得刺激吧? 据她所知,三十年前,的确有人上过折子,奏请早立储君,他随口说了一句,“朕的儿子年纪太小了,不如爱卿替朕当了这个皇帝吧”,把那位可怜的大臣吓得生了一场大病,自那之后,鲜少有人敢提立储一时。 文武百官时常就因为储君的事上奏进谏不假,可多半都是劝拦的。生怕他一时心血来潮,就把先皇千辛万苦打下来的江山随随便便地送出去了。 凤帝将皇子们逐一夸奖了一遍,方不紧不慢地进入正题,“如今你们都长大成人,康儿亦出使归来,朕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了,是该立储君的时候了。 至于立哪一个……” 长长的停顿,直撩拨得众王爷十几颗心肝忽忽悠悠,震颤不休,恨不能灵魂出窍,钻到他心里去,听一听他的心声。 凤帝将儿子们的表情看在眼里,志得意满地一笑,“朕决定对你们进行三次考验,储君的人选,将从三次考验全部通过的人中择定。” 目光特地在凤康脸上停留了片刻,“也只有三次考验全部通过的人,才有资格决定自己要不要做储君。 因此,所有成年的皇子必须无条件接受考验,不许弃权,不许舞弊。若让朕知道哪一个没有尽自己的全力,必定重罚。” 弃权的想法刚一冒头,就被无情地拍死了。凤康满心懊恼,抿紧了唇角,双手在袖子里握成拳头,暗暗骂了一句“该死”。 叶知秋同情地看了他一眼,心想凤帝这是要最后玩一把大的了。可怜这帮皇子,不管对那把龙椅有没有兴趣,都要被逼上台,疯狂地厮杀一场。 不管过程如何,他们的命运终究还是掌控在别人手里。玩到最后,只怕谁也无法全身而退,所有人都是输家,唯一的赢家就是他们的皇帝老子。 这老爷子当真是嫡亲的后爹! 她这边刚刚同情完别人,凤帝那边便将目光投向了她,“叶丫头……” “啊?”她下意识地抬头。 “这第一次考验,便由你代替朕来出题吧。”凤帝的笑容明明跟先前没什么两样,可看起来分外扎眼,“从明天开始计算,朕给你半个月的时间。 你想好了题目,写出详细的条款来,亲手交给朕。 记住,不能向康儿透露半个字。” 叶知秋还在惊愣之中,便感觉上百道火辣辣的目光汇聚到了自己身上。比刚进大殿的时候,要火热一百倍,让她有种突然间被扔进火炉之中的感觉。 额上和后背顿时渗出了汗意。 她很想问问凤帝,“您老人家是认真的吗?” 可惜话还没出口,就被别人抢了先,“父皇,这不公平。 她和九哥是夫妻,朝夕相对,怎么可能不向他透露? 若九哥先事先知道了考验的内容,又透露给平日亲厚的兄弟,提前做好了准备,那我们不是只有输的份儿了吗?” 十三皇子几句话便道出了大部分皇子的心声。 十四皇子第一个响应,“就是,立储这样有关社稷的大事,怎么能让女人插手? 这考验的题目不能由九嫂来拟定,还是父皇亲自出题比较好。” 凤帝瞟了他一眼,“她是奉旨代朕出题,有何不可?” 十四皇子有些急了,“就算这样,她还是有可能向九哥透题……” 凤康知道凤帝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轻易改口,生怕凤帝说出让叶知秋留在宫中的话。才新婚一天便要与她分居两处,他如何愿意? 语带急怒地道:“你们以为谁都跟你们一样,惯会投机取巧?莫说考验有三关,就是只有这一关,我也不至于沦落到偷题舞弊的地步。 你们若不放心,我弃权就是了……” “朕说过,不许弃权。”凤帝打断他道,“朕相信康儿不会舞弊,也相信叶丫头不会透题。 好了,这事就这么定了。叶丫头,你要记得,你只有半个月的时间。” “是,我记住了。”叶知秋知道没有已经没有了转圜的余地,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心中苦笑不已,这老爷子是要玩死她。 她刚刚跟皇家的人摊了牌,表明立场,想过一过清净的日子,他老人家就扔给她这么一件烫手的差事。只怕未来半个月内,她是没有办法清净了。 ——(未完待续) 第387章 与佳人有关! 凤帝和穆皇后带领后宫嫔妃离开华清宫之后,众人果然比先前放松多了。 孩子们聚在一处玩耍,大人们也纷纷离席,与平日里来往密切的人组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圈子,说说笑笑,好不热闹。然不管与谁说什么,做什么,目光总会有意无意地瞟向叶知秋。 叶知秋被各处投来的异样热切的目光搞得浑身不自在,跟凤康走了一圈过场,敬过几杯酒,便提议道:“我看时间不早了,咱们还是回家吧。” 凤康正有此意,虽然知道这些人对叶知秋的瞩目是因为储君考题一事,无关男女之间的引力,可自己的女人被许多人看来看去,心里总归不是那么舒服。 于是看向从始至终都规规矩矩坐在席位上的鸣儿,“鸣儿,你可吃饱了?若是饱了,我们便出宫吧。” “是,父王。”鸣儿应了,起身站到叶知秋身后。 凤况一旁瞧见了,跟宣宝锦知会一声,便快步地走过来,“九哥,你要回去了吗?” 终究是从小亲厚的兄弟,即便因为他先前对叶知秋不够尊敬感到不快,凤康还是不想跟他闹僵,神色随和地点了点头,“是啊,你呢?打算什么时候走?” 凤况原想说跟他一起走,又怕两家走得近了,叶知秋跟前两次一样,对宣宝锦暗下毒手。迟疑了片刻,还是决定避开他们,“和儿正在兴头上,我可能还要再留上一时半刻。 九哥先走吧,改日我们找个时间单独聚聚。” 凤康比谁都了解十一,看他的神情,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却不想也不愿点破。应了个“好”,也不多说,带上叶知秋鸣儿,一路跟人打着招呼,一路往外走。 走到公主所在的席位,见凤玥夫妇和莎娜也正准备离开,便两股汇作一股。 “你们皇家的家宴真没意思。”这话在莎娜肚子里憋忍多时了。一走出大殿。立刻倒了出来,“光是坐着吃吃喝喝,听曲看舞。实在乏味得紧。 我们群岛的宴席都是摆在海边上的,有酒有肉有篝火,击鼓对歌,摔跤划船。逐鱼渡水……能玩的东西多着呢。 跳舞也是要比拼争竞的,比那种软绵绵的舞蹈好看一百倍。” 叶知秋深以为然。两三个时辰,要顾着规矩礼节,又要时时刻刻应付提防周围的人,再好的美酒佳肴都没了味道。 说实话。她根本不记得吃过的菜是酸的还是咸的,也不记得喝过的酒是甜的还是辣的。口腹之欲没有得到满足不说,还领回来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 毫无疑问。不管她出什么题,在第一次考验之中落选的人。都会地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她,怨恨她一辈子。 宫中果然是个是非之地,日后这皇家的宴会,能不参加还是不要参加的好。她不找麻烦,麻烦也会主动找上她。 就像今天,她居然天真地以为把话挑明了,就可以釜底抽薪,不必再虚与委蛇,跟那些不想来往的人来往。 结果怎样? 她那位皇帝公爹三两句话,就把她所做的一切化为无用功,让她白忙一场。 只怕从明天开始,雪亲王府的门槛就要被人踏破了。 凤康见她蹙着眉头闷不吭声,心知她在烦恼什么,牵了她的手道:“要不明天回门之后,我们便收拾收拾去庄上住吧。” “去庄上也清净不了,咱们能去,别人不能去吗?城外又不止你一个人有庄子。”叶知秋苦笑着摇了摇头,“算了,暂时还是别去了。 我刚进王府,有许多东西没有整理。而且马上就要入冬了,我想把那两个大棚的地都种上。这样过年的时候,我们就能吃上自己种的青菜和水果了。 再说鸣儿还要读书呢,来回折腾太耽误时间了。 我尽快把题拟好,交给父皇就是了。” 凤康凝视了她半晌,无奈地别过头去,小声地嘀咕,“我怎么娶了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女人?” 人家新婚都蜜里调油一样,恨不能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她倒好,心心念念想的都是种菜。 难道在她心里,他这个丈夫的地位比菜还低? 凤康说了什么,莎娜没听清楚。叶知秋说的话,她倒是听得明明白白,兴奋地奔过来,“叶姐姐,你打算在家里种菜吗?我要帮忙,我要帮忙。” 叶知秋笑着点头,“好,我们一起种。” “九嫂,菜种好了,可别忘了请我和川哥尝鲜啊。”凤玥插话打趣。 “放心,肯定忘不了你们。”叶知秋微笑地道,“你要是对种地有兴趣,也可以过来试一试。自己亲手种出来的东西,吃起来会感觉味道格外的好。” 凤玥有些心动,也很好奇让她这位九嫂几年之间暴富的作物是怎么种出来的,爽快地答应下来,“好啊,天越来越冷,我和川哥不打算再出门游玩了。 左右闲来无事,我便跟九嫂学一学种地的本领,顺便体察民间疾苦。” 顾云川彬彬有礼地冲叶知秋抱拳一揖,“那拙荆就有劳九嫂多多关照了。” 几人说说笑笑地出了宫门,各自上了马车,沿着宫前街向东,转上通天街。在岔路口道别,莎娜回成府,凤玥夫妇回公主府,叶知秋和凤康自是带着鸣儿回王府。 因侍卫提前通报,沈长浩和洗墨早早就得到了消息,此时正站在垂花门外迎接,添香、小蝶和桂粮三人则在门内候着。 待马车停了,洗墨和三个丫头便呼啦啦地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询问入宫赴宴的情况。 沈长浩对宫中的宴会本身没什么兴趣,拉了凤康到一旁,“王爷,我听说皇上要立储君,还让王妃代他出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言难尽。”凤康叹了一口气,“我回去换了衣服再跟你细说,你先到外书房等我。” “好。”沈长浩挑眉一笑,“我也打听到了一件十分有意思的事情,王爷肯定会感兴趣的。” 凤康被他勾起了好奇心,探究地看过,“什么消息?” “与佳人有关。”沈长浩故意放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笑道,“王爷一会儿就知道了。” ——(未完待续) 第388章 冒名顶替 叶知秋耳尖地听到了“佳人”二字,待凤康回房换下品服,说要去书房和沈长浩议事,便调侃道:“你该不是拿议事当借口,去会见佳人吧?” “对我来说,天底下的女子,能称得上佳人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凤康一本正经地说着肉麻的话,“我怎么可能放着你不理,去找别人?” 说完趁她呆住的空当,在她唇上偷了一吻,“等我,马上回来。” 看着他脚步匆匆地出门而去,叶知秋无奈又好笑地摇了摇头。她怎么就做不来你侬我侬的事情,听他说了几句酸话,居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难道真像他说的,她骨子里是一个感情冷淡的人? “小姐,你笑什么呢?”小蝶指挥着两个粗使丫头抬了热水进来,见她一个人站在那里笑,赶忙凑上来打听,“今天进宫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叶知秋敛了笑意,叹息道:“好事没有,坏事倒是有一桩。” “什么坏事?”小蝶摆出一副“我来为你排忧解难”的架势。 凤帝让新进门的儿媳代为出题、考验皇子、选立储君的事,只怕明天就传遍京城了,也不是什么秘密。叶知秋思量着多一个帮忙出主意也好,便一五一十地跟她说了。 小蝶听完两眼放光,“这么说,谁想当皇帝,都要先过小姐这一关了? 小姐,你太厉害了!”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你少拍马屁,留着精神帮我想想,要出个什么样的题目才好。” “哎?”小蝶失声叫了起来。“我也能掺和啊?” “怎么不能?你是华楚国的百姓,华楚国谁来当皇帝你当然有权发表意见。”叶知秋面色严肃地说着,伸手在她肩上按了一按,“我现在任命你为百姓代表,为华楚国选立储君出题一事贡献一分力量。” 小蝶顿觉肩上沉甸甸的,如同压了一块大石头,结结巴巴地道:“小姐。我……我什么都不懂。这……这么大的事儿,万一搞砸了,那……那可怎么办啊?” 叶知秋嘴角弯了弯。“噗嗤”一声笑了。 小蝶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扑过来捶她,“小姐。你太坏了,居然拿这种事情来逗我。 我还在想。万一因为我出了馊主意,选出一个昏君来,不就太对不起华楚国的百姓了吗? 唬得我心都快蹦出来了!” 桂粮跟着添香进门来,看见这情景。手一抖,险些将托盘扔了出去。 自她六岁被卖为奴到现在,还从来没见过哪个下人敢打主子的。饶是沈大人跟王爷情同手足。也不曾对王爷这般随便过。 就算主子再怎么和气,也不能动手啊。这小蝶姐姐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添香也感觉小蝶玩闹过火了,忍不住出言呵斥道:“小蝶,你又忘记分寸了。 这里是王府,不是村里,该守的规矩一样都不能少。你这没大没小没上没下的,像什么话? 要是让这府里的其他人看见了,有样学样,各个都没规矩,各个都不服管束,小姐以后还怎么掌家?” 小蝶吐了吐舌头,“这里不是没别人吗?” “没别人也不行。”添香语气愈发严厉了,“以后再让我瞧见你对小姐动手动脚,看我怎么收拾你。” “好了,好了。”叶知秋开口打圆场,“不就是闹着玩吗?没那么严重。再说是我先逗她的,不关她的事。 对了,小蝶,你把那事儿也跟添香和珠米、桂粮她们说说,你们四个一起帮我想想,看看出什么样的题比较好。” 小蝶愣住,“小姐,你不是开玩笑啊?” “这次不开玩笑,交给你了,我去洗澡。”叶知秋从添香手里接过澡豆香胰子等物,转身去了净浴房。 添香和桂粮疑惑地对视一眼,齐齐看向小蝶,“出什么题?” 与此同时,外书房中,凤康也已经将宫里发生的事情详细说了。 沈长浩不对凤帝让叶知秋代为出题一事发表评论,只对凤康被逼与其他皇子一道参加考验幸灾乐祸,“皇上当真心疼王爷,唯恐你太孤单,想方设法也要把你和众位殿下凑作一堆。” “他哪里是心疼我?”凤康气呼呼地冷哼道,“分明是看不得我置身局外,非要让我重新做回箭靶子。” “做箭靶子也没什么不好。”沈长浩事不关己地笑道,“至少王爷清楚每一个朝你射箭的人有多大能耐,只是苦了咱们家的王妃,要跟你一道被当成众矢之的了。” 凤康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别一口一个咱们家的王妃,谁跟你是咱们家?” 沈长浩轻笑一声,并不接茬,转了话风问道:“王爷打算如何应对皇上的考验? 听皇上的意思,你若是表现得太差,没能通过任何一关考验,都不能如愿以偿去封地当个藩王。 可若表现得太出挑了,很难保证皇上不会顺水推舟,将皇位传给你。 你信誓旦旦应承了王妃,要与她过田园隐居的生活。到时无法兑现诺言,你要怎么向她交代?” 他说的这些问题,凤康不是没有想到。回来的路上,也认真思考了一番,“我仔细想过了,这三次考验,我会全力以赴。如果父皇真的有意将皇位传给我,那我接下便是。” “然后你再传给十一殿下?” “嗯。” 自己的猜测得到了验证,沈长浩脸上笑意却淡了,“王爷,你是不是把皇位传承想得太简单了?如果想传给谁就能传给谁,皇上何至于几十年没有拿定主意? 接不接由得你选,可接下来之后,再想送出去,只怕就由不得你了。 于我而言。你能说服王妃,和你一同登上帝后之位,自是最好不过。然而我也知道,王妃不是会轻易改变主意的人……” “瀚之。”凤康突然出声打断了他,“问题不在知秋身上,而在我身上。 你不要觉得我是为了维护知秋而狡辩,我现在是真的不想当皇帝了。 这些年。我一边享受着别人几辈子都求不来的荣华富贵。一边身在福中不知福,向往能像平常百姓家一样,父慈母爱。兄弟姐妹年幼时和睦相处,成年后相互扶持。 我也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如果我生在普通人家,母妃是不是就不会为人所害。也就不会芳年早逝了? 我明白,我没有办法彻底摆脱自己的出身。但我无论如何也不愿跟父皇一样。做一个娶得却护不得的丈夫,生得却疼不得的父亲。 身为皇家人,我会为江山社稷,为黎民百姓尽一份责任。我也想尽我最大的努力爱护妻儿。做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不让他们重蹈覆辙,承受我与母妃所承受过的无奈和痛楚。 也许在许多人看来。国永远大于家。然在我看来,没有家就没有国。能两者兼顾最好。不能兼顾时,我首先选择的必定是家。 你说我自私狭隘也好,说我无志无节也好,可这就是我最真实的想法。” 沈长浩习惯性地挑起眉毛,“这样的想法,王爷是从一开始就有,还是遇见王妃之后才有的?” “都有吧。”凤康自我解嘲地笑了一下,“母妃对我说不要做皇帝的时候,我年纪还小,不能完全理解她的意思。不过我以为,就是那个时候,母妃在我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 后来忙着自保,又一心想为母妃报仇,还有你们这许许多多的人捧着推着,我忘记了那颗种子的存在,也不敢想起。直到遇见知秋,它才悄悄苏醒,生根萌芽。 瀚之你还记得我们从大牢里把她救出来的那一天吗? 我和她共乘一骑,走到小喇叭村附近的时候,她对我说,‘世上没有真正的穷乡僻壤,只有不思变通的人。’ 她指着远近的山陵谷地,一脸笃定地告诉我,‘三年之后你再来看,说不定这里就大变样了。’ 我从她眼神里看到了不应属于女人的野心,有信念,有毅然,有希望,那么耀眼,那么让人心动。可那所有的神采,都跟我无关。 我当时很心痛,很幼稚地跟那一片贫瘠的山野吃醋。 后来看着她为生计奔波忙碌,从家徒四壁,到拥有大片的田产,我恍然大悟,原来日子还可以这样过:一步一个目标,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平凡而安稳,辛劳却满足。 即便没有血缘的一家人,也能相互依靠,彼此关爱,每一天都快快乐乐的。 而不是像我这样,为了一个高高在上,不知道能不能到手,何时到手的位子勾心斗角,与骨肉至亲拼个你死我活。 每一次去到她那里,我都更深切地意识到,我一直都在羡慕她。因为羡慕而憧憬,想参与其中,和她一起努力。 历经波折,我终于赢得了她的心,将她堂堂正正地娶进门来。我不会辜负她,也不会辜负我自己。” 沈长浩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一通话,心情微妙又复杂。沉默了良久,才长舒了一口气,语带轻笑地道:“王爷的心意我已经听得很明白了,言归正传。 如果皇上真的将皇位传给了王爷,王爷再传给十一殿下,只怕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就是汤先生。 虽然出使番国之前,你郑重地拜托过他,可这几年间,他一次都没有教导过十一殿下。甚至为了躲避十一殿下,远遁到沙漠腹地。 王爷出使归来没多久,我便接到消息,说汤先生正在赶回京城的途中。本该在你和王妃成婚之前来到的,却不知因为何事耽搁了。 不过算算路程和日子,他老人家也差不多该到了。” 凤康一听这话登时感觉脑袋大了一圈,他一直忙着婚事,倒把汤老头这茬给忘了。 正在考验皇子、选立储君的当口,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凤帝就已经让人招架不及了,再加上一个同样喜欢兴风作浪的汤老头,这以后的日子不知道要闹腾成什么样。 因想也想不出来,索性就不想了。 “算了,还是别提他了。”他摇了摇头,将汤老头那张让人爱恨不能的脸驱逐出脑海,“你不是有事要跟我说吗?到底是什么事?” 沈长浩丢过来一个“敬请期待”的眼神,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纸,递了过来,“王爷一看便知。” 凤康接了那张热乎乎带着体温,甚至还有带着一缕幽香的纸,嫌恶地皱了眉头,“你这什么东西都往袖子里塞的毛病能不能改一改?” “不能。”沈长浩答得干脆,抬起来胳膊,颇为自豪地晃了晃,“我这袖子乃是乾坤袋,万宝囊,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方便的所在了。” 凤康懒得跟他废话,用四根手指分别捏住那张纸的边缘,展开来,见是一张女子的画像。画工精细,栩栩如生,十分传神。 心知沈长浩让他看这张画像必有缘故,凝神细细端详,感觉画中女子的眉眼有一些熟悉,一时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便征询地看向沈长浩,“这是……” “王爷可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柳家那位从小被寄养在庵堂里,名叫柳轻波的孙小姐?” “不是早上才说过吗?我当然记得。”凤康瞟了手上的画像一眼,“你是说,这画的是柳家孙女?” 沈长浩不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笑着问道:“王爷不觉得这位柳小姐,与你几年前休弃的乔庶妃有几分相像吗?” 凤康对乔月梧的印象已经模糊了,被他这么一提醒,才明白过来,为什么觉得这画中女子有几分熟悉了,却不明白他突然扯出乔月梧是为哪般。 “乔家与柳家和皇后都有亲缘关系,两家的女儿长得像也不足为怪吧?” “若只是长得像,的确不足为怪。”沈长浩将画像拿回来,用指尖临摹着画上的线条,“据我们的人调查回来的消息,柳家那位孙小姐刚生出来就没气了。 她的母亲,就是先前那位三夫人,也因为血崩,不治而亡。相隔不到一个时辰,柳家老太爷因病而逝。当天夜里,柳家一位嫡出的小少爷又因为吃米糕噎死了。 柳家请来高人卜算,认定这孩子是仇人化成恶鬼转世,前来报仇雪恨的,会给家族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 于是将她的她的尸身带到庵堂,贴上永不超生的符纸,烈火焚化,以防她再投生到柳家。” 凤康越听越惊讶,“你的意思是,现在的这位柳小姐,是别人冒名顶替的?” ——(未完待续) 第389章 当真病得不轻! 沈长浩勾起唇角,“对王爷来说,称之为暗度陈仓更为贴切。” “对我来说?”凤康心头一动,“你怀疑这事与我有关?” “不是怀疑,是确定。”沈长浩将画像铺在桌上,用指尖点了点那张与乔月梧有五六分相似的脸孔,“当年王爷休掉乔庶妃,将她送回京城没多久,就传出她为争宠对王爷下药的消息。 当初我们都认为是定王妃故意放出去的消息,毕竟除了我们,就只有她知道这件事了。只是猜不出她这么做的理由,又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存疑罢了。 总之,因为这件事,乔家所有待嫁的女儿都受到了牵连,定亲的被退亲,尚在议亲的也遭到嫌弃,先前有意结缘的男方纷纷转向,另寻良配。 乔庶妃因给家族蒙羞,愧赧之下,悬梁自尽。 之后乔家十三岁以上的女儿出家的出家,远走的远走,留在府里的都是十二岁以下的幼女。却有一人例外,那就是乔庶妃一母同胞的亲妹妹,乔月桐。 据乔家放出来的消息称,乔月桐和乔庶妃姐妹情深,因姐姐过世,伤心过度,又不幸染上风寒,卧床数月不起,最终倩魂归西。 数年之后,同为皇后外戚的柳家便冒出一个在庵里长大的孙女,容貌又与已故的乔庶妃颇为相似。 把这一切联系起来,真相便呼之欲出了。” 凤康疑惑地拧起眉头,“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乔家男丁稀薄,且都不堪大用,全仗与穆皇后沾亲带故,拿姿容出众的女儿与权势门庭联姻。来维系家族地位。 可因为乔庶妃,一大票女儿都失去了联姻的价值。也就是说,少则五年,多则十年,他们都无法再依靠姻亲获利。 京城的显贵门庭数不胜数,一个掉下下去,另一个就会立刻爬上来。若无有力的靠山和利用的价值。莫说五到十年。不出五到十个月,就会被上流门户抛弃。 乔家一直在上流的底层挣扎,理应最明白这个道理。为留下一线希望。挑个才貌过人的女儿改头换面送到柳家,以便日后能延续家族荣光,也在情理之中。 他不明白,沈长浩为什么会说这是暗度陈仓? 沈长浩无奈扶额。“王爷,在感情方面。你实在是太迟钝了,无怪乎二十多岁才情窦初开。 如此不了解女人之心,还能把王妃那样的绝色佳人娶到手,这已经不是运气。而是奇迹了!” “你闭嘴。”凤康恼火地瞪过来,“我在跟你正正经经地讨论问题,你扯到感情上做什么? 天底下的女人多了。我难不成还要一一去了解她们?我又不是你,需要靠这种伎俩去拈花惹草。我只要了解一个女人的心就够了。 不要扯那些没用的,也不要绕弯子,把事情给我简明扼要地说清楚。” 沈长浩见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下意识地瞟向刻漏,当即了然,“哦,原来王爷是着急回去与王妃团圆。理解,理解,毕竟是新婚嘛……” “沈瀚之。”凤康被他又一次成功地惹怒了,“你再敢多说一个字的废话,信不信我马上让你下半辈子变哑巴?” 沈长浩见好就收,忙正起神色,“首先,柳家孙小姐就是乔庶妃嫡亲的妹妹,这一点毋庸置疑。 其次,乔小姐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化身为柳小姐,这里面定然少不了皇后娘娘一份推波助澜之功。 再次,柳小姐归宗之后,一直避人耳目,迟迟不思婚配,却在王爷出使归来之际,频频入宫走动。加之先前钦天监为王爷和王妃合八字之时,搞出来的小动作。 最重要的是,柳小姐乃是土月出生的人,八字之中水土旺盛。 我大胆断定,若王爷当日妥协于八字一说,娶回来的双姝之二,便是这位柳小姐。 而且,我以为,主张这件事的正是柳小姐本人。皇后娘娘不过是顺水推舟,等待坐收渔翁之利罢了。 背后指使田家公子和叶家二小姐当街拦截花轿的人,想必也是柳小姐。如此一来,所有的事情都说得通了。” 除了这张画像,凤康对乔月桐全无印象,却被她几次三番算计,着实窝火,“她千方百计想嫁给本王?做什么?为她姐姐报仇吗?” “未必没有报仇之心,不过我猜测她最主要的目的是想为乔家女儿雪耻。”沈长浩笑眯眯地扫了他一眼,“解铃还须系铃人,乔家女儿的灾难是从王爷休弃乔庶妃开始的,自然要从王爷身上找回来。” “痴人说梦。”凤康嗤之以鼻,“且不说本王对她丝毫没有兴趣,即便是她进得雪亲王府,那也是以柳小姐的身份,她敢道出真情吗? 一旦说出来,非但不能给乔家女儿正名,反而会连累乔、柳两家,犯下欺君罔上的大罪。 她若真这么想,就是脑子有病!” 沈长浩摇头而笑,“要不怎么说王爷不了解女人心呢? 我所说的雪耻,并非公开为乔家女儿正名。柳小姐想必对自己很有信心,认为只要进了王府,就能迷住王爷,让王爷对她言听计从。 对相当一部分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在床第间征服一个男人,更能获得成就感,更能宽慰自己的了。” 凤康总算跟他心有灵犀一回,听明白了,不屑地哼道:“不过是打着为家族献身的旗号,满足自己的私欲罢了。 生了这样一副扭曲的心肠和丑陋的嘴脸,还妄想踏足本王的府地,我看她当真病得不轻!” 沈长浩悲天悯人地叹了一口气,“这位乔小姐也是个可怜之人。” 继而话锋一转,“那么,王爷打算如何处置这件事?” “还能如何处置?”凤康想也不想,“把你查到的事情统统整理出来。配上实证,送去柳府,叫他们看好自家的孙小姐。 若再敢搅扰不休,他们理应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沈长浩没想到他如此轻易就放过了柳轻波,有些意外。不过仔细想想,这才符合他一贯的做事风格,故意调笑道:“难得王爷也懂得怜香惜玉了。” 凤康对乔月桐并没有怜惜之意。之所以放过她。只是因为乔家女儿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多多少少与他有些关系,他不愿落井下石。赶尽杀绝,仅此而已。 不愿跟沈长浩磨费口舌之功,便不接茬,“这件事你看着处理就是。我回房休息了。” 沈长浩难得乖巧,没再出语戏谑。应了声“好”,目送他出门而去,脸上的笑意便踪影全无了。将手按在胸口,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他以为借着酒劲说出心里话。就可以解脱了。可从昨天开始,心里便空荡荡,无底洞一样。拿什么都填不满。 许是白天睡得太多,现在没有分毫困意。接下来的漫漫长夜。他该如何度过? 与之怀着相反的心情,凤康以最快的速度回到若晨院,满心期待和兴奋地撩开帐幔,却见叶知秋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长长的头发散在枕头上,睡颜恬淡安宁,手边还放着一本翻开的杂记。 显然是在一边看书一边等他的时候,支撑不住睡着了。 说来也是,昨天成亲折腾了一天,晚上又被他纠缠了半宿,今天先是去接鸣儿,之后进宫赴宴,一直劳神费力,没能好好休息,不累才怪。 倒是他,只顾满足自己欲~望,忘了她是一个纤弱的女人,哪能像他这般精力充沛? 如是想着,虽不至于立时没了想头,可一腔的热火也去了大半。蹲在床边端详了她半晌,拿开那本书,将她的露在外面的胳膊放进被子里。 用手指点了一下她的鼻尖,自言自语地道:“今天就先放过你了,你饱饱地睡一觉,等养足了精神,可要好好补偿我啊。” 说罢附身,在她额上轻轻地吻了吻,便蹑手蹑脚地去了净浴房。 叶知秋迷迷糊糊之中,感觉到他回来了,可她实在太困了,根本睁不开眼睛。至于他是什么时候躺到床上的,她却半点也记不得了。 只知道一觉醒来,天已经亮了,侧卧在她身边的人正一手支头,脸色晦黯地盯着她。 她用力地眨了眨依旧惺忪的眼睛,“你……一晚上没睡?” “睡了,但是没睡好。”凤康一开口便带出浓浓的幽怨来,“早知道如此折磨,我一开始就该把你叫醒。” 叶知秋怔了半晌,才明白过来,不由哑然失笑。 见他脸色涨红,隐隐透出恼羞成怒的征兆,忙收起笑容,凑过来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辛苦你了,今天晚上换你睡,我负责辗转反侧,好吧?” “你这个女人,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还来戏弄我。”凤康迅速压过来,将她扣在身下,发狠地道,“与其煎熬一天等到晚上,不如现在就把你收拾了。” 叶知秋左躲右闪,跟他嬉闹了一阵,感觉他呼吸粗重起来,已然开始情动了,急忙推开他,“别闹了,该起来了,一会儿还要回门呢。” 凤康也不想在回门当日迟到,给她那群不好惹的娘家人留下坏印象,便熄火作罢,很她一同起身。 也不叫人伺候,各自穿戴起来。待当值的添香和珠米送了水来,洗脸净口,梳妆一番。 因鸣儿还没下早课,还要一两刻钟的工夫才能摆早饭,趁这空当,两人说起昨日家宴上发生的事情。 提到四皇子,叶知秋便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你让我离瑞王远一些,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 “你会这么问,是因为你不了解瑞王。”凤康眯起眸子,却遮不住眼底的冷芒,“他这个人,惯会玩弄和利用女人。” ——(未完待续) 第390章 紫英 “玩弄?”叶知秋没想到凤康会将这个词用在四皇子身上,有些惊讶。 虽然她只见过凤羿一面,可通过花生一事,对那个人的性格多少也有些了解。像他那样自恋又崇尚完美的人,在男女问题上,即便不是洁身自好,也会十分谨慎。 而且他言谈举止,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风~流放荡的人。 难道她看走眼了? 凤康见她若有所思,便猜到她误会了,“我说的玩弄,是玩弄于股掌之间的那层意思。 瑞王并不喜好女色,府上除了瑞王妃,只有一位侧妃和一位庶妃,亦没有包养外室。在皇子之中,他的女人已经算是少的了。 却不知他使了什么手段,哄得许多女人心甘情愿为他鞍前马后。出卖色相,搭上身子,甚至不惜赔上性命。 这样的女人,仅我知道的就是十几二十个。有的作为侍妾被安插到朝中重臣的府邸,有的栖身声色场所替他打探搜集消息,还有的干脆作为死士,用女人特有的手段帮他清除障碍。 有些女人未必不知道自己只是被他利用的工具,仍然不求名分,不计回报,飞蛾扑火一样,任由他操控摆布。” 叶知秋恍然大悟,难怪四皇子刚对她露出感兴趣的苗头,凤康就跟老母鸡护蛋一样,马上开启战斗模式,敢情那人是一位隐藏极深的“妇女杀手”。 虽说牺牲女人来达成自己的目的,确实卑劣了些,然而能意识到女人的价值,重视并加以利用,这位四皇子也算独具慧眼了。 对他用了什么方法。让那么多女人为他出生入死,她倒是不怎么好奇。 以四皇子的身份背景,以及那副相当不错的皮相,就是放到几千年后,有一群女人为他痴狂都不足为怪,更何况是在这个奉男人为天的时代。 只怕他说一句“我需要你”,就足以让一票母性泛滥的女人义无反顾了。 她比较好奇的是。“这些女人都是哪来的?又是怎么跟高高在上的皇子接上头的?” “想必是沾了他舅父的光。”凤康语带讽刺地道。“霍启良不止嗜酒如命,更喜欢呼朋唤友,大摆筵席。为了助兴。特地在府里养了一群戏子舞女。 在瑞王分府离宫不久,霍启良就将豢养多年的戏子舞女悉数遣散了。如果我所料不错,瑞王应该是将这群戏子舞女收归麾下,并培养成了为他效命的属下。 再拿她们当做基石和桥梁。暗中招募,聚拢人手。方有了今天的局面。” 叶知秋听他说完,想起他在宫里对四皇子戒备满满的架势,便忍不住笑了,“所以。你担心我会跟那些女人一样,中了瑞王的美男计,变成他的俘虏?” “我知道你不会。我就是对他企图打你的主意感觉不爽。”凤康说这话时候明显口不对心,眼神有些躲闪。 叶知秋也不揭穿他。笑眯眯地看着他,“那瑞王有没有往你这里安插女人?” “也许有吧。”凤康语气有些漫不经心。 他十六岁时误闯泰阳殿,看到给皇室子弟启蒙用的合欢雕像,加之当时极有可能中了无影香的毒,导致他潜意识里对男女之事反感,甚至是厌恶。 在遇到叶知秋之前,根本不近女色。府上没有通房,外面也没有红颜知己。几个有名无实的庶妃,都来历清楚,家世背景齐全,里面不可能有瑞王的人。 即便有,只怕也在沈长浩的款款温情之下改志变心了。若论在女人身上下功夫的本领,沈长浩可是不输给任何一个人的。 毕竟比起瑞王虚无缥缈的承诺,沈长浩带给她们的触手可及的温存更为实在。 而且在出使番国之前,他便以不愿贻误她们的终身为由,给她们一一写了休书,并送上大笔的嫁妆,将她们全部打发走了。 假设这王府里还有瑞王安插的人,只能是侍女或仆妇。 因为所有近身伺候他、叶知秋和鸣儿的人,都是沈长浩亲自挑选出来,并详细调查过身份来历的。 就是那些有机会接触他们吃用之物的,也是在王府做事超过五年以上的人,且一家老小的命都在王府为质。是不可能枉顾亲人性命,出卖主子的。 至于其他的人,根本没有接近他们的机会,又有侍卫在暗中时刻监视,实在不足为虑。 叶知秋不过是带着两分玩笑之心,随口一问罢了,不料却换来他正色庄容的一通分析。好笑之余,从心底里不想让瑞王坏了兴致,便将话题转到十五皇子身上,“我看你对十五皇子的态度跟对其他人不太一样,你们感情很好吗?” “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怎么说呢?”凤康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言辞形容他和凤晋的关系,沉吟了片刻,才接着说道,“我们十几个兄弟之中,只有十五跟老七是一个母妃所生。 老七很聪明,从小就喜欢钻营,为人八面玲珑,鲜少跟人交恶。跟他相比,十五就憨实多了,读书和习武都不甚出众,最大的爱好就是下棋。 是以珍妃和她的娘家经过比较,将争夺储君之位的期望统统寄托在了老七的身上。 我想十五不是没有争夺皇位之心,只是他很清楚,就算他争得过别人,也争不过自己一母同胞的兄长。所以他干脆放弃皇位,将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下棋上。 这些年他眼里心里只有下棋一事,只要拿起弃子,便能忘记一切,几乎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因而的了一个‘棋痴’的绰号。 大概正是因为我们知道他没有争储之心,所以都对他格外宽容。而他,也是唯一一个能跟所有兄弟和睦相处的人。” 叶知秋原本还想问问他,十五为什么会获罪入狱。现在想想,十有八、九是为七皇子顶罪来着。 说来这十五也真是可怜。有个四六不管的皇帝爹,一个不待见他的妃子娘,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还有一个处处压他一头的哥,十足就是一个六亲俱全的孤儿。 正唏嘘着,就听珠米在门外禀报,说小世子下早课了。两人便止了话头。吩咐摆饭。 这顿饭依然是在两个大人努力营造温馨、那个孩子却淡漠以对的氛围之中度过。吃完撤了席面,陪着略坐了坐,鸣儿便起身告退。要去学堂上课。 “鸣儿。”叶知秋笑着喊住他,“今天三朝回门的日子,你跟我们一起去吧。” 鸣儿眼神微微一晃,一板一眼地道:“请母妃恕孩儿不孝。我只怕不能陪您和父王同去了。昨日已经停学一日,今日若再停一日。定会耽搁了功课,落在同窗之后,所以……” “耽搁一日两日的功课怕什么?”不等说完,凤康便抢过话头。“跟我们一起去吧,虎头还有以前跟你一起玩的那群孩子一直念叨着你呢。 你去见见他们,跟他们聊一聊。切磋切磋,想必比你在学堂干巴巴地读书更有益处。 你年纪还小。又不用参加科考,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做什么?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你应该懂得。” 鸣儿似乎迟疑了一下,终究没再说什么反对的话,低头恭声地道:“是,孩儿谨遵父王教诲。” 凤康感觉跟他再没什么话好说了,于是挥了挥手,“那你就去更衣吧,有要带给虎头他们的东西,也一并拿上。” 鸣儿应了声“是”,告退而去。 凤康见叶知秋怔怔地望着门口,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 叶知秋回神笑了笑,“我在想,要怎么做才能让鸣儿早点儿解开心结。” 她知道这种事情急不来,只是努力了两天,非但没有一丁点的进展,反而感觉距离那孩子的心越来越远了,心里难免有些焦躁。 “慢慢来吧。”这次轮到凤康来开解她了,“之前是我太在乎别人的说法,对待他的时候畏手畏脚,忽略了他的感受。以后我哪里做得不够,你一定要及时提醒我,我马上改正。 为了鸣儿,也为了我们将来的孩子,我要努力当一个合格的父亲。” 说着便将手覆在她的小腹上,“说真的,你打算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孩子?” 叶知秋拍掉他的狼爪,顺便送了他一对白眼,“你当生孩子是种地呢,今天播种,明天就能发芽?这种事情是要看缘分的,哪能我说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 你别得陇望蜀,先当好鸣儿的爹再说吧。” 凤康瞟着她平坦纤细的腰腹,意味不明地叹了一口气。 说话的工夫,有人来报,说车马已经备好了,两人便披上袍氅,向外走来。留下珠米看院子,添香、小蝶和桂粮则跟车同去。 来到垂花门外,就见一个容姿俏丽的女子快步迎上来,跪地大礼叩拜,“奴婢叩见王爷,王妃。” 叶知秋感觉这女子有几分眼熟,待她免礼起身,细细打量了半晌,便认出来了,“你是紫英吧?” “王妃好记性,奴婢正是紫英。”女子面带得体的微笑,大方又不失恭敬地回道。 叶知秋见紫英衣着精美,头上身上金钗珠玉,环佩叮咚,比珠米和桂粮两个大丫鬟还要高出好几等。跟她应该是差不多的年纪,却还梳着少女的发式。 心下疑惑她为何至今尚未婚配,面上却不动声色,叫添香拿过一个荷包来,送给她当作见面礼…… ——(未完待续) 第391章 回门 紫英接了荷包,并不打开来看,只拿在手里,跟叶知秋道了谢,便又笑道:“王爷出使番国这几年,一直是奴婢代为打理后宅。 原本昨天就该去拜见的王妃的,不过听说王爷和王妃要入宫赴宴,不敢打扰。 今天便借整备回门礼的机会,过来问一问,王妃什么时候方便,奴婢也好代母亲前去正式拜见,顺便将后宅的账薄和库房钥匙呈交给王妃。” 嘴上问的是王妃,眼睛却频频瞟向凤康。 凤康不负她望,在叶知秋开口之前接起话茬,“王妃还有别的事情要忙,这段时间,后宅的家务事还是由你来打理吧。等王妃忙完了,再交接也不迟。” “奴婢遵命。”紫英回话很是爽快。 凤康道了一句“那就辛苦你了”,转头来招呼叶知秋,“时辰不早了,我们走吧。” 叶知秋点了点头,冲紫英微微一笑,便扶着他的手臂上了马车。 回门不比出游,凤康不好跟她一起坐车,便骑马跟在车旁。小蝶将添香和桂粮支到后面的车上去,自己则跟叶知秋上了同一辆马车。 叶知秋见她眼珠乱转,就知道她有话要说。果然,车马刚出王府侧门,她就迫不及待地凑了过来,“小姐,我怎么看怎么觉得那个紫英有问题。” “她能有什么问题?”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你不要疑神疑鬼的。” “才不是疑神疑鬼呢。”小蝶又往前凑了凑,压低声音道,“小姐,你没看出来吗?她根本就没打算把账薄和钥匙交给你。 她特地跑过来说那些话。就是想告诉你,她相当于王府后宅的半个女主人。 还有啊,我瞧着她年纪不小了,可还是姑娘的打扮,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叶知秋对这件事的确心存疑问,可她不愿随便怀疑猜度别人,于是半是开解半是打趣地道:“你和添香跟她的年纪差不多。不也都还是姑娘吗?” “她跟我们能一样吗?”小蝶感觉自家小姐太缺乏警惕性了。恨不得耳提面命跟她讲,“我和添香姐姐要跟着小姐做大事,不想那么早成亲。 她呢。她是王府的丫头。按照规矩,十六七,顶多十八,就该拉出去配人了。就算不放出府去。也会在府里找个条件差不多的小子成亲。 又不是长得丑,到现在还没成亲。为什么?还不是在等王爷? 小姐,你没瞧见,她刚才一直在看王爷吗?而且眼神怪怪的……” 叶知秋明白小蝶所说的“眼神怪怪的”是什么意思,不过她以为紫英刚才一直看凤康。未必是对他有意思,多半是因为还没有将她这个刚进门的王妃当成女主人,习惯性征询原主子的意见罢了。 至于紫英到现在都没有成亲。是不是在等凤康,就不得而知了。 不管是不是。都不需要她来费神。 据她所知,凤康封王立府之初,紫英在王府里了。 如果她真的对凤康有意,早就该有所行动。行动的结果只有两种:一是成为凤康的侍妾,二是被凤康赶出王府。这两种情况都没发生,就说明她没有行动过。 既然没有行动过,就意味着她知道自己没有希望。如果明知道没有希望,还不死心,那她就是傻了。难不成她以为过去那么多年都没能得到凤康的垂青,等到今日就有机会了? 总而言之,这姑娘远远不到让人把她当成情敌来严防死守的程度! 小蝶见叶知秋不言语,只当她听进去了,十分积极地给她出主意道:“小姐,你这样,回去就把那个紫英叫到若晨院,让她交出账薄和钥匙。 你没空管不要紧,不是还有我和添香姐姐呢吗?你只管忙你的事情去,我们帮你打理后宅,说什么也要把当家的权利夺回来,牢牢地握在你的手里,不让别人有可乘之机。” 叶知秋只觉哭笑不得,“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凤康只有她一个女人,现在是,将来也是。只要她在京城一日,王府的后宅就毫无疑问归她所有。不管谁在打理,都等于是在替她打工,她一个老板跟员工较什么劲呢? 果然有女人的地方就是战场吗? 说话间车马已经拐上了通天街,人声嘈杂,能从叫卖声中分辨出针对他们的议论,“那是雪亲王府的车驾吧? “对了,今天是三朝回门的日子。” “啧啧,不愧是雪亲王妃回门,光装礼品的车就有八、九十来辆。” …… 小蝶掀开车帘向外看了两眼,见许多人对着这边指指点点,忍不住嘀咕道:“京城的人可真闲,整天盯着别人的事情不放,咱们清阳府的风气比这儿好多了。” 叶知秋从她这话里听出几分失落来,猜到她可能想家了,便跟她一道出起神来。 算算时间,来京城也有一个多月了,不知道成老爹和龚阳他们过得好不好,村里的人这会儿应该都在菜棚或是作坊里干活吧? 下过好几场霜了,山上的柿子也该收了吧?她不在,今年会是谁来组织大家做柿饼呢? 池子里的鱼想必很肥了,到冬元节前一天起塘的时候,又能看到全村人聚在塘边,捞鱼和分鱼的热闹场面了。 这般零零碎碎地想着,乡愁便浓郁起来。直到在成府门前下了马车,看到元妈和闻苏木带着虎头、佳禾那帮孩子站在门口等候,那颗揪揪扯扯的心才安稳下来。 “姐姐。”虎头飞奔过来,顾不得旁边还有许多人看着,一把抱住她,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以前不觉得,现在才知道,姐姐不在身边,他是多么地没有安全感。吃不下饭,看不进书,不管做什么事都六神无主,甚至会无缘无故从睡梦之中惊醒。 不过隔了一天没见而已,他却感觉像是过了半辈子。有好几次克制不住想冲到王府去找她,都被豆粒儿他们劝住了。 直到现在,他依然不愿意接受姐姐已然出嫁的事实。 被他强烈的情绪感染,叶知秋鼻子也阵阵发酸,手上用了几分力道,在他后背上重重地拍了一下,“多大的孩子了还撒娇?你也不怕你的朋友看见笑话。 对了,鸣儿也来了,你不是一直想见他吗?” 虎头身子一僵,触电一样松了手,红着脸争辩道:“谁撒娇了?我是想试试姐姐这两天瘦了没有?” “怎么,你怕我不给她饭吃?”凤康嘴角含笑地插话。 虎头神情窘迫地叫了一声“姐夫”,一眼看见悄无声息立在他身后的少年,怔了一怔,随即惊呼起来,“你是鸣儿?好家伙,长高了这么多,我差点就认不出你来了。” 叶知秋以为鸣儿见到虎头,多少会比面对她和凤康的时候活泼一些,没想到他还是老样子,面无表情地抱拳揖礼,“鸣儿见过舅舅。” 虎头“嘿”地一声,在他脑门上敲了一记,“你小子,总算肯管我叫舅舅了。” 鸣儿吃痛,下意识地皱了一下眉头,又一板一眼地道:“您是母妃的兄弟,按照规矩礼数,我理当称呼您舅舅。” 虎头不满地瞪着他,“照你这意思,你是世子,我是草民,我见了你是不是还要下跪磕头啊?” “舅舅言重了,我虽是世子,可舅舅是长辈……” “行了。”虎头不耐烦地打断他,“阿福姐姐说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了,我还不相信呢。 我说,你这假模假式的臭德行是从哪儿学来的?我们这里有谁欠你八百吊钱吗?你摆出这么一张阴阳怪气的脸给谁看呢?” 他的语气一句比一句重,丝毫不留情面。饶是鸣儿习惯了对别人冷漠以对,脸色也控制不住一变再变。 “虎头。”叶知秋唯恐他和鸣儿闹僵,急忙出声喝止。 “姐姐你别管。”虎头堵了她的话头,便回头一一喊出他那群同窗的名字,“豆粒儿,狗剩,花花,把这小子给我带到咱们住的院子去。 我倒要看看,他把原来那个爱说爱笑爱玩的鸣儿藏哪儿去了!” 豆粒儿几个有些迟疑,将目光齐刷刷地投向凤康。 “这是我们几个的事,你们看我姐夫做什么?”虎头不耐烦了,不由分说抓住鸣儿的胳膊,用力一拉再一托,便将他轻轻巧巧地扛在了肩上。 鸣儿被吓到了,“呀”地叫了一声,负责保护他的仆从和侍卫纷纷变了脸色抢上前来,却被凤康抬手阻止了,“随他们去吧。” “是。”仆从和侍卫领命退下,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主子像沙包一样,被虎头和那群半大小子扛走了。 “佳禾,你快跟去看看,不要让他们玩过火了,伤到鸣儿。”叶知秋赶忙吩咐道。 佳禾答应一声,也领着那群小姑娘进门去了。 没了孩子们在中间吵吵闹闹,大人们才得空说上话。 “这么瞧着,气色还不错。”元妈上下打量了叶知秋一番,笑容浅浅地道。 “肯定错不了。”小蝶挤眉弄眼地接起话茬,“王爷对小姐那是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一千一万个好。” ——(未完待续) 第392章 归期已定 添香嗔了小蝶一眼,“胡吣什么呢?这种话也是你说得的?” “我不说元妈怎么能放心呢?”小蝶笑嘻嘻地回了一句嘴,便拉了张大眼睛好奇观望的桂粮过来,给她介绍道,“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跟我们小姐情同母女的元妈。” 桂粮面露恍然,忙正色裣衽,恭恭敬敬地道了个万福,“奴婢桂粮,见过老夫人。” “叫我元妈就行了。”元妈扶起她来,顺手将一个沉甸甸地荷包塞到她手里,“秋丫头以后就劳烦你多多照顾了。” 桂粮听小蝶说了许多有关元妈的事情,又见她气度庄重,不苟言笑,便先入为主地认定她是个很难相处的人。听她用这样和蔼的语气说话,颇有些受宠若惊,“老……元妈,您太抬举奴婢了。 侍奉王妃,是奴婢的本分,也是奴婢的福气,哪里当得起元妈金口说出‘劳烦’二字? 请元妈放心,奴婢一定尽心尽力伺候王妃的,绝不敢有半点马虎。” “嗯,那就有劳你了。”元妈在她手背上拍了两下,便招呼叶知秋道,“进去吧,闻老爷、闻夫人和莎娜都在厅里等着你们呢。” 叶知秋点了点头,过来挽住她的胳膊,和她一路低声交谈,一路进门而来。 凤康感觉她一回到娘家,就把他这个夫君忘到脑后了。心里微微有些吃味,跟闻苏木说话的时候就显得心不在焉。 待来到后厅,相互见过礼落了座,闻夫人便单刀直入地问起出题一事,“你们赴的不是家宴吗?皇上怎么突然提起立储君的事了? 昨天夜里二更都过了。季府打发人来请我过去,说有要事商议。我虽听莎娜姑娘讲了,却不知道详细情况是怎样的,不好随便答应他们什么,便借口身子不适推掉了。 今天一大早,我大哥又派人送了一封信来,上面遮遮掩掩地提及。让我看在表亲的情分上。多多提携四皇子一些。” 凤康闻言不由冷笑出声,“季家与霍家果然同气连枝,消息够灵通。动作也够快,事事都替瑞王抢在前面。” 不管怎么说,季家都是自己的娘家,闻夫人不便评论。面带愧色地沉默下来。 叶知秋接起话茬,将昨天宫里发生的事情拣要紧的跟他们说了一遍。又正色地道:“立储君这样的大事,不仅仅是三关考验就能决定的。 文武百官应该都已经得到消息了,这几日朝堂上定然有一番争论,皇子们也不会乖乖听从安排。这件事将来会如何发展。谁都无法预料。 别说我还没想到要出什么样的题目,就是想到了,我也不会事先透露给皇上以外的任何一个人。对公平性的考虑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我不愿意将不相干的人牵扯进来。 干爹。干娘,我已经成为皇家的媳妇了,想置身事外是不可能的。你们跟我不一样,最好不要过问这件事。一旦被卷进来,再想脱身就难了。” 闻夫人深以为然,“我和你干爹也是这么想的,今天早上我们和元姐姐简单商议了一下,决定尽快离开京城。” “尽快?”叶知秋怔了一下,“尽快是多快?” “三日之后。” “这么急?!”饶是叶知秋早有心理准备,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其实你们不用……” “迟早是要走的。”闻夫人开口打断她,言辞之间对自己的故土没有丝毫留恋,“我们是为你的婚事而来的,如今你和王爷已经顺顺当当地拜堂成亲了,我们也是时候离开了。 你刚进皇家的门第二天,就被皇上放在了风口上,看样子日后有你忙的。我们留在这里帮不上你什么,还要让你时时刻刻地惦记着。 没有我们在这边拖你的后腿,你就不必顾虑完这个顾虑那个,想做什么只管放开手脚去做就是了。 你是个聪慧有分寸的孩子,又有王爷护着,我们并不担心你会吃亏。 而且我们来京城也有一段日子了,放着你祖父一个人在家,我们不放心,还是早点回去为好。” 叶知秋看她和闻老爷、元妈的三人的表情,就知道劝留无用,心情不由得失落起来,“我原本打算忙了出题的事,把你们都接到王府去住上几日呢。” “以后会有机会的。”闻夫人笑着安抚她道,“等京城这边消停了,我们还可以再来看你嘛。” 其实除了莎娜,在座的人心里都跟明镜一样,只要还是皇都,这京城就没有消停的那一天。他们这一走,说不定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踏足此地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凤康和叶知秋有归隐之意,可皇家的事谁能说得准呢?等他们如愿以偿,说不定已经是几年后,甚至十几年、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丫头,你有什么打算?”元妈开口打破了这凝重的气氛,看着叶知秋道,“我是说虎头,你想多留他一些时日,还是想让他跟我们一起走?” “让他跟你们一起走吧。”叶知秋回答得比别人预料得要痛快,只沉吟了一瞬便道,“爷爷还在家里等着呢,我能留他一时,留不了一世。 就像干娘说的,迟早是要走的。与其日后让他一个人上路,不如跟你们一起离开。路上有你们照应着,我更为安心。” 闻夫人点了点头,“这倒也是,那就让他跟我们一起走吧。不过我们还没有跟他透过口风,你亲自跟他说吧。” “好。”做了决定,叶知秋心里反而没有了最初的失落,“这几天你们要收拾东西,还要跟熟人道别,肯定很忙,接你们过王府去住是不行了,不过去吃顿饭还是可以的。 这样。后天中午,干爹,干娘,元妈,苏木,你们带上各位嫂子和那群孩子到王府去。我亲自下厨,做几桌好菜。咱们聚一聚。顺便给你们送行。” 作为男主人,凤康也赶忙表态,“正该如此。闻老爷,苏木兄,到时候我们一定要好好喝几杯。” 闻老爷微笑着拱了拱手,“王爷诚心相邀。我们父子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又说了一阵子话,元妈要去灶房张罗饭菜。莎娜一直插不上话,早就坐不住了,闻夫人还有私房话要跟干女儿说一说,于是留了男人们坐在厅里喝茶聊天。女人们结伴往后宅而来。 回到正房,闻夫人支开东霞、西月那几个丫头,将叶知秋拉到里间。细细询问她这两日在王府是怎么过的,着重问了夫妻之事是否顺利。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叶知秋红着脸照实答了,闻夫人依旧不放心,“我知道你新婚之初,有很多事羞于启齿。但是身子是你自己的,若是不舒坦,你一定要说出来。 男人在那种时候往往什么都顾不得了,没轻没重地伤了你也是有可能的。 你千万不要因为害羞,什么都瞒着。该说就说,该看大夫的时候一定要看大夫。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落下一辈子的病根。” “干娘,我真的很好,什么事都没有。”叶知秋实在不想继续跟她谈论这个囧囧有神的话题,便信誓旦旦地跟她保证,“你放心,我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不会让他伤到我的。” “那就好。”闻夫人释然地舒了一口气,“你不要嫌我啰嗦,你身边的女长辈就我和元姐姐两个,元姐姐那种性子,是死也不会跟你说这些话的,就只有我来说了。 女人在这世上活一辈子不容易,靠男人来体贴爱护远远不够,得自己爱惜自己。 尤其是你,不但要跟别的女人一样生儿育女,还要自食其力,满脑子装的都是大事,就注定了你要比别人辛苦好几倍。所以,你更要留神,尽量不要亏待了自己。” 叶知秋被她这一席话说得心里暖融融的,将头靠在她的肩上,“干娘,谢谢你。” “傻丫头,谢个什么?”闻夫人朗朗地笑了起来,“你也知道,我这个人最烦规矩,可又不得不活在规矩里。你明明可以活在规矩外,偏生又嫁到了规矩最多的皇家。 我活了半辈子,回头想一想,除了嫁给老爷这件事,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也没有好的经验可以传授给你。只希望你不要被皇家那些规矩给捆住了,以后能健健康康开开心心的,过自己想要的日子。 你过得好,我们这些做长辈的也就放心了。” 叶知秋用力地点了点头,“我一定会过得好好的。” 闻夫人爱怜地摸了摸她的头,又想起一件事来,“对了,我打算把东霞留下帮你。” “东霞?”叶知秋吃惊地抬起头来。 “是啊。”闻夫人点了一下头,“虽说王爷只娶了你一个,在府里没有别的女人跟你争,可你总要跟府外的人打交道。 且不说你那些妯娌各个出身不俗,都不是省油的灯,就是那些朝臣的女眷们,也都是藏着一百个心眼儿的,时时刻刻都得提防着。 你再聪明,一个人也对付不了一群人,身边没几个可靠的人怎么行? 东霞那孩子稳重,圆融,知道进退,有她在你身边照应着,你至少能省心一半。” 叶知秋有些迟疑,“我倒是挺喜欢东霞的,可她是干娘的左右手,她跟着我不太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我已经跟她谈过了,她愿意留下,这事儿就这么定了。”闻夫人语气不容置疑,顿了一顿,又道,“还有一个人,我觉得你留下比较好。” “谁?”叶知秋追问道。 ——(未完待续) 第393章 去与留 闻夫人看了她一眼道:“佳禾。” 叶知秋大为意外,她以为闻夫人说的会是添香,没想到竟是佳禾,吃惊之余马上摇头,“佳禾不行,她父母都不在这里,没经过他们的同意,我不能擅自把佳禾留下来。 再说,她还是个孩子呢,我不想让她涉足皇家的事。万一她因为我出了什么意外,我怎么跟董武大哥和红月嫂子交代?” “我明白你的顾虑。”闻夫人握住她的手,殷殷劝道,“没有把握的事,我怎么会跟你提呢,你以为我这把岁数是白长的吗? 我留意佳禾很长时间了,这孩子表面看起来粗爽,其实心思最重。她是家里的老二,上有要强能干的姐姐,下有乖巧好学的妹妹,她知道自己两头都比不上,所以她选择了习武。 一来是因为她有这方面的天分,二来她是想通过这条路出人头地,成为家人的依靠。 你不要以为是我瞎猜的,其实我先前找那孩子聊了一回,这些都是她无意中透露出来的。我感觉她比同龄的孩子要成熟稳重,思虑也更远一些。 十四岁对女孩子来说已经不小了,放在别的地方,都该议亲了。也就是秋叶村例外,每一个女孩子都把成亲当成洪水猛兽一般,能推就推。 我的意思是,你不要把佳禾当成小孩子,她现在需要的是机会,是历练。若没有人赏识她,她舍弃芙蓉面白玉手,练就一身武功有什么用? 她父母不在这里,那不是还有玉禾吗?长姐如母,自是能替妹妹做主。我想玉禾一定很乐意佳禾留在你身边,她们的父母也绝计不会反对。” 顿了一顿,又道,“说完了佳禾,再说你。 虽然你出来进去都有侍卫暗中保护,可也有侍卫护不着你的时候,比如在宫里。那金碧辉煌的地方。腌臜龌龊的事情也是最多的。 若有人想对你不利。单凭你和一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丫头,如何应付? 我知道宫里有雪亲王的人,不过是些耳目罢了。通风报信还可以。暴露自身来保护你恐怕是不能的。真要遇上什么事,等雪亲王接到消息大老远赶去救你,什么都晚了。 有佳禾在你身边,至少能帮你防备抵挡一二。争取一些时间。 至于佳禾的安全问题,你大可不必担心。谁会去为难一个‘忠心护主’的小丫头呢? 该说的我都说了,你好好考虑一下我的建议,再决定留还是不留也不迟。” 闻夫人说完就离开了,叶知秋坐在房中认真思考了许久。还是决定问问佳禾自己的意思,于是喊了一个小丫头去跨院叫人。 佳禾没到之前,先把添香和小蝶喊了来。跟她们说了闻家二老和元妈的决定。 不等她说出让她们跟大家一起回去的话,小蝶便先知先觉地表态。“小姐,别人回不回我不管,反正我是要留下的,你别想赶我走。” “我也留下。”添香斩钉截铁地道。 叶知秋有些急了,“你们两个都是女学的先生,你们都留下了,那群孩子怎么办?” “不是有代课的人吗?”小蝶干脆地挥了挥手,“让她们继续代下去就是了,反正有工钱拿,还有福利发,她们也没有不乐意的理儿。 比起学堂那群孩子,我们更不放心小姐。” “是啊,小姐。”添香接起话茬,“你现在不比从前了,身边总要有几个知根知底的人。 珠米和桂粮这么瞧着还是不错的,可人心隔肚皮,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老虎还有打盹儿的时候呢,光靠东霞姐姐一个人怎么成? 有我们三个轮流盯着,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所以,小姐,你什么都不要说了,我和小蝶是无论如何都要留下的。” “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小蝶忙点头附和。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叶知秋也不好再劝,舒了一口气道:“好,那你们就留下吧。 说实话,我还真怕你们都走了,到时候我一个人待在那么大的王府里,不知道多冷清多无聊呢。” 小蝶一听这话就乐了,“小姐,你现在知道我们好了吧?” “是是是,知道了。”叶知秋嗔了她一眼,“就你会找便宜。” 正说着,佳禾便脚步匆匆进了门,“知秋姐,你找我?” “嗯。”叶知秋笑着点了点头,见她满头脸颊红扑扑的,额上和鼻尖上都渗出了汗珠,显然是一路跑过来的,赶忙招呼她坐在自己身边,又倒了一杯水递给她,“来,喝两口喘喘气。” “谢知秋姐。”佳禾接过杯子一饮而尽,便急着跟她汇报,“虎哥把小世子带到他住的院子,就把门给关了,还派了豆粒儿和狗剩把在门口,谁也不让进。 我听见里头乒乒乓乓的,也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正想翻墙进去瞧瞧,就被人叫来了。” 叶知秋见她一脸惭愧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我叫你来,不是要问虎头和鸣儿事。” “啊?”佳禾怔了一下,“那是为什么事?” 叶知秋没有立即回话,而是拉起她的手细细端详。这是一双不算小巧的手,因为时常持刀握棍,掌心已经磨出了一层厚厚的茧子,粗粝坚硬。 只看这双手,就知道她下过多少苦功,难怪虎头一直都是她的手下败将。 想起自己十四岁的时候,不能说无忧无虑,可也是得过且过,从不曾为将来考虑过。难为她年纪小小,就开始筹谋打算,还肯这般吃苦。 如是想着,便忍不住感慨,“亏我跟你们姐妹走得这么近,却一直不懂你的心思。” “知秋姐,你说什么呢?”佳禾被她搞糊涂了。 “佳禾。”叶知秋抬头看着她的眼睛,“你愿不愿意跟我留在京城?” 佳禾先是吃了一惊,随即眼睛一亮,“我……” “你先别急着回答我。”叶知秋止住她的话茬,“听我把话说完。 首先,我让你留在京城,不是想让你当我的下人或者雇工,而是作为姐妹请你帮忙。 平日里你要照常读书习武,只是偶尔陪我出一次门。 也就是说,你不会跟在家里的时候一样,有许多朋友玩伴,日子会过得很枯燥。也许一年半载,你都见不到你的父母和姐妹。 其次,陪我出门的时候,有可能遇到危险。我需要你保护我,但是我不需要你拿自己的血和命来保护我。 你要做力所能及的事,力所不及的时候,你必须先保护好自己。 一旦我觉得京城不安全了,会立刻送你走,到时你要无条件服从我的安排。 另外,我会适时适当地给你历练的机会,但是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我给你的机会,可能远没有你认为的那么有趣,也远没有你料想的那么有价值。 如果你觉得这些都不是问题,你仍旧愿意跟我留下,那就去找你玉禾姐姐商量一下。商量好了,再来告诉我,你是否要留下。” “哎,我这就去找她。”佳禾从椅子上跳起来,一阵风一样地奔出门去。 小蝶心里有些不平衡,瞟着叶知秋地叹道:“有的赶了走,有的赶着留,同样是姐妹,这待遇差别还真大。” “小姐是赶了走还是赶着留,不都是为我们好?”添香在她脑门上点了一下,“大家都明白的理儿,怎么你非要说几句风凉话?” 小蝶捂着脑门笑嘻嘻地争辩,“哪里是风凉话,分明是大实话。” 三人又闲聊了一阵子,听人禀报说凤康来了,添香和小蝶借着准备茶点避出去,留下夫妻俩在屋子里说话。 “我怎么觉得一到你的娘家,我就变成外人了?”两人一走,凤康凑到她耳边便抱怨起来,“好不容易才摆脱了你干爹和你干哥哥,抽身来找你。” 说话时口鼻喷吐出来的温热气息掠过脸颊和耳垂,痒痒的,叶知秋侧头躲开,“你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儿,怎么还有黏人的毛病呢?” “我们是新婚呢,我不黏你难道去黏别人?”凤康不满地瞪着她,“叶知秋,你跟我说实话,我在你心里到底占了几成的分量?” “几成啊?”叶知秋作势想了想,“爷爷和虎头占三成,阿福和元妈占两成,干爹干娘和苏木占两成,村里人占一成,剩下的两成要分给添香、小蝶、鸣儿,还有皇上和玥儿…… 剩下的都是你的,差不多有半成吧!” 饶是知道她在开玩笑,凤康心里仍然有些不是滋味,酸溜溜地道:“我恨不能把整颗心都掏给你,你却只给我留了半成的地方,我什么时候沦落到这般凄惨的地步了?” 叶知秋又好气又好笑地瞪了他一眼,“看你小心眼儿的样子,你是我的丈夫,他们是我的亲人和朋友,你们在我心里都有十成的分量,哪能取舍比较? 真要计较起来,我还为了你把爷爷一个人扔在清阳府了呢,这笔账要怎么算?” 凤康见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些异样,知道她因为虎头和元妈他们要走,心里不好受,赶忙抱住她好言哄劝,“是我不好,我错了,晚上我给你洗脚赔罪。” “我看你不是想赔罪,是想占便宜。”叶知秋嫌弃地推开他,被他这么一打岔,离愁确是淡了不少,随即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来,“对了,苏木怎么办?” ——(未完待续) 第394章 送别 凤帝的病情目前只能用木针疗法来遏制,而木针疗法只有闻苏木这样手感纤敏的人才能熟练使用。 闻老爷和闻夫人并不知道他在给凤帝治病,理所当然地要带他回去。知道了实情,恐怕更要果断地带他回去了。 涉及到皇家的事,往往都是荣耀与风险并存的。闻家并不需要这种荣耀,却分外害怕风险。毕竟他们只有闻苏木这么一根独苗,担不起任何风险。 除非拿圣旨命令他留下。 可如果那样做,闻老爷和闻夫人理智上能理解,情感依然会埋怨她,甚至会跟她产生隔阂。 作为儿媳,她没办法站在闻家那边。作为干女儿和朋友,她没办法站在凤帝那边。不能撒手不管,夹在中间又着实为难。 她思虑的这些凤康都明白,一时之间也想不出两全其美的法子,只能安抚她道:“你别担心,稍后我会找个机会跟苏木兄单独谈谈,看看有没有解决这件事的好办法。” “只能这样了。”叶知秋叹了一口气,“也是干爹干娘他们决定得太突然了,不然还可以慢慢商量。” “都是父皇自己惹的祸。”凤康半是愤然半是无奈地哼道,“反正他总有本事把人耍得团团转,看着大家措手不及,鸡飞狗跳,他就高兴了。 一辈子都这么任性,我听闻皇祖父为人最是严肃正经,怎么会生出那样一个拎不清轻重缓急的儿子?” 叶知秋露出恍然的神色,“我还纳闷你这呆板无趣的性子是从哪儿来的,原来随了先皇啊。” “竟敢说我呆板无趣?”凤康装出青面獠牙的模样扑过来,“我就让你看看我不呆板无趣的一面。” 两人笑闹了一阵。又就闻家二老和元妈、虎头一行人回清阳府的事情做了些打算,听人来报,说阿福、梅香和玉禾她们回来了,便去厅里跟她们会面。 回来的路上,玉禾已经听佳禾讲了要留在京城的事,果然如闻夫人所料,很痛快地拍了板。“知秋姐。我没意见,让她跟着你就是了。 至于我爹娘那边,我会跟他们说的。” 叶知秋点了点头。“你告诉他们,我会好好护着佳禾的,让他们放心。” “放心,放心。跟着知秋姐有什么不放心的?”玉禾笑着接了一句,便转头去叮嘱佳禾。“好好保护知秋姐,要听知秋姐的话,谨言慎行,别给知秋姐和王爷添麻烦。 虽说咱们没有男孩儿。顶门立户的责任由我这个大姐来担着,不需要你有多大的出息,可我也不想你跟别的女孩儿一样。满脑子都是相夫教子。 难得有这样跟着知秋姐耳濡目染的机会,你打起精神学着点儿。别光顾着玩儿了。学几样傍身的本事,够你受用一辈子的。 不用惦记爹娘,青禾和秀禾都懂事了,多少都能帮衬着他们一些,我也会时不时回去看看的。 你要是想他们了,就给他们写信,随便拿到咱们秋叶村名下的哪家铺子里去,不出三五天就能送到他们手里。 我跟阿福姐姐一年能有三四回到京城来巡视查账,顺便就过来看你和知秋姐了。” 佳禾的眼神随着她的话明明暗暗地变化着,嘴上却没有分毫迟疑,一一答应下来。 待她们姐妹叙完话,佳禾被打发出去,阿福便接茬笑道:“我们三个原本商量着这几天要走的,没想到被闻夫人他们抢先一步了。” “怎么,你们也要走?”叶知秋一脸的不舍,“怎么说声走都要走了?” “我的好姐姐,我们可是帮你赚钱去呢。”玉禾嘴快地抢过话头,“我们都不走,那一大堆生意谁来管?” 梅香表情痛苦地唏嘘道:“谁说不是呢?我才到京城几天,南边就来信催了两回了。 以前还觉得自己可有可无呢,离开了才知道我这么招人惦记,都惦记着让我回去干活儿呢!” 阿福也插话打趣,“我倒是想留下陪你,就怕王爷不愿意,怪我分了他的宠。” “你们这几个丫头,在外面这几年别没学精,油嘴滑舌的工夫倒是都练得炉火纯青了。”叶知秋故作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行了,我不留你们,你们赶快走吧。 都走了,我耳根子也就清净了。” 阿福捂着嘴嗤嗤地笑起来,“瞧瞧,刚嫁到京城就自觉当起地主,开始撵人了。” “就数你嘴巴厉害。”叶知秋嗔了她一眼,又问道,“你们打算哪天走?” 三人相互望了望,就由阿福开口道:“也三日后吧,免得闪你两回。” 叶知秋心里刚刚淡去的离愁又升腾起来,叹息道:“这一分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聚。” “这还不容易?”阿福笑嘻嘻地给她宽心,“只要知秋姐姐有事,喊一嗓子,不管天南海北,我们都会放下手里的活计赶过来。” “有事我也不喊你们,喊了有什么用?”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道,“等你们天南海北地赶过来,我这儿黄花菜都凉了。” 说话间,便到了晌午,元妈打发人来喊她们入席。 姐妹几个说说笑笑地走到花厅门口,正好碰见那群孩子簇拥着虎头和鸣儿过来了。 叶知秋看见鸣儿出门时穿的那身衣服已经换掉了,头上也没了玉冠,跟虎头几人一样,梳了个男式的包髻。脸上还有一块不大不小的淤青,似是擦过药膏,被阳光一照,泛着幽幽的亮光。 猜到这是虎头的杰作,便板了脸喊过他来。“你把鸣儿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切磋一下武艺。”虎头轻描淡写地答道。 叶知秋蹙了眉头,刚要说话,忽听凤康的声音从旁响起,“鸣儿,你输给虎头了吗?” 众人循声望去,就见凤康和闻苏木双双走了过来。一个冷峻如山。一个温润似玉。两个美男子结伴而行,当真养眼得紧。等回过神来,赶忙见礼。 凤康叫大家平身。又将目光转向鸣儿,“从明天开始,晚饭前的半个时辰,你跟我一起到后花园习武。 我教你几个制胜的绝招。只要用心演练,下次再切磋。一定能胜过你舅舅。” 鸣儿眼底闪过一抹亮色,恭声答应,“是,父王。” “父子两个合起伙来对我一个啊?”虎头不满地嚷嚷起来。“姐夫,你也太狡猾了。” “你身为舅舅欺负外甥就不狡猾了吗?”凤康在他头上用力揉了两把,“敢动我儿子。你真是胆肥了。” 虎头讪讪地笑了两声,“哪能叫欺负?我不就是想试试他这几年长进了多少吗?” 说着用眼角捎了鸣儿一下。心道这小子还真是变了不少,被他那么摔打,就是咬着牙不吭一声。要是以前的鸣儿,早就恼羞成怒,甚至哭起来了。 现在的鸣儿,只让他感觉陌生。 有这么个性格阴沉的儿子,不知道姐姐这后娘会不会很难当。 凤康开玩笑地敲打了他两句,便和众人一道进了花厅。 因都是熟人,不讲究那么多规矩,也不用屏风隔开。凤康和闻老爷、闻苏木、王太医坐一桌,叶知秋和闻夫人、元妈还有各位嫂子坐一桌,阿福、梅香、玉禾、莎娜和小女孩们坐一桌,虎头、鸣儿跟男孩儿们坐一桌。 东霞、西月、添香、小蝶和桂粮等人在偏厅另外摆了一桌。 热热闹闹地吃过午饭,撤掉盘碗换上茶水,坐着聊到未时将尽,到了该回去的时候。 临走之前,叶知秋将虎头叫到跟前,和他说了三日后离开的事情,道了别情,又细细嘱咐了他一番。 虎头事先听佳禾透了口风,且知道她迟早是要回清阳府的,倒没有表现得多么儿女情长。只跟她保证会好好照顾成老爹,勤奋读书习武,乖乖等她回去。 闻苏木跟凤康商议过后,决定采取拖延战术。以跟王太医学习番邦医术为由,跟闻老爷和闻夫人提出晚一两个月回清阳府。 闻老爷和闻夫人深知儿子对医术的痴迷程度,并未怀疑什么。虽然有些担心他一个留在京城这个是非之地,可也拗不过他苦苦相求,只能遂了他的心愿。 了却一桩心事,叶知秋和凤康心里终于踏实下来,带着因能跟他们住在一起而兴高采烈的莎娜回到王府,便张罗起明日送行宴的事情。 叶知秋亲自列了菜单,让小蝶带人出去采购,又领着四个大丫头将食材都收拾妥当了,该提前准备的也都备好了。 第二天众人如约而至,凤玥和顾云川夫妇也应邀而来。 凤康和沈长浩在前头招待男宾,凤玥和莎娜替叶知秋在后宅招待女宾,孩子们则由鸣儿带着到王府各处去参观。 不知道是叶知秋做的饭菜太可口,还是大家都不舍分别,前后的宴席一直到申时过半方才散了。 叶知秋留虎头在王府住了一宿,转天亲自整治了几车礼物送到成府。 该说的话前几天都说完了,到了出发这日反倒没什么话好说了。没有流泪,也没有一步三回头,爽快地道了别。 叶知秋和凤康并肩站在城门口,目送浩浩荡荡的车马消失在视野之内,忽然间感觉心里空了一大截,也莫名地轻松了不少。 只可惜这份轻松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被一个干瘪瘦弱、带着满身黄沙的老头给破坏得一干二净…… ——(未完待续) 第395章 麻烦人物 汤远修现身王府,是在虎头他们离开的两日之后。 当时叶知秋正带着几个丫头在大棚里翻整土地,第一眼看见他,她的表情只能用惊吓来形容了。 原本黑中带黄的脸色彻底变成了黑炭,皱纹增加了一倍有余,就像多年不曾得到雨水滋润、龟裂纵横的土地。下巴比以前更加尖削,让人担心他的下颌骨随时都会刺穿那层薄薄的皮肉暴露出来。 头发稀疏可数,露出黄白的头皮,绾成的发髻已经不足蒜头大小了。胡子几乎全白了,小小的皱巴巴的一团,紧贴在下巴上,与脸色形成鲜明的对照,看起来十分的滑稽。 背驼了,身板薄了,个子也矮了一截,整个人缩水了一圈。一身粗麻布的袍子晃晃荡荡的挂在身上,一阵吹过就能飘起来的样子。 若不是那双画龙点睛的眼睛给他添了几分神采,她说不定会以为眼前站着的是从哪个坟头爬出来的干尸。 不等她从震惊之中缓过神来,汤远修便指着她的鼻子跳脚骂街,“我早就看出你这黄毛丫头不是个省油的灯,没想到你不省油到这个地步……” 叶知秋呆住,她怎么不省油了?她是砸碎他家油罐,还是弄倒他家油桶了? “背着我老人家跟凤老九偷摸成亲也就算了,还不知道天高地厚应承了替皇上出题考验储君。皇上老糊涂了,你年纪轻轻的也老糊涂了吗?” 叶知秋只觉一脑门子黑线,这老头到底是损她呢,还是夸她呢? 凤帝金口玉言下了命令,她不应承。难不成要当众抗旨以证明她比一国之君年轻明智? 她是皇上赐婚,凤康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接进门的正室夫人,什么叫背着他偷摸成亲?明明是他自己耽搁了行程,没能赶上他们的婚礼。 她没叫他补上份子钱就不错了,亏他还好意思提这茬。 汤远修又唾沫横飞地列数了她一大堆的罪名,终于气短力竭。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道:“我饿了。小丫头。你去给我做几样好吃的来,要带肉的。” “先生,大夫说了。你一个月内不能吃荤腥。”一个带着浓重口音的声音插~进来阻止道。 叶知秋凝目看去,见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生得胖乎乎圆滚滚的,皮肤黝黑。淡淡的眉,细细的眼。浑身上下都带这么那么一股子憨劲儿。 “大夫说不能吃我就不吃了吗?那些大夫就会危言耸听,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要是什么都听他们的,我干脆绝食死掉算了。” 汤远修不屑地哼了两声。又转头来催促叶知秋,“小丫头,你磨蹭什么呢?还不赶快做饭去。难不成你要眼睁睁地看着我饿死在你面前?你想欺师灭祖吗?” “我怎么不记得我曾经拜你为师过?”叶知秋不客气地顶了一句,便不再搭理他。将目光转向那少年,“你是哪一位?” “哦,俺叫阿黎。”少年笑呵呵地自我介绍道,“先生路过俺家门口的时候,饿晕过去了。俺给了他半个窝头,他就收俺当徒弟了。 先生说叫俺跟着他到京城来享福,俺就跟他来了。半道上俺逮了一只兔子,架起火来烤,还没烤熟,先生就吃掉大半只,然后开始闹肚子。 跑了一天一宿的茅房,找大夫开药止了泻,愣是躺了半个多月没下来炕。” 这一套词想必他不是第一次讲了,说得又快又溜,而且包含了所有需要交代的信息。 叶知秋听完恍然大悟,难怪这老头没赶上喝她和凤康的喜酒,原来是贪嘴吃坏了肚子,把自己放倒在路上了。 汤远修被徒弟揭了短,气急败坏地抓起一把土扬过去,“臭小子,你不说话能死啊?” 阿黎显然已经习惯了被他这般粗鲁对待,灵巧地躲开去,只管搔着后脑勺嘿嘿地笑,也不争辩。 叶知秋心下有数了,便吩咐道:“桂粮,你先带汤先生和阿黎去厅里坐坐。 珠米,你领几个人去止风院收拾出两间客房来,准备沐浴用的热汤。知会紫英一声,让她开库房两套被褥帐幔、茶具摆件送过去。 再派个人去通知苏木和王太医,请他们给汤先生把脉看诊。等他们看完,你拿了饮食禁忌单回来给我。” “是。”珠米和桂粮双双答应了,一个迈着小碎步径直出了大棚,一个过来给汤远修和阿黎引路,“汤先生,阿黎公子,请你们跟奴婢走吧。” “我不走……” 汤远修刚要嚷嚷,阿黎就眼疾手快地捂住了他的嘴巴。冲叶知秋憨态可掬地一笑,半拖半抱地拉着他,跟桂粮向外走去。 他们走了没一会儿,洗墨便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王妃,你没事吧?” “没事。”叶知秋随口答了,又问道,“王爷呢?” 洗墨长舒了一口气,才答道:“王爷不知道汤先生今天回来,方才有事,和沈公子一道出去了。说是半个时辰就能回来,让我不要惊动王妃。 他们前脚走了,门房后脚就来禀报,说有两个要饭的在外面吵闹。我出去一瞧,可不就是汤先生吗? 我把他们带到前厅,出门叫人通知王爷和王妃的工夫,人就没了。上茶点的丫头说,汤先生跟她们打听了王妃在什么地方,就抓着另一个丫头带路,怒气冲冲地往后宅来了…… 幸好王妃没事,要不然王爷回来非赏我棍子吃不可。” 说完抹了一把脑门上的热汗,“对了王妃,工部侍郎段大人的夫人刚刚打发人递了帖子,说跟曾夫人是闺中密友,听曾夫人说起王妃,心慕已久,想在这几天找个时间过来拜望。 来人还拿了曾夫人的帖子,我不好随便打发,就说先问问王妃是否有空,再给他们答复。 王妃,你看……” “肯定又是替哪位皇子来探口风的,不见。”叶知秋干脆地道,“洗墨,你拿张红纸写上‘奉旨出题期间概不会客’,贴在王府大门口,以后再有人送帖子过来就不要接了。” 家宴的第二天,果然如她和凤康所料,朝堂上乱成一团。文武百官轮番上阵,劝说凤帝慎重对待册立储君一事,不能让一个女人插手,决定谁来做华楚国的下一任皇帝。 凤帝欣赏够了大臣们惶然不安的模样,方以一句“君无戏言”堵住了他们的嘴。并许诺叶知秋拟出题目之后,会从朝中挑选四位德高望重的老臣和他一同审题。 起初大家都在观望,以防有什么变故。两三天后,发现朝中再无反对之声,这件事已经板上钉钉了,便有官员家眷得了某位皇子的授意,陆陆续续到王府来递帖,表明想要与新过门的雪亲王妃结交之意。 这一两天前来递帖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其中有些聪明的,便如那位段夫人一样,走一走与她平日交好的凤玥和高华莲的门路,拿上她们的帖子给自己加码。 明知道她们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又何必浪费时间和精力与她们周旋? 反正这些事都是凤帝闹出来的,拿他当门神也别人也不敢说什么。 洗墨拍了一下手,“这个法子好,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这几天光名帖就收了好几摞了,王爷让我看着处理,可那些名帖上哪一个印章的名讳不是带品带级的?扔又扔不得,烧也烧不得,只能找个大箱子单独放着了。 我还犯愁十天半月之后,光装名帖就要浪费好几口箱子。这下好了,省去我许多麻烦。 王妃,那你忙着,我这就写了贴门口去。” 说完便一溜烟地走了。 叶知秋与添香和小蝶对视笑笑,继续翻地。 在京城住了一个多月,她依然不习惯每天早上醒来走出房门,看不到她所熟悉房屋、山林、田畦。嫁进王府这几天,更是频频梦见秋叶村的景和人。 只有在这菜棚里干活儿的时候,心里才会格外平静和踏实。 珠米办事效率极高,不多时便拿了饮食禁忌单回来。 叶知秋细细问了汤远修的情况,得知闻苏木和王太医已经给他诊视过了,并无大碍,只是先前因为腹泻伤了胃肠,加之路途颠簸,有些气血不足罢了。 单子上除了大油荤腥之物,还有几样与他所服的汤药冲撞的东西,并不需要特别忌口。 她将棚里的收尾工作交给添香,带着小蝶和珠米回到若晨院,清洗一番换了衣服,来到小厨房。 因这会儿已过申时,再有一个半个时辰就该吃晚饭了,她想了想,便挑现成的食材做了几样简单易消化的吃食:皮蛋瘦肉粥,配上素馅的蒸饺,南瓜豆沙饼,外加豆渣蛋卷、凉拌鸡丝、炝炒土豆丝、锦绣蔬菜丁等小菜。 做好了装进食盒,正要送到止风院去,洗墨又满头大汗地跑了来,“王妃,宫里来人送信,说皇上知道汤先生回来了,要过府探望,这会儿已经出宫了。 还说皇上想吃王妃做的炒面,请王妃早作准备!” ——(未完待续) 第396章 原形毕露 麻烦的人物又多了一个! 叶知秋暗暗叹了口气,心里断定皇帝那老爷子是奔炒面来的。若是为了见汤先生,大可以把人召进宫里去,没有必要冒着风险出宫。 一个两个都为了几口吃食任性妄为,难道像他们这样的大人物本性都是吃货吗? 腹诽归腹诽,该准备的还是要准备,于是看向洗墨,“王爷回来了吗?” “回来了,皇上要来的事王爷和沈公子已经知道了,刚才去止风院见汤先生了。王爷怕王妃忙不过来,吩咐我过来听候王妃差遣。” 洗墨说着便问道,“王妃,你看看我能帮你做点儿什么?” “我这儿没什么事是能做的。”叶知秋顺手将食盒递给他,“你把这些吃食送到止风院去,让汤先生先垫垫肚子。 然后去打听一下,皇上带了多少人过来,叫大厨房备足饭菜和汤水。我寻思着,皇上和汤先生许久没见了,不喝上一两个时辰是不会罢休的。 来者皆是客,不能让人家饿着肚子当差。 皇上和汤先生他们要用的饭菜,我亲自来做,就不用大厨房那边操持了。” 洗墨应了声“是”,便提着食盒出去了。 叶知秋跟凤帝和汤远修都相处过几日,知道他们的饮食喜好,也不用费事想菜单,叫人取来纸笔列出所需的食材,交给珠米去调配采购。 将收拾食材的活计交给东霞和添香盯着,自己则回房换了一身正装,稍加装扮,领着小蝶和桂粮到前头来接驾。 凤康和汤远修已经先到了,沈长浩不在。想必去安排护驾事宜了。 许是吃人嘴短,汤远修见了她没再吹胡子瞪眼,只是鼻孔朝天,爱答不理的。 凤康暗怪这老头无理取闹,可毕竟是师长,也不好跟他一般见识。拉了叶知秋到一旁,语带疼惜和愧疚地道:“今天要辛苦你了。” “不就是炒几个菜的事儿吗?”叶知秋笑着宽解他。“这活儿我常做。累不着的。” 饶是她说得轻松,凤康还是忍不住嘀咕道:“父皇就会添乱。” 不是他娶了媳妇忘了爹,实在是时机不对。因为选立储君出题一事。全京城的眼睛都盯着雪亲王府呢。凤帝在这个节骨眼上出宫,根本瞒不过别人的耳目。 很难保证没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动起歪脑筋,意图对凤帝不利,或是借对凤帝不利来陷害他。 凤帝若真在他这儿出了什么事。那麻烦可就大了。 叶知秋明白他在担心什么,握了握他的手。“父皇再怎么任性,也不会拿自己的安危开玩笑,出宫之前一定有所安排。不会有事的,放心吧。” “嗯。”凤康点了点头。眉头却没有完全舒展开来。 若是以前,他那皇帝爹或许还会为江山社稷考虑,珍惜自己的性命。如今身患绝症。他脑子里恐怕只剩下“及时行乐”四个字了。 以他的性子,如果知道自己出事。能换来一场别开生面的热闹,他肯定是最迫不及待的那一个。 总之,爹是靠不住的,还要靠他这个儿子多加小心才行。 说这话,就听人禀报说皇驾到了。两人便止住话茬,陪同汤远修迎出门来。 凤帝瞧着比前几日清瘦了些,精神还是一如既往地好。着一身藏蓝色便服,儒雅中透着威严。 不等汤远修跪下,便将他扶住了,“你这老小子也太不够意思了,一走就是几年。你若再不回来,说不定就见不着朕了。” 最后一句话把凤康以及伴驾而来的全德和太医唬得纷纷变了脸色,不等别人开口,全德便抢着遮掩道:“皇上,您真会开玩笑。您龙体康健,春秋鼎盛,怎么会见不着呢? 不过汤先生这次着实离开得久了些,皇上时常跟奴才念叨您呢。” “我年轻的时候荒唐惯了,老了也改不掉这一身的穷毛病。”汤远修感激涕零地唏嘘,“也就是皇上不嫌弃,还惦记着我这把老骨头。” 凤帝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瘦弱的肩头,“改不掉好啊,朕就喜欢你身穷毛病。” 汤远修躬身拱手,“谢皇上抬爱。” 叶知秋听过他背后口无遮拦地对凤帝说三道四,甚至还骂人家是老糊涂,见他面对面的时候语气这般谦逊恭敬,既感意外又觉好奇,忍不住碰了凤康一下,悄声地问:“汤先生怎么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凤康对这种场面早就见怪不怪了,轻轻地哼了一声,“走走过场罢了,你等着瞧吧,两杯酒下肚,他就该原形毕露了。” 叶知秋刚要问个详细,就感觉凤帝的目光落在了自己身上,“丫头,朕交代你办的事,可有头绪了?” 叶知秋忙摆正了姿态答道:“回父皇,事关重大,不敢草率决定,我正在认真考虑,争取想出一个既有难度又有深度的好题。” 其实要出什么题,她脑子里已经有了大概的轮廓。只是没有最后定论之前,不愿拿出来讲。谁知道皇帝卫队里面有没有卧底,若是经他们的口传到皇子和大臣们的耳朵里,这王府就更不得安宁了。 “时间还很充裕,你不必着急。”凤帝将这样头等大事一语带过,便把话题转到吃的上面来,“先前清阳府吃过你做的炒面,这几日朕突然很想念那种滋味。 吩咐御膳房做了一次,与你做的味道却是相去甚远。 朕难得有机会出宫,定要一饱口福。其他的朕吃不吃无所谓,炒面是一定要吃的,丫头,你千万不要忘了。” “忘不了。”叶知秋笑道,“父皇放心,面我已经和好了,你待会儿就能吃上。” “那就好。”凤帝似乎没看见自己从小宠到大的儿子,跟叶知秋说完话便移开目光,热络地揽住汤远修的肩膀,“走走走,咱们找个地方说话去。” 汤远修正有此意,“皇上,不如就去我住的院子吧?比在厅里坐着自在,还清净。” “知朕者,汤先生也。”凤帝含笑赞道。 虽然被当成了透明人,凤康还是尽职尽责地上前引路。 送走三人并一众随从,叶知秋径直回到若晨院,换下衣服,摘掉钗环,来到小厨房。 东霞和添香带着粗使丫头婆子将食材都收拾好了,她清点盘数一番,便吩咐生火。先将耗时较长的汤和需要蒸煮闷炖的菜上灶,依次准备需要过水过油的菜,凉菜拌好入味,最后是炒菜。 大小几个锅灶同时启用,又有几个手脚麻利的丫头帮忙,不消半个时辰,已经做好了大半个席面。差人去止风院问了一声,回报说可以开饭了,便将做好的菜分冷热荤素装进食盒。 这些菜都是要入皇帝之口的,丝毫大意不得,于是叫东霞、添香和小蝶轮流领了别的丫头送过去。还剩下最后一道汤的时候,用来做炒面的面团也省好了。 凤帝提到的炒面其实并不难做,关键在面和料上。 面要用蛋液来和,最好是用鸭蛋,这样做出来的面才会筋道爽滑。鸭蛋有腥味,煮的时候要放一点儿酒,黄酒和红酒都可以,也可以加姜汁。 料里面最重要的是番茄酱和辣椒酱,先前用的酱是她自己做的,味道跟御厨用的酱肯定是有差别的。所幸她来京城时候带了几罐,做菜用了几次,还有剩余。 再有就是柠檬汁了。 华楚国并不出产这种东西,她曾经让肯伯特从番国带过来一些种苗,试着栽种和用砧木嫁接。因为土壤不和的关系,不是很成功,结出来的果子又小又涩。 王府里自是没有柠檬汁可用,酸橙还是有的,用来代替柠檬味道也会不错。 凤帝上次吃的面条是元妈擀出来的,细长均匀,很适合做炒面。叶知秋的手艺虽不及元妈精湛,可也不差。 叫一个壮实的婆子帮忙,把面剂擀成薄片,自己操刀切好,放在滚水之中煮到八分熟,捞出来过水,沥干,用熟油略拌。炒熟配料,放面,浇酱料,撒上烫好的豌豆苗,装盘,趁热滴上几滴酸橙汁。 止风院距离若晨院不算远,以最快的速度送过去,味道和口感都能保持最佳。是以送面的活儿,便交给脚程比较快的小蝶和桂粮。 还剩下不少面条,她打算忙完了,做给鸣儿、佳禾和东霞她们尝尝。 “小姐,累坏了吧?”东霞递过一方帕子来,“要不,你先回房歇歇吧,这汤我来盯着。” “我不累。”叶知秋接过帕子,一边擦脸一边道,“回房也歇不下,一会儿还要去见皇上呢。” 东霞笑着摇了摇头,“小姐你啊,在家整天忙,到京城也没闲着。 我以为你当了王妃,总能清闲一些了吧?谁知道你更忙了。 以前只忙着干活儿,现在还要忙着动脑子动心思,我在旁边看着都替你累得慌。” “没办法,谁让我嫁给皇帝的儿子了呢?”叶知秋自我调侃道,“高攀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东霞说了句“也是”,后头的话还没到嘴边,小蝶便咋咋呼呼地进来了,“小姐,不好了,汤先生跟皇上吵起来了!” ——(未完待续) 第397章 臭味相投 叶知秋赶到止风院的时候,其他人都被打发出去了,只有凤康和全德一个神色漠然一个事不关己地守在门外。 屋内不断传出汤远修尖利的叫骂声,“……自从认识你,我就没见你干过一件正事儿。我早就知道华楚国的江山迟早会葬送在你手里,你这个老糊涂,痞赖,昏君……” 叶知秋听他连“昏君”这样的字眼都骂出来了,心下好奇凤帝到底做了什么,让他这般火气冲天。 “汤老头知道父皇得了瘕痛症。”凤康一句话便道出了个中缘由。 叶知秋哭笑不得,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敢情所谓的一代帝师、当世大儒脾气都这么古怪?担心就坦率地说“我担心你”好了,非要用这么迂回激烈的表达方式吗? 说来也是,那两位都臭味相投几十年了,交情岂是能用常理来判断的?嬉笑也好,怒骂也好,都是他们独有的相处之道。 倒是她关心则乱,听小蝶大惊小怪地咋呼了几句,还以为出了大事,连衣服都顾不得换,就急急忙忙地赶了过来。 既然人家只是老友交心,她又何必瞎操心?转而问凤康道:“你吃过饭了吗?” “方才陪父皇和汤先生喝酒的时候吃了一些。”凤康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些无奈。 虽然知道汤老头是在关心凤帝,可听见那些骂人的话从他嘴里绵绵不绝地冒出来,再好的食欲也没了,真是白白浪费了那一桌好菜。 只有凤帝能一边兴致盎然地听他骂人,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炒面。 叶知秋料他也没吃上几口,便提议道:“我看里面一时半会儿完不了,你在这儿守着也没什么用,还是先回若晨院吧。 鸣儿和佳禾差不多该下学了,咱们一起吃完饭,你再过来陪着也不迟。” “王爷,您就和王妃回去吧,这里有奴才守着呢。”全德笑着接起话茬,“若是皇上和汤先生有什么事,奴才会马上派人去通知您的。” “也好。”凤康朝他点了点头,“全德,那就辛苦你了。” “这是奴才的本分。”全德拱手一揖,“恭送王爷,王妃。” 叶知秋福身回了个半礼,又笑道:“一会儿我叫人给全德公公送些饭菜过来。” 全德也不推辞,再揖道谢:“那就多谢王妃了。” 夫妻双双出了止风院,叫小厮丫头先走,两人挽着手,在夕阳之中慢慢地踱着步子。 说了几句闲话,叶知秋便问起凤帝的病情,“我记得父皇上次施针还是刚回京城不久,难得出宫一次,是不是让苏木再给他施一次针?” 闻家二老离开京城的那天,闻苏木就和王太医住进王府了,以便凤帝发病的时候,随时为他施针救治。 在外人看来,闻苏木是以雪亲王妃义兄的身份寄住在王府的,他们或许会怀疑这对干兄妹之间有不同寻常的关系,绝不会想到闻苏木是凤康为给凤帝治病而养的千日之兵。 这么大的事,凤康自是不会忘了的,凤帝入府没多久,便将闻苏木请到止风院为他把了脉,“据苏木兄所说,父皇最近一段时间的病情还算稳定,持续服药即可。 木针疗法毕竟是有风险的,瘕痛症不比眼盲症,频繁刺激反而对病情不利。” 叶知秋面露沉吟,稳定吗?可为什么她每次见到凤帝,都感觉他比以前清瘦了呢?是太操劳了吗? 说着话回到若晨院,鸣儿和佳禾已经下学了。 叶知秋重新整治了几个菜,将剩下的面做成炒面,分出一部分给全德和几个丫头。在小厅里摆了桌子,同凤康和两个孩子一起吃了。 凤康记挂着凤帝那边的情况,吃完饭便匆匆地赶到止风院去了。 叶知秋见鸣儿和佳禾晚饭吃得都不少,担心他们会积食,便煮了一壶大麦茶,叫他们陪她坐着喝茶聊天。 说是聊天,其实多半都是她在问,两个孩子在答,内容无非是读书习武的事。 鸣儿虽然还是寡言少语,不过这几天瞧着不似之前那般阴郁了。大概是因为凤康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陪他习武,又有了一个处处关照他的姐姐的关系吧? 也许还有她的一份功劳。 自从嫁进王府,一日三餐外带一顿夜宵,她都要亲自下厨。 佳禾不挑食,凤康则爱屋及乌,只要是她做的,他就会很开心很满足地吃下去,因此她做的东西基本上都是鸣儿喜欢吃的。 每天早起晚睡,变着花样地做,就算他是铁石心肠,也该有所感觉了。 当然,她不认为光靠几顿饭就能治好他的心病。她只希望他能明白,她和凤康都是关心爱惜他的,从而不再封心锁步,自哀自怜。 毕竟能改变他的只有他自己,如果他不肯改变,那她和凤康再怎么努力也是枉然。 眼见过了一更,便叫两个孩子各自回房休息。差人去止风院打探了一回,说是那边虽然已经消停下来了,可又叫人送了两坛酒进去,想必酒席一时半会儿还散不了。 那两位年纪都不小了,又都有病在身,叶知秋唯恐他们贪杯伤了身子,便叫珠米去大厨房要牛肉骨、黄豆芽等材料,熬了一锅解酒汤。另外炒了几个同样有解酒功效的小菜,一并送到止风院去。 如此忙活一番,不知不觉就到了二更天。坐在房里等了许久,依然不见有人来通知她去恭送圣驾。 又过了半个多时辰,洗墨才送了凤康的口信过来,“皇上和汤先生都喝醉了,且相谈甚欢,今晚十有八、九要留宿王府了。 王爷让我告诉王妃,不必等着恭送了,累了只管早些歇息。” “我知道了。”叶知秋打发走了洗墨,不由摇头暗笑。 先前骂得狗血淋头,一扭脸又相谈甚欢了,果然是小孩脾性,难怪凤玥提起他们总是戏称老顽童。 他们倒是尽性言欢了,却苦了凤康和沈长浩,只怕这一晚上都要提心吊胆。 左右外面的事她也帮不上忙,洗浴过后,倚在床上看书消磨时间。待有了困意,便躺下睡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睡意朦胧之间听见一阵窸窣的响动,睁开眼睛一看,见凤康正掀开帘帐蹑手蹑脚地走过来。 凤康见她睁脚步来到床前,“我吵醒你了?” “不是,我自己醒的。”叶知秋翻身坐起来,揉了揉眼睛,“现在几时了?” “快四更了。”凤康伸手替她理了理睡乱的发丝,柔声地道,“我巡逻经过若晨院,进来看你一眼。” 叶知秋见他面带疲惫,眸子里也有了血丝,虽有些心疼,可他是为了保护亲爹而辛劳,她也不好说什么。默了一默,便问道:“父皇休息了?” “嗯。”凤康唇角染上了一丝苦笑,“和汤先生两个人喝了整整四坛酒,抱在一起睡着了,梦里还相互喊着老小子。” 叶知秋笑了笑,不予评论,“这么说,你要整夜巡逻了?” “是啊。”凤康将头抵在她的肩上,闭了眼睛道,“今天一整晚都不能陪你一起睡了。” 叶知秋没再言语,拿手一下一下地抚着他因沾染了夜风而泛凉的后背。 相拥静静地坐了半晌,凤康才有些不舍地抬起头来,“我出去了,你继续睡吧。” 叶知秋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小厨房里有热着的夜宵,我去给你盛一碗,你吃了再去。” 凤康按住她,“我叫人给我盛来就是,你就不要起身了,着凉了怎么办?” “好吧。”叶知秋睡得身子懒沉,也不坚持,“那你一定要吃。” “好,我马上就去吃。”凤康含笑应了,给她掩好被子,在她额上吻了吻,便转身出去了。 叶知秋听到帘帐后面传来关门的声音,还有负责值夜的东霞和珠米说话的声音,知道他已经吩咐下去了,便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一觉醒来床头的刻漏已经指向卯时了,她心头一惊,赶忙喊了东霞和珠米过来,“我不是让你们五更半叫我起床吗?怎么这个时候了都不叫我? 皇上起来了吗?现在开始做饭,应该还赶得及……” “小姐,皇上五更刚过就走了。”东霞忙打断她道。 叶知秋愣了一下,“怎么这么早就走了?” 尽管那老爷子浑身都是麻烦,终究是她公爹。而且这是她过门之后,第一次在王府留宿,她这个当儿媳的怎么也要给他做顿早饭,不能让老人空着肚子走不是? “回王妃,是皇上坚持要走的,不让惊动任何人,连汤先生都不知道皇上走了。”珠米接过话茬,“奴婢和东霞姐姐接到王爷派人传来的口信,想让王妃多睡一会儿,就没有按照您的吩咐叫您起床。” 叶知秋了然地点了点头,便问道:“王爷呢?” “王爷带着沈大人亲自护送皇上回宫了,这会儿还没回府。”珠米答了她的话,又劝道,“王妃,天还早呢,您再睡一会儿吧。” 叶知秋摇了摇头,“已经醒了,再睡也睡不踏实。我还是去做早饭吧,王爷回来吃了好休息。” “是,奴婢这就去准备热水,伺候王妃洗漱。”珠米朝她福了一福,正要转身出门,便见一个小丫头脸色煞白地闯进门来,“王妃,王妃不好了……” ——r1152--8142516514233974124+dliineda+397--> 第398章 你能许给我什么? “住口。”珠米柳眉一竖,喝住那小丫头,“什么叫王妃不好了?你是跟谁学的规矩,这般大呼小叫,惊吓到王妃如何是好? 天又没塌下来,你慌个什么?到底是什么事?你慢慢的,仔细说清楚!” 小丫头被她这么训斥几句,反倒稳住了心神,口齿也伶俐起来,“方才沈大人派人来报,说皇上回宫的路上遇到了刺客,王爷因为护驾受伤了……” “什么?!”叶知秋脸色大变,三步并作两步奔过来,一把抓住小丫头的手臂,“你刚才说什么?凤康受伤了我?伤到哪里了?伤得重不重?” 小丫头被她的气势慑住,嘴巴张了几次,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奴……奴……奴婢也不知道,他们把闻公子和王太医叫走了。” 叶知秋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连闻苏木都被叫走了,想必伤得不轻。强自按捺着怦怦乱跳的心,追问道:“王爷和皇上现在在什么地方?” “说是就近避到七公主府里去了……” 不等小丫头话音落下,叶知秋便急声吩咐,“东霞,你来帮我梳妆。珠米,你去备车,我要立刻赶去公主府!” “是。”两个丫头齐声应了,各自忙活起来。 叶知秋此时根本无心梳妆,只简单地洗漱过,换上一身正装,随便绾了个发髻,便急匆匆地出了门。 “知秋姐。” “叶姐姐。” 佳禾和莎娜一前一后地朝她飞奔过来。 “你们怎么都来了?”叶知秋有些惊讶地问。 “是珠米姐叫人通知我的。”佳禾抢着道,“知秋姐,我陪你一起去。” 一看就知道她是匆忙间爬起来的,衣服上的袢扣都没来得及系上。头发胡乱拢到脑后,束成一条马尾辫。 珠米倒是没想惊动莎娜。只不过她和佳禾同住在疏雨院,而且意气相投,夜里时常在一起聊天,困了就同榻而眠。昨天夜里两人也是睡在一起的,叫醒一个,另一个自然也就跟着醒了。 “叶姐姐,康哥没事吧?”她急切地问道。 “现在还不知道。”叶知秋在她肩上拍了拍。安抚道。“你别担心,他应该没事的。” 莎娜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对。康哥武功那么高,一定没事的。” 说话间,马车就到了,几个人分头上车。从侧门出了王府,直奔公主府而来。 公主府和王府同在东城。距离并不远。骑马顶多一刻钟的工夫,马车要慢一些,也用不上两刻钟。 叶知秋记挂着凤康的安危,心急如焚。一秒钟也不想耽搁。先前和凤玥闲聊时,听她说过两府之间有一条近路,便吩咐车夫抄近路过去。 所谓的近路。是一条仅容一辆马车通过的狭长巷子。穿过这条巷子,再拐个弯就能抵达公主府西院的侧门。 这会儿天还没亮。巷子里静悄悄的,只能听见车轮马蹄碾压叩击地面发出的声响。 三辆马车保持着前后呼应的距离,快速地向前行进。眼看就到巷子口了,中间那辆马车的车辕突然断了一根。马车前端猛地一坠,又在惊马的拖曳下向一侧翻去。 坐在车里的莎娜见势不妙,一脚踹飞了厢壁,从车里跳了出来。就地滚了几滚,躲开了倾塌而下的断木残椽。 车夫就没她那么好命了,被剧烈摇晃的马车直直地甩了出去,又被惊马踩了一脚,口吐鲜血,晕死过去。 后面的车夫倒是眼疾手快,及时拉缰喝马,方才避免了追尾相撞的惨剧。 “郡主,您没事吧?”珠米从车上跳下来,急急地问道。 “没事。”莎娜简短地答了,将晕死的车夫拖到一边,拿手探了探他的鼻息,感觉他还有气,便将他交给后面的车夫照看。抬头看去,却见走在最前面的马车已经不见了踪影,不由得一愣。 随后下车的东霞也发现了这一点,登时变了脸色,“小姐呢?” 珠米眼皮子一跳,试探地问:“王妃……会不会先去公主府了?” “不可能!” “不可能!” 莎娜和东霞异口同声,语气同样笃定地道。 不是她们不愿意往好处去想,而是她们太了解叶知秋了。后面闹出这么大动静,她不可能听不到。就算再怎么记挂凤康,也不会抛下她们不管不问。 一定是出事了! 到底是东霞,很快就冷静下来,“以防万一,还是先去公主府看看吧。” “我去,我跑得快。”莎娜嘴里说着,便拔腿向前奔去。 东霞暗恨自己大意了,以为路程短就不会有事。 出门的时候,应该提醒小姐多带几个人的。不对,她一开始就该拦着小姐。她怎么就不想一想,外面刚刚闹过刺客,能安全到哪里去? 这车辕断得蹊跷,小姐的马车消失得更蹊跷。 她比任何时候都希望叶知秋是个自私的不顾他人死活的人,现在已经好端端地安全地进了公主府。可她知道这种想法多么荒谬可笑,只能暗暗祈祷吉人自有天相。 毕竟小姐是个聪慧机灵的人,而且身边还有佳禾和张弛、洛晓雁那两个武功高强的侍卫。 叶知秋听到后面有动静的时候,马车已经拐出了巷子,紧接着闻到一股异香。她意识到事情不对,只是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便觉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她并没有完全丧失意识,依稀间听到了佳禾的惊呼声,还有兵器交接的缠斗声。 等她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不在马车内了。 这是一间格调雅致的屋子,梨花木的家具,流云织锦的帐幔。床头摆着一只精巧的香炉,不知道焚的是什么香料,袅袅散发着清淡如花香的味道。 窗外已是晨曦转白,屋内依旧燃着十几根蜡烛,都安置在她所躺的床附近,反倒将窗边衬得昏暗了。 有一个人便坐在那片阴影里,静静地注视着她。 她没有从那两道视线之中感觉到恶意,翻身坐起来,检查一下自己,衣衫完好。感觉身上除了有些乏力,并没有其它的不适,这才悄悄松了一口气。 “你果真与众不同。”阴影传来一个温润带笑的声音,其中是满满的赞叹之意。 一听这个声音,叶知秋便确定了此人的身份,丝毫不觉得意外,只嘲讽地牵起唇角,“放着遇刺的亲爹不管,只想着强掳弟媳,四殿下更与众不同。” “九弟妹过奖了,正因为知道父皇无恙,我此刻才会在这里与九弟妹相会。”淡笑如风的声音,听来分外温柔缱绻。 可惜叶知秋在这方面一向不解风情,“这么说,这场刺杀是四殿下策划的了?” “九弟妹又过奖了,我虽不才,可还没愚钝到以为父皇会毫无防备地出宫,我只是善于抓住和利用机会罢了……” “你的意思是,如果父皇真的毫无防备,你就会动手了?” 凤羿并不理会她犀利的诘问,而是自顾自地说下去,“自从上次家宴见过一面,我便十分倾慕九弟妹的品性,一直很想找个机会跟九弟妹单独谈谈。 因担心九弟妹不肯赏脸,是以用了一点非常手段,还请九弟妹见谅。” “倾慕?”叶知秋语带玩味地重复着这两个字,目光湛湛地看向那个善于用阴影隐藏自己的男人,“我可以理解为,你这是打算勾~引我吗?” 凤羿大概没料到她会这般直白,身子在椅子里动了动。目光闪烁,似乎在斟酌要如何应答,半晌过后,回了一句半推半就的话,“如果九弟妹肯给我机会的话……” 叶知秋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更舒服一些,“原来四殿下是那种看见弟弟的东西好,就要抢过来的人吗?” 凤羿在那边沉默了一瞬,方才笑道:“把自己比作东西,九弟妹未免太自谦了。” “总比不是东西强。”叶知秋弯了唇角道。 被暗指不是东西,凤羿只是一笑置之,转了话风道:“九弟妹还没有告诉我,会不会给我机会呢。” “四殿下凭什么以为我会背弃凤康,投入你的怀抱?”叶知秋不答反问,“你们两个是同一个爹生的,论相貌,平分秋色。在我看来,他比你还要英俊一些。 论地位,不相上下。你比他多的,不过是几个手握兵权的拥护者。我这个人偏偏爱好和平,不喜欢打打杀杀。对我来说,养一群兵还不如养两条狗。 论真心,相去甚远。他能许我一生一世一双人,你能许给我什么?” 凤羿并不正面回答她的问题,“那要看九弟妹喜欢什么了。” “我喜欢你离我远点儿。”叶知秋不客气地道,“你以为我跟你使唤的那些女人一样,只要你回眸一笑,我就会愿者上钩了吗? 四殿下,我送你几句忠告:不要以为女人可以随意摆布,不是所有女人都喜欢你那一套的,自恋也要有个限度。 你把我虏来,无非是想从我嘴里套出题目。 不怕实话告诉你,题目我已经想好了,但是我不会告诉你!” “那么我要如何做,九弟妹才肯透些许口风给我呢?”凤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踱着步子慢慢地走进烛火交映的光圈之中,现出一张毫无笑意的脸…… ——(未完待续) ps:祝大家新年快乐,平安健康,万事如意!!! 第399章 我要了他的命! 男人都是有尊严的,皇家的男人更看重尊严。 凤羿在床前站定,低头看着那个从醒过来就没有露出一丝惊慌之色的女子,耳边回响着那句“自恋也要有个限度”,反复体味其中的轻蔑与不屑,竟第一次被女人勾起了火气。 叶知秋毫无怯意地对上他危险的目光,“四殿下还是不笑的时候看着顺眼一些。” 凤羿感觉自己的尊严又被她狠狠地踩了一脚,愈发云淡风轻不起来了,气咻咻地朝她逼近,“九弟妹如今可是在我的手里,还是不要试图惹怒我为好。” “不然呢?”叶知秋神情自若地问道,“你要杀了我?” “我从来不杀女人,但是我对付女人的办法多得是。” “你说的办法不会是用强吧?” 凤羿定定地看了她半晌,忽地又笑了,“如果这个法子能让九弟妹顺服,我也不介意破例一次。” “那我劝你还是别破例了。”叶知秋不客气地道,“别说我没那么好色,就算我是色中饿鬼,你也未必有那个本事让我顺服。 我晕着的时候你都不敢怎样,我已经醒了,你就不要强撑着那张老虎皮了。 不是我瞧不起你,今天你若碰我一根手指头,不出一个时辰必定暴尸街头。” 凤羿被暗指在那方面无能,脸上的笑容再度溃散,冷哼道:“九弟妹也太高估九弟的能耐了吧?” “高估?”叶知秋摇头而笑,“你错了,如果是凤康动手,根本用不上一个时辰。” 凤羿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半讶半怒地盯着她。“九弟妹自己有本事杀我?” 不等叶知秋回话,门外便响起一个焦急的声音,“主子,九爷带人闯进来了,我们人少,就快抵挡不住了。” 凤羿没想到凤康来得这样快,面色陡沉。 叶知秋好整以暇地掸了掸衣服。“我就说用不上一个时辰吧?” 凤羿顾不得跟她理论。掉转身形,迈开大步向外走去。不见了平日的从容淡定,身影匆匆。怎么看都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思。 不,他现在就是落荒而逃。 众多兄弟之中,凤康是唯一一个让他从心底里忌惮的人。父皇的宠爱,自然是在他这位九弟身上附加了无限的可能性。汤先生的青眼。也是使之如虎添翼的资本。 然而他的忌惮并非源自这两方面,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 如今他这九弟身边又多了一个同样深得父皇宠爱和汤先生青眼的女人,而且这个女人财势庞大,更有着连男人都为之侧目的胆识和果决。 在家宴上见到她,他才恍然大悟。女人不在多,真正优秀的女人,此生得到一个就足矣了。 与她相比。围绕在他身边的所有女人都黯然失色。包括一直以他为尊,发誓要和他一起入驻皇宫。辅佐他执掌江山的瑞王妃。 他实在太好奇这个女人,也太想将她收归己用了,以至于不惜冒着惹怒凤康的风险,在她赶往公主府的路上设下埋伏,将她掳了来。 他的确很自信,可他并不认为驯服她会很容易。能轻易驯服的女人令人兴味索然,就跟花一样,往往那些带刺的才是比较香的。 然而他也没有料到,她竟是这般地扎手,一丝一毫的机会都不肯给他。 在确定这个女子无法为己所用的时候,他不是没有动过毁了她的念头。虽然只是一闪而过,她却如同生了窥心之眼一般,扬言单凭自己的力量,就能让他暴尸街头。 不管她是不是虚张声势,他都不敢冒险。 他可以无视她的威胁,却不敢无视凤康。 所以,有生以来,他第一次狼狈地逃跑了! 在他离开没多久,凤康便踹开房门冲了进来,一眼瞧见叶知秋坐在床上,笑容粲然地望着他,那颗高悬着的心顿时落下了大半。 几步奔将过来,将她揽进怀里,“抱歉,我来晚了。” 说完又放开,拉着她急急打量,“你没事吧?他没对你怎么样吧?” “没事。”叶知秋笑着眨了眨眼,“放心吧,他没占到一丁点儿的便宜,反倒被我狠狠地奚落了一通。” 凤康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随即脸色冰寒地眯起眸子,“算他识相,他若敢动你一根毫毛,我要了他的命!” 叶知秋看见他肩头上渗出了一抹血迹,赶忙问道:“你的伤没事吧?” 在得悉劫走她的人是凤羿的时候,她就知道凤康没有大碍了。如果他伤得很严重,四皇子大可以探视为由,光明正大地到雪亲王府去见她,何必这般大费周章地将她掳走? 而四皇子说的那句“正因为知道父皇无恙”以及“还没愚钝到以为父皇会毫无防备地出宫”,更近一步给她吃了定心丸。所以她才能镇定自如地应对,让四皇子挫败而归。 看到凤康肩头上的血迹,那压抑了良久的担忧又一股脑地冒了出来。 “被箭头擦了一下而已,没有伤到筋骨,无碍的。”凤康四下扫了几眼,嫌恶地皱了眉头,“具体情况回去我再跟你细说,咱们先离开这里吧。” 叶知秋点了点头,随他出了门,才知道他刚才为什么是那副表情了。原来这里是一座青楼的后院,门口的铭牌上写着“倚香院”三个字,想必是哪位当红姑娘的住所。 一想起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她刚刚躺过的床上跟同一个姑娘滚过床单,她登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立刻决定,回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身衣服脱下来,拿去扔掉,再让闻苏木给她开些杀菌消毒的药材,好好地泡个药水澡。 决定完了。又忍不住狠狠鄙视了凤羿一回。 掳也就掳了,找个干净规矩的地方不行吗?看着人模狗样的,怎么偏喜欢往这种地方钻? 真是人不可貌相,龌龊不可斗量! “主子。”一名侍卫疾步迎上来,恭声禀告,“有人从后门接应,那位已经脱身离开了。主子。可要拦截?” “不必了。就算拦下了,他也会矢口否认。”凤康冷笑道,“哼。他以为一走了之就万事大吉了吗? 敢把我的女人带到这种腌臜的地方来,定要让他付出代价。告诉瀚之,今天之内,若不能断了他三成以上的须足。就不要回去见我了。” 侍卫低头应了声“是”,身形一闪。便消失在朝阳透过树枝产生的光影之中。 叶知秋微微弯了唇角,三成啊,这一回四皇子可真要损失惨重了。 所以说啊,冲动是魔鬼。有些事还是不要随便尝试的好! “知秋姐。” 佳禾匆匆地奔了过来,身后紧跟着张弛和洛晓雁,两个人都挂了彩。不过看他们行动敏捷如旧。应该都是皮外伤,没有大碍。 “知秋姐。”到了近前。佳禾一把抱住叶知秋,眼泪便落下来了,“知秋姐,对不起,我太没用了,没保护好你。” “说什么呢?”叶知秋抚着她的后背,柔声安慰道,“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乖,别哭了,哭肿了眼睛就不漂亮了。” 佳禾松开她,用衣袖擦了擦眼泪,又急着确认,“知秋姐,你真的没事吗?那迷药霸道得很,我使劲儿撑着都没撑住。” “我真的没事。”叶知秋习惯性地掏出帕子,要递给她,想起这帕子也在那间屋子里待过,不见得比她的衣袖干净,便又塞了回去,转而问道,“你们没事吧?” 佳禾摇头,“没事,他们没对我们怎么样,就把我们关进一间放杂物的屋子里了。王爷带来的人很快就找过去,把我们给放出来了。” 张弛和洛晓雁俱是面有愧色,单膝跪在凤康和叶知秋面前,“属下办事不利,请主子责罚。” 凤康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你们的确该受到惩罚,你们都是跟随我多年,精中选优的好手,居然被四哥养的那群喽啰俘虏了,当真给我丢脸。” “是,属下罪该万死。”两人由单膝改为双膝跪地,“请主子降罪。” “好了,好了。”叶知秋替他们说情,“对方突然袭击,而且人又多,他们已经尽了十二分的力了,你就不要再责备他们了。” 凤康只是敲打敲打他们罢了,原也没真打算惩罚他们。听她这么说,便借坡下驴地道:“都起来吧,念在你们平日里尽心尽力的份儿上,这一次就算了。 再有下次,定不轻饶!” 张弛和洛晓雁几乎是全程见证了凤康与叶知秋的感情,更见识了他婚后疼媳妇的模样,以为这次失职,定然免不了一顿重罚。没想到居然只是呵斥几句,便轻轻地揭过去了。 感激之余,心下也愈发愧疚了,异口同声地保证道:“主子放心,除非属下身死,否则绝不会再有下次。” 凤康对他们的态度很满意,点了点头道:“你们的决心我收到了,起来吧。” 两人这才道谢起身。 一行人出了这座名为“闻香馆”的青楼,径直回到王府。 莎娜、东霞和珠米以及后头得到消息的添香、小蝶和桂粮,还有皇宫、公主府派来等消息的人,齐刷刷地站在垂花门外等候。 看到叶知秋完好无损地回来了,俱是松了一口气。 弟媳妇被大伯子劫走,说出去毕竟不好听。回来的路上夫妻两个已经串好了词,被问起来的时候,只说是几个走江湖的认错了人,误将她掳走了。 佳禾不知道四皇子曾经现身闻香馆,至于那些侍卫,没有凤康的话是不会乱说的。 宫里和公主府的人说了几句安慰的话,便回去复命了。 回到若晨院,叶知秋换下衣服洗了澡,凤康也安排好了一干事宜,两人才得空坐下来说话。 “‘遇刺’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一开口便急着打听。 ——(未完待续) 第400章 爱妻便当 凤康将事情的经过言简意赅地跟叶知秋说了。 原来今天早上他护送凤帝离开王府没多久,便在街上遇到了刺客。这批刺客数量不少,一共有三十多人,每一个都身手矫健,训练有素。 那会儿正是天色最暗的时候,他们潜伏在两旁店铺屋内的房梁之上,避过了侍卫的耳目。待皇驾经过,便破顶而出,一部分人放火箭扰乱卫队的阵脚,顺便掩护另一部分人近身搏杀。 他们对凤帝的近身卫队十分了解,出击之时看似凌乱,实则是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先重伤侍卫统领,使卫队失去领头之人。继而从两翼包抄,直逼皇驾。 与此同时,可以代替侍卫统领行驶指挥权的他,被一个武功高强的刺客使出浑身解数绊住了。正因为这样,他才防备不及,吃了一个暗亏。 幸好雪亲王府的一名侍卫眼疾手快,踢过来一枚小石子,将那支飞箭震歪了数寸,否则他就不仅仅是擦伤那么简单了。 凤帝的确有所防备,然而前来接应御林军在前一个路口遭到阻击,耽搁了将近一刻钟的工夫。因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三拨刺客,不好直接回宫,他和沈长浩权衡之下,便护着凤帝就近避到了公主府。 随后在公主府府兵的协助下,与御林军前后呼应,将刺客悉数堵在了巷子里。不料那群刺客见大势已去,全部引颈自刎,一个活口都不曾留下。 尚未处理好善后事宜,便得到叶知秋失踪的消息。他立刻将那边的事情交给沈长浩,自己带上侍卫查找她的下落。循着蛛丝马迹。找到闻香馆,便有了先前那一幕。 “连一个活口都没有,岂不是很难查出到底是谁派刺客刺杀父皇的了?”叶知秋蹙了眉头问道。 凤康摇了摇头,“未必,死人也是能开口说话的。只要仔细去查,总能查出些什么的,何况……” 叶知秋见他欲言又止。若有所思的样子。便猜到了几分,“你怀疑父皇已经知道元凶是谁了?” 凤康看了她一眼,“我怀疑父皇此次出宫就是为了引蛇出洞。” 先前太过忙乱。他没有闲暇去琢磨。现在回头仔细想一想,所有的事情透着古怪。 凤帝虽然经常偷溜出宫,可从来不在宫外过夜。当然,去清阳府那一次例外。且凤帝的酒量极好。很少有喝醉的时候。昨天不止出宫来见汤老头,更喝得酩酊大醉。留宿在了王府。 华楚国春夏两季的早朝时间为卯时三刻,一般到卯时便会打开宫门。秋冬两季的早朝时间为辰时整,卯时三刻开宫门。王府距离皇宫只有两刻钟的距离,时间充裕得很。没有必要刚过五更就急着赶回去。 最可疑的是,当时他曾派出王府的侍卫先行一步探查清路,却被侍卫统领客气地挡了回来。说是大内侍卫已经探查过了,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将这些事情结合起来分析一下。便不难得出答案。 很有可能是凤帝得到消息,认定有人要对他不利,是以借出宫会友的机会,以自己作诱饵,打算放长线钓大鱼。 至于后来那些变故,是他估错了情况,还是故意促成,就不得而知了。 叶知秋也觉得事情不可能那般巧合,即便不是凤帝主导一切,里面也必定有他推波助澜之功。不管怎么样,总算有惊无险。之后会怎样发展,就不是她能过问的了。 她比较好奇的是,“既然父皇毫发未损,你只是受了一点轻伤,沈公子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地请了苏木和王太医过去?父皇随行带了太医,公主府不是也有太医吗?” “当时父皇的脸色不太好看,我们唯恐父皇发病,才叫了他们两位过去以防万一。马上就要早朝了,若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发作起来,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那父皇没事吧?” “没事,已经入宫上朝了,苏木兄和王太医也回府了。”凤康说着便有些出神。 据闻苏木和王太医说,父皇并没有发病的迹象。那么父皇脸色不好看,是因为刺杀这件事? 在他印象之中,他的皇帝老爹一直是笑看风云的,不会对任何人任何事真正动容,难不成也有为某个人感到愤怒或伤心的时候? 也许正是因为父皇从不动容,偶尔动容一次格外让人心疼。所以他只是这样稍稍地设想一下,心里就会涌出酸楚的情绪吧? 话又说回来,如果真的是因为刺杀,那么能让父皇愤怒和伤心的人会是谁呢? 正思忖着,就听桂粮在门外禀告,“王爷,王妃,小世子过来问安了。” 凤康随口应了声“知道了”,便敛了思绪,神色有些复杂地道:“我还以为他不会来了呢。” 他和叶知秋已经回府有一阵子了,鸣儿一直没有露面,听说照常上早课去了。 虽然是他亏欠这孩子在先,短时间内没有奢望能回到在秋叶村的那段时光,可在他和叶知秋双双遇险的情况下,这孩子也表现得太过冷漠了些,心里难免有点不是滋味。 叶知秋将手覆在他的手背上,安慰地拍了两下,“他想必是担心我们的,只是不知道该怎样表达罢了。” “但愿吧。”凤康微微叹了一口气,牵了她的手,“走吧,折腾了一两个时辰,我都饿坏了,咱们吃饭去。” 叶知秋笑着应了声“好”,和他一道出了卧房,来到明间。 鸣儿见两人出来了,起身见礼,“见过父王,母妃。” 凤康免了他的礼,出于试探之心,便蔼声问道:“今日早课都做什么了?” “回父王的话,温习了昨日学过的文章,另外练了两篇大字。”鸣儿照实答了。 凤康本想试探一下他这堂早课是不是上得心神不宁,见他言辞神情没有分毫异样,便有些失望。又不太甘心,继续探问道:“你可知道今早我与你母妃出了什么事?” “孩儿听说了。”鸣儿依旧面无波澜。 眼看着凤康脸上露出挫败的表情,叶知秋暗笑不已,居然跟孩子拐弯抹角地撒起娇来了,这人到底有多缺爱啊? 鸣儿大概也觉出来了,顿了半晌了,又加了一句,“见到父王和母妃安然无恙,孩儿便放心了。” 凤康果然老怀大慰,唇角一扬,又立刻压下去,掩饰地咳嗽了一声,“京城最近不太平,以后没有我和你母妃的允许,不要随便出门。 若非出门不可,一定要多带几个人,你记住了吗?” 叶知秋险些憋不住笑出声来,这话题转得也太硬了吧? 鸣儿看着他眼神闪了一下,低头应道:“是,孩儿记住了。” “好了,没事了,那就摆饭吧。”凤康豪迈地挥了挥手。 添香、小蝶和桂粮三人得到命令,赶忙在小厅支起桌子,摆上早饭。 佳禾因没能保护好叶知秋,心里总有些过意不去,便推说要跟莎娜一起用饭,没有过来,因而饭桌上只有他们三口人。 叶知秋遇险刚刚归来,又忙着杀菌消毒,自是没有工夫做早饭的。几个丫头又都不擅厨艺,只能吩咐大厨房做了送过来。 短短几日,那父子二人的嘴巴都被她好吃好喝地养刁了,吃了没几口就撂了筷子。 叶知秋的食欲倒是不错,喝了一碗粥,吃了两个馅饼,外加一只煮鸡蛋。 因凤帝遇刺,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凤康自是没有时间补眠的。吃完饭稍坐了一会儿,便带上洗墨和侍卫出了门。 叶知秋担心鸣儿饿着肚子上课,便去厨房做便当:米饭捏成小熊的样子,做了蛋卷,炸猪排,配上几样青菜,还有雕成兔子的苹果。 考虑到佳禾早饭可能也没吃几口,便一式做了两份,吩咐桂粮瞅准学堂下课的时间送过去,也好让他们趁热吃。 一时兴起,重新起灶,又给凤康做了一份放了培根卷和炸虾的便当,放在燃了炭火保温的食盒里,交给侍卫送去给他。 收到爱妻便当的时候,凤康正和沈长浩在通天街的一家茶楼的雅间对面而坐,从窗口看着官兵查封一家名为“梨春园”的戏院。 “哎呀呀,可惜了这么多如花似玉的绝妙佳人。”沈长浩见官兵粗鲁地推搡着女戏子们,忍不住怜香惜玉起来,“连我看了都心疼,四殿下只怕要捶胸顿足了吧?” “他不会捶胸顿足。”凤康冷笑道,“但是他一定会后悔招惹了我。” 沈长浩挑了挑眉毛,语气极尽怂恿,“王爷,不如趁此机会,将克扣军饷一事捅出去,让他赔了夫人又折兵。” “捅了又如何?”凤康不以为然地道,“无非跟刺杀父皇的事一样,揪出来一个替死鬼。或许能伤了他的皮肉,却动不了他的筋骨。 除非我们有十足的把握能扳倒他,否则不要轻举妄动。打蛇不死反被咬的道理,你应该明白。 拔掉他这些须足,已经够他头疼一阵子了。” 沈长浩当然知道扳倒四皇子没那么简单,便不在这件事上多言,转而叹息一声,“徐大人一向独善其身,没想到居然会派刺客对皇上不利。 王爷,你可猜到了站在徐大人背后的是哪一位?” ——(未完待续) 第401章 没出息的东西! 沈长浩口中的徐大人,姓徐,名焕生,户部侍郎,官居三品。 这位徐大人平日为人做事极为低调,从不与任何一个王公大臣攀交来往。最大的爱好就是养鱼,空闲时间都花费在自家后花园的那几方池塘上了。 按理来说,这样的人在官场上很难有所建树,偏他运气极好,往往能在数派相争、几败俱伤的时候,捡漏补缺,就这样从户部一个文书小官,一路平平稳稳地做到了侍郎。 经过详细的核查比对,今日刺杀凤帝的那批刺客之中,有一人乃是五兵马司辖下的一名专门负责灭火的七品吏目。此人没有家室,一直居住在兵马司衙署的公房之中。 御林军和大内侍卫搜查他住所的时候,发现床下有一块松动的地砖,从下面找出了徐焕生写给他的十几封信。据信上标注的日期推断,他们从几年前就开始通信了。 在最早的几封信上,徐焕生以重利唆使引~诱,让该吏目暗中训练一批杀手,以备不时之需。最近一封信的日期便是昨日,上面清清楚楚地写明了暗杀凤帝时间、地点以及策略。 除了信,还找到一匣装有百十来锭的金子,约莫有五六百两。 御林军与大内侍卫呈上信件和赃物,请示了凤帝,立刻前往捉拿嫌犯。赶到徐府的时候,徐焕生已经在书房服毒自尽了。 书桌上放着一封笔迹未干的遗书,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上面提到的细节都与刺杀的实际情况相符,笔迹也与从兵马司衙署搜出来的信吻合。 至于刺杀的原因,则交代得十分含糊。从字面意思推断。似是看不惯凤帝将选立储君这样的大事视为儿戏,想让华楚国早日更换明主。 从表面看来,一切都合情合理,元凶伏法,这场刺杀已经可以做个结了。 可大家心里都明白,徐焕生不过是一只可怜的替罪羊罢了。真正的主犯,还远远没有露出水面。 是到此为止。还是追究到底。就要看凤帝的决定了。 每人心里都有几个怀疑的对象,凤康也不例外。只不过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不愿信口指认罢了。 “结果如何。早朝过后我们就能知道了。”他答非所问地回了一句。 沈长浩轻笑一声,“王爷以为皇上会继续查下去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凤康模棱两可地道,“不管怎么做。我相信父皇自有考量。” 听了这话,沈长浩也不作评论。只问道:“王爷稍后可是要入宫?” “嗯。”凤康点了一下头,“我放心不下父皇,顺便问问父皇,有没有需要我效劳的地方。” “王爷果然仁孝。”沈长浩含笑赞了一句。还想说什么,就听雅间的门被人轻轻敲了三下。便止住话茬,扬声道。“进来。” 凤康见一名侍卫提着食盒走了进来,皱了眉头问道:“那是怎么回事?” 这间茶楼是雪亲王府的秘密产业。从掌柜到伙计都很规矩。他和沈长浩没有特别吩咐过,他们是不会往这雅间里送吃喝之物的。 “回主子,是王府的侍卫送来的,说是王妃的吩咐。”侍卫答着话,赶忙将食盒双手奉上。 凤康愣了一下,“知秋叫人送来的?” “是。”侍卫低头应道。 凤康惊异地接过食盒,打开盖子,看到里面捏心状、中间嵌了一刻鲜红的醉梅果的米饭,还有几样他爱吃的菜,受宠若惊之余,一颗心顿如饴糖遇火,软软地融化了。 沈长浩探头看了一眼,便不客气地捏起一只炸虾,往嘴里送去,“嗯,味道不错,一尝就知道出自王妃之手。” “沈瀚之。”凤康合上盖子,对他怒目而视,“这是知秋给我做的饭,你不要没脸没皮地抢吃好不好?” “怎能说是抢吃呢?”沈长浩没脸没皮地一笑,“我是替王爷试吃,确认一下是否真是王妃所做。 万一有人冒王妃之名送饭给王爷,在里面投了毒,我也能挣得一个以身试毒、护驾有功的忠仆义友之名。” 凤康嗤之以鼻,“忠仆义友?我看你就是潜藏在我身边的一只害虫。” 被说成害虫,沈长浩也不以为意,从袖子里摸出一条粉色绣着鸳鸯戏水图案的帕子,擦去手上的油渍。然后慢条斯理地站起身来,“那么王爷就慢慢品尝和享受王妃送上的情意吧,我要赶去下一个地方了。 想必四殿下此时已经得到消息了,很快就会采取措施应对,去晚了可就没有热闹可看了。” “去去去,赶紧去。”凤康一手依旧按在食盒上,一手不耐烦地挥了挥。 沈长浩目光意味深长地掠过他的脸,又在食盒上转了一转,才一路笑着向外走,侍卫也是识相地跟了出去。 凤康打开食盒,一边欣赏里面的饭菜一边想着其中寓意,越想越是心花怒放,一时间竟舍不得下筷。 等他终于下定决心,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门又一次被人敲响了,“主子,方才咱们的人送信过来,说宫里派人到王府传了口谕,皇上召您立刻入宫。” “知道了。”凤康情知凤帝此时召他入宫必有急事,哪里还有吃饭的闲暇? 忙放下筷子,将食盒重新盖好,指了一下吩咐道,“把这食盒交给洗墨,让他提上随我入宫,我得空再吃。” 侍卫大概没料到他如此贪嘴,入宫见面圣还要带上吃食,愣了一瞬,才应了声“是”,按照他的吩咐将食盒拿出去交给洗墨。 叶知秋不知道外面如何了,不过她知道等凤康回来自然而然就清楚了,便不费事叫人去打听。跟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带了莎娜和几个大丫头照常去菜棚做活儿。 两个菜棚的土地都翻整好了,撒过草木灰。也施过肥了,只等船上的种子送到,进一步处理播种了。 先前凤康派去船上取种苗的人送了信来,说回来的时候走的是水路,正赶上运送贡粮的官船沉了,官府封河调查。 他们的船和十几艘民船一道被扣押在半路上了,已经找人打点疏通了。要晚几日才能抵达京城。 她是一个看不得土地被闲置的人。叫人买了菜种回来,打了沟垄畦子,准备先种上几样长得快的叶用蔬菜。 和几个丫头说说笑笑地忙活着。便把别的事情忘在了脑后。直到汤远修在阿黎的搀扶下,气势汹汹地找到菜棚,她才记起府里还住着一位很难伺候的老头。 为弥补自己怠慢之过,便陪着笑嘘寒问暖。“汤先生,听说你昨天晚上喝醉了。胃没有不舒服吧?” “你别跟我玩虚情假意那一套。”汤远修丝毫不领情,臭着一张老脸质问起来,“你说,是不是你告诉皇上的?” 叶知秋愣住了。“我告诉皇上什么了?” “你少揣着明白装糊涂。”汤远修显然气极了,声音愈发高亢尖利了,“要不是你这黄毛丫头多嘴告诉皇上。皇上怎么会知道我年轻时候那点事儿的?” 叶知秋恍然大悟,“啊。你说的是那个绣着单只鸳鸯的……” “你给我闭嘴。”汤远修已经暴跳如雷了,“你一个村下的野丫头没教养不知道羞耻也就算了,你扯上我老人家做什么?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你知不知道,我昨天晚上被皇上笑话了多长时间?啊? 居然拿长辈的伤心事当笑话讲,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你简直大逆不道,不仁不义,丧尽天良……” 叶知秋听不下去了,转身吩咐珠米,“去叫几个人来,送汤先生回止风院。他要是再骂,就直接送出府去。” “什么?!”汤远修不敢相信地瞪大了眼睛,“你……你居然要赶我走?” 叶知秋不屑地弯起唇角,“我没奢望你客随主便,可你也太不自觉了吧? 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还要指着我的鼻子骂我,这样的客人谁愿意接着谁接着,反正我不接着。 你不是自称门生遍天下吗?离了我家这道门想必也饿不死,你爱去哪儿去哪儿。我这儿庙小,供不起你这尊大菩萨,您请便吧!” “你……你……你……”汤远修被她噎得不轻,手指和嘴唇齐齐抖动这,半天才憋出一句整话,“你在皇上面前出卖我还有理了?” 叶知秋嗤笑一声,“好像你没在皇上面前出卖我一样,也不知道是谁当初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是长舌妇,一扭脸就把我说过的话全都告诉了皇上。” 汤远修的气焰顿时矮了一大截,忿忿地嘀咕道:“皇上那老小子也太不地道了,居然跟这丫头告我的黑状。” 他的声音很小,却没能瞒过叶知秋的耳朵,“你们是半斤对八两,就谁也别说谁了。 你在皇上面前讲了我多少坏话你心里有数,我只跟皇上透露你一个秘密,咱们就算扯平。 你要是还想在这件事上纠缠,我就只能赠你一句‘快走不送’了。” 汤远修竖起短短的眉毛,正要张嘴说话,又被她抢先一步堵了回去,“你别想拿凤康来压我,如果他知道你来了不到十个时辰,骂了我两回,肯定会第一个把你扫地出门。 再说,这王府的家务事我做主,他只有无条件服从的份儿,你就不要白费口舌了。” 汤远修虽然心有不甘,可也知道她说的是实情。不敢朝她发作,只能将枪口转向凤康,“我汤远修教出来的学生,居然怕媳妇,没出息的东西!” 骂完气也消得差不多了,叫阿黎搬了张椅子来,挑了个宽敞通风的地方坐下,对叶知秋招手道:“小丫头,你过来,跟我说说出题的事儿。” ——(未完待续) 第402章 游戏早就开始了! 叶知秋见他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感觉好气又好笑,“汤先生,你没看见我正忙着呢吗?你要聊天去找别人,我没空陪你。 而且现在也不是闲聊的时候吧?皇上刚刚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刺杀,作为老部下老朋友,你难道不应该入宫去探视慰问一下?” 汤远修十分不以为然地“嘁”了一声,“那老小子每天无聊得要命,巴不得找一摊子事儿来调剂调剂。他这会儿只怕正乐在其中呢,我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大老远跑去探视慰问他? 还有啊,谁说我要跟你闲聊了?我是要跟你商议为选立储君出题这样与江山社稷、黎民苍生有关的大事。” “不要说得那么冠冕堂皇了。”叶知秋不客气地揭穿他,“你是想从我嘴里套出一星半点儿的消息,好拿去跟你那些皇子门生故弄玄虚吧? 你死了这条心吧,我一个字都不会告诉你的。” 汤远修没想到她这么不给面子,又一次恼羞成怒了,“谁要跟你套话了? 我还不是怕你头发长见识短,出错题,选错储君,误了华楚国的江山,日后被人指责唾骂,想帮你出几个绝妙的好主意,供你参考借鉴? 外头翘首以待,等着我老人家指点一二的人多了去了,你这小丫头怎么好赖不分呢?” “您说得太对了,我一直都分不清您老人家所谓的好赖。所以啊,您还是别在我身上浪费工夫了,出去指点那些知道好赖、翘首以待的人去吧。” 叶知秋扔过来这几句话,便不再理会他,拿了一包种子。径去种菜。 汤远修又唠叨了几句,都被她当成了耳旁风,自觉无趣,只得带上阿黎悻悻地走了。 小蝶被汤远修的话撩拨得心痒,忍了几忍,终究还是忍不住了,往叶知秋跟前凑了凑。压低了声音问道:“小姐。那题目你已经想好了吧?到底是什么样的题目啊?”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当初我让你们帮忙出主意,东霞、添香、珠米和桂粮至少都给我提了一个好点子。只有你,到现在连个馊主意都没想出来,亏你还好意思打听。 我说了,除了皇上。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你就别问了。” 小蝶不乐意地撅了嘴巴。“小姐,你不会连我都信不过吧?” “不是信不过你,有些事你知道得越少就越安全。”说这样的时候,叶知秋的表情有些严肃。 连一向最沉得住气的四皇子都按捺不住劫持她。可见皇子们对皇位渴望到了何种地步。难保不会有别的皇子为探听题目,采取类似的非常手段。 经了今天的事,她已经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他们再想对她下手是没有机会了。然而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那些神通广大的皇子若动起真格来,对她身边的某个人下手还是能够的。 虽然她已经反复叮嘱过莎娜和东霞她们最近一段时间不要出门了,不过凡事总有个万一。万一她们落在别人手里,“不知道”很有可能就是她们唯一的一张保命符。 “不知道”还能多活一会儿,一旦经不住拷问,说出对他们有用的信息,只怕立刻就会被灭口。 她承认她想得有点多,可总比思虑不周,将“或可避免”变成“不可避免”来得好。 话又说回来,凤帝交给她这件差事当真祸患无穷。 若早交差就能了事,她恨不得现在就入宫将这颗烫手的山芋抛出去。可惜这事儿跟早晚没关系,即便交了题目,在第一场考验结束之前,她这个知情人也免不了被人惦记。 更何况距离凤帝给的期限还有八九天,她若早早交出题目,定会有人跳出来指责,各种挑刺,说她对选立储君不够重视,做决定太过仓促和草率。 以防招来更多的麻烦,她决定不到期限的最后一天绝不把题目呈上去。 此时她还不知道,朝中已是风云变幻。 整个早朝期间,凤帝对自己遇刺一事绝口不提。在所有人都认为这件事会不了了之的时候,却有人在散朝之际指出真正的幕后黑手乃是京畿提督班仁绍,人物两证俱全,可谓铁证如山。 班仁绍事先没有听到半点风声,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毫无抵赖之功。唯有当堂招认,将全部的罪责揽到了自己头上。 凤帝当即下旨,命凤康带领御林军查抄班府,又从书房的密室之中搜出与其他党羽勾结的物证若干。将其党羽一并捉拿入狱,交由刑部和大理寺协同审理。 仅仅几个时辰,原本在朝中颇具影响力的班仁绍一党便树倒猢狲散,再也不能对其他势力构成任何威胁了。 就如同明白先前查出来的徐焕生是替罪羊一样,大家都明白,班仁绍依旧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顶多算是二把手。至于第一把黑手是谁,他们心中也都是有数的。 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谁跟谁明里暗里走得近,大家心里都有一本帐。 “庆王?”凤康回到王府的时候,已是深夜时分。叶知秋小睡一觉醒来,脑子还有些迷糊,一时没反应没过来。怔了片刻,才想起他说的是谁,不由睁大了眼睛,“你大哥?!” 她记得凤康跟她说过,大皇子是除四皇子和十一以外,最具有竞争力的一位皇子。 他是侥幸逃过穆皇后毒手的第一个皇子,一出生就被许多人寄予厚望。又比一众兄弟年长一截,这就意味着他是所有皇子当中筹谋准备时间最长的一个。 身为皇长子,却没有得到父亲的特别宠爱。他会刺杀凤帝,她并不感觉意外。 她意外的是,那个人就这么完了? 他与四皇子和十一不同,既没有显贵母家做靠山,也没有凤康这样的兄长帮着打拼,能有今天的地位和成就,全靠自己苦心经营。 十几二十年的努力,就这样付诸流水了。岂不是说,选立储君的考验尚未开始,他便已经败了? “这是他自己选的路,怨不得任何人。”凤康言辞之间没有一丝同情。 在他看来,不管多么想当皇帝,都应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弑父正是最不该做的一件事。一个连亲爹都能下得去毒手的人,如何能成为一个为百姓谋福祉的好皇帝? 他现在更加笃定凤帝今天早上脸色不好,是因为事先就知道要刺杀自己的是庆王。毕竟是膝下第一个儿子,庆王在父皇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分量的吧? 叶知秋挂心的却是另外一件事,“那个在朝堂上指证班将军的是曾先生?” 且不说曾允文不过是刚踏入朝堂没多久的一介文官,有没有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查出班仁绍罪行的能力,即便是有,这件事也不是他该管的吧? 他的职责就是修撰典籍,顺便替皇家打理打理菜园子,怎么就做了出头鸟,掺和进这种足以株连九族的谋逆大案里去了? 不止她有这样的疑问,很多人都有。 而凤康在疑惑之余,应该是最先猜到答案的那一个,“想必是高大人的授意,准确地说,是父皇的授意。” “父皇?”叶知秋一惊,随即便明白了八、九分,“你的意思是,这一切都是父皇一手策划的?先出宫引大殿下对他动手,再将计就计,铲除大殿下的羽翼?” “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解释了。”凤康眯起精光闪动的眸子,“看样子,父皇已经开始着手处理自己的身后事了。 如果我的推断没错,这只是一个开始。” 听了这话,叶知秋睡意全消。无数种念头从脑海深处涌现出来,牵动着她的每一根神经。 如果这只是一个开始,那么接下来还会有皇子的势力被剪除。照这个势头下去,所有的皇子都会成为光杆司令。 可是凤帝为什么要这么做? 一面抛出考验的诱饵,一面拔光他们羽翼,是为了让他们公平竞争? 作为一个摆布了朝臣几十年的游戏高手,凤帝应该比谁都清楚,这世上没有完全公平的游戏。因为玩游戏的人本身就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公平,也就注定了每一个游戏都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公平。 据她对凤帝的了解,他绝不是一个追求公平的人。否则他有那么多的儿子,就该一碗水端平,而不是单单宠爱凤康和十一。 既然不是为了公平,就是为了“不公平”。而“不公平”总要有一个偏向的人,那么他最后到底要偏向谁呢? 会不会是……凤康?! “不会是我。”凤康读懂了她担忧的眼神,握住她的手字字清晰地道,“不会是我的,因为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我一定会带你回清阳府。” 叶知秋用另一只手捂住眼睛,无奈地笑道:“我以为我出题已经够快了,原来游戏早就开始了。 那老头如此狡猾,又如此深不可测,我们怎么玩得过他?” “你以前不是说过任我有千条妙计,你自有过墙之梯吗?”凤康将她的手拉下来,两只合在一起,紧紧地握在自己的掌心里,“既然玩不过他,暂时还是不要轻举妄动了,以不变应万变最好。” “不行。”叶知秋坚决摇头,“我们不能不变,不然会成为炮灰的。” 凤康没能理解她的意思,疑惑地望着她,“什么炮灰?” ——(未完待续) 第403章 王爷要做媒! “我是说,如果不变,我们很有可能会成为这场游戏的第一批牺牲者。” 随着与凤帝接触次数增多,叶知秋心中的那种感觉也变得更加强烈了。 似乎从凤康踏上国土的那一刻,或许在更早一些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就已经是凤帝摆布的棋子了。就像如来佛祖用戏谑和从容的目光,看着孙悟空在他掌心里挣扎一样。 只要他动动手指,就能颠覆他们所有的努力。 然而凤帝毕竟不是如来佛祖,没有无边的慈悲之心。他想痛痛快快地玩一场,就要让所有人奔走起来。玩游戏的人越是卖力,他就越开心。 如果有人因为洞悉了结局消极对待,他会想尽办法使之变得积极起来。到时候等待这个人的,会是不可预估的变数和麻烦。 说白了,就是要使出全力陪他玩,还要玩出花样来。 她刚刚说的那几句话只是单纯的感叹罢了,并不是在担心结局。 因为凤帝才是游戏的主办方,最终解释权归他所有。是成全还是刁难,只在他一念之间,她担心有什么用呢? 无论她和凤康做什么,都左右不了最后的结果。与其现在就为结局担忧,不如享受过程。唯有陪他玩尽兴了,才有跟他讨价还价的资格。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凤康眸色沉沉地道,“如果这样能满足父皇的心愿,那我们就权当什么都不知道,陪他好好玩一次吧。” 语气一顿,便转了话风,“对了。今天你叫人送给我饭菜,明天能不能再给我做一次?” 叶知秋眨了眨眼,“怎么,你还想吃啊?” “不是还想吃,我一口都没吃上。”凤康有些悲愤地道。 被召进宫里之后,他就领旨抄家去了,哪里有工夫吃东西?等他办完差使回宫复命。却被洗墨告知他的饭菜被皇上征用了。 一想到叶知秋送给他的那颗“心”被凤帝毫不客气地吞进肚子里。他的心情就十分不爽。可吃都吃了,他还能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为了那么点子饭菜,跟他爹翻脸吧? 叶知秋听他说了缘由。忍俊不禁,赶忙宽解他道:“行了,那份就当是我孝敬父皇的,明天我再做一个加大加量的便当补偿你。” 凤康顿觉欣慰了不少。拉起她的手送到嘴边吻了一下,“还是夫人对我最好。” 说笑了几句。叶知秋便又问道:“也就是说,你的休假要提前结束了?” “一下子发生了这么多事,朝中正是忙乱的时候,我怎能安心休假?”凤康叹了一口气道。“父皇身患重症,已经不比从前了,我总要为他分担一二。 等忙过这一阵。我跟父皇请旨,多休息几天。再好好陪你。” 叶知秋知道他还惦记着带她出去走走的承诺,便笑道:“咱们来日方长,你不用惦记别的,只管做你该做的事去。我每天跟莎娜、东霞她们种菜做饭,一起喝茶聊天,过得挺好的。” 凤康听她这么说,莫名地有些吃味,嘀咕了一句,“我们才是夫妻,你跟她们过得好算怎么回事?” 叶知秋权当没听见,招呼他道:“你都忙了一天两夜了,有什么话明天再说,还是赶快睡觉吧。” 凤康的确累坏了,依言躺下,也没有精力亲热缠绵,与她相拥着睡了过去。 五更刚过,叶知秋便醒了。嘱咐值夜的添香和小蝶先不要叫醒他,叫人备了快马,牵到垂花门外候着,自去厨房做饭。 “王爷娶了小姐,真是掉进福窝里了。”小蝶见她劳心劳力,忍不住感慨道,“我听说朝中不少大臣都是空着肚子进宫的,上朝之前,在九卿房里混一口茶点垫垫肚子。 只怕整个京城里,会亲自起来给相公做早饭的,只有我们家小姐了。 我真不知道该说小姐是贤惠,还是命苦了!” “你懂个什么?”添香接起话茬,“茶点是能当早饭吃的?不伤了肠胃才怪。那些叫自家相公去宫里混茶点吃的,能叫贤惠? 王爷对小姐好,小姐心疼王爷,这才是真正的夫妻呢,怎么就命苦了?” 小蝶听她说得头头是道,起了玩笑之心,打趣道:“哎呀呀,添香姐姐,你该不是看见小姐和王爷恩恩爱爱的,想嫁人了吧?” 添香脸上一红,瞪了她一眼道:“我不过就事论事,你这油嘴滑舌的小妮子寻我开心做什么? 你再敢胡说八道,我就让小姐在王府里随便找个人把你嫁了,免得你整日叽叽喳喳,叫人耳根不得清净。” “嫁就嫁,谁怕谁?”小蝶两手叉腰,拿出泼辣的劲头来,“小姐,你要找就给我找个像王爷那样疼媳妇的。 我也不求跟王爷一样了,只要他能有王爷一半,我一文钱聘礼都不要他的,不,就算倒贴我也愿意嫁给他。” 添香被她逗笑了,“还没影儿的事呢,就一口一个‘他’,真是个不知羞的东西!” 叶知秋也笑,“这可是你说的,待会儿得空了,我就替你写一张征婚启事,满王府贴了,给你招一个金龟婿来。” 小蝶“哎呀”一声,“那可不行,不能贴那种东西,让人看见还不丢死人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多恨嫁呢。” “你这是拐弯抹角地骂谁呢?”叶知秋嗔道,“我可是在清阳府大肆招过亲的人……” “小姐,我不是骂你。”小蝶急急解释,“你那不是为了引王爷出来嘛,怎么能跟我一样呢?我就是开个玩笑,不是真的想嫁人。 再说了,我就是想嫁人,也不在王府里找……” “为什么不在王府里找?”一个带着慵懒笑意的声音紧接着她的话茬响起,“我这王府里优秀的男儿多了。怎么你还愁找不到一个与你相配的?” 三人循声看去,就见凤康随意地披着一件袍子走进门来。 小蝶不知道他听去了多少,想起自己刚才说过要找个跟他一样疼媳妇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尴尬得恨不能立马找个地缝钻进去。 作为姐姐,添香不好在这个时候幸灾乐祸,便拉了她一道给凤康见礼。 叶知秋也放下切菜的刀。擦着手迎上来。“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我是习武之人,本就觉少,已经睡够了。”凤康温声答了话。又将目光转向添香和小蝶,“说真的,我手下有很多尚未成亲的人。 瀚之有沈家长辈做主,他就算了。像洗墨。张弛,洛晓雁。各个都是品貌上乘,你们若是看上了他们之中的哪个,尽管说出来,我和知秋给你们做主。” 小蝶脸色更红了。扭捏着说不出话。 添香也红了脸,却比她大方镇定得多,“多谢王爷美意。我们现在还没有成亲的打算,只想好好侍奉小姐。若日后有那个缘分。定会请王爷和小姐给我们做主。” “也好。”凤康点了点头,又转脸与叶知秋说话,“以后不要这么早起来给我做饭,父皇体恤臣子,九卿房里常备粥水果点,若下朝迟了,也会吩咐御膳房将饭菜直接送到朝堂上。” 叶知秋心道凤帝只怕不是体恤臣子,而是怕吃独食被人诟病,拉大家一起下水罢了。 腹诽过后,便朝他一笑,“宫里的吃食哪能跟家里的比?况且现在天已经凉了,吃几口热的,你路上也不会觉得冷。” “是,夫人说得对。”凤康眸子里泛起笑意,“天底下的厨子加起来,也抵不上你做的东西可口。娶了你,我当真是掉进福窝里了。” 听到这似曾相识的话,小蝶眼皮子猛地一跳,愈发疑心自己先前说的话都被他听了去,脸上更是如同着了火一样,一刻钟也待不下去了,“小姐,没柴了,我去劈柴。” 胡乱寻了个借口,便冲出门去。 添香见人家夫妻俩已经开始打情骂俏了,也不愿杵在这里当电灯泡,赶忙跟着她一道走了。 待两人的身影消失在门外,叶知秋便笑着调侃,“我还以为只有女人喜欢做媒呢,原来你们男人也有这爱好?” “这有什么稀奇?”凤康不以为然地道,“男人们聚在一处,酒酣兴起,话语投机,家里又正好有适婚儿女,便一拍即合,定下口头婚约,这种事情时常发生。 当然了,定下之后,具体的事宜还是要交给女人们去办的。 说到这儿了,我正好想拜托你一件事。 洗墨年纪不小了,他没有父母,也没有其他的亲人,他的婚事只能靠我们了。有些事我不好出面,若有合适的人选,你便帮他留意一下。 还有跟着我的那些侍卫,多半都是孤家寡人,你也多替他们费费心吧。” 看过祠堂里那些牌位,再听他说这番话,叶知秋很理解他关心属下的心情,郑重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我会帮他们留意的。” 说话间灶上的锅子溢出粥饭的香味来,她便喊了添香来看着,陪他回房洗漱更衣。 吃过早饭,送了他出门,距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 她没有睡回笼觉的习惯,于是取了纸笔,坐在桌前,将王府里尚未婚配的男女一一列出来,思忖着要怎么将这些单只的鸳鸯都凑成双。 目光落在东霞的名字上,便记起在闻府曾经听东霞说过这辈子都不成亲的话,一时好奇,便叫了小蝶来询问,“东霞为什么不肯成亲?是不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 ——(未完待续) 第404章 “退而求其次” 经了小厨房的事,小蝶原以为叶知秋叫她来是要给她说亲,来的时候很是捏了一把汗,没想到却是问东霞的事。 难得叶知秋会跟她打听这种事,她感觉新鲜又兴奋。前后左右看了看,才神秘兮兮地凑过来,“东霞姐姐发誓一辈子不成亲,跟少爷有关。” “跟苏木有关?”叶知秋有些惊讶。 “嗯嗯。”小蝶连连点头,“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东霞、西月两位姐姐年纪很小就进了闻府,跟少爷算是……也不算青梅竹马了,少爷比她们大好几岁呢,反正就是跟少爷走得比较近。 特别是东霞姐姐,因为伶俐懂事,少爷分了院子自己住之后,就被夫人派去伺候少爷了。 小姐你也知道,闻家就少爷这么一根可以传承香火的独苗,从全丁那年开始,夫人就开始张罗挑选少夫人了。这些年来,不知道相看过多少姑娘。 听说在我和添香姐姐进府的前一年,夫人选中了一位名叫莲柔的小姐,家世相貌都不错,人也很开朗活泼。夫人很喜欢她,便接她到府里住了几天。 那位莲柔小姐想必对闻家也很满意,而且是个有心计有成算的,总是找了这样或那样的借口,制造机会跟少爷接触。可是少爷一门心思钻研医术,根本就没把莲柔小姐放在心上。 莲柔小姐屡次受挫,不肯承认少爷对她没兴趣,却怀疑是东霞姐姐在少爷面前说了她的坏话。 加之有一次她想动少爷千辛万苦采回来的药材,被东霞姐姐阻止了,便彻底恨上了东霞姐姐,想方设法想把东霞姐姐从少爷身边赶走。 某一日就趁少爷不在。吩咐贴身丫头偷了少爷的贴身衣物,藏在东霞姐姐的枕头底下。之后又拉了夫人过去串门,装作不经意将那些衣物翻了出来。 夫人是什么人,莲柔小姐那点伎俩怎能瞒过她的眼睛?再者说,东霞姐姐是什么品性,夫人哪会不知道?不过顾念两家的交情,不愿揭穿莲柔小姐罢了。只能委屈东霞姐姐。叫她挨了十板子。 少爷是个再和软不过的人,就是对我们这些下人,也都是温雅有礼的。几乎没有发脾气的时候。 那一次为了东霞姐姐,不止顶撞了夫人,还跟那位莲柔小姐把话挑明了,说宁愿一辈子不娶妻。也不会与她那样心术不正的女子结为连理。” “真的?”叶知秋颇感惊奇,“原来苏木也有脾气火爆的时候。真想亲眼见识见识。” “谁说不是呢?”小蝶谈兴高涨起来,“听府里的老人儿们讲,莲柔小姐当时就哭着离开了闻府。 夫人也气得不轻,又舍不得让少爷皮肉受苦。只好换种法子惩罚他,将东霞姐姐从他院子里调回自己身边了。 东霞姐姐跪在夫人面前发誓,说对少爷绝无非分之想。不止对少爷没有想法。对所有男人都没有想法,这辈子都不打算嫁人了。只一心一意地侍奉夫人。 那会儿东霞姐姐也就十三四岁,夫人和西月姐姐他们都没有把这话当真,以为她再过几年就忘了。谁知道她一直牢牢地记着自己发过的誓言,到现在也不肯成亲。 要论容貌,东霞姐姐比西月姐姐要好一些。 对了小姐,有件事你还不知道吧? 其实孔管家的二公子起初是看上东霞姐姐的,就是因为东霞姐姐坚持不嫁,才又换成了西月姐姐。” 叶知秋还真不知道,闻府门风甚严,有些事下人们在府里或许会私下议论几句,但是从来不会往府外传闲话。虽然她是闻夫人的干女儿,可到了闻府都拿自己当客,从不探问打听,下人自然也不会跑来跟她说什么。 即便是添香和小蝶,跟了她这么长时间,已经把她当成真正的主子了,若非她主动问起,也不会跟她提起闻府的事。 她没想到东霞、西月和孔二公子还有一段三角恋情,一时起了八卦之心,便问道:“西月不知道吗?” 小蝶摆了摆手,“西月姐姐跟东霞姐姐比亲姐妹还亲呢,怎么可能不知道? 再说了,西月姐姐在府里人缘好得不得了,夫人老说她是‘包打听’,有什么事情是能瞒过她的?” “西月不介意?”叶知秋愈发惊讶了。 在她印象之中,西月的性情跟闻夫人有点像,热情豪爽,又心细如发,骨子里还有几分强势,这样的女子,岂会容忍自己的丈夫心里装着别人? “应该是不介意的吧?”小蝶语气不甚确定,“她要是介意的话,就不会嫁了。我瞧着西月姐姐和孔二公子两个人相处得挺好的,他们的女儿也很漂亮……” “不说这个了。”叶知秋果断地结束了这个话题,甭管是孔二公子已经放下了,还是西月根本不在意,那都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再往深处讨论就太狗仔了。 小蝶是一个懂得节制的八卦人员,叫停立刻就停,探头瞄了瞄那几张写满了人名的纸。一眼看到自己的名字,再联系刚才的话想一想,方后知后觉地叫了起来,“小姐,你不会真要把我打发了吧?” 叶知秋伸手拍了拍她的脑袋,“放心,我不会强迫你们。还是那句话,婚事你们自己做主,我只负责给你们准备嫁妆。 我列这几张单子不是要乱点鸳鸯谱,就是想做到心中有数。 不过真是不列不知道,一列吓一跳,王府里居然有这么多大龄未婚的剩男剩女,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物以类聚?” 小蝶听她说不会乱点鸳鸯谱,便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还好小姐不是那种蛮横不讲理的主子,否则随便找个人把我嫁了,我这辈子就毁了。 王府里是有不少好男人。瞧瞧就罢了,要搭伙过日子可不行。 真要嫁人的话,我更愿意回秋叶村去找。种几亩地,盖几间房子,生几个孩子,一辈子简简单单开开心心的,比什么不好?” 叶知秋笑着看了她一眼。“别看你平日里没心没肺嘻嘻哈哈的。想得还真不少,你该不是看上秋叶村的哪个小伙子了吧?” “哪有?”小蝶的脸登时红了,眼神躲闪地道。“小姐你别胡说。” 叶知秋不过是随口开个玩笑,看了她这“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反应,大为惊异,“你真有看上的人啊?来来。跟我说说,到底是谁那么有本事。居然能俘获我们家小蝶的芳心?” “小姐你最讨厌了,我不理你了。”小蝶红着脸奔出门去。 叶知秋忍不住笑了起来,笑过又摇头叹气,她真是越来越粗心了。到现在才知道小蝶有心上人。早一点知道的话,就可以让小蝶跟闻夫人回清阳府去了。 小蝶若因为她错过了获得幸福的机会,该如何是好? 可惜现在时机不对。不好将小蝶送回去。这个当口,只怕小蝶也不会离她而去。 唉。只能再等等了! 话又说回来,那丫头喜欢的人到底是谁?看样子日子已经不短了,朝夕相处,她居然一点苗头都没看出来。 小蝶躲出去便不再露面了,她又实在好奇,等添香来送茶点的时候,便跟添香打听。 谁知添香听了也是大为惊讶,“小蝶有喜欢的人?我怎么不知道?” 随后又握拳道,“这小妮子瞒得还真紧,小姐,你放心,我今天晚上就严刑逼供,定让她招出实情。” “好,交给你了,问出来了告诉我,我好帮她一把。”叶知秋看了她一眼,“添香,你也一样,要是在村里有喜欢的人就不要腼腆地说出来。 我暂时没办法放你们回去,不过写封信知会男方一声还是能够的。要不然等你们回去了,人家跟别的姑娘成双成对了,你们哭都没地方哭去。” 添香在她面前自是不会腼腆,“小姐,我还没有喜欢的人呢。若是有了,我一定第一个告诉你。” 两人又围绕着这个话题闲聊了一阵,眼见天色放亮,便去小厨房准备早饭。特地多做出两人份来,送去止风院给汤远修和阿黎。 待鸣儿和佳禾下了早课,叫上莎娜一起吃了,两个孩子继续去学堂读书,叶知秋等人收拾停当,换上宽松轻便的衣服,到菜棚干活儿。 过了一个时辰的样子,门房的人前来禀报,说定亲王府的车驾已经在大门外了,仆从以定王妃的名义递了帖子,说要见王爷。因王爷不在府中,只好惊动王妃了。 叶知秋听了登时蹙起眉头,这个宣宝锦又要耍什么花样? 昨天出了那么大的事,凤康被委以重任抄家拿人,今天必然会结束休假去上朝。这种事谁都想得到,难道宣宝锦会想不到?挑了他不在府里的时候登门,还特地指明要见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打算故意激怒她吗? 那人迟迟没得到答复,便小心委婉地催促道:“小人该如何答复,还请王妃示下。” 叶知秋略一沉吟,“如实回复,就说王爷上朝去了,请她改日再来。” “是。”那人恭声应了,迟疑了一下,又请示道,“若是定亲王妃改口说要见王妃,小人该如何答复?” 叶知秋微微弯了唇角,“来王府不求见我这个女主人,反倒越过我去找王爷,未免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照样请了她回去,就说是我说的,我这个人最讨厌当别人‘退而求其次’的那个人,她什么时候是专程来见我的,我再考虑要不要见她。” ——(未完待续) 第405章 求和 门房的人领了她的话,一字不改地对定亲王府的人讲了。将他们打发走了,又到后花园来回禀了一回。 东霞和添香对宣宝锦的为人多少知道一些,且都习惯了叶知秋的处事风格,倒不觉怎样。 莎娜和桂粮都属于神经大条那一类型,一般的事情都不上心。 只有珠米感觉叶知秋的态度过于尖锐直接了,颇感担忧,瞅了个如厕的空子,将与东霞相比更平易近人一些的添香拉了出来,婉转地提醒道:“王妃刚到京城没多久,有些事情想必还不清楚。 王爷尚未成年,兰妃娘娘就过世了,在封王出宫之前,都是养在芸妃娘娘身边的,和十一殿下最是亲厚。定亲王妃是太后娘娘一手带大的,与两位王爷走得也都很近。 王爷出使番国,多年杳无音讯,大家都猜测王爷可能遭遇了不幸。原先拥护王爷那些人,多半投奔了十一殿下,还有一小半投奔了他人。 我们雪亲王府如今已经不比过去了,日后可能有很多地方要仰仗十一殿下。 添香姐姐,我没有对主子的行事方法指手画脚的意思,不过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跟王妃说一说,与定亲王妃和睦相处为好。” 这些日子,添香一直在留心观察珠米和桂粮,初步认定这两个丫头是值得信赖和重用的。只是在高门大院里待久了,为人处世有些刻板,又太过谨小慎微。 桂粮年纪小,聪颖活脱,可塑性强一些,改造起来并不难。 珠米就不一样了。本身就是严谨不易变通的性子,在王府里熏陶了这么多年,成规定习已经深入骨髓,几乎形成了条件反射。每每还来不及思考,身体就先行动起来了。 并不是说她不能改变,她能说出这样一番话,就表明她还有救。只是改造起来要比桂粮费些工夫。 因存了提点她的心思。便笑着问道:“珠米,在你看来,小姐是那种分不清轻重。由着性子胡来的人吗?” 珠米一怔,随即摇头,“不是,王妃人很好。又大方,还亲自给我们这些下人做饭吃。这世上再没有比王妃更和气的主子了。” 添香听她只强调叶知秋“人好”,立时敛了笑意,直直地盯着她的眼睛,“你是不是觉得光人好没有用。从心底里认定了小姐是从农家出来的土包子,目光短浅,根本不懂京城这边的规矩礼法?” 珠米脸色大变。赶忙解释,“添香姐姐。你误会了,就是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瞧不起王妃……” “我知道你没有瞧不起小姐,也知道你说那些话是真心为小姐好。”添香表情严肃地看着她,“若非如此,你以为我还会在这里跟你浪费口舌吗? 小姐不是听不进人言的人,我也不是因为你想给小姐提建议感到不满,想要训斥你,而是为了你好才这么说。 珠米,你听清楚了,小姐远比你想的有胸襟有远见。我们能想到的事情,小姐不会想不到,只会比我们想得更多更远。 我们不愿背后说人坏话,不代表我们心里不清楚。 我只能告诉你,小姐那样对待定亲王妃自有她的道理。只看一个人的外表就轻易下结论,到最后自己吃亏不说,很有可能会连累主子。 你若想跟着小姐,首先要学会相信她。如果一直对她抱着怀疑的态度,你永远也认不清她这个人,永远也看不到她的优点。” 珠米没有回话,而是陷入了沉思。 正如她对添香所说,她没有瞧不起叶知秋的意思。可她确实因为这位新王妃出身农家,疑其是否有妥善打理王府以及与上流门第的人正常交际来往的能力。 也怪不得她会怀疑,谁让叶知秋进门这么多日子,全然没有接管王府的意思。外宅由着沈长浩做主,内宅悉数扔给紫英打理,自己每日除了洗手作羹汤,就在这两个菜棚里忙活。 但凡出身低微嫁入高门的女子,无不极力改头换面,恨不能马上摆脱过去。这位倒好,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出身一样,放着清闲富贵的日子不过,非要与油里烟里,土里泥里,累死累活。 真正的贤内助,为了王爷的前程考虑,不是应该时常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入宫门府邸,与皇家和朝臣的女眷们勤走动,搞好关系,以备不时之需吗?哪有进门第二天就放话出来,跟人家划清界限的? 别人也就罢了,定亲王府是不能也不好不来往的。 她见过定亲王妃,实在无法理解那样一个柔柔弱弱、清婉美丽的女子,怎么就让王妃看不顺眼了,更不知道添香所说的胸襟和远见体现在哪里。 添香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了。一口吃不成胖子,也不奢望三言两语就能让她开窍。便放着她自己苦恼去,自回棚里做事。 凤康走的时候知会过,今天杂务繁多,中午会留在宫里用饭。 叶知秋应承了要给他做便当,见时辰差不多了,便回到若晨院,按照约定给他做了一个分量十足的便当。未免又被征用抢吃,另外做了一份孝敬凤帝。 安全起见,叫张弛和洛晓雁两人亲自提了送进宫里去。 莎娜感觉这样吃饭很新鲜,嚷嚷着午饭就吃便当,小蝶也跃跃欲试。 叶知秋索性将午饭改成便当聚餐,一口气做了十几个,让大家分着吃了。当然,没有忘记带出止风院那师徒两个的份儿。 中午小休一个时辰,继续去棚里种菜。大约申时前后,门房来报,说瑞亲王妃求见。 不用问,定是凤康一怒之下,叫沈长浩查封了四皇子用来做情报点的七八家店铺。那人坐不住了,在朝中与凤康交涉未果,便吩咐瑞王妃前来找她求和。 因为凤康身上的那条伤疤,她对四皇子本就没有多少好感。经了昨天的事,对那人只剩下反感了,连带着对瑞王妃也没了好心气。 也不知道瑞王妃是怎么想的,丈夫做出勾~引弟媳的丑事。不生气还可以说成是心宽淡定。屁颠屁颠地跑来替他善后,就只能称之为犯~贱了。做女人做到这个份儿上,真是有够可悲的。 实在不愿在自己不待见的人身上浪费时间。于是以“正在奉命出题,没有工夫待客”为由,叫门房打发了事。 除去被两个以不同方式不同水准“犯~贱”的王妃骚扰了两回,这一天过得倒还算清净悠闲。人多力量大。到傍晚时分,就把该种的菜都种完了。 正准备收工。门房的人气喘吁吁地跑来禀报,说定亲王登门拜访了。 宣宝锦上午才她在这里吃了闭门羹,凤况这会儿过来,十有八、九是给他的宝贝王妃找场子来了。 叶知秋不耐烦应付他。便吩咐道:“他若是来找王爷的,就叫他前头厅里等着。若是来找我的,你就告诉他。我跟他没什么好说的,不见。” “九嫂就这么讨厌我?”一个笑中带恼的声音紧接着她的话茬响起。随后便见凤况在下人引领下走了进来。 莎娜蹲着没动,东霞几人赶忙福身见礼。 叶知秋眸色微微一沉,扫了门房的人一眼,“王府的门缝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宽了,怎么是个人就能闯到深宅后院来?” 门房的人后背上登时渗出了冷汗,忙屈膝跪下,“王妃恕罪,是小人失职。” 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暗暗叫苦,这能怨他们吗?汤先生和十一殿下有一个是一个,都跟王爷关系非同寻常,他们那样的大人物硬要往后宅闯,他们这样的小人物怎么拦得住? “九嫂有火冲我发就是了,何必苛责下人?” 来的时候,凤况打定了主意要忍气吞声的。可是一见到叶知秋,便有些控制不住了,说话也不由自主地带上了几分锋芒。 叶知秋也不打算惯着他,牵起唇角笑道:“来者是客,客人再怎么不懂规矩,我这个做主人也要尽到礼数,总不能抡起扫帚打出去不是?” 被说成“不懂规矩”,凤况却无词辩驳,谁让他没经过同意就闯到这里来了呢? 咬了咬牙,忍下这一局,目光扫过莎娜和东霞几人,“你们都出去,我有话要对九嫂说。” 门房的人巴不得离开这里,齐声应着退了出去。莎娜依旧不动,珠米和桂粮见东霞和添香没动,便也都保持着福身的姿态不动。 凤况的火气又窜起一截,“本王让你们出去,你们耳朵都聋了吗?” “十一殿下,这里是雪亲王府,不是定亲王府,请你不要随便指使我的人。”叶知秋不客气地道,“你有什么话就当着她们的面说吧,在这里的都是我的心腹,我听得她们就听得。 若是连她们都听不得的话,那我劝你还是别说了。” 凤况额上青筋隐现,很想掉头就走。可是他答应了凤康,要与她缓和关系,而且他今天忍辱负重地到这里来,为的是一件更重要的事。 男子汉大丈夫,要以大局为重,怎能感情用事?忍一时胯~下之辱,迎来的将是光明的前程。 在心里反复劝了自己半晌,终于将火气压了下去,语气平和地开了口,“我本是邀了九哥一起喝酒的,九哥不愿去我府上。朝中刚出了那样的事,我们也不方便到酒楼去,所以只能我厚着脸皮过来叨扰了。” 叶知秋淡淡地“哦”了一声,便没了下文。 凤况感觉自己像是在唱独角戏,没人捧场,继续演吧,没劲,就此停下吧,又怕前功尽弃,只好硬着头皮说下去,“我有几句话要跟九嫂说一说,便提早过来了。 过去对九嫂多有得罪,我在这里给九嫂赔不是了。请九嫂看在我与九哥的兄弟情分上,抽出一两刻钟的时间跟我谈谈。” ——(未完待续) 第406章 为何针对? 叶知秋不是一个喜欢斤斤计较的人,对凤况虽然喜欢不起来,可也没到厌恶的地步。。更多最新章节访问:щw. 。[就爱读书]只是看不惯他那副以为天底下所有人都要让着他,对他有求必应,从头到尾被惯坏的样子。 她更不是傻子,岂会猜不到他今天唱这出戏为的是哪般?用人脸朝前,不用脸朝后,着实让人不齿。 她一不稀罕他那几声九嫂,二没打算卖他人情,是以也没打算在这里让步,“我刚才讲得很清楚了,你有话就在这里说吧。” 凤况揖礼的手僵在半空中,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涌到喉咙口的怒火压了回去,眸子‘阴’沉地看过来,“九嫂真的打算让我在这里说?” “你要说就快说,不想说就算了。把手里这点活儿干完,我还要做饭去呢。”叶知秋扔下这两句话,便不再理会他,转身指挥几个丫头收拾农具。 凤况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心道好个不识抬举的‘女’人。他都看在九哥的面子上,对她这样低声下气了,她还把谱摆得越大了。 这样的‘女’人若落在他的手里,一天打三遍都是轻的。也就是九哥鲜经人事,把她当成明珠瑰宝一样。 父皇也是上了年纪,眼神不济了,到底看上这‘女’人哪一点了,居然把为选立储君出题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她? 腹诽归腹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不把话说明白实在不甘心。握了握拳头,方下定决心一样地开了口,“好,既然九嫂不介意,那我也没什么好介意的。就在这里说好了。” 语气顿了顿,直接进入正题,“九嫂应该知道,我与九哥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吧? 除了我,其他皇子与九哥几乎都是水火不容。只有我继承皇位,才能确保九哥‘性’命无忧。也只有我继承皇位,九哥才能如愿达成与九嫂的约定。” “所以呢?”叶知秋直起身子。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所以。”凤况将这两个字咬得重重的,“我希望九嫂看清形势,分清敌我。不要做让九哥和你自己后悔的事。”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你直接说让我把题目告诉你就是了,何必把话粉饰得那么漂亮,搞得好像一心在替我们着想一样?” 也许在皇家待久了。习惯了迂回婉转的说话方式。不管尝试几次,都无法适应她的这种直白。凤况忍了几忍。终于还是恼羞成怒了,“我有没有替你们着想,九嫂心里应该最清楚才对。 若不是因为九嫂,九哥怎会放弃他的雄心壮志。甘愿退居人后?原本我只需要辅佐九哥就可以了,现在却不得不为了我们两个人的前程冲到前面……” “听你的意思,你还吃亏了?” 正说到‘激’动之处。突然被她出声打算,凤况不由得一愣。 “辅佐?说得真好听。”叶知秋丝毫不掩饰自己的不屑。“以前你不过是把他当成遮风的伞,挡雨的墙,不想出力,只想躲在他身后等着捡果子罢了。 现在你的确冲到前面了,可你脚底下踩的依然是他给你铺好的路,架好的桥。不仅如此,你还想让他匍匐在地,无怨无悔地当你的人梯和踏脚石,把你送上权势的顶点。 你觉得我‘迷’‘惑’了他,使得他无法为你物尽其用,所以你欺上瞒下,企图拆散我们。 或许等你坐上那个位子了,你会分一点儿好处给他。可你给他的,绝不会比他为你付出的要多。 你可以说你走到今天这一步是为了江山社稷,为了黎民百姓,但是麻烦你不要说是为了他。这种话连你自己都不会相信,你以为别人会信? 得了便宜卖乖,说的就是你这种人!” 每个人都在心的角落里埋藏着一个潘多拉的盒子,里面装着自己无法正视,不愿承认的东西。 此时的凤况,便感觉从叶知秋口中冒出来的字字句句,就像是一把巨锤,一下一下地敲击着他心里的秘盒。他无法抵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盒子一点一点破裂,释放出里面的东西。 一定是那些黑暗的东西侵蚀了他的心智,要不然为什么明明想否认,却张不开嘴巴?心里反倒有一个声音,蠢蠢‘欲’动地想要回应她的话? 叶知秋见他神‘色’变换,半晌没有说出一句话,便叹了一口气道:“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也不顺眼,根本就谈不到一块儿去。你明知道这一点,还白白跑这一趟做什么? 至于题目,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提前告诉你了,你也不会因此获得多少优势。如果你提前知道了,即便凭自己的实力赢了,也一辈子摆脱不掉‘作弊’二字的‘阴’影,何苦呢? 虽然我不知道凤康为什么会看好你,不过想来你一定有你的长处,你就对自己那么没信心吗?” “这不是有没有信心的问题。”凤况终于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可怎么听都有些气急败坏,“与权势有关的事情,何来公平可言?只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你们这些‘女’人眼里只有闺房后院这方小小的天地,心里只装着丈夫孩子情情爱爱,哪里懂得男人要的是什么,该做的又是什么? 你不想告诉我就罢了,不要以长嫂的口‘吻’教训我,我从来没有真正承认过你是我九嫂!” 他以为撕破脸说出这样的话,叶知秋必定会怒然变‘色’。谁知她非但没有生气,反倒笑了起来,“你看,有话直说多好。 比起伪君子,我更愿意跟真小人打‘交’道。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我都替你们累得慌。 你不承认我是你嫂子,我也不稀罕你这个小叔子。 该说的也都说完了,你要是不怕我在饭菜里下毒,就去前头厅里坐一坐。我回去炒几个菜,等你九哥回来了,你们好好喝几杯。” 想打听的事一个字都没打听到,反而吃了一肚子的气,凤况哪里还有跟凤康喝酒的心情?可若就这么走了,总有一种灰溜溜退败的感觉。 因为满心不甘,便忘了男人时常挂在嘴上的那句“好男不跟‘女’斗”,只想着怎么才能扳回一城。 见她领着几个丫头要走,顿时急了,脱口喝道:“你站住。” 叶知秋依言顿住脚步,淡淡地问道:“你还有事?” 她身后的丫头只有珠米低眉敛目,其他几个都齐刷刷地望过来。 凤况还没想好要怎么对付叶知秋,情急之下叫住她,又被这么多双带着或深或浅意味的眼睛盯着,就更想不出来了。不知怎么的,就把盘桓在心头许久的疑问问了出来。 “我曾经想拆散你和九哥,你看我不顺眼,我能理解。可是锦儿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为何要处处针对她?难道就是因为父皇曾经有意为她和九哥赐婚?” 被指责的次数多了,叶知秋也忍不住好奇起来,“你总说我欺负她,你倒是说说清楚,我到底怎么欺负她了?” “你出言不逊,对她冷嘲热讽也就算了,还几次三番‘弄’伤了她,这还不算欺负?” 叶知秋不由张大了眼睛,“你是说,我对她动手了?” “到现在了你还要装糊涂?”凤况看着她的眼神愤怒之中带着鄙夷,“是啊,起初我也不相信,我以为九哥看中的‘女’人,再怎么粗鲁,也不至于出手伤人。 然而锦儿每次与你见面之后,手上都带有淤青。她却极力为你掩饰,说是自己不小心碰伤的。手指印清清楚楚地印在上面,让我如何相信是她自己碰伤的?” 叶知秋一直以为他说的“伤”是‘精’神上的伤害,没想到还有身体上的,看来她还是低估了宣宝锦。 想想也是,一个能对自己亲生儿子下狠手的人,当然也能对自己下得狠手。装晕不够,还要加上淤青,这个‘女’人为了陷害她,还真是将苦‘肉’计用到了极致。 可她直到现在也不明白,宣宝锦陷害她是为了什么。 凤况见她沉思不语,以为她无言以对,顿时气焰高涨,决定一鼓作气,替自己的娘子讨还公道:“我不管你为何要针对锦儿,但是我警告你,日后你若再敢伤害她,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叶知秋敛了思绪看过来,“我知道你不信,但是我从来没有对你的王妃冷嘲热讽过……” “你不要狡辩了。”凤况自恃占理,气势汹汹地打断她,“或许你做得不是那么明显,可锦儿向来敏感,又爱过度思虑。她身子娇弱,很容易受伤,比不得你这农家出身的‘女’人健壮有力。 所以,我希望你以后……” 叶知秋没有给他继续说下去的机会,“说了半天,原来是她自己多疑又脆弱,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既然你这么了解她,就不要在这里跟我‘浪’费工夫,赶紧回家告诉她,容易受伤的小白‘花’最好老老实实地待在温室里,不要隔三差五跑出来,在我农家出身的人跟前凑了。 我这个人粗鲁,身上说不定还带了毒和刺,万一不小心挂着碰着她,我可担不起责任。” 凤况感觉心里的盒子又裂了一条口,不愿细细体会释放出来的是什么,便强行压下去,低声吼道:“我的‘女’人我知道该怎么教,不用你来提醒!” 叶知秋不无嘲讽地弯起‘唇’角,“所以,你觉得自己教得很好,教完自己的‘女’人觉得不过瘾,打算连别人的‘女’人一块儿教了?” ——m)说--61568+dsuaahhh+25540546--> 第407章 你真的娶错人了! 凤况瞪着叶知秋,恨不能从眸子里长出飞刀,划烂她那张淡然自若的脸。 心里第一百零一次纳闷,那从小被他视为榜样的九哥,怎么就看上这种女人了?除了容貌还过得去,实在看不出她哪里好。缺点倒是能数出一大堆,心胸狭窄,自私善妒,牙尖嘴利,不顾大局…… 他的锦儿就不一样了,既温柔体贴,又乖巧恭顺,堪称天底下最完美的女人。 想到“完美”二字,耳边突然回响起叶知秋那句“容易受伤的小白花”,兀自一怔。说起来,锦儿最近眼泪确实太多了一些…… 这个念头一划脑海,立刻被他甩了出去。 他在想什么呢?这怎么能是锦儿的错呢?分明是眼前这个女人欺人太甚。 自从这个女人出现,锦儿就变得越来越不开心,他和九哥的关系也越来越僵了。若九哥当初娶的不是她,而是…… 目光下意识地扫向站在叶知秋身后的莎娜,又忍不住愤愤然了。 异族的女子当真不识好歹,他一心撮合她和九哥,她却疏远锦儿,跑来跟那个抢了她夫君的女人称姐道妹,不可理喻!莎娜是爱憎分明的性子,且有着渔人部落最为出色的直觉。虽然凤况和宣宝锦先前对她礼遇有加,她对那夫妻二人却半点也喜欢不起来。 此时见凤况先是对叶知秋怒目而视,又神情鄙夷地盯着自己,心里很是不快。 她活泼外向,可并不鲁莽,更懂得入乡随俗的道理。是以这些日子一直以中原的规矩和风俗要求自己。 大概是压抑个性太久了,加之今天保护欲格外强盛,便忍不下去了,立刻不客气地瞪回去,“看什么看?你们中原人不是有句话叫‘非礼勿视’吗?你这样很非礼的,你知不知道?” 凤况被她这不伦不类的指责气得脸色铁青,抬手指着她。“你……” “我怎么了?”莎娜双手掐着小蛮腰。柳眉倒竖,鼓起眼睛,挑衅意味十足地跟他对视着。 凤况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按捺下打女人的冲动,收了手指,将手臂狠狠地放下来,嘴里冒出一句“不识好歹”。犹觉不解恨。顿了顿,又扔过来一句“不可理喻”。拂袖转身,向外走去。双脚刚迈出菜棚,就听里面爆出一连串的笑声,还有一个丫头有意大声地称赞道:“莎娜姑娘。好样的!” 随即又传来莎娜略带得意的声音,“这算什么?要是在我们群岛,哪个男人敢这样跟女人说话。早就被捆了手脚扔进海里喂鱼了。” 凤况只觉气血上涌,眼前倏忽一黑。脚下便踉跄了一下。 一直候在外面的随从见了,赶忙抢上来扶他,“王爷,您没事吧?” “滚开。”凤况没好气地挥开随从的手,加快脚步向外走。有那个女人的地方,他一刻也不想多待。 凤康回到王府,听说凤况早就过来了,而且去见叶知秋了,心下有些担忧。连衣服都顾不得换,便径直往后花园赶来。 行至月亮门附近,恰好瞧见凤况带着一身的怒气从里面走了出来。看他的神色,便猜到他没能从叶知秋那里讨到便宜,暗暗地松了一口气,转而又觉得有些对不住兄弟。 紧走几步迎上去,“十一。” 凤况脚步一滞,咬牙叫了声“九哥”。 凤康故意不问他与叶知秋见面的情况,只蔼声地招呼道:“时辰还早,我们先去厅里喝会儿茶去。我特地留了几坛从番国带回来的好酒,今天晚上我们不醉不归………… “九哥。”凤况打断他的话,拧着眉头道,“今天就算了吧。” “怎么?”凤康明知故问,“出什么事了吗?” 凤况张了张嘴,终究没能说出贬低叶知秋的话,气呼呼地道:“九哥还是去问九嫂吧。” 他都这么说了,凤康再想装糊涂也不行了,微微眯起眸子,“你可是又与知秋闹僵了?” “我对她已经够忍耐了,她却……”凤况欲言又止,瞥了他一眼道,“九哥,你不让我评论你的女人,我便不评论。 可有一句话,我不得不说:九哥,你真的娶错人了!” 说完也不看凤康的反应,便从他身边大步地走了过去。 凤康看着他的身影转过花径,消失在树丛之后,方收回目光,喃喃自语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娶没娶错,我自己最清楚!” “你又清楚什么了?”叶知秋随后出来,赶巧不巧听到一个话尾巴,便笑着问道。 一边是爱妻,一边是胞弟,凤康从心底里希望这两个人能爱屋及乌,以他为中心和睦相处。自是不会火上浇油,告诉她凤况说了“娶错”的话,只故作轻松地含混过去,“没什么,你这是干完活儿了?” 叶知秋想到他是遇见凤况了,便不追问,点了点头道:“嗯,干完了,过一阵就能吃上青菜了。 对了,我叫张大哥和洛大哥送过去的饭菜,你吃了没有?” “吃了。”凤康含笑答了,想起中午在九卿房吃饭的时候,周遭那些包含艳慕的眼神,心里就跟吃了蜜糖一样,揽住她的肩头,凑到她耳边道,“我吃得很好,多谢夫人了。” 叶知秋眼睛往后面瞟了瞟,示意他注意影响。 凤康浑不在意,低头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惹得她又嗔目又瞪眼。 莎娜听说后花园新开了一圃菊花,便拉了添香和桂粮去摘花,跟在她身后的只有东霞和珠米。虽然隔着有一段距离,两人还是不可避免地看到了一些不该看的。 各自红了脸,把头垂得不能再低,心里默念,“没看见。没看见……” 凤况赌气走了,原定的酒局便改成了汤远修的洗尘宴,由沈长浩作陪。过了二更天,凤康才被絮叨够了的汤老头放了回来。 叶知秋备了热水,待他洗去满身的酒气,两人并排倚在床头,相互通信。说起今天的事情。 朝中的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无非是刺杀一事的后续,又牵扯出一些与班仁绍来往密切的官员。再就是四皇子了。 正如叶知秋所料,被查封的那几家店铺,都是凤羿用来搜集重要情报的堂口,里面的人也都是花了大价钱精心培养出来的。这一查封。等于掐断了他一半的触手。 虽然及时采取措施,救出了一小部分人。并转移了其余堂口的人员,他还是无法放心。是以今天早朝过后,便寻了个空子找到凤康,态度诚恳地认了错。 “所以。你决定原谅他了?”叶知秋插话问道。 凤康扬了一下唇角,“我送了他一记铁拳。” 叶知秋听完便笑了,随即自我调侃道:“你前脚在宫里对人动了手。我后脚就被人说粗鲁。这么看来,我们两个还是真是鱼找鱼虾找虾。天生一对。” 凤康登时皱了眉头,“十一居然当面说你粗鲁?” “你不要摆出这么可怕的表情。”叶知秋用手指抚平他的眉心,“我不过开个玩笑,又不是要跟你告状。…… 凤康眉头舒展了,心里头却没有放下,“十一不会无缘无故那么说,是不是因为华锦郡主?” 叶知秋对宣宝锦的行为不解,也觉得有必要提醒他提防一二,便将十一说她对宣宝锦动手的事情讲了。 凤康听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见叶知秋疑惑地望着他,便给她解释道,“你可还记得你去旬阳府看我那次?十一在我们见面之后,送去两个侍女,他还给我写了一封信……”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叶知秋不用问也知道没写什么好话。仔细想想,那一天她和宣宝锦似乎有过肢体接触,看来宣宝锦从那时候就开始陷害她了,十一对她不满想必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她琢磨来琢磨去,宣宝锦的所作所为只有“嫉妒”二字能解释得通,于是忍不住旧话重提,“你确定华锦郡主不是喜欢你?” “胡说什么?”凤康不悦地瞪过来,“她做的那些事,哪里带了‘喜欢’的意思?她只是在利用我罢了。 虽然我不知道她到底想干什么,不过你还是不要再跟她接触了。我也会告诉十一,让他管好他的王妃,不要让她再来王府了。 若是在宫里碰面,你也不要跟她单独相处,免得又被她栽赃。” 叶知秋明白他的意思,他不单单是怕她吃亏,更不愿意看到她和十一的关系雪上加霜,越来越恶劣。她也不耐烦跟那种不断使用小阴招小伎俩的人打交道,便点头答应下来,“我知道了,以后我尽量躲着她就是了。” 凤康伸手抚了抚她的头发,叹息道:“无凭无据的,我总不能强迫十一休妻,委屈你了。” “我没觉得委屈。”叶知秋依偎在他身上,闭了眼睛道,“只要你一直像现在这样,对我毫无隐瞒,这世上就没有能让我觉得委屈的事情了。” 这话虽是笑着说的,凤康却从她的语气之中听出了认真,将下颌抵在她的头顶,郑重地道:“放心,不管是任何时候任何事,我都不会隐瞒你,更不会欺骗你。” 他总有一种感觉,有那么一天,十一一定会被宣宝锦所伤,而且会是一生都无法痊愈的伤口。还没有发生的事情,他没有办法阻止。即便他说了,十一也不会相信。 然而这并不妨碍他引以为戒,避免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和叶知秋的身上。 所以从娶她进门的那一刻,他就发誓今生今世都会与她坦诚以对。隐瞒和欺骗,只会失去她。 他心里只装得下一个人,承受不起失去她的后果。 —— 第408章 非他不嫁是吧? 小蝶躲了叶知秋和添香好几天,还是没能躲过去。在添香软硬兼施的追问下,将自己的心事和盘托出了,转日便传到了叶知秋的耳朵里。 叶知秋闲暇里不是没有猜测过小蝶喜欢的人是谁,从倍受瞩目的龚阳,到多寿,葫芦,田根,甚至还怀疑过闻苏木。年龄差不多的几乎都想到了,单单没想到刘鹏达。 “小蝶居然喜欢鹏达?!”她的心情只能用震惊来形容了。 添香深有同感,“可不是吗?我刚听她说的时候,也吓了一跳呢。 因为龚阳大哥和梅香的事,她对刘叔和刘婶意见老大,有一次还说呢,谁家姑娘嫁到刘家去,都是受气的命。 我们和刘先生、一起在学堂教书,可我从来没见过她和刘先生单独说过话。 要不是她亲口所说,打死我也不信她会喜欢刘先生。” 最初的惊讶退去,叶知秋倍感欣然,“鹏达相貌堂堂,个子够高,又有学识,方方面面都不错,小蝶会喜欢他也在情理之中。 倒是我们因为她对刘家人的态度,先入为主,被她结结实实地蒙骗了一把。” “就是,昨天晚上我没少笑话她,到现在她还躲在屋里不肯出来呢。”添香抿嘴笑道,“我真想看看梅香听说这件事,会什么样的表情。” 叶知秋明白她的意思,小蝶和梅香可以说亦敌亦友的关系,相互尊重,又谁也不服谁,总想分出个高低上下来。这样的两个人若是变成姑嫂,可就热闹了。 她并不担心梅香会反对。要说刘家有谁会毫不犹豫地赞成这门亲事,那个人一定是梅香。 至于刘叔和刘婶,不用说,肯定是会反对的。 刘鹏达因为科举犯忌一事被停考三年,已经不再是村里唯一的秀才了。随着秋叶村的发展壮大,村里的人才就跟雨后春笋一样,争先恐后地冒了头。绝大部分都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有所成就。愈发衬得他暗淡无光。 刘叔和刘婶也收敛了很多,不再像过去那般趾高气昂了。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放弃了希望,他们依然梦想着有朝一日儿子能飞黄腾达。封王拜相。 添香和小蝶在离开闻府住进秋叶村的时候,闻夫人就把她们两个的卖身契转交给叶知秋了。叶知秋从来就不喜欢这种奴役他人,又将卖身契还给她们,并让龚阳带她们去衙门消除了奴籍。 小蝶现在虽然是自由之身。可以刘叔和刘婶的“高傲”,是绝计不会同意一个曾经当过使唤丫头的姑娘成为他们的儿媳妇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不过最需要的担心的人不是他们,而是刘鹏达。 添香显然跟叶知秋想到一块儿去了,忧心忡忡地问:“小姐,你说……刘先生会喜欢小蝶吗?” 刘先生可是喜欢过小姐的。应该说到现在都没有死心,依旧暗暗地喜欢着。 她并不是瞧不起小蝶,实在是因为跟小姐相比。小蝶的性情,眼界。智慧,乃至相貌,都差了一截。 对刘先生来说,小姐就是天边的彩虹,因为遥不可及,思而不得,更加恋慕憧憬。他心中有这样一个如同神女一般的存在,小蝶要如何超越,并取而代之? 叶知秋担心的却不是这个,感情是不可衡量的,这世上没有谁是不能被取代的。小蝶自有小蝶的可爱之处,只要缘分到了,一切皆有可能。 就怕没有缘分。 虽然在她的带动和影响下,秋叶村的民风比华楚国其他地方要开放一些,终究跳不出世俗的大圈子,女子的名节依然比命还重要。 她有些犹疑,不知道自己是是不是该如先前对添香说的一样,帮小蝶一把。 帮吧,刘家的情况有些特殊,若是刘鹏达能回应小蝶的感情还好;若出了什么差子,刘家那二老将这件事宣扬出来,必定对小蝶的名声有损,那小蝶以后还要不要嫁人了? 不帮吧,万一小蝶因为她错失了这段姻缘,她这一辈子都会愧疚不安。 斟酌了许久,她决定找个时间跟小蝶认真地谈一谈。 于是第二天午后,瞅了个空子,将东霞几个都打发出去,单独留下小蝶,直截了当地问道:“小蝶,你跟我说真话,你对鹏达的感情到底有多深? 只是对他有一些好感?倾慕暗恋?还是……非他不嫁?” 她问一句,小蝶的脸就红一分,只觉被她目光盯视的地方就快滴出血来了。双手窘迫地拧着帕子,支支吾吾地道:“我……我就是觉得他挺好的,也没到非……非他不嫁的地步吧?” 叶知秋见她这副模样,心里就有数了,看来这孩子孩子相思日久,已经用情至深了。倘若用情没有那么深,以她性子,会立刻跳起来否认的。 保险起见,还是确认了一遍,“非他不嫁是吧?” 小蝶的脑袋都快碰到桌子了,声如蚊呐地道:“反正我就是觉得嫁人该嫁他那样的,要不是他那样的,我宁肯不嫁……” “明白了。”叶知秋舒了一口气道,“既然你有这份心思,就不能一味地等着。 鹏达并不知道你喜欢他,你不说,他或许永远不会往那方面去想,你们就永远没有在一起的可能。 我要问的是,你是想自己当面或写信跟他表白,还是要我先帮你探探他的口风?” 小蝶听到“表白”那句,忽地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又急忙地低了下去。扭捏了半晌,才挤出一句,“还……还是小姐帮我探探口风吧。” “好。”叶知秋点了点头,略一沉吟,又道,“这件事我直接去问鹏达不合适,至于原因嘛。你应该知道。我去问,他未必肯说真话。 所以我打算把这件事交给梅香……” “不行。”小蝶顾不得害羞,一把抓住叶知秋的手,急急地道,“小姐,你不能告诉梅香姐,她会笑死我的。” 叶知秋抽出手来。在她小臂上拍了一下。嗔道:“你怎么分不清主次呢?是你的面子重要,还是你的终身幸福重要? 这件事只有梅香去问合适,交给别人问不到点子上不说。很难保证不会传到刘叔刘婶的耳朵里。那两位是什么脾气,你还不清楚吗?万一嚷嚷出来,你还有面子可言吗?” 小蝶脸色变了一变,缓缓地收回手。咬着嘴唇纠结了半晌,终于下定决心地道:“那就让梅香姐去问吧。我豁出去被她嘲笑了。” 与其一一体验刘家二老当年对付龚阳的手段,她宁愿被梅香嘲笑一百回。 叶知秋微笑起来,“那就说定了,一会儿我就给梅香写信。你就敬候佳音吧。 不过先说好,万一鹏达对你没那个意思,你可不能哭哭啼啼。自暴自弃,说什么要出家当尼姑之类的话。” “我才不当尼姑呢。”小蝶红着脸嘀咕了一句。 叶知秋看得出来。她的心情很忐忑,便不打趣,叫她回房休息。自己坐到书桌前,铺开纸,稍稍酝酿一番,便提笔写了一封信。 在信里她着重叮嘱梅香,一定要私下里问刘鹏达,不要让刘叔和刘婶知道。也不要告诉刘鹏达,是她授意探问的。 写完吹干,装进信皮用蜡泥封好,让桂粮拿到前面去交给沈长浩。再由沈长浩送到秋叶村名下的铺子里,转到添香手里。 并不是她喜欢大费周章,实在“关心”她和凤康的人太多,凡是从王府送出去的信件文书,总有人想截走以窥探一二。在丢过一次信后,她便学乖了。 虽然信里没什么能称得上机密的,可被人偷看总是不爽。 桂粮去了约莫两刻钟的工夫,又拿着信回来了。 “怎么拿回来了?”叶知秋纳闷地问,“沈公子不在?” “不是。”桂粮摇头,“王妃写的那封信已经交给沈公子了,这是沈公子让奴婢拿给王妃的信,说是清阳府送过来的,有两封呢。” 一边说一边将信双手递了过来。 叶知秋眼睛一亮,接过来细看,两封信上都只有她这个收信人的名字,一个字迹端秀,颇有大家风范,显然是闻夫人的手笔。一个字迹俊逸,略显稚嫩,一看就是虎头写的。 她先拆开闻夫人那一封,飞快地看了起来。 这是一封报平安的信,说已于三日前抵达清阳府,路上一切顺利。关于闻苏木的事情并没有着墨许多,只拜托她多多照看。只有两页纸,十分简练。 她猜到闻夫人应该单独给闻苏木写了一封信,问了桂粮,果然如此。 虎头那封信就厚多了,洋洋洒洒足足十几页。不止写了路上的见闻,还写了回到村里之后,成老爹和村民们的反应,说大家都很喜欢她给带回去的礼物。 最后老气横秋地嘱咐她,不要惦记他和爷爷,好好跟姐夫过日子云云。 另外夹带了一封董武夫妇写给佳禾的信,字体歪歪扭扭的,想必是让刚识字没多久的秀禾代写的。 叶知秋将这封信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了两遍,才折好放了起来。知道他们平安到家,她也就放心了。 一抬眼,发现桂粮还在,而且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便笑着问道:“还有别的事吗?” “有有有。”桂粮见她专心看信,不敢打扰,已经憋了半天了,“沈公子让奴婢转告王妃,说船上的东西已经运回来了,再有半个时辰就能送进府里。” “真的?”叶知秋顿时面露喜色,“总算来了,让我好等!” ——(未完待续) 第409章 隔岸观火 沈长浩知道叶知秋早就望眼欲穿了,是以船上的东西一到,便叫人原封不动地送进了若晨院。 大大小小的箱盒匣袋满满地摆了一院子,叶知秋不用别人插手,亲自带了莎娜、东霞、添香、小蝶、珠米和桂粮逐一打开来查看。 几个丫头对着布匹、香料、酒水、珠宝之类的东西叽叽喳喳议论不休,叶知秋则只挑了那些说是装有种子根苗的箱袋来看。 先在一个箱子里发现了洋葱种子,根据种子的形状和大小推断,应该是白皮洋葱。肯伯特从番域带来的是红皮洋葱,正好可以补缺。 随后又找到了包心菜、西葫芦、生菜和花椰菜种子,以及她期待已久的玉米种子。 另外还有一些植物的根茎枝段,因为放置的时间过场,又没有得到妥善保管,绝大部分已经干枯成柴,无法使用了。 最让她惊喜的是,居然从那堆种子里面发现了咖啡豆,有生豆,也有烘焙过的,分别装在特制的木桶里。当即取出一些,用小石磨研磨成粉,煮了一壶。 虽然这咖啡豆跨越了遥远的路途,已经不是那么新鲜了,味道差了一些,可也足以慰藉她数年不曾碰过咖啡的味蕾了。 几个丫头见她一脸享受和怀念的表情,出于好奇,各自舀了一杯来尝,刚喝第一口就无一例外地吐了出来。 “这是什么玩意儿?”小蝶拿手扇着舌头,鼻子眼睛都皱在了一起,“怎么跟黄连水一样?” 桂粮最实在,喝了一大口,感觉舌头都麻了。摸起桌上的凉茶猛漱口。 东霞、添香和珠米只小小地啜了一口,不似那两人一般狼狈,脸上也都不同程度地露出了苦相。 莎娜随凤康出使番国的时候喝过一次,是加了骆驼奶的,又苦又咸又腥又涩,还有一些辣,那种味道每次回想起来。胃里就止不住地翻腾。 那么难喝的东西。她真不知道凤康是如何面不改色地喝下去,还跟招待他们的番人有说有笑的。 方才见叶知秋煮了咖啡,她便机灵地的躲到一边去了。这会儿一脸同情地看着那几个勇于尝试的人,“我早就跟你们说过番国的茶苦得很,现在你们相信了吧?” 小蝶愣怔怔地看过来,“你什么时候跟我们说过?我怎么没听见?” “讲故事的时候啊。”莎娜理所当然地道。 “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刚才你怎么不提醒我们?”小蝶扑过来捶她。“你是故意的对不对?” 莎娜一边躲避着她,一边笑嘻嘻地道:“你们中原人不是有句话。叫吃一堑长一智吗?不吃些苦头,你们怎么能记住东西不能乱吃的教训呢?” 小蝶见她跟泥鳅一样,怎么都捉不住,愈发气恼了。招呼桂粮道:“桂粮,快过来帮我。” 桂粮张口就“哎”了一声,撞上珠米警告的眼神。这才想起莎娜郡主的身份,忙站住了脚。低头不吭声。 添香也喝住小蝶,“别闹了,没上没下的,像什么样子?” 小蝶知道悻悻作罢,回头瞧见叶知秋一杯咖啡已经见了底,惊得瞪圆了眼睛,“小姐,你……不觉得苦吗?” “是挺苦的。”叶知秋语带回味地笑道,为了更深切地体会这种久违的滋味,她特地煮了一壶纯正的黑咖啡。这种集合了香甘醇酸苦涩,原始粗犷又耐人寻味的味道,当真美妙。 要说原来那个世界有什么是她最为留恋和想念的,除了舅舅一家,大概就是这种上班族必备的饮料了。 小蝶感觉她所说的苦跟自己体会到的苦不是一回事,就像喜欢吃臭咸鱼的人一边说“好臭好臭”一边大快朵颐一样。因实在理解不了,干脆不问了。 喝完咖啡,略作休息,叶知秋继续带着她们满院子探宝。除去先前找到的那些,还发现了两箱外壳干瘪的可可果荚。她打算日后有空闲了,看看能不能做出巧克力来。 将所有的箱袋查看完毕的同时,也分门别类地归置好了:种子和可用的根苗送到菜棚去;香料、酒水等用不着的东西作为公产,登记在册,存进内宅的库房。 布匹、宝石和香粉、香精、器皿一类的东西,则作为叶知秋的私产,交给东霞保管。 收拾停当,已近酉时。 运回来的玉米足够多,留出做种子的量,还能剩下不少。许久没有吃到玉米,叶知秋心痒手更痒,便决定晚饭以玉米为材料,做几样吃食给大家尝尝。 用石磨了,层层过筛,用玉米面做了玉米贴饼、杂粮窝头和脆皮煎饼,用玉米碎做了玉米鸡蛋羹。玉米粒用盐糖水浸泡,煮熟沥干过油,撒上椒盐,做成香酥玉米粒。 凤康回到王府,还没等走进若晨院,就闻到一股浓郁的甜香。心知他那心灵手巧的夫人又做了什么好吃的,嘴角便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 这顿晚饭算不得丰盛,却胜在新鲜,大家吃得不亦乐乎。 虽然每样吃食都不错,不过每个人的口味不同,总是有所偏爱。 凤康倾心松软香甜的窝头,莎娜钟情一面焦脆有嚼劲的贴饼子,佳禾爱吃脆皮煎饼,鸣儿则喜欢香香甜甜的玉米鸡蛋羹。 据去止风院和霁雪院跑腿的人说,汤远修和闻苏木都很喜欢她送去的吃食。沈长浩品尝完毕,特地写了一首打油诗予以称赞:玉米赋独香,巧手调五味。从此饼作枕,坐拥窝头睡。 凤康看过之后,把他好一通鄙视,“亏他自诩才高八斗,竟然写出这么浅薄的诗句来。前面两句还过得去,后面两句简直不堪入目!” “我觉得挺好。”叶知秋眼睛瞟着纸上那龙飞凤舞的字迹打趣道,“多写实啊,标题应该叫《吃货的追求》。” 如果她知道沈长浩有感而发写出来的诗还有另一个版本。就不会这般评价了。 晚饭之后,又试着做了爆米花。先做了一锅原味的,见效果还不错,又分别做了两锅奶香和焦糖味的。结果不出所料,爆米花超越了摆上饭桌的那几样吃食,一跃成为所有人的最爱。 如此连吃带玩,过了二更天。夫妻两个才得空坐下来商量正事。 “父皇有什么指示吗?”叶知秋正色地问。明天就是半月期限的最后一天,这就意味着她必须进宫交差了。 托凤帝的福,她和凤康的蜜月还没开始就提前结束了。以防别人为了探听题目对她不利。这些天她只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规规矩矩地当了一回大户人家的媳妇。也正因为这样,她一直没有进宫请安。 按照皇家的规矩,皇家新过门的媳妇在新婚头三个月的初一。以及逢五逢十的日子都要进宫,聆听梁太后和穆皇后的教诲。促使自己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皇家媳妇。 明天进宫交差,于情于礼,她都要顺便去见一见梁太后和穆皇后,也就不可避免地要被那两位探问一番。 凤帝不会考虑不到这一层。她想知道,那老爷子是否针对此事做了什么安排。 凤康原本也以为凤帝会有所安排,所以今天他把外差都交给了十一。自己在御书房候着,免得凤帝想通过他给叶知秋传旨的时候找不到人。 可一直等到离宫的时辰。那边也没有只言片语传出来。 他把全德叫出来询问,全德告诉他,下朝之后,凤帝一直在批阅奏折,对叶知秋交题一事只字未提,好像忘了明天还有这么一回事似的。 他拜托全德进去提醒了凤帝一回,可惜凤帝根据没有反应。 “也就是说,除了接收题目,别的事情父皇都打算甩手不管,铁了心要置身事外,隔岸观火是吧?”叶知秋无奈又好笑地摇了摇头,“这老爷子也太不~厚道了!” 凤康没有接话,神色却变得严峻起来。 这些天王府门户森严,叶知秋的口风更严,没让任何人钻到空子。他不相信他那些兄弟会就此死心,乖乖等着凤帝宣布考题。 对他们来说,叶知秋离开王府到入宫的这段时间是最好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他们会想尽办法对叶知秋下手,而且一定是死手。 不管能不能探听到题目,他们都会杀她灭口,以防别人从她口里获取信息,使自己失去先机。 关于此事,哪怕凤帝只说一个字,叶知秋都可以打着“奉旨入宫”的旗号出门,对那些觊觎之人多多少少能起到震慑作用。万一出了事,他也可以以“奉旨”为名,重重反击或是追查到底。 没有圣旨,她入宫就只能算私事,而不是公事。一旦出了问题,没有“光明正大”这顶保护伞,在很多方面必定受限。 举个例子来说,万一叶知秋跟上次一样被四皇子劫持,他无需任何繁文缛节,可以直接“奉旨”搜查瑞亲王府;若没有圣旨,他要么拿上确凿的证据入宫请旨搜查,要么征得四皇子的同意,否则就是擅闯。 可这两种做法,无一不是打草惊蛇之举。等他拿到通行许可,人早就被转走了,证据也早就被销毁了。 凤帝明知其中利害,却无动于衷。就像叶知秋所说的,摆明了是要隔岸观火。 他皇帝老爹可以不在乎叶知秋的安危,将这件事视为游戏,他却不能。 “知秋,明天我怕是不能陪你一起入宫了。”他眸色沉沉地看着她,“我会把你交给瀚之,你无需担心,也无需多问,一切听他安排。” ——(未完待续) 第410章 要玩就玩大的! 叶知秋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的计划是什么了,却不过多追问,只笑着点了点头,“好。” 凤康只当这是她对自己百分之百信任的表现,双手按在她的肩上,郑重地道:“你放心,我无论如何都会护你周全。” “我知道。”叶知秋并不在这件事上纠结,打了个呵欠道,“明天可能又要折腾一天,我们还是早点儿睡吧。” 凤康见她面有惫色,便收了话茬。左右明天的事情他都已经安排好了,她只要按照沈长浩的引导一步一步去做就可以了。 两人分头去净浴房洗漱过,上床歇下不提。 四更未到,雪亲王府四周便布满了眼线。正门,东西二门,后门以及角门,都被盯得死死的。就连那丈许高的围墙,也有无数双眼睛扫描着。 虽然他们很难想象,雪亲王妃那样娇滴滴的女子翻墙而出的情景,还是严格遵从主子的命令以防万一。 五更的梆子刚刚敲过,王府东侧的一个角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了。伴着风灯昏黄的光亮,两辆马车缓缓地驶了出来。这是王府用来运水的马车,每天都是这个时候出发,风雨无阻。 不止雪亲王府如此,京城所有达官贵人的府邸都是如此。之所以这么早,是为了赶在开城门的时候第一个出城去,抢到最干净最新鲜的山泉水,供主子们饮用。 取水的时候并不会真的争抢,不过是皇都贵族数百年沿袭和养成的定俗成规罢了。 水运回来之后,会有专人查验试饮,投毒也没用,是以基本上没有人会去打水车的主意。不需要侍卫或府兵来回护送。 因而若非遇到意外,运水的人员都是固定不变的。每辆车上有两个人,一个赶车的,一个押车的。 那些时常监视雪亲王府的人,对负责水车的这四位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身形容貌就不说了,连他们每一个习惯性的动作。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称得上了如指掌。打眼一扫就知道是不是本人。 雪亲王妃想要乔装成他们出府是不可能的! 装水用的罐子都是官窑特别打造出来的,形状像极了大号的酒坛,肥肚窄口。为的是防止运送途中泉水泼洒出来。那罐口只比碗口大一些,根本无法藏人。 至于车底,自有人会设法检查,定叫她藏无可藏。 两辆水车不知道被多少人悄无声息地搜查过。车上的人却浑然不觉,或抄袖打盹儿。或哼着不知名的小调,一如既往地掐着时辰,向城门驶去。 继水车之后,又有柴车。采买车,炭车,净车…… 无一例外。都被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十几二十遍。别说是藏个人了,就是藏只苍蝇。也早就被发现了。 天色渐渐放亮,只有杂役粗仆进进出出,雪亲王府的主子以及有身份有脸面的随从属下,一个都没有露面。 与此同时,凤康刚刚从睡梦之中醒来。来不及讶异自己竟然在这么重要的时候睡过了头,他便发现叶知秋不见了。身边的位置空空的,没有一丝温度,显然已经起床多时了。 若放在往常,他会以为她去做饭或是晨练了。可今时不同往日,敏锐的直觉告诉他,出事了。 “谁在外面,进来回话。”他翻身下床,一边扯过屏风上的袍子披在身上,一边大声地喊道。 东霞和添香应声进门,双双福身见礼,“王爷,您起身了?” 看到这两个被叶知秋视为左右手、走哪儿带到哪儿的丫头还在,凤康的心又止不住地往下沉了一沉,“她呢?她去哪儿了?” “王爷,您先别慌。”东霞迈上一步,表情平静地劝抚道,“小姐给您留了信的。” 这话无异于证实了他的怀疑,不由得脸色大变,急声问道:“信呢?” 东霞伸手一指,“在王爷的枕头下面。” 凤康立刻转身,三步并作两步奔到床边,一把掀飞了枕头,果然看到一张折得方方正正的纸躺在那里。拿起来飞快地展开,只见上面写了两行字:不要担心我,只管按你的原计划行事,宫里见。 “这是怎么回事?”他几乎嘶吼着问道,“这个女人到底在搞什么鬼?” 他的反应全在东霞的预料之中,脸上丝毫不见惶恐之色,依然用平静的语气回道:“具体是怎么回事,奴婢也不清楚。 奴婢只能告诉王爷,关于今天入宫交差一事,小姐有自己的计划,想必这会儿早就已经出府了……” 这一点凤康已经猜到了,现在他关心的是,“她怎么出府的?都有谁跟着她?” “小姐是一个人出府的。” “一个人?!”凤康眼前黑了一黑,不敢相信地瞪着东霞,“你是说她独自出府,身边一个人也没带?” “是。”东霞肯定地点了一下头,顿了顿,又道,“奴婢只知道这么多,小姐说,知情的人越少,她就越安全。 小姐让奴婢转告王爷:要破此局,你们两个之中必须有一个人跳出局外。王爷注定要留在局中,想跳也跳不出去,只能是她跳。 游戏已经开始了,请王爷不要拘泥于儿女之情,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再说。” “该死!” 凤康将那张纸紧紧地攥在手里,控制不住骂出声来。 难怪昨天晚上她什么都不问,原来不是相信他,而是自有主张。什么局里局外,这个女人简直胆大妄为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她孤身一人在外,若是被人捉住,那后果…… 他已经不敢再想下去了,迈开大步就向外走,“瀚之,沈瀚之呢?叫他速速来见我。” “王爷。”东霞提高了声音喊住他,“沈公子想必也跟您一样,才刚起身。 小姐已经走了,除了她自己,谁都不知道她现在何处,您就是叫了沈公子来也没有用。搞得府里鸡飞狗跳,反倒会让外头的人起疑。万一他们知道了真情,那小姐岂不是更危险了? 您何不相信小姐,从容应对?” 凤康很想吼一句,这种情况让他如何从容应对? 然而他不得不承认东霞说得有道理,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将这件事从头到尾捋上一遍,大抵明白了叶知秋此举的用意。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不管他自以为准备得多么周全,保护得多么严密,被那么多人惦记着,总有一丝可乘之机。 如果连他都不知道她的行踪,他那群与实力相当、思维相仿、行事风格大同小异的兄弟也不会知道。 正因为是在同一环境下长大的,受到相同的教育,他的一切行动都可能被人窥破,所以她才会说,他注定要留在局中,想跳也跳不出去。 他的女人有勇有谋,敢于想他人所不敢想,做他人所不敢做,他理应全力配合才对,绝不能自乱阵脚。 如是想着,虽然不至于彻底安心,可也不似先前那样心焦如焚了。吩咐东霞和添香打了水来,梳洗一番,还逼着自己喝了大半碗粥,吃了一个玉米面的窝头。 随后换上朝服,迈着格外从容的步子出了若晨院,往前面的书房而来,沈长浩正在里面等他。 虽然事先接到了他派人传来的“按兵不动”的命令,沈长浩对自己无缘无故睡过头一事已经释怀了,可还不知道后宅发生了什么事情。 听他说了详情,先是大惊,随后不无钦佩地笑道:“王妃果然是奇女子!” “现在是夸她的时候吗?”凤康将对叶知秋的怨怒发泄到好友身上,狠狠地瞪过来,“赶紧想想,接下来要怎么做。” “王妃不是说了吗?让我们按照原计划行事。”沈长浩笑眯眯地道,“按照原计划,王爷大张旗鼓地护送‘王妃’从正门出发,大约能引走三到四成的人。 我再护送一位‘王妃’从后门悄悄出发,大约能引走五成以上的人。 剩下的那些便不足为虑了,我们事先安排好的人足以将他们一网打尽,然后由精挑细选出来的十二名一等侍卫护送王妃走第三条路。 四方宫门也事先安排好了人手,无论王妃走哪一个宫门,都能顺利进宫。 现在想想,这个法子虽然是最好的,却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既然王妃想出奇制胜,我们不妨将这疑阵布得再大一些。他们都以为自己是螳螂甚至是黄雀,那咱们就多放几只蝉出来,他让他们争个你死我活。” 凤康一怔,随即恍然大悟,“你是说……” “没错。”沈长浩用修长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子,“皇上想看的不就是这种戏码吗?那我们就让这场戏变得更精彩一些,娱人且自娱,何乐不为?” 凤康深深地眯了一下眸子,又倏忽张开,“那就动手吧。” 事已至此,他别无选择,只有无条件地相信自己的女人,相信她能保护好自己。他们这边疑阵铺得越大,吸引的人越多,她就越安全,行事就越方便。 要玩就玩大的,他倒要看看,那群自作聪明的人最后能落下什么! “告诉我们的人,都给本王留着命回来,缺胳膊少腿也不行。”他气势十足地吩咐道。 沈长浩优雅地弯下腰去,“明白。” ——(未完待续) 第411章 被耍了! 当太阳爬到树梢的时候,雪亲王府终于真正有了动静。 先是雪亲王带领大队府兵和侍卫护送一辆锦帷马车,从正门浩浩荡荡地出了府。如此高调张扬,让人不得不怀疑马车坐着的人不是雪亲王妃。 这种阵容之下,自是不会像探查水车那般容易。只是从晃动的车帘缝隙之中,惊鸿一瞥,看见了一对穿着宫鞋的小脚。 皇家的人都是多疑的,虽然猜到车里坐着的人十有八、九不是雪亲王妃,还是如凤康和沈长浩所料,各自送出消息,分出三成的人手跟踪车队,伺机动手。 过了约莫一刻钟的工夫,有人发现雪亲王的股肱之臣沈长浩带了一队武功高强的侍卫,护送一辆不起眼的马车悄悄地出了后门。 比起前头那大批欲盖弥彰的车马,这一队护送的人更像正主,也更容易下手。于是再度送出消息,分出近一半的人手跟随而去。 紧接着又有三队形迹可疑的人马,先后从王府的东西侧门和西北的角门出了王府,且护送的人一个比一个更像正主。 埋伏在王府外面的人还在犹豫要不要发信号将派出去的人拉回来,就接到消息,不知道哪一府的人沉不住气,在通天街上对雪亲王的车队动了手,并成功劫走了车中女子。 看雪亲王及其随从的反应,那女子竟真的是雪亲王妃本人。 众人大惊之余,恍然大悟,原来雪亲王使了一招虚中有实的把戏。若不是有人贸然出手,还真被他给骗过去了。可如此一来,岂不是让他人抢占了先机? 领头之人衡量再三。决定派出三个人分头跟踪后头出来的三队人马,其余人火速赶到通天街支援。 离开王府没多久又接到消息,说沈长浩带领的那一队人马在鸭肠巷遭到了伏击,车中女子被火箭击中,生死未卜。 雪亲王接到消息,立时抛下通天街上的乱摊子,带了几名侍卫杀出重围。向那边赶去。观其反应。沈长浩护送的更像是雪亲王妃本人。 众人又一次惊然恍悟,原来雪亲王那边虚中无实。急忙掉头转向,赶去双轮巷。 到了双轮巷却不见半个人影。打探之下才知道,雪亲王与沈长浩汇合之后,双双赶去花菱巷了。听说那边才是真王妃,这会儿正打得如火如荼。争得不亦乐乎。 如此几次三番,穿街过巷。等他们意识到中计的时候,却是为时已晚。被雪亲王府的五路人马合围,赶进素以路窄墙高为名的鸭肠巷,莫名其妙地与一群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厮杀起来。 诸位皇子和大臣人在朝堂。心在宫外,好不容易熬到间休,迫不及待地赶到如厕区。与候在那里的自己人接头。非但没有听到他们预期的好消息,反而接到了一连串的噩耗。 派去监视和伏击雪亲王府车马的人几乎都被全歼。而事先安插在宫门外的人也被雪亲王府的侍卫设计引了出来,杀的杀,扣押的扣押,只有一小部分人侥幸逃脱。 这还不是最糟的,最糟的是混战之中很难分清敌友,不可避免地误杀了不少同盟军。 这种情况,不管嘴上再怎么说理解,心里都会留下阴影。一旦遇到分歧,就会不自觉地想起今天的事,怀疑对方是趁火打劫,故意为之。 换言之,他们被凤老九狠狠地耍了! 好在他们都做了最坏的打算,在各个宫门之内也安排了人马。在宫里活捉是不可能了,要灭口还是能办到的。只要雪亲王妃出现,就难逃一死。 凤康料理完宫外的事情,将查找叶知秋行踪的事情交给沈长浩,自己则匆匆地进了宫。踏进朝堂的瞬间,他便感觉到了无数道饱含杀意的目光。 就连一向最会装模作样的四皇子,看他眼神都带上了几分愠怒。 若是以往,他定会采取无视的态度。今天他却极有耐心,与每一个人针锋相对地对视,借机观察他们的神色。 最终发现,除了十一和十五,他们没有一个对他有好脸色的时候,那颗从起床到现在一直高悬着的心终于落回原地了。 他们安排在宫外的那些人已经不足为虑了,只要叶知秋尚未落进他们的手里,以沈长浩的本事,很快就能找到她,并将她安全地送进宫里来。 现在他唯一能做唯一要做的事,就是让为选立储君出题的事情彻底了结。 虽然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自卫,雪亲王府的人马也几乎没有伤亡,可像今天这样的混战终是害命损德之举,一次就够了,绝不能再有第二次。 况且这事一天不了结,叶知秋就一天没有安全可言,不能再由着他皇帝老爹胡闹了。 到堂前跪拜过,还不等开口提起这茬,凤帝就先一步问道:“康儿,你昨日跟朕告假,说今日要陪同叶丫头一同入宫。既然你来了,叶丫头想必也来了,她人现在何处?” “皇上,雪亲王妃正在含香宫等候召见呢。”回话的不是凤康,却是全德,“先前芸妃娘娘打发人前来传话,说雪亲王妃已经到了。 那会儿皇上与大人们议政议到要紧的地方,奴才不敢打扰,便没有立即禀报。” 听他这么一说,众皇子和文武百官都记起来了,凤帝与季沈两位大人商议贡粮沉船一事的时候,他的确从龙台上下去过一回,在侧门的帘子后面与人嘀咕了几句。 如果他们没有记错,那可是间休之前的事情,难道雪亲王妃那个时候就已经入宫了?这怎么可能? 别说那个时候他们安排在宫门外的人手还没出事呢,就算已经出事了,还有宫门内的人。不管她从哪个门入宫,都逃不过他们的耳目,可为什么他们连半点风声都没听到? 莫非她会飞天遁地不成? “哦?”凤帝也听出了其中的端倪,讶然地扬起眉毛,“如此说来,叶丫头不是与你一同入宫的?” 凤康听说叶知秋人在含香宫,顿觉浑身轻松,唇角边不由自主地泛起笑意。 她已经安全入宫,也就没有必要跟这些人玩虚虚实实那一套了,是以回话的时候毫无隐瞒,“父皇英明,儿臣的确不是与内子一同入宫的。 内子早在儿臣出发的一个时辰之前,就独自一人离开王府了。至于她是如何在不被人察觉的情况下出府,又是如何在不被人察觉的情况下进宫的,儿臣一无所知。” 他接连用了两个“不被人察觉的情况下”,其中的讽刺不言自明,更带出了一股子不假掩饰的骄傲之情。 被他讽刺的那群人顾不上羞愧或是窘迫,都被“独自一人”几个字震住了。 他们在安排人手的时候,缜密地设想过她会如何出府,比如藏在水车柴车之中,乔装成随从丫头,翻墙钻狗洞…… 无论是哪一种设想,她身边都一定有人跟随保护。他们甚至还根据雪亲王府的侍卫表,推算过凤康会将哪些侍卫派给她,相应地派出了与之实力相当的高手。 怎么也没想到,她居然会独自一人出府。千算万算就算漏这么一点,偏偏这一点让她钻了空子,瞒过了那许多训练有素的眼线,顺顺当当地进了宫。 好一个胆大包天的女人,好一对狡猾如狐的夫妻! 他们还在暗暗悔恨,凤帝已经饶有兴致地跟凤康打听起详细情况来了,“你说你对叶丫头如何出府入宫一事一无所知,也就是说,那丫头事先并未告知你?” “正是如此,她一直瞒着儿臣。”凤康此时已经没有了最初的不忿,满心都在称赞自己的娘子多么聪慧,多么有先见之明,“儿臣不知她身在何处,只能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 途中绕了一点弯路,是以来得晚了些。” 他所说的“弯路”指的是什么,朝堂上下的人都心知肚明。 “你府上可有通向府外地道?”凤帝又问。 “回父皇,儿臣做事素来光明正大,府中没有那种东西。”凤康掷地有声地道,有意无意地扫了众兄弟一眼,“别人府上有没有,儿臣就不知道了。” 凤帝对他后面那句嘲讽带刺的话充耳不闻,继续问道:“那么你府上可有擅长乔装改扮的奇才?” “回父皇,儿臣府里擅长乔装改扮的人倒是有那么一两个,不过他们今昨两日并未与内子有过接触,内子本人亦不擅此道。” “这就奇了。”凤帝一手抚上胡须,慢条斯理地捋了两下,“既无地道,又不擅乔装,却能在瞒过数以百计的耳目,神不知鬼不觉地出府入宫,这本事当真了得!” 一句“数以百计的耳目”,充分暴露了他对今日宫外会发生什么事早有预料,却作壁上观的事实。 除凤康因为证实了他不顾叶知秋死活感觉胸口略微憋闷之外,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心虚。 所幸凤帝只是一语带过,并没有深入追究的意思。夸赞过叶知秋,毫不掩饰自己一探究竟的心思,忙不迭地吩咐劝道:“传朕旨意,叫叶丫头到大殿为朕解惑答疑。” 全德那一声“是”刚到嘴边,还来不及吐出来,就被人堵了回去。 “皇上,万万不可!” ——(未完待续) 第412章 不请自来 凤康看向那个说“万万不可”的人,眼中寒芒毕现。 季敏舟五十多岁的年纪,容貌与闻夫人有些许相似。然与闻夫人相比,多了三分儒雅,却少了七分英气。 这也难怪,自闻老将军过世,闻家便武才凋零,没出过一个领兵之将。倒是季敏舟文采颇佳,官绩卓越,一路做到了刑部尚书。 武门出身的文官,英气萎靡也是情有可原的。 正因为少了行伍之人应有的那股刚劲,被凤康这样的习武之人拿凌厉的目光一扫,后背登时升起丝丝凉意。毕竟是老臣,在官场上混久了,不形于色的工夫没练到十层,也有七八层了。 只装作没看见,朝向凤帝,拱手垂目道:“皇上,朝堂乃国政军机要地,岂有让闲杂人等踏足之理? 恕臣直言,皇上想问之事,与朝政无关。朝堂之下私下召见便是,大可不必将人唤到朝堂上来,贻误我们君臣商议正事。” 听了这大义凛然的话,凤康几欲冷笑出声。 季敏舟急着跳出来阻止凤帝召见,无非是想争取时间。以便四皇子等人安排宫中的杀手探查清楚之后,对叶知秋下手。 只怕在场的不少人都怀着同样的心思,季敏舟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当着他的面,还如此明目张胆,真当他凤康是软柿子好捏不成? 左右季府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不遗余力地招惹他了,既然季敏舟想当出头鸟,他又何必客气? “本王有一事不明,还请季大人赐教。”他目光咄咄地盯着季敏舟,“你所说的闲杂人等指的是谁?” 季敏舟没想到他会揪住这个字眼不放。在心里暗暗鄙视了他一回,身为皇子,如此不知轻重,居然在朝堂上为一个女人争长论短,实在有损皇家威严。 心里不屑,嘴上也分毫不退缩,“与朝政无关之人。便是闲杂人等。” “季大人说得好。精辟。”凤康拍着巴掌称赞道。 季敏舟一愣,狐疑地抬起眼皮,飞快地扫了他一眼。 心下犯起嘀咕。雪亲王不是要给雪亲王妃讨说法吗?怎的站在他这头了?莫不是进宫之前与人打斗伤了脑子? 嘴上犹自谦虚道:“雪亲王过誉了,微臣不过是说了几句实话。” 凤康却没有继续夸奖他的意思,“按照季大人说法,那些一年到头只站班。从不上折子,也从不当堂发言的人。都应该是闲杂人等了,比如……” 不少人在他拉长的尾音之中心头一跳,季敏舟的儿子季良更是陡然生出一股不安,下意识地缩了缩肩膀。只可惜。前面那身形富态的同僚并没有成功挡住凤康的视线,他的名字还是被点了出来。 “比如小季大人。” 季良以袖遮脸,恨不能化作一缕青烟。从众人眼前消失才好。 季敏舟也觉脸上火辣辣的,嘴角控制不住地抽搐了两下。 他儿子不少。可嫡子只有三个。季良是嫡长子,季夫人生下他后身子有些亏损,大概是调理过头了,之后一个儿子都没有生出来,丫头倒是一个接一个的。 年过三十,服了生子的秘方,才又先后生了两个儿子。 对季家这样的高门大户来说,嫡子就是门面,嫡长子更是门面之中的脸面。然而季良不知道随了谁,性子憨钝,脑子也不甚灵光,从小文不成武不就,没有一丁点儿出彩的地方。 另外两个嫡子年纪小,还在读书,暂时派不上用场。庶子里面倒是有几个机灵有才华的,可嫡庶有别,就算他想栽培庶子,季夫人和她的娘家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庶子越过嫡子去。 只能硬着头皮重点栽培季良,不期待他有朝一日开窍,只想让他占住位置,为两个弟弟打基筑梁。 经过亲戚朋友同僚一次又一次迂回曲折的提拔,终于将他推上了可以位列朝班的位子。无奈他做了十几年的官,至今没有长进,从不曾在朝堂上做出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 皇上没有说过什么,大家看在季家和四皇子的面子上,也都不说什么。没想到却在今天被凤康当着皇上和满朝文武的面,毫不留情地说了出来。 季敏舟一面怨自己的儿子不争气,一面恨凤康太刻薄。可不管怎么羞愧气愤,该撑的面子还是要撑起来的,“犬子纵然不才,可自及第以来,一直勤恳做事,不敢有分毫怠慢。 雪亲王刚刚出使番国归来,不了解朝中的变化还不了解,切不可只看表面,便轻下论断。 若按照王爷的说法,那些在地方为官的人,不能亲自上表奏报,更没有机会得见龙颜,当堂发表见解,他们为国为民所做的事就可以视为没有,悉数抹杀了吗?” 这话说得委婉,可在场的哪一个不是人精,岂能听不出他这是在嘲笑凤康不懂装懂,牵强附会,以四皇子为首的人都忍不住在腹中为他叫了一声“好”。 凤康自是不会听不出来,扬起唇角笑道:“本王的确离开日久,不太了解朝中的变化。 不过万变不离其宗,相信这四年间有些人做事的手段也不会改变多少。仔细找一找,总能找出几个尸位素餐、中饱私囊的闲杂人等的。 看样子季大人贵人多忘事,有很多人都记不起来了,不如本王免费给季大人提个醒可好?” 四皇子在他手里吃过多少亏,季敏舟是最清楚的。心知他这一免费提醒,不知道要翻出多少见不得人的事来,到时候自己必然吃不了兜着走。 面上强自维持着镇定之色,开口的时候还是不免带出了几许恼意,“微臣不过是奏请皇上,收回在大殿上召见雪亲王妃的成命。 雪亲王若有意见大可以提出来,何苦东拉西扯。将话题带偏呢?” 凤康唇边的笑意又浓郁了几分,“朝中的变化本王知之甚少,季大人的变化本王倒是看得很清楚。几年不见,季大人倒打一耙的本事真是突飞猛进啊。 从一开始就将话题带偏的,不正是季大人你吗?” 季敏舟感觉自己才是被倒打一耙的那个,极力克制着气恼,鼻息咻咻地道:“雪亲王若对微臣不满。讲出来便是。何以污蔑微臣?” “污蔑?”凤康倏忽敛了笑意,重重地哼了一声,“内子奉旨为选立储君出题。今日入宫乃是复命来的。 父皇刚说了一句召见内子解惑答疑,你便左一个万万不可,右一个闲杂人等,百般阻挠。 说什么贻误君臣商议正事。本王倒要问问你你,如果选立储君不是正事。这天底下还有几件能称之为正事的?” 季敏舟被这一番话挤兑急了,脱口道:“皇上召见雪亲王妃并非为出题一事……” “你这是指责父皇不理正务,朝堂私用了?”凤康立刻抓住他的语病发难。 季敏舟话一出口就意识到自己犯错了,却被凤康抢去话头。补救不及。一时无法,只能跪下请罪,“微臣只想尽臣子的本分。提醒皇上谨言慎行,绝无指责之意。 若有冒犯之处。还望皇上念臣一片忠心,宽恕一二。” 四皇子从旁看着季敏舟恭恭敬敬伏在地上,暗暗叹了一口气,心道就算你舌灿莲花,把话说得再漂亮,这一跪就输了。没了先前那股子气势,再想阻止雪亲王妃觐见就难了。 又看了凤康一眼,他这九弟在朝堂上一向话少语疏,怎么突然变得能言善辩,把以口才著称季大人都给绕进去了? 是在番国练就的本事,还是跟他那位伶牙俐齿的九弟妹耳濡目染练就的本事? 走神的工夫,就听凤帝笑呵呵地道:“是朕没有把话说清楚,怪不得季爱卿理解错。 所谓臣,便是君前之鉴,爱卿时刻不忘提醒朕正言笃行,乃是忠君之举,何罪之有?快起来吧。” 季敏舟心里不服,什么叫他理解错了?皇上刚才的样子分明是想叫雪亲王妃来,问问她是如何骗过眼线出府入宫的。 一个拼命打压老臣,一个就像没事人一样和稀泥打马虎眼,要不怎么说人家是父子两个呢? 面上却不敢露出分毫不满,感激涕零地谢了恩,站起身来,顺势退回班位站好。 皇上虽然没有明言,可也间接表明召见雪亲王妃是要询问出题一事,他已经没有阻拦的立场了。多说多错,还是把脑袋缩回壳里罢。 他也算成功地拖延了时间,一半刻的工夫虽短,想必也足够外面的人得到消息,前去打探,继而谋划动手了。毕竟从后宫到前殿,还有很长的一段路。 他已经尽力了,之后的事情就不是他所能掌控的了。 至于雪亲王妃有没有本事活着进到大殿,还要看她的造化! 凤康能看穿他们的意图,当然也能想出他们的做法,当即奏请:“父皇,内子身为皇家命妇,奉命为选立储一事献计献策,本是应当应分,更该倍感荣耀。 只是有些人为了探听考题内容,几次三番对内子下手。虽未得逞,可也使得儿臣与内子在新婚之初缕缕受惊,实在不胜其烦。 考题一日不公之于众,儿臣与内子便一日不得安宁。是以儿臣恳请父皇,在今日了结考题一事。” 凤帝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朕将出题一事交给叶丫头,确是为难你们了。不过今日能否了结,还要取决于那丫头出的是什么题。” “那就请父皇召内子上殿,亲口问一问她出的到底是什么题吧。”凤康恳请道,“为保证内子的安全,还望父皇恩准儿臣亲自前往去后宫,接了内子上殿。” 凤帝又点了点头,正要吩咐,就见有人一路小跑地进了大殿。在大殿中央跪下,高声禀报,“启禀皇上,雪亲王妃在殿外求见!” ——(未完待续) 第413章 题目叫作“兵困围城”! 禀报之人话音未落,凤康便听到四周传来一片失望的低叹声。 他知道这群宵小之辈打的什么主意,无非是想抓住最后的机会,在叶知秋从后宫来到大殿的途中动手,让她永远地闭上嘴巴。 杀她理由有两个,一是不甘心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被一个女人掌握在手里;这二嘛,也是主要的原因,那就是不相信他会放着摆在眼前的大好机会不用,认定他早就知道了内幕,并做了充足的准备。 为了抹杀他可能拥有的优势,他们不惜损兵折将也要将她置于死地。她死了,她所出的题目必然作废,他的优势也就没了。 正因为知道他的兄弟们在想什么,他才会跟凤帝请旨,准备去后宫接她。可他没想到的是,她动作如此之快,他还没动身,她人已经来到大殿外了。 对他来说,这是惊喜。 对朝堂的绝大部分人来说,却意味着彻底失去了杀她的机会,白白忙活一场。输给一个他们看不起的女人,也不怪他们人在君前,都无法掩饰失望之情了。 于公于私,凤帝对叶知秋的到来都是由衷欢喜的,当即吩咐道:“快快宣她进殿。” “是。”禀报之人应声起身,一路倒退着出了大殿,随后便听得命令自大殿门口层层向外传递出去,“皇上有旨,宣雪亲王妃觐见……” 不一时,便见一个盛装打扮的女子步履从容地迈进大殿。 碍于礼教,列于两旁的文武官员不敢侧目观望,又抑制不住好奇,想瞧一瞧这位大名鼎鼎的雪亲王妃长得什么模样,于是各自拿了眼角偷瞄。 凤康却不必顾忌。侧身立在一旁,大大方方地看着她一路走到近前。 目光交汇之时,叶知秋看到他眼中满满都是诸如担忧、责备以及欢喜这类的情绪。她知道自己欠他一个解释。纵有千言万语,此时也无法言明。只能送上一个安抚的微笑。 她自作主张,只身犯险,凤康原本是有几分恼火的。然而看着她梨涡浅浅的笑靥,那股火气便不翼而飞了。 罢了,只要她毫发无损,其它的事情都无所谓了! 叶知秋在他旁边站定,双膝跪地,大礼参拜。 凤帝叫她免礼平身。便兴致勃勃地道:“叶丫头,半月之前,朕命你代朕出题,对皇子们进行考验,以便从中选出一人来继承皇位。 如今半月期限已到,题目你是否已经拟好了?” “回父皇,儿媳今日正是来交差的。”叶知秋面带微笑,恭声地答道。 凤帝见她来时两手空空,此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没有要掏取的意思。一边在心里猜度莫非她要用说的,一边和颜悦色地道:“这么说你已经拟好题目了?那便呈上来吧。” 叶知秋沉默了一瞬,再次屈膝跪下。“启禀父皇,儿媳的题目已经出完了。” 此言一出,凤帝讶然,满堂的皇子和朝臣更是莫名其妙,忍不住小声议论起来。 “出完了?!” “什么时候出完的?我们怎么不知道?” “这不明不白的算怎么回事?” …… 就连凤康也摸不着头脑,望着她凝眉若思。 凤帝抬手虚空压了压,示意大家肃静,待众人都住了嘴,便又看向叶知秋。“你先说今日是来交差的,又说题目已经出完了。朕倒是糊涂了,你能否给朕解释得清楚一些?” 叶知秋应了声“是”。声音朗朗地道,“儿媳所出的题目叫作‘兵困围城’,这道题要想出得好,必须做到四点:突发,随机,多变,不可预料。 这就注定了不能提前宣布,也就是说,在儿媳准备呈交题目的时候,考验就已经开始了。 儿媳没有经过父皇同意,便擅自做主,斗胆完成了第一轮考验,还请父皇恕罪。” 说罢伏地磕头。 如果听她说“题目已经出完”的时候,众皇子和大臣的心情用惊讶和茫然来形容,那么听她说“完成了第一轮考验”的时候,他们的心情就只能用不知所措来形容了。 因为这件事完全超出了他们的掌控! 除了凤帝,凤康应该是第一个明白过来的人。 “兵困围城”这个题目,今天发生所有事情,以及她留给他的那封信上写的那句“游戏已经开始了”,将这些联系起来想一想,便不难理解她所说的话。 同时他也更深刻地理解了,她说他必须留在局中是什么意思。因为他也是被考验的对象,所以他要扮演两个角色,一个是有责任保护她的丈夫,一个是有义务参选储君的皇子。 只有一点他不是很明白,那就是这场考验将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胜负。 继他之后,皇子和大臣们也都琢磨出几分意思来了。 八皇子凤存还是那般沉不住气,立刻嚷嚷起来,“我们还什么都不知道呢,第一轮考验就完了?这不公平!” “就是,父皇只让她出题,什么封了她做考官了?”十三皇子愤然接话,“再说她算什么东西?凭什么由她来考我们?” “父皇,这不明不白的考验,儿臣不能认同。”十四皇子朝向龙台,高门大嗓地喊道。 “对对,我们不认同。”数位皇子纷纷出声附和。 没有说话的都神色凝重,目光阴沉,显然也是不服的。 凤帝脸色平淡,看不出什么情绪。身子微斜地靠在龙椅上,一只胳膊闲散地搭在扶手上,另一只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捋着胡须。 等皇子们吵嚷完了,才不紧不慢地开了口,“叶丫头,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回父皇,有。”叶知秋抬起头来,“首先,儿媳也不认同诸位殿下所说的话。 虽然没有事先公布题目,但是身为皇子,又有继承大统的决心,就应该时刻做好被考验的准备,而不拘泥于题目本身。 至于八殿下说他们什么都不知道,纯属谎话!” “我说谎话?”被她点名指出说谎,凤存顿时不干了,拨开身边的兄弟,跨步上前,义愤填膺地质问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事先知道题目了? 那我倒是要问问你,题目是你想出来,我是如何知道的?难不成是你亲口告诉我的?” 叶知秋跪在地上,风度气势却半点不输于他,语气淡淡地反问:“八殿下敢当着父皇和众位大人的面发誓,今天攻击雪亲王府卫队,围追堵截我一个弱女子的人里面,没有一个是你派出去的?” 凤存脸色一变,想矢口否认,话到嘴边却不知道为什么没能说出来。 叶知秋也没想让他当众承认,目光扫向其他皇子,“站在这里的,只怕没有一个敢这么说吧? 既然都参与了,就不要说什么都不知道。敢做不敢当,还有什么资格当储君?” 将众皇子驳得哑口无言之后,转向凤帝,“父皇,儿媳刚才说了,这道题目本身的特性就注定了无法提前宣布,再进行考验。所以儿媳在没有禀报的情况下,便擅自启动了考验。 儿媳这么做,只是为了更好地完成父皇交付的差事,丝毫没有要左右储君人选的意思。要不要采用这道题,还要看父皇和众位大人的意思。 如果父皇和众位大人认为这道题不足以用来选立储君,那就把它当成一个游戏,大家玩玩算了。 经历了今天的事,儿媳不敢再领同样的差事。请父皇另择良才,重新出谋划策,拟出第一轮考验的题目。 如果父皇和众位大人认为这道题目可以一用,儿媳便将没讲完的部分继续讲完。” 听她说完这一番话,众人便将目光齐刷刷地投向凤帝,等待他的裁决。 整个大殿鸦雀无声,连呼吸声都被最大程度地收敛了。 凤帝专注地捋着胡须,良久之后,才在众人心焦的等待之中缓缓地开了口,“朕以为叶丫头出的题目极好……” “皇上。”不等凤帝把话说话,季敏舟便急不可耐地跳了出来,“皇上,万万不可。 雪亲王妃所说的题目要旨不明,全无根据可循,臣等实在看不出此题与选立储君有何关联,实在不合适用作考验,还请皇上另择高才,重拟考题。” “皇上,微臣认为季大人所说有理。”一身形矮胖的文官随后站出来附议,“选立储君乃是关系到江山社稷的大事,岂能这般随随便便,视为儿戏? 望皇上三思!” 凤帝并不回应他们的话,笑眯眯地看向叶知秋,“叶丫头,你说说看,你出的题目与选立储君有何关联?” 叶知秋早有准备,自是张口就来,“储君就是未来的国君,要掌管整个华楚国的军政要物。 除了睿智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出众的智谋,过人的胆识,还必须具备优秀的指挥能力,统筹能力,决策能力,以及随机应变等能力。 有父皇的血统,诸位殿下的头脑应该都差不到哪里去;思维、智谋和胆识就算先天不足,勾心斗角这么多年,也应该训练出来了。 能活到今天,站在朝堂上的,水平想必都差不多。 剩下能考验和要考验的,就是那些能力了。 我所出的题目,正好可以考验诸位殿下各方面的能力,包括已经展现的能力和潜在的、尚未发掘的能力。” ——(未完待续) 第414章 建议与打分制 ps:感谢“李小卉”童靴的粉红票,鞠躬!!!!! 她这话刚说完,十三皇子凤寂就“嗤”地一声笑了,“真是什么话都敢说,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他并未刻意压低声音,满朝堂的人都听见了,叶知秋当然也不例外。只不过她不愿意跟这种浅薄之人一般见识,便当作耳旁风,不予理会罢了。 其他人虽然没有像十三皇子一样将心中所想宣之于口,可脸上也或多或少地流露出不屑的神色。 凤帝却是兴致颇高,“那你便详细说说,具体是如何考验的。” “是。”叶知秋恭声应了,顿了一顿,便一条一条地列举起来,“第一,冒着触犯律法以及兄弟反目的风险,毅然决然地选择对儿媳下手,体现了诸位殿下的果决,以及非同常人的胆识和大无畏的勇气。 第二,派出人手,对雪亲王府监视、渗透和刺探,继而进行追踪、围截、设伏和暗杀等一系列活动,体现了诸位殿下排兵布阵和决策指挥的能力。 第三,根据雪亲王府的动向,随时调整、改变和完善原定计划,体现了诸位殿下运筹帷幄和随机应变的能力。 另外,人在朝堂,却能及时掌握宫外的消息,发号施令,又充分体现了诸位殿下左兼右顾、见缝插针、瞒天过海、浑水摸鱼等令人叹服的智计。 ……”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完全是就事论事的口吻,可任谁都能听出其中的讽刺之意。 皇子们心中有鬼,自是不会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跳出来驳斥,或面露羞恼,或装作事不关己。垂目正立。 主子们都不发作,臣子们就更不会越俎代庖,自讨没趣了。 凤帝将她列数的这些细细评品一番。赞许地点了点头,“听你这么一说。的确能见微知著,因小窥大,足以验证身为一国之君必备能力之高下,不失为一道好题。 你先前说题目叫作‘兵困围城’,究其意,你便是困于城中之人,而朕的儿子们则是那围城之兵,是吗?” “回父皇。正是。”叶知秋答道。 “如此说来,这应是一道双向考验的题目。在考验你能否成功脱困的同时,亦在考验朕的儿子能否识破你的计谋,将你活捉或是击杀,对也不对?” 听凤帝这般直言不讳,一众皇子的眼皮都不约而同地跳了一跳。 叶知秋却感觉他说这话似有别有用意,一时间又猜不透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迟疑了一瞬才答道:“也可以这么说。” 凤帝了然地一笑,“那么评判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这正是凤康一直比较好奇的问题,是以听凤帝这么问。立时竖起耳朵。 叶知秋听凤帝说完双向考验,便没了下文,而是将话题转到评判标准上来。不由得怀疑自己想多了。 定了定神答道:“套用父皇的话来说,识破儿媳的计谋,活捉或击杀儿媳的人,自然是可以满分过关的。” 此言一出,几乎所有皇子的脸色都黯了一下。 “如今你好端端地站在这里,也就是说,朕的儿子都没能识破你的计谋。”凤帝又一次直言不讳地说穿了众皇子不想承认的事实,“这是否意味着所有人都不过关?” 叶知秋不看皇子们的神色,也知道他们此时定然都绷紧了心弦。故意停顿了片刻,才答道:“自然不是的。 围城之兵有十几个。困在城里的人只有一个。如果用这个标准来评判,不管儿媳最后落在哪一方的手里。都只有一人能过关,这对其他的人来说就太不公平了。 再者说,如果儿媳被活捉或击杀,就没有机会在这里说出一切了,这道题也就作废了,又哪来标准一说?” 凤帝低低地“哦”了一声,“听你的意思,你根本没有围城之兵放在眼里,有十足的把握能够脱困而出了?” 叶知秋暗暗翻了个白眼,心道你不煽风点火能死啊? 嘴上恭敬依旧,“那倒不是,只能说儿媳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出题的。这道考题是否有效,也是建立在儿媳活着见到父皇的基础上。 因此对于评判的标准,儿媳只提建议,采用与否,还要父皇来定夺才行。” 这群皇子和大臣本就看她不顺眼,对她掺和进选立储君一事更是一千一万个不情愿,虽然她是被迫的,可他们是不会体谅她的。 因为他们不敢对凤帝指手画脚,只能加倍归咎于她。 她若一锤定音,把标准定死了,不管标准本身多么公正严明,他们都能挑出毛病来,然后再接再厉,推翻她出的题,直到作废为止。 再然后,她那皇帝公爹不知道又要想出什么馊主意拉她下水。 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她才不干呢。 不如把皮球踢给凤帝,借天威成其事,把这烫手的差事一举甩出去。 她没有发现,凤帝脸上的笑意一直蔓延到了眼底,更不知道他此时正在心中暗暗感叹,没能早几年认识像她这么有趣的丫头。 若早几年认识她,他的日子肯定会过得更精彩。 想在他面前耍心眼的人多了,耍心眼耍得这般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她还是头一个。正因为她毫不掩饰,又每每出人意料,他才会明知道她在耍心眼,还是忍不住跟随她的步调行事。 这一次也不例外! “既如此,你便把你的建议说来给朕听听吧。” “遵旨。”叶知秋郑重应了,便将事先酝酿好的话说了出来,“俗话说人无完人,美玉有瑕,一次成败就定输赢,未免太过严苛了些。 结果的确很重要,过程当中获得的经验教训也是难得的财富。积累经验,吸取教训,必然能做得更好。 所以儿媳建议,给诸位殿下一个查漏补缺的机会,让他们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所有情况,当堂写出儿媳脱困的方法,并注明推测的依据。 待所有殿下的答案交到父皇手里之后,儿媳便说出自己是如何在不被人注意的情况下出府入宫的,以此作为评判……” “不行。”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十四皇子凤虚便脱口喊道。 凤帝移目看过来,“十四,你有话说?” “是。”凤虚应声出列,“父皇,儿臣以为雪亲王妃所定的评判标准大大不妥。 她和雪亲王是夫妻,她的行踪,雪亲王当然是一清二楚的了。用这样的标准来评判,根本就是雪亲王一人独大嘛。 若是这样,还考什么考?父皇直接下诏算了!” 这话不无赌气的成分,却是说出了绝大部分皇子的心声。 凤康唇边顿时泛起了冷笑,他分明说过他并不知晓叶知秋的计划,这群人非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果然他才是他们的心头大患,绕来绕去,还是绕到这上头来了。 于是朝向凤帝,拱手道:“父皇……” “朕说过,不许弃权。”凤帝先发制人地截断了他的话茬,“叶丫头的话还没有说完,朕也还没有决定到底要不要采用她所出题目,现在说什么都为时过早。 康儿,你先不要急着做决定。 十四,你的意见也先行保留。” 这话不止成功地堵住了凤康和凤虚的嘴,也堵住其他人的嘴。 “儿臣遵旨。” 两人齐齐应了,收声的收声,归列的归列,于是话语权又回到叶知秋手上。 “叶丫头,你继续说。” 关于题目,叶知秋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不过十四皇子的话倒是叫她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点子,“关于评判的结果,儿媳也有一个建议。 只用‘通过’和‘不通过’来定论实在有些不近人情,不如采用打分制。” “打分制?”凤帝一脸十分感兴趣的表情。 “对。”叶知秋点头答道,“就是以累积分数方法来定胜负。 比如这一次,答案与儿媳所说相同的,给他个十分;答案相近或相似的,给他个七八分;答案相去甚远,却有可取之处的,给他个三五分。 第二轮和第三轮也用这种方法,最后看总分做决定。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难免有人因为某种原因发挥不出实力。这样一来,在第一轮表现不好的,还可以在第二轮做些什么来补救。 再者,出题的人并非圣贤,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这就使得同一轮考验中,有人处于优势,有人处于劣势。 打分制虽不能保证每一轮的每个人都处于优势,但是可以避免一个人从头到尾都处于优势或者劣势。说得再明白一点儿,就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舞弊现象。 毕竟是择立储君,把每个人的真正潜力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才能挑出最好最合适的人选,来执掌华楚国的江山。” 这种玩法,会将所有皇子拖到最后一轮。玩的人越多,热闹越多,乐子也就越多,凤帝必定喜欢。 除了凤康,没有一个皇子们希望自己在第一轮和第二轮就被淘汰出局,他们也一定会喜欢。 而在这样的规则之下,凤康所谓的“优势”就不是那么明显了,他们也就不会对她出的题百般抵触了。 不过到底要不要采用她出的题,还要看凤帝是不是愿意还她清净,“该说的儿媳已经说完了,还请父皇定夺。” ——(未完待续) 第415章 考评委 “两位爱卿,你们意下如何?”凤帝终于想起被晾在大殿中央多时的季敏舟和那位矮胖的文官了,笑眯眯征询着他们的意见。 季敏舟动了动因长时间躬身而变得僵硬的老腰,“皇上,微臣仍然认为此题不适合用作考验储君。不过那个打分制倒是新鲜,微臣以为可以考虑采用。” “微臣赞同季大人所说。”文官也赶忙表态。 叶知秋见这两人虽然作出了反对的姿态,可语气明显松动,已经不似先前那般强硬了,不由弯了唇角。 季敏舟在朝中的位置举足轻重,可以代表三成以上大臣的态度。只要他不坚持反对,凤帝又有心放她一马,那么这事基本上就成了。 “诸位爱卿,你们可有不同意见?”凤帝扬声问道。 朝臣们或定立不动,或左顾右盼,无一人站出来说话。 没有人提出不同意见,也就是默认了自己与季敏舟想法一致。 “那你们呢?”凤帝又看向众皇子,着重点了几个活跃度高的人,“老八,十三,十四,你们之前不是有很多话要说吗?现在可以敞开来说了。” 这三位皇子性子的确鲁莽了一些,可也不至于不会看气氛。他们能感觉得出来,此时朝堂上的风向已经悄悄地转了,若是逆风而上,得罪的可不仅仅是雪亲王府那两位。 况且平心而论,雪亲王妃出的题目还是不错的。以他们的头脑,加之目前所掌握的情况,他们不信自己推测不出她是如何脱困而出的。 即便得不上十分,得个七八分还是能够的。 若此题作废,重新找人拟题。浪费时间不说,谁都不敢保证出题的人会偏向哪一个阵营,他们也未必有这么大的把握。就算雪亲王在这一轮占了便宜。还可以在第二轮和第三轮找回来。 与其冒着更大的风险等待以后,与一个或一群未知的对手搏高争强。还不如把握眼前的机会,专心对付凤老九这一个对手。 打定了主意,便都闭紧了嘴巴不作声。 倒是一直最为淡定的四皇子施施然地走了出来,“父皇,儿臣有话要说。” 凤帝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但讲无妨。 凤羿扭头看了叶知秋一眼,含笑道:“九弟妹说过,她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出题的。 我等若不接受考验。岂不是让天下人耻笑,说我们堂堂的七尺男儿,还不如一个女子有胆识有魄力? 身为皇家子弟,理应随时随做好准备,不拘泥于任何考验。是以儿臣恳请父皇,采用九弟妹所出的题目。” 叶知秋看不到凤康的表情,却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寒意。她相信,如果换个地点和场合,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再送四皇子一记铁拳。 不怪他喜欢动手,实在这人太欠揍了。 朝堂上有一个相沿成习的规矩。那就是只有对皇帝说话的时候,可以用诸如“父皇”、“儿臣”、“儿媳”这类家庭式的称谓,对其他则用“大人”和“王爷”之类的敬称。 连十四皇子都知道称呼凤康为雪亲王。称呼她为雪亲王妃,四皇子却一口一个九弟妹,摆明了是故意的。 虽然没有明说,可皇子和大臣们已经倾向于采用她所出的题目了,他又何必多此一举,特地站出来强调一遍? 前些日子刚刚劫持了她,又挨了凤康一拳,换成别人避嫌唯恐不及,他却做出这样暗示意味十足的举动。其用心不言自明。 无非是因为她不肯中他的美男计,乖乖成为他的裙下之臣。心里不平衡,想通过这种方式引起凤康的怀疑。进而挑拨他们的夫妻感情。 好在凤康和她的感情足够坚定,又对她极为了解,否则说不准就着了他道,疑心她和四皇子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个专爱煽风点火,一个喜欢挑拨离间,光看德行,就知道凤帝和四皇子是如假包换的亲生父子了! 凤帝乃是精怪一般的人物,岂会看不出两个儿子和一个儿媳之间的气氛有异?他虽爱玩,可并非不讲分寸,不设界限的,更不会拿伦理纲常这样事情开玩笑。 是以开口的时候语气淡淡的,“朕自有定夺,你且归列。” 凤羿向来聪敏过人,立刻觉察到凤帝似有不快,于是见好就收,应了声“是”,退回班位站好。 凤康敛去眸子里的寒意,有些后悔先前太过心慈手软了,就该将凤老四设在京城内外的所有堂口统统捣毁,叫他体无完肤,疼上个一年半载才好。 虽然凤羿的目的不纯,可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凤康和叶知秋所期盼的事。 凤帝象征性地沉吟了片刻,便下了决定,“老四所说不无道理,若诸位爱卿没有不同意见,朕便做主将叶丫头所出题目纳用为储第一轮的考题。 三轮考验均采取打分制,以十分为限,再细分为甲乙丙三等:一至四分为丙等,五至七分为乙等,八至十分为甲等。 朕会如之前所议,从文武百官之中选出几位德高望重之人,与朕一同审题评判。朕只评甲乙丙,具体点数则由朕选出来的这几位进行评定,各自打分,相加相除,取平均点数。 若是书面考题,未免有人认出笔迹,徇私舞弊,打分时将以宣读的方式进行。其它种类考题,则视内容形式,另行拟定合理的评分方法。 一旦发现舞弊,皇子当场丧失资格,协同舞弊的官员参照科考舞弊的律条予以处置。 三轮考验完毕,从总分最高的三到五人之中选出一人作为储君。 大体就是这样了,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谨遵皇上/父皇圣谕。”朝臣和皇子们齐齐躬身唱喏。 待声音平息,凤帝面上又恢复了惯有的笑容,目光扫过台下黑压压的脑袋,“那么诸位爱卿便说一说,要选那几位与朕一同审题评判呢?” 话音一落,季敏舟便越众而出,“皇上,臣虽不才,但胜在有一颗赤诚之心。若皇上不弃,臣愿为皇上分忧。 微臣自荐!”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朝堂上便接二连三地响起冷笑和嗤笑。 谁不知道季府和霍府是四皇子身后的两座大山?他来评判,定会想方设法给四皇子打高分,他成为评判人之一这件事本身就是舞弊。 “皇上,微臣举荐华大人。”一位年过半百的官员紧跟着站了出来。 这两个人开了头,其他人就跟赶集一样,争先恐后地站出来,有的自荐,有的举荐,偶尔有人提出反对,还会你来我往地争辩一番。 一时间大殿上热闹非凡,连凤帝都插不上话。 叶知秋跪在地上暗暗叫苦,早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她就不讲究那么多礼数,又是下跪又是磕头的了。由着他们争论下去,凤帝什么时候才能想起叫她平身? 凤康第一时间发现了叶知秋的窘境,皱了皱眉头,便气沉丹田,大声地道:“父皇,内子前两日得了风寒,尚未痊愈,不可久跪,能否请父皇准许她先行起身?” 雄浑的嗓音带上几分内力,将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去,朝堂瞬间安静下来。 凤帝心中早有人选,这样的争论只让他觉得无趣罢了。然而这是程序,不得不走。凤康喝断了喋喋不休的朝臣,正中他的下怀,顺水推舟便卖了儿子儿媳一个人情。 “瞧朕这记性,倒是把叶丫头忘了。”他拍了一下额头,吩咐道,“来人啊,给叶丫头看座。” 又和颜悦色地看向叶知秋,“叶丫头,你快起来吧。” 叶知秋这阵子身体好的不得了,凤康谎称她得了风寒,只不过是给她找一个免跪的理由。没想到他的皇帝爹居然这么给面子,直接赐座了。 先是有些吃惊,很快便心安理得了。 叶知秋之所以会抛头露面出现在这里,说到底都是他那皇帝爹害的。别说赐座了,就是赐她一座金山也是理所应当的。 叶知秋的膝盖已经跪疼了,自是不会推辞,谢了恩,便在文武百官神色各异的注视下,大大方方地坐在了宫人送来椅子上。 她坐的位置就在龙台之下,凤康不好跟过去充当护花使者,便回到皇子的班位站好。 因为这个小插曲,朝臣们的争论被打断,再想接起来又没了合适契机,于是大殿又一次归于寂静。 凤帝装模作样地询问了几个人,便点了曾允文的岳父华大人和一位姓周的老将军作为考委和评委。 季敏舟信心满满地自荐了一回,却没有入选,心里老大不平衡,瞅了个空子禀奏:“华大人和周老将军都是众所周知的公正廉明之人,皇上选两位大人共同审题评判,实乃英明之举。 不过微臣听说两位大人最近均身染疾恙,未免两位大人太过操劳,是否多选几个人为皇上分忧?” 他没有明说,可任谁都听得出来,他这是想掺一脚。 凤帝当然不会听不出来,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捋着胡须夸赞道:“不愧是季爱卿,总能想朕所想。 华爱卿和周爱卿都是劳苦功高的老臣,朕也不忍他们太过辛苦。朕心中另有一合适人选,可替朕与两位爱卿分忧。” 叶知秋感觉凤帝的目光扫向这边,心头突地一跳…… ——(未完待续) 第416章 兵不厌诈! 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凤帝并没有将她拉进考评双委,而是点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汤远修,不知诸位爱卿可还记得?” 名声响当当的汤先生,莫说京城了,只怕整个华楚国都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朝臣们一边腹诽凤帝多此一问,一边积极附和。 “皇上所说,可是皇上登基之后第一次大考,高中状元的汤先生?” “正是。”凤帝笑眯眯地点头,“诸位爱卿想必都已经知道了,汤远修不久之前回到了京城,就住在雪亲王府之中。 此人虽没有官职,然对朕来说亦师亦友。在场的人多半也都与他有些渊源,或者是他名下弟子,受过他的指点,或者曾与他当堂辩过国事,败在他的唇枪舌剑之下。 汤远修门生遍天下,正可谓德高望重。且博闻强记,学富五车,见解独特,有他参与审题评判,朕与华、周两位爱卿定能轻松不少。 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就像凤帝说的,在场的人有不少都是汤远修的弟子,就算本人不是,家里或是亲戚朋友当中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是他的记名弟子。 按理来说,他们都应该对汤远修敬重有加。 事实却正相反,这里的绝大部分都对汤远修没多少好感,像凤康这样对他又爱又恨的都少。与学识见解无关,完全是因为他那桀骜不驯的性子。 冲着他和凤帝的交情,不知道多少人想要巴结他。无论送上多少好话好东西,他都照单全收,可从来没有好脸色,让人很难摸准他的脉。 跟他打交道,吃亏的时候居多。得益的时候却少得可怜,可又不得不为了可能得到的益处捧着他敬着他。 如此令人火大的人,的确叫人喜欢不起来。 大家心知肚明。让这样一个祸害掺和到选立储君的事情里面来,绝对不是好事。偏偏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反对。 反对未必会得罪凤帝,但是肯定会得罪汤远修。得罪了汤远修,可是会惹上无穷无尽的麻烦的。虽然绝他那群弟子大多数都是有名无实的,然而那极少数中,却正正经经有几个不好惹的人物。 比如一个叫穿山甲的盗贼,专做劫富济贫的勾当。只要被他盯上,不管你把财宝藏得多么结实,保护得多严密。结果都会不翼而飞。 穿山甲在江湖上成名已久,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也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样的契机,让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结识,并且成了师徒。 总之,他们是宁愿得罪凤帝,也不愿得罪汤远修的。 于是,凤帝这一提议全票通过,汤远修成为考评双委的第三位要员。 别人还好,最郁闷的当属季敏舟。几次三番朝上司抛媚眼。上司却视而不见,那种被忽略的委屈和不甘,难以用言语来形容。 凤帝从来就不是一个善解人意的人。不会因为他委屈和不甘就如他所愿,“人选就这么定了,来人啊,即刻宣汤远修入宫。” “是。”全德应了,向前迈上一步,扯开嗓子喊道,“皇上有旨,宣汤远修入宫觐见。” 殿外有人领了旨意,出宫请人不提。 人选已定。接下来便是答题的时间了。 一声令下,宫人手脚麻利地安置了案几。摆上笔墨纸砚。皇子们各自就座,有的握笔沉思。有的奋笔疾书,不出两刻钟的工夫,便先后交到全德手中。 凤帝将全德打乱之后呈上来的卷子大略翻看一遍,表情从始至终都没什么变化,让那些企图从他脸上瞧出端倪的人大为失望。 看完掩卷,交给全德封存,而后看向叶知秋,“叶丫头,你说说吧,你是如何在不惊动他人的情况下出府入宫的?” 叶知秋心下诧异他不等汤远修来到,便叫她说出答案,不过她巴不得这事快些结束,便起身答道:“儿媳出府走的是王府正门,入宫走的是东宫门千和洞。” “可有乔装改扮?”凤帝补充问道。 “回父皇,没有。”叶知秋用手朝自己身上比了一下,“儿媳从头到尾都是这身打扮,也没有刻意隐藏行踪……” “不可能。”不等她把话说完,急脾气的八皇子就嚷了起来。 王府周围布满了眼线,不改装不隐藏行踪怎么可能不被人发现?难不成她真的跟传闻一样,身怀妖术,不止能魅惑男人,还有隐身一类的本领? 其他皇子虽然没有喊出来,可从他们变了的脸色,就能看出他们的答案不是很理想。只有凤康神色自若,事不关己一样地站在那里。 文武大臣原以为她有什么惊世骇俗的法子,没想到竟是这么普通。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答案也够出人意料了。 叶知秋能猜出这些人心里想的是什么,不慌不忙地笑道:“如果是巳时以前,的确不可能。” 凤存一愣,“什么意思?” “她是巳时以后出府的。”不知道那个反应快的脱口喊了一句。 “什么?!”皇子和朝臣们吃惊之余,大殿之中顿时开了锅,“雪亲王不是说雪亲王妃在他出发前一个时辰就离开王府了吗?全德公公刚才不也说她在含香宫……” 巳时以后,他们安排在宫外的人几乎全军覆灭,安排在宫里的人都以为她在含香宫,谁还去费心盯着宫门?她自然无需乔装改扮、隐藏行踪,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出府入宫,如过无人之境。 原以为她是蝉,搞了半天,她居然是黄雀后面的那只狡猾的老鹰! 凤存眼睛张得大大,好半天才后知后觉地喊道:“父皇,他们这是欺君,这个考题不作数!” “兵不厌诈。”叶知秋的声音紧接着他的话茬响起,将嗡嗡的议论声压了下去,“如果敌国散布消息,说他们将于三日之后出兵入侵,难不成你们也信以为真,一门心思等到三日之后才去迎敌? 你们能前瞻,提前几个时辰埋伏在雪亲王府四周,为什么不能后顾,进一步查证所得到的消息? 不能览顾全局,轻信人言,疏于防范,难怪会被人牵着鼻子走了!” ——(未完待续) 第417章 终于甩掉了! 这一番话从她口中说出来,让那群动辄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就该在家相夫教子的男人们感觉分外打脸。 她的把戏说穿了很简单,可恨他们事先都没有想到,只能任她羞辱,无词反驳。 叶知秋收回视线,看向凤帝,“公平起见,请父皇派人去王府和宫门查证,若有半点不实,题目即刻作废,儿媳绝无二话。” “不必查证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朕命你出题,就是信得过你。” 叶知秋心知凤帝对宫门内外的情况了如指掌,可也听得出他这话是由衷之言,便福身谢恩,“多谢父皇信任。” 顿了一顿,又道:“既然题目已经呈交给父皇,儿媳的差事办完,可以功成身退了,请父皇允许儿媳告退。” “叶丫头,你先不忙走。”凤帝抬手止住她。 叶知秋眼皮子一跳,有种不祥的预感,“敢问父皇还有什么吩咐?” 虽然她的表情和语气平静而恭顺,凤帝还是感觉到了她的戒备,捋须一笑,“你巧设阵局,出了一道好题,把朕的儿子们都给算计了,着实不简单。 你才思敏捷,眼光独到,想他人所不能想,做他人所不敢做,有很多地方值得皇子们学习。 是以朕决定,让你以‘只参与不参评’的形式,与朕的儿子们一同接受考验,成为激励启发的他们标杆量尺,你意下如何?” 叶知秋终于明白之前他说“双向考验”的时候,她为什么会感觉他别有用意了。敢情绕了一大圈,跟这儿等着她呢。 她就知道这老爷子看不得她日子过得太舒坦,什么标杆量尺。不就是想把她摆在风口浪尖上,让她成为众矢之的吗?她不用看也知道皇子们和大臣们现在是什么表情。 虽然凤帝说了“决定”二字,她提出反对有抗旨之嫌,可她打定主意不再掺和这件事,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当即正色地道:“父皇如此抬爱,儿媳受宠若惊。也感激不尽。 不过儿媳是农女出身。只喜欢摆弄土地罢了。若有土地和作物方面的难题需要儿媳效力,儿媳定当万死不辞。其他的事情,就恕难从命了。 还请父皇收回成命。另寻标杆量尺为好。” 她说的虽是推辞之言,可并没有过分谦虚,甚至贬低自己。她是农女出身,喜欢摆弄土地。可这并不表示她不擅长其他的事情,擅长也并不表示一定要去做。 说得直白一点儿。就是她不愿与这群人为伍! 凤帝早就料到她会拒绝,听她拒绝得如此干脆,面上还是露出了几分惋惜之色,“你不再考虑考虑?” “不了。谢父皇看重。”叶知秋又福了一福,“如果父皇没有别的吩咐,儿媳这便告退了。” 凤帝低低地叹息了一声。“也罢,你且去吧。” 叶知秋应了声“是”。跪下磕了头,便绕过龙台,从侧门出了大殿,往后宫而来。 迈出大殿门槛的一瞬,她忍不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终于把这破烂差事甩掉了! “知秋姐。”佳禾快步地迎上来。 叶知秋微笑起来,“等急了吧?” “没有。”佳禾摇了摇头,指着跟在身后的一个白脸小太监,“多亏这位公公一直陪我说话了。” 小太监赶忙上前见礼,“奴才小喜,见过雪亲王妃。” “不用多礼。”叶知秋免了他的礼,取出一个打赏用的荷包交给佳禾,示意她交给小喜。 小喜接了荷包,眉开眼笑地道了谢,殷勤地引着两人来到连接前后宫的宫门处,便退下了。另有一位公公备了软轿,将她们送到慈安宫。 宫里的消息最是灵通,她在大殿的所作所为早就传到后宫了,那些存了打探之心,在慈安宫消磨了半上午的嫔妃、王妃和公主们,感觉再没有待下去的必要了,在她来之前便都散了。 只剩下穆皇后和芸妃两人,各怀心思地陪着梁太后说话。 叶知秋给三人见了礼,在下首落了座,并不主动开口,只在那三人问起的时候回上一两句。 自从梁国舅私征赋税的案子落在凤康手里,梁太后对叶知秋的态度就温和了许多,不再像第一次见面那般咄咄逼人了。加之今日精神有些不济,说了几句便回寝房休息了。 叶知秋婉拒了穆皇后邀她去栖凤宫坐坐的提议,陪芸妃回到含香宫。 “芸母妃,今天真是多谢您了。”进门之后,叶知秋便郑重道谢。 “一家人,谢个什么?”芸妃扶住她,不让她多礼,“再说我也没做什么,就是打发人去前殿传了个话。这点小事,也值得你行这么大的礼?” 叶知秋坚持给她道了个万福,“事情虽小,却是关键。 要是没有芸母妃帮我打掩护,我今天就没办法顺利交差,说不定还会丢了小命呢。就冲这一点,怎么感谢芸母妃都不为过。” 芸妃拉了她坐在榻上,执了她的手笑道:“在这宫里要想过好日子,就要做到少管闲事,少出风头,随波逐流。这些年我一直谨小慎微,左右逢源,否则也许早就变成一缕亡魂了。 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知道你是感恩念情的好孩子,要不然我也不会跟那帮子对着来,处处关照你了。 以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只管开口,别的我不行,帮个小忙还是能够的。” 叶知秋也不推辞,笑道:“那我就先谢过芸母妃了。” “听说皇上采用了你出的题目?”芸妃试探地问道。 叶知秋知道她真正想问的是什么,应了声“是”,便将大殿里的事情细细说了,“父皇还想让我跟诸位殿下一起参加后面两轮考验,我推掉了。” 芸妃松了口气,“正该如此,不是我身为女人瞧不起女人,实在是男人们看不得我们女人插手朝堂上的事。为了你自己好,还是不要掺和那些事情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叶知秋笑道。 “你是个明理的孩子,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芸妃拍了拍她的手,略一迟疑,便问道,“听说前几日十一去找你的麻烦了?” ——(未完待续) 第418章 你到底是什么人? 菜棚里的发生事情,除了身边几个亲近的人,叶知秋只对凤玥说过。凤康自是不会跑来告状的,必定是凤玥替她抱打不平,做了传话筒。 她不想让芸妃费心,便轻描淡写地笑道:“也不算找麻烦,就是有些误会,争辩了几句。” 芸妃神色黯然地叹了一口气,“十一这孩子自小就被皇上和我宠坏了,总是喜欢由着性子胡来。 我知道这里没有你一丁点的错处,希望你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芸母妃放心,我不会记恨他的。” 芸妃听她用了“不会记恨”,而不是“不介意”这样的字眼,就知道她不喜欢十一了。就十一做的事情来说,人家不喜欢他也是理所当然的。 理解归理解,可身为一个母亲,总希望自己的儿子能被所有人重视喜欢。失落之下,神色又黯然了两分,叹息声也愈发地长了,“原以为他成了婚就能懂事一些了,谁知道他放着清清白白的姑娘不娶,非要…… 唉,挺聪明的一个孩子,一遇上跟他媳妇有关的事情就糊涂得厉害。别说你了,跟我也吵过不止一回。 我活着还能时不时地提醒他几句,万一我哪天闭了眼,真不知道他的日子会过成什么样。” 说着眼圈便红了。 叶知秋好言宽慰道:“俗话不是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吗?芸母妃也不必太担心。” 除了这话,实在不好说旁的,便将话题转开去,“昨天清阳府那边送来一些种苗,都是咱们华楚国没有的。 我打算在暖棚里试着种一些,不出意外的话。年底就能吃着了。到时候我挑好的摘一些,送来给芸母妃尝尝。” “那太好了。”芸妃面上霾色一扫而光,“一直听玥儿夸。说你做饭的手艺比御厨还要高出一大截,到时候你可要亲手做几个菜。让我一饱口福啊。” “芸母妃想吃的话,我现在就给您做去,不用等到那个时候。”叶知秋说着就要起身。 芸妃笑着按住她,“你这孩子,真是个急脾气。你才过门没几天,怎么能劳累你做那烧饭粗活呢? 来日方长,你什么时候做给我吃不行?不急在这一时半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个当婆婆的嘴有多馋呢。 咱们有日子没见了。还是坐着说说话吧。” 叶知秋知道宫里一日三餐都是有份例,不提前知会也领不到像样的食材,也就作罢了,“那我下次进宫带些材料来,给芸母妃做几个菜尝尝。” “你有这份孝心我就知足了。”芸妃含笑打量着她,又止不住在暗暗惋惜,十一没有福气娶到这样能干又明理的媳妇。 那个锦儿摆在家里当景看着倒是不错,若论过日子,可是差了十万八千里。都说妻贤夫祸少,十一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个理儿呢? 婆媳两个又说了一阵子闲话。便有人进门禀报,说前头下朝了,凤康刚刚指派人来传话。让叶知秋不要急着出宫,等他办完事情接了她一起回去。 芸妃叫人打赏了传话的人,叫碧莲去膳房加了两个菜,和叶知秋一起用过午饭,安排她去偏殿休息。 叶知秋和佳禾一起小睡了一个时辰,陪芸妃和过来串门的僖嫔喝了下午茶,凤康才姗姗来迟地露了面。 凤康憋了一肚子的话,哪有心情儿闲聊?略坐了一会儿,便带着叶知秋告辞。 出宫门上了马车。立刻抓住她发难,“叶知秋。你太过分了,居然连我都骗了!” “那不叫骗。那叫计策好吧?”叶知秋被他逼到一角,缩着身子振振有词。 “你这是什么鬼计策?”凤康先前熄灭的火气又死灰复燃了,气呼呼地道,“你知不知道我以为你一个人出府的时候有多害怕? 又不能去找你,还要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配合你那该死的计划,你不把我折磨疯掉不开心是吗?” 叶知秋感觉他小题大做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你给我闭嘴。”凤康恼了,恶狠狠地捏住她的下巴,“叶知秋,你给我听好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如果你再敢背着我做什么危险的事情,我绝不饶你!” 叶知秋暗暗翻了个白眼,嘴上则老老实实地答应道:“是,不会再有下次了。如果有,就让我……” 话还没有说完,嘴巴就被他用唇封住了,后半句话也被堵了回去。 一吻终了,火气全消。凤康便按下这茬,问起她出府入宫的详细情况。 听她事无巨细地讲了,又有些忿忿地道:“这么说,你一直藏在隔壁的房间,看着我着急上火?” “那倒没有,我补了个觉而已。”叶知秋故意说道。 凤康神色悻悻地哼了一声,“外面都因为你闹翻天了,亏你还能睡得着。 芸母妃那边又是怎么回事?你是什么时候给她送的信,我怎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信不是从王府送出去的,你当然听不到风声了。”叶知秋笑道,“前几天七公主过来找我喝茶,我就拜托她帮我给芸母妃捎个口信。 让芸母妃在今天巳时以前派一个可靠的人到大殿去传话,说我人已经在含香宫了。并且叮嘱全德,在你赶到大殿以后再向父皇禀报。 这样就能造成我早就出府的假象,等守在宫门的人都撤走了,我就可以长驱直入地进宫了。” 凤康眸色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心中震惊不已。 虽然说出来别人不会相信,可她事先确确实实并没有跟他通过气,却算准了他会在巳时左右入宫面圣。 也就是说,他那些兄弟为了截杀她做出的所有安排,都在她的预料之中。就连他和沈长浩得知她独自出府之后,会改变策略的事情,她也猜到了。并推算出耗费的时辰,事先做好了准备。 他只想让出题这件事早点了结,却没有具体的对策。而她一出现,便釜底抽薪,干脆利落地把事情彻底解决了。 他自诩足智多谋,跟她相比却略逊了一筹。 这个女人真的是每一次都能做出让他始料不及的事情,每一次都让他刮目相看,并更深刻地感觉自己对她还不够了解。 “叶知秋,你到底是什么人?”他脱口问道。 ——(未完待续) 第419章 缺爱求关注 叶知秋因为他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怔住了,随即笑了起来,“你说我是什么人?” 凤康眸子里带着明显的探究之色,“你应该知道,我们刚相识的时候,瀚之暗中调查过你的身份,当时他便怀疑你是叶思远庶出的女儿。 虽然你后来也承认了这一点,可我总感觉你不是。 头脑或许是天生的,然而学识和眼界之类的东西都需要后天的熏陶和培养。你遭逢巨变,可能会改了性子,改了处事风格,,可你无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改变学识和眼界。 不止如此,你身上还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都不是一个倍受冷落的庶女所能具备的。 叶知秋,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谁?” 叶知秋敛了笑意,“你从来都不问的,今天是怎么了?” “以前我不问,是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与你的背景来历无关。” “现在你觉得有必要了,开始在乎我的背景来历了?” 凤康沉默了片刻,语调缓慢地道:“你知道今天早上我睁开眼睛,发现你不在身边,看到你留给我的那封信的时候,我最担心的是什么吗? 我不怎么担心他们会抓住你,就算你不小心被他们抓住了,我也有信心很快找到你,我害怕的是你自己藏起来了。 我能猜透他们所有的心思,可在很多时候,我猜不透你心思。你若是为了躲避他们,或是由于受伤藏起来了,我没有信心能很快找到你。 就在刚才,我突然很害怕。害怕有一天你因为什么事情生我的气离家出走了,又刻意躲着我,而我却连你从哪里来。会到哪里去都不知道,那我该如何是好?” 叶知秋定定地看了他半晌。“噗嗤”一声笑了,“今天才发现,原来我嫁了一个多愁善感的夫君呢。” 凤康拧起眉头,“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 “我知道。”叶知秋用手指抚平他的眉心,看着他的眼睛,正了神色道,“既然嫁给你了,我这辈子就赖定你了。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哪儿也不去,你不需要到别处去找我。 就算哪一天你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也不会那么幼稚,玩离家出走那一套。我会狠狠地惩罚你,然后休了你。 犯错的是你,我为什么要躲起来? 还有,我对你的爱绝不比你对我的要少。” 难得听她表一回真心,凤康的表情瞬间舒展,沉沉的眸色也变得黑亮起来,唇角上扬。“最后一句,再说一遍!” 叶知秋感觉无奈又好笑,“我就让你那么缺乏安全感吗?” “什么意思?”凤康对“安全感”这个词不甚理解。 叶知秋心里嘀咕了一句。“意思就是说你是一个缺爱求关注的傻瓜”,面上却一本正经地道:“我不想对你撒谎,也不是有意欺瞒你,而是有些事,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也不知道说了以后是不是对你我都好。 所以,你能相信我,等我找到合适时机再告诉你吗?” 凤康听她这话的意思,她的身世的确另有玄机。虽然满心好奇。还是毫不犹豫地点了头,“好。我不会再问了。我会相信你,等到你主动告诉我的那一天。” “谢谢。”叶知秋郑重地跟他道谢。 “傻丫头。”凤康在她脑门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我们是夫妻,用得着一个谢字吗?” 叶知秋笑了笑,将话题转开去,“我走之后,朝堂上都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大事,不过是大臣为了显示自己尽忠职守,禀奏了几件鸡毛蒜皮的琐事。”凤康随意地道,“随后汤先生应诏来到,也就散朝了。” 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临下朝的时候,父皇说明日早朝宣布评判的结果。” 叶知秋有些吃惊,“要当众宣布吗?” “看样子是的。”凤康对结果不甚在意,语气和神情都淡淡的。 对叶知秋来说,他答对答错都不算坏事,因此也不去追问他写的答案是什么。只在心里暗暗叹息,公开宣布结果,定会让皇子们相互攀比,再动杀念。 明明可以等到三轮考验全部结束再宣布结果,避免这种事情发生的。 真心猜不透凤帝到底想干什么! 马车从侧门进了王府,径直驶到垂花门外停下。 饶是早就接到了消息,可没见到人,心始终悬着。此时看到两人好端端地下了马车,沈长浩、莎娜和东霞等人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丫头们围住叶知秋和佳禾问长问短,沈长浩则伸出拳头,跟凤康碰了一下,“清点完毕,我们的人只有一个因为伤重不治而亡。 两个重伤,尚在昏迷之中,已脱离危险;七个伤筋动骨,十几个皮肉伤。 其余的都完好无损!” 今天剪除了其他皇子不少的羽翼,虽然多半是形势所迫,而非他们的初衷,不过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雪亲王府大获全胜。 最让凤康高兴的,还是叶知秋能够从选立储君的糟心事里脱身这件事。 “厚葬了那位,如有家属,好生抚恤。负伤的一律赏银五十两,其余的人赏银三十两。”他语调轻快地吩咐道,“晚上叫膳房烧些好菜,将库存的好酒拿出来,让大家好好喝一顿。” “我替兄弟们谢过王爷。”沈长浩躬身一揖,又笑眯眯地问道,“王爷可估算过自己能拿多少分?” 凤康知道他想问什么,瞥了他一眼道,“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就是了。” 沈长浩轻笑一声,“我猜也是。” 洗墨在旁边听得半明不白的,又不好多嘴探问。 阿黎没瞧见汤远修的身影,便插话进来,跟凤康打听,“师兄,俺们先生呢?” 凤康对这个憨厚朴实的师弟颇有好感,面色和悦地答道:“汤先生还在宫里,今天大概回不来了。” 别的且先不说,就是为了多吊一吊皇子们的胃口,凤帝今天也不会放汤远修和那两位老臣出宫的。 那三位想必也都知道,只要出了宫,势必会被皇子盯着追问结果。告诉与不告诉,都不可避免地要得罪人。就算凤帝不留他们,他们也会想法子在宫里住上一晚。 阿黎颇为惋惜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言语了。 沙漠里缺吃少穿,那边的饮食习惯也与中原各地差异甚大。汤远修正正经经过了几年苦日子,来到王府,被叶知秋好吃好喝地供着,就像饿瘦的老鼠掉进米缸里,别提多惬意了。 是以这些天他没干别的,光琢磨吃来着。叶知秋差人送去止风院的吃食照单全收不说,还要变着花样地点餐。 反正不管什么样的吃食,总少不了阿黎一份。 阿黎大饱口福的同时,并没有忘记自己沾了汤远修的光。听说汤远修不回来了,他便自然而然地认为,晚上吃不到叶知秋亲手做的饭了。 凤康不知道这层原由,只当他担心汤远修,便安抚他道:“放心,汤先生不会有事的。” “俺知道。”阿黎咧嘴一笑,“先生什么时候都不吃亏。” 他们说话的工夫,沈长浩便溜到叶知秋这边,“我有一事不明,还请王妃赐教。” “你是想问我什么时候给你下的迷药吧?”叶知秋笑着问。 “王妃英明。” “你还记得你昨天晚上吃过什么吗?”叶知秋提示他道。 沈长浩听了并没有露出惊讶或是恍悟的神色,显然早就猜到了,“我一直以为王妃这样珍视土地和粮食的人,是不会利用食物来算计别人的。 现在看来,是我大意了。” “你的确大意了。”叶知秋也不为自己辩解,微笑地道,“不过你放心,那迷药是我拜托苏木特别调制的,只有安眠的效用,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 沈长浩勾起唇角,事不关己地道:“是啊,王妃怎么会给王爷下毒呢?” “如果这件事让你心生不快了,我在这里跟你郑重道歉。”叶知秋说着便朝他鞠了一躬,“对不起。” 沈长浩赶忙避到一旁,“是我多嘴了,王妃千万不要介意。” “你不介意就好。”叶知秋朝他一笑,便招呼了东霞几个进门而去。 沈长浩抬手遮住眼睛,将其中的懊恼一并掩盖起来。 他到底在做什么? 被她下药的又不止他一个,王爷都没有怨言,他有什么资格埋怨她不信任他?有什么资格跟她发牢骚?她是王妃,总不能跟他串通一气,一起瞒骗王爷吧? 那样的话,他只怕在王府也待不下去了。 沈瀚之,你当真是一个自作聪明的混蛋! “瀚之。”凤康走过来,在他肩上拍了拍,“你没事吧?” 沈长浩挪开手,面上又恢复了闲散的笑意,“我怕是让王妃多心了。” “不会的,折腾了一天,她想必是累了。”凤康宽慰了他几句,便叫他去前头的书房等着,“我换了衣服就来。” “遵命。”沈长浩笑眯眯地应了,领着洗墨往前头去了。 凤康与他们背道而驰,回到若晨院,就见张弛和洛晓雁双双跪在院子里,俱是一副负荆请罪的样子…… ——(未完待续) 第420章 最高分和最低分 张弛和洛晓雁跟叶知秋时间久了,被她没有等级制度的思想影响了,不像以前那样风餐露宿,严苛要求自己。 习惯了一日三餐定时吃着热乎乎的饭菜,而不是找到什么能吃的东西就塞进嘴里充饥。 习惯了躺在床上睡觉,一夜无梦到天明,而不是挂在房檐树枝上眯上一时半刻,一有动静便马上进入战备状态。 在叶知秋的督促下,也习惯了在伤病的时候及时求医问药。 虽然在大多数时候还是神出鬼没的,可总算活得有个人样了。 回到京城之后,两人恢复了暗卫的一贯作风,却也不会拒绝叶知秋亲手为他们准备的食物。 昨天晚上,他们跟往常一样,心怀感激地吃下了叶知秋送给他们尝鲜的玉米饼子和窝头。结果上半夜负责值夜的洛晓雁在草窠酣然大睡,原该在下半夜替换他的张弛也在公房里睡死了。 叶知秋考虑到这两个人都是武功高强之人,又受过抗药训练,特别咨询了闻苏木,在加料的时候给两人放了一倍半的剂量,让他们实实在在地睡了一夜好觉。 等他们被叫醒的时候,得知该保护的人“独自出府”老半天了,登时大惊失色。晕头晕脑地冲出去,就被编进雪亲王府战队,跟同僚们一起诱敌深入,关门打狗。 忙活完了,又被沈长浩打发回来待命。 根据宫里传来的消息,他们大抵能推断出发生了什么事。然而对侍卫来说,失职就是失职,任何理由都是借口。 更何况在叶知秋被四皇子劫走的那日,他们曾经向凤康保证过不会再有第二次。这才没多久就重蹈覆辙,即便主子原谅了他们。他们也无法原谅自己。 凤康在侍卫营待过一段日子,知道他们跟军人一样,有属于自己的尊严和骄傲。轻易的原谅。对他们来说是更大耻辱。 斟酌了片刻,便沉声地道:“你们一再失职。已经失去了做暗卫的资格。从现在开始,剥夺你们一等侍卫的职衔,做个普通的护院,薪俸与一应配置以及职权量级裁限。” “谢王爷开恩。”两人齐声地道。 凤康扫了他们一眼,“王妃要侍弄菜棚,免不了做些体力活。你们便跟随左右,听她差遣吧。” 两人没想到他还放心他们跟随叶知秋,俱是一愣。感激之情油然而生。声音响亮地应下,“属下遵命!” 转过天来,叶知秋带着几个丫头到菜棚干活儿,就见两人俱是一身粗短打扮,没了玄衫高靴、身佩宝剑的装扮,怎么看都不如以前那么有威风有气势了。 “对不起啊,害你们丢了侍卫的职位。”她由衷地道歉。 “王妃快别这么说。”洛晓雁忙摆手笑道,“我们第一天进侍卫营的时候,教头就让我们牢记一句话:侍卫就是影子,要悄无声息形影不离地保护主子。 当了这么多年的影子也腻了。再也不用藏着过日子了,感觉挺好的。 再说了,谁家好好的姑娘愿意嫁给影子啊?我们如今也算过了明路了。说不定很快就能娶上媳妇了。” 他嘴上说得轻松,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做暗卫有一万种不好,那也是他们引以为傲的事业。王爷定是知道剥夺了他们的侍卫资格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所以才让他们继续跟随王妃,使他们不至于太过失落。 张弛性子没他这么活泼,除了见礼的时候叫过一声“王妃”,便没再说过话,只抢着将脏活重活都干了,仿佛这样就能弥补自己犯下的过失。 叶知秋看着一个故作轻松一个沉默是金的两人。心里愈发愧疚。她只想着把戏做足了,却没有考虑过他们的处境和心情。以至于犯下了这样错误。 因为愧疚,更坚定了要为他们寻一门好亲事的决心。 做了约莫一个时辰的活儿。沈长浩便送来了新鲜出炉的竞选新闻。 据早朝上宣布的评判结果,第一轮考验无人有幸得到御批的“甲”字,得分最高的是四皇子,而且是乙等最高分,七分。而昨天在朝堂上嚷嚷最欢的八皇子,拿了个最低分,而且是丙等最低分,一分。 八皇子不服,当场质问三位评委,凭什么只给了他一分。 汤远修拿过他的卷子,用比对付叶知秋刻薄数倍的口吻边读边剖析,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八皇子给出的答案狗不通,若不是看在他的想法还算奇特,给一分都多了。 “沈大人,八殿下的答案是什么啊?”桂粮抑制不住好奇之心,眨着大眼睛打听道。 沈长浩看了她一眼,话却是对叶知秋说的,“八殿下认为王妃在身上涂抹了某种有障目效果的迷药,周身数丈之内的人均会被幻影迷惑,看不清王妃的真面目……” 叶知秋“噗嗤”一声笑了,几个丫头也纷纷掩嘴,只有莎娜一脸向往,“真有那么好用的迷药吗?” “回郡主的话,自是没有的。”沈长浩优雅有礼地笑道,“不过是八殿下百思无解,臆想出来的东西罢了。” 叶知秋犹自忍俊不禁,“还不如直接说我法术通天,会障眼法呢!” 沈长浩琢磨着八皇子可能是受了坊间传言的影响,以为她身怀妖术,不止能迷惑男人,还有瞒天过海的本事。不过实话好说好不听,他不想给叶知秋添堵,便微笑不语。 “那四殿下的答案是什么?”桂粮好奇完了最低分,又好奇起最高分来了。 “听完被汤先生的品评,八殿下羞愤难当,立时冲出了大殿。有这位的例子摆在前面,众位殿下怕丢人,哪里还敢对自己的分数提出异议?” 沈长浩解答顺带评析,“没有异议,也就没有当众宣读答案的机会。” “王爷呢?”小蝶问了一个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王爷得了多少分?” 沈长浩张开五指晃了晃,“四殿下拔得头筹,大殿下、三殿下和十一殿下次之,王爷位列第五。” 据传消息的人说,凤康的分数报出来的时候,皇子和大臣们都很意外。至于意外之后又有什么说法,他就不知道了。 小蝶以为凤康就算不是第一,也是第二,没想到会是第五,失望之余,心里有些埋怨叶知秋太过死心眼,没有事先给凤康透个口风。 珠米和桂粮想必也是同样的心思,看着她的目光有些晦暗闪烁。 叶知秋感觉凤康的分数和名次都过于中规中矩了,心下有些疑惑,待凤康从宫里回来,便拷问道:“你在答题之前就猜到正确答案,却故意答错了,对不对?” “就知道瞒不过你。”称赞的语气,脸上是不假掩饰的骄傲之色,“虽然你比我聪慧那么一点点,可我们毕竟是夫妻,能注意到许多别人注意不到的细节。 你的品服一直都是单独放在一个衣箱里,我记得我离开的时候,那口衣箱是上了锁的。当我看到你穿着品服出现在大殿,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如果她在那之前带走了品服,衣箱空了,就没有必要上锁了。 叶知秋没想到他在那个节骨眼还能留意到衣箱有没有上锁这样的小事,更根据这件小事推测出她是如何出府入宫的,佩服之余,又有些不服气,“可能是拿完衣服顺手就给锁上了呢?” “你的衣箱都是添香在打理,她是一个极有条理极重细节的人,一般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那为什么不可能是我先出府,然后又让人把品服送进宫里去的呢?” 凤康伸手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你会做这么麻烦的事情吗?” 叶知秋唇角一弯就笑了,“不会。” “这不就结了?”凤康语气之中颇有些自得。 “那你为什么故意答错?”叶知秋明知故问,“反正他们都认定你早就知道答案,你就索性拿个高分气死他们好了。” 提到他那群兄弟,凤康难得这般心平气和,“我发现衣箱上锁,已经算是作弊了。况且昨天让他们折损了不少的兵将,你也顺利交了差,可谓大获全胜,又何在分数上跟他们一较长短?” “不愧是我的夫君,就是大气。”叶知秋毫不吝啬地夸奖道。 凤康听得心里熨帖,反口夸道:“谁让我娶了一个聪慧过人又有能耐的夫人呢?不大气一些,怎能般配?”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你这是夸我呢,还是夸你自己呢?” “一样,反正我们这辈子都是分不开的。”凤康眉眼含笑。 叶知秋感觉自从她说了那句“我对你的爱绝不比你对我的少”,这人嘴里就时不时地冒出几句酸话来,心道果然是缺爱人种,给点儿好脸色就能幸福一整年。 不愿附和他说些腻歪的话,便转了话风问道:“第二轮什么时候开始?” 不是她喜欢打听,实在是这考验一天不结实,她的心就一天不踏实。谁知道皇帝老爷子哪天心血一来潮,又把她拉下水了? “没定呢,父皇说会在这几日选定出题的人。”凤康说着又想一件事,“对了,父皇说你这回的差事办得漂亮,要给你赏赐。你想要什么只管提出来,他会尽量满足你。” 叶知秋眼睛一亮,“别说,我还真有一件特别想要的东西!” ——(未完待续) 第421章 气体柴火 凤帝说话相当算话,叶知秋昨日提了要求,他今日便打发全德送来一枚可以随意出入千植署的通行令牌。 凤康对这块牌子莫名排斥,见叶知秋将它小心地收在梳妆盒下层,便凉凉地道:“你想去千植署找曾大人就是了,他会不卖你这个面子?何必特地弄块牌子?” “后门走一次两次的还行,走太多了会连累曾大人被人说道,以权谋私什么的。”叶知秋放好牌子,走到桌前倒了一杯茶递给他。 凤康不接,目光炯炯地望着她,“你打算常去?你该不是想去千植署做事吧?” 她的要求是在写在信里的,他并不知道她都写了些什么。可听她话里的意思,似乎不是去参观那么简单。 叶知秋笑而不答,将茶碗放在他面前。又转身回到梳妆台,拉开抽屉取出一摞纸来,递给他,示意他自己看。 凤康一页一页地翻看,见又是图又是字的,还标注着一些他看不懂的符号,只好跟她请教,“这是什么?” “水压式沼气池的修建图纸。”叶知秋绕过桌子,来到他身边,指着图纸给他解说,“将人畜家禽的粪便注入这个封闭的池子里,经过发酵,就能产生一种可以燃烧的气体,叫作沼气。 利用水压,把沼气从导气管输出来,经过特定的管道输送出来,就可以代替木柴和木炭用来做饭,取暖,甚至能取代蜡烛和油灯用来照明。 不仅方便实惠,还能节省草木资源。” 凤康听得又惊讶又糊涂,“你是说‘气’可以当柴烧?” “是啊。”叶知秋不期望他现在就明白,“等建好了。你看了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这几年我一直想在农场修建一个完善的沼气系统,只是农场的规模越来越大,一来抽不出那么多人工可用。二来在农场的地域和人口没有稳定之前,不想零碎施工。破坏了整体规划,所以拖到今天也没开工。” 凤康弄不明白气体柴火的事情,并不代表弄不明白她想干什么,“你想在千植署修建这种东西?” “嗯。”叶知秋点头笑道,“反正千植署多的是人手,资金和材料也富裕,我拿来练练手。 建成了,就算我献给父皇的一份大礼。不成我也没什么损失不是?” 最重要的事,她手上有活可做,凤帝那老爷子就不会总惦记着把她拉到他玩的游戏里面去了。 凤康拢起眉头,“后花园那两个菜棚不够你忙活的,还要跑到千植署去帮别人忙活?” 虽然他不是很懂这个沼气池的原理,可叶知秋琢磨出来的,哪一样不是能带来大把财富的好东西?比如菜棚,比如罐头,比如玻璃…… 身为儿子,有些话他不好说出口。可事实摆在那里,凤帝已经年过六旬了,又得了那种要命的病。再怎么往乐观里说,只怕也没几年好活了。 这份大礼送出去,最后便宜的还不是他的某个兄弟? 不是他小气,不愿跟人分享好东西。 有凤帝在,他还有好日子过,一旦凤帝没了,他即便如愿做了闲王,也免不了被人针对算计。有好东西他宁愿暂时握在自己手里,将来跟朝廷对上的时候。当作谈判的筹码。 这是其一,再有他们刚刚成亲。就被凤帝搅和得没过上几天甜蜜的日子。如今事情过去了,他正准备把假期补回来。带她去庄子里住几天,增进一下感情。 他是见识过她忙起来的样子的,若放她去了千植署,就等于放鱼归水,她眼里还会有他吗?别说土地植株了,只怕就连粪肥都要排在他前面。 这哪像新婚呢? 别人家都是妻子患得患失,他家却反过来了,妻子洒脱得很,他倒成了处处计较时时纠缠的那一个了。 再这样下去,他都要为自己逐渐丧失的男子气概感到悲哀和失望了! 叶知秋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好言哄劝道:“沼气池这种东西,说起来复杂,其实修建起来并不难,一看就会,没有保密的必要。 当成讨价还价的筹码未免太轻了一些,不过要想留点儿机关和后手还是能够的。等他们体会到沼气池的好处,和没有沼气可用的难处,你还怕他们没有求到我们头上一日吗? 再说,我只出脑力,不出体力,不会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千植署的。” 凤康眉头松开,叹息一声道:“随你吧,左右我不让你去你也不会听的。” “谢夫君体谅。”叶知秋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凤康顺手拉了她坐在自己腿上,一手抚上她平坦的小腹,“你这里什么时候才能有动静?” 叶知秋见他眸子里隐带炽热和期盼,忍不住嗔了他一眼,“哪有那么快?我们成亲才半个多月,就算你第一次就播种成功,现在也诊不出来。” 低头瞄了瞄他有些失望的脸色,又笑着问道,“你就那么想要孩子吗?” “我眼看就到而立之年了,不想要孩子才奇怪吧?”凤康淡淡地哼了一声,“我是在想,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你就不会这般上蹿下跳了。” 叶知秋不乐意了,“什么叫上蹿下跳?我这叫勤劳好不好?” “我倒宁愿你懒惰一些,我又不是养不起你,你那么辛劳做什么?我……” “打住。”不等他把话说完,叶知秋便推开他站了起来,“你要是想把我当金丝雀来养,咱们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凤康瞧着她脸色不善,赶忙拉她坐回来,用手臂圈住,“我就是那么随口一说,你怎么说翻脸就翻脸? 我要想把你当金丝雀来养,还用等到今日吗?早在四五年前就把你抢回来,找个笼子关起来了。 你不是金丝雀,是苍鹰,行了吧?” 叶知秋转嗔为笑,“想不到堂堂的皇子亲王,还有当强盗的志向。” “谁让你那时候明明对我有情,却又拒我千里之外,让我不止一次想不顾体面当了强盗?”凤康发狠一样收紧了手臂,“不行,我看我还是勤播种,早日生个孩子来养着,拴住你这颗总想向外跑的心才好。” 叶知秋笑着躲避他越来越密集的亲吻,“天还亮着呢,你打算白日宣淫吗?” “这是我的地方,谁敢管?”凤康语气带上了惯有的霸道。 “你是不是受刺激了?”叶知秋用手捂住他的嘴巴,止住了他的动作,探究地打量着他,“因为鸣儿?” 凤康目光闪了一下,却不答话,用唇舌撩拨着她柔软的手心。 叶知秋看他眼神,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两日前发生了那么大的事,鸣儿过来吃饭时候,却是只字未提,对着她和凤康,更是没有流露出半点关切之情。 她是后娘,对他本就没有多高的期望,也没什么好失望的。凤康虽不是亲爹,可也是亲叔,这些日子几乎使出浑身解数对他好,却没能换来他丁点回应,多多少少会有些伤心吧? 感觉别人的孩子养不熟,对自己孩子的期待就愈发迫切了。 如是想着,她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他只会更加疏远我们。” 凤康的手臂几不可察地僵了一下,随即移开目光,“我们已经尽力了,不能因为将就他不要自己的孩子。” 叶知秋本想说“我们可以晚两年再要孩子”,见他这般神色,便将话收回去了。 他说得没错,将就起来没完没了,还是顺其自然吧。 凤康一心耕耘播种,对叶知秋去千植署一事没再说什么。是以五日之后,叶知秋将两个菜棚料理完了,把后头的事交给东霞和珠米,留下小蝶看院子,便带着莎娜、添香和桂粮三人去了千植署。 和曾允文一起考察了几天,定下建造沼气池的地点。趁还没有上冻,汇聚人手,先挖好了建造沼气池的母洞以及安装官道的沟渠,其他的可以慢慢筹建。 与此同时,选立储君的第二轮考验也拉开了帷幕。 凤帝选中的出题人又一次让朝野上下出乎意料,居然是素有皇家寺院之称的普度寺的住持——能了大师。 接到出题旨意的同时,八十五岁高龄的能了大师便到后山闭关去了,谢绝一切访客,让那些想要从寺院打听消息的皇子和大臣们束手无策。 出题期限跟第一轮一样,也是半月。 因而第二轮考验的题目还没有呈上来,冬元节便先来到了。 这一日是大沐,也就是法定节假日,朝堂学堂统统放假。 普通老百姓可以阖家团圆,关起门来热热闹闹地过节。皇家和部分有脸面的大臣就不行了,必须去宫中赴宴。 与上次的家宴不同,这一次是男女分开的。前面的宴席依旧摆在华清宫,后面的宴席子则摆在临近御花园的重景宫。 叶知秋一家子从东宫门进了宫,便兵分两路:凤康带着鸣儿去华清宫,叶知秋和莎娜坐上软轿奔后宫,佳禾随身保护。 在重景宫外下了轿子,就听有人在身后叫她,“前面的可是雪亲王妃?能否留步一叙?” 叶知秋闻声回头,就看见了一个芳华正茂、容姿艳丽的女子…… ——(未完待续) 第422章 摇尾乞怜 这女子的打扮十分抢眼,里头是一身遍地金菊的留仙裙,外面披了一件软毛织锦披风。芙蓉面,柳叶眉,一双眸子如浸在水雾之中的玉石,璀璨,灵动,又不乏妩媚。 正是肆意喷吐芳华的好年纪,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散发着活力和生机。 叶知秋打量她的时候,她也在细细打量叶知秋。 因为今天是赴宴来的,并未穿那繁复冗长的品服。一身水云纹素锦窄袖的衣裙,外头罩着一件花色同样素淡的披风,薄施脂粉,少戴钗环,第一眼看去并不出众。 多看几眼,方能觉出有那么几分值得注目的姿色。 叶知秋见她眉头蹙了又蹙,失望之中带着不甘,不甘过后又增添了几分骄傲自信的样子,直觉这女子是敌非友,却不知这一位是何方神圣。 也不开口询问,微笑地等她走近。 女子携着一阵香风,在两米外的地方站定,深深地道了个万福,“我姓柳,闺字轻波。久仰姐姐大名,今日得见,果然是一位绝妙佳人。” 即便她自报了名姓,叶知秋依旧不知道她是谁,没办法说“久仰大名”之类言不由衷的话,也没有随时随地认姐妹的习惯,只回个半礼,叫了声“柳小姐。” 柳轻波有意无意中听说了不少有关她的事情,知道这个农门出身、飞上枝头的王妃说话喜欢直来直去,便不过多寒暄,“妹妹有事请教姐姐,能否请姐姐借一步说话?” 叶知秋不知道她想请教什么,不过看她的打扮定然也是来赴宴的。待会儿免不了要碰面。若一口回绝,在这里闹僵了,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有些麻烦能免则免,且先听听她怎么说吧。 于是转身看向莎娜,“你先进去吧,我随后就来。” 莎娜瞟了柳轻波一眼,点了点头。“叶姐姐。那你快点儿啊,里面的人我都不认识,一个人坐着好没意思。” 叶知秋应了声“好”。目送她进了重景宫的大门,便面向柳轻波笑道:“我对宫里不是很熟,不知道哪里适合说话,麻烦柳小姐带个路吧。” 柳轻波早就想好了地方。用手指了指,“那边有个亭子。离这里不远,姐姐不介意的话,我们就去那边走一走吧。” 佳禾在雪亲王府待了这些日子,听多了皇宫和深宅内院女人们勾心斗角的故事。一进宫就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唯恐叶知秋被人算计了,在后面悄悄地扯了扯她的衣服,示意她不要走那么远。 这个柳轻波的言行做派。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家小姐。低眉顺眼跟她身后的那个小丫头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不像是个会武功的。 况且现在还是晴天白日。有不少人看见她们站在一处说话,叶知秋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借转身的工夫,对佳禾安抚地笑了笑,示意她不必那么紧张。 又回头来招呼柳轻波,“柳小姐,我们走吧。” 沿着蜿蜒的石板小路穿过一片错落有致的花树,便看到一个紧挨着水池的小亭子。 距离亭子还有三四丈远,柳轻波便扭头吩咐自己的贴身丫头,“怜鱼,你们留在这里,若是有人过来就知会一声。” 一个“们”字,把佳禾也包括进去了。 怜鱼停住脚步,低头应了声“是”。 佳禾被一个外人随意指派了,心里不舒坦,脚步不停地走到叶知秋身边,“知秋姐,我还是跟着你吧,万一……” 叶知秋心里不太舒坦,只是懒得计较,拍了拍佳禾的手臂,“没事的,你留在这里跟怜鱼做个伴吧。” 佳禾有些不情愿,可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叮嘱了一句,“知秋姐,你自己小心。” 柳轻波因为惊讶叶知秋的丫头称呼她为“知秋姐”,而不是“王妃”或是“小姐”,便没有在意那句“小心”里透出的戒备和不敬。 一愣的工夫,见叶知秋已经走到前头去了,便紧追几步跟上来。 “柳小姐有什么话就请直说吧。”进了亭子,对面站定,叶知秋便开门见山地道。 柳轻波面有迟疑,似乎在犹豫要如何开口。半晌过后,才下定决心一样抬起头来,直视着她的眼睛,“姐姐应该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了吧?” 叶知秋却是一怔,“你的真实身份?” “怎么,雪亲王没有告诉你?”柳轻波先是吃了一惊,随即心生喜意。 这么看来,雪亲王和这农女之间并没有传闻中说的那般恩爱,否则早就坦诚相告了,而不是隐瞒至今。 饶是极力掩饰了,她那点小心思也没能瞒过叶知秋的眼睛。虽不知道凤康和这女子之间有什么瓜葛,但料定他不说,是因为根本没把这人当回事,觉得没有必要说出来罢了。 想看一看她如何将这独角戏唱下去,便默然不语。 柳轻波没能从叶知秋脸上看到类似猜疑和吃醋的表情,心里有一点小失望,可这并没有打消她“有机可乘”的想法,再开口时底气便足了三分,“想必姐姐回去也是要跟雪亲王询问的,小妹便实话实说了吧。 其实我不姓柳,闺名也不是轻波二字。我是几年前被王爷一封休书送回京城的乔庶妃的妹妹,我的真名叫乔月桐。” 叶知秋没有惊讶于她是乔庶妃的妹妹,也没有追问她明明是乔月桐,为什么变成了柳轻波,却对姐妹两人的名字很感兴趣,“‘月下梧桐,引凤来栖’吗?” 好有野心的名字! 乔月桐感觉这农家女脑筋不太正常,心下莫名地生出几分恼意来,赌着气往下说,“我姐姐性子绵软,不谙世事。听人教唆做下错事,回到京城没多久,便羞愤自尽了。 我们乔家的女儿也受到牵连,被冠上‘不贞’的恶名,受尽白眼和唾弃,没有人肯上门提亲。比我年长的姐姐们要么出家,与青灯古佛为伴。要么隐姓埋名。避走他乡。 我当时刚满十三岁,也被逼无奈寄人篱下,成了柳家的孙小姐……” 说着眼圈泛红。哽咽落泪。 叶知秋对乔庶妃这个人的印象仅限于一个身影,还有她与皇后沾亲带故的那层关系,且她的所作所为并不值得的同情。是以听说她自尽了,除了惊讶。再无他感。 好在乔月桐的目的不在于博取同情,用帕子拭去泪珠。接着自己的话茬说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名声是何等重要?我姐姐固然做错了事,可她的本性并不坏。王爷实不该轻易决定,送她一纸休书,让她陷入绝境不说。更累及家族姐妹的终身幸福。 姐姐不要误会,我说这些并不是想要指责王爷。而是觉得王爷应该给我姐姐一个改过的机会,给我们乔家女儿一条活路。 只有王爷认可并接纳了乔家的女儿,我们才有重见天日的那一天。” 听到这里,叶知秋总算听出些门道来了,“那么王爷要怎么做,才算认可并接纳了你们乔家的女儿呢?恢复你姐姐庶妃之位,允许她的墓碑刻上皇姓?” 平静的语调,却让乔月桐心神一凛。 她的确有这样的打算,只不过要排在她进雪亲王府之后,等她收伏了凤康,他自会心甘情愿为她姐姐正名。 而现在,她只能先顾自己了,“我姐姐已经不在人世了,就是恢复了庶妃之位又能如何?不过让人觉得可怜罢了。 身为妹妹,我理当弥补我姐姐犯下的错,为我们乔家和那些孤独终老、背井离乡的姐妹们负起责任。 所以,姐姐……” 她膝盖一弯,便跪在了叶知秋面前,“姐姐,请你准许我进入雪亲王府,侍奉王爷和姐姐。” 叶知秋退后半步,看着那张娇俏的面孔上挂着类似于“慷慨赴死”的表情,忽地笑了。 有人跪着请求伺候她,她为什么一点儿都不感觉意外呢? 是她太敏锐了,还是这个时代的女人单蠢过头,太容易被人看穿了?除了“男人”,她们就没有别的追求了吗? 乔月桐见她笑了,只当她在轻视自己,强压着火气道:“姐姐,我知道你瞧不起我。 你怎么笑话我都行,不过为了我们乔家和那些姐妹,我是一定要进雪亲王府的,请姐姐成全。” 叶知秋敛去笑意,“你先起来吧。” “姐姐若不答应,我便长跪不起。”乔月桐语气和表情都十分坚决。 叶知秋也不坚持,由她跪着,“乔小姐,你知道人们为什么常说‘打发’要饭的吗?” 乔月桐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疑惑地蹙起秀眉。 叶知秋自问自答,“那是因为可怜是有限度的,所谓救急不救穷,看见要饭的,你可以送几个零用钱,却不会把传家宝送给他。 对我来说,凤康就是传家宝,我不会把他送给任何人……” “我没有跟姐姐争的意思。”乔月桐急忙澄清,“我只要能留在王爷和姐姐身边就好,做妾,做丫头,没有名分也可……” “那也不行。”叶知秋反过来打断她,“我这个人就是这个脾气,说得好听一些,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说得难听一些,就是悍妇妒妇。 我的只能是我的,没办法跟别人一起分享。 我不会成全你,更不会把凤康分给你,所以你死心吧。” 说完见她一副遭了雷击的模样,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乔小姐,你青春貌美,又与皇后娘娘沾亲带故,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何必跑到我这里摇尾乞怜,哭着喊着要给人做妾呢? 我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再不看她,径直出了亭子…… ——(未完待续) 第423章 宫中才有的美景 在此之前,没有人跟叶知秋提过“柳轻波”或是“乔月桐”的名字,因而她并不知道乔月桐豁出脸皮来求她,不过是多方尝试未果狗急跳墙罢了,还为她明明前程大好却自甘为妾惋惜了一阵子。 沈长浩遵照凤康的指示,将柳轻波就是乔月桐,以及乔月桐指使田公子和叶咏夏当街拦截花轿、随后又杀人灭口的证据送到柳府,柳大人很识时务,亲自找孙女谈了一次话。 语重心长、含蓄委婉地告诫她安分一些,不要再去找雪亲王妃的麻烦,否则柳家便护不住她了,皇后娘娘的面子也不好使。 乔月桐慌神了,急忙入宫求助穆皇后。 穆皇后早就接到柳府传来的消息,对她自作主张弄巧成拙十分不满,言语间不免有些凉淡,并透露出不会再帮她进入雪亲王府的意思。 穆皇后本意只是敲打她,让她深刻反省,吸取教训,而后更好地为自己所用。 她却误以为自己没了靠山,非但没有就此放弃,反而更加坚定了成为凤康的侍妾的决心,认为雪亲王府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 她知道自己已经先给凤康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直接勾~引行不通,思来想去,认定叶知秋是唯一的突破口。 因而她百般讨好卖乖,争取到了入宫赴宴的机会,打扮停当,早早来到重景宫外等候,如愿以偿地截住了叶知秋。 她以为自己把姿态放低一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再以乔、柳两家以及穆皇后的支持为诱饵,怎么也能说服这个没有背景的农家女。 只要让她迈进雪亲王府的大门,之后的事情就容易多了。 可她没想到是,自己连诱饵都没来得及抛出来。就被叶知秋一口回绝了,而且毫无转圜的余地。 眼见叶知秋带着佳禾扬长而去,她几乎咬碎银牙。捏断玉指。 怜鱼小心翼翼地凑过来,伸手要扶她起身。“小姐,地上凉,仔细着凉了,奴婢扶您起来吧?” “滚开。”乔月桐一把推开她,面色狰狞地拍打着地面,“我是为了乔家,为了家族的姐妹们。 她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一个贪恋荣华、攀龙附凤的贱人,有什么资格来教训我?她以为嫁给雪亲王。就比我尊贵了?还不一样满身土气,跟我装的哪门子清高? 等着瞧,总有一天我要让她好看……” 怜鱼被她推了一个跟头,听她越说越露骨,顾不得自己摔得头晕眼花,扑过来捂她的嘴,“小姐,别说了,不能再说了。 这是在宫里,被人听见就麻烦了。您要是心里有气。等咱回府了再撒。 小姐,您就行行好,先消消气吧!” 怜鱼连求带劝。总算让她平静下来了。用帕子沾了水,替她擦了脸,理了妆容,才扶着她出了亭子。 乔月桐盘算落空,哪里还有心情赴宴?打发怜鱼进去知会柳夫人一声,借口身子不适,早早出宫去了。 只有女人的宴会,比家宴的气氛要轻松得多。举杯共饮之后,又轮番给梁太后和穆皇后敬了酒。便在席间随意走动起来。三个五个地凑成一堆,说说笑笑话家常。 叶知秋在家宴上就把人得罪光了。没几个人愿意往她跟前凑,身边来来去去就是莎娜、凤玥和高华莲三人。再有就是沈夫人。领了沈家大嫂和一位嫡出的小姐过来跟她打过招呼。 她也乐得清净,专心致志地品尝美酒佳肴。 不知道是谁提议要以“冬”为题开个诗会,得到不少人的积极响应。于是决定让梁太后和穆皇后当评判,写得最出彩的三人不但有彩头可拿,还可以在待会儿放灯的环节得到优待,先于他人放灯。 高华莲素有才名,被人强拉去参加。莎娜喜好热闹,便跟她一道去了。 “你不去吗?”叶知秋见凤玥坐着不动,笑着问道。 凤玥摇了摇头,压低声音道:“每次摆宴都有这么一出,要么作诗,要么弹琴作画,其实就是让那些未婚的小姐们在各位夫人跟前露个脸。 若是瞧着中意,要不了多久就能喜结良缘了。 我名花有主,家中亦没有待娶的儿郎,才不凑那个热闹呢。” 叶知秋一听就笑了,“敢情把重景宫当成另一个伞扇居了,那曾家嫂子不也名花有主了吗?拉了她去做什么?” “拉了她这个才女当陪衬呗。”凤玥一针见血地道。 说完这话一扭头,刚好看见宣宝锦站在不远处,一脸踌躇不定的神色,想过来又不敢过来的模样。虽不知道这个女人又要做戏给谁看,可一瞧见她就反感得不行。 于是拉了叶知秋一把,“九嫂,你吃好了吗?” 叶知秋背对那边,没有看见宣宝锦,随口问道:“怎么了?” “你要是吃好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凤玥也不提宣宝锦,拉了她起身,招呼翠芸和佳禾将两人的披风拿过来,穿戴好了,便出了大殿。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叶知秋边跟她向外走,边打听道。 凤玥丢给她一个俏皮的眼风,“你去了就知道。” 小半个时辰之后,四个人气喘吁吁地爬上位于御花园一座假山顶上的平台。 说是平台并不准确,因为这里有一座小巧玲珑的八角形木屋,门楣上挂着写有“观风台”的牌匾。 据凤玥所说,这里原本是钦天监观测风向风速的所在,后来大概是怕钦天监的人出入御花园冲撞了后宫的嫔妃,便废弃不用,在前殿另外建了一处。 来的时候没怎么留意,这会儿借着风灯的光亮看去,才发现周围假山林立,树影重重,距离灯火通明的重景宫已经很远了。 “这么偏僻的地方。亏你能找到。”叶知秋喘着气道。 凤玥用帕子按去额头的细汗,“九嫂你不知道了吧,其实这个地方是九哥最先找到的。 那时候兰妃娘娘刚刚过世。九哥郁郁寡欢,常常一个人躲起来。平日里他躲一阵子就自己出来了。可是有一天直到天黑了也不见他的人影。 父皇派了大内侍卫到处搜查,最后在这间屋子里找到了他。原来学大人喝酒,醉倒在这里了。 现在说来好笑,当时可是把我和十一吓坏了,还以为他再也醒不过来了呢。” 叶知秋从来没有听凤康说起过这段经历,一时间有些怔然。 凤玥发现她表情异样,打趣道:“怎么,九嫂心疼了?” “没有。”叶知秋回神一笑。“就是很少听他说小时候的事,觉得新鲜。” “九嫂也不必心疼,娶到你,他以后多的是好日子过。”凤玥又打趣了两句,便将话题转回到观风台上来,“多亏九哥发现这个地方,每逢年节,我们都能看到绝佳的风景。” 佳禾没留意“每逢年节”这个特定语,四下瞄了几眼,皱眉。“这里乌漆墨黑的,哪有什么好看的?” “佳禾小姐,你别急啊。”翠芸在八角阁的灯楔上固定好了风灯。笑嘻嘻地接起话茬,“俗话说好饭不怕晚,这好景也要有耐心才能看见呢。 再等等,你很快有了。” 佳禾不明所以,“等什么?” 翠芸一味卖关子,只笑不答。 叶知秋猜到可能与放灯有关,为了照顾气氛,也不多嘴。跟凤玥说了一会子闲话,就听翠芸喊了一句。“有了。” 三人朝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黑暗之中浮现出一个个豆粒般大小的光亮。 起初星星点点的。渐渐汇聚成一条璀璨的光带,从重景宫附近向外延伸。与别处的光带连接在一起,犹如无数条银河纵横交错在一起,光芒流,转美不胜收。 叶知秋感叹之余,面露恍然,“原来放的是水灯啊。” “也有风灯,在后面。”凤玥眉眼含笑,“不过还是水灯漂亮,而且这样壮观的景色只有宫里能看到。 据史书记载,前朝的开国皇帝是水军都督出身,当了皇帝之后不能打仗心痒难耐,便从国库拨出五百万两银子,命工部在宫里修建了四通八达的水道,闲暇里与臣子、嫔妃泛舟嬉戏,过一过打仗的瘾。 也是因为太过贪恋游玩,没做几年皇帝就被他的弟弟逼宫退位了。 经过两朝数代,又填又改,水道已经不比从前了,不过还是四通八达。 听说将一只纸船放进北面宫墙北面的护城河,它就能随波流入宫,围着每一座宫阁绕行一周,最后出现在南面宫墙的护城河中。” 叶知秋进了几次宫,只觉宫里有水的地方很多,却不知道还有这样奥妙的机关,惊讶不已,“你是说,宫里所有的水都是相通的?” “是啊。”凤玥笑着点了点头,“纸船的说法我没试过,五哥和九哥他们试过,说是真有其事。那纸船真的能在每个宫阁绕行一周,无一例外。 神奇吧?” 叶知秋眸色微沉,“若是有人从护城河下毒,岂不是整个皇宫都遭殃?” “怎么可能?”凤玥笑了起来,“这些水道加起来有几千上万米,那得投多少毒啊? 宫里的用水都是从外面运进来的,水道和井中的水只用来浇花养鱼,再有就是宫人们拿来洗洗衣服,就算有毒,不等害到人就被发现了。 而且宫中的水道有自己的源头,不需要靠护城河的水来维系。水闸不是一直开着的,只有在特殊的时日才会开启一半个时辰,比如今天。” 她指了指缓缓向前殿推移的光带。 叶知秋了然,“为了让灯流出宫外吗?” “是啊,一来省去了打捞的麻烦,二来与民同乐。”凤玥笑吟吟地解说道,“宫里的花灯制作精美,里面又写着各种各样的吉祥话。 每逢年节,许多老百姓都会赶到与护城河相连的‘沐恩河’打捞花灯,讨个彩头,还有个特别的说法呢,叫‘采吉’。” 叶知秋正听得入神,就听下面传来阵阵呼喊,由远及近,此起彼伏。凝神细听,喊道似乎是“雪亲王妃”和“七公主”。 凤玥也听见了,当即吩咐翠芸,“你去瞧瞧,下面喊什么呢?” “还是我去吧。”佳禾主动揽过任务,“路挺陡,这黑灯瞎火的,翠芸姐姐又细胳膊细腿儿的,别再摔了。” 因为她喊叶知秋姐,翠芸尊称她一声“小姐”,不过私底下打打闹闹的,并没有那么多礼数。是以听她这么说,便啐了一口,“你才细胳膊细腿儿呢,怎么看我的胳膊腿儿也比你粗吧?” “是啊,只有肉没力气。”佳禾冲她做了个鬼脸,便手脚麻利地下山去了。 翠芸顾不上跟她斗嘴,追到台边喊道:“灯,灯,你倒是带上灯啊。” “不用,看得见。”佳禾的声音已经到半山腰了。 凤玥不知道怎么的感慨起来,“我要是有一个佳禾这样妹妹就好了。” 叶知秋知道她虽然跟几位公主有来往,可关系并不亲密,接不上她那一茬,只夸佳禾,“我也时常羡慕董二哥和红月嫂子,有这么四个如花似玉又乖巧懂事的女儿。” 翠芸跟凤玥去了一趟秋叶村,心里一直存着一个疑问,插话进来,“王妃,您住的村里到底是怎么排辈的啊? 就像您和佳禾小姐,她管您叫姐姐,您又管她的父母叫哥嫂,这不是乱套了吗?” “一开始我也觉得挺乱的。”叶知秋笑道,“用我爷爷的话来说,村里你嫁我我娶你,人人都能搭上亲戚。 要是认真排起辈来,有的白胡子老头还要管刚出生的娃娃叫祖爷爷呢,反正论着论着就乱了。 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干脆各喊各的,什么顺口叫什么。” 翠芸张大了眼睛道:“还能这样啊?” “人家都叫了几辈子了,就你喜欢大惊小怪。”凤玥嗔道。 正说着,下面有了动静,不一会儿就见佳禾越过一块突出山石,灵巧地跳了上来,面带急色地道:“知秋姐,公主,你们快回去看看吧,莎娜姐把定王妃给打了,太后娘娘正发火呢。” 叶知秋大吃一惊,“莎娜打了华锦郡主?为什么?” ——(未完待续) 第424章 小产迹象 佳禾急着回来报信,没有仔细打听,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 叶知秋和凤玥自是没了看景的心情,由佳禾和翠芸护着下了假山,就见四五个宫女太监立在下面等着。两路汇成一路,往重景宫赶来。 走到重景宫门外,又碰上了高华莲和芸妃身边的大宫女碧莲。 “公主,王妃,可算找着你们了。”碧莲正在焦急张望,看到她们眼睛一亮,快步迎上来见礼。 高华莲将繁文缛节都省了,上来就说最重要的,“方才太医给定亲王妃诊过脉,说是有小产的迹象。” “小产?!”叶知秋和凤玥齐齐变了脸色。 高华莲明白她们吃惊的是什么,给她们解释道:“刚刚诊出来的喜脉,日子还浅,只有月余。若不是摔倒动了胎气,只怕还诊不出来呢。” 叶知秋和凤玥对视一眼,神色都很严峻。 如果只是打一巴掌,求求情就能过去。偏偏事情这般凑巧,太医一诊就诊出了喜脉。宣宝锦没事还好,万一有事,莎娜搞不好会背上残害皇家血脉的重罪。 叶知秋很了解莎娜,那丫头虽然率性活泼了一些,可绝不是鲁莽之人,心知她不会无缘无故对宣宝锦动手,便问高华莲,“那两个人之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我也不是很清楚……”高华莲说完这一句,见有两个宫女经过,便住了口。待人走远了,才将事情大概说了一遍。 原来她们离开重景宫没多久,诗会就进入高~潮阶段了。 宁妃娘家侄女霍小姐很争气地中了状元,榜眼是季家长房嫡孙女,沈家小姐占了探花。 高华莲被人拉去友情参赛。不肯抢了未出阁小姐们的风头,拿捏着分寸写了一首不甚出彩的,屈居第四。 梁太后和穆皇后将那三位才女重重地夸赞了一番。并封了赏。 一位将军夫人见霍小姐娴静大方,又颇有才气。透露出想要结亲的意愿。除她之外的夫人、老夫人们虽然没有挂在嘴上来说,不过心里也都有中意之人。 总之,皆大欢喜。 趁着兴致大好,一起出门放灯许愿,顺便观看难得一见的美景。 高华莲原本是跟莎娜在一起的,被人拉住说话的工夫,就听见莎娜怒气冲冲地嚷道:“别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敢揍你!” 然后听见“啪”地一声脆响,回头看时。就见宣宝锦嘴角流血地倒在地上。 “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得到消息,将两人叫过去问话,定亲王妃只说是误会,求太后娘娘不要深究。长谊郡主却说没有误会,是定亲王妃先骂人,她才动手打人的。 之后宣了太医,便诊出喜脉来了……” 这个时候最怕乌鸦嘴,“小产”两个字不好反复挂在嘴上来说,高华莲便隐了半句,“太后娘娘知道了大发脾气。把长谊郡主带到后殿去审了。” 碧莲补充道:“太后娘娘正在气头上,郡主又不肯服软,娘娘事情闹大不好收拾。叫奴婢派人去寻公主和王妃回来,帮忙劝劝郡主……” 高华莲和碧莲句句点到为止,然叶知秋和凤玥都能想象得出宣宝锦楚楚可怜,又强忍痛苦和委屈,尽显善良大度的模样。 她这惯用的伎俩当真男女通吃,屡试不爽。若不是她明着求情,暗中火上浇油,梁太后再怎么心疼自己养大的人,也要顾及莎娜的身份。能掩则掩,而不是大张旗鼓地审讯。 “这次莎娜怕是要吃亏了。”凤玥面上带着冷笑。“除了我们,谁会相信宣宝锦会骂人?” 对于这件事。叶知秋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便招呼她和高华莲,“走吧,先进去看看情况再说。” 后殿的正堂里只有梁太后、穆皇后、芸妃和宁妃,肇事双方的莎娜和宣宝锦,以及刚刚进去的太医。其他人大多聚集在重景宫后殿的院子里,三五成群,低声地议论着。 不能现场围观,却能从敞开的大门清楚地听到里面的声音。 叶知秋一踏进院子,就听见了梁太后中气十足的喝问声:“说,是不是有人唆使你对锦儿动手的?” 喝问的对象显然是莎娜,至于那个“有人”指的是谁,只要不是傻子,心里都有数。 饶是早有心理准备,叶知秋还是忍不住冷笑了一声,果然是冲她来的吗? 也是,在外人看来,莎娜跟宣宝锦无冤无仇,甚至还在亲事上承过那夫妻二人的情,若没人唆使,怎么会对娇弱如花,人见人怜的定王妃下手呢? 外面早有传言,说她安排莎娜住进雪亲王府,装得跟亲姐妹一样,是准备将来开脸收房,给凤康做妾,以便巩固自己的地位。 所有人都知道莎娜是异族女子,不懂中原规矩,单纯好骗,对她可谓言听计从。这个唆使之人,除了她还能有谁? 梁太后这一问,无异是把她当成首号嫌疑犯了。 为了自家兄弟,这老太太对她忍耐想必早就达到极限了。于是在今天这个大好的日子里,出了这等事,终于忍无可忍,决定新账旧账一起清算了吧?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是冲她来的,她当然不能做缩头乌龟。 心念转动间,已来到门前站定,故意拔高了声音,对守在门边的宫人道:“雪亲王府叶氏知秋求见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劳烦两位帮我通报一声。” 大殿内外同时安静下来。 一瞬之后,里面传出梁太后染着冷怒的吩咐声:“叫她进来。” 宫人应了声“是”,侧身相请。 凤玥觉出气氛不同寻常,跨上一步,低声地道:“九嫂,我陪你进去。” “不用。”叶知秋冲她安抚地一笑,“放心。没事。” 凤玥也知道自己进去帮不上什么忙,还有被迁怒的危险。有芸妃在,当能护她几分。梁太后或许不给别人面子,但芸妃的面子总会顾念一二。 这么想着。仍不放心,赶在她进门之前飞快地叮嘱道:“太后娘娘吃软不吃硬,进去先服个软,其它的慢慢说。” 叶知秋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理了理衣裙,迈步进门。 皇室女眷和朝臣家的夫人小姐们都觉得她这是傻了,太后正等着捉她的短。她不避着就罢了,怎么还主动送上门去了?有同情的,有不屑的,有等着看好戏的,神色不一而足。 里面的气氛比想象的更沉肃,梁太后在上首正襟危坐,面色寒厉。穆皇后坐在她旁边,依然是那副端庄和善的模样。 宁妃和芸妃分左右陪坐在下首,一个毫不掩饰幸灾乐祸的神情,一个忧心忡忡。 莎娜站在地上。腰挺得笔直,浑身都散发着“不服气”的信号。 宣宝锦被安置在用屏风临时隔出来的半开放式隔间里,泪眼迷离。惶恐不安地倚在一张软榻上。对面坐着一位年近五旬的太医,隔着纱帘,手指搭在她覆了帕子的手腕上,闭目把脉。 旁边有两个宫女,正轮流用浸了冷水的帕子为她敷脸。 看到叶知秋进来,明显地瑟缩了一下。梁太后瞧见这一幕,脸色又阴沉了两分。 叶知秋连冷笑都懒得,心里只觉腻歪得紧。走上前来,正要福身见礼。梁太后就当头冷喝道:“跪下。” 自己跪那是尊敬,被人喝令下跪就是另外一个意思了。叶知秋原想遵照凤玥的叮嘱。先服个软的,被梁太后吼了一嗓子。便改了主意。 照旧福身见礼,“见过太后娘娘,皇后娘娘,宁妃娘娘,芸妃娘娘。” 梁太后没想到她会无视自己的命令,一双眼睛几乎喷出火来,“你好大的胆子,连哀家都不放在眼里……” “太后娘娘。”没人说平身,叶知秋便自己直起身子,“孙媳妇不敢不将您放在眼里,只是不能跪得不明不白的。等事情搞清楚了,孙媳妇给您跪一年都成。” 梁太后气极而笑,“哀家说一句,她就有十句顶过来,雪亲王当真给哀家娶了个孝顺的孙媳妇!” “太后娘娘可是咱们皇家辈分最高的,怎么敬着都不为过,只叫跪一下倒成不明不白了。”宁妃在一旁接起话茬,“要不怎么说宁娶大家婢,不娶小家女呢? 门户低了,缺少教养,就是不行。” 与宁妃相比,芸妃的处境就尴尬多了。 一边是嫡亲的儿媳妇,纵然不怎么待见,却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更何况那肚子里还怀着她的孙子,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 另一边也是儿媳妇,虽然不是亲的,可打心眼里喜欢,根本不信这件事是那孩子唆使的。 总之不管偏向哪个,心里都不会痛快,只能两不相帮,静观其变。 见宁妃看热闹不怕事大,这会儿了还要煽风点火,心下气恼,却不好发作,按捺着性子平声静气地道:“宁妃姐姐,凡事有太后娘娘做主呢,咱们只管听着记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不要跟着搅和了。” 宁妃把嘴一撇,“说两句实话怎么了?” 穆皇后感觉此事有可乘之机,打定主意不做和事老,改当渔翁,从开始到现在一句话都没有说。 莎娜大概也觉出自己这边这般势单力薄了,往叶知秋身边靠了靠,“叶姐姐,是她先骂我……” “住口。”梁太后怒声喝断她,“哀家没让你说话,你乱叫个什么? 不要以为你是雪亲王带回来的贵客,又是群岛的储君,有恃无恐,哀家便奈何不得你。 皇上封了你郡主,你就是我华楚国的人,更何况你犯下这么大的错误,哀家就是一顿板子打死你,也没人敢说什么。” 莎娜柳眉倒竖,正要说话,外面便传来一阵喧哗声,紧接着有人高声通报,“定亲王驾到,雪亲王驾到……” ——(未完待续) 第425章 她骂了你什么? 通报声听起来有些仓促,不用问,定是那两人关心则乱,顾不上避嫌,一路闯了进来。 果然,那边话音刚落,凤况和凤康便一前一后进了大殿。一面向前走一面放眼疾扫,各自搜寻着自己关心的人。 看到叶知秋背影的刹那,凤康便知道她没事了。再看莎娜,肩背线条紧绷,不似她那般放松,可也不像是吃了亏的样子,于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凤况与他正相反,看到宣宝锦一脸凄楚又强自忍耐的神色,又心疼又愤怒。若不是长辈在场,顾着礼数,只怕早就冲过去找叶知秋算账了。 梁太后是这个时代女性的典型代表,循规蹈矩,恪守礼教,以夫为天,从不过问和插手男人的事。同样的,她也认为男人应以国家天下事为重,过问和插手后院的事有失身份。 身为当家主母不该觊觎后院以外的广阔天地,然在自家后院这狭小的领土内却要完全自主,干脆利落地处理好一切家务事,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惊动丈夫,劳烦男人为后宅琐事费心。 否则,这个主母就是不合格的。 虽然后宫不是普通的后院,可在先皇驾崩前,她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先皇曾经在家宴上,当着所有人的面称赞她为“华楚国第一贤内助”。 她引以为傲,也引以为戒,时时刻刻用这个称号来勉励自己,以便做得更好。 她对别人严厉,对自己更严厉。早年嚣张跋扈的穆皇后进化成今天这个样子,亦不乏她的调~教之功。 对这个压制了自己大半辈子的婆婆,穆皇后由衷憎恨,也由衷敬畏。 放手家务事。是一个男人对妻子最大的信任和尊重,这种观念在梁太后心中根深蒂固,是以对男人动不动就搅和进女人之间的事情半点看不惯。 此时瞧见两个孙子火急火燎地进了门。脸色阴沉得几乎滴出水来,不等两人见礼。便冷声呵斥道:“身为皇子,居然在如此重要的场合置皇上和满朝文武不顾,中途离席,闯到这后宫来了,成何体统?! 在你们眼里,哀家和皇后就这般无能,连这么点子小事都处理不好?还是说,你们把哀家当成猛虎悍兽。怕哀家会一口吞了你们的媳妇不成?” 凤况惦记着宣宝锦和孩子的情况,对旁的一概没心情,自是没法子虚心接受她这劈头盖脸的一通训斥。心里不快,眉头便不自觉地拧起来了。 因为叶知秋和莎娜都好好的,凤康心平气和得很。唯恐十一说出冲撞长辈的话,便抢在他前面开了口,“皇祖母,孙儿绝没有信不过您和皇后娘娘的意思,更不敢心存不敬的想法。 未经传召就离席来到后宫,确是孙儿莽撞了。孙儿定当谨记皇祖母的教训。不会再做这等失礼之事。 不过孙儿已经来了,此事又牵涉到我雪亲王府的人,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即便立时掉头回去,也无法安心赴宴。还请皇祖母网开一面,准许孙儿在此旁听。” 他认错态度良好,又把姿态放得很低,梁太后心里再怎么反对,也不能把他赶出去。毕竟外面站着不少朝臣女眷,怎么着也要给皇家的人留些体面。 却不愿助长这种歪风,于是疾言厉色地道:“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待凤康和凤况齐声应了“是”。又吩咐侍立在一旁的宫人,“给雪亲王和定亲王看座。” 皇家和某些门第高贵的府里有很多具有隐含意义的用语。比如“看茶”,去别人家做客的时候。主人第一次说看茶是客气,第二次说就是话不投机,打算送客了。 再比如看座。 梁太后此时给他们看座并非优待,而是变相敲打,让他们记着自己是来旁听的。 凤康没打算真的旁听,而且叶知秋站着,不愿独坐,便装作没听懂,“谢皇祖母恩典,孙儿站着受教便好。” 凤况现在坐什么都如坐针毡,也拒绝了她的“好意”,“孙儿也不坐了” 梁太后目光凌厉地扫过这两个不识好歹的人,对让皇家男儿变得这般没出息的女人愈发恼恨了。当然,这个女人包含的仅仅是叶知秋。 宣宝锦是她一手带大的,她自觉方方面面都教得很好。纵然宣宝锦嫁了两次,她也不觉得是宣宝锦的过失。当初若不是她极力拦着,宣宝锦早就一死以证忠贞了。 在这件事上也一样,她不认为也不会承认宣宝锦有错,因为宣宝锦有错,就等于是她没有教育好。 所以她把全部的罪责都归到了叶知秋的头上。 在她看来,这农家女是个扫把星,还没进京,就搅得皇家家宅不宁了。 先有凤康不顾皇家脸面,跑去抢亲;又有凤帝放下国事,亲去清阳府提亲;梁国舅的案子,宣宝锦几次三番被欺辱,以及前不久的出题风波,哪一件没有这农家女从中作怪? 她活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这么不安分的女子。这一次若不好好教训,下一次不定还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呢。 打定了主意,便不客气地开了口,“说,是不是你唆使莎娜对锦儿动手的?” “不是。”叶知秋答得相当干脆,心道这太后是不是老糊涂了,别说不是她唆使的,就算是,无凭无据的,除非她脑子生锈了才会承认。 自打进了大殿,凤况就一直忙里偷闲,跟宣宝锦眉来眼去。听叶知秋否认,忽地转过头来,“不是你还有谁?我早知道你看锦儿不顺眼,可也没想到你心肠歹毒到这个地步……” “十一,你住口。”出声喝止的是芸妃,“事情还没有问清楚,大呼小叫的像什么话? 雪亲王妃是你的长嫂,你怎能口无遮拦,没大没小?再说,凡事有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做主,哪有你插嘴的份儿? 你要么老实听着,要么就出去。” “可是锦儿她……” “她那有太医呢,你留在这里也帮不上忙。”芸妃利落地截断了他的话茬,又故意曲解他的意思,将他的嘴结结实实地堵住了,同时也堵住了宁妃和凤康的嘴。 凤况心里不服气,可也不好跟自己的母妃争论。只在心里嘀咕,母妃实在太偏心。 梁太后很喜欢芸妃的做法,难得慷慨地投给她一个赞许的目光,随即又神色冷厉地看向叶知秋,“你最好跟哀家说实话,否则等哀家查出来,你再想说实话就晚了。” 当她是三岁的孩子不经吓唬吗?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怎么找证据?难不成要给莎娜用刑,屈打成招,弄份供词出来? 叶知秋暗暗冷笑,面上却恭敬如常,“太后娘娘,莎娜和定亲王妃产生摩擦的时候,孙媳妇正和七公主在御花园的观风台上看灯赏景。 孙媳妇斗胆问一句,太后娘娘为什么会以为是我唆使的呢?” 梁太后感觉她这是狡辩,冷哼一声道:“你以为你不在场就清白了吗?莎娜住在雪亲王府,与你朝夕相处,耳濡目染就够了。” 莎娜嘴唇一动,正要据理力争,就被叶知秋悄悄地拉住了,只好将冲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叶知秋也不争辩,“孙媳妇再斗胆问一句,太后娘娘为什么以为我会针对定亲王妃呢?” 梁太后从宣宝锦的言行之中得到暗示,认定叶知秋是因为凤康曾与宣宝锦有过婚约,出于嫉妒,才处处与宣宝锦过不去。然这个理由有碍伦常,很可能损害到宣宝锦的清誉,她自是不会宣之于口的。 只拿了太后和长辈的威风出来弹压,“哀家问你话,你不老老实实地回答也就算了,反倒审问起哀家来了。这就是你的教养?这就是你对待长辈的态度?” 若换成满脑子仁义礼孝三从四德的女子,早就跪地求饶了。可惜叶知秋不是那种女子,不会因为一个孝名就认下莫须有的罪名。况且她“孝顺”了人家也不会领情,何苦拿自己的热脸去贴人家的冷臀部? 是以稳稳地站在那里,声音也一如既往地平静,“孙媳妇生在农门,所受的教养肯定与名门出身的人不同。 对待长辈,孙媳妇向来能尊敬便足尊敬,能礼让便礼让,可若让我不问青红皂白,一味委曲求全,盲目顺从,却是做不到的。 孙媳妇绝不敢有审问的意思,只想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就是现行犯被当场抓住,也要讲求人证物证俱全,不是谁空口白话就能定罪的。 更何况孙媳妇不是现行犯,总不能糊里糊涂地就领了罪过。就算死,也得让人做个明白鬼不是? 如果太后娘娘不介意,孙媳妇能不能先问一问莎娜?” 她都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不让她问反倒显得自己心虚了。可又气她伶牙俐齿,不甘心就此让步。纠结之中,梁太后迟迟没有发话。 叶知秋只当她默许了,径自看向莎娜,“你说定亲王妃先骂了你,你才动手打她的,那你说一说,她骂了你什么?” ——(未完待续) 第426章 必须晕 莎娜早就憋不住了,“她骂我是可怜虫,不想当王妃,甘愿给叶姐姐当狗。还说兔子死了,叶姐姐就把我给炖了……” “不可能。”凤况又按捺不住,跳出来插嘴了,“锦儿怎么会说出那种粗俗的话?” 叶知秋心道的确不会,她说的应该是“狡兔死走狗烹”。对莎娜来说,这种文绉绉又复杂的用语听着容易,说却困难,只能按照自己理解的意思通俗地讲出来。 莎娜接下来的话,也证实了她的猜想,“她说得弯弯绕绕的,我学不来,反正就是那个意思。” 凤况自是不信,“锦儿根本不会骂人,分明是你信口雌黄!” “怎么不会?”莎娜也是气极了,把中原的礼节抛到脑后,双手叉腰,气鼓鼓地瞪着他,“她不是人吗?是人都会骂人。 你又没听见,你怎么知道她没骂我?” 凤况不甘示弱,“我是没听见,可除了你,还有谁听见锦儿骂人了?” “天听见了,地听见了,海神听见了。”莎娜一指宣宝锦,“她自己说的话,她当然也听见了。” 凤况说那话本是讽刺之意,没想到她会一本正经地作答,一时间有种秀才遇见兵的感觉。因打心眼里不信宣宝锦会骂人,她也没说出一个像样的人证来,又觉占了上风。 嗤笑一声道:“果然是信口雌黄!” 莎娜还想说什么,梁太后却没有给她机会,“够了,都给哀家住口!” 两人依言住了口,一个面有得色。一个愤愤不平,拿眼神互掐。 梁太后揽过话语权,还没正式开腔,那边便传来宫女的惊呼声,“王妃,您不能起身……” “没关系。”宣宝锦声音虚弱而温柔,“麻烦你们扶我起来。我要过去跟太后娘娘回话……” “你没关系。我有关系。”叶知秋淡淡地接起话茬,“你已经动了胎气,一挪一动的。万一出了什么岔子,你伤心,我们也跟着难过。 为大家着想,你还是躺着的好!” 不是她小人之心。宣宝锦为了留在清阳府,能对亲生儿子下手。也能为了别的目的,舍了肚子里那个尚未成型的孩子。一旦宣宝锦小产,她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了。 宣宝锦半撑着身子僵在那里,水雾朦胧的眼睛满是苦涩。睫毛轻颤,随时都有可能落下泪来,“总是惹九嫂不快。是宝锦的不对。 宝锦有自知之明,不敢搅扰九嫂。我去找莎娜姑娘。只是想问一问鸣儿的事。许是我无意间说错了什么,让莎娜姑娘误会了…… 太后娘娘,宝锦知道您心疼我,都是一家人,没有必要因为这点小事闹僵了。宝锦求您,不要再追究了。” 听了这番惺惺作态的话,叶知秋险些笑出声来。 若真不想追究,躺在这里做什么?皇宫里有床又安静,适合静卧安胎的宫殿多如牛毛,何必要在这聒噪的地方搞个临时的隔间出来呢? 定是她做出虚弱不堪的样子,太医顺水推舟说了“暂时不宜移动”的话。 她留在这里,不就是想随时推波助澜,把事情闹大吗? 果不其然,她的委曲求全不仅没有让梁太后打打消念头,反而决定追究到底了,“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纵容这一回,下回就不是当众打耳光这么简单了,只怕背后推人下水的事都做得出来。” 说罢又将目光转向叶知秋,“你还不打算招认吗?” 叶知秋已经无力吐槽了,“孙媳妇愚钝,实在不知道该招认什么,请太后娘娘明示。” “看来你是要冥顽不灵到底了。”梁太后气势十足地哼了一声,“好,哀家就让你做个明白鬼。 你唆使莎娜行凶,妄图残害皇家血脉……” “太后娘娘。”叶知秋提高了声音,截断她的话茬,“孙媳妇不敢苟同,唆使莎娜行凶只是您的猜测而已,您没有证据。残害皇家血脉,更是无从谈起。 定王妃的喜脉是刚刚才诊出来的,在此之前,连她都不知道自己有了身孕,孙媳妇没开天眼,不会掐算,又怎么会知道她怀有皇家血脉? 既不知道,哪来的‘妄图残害’?” 这么站不住脚的罪名也好意思往她头上扣,是自己智商低,还是觉得她智商低?欺人太甚了。 梁太后气得脸都青了,“你……你好啊,居然敢这样对哀家……” “太后娘娘。”没理当有理,再没理就拿出长辈的威风来耍赖,叶知秋的耐性也是有限的,“您相信定亲王妃,很笃定她没有骂人,为什么单单不相信她所主张的‘误会’一说,非要把这件事想成阴谋呢? 莎娜动手打人固然不对,却不过是一巴掌的事。您若是心里有气,叫人替定王妃打回来就是,何必小事化大,一定要安上‘残害皇家血脉’这样大的罪名? 孙媳妇知道自己不讨您喜欢,没奢望您能一碗水端平,但是您身为皇家辈分最高的人,至少要顾着些皇家的脸面吧?” 家丑不可外扬,梁太后会不知道外面院子里站了多少人?只要吩咐一声,谁敢不乖乖回前殿继续赴宴?如此不见外,敞开了大门任人围观,为的是哪般?无非是想来个当众教训,踩低她这个孙媳妇。 她再不堪也是皇家的媳妇,踩低了她,皇家脸上就好看了? 由此可见,皇家真聪明的人少,自作聪明的人倒是比比皆是。 梁太后当了十几年皇后,又做了几十年太后,自认为是皇家最贤惠的媳妇,从来没有人说过叫她顾着些皇家的脸面之类的话。 如今被刚过门的孙媳妇教训了,别提有多气闷了。只觉血液倒流,眼前阵阵暗发黑。嘴唇哆嗦着,说不出一句话。 然叶知秋的话还没说完,“孙媳妇以为,这样各执一词,审下去也不会有结果的。 未免太后娘娘看着孙媳妇生气,孙媳妇就不在这里碍您的眼了。太后娘娘什么时候找到确凿的证据,孙媳妇什么时候入宫领罪。到时再把今天缺的礼数补上。 请太后娘娘保重凤体。孙媳妇这就告退了。” 说完深深一福,往后退了几步,转身向外走去。 见凤康和莎娜还愣在那里。忙丢了个眼色过去:赶紧走,再不走太后就要晕了。太后一晕,甭管谁对谁错,都成他们这边理亏了。 凤康和莎娜也都是机灵的。立时会意,各自唱了个喏。便和她一道向外走去。 梁太后在宫中待了几十年,早就练出了一副铜皮铁骨,哪那么容易气晕?可为了面子,她必须晕。晕了就能把人们的注意力从她丢面子这件事上转移开去。进而指责雪亲王夫妻不孝不贤。 稍加酝酿,便两眼一翻,软软地倒在椅背上。 身后传来“太后娘娘”的惊呼声。叶知秋和凤康、莎娜三人只管装聋,加快脚步出了门。 穆皇后冷眼看着婆婆做戏。心里半是痛快半是惋惜。痛快的是梁太后吃了好大一瘪,惋惜的是没有机会可乘。 原指望梁太后寻出叶知秋德行上的毛病来,迫使叶知秋低头,不得不答应往凤康房里放人,她便搭个顺风船,将柳轻波送进雪亲王府。 谁知梁太后也有黔驴技穷的一日,连个村姑都镇不住。 “九哥,九嫂。”凤玥迎上来,聪明地不问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你们这是要回去了吗?” “是啊。”叶知秋对她笑了笑,“话都说明白了,该走了。” 凤玥还想说什么,见有宫人出来了,转而压低了声音催促,“快走吧,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嗯。”叶知秋冲她和高华莲点了点头,跟在凤康身后穿过人群向外走。出了角门,便听那宫人夸张的呼喊声,“不好了,太后娘娘晕过去了,快,快传太医。” 莎娜见佳禾从后跟上来,便跟她嘀咕道:“里面不是有太医吗?” “晕得太厉害,一个不够用呗。”佳禾促狭地回了一句。 出了重景宫,径直来到凤康停住脚步,握了握叶知秋的手,“你们先出去,在宫门口等我,我到前殿接了鸣儿就来。” “好。”叶知秋应了,又有些担心,“还没散席呢,你就这么走了合适吗?” “我的罪名已经够多了,再加一条又如何?”凤康声音愉悦,丝毫没有“罪责累累”的自觉。 叶知秋被他逗笑了,“好吧,那你快去快回。” 凤康叮嘱了一句“小心”,便大步流星地去了。 叶知秋见莎娜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待双方在宫外会合,便让佳禾去鸣儿的马车,自己和莎娜共乘一辆。 “怎么了?”她笑着问,“因为我说让太后娘娘替定王妃打回去,心里不舒服了?” 莎娜沉默不答,半晌之后才瞥了她一眼道:“叶姐姐,你也不相信我说的话,是不是?” “傻丫头。”叶知秋在她脑门上敲了一记,“我当然相信你。” 莎娜眼睛亮了亮,又疑惑地眨了两下,“那你为什么还说是我做错了?” “你啊。”叶知秋笑着点了点她的鼻子,“聪明的时候是真聪明,犯傻的时候也真傻。 你以为宣宝锦挑衅你是为了什么?不是冲你,她是冲我来的。 因为我防着她,她没办法从我这儿下手,就找上你了。你稍微动动脑子,就知道这是个圈套,可偏偏中了她的计。我说你做错了,难道不对吗?” 莎娜嘻嘻地笑了,“原来是这个做错啊,那被打一巴掌我也认了。” “又傻了不是?”叶知秋嗔了她一眼,“你以为我真想让你挨打啊? 太后娘娘跟十一一样,是宣宝锦最忠实的信徒,你就是说破了嘴皮子,他们也不相信宣宝锦会骂人,我跟她争辩你和宣宝锦谁说的是真话没有意义。 我拿那话激她,她反倒不会对你怎样。” 莎娜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叶姐姐你相信我就行了,谁要管那蛮不讲理的老太婆?” 说着便亲亲热热地依偎过来,脑袋沾到她肩头,又忽地抬起来了,“叶姐姐,那个定王妃为什么老跟你过不去啊?” ——(未完待续) 第427章 误会 叶知秋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如果宣宝锦先前对付她的手段称得上含蓄的话,那么这一次可以说是明目张胆了。而且连骂人这种下三滥的招数都使出来了,到底图什么呢? 图凤康? 且不说凤康已经识破了她的真面目,就算他没有识破,还顾念着儿时的情谊,又能怎样呢?难不成还能把他变成第三任? 皇家能允许她二嫁,已是莫大的宽容了。除了她肚子里的皇家血脉,十一的坚持,梁太后的偏疼,定然也有大火之中丧生的宣家满门的功劳。 毕竟是功臣遗孤,正值青春少艾就没了丈夫,让她就这样守一辈子寡着实残忍了些。与其让她嫁给别人,不如再选个皇家子弟来接手,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于是皇家便顺水推舟,成就了她与十一的一桩姻缘。 说白了,第二次婚姻就是皇家对她失去亲人的补偿。 这种抚恤有一没有二,三个皇子成为同一个女人的裙下之臣,已经不是脸面的问题了,而是伦理纲常的问题。凤帝再怎么喜欢兴风作浪,也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梁太后也不会允许,除非她老糊涂了。 宣宝锦是聪明人,不会想不到这些,所以她图的不可能是凤康。 既然不图凤康,这几次三番的又是为什么?只是单纯看她不顺眼,想搞臭她的名声吗? 在京城权贵们的眼中,她的形象已经一塌糊涂了,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更何况她根本不在乎那些装腔作势的人怎么看她,这一招对她没有杀伤力。 除了这些。她实在想不出宣宝锦还有什么理由要针对她。 凤康也被同样的问题困扰了一路,回到王府换了衣服,便跟叶知秋交流意见,“你说会不会是为了鸣儿? 刚才下车的时候,我发现鸣儿的个头几乎跟佳禾一般高了。几日没留意。他的身量又长开了不少,越来越像五哥了。 华锦郡主若是对五哥还有感情,想把鸣儿放在身边抚养也不是不可能……” 叶知秋听他语气多有迟疑,忍不住笑道:“你自己也知道这个理由有多牵强吧? 十一对她言听计从,她想要回鸣儿,叫十一来跟你谈就是了。对付我有什么用?你觉得她会把我当成障碍吗? 我可是后娘哎,应该巴不得甩掉包袱,从此一身轻松,再也不用替人养儿子才对。” 她这边话音刚落,门外便传来一阵乒乓叮当的响动。有瓷器落地摔碎的声音,还有人的惊呼声,还有一串由近而远飞奔而去的脚步声。 凤康眉头一皱,沉声问道:“谁在外面?” “王爷,王妃,是奴婢。”珠米应声出现在门口,裙摆湿了一大片,丝丝缕缕地冒着热气。还沾了几片尚未完全泡开的茶叶,脸色煞白,神情惶然不安。 凤康神色缓和下来。“出什么事了?” “回王爷,奴婢方才端茶进来,走得急了些,一个没留神,与小世子迎面撞上,失手砸了茶壶茶盏……” 叶知秋脸色微变。凤康也是眸色一沉,“鸣儿刚才在外面?” “是。”珠米没听出他这话有问题。唯恐他因为自己冲撞了鸣儿降罪,急急地解释。“等奴婢看清楚的时候,小世子已经跑远了,紧接着就听见王爷喊人…… 奴婢这就去慕云院,看看小世子伤到没有。” 说着一福身,就要往外走。 “站住。”叶知秋出声喊住她。 珠米身子一僵,忙屈膝跪下,“王妃恕罪,都是奴婢不小心……” “恕什么罪?”叶知秋气得瞪了她一眼,“滚烫的茶水洒在身上,你不知道疼啊?赶紧去处理处理,该换衣服换衣服,该擦药擦药,严重的话,就叫人喊了苏木来给你看看。” 珠米没想到她会说这样的话,一时反应不过,傻愣愣地道:“可是小世子……” “你别管了,先顾着自己吧。”叶知秋扭头看向凤康,表情有些严肃,“鸣儿应该是听见我说的话误会了,咱们过去看看他吧。” 待凤康点头应了,便起身和他一道向外走。一抬头,见珠米还在,便蹙了眉头,“不是让你去收拾一下吗?你怎么还不走?” 珠米感激地看了她一眼,“谢王妃关心,奴婢不要紧的。现下院子里只有奴婢一个,奴婢若是走了,王爷和王妃身边就没有人伺候了。” 她这一说,叶知秋才想起回来这半天,没见着那几个丫头。放在往常,她们早就围上来问东问西了。 于是问道:“东霞她们呢?” “不知道王爷和王妃会回来得这么早,晚饭的时候紫英姑娘过来请我们几个去融霜院说话,我们推辞不过,便由三位姐姐和桂粮出面随她去了,奴婢一个人留下看院子。 这会儿想是已经听着信儿了,正往回赶呢。” “原来是这样。”叶知秋在她肩上拍了拍,“我们暂时不用人伺候,你还是留下看院子吧。” 珠米心知王妃叫她看院子不过是借口,让她赶快疗伤才是真的,心中感动,那声“是”应得格外恭敬。忙喊了两个粗使丫头来,为他们打灯。 叶知秋心里惦记着鸣儿,也不多说,脚步生风地向外走,将凤康抛在后面。 凤康紧走几步,从后面扯住她,无奈又好笑地道:“你急什么? 既然是误会,解释清楚就没事了,晚去一会儿又能如何?你还怕他跑了不成?” 叶知秋被他拖得放慢了脚步,“我不怕他跑,我怕他烫着了。” “我安排在他身边的人各个机灵聪明,若发现他有什么不妥。自会给他传太医。”凤康拉过她的手扣在掌中,“你就把心放宽吧。” 叶知秋也知道心急没用,语带懊恼地道:“是我太粗心了,只顾跟你瞎贫,忘记鸣儿换好衣服会过来问安了。 定王妃怀孕的事他应该知道了。表面再平静,心里也不可能一点儿都不在乎。又听我说了‘巴不得甩掉包袱’之类的话,不知道怎么想呢。 我就怕解释了也没法消除误会,唉,前功尽弃了!” “弃就弃了吧。”凤康安慰她道,“从来再来就是了。还是那句话,只要我们真心对他好,他迟早有一天会明白过来的。” 叶知秋并不觉得这件事会如他想的那么乐观,叹了一口气道:“但愿吧。” 说这话便到了慕云院,贴身侍奉鸣儿的小厮之一安顺一路小跑地迎上来。见了礼,便躲躲闪闪地告诉他们,鸣儿入宫赴宴累了,这会儿已经睡下了。 叶知秋往卧房的方向瞟了一眼,见灯火幽暗,便知道鸣儿这是在躲着他们了。 “鸣儿伤到没有?”她问道。 “回王妃,小世子安然无恙,只是鞋子湿了一块。”安顺躬身低头地答道。 叶知秋心下稍安。“那就好,既然他已经睡下了,我们就不去打扰他了。叫他好好休息。等他醒了,你跟他说…… 算了,我明天亲自跟他说吧。” 安顺没有跟鸣儿去若晨院,只知道小世子去问安很快就回来了,情绪十分低落。并不知道他和王妃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敢过问。只管应“是”。 凤康对鸣儿给他们吃闭门羹的做法感到不快,出了慕云院眉头依旧紧紧地拧着。“你是不是太纵着他了?” 叶知秋明白他什么意思,“我们现在闯进去给他解释。他也未必能听得进去,让他自己冷静下来想想也好。 他要是不钻牛角尖,自己就能想清楚。他要是钻进牛角尖里不出来,我们就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吧。” 凤康苦笑起来,“有时候我真希望华锦郡主良心发现,把他要回去。” 叶知秋忙捂住他的嘴,“我刚才的教训不够吗,你怎么还说这种话? 你既然答应了你五哥,要把他好好抚养长大,我们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教养他。不为别的,就为兑现你的承诺,让你五哥九泉之下能够安心。 你是鸣儿最亲最近的人,要是连你都这么说,鸣儿岂不是太可怜了?” “夫人教训得对。”凤康一副知错能改的样子,“是我口拙失言,以后不敢再说这样的话了。”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将这茬按下,“我今天在宫里见到你小姨子了。” “小姨子?”凤康一怔,随即眯起眸子,“你见到柳轻波了?” “是啊,她在重景宫门口拦住我,把我叫到偏僻的地方,跟我摊牌说,无论如何也要进雪亲王府做你的妾呢。” 她这话里玩笑的成分居多,凤康却无心玩笑,正色地跟她解释道:“柳轻波的事我没跟你说,并不是有意瞒你。 我叫瀚之去柳府警告过了,以为他们为保全柳轻波身世的秘密,必定会安分下来,无关紧要之人,不告诉你也罢……” “好了。”叶知秋笑着止住他的话茬,“你不用解释,我都知道。要是连这点儿信任都没有,我也不会嫁给你了。” 凤康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既高兴又失落。 高兴的是她的理解和信任,失落的是从相识到现在,她从来没有为他吃过醋。而他却吃了不止一次,这让他心里有些不平衡。 叶知秋不知道他有这样矛盾的想法,撇开柳轻波这个“无关紧要”的人,将话题转向另一个人,“紫英又是怎么回事?” ——(未完待续) 第428章 行为可疑 凤康不明所以,“紫英怎么了?” “行为可疑。”叶知秋一字一顿地道。 紫英算半个家生子,其生母卢氏是凤康的奶娘。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嫁于教书先生为妻。丈夫早早就过世了,长子也在一场意外之中丧生,膝下只有紫英这么一个女儿。 母女俩靠替人浆补为生,日子过得十分清苦。十几年前,卢氏因为一场疾病双目失明,走投无路,带着紫英前来投奔刚刚分府出宫没多久的凤康。 凤康感念卢氏的哺育之恩,将母女二人收留在府中,好吃好穿地供养。 有奶亲这层关系在,紫英本可以做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她为报答凤康,却自愿当了丫头。起初只是替凤康整理书房,后来专职照顾鸣儿。 凤康出使番国期间,鸣儿被接到七公主府上,她便做了后院的管事。 叶知秋留意紫英许久了,除去出身一项,这姑娘几乎可以说是完美的:漂亮,聪慧,勤恳,孝顺,谦逊知礼,进退有度。 这几年将王府后院打理得井井有条,赢得了所有下人的尊敬。就连向来很少夸人的东霞,看过紫英掌管的账目,也是称赞不已。 唯有在吃食上口味刁钻了些,不过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 只是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人,表现得太过完美反而让人觉得不真实。不真实的背后,要么是本性虚伪,要么就是有所图谋。 “可疑?”凤康仍然糊涂着,“哪里可疑了?” 叶知秋弯了唇角。“趁我不在,勾搭我身边的人,这还不可疑吗?” “我当是什么事呢。”凤康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每逢年节,府里关系要好的下人都会挑个不当值时候。聚在一起吃饭喝酒。 今天是冬元节,紫英请东霞她们吃顿饭,不是很正常吗?” 在叶知秋看来,这一点儿都不正常。 据她所知,紫英跟东霞她们关系并不要好,顶多比路人强一些。见面问句“吃了吗”的程度。 大户人家讲究是“忠于一主”,最忌讳下人牵连不清,就是夫妻二人的近侍之间也要避嫌,不能互通消息。 凤康所说的那种聚会确实是有,但仅限于在公共地域当差的下人。比如王府各个外门房的人可以要好,但是内院各门房的人之间就要避嫌。 虽然她从来没有把东霞她们当下人来看,也从来没把这类规矩当成防御的重要手段。可这并不妨碍别人把她们当成下人,更不妨碍别人想攻破她的防御。 紫英在王府生活了十多年,又是那样精明强干的人,对下人之间的相处之道必然了若指掌。更何况她的身份如此特殊,出了融霜院是下人,回到融霜院就是主子。理应更加谨言慎行才对。 却以一院之主的身份,请别人院子里的“下人”吃饭,还是在没有知会人家“主子”的情况下。私下相邀,怎么想都不正常吧? 凤康半晌没听见叶知秋说话,疑心自己说错了什么,伸手揽住她的肩头,“你这个家的女主人,若觉得紫英有什么问题。只管按自己的意思处置了便是,我不会插手的。” 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说实话,她并没有把自己当成女主人。虽然她很努力地适应了。可就算把整个王府都改成菜园子,也找不到归属感。 “王妃”二字对她来说不过是个角色而已,在需要的时候扮演一下就够了。她的心早就飞回秋叶村了,只是因为他在,她才甘心留在这繁华与富贵编织的戏中。 不管紫英有什么目的,只要还没有实质性地侵犯到她,她便懒得行使女主人的职权。不行使,并不代表她不会防备。 走着看吧,是狐狸总有露出尾巴的那一天! 回到若晨院,东霞几人已经回来了。东霞和添香还好,小蝶和桂粮却是喝了不少的样子,脸颊红扑扑的,说话舌头都有些打卷了。 紫英也如她所料,随她们一道来了。先给两人见了礼,又言辞恳切地谢罪,“东霞姐姐和几位妹妹伶俐可人,深得王妃信赖,奴婢一直仰慕她们的人品,总想着跟她们学习一二。 只是平日里各忙各的,总也寻不到合适的机会。 今天过节,又难得清闲。且融霜院里只有奴婢和母亲两个人,实在冷清了一些,奴婢便想着将几位姐妹叫到一起吃顿饭,热闹热闹。 是以未经王妃允许,便贸然请了东霞姐姐和几位妹妹过去。也是我们话语投机,谈天说地的,就忘了时辰,不想怠慢了王爷和王妃。 都是奴婢考虑不周犯下的过失,请王妃责罚奴婢,千万不要责怪东霞姐姐和几位妹妹。” 说着深深地福下~身子。 叶知秋面上带笑地将她扶起来,“你好心请她们一起过节,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责罚你呢? 倒是我们提前回府,坏了你们的兴致,真是让人过意不去。 既然你和东霞她们这般投契,不如就在这里坐一坐吧。左右时辰还早,而且我也一直想跟你说说话。 不过酒是不能再喝了,我叫人煮了醒酒汤来,咱们就以汤代酒,聊个痛快吧。” 长夜漫漫,闲着也是闲着,拿谁来消磨时间不是消磨呢? 紫英有些受宠若惊,“承蒙王妃瞧得起奴婢,奴婢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凤康听她几句话就把他给外出去了,心下有些悻悻的。 女人之间有话要说,他一个大男人也不好留下,而且关于今天宫里发生的事情,也要跟沈长浩念叨念叨,顺便商议一下对策。便主动腾出地方,到前头书房去了。 东霞几人都是手脚麻利的,很快就准备好了聊天必备的吃食,有几样易消化的点心,有肉脯鱼干,有各色瓜子,还有新鲜的水果,饮料是山楂茶和解酒汤。 于是各自就座,开聊。 不聊不知道,紫英的口才居然这么好。不但口才好,而且很有见地,学识在女子之中也算是渊博的。不管什么样的话题,都接得上话,引经据典,足够风趣,还时不时地说出一两句见解独到的名句来。 若非怀疑她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叶知秋还真想将她引为知己,培养成闺蜜。 小蝶没什么戒心,俨然已经把紫英当成好姐妹了,茶话会散时,亲自送她出门,回来犹自赞不绝口,“紫英姐姐平日里看着像是个性子高傲的人,相处深了才知道她人这么好。 长得标志,又善解人意,还做得一手好菜。放着这么好的姑娘不娶,真不知道王府里那些男人的眼睛都长哪儿去了。” 添香一边收拾着桌上的茶盏,一边拿眼瞪过来,“跟人家吃了一顿饭,就相处深了?你可真是……” 话说到一半,就被东霞抢了话头,“行了,别光顾说话,时辰不早了,赶紧收拾。 小蝶,桂粮,你们两个喝了不少的酒,今天晚上就回去休息吧。珠米,你烫伤了脚,行走不利索,也回去休息,我和添香来值夜。” 待那三人端着托盘出门去,叫添香出去守着门,表情郑重地对叶知秋说道:“小姐,紫英这个人,你得多防着些。” 叶知秋一听这话就笑了,“怎么,你也觉出她不对了?” “还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小姐。”东霞也跟着笑了,笑完又正了神色道,“她来请我们过去吃饭的时候,我只当她想通过我们跟小姐拉近关系。 可吃饭的时候,她总是有意无意地问起秋叶村的事。” 叶知秋眸色微沉,“这么说,她感兴趣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的老窝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东霞点了点头,又道,“小蝶没多少心眼儿,人家问她就说。好在有我和添香轮流岔开话题,没让她透出去多少有用的。 紫英大概是觉察到了,后来便不问了。 我原想把她灌醉了,套套她的话。谁知她精得很,推了一杯又一杯,把话说得滴水不漏。我一个不留神,反倒被她劝着多喝了好几杯。 不过我趁紫英出去的空当,从紫英娘嘴里问出一件事儿来。” “不愧是我干娘的得力干将,就是机灵。”叶知秋先夸了她一句,又饶有兴致地问道,“你都打听到什么了?” “听紫英娘话里的意思,她原本是想让王爷收了紫英的。后来王爷奉命出使番国,一去就没音讯,她唯恐王爷凶多吉少,误了紫英的终身,便托人给紫英寻了一门亲事。 具体是哪家的公子她没说,可看她提起那位公子时的样子,家境和人品应该都是不错的。男方的母亲来相看过紫英,对紫英也很满意,于是定了口头婚约。 可惜还不等托了媒人来说亲,那位公子就得了一场急病暴毙而亡。 在投奔王爷之前,紫英还有一个指腹为婚的准夫婿,也是得病没的。 因为这个,紫英娘怀疑紫英八字克夫,叫融霜院里守门的婆子去庙里找人算了,卦象上说她不是克夫之命,而是富贵命,一般的男子无福消受,只有大富大贵男子才娶得。 紫英娘害怕再伤人命,就没再给紫英张罗亲事。 我瞧着紫英娘对卦签上的话深信不疑,认定了那大富大贵的男子就是王爷,只怕一心想让小姐抬了紫英给王爷做偏房呢。” ——(未完待续) 第429章 台阶 叶知秋唇角浮起一抹嘲讽的笑意,“恐怕这王府的偏房也消受不起她的富贵命,正房还差不多。” 成亲的第四日,她曾带了厚礼去融霜院探视,顺便邀请卢氏参加她为娘家人准备的送行宴。 按理来说,她是这家的女主子,卢氏本该主动来拜望她。 然她考虑到卢氏对凤康有哺育之恩,将卢氏当作长辈看待。也因为成老爹曾经双目失明过,格外体谅卢氏行走不便的难处,也就没有计较谁先谁后这种无聊的事情。 她不爱摆当家主母的架子,人家却当她性子软好拿捏。 借口身子不适推掉了饭局不说,自那之后,更几次三番派了下人来请她过去喝茶说话,就差直接叫她晨昏定省了,俨然把自己当成这王府的正牌老夫人了。 可惜她还没有平易近人到被借居之客呼来喝去的地步,只是懒得跟一个眼盲之人计较,晾着了事罢了。 卢氏没把她放在眼里,亦不屑于跟她的娘家人为伍,又怎么会让自己的宝贝闺女屈居人下,被她这农门之女压过一头呢?做偏房只是权宜之计,最终目的必定是取她代之。 东霞被她的话吓了,“小姐,这话可不能乱说。” “我不说就能挡住人家这么想吗?”一天之内,发现两拨抢老公的,便是叶知秋心理素质再好,也难免有些上火。 是凤康桃花太旺了,还是这个时代的人头脑太简单了? 想报恩的要给他当妾,想报仇的也要给他当妾,想实现富贵梦的还要给他当妾;想拉拢他的送个妾。想监视他的也要送个妾,想教训他正头娘子的还要送个妾…… 甭管是谁想做什么,用的都是同一招。她今天才发现,“妾”居然如此好用,乃是以不变应万变的万能之计。当真是一妾在手。天下我有。 搞得她都想主动退下正妻之位,自降身份给他当妾了。 难道除了给人“当妾”、“送妾”,就没别的辙了吗? 东霞不知道这里面还有一个柳轻波,听她话中带怒,便宽慰她道:“我觉着这只是紫英娘一厢情愿,紫英对王爷未必有那种想头。 退一万步说。就算她们娘俩都有这门心思,那也没用,王爷对小姐可是一心一意的,她们也就是想想罢了。 小姐你要是不放心,就跟王爷说说。让王爷把她们送到别处去。” 叶知秋摆了一下手,“没那个必要。” 若是情敌,十个紫英她也不放在眼里,就怕人家图谋的不是她老公。狐狸尾巴已经露出来了,放出去反而会被动,不如搁在眼皮子底下盯着,可以随时观察动向,抢占先机。 东霞以为她怕人说闲话。再接再厉地劝道:“不过是奶亲,只要不短了她们吃喝穿用,王爷就算仁至义尽了。谁能说出半个‘不’字来? 反正那母女两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保不齐哪天就惹出乱子来,送走了干净。也免得她们整天在眼前晃,招小姐心烦。” 叶知秋也不解释,“沈公子不是说王府各处都有他安插的亲信吗?你应该知道都有谁吧?” “是,沈公子先前给了我一份名单。让我把上面的名字都背熟了,防着小姐需要的时候差遣。”东霞一点就透。“小姐想找人监视紫英?” “嗯。”叶知秋点头,“你找几个可靠的人盯着她。无论她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见了什么人,都要无差无漏地记下来,我会定期查问。” 东霞应下了,准备明天一早知会了沈长浩,再作安排。说着这事,便问起鸣儿来,“我听珠米说小姐和小世子之间好像出了什么事,到底怎么了?” 叶知秋没打算隐瞒,把莎娜打人,宣宝锦有孕,以及她和凤康闲话,被鸣儿误会的事简单地说了一遍,“鸣儿现在正是敏感的时候,这几天你们说话都注意一些,别再刺激到他了。” 东霞叹了一口气,“亲爹早早就没了,亲娘长得跟仙女一样,却生了一副蛇蝎心肠,小世子也真是可怜。 不过小姐,你是不是该多担心一下自己啊? 太后娘娘认定是你唆使莎娜打了定王妃,又被你当众顶撞丢了面子,怎么可能善罢甘休?肯定要想法子整治你,你可不能大意啊。” “随她去。”叶知秋满不在乎地道,“是她们先起的头,我不过说了几句实话,又没犯多大的罪,她还能杀了我不成? 反正这些人翻来覆去就那几种花样,斥责几句,抄经思过,顶多再送个‘妹妹’来,给我端茶倒水,洗脚捶腿。 只要她舍得送,我就舍得使唤。” 东霞被她逗笑了,“真不知道小姐是无畏,还是心宽了。” “这叫自信。”叶知秋冲她眨了眨眼,因她刚刚提到珠米,又想起一件事来,“你前几天不是跟我说,珠米和桂粮都不错吗?怎么还这么防着她们?” “也不算防吧?”相处了这些日子,相互之间已经有感情了,东霞并不想怀疑珠米和桂粮,只是谨慎惯了,“咱们说的那些,没有证据,也不好跟她们解释。 她们和紫英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好些年了,又都对紫英十分信服。万一不经意间把咱们说的话透给紫英了,不是打草惊蛇吗? 小心一点儿总是没错的!” 叶知秋半开玩笑地道:“我看你还是多防着小蝶一些吧。” “也是,那丫头实在太容易相信别人了。”东霞表情有些无奈,“我找个时间提点她几句吧。” 又说了一阵子闲话,凤康便回来了。夫妻两个回卧房说话,东霞和添香留在外间继续收拾。 “宫里的事,我跟瀚之说了。叫他明天找个时间去一趟柳府。”说这话的时候,凤康的眼神有些冷,“柳家若是识趣,就该让柳轻波从京城消失。” 他原想给乔月桐留下一线余地,谁知她非但不知收敛。反而找上了叶知秋。如此轻贱不自重的女人,只叫她离开京城已经算是便宜她了。 叶知秋对乔月桐也同情不起来,不愿再提这个人,便笑着问道:“沈公子不是自诩最懂女人心吗?那他有没有猜透定王妃的心?” “猜透倒未必,不过他怀疑华锦郡主此番作为不只是对付你那么简单,似乎是有更大的目的。”凤康在这个问题上浪费了太多脑细胞。提起宣宝锦比提起柳轻波的时候还要反感,皱了一下眉头,补充道,“刚才侍卫来报,华锦郡主被太后娘娘留在慈安宫养胎了。” “太后娘娘不是忙着装晕吗?”叶知秋语带调侃地笑道。“还有工夫管别人养胎的事呢?” “还不是被你逼的?”凤康心情转好,拿手指点了点她的鼻子,“你当着那么多人,说了一日找不到证据就一日不进宫的话,太后娘娘明知道找不到证据,势必要给自己找个台阶下的。 华锦郡主留在慈安宫,她就可以拿防备你对华锦郡主下毒手为由,反客为主了。不出意外的话。明天一早宫里就会来人传旨,免了你入宫问安。” 叶知秋正巴不得,“那太好了。不用听她们拿腔捏调,配合她们说那些没营养的废话,真是谢天谢地了。 最好把入宫赴宴这档子破事也免了,虽然御厨的手艺没得挑,可跟她们一块儿吃饭,实在太影响食欲了。 要不我干脆在发表个声明。广而告之,说我跟华锦郡主彻底撕破脸。从此皇家聚会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你给我适可而止吧。”凤康打断她的话。语气之中却没有多少责备之意,“我知道你不喜欢那种场合,别人就罢了,至少芸母妃和玥儿是真心对你好的。 还有父皇…… 对他来说,这样的宴席只怕办一次少一次了。” 叶知秋见他神色黯然,也敛了笑意,“我知道,我就是过过嘴瘾而已,哪能真不入宫?再怎么说,我也是皇家媳妇,该尽的礼数还是要尽到的。 虽然父皇有时候很不讨人喜欢,可我得承认,我绝大多数时候还是挺喜欢那老爷子的。” 凤康将她揽过来,重重地抱了一下,“我这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才娶到你这么一个大度懂事又善解人意的媳妇?” “类似的话你已经说了好多遍了。”叶知秋在他怀里翻白眼,“麻烦你下次换一套说辞夸我好不好?” “好。”凤康从善如流,立即改正,“你是我见过的最冰雪聪明,最美丽大方,最温柔体贴,最勇敢果决……” 叶知秋听他一口说了一大串,憋不住笑了,“行了,你再说下去我就真‘醉’了。” 两人说笑间便把今天遇到的糟心事抛在了脑后,俱是一夜好眠。 转天早上,叶知秋照例早起做好了饭。 叫人送了一份去疏雨院给犯懒不过来的莎娜,和为了陪她同样不来的佳禾,又送了一份给阿黎。 汤远修自从进了宫就没回来,搞得阿黎孤魂野鬼一样,整天在府里四处游荡,只有三餐饭点准时出现在止风院。 叶知秋掐算着下早课的时辰,在小厅里摆好桌子,可左等右等,也不见鸣儿过来。 打发桂粮去慕云院问了问,回说小世子上完早课并没有回去,叫安顺从大厨房要了早饭,在学堂里用了。 凤康脸色阴沉,一巴掌拍在桌上,“这孩子太不像话了!” “算了,他别扭劲儿还没过去呢,你就别往心里去了。”叶知秋好言劝抚,“他不过来,我们自己吃就是。” 凤康没什么胃口,勉勉强强地喝了一碗粥,吃了半个花卷,便匆匆进宫去了。 防着梁太后派人传旨,叶知秋没去千植署。在菜棚里打理了一阵子秧苗,因实在放心不下鸣儿,回房换了身衣服,带上小蝶和桂粮往学堂而来…… ——(未完待续) 第430章 瞎了他的狗眼! 学堂位于王府西侧一处独门的院子里,门楣上挂着一方匾,上书“八斗斋”,取的是才高八斗之意。 叶知秋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四下观望,见前有竹后有水,景色怡人,十分幽静。不远处的树林之中有一片宽敞的空地,设了箭靶,木桩,鼓台,摆放着一排排的兵器架,想来是练武的所在。 守在门外的府兵之一认出了曾经来给鸣儿送过便当的桂粮,见她与另一名一等装束的丫头簇拥着一位衣着素雅的女子走了过来,便猜到是王府女主子驾到了。 赶忙收回视线,单膝跪地,“见过王妃。” 他的同伴也是机灵的,跟着见了礼。 叶知秋免了他们的礼,往院子里看了一眼,见里面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便问道:“里面正在上课吗?” “回王妃,是的。”府兵之一垂目答了,又问道,“不知王妃驾临此地所为何事,可要小去通传一声?” “不用了。”叶知秋不想打扰孩子们上课,指了指习武场的方向,“我们先去那边走一走,等鸣儿下课了,麻烦你们叫他过去找我,就说我有话要对他讲。” 两名府兵齐声应了声“是”,弯腰恭送她离开。 三人进了树林,在习武场上转了一圈。 叶知秋见兵器架上什么样的武器都有,一时起了玩心,便从上面挑了一把称手的弯刀,有一下没一下地舞了起来。 桂粮有样学样,也想拿一件武器来耍耍,一眼便看中那把短斧。不料那斧子重量惊人。一下没拿起来,反倒把自己晃了一个趔趄。 小蝶不喜欢兵器,倒是对那面呃大鼓颇感兴趣。提着裙子攀上鼓台,拿起鼓槌要敲,猛然间看到鼓架后面露出一只脚来。着实吓了一跳。 “呀”地尖叫一声,扔下鼓槌,转身就跑。 叶知秋闻声抬头,刚好看到她从鼓楼的台阶上一脚踩空,登时变了脸色,“小心!” 电光石火之间。只见一道白影自鼓架后面腾空而起。几乎没有过程,一眨眼的工夫,小蝶已经稳稳地落了地。面无人色,双目呆滞,丢了魂一般。半晌没有反应。 与她同时落地的,还有那道白影。准确地说,是一个身穿白衣的人,而且是一个身形挺拔、容貌清俊的年轻男子,年纪比凤康稍小一些,二十三四岁的样子。 一经落地,便将手臂从小蝶腰间抽了回去,飞快地向后退了两丈有余。嘴里嘀嘀咕咕地道:“真是晦气,睡个觉都不得安生。” 小蝶在他的嘀咕声中回了魂,看向那男子。表情犹自怔怔的,“刚才是你……救了我?” “救你?”那男子一脸不屑地抱起手臂,“我看你是误会了,我不过是怕你血溅当场,弄脏我睡觉的地方罢了。 我说你没那本事,就不要学别人爬高爬低的。关在屋子里好好绣花得了,为什么非要跑出来给人添麻烦? 噢。看你这粗手笨脚的模样,怕是也不会绣花吧?” 小蝶愣住了。 论脸蛋。她不算太漂亮,属于耐看型的,越看越舒服的那种;论个子,在女子之中算是高挑的;论身材,是那种偏丰满好生养的类型。 名义上是叶知秋的丫头,实际上是自由之身,在秋叶村的店铺里有属于自己的股份。她若成亲,嫁妆比京城绝大多数富贵人家的小姐还要丰厚。 方方面面都不差,又财大气粗,让她比任何时候都自信。 这王府里除了凤康、沈长浩、闻苏木和那几个经常露脸的,能让她正眼相看的男人几乎没有。 怎么也没想到,今天居然碰见这么一个粗鲁无礼,丝毫不懂得怜香惜玉的男人,还被他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 叶知秋哑然失笑,原以为那只是一个武功高强的帅小伙,没想到还是个毒舌呢,连口齿伶俐的小蝶都被他搞得没了脾气,真是有个性。 那武功高强又毒舌的帅小伙感觉到她的注视,面有不豫地看过来。目光从她脸上一扫而过,落在她握在手里的弯刀上,立刻“嘁”了一声,“又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女人,握刀都不会,还妄想当女侠呢。” 叶知秋看了看自己握刀的手,笑着问道:“那要怎么握刀才算会呢?” 那人以为她会恼羞成怒,要么面红耳赤,弃刀而逃,没想到她不急不恼,反而认真跟他请教起握刀的姿势来了。怔了一瞬,便要迈步走过来。 恰在这时,桂粮听到学堂里面有了动静,赶忙出声提醒叶知秋,“王妃,小世子好像下课了。” 叶知秋一闪神的工夫,便见那白衣男子不见了。 “人呢?”她问的是小蝶。 小蝶也没看清楚,只觉眼前一花,那人就没了。这会儿也缓过神来了,怒气冲冲地骂了起来,“这是哪儿来的混蛋?我求他救我了?他凭什么骂我? 说我粗手笨脚,不会绣花?瞎了他的狗眼。 本姑娘随便绣样东西卖了,能买他一条狗命!” 叶知秋听得忍俊不禁,“你这是骂他呢,还是骂你自己呢?你绣样东西,卖了就只够买一条狗命的吗?” 桂粮也跟着打趣,“小蝶姐姐先是吓傻了,这又气糊涂了。” “小姐,桂粮,你们到底是哪头的?”小蝶气恼地跺着脚。 正说着,叶知秋发现几个孩子挤成一团,从学堂门口遮遮掩掩地出来了。脑袋有四个,腿却有六条。 她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吩咐桂粮道:“你去把那几个孩子给我拦住。” “是,王妃。”桂粮答应一声,便飞奔过去。 那几个孩子发现敌情,一紧张步调就乱了,也不知道是谁踩了谁的脚,呼呼啦啦地摔作一堆,躲在人墙后面那个锦袍玉带的身影顿时暴露无遗。 这下门口的府兵想装作没看见也不行了,赶忙抢上去将鸣儿扶了起来,关切地询问,“世子,您没事吧?” 鸣儿顾不上答话,抬眼疾扫,见叶知秋已经来到十丈之外了,脸上闪过一抹懊恼之色。 冷冷地拂开府兵手,“我没事,你们退下吧。” 又看了看那几个惶恐不安的孩子,“你们也退下。” 两名府兵沉稳地退到门边,几个孩子唯恐王妃问罪,一窝蜂地冲进门去。 叶知秋在距离鸣儿两米外的地方站定,等鸣儿故作镇定地见了礼,才淡淡地道:“你刚才犯了三个错误。” 鸣儿明显愣了一下,却没有言语。 叶知秋也不需要他回应,继续说下去,“首先,用人错误。 你那几个朋友能遮住你,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神情举止,一出现就把你给暴露了。 下次再有这种事,你直接喊个侍卫出来,什么都解决了。你要找他们帮忙也行,不过要挑那种胆大心细,应变能力出色的孩子。 其次,策略错误。 学堂只有这一个门,但是出来不一定非要走门。你明知道我会盯着门口,还要走门,欠缺明智。 走门也不是不可以,你可以换身衣服,跟别的孩子一起乱哄哄地跑出来,或者叫人假扮成你,引开我的注意力,都有蒙骗过去的机会。 你却选了最笨的法子,藏头露尾,欲盖弥彰,活生生的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 第三,判断错误。 所谓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你人在王府,我想找你随时都找得到。 心虚的人才需要躲躲藏藏,你一没做坏事,二没打算做坏事,根本没有躲的必要。” 听她说得头头是道,那两个府兵忍不住撩起眼皮偷瞄了几眼。心道这王妃真能扯,不就是小孩子瞎胡闹吗,怎么搞得跟培养细作似的? 鸣儿却疑心她说这些是在教唆他逃出王府,从而彻底摆脱他这个包袱,心情愈发黯然了。面上却死撑着不肯表现出来,凉凉地一抱拳,“母妃教训得是。” 叶知秋看他这样子,就知道自己刚才那话白说了,暗暗叹了一口气,径自转了身,“你跟我来。” 鸣儿迟疑片刻,迈步跟上,小蝶和桂粮亦步亦趋地护在后面。 叶知秋选了塘边一处僻静的地方站住脚,吩咐小蝶和桂粮站远一些,也不看站在身侧的鸣儿,眼睛望着在秋风的撩拨下忽皱忽平的水面,“很久之前,还没有划分国家的时候,人们以部落的形式生活在一起。 其中有一个部落住在大山里,靠山神的庇佑和恩赐为生。 这个部落的首领老了,打算从部落里挑选一位勇士接替自己。在族人的推举之下,选出了两位旗鼓相当的勇士。一个名叫赤海,一个名叫咸当。 首领在他们之间左摇右摆,难以抉择,便去求告山神,请山神替他来做决断。 山神为了考验赤海和咸当,将他们分别放进深山里,让他们进行打猎比赛。以七天为限,谁打到的猎物又多又好,谁就可以接替老首领,成为部落的新首领。” 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 鸣儿听得正入神,脱口地问了一句,“后来呢?” 见她回头望了自己一眼,意识到自己失言了,又赶忙低下头去。 叶知秋微微一笑,接着说道:“后来,两个人就开始打猎了……” ——(未完待续) 第431章 谁鬼鬼祟祟了? ps:大概是调生物钟调脑抽了,在上一章里犯了个很低级的错误,已经改过来了,汗死。 多谢闲逛童靴的提醒,鞠躬!! “没多久,赤海就遇到一头野猪。他感觉这头野猪不够肥壮,便没有动手。 很快的,他又遇到一只斑斓猛虎。他感觉这只老虎年纪太大了,肉质不够鲜美,便将它放过了。 后来,他又碰见一条巨蟒。可他记得咸当最擅猎蛇,这样的巨蟒即便成功猎杀了,也一定比不过咸当。思来想去,他将这巨蟒也放过了。 一转眼过了四天,赤海始终没有动手。 到了第五天,他发现遇到的猎物不是小就是老,而且越来越稀少,也越来越不能令人满意了。 想到咸当现在应该猎到了许多又大又好的猎物,他的心情变得焦躁起来。加快速度往前走,发誓一定要猎到一只让所有人都叹为观止的大家伙,将咸当比下去。 然而到了第六天,他发现猎物几乎绝迹了,别说野猪老虎,就连兔子山鸡都见不到了。他慌了,立刻回头,去找那些被他放过的猎物,可惜怎么找都找不到。 眼见七天的期限就要到了,他手里却连一只像样的猎物都没有。他沮丧之极,心想反正输定了,又何必白白浪费工夫? 于是第七天,他什么都没有做,就是有猎物从眼前经过,都懒得动一下。 当被山神送回部落的时候,看到咸当带回来堆积如山的猎物,他终于发狂了。 指着族人质问他们。当初为什么要推举两个人出来,如果只是推举一个人,不就没有打猎比赛这回事了吗? 继而埋怨老首领,从两个人中间选一个有那么难吗?办法多得是,为什么非要求助山神? 最后他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到山神的身上。‘你是守护我们的神,应该做到公正无私,为什么如此偏心,把好的猎物都给了咸当,给我都是不好的猎物? 我对你一向敬重有加,时常供拜。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你为什么要抛弃我,为什么要这样羞辱我?’ 山神从始至终只是静静的听着,等他发泄了完了,才让咸当展示他猎到的猎物:野猪。老虎,巨蟒……都是赤海在前四天放过的猎物。 山神对赤海道:‘你说得没错,我是守护你们山神,应该做到公正无私,所以我在你们前进的路上安排的猎物都是一样的,是你贪心不足,没有及时猎取。 你总以为前面会有的更好的,反而把好的猎物都错过了。” 赤海不服气。大声地反驳,“既然你安排给我们的猎物都是一样的,那为什么我沿着原路回头去找的时候。那些猎物都没有了?” 山神答道:‘猎物是我安排的没错,可它们也是有腿有脑子的,不会站在原地等你回来猎杀。 这世上有许多的东西错过就是错过了,不是你什么时候回头都能找回来的。前面的不一定更好,你应该学会珍惜机会,抓住机会。 正因为你平日对我恭敬有加。不曾少了贡拜,我才在第七天的时候给过你一次弥补的机会。而你只顾消沉。对从你眼前经过的猎物视而不见。 你输给咸当,都是你自己的责任。而你非但不反省不悔改。反而怨天尤人,妄图让别人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如果让你这样的人当上首领,你的族人终有一天会为你所累,面临灾难。’ 赤海哑口无言,因愧对族人,便请求山神和老首领允许他离开部落,到深山之中磨练自己。 咸当接替了首领的位子之后,将自己和赤海的故事绘成壁画刻在岩壁上,用来教育子孙后代。” 叶知秋一口气将故事讲完了,回头看着鸣儿,“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给你讲这个故事吗?” 鸣儿隐隐约约地有种感觉,却说不出来,便摇了摇头。 “我给你讲这个故事,是因为你现在的所作所为,跟赤海没什么区别。” 她这一句话,让鸣儿混沌的思绪豁然明朗,他心中震动,下意识地张大了眼睛。 叶知秋转身面对他,正色地道:“你不是我和你父王亲生的孩子,这是事实,我们谁都没办法改变这一事实,我们也不能逃避这一事实。 因为不是亲生的,我们或许没办法像对待亲生骨肉那样,在血缘的驱使下,从第一眼看到你,就对你无私无悔地奉献。而是需要慢慢磨合,彼此信赖,相互适应。 我和你父王是真心想对你好的,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可你要知道,真心是需要回应的。我们对你好,你也对我们好,双方的感情才会越来越浓。 如果你总用‘不是亲生’这四个字作茧,把自己层层包裹起来,疏远我们,怀疑我们,总觉得我们关心你爱护你是做给别人看的,对我们付出无动于衷,我们或许能坚持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甚至一年两年,总有一天会因为得不到回应没了动力,会疲惫,对你彻底失望,再也没办法对你好了。 到那个时候,你一定会冷笑说:‘他们对我的好果然是假装的,这不时间一长就露出真面目了吗?’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没有付出真心,凭什么要求别人对你付出真心呢?你不试着靠近我们,接受我们对你的好,又怎么知道我们对你不是真心呢? 无论是父母和子女,还是夫妻、朋友之间的感情,只靠一方是维系不下去的,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行。 如果我们朝你走近一步,你就后退两步,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看到彼此的真心呢?” 见鸣儿若有所思地垂下眸子,她微微叹了一口气。“我不知道你昨天在门外听到了多少,如果你仔细回想一下,不先入为主,不钻牛角尖,不断章取义。就能明白我说那话的真正意思。 我是后娘不假,可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包袱。 你已经十岁了,吃喝拉撒完全能够自理,念书习武有先生管着,进进出出有侍卫保护着,根本不需要我费半点心。 我不会饿着你冻着你。更不会打你骂你,别人也挑不出毛病来。更何况我的名声已经够烂了,我为什么要在乎外人怎么看我,假装对你好? 除非我是真的关心你。” 鸣儿眼神晃动,抬头看了她一眼。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止住了。 叶知秋抬手摸了摸他的头,“鸣儿,我知道你心里埋怨你父王,也埋怨我。 你父王当初抛下你也是没办法,出使番国是一件很危险的事,随时可能丢掉性命,他没办法将你带在身边。 你是皇家子弟。即便他想把你留在我那里,你皇祖父和你皇太祖母他们也不会同意的。你父王经过深思熟虑,认为你七姑姑是照顾你最合适的人选。才决定把你交给她的,绝不是随随便便把你扔给谁就不管了。 而我那时对你父王有情,却不知道我们最后到底能不能走到一起。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不能到京城来看望你,也不方便给你写信,只能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让人悄悄地捎些东西给你。 也许你觉得我说的都是借口。可我这四年多来,从来没有忘记过你。还有虎头。相信你父王人在番国,也一定是时刻惦记着你的。 我和你父王从来没有给人当过父母。没有经验,可能有许多地方做得不够好。我们不奢望你能一下子解开心结,对我们毫不设防,掏心掏肺。 我们只希望你不要再拒我们千里之外,不要像故事里的赤海一样,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等意识到错过的时候,再想回头去找的时候,却永远也找不回来了,只能白白后悔。 你就抱着上当一次的心情,尝试着接受我们,回应我们。 成功了,你将得到两个真心对你好的人。失败了,你没什么损失,反正你早有心理准备,伤心也伤心不到哪里去。 我给你两天的时间考虑,如果你决定接受我的建议,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跟往常一样,到若晨院来跟我们一起吃饭。 如果你还是不相信我们,决定继续困在茧里,那就不要过来了。我们不会强求你,也不会再对你有所期待,你自由了,我们也轻松了。 等你长到十六岁,就可以拥有自己的郡王府,独立自主了。以后我们各过各的日子,井水不犯河水。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说完再不看他,从他身边径直走了过去。 离学堂很远了,小蝶回头望了一眼,见鸣儿依然呆呆地站在那里,背影孤零零的,看起来好不可怜,心中不忍,扯了扯叶知秋的袖子,“小姐,我瞧着小世子不太对劲,放着他不管真的没事吗?” “没事。”叶知秋对她笑了一笑,“他不是小孩子了,也该学会独立思考了。有些事他必须自己想清楚,别人没办法替他做决定。” 小蝶听得不明不白的,“决定什么?” 叶知秋正要说话,一眼瞟见树林之中有一道白影一闪而过,心知是那位白衣男子,却不知他尾随而来是为哪般,于是扬声道:“有话就出来说吧,男子汉大丈夫,何必鬼鬼祟祟的?” 小蝶和桂粮不明所以,四下乱看。 “谁鬼鬼祟祟了?”一道带着恼怒的声音自身后响起。 叶知秋三人循声回头,就见那白衣男子抱臂盘腿,大大剌剌地坐在一根树枝上。那树枝只有儿臂般粗细,承受了他百多十斤的体重,却是纹丝不动…… ——(未完待续) 第433章 接训野马 “为什么要全素的?”叶知秋感觉有些奇怪,她记得凤帝不挑食的,荤素不论,怎么突然想起吃素了? 全德见她误会了,忙解释道:“不是皇上自己用,是要拿来招待能了大师的。” 叶知秋大为惊讶,“能了大师出关了?” 那可是负责出题考验皇子的重要人物,他一动,不知道要牵动多少人的心。他老人家出关,按理来说,这边应该事先听到些风声才对。 “是啊,今天早朝快结束的时候,能了大师突然就出现在宫门外了,事先没有半点征兆。别说王妃您了,就是皇上也很是吃了一惊呢。” 全德解释完了,又催促道,“王妃,辛苦您,还是赶紧着给做些团子吧。 能了大师几日不曾进食,除了粥,旁的一概吃不下。倒是一眼就瞧上王妃送去的团子了,把咸蛋豆腐的馅儿的都给吃了,连说没吃饱。 御膳房不会做,只能劳烦王妃了。 啊,对了,汤先生让奴才给王妃带几句话:同样是长辈,应该一碗水端平才对,王妃有好吃的只想着皇上,却忘了他,实在太过分。 让王妃再做一笼洋葱牛肉馅的团子,将功补过。” 叶知秋暗暗翻了个白眼,她什么时候忘了他了?自从他住进宫里,哪一次给凤帝送吃的不是特地多放一些,莫非那多出来的部分不是进了他的肚子,而是拿去喂狗了不成? 在这个节骨眼上也懒得跟他计较,爽快地应承下来,“我知道了。马上就做。” 吩咐珠米领了全德到前头厅去歇脚,东霞和添香、小蝶去准备材料,又叫桂粮从大厨房调了几个干净利索的厨娘过来,莎娜则被派去陪全德喝茶。 没了捣乱的,又有得力的帮手。做起来就速度多了。半个时辰之后,一锅洋葱牛肉、两锅全素的水晶粉团就新鲜出炉。素馅除了先前做过的咸蛋豆腐,又另外做了芽苗菜、香菇白菜和南瓜粉丝的。 依旧用放了炭火的食盒装好,交给全德,快马加鞭地送进宫里去。 小蝶忙出一头大汗,这会儿才想起来抱怨。“佛家不是总把戒贪之类的话挂在嘴上吗?那老和尚怎么还这么贪吃?该不会是个假和尚吧?” “别胡说。”东霞信佛,对能了大师那样大师得道高僧心怀崇敬,听不得这种不敬之言,“能亲手为大师做吃食,也算是我们积德行善了。” 小蝶见她神色严肃。吐了吐舌头,不敢再多话。 “好了,赶快收拾战场吧。”叶知秋晃了晃酸痛的肩膀,扬声招呼道,“收拾完了都去休息一会儿。” 几人齐声应了,将小厨房收拾干净,各自回房休息不提。 能了大师出现,就说明第二轮考验的题目已经想好了。皇子和朝臣们为了能提前获悉一星半点的消息。一直赖在宫里不肯出来。 凤康也被事情绊住,打发人回来送信,说晚饭不回来吃了。 因中午吃得太饱。大家都还不饿。鸣儿也没有过来,晚饭便简单地吃了些清粥小菜。 凤康直到二更天才回来,一脸的疲惫之色。 叶知秋拧了条热手巾递给他,“你这是忙活什么了,怎么累成这样?” “这一天,光跑腿了。”凤康接过手巾擦了擦脸。苦笑道,“能了大师是带着普度寺的武僧十八罗汉一起来的。说是考验的时候要用到他们,还需要一块合适的场地来布置考场。 父皇将这差事交给我了。让我带领一队御林军陪他们去找。” “找到了吗?”叶知秋又帮他倒了一杯热水。 凤康点了一下头,“父皇限我今天之内找好,找不到我也回不来。” 喝了一大口水,又接着道,“城里城外跑了好几趟,总算在玉林围场找到一处让他们满意的场地。” “他们到底要布置什么?”叶知秋有些好奇。 “我没问,问了他们也不会说。”凤康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只负责找地方,之后的事情就不归我管了。 御林军已经把围场戒严了,在十八罗汉布置完场地之前,谁也不得接近。不过听父皇的意思,到考验那日,将允许文武大臣和部分女眷旁观。 你想必也在名单之上,到时候可以亲自去看看。” 参加了几次皇家聚会,都没留下愉快的回忆,叶知秋已经对那种场合产生了抵触情绪,“我看我还是不去的好,太后娘娘让我抄经思过呢。” 这件事凤康已经听说了,淡淡地哼了一声道:“理她做什么?梁国舅的案子还在我手里,你便是不抄,她也不敢拿你怎样。” 说起梁国舅的案子,叶知秋便顺口问道:“这个案子交给你也有一段时日了,至今还没有判决,总这么拖着也不是个事儿吧?” “父皇将这个案子交给我,就是要拖的。”凤康见她不甚明白的样子,进一步解释道,“你还记得吗?在来京城的途中,我曾经跟你说过,梁国舅的案子只是个引子,一定会牵扯出别的事情来。 而且我怀疑,此事针对的不是十一就是瑞王,或者他们两个。 如果我猜测得不错,父皇应是表面将这案子交由我来审理,借我们婚事拖延判决的日期,另外派了人在暗中调查这案子背后牵扯的利害关系。 我想在三轮考验结束之前,父皇是不会允许任何一位皇子出事的。” 叶知秋也有同样的感觉,她到京城之后发生的所有事,看似没什么联系,又都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可细细一琢磨,又仿佛都在凤帝的掌控之下。 这老爷子到底在谋划什么呢? 无论如何也想不透的事情便不去浪费那脑细胞,转了话题道:“我今天遇见云珩了。” “云珩?”凤康眉心微皱,“你怎么会遇见他的?” 叶知秋把自己去学堂找鸣儿谈话,以及巧遇云珩的事情都跟他说了一遍,说完笑眯眯地望着他,“我已经答应云珩,要帮他跟你求情了,你能为我开一次后门吗?” 凤康似乎有些为难,“我不过是碰巧救了他一命,没想过要他的回报,他却铁了心要跟随我,赶都赶不走。 不是我不想重用他,他是我见过的人里面武功最高的。只是他来自江湖,快意恩仇惯了,性子也是个不饶人的,一个搞不好,就会惹上大麻烦。 原想磨练他几年再做定夺的,可带他回来没多久,我就领命出使番国了。偏偏他只对我一个人言听计从,一旦撒起野来连瀚之都压不住,磨练的事也就耽搁下来了。” “那你出使的时候为什么不带上他呢?”叶知秋不解地问,出使途中多风险,有他那样的高手保驾护航,不是正好吗? “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打算的,只可惜他晕船晕得实在太严重了,走不到百里的水路就不省人事了,我只好叫人把他送回来了。” 叶知秋不、厚道地笑了,“看他一副‘唯我独尊’的模样,还以为他天不怕地不怕呢,没想到居然坐不得船。 这要是让小蝶知道了,不知道怎么笑话他呢。” 云珩和小蝶之间的恩怨她没说,凤康并不知道这里面有小蝶什么事,也没细问,只接续前话说道:“虽说他还不堪大用,不过我也不能让你食言。 这样吧,明天我让瀚之安排一下,看看把他放在什么位置合适。” 叶知秋略一沉吟,“不如把他给我吧。” “嗯?”凤康一时没搞懂她的意思,眼带征询地望过来。 “好钢用在刀刃上,他武功那么高,随便打发了就太浪费了。”叶知秋目光湛湛地道,“你把他交给我吧,我给他找点事做,顺便帮你磨练磨练他。” 凤康面有迟疑之色,“你有法子驯服他?” “法子都是人想出来的。”叶知秋信心满满,“你放心,我一定把他这匹野马给你训成良驹。” 凤康不愿扫她的兴,又思量着云珩再怎么放荡不羁,也不敢对他的夫人放肆,便点头答应了,“只要你高兴,就随你吧。” 于是第二天一早,云珩这匹野马就被牵到了叶知秋面前,并且按照她的吩咐,换了一身粗短打扮。 穿着白衣的时候,没觉出那身衣服跟他多相称,脱掉白衣才知道,不是他喜欢装水仙,实在是穿其他颜色的衣服太俗气了。不止容颜黯淡,气势也跟着矮了大一截。 整个人灰土土的,怎么看都像个脚夫,跟大侠丝毫不沾边。 听了桂粮的描述,东霞、添香和珠米三人原本还对他抱有不小的期待,看到他这形象,俱是失望不已。 小蝶更是笑得前仰后合,狠狠地奚落了他一番。 跟着叶知秋办事,云珩本就一百个不情愿。只是凤康一脸肃穆地让他选择,要么听王妃差遣,要么就离开王府,他不得不屈服罢了。 被小蝶一笑,登时恼羞成怒了,气呼呼地瞪着叶知秋,“王妃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叶知秋轻描淡写地道,“我要出门,缺一个赶车的,瞧着你正合适而已。” “什么?”云珩又惊又怒,“你居然让我给你当车夫?” ——(未完待续) 第434章 第二轮考验开始 “你不想做可以不做。”叶知秋一句话就堵住了云珩的嘴。 为了能继续留在王府,云珩只得忍辱负重地拿起马鞭,充当起车夫。只是他赶车的技术实在不敢恭维,把车上的人颠得七荤八素。 小蝶走多了山路,尚能忍受,珠米这辈子都没坐过这么颠的车,一下车就把肚子里的东西吐了个精光。 “你是故意的吧?”小蝶一边帮珠米拍着后背,一边瞪着云珩质问。 云珩死鸭子嘴硬,“只能怪你们太娇气,我怎么一点事儿都没有?” “她们能跟你比吗?”叶知秋领着佳禾从前面的马车上下来,听着这话便接起话茬,“你习武之人,本身又是男人,体质比她们好了不知多少倍。 连赶车这点儿小事都做不好,还能指望你做什么大事?” 云珩被她这毫不留情地话打击到了,涨红了脸争辩道:“我擅长的是刀剑,又不是赶车……” “我现在不需要你动刀舞剑,只需要一个赶车的。”叶知秋不客气地打断他,“在我们进去这段时间,你好好跟张大哥学习一下怎么赶车吧。 如果回去的时候,你再让坐车的人吐出来,那我这儿也留不住你了。” 说罢转头看向充当另一位车夫的张弛,“张大哥,有劳你了。” 张弛抱拳领命,“王妃放心。” 云珩见她带着三个丫头进了千植署的大门,把牙磨得咯吱作响,“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我云珩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居然被一个女人处处压制……” “若不想被压制,就不要被人捉了短处。”张弛面无表情地瞥了他一眼,“来吧,我教你赶车。” 云珩现在瞧谁都不顺眼,刚想刺他几句。猛然想起叶知秋的话,又吞回去了,换成另一句,“技多不压身,学就学。” 在距离千植署衙几十丈远的空地上,错落有致地排列着七八个用来修建沼气池的母洞。里面已经密密实实地砌好了砖层,也已经用特制的防水胶封了缝隙。 接下来要做的是修建储气箱,这部分形状如同倒扣的锅,垒砌起来麻烦耗时,而且需要一定的技术。 为了能现场观摩。曾允文特地上了折子,请求凤帝免了他早朝站班,天不亮就到这里来候着了。还有两位跟他一样勤奋的千植署官员,就是崔实和方青玉。 这两个人去过一趟清阳府,可谓受益匪浅,回到千植署之后处处效仿秋叶村的做法,为皇家的种植养殖业做出不小的贡献,已经成为千植署的权威人物了。 然而他们心里清楚。比起叶知秋来,自己还差得远。听说叶知秋要在千植署修建沼气池,便自动请缨来协助她。都拿出百分之百的积极性。 一人手拿一本小册子,随时记录,谦逊好学得跟刚入学的小学生一样。 叶知秋知道这两个都是凤康的人,丝毫不吝啬,有问必答。还在闲暇的时候参观了他们指导建造的冬暖式蔬菜大棚,指出了许多不足之处。 按照她的建议修正之后。效果立竿见影,棚里的菜苗长势明显旺盛了。不止这两个人。千植署绝大多数的人都为她折服了,就连一开始因她侵入自己的地盘感到不满的几位官员。面对她的时候也有了好脸色。 叶知秋想在千植署试验的是沼气池的催热系统,发酵是有一定温度要求的,冬季和深秋、初春气温过低,不利于发酵,就很难产生高质量的沼气。 沼气质量不高,燃烧起来热度不够,就会影响正常使用。 这个催热系统,她决定以太阳能为主,辅以烟暖或水暖。 左右有朝廷承担费用,试验失败也毫无压力。试验成功,就可以原样照搬,在秋叶村大规模修建了。 进入冬季,果园和鱼塘等处无事可做,使得千植署有了大批的空闲劳动力,正好拉来修建沼气池。本也不是多么浩大的工程,加之人手充足,不过数日之后,沼气池便初步修建完成。 先启用其中的三个,注入粪料,开始发酵。发酵期间,进一步完善输气管道。 与此同时,在皇子和朝臣们焦心的等待之中,能了大师带来的十八罗汉也终于在御林军的倾力配合下,布置好了第二轮考验的场地。 考验正式开始的前一天,叶知秋果不其然地地接到了宫里发出的邀请,让她于第二日巳时之前赶赴玉林围场,与帝后和满朝文武共同鉴赏皇子们的出色表现。 同时受到邀请的,还有莎娜这位有名无实的郡主。 旨意上规定了每位女眷最多可带两名随身侍奉之人,小蝶便动了心思,非要跟去开开眼不可。 叶知秋没把东霞等人当丫头来看,也不想让别人把她们看轻了,是以一直不愿带她们入宫。带着佳禾却是没办法,一来她需要贴身保护,二来佳禾会武功,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因这一次的聚会场地不在宫里,没那么多的规矩,也是被小蝶缠磨得没法子,便应承下来。 小蝶去,添香便也决定跟去,为的是盯着她,以免她性子太过耿直,行差踏错,给叶知秋惹上什么麻烦。 定下这三人,叶知秋一转头,见桂粮一脸的羡慕,想着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放,索性把她也带上了。 于是到了这天早上,佳禾和桂粮作为她的随从,添香和小蝶则扮成莎娜的侍女,六人分别乘坐三辆马车,由张弛、洛晓雁和云珩充当车夫,出了王府,直奔城外的玉林围场而来。 出门只要有小蝶跟着,叶知秋一定会安排她坐云珩的车。她也不负所望,每次坐车必定对云珩冷嘲热讽,极尽打击之能事。 云珩被她抓着短处。毒舌功力发挥不出,时常落于下风,下了狠心要把赶车这活儿做好。 这段日子,在张弛的悉心调~教下,他赶车的技术已经大有进步。平稳性仍旧差了些。可也没再把坐车的人颠吐过。 一行人赶到玉林围场的时候,入口处的车马已经排成了长龙。皇室和朝臣女眷们各个锦衣华服,妆容精致,打扮得比冬元节那天去宫中赴宴还要花枝招展。 想想也在情理之中,入宫赴宴见的都是女眷,今天不止有女眷。更多的是男宾。甭管是为悦己者,还是为己悦者,势必要多费些心思的。 虽说今天的主角是皇子们,可也不乏高门大户出身的青年才俊。因而有不少女眷挑了家族之中比较受重视的待嫁女儿,顶替侍从的名额。名义上带她们来开开眼界,实际上是相看夫婿。 叶知秋一下车,便看到好几个面熟的大家小姐,不由暗暗唏嘘,这些名门闺秀真是辛苦,赶完这个场子赶那个场子,时刻不忘婚事大事。 一回头,见莎娜很没形象地打着呵欠。便忍不住打趣道:“你没瞧见那些跟你年纪差不多的,都是一副端庄贤惠的模样,时刻准备着钓个金龟婿回去吗? 你也跟人家学学。免得好男人都被别人挑走了,你只能当老姑娘了。” 莎娜的表情很不以为然,“你们中原的男人比我们群岛的男人差远了,谁爱挑谁挑去,我才不稀罕呢。” 中原男人张弛和洛晓雁已经习惯了听而不闻,云珩却不服气地哼了一声。“一身鱼腥味的蛮夷佬,哪里比中原男人好了?” 莎娜离着远没听见。小蝶却听得清楚,立刻接口道:“人家至少会打渔。能养活妻儿老小,比你强。 你到处去问问,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你?连车都赶不好,只会舞刀弄枪,跟着你难不成要靠吃人肉喝人血过日子吗?” 云珩跟许多江湖人士一样,四海为家惯了,对家庭并不看重,也没多少向往。而且在女人缘方面,他还是比较有自信的,是以并不急恼,悠然反击,“天涯处处皆芳草,大丈夫何患无妻? 你还是操心你自己吧,都二十大几的老姑娘了,又没点儿出众的地方。闲着的时候多求求神拜拜佛,让老天保佑你碰上一个眼瞎耳聋的男人,抓紧把你给娶了。 也免得你心浮气躁,总找别人的晦气。” 迟迟没等到梅香的消息,小蝶最近的确有些心浮气躁。云珩这话无疑是踩到了她的痛处,着实把她惹怒了,“你放心,我就是当一辈子老姑娘,也不会看上你这种混蛋。” 云珩还想说几句,忽地瞥见她眼圈红了,不由怔住。等回过神来,见她已经紧跟着叶知秋几人进门去了,便悻悻地嘀咕道:“你看上我,我还未必看得上你呢。” 第二轮考验的考场位于围场西面,本是一片树木稀疏的坡地,砍去树木,移除杂石,依着山坡的坡度建了半圈木制的看台,下面稍作铺填,便是一块极为开阔的空地。 空地有将近两个足球场那么大,几乎全部用红绸盖住了,全副武装的御林军围成一圈,守在外围边缘,让人很好奇下面藏了什么样的机关。 看台是半开放式的,坐北朝南,上面有棚,中间用隔板分成了两大部分,男在右,女在左。两边看台的正中都有一处突出的平台,不用问,那是帝后专座。 此时看台下已经聚集了不少的人,三五成群,女的低语议论,男的大声谈笑。 叶知秋不想引人注目,便和莎娜挑了个僻静的位置站了。没一会儿,前面便骚动起来,隐隐地听见什么人喊了一句“皇驾到了”。 她抬眼望去,只见华盖成林,锦旗环绕,辇轿之中,马背之上,俱是华楚国身份最尊贵的人物,在御林军的护卫之下,浩浩荡荡地行近而来…… ——(未完待续) 第435章 悄悄话 车辇停定,凤帝、穆皇后、芸妃、宁妃、僖嫔等人依次现身,随后是公主、王妃等皇家女眷,最后是汤远修、能了大师等人。 原本叶知秋也应该在那里面的,然她不愿浪费时间走那冗繁的过场,便以奉梁太后的懿旨在家抄经思过,不好进宫为由头推掉了。 为了这第二轮考验,皇家人几乎倾巢而出。凤康既要参加考验,又要全权负责凤帝等人的护卫工作,唯恐遇到危险的时候无暇顾及她,也认为她自己乘车过来更好一些。 左右明面上有张弛、洛晓雁和云珩三人,还有八名武功高强的侍卫暗中保护,再加上一个跟她形影不离的佳禾,足以保证她的安全。 在众人跪下迎驾的时候,叶知秋便拉着莎娜躲到树后去了。动不动就下跪这种事,她实在接受不了,能逃则逃。 莎娜跟她一样的心思,乐得跟她躲在一旁看景。扫视之中,便发现一个奇装异服的人,于是悄悄拉了拉叶知秋的袖子,“叶姐姐,那个人脑袋上怎么一根毛都没有,他不冷吗?” 叶知秋惊讶地看了她一眼,“你不是学过中原风俗嘛,不知道和尚都是光头?” “那是和尚啊?”莎娜恍然大悟,“我爹给我看的图上,和尚都戴着圆圆的帽子。” “圆圆的帽子?”叶知秋一怔,随即明白过来,“你说的尼姑吧?” 莎娜有些迷糊,“尼姑不就是和尚吗?” “你说得也没错,尼姑就是女和尚。”叶知秋笑道,“不管男和尚女和尚。大部分都是光头的,也有一些人是带发修行的。” 一边说一边细细打量能了大师,虽已八十五岁高龄,依旧身形挺拔,面庞红润。身披袈裟。手竖胸前,浑身都透着庄严肃穆,正气浩然,任谁看了都忍不住赞叹一声,“不愧是得道高僧!” 汤远修弓腰塌背,双手抄在袖子里。眯着一双小眼,一副没睡醒的模样。被能了大师一衬,活脱就是一个猥琐老头,白白糟蹋了“当世大儒”的名声。 凤帝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今天换上了一身骑装。看起来十分精神。一路走来,面上始终带着闲适的笑容。 让叶知秋感觉意外的是,宣宝锦居然也来了。除了小心翼翼搀扶着她的缀儿,还有六个宫女围在四周,众星捧月一样,将她护在中间。 看样子宫中十分适合养胎,短短数日不见,她脸盘丰腴了不少。脂粉不施,皮肤依旧白里透红。时不时低头温柔一笑,还有轻抚小腹的动作。都为她增添了一种母性之美。 这个女人,还真是喜欢随时随地强调自己的存在感,生怕别人把她给忽略了一般。 连她这个千珍万贵的孕妇都出现了,还有什么事不能发生的?因而看到乔月桐混在皇家女眷当中的时候,叶知秋便没那么惊讶了。 乔月桐糊涂的时候归糊涂,真正遇到危机的时候。也不失聪明。冬元节那天自请为妾,被叶知秋当场拒绝。她便意识到自己这一步走错了。 如果她不主动做些什么,就只有被送出京城一条路可走了。 衡量再三。她将跟叶知秋的对话对柳夫人和盘托出,并表明从今以后愿意听从穆皇后和柳家的安排,成为皇后一党谋取权势地位的棋子。 她能幡然醒悟,穆皇后自是无上欢迎,第二天一大早便将她接进宫里,交由素方悉心调~教。 她今日能出现在这里,就说明穆皇后已经将她的真实身份告知凤帝,给她过了明路了。 叶知秋并不当她是对手,为了一个不具威胁性的人跟穆皇后闹翻,实在不值得。不管怎么说,穆家如今依然权大势大,闹翻了对凤康没什么好处。于是说服他不再理会,由着她们折腾去就是。 皇家的人渐行渐近,分成男女两路,登上看台。凤帝道了句“平身”,众人谢了恩,呼啦啦地站了起来。她便拉着莎娜,趁乱混进人群,跟着官家女眷上了看台。 凤玥眼尖,瞧见她们,便招手叫她们过去。不等叶知秋在她身边落座,便迫不及待地咬起耳朵来,“九嫂,你听说了没,柳家的孙小姐……不对,现在应该是乔家小姐了,由皇后娘娘做主,许配给十六当侧妃了。” 叶知秋还真没听说,大为意外,“十六还没成亲呢,就给他定下侧妃了?僖嫔娘娘能同意?” 凤玥不说话,用下巴一指,示意她自己看。 叶知秋抬眼望去,只见凤台上面,穆皇后和几位嫔妃谈笑正欢。乔月桐也在其中,一脸羞涩地立在僖嫔身侧。僖嫔拉着她的手,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看起来十分亲热。 “僖嫔娘娘这是同意了?” 凤玥见叶知秋如此吃惊,掩嘴笑道:“九嫂没想到吧?” “是没想到。”叶知秋敛了讶色,又一次唏嘘,皇家的事还真是瞬息万变。 僖嫔认为十一有望成为下一任国君,为了儿子将来有靠,一直不遗余力地巴结芸妃,不惜与宁妃,甚至穆皇后做对。这一转眼,又跟穆皇后攀上亲了,而且是心甘情愿的,实在让人理解不能。 凤玥猜到她在想什么,凑在她耳边低声地道:“皇后娘娘提出要把乔小姐许配给十六的时候,僖嫔娘娘还挺为难的,去找芸母妃表了忠心,请芸母妃帮她拿主意。 上次的事,芸母妃知道是宣宝锦诬陷你,对十一夫妻两个愈发地灰心了。那天还跟我念叨呢,说十一就是当了皇帝,也会被那个女人带歪,变成昏君,祸国殃民。 许是打心底里不希望十一做皇帝,怕僖嫔娘娘靠错了人,又不好明说。所以才同意僖嫔娘娘接纳乔小姐做儿媳。这样一来,即便十一做不成储君,十六还有皇后娘家那边的人可以依靠。” 叶知秋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皇家里面,像芸母妃这样有智慧又不失善良本性的人。实在太少了。” “是啊。”凤玥深有同感,“芸母妃也跟我说过,她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就是从来没有主动害过一个人。 可她的手上毕竟是沾了血的,所以老天才会安排十一娶了宣宝锦,作为对她的惩罚。” 叶知秋对惩罚之说不置可否。如果真的有现世报这种东西,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坏人了。 凤玥说着又想起一件事来,“对了,九嫂,我知道芸母妃为什么瞧不上宣宝锦了。” 前后左右扫了一圈。见无人留意,才压低了声音道,“宣宝锦生和儿的时候是早产,比太医预计的时间早了差不多一个月。 芸母妃听说是个孙子的时候,很是喜欢,便在宣宝锦生产的第三日,跟皇后娘娘请示了,出宫探望。我听碧莲说。芸母妃去的时候还高高兴兴的,回来的时候就忧思重重了。 之后便疏远了宣宝锦,连带对和儿也不亲近。我问她。她也不肯说是因为什么。 前几天才跟我透了口风,说她第一眼见到和儿,比足月的孩子都要大上许多。 还在定亲王府听说了一件事,生产的那天夜里,宣宝锦的心腹大丫头袖儿和产婆发生争执,一起掉进荷塘里淹死了。说是怕冲了小世子出生的喜气。连十一都瞒着了……” 结论不用她说,叶知秋也能猜到是什么了。“芸母妃怀疑和儿不是十一亲生的?” “这不明摆着的吗?”凤玥语中带气,“早产的孩子不像早产。生产时守在身边的大丫头和产婆又都死了,要说她心里没有鬼,鬼都不信。 再说了,她和十一之间那点儿事,本就不明不白的。十一喝多了,根本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事,还不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芸母妃就算知道了那孩子不是十一的,也不能说出来,否则丢脸的就是十一,是整个皇家。心里藏着这么大一个秘密,搁谁谁都怄得慌。” 在叶知秋看来,宣宝锦就是一个喜欢并且善于制造传奇的人物,原以为再听到任何与她相关的事,都不会感到吃惊了,可这一次还是忍不住吃惊了。 “如果孩子不是十一的,那会是谁的?” 凤玥神情有些躲闪,“我听芸母妃的意思,是怀疑九哥……” “不可能。”叶知秋脱口说出这三个字,发觉自己声音有些大了,赶忙压低了,“不可能是你九哥,她的确谋划过那样的事,可被你九哥识破了,那之后就一直防着她。” “我也觉得不可能。我和芸母妃都相信九哥不是那种人,若真有那回事,也是遭人设计。”凤玥嘴里这么说着,表情却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其实我这几天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你这件事。 思来想去,我觉得还是告诉你的好。那个女人诡计多端,又一直在针对你,你知道了就能提前做些防备,免得糊里糊涂的,被算计了都不知道。” 叶知秋明白了,原来凤玥这几天没去找她喝茶,是顾忌这件事。怪不得一见面就迫不及待拉她说悄悄话,说乔月桐的事不过是铺垫,为的是把话题引到宣宝锦身上。 想通这一层,便忍不住笑了起来,“防备什么?防备她拿孩子当筹码,从我手里抢走你九哥?她不要脸,皇家还要脸呢。” 凤玥也跟着笑,“我这是关心则乱,脑子都不灵光了。 也是,她要真敢说那孩子是九哥的,不等别人怎么样,十一一怒之下就先把她给掐死了。” 说了几句玩笑话,叶知秋的心情反而更加沉重。并不是担心凤康会被抢走,而是总觉得宣宝锦所做的一切,都是某个阴谋的一环。却又没办法把这些环扣联系起来,看不清那阴谋的轮廓。 下意识地扭头,往宣宝锦所在的地方看去,却见她正靠在软软的坐垫上,专心地呷着汤水,娴静,美好,完全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出神的工夫,就听鼓声大作,宣示第二轮考验正式开始…… ——(未完待续) 第436章 文试与武试 所有人都停止了说笑,正坐以待。 鼓声越来越密集,最后以一声响亮绵长的鼓点终结。鼓声一歇,守在下方平地上的御林军便转身上前,将覆盖其上的红绸拖曳掀开。 红绸舞动之中,一座硕大的莲花台呈现在众人面前。十八个金灿灿的花瓣错落有致,分里外三层排布,莲心正中有一个圆环,里面写着一个苍劲有力的“佛”字。 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十八个身着黄色佛衣的武僧,分别占据了十八个莲花花瓣的尖端,或单腿站立,或支头斜卧,或盘坐诵佛,形态各异,每一个都如雕塑一般,纹风不动。 莎娜看得眼睛都直了,“哇,好厉害啊。叶姐姐,他们一直躲在红绸下面吗?” 叶知秋摇头,“不是,如果他们一直躲在下面,我们就能从红绸突起的形状瞧出人形来。我猜测,他们应该是在揭开红绸的时候才出来的。” “是吗?”莎娜不太相信的样子,“那我刚刚怎么没有看见他们呢?” “我想那莲花台应该是设了机关的,他们从那机关里出来,又有红绸遮挡,我们在这里自然是看不见的。”凤玥接起话茬道。 莎娜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反正她是来看热闹的,其中的门道能明白就明白,不明白就算了。 说话间,全德手持黄绢,来到莲台之前,宣读凤帝亲笔书写的第二轮考验的宗旨以及规则,“……佛祖普度众生,君王体恤百姓,为君之道与佛道大有相通之处。 是以朕特命普度寺住持能了大师代朕出题。考验众皇子之能,择其优者立为储君,领天命,顺民意,统治华楚江山。造福黎民社稷…… 文以治国,武以安邦,此次考验将分以文武。文中既有武,武中亦有文。文治武功,相辅相成,两者缺一不可。 参考者可选‘文试’,亦可选‘武试’。文试与武试各有九关,每过一关得一分。九关全数通过嘉奖一分,共计十分。 参考者所取点与另外两次考验所得分数相加,最终将以总点数进行评判……” 接下来又有洋洋洒洒上千字,大体意思是鼓励皇子们尽己所能,扬长避短。展现天家子弟应有的风姿和仪态之类。 长篇累牍完了,伴着一声响锣,全德扯着嗓子喊了一句,“开——考——” 话音一落,只听得一阵“咔咔”的响动,莲心台圆环以内的部分缓缓下沉。再升起来的时候,那莲台上便多了一个人——大皇子凤祈。 一身绛紫色交领大袖长袍,领口、袖口以及下摆用黑色掺了银丝的锦线绣了松鹤祥纹。腰间束了一条白玉宽带,华贵儒雅。 看他这身装扮,便知道他选的是“文试”了。 众人都很想知道这所谓的“文试”是怎样的考法。各个屏息凝神,张大了眼睛盯着莲台。 凤祈在场中转了一圈,将十八罗汉一一看过,方指着其中一个,说了声“请”。 那位武僧端坐不动,嘴唇翕动。用全场都能听到的声音嗡嗡念道:“佛言:沙门行道,无如磨牛。身虽行道,心道不行。心道若行。何用行道……” 凤祈听完沉吟片刻,便双手合十,躬身道谢:“师傅教诲,弟子领教了。 为君之道,首当用心。身在朝堂,心系黎民,方能施仁政,兴明举,使得百姓安居乐业,衣食无忧。” 听了这话,坐在凤帝身侧的能了大师声如洪钟地念了句“阿弥陀佛”,那武僧便直身立起,双手合十,与所栖身的莲花花瓣一同没入地面之下。 十八瓣莲花变成了十七瓣,十八罗汉也变成了十七位。也就是说,大皇子过了第一关。 甭管懂了没懂,两边看台的人都鼓掌叫好。 凤祈在那武僧并花瓣消失的地方站定,一番打量,又指了另一名武僧,“这位师傅,请了。” 那武僧本是面向他闭目侧卧的,听他说了“请”,呼地一下腾身而起,外袍脱落,露出里面雪白的中衣。再落回花瓣之上,变成背对。定睛看去,便发现这武僧的后背上写了一个斗大的“无”字。 不用说,这个“无”字便是考题了。 大皇子依旧沉吟一番,再度双手合十,躬身揖礼:“弟子受教了。 身为帝王,当担一国之任。若将这份责任视为负担,将愈行愈重,终有一日会被其压垮。 真正的贤明之君,会将这份责任视为覆体之衣,以之为乐;视为肌肤经络,以之为常;溶于骨血,铭刻心脑之中,以之为魂。 化有形为无形,化承受为享受。” 能了大师又道了一声“阿弥陀佛”,那武僧便如前一位一样,随着花瓣没入地下。 之后凤祈又接连解读了四位武僧给出的禅语,莲花花瓣接连“凋落”,现出一条从莲心台通向外面的通道。然而他却在第七关犯了一个错误,将“武”错选为“文”。 知道此时,看台上人们才明白凤帝所说的“文中既有武”、“武中亦有文”是什么意思。 原来并不是选了文试,便只有“文”,而是需要接受考验的人从十八罗汉之中选出九个担负“文题”的武僧。一旦选错,就必须接受武僧的挑战。 打得过,可以继续选人过关,同时去掉一个无关选项;打不过,就到此为止了。 凤祈武功虽然不弱,可毕竟年逾四十,又疏于习练,远非那武僧的对手,最终落败,以六分的战绩,从莲心台下场。 凤玥看了半天没看明白,便跟叶知秋讨教,“我在这里瞧着,那些个僧人都是一般模样,这‘文’和‘武’要如何区分?” 叶知秋也没看出端倪,只能用猜的,“文武的区别,应该到了场中才能发现。如果我们在上面把什么都看清楚了,随口喊出来,不就影响考验的结果了吗? 想来在场中也是不容易区分的,否则大殿下就不会点错人了。” 凤玥认为她说得有理,感叹道:“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佩服大哥,能得到六分已经很不容易了。” “同为皇子,水平不相上下,差也差不到哪里去。”身为某位皇子的妻室,叶知秋态度很公正。 这一会儿的工夫,莲花花瓣悉数没入地下,再度升起来的时候,上面的武僧全部变换了姿势。紧接着,三皇子凤占从莲心台现身。跟大皇子一样,也是长袍装扮,选的是“文试”。 这位三皇子不似大皇子那般能言善辩,解题之时言语十分精炼,往往只有一两句话,十字之内。如此这般,一路闯到第七关,却碰到了跟大皇子一样的问题,点错了人。 他不擅武功,直接选择放弃,同样以六分的战绩下场。 莲花再现,轮到四皇子出场。让包括叶知秋在内的许多人感到意外的是,他选的竟是“武试”。 看着场上一身骑装打扮,仍旧笑得一脸云淡风轻的凤羿,叶知秋想起他掳走自己那日,被凤康唬得落荒而逃的样子,忍不住跟凤玥打听,“四殿下的武功比口才好吗?” “可能吧。”凤玥语气很不确定,“我从没见过四哥动武,不过他的武功想必不弱,要不然他就不会选武试了,不是吗?” 叶知秋赞同她的说法,这不止关系到储君选拔,还关系到面子,只要不是傻子,皇子们一定会挑自己擅长有把握的试题,尽可能争取拿到一个更高的分数。 由此可见,凤羿的武功底子应该是很不错的。 因存了知己知彼的念头,对凤羿的表现便有些期待。往台上看去,但见他姿态翩然地转了一圈,看似随意地指了一位武僧,“这位师傅,请。” 那武僧并没有像众人预想的那样,立时出招,而是傲慢地踢掉了一只鞋子,亮出光溜溜的脚板。 看台上的众人不明所以,纷纷向身边的人询问,“什么意思?武试不是对打吗?” 有脑子快的,马上反应过来,“四殿下选错人了,点了负责出文题的武僧。” 叶知秋属于脑子快的那一拨人,大为惊诧。 从前面两个皇子的反应推断,最里面一层花瓣上的“文”和“武”应该是最容易分辨的,越往后越难,所出的题目也是遵循由易到难的规律。 四皇子方方面面的能力绝不比大皇子和三皇子差,第一次又是关系到士气的关键一题,按理来说,不会犯错,也不该犯错才对。除非,他是故意的。 可是为什么? 有同样想法的不止她一个,另一侧看台上,凤帝也露出了兴致盎然的神情。 汤远修则十分不屑地哼了一声,“果然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子!” 凤羿并未留意看台这边,盯着那只脚板看了半晌,便微笑地问道:“这位师傅,你是想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吗?” 那武僧只管翘着二郎腿,对他不答不理。 凤羿只当他默认了,苦口婆心地劝说起来,“这位师傅,你我都是赤条条来到人世,我不会因为你光脚就瞧不起你,你又何必嫌我穿鞋呢?” ——(未完待续) 第437章 聪明反被聪明误 说了半天,那武僧也没有半点反应。 凤羿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看来师傅是不相信我了。” 说罢席地而坐,开始脱靴除袜。赤着两只白生如玉的脚板站起来,微笑地道:“如今你我都是光脚的,师傅应该相信我了吧?” 看台上传来能了大师念佛的声音,“阿弥陀佛!” 那武僧跃身立起,双手合十,与莲瓣一同没入地下,这是通过了。 凤帝没有像前两次那样只是旁观,朗声地道:“老四,你来说说,你从中悟出了什么样的道理?” 凤羿胸有成竹,不慌不忙地回道:“禀父皇,儿臣以为,那位师傅想告诉儿臣的是,一国之内,并非都是恭顺良民,总会有一部分桀骜叛逆之辈。 对待这些人,不能一味施以武力。应使用一切和平方式,尽量予以招抚,武力乃是最后的手段。” 凤帝不作评判,转头看向能了大师,“大师以为如何?” “四皇子慧根独具,又怀有一颗仁慈宽厚之心,实乃治国良才,阿弥陀佛。”能了大师给了不低的评价。 凤羿合掌躬身,“大师过誉了。” “老四,你继续吧。”凤帝抬手吩咐。 没能得到亲爹的赞誉,凤羿心里不免有些失落。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自信,就近点了另一位武僧,“这位师傅,劳烦你了。” 这次点到的实实在在是位“武”僧,随着他话音立刻,人影一晃,已经扑到了近前。 凤羿自是早有防备。身体后撤,以掌对拳,硬碰硬地接下一招。 之后两人越打越快,以叶知秋的眼力,只能看到两道辗转腾挪的身影。数不清拆了多少招。只见乍合倏分,那武僧退回花瓣之上,双手合十,缓缓没入地下。 再看凤羿,脸不红气不喘,还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甭管看门道的。还是看热闹的,都鼓掌叫起好来。 凤羿抱拳致意,而后又接连指了最里层的四名僧人,有文有武,无一例外。全部过关。 直到这时,看台上的绝大部分人才瞧出了端倪:这位四皇子选的不是文试,也不是武试,他是打算将场上的十八罗汉全部击败。 只要所有的僧人都下场了,怎么走都能通关,十分便稳稳当当地拿到手了。 这是一个笨法子,然四皇子怎么看都与“笨”字沾不上边,只能让人感觉到“自信”和“野心”。 除了这两样。叶知秋还察觉到了“算计”。 他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拿到十分,他是在挖坑。要埋的。自然是他身后那一串兄弟,而且是像凤康和十一这样文武兼备的兄弟。 一旦中了他的激将之计,就要连过十八关,承受脑力和体力的双重考验,过关失败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一倍。只要一关过不去,最多只能拿到八分。甚至连一分都拿不到。 若无视他的激将,就等于承认文或武其中一项输给了他。即便拿到十分。也会在朝臣和百姓心中留下“这位皇子不如四皇子优秀”的印象,进而失去对“这位皇子”的拥护之心。 换言之。无论有没有人接他这茬,他都是赢家。 当真是好算计! 凤玥虽然看懂了凤羿采取的通关模式,却没有看穿他的险恶用心,忍不住替他担忧,“这样一来,四哥岂不是要对付十八位武僧?他能行吗?” “十八罗汉真正厉害的地方是组阵,单个摘出来武功不见得有多高。他们的年纪顶多不过二十岁,而你四哥练武已经超过三十年了,打败其中的九个想必不在话下。 另外九个,只要动动嘴皮子就成了。” 叶知秋嘴上如是说着,心中暗暗冷笑,只怕能了大师出现的那日,这十八位武僧底细就被有心之人调查清楚了。 从四皇子刚才应战的架势来看,不单单是摸透了他们的武功路数,还不止一遍地演练过。正因为如此,他才信心爆棚,打算一挑十八。 那莲花台看起来只有简简单单的三层花瓣,出口却是设在台座正对看台这一面的,且位于最外层的两片花瓣之间。 也就是说,无论路线如何曲折,到最后,只有击败位于这两片花瓣上的武僧之一,收起其中一片花瓣,才能顺利走出莲台,成功通关。 凤帝所写的考验规则描述得十分简略,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想来皇子们手里定然有一份细则条款。 那条款上应该更详尽更准确地说明了,九关是指通向出口的每一条正确路线上有九关,并不是说负责文题或者武题的僧人只有九个。 每一场考验,设定的路线都不相同,正确路线至少有一条,也有可能出现两条或三条,干扰人数也会随之增减。 甭管正确路线,还是错误路线,每一条路线上负责同一类题型的僧人都不会超过九个。所点僧人连成一线才算分数,这就限制了胡乱点人增加分数的弊端。 比如某位皇子选了文试,那么十八罗汉里面至少有九人负责文题。这位皇子一共答对了七道文题,只有五个僧人能连成一线,那么他只能得五分,多出的两个作废。 四皇子正是钻了这规则的空子,决定从里到外将十八位僧人全数击败。如此一来,不管有几条正确路线,都可以囊括其中,自然也就能满分通关了。 既给兄弟们挖了坑,又能彰显自己比能了大师聪明,可谓一箭三雕。 只是这世上的事未必都能按照他算计的来,聪明往往反被聪明误,一个搞不好就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光是九人的排列组合,就有几千余种。若负责同一题型的人数增加到十,十一。甚至十三十四个,从莲心台通向外面的路线就会更加繁复。 能了大师能想出如此精妙的机关,又怎么会想不到用什么法子可以作弊?想得到,就必然有应对之法。 果不其然,当第二层只剩下一个花瓣的时候。凤羿在与栖身其上的“武”僧对打的时候,遇到了问题。 那僧人的武功并没有多高,却会变脸。时而变成老者,时而变成稚童,时而又变成美女。 虽然只是变换脸谱,却成功地扰乱了凤羿的步调。让他怀疑这里面别有用意,是武试之中的文试。出手间多有迟疑,被那僧人瞅准破绽,打出莲花台外。 最后点算,他击倒的武僧共有五人。所幸都能连成一线,拿到五分。 自信满满地算计一通,得到的分数倒比大皇子和三皇子少了一分,这对他来说可谓莫大的讽刺。借着身上有伤,装作昏迷不醒,由着兵士抬出场去。 瑞王妃与他夫妻同体,自然看得出来他伤得不重,为了掩饰羞愧。只得故作慌张,搀扶着宁妃,带上贴身侍女。大张旗鼓地赶去行宫探视。 季敏舟等人也觉得脸上无光,然为了自己一党的利益,不能像女人一样躲走了事。 几个人暗中商议一番,便齐齐跪倒在凤帝面前,提出抗议,指责出题的僧人不应使用道具。扰乱参考之人的视线,这样的考验不公平。云云。 考验开始的时候便过巳时了,三位皇子出场。耗费了将近一个时辰,这会儿已经是午时了。 凤帝早就惦记着搞个大型烧烤,哪里有心思听他们唠叨?扔下一句“此事稍后再议”,便带上皇子和擅长骑射的臣子们兴致勃勃地打猎去了。 穆皇后、芸妃和一众女眷,文官以及汤远修和能了大师等人,分头坐上车辇,去往行宫休息。 叶知秋自己带了午餐,不愿去行宫凑热闹,正准备和凤玥、莎娜找个安静地方吃饭,就被全德拦住了,“哎哟,我的姑奶奶,您可不能走啊。 皇上吩咐了,必须由王妃您来当主厨呢。您瞧,奴才把家什儿都带来了。” 说着指了指身后那两排抬着烤炉烤架、锅碗瓢盆的宫人。 叶知秋哭笑不得,这老爷子到底是来选接班人的,还是来野炊的?怪不得昨天派去给她下“请帖”的人再三叮嘱,让她一定要到场,感情不是重视她,是让她来当苦力的。 全德半晌没听见她回话,便催促道:“王妃,您别愣着了,赶紧给瞧瞧,这家什儿安在哪个地方合适?” 叶知秋知道推脱不掉,只得接过主厨的担子。 在看台附近寻了一处向阳背风、离水源较近的地方,安置烤炉烤架,挖坑埋灶,支起帐篷,搭了台子。约莫凤帝等人打猎回来还要好一阵,便指挥宫人将带来的食材收拾干净,该腌的腌,该焯的焯,该上锅的上锅。 凤玥闲不住,带了翠芸和翠珠两个丫头过来帮忙。 “今天又能尝到王妃的手艺了。”翠芸一脸向往地道,“王妃上回送去的团子,好吃得不得了,奴婢差点儿连舌头一块吞下去了。” “你个贪嘴的丫头,也好意思把自己的丑事拿出来说。”凤玥隔着案板嗔了她一眼,“叫旁人听见了,还以为我平日里怎么苛待你们了呢。” 翠芸不以为意,笑嘻嘻地拍马,“京城里人人都知道,公主是最疼下人最和气的主子了,谁敢说公主苛待我们,奴婢就跟谁急。” “瞧瞧,瞧瞧,她就生了一张好嘴。”凤玥被她拍笑了,“会吃,更会说。” 叶知秋附和着说了几句玩笑话,想起来到围场这么长时间,没见到顾云川,便问道:“驸马没来吗?” 凤玥本是笑着的,听了这话神色一黯,垂下眸子道:“川哥身子不舒坦,留在府里休息了。” 叶知秋感觉她神色不对,往她身边靠了靠,低声问道:“怎么了,你们两个吵架了?” ——(未完待续) 第438章 使性子 凤玥眼神躲闪,“没有吵架,就是……闹了一点别扭。” “你们这对模范夫妻会闹别扭,还真是稀奇。”叶知秋打趣了一句,又追问道,“为什么闹别扭啊?该不会是连我都不能听的私密事吧?” “不是。”凤玥脸上微微一红,“昨天无意间说起孩子,我开玩笑说让他纳妾,他犹豫了。 以前我也开过这样的玩笑,他都是斩钉截铁地说‘绝不纳妾’,这一次他竟然犹豫了……” 叶知秋能理解顾云川的心情。 他是顾家独子,不能传宗接代,为顾家延续香火,心里着急是难免的。作为这个时代的男人,这么多年都没提出纳妾,已经很不容易了。 不过同为女人,她还是要站在凤玥这边。孩子本应是夫妻感情的结晶,如果为了孩子,往两人中间安插一个第三者,就本末倒置了。 这只是她的观念而已,她不想强加给凤玥,只能尽量帮忙寻求解决的办法,“我干娘的儿子,苏木,你见过的,他对妇科也有研究。 在清阳府的时候,治好过几对得了不孕症的夫妇。要不,我叫他给你看看?” “不用。”凤玥一口回绝了,见她面有讶色,赶忙附在她耳边道,“我让太医给我瞧过了,也在城里找了不少大夫,都说我的身子没毛病。” “啊?”叶知秋这回真吃惊了,“这么说,是驸马有问题了?” 凤玥一把捂住她的嘴,“九嫂。你小声着些,别让人听见了。” 叶知秋挪开她沾着菜汁的手,抽出帕子擦了两下,才用质询的目光看着她,“你该不会为了保全他的颜面。撒谎说是你有问题吧?” “要不然怎么办?”被她一语说中,凤玥心虚之余,满腹委屈,红了眼圈道,“他是男人,本来娶了我不能入朝为官就够憋闷了。若是知道自己…… 那他还能活下去吗?” 叶知秋揽住她的肩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你还真够别扭的,一边顾着他的面子什么都不说,一边又不高兴他有纳妾的想法。 依我看。你就不要顾虑那么多了,跟他说实话。他要是连这点儿事情都承受不住,就不算是个男人。” 说完见她迟疑不语,恨铁不成钢地按住她的肩头,“你以为你这样是为他好吗? 纸里包不住火,总有一天他会知道真相的。到时候他不会因为你保全他的颜面感激你,反而会埋怨你欺骗了他。 所以,你不要再瞻前顾后了。赶紧跟他说。是谁的问题就是谁的问题,看大夫也好,求神拜佛也好。两个人一起想法子。 因为面子讳疾忌医,实在太蠢了。 感情是多脆弱的东西,万一因为你的隐瞒,让别的女人钻了空子怎么办? 当然了,你可以拿出天家之女的威风,灭了那小妾。可如果你们之间已经到了不得不动用身份和权势的地步。你们的感情也就变质了,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最后这几句。着实说到了凤玥的心坎里。 在顾云川面前,她从来不摆公主的架子。顾云川面对她的时候。也不像别的驸马那样,总是有意无意地做出卑微的姿态。正因为如此,两个人才能恩爱至今,感情一直很稳定。 说实话,即便她是公主,有天家撑腰,可如果顾云川铁了心要纳妾,她也拦不住。防着家里,防不住外面,除非把他当狗一样拴在身边。 若变成那样,还算什么夫妻,在一起又有什么意思? “我回去就跟他说。”她下定决心地道。 叶知秋替她感到欣慰,“这就对了。” 长久以来,背负着这样一个秘密,凤玥也是倍感压力。如今下定决心说出真情,顿觉轻松了不少,再开口便有了笑模样,“我白长你了几岁,倒让你好好地给我上了一课。 其实我不是没有想过法子,往他的吃食和茶水里掺药,把药材放在他用的香囊里,怕他发觉,放的剂量都很小,总也不见效果。 太医和大夫都说,这种事情需要对症下药,得亲自把脉,才能拿出准确的方子。 现在好了,只要他愿意,我可以陪他云游天下,寻医问药。” “正是这个理儿。”叶知秋在她肩上轻拍两下,“结成夫妻为的就是年轻时一起面对问题,一起解决问题,年老时相互作伴,一起回忆年轻时的种种。 所以,夫妻之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和坦诚。” 凤玥心情好转,又有了打趣之心,用胳膊肘碰碰她,“那你和九哥有没有坦诚相待啊?” 关于自己的来历,叶知秋对凤康有所隐瞒,说不出“当然”二字,便笑而不语。 这边准备得差不多了,便有兵士陆陆续续地抬了猎物过来,有兔子,山鸡,鹿,獐,狍子……大大小小,很快就堆成了一座小山。 自有人负责去皮开膛,分割成块,然后送到棚子里来。 叶知秋带着添香、小蝶和桂粮将送来的肉清洗干净,进一步加工处理:像兔子、山鸡这样的小东西,便在腹内填充香料,整个腌渍,明火烧烤,或是包上泡软的香叶、荷叶或苇叶,暗火焖烤。 大件的便切成块或片,用烤架或铁板烤熟,剔出来的骨架放进大锅加水熬成浓汤。 凤玥活了小半辈子,只在新婚伊始之时,出于新鲜,进厨房煮过两次甜汤,哪里见过分尸割肉这样的血腥场面?只觉恶心得不行,忙叫翠芸和翠珠扶着出去了。 莎娜知道自己留在这里只会帮倒忙,也跟她一道去了。 至于佳禾,叶知秋舍不得让她做粗活。她只能在一旁看着,时不时被那四人以尝味道为由。往嘴里塞些吃的,倒是饿不着。 又过了约莫半个时辰的样子,凤帝带着皇子和武将们兴高采烈地回来,闻到弥漫四野的肉香,立即下旨开饭。 虽然已经入冬多时了。可因天气晴好,又是正午,外面不算太冷。凤帝图的就是个野趣,也不去行宫,叫人取来桌几露天安置了,搬来酒水。摆上碗筷。 肉串,铁板肉片,还有整只的山鸡、兔子,流水一样端出去,大家便按照凤帝的意思。不分君臣上下,吆吆喝喝地吃了起来。 全德跑前跑后,忙出一身热汗,领了皇命来到棚子,“王妃,能了大师食素,见不得别人杀生,皇上也不好请了他过来。劳烦您做几样素菜。奴才好打发人送过去。” “已经在做了,马上就好。”叶知秋手上飞快地切着菜,头也不抬地答道。 “皇后娘娘和诸位娘娘。还有女眷们,怕是吃不得这大油的东西……” “我知道,我准备了炖菜和炒菜,一会儿就好。” 全德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由衷赞道:“难怪皇上倚重王妃,王妃不止厨艺好。还生了一颗玲珑心。别人要等吩咐了才会做的事,您早就考虑周全了。 这不。连奴才都跟着省心了。” “父皇不是封了我做主厨吗?我总要对得起这个封号,不能让他老人家没脸不是?”叶知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着。手上一直没停。 全德唯恐自己在这里添乱,便不闲话,带上两个跟班匆匆地离开了。 别人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凤康却没有这等待遇。四下巡视了一圈,确认安全无虞,便瞅了个空子溜到棚子里来。见自己的新婚娇妻忙得团团转,把眉头皱了又皱。 心里埋怨他那不着调的爹,有御厨不用,非要使唤儿媳妇。 小蝶一抬眼看到他,便笑嘻嘻地招呼叶知秋,“小姐,你瞧瞧谁来了?” 叶知秋正在炒菜,没空搭理他,冲他说了句“你来了”,便又去忙自己的事。 凤康心里不舒坦,拖了张椅子坐下来,“我饿了。” “饿了就出去吃饭吧,这里又是油又是烟的,被沾你一身油烟味。”叶知秋没瞧见他的表情,理所当然地往外赶他。 凤康存心制气,“我不出去,你给我随便上几样,我就在这里吃。” “小姐,我来吧。”添香从她手里接过锅铲,用眼神示意她看凤康。 叶知秋猜得到他为什么发脾气,虽然有些无奈,可也不愿辜负了他的心意。于是嘱咐了那三人些注意事项,便拾掇了几样吃食,和他一道出了棚子。 佳禾知道凤康的武功比她高了不是一段两段,有他在,轮不到自己来操心叶知秋的安全,识趣地没有跟来。 两人寻了一处阳光充足又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叶知秋便忍不住埋怨道:“我知道你心疼我,可你好歹是皇子,怎么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使性子呢?也不怕人笑话。” 凤康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我的夫人,我都舍不得使唤,却要奉命伺候那么多人吃喝,还不许我使使性子了?” “你以为我愿意伺候他们呢?还不是为了让父皇高兴?”叶知秋将筷子塞到他手里,“行了,你就别抱怨了,趁热快吃。” 说是为了凤帝,凤康便无话可说了,脸色多云转晴,夹起一块肉送到她嘴边,“夫人辛苦了,夫人先吃。” 叶知秋嗔了他一眼,还是很受用地吃了。 正你侬我侬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嘈杂。 凤康发觉骚乱来自凤帝所在的方向,眸色一沉,放下筷子站起身来,扬声问道:“出什么事了?” 不等暗卫回话,就有一个御林军打扮的人火急火燎跑来禀报,“王爷,王妃,不好了,皇上晕倒了!” ——(未完待续) 第439章 拿命来偿! 叶知秋和凤康闻言脸‘色’大变,详细询问过,得知凤帝是跟几位武将喝酒的时候突然晕过去的。-..- 据那兵士所说,凤帝晕倒时是抱着头的,两人猜到十有八、九是病情发作,哪里还顾得上吃饭,双双奔向出事的地方。 等他们赶到的时候,凤帝已经能被送往行宫了。随行的金太医被一群皇子大臣们围住追问病由,他不敢说出凤帝的病情,正无计可施,看到凤康,便如见到了救命稻草一般。 也不管那些人的官职地位是不是比自己高,奋力拨开人群迎上来,“王爷……” “父皇怎样?”凤康问得隐晦。 “不甚乐观。”金太医答得也隐晦。 “可否先回宫再行医治?” “皇上此前的状况不宜移动。” “我知道了。”凤康冲他点了一下头,便大声喊道,“十一,十一在哪儿?” 凤况应声出列,“我在。” 凤康一把扯下护卫腰牌递给他,“我要去办件事,你接替我保护好父皇,不许任何闲杂人等靠近,明白吗?” 因为兄弟之间有了嫌隙,凤况已经有段日子没跟凤康说过话了。突然间被他点了名并委以重任,反倒有些不适应了,怔了一瞬,才接过腰牌,“是,九哥。” 凤康又转头看了叶知秋一眼,“父皇就‘交’给你们了。” “嗯,你快去快回。”叶知秋重重点头。 凤康转身,正要离开,就被人拦住去路。“王爷不能走。” 看清看路之人,凤康倏忽眯起了眸子,“季大人,你这是何意?” “请王爷恕臣冒犯之罪。”季敏舟不软不硬地拱了拱手,“皇上突然昏厥。太医却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实在可疑。 臣以为当务之急,应该先查明皇上昏‘迷’的原因。” 凤康眸子里冷光闪烁,“季大人想查,只管查便是了,却又为何拦着本王?” “皇上一向龙体康健。不会无缘无故昏‘迷’,这里面定然别有内情。”季敏舟说着,眼睛扫向旁边的叶知秋,“据臣所知,适才所用饭菜。都是往王妃经手的。 如果问题出在饭菜上,那么王妃便脱不了干系。王爷与王妃是夫妻,王妃脱不了干系,王爷只怕也脱不了干系。 是以为了王爷考虑,还请王爷留在这里为好,免得被人说成畏罪潜逃……” 话还没有说完,就觉一阵劲风刮过脸颊,随着“啪”的一声脆响。整个人栽倒在地。 除了叶知秋,谁也没有料到凤康会对朝廷重臣动手,俱是面‘露’惊‘色’。 季敏舟已经年近六旬。哪里抵得住习武之人这一巴掌?伏在地上头晕眼‘花’,半晌才挣扎着爬了起来,满面羞愤又不敢相信地瞪着凤康,“你……你居然打我?!” “打你是轻的,再敢信口雌黄,本王要了你的狗命。”凤康面覆寒冰。浑身都透着杀气,目光凌厉地扫过其余的人。“还有你们,都给本王听好了。 本王现在要去办一件重要的事。与父皇相关,一时半刻也耽误不得。谁敢从中阻拦,我不管是你皇子还是臣子,格杀勿论。 还有,在本王回来之前,本王的王妃若是少了一根毫‘毛’,本王定叫相关人等拿命来偿。” 语无停顿地说完,便迈开大步,疾奔而去。 众人被他的气势所慑,不敢妄动,只能目送他的身影没入林中不见了。 季敏舟被人扶了起来,半边脸颊红肿着,又因为羞愤五官扭曲,表情看起来十分滑稽。让他出丑的人已经不在了,他便将矛头指向了叶知秋,“诸位殿下,诸位大人,事情还没有查清楚,千万不能大意。 依老臣之见,理应将雪亲王妃暂时关押,以免生变。” “季大人。”凤况跨上一步,挡在叶知秋身前,“九嫂乃一品外命‘妇’,别说无凭无据,就是证据确凿,那也是我皇家的家务事,没有朝臣‘插’手的道理……” “定亲王此言差矣。”先有四皇子自信过头于考验中失利,这又被当众掌掴,接连丢脸,季敏舟的头脑已经丧失了冷静,一心想挽回面子,皇子的话头也照抢不误,“皇上是一国之君,皇上的事,便是整个华楚国有事。 老臣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皇上,为了华楚国。王爷可以不相信老臣,但是为了皇上的安全着想,还请王爷莫要‘插’手此事。 若不将一切可能危害皇帝龙体的人看押起来,万一皇上有个三长……” “够了。”截断他话茬的不是凤况,而是叶知秋,“想关就关,哪来那么多废话?” 凤况吃惊地转过头来,“九嫂……” “你也给我闭嘴。”若不是极力克制,叶知秋只怕也跟凤康一样,冲上去赏给他们一人一个大耳光了。 凤帝昏‘迷’不醒,正处在危险当中。她五脏如焚,心都快提到嗓子眼儿了,这群人却把该关心的人抛在一边,在这里为了一个假想争论不休,真不知道他们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凤况被她喝得一愣,随即恼了,“你这个‘女’人怎么不识好歹?” 以为他愿意护着她呢?若不是因为他和九哥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鬼才管她。 叶知秋真的恨不得找根棍子,敲醒他这颗榆木脑袋,“你九哥是怎么嘱咐你的?你愣着做什么呢,还不快带上金太医去父皇那里?” 今天随行的太医不止一位,金太医被拦在这里了,穆皇后定然要叫行宫里的其他太医给凤帝诊治,到时候凤帝得了瘕痛症的事可就‘露’馅了。 说完见凤况还没反应过来的样子,又吼了一句,“赶紧走哇。” 她吼起来气势丝毫不亚于凤康。凤况下意识地点了头,抓起金太医,翻身上马,向行宫的方向疾驰而去。 皇子和部分大臣也被她的话点醒,纷纷上车上马。随后跟上。季敏舟和一众想要借机生事的朝臣没有动作,依然虎视眈眈地盯着叶知秋。 “季大人,怎么办?”有人小声征询。 留下的人中大半是四皇子的党羽,且以季敏舟的官职最高,自然而然就被当成了调度指挥的人物。 季敏舟发热的头脑已经冷静下来了,说实话。他还真不敢拿叶知秋怎么样。 凤康那一巴掌固然让他怒火中烧,可也让他心里实实在在地生出了几分忌惮。他看得出来,凤康说要了他狗命的时候是认真的,绝不是单纯的吓唬。 连四皇子都在这位九皇子手上吃过好几次大亏,不敢轻易招惹。更何况他了? 然而刚才已经大义凛然地说了那么多,这会儿要是不拿出行动来,只会被同僚看低。略一思忖,便故作强硬地道:“先押到行宫关起来,等皇上的病情有了定论再作处置。” 佳禾闻言就要‘挺’身上前,却被叶知秋按住了。 “不劳你们押送,我自己走过去就是了。”她淡淡地扫了季敏舟一眼,“有这么多人盯着。我跑不了,季大人不如先去找个结实点儿的牢房吧。” 这话里话外全是讽刺,别人听得出来。季敏舟当然也听得出来。正如她所说,有这么多人盯着,她一不会武功,二没有人手,可谓‘插’翅难逃。 他一个位高权重的大臣,实在没有必要纡尊降贵。亲自押送。为表示自己不屑跟‘女’人一般见识,重重地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自有那拿了‘鸡’‘毛’当令箭的,喊来兵卫。将叶知秋围在当中。 “知秋姐做饭的时候我帮手来着,我也跟她一块儿坐牢去。”佳禾担心叶知秋在牢里遭了暗算,又怕叶知秋不同意,便大声地喊道。 桂粮也紧跟着站了出来,“帮手的还有奴婢,奴婢也陪王妃坐牢去。” 小蝶见状跨上一步,“还有……” 刚喊出两个字,嘴巴就被添香从旁捂住了。连拖带拽地将她拉到一棵大树后面,才松了手。 小蝶眼睁睁地看着叶知秋三人被带走了,气得直跺脚,“添香姐姐,我平日里怎么没看出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啊?小姐一直拿我们当亲姐妹一样看待,如今她落难了,你居然丢下她不管? 你不管就算了,拦着我做什么?” “你干脆笨死算了。”添香拿手指狠狠地戳着她的脑‘门’,“王爷都放下狠话了,那些人不敢对小姐怎样,顶多关她一半个时辰。 有佳禾和桂粮陪着就够了,我们去了对小姐没好处,人多了反而添‘乱’。 你别忘了,咱们两个今天是莎娜姑娘的‘侍’‘女’,如果你站出去了,不就把莎娜姑娘也给牵连了吗? 万一小姐真的有事,我们又都去坐牢了,连一个在外面替她走动的人都没有,那才叫忘恩负义呢。” 小蝶听了这话才意识到自己误会她了,心下愧疚不已,忙拉着她的手讨好道:“我刚才急糊涂了,说话不走心,添香姐姐,你千万不要生我的气啊。” 添香瞪了她一眼,“我还不知道你是个什么人吗?真要跟你生气,那不早就被你气死了?” 小蝶嘻嘻笑了两声,又急着跟她讨主意,“添香姐姐,那我们该怎么办啊?” “去行宫。”添香肃了脸‘色’道,“先找到莎娜姑娘和七公主,其它的事情等跟她们商量过后再说。” “嗯。”小蝶自己没什么主意,当然听她的。 两个人略微观望了一番,便远远地缀在押送叶知秋的队伍后面,尾随他们往行宫而来…… ——q--61568+dsuaahhh+26591341--> 第440章 赖个师父! 行宫里没有牢房,叶知秋便关在了外殿一个类似于储物间的地方,只有两个用来通气的小窗,半尺见方,连佳禾的身量都爬不出去。 里面足够宽敞,也还算干净。 季敏舟不敢做得太过火,叫人在里面安置了桌椅,放了茶水点心,以及照明的烛台。 桂粮见叶知秋倒了茶水要喝,赶忙拉住,“王妃,让奴婢先喝。” “没事。”叶知秋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不必紧张,“他们要害我性命,早就动手了,还用大费周章地下毒吗?”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桂粮执拗地抢过茶碗,仰头一饮而尽,“王妃等等,过一阵子奴婢没事了您再喝。还有这点心,等会儿奴婢尝过了您再吃。” 叶知秋不忍拂了她的心意,便点头应了,“好,我等着。” 虽然在忠心的驱使下毫不犹豫地以身试毒,终究年纪小,没什么定力。接下来的一刻钟,桂粮显得坐立不安,总觉得身上有个什么地方在隐隐作痛。 确认自己没事,又视死如归地拿起点心,大口地吃下去。 又过了一刻钟,才如释重负,倒了一杯茶递过来,“王妃,您可以喝茶了。” 叶知秋含笑接了,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辛苦你了,等回了王府,给你做你最喜欢吃的蛋挞。” 桂粮之前也吃过叶知秋亲手做的蛋挞,然这次的意义不同,是她忠心尽职得来的嘉奖,也是王妃对她的肯定。于是满心欢喜都地一福身,“谢王妃。” 佳禾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一圈,发现除了那道门,这屋子没有别条通路可以逃出去,心情颇有些沮丧。 她留在京城。是为了保护叶知秋的。可她感觉这些日子以来,自己完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倒是好吃好喝,不沾粗活,快被养成娇小姐了。 叶知秋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只是惦记着凤帝的病情,没有心思开解她罢了。 侧耳倾听。外面静悄悄的,只有守在门外的兵士来回走动的脚步声,还有风偶尔刮过窗棂发出的呜呜声,却听不见半点儿人声,根本无从判断外面的情况。 凤帝那般擅长隐忍的人。会在群臣面前晕倒,可见这次病情发作得有多突然,来势又有多么凶险。现在只能盼着凤康及时带了闻苏木过来,把凤帝救醒。 人醒了,怎么都好说。万一人醒不过来,那就天下大乱了。 事关亲爹的性命,凤康谁也信不过。一路快马加鞭冲回王府,带上闻苏木和王太医。又快马加鞭地折回玉林围场。 不知道是他的狠话起了作用,还是大家都把心思放在了生病的凤帝那边,顾不上他这一头。总之。来回路上,没有碰到丝毫障碍。 到了凤帝所在的寝殿门外,却遭到了顽强的阻挠。 文武大臣,以季、霍两家的党羽为首,强烈质疑闻苏木的医术,以及凤康舍弃太医。带来一个如此年轻,且名不见经传的乡野大夫给凤帝医病的目的。 用躯体堵住门口。不予通行。 凤康愤怒至极,劈手夺过兵卫手中的长矛。刺伤了霍家一位蹦跶最欢的孙辈子弟,打晕数位大臣,引着闻苏木和王太医杀进后殿。 又命十一指挥御林军,将所有皇子和大臣围禁在一重院落之内,在房顶墙头之上埋伏弓箭手,凡有胆敢闯进寝殿,或是企图冲出大殿的人,不论身份,当场射杀。 与此同时,沈长浩也奉他的命令,调来大批京畿营的兵马,将玉林围场团团围住,拦截一切进出围场的消息,以免有皇子心生不轨,在此期间发动兵变。 穆皇后起初也对凤康有所怀疑,不肯为他打开方便之门。 全德和金太医在万分无奈之下,只得将凤帝得了瘕痛症的事情说了出来,她震惊之余,果断地做出选择,站在了凤康这边。 毕竟,她是最不希望凤帝出事的那个人。 若放在别国他朝,像她这样无所出的皇后,早就被废了。前些年也不是没有人提过废后,都被凤帝坚决地挡了回去,并在朝堂之上说了这样的话,“穆氏丽君乃朕结发之妻,朕在位一日,她便为后一日。 若再有人提废后一事,便是陷朕于不义,其心可诛,到那时休怪朕不顾念君臣情分。” 自那之后,前朝后宫,再没有人敢提“废后”二字。 对她来说,凤帝是实实在在的天。只要凤帝在,她和她的娘家就有享之不尽的风光和荣华。 凤帝若不在了,她的天也就塌了! 耗费了半个多时辰,在凤况,凤玥,汤远修,能了大师,穆皇后,芸妃等人的倾力协助下,凤康终于将闻苏木带进寝宫,为凤帝施针救治。 这些事情叶知秋并未亲眼得见,她是听云珩说的。 傍晚时分,云珩从她被关押的那间屋子的屋顶潜入进来,把外面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跟她说了。 “皇上现在怎么样了?”叶知秋问道。 “不知道。”云珩抱着胳膊道,“大殿那边守卫森严,就是我,也没办法靠近。再说了,我是奉王爷之命来保护你的,又不是细作。” 大概是觉得这些话有些冒犯了,顿了顿,又道,“从这边的屋顶,倒是能看到一点儿大殿那边的情形。如果我没看走眼,王爷自打进去,就一直没出来过。” 叶知秋的心止不住一沉,看样子凤帝还没醒。这已经过去好几个时辰了,即便使用木针疗法,也该有结果了。难道凤帝病情恶化,连闻苏木都没辙了吗? 佳禾却从云珩的话里听出了另外一层意思,“云大哥,你一直待在房顶上吗?” 云珩会错了意,一脸不爽地道:“王爷出了围场就揪住我,命令我立刻进来保护王妃。让我不眨眼睛地盯着,不管谁意图对王妃不利,立刻取了他的狗命。 我不在房顶上,怎么盯啊?” 佳禾急急地追问,“没人发现你吗?” “废话。”云珩瞪过来,“你以为我是谁?只要我不想让人发现,就凭外面那些虾兵蟹将,一人长十双眼睛都跟瞎子一样。” 佳禾也不在意他的态度,两眼晶亮地看着他,“云大哥,你能收我为徒吗?” “啊?”云珩先是一怔,随即干脆地拒绝了,“你别做梦了,我所在的师门不收女徒弟,从来只收男徒弟,而且要天分极好的。 你一个小丫头片子学几招防身就够了,有闲暇多学学女红,作个诗,画个画,将来找个好人家把自己嫁出去不好?拜什么师啊?” 佳禾是倔脾气,认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对他的话充耳不闻,转到他面前,扑通一声就跪下了,“云大哥……不,师父在上,请受徒弟一拜。” 云珩被她吓了一跳,急忙跳到一旁,“你别拜,拜了我也不认。” 佳禾跟着他转向,“我不管,你受了我的头,咱们就是师徒了。” 云珩被逼得没法子,脚踏墙面,腾上屋梁,从来路逃了出去。 佳禾仍旧不肯放过他,对着房顶正正经经地磕了头,又拜了三拜,起来的时候一脸兴奋,“知秋姐,我有师父了。” 叶知秋摇头直笑,“你这哪是拜师,分明是耍赖。” 佳禾俏皮地挤了挤眼睛,“像我师父那种性格别扭的人,就得用赖的。” 桂粮煞有介事地点头,“是呢,云公子那张嘴巴总不饶人,叫人有好话也不能好好说。” 三人说了围绕着云珩说了一阵子闲话,天色就黑了。不知道是忘了,还是顾不上,也没有人来给送饭。所幸中午吃了不少肉菜,这会儿不太饿,桌上还有一盘点心,也可以拿来充饥。 桌上的蜡烛燃尽,伴着一阵嗞嗞啦啦的声音熄灭了。叶知秋懒得跟门外的人讨要,便和佳禾、桂粮三人靠在一起打起盹儿来。 迷迷糊糊,半睡半醒的,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听见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她一个激灵清醒过来,顺手推醒了佳禾和桂粮,压低声音道:“有人来了。” 佳禾立刻起身护在她前面,桂粮睡迷糊了,又有些慌张,膝盖撞在桌子上,弄出了一连串的响动。 灯光从门缝透射过来,随着那脚步声逐渐放大,有人语带惶恐地叫“王爷”。 她正在猜度来的是哪位王爷,就听来人喝道:“开门。” 冰冷,沙哑,却是无比熟悉,心中瞬时安定了。 “是王爷。”桂粮也听出来了,喜出望外地欢呼了一声。 佳禾依旧没有放松,眼睛紧紧地盯着门口。 铁链哗啦,门被推开,明亮的灯光里现出了凤康高大暗沉的身影。因为脸孔背着光,看不清他的表情,那双精光四溢的眸子却精准地锁住了叶知秋。 “小姐。”小蝶从他身后探出头来,急急地呼唤,“小姐,你没事吧?” “我没事。”叶知秋沉稳地答着,起身走了出来,和凤康对视一眼,便看向他身后,见添香,莎娜,芸妃身边的碧莲,凤玥身边的翠芸都在,便笑道,“不好意思,让你们担心了。” 不等别人说话,凤康便一把捉住她的手,“出去再说。” ——(未完待续) 第441章 恶化 碧莲和翠芸传达了主子的慰问之词,便各自回去复命了。 凤康和叶知秋等人来到内殿,分两间厢房安置下来。 在行宫留宿的人太多,房间很紧张。这两间屋子,还是好不容易调换出来的。于是莎娜带着添香、小蝶、佳禾和桂粮四人住一间,另一间留给他们夫妻,以便两人能单独说话。 进了门,叶知秋便迫不及待地问:“父皇醒了吗?” “嗯。”凤康点了点头,“就是施针的时候吃了不少苦头,醒来已是筋疲力竭。跟汤先生和能了大师说了几句话,服过药便又睡下了。 皇后娘娘领着芸母妃和僖嫔娘娘守在那儿呢,太医也都在。” “可是恶化了?”问这话的时候,叶知秋的语调有些艰涩。 凤康回话的语调也极为沉重,“嗯。” “这阵子不是一直很稳定吗?怎么突然恶化了?”饶是早有心理准备,听了准信,叶知秋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我也这样问过苏木兄。”凤康神色黯然地道,“他说父皇脑中的肿块开始转移了,原来的肿块的确得到了很好的控制,然新生的肿块有了抗药性,先前使用的药方对它几乎无效,是以生长速度很快。” 叶知秋刷地白了,据她了解,肿瘤这东西最怕的就是转移。一旦开始转移,基本上就只有等死的份儿了,“那……父皇……” “若能找到克制的药方,就还有希望。若找不到,那就……时日无多了。多则半年,少则一两个月……” 凤康说着声音有些哽咽了,不愿让她看到自己落泪的样子,便转过身去。 叶知秋也跟着红了眼圈,从后面环住他的腰身。“苏木一定有办法,他一定能治好父皇的。” “我知道。”凤康转身,将她揽进怀里,反过来安慰她道,“父皇是一国之君,吉人天相。绝对不会有事的。” 两人相拥良久,借着彼此的体温,让心情平复下来。 “父皇的病是不是瞒不住了?”叶知秋从他怀里抬起头来问道。 “只怕瞒不住了。”凤康叹了一口气,“经此一事,我那些兄弟和大臣们都已心生疑窦。虽然还不知道具体的病症。可也都猜到是绝症了。 父皇临睡之前叫全德传旨,说天亮继续进行第二轮考验。想必这事完了,就会当众宣布。” “那苏木……” “和王太医一道守在父皇寝宫,以防病情反复。”凤康知道她想问什么,索性一口气说完,“目前只有他有希望治好父皇的病,等父皇公开宣布了,他势必要长期留在宫里。 回去之后。你最好写封信,把情况跟闻家二老说一声。 你告诉他们,只要我活着。就一定会将他们的儿子毫发无损地送回清阳府。” 叶知秋点了点头,没再言语。 她知道,即便有凤康的承诺,闻家二老也不会放心,更少不了埋怨她将闻苏木拖下水。她现在只希望凤帝能多活些日子,其它的事情日后再考虑吧。 这会儿已近四更。便是睡也睡不了多久。两个人也不费心收拾,和衣躺下。眯一会儿便罢。 到了五更时分,有人在外面敲门。 凤康起身出去。在门口跟人说了几句话,又回来躺下。 “谁啊?”叶知秋睡眼惺忪地问。 “十一。”凤康拥住她,闭上眼睛道,“他刚刚接到城里传来的消息,裕亲王府走水,二哥一家趁乱逃走了。哼,他倒是懂得抓住时机。” 叶知秋有些吃惊,睡意便消了几分,“不用去追吗?” “随他去吧。”凤康语调淡淡的,“以他犯下的罪行,不管谁继承了皇位,都不会留他活口。他罪有应得就罢了,孩子们何其无辜? 想必父皇也有意放他一马,否则凭他现在的能力,怎么逃都逃不出去的。父皇放任他逃走,我又何必多管闲事? 所以我告诉十一装作不知道,只管把围场保护好就是!” 叶知秋想起汐儿那张粉雕玉琢的小脸,暗暗叹了一口气。这一逃就是山高路远,也不知道那孩子吃不吃得消。但愿二皇子一家能找到一个隐世之所,从此远离皇权斗争,安居乐业。 因事不关己,便不多作纠结。 又迷迷糊糊地睡了约莫一个时辰,外面便有了动静。 凤康记挂着凤帝,起来之后,用冷水洗了脸净了口,径直去了后殿。 添香、小蝶和桂粮三人去灶房排了许久的队,才领到冷水热水各一桶,用脸盆勾兑了,大家轮番洗漱过。收拾整齐了,便在屋子里坐等天亮。 每一会儿的工夫,全德便一路小跑地来了,面带喜色,“皇上一觉醒来,瞧着精神头大好了,嚷嚷着要吃王妃亲手做的榨菜肉丝面呢。” 叶知秋听了前面两句还挺高兴,听到“榨菜”两个字,又蹙了眉头。腌菜都有多多少少都含有致癌物质,这个节骨眼上,怎的偏偏要吃榨菜肉丝面? 犹豫了半晌,又释然了。认真追究起来,这世上没有几样东西可以放心大胆地吃。不如把心放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只要不过量,想必也没多大影响。 说句不甚乐观的话,那老爷子还能活多久?趁着还能吃,尽量满足他吧,大不了日后多做些抗癌的东西给他吃。 想通这一层,便领着添香和桂粮来到膳房。 因全德事先知会过,一应材料都准备齐全了。她洗了手,便忙活起来。 和好面放在一旁醒着,将大块的榨菜和肉分别切成细丝。榨菜丝放入水中泡去咸味,肉丝加调味料稍加腌渍。起油锅,加肉丝和榨菜丝。煸炒出香味,盛出备用。 胡萝卜切丝,鸡蛋加少量盐打散,煎成蛋皮,同样切成细丝。 另起一锅。加猪骨高汤调味烧开,放入切好的面条煮熟。加胡萝卜丝,豌豆苗,连汤带面出锅,放上炒好的榨菜肉丝和蛋皮细丝,撒一点切碎的香葱。淋少许香油。 一碗色泽鲜亮、香味扑鼻的榨菜肉丝面就完成了。 当然,她不止做了一碗,连穆皇后、芸妃、凤康、凤玥、莎娜和汤远修的份儿也都带出来了。另外做了一碗素面,叫人送到能了大师的房里。 这边刚忙完,全德又来了。“王妃,皇上要见您呢,您赶紧收拾收拾,跟奴才走一趟吧。” 叶知秋回房重新洗了脸,换了一身衣服,便跟着全德往后殿而来。 走到寝殿门口,正好瞧见宁妃携着一身怒气从里面走了出来。跟在她身后的四个宫人,各个低垂着头。一副大气不敢出的模样。 两下打了个照面,全德忙躬身招呼,“见过宁妃娘娘。” 叶知秋没打算施礼。宁妃也没想受她的礼,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冷笑,“本宫倒要看看,你们能小人得志到何什么时候?” 说罢便擦身走了过去。 叶知秋权当没听见,跟着全德继续往里走。 全德见左右无人,主动告知。“宁妃娘娘听说皇上醒了,便赶来哭诉。说雪亲王无缘无故刺伤了霍家子弟,让皇上给她做主呢。” 叶知秋一听就都明白了。想来宁妃是在凤帝那里碰了钉子,六气不顺,把这笔账也一并算在了她和凤康头上。新仇加旧恨,这梁子还真是越结越深了。 她一直以为宁妃鲁莽的性子多半是装出来的,今天她倒是有些拿不准了。 自己的丈夫刚刚脱离危险,夫妻之间再怎么没感情,这个时候也该表现出一点儿“担心”的样子,而不是大张旗鼓地跑来添堵。 这要是装的,也装得太过火了吧? 嘀咕着进了门,就见凤帝上身披着一件短袍,下半身盖着被子,闲散地倚在暖榻上。脸色还有些苍白,不过确如全德所说,精神头很好。 穆皇后不在,想是回去休息了。芸妃和凤玥一个坐在他身侧,一个坐在下首,眼睛都红肿着,却极力端着笑,显然已经知道他得的是什么病了。 叶知秋上前见了礼,便笑着问道:“父皇感觉好些了吗?” “吃了你做的面,感觉好多了,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凤帝笑眯眯地道。 这玩笑之语,让芸妃和凤玥不约而同地湿了眼眶。 “皇上,您怎么能这样咒自己?”芸妃用帕子点着眼角,声音哽咽地嗔怪道,“您要是出了什么事,让臣妾可怎么活?” “是啊,父皇,以后可不准再提那个字了。”凤玥语气里带了几分撒娇的意味。 凤帝不置可否地笑了两声,转而问叶知秋,“丫头,听说昨日有人借题发挥,欺负你来着,可要朕帮你出气?” “谢父皇。”叶知秋大大方方地道谢,“不过不用了,打架打输了就回家找大人,那是小孩子才干的事儿。 反正欺负我的人都没讨到便宜,父皇就省下力气把身子养好,儿媳还想给您做百岁宴呢。” “你这丫头果真牙伶齿俐。”凤帝捋须大笑,“好,就冲你这话,朕说什么也要活到一百岁。” 叶知秋弯了唇角,“君无戏言,芸母妃,玥儿,你们可都听见了,帮我做个见证。” 芸妃和凤玥被她感染,双双破涕为笑。 又说了一阵子话,凤帝便笑眯眯地赶人,“爱妃,玥儿,你们守了朕一夜,想必是累了,都回去休息吧。” 芸妃和凤玥都是灵透之人,瞧出他这是有话要单独跟叶知秋说,便起身告退了。全德也识趣地退到门外,只留下翁媳两个…… ——(未完待续) 第442章 一鸣惊人! “丫头,你可知朕为何要单独留下你说话?”凤帝将身子坐正了些,表情依旧闲散。 叶知秋忍不住腹诽,这老爷子都病成这样了,还有闲情逗闷子。她又不是神算子能未卜先知,没头没脑的,哪儿知道那么多为何啊? “父皇,我不怎么会猜谜,您有话就直说吧。” 没了旁人在场,她说话也随意起来。 凤帝从善如流,开门见山地问,“你无论如何也不想让康儿做皇帝吗?” 叶知秋沉默了一瞬,就笑了,“先让凤康把我骗进门,然后逼着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原来父皇打的是这种主意。” 被指认坑蒙拐骗,凤帝丝毫不恼,笑眯眯地道:“朕好像从来没有许诺过你们什么。” “父皇不用许诺,只要态度暧~昧,让我们觉得有希望就够了。”因为他是病人,叶知秋说话的时候已经尽量收敛锋芒了,可还是不自觉地带出几分犀利来,“所以,父皇是什么意思? 考验只是幌子,只是拿来取乐的余兴节目,其实您心目中已经有了现成的储君人选?” 见凤帝笑而不答,心下止不住一沉,难不成这老爷子真的要把龙袍强加在凤康身上? 在凤帝眼里,那些皇子和大臣们的争斗,以及辛苦筹建起来的势力,就如同小孩过家家一样。只要他想,就可以让他们跟大皇子一样,一夕之间失去靠山羽翼。 能让人失去,就能让人拥有。 如果他有心让凤康做这个皇帝,就一定会为凤康铺好支撑起龙椅的基石。稍稍造势。再搬出传位诏书,凤康也就身不由己了,事先想好一百条对策又能怎么样? 凤康若做了皇帝,她该何去何从? 离开他?抑或是披戴上凤冠霞帔,栖身宫墙之内。心甘情愿成为他的贤内助? 可是这两种选择她都不喜欢怎么办? 凤帝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丫头,若朕将皇位传给康儿,你当如何?” “这个问题,父皇应该先问凤康。”心里再怎么纠结,叶知秋也不愿表露在脸上。“我会根据他的答案,做出我的选择。” 凤帝没有继续问下去,微微地叹了一口气,“可惜了。” 她的智慧,见识和行事作风。足以让这世上绝大多数人望尘莫及。若她能成为一国之后,与康儿夫妻同心,潜心辅佐于他,华楚国定会有另一番繁华景象。 可惜她无心。 叶知秋能猜到“可惜”的内容,凤帝也好,沈长浩也好,对她的看重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她必须牺牲自我。成为凤康的附属品。 就像寄生在他身上的跳蚤一样,他胖她便胖,他瘦她也瘦。再怎么蹦跶。也不能蹦出他的左右,否则就有饿死的危险。 遗憾的是,她做不来跳蚤,她只想成为与他有联系的独立个体。 如果他们把这称之为“看重”,那她一点儿都不稀罕! “罢了,你去吧。”凤帝面上没了笑意。表情寡淡如水。 叶知秋也不多言,福身退下。 全德见叶知秋出来。很是诧异,皇上和雪亲王妃说什么了。怎么这么快就说完了?掀开帘子进了门,就见凤帝双目微合,托腮沉思。 他不敢打扰,便悄无声息地立在一旁。 过了许久,凤帝突然开口唤他,“全德。” “奴才在。”全德赶忙上前,“皇上,您有什么吩咐?” 凤帝从枕下摸出一支红褐色的竹筒,递给他,“即刻传出去。” 全德瞟见竹筒上的花纹,心下便是一惊。 他不知道这密信会传到哪里去,却认得出这是皇上与萝卜军通信专用的竹筒。据他所知,除非碰到非常事态,皇上是不会轻易动用萝卜军的。 莫非,这几日会有大变故不成? 腹内惊涛疑云,动作上却不敢有半分迟疑,双手接过竹筒,一路小跑着出了门,交由暗卫传出去。 叶知秋出了寝宫,回到昨夜留宿的房间,没有看见凤康,却见凤玥端坐桌前,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 “九嫂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把佳禾、翠芸等人打发出去,凤玥便不客气地审问起来。 “父皇在清阳府的时候。”叶知秋如实回答。 凤玥听了又气恼又伤心,“亏我把九嫂引为知己,视你为姐妹。父皇得了那种要命的病,这么多日子了,你居然一丝口风都没有透给我。 九哥瞒着我就算了,怎么连你也瞒着我?” “透给你又能怎么样?”叶知秋在她对面坐下来,苦笑地道,“你是公主,应该知道父皇的病情一旦公开,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被察觉的风险。明知道父皇得了绝症,还要在人前装作若无其事,你以为那种滋味很好受吗?连你九哥那样的大男人都暗地里掉过几次眼泪,更何况是你了。 再说,你知道了对父皇的病也没有什么帮助,只会跟着白白操心难过罢了。” 凤玥也不是真的埋怨她,就是突然得知噩耗,太伤心了。听她这么说,又止不住落下泪来,“那你们也该提前跟我透个信儿,这冷不丁知道父皇…… 前几日我还跟川哥说过父皇的坏话,如果早知道,我就能对父皇好一点儿了。” 叶知秋拍了拍她的胳膊,安抚道:“你对父皇已经很好了,太过刻意,反而会让父皇感到不自在。 苏木和王太医一直在研究治疗瘕痛症的方法,他们肯定能找出治好父皇的方子,你不要太担心了。” 凤玥心下稍宽,用帕子拭去眼泪。“事到如今,也只能往好处去想了。” 叶知秋开解她一番,便跟她打听,“你见过你九哥吗?” “先前在父皇寝宫里见过一面,给父皇问了安。便去接替十一了。”凤玥说着神色便有些冷了,嗤声冷笑,“真是个孝顺儿子,父皇刚醒,他就急着奔到那女人身边去了。” 叶知秋知道她后面这话说的是十一,有些好奇。“宣宝锦怎么了?” “听说昨天一夜没睡,为父皇念经祈福,有些着凉,又动了胎气。宫里也传来消息,说太后娘娘得知父皇昏迷。着急上火,犯了头痛的老毛病。 在父皇这边尽完了孝,太后那边自然也要表示一下,一大早就哭哭啼啼地张罗着要回城。十一不放心,便放下手头所有的事,亲自护送她去了。” 凤玥越说越来气,“有了身子,就在慈安宫好好养胎罢了。赶来凑什么热闹?” 叶知秋多少能猜到宣宝锦的心思,她未必想来凑这个热闹,可为了彰显自己对十一的关心和重视。她不得不来。事实证明,她这一趟来对了。 怀着孩子,整夜为凤帝诵经祈福,又不顾自己的身子,赶回去探视梁太后,甭管真情假意。这“贤孝”的美名算是赚到了。 凤玥没听见她说话,便又问道:“九嫂。你找九哥有事吗?” 叶知秋笑笑,“没什么事。” 因为凤帝那番模棱两可的话。她有些心神不宁,想跟凤康说说话定定心罢了。 又说了一阵子话,有人来传凤帝的口谕,让大家去考验场地集合。 由于凤帝突然发病,所有人都被滞留在了围场。省去赶路的时间,考验便比昨日提早了半个时辰。 还是那朵硕大的佛莲,还是那十八名武僧,第一个上场的是七皇子凤兖,一身长袍打扮,选的是文试。 他的口才虽不及大皇子和四皇子,可胜在言语风趣,说说笑笑间,拿到了七分,是所有参加过考验的皇子之中得分最高的。 接下来是八皇子凤存,选的是武试。 别看他性子鲁莽,言语冒失,武功却是不低,居然也拿到了六分。 按照顺序,凤康本该在八皇子之后上场,然他被公务绊住了脚,只得暂时跳过,让十皇子先来。 凤兆选的是文试,从上场到下台,始终挂着一副笑面,慈眉善目的,比那些面无表情的武僧还像和尚。他的成绩中规中矩,拿到了六分。 十一护送宣宝锦回城,不知道什么原因还没有赶回来,跟凤康一样暂时跳过,由十三、十四皇子凤寂递补上场。这两个人选的都是武试,同样得到五分。 两人下了场,已是午时了。 凤帝身体抱恙,不能再去打猎,自然也就无法张罗露天烧烤了。 他和少数人的午饭依然由叶知秋经手,其他人没有这等待遇,只能到大灶去领些饭菜,对付一顿了。有那实在吃不惯大锅饭的,暗地里塞了银子,让厨子另外开了小灶。 饭后休息一个时辰,考验继续。 让大家意外的是,下午场第一个参加考验的既不是上午跳过的凤康,也不是顺排的十五,而是十一。 凤况选的也是武试,连过八关,却在第九关的时候露出一个破绽,被那武僧击出场外。最后拿到八分,取代了、七皇子,成为第二轮考验的最高分得主。 随后有“棋痴”之称的十五又一鸣惊人,将佛莲当成棋盘,将十八武僧看作棋子,以下棋的方式,一口气通过文试九关,拿到了第一个满分。 与他相比,十六、十七和十八这三位皇子就表现平平了,分别拿到了六分、五分、五分。 凤康最后一个上场,一身玄色骑装,立在一群光头武僧中间,瞧着分外冷峻英挺…… ——(想知道《皇牌农女》更多精彩动态吗?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选择添加朋友中添加公众号,搜索“wang”,关注公众号,再也不会错过每次更新!)(未完待续) 第443章 被曲解的心意! 一连观看多场,旁观者的热情和精神都开始低靡了。不过因为这是最后一个,又是凤帝最宠爱的儿子,凤康一出场,众人的情绪又高涨起来。 凤康背手而立,往右面看台上望去,只见凤帝倚坐在软背靠椅上,面上带着笑,跟没事人一样,同汤远修和能了大师说着什么。 许是感觉到了他的注视,转头来看他一眼,脸上的笑意微微地浓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头泛起的酸涩,朝两边看台躬身见了礼,转身将莲花瓣上的十八武僧一一打量一遍,而后手指疾点,接连点出了其中的九个,“几位师傅,一起来吧。” 此言一出,满场寂静,随即看台上起了骚动。 叶知秋在一片低声的惊叹和议论声中,清楚地听见宁妃愤怒又不屑地冷哼了一声,“哗众取宠!” 凤玥惊讶过后,只余满腹忧虑,轻轻地碰了叶知秋一下,“九嫂,九哥这是做什么?莫非因为四哥?” 叶知秋看了她一眼,笑笑没有说话,心里却暗暗叹息。 只怕不止凤玥,在场的绝大多数人,尤其是宁妃和四皇子的党羽,都以为凤康这么做是在回应四皇子的挑衅,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反过来打四皇子一个响亮的耳光。 这群锦衣玉食惯了,自认为最有教养,最有头脑,最重礼义仁孝的人,他们的眼睛只盯着那张龙椅,却忘了此时坐在龙椅上的人昨天夜里刚刚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即便万人之上的天子,那也是血肉之躯。又年过六旬,拖着病体在那看台上坐了一天,怎能吃得消? 凤康一不能劝他取消考验,二不能左右别人的心,三不能直接放弃让他没了乐子。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最短的时间结束这场考验。 结束了,他就可以回去休息了,哪怕只是提早一刻钟。 这份简单的心意,却被人附加了无数的猜想,肆意曲解。连与之最亲厚的妹妹也不能完全理解。 如此看来,生在富贵门庭,还真是一件悲哀的事! 唏嘘间,那九名武僧已然有了动作。各自腾身而起,从四面围拢过来。 凤康也毫不迟疑地出了手! 从认识他开始。叶知秋就知道他武功不弱,却是第一次见他出手。看的时候,便格外认真仔细。 四皇子的武功路数偏华丽,使起来犹如春风拂柳,流水落花,让人眼花缭乱;十一的武功路数再偏迅疾,狂风骤雨一般,有种雷霆横扫之势。 凤康的武功路数跟他们都不同。几乎没有多余的招式,不出手便罢,一出手就是快、狠、准。没有一会儿的工夫。便有两名武僧被他击败,合掌退下。 和尚虽然讲求不争无欲,可被人这样一挑九还是很伤面子的。在两名同伴落马之后,他们不约而同地加快了攻击的频率。 双方的速度越来越快,眼力稍差一些的,只觉凤康前后左右上空都是人影。连成一片,就像一个不断转动的大碗。将他整个人扣在了莲花台上。 叶知秋属于眼力差那一堆的,尽管张大了眼睛。还是捕捉不到凤康的身影。只看到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名武僧脱队而出,合掌退下。 如此持续了两刻钟的时间,场中的画面突然定格。 定睛看时,只见场上只剩下两名武僧,一个半空倒悬,对上凤康的左掌,一个稳扎马步,正面对上凤康的右掌,正在比拼内劲。 僵持了数个呼吸的工夫,悬空的武僧手臂一抖,半截袖子“砰”地一声爆裂开来,人也在布片飘扬之中倒飞出去。不过看起来并未受到重创,如燕子般凌空一翻,便轻轻地落回了先前栖身的花瓣之上。 双手合十,随着花瓣没入地下。 就在同伴飞出去的瞬间,另一名武僧忽然撤掌,一个瞬移来到凤康身后。双掌齐发,对准他的后心拍去。 饶是知道那武僧不会对他下重手,叶知秋的心还是忽地一下提了起来。其他人也是握拳的握拳,张嘴的张嘴。 她这般反应是纯粹的关心,那些人却大多别有用心,因为这最后一名武僧关系到凤康最后的得分。 有心之人早就发现,莲花台上唯一无人的花瓣,处于第二层,通往场外的某一条路线正中的位置。 也就是说,如果凤康打赢了那武僧,路线贯通,便能得到十分;若败在那武僧手里,便会两段四人一线的情况,不管选哪一段作为有效线路,都是四分。 一个十分,一个四分,可是天差地远。 因而有小一部分热切期盼他获胜,更多的人则反复祈祷他惨败。 总之,场中的气氛空前紧张。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那武僧的双掌沾衣之际,凤康就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陡然侧移半步,就势转身,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抓住了那武僧的手腕。也不见多么用力,就将那武僧掀到了空中。 紧接着双脚一点地面,跃身而起,追加一掌,将人送回莲花瓣上。 那武僧大概没料到他反应如此敏捷,失神间,脚下一滑,踉跄了一下。忙稳住身形,双掌合十,随着花瓣没入地下。 “承认。”凤康合掌还了一礼,便沿着自己打通的路径,从莲花台中大步流星地走了出来。 “好!” 不知谁带头喊了一句,众人才如梦初醒,或由衷或不情愿地鼓起掌来。 凤玥高兴地握住叶知秋的手,“九哥果然厉害。” “是啊。”叶知秋与有荣焉地弯起唇角,不为他的成绩,而是为他那份良苦用心。 乔月桐坐在穆皇后下手一侧,咬着下唇。目光痴怔地看着那个在喝彩声中波澜不兴、又那样英俊逼人的面孔,心潮难平。 她第一次见凤康,是在她姐姐乔月梧死后。那时她满心怨恨,想看一看这个害得她乔家家破人亡的男人到底有多么了不起。于是她买通下人,瞒着家中长辈偷偷去了雪亲王府。 在雪亲王府门口守候了几个时辰。终于见到了他。 当时她坐在车里,他骑在马上,夕阳灿烂,金色的辉芒在他们中间铺展泼洒。尘埃跳动中,她看清了他的面容:微微眯起的眼眸,轻抿的薄唇。线条分明的下颌,无一不透着冷酷。 可奇怪的是,那一瞬间,她心中没有恨意。当时她年纪还小,还不知道胸腔里翻腾不休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愫。 她只是牢牢地记住了那张脸。 在庵堂里的那些年。她每天都会想起那张脸。醒着想,梦着想,比想起爹娘和姐姐的次数还要多,多得数不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脑海之中描绘那张脸孔,成了她唯一的消遣。 正是因为那张脸,还有围绕那张脸所生出的种种念想,使得她不至于在青灯古佛之中孤寂而死。 当意识到想将那张脸的主人据为己有的时候。她不是没有迷茫挣扎过,也不是没有轻视过自己,可那念头一冒出来。就如同野草一样,疯狂地侵占了她的心和脑。 她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她不想承认。承认了,就是对姐姐和乔家的背叛。 所以她把自己的欲~念伪装成仇恨,一遍一遍地催眠自己,让自己相信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姐姐。为了乔家。 然而她没有想到,她放弃尊严。不顾羞耻所追逐的男人对她这般决绝,竟要逼她跟家族的那些女孩一样。远走他乡。 为了留在京城,她不得不假装顺从,同意穆皇后将她许给十六皇子,在那个浑身散发着市侩气息的僖嫔面前讨巧卖乖。 她一直在劝说自己,小不忍则乱大谋。然而看着英武不凡的他,再看看那个被他衬得青涩稚嫩、肤浅不堪的十六皇子,她的心就如同被千万只蚂蚁啃噬一般,痛痒难耐。 对那个男人,她越恨就越想得到,越想占有。可是究竟为什么,她不能伴在他身侧,却要坐在这里,几近卑微地仰人鼻息? 是那个女人! 她霍地转头,看向坐在几丈之外的叶知秋,恨不能从眼睛里飞出刀子,划烂那张淡然自若的脸。 农门之女,身份低贱,姿色也算不得一等,不过有几个臭钱罢了,不知道使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拴住了男人的心,就不可一世,目中无人起来。 麻雀就是麻雀,费尽心思攀上高枝也变不成凤凰,在她面前装的哪门子高贵? 老天真是瞎了眼,为什么不让这种鸠占鹊巢的女人早早去死? 叶知秋正和凤玥低声说着话,突然感觉到一双不甚友善的视线,抬头望时,正好瞧见沈夫人眼含笑意地看向这边。她只当是错觉,对沈夫人点头一笑,算是招呼。 心下有些诧异,沈夫人无缘无故地看她做什么? 沈夫人脸上没有什么可供参考的信息,仿佛只是随意一看,点头回应了,便又跟身边的人说笑起来。 凤康对这边看台的暗潮一无所知,下了莲花台,便径直来到右边看台,“父皇,您已离宫两日,还是早些回去为好。其他的事情,明日再说也不迟。” 凤帝自然知道“其他的事”指的是什么,也明白儿子的心意。说实话,他能撑到现在,也差不多到极限了。于是很爽快地点了头,叫全德传旨,起驾回宫。 凤康在上场之前就已经吩咐下去了,一声令下,车辇齐至。 众人呼啦啦地下了看台,跪地恭送。 没有耗费多少的工夫,皇家的人就在御林军的护卫下离开了玉林围场。 叶知秋跟来时一样,将自己撇了出来。收拾好东西,正准备带着莎娜和四个丫头离开,就被沈夫人从后喊住了,“雪亲王妃请留步……” ——(未完待续) 第444章 试探与修好 叶知秋看着沈夫人迈着端庄的步伐朝自己走来,暗暗蹙眉。 自她成亲以来,沈夫人每次见到她都是客气有余,亲热不足,有意避嫌似的。这会儿突然当众叫住她为的是哪般?莫非又是为了沈长浩的亲事? 待人来到近前,双方见了礼,便微笑地问道:“沈夫人找我有事?” “倒也没什么事。”沈夫人笑得不显山不露水,“臣妇此次是一个人出来的,不曾带了小辈在身边。想着许久不曾与王妃坐下来喝茶了,便过来问一问,可有荣幸与王妃同车回去,路上也有个说话的伴儿。” 叶知秋心知不仅是作伴那么简单,然长辈放下身段相邀也不好拒绝,便笑道:“我正愁坐车无聊呢,夫人真是瞌睡送枕头,来得太及时了。 不如就坐我的车吧,添香刚刚沏了一壶好茶,防备我路上口渴,咱们边喝边聊。” 她这里有位长谊郡主,还有好几个亲近的丫头,哪里会无聊?沈夫人知道她说这话是给自己面子,自是受她抬举,“那臣妇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叶知秋叫佳禾去后面的车上跟添香她们挤一挤,因沈夫人邀她同车的时候没有提到莎娜,也不好擅自请了莎娜一起,只和沈夫人两个上了自己的马车。 抽出小几安放在车座中间,与沈夫人一人把一边坐了,斟了茶慢慢地喝起来。 沈夫人是标准的大家媳妇,很注重言谈的界限。这两日发生了许多可以谈论的事,她却对凤帝的病情和皇子们的考验成绩只字不提,只捡了诗书、养花和那些耳熟能详的典故来说。 她迟迟不入正题。叶知秋也不催问,微笑地听着,偶尔附和一两句。不刻意营造气氛,也不至于冷场。 又说了些闲话,沈夫人便看似随意地问道:“王妃觉得那王姐小姐如何?” “王家小姐?”叶知秋对这个人没印象。一时摸不到头脑。 “在围场时坐在我身旁的那位,乃是吏部尚书王阁老府上的嫡长孙女。”沈夫人提醒她道。 叶知秋努力回想了一下,依稀记起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圆圆的脸盘,大大的眼睛,仅此而已。再见面都未必能认得出来。 本着与人为善的原则,笑着称赞,“看着挺不错的。” “是啊,模样标志,知书达礼。娴静大方。生在那样的门户,身上却没有骄娇二气,实在难得。”沈夫人夸得比较详细,语气顿了顿,又道,“我有意将王小姐与我家那不孝子凑成一对,却不知是否合适,左摇右摆下不了决心。因此想问王妃讨个主意。” 叶知秋将端起的茶碗放回小几上,“夫人为什么会以为我有主意?” 对上那双黑湛湛的眸子,沈夫人不由得心头一跳。 在京城富贵门庭之中。她算是数得着的体面人。说不上阅人无数,可也见过不少形形色色的人,别的没练成,处变不惊的本事倒有七八分的火候。 被一个小辈的目光慑住,生出无所遁形的感觉,却还是第一次。 她也是老油条了。这点惊讶自是遮得住,“王妃不要误会。我只是觉得自己老了,不懂年轻人的心事。 我们沈家的女儿要么出嫁。要么年幼。几个儿子都随了他们的父亲,粗枝大叶。媳妇们呢,在我面前又恭谨过了头,能说一句绝不说两句。 说是儿孙满堂,竟找不到一个能说上话的人。 我寻思着王妃年纪虽轻,却是个有见识有主意的,或许能帮我参谋一二,这才冒昧开了口。 现在想想,却是我唐突了,王妃便当我没说过罢了。” 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还怎么当没说过? 叶知秋不是傻子,怎会听不出沈夫人是拿沈长浩的亲事作引子,试探她对选立储君一事的态度? 她不认识王小姐,并不代表她不知道王阁老。那位老大人是个彻头彻尾的中立派,对每位皇子都不偏不倚,从不过问和参与他们之间的争斗。 第一轮和第二轮考验,他都称病不出,打定了主意要当一个旁观者。 以他的地位和声望,将来不管哪个皇子当了皇帝,他都能把自己的位子坐得牢牢的。这是他的聪明之处,也是他能耐之处。 同在官场,他能想到的事,其他大臣会想不到吗?当然不是,他们想得到,却没有那个本事做到置身事外,只能被迫站队,把宝押在某一位皇子身上。 王阁老的这种能耐,除了他自己的那份远见卓识,也离不开凤帝的默许和支持。 换个角度来看,王阁老就是凤帝特别挑选出来,留作辅佐下一任皇帝的股肱重臣。 巴结上王阁老,就有了保命符,甚至是保官符。 因为沈长浩的关系,沈家一直被人视为凤康的党羽,即便现在跟雪亲王府撇清关系,别人也不会相信。 若是凤康或者十一继承了皇位,沈家还能保住今天的荣华富贵;可若是别的皇子继承了皇位,少不了要受到凤康的牵连,被新皇帝秋后算账。 凤帝龙体康健,他们还能观望一阵子再作决定。如今凤帝已经露出了身患绝症的苗头,若在储君人选未定的情况下驾崩,考验的结果就变成了一场笑话。 最后由谁来做皇帝,还要看谁的势力大。 沈大人定是想到这一层坐不住了,碍于两家的情分,又不敢直接去问凤康,所以授意沈夫人拿了沈长浩的亲事来试探她,想从她对这门亲事的态度推断凤康到底是决意归隐,还是奋起一争。 她不怪沈夫人来试探她,可也没打算让沈夫人如愿。 以现在的情形来看,能不能归隐还另说。就算事成定局。她也不会随便露底。 沈家能在这个时候提出跟王阁老结亲,可见谋划这事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谁敢保证他们不会为了家族利益出卖凤康? 沈家又不止沈长浩这一个儿子,该放弃的时候,只怕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将他逐出家门。跟凤康划清界限。再选个有前途的男儿与王阁老结亲,保住沈氏一门的富贵。 亲生父子还要存上三分防备,更何况是沈家。 她不想把气氛搞僵,人家并未明言,她又何妨装傻?沈夫人不是让她帮着参谋沈长浩的亲事吗?那她就帮着参谋亲事好了。 “问谁都不如问本人,夫人不如制造个机会。让沈公子和王小姐见上一面。姻缘天注定,两个人看对眼了,就是美事一桩,看不对眼,别人再怎么替他们殚精竭虑也是枉然。” 沈夫人听得出她是故意就事论事。不好继续纠缠,便拿“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之类的话遮掩过去,不动声色地转开话题。 进了城,在路口分别,各自回府。 东霞和珠米看到六人好好地回来了,都松了一口气。 因为昨天夜里没有睡好,回到后宅,莎娜便拉了佳禾便径直回疏雨院。说是要赶在晚饭之前补上一觉。 叶知秋和添香、小蝶、桂粮回到若晨院分头洗漱过,换上家常的衣服,便跟东霞坐在一起谈论起围场发生的事情。 正说着。小丫头进门禀报,“王妃,小世子过来问安了。” 上次谈过之后,鸣儿一直没有露面。叶知秋还以为他已经决定跟她和凤康井水不犯河水了,听说他来问安,有那么一点儿意外。 “叫他进来吧。” 小丫头答应着出去。不一时有人打起帘子,鸣儿迈步走了进来。东霞几个站起来见了礼。便出门去准备茶点。 鸣儿上前见了礼,在下手落座。迟疑了几次,局促地开了口,“母妃不是跟父王一起回来的?” “嗯,你父王护送你皇祖父回宫了,晚些时候才能回来。”叶知秋见他有意修好的样子,便主动询问,“这两天一夜,我和你父王不在府里,你都做什么了?” 鸣儿不擅长攀谈,正愁没话接对,听她问起悄悄地松了一口气,流利地答道:“回母妃,跟往日一样,上午读书,下午习武,晚上温习功课。” “一天三餐都按时吃了吗?” “是,按时吃了。” “晚上睡得好吗?” “睡得也很好。” 叶知秋点了点头,“那就好。” 她没再问,鸣儿也沉默下来。两手按在膝盖上,抓紧了松开,松开再抓紧,酝酿了许久,才鼓足勇气抬起头来,“母妃,我……” “有什么想吃的没有?”叶知秋几乎跟他同时开了口。 鸣儿愣了一下,“啊?” 叶知秋看着他微笑起来,“有什么想吃的就告诉我,晚上我给你做。” 鸣儿反应过来了,眼睛忽地一亮,“是,母妃。” 说完意识到自己这举动有不孝的嫌疑,忙又改口,“母妃刚刚回府,想必还没有歇过脚来,孩儿吃大灶就好……” “没关系。”他想通了,叶知秋由衷高兴,自是不会再让他吃大灶,“我没那么娇贵,做顿饭累不着的。你说吧,想吃什么?” 鸣儿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母妃,鸡蛋羹行吗?” 其实小时候的很多事他都已经记不得了,却记得住在村子里的那段日子,他过的最开心:虎头会带他到处疯跑,还会威逼利诱,让他喊舅舅。 他记得他生病的时候,“叶姐姐”会守在床边,给他讲各种各样的故事,会给他熬粥,配上软软嫩嫩的鸡蛋羹。 他一直很想念那个味道,只是寄人篱下,一直战战兢兢,唯恐要东西吃惹人讨厌。再长大一些,更不好意思开口了。况且别人做的鸡蛋羹,也跟他记忆中的不一样。 叶知秋定定地看了他半晌,“噗嗤”一声笑了。 鸣儿的脸腾地红了,手忙脚乱地站起来,“我……我开玩笑的,母妃不要当真,孩儿还是去吃大灶好了……” ——(未完待续) 第445章 有内伤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皇牌农女》更多支持!第二日,凤帝照常上朝。 上朝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自己得了瘕痛症的事实,饶是早有心理准备,皇子们和满朝文武还是震惊非常,整个早朝期间哭声不绝。 消息很快传遍了京城,普通老百姓尚无知觉,稍稍了解一点儿时事的人,都开始惴惴不安。 唯恐凤帝这一病,让皇子们受到刺激,发生宫变之类的事情。到时候牵一发动全身,整个京城都要跟着乱套。 离开围场之后,闻苏木和王太医就随凤帝入宫,在太医院的全力协助下,潜心研究瘕痛症的治疗方法。 大量的医书典籍,太医手札,以及数十名太医多年累积的经验,让闻苏木如鱼得水,半月之后,便研究出了一种新药方。 凤帝试用过后,病情得到了良好的控制。让那些在暗中蠢蠢欲动,多方筹谋“以防万一”的人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不免失望。 闻家得到消息,立刻派了大管家孔泉赶赴京城,给叶知秋送来了闻夫人的一封亲笔信。 闻夫人在信里没有半句抱怨之词,只反复叮嘱叶知秋,一定要保证闻苏木的安全,不要让他卷进皇家的任何纷争之中。 叶知秋按照凤康的意思,给闻夫人回了一封信,用性命担保,待凤帝病情稳定。一定会将闻苏木毫发无损地送回去。 闻夫人给她的回信上用了“我相信王爷和王妃会信守承诺”这句话,其中的疏离之意不言自明。 早在意料之中的事,叶知秋并没有感觉多么失落。失落也没用,她总不能放着凤帝不管,立即将闻苏木送走吧? 况且。闻苏木留在宫里还安全一些,若离开皇宫,难保不会有人起那歪心,意图对他不利。 皇子和朝臣见凤帝的气色一日比一日好,纷纷暂停了背地里的那些小动作,把心思放回考验一事上来。 经过前两轮考验。凤康一共拿到十五分,排名一跃成为第一。十一和在第二轮考验之中一鸣惊人的棋痴十五并列第二,都是十四分。 四皇子在第二轮考验中算计太多,结果大意失荆州,从第一跌到了第三。与大皇子和三皇子一样,总计十二分,并列第三。 坊间猜测,储君人选就是这六人之中的一个。 然皇家和官宦阶层都清楚,现在还远远不到定论的时候。 撇开第三轮考验,就是拿眼前的成绩来说:凤康和凤况之中只有一个能当皇帝,十五又一向是七皇子的垫脚石,搞不好会为他人作嫁衣裳。 而大皇子如今正处于失势阶段。即便被选为储君,也有被拉下台的风险。 不知是为了观察朝中众人的动向,还是出于其它考虑。凤帝迟迟没有选定第三轮考验的出题之人。 时间不紧不慢地流逝,一转眼就到了腊月。 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整和完善,沼气池正式投入使用。看到出气孔燃起一簇淡蓝色的火苗时,千植署的人都抑制不住欢呼起来。 曾允文连声说着“太神奇了”,崔实围着燃气灶转了一圈又一圈,就连一向冷傲的方青玉也兴奋得脸颊通红。 为了让他们更好地掌握沼气的使用方法。叶知秋就地取材,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大家不分上下。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 凤帝看了曾允文的折子,对这个不用柴火就能做饭的设备十分好奇。带领文武百官到千植署参观了一回。 并命工部接手,准备在千植署乃至皇宫大规模修建沼气池。 叶知秋拿到了想要的数据,便将辅佐工部的重责大任交给了曾允文和崔实、方青玉三人,自己功成身退,专心打理王府后花园的两座菜棚。 因为管理得当,侍弄精细,菜棚里蔬菜作物长势极好,几乎是一茬接一茬。以至于整个冬天,王府都没有从外面采购过蔬菜,也不需仰仗千植署的份例。 用紫英的话来说,就是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整整两座菜棚的蔬菜,光靠王府的人,将马夫、门子和杂役统统算上,也是吃不完的。叶知秋便考虑将自家种的菜当作额外的年礼,分送出去。 于是趁天气晴好,便带上府里的闲人,到菜棚收菜。 叶知秋和添香、珠米、桂粮三人负责收割,东霞和小蝶参照礼单分别整理打包。莎娜专盯着那些可以生吃的东西,时不时摘一个来大快朵颐。 轮到定亲王府的时候,小蝶便撂挑子不干了,“那个装模作样的定亲王妃,几次三番针对小姐,凭什么要送菜给她吃? 那可是我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给那种黑心肠的人吃太浪费了。她那份谁爱收拾谁收拾,反正我不收拾。” 东霞没她那么任性,可也觉得这份礼不好送,“定亲王妃的胎位一直不稳,在宫里住了许久,前不久才回了定亲王府。 小姐,依我看,入口的东西还是不要送的好。免得出了什么问题,又要找到你头上。” “东霞姐姐说得对。”添香深以为然,“不止入口的,还有贴身的,凡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都不能送。” 桂粮感觉去掉这些,就没东西能送了,替叶知秋犯起愁来,“那怎么办?总不能什么都不送吧?” 珠米想了半晌,建议道:“要不折成现银捐给寺庙,替定亲王妃和孩子祈福打醮吧。” “这倒是个好主意。”东霞有些心动,转脸看向叶知秋,“小姐,你觉得呢?” “我觉得没那个必要。”叶知秋自嘲地笑了一笑。“该送什么就送什么吧,反正不管我送什么都是虚情假意,定亲王是不会让定亲王妃接触那些东西的。” 珠米反应极快,“那就挑定亲王在府里的时候送过去,吃不吃是他们的事。我们心意到了就行。” “珠米真是越来机灵了。”叶知秋笑着夸赞道,“我就是这个意思,给定亲王府送礼的事儿就交给你去办了。” “是。”珠米瞳仁闪亮地道,“王妃放心,奴婢一定把这事儿办得好好的。” 正说着,张弛就进来了。“王妃,甄夫人求见。” 叶知秋眉头微蹙,“她怎么到这儿来了?” 张弛口中的甄夫人,便是紫英的娘亲卢氏,夫家姓甄。 这府里大多半仆妇都习惯性地称呼她为老夫人。只有跟叶知秋亲近的这些人称呼她为“甄夫人”。 自从凤康的考验成绩跃升为第一,不止朝中一部分人坐不住了,卢氏也有些坐不住了。 几次三番打发来请叶知秋去融霜院喝茶,都被东霞几人挡了回去。小蝶知道了卢氏的意图,对紫英也不似先前那般亲近了。 此时听说卢氏来了,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小姐不爱搭理她,她还蹬鼻子上脸了是怎么的? 我去把她撵了!” “小蝶。”叶知秋喝住她。吩咐东霞道,“你去替我迎她一迎。” “是。”东霞应了,起身出门去了。 小蝶气呼呼地揪着菜叶。“明知道她心怀鬼胎,还对她客气个什么劲儿啊?” “你怎么就不动动脑子呢?”添香无奈地瞪了她一眼,“不管怎么说,甄夫人都是王爷的奶娘。 只要人家还没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咱们就要留着十分的客气,否则落到其他人的眼里。就是小姐的不是。 我发现你最近说话做事越来越急躁了,三句话不来就开始发牢骚。你这脾气要再不改。迟早会给小姐惹麻烦。” 小蝶被她说得火气更盛了,扔掉手里的菜叶。“行,我改脾气去,反正我也不爱看她的嘴脸。” 说完便跨过沟垄往外走去。 添香气得脸色泛白,“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识好歹了。”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她心里不好受,你多迁就着她些吧。等过了这道坎,她不就好了吗?” 半个月前,梅香终于来信了。她大概不知道该怎么说,直接附上了刘鹏达写给她的信。 刘鹏达在信上委婉地写道,他目前尚未取得像样的功名,暂时不想成亲,更不敢耽误小蝶的终身,让她替自己谢谢小蝶的青眼和错爱。 小蝶看过之后,出乎意料地平静,将那封信投进火盆里烧掉了,说就当没这回事。这段日子,再没提过刘鹏达一个字,连梅香也很少谈及。 虽然她装得很好,可任谁都看得出她有内伤。 添香跟她最亲近,自然是不会看不出,只是不愿看着她为了一个得不到的男人日日伤怀,有意刺她几句罢了。 小蝶前脚出门,卢氏后脚就被东霞引着进了门。 叶知秋放下手里的活计,洗了手上前打招呼。 卢氏今天舍了形影不离的拐杖,改坐轮椅。听到叶知秋的声音,扶着丫鬟的手臂,挣扎着要起身见礼。 叶知秋出言阻止,她便顺水推舟作罢了。 说了几句闲话,感觉叶知秋这边不甚热络,表情有些惴惴的,“王妃可是嫌我这瞎眼的婆子叨扰了?” 不等叶知秋说话,东霞便笑道:“甄夫人说的哪里话,这府里谁不知道是小姐天底下最随和最好说话的主子? 对粗使丫头都是面上带笑的,更何况是您了? 小姐时常嘱咐我们,说您是王爷的奶娘,让我们把您当长辈敬着,千万不要做出失礼的事情,让人说我们没规矩。” 卢氏听她这话里话外都是影射和敲打,心里有气,又不好发作。稍作酝酿,便落下泪来…… ——(我的小说《皇牌农女》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第446章 指桑骂槐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皇牌农女》更多支持!“若不知道王妃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一个寄人篱下的瞎眼婆子也不敢过来搅扰。 说起来,也是我命苦。儿子一出生我就入宫了,别说喂他奶水了,连面都见不上。 我是尽心尽力侍奉九皇子,唯恐奶水不好,伤了九皇子的贵体,处处谨慎小心。 不管吃不吃得下,都要按时吃饭,不爱吃的东西也逼着自己咽下去;不管睡不睡得着,都要按时睡觉,只要九皇子一哭,立刻就醒。 天热不嗜凉,天冷不贪热,病了都不敢沾那药石。 断了奶水,九皇子又特别黏我,没有我哄着就无法就寝。 待九皇子大了些,我才跟兰妃娘娘求得恩旨出了宫。到家门口下了马车,就瞧见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儿在那里玩泥巴,小脸脏兮兮的,衣服也是破的。 我还在寻思这是哪里跑来的小乞丐,丈夫就从门里出来了。跟我打了照面,先是一愣,然后就急着招呼那孩子,‘紫林,快来见过你娘亲!’ 那孩子看看我,再看看他爹,皱着小小的眉头道:‘娘亲不是不要我们了吗?’ 我一听这话,眼泪怎么都止不住了…… 原想着日后好好补偿他们爷俩,谁知道紫英刚降世,我那没福气的丈夫就一场重病丢了性命。没过多久,儿子也跟他去了。 若不是我亏待了丈夫和儿子。他们也不会…… 可怜我那儿子,去的时候还不满八岁。 我不是一个好妻子,也不是一个好娘亲!” 这段戏码,卢氏不知道在多少人面前演过了,说起来流畅至极。声情并茂。抑扬顿挫,停顿得当,落泪的时机也恰到好处。 叶知秋对她这包含算计的“遭遇”同情不起来,便不接话,只静静地听着。 卢氏自己哭了一阵子,觉得没什么意思。便收了泪,继续倾诉,“他们父子两个走了以后,我不止一次想追随他们而去,可一想到紫英。硬起的心肠就软了。 我已经对不起紫林了,若再对不起紫英,就是到了九泉之下,也没有脸面去见丈夫和儿子。 我在丈夫和儿子的灵位前发誓,一定会把紫英好好抚养长大,给她找一个好人家,让她风光大嫁。 只可惜,我有心无力。得一场病变成了废人,非但没有做到当娘的本分,反倒成了她的累赘……” 东霞听她提到“风光大嫁”。心知正题要到了,便瞅准她话语停顿的空隙插话进来,“甄夫人千万不要这么说。 俗话讲,爹娘就是儿女的擎天柱,没了爹娘,天塌地也荒。 有甄夫人这根擎天柱在。再苦再累,紫英也能笑着入睡;没了甄夫人。她便是日日锦衣玉食,怕是也难睡得安稳。 照夫人的说法。这世上有几个不是他人的累赘? 父母儿女之间是累赘,夫妻之间是累赘,兄弟姐妹之间都是累赘。往大里说,咱们华楚国的百姓就是皇上的累赘。” 珠米听出东霞这是要把话题带歪,机灵地附和道:“是啊,甄夫人,紫英姐姐每次提起您都眉眼含笑,一脸骄傲。 她若是听您说自己是累赘,肯定会伤心的。” 她说完了,添香紧跟着接起话茬,“紫英姑娘模样生得好,又聪明能干,比别人家的儿子不知道强上多少倍。 有这样一个女儿,是多大的福气呢,夫人可不能说那让紫英姑娘心寒的话。” 桂粮说不出这种弯弯绕绕的话,便倒了一杯茶递过去,“甄夫人,喝杯茶补补水。” 无心之人说出来的话往往最是一针见血,叶知秋、东霞、添香和珠米都忍不住弯了唇角,卢氏的神色也有些讪讪的。 被这几个人轮番打岔,前头那些铺垫的话算是白说了。又不能再哭诉一遍,不然就显得太刻意太矫情了。 卢氏不是没有意识到东霞几个是故意堵她的嘴,只是千辛万苦才“见”到叶知秋,不甘心就这样放弃罢了。 一边叫丫鬟服侍她喝茶,一边暗暗思忖要怎样另辟蹊径,把想说的话引出来。 叶知秋将卢氏的焦虑看在眼里,依旧不动声色。毕竟住在同一屋檐下,有些话不好说得太直白了,对方能知难而退最好。 一旦当面锣对面鼓地说开了,即便她不计前嫌,卢氏母女也没脸在王府住下去了。 她名声早就坏了,怎样都无所谓。凤康却要被人指责,说他忘恩负义,连奶娘和乳妹都容不下。 只可惜,卢氏并不是那么识趣的人,眼泪干了,便换上一张笑脸关心起她来,“王妃嫁进王府已经有一段日子了,可让太医诊过脉了?” 叶知秋笑了一笑,“我身体一向很好。” “王妃,老夫人是问您可有喜讯了。”卢氏的丫头出言提醒。 东霞朝珠米递了个眼色,珠米立刻会意,面色一沉,“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教训起王妃来了。” 那丫头被她唬了一跳,忙屈膝跪下,“给奴婢一百个胆子,奴婢也不敢教训王妃。 奴婢是听王妃会错了意,这才斗胆提醒……” “还敢狡辩。”珠米声色俱厉,“你以为王妃是你这等无知之辈,连‘诊脉’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吗?哪里轮到你一个外人多管闲事?” 那丫头也不是蠢钝之人,听出珠米这是借题发挥,指桑骂槐。不敢再争论,只管磕头谢罪。 卢氏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心里气恼难当,却不好说什么。说了,无异于承认自己就是那个多管闲事的人。 东霞见珠米教训得差不多了,出声制止,“行了行了,她也是好心说错话。我瞧着她是个伶俐人儿,吃你一通教训,日后定然改了。 打狗还要看主人呢,你就看在甄夫人的面子上饶了她吧。” 卢氏气得牙根痒痒,可也不得不顺着她的话担起狗主人的重任,“都是我平日里太纵着她了,叫她忘了规矩。 王妃大人大量,千万不要见怪。” 她避重就轻,叶知秋便不提那个“免”字,转了话风问道:“夫人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吧?” ——(小说《皇牌农女》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第447章 孺子可教 ps:这阵子家里有事,亦函人在老家,存稿用完了,上网不方便,也没多少时间码字。缺更少更的部分,会在13号以后补上,请大家见谅。 如果没什么意外,本书在这个月的月底之前就会完结。 卢氏哪里还说得出让紫英给凤康做偏房的话,支吾道:“也没什么事,不过是我这个闲人在屋子里待闷了。听说王妃在这里做活儿,过来凑个热闹而已。” “夫人不嫌天寒地冻,愿意过来走动,我自然欢迎。”叶知秋便揣着明白当糊涂,“我们正收菜呢,夫人喜欢吃什么,只管说一声,我叫东霞她们收拾好了给你送到融霜院去。” “王妃不必客气,大灶每日都有份例,我们孤儿寡母的也吃用不了多少,怎敢劳烦王妃费心?”卢氏推辞道。 珠米听她话音里带着哀屈,跟东霞对视一眼,便故作惊讶地道:“怎么,大灶那边克扣甄夫人和紫英姐姐的嚼用了吗? 王妃吩咐我们每日送了新鲜的蔬菜过去,并叮嘱他们王府里人人有份,他们怎么敢克扣了王妃赏赐的东西? 这还得了? 王妃,奴婢这就去找沈公子,请他彻查这件事。” 说着就向外走,将脚步跺得重重的。 卢氏赶忙出声阻拦,“不是的,大灶从未克扣过融霜院的份例,分配的嚼用都是足量足样的。 只是我们母女饭量小,享用不了多少罢了。” 紫英虽然掌管后院,却无法插手大厨房的事。大厨房的管事是沈长浩的心腹,一向公私分明。是个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主。 无缘无故的,卢氏自是不敢往大厨房泼脏水。得罪了大灶,就是跟自己的口腹过不去。 珠米面露恍悟之色,“原来是这样,我说是哪个狗胆包天的。敢私吞了王妃的赏赐,让王妃白白担了慢待贵客的污名。” 又被她指桑骂槐了一回,卢氏哪里还敢扮可怜?闲话几句,便要告辞。 叶知秋免了那丫头的跪,吩咐东霞送她出去。 待几人出了门,添香便对珠米竖起大拇指。“做得好,让甄夫人结结实实地碰了一鼻子灰。” 珠米收起方才的泼辣劲儿,腼腆地笑道:“都是东霞姐姐调~教得好。” 观察一阵子之后,东霞对珠米和桂粮彻底放了心,决定把两人培养成叶知秋的心腹大丫头。时常带了她们在身边言传身教。 桂粮性子率真,只要有忠心就够了。珠米足够沉着,也足够机智,只是缺少变通,稍加调~教,便有望成为叶知秋的左膀右臂。 刚刚小试身手,证明她的确孺子可教。 桂粮笑嘻嘻地凑到添香面前,“添香姐姐。那我呢?” “你也做得很好。”添香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头,“以后要是再有人跟小姐耍心眼,你们就像今天这样对付他们。” 珠米从她的话里听出了托付之意。赶忙问道:“添香姐姐,你们要离开京城吗?” 添香看了叶知秋一眼,笑道:“暂时不会离开。” 东霞是闻府的人,迟早是要回去的。她和小蝶倒是很愿意留在叶知秋身边,只是叶知秋从来不曾将她们当成下人,更不愿意将她们捆束在京城这个是非之地。 况且她们年纪也不小了。总是要嫁人的。有了家室,身不由己。很难时时刻刻陪伴在叶知秋左右。 好在还有珠米和桂粮。 珠米知道她们并不是真正的丫鬟,迟早会离开。见添香不愿多说的样子。便按下话头不提。 小蝶在后花园里胡乱地走着。 京城的冬天比清阳府要冷得多,寒风刀刃一样刮过脸颊,带起阵阵刺痛,将满腹的闷气都吹散了,压抑了多日的情伤却来势汹汹地涌上了心头。 她第一次留意刘鹏达,是在一个早晨。 那天她起晚了,连早饭都没顾上吃,就急急忙忙赶往学堂。走到学堂门口,刚好看到他面朝东方静静地站着。 朝阳如水,为他的背影镀上一层淡金色的光辉,高大,挺拔,又透着几许说不清道不明的忧郁。 她一时看得出神,不小心踩断一根枯枝,将沉思之中的他惊醒过来。 一个回身盼顾,一个躲避不及,就那样四目相对了。 刹那间,她感觉心弦被一只看不见的手轻轻地拨了一下,余音袅袅,萦绕不绝。 自那之后,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天气晴好的早晨,想起那道浸润在朝阳之中的背影,想起那双略带探究的眸子。 想的次数多了,就会有意无意地关注他: 她会算准他去学堂的时辰,一次又一次地制造偶遇。一旦遇到,又装作没看见,从他附近目不斜视地经过。 她会寻找各种各样的契机到男学去,往返于他所在的课室门外,捕捉他教书时的样子。 她还会借着跟梅香攀谈的机会,拐弯抹角地打听与他相关的事情,哪怕是很小的一件事,都能让她心满意足,并生出无限的向往。 久而久之,她发现了他许多的秘密。 比如他习惯在吃饭的时候看书,时常会将手边的纸笔等物当作吃食送进嘴里; 教育不听话的孩子从不疾言厉色,会用讲故事的方式说服他们。以至于有几个孩子为了听他讲故事,故意调皮捣蛋; 他读书的声音很好听,低沉柔和,抑扬顿挫。 心血来潮了,他还会偷偷地缀在孩子们后面,跟教授功夫的先生学个一招半式…… 算起来,她和他总共说了不过十句话,见面顶多一笑,或是点个头,连熟识都算不上,她却像着魔一样喜欢上了他。 其实她早就知道自己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被他拒绝她并不感觉意外。她不想为一个不要她的男人伤怀,可她的心不肯听话。 每到夜深人静之时,那痛便从心底溢出,蔓延至四肢百骸,深入到血脉骨髓,让她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时至今日她才知道,一厢情愿的感情是这样辛苦的。 戴了半个月的假面在这一刻分崩离析,眼泪便如决堤之水,怎么都止不住。索性伏在凉亭的石桌上,将所有的悲伤都化作泪水,一股脑地宣泄出来。 涕泪横流,直哭得昏天暗地。 寒风不解女儿心,盘旋嬉戏夺泪巾。 失神的工夫,那帕子已经飞远了。她“哎”了一声,下意识地站起身来,就听旁边的假山顶上传来一个惫懒之中带着不屑的声音,“就凭你那两条短腿,还想当‘追风’吗? 别白费功夫了!” ——(未完待续) 第448章 各怀鬼胎 小蝶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唬了一跳,扭头望去,只见凉亭一侧的假山上斜卧着一道白色的身影。双臂交叠垫在脑后,高高地翘着二郎腿,一副悠闲不知人间愁的模样。 正是她此时最不愿意见到的人,死对头云珩。 羞恼,窘迫,愤怒,齐齐袭上心头,让她恨不能一头扎进地缝里。也顾不上跟他斗嘴,用衣袖遮了脸,拔腿就走。 云珩却没有就此放过她的意思,对着她的背影悠悠地道:“人家瞧不上你,你还为他哭得稀里哗啦。说得好听一点儿,是痴情。说得难听一点儿,就是白痴。” 被他一语道破心中事,小蝶又惊又怒,脚下不由得踉跄了一下。稳住步子,顺手抄起一块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石头,朝假山那边掷过去,“混蛋,你怎么不去死?” 云珩一脸淡然地看着那石头在距离假山两丈远的地方落下,嘴里不屑地“嗤”了一声,“蠢货!” 小蝶气疯了,破口大骂,“云珩,你个王八蛋,就知道欺负女人。” 云珩斜了眼睛,上下打量着她,“你哪里像女人了?” “你……”小蝶气结,脸色红红白白地变换了一阵子,忽然跟泄了气一样瘫坐在地上,双手抱住膝盖,嚎啕大哭。 云珩听她哭得比刚才还要伤心,一时间慌了神,赶忙从假山上掠下来,“你怎么又哭上了?就算你眼泪不值钱,也不带这么浪费的啊。” 小蝶不搭话,哭得更大声了。 云珩有些手足无措,围着她转了两圈。便在她身边蹲下来,语调柔和下来,“别哭了,大冷天的,小心眼珠子冻成冰球。” 小蝶哭声不减。 他急了。忽地站起来,“你怎么越劝还越来劲了?不就是个男人嘛,没了就没了,有什么好哭的?大不了我牺牲一下,娶了你就是!” 哭声戛然而止,小蝶愕然地抬起头来。“你……你说什么?” 云珩说完自己也愣住了,半晌才缓过神儿来。视线碰上她那双朦胧的泪眼,脸上便火烧火燎的,不自在的别过头去,“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要是不嫌弃我无亲无故,无家无业,我就去找王爷说说……” “为什么?”小蝶傻眼了,“你不是总说……说我不像女人吗?” “你以为我愿意娶你啊?还不是为了你……”云珩一着急,说了句自相矛盾的话,脸腾地一下红了。“你不愿意就算了。” 说罢身形一晃,眨眼间就消失在假山之后。 小蝶不知道他还有这样的一面,张大了口眼望着他离去的方向。良久才反应过来,“噗嗤”一声笑了,笑完又觉满腹悲凉。 原来她已经沦落到被人怜悯的地步了吗? 她一直以叶知秋为榜样,想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女人。她以为即便这辈子找不到想要的归宿,凭自己拥有的钱财和见识,也足够坚强地活下去了。 时至今日。她才发觉她跟过去一样软弱无能。她所渴望的,依然是男主外女主内、相夫教子的生活。她没有办法像叶知秋那样,不依靠男人。也能独自撑起一片天。 也许,她应该跟东霞一样,放弃对男人对婚姻的执念。 可想到要一个人孤独地度过漫长的后半生,她的心又牵牵扯扯地疼了起来。 又断断续续地哭了一会儿,才失魂落魄地回到若晨院。 叶知秋和东霞几人未免她难为情,装作没看见她红肿的双眼,不予过问。分了个轻快的活儿给她,忙着装箱归笼,往宫里和各个府邸送年礼。 与若晨院的忙碌充实相比,融霜院的气氛就显得冷清凝重得多了。 卢氏在叶知秋那里碰了钉子,六气不顺,“看”什么都不顺眼。先说汤药太烫,砸了药碗,又说茶水太凉,摔了茶壶茶碗。吓得满屋的丫头婆子大气不敢出一下,走起路来都踮着脚尖。 紫英得了信儿,放下手里的活计,匆匆忙忙赶回来,一进门就问,“娘,出什么事了?是谁惹得您大动肝火?” 卢氏未语先流泪,拉着女儿的手心肝宝贝地叫了一通,才恨恨地骂道:“那泥腿子当真不识抬举,我是看在王爷的面子上,才亲自过去跟她打招呼,她却欺负我眼瞎看不见,指使身边的丫头指桑骂槐地羞辱了我一顿。” 自凤康成亲以来,每次提到叶知秋,她就用“泥腿子”作为称呼。紫英自然知道她说的是谁,表情惊讶之中带着几分警惕,“娘去见王妃做什么?” “我能做什么?还不是为了你?”卢氏用干枯的眼珠嗔着她,“你也老大不小了,得赶紧把位子定下。晚了,谁知道会不会有别的女人进门?” 紫英脸色变了又变,“娘,您跟王妃提了?” “我倒是想说。”说起这件事,卢氏就气不打一处来,“不等我开口,她身边的丫头就拿那些阴阳怪气的话来堵我的嘴,就差往我头上栽赃了。 我要是再说下去,她们指不定会干出什么来呢。” 紫英听了这话暗暗松了口气,猜想叶知秋早就察觉卢氏的意图,只是不想跟融霜院撕破脸,让凤康夹在中间难做,才插科打诨,把话头压住了。 这些日子她一直在留意叶知秋,愈发笃定那女子不像坊间传闻的那样,只是靠美色迷惑王爷,攀上高枝的。平日里看似闲散,一门心思扑在那两座菜棚上,实际上是个凡事都心有成算的。 同时,她也仔细观察了凤康,感觉他对叶知秋的情意绝不是单纯的男人对女人的那种迷恋。她听说性格越是冷淡的人,一旦动了真情,就会陷得越深。 想在这样的两个人中间做手脚,最后吃亏的往往会是自己。 念及至此,她赶忙握住卢氏的手,郑重地道:“娘,我不想成亲。我只想一辈子留在您身边,陪着您,照顾您。 您趁早打消让我给王爷做妾的念头,千万不要再去找王妃了。” 卢氏只当她怕了叶知秋,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以你的容貌和本事,还比不过一个泥腿子吗? 这事儿自有娘为你做主,你不用操心,只管吃好睡好,把自己养得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等着跟王爷拜堂成亲吧。 娘吃过的米比她吃的盐都多,难不成斗不过她一个黄毛丫头? 对了,娘还叫人去给你求了一个生子的秘方,就放在娘床头的匣子里。你去拿了,照着方子每日煎水喝,一定能赶在她前头为王爷生个儿子。 到那个时候,王爷必定会高看你一眼。你再使些手段,拢住王爷的心,那正室的位子还不迟早都是你的?” “娘。”紫英又羞又急,声调不由自主地高了,“我不想给王爷做妾!” 卢氏怔了怔,随即扯过帕子捂着脸哭将起来,“哎哟,我的命啊,怎么这么苦? 丈夫丈夫没了,儿子儿子没了,就剩下一个女儿,如珍似宝地把她拉扯大了,原想着她终身有靠,我就能安安心心闭上眼睛了。 她竟为了我这瞎眼的婆子不肯成亲,我不还如一头撞死算了……” 这套词,一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她必定要哭念一遍。紫英听了没有一千遍,也有八百遍,既心烦又心酸。 想扔下她不管,又狠不下心肠,只得耐着性子哄劝。哄了许久不见成效,只得无奈妥协,“娘,你别哭了,我都听你的还不行吗?” 卢氏立刻转泣为喜,“这就对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娘这颗心啊,都在你身上,恨不能把自己的命赔给你,还会害你不成? 一切都有娘呢,你就乖乖等着做王妃吧。” 紫英嘴上应“是”,两条秀眉却蹙成一团,暗暗下决心,要赶在卢氏行动之前,把该办的事情办好。 卢氏不知女儿心中所想,絮絮叨叨地嘱咐了一番,将紫英打发走,便喊了心腹婆子来,“你前头盯着,王爷一回府,就把他请到融霜院来,就说我有十万火急的事情要跟他说。” 婆子满口答应了,照吩咐行事。 不出一刻钟的工夫,消息就传到了若晨院。 添香有些担心,“小姐,要不要打发人知会王爷一声? 看甄夫人的架势,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呢。万一她使出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王爷毫无防备,吃了暗亏可怎么办?” 叶知秋明白她是什么意思,打趣道:“要吃亏也是紫英吃亏,他只有占便宜的份儿。” “小姐,人家虎视眈眈地惦记着王爷,你还心思开玩笑啊?”添香不满地瞪着她,“我说正经的呢,万一出点什么事儿,王爷顾念甄夫人的哺育之恩,还有紫英的清誉,势必要给她们母女一个交代的。 莫非小姐也想房里多个妹妹?” 玩笑归玩笑,如果凤康被迫碰了别的女人,的确会让人感到膈应。 叶知秋略一思忖,便吩咐桂粮,“你也去前头盯着,王爷回来了,你就说我不太舒服,让他赶快回来。” “哎,奴婢这就去。”桂粮脆生生地应了,步伐雀跃地向外奔去。 ——(未完待续) 第449章 醋劲也太大了点儿吧? 凤康风风火火地闯进门来,一把拉住叶知秋,急急地问道:“你哪里不舒坦?找苏木兄和王太医瞧过了没有?为什么不卧床休息?” 一口气问了一大串。 东霞几人相视一眼,掩着嘴退出门去。 叶知秋抬手捏了捏他紧绷的面颊,“你看我像是生病的样子吗?” 凤康定神细细端详,见她面色红润,双目有神,确实不带丝毫病气,便有些糊涂了,“桂粮为什么跟我说你不舒服?” 叶知秋将卢氏来寻她说话,回去之后又派了心腹婆子去前院等他的事情说了一遍,“我怕你稀里糊涂的,中了人家精心策划的美人计,就让桂粮撒了个谎,把你叫回来了。” 凤康唇角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这天底下能让我中美人计的,只有你一个。” 说着便拉过她来,在她唇上深深浅浅地蹂躏了一番。 叶知秋感觉他呼吸炽热,唯恐他白日失仪,便拿手抵在他胸口,催促道:“赶紧去换衣服,休息一下。我这就去做饭,你想吃什么?” 凤康有些不舍地放开她,“什么都行,只要是你做的,我都爱吃。” 叶知秋笑着嗔了他一眼,“油嘴滑舌。” 转身喊了添香和珠米,到小厨房去准备晚饭。 凤康换下朝服,想了想,吩咐小厮通知沈长浩,到前面的书房碰面。 这阵子无事可做,沈长浩闲得浑身发痒,听他流露出要给紫英找婆家的意思,顿时来了精神。“王爷想寻摸个什么样的?” “要家世清贵,本人勤恳上进的。”凤康见他一副兴奋过头的样子,皱了眉头道,“你不要把这事当作儿戏,认真找一找。务必要让奶娘和紫英满意。” 沈长浩不接他这茬,笑眯眯地跟他对视着,“这些后宅琐事,为何不让王妃做主?” “正因为不愿她操心这些琐事,我才交给你去做。”凤康有些不耐烦了,“让你办你就办。哪来那么多废话?” 沈长浩整日在王府里晃悠,对卢氏的言行多有耳闻,自是知道她想将紫英许配给凤康。如今凤康亲自过问紫英的亲事,他便猜到卢氏有所行动了。 也知道凤康不想让叶知秋为紫英做媒,是为保全叶知秋的名声。免得别人指指点点,说她连一对孤儿寡母都容不下。 只不过卢氏认定女儿是大富大贵的命,恐怕瞧不上他给寻摸的人。除非那人的条件跟凤康一样,那就只能是皇子了,而且是有希望当上储君的皇子。 皇子之中,又只有十一殿下能心无芥蒂地接受雪亲王府出去的人。可惜的是,十一殿下身边还有一个宣宝锦。 紫英进了定亲王府,要么是个死。要么就跟另一位定亲王妃一样,被世人遗忘在王府的某个角落,形单影只。对镜数华发。 卢氏和紫英都不傻,不会想不到这些。 说来说去,只有凤康才是她们母女最好的选择。 所以,给紫英找婆家根本是白费心机,非但解决不了问题,搞不好还会让卢氏狗急跳墙。做出铤而走险的事情。 “王爷,你看我如何?” 凤康没想到他突然来了这么一句。面露惊讶之色,“瀚之。莫非……你看上紫英了?” 沈长浩笑着摇了摇头,“我们亲如手足,相处二十多年,难道你还不了解我吗? 女人对我来说不过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欣赏过享受过就抛在身后,偶尔会留连忘返,却不会当成家住一辈子。 妻子对我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有,我不妨尽一尽做丈夫的责任,无,我也乐得自在。 若紫英的婚事让王爷和王妃感到为难,我愿意慷慨献身,为你们排忧解困。 一来,省去家中父母的唠叨。二来嘛,紫英人长得标志,又擅长主持中馈,拿来为我的人生锦上添花也不错。 我不能保证像王爷待王妃一样,对她一心一意,然诸如当家主母的名分和尊重,该给她的我一样都不会少。 只要王爷愿意将她交给我,我自有办法让她成为我的人。 成与不成,单等王爷一句话!” 这些话他是笑着说的,凤康却从中听出了认真,眯了眸子审视着自己的好友,“瀚之,发生什么事了?” “王爷何出此言?”沈长浩不答反问。 凤康直视着他的眼睛,不容他躲闪,“可是因为王阁老府上的嫡长孙女?” 沈老爷和沈夫人谋划与王家攀亲的事,凤康听叶知秋说起过,因担心他两头作难,并没有当面求证。方才听他自告奋勇求娶紫英,怀疑他受到了沈家长辈施予的压力。 问完见他苦笑不语,便知道自己猜对了,叹了口气道:“随着父皇的病情公之于众,考验一事也暂时搁置了,储君之位最后落于谁手尚难定论。 你也知道,我身负‘最受宠爱的皇子’之名,一举一动都在他人的注目之下。我这边稍有动静,都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和动荡。 我本不想轻率决定,可如今……” 语气一顿,表情坚毅起来,“瀚之,你走吧。” 沈长浩脸上的笑意倏忽散了,“王爷……” “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凤康抬手止住他的话茬,“说心里话,与知秋成亲以来的这段日子,我不是没有动摇过,不是没有考虑过继承皇位。 我反复思量,反复计较得失,愈发笃定了远离朝堂的决心。 不管父皇对我作何安排,哪怕是放弃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作一个平民,我都会履行承诺。带知秋回清阳府。 那些拥护追随我的人,已经没有必要留在雪亲王府了。 有门路的,自去另投明主。没有门路的,若想归隐田园,我会送他们一笔安家养老的银子;还想建功立业的。我会把他们荐给十一,至于十一要如何安排,我便管不了了。 而你,瀚之,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之一。如果没有你,我可能活不到今天。 我私心里是希望你能去助十一一臂之力的。当然,何去何从你自己选择。我相信,不管你去谁那边,都会受到礼遇和重用。 最后,我还要拜托你一件事:通知所有管事的人。在下个休沐日到王府集合。” 沈长浩定定地看了他半晌,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以手抚额,“我不过是想娶个女人,你就要踢我出门,王爷这醋劲也太大了点儿吧?” 凤康无心玩笑,“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再耽搁大家的前程。就是我的罪过了。 趁定局未成,尚可以重新选择和补救,还是早些还你们自由的好。免得日后留下遗憾。” 沈长浩很了解他,知道他一旦下了决心,就不会轻易改变,不想多费口舌劝说,亦不发表评论,转了话风问道:“紫英的亲事。王爷作何打算?” “你不行。”凤康一口回绝了他的提议,“家世。相貌,才华。样样拔尖,你想娶个什么个样的女子不能? 没有必要为了帮我们解决一个算不上难题的难题,就娶一个既不喜欢又没有助益的人回去。 你只需帮我寻摸一个合适的人就好,求娶一事,就当我没听你说过。” 沈长浩不无惋惜地咂了下嘴,“其实紫英挺不错的。” 有头脑,有主见,有魄力,虽然比不上他心中的某个人,可也比那些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有趣多了。 一辈子太长,娶个不安分的女人解解闷也好。 凤康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伸手在他肩上重重地按了一下,“莫急,总有一天你会碰到一个让你心动不已、欲罢不能的女子。 到那时,即便人家不愿,你也会死乞白赖地求她跟你共度余生。” 沈长浩闻言大乐,“就像王爷追求王妃那样吗?” 成婚以来,虽然风波不断,可主旋律依然是甜蜜幸福的。凤康很庆幸自己当初没有轻易放弃叶知秋,被他调侃,也不以为意,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正是,好女人可遇不可求,万一遇到了,你可千万不要放手。” 沈长浩几乎笑出眼泪,以前都是他教凤康,如今角色调换,变成凤康教他了。 人生果然无常! 又说了几句闲话,叶知秋打发人来喊吃饭,凤康便起身出门。 走到垂花门外,瞧见一个婆子朝这边探头探脑,心知是融霜院的人,顿住脚步,吩咐随时侍奉的小厮道:“去把那婆子叫过来。” 小厮依言上前,将那婆子带到近前。 婆子见他面色不善,腿肚子直转筋,哆哆嗦嗦地见了礼。 凤康没心思跟她废话,开门见山地道:“回去告诉奶娘,我已经托人为紫英寻摸人家了,让她老人家踏踏实实地待在融霜院,敬候佳音便是。” 说完径直进了垂花门。 待脚步声老远了,那婆子才站起身来。一溜烟地跑回融霜院,将凤康的话一字不漏地传给了卢氏。 卢氏听了大惊失色,“王爷居然要禁我的足?!” 婆子不敢说是,也不敢说不是,只悄悄地往后退了半步。 半晌过后,卢氏果不其然地将手边的东西悉数扫落在地,咬牙切齿地骂道:“定是那泥腿子从中作梗,在王爷耳边吹什么风了。 贱人就是不识好歹,走着瞧,我定要叫她好看!” 紫英在门外听到卢氏的叫嚣,只觉胸口一阵堵闷。实在没有心思去应付歇斯底里的母亲,转身出了融霜院。 漫无目的地走了好一会子,回过神来,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到了学堂附近。待要掉头回去,忽地想起马上就到下学的时辰了,便又站住了…… ——(未完待续) 第451章 诈她一诈 “那泥腿子”突然这般礼贤下士,让卢氏大为惊讶。 面上作出受宠若惊的模样,心中暗暗得意。跟她摆谱又怎样,遇到难题还不是要求到她的头上?定要抓住这次机会,让那泥腿子难堪不可。 踌躇满志地来到若晨院,等待她的却不是热情虚心的请教,而是冷待。 贴身侍奉的丫鬟被请去喝茶了,她独自坐在一个被陌生环绕的地方,最初的盛气和自得一点一点地消磨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不安和恐慌。 “有人吗?”她大声地喊了起来。 没有人回应,只能听到寒风在屋檐下盘桓呜咽,其中夹杂着断续模糊的话语声,无从辨别来源。 东霞掀开棉布帘,往里面望了一眼,轻手轻脚地回到对面的房间,“小姐,我瞧着甄夫人满头是汗,好像已经扛不住了,咱们还要晾她多久?” “再等等。”叶知秋眼睛扫着拟好的菜单,头也不抬地答道。 东霞自负聪明,这一回却猜不透她的用意,忍不住打探,“小姐,你拘了甄夫人,到底要做什么?” 莫非她怀疑紫英会对小世子不利,想拿甄夫人做人质? 叶知秋见她表情狐疑,就知道她想歪了,笑道:“放心吧,我不会伤害她的,只想吓唬吓唬她罢了。” “吓唬?”东霞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小姐是想诈她一诈?” “嗯。”叶知秋点了一下头,神色变得严肃了几分。 紫英先是接近东霞几人,企图从她们口中套话。如今又去亲近鸣儿,已经可以断定她有所图谋了。虽说她不敢对鸣儿怎样,可凡事都有个万一。不得不防。 与其等她行迹败露,不如先发制人,摸清她的底细,看看她到底有什么目的。 东霞不太赞同这种做法,面带忧虑地道:“我瞧着紫英是个主意大的,她的事甄夫人未必知道。 万一诈不出什么来,让她反咬一口。说你无中生有。栽赃诬赖,意图将她们母女二人排挤出王府。一旦传扬出去,只怕对小姐的名声有损。” 叶知秋听了只觉好笑。“我在京城还有名声可言吗?” 她这农家女攀上皇子,便遭到社会各界人士的诟病,变成“媚惑王子”的典型代表。随后凤帝唯恐天下不乱,将她拉进选立储君的风浪漩涡。在有心人士的刻意歪曲下,她又多了一个“牝鸡司晨”的封号。 声名狼藉到如此地步。再加上一条“欺负孤儿寡母”的罪名又能怎样? 东霞尴尬地咳了一声,“就算这样,也该注意着些,小姐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还没出世的小少爷和小小姐考虑考虑。” “我的孩子也不在乎那些虚名。”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下,感觉火候差不多了,起身往向外走去。 卢氏喜欢喝水。平日里手边不离饮用之物。 在这里坐了大半个时辰,滴水未沾。喉咙直冒烟。先前喝进去的水又争先恐后地涌向下腹,让她内急不已。无人指引,害怕磕到碰到,也不敢随便乱动。 双重折磨之下,人愈发焦躁不安。 听到动静,不由大喜过望,急急喊道:“谁在那里?快来帮我一把。” 叶知秋顿住脚步,深吸了一口气,表情立时变了,“甄卢氏,你可知罪?” 突如其来的厉喝,让卢氏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哆嗦,愣怔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怀疑自己使用巫蛊诅咒的事,被这位泥腿子王妃发现了,心中大骇。 强自按捺着急促紊乱的心跳,故作镇定地问道:“恕老身愚钝,不知身犯何事,开罪了王妃,还请王妃明示。” 叶知秋冷笑一声,“不知身犯何事?那我问你,你女儿现在何处?” 卢氏闻言惊讶又糊涂,惊讶的是她似乎并没有发现巫蛊一事,糊涂的是她无缘无故地扯上紫英做什么? 一时间搞不清楚状况,惴惴地反问,“紫英不是在后宅做事吗?” “若她人在府中,我还会来问你吗?”叶知秋“怒不可遏”,“看你慈眉善目,像个安分守己的,倒是生了一个胆大包天的女儿。竟敢诓了勋爵在身的世子出府,趁机将他绑架了。” 卢氏大惊失色,下意识地站了起来,“紫英绑架了小世子?!” 叶知秋不接茬,疾言厉色地控诉道:“王爷待你们母女不薄,我也不曾缺吃少穿地苛待了你们。我们从未奢望你们有所回报,可怎么也没想到,你们竟会恩将仇报。 紫英曾经服侍过鸣儿,主仆一场,就算没有情义,也不至于结仇吧?鸣儿只有十岁,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你们怎么忍心对他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 你若是还有半点儿良心,就马上说出你女儿的下落。将功补过,为时不晚,只要找到鸣儿,我们可以既往不咎。若是隐瞒不报…… 绑架皇家的人有什么样的后果,你应该知道,那可是诛九族的重罪!” 如果卢氏静下心来细细推敲,就会发现叶知秋语焉不详,漏洞百出。 比如,小世子出门,除了近身侍奉之人,至少要带上两明两暗四名侍卫。紫英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如何能敌过如狼似虎的侍卫,绑架鸣儿? 比如,紫英素来孝顺,若有不轨之心,也会事先将她安置妥当。把她扔在府里,岂不是主动将自己的软肋递到人家手上吗? 再比如,发生世子被绑架这样的大事,王府怎会这般安静?还有,她在这里坐了那么长时间,为什么叶知秋直到现在才来质问她? 只可惜,她无法静下心来。 这消息实在太过震撼了,她还来不及消化,就被叶知秋左一顶道义右一顶王法的大帽子扣懵了。心脑俱乱,六神无主,已经没了思考的能力。 张大了两只无神的眼睛,嘴里喃喃地念叨着,“不会的,紫英是个好孩子,她怎么会……不可能。这不是可能……” 叶知秋先是晾着她。给她制造焦躁情绪,又出其不意,突然发难。目的就是使她混乱,让她不能正常思考,自是不会给她清醒过来的机会。 打铁趁热,继续施加压力。 伸手在桌上重重地拍了一下。“甄卢氏,你还不快说? 你现在说还来得及。若是晚了,让鸣儿少了一根寒毛,你们母女二人就等着被千刀万剐,挫骨扬灰吧!” 卢氏嘴唇哆嗦着。“我……我不知道……” “还敢撒谎。”叶知秋又在桌上拍了一巴掌,这次力道更大,震得长脚几上摆放的瓷器叮当作响。“你们母女一心,她想什么做什么你会不知道? 来人啊。把这个不识好歹的婆子给我拖下去,大刑伺候。 我倒要看看,是她的嘴巴硬,还是刑棍硬!” 卢氏吓得魂飞魄散,两腿一软,便跪在了地上,磕头如捣蒜,“王妃恕罪,王妃饶命,我没有说谎。 女儿大了不由娘,我这双眼睛又是瞎的,哪里知道她会如此胆大妄为。她事先没跟我透过一丝口风,我是真的不知道她在哪里……” 叶知秋感觉再震慑几句,她就该晕了,便朝东霞使了个眼色。 东霞会意,上前握着卢氏的手臂,扮起红脸来,“甄夫人,我家小姐不是不信你的话,实在是因为牵挂世子的安危,急坏了。 我们也相信紫英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她这么做必然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 王爷和我家小姐都不是不讲理的人,只要小世子能平安回来,定会酌情考量,绝不会为难你们母女两个。 您好好想想,紫英这几天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的?闲谈之中,有没有跟您提过什么人或是什么地方…… 蛛丝马迹,都有可能成为寻找小世子的重要线索。” 经东霞这一提醒,卢氏还真想起来了。 这段日子,紫英总是闷闷不乐,心事重重,往往人在跟前,连叫几声都没反应。问她怎么了,她又躲躲闪闪不肯说。 现在回忆起来,的确不太对劲。 莫非有什么人威胁她,逼迫她协助绑架小世子? 越想越觉找到了正确的方向,毕竟王爷在选立储君的考验之中脱颖而出,极有可能被其他皇子嫉恨,想要绑架小世子来对付他。 念及至此,卢氏暗骂紫英糊涂,王爷才是她们母女的靠山,王爷倒了,她们只有流落街头的份儿,那个傻丫头怎么会想不明白这一点呢? 就算被人威胁,也该如实禀报,请王爷做主才是,怎能以身犯险,做出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情? 她迫切地想要将功赎罪,恨不能将脑仁从脑壳里扯出来,铺在地上,地毯式搜索。 努力地回忆了半晌,灵光一闪,“对了,我记起来了。 前几日我在房里睡晌觉,中间醒了一次,听见紫英在跟什么人说话,提到了‘槐荫胡同’、‘宅子’什么的。” 东霞眼睛一亮,看向叶知秋,将她点头,便又追问道:“您再好好想想,还有别的吗?” “没有,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卢氏很想多提供一些线索,可惜那天风很大,她又睡得迷迷糊糊的,能听到这两个关键词已经很不错了。 叶知秋见好就收,冷声吩咐东霞,“看好她,在找到鸣儿之前,不许她离开半步。” 东霞应了声“是”,待她出了门,便扶了卢氏起身。一眼瞧见她身下那滩暗黄色的水渍,不由得“呀”了一声。 卢氏心情放松下来,闻到自己身上有异味,又觉下面的衣服沉甸甸湿漉漉的,听见东霞的呼声,才意识到自己方才惊吓之中失禁了。顿时羞红了老脸,连呼“活不得了”。 东霞忙好言安抚,叫小丫头打来热水,为她清理一番,又叫人去融霜院取了衣裳,帮她换上。 与此同时,叶知秋回到房里写了一封信,吩咐洛晓雁快马加鞭送往宫中,交给凤康,或是同在宫中、协助他筹备三十午宴的沈长浩,让他们尽快查一查“槐荫胡同”有什么猫腻。 紫英对王府之中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陪着鸣儿走了十余家店铺,才买到合心的礼物。眼见天近晌午,便有意无意地劝说他寻一家有特色的小店吃午饭。 鸣儿很少有机会出来闲逛,很想四处看看。又因跟叶知秋撒了谎,有意拖延回府的时间,加之肚子的确有些饿了,也就点头允了。 由紫英带路,来到通天街后头一条小店云集的巷子。有一家名叫“王大饼”的铺子,专做各种各样的饼,最出名的是羊肉烩饼。 店面不大,胜在整洁。分上下两层,楼上是通座,楼上有隔间。以屏风为墙,挂竹帘作门,颇有情调。 紫英对这里颇为熟悉,引着鸣儿径直来到二楼,要了两个靠墙相邻的隔间。两名侍卫在外面一间,她和安顺则陪着鸣儿进了里面那间。 王府有规定,作为随从陪主子出门时,不可随便沾染外面的吃食。两名侍卫掏了银子并不点餐,全神贯注地留意着隔壁房间的动静。 鸣儿在紫英的推荐下,点了一碗羊肉烩饼,正吃得津津有味,忽听隔壁传来两声闷响,心中起疑,吩咐安顺道:“去瞧瞧怎么回事?” 安顺应了声“是”,却站着不动。 鸣儿有些不悦,提高了声音,“安顺?” 安顺嘴里发出几个含糊破碎的音节,身子一晃,便栽倒在地。 鸣儿惊然变色,手一抖,筷子从手中滑落在地,“这是怎么回事?” 紫英看也不看安顺一眼,向前跨了一步,“世子爷,您放心,奴婢是不会伤害您的。” 鸣儿见她步履如常,眼神清亮,顿觉不好,第一个念头就是逃。谁知一站起身来,顿觉头重脚轻,如同喝醉了一般,又无力地坐了回去。 他满心惊恐,用力地张开沉重的眼皮,看着紫英那张笑吟吟的脸由清晰变模糊,一颗心一路沉到了谷底:完了,他遭到暗算了! 紫英站在他身旁,拿手抚了一下他通红滚烫的面颊,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世子爷千万不要怪罪我。您只要回答我几个问题就好,过后我会把您好好地带回王府。” 鸣儿两眼呆滞,木然地点了点头,“好。” ——(未完待续) 第452章 真言酒与忘川水 “王妃,云公子回府了。”桂粮进门禀报。 叶知秋听她提到云珩,心头微凛,“鸣儿呢?” “云公子没说。”桂粮照实答道,“只说要见王妃。” “带他到小厅去。”叶知秋吩咐着,自己也起身向外走。 云珩的脸色不是很好看,眉宇之间隐隐透着怒意,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王妃,只要你点个头,我立刻去把那女人杀了。” 叶知秋心知他口中的那女人是指紫英,指了指旁边的座位,示意他坐,“你先别忙着杀人,跟我说说,发生什么事了。” 珠米和桂粮识趣地福了福身,正要退出门去,就被叶知秋叫住了,“不用回避,你们也一块儿听听。” 两人对视一眼,脸上有了不同程度的雀跃之色。王妃允许她们在场,是对她们的信任,说明她们已经正式成为她的心腹了。 云珩摸起桌上的茶盏,连灌了几口,润了润喉咙,才将事情的经过细细说了。 接到叶知秋的指令之后,他便悄悄尾随着鸣儿的马车。见紫英只是陪着鸣儿在通天街一些很有名气的店铺里面转悠,挑选东西,他还有些怀疑是不是叶知秋小题大做,冤枉了好人。 午时前后,一行人来到通天街后头的巷子,进了一家叫“王大饼”的铺子,准备在那里用午饭。 从进去到点餐,一切正常,直到两名暗卫被人干净利落地打晕,并灌下了什么东西,他才意识到这是一家黑店。等他潜进去的时候。安顺和那两个明处的侍卫已被放倒,鸣儿也中了招。 他正要出手救人,就听紫英自言自语,“我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世子爷千万不要怪罪我。您只要回答我几个问题就好,过后我会把您好好地带回王府。” 他见鸣儿暂时没有性命之忧,又担心自己现身会打草惊蛇。反而害了鸣儿。便藏在梁上静观其变。 叶知秋目色严肃,“你说鸣儿任由摆布,对她有问必答。那是怎么回事?”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世子所用的面里被人下了‘真言酒’。名字里面有个‘酒’字,却非真酒,而是一种略带苦香的迷药。 服下这种药。人会出现类似于酒醉的症状,只要稍加引导。就能让他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地吐出来。不管平日里隐藏得多深,甚至是遗忘的事情,都会毫无防备地和盘托出。 ‘真言酒’,顾名思义。酒后吐真言。 下药在江湖上已属下九流的行当,使用‘真言酒’这类迷药,连下九流都算不上。其卑鄙无耻的程度更胜于辱人妻女。” 说到这里,云珩已是愤怒难当。“那女人生了一副花容月貌,却满腹蛇蝎心肠,竟对一个孩子用上那种下三滥的手段,当真是死有余辜。 若不是怕误了王妃交代的事,我早就一刀结果了她的性命。” 叶知秋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迷药,对它的厉害程度没什么概念,赶忙问道:“中了‘真言酒’,对身体有什么伤害吗?” “当然有,要不然怎么会说是下三滥的手段呢?”云珩心里有气,连带回答她的问题时都没什么好气,“服下那种东西,一个搞不好就会伤到脑子,变成疯子或是傻子。” 叶知秋一听这话顿时变了脸色,“鸣儿怎么样了?” “世子没事。”云珩惊觉自己将话题带歪了,忙缓和了语气,安抚她道,“事后我趁那女人不注意,查看了世子的情况。服下的剂量不多,没什么大碍,顶多头疼个一两天。” 叶知秋心弦一松,“那鸣儿人呢?” “已经离开那间铺子,在回府的途中了,几名随从也都醒了。那女人不知道我尾随其后,一心瞒天过海,打算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应该不会再轻举妄动了。 我不知道王妃接下来要如何处置,便先行回来报信了。” 叶知秋听了心中暗暗赞许,云珩是可造之材,只是性子太过桀骜不驯。若是放在以前,有看不顺眼的人,定会第一时间出手教训。 可见赶车还是很磨练人的,这不,脑子活络多了吗? 珠米和桂粮的注意力却不在云珩身上,如果说知道紫英有攀附王爷之心时,她们仅仅是感觉意外,那么现在,她们的心情只能用震惊来形容了。 凡是被卖到高门大户做丫头的,哪一个没有做过被男性主子青睐、有朝一日飞上枝头的美梦?像王爷那样英俊又痴情的主子,就更招人肖想了。 更何况紫英跟她们不一样,不止没有签过卖身契,跟王爷还有乳亲这层关系,她想攀附王爷,让她们母女在王府名正言顺地住下去,也无可厚非。 紫英想爬上王爷的床,她们还能理解。可对世子爷做出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她们每人再长一个脑袋,恐怕也理解不了。 珠米尚能沉得住气,桂粮心直口快,插话问道:“怎么瞒天过海?就算安顺他们怕担了失职之罪,不敢声张,那不是还有世子爷呢吗? 她要怎么说服世子爷放过她?” “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云珩鄙夷地瞥了桂粮一眼,说完便意识到自己这话把叶知秋也给骂了,忙拿眼偷瞄,见她面上并无恼怒之意,才正起神色往下说,“世子就是想秋后算账也不行,他跟那几名随从一样,被灌了‘忘川水’。” 思量着这几个从未闯荡过江湖的人未必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着重解释道,“‘忘川水’也是一种迷药,能让人忘记一个时辰内发生的事情。 药性比‘真言酒’柔和一些,只要剂量不是太猛,对人体基本没有伤害。反正也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玩意儿,勉勉强强够得上下九流吧。 据我所知,真言酒和忘川水早在几十年前就被禁用了,几近失传,连我那老不死师父都没见过。那家黑店还真是神通广大,居然能搞得到。 可见开店的人绝非善类,不是臭名昭著的武林败类,就是广有门路的奸佞妖邪。” 叶知秋面沉如水,不用问,那家铺子里的人跟紫英是一伙的。能将王府的侍卫干净利落地放倒,足以证明云珩所言非虚。 她不明白的是,紫英不过是个王府一名身份稍稍特殊一点的婢女,是如何跟江湖人搭上线的? “她都问鸣儿什么了?” 提到这个,云珩也满腹疑惑,“我以为她会探听王爷的秘密,没想到她问的都是与王妃有关的事。” 有了东霞几人被套话的先例,叶知秋并不感觉意外,“比如?” “王妃都跟什么人通信,有多少身家,可曾无意中提过自己的出身来历,还有……”云珩欲言又止,有些不自在地干咳了一声,“就是这一类的问题。” 其实紫英还问了不少让他这个男子汉大丈夫都难以启齿的事情,诸如闻苏木住在王府期间,可曾背着凤康跟叶知秋私会过,两个人之间有没有苟合的迹象。 连沈长浩也遭到了类似的猜疑。 叶知秋心知他隐下的部分必定不是什么好话,十有八、九与妇德有关,也不在这方面纠缠,转而问道:“还有别的吗?” 云珩不答反问,“王妃在清阳府可是组建了一支巡护队?” 叶知秋闻弦歌而知雅意,“紫英问了巡护队的事吗?” “是。”云珩点头,“还问了王妃与震威镖局来往是否密切。” 叶知秋不由蹙了眉头,紫英问的问题还真是五花八门,涉及各个方面,一时间还真不好定位她真正想打听是什么,也就无从判断她为什么对自己这般感兴趣了。 半晌没听见她说话,云珩便又开口问道:“王妃可是打算放长线钓大鱼?” “长线恐怕是放不了了。”叶知秋弯了一下唇角,“你回来之前,我诈了甄夫人一把,说紫英绑架了小世子。除非我杀人灭口,否则紫英见了甄夫人,就知道我对她有所怀疑了。” 云珩知道她不会杀人灭口,很是替她惋惜,“王妃也太性急了些,应该等我的消息再行动的。” “我又不是掐算,哪里知道她会用上这么极端的手段?只当她欺鸣儿是小孩子,不懂防备,套套话而已。”叶知秋如是说着,语气之中却没有丝毫遗憾,“大鱼钓不到不要紧,还可以顺藤摸瓜嘛。” 也不管云珩听懂没听懂,便扭头吩咐珠米,“送了甄夫人回融霜院,就说紫英和世子都找到了,不过是误会一场罢了,请她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珠米答应着出门而去。 云珩狐疑地打量了叶知秋一眼,“这么大的罪名,不是‘误会’两个字就能搪塞过去的吧?” “搪塞?”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她把鸣儿带到黑店,拘禁拷问了一个时辰,我找不到人,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她绑架。 如果她连这点风险都担待不起,心虚而逃,证明她不足为虑,大可不必理会。 如果她心存侥幸,选择继续留在王府。如此忍辱负重,处心积虑,图谋必定很大。我们再寻找或是制造机会放长线钓大鱼,也为时不晚。” ——(未完待续) 第453章 内忧外患 虽然早就觉出叶知秋与一般的女子不同,听了这番胜券在握的话,云珩还是忍不住心神震动,第一次有了从心底里正视这名女子的觉悟。 在开口的时候,态度便多了几分敬重,“王妃,用不用我去摸一摸那家黑店的底?” “不用了。”叶知秋笑了一笑,“只怕紫英她们前脚离开,那家铺子后脚就换人了,你去了也是白走一趟。” 云珩不太相信,“不会吧?那女人不是还没见到她老子娘吗?” 叶知秋笑着瞥了他一眼,“还不许人家谨慎行事吗?” 王府的侍卫毕竟不是普通人,记忆出现一个时辰的空白,他们不可能不怀疑。怀疑了,未必会声张,可也保不齐过后悄悄折回去查探。 万事无绝对,谁又能担保忘川水对每个人都永久有效? 如果紫英连“以防万一”的准备都做不好,那就太让她失望了。 云珩到底不信邪,出了若晨院,径直奔赴“王大饼”。果然如她所料,一个时辰之前还生意火爆的铺子,这会儿已经关张了,门口贴着过年歇业的告示。 初八过后,铺子便换了东主,改做笔墨生意。当然,这是后话了。 回到融霜院,卢氏便大发雷霆,把能摸到的东西统统砸个稀烂,犹觉不解恨,对着若晨院的方向破口大骂。 沐浴更衣之后,她的头脑已经冷静下来了。越琢磨越觉不对劲,只是被软禁了,无法找人求证,将信将疑罢了。惴惴不安地等了一个多时辰。等来的却是“误会一场”。 按理来说,女儿没有绑架世子,她应该高兴才对。可是她非但半点也高兴不起来,反而觉得满腹屈辱。 害得她惊慌失态,又是求饶下跪,又是出卖女儿,还丢人地尿了裤子。一句轻描淡写的“误会”就完事了? “那个贱人。竟然捏造罪名,欺侮我们孤儿寡母。王爷瞎了眼,才娶了她这么一个恶毒的村妇……” 她气疯了。骂起人来口不择言。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这话不止骂了叶知秋,还骂了一府至尊的凤康,甚至影射他勾~搭村妇。 融霜院的丫头婆子吓坏了。关门堵窗,制造各种噪音。生怕卢氏口中冒出来的忤逆之言被外头人听了去,惹主子雷霆震怒,牵连整个院子的人。 紫英很快就回到了王府,她自认行事周密。没什么破绽,可终究做了坏事,心里发虚。心情多少有些忐忑。 将鸣儿顺利地送回慕云院,来回路上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大家还跟平常一样跟她打招呼,这才才确定自己没有露馅,一颗心终于落回原地。 脚步轻快地进了融霜院,看到满地狼藉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听卢氏讲了发脾气的缘由,更是如遭雷击。 慌乱之中,忍不住对自己的生身母亲吼了起来,“你到底有没有脑子?怎么会相信我绑架世子爷的鬼话?” 卢氏被她吼得一愣一愣的,半是委屈半是愧疚地争辩道:“我怎么知道那泥腿子会拿了世子的安危作筏子?” “除了算计着把我许给王爷做妾,你还知道什么?”紫英愈发火光,翻起旧账来,“我可是你的亲生女儿,你不相信我就算了,怎么能这样作践我?” 听了这诛心的话,卢氏心如刀割,一口气堵在胸口,立时两眼翻白,晕死过去。 紫英慌了神,急忙吩咐人去请太医。 一通忙乱之后,卢氏总算醒过来了,却不愿跟她说话。一边哭,一边反复念叨着丈夫和儿子的名字。 紫英内忧外患,只觉焦头烂额。吩咐可靠的丫头婆子代她照看卢氏,自己则出了融霜院,先到外院门房走了一趟,又往若晨院而来。 在她进门之前,叶知秋便得到消息,紫英去过之后,门房一位李姓的门子便打发自家的小子出了王府,看样子是要替她送信去。 “王妃,要不要把人拦下?”珠米征询地问道。 “不用。”叶知秋语气淡淡的,“找个脸生身手好的侍卫盯着,看看他去了哪里,不要惊动他。” 珠米照吩咐办事不提。 紫英被带到外间的时候,见叶知秋正和莎娜、佳禾坐在一起说笑,气氛轻松而亲切,与融霜院的愁云惨淡形成强烈对比。心里莫名地升腾起愤怒和不甘的情绪,她下意识地捏紧了拳头。 深吸一口气,压下那股火气,疾步走上前来,屈膝跪下,“奴婢没有看护好世子爷,请王妃降罪。” 叶知秋扫了她一眼,不冷不热地道:“既然是误会,解开就好了,你不用自责。” 并不打算解释“误会”是如何产生的。 紫英眼底闪过一丝寒意,伏地掩过,“世子爷想给王爷和王妃置办年礼,不知王妃喜欢什么,拿不定主意,叫了奴婢过去帮着参谋。 奴婢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合适,便随着世子爷上了街。买完东西,世子爷说是饿了,寻了一家颇有名气的小店用午膳。 哪曾料到,那铺子里的厨子竟是个不用心的蠢货,误将烹调用的米酒当作白醋加到了汤里。也怪奴婢粗心大意,只拿银针试了毒,没有尝过味道。 世子爷量微,用了几口,便醉得不省人事了。 奴婢赶忙叫厨子做了醒酒汤,服侍世子爷喝下去。等酒醒了些,才敢带了世子爷回府。 这期间耽搁了好一阵子,怪不得王妃会误会。 让王妃忧心,奴婢实在罪该万死。 千错万错,都是奴婢一个人的错,奴婢愿意接受任何惩罚,请王妃饶过安顺他们。” 说罢连连磕头。 叶知秋心中冷笑,铺子关门大吉,人都跑没影儿了,安顺和那几名侍卫失去记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想要求证都难。若非她已经提前拿到剧透版,搞不好真要被这套说辞给蒙了。 嘴上得饶人处且饶人,“幸好有你及时照看,鸣儿才没什么大碍,也算将功补过了。 行了,你起来吧,跪坏膝盖就不好了。” 她越是大事化小,紫英就越怀疑她察觉了什么,心中惴惴。谢恩起身,正打算再试探一二,添香便笑吟吟地进了门,“小姐,王爷打发人来送信了。” 叶知秋心知是对“槐荫胡同”的追查有了结果,便看了紫英一眼,道:“你今天陪世子出门也辛苦了,回去休息吧。” ——(未完待续) 第454章 千头万绪 添香很客气,一直送出若晨院大门外。让紫英想打探都没有机会,只能不甘不愿地回了融霜院。 被凤康打发来送信的是名侍卫,进了门便垂着眼睛,恭恭敬敬地见了礼,将一个竹筒双手递上来。 桂粮上前接了,转交到叶知秋的手上。 叶知秋除去竹筒上的封蜡,从里面取出一个纸卷,展开来迅速地浏览了一遍,抬眼看向那侍卫,“王爷是不是还交代了什么话?” “是。”侍卫一板一眼地答道,“王爷让属下转告王妃,凡事等他回来再作商议,他会尽量提早出宫。” “我知道了。”叶知秋点了点头,“辛苦你了,你可以下去休息了。” 侍卫拱手一揖,跟进门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叶知秋将那张纸上的内容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东霞见她神色凝重,便打听道:“小姐,是不是没查到什么?” “查是查到了,就是太匪夷所思了。”叶知秋回神,将那张纸递给东霞,示意她自己看。 东霞接过来看了一遍,脸上也有了惊讶之色。 凤康的人接到命令之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槐荫胡同能称得上“宅子”的屋舍排查了一遍。只有一座宅邸比较可疑,房主姓甄,名紫林。 如果她没有记错,紫英早年间夭折的兄长,名字就叫作甄紫林。 “小姐,会不会是他们搞错了?”她眼带惊疑地看向叶知秋,“要不然,就是同名同姓的人?” 叶知秋也有过类似的怀疑。可念头一冒出来,就被她否定了。 凤康的背后有一张四通八达的消息网,连四皇子旗下的秘密堂口都能查得一清二楚,更何况是一座民宅?如果连这点儿小事都能搞错,那他手下的那些人算是白养了。 这世上叫甄紫林的人或许有成百上千,但是能跟紫英扯上关系的只有一个,这绝对不是巧合。 卢氏提到儿子的时候。那种发自内心的愧疚和悲伤是假装不来的。也就是说。甄紫林要么确确实实已经死了,要么就是卢氏以为他已经死了。 如果甄紫林已死,一没有身份文牒。二没有户籍底案,是如何通过衙门那一关,堂而皇之地成为一宅之主的? 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别人伪造文书。假冒他的名字买下了那座宅子。 那么假冒他的会是谁?是紫英吗? 紫英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在王府做事是拿双份工钱的,一份是作为婢女的工钱。比一般大丫头丰厚得多,每月有五两银子。另一份是凤康特别交代,放给她的月钱,跟卢氏一样。每个月有二十两银子。 她和卢氏的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全部由公中承担,几乎不用花费自己的银子。顶多是偶尔出去买几件稀罕的首饰或是新出的胭脂水粉。那也用不了几个钱。 这么多年算下来,她们母女二人应该有不少积蓄。再加上逢年过节的赏赐,买那样一座宅子绰绰有余。她想置办房产,大可以挂在自己或者卢氏名下,何必偷偷摸摸,折腾一个死人呢? 除非,这宅子来路不正。 是借打理王府后院之便中饱私囊了?还是另有歪路之财呢? 如果甄紫林是假死,问题就更多了。 他“死”的时候只有七八岁的样子,一个孩子不会无缘无故地装死,那么迫使他瞒过亲生母亲“赴死”的缘由会是什么?又是谁在背后替他遮掩? 装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又冒着被发现的风险,用自己的名字置办了一处宅子? 他和紫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联系的?这兄妹二人到底在谋划些什么,以至于不惜合起伙来欺瞒亲娘? 这有所的一切,又关她叶知秋什么事? 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眉心,对同样伤神的东霞道:“我们坐在这里琢磨也没用,等凤康回来问问他好了。毕竟是他的乳亲,他应该比我们更了解,说不定能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 “也只有这样了。”东霞微微叹了一口气,将那张纸还给叶知秋。 桂粮被她们没头没脑的话搞得一头雾水,心里直痒痒,犹豫了几次,终于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王妃,那张纸能给奴婢瞧一眼吗?说不定奴婢能想起什么来呢。” 叶知秋一听这话就笑了,“鬼丫头,我要是打算瞒你,就不会让你留在这儿了。 给,拿去吧,能不能解开谜题,就看你的了。” 桂粮笑嘻嘻地应了声“是”,接过那张纸认真地看了一会子,便“呀”地一声叫了出来,“紫林,紫林,不就是甄夫人常挂在嘴边的儿子吗? 难不成他借尸还魂了?!” 看她一副见鬼的样子,叶知秋和东霞都憋不住笑了。 她们想不明白的事,桂粮就更想不明白了。因没能帮上忙,沮丧不已,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想办法替王妃弄清楚那个“甄紫林”是人是鬼。 临近傍晚的时候,派去跟踪的李家小子的侍卫完成任务归来,带回另一个让叶知秋感到匪夷所思的消息。 据那侍卫所说,李家小子出王府步行到临街,雇了一辆马车,穿大街走小巷,围着京城绕了足足大半圈,又回到东城,在一条小巷里下了马车,步行到一座宅子的偏门。 对过暗号,有人开门将他放了进去。不等侍卫潜入探个究竟,他便出来了。还是先步行再雇车,弯弯绕绕地走了许久,最后回了王府。 进门没一会儿的工夫,那李姓门房的婆娘便以描花样为由,到融霜院串门去了。 叶知秋目色沉沉地看着那侍卫,“你确定他去了秦王府?” “属下确定。”侍卫新进王府没多久,尚未被委以重任,生怕自己的能力遭到质疑,回话的时候把每一个字都咬得重重的,“属下担心搞错引起误会,特地绕到前门确认过,正是秦王府没有错。 那道偏门,是王府专司运送净垢之物的便门。” 叶知秋并不是怀疑侍卫的能力,她只是不敢相信。 宣宝锦与十一成亲之后,秦王府空置下来。府内当差的,除去宣宝锦的几个心腹有幸跟去定亲王府,其余的人都被遣散了。 按照皇家的规矩,在鸣儿成年并袭爵之前,王府由工部照管,清扫除尘,修剪草木,缮补屋舍。并从京畿营分拨一队人马,轮流把守各门。 今天并非修缮日,王府里应该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是谁给李家小子开的门? 最让她不解的是,紫英为什么会把人派到秦王府去?信是送给谁的?五皇子已经过世八、九年了,总不会是送给他的吧? 想到五皇子,另一人的身影便主动闪现在眼前。 难道是宣宝锦? 紫英若跟十一有什么瓜葛,还说得通,可是跟宣宝锦…… 紫英,宣宝锦,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怎么会搅和到一起? 唯一能将这两个人联系到一起的就是鸣儿,宣宝锦是鸣儿的亲娘,紫英曾经照顾过鸣儿,仅此而已,她实在想不出她们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利益关系。 抑或者,是她想太多了?也许紫英与某个人,只是借秦王府的地盘传递消息,这件事跟宣宝锦没有一文钱的关系? 可为什么她有种强烈的感觉,认为宣宝锦跟这件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呢? 那侍卫见她沉思不语,正思忖着自己是不是该退下去,忽地听她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他怔然抬眼,对上一双锐利黑亮如电的眸子,不由心神一凛,脱口答道:“何苦。” 大概觉得这样回话太失礼了,忙重新说了一遍,“回王妃,属下姓何名苦。如何的何,苦涩的苦。” “好有禅意的名字。”叶知秋随口称赞了一句,“那好,何苦,我问你,你有没有看清把李家小子放进秦王府的是什么人?” “回王妃,没有。”何苦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懊恼,“属下没有料到他会进秦王府,一直远远地跟在后面。只看见门开了一条缝,没有看到开门的人。 他在里面停留的时间很短,属下潜入时,人已经不见了。四下搜寻一圈,连个脚印都没有发现。属下怕惊动守门的兵卫,且担心把这一个也跟丢了,便放弃出来了。” 叶知秋用手摸着下巴,作沉思状。 一个人能在短时间内消失得无影无踪,有两种可能:一种,那人是个高手,武功更在何苦之上;另一种,那人对秦王府的地形十分熟悉。 若是第一种,那人定然会发现李家小子被人跟踪,会当场杀了何苦灭口。现在何苦活生生地站在眼前,所以,她比较倾向后一种。 既然人已经消失了,也就没有再去探查一遍的必要了。 见时辰不早,便打发了何苦,换了衣服到小厨房准备晚饭。 珠米携着一身寒气进了门,支开烧火的丫头,叫桂粮守着门,凑到叶知秋身边,“王妃,奴婢打听到了。” 叶知秋将切了一半的菜交给添香,舀了碗热米汤递给她,“先喝几口暖暖身子。” ——(未完待续) 第455章 知恩图报 珠米急着禀报,喝了两口便将碗放下了,“徐井家的和李吉家的都在浆补房做事,男人又在一个门房当差,平日里走得比较近。 也就是瞧着走得近,其实背地里不对付,互相说对方的坏话。 徐井家的心气儿高,总想调到内院来。她跟王妃陪嫁的三位姐姐说不上话,就来走我和桂粮的门路。我们说做不得主,给挡了回去。 王妃叫我去打听李家跟紫英姑娘有什么牵连,我便想到了徐井家的。借着去取衣服,朝她露了个好脸,她果然贴上来了,涎着脸求我提拔她。 我就有意引她,‘不是我不想帮你,我就是个丫头,在王妃跟前混个脸熟罢了,说不上几句话的。 你跟李吉家的不是很要好吗?怎么不去找她帮你通通路子?’ 徐井家的一听就撇了嘴,‘她哪有什么的路子?要是有路子,也不会跟我在这儿争高争低了。’ 我就说,‘不对吧?我怎么听说她跟紫英姑娘私下里有来往呢?’ 她哼哼嗤嗤地笑了,‘那哪叫来往?是他们一家子欠着紫英姑娘的人情,想给人当牛做马,报答恩情呢。’ 我顺嘴问起是怎么回事,徐井家的就把什么都说了。 李吉有个妹妹,他们一家子被选进王府当差之前,嫁到外地去了。原来日子过得好好的,丈夫无端端地染上毒瘾,把个殷实的家底都输光了,欠了一大笔赌债。 被人追得没法子,便把亲闺女卖进青楼,自己拿上银子跑路了。 李吉妹妹一路讨饭来到京城。求李吉救救她闺女。骨肉相连,李吉当然不能不管。可是给外甥女赎身要三百两银子,连当带卖,也凑不出那么多钱。 赶巧紫英姑娘路过浆补房,看到李吉家的躲在亭子里哭,问起来,李吉家的便照实说了。紫英姑娘听了之后大发慈悲。借了三百两银子给他们。 李吉带着钱把外甥女赎了出来。又在王府附近赁了一个小院子,安置母女两个。 从那以后,李家人就对紫英姑娘感恩戴德。 李吉怕外甥女进过那种地方。被人知道了将来不好嫁人,不让婆娘和儿子声张,所以知道紫英姑娘借钱的人不多。 李吉家的也是跟徐井家的闲磨牙时,一不小心说溜了嘴。才让徐井家的给逼问出来了。” 叶知秋明白了,“这就怪不得了。一个慷慨解囊,一个知恩图报,还真感人。” 顿了一顿,又问。“李吉和他的婆娘、儿子都是怎样的人?” “李吉是个老实厚道的,做事也用心。他婆娘就是爱扯个闲篇,背地里说人几句闲话。没多少花花肠子。 儿子李壮倒是个机灵的,原先在马房当差。后来也被调到外门房去了,跟李吉不在一个地方,守西角门。” 叶知秋微微弯了唇角,“我想也是。” 要是没有股子机灵劲儿,单凭紫英几句叮嘱,他也做不到那个地步。只可惜,终究不是专业人士,又换车又绕圈子的,还是没能避免被人跟踪。 只怕他从马房升迁到门房,里面也有紫英的功劳。方便那父子二人出入王府,在必要的时候帮她送信。 报恩没有问题,可盲目报恩就有问题了,这家人不适合再留在王府。要如何处置,还要看紫英之后的行动而定。外院的事,她不想插手,到时就让沈长浩去当那个恶人吧。 她只要做到心中有数就好了。 晚饭准备得差不多了,迟迟等不到鸣儿,连去探望他的莎娜和佳禾也没了影子。她只好带上桂粮,往慕云院而来。 进门就见莎娜和佳禾正在猜拳下棋,吆吆喝喝,玩得好不起劲。 所谓猜拳下棋,就是将所有的棋子随意摆在棋盘上,猜拳决定谁执黑子,谁执白子。同样以猜拳的方式,决定谁来走棋,以吃为主,先被吃光的一方算输。 这堪称“胡来”的棋路,是莎娜和凤帝发明的。 前些日子,她和莎娜入宫觐见,恰逢凤帝与闻苏木下棋。 莎娜在旁边看了半天,看得糊里糊涂,就嘀咕了一句,“还不如猜拳有意思呢。” 不知是大受启发,还是见自己快输了,想趁机悔棋,凤帝立刻舍弃闻苏木,拉了莎娜尝试起猜拳下棋来。边玩边摸索,还像模像样地定了好几条规则。 莎娜如有神助,五局全胜,自此迷上了这种体力和脑力兼备的游戏,逮谁跟谁玩。 这两个情绪高涨,完全忘记了此行的目的。 被探望的人精神萎靡地靠在暖榻上,苍白的脸色里透出几分烦躁和无奈。见到她,眸子里泛起几许光彩。喊了一声母妃,便要下来见礼。 叶知秋见他的状态比料想的要糟糕得多,快走几步按住他,“躺着吧,自家人,不用那么多礼数。” 鸣儿没有坚持下来,坐直身子,语带歉意地道:“今日出门吹了冷风,有些头疼。原想让莎娜姑姑和佳禾姐姐回去时顺带捎个口信,告诉母妃我不过去用晚饭了。 谁知她们越玩越有瘾,我只好打发福顺去了。想是走岔了,倒让母妃冒着寒风跑了一趟。” “就当散步了。”叶知秋笑道,拿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又摸了一下自己的,“还挺烫的,太医给你开方了没有?” 鸣儿有些不适应她这亲昵的举动,加之“心中有鬼”,眼神躲闪地道:“开过了,安顺正煎着呢。” 含含糊糊的,将太医开的是解酒方子这件事蒙混过去了。 叶知秋事先知会过太医,知道太医给他开的其实是清热解毒的方子,也不戳穿他,“我煮了粥,蒸了鸡蛋羹,还做了几个清淡的小菜。 一会儿我叫人给你送过来,你吃过饭再喝药,免得伤了脾胃。” 鸣儿暗暗松了口气,那声“是”答得格外恭顺,“让母妃费心了。” 叶知秋笑了笑,转身吩咐桂粮,“世子这里只有粗使丫头,贴身侍奉都是小厮。他们不比女孩儿心细,怕是伺候不好。今天晚上你就辛苦一下,替我留在这里照看鸣儿吧。” 桂粮把这当成将功补过的机会,满口答应下来。 叶知秋又嘱咐了两人几句,不顾莎娜和佳禾的抗议,将这两个聒噪的丫头强行带走了。 凤康没有食言,一更刚过就回了王府。见到她,便急急地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未完待续) 第456章 正视对手 这一天发生了太多事,获取的信息量也很大。 叶知秋想从他的视角把问题再捋一捋,以期有新的发现。于是略去自己的猜测,将围绕着紫英发生的事情拣主要的说了一遍。 凤康听完跟她做最初的反应一样,“紫英怎么会跟华锦郡主扯到一起?” “我也纳闷呢。”叶知秋面色肃然地看着他,“你跟紫英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这么多年,应该比我了解她。要是连你都理不出头绪,我就更没法子了。” 凤康长眉紧锁,“这不可能。” 说完意识到自己这话有怀疑妻子的成分,忙解释道,“我在史书上看到不少雄才伟略之人风云一时,却因家宅之祸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在跟你交心之前,我决心争夺皇位,时常拿了这样的例子引以为戒。王府里的规矩堪称严苛,凡是犯了错的下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有什么样的苦衷,一律赶了出去。 紫英若是搭上了华锦郡主,我和瀚之不可能丝毫没有察觉。” 叶知秋知道他有口无心,自是不会跟他计较这等小事,“我记得宣宝锦去探望鸣儿时候,紫英也在清阳府吧?” 言下之意,两个人会不会在那个时候有了接触。 “这个可能性也不大。”凤康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些松动。 那段时间,他因为叶知秋心浮气躁,对府里的事情不太上心。 沈长浩又是看戏不怕台高的,往往先推波助澜,然后在最热闹的时候横插一脚,来个出其不意。 加之他只是暂住。没有随行带去太多人手。 那段时间封地王府的秩序的确有些乱,否则也不会让宣宝锦钻了空子,做出那一连串的事来。 假设紫英和宣宝锦是在那个时候浑水摸鱼,达成了某种协议,必然会有后续动作。 可从清阳府回到京城的一年中,那两人一个忙着在定亲王府里斗智斗勇,一个专心致志地照顾鸣儿。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就算暗中通信。也应该有迹可循。 他每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培养出来的这些人,可不是摆设。 两人若不是在那时有了勾连,那就只能是在他出使番国期间了。这事儿还得去问沈长浩。 想到这里,他便坐不住了,“我去前头书房走一趟,很快回来。” 叶知秋见他风风火火的样子。忍不住笑道:“到目前为止,都只是我们的猜想而已。未必是真的,你要求证也不急在这一时啊。 你匆匆忙忙地回来,还没吃晚饭吧?我去给你下碗面吧。” “不用。”凤康将她按回暖榻上,“我在宫里对付了几口。还不饿呢。 一会儿我随便找点儿吃的就行了,你不要忙活了。天这么冷,你还是少沾水为好。免得伤了身子。 我去去就来。” 在她额上亲了亲,便大步地出门而去。 沈长浩得了信儿来到书房。心知他找自己定然跟白日里调查的事情有关,依旧跟他贫嘴道:“我们一起出宫回府,王爷这么快就想我了?难道不怕王妃吃味吗?” 凤康无心玩笑,开门见山地问:“我出使番国期间,紫英可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举动?” 沈长浩并不知道紫英对鸣儿下药,以及差人送信到秦王府的事情,见他神情这般严肃,觉出不对劲了,“怎么,还有我不知道的事吗?” 凤康把叶知秋那里听来的事情一五一十跟他讲了,“你不要以为我小题大做,如果真的是华锦郡主盯上了知秋,我必须要采取行动。” “王爷绝不是小题大做。”沈长浩脸上的笑意也散了,“定王妃行事素来诡秘,凡是可能与她有牵扯的事情,我们都不能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只是我有一事不明,紫英为什么会替定王妃办事? 若替像我这样风~流倜傥的翩翩佳公子卖命,还可以用一个‘情’字来解释。定王妃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容貌和运气都好得遭同类嫉恨的女人,紫英帮她图个什么? 难不成有闺阁之癖,不喜欢男人而喜欢女人?” 这样一来,倒是可以解释她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成亲了。 凤康有同样的疑问,却没往这方面想过,闻言不由心中一动,“你可曾发现她与别的女子特别亲密?” “那倒没有。”沈长浩继续“奇思妙想”,“说不定她对定王妃情有独钟呢?” 凤康也听出他这话里调侃的成分居多,遂把那种念头压下,“不管这件事与华锦郡主有没有关系,胆敢玷污五皇兄的府邸,都不可饶恕。” 沈长浩一点就透,“我这就派人去把秦王府细细搜查一遍。” “还有槐荫胡同的那栋宅子。”凤康提醒他道。 沈长浩轻笑一声,“那宅子的主人如此有趣,我怎会不派人盯着? 王爷只管放心,那边有风吹草动,我们马上就会知道。” 凤康点了点头,“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说着又想起一件事来,“你找个老人带一带何苦。” 何苦今天的差事办得不是很完美,然对一个生手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稍加打磨,就能成为一块好玉。 他很庆幸,没有坚持遣散他手下的人。否则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会很被动了。 人到用时方恨少,能提拔的就提拔,能培养的就培养。 沈长浩应着去了。 凤康出了书房,先去了一趟慕云院。听安顺和桂粮说鸣儿服过药已经睡下了,便没有惊扰他。去卧房看了他一眼,转身回了若晨院。 进门就见炕桌上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丝面,还有几个佐餐的小菜,叶知秋坐在桌旁,正眉眼含笑地望着他。 他心头一暖,身上的寒意登时去了大半。 “不是不让你沾水吗?”他一边责备地说道,一边除去棉氅棉靴,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我只调味煮面,沾水的活儿都是粗使婆子做的。”叶知秋嘴里狡辩着,拧了个热帕子递给他,“先擦擦手。” 凤康顺从地接了,将两只手细细地擦拭干净。 也不用汤匙,端起碗来喝了两口面汤,香鲜滚烫的滋味,让五脏六腑都熨帖了,朝叶知秋投去赞赏的一瞥,“夫人的手艺当真绝了,简单的汤面也能做出这等人间难得一尝的美味。” 叶知秋被他逗得忍俊不禁,“瞧你那点儿出息,吃个面就能满足成这样。” 凤康却不笑,放下碗,越过桌子握住她的手,“这辈子最让我满足的事,就是娶了你,所以我绝对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你。” 叶知秋明白他的心思,反过来握紧了他的手,“嗯,我知道。” 心有灵犀,不需要太多的言语。 两人默默地对视了半晌,叶知秋便催促道:“趁热快吃,要不面该坨了。” 凤康点了点头,拿起筷子,稀里呼噜地把面吃完了。 负责值夜的珠米和添香进门收了碗筷,送上暖胃消食的姜茶,又退了出去。 两人一边喝茶,一边就今天发生的事交换意见。 说到宣宝锦,叶知秋便打听道:“你知道定王妃最近在忙什么吗?” 冬元节那日,宣宝锦撩拨莎娜,挨了一记耳光,进而爆出怀有身孕的消息。梁太后偏听偏信,认定叶知秋唆使莎娜行凶,罚了她闭门思过,抄经养性。 事后既没有派人来收经文,也没有颁下赦令,有点儿不了了之的意思。 梁太后得知凤帝在玉林围场晕倒,大病了一场。宣宝锦留在慈安宫侍疾,一直待到年根近了,才住回定亲王府。 她实在懒得去应付那个瞧她横竖不顺眼的老太太,更从心底里腻烦宣宝锦那毒西施假黛玉的模样,便拿了闭门思过作挡箭牌,避开了去慈安宫请安的麻烦。 凤帝两次传她觐见,她都没有踏进后宫半步。 直到今天的事情牵扯到宣宝锦,她才明白过来,不是不碰面就能当某个人不存在的,她对宣宝锦的动向知道得实在太少了。 她决定从现在开始,正视这个对手。 凤康对宣宝锦的腻烦不比她少,更何况他是个大老爷们儿,怎好盯着兄弟的媳妇儿? 便把皮球踢给七皇妹,“你去问玥儿好了,那丫头闲来无事,就等着捉华锦郡主的短处呢。” “好。”叶知秋笑道,“明天我好好跟她讨教一番。” 又说了一阵子闲话,二更过半,两人便分头洗漱,早早歇下了。 第二天便是大年三十,凤康早早就进宫去了,查漏补缺,确保午宴圆满进行。 王府里的下人都换上簇新的衣裳,忙着贴春联,剪窗花,炒年货,到处都洋溢着过年的喜庆。 申时一过,凤玥和顾云川便带着翠芸、翠珠等人,浩浩荡荡,大包小裹地登了门。不多时,凤康也出宫回来了。 男人聚在书房说话,女人进了厨房,开始操持年夜饭。 饭做到一半儿,小蝶便兴冲冲地闯进门来,“小姐,清阳府来人了。” 叶知秋先惊后喜,忙问道:“谁来了?” “小姐去看看就知道了。”小蝶又卖关子,又急着揭晓答案,拉了她便往外走。 ——(未完待续) 第457章 意外来客 凤康心知佳禾是来打听家里事的,自是不好坚持拉了龚阳走,便不动声色地坐了回去,一副严把门户的样子。 叶知秋也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了,站起来道:“你们先聊,我去灶上看看。” 凤康有些气闷,想立刻跟出去,怕龚阳觉出什么,觉得他小心眼。留下吧,又怕佳禾有些话不好当着他的面问。 正踌躇不定,洗墨就从天而降了,“王爷,沈公子打发了人来请您,说有要事商议。” 凤康如释重负,忙跟龚阳打了声招呼,出门而来。 到了门外,便急着问洗墨,“瀚之可说了是什么事?” “没有。”洗墨笑嘻嘻地转着眼珠子,“不是沈公子找您,是王妃说王爷急需一个台阶,让我赶紧给您雪中送炭去。” 凤康哼了一声,“这算什么?打一棒子给个甜枣吗? 嘴角却不自觉地翘了起来。 有心去小厨房转转,想到凤玥也在,便作罢了。 酉时刚过,外面就陆陆续续地响起鞭炮声,年味也随之浓郁起来。 凤帝今日要连赴两场筵席,太医院担心他饮酒过度,导致病情发作,是以并未放了闻苏木出宫。 汤远修在第二次考验结束的几日后,便离开了皇宫。把阿黎扔在王府,不知道窜到什么地方去了,过年也没个音讯。 他门生遍天下,料定他不管在哪里都饿不着,凤康也懒得耗费心思去找他。 阿黎面相和气,又够机灵,在府里渐渐吃开了。便求他“第一千三百五六十号”师兄。在采办处谋了个差事,做得像模像样的。 凤玥不像叶知秋,在农家习惯了,可以随便见外男,该避讳的还要避讳。叶知秋便叫人在前头摆了一桌,由洗墨、张弛、洛晓雁和阿黎几人陪着龚阳坐席。 主席摆在若晨院,她。凤康。鸣儿,凤玥,顾云川。加上莎娜和佳禾,不分男女长幼落了座。也不用人从旁伺候,自斟自饮,热热闹闹地吃起来。 东霞几人陪着公主府有头脸的丫头婆子另开一席。 凤康和顾云川中午在宫里饮了酒。未免过量,便跟女眷一起喝葡萄酒。佳禾和鸣儿还不到饮酒的年纪。一人倒上一杯果酒意思意思罢了。 顾云川是个品酒的行家,慢慢地晃着琉璃盏,观色,闻香。尝味,而后赞道:“好酒。” 叶知秋听了不无自豪地笑道:“这是村里自酿的葡萄酒,今天刚刚送来。驸马爷要是喜欢。走的时候多带几桶回去。” 顾云川也没把自己当外人,大大方方地受了。“那就多谢九嫂了。” “你倒是不客气。”凤玥嗔了他一眼,语气之中却无责备之意,娇憨之中透着亲昵,掩饰不住的甜蜜。 两人因为子嗣和纳妾的事闹了一次矛盾,她被叶知秋开解一番,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打算说出实情,又赶上凤帝在围场晕倒,爆出身患绝症的消息,哪里还有那个心思? 顾云川一心安抚她,夫妻两个不知不觉冰释前嫌,就更开不了口了。 直到凤帝病情稳定,她才寻了个机会说出真相。 顾云川得知不能生育的是自己,震惊之余,愧疚难当。非但没有颓废消沉,反而积极配合大夫进行治疗,待她也比以前更好了。 这段时间两个人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小日子过得蜜里调油一般。 她很庆幸自己当初听进了叶知秋的劝告,要不然她现在说不定还像个傻子一样独自苦恼,独自委屈,最后演变成你埋怨我,我埋怨你,相看两厌的局面。 叶知秋也替他们感到欣慰,指着桌上的菜招呼道:“你们尝尝这几道菜。” 先前种的玉米正在灌浆,她特地摘了一些入菜,给大家尝鲜。 做了松仁玉米,玉米金沙元宝虾,鸡茸玉米羹,还有一道量大实惠的大丰收,俗称农家四宝——玉米、豆角、南瓜烧排骨。 大家吃过老玉米,如今尝到鲜玉米,更觉味道香甜浓郁,都赞不绝口。 这顿饭一直吃到近二更,大家酒足饭饱,移到小厅喝茶。 鸣儿借口如厕,回来时带着安顺、福顺,捧着一堆东西。 叫两个小厮在门外等着,自己先取了一个檀木匣子,进门恭恭敬敬地递给凤康,“父王,这是孩儿给您备的年礼,请您笑纳。” 他并不知道紫英已经把他给卖了,还沉浸在制造惊喜的美好幻想里。说完便微微张大了眼睛,留意着凤康的反应。 凤康早就从叶知秋那里听说了,实在装不出惊讶的表情,语气生硬地道:“你那几个钱,留着给自己置办吃用就是了,我什么都不缺,你又何必破费?” 用心是好的,可说出来就有那么点儿不领情的味道。 叶知秋见鸣儿的笑容有些僵滞,一边暗自责怪凤康不会说话,一边跳出来打圆场,“鸣儿真是懂事了,知道孝敬父王了。 又催促凤康道,“难得孩子有这份心,快打开来看看。” 凤玥几人也做出很感兴趣的样子,莎娜更是从座位上跳下来,凑到凤康身边去,等着看宝贝的样子。 鸣儿表情又雀跃了几分,两眼期待地望着凤康。 凤康颇感压力,咳了一声,慢慢地打开匣子,见里面放着一条辟邪玉环的剑穗。东西没有多么贵重,一看就是用了心的。 虽然他用剑的时候很少,也不喜欢在武器上装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正如叶知秋所说,难得的是这份心。 于是对鸣儿展颜一笑,“很好,你费心了。” 鸣儿得到夸奖,脸上的笑意深了几许,“父王喜欢就好。” 其他人都跟着夸了几句。莎娜插科打诨地问道:“没有我的份儿吗?” “莎娜姐脸皮可真厚,哪有自己讨东西的?”佳禾在一旁羞她。 莎娜嚷了一句“你说谁脸皮厚”,便跑过去捏她的脸,两人笑闹成一团。 鸣儿趁机喊了安顺和福顺进来,取了一个小小的锦盒,双手递给叶知秋,“母妃。这是给您的。” 叶知秋“惊喜”地接了。打开一看,见是一块椭圆形的琥珀。成色算不得上佳,胜在晶莹剔透。难得的是里面嵌着一段完整的枝叶,连叶片的经络都看得一清二楚。 鸣儿适时地说着吉祥话,“愿母妃早日为父王开枝散叶,给孩儿多添几个弟弟妹妹。” 叶知秋喜欢这琥珀。更喜欢他的心意,由衷地道:“我很喜欢。多谢你了,我会努力的。” 凤康投给鸣儿一个赞赏的眼神,“给你母妃这礼物选得好,很合父王的心意。” 鸣儿便笑开了。 凤玥心里羡慕叶知秋能坦言“努力”二字。见安顺和福顺手里还抱着不少东西,便知道有自己的份儿,于是故作失落地叹道:“九哥和九嫂高高兴兴地收礼。我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还真是同人不同命呢!” 鸣儿忙道:“姑姑莫急。侄儿也给您和姑父备了礼物。” 说着转身取了两件东西,分别送给两人。 给凤玥的是一枚累丝镶玛瑙的臂钏,给顾云川的是一本线装古籍。夫妻两个都很喜欢,把鸣儿夸了又夸。 鸣儿取了最后两个盒子,“莎娜姑姑,佳禾姐姐,这是你们的。” 莎娜和佳禾兴冲冲地接了,头对头地拆礼物。 莎娜得了一个玉雕的海螺,想是被这东西勾起了乡愁,捧在手里怔怔出神。 佳禾拿到一柄镶了红绿玛瑙的匕首,迫不及待地抽刀出鞘,挥舞了几下。 叶知秋将那琥珀收好,便笑道:“鸣儿送完,轮到我了。” 对门外喊了一声,东霞便了着珠米和桂粮捧着托盘鱼贯而入。 送鸣儿和佳禾一人一个改良版的手炉,炉盖上分别雕刻着“灯下苦读”和“闻鸡起舞”的镂空图案,是叶知秋自己设计图样,请人打造的。 里面做了隔层,既不会太烫,又能确保木炭能更充分地燃烧,以防产生有害气体。还可以放入提神醒脑的香料,最适合冬天读书的时候用。 莎娜喜欢摆弄头发,经常绑了这样那样的飘带,叶知秋便投其所好,送了她一个珍珠缀的发网。 “公主,这是您的。”东霞将一个首饰盒呈给凤玥。 凤玥知道有莎娜的,就必然有她的,佯作不满地看向叶知秋,“九嫂这是拿我当小孩子了?” “长嫂如母,你对我来说就是小孩子。”叶知秋开玩笑地道。 凤玥忍不住“啐”了她一口,“你比我还小好几岁呢,亏得你能说出‘长嫂如母’这几个字来。” 细细端详那首饰盒,竟是用十色彩线加了金银丝编织而成。盖子里面镶着一面心形的镜子,周边用细碎的宝石镶了,既华贵又精巧。 她爱不释手,忍不住打听道:“这首饰盒当真是巧夺天工,九嫂是从哪里买来的?” “不是买的。”东霞笑吟吟地接起话茬,“这首饰盒的外衬,莎娜姑娘的发网,还有手炉的套子,都是小姐自己一针一线织出来的。” 说着又从托盘里拿起一个同样材质和做工,纹路稍显粗犷的笔匣递给顾云川,“公主和驸马的礼物是一对的。” 顾云川很是意外,他一个大男人,收鸣儿的礼物,可以当作小辈的孝敬。可收同辈而且是比自己年纪小的人送的礼物,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偏偏东霞说了是一对,又推辞不得。 道谢的时候,表情有些窘迫。 凤康见两个托盘都空了,倍感失落,脱口问道:“我的呢?” ——(未完待续) 第459章 最好的礼物 凤玥见自己敬重的九哥,居然像个孩子一样争竞,惊讶之余,掩着嘴笑了起来。 有他垫底,顾云川收下叶知秋的礼物也不觉得不好意思了。 东霞见这里没自己什么事,便带着珠米和桂粮退了出去。 叶知秋趁人不注意,白了凤康一眼,便不再理会他,起身挽了凤玥的胳膊,“走,咱们包饺子去。” “知秋姐,我帮你。”佳禾立刻表态。 莎娜唯恐自己被落下,连声嚷嚷着,“我也去,我也去。” 叶知秋笑着扫着她们一眼,“包饺子的人手够了,府里备了风灯和烟花,你们和鸣儿一起玩儿去吧,注意安全,别误了跨年就行。” 这是莎娜在中原过的第一个年,对什么都感到新奇,听叶知秋这么说,便不管不顾地拉了佳禾和鸣儿,“走走走,咱们放烟花去。” 女人和孩子们一离去,厅里就剩下凤康和顾云川,顿时冷清了不少。两人喝着茶,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叶知秋便趁包饺子的时候,跟凤玥打听宣宝锦。 凤玥也不太清楚,“最近倒是没听到什么风声,上次入宫给太后娘娘请安的时候,倒是见过她一次,已经开始显怀了。身子笨重,想也翻不出什么风浪来。” 说完眼带探究地看着她,“九嫂怎么想起问她来了?” 事情还没查清楚,叶知秋不想过早定论,更不想把凤玥牵扯进来,便笑着遮掩过去,“没什么。就是好长时间没被她算计,反而不太习惯了。” 凤玥只当她还在为冬元节那天的事不平,便开解她道:“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就不信她能一直蒙混过去,报应迟早会来的。” 叶知秋附和了两句,便将话题岔开去。 在莎娜这的带领下,佳禾和鸣儿指挥下人在的空地上摆起烟花长龙。一口气点燃。乒乒乓乓,五彩斑斓,将整个东城的天空映得亮如白昼。引得人们纷纷出门观看。 这个时候烟花还是稀罕的东西,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要靠门路。别说平民百姓了,就是一般的勋贵门庭也没这么奢侈。 雪亲王府这算是与民同乐了。 将近子时。各家各户都开始跨年,鞭炮声再次密密麻麻地响了起来。 热气腾腾的饺子煮好了。盛在“年年有余”的大圆盘里端上来。年夜饭讲究不撤席,先吃的酒菜还摆在桌上,只拿走一些,腾出地方。 叶知秋第一口就咬到铜钱。大家笑着说她来年定能发大财。 凤玥吃到个糖饺子,寓意生活甜蜜。 鸣儿吃到花生,寓意健康长寿。 顾云川却吃到了象征“早生贵子”的栗子枣。神色一开始有些怔忪,随即觉得这是个好兆头。便跟凤玥相视笑了起来。 佳禾吃到金如意,预示万事如意。 凤康吃到的却是叶知秋临时起意放进去的辣椒,不好说他倒霉,大家便说他来年日子一定红红火火,交好运。 莎娜把自己跟前的饺子都吃完了,也没吃出个东西来,疑心自己不受中原神明的待见,决定临时抱佛脚。 面朝南方,跪下磕了几个头,嘴里念念有词,“中原的神啊,看在海神的面子上,赐福给我吧。” 佳禾笑得直不起腰来,“第一次见拜神走后门的。” 叶知秋几人也乐不可支。 笑闹之中,子时的更点敲响了,普度寺方向传来雄浑悠远的钟声。叶知秋和凤玥便将事先准备好的压岁钱送给鸣儿和佳禾,当然,也没少了莎娜这个孩子王的份儿。 吃完饺子,东霞便引着若晨院和公主府的丫头婆子来给主子们拜年,为的是先于他人,拔个头筹。 每个人都得了几份厚厚的封红,眉开眼笑地下去了。 按理来说,这一夜要守岁,是不能睡觉的。只因明天要入宫赴宴,凤玥唯恐到时没精神,坐了一阵子,便和顾云川告辞回府。 佳禾和鸣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也熬不得夜,各回各的院子休息。 回到内室,叶知秋见凤康犹自有些闷闷不乐,“噗嗤”一声笑了,“怎么,还在为我没给你礼物的事生气呢?” “我什么时候生气了?”凤康眼神躲闪着,“我是那么小心眼的人吗?” 见叶知秋望着他意味深长地笑,试图转移话题,“你是什么时候准备的礼物,事先怎么没听你说过?” “难道我就不能有点儿小秘密了吗?”叶知秋开着玩笑,不再逗他,从枕头下面取出一个方正的布包来,递给他,“喏,礼物。” 凤康一怔,伸手接了,迫不及待地打开来,见是一件簇新的毛坎肩。针脚密密麻麻的,拿手摸着就很暖和,更别说是穿在身上了。 他看着叶知秋,眸子一点点地亮起来,“给我的?” “废话,这屋里就我们两个,当然是给你的。”叶知秋嗔了他一眼,“我记得你去旬阳府赈灾的时候,为了救哑妮整个人都被冻住了。 衣服根本脱不下来,他们只好拿剪子剪开了。你醒来知道那件毛坎肩被剪坏了,惋惜得不得了。 我一直想再给你织一件,可你过完年走了之后就没再回去过……” 提起往事,心情有些沉重,大过年的,她不想破坏气氛,转而打趣道:“这礼物是我今天送出的最不值钱的一件,你不会嫌弃吧?” “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贵重的礼物了。”凤康将那毛坎肩抱在怀里,眼角眉梢都染着快乐,“多谢夫人。” 叶知秋拿眼睨着他,伸出手来,“我的呢? 是不是我不送你礼物,你就打算一直藏着,不送给我了?” 凤康面露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我会读心术。”叶知秋拿手指在他胸口指了指,“你那点儿小心思,还想瞒过我?” 凤康闻言大笑,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她,“这可是我能送给你的最好的礼物,你可千万要收好。” “就一张纸?”叶知秋狐疑地瞄着他,“该不会是房契或是地契吧?” 凤康傲然地看着她,“我会送那么俗气的东西吗?” 叶知秋好奇不已,展开来,看到“卖身契”三个大字,不由瞪圆了眼睛…… ——(未完待续) 第460章 大摆家宴(一) 大年初一的家宴,依旧摆在华清宫。 这是一年一度的大宴,从中午开始,一直持续到一更天。 事实上,宗室中人一大早就入宫了。 先齐聚慈安宫,给梁太后和凤帝、穆皇后拜年。 这三位按照寻常百姓家的规矩,给每个磕头的人赏了封红,不论辈分,十六岁以下全部拿双倍。而后训诫一番,鼓励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勤奋上进,谨记自己的身份,不要给皇家脸上抹黑,云云。 事毕,王公们随凤帝去前殿,命妇们则按照品阶高低,到后宫的嫔妃宫阁逐一拜见。当然,某些品阶太低或是不受恩宠的嫔妃是没有这等殊荣的。 叶知秋和凤玥都懒得浪费时间走这虚伪的过场,便越过宁妃,带着莎娜直奔含香宫。 芸妃赏了封红,便拉住叶知秋埋怨起来,“你这孩子的心可真够狠的,小半年也不到我这里露个脸儿。 我是我,十一是十一,难道你要因为那没出息的东西跟我生分了不成?” 叶知秋忙笑道:“没有事,我心里时时惦记着芸母妃呢。” “又拿甜言蜜语哄骗我。”芸妃故意沉了脸,“你以为隔三差五往我这儿送些东西,就算惦记我了?我不差你孝敬的那口吃食,只想见人。 从今以后,你人要是不来,就别送东西了,送了我也不收。” 叶知秋笑吟吟地谢罪,跟她保证以后经常进宫来看望她。 芸妃面露霁色,把目光转向凤玥,刚要说什么,凤玥就急着辩解。“这小半年我都快把含香宫的门槛踏烂了,您总不能让我住在这儿吧?” 芸妃好笑地瞪了她一眼,“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怎敢留你住在我这儿? 我不过想嘱咐你几句,过会子十一媳妇来了,能忍不能忍的,你都忍一忍。大好的日子。别闹出什么不愉快来。扫了大家的兴致。” 有些话芸妃不好直接说给叶知秋听,免得她误会自己袒宣宝锦,只是好借凤玥开腔。 叶知秋能理解芸妃的善意。 凤帝得了那种要命的病。就如同身上背着一颗不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龙驭归天。不管坐在皇位上的人怎么变,梁太后的位置都不会变。 身为皇室最尊贵的人,一句话就能逆转生死。 芸妃这是在提点她。对梁太后恭谨一些,巴结一些。不要让她在梁太后心中的印象更坏了。 凤玥跟芸妃相处了二十多年,自是明白她打的什么哑谜,看了叶知秋一眼,笑着应承下来。“是,谨遵芸母妃教诲。” 说话间,就有宫人进门来报。说命妇们已经进了含香宫。 芸妃道声“知道了”,整鬓以待。 命妇们分成几批。轮番上前磕头,说着各色的吉祥话。 芸妃照例给了封红,客气地留了她们喝茶。命她们或应邀坐下,象征性地喝上几口,或婉言拒绝,赶往下家。 有带着小孩子的,顺便给叶知秋、凤玥和莎娜拜年,三人也都给了封红。 宣宝锦排在最后,一手扶腰,在宫人小心翼翼地护卫下珊珊而来。看见叶知秋和凤玥,神色僵滞了一瞬。 凤玥不耐烦看她,捧起茶盏装作喝茶。 虽说叶知秋也不耐烦看她,可既然要正视对手,就要摸清她的戏路,便在与她目光相碰的时候,朝微微一笑。 宣宝锦眼波颤了几颤,看似下意识地往宫人身边靠了靠,那神态仿佛小女生在放学的路上瞧见了不怀好意的猥琐大叔。 叶知秋心中冷笑,同样的举动,放在别人身肯定会被说成失礼,畏畏缩缩小家子气,放在她身上就成了纯真无邪,楚楚可怜,这世道当真不公平。 芸妃几不可见地蹙了一下眉头,见宫人在宣宝锦面前放下锦蒲团,便敛了心头的不快,温声地道:“你身子不便,就不要磕头了。” “谢母妃恩典。”宣宝锦并不坚持,深深地道了个万福,“儿媳给母妃拜年了,祝母妃岁岁福禄寿,年年喜安康。” “好,承你吉言。”芸妃眉开眼笑,吩咐碧莲赏了她一个大大的封红,嘱咐了些好好保养身子之类的话。等她和叶知秋三人相互见过礼,赐了座,又问,“怎么不见和儿?可是跟十一去了前殿?” 宣宝锦眉笼轻愁,“回母妃的话,和儿并未随儿媳和王爷入宫。 昨日过年,他图新鲜,在府里玩闹了一天,后半夜便发起烧来。” 芸妃面露惊讶,“怎会这样,和儿没事吧?” “传太医瞧过了,说是得了风寒。服过药,烧已经退了,早上还喝了半碗粥,母妃大可不必担心。”宣宝锦说着起身,歉意地福了一福,“本该带他来给母妃拜年的,可太医说尚未痊愈,病情容易反复,不宜出门宜卧床静养。 等和儿身子好了,儿媳一定带他来给母妃磕头。” 对这个孙子,芸妃怎么都亲近不起来,巴不得眼不见心不烦,“不必急着带他入宫,小孩子身子骨娇弱,合该让他好好将养上一些日子才是。” 说着扭头吩咐碧莲,“我那里还有皇上赏赐下来的燕窝,去取些来,让十一媳妇带回去,给和儿补补身子。” “是,娘娘。”碧莲恭声应了,自去安排人打点。 宣宝锦谢恩,重新落座。 叶知秋细细端详,见她精致的妆容之下透着几分憔悴。说起和儿的时候,那份焦虑和担忧也不像是装的。 心下暗暗纳罕,总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她对待和儿倒有几分母亲的样子,对待鸣儿怎么就能那样狠毒,连晚娘都不如? 许是感觉到了什么,宣宝锦掀起长翘的睫毛看过来,目光撞进她黑湛湛的眸子,不由心头一凛。这次却没有移开目光,而是声音微颤地问道:“不知雪亲王妃为何盯着宝锦一直看,可是宝锦脸上沾了什么东西?” 叶知秋慷慨地送了她一个灿烂的笑脸,“没有。 听说身怀有孕的人,皮肤会变得黯淡无光。可瞧着定王妃的脸蛋水嫩细滑,比以前还要好。我就在琢磨,你是不是有什么保养的秘方……” ——(未完待续) 第461章 大摆家宴(二) 宣宝锦眼底闪过一抹骇然,脸色不由自主地白了两分,脱口问道:“雪亲王妃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声音不再颤抖,没了平日的温柔婉转,带出几许尖锐的锋芒。 芸妃、凤玥和莎娜三人俱是一愣,叶知秋却是眸色微沉。 她说那话本是无心,说白了就是没话找话,不带任何目的。没想到宣宝锦会有这样的反应,怎么看都像是心中有鬼。 宣宝锦说完那话也意识到自己反应过激,垂下眼睑再抬起,已然恢复了先前的模样,用手轻轻地抚着小腹,“这孩子不比和儿乖巧,顽皮得紧。 我被他折腾得很了,感觉自己就跟变了个人一样。好端端的,突然就想发脾气,饮食的口味也变了不少。 我跟王爷说,有和儿顶立门户就够了,这一胎能生个女儿最好。 前些日子,王爷请了一个有经验的妈妈入府照料。那妈妈瞧过我的面相身段,说我脚步轻盈,面皮光润,定能生个小少爷。 方才雪亲王妃夸我皮肤嫩滑,让我想起那妈妈的话,莫名地就烦躁起来了。” 说着撑着桌子起身,朝叶知秋福了一福,“是宝锦过于敏感,又没能及时控制脾气,冒犯之处,还请雪亲王妃千万不要见怪。” 孕妇的确会喜怒无常,为一点小事就发通脾气。身为母亲,迫切希望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或女孩的时候,也确实容易敏感。而且她说这番话的时候自然得很,不似作伪。 叶知秋不由犯了嘀咕,难道是自己多心了?压下心中的疑惑,微笑地道:“没关系。你不必放在心上。” 宣宝锦轻轻地舒了口气,又再三道了歉,才坐了回去。 又说了一阵子无关痛痒的闲话,宣宝锦便提出要去下个宫阁拜年。芸妃嘱咐了句“小心”,叫碧莲送了她出门。 眼见她出门走远,凤玥便调侃道:“今天倒是没怎么做戏,还像模像样地说了几句人话。难不成新年第一日。太阳是打西边儿出来的?” “瞧你这张利嘴。”芸妃虚空点了她一指头。“我瞧着你是陪我陪烦了,罢了罢了,我不留你们了。大过年的。你们也去别处走动走动。 僖嫔那里怕是没多少人,你们就当为了我,过去帮她撑撑场面。” 僖嫔人虽势利了些,可并不招人讨厌。芸妃都开口了。叶知秋和凤玥自是不能不给她这个面子,便和莎娜一道告辞出了含香宫。往僖嫔所居的长霞宫而来。 她们一走,芸妃脸上的笑意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召了刘公公来,“刘喜。你去跟碧莲支五百两银子,想办法查问一下这段日子给十一媳妇看诊的太医。” 刘公公心中大惊,试探地问道:“娘娘。可是王妃有什么问题?” “现在不知道。”芸妃神色十分严肃,“你不要多问。只管照本宫的吩咐去办。这件事一定要做得干净仔细,不得让任何人瞧出端倪。” “老奴明白。”刘公公躬身一揖,自去办事。 芸妃坐在椅子上,心绪烦乱。 如芸妃所料,长霞宫很是冷清。去给僖嫔拜年的,也多半是看在她的面子。进门打个转,连口茶都没喝就走了,准备好的封红也没送出去几个。 皇家的人情冷暖,僖嫔看惯了,也看淡了,倒没觉得怎样。身为儿媳妇的乔月桐却感到面上无光,几乎将手中的帕子拧碎了。暗暗后悔,今天应该称病不来的。 事实上,若非十六皇子尚未迎娶正室,也不会带了她进宫。 看到叶知秋和凤玥、莎娜三人联袂而来时,她顿觉胸口不似方才那般窒闷了。转念的工夫,又替自己悲哀起来。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成了仰仗别人的光环苟且偷生的可怜之人了? 她目光怔然地望着一品大妆、笑容明朗的叶知秋,心中五味杂陈,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僖嫔也没料到叶知秋几人会来,喜出望外,忙起身相迎。 因是友情拜年,便不讲究品阶和磕头的礼数,分宾主落了座。 有皇后那层关系在,僖嫔对自己这个儿媳妇还是比较满意的,也想趁机抖一抖婆婆的威风,便喊了乔月桐来给叶知秋三人见礼。 乔月桐强忍着屈辱之感磕了头,接过封红谢了恩,退回僖嫔身后。听她们拣了有趣的事情说说笑笑,所有的情绪都演变成了对叶知秋的恨意。 如果不是这个女人从中作梗,她就不会对柳家和穆皇后妥协,被逼着做了十六皇子的侧妃。 每每想到十六皇子用满是酒气的嘴巴粗鲁啃咬着她的唇,用粗糙的手掌在她身上肆意揉捏,还有如同初经人事的毛头小子一般,丝毫没有温柔可言的撞击,她就恶心得想吐。 如果没有嫁给十六皇子,凭她的容姿和手段,一定还有机会踏进雪亲王府。假以时日,也能一品大妆,走到哪里都被人礼让三分。 而不是像今天这样,为了婆婆,为了自己,眼巴巴地望着门口,卑微祈求别人赶快到来,将托盘里的那些封红赶快领走。 她沦落如此不堪的地步,都是这下贱的村姑害的。 误人终身,死不足惜! 叶知秋有感抬头,碰上乔月桐怨毒的目光,只觉好笑。 难道就因为她出身农门,凡是有几分姿色、家世还说得过去的千金小姐,都以为自己能比她强,嫁个王爷易如反掌? 真是鬼迷心窍了! 在长霞宫坐了小半个时辰,又去别的宫阁转了转,不知不觉便过了巳时。凤帝打发人来通知开宴,命妇们便纷纷乘坐辇轿,带上孩子,往前殿而来。 进了华清宫,叶知秋瞧见与大殿相连的水榭露台布置成了戏台子的模样,有些惊讶,就问凤玥,“今天还安排了唱戏的吗?” “不止唱戏,还有杂耍和皮影呢。”凤玥兴致勃勃地道,“唱戏的是京城最红的谭家班,杂耍和皮影也是京城有名的班底。 九嫂以前没看过吧?今天可要好好开开眼了。” 叶知秋对这类东西没什么兴趣,虚应了两句,将这事揭过去。心里却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具体不对劲在哪里,却又说不上来…… ——(未完待续) 第462章 大摆家宴(三) 走近门口,一股浓郁的花香便扑鼻而来。 进了门,只见整个大殿都被花木环绕。有怒放的月季,白紫相间的茉莉,素有花中君子之称的兰,牡丹,芍药,山茶,绿菊,海棠,睡莲,水仙,甚至还有一株一人来高的龙游梅…… 四季花卉,跨越时节,相会与这寒冷的冬日,让人恍然间有种置身仙境的错觉。 席位安排没有太大的变动,只是大家没有立刻就座,而是围在自己喜欢的花木跟前欣赏着,品评着,气氛倒比上一次家宴和谐温馨多了。 凤康和鸣儿正站在一株磨盘般大小的观音莲前面,父子两个不知道在争论着什么,并不激烈,可都是一脸认真的表情。 凤玥瞧见了便笑道:“鸣儿这孩子真的是一天比一天开朗了,还是九嫂教子有方。” 叶知秋不愿居功,“我没教过他什么,是他自己想通了而已。” 凤玥还想说什么,却见凤康抬眼看向这边,朝叶知秋招了招手,便顺口催促道:“九哥叫你了,九嫂快过去吧。” 叶知秋道了声“好”,依旧将莎娜托付给他们夫妻两个,自己绕过几案和花木,来到凤康身边。 “母妃,你看。”鸣儿指着观音莲上开出的一串玫红色小花,眼带期盼地问道,“这像什么?” 叶知秋凝目细看,那花穗纤细曼妙,弯曲之处的很像一名屈腰甩袖的女子,于是答道:“像跳舞的女子吧?” 鸣儿听了这话,面有得色地瞥向凤康,“母妃也说像舞姬。父王,您输了。” 凤康不死心,拉住叶知秋,“你再仔细看看,这怎么能像舞姬呢?这分明像是一只戏水之鹅。” 叶知秋再次定神打量,果然也很像一只正在游水的鹅。可听鸣儿话里透出的意思,这父子两个似乎打了赌的。有意偏袒鸣儿。便坚持道:“怎么能像鹅呢?分明就像舞姬。” 她那点儿小心思,自是瞒不过凤康。他也没想跟鸣儿一争高下,只是闲来无事。跟儿子逗闷子罢了,于是故作郁闷地道:“罢了,算我输了,我答应你就是。” 鸣儿神色雀跃。“那就多谢父王了。” 叶知秋不明所以,看看凤康。又看看鸣儿,“你父王答应你什么了?” 凤康和鸣儿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道:“保密。” 他们父子之间难得有个小秘密,叶知秋不想刨根问底破坏气氛。陪着他们一起赏起花来。 一家三口只顾看花,并未留意周遭的人,一不留神。便与同样携妻带子观花赏草的四皇子对面碰上了。 在第二次考验之中,凤羿偷鸡不成。结结实实地丢了个大脸。幸好凤帝病得及时,成功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他才没有被铺天盖地的嘲讽和指点所淹没。 不过自那之后,他也学乖了,行事低调了许多。 瑞王妃为他育有一女两子,大女儿已经出嫁,两个儿子一个十三岁,一个九岁,老大沉稳端肃,老二性子活泼。见了叶知秋,也不用父母提醒,便双双鞠躬拜年。 并非他们忽略凤康,刚到前殿的时候,男人们已经带着男孩子们互相拜过年了,没有拜二次的道理。 伸手不打笑脸人,叶知秋夸了他们几句,摸出两个封红递过去。 鸣儿礼尚往来,也给瑞王妃拜了年,拿到一个封红。待瑞王一家走过去,便小声嘀咕道:“四封换两封,亏了。” 叶知秋闻言憋不住笑,“你这孩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精明了?” 鸣儿也意识到自己这话显得小气,脸色微微涨红,抿了嘴不说话。 凤康深以为然,“确实亏了,看来我们要多生几个孩子才行。” 叶知秋瞪了他一眼,“当着孩子的面,胡说什么?” 凤康但笑不语,趁人不注意,悄悄握住她的手,用指腹轻搔她的掌心。 叶知秋体会到他这举动之中的暧~昧,脸颊一烫,忙把手抽了回来。 在花木之间流连了一阵子,眼见午时到了,便来到指定席位入座。 不一时的工夫,凤帝和穆皇后搀扶着梁太后,在后宫嫔妃的簇拥下进了大殿,众人跪拜相迎。 待凤帝三人在龙台上坐定,众人也各自归座。 这次家宴的内容比上一次丰富得多,大体分外三个阶段,持续将近四个时辰。 第一阶段以饮为主,皇子皇孙轮番向帝后和梁太后敬酒,说些歌功颂德的吉祥话。彰显皇家父慈母悲,子孝孙贤。 菜肴多以清淡开胃的小菜为主,每人吃几口垫垫肚子罢了,不至于吃撑,错过了后面的大餐。 第二阶段以吃为主,山珍海味,流水一样地摆上来。大家一边品尝美味佳肴,一边观赏舞乐。 吃到七八分饱,皇子龙孙、凤女宗妇们便纷纷出动,或吟诗作对,或挥毫泼墨,或抚琴舞剑,极尽彩衣娱亲之能事。 穆皇后见他们忙活了半天,也没忙活到点子上,瞅了空子提点道:“为了这次家宴,太后娘娘可是掏空了花房,将自己侍弄多年的宝贝都搬到华清宫来了。 你们莫要辜负了太后娘娘的美意,定要尽兴才是。” 一语惊醒梦中人,众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为了弥补过失,争先恐后地称赞起来。 叶知秋也恍然大悟,难怪她先前瞧着几盆花木有些眼熟,没想到竟是从慈安宫搬来的。 也是,除了梁太后,谁会有这么大的手笔,能催发四季之花,让它们齐聚一堂? “太后娘娘不是把自己养的花木视若珍宝,除了替她照料花草的近侍,别人连碰都不许碰一下的吗?”她感觉奇怪,压低了声音问凤康,“这回怎么舍得全都搬出来了?” 不等凤康开口,梁太后便在台上不胜唏嘘地说开了,“自先皇薨逝,哀家便礼佛度日,闲暇里摆弄一下花草。 不知怎的被人知道了,你孝敬一棵,他进献一株,不知不觉就多起来了。 这些花花草草的跟人不一样,说娇贵也娇贵,一时不上心,它就枯了。说皮实也皮实,一旦养熟了,就会一年又一年地生枝发芽,开花结子。 积年累月,把个慈安宫都快占满了。 人老了,就爱唠叨几句。有些话不好跟人说,就对着它们说。 不管说什么,它们都不会烦,也不会寻了由头躲开。说多久,它们就听多久,时不时地还会点个‘头’,摆个‘手’,别提有多贴心了……”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一番话,却让皇室子孙怀疑她这是控诉他们不孝,纷纷心生心生惶恐。 穆皇后也是面露不安,侧转身子面向梁太后,态度诚恳地认错,“最近宫中事多,臣妾没能抽出空儿来过去陪您说话……” “哀家知道。”不等穆皇后说完,梁太后就打断了她,“你们各忙各的事,不可能整天陪着我,我没有埋怨你们的意思。 只是就事论事罢了,你们不要多想。” 语气微微一顿,又拿手指点着那些花木道,“哀家把它们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育,高兴了跟它们闲聊几句,不高兴了跟它们倒倒苦水。 天长日久的,有了感情。唯恐别人不小心把他们磕了碰了,不许别人动一动。 直到前些日子,听了锦儿的话,我才明白自己做错了。 锦儿跟我说,这人就跟花儿一样,没有人欣赏,就没了活下去的意义。 仔细想想,可不就是这么个理儿吗? 我把它们关在慈安宫的暖房里,它们就是开得再好,只给我一个人看又有什么意思呢? 所以,今天我就把它们都搬出来了,让你们也都瞧一瞧,它们长着什么样的叶子,开着什么样的花。 记住它们最美的时候!” 众人纷纷叫好,宁妃谄媚的声音尤其明显,“要不怎么说太后娘娘大智大慧呢?这话说的,又是道理又是禅理的。 若让臣妾来说,就是一句话的事:‘大家来看看我养的花。’ 跟太后娘娘一比,不知道短了多少层境界!” 她形同自毁的称赞,着实取悦了梁太后,老太太难得一见的大笑起来,“等你活到哀家这个年纪,也能说出几句玄玄乎乎的话来。” 大家都跟着笑了起来。 叶知秋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 虽然梁太后只是一语带过,听到宣宝锦的名字,她的心却突地跳了一下。下意识地看过去,宣宝锦正看过来,两个人的目光在半空中不期而遇。 宣宝锦很快收回视线,微微低着头,在十一的注视下略带羞涩地笑着。 这一瞬的对视,也许只是偶然,可叶知秋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萦绕不去。 凤康发觉她的异样,轻轻地碰了她一下,小声问道:“想什么呢?” 叶知秋回神朝他笑了笑,“没什么。” 扫过十一的席位,又一次与宣宝锦的四目相对。 两人默契地坚持起来,注视着彼此,相互微笑。 凤康和十一察觉到自家女人的举动,一个若有所思地眯起眸子,一个暗暗称奇,她们什么时候冰释前嫌,摇身一变,成了一对和睦相处的好妯娌了? ——(未完待续) ps:状态不好,写了改,改了写的,今天只能更一章了,顺便调一下生物钟。 明天争取多更,握拳!! 第463章 大摆家宴(四) 这念头一升起来,凤况就暗骂自己糊涂,什么冰释前嫌? 锦儿心地纯善,只会觉得是自己的错,从来不会记恨别人。定是那女人花言巧语,哄骗了她,让她觉得自己被原谅了。 想到这里,便有意用身体挡住她的视线。 自以为是的男人! 叶知秋心中冷笑一声,端起酒杯来小小地啜了一口。 “你跟华锦郡主之间发生什么事了吗?”凤康附在她耳边,小声地问了一句。 “那倒没有。”叶知秋唇角微弯,“我不过是想着知己知彼,跟她小小地交流了一下而已。” 凤康皱了皱眉,没有言语。 这两日沈长浩一直盯着搜查秦王府的事情,王府面积太大,又有京畿营的兵卫定时巡视,没有办法出动太多人手,只能一点一点地推进,直到现在还没能查出些什么。 不管紫英与宣宝锦有没有“私通”,他都以为,叶知秋离着宣宝锦越远越好。然而他又不得不承认,对付女人,同为女人的叶知秋比自己更在行,也更方便。 穆皇后提议以梁太后的这些花木为题,作诗助兴,大家积极响应。 凤帝兴致大发,作了一首咏梅诗:寒凛玉枝苞蕊新,独落百花暗凝香。莫道孤芳还自赏,铜筋铁骨任评章。 引得皇子皇孙们大声叫好之余,搜肠刮肚地堆砌辞藻,思忖着要做一首什么样的诗,才能既不压过他的风头,又能出彩,让人高看一眼。 连凤玥也被这气氛感染。一时技痒,做了一首《颂海棠》。 上次家宴,八皇子挑衅,逼着叶知秋献艺,被叶知秋不紧不慢地修理一顿,连带四皇子也跟着倒霉,爆出了不能吃花生的短处。大概是投鼠忌器。这一回倒是没人来招惹她。拉她下水。 叶知秋根本不想凑这样的热闹,只管吃吃喝喝,看着别人绞尽脑汁地忙活。 凤康就没她这么幸运了。被凤帝点名了,以“兰”为题,做了一首中规中矩的五言诗。 自有书吏将众人做的诗词笔录下来,准备编撰成册。敬献给梁太后。 做完诗,第二阶段的宴席也已经接近了尾声。凤帝带着大家举杯共饮之后。便移去盘碗杯盏,撤掉矮几锦团,面向戏台安置了高脚桌椅,摆上茶水点心。蜜饯瓜果。 第三阶段以“看”为主,便是先前凤玥所说的戏曲、杂耍和皮影。 因为要看看戏,灭了不少灯烛。大殿内的光线比先前幽暗了许多,未免发生什么不雅的事情。男女分席而坐。 中间用屏风隔开,男在右,以凤帝为首,皇子皇孙作陪;女在左,以梁太后、穆皇后为首,凤女宗妇作陪。 没了男人,座位的安排也随意了许多。 宣宝锦被梁太后叫到身边,叶知秋和凤玥、莎娜三人则陪芸妃坐了。僖嫔领着乔月桐坐在后面,和另一位嫔妃共用一桌。 宫人捧了戏单子来,请梁太后点戏。 梁太后翻看半晌,点了一出《金玉缘》。 凤玥看过这出戏,便附在叶知秋耳边,给她讲解戏文,“……讲的是一位功勋贵女与落地秀才的爱情,故事曲折感人……” 这种烂俗的故事,叶知秋听多看多了,心里没有多少期待。戏一开锣,感觉里面的生旦二角也并没有凤玥推崇的那么出色,越听越觉无聊。 刚好喝多了酒水,有些内急,便跟看得津津有味的芸妃、凤玥和莎娜打了声招呼,叫了一名宫人挑灯,引着她出了大殿。喊上候在偏殿的佳禾,往净房而来。 如了厕,并不急着回去,和佳禾华在华清宫外一边慢慢散步,一边低声说话。 此时天色已经擦黑了,穹幕由蓝转青,只有西方天空还挂着丝丝缕缕亮色的云霞。各处都燃起了宫灯,灯火通红,连成一片朦胧又清冷的光影。 佳禾有些担心,“知秋姐,你不回去听戏,别人不会说你吗?” “一时半刻没事的。”叶知秋朝她安抚地笑了一笑,“在里面坐了一下午,闷坏了,我透口气再回去。” 说罢问她道,“你中午和晚上吃东西了吗?” “吃了。”佳禾笑道,“大殿里撤下来的菜肴,有很多是你们连碰都没碰一下的,就拿回御膳房重新热了,送到偏殿去,让我们这些‘随侍’分着吃了。 翠芸和碧莲得了七公主和芸妃娘娘的吩咐,对我格外照顾,我吃得饱饱的。” 叶知秋遂放了心,又叮嘱道,“里面没有一半个时辰只怕散不了场,你要是冷了饿了渴了困了,都别忍着,叫碧莲帮你想法子。你别怕麻烦别人,事后咱们再谢人家就是了。” 佳禾满口答应下来,“我又不是第一次进宫了,这些事我都省得,知秋姐不用记挂我,只管好好看戏就是了。” 两人正说着话,忽听后面有人问道:“前面的贵人可是雪亲王妃?” 叶知秋顿住回头,就见一个白脸的小太监脚步匆匆地赶了上来。佳禾眉目一横,跨步挡在了叶知秋身前。 小太监见这架势,忙停了下来,跪在地上磕头,“叩见雪亲王妃。” 叶知秋并未从他身上感觉到恶意,便温声地道:“起来吧,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小太监先道谢起身,又口齿伶俐地答道:“回王妃的话,贵府的长史沈大人刚刚差人送来一封信,叫小人务必要亲手呈交雪亲王或是王妃。 小的正愁不知道如何进到大殿,刚好看到王妃出来了,便悄悄地跟了过来。” 说罢从袖子里取出一个竹筒来,恭恭敬敬地举过头。 叶知秋眸色微沉,如果这小太监说的都真的,那么沈长浩等不及他们出宫,用这种迂回的法子送来的消息,必定不同寻常。 佳禾见她点头,便上前接了,用带了鹿皮手套的手除去封蜡,从里面抽出一张纸卷来,展开,递到她眼前。 叶知秋借着灯光细看,上面啰啰嗦嗦地写了不少的字,大体意思是雪亲王府的侍卫秦王府后院发现了一个密室,有新近使用过的痕迹,疑似储存了桐油。 她吃惊不已,桐油?那不是寻常百姓家用的灯油吗?是谁在秦王府存储灯油,又为了什么要存储灯油? ——(未完待续) 第464章 以牙还牙(一) 心中闪过数个念头,却无一得解。 沈长浩调查秦王府的事情,别人捏造不来,叶知秋此时对这小太监已经没有任何怀疑,跟他道了句辛苦,叫佳禾赏他一个封红。 小太监也不推辞,谢了恩,脚步轻快地退了下去。 佳禾不知道信上写了什么,见叶知秋神色严肃,赶忙问道:“知秋姐,你没事吧?” “没事。”叶知秋朝她笑了笑,叫她扭开石灯笼,将那封信就着灯苗烧了,便招呼她回去。 走了没多远,佳禾突然警觉地望向旁边的小树林,低喝一声,“谁?” 一道黑影在树后晃了晃,拔腿就跑。 佳禾认定那人有鬼,起身便追。 叶知秋正一心一意地琢磨着沈长浩查到的事情到底意味着什么,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佳禾已经窜到两丈之外了。 她唯恐佳禾中了别人的圈套,急声喊道:“佳禾,快回来。” 话音未落,忽觉一阵冷风从身背后右方袭来,心头突地地一凛,还来不及应对,就被人狠狠地推了出去。 她所站的地方紧邻人工河,路的左侧是一段栽了草皮的斜面水堤,此时覆着厚厚的雪层。她下意识地抱住脑袋,在路面上翻了两翻,径直滚下水堤。 随着一阵细微的“咔嚓”之声,身体破除冰层的障碍,整个没入水中。 河水很快浸透衣衫,与肌肤相接,带起一阵锥骨的寒意。她猝不及防,猛地灌了一口水,一股咸腥刺鼻的味道在口腔之中弥漫开来。让她的胃肠翻江倒海般蠕动起来。 强行压下恶心的感觉,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封住气息,划动着僵沉麻痛的手脚,浮出水面。冷冽的空气涌入口鼻,她止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 被河水淹没的视线、听觉随之恢复过来,她看到岸上人影晃动。还听到了佳禾歇斯底里的喊叫。“……放开我,我要去救知秋姐……” 有人飞快地挪下水堤,纵身跳进河里。游到她身边,扶住了她的手臂,“王妃,您没事吧?” 叶知秋听出是先前给她送信的小太监。想说自己没事,牙齿却瑟瑟地打着颤。说不出一句整话,只好艰涩地点了点头。 小太监忙转向河岸,“我找到王妃了,王妃没事。快拉我们上去。” 佳禾的喊叫戛然而止。 有几个人身形敏捷地掠至河边,将叶知秋和小太监拉了上来。 “知秋姐。”佳禾扑过来抱住叶知秋,放声大哭。 “我没……咳咳……”叶知秋试图安慰她。一开口又带起一阵剧烈的咳嗽。 佳禾以为是自己将她抱得太紧了,忙松了手。替她抚着后背,“知秋姐,你没事吧?” “这位姑娘,你还是先给王妃披件衣服吧。”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出声提醒。 佳禾毕竟是个孩子,见叶知秋落水方寸大乱,早就没了主意,闻言忙解下棉氅,裹在叶知秋身上。 那侍卫又一板一眼地安抚叶知秋,“王妃且忍一忍,辇轿马上就到。” 叶知秋冲他点了点头,哆嗦着道了句“多谢”。 目光不经意间扫过波光动荡、泛着七彩光晕的水面,先是一愣,随即脑中犹如划过一道闪电。她登时脸色大变,一把抓住佳禾的手腕,正要说话,眼前陡然一黑,身体不受控制地向下滑去。 “知秋姐……” 佳禾的声音变得遥远模糊,仿佛隔着千里万里似的。 意识在暗黑之中浮浮沉沉,依稀间,她感觉身体渐渐温暖起来,有人在她身边走来走去,还有人反复地喊着她的名字。 她想睁开眼睛,眼皮却像是坠了两块千斤巨石,她使劲浑身解数,都无法掀开一丝缝隙。她想作罢,又好像有什么事情放不下,无法安心沉睡。 不知道挣扎了多久,突然感觉有滚烫的液体从口中灌了进来,顺着食道流入腹中,胃肠又一次翻江倒海地蠕动起来。有人将她扶了起来,在她后背上用力一拍,她便“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吐出来了,吐出来了。”有一个熟悉的声音激动地嚷嚷着,“吐出来就好了。” 她没有力气分辨那声音的主人是谁,伏在一个有力的臂弯里,吐得昏天暗地。直到把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出了一身的x虚汗,人才彻底清醒过来。 “来,漱漱口。”扶着她的人腾出一只手来,将水杯递到她嘴边。 是凤康的声音,低沉,略微嘶哑,却有着安抚人心的力量。 她毫不犹豫地照他说的做了,不知是谁用帕子替她擦去了呕吐激出的泪水,让她的视线恢复了清明。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凤康,而是佳禾,闻苏木,王太医,还有全德…… 每一张脸上都带着浓浓的欣喜和关切。 这里应该是华清宫某处偏殿,能听到“咿咿呀呀”的唱戏声。 “知秋,你怎么样?”闻苏木的声音少见地染上了几分急切,“有没有头晕,耳鸣,呼吸困难,喉咙发干?腹部有没有灼烧感?” 叶知秋摇了摇头,“没有,我感觉好多了。” 闻苏木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还好,所幸服下的剂量不多,又吐得及时,否则你肚子里的孩子就保不住了。” “你说什么?”叶知秋愣住,“孩子?!” “是啊,知秋姐,你有身孕了。”佳禾又哭又笑地接起话茬。 叶知秋愕然地张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望向凤康,“我……我怀孕了?” “你还好意思问我?你这个笨女人,平日里多聪明的一个人,怎么连自己有了身孕都察觉不到?”凤康脸如锅底,说着责备的话,抱着她的手臂却一再收紧,“你差点就把自己连同我们的孩子一起害死了,你知不知道?” 叶知秋低头,不敢相信地望着自己平坦的小腹。 大概是因为换了水土的关系,来到京城之后,她的信期一直不是很准。不过晚了八、九天而已,居然就怀孕了?! 闻苏木从她的反应瞧出了她的心思,声音温润地解释道:“虽然日子还浅,脉象不是很明显,不过已经可以确定是喜脉了。 你放心吧,我已经开了解毒的方子,叫人煎药去了。还叫人热了牛乳,你要多喝一些,缓解桐油对肠胃的损伤……” 桐油?! “对了,桐油。”叶知秋霍然回神,急急地抓住凤康的衣襟,“快,快去救父皇!” ——(未完待续) 第465章 以牙还牙(二) 凤康被她这没头没脑的话搞得莫名其妙,“知秋,你在说什么?” 闻苏木几人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被人推下河,险些一尸两命,恢复意识和理智之后的第一件事,不该是找凶手算账吗?为什么嚷嚷着救皇上? 莫非脑子进水了? 叶知秋用力地扯着他衣服,语无伦次地道:“桐油,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凤康越听越糊涂,“你到底在说什么?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叶知秋急了,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 凤康被打傻了,讶然地挑高了眉尾。 全德和王太医听到那声脆响,不约而同地倒抽了一口冷气。 这雪亲王妃也太彪悍了吧?那可是皇子,更是她的丈夫,居然抬手就打,丝毫不带含糊的。 饶是闻苏木和佳禾习惯了无条件站在她这边,也被她这一举动惊呆了。 叶知秋无暇理会别人怎么看她,手上的疼痛刺激了她的神经,让她的口齿变得利索起来,“宣宝锦要火烧华清宫,你快去救父皇。” “什么?!” 凤康倏地眯起了眸子,闻苏木几人也纷纷变了脸色。 最不敢相信的人是全德,“定亲王妃要火烧华清宫?! 这……这怎么可能?她为什么……” “报仇。”叶知秋截断他的话茬,“她怀疑父皇烧死她全家,她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反过来烧死皇家所有的人。” 凤康眸子眯得更深了,一言不发地看着自己的妻子。他很确定她不是在说胡话。可是他又无法相信她所说的一切。 火烧华清宫,这怎么可能呢? 宣宝锦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即便她在宫中栽培了几个帮手,凭他们的力量,想在大内侍卫环伺的华清宫里放火,那也是不可能的。 大内侍卫各个耳聪目明,华清宫内有任何异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和耳朵。 叶知秋在华清宫外落水。也是他们及时赶到,迅速妥善地做了安排,而且在不惊动他人的情况下。将他带到这里。 现在除了凶手,以及待在这屋子里的人,只有凤帝知道叶知秋落水的事。 在大内侍卫的严密监视下,宣宝锦要如何放火? 夫妻同心。叶知秋见他默然不语,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把沈长浩委托小太监送信的事情。言简意赅地跟他说了,“起初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要在空无一人的秦王府储存桐油。 当我被人救上岸的时候,我无意间发现。水面在灯光下反射着彩色的光晕。 在河里的时候,我不小心喝了一口水,里面有一股桐油的味道……” 闻苏木惊讶不已。“你是说,你是因为喝了河水才中的桐油之毒?” 他赶到的时候。叶知秋身上已经被仔细清理过了,他一直以为桐油是被下在饭菜茶点里的。 人命关天,叶知秋顾不上为他细细解惑答疑,草草点了一下头,语速飞快地说下去,“油会浮于水面,在水面生成一定厚度的油层就能引燃。” 全德在凤帝身边多年,耳濡目染,凤帝的睿智,也多多少少学到了一些,脑筋转得极快,“就算油在水里能点燃,她要怎么样才能把那么多油神不知鬼不觉地倒进水里呢?” “你忘了吗?”叶知秋瞥了他一眼,“宫里的水道是四通八达的,又跟外面的护城河相连。如果我没猜错,为了方便除淤疏通,宫里的每一条水道都设有闸门吧? 只要选择性地关闭几个闸门,阻断水流,就可以做出一条最短的路线。在宫外把油倒进水里,油就可以随着流水流到华清宫周围的水道。” “油能随水流到华清宫,岂不是也能随水再流出宫外?”全德一针见血,指出了这种方法的弊端。 “我刚才说了,油比水轻,会浮在水面,只要在华清宫的出水口放下半闸,就能让水流保持顺畅,不至于造成溢水的后果,又不会让油随水流走。 油慢慢地在华清宫四周汇聚,很快就会形成足够厚的油层。 时机一到,扔下一枚火折子,华清宫四周就会被火焰包围!” 全德听她说得有理有据,头头是道,心下已然信了三分,犹不死心地道:“王妃这个法子,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未必能成。 您别忘了,如今河面可都是结了冰的。” “正因为河面结冰,火烧华清宫的计划才有可能成功。”叶知秋越说思路越清晰,“桐油是有味道的,如果没有冰面遮盖,很容易就会被人发觉。” “那么有冰面隔着,她要如何引燃?”全德又问。 “用盐。”叶知秋答得十分干脆,“盐水比淡水的结冰点低得多,在冰面上撒盐,就能让冰面融化。 仔细回想一下,我掉下去的时候,虽然听到了冰层破裂的声音,可并未感觉到太大的阻力,很容易就破冰落水了。 我可以很肯定地说,华清宫四周水道的冰层要比别处薄得多,只要稍稍敲打,就能破除冰层,让油浮到真正的水面上来。” 在华清宫门口下轿的时候,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现在想来,必是她无意间睃到河面,感觉冰层与别处不太一样,才生出了异样之感。 全德想起叶知秋落水的情形,脸色又白了几分,“那也不对,水道距离华清宫的宫墙有好几丈远呢,点燃了也未必能烧到人吧?” “如果大殿内事先埋了炸药呢?”叶知秋不答反问。 这次连凤康都不淡定了,抱住她的手臂一紧,“炸药会埋在哪里?” “花盆里。”叶知秋语气笃定,“只可能也只能是那些花盆了。 她没有机会在华清宫埋设炸药,但是她多得是机会在太后娘娘的花盆里做手脚。你不要忘了,她可是在慈安宫养了近两个月的胎。 太后娘娘会把花房里的话搬到华清宫,让大家共赏,也是她给出的主意。” 凤康神色一变再变,“她会如何引燃?” 叶知秋沉吟了一下,“如果是我,我就在杂耍班安插人手。 趁着表演,伺机投出一颗火种,花盆就会被接二连三地引燃。爆炸之中,就会与水道的火焰连成一片,将整个华清宫陷入火海。 到时候,想泅水出逃都没门儿!” ——(未完待续) 第466章 以牙还牙(三) 全德没想到宣宝锦那样娇娇柔柔的女子,心肠居然歹毒至此,吓得手脚冰凉,“奴才这就去禀报皇上!” “站住。”凤康厉声喝住他,“你这样慌慌张张去禀报,只会打草惊蛇。万一他们狗急跳墙,提前动了手,我们谁都跑不掉。 此事还要从长计议!” “哎哟喂,我的好王爷,要是王妃说的都是真的,那牛头马面都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您要从长计议到什么时候?”全德都快急哭了,“还是赶快通知皇上,让他老人家来想辙才是正经。 凭咱们几个,没兵没卒的,能干什么? 难不成要眼睁睁地看着坐在大殿里那百十多口子丢了性命不成?” 凤康神色凛然,“我不会让父皇少一根寒毛。” 顿了一顿,语速飞快地吩咐道呃:“你现在马上回大殿去,就说王妃出来如厕的时候突觉身体不适。叫太医来看,意外地诊出了喜脉。 你去给我大张旗鼓地报喜,能多张扬就多张扬。 并代我跟父皇请旨,说王妃动了胎气,虽无大碍,身子却有些虚弱,暂时不宜颠簸走动,今天少不得要在宫里留宿一宿,请他恩准。 若芸母妃她们想来探视,就说王妃服过药睡下了。我得知王妃有孕,紧张得不得了,不许任何人靠近,正在这里寸步不离地守着她呢。 其它的一句也不准多说,听明白了吗?” 全德被他沉稳的声音感染,虽然还有些手脚发软,可也镇定下许多。道了句“明白”,深吸几口气。换上一副笑脸,小跑着出门而去。 叶知秋有些担心,“宣宝锦定然在河边埋伏了人手,伺机放火。我意外落水,会不会已经打草惊蛇了?” “在大殿伺候的人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出来的,大殿里出了什么事,他们所有人都会被连坐。想收买他们传递消息很难。 就算华锦郡主和她的人有法子传递消息。听说你落水了,也不会轻举妄动。她煞费苦心地布好了局,错过今日。可能永远都没有动手的机会了。 我赌她听了我们的喜讯,会以为自己尚未露出马脚,选择按照原计划行事。” 凤康将她小心地放在靠枕上,“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她得逞。” 说着扭头看向面无人色的闻苏木、佳禾和王太医,“替我照顾她。看好门户,我回来之前,不要放任何人进门。” 闻苏木和佳禾还沉浸在震惊之中,呆呆的没有反应。王太医比他们年长几十岁。又见多识广,心智自是坚强一些,颤着声音应道:“是。王爷只管放心,老臣定当誓死保护王妃。” “好。拜托你了。”凤康在他肩上按了按,又俯身在叶知秋额上亲了一下,“好好休息,我很快就回来。” “你小心一些。”叶知秋叮嘱道。 凤康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大步流星地向外走去。 他出门半晌,闻苏木和佳禾才先后醒过神儿来。 “知秋姐。”佳禾死死攥着叶知秋的手,眼泪在眼圈里直打转,“我们还是赶快离开这儿吧,万一王爷阻止不了,那我们不是白白坐在这里等着被烧死吗?” 叶知秋摇了摇头,“我们不能走,我们要是走了,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就会打乱凤康的部署。一旦那些坏人察觉事情败露,必定会拼个鱼死网破,提前放火。 那样的话,我们会害死很多人的。” 说完见佳禾的脸色愈发苍白,便摸着她的脸柔声安抚道,“放心,没事的,你要相信凤康。就算只是为了我和我肚子里的孩子,他也会拼了命地阻止他们的。” 佳禾茫然又坚定地点了点头,“知秋姐,我信你。” 闻苏木毕竟是成年人,最初的惊惧过后,很快恢复了理智。犹自不敢相信,喃喃自语道:“炸药一点,便如人间炼狱,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那大殿里不止有待她如亲生孙女的太后娘娘,还有她的丈夫孩子,更有许多无辜的宫人和孩子,这世上怎会有如此狠心的女子?” “她自己不也在大殿里吗?”王太医神色复杂地接起话茬,“只怕她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只想着跟皇家的人同归于尽,至亲血脉什么的都顾不得了吧?” 同归于尽吗? 叶知秋心中冷笑,宣宝锦那样的人,怎么会被仇恨冲昏头脑?更不用说为了报仇赔上自己的性命了。在点火之前,那女人一定会找借口离开华清宫,比如动了胎气,或是吃坏了肚子…… 她现在又足够的理由怀疑,和儿在这个节骨眼上得了风寒,也是宣宝锦一手策划的。 报仇只是顺便而已,真正的目的恐怕是皇位,是华楚国的大好江山! 全德谨记凤康的嘱咐,瞅准一场戏曲唱完的空子,嚷嚷着闯进大殿,“皇上,大喜啊,大喜……” 满屋子的人齐刷刷地看过来,纷纷猜测他带来了什么样的喜事。 凤帝笑眯眯地看着他跑到近前,“朕何喜之有?” “皇上,奴才给您道喜了。”全德先长揖到地,又满脸笑纹地抬起头来,“雪亲王妃刚刚诊出了喜脉!” “真的?”不等凤帝开口,屏风那边的莎娜就跳了起来,“叶姐姐在哪儿呢?我看看她去。” 全德后背登时冒出一层冷汗,唯恐莎娜不管不顾地冲了出去,忙半转身子,朝女宾那边拱手道:“回郡主的话,王妃不小心动了胎气,服过药睡下了。 王爷紧张得不得了,把奴才找去的侍奉的宫人都赶出去了,喂药喂水,什么都是自己动手。这会儿正守在床边寸步不离呢,依奴才之见,您暂时还是不要过去打扰为好。” 芸妃听全德说叶知秋动了胎气,也跟着紧张起来,接话问道:“雪亲王妃现在怎样了?” “回娘娘的话,太医说是没有大碍,只是身子虚弱了一些,一时半会儿不宜颠簸走动。是以王爷遣了奴才过来报喜,顺便请皇上恩准,让雪亲王妃在宫中留宿一宿。”全德按照凤康交代的答道。 ——(未完待续) 第467章 以牙还牙(四) 凤帝瞧着全德不像谎报,可说话行事又不似平日里那般沉稳,显然隐瞒了什么事情,脸上虽有笑意,却没有蔓延到眼底,慢条斯理地吩咐道:“朕准了,芸妃,就叫那丫头住到你那儿去吧。” 芸妃正有此意,起身朝龙椅那边一福,“是,臣妾遵旨。” 凤况听出芸妃声音里带着由衷的喜悦,心里有些酸酸的。宣宝锦两次怀孕,也不见她这般高兴,他才是她的亲生儿子好不好? 宣宝锦坐在梁太后身边,微微地低着头,垂下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底晃动的狐疑。 鸣儿独自坐在凤帝下首的位子上,心情起伏不定。一面为自己即将有个弟弟或是妹妹感到开心,一面担心凤康和叶知秋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会对他不闻不问。 梁太后疑心叶知秋这是哗众取宠,嫉妒宣宝锦曾在宫里养过胎,所以无病呻吟,恃孕而骄,用这种方式跟宣宝锦打擂台,脸色便阴沉下来,“雪亲王妃先前还好端端的,怎的出去一会儿的工夫,就动了胎气?” 全德人精一样,岂会听不出梁太后这是要挑刺?后背几乎被冷汗打透了,心中暗暗叫苦,这危急关头的,怎的一个两个都要跳出来捣乱? 又不好说出实情,只能硬着头皮周旋,“回娘娘的话,太医推测是饮了酒的关系。” 梁太后不悦地哼了一声,“没个靠谱长辈盯着就是不行,多大的人了,连自己怀了身孕都没有知觉,居然还贪杯饮酒。若不是诊治及时。岂不糟蹋了我皇家的血脉?” 芸妃听梁太后这话把自己也捎带进去,心里气得不轻。 雪亲王妃是头一胎,没有经验,不知道自己怀了身孕也无可厚非。 十一媳妇前头都生两个了,还有她这皇太后亲自盯着,不是照样没有知觉,要不然怎么会在冬元节宴会上闹起来? 这老太太的心眼儿都偏到咯吱窝去了! 因为刚刚得悉的消息。全德对宣宝锦瞬间憎恶透顶。连带着对维护她的梁太后也有了不小的怨气,忍不住拐弯抹角地替叶知秋抱打不平,“王妃如厕的时候。突然觉出身上不舒坦。 怕扰了大家的兴致,不敢惊动皇上、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和在座的诸位,只打发人悄悄地寻了王爷过去。 王爷传了太医,这才诊出喜脉。 将将一个月。若不是动了胎气,只怕还诊不出来呢。” 梁太后听叶知秋诊出喜脉的情形也与宣宝锦一般无二。愈发认定她是故意的,语气不善地道:“既然她不愿扰了大家伙儿的兴致,我们也不能辜负了她一片孝心。 就让雪亲王好好守着她吧,我们继续看戏。” 她故意挑了这种场合嚷嚷出怀孕的消息。不就是想叫大家把她当功臣一样捧着敬着夸着吗?那就冷着她,臊着她,让她如意算盘落空。 在场的。哪一个听不出梁太后的言外之意?有同情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像芸妃和凤玥一样愤愤不平外加焦急担忧的。 可是梁太后发了话,她们也不好执意去探视,否则就是公然与梁太后作对。 全德却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还以为太后娘娘要坏事,没想到竟反过来帮了他一个大忙。 雪亲王会不会算到太后娘娘会拿这件事难为雪亲王妃,所以才吩咐他这么说的?若真如此,那雪亲王就太厉害了! 众人各有各的心思,谁都没有发现,原本惶然不安的乔月梧此时满脸疑惑,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 莎娜被凤玥强拉着坐了回去,气呼呼地嗑着瓜子。 中原人也太奇怪了,怀孕不是好事吗,怎么搞得跟叶姐姐犯了什么罪一样,连去看看都不行?这要是在群岛,她才不管谁说什么呢,早就冲出去了。 凤玥唯恐别人瞧出来,便悄悄地扯了扯她的衣袖,“你忍一忍,这边就快完事儿了,到时候我们陪芸母妃回含香宫,就能见着九嫂了。” 莎娜怏怏不快地点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忍。” 凤玥“噗嗤”一声笑了,“你中原话说得越来越好了,连人在屋檐下都会用了。” “这算什么?”莎娜面上有了得色,扳着手指道,“我还会说‘倚老卖老’,‘是非不分’,‘糊涂透顶’……” 说这话的时候,她并未刻意压低声音。 凤玥瞧见梁太后的后背挺直了,正要去捂她的嘴,突然闻到一股淡淡的脂粉味,不似一般的脂粉那般幽香刺鼻,更像是米兰花和菊花混杂在一起的香味…… 她心头大震,举目疾扫,就见一个粉衫绿裙的宫女手捧托盘,正从她身旁的过道低眉顺眼地经过,直奔梁太后那一桌而去。 刺客! 这两个字冒出脑海,她想也没想,抬脚就像那宫女绊了过去。 那宫女灵巧地一闪身,竟躲了过去,加快速度朝梁太后那边走去。 凤玥虽然没看清楚她是如何躲过的,却可以肯定她是个会武功的,惊急之下,指着她大声喊了起来,“有刺客,快抓刺客!” 那宫女立刻扔掉托盘,掉转身形,向大殿门口狂掠而去。 台上的演唱戛然而止,女眷纷纷尖声惊呼起来。 七皇子一跃而起,挺身挡在凤帝面前,“保护父皇,保护太后娘娘,保护皇后娘娘……” 其他的皇子皇孙也纷纷醒悟过来,自是不会放过立功的大好机会,有的跟七皇子一道挡在凤帝身前,有的转过屏风保护女眷。几个自负拳脚过硬的,去追那宫女。 眼见那宫女已经掠至门口,就要逃出去了,几名大内侍卫从天而降,三招两招,便将她放倒在地。 一名侍卫眼尖,瞧见她的嘴巴动了一下,急忙伸手去卸她的下巴,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眨眼之间,那宫女便七窍流血而亡。 “快看看,到底是什么人?竟敢闯到这里来行刺,我看她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八皇子虚张声势地嚷嚷着。 大内侍卫各个眼观鼻鼻观心,站着不动。 凤帝声无波澜地吩咐了一句,“查验身份。” “是。”侍卫得令,薅住宫女的头发,将她的脸亮了出来,却忍不住“咦”了一声,“皇上,此人是以金针之法易了容的!” ——(未完待续) 第468章 陈年旧案(一) ps:感谢“wy1972”童靴砸过来的粉红票,鞠躬!! “卸去她的伪装。”凤帝又吩咐了一句。 侍卫说声“遵旨”,便叫同伴稳稳地扶住那宫女的头部,自己则出指如电,在那张因为七窍流血显得狰狞可怖的脸上点了十数下。 大部分人离着远没瞧出是怎么回事,八皇子等追至近前的却看得清楚,被侍卫的手指点过之后,那宫女的脸上弹出一截又一截亮闪闪的金针。 将金针逐一拔去,原本上吊的嘴角眼角齐齐耷拉下来,挺翘的鼻子变成了蒜头,高耸的颧骨矮了一截,面部肌肉也松弛了很多。 一个容貌俏丽、豆蔻年华的少女,摇身一变,成了姿色平庸的中年仆妇。 华楚律例有明文规定,王公大臣不得结交江湖之人,一经发现,概以谋逆论处。况且这等高超的易容手段也绝非一般的江湖人所能驾驭的,如八皇子等人这样的天之骄子即便听说过,也没有机会见识。 此时亲眼得见,大惊之余,不由暗暗称奇。 侍卫在那宫女身上翻出了的宫牌,比照上面刻的名字,找到了被扒掉衣服、扔在华清宫殿外小树林的宫女雁儿。经过查验,雁儿的脖子是被人生生扭断的,尸身已经开始僵硬,显然被害多时了。 那假宫女的年纪已在三十开外,两只手上生了厚厚的老茧,以此推断,十有八九是在浣洗房之类的地方做粗活的宫人。想要查证,就要惊动内务府和慎刑司,一时半刻出不了结果。 像今天这样的日子。碰见这种死无对证,查起来又千头万绪,会涉及到许多人利益的悬案,一般会先揭过去,过后再慢慢详查。 这回也一样,凤帝吩咐大内侍卫将尸体拖下去,叫大家各就各位。照旧听戏。不要被这小小的插曲败了兴致。 假宫女扔掉托盘,使得上头托着的八宝攒盒里的蜜饯洒落一地。宫人得了命令,提着扫帚畚箕。轻手轻脚地走过来,准备清理。 却被凤玥厉声喝住,“且慢!” 在坐的哪一个不是金枝玉叶,哪一个不是主子。宫人自是不敢妄动,迅速退到一旁。 虽说是凤玥揭穿了刺客。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梁太后却记恨她疏远宣宝锦,处处维护叶知秋,又因她一而再地大呼小叫。先后骇了自己两跳,心中大为不快。 目光阴沉地扫过来,“这是又怎么了?还能不能安生看戏了?” 凤玥当然不会自讨没趣。告诉她自己怀疑那假宫女跟宣宝锦有关。 转向屏风那边,恭声请示道:“父皇。儿臣以为,应该仔细检查那刺客端来的东西,或许能从中查到什么线索也说不定。” 说着眼角的余光扫向梁太后那一桌,果然见宣宝锦微微地变了脸色。 事实上,别人把注意力放在那假宫女身上的时候,凤玥一直盯着宣宝锦,没有错过她的任何一个表情。 比如那那假宫女落荒而逃的时候,她下意识捏紧手中帕子的小动作;假宫女服毒自尽,她悄悄地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大内侍卫指出假宫女易容,她脸上闪过的那一抹慌张之色…… 还有,她还不止一次地瞟向散落在地的蜜饯。 凤玥可以肯定,假宫女端来的东西里面一定有文章。 她也不想破坏气氛,可她太了解宫中的黑幕了,东西一旦出了大殿,就未必是原来的东西了,再想查出真相难如登天。 当年宣宝锦一口咬定袭击她们的刺客是男的,说她错把花香当成了脂粉香。大家都相信宣宝锦,却不相信她,这口气她一直憋到了今天。 她不知道刚才的假宫女与当年袭击她的刺客是不是同一个人,可两个人身上有着一样的味道,两次出现的情形又都是如此的诡异和蹊跷,说不定有什么惊人的内幕。 不查个清楚明白,她晚上一定睡不着觉。 不等凤帝开口,梁太后便勃然大怒,一巴掌拍在桌上,“我们皇家人难得聚在一起,和和气气、高高兴兴地吃个饭。偏生有那么一两个不懂事的,非要兴风作浪,推波助澜,让人不得消停。 哀家倒是想问问,你们一个个的把规矩都学到哪里去了?眼里到底还有没有皇上,还有没有皇后,还有没有哀家这个长辈?” 她口称“你们”,可任谁都听得出来,她实际上只骂了两个人:“兴风作浪”的无非是刚刚诊出喜脉的叶知秋,“推波助澜”的便是凤玥了。 芸妃的脸色很不好看,叶知秋和凤玥素来与她亲近,骂了她们,无疑是在打她的脸。可是梁太后没有指名道姓,她也不好跳出来维护她们。 宁妃见她吃了挂落儿,心中暗爽,嘴角抑制不住地扬了起来。 穆皇后惯会打圆场,做和事老,忙劝抚道:“太后娘娘息怒,七公主也是一片孝心,想尽快查出真相,免得背后还有什么居心叵测之人卷土重来,再惊吓到您老人家。” 劝过梁太后,又将目光转向凤玥,“七公主,追查刺客的事自有皇上做主,我们这些妇道人家还是不要掺和的好。 就像太后娘娘说的,我们皇家人难得聚在一起吃顿饭,那些惹人不快的事还是不要提了。 快给太后娘娘赔个不是,咱们高高兴兴地听戏。” 若放在往日,穆皇后都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凤玥少不了要顺水推舟,服个软儿。可此时此刻,她已经打定主意要追究到底,又怎会轻易松口? 于是朝屏风那边深深一福,又朝梁太后和穆皇后各自福了一福,“父皇,太后娘娘,皇后娘娘,并非玥儿不懂事,有意要搅扰大家的兴致,更没有左右父皇决断的意思。 实在是因为这件事牵扯到与玥儿有关的一桩陈年旧案,若不能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弄清楚了,再想查证就没日子了。 只是叫人验一验那刺客端来的东西,不会耽搁多少工夫的。 还请父皇恩准!” 凤帝饶有兴致地扬起眉毛,“你所说的是哪一桩陈年旧案?说来听听。” ——(未完待续) 第469章 陈年旧案(二) 凤玥巴不得有人问她,“父皇可还记得十六年前,儿臣与华锦郡主在御花园被刺客袭击的事情? 那刺客蒙了面,儿臣虽未看清楚她的模样,可在被她打晕之前,闻到了一股脂粉味。那味道十分特别,像是米兰花与菊花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是以儿臣断定,刺客是名女子,华锦郡主却说刺客是个男人。 因为没能找到那名刺客,至今也无法定论那刺客是男是女。” 因为这件事,原本形影不离的凤玥和宣宝锦友情决裂,大家都指责凤玥心眼儿小,包括凤帝、穆皇后、梁太后、芸妃和宁妃在内的许多人都有印象。 梁太后敏锐地觉出,凤玥攀扯上宣宝锦,可能想对宣宝锦不利,愈发不待见凤玥,冷声哼道:“这就是你说的陈年旧案? 不过是桩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也值得你翻出来,拿到这种场合来说?” 凤玥毫不示弱地对上她的目光,“太后娘娘,玥儿没说完呢,您还是不要急着下定论为好。万一查出什么来,让您老人家平白担上一个‘不辨是非’、‘盲目袒护’的名声。” 梁太后眉眼一立,就要发火。 凤玥却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抢着说道:“父皇,同样的味道,儿臣闻到过三次。 第一次便是被那刺客袭击之时,第二次是在太后娘娘六十大寿上,儿臣在一名宫女身上闻到了那种奇特的味道。因怕打草惊蛇,一边叫人盯住她,一边请五哥帮忙捉拿。 谁知正赶上华锦郡主中毒昏迷,让她趁乱逃脱了。 第三次。也就是刚才,儿臣在刺客身上也闻到了那个味道。 是真是假,叫人一验便知。” 在场的都不是傻子,谁会听不出凤玥的弦外之音? 身上有着同样味道的刺客在宫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而且每一次出现都与宣宝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实在耐人寻味。 凤况第一个变了脸色,梁太后是第二个。芸妃是第三个。 其余的人纷纷将目光投向宣宝锦。宣宝锦脸色苍白,睫毛轻颤,受了惊的小兔子一样。浑身都透着惊慌和无措。 凤帝从始至终都是那副置身事外的样子,仿佛说这件事的不是他的女儿,涉足其中的也不是他的儿媳。听了凤玥的话,兴致勃勃地叫了大内侍卫去查验尸首。 大内侍卫很快就回来了。“禀皇上,那刺客的身上确有菊花与米兰混杂在一起的香味。” “哦?”凤帝不紧不慢地捋着胡子。问出来的话却是一针见血,“可是用了某种特制的脂粉?” “据微臣所知,那并不是脂粉的味道,而是一种名为‘软骨散’的药膏的味道。”回话的侍卫正是先前发现假宫女以金针易容的那一位。看起来颇有见识,“此药膏乃是江湖人炼制,多用来遮掩行踪。 在脸上身上涂抹此药膏。就可以让骨骼变软,再辅以其他手段调整脸型、手型甚至身高。达到易容的目的。 不过此药膏用起来麻烦,持续的时间只有半个时辰,还有容易识别的味道,所以如今已经鲜少有人使用了。” 凤帝没再言语,眼中精光闪烁。 皇子皇孙只当他为那刺客浑厚的江湖背景震惊,并没有多想。 凤玥趁机请旨,“父皇,若儿臣遇到的这三名刺客是同一个人,那么此人在宫中盘桓十余年,所图必定不小。为了您和皇宫的安全,越早查清楚越好。 儿臣请您恩准,立刻查验那刺客端来的东西。” 凤况听她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宣宝锦与刺客是同谋,又急又气,忽地一下站了起来,“七皇姐,你这是什么意思? 锦儿跟你一样,也是几次三番险些被那刺客所害。 她若有嫌疑,你就清白了吗?谁知道是不是贼喊捉贼?” 芸妃本就不好看的脸色又难看了几分,她怎么生了这么一个不争气的儿子? 方才出现刺客,他第一时间跑过来护在媳妇跟前,根本忘了这里还坐着自己的亲娘。现在又不顾体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叫着“锦儿”,替宣宝锦打抱不平。 真是无可救药了! 凤玥不是没有发现芸妃的难堪,可她认为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装糊涂让宣宝锦继续蒙蔽下去,不如一举揭穿,让十一早些清醒。 于是毫不客气地堵回去,“我只是请求父皇追查刺客,没有指名道姓地说谁与刺客有关联吧? 清者自清,何不等事情查清楚了,再讨论谁无辜谁有辜?” 凤况被噎得说不出话来,悻悻地坐了回去。 宣宝锦泫然欲泣地坐在梁太后旁边,脸上没有丝毫血色,单薄的生硬,犹如置身狂风暴雨之中的一片树叶,瑟瑟发抖,随时都可能被刮落枝头。 凤玥心中冷笑,她先发制人地说出了宣宝锦在太后娘娘六十寿宴上中毒昏迷的事,就算这女人脸皮再厚,也会撑着让自己别再“晕”过去了吧? 有女眷在,凤帝不好叫了大内侍卫近前,便吩咐全德,“你去看一看吧。” “是。”全德答应着往屏风这边走来,心里跟装着十五个吊桶似的,七上八下。 雪亲王妃那边刚刚道出了定王妃火烧华清宫的阴谋,这边就闹起刺客来,这绝对不是巧合。 如果他没猜错,那刺客十有八、九是来给定王妃送信的。 这大殿里不知道埋了多少要人命的东西,随时都可能变成地狱火海,怎的这群自诩聪明绝顶的皇家人各个毫无知觉? 若是由着七公主一味地追查下去,把定王妃惹毛了,提前点火可怎么办? 也不知道雪亲王在忙些什么,直到现在还没个动静。 强自按捺着心中的惶急和不安,拿起托盘和攒盒瞧了瞧,又从宫人手里接过扫帚,将散落在地上的蜜饯归拢在一起,拿了银针逐一查验过,便躬身禀报:“皇上,家什和蜜果都是御膳房按照规制准备的,没什么特别的。” “本来就没什么特别的。”凤况小声嘀咕了一句,“小题大做罢了。” 全德说那话的时候,凤玥瞟见宣宝锦的嘴角松动了一下,愈发笃定不是那东西没有问题,而是全德遗漏了什么,忍不住出声提醒道:“那假宫女被我揭穿之后没有出手伤人,却立刻逃走了,也许根本不是来行刺的,而是另有目的。 你再好好查验一遍!” 全德为了给凤康争取时间,存心敷衍,哪里会用心检查? 看凤玥这样,再查不出什么来,她就要亲自上手了。若她查出来了,自己却没能查出来,得罪了她不说,还会给人留下一个办事不力的印象。 真是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心中叫苦不迭,只得拿起攒盒和托盘,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遍,再用手指敲打,听音判断是否设有隔层。 没查出什么,又将目光投向了地上的那堆蜜饯:无花果,金丝蜜枣,姜糖片,丁香李雪花应子,话梅,佛手丹,百香果糕,九制陈皮。 本该八种制法的蜜饯每样放进一种,里面却掺了一枚乌杏脯。样子与话梅十分相似,不仔细分辨是看不出来的。 御膳房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也就是说,这枚杏脯有问题。 他立刻将那枚杏脯拿在手里,对着灯光细看。 上好的乌杏脯,第一眼看着陈红晦暗,在光照之下,却如玉石一样呈现半透明,而且色泽均匀,没有任何杂质。 这枚杏脯之中却有一片阴影。 细细地剖开来,里面赫然镶嵌着一枚蜡丸。捏碎蜡丸,便掉出一个小小的纸团来。 还这查出来了! 众人目瞪口呆。 众目睽睽之下,全德想动个手脚都不成,用掌心托着那纸团,一路小跑地回到凤帝身边。 唯恐上面还有什么机关,不敢直接呈上。展开那张纸,用指尖小心翼翼地拈着,低眉顺目地送到凤帝眼前。 凤帝打眼扫去,见纸写着八个蝇头小字:雪妃落水,恐事有变。 “嗯,有意思。”他不痛不痒地评了一句,便移开了目光。 因凤帝并未示下要如何处置这张纸条,全德只好收进袖袋。偷偷打量,见凤帝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心下犯起嘀咕。 虽然他不知道这张纸上写了什么,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推测,不是通报雪亲王妃落水的事,就是察觉到雪亲王在破坏他们的计划,给定王妃示警来的。 皇上知道雪亲王妃落水的事,却不知道定王妃要放火。 可不管信上写了什么,都足以引起皇上的怀疑了,皇上的反应为何如此平淡呢? 是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是另有计较? 凤玥等了半晌,也没听见下文,心下有些着急,忍不住打听,“敢问父皇,那纸上写了什么?” 凤帝瞥了全德一眼,“念给大家听听。” 全德愣了一下,一时间摸不准凤帝到底是什么意思,心里飞快地盘算着要怎么办。 凤帝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补了一句,“照实念。” “啊?”全德惊然变色,脱口问道,“真的要照实念?” “照实念。”凤帝笑眯眯地重复道。 ——(未完待续) 第470章 陈年旧案(三) 全德冷汗涔涔,心中惊疑不定,皇上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瞧出他有事隐瞒,用这种方式敲打他赶快说实话?还是想敲山震虎,借机观察定王妃的反应? 皇上有旨,他不敢不从,可是念出来真的好吗? 万一…… “照实念。”凤帝又重复了一遍。 皇子皇孙们将目光齐刷刷地对准了全德,心中暗忖,那张纸上到底写了什么,能让皇上觉得“有意思”,并一而再再而三强调“照实念”? 全德甚至能觉出,女宾席那边的目光穿透屏风落在自己身上,那感觉就像是大夏天正午站在空地上,被火辣辣的太阳炙烤一样。 他汗出如浆,手指颤颤地取出那张纸,展开来。饶是早就猜到了几分,可看到上面的蝇头小字,脸色还是止不住变了一变,下意识地看向凤帝。 皇上,您就这么把雪亲王两口子卖了合适吗?那不是您最宠爱的儿子和儿媳妇吗? 他看见凤帝眼神之中满是鼓励,不,应该是“怂恿”。 这眼神他太熟悉了,每当皇上想做坏事,拿他当挡箭牌的时候,都是这种眼神。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样的眼神,他的心绪竟莫名其妙地安定下来。 不管了,念就念吧,反正出了什么事有皇上担着呢。 心一横,将那八个字正腔圆地念了出来:“雪妃落水,恐事有变。” 整个大殿静得出奇,只能听见烛花轻轻的爆破声。 众人心头却掀起惊涛骇浪,后宫里没有封号“雪”的嫔妃,雪妃指的明显是雪亲王妃。“雪妃落水”是什么意思? 按照字面理解,就是雪亲王妃掉进水里了,既如此,全德方才为什么只字未提,单报喜讯?莫非有什么难以启齿的内幕不成? 深入字面理解,就是雪亲王妃被拉下水了,谁拉的。为什么拉。拉下水做什么,自愿的还是被迫的? “恐事有变”,指的是什么事?跟方才那名刺客有什么关系?又是谁在向谁通风报信?跟七公主指证定王妃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 无数个疑问在脑子里纠缠打结。一时间理不出个头绪。 “呵……” 突然间,有人笑了起来。 声音很轻很短,正在众人怀疑是自己产生了错觉的时候,接续而来的却是一连串的笑声。清脆圆润,如珠落弦。泉水般轻快肆意地在耳边流淌。 众人还在搜寻声音的来源,梁太后却如同见了鬼一样,失态地张大了口眼,望着坐在自己身边笑得花枝乱颤的宣宝锦。 这熟悉的笑声。让凤况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一把推倒隔在中间的屏风。看着自己的妻子,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锦儿,你……你这是……” 宣宝锦对满屋子愕然的目光视若无睹,自顾自地笑了半晌,才缓缓地收住了。扯过帕子,优雅地点着眼角,拭去笑出的眼泪,哪里还有半点柔弱惶恐的模样? 她收好帕子,抬起长长的睫毛,目光越过呆若木鸡的凤况,落在凤帝的脸上,“宝锦就知道,什么事都瞒不过皇上。” 如花的笑靥,纯净的眸子,娇俏的语气,说出来的话却让人遍体生寒。 凤帝脸上犹自挂着笑,眼底是一片深邃的幽暗,“朕以为你会悬崖勒马。” “开弓没有回头箭,宝锦怕是要让皇上失望了。”语中带笑,没有丝毫愧疚或者歉意。 凤帝微微挑眉,“没有商榷的余地?” “也许有,不过宝锦喜欢更直接一点的法子。”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说得一屋子的人满头雾水。 只有全德似乎听明白了,又似乎更糊涂了。 凤帝似有惋惜地吐出一口气,笑意却如同长在了脸上一样,分毫未变,“那么,你打算如何处置朕呢?” “处置”二字,惊醒了一票人。 穆皇后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一个,“什么处置?皇上,您在说什么?” 梁太后也有一肚子疑问,可惜喉咙像是堵着一团棉花,张了几次嘴都没能发出声音。 凤况失魂落魄地望着自己的妻子,只觉那张熟悉的面容是如此的陌生。 其他人神色各异,整个大殿都被浓浓的疑惑和莫名的惊恐所笼罩。 凤帝没有开口解答的意思。 宣宝锦含笑理了理衣袖,“我也来给大家讲一桩陈年旧案,权当助兴可好?” 没有人说“好”。 她语气一顿,旁若无人地讲了起来,“我朝开国之君玄祯帝文韬武略,天下第一,唯一的缺憾便是身患隐疾,膝下只有一子,也就是当今的国君,皇上您了。 您有治国大才,却生性不羁,对继承大统不甚热衷,经常做出一些出人意表的事情。您有几位要好的玩伴,交情最为笃厚的就是宣小将军,即宝锦的父亲。 先帝驾崩时发生宫变,宣家先父冒险救驾,立下从龙大功,被封为‘护国大将军’,可以宫中纵马,佩刀见驾。我宣家光耀满门,显赫一时。 宝锦得以荣荫,刚刚出世就被封为郡主。更深得太后娘娘疼爱,时常被召入进宫伴驾。 这份荣耀只持续了十余年,便在一场大火之中化为灰烬。 宣家上上下下数百口,在火海之中丧生,尸骨无存,只有还在蹒跚学步的宝锦,以及随身侍奉的奶娘和丫鬟,因被太后娘娘留在宫中伴驾,得以逃过一劫……” 这是二十多年前一桩震惊朝野的公案,有人记得,有人只听说过。 从她这遗孤的口中笑盈盈地说出来,没有悲怆,没有愤恨,也没有哀伤,仿佛讲的是别人的故事。 梁太后终于能够开口说话了,“锦儿,你这是要做什么?” 宣宝锦置若罔闻,眼睛看着凤帝,“皇上刚才问宝锦要怎么处置您…… 皇上言重了,宝锦怎敢处置皇上?只想请皇上履行诺言罢了。” 凤帝调整了一下姿势,神态看起来愈发闲散了,“朕对你父许过不少承诺,却不知你所说的是哪一件?” “皇上与先父义结金兰,以兄弟相称,曾向苍天后土发誓,要同生共死。”宣宝锦嫣然一笑,“请皇上履行这一件即可。” ——(未完待续) 第471章 陈年旧案(四) 话说到这里,大体是怎么回事,在座的人心中已经有数了。 脾气最为火爆的八皇子拍案而起,“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跟父皇这么说话?难道你想弑君忤逆不成?” “这女人明摆着是要造反,八哥,你跟她啰嗦个什么?”十三皇子义愤填膺,“直接喊了大内侍卫来,将她拿下就是。” 说罢便扯着嗓子喊“来人”。 一连喊了好几声,都没有人出现,他脸上便有些火烧火燎的。 幽怨地瞥了凤帝一眼,暗暗责怪他皇帝老子把大内侍卫训练得太死板了,关键时刻分不清敌我,专落自己人的脸面。 凤帝连眼风也没扫他们一下,继续着之前的话题,“让朕履行诺言也可以……” “皇上?!”穆皇后失声惊呼。 凤帝抬手虚虚一压,示意她稍安勿躁,接着把话说完,“不过,朕的这条命很重,你打算如何拿走呢?” 一语双关,带着些许调侃的味道,仿佛说的不是生死大事,而是在跟一个孩子讨论如何才能搬走一个比她个子还要高的花瓶。 “拿走?”宣宝锦摇头轻笑,“皇上,宝锦没打算拿走。” 她环视着华清宫大殿,“宝锦听说,先父在世的时候时常与皇上在这里畅饮,喝得酩酊大醉,想必先父对这个地方也十分留恋吧? 宝锦还听说,水魂火魄不同途……” 正应了那句“敌人往往是最了解你的人”,凤玥立刻听出了宣宝锦的言外之意,“你要放火?!” 她不过想揭穿宣宝锦的面目,哪料拔出萝卜带出泥。居然牵扯出这么大一桩事来。 水火无情,宣宝锦想杀死的,只怕不止父皇,一个搞不好,这大殿里的所有人都不能幸免于难。 这个女人,比她想象得还要阴险狠毒! 身上流着一样的血,凤玥能想到的事情。其他人自然也想得到。然而他们心里只有愤怒和疑惑。并没有多少恐惧。 一方面是凤帝稳稳地坐在那里,相信他既能识破宣宝锦的阴谋,就一定做了周全的布置;另一方面是无法想象。凭宣宝锦一个弱女子,怎样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成功放火。 然而凤帝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让他们想象到了,“要把朕留在这里只有一个法子。想必你事先埋设了硫硝吧?” “皇上英明。”宣宝锦用四个字验证了他的猜想。 大殿之中终于有了恐惧的气氛,男人们各个脸上变色。女人有的低声惊呼,有的以手捂嘴,有的将孩子飞快地揽入怀中。不是没有人生出逃跑的念头,只是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梁太后只觉眼前阵阵发黑。强撑着才没有晕过去。她泪眼婆娑地打量着宣宝锦,犹自不敢相信这是自己一手抚养长大的那个乖巧温顺的孩子。 凤况也在这时回了魂。 他跌跌撞撞地奔向女眷席,短短十余丈的距离。不知撞了几个人,踩了几只脚。扫落了多少杯盏。 这些他统统都顾不上了,双手抓住宣宝锦的肩头,直直地看进她的眼睛,“锦儿,你是在开玩笑的,对不对?” 宣宝锦一如过去,对他温柔地笑着,“王爷,宝锦虽然蠢钝,可也知道有些玩笑开得,有些玩笑是万万开不得的。” 直到前一刻,凤况还希望这是一场滑稽可笑的梦。 走过来时磕碰的地方还在火辣辣地痛,掌心传来温软的触觉,隔着锦帛制成的衣衫能摸到她肩骨纤细的轮廓。 看得到她耳下那颗小米粒般大小的黑痣,嗅得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幽香,甚至听得见她细不可闻的心跳…… 所有的一切都昭示着,这不是梦,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眼前的。 他霍地松开手,狼狈后退,“你不是锦儿,你一定不是锦儿!” 锦儿,应该是这世上最美丽最善良最柔弱的女子。她干净得像一张澄心纸,坚洁如玉,仇恨,阴谋,算计,所有阴暗的东西都与她无缘。她生来就是让人疼,让人爱,让人保护的。 可眼前这个锦儿实在太奇怪太陌生了,陌生到令人害怕。 如果这不是梦,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个锦儿是假的,是别人冒充的,就像那个宫女雁儿一样。 可如果这一个不是锦儿,那真正的锦儿去哪儿了?会不会也跟宫女雁儿一样,被随随便便地扔在了哪个树林里?不好,锦儿还怀着身孕呢。 “锦儿呢?”他跨上一步,一把抓住宣宝锦的脖子,“快把锦儿交出来!” 宣宝锦被他扼得无法呼吸,雪白的面孔渐渐泛红,像极了三月里盛开的杏花。笑容变得支离破碎,清澈的眸子里写满了嘲讽。 她不挣扎,只是那样冷冷地望着他,似乎在说,“这样自欺欺人有意思吗?” 凤况痛彻心扉,颓然放手。 “父皇,我要跟她和离!” 他用尽全身力气,声音嘶哑地吼着,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这句话有多么可笑。 也没有人觉得可笑。 芸妃抑制不住地落下泪来,皇家的夫妻从来没有和离一说。皇家的媳妇,要么被休,要么被贬,要么就是个死。 话说到这个地步,皇家跟宣宝锦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可他还在潜意识里护着那个女人,脱口说出了“和离”二字。 瞧瞧,她的儿子已经被那个女人毒害成什么样子了? 穆皇后此时已经完全镇定下来,神色威严地盯着宣宝锦,“定王妃,你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这里是皇宫,有成千上万的大内侍卫和禁卫军把守,你注定无法成事。就算老天无眼,让你侥幸得逞了,你也休想脱身。 现在回头还来得及,万一伤了皇上,便是万死难赎之罪。 你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和儿,为你肚子里的孩子想一想。 况且将军府大火只是一场令人心痛的意外,皇上已经尽力了,你又何苦迁怒于皇上,迁怒于这许多无辜之人?” “意外?” “尽力了?” “无辜?” 宣宝锦说一句笑一声,“皇后娘娘,这样话谁都可以说,唯独你不能!” ——(未完待续) 第472章 陈年旧案(五) 这耐人寻味的话让穆皇后脸‘色’一变,旋即恢复正常,叹了口气道:“说起来,你也算是本宫眼皮子底下长大的。-- 你向来都是一个善良懂事的好孩子,本宫相信你绝不会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只不过是听信了谁的谗言,一时被仇恨冲昏头脑罢了。 本宫实在不愿看着你因为误会一错再错,酿成无法挽回的大祸。 只要你现在收手,本宫自会替你跟皇上求情,把这当作我们自家的家事,对你从轻发落……” “呵……” 宣宝锦忍了许久,这一刻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了,“误会?” 她笑靥如‘花’,眸光流转地看着凤帝,“皇上,您也觉得是宝锦误会了吗?” “若是你以为朕是杀害你父亲的凶手,那么你的确误会朕了。”提到自己义兄,凤帝脸上有了凝重之‘色’。 “皇上的确不是杀害先父的凶手,却是知情之人。”宣宝锦笑意盈盈地道,“华楚律例有云:‘知∵↘哈,m.情不报,以同罪论处’。 又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皇上乃一国之君,金口‘玉’言,难道要戏言国法不成?” 凤帝有一下没一下地捋着胡须,“你这么说好像也有几分道理。” 这就是承认自己是知情人了。 满殿哗然。 梁太后是最为震惊的一个,“皇上,你查出杀害宣将军的凶手了?是谁?” 凤玥望着梁太后。眼带怜悯。 皇祖父固然不怎么贪恋‘女’‘色’,可为安抚笼络朝臣,前前后后也纳了十多位嫔妃。太后娘娘能凭借并不出众的姿容和家世笑到最后,获得今天的尊荣,心机手段必然不一般。 这会儿却将如此显而易见的事情当作问题来问,不是老糊涂了,就是关心则‘乱’。 这老太太只怕还在奢望揪出凶手,还宣家一个公道,就能平息宣宝锦的怒气,然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继续做着宣宝锦膝下承欢的美梦。 不得不说,太后娘娘对宣宝锦真的很好,称得上掏心掏肺。 可她怎么就不想想,凶手要是能轻易地揪出来。父皇为什么不那么做? 若非认定父皇不可能为宣家讨回公道。宣宝锦又怎么会铤而走险?若非胜券在握。又怎么会亲手摘下自己伪装了二十多年的假面,‘露’出‘阴’险毒辣的本‘性’? 现在追究当年杀害宣将军满‘门’的凶手是谁,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这是一个你死我亡、不共戴天的死局! 宣宝锦似乎很满意大家的反应。目光一转,落在穆皇后脸上,“皇后娘娘,您不想让大家做个明白鬼吗?” 穆皇后脸‘色’泛白,下意识地捏紧了手中的帕子,“本宫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皇后娘娘太谦虚了,在座的其他的人都有可能听不懂,唯独您不可能听不懂。”宣宝锦笑语嫣然,“穆家有伴驾开国之功,受到先皇重用。 您登上后位之后,穆家更是权势滔天,炙手可热。可惜的您没能生下皇长子,否则论起荣华富贵,穆家称第二,别家绝不敢称第一。 京城之中曾经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阎王要人三更死,尚可残喘至五更;穆家要你三更死,更鼓未歇头先落。’ 就是皇家,也要对穆家礼让三分。 先父‘性’子耿直,对你们穆家的所作所为颇有微词,又深得皇上青睐,因此成为你们穆家的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除之而后快……” “住口。”穆皇后厉声喝断她的话茬,“先皇与皇上都是千古明君,鼓励朝臣大胆进谏。 家父与令尊不过是因政见不同,偶尔在朝堂上争论几句罢了。满朝文武,又有哪一个不曾与同僚争论过?若是人人都把这当作深仇大恨,京城之中岂不是要血流成河? 与穆家政见相左之人比比皆是,至今都活得好好的,为何单单要对宣将军除之后快? 不知你听了哪个小人捏造的谣言,便信以为真,在这里胡攀‘乱’扯。 穆家是本宫的娘家,更出过两朝重臣,有辅君助国之功,本宫绝不容许你败坏穆家的名声!” 这‘色’厉内荏的呵斥,没有让宣宝锦神‘色’改变一分,“只是政见相左,的确不足以让你们穆家出动悉心培养的死士。 可若你们穆家认定先父功高盖主,有谋逆之心,迟早有一天会夺走你们的荣华富贵,那就另当别论了。” 说着抬眼看向凤帝,“皇上,您可还记得,有一日您与先父躲在这华清宫里畅饮,曾经问过他要不要替您当了这个皇帝? 先父与您玩笑惯了,随口应承下来,说若有朝一日皇上实在厌倦了,他替您当上几年也无妨……” 她目光缓缓地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你们能相信吗? 宝锦的父亲,宣家上上下下数百口,就是因为这样一句玩笑话,丧身火海,尸骨无存。” 染笑的声音,不带丝毫讽刺的意味。好像在问“你们相信吗,我今天早饭吃了三个‘鸡’蛋”一样,却让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震惊不已,并心虚地垂下了眼睛。 震惊的是,二十多年前那一桩轰动朝野的灭‘门’惨案居然起因居然是一句玩笑。 心虚的是,这的确是凤帝能说出来的话。而且他们相信,他开那句“玩笑”的时候,一定很认真的。 有些人甚至庆幸宣将军已经不在人世了,要不然华楚国的江山只怕早就不姓“凤”了。 至于杀人放火的凶手是穆家这件事,反倒没有人感觉吃惊或是意外了。 穆皇后似乎也意识到已经没有辩白的必要了,紧抿双‘唇’,怔怔地望着凤帝。 穆家杀害宣将军满‘门’,她事先并不知情。事发半月之后,穆国丈才跟她道出真相。她没想到自己的娘家如此胆大妄为,吓得六神无主。 尽管穆国丈一再跟她保证,这件事办得天衣无缝,不管谁来查都查不到穆家头上,她还是惊惧难安,整夜整夜无法入眠。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无数索命的冤魂。 她甚至听不得“皇上驾到”四个字,唯恐凤帝是来找她问罪的。 直到这桩案子以“意外”了结,她的心才逐渐安稳下来。 那之后,凤帝待她也一如往昔,让她这个称得上敏感的人从未产生过“他知道穆家是凶手”的怀疑。 皇上,他是什么时候查出来? 这二十多年,到底是她欺瞒了皇上,还是皇上欺瞒了她? ——;--61568+dsuaahhh+27551287--> 第473章 陈年旧案(六) “皇上,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梁太后问了一个大家,尤其是穆皇后最想问的问题。 事已至此,凤帝也无意再作隐瞒,“事发三日之后。” 穆皇后顿觉如坠冰窟,从心底里往外冒着凉气。 凤帝和宣将军有多亲密,穆皇后比谁都清楚。 年轻气盛的时候,她还因那两个人得空便腻在一起,吃过宣将军的醋。 将军府走水的那天夜里,凤帝刚好宿在栖凤宫。得到消息的时候,他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干干净净,连鞋子都没有穿,便奔出门去。还是她喊了宫人将他拦住,亲自为他穿的靴更的衣。 那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凤帝那般失态,宣将军惨死,可想而知他有多痛心。 当他知道杀害宣将军的凶手是谁,他一定对穆家对她恨之入骨吧? 怀着那种痛恨,还能若无其事地与她同床共枕…… 她从来不知道,他能隐忍到这种可怕的地步! 可是为什么? 也许刚刚登基的时候,他还要仰仗穆家震慑朝臣,可那个时候,他已登基十余年,早就收伏群臣,成为一个英明睿智的国君。他完全可以废了她,废了穆家。 是因为没有证据? 不对,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他想动穆家,多的是罪名,多的是机会。 可他没有,他非但没动穆家,反而更倚重穆家,让她即便无所出,依旧能稳稳当当地坐在皇后的位子上。 是要用穆家平衡朝中势力? 也不对,没了这个穆家。以他的能耐,完全可以再栽培出一个“穆”家。 那么…… 她心中升起一丝期盼…… 会不会是因为顾念与她的夫妻情分呢? “为什么?”梁太后像她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替她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你早就知道凶手是谁,为什么不治他们的罪,为宣将军主持公道? 如果你当年就发落元凶,为宣家满门雪恨……” 凤玥心中冷笑。有同样心思的。只怕不止太后娘娘一个。 如果父皇当年没有袒护穆家,今天宣宝锦就不会为了报仇,做出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吗? 那可未必。 宣宝锦从来就不是一个不安分的女人。没有报仇的戏码,也许还有别的戏码。 凤帝并不打算解释,看着宣宝锦,“拖延了这么久。想必你的人也已经布置妥当了。 朕很好奇,你要如何走出大殿?” 被看穿自己是在拖延时间。宣宝锦并不惊慌,“相识一场,宝锦本不想给诸位留下坏印象的。原打算以身体不适为由,先走一步。谁知人算不如天算。 雪亲王妃落水,惊动宝锦的同伴,使得他们不得不冒险前来送信。又被七公主识破身份。让皇上瞧出端倪。 宝锦失了先机,只能出此下策。 让大家受惊。是宝锦的不是。” 说着一手扶腰,缓缓地站了起来,温婉地道了一个万福。 而后直起身子笑道:“至于要如何全身而退,宝锦自有妙计,请皇上拭目以待。” 她一站起来,便意味着聊天模式结束,战备状态开启。 众人心弦齐齐一紧,又纷纷在意起凤帝问的事情。 若只是火,还有逃生的机会。硫硝就不一样了,那种东西的威力远大于火,一旦引燃,便是天坍地陷,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宣宝锦并没有同归于尽的打算,那么在她离开大殿之前,她的人是断然不会引爆硫硝的。而皇家的人为了阻止硫硝被引爆,拼了命也要将她留下来。 她只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又因有孕身子笨重,不需要有多高的武功,稍微有点力气的人都能将她制伏。 此时的她,无异于置身虎狼窝中的一只小羊,插翅难逃,还能有什么样的脱身妙计? 说时迟,那时快,宣宝锦话音一落,一道身影便如闪电一般,朝距离最近的凤玥扑了过去。 正是前来清扫、被凤玥阻止退到一旁、几乎被大家忽略了的宫人之一。 事出突然,那宫人的速度又太快,凤玥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感觉冰冷指尖贴上了自己的脖颈。 她大脑一片空白,连惊呼都忘记了。 与此同时,坐在她身边莎娜目光一凛,随手抄起茶盏扔了过去。趁那宫人偏头躲避的工夫,凌空一脚,踢飞了掐住凤玥的那只手臂。 也不知用上了几分力气,那宫人的手臂立时骨折,惨叫一声,向后退去。 莎娜腾身追上,照准后颈就是一掌,干净利落地将人打晕。 另一名宫人见她目光英气逼人地扫过来,浑身颤抖地伏在地上,磕头不止,“郡主饶命,奴婢不是刺客……” “管你是不是。”莎娜闪身上前,将她一并打晕了。 这一切只不过发生在数息之间。 凤玥劫后余生,还来不及松口气,就听男席那边传来一阵惊慌的呼喊声,“父皇,父皇……” 循声望去,见凤帝依然姿态闲适地坐在椅子上,一柄薄薄的匕首正精准地抵在他的颈动脉上。 握着匕首的人笑得一脸温润,“父皇,小婿只想请您行个方便,并不想伤到您,您可千万不要乱动。” 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让她愕然地张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有了宣宝锦的先例,皇子们已经没有那么震惊了,愤怒地围拢过来,却不敢逼得太紧,只一声高于一声地喝令叫骂着: “顾云川,你好大的胆子!” “顾云川,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我们皇家待你不薄,你居然跟那个女人沆瀣一气,逼宫谋逆,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顾云川,放开父皇!” …… 一口一个顾云川,容不得她不信,“川哥……你……你怎么会……” “玥妹,此事说来话长,恕我现在没有办法一一向你解释。”顾云川朝她歉意地一笑,便收回目光,一心一意地挟持着凤帝。 宣宝锦扫了一眼还在石化当中的梁太后等人,含笑望向凤帝,“皇上,只要您下一道之意,命令诸位殿下和埋伏在梁上的大内侍卫不要轻举妄动。 那么在宝锦走出大殿之前,可保您性命无虞。” “以死逼朕赴死吗?”凤帝气定神闲,根本没有察觉到自己脖子上抵着一把锋利的匕首似的,“这法子倒是新鲜有趣。” ——(未完待续) 第474章 陈年旧案(七) 直到此刻,莎娜才明白了,原来那宫人袭击凤玥只是幌子,真正的目的是吸引大家的注意力,给顾云川制造挟持凤帝的机会。 她不知道一直被她当作大好人的顾云川为什么会跟宣宝锦变成坏蛋二人组,只感觉自己被人耍了,气得柳眉倒立,转身就朝宣宝锦扑了过去。 宣宝锦没料到她脑筋转得如此之快,想要出声提醒顾云川已经来不及了。 莎娜轻而易举地就将她制住了,顺手砸了一枚白瓷杯垫,将锋利的裂口抵在她的脖子上,目光凛凛地看向顾云川,“放开皇上!” 凤况见状脸色一变,就要迈步上前。 芸妃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他,不由分说,将他按坐在身边的空位上。 碰上芸妃责备警告的眼神,凤况心中一片悲凉,对自己好不失望。 父皇被顾云川劫持,他只是傻傻地看着。唯恐自己一动,他那群兄弟就将他视为同谋,趁机对他不利。然而一看见宣宝锦被劫持,他脑子里就只剩下“救她”的念头了。 直到现在,他还在紧张那个女人。母妃骂他骂得一点儿也没错,他果然是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混东西! 宣宝锦似乎没有注意到眼前发生的小插曲,瞧见顾云川脸上闪过一抹迟疑之色,便抢在他前头柔声细语地开了口,“莎娜姑娘,你这是何苦呢? 人命有贵贱,不可划等分。 皇上不止有满堂儿孙,还有偌大一片锦绣江山。而宝锦不过是宣家的一名孤女,无牵无挂,便是一命换一命。宝锦也是赚了的。” 莎娜肚子里没那么多的弯弯绕绕,也不去琢磨她这些弯弯绕绕的话,“管你贵贱,赶快把皇上放了,要不然我先杀了你。” 手上稍稍用力,瓷片的棱角便陷入宣宝锦颌下细嫩的皮肉之中。 顾云川眼底闪过一抹寒意,料定她不敢真下杀手。亦没有放开凤帝的意思。 凤玥先前还在同情十一。一转眼的工夫,同样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身上。她甚至跟十一一样,想说服自己眼前的这个人不是顾云川。而是别人假扮的。 可是现在,她已经能确定,那就是顾云川。 做了近十年的夫妻,她熟悉他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比如他紧张的时候。会抿起左边的嘴角。 就在刚才,莎娜威胁说要刮花宣宝锦的脸时。他习惯性地抿起了左边唇角。 与她同床共枕、心心相印的丈夫,在她面前紧张别的女人,这比他手持利刃抵在父皇的脖子上,还要令她心痛。痛得锥心彻骨。 她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芸妃和僖嫔抢上来,一个扶住她。一个手忙脚乱地掐她的人中。 顾云川目光晃了晃,无动于衷的样子。 宣宝锦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颇有几分不忍的意味。 莎娜见凤玥晕倒,又急又气,手上不自觉地加了两分力道。瓷片刺破皮肉,带出鲜红的血色来。 宣宝锦吃痛,不由蹙了眉头。 顾云川脸上已然笑意全无,“长谊郡主,我劝你还是温柔一些,否则我手一抖,皇上的命就保不住了。” 莎娜可不是没有见识的闺阁女子,在外面大风大浪地闯了好几年,什么样的阵仗没有见过,哪是那么好哄的? 闻言不屑地哼了一声,“吓唬谁呢?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吗? 皇上活着,你们才有机会逃出去;皇上没了命,你们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皇上,我没用错词儿吧?” “你用词很准确。”凤帝笑眯眯地夸赞道。 莎娜嘿嘿一笑,接着自己的话茬往下说,“你不敢杀皇上,我也不敢杀她。不过要论胜算,我比你要多一点儿。 女人都爱脸面,我不要她的命,可以刮花她的脸。” 说着便将瓷片移到宣宝锦的一侧面颊上。 宣宝锦脸色微变。 顾云也焦急起来,他知道宣宝锦有多爱惜自己那张脸,若是破了相,只怕比让她死还要痛苦。 对男人,尤其是凤帝这种年纪的男人来说,脸上有几道疤无伤大雅,更何况生死关头,脸哪有命重要。也就是说,他不能以同样的方法对付凤帝,威胁莎娜。 该怎么办才好? 以四皇子为首的皇室中人也都想到了这一层,纷纷在心中为莎娜叫好。 原以为凤康带回来的这个异族女子只不过是个草包美人,谁知关键时刻竟变成了一枚起死回生的好棋。在他们因凤帝受制心慌意乱之时,她却反其道而行之,一举制住宣宝锦,扭转了他们这方的劣势。 如此沉着冷静,当真令人刮目相看! 莎娜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沉着冷静,只不过在出使番国期间遇到过同样的境况,如法炮制罢了。 那是在一次交涉当中,凤康只带了她、两名侍卫与一名负责翻译的向导,上岸与人谈判。对方是一名贪财势力的官员,嫌凤康给的好处太少,打算扣留他们,逼迫官船上的人就范。 动手之中,她一不留神被对方的人制住,凤康也挟持了那名官员。 对方威胁凤康要刮花她的脸,凤康则威胁对方要割掉那名官员的子孙根。 双方僵持了好久,最后还是那名官员举手妥协了。 她记得藩人将锋利的刀子贴在她脸上的时候,她很害怕自己以后会变成丑八怪。以己度人,她相信用这个法子威胁宣宝锦一定有效。 她并不担心顾云川会用凤康对付那官员的法子对付凤帝,她爹跟她说过,中原人的读书人都很好面子重礼仪,不会当众做出粗鲁的事情。 七公主说过,顾云川最喜欢读书。别说做了,只怕连“子孙根”三个字都说不出口。 宣宝锦确实有些心慌,可很快就镇定下来了,“宝锦本不想再牵扯旁人的。” 莎娜听她话里有话,斜睨着她,“你什么意思?” 宣宝锦笑而不语,眼波盈盈地看向大殿门口。 莎娜循着她的目光看去,就见大殿门口出现了十几个手持刀剑的男女。 有的作宫女太监打扮,有的作兵士打扮,有的作侍卫打扮。分成三队,一队开路,一队殿后,中间一队押着几个人,小心翼翼地进了大殿。 莎娜第一眼就看见了叶知秋,忍不住惊呼出声,“叶姐姐?!” ——(未完待续) 第475章 陈年旧案(八) 叶知秋脸色很苍白,表情却很平静。 头发披散,穿着一身雪白的中衣。显然是被人从病床上拉起来,没来得及梳妆,只在外面罩了一件男式的棉氅,宽宽大大的,后摆拖在地上。 另外还有两名宫女,一名太监,都吓得面无人色,抖如筛糠。想是路上碰见,顺手拉来垫背的。 看到叶知秋,全德脸色大变。 心下急急揣测,最早发现定王妃要放火的就是雪亲王妃,以她聪明才智,理应早有防备才是,怎会落进定王妃的人手里? 王太医,闻小医公,还有那个叫佳禾的丫头,不是都跟雪亲王妃在一起的吗?怎的一个都不见,莫非都已经遭遇不测了? 那么雪亲王呢?他如此宝贝自己的王妃,怎会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人掳走而坐视不理?难道他也出事了不成? 想到这里,他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大殿里几经变故,他之所以不像别人那般惊慌,就是因为他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雪亲王的身上。如果连雪亲王都出了事,那么还有谁能来解救这满屋子的人? 凤帝却像是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危机一样,神色如常地跟叶知秋打着招呼,“丫头,你还好吧?” “我还好,多谢父皇关心。”叶知秋微笑地答道。 一眼瞧见挟持他的人,眼底闪过一抹错愕。打眼扫量半圈,对大殿里的情形有了个大概的了解,神色又恢复了平静。 “不愧是雪亲王妃。”宣宝锦称赞道,语气真诚又轻快,“当真胆识过人。” “过奖了。”叶知秋笑容淡淡地与她对视着。“我顶多算胆大,像定王妃这样,随便纠集一群乌合之众就敢谋逆篡位的,才是真正的胆识过人呢。” 宣宝锦眼波轻晃,“宝锦只想为我们宣家无辜枉死的几百口人讨一个公道罢了。” 这话听在叶知秋的耳朵里,满满都是欲盖弥彰的味道,她弯起唇角。“如果你今晚的计划成功。就可以一把火烧死这里所有的人。 那么你的和儿就是皇家仅存的嫡系血脉,是继承皇位的唯一人选。到时候你就可以以‘皇太后’的身份号令朝臣,把持朝政。把凤家的江山改姓宣。 这就是你所谓的公道吧?” 这一席话如同兜头泼来的一盆冷水,让那些以为宣宝锦做这一切只是为了报仇的人霎时间清醒过来,相继变了脸色。 如果是被仇恨所蒙蔽,随时都有可能清醒过来。可如果是被皇位所迷惑。人就会跟上了弦的陀螺一样,不到最后一刻。不到彻底绝望的境地,根本停不下来。 这一点,生在权势漩涡中的他们比谁都清楚。 被直白地道破心思,宣宝锦脸色变了一变。随即咯咯地笑了起来,“宝锦果然没有看错,雪亲王妃是这是世上最懂宝锦的人。 若非我们生不逢时。定会成为一对志趣相投的好姐妹。” 叶知秋也笑,“承蒙错爱。不过不好意思,我这个人就是根野草,喜欢长在田间地头,跟养在男人手心里的小白花永远做不成好姐妹。” “可惜了。”宣宝锦状若惋惜地笑了一笑,“既如此,就劳烦皇上和雪亲王妃送我们出去吧。” 听了这话,将匕首抵在叶知秋肋下的宫女立刻恶声恶气地威胁莎娜,“放了定亲王妃,否则雪亲王妃就没命了。” 对方突然多出来一名人质,情况急转直下,众人的心弦再度绷紧。 莎娜恨得牙根直痒痒,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放吧,让宣宝锦走出大殿,就什么都完了。 不放,叶知秋马上就会没命。 正游移不定,就听八皇子大声喊道:“不能放她走,你若放了她,我们大家都会死。” “没错,绝对不能放。”七皇子难得跟八皇子统一战线,“我们就是死,也要拉了那女人一起。” 十三、十四、十六皇子也纷纷附和。 莎娜求助地看向凤帝,却见他不动如山地坐着,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好像叶知秋是死是活都跟他无关一样,她的心顿时凉了一大截。 “莎娜。”叶知秋提高了声音,压过皇子们的吵嚷声,“八殿下他们说得对,只要定王妃还在这里,华清宫就是安全的,你千万不能放她走。 你不放她走,只会死我一个;你放了她,这大殿里所有人都会死。” 听了这话,莎娜内心反倒不是那么挣扎了。 她算是看明白了,皇家这些人对叶知秋根本没有感情。 哪怕只是为了多活一刻,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把叶知秋牺牲掉。不仅仅是叶知秋,这里每一个女眷,包括她,如果有必要,都会成为他们逃命的垫脚石。 好在决定权在她手里。 她将贴在宣宝锦脸上碎瓷片迅速挪回脖颈处,大声地道:“叶姐姐,你不是总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吗?你要是现在死了,就真的死了。 能活一会儿是一会儿,你别怕,我这就把你换回来。” 说完也不等叶知秋应声,便跟对方讲起条件,“你们把皇上和叶姐姐都放了,我可以放了定王妃。” 劫持了叶知秋的宫女闻言“嗤”地一声笑了,“长谊郡主,如果换成你,你会同意吗?” 莎娜眼带鄙夷地看着她,“当然不同意,你以为我傻啊?” 那宫女气得脸儿都青了,你不傻,就把别人当傻子吗? 看向她身边的侍卫,咬牙切齿地道:“我们若再不拿出来些真本事来,人家还以为我们是在开玩笑呢。” 那侍卫冷着脸一点头,手起刀落,一名作为人质的宫女便惨叫着倒了下去。鲜血像喷泉一样,从她纤细的颈子喷薄而出,溅在叶知秋的身上和脸上。 她目不斜视,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双手却在棉氅下面紧紧地捏成了拳头。 大片的血迹,触目惊心,女眷那边有人尖叫出声,有人慌忙去遮孩子的眼睛,还有几个吓破了胆,用帕子捂住脸,小声地抽泣起来。 男人们比较镇定,可也纷纷别开目光,不忍去看那倒在血泊之中的尸体。 莎娜满心愤怒,把牙齿咬得咯吱作响,却是更加坚定了要把叶知秋换回来的决心,“一个换一个,你们把叶姐姐放了,我就放了定王妃!” ——(未完待续) 第476章 陈年旧案(九) “不行。”不等宣宝锦的人开口,八皇子便高声反对,“不能放她走……” 话还没说完,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另一名宫女也倒在了血泊之中。 比刚才死去的宫女年纪还要小,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纤弱的身躯剧烈地抽搐了几下,便永远地失去了生机。 这已经是今天死在大殿里的第三个人了,在惊惧的折磨之下,女眷们的神经脆弱到了极点,有几个实在支撑不住,晕了过去。余下的要么吓傻了,要么双手合十,默诵佛经。 那侍卫将那柄滴血的匕首横在叶知秋颈上,声音冷沉,“再有人说一句‘不放’,下一个死的就是雪亲王妃了。” 八皇子气得额上青筋直跳,“要杀你们只管动手,杀了她,看你们还拿什么跟我们讲条件……” “老八。”凤帝出声喝住他,目光瞟向莎娜,“丫头,放人吧。” “父皇不可。”四皇子和七皇子异口同声地喊道。 听到回应,两人俱是一愣,还是七皇子反应快,抢着说道:“就算要换,也该换父皇才是。” 谁都听得出来,这不过是一句聊表孝心的漂亮话而已。 凤帝既是一国之君,又是一家之主,怎会任由身怀有孕的儿媳死在自己面前,给皇家子孙留下一个没有担当的印象? 否则今天的危机过去了,他还有什么颜面面对子孙后代,面对文武百官和天下百姓? 哪怕这里的所有人都逃不掉死亡的命运,他也会带着这份敬重和尊崇,与他们共赴黄泉。 七皇子话音未落。顾云川便笑着声明,“那可不行,我们还要仰仗皇上的庇佑,送我们安全离开这里呢。” 凤帝不以为忤,“坐了许久,朕正想活动活动,陪你们走一趟也未尝不可。” “皇上……” 穆皇后刚一开口。就被凤帝笑眯眯地打断了。“不过是在自家的地方散散步罢了,皇后还怕朕走丢了不成?” 穆皇后满嘴苦涩,想再劝几句。却又不知从何劝起。拳头松开再握紧,绝然地站起身来,“皇上,一切皆因穆家而起。就让臣妾来承担罪责吧。” 说罢目光转向宣宝锦,“定王妃。本宫愿代替皇上,送你们离开大殿。” “不,还是让哀家去吧。”梁太后双手撑着桌子,哆哆嗦嗦地站了起来。“她是哀家一手带大的,是哀家教养不当,才让她生出这种糊涂的念头。 要承担罪责也该来哀家承担。不然哀家就是到了九泉之下,也无颜去见先皇。 锦儿。让你的人放了皇上,哀家这老婆子陪你们便是,当矛作盾,随你们高兴!” 嫔妃和皇子们也争先恐后地站了出来,表示愿意代替凤帝,成为人质。 宣宝锦“呵”地一声笑开了,“诸位娘娘,诸位殿下,你们聪明一世,怎的糊涂一时了呢?难道你们还看不出来,此事非皇上不可吗?” 诸位娘娘和诸位殿下当然看得出来,对宣宝锦来说,凤帝是计划成败与否的关键人物。若是能用他来换早就换了,何必多此一举,把她百般忌惮的叶知秋拽进这危机四伏的大殿? 可他们必须表这个态,并不是为了做戏,而是为了显示皇家人在危急时刻依然能够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是为了鼓舞士气的。 只有梁太后例外,这老太太此时的心情跟救了蛇的农夫一般无二,绝望,悲愤,背叛,更多的是被蒙蔽和愚弄的耻辱,她是真的希望宣宝锦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如此一来,她心中的愧疚和悔恨就会少一些。 宣宝锦这小半生,以旁观者的身份辗转于皇宫和王府,对皇家人的行事方法虽说不上了如指掌,可也能听头知尾,岂会不明白他们一个个的心里都在想什么? 从知道宣家失火的真相到现在,她对这群人的惺惺作态早就腻味了,也戴够了这张温婉娇柔的假面。 脸上的笑意与娇俏如潮水般退去,覆上一层冰霜,连声音都带上凛冽的寒意,“皇家人果真喜欢自作聪明,这么简单的一笔账都算不清楚。 对我来说,雪亲王妃的作用只是锦上添花罢了,她是死是活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影响。 你们放我也好,不放也好,只要皇上还在我们手上,先机就掌握在我们的手上。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同归于尽。 事已至此,总要有个定论,拖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语气一顿,看向叶知秋,“看样子只有你死了,他们才能明白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言罢不等叶知秋作声,便喝出两个字,“动手!” 莎娜大惊失色,眼见那侍卫手臂动了,脱口喊道:“慢着。” “怎么?”宣宝锦不无讥讽地翘起嘴角,“莎娜姑娘想通了?” “我换。”莎娜斩钉截铁地道。 顾云川闻言眉目舒展,“还是长谊郡主识大体。” 低头看了凤帝一眼,“父皇,请您也随小婿移步过去吧。” “也好。”凤帝颔首,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 皇子们摩拳擦掌,却无处着手,只能不情不愿地让出一条路,任由顾云川挟持凤帝,与同样挟持着宣宝锦的莎娜汇合在一处。左右拉开一米的距离,肩并肩,缓缓地向大殿门口走去。 叶知秋由那名宫女和侍卫一同押着,向前走了几步。余下的人死死盯着缀在他们后面的皇子们,为顾云川望风。 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二十米…… 距离逐渐缩短,大殿里鸦雀无声,时间和空气都仿佛凝固了,人们屏息凝神,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一不留神,就错过了什么。 十米,五米,三米,两米。 莎娜和顾云川双双停住脚步。 “我数三声,我们同时放人。”挟持叶知秋的宫女沉声地道。 莎娜目光锐利地扫向那名侍卫,“让他先退回。” 侍卫迟疑了一下,见宣宝锦微微点头,便撤掉横在叶知秋颈间的匕首,慢慢地向后退去。 待他回到队伍之中站定,宫女开口数数,“一,二……” “三”一出口,两人按照约定,同时将手里的人质推了出去。 宫女一把抱住宣宝锦,迅速向后退去。莎娜却没有理会叶知秋,风驰电掣一般扑向旁边的顾云川…… ——(未完待续) 第477章 陈年旧案(十) ps:原说这个月底完结的,高估自己的码字速度了,汗。 不过也没多少了,亦函会尽快写完的,握拳!!!! 莎娜一动,皇子们也随之动了。 他们的心思是一样的,认为大内侍卫迟迟没有现身,是因为投鼠忌器。只要救出凤帝,他们就可以一拥而上,将宣宝锦等人制伏,从而扭转局势。 不料顾云川早有准备,在莎娜将宣宝锦推出去的同时,立刻掉转身形,拖着凤帝向后退去。 宣宝锦一方的人也极有默契,将幸存的那名太监像沙包一样甩了出去,不偏不倚地挡住了涌上来的皇子。那名连杀两人的侍卫,则从斜下里冲出来,直扑莎娜。 叶知秋被那宫女推得趔趄连连,原以为免不了要摔个嘴啃泥,谁知倒地之前,却被人一把扶住了。 她顾不得去看那扶住自己的人是谁,疾声大喊:“莎娜,趴下!” 莎娜身形一顿,就地伏倒。 那侍卫已经扑至近前,闻言意识到不妙,急忙提醒自己的伙伴,“小心……” 一个“心”字尚未出口,就听“嗖”地一声,一道箭影划破夜色,自门外疾驰而来,紧贴着顾云川的右臂飞了过去。 顾云川吃痛,匕首脱手而出。还来不及应对,第二道箭紧跟着到了。力道不轻不重,刚好穿透他的后心,却不至于伤到他身前的凤帝。 他甚至没有感觉到疼痛,就失去了意识,贴着凤帝的后背软软地跌落。双眼大睁,写满了错愕。 这两箭不过是先锋,更多的箭羽紧随其后。呼啸而至。每一支都跟生了眼睛一样,精准地射中要害。 眨眼之间,宣宝锦这方的阵地里就只剩下了两个站着的人,一个是宣宝锦,另一个便是凤帝。 鲜血蜿蜒如虫,自一具具尸体下面爬行而出,无声地交织成网。汇聚成流。将青砖铺就的地面涂绘成狰狞可怖的模样。浓重的血腥味四下弥漫,刺激着鼻腔和肠胃,令人作呕。 没有人动。也没有人说话。 整个大殿被一种诡异的宁静所笼罩。 很快的,这份宁静就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 率先闯进众人视野的,正是凤康。手里提着一张半人来高的柘木长弓,胸前和袍摆沾着大片的雪粉。浑身透着凛冽的杀气。 一进门就疾目搜寻,一眼看见安然无恙坐在地上的叶知秋。紧绷的神情为之一松。随即看到凤羿以环护的姿势蹲在她身边,眸子猛地眯了起来。 一瞬间,凤羿感觉自己像是被蛇盯上的青蛙,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下意识地松开虚扶在叶知秋肩上的手。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朝凤帝飞奔而去,“父皇。您没事吧?” 这一声如雷霆乍震,将众人彻底惊醒了。 莎娜一跃而起。跑过去搀扶叶知秋。 皇子们一迭声地喊着父皇,将凤帝团团围住,嘘惊问伤,大表关切。 八皇子反应慢了一拍,被挤出圈外,正愁无从表现,一眼瞟见宣宝锦,不由精神大震,高声吩咐着紧随凤康来到的禁卫军,“来人,把这逆贼拿下!” 宣宝锦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目光专注地凝视着死不瞑目的顾云川,好像除了那具保持着跪姿的尸体,周遭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似的。 男女有别,更何况这一位还是怀有皇家血脉的宗妇。禁卫军统领颇感迟疑,眼带请示地看向凤康。 凤康将手里的长弓递给他,示意他稍安勿躁。掸了掸衣袍,迈步上前,朗声地道:“父皇,潜藏在华清宫周围的逆党已悉数拿下,河水中的桐油也基本清理干净了。 不过大殿里还有硫硝尚未排除,危险仍在,还是尽快离开这里为妙。” 凤帝道了个“好”字,详细情况一句都没有问,只吩咐将宣宝锦押到宗人府。转身回到戏台下面,亲自搀了梁太后,引着一干人等向外走去。 自有宫人得了吩咐,抬来辇轿,将晕过去的凤玥等人送到指定的宫阁。 凤况失魂落魄地跟在芸妃身边,整个人都没了生气。 叶知秋在一群瑟瑟发抖的孩子里面找到了鸣儿,见他虽然面如金纸,可还算镇定,这才放了心。跟凤康打过招呼,带他坐上软轿,去了含香宫。 凤康指挥禁卫军将大殿里的花盆逐一看护起来,以免大家走动间不小心刮碰到,引爆埋在里面的炸药。 凤帝一副甩手掌柜的模样,他那些兄弟也都一溜烟地走了,他少不了要留在这里收拾烂摊子。 因为有人企图谋逆,宫门提前关闭,不得进出,所有人都滞留宫中。 前殿灯火通明,后宫也是一夜无眠。 很多人受到惊吓,急需药石。偏偏太医院只有两名留守太医,其他人都回家过年去了。 加上闻苏木和王太医,总共也不过四名大夫。闻苏木要留在前殿照看凤帝,那三个从慈安宫到栖凤宫,再到未央宫,含香宫…… 几乎是脚不沾地,忙得跟陀螺一样。 凤玥回到含香宫不久就醒了,得知顾云川被当场射杀,又马上晕死过去。太医又是施针,又是灌药,好一通忙活,也没能让她睁开眼睛。到三更时分,便发起高烧来。 芸妃将碧莲指派过去,和翠芸一起照顾她,又亲自带了一个名叫碧芝的大宫女来到叶知秋暂住的偏殿。 叶知秋刚刚清洗完毕,正倚在床头跟莎娜说话,看到芸妃有些惊讶,“芸母妃,你怎么来了?” 便要起身见礼。 芸妃赶忙按住她,“你现在可是双身子的人了,一举一动都要留神。好好躺着,自家人,没有那么多礼数。” 叶知秋也不跟她虚礼客套,依言躺回去。 莎娜将床边的位子让给芸妃,自己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了。 芸妃细细打量着叶知秋的脸色,关切地问:“你现在感觉如何?可服过药了?有没有哪里不舒坦?” 叶知秋一一答了,又道:“芸母妃,你放心吧,我很好。 倒是您,脸色瞧着不太好,应该好好休息一下才是。” “发生这样糟心事,我哪里还睡得着?”芸妃叹了一口气,跟着眼圈便红了,“早知如此,当初我就不该顺着十一,让他娶了……” 她似乎不知道该怎样称呼宣宝锦,便就此打住了。 扯过帕子擦了擦眼睛,又正色地道:“你身子正虚着,我本不该让你再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费神。可是我有一肚子的疑问,不知道去问谁,只能来问你了。” ——(未完待续) 第478章 陈年旧案(十一) 在大殿的时候,芸妃照顾凤玥,又要盯着十一,生怕他做出不当的举动,被当成宣宝锦的同谋,没有太多的闲暇去思考。 回到含香之后,将发生的事情细细捋了一遍,越想越觉得叶知秋知道些什么。 全德只说她有了身孕,刺客送来的密信上却提及她落了水。之后她被宣宝锦的人挟持进了大殿,三言两语就道破宣宝锦的野心。 交换人质的时候,她又提前预警,让莎娜免遭流箭误伤。 再之后,宣宝锦的人被干脆利落地射杀,凤康带兵而来,彻底解除了危机。 前一刻所有人都以为在劫难逃,下一刻就惊天逆转,简直就跟做梦一样。 这里面有太多自己不知道亦无从猜测的内幕,不问清楚这颗心总是悬着,怎么也踏实不下来。 叶知秋无意隐瞒,将自己借着如厕的机会出去散步,不小心遭人暗算,被推入人工河的事情说了出来。 芸妃原以为她是自己不小心落水,没想到竟是能是被人推下水的,唬得脸色都变了,“是谁这么歹毒,竟要置你于死地?” “我也不知道是谁,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天色又暗,我没看清楚推我的人是谁。佳禾被调虎离山,正忙着追赶,听见我的叫声折回来的时候,那人已经溜走了。” 周围有暗藏的大内侍卫,那位救她的小公公想必也瞧见了些什么,是谁下的手迟早能查出来,叶知秋并没有放在心上,“幸亏我被人推下水,否则我都不知道自己有了身孕。” 她摸了摸自己的小腹。眉眼之间泛起柔色。 芸妃嗔道:“你这孩子,险些就没命,还有心思拿这事说笑。我都不知道该说你心宽,还是说你粗枝大叶好了。” 话风一转,又问,“你落水的事情,全德想必是知道的。可他为何报喜不报忧?” 关系到皇家血脉。不是一句“不想扰了大家的兴致”就能含糊过去的。 叶知秋知道芸妃真正想问的是什么,与是将自己发现人工河冰层很薄,里面被人倾入桐油。以及大年二十九年那天,紫英诓了鸣儿出府,对他下药,循着线索追查到秦王府等事情细细说了一遍。 她还没来得及跟凤康细谈。只是猜测那位小公公应该是他安插在宫中的内线,不知告诉芸妃是否合适。便将小公公替沈长浩传递消息的事情隐下了。 “我把华锦郡主策划火烧华清宫的事情告诉了王爷,王爷担心打草惊蛇,于是吩咐全德大张旗鼓地报喜,将人稳住。 他这几日在宫里操持宴席。手里有父皇发给的行走宫牌和手谕,可以调遣一部分御林军。经过调查,证实了我猜测。便趁对方还没有察觉,把他们潜伏在人工河周围的同党悉数抓获。悄悄扣押了皮影、杂耍和戏班的所有人。 又派了一队水性好的兵卫潜入人工河,将关闭的水闸全部打开,这样一来,桐油被水冲散,厚度不足,就很难难燃了……” “既是这样,你为何又落入那群人手里?”芸妃急急追问。 叶知秋笑了笑,“这是我的主意。” “你的主意?”芸妃吃惊不已,“到底是怎么回事?” “本来王爷做完那些,就可以回到大殿,趁华锦郡主不备将她制住,疏散里面的人,事情也就了结了。 可惜的是,我落水的事情惊动了对方,有人乔装改扮潜入大殿送信,又恰好被七公主识破,逼得华锦郡主只好破釜沉舟,劫持了父皇。 王爷审讯了抓获的人,其中有一个受不住极刑,交代说华锦郡主手下有一批十分忠心的死士,有一部分在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被送进宫中,有的做了宫女,有的做了太监,有的甚至做了大内侍卫。 具体都有谁,那个人也不是很清楚。 父皇在他们手里,王爷又摸不准在大殿里侍奉的宫人之中还有没有华锦郡主培养的死士,不敢贸然行动。 我听说莎娜也挟持了华锦郡主,猜到华锦郡主为了脱身,一定会另外找一名人质,置身大殿之外的我就是最好的人选。就提议王爷装作疏于防备,让她的同党将我劫持,带进大殿。 我料定莎娜一定会提出交换人质,父皇也一定会力排众议,点头同意。 而对方为了保险起见,绝不会深入大殿,一定会在大殿门口跟莎娜进行交涉。到时候王爷就可以在门外埋伏神弓手,将他们全部射杀,救出父皇。 只要留下华锦郡主的性命,即便大殿之内还有漏网之鱼,也不敢趁乱引燃炸药。” 芸妃听得心惊肉跳,“你这孩子胆子太大了,刀箭无眼,万一伤到你可怎么办? 康儿也是,怎么能跟着你胡来?要知道,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肚子里还有一个呢。稍有不慎,岂不是一尸两命?” “不怪他。”叶知秋替凤康辩护,“他刚开始也是极力反对,我费了好一番口舌才说服他的。” 芸妃犹自有些后怕,“就没有别的法子了吗,怎的非要让你以身犯险?幸好你福大命大没事,要不然……” 叶知秋笑而不语,那时候谁也不知道宣宝锦埋了多少炸药,都埋在了哪里,大殿里燃着蜡烛没有上千支,也有几百支,不用特地安排死士引燃,谁不小心弄出个火星子,都有可能酿成悲剧。 时间紧迫,救人最大,根本容不得他们细细筹谋。 这些芸妃心里自是明白的,也没有过多纠结这件事,转而问道:“那玥儿的……我是说顾云川,怎会跟她搅和到一起?” 叶知秋也很好奇这个问题,她进大殿之前,并不知道宣宝锦的同党是顾云川,见他手持匕首要挟凤帝,着实吃了一惊。 凤玥成亲十年都不曾察觉,别人谁又能想到一向温文尔雅的七驸马竟会是宣宝锦的同党呢?也不怪大家都没有防备他,让他钻了好大一个空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挟持了凤帝。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我想父皇一定知道。” 芸妃一愣,随即张大了眼睛,“你是说,皇上什么都知道?” ——(未完待续) 第479章 陈年旧案(十二) 话一出口,芸妃就意识到自己多此一问了。 且不说宣宝锦不断往宫中安插死士,以凤帝明察秋毫的睿智,不可能丝毫没有察觉,单是他在大殿里说的那一句“朕以为你会悬崖勒马”,就十分耐人寻味了。 叶知秋并没有在意芸妃的神色变化,自顾自地说下去,“据那名受刑不住的死士交代,华锦郡主不仅要火烧华清宫,还要将谋逆大罪嫁祸给穆家。” “嫁祸穆家?”穆家杀害了宣将军满门,宣宝锦会嫁祸穆家,芸妃并不感觉意外,只是困惑,“要如何嫁祸?” 叶知秋摇了摇头,“那死士没有交代,只说禁卫军副统领姚成邗也是华锦郡主的人。 不过我猜测,华锦郡主事先一定做了周密的安排。 比如找一个人假借皇后娘娘娘的名义,给穆家送信,说有人意图造反。等穆大人伙同握有兵权的党羽入宫救驾,姚副统领就可以将他们视为‘逆贼’,全部杀死。 到时候死无对证,宫里发生了什么,还不是全凭姚副统领一张嘴怎么说?” 芸妃蹙了眉头,“穆大人老奸巨猾,怎会轻易上当?” “穆大人也许不会轻易相信送信之人说的话,可等华清宫这边传出爆炸声和火光,就由不得他不信了。” 穆家近些年人才凋零,子孙都没什么大出息。穆皇后膝下无子,年纪又大了,眼见就没了庇佑之力。穆家看似荣华犹在,其实已经在走下坡路了。 得知有人造反,穆大人绝不会错过救驾立功的大好机会。会以最快的速度集结人马,赶往皇宫。 宣宝锦方方面面都算准了,只要设好陷阱等着他们去跳就行了。既除去穆家报了大仇,又能为和儿登基称帝扫除最大的障碍,可谓一举两得。 可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凤康得到死士的口供,派人前去查探的时候,发现姚成邗喝得酩酊大醉。正倒在卫所里睡得不省人事。而本该休假在家过年初一的禁卫军统领傅大年却出现在宫中。撤换布防,亲自带领一队精兵在华清宫附近巡视。 傅大年听凤康讲了大殿里面的情况,二话不说。立刻调来神弓手,全力配合他解救人质。 要说凤帝事先不知道宣宝锦的阴谋,鬼都不信。 那老爷子定然做了万全的部署,以阻止宣宝锦。只不过因为她和凤康突然插手,他索性将计就计罢了。 至于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具体都知道些什么,她就不得而知了。 解了部分疑惑,芸妃心里安稳了不少。见叶知秋面露倦色,便起身告辞。 叶知秋叫莎娜替她送了芸妃出门。 芸妃原以为莎娜不过是个特立独行的蛮夷少女。经过今天晚上的事,倒是对她刮目相看了。一边拉着她的手向外走,一边称赞道:“你这孩子瞧着一副不谙世事的模样。没想到竟是个智勇双全的巾帼豪杰。 今天晚上多亏有你,我替皇上和太后娘娘谢谢你了。” 莎娜嘻嘻地笑道:“娘娘太客气了。我那点儿本事都是跟康哥学的。” “好孩子,甭管跟谁学的,关键时刻能用出来就是你自己的本事。”芸妃在她手背上拍了两下,想起一直没瞧见佳禾,便问道,“那个叫佳禾的小姑娘呢?” “叶姐姐不放心鸣儿,让她到隔壁陪着去了。”莎娜笑着答道。 芸妃心里觉得鸣儿和佳禾年纪都不小了,共处一室不太合适,转念一想,现在人手不足,也不是讲究男女大防的时候,便没有针对此事发表意见。 又称赞了她几句,嘱咐她好生照料叶知秋,这才带着碧芝回了寝宫。 五更过半,凤帝打发全德到后宫来传口谕,对如何处置宣宝锦谋逆一事只字未提,只说宫门一开,女眷们就可以出宫回府了。 慈安宫也派人传话,说梁太后身体抱恙,需卧床静养,免了众人晨省的礼数。 亲眼目睹了那样血腥的场面,女眷们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加之换了睡觉的地方不习惯,多半都是一夜没有合眼,巴不得早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连早饭都没用,便赶着出宫去了。 叶知秋在含香宫休息了半天,感觉身上轻快许多。 凤康在前殿忙前忙后,一直没能抽出空来探望她。她在宫中无事可做,百无聊赖,陪芸妃用过午饭,又说了一阵子话,便提出要回王府去。 芸妃担心凤况受到宣宝锦的牵连,一直坐立不安,不断派人去前殿打探消息。还要操心仍在昏迷之中的凤玥,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照看叶知秋。 瞧着她精神不错,征询过太医的意见,也就点头同意了。 叶知秋拜托刘公公给凤康捎了口信,收拾好东西,带上佳禾、鸣儿和莎娜三人出了宫。 出了宫门,就瞧见几张熟悉的面孔。 “小姐。”小蝶一马当先地奔过来,兴奋地拉住她,“小姐,听说你有了身孕,是真的吗?是真的吗?” “小蝶姐姐,你轻点儿晃。”桂粮随后赶上来,一脸紧张地道,“当心伤着王妃。” 小蝶赶忙松开手,围着她喜滋滋地打量了一圈,“小姐就是厉害,这才成亲多久呢,就有了身孕。” 佳禾忍不住瞪了她一眼,“瞧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叫人听见不误会才怪呢。” 小蝶也意识到自己这话不妥了,只是嘴硬不肯承认,“谁爱误会谁误会去,反正小姐又没做亏心事。” 桂粮不参与她们之间的争论,笑嘻嘻地道了个万福,“王妃大喜,奴婢跟您讨赏钱来了。” “好,回去就给你包一个大红包。”叶知秋爽快地应承道。 “王妃,还有我呢。”洗墨忙不迭地凑上来,“我也给您道喜了。” 叶知秋成心跟他逗闷子,“光我屋里这几个丫头,就要把我的钱袋掏空了,只怕没你的份儿了,你找你们家王爷要去吧。” 沈长浩站在一旁看着她和洗墨几人说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深吸了几口气,才将那微酸略苦的情绪压下去,铺开满面的笑容,“王妃,恭喜恭喜。” 叶知秋微笑地点了点头,“谢谢。” ——(未完待续) 第480章 将归 &nbsp&nbsp&nbsp&nbsp也许自己一刀一剑拼出来的江山,感觉格外珍惜,玄祯帝在位期间十分勤恳。春夏秋冬四节只休沐一天,过年也只有三天的假期。拜天祭祖视情况而定,赶上自己和太后的寿诞,顶多休沐半日。 &nbsp&nbsp&nbsp&nbsp凤帝继位之后,将休沐适当放宽,节假一般休沐一日半,年假则休六日,从年三十到大年初五,初六复朝。 &nbsp&nbsp&nbsp&nbsp因为宣宝锦谋逆一事,一年仅有一次的长假彻底泡汤了。不止皇子们被关在御书房,部分官员也在大年初二被紧急召进宫中议事。 &nbsp&nbsp&nbsp&nbsp除了参与者,没有人知道具体议了些什么。只知道短短几日,包括禁卫军副统领姚成邗在内的近十名文臣武将,以及宫中负责采办、刑司等处的管事太监获罪。 &nbsp&nbsp&nbsp&nbsp罪名大至谋逆,小至渎职。根据罪名,最严重的被查抄家产,最轻的也是羁押入狱,待审讯定罪之后,进一步处理。 &nbsp&nbsp&nbsp&nbsp京城百姓猜不透发生了什么,不免惊慌,许多营业的商铺纷纷关张避祸,大人孩子都窝在家里,不敢出门拜年。 &nbsp&nbsp&nbsp&nbsp初六复朝那日,凤帝宣布的第一件事,就是任命曾允文的岳父华大人和王阁老为钦差大臣,彻查宣将军府走水一案。并赐尚方宝剑一把,所查之处之人,凡有不予配合,或蓄意欺瞒者,可先斩后奏。 &nbsp&nbsp&nbsp&nbsp一时间朝野哗然,只要是有人的地方,都在议论宣将军府走水一案。 &nbsp&nbsp&nbsp&nbsp凤康得以出宫回府,已经是春元节的前一日了。 &nbsp&nbsp&nbsp&nbsp十多天没见,他看起来既消瘦又疲惫,神色比任何时候都冷峻。一进门,便遣走叶知秋身边的人。一言不发地抱住了她。 &nbsp&nbsp&nbsp&nbsp他抱得那样用力,仿佛要将她揉进自己身体之中,又仿佛要从她身上汲取热度和力量一般,将脸埋在她的颈窝间,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从来没有见他如此脆弱过,心疼不已,用手轻抚他的后背。“你这是怎么了?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nbsp&nbsp&nbsp&nbsp凤康嘴巴张了几次,才艰涩地吐出一句话,“昨天下午华大人和王阁老在宗人府提审了宣宝锦……” &nbsp&nbsp&nbsp&nbsp“嗯。然后呢?”叶知秋语带鼓励。 &nbsp&nbsp&nbsp&nbsp“那女人交代……” &nbsp&nbsp&nbsp&nbsp“她都交代什么了?” &nbsp&nbsp&nbsp&nbsp“五哥……”凤康声音里带出了一丝哽咽,“原来五哥早就知道,他什么都知道,为了阻止她。才跟她成的亲…… &nbsp&nbsp&nbsp&nbsp五哥不是病死的,是被她害死的…… &nbsp&nbsp&nbsp&nbsp我居然什么都不知道……” &nbsp&nbsp&nbsp&nbsp他语无伦次。断断续续地说着,身体因为压抑的悲伤和自责瑟瑟发抖。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心中大痛,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他,只能紧紧地回抱着他。 &nbsp&nbsp&nbsp&nbsp足足过了两刻钟的工夫。他的情绪才慢慢地平复下来。如大梦初醒般松开了她,急切地问道:“我是不是弄疼你了?你没事吧?孩子没事吧?”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握住他的手,“是有点儿疼。不过我没事,孩子也没事。你放心吧。” &nbsp&nbsp&nbsp&nbsp凤康长吁了口气,拉着她细细端详,“我怎么看着你清减了不少?我不在府里的这些日子,你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嗔了他一眼,“东霞她们得了你的吩咐,什么贵买什么,什么补给我吃什么,我这都胖一圈了,你从哪儿瞧出我清减了?” &nbsp&nbsp&nbsp&nbsp“是吗?”凤康又打量了她一回,皱了眉头道,“还是太瘦了,要多补一补才行。回头我让宫里太医多开几个药膳的方子,叫灶上每天做一样。 &nbsp&nbsp&nbsp&nbsp闻兄开的安胎方子,也要按时服用。 &nbsp&nbsp&nbsp&nbsp对了,我记得你说过,在屋子里烧炭盆对身体不好。回头我让瀚之安排一下,在这屋子里改装地暖,就跟村里的房子一样。 &nbsp&nbsp&nbsp&nbsp还有……” &nbsp&nbsp&nbsp&nbsp“好了。”叶知秋忙止住他的话茬,“我跟你保证,我一定会好好吃饭,把自己养得胖胖的,绝不会亏待了我自己和孩子的。 &nbsp&nbsp&nbsp&nbsp药膳和安胎药就算了,是药三分毒,能不吃就不吃。 &nbsp&nbsp&nbsp&nbsp炭盆是有缺点,可时常开窗通通风就没事了。现在天寒地冻的,实在不宜动土。 &nbsp&nbsp&nbsp&nbsp况且一旦开了工,我就得从这儿搬出去,等修好了又要搬回来,来回折腾太麻烦。等天气暖和了,再慢慢改也不迟。” &nbsp&nbsp&nbsp&nbsp凤康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你现在有了身子,不止要吃好,还要睡好,的确不能折腾。 &nbsp&nbsp&nbsp&nbsp这样,我叫瀚之去买几车雪纹炭。”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哭笑不得,雪纹炭是一种十分昂贵的白炭,就连宫里都很少用。最便宜的也要十两银子一斤,买几车?这太奢侈了吧? &nbsp&nbsp&nbsp&nbsp不过这话她并没有说出来,他正为五皇子的死因感到难过和愧疚,不让他做些什么分散一下注意力,他恐怕会撑不住。 &nbsp&nbsp&nbsp&nbsp“你还没吃饭吧?我去厨房给你做些吃的来。” &nbsp&nbsp&nbsp&nbsp“不用。”凤康拉住她,“宫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我好不容易才抽出一个时辰的空,回来看看你,过一会儿就得走了。 &nbsp&nbsp&nbsp&nbsp你现在有了身孕,不比以前,要好好休养,那些糙活儿交给别人去做就好。 &nbsp&nbsp&nbsp&nbsp你不要忙,过来坐下,陪我说说话。”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不想让他操心,可到底心疼他,叫珠米舀来一碗骨头汤,盯着他喝下去。 &nbsp&nbsp&nbsp&nbsp小别相聚,两人都不想破坏气氛,谁也没再提五皇子和宣宝锦的案子,拣些生活上的琐事说了一阵子闲话,便有人在门外提醒凤康该走了。 &nbsp&nbsp&nbsp&nbsp凤康叮嘱了叶知秋几句,犹不放心,出门时又把东霞几个人叫过来,耳提面命一番。听她们跟自己保证,一定会好好照顾叶知秋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这才满意地离开了。 &nbsp&nbsp&nbsp&nbsp第二天是春元节,宫里取消了宴会。凤康回不来,叶知秋也懒得出去逛夜市看灯会。便做了一桌子菜,摆在若晨院,同鸣儿、佳禾、莎娜和东霞几个一起过节,顺便给龚阳送行。 &nbsp&nbsp&nbsp&nbsp未免龚阳不自在,特地叫了沈长浩作陪。 &nbsp&nbsp&nbsp&nbsp龚阳原打算大年初三就赶回清阳府的,谁知碰上宣宝锦谋逆,叶知秋又有了身孕,他有些放心不下,便推迟了归期。 &nbsp&nbsp&nbsp&nbsp这几日感觉京城的局势已经趋于稳定,叶知秋的身体也大好了,再留下去只会让成老爹和虎头担心,于是决定明天离京。 &nbsp&nbsp&nbsp&nbsp说说笑笑地吃完了饭,龚阳便瞅了个空子对叶知秋道:“叶姑娘,我有几句话,要单独跟你说。” &nbsp&nbsp&nbsp&nbsp——(未完待续) &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 第481章 都是假的吗?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将龚阳带进内书房,微笑地道:“你是想问我凤康到底有没有继承皇位的打算吧?” &nbsp&nbsp&nbsp&nbsp“果然瞒不过叶姑娘。”她直言不讳,龚阳也不拐弯抹角,“考验皇子和皇上得病的消息,我在清阳府都听说了。住在京城的这些日子,我又委托咱们的人调查到了一些事情。 &nbsp&nbsp&nbsp&nbsp王爷在第一轮考验里面成绩平平,第二轮考验突然大放异彩…… &nbsp&nbsp&nbsp&nbsp不知道这里面可有什么变故?”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明白他的意思,“没什么变故,当时皇上在围场晕倒,却拖着病体,坚持将第二轮考验进行到底。凤康想尽快结束考验,又不想让皇上失望,只有全力以赴。” &nbsp&nbsp&nbsp&nbsp龚阳道了句“原来如此”,“王爷真乃至情至孝之人。” &nbsp&nbsp&nbsp&nbsp语气略顿,“不过我听说,皇上对王爷颇为倚重,时常将宫里的事情交给王爷打理。 &nbsp&nbsp&nbsp&nbsp这是不是说,对于储君的人选,皇上最为属意的还是王爷呢?” &nbsp&nbsp&nbsp&nbsp“也许吧。”叶知秋也猜不透凤帝的心思,“不过我和凤康都跟皇上明确地表过态,我想皇上再怎么看好凤康,也不至于强人所难。 &nbsp&nbsp&nbsp&nbsp就算他老人家在这件事上一意孤行,我们也不是没有退路。” &nbsp&nbsp&nbsp&nbsp“十一皇子吗?”龚阳面上有了忧虑之色,“若是放在以前,十一皇子的确不失为一条最好的退路。可如今定王妃谋逆事败,即便十一皇子是被蒙蔽的,也脱免不了失察之责。 &nbsp&nbsp&nbsp&nbsp连自己的妻子都无法收服,又如何收服天下臣民之心,当得一国之君? &nbsp&nbsp&nbsp&nbsp皇上想必也不会将大好的江山交到这样一个人的手里吧?”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那要看皇上是不是真想扶十一上位了。 &nbsp&nbsp&nbsp&nbsp若想,十一就是没有半点错处,也做不了皇帝。 &nbsp&nbsp&nbsp&nbsp若是不想,十一就是为千夫所指,皇上也有办法给他洗白镀金,把他塑造成一代明君。 &nbsp&nbsp&nbsp&nbsp退一万步来讲,就算十一不行。还有大皇子。三皇子,四皇子,七皇子…… &nbsp&nbsp&nbsp&nbsp只要用心经营。哪一个皇子不能是退路呢?” &nbsp&nbsp&nbsp&nbsp龚阳吃了一惊,“叶姑娘是说,拿皇位做交易?” &nbsp&nbsp&nbsp&nbsp“有什么不可以的?”叶知秋笑着瞥了他一眼,“我倒是觉得。对皇家的人来说,交易比亲情更可靠。” &nbsp&nbsp&nbsp&nbsp龚阳愣了片刻。随即释然地笑了,“叶姑娘说得对,是我短见了。 &nbsp&nbsp&nbsp&nbsp有叶姑娘这番话,我也能放心地回清阳府去了。 &nbsp&nbsp&nbsp&nbsp相信大家听说叶姑娘有孕的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nbsp&nbsp&nbsp&nbsp提到有孕,叶知秋不胜唏嘘,“这孩子来得不是时候。碰上这么一串糟心的事情,我到现在都还跟做梦一样。没有真实感。又怕余毒还在,坐不稳胎,害得爷爷他们空欢喜一场,一直没敢写信报喜。 &nbsp&nbsp&nbsp&nbsp这样也好,比起写在纸上,从你嘴里说出来,更让他们高兴。我被人推下水的事,就不要告诉他们了,免得他们记挂。” &nbsp&nbsp&nbsp&nbsp“我省得。”龚阳点头道,“不过叶姑娘还是写封信吧,我说是一回事,你说又是一回事。” &nbsp&nbsp&nbsp&nbsp“这是自然,我已经写好了。”叶知秋从书桌上拿出一叠信来交给他,“一封是给爷爷的,一封是给元妈的,一封是给干娘的。 &nbsp&nbsp&nbsp&nbsp这封是给董二哥和红月嫂子的,佳禾在我这里,我总要给他们一个交代;另外一封是给腊梅嫂子道喜的。 &nbsp&nbsp&nbsp&nbsp我还准备了一些礼物,你一并带回去。” &nbsp&nbsp&nbsp&nbsp龚阳接了信贴身放好,“我会亲手交给他们的。” &nbsp&nbsp&nbsp&nbsp“东霞、佳禾、添香和小蝶她们应该也有信或者东西托你带回去,你多费心。” &nbsp&nbsp&nbsp&nbsp“举手之劳,没什么费心不费心的。” &nbsp&nbsp&nbsp&nbsp龚阳是通透之人,农场的事不需要过多嘱咐,叶知秋将他视为家人,也不说“招待不周”这样的客套话,“那就祝你一路顺风。” &nbsp&nbsp&nbsp&nbsp“会的。”龚阳眸光清亮地笑道,“我们在家等着叶姑娘和王爷回来。” &nbsp&nbsp&nbsp&nbsp转天一早,龚阳便带着喜讯和几车礼物,离开了京城。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没有去送行,芸妃打发刘公公来传话,说有要紧的事找她商议。她吃过早饭,收拾停当,便带着佳禾入了宫。 &nbsp&nbsp&nbsp&nbsp见了面,芸妃连寒暄都省了,拉着她的手急急地道:“玥儿闹着要出家,我怎么劝她都不听。一不留神没看住,让她将头发剪掉了好大一绺子。 &nbsp&nbsp&nbsp&nbsp我没法子,只能找了你来。她跟你最是要好,你的话她应该能听得进去。” &nbsp&nbsp&nbsp&nbsp“芸母妃,您别着急,我去看看她。”叶知秋安抚了芸妃几句,便往来到凤玥住的偏殿。 &nbsp&nbsp&nbsp&nbsp看到她,翠芸如同见了救星,“王妃,您可来了,公主她……” &nbsp&nbsp&nbsp&nbsp话没说完,便哽住了。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在她肩头按了按,“辛苦你了,别担心,我会好好劝她的。” &nbsp&nbsp&nbsp&nbsp“多谢王妃。”翠芸红着眼圈道了个万福,整理了一下情绪,快步进了内室,作出一副欢喜的模样,“公主,您瞧瞧谁来了?” &nbsp&nbsp&nbsp&nbsp凤玥披散着头发靠坐在床头,面容枯槁,神情颓靡,身上没有半点生气,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朵开败的苦菊花。听到翠芸的声音,缓缓地转过头来,露出一双呆滞无神的眼睛。 &nbsp&nbsp&nbsp&nbsp目光落在叶知秋的脸上,定格了许久,才有了一丝光亮。 &nbsp&nbsp&nbsp&nbsp“九嫂。”她声音暗哑地叫道。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心头一酸,挥了挥手,示意翠芸出去,自己来到床边坐下,拉过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里。十几天的工夫,她已经瘦得皮包骨了,原本珠圆玉润的一双手变得跟干柴一样。 &nbsp&nbsp&nbsp&nbsp“玥儿,你这是何苦?” &nbsp&nbsp&nbsp&nbsp“九嫂,你说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凤玥喃喃地道,“我到了待嫁的年龄,芸母妃张罗给我选驸马,选了好几个人,我都不中意。 &nbsp&nbsp&nbsp&nbsp后来有人跟芸母妃提了他,芸母妃将他召来问话,让我躲在屏风后面偷偷相看,我一眼就看中了他。 &nbsp&nbsp&nbsp&nbsp那时他十七岁,生得丰神俊朗,性子沉稳又风趣,芸母妃对他也十分地满意。 &nbsp&nbsp&nbsp&nbsp一年之后,我高高兴兴地嫁给了他。婚后我们举案齐眉,恩爱有加。 &nbsp&nbsp&nbsp&nbsp我是皇女,身份矜贵,可我从来没有对他和他的家人颐指气使过。除了没能给他生个孩子,我没有一丁点儿对不住他的地方…… &nbsp&nbsp&nbsp&nbsp可他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nbsp&nbsp&nbsp&nbsp那些柔情蜜意,那些快乐的过往,难道都是假的吗?” &nbsp&nbsp&nbsp&nbsp——(未完待续) &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 第482章 探监 &nbsp&nbsp&nbsp&nbsp对于顾云川这个人,叶知秋也是满腹疑团。 &nbsp&nbsp&nbsp&nbsp她自认为有几分看人的眼光,却从来没有怀疑过顾云川有问题。他看凤玥的眼神充满了怜爱和宠溺,那不是能轻易装出来的。 &nbsp&nbsp&nbsp&nbsp如果说他对凤玥是有真情的,在宣宝锦决定将华清宫和包括凤玥在内的皇室中人一起炸飞的时候,他应该会犹豫,甚至想办法阻止凤玥入宫赴宴。 &nbsp&nbsp&nbsp&nbsp可他什么都没有做,而是毫不犹豫地舍弃了跟自己相濡以沫了十年之久的妻子,毅然决然地跟宣宝锦站在了一起。 &nbsp&nbsp&nbsp&nbsp如果是装的,那这个人的演技未免也太好了。 &nbsp&nbsp&nbsp&nbsp他跟宣宝锦,一个是皇家女婿,一个是皇家媳妇,一年到头只有在家宴时能见上一面,几乎连话都没有说过。这样的两个人,到底是什么时候牵扯到一起的?又是因为什么有了牵扯? &nbsp&nbsp&nbsp&nbsp宣宝锦只是蒙蔽了绝大多数人,他却蒙蔽了所有的人。 &nbsp&nbsp&nbsp&nbsp这个人,隐藏得实在太深了! &nbsp&nbsp&nbsp&nbsp顾云川已经死了,能解开这些疑问的只有宣宝锦。或许,还要加上一个凤帝。 &nbsp&nbsp&nbsp&nbsp凤玥并非没有动过寻找答案的念头,可是她害怕知道真相。她宁愿保留着这份疑惑,欺骗自己,认为他是有苦衷的,也不愿让真相彻底抹杀了那些美好的回忆。 &nbsp&nbsp&nbsp&nbsp她嘴上反复地问着为什么,心里却在拼命地逃避。 &nbsp&nbsp&nbsp&nbsp她害怕别人在她耳边不断提醒她,顾云川背叛抛弃了她,所以她想出家为尼,逃到尘俗之外去。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能理解她的心情,这样的事情搁在谁身上谁都接受不了。可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nbsp&nbsp&nbsp&nbsp与其让这伤口变成毒瘤,一点一点地扩散,消磨她的意志,腐蚀她的年华,啃噬她的灵魂,不如割肉除疮,让她尽情地发泄痛苦。 &nbsp&nbsp&nbsp&nbsp只有这样。她才有恢复的可能。 &nbsp&nbsp&nbsp&nbsp“玥儿。”她双手扳过凤玥的脸。直视着她的眼睛,“你相信我吗?” &nbsp&nbsp&nbsp&nbsp凤玥不知道她为何这样问,神情有些茫然。可还是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nbsp&nbsp&nbsp&nbsp“我知道你现在很痛苦,脑子就跟打了结一样,没有办法好好思考,更无法做出正确的决定。那么你不需要思考。不需要做决定,只要无条件地相信我就好。 &nbsp&nbsp&nbsp&nbsp我要去宗人府见宣宝锦。让她给你一个交代。” &nbsp&nbsp&nbsp&nbsp凤玥明显瑟缩了一下,眼神剧烈地晃动着,“九……九嫂,他已经……已经死了……” &nbsp&nbsp&nbsp&nbsp“可他还活在你的心里。”叶知秋不容她逃避。“只要他还活在你心里,他永远都是你的心魔。就算出了家,你也得不到救赎。 &nbsp&nbsp&nbsp&nbsp玥儿。为了一个毫不犹豫要置你于死地的男人,不值得荒废自己的人生。你要好好活下去。过得比任何人都要好,让他在十八层地狱里悔不当初,憎恨自己今生今世没能好好珍惜你。 &nbsp&nbsp&nbsp&nbsp你要振作起来,必须知道真相。” &nbsp&nbsp&nbsp&nbsp“九嫂,我……”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果决地打断了她,“你不敢问,我替你问。你相信我,等着我,我去去就来。” &nbsp&nbsp&nbsp&nbsp说罢不等凤玥反应,便站起身来,径直出门而去。 &nbsp&nbsp&nbsp&nbsp“我回来之前,你一定要不错眼珠地盯着玥儿,明白吗?”叶知秋神色严肃地叮嘱翠芸。 &nbsp&nbsp&nbsp&nbsp翠芸不知道她跟凤玥都说了些什么,可也知道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一定都是为凤玥好的,毫不犹豫地点头,“奴婢明白。” &nbsp&nbsp&nbsp&nbsp宗人府并不是谁都能去的,叶知秋跟芸妃讨了刘公公,让他替自己去前殿跟凤帝请旨。 &nbsp&nbsp&nbsp&nbsp凤帝很爽快地答应了,跟礼部打过招呼,送来通行令牌,并派了两名大内侍卫护送她前去探监。 &nbsp&nbsp&nbsp&nbsp圈禁宣宝锦的,是一个小小院子,坐落在宗人府西北角。 &nbsp&nbsp&nbsp&nbsp虽然陈设简单,却不似普通的牢房那般阴森昏暗,到处都打扫得干干净净。门外有禁卫军把守,内院则由几个身强体健的嬷嬷看管。 &nbsp&nbsp&nbsp&nbsp宣宝锦身着雪白的荆衣,拥着没有花纹的棉被,姿态优雅地倚坐在床头。 &nbsp&nbsp&nbsp&nbsp洗去铅华,不见丝毫落魄,一张脸反倒愈发清丽纯净,气质娴静而悠远。只是这样看着,无论如何也无法跟那个想要火烧华清宫的狠毒妇人联系起来。 &nbsp&nbsp&nbsp&nbsp与她相比,凤玥更像囚犯。 &nbsp&nbsp&nbsp&nbsp看到叶知秋,她脸上不见半点意外之色,“雪亲王妃来探视我,可是为了七公主?” &nbsp&nbsp&nbsp&nbsp看管嬷嬷态度殷勤,变戏法一样拿出一个软垫。将炭盆重新加了炭,沏了一壶热茶,连茶盏也换成质地好的,又麻利地退了出去。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坐在铺了软垫的椅子上,望着宣宝锦,不无嘲讽地弯起唇角,“你不伪装的样子,瞧着还有那么一点儿顺眼。” &nbsp&nbsp&nbsp&nbsp“是吗?”宣宝锦轻声地笑了起来,“这是我这些天以来,听到的最顺耳的一句话。” &nbsp&nbsp&nbsp&nbsp“沦为阶下囚,感觉怎样?”叶知秋一边问一边拿起茶壶,倒了一杯茶,“喝茶吗?” &nbsp&nbsp&nbsp&nbsp宣宝锦嫣然一笑,“有劳你了。”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起身,端了茶盏递过去。待她伸手来接,才发现她两手的手腕上都拴着细细的铁链,另一头锁在床头的铁杆上。长度刚够她摸到桌边,或是坐上摆在床尾的马桶。 &nbsp&nbsp&nbsp&nbsp难怪看管嬷嬷放心让她们独处。 &nbsp&nbsp&nbsp&nbsp宣宝锦双手捧着茶盏,小小地啜了一口,似有回味地闭了闭眼,“好些天不曾喝茶,没想到这种几钱银子一两的陈茶味道还不错。” &nbsp&nbsp&nbsp&nbsp顿了一顿,又道,“我一直都是阶下囚,只不过换一间牢房住着罢了。” &nbsp&nbsp&nbsp&nbsp这是在回答她刚才的问题了。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一笑,回到桌边坐下,“你和顾云川是什么关系?” &nbsp&nbsp&nbsp&nbsp“今天你不来探视我,我也会请皇上准许我见你一面,你知道为什么吗?”宣宝锦答非所问。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也很想知道为什么,“你我之间无冤无仇,你却一次又一次地设计我。 &nbsp&nbsp&nbsp&nbsp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恨我。 &nbsp&nbsp&nbsp&nbsp如果说你喜欢凤康,跟我争风吃醋,我还能理解。可你明明不喜欢他,我到底哪一点儿让你如此‘青睐’?” &nbsp&nbsp&nbsp&nbsp“你让我青睐的地方有很多。”宣宝锦语气真诚,“正因青睐你,我才会忌惮你,甚至想要毁灭你……” &nbsp&nbsp&nbsp&nbsp——(未完待续) &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 第483章 阴谋家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并不介意她这种居高临下的口吻,“那我能问问,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青睐’我的吗?” &nbsp&nbsp&nbsp&nbsp“也许从你发现有毒的山参开始吧。”用了也许,说出来的却是肯定句,“我自小喜欢读游记野史一类的书籍,从上面看到了许多有趣的东西。 &nbsp&nbsp&nbsp&nbsp比如某些看似不起眼的草药,只要搭配得当,就能变成毒药,而且用银针是试不出来的。 &nbsp&nbsp&nbsp&nbsp当我听说一个卖小食的村姑识破了我下毒的手法,更让情窍不通的小九牵肠挂肚,心里好奇得不得了,让人悄悄地绘了你的画像。 &nbsp&nbsp&nbsp&nbsp画师的画工很好,将你画得栩栩如生,尤其是那双眼睛,传神之极。 &nbsp&nbsp&nbsp&nbsp我看着那双眼睛,就像与你本人四目相对一样,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有了会被人看穿的担忧……” &nbsp&nbsp&nbsp&nbsp“所以你就派人调查我的底细。”叶知秋接起话茬,“把我谎报籍贯的事情告诉王老刁,让他设计将我关进大牢,趁机毁我清白。 &nbsp&nbsp&nbsp&nbsp高傲又洁身自好的皇子,不可能喜欢一个失了贞的女子,这样一来就彻底切断了我和凤康之间的联系。你跟我没有了交集,就不怕被我看穿了,对不对?” &nbsp&nbsp&nbsp&nbsp“雪亲王妃果然聪慧。”宣宝锦赞赏地看了她一眼。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唇角染笑,“你大概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凤康,我不想跟他一丁点儿的关系。 &nbsp&nbsp&nbsp&nbsp要不是你利用王老刁来算计我,逼得我不得不跟他求助,我和他再不可能有任何来往了。 &nbsp&nbsp&nbsp&nbsp说起来,我还要多谢你自作聪明,成就了我们两个的大好姻缘。” &nbsp&nbsp&nbsp&nbsp宣宝锦笑容微微一滞。没有说话,垂了眸子喝茶。 &nbsp&nbsp&nbsp&nbsp叶知秋也没奢望她能露出后悔不迭的表情,只想刺她几句罢了,“你最初设计我,不仅仅是因为忌惮我吧? &nbsp&nbsp&nbsp&nbsp如果我没猜错,你不惜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下毒,借口探病赶去清阳府。是想把凤康变成你的第二任丈夫吧?” &nbsp&nbsp&nbsp&nbsp“我和小九青梅竹马。”宣宝锦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语带怀念地道,“很小的时候,太后娘娘和兰妃娘娘就开玩笑地说。将来要把我许配给小九。 &nbsp&nbsp&nbsp&nbsp我也一度以为,我长大之后会嫁他为妻。 &nbsp&nbsp&nbsp&nbsp可是有那么一天,一名宫女找到我,将宣家满门被害的真相告诉了我。 &nbsp&nbsp&nbsp&nbsp她说她是我父亲的旧部下们安插在宫里的人。一直在暗中留意我,保护我。还说他们所有人都愿意听命于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协助我完成复仇大计……” &nbsp&nbsp&nbsp&nbsp宣家出事的时候,她还不太记事。听说这件事,除了震惊和在血缘的驱使下产生的那一丝悲伤,根本没有感情可言。让她替一群没有印象的人报仇。纯属无稽之谈。 &nbsp&nbsp&nbsp&nbsp可她似乎天生就是做阴谋家的材料,她看中了这群人的价值。 &nbsp&nbsp&nbsp&nbsp突然间拥有了一批很有势力又忠心耿耿的奴仆,就像雏鸟一夜之间生出了利爪。迫不及待地想要施展一下自己的能耐。 &nbsp&nbsp&nbsp&nbsp她利用他们杀的第一个人,是慈安宫的一名掌事太监。之所以要杀他。是因为她发现那太监有好几次都趁她不注意的时候,色眯眯地打量她。 &nbsp&nbsp&nbsp&nbsp她厌恶那无根之人,不想再看见他。 &nbsp&nbsp&nbsp&nbsp他们做得很利索,让那老太监看起来像是喝醉了酒,自己磕在桌角撞死的。 &nbsp&nbsp&nbsp&nbsp之后又陆陆续续地杀了几个,有看她不顺眼的嫔妃,有办事不力的宫人,也有胆敢“觊觎”与她亲近的皇子们的千金小姐。 &nbsp&nbsp&nbsp&nbsp她尝到了“掌控”的乐趣,随着年龄的增长,驱使他们也越来越得心应手。 &nbsp&nbsp&nbsp&nbsp她打着复仇的旗号,放任着自己的野心无限膨胀。她不再满足于后宫,不再满足于那几个对她言听计从的皇子,她盯上了皇位,她想掌控天下。 &nbsp&nbsp&nbsp&nbsp要想接近皇位,第一步就是把自己变成真正的皇室中人。 &nbsp&nbsp&nbsp&nbsp凤帝太老了,也太精明了,不是她所能掌控的人物,只能从皇子身上下手。她的首选,自然是凤帝最为宠爱,最有可能继承皇位的凤康。 &nbsp&nbsp&nbsp&nbsp她以为以自己的品貌,加上青梅竹马的情分,俘获他的心最容易不过。 &nbsp&nbsp&nbsp&nbsp谁知他却是个不解风情的,无论她如何暗示,如何引~诱,都无动于衷,没有做出半点逾矩的行为。 &nbsp&nbsp&nbsp&nbsp无奈之下,她只好利用十一,将他引到泰阳殿,并对他用了无影香。可她没想到,他非但没有对她“情有独钟”,反而积火不泄,发起高烧。 &nbsp&nbsp&nbsp&nbsp她这才知道,那人并非坐怀不乱的真君子,不过是情窍未通罢了。 &nbsp&nbsp&nbsp&nbsp于是她将计就计,守在他床前为他诵经祈福,坐实了与他彼此有情的名头。梁太后为维护她的清誉,势必要将他们凑成一对。 &nbsp&nbsp&nbsp&nbsp果然,梁太后只提了提,凤帝便爽快地同意了。只待择吉日下旨,为他们赐婚。 &nbsp&nbsp&nbsp&nbsp不料半路杀出个五皇子,把她的计划生生搅乱了。 &nbsp&nbsp&nbsp&nbsp这件事还要从梁太后的六十大寿说起。 &nbsp&nbsp&nbsp&nbsp凤玥无意间发现前来给她送信的死士,并告诉了当时已经分府单过的凤允。凤允活捉了那名死士,而后顺藤摸瓜,在几年的时间,查出了她意图报仇的事情。 &nbsp&nbsp&nbsp&nbsp那个愚蠢的男人没有跟凤帝禀报,却先跑来找到她对质。 &nbsp&nbsp&nbsp&nbsp她掉几滴眼泪,他便心软了,再说几句模棱两可的话,他便相信她根本不想报仇,只是被她父亲的旧部下们以“孝道”二字要挟了。 &nbsp&nbsp&nbsp&nbsp更在她的“苦苦哀求”下,同意放他们一条生路。 &nbsp&nbsp&nbsp&nbsp后来她不止一次地假设过,如果凤允不是通过亲信,不动声色地将他们降职削官,远远地打发了,而从一开始就斩草除根的话,后来的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呢? &nbsp&nbsp&nbsp&nbsp“大概一旦产生怀疑,就不可能对一个人完全信任了吧?”她浅浅的笑纹里带出几分自嘲,“所以在皇上决定为我和小九赐婚的时候,允哥哥为了以防万一,才会不惜自毁形象,将我从小九身边抢走了。” &nbsp&nbsp&nbsp&nbsp想起凤康提到凤允的死,那痛苦和自责的样子,叶知秋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就因为五殿下破坏了你的计划,你就置他于死地,连鸣儿也一并恨上了,是吗?” &nbsp&nbsp&nbsp&nbsp——(未完待续) &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 第484章 未婚夫婿 几个空空的酒瓶在地上东倒西歪,碗里吃了一半的花生都散落到了桌上,最惨的还是那几颗咸鸡蛋,被人压在胳膊下面辗来辗去的,早已经变成了一片惨不忍睹,黄白相间的东西。 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究竟喝了多久,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喝了多少瓶烈酒,反正他们只要一伸展自己的双腿,桌子下面就会传出酒瓶子滚动的声响。现在他们看对方的眼神,早已经失去了平时的锐利,开始变得迷离起来。也许唯一没有变的,就是他们在军营中练出来的大嗓门,但是每一句话吐出来,舌头都至少会比平时多绕四五个圈。 坐在饭桌西首的是一个年龄看起来刚刚三十多岁的男人,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包香烟,从里面抽出来两支。“雷震大哥,来一支吧,正宗的美国货!” 这个男人原来的长相并不出众,但是现在任何一个人只要见过他,就绝对不可能再忘记他。他最大的特色,就是身上的伤疤多! 仅仅是在他脖子最醒目的位置上,就有一条被人割断气管后留下的刀伤,和一发子弹打穿脖子后,留下的子弹洞。受到这样的致命伤,还能好端端的坐在这里,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在他的脸上,更有一道从额头到下巴直直贯通的刀伤,就是拜这一刀所赐,他的嘴唇被砍成了四半,在这种情况下,他就算抿着嘴,看起来也是一直在笑,但是任何一个人面对这样一个脸带笑容的男人,第一个感觉,绝对是从心底涌起的一股冰凉冰凉的寒意! “嗞啦……” 在火柴头燃烧的轻响声中,淡蓝色的烟雾在空中袅袅升起,两个人的面孔隔着烟雾,在晕黄的灯光照耀下,变得有些模糊起来。 “没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红色的亮点在雷震嘴里叼着烟卷上不断的闪烁,他审视的望着面前的这位酒友,本来应该醉眼迷离的双眸中,突然闪过一丝淡淡的波动,他凝望着一个在空中不断翻滚的烟圈,淡然道:“你小子平时就是一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不过年不逢节的突然请我过来吃饭,你什么时候学会孝敬大哥了?说吧,你小子的心里,究竟又打什么小九九?!” 脸上到处都是伤疤,看起来绝不会比牛头马面和善多少的男人,隔着烟雾望着坐在对面的雷震,他舔了舔嘴唇,犹豫了半晌,才小心翼翼的道:“嘿嘿……大哥,您看……小弟再多给您的儿子找几个儿媳妇,让您也来个儿孙堂满,怎么样?!” “嘿嘿……行啊!” 雷震再次用力吸了一口手中的烟卷,他隔着烟雾看着对面那个有四瓣嘴唇,脸上已经抑制不住露出惊喜笑容,显然以为自己“奸计”得逞的胡烨,雷震微笑道:“不过呢,兄弟你看,儿子也不是我一个人的,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总也得知会你嫂子一声,让她点头同意后才行吧?只要你嫂子同意,我这个当大哥的绝无二话!” 胡烨傻眼了,他真的傻眼了。 一听到“嫂子”这两个字,胡烨就忍不住轻轻打了一个寒颤,他揉着自己的鼻子,苦笑道:“大哥您就别拿小弟开涮了,我们这群兄弟别看在死人堆里几次三番的爬进爬出,在外面都混得人五人六的,但是见了嫂子,哪个不是老鼠见了猫?” 看着胡烨一脸欲哭无泪的表情,雷震笑了,“你的那个侦察营天天都在搞战术提升,说什么给我儿子找上一大群媳妇过上什么皇帝老子的生活,说白了还不是你贼心不死,想把我那些便宜孙子、孙女一股脑都拐进你们的侦察营里?不过这次你小子总算学聪明了,上回那个家伙,竟然真的去找你嫂子去提这回事,‘配种’两个字,说得够斯文够有学问了吧,结果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你嫂子一脚踢断了三根肋骨,在医院里足足躺了两个半月!” “崩……” 胡烨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房门被人生生撞开了,一个士兵用最粗暴的动作闯进了这个房间。 这样一个动作太过精悍,无论走到哪里,都显得杀气过重的士兵,现在脸上却带着惶急的泪水,他看到雷震,还没有等雷震放声喝骂,就伸长了脖子,放声叫道:“报告,报告,您快去看看吧,您儿子他……他……他不行了……他刚才发狂了,他咬死自己……老婆了!” 雷震瞪大了双眼,坐在他对面的胡烨也瞪大了双眼,两个人对视了一眼,突然一起跳起来,推开那名磕磕巴巴词不达意的士兵,冲出了房间撒腿就跑。 当雷震和胡烨在卫兵的敬礼中,冲进一个小小的院子里时,他们两个人看到眼前的一幕,齐齐倒吸了一口凉气。 雷震的儿子真的发疯了,他真的把自己的老婆给咬死了! 雷震快步走到了她的面前,看着她脖子上那几个深深的牙印,再看看已经淌了一地的鲜血,雷震忍不住抬起头,对着自己的儿子怒吼道:“你疯了?就算你是头狼,跟着我这么久了,当我的儿子这么久了,也总该有了些人性吧?你怎么能把自己的老婆……” 雷震的怒吼嘎然而止,因为他看到的,是一条静静的卧在房间的门外,眼睛里正蕴含着两颗大大眼泪的狼!雷震这一辈子,还没有看过这条狼,也就是他的儿子流过眼泪,事实上和自己的儿子相处久了,雷震一直以为,狼就是一种太过坚忍,根本就没有眼泪的生物! 第485章 我相信! 雷震的儿子,是一条如果身体站立起来,比一个成年人还要高,眼脉上带着怒骨的狼!任何一个懂得相狗的人都明白,拥有这种怒骨的狗,就敢独自和最凶悍的野狼正面对抗。可就是这样一只眼带怒骨的狼,现在正痴痴的望着被它亲口咬断颈部大动脉的母狼,在它的眼睛里除了大颗的泪水,有的就是浓浓的不舍与歉意。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这一幕,打死雷震他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竟然会狂性大发的咬死他的“儿媳妇”! 就算是以人类的眼光来看,它仍然是一漂亮得让人目眩神迷的母狼。它全身的毛皮竟然都是白色的,这可真的是太少见了,配合上它那一双明亮而深隧得让人忍不住心中微微一怵的双眸,黑与白两种强烈反差的视觉搭配,看起来是那样的和谐,更透着一种触目惊心的美丽。 这样一条过度美丽,却依然在大山中成功生存下来的母狼,它当然是强健的。就算它老老实实的蹲在那里,它优美而充满流畅线条的身体,仍然骄傲的向任何一个人展示着野性的大自然魅力。 雷震第一次看到这条乖乖跟在儿子后面,回到军营的母狼,在略略惊愕后,他大笑着在自己儿子脑袋上狠狠拍了两下,以赞赏它继承了老爹的光荣,当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要么不找,一找就找出一条绝世“美狼”! 在战场上打滚了这么多年,早已经见惯了伤残死废,雷震一眼就可判定,这条母狼真的不行了!鲜血从它被咬断的大动脉上不停的流淌出来,现在它只能躺在地上,用一双大眼睛,痴痴的望着趴在房门前,嘴里还带着几缕血丝的公狼。 雷震真的不明白,自己的儿子一年多前独自跑出了军营,在外边流浪了那么久,终于才找到了合意的伴侣,并把它带进了军营,难道就是为了有一天狂性大发,把它活活咬死? 雷震至今还能清楚的记得,这只一直生活在旷野大山中的母狼,在被儿子带回军营,居住到人类聚集的地方后,所流露出的不安。当时它无论见到谁,都会低声咆哮,都会示威似的露出它那一嘴锋利的牙齿,雷震的儿子寸步不离的守在它的身边,它经常会伸出自己的舌头,在母狼的身上舔啊舔的,用它姑且可以称之为温情的“抚慰”,舒缓着母狼的不安。 雷震直到那个时候,才从自己“儿子”的身上,看到了温柔的一面。 它当然是喜欢这只母狼的,否则的话,它又怎么会把这只母狼,带到军营里,带到雷震的面前? 但是只要雷震出现在这个小院子里,一旦那只母狼敢对他咆哮,敢对他露出锋利的牙齿,他的儿子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抡起前爪,对着母狼狠狠拍下去,甚至是露出它太过锋利,连老虎和野猪都敢独斗的牙齿,咬住母狼的脊梁,把它甩得在地上滚上一两个圈。这样几次三番后,那只母狼再看到雷震时,终于老实了。 几个月下来,常常在雷震手中吃到美味的食物,习惯了雷震这个身上同样带着狼味的男人,它甚至学会了象一只温驯的小猫一样,趴在雷震的腿边,在他的军裤上蹭啊蹭的。没有多久,雷震就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了这条母狼,他真的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和儿媳妇! 雷震真的不敢想象,如果自己那个嫉恶如仇,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更让他们这些男人都目瞪口呆,获得“女中吕布”称号的老婆,假如知道儿子竟然如此狂性大发的把儿媳妇活活咬死,她会不会先一脚把儿子踢出十七八个跟头,然后再抄起一把冲锋枪,直接把儿子当场打成一堆碎肉?! 雷震更想不明白,自己的儿子究竟是怎么了,要知道,它的老婆可是已经有了身孕,有了它的骨肉啊! 当雷震的目光,下意识的扫向母狼越来越高高隆起的下腹部位时,一股绝对凉冷的寒意猛然从雷震的心底升起,在瞬间就涌遍了他的全身。 母狼高高隆起的小腹,已经平了下去,它的孩子已经生出来了! 雷震对着站在院子外边,手里拿着清洁工具和急救箱,却因为自己的儿子对他们一直示威的露出锋利牙齿,而不敢轻举妄动的士兵们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嘴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当一切终于安静下来后,雷震小心的侧起了耳朵。 在“儿子”一直牢牢拱护的房间里面,传来了一阵微弱的低低呜咽,从小就和狼结下不解之缘的雷震太明白这种声音了,这是一群刚刚离开母狼,因为饥饿而发出低鸣的小狼崽儿。 直到这个时候,雷震才突然明白,为什么母狼会用让他感觉如此熟悉,又是如此悲伤的目光,痴痴的望着他的儿子,痴痴的望着那一扇并不厚重,却隔绝了它身为一个母亲天性,隔绝了它所有孩子生存希望的木门! 明白了,真的一切都明白了! 雷震站起来,他用复杂到极点的目光,看着眼睛里还含着大颗大颗眼泪的儿子,他一步步走向了那扇木门,当他把手搭在木门上,准备用力推开的时候,他的裤腿被儿子咬住了。 雷震低下了头,他的目光和儿子的目光对视在一起,这一人一狼的目光,都是那样的深沉,更带着一种旁人根本不可能理解的哀伤。雷震的动作突然凝滞了,他呆呆的站在那里,保持着推门的动作,沉默了好久,才低声问道:“连我也不让进去吗?” 雷震的儿子是一条狼,它当然不可能回答雷震的问题,但是它却突然咬得更紧了。 透过门上的玻璃窗,雷震可以清楚的看到,在已经被布置成狼巢一样的房间里,在一堆用稻草、木柴和柔软的兔毛铺成的窝里,几只连眼睛都还没有睁开的小狼,正在彼此乱挤乱拱。它们徒劳的昂起了自己的头,似乎想在一片冰凉的空气中,寻找到属于母狼的体温,和它乳房里那甘甜芬芳的乳汁。 雷震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最后就紧挨着自己的儿子,坐到了门前。 “我知道你心里在什么,我也知道你这样做,都是为了我这个不称职的老爹,可是……何苦呢,何必呢?难道你不知道,你为我已经做得够多,做得够好了吗?!” 雷震抱起了儿子,把它的脑袋放进了自己的怀里,在轻轻的抚慰中,他也把自己的下巴,顶到了儿子毛茸茸的脑袋上。他凝视着那只躺在血泊中,眼睛里已经透出一片绝望一片灰白的母狼,轻声道:“你不是很喜欢它吗,虽然你不能亲口告诉我,但是自从你把它从深山里带回来,我才觉得,我的儿子是在真正的活着,在快乐的生活着!直到那个时候,我才觉得,你不再是一个只知道陪我走南闯北,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早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做死亡和痛苦的战争武器!” 第486章 你撒谎! 雷震抱着自己的儿子,他的手轻轻从它的身上掠过,它的身体本来应该是光滑而柔顺的,但是雷震抚摸上去,感觉却象是摸到了一块粗糙的石头,在它的身上,到处都是伤口,这其中有枪枪,有刀伤,有炮弹片造成的划伤,也有被反步兵地雷炸中,造成的可怕蜂窝形创伤。 雷震轻轻抚摸着它身上每一处已经结成硬茧的伤痕,轻声道:“谢谢你,我的儿子!如果不是你,我早已经死在了敌人的枪口下。现在终于解放了,我们打下了一片大大的江山,我可以和自己的兄弟大碗的喝酒,大块的吃肉了,可是我的儿子……你呢?” “你为我挡过子弹,为我挨过鬼子的刺刀,你为了帮我送出去一份情报,不小心踩到了鬼子的绊发雷,可是在那种情况下,你仍然可以拖着全身象筛子一样的身体,把情报送到了你娘的手里!最后是你娘,做了整整八个小时的手术,在你身上取出了二十四块弹片,才终于保住了你的命!你的身上到处都是伤,都是因为我这个狠心的爹,留下的伤!” 说到这里,雷震的声音突然停顿了,过了好久,他才丝丝的抽着凉气,用怪异的音调道:“你每天都在军营里鸣叫,大家都说,狼到了晚上,就是有对着月亮长嗥的天性,可是只有我这个当爹的才知道,你是因为疼得受不了,才会发出这样的叫声!” “你知道为什么我会搬到离你那么远的地方吗?你知道我为什么总是东躲西藏的不想看到你吗?不是因为爹不想要你了,不是爹嫌弃你了,那是因为爹听了你的叫声,却什么也没有办法做,我的心里……难受啊!” 雷震犹如大理石雕像般坚硬,隐隐泛着金属质感的脸庞,突然有些扭曲了,他一字一顿的道:“我知道你快不行了!” “就算是一个人,身上受了这么多的伤,也活不了多久,更何况你只是一条狼呢。从一年前你出去寻找自己的伴侣开始,你就已经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你做出的这一切,就是想再留下一个和你一样,硬得就象是块石头的孩子,让它代替你继续陪伴在我的身边……是吗?” “儿子”在雷震温柔的抚摸下,闭上了双眼,在它喉咙里发出一阵幸福的呻吟。无论是雷震,还是它都记不清楚,他们有多久没有这样安静的坐在一起,去感受对方的体温了。 “你就快要走了,在这个时候,我这个当爹的,心里真是又难受又高兴!你是我的儿子,我舍不得你走!但是,你终于要解脱了,你终于不用再夜里疼得不停号叫了,你终于不用再忍受这满身的伤口了,我为你高兴!” “你过了奈何桥,在喝下孟婆汤之前,如果阎罗王了解我们父子间的这份情,尊敬你在战场上付出的一切,允许你转世为人,自己选择投胎转世的人家,那么你小子就一定要趁早滚回来,再做我的儿子!”说到这里,雷震突然昂起了头,放声叫道:“记住,我和你娘,在这边等着你了!!!” 站在院子外边,一心想要借用雷震的儿子“配种”,弄上一批良种军犬补充到侦察营的胡烨,早已经听呆了。直到这个时候,胡烨才真正明白,为什么雷震大哥和大嫂,会如此看重这样一条狼,他们是真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想想看吧,在这个世界上,有哪一对父母,听到别人要借自己的儿子去“配种”,还能好颜相向?! 望着那个坐在地上,紧紧抱着自己的儿子,不停喃喃自语的男人,再看看那只狼,它在咬死了自己的配偶后,生命力似乎也随着那条母狼闭上了双眼而一起迅速流逝。但是在它的身上,却依然保留着一种在大自然中不断拼杀,日益坚韧的王者威严!而它那一身的伤痕,更是见证了它一生不平凡际遇的功勋! 胡烨对着所有人做了一个手势,大家都悄悄的散开,任由这一人一狼,紧紧抱在一起,象孩子般的坐在房门的台阶前,默入了长久的沉默。 夕阳欲坠,把一抹柔和的金黄色轻轻倾洒到了这一对最奇特,看起来又是这样调谐的父子身上。远远看上去,就好象这一人一狼的身上,都披了一层金黄色的霓之羽裳。 第487章 病危 “吱啦……” 一辆美式军用吉普车,以最狂野的姿态冲进军营,在车胎与地面发出的尖锐磨擦声中,这辆吉普车在坚硬的地面上,拉出一道绝对嚣张的圆弧状轨迹,带着胶皮烧焦的味道,直直惯到院子的门口,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它会撞到营房的一角时,才嘎然而止。 一个身高足足有一百七十八公分,手里拎着一支汤姆生冲锋枪,在皮带上还倒插着两枝经过特殊改装的大口径自卫手枪,全身至少背了六百发子弹、六枚手榴弹和一把格斗军刀,却依然敏捷得象只猎豹的身影,连车门都没有开,就轻巧的从摇下挡风玻璃的车窗里斜斜滑出,悄无声息的落到了地面上。 看到竟然有七八个人站在院子前面,她的眉头不由微微一皱,但是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这样一个全幅武装,全身上下带着一股犹如黑豹般敏捷与凶悍气息的军人,竟然是一个女人!坦率的说,抛开她的杀气腾腾,抛开她太过娴熟,让人一看就心中发毛的军事技巧,无论是从外形和气质上来说,她都是一个出色的美女。 在她的身上虽然没有柔情似水的千娇百媚,也没有楚楚可怜的古典风韵,但是她却拥有一种属于军人的强健与飒爽。就连军装也无法压抑住她那受过太多训练,而变得过于丰腴的胸膛,她那纤细却充满爆炸性力量的腰肢,更是完美的支撑起她属于军人的骄傲与自信,和她那足足有一百七十八公分的秀硕身体。 她看起来,就象是一把狭长的,美丽的,带着几分冰冷与奇异质感的锋锐刺刀,让人即觉得她赏心悦目,又会不由自主的和她保持一定距离,以免被她那过于锋利的刀锋划伤。 当她那双幽暗深隧,没有半点情绪波动的双眼,淡淡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扫过时,几乎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转头,避开了她的审视。只有一直站在院子外边的胡烨,快步走到她面前,毕恭毕敬的叫了一声:“大嫂!” “嗯!”她略略点头,目光已经跳过几名士兵的肩膀,直接落到了到现在仍然抱着“儿子”,呆呆坐在营房门前的雷震身上。 “他这样坐了几天了?” “四天!” 她略略点头,将自己手中的冲锋枪交到胡烨的手里,顺手接过一名勤务兵手中的托盘,带着已经微微发凉,却依然可口的食物,慢慢走到了雷震的面前。 伸手轻轻抚摸着“儿子”已经冰凉的尸体,她凝视着眼前这个似乎连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了的男人,在她平静得犹如石像般的双眼中,终于泛起了一丝淡淡的波动。就是因为这样一缕淡淡的波动,让这样一个太过强悍的女人,身上突然多了一种母性的温柔。 她将雷震揽进了怀里,让雷震的头轻轻的枕在了她还背着子弹匣的胸前。她伸手轻轻摩挲着雷震那一头短短的硬硬的头发,她真的没有想到,象雷震这样一个坚强得看似无懈可击的男人,面对亲人的死亡,也会暴露出如此软弱的一面。 她就这样不停抚摸着雷震,用她的手和她的温柔,慢慢抚慰着他的心灵,直到雷震在她的怀里慢慢陷入了婴儿甜睡般的平静,她才用低沉的声音道:“还记得我经常和你说的一段话吗?人生一世,草木一春,当得轰轰烈烈,方能不枉此生!成王也好,败寇也罢,在热血中方能铸就男儿的一片天!这其实,就是我马兰心目中,对自己男人的期望。我真的很开心,雷震你做到了,而且比我预期的还要好!我必须要说,你做的一切,已经足够让我以你为荣!” 雷震在马兰的怀里轻轻一颤,抱着突然多了几分热力的男人,望着儿子的尸体,马兰昂起了头。她的声音中渐渐带出一股火焰般的张扬,更扬起一种虽千万人吾独矣的骄傲,“是的,我们的儿子是死了,我的心里也很不好受。但是,你想想看吧,我们的儿子跟着我们走遍了大江南北,经历了其它同类根本无法想象的战火洗礼,陪着我们联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它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又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真正喜欢的伴侣,拥有了彼此生命的延续。虽然我并不能认同它最后做出的选择,但是它已经活过,爱过,恨过,它能够活得轰轰烈烈,能够死得洒洒脱脱,死亡对它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和快乐?” “象你我这样的老兵,早已经见惯了生离死别,其实我们都明白,面对这种再无遗憾的死亡,我们应该为它高兴!我们又何必学那些一生庸碌的人,非要去故作姿态的掉上几滴一钱不值的泪水,才能证明自己真的悲伤过了,才能证明他们和身边的人,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那微不足道的意义及份量?!” 雷震终于缓缓抬起了头,他怔怔的望着马兰,过了好半晌,他才轻轻揉着自己的鼻子,道:“喂,听你这样说,好象我再这样继续坐下去,就连当你男人的资格都没有了?” “那是当然!” 马兰四下扫视了一眼,周围的人早已经识趣的走光了。她的脸上突然扬起了一个只有单独面对雷震时,才可能露出的顽皮笑容,就是这样一个笑容大大冲淡了她身上那种让人不敢逼视的杀气,带出了一种小女孩般的纯真。她伸手在雷震的鼻尖上轻轻一点,微笑道:“我的相公大人啊,你难道真的没有发现,我刚才说过的话,至少有七成,都是你曾经对我说过,又被我原封不动照搬出来的吗?” “好象还真有这么一回事!” 雷震发出了一声轻叹,“至少我没有象你当时那样,哭得象个泪人似的。不过要不是你那么一哭,我又把你那么一抱,我雷震可能这辈子,到现在还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一条!” “你啊……” 马兰摇头发出连连的叹息,但是她的眼睛里,却溢满了温柔,两只同样有力的手,更彼此拉到了一起。这对即是夫妻,又是兄弟,更是战友的人就这样背靠背坐在了门前的台阶上,静静感受着对方有力的心跳,彼此从对方身上吸涉着一种可以称之为安全、勇气与舒适的奇异感觉。 当黑暗的天幕笼罩了整个苍穹,一颗亮丽的流星划过遥远的天际,落向遥远的北方时,雷震眺望着它在空中留下的那条斜斜的印痕,沉略了良久,道:“现在我们虽然打下了江山,但是到处都是敌视的眼睛,就等着我们不小心摔倒的时候,再对着我们狠狠踏上一脚,好让我们永世不得翻身!等我们中国真的太平了,再没有强盗敢打我们的主意的那一天,我想亲自把儿子送回家!” 马兰点了点头,她望着自己身上那些在这种环境中突然变得沉重起来的武器和子弹匣,点了点头,轻声道:“我相信那一天并不远了!” …… 在一片荒芜的群山中,横着一个萧索的小山村。由于交通实在不便利,如果没有必须的事情,绝对不会没有人愿意走几十里的山路,来到这样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 一个穿着再普通不过的旧军裤,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男人,慢慢走进了这个小山村。 村里的居民,都用怪异和警惕的眼神,看着这个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并且暗中猜测他来到这里的目的。 就算是这里的村民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他们仍然能在这个男人犹如大理石雕像般坚硬,更隐隐泛着金属质感的脸庞,和他紧紧抿起的厚重双唇中,感受到一种远远超出他们理解层次的强大压力。 这个男人并没有主动找任何人去询问或者交谈,他只是绕着这个小山村慢慢的走着,用一种复杂到极点的眼光,打量着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打量着从他身边经过的每一个年长的村民。当他走到一处破破烂烂,只剩下几截墙坯杂草丛生的废墟时,他的手指轻轻从还残留着烧灼痕迹的断墙上掠过,他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不能掩饰的悲伤。 最后他在所有村民指指点点的猜测中,径直穿过这个小山村,走到了村后一道小山坡上。 站在这个小土坡上,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隆起的坟包。据说在三十多年前,日本鬼子扫荡了这个偏僻的小山村,埋葬在这里的,都是在那场浩劫中惨遭屠杀的村民。由于很多村民,都是全家倒在了日本人的刺刀之下,几乎没有人再来打扫,更没有人来拜奠。就好象有人曾经说过的那样,越是鲜花盛开的地方,越是尸骨堆积如山的战场和死地!时间长了,这些坟包上已经长满了浓密的杂草,这些坟包躲在半人多高的杂草中,更加显得沉默了。 几根腐烂的树枝,证明有人曾经试图在这里树起标识身份的墓碑。但是这些过于粗糙的东西,却无法经得住时间的腐蚀,到现在早已经被杂草彻底淹没了。 他站在这片没有墓碑,也找不到任何标识与记号的坟墓里,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他刚刚用玉米秸做成的玩具枪,把玩着这个和他年龄绝不相衬的玩具,过了很久很久,他把这只用玉米秸做成的玩具枪,珍而重之的放到了这片土坡最醒目的位置上。然后默默的退出了这片凝聚了太多悲伤,盛载了太过历史印痕的土地。 他走出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当他再次回首的时候,他顺手将一直搭在臂弯上的上衣重新披到自己身上。 在瞬间,那挂满军功章的上衣,就刺花了所有村民的双眼,他衣领上别着的那只黄金铸成的雄鹰勋章,更在默默向所有人诉说着他的不凡。曾经当过兵,因伤退伍回到这个小山村的村长瞪大了双眼,过了好久,他才捂着嘴发出了一声惊叫:“天哪,天哪,那个家伙是个将军!” 站在村长身边的,是村子里一个和那个男人看起来年龄接近的村民。庄稼人靠的就是用力气从土坷垃里翻食的工作,繁重的工作,沉重的生活压力,已经用深深的皱纹,刻在了这个男人的脸上,更压弯了他属于一个男人的腰。 这个村民也呆住了,他呆呆的望着那个终于转过身,大踏步越走越远的背影。他呆呆的看着那个将军挺得笔直,挺得骄傲,似乎连天塌下来,都能硬生生用自己双臂顶住的雄伟身躯。 这个村民的嘴唇在不停的颤抖,过了了很久很久,他才突然用异样的声音,叫道:“我认识他,我认得他的背影,他是狼娃,是我们村那个从小吃狼奶长大,还和我一起上山摸过鸟窝的狼娃啊!” 幼时的玩伴,拥有相同的年龄,相同的出身,但是不同的选择和不同的人生成长经历,已经注定了他们在历史的长河中,要扮演不同的角色,拥有绝不相同的潜力与能量。 他就这样慢慢走着,当年,他就是用这样的步伐,带着属于男人的坚韧与气血,带着满腔的仇恨,一步步走出了这个小山村! 当年,他就是用这样的步伐,走进了大上海,以一个平民的身份,参加了举世震惊的中日淞沪会战,在战火中慢慢成长,慢慢懂得了身为一个军人所需要肩负的天职! 当他用这样的步伐,越过一道山脊,将所有人的目光都隔绝到山的那一边时,他看到了一个怀里抱着骨灰盒,正站在一棵大树下,静静等他回来的女人。在她的脚下,一只年轻而健康的狼,对他亲昵的伸出了舌头,也算是打过了招呼。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突然伸手指着群山中的一个方向,对身边的女人道:“知道吗,那里有我第二个家,埋葬着我第二个娘!” 第488章 重责大任 鸣儿进门,看见叶知秋的脸色吓了一跳,“母妃,您没事吧?” “没事。”叶知秋对他招了招手,“过来坐。” 鸣儿应了声“是”,在暖榻前面的锦凳上坐下来。 因叶知秋闻不得茶水点心的味道,添香端上两杯清水,便和珠米一道退了出去。 鸣儿捧着水杯抿了一口,眼睛睃着叶知秋尚未显怀的肚子,“母妃,可是弟弟又闹腾了?” “是啊,在肚子里就这么不省心,只怕生出来也是个调皮捣蛋的。”叶知秋叹了一口气,又笑道,“你先别忙着叫弟弟,说不定是个女孩儿呢。” 鸣儿目光闪闪地看着她,“那母妃喜欢弟弟还是妹妹?” “男孩儿女孩儿我都喜欢。”叶知秋心里是比较希望生个女儿的,可这话她不想当着鸣儿的面说,免得他多想,“你呢?喜欢弟弟还是妹妹?” 鸣儿不敢直说自己喜欢妹妹,便道:“我跟母妃一样,都喜欢。” 他这点儿小心思,自是逃不过叶知秋的眼睛。 她有了身孕之后,这孩子在她和凤康面前表现得格外乖巧恭顺。据学堂的先生说,这段时间他上课的时候经常走神,功课也不如以前精进了。 她一直想跟他谈谈,只因害喜太严重,实在没有那个精力。 趁这个机会把话说开也好,免得他患得患失,影响了学业。 “鸣儿。”她神色郑重地道,“母妃要拜托你一件事。” 鸣儿忙放下水杯,正襟危坐,“母妃有什么事只管吩咐便是。孩儿怎当得起‘拜托’二字?” “好。”叶知秋不跟他抠字眼儿,“我们先来算一笔账,鸣儿,你知不知道你父王今年多大岁数了?” 鸣儿点头,“孩儿知道,父王今年二十又八。” “那你知不知道你年纪最长的堂兄多大岁数了?”叶知秋又问。 鸣儿想了一下,“年纪最长的堂兄是大皇伯的嫡长子。今年已二十有四。” “那好。你算一算,假设我这一胎生下的是男孩儿,到他长大成人。有所作为,最少需要多少年?到那个时候,你父王是多大岁数?” “至少需要十七年,到时父王四十过五。”鸣儿顺口答道。表情却是越来越疑惑,“母妃。您这是什么意思啊?” 叶知秋对他的问题避而不答,“你再算一算,这十七年里面,你那些皇伯皇叔会生下多少儿子。儿子又会生下多少儿子,会有多少儿子孙子相继长大成人? 你也知道,你那些皇伯皇叔一向嫉恨你父王。他们若要对你父王不利。你父王一个人要与多少人周旋?” 鸣儿脸色变了又变,“母妃。您是说……” “我是说,双拳难敌四手,这十七年里面,你父王唯一能依靠的人,只有你。”叶知秋伸手,重重地按在他的肩上,“鸣儿,你可知道你责任重大?” 鸣儿张大了眼睛,“孩儿……责任重大?” “没错。”叶知秋趁热打铁,“十七年后,你父王就老了,力不从心。我一介女流,能做的事情有限。能护着你弟弟妹妹的,也只有你。 所以,你才是我们家将来的顶梁柱。我是要把你父王和弟弟妹妹托付给你,你明白吗?” 惊讶褪去,鸣儿的面孔因激动泛起一层红晕,双眼晶亮地看着叶知秋,“母妃,我明白了。 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辅佐父王,保护弟弟妹妹,绝不辜负您的期望。” “好孩子。”叶知秋欣慰地笑道,“有你这句话,母妃就放心了。” 鸣儿只觉两肩沉甸甸的,心里却如同卸下了一块大石头,既轻松又踏实。他眉眼含笑,端起水杯,殷勤地递到叶知秋面前,“母妃,您喝水。” 叶知秋怕喝了水又吐出来,可也不愿拂了他的好意,拿嘴唇沾了一沾便放下了,“鸣儿,我叫你来,还有另外一件事。” “母妃您说。”鸣儿眼带期盼。 叶知秋看了他一眼,慢慢地道:“刚刚宫里传来消息,说定王妃不太好,只怕熬不过这两天了……” 听到“定王妃”三个字,鸣儿的笑容僵住了,神色晦暗地垂下眼睫。 叶知秋以前还不觉得,此时才发现,他的睫毛浓密纤长,垂眸的样子与宣宝锦有几分相似。不由暗暗感叹,血缘果真骗不了人。 哪怕他不是在饱含期待之中生下来的,哪怕他的亲娘把他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玩意儿,有用的时候利用一下,无用的时候可以毫不犹豫地把他烧死,他的身上还是不可避免地刻上了她的印记。 想起宣宝锦提到他的时不带丝毫感情的样子,不由得阵阵心酸。 这孩子,也实在可怜! 伸手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鸣儿,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可她毕竟是把你带到这个世上的人,如果你想去见她最后一面……” “我去。”鸣儿忽地抬起眼来,里面染着别样坚定的光亮,“母妃,我去见她最后一面。” 叶知秋没想到他应承得如此干脆,颇有些惊讶,很快就释然地笑了,“要我陪你一起去吗?” “不用。”鸣儿摇了摇头,“母妃在家好生歇着吧,孩儿自己能行。” 叶知秋眼带欣慰地看着他,“我们鸣儿真是长大了!” 又嘱咐了他几句,便喊了珠米进来,吩咐她去找沈长浩,安排鸣儿进宫。 晌午的时候,宫里打发人来传话,说是凤帝允了鸣儿去宗人府探监,并带来了宫牌和通行令牌。 沈长浩备了车马,亲自护送鸣儿入宫。 凤康得了信儿,早早来到宗人府门外等候。见鸣儿由一名公公领着过来了,大步地迎上去,“鸣儿。” 看到他,鸣儿意外之余,心里暖暖的,又有些自责。 父王和母妃虽不是他的亲生父母,对他却是真心实意地好,还将支应门庭的重责大任托付给他,他实在不该那般目光短浅,放着正经的事情不做,整日为一些零散琐碎的事情斤斤计较。 从今以后他一定要发奋努力,不可让父王和母妃失望。 如是想着,步子迈得更快了,“父王。” 凤康并不知道叶知秋跟他说了那样一番话,更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上前拉了他的手,“我陪你进去。” ——(未完待续) 第489章 希望你来世做个好人! 一九一九年的冬天,显得特别的冷,而第一场雪却是迟迟没有来临,那些光秃秃再也找不到一丝绿色的大山,更加显得苍凉萧瑟起来。 在这些群山中间,夹着一个小小叫瓦愣村的小山村。这真是一个小山村,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加起来,就算是在所谓的“历史最强盛时期”也没有超过五百人。这里的村民祖祖辈辈都住在这个四面都是荒山的贫脊土地上,在他们用最简陋的工具和双手,在山坡上硬开垦出来的坡田上倾洒自己的汗水,换取勉强能让他们生存下去的食物。 这个小山村实在是太穷了,就连那些货郎,也不愿意来到这里,当然了,由于实在刮不出什么油水,乱世中四处横行的土匪和官吏,也鲜少光顾。这样看起来,这样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反而成为一种世外桃源般的存在,随着战乱不断加重,外来人口的渐渐增多,小山村的人口竟然缓缓的不断上升,面对这种奇异的现象,不能不说是一种对乱世的讽刺和真实写照。 他带着响亮的哭声来到这个世界,在反复挣扎中已经消耗掉所有力量的女人,看着接生婆抱到自己面前的婴儿,看着他那个代表了传宗接代作用的“小鸡鸡”,她布满汗水已经苍白得吓人的脸上,总算流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 “孩子他爹,你看到了没有,我给你们雷家生了一个儿子,我终于给你们雷家生了一个儿子,我们雷家有后了!” 带着发自内心的微笑,这个终于如释重负的女人,喃喃自语的陷入了甜甜的沉睡。而孩子的父亲却保持了沉默,因为他只是一块没有任何生命,只能静静站在一张粗糙木桌上的灵位罢了。只剩下两个趴在门外边的小女孩,好奇的探着脑袋,想看看自己的弟弟究竟是什么样子。 寡妇生了一个可以传宗接代的遗腹子,相信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在经历了不幸后一种上天恩赐的最大幸运。在这个男孩满月的时候,根据中国人的习俗,这个终于有了自己儿子的女人,请来了村长,并在他的指导下,把一些东西都堆放到了孩子的面前。 按照中国习俗的说法,如果孩子在满月这天,抓起了什么,他以后就很可能会做什么样的行当。所以这个望子成龙的女人,甚至想方设法,在孩子的面前放了一支几乎变成一根光杆的毛笔,假如孩子真的能抓住这支毛笔的话,他以后说不定就能做一个读书人,离开这片太过贫脊与荒芜的土地,去过上体面的生活。 当然了,抓起那只小小的花篮也不错,这代表了孩子将来会成为一个手艺出众的技师,无论到哪里,也能不愁吃穿。实在不行的话,那就抓起那个小锄头,做一个老老实实的本份庄稼人,只要勤勤恳恳的种田,一样可以娶老婆生孩子传宗接代不让他们雷家断后…… 在满月抓这样重要的仪式中,就连两个女儿,都被女人赶出了房外。把刚刚满岁的孩子放到了床铺上,然后把一堆各式各样不值钱却凝聚了山里人美好希望与祝愿的小玩艺,一股脑的都放到了这个小家伙的面前,有资格呆在屋子里的人,就这样盯大了双眼,小心翼翼的等待这个孩子做出“终身”的选择。 刚出世的孩子总会对陌生的,看起来又没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充满了好奇感,他们第一个抓起来的东西,往往是在他们潜意识中最喜欢,也更容接受的,在这种前提下,“满月抓”这种仪式,还真的有一点点带着奇异色彩的准确性。 只有一个月大的婴儿在床铺上奋力扭动身体,直到所有人都看得脖子发酸,他的小手却怎么也没有落到那些东西上面。就这样玩了好一会,孩子似乎玩累了,又自己拱回小被褥里面,打起了幸福的小呼噜。 过满月进行“满月抓”仪式,孩子却没有抓起一件物品,面对这样一幕,屋子里的人都有点傻眼了。 “村长!”孩子的娘在这个时候,连声音都有点发颤了,“这个孩子什么也不抓,要他真的什么也不要,什么也学不会,该不会是以后什么也不会做,只能当一个吊儿啷当到处混吃混喝的二流子吧?” “这个……” 年轻的时候做过扛客,曾经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甚至还拜师学艺当过几天算命先生的村长,用力抓着自己一片花白的头发,面对这种情况,看着孩子他娘已经开始哆嗦的身体,在这个时候,村长又怎么敢轻言断定这个孩子的一生?如果这个孩子将来真的是一个混吃混喝无所事是的二流子,还有哪家敢把自己的闺女嫁给他?这样的话,他们雷家不是摆明了要断后了吗?! 村长喃喃自语的道:“这可真是希奇了!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抓满月的时候,连一件小玩艺也没有抓起来的事呢!” 就在这个时候,房间的门被推开了,一个小脑袋怯生生的探进来,盯着孩子的母亲,小心翼翼的道:“娘,我饿了!” 直到这个时候,孩子的母亲才想起来,她已经把两个女儿赶出去好久,早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了。看着带着一脸期盼的女儿,孩子的母亲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她的这两个女儿,毕竟最大的也只有七岁罢了,她柔声道:“碗厨里还有煮熟的地瓜,你和姐姐分着吃了吧。” “谢谢娘!” 小女孩一听到有煮熟的地瓜,脸上扬起了快乐的神彩,在这个时候她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一溜小跑跑到了床边,把一只用玉米秸做成的玩具放到了床上,“这是小东他们教我做的,娘你看我把它送给弟弟好吗?” 孩子的娘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刚才还打躲在被褥中,打着幸福小呼噜的孩子被小小的喧哗吵醒了,他看到了小女孩放到床铺上的新玩具,眼睛里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在所有人还没有来得及阻止之前,他小手一伸,就将那件刚刚放到床上,用玉米秸做成的玩具抓到了手里。 他终于抓到了自己满月中的礼物。 面对这一幕,屋子里的所有人都瞪大了双眼。 望着他手中抓住的东西,孩子母亲的嘴角在不停的颤抖,她突然一巴掌狠狠扇到自己女儿的脸上,小女孩猝不及防,被她扇得连连退出四五步远,脚下一软又重重摔倒在地上。 孩子的母亲伸手指着捂住自己脸,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让它们落下来的小女孩,放声哭叫道:“你这个扫帚星,你就这样想让你弟弟死,你就巴不得他死是吗?你咒死了弟弟,我就不相信你以后还能活的安生了!” 抓起那支希望已经完全破灭的秃毛笔,孩子的母亲对准自己的女儿用力狠狠砸过去,那枝早已经失去实际意义的毛笔,在砸中小女孩的头部后,带着一声轻轻的叹息又翻跳而起,在空中划出几个小小的圆圈后,才落到了地上。 村子望着孩子死死捏在手里的那只玉米秸做成的玩具,过了好半晌,才长长叹了一口气,道:“大妹子,你也不要怪丫头了,这都是命啊!要不然孩子为什么在床上爬了半天,什么也不抓?” 那个男孩抓在手里的,赫然是一把用玉米秸做成的枪! 这预示着,这个男孩将来的职业,必然和枪有关。在这片荒山中,连大一点的野兽都没有,更没有靠山吃饭的猎人,算来算去,能和拿枪有关的行当,似乎也就是吃当兵这碗饭了。 现在这种乱世,到处都在打仗,到处都在死人。就算是很少和外界联络的山里人也清楚的知道,当兵就是送死,就是去给大官当炮灰,就算是死了,也不会有墓碑,挖个坑上百号人的尸体往里一丢,随便一埋就算是完事了! 已经抓在手里的枪,再放下来也不能改变什么。 见多识广,勉强能写出自己名字的村长,沉吟了良久,终于为这个孩子取了一个相当的响亮的名字……雷震!他的意思,就是希望这个孩子的命够硬,以后就算真的当兵了,也能震走那些勾魂摄魄的小鬼,最后能够平平安安的回家。 第490章 吃错什么药了? 每天清晨黑色的天幕下,只透出一丝淡淡的惨白时,一个女人就扛着一个锄头,手里拎着一只竹篮,走向了自家的农田。长得壮壮实实,让人一看就心中喜欢的雷震,躺在竹篮做成的世界里睡得正香;而在这个女人的身后,两个瘦瘦矮矮的小女孩,一个手里捧着水罐和中午吃的干粮,一个抓着一把小小的铲子,紧紧跟在娘的身后。 直到黑暗的天幕重新笼罩了整个苍穹,这样一支奇异的队伍,才会踏着夜色,返回他们的家,炊烟也会随之缓缓在那一幢小小的泥砖屋上空扬起。 就在田梗上,就在那个大大的竹篮里,雷震聆听着蟋蟀的低吟,嗅着轻轻掠过带来一股最原始清香的山风,一天天慢慢的长大。 “震儿已经快要满岁了,这孩子长得可真快,那只竹篮已经快盛不下他了。” 放下手中的锄头,雷震的母亲伸展自己长时间劳动而已经隐隐发酸的腰,用毛巾擦掉自己额头上的汗水后,慢慢走向放着大竹篮和水罐的田梗头。只有看着自己越来越强壮的儿子,这个因为过早失去丈夫而显得衰老了很多,额前甚至已经爬上几丝白发的女人,脸上才会露出一丝快乐的笑容。 习惯性的先从水罐里倒出一碗水,当雷震的母亲扭头去看在竹篮里熟睡的儿子时,她的眼睛猛然瞪大,双手一松,捏在手里的瓷碗摔在一块突起的石头上,发出“砰”的一声脆响。 在这个时候,雷震的母亲全身都在发颤,因为她看到的是一个空空的竹篮,她的儿子竟然不见了! 她明明将儿子用细绳绑在了竹篮里,凭借一个还不到一岁婴儿的力量,根本不可能挣脱那根细绳的束缚。看着倒垂在竹篮里,不知道用什么东西撕成两截的那根细绳,雷震的母亲突然发疯似的来回乱跑,她小心的翻开草丛,她找遍了附近所有可能藏下一个孩子的位置,可是她什么也没有找到,她还不到一岁大的儿子真的不见了! 只觉得双腿一软,雷震的母亲不由自主的摔倒在地上,她傻傻的坐在那里足足五分钟,才猛然用多了七分颤音三分哭意的声音,放声叫道:“大丫、二丫你们在哪里,你们快回来啊,你们的弟弟丢了……” 撕心裂肺的的悲叫,在山坡上反复回荡,正在山坡对面挖野菜的两个小女孩,对视了一眼,她们一起丢掉手中的铲子和还没有填满野菜的小竹篮,飞也似的跑过来。看着脸上沾满了汗水和泪水的娘,和摆在田梗上,那个空空如也连铺在底部的被褥都一起消失的竹篮,两个小女孩也象她们娘一样傻眼了。 带着两个女儿足足在周围傻转了几个小时,这个突然失去了儿子,只觉得双腿都象踩在棉花里,再也没有半丝力量的女人,才突然醒悟过来,对着自己的女儿叫道:“大丫,快回去请村长大伯过来帮忙!” 村长带着一群村民赶到田头,在仔细观查了一遍竹篮周围的印痕后,村长轻轻叹了一口气,指着一连串的脚印,低声道:“孩子被狼叼走了。” 村长看着已经被彻底吓傻,整个人就像是失去了三魂七魄一样,呆呆站在那里的女人,他发出一声轻叹,对身边的村民道:“通知村子里的人准备一下,能帮忙的都出来来找孩子。” 这个与世隔绝保留着自然纯朴的小山村,几乎所有村民都一起出动,他们三五成群在在大山中穿梭,就连夜晚也能看到在山坡上不断晃动的的松油火把。有些头脑比较灵活的村民,甚至带了一个孩子最喜欢玩的拨浪鼓,一边四处寻找,一边摇动手中的玩具,希望小雷震听到时,能够发出哪怕是一声啼哭的回应。 整个小山村的人,在周围的大山里整整找了三天三夜,当他们终于一批批陆续的回来,面对雷震他娘充满企求与希望的双眼,这些全身都沾满了草叶,身上还带着划伤的村民们无言的摇了摇头,而雷震他娘的脸色也随之愈发苍白。 当最后一批村民,双手空空的返回这个小山村,面对那个脸上再也没有半丝血色的女人低下了头,发疯似的跟着乡邻们,在大山里跑了整整三天三夜粒米未进的母亲,面对这个绝望的结果,再也没有力气支撑自己的身体,“砰”的一声重重坐到了地上。 “孩子他爹……” 只说出四个字,雷震的娘已经泪流满面,她突然发疯似的用力捶地,她嘶声哭叫道:“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们雷家,是我把孩子弄丢了!我没有用,我真没有用,我怎么就会把孩子放到那里,让狼子把孩子叼走了……这样我怎么有脸去见你,我怎么有脸去见爹和娘,去见雷家的祖宗啊!” 所有人都呆呆的望着那个已经失去了生命中所有希望与力量,甚至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了的女人,没有人说话,事实上大家根本不知道在这个时候,应该说什么才好,因为他们都清楚的知道,一个寡妇死了唯一的儿子,对她意味着什么。好好的放声大哭一场,回家用被子蒙上头睡上三天三夜,日子怎么也要继续过,她总会慢慢恢复过来。如果运气够好的话,她甚至能带着两个女儿,再改嫁给一个也许家里很穷或许身上还有小小的缺陷,却老实忠厚愿意善待两个女儿的男人。 可是很快,雷震母亲的哭声就突然停住了。 她伸手擦掉了自己脸上已经混成一片的汗水、泪水和鼻涕,慢慢的站了起来。她望着村长,问道:“全村的人都没有找到雷震,也没有找到包在他身上的被褥?” “是的。” 看到雷震的母亲点点头,竟然带着两个女儿,反身走向了村子,生怕这个女人干傻事的村长,急声问道:“雷家大妹子,你要干什么?” 雷震的母亲用力抽了一下鼻子,回答道:“回家煮红薯!” “啊?” 这是一个绝对让人意外的回答,在场所有人都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呆呆的看着雷震母亲的背影,刚才已经根本支撑不起自己身体的女人,在这个时候,竟然又努力重新挺直了自己的腰,她吸着丝丝的凉气,轻声道:“如果我的儿子真的是被狼叼走了,裹在他身上的小被褥总不会一起被吃了吧?我们没有找到那套被褥,我的儿子就很可能还活着。就算他真的是被狼吃掉了,哪怕他只剩下一根骨头,我也要把他找回来!” 她的声音很轻,但是当一个母亲,退无可退,保卫自己孩子的天性被彻底激发,她的声音中已经多了一种几乎可以分金碎石的坚毅。 当久违的炊烟再次在那个泥砖砌成的小屋上空袅袅升起的时候,村子里的人,看着这幢小屋的眼光中,已经多了一丝难言的敬佩……这个女人在战斗!她在和自己的命运,她在和自己的儿子那也许早已经注定的命运在战斗! 第491章 你可知罪? 一个向命运发起抗争的母亲,背着一包煮熟的红薯和土豆,一左一右牵着两个最大也就六岁的小女孩,在所有人默默的注视中,又走向了小山村周围的荒山。她不想去考虑,自己的儿子就算没有成为野狼的食物,过了这么久,会不会已经活活饿死了;她更不会去想,如果有一天她真的找到了自己儿子的尸骨,她是不是还能把他分辨出来。她只知道,她要找回自己的儿子! 她带着两个女儿,避开了那些好心的乡亲们早已经搜索过的区域,每到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她总会放下身上的袋子,把两个女儿安置到一个安全的位置,然后一个人慢慢的往上爬。 “我的儿子就在上面,我要把他带回来!” 就是抱着这样的信念,她一次次的失败,又一次次成功的爬上了就连男人也不敢轻易尝试的山峰,连她都不知道,原来在自己的身体里,竟然还有这么一股狠劲! 每天天还没有亮,这位母亲就会准时睁开了双眼。看着怕打扰自己休息,只能远远睡在一边,相互搂抱在一起偎依取暖,在山风的吹袭下,就在睡梦中都冷得全身微微发颤的两个女儿,她伸手轻轻擦掉女儿被冻出来的鼻涕。在这个时候,她真的想把这一对最乖、最可爱、最懂事的女儿一起抱进自己的怀里,和她们一起放声痛哭。 但是她不敢! 手心手背都是肉,她害怕这样一哭,就再也鼓不起勇气,去继续寻找自己的儿子。 “不要怪娘不心疼你们,不管你们谁丢了,娘都不会丢下你们的!” 在这样的低语中,她狠下心用近乎粗暴的动作,推醒了两个为了帮她清洗伤口,到了大半夜才能睡觉的女儿,再次踏上了她们的旅途或者说是征程。 …… “哗啦……” 眼看就要爬到山峰上的时候,一大块石笋突然从石壁上被她整块剥落,带起大片的泥土,全身力量都挂在这块石笋上,突然失去借力点,她不受控制的从足足有六十度的峭壁上向下滚落。在这个时候,她早已经是“经验丰富”,立刻用双臂死死护住了自己的头部,只要没有撞到脑袋或者摔断骨头,她休息一会总还能再爬起来。 就这样一路向下翻滚了足足四五十米,她的身上又多加了十几道伤痕,不断翻滚碰撞形成的晕眩感更让她觉得天旋地转,躺了足足半个小时,她才缓缓的坐了起来。当她四下打量自己滚落进来的这个山谷时,她突然瞪大了双眼。因为她看到了一套熟悉的、小小的被褥! 紧接着她看到了一双绿色的眼睛,两排锋利得让她全身微微一颤的牙齿,和一声低低的充满警告和危险意味的低啸。在她面前不足二十米的位置,是一道向前突击的石层。如果没有下来,仅仅从山谷的上方观察,根本看不出来,在这里竟然还别有洞天。 在这样一个天然形成的半封闭世界里,一条如果站起来就足足有一人多高的狼,正在死死的盯着她。在这条狼的身后,就是一个建在石层下面的狼巢! 她竟然无意中掉到了狼巢的附近,山里人都知道,如果狼巢里有小狼,那么一旦有人或动物接近,感到危险的母狼,就会不顾一切的进攻入侵者!当她的目光下意识的跳过那只狼,落到那个狼巢里的时候,她突然发出了一声惊呼:“天哪!” 她竟然看到了自己的儿子!现在她的儿子,就赤身裸体的躺在那个狼巢里,舒服的把自己的脑袋枕在一只小狼柔软而光滑的身体上面,可能是因为感到冷,他甚至伸出自己的两只小手臂,抱住了那只小狼。 听到她的惊呼,在狼巢里度过了人生第一个满岁的雷震,抬起了头,看到自己的母亲,雷震的脸上露出一丝开心的笑容,这个已经能够掌握简单发音的小家伙,嘴一张,发出一声软软的童音:“娘……” “哎!” 她用力的答应,喜极而泣的泪水瞬间就从她的眼睛里喷涌而出,当她听到了儿子的呼唤,只觉得所有的辛苦所有的委屈与努力都不枉了。甚至就连站在狼巢前,那只对她虎视眈眈随时都可能对她发起致命攻击的狼,似乎都变得微不足道起来。 她真的想扑过去,把自己的儿子抱起来,看看他有没有受伤,有没有挨饿……可是她不敢。那只守护在自己巢穴前面的狼,是一只母狼,它是奇异的没有对雷震的母亲发起攻击,但是这绝不代表,它能允许一个人类,接近自己的孩子!而且让雷震的母亲更不敢轻易冒险的是,她不敢确定,假如真的让那只母狼感受到危险,它会不会兽性大发的一口咬死自己的儿子。 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一个母亲,希望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儿子,被一只野兽一口咬得血肉飞溅! 她就那样傻傻的站在那里,而那只母狼,也充满戒备的望着她,这一人一狼,就这样保持了一种奇异的沉默。当两个小女孩顺着母亲一路留下的痕迹,也找到这个小山谷。数量上的劣势,已经让母狼开始全身崩紧, 雷震的娘跟本不敢回头,现在她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要是这只狼,真的对我儿子咬下去,我就和它拼了!” 雷震的娘不敢开口,她怕自己一说话,就会逼得那只母狼发起进攻,她只能把自己的手放到背后,对两个女儿不停打着手势,希望她们能够理解自己的意思:快去找村长,请他带人过来帮忙! 两个小女孩呆呆的站在母亲的背后,也许是母子连心,两个小女孩,竟然真的读懂了她打出来的那一连串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手语。 当几个小时后,村长终于带着一群手里拿着草叉和木棍的村民,在两个小女孩的带领下,找到这个山谷的时候,冷汗已经渗透了这个一生都生活在小山村中,再平凡不过的母亲的衣襟。 村长远远的把那些村民留在了山谷上方,他用尽量轻的动作,走到了为了保护儿子,而和一只孤狼对峙了足足五六个小时的母亲身旁。当他看到那只母狼鬃毛象触电般倒竖而起,对着自己亮起两排锋利的牙齿时,这位年经时当过扛客,走过大江南北见多识广的村长,立刻就明白,他已经走到了这只母狼能够容忍的极限距离。 第492章 人证 妖少:新书上传,如果兄弟们觉得好看,请砸出你的推荐票,以示鼓励,谢谢了.下周会加速更新,来冲击排行榜. 村长远远的站在雷震他娘的身后,他虽然已经六十多岁,但是仍然耳聪目明,他小心翼翼的观查那只因为受惊,已经凶相毕露的母狼,和一直小心拱护的狼巢。思索了半晌,村长才低声道:“雷家大妹子,你别怕,也不要回头,我们都来了。你能听到我说的话吗?” 雷震的母亲,微微的点了点头。 “你看清楚了,它是一条刚刚产了崽儿的母狼。”村长看着那条母狼明显过于鼓胀的乳房,道:“母狼生一窝狼崽,最少也有四五只,它的窝里却只有一只,看样子它叼跑了你的孩子,不是饿了,而是胀得难受,想让雷震帮着吸它太多的奶。它喂养了雷震这么久,雷震身上已经有了它的味道,它已经把雷震当成自己的狼崽了。” 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是看着被母狼叼走十七八天,依然活力十足的雷震,雷震他娘点了点头。 “我看就是因为雷震的身上,也有你的味道,那条母狼才会让你靠得它这么近,我们这样的生人,根本不可能靠近它。” 村长又思索了半天,才继续道:“母狼要是被逼急了,会咬死自己的狼崽,要是大伙一拥而上,这条母狼是跑不了,不过那样只会坑了雷震。” “你想拿回雷震,只有一个办法。” 看着抱住身边的小狼,露出一脸幸福笑容的雷震,母亲虽然心急如焚,但是她却清楚的知道,无论是见识头脑,村长都比她强得多,她必须要牢牢记住村长说的每一个字,按照他说的每一句话去做。 “狼也通人性,你身上有雷震的味道,它应该知道你是谁。你去找它商量,看它愿不愿意把雷震还给你。” 雷震的母亲呆呆的望着面前这条因为村长的出现,眼睛里已经透出一分不安,九分野性的母狼,村长绝对给她丢了一个天大的难题,她是一个人,又不懂狼语,如何去和一条母狼去商量,求它把儿子还给她? “你不要把它当成一条狼。”村长站在雷震母亲的身后,小心提醒道:“你就把它看成是一个抢了你的儿子,又喜欢上了他,真的把他当成自己儿子的女人。” 回想着雷震在满月时,什么也没有抓到手里,雷震的娘只觉得膝盖打软,如果这条母狼不把自己的儿子还回来,那雷震这一辈子不是真的象“满月抓”仪式中预示的那样,什么也学不会,什么东西也不会做,只能变成一只不人不狼的怪物了吗? 雷震的母亲突然用力抬起了手臂,就在村长心中暗呼不妙的同时,雷震的母亲已经指着那条死死盯着她的母狼,放声叫道:“我站在这里这么久,也没有见你那口子,你也和我一样,是一个寡妇了吧?你有自己的孩子,你为什么还要抢我这个寡妇的儿子,我不是有两有三啊!我还指着儿子传宗接代,我还指着养儿防老,我不能让雷家就在我手中绝后……” 说到委屈的地方,雷震的母亲已经是泣不成声,她指着眼前这条母狼,哭叫道:“我说了这么多,你到底明不明白啊?!求求你……把我的儿子……还给我……好吗……他可就是我的命根子啊!” 母狼静静的望着眼前这个泣不成声的女人,看着这个女人悲伤而绝望的眼泪,一串串的从她的脸庞上滑过,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短暂而美丽的流线后,狠狠坠落到这片坚硬的土地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时候开始,它眼睛里的戒备与野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深隧难懂的颜色,它的喉咙中更发出一阵低低的呜呜声。 它低下头,用复杂的眼神,望着正在和小狼抱成一团的雷震。在雷震母亲心脏都几乎从胸腔里跳出的窒息紧张中,它把自己的鼻尖放在雷震的脸上,轻轻摩娑着。可能是觉得很痒,可能是喜欢母狼鼻孔里,喷出来的那种温温热热的气息喷洒到脸上的感觉,雷震竟然在这种绝对诡异的时刻,躺在狼巢里,发出一阵单纯到极点的笑声。 雷震的母亲死命咬住了嘴唇,拼尽全力让自己没有发出惊惶的嘶叫,因为在这个时候,那条母狼竟然张开了它的嘴,对着雷震咬下去。雷震才刚刚过了满岁,不要说是让母狼那一排可以生生咬碎一根木棍的牙齿咬中,就算是被母狼那条可以把骨头上的肉渣都扫得干干净净的舌头舔中,雷震也受不了啊! 到最后,母狼竟然咬住了自己那条和雷震滚作一团的小狼崽,把它叼在自己的嘴里,然后默默的向右边,退开了几步。 雷震母亲的身体不停的颤抖,在村长的示意下,她用尽可能不引起母狼误会的动作,小心翼翼的走向狼巢,望着一个人躺在狼巢里,没有玩伴已经不满的厥起了嘴,似乎随时准备大哭一场的雷震,当她的双手终于抱住已经失散了十几天,却得而复失的孩子,品尝着那种母子之间血脉相连的动人感觉,感受着那种山穷水尽柳暗花明后复杂到极点的情绪,雷震的母亲真的痴了。 在这个时候,这个经历了人生大悲大喜,为了找回自己的儿子,付出了绝对努力的母亲,紧紧抱着自己的儿子,对着站在一边的母狼,不停重复着相同的一句话:“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母狼只是静静的卧在那里,静静的望着被雷震母亲抱在怀里的孩子,在它的眼睛闪动着的,是一种如果用人类的角度去看,可以称之为“悲伤”的光芒。 村长拦住了握着各种武器要冲进山谷猎杀那条母狼的村民,在所有人的拥簇中,雷震的母亲脸上总算露出了一丝微笑,她终于可以带着儿子回家了。走了没有多远,她突然听到一个村民的惊呼:“看,那条母狼还没死心,在跟着我们呢!” “不要紧,”村长看了一眼远远跟在大家身后的母狼,轻叹了一声,道:“它能把孩子还给你,就不会再抢回去。它大概是舍不得雷震,想送送我们吧,毕竟它也喂了雷震这么长时间的奶。” 就这样,那条母狼,一直跟着村民和雷震的母亲,远远跟到了小山村的村口,才独自走开了。 过了几天后,在一天夜里,雷震的母亲突然听到在门外,传来了一阵类似于敲门的声响,当她点起油灯披上衣服去开门的时候,她惊讶的发现,敲门的人已经不在了,而在门框下面,却多了一只喉咙上带几颗牙印,身体还在微微抽搐的野兔。 每隔几天,就会有不同的野味,送到她家的门前,这些猎物无一例外,在脖子部位都有几颗深深的牙印。 面对这种情况,村长对雷震的母亲道:“看来那条母狼,真的把雷震当成自己的狼崽了,它这是不放心,生怕孩子饿着了啊!” 看着怀里不知道为什么显出几分瘦弱的孩子,雷震的母亲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她的男人死得早,生活的压力本来就影响了她的身体健康,再带着两个女儿每天风餐露宿,更不停的摔摔打打后,她已经没有办法,再给雷震喂奶了。 一个才一岁大的小孩子,每天只能喝用白面和玉米面掺在一起煮出来的糊糊,雷震怎么可能不迅速消瘦下去? 已经大略猜到事情原因的村长,无言的摇了摇头。 当夜色再次来临的时候,一条嘴里叼着猎物的野狼,轻车熟路的潜进小山村一幢用泥砖砌成的房屋前,它放下嘴里叼着的猎物,当它猛的人立而起,用自己的前爪去抓那扇紧闭的木门时,它惊讶的发现,那扇本来应该紧紧插住的木门,竟然被它推开了。 一只带着几分狐疑,几分期盼的脑袋,悄悄透过门缝探进了房间,它的两只眼睛,在黑暗的空间中,散发着幽幽的绿光。很快它的注意力,就被躺在土炕上的雷震给吸引了,它不由自主的走到了雷震的面前。 当它探过自己的鼻头,轻轻在雷震的脸上摩娑的时候,还在睡梦中的雷震发出一阵“咯咯”的轻笑。当一个柔软的东西塞进他的嘴里时,雷震本能的开始用力吸吮,好久没有品尝到的甘甜与芬芳,让雷震干脆伸出两条胳膊,紧紧抱着送到他嘴边的东西,更加用力的吸吮起来。 母狼呆在属于人类的房间中,动物的直觉让它清楚的知道,在这幢泥砖小屋的另外一个小房间里,有人类的存在,那些人甚至正在偷偷看着它。这种感觉让这条母狼浑身不安,可是看着紧紧抱着自己,正在努力吸吮的雷震,它最后还是选择了静静趴在雷震身边,直到雷震吸够了喝饱了,它才从土炕上跳下来,用复杂的眼神望了一眼小隔间那一直没有被掀起来的门帘,然后没有发出一丝声息的穿过门缝,转眼间就消失在远方沉浸在黑色的原野中。 雷震的母亲从隔间里走出来,在她的身边,还有两个眼睛睁得大大的小女孩。借着窗头透过来的几丝月光,雷震的母亲用同样复杂的目光,看着一脸心满意足,睡得踏踏实实的雷震,她伸手轻轻擦掉雷震嘴角的一丝奶渍,沉默了很久,她才低声道:“儿子,记住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有两个娘了。它也是你的娘,你的狼娘!” 第493章 跳梁小丑 吸吮着狼奶,雷震一天天长大,到了十三岁的时候,雷震已经长得足足有一百七十公分高,狼娘隔三差五送到门前的猎物,更让他的身体获得了足够的营养,使他看起来比村子里的任何一个孩子都更强壮。当他站在那里,很多人都会不自觉的把他当成一个成年人来看待,但是在同时,所有人都认为,雷震是整个村子里所有孩子当中,最没用的一个! 已经失去了一次儿子,又重新把他带回自己身边,经过这样的大波大折,雷震的母亲对儿子的关怀,已经到达了一种溺爱的程度。 别的孩子,在六七岁时,就会跟着父母一起到田里工作,到了十一二岁时,就能顶得上家里半个壮劳力,可是雷震直到十三岁,甚至还不会用镰刀和锄头。 雷震的母亲养了几只下蛋的母鸡,山里人养鸡生出来的鸡蛋,除非是生病、过节或者是女人坐月子,否则自己是不会舍得吃的。把这些鸡蛋攒起来,等到背着担子走街窜巷的货郎来到这个小山村,这里的村民就可以用家里的鸡蛋,从货郎手中换到一些针头线脑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 整个小山村,只有雷震每天都能吃到鸡蛋。雷震的娘总能想方设法搞到一点油,每天为雷震煎上一个荷包蛋,再在上面洒上一点调味用的酱油,这对小山村里的人来说,绝对是就算过年,也未必能品尝到的美味。 所以每天晚上,雷震在吃晚饭的时候,他们家的窗口前,总会趴着一群用力吸着鼻子,眼巴巴的看着雷震手中饭碗的孩子。有时候雷震就会用筷子挑起小小的一块荷包蛋,把它顺着窗子丢出去,在窗外立刻就会传来一阵争抢甚至是扭打的声音。在这个时候,雷震就会得意的笑起来,然后对着坐在饭桌上,同样轻轻吸着鼻子,却从来吃不到荷包蛋的大姐和二姐,做出一个鬼脸。 在雷震的心里,荷包蛋当然就是他独享的权力,至于他是自己吃,还是象耍猴的艺人一样逗得那些趴在窗口的家伙团团乱转,那更是他自己的选择。要不然为什么二姐偷偷拿了几颗鸡蛋,和货郎换了几卷彩色丝线,就被他娘狠狠扇了一个耳光? 这样一个实在是被老娘宠坏,摆明就是一个二流子的家伙,又有哪家愿意把自己的闺女嫁过来,让她一辈子受穷受气? 就算是用山里人最常用的换亲也没有人愿意,就是因为雷震的关系,雷震的大姐已经十八岁了,长得也称得上婷婷玉立,性格又温柔可人,却仍然没有找到婆家。对这种事情一直半懂不懂的雷震,曾经对他的大姐道:“大姐,你只要一直对我好,以后我娶你。” 听了雷震的话,雷震的大姐只能摇头苦笑,过了好半晌,她才伸出手指在雷震的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叹道:“你啊,真是被娘宠坏了!” 雷震只是嘿嘿一笑,他是娘唯一的儿子,娘以后还要靠他养老送终呢,娘不宠他宠谁? 当然了,雷震也不是成天无所事是,雷震的娘给雷震找了一个师父。这个师父会使枪,虽然一套枪法耍得稀松平常,就连卖艺都水准不够,但是在娘的坚持下,雷震仍然拜了这个师父。 原因很简单,雷震在过满月的时候,抓住了一把“枪”,既然他这一辈子注定要与枪为伍,那么让他学习红缨枪、长枪,总比去当兵,拿着一杆火枪在战场上为有钱人当炮灰要强得多吧? 师父的枪法不怎么样,但是脾气却很怪,竟然住在距离村子几里外的一个山窝里,换句话来说,雷震每次去学艺,就要走上几里的山路。对于练武的人来说,这样的被动训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当然也难不住雷震,每次他去学艺的时候,都会叫上二姐,让她背上自己。要不是二姐在他满月抓礼物时,把一枝用玉米秸做成的“枪”放到炕上,又好巧不巧的让他抓在手里,他又怎么可能跑这种山路,去和一个根本华而不实的师父去学什么狗屁枪法?! 看着雷震这样一个已经长得比成年人更高更壮的半大小子,趴在自己相对而言就显得太过瘦弱的二姐身上,得意洋洋的穿街而过,有时候还会象坐在高头大马上的将军一样,拍着二姐的肩膀,在嘴里发出“驾、驾、驾”的声响,村子里的人就无不暗中摇头。 “吁……” 雷震突然伸手揪了一下二姐的头发,示意她“停马”,然后从二姐的背上蹦下来。在村子唯一能当成集会场的地方,已经围了几圈人,不用问也知道,是那个每隔几个月,就会背着货担来瓦愣村一次的货郎过来了。 雷震远远的就对被一群人包围,一边用草帽扇风,一边讲着什么的货郎拉开了嗓子,叫道:“张大哥,这次你又带过来什么好听的故事没有?”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个货郎姓张,他每次担着货架来到瓦愣村,做完生意后都会向村民讨上一碗水喝,顺便给大家讲讲在外面世界里发生的事情。在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这样一位几个月才会光顾一次的货郎,就成为山民了解外界的最直接渠道。 仗着自己身高体壮又经常将小块的荷包蛋从窗口丢出去,雷震大大咧咧的推开围在一起的孩子,直接挤到了最里面。张大哥向雷震略略点头示意后,继续进行他的话题,雷震听了半晌才听明白,一群被称为东洋人的强盗打进来了! “他们一个个长得都这么高……”张大哥伸手比划出一个夸张的高度,然后他又双手掐圆,组成顶多有一张烙饼那么大的圆圈,“东洋人看起来都是青面獠牙,还带着一张血盆大口。但是他们每个人身后背着的铁锅,却只有这么大。” 看着张大哥比划出来的铁锅形状,雷震不由瞪大了双眼,“不是吧,这些东洋人用的铁锅也太小了吧?就算是我吃也不够用啊,再说了,他们也不用每个人都背上一口锅吧?!” “嘿,这下你可问到点子上了!” 张大哥瞪着眼睛,道:“那群东洋人要真是能用得起大锅,能天天吃饱肚子,他们至于跑到我们这里吗?他们跑到哪里都是又烧又抢,每人都背着一口锅,为什么?不就是为了抢到吃的,做饭方便吗?!” 围在张大哥身边的所有人一起连连点头,接受了张大哥的这个看起来很合情合理的解释。 “我还听到了一个秘密,”说到这里,张大哥脸上露出一丝神秘的表情,他先顾作姿态的左右看了一番,直到把所有人的好奇心都勾引起来,他才弯下腰,用草帽盖在自己的嘴上,压低了声音,道:“据说这些东洋人,白天是人,晚上就是鬼,所以很多人都称他们为鬼子。为了方便在晚上指挥这些鬼,那些赶尸人还特地做了一些太阳旗,只要在晚上举起这些旗,那些鬼看到太阳旗,以为还是白天,就会老老实实的听话,让他们向哪里走,就往哪里走。记住,以后如果你们看到这样的鬼旗,可是要有多远,跑多远啊!” 雷震瞪着大大的眼睛,小心翼翼的问道:“可是总有一些聪明的鬼吧,他们要是不上当怎么办?” “这个好办,你以为人家没有想到这种事啊?!” 张大哥用力一拍巴掌,又伸手比划出一个相当恐度的长度,道:“那些赶尸人不但身上有枪,还专门带了这样长的一把刀子,据说还在什么神社请什么天皇之类的玩艺,唉,我也说不清这个,估计就是象什么茅山道士张天师一样的人物,专门开过光下过符咒呢。他们要是看到哪个鬼不听命令,拔出那把刀子‘喀嚓’一下,就会把那些不听话的鬼一刀两断。这样杀鸡骇猴,次数多了那些鬼就都老实了。” (妖少:呵呵,以上内容,纯属个人意见,如有雷同,实属荣幸!) 第494章 上赶子人情 张大哥讲的故事是好听,也可以说是很诡异很吓人,但是什么东洋人,什么太阳旗,什么开过光下过符咒专门砍鬼的刀子,这些东西,似乎和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村民来说,还是很遥远的事情,谁也不会把它放在心里。 就算雷震听到有人高喊了一声“鬼子来啦”,他仍然把这一切当成是在开玩笑。鬼子人人都背着一口比烙饼还小的铁锅,就算是抢粮食,也不至抢到他们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小山村吧? 带着几分不以为然,雷震趴到了窗户上,当他眺目远望的时候,一面白色底衬,正中央画着一个大大圆形太阳的旗帜,在瞬间就刺痛了雷震的双眼。看着那些个头并没有张大哥形容的那么夸张,但是真的人人背后都背了一口小小“铁锅”的鬼兵,雷震拼命揉着自己的双眼,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敢相信,鬼兵真的来了,那些白天是人晚上是鬼的鬼兵真的来了! “砰!” 在鬼兵的队伍中响起一声轻脆的枪响,一边奔跑一边报警,从小和雷震玩到大的伙伴小东,一头栽倒在地上。望着小东背后象喷泉一样喷溅出来的鲜血,雷震真的傻眼了。不是说这些鬼兵白天是人,晚上才是鬼吗?现在日头正中,还是大白天的,怎么他们就变成鬼了?! “快跑啊,鬼兵来啦!” 在惶急的尖叫声中,整个村子里的男女老幼一起乱哄哄的撒腿狂奔,当他们跑到村子的后方时,所有人都惊呆了,因为在村子的后方同样有一面太阳旗在那里迎风招扬,他们已经被鬼兵包围了。 “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点找个地方藏起来?” 在这种最危险的时候,最关心雷震的当然还是他的娘!雷震的娘一把拉住自己的儿子,把他带到了一堆干枯的柴草前,不由分说的就把雷震按到了柴草堆里,看到柴草堆里还有一个位置,他娘又顺手把二姐一起按到了雷震的身边。然后带领雷震的大姐,将大堆的柴草盖到了雷震和二姐的身上。 “记住,不管发生什么事,你们千万不要出来。二丫,帮娘看好你的弟弟!” 当做完这一切,留下最后的叮嘱,雷震的娘准备带着大姐再找其它安全的隐藏位置时,她们才发现,她们已经被十几个鬼兵包围了。十几枝步枪上安插的刺刀,在阳光下散发着冰冷的幽幽亮光,而那十几个鬼兵脸上扬起的诡异笑容,更让雷震的娘,心脏在瞬间就沉到了最谷底。 紧紧挨在二姐的身边,躲在又干又热还散发着一股腐烂味道的枯柴堆里,雷震不舒服的扭动着脖子,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听到就在不远的地方,传来了布料被撕裂的声音,紧接着他听到了娘犹如受伤母豹一般的怒吼:“不要碰我的女儿!” 当雷震想方设法,终于透过柴草之间的缝隙,勉强看到外面发生的事情时,他的全身突然变得一片冰凉。 那个为了寻找他,在大山里带着两个姐姐整整搜索了十七八天的娘,那个最宠他最爱他,每天都会想方设法为他煎上一颗荷包蛋的娘,那个就算到了最危险时刻,仍然先想到他,先为他寻找安全位置的娘,现在正双手张开,拦在大姐与几名鬼兵的中间。而在娘的胸膛上,赫然插进去六七把闪闪生光的刺刀!鲜血顺着那几把刺刀上的血槽,不断的渗出来,已经渗红了娘的衣衫。 雷震的娘,在这个时候脸上竟然还带着一丝充满胜利的笑容,因为在她的嘴里,咬着一块肉,在她的双手十指的指甲里,更沾满了鲜血!那些把刺刀捅进娘胸膛的鬼兵,脸上或多或少都带着几条血痕,一名脚上穿着黑色长筒皮靴,手里还拎着一把通体狭长军刀的鬼兵,捂着自己被娘生生咬下来一块肉的脖子,正在那里痛得倒抽凉气。他的嘴里更不停的喊着一个词语:“八格!八格!八格……” 雷震想放声悲叫,可是他发现自己根本叫不出来,在这种最要命的时刻,雷震的二姐伸手死死捂住了雷震的嘴!发一声叫喊的,是衣襟已经被撕破,却被娘生生从鬼兵手里重新抢回来,并牢牢保护在身后的大姐:“娘啊……!!!” 几把刺刀一起收回,几道鲜血从娘的身体里一起飚射而出,在摇摇欲坠中,大姐飞扑过去,紧紧抱住了娘。大姐手忙脚乱的想按住娘身上的伤口,可是在娘的身上有这么多的伤口,它们都在流着血,大姐只有一双手,又能按得住几个?! “大丫……” 雷震的娘知道她要死了,她能清楚的感受到,她的生命力正随着从伤口喷涌而出的鲜血迅速从她的身体中流失,前所未有的无力感彻底击倒了她。她躺在自己女儿的怀里,她痴痴的望着头顶的天空,她仿佛已经看到了先自己走了十几年的男人,正站在一抹悬挂在天边,显得如此洁白又是如此飘渺无方的白云上,对她缓缓伸出了右手。 “你怪娘偏心吗?” 死死抱住自己母亲的女儿,拼命的摇头。 娘是偏心的,娘当然是偏心的,要不然为什么就算是到最后时刻,她还是把活的希望留给了儿子? 可是,她又是爱自己女儿的,否则的话,她又怎么可能为了自己的女儿,而任由几把刺刀同时刺进了她的身体? 望着这个生了自己养了自己,把太多感情留给了弟弟,最后却把生命留给了给自己的母亲,眼泪不停的从大姐的眼眶里喷涌而出。雷震的娘侧过头,无力的看着那几双向她们慢慢逼近的黄色牛皮靴,她轻声道:“大丫……记住,你是清白人家的闺女,你就算是死,也要清清白白的走!你……明白吗?!” 大姐死命咬着嘴唇用力点头,当她抬起头时,那股恨极的目光,在瞬间就刺痛了所有人的双眼。就在所有鬼兵的步伐不由自主的微微一滞时,雷震的大姐突然跳起来,拼尽她全身的力量狠狠撞向几名鬼兵平端而起的步枪。在猝不及防之下,几名鬼兵瞪大了双眼,眼睁睁的看着雷震的大姐,以飞蛾扑火般的姿态扑过来,任由几把刺刀,同时刺穿了她的身体。 紧接着他们只觉得脸上传来一阵火辣辣的感觉,看着自己从几名鬼兵脸上硬抓出来的血痕,雷震的大姐脸上扬起了一丝和娘如此相象,又是如此骄傲与洒脱的笑容,雷震的大姐,就挂在几名鬼子的刺刀上,慢慢合上了自己的双眼,留下了她在这个人世间最后一句遗言:“娘,女儿不孝,先走一步了!” 几把刺刀一收回去,大姐的身体就没有任何缓冲的重重摔落到地上,雷震的娘躺在地上,看着就倒在自己身边再没有任何生机的女儿,几乎在同一时间,她也停止了呼吸。 就算是死,雷震的娘也没有闭上自己的双眼!她的目光仍然落在那一堆盛载了她所有的希望,盛载了她所有感情的干柴堆上。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即象是在向上天控诉这个尘世间的不公,又象是希望能够亲眼看到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能够在这场浩劫中最终逃出生天。 第495章 算计 气急败坏的鬼兵,并没有打算放过那堆木柴堆,几名鬼兵举起他们手中刺刀上沾满了鲜血的步枪,走向木柴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道灰色的身影,闪电般的从木柴堆一角射出。 “砰!砰!砰……” 几声轻脆的枪声响起,艳丽的血花猛然从空中绽放,在一声凄厉的惨嗥声中,那道灰色的身影重重摔落到地上。 身体中嵌入了五六发子弹,已经失去了进攻能力的灰色身影,也倒在了木柴堆前。那是一条狼,是那条从小和雷震在同一个狼巢里玩耍,喝同一个狼娘奶长大的狼!鲜血从它的伤口中不停的流淌出来,可是在这个时候,它仍然对着这些鬼兵,徒劳的亮出了它那一口已经沾上了血丝的牙齿,无力的举起了它曾经锋利现在却再没有任何杀伤力的爪子。 几名鬼兵望着这只突然出现的野兽,他们的脚步一起停下来,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一起慢慢的离开了。一个竟然还能躲着一条狼的木柴堆里,又怎么可能再藏人?整个村子里,还有那么多人可以让他们抓,整个村子里的女人,总不可能个个都象这两母女一样,疯狂得让他们心里都忍不住涌起一股寒意吧?! 如果中国人只要有三分之一,不,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百分之一能做到这一点,他们又怎么可能如此耀武扬威的站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任凭他们为所欲为?! 眼泪不停的从雷震的眼睛里流出来,他双手十指的指甲,已经深深嵌入了他手心,划出一道道血痕,但是雷震再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因为他的娘正在看着他!他的娘希望他能好好的活下去,他绝不能死在娘的面前,他更不能让娘死不瞑目! 雷震就这样呆呆的坐在木柴堆里,就这样呆呆的坐在自己的二姐,自己在这个世界唯一一个亲人的身边,就这样透过木柴堆的缝隙,呆呆的看着娘和大姐的尸体,看着那条倒在血泊中,却仍然努力睁着双眼,试图移动自己身体的狼。 不知道这样呆呆的坐了多久,直到天色彻底暗下来,直到这个已经变成一片荒芜的小山村中,出现了一些象行尸走肉一样来回飘荡的身影,直到悲凉的哭声在整个小山村的上空回荡,雷震和二姐才能确定,那些其实在白天也是鬼的鬼兵……走了! 娘和大姐冰冷的尸体,就倒在地上,而在不远处,一堆残埂废墟之中仍然在腾起缕缕白烟,那几堵已经被烧成红砖的土墙,证明了这里曾经是一个虽然残破却温馨,更盛载了希望与未来的家。 看着几个大村子里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和小媳妇,衣衫破碎的呆呆坐在一些废墟里,明显还没有从被兽行摧残的打击中清醒过来,雷震的二姐那双已经写满了悲伤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浓浓的不屑。她检查了一遍用自己身体,为她和雷震换来生存机会的狼,看着这条身上那几个贯穿的弹洞,她无言的摇了摇头,但是她仍然找到了草药,把它们嚼碎后涂到了伤口上,然后用力撕开自己的衣襟,把布条紧紧扎在了狼的身上。 二姐又找到了一只铁铲,把大姐和娘,安葬到了爹沉睡的地方,当做完这些事情后,二姐的目光又落到了雷震的身上,她轻声问道:“饿了吗?” 雷震无言的摇了摇头。 雷震真的不知道,二姐用什么方法,竟然又找到了一颗完好无损的鸡蛋。她就是用半片摔裂的铁锅,用那一堆干木柴,煎出来一个缺油少盐的荷包蛋。 “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望着盛在半片铁锅里,还冒着浓浓香气的荷包蛋,望着这份自己已经享用了很久很久,享用得理直气壮的食物,雷震第一次把它又推到了二姐的面前。“我不饿,还是二姐你吃吧。” 二姐的手落到了雷震的头上,她轻轻抚摸着雷震那一头短短的硬硬的犹如刺猥般的头发,柔声道:“娘在的时候,一直只有你才能吃荷包蛋,现在娘不在了,娘刚刚走,二姐就抢你的荷包蛋吃,你说娘在天上看到了这一切,她的心里会好过吗?” 荷包蛋再次推到了雷震的面前,二姐轻声道:“吃吧,为了让娘高兴,你就吃吧。” 雷震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个还冒着热气的荷包蛋,在二姐温柔的注视下,他终于还是接过了半片铁锅,当他用自己的手撕下一小块荷包蛋,把它送进自己的嘴里时,尝着这种熟悉的味道,大颗大颗的眼泪,顺着雷震的脸庞滑落,落在铁锅里,发出“滋滋”的声响。雷震就这样慢慢的吃着,慢慢的想着,他在回想着自己这十四年的生命中,发生的点点滴滴,他在反思着自己曾经理直气壮的认为,就是应该这样的生活与行为。 二姐就这样温柔的凝视着雷震,她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她的弟弟在经历了这样的突变后,就象是一只脱茧而出的飞蝶般,正在迅速的成熟和成长。二姐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欣慰,她突然问道:“弟弟,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雷震抬头望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也是最后一个最关心自己的人,他沉默了半晌,回答道:“我要和二姐在一起,我要照顾二姐一辈子!” “不!” 二姐轻声道:“你不能留在这个村子里。你要出去,你是家里唯一的男人,你要为娘和大姐报仇!” 雷震用力的摇头,他舍不得离开二姐,他更不放心离开二姐! 看着雷震的样子,二姐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她没有再说什么,她只是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雷震的脸庞,她抚摸得是那样的仔细,又是那样的认真,更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虔诚。她似乎就是要用自己的这双手,把雷震的样子,雷震的性格,雷震的声音,雷震的悲伤,雷震的欢乐,都用一种属于自己的方式复制下来,藏进自己永恒的记忆中一般。 “姐姐逼着你出去为娘和大姐报仇,是不是太难为了你了?”二姐低声道:“其实你也只是一个还不到十四岁的孩子罢了。” 雷震呆呆的望着二姐,不知道为什么,二姐明明就坐在他的面前,但是却似乎变得遥远起来。一种不安甚至不祥的感觉,在雷震的心里越来越重,他张开嘴刚想说话,二姐突然扭过头,对着黑暗中的某个角落,厉喝了一声:“谁?” 雷震下意识的迅速扭头,但是那个方向除了黑暗什么也没有,就在雷震还在四处巡视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一声轻轻的刺响,和二姐发出来的压抑的呻吟。当雷震扭回头的时候,雷震的眼睑在瞬间被他他自己生生振裂! 雷震睁着一双已经蒙上一层血雾的双眼,猛然发出一声绝望到极点的悲嗥:“二姐……” 就是那半片给雷震煎出最后一颗荷包蛋的铁锅,现在已经深深没入了二姐的胸膛。二姐的双手紧紧握着那半片带着锋锐边缘的铁锅,她的脸色在瞬间变得一片惨白,她望着在这一刻再也没有半丝人样的弟弟,在她的眼睛里除了不舍之外,留下的就是浓浓的歉意。 “弟弟……你知道吗,我以为做的最大的错事,就是在你满月的时候,把一枝用玉米杆做成的枪,放到了炕上,现在我却很高兴那样做了……要是你这一辈子,真的注定一定要去拿起枪,要去当一个兵,那么……就用你手里的枪,去杀鬼兵,去为娘和大姐报仇吧!” 二姐倒在了雷震的怀里,剧烈的痛苦,让她伸手死死抓住了雷震的衣襟,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拼尽全身的力量,叫道:“我不要你陪着我,我要你走出这里,我要你为娘和大姐,为我们全村的人报仇!我要你每天都在心里想一遍,娘和大姐是怎么死的,我要你给我记住了,报仇!报仇!报仇!报仇!报仇!报仇!报仇!报仇……雷震,你听到了没有?!雷震,你告诉我,你能不能做到?!雷震你告诉我,你能不能杀光那些鬼兵,你能不能让娘和大姐,就算躺在地下,也能为救了你而高兴?!” 望着气若游丝的二姐,听着二姐拼尽全身力量留下的遗言,雷震拼命的点头,他现在除了点头,他还能做什么? 当二姐,雷震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也躺在他的怀里,缓缓的闭上了眼睛的时候,一声痛彻心痱、狂极、疯极、凄极、厉极的狂嗥,就犹如一头重伤不治,却依然在阴冷的寒夜,面对一轮皓月发出长嗥的野狼,那悲呛的呼啸,在瞬间就狠狠撕破了这片深暗的、广阔的、悲伤的、绝情的、无公的天幕,直直刺向那无边无垠的苍穹! 他们雷家的三姐弟,从母亲那里继续到的血液,本来就是疯狂的! (妖少:我的文不是YY文,不是穿越文,为了对正历史,我往往写了很多,又要重新去写,所以我不可能一天甩出N章,然后说请大家砸票吧.我想说的是,如果你喜欢了,感动了,认可了我的小说,请砸票,支持我冲榜,谢谢大家.) 第496章 求助 在这一天晚上,全村几乎家家门前,都飘起了白色的纸钱,嘶心裂肺的哭声四处可闻,隐隐还掺杂着一阵阵惊呼,那些面对野兽虽然努力反抗,但是仍然没有保住自己贞洁与清白的女人或妇人,逐一选择了中国女人最常选择,往往也只能这样选择的路。 一座座坟墓,在一夜间修建起来,雷震就那样静静的坐在三座新坟和一座旧坟前,陷入了长久的沉默。雷震不会写字,他面对自己的爹,自己的妈,自己的大姐和二姐的坟墓,他在心里反复的默念着同样一个词……报仇! 他一遍遍的念着,直到这个词深深印入了他的骨髓最深处,任由这个词语在他的血液中不断沉淀不断翻腾。 不知道为什么,除了那个已经年过古稀,曾经亲眼看着雷震在满月里抓阄的村长,几乎没有人敢靠近雷震。每次村长过来,看着象一尊石像般呆呆跪在坟前的雷震,他就会发出一声叹息,在留下几个也许是烤红薯,也许是烤土豆的食物,又默默的走开了。面对送到自己手边的食物,在无意识中,雷震抓起来就吃。 就这样,雷震在自己已经长埋在地下的亲人面前,整整坐了七天七夜。当他拖着已经失去知觉的双腿,重新走回那个在短时间内再不可能恢复旧貌的村落,走回自己那个再也没有的家时,雷震再次呆住了。 亲人一个个死在面前,他实在太过悲伤,他竟然忘了这个吃同一个娘的奶,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伙伴,他竟然忘了这个为了保护他,而身中数枪的伙伴! 七天过去了,这只全身被五六发子弹打穿,只经过简单的治疗和包扎,早应该闭上双眼的狼,仍然活着。它那看到雷震突然亮起来的双眼,更清楚的告诉雷震,在这个时候,它还保持着必要的清醒。 狼的生命力是坚韧的,看着这只全身伤痕累累早已经气若游丝的伙伴,看着它再也不可能重新站起来的身体,雷震真的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它还没有死!雷震更不知道,难道它不痛吗?难道它不累吗?! 那只狼的目光,一直痴痴的望着北方,顺着它的目光,雷震眺目远望,他的目光定住了,因为雷震突然想到,这个方向正对着他们一起长大的狼巢!他们已经老死的狼娘,就被雷震埋葬在狼巢的附近。 “你是想死在自己的窝里吗?” 雷震抱起了这个昔日的伙伴,抱着它已经有些发凉的身体,雷震的鼻子忍不住一酸,它的身体什么时候这么轻了?! 当雷震抱着自己的伙伴走向北方的时候,还没有走出那个小小的山村,躺在地上苦苦挣扎了七天七夜,早已经耗尽了所有力量与生命潜能的狼,已经安祥的闭上了双眼。它相信自己的伙伴,已经明白了它的意思。 就这样抱着一只已经僵硬而冰冷的狼,雷震默默的走着,当五个小时后,他再次回到那个曾经生活过的狼巢时,雷震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的伙伴,会一直挣扎着不肯闭上双眼。它也是一个母亲,在这里,有它的孩子! 小山村在经历过鬼兵的洗劫后,已经是惨不忍睹,但是和这个狼巢相比,仍然显得太过和谐与安祥。粗粗数了一遍狼巢里的狼崽,这一胎雷震怀里的母狼,一共生了九只狼崽,但是能活到现在的,只剩下了一只。 整个狼巢里面,到处都是累累的残骨,没有了母狼的照顾,没有了食物,这九只狼崽就在狼巢里,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抛掉了所有的伪装,它们自相残杀,它们就是靠吞食自己兄弟姐妹的尸体,踏着兄弟姐妹的骨骸,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能活到现在的,就是它们中间,最猛、最悍、最狠的真正强者! 雷震曾经听货郎张大哥讲过,狗生九子时,把它们放到一起不给食物,让它们相互撕,能杀活到最后的一只,就是传说中比狼更凶悍的獒!但是谁来告诉他,九只本来就是狼的坚忍生物,在经历了如此血腥的撕杀与挣扎后,生存下来的那只,究竟算是什么?! 雷震放下了怀里母狼的尸体,他审视着那只傲立在一片残骨上的小狼,它真的好小,小的看起来还没有任何危险,但是当它发现雷震的迫近时,它在第一时间就亮出了自己最强大的武器牙齿,摆出了一幅决一死战的姿态! 当雷震伸出手,尝试着想抱起这只小狼的时候,它毫不犹豫的一口重重咬到了雷震的用臂上。 它咬得还真重! 雷震可以清楚的感受到,他的右手手臂肌肉在发出一阵悲惨的哀号,他自以为坚实的的肌肉,竟然被这只小狼实在锋利得让人惊讶的牙齿给撕裂了!小狼嘴里尝到了血腥的味道,它的眼睛里闪过兴奋的神彩,它努力撕咬,试图把已经咬到嘴里的美味,从雷震的手臂上撕扯下来。 钻心的疼痛,一波接着一波,狠狠撞向雷震的神经,但是在这个时候,雷震这个在十天前,还是一个被母亲宠坏的孩子,这个仅仅十四岁的孩子,面对这种情况,竟然选择了不动! 他就那样一动不动的蹲在狼巢前面,静静的看着那只小狼,任由它在自己的手臂上又啃又咬,最后终于连皮带肉的撕下一片血淋淋的肉块。 小狼用力咀嚼嘴里的食物,喉咙里发出一阵幸福的呜咽,可是它的眼睛,却仍然死死盯着雷震。它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雷震会任由它为所欲为,体形上的差异,仍然能让它清楚的感受到,雷震对它这个还太过脆弱的生命,所拥有的绝对主宰性力量。 雷震少了一块肌肉鲜血渗淌的手臂继续向前伸,最后还是落到了小狼的脑袋上,感受到从雷震手臂上传来的那种压倒性力量,小狼的全身不由狠狠一颤。 但是它很快就迷失在雷震抚摸当中,他的抚摸是那样的轻柔,他的双眼中更透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悲伤。这只小狼真的怔住了,它怔怔的望着就算被它伤害,也没有流露出丝毫恶意的雷震,嗅着雷震身上,那股和母狼一样的味道,终于……它眼睛里的戒备,慢慢变成了委屈和亲切。 它最后终于任由雷震把它抱在了怀里,雷震望着怀里这只眼睛里闪动着太多凶悍,却在他面前解除一切防卫的小狼,雷震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突然发现,自己又有家了,在这个世界上,他又找到了一个亲人。 “你的娘是我最好的朋友,它是为了救我而死。”雷震把这只小狼,放进了自己的怀里,用自己的胸膛慢慢温暖着这只经历了最悲惨战斗,全身伤痕累累,更带着一股凉意的小狼,他轻声道:“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爹!” 在这个时候夕阳欲坠,天边的那抹火烧云,看起来是那样的炽烈,又是那样的艳丽,当一阵强烈的山风狠狠划过树梢,似乎带着天边的那一片片火焰也跟着一起摇摆。在这样一个泣血的天与地之间,在这片充满了肃杀与悲凉的世界中,雷震小心翼翼的抱着他怀里最后的亲人,一步步的走出了村外,一步步的融入到了那片血色的残阳之中。 遥遥的看上去,雷震就象是慢慢走进了一个失火的天国,在这一刻,似乎连他的身体,都跟着一起燃烧起来…… 第497章 受伤 不等茶点准备好,十一便跟来时一样匆匆地走了。 凤康一脸凝重地回到房里。 “出什么事了?”叶知秋从躺椅上坐了起来。 凤康拿过靠枕,帮她垫在背后,顺势坐在她旁边,“科考舞弊案,十一也被牵扯进去了……” 叶知秋已经猜到了,并不感觉惊讶。因他欲言又止,没有细说是如何牵扯进去的,便知道十一不是被冤枉的,忍不住嘲讽道:“所以他来找你帮他擦屁股?” “我已经跟他说了,这件事我帮不上忙,相信父皇会公正决断的。”凤康嘴上这样说着,神情间却不见丝毫轻松,显然对十一的事颇为挂怀。 叶知秋怕他憋出病来,便收起对十一的不屑,跟他询问起详细情况,“十一既不是主考官,又不是监考钦差,怎么会被牵扯进去的?” “我出使番国之前,将我暗中培养的人脉转给了十一。十一虽然对他们礼遇有加,可毕竟不是自己一手栽培起来的,用人的时候难免会带上几分考校之心。 那些人哪一个不是恃才傲物的?没能从一开始就得到重任,心里多多少少都有些疙瘩。且记挂我这旧主,做事的时候就不是十分卖力。 汤先生又因为十一娶了宣宝锦,嫌他罔顾伦常,不愿帮他成事,远远地避出了京城。 十一大抵是想培养自己的人脉,笼络了不少新科贡生……” 叶知秋心下了然,十一笼络的贡生里面肯定有不少是作弊出头的。随着舞弊案的真相逐渐露出水面,他笼络科考新人,结党营私的事也就暴露了。 虽然没有哪个皇子不结党营私的。可这就跟私征赋税一样,都是心照不宣,睁只眼闭只眼的事儿。一旦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就不得不依法追究。 若只是被剪掉了新生的羽翼还没什么,怕就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把凤康转给他的人脉折进去。因为宣宝锦,他在朝中已经失了人心。若再没了辅佐的势力。只能对那把金灿灿的椅子说拜拜了。 她看了凤康一眼。“你真的不打算帮他?” 既然那些恃才傲物的人还记挂着他这旧主,他又是凤帝最宠爱的儿子,且是局外人。若悄悄出手,还是能保住一部分的。 凤康摇头,“我能帮他一次两次,帮不了他一辈子。 如果他连自己的人都保护不了。那他就不配得到这些人的拥护和辅佐。 就当是对他的考验吧!” 他知道叶知秋担忧什么,其实宣宝锦死了之后。他也不是没有期盼过,能和十一尽弃前嫌,再度亲密无间起来。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人与人的关系就像一个易碎的瓷器。一旦有了裂纹,即便用心修复了,那裂纹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也许他们兄弟之间的分歧最初是源于宣宝锦。却不会因为宣宝锦的死亡而消失。时至今日,因什么产生嫌隙已经不重要了。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们的兄弟之情早已不复当年的纯粹。 有了利益冲突,有了各自在乎的人和东西,再难同心同德了。 他帮与不帮,都改变不了什么。 惋惜无奈中,就听叶知秋忽然问道:“你说梁国舅的案子,会不会是父皇自己捅出来的?” 凤康心头一惊,“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从我入京到现在,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父皇遇刺,宣宝锦火烧华清宫,宣将军府走水旧案重审,梁国舅私征赋税以及牵扯出来的科考舞弊案…… 一桩桩一件件,看似没什么关系,可你仔细琢磨琢磨,到最后,哪一件不是着落在皇子身上? 大皇子失势,二皇子逃走,三皇子和七皇子没了依仗,四皇子丢了一半的靠山,现在又轮到十一倒霉了。 如果不是我多心,那么等科考舞弊的案子完了,四皇子另一半的靠山恐怕也保不住了。” 叶知秋深深地看了凤康一眼,“你觉得这些都是巧合吗?” 凤康拧了眉头,沉思不语。 凤帝遇刺那次,他曾怀疑是凤帝自己设局,为的是引蛇出洞,查出图谋不轨之人。他也曾断言过,凤帝已经开始料理身后事了,大皇子失势只不过是个开始。 可是宣宝锦谋逆太出人意料,穆家霍家残害忠良,罪大恶极,倒得又太过理所当然,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 如果梁国舅的案子是凤帝的手笔,那么这一连串的事情里面会不会都有凤帝做的文章?若有,那么是凤帝苦心孤诣的筹谋,还是只是因势利导地利用了这些人这些事呢? 若说早有预谋,凤帝从二十多年前就知道杀害宣将军满门的元凶是谁,直到今天才下旨重审,岂不是说,凤帝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为今天筹谋了? 这已经不能用深谋远虑来形容了,“未卜先知”更为贴切。 若说因势利导,这一切又太过巧合。凤帝有能力弹压宣将军府走水的案子,操控得了梁国舅的案子,甚至科考舞弊案,那么宣宝锦谋逆一事又该如何左右? 不管是早有预谋,还是因势利导,皇子们被先后去势都已既成事实。 现在的关键是,为什么? 把所有皇子都变成光杆司令的用意是什么? 他可以预见,等科考舞弊案完结之后,朝堂和京城中的官员必定集体大换血。 三轮考验还剩下一轮,储君人选尚未议定,这般大张旗鼓地更替官员绝非好事,一个搞不好,就会引起动乱。 莫不是他皇帝老爹病糊涂了?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就被一个慌张的声音打断了,“不好了,不好了,小蝶姐姐出事了!” 叶知秋也在思忖着同样的问题,冷不丁听人喊了一嗓子,吓了一跳。忙收敛心神,对门外喊道:“珠米,怎么回事?” 珠米应声进门,叉手道了个万福,语速飞快地道:“禀王爷,王妃,方才有小厮来报,说小蝶姐姐从山上滚下来了,伤得不轻。” 叶知秋脸色大变,“小蝶人呢?” “正往回赶呢,就快进庄子了。”珠米按捺着焦虑答道。 ——(未完待续) 第498章 求娶 四年后…… 无论是谁,看到这座军营的第一时间,感受到的都是绝对的震憾! 这座军营占地足足有几十万平方米,却没有平坦的训练场,更没有代表世界最先进水平的训练器材,但是在这里却融入了那些应邀来华,帮助中国训练德械化部队的德国特种部队教官,最可怕的战争智慧与团体协从作战的经验! 放眼望去,这座依托大山而建造的军营,营房的墙壁上都涂满了绿色的油漆,训练器材更用最粗糙的原木和沙袋组成,就连那些来来往往的军车上,都铺装了伪装网,再加上那大块的岩石,和栽种在营房附近,四季常青的松柏,使整个军营都沉浸到绿色的海洋当中,更隐隐拥有了一种属于大自然的粗犷与生命力。 就是在这样的军营中,如爆豆般的枪声此起彼伏,在人工沼泽上,在人工制造的瀑布激流下,在到处都是致命陷阱随时还可能出现敌人进行偷袭的丛林中,甚至是那些连野山羊和猿猴都不敢轻易去尝试的峭壁上,到处都能找到挥汗如雨,正在凭自己的毅力与坚韧和大自然搏斗的身影。 就在这个军营某一个角落,正在进行一堂徒手格斗训练课。 在这个格斗训练场上,到处都是拳脚相加的沉闷声响,那些正在接受抗打击训练的人,更是憋足了气,他们全身的骨肉都夸张的隆起,他们还没有做好最后的准备,班长手中的木棍、填满黄沙的长条形布袋,就对着这些士兵的身体狠狠拍下去。有一个班长对准士兵小腹抛出来的,甚至是一颗足足两公斤重的铅球!一时间整个格斗训练场上,到处都是“噼噼叭叭”的声响,和士兵痛苦的呻吟。 “给我站起来!” 一名手里抄着足足有鸡蛋粗细木棍的班长,伸手指着被他一棍子打得捂住小腹半天爬不起来的士兵,放声怒喝道:“如果这是在真正的战场上,你早就***死了!” “在这堂课上,你们要学到的不是什么狗屁硬气功,更不是什么胸口碎大石!在战场上敌人不会给你时间,让你吸气、憋气,然后再把全身的那几两破肉,都象只赖蛤蟆似的高高鼓起来!只有上过战场,象你们这种菜鸟中的菜鸟才会明白,你们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更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做这种天桥卖艺式的把戏!” 那名班长突然一个箭步冲到那名士兵的面前,连带从他手里扬起的,是一把锋利的格斗军刀,看着那把刺刀狠狠的对着自己的头部刺过来,那名全身都弯成一只大虾米的形状,短时间内根本没有力量再重新站起来的士兵,下意识伸出双手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头,闭住了自己的眼睛。 “噗……”锋利的匕首紧擦着士兵的脖子狠狠刺进他们脚下那片柔软的土地里,那种金属特有的冰凉质感,让躺在地上的士兵,全身汗毛都在同一时间倒竖而起。 “很好!”骑在这名士兵身上的班长眼睛里满是不屑,道:“看到了没有,这就是你在面对危险时,在第一时间做出的最直接保护动作。就连你的身体,都比你这头猪的脑袋更懂得思考,它至少清楚的知道,一定要保护好身体的要害!不过仅凭你身体的直觉反应来保护自己,还远远不够!在面对避无可避的攻击时,你就要学会用自己身体最坚韧最能去扛,哪怕是断了、少了、碎了也无所谓的部分,去迎接本来足以致命的重击!这样的话,就算你伤了、残了,仍然有足够的力量站起来,重新参加战斗!” 班长站起来,用力踢了一脚士兵的屁股,冷哼道:“手臂是人体最灵活的部分,它除了能让你大晚上一个人躲在营房黑暗的角落里,替自己解决一些精力过盛的问题之外,更是军人在战场上使用武器的最重要器官。如果你连自己的双手都保护不好,象你这样只会消耗粮食和药品,还需要其他战友分精力保护的废物,还是干脆被敌人一刀捅死算了!” “对了,我有一个小小的问题,想请教你一下。” 班长在和这个新兵蛋子说话的时候,少见的用上了敬语,“请问,你的眼皮有多厚?” 士兵伸出手,小心翼翼的在班长面前,比划出一个小小的厚度。 “那么我再请你,”班长笑容可掬的问道:“你的眼皮,能不能挡住敌人的子弹,能不能挡往刺刀的狠扎?” 士兵用力摇头。 “既然你知道自己的眼皮太薄,挡不住子弹也挡不住刺刀,那我一刀刺过去,你为什么要象洞房里马上要变成小媳妇的女人一样,害羞的闭上了双睛?” 班长的脸色慢慢沉了下下来,他扬起手中那把军刀,用尽可能缓慢的速度,刺向面前这个新兵的右眼,看到刀锋一靠近那个新兵的眼睛,他的眼皮就开始不停乱跳,班长厉声喝道:“睁大你的眼睛看着我,不想受伤就别眨眼!” 刀尖在距离那个新兵瞳孔一毫米的位置停住了,从旁观者的角度看上去,似乎班长手里的刀,已经刺入了新兵的眼眶!感受着刀锋上特有的冰冷,全身的汗毛都在同一时间猛的倒竖而起,心跳更是快得要从胸膛里蹦出来,但是在这个时候,新兵只能拼尽全力瞪大自己的双眼。在这个时候他根本不敢眨眼,只要他一眨眼,他的眼皮就会受伤,只要他的身体略略一颤,他就会把自己的瞳孔送到班长的刺刀上! 班长的右手就象是钢造铁铸,把自己手中的军刀牢牢定格在一个最危险的位置上,他盯着眼前这个汗水已经渗透了全身军装的士兵,森然道:“很好,你给我牢牢记住了,以后无论是面对敌人的进攻,还是你对敌人近距离发起进攻的时候,哪怕敌人的鲜血溅进你的眼睛里,哪怕是他们的刺刀已经捅进了你的眼眶里,你也要把眼睛给我拼命睁大了!至少我还没有见过,一个总喜欢闭上眼睛,把自己变成瞎子的家伙能在战场上活下来!” 那名士兵死死的挺立在那里,他在认真的听着,他清楚的知道,有资格成为班长的人物,都是那些直接接受过德国特种部队教官长达两年的变态训练,更陆陆续续参加过各种小规模战役,精通生存与战斗技巧的老兵! 一个新兵蛋子想要在战场上活下来,想要用最快的速度成为老兵,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记住这些老兵说过的每一句话! 这个新兵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在进入这支部队的第一天,他们的连长在欢迎仪式上出现,所有新兵发现自己的连长竟然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时,脸上流露出来的惊诧甚至是惊艳。 连长根本没有理会他们这些新兵蛋子的表情,或者说她早已经习惯了周围的男人,在一片红叶的军营中突然看到她这样一朵红花时表现出来的意外,她只是端端正正的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串数字“9:3:1”,然后她轻点着黑板,在欢迎仪式上做了最简单的发言:“欢迎大家加入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特务营,我这个连长对你们的要求很简单,我希望你们每个人,用最短的时间,成为最后的这个一!” 后来和班长混熟了,在一起聊天打屁的时候,这些新兵蛋子才终于明白了这串数字的真正意义。在战场上有一个也许并不精确,却的确存在的死亡定律:死九个新兵,才会死三个老兵,而死上三个老兵,才会死一个受过最严格训练,知道如何在战场上最大化保护自己,把生存机率提升到极限的职业军人! 中央军校教导总队隶属于黄埔军校,是一支全部德式装备部队,他们的真正工作,就是负责试验各种世界最先进武器和训练方法及指挥模式,经过改良后,逐步向全国军队推广。而中央军校教导总队辖下,这支精通渗透、狙击、破坏、暗杀、情报收集等非常规作战任务,在全国至少有十二个训练基地的特务营,就是一支不折不扣的特种部队! (妖少:谢谢大家投的票,谢谢大家的支持。我写的这一部小说,里面的部队都有自己的出处,有自己的成长甚至是覆灭的经过,大量的资料,套上历史的工整,所以写的不快,谢谢大家在我一天更新一章的情况下,还这么支持我。谢谢。) 第499章 定情 直到班长收回了手中的刺刀,这个新兵才长长吁出了一口闷气,已经渗透军装的汗水在同时也带走了他全身的力量,在这个时候他只想坐在地上,可是这个新兵却仍然努力挺直了身体,认真的问道:“班长,你刚才说,我要学会用自己身体最无关紧要的部位去抵挡无法避开的攻击,那么,我应该用身体的哪一部分比较合适?” 班长的目光就象是两把醮着油漆的刷子,慢慢从这个新兵蛋子勉强还有几块肌肉的身体上掠过,他的那种专注和沉默,让这名士兵身上刚刚躺倒的汗毛再次一起倒竖而起,班长沉默了好半晌,才一字一顿的道:“你的屁股!” 四周响起了一片压抑的轻笑,班长嘴角带着一丝笑意,轻拍了一下眼圈发红,脸皮更是胀得发紫的新兵蛋子,指着一场正在激烈进行的格斗战,道:“睁大你的眼睛,仔细看清楚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战场格斗!” 真正的战场格斗,当然不会有平坦的训练场,所以他们就是在到处都是灌木和荆棘的丛林中对抗! 真正的军人不是骑士,他们在战场上最大的天职,就是用最强悍的手段,彻底消灭对方的有生力量为目标,所以这一场格斗战,绝对不是公平的一对一单挑,而是以一敌六的不对称对撞!! 真正的战场格斗,要学会保存自己,绝不做无谓的牺牲,所以人单力薄的一方,并没有以强攻强与坚对坚的和六名敌人做正面对抗!!! 以一敌六的,就是他们那个看起来是个美女,但是在训练场上一旦发狠,一旦认了真,就会比男人更象男人的连长! 她不断在丛林中以惊人的速度不断穿插移动,无论是谁看到她同时融合了猎豹敏捷、毒蛇诡异、狐狸狡猾的动作,心中都会不由自主的涌起一种凉意。 她从来不在同时面对两个以上的目标时和敌人硬攻,她面对敌人时,总会让自己的后背紧贴着大树或者岩石,这样她就不需要面对腹背受敌的窘状;她从来不把自己的腿踢到超过对方腰部的位置上,只有这样,她在发起攻击后,才能让自己的腿最快回归到大地上,保持这种以一敌六战斗中最必须的机动性;她也从来不在同一个位置上停留超过三秒钟,她就那样不停的在丛林,迅速移动穿插,中间夹杂着诸如连续翻滚等军事闪避动作。 就算是已经清楚知道连长的作战技术,可是班长看到这里,仍然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好可怕的技巧与速度!就算让我手里拿着枪去追杀赤手空拳的连长,我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不!” 不知道什么时候,负责监督老兵训练新兵蛋子的排长,也走到了这里,他低声道:“最可怕的,还是连长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清醒而敏锐的头脑!” 班长用力点头,在训练场上他和连长这样的职业高手对抗时,就算是以多敌寡,但是他仍然能够清楚的感觉到,从连长身上散发出来的压力!那是一种在训练场上经过千锤百练,把作战技术和女性的本能及直觉完美融合在一起,再加上精确几乎不会出错的判断力,所展现出来的可怕压迫力! 看看吧,那六名“敌人”到了现在,他们的动作已经渐渐被连长的行动节奏所引导,在不知不觉中,他们甚至已经习惯了连长高速突围,再重新寻找战机的作战风格时。 一个在战场上能够掌握节奏的人,就已经握住了胜利女神的右手! 连长突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斜斜跳起,在抓住一根横在半空中的树丫后,她的身体就象是一个最出色的体操队员般,以那根树丫为轴心,轮出一个三百六十度大旋转。 面对这一幕,跟追在她身后的军人,心脏在瞬间就沉到了谷底,在猝不及防之下,他根本不能收住自己高速前进的身体,在所有观战者倒抽凉气的声音中,直直冲过了那根树丫。 几乎在同时,从树丫上做足一个圆周运动轮回来的连长,膝盖携着强大惯性重重撞到了他的脊梁上。 “砰!” 一股沛不可挡的力量猛然从背后传过来,这名早已经知道大事不好,却已经无能为力的军人,不由自主的被顶得向前扑倒,撞得落叶飞扑起一地。看他在地上扭曲的身体,任谁也知道,就算他没有伤筋动骨,想重新站起来也需要相当的时间,更不要说再去继续参加战斗! 但是当连长从树丫上跳下来的时候,她突然发现自己被包围了,三名实战经验丰富的老兵已经利用她发起攻击,失去了高速机动性的空间,排成了一个三角阵型,成功把她包围到了正中间。 “连长经常告诉我们,打一拳就必须防人一脚。” 排长看了一眼身边那些已经被这场激战吸引,不知不觉聚集到自己身边的新兵,沉声道:“在人数处于劣势的格斗战场上,完美的进攻加完美的撤退几乎不存在。当你对敌人发起一次成功攻击之后,你往往要面对其他敌人的致命反击。” 排长是和连长一起接受过德国特种部队教官训练的老兵,他更清楚的了解连长的作战风格,也更懂得如何利用连长的训练比赛,来教导身边的新兵。“所以在一击得手之后,你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绝对不是对自己的胜利发起欢呼。你如果还想活下去,就要竖直自己的耳朵,睁大自己的眼睛,小心从哪个位置尤其是背后,突然对你刺过来的第二把甚至是第三、第四把刀!如果在这个时候,你们突然发现,自己在取得局部胜利后,已经被敌人彻底包围,你们要做的事情,绝对不是垂死挣扎的反抗,而是……努力活下去!尽可能让自己少受伤,最大化保存战斗力的突围出去!” 所以陷入包围早已经在连长的预计之内,她要做的,就是用最小的代价突围! “砰!” 双方甫一交手,连长就硬生生的挨了两腿中了一拳,没有挨过这两腿一拳的人,绝对不会想象得出来,这三记攻击究竟有多重!就连连长这样要强的军人,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轻哼,但是她在同时,已经在其他人合围上来之前,用放弃所有防御将速度激发到极限的冲锋,成功冲出一条血路! 就在所有人都忍不住放声叫好的时候,已经冲出十几米外的连长脸上突然扬起了一丝怪异到极点的表情,她就好象是迎面被一个无形的怪兽狠狠打一拳似的,整个身体猛的缩成了一个大虾米般的形状。 豆粒大的汗水猛的从连长的额头上渗出来,就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中,接受过变态训练,据说全身生生打折十几根木棍,依然没有被淘汰出训练营,生命力强悍得就连德国特种部队教官都要点头称许的连长,只挨了两脚一拳,明明已经冲出了包围,仍然“砰”的一声,重重摔倒在地上。 (妖少:嗯,这个,大家砸票票啊,如果票数够多,我就会考虑一天双更了,谢谢大家.) 第500章 跑路? 看着脸色苍白汗如雨下的连长,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几个“敌人”全傻眼了,他们千万、不会、绝对不能、真的、把连长给打坏了吧?! 当他们跑过来,小心翼翼的望着躺在地上,嘴唇都痛得发颤的连长。刚才一脚飞踢到连长小腹上的军人,目光突然停留到连长身体的某一个位置上,在这个时候他突然觉得天旋地转,他突然觉得喉咙发干,他突然觉得双膝发软,他傻傻的站在那里,愣了足足有几秒钟,最后他还是没有撑住自己突然间太过于沉重的身体,“砰”的一声跪倒在连长面前。 望着这个突然间跪倒在自己面前的士兵,就连连长都有了片刻的发呆,这家伙抽什么疯了?! 这个在战场上连中了几记刺刀连哼都没有哼上一声,被德国特种部队教官扒光衣服丢进冰天雪地里八个小时,被带回来时仍然可以对着所有人露出一丝微笑的军人,这个男人中的男人,爷们中的爷们,在这个时候竟然放声哭号:“连长,对不起,是我害了你啊!连长你打我吧,你用力的打我吧,就算你一枪毙了我,我也绝对没有怨言……” 另外几个“同伙”面面相觑,他们顺着这个突然发了疯,任由豆粒大的泪水,不停的从脸庞上狠狠滑落的士兵目光看向连长,当他们的目光交集到某一个点上时,突然间所有人的脸色一起发白,在连长诧异的注视中,这几个大男人的双膝都开始一起发颤。 “你们几个大男人围在这里哭啊哭的,哭丧啊?!不就是训练中受了点小伤嘛,只要没有缺胳膊少腿的,在医院里睡他娘的两三个月,出来后还不是活蹦乱跳的好汉一条?马兰你是怎么带兵的……” 在大大咧咧的斥骂声中,一个同样带着上尉军阶,长得虎背熊腰颇有燕人之风的军人,丢掉自己面前正在练习队列的士兵,皱着眉头大踏步走过来。 “让开,傻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去继续训练?!” 这位行事大大咧咧的连长,用力推开围成一圈的士兵,当他看到躺在草丛上,痛得脸色苍白全身发颤的同僚,他张开嘴刚想说什么,突然间他也愣住了,他不由自主的脱口叫道:“我的娘啊!” 这位连长那大大张开的嘴,就那样愣愣的卡在那里,形成了一个绝对好笑,又有几分诡异的“O”型。 傻傻的站在那里七八秒钟后,这位连长终于反应过来。他深深的吸了一大口长气,猛然用绝不亚于猛张飞的大嗓门嘶声吼叫道:“医务兵,医务兵,医务兵在哪里!快点过来啊,马兰流产了!她正在不停的流血,快点过来救人啊!!!” 躺在地上,痛得连话都快说不出来的连长,也就是马兰,死死盯着眼前这个大嗓门的连长,如果现在她身边有一挺M34马克沁重机枪,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端起来,对着这个口没遮掩又自以为是的喜欢信口雌黄的家伙,狠狠打上***一百发子弹,直接把他那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更不知道塞了什么牛黄狗宝的脑袋打成一团浆糊! 什么狗屁流产,难道从自己身体里流出来的鲜血渗透了军裤,就一定是流产了?! 痛经,懂不懂什么叫做痛经?懂不懂在过度疲劳的情况下突然痛经,也可能导致大量流血? 再说了,不要说是结婚,马兰就连真正的男朋友都没有交过一个,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泡在军营里,每天训练完了往床上一躺,就会睡得象猪似的,她哪里来的精力,又哪里来的时间,去偷偷怀上一个孩子? 但是看看面前这样一群傻乎乎,要么吓得痛哭流涕,要么慌得手忙脚乱的汉子,马兰只能发出一声无奈的轻叹。他们无论是普通士兵还是基层军官,九成九都是单身汉一个,没有老婆的男人,又怎么可能真正懂女人的事情? “医务兵,人命关天,你***快一点啊!”那个大嗓门的连长,竟然真的拔出手枪,先对天猛射了几枪,然后又蹦又跳的嘶声叫道:“医务兵快点给我滚过来,你***要真的敢让马兰一尸两命,老子就***一枪毙了你!” 完了,完了,真的完了! 马兰真的是想死的心都有了,直到这个时候马兰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经是百年身!让这个该死的家伙一阵乱吼,她马兰这下子可真的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那个好象是他自己死了亲生孩子似的家伙,先唯恐天下不乱的开上几下枪,再扯开破锣似的嗓子那么一吼,当真是十里皆闻!刚才在训练场上还密如爆豆般的枪声猛然沉寂下去,一群正在练习格斗的士兵,应付差事的抱在了一起,似乎在那里表演蒙古摔跤,就连那些在人造沼泽和泥潭里奋力爬动的身体,也象突然中了石化魔法般,一动不动的趴在了那里,只有他们的耳朵,在突然间象血统最优秀的猎犬般,高高的竖了起来。 看到那个手里提着急救箱,急匆匆跑过来的男军医,再看看上百双偷偷瞄向自己还躲躲藏藏的眼睛,就算马兰是出身名门的“闺秀”,就算马兰接受过高等教育,就算马兰知道围在自己身边的这些兄弟,包括那个该死的大嗓门连长,都是因为关心自己,才会表现出这种模样,但是马兰仍然忍不住在心里发出了一声绝不是淑女应该有的诅咒:“***,你们干脆喝凉水一起呛死算了!” 在大嗓门的连长,和几名把“愧疚”两字写了满脸的士兵坚持下,马兰再三抗议无效,无可奈何的被他们用担架抬回了军营。根据那个刚刚年满二十岁的军医说法,马兰这个时候受不得半点风,否则的话以后就可能会出现一系列妇科后遗症。一个连一百多号全幅武装的特种部队士兵,全部小心翼翼的围在担架四周,形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保护圈,估计就算是蒋委员长出行,他的亲卫队也未必会有这么大的阵势! 会有什么妇科后遗症马兰不知道,她可以确定的是,她这次可大大的露了一次脸! 而她未婚先孕,仍然带领属下坚持训练,最后因伤流产,这种毁誉参半的“光辉”事迹,在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全连官兵护送下,大概不出半个小时就会传遍整个军营! 马兰并不知道,半小时后当她的事迹传遍整个军营后,所有人都自动过滤了“怀孕”这个传言是否真实可信的问题,而直接将思维跳跃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究竟是谁干的?! 无论是谁,想要折下马兰这样一朵只能用刺刀来形容,背后又有庞大家族势力支撑的“玫瑰花”,都需要太多太多的勇气。如果没有勇气的话,这位令所有人敬佩得五体投地的猛士,又怎么敢冒着被马兰一脚踢断几根肋骨的代价,伸手搂住这样一个太过强悍的女人,甚至敢在她随时反脸的情况下,带着寒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气势,把马兰拦腰抱起来,带向了一张绝对邪恶的……床?! 第501章 拆挪 “坐,坐,坐,不要站着!我说马兰啊,你怎么才呆了几天,就从医院里跑出来了?” 马兰狐疑的望着突然间过度友善的营长邱起楼,看着邱起楼脸上露出了铁树开花般的笑容,马兰的心里更缓缓涌起了一种不安,那种感觉就象当年她在丛林中接受生存训练时,因为过度疲劳而坐在一棵树下休息,而一条三尺多长的金环蛇,就静静的倒挂在她的头顶。 这位邱起楼营长大人是黄埔军校第五期毕业的高才生,他从一九二十七年就开始接受德国援华军事专家的教育和培养,是国内少有的特种作战专家。 和德国军人长达十年的接触,让邱起楼不但从德国教官那里学到了世界最先进的特种作战技术和指挥理论,更延续了德国军人特有的严谨。 无论是什么时候,邱起楼的军装总是一丝不苟,他的皮靴总是擦得逞亮,再加上他足足一百八十公分总是挺得笔直的健硕身体,使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自然而然成为所有女性关注的聚点。只可惜,他那张脸本来看起来应该是满让人赏心悦目的,可是实在是太过严肃又太过死板,那一双眼睛更是锐利得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了眼镜蛇。 而邱起楼一辈子在军营里打滚,又偏偏喜欢冷冷的盯着对方眼睛,直到对方吃不消了扭开头,仍然不知道收敛……再加上“外辱不驱何以为家”的信念支持,所以直到现在,这位邱起楼中校营长,仍然是光棍一条! 不只如此,这位邱起楼营长,更是一位信奉“战争让女人走开”的沙文主义者。马兰还清楚的记得,邱起楼营长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 那是四年前,当时马兰才刚刚年满二十岁。 上上下下打量着眼前这个太过漂亮,望着自己的目光中还带着一种崇拜意味的女孩,邱起楼眼睛里流露出来的不是男人对美丽女人的欣赏,而是警惕甚至可以直接说是敌意!而他嘴一张,说出来的话,更象是从北冰洋里勺出来的冰水混合物,甫一见面就劈头盖脸的给你来上那么一桶,“你打算让我们特务营的兄弟,因为你死上几个?” 面对这种莫明其妙的询问,马兰不由瞪圆了眼睛,“嗯?!” “你进我们特务营的军营时,看到的都是男人吧?” “嗯!” “我们这里连军医都是男的,在必要的情况下,都可以拿着武器和敌人拼命!我们经常要在教官的带领下,到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接受地形适应训练。” 邱起楼瞪着马兰,道:“整个军营里就你一个女人!在那种封闭的环境中,用不了多久,那帮无论怎么训练仍然会精力过盛的士兵,就会对你产生好感,很可能想着找机会,在你面前表现一下自己。” “在和平时期,我并不介意自己的部队里,出现一个小小的点缀,这样甚至可以提高他们的士气。”邱起楼随意把马兰的档案资料丢到了办公室上,用他那双犹如眼镜蛇般的双眼,冷冷的盯着马兰,沉声道:“现在日本人对我们中国虎视眈眈,他们占领了整个东三省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占领了比他们全国还要大三倍的地盘,可是他们就象是一头仍然没有被喂饱的狼,随时还会再狠狠咬我们一口,甚至打算把我们整个吞下。大规模的战争随时可能爆发!” 看到马兰嘴唇微动,邱起楼毫不客气的打断了马兰想说的话:“不要告诉我女人也可以上战场,更不要对我讲花木兰从军的故事!在名将倍出的历史中,仅仅一个花木兰,就可以被你们女人得意洋洋的重复讲述上几百年,本身就说明了战争的本相!我可以清楚的告诉你,我们这支部队,很可能要经常渗透到敌人占领的区域执行各种非常规作战任务,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旦身负重伤无法退出战场,为了保秘也为了让这些人不受到敌人的严刑逼供,其他战友会直接对着伤员开枪!” “可是你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一旦同队的士兵无法下手,他们就必须带上你这样一个累赘。一支以机动灵活为主要作战风格的特种部队,一旦有了累赘就很可能因为你一个人而全军覆没!” 马兰必须承认,她真的听呆了。 “在你的心里,成为一个军人,战死沙场就是最坏的结局了吧?对我们这些男人来说,也许是的。但是对你来说……” 邱永杰说到这里,他的眼神更冰冷了,“在经历了一场惨烈激战后,每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疯狂的野兽!面对一个失去战斗能力,却依然漂亮的女人,你说他们会怎么办?你会在那些拼命想保护你而倒下,却依然没有断气仍然睁着双眼的战友面前,被一个班,一个排,甚至一个连的男人活活轮奸至死!面对这种情况,这些兄弟就算是死,也不会瞑目!而那些就算已经成功脱离战场的士兵,也很可能会忍不住违抗军令重新返回战场,把自己的命丢到了你的脚下!还有,你千万不要小看日军的谍报机构,如果他们知道你就是马家的大小姐,他们完全可以做得更绝,做得更狠!” “千万不要相信电台里的广播,更不要被什么美女与英雄的童话故事给迷惑。” 邱起楼把马兰的档案资料塞进了她的手里,道:“你是马家的千金,象你这种有身份又长得够漂亮的女孩子,天生就应该是被上流社会那些富家子弟们包围,去享受他们的赞美和追求。相信我,军人这种职业不适合你,战场更不适合你。” 看着马兰仍然站在那里没有动,邱起楼略一思考,又补上了一句:“要不然这样吧,等日本人被我们赶走了,再也不会有什么战争了,我欢迎你加入我们的部队。” “长官,我想请你看一样东西!” 马兰当着邱起楼的面,卷高了自己左臂的衣袖,在她的左手小臂上,有一把用牛皮带固定的匕首。 马兰直直的回视着邱起楼的双眼,拔出那柄只有三寸长,却狭长而锋利,在刀身上更隐隐泛着一股幽绿颜色的匕首,她的脸上突然扬起了一种说不出来的骄傲。马兰一字一顿的道:“它叫贞洁卫!只要我用它刺入我的身体,不管是刺到了哪里,只要见了血,我在一分钟内就会死亡,半个小时后,我的整个身体就会开始腐烂!如果在这半个小时内,真的有人不开眼,就连我的尸体都不放过,我绝不介意用我的身体,拉着几个敌人陪我一起上路!” “假如在战场上我真的负伤必须被淘汰出局,不需要其他人动手,我会用它亲手解决自己!” 望着马兰手中散发着幽幽绿光的贞节卫,再看看紧紧抿着嘴唇的马兰,邱起楼沉默了。 “也许她只是一时好奇,又因为我的态度而赌气,时间一长等她的好奇心磨完了,气消了就会自己主动离开了吧?再说了,德国特种部队教官的训练方法,就连男人都吃不消,更何况她只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 带着这样的想法,邱起楼终于同意了马兰入伍,在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特务营中,终于出现了第一位女性职业军人。 可是邱起楼没有想到,事实上所有人都没有想到,马兰竟然一天天的坚持下来了! 一向以严肃和严谨而著称的德国特种部队教官,在回国之前,亲手把一枚他在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获得的二级铁十字勋章戴到了马兰的衣襟上。 “我还没有见过一个能让我惊奇的中国人!” 教官突然双手一伸,把马兰抱进了怀里,他那双犹如天空般蔚蓝的双眼中,闪动着一丝慈父般的温暖和笑意,他轻轻拍打着马兰的肩膀,微笑道:“但是你,马兰,却不只一次的让我感受到了惊奇!我没在权利为中国军人配发勋章,但是我认为,你已经有足够的资格,配戴我们日尔曼人的骄傲!” 就是这枚二级铁十字勋章,肯定了马兰这个人,肯定了她在这长达三十个月的训练中所付出的一切。肯定了她一次次半夜疼得重新睁开了双眼,一次次的倒在了训练场坚硬的土地上,一次次把泪水和汗水倾洒在属于男人的世界里…… 聆听着在训练场只有叱骂的教官那温和的声音,感受着他对自己的认可和赞许,马兰只觉得自己付出的一切,都不枉了! 就是一枚二级铁十字勋章,更奠定了马兰在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特务营的地位,就算邱起楼成为了营长,成为这支部队的最高指挥官,面对军事技术日益成熟,意志更坚定得无懈可击的马兰,邱起楼也只能看着马兰这匹“害群之马”凭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向上爬! (妖少:大家中秋节快乐,兄弟们万岁,万岁,万万岁!) 第502章 早就想揍他了! (妖少:那个ID叫‘书友XXXXX‘,有一堆小号的烂货,不喜看我的书,就滚,JJYY的没完了你?意思是就你清高,喜好看我书的全是SB?滚你妈的吧.) “三个月,从今天开始,我给你三个月假期!” 听到邱起楼的话,马兰皱起了眉头,她还没有说话,邱起楼就继续道:“回家去,把身体养好再回来!” 马兰保持了沉默,她和邱起楼相处了四年时间,已经习惯了这个男人面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她就不相信,邱起楼这个营长,没有调阅手下一个实职连长的医疗记录!试问,只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痛经性出血,用得着回家休养三个月吗? “我不管你有没有怀孕,更不管你有没有流产,总之,你必须休假三个月!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车,会把你直接送到省城火车站!” 马兰瞪着眼前这个四年来,一直想方设法要把自己从特务营踢出去的顶头上司。虽然在训练营里德国教官教他们的第一件事,就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但是面对这种绝不公正的态度,和赤裸裸的排挤,马兰仍然忍不住提高了声音,问道:“你凭什么?” “你可以当我这是照顾女性的绅士风度,也可以当我这是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粗暴!”邱起楼也瞪着马兰,沉声道:“总之,你今天必须走!” 马兰的大小姐脾气也上来了,她脱口叫道:“我不走!” “行,不走也行!”邱起楼大方的点点头,“你一个个去通知也行,把你的病历贴到宣传栏上让所有人过目也行,哪怕是再把那个嗓门大得不用喇叭,也能让所有人听得一清二楚的罗布帮你去宣传也行,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能让大家相信,你没有因伤流产就行!你喜欢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但是别把我也扯进去!” 看到马兰露出莫明其妙的表情,邱起楼一挑眉毛,道:“大家都在说马兰流产了,可是这个流产的孩子总得有个爹吧?大家算来算去,最后发现就数我这个营长机率最大!现在已经有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拐弯摸角的问我,什么时候喝我们的喜酒了!我已经替你背下一个黑锅,如果大家发现才过了一个星期,刚刚流产的马兰,又脸色苍白的出现在训练场上,那我这个营长还被大家骂死了?!” 马兰真的傻眼了。 她出身在世族大家,当然明白小道消息和谣言的可怕。就算她能厚下脸皮拿着病历,一个接着一个的送给大家看,她是痛经流血而不是流产,大家也会把她的行为当成是欲盖弥彰,而那份病历就是纯属伪造!就算她马兰今天活蹦乱跳的出现在训练场上,想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身体状态,大家也只会把鄙视的目光,投向遭了池鱼之灾的邱起楼营长! 总之这个黑锅邱起楼背定了,说抱歉也罢,不甘心也好,总之马兰就是必须接受这三个月的假期! …… 聆听着门外传来汽车发动的声响,目送载着马兰的军用吉普车,驶出了军营,邱起楼一向呆板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怪异到极点的表情,当他发现的时候,自己已经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 “师兄,你这又是何必呢?” 办公室左侧休息室的门被打开了,一个三十多岁,长相平凡但是却带着一种彪悍气息的男人,带着风风火火的气息,大踏步走到了邱起楼的身边。他叫谢玉泉,毕业于黄埔军校第七期,是邱起楼的师弟,也是特务营敢死队队长兼副营长。 看着邱起楼脸上不能掩饰的落寂神色,谢玉泉道:“师兄你一向把名节看得比生命更重,别人不了解你,我这个师弟还不了解你吗?你明明是真的喜欢马兰这个丫头,干嘛要派人四处宣扬谣言,用这种自损名望的方法,非要把她逼走?师兄你要是后悔了,只要说一声,我立刻帮你把马兰追回来!喜欢女人就要去追去抢,就要大声告诉她,天天象对待仇人似的和她横眉竖眼又有什么好处?象师兄你这样的人物,也跨得起他们马家的门槛了!” 邱起楼沉默了很久,才轻声道:“不是我想把她逼走,是她必须走啊!” 迎着谢玉泉莫明其妙的双眼,邱起楼道:“我收到总队下发的情报,就在三天前,驻扎在上海虹口租界的日军海军陆战队中尉大山勇夫,和士兵斋腾要藏驱车无视警告,闯入我军军用机场挑衅,结果被机场守备部队当场击毙!” 谢玉泉脱口叫道:“打得好!” 邱起楼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道:“日军就是以这个理由,要求我国撤出在上海的保安部队,拆除所有战略防御工事。” “**!” 谢玉泉瞪大了眼睛,道:“用一个小小的中尉来换一个上海,他们的如意算盘打得可真不错啊!” “芦沟桥事变前,他们还不是借口丢了一个士兵,要求深夜进入北平城搜查?卢沟桥那儿他们是不是真丢了一个士兵,无从查证。但是这一次日本人至少真的丢出来一个中尉和一个下士,也算是下血本了!” 邱起楼语气很平淡,平淡得让谢玉泉几乎分辨不出他的真正心意,“日军的要求当然被拒绝,而他们当然早就知道了这种结果,所以他们当然立刻动原了海军陆战队四千多名队员,和上万名‘日侨义勇团’紧急备战了。” “对了,日军在紧急备战的时候,还提出来一个相当‘高尚’的口号。” 说到这里,邱起楼的眼睛里,总算扬起了一丝讥讽,“他们这一次集结部队,不是武装侵略,也不是打击报复,而是为了教育一下过于粗暴、野蛮的中国军队,让我国人民享受一下来自日本的文明。换句话来说,他们就是希望我们和日本一样的‘文明’,做一个‘纯粹’的文明人!” “我呸!”谢玉泉狠狠吐了一口口水,“要学他们的样子,老子干脆冲进他们的虹口海军陆战队司令部,让他们开枪打死我算了。一个芝麻绿豆大小的中尉都能换到一个上海市,我这个少校副营长的命,就算委屈一点,怎么也应该能换他们一个东京、大阪了吧?!” 看到谢玉泉的样子,邱起楼不由哑然失笑。抛开还没有在战场上得到验证的马兰,性格单纯敢做敢当,在黄埔军校里接受过系统军事教育,又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谢玉泉,绝对是邱起楼手下最强悍的猛将! 谢玉泉突然脸色沉重下来,他望着邱起楼,小心翼翼的问道:“那我们上边是什么样的反应,不会还象原来一样,日本人部队往前一拉,对我们放上几枪开上几炮,我们就老老实实的抱着脑袋,向后退上一步吧?” “往后退?我们还能往哪里退?” 邱起楼伸手弹着铺在办公桌上的全国地图,他的眼睛里突然扬起了一缕锋利到极限的精芒,“上海不但是我国最大的城市,是一个最重要的港口,更是我国的经济和工业中心。一旦撤退,不只是上海,我们沿海那些工业发达城市,都会被日军洗劫一空,到了那个时候,我国的工业水准至少会倒退十年以上。最重要的是,一旦我军撤出上海,日本的军队找到了跳板,他们会依托上海为核心,将部队源源不断开进中国,到了那个时候,不要说是上海,就连总部南京都要失守!” “那真的要开火了?” 邱起楼闭上眼睛,思索了良久,才一字一顿的道:“这一次我们退无可退,上海这个城市,注定将成为我军和日军一决生死的战场!” 在这个时候,谢玉泉终于明白,为什么邱起楼一定要逼走马兰! 望着邱起楼那张太过于严肃的脸,谢玉泉沉默了,直到这个时候,谢玉泉才发现,他以前并没有真正了解自己的师兄。原来在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之下,拥有的是一个如此感情充沛,又是如此火热的灵魂! 第503章 后文 他坐在一道高高耸起的石阶后面,在地上随意铺了一张黑色的底布,又在这块磨得连边角都露出线头的黑色底布上,放了一只缺了口的碗,然后用一个破破烂烂的蒲扇盖在自己的脸上,看他胸膛轻微起伏的样子,明显已经陷入了梦乡。反而是温驯的趴在他身边,体形大得有点吓人,却因为跟了这样一个主人而饿得几乎露出肋骨的狗,还算尽职的睁大了双眼,死死盯着面前那个空碗,似乎在幻想着硬币落到里面发出的声响。 像他这样一个二十出头,身强体壮又手脚不缺的男人,做乞丐也就算了,在“工作”的时候还这样不敬业,也难怪他面前的那只破碗里,连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人丢。 “啪!” 在他身后的青砖墙上突然炸出一小朵青灰色的浪花,一个仍然带着炙热温度的东西,在空中打着欢快的小跟头,紧紧擦着他的脸颊,落到了他铺在地面的黑色底布上。 他伸手弹掉通过蒲扇的缝隙落到自己脸上的灰尘,总算慢慢睁开了双眼。他略略寻找后,终于找到了扰人清梦的原凶。他用两根手指钳起了那个落到自己面前的小东西,把它放到自己眼前仔细观查,这是一枚刚刚从三八式步枪里射出来,在经过了相当距离的飞行,最后打中一面坚硬墙壁后又反弹到他面前的子弹! 他将这枚子弹头,丢到了空空也如,没有一枚硬币的破碗里,然后他对着子弹射过来的方向,弯下了自己的腰,低声道:“谢谢老板!” 在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在奔跑,到处都是衣冠楚楚,手里拎着皮箱,脸上带着不能掩饰惊恐意味的人,在大街上到处都有在慌乱中和主人失去联系的高跟鞋,被挤在人流中的汽车几乎是寸步难行,司机在里面徒劳的拼命按着喇叭。可是在这个时候,人人自身难保,还有谁会理会这些曾经耀武扬威的在大上海横行,代表身份与体面的名牌汽车?! 人群中突然传来一阵哭声,一位母亲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被挤散的孩子,可是她找到的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具被人流挤倒在地上,瞬间就被踩得失去生命的尸体,这位母亲呆呆的站在那里,还没有来得及放声哀号,又一股人流疯狂的涌过来,几乎已经失去意识的母亲,也被踩到了人流之下…… 在这样一个绝对混乱,已经失去秩序与条理将人类阴暗一面彻底暴露无疑的世界中,他斜倚在为他隔开人流的台阶后面,他就象是一个与世隔绝,看起来格格不入的另类,正在用一种奇异的目光,打量着这些惊惶失措的难民。 不知道这样拥挤撕扯多久,大街上终于渐渐平静下来,就连那些被挤在人流中根本无法移动的汽车,也消失在街道的另一端后,他慢慢站了起来,将那一对被人群活活踩死,已经再没有半点人样的母女抱到了路边。然后他又慢慢在大街上巡视了一遍,当他再次折回身的时候,他手中又多了一大串不同款式不同材质的鞋子。 看到路边一棵树上有一枚突起的钉子,他顺手就把这一串鞋子挂在了上面。如果这些鞋子的主人愿意返回来寻找的话,他们一定能很轻松的看到这一堆被集中到一起,还在微微晃动的“交通工具”。 就在这个时候,路上传来了沙沙的轻响,听起来就象是微风掠过了树梢,但是这个男人和他身边的“狗”却一起竖起耳朵,霍然转头。 在他们小心翼翼的注视下,一条影子慢慢出现在这条已经无人的街道上。 来的人是一个女人,确切的说,是一个女军人,精确的说,是一个刚刚从战场上走下来的老兵。 她的一身军装几乎已经看不清上面的颜色,估计连她自己都分不清,那套破破烂烂的军装上的黑色厚壳,究竟哪些是硝烟醺的,哪些是敌人或者她自己的鲜血染上去,又被风慢慢吹干的。 她是一个中国军人,身上的武器,却全部都是纯日式的。 她随意拎在手上的,是一枝日本陆军制式九一轻机枪,她别在腰间皮带上的,是两支日本名古屋兵工厂制造,只装备在校级军官身上的南部14式手枪。而在她腰上挂的那几枚手榴弹,即有日本陆军九七式常规手榴弹,也有大正十一式发烟手榴弹。 算来算去,似乎也只有她倒插在胸前的那把格斗军刀,不属于日式装备,只可惜也不是中国制造,而是一把地地道道的德国98K军用刺刀! 最另类的,还是她横背在身上的那把刀!那是一把日本将官在指挥战斗时,最喜欢拄在自己手中来代表武士道精神的指挥刀!这把武士刀用鲨鱼皮做成的刀鞘,和刀鞘上那三朵盛开的樱花,更在向每一个人默默诉说着它的不凡。 这样一个穿着中国军装,全身装满日军武器还带着一把武士刀的女人,显然在战斗中消耗了太多的体力,所以她走得很慢,但是她的胸膛仍然高高挺起,她这个人的身体,仿佛就是铁打的。 她就用这种缓慢,却比猫还轻的脚步,一步步的走着,当她经过这一人一狗组成的摊子时,她突然转头,那有如刀锋般的目光狠狠划过,正好和他带着淡淡好奇的目光对撞在一起,在这一瞬间空气中仿佛溅射出几点无形的火花。 女军人不由露出了警惕的神色,她停下了脚步,当她的目光落到卧在这个男人身边,温驯得犹如一只宠物的“狗”时,她的双眼更危险的眯成了针孔状,她手指轻轻一弹,在“嗒”得一声轻响中,拨开了九一式轻机枪上的保险,沉声问道:“中国人?” “嗯!” “你叫什么名字?” “雷震!” “你是干什么的?” “有活扛麻袋,”雷震伸手轻弹着那个只放了一颗子弹头的破碗,用平淡和语气道:“没活当乞丐!” 她锲而不舍的追问道:“你住哪里?” “有钱住旅馆,没钱睡大街!” “现在这里正在打仗,你根本找不到工作,为什么不走?” 面对这种已经很不客气的询问,雷震直接回答道:“不高兴!” 两个人的目光再次狠狠对撞在一起,但是这一次,她却露出了一丝微笑,她真的不知道这个男人到底有过什么样的经历,她也不想知道,但是她能清楚的从这个男人的双眸中,看到一种苦涩的悲伤与苍凉。 他就像是一头独自在旷野中游荡的狼,没有同伴没有战友,有的只是一次次刀锋入骨背水争雄的血战。 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他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可是那犹如沙漠风起般的粗犷的野性,却会狠狠扑打到每一个人的心里。 像他这样的男人,有着像狼一样绝不会被驯服的骄傲和尊严,他根本不屑,更不会屈服在侵略者的铁蹄之下,成为日军的密探! 向这个男人略略点头示意,她重新把九一式轻机枪的保险推到了安全的位置,在这一人一狼的注视下,她继续用缓慢而坚实的脚步,慢慢走远了。 (妖少:谢谢大家的支持,上传八天,现在已经是新书榜第五了,对于投票支持妖少的兄弟,说声谢谢了.同样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为了表示对大家的感谢,今天再上传一章,并且承诺,现在的票数是四千票,如果在今天结束时能够达到五千五百票,明天仍然上传二章.还有,一些急于看雷震故事的朋友,看了这一章应该明白雷震的处境了吧,这种大战,他暂时无法加入,他需要一个锲机,所以前面二十章主要写女主角,后面就是主角了.而且向大家保证,我的主角成长,是一条属于男人的路!) 第504章 眼线 她一步步的走着,一步步远离了弹雨纷飞的前线。 一支支中国军队行色匆匆的从她的身边经过,面对这样一个奇特的军人,尤其是这样一个奇特的女军人,所有人都对她侧目而视,甚至是不自觉的为她让开了一条通道。 战场上的硝烟已经掩盖了她原来皮肤的颜色,太多的武器弹药,遮住了她让所有男人都要心跳加快的傲人身材,过度的疲惫已经让她失去了原来让人眼前一亮的英姿飒爽,但是所有人嗅着她身上那种浓重到几乎化不开的血腥,感受着她身上那种只有真正在死尸堆里打过滚的老兵才会拥有的惨烈杀气,无论是军官还是普通士兵,投向她的目光中都写满了两个字……尊敬! 没有受到盘问,也没有受到阻扰,她就一直走到了一支部队的临时军营前。负责站岗的两名士兵,看她直直走过来,刚想上去盘问,可是他们却一齐瞪大了双眼。他们就象是两个中了石化魔法的雕像般,呆呆的站在那里,任由这个全幅武装带着太惨烈杀气的女人,从他们中间走过,一步步的走进了他们的临时军营。 过了好半晌,两名哨兵中的一个才如梦方醒。这个受过最严格训练的军人,他伸手捂着自己的嘴巴,猛的发出一声不敢置信的狂叫:“天哪,是马兰!” 不只是这两个哨兵,所有站在临时军营外围的军人,都惊呆了。 接到手下报告,丢下营作战会议带着全营骨干军官匆匆跑出来的邱起楼营长,看着两个月没见的马兰,也惊呆了。 “报告,教导大队特务营一连连长马兰,请求归队!” 邱起楼真的不知道自己带着什么样的心情,回应了马兰的军礼,他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下意识的伸手,接过了马兰送到自己面前的那把武士刀。 武士刀甫一出鞘,就带出一股森森然的冰冷杀气,当邱起楼终于看清楚这把军刀上镌刻的一行小字,并真正读懂这几个字的含意时,邱起楼的瞳孔猛然收缩:“天皇御赐?!” 望着手中这把绝对拥有非凡来历,主人更应该拥有超凡地位的武士刀,邱起楼的大脑终于开始运转起来,他霍然抬头,失声道:“这是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官的佩刀!” “我记得在进军营的第一天,营长您就告诉我,中央教导总队特务营,只要真正的老兵!没有参加过战斗,没有至少击毙五个敌人,没有体验过亲手把匕首捅进敌人身体里的感觉,无论受过多少训练,得到过几次奖章,都只是一群奶臭味还没有洗掉的新兵蛋子!到最后都得老老实实滚出中央教导大队特务营!” 马兰明明已经两腿发软,站在她眼前的邱起楼似乎已经融入了背后的营房中,变得开始飘渺起来,但是马兰仍然死命挺直了自己的身体。硝烟醺到了她的嗓子,她的声音听起来又干又涩,却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自豪,“从训练营出来,我在车站就听到战争即将爆发的消息,我转车后第二天来到上海。两个月时间,我一共经历了大小九十七场战斗,现在连我自己,都记不清楚我到底杀了多少敌人!” 马兰举起了她手中那把九一式班用轻机枪,四周响起了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在那把俗称“歪把子”的机枪枪托上,马兰用刺刀在上面画满了一个个“正”字,按照这些军人的惯例,每消灭一个敌人,就可以在自己使用的武器上刻下深深的一划。每一个“正”字就代表了战场上五个受过严格射击、格斗训练,更在“武士道”精神刺激下,变得悍不畏死的日本军人。而那一个个的“正”字,已经把枝轻机枪的枪托给占满了! 邱起楼知道马兰没有说谎,只有身经百战的老兵,才可能拥有马兰身上这种让人还没有靠近,就觉得心跳加快的杀气。只有身经百战的老兵,才会拥有马兰这种透着血红,却又平淡得几乎没有情绪波动的双眼。 拥有这种眼睛的军人,早已经在战场上学会了陌视敌人、战友甚至是包括自己的生死,在他们的心里,死亡也许就象是蚕蛹终于蜕变成蝴蝶般,美丽而灿烂。 邱起楼简直不敢想象,在这种战火纷飞,经历了两个月惨烈搏杀,敌我双方已经陆续投入了上百万军队的大战场上,马兰一个人单枪匹马,连武器都没有,是如何去赤手空拳的从日军手里缴获了武器,又是如何不停的战斗,再一次次逃出生天。 在这个时候马兰觉得自己似乎就站在一个不断旋转的木马上,带着她的脑袋里传来一阵阵天旋地转的感觉,而她脚下本来应该坚硬的土地,更象是垫了一大堆棉花,踩在上面软绵绵的,使她必须用尽全身的力量,才能勉强保持住身体的平衡。 马兰知道自己体力过度支出,现在终于走回了军营,找到了自己的部队,找到了可以信赖的战友和伙伴,在精神不可避免的松懈下,她随时都会晕眩过去。但是马兰仍然拼命瞪大了自己已经失去焦距的双眼,嘶声问道:“营长你告诉我,我现在是不是一个老兵了?营长你告诉我,我有没有资格,和你们一起参加这场战争了?营长你告诉我,我是不是可以堂堂正正的走出去,用最大的声音告诉别人,我是中央教导总队直属特务营的军人,再也不用怕因为我是一个女人,而给我们的部队……丢脸了?!” 站在邱起楼身边的副营长谢玉泉,看着邱起楼手中那把带着森然气息的武士刀,看看马兰手中那把在枪托上刻满属于一个军人最光荣勋章的九一式轻机枪,再看看死命咬住牙,把身体象根钢钉似的牢牢插在地上的马兰,这位因为骁勇善战而闻名全军的男人,终于忍不住低声道:“这丫头,比我还狠!” 邱起楼轻轻的吸着气,到了这个时候,他还有什么理由,去拒绝一个身经百战的军人参加这场保家卫国的战争?邱起楼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终于慢慢的扬起了自己的右手,对着马兰认认真真的还了一个军礼,沉声道:“特务营一连连长马兰,立刻归队!” “砰!” 邱起楼话音刚落,马兰就一头栽倒在临时军营坚硬的土地上,看着她就算晕倒,嘴角仍然在缓缓绽放的那缕胜利的笑容,邱起楼真的呆了。抛开性别,抛开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慢慢对马兰产生的过度关心甚至是关爱,邱起楼必须要承认,马兰是一个拥有足够的实力,能够让任何一个人对她刮目相看的……优秀军人! 第505章 如何安置? 当马兰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临时军营的病房里。病房外那来来往往的急促脚步声,远方隐隐传来几乎连成一片的重炮轰鸣声,还有响彻云霄的防空警报声,都在清楚的告诉马兰……最惨烈的上海保卫战还在进行! 马兰猛的从病床上一跃而起,可是人还没有来得及站稳,眼前就一阵发黑,她不由自主又一头重新栽到柔软的床铺上。 “呵呵,小丫头是真的长大了。”在病房的一角突然传来一声带着笑意的轻叹,“你小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之后,哪次不是鬼哭狼嗥搞得四邻不安?可是现在你明明全身带伤,摔得连脸色发白,却连哼都没有哼上一声。” 马兰迅速扭头,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在病房一角的沙发上,正端端正正的坐着一个三十七八岁,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冷厉气势的男人,他拿在手里正在仔细欣赏的,赫然是马兰亲手从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官手中缴获的那柄御赐战刀。当她看到这个男人那张熟悉的脸时,她不由瞪大了双眼,又用力揉了揉眼睛,过了好半晌,马兰才发出一声惊喜交集的呼喊,“刘荐良大哥你怎么来了?” “当然是来看我们的女战斗英雄了!” 刘荐良走过来,他把那柄军刀放到了马兰的床边,伸手亲昵的拍着马兰的脑袋,笑道:“听说你干得不错,误打误撞的参加了八十八师五二四团参谋长谢晋元组织的那场‘铁拳’行动,虽然没有干掉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官,但是一路追杀,逼得他丢了天皇御赐的战刀,都不敢回头去拾,只能落荒而逃。我虽然没有亲眼见到这一幕,但是光想想,就觉得大快人心!你们的邱起楼营长说了,这把天皇御赐军刀是你的战利品,只有你才有资格使用和保管它。” 马兰揉着自己痛得几乎要裂开的头,低声问道:“我睡了多久?” “三天三夜!就象小时候一样,睡觉的时候偶尔磨牙,还总喜欢不老实的把被子踢掉!” 刘荐良用欣赏的目光看着马兰,故意压低了声音,道:“在二百年前,马家就是活跃在关东的最大一支马匪,后来是祖老太爷子金盆洗手,才改行做了正当生意。你这两个月,一会跟着大刀队四处去破坏日本人的电网,一会跟着那些夜战团去日本人的虹口租界,偷袭他们的扇形重机枪基地,一会又去单枪匹马攻击日本人的后勤运输车队,放火焚烧他们堆积的物资……四年不见了,大小姐别的本事长进了没有我不知道,这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天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的江湖伎俩,倒让你学了个十足!” 马兰一脸的不以为然,晒道:“我从小就天天听你给我吹嘘当胡子时劫富济贫的‘丰功伟迹’,什么‘踩盘子’探路,什么下绊,什么事后扯呼溜走,我精通做马匪的套路,还不都拜你刘大哥所赐?” “咳咳……” 十四岁就闯荡江湖当了一个马匪,二十岁就成为响马头子,最后被马老爷子看中收为贴身卫队长的刘荐良,尴尬的咳嗽了一声,他努力板起了脸,道:“至少我没有教过你离家不归,搞得全家鸡犬不宁?” “两个月,你整整失踪了两个月时间!” 刘荐良对着马兰伸出了两根手指,摇晃着道:“老爷在两个月前就收到了邱起楼营长的通知,说你因伤要回家休养三个月。家里人就象是过年一样,欢天喜地的把屋子里三遍外三遍的进行了一场大清扫,连门缝的灰都被擦得干干净净,就等着入伍四年,一直没有回家探亲的大小姐光临。” “结果左等右等,我在火车站等得脖子都长了,也没有见到大小姐的影子,而邱起楼营长那边却信誓旦旦的说已经派人把你送上了火车。一个大活人,就这么莫明其妙的丢掉了!唉,还好老爷派我出来四处找你,否则的话,天天听太太的哭声,憋也要把我憋死了!” 直到这个时候,马兰才突然想起来,这下她的祸闯大了! 刘荐良微笑看着马兰不自觉的偷偷吐了吐舌头,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在这个全身上下有了太多的伤痕,拥有了太沉重、太惨烈杀气的军人身上,找回昔日那个美丽小女孩的身影。 “你今天能自己醒过来真是太好了,我订了明天的火车票,我刚才还在担心如果你这头小猪睡到明天也没有醒过来,我是不是真的要抱你上火车呢!” 马兰瞪大了眼睛,“去哪里?” “当然是回家!” 刘荐良轻轻拍了拍马兰的肩膀,和声道:“我知道你们军人以保家卫国为天职,不过你现在真的已经做得够多做得够好,已经不愧你穿的那身军装了!但你毕竟是一个闺女,是马家的长女,是老爷和太太唯一的孩子!你有没有想过,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你就算死在战场上,也不会有人知道你在那里,更不会有人给家里报信。而马家因为你的任性,很可能就要绝后了?!” 任性?! 马兰深深的望着刘荐良,她沉默了。 过了很久很久,马兰伸手慢慢从病床上支撑起了自己的身体,看到刘荐良伸出了手,马兰摇摇头,轻声道:“不用,我自己能起来!” 马兰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绝不容忽视的坚决,刘荐良就那样定定的看着马兰,看着她痛得脸色苍白,看着她面对窗外倾洒进来的阳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重新挺起了自己的胸膛。马兰突然回过头,对刘荐良道:“刘大哥,跟我来好吗?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去看一些人。” 一群工人,正在到处都是残墟断壁的厂房里寻找和拆卸里面的机器,他们就是用自己的双手和简陋的工具,把那些沉重机器一件件分解。这些体重不过一百多斤的工人,喊着响亮的口号,硬是用木棍和自己的肩膀,把那些可能重达几千公斤重的机器零件挑起,把它们挑到了汽车上、挑到了手推车上,甚至是放到了用十几根圆木做成的滚动滑道上。 送运这些机器零件的人流,形成了一道就算是在高空都可以用肉眼看到的长龙,源源的不断的把这些代表中国最先进工业的机器,送进了火车站,搬上了早已经准备好的火车。在蒸汽车头特有的沉重轰鸣声中,这些缓缓起动的一列列火车,盛载着中国的工业血脉和中国的未来与希望,源源不断的开往到祖国的大后方。 第506章 谁?! 马兰指着面前的一切,轻声道:“刘大哥,请你告诉我,你都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什么? 热火朝天的工地,拆卸了一半的机器,还有挥汗如雨的工作,除了这些还能有什么? 刘荐良张开了嘴,他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突然凄厉的防空警报响彻云霄,两架机身上画着太阳旗,日本三菱重工生产的九三式重型轰炸机,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上海的天空。 看着两枚从轰炸机里投射出来的重磅炸弹,在空中划出了两道带着强大压迫力的弧线,带着刺耳的呼啸向自己头顶狠狠砸落,刘荐良的瞳孔在瞬间缩成了最危险的针芒状,他反手抱向马兰,同时放声厉声狂吼道:“小心!” “轰!” “轰!” 两枚重磅炸弹狠狠砸在这片坚硬的土地上,在这个时候天崩了,整个大地都狠狠颤抖,还在到处乱跑想寻找安全避难场所的人,只觉得脚下狠狠一晃,不由自主的被抛甩到地上。那些反应灵活,早已经趴在地上,更用双手捂住脑袋的人,在大地狠狠一颤中,只觉得胸口就象是被人迎面用力打了一拳,被双臂死死抱住的脑袋,更象是一根足足有鸡蛋粗的木棍狠狠砸中,眼前猛然炸起几百朵到处乱飞的金色星星。 在另人窒息的可怕震撼中,两团硝烟冲天而起,直直冲起三四十米高,才带着纷纷扬扬的碎片,翻滚着叹息着在空气中不断扩散。在此同时,数万块大小不等的弹片,带着可怕的高温,混合着被撕成无数碎片的钢筋混凝土,以幅射状对方圆五十米内进行了一次无差别覆盖攻击。 在这种不是战争前线却依然遭到轰炸的厂区,到处都是一片混乱,到处都是工人的呻吟,空气中飘散着浓重的硝烟和血腥气味。 刘荐良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双手,他想紧紧抱住马兰,然后用自己的身体,为马兰提供一个安全的避难所,可是他什么也没有抱到。在第一时间马兰就飞冲出去,一把抱住了一个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并把她死死保护在自己的身体下面。当两架轰炸机大摇大摆的消失在天边,因为剧烈冲动扯动了身上的伤口,已经痛得额头见汗的马兰,竟然还能对着抱在怀里的小女孩,露出了一丝安慰的笑容。 在一阵慌乱后,四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被工人们抬到了一个相对宽敞的地方,十五分钟后,又有一队眼角挂着泪水的工人,从一片废墟里挖出一具全身至少被十七八根钢筋刺穿,鲜血浸透了脚下这片土地的工友。 已经被拆出来的机器零件躲过了这次轰炸,它们默默的竖立在那里,见证了中国这个最黑暗也是最耻辱,但也是最光荣的时刻!它们的身上已经溅到了那些工人的鲜血,更纷纷扬扬的洒满了终于从空中飘落的灰尘。 那些工人擦干了脸上的眼泪,他们又重新抓起了丢了满地的工具,粗犷嘹亮而悲伤的号子声,又开始在这片不断遭到轰炸,却依然热火朝天的工厂中响起。因为轰炸而被中断的人潮,那不断输送工业血液的大动脉再次开始流淌不息。 刘荐良呆呆的望着太不可思议的一切,呆呆的看着那些眼睛里散发着火一般火芒的工人,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明白了马兰,明白了马兰想让他在这里看懂一些什么。 这些工人,正在……战斗! 对,他们就是在用自己的方式,用自己的武器在战斗! 那些木棍,那些绳索,那些锄头,那些铲子,就是他们的武器;他们嘹亮的口号,他们的眼泪和汗水,他们在这片属于自己的战场上流出的鲜血,就是他们唱出来的最无悔的战歌! 现代战争,打的就是工业,打的就是科技,打的就是经济,打得就是军队的武器装备,打的就是后勤补给! 这些工人顶着日本人轰炸机投下的炸弹,他们冒着生命的危险不间断的工作。他们拆卸下来,又源源不断输送到中国大后方的,当然是没有生命的机器,但是他们用自己双手和生命保存下来的,却是我们祖国这条沉睡的中华巨龙最后的血脉和希望! “他们平时要工作十到十二个小时,还经常要赶工加班,每个月却只能领到很少的工资,他们无论是对这间工厂,还是对这个城市来说,就象你曾经对我说过的一样,已经做得够多,做得够好了。” 马兰霍然转头,她凝视着若有所思的刘荐良沉,她的声音突然高吭声来:“可是到了现在,他们仍然要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用自己的武器和方法拼死战斗?你如果问他们,现在最需要的什么,他们一定会告诉你,他们需要的不是两倍的工资,不是受伤或死亡他们亲人可以领到的补偿金,他们最需要的是……胜利!他们希望我们这些手里拿着武器的军人,总有一天,能用他们抢救出来的这些机器,制造出来的武器,把入侵之敌人赶出我们的土地,还这个世界一个朗朗乾坤,一个浩天明月!” “我们可以败,我们可以退,但是我们绝不能输!要是输了,我们输的就是自己整个民族,输的就是我们做为一个人,做为一个中国人的所有尊严!” “我们面对日军已经忍让了十年,整整的十年时间啊!他们不断鲸吞我们的土地,奴隶我们的人民,他们已经占领了比日本全国更大三倍不止的土地,但是他们仍然不断在我们面前做出各种挑衅的动作。到了现在,我想任何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清楚的明白,他们要的不是分割中国土地,而是要彻底占领我们这个国家!” 说到这里,马兰缓缓扬起了头,她凝视着头顶的天空,这片天空看起来依然蔚蓝,他们头顶的白云依然纯洁而飘逸,但是他们这些中国军人,这片天与地的真正主人,却只能放任敌人在上面耀武扬威! “刘大哥你知道吗,就在几个月前,日军进攻芦沟桥,那个负责守卫芦沟桥的最高指挥官,终于接到上级‘就地防守,全力反击’的命令时,他一个堂堂正正的七尺男儿,一个在喜峰口上狙击日军,曾经亲手用大刀砍下六个日本军人头颅的热血英雄,在那一刻竟然哭了!他哭得泪流满面,他哭得吓坏了身边的传令兵!” 马兰霍然转头,在这个时候她的声音沙哑了,“刘大哥,你知道他为什么哭吗?” 面对马兰的询问,刘荐良缓缓的摇了摇头,他不是军人,所以他不懂。 第507章 要人 在刘荐良的心里,当兵实在没有什么好光荣的。就算是当一个马匪,也比当兵强! 俗话说得好,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跑到当兵登记处的,绝大部分都是那些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二流子,要不然就是闯了大祸,只能躲进军队里的流氓,或者干脆就是一辈子也没有吃过几顿饱饭,眼看就要饿死的乞丐! 这些二流子、流氓、乞丐当兵登记的时候,能现场领到十块大洋。在文书官旁边还会坐上一个长相一般,脸上更带着无所谓表情的窑姐。 那些领了十块大洋,以后连命都不是自己的炮灰们,在领到买命钱后,轮流把手伸到窑姐的胸膛上,用力摸那么两把,也算是隔靴挠痒的知道了女人身体的味道。然后每人发一枝步枪,领五十发子弹,最多训练上几周甚至是根本没有训练,他们就是军人了,就是可以通过火车运来送去,被那些坐在宽敞的房间里的指挥官们,丢到战场上去充当打手,就算是死都不知道自己死得有什么意义的炮灰了! “因为在那个时候,我们这些军人手里拿着武器,吃着从老百姓那里收到的军饷,终于不用再一次次因为上峰的严令而后退了!我们终于不用再被老百姓指着后背骂了,我们终于可以堂堂正正象个人似的站起来,用手里的武器去反击了,我们终于可以放手一战去和敌人……去拼命了!” 刘荐良听呆了! 马兰伸手指望着远方战火最激烈的方向,不知道有多少中国军人,正在那里顶着日军轰炸机和重炮的反复轰炸和日军浴血奋战。 嗅着这片大地中浓重的血腥味道,聆听着远方风中传来的呻吟与咆哮,马兰的眼睛中,已经隐隐多出了一种沙场百战碧血蓝天的角铮之气。在这个时候,她负手昂然而立,当真拥有了一种坦坦荡荡的男儿霸气。 “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身为军人,尤其是我们中央教导总队特务营的军人,更是全军的凯模与标准!在这种国安危亡的时刻,别的部队拿的都是半薪,只有我们拿的是全薪,别的部队用的都是东拼西凑的武器,只有我们拿的是从德国限量购买的最先进武器。国家用几倍甚至是几十倍的代价,训练出我们这样一支部队,绝不是希望我们到了最关键关头,用‘做得够多,做得够好’当借口,去成为一个最可耻的逃兵!” 站在马兰身边的刘荐良发出了一声微不可闻的轻叹,他明白,那个小时候一摔倒就哭得惊天动地的小女孩,真的长大了。她已经拥有了自己独立绝不容别人去干涉的思想,更拥有了自己愿意付出一切去悍卫的尊严与使命! 三天后,重伤初愈的马兰,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站到了自己的连队面前。 全连一百多名士兵和低级军官,整齐的排成了四排,用尊敬的目光,静静望着比他们早到这片战场两个月的连长。一股沉重的、压抑的、却隐隐蕴藏着最可怕破坏力的气息,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流动,只有那些身经百战的老兵才能明白,这就是属于军队的杀气! 只要马兰一声令下,这支杀气腾腾的部队,就会毫不犹豫的扑向战争最前线! 看着这样的队伍,马兰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引以为傲的笑意。中央教导总队特务营的士兵当然是强悍的,但是直到她在上海参加过大大小小九十七场战斗,和中国不同地区不同番号的部队一次次配合作战,马兰才真正明白,那些严肃而刻板的德国特种部队教官,为他们这支部队带来了些什么。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中央教导总队特务营,就代表了这个时代,亚洲最强特种部队! 马兰张开了嘴,但是她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她就猛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拐杖重重柱到地上发出的声响,听到了一声愤怒到极限的嘶吼:“丫头!” 马兰霍然转头,当她终于看清楚了一张怒气腾腾的脸,就连马兰这样一个经历了最残酷战斗的军人,也忍不住瞪大了双眼。而刘荐良大哥,正在远方对马兰露出一个抱歉的表情。 站在马兰身后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任何一个人,看到这个男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对他肃然起敬,是因为他那双充满了智慧,更充满了对人生顿悟的双眼;是因为他那并不魁梧,但是只要往那里一站,就自然而然带出一种傲视天下气概的身躯;还是因为他额头上,那几条见证了他非凡人生的岁月印痕? 总之他往那里一站,不需要华丽的衣饰,不需要前呼后拥的奴仆,任何人都能清楚的感觉到,他是一个非常有力量的人! 马兰望着那因为愤怒青筋毕露的脸,她这一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男人如此愤怒,他眼睛里那雄雄燃烧的愤怒火焰,烧得马兰全身都轻轻一颤,她用异样的声音道:“爸,你怎么来了?!” …… 全场一片寂静。 全连的士兵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这个怒气冲冲快步走过来,手指几乎要顶到马兰鼻子上的男人,竟然就是他们连长的老爹!几个有见识的排长,更是一起瞪大了双眼,他们真的不知道,马兰这个比男人更强悍,更具备军人完美特质的连长,竟然拥有如此显赫的家世! 只要喜欢喝茶,你就会知道垄断整个中国茶叶和精瓷器外贸市场长达二十年,和各国领事馆都建立了稳固关系,甚至和上海青帮都有千丝万缕联系的马家。而提起马家,又有谁不知道马家现任掌舵人马元斋老爷子?! “我能不来吗?” 在商场上一向以喜怒不形于色而著称的马元斋,在这个时候伸手直直指着马兰的鼻子,放声怒叫道:“我再晚来上几个小时,只怕我这个老头子,就得去战场上,到处捡你这个不孝女被炮弹炸成碎片的骨头渣了!” 马兰呆呆的看着满脸风尘扑扑的父亲,她真的不愿意去想象,父亲为她吃了多少苦。他竟然会在这样兵荒马乱,随时都可能遭到飞机轰炸的情况下,在短短三天时间里,顶着逃难的人群逆流而上,从重庆赶到了上海! “你还真是长大了啊!刘荐良也劝不动你了,你非要搭上我这把老骨头,亲自跑过来请你,你才能想到自己的家,想到自己姓马是吗?” 马老爷子伸手抓住了马兰的胳膊,叫道:“你的上司是邱起楼对吧,我已经和他打过招呼了,你不是有三个月长假吗,你现在就跟我走!” “走?” 马兰没有挪动自己的脚步,她咬着自己的嘴唇,死死柱在那里,过了好半晌,她才低声道:“往哪里走?往哪里走?我们的国要破了,家要亡了,爹,你要带我往哪里走?!” “我这个爹还没有死呢!” 因为女儿整整“失踪”两个月,已经忙得焦头烂额,更冒着生命危险,日夜兼程从重庆赶到上海身心俱疲的马老爷子,回头望着在这个时候,竟然还不知道死活和自己顶嘴的马兰,他二话不说,轮起自己的手掌,对着马兰的脸颊狠狠的抽过去。 第508章 要生了! “啪!” 轻脆的声响在临时军营的上空回荡,全连士兵的目光都落到了马兰的脸上,一丝艳红的血丝,缓缓顺着马兰的嘴角,流淌下来。 “马兰,你长大了翅膀硬了,连爹的话都不用听了吗?别忘了在家里还有一个天天想着着你,已经哭了整整两个月,眼睛都哭肿了、哭红了就差哭瞎了的娘!别忘了你是我们马家唯一的女儿!因为怕你娘伤心,我没有再娶小妾,我就你这样一个女儿,难道你就是打算让自己死了,让你娘伤心,让马家绝后,让你爹变成了一个不孝之人,来回报生你养你的爹娘吗?!” 马老爷子伸手指着女儿,因为过度的愤怒,他的全身都在颤抖,他放声怒吼道:“你从小就顽,你跟着刘荐良学武,每天把自己弄得男不男女不女,爹想着时逢乱世,一个女孩子是应该学点自保的东西,所以我没有干涉!你不喜欢女红,不喜欢三从四德,要进学堂接受西方教育,爹不是一个老古董,没有反对!你想进军营历练一下,让自己变得更坚强,虽然你娘皆力反对,但是我这个爹,仍然支持了你!可是你现在……你是成心让马家断子绝孙,让你爹就算是死也不得安生,也没有脸去见我们马家的列祖列宗吗?!” 马兰只觉得脸颊上传来一片火辣辣的疼痛,马元斋身为马家的掌门人,平时手握大权,就连那些达官显贵都要对他礼让三分,他的脾气当然不好。但是就象他说的那样,他一向把马兰当成儿子来看待,他虽然严肃而认真,但是在这个历史与现代交替的时代,他给了马兰太多理解和自由发展的空间,更给了马兰太多的尊重,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打过马兰的脸! 伸手轻抚着自己的脸颊,马兰痴痴的望着眼前这个暴跳如雷,再也没有了平时的淡定从容,脸上更带着不能掩饰的焦急的男人。 凝视着父亲额角那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爬上去的几缕灰白,马兰突然觉得自己的喉咙被什么东西给哽住了。 父亲是爱她的,他当然是爱她的,否则的话,他又怎么可能冒着这样的危险,日夜兼程的赶到了上百万军队正在恶战不休反复争夺的上海?否则的话,他为什么宁可违复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没有再娶小妾,而把她当成了一个儿子来看待,甚至纵容了她身为一个女孩,绝不应该产生的想法和行为? 但是现在马斋元真的怒了,或者说……他是真的急了! 马斋元伸手指着自己的女儿,嘶声叫道:“如果你今天不跟我走,就算你能活着走出上海,也不要再回去了!我马元斋没有你这样不孝的女儿,更当不起你马大连长的爹!” 马兰知道父亲说的是真话,他老人家纵横商海数十载屹立不倒,凭得就是“仁义礼智义”这五字真言。马元斋无论是在商场上,面对朋友、家人,或者是敌人,他说出来的话,就是钉到木板上的钉子,绝无更改! 马兰真的呆住了。 马元斋也停止了怒吼,他在等马兰的最后回复。 一个愤怒而焦急的父亲,一个拥有了独立的思想愿意为国为民舍生取义的女儿,就这样面对着整整一个连的军人,就这样站在战火连天的城市后方,彼此直直对视着。 缓缓的…… 缓缓的…… 缓缓的…… 马兰跪到了马元斋的面前。 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泪流满面的女儿,马元斋愣住了,他真的愣住了。 马兰是他的女儿,是他用培养儿子的方式,一点点灌输了自己的骄傲与尊严,一天天变得坚强而自信的女儿。他太了解自己的女儿了,太了解马兰的这个表情了,因为延续了他的血脉与骄傲的女儿,就是他年轻时候的翻版! “我真的想和爹走,但是苍天在上,他在看着我们!”马兰凝视着这个生了自己养了自己的男人,一字一顿的道:“所以,女儿不能走!” “爹……” 听着女儿发颤的声音,马元斋只觉得鼻子一酸,他知道这可能是自己这一辈子,最后一次听自己唯一的、最心爱的女儿,喊自己一声爹了! “谢谢爹给了女儿生命;谢谢爹教会了女儿为人处事的道理;谢谢爹让女儿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谢谢爹给了女儿太多的纵容,让女儿可以选择自己要走的路!自古忠孝不能两全,请恕女儿不孝,请恕女儿连累的爹也成了马家的不孝之人!爹……请您受兰儿一拜!” “砰!” 马兰的额头狠狠磕在了他们脚下这片坚硬的土地上,艳丽的鲜花随之在马兰的额头上绽放。当马兰重新抬起头的时候,她的眼睛里闪动着的,是泪水,更是绝望的悲伤。 “谢谢娘一直这么疼我,每次我闯了祸,都会躲到娘的身后,来逃避爹的家法;娘一直教我女红,我却总是笨得学不会,娘要学三从四德,想让我做一个大家闺秀,我最后仍然要让她失望了。以后兰儿再也不能坐在娘的身边,看着她一针针的去刺绣花针,再也不能趴在娘的怀里,去聆听她的教导了!爹,请您代娘受兰儿这一拜!” “砰!” 马兰的额头,再次狠狠磕在了他们脚下这片坚硬的土地上,她磕的是那样的狠,与至于静静站在军营里的每一个人,都能清楚的听到她的额头与地面对撞时,发出的沉闷声响。 “爹,您冒着生命危险赶到了上海,为的就是把女儿带回去,您嘴上虽然不说,但是兰儿却知道,爹是疼兰儿,是担心兰儿。但是……求求爹,您已经给了兰儿那么多次宽容,就让兰儿再肆意妄为一次,让兰儿选择认为自己应该走的路吧!” “砰!” 马兰的额头第三次狠狠磕下,每一次她的额头重重磕到坚硬的地面上,每一次血花从她的额头上绽放,马元斋的眼角就会轻轻一跳。 他真的想过去拉住自己的女儿,她的眼神中那种绝望,那种疯狂,让马元斋的心里不由自主的涌起了一种凉意。见惯了大风大浪,看惯了事过境迁人事两非,马元斋清楚的明白,自己女儿的眼神,是一种抛弃了一切希望,把所有的专注,所有的感情,甚至是所有的生命,都要一次性倾泄出来,去创造犹如流星划破黑寂的暗夜般,划出一道最灿烂、最光芒万丈的疯狂斗魂! (妖少:抢榜,抢榜,有推荐票的兄弟砸给我啊!!!名次上去了,推荐票多了,偶才有更多的动力去写嘛,才能更多的更新嘛!谢谢大家了,还有国庆快乐。) 第509章 好事坏事赶到一块儿了! 马兰终于重新站了起来,她伸手指着一排排肃立在军营的士兵,轻声道:“爹,您看到了吗,他们都是我的兄弟,都是即将和我走上战场,背靠着背把命都要交到对方手里的好兄弟!” 马兰伸手用力抹掉了脸上的泪水,她的双瞳中大海般的波浪还没有消失,就扬起了一种绝对的骄傲与自豪,她挺起了自己的胸膛,在这个时候,骄傲的笑容与伤情的泪水从她的脸上一起释放,“谁说您没有儿子,爹您睁大眼睛看清楚了,站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您的儿子!” “如果我死了,如果你们愿意把马兰当成一个一生一世的好兄弟……请能活着走出这里的兄弟,请你们牢牢记住我的爹,牢牢记住我爹的样子!” 马兰的目光从那些军人的脸上一个个掠过,她看的是那样的专注,又是那样的深情,似乎要把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深深镌刻进自己的记忆最深处。她用微微发颤的声音,道:“当你们娶妻生子的时候,别忘了给爹写上一封信,向他老人家报喜。如果你们有一天到了我美丽的家乡,到了山城重庆,无论有多忙,请你们一定要到家里去坐坐,陪陪爹和娘。我们家的门槛并不高,你们只要一抬脚就跨过去了;我们家的门夫并不凶恶,只要你们说是我马兰的兄弟是爹和娘的儿子,他们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飞跑进去通知爹和娘。 爹和娘的年纪大了,却只有一个不孝的女儿,请你们去陪他们聊聊天,让他们不会那么孤单,让他们就算是为我这个不孝女伤心了,在看到你们的时候,也能露出一个快乐的笑容!” 说到这里,马兰的声音突然停断了,她的嘴唇不断颤动,她哽咽着,对着全连所有的军人,猛然弯下了自己宁折不弯的腰,她嘶声叫道:“我拜托大家了!” 马元斋猛的转过了身,他高高的昂起了自己的头,任由在自己眼眶里打转的一点晶莹,在拂面而至的风中,被一点点的吹干,直到再也找不到一点痕迹。 再次环视了一眼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一百多名军人,马兰当着所有人的面,从口袋里掏出了德国教官在临走之前,亲自戴在她衣襟上的二级铁十字勋章。马兰就这样带着一脸专注的神情,将那枚代表了认可与尊重,更代表着勇气、执着对胜利极度渴望的十字勋章,端端正正的别到了自己新军装的领口上。 “强敌当前,无畏无惧。果敢忠义,纵死无悔!”马兰轻轻抚摸着那枚铁十字勋章,感受着它冰凉中隐隐蕴藏的火热,她突然用力一挥手,放声喝道:“兄弟们,跟我走!” 听到马兰的话,马元斋的身体再次狠狠一颤,聆听着马兰带着这一批士兵,大踏步的走向营房的大门,感受着这些士兵以连长马兰为核心,腾起的那坦坦荡荡的战意,感受着他们身上那种寒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气势,就在自己还没有明白过来之前,马元斋已经发出了一声颤抖的低呼:“……兰儿!” 马兰的身体,猛然僵在了那里。 “兰儿,你能告诉爹,你为什么要坚持走这条路吗?” 马元斋的骄傲,让他没有回头,“爹虽然没有从小娇生惯养你,但是也从来没有让你缺了什么。在中国无论是什么地方,只要报出我们马家的名号,谁不对对我们肃然起敬?就连你们的蒋老头子,见到我马元斋也要礼敬三分。爹真的没有希望你能让我们马家更胜层楼,就连你坚持进入军队,爹也只是以为你想证明自己比男孩更优秀罢了。可是今天,你明明还挂着爹念着娘,可是你宁可不要爹了,不要娘了,也要走上战场。爹就是想知道,是什么让你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您说的没错,在中国无论走到哪里,只要报出我们马家的名号,都能让人肃然起敬。可是爹请您告诉我,走出中国,我们马家又算得了什么?或者说,我们中国人,又算得了什么?!” 马兰轻轻吸着气,在这时候,她不敢回头,她害怕自己回头,会舍不得爹,会想起娘。兵是将的胆,将是兵的魂,只要在这个时候,她这个连长稍有松懈,只要她表现出软弱的样子,这一支受过最严格训练,却没有真正经历过大规模战争的部队,不断燃烧的士气,就会受到重挫! 马兰伸手遥摇指着远方,沉声道:“不要说是走出中国,就算是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又有多少地方成为了别人租占的领土,又有多少地方挂起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在那些人的眼里,我们马家,我们中国四万万同胞,又算得了什么?!” “我知道爹的想法,就算我们战败了,亡国了,凭爹在商场上的关系和人脉,仍然可以活得风生水起。可是到了那个时候,没有了国,没有了支撑一个民族的脊梁,我们又如何抬起自己的头?我们如果不奋起反抗,就算是可以活下去,挂着一块‘奴才’的牌子,就算是锦衣玉食,当了亡国奴,我们真的能再找到昔日的快乐吗?!” 说到这里,马兰的声音突然沉寂下去,过了好久,她才沉声道:“与其象狗一样摇着尾巴活着,女儿宁可在战场上和志同道合的兄弟拼死一战,去搏他一个山穷水覆,去拼他一个柳暗花明!如果有一天,我们中国人无论走到那里,伸手指着自己的胸膛,骄傲的告诉身边每一个人,我是中国人,都能得到尊重和礼貌,女儿就算是躺在地下十八层地狱里,也会笑的!” 一只颤抖的大手,放到了马兰的头上,在轻柔的抚慰中,马兰突然被人用力抱进了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怀抱里。 在这个时候,眼泪终于无可掩饰的从马元斋的眼眶中奔涌而出,但是他却在笑,他在开怀的笑,用力的笑,放声的笑,直到这个时候,马元斋这个已经五十多岁的长者,才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又哭又笑,才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悲伤的快乐! 眼看着自己唯一的女儿,即将走上最惨烈的战场,白发人送黑白人,回想着和女儿相处的点点滴滴,满腔的不舍和抽心的刺痛,让马元斋不能不哭;眼看着自己的女儿一天天长大,眼看着自己的女儿拥有了独立的思想,拥有了一腔为国为民舍生取义侠之大者的情怀,马元斋的心里更被感动和自豪塞满了,望着英气勃发,全身犹如披着一层火燃战甲般,散发着炽人温度的女儿,他不能不笑! 趴在父亲的怀里,马兰嗅到了淡淡的肥皂味道,嗅到了淡淡的烟草香味,在恍惚中,马兰仿佛回到了遥远的童年,在她小的时候,她最喜欢的,就是躺在父亲的怀抱里,嗅着他身上好闻的味道,感受着这个宽阔的怀抱,带给她的温暖与安全感。 “兰儿……”马元斋低声道:“我以你为荣!” 趴在马元斋怀里的马兰身体狠狠一颤,她抬起头,用不敢置信的目光,看着自己的父亲。 “有你这样一个女儿,就是我马元斋这辈子最大、最值得骄傲的成就!” 马元斋的眼睛里发着光,他的脸上更扬起了一种以子为骄的光彩,在这一刻他的声音中当真是充满了一种俯瞰历史笑傲天下的霸气:“就算你战死沙场,就算我们马家因此绝后,那又算得了什么?我想我们马家的列祖列宗,看到我为国为民舍生取义的女儿,也会对你赞赏有加!如果谁敢对你横眉竖眼,那他根本不配当我们马家的祖宗,更没有资格站在我马元斋的女儿面前指手划脚!!!” 马兰笑了,马元斋也笑了,他们都痴痴的望着对方,他们同时在心里发出了一声真挚的祝福……保重! 马元斋解开了自己的外衣,在他的身上,套着一件他花重金从美国朋友手里收购到的防弹衣。珍而重之的把这件还带着自己体温的防弹衣,套到了女儿的身上,伸手轻轻抚摸着马兰的脑袋,感受着血脉相连的动人滋味,马元斋傲然道:“兰儿,你放心的去吧!无论你是死是活,你都是我马元斋最喜欢的宝贝女儿!我这辈子见多了军阀混战,见多了比土匪更凶暴的溃兵,我更见多了为了活命,连自己祖宗都能出卖的汉奸,我真的以为我们中华民族完了,我们再也无法抵抗外敌的入侵了。可是我真的没有想到,我竟然意外的在自己的女儿身上重新找到了自信!谢谢我的女儿,你让我重新相信,我们中华民族……还有救!” (妖少:过节了,过节了,特多发一章,而且是三千字的一章,希望大家一起过节快乐。记得多砸票票,让我看到多更新,有多更新的鼓励啊!) 第510章 彩头 一个连的兵力,投入到已经有上百万军队在舍命厮杀的战场上,有什么作用? 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直属特务营,作为先头部队进入上海,其他部队仍然在长江沿岸修整扩军,就算把他们全营都拉到战场上,又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所以马兰接到的第一个作战指令,竟然是让她带领自己的连队,在正面战场后方一千米的位置上,建立了第二战线。而在他们每个人的右臂上,都多了一个袖章,白色的底布上面只写了三个血红色的大字……督战队! 马兰真的没有想到,他们这些接受了最严格军事训练,手里拿着比日军更先进武器的职业军人,在这样的大战场上,起到的作用竟然是架起机枪,阻止兄弟部队的士兵逃跑,也许他们在这个战场上射出来的第一发子弹,打中的并不是敌人,而是自己的同胞! 站在这条几乎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影的长街上,马兰的目光突然被一串倒吊在钉子上的鞋子给吸引了,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惊讶的发现,她竟然回到了这里,回到了那条曾经有一个带着“狗”的男人和她擦肩而过的大街上。 那串没有主人回来认领的鞋子,仍然可怜的倒吊在那里,但是那个奇怪的男人,却不在了。 “回去,立刻回去重新战斗!没有接到命令擅自后退,就是最可耻的逃兵和懦夫,如果你们再继续向后跑,格杀勿论!” 在马兰愤怒的咆哮声中,一群从战场上溃逃下来的士兵,面对督战队架在沙袋上的机枪,这些身上沾满了硝烟军装上染满了鲜血,却在祖国最需要他们的时候抛掉武器逃生的男人,全部都在身体微微发颤。 一个脑袋上缠着厚重纱布,但是鲜血仍然止不住从里面渗出来,就连眼睛都被弹片打瞎一只的连长,用力推开身边士兵,一拐一瘸的走到最前方,他瞪着那十几挺机枪黑洞洞的枪口,他清楚的知道,在这种非常时刻,如果他不带着身边这批士兵返回战场,就算是为了杀一儆百,督战队也绝对会对他们痛下杀手! 聆听着身后不远处,那密集的几乎再没有空隙的枪声,感受着重磅炸弹和大口径炮弹,铺天盖地的倾泄下来,形成的可怕震动,那个连长突然间放声嘶叫:“那里是地狱,就是怎么也填不平的地狱!我们还没有见到敌人,两个旅长就死在了日本人飞机的轰炸下,师长带着四个团长赶到阵地上督战,结果才仅仅五个小时,我们整个师一万五千人就拼掉了一大半,师长和四个团长也全部阵亡了!” “你说我们是逃兵,是懦夫,但是你们给我睁大眼睛看清楚了,在这里的哪一个人没有在战场上流过血,哪一个不想把鬼子赶出上海,可是……”那个连长猛然抢过身边一名伤兵手里的汉阳造步枪,把它高高举起来,嘶声叫道:“日本人有飞机轰炸,有停泊在黄埔江上的战舰重炮支援,有坦克和装甲车掩护,我们手里的就是这种东西,您要我们怎么去打,又要我们怎么去拼?!” 望着这个连长手里高高举起的步枪,马兰的眼睛里也不由闪过了一丝无奈与同情,而她身边那些中央教导总队特务连的士兵,更瞪大了双眼。 中央嫡系部队,就算不是德械师,士兵最起码也能保证一人一枝步枪,而这些地方部队,说白了就是后娘养的,他们往往要两三个人,才能分到一枝步枪。这些被他们当成宝贝的武器中间,还有老套筒和汉阳造这样的东西。而那位连长举起来的步枪,赫然连枪膛里的来复线都被磨平了,最夸张的是,为了防止步枪的枪栓掉落,使用这枝步枪的士兵,竟然用一根麻绳将枪栓绑在了抢托上,当这个连长举起这枝步枪的时候,从枪膛里滑出来的枪栓,就倒吊在空中不停的晃动,看起来象极了钟表里的钟摆。 “我们一个连只有三挺经常出故障的捷克轻机枪和五十多支汉阳造,外加每个人身上的六颗手榴弹,我们被日子人的机枪打得根本抬不起头来,我们一个团都没有一门山炮,更没有办法对付日本人的坦克!请你告诉我,在这种情况我,您要我们怎么打?” 那位连长指着身后那些伤痕累累的士兵,放声哭叫道:“我知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也知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可是请你看一看,我身边的这些兄弟,哪一个不是爹生娘养的,哪一个不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啊!” “我知道临时退缩就是逃兵,就是懦夫,就算你们用机关枪把我打死,我也没有怨言,但是我求求您,放过我身边的这些兄弟!您看一看,他们有些才刚刚十六岁,有些家里还有七十岁的老娘,所有的罪就让我来扛,求求您放过这些孩子吧!” “砰!” 这位连长的头重重磕在了他们脚下这片如此厚重,却又在炮火中不断呻吟颤抖的土地上,在他头上已经被鲜血渗透的纱布,在瞬间就被染成了一片通红。望着面前这个眼睛里闪动着悲伤的连长,马兰痛苦的闭上了双眼,她也是人,她也是一位和手下兄弟朝夕相处的连长,她怎么会不知道这位连长心中对手足的感情有多深?!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马兰的脸上,沉默了很久很久,马兰慢慢扬起了自己的右手,在她的身后猛然传出“哗啦”、“哗啦”枪栓拉动的声响。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 马兰根本不敢睁开眼睛,她真的不忍心再去看这位连长犹如受伤野狼般绝望的眼神。 “第一个选择,就是以逃兵的身份,被我们全部打死;第二个选择,握紧你们自己手中的枪,立刻转头回到你们原来的战场上,去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汉子,去当一个就算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的爷们!别忘了你们是八十八师,是在轴心战场上,死死顶住日军两个月的狂轰乱炸,没有丢失一寸阵地,被日军称为‘可恨之师’的八十八师!!!” 跪在地上的连长呆呆的望着双眼紧闭,全身都在微微发颤的马兰,和几十米外架在沙包临时阵地上的十几挺轻重机枪,在这种再没有任何生机的绝境中,这位连长眼睛里的绝望与悲伤,慢慢被一股疯狂的火焰所替代。 站起来甩掉眼角的泪水,这位连长看着一直跟在自己身后,在经历了太多的磨灭和朝夕相处后,对他这个连长大哥而言,已经拥有了太多感情与责任的士兵,他猛然发出了一声受伤野狼般的长嗥:“全体注意……向后转!” 一群眼睛里同样闪动着绝望光芒的士兵,转过了自己的身体,这个连长带着自己身连已经不到一个排的士兵,带着他们破破烂烂的武器,转身再次扑进那片血与火交融的战场上。一阵强烈的劲风狂吹过,连带这片飓风一起吹到马兰脸上的,是一滴温温热热的液体。 这滴液体,是士兵们身上流出来的血,还是他们的眼泪? 马兰没有伸手去擦,所以他不知道! 五分钟后,这支只剩下三四十个人的连队,彻底消失在那个用钢铁和火焰组成的绞肉机里。 一九三七年八月的大上海,这个被称为“东方巴黎”的美丽城市,已经注定要成为一个人间炼狱! (妖少:各位兄弟,你们是读者,是我的衣服父母,说声谢谢是应该的,你们投推荐票,就是看得起我这个人。不过也请某些自称是老子的兄弟,留言的时候注意你的言词,我老爷子已经七十岁了,这一辈子走过的路不能说风起云涌,也算是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他肩膀上的那颗花。) 第511章 福星降世 在黄埔江和长江口上,日本一百多艘战舰排成了攻击队形,一千多门大口径火炮不停狂鸣,炮弹象雨点般不停的向驻守在上海的中国部队倾泄。上千架不同型号的轰炸机、战斗机在上海的天空群魔乱舞,在尖锐的呼啸声中,成串的重磅炸弹狠狠砸在这片属于中国的土地上,以地毯式轰炸不断向前推进,瞬间就掀起一大片几乎连大地都能被烧焦的可怕金属洪流。 日本海军陆战队,乘座各种型号的登陆舰,以每批次三千七百人的惊人基数,不断成功登上了中国的土地,放眼看去,整个海滩上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日本海军陆战队员。 没有经历过这种大战的人,绝对无法想象,那些中国军人要面对何等惨烈,又是何等危险的境地! 各种不同型号不同口径不同伤杀力的子弹,在空中横着、竖着、打到坚硬的岩石上又打着欢快的小弧圈反弹着,形成了一个几乎找不到任何空隙的死亡之网。当那成群结队的轰炸机群从上海的高空掠过,对那些日本轰炸机驾驶员来说,也许只是再简单不过的按动投弹按键,但是在几分钟后,他们经过的地方,就会彻底被钢铁形成的死亡洪流所淹没。 面对那同时在地面炸起的重磅炸弹,面对那数以亿计的弹片,混合着大量从水泥地板上炸起的碎屑,以亚音速向四周辐射,不管你是装备精良的德械师部队,还是手里只有二十年前的老式步枪,在上战场前才终于填饱一次肚子的地方部队,或者是受过德国特种部队教官严格训练,堪称中国战斗力最强的中央军校教导大队职业军人,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的身体更加努力的趴在临时挖成,实在不能为他们提供太多保护和安全感的战壕里,期待幸运之神的青睐! 在这个双方陆继投入了上百万兵力,已经注定要彻底被钢铁与硝烟覆盖,成为人间炼狱的大上海,面对海陆空三军联合作战,占据了绝对火力优势的日本部队,中国军队一天就要损失一个师! 战争在不断升级,中国的军队,一个师接着一个师的投入战场,但是他们面对的就是一座用人命和血肉,根本无法填满的人间炼狱!这些投入战场的师级部队,有的不到三个小时就阵亡了一半,有的仅仅过了五个小时就损失了三分之二。在战争最为激烈的蕴藻浜战场,一个连在十分钟内就全部阵亡,一个营在三十分钟内,就被打掉了编制! 在这个时候,死神大爷真的笑疯了!他老人家又蹦又跳又笑又叫,一边奋力扭动自己的身体发出乐不支的尖笑,一边用力挥舞着手中巨大镰刀,奋力收割着那一茬接着一茬越来越廉价,却血腥气息越来越浓,疯狂气势越来越重的的生命。 当轰炸机终于大摇大摆的消失在天幕之下,那些终于躲过一劫的士兵,拍掉衣服上已经带了浓重血腥味道的尘土和鬼才知道是什么东西组成的烂泥,还没有来得及松出一口长气的时候,他们所有人脸上的表情就再次彻底凝滞。 “轰!” “轰!!” “轰!!!” …… 沉闷而密集的轰响,带着死神再一次疯狂的尖笑,狠狠刺进了每一个人的耳朵。在黄埔江面上,在长江口,停泊着一百多艘日军不同型号的战列舰、护卫舰,上千门大口径火炮一起疯狂的嘶吼。 地毯式轰炸和密集炮击后,还能坚守在阵地上的中国军人,还没有和敌人接战,就先付出伤亡一半的代价! 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励治图新,已经成为了一个工业国家,而中国到现在为止,虽然拥有四万万同胞,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是还是一个农业国家。以单纯的火力对比上来说,日本一个师拥有的武器火力,能顶得上中国八个师! 伤员躺在弹坑里不停的呻吟,但是面对敌人如此密集的火力,那些担架队的救护人员,根本无法带领这些伤员离开火线,他们只能趴在远方,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伤员无助的呻吟,看着鲜血从他们伤口里不停的流出来。 再说了,就算他们把伤员抬下了火线,又能怎么样?现在各处医院、临时野战医院里都放满了重伤员,没有了血浆,没有了麻醉剂,就连最基本的医用消毒酒精都开始紧缺,他们用的止血绷带,更是从伤员身上拆下来后再反复使用,不知道有多少伤员躺在医院外边的广场上,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直到他们发出的痛苦呻吟慢慢消失…… “让我走吧,让我走吧,我还有六十岁的老娘要养,我还有老婆儿子,我不想死啊!” 一个全身都沾满鲜血,脸上更是眼泪与鼻涕齐心的排长,面对马兰声嘶力竭的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他嘶声叫道:“我们守不住了,敌人就要攻过来了!我们整个营就我一个人了,你还要我回头,我一个人回去怎么守?日本人就要打过来了,你们也快跑吧,要不然连你们也跑不掉了……” 马兰望着眼前这个因为过度惊恐,眼神涣散脸上肌肉更在不停颤动的排长,她眉头轻轻一皱,问道:“你说前面的阵地已经失守了?” “你听,你听啊!日本人还在炮击,炮击一停他们就会冲过来了,你们还傻愣愣的站在这里干什么?已经没有人需要你们督战了,他们都死啦,所有的人都死光了!” 那个排长伸手指着督战队架在沙袋上的轻重机枪和他们人手一枝的冲锋枪,哭叫道:“你们干嘛用枪指着我,大家都是中国人,你们干嘛要用枪指着我,难道非要逼着我去送死,你们才甘心吗?你们不知道,那些日本人都是疯子,他们根本就不怕死!我亲眼看到一个日本兵,身上中了四发子弹,还是冲上来,用刺刀捅死了我们的连长,他当时就正对着我,他就算死仍然在那里笑,他在对我笑啊!他们根本就不是人,就是一群打不死,打不怕的野兽啊!” “没人会对你开枪。” 马兰再次深深看了一眼面前这个排长,她伸手向身后的士兵一挥,示意他们解除警报,沉声道:“我也不想在你身上浪费宝贵的子弹!” “谢谢!谢谢!谢谢你!我不会忘记你的,你的恩情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掉……” 那个排长一边辞不达意的不停道谢,一边伸手捂住自己的脸,慌乱的跑过了督战队设下的防御线,就算他已经被吓得神志不清,在他的潜意识里仍然清楚的明白,在这种保家卫国的战争中,成为逃兵是何等可耻的事件。 突然这个排长的真声嘎然而止,他的双臂甩开,露出了一张充满惊骇和不敢相信表情的脸。就在他经过马兰身边的时候,马兰左手一伸就扼住了他的脖子,她的右手几乎在同一时间,拔了自己身上那柄98K刺刀! 狭长而锋利的刺刀,顺着肋骨间的缝隙,准确的刺入了排长的心脏。在他生命最后几秒钟的弥留时间里,他听到了马兰比刀锋更冰冷的声音:“记住,不怕死的不只是日本人!你胆子这么小,怎么当兵?!” 第512章 原因不明 那个受到致命重创的排长,在马兰的怀里慢慢的软倒了,他就算是死,也没有闭上那双写满了惊恐流满了眼泪的双眼。 他死不瞑目!他真的已经尽力了,他拼命睁大了自己的双眼,他真的想再次问马兰一声,难道阵地上就他一个人了,他还必须在那上面呆呆的等死吗?如果换成身为督战队长的她,她就真的能够做到吗?! 马兰的手掌从他的脸上掠过,带上了他的双眼,她似乎在告诉这个军人,又似乎在自言自语:“乱我军心者,死!临阵脱逃者,死!投敌变节者,死!不服命令者,死!……” 马兰不停的说着,她的声音缓缓的在这片奇异的空间中飘动,那个士兵尸体上的鲜血,也顺着伤口不停的流着,那种炽热的温度,烫得马兰只觉得手心传来一阵又一阵锥心刺骨的痛! 她这一辈子,已经杀了太多的人,她已经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学会了像一个真正的老兵那样漠视生死,但是她不是疯子,这个在她怀里慢慢变凉的尸体,是她的同胞,是曾经为国家付出过鲜血和汗水,到最后只是希望能再活下去的兄弟!但是一旦她放任这个已经失控的排长一路向后跑过去,仅仅这一个人,就要对不知道多少部队的士气,造成可怕的打击,一旦形成一种局势,大逃亡将会不可避免的出现。 但是马兰只这样发了几十秒钟的呆,当她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她的双眸中已经没有了悲伤,她伸手指着远方,沉声道:“如果他没有说谎,敌人的炮击一旦停止,前方的阵地就要失陷了!” 所有人都保持了沉默,马兰是他们的连长,更是他们发自内心尊敬的领袖,他们在等马兰的命令。 “我们接受的任务,是在这里督战,不放一个军人从我们身边跑过!” “我们是特种部队,我们最擅长的是渗透、破坏、爆破、狙击、绑架、情报收集等非常规作战,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用训练一个普通军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代价,培养出来的精锐部队。把我们这样数量稀少作战能力却绝不容小视的精锐部队,投入到战场正面防御战中,这样的指挥官不是白痴,就是没有一点军事常识的笨蛋!” “所以我们理直气壮的在战场后方,架起机关枪,用刺刀和子弹,逼着那些在前方不断流血,最后不得不撤出战场的军人,重新回到必死的战斗当中!所以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在他们拼得全军覆没后,再带上自己的武器,大摇大摆的返回后方!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合情合理,我谢谢营长我们的关怀,我谢谢司令部对我们这样一支小小连队的珍惜,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面对中国每天损失一个师的战场来说,对于一个中国军人来说,只需要用两个字去形容……” 马兰放声狂喝道:“那就是耻辱!” 紧紧握着手里的德制冲锋枪,所有人的眼睛都红了。他们接受了这么久的训练,绝不是为了用它们对准那些被迫从火线上撤退下来的中国军人!中央教导总队做为全国军队的凯模与典范,作为黄埔军校最足以自傲的职业化部队,他们在战场上要展现出来的,绝对不是理直气壮的临阵脱逃! “炮声就快停了,敌人就快对再也没有人防守的阵地发起进攻,就算有援军,他们也来不及赶过来接收阵地!一旦我们轴心战场被破,八十八军‘可恨之师’的军威就会被打破,我们全军的士气,甚至整个战场的形势,都会因为这样一个轴心阵地失陷,发生不可预料的改变!” 马兰伸手指着远方的战场,道:“抛开军人的立场,抛开上下级的从属关系,抛开我们已经完成的任务,我只要你们把自己当成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的中国人!现在请你们告诉我,有没有人愿意和去当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痴,有没有人愿意和我去当一个无可救药的笨蛋?!” 所有的军人一起笑了,上百道火焰般燃烧的目光,一起狠狠投向了马兰。 “全是白痴?!” 没有人说话,算是默认。 “全是笨蛋?!” 还是没有人说算,还算是默认! 在这个时候,面对一群眼睛里发着光,他们每个人都抿起了嘴,死死握住手中武器,没有一个人退缩,更没有一个脸上露出犹豫的表情。 “那是一个营,才能守住的阵地。我们只有一个连,而进攻我们的可能会是一个营,甚至会是一个团!” 马兰突然笑了,她笑得美丽,她笑得开怀,她笑得更是充满了肆无忌惮的嚣张与猖狂,“我想说的就是,他们想来就来,就来吧!” 远方传来了“轰隆隆”的声响,在坦克和装甲步兵车的掩护下,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又接受过军国主义武士道醺陶,变得再无半分人性更悍不畏死的日军士兵,终于开始在疯狂的吼叫声中,唱着他们心中无悔的战歌,歌讼着他们的天皇,想着他们的女人,想着他们北海道渔场里的小船,踏着满地的废墟,对着中国军人防守的阵地发起了一次又一次进攻! 在这些日本军人的眼里,中国人就是东亚病夫,中国男人都是老婆被人当面强奸都不敢放个屁的孬种! 中国人都是内斗有方御敌无术的伪君子,中国军人都是手里拿着步枪,腰间插着烟枪不吸上两口就象只赖皮狗似的“双枪”客;中国军人都是一群只会欺软怕硬的恶棍、流氓,只要枪声一响,这些没有大日本武士道精神的垃圾跑得就会比中枪的兔子还要快…… 眼看着已经近在咫尺,现在也没有响起任何枪声的中国军队阵地,几乎所有日本士兵的脸上,都露出了胜券在握的笑容。就在这些日本士兵的眼前似乎已经看到攻陷上海后,唾手可得的金钱、美女和嘉奖令的时候,他们突然听到了一声比男人更象男人的疯狂怒吼:“地毯式轰炸,三十米!” (妖少:前面没有写清楚,有朋友提出意见,八十八师是德械师,根本不会用前面两章写的老式装备,呵呵,是的,也只有地方部队,诸如川军什么的,才会用那样的武器,可是要知道,在投入了七十五万军队的战场上,一支督战队,面对的可不只是一个师啊。呵呵,不过为了不引起歧义,等我十月八号回去后就重新加入一段话,来避免这个问题,最后谢谢大家的意见。) 第513章 把话挑明了说! 被重炮和轰炸机反复摧残,早已经变成一片废墟,本来不应该有任何反抗力量的中国军人防守阵地,随着这个命令的扬起,突然活了! 天知道那些中国军人躲在哪里,竟然能从如此猛烈的轰炸中,保住了自己的命。当那个声音响起的时候,从地洞里,从炸塌的下水道里,从断墙后面,从几具被打得千疮百孔的尸体中间,几乎同时露出了中国军人带着殷红色鲜血的脸,在绝对狰狞,绝对愤怒的狂吼声中,天空中猛然下起了一片由防御式手榴弹组成的弹雨。 “轰!轰!!轰!!!” 几百枚手榴弹几乎同时爆炸了,冲腾而起的硝烟瞬间就在战场上拉起了一道绝对灿烂的黑色烟幕,紧接着十几挺轻重机枪,几十支冲锋枪一起开始拚命扫射。 那些火力比中国部队强八倍,一向以为自己在中国的土地上就是天,就是地,就是可以主宰一切的日本士兵,在这个时候真的被打傻了,面对比他们日本军队更凶悍更狂野更密集的扫射,面对来自德国这个工业最发达,军械系统最先进的国家,提供的武器,他们齐刷刷的卧倒在地上。 手榴弹炸起的黑烟还没有来得消散,这些日本士兵中间那些能听懂中文的人,猛然又听到了那个中国女军官的命令:“第二批,三十五米,再投!” 在硝烟飞腾中,在那些接受过最严格军事训练,一旦遭遇密集重武器扫射,就会在第一时间本能卧倒的日军士兵中间,突然发出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天知道一时间有多少枚手榴弹,狠狠砸到了这些日本士兵的钢盔上。 这些还冒着“哧哧”白烟,用钢铁和木把组成的杀人利器,打着欢快的小跟头,就那样大摇大摆的在日本士兵眼睛前面不足一尺的位置上转呀转的,似乎在它生命最后的几秒钟时间内,向每一个观众展现着它们那种最惊心动魄的美丽。 趴在地上的日本士兵,眼睛里都透出一股疯狂的绝望。 没有经历过一幕的人,绝对不可能想象,那种心脏在瞬间就彻底收缩的可怕感觉,更不会明白,这种绝望到极点,全身都彻底凝滞再也无法挪动一根手指头的极度冰冷。 一名日军准尉趴在地上声嘶力竭的尖叫道:“不要慌张,把手榴弹拾起来全部丢出去!” 听起来这似乎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但是……别他妈做梦了! 别的部队投射手榴弹,就算是得到了统一的命令,但是部队成员素质参次不齐,投过来的手榴弹那叫天女散花,分布到战场各地,就显得稀少冷清起来。但是这一支部队绝不相同,他们投射起手榴弹,就象是一把钢刀,狠狠切进了一大块奶油糕里面,带着令人目瞪口呆的整齐划一。 睁大眼睛看看吧,在他们的前后左右,在他们的东南西北,到处都是那些不断冒着“滋啦滋啦”的白烟,爆炸起来威力特别强,弹片特别多的防御型手榴弹。 就算他们有三头六臂,在这些手榴弹集体爆炸之前,他们又能拾得起几颗,又能丢得出几颗? 那么就跳起来向后逃跑? 先不说他们是大日本帝国的军人,必须拥有武士道精神,绝不能允许他们这些士兵未接到命令就向后逃跑,就算是可以,听听那不断扫射的轻重机枪,听听那德制的冲锋枪,德制的轻机枪,德制的本来中国根本没有购买,却真真实实在这个战场上突然出现的M34德式重机枪,在那里乌里哇啦的倾泄弹药吧! 到处都是子弹在嗖嗖乱窜,到处都是自动武器的疯狂怒吼,就算是傻瓜也清楚的知道,现在他们的头顶,就是弹如雨下,就是死神大爷手中那柄正在狂舞不休,就等着他们自投罗网的把自己脑袋送进去的黑色大镰刀! “轰!轰!!轰……” 几百颗手榴弹再次一起爆炸,在一片呻吟一片慌乱和零星的开枪还击当中,已经被炸得鸡飞狗跳的日本士兵,惊恐莫明的听到了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声音:“第三批次,四十米,再投!” 第三批手榴弹又从中国守军的阵地上倾泄而出,用一种近乎病态的精准,在那名女军官的指挥下,狠狠砸到了四十米外的日本军人头顶。 指挥这场局部攻坚战的日本军官真的要疯了,看着手榴弹以每五米一个间距,不断向前沿伸,炸出一排排可怕的硝烟,将大的小的方的圆的尖的钝的弹片,用亚音速向四周扩散,中间更掺杂着日本军人临死前的惨嗥和大片黑白相间,鬼才知道是什么牛黄狗宝的玩艺儿。 直到这个时候,这位在日本陆军学校受过系统军事教育,又钻究过中国孙子兵法,自以为已经可以开天眼观凡尘的日本指挥官,才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中国人的地毯式轰炸!他这一辈子还没有见过人,能将普普通通的手榴弹,玩到这样登峰造极! 而枪声一响,对方十几挺轻重机枪,几十支冲锋枪就在那里不停的扫射,那种歇斯底里的节奏,那种就好象子弹不要钱似的疯狂倾泄,那种甫一动手就彻底发狂要找人一起完蛋的杀气与霸气,更让他们甫一出手,就将大日本帝国最精锐的海军陆战队,就将大日本帝国被武士道精神彻底洗脑变得犹如野兽般的士兵,死死压制在地面上根本不敢抬起头。说到底,就算他们只是条狗,面对绝对的死亡,面对比他们更强悍更疯狂更歇斯底里的敌人时,他们也会知道害怕! 当硝烟散尽,四批手榴弹狠狠在地面上犁出四道可怕的弹痕之后,因为站在后面,而侥幸逃过一劫的日本士兵,抬起了手中被称为三八式步枪。他们日本军人,最自豪的就是三样,精准的枪法,过硬的刺刀拼杀技术,在武士道精神熏陶下拥有的对天皇陛下尽忠之心! 日本士兵手里的三八式步枪,口径太小穿透力又强,打在人身上往往会造成一个并不致命的贯穿伤,但是正因为口径小,枪枝在射击时容易保持稳定,再加上日本军人过硬的军事训练,不知道有多少中国军人躲在掩体中,只是稍有不慎,就被对面的日本士兵一枪击中了要害! 手里拿着冲锋枪的中国军人,甚至连机枪手,都缩回了自己的掩体中,开始更换弹匣。只有一些手持加装了瞄准镜步枪的军人,躲在一片狼藉的掩体中,悄悄探出了枪口。 零星的枪声在战场上不断响起,在中国阵地上,每传来一声枪响,那些老老实实趴在地上,自以为高枕无忧,自以为可以凭借出色的射击技巧,能够从中国军人身上搬回一城的日本士兵,只觉得眼前一黑,就陷入了永久的沉默。 一支由德国特种部队教官训练,又全部采用了德式装备的特种部队,一支擅长渗透、狙击、暗杀、情报收集等工作的特种部队,又怎么可能没有装备了高精度打击能力步枪的狙击手? 躲在掩体中,把自己藏得滴水不露的狙击手,和直挺挺的趴在那里,可怜的拉动三八式步枪枪栓的普通日本士兵,用点射来对决,这场战斗刚刚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最后的结局! 眼看着自己的士兵趴在战场上,徒劳而绝望的射击着,一个个死在对方精确得让人目瞪口呆的有效射击之下,最终竟然全军覆没。日军指挥官拔出自己身上的指挥刀,一刀狠狠剁在身边的木制电线杆上。 指挥官狠狠喘着粗气,猛然发出一声愤怒到极点的狂嗥:“八格!八格!八格!八格牙鲁!我们面对的,到底是一支什么部队?!” 第514章 无药可用 这当然是一支不平凡的部队,中国这么穷,还只是一个农业国家,他们的军队装备的就是一堆勉强还能发出声音还能射出火光,但是子弹打到哪里去鬼才知道的破玩艺,但是这支部队拥有的压制性火力,却已经大大超越了日本任何一支最精锐的部队! 再次狠狠喘了几口粗气,日军指挥官劈手抢过了通讯员身上的步话机话筒,嘶声叫道:“报告,我军在匣北区遭遇不明中国军队狙击,他们装备精良火力强悍,绝不是普通的中国军队!很可能是中国军队已经投入了他们最精锐的王牌,我请求立刻进行火力支援!对,用最强的火力进行覆盖,我就不相信他们真的能有不死之身!” 就算是为了表达对有中国军人敢于反抗的愤怒,就是为了展现一种军事强国的姿态,就是要全歼这样一支精备精良的中国军队,成群的轰炸机,再次出现在这片战场的上空,停泊在黄埔江上,长江口上的日本战舰群各种口径的火炮再次开始疯狂轰击。 看着一个轰炸队列的中型攻击轰炸机和重型轰炸机,从他们的头顶掠过,聆听黄埔江上的日军战舰重炮齐鸣,眼看着他们这支部队就要遭到最可怕的火力覆盖,就在所有人心脏不由自主开始收缩,就连身体都微微开始僵硬的时候,他们听到了连长马兰笑着叫道:“兄弟们,看到了没有,日本人已经被我们打怕了,他们再也不敢冲上来,只能用他们的飞机和重炮对我们攻击了!大家做好准备,就让我们一尝尝什么叫做弹如雨下!记住,你们每一个人,都要努力活下来,和我一起成为那个战争比例中,最后的一吧!” “轰!” 第一枚重磅炸弹终于呼啸着从半空中狠狠砸下来,在不到零点一秒钟的沉寂后,大地猛然在可怕的撕裂中放声哀嗥,几乎要燃烧起来的弹片混合着大片大片的泥土,和覆盖在上面已经随着这股可怕的力量,被彻底撕裂的尸体,纷纷扬扬的洒向了整个大地。 在这个时候,所有趴在这个阵地上的人只觉得震耳欲聋,那种生物面对死亡不可抑制的恐惧感,就象是一把把无形的钢刀,狠狠刺进了每一个人了耳膜,震得每一个人的全身都在轻轻发颤。 “哈哈哈……” 在这个时候,马兰却仍然在笑,她在用力的笑,她在放声的笑。如果阎罗殿的生死簿上,已经写上了她马兰的大名,如果牛头马面已经拿着铁链站在了她的身边,如果她已经注定要死在这场密集的轰炸当中,她为国为民舍生取义,她已经得到了父亲的认可,她马兰这一辈子当真是再无怨无悔,为什么就不能笑着走向死亡?! 如果兵是将的胆,将是兵的魂的话,她马兰在临死之前,为什么不能把自己正在沸腾的血液和她的一缕忠魂,牢牢系在每一个兄弟的身上,任由它们星星之火变成燎原狂焰?! 在这样的密集炮声中,在重磅炸弹犹如狂风以骤雨般的地毯式轰炸中,在这样群魔乱舞就连钢铁也开始燃烧的战场上,在这个被一次次反复轰炸的残破土地上,马兰坚定激昂的声音,却始终在战场上反复回荡。 “趴着,千万不要露出头!一露头你就会死!” “趴着,就算是听到坦克履带辗轧在地面上带出的微颤,也千万要不乱动!一乱动,你就会死!!” “趴着,瞪大眼睛看着那些轰炸机从我们的头顶飞过,从我们中国的领空上飞过,就算是他们把炸弹投到了你的身边,就算你的身体里钻进去七八十块弹片,你也要给我咬住牙死命趴在地上不要乱动!!!” “趴着,我们是打不下他们的飞机,我们是够不着他们的战舰,但是我们手里有枪,保护好你们手中的武器千万不要丢掉,只要那些日本兵敢再冲上来,就把他们再狠狠的打姥姥家去!!!” 马兰就这样不停的喊着,但这样炮弹和重磅炸弹雨点般砸下来的战场上,就算是趴在她身边的人,也听不到她的嘶吼。她早已经喊得声嘶力竭,在隆隆的炮声与重磅炸弹落到地上此起伏彼的轰击中,她的声音显得这样微弱又是这样的飘渺。但是随着她一遍遍的呼喊,那些趴在炮弹坑里,趴在丁字形掩体里,趴在尸体堆里的士兵,却在他们的指挥官身上,在她那不断嘶吼的动作当中,找到了一种奇异的安全感。 渐渐的,所有人的血液都被不断在身边落下的炮弹和炸弹点燃了烧沸了,渐渐的,他们以惊人的速度习惯了这种死神就在头顶跳舞的感觉,这是一种把生死和最刺激的感官效果组合在一起,形成的只可能属于战场的疯狂乐章。 如果你害怕了,这种乐章,就是你的催命符,就是能把你的意志,你的斗志,你的骄傲彻底摧毁的死神咒语。 如果你疯狂了,如果你兴奋了,这种乐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热血沸腾,最难以自己的天赖之音,就是一个让你可以随心所欲,把自己生命中最阴暗一面,彻底展现而不用有任何顾忌的狂欢派对! 在马兰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和她一起用力的吼疯狂的叫。 深深的吸上一口气,再用力全身力量把它们和自己的愤怒、自己面对死亡的恐惧、自己亲眼看到兄弟阵亡的悲伤一起狠狠从喉管中喷射出去。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嘶吼声中,在这片再没有任何温情,将人类的破坏欲望暴露到极限的战场上,他们的声音渐渐凝聚在一起,形成了一道几乎可以刺进历史永恒的誓言:“握紧手中的枪,趴好了,不要动!握紧手中的枪,趴好了,不要动……” 没有人动! 没有人退! 没有人投降! 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发不同口型的炮弹,有多少枚重磅炸弹落到了他们身边,他们更不知道自己脸上的鲜血,究竟是从自己几乎被炮弹震聋的双耳中流出来的,还是其他兄弟身上飞溅出来的。 当沉闷的连环炮击终于停止,这片战场上终于陷入一个短暂的平静时,一个超级大嗓门的声音,继续在战场上空回荡:“小日本,**你祖姥姥三十六代祖宗羊尾巴的香蕉拔蜡!你们跳进死人坟撬开寡妇门,你们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你们老太太靠墙喝粥,就是***卑鄙、无耻、下流、硌硬、沤朽!” 所有人都呆住了,他们不得不承认,这真是聚集了中国五千年市俗文化于大成的集锦,这真是骂得透彻骂得痛快,比捷克式轻机枪火力还要猛烈的弹雨覆盖! 在轰然狂笑中,所有人都要疯了,他们抓着手榴弹,抓着倒转过来的冲锋枪,对着身边被炸翻的石块就是一阵歇斯底里的乱敲,在这个时候,他们看起来哪里还象是一群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他们就是一群疯子,就是一群流氓,就是一群土匪,就是一群活腻了,早就想拿着个手榴弹,和敌人在战场上同归于尽的变态! 在他们中间,唯一没有的,就是那种一听到炮响,就两腿发软声带干涩的胆小鬼! 地516章 乞丐的传说 躺在一个弹坑里的马兰,用力拍了拍自己被炮弹爆炸声震得一直嗡嗡作响的耳朵,狠狠一晃脑袋,她抬眼望去,战场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是被炸翻的泥土和大块的石头,到处都是炸得破破烂烂的尸体,和支离破碎的枪械零件,马兰放声叫道:“花豹,怎么样?” 趴在第一层战壕上的一排长放声叫道:“没事!” “大傻,活着没有?” 二排排长没有回答,战场上死一般的安静,只剩下火焰在木头上不断盘旋,发出的“噼噼叭叭”的声响,和一群士兵粗重的喘息声。 等待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马兰又放声叫道:“旋风!” “到!” “二排排长职务由你接替!” 旋风趴在阵地上,抚摸着自己少尉的军阶,他的脸上闪动着一种复杂的神色。恭喜他,在人才济济的中央教导总队特管营第一连,他终于升职了。 别看只是从副排长升职为排长这小小的一步,但是对他将会产生意义深重的影响。这不但代表他能每个月多领到几块大洋的军饷,更预示着有更多的机遇展现在他的面前。象他这样受过严格训练,拥有系统军事知识,又经历过最惨烈大战的职业军人,一旦调到其他部队,就可能飞跃式的成为少校甚至是中校! 前提是,他得活着从这片战场上走出去! 马兰的声音继续在战场上回荡,“铁壁呢?!” 一向沉默寡言不喜欢多说话,但是面对马兰下达的任务却总能一丝不苟完成的三排排长,嘶哑的声音在战场某一个角落响起:“在!” “那狂牛呢?” 在遭遇密集轰炸时,把一挺M34重机枪死死压在自己的身体下面,现在正一边指挥弹药手用单手铲重新挖设机枪阵地,一边小心翼翼的用衣袖擦掉机枪上泥屑的机枪排排长,狠狠吐掉一口口水,大声回应道:“还活蹦乱跳的没有挺尸呢!” 每一个回应,都会让马兰找到一丝安慰,直到这个时候,马兰才真正明白了“兵是将的胆”这句话的真谛。没有这些可以将她命令一丝不苟贯彻实施,能够陪伴她并肩拼死作战的兄弟,她又凭什么去抵挡日军必然一波强过一波的凌厉攻击? “各排排长立刻统计伤亡数字!” 一排排长花豹躺在战壕里,他放声叫道:“一排还活着的,还能喘上一口气拿着手里的枪开火的,还没有被牛头马面拉走的小子们,都给我嗥上一声!由我开始,报数!一!” “二!” “三!” “四!” …… 此起伏彼的叫喊,在这片被炸得破破烂烂,随手抓下去,都能抓起几块弹片的战场上响起,中间还夹杂着士兵们声嘶力竭的笑叫声。 “小媳妇,鬼子的大炮怎么没有把你炸死啊?刚才我听到有人哭爹叫娘了,老实告诉我,是不是你已经被吓得尿裤子了?哈哈哈……” “豺狗你这个烂货还活蹦乱跳的没有挺尸呢,我凭什么死在你的前面?我平时只知道你有一个比狗还灵的鼻子,怎么你的耳朵也能比兔子还要尖,都能在被那帮***炮击的时候,听到有人叫娘了?我真的头大了,因为我想不出来,我用什么样的外号,才能同时形容出你身上兔子与狗的双重特征!” 一排报数完了,花豹扯开了嗓子,叫道:“旋风,轮到你们二排了!” “三十八!” “三十九!” …… 当报数声报到九十七时,声音停顿了,所有人面面相觑,突然间他们一起陷入了沉默。 他们这个连原来有一百二十八人,有三十一个兄弟,在刚才的密集轰炸中,永远闭上了自己年轻的双眼,这还不算他们中间,到底有多少人受了致命重伤,只是在凭自己的意志,和死神进行最后的搏斗! 一个颤抖的声音,传进了所有人的耳朵,“大牛,大牛,你死了没有,没有死的话,你就吭一声,你别吓兄弟啊……” 马兰扭过头,凝望着自己的左侧,在轰炸开始前,二排长应该就趴在那个弹坑里,现在这个弹坑变得更深了,二排长却不见了。 老兵们常说,在战场上不会有两发炮弹落到同一个弹坑里,但是马兰现在发现,这个理论是错误的。 凭什么一发炮弹落到了那里,第二枚炮弹就不能再打到相同的地方?就是在几分钟前,一枚重磅炸弹,就带着呼啸,直直的砸进了二排长藏身的那个弹坑。马兰真的不愿意去想象,二排长究竟是被那枚重磅炸弹活活砸死的,还是被活活炸成了无数碎片。 空气中飘散的血腥气味中,也加入了中央教导总队直属特务营官兵的一部分,直到这个时候,这支受过严格训练,却从来没有参加过大规模战争的部队,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战场上的铁与血,才真正从自己的嘴唇边,品尝到了眼泪咸而苦涩的滋味。 深深吸了一口气,马兰遥望着她头顶这片到处都是硝烟翻滚的苍天,如果苍天真的有眼,如果头顶三尺真的有神明,他们现在也应该流泪了! “刷!” 九十七只有力的右手,狠狠划到了他们的帽沿旁。凝望着头顶的蓝天,他们仿佛看到了那些带着硝烟,带着无悔的军魂,笑着叫着走向幸福天国的兄弟,在这个时候,这些心脏仍然在有力的跳动,身体里仍然汩汩流淌着龙之血脉的军人,在心里都发出了一声长嗥:“兄弟,你们一路走好!” “哗啦……” 在所有人的注视中,一只努力推开了沉重的水泥板,终于重见天日的手,在那里不断晃动着。几个士兵弯着腰飞跑过去,他们趴在地上一阵乱刨,终于在一堆烂泥和碎屑中间,扒出了一个全身是血,却奇迹般的没有受到什么致命重创的士兵。 这个差一点被活埋的士兵,喘着粗气面对马兰举起了自己的右手,放声叫道:“报、报、报告连长,九十八……我是第九十八个!” 马兰望着这个被泥土盖到地下,又是凭自己的力量,硬是重见天日的士兵,她问道:“你的枪呢?” 那个士兵趴到差点就成了他墓坑的土穴里,一阵乱扒后,从里面抽出一支冲锋枪,拍掉上面的泥土,他面对马兰叫道:“报告连长,武器完好无损!” “很好,立刻归队!” 马兰的目光投向了远方已经被敌人占领的区域,她的瞳孔在阳光下反射着不断跳动的光芒。所有趴在阵地上的军人,都隐隐听到了隆隆的声响,感受到了大地的微微颤动。不用说他们也知道,日本部队的第二次进攻又要开始了! 第517章 承认呢还是不承认? (妖少:哈哈,终于上三江,我终于游过三江了!明天回家,后天闭关,开工,,这一周兄弟要加速了,大家把手中的票砸过来吧!今天至少更两章,如果推荐够多,明天继续。) 日本军队对着一个铺满尸体的阵地,用飞机炸,用重炮轰,在硝烟刚刚散尽后,在履带转动的隆隆声响中,第二波次的日军士兵,终于出现在特务营第一连官兵的面前。 以局部战场的规模来说,这一次日本军队真的是投入了太多的兵力,调动了太多的火力援助。为了攻克这个由中国精锐王牌部队守卫的阵地,日军战地指挥官,竟然直接向上级调用动用了四辆九七式坦克和一辆九四式轻型装甲运输车! 这几辆战车排成了一字长条阵形,以缓慢的速度联手向前辗压,用它们坚硬的钢甲,为身后的步兵形成了一道可以移动的钢铁护壁。 如果有人告诉你,在失去了制空权,没有火炮群支援的正面战场上,用特种部队和正规部队硬打死扛,凭他们出色的作战技术和精准的枪法,就一定能稳占上风,那这个人一定是没有上过战场,只知道用自以为是的思想,去杜撰美丽的童话故事! 想想吧,一支只装备了冲锋枪和匕首外加手榴弹的特种部队,你要他们这些只有轻型武器的军人,用什么去抵挡坦克和装甲车联手,对他们阵地发起的辗压式进攻?你又要他们如何去制止坦克这种最纯粹战争攻坚武器前步的脚步?! 特种部队最擅长的并不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死拼硬扛,特种部队不信奉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在他们的眼里,每一个士兵都是最宝贵的资源,绝不能让自己的士兵,成为炮灰式的消耗品! 几个排长一起把目光投到了连长马兰的身上,如果在无限制作战的战场上,他们完全可以选择运动作战,把特种部队的机动性和高打击力发挥到极限,利用他们制造的各种诡雷和长距离狙击手,不断打击这些坦克和小心翼翼跟在它们身后的日军士兵,用最小的代价把这批敌人一点点消灭,一点点拖垮! 但是他们现在正在进行阵地防御战! 一旦他们退出这个战场,就会把轴心阵地拱手让给敌人,就会把友军的侧翼暴露在日军的枪口之下! 马兰明白,这些排长都在等待她的命令!迎着这些兄弟的双眼,马兰狠狠咬着牙,一字一顿的命令道:“宁死不退!” 轻重机枪打出来的子弹,都被坚硬的钢甲弹开,密集的手榴弹砸过去,在轰轰的爆炸声中,那四辆坦克穿透了手榴弹炸起的烟雾,带着身后那群狐假虎威的日本士兵,继续大摇大摆的向前挺进。 无论是进攻型还是防御型手榴弹,它们都是利用爆炸形成的弹片,对软目标进行杀伤,把这些手榴弹投掷到坦克身上,它们又不是专业的反坦克手雷,还不足阻挡这些最纯粹战争武器前进的脚步! “怎么办?怎么办?班长我们应该怎么办?难道就眼睁睁的看他们直冲上来?!” 在阵地的第一重防御战壕里,那个在训练场上面对危险总喜欢下意识的闭眼睛,因而被班长硬加上一个“小媳妇”代号的士兵,眼睁睁的着敌人的坦克和装甲车,大摇大摆的向阵地上迫进,而他们动用了手中所有武器,仍然不能阻挡敌人的前进,“小媳妇”真的急了! 班长就躺在战壕里,他的脸色苍白,就算已经做了简单的急救包扎,可是鲜血仍然从他被弹片齐根削断的右腿上流淌出来。 听到“小媳妇”的话,班长明明已经痛得全身发颤,就连牙齿都几乎被他生生咬碎,可是在这个时候,他竟然还能对“小媳妇”强行挤出一个笑容。 “我们整个阵地有一百五十多米宽,他们四五辆坦克能辗多大一片位置?我们三个排分成了三道防御线,想占领我们全部阵地,他们光靠坦克能行吗?” 班长的眼睛里猛然扬起了一股冰冷的杀气,他寒声道:“最后他们还不是得靠那些有血有肉,一枪打上去身上就会多出一个弹孔的人?!在你的冲锋枪弹匣里填满子弹,拔出你身上的刺刀,把沙袋上的手榴弹保险盖全部扭开,准备杀人吧!” 班长瞪着小媳妇,突然问道:“你还记得在格斗课上,我教给你的东西吗?” “你说在和敌人爆发近距离格斗战时,我对敌人一击得手后,绝对不能大意,因为很可能就会有第二甚至是第三第四把从背后刺向我的刀!你还说,面对避无可避的攻击时……让我用屁股去挡!” “唔……咳咳……” 班长因为失血过多而一片苍白的脸上,突然涌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晕,他差一点被自己几个月前胡说八道,却被小媳妇这样的新兵蛋子当成实战宝典死死记住的话,给活活笑得呛死! 侧着头看了一眼距离他们已经不足一百米,带着隆隆声响,带着辗压一带的霸气,向他们继续挺进的日军坦克,班长扫了一眼身边还活着的全班士兵,他伸手指着其中两个士兵,道:“你们把坑道里所有的手榴弹都给我集中起来!” 半晌后,二十二枚手榴弹都送到了班长的面前,班长带着一种平淡的表情,挑出其中十枚手榴弹,从自己腿上拆下来一根已经被鲜血浸透的止血绷带,把手榴弹扎成了一束。把这样一束手榴弹抱进了自己的怀里,再次看了一眼趴在自己身边的士兵,班长低声命令道:“你们撤到第二条防线,等待反击的机会!” 几个士兵全傻眼了,没有人按照班长的命令撤到第二条防线上,他们只是呆呆的望着班长,呆呆的看着他抱在怀里那整整一束手榴弹。 班长瞪起了眼睛,放声喝道:“我的腿断了,就算能活下去,以后还不是得天天拿着拐杖,象个马戏团小丑似的在别人面前蹦来蹦去?与其这样窝囊的活着,我还不如死得轰轰烈烈,二十年后,老子又***是好汉一条!小媳妇,如果你们还把我当成班长,当成你们的兄弟,你们这帮混帐小子,就不要在这里象群娘们似的唧唧歪歪拖老子的后腿!” 说到后面班长已经是声色俱厉,他用力拍着身下那片混合着大量弹片的土地,鲜血猛然从他被弹片划穿的手掌上绽放,班长放声厉吼:“滚,快滚!” 小媳妇呆呆的望着全身都是鲜血,到处都是弹片,到处都是伤痕的班长。 就是这个班长,一次次在训练中,狠狠踢他的屁股;就是这个班长,一次次用刻薄的话,来讽刺他身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并为他起了“小媳妇”这样一个绝对称不上光荣的绰号;就是这个班长,带着冰冷的笑容,一次次在把他打倒后,又喝令他重新站起来。 但是同样的,又是这个班长,晚上查哨的时候,帮他盖上了踢开的被子;就是这个班长,在他接受生存训练时大腿受伤,需要用淡水清理伤口时,毅然把暴露在零下二十度空气中十几个小时的军用水壶放进了怀里,直到用自己的体温,把水壶里的坚冰一点点融化……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小媳妇早已经把这个班长,当成了自己的大哥! “班长大哥,对不起了!”小媳妇猛然发出了一声痛极、悲极的狂嗥,他用力一挥手臂,嘶声叫道:“我们走!” 第518章 成绩汇总 凝望着几个士兵的身影消失在第二道防线的战壕里,聆听着越来越近,已经震耳欲聋的坦克履带辗扎在大地上发出的声响,这位班长用缓慢的动作,一点点的扭开了那一束手榴弹中其中一枚的保险盖,然后把拉火环套到了自己的右手小尾指上。 “哧……” 一股白烟猛然在手榴弹木质的弹柄中喷出,班长抱着怀里那一束手榴弹,他抬起了头,看着一辆九七式轻型坦克从他头顶的战壕上掠过,在这个时候,这位班长的眼睛中,猛然扬起了一种无悔此生的飘逸,他用留恋的眼神,眺望着小媳妇他们隐藏的那条战壕,低声道:“小媳妇,你们一定要代替老子,好好的活下去啊!” “轰!!!” 冲天而起的火焰混合着班长的血、班长的肉、班长的骨、班长的魂,狠狠撞向坦克的底盘。那辆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坦克,就像是被人迎面对着小腹狠狠踹了一脚彻底报废了男性功能的可怜虫,又像是突然羊颠疯突然发作,再也无法自抑的患者,它的身体在不停的颤抖,在不停发出歇斯底里的惨叫,而它脚下被生生炸断的履带更是发出一阵“唏里哗啦”的声响。 坐在坦克力的驾驶员和车长,还没有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在坦克疯狂的颤抖中,他们戴着坦克帽的脑袋就重重摔到了坚硬的内壁上。他们的眼前猛然蒙上了一层灰红相间的色彩,在头晕眼花中,他们的四肢瞬间都在这过度严重的撞击中暂时失去了力量,他们捂着自己里面就像是钻了几百只蜜蜂的脑袋,眼睁睁的看着坦克里各种短路的电器上不断有蓝色的电蛇在轻快的跳舞,他们眼睁睁的看着腾腾燃起的火焰,不断在舱内群魔乱舞,以惊人的速度扑向了坦克的每一个角落。 当火焰终于席卷了坦克的弹药仓,坦克车长的眼睛里猛然扬起了一丝疯狂的绝望,他嘶声惨叫道:“不……” “轰!轰!!轰!!!……” 八十发五十七毫米口径高爆弹,四十发五十七毫米高爆穿甲弹,三千五百二十五发七点七毫米口径重机枪子弹,在这个时候被一起彻底引爆。面对如此可怕的爆炸,面对如此摧枯拉朽的毁灭性力量,这辆九七式坦克就象是一个纸做的玩具,在瞬间就被撕扯成无数碎片,纷纷扬扬的撒向了整个世界。 躲在这辆坦克后面的日本士兵,发出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尖叫,天知道有多少弹片,有多少到处乱窜的子弹头,打进了他们的身体。他们的身体看起来就象是做工粗糙的筛子,到处都是破洞,到处都在冒着汩汩的鲜血和被弹片被子弹生生炸成碎片的内脏。这些已经必死无疑的日本士兵,丢掉了手中的枪,他们用力的吼放声的叫,他们用自己的身体,做出各种千奇百怪的动作,任由他们身上的鲜血不停的喷溅出来,形成了一道又一道美丽到极点的血泉。 集束手榴弹爆炸的声响在中国军队守护的阵地上起此彼伏,每一次这种连大地都要跟着狠狠一颤的可怕轰鸣响起,马兰的眼角就会狠狠一颤,因为每一声这样巨大的爆炸,都代表着一个虽然受了重伤,但是凭借他们受过的最严格求生意志训练,仍然可以生存下去的兄弟,用自己的身体和怀里的手榴弹,为自己身边的兄弟,换取一条通向胜利的路! “我的……兄弟啊……” 在这个时候,马兰只觉得胸口憋闷得几乎要爆炸了,她的嘴唇不断颤动,她只觉得自己的眼角在不停的跳动,她只觉得一股酸楚的感觉在自己心头挥之不去,可是她已经涌到眼角的泪水,却怎么也无法在眼眶里凝聚起来。直到这个时候,马兰才知道,她身为一个军人,在获得了平凡人不可想象的强大力量同时,她也失去了一些身为人类,尤其是身为一个女人最宝贵的东西。 她已经被训练成了一台彻彻底底的战争机器,当她还在战场上的时候,无论她如何悲伤,她也无法再哭出哪怕是一滴眼泪! 直到这个时候,马兰才真正明白,为什么强者是无泪的。因为在战场上,他们根本时间去哭,他们是所有人的表率,是所有人的精神支柱。 他们更不能去哭! 因为他们一哭,就代表着要有更多相信她,愿意跟随她的兄弟,付出鲜血的代价! 在长达八个小时的战斗中,马兰带领她的连队,连续击退了日军五次进攻,当天色阴暗下来,日军的轰炸机受到环境影响不能继续参战,他们才终于获得了宝贵的喘息时间。 空气中充满了硝烟和血腥的味道,在黑暗的天幕中不时拉起几枚照明弹,强行映亮了那一片天与地,每当一枚照明弹冉冉升起,就会传来一阵零零星星的重炮轰鸣和枪响,但是当照明弹的光芒,也陷入到黑暗当中后,枪炮声也会跟着嘎然而止。 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双方军队用沙袋、战壕、铁丝网、雷区甚至是尸体架构成的防御线,彼此犬牙交错,再加上一些半永久机枪堡垒,已经形成了一个个足以吞蚀任何进攻者的火力纵深网。无论是中国军队还是日军,都清楚的明白,想从正面攻陷这些战壕,已经成为一种需要填入太多生命,几乎不可能再完成的任务! 虽然到了晚上,还有几分危险的骚动,还有局部战场的交火,但是在这片土地上恶战了两个多月,中日双方的军队都已经打得筋疲力尽,再没有多余的力量和精力,徒劳的在晚间发动大规模突袭式作战。 所以当太阳西下,黑暗重新笼罩大地的时候,无论是中国军人还是日本军人,都会轻轻吐出肺里过于炽热的气体,慢慢坐下来,去享受一下难得的安静与和平,感受活着的滋味了。至于明天……这样遥远的事情,就让那些坐在指挥室,远离战场最前沿的军官们去考虑吧! 特务营一连的所有军人都坐在铺满弹片和尸体的掩体里,默默的啃着压缩饼干,就是在这种死一般沉寂的氛围中,他们迎来了第一支后勤补给队伍。 看着一名军官,指着几名士兵从几百米外小心翼翼停靠的汽车里,抬下一个金属箱子,马兰不由皱起了眉头。他们现在打光了所有的轻重机枪子弹,投光了几乎所有的手榴弹,他们需要大量的弹药补充,他们需要药品,需要食物,这支姗姗来迟的补给队伍,竟然只给他们抬过来一个箱子? 那名军官是一位少校,他借着还算皎洁的月光,打量着这支经历了一天血战,依然牢牢扎在这片轴心战场上的中国部队。看到自己到来,竟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欢迎,这个军官勉强压抑住内心的不满,低声问道:“谁是这里的负责人?” 看到竟然是一个女军官弯下腰,顺着战壕潜伏到自己面前,直到躲进一堵还没有炸塌的水泥墙壁后面才挺直了身体,这位少校眼睛里不由闪过了一丝诧异。但是他没有多说什么,直接问道:“你这里还有多少人?” 马兰回头看了一眼他们激战了整整八个小时,洒满了他们兄弟鲜血的战场,低声回答道:“五十七个!” 第519章 立为太子 (妖少:今天还是两章,第二章,下午三点钟发放,谢谢大家的票,希望能继续支持妖少.) 那个少校略略点头,对着身后的士兵做了一个手势,那只被他们小心翼翼抬过来,明显份量不轻的金属箱被打开了,少校弯下腰,从箱子里取出些什么,箱子里发出一阵“哗啦”、“哗啦”的声响。看着少校似乎要把什么东西交给自己,马兰下意识的伸出了手。 一叠硬硬的、沉甸甸的东西,递到了马兰的手里,马兰低头一看,一叠银圆,在月光下闪烁着点点晶莹的光芒。这位少校递给马兰的,竟然是整整十枚银元! 少校带来的几名士兵,在一位中尉的带领下,已经摸进了阵地,按人头发放银圆。马兰这个连长领到了十块大洋,她手下还幸存的铁壁身为排长,领到了五块大洋,其他的人无论是班长还是普通的士兵,都领到了两块大洋。 “好好守住了,明天我会再过来给你们发放赏金。” 听着这位少校善意的鼓励,随意掂弄着手里那十块银圆,发出“叮叮当当”的轻响,马兰的嘴角不由扬起了带着几分无奈的苦笑。现在除了中央军校教导总队,就连一些中央嫡系部队,都只能领到一半军饷,这在战场上的买命钱,给得倒是挺痛快的。不过……马家大小姐的命,怎么也不是区区十块大洋就能买到的吧? 他们激战了一天,盼到的补给队,给他们送过来的,竟然是冰冰冷冷,即不能吃也不能装进机枪打进敌人胸膛里的银圆。全连已经阵亡了三分二士兵,武器弹药更是所剩无己,马兰真的无法想象,他们明天用什么去守! 少校不用问也知道马兰他们的处境,他叹了一口气,低声道:“你也知道我们现在的情况,补给线不停被日本人飞机轰炸,投入几十万部队,战线拉得这么长,又打了这么长时间,上头已经快顶不住了。到处都缺食物缺弹药缺药品,可是我们这些人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你们这里还算好,有些最早进入上海的部队,现在鞋子磨破了都没有地方换,士兵只能打着赤脚或者干脆从死人的脚上去剥,那些部队的指挥官,只能派人拿着这些银圆到市区甚至市区外边,从老百姓的手里去筹集粮食。派出去十个人,最后往往只能回来三四个,其他人也不知道是当逃兵跑了,还是被日本人抓住或击毙了……” 马兰知道这位少校说的是实情,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她单枪匹马转战各地,早已经用自己的眼睛,看到了很多她以前没有见过,甚至无法想象的东西。 上海保卫战打到现在,一线部队得不到粮食,没有弹药,没有药品,没有服装补给,很多部位就算是今天筹到了粮食,但是为了明天,为了在战场上一直坚持下去,他们每顿饭也只敢给士兵发一个没油少盐的饭团。 是惨的还是那些无法抬下火线,更得不到救治的伤兵。不要说是战场急救设备,现在火线上的部队,就连最基本的医用酒精都没有。负了轻伤的士兵还好一些,把盐巴放进水里调开,然后用这种盐水对伤口进行清洗,虽然痛得全身发颤汗如雨下,但是总算还能保住一条命。 但是那些受了重伤的士兵,就只能绝望的躺在战壕里,静静的感受着钻进自己身体里的子弹或着弹片,引发伤口慢慢感染。一到晚上双方终于偃旗息鼓,再也没有了炮火连天的巨响,那些伤兵痛苦的呻吟声,就在整个阵地的上空不断飘荡。不知道有多少伤兵,因为无法忍受这种绝望的痛苦,抓起步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最惨的还是那些连抓起武器自杀力量都没有了的重伤员,连马兰自己都记不清楚,当她在夜间从那些阵地上穿过的时候,她听到过多少句…… “求求你,帮我,给我一枪!” 面对曾经朝夕相处的兄弟,面对这些在战场并肩作战现在却重伤垂死,只能发出小动物般无助哀鸣的战友,就算是铁血的军人,又有几个人能狠下心,去他们举起手中的武器?! 掂着手里那叠沉甸甸的银圆,马兰最后把它们珍而重之的放回了那个少校的手里。 “我拿着钱也没有用了,如果可以的话,等抗战胜利了,用它们给我们修个碑吧。” 在这个时候,马兰笑了,她凝望着远方已经被日本军队占领的中国土地,她那在黑暗中烁烁生光的双眸,仿佛已经透过层层历史的迷雾,看到了未来的明天。她轻声道:“这个纪念碑不用修得很高,只要能让我们的后人,在经过它的时候,知道在这个叫上海的城市里,为了保家卫国,曾经发生过一场如此惨烈,已经有几十万兄弟阵亡的大会战;这个纪念碑不用修得很华丽,只要有一个地方,让那些躺在九泉之下的兄弟,在偶尔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可以清楚的确定,他们的血他们的汗他们的泪,没有白流,他们已经在历史中留下了永恒的一页,他们也会笑着再次陷入长眠;这个纪念碑上的字,也不需要写得多,只要四个字就够了。我只希望我们的后人,看到这块碑的时候,能够牢牢记住……勿忘国耻!” 那个不断转辗于战争最前线,早已经见惯生死,自以为已经学会漠视一切的少校,身体不由自主的狠狠一震。他用不敢置信的目光,看着眼前这个拥有了太多思想,拥有了太多梦想,拥有了太多骄傲与希望的女军人。在这个时候,她就象是集结了战争与智慧的雅典娜女神,全身上下都散着一种灿烂到宇宙极限的美丽。 在这个时候,他看着这个女军人的目光中,除了尊敬,还是尊敬! “修纪念碑的话,也算我一个。” 铁壁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他们身边,他大手一伸,将自己那五块银圆,也放到了少校的手掌里。 发出去的奖金,一块块的重新回到了少校的手里,最后少校必须用两只手,才能捧住这些沉甸甸的银圆。在这个时候,少校的双手都因为无法承载如此沉重的份量,而微微发颤,他轻轻吸着气,他的目光慢慢从这个战场上的每一个人脸上掠过,过了很久很久,他才轻声道:“好!” 第520章 不改初衷 “求求你们,退吧!你们已经做得够好,做得够多了,真的,你们就算退了,大娘也不会怪你们,大家都知道你们已经尽了全力了!” 一位年俞花甲,却和其他上海市民一起偷偷摸上战场的大娘,慢慢跪倒在战场上,面对眼前这一切,她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被炸得支离破碎的铁丝网上,到处都挂满了鲜血与残破布片,更有几片风干的碎肉在上面随风飘荡,还没有熄灭的火焰与翻滚腾起的浓烟中散发着一股股令人作呕的味道。伸脚踏下去,这片几乎被炮弹烤熟的阵地上,洒满了弹片、子弹壳和竟然是烂泥般粘粘腻腻的松软,没有人愿意想象,这片土地究竟吸纳了多少鲜血,才能变成这个样子。 看着那一个个半躺在坑道里,早已经没有半点人样的中国军人,看着他们那除了还有一口气,胸膛还微微起伏之外,和死人就没有太大分别的身体,所有冒着生命危险,把食物送上战场上来犒军的上海市民,嘴角都在不停的抽动。 没有人回答,听到这位大娘的哭喊,在这片阵地上还活着的士兵,勉强转动着自己的瞳孔。当一股与战场上鲜血、硝烟、燃烧金属皆然不同的蒸包子味道,顺着微风缓缓的飘过,突然间所有人的鼻子一起耸动起来。当他们终于看清这批趁着他们再一次打退了敌人的进攻,带着食物摸上阵地的上海市民,每一个人的眼睛都发出了绿色的光芒。 他们在这里整整守了四天,他们没有食物,没有药品,没有弹药,随着不断战斗减员,他们甚至不能像其他部队一样,派人出去采购收集粮食。他们早已经丢掉了代表身份与近距离高强度火力压制的冲锋枪,抓起了那些他们平时根本看不到眼里,打一枪就必须重新拉动一次枪栓的老式步枪。 没有了手榴弹,打光了所有的机枪子弹,但是他们硬是用最简陋的武器和上面的刺刀,死死守在这样一个营才能防守住的阵地上,整整打退了敌人二十八次进攻! 他们还活着,还有十四个人仍然坚守在这片战场上。 援军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有来。他们更不知道,为什么在最后两天,在这个轴心战场上,日本人气势汹汹的进攻,突然开始减弱,弱得就连一些普通的市民,也能在战斗空隙中,背着食物冒死走到了战场的最前沿。 “吃吧!” 那位大娘从竹筐里抓起一个还冒着热气的包子,颤声道:“孩子们,吃吧,快来吃吧!白菜猪肉馅的包子,还热着呢!” 所有人都盯着那个冒着热气,终于让他们找到一点“活着”感觉的白菜猪肉包子,每一个人的喉结都在上下涌动,他们都在用力吞着口水使劲耸着自己的鼻子。但是面对已经送到阵地上的食物,却没有一个人擅自离开自己的战斗岗位,他们抓着手中的武器,把自己的目光,投向了他们的连长马兰。 她只是木木的坐在由尸体堆成的掩体里,任由鲜血在她的身上不断凝固。不要说什么军事技术,不要说什么个人反应能力,更不用说什么坚韧的生命力,能活到这个时候的人,都是一种命运恩宠的奇迹。 她戴的钢盔上,到处都是子弹和炮弹片狠狠撞上来留下的印痕,她在这个时候,真的必须感谢那个疼她、爱她的爹,如果没有她爹亲手披到她身上的防弹衣,她至少已经中了三四发子弹! 在她的面前,放着三十多枝打空所有子弹的枪,这其中有她自己的冲锋枪,有从阵亡的机枪排兄弟手里抢过的轻机枪,有M34重机枪,有在他们前面防守这片阵地的中国军人,留下的中正式步枪,有从日本士兵手里缴获的三八式步枪和九一式轻机枪。 在马兰的右手边,手榴弹的拉环积成了一小小的堆,而她亲手打出来的子弹壳,几乎要把她给淹没了。 在她的右手边,一柄天皇御赐的军刀,就插在这片几乎被炮弹烤熟的战场上,它那狭长而优美的刀身,在痛饮鲜血不知道收割了多少生命之后,更加显得骄傲而危险起来。 马兰的手中仍然死死捏着一枝还有三发子弹的三八式步枪,她只是目光呆滞的默默坐在那里,看她一动不动的身体,看着她似乎她根本就是听不到,看不到,闻不到,感觉不到,已经变成了一块永恒的化石。 突然马兰犹如石像般呆痴的眼睛中,爆出一缕锋利到极点的光芒,她用流利到让人心中发毛的动作迅速抬枪,她的目光,步枪的准星,被她锁定的目标,三者还没有形成一条直线的时候,她就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在再次陷入寂静的战场上响起,一枚子弹壳欢快的跳出枪膛,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在同时,一个在对面阵地上,不小心露出半个脑袋的日本士兵,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脑袋上就炸起了一片漫天的血雨。 日军士兵,一个月训练中按照规定,要至少射击一百五十发步枪子弹,三百发机枪子弹,坦率的说,他们就是用子弹“喂”出来的,所以在日本军人当中,有三分之一都是一级射手。而中国部队,一个普通的士兵,一年才只有十五发子弹的训练量。而少得可怜的一级射手,都是本身就拥有天赋,又得到上峰的认可吃了“小灶。” 就是凭这样的射击技术,和高达百分之三十的一级射手,日本军人就在世界强国的陆军舞台上,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可是今天,在这片战场上,日本军人终于遇到了他们的天敌! 直到这个时候,马兰那双犹如石像般没有半点情绪波动的脸上,才缓缓扬起了一丝属于人类的微笑。她拔出刺刀,在一块两尺多长,半尺宽的木板上,又重重的划下了一道,她一边划,一边侧起脑袋,似乎在用力想着些什么,想了很久很久,她才用干涩的声音,喃喃自语的道:“一百……三十八!” 连天的炮火,不断阵亡的兄弟,飞溅而起的鲜血,身为一名指挥官把所有兄弟带进这种绝望战场的自责……这些交织在一起的感情,是那样的强烈,每天都在不停的深深刺激着她,在这个时候,马兰早已经杀傻了。她不吃不喝不言不动,除非是有战斗,否则她就和一个死人没有任何差别。 马兰当然没有注意,她身边的兄弟也没有注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他们身后,已经多了一批全幅武装的职业军人,他们的营长邱起楼带着副营长谢玉泉,走到了这片战场上。看着如此惨烈的战场,看着躺在尸体堆中的士兵,邱起楼的脸上扬起了一个复杂到极点的表情。 看着呆呆坐在那里的马兰,邱起楼心里涌起的究竟是愤怒,是怜惜,还是尊敬?连邱起楼自己都不清楚。 第521章 离家出走 邱起楼营长默默的走到了马兰的面前,看着马兰脸上那已经干涸的鲜血,现在这些鲜血干涸后收缩,她的脸上一定就和戴了一层太紧的胶皮面具般,压抑得难受吧? 邱起楼轻声叫道:“马兰!” 马兰仍然呆呆的坐在那里,似乎她的身躯中,只剩下杀戳的本能与冲动,再也没有了其他的什么。 邱起楼深深吸了一口气,他突然厉声喝道:“起立!” “哗啦……” 随着邱起楼营长一声令下,在绝不可能的情况下,马兰竟然真的从一堆枪枝和子弹壳中间……蹦起来了! “敬礼!” 邱起楼在暴喝声中,他的右手狠狠划向了自己的帽沿,几乎在同时,马兰的右手也在无意识中,对着面前的长官,做出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邱起楼接过了那个老大娘手中的白菜猪肉馅包子,把它递到了马兰手里,厉声喝道:“吃!” 接到命令,马兰二话不说低头就吃,转眼间那个白菜猪肉馅包子就消失在她的手中。站在邱起楼身边的老大妈,眼睛里露出一丝欣喜的神色,只要还能吃得下东西,这闺女就还有救! 这位老大娘迅速打开一个盛饭的铝盒,从里面倒出一碗汤,递给邱起楼后,又对着马兰做出了一个“请她喝”的手势。 一只铝碗送到了马兰的面前,邱起楼的命令还是那样的简单而有效:“喝!” 浓浓的,热热的汤灌进了马兰的嘴里,香香的,还带着一丝微甜和苦涩,一冲进胃里,更扬起一股暖暖的热力,这竟然是一碗不知道炖了多久的参汤。 当第一口参汤喝进胃里时,马兰的动作就明显慢了起来,她慢慢的喝着,慢慢品味着这汤中的温暖和亦苦亦甜的滋味,慢慢品尝着活着的滋味,马兰在这一碗普普通通的参汤中,竟然意外的找到了一种属于妈妈的味道。 一碗参汤喝完后,马兰苍白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血色,她呆滞的双眼,也因为这一碗参汤,总算有了几分生气。 望着伤痕累累的马兰,看着她胸前那枚德国特种部队教官亲手给她戴上去的二级铁十字勋章,邱起楼在这个时候,他真想对着马兰狠狠扇上几个耳光,来教训一下这个不听命令擅自行动,把整支连队都彻底拼光的混蛋;可是望着孤独的站在那里,依然骄傲的挺起自己胸膛的马兰,看着她手边那柄沾满鲜血,更加显得杀气腾腾的天皇御赐军刀,邱起楼更想用力把马兰抱进自己的怀里,用自己温暖而宽厚的胸膛,一点点磨平马兰身上的冰冷。 可是邱起楼什么也不能做,他沉默了半晌,才缓缓说出一句话:“撤退,你们的任务完成了!” “撤退?” 听到这个绝对意外的命令,看看邱起楼身后那十几个全幅武装的士兵,马兰努力睁大自己的双眼,她的目光在四下巡视着,她傻傻的问道:“我们的援军来了吗?那么我应该把阵地转交给哪一支部队?!” “不会再有援军,这里也不需要再派兵驻守了!” 面对马兰那双呆滞中带着孩子般执着的双眼,邱起楼侧过了头,在这个时候,他真的不忍心再看着马兰,再对着她这张脸。 邱起楼的眼睛里扬起了一丝异样的波动,他轻声道:“四天前,日军集中第3、第13、第101师,在轰炸机和重炮的支援下,对我21集团军发起连续猛攻,在庙行和陈家行之间突破守军阵地,攻占庙行和大场。苏州河北岸的数十万中央军腹背受敌,他们已经接到命令,放弃北站和江湾阵地,向苏州河南岸战略转移。” 战略转移?! 几十万中央军的转移,放弃北站和江湾阵地……抛开一切字面上的意义,抛开华而不实的词藻掩饰,说白就了就是在和日军浴血奋战将近三个月,付出二十多万兄弟的代价后,中国军队还是败了! 这真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大败,惨败! 随着几十万中央军撤出匣北地区战场,他们已经失去了上海这个美丽城市至少三分之一的领土控制权!而失去了匣北战场,日军已经可以对整个上海形成合围之势,他们已经在这场投入上百万军队的大战役中,彻底失败了! 马兰呆呆的站在那里,她在努力消化邱起楼带给她的情报,突然间一抹疯狂的笑意从马兰的脸上扬起,突然间她再次泪流满面,突然间全身都开始不能抑制的颤。 “哈哈哈……” 疯狂的大笑猛然撕破了这片已经沉寂几个小时的战场,马兰伸手指着这片被兄弟们鲜血浸透了的大地,指着那一具具仍然保留着他们生前英姿,不愧于军人天职的兄弟,她放声的狂笑。 直到这个时候,马兰才知道,为什么他们第一天就战斗减员三分之二,却能死死守住了这片阵地长达四天时间! 直到这个时候,马兰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样一支连队守在这个轴心战场上,整整四天没有援军,没有后勤补给;直到这个时候,马兰才知道,为什么这个轴心阵地就像是被人彻底遗忘了一样,任由他们这批自以为是守护在这里的军人,成为了真正的弃卒! 原来,这个轴心战场,这个绝不能有失的防御线,在四天前就失去了真正的战略意义,成为了一块在整个大战略中,无足轻重的鸡肋! 如果她带领的不是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特务营的军人,如果不是她有邱起楼这样一个好上司,在这种投入了上百万兵力,每天都会有上万人阵亡的大会战中,又有谁会在意他们这样一支小小连队的生死? 在这个时候,马兰想起来被她用机关枪,重新逼回这片必死战场上的那个连长,想到了他那张绝望而透着疯狂的脸,想到那颗随风飘过来的眼泪。 马兰想起了在四天前还有血有肉,能够大声说话,能够用力大笑的兄弟。在国家需要在军队需要的时候,她带领自己的兄弟,毫不犹豫的冲到了战场的最前沿,他们唱着无悔的战歌,顶着敌人的狂轰乱炸,打退了日军一次又一次进攻。 可是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他们拼尽一切防守的,竟然已经是一块再也没有多少意义的“战略要地”,原来他们这支自投罗网,笨的放弃了安全撤出战场,扑到战场最前沿的部队,竟然已经成了最可悲最可怜,只能自生自灭的弃卒!他们这样拼命死守在一片已经被遗弃的战场上,又有什么意义?! “砰!” 在这个时候马兰再也无法支撑自己过于沉重的身体,她不由自主的双膝一软,重重跪倒了这片土地上。马兰这个在战场上流血流汗,却没有掉下一颗眼泪的军人,终于忍不住放声哭泣。 “是我,是我把兄弟们带进了这个战场,我以为我们就算是死,也死得其所;就算是死,也可以重于泰山,死得有了自己的价值,可是……” 马兰伸出手,从地上抓起了一把泥土,她用力把手中包含着太多弹片和鲜血的泥土狠狠抛洒出去,她嘶声哭叫道:“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兄弟们,是我对不起你们啊!我怎么这么傻,我怎么这么笨……” 邱起楼走到了马兰的身边,他用复杂的目光,看着这个跪倒在地上的女人。她从进入中央军校教导总队开始,无论面对什么,她都没有弯下自己的腰,她都没有哭过,她硬是用属于自己的坚强,在强者为尊的世界中,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可是现在她哭了,她哭得声嘶力竭,她在为自己的兄弟哭,在为上海这个即将失守的美丽城市而哭,为二十五万已经在这片土地上长眠的兄弟而哭,在为中国更加不可预测的未来而哭! 伸手轻轻抚摸着马兰的肩膀,邱起楼轻声道:“马兰,你真的以为,自己做的是傻事,笨事吗?你听,你竖起自己的耳朵仔细倾听,他们正在对你欢呼呢!” “英雄!英雄!英雄!英雄!英雄……” 在马兰的身后,那些冒死把食物送上阵地的上海市民,都在对着马兰放声欢呼,当马兰带着满脸的眼泪,缓缓的转过头时,面对这个在战场流血流汗却没有流过一滴泪的女军人,面对这个哭得绝望,哭得悲伤的大女孩,狂风骤雨般的掌声突然响了起来。 到处都是狂热的欢呼,仿佛中国军队已经在这场保家卫国的大会战中,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将入侵者驱逐出自己的国土。而在他们的眼里,马兰和她带领的这些军人,就是一群走在凯旋之路上,接受万众欢呼的盖世英雄! “是的,你带领全连兄弟,用命死死防守住的,的确是一个失去战略意义的阵地。” 邱起楼望着眼前这些就站在阵地上,却挺直了身体,放声的吼,用力的叫,几乎拍烂了他们双手的上海市民,轻声道:“可是你仔细的看看,你认真的听听,你已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更赢得了真正的尊敬。马兰,我谢谢你,你为我们的军队,赢得了我们在漫长的十年中,由于不断退缩,不断忍让,而不断流失的民心!如果说我非要我对你擅自决定的这场战斗做出一个评价,那就是有功有过,功大于过!” (妖少:和兄弟们商量一下,男主角马上就要出来了,但是情节却在接合上,一直不太理想,希望能有一个完美的转折,所以需要多一点点时间去修改,所以今天只能更新一章,还希望大家能别介意,能再多投票。谢谢了。) 第522章 当务之急 (妖少:今天下午三点左右,上传第二章) 搜索整个战场,还能用自己的力量重新站起来的,全连只剩下十四个人。除了马兰这个连长,只剩下铁壁一个排长,而他的双眼,在两天前已经被炮弹炸瞎了。当铁壁知道自己全排的士兵已经全部阵亡后,他拎起了一枝还有子弹的步枪,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这个全身军装都破破烂烂,双眼已盲,鲜血渗透了蒙在眼睛上面布巾的男人,重新站立起来的时候,他的胸膛依然高高挺起,依然带着铜墙铁壁般的坚强。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慢慢走向了敌人的阵地,他将身上最后几发子弹填进了枪膛里,把最后一枚准备和敌人同归于尽用的手榴弹,扭开了保险盖,他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的道:“兄弟们,等等我,我来了!” 面对这一幕,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张开嘴,但是他们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应该说上一些什么,他们更不知道,他们要用什么去阻止铁壁这种飞蛾扑火的行为。 “呛!” 马兰突然拔出了那柄深深插在地上的战刀,她高高举起这把从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官手里缴获的武器,指着对面敌人的阵地,放声厉喝:“我们已经接到撤退命令,这块阵地马上就要落到你们的手里了。但是你们不要得意,你们给我记住了,无论要经历多少时间,无论要付出什么样的努力和代价,我们还会回来,取回属于我们的土地,让你们偿还欠下的血债!” 面对马兰这样一个全身都散发着腾腾战斗火焰,犹如雅典娜女神般高高举起手中长刀,把他们死死卡在这里长达四天的军人,同样尊敬英雄敬重英雄,更信奉武士道精神的日本军人,没有开枪。 “铁壁,我明白你现在的心情,也认可你的行为,我一向认为,身为一个军人,在战场上死得轰轰烈烈,那是一种幸福和幸运。如果你一定要死,我不会拦着你!” 马兰沉声道:“但是我希望你能勇敢的活下去,我要你带着全排阵亡兄弟们的希望活下去!我要你用自己的‘眼睛’,去见证我们堂堂正正重回这个城市的那一天,去见证我们把这群侵略者赶出自己祖国大地的那一天!到了那一天,你就算是死了,也是含笑九泉,也是带着我们全连兄弟的骄傲与自豪,走得无悔此生!” 铁壁的身体狠狠一震,他的脚步终于停下了,他终于慢慢垂下了手中的那枝步枪,任由身边的兄弟架起他的双臂,把他带离了这片战场。 邱起楼惊愕的望着如此疯狂,又是如此气势迫人的马兰,看着她就像是一个面对惊天骇浪,吹起无畏号角的舵手,混身上下散发着属于强者的光芒,引导着每一个相信她,追随她的人,在最黑暗的大海中,找到了通向希望彼岸的路! 邱起楼思索了良久,才终于为眼前的马兰,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称呼……将星!她就是那种勇冠三军,可以通过以自己行为为榜样,将身边每一个士兵的不屈不服不败疯狂气血,激发到极限,进而创造局部战场胜利的虎将!像她这样的人,天生就应该是一个军人,就应该是一个热血激昂的英雄! “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特务营一连全体官兵听令,”马兰深深吸了一口气,反手挥出军刀,指着他们身后的方向,放声喝令:“向南进攻!” 就是因为马兰的这个命令,所以特务营一连包括铁壁在内的十四名军人,是在向前进攻,而不是仓惶的撤退甚至是逃跑。所以特务营一连的十四名军人,在走出这个战场时,他们依然保持了身上那种有若实质的可怕杀气,保持了一种不可预测的攻击与反击力。 同样是因为马兰的这个命令,跟在他们身后小心翼翼的占领了这个再没有实质意义的阵地的日本军人,神色复杂的目送这支仅仅剩下十四个人,已经彻底打散打残的小部队,慢慢离开了这片双方已经倾洒了太多鲜血的战场。 马兰带着自己仅仅剩下的十四个兄弟,跟在邱起楼的身后慢慢走着,她一边走一边啃着那位老大娘硬塞在她手里的白菜猪肉包子,默默感受着这些食物,在进入自己的胃里后,慢慢转化为身体必须的养份,再通过她血管里奔腾不息的热血,把这些营养与力量,源源不断的传送到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马兰的脚步突然霍然而止,她猛的转头,她的目光就像是两支利剑,狠狠刺到了邱起楼的脸上。 因为在这片中国军队早就应该撤光的匣北区战场上,她听到了如爆豆般密集的枪响。而头顶那几架在空中排成三角形掠过的日本中型攻击轰炸机,更说明在某一个区域,惨烈的战争还在继续进行。 邱起楼和马兰相处了四年时间,他当然清楚的知道马兰心里正在想着些什么,“那是八十八师二五四团的副团长谢晋元,带领该团一个加强营,在四行仓库狙击日军,掩护大部队西撤。” 谢晋元? 听到这个名字,马兰的嘴角微微上挑,扬起了一丝引以为傲的微笑。 马兰认识谢晋元,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在马兰的眼里,谢晋元就是一个纯粹的军人,他正直而勇敢,更难得是他还富有谋略,更具备了少壮派军人的激进精神,当真称得上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用邱起楼营长的话来说,谢晋元也是一个虎将!一个智勇双全,比马兰更成熟,也更富有实战经验的百战虎将! 谢晋元,字中民,毕业于黄埔军校第四期政治系,毕业后参加过北伐,是一个从排长、连长、营长、参谋主任、参谋主任、中校团长,一步一个脚印走上来的优秀职业军人。打开谢晋元的个人档案,无论是谁看到他在战场上创造的战绩,都会忍不住对谢晋元刮目相看。 谢晋元善攻。 在淞沪会战还没有正式爆发前,谢晋元就亲自潜入日本虹口租界,在那里收集到了必要的资料,并策划实施了名震中外代号的奇袭“出云号”行动。 中国工兵营的勇士利用载满炸药的小火轮,强行冲撞停泊在黄浦江面的日本海军旗舰出云号。虽然驾驶这艘小火轮的勇士,面对日军战舰万炮齐发,最终没有把小火轮成功撞到日军旗舰上,但是那种飞蛾扑火式进攻的惨烈杀气,那种放弃一切,只求舍生成仁的彪悍,仍然狠狠刺中了在场每一个日本军人的心脏。 第二天上海《申报》用这样的文字,报道了这次奇袭带来的结果:“汇山码头发生大火,谢同志的计划虽未全部达成计划,但已震撼敌军,其后敌酋不敢再在出云舰驻节,而黄浦江内敌舰,也远向杨树浦以东江面移动,舰炮射击一时陷于沉寂……” 如果说奇袭“出云”号只是一场牛刀小试的展现,谢晋元又随后组织策划了一场更激进,更大胆,也更张扬的“铁拳”突袭行动。 在淞沪会战已经开始,双方军队陆续投入战场的情况下,谢晋元硬是将一个加强营六百余名官兵,通过化妆分批潜入的方法,成功渗入敌人的后方大本营虹口租界。 当历史的时钟转入一九三七年八月十七日凌晨五点钟,中国炮兵阵地突然重炮齐鸣,日军占据的虬江路阵地在瞬间就变成了一片钢铁与火焰交融的死亡炼狱,所有工事和建筑物都遭到最猛烈的打击。 就在日本海军陆战队被打得焦头烂额的时候,谢晋元亲自带领六百多名通过各种渠道渗入虹口租界的中国军人组成的突击队,对着日本海军陆战队驻上海司令部,发动了最猛烈的攻击。 就是在那一天的凌晨,单枪匹马闯进上海的马兰,无意中参与了这场震惊中外,突袭日本海军陆战队驻沪司令部的“铁拳”军事行动。这两个素未谋面的中国军人,联手冲进了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联手追杀在海军陆战队员保护下仓惶逃窜的日军司令官,并亲手缴获了天皇御刚给海军陆战队司令官的军刀。虽然这一战未竟全功,但是已经打出了中国军人的士气! 谢晋元的攻守就犹如他亲自制定的“铁拳”计划,他总能将自己最强的力量集中到一点,对敌人进行穿透性打击。但是熟悉谢晋元的人都知道,谢晋元更善守! 谢晋元带领的五二四团,一直镇守在战场的轴心上,在历时两个多月的惨烈战斗中,由谢晋元负责指挥的阵地,竟然没有一次失陷!就是因为有这样一块硬骨头死死卡在咽喉阵地上,八十八师在长达三个月的攻防战中,几乎寸土未失,被日军称为“可恨之师”。而谢晋元亲自率领的五二四团,更被日军称为“匣北可恨之敌”! 像谢晋元这样一个攻守兼备,智勇双全的人物,并没有跟随大部队一起撤退,而是带领一支以加强营为编制,却对外打着五二四团名号,留在匣北地区的战场上继续狙击敌军的进攻,掩护几十万大部队向西撤退。 马兰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身后的十四名士兵,马兰必须承认,如果他们仍然守护在轴心战场上,如果日军还保持第一天的狂猛攻势,他们能在战场上支持两天,就已经是一种奇迹。马兰真的不愿意想象,谢晋元带领区区一个加强营的普通部队,究竟能在四面楚歌,孤立无援的战场上,面对狂风骤雨般攻击过来的日军坚持多久! “谢晋元……” 马兰遥望着苏州河的方向,聆听着密如爆豆般的枪响,她低声道:“你一定要努力活下去啊!” 马兰的目光,不经意落到街角,不知道为什么,她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带了一条“狗”,带着一脸平淡,孤独的坐在街边,面对一条再也不可能有行人的大街,静静的摊出一只破碗的大男孩。 事实上马兰真的不相信,象他那样一个男人,会成为一个只知道向行人伸手渴望得到施舍的乞丐。乞丐的身上,不会有那么重的……杀气! 第523章 都丢不了! 三人齐声应“是”。 凤康稍稍整理了一下语言,便开口道:“第一件事,国不可一日无君。 父皇不在了,我理应担负起领导群臣、总理朝政的责任。只是我无意继承皇位,只想偏安一隅,做一个闲散的藩王……” 关于这一点,王太医和闻苏木早有猜料,是以并没有多么吃惊。 倒是全德听出他要放弃皇位的意思,心下又惊又急,忍不住打断他,“太子殿下,您可是皇上最中意的一位的皇子,您不继承皇位,谁来继承皇位? 您可千万不能扔下满朝文武和华楚国的百姓不管啊!” “我不会扔下这些不管的。”凤康看着全德道,“我会从我的兄弟之中挑选一位堪当重任之人,来接替我继承皇位。至于要选谁,我还没想好。 我之所以把这样机密的事情提前告诉你们,是因为我接下来要做的许多事情都需要你们的大力协助。如果不知道缘由,你们会心有疑虑,办起事来就放不开手脚。 我不会强迫你们,要不要帮我你们自己选择。 你们不帮我,我不会怨恨你们,只求你们能暂时替我保守这个秘密。 不过一旦帮了我,不管我选谁当皇帝,在那个人眼里,你们都是我的人,永生不会得到他的信任和重用,你们只能跟我走。 跟了我,我不敢保证你们大富大贵,但保你们日后衣食无忧还是能够。” “微臣本就是皇上派去侍奉王爷的,自是要跟王爷走的。”王太医首先表态。 闻苏木家在清阳府,亲人也在清阳府,当然也没二话。 全德却有些犹豫。“奴才愿意听从太子殿下差遣,可奴才放不下皇上,万一皇上哪天回来了,奴才还想……” “全德公公,父皇不会回来了。”叶知秋插话进来,“你留在宫里不安全,还是跟我们走吧。” 全德苦笑起来。心想是啊。一直以来,皇上都像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苍鹰,好不容易飞出去了。又怎会自愿地飞回来? 他六岁入宫,十一岁被皇上看中,一直在皇上身边服侍至今。他这小半辈子里的一大半时间,都是陪皇上度过的。以至于没了皇上。他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雪亲王是皇上最宠爱的皇子,服侍雪亲王就跟服侍皇上差不多吧? “奴才听太子殿下和太子妃的。”他下定决心地道。 凤康道了声“好”。“那么第二件事,父皇驾崩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语气很有些不自然。身为人子,把活得好好的老子说成死人。搁谁谁都别扭。 稍微调整了一下情绪,继续说下去,“苏木兄。王太医,原因就不用说了。过程和细节你们来想。 我会宣了金太医来,你们三人把说辞统一,做好病案,日后不管谁追查起来,都要这样说。” “我知道。” “微臣明白。” 闻苏木和王太医各自应了。 “全德。”凤康把目光投向全德,“你是父皇最信任最亲近的人,也是最容易被人盘问的一个。你的说辞要跟苏木兄和两位太医的说辞配合好,不要出现什么纰漏。” “是。”全德红着眼睛答道,“奴才知道该怎么说,一定不会折损皇上的威严。” 凤康知道这三个都是机灵人,并不过多嘱咐,“第三件事,全德,你马上以父皇的名义,宣王阁老、高大人、周老将军和沈大人入宫,就说有紧急军务相商。 另外派人去接金太医,要格外注意,不要惊动不该惊动的人。” “是。”全德答应着,一路小跑地出门而去。 闻苏木和王太医也双双告退,到候厅里商议撰写议案的事情。 一时间,寝殿里只剩下凤康和叶知秋四目相对。 因发生这样大的事,两个人谁都没有心情叙情表意。凤康问起鸣儿和唯儿的情况,叶知秋一一答了,便直截了当地问道:“你想把皇位让给十一?” “让给十一对我们最为有利。” 叶知秋见他如是说着,眉心却皱了起来,探究地盯着他的眼睛,“那你还在犹豫什么?” 凤康叹了口气,“原以为宣宝锦没了,十一也能持重一些,谁知他越来越不像话了。把皇祖父辛苦打下来的江山交到他的手上,我总觉得会对不起皇祖父和父皇。” “那就不要交给他。”叶知秋觉得这件没什么好为难的,“亲兄弟明算账,关系越亲密越不好提条件,有的时候敌人比朋友可靠。 现在你手里握着好大一方筹码,不充分利用不是可惜了?大不了我们吃肉的时候带上十一,不让他吃亏就是了。” 她的话让凤康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仍旧犹豫不决,“只怕十一会怪我失信于他。” “失信于他,总比失信皇祖父、父皇和天下万民来得好。” “话是这么说,只是……” 他想让十一当皇帝的想法已经存在多年了,叶知秋知道要让他在这一时半刻转过弯儿来没那么容易,也不逼他,“待会儿还有你忙的,你先眯上一会儿,这件事等办完父皇的‘后事’再说。” 凤康哪有心情睡觉,从怀里摸出一把沉甸甸的钥匙来,“这个你收着。” “哪来的钥匙?”叶知秋疑惑地接过来。 “父皇放在信封里的,用来开传国宝盒的,里面装着玉玺大印,还有禁卫军、京畿营还有各大关口要隘驻军的兵符。”凤康在她手上重重一握,“这关系着我们一家的将来,千万不要弄丢了。” 叶知秋一本正经地点头,“你放心,我丢了它也丢不了。” “你说反了,就是它丢了你也不能丢。”凤康板起脸来纠正她道。 叶知秋不由莞尔,“知道了,都丢不了。” 凤康抬手抚了抚她的脸颊,“你再坚持一阵子,我们很快就自由了。” “嗯。”叶知秋悲喜交加地唏嘘道,“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 “是啊。”凤康眸色黯淡下来,“父皇胡闹了一辈子,最后还要留下这么大一个烂摊子让我来收拾,这世上只怕没有比他更任性更不负责任的父亲了。” 叶知秋安抚了他几句,又陪他说了一会子话,就见全德进门禀报,说几位大人已经入宫了。 怕走漏消息,凤康只能在这里跟他们议事。她只好回避,移到凤康暂居的偏殿休息。 ——(未完待续) 第524章 坦白 一夜之间,几十万中国军队似乎全部都从上海都消失了。 日本军人踏着满地的狼藉,小心翼翼的向前,再也没有了枪声,没有了抵抗,没有了中国军人愤怒的狂吼和咆哮,没有每踏出一步,就必须付出的鲜血。当这些日本军人小心翼翼的占领了一个又一个阵地,“攻陷”了一个又一个战略要地,他们回头看着自己走过的路,这些日本军人的脸上露出的,再也不是那种趾高气扬不屑一顾的笑容。 无论是装备了德式武器,火力得到了几倍提升的德械师,还是那些拿着二十年前的老套筒,面对坦克竟然光着膀子,用刺刀对着这些钢铁战争堡垒拼命猛刺的川军,都给这些日本军人留下了太深、太深的印象。 面对外辱,中国是会有很多贪生怕死卖祖求荣的汉奸;是有那些面对他们,就像狗一样温驯、,面对中国同胞就露出狼一样凶恶牙齿的烂货;是有那些就算是老婆被人当面强奸也只能躲在一边发出小动物般无助哀鸣的孬种,但是在同时,中国也绝对不缺乏该出手时就出手的铁血男儿! 面对那些用刺刀和坦克对斩的中国军人,面对那些在地毯式炮击和轰炸下,依然顽强守卫在阵地上的中国军人,还有谁敢大颜不惭的说,中国人就是东亚病夫,又有谁还敢继续鼓吹他们三个月就能攻占整个中国的“圣战”宣言?! 面对再没有任何抵抗的战场,几乎每一个日本战地指挥官,都在抓着步话机的话筒,对着上级放声狂叫:“报告,报告,报告!支那军人逃跑了!他们全部都逃跑了,我们胜利了!大日本帝国万岁!天皇万岁!!胜利万岁!!!” 在这个时候,日本军人真的要疯了,他们放声的叫,用力的笑,他们又蹦又跳又笑又叫,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步枪,他们举着起还沾着鲜血的刺刀,在随军记者的指挥下,站在这片属于中国的土地上,拍下了一张又一张相片,留下了一个又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在快门的闪动中,这些抓住历史片断的画面,必然会和“大日本帝国圣战又一次伟大的胜利”、“支那军全线溃败”之类的宣传文章混合在一起,在整个日本再次形成一股铺天盖地的宣传浪潮。 就是在这样的鼓动下,就是在圣战与爱国,就是在英雄的“文明”美化之下,不知道会有多少日本青年,抵受不住成为英雄的诱惑,穿上军装拿上了杀人的武器,踏上成为侵略者的征途。 更不知道会有更多花季少女,自愿在这些青年走出国门之前,通过集体婚礼的形式,成为他们的妻子,在短暂的“蜜月”,可能已经在这些女人的身体里种出下一代的种子后,这些女人会集中在港口,目送自己还陌生的丈夫,踏上了为了追求大日本帝国未来的辉煌之路,并默默期待他们最后能够活着返回这片土地。 这是一个生活在到处都是地震和火山的狭小国土上,在军国主义思想吹鼓下,已经彻底疯狂的民族! 太阳旗迎风飘扬在中国军人曾经死战不退的战场上,在它那白色的底布上,一轮红得妖艳,红得诡异的血色太阳,在空中尽力舒展自己的身体。 上海市民看着空荡荡的街道,看着几十万大军在匆匆撤出时,留下的印痕,他们都惊呆了。直到日本士兵端着明明晃晃的刺刀,大摇大摆的出现在大街上,用一种肆无忌惮的目光打量着这个城市,打量着身边每一个中国人,这些上海市民才真的相信,这场持续了整整三个月的血战,已经结束了,而中国军队已经输掉了这场战争,更输掉了上海这个被称为“东方巴黎”的美丽城市! 对全世界宣称,自己的行为绝对不是侵略,而是要教导野蛮的中国军队,将文明礼貌,将大东亚共荣带进中国的日本军人,终于可以向全世界骄傲的宣布,他们占领了整个大上海。 文明的日本军人,把他们的太阳旗,挂满了整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他们开始在整个上海搜索,只要看到身体魁梧有力有军人气质的男人,一概捕抓;只要看到右手食指长了老茧,可能是经常摸枪的男人,一概文明的捕捉。 我们真的要感谢日本军人,是他们将现代的、文明的、科学的户籍制度带入了上海,并通过文明的手段,将这种科学的户籍管理制度发扬光大。 无论男女老幼都要登记在册,如果突然发现一户的人数增多或减少,那么全家一概以中国几千年秦朝就已经出现的连坐法律,用现代而文明的手段全部捕捉;当然了,如果在文明的执法时,看到漂亮的女人,如果真的心动了,如果真的春意荡漾的想对到了“交配”这个词语,也是他妈可以文明的暗中捕捉的嘛! 就是在文明的宣言中…… 日本人文明的追炸客车。 日本人文明的把中国市民集中到一起,无论是男女老幼,一概要在大腿上像骡子一样盖上侵略者的烙印,如果拒绝这种文明的邀请,如果拒绝抛弃中华民族五千年的野蛮,文明的日本军人,开明的日本人,爽朗的日本人,中日和善的日本人,撒谎能撒得白日见鬼的日本人,就会用斯文的态度,和善的表情,温柔的手法,把刺刀捅进你的身体里,任由你的鲜血连带着属于中国人的野蛮与不文明,顺着他们手中拥有了太多文明与友善的刺刀,流淌出来。 面对如此文明,又如此热情的帮助中国人民上进,懂得礼义廉耻的日本军人,上海市民真的傻眼了。他们都呆呆的望着远方,他们都在想着相同的问题…… 我们的军队真的撤出了上海? 我们真的败了? 我们真的只能任由日本人,在我们的土地上为所欲为? 望着那一面面冉冉升起,“被正义的子弹打出一个血洞”的太阳旗,望着那些手持武器,在中国的领土上耀武扬威的文明之师,看着他们推翻了国父孙中山的塑像,看着他们把膏药旗挂到了一个又一个角落,不知道什么时候,所有中国人已经泪流满面,更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在不停的喃喃自语,“我们上海完了,我们的国家完了,我们的民族完了……” 看看吧,我们的国家集中了七十五万军队,仍然没有抵抗住日本军队的抢滩登陆,在付出了近三十万军人阵亡代价后,仍然没有挡住二十五万日本军人的进攻。 面对拥有如此强大的海军,如此恐怖的空军,如此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陆军,中国还怎么抵抗这个强大侵略者的铁蹄,中国又如何在未来的历史长河中,找到属于自己的路? 经历了三个月战火的上海,再次震动了,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逃离了日本虹口租界和匣北区,抛弃了自己一辈子辛苦经营的家,他们伸手捂着脸,拎着自己随着的行礼,经过外白渡桥,涌入了英国租界。 第525章 不希望 虽然要受到白眼和歧视,虽然在英租界为中国人划出的难民营里,每天只能喝到三碗稀饭,一大群人挤在难民营里,连自由活动的权力都没有,但是头顶的异国国旗,却能给与这些难民最重要的一样东西……安全的感觉! 你在走进难民营,躲在米字旗下,接受英国政府保护之前,你必须先接受一次全身搜查,保证你的身上没有携带包括指甲刀在内的任何武器;你还得象用集装箱运输的动物一样,轮流走进消毒间,在浓重的消毒水味中,把身上的跳骚之类的东西一次性清理干净,以免在难民营中,因为这些因为不卫生而携带的小东西到处乱窜,形成一场可怕的传染病。至于那些长相凶恶,让人一看就觉得不是好东西的家伙,更得小心翼翼的配合审查,一五一十的向工作人员,交待清楚自己的来历。其中被政府通缉的罪犯不收容,身上带着鸦片或烟枪的瘾君子不收容,中国军队中被打散的溃兵不收容…… 事实上,大卫真的想一个也不收容! 相信任何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不远万里跑到中国来淘金,最后却混得到了月底口袋里总是没有几个子儿,还要面对数以万计的难民,心情都不会太好。 看着眼前排得一眼望不到头的难民队伍,大卫的心情就更差了,他一边把两块方糖丢进咖啡杯里,一边挥舞着手臂,用赶猪猡一样的态度,指挥那些中国人脱掉自己的衣服,老老实实的走进男女分开的消毒室里。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每一个从大卫身边走过的中国人,都会对他鞠躬行礼,大卫懒洋洋的端起了咖啡杯,嗅着热咖啡混合了鲜奶散发出来的香味,大卫的脸上总算略略带出了一丝笑意,就在他准备把杯子中的液体送进嘴里时,大卫的注意力突然被一个男人吸引了。 这个男人身高足足有一百八十多公分,在黑眼睛黄皮肤的东方人当中,这种身高已经称得上鹤立鸡群。但是最吸引大卫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男人的头,仍然是高高抬起的,和一群垂头丧气死气沉沉的中国人挤在一起,他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当大卫的目光落到这个男人的手臂上时,他不由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个男人受伤了。他的左臂上缠着厚厚一层用布条做成的绷带,伤口里流出来的鲜血已经渗透了布条,一滴滴的落到了地上,可是这个男人的表情,仍然很平静。 当这个男人顺着人流,慢慢走到了大卫面前,并开始一件件脱下身上破破烂烂的衣裳时,四周响起了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直到这个时候大卫才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伤口一直在淌着血,还能一脸的淡定从容。 “MYGOD!” 大卫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叹,他站起来走到这个男人的身边,小心翼翼的打量着他胸口将近两尺长,呈四十五度角斜斜划过大半个胸膛的四道爪印,大卫伸出自己的手掌,比对了一下大小后,大卫猛然瞪圆了眼睛,“你这是熊爪拍到身上,留下的伤!” 来到中国这么多年,大卫已经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在英国我最喜欢的休闲活动,就是和朋友一起去打猎。我曾经见过被熊爪拍到的动物,它们身上留下的伤痕和你身上的伤痕一模一样。而且看这个爪印的宽度,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攻击你的还是一头体重超过四百公斤的成年公熊!” 他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对方的判断。 “我真的很好奇,你竟然没有被它一爪子拍死!” 大卫看着这个男人胸膛上的爪印,就像是突然看到了一头体重超过四百公斤,却长了一对翅膀,甚至还能够飞起来的成年公熊!他啧啧叹息着,“我只能说你这个中国小子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你竟然还能活着出现在我的面前。告诉我,你究竟是用什么方法,在挨了成年公熊的一爪子后,还能逃过它的追杀?” 逃?! 他下意识的伸手轻轻抚摸着自己胸膛上的那四道爪痕,就是这样一爪子,生生拍断了他两根肋骨,让他的胸口整整痛了半年!回想着那场虽然短暂,却绝对惊心动魄的惨烈战斗,他开口说话了。也许是平时很少和别人交流的缘故,他的声音有一点嘶哑,更带着一股群山风起的粗犷,狠狠撞进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它饿了想吃我,我快饿死了,也想吃了它,我为什么要逃?!” “也想吃了它……” 大卫必须承认,他真的被这个理由惊呆了。 看这个男人身上那五花八门横七竖八的伤痕,这其中印有动物爪子留下的划伤,又有牙齿留下的齿痕,还有一些也许是锋利的刀子造成的划伤,更有大片的灼伤……这些伤痕上套着伤痕层层密布,仿佛在他的身上套了一层怪异绝伦的网格装,更在默默向任何一个人诉说着主人不平凡的经历。 突然,一股绝对的凉意突然击中了大卫。 这个男人身上的伤,都是在一次次和野兽近距离战斗后,留下的属于男子汉的勋章!难道他从来都不知道用枪吗?难道他就是用冷武器,在大山里和那些猛兽,发起了一场又一场鲜为之知的惨烈战斗,难道这个男人在就快要饿死了,就是拎着一把刀,面对着一头体重超过四百公斤,一爪子就能拍断一棵大树的成年公熊,发起了攻击?! 大卫喜欢打猎,也喜欢听一些和打猎有关的精彩故事,他曾经在请一位老猎人喝酒时,听说过用冷武器对付公熊的方法。 在公熊胸口,有一片月芽形的白毛,那片白毛的下面,就是公熊的心脏。一些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在遇到公熊后,他们会摘下自己的头上的帽子,或者用其它东西丢给公熊。而公熊这种动物,出于本能的习惯,它们总会把猎人投到自己身上的东西拾起来,看个清楚。而那些猎人就会趁着这个机会,突然冲刺,把早已经准备好的,足足两尺长的猎刀,刺进公熊的心脏。 这一套理论说起来虽然容易,但是想想看吧,又有几个人,敢面对一头体重超过四百公斤的成年公熊,抓住它低头拾取东西并仔细观看的瞬间,把一柄两尺多长的猎刀,刺进公熊的心脏?! 如果动作不够迅速,出手不够精准,力度不够强大,不能一刀刺穿公熊的心脏,那么这位猎人要面临的,必然就是公熊能生生拍断一棵大树的可怕重击! 就连那位一辈子和大山为伍的老猎人,也不敢用一把两尺长的猎刀,去对付一头成年公熊。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的男人,却做到了,却把这样的事情说得理所当然。看着他那双孤独的,几乎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眼睛,看着他布满了老茧的双手,看着他身上那一条条,一道道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为了生存而搏杀中留下的伤痕,看着他胸口那四条公熊留下的爪印,大卫的喉结不断上下嚅动。 公熊的爪子在他胸口上留下的爪痕早已经愈合,暗暗猜测着这个男人的年龄,估计着这些伤口已经拥有的历史,大卫简直不敢想像,当年这个男人在独自面对一头成年公熊时,他的年龄究竟有多大! 十五岁,十六岁,还是十七岁? 在这个年轻的男人身上,大卫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大自然的强存劣汰,终于明白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背后那最残酷的含义! 大卫轻轻的吸着气,他沉默了很久,才伸手指着消毒室隔壁,一个专门为有身份中国人准备的特别通道,道:“坚强的男孩,带上你的伙伴从这里进去吧,你不用经过这个消毒室了。” 大卫指的伙伴,是静静卧在这个中国男人脚下的那条“狗”。大卫这一辈子打过那么多次猎,见过不知道多少拥有名贵血统的猎犬,可是他真的没有见过这样一条气势比狼更彪悍的狗! 他深深看着眼前这个为他敞开了另外一条通道的英国人,看着大卫那双犹如大海般蔚蓝的双眼,他沉默了半晌,终于用力点了点头。 眼看着那个大男孩带着脚下的狗,在其他中国人怪异的注视下,慢慢走向特别通道,大卫知道他这辈子再也不会忘记这个全身上下,带着一种孤狼气息的中国人,他放声道:“坚强的男孩,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雷震!” 他的名字,就像他这个人一样,带着一种属于大山的朴实与狂野。默默的望着这个叫雷震的男人,走过了特别通道,大卫在心里发出了一声叹息:“真是可惜了。” 如果雷震是一个英国人,在这样一个到处都充满了战争与危险,同样也充满了机遇与挑战的世界里,拥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在背后支撑,也许这样一个拥有野兽危险气息的男人,真的有机会去创造一个传奇! 第526章 利益 现在就连负责管理难民的大卫都算不清楚,为了躲避战祸,究竟有多少中国难民涌入了难民营。 他们这些人就像是失去了灵魂,没有了希望,没有了目标,只是机械性的活着,呆呆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除了他们的心脏还在跳动,他们真的和死人没有多大区别! 只有到了派发救济粮的时候,在那些穿着童子军军服的孩子们,用行军锅煮出大锅的稀饭,闻着诱人的饭香,他们的眼睛里才会慢慢恢复几分神采。 手里捧着一只瓷碗,排队领到一碗稀饭,这可真是一碗稀饭,稀得几乎连人影都能照得出来,稀得只要你愿意,都可以数出里面的米粒,但是它毕竟是一碗可以勉强让人饿不死的稀饭! 把它们灌到自己的胃里后,这些难民又爬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上,继续对着空气发呆。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一边喝着稀饭,一边小声嘀咕的声音,就显得非常清晰起来,“我家没了,店铺也被日本人烧了,每天睡在这样一个破草棚子里,喝这种猪才会喝的东西,政府应该给我赔偿才对!” 聆听着这样的抱怨,雷震的眼睛里,缓缓扬起了一丝讥讽。 雷震就坐在这个难民营距离所有人最远,没有人愿意过来的一个偏僻角落里,他从来不主动和别人说话,只是默默的用他那双几乎没有情绪波动的眼睛看着所有人,以一种旁观者的姿态,冷眼打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事实上真的没有人愿意和雷震靠得太近,更没有人愿意和他成为朋友。 雷震的目光实在是让人太冰冷,最可怕的是,他的瞳孔似乎是散光的,就算你坐在他的面前,你也无法通过他的眼神来判断,他究竟是看着自己,还是把注意力挪到了其它的角落。 拥有如此可怕的一双眼睛,雷震却不懂得什么叫做适可而止,更不懂得什么叫礼貌,一旦有人走进他的身边,他的目光就那么没有任何掩饰,直勾勾的落在别人的脸上。迎着那双闪动着幽幽冷光,更没有半丝情绪波动的瞳孔,任何一个面对他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感到全身涌起一阵凉意。最终的结局是,没有一个人,能顶住雷震的目光,在他的身边呆上五分钟! 但雷震并不是孤独的,他的“儿子”就乖巧的趴在怀里,闭着眼睛幸福的享受雷震右手从它光滑的背脊上轻轻抚过带来的舒适感。而它也伸出自己的舌头,在雷震拆掉布条的左臂伤口上,舔啊舔的,用属于狼的方式,帮雷震处理着伤口。 “日本人的虹口租界伙食好,你怎么不去找他们去要吃的?是日本人烧了你的店铺,现在他们已经占领了上海,到处都有日本兵,你怎么不找他们要赔偿去?” 一个清脆的声音突然洒遍了整个难民营,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却带着一种飒爽英姿的女孩子,大踏步走进了难民营,一股火一样的热情,随着她轻快的脚步,一起扑进了这个太过于死气沉沉的难民营。那个刚才还出言抱怨的难民,不由哑然。 这个女孩子大约有一百六十五公分高,身上裁剪合体的童子军军装,和那顶有着几分美国西部牛仔风格的军帽,让她看起来愈发显得挺拔不凡。而她那双明亮而坦荡的眼睛,更让她自然而然拥有了一种巾帼须眉的坚强,让人不由自主的在心里生出一种和她亲近的想法。 当她走进难民营的时候,无论是正在四处忙碌,为难民们提供各种服务的童子军,还是躺在难民营的上海市民,或者是英国政府派过来视察的官员,都对这个女孩子露出了友善的笑容,很多人向她亲切的打着招呼:“喂,杨惠敏,你来啦?” 杨惠敏回应每一个人的问候,整个难民营的空间突然被她的笑容,她的自信,她的声音彻底填满了。 望着这样一个热力四射的女孩子,就连他的眼睛里,都忍不住扬起了一丝淡淡的温暖,这个叫杨惠敏的女孩子,似乎天生就拥有一种不受约束的活力与张扬,可以带着身边每一个人和她一起快乐,一起飞翔。 “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杨惠敏跳到了一个水泥制成的台子上,在把所有人的注意都吸引到自己身上后,她把两只手合成了喇叭的形状,放声叫道:“大家听啊,就在苏州河对岸,我们的军队还在战斗!我们的军队还没有放弃上海!” 听到这个消息,难民营里的人一起侧起了耳朵,小心聆听着远方隐隐传来的密集枪声,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没有经历过这种乱世的人,就绝对不会明白,自己国家的军队,对于一个普通的市民来说,所代表的意义。 “我们可敬的军人,正在和十倍、百倍的敌人浴血奋战!” “我们的勇士被日军三面包围,他们缺乏食物缺乏淡水,他们需要药品。我们虽然不能在战场上和他们并肩作战,抵御外辱,但是我们一样可以为这些英雄奉献出自己的力量,至少,我们绝不能让自己的英雄,在流血流汗和敌人拼命的时候,还要忍饥挨饿!” 杨惠敏用力一挥手,放声道:“协助地方治安,援救难民,帮助军队做好情报和后勤,就是我们童子军的工作。但是现在打仗,我们的人手紧张,所以我希望能有一些志愿者站起来,为那些仍然在和侵略者浴血奋战的勇士们找到足够的粮食和淡水!”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但是过了很久很久,迎着这个才十几岁的女孩充满期盼的目光,这些刚才听到还有中国军队在上海继续浴血奋战的难民,却硬是没有一个人站起来。 但是,真的不能怪他们,想想看吧,逃进难民营里的人,又有几个是不怕死的?就算是有,在难民营里几个月时间的漫长等待中,无聊的枯坐已经磨光了这些人身上的血性,从中国军队的连连退让,到中国军队全线撤出上海,这一系列的军事失利,更让这些难民去未来的前途失去了希望。 而且……一旦他们走出难民营,重新回到已经被日本人占领的其他区域,去做这种支持国军的工作,他们就必须要面对日本士兵的刺刀,他们就必须去冒生命的危险! 杨惠敏静静的站在高台上,她注视着台下足足几千名难民,这里有这么多人,有这么多年轻的本来应该血气方刚,现在却像行尸走肉一样坐在那里,宁可去期待得到上天垂青,也不愿意面对命运奋起反抗的男人。 直到最后,这么多的人,也没有一个站起来,自愿和她一起完成这项有意义的工作。 “日本人跑到我们的家园,就是因为这群强盗,所以我们才无家可归。难道我们就只能坐到难民营里,一边抱怨政府,希望他们能给自己补偿,一边任由那些强盗在那里继续烧杀抢掠为所欲为?” 杨惠敏提高了声音,道:“我们不是军人,所以我不能在前线和那群强盗浴血奋战,但是我们可以为他仍然在前线抗战的勇士们送运粮食,淡水,弹药和药品啊。这样的话,打进那些强盗身体里的子弹,就有一部分就是我们射出去的,炸毁他们坦克的手榴弹,有一部分就是我们投出去的。我们与其坐在这里发呆,为什么不能站起来,去做一些力所能及,有意义的事情呢?!” 还是没有人站起来,所有人仍然呆呆的坐在那里,每一个人都在下意识的低下头,避开了杨惠敏太过炽热的目光。 杨惠敏的目光突然定格在难民营中最偏僻的一个角落,一个孤独的身影就像是一杆标枪般直直挺立在那里,对着她举起了一条手臂。 终于还是有人站了起来,响应了杨惠敏的号召! 看着那个骄傲而孤独,与这个死气沉沉的难民营,显得太过格格不入的身影,看着他脚下,那条显得太过强悍的狗,杨惠敏的双眼中,突然扬起了一股快乐到极限的光芒。那种毫无保留的炽热与开怀,那个犹如百合盛开般灿烂的笑容与美丽,在瞬间让雷震有了片刻的失神。 杨惠敏大踏步走过来,她将自己右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紧紧并列,大拇指按住小指屈于掌心,对着雷震认认真真的敬了一个童子军的三指军礼。 在雷震的心里,她真的不需要这样,更不需要用这样开心与感激的目光看着自己。雷震认识这个全身上下就象是一团火焰般炽烈而热情的女孩子。如果不是杨惠敏的帮忙,违反规定带着一条“狗”的雷震,根本没有资格住进难民营里。 仅凭这一点,在杨惠敏渴望得到帮助时,雷震就不能不站起来! 当杨惠敏敬完军礼后,她竟然又把自己勾起小尾指的右手,伸向了雷震。看到雷震像根木头似的站在那里,对自己的礼节没有一丝反应,杨惠敏不满的轻轻撇了撇嘴,她干脆直接抓起了雷震的右手,挑出里面的小尾指,然后用自己的小尾指,和雷震的紧紧勾在了一起。 杨惠敏用自己右手小尾指,带着雷震的手臂上下晃动,用这种夸张的动作,来显示两个人勾在一起的手指,是多么的牢不可破,而她的嘴里还在嘀嘀咕咕的念念有词,“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再狠狠晃了那么两下子,杨惠敏的脸上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她终于松开了雷震右手的小尾指,欢声道:“仪式结束!” 仪式……结束?! 他们刚才进行了什么样的仪式?! 望着雷震一向呆板的脸上,终于无法自抑的扬起了一丝愕然,杨惠敏笑得更灿烂了。她踮起脚尖,用力拍了一下雷震的肩膀,笑着叫道:“从这个时候起,你就是我们童子军的编外特别人员了。记住,男子汉大丈夫,答应了别人还发了誓,就要努力去完成工作,就要一言九鼎驷马难追,就要接受我的领导服从我的命令,绝不许悔过!否则食言而肥,就不是大丈夫,而是小豆腐了!” 看着年龄应该和他差不多,带着一脸笑意的杨惠敏,再看着自己刚刚签定了卖身锲的右手小尾指,雷震除了苦笑之外,他还能干什么? 第527章 拟定 小时候抓周抓到了一把用玉米杆做成的枪,这代表了雷震这一蜚子,注定要与枪,与军人这个职业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雷震真的没有想到,他加入的第一支军队,竟然是童子军!而他的直属上司,就是一位刚刚年仅十七岁,还懂得用“拉勾勾”这种仪式,来绑定手下忠心度的女童子军成员! 而雷震跟着杨惠敏,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出去为那些仍然在前线和日本人浴血奋战的勇士们募捐。 在雷震的眼里看来,所谓的募捐,说白了就是自己口袋里没有钱,却偏偏要从别人的手里,抠出来一大笔最紧缺的物资,以慷他人之慨的方式,再转赠给那些军人。 “我们需要两百箱饼干,两百桶可以直接饮用的淡水,两百支手电,一百张毛毯……如果能有新鲜的水果,那就更好了。” 杨惠敏手里捏着一份长长的物品清单,带着雷震东奔西走,听到这个女孩子提出来的要求,那些被杨惠敏死死缠住的商贾权贵们一个个无可奈何的连连摇头,当他们听到杨惠敏甚至要求募捐新鲜的水果,这些人脸的表情更是精彩得有若见鬼。 这个丫头的口气真是不小,她知道自己提出来的这些物资,所代表的价值与含意吗? 在上海投入上百万军队的大战役已经整整进行了三个月,杨惠敏要的饼干、毛毯都是最紧俏的准军用物资,西药尤其是止疼药和消炎药,价格更是比战前整整提高了二十多倍,至于水果这种东西……更是太过昂贵的奢侈品。 面对这样绝不合情理的要求,大家都在用力摇头,有人被杨惠敏缠得急了,干脆对杨惠敏说出了这样的话:“原来当难民这么舒服,竟然还能每天吃到水果啊,那我也去当难民好不好?” 难民?! 直到这个时候,杨惠敏才醒悟过来。她带着雷震风风火火的乱跑,她抓住别人的衣袖,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在那里猛读募捐的物资清单,她甚至没有告诉对方,她为什么需要这些物资! 当杨惠敏带着雷震走出这家公馆后,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突然狠狠一挥手臂,对雷震道:“我们回去,重新去刚才已经拜访过,却没有掏腰包的人那里募捐!” 雷震不由瞪大了双眼。 但是这一次杨惠敏却显然是有备有战,她一找到自己的目标,在对方的眉头还没有皱起来之前,她就指着苏州河的方向,放声叫道:“您听,你仔细听啊,在那里我们的勇士身陷重围,但是还在和十倍、百倍的敌人浴血奋战!” “看在大家都是中国人的份上,求求您帮帮他们啊!” “我们的勇士在包围圈里和敌人战斗,他们已经没有了援军,没有了突出重围的希望,但是,至少他们还有我们!” “求求您为这些勇士们奉献出自己的力量,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他们并不孤独!” …… 杨惠敏在不停的说着,泪水从她的眼睛里不停涌出,面对这样一双犹如浸泡在葡萄酒里黑宝石般美丽的双眸,聆听着远方隐隐传来的枪响,感受着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小女孩内心深处那火一样的热情与关怀,几乎没有人能再狠心拒绝杨惠敏的要求。 募捐清单上的物品被一项项的划掉,而在杨惠敏的手臂上,也慢慢多出一片被她自己用指甲生生掐出来的伤痕。当雷震坐在一幢没有了主人的别墅门前台阶上,就着凉水啃着烧饼时,杨惠敏却坐在那里,卷起自己的衣袖,对着青紫一片的左胳臂,小心翼翼的吹着气。 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杨惠敏,紧紧皱起眉头,因为伤口太疼,杨惠敏不停的倒抽着丝丝凉气,两颗大大的泪珠,就在杨惠敏的眼眶里转啊转的,却一直没有流淌出来。杨惠敏现在胳膊上的伤口一定痛极了,否则像她这样一个开朗又坚强的女孩子,怎么可能对着雷震这样一个还算是陌生人,流露出软弱的模样? 但是雷震真的没有办法,对这个女孩子表达任何同情,因为杨惠敏胳膊上那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都是她在募捐时,自己偷偷掐上去的!要不然的话,为什么杨惠敏的眼泪,就像是安装了水笼头的自来水一样,说流就流要停就停? “你认为我这样做,是错的,是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欺骗了他们?” 雷震虽然没有说话,甚至他的眼睛里仍然是一片平淡,但是杨惠敏却出奇的捕捉到了雷震内心的想法,女人的直觉,在某些时候,就像是挣扎在犷野中的那些野兽一样,拥有一种奇异的能力。 “你以为我喜欢去募捐吗?” “你以为我喜欢去看那些有钱人不屑又不耐烦的目光,你以为我喜欢像个乞丐似的,追在别人身后,渴望获得别人的施舍吗?” “从这场战争一开始,就有大量难民涌进了英租界,虽然每天英国政府都会为他们提供救济,但是仅仅靠几碗稀饭,是远远不够的,他们需要更多的食物。现在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他们更需要足够的保暖物品,否则他们都会因为缺乏食物,无法抵抗寒冷而生病;日本人的飞机不停的轰炸,每天都有无辜的市民受伤,他们要活下去,就必须接受最基本的治疗,而这又需要大量的药品。仗打了这长时间,西药的价格,尤其是消炎和止痛类药品,比原来涨了二十多倍……这些东西都需要钱!可是我们都是一群孩子,都是最无足轻重的童子军,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走出去厚着脸皮,向那些有钱的人去募捐!如果我们不走出去募捐,很多明明能活下去的人,就会死掉。如果我们努力一点,不要脸一点,就能挽救这些人的生命,我们为什么不去做?!” 雷震默默的点了点头,他也做过乞丐,他明白杨惠敏的感受,这个女孩子拥有的自尊心,绝对不会比任何一个男人差! 杨惠敏抬起了头,她的脸上扬起了一个骄傲的笑容,她伸手指着上海这个美丽的城市,曾经发生过最激烈战斗的方向,道:“上海就是我们童子军的总部,在这场战斗中,有一百多位童子军,深处到火线最前沿,为了这场战争而流血流汗,更有四位伙伴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和他们相比,我这个只能躲在后方的家伙,唯一能稍稍自豪一点的,就是我比任何一个人都会募捐,我总是有办法,从别人的手里,硬抠上一点东西出来。” 雷震没有说话,他在静静的听着,他知道现在杨惠敏需要的,只是一个合格的听众,而他正在努力扮演好这样一个角色。 第528章 说服 “募捐的次数多了,时间长了,我从成功和失败当中,总结出一套规律。”杨惠敏轻声道:“去募捐时,人数不能太多,我们都是小孩子,谁都想表现自己,谁都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结果人多嘴杂,没有一个足够响亮的声音,只会让我们最后把对方吵得头晕脑涨,客气的把我们送出来。所以,一次只要两个人就足够了!” 雷震点头,他虽然没有募捐过,但是了明白,这可是经验之谈。 “女孩子比男孩子更容易成功;漂亮的女孩子比丑的女孩子更容易成功;能说会道的女孩子比木讷的女孩子更容易成功;开朗的女孩子比内向的女孩子更容成功;可是偏偏……会哭的女孩子,比会笑的女孩子更容易成功!” 杨惠敏盯着就坐在身边侧耳倾听的雷震,她的脸上扬起了一丝无奈的苦笑,“我知道楚楚可怜,脸上还带着眼泪的女孩子,更容易打动人,可是你不觉得,把这一切放在一起,真的太矛盾了吗?” “我就是喜欢笑,我就是不喜欢哭!我小时候就算是摔倒了摔痛了,我也会一声不吭的一个人努力爬起来,现在我无论受了什么委屈,更不会去哭。大家都说我像个男孩,实际上那是因为在我的眼里看来,眼泪是一种最没有用的东西。” “可是在募捐的时候,如果我哭了,我就更容易成功,更容易为那些需要得到帮助的人,获得各种宝贵的物资。在这种情况下,我为什么不去哭?!” 看着杨惠敏伤痕累累的手臂,雷震一向平静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复杂的情绪,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在这个叫杨惠敏的女孩心里,竟然拥有一个如此坦荡,又是如此温柔的胸怀。 “我们童子军是严家麟老先生在一九一二年,借鉴了欧美已经成熟的童子军模式,在武汉一手创立的。当时我们中国就已经多灾多难风雨飘摇,所以我们这支童子军在成立之初,就更多的强调‘尚武’的训练,我们学习英语,学习急救护理,学习治安指挥。” 杨惠敬擎起了自己的右手屈起大拇指和小尾指,对着雷震比划出一个童子军三指礼,“还记得在难民营里,我对你敬的这个军礼吗?” 雷震当然记得,雷震真的没有见过只用三根手指头,敬出来的军礼。 “我仍然竖起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分别代表了仁义、理智、与勇敢这三种人类最高尚的品德,它们紧密排列在一起,是在提醒我们,身为一个童子军,我们必须同时兼备这三种品德。更在要求我们,每一个童子军都要同心同德共同合作,不可分散。”杨惠敏的目光缓缓从自己右手的五根手指上掠过,她昂然道:“而我的大拇指压在小尾指上,代表着我们要以强扶弱,为比我们弱小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保护;更代表着,我们要以小助大!” “我今年刚刚年满十七岁,所以我只能加入童子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时常在想,要是我早出生几年就好了,那样的话,他们就会用我还只是一个孩子这样的借口来推搪我,我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帮助更多的人了。” 望着这个因为自己年龄太小,而有点自怨自艾的女孩子,雷震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她这么热心,这么喜欢去帮助别人。杨惠敏在这里东奔西走,受尽了别人的白眼,可是那些呆呆坐在难民营里,连精神都彻底麻木的人,又有几个能记住杨惠敏这个人,记住杨惠敏为他们做的一切?就算他们能记住又能怎么样,当杨惠敏快要饿死的时候,他们的感激,能变成让杨惠敏继续活下去的食物吗?当杨惠敏快要冻死的时候,他们的感激,能变成柔软的动物毛皮吗?当杨惠敏受到重伤的时候,他们的感激,能变成可以止血的草药吗?! “时常有人说我太笨了,日本人和我无冤无仇的,我干嘛要这样和他们做对?我爸爸更时常骂我,他认为抵抗外敌这种事情,让男人去做,让军人去做就行了,而我这样抛头露面的东奔西跑,危险不说,他更担心我跑野了,以后再也没有一个男人敢娶我了。我还小,有很多事情我还无法想明白,可是我真的不懂,明明知道日本人就是一头饿极了眼,随时可能对我们发起攻击的豺狼,明明知道它闯到我们的家里,就是要撕吞我们来填饱自己的肚子,我们为什么非要自己的亲人死了,被他们杀了、烧了、抢了,真正的失去了,痛了、恨了,才懂得奋起反抗?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他们还没有对自己的家,对自己的亲人造成伤害的时候,就拿起武器,一起齐心合力的奋起反抗?!” 雷震沉默着,但是他的双手已经紧紧捏到了一起,骨节的爆响从他的双手间不断响起,但是在杨惠敏注意到之前,雷震很快又放松了自己的身体。 曾经带着自己的儿子,在大山里相依为命生存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雷震,清楚的明白,食物对生存的重要性。大山和“儿子”教会了雷震很多东西,其中有一项,就是绝不轻易浪费自己的体力。 你什么时候见过一条,没有猎物又没有追敌,就在犷野中无聊奔跑,来消耗自己体力的狼?! “我爱我的爹,我爱我的娘,我爱我的朋友,我喜欢身边的每一个人。我真的不希望他们受到任何伤害。而且,就算我现在是独自一个人,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我也会倾尽自己的力量,去对抗敌人。” 杨惠敏伸手支撑起自己的头,支撑起了她那双包含着太多梦想与希望的眼睛,在这个时候,她遥遥望着远方,她的思绪似乎已经看到了一个并不遥远的未来。 “因为我以后长大了,还会认识很多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也会嫁给一个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的男人,组成我们自己的家。这个家不用很大,只要够我们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快乐的住在一起就行了。这个男人也不必拥有太大的成就,他只要能够一辈子爱我们亲手组建的家,当他带着工作一天的疲惫,回到家里掀开餐桌上的罩子,脸上能露出幸福的笑容,我就会很满足了。” “就算是为了我未来的朋友和家人,我也一定要和敌人拼死作战,因为……我希望他们能够生活在一个幸福而自由的世界里啊!” 拾起脚边的一粒小石子,把它抛出去,杨惠敏重重吐出一口长气,她伸手指指自己,再指指雷震,最后她张开了自己的双臂,面对着大街上那些匆匆走过的人,做出了一个拥抱的姿势,她轻声道:“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紧密团结起来,少一点一盘散沙,少一点各人自扫门前雪,多一点相互的关怀,我们一定赶走侵略者。到了那个时候,大家都会好起来,我们都会幸福的!” 杨惠敏嘴里的这个大家,显然也包括了雷震。 雷震还是没有说话,但是他却抓起了自己那个用竹筒做的水壶,把这些水倒在一块还算干净的布上,然后用这块布,帮杨惠敏擦拭着左臂上的伤痕。在杨惠敏压抑的倒抽凉气中,雷震将一把不知道从哪里采的树叶丢进嘴里,嚼碎后小心的敷到了杨惠敏的左臂上。 一股清凉的感觉,从杨惠敏左臂的伤口上传来,大大冲淡了伤口上那股火辣辣的疼痛。 “记着……”今天雷震终于第一次开口说话了,“下次掐得轻一点,至少,不要对着同一个位置连掐上好几次!” 听着雷震略带责怪的话,看着雷震那过于硬朗的脸部线条,看着在他深深的眼眶下,那双明亮得动人的双眼中,流露出来的专注与认真,看着他在用一种熟练的手法,给自己治疗手臂上的掐伤,不知道为什么,杨惠敏真的有点痴了。 第529章 面谈 说实话,雷震真不相信,那些内斗有方御敌无术的中国军队,在全线撤退后,还能有一部分留下来,坚守两天时间。他没有受伤之前,一直在战火连天的上海市飘荡,他虽然不是一个军人,但是他已经对日本军队占据绝对优势的轰炸,有了相当的了解,除非是有奇迹发生,否则的话绝对没有一支军队,能顶着重炮反复轰击的情况下,打退日本军人一次又一次狂风骤雨般的攻击。 在苏州河畔,密如爆豆的激烈枪声此起彼伏,日军的轰战机和战斗机在空中就像是渴望食物的秃鹫一样来回盘旋,但是阵地却一直牢牢掌握在中国军人的手中!眼前的这一切,让雷震不能不信奇迹真的发生了! 站在英租界相对安全的位置,瞪着这片铁与血交融的战场,观查了很久很久,雷震才低声道:“这个人很……厉害!” 雷震嘴里说的这个人,就是指挥中国军人,进行阵地防御战的指挥官。 杨惠敏用力点头,她的脸上扬起了一个引以为傲的笑容,她大声道:“这是当然了,指挥这场战斗的,可是八十八师五二四团的谢晋元!” 雷震不知道谢晋元是谁,但是他就是知道,这个人真的很厉害! 雷震的眼角在不停的跳动,雷震这一辈子没有当过兵,当然更不懂得什么军事、兵法,但是犹如野兽般的本能,在一次次死中求生的惨烈搏杀中慢慢培养出来的敏锐直觉,仍然让雷震捕捉到了这场战争胜利的来源,更让他嗅到了来自中国阵地上,那一股股让他感到全身血液都要跟着一起燃烧的气息。 雷震清楚的知道,只有在那些受到致命重创,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希望,要在临死前拉着对手一起完蛋的野兽身上,才会猛然迸射出如此危险如此疯狂的杀气! 这是一批已经放弃生存希望的死士! …… “从你部中选派一位坚定果敢军官,率领一支小部队利用游击战术,担任掩护任务。该军要努力坚持一定时日,彰显国军仍然未放弃上海守卫之责,以争取即将召开之九国公约会议,谴责日本侵略行径,同时可预期国际舆论对中国抗战的关注、同情和声援!” 这就是在中国军队撤出上海战场之前,司令部下达到八十八师的一个作战指令。 换句话来说,留守的这支小部队,就是一支为了掩护主力撤退,注定要成为弃卒,注定要被敌人团团包围,注定要成为烈士的敢死部队!没有超强的统率能力,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没有坚毅果敢越强则强的斗志,没有对国家民族的绝对忠诚,没有做好舍生取义准备的军人,绝对无法胜任这样一个任务! 所以留下来指挥这场狙击战的,是那个策划了奇袭“出云”号,实施了“铁拳”行动,既拥有鹰派军人的果敢与狠辣,又拥了龟派军人钢铁防御步步为营的百战虎将谢晋元! 上海苏州河北岸老匣桥北端,在那里竖立着一座原来是大陆银行的四行仓库。它之所以叫做四行仓库,是因为这座仓库,由四家银行联营建成,用来存放各种贵重物品。 这样一座建筑物由于在建设时资金充足,足足有七层高,这在上海都非常少见。最重要的是,整幢大楼通体都是由钢筋混凝土制成,墙体厚实坚固,就算是日本军队动用坦克上口径太小的主炮,也必须反复轰击才可能炸穿,至于日军普通的步兵炮,更无法对这样一幢大楼造成实体伤害。 因为四行仓库拥有如此强大的防御能力,在淞沪会战开始时,八十八师的师指挥部就设在四行仓库,所以四行仓库中,除了存放了几千袋粮食、黄豆等可以直接用来堆制防弹掩体的物资外,更堆放了能够支撑相当长时间战斗的弹药。在这里面,甚至还有和和外界保持联络的电话,与及通水管道。 攻守兼备拥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谢晋元,没有根据上峰的命令,率领五二四团一营的官兵,在匣北地区通过游击战来拖住日军前进的步伐。在他看来,那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仅仅在匣北地区,就有九万名日军,他们更可以随时要求火炮支援,再加上侦察机的辅助,根本没有打游击战必需的迂回空间! 所以谢晋元干脆带领五二四团一营全体官兵,撤进了四行仓库。 在很多人的眼里,谢晋元仅仅有一个加强营的兵力,却放弃了小股部队游击骚扰战术,而选用了最笨、消耗最大的阵地防御战的这种举动,无异于是自掘死路! 想想看吧,一旦停泊在黄浦江上的日本海军舰队万炮齐发,就算四行仓库通体由钢筋混凝土浇灌而成,就算它的墙体厚实,但是面对战列舰舰炮这种最纯粹,就是为了破坏就是为了杀戳而存在的战争武器,它唯一的下场也是土崩瓦解,成为谢晋元和身边所有勇士的坟墓! 但是别忘记,他是谢晋元! 真正让谢晋元选中四行仓库作为狙击战场的最大原因是……四行仓库和英国租界仅有一桥之隔,越过新匣北桥就会进入英租界,如果站在四行仓库的顶层,仅凭肉眼就能清楚的看到迎风飘扬的英国米字国旗,看清楚英国军人建立的岗哨和机枪堡垒。 而在几十米外的老匣桥南侧,还耸立着一个巨大煤气筒,这样一个巨大的煤气筒,就像是一根避雷针一样高高耸立在那里,绝对是容易遭到炮击和轰炸的S级目标。而这样一个建筑物,一旦遭到炮击或轰炸就会倒塌,就会对英租界造成不可估量的可怕破坏! 四行仓库和英租界不过是几十米的距离,一旦产生误射,就会将英国这样一个现在日本军队还不能去惹的国强,拉入这场中日战争当中……把炮弹打进了英国租界,就无异于向英国本土开炮,向英国宣战!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敢指挥停泊在黄浦江上的海军舰队,扬起黑洞洞的炮口,对着四行仓库来上一个万炮齐发?! 第530章 禅让 (妖少:没有发错章节,大家仔细看一下,有了两个第四章,呵呵.所以今天发的第一章,就是第六章了.) 不能动用停泊在黄浦江上的战舰重炮,但是日本军人,还有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的空中力量,他们有轰炸机,有战斗机! 面对屹立在那里的四行仓库,面对几十米外那个实在是太高、太粗、太容易成为攻击目标的煤气筒,面对匣北桥那里正在飘扬的英国米字旗,那些在中国的天空中耀武扬威,不知道随随便便就投下了多少发重磅炸弹,扫射出多少发机关炮炮弹的日本空军驾驶员,全部都在摇头。 他们面对的问题和海军战列舰上的炮兵一样,炸弹丢下去容易,只要按键一按就可以甩出去一串,但是一旦有那一发炸弹,突然间抽了疯,发了颠,不顾弹道学,不理会物理学,不听从设计师、工程师安排,在惯性、动能、势能的影响下,翻着幸福的小跟头,一路呼啸着直直冲向了英国租界,炸起了一朵漂亮的小黑云,那他们闯下这种大祸应该怎么办? 是不是应该根据武士道精神,去切腹自尽了?问题是,能好好的活着,谁***毛病了,愿意一心去寻死啊?! 据说九国会议马上就要开始了,中国政府之所以在上海拼死力战,说白了不就是指望利用上海在国际上的特殊地位和影响力,利用九国公会来制造舆论优势,通过各国压力,用谈判的方法,来迫使他们大日本帝国的军人从上海撤退吗? 在这种关键的时刻,不要说是把一枚炸弹丢进了英国租界,就算是弹片乱飞,扎中了英国巡逻的士兵,砸到了英国租界的花花草草,破坏了生态平衡也是不好的,也会另起事端啊! 抱着这种顾虑,也难怪已经两天时间了,几架战斗机、轰炸机就像是渴望吃到死尸肉块的秃鹫一样在四行仓库上空盘旋,却一直强忍着没有冲下来。 日本军人在进攻中国时,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投鼠忌器必须束手束脚的场面! 也许是接到了上峰的命令,也许是自作主张的尝试,一直盘旋在四行仓库上空的一架轻型攻击轰炸机,突然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俯冲弧线直直冲向四行仓库,看它的样子,竟然是要直接用战斗机上的机炮攻击四行仓库。 机炮能不能打穿通体都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四行仓库,这架九四式战斗机的驾驶员不知道,当然他更不知道自己一串子弹打下去,究竟能对据守在四行仓库里的中国军人造成什么样的打击,但是他只知道,自从进入中国作战以来,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束手束脚的感觉! 这架日本三菱生工出产的九四式战斗机,带着重大的轰鸣声,以惊人的高速做出了一个近乎完美的俯冲射击动作,就在这位战斗机驾驶员,带着一脸的轻松,手指已经搭到了红色机炮发射键上,准备把机炮倾射到四行仓库上时,四行仓库一直沉默的房顶,突然活了! 在放声狂吼声中,几名中国军人一起用力,掀开了伪装用的帆布,推倒了堆在四行仓库最顶端的一堆竹架和纸箱。 在唏里哗啦的声响中,在竹杆乱跳纸箱乱滚的一片混乱当中,两架高射机枪,面对已经开始俯冲,再也无法改变自己航线的日本九四式战斗机,露出了它们狭长而危险的枪身。那整整齐齐紧密排列在子弹链上的子弹,看起来就像是鲨鱼的牙齿般美丽而危险,更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幽幽的光彩。 一名不知道在帆布下面藏了多久,负责操纵高射机枪的老兵,一脚踢飞了身边两三个已经打开的罐头盒。这两天他必须一动不动的躲在帆布下面,每顿饭他吃的就是罐头,在战争期间这绝对是一种奢侈的享受,但是为了不暴露目标,他就连大便也拉在罐头盒里又不敢把这些罐头盒推到外边,帆布里面的味道可想而知。 望着直直俯冲下来的九四式战斗机,这位高射机枪手一边迅速调整枪口,一边狠狠吐掉一口口水,叫道:“妈的,怎么这个时候才过来,老子早等不及了!” 当日本飞行员终于看清楚了眼前的一切,在心里迅速计算出双方的位置和角落与及火力对比后,他猛然在心里发出一声惨叫:“我的天哪!” “哒哒哒……” 两挺高射机枪一起怒吼,大弹壳欢快的跳动中,高射机枪子弹在空中划出了两道肉眼可见的弹道,就像是两支最狂放的雷神之剑,狠狠射向那架实在太轻敌,实在太自以为是,而把自己送到了高射机枪枪口上的九四式战斗机。 九四式战斗机,在重机枪子弹的洗礼下,发出“吱吱啦啦”的可怕声响,而坐在这架战斗机中的驾驶员,他的身体更是在瞬间被三四发高射机枪子弹同时打中。这位手中沾染了太多中国军人的鲜血,欠下了太多累累血债的日本战斗机驾驶员,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犹如被五马分尸的身体,他猛然发出了一声痛到极点的绝望惨叫。 你知道高射机枪这种口径超强的重型武器,射出来的子弹打到人的身体上是什么样子吗? 简单的来说,那种大口径高贯穿性高停滞力的子弹,打到战斗机上就是一个洞,打到日本陆军那种犹如铁皮罐头般又轻又薄的装甲车上还是一个洞,而打到人的身体上,那就是……打哪碎哪! 鲜血在战斗机驾驶舱口里不断迸射,各种粘粘腻腻的东西,在瞬间就沾满了整个机舱,而整架九四式战斗机,机身上更是被高射机枪子弹打得千疮百孔,被打得五花八门,当一发高射机枪子弹,终于打进了这架战斗机的发动机时,整架战斗机,猛然在空中炸成了无数碎片,纷纷扬扬的散向了这片属于中国的土地。 疯狂的欢呼猛然在四行仓库内响起,而操纵重机枪的中国军人,更对着仍然在头顶盘旋的日本飞机,倒竖起充满不屑意味的大拇指。不能投掷炸弹,不能呼叫战舰炮击,仅凭战斗机上的机炮和他们这两挺重机枪对射,那些只是用一层铁皮包裹着自己,在低空乱飞的日本飞行员都不怕,他们这些头顶蓝天脚踏大地的人,又怕什么?! 看到这一幕,杨惠敏的巴掌都快要拍烂了,她放声的叫用力的笑。 “看到吗,你看到了吗,他们打下了一架飞机,他们打下了一架日本人的飞机!”杨惠敏望着雷震笑着叫道:“看到了没有,日本人现在根本不敢开炮,也不敢投掷炸弹,现在就连他们的战斗机也被打下来了。他们的法宝用完了,他们如果想攻下四行仓库,那就得用人命来换,用尸体来填!” 雷震也在用力点头,看着横七竖八倒在四行仓库正前方的日本军人尸体,雷震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自己左臂,杨惠敏已经在他的伤口上,绑了厚厚几圈止血绷带。杨惠敏真的没有注意,望着那些日本军人的尸体,看着他们丢在地上的太阳旗,雷震一向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双眼中,缓缓扬起了一丝危险的血红色。 据说……一头孤独而善战的狼,在和死敌狭路相逢必须决一死战时,它们的眼睛,就会变成这种颜色。 第531章 准备行装 欢快的笑叫声还在雷震的耳中回荡,杨惠敏脸上的笑容突然彻底凝滞了。因为当她的目光,追在那些仍然在四行仓库上空的日本飞机乱转时,杨惠敏清楚的看到,在四行仓库的北面,西面,南面,到处都挂满了日本的膏药旗,这些被上海市民们称为“被正义的子弹打了一个血洞”的旗帜,正在那里对着四行仓库耀武扬威。 在这个中国军队已经撤出的城市里,已经找不到一面还在高高悬挂的国旗,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日本军人的膏药旗,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守护在四行仓库里的中国军人就像是一个孤独的战士,面对潮水般蜂拥而至的敌人,绝望的一次次挥动手中的利剑,直到自己用尽所有的力量,弹尽粮绝的倒在敌人的铁蹄之下。 镇守在四行仓库里的最高指挥官谢晋元当然早就注意了这一点,他清楚的明白,自己带领的这支部队,已经身陷到几万敌人的重重包围圈当中,突围已经绝不可能,他们的生路已经被彻底掐断了。 谢晋元走到一面墙壁前,用一根木炭,在龙蛇飞舞的挥洒中,留下了自己的遗书,更挥洒出一个中国军人的心声……“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子孙,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我们存在一天,决与倭寇拼命到底!” 写到这里,谢晋元沉默了,他伸手轻轻抚摸着面前这堵注定要见证历史,注定要被中国的男人、勇士、烈士鲜血溅满的墙壁,感受着厚重墙壁带来的冰凉与安全,想着如果自己为国捐躯后,妻子凌维诚带着两个孩子,奉养着二老,所要度过的辛苦岁月,浓浓的歉意和刻骨的柔情,在谢晋元的心里反复回荡,最后化成了一声幽幽长叹:“对不起了,维诚,希望你不要怨我!永别了……吾爱!” 在狙击战开始的第一天,四行仓库内的供水管道就被日军派出工兵炸断了,没有了淡水,面对仓库里大量的白米和黄豆,却无法做成可以吃的食物,炊事班的司务长急得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为了节省不多的资源,在连续高强度作战的情况下,谢晋元却不得不狠下心肠,下达了“每人每天能领到半壶水,吃上一顿饭”这样一个命令。 幸运的是,四行仓库底层深深埋在地下的电话线并没有被日军的工兵发现,谢晋元还能通过这条细细的电话线,和外界保持联络,甚至是接受记者的采访。 看着仍然据守在仓库里,脸上已经不能自抑露出疲态的士兵,谢晋元心里明白,在这种情况下,体力的消费尚在其次,身陷重围的压力,更在迅速的消耗着每一个士兵的斗志与体力。 同时精通攻击与防守,从黄浦军校第四期毕业的谢晋元,清楚的知道在战场上士气的重要性,如果不能改变这种状况,不能拿出一种方法有效的激发每一个士兵的斗志,部队的战斗力就会不断下滑,这样下去也许很快四行仓库就会失守了。 丢掉手中的木炭,谢晋元大踏步走到四行仓库底层的电话机旁,略一思索后,他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 就在这天晚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却绝对拥有相当身份地位的德国妇女,亲自驾驶着一辆卡车,穿过了租界内的英国军营,在夜色的掩护下,冒着被日军攻击的危险,将两百箱饼干,两百桶淡水,两百支手电筒,一百张毛毯,和一批价格昂贵的西药,送到了四行仓库的下方,并把它们交到了中国军人的手里。 “不用谢谢我,这些东西都是一个叫杨惠敏的小姑娘为你们募捐到的,我只是应那个小姑娘的请求,开了一趟卡车,把它们送过来罢了。” 这位已经年近四十的德国女人,用关切而温柔的目光看着站在自己面前这个可能刚刚年满二十岁,却已经是一个顶天立地男子汉的士兵,她微笑着道:“这是你们国与国的战争,本来我是不应该介入的,但是,你们全是勇士,我们日尔曼人,最尊敬的就是真正的勇士!对了,那个叫杨惠敏的小姑娘,请我转达给你们所有人一句话……你们并不孤独!” 啃着饼干,几个人分吃着一只苹果,默默回味着“你们并不孤独”这句话,四行仓库里的每一个中国军人,都觉得心里缓缓的涌起了一股暖意。他们现在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看到杨惠敏这个女孩子,没有亲口向她道谢。 杨惠敏没有来,是因为她接到了上海童子军总会的命令。就是在那位可敬却没有留下名字的德国妇女,把卡车开到四行仓库下方的同时,已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验证了自己身为一个中国人忠贞与勇敢的杨惠敏,带着雷震,来到了上海商行总会。 一个穿着便装,但是全身都散发着军人刚强气息的男人,就静静站在商行总会的大门外。他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快步走过来的杨惠敏,和不紧不慢跟在她身后的雷震,似乎正在心里对这两个大孩子做着评估。 迎着杨惠敏那双因为兴奋而神采飞扬,而在黑暗中烁烁生光的双眼,迎着她也许是因为激动,也许是因为走得太快走得太急,而涨红了的脸,感受着杨惠敏身上那种年轻女孩子特有的热情与活力,过了好半晌,这个男人才沉声道:“我是张柏亭!” 他的话不多,却铿锒有力,更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骄傲与威严。面对这样一个男人,杨惠敏眼睛亮了,她失声叫道:“张柏亭?你是八十八师的参谋长张柏亭?” 杨惠敏猛然用手按住了自己的嘴巴,如果眼前这个带着长期手握重权气势的男人,真的是被日军称为“可恨之师”的八十八师参谋长,在国军全线撤退的情况下,他出现在这里,本身就代表了一个绝对的机密,更冒了被日伪特务发现的危险! 看到杨惠敏的反应,张柏亭点了点头,这个女孩子拥有火一样的热情,看起来大大咧咧却又有足够的机警,应该给她打上一个八十分! 当张柏亭的目光落到静静站在杨惠敏身后,整个人自然而然隐藏在一片黑暗当中的雷震身上时,这个见惯风浪,又一身是胆的军人,仔细打量着雷震手臂上裹了一层又一层的绷带,看着雷震犹如一杆标枪般笔挺而坚韧的身体,张柏亭突然笑了,“看来你有一个相当不错的同伴啊!” 相当不错的同伴? 听到张柏亭的评价,杨惠敏略略撇了撇嘴,说句实在话,杨惠敏对雷震的感觉还不错,但是单纯以工作角度来说,她真的看不出来,雷震在哪里不错了。 雷震这个家伙,根本就是一块大大的榆木疙瘩! 她为什么要找这个家伙做搭档? 不就是因为在募捐的时候,需要两个人一唱一合通力合作,才能想方设法的从那些有钱的富商显贵们手里,抠出那么一点点物资吗? 结果呢,这个人似乎天生就不喜欢说话,在募捐的时候板着一张没有任何表情的脸,就像是尊门神似的往那里一柱,任谁看到他都觉得碍眼。所以杨惠敏只能一个人孤军奋战,只能在那里拼命掐自己的胳膊,从自己并不发达的泪腺里挤出几滴温温热热的东西。 直到她把自己的胳膊掐得快要变成一根石墨条了,这块大木头,才后知后觉的从口袋里摸出几张天知道从哪里搞到的树叶,为她治疗了一下伤口。就这样一个只知道默不作声跟在她屁股后面的家伙,也能称得上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同伴”?! 看着活力旺盛个性张扬的杨惠敏,再看看站在黑暗的角落里,就犹如一头厌倦光明的野兽般沉默与隐忍的雷震,张柏亭不再迟疑,沉声对他们道:“你们两个跟我来!” 第532章 送别 商行总会的大门被打开了,杨惠敏跟在张柏亭身后,大踏步走进商行总会,当商会大厅里的灯光亮起,光明再次占据了这个世界时,杨惠敏抬起头,顺着那个军人的方向向前观望。 突然间,杨惠敏惊呆了。 就是在这个被沦陷的在上海,就是在这个到处都是异国的旗帜在飘扬,到处都是侵略者耀武扬威的天与地之间,就是在这间商行总会的大厅里,一面巨大的国旗,正静静的悬挂在墙上! 它那犹如最热情的岩浆又犹如血管里奔腾不息血液般的红色底布,它那代表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的国徽,它那仍然散发着染料味道的躯体,似乎都在向每一个面对它的人,默默诉说着属于中华民族的坚毅与不屈。 “国旗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尊严,更代表了军人的骄傲!” 张柏亭深情的忘着眼前这面巨大的国旗,他沉声道:“我留在上海,就是要以外援的形式,来帮助谢晋元防守四行仓库。今天下午,我接到了他的电话。谢晋元团长为了能够长期战斗,为了能够奋振上海全市的民心,为了向全世界展现出中国军人宁死不屈的风骨,他要求我们想办法送一面国旗过去,把它在被敌人团团包围的四行仓库的上空升起来!在上海我们已经没有可用之兵,所以我找到了这家商行总会,商行总会找到了童子军总部,而童子军总部又向我推荐了你!” 杨惠敏的两只眼睛,死死盯着那面悬挂在墙壁上的国旗,她真的已经痴了。 张柏亭霍然转头,他直直的盯着杨惠敏,厉声喝道:“杨惠敏,告诉我,你愿不愿意接下这样一个危险的任务,把这面国旗送进四行仓库,并且亲眼看着它在四行仓库的上空扬起?!” 杨惠敏张开了嘴,可是在这个时候,她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会说话了。没有再掐自己的手臂,可是眼泪却不停的从她的眼睛里疯狂的涌出来,痴痴的望着那面国旗,痴痴的望着站在自己面前,眼睛里包含了太多严厉与希望的军人,杨惠敏在这个时候,只能拼命的点头,唯恐他误解了自己的意思。 “你必须要清楚的明白,这是一项军事任务!想要完成这样一个任务,你必须要游泳渡过被日军封锁,还有炮艇不断巡逻的苏州河。一旦在持行任务的时候被日军发现,你就会立刻遭到机枪甚至是火炮的攻击!你就算是死了,也不会有人替你去收尸,更不会有人因为日军攻击平民,而去为你主持公道。” 张柏亭提高了声音,“我最后再问你一次,杨惠敏你愿意不愿意接这样一个危险的任务?” “谢谢,谢谢,谢谢,我太开心了,我……太兴奋了……我……”杨惠敏真的不敢相信,会有这样一个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交付到了她的手中,在这个时候,因为过度激动,因杨惠敏真的是泣不成声,“我谢谢您能信任我,把这样一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我!” “这是一面足足十二公尺长的国旗,如果它真的能在四行仓库的上空扬起,就算是在一千米外,也能清楚的看到它!记住,你一定要给我保护好它!” 聆听着张柏亭的声音,杨惠敏在拼命的点头!“我愿意倾尽我部的力量来完成这个任务,即使是牺牲了,我也会保护好国旗,就算是死了,我也要把这面国旗,送进四行仓库!” 杨惠敏现在真的是晕了,她已经开始满嘴说胡话了。一个人已经死了,又如何把国旗送进四行仓库? 但是听着这样的话,张柏亭却满意的点了点头。只有像张柏亭这样见惯生死的职业军人才明白,在很多时候,热血的英雄与失去理智的疯子只有一线之隔! 一面足足有十二公尺长的国旗,它真的是够大了,把它一层层的折起来,也会有厚厚的一叠。 张柏亭捧着这样一面代表了军魂、国魂、民族之魂的国旗,把它小心的交到了杨惠敏的面前。当一双军人的手,一双童子军的手,在空中以这面国旗为桥梁,紧密连接到一起的时候,一种水乳交融的动人感觉,在瞬间袭上了两个人的心头。 “你去吧,如果你真的有了意外,我会去通知你的家人。告诉他们,你是为这个国家为这个民族而牺牲。”张柏亭沉声道:“我们会记得你……” 张柏亭没有再说下去,死亡这样的话题,对于一个只有十七岁的小女孩来说,真的是太沉重了一些。 杨惠敏望着张柏亭,张柏亭也看着杨惠敏,当那面足足十二公尺长的国旗,终于完全交付到杨惠敏手中时,也许是心有灵犀,两个人一起轻声道:“保重!” 目送着杨惠敏和雷震这两个大孩子,迅速消失在夜色的黑暗当中,张柏亭就那样静静的站在门口,在他的脸上写满了苦涩,他真的不希望把这样一个太过艰巨,几乎就是拉着死神跳舞的工作,交给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 但是……童子军总会向张柏亭推荐了杨惠敏,让她这样一个只有十七岁的女孩子来完成向四行仓库献旗的军事行动,一方面的确是因为在上海除了谢晋元带领,仍然在四行仓库和日军血战的军人,已经再也找不到可用之兵,另外一个方向,也因为杨惠敏再完成这个任务方面,有一项得天独厚的优势。 杨惠敏爽朗,杨惠敏好侠仗义,杨惠敏……美丽!把这些优点加在一起,使她就像是一个发光体,总能轻而易举的吸引别人的注意,引起别人的好感。在淞沪战争一开始,杨惠敏就一直在英租界里和同样为童子军的伙伴四处奔走,为那些涌进英租界和公共租界的难民募捐。 时间长了,英国租界里的军人,有一大半已经认识了这样一个牙尖嘴利,总能想方设法从他们口袋里抠出几张钞票的小女孩。 按照英租界的规定,进入租界的中国难民,不能走出他们划定的难民营,到了晚上不允许随意走动,更不能进入他们划定的军事管制区!而要进入四行仓库,无论是从匣北桥上走过去,还是从苏州河里游过去,都必须要通过英租界的军事管制区! 第533章 把船票买了吧! 杨惠敏挽着雷震的手臂,走进英国租界最靠近军营,同时也最接近四行仓库的茶叶大厦,轻车熟路的转进了一个俱乐部。 所有人看着态度如此亲昵的杨惠敏和雷震,都露出一个怪异的表情,有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英国大兵,更是当众对着杨惠敏吹了几个响亮至极的口哨。就连几位带着女伴的军官,也在对着杨惠敏点头微笑。 这是一个建在租界里,专门为英国士兵服务的俱乐部。为了能够让这些英国军人在俱乐部里找到回到英国的感觉,俱乐部的老板显然在装修方面下了一番苦工。整个俱乐部的墙壁上都贴了一层原木皮,到处都挂满了代表战士光荣与责任的剑与盾。而那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的黄铜浮雕和大块的兽皮,还有那个大大的壁炉,都让这间俱乐部拥有了一种古典的欧式风格。 而俱乐部里那些标志性的啤酒桶,几个站在俱乐部中间的擂台上,随着音乐不断扭动腰肢的舞娘,更是将酒精、暴力、色情这几个元素完美融合到一起,形成了一个属于男人的天堂。 就在这个时候,留声机里传出来的音乐,突然变得强劲而高亢,那几个穿着旗袍刚才还在表演中国舞蹈,充份将中国古典美学展现出来的舞娘,当众脱下了自己的外衣,露出了她们里面绝对暴露,更挂满小铃铛的网格装,而她们脸上那种典雅的娴熟的笑容,更是在瞬间就变成了绝对张扬狂放的火焰。 在强烈音乐刺激下,她们的身体突然就像是响尾蛇的尾巴一样,开始以一种让人目瞪口呆的速度,带着全身每一块可以活动的肌肉一起颤动,而且越晃越快,几百个小铃铛随之一起发出“叮当、叮当”的细密声响。 在这个时候,俱乐部里的男人们都要看疯了,他们瞪着大大的眼睛,举起手里的酒杯,用力在桌子上猛敲,一时间充满情欲的狂野呼喊,和有节奏的沉闷声响,充斥在整个俱乐部里。一个已经喝得两眼发直的英国大兵,已经冲到擂台边的护绳下面,他一边伸手抓住一个舞女的大腿猛亲,一边将钞票塞进了被他抱住的舞女高跟鞋里,顺利的压制住了那个舞女的反抗。 杨惠敏看着那几个在舞台上为了赚到钞票,而在让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在高速颤动,将自己的身体毫不羞涩的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同胞,她的眼睛里闪过了浓浓的不屑。她斜眼看了一看雷震,她满意的发现,雷震似乎也不喜欢这样的节目,因为他的眉头已经皱起来了。 就因为这一点,杨惠敏在心里,给雷震加了十分! 说句实在话,雷震真的不喜欢这种地方,他甚至没有仔细去看那几个穿着暴露,身材不错,更带着一种最原始挑逗美感的年轻女人。 雷震不喜欢这里浓重的酒精和雪茄气味,不喜欢这里的嘈杂,不喜欢那一股股廉价的刺鼻香水味,他更不喜欢别人紧擦着自己的背后走过去。要知道,在大自然中,如果把背后轻易亮给另外一只拥有强大攻击力距离自己又太近的陌生动物,那只会有一种结局……受到攻击! 所以雷震拽着杨惠敏的胳膊不停的走着,直到他找到一个墙角,把自己的身体都贴在墙壁上,雷震才缓缓的吐出一口长气。 但是最让雷震感觉到混身不舒服的是,为了包装他这个临时“男朋友”,天知道杨惠敏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用什么方法,从哪一个男孩子的身上,剥下来一件男式童子军的军装! 这件童子军的军装,洗涤得干干净净,上面还能闻到一股肥皂的清香,而且可能它的主人,每天都会用装着开水的罐子,把它一点点的烫平熨展,所以它就算是已经不知道穿了多久,仍然带着硬朗的边线。 再配上一顶有着几分美国西部牛仔风情的军帽,和一条雷震怎么看,都像是一条绳子的领带,硬是在雷震的身上,勾勒出一种属于军人的强健与硬朗。而他那犹如大理石雕像般坚硬的脸庞,和他那双几乎没有情绪波动,却在灯光下反射着幽幽光彩的双眸,更让他看起来混身上下多了一种充满危险的魅力。也难怪当换上这身童子军军装的雷震,混身别扭的走出来时,就连杨惠敏的眼睛都忍不住一亮。 只可惜……雷震现在已经足足有一百八十公分高,就算杨惠敏的点子再多,认识的朋友再广,也没有办法把让那些小了两三号的衣服,突然变得大起来。 “道具,这只是任务的道具,你懂不懂什么叫做道具?这套道具又不是为你量身定做的,尺寸稍稍不合适,也是在可以容忍的范畴之内吧?!又不要你去杀人放火,也不要你跑到码头上去扛麻袋包,衣服小一点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凑合一下忍忍就过去了。” 在把这一套小了两三号的衣服,硬塞进雷震手里后,杨惠敏又补了一句话:“记得这套军装可是我向别人借的,你千万小心不要把把它撑坏了,还有,也不要弄脏了。” 套着这样一身就连大腿都不敢用力迈,完事后还要还给人家,怎么也不好意思撑出十七八个裂口的童子军军装,也难怪雷震的动作就像是穿着西装的猩猩一样,束手束脚的让别人看着都替他难受。 俱乐部侍应生带着一脸笑容,快步走了过来。杨惠敏可是这里的常客了,三天两头就会带着一群童子军往这里跑。他见多了杨惠敏这个小丫头跑到这里为了难民募捐,为难民请愿,听多了杨惠敏那虽然还有点稚嫩,却胜在情真意切的演讲。在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号召声中,就连他这个小小的只能为英国人端盘子的侍应生,都被杨惠敏晓以民族大义,硬是从口袋里“剥削”走了几张钞票。 现在这位小姑奶奶竟然是以顾客的身份光顾,甚至还大模大样的把自己的男朋友也领到了这里,看着他们之间“亲昵”的动作,也难怪这位侍应生的笑容会这样亲切,投向雷震的目光又是那样的暧昧……事实上现在已经到了凌晨十二点三十分,一个出落得亭亭玉立性格又开朗中带着几分张扬的女孩子,和一个看起来颇有几分英武气息的大男孩,没有回家仍然泡在俱乐部里,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值得人深思,非常值得人暧昧的事情了。 杨惠敏为雷震点的饮料送上来了,雷震端起面前的怀子,借着头顶的灯光,仔细打量着这种在灯光下呈现出黄绿色,不停冒着诡异的气泡,甚至最上面还飘浮着一层白沫的液体。 杨惠敏抬起了下巴,用玩味的眼神盯着端着酒杯,略略有点迟疑的雷震, 在杨惠敏玩味的注视下,雷震慢慢的把酒杯送到了嘴边。 看到雷震喝得不动声色,杨惠敏问道:“你以前喝过啤酒?” “没有!” “那就奇怪了。” 杨惠敏支起了下巴,侥有兴趣的看着雷震,用一种钟表齿轮般稳定而有节奏的动作,慢慢将啤酒送进自己的胃里,“我身边的朋友,第一次喝啤酒,都不会习惯它的味道。很多人甚至告诉我,这种难喝的东西根本不是酒,而是马尿!” 雷震再次仔细打量了一眼杯子里的液体,点头道:“它看起来,的确是有点像马尿。” “不过马尿,喝到嘴里,是咸的,而且还带着一股令人舌头发麻的骚味。就是因为这股味道,在刚刚喝马尿的时候,我还要顶着这里……” 雷震伸手指着的位置,是自己的胃,“要不然的话,也许我就会把好不容易喝进去的马尿全部吐出来。当然了,在喝马尿方面,我还有一点小小的窍门,你要有兴趣的话,可以自己去试一试。” 杨惠敏睁大了双眼,她必须承认自己看不懂雷震这个人,至少现在她就无法分辨,雷震到底是在和她开玩笑,还是真的想教她学会点什么。 “在冬天的时候,你可以先找几块石头,把它们轮流送进自己的嘴里,直到把舌头冻得麻木了,尝不出什么味道了,再把准备好的马尿,用最快的速度灌进自己的肚子里,这样即能哄饱肚皮,也能喝得顺口。” “对了,如果有机会的话,你可以去南方的深山中,收集一种叫做‘甜藤’的树根。这种东西放进嘴里,嚼起来比黄莲还要苦,但是多嚼几下,习惯了之后把嚼烂的树根吐掉,你再喝泉水感觉都是甜的。你深深吸上一口气,都会发现,空气里有股甜丝丝的味道。” 雷震举起了手中的酒杯,轻轻晃动着里面的液体,淡然道:“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喝马尿,味道都会相当不错!” 杨惠敏真的听呆了。 看着雷震再一次将杯子里的啤酒送到嘴边,看着雷震舌头轻轻探出,将唇角的一点酒渍卷入自己的嘴里,不知道为什么,杨惠敏只觉胃里一阵翻涌。她不由自主的伸手,紧紧顶住了自己的胃,试图压抑住自己呕吐的欲望。 雷震的眼睛里,突然飘过了一丝淡淡的笑意,只可惜,在杨惠敏发现之前,雷震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第534章 最后吃亏的一定是你! “我听教官讲过,一般的人在凌晨三点钟左右,是最容易睡着,反应最迟钝的时候,所以我们就在凌晨三点钟正式行动。” 杨惠敏伸手醮着怎么看都有点像马尿的酒汁,在桌子上画了一个简单的地形图,她压低了声音,道:“到时候我会借口去解决个人问题,溜进女厕所。” 用厌恶的眼神打量了一眼站在俱乐部中央的擂台上,还在那里对着一群英国大兵拼命颤动身体的舞娘,杨惠敏道:“俱乐部没有为这些女人专门准备休息室,所以她们经常在厕所里吸烟,为了通风在那里有一扇没有固定的窗户,虽然有点小,但是足够我钻出去了。” 杨惠敏选的位置相当不错,女厕所外边的位置,就在茶叶大厦最隐蔽的一个角落,租界里的英国巡逻兵,一般都不会光顾这个没有任何军事价值的死角。 “我顺着茶叶大厦墙角的铁丝网一路向前爬,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前方不远处,就有一个两尺多宽一尺多高的缝隙,从这里钻出去,我就可以脱离租界的军事管制区,到达苏州河边了。” “只要我的运气不至太差,我可以不惊动任何人的爬到苏州河南岸,虽然河里有日本人的炮艇,但是我的潜泳技术不错,我完可以在水下直接游到河对岸。只要我能顺利的摸到四行仓库下面,我们就算是完成了任务。” “至于你的任务嘛……” 说到这里,杨惠敏沉吟了一下,继续道:“就是掩护我从茶叶大厦溜出去后,继续呆在这里,等到七点钟天亮后,在不引起任何人注意,更不能让他们发现我失踪的情况下,顺着原路返回尼姑庵难民营。等着我回来后,一起去喝豆浆吃小笼包,来庆祝任务顺利完成!” 雷震沉默着,但是他发现,似乎自己在这场“军事行动”中,都扮演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喂,不要太小看自己噢!” 杨惠敏似乎看出了雷震的郁闷,她伸出手拍了拍雷震的肩膀,试图安慰自己的这个搭档,“你想想看,我是一个女孩子啊,我虽然和这里的人都很熟,但是如果没有你这样一个男朋友陪着,我又怎么可能一个人在这些全是英国大兵的俱乐部里玩到凌晨几点钟?只要能够顺利掩护我溜出茶叶大厦,你就已经立了大功!” “我是真的想让你陪着我一起进入四行仓库,去近距离认识一下那些真正的勇士,但是你会游泳吗?你能在有日本人炮艇四处巡逻,可能根本没有换气机会的情况下,一口气潜游到对岸吗?” 杨惠敏轻轻摇晃着自己的手指,道:“如果你能真的能做到这一点,我很欢迎你陪我一起游一次苏州河。” 雷震闭紧了自己的嘴巴,在大山里他是一条狼,在水里他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旱鸭子。 直到这个时候雷震才明白,原来他在这场任务中,起到的作用,就是一个比较重要,但是只要是个男人,就能胜任的道具。说白了,他这个道具起到的实质意义,就和乞丐手中,那个缺了口的破碗,说书先生手中的那块惊堂木,有着异曲同工的妙用。虽然意义不大,但是就算是为了应个景儿,也必须有他这样一个跑龙套的家伙存在。 “咣咣咣……” 俱乐部里那个比杨惠敏还要高的自鸣钟里传来三声沉闷的钟鸣,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俱乐部里的人已经走了一大半,擂台上的舞娘早已经被一些英国大兵用花花绿绿的钞票,带到了某个旅馆里,开始了他们的一夜温情。 留声机里传来了一阵软绵绵的音乐,连带着让那些仍然继续留在这里的人,也显得无精打采起来。杨惠敏一个人悄悄站起来,穿过了俱乐部大堂。看到仍然站在俱乐部大门边,勉强还在支撑着眼皮的侍应生,杨惠敏对他做了一个“我要去方便一下”的手势,然后当着这位侍应生的面,对扭过头对着雷震招了招手。 坐在俱乐部阴暗角落里的雷震无奈的轻轻摇头,杨惠敏的意思很明白:你看,我的男朋友还在那里坐着呢,我当然不会跑了。 小时候就爬过大树掏过鸟窝,打起架来就连男孩子都要退让三分的杨惠敏,轻而易举的顺着洗手间的窗户,爬出了茶叶大厦。 一股久违的清凉空气,夹杂着苏州河的水气扑面而来,再没有了俱乐部里的喧哗与浓重的雪茄味道,让杨惠敏只觉得精神一振。 抬头深深呼吸着这清新的空气,看着头顶被黑暗彻底笼罩的天幕上,就好像是星星点灯,到处闪烁着点点晶莹,站在这片突然广鹜的天与地之间,沐浴在银色的月光之下,似乎就连心胸都会跟着开阔起来。 一队英军巡逻队士兵从茶叶大厦附近经过,他们几双皮靴整齐的抬起又同时踏在地上,发出“扑扑”声响。 杨惠敏让自己尽可能藏在茶叶大厦后面的阴暗角落里,一阵微风袭过,那些栽种在茶叶大厦后面的垂柳随之飘动,似乎是一群夜之精灵,正在自己的黑暗世界中,以一种奇异的节奏,围着杨惠敏欢快起舞,更在用自己的双眼,偷偷打量着杨惠敏这个突然闯入它们世界的来客。 而就在铁丝网相隔的苏州河对面,七层高的四行仓库,就像是一个坐在黑暗当中,陷入沉思的巨人,正在用冷厉的眼神,打量着上海这个已经沦陷的美丽城市。突然一阵急剧的枪声传进了杨惠敏的耳朵。 “难道是巡逻的英军士兵发现我了?” 看到在自己右方不远的地方,就是一个在夜间没有人防守的战壕,杨惠敏连滚带爬的跳了进去。躲在这个战壕里,聆听着越来越密集的枪声和自己激烈得犹如重鼓狂擂的心跳,足足过了两三分钟,杨惠敏才敢确定,这些枪声并不是针对她的。 杨惠敏悄悄在战壕里露出了自己的小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的四下张望。在黑暗的天幕下,红色与绿色的火舌在空中交织,子弹在空中划出一道道暗红色的流光,在空中来回穿插,形成了一片不断闪烁的死亡之网。过了好久杨惠敏才终于明白,原来这是日本军队在白天损失了一架战斗机后,为了挽回丢掉的颜面,而组织的一场夜袭! 随着代表突袭失败的枪声响起,日军迅速将偷袭转为强攻,架设在不同位置的三架探照灯同时亮了,这种在近距离可以把人生生烤干的强力探照灯,射出来的光柱在四行仓库上不断扫动。 虽然这三盏探照灯射出来的灯光,并没有实质杀伤效果,却可以引导那些射击技术精湛的日本士兵,狙击在四行仓库上的机枪手。但是最可怕的,还是这几道强烈的灯光,狠狠射在那些已经习惯了黑暗的中国军人脸上,极度黑暗与强力探照灯照射那种视觉上的绝对差异,足够让任何一个没有受过针对性训练的军人视力受到影响。 眼看着那些日本士兵,在探照灯和轻重机枪的掩护下,弯下腰迅速向四行仓库接近,而四行仓库却在对方的压制下,陷入了沉默,杨惠敏急得几乎要失声惊呼。 就在冲得最快的日本士兵,已经快摸到四行仓库下方的时候,突然上百道光束,一起从四行仓库的各个位置亮起。 面对这绝对意外的一幕,看着那些就在自己身上乱晃的灯光,已经冲到四行仓库下方,猝不及防之下根本来不及再寻找掩体的日本军人,眼睛里都流露出了绝望。 “哒哒哒……” 密集的枪声响起,彻底暴露在枪口正前方的日本军人,齐刷刷的倒下了一片。躲在战壕里,隔着苏州河小心翼翼观战的杨惠敏,脸上猛然扬起了骄傲极点的笑容。 就是在昨天,杨惠敏掐着自己的胳膊,用一个女孩子的眼泪,为这些仍然坚守在四行仓库的中国军人,募捐到了一批宝贵的食物和两百支手电筒。那些四行仓库的守军,就是用这两百支手电筒,绑在竹竿上,制造出一批简易的探照灯。 当日本士兵冲到四行仓库下方的时候,躲在各个角落的中国军人,就把这些绑在竹竿上的手电筒探到了窗户外边。这些手电射出来的光柱,当然不可能比得上军用探照灯,但是已经足够让他们看清楚已经近在咫尺的日军士兵。 可以说,这一次夜间狙击战的胜利,绝对有杨惠敏的功劳。她终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验证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我们不是军人,所以我不能在前线和那群强盗浴血奋战,但是我们可以为他仍然在前线抗战的勇士们送运粮食,淡水,弹药和药品啊。这样的话,打进那些强盗身体里的子弹,就有一部分就是我们射出去的,炸毁他们坦克的手榴弹,有一部分就是我们投出去的。” 第535章 我去会会他们! 不知道过了多久,枪声终于沉寂了下去,直到自己过于激烈的心跳渐渐恢复了平静,杨惠敏才爬出了战壕,在黑暗的掩护下,悄无声息的潜入了苏州河。从小在海边长大,精通水性的杨惠敏,只用了一口气,就用潜泳的方式,游过了苏州河,爬上了这片在两天时间里,已经承载了太多硝烟与鲜血的土地。 当她翻过四行仓库东侧,一道用沙袋垒成的临时战壕时,杨惠敏突然瞪大了双眼。 一个手里端着三八式步枪的日本士兵,就斜靠在沙袋上用止血绷带处理自己身上的伤口,发现杨惠敏翻进了战壕,这个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在第一时间就擎起了手中的步枪。 这是一个在夜袭四行仓库时,右腿被手榴弹炸得血肉模糊,刚才晕倒在战场上,又因为位置太偏僻,没有被带离战场的伤兵。 谁也没有想到,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会遇到敌人,两个人就这样坐在战壕里呆呆的对视着。 杨惠敏不敢动,对方手里的步枪应该还有子弹,她鼓足勇气冲过去当然可以,但是她的任务就无法完成,紧紧缠在她腰上的国旗,就会随着她的尸体,一起倒在了距离四行仓库不足一百米远的地方。那样的话,她就算是死了,又有什么脸面,去见那二十五万已经在这片土地上长眠的中国勇士?! 那个日本士兵没有开枪。他是一个老兵,他清楚的知道,这里距离四行仓库不到一百米远,不要说是那些中国军人手中的几十挺轻重机枪和迫击炮,他们居高临下,那些力气够大的士兵甚至能把手榴弹丢到战壕里面。 只要他一扣动扳机,几秒钟之后,这条战壕就会被机枪射出来的子弹彻底覆盖。他和眼前这个穿着童子军军装的中国女孩,就会一起完蛋! 两个人就这样呆呆的坐在那里,谁也没有吭声,一时间这个战壕里,陷入了一种绝对诡异的宁静。 静,真静。 静得这两个人彼此可以听到对方急剧的心跳。 近,真近。 近得他们在这样晕黄的月光下,能够清楚的看到,在对方皮肤上,慢慢滑动的汗珠。 日本士兵轻轻的拉动枪栓,在尽可能不发出声音的情况下,他竟然当着杨惠的面,退出了步枪的子弹,然后把这些子弹小心翼翼的放进自己口袋里。他是一个谨慎的人,他绝对不希望自己把填装了子弹的步枪放到一边后,被那个中国女孩拾到手里。 看到这绝对意外的一幕,杨惠敏不由瞪大了双眼,可是很快她就明白,这个日本士兵究竟想要干些什么。 日本士兵慢慢从刀鞘里拔出一柄足足有一尺多长的刺刀,狭长而优美的九五式军用刺刀,在月光下散发着银色的光彩。抓着手里的刺刀,看着眼前这个已经发育得相当不错,长相也得上是上上之选的中国女孩,这个日本士兵不由自主的舔了舔嘴唇。 他来到这片注定要被他们大日本皇军征服的土地上,已经整整两年时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曾经用这柄刺刀,杀死过多少个中国人了。 他们在训练场上训练刺杀格斗时,教官命令他们用抓回来的中国人做靶子,据说这样可以让他们迅速适应战场,甚至是喜欢上屠杀与死亡。当他第一次把刺刀捅进那个绑在木桩上,眼睛还用黑布条罩住的中国人时,他当场就吐了。 后来他习惯了。像他们这样的军人,离开自己的家,离开自己的祖国,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土地上四处转战。时间长了,他们需要一些方法,来发泄自己积压下来的情绪。用刺刀来招呼那些像小绵羊一样无害的中国人,似乎就是一个相当不错,又不会有什么害处的方法。 到了最后,他喜欢上了杀人。 他喜欢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看着那些比他还要强壮的中国男人,面对刺刀时,表现出来的可怜样。这些可怜虫根本不敢反抗,只是混身发颤,任由他把刺刀捅进自己的身体;他更喜欢听那些把贞操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中国女人,在他的身体下面不断挣扎时,发出的绝望而痛苦的哭叫声。犹其是当着她们的亲人,甚至是她们的丈夫的面去强奸,她们的叫声就更完美了…… 他几乎已经看到自己把刺刀捅进面前这个中国女孩胸膛时,她在血泊中不断挣扎扭曲的样子。在他的心里甚至还产生了一丝遗憾,真的是可惜了,也许她还是一个处女呢!最可惜的是,他甚至必须伸手紧紧捂住这个女孩的嘴巴,这样连她临死前的呻吟与哀鸣都听不到了,要知道这可是他最喜欢的一种享受啊…… 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看到一道身影,就像是一头疯狂的母狼,狠狠撞到了他的身上。在绝不可能的情况下,那个手无寸铁看起来没有任何危险的中国女孩,竟然抢先对他发起了进攻! 杨惠敏清楚的知道,就算是这个日本士兵已经身受重伤,可是和这样一个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相比,她仍然是弱小得根本不堪一击。如果她还想活下去,如果想继续去完成自己还没有完成的任务,她就必须把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杨惠敏根本不再理会那把随时会对自己发起致命一击的刺刀,她用自己的十指在这个日本士兵的脸上猛抓,她张开自己的嘴,露出两排细细密密的洁白牙齿,对着面前这个日本士兵的身体拼命狠咬,她抬起自己的腿,用自己的膝盖对着面前这个日本士兵被手榴弹炸得血肉模糊的大腿,就是一阵歇斯底里猛撞狠踹。 那个日本士兵真的被打蒙了,就算是在战场上,他也没有见过这样疯狂的进攻!杨惠敏的膝盖一次次重重撞在他的伤口上,每一次撞击都会痛得他全身发颤,杨惠敏的十根手指头,就像是十把小刺刀,在他的脸上不断乱刺,那种劈头盖脸的感觉,竟然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重机枪扫射。 “喀啦……喀啦……” 在这个时候他痛得全身都在发颤,他的手腕说不定都被眼前这个疯子给生生咬断了,要不然怎么会发出犹如木棒折断般的可怕声响?当他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剧烈的痛苦,下意识的张开嘴放声惨叫时,他才惊讶的发现,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因为太疼太痛,他的牙齿已经生生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他吐到空气中的声波,只是勉强发出了几声嘶哑的,犹如小动物般的哀鸣。 “你放开我!” 他从嘴里挤出的声音中已经透出了几丝哭意,他扬起自己的左拳,对着杨惠敏的脑袋狠砸。 到了最后杨惠敏干脆用自己的两条腿死死绞住了对方受了重伤的大腿,她一边拼命又扭又榨又磨又压,任由从他伤口里流淌出来的炽热鲜血,浸透了自己的衣服,一边用脑袋顶在对方的下巴上,对着他的胸膛继续猛咬。 而她的两只手,却死死抓住了那把刺刀的刀身,任由对方的拳头,一拳接着一拳砸到自己的头上。他的拳头可真重,每一拳砸下来,杨惠敏的眼前都会炸起几十朵金色的星星,她的耳朵里更象是钻进去一群蜜蜂,在那里嗡啊嗡的响个不停。 在这个时候,杨惠敏的心里只有一个非常单纯的想法:“只要你抢不走刺刀,你就打不死我!” 嵌在大腿里的弹片,随着杨惠敏双腿的不断扭动,传来一阵强过一阵的剧烈痛苦,已经让他大半个身体陷入麻木状态,他的眼前更是一阵接着一阵的晕黑。感受着鲜血和生命力,顺着自己大腿的伤口不断向外流淌,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 他右腿受伤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战壕里空间又实在太狭小,他已经没有力量再推开这个死死绞在他身上的女人。 作为一个军人,尤其是一个踏上其他国家土地,进行征服的军人,他知道自己很可能活不了多久,但是他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死得这么惨。杨惠敏的攻击虽然疯狂,却没有足够的杀伤力,但是她死死绞住对方的身体,再加上剧烈的挣扎与搏斗,已经足够让这个日本士兵流出来的鲜血,达到了死亡的标准。 在精神恍惚中,他仿佛他看到了一张张似曾相识的脸。 他们有男人也有女人,有老人也有小孩,相同的是,这些脸上无一例外的都写满了痛苦与不甘。在他面前不断飘动的每一张脸,都代表了一条曾经存在,却在他手中熄灭的中国平民的生命。这些脸的主人,都静静的望着他,似乎在邀请,又似乎在等着他也踏上这一条相同的不归之路。 他不由自主的狠狠打了一个寒颤。如果人死如灯灭的话,当然是一了百了,可是如果人死了,真的有魂魄的存在,真的有十八层地狱的话,在这片土地上沾了太多血腥,结下太多冤仇的他,会得到什么样的判决,他又应该如何去面对那些死在他手中的冤魂? 他最后就算是死,也没有闭上自己写满了恐怖与痛苦的双眼。而杨惠敏就坐在他的尸体旁边,她在不停的干呕,最后却什么也没有吐出来。她想放声痛哭,可是杨惠敏却拼命咬着自己的嘴唇,任由大颗、大颗的眼泪,无声的从她的脸庞上一串串滑落,混合着那个日本士兵溅到她脸上的鲜血,一起狠狠坠落到这片早已经被钢铁和血肉铺满的沉重大地上,发出了“扑哧、扑哧”的声响。 如果这就是成熟,这就是一个爱国者,在乱世中生存下去,必须经历的成长与考验的话,那么杨惠敏付出的代价,真的是太大了一点。 第536章 大胡子罗博 杨惠敏不知道呆呆坐在战壕里过了多久,就连脸上的泪痕和鲜血,都在冷风的吹拂下,变成了一层干涸的东西。这些东西让杨惠敏觉得自己的脸上,就像是戴了一个胶皮外套,绷得让她混身难受。她忍不住伸手一次次狠狠擦着自己的脸,直到她脸上的皮肤被生生擦破,鲜血从里面慢慢渗出来,她才觉得好受了一点点。 在这个时候,杨惠敏真的没有注意到,在寂静的黑暗中,隐隐传来的锋锐物体刺入水囊般的声响,和被迅速压制住的哀鸣。 当杨惠敏终于鼓足勇气,继续向四行仓库前进,爬过了其它战壕的时候,她又看到了一个个倒卧在地上的日本士兵,幸运的是这一次她再没有遇到一个活着的,还能对她发起进攻的障碍。 杨惠敏实在是太紧张了,她真的没有意到,这些日本士兵无论在进攻四行仓库时,受到了什么样的重创才没有及时撤出战场,现在他们的身上,都无一例外的多了一记贯胸而过的刀伤,或者是喉管被野兽锋利的牙齿生生咬断。 但是杨惠敏的注意,仍然被一个看起来年龄只有十八九岁的日本士兵给吸引了。他就仰天躺在战壕里,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至死也没有闭上。他似乎刚刚死掉没有多久,在这么近的距离,杨惠敏能够清楚的看到,在他失去焦距的双瞳中,还残留着对生存的希望,两道委屈的泪痕,正顺着他正在渐渐变凉的脸庞,缓缓的不断向下淌落。 他在临死之前,似乎想用力抓住什么似的,两只胳膊仍然僵硬的伸在半空中。而他僵硬的伸在半空中的右手掌上,不知道被什么锋利的武器给划破,现在还在向下缓缓渗着鲜血。如果是一个实战经验丰富的老兵,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个日本士兵曾经和敌人进行了短暂的角力。对方绝对拥有压制性力量,他就是先用一只手紧紧捂住这个日本士兵的嘴巴,然后在他绝望而徒劳的反抗中,慢慢将一把狭长的武器一点点推进了这个日本士兵的胸膛。 杨惠敏终于顺利的爬到了四行仓库东侧,在一个偏僻的位置上,一根用炭粉涂成黑色的绳子,就紧贴着墙壁垂挂在那里。除非是走到这里仔细寻找,否则的话谁也不知道,防守在四行仓库里的中国军人,已经在这里用绳索架起了一条简易的通道。 杨惠敏把这根绳子绑到了自己的腰上,当她按照张柏亭告诉她的暗号,拉动这根绳索的后,早已经等在二楼的几名士兵迅速拉动绳索,把杨惠敏拉进了四行仓库的二楼。 看着从堆着沙包的窗户外边,小心翼翼钻进来的杨惠敏,借着仓库里晕黄的灯光,几个中国士兵都愣住了。他们真的没有想到,这样一个穿越英国军营,游过苏州河,冒死进入四行仓库的人,竟然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 这里就是四行仓库,她终于活着进入了四行仓库!无论这里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至少,现在这里属于中国,还有中国军队在这里防守,在这里浴血奋战! 抱着这样的想法,杨惠敏用一种近乎虔诚的态度,打量着四行仓库,看着她视线之内,每一个能看到的人。 杨惠敏真的没有想到,激战了两天时间,四行仓库里面仍然这么……整洁!没有战场上的混乱,没有面对死亡的惊慌,这里一切都被收拾的有条不紊。 在打退日本军人的夜袭后,几名士兵正在把他们刚刚打出来的子弹壳收集到一起,并把它们装进了早已经准备好的麻袋里面。已经装满了半袋子的子弹壳彼此碰撞,发出一阵“叮叮当当”的轻脆声响。 这些不断和日军浴血奋战,打退了他们一次又一次进攻的军人,他们明明脸上已经露出了疲惫的神色,但是他们竟然还要分出多余的时间和精力,来打扫这个注定要洒满鲜血的战场。 杨惠敏真的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当她听到一连串快速向她走过来的脚步声,下意识的转头时,杨惠敏的目光直接被一个男人吸引了。 抛开军装上代表身份与地位的官阶,抛开众星拱月般的烘托,在这个一片忙碌,空气中充斥着硝烟和血腥气味,更隐隐传来几声压抑呻吟的世界里,最醒目,最让人无法忽视,不由自主被吸引的,还是他! 他长得并不算高大,也不算魁梧,但是任何一个人看到他,都会认为他是一个非常有力量的人;他的脸庞有几分清秀,绝对称不上不凶悍,但是他的眉毛却挺拔如剑;他的目光很温和,他在望向杨惠敏时,嘴角甚至还微微上挑,扬起了一丝淡淡的笑意,但是当他的目光淡淡扫过来,一种带着穿透力的东西,让杨惠敏的心里不由产生了一种自己彻底被他看穿的感觉。 不用问他的名字,杨惠敏就清楚的知道,他就是谢晋元!那个策划了奇袭“出云号”,主导并亲自参加了“铁拳”行动的百战虎将谢晋元! 杨惠敏脱掉了自己那件沾满鲜血的童子军军装,她慢慢的一层层的解开了缠在她腰间,被苏州河的河水和她的汗水彻底浸透的国旗。 这面国旗真的是好大,大得杨惠敏就象是张开自己的双臂,也不可能把它完全展开,就算是她竭尽全力,也只能展开了一个小小的边角。 杨惠敏双手高高举起,她踮起了自己的脚尖,尽自己所有的将这面国旗尽可能的展现在谢晋元面前。她已经没有办法再向谢晋元敬上自己的军礼,她就这样高高举着国旗,放声叫道:“童子军杨惠敏,向长官报到!” 隔着国旗,杨惠敏没有办法再看到谢晋元的脸,当然也不知道谢晋元团长,现在是什么样的表情。 谢晋元沉默着,他似乎根本没有听到杨惠敏说的话,他的目光就那样静静的落在那面国旗上。 突然杨惠敏被一双有力的臂膀圈住,在她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前,她就连同自己手中的国旗,一起被带进了一个宽厚的怀抱。 谢晋元紧紧抱着怀里的女孩子,杨惠敏老老实实的趴在这样一个陌生却温暖的怀抱里,任凭这个男人用下巴顶在自己的头发上,任凭他用一种父亲或者兄长的动作,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偷偷聆听着一个男人有力的心跳,感受着这样一个身体的血管里那奔腾不息的灼热鲜血,杨惠敏真的有些痴了。 突然……一点温温热热的东西,慢慢的渗到了杨惠敏的脸上。 英雄的谢晋元,智勇双全的谢晋元,宁死不屈的谢晋元,犹如神话故事中的英雄般光芒万丈的谢晋元,竟然哭了。就是在这片朦胧而晕黄的灯雨之下,就是在这片注定要载入中华历史长河之中的宽厚大地上,谢晋元这个男人竟然哭了。他哭得一塌糊涂,他就站在那里抱着怀里的女孩,无声无息的哭泣,任由自己的眼泪不断从他那双盛载了太多睿智,又包容着太丰富情感的双眸中不断的奔涌而出。 “疼吗?” 谢晋元看着杨惠敏在和那个日本士兵生死相搏时,脸上留下的伤痕,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块还算干净的白手帕,在杨惠敏的脸上轻轻擦拭着,一点点将血污和泥土擦掉。在这个时候,谢晋元不是一个军人,而是一个小心呵护着自己的女儿的父亲。但就是这样小心翼翼的温柔动作,仍然让杨惠敏痛得不停倒抽着丝丝凉气。 就连杨惠敏也不知道,在那场虽然短暂却绝对激烈的生死相搏中,那个该死的,受到重伤的日本军人,究竟在她的脸上砸了多少拳。总之她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就象是发面一样高高隆起,比平时至少肿大了两圈。 她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马戏团的小丑,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与好笑。只有她那双犹如暗夜星辰般闪闪发光的双眼,和她唇角边上那高高扬起的骄傲笑容,让谢晋元在她的身上,找到了属于杨惠敏的真正美丽。 第537章 兵符 在这些天,杨惠敏不只是一次暗中猜想过,这些镇守在四行仓库里,一次又一次打退了日本人进攻的英雄究竟是什么样子。 杨惠敏还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她听多了古希腊英雄的神话故事,她总是喜欢用自己还带着几分梦之迷茫的猜想,为那些英雄的身上,罩上一层梦的羽裳。现在她真的站在了四行仓库里面,站到了谢晋元的面前。 谢晋元的确有资格成为一个白马王子般的英雄,在他的身上,杨惠敏能找到一种近乎完美的特质,但是当她在谢晋元的带领下,参观整个四行仓库时,杨惠敏却不由自主的有点失望了。 杨惠敏认为,英雄都是铁血的,都是光芒万丈的,这个道理就好像是金子都可以发光似的。 可是出现在杨惠敏面前的,只是一张张朴实的,年轻的,还带着污垢的脸。连续两天不间断的战斗,一次次打退了日本军人的进攻,每一个士兵的脸上和眼睛里,都写满了疲倦。当跟着谢晋元团长参观到第四层时,杨惠敏被安置在仓库一角的伤员给吸引了。 无论是不是英雄,他们被子弹射中都会受伤,几个重伤员躺在毛毯上,正在不停的呻吟。由于受到环境的限制,就连打进身体里的子弹和弹片,都没有办法通过手术取出来,只能在敷上一层消炎止痛的药物后,再进行了简单的包扎。 而一些伤势较轻的伤员,却围坐在了一起,他们靠在一堆弹药箱上,帮机枪连的士兵往弹匣里填装子弹。 看着这些军人身边已经倒空的子弹箱,和他们脚下整齐排放在一起,重新填满好子弹的弹匣和子弹链,明明知道这很可能是军事机密,但是杨惠敏仍然忍不住问道:“你们打算守多久?” 一名正在往重机枪子弹链上插子弹的中尉,头也不抬的回答道:“死守!” 只是这样简单而力的回答,就注定了这一支中国军队的最后结局。 杨惠敏真的听呆了,望着这些往弹匣里填装子弹的伤兵,看着他们每个人身上,无一例外挂在腰间的一颗手榴弹,她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些四行仓库里的军人,在连续激战的情况下,仍然把这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收拾得有条不紊,就连子弹壳都专门收集到了一起。 他们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坟墓,他们根本没有打算再活着从这里走出去! 杨惠敏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女孩子,还喜欢做梦,还喜欢用自己的理解,去美化英雄,甚至梦想着出现一个光芒万丈的英雄,挥动手中的宝剑,扫尽万里尘埃,还这个世界一个朗朗乾坤太平盛世。直到这个时候,杨惠敏的梦才醒了,因为她在这群看起来再平凡不过的男人身上,终于读懂了什么叫做真正的英雄! 杨惠敏哭了,她静静的站在那里,呆呆的望着这些身负重伤,却在用自己的方式,继续和敌人战斗的军人,任由自己无声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不断滑落。 “我想留在这里,陪你们一起战斗!” 杨惠敏的目光落到了谢晋元的脸上,她是真的想留下来,如果能陪伴在这些英雄的身边,和他们一起含笑面对死亡,一起踏上黄泉之路,那应该也是一种幸福而光荣的享受! “我学会简单的护理,我可以给伤员包扎伤口,我也可以和他们一起填装子弹。” “不,你必须活着回去,你还有更重要的工作去做!” 面对杨惠敏的请求,谢晋元用力摇头,他将一封早已经准备好的信,放到了杨惠敏的手里,“这是一份军事情报,我们和外界联络的电话线很可能已经被日本人监听了,所以我必须要找一个可以信赖的人把它送出去。杨惠敏,你告诉我,我可以信任你,把这份比我性命都要重要的情报,都交到你的手中吗?” 在这个时候,杨惠敏除了点头,她还能再做些什么,她又能再说些什么?! 可是看着那些中国最可敬的男人,看着他们带着一脸的专注,在那里做自己的工作,感受着他们面对死亡的淡定从容,杨惠敏觉得她真的应该为这些最可敬可爱的人再做一些什么。 “那么……把你们的名字,把你们所有人的名字都告诉我好不好?求求你们,把你们的名字告诉我!万一你们牺牲了,至少也让全国的老百姓,知道你们的名字!还有……” 杨惠敏扬起了手中谢晋元亲手交给她的那份情报,她大声叫道:“你们有什么要留下的话,要寄给亲人的信,还有什么没有完成的心愿想留下来,都可以交给我,我就算是拼上这条命,也会把它们一封的不少的寄到你们的亲人手里。” 听到杨惠敏的话,所有人的眼睛突然都亮了,他们一起把目光投到了谢晋元的脸上。他们是军人,他们是已经做好了马革裹尸把四行仓库当成自己的坟墓,为国捐躯的准备,但是他们哪一个人不是爹生娘养的,哪一个没有自己的牵挂和不舍,又有哪一个没有想留给自己亲人最后的话? 谢晋元沉默了半晌,他借着手电筒的光,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手表,手表的时针,已经指向了凌晨四点三十分。谢晋元转头对身后的传令兵下令道:“通知仓库里所有人,在三十分钟内写好给家人的信,不识字的,让排长代写!” 杨惠敏举起了自己的手,放声叫道:“我会写字,你们有什么想对家人说的,有什么想留下来的话,可以告诉我,我来帮你们写!” 望着这个眼睛还蕴含着泪水,却又热情如火的杨惠敏,感受着她那种想要为这里所有人做点什么的急切期待,谢晋元终于点了点头。 “哗啦……” 大家一起拥了上来,在瞬间杨惠敏就被军人们给包围了。一时间不知道有多少只手高高举起,更不知道有多少双热切的眼睛,投向了杨惠敏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女孩。 当杨惠敏在几个弹药箱堆积起来的“书桌”上铺好了纸,借着手电筒和蜡烛的亮光,抓起笔,示意排在第一个的士兵说出自己想留下的遗言时,那个看起来只是二十岁出头的大男孩,呆呆的站在杨惠敏的面前,他的嘴唇不断蠕动,可是望着杨惠敏,望着平铺在弹药箱上的那张纸,不知道有多少话在这个士兵的嘴边在他的心里不断转动,足足思索了一分钟,这个大男孩在自己的遗书中,只留下了一句话…… “娘,俺想你!” 突然间第四层仓库里一片寂静,不知道什么时候,整齐的排在杨惠敏面前的那些流血流汗不流泪的军人,已经是泪流满面。 第538章 舍弃 (妖少:嘿嘿,强推了,晚上先丢两章,明天下午再放一章,有票票的话,请大家多多支持) 一九三七年十月二十九日,清晨五点钟。 在远方黑暗的天幕中,已经露出了一丝鱼肚的白色。远方吹来的风中,带来了海水的潮湿和入秋后的丝丝寒意,更带来了四行仓库正前面,那浓重得几乎化不开的血腥味道。 就是在这样一个黑暗中透着几丝苍白,清新中带着浓重血腥和硝烟气息的世界里,几十名中国军人站在四行仓库的顶层默然肃立,每一个人都抬着头,凝望着那一面足足有十二公尺长,迎着冷冽的秋风冉冉升起的国旗。 没有口令也没有指挥,但是在场的所有人,抱括杨惠敏,都对着这面来之不易的国旗,默默敬上了自己的军礼。 在这个时候,没有庄严的国歌演奏,没有华丽的排场,更没有仪仗队的喧哗,就连旗杆都是用两根竹竿临时扎在一起制成的。但是杨惠敏却清楚的知道,她这一辈子也休想再忘掉这一刻,休想再忘掉这群用生命捍卫着整个民族尊严的英雄,更休想忘掉这一刻庄严与神圣的气氛,和那单调而悲壮的场面。 在到处都是“被正义的子弹打了一个血洞”的太阳旗当中,一面画着青天白日,足足十二公尺长的国旗孤独的扬起了自己不屈的身躯,更支撑起了中华民族已经久久没有再重新高高昂起的头颅! 当初晨的阳光,倾洒到了上海这个美丽的城市每一个角落,当上海市的市民揉着睡眼惺松的双眼,开始慢慢在这个曾经投入上百万军队,舍生忘死的厮杀了三个月之久,被打得千疮百孔的城市街道上,无意识更没有目标的四处游荡的时候,当他们把自己的目光向远方延伸,跳过了那一面面过于刺眼的太阳旗,落到某一个位置上的时候,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越来越多的上海市民,走向了苏州河岸。他们拼命揉着自己的眼睛,没错,在四行仓库的顶层迎风招扬,尽力舒展自己像火焰一样热情与尊严的旗帜,在无声的呐喊的那面旗帜,就是中国的……国旗! 这是在整个大上海,最后一面属于中国的国旗!它升起来的地方,是整个大上海,最后一个仍然在中国军人的手中,没有被沦陷的土地! 无论是平民还是曾经的达官显贵,无论是住在租界的难民营,还是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享受着舒适生活的人,他们都静静的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那面国旗。 不知道有多少人,摘下了自己的帽子,慢慢的对着这面国旗,弯下了自己的腰。不知道有多少人对着这面国旗,热泪盈眶。不知道有多少人对着这面国旗,在喃喃自语说着什么。 越来越多的上海市民自发自觉的集中到了苏州河沿岸,没有喧哗,大家只是静静的看着那面国旗。 “砰!砰!砰……” 突然一阵轻脆的枪响,打破了这片奇异的宁静。 开枪的是驻守在租界区里的英国军人。在一名军官的指挥下,大约一个连的英国军人,他们排着整齐的队列,就站在苏州河南岸,把自己手中的步枪,斜斜指向天空,在指挥官的口令中,他们一次次扣动手中武器的扳机。 这些目空一切的英国军人,正在用自己的方法,对防守在四行仓库里的中国勇士,和那面迎风招展的国旗,致上了属于军人的礼节。看着那些正在对天鸣枪的英国军人,站在四行仓库顶层的谢晋元,抬自己的右手,对着他们遥遥回敬了一个军礼。 带领部队向中国国旗致敬的英国军官,是一位年轻的上尉,他凝望着那面火焰般奔腾不休的国旗,在他犹如辽阔的大海般蔚蓝的双眸中,闪动着一种复杂的光芒。他沉默了很久,扭过头对身后的士兵沉声道:“我们可以看不起软弱的中国,但是我们不能看不起这样的中国军人!他们是勇士,都是无畏无惧的真正勇士!” 站立在四行仓库顶层的杨惠敏骄傲的昂起了头,她痴痴的凝视着在头顶不断飘动的国旗,她何尝有幸,竟然接到了护送国旗的任务,她又何等的幸福,竟然能够亲眼见证了这些注定要名垂青史,永远载入中华战神榜的热血男儿,升起了这面代表着中华不屈不挠精神的国旗?! 就在这个时候,五二四团的文书跑上四行仓库的顶楼,将一份墨迹未干的名单,交到了团长谢晋元的手中。 看着眼前这位自己最尊敬的长官,再看看冒着生命危险,将国旗带到四行仓库的杨惠敏,文书张开嘴,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是迎着谢晋元团长那双黑得黝然,黑得明亮的双眸,看着他对自己微微摇了摇头,这位文书最后只能发出了一声无奈的轻叹。 谢晋元带进四行仓库的军人,有三个步兵连,一个机枪连,一个迫击炮排,总计只有四百二十三人,但是文书根据谢晋元的授意,临时赶制出来的这份名单上面,却足足有八百多人! 这八百多个名字当中,不但有四百二十三位勇士的名字,更有许多在五二四团,曾经登陆在册却在淞沪会战中,失去自己宝贵生命烈士们的名字。换句话来说,这是一份为了迷惑敌人,而制作的假名单! 就算是以后抗战胜利了,也没有人能真正区分出来,究竟哪些人曾经在一个叫做四行仓库的地方,面对九万日军的重重包围浴血奋战至死无悔! 捏着那份匆匆赶制出来的假名单,谢晋元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大踏步走到杨惠敏面前,将这份假名单和四百二十三封匆匆赶写出来的遗书,一起交到了杨惠敏的手中。 如果守护四行仓库死死把日寇进攻的脚步拖住,让他们“三天攻占整个上海”的话,成为最大的笑话,是一份巨大的光荣,那么这份光荣应该属于二十五万为了保卫上海,而长眠于此的中国军人。 如果纪念碑和史册上,无法同时记载二十五万个名字,那么他宁可在四行仓库英雄纪念碑上,没有任何名字! 在这一点上,无论是中央教导总队特务营的马兰,还是八十八师五二四团的副团长谢晋元,他们的看法都惊人的相同。要知道,在这种大战场上,倾洒了几十万兄弟热血的战场上,英雄……本来就是无名的。 第539章 决定 面对这面在四行仓库上飘扬的国旗,中国同胞为之欢呼,英国租界的军人为之肃然起敬,而日本军人,看着这面国旗,他们却快要被气疯了。如果目光也能成为武器的话,那面迎风飘扬的国旗,一定已经被日本军人的目光撕成了无数碎片。 想想看吧,他们日本军人,已经征服了整个上海,已经逼得中国几十万军队西撤,谁能想到他们竟然在一个小小的四行仓库面前,被一支小小的支那军队,硬生生的阻挡了三天,甚至让他们愈战愈勇,还大模大样的升起一面国旗! 他们在淞沪战役开始前,西装笔挺的外交官,就带着一脸自信的笑容,面对世界媒体,煞有其事的提出“三天之内就能攻陷”上海的海口,可是现在他们集中优势兵力,对一座已经陷入重围的四行仓库发动攻击,三天时间过去了,四行仓库却依然在支那军队的手中,这样的战果对日本军人而言,简直就是一种尖锐的讽刺。 日本战地指挥官真的要气疯了,他抓起了电话,在接通航空舰舰长室后,也不管是谁接的电话,他就放声嘶吼道:“给我进攻!进攻!进攻!听到了没有?我要你们在最短的时间,把那面支那人的破布给我打下来!我知道四行仓库上面有高射机枪,可是就那么大的地方,他们能竖起几挺高射机枪?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哪怕是用战斗机去撞,总以你们必须把那面国旗给我打下来!否则的话,我们大日本帝国皇军的脸,就要丢光了!” 停泊在黄浦江上的航空母舰再一次开始忙碌起来,九六式舰载战斗机,在巨大的轰鸣声中,一架接着一架的陆续飞上了蓝天。它们在空中排出了一个攻击队形,一路上横冲直撞的直直冲向四行仓库。 聆听着战斗机群在空中飞行发出的沉闷轰响,一名站在四行仓库顶层,手里拿着望远镜仔细观察天空的士兵放声叫道:“报告,发现敌机,一、二、三、四、五、六,一共有六架战斗机!” 谢晋元抬起头,遥望着肉眼依稀可辨的五个犹如秃鹫般的黑影,在远方的云层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惊人高速向四行仓库直直扑过来。这六架九六式战斗机,在即将飞临四行仓库上空的时候,他们的阵型突然散开,竟然分成了三支作战小组,从三个方向一起狠狠扑向四行仓库顶层,那个高高竖起的旗杆。 战斗机还没有冲过来,在几百米外就响起了十几声沉闷的炮击声,十几发日本陆军部队装备的小口径火炮狠狠打在了四行仓库的墙壁上。一时间弹片和钢筋混凝土的碎片在空中呼呼乱飞。而日本军队架设在一排民房上,试图压制四行仓库火力的机枪更是一起开始扫射。 就在这种六架战斗机从头顶一起狠狠扑过来,面前炮弹和子弹就像狂风骤雨般倾泄过来的战场上,谢晋元却笑了。“一次就出动了六架战斗机,又是炮轰又是机枪扫射,他们还真是够给我谢晋元面子了。” 谢晋元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在这片枪炮齐鸣的战场上,每一个人却听得清清楚楚。如果说谢晋元给杨惠敏的第一个印象,是一个带着军人的刚健却仍然不失温柔的男人,那么现在,他就是一个面对惊天骇浪,却依然可以坦然自若,傲立在船首吹响了战斗号角的无畏水手,带领着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次次越过死亡的巅峰。 “不要慌!” 谢晋元伸手指着从三个方向一起向四行仓库扑过来的六架九六式战斗机,放声喝道:“日本人的这次行动,就是冲着我们这面国旗来的!他们的排炮打不到这里,他们的机枪子弹,也不坏我们的国旗,他们真的攻势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的战斗机!” “嗒嗒嗒……” 架设在四行仓库顶层的两挺重机枪,和六架从四行仓库上空高速掠过的战斗机几乎同时开始疯狂的怒吼,双方对射出来的子弹,在空中划出了一道道火热的弹痕,在彼此交织之中,形成了一道看起来如此美丽,又是如此残酷的死亡之网。 战斗机上射出来的子弹,一遍遍从四行仓库的顶层犁过,子弹狠狠打到地上,炸起来的泥土、飞溅起来的碎石片四处飞溅,在“卟哧”、“卟哧”的声响中,这一道道的弹痕,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惊人高速在向前推进,它们狠狠打到机枪手的脸上,带出一股股火辣辣的痛感。 站在谢晋元身边的一名连长跨前一步,低声道:“团长,这里危险,我们赶快撤到下面吧!” 谢晋元看了一眼这位连长,他伸手拉住杨惠敏,走到了连通仓库的大门前,并把杨惠敏推进了安全的位置。就在所有人以为谢晋元也会跟着躲进四行仓库时,谢晋元的脚步却突然停下了。 谢晋元转过头,在这个时候他的双眼中,似乎有两簇火焰在熊熊的焰烧,他沉声道:“我不动,谁敢退?” 看着站在门口,堵住了通道的谢晋元,熟悉谢晋元的军人,都惊呆了。 在这片弹雨纷飞的战场上,他们只能凭借两挺高射机枪来阻挡敌人,任何战术和指挥技巧都失去了作用,再也不需要去审时度势,不需要下达一个个作战指令的,谢晋元竟然这种情况下走神了。 谢晋元想到了一个人,他是工兵营的一位营长,同时也是奇袭“出云”号行动中,驾驶装满炸药的小火轮,直接冲击日本海军旗舰“出云”号的勇士。 现在谢晋元还清楚的记得这位勇士那张平凡的脸,更记得他在执行那场必死的任务时,对自己说过的话。 “如果我成功了,我希望身体炸出来的灰,能飞落到你家的屋顶上。” “如果我失败了,我希望身体炸成的灰,能一直飘在空中。” “如果我连小火轮上的炸药都没有成功引爆,你事后又能找到我的尸体的话,我希望在被埋到地下之前,你能用一块布蒙在我的脸上。因为我没有脸,去见我们的列祖列宗!” 谢晋元抬起了头,现在这片苍穹的天与地之间,应该还飘动着那位工兵营兄弟的骨灰,和他那缕无法归去,更无颜重新落到这片宽厚大地上的忠魂吧?! 谢晋元轻轻的吸了一口气,仿佛要把那位兄弟身上那种无畏生死的张扬与不驯,都吸进自己的肺里,融入到自己的血液当中。谢晋元的突然伸手指着国旗,沉声问道:“如果这面国旗最后还是要倒下,在它下面垫着的,就是我们的尸体!” 第540章 兵临城下 “啪!” 在四行仓库的顶层,突然传来了一声木棒折断的声响,所有人一起霍然转头。就连那些在苏州河沿岸越聚越多的上海市民,也齐齐发出了一声惊呼。 六架战斗机在四行仓库上空不断盘旋,不停的扫射,在弹雨纷飞中,终于有一发子弹,成功的打中了旗杆! 在众目睽睽的注视下,那根支撑着整个大上海最后一面中国国旗的棋杆,不断发出“吱吱啦啦”的声响,最后终于带着不甘心的叹息,斜斜倒向四行仓库的顶层。 谢晋元沉声喝道:“护旗!” 站在四行仓库顶层的所有中国军人,一起冲向了那面即将倾倒的国旗。只有谢晋元仍然静静的站在那里,他只是出自己的双臂,卡住了整个大门,把杨惠敏死死拦在了相对安全的通道里。 “你让我出去,国旗是我送过来的,我要和大家一起战斗!” 杨惠敏真的急了,眼前这个并不高大,双臂尽力伸开的男人,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那面即将坠落的国旗上面,在这种情况下,她明明用尽全力就能冲开封锁,她只要一低头,就能从他的双臂下面钻过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样一个头顶蓝天脚踏大地的男人,就是这样一双手臂,却硬是给了杨惠敏再也无懈可击,只能乖乖听他命令的软弱感觉。不禁风 一个看起来最胖的军人,却冲在了最前面,就算是在奔跑的时候,他的头都高高昂起,死死盯着那面摔向地面的国旗,他的两只手更是不由自主的伸起。 “哒哒哒……” 一架九六式战斗机,突然从空中直冲下来,它用几乎是要撞到四行仓库上的高度,对着倾倒的国旗直冲过来。在它的机身两侧,两挺七点七毫米口径八九式机枪一起疯狂的扫射,八九式机枪射出来的子弹在四行仓库的楼顶,狠狠犁出了两道肉眼可见的弹痕,携着战斗机在空中掠过所拥有惊人高速,以两条平行线的状态,迅速向前延伸,狠狠斩向了那个冲在最前方,试图用自己的双手接住那面国旗的中国军人! 看着肉眼可辨的弹痕,杨惠敏忍不住失声尖叫:“小心!” 面对这架战斗机射出来的两排子弹,如果是马兰那样受过最严格训练的特殊军人,她一定会迅速转变自己奔跑的方向,凭借娴熟的军事动作,避开这样致命的攻击;如果是一名久经战火考验的老兵,也可以迅速卧倒;就算是一名普通的没有受过军事训练的人,面对这种危险,在本能的驱使下也会蹲下来,用自己双手抱住头部,让身体受到攻击的机率大幅度降低。 可是这名中国军人,就好像没有看到那架迎着自己的方向直直冲过来的战斗机,没有看到在火舌吞吐下,两排七点七毫米口径机炮打出来的弹痕一样。在这个时候,他就像是中古时代,一位最无畏的骑士,带着疯狂的呐喊,唱着心中最无畏的战歌,对着百倍于己的敌人,发起了最疯狂的进攻。 那架九六式战斗机的驾驶员狠狠一拉手中的操纵杆,战斗机呼啸着从四行仓库的顶层险险掠过。而从机枪里射出来的两排子弹,就象是两把无形的重剑,狠狠从那位中国士兵的身体两侧斩过。 这位中国士兵竟然从两排子弹中间钻了过去,他还在奔跑,他竟然真的在国旗坠落到地面之前,跑到了国旗的下方! 可是他却没有伸手去接住这面国旗。他只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任由用竹竿拼接成的旗杆和那面足足有十二公尺长的国旗,重重砸到了他的肩膀上。 呆了,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们都呆呆的看着那个用肩膀顶起了国旗的士兵,看着他被机枪子弹生生打断,就抛落在四行仓库顶层的两条手臂,看着他一路奔跑,倾洒在这片战场上的两条用鲜血画出来的……路! 身体无法再承受旗竿坠下来如此沉重的打击,这个士兵只觉得双膝一软,“砰”得一声重重跪倒在了地面上,但是他仍然拼命挺直了自己的腰。他抬起头痴痴的望着谢晋元,在这种他身负重伤双臂都被机枪子弹打断的情况下,他竟然笑了。 他的表情,就像是刚刚做了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急着向自己的老师或者父亲表功的孩子,他的声音中更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沙哑和飘渺:“团长……国旗……我接住了……没倒!” 谢晋元在这个时候全身都在颤抖,他看着那个士兵不停的用力点头,迎着谢晋元那双微微闪动着晶莹光芒的眼睛,这个士兵咧开嘴,露出一个单纯到极点的笑容。 就在笑容彻底从他的脸上绽放,扬起一种如此美丽,竟然可以同时包容了鲜血与死亡的灿烂时,他的头也慢慢的、慢慢的、慢慢的……垂了下来。 可是这个士兵的身体,却依然死死的顶立在那里,死死的支撑起了那面国旗!他终于用自己的生命,执行了他最尊敬的团长,下达的命令:“如果这面国旗最后还是要倒下,在它下面垫着的,就是我们的尸体!” “哇……” 杨惠敏眼睁睁看着这一幕,看着那个中国士兵,中国勇士临死前的笑脸,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看着那架耀武扬威,继续在空中像秃鹫一样盘旋,随时都可能再狠狠扑下的战斗机,看着那个就算是死,也没有让自己的身体倒下,没有让国旗坠落到地面上的兄弟,那些为了躲避战斗机扫射,不约而同趴到地上的中国军人,眼睛都红了。 “妈了个巴子的,老子手下的兵都可以不怕死,我为什么要怕死?!” 在疯狂的嘶吼声中,一个班长跳起来,他狠狠甩掉脸上的泪水,扑向了那面就压在自己兄弟肩膀上的国旗。他扛起了那面旗竿被打断了一半的国旗,对着头顶的蓝天和那几架依然在四行仓库上空盘旋的战斗机拼命舞动,他嘶声狂叫道:“兄弟们,小日本要打掉我们的国旗,我们偏不让他们如意!” 话音未落,这位班长的身体就狠狠一颤,他伸出手摸了摸突然从自己胸膛里喷溅出来的炽热液体,看着手上那鲜艳的红色,这位排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似乎想再放声叫喊一些什么,但是他张开了嘴,却什么也没有叫出来,他的肺叶已经被机枪子弹给打爆了!他抱着手中的国旗,他努力想让自己站直了身体,可是他仍然不由自主的向前倾倒。 但是这位班长和他死死抱在怀里的国旗,却没有摔在地上,他被十几双手同时给拉住了!这位排长睁大了眼睛,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了排长的怀里。他伸出了自己的手,所有人顺着他的手指一起回头,他指的方向,赫然就是那根从中间被机枪打断的旗杆! 第541章 交换条件 “我知道国旗代表了我们的尊严与骄傲,可它毕竟是死的,又有什么东西比人命更重要啊!”杨惠敏拼命推着谢晋元的手臂,她嘶声哭叫道:“他们都是你的手下,你为什么要这么狠心,你为什么明明知道他们中间一定会有人死,仍然不允许他们撤退?!你为什么要命令他们留在这里,你快下令,让他们都躲进来啊!” 如果说谢晋元在一开始,给杨惠敏的印象,就是一个睿智冷静更有大家风范度的温文儒将,那么现在他就是一个在战场上可以带领每一个信任他的人,对敌人发起最疯狂冲锋的无畏勇将!谢晋元狠狠一扬手,他伸手那根被敌人机枪子弹拦腰打断的国旗,厉声狂喝道:“兄弟们,把国旗给我重新扬起来!” “在带你们进入四行仓库之前,我就清楚的告诉过你们,我们要留在这里死守,我们要在这里拼到最后一兵一卒,这座四行仓库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坟墓!在这场战斗中,我们死得壮烈不壮烈并不重要,我们能打死几个敌人也不重要,我们已经完成了掩护大部队撤退的任务,能再多支撑几天也不重要!” 说到这里,谢晋元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放声道:“几百年前,我们的民族英雄文天祥就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样的不朽篇章。现在值此国家生死存亡之际,我们就是要用这面国旗,向全世宣告,只要我们能把这股不屈不服的斗魂在每一个人的心里点燃,只要能让这些火焰,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心里薪火相传,无论面对如何可怕的强敌,无论是过上五十年,一百年还是一千年,我们中国,都不会亡!” “恨不能生在汉唐盛世,恨不能扬我国威。但是马革裹尸战死沙场,对于我们军人来说,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杨惠敏真的听傻了,她不停的喃喃自语:“笨蛋!笨蛋!笨蛋……” 对,他们就是笨蛋! 谢晋元这个指挥官是个笨蛋,但是他这样一个笨蛋,却偏偏拥有最可怕的统率力,连带着让所有人都成了笨蛋。在谢晋元的狂喝声中,那面弹痕累累,旗杆也被拦腰打断的国旗,竟然被他们重新竖起来了! 两挺架设在四行仓库顶层的高射机枪,在绝望的怒吼着。那名操纵高射机枪的老兵,一边拼命将子弹倾泄到空中,一边嘶声怒吼着:“**你妈的小日本,你们来打我啊!爷爷我就在这里对你们不停射击呢,你们来对着我扫射啊,对着我轰炸啊!” 虽然弹雨如梭,虽然高射机枪里跳出来的子弹壳不停的飞落,但是面对六架战斗机组成的三支战斗小队,面对这些舰载战斗机在头顶不断高速盘旋,面对一群训练有素拥有丰富飞行实战经验的日本飞行员,在腹背受敌顾此失彼的情况下,他们的攻击却显得这样的苍白无力。 战斗机一次次从四行仓库的顶层掠过,从它们机身两侧射出来的七点七毫米机枪子弹,更是在四行仓库的顶端,划出了一道又一道高速推进的弹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围着那面重新竖立起来的国旗,围着那根被拦腰打断的旗杆,二十几名中国军人竟然牢牢抱成了团。其中一个士兵更是踩着这些兄弟的肩膀,爬到了所有人的身上。 看着他从自己的身上解下了一根止血绷带,杨惠敏和那些站在苏州河沿岸观战的上海市民才知道,原来这个士兵竟然要将那根被机枪子弹拦腰打断的旗杆重新接起来! 在这个时候,苏州河沿岸已经站了几万名上海市民,一些接到通知的报社记者,更是像发疯了似的向这面云集。而站在租界边上观战的英国士兵,也是越来越多。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整个苏州河沿岸却静悄悄的。大家都闭紧了嘴巴,在静静的观看着这场用身体和战斗机进行的最惨烈战斗! 战斗机驾驶员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一层层叠起来的阶梯,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一面依然屹立,依然迎风招展的中国国旗。在这个时候这些战斗机驾驶员愤怒了,他们真的没有见过这样的中国军人! 中国军人不是都像兔子一样胆小而懦弱吗?中国军人面对他们的战斗机,这些缺乏必要的防空武器,就连轻机枪都少得可怜的家伙,不就是应该抱头鼠窜吗?一支由东亚病夫组成的军队,不就是应该苍白无力吗?可是这一批中国军人究竟怎么了?他们为什么要用身体用生命,死死护住那一面国旗,任由他们把子弹一串串的倾泄过去? 难道他们不怕吗?难道他们真的这么想找死吗?难道那面国旗真的就那样的珍贵,值得他们用命去保护吗?! …… 停泊在黄浦江上的航空母舰舰长室,再次接到了地面陆军部队指挥官的电话。 “不用攻击了,让他们回去吧。” “为什么?”没有接到飞行员的报告,航空母舰的舰长清楚的知道,四行仓库的国旗还没有被打掉,任务还没有完成。 “再用战斗机攻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不知道为什么,陆军部队指挥官的声音中竟然透着几分敬佩和一丝苦涩,你听……” 电话的话筒被人举了起来,指向了苏州河方向。作为一名高级军官,这位陆军部队的指挥官,当然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四行仓库,而深入到前线。所以他只是找了一个能够直接用望远镜观查的位置,距离四行仓库超过了一千米跑。但是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一阵阵疯狂的呐喊,仍然通过电话机的话筒,划过了他们之间的长空,传到了航空母舰舰长的耳朵里。 “中华民族万岁!” “中华民族万岁!” “中华民族万岁!” …… 遥遥望着那面在弹雨和鲜血飞溅中依然屹立不倒的国旗,望着一个个倒在了机枪扫射下,却一个又一个前仆后继爬起来,用止血绷带试图把旗杆重新连接起来的中国军人。那些默默观望,因为中国军队一次次忍让一次次失败,而渐渐麻木的中国人,他们意外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种酸酸楚楚的东西已经充斥了他们的眼眶,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知道是谁起的头,他们开始放声狂呼。 一开始还只是几个人在狂呼,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到了最后,站在苏州河畔、站在英国租界的上海市民,都加入到了这个行列。他们在渐渐统一的节奏中,每一个人都在用力的吼,放声的叫,似乎每一个人都要用这种方法,来表达对眼前这些中国勇士的尊敬;用这种方式,来慢慢唤醒自己的自心,来慢慢体会原来在他们的身体里,同样流淌着炽热的血液。 能成为一名日本航空母舰的舰长,当然必须要拥有非凡的见识和智慧,舰长仔细聆听着那一阵接着一阵,一潮高过一潮的狂热欢呼,他的眉毛在不停的跳动。到了这个时候,这位舰长已经知道那些中国军人,在面对绝对优势的帝国航空兵时,必然做出了一些惊人之举,同时他也非常清楚的明白,为什么陆军指挥官会要求他停止攻击。 如果他们坚持攻击下去,那面国旗当然最终还是会被他们打下来,那些保护国旗的中国军人,更会死伤惨重。但是每一个中国军人的死亡,都会在那些中国人已经渐渐滚烫的血液中,再狠狠推进去一针兴奋剂。 那些中国军人,已经用实际行动,在四行仓库的顶层,和几万上海市民的心里,竖起了一面再也不会被击倒的精神信标。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再继续进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第542章 有害无益 “我会立刻下令战机返航!” 航空母舰舰长沉声道:“记住,绝对不能让四行仓库的支那军人,尤其是他们的指挥官,活着离开那个地方。” “我明白!” 陆军指挥官通过手中的望远镜,凝视着四行仓库顶层,那面已经重新接好旗杆的国旗,这位指挥官的眼睛里猛然扬起了一缕炽热的火焰,“作为支持帝国向支那开战的军人,我读过他们的孙子兵法,也了解他们的孔孟之道,还专门研究过他们的历史。他们这个民族自诩拥有一种棉里针的特性,平时软绵绵的以和为贵,但是当外界的压力达到一种临界点时,他们就会暴露出针的锐利和危险。其实……这只不过是他们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一种说法罢了。” “中国人的教育方式,尤其是他们出于政治需要,一直提倡的儒家学说,更是束缚了他们的思想和双手。一个行为处事必须小心翼翼的民族,他们在过度压抑的情绪支配下,更喜欢做一些小动作。在开拓心不足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通过自相残杀,来满足一个男人的征服欲望,所以支那人是一个最喜欢内斗的种族,用一盘散沙来形容他们,绝对是最贴切的形容!” 航空母舰舰长连连点头,中国的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们这些高级指挥官,一直把中国作为他们的最大敌人,只有征服了这个拥有广阔土地和资源的民族,他们才有向外扩张的可能,研究中国人的习性,研究中国人的兵法,研究中国现有的军事、科技、政治情报,是他们每一人都必做的功课。但是这位舰长仍然忍不住提醒道:“你别忘了,支那人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如果没有自己的特色,没有强大的种族繁衍生命力,他们的文明早就消失在历史中了。” “是,他们的确有强悍的一面,可惜……他们的这种强悍,只属于极少一类人。如果说绝大部分支那人,都是棉花,都是不成气候的散沙的话,那极少一部分人,就是这些棉花中能够刺伤人手指的钢针,是能让这些散沙凝聚到一起,形成一个真正整体的精神领袖。” 陆军指挥官沉思着道:“这些人都是那种能够打破支那人传统的教育和思想,用自己强大的人格魅力,把周围每一个人吸引到自己身边,形成一个坚固整体的领袖人物。支那人的民族特性中,还有盲从这一项,从他们‘三人成虎’这样的成语中就能看出这一点。而这些拥有盲从心里的支那人,一旦凝聚在强而有力的精神领袖身边,就会受到精神领袖和团队氛围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懦夫,也会变得勇敢起来。带领支那人,推翻他们几千年封建社会建立了一个三民主义世界的孙中山,是这样的精神领袖;带领一群没有接受过任何军事训练的农民,靠打游击战,不断骚扰我们帝国军队,还能愈战愈强的共产党最高领袖毛泽东,也是这样的人;而我们面前这个负责四行仓军防守,仅仅用一面国旗,就能让几万个支那人从懦夫变成勇士的指挥官,同样是这样的人!” 说到这里,陆军指挥官略略顿了一下,才继续道:“想要征服支那这个民族,军事攻占是一个必要的手段。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把拥有这种精神领袖特质,能够把一盘散沙的支那人凝聚成一团的精神领袖彻底清除,才是最重要的工作。” 航空母舰舰长听到这里突然笑了,他们和支那军队最大的不同,不仅仅是他们的军人拥有武士道精神可以悍不畏死,也不是因为他们拥有先进的武器和火力支援,更重要的是,他们大日本帝国,在经过明治维新后,在无论是在政治、经济还是军事方面,都得到了充足发展。这样的基础,已经足够支持他们像德国一样,通过不断学习、研究,在投入了天文数字的资金后,成功建立起一个完善成熟的军官团培养体系。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指挥官之间拥有非常接近的观念,彼此配合之下,当然会事半功倍!在这场会战中,只要看看支那军队各自为战,只知道正面拼命抵抗,僵硬缺乏弹性的战术,就可以看出他们和支那军人在指挥体系上的差异。 “祝,武运长久!” 交流到这里,两位指挥官已经不需要再多说什么,电话挂断了。 日本陆军指挥官凝望着四行仓库,轻声道:“我不管是你是谁,以一个武士的立场,我尊敬你这样的对手。但是以一个军人的立场,我必须要消灭你。像你这样一个拥有精神领袖特质,又拥有丰富战争经验的军人,对我们大日本帝国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 “团长!” 负责监视敌人的士兵,向谢晋元放声报告道:“前方发现大量敌军开始集结,人数大约有……两千人!” “报告,大约一个营的敌军,进驻南方阵地。” “报告,大约一个营的敌军,进驻西北方阵地。” “报告……” 听着这一个个犹如狂风骤雨般涌过来的情报,谢晋元却笑了,现在他可真是插翅难飞了。谢晋元突然一把抓住了杨惠敏的手腕,一边大踏步向楼下走,一边道:“你立刻走。看来这一次敌人是铁了心,要把四行仓库打下来了。他们已经集中优势兵力先我们困死,再用车轮战不停的攻击,你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杨惠敏低声道:“不……” “别忘了,亲手把那份情报,交到张柏亭参谋长的手里。还有那些信件,也要麻烦你了!”谢晋元当然知道杨惠敏在想着什么,他只是三言两语,就轻而易举的打破了杨惠敏的反抗。谢晋元直接把杨惠敏带到了四行仓库的底层,在那里有一条他们挖出来的地道。 “为了防止阵地被敌人从正面攻破,仓库的大门已经被我们用麻袋塞死了,你立刻从这条地道撤出去!地道的出口就在东边那个两层的小阁楼里,你从那里出去后,千万不要回头,直接跳进苏州河里,一口气游到对岸。” 就在这个时候,在最前方已经传来了零落的枪声和手榴弹爆响的轰鸣,那是日本军人在试探苏州河岸的民房里,是不是埋伏了中国军人。聆听着越来越近的枪声,看到杨惠敏竟然还呆呆的站在那里,谢晋元真的急了,他伸手狠狠一推杨惠敏,厉声喝道:“快走,跳进苏州河千万不要回头,一口气游到对岸,这是命令!” 谢晋元这一下推得可真重,杨惠敏不由自主的向后连退了几步,重重撞在地道的墙壁上,杨惠敏在和那个日本兵搏斗时,全身留下的伤口在同一时间发出了痛苦的呻吟。摸着背后的军用背包,再看看已经声色俱厉,眼睛里却带着关切的谢晋元,杨惠敏再次哭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进入四行仓库这短短的几个小时里,她究竟哭了几次。 虽然知道谢晋元已经立下了死志,虽然知道这个四行仓库,已经注定要成为这几百名中国勇的坟墓,但是在泪眼模糊中,杨惠敏在扭头冲向地道的彼端时,谢晋元仍然听到了她的祝福与希望:“无论如何,请你带领大家……努力活下来啊!” 地道里传来了一个女孩子放声哭泣的回响,谢晋元缓缓的对着地道口,敬上了一个自己的军礼,他沉默了片刻,低声道:“永别了,杨惠敏,我会记住你的。” 第543章 比京城更像京城! 穿过那条几十米长的地道,杨惠敏从四行仓库东侧两层高,同样通体由钢筋混凝土制成的小阁楼里爬出来。就在这个时候,站在这座并不高的阁楼上,杨惠敏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密密麻麻的日本军人,以前所未有的高密度,向四行仓库发起了进攻。 杨惠敏拼命跑向了几十米外的苏州河,就在她跳进一条拦在自己面前的战壕时,一发子弹紧贴着杨惠敏的头皮飞过,狠狠的打在了她对面用麻袋垒成的战壕上。那种子弹在空中高速飞行所带起的灼热感,让杨惠敏的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瞬间倒竖而起。她还没有来得及爬起来,又有一串机枪子弹从她扫过。 已经有日本军人发现了杨惠敏,虽然杨惠敏穿的只是一套童子军的军装,虽然杨惠敏只是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女孩子,但是这批军人从最高指挥官那里接到的命令是……“绝不能让一个人活着离开四行仓库!” 子弹打在头顶的麻袋上,发出“扑扑”的声响,杨惠敏根本不敢抬头,在这样的精确射击下,她一抬头就会死! 就在这个时候,重机枪扫射特有的沉闷轰鸣就在身后扬起,一个声音对着杨惠敏嘶声厉叫:“快跑,我们掩护你!” 是负责守护小阁楼的那位排长,在他的指挥下,一挺重机枪,两挺轻机枪,对着几百米外的日本军人拼命扫射。明显感受到压力大减,杨惠敏飞跳起来,继续向苏州河的方向猛跑。 在这个时候,杨惠敏能清楚的听到自己剧烈到极点的心跳,在这个时候,明明知道自己必须要用最快的速度冲进苏州河,只有这样才可能有一线生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杨惠敏就中觉得自己呼吸急促,连带着双膝都有点微微发软起来。 她毕竟只是一个十七岁,从来没有接受过正规军事训练,更没有上过战场的女孩子。一个正常人,突然面对机枪子弹的扫射,突然发现死神已经拉住了自己的手,和自己一起跳舞。因为精神高度紧张而导致体力下降,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杨惠敏,你快跑啊!快跑啊!” 在这个时候,那个排长一边用手中的重机枪拼命扫射,一边放声嘶吼。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突然响起了一道尖锐到极点的呼啸。 “排长,小心!” 一个士兵扑过来,试图将班长按倒,“是迫击炮!” “滚开!” 排长手肘用力向后一挥,将那个扑过来试图将他按倒在地上的士兵狠狠砸得退了四五步。几乎在同一时间,那发在空中拉出一道尖锐呼啸的迫击炮弹,也狠狠砸在了小阁楼上。通体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小阁楼,就像是被一柄万钧巨锤重重砸到一般,猛然发出一声痛苦到极点的呻吟,一时间整间小阁楼里充满了飞溅而起的灰尘和浓重的硝烟味道。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那挺架设在小阁楼上的重机枪依然在疯狂的扫射。在这种弹雨纷飞的天与地之间,那位排长的声音,仍然清楚的传进了杨惠敏的耳朵里:“记着,千万不要回头!跳进苏州河,不要露头一口气游过去!只要游到了对岸,他们就不敢开枪了!杨惠敏,你快跑啊……” 突然在日军阵地上响起了排炮的轰鸣,迫击炮、七十五毫米山炮,七十五毫米野战炮射出的炮弹,在空中拉出了一道又一道不同弧度,却是相同目标的轨痕,狠狠撞向了那座孤立在四行仓库东侧的小阁楼。 这座小阁楼虽然通体也是钢筋混凝土结构,虽然它的墙体也足够支撑重机枪的扫射,但是它毕竟不是四行仓库!在排炮的轰鸣声中,整座小阁楼在痛苦的呻吟,它的支架它的身体,都在发出垂死前的哀鸣。就是在这种弹片飞舞,整个阁楼都要倒塌的情况下,架设在阁楼上的那一挺重机枪仍然在疯狂的轰鸣,仍然在将子弹,一遍又一遍的扫向日本军人。直到整个阁楼都轰然倒塌,才陷入了永远的宁静。 “混蛋!混蛋!混蛋……” 杨惠敏在心里不停的骂着,任由眼泪狠狠从她的眼睛飞溅出来,在空中拉出了一道道晶莹的水痕。在这个时候,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究竟是在骂自己,还是在骂那些可恨的侵略者。当杨惠敏再次跳出一个战壕时,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苏州河,看到在苏州河对岸,向她拼命招手的中国同胞。就在苏州河近得她几乎用力一跃,都可以跃进河水里的时候,她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厉喝:“趴下!” 这个声音中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足以让杨惠敏在明白过来之前,就已经用最狼狈的动作,直接趴在了地上。几发机枪子弹,狠狠打在杨惠敏身边的大地上,那飞溅而起的细砂和石子,打在杨惠敏的脸上,带出一种火辣辣的疼痛。当杨惠敏下意识的寻找,这些子弹的来源时,杨惠敏真的惊呆了。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一艘日本军队的巡逻艇,已经开到了距离她不足一百米远的苏州河面上。杨惠敏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在这艘巡逻艇的重机枪前,那个身材矮小的日本军人,和他脸上扬起的那缕混合了兴奋与残忍的笑容。 血液,在这个时候几乎在杨惠敏的身体里凝滞了。有这样一艘巡逻艇,她根本不可能再冲进苏州河,只要她一站起来,架在那艘巡逻艇上的重机枪,就能把她打成一个筛子。 “砰!” 一声轻脆而孤单的枪声响起,那个摆弄着巡逻艇上重机枪的日本军人,正抱着猫戏老鼠的心态,看着趴在岸边的杨惠敏,心满意足的欣赏着这个中国女孩脸上露出绝望而苍白的表情时,他的身体突然狠狠一颤。 他不敢置信的低下了头,不敢置信的望着自己大腿上,那个突然多出来的弹洞。只是一枪,对方就打断了他的大腿。他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掉落在甲板上的半截大腿,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血液,连同他的生命力,从被子弹打穿的断肢中飞快的流逝。 这个日本士兵一头栽倒在甲板上,他还没有扑倒在地上之前,就因为绝对剧烈的疼痛,陷入了晕迷,可是当他重重摔在甲板上时,那种震动又让他重新恢复了神志。一声凄厉的惨叫,猛然划破了苏州河的河面。 这个日本士兵不顾苏州河沿岸有几万个中国人正在观战,他伸手死死抱着自己被打断的大腿,他一边在甲板上滚动,一边发出歇斯底里的惨叫,任由自己的鲜血不断从伤口喷溅出来,洒满了巡逻艇的前甲板。 第544章 秋叶新村 这个日本士兵的心里,反复转动的只有一个想法……“不可能!” 要知道这里可是在苏州河面,地势的落差,足以形成火力死角,那些镇守在四行仓库里的中国军人,根本不可能打中他! 一粒打穿他的身体,又打到船甲板上的弹头,带着轻微的声响,慢慢从滚到了这个受到致命重创的日本士兵身边。侧着头看着这枚打断了自己半截大腿的子弹头,这个日本士兵就算已经痛得全身汗如雨下,就算已经痛得眼泪和鼻涕涂满了整张脸,可是在他的脸上,仍然露出了浓浓的不敢置信的神色。 因为打中他大腿的,是一发三八式步枪子弹。他太清楚这种三八式步枪射出来的子弹了,这种子弹的贯穿性极强,在近距离打到目标后,往往会直接打穿身体。因为弹头的瞬间停滞力太差,往往只能在目标身上留下一个并不大的弹洞,又不需要做摘取弹头的手术,所以被这种子弹打中,只要不是受到致命伤,康复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这一发子弹,却直接把他的大腿连肉带骨头的一起彻底打断。它和普通的子弹,唯一的不同就是,有人用刺刀,在弹头上生生锯出来一个十字形的交叉口。这射出这发子弹的人,就是用这样简单却实用的方法,增加了子弹的杀伤力。 杨惠敏猛然瞪大了双眼。 她不敢置信的揉着自己的眼睛,她在这个时候,表情真是精彩得有若见鬼。但是,趴在她左侧二三十米战壕里,手里端着一支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三八式步枪,还穿了一套至少小了两号童子军军装的身影,不就是那个口口声声不会游泳,现在早应该按原路返回难民营的雷震吗?! 雷震一拉枪栓,一发子弹还冒着袅袅白烟的子弹壳,从步枪的枪膛里欢快的跳出来,在空中拉出了一道短短的弧线。 “砰!” 轻脆的枪声响起,跑到甲板上,试图帮助同伴的第二个日本军人,一头栽倒在地上。这一次雷震没有再攻击第二个士兵的大腿,贯穿力极强的三八式步枪子弹,在仅仅一百米的距离,直接打中了对方的头部。杨惠敏可以清楚的看到,一道红白相间的血箭猛然从那个蹲在伤员面前的男人头颅两侧飚射而出。 再次一拉枪栓,轻轻吹掉落在自己面前的那颗子弹壳里,冒出来已经影响了自己视线的白烟。雷震头也没有扭,他只是死死盯着停泊在苏州河中,距离他们只有一百米远的巡逻艇,沉声道:“快走!” 看着雷震那一双稳定得无懈可击的手,看着他那精确得另人叹为观止的枪法,看着他平淡得甚至没有一丝情绪波动的脸,杨惠敏真的惊呆了。 “砰!” 雷震再次扣动了扳机,第三个日本军人一头栽倒在甲板上,到了这时候,那艘巡逻艇的甲板上,已经倒下了两具尸体,和一个注定要一辈子注定要和拐杖为伍的伤兵。 “砰!” 知道在岸上埋伏着一位超级射手,一冲出船舱就会被狙击,所以没有第三个日本军人从船舱里冲出来,但是雷震却开了第四枪!从步枪枪膛里射出来的子弹,精确的打中了那个为了不发出声音,几乎连自己牙齿都生生咬断的伤兵。 第四发子弹打中了那个伤兵另外一条完好无损的腿,这一发子弹雷震没有在弹头上做什么手脚,所以这一发子弹,只是在那个伤兵的腿上打出了一个弹洞,所以那个伤兵并没有因为过度剧痛而晕旋过去。 所以……那个伤兵虽然已经拼命压抑和忍耐,但是第二发子弹打到身上,让他仍然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压抑的惨叫。 雷震轻轻舔了舔自己的嘴唇,他在继续等着,等了几秒钟后,看到船舱里还是没有人冲出来,雷震略略皱起了眉头。着杨惠敏和苏州河对岸几万名中国人的面,雷震竟然对着那个倒在血泊中,全身都在不停的发颤,脸上的表情更是狰狞得有若厉鬼的日本伤兵,再一次扣动了扳机。 “嗥唔……” 又一道血箭从那个伤兵的身上飞溅而起,这一次雷震射出来的子弹,打中了他的右臂。那个伤兵混身一颤,他好不容易拔出来的刺刀跌落到船甲板上,发出“当”的一声脆响。他似乎想用这把刺刀自杀,可是雷震没有给他机会。 “砰!” 雷震射出来的第五发子弹,又打中了这个伤兵的左臂。在这个时候,这个伤兵已经被打断了一条大腿,被打折了两条手臂,他虽然全身血流如注,但是受伤都不能立刻致命,他只能全身抽搐的倒在甲板上,猛然发出了一声绝望到极点的哭嗥:“求求你们,不管是谁,杀了我吧!” 雷震没有给步枪更换弹匣,他从那些夜袭四行仓库,因为受伤没有及时撤出战场的日本军人身上,缴获的可不只是一支步枪。雷震随手丢掉打空子弹的步枪,又抓起了早已经准备好的第二件武器。 “砰!” 第六颗子弹壳在空中欢快的翻滚,再也无法忍受同伴在血泊中挣扎哀号,自己却只能躲在安全角落的第三个日本军人,端着一支已经拉起枪栓的步枪,刚刚冲出船舱,就一头栽倒在甲板上。 杨惠敏只觉得全身一片冰冷,她呆呆的看着那个倒在血泊中,拼命扭动身体的伤兵,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雷震没有一枪击毙这个敌人。他就是用这个伤兵为诱饵,吸引躲在船舱里的日本军人,一个接着一个的冲出来。如果他们受到死亡的威胁,不愿意再露面,雷震就慢慢的,一枪接着一枪的攻击那个还活着,还能发出惨叫的士兵。 只要还有一点血性的男人,谁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战友和伙伴,被敌人一枪接着一枪,用最残废手段的凌迟? 躺在血泊当中,全身中了三发子弹的那个日本士兵,突然拼尽全力勉强扬起了自己的上身,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狠狠砸向身体下面坚硬的甲板。 “喀啦……” 犹如木棒折断般可怕的声响,从那个日本士兵磕到甲板的下巴上响起,为了不让自己再发出惨叫,为了不让其他同伴再一个飞蛾扑火般的冲出船舱,这个士兵竟然生生磕碎了自己的下巴,连带咬碎了他的舌头。 “连舌头都咬碎了?” 趴在战壕里的杨惠敏,清楚的听到了雷震的自言自语,“那我要你,还有什么用?” “砰!” 那个早已经没有了半点人样的日本士兵,身上再次溅射起一道血箭,他被打得千疮百孔的身体,猛然收缩成一只大虾米般的形状,然后又缓缓的放松。雷震这一枪,终于打中了他的要害。 在走向死亡的时候,这个全身都是鲜血,脸上还涂满了眼泪和鼻涕的日本军人,脸上竟然扬起了一丝平静的微笑。他……终于解脱了。 眼看着日本军人一个接着一个倒在甲板上,苏州河沿岸一片寂静。那些刚才还放声狂呼为中国军人打气的上海市民,都呆呆的站在那里。这样直接把人性中崇高而伟大的“友情”当成武器,一次次用卑鄙而残忍的手段打击敌人,看着那几具血淋淋的尸体,在场的中国人,真的没有人能再发出欢呼。 第545章 抓周(一) “骗人的吧?” 杨惠敏真的不愿意相信,这个只能用冷血屠夫来形容的男人,就是那个在她最需要支持的时候,在一片冷漠与麻木的世界中,骄傲的举起了右手,成为她助手的大男孩。他虽然不喜欢多说话,他虽然脸上从来没有什么表情,只知道默默跟在她的身后,但是在那个时候,他至少还让人觉得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杨惠敏还能清楚的记得,雷震蹲下身体,为她小心的治疗胳膊上的伤痕时,在他的脸上,微微流露出来的温柔。他当时是那样的专注,专注得就连他的眼神,都变得温柔起来。可是现在……那个大男孩不见了。 当雷震扭过头,迎着他那双冷漠得几乎不可能包容任何情绪波动的双眼,杨惠敏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微微一颤。 “收起你还不值一个铜子的眼泪吧……不,不好意思,我说错了。你长得还不错,去拿个破碗讨饭的话,掉上几滴眼泪,还真能比我多骗上一两个铜板。现在你应该知道,我们两个谁才是没一点用处,只能当什么道具的傻瓜了吧?” 感受到杨惠敏的变化,雷震的眼神变得更加冷漠起来,他抬起了自己的下巴,指着苏州河,沉声道:“不想被日本人捉住,不想被他们像死狗一样拖回去,活活强奸到死的话,就用你的好水性,趁早夹着尾巴滚回去!快点滚,不要像条赖皮狗似的,在这里拖累我!” 怪不得他从来不说话,原来他一开口,就是这样的阴损刻薄。 “雷震,我恨你,我恨死你了!” 杨惠敏真的受伤了,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人用这样的语气向她说过话,更没有人用这样不屑的眼神盯着她。杨惠敏捂着自己的脸,跳出那条战壕,她一边哭一边冲向了已经近在眼前的苏州河。当她狠狠一跃,终于跳进了苏州河,任由从自己眼眶里喷涌而出的泪水,和苏州河水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杨惠敏用尽全身力量拼命拍打着身边的河水,用一种自己从来没有达到过的惊人高速,从水面下通过潜泳直直游向苏州河的彼岸。 当杨惠敏终于游到了苏州河的对岸时,她还没有爬到岸上,就被几百个冲到河边的中国人给团团围住在一起,而地面上的日本军人和那一艘就停泊在苏州河面上巡逻艇,都没有再对她发起攻击,杨惠敏终于安全了。 当杨惠敏下意识的回头,去寻找应该也跳进苏州河,游到安全区域的雷震时,杨惠敏突然看到,在苏州河的对岸,站在战壕里的雷震正对着她,挥起了自己的手臂,似乎正在向她道别。 杨惠敏呆呆的望着雷震,呆呆的看着那条趴在雷震身边露出一个脑袋,太过凶悍又太过温驯的狗,当她的目光略过雷震用一种奇特的角度,倒插在胸前的日本九五式军用刺刀时,杨惠敏猛然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发出了一声无法压抑的悲鸣:“天哪!” 直到这个时候,杨惠敏突然想起来,在她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相搏,呆呆的坐在战壕里面对一具尸体无声的哭泣的时候,她依稀听到了几声压抑的惨叫,和牙齿撕裂肉块般的声响。杨惠敏更想起来,她看到的那个只有十八九岁的年轻日本士兵,脸上仍然在缓缓向下流淌的眼泪,和那一记直接贯穿整个胸膛的刀伤。 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 杨惠敏终于明白,为什么在刚刚经历了一次激战,战场上却只有一个伤兵,那是因为雷震带着他的儿子,就在她坐在那里呆呆哭泣的时候,用手中的刺刀,为她打开了一条通向四行仓库的路!默默注视着她一个人,爬进了四行仓库,经历了人生中最幸福也最庄严的一次升旗。 而他,在完成了这一切后,却没有一个人撤回英国租界,只是默默的等待着她。 可是…… 他为什么不跳进河? 他为什么不游过来? 他难道不知道,错过了这个机会,他就再也没有办法逃回来了吗? 雷震伸手指了指苏州河,然后又摇了摇。 杨惠敏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当时雷震说过的话:“我不会游泳。” “苏州河不宽,我抱上一块石头,可以直接从河底走过去。” “走你个头啊。”听到这样的话,杨惠敏当真是又气又急,“拜托你用自己又笨又蠢的脑袋,好好想一想行吗?这一段苏州河看起来是只有二三十米宽,但是下面全是淤泥,更不知道堆积了多少大家丢进去的垃圾,和两岸工厂排进来的废品,水黑得就像是刚刚洗过煤炭。像你这样根本不懂一点水性的旱鸭子,在大晚上抱着一块石头,走进苏州河,只要一脚踏错,就会陷死在淤泥里。你要非抱着块石头强渡苏州河,我看你还不如直接买上一块豆腐直接撞死算了,这样至少不用当一个淹死鬼,而且还死得干脆!” 杨惠敏真的没有想到,雷震最后真的抱着一块石头,从苏州河下面,一步步的走到了四行仓库的对岸。现在面对已经逼迫过来的敌人,面对那艘一旦没有人压制,就会对着苏州河面,倾泄下一排排弹雨的巡逻艇,雷震根本没有机会,也没有时间,再抱着一块石头,走过苏州河。 遥遥望着在苏州河对岸,已经哭倒在地上的那个女孩,雷震伸手抚摸着儿子的头,轻声道:“杨惠敏,我们两清了。” 再看看那些越逼越近的日本军人,雷震轻轻的吁出一口长气,再次举起了手中的步枪,把步枪的准星套到了一个日本军人的身上。在依稀中,透过步枪的准星,雷震似乎又看到了娘和两个姐姐温柔的笑容。 “娘,姐,你们是来接我的吗?”雷震在心里发出了一声低语:“对不起,我不能再为你们继续报,也不能杀光所有的鬼兵了。我在走出村子之前,就对自己发了誓,我雷震这一辈子,绝不要再躲在女人的背后!娘,姐,你们……不要怪我!” 就在雷震要再次扣动扳机的时候,他突然听到背后传来了一声呼喊:“小子你***犯傻啊,一个人在前面装什么英雄?!” 雷震霍然转头,在一幢刚刚被日本军队用排炮轰塌的小阁楼废墟里,一个全身是血,怀里还抱着一挺重机枪的排长,正伸长了脖子对他放声狂吼:“还不快点跑过来,我们掩护你。就算你一心想要找死,过来陪着我们一起完蛋,路上也***能有一个伴!” 看到在这种情况下,雷震竟然还傻愣愣的趴在最前方的战壕里,这个排长真的急了,他放声怒喝道:“你一个人在前面就拿着那么一条破枪,几百个日本人一起冲过来,他们的机枪扫射的话你连头都抬不起来,能在那里支撑上三分钟,我***就认你当爹!我们这里有重机枪,子弹多得可以拿去当鞭炮玩。我们有手榴弹,有砍刀和刺刀,有饼干有水,还能得到仓库里的火力支援,在被日本人打成一个蜂窝正式完蛋之前,你小子凭那一手马马虎虎的枪法,至少也能多拼死几个***……” 这位排长的怒吼嘎然而止,因为他已经看到了一个丢掉手中所有的武器,拼尽全力向他们这个方向跑过来的一个人和一条狗。 这位排长呆呆的看着雷震,和身边那条撒腿一起狂奔的儿子,在这个时候,他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这小子跑得真***……快!” 第546章 抓周(二) 在这个时候,无论是那一个班的中国军人,还是站在苏州河畔观战的上海市民,他们都呆了。他们眼睁睁的看着雷震抛掉了身上所有的武器,在双方还没有正式开火的零落枪声中,狂冲向四行仓库的方向。他的速度,让所有人不约而同的想到了“迅雷不及掩耳”这个成语。 雷震的双脚一次次重重踏在脚下这片包容了太多鲜血与硝烟的大地上,直直踢起一连串半尺高的泥浪。在他心脏有力的跳动中,将带着大量新鲜氧气的血液源源不断的输送到了他的全身,让他充满爆炸性力量的肌肉一次次收缩,又一次次的全力绽放,他身上那一套明显小了两三号的童子军军装,更是发出了一阵吱吱啦啦的可怕呻吟,天知道在这个时候,雷震把衣服撑出了多少个裂口。 在这个时候,雷震跑得就像是一匹发了情的种马,就像是一头看到了红布的西班牙斗牛,带着一种令人目瞪口呆的惊人高速,冲向了四行仓库东侧的小阁楼。突然有人指着雷震,又蹦又跳的放声狂叫道:“看啊,你们快看啊,这个小子竟然跑得比身边那条狗还要快!” 如果没有能够追上野兔,追上野山羊的惊人的腿力,雷震和自己的儿子,早就***饿死在那片大山中了! 雷震突然向前一扑,他狠狠趴在了地上。就在他的身体和沉厚的大地对撞在一起,发出“噗”的一声闷响时,一串轻机枪子弹,狠狠打到了他的身边。 “吧嗒……” 在苏州河畔观战的上海市民,下巴跌落的声响响起了一片。 这个一狙击巡逻艇上的日本军人时,就像是一头嗜血的狼,奔跑时比烈马还要快的男人,这样一个全身上下都充盈着不可预测的力量,更散发着一种浓浓的杀气,无疑应该接受过什么特种训练的男人,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表演了一招绝对正宗的懒驴打滚。在地上用最难看甚至可以说最滑稽,却依然保持了相当速度的动作,连滚了几个跟头后,雷震双手一撑,就在所有人以为他会表演一招什么鲤鱼打挺之类的功夫时,雷震竟然又手脚并用,用爬的动作,向前窜出了十七八米。 那些和日本人在战场上激战了三个月,也没有退让一步的老兵们,在这个时候也不由自主的瞪大了双眼。他们每一个人的心里都转动着一个相同的念头:“**,这小子是不是属狗的,爬得可真是快啊!” 只有那位排长的双眸猛然危险的眯起,因为他清楚的知道,以这个男人那看起来足够迅速,却绝不成熟的闪避动作,他根本不可能及时闪开背后轻机枪的扫射! 而他却真的闪开了,这样的结果只有一个解释……这个男人在轻机枪子弹射出枪膛之前,他就已经下意识的做出了闪避的动作。 一个词语突然出现在这位排长的脑海……直觉! 对,就是直觉,敏锐的直觉,野兽般的直觉! 眼前这个没有受过严格军事训练,却拥有A+级射击技术的男人,之所以能躲开从背后射来的那一串机枪子弹,就是因为他拥有像野兽一样对危险绝对敏锐的直觉! 他就是在对方扣动扳机之前,已经本能的发现了危险,在他的大脑做出判断之前,他的本能已经驱使他的身体,做出了最难看却绝对有效的规避动作。如果要这位排长,对眼前这个跑得比狗还要快的男人,做出一个评价的话,他就是……杀手,一个天生的杀手! “这个闪避动作,绝对不是偶然。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意外,更不会出现那么多奇迹!” 排长手中的重机枪也响了,重机枪子弹狠狠射向了日本军人。他一边扫射,一边狂喝道:“小日本你们看清楚了,爷爷我才是你们的对手,你们的那一双狗眼在看哪呢?!” 重机枪子弹狠狠划破了四百米的距离,落到了日本军人的身上。面对这种绝对意外的进攻,日本军人就算是再训练有素,也产生了一阵轻微的骚乱,几百名几乎已经训练成战争机器的士兵,根据训练教程,几乎在同一时间卧倒在地上,就连那一挺正在向雷震扫射的轻机枪,也出现了片刻的间隙。 趴在废墟周围的士兵,都瞪大了双眼,呆呆的望着抱着重机枪,对着敌人疯狂扫射的排长。 日本人把小阁楼轰塌了,以为他们已经全军覆没。只要他们静静的等到敌人进入一百五十米范围,再突然发起袭击,就算日本军人训练有素,再对如此近距离的火力扫射,也必须要出惨重的代价。 “我这样一开火,暴露了目标,不能再突然发起袭击,至少要少打死十几个日本兵。” 那位排长抱着手中的重机枪,一边拼命扫射,一边瞪着向自己这个方向连滚带爬又蹦又跳,却偏偏能比他们进行百米赛跑时跑得还快的雷震,他猛然发出一声嘶吼:“臭小子你***快跑啊!我就是要和老天赌上一把,看看你是不是能比这十几个日本人的脑袋更值钱!” 只用了几秒钟,雷震就在敌人轻机枪的扫射下,强行冲过了将近一百米的距离,手脚并用的爬进了小阁楼的废墟后面。 “给我!” 雷震劈手抢过了一名士兵手中的步枪,看着他用一种绝不标准的动作抬起了步枪,几乎所有人都在暗中摇头。敌人可是在三百多米远的地方,这样的距离虽然在中正式步枪的射程之内,但是你见过谁,连拿步枪的姿势都不对,甚至没有把枪托顶在自己的肩胛部位取得足够的稳定,还能打中距离如此遥远的目标?! “砰!” 雷震就是用这种绝不正确的动作,扣动了手中步枪的扳机。随着一声轻脆的枪声响起,几百米外的一个名机枪手,脑袋上猛然炸起了一团血花,那个刚刚打完重机枪子弹的排长,放声狂喝道:“干得漂亮!” “可是……”排长扭过头看着雷震,“你一直在向我们这个位置跑,你从头到尾都没有回过一次头,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是谁在对你开枪?” “我不知道谁开枪打我。” 虽然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似乎更讨厌这些人身上的军装,但是面对自己的救命恩人,雷震仍然保持了必要的礼貌。他盯着远方那个倒在血泊当中的日本军人,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自己发干的嘴唇,淡然道:“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打他,我就是想杀死他!” 第547章 抓周(三) 那个排长笑了,他用力一拍雷震的肩膀,道:“好小子,我喜欢,你叫什么名字?” 雷震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天空中就猛然响起了几声尖锐的呼啸,两个人一起霍然抬头,几发用肉眼都能看到的迫击炮炮弹,在空中划出几道漂亮的小弧线,对着他们的头顶狠狠砸过来。在心里计算着这几发炮弹的着弹点,那个排长猛然瞪圆了眼睛,叫道:“**!” 这种迫击炮弹在空中飞行,会有尖啸的呼啸,它的飞行速度并不是很快,用肉眼都能看到,只要反应速迅,一般的老兵都能躲开这样的炮击。但问题是,这位排长现在正抱着一挺马克沁水冷重机枪,坐在一堵断墙的后面,他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站起来,再做出军事规避动作。 “这下可真的要完蛋了……” 这个念头刚刚在排长的脑袋里扬起,雷震抬起脚就重重踢到了他的屁股上,一股沛不可挡的力量狠狠传过来,竟然把他连人带重机枪像踢皮球似的,一脚踢出了十几米远。 “轰!轰!!轰……” 排长人还地上不断翻滚,几发迫击炮弹狠狠砸在了小阁楼的废墟上,一股金属燃烧般的气息,夹杂着大量碎弹片狠狠撞过来。逃过这一场大难的排长,呆呆的望着再次被炮弹洗礼的小阁楼,他的全身除了屁股就像是被公牛撞中般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之外,侥幸没有受伤。但是他的心脏,却在瞬间落到了最谷底……雷震救了他,可是他自己却没有来得及逃出来! “小子,怎么样,死了没有?” 雷震没有回答,一个仍然呆在那堆废墟后面,连续被几发迫击炮弹轰击的人,又怎么可能安然无恙?! 那位排长趴在地上,呆呆的望着已经被硝烟彻底覆盖的废墟,一种酸酸楚楚的感觉猛然袭上了这个军人的心头。他是真的喜欢雷震,是真的想帮这个男人,所以他才对雷震这样一个陌生人提出了并肩作战的邀请。现在,他竟然连对方的姓名还不知道…… 一阵夹杂着苏州河湿气的风狠狠吹过来,带走了浓重的硝烟,当这位排长的目光,带着不能掩饰的焦急,在那堆废墟中寻找时,他正好迎上了一双黝黑得发亮的双眼。 是雷震,他竟然没有死,他竟然在绝不可能的情况下,成功的避开了几发迫击炮弹的炮击。 看着躲在墙角,尽可能的紧贴在墙壁上,把身体受到攻击的面积尽可能降到最低的雷震,这位排长忍不住露出了一个如释重负的表情,“没事就好,你可真厉害啊,这样都炸不死你……” “**,你***都干了些什么?!” 望着全身都缩在墙角的雷震,呆了,所有看着雷震的人,都惊呆了。粗重的呼吸声,一下充斥在这片风雨欲来的战场上。 如果不是雷震刚刚救了他一命,如果不是雷震的手臂上还在汩汩流着鲜血,明显是被炮弹片划伤,如果不是雷震并不是他的手下,这位排长一定会二话不说,直接拔枪毙了眼前这个混蛋! 面对几发迫击炮弹如此近距离的爆炸,雷震却没有受到任何致命重创,最重要的原因绝不是他及时缩到了墙角,而是在炮弹爆炸的瞬间,雷震顺手抄起了一具地上的尸体,把他当成盾牌,直接挡到了自己的身上。 看着那具早已经气绝,却又遭到迫击炮弹再次轰炸,已经变得惨不忍睹的尸体,这个排长的眼睛红了。那可是他的兄弟,是一位刚刚在保家卫国的战争中,奉献了自己生命的英雄、烈士!而眼前这个混蛋,为了能够在炮击中活下去,竟然把这具遗体,当成了保命的盾牌!这在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军人眼里,绝对是最大逆不道,最不可原谅和饶恕的罪行。 排长望着一脸平淡,仿佛做了一件再平常不过事情,丝毫没有惭愧的雷震,他的嘴唇上下不停的哆嗦。他伸手指着鼻子,在这个时候他真想放声喝骂,但是雷震就是为了救他,才没有及时避开炮击,他又有什么资格,又要用什么立场,去斥骂这样一个为了救他而受伤的男人? 这位排长瞪圆了眼睛,感到一股闷气就硬生生的卡在胸口,怎么也无法吐出来,他就这样趴在地上,直直的瞪着雷震。直到他狠狠吸了几口带着浓重硝烟味道的空气,这位排长才终于缓过气来,他嘶声叫道:“混蛋,混蛋,我***宁可你刚才没有救我!” “知道了。” 雷震放下手中那具嵌满了弹片,被炸得支离破碎的尸体,拾起他刚才丢到地上的步枪,一边拉开枪栓检查里面是否损坏,一边淡然道:“下次我不会再救你。” “你……” 排长呆呆的望着眼前这个说得一脸认真的男人,他真的不知道雷震的脑袋里到底在想着什么。他这一辈子随着部队走南闯北,也算是见多识广,但是还真***没有见过雷震这种绝对不能用常理来推测的人物。 怪不得这个跑到哪里都要带上一条狗的混蛋小子,能拥有野兽般的本能与敏锐的直觉,感情他纯粹就是一个未完全进化的北京周口店类人猿! 用充血的眼睛,瞪着眼前这个混蛋小子,再看看那些越来越近,马上就要对四行仓库再次发起猛攻的日本军人,这位排长再次狠狠喘了几口气,才嘶声叫道:“小子,你给我听好了,我救了你一次,你也救了我一次,我们之间扯平了,谁***也不欠谁了,等我们打退了日本人这次进攻,你就给我有多远走多远,不要让我再看到你!听到了没有?!” 雷震没有回答,他伸出自己被炮弹片划伤还在不停流血的胳膊,让自己的儿子伸出舌头在那里舔了几口,把伤口周围的泥沙和钢铁碎屑全部舔干净,算是消了毒。看着胳膊上足足半寸多深的伤口,看着伤口周围像婴儿的嘴唇般向外绽开的肌肉,和不停流淌出来的鲜血,雷震不由皱了皱眉头。 雷震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童子军为了帮助难民,身上必备的针线包,从针线包里挑出一卷黑色的棉线和一根钢针。在众目睽睽的注视下,雷震竟然硬是在日本军人发起进攻前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用这样一套缝补衣服用的针线,对自己手臂上的伤口,进行了一次绝对粗糙却有效的缝纫手术。 眼睁睁的看着那根粗大的钢针,飞快的一次次穿过雷震手臂上的肌肉,眼睁睁的看着雷震拽着那些粗糙的棉线,在自己手臂上翻起的肌肉里穿行,由于战斗马上就要开始,他缝补得太急,拉动这些棉线时太用力,棉线在空中绷直后,甚至会发出轻微犹如弹棉花般的声响,随着雷震大手大脚的动作,更带出大颗、大颗的血珠。看着眼前这绝对非人的一幕,所有人只觉得牙齿发酸,虽然雷震手中的针线并没有穿进他们的身体里,但是他们的眼角却在跳个不停。 雷震在伤口上打了一个绝对没有任何美感的绳结,扯下脖子上那根他怎么看都象是条绳子的领带,把它当成止血绷带,死死缠住伤口,让它不会再重绷裂。做完这一系列工作后,雷震尝试的舒展自己的手臂,虽然从伤口鲜血很快就渗透了那根领带,但是雷震仍然满意的点了点头。 直到这个时候,雷震才抬起了头,回答道:“嗯,知道了。” 第548章 抓周(四) 杨惠敏没有回家,她就站在苏州河畔,望着对岸被战火彻底覆盖的四行仓库。看着炮弹像下雨一样,一发发落在四行仓库上,听着那密如爆豆几乎再没有空隙的枪声,杨惠敏真的痴了。 雷震就在对岸!那个从来不喜欢多说话的男人,那个脸上就像是涂了一层石膏般,几乎没有什么表情的男人,那个在专注时,眼睛里偶尔也会流露出几丝温柔的男人,就在对岸,就在和敌人浴血奋战! 杨惠敏真的不知道,雷震他们现在还没有子弹,杨惠敏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受伤,或者说他已经永远的躺在那片土地上,再也无法睁开自己的双眼? 那些站在苏州河畔一幢高楼上观战的上海市民也惊呆了,他们居高临下,可以清楚的看到,一支又一支日本军队,不断在四行仓库附近集结。他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一支部队撤出战场后,又刻有一支新的部队重新对四行仓库发起猛攻。他们就是用这种车轮战的方法,从早晨九点钟开始,一连进攻了五个多小时! 到了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清楚的知道,这一次日本人是真的发狠,要拔除四行仓库这个眼中钉了。在这种情况下,雷震他们这支孤立在四行仓库之外,得不到支援,也得不到补给,却卡在四行仓库右翼的小股部队,被迫依托苏州河沿岸的民房,抵挡日本军人一波接着一波的疯狂进攻。 再也没有了马克沁水冷重机枪扫射时,特有的沉闷轰鸣,再也没有了那种覆盖性的火力压制,四行仓库右翼的战场上一片寂静,只剩下排长嘶哑的声音,在阵地上不停的回荡,“记住,敌人没有进入三十米距离,没有听到我的命令,绝对不许开枪!” 就算没有排长不停的重复,无论是久经战火的老兵,还是刚刚补充到部队里的新兵蛋子,都清楚的明白,现在子弹对他们而言代表着什么。一旦他们打光了所有的子弹,又不能从敌人的手里得到补充的话,他们就必须和受过严格刺刀格斗训练,又被武士道精神洗脑的日本军人展开格斗战。到了那个时候,他们这一支只剩下十几个人的小部队,在几分钟之内就会全部死在敌人的乱刀之下! 在这个时候,四行仓库里的谢晋元当然也明白他们这支小部队的处境,大量弹药被四行仓库里的军人,像不要钱的垃圾一样,从二楼的窗户里抛下来。但是在这种弹雨纷飞的战场上,就算是趴在那里,随时都有被子弹打中的危险,又有谁能在敌人不停发起进攻,到处都A级射手的情况下,将沉重的弹药箱扛回阵地上?! 在这种一片混乱的战场上,每个人都拼命握紧了手中的武器,都在心里默默计算着自己还剩下几发子弹,他们都瞪大了双眼,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从死人的身上补充自己的弹药。 至于雷震,那位排长真的已经对他实在无话可说了。 排长必须承认,雷震是他们中间杀人最多,偏偏又是受伤最少,消耗弹药也是最少的。这位排长还必须承认,雷震使用的那种集变态、无耻、下流、卑鄙于大成的战术方法,真让他大开了一回眼界。 雷震早已经甩开了所有人,用缓慢的动作,向前慢慢潜伏了一百多米,脱离了防御战场。就凭他这种孤军深处的胆量,就能让人对他伸出一根大拇指,可惜……雷震手里连枪都没有拿。最过分的是,雷震竟然穿了一身从日本士兵身上扒下来,还带着两个弹洞的军装。 穿着日本军装的雷震,就躺在一堆死尸中间一动不动,就连一个正在对四行仓库发起进攻的日本士兵,无意中用皮靴重重踏在了雷震的手掌一下,雷震都可以老老实实躺在那里,显得稳若泰山无懈可击。 但是当战场上的日本军人遭遇四行仓库的顽强狙击,付出了相当的代价,接到命令终于开始后撤,而第二支替补部队却还没有登上战场的时候,雷震就立刻复活了。相信如果不是排长拼命对着四行仓库里的兄弟做着手势,雷震早就被四行仓库里的中国军人打成一具真正的死尸了。 雷震拎着刺刀在日本士兵的尸体上爬来爬去,看到还活着的,还有口气的,身体还能微微动弹的,雷震一概先补上一刀,仅凭这一点,雷震亲手“击毙”的敌人数量,就顶得上排长这边十几号人又是重机枪扫射,又是手榴弹轰炸赢得的战果总和。 这还不算什么…… 雷震从日本士兵的尸体上翻找出还没有丢出去的手榴弹和子弹袋,但是雷震绝对没有把这些弹药送到排长那边,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的念头,带着这些东西再往回爬一百多米,先不说体力要消耗多少,仅仅从风险上来考虑,雷震就绝对不会这么做。 雷震只是用布条把这些手榴弹、子弹匣紧紧绑在一起,再把它们重新塞到尸体堆里,然后自己老老实实的再爬到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上,继续老老实实的装死。 至于雷震的儿子……如果不是排长大人亲眼看着这头四条腿走路的东西,刚才还能蹦能跳又跑又窜,转眼间就四肢僵硬,就连尾巴直挺挺的翘在那里,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样子,他绝对不会相信一条狗,不,应该说是一匹狼,也可以像他的主人那样,装死装得这么像! 当又一支新的日本部队投入到战场上,四行仓库上方的轻重机枪再次扫射,双方交火的枪声混成一团的时候,躺在死尸堆中的雷震,会趁着没人注意,轻轻舒展一下自己隐藏在另外一具尸体下面的右手,顺手再把那根绑在一枚手榴弹拉环上的布条,狠狠一拽罢了。 “轰!轰!!轰……” 十几枚手榴弹,外加绑在上面的一两百发子弹一起被引爆,猝不及防之下,走到尸体堆旁边的日本士兵齐刷刷的倒下了一片。这样的爆炸当然是惊人的,但是谁敢保证,这次大爆炸不是四行仓库里迫击炮造成的杰作?谁又会怀疑一个躺在几十米外,全身都是血,军装上还有两个大大的,醒目的弹洞的“自己人”?! “轰!轰!!轰……” 在某一堆尸体下面,又产生了一场大爆炸,日本军人又齐刷刷的倒下了一片。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并不是雷震拉响了手榴弹,而是他的儿子,偷偷咬住一根早就准备好的布条,用力拽了一下罢了。 看着装死也能装得如此登峰造极的这一对父子,看着他们用这样的方法,周围复始的不断伏击日本军人,大大缓解了敌人的进攻压力,那位排长只能连连摇头苦笑,在心中叫道:“高,高,实在是高,真***高到喜马拉雅山去了!” 排长发现自己真的不能理解雷震这个人,他真的无法分辨,雷震这个混蛋小子,究竟算是勇敢,还算是无耻。 或者……是兼而有之?! 根据这位排长的计算,在长达五个小时的激战中,雷震和他的儿子,抛开用刺刀刺杀已经中弹的伤兵不算,仅仅用装死引爆手榴弹的方法,就至少炸死了一百个日本士兵。虽然他的手段是无耻了一点,是下流了一点,是卑鄙了一点,但是仅仅从战果上来说,是绝对辉煌的。 第549章 祸害遗千年! 下午两点三十分,日本军人突然停止了对四行仓库犹如狂风骤雨般的进攻。虽然地道仍然没有被打通,但是一直守在四行仓加右翼,已经弹尽粮绝的小股部队,终于得到了宝贵的喘息机会。他们爬到四行仓库下面,在随时可能遭到日本A级射手狙击的情况下,小心翼翼的搬回了大量弹药补给。 上面的兄弟,甚至为他们抛下来一个用棉花包裹住的医药箱。打开这个医药箱,一直死死守在战场右翼的排长,首先看到的是一张信纸。谢晋元用他刚劲有力的字,在上面写道:“不离不弃,生死与共!” 在这两句话的下面,甚至还有一首诗。这是谢晋元竟然在激战的空隙当中,挥毫写下了一首诗…… 勇敢杀敌八百兵,抗敌豪情以诗鸣。 谁怜爱国千行泪,说到倭奴气不平! 这一首诗绝不算工整,甚至还有些不压韵,但是在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属于铁血军人的角铮狂鸣之气。 在嘴里反复品味着这首诗,一个大大的笑容突然在这个排长的脸上扬起,他环视全场,放声狂喝道:“兄弟们,看到了没有,这是谢晋元团长写给我们的信!大家再支撑他几个小时,等到天黑,我们就可以想办法回家了!” 已经爬回阵地的雷震,就坐在一幢房屋的废墟后面。他看着这些经过几个小时激战,还要不停的在战场上爬来爬去,拼尽一切力量,往阵地上搬运弹药的士兵,他们真的已经很累了,疲惫已经清楚的写到了每一个人的脸上,但是他们却发出了一片沙哑却有力的回应。看着这些士兵突然发了光的双眼,雷震默默将“谢晋元”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他真的不知道,这位排长嘴里的谢晋元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仅仅用一封信,几句话就能让这样一支几乎被打残,更伤痕累累的部队,恢复了士气。 下午两点五十分,日本外交官,面对世界各国媒体记者,发出了如下宣言:“我们不排除动用任何一种手段,来打击可恶而野蛮的敌人!本着人道立场,我们希望在四行仓库附近观战的市民,可以远离战场,以免受到波及。” 下午三点十分…… 刚刚从四行仓库下面搬回一箱机枪子弹的排长,狠狠喘着粗气,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身体突然凝滞了。 “不可能吧?” 排长揉了揉自己的鼻子,他再次吸了一口气,没有错,那夹杂着苏州河的水气吹拂过来的风中,的确已经多了一股奇异的味道,一股猛然闻上去有点像大蒜,却比它更刺鼻的味道。排长的双眸猛然缩成了最危险的针芒状,他放声狂喝道:“**他妹子的,小日本用毒气了!大家快用水把棉布打湿,盖在自己的鼻子上面!”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他们身上连水壶都没有带,又哪来的水?那个排长看到这一幕,他又气又急,放声喝道:“还像一堆木头似的傻愣在那里干什么,没有水的话,就用自己的尿啊!” 排长伸手从自己的内衣里撕下两块棉布,先丢给雷震一块,然后把剩下的一块反复折叠后,放到了自己的身体下面。十几个还活着的中国军人,都趴在地上,齐刷刷的解开了自己的裤腰带。 可是他们已经连续激战了五个小时,他们滴水未尽,汗水更是不停的从他们身上流淌出来,面对日本军人不顾一切,只能用丧心病狂来形容的毒气攻击,就算他们知道如果尿不出来,他们就得完蛋,可是在这个时候,除了少数几个人之外,绝大部分人就算是憋得胀红了脸,也只是勉强从身体里挤出了几滴发黄的尿液,就连那个排长也没有因为这里他官最大,而得到例外。 有些人尝试着把几层叠加在一起的棉布直接盖在了鼻子上面,但是这种没有用水浸湿的棉布实在太粗糙了,显然并不能有效过滤毒气,刺鼻的味道仍然不停的冲进他们的鼻腔。 手里捏着那个排长在第一时间丢给自己的棉布,雷震突然拔出了身上的九五式刺刀,对着身边一具在半个小时前还和他们一起并肩作战,刚刚闭上眼睛不久,身体还带着几丝温热的尸体狠狠刺下去。 “噗……” 九五式刺刀深深没入了尸体的胸膛,面对这绝对意外的一幕,所有人都惊呆了。雷震拔出刺刀,直接将那块棉布按到了尸体的伤口上,然后双手用力,使劲按压这具尸体的胸腔。在这种外在的压力作用下,鲜血猛然从尸体上喷溅出来,浸透了那块盖在伤口上的棉布。 “啪!” 那个排长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那块被鲜血浸透的棉布就盖在了他的脸上。嗅着棉布里那股浓重到极点的味道,就连他的舌头也品尝到了一点甜味,排长的眼睛在瞬间就瞪得滚圆,他咬紧了牙,拼尽全力狠狠打一拳。 这一拳直接打到了雷震的脸上,把雷震打得连退了六七步。排长甩掉脸上那块沾满鲜血,却可以为他过滤毒气的棉布,又在上面狠狠踏了几脚。他指着雷震放声狂吼道:“小子,你***不要太过分了!你别以为所有人都会和你一样,为了能够活命,就连脸都可以不要了!死有什么好怕的,我***早就做好了战死沙场的准备,我现在就是烂命一条,我宁可是被日本人毒死了,也好过用阵亡兄弟的血,来保住这条烂命!我、我、我、咳咳……我***……毙了你这个混蛋!!!” 雷震从自己的内衣上扯下一块棉布,他调转刺刀,对着自己的胳膊狠狠刺下去,他这一刀刺的可真重,鲜血猛然从他的手臂上迸射而出,瞬间就浸透了他手中的那块棉布。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中,雷震竟然把这一块沾满自己的鲜血的棉布,再一次盖到了排长的鼻子上。 雷震盯着眼前这个排长,沉声:“我不是你的兄弟,我也没有死,用我的血,不丢人!” 不再理会已经彻底愣在那里的排长,雷震回视全场,他放声喝道:“不想死的话,就用自己的血把棉布浸湿!” 说完这句话,雷震竟然又拾起了那块排长刚才甩在地上,又狠狠踏了几脚,沾满阵亡烈士鲜血的棉布,在众目睽睽的注视下,把它分成了两半,一半盖在了自己的脸上,一半盖到了儿子的鼻子上。 看到这一幕,排长脸上的肌肉在不停的抽搐,但是他看着一个个拔出刺刀,用鲜血浸透棉布,在用力呼吸下,脸上终于露出平静笑容的手下,这位排长瞪了半天的眼睛,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 日本军人在四行仓库战场上竟然动用了毒气弹! 这个消息一经传开,当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但是做出如此暴行的日本军方,只是受到了欧美诸国无关痛痒的谴责。而几乎在同时,中国政府也接到了上海公共租界当局用词强厉的通告…… “为了防止战斗进一步激化,影响到公共租界的安全,为了防止流弹击中竖立在距离四行仓库仅仅几十米的煤气筒,为了租界内数以万计的居民人身安全考虑,我们希望贵国政府务必下令四行仓库的守军撤退!我们愿意帮助四行仓库内的守军,通过租界安全撤退。” 欧美诸国的态度,再一次试明,面对强权,正义和公理,也仅仅是一块无足轻重的尿布罢了。 第550章 大结局(上) 在战场上的那位排长和雷震,当然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他们坐在地上喘着粗气,他们只知道,他们虽然胸口发闷,鼻腔和口腔里更是传来一阵阵火辣辣的疼痛,但是他们终于在日本人的毒气攻击中活下来了。 雷震和那个排长就并肩坐在一堆废墟的后面,两个人的目光都落在那个就算是已经为国捐躯,仍然被雷震狠狠捅了一刀的尸体上面。不知道过了多久,排长突然问道:“小子,刚才你想帮我,我却重重在你脸上打了一拳,你还是要继续帮我,为什么?” 雷震淡然道:“因为刚才你想都没想,就先分给我一块棉布。” 排长瞪大了双眼,他真的没有想到,雷震毫不犹豫的拔出刺刀,对准自己的手臂狠狠刺下去,理由就是这么简单! 排长扭过头看着雷震那张几乎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脸,过了好半晌,他才轻声道:“我现在才知道,你即是一个英雄,也是一个混蛋!你知道吗,当时我真的被你气疯了,实在是手里没有带枪,否则的话我一定会二话不说,先一枪把你毙了再说!” “别人认为我是混蛋还是英雄,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雷震把自己的双手枕在脑袋后面,用一种最舒服的姿势放松了身体。他打开了一包从四行仓库里面抛下来的饼干,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一包饼干还是他和杨惠敏,一起出去募捐到的成果。 因为毒气刚刚被吹散,日本人暂时还不可能发起进攻,所以雷震吃得很从容。他把饼干放进嘴巴里,却并不咀嚼,直到他嘴里的口水把饼干泡软泡烂了,他才慢慢将嘴里已经变成一团面糊的食物,咽进自己的胃里。雷震甚至还有心情,把饼干上面沾的糖粒一点点小心的刮下来。 雷震把那些好不容易收集到一起的小粒冰糖,全部丢进一个钢盔里,然后倒转他那把已经不知道沾了多少鲜血,收割了多少生命的刺刀,用刀柄在钢盔里不停的磨着,直到那些碎小的冰糖粒,在钢盔里全部变成了粉末状。 看着雷震解开手臂上那根充当止血绷带的领带,抓起辗磨成粉状的冰糖,把它们一点点小心敷到了伤口上,再重新用领带把伤口扎紧,那个排长真的惊呆了。 “这种东西,可以让我的伤口复元得更快。” 重新处理完自己的伤口,雷震就那样和排长并肩坐在一起,他们彼此听着对方粗重的呼吸,嗅着对方身上,浓重得几乎化不开的血腥、汗水、硝烟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彼此静静感受着对方带给自己的安全感。不知道过了多久,从来不喜欢多说话的雷震,突然开口了,“你见过离开了狼群,独自在深山和草原上流浪的孤狼吗?!” 排长摇了摇头,他从小在农村长大,他见过狼,而且对狼这种总是会咬死家禽的动物深恶痛绝,但是他看到的狼,总是三五成群。 在这个时候,雷震犹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神,突然有点迷离了。 雷震望着他的儿子,现在它正低头着,在专心的啃着一包饼干。雷震轻声道:“那些孤狼远离了狼群,为了能够找到活下去的食物,它必须不停的去流浪,用它的爪子,走过一座又一座大山,面对一个又一个敌人。” “为了活下去,为吃到一块已经发臭的肉,它们就必须和那些一爪子就能拍断一棵大树的狗熊去战斗,去和那些动作比它们更灵活,力量比它们更大的猎豹去战斗。就算是受伤了,它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帮助,只能独自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用舌头去慢慢舔着自己的伤口,期待着在自己饿死之前,能够重新站起来,重新找到能够支撑它继续活下去的食物!” “如果它真的什么也找不到,眼看着就要饿死在路上……”说到这里,雷震的声音突然嘶哑了,“它会直接啃咬自己的爪子!它会不顾一切的用自己的牙齿撕扯自己身上的肉,就算是爪断了、没了,它再也不可能像原来那样快速奔跑,去追杀猎物,去向比它更强大的敌人挑战,它迟早还会活活饿死,或者是因为失血过多而倒在地路上,成为另外一只孤狼的食物,但是至少……它在拼命让自己活下去!” 迎着雷震那双黑得幽然的双眸,感受着雷震在说这些话时,从身体里散发出来的丝丝冷意,回想着雷震在战场上做出来的一切,几粒大大的汗珠,慢慢从排长的额头淌落。排长伸手拭掉了正在自己额头上慢慢淌落的汗水,直到这个时候,这位排长才注意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的手竟然在微不可查的轻轻颤抖。 就算知道雷震现在已经认可了自己,绝不会对自己发起进攻,但是聆听着他淡淡的诉说,不知道为什么,这位排长的心里,还是忍不往涌起一股接着一股的绝对寒意。 因为在这个时候,坐在他面前和他静静对视的,不就是一头曾经在大自然中孤独的行走,孤独的战斗,一次次受伤,又一次次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独自等待伤口愈合,让它可以重新回到深山中,为了生存而继续战斗的……孤狼?! 就是因为他是一头孤狼,所以他才会拥有了狼的坚毅与残忍,一旦出手就必然是赌上了自己生命的最狂烈攻击;就是因为他是一头孤狼,所以他才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就连同类的尸体也会成为它的道具和武器;就是因为他是一头孤狼,所以他虽然单纯而率性,更懂得知恩图报,但是他的独立特行,却成为了无形的壁垒,让他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一个可以并肩作战,可以把自己后背交付给对方的战斗伙伴! “可是……你毕竟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狼!狼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人却应该有自己的目标!” “对,我是有自己的目标!” 雷震望着远方战场上,那一具又一具日本军人的尸体,他一字一顿的沉声道:“我的目标,就是不停的杀,直到杀光所有的鬼兵,或者直到我死在他们的枪下!” 这个排长真的不想问雷震的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他的眼睛里突然闪过了一丝淡淡的同情,但是很快又消失了。因为他知道,同情这种东西,对一头已经在大自然中磨利自己的牙齿,坚挺了自己的意志,必然要在生命终结之前,面对一场又一场战争的孤狼来说,是一种最无用甚至是可笑的东西。 “我叫李正,大概我老爹,在生我的时候,就希望我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吧。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也可以像我手下的兄弟一样,叫我一声李大哥。” 那位排长把手伸向了雷震,微笑道:“我们并肩作战了这么久,被你救了两次,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雷震!” 雷震凝视着李正伸到他面前的手,他不喜欢这种肢体上的接触,但是他却发现,自己有些喜欢眼前这个叫李正的男人。是因为在李正的身上,有一种他曾经拥有,现在却已经失去的坦坦荡荡?还是因为他在这个男人的眼睛里,在他嘴角的微笑里,敏锐的捕捉到了一种理解与认可?! 雷震真的不知道,但是他却慢慢的,尝试的,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当两只同样有力的大手在空中紧紧相握的时候,一股淡淡的暖流,在雷震的心底缓缓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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