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宝书网(baoshu2.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位面超市》 第1节 位面超市 作者:蜀七 文案: 叶舟好不容易存够了钱,开了一家大型超市,正准备大展拳脚,却发现自己可能得了精神疾病。 ——每天早上超市开门,门外都是不同的风景。 要么是末日废土。 要么是百姓衣不蔽体吃土扒树皮的战乱朝代。 要么是遍地污水,抬头一看还有城堡的中世纪。 要么是充满各种神奇生物,普通人活得极其困难的魔法世界。 叶舟:“……” 他只是想挣点钱而已!这还能不能好了! #灵感来源:日轻《异世界食堂》 #1V1 #每天早上8点8分更新 内容标签: 种田文 励志人生 系统 经商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舟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他只想挣钱而已 立意:携手共创美好生活 vip强推奖章 叶舟好不容易存够了钱,开了一家大型超市,正准备大展拳脚,却在开业的当天成为了一名位面商人,从此在不同位面中反复跳跃。要么是末日废土,要么是百姓衣不蔽体吃土扒树皮的战乱朝代,要么是遍地污水,抬头一看还有城堡的中世纪,要么是充满各种神奇生物,普通人活得极其困难的魔法世界。本文以男主叶舟在不同位面做生意为主线,描写了不同位面的风土人情,小说行文流畅,语句生动诙谐,出场人物生动真实,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个奇幻真实又光怪陆离的世界。 第1章 眼前是斑秃一样的土地,杂草不能连成一片,树木高耸,却都被扒去了外皮,露出微黄的树干,只有高处的树梢还残留着一丝绿意,但没有皮的树可想而知是活不久的。 这里像是原始森林——还是被荒年的难民扒过皮的原始森林。 叶舟给了自己一巴掌。 嗯,比他预想的还要响亮,也更疼。 现在是叶舟来到这里的第三天,早晨起床自扇耳光已经成了叶舟的保留节目,好像只要这样,他就能从这场离奇的梦境里醒来,回到正常的世界中。 但今天又失败了。 眼前的风景还是没有丝毫变化。 叶舟做过很多假设,刚开始他认为自己疯了,肯定是精神出了问题,产生了幻觉。 后来他觉得最有可能造成现在这种情况的就只有一种可能——他被外星人抓来做实验了。 因为不仅他来了,他的超市也被原封不动的搬了过来。 最离谱的是,超市还有电有水,甚至有网络,但不能接受和发送消息,无法和任何人联系。 这已经不是时空穿越可以解释的了,只能是来自外星人的神秘力量。 确定自己今天也“醒”不了之后,叶舟回到了超市内。 既来之则安之,叶舟已经放弃抵抗,选择躺平了。 反正估计等他寿终正寝都饿不死。 至于食物过期?毒不死他算他厉害,毒死了算他倒霉。 吃了两块面包又灌了一瓶奶后,叶舟拿着平板坐到了超市门口玩游戏——单机游戏能玩,超市里也能充电。 叶舟觉得自己总一个人待着,时间长了语言功能可能会下降,精神可能也会出问题。 鲁滨孙还碰到了个星期五,察克也有威尔森。 不过星期五是个人,而威尔森是个排球。 叶舟觉得自己碰到人的概率应该不大,但又不想和球说话,那就取个中间值,看能不能抓到野鸟野猫什么的,自己给它一口饭吃,它陪自己说说话,也算是公平交易,互利互惠。 不过这几天下来,叶舟别说看见鸟了,鸟屎都没见过。 他算是知道真正鸟不拉屎的地方究竟什么样了。 中午叶舟又进了一趟超市,吃了一份自热盖浇饭。 别说,现在这些方便食品做的真是有模有样,不比一些外卖的盖饭差,叶舟吃的时候还在想,可能有些外卖就是直接用的料理包。 便宜方便,味道不错还没毒。 营养不一定有,但肯定吃不死人。 吃完后叶舟把垃圾收拾好,他现在一直都把垃圾密封了放在超市后面的大型垃圾桶里,虽然不知道多久后会满,但至少他暂时不想挖坑埋了,靠自然降解的话,这些垃圾一百年都不一定能降解完。 想不到解决办法之前,先就这么着吧。 下午叶舟会带着柴刀和背包在附近勘察地形,虽然他在此之前完全不会画地图,但现在也只能硬着头皮画画看了,为了不迷路,每走一段路他就要在树干上刻下一个标记。 叶舟很快发现了一条河,不过现在干涸的只剩下裸露的河床,河床上还能看到动物的尸体。 白骨被黄沙覆盖,他只看了两眼,在发现一块类似人类头骨的枯骨时,叶舟迅速移开了目光。 这片树林里被扒皮的树几乎都死得差不多了。 没被扒皮的小树也枯了,只剩下一些原本枝叶繁茂的参天大树逃过一劫。 没被扒皮,根系够深,这才还能维持一点绿意。 炙烤大地的阳光慢慢昏暗下去,叶舟坐在树下,他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准备喝了以后就往回赶,虽然他不知道这里是哪里,究竟有没有活人,但起码他知道自己暂时是安全的。 附近没有大型野兽——小型的也没有。 因为森林遭到破坏,栖息在这里的鸟类也走迁徙的差不多了。 他在腐烂的树下翻出了虫子和蜈蚣,也在山洞里找到了野生的菌菇。 起码这些能证明这里不是没有生命。 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叶舟还在树林里,他打着手电筒,顺着自己一路来做的标记往回走。 就在马上要走到超市门口的时候,叶舟突然停下了脚步。 两道人影立在超市门前。 比起遇到活人的惊喜,叶舟此时更多的是警惕。 他小心翼翼地朝后退了两步,把自己隐藏在干枯的灌木丛后,为了不被发现,他甚至蹲下后把自己缩成一团。 叶舟的视力很好,即便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也能看清那两人的衣着。 破烂的麻布衣服,已经破得看不出原本模样,骨头像是要破皮而出,像是还能喘气的骷髅披着几块破布,蓬乱的头发遮住了他们的脸,赤脚站在满是沙土和石块的地上。 这两个互相支撑着,把对方当做自己的拐杖。 叶舟能听见他们的叫门声,但并不大,如果现在他在超市里一定听不见他们的声音。 那声音粗粝沙哑,让人分不清男女老少。 又观察了半个小时,叶舟确定这两个人无害——反正绝不是他的对手后,他才重新站起来,朝着两人走去。 —— 草儿觉得自己快死了,她曾听人说,如果尿不出来,那这个人就快死了。 她掰着手指数,这十多天她只尿了五次。 她和家人互相拉扯着,遇见施粥的摊子就扑过去,看到城门就想往里闯,但粥里没有米,守城的官爷不让他们进,她爹就是在那时被官爷一刀捅死的。 大弟弟因为抢粮,被人杀了。 再后来,她的小妹妹被娘扔了。 二妹妹被娘卖了,换了一捧没脱壳的麦子。 她和娘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她们不认得路,又没有力气,慢慢就跟不上其他人了。 娘说进森林的时候,草儿也没阻止,而是跟着娘一起往森林里走。 总归是要死的,娘想找个像家乡的地方死也是应当的。 娘死了她也活不了,那就一起吧。 她们饿了就扒树皮,渴了就嚼草根,她们已经不知道饥饿是什么滋味了,因为饱足这两个字离她们太远。 她们漫无目的地朝前走,等累到走不动的时候,就可以闭眼了。 在她快倒下的时候,娘却突然爆发了一股巨大的力量,她拉着她,扯着她,伸长脖子朝前探去,娘声嘶力竭地喊道:“草儿!前头有人家!有屋子!” 草儿连滚带爬的和娘一起朝前跑去。 她不想死! 她想活下去! 然后她就和娘一起来到了眼前这栋大屋子跟前。 草儿不知道怎么形容眼前的屋子,它那么大,那么方正,比家乡地主老爷的屋子都大,但她没有看到瓦,也没有看到砖,这屋子像是掏空了一块巨石,浑然一体,找不到一处用于衔接的地方。 屋檐上还有块牌匾,但草儿不认得上面的字。 她和娘都不认字,家里只有爹认字,但也只认得他自己的名字。 她们不断的敲门,从白天敲到黑夜,耗尽了所有力气,原本的欣喜若狂也变成了更大的绝望。 可她们不敢坐下,似乎一旦坐下,她们就要死了。 “娘……我饿……”草儿靠着娘,娘也靠着她,她用最后的力气小声呢喃道,“娘……回家去……回家去……” 草儿记得家乡村头有颗大榕树,他们家就在那颗大榕树后头,爹娘种着地主家的田,地主老爷是个好人,只收他们六成佃租,家里虽然穷,但饿不死人。 第2节 她还能带着弟弟去给老爷放牛。 二妹妹会在家里做饭带小妹妹。 弟弟说他想到镇上去,去学门手艺,将来当个木匠,他黝黑的脸上满是少年人对未来的向往,他害羞地对她说:“等阿姐以后嫁人,我给阿姐打嫁妆。” 她又想起弟弟冲她说:“我去!我过去!你让娘别把小妹扔了!我会带粮食回来!” 他没能回来。 她的弟弟被一块石头砸破了脑袋,紧握的手被人掰开,手指缝隙里有饼渣。 一块饼而已啊!她弟弟的命,不值一块饼! “回家去……”草儿念叨着,不断重复着;“回家去……” 家里没有痛苦,没有饥饿,没有死亡,没有纷争和鲜血。 在家里她是严厉的长姐,她有老实肯干的父母,乖巧听话的妹妹,想去镇上干活给她打嫁妆的弟弟,还有吃奶的妹妹。 那时候是多好,多好的日子啊…… 草儿觉得自己撑不住了,她想闭眼了。 就在此时,一道强光突然从背后照来! 草儿有片刻失明,她抬起手臂遮住自己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放下手臂。 她扭着脖子,用一种堪称扭曲的姿势看向光后的那个人。 对方手心投射出巨大的光束,她看不清他的样貌,也看不清他的五官,只能影影绰绰地看见他的身形。 那是个男人,他很高。 他的身后是漆黑的树林,张牙舞爪的枯树枝衬托着他。 光自他手心而生。 草儿迷茫的看着他,耳边是娘的哭叫声。 她麻木的看着娘在她身边跪下去,听见娘喊—— “仙人!仙人!仙人救命啊!” 她听见娘磕头的声音,娘磕得那么用力,那么狠,她能闻见血腥味。 草儿僵硬的跪了下去。 磕头! 把头磕破了,仙人就会救她们了! —— 叶舟被眼前两个人的样子惊呆了,他见过刻意把自己打扮的极其狼狈的乞丐,也见过影视剧里逃荒的难民,但那毕竟是现代人扮演的,导演只能在妆造上下功夫。 影视剧里的难民虽然衣着破烂,但不会衣不蔽体,也不会真的瘦成一把骨头。 可他眼前这两个人抬头的时候,他被他们的脸震悚住了。 凹陷的双颊和眼眶,紧绷在头骨上的皮肤,让他们怎么看怎么不像活人。 更像是恐怖片里的活死人或木乃伊。 还没等叶舟从这震悚的情绪里抽身,这两人又相继跪下,以一种要把自己磕死的决绝态度给他磕头。 叶舟吓得连忙朝他们走过去。 这下他不担心这两人是坏人了。 他担心这两人死在他面前。 “快停下!”叶舟下意识提高了音量。 磕头的两个人这才停下。 他们跪在地上,抬头仰望着他,两双因为削瘦而大的夸张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 看得叶舟全身直冒鸡皮疙瘩。 叶舟咽了口唾沫,压抑住内心的惊悚和些微恐惧,慢慢蹲在了他们面前。 让他们不用再仰视他。 叶舟努力挤出一个平易近人的微笑,用这辈子最温柔的声音问:“你们要不要吃点东西?进去坐坐。” 他这辈子就没这么温柔过。 温柔的他自己都觉得做作。 但这语气很好的安抚了跪在地上的两人。 叶舟看见年龄更大的那个嘴唇一张一合,艰难地挤出一句:“仙人……求仙人……” 他没能把话说话,刚说到一半就头一歪,笔直地倒在了地上。 叶舟:“……” 他被吓懵了。 死了?! 不会吧?! 第2章 超市入口旁的保安休息室内,叶舟正看着拼命往嘴里塞饭的母女俩,他第一次看见人吃饭时吃出野兽的样子,他也是把人带进来后才知道他们是她们。 只看外貌真的分不出男女。 她们已经瘦得失去了女性特征。 两人里年龄大的那一位没死,刚刚只是狂喜之下晕了过去,闻到粥的香味后就苏醒了过来。 叶舟也没准备在这时候问她们问题,就让她们先吃饭。 母女俩都没有用勺子,而是直接用手抓,她们一粒米都不放过,吃到最后,连碗底剩余的一点米汤都舔了个一干二净。 她们吃饭的样子只能用狰狞两个字来形容。 叶舟庆幸自己还记得久饿的人不能一口气吃太饱,也不能吃荤腥,所以只给她们打热了两份速食粥。 他还专门挑选了青菜的。 叶舟的细心有没有感动到母女俩他不知道。 但他着实把自己感动坏了。 母女俩吃完后还是饿,她们的肚皮一直是瘪的,但哪怕她们肚子饱了,嘴巴也不会饱。 长久的饥饿让她们不会放弃任何一点粮食,只要能吃,她们就会不断的吃下去。 她们还在家乡的时候都吃不上白米,虽然他们家种着稻子,但交完租子和田税后剩下的大米不够他们家吃一年,只能把稻米卖了,换更便宜的粮食。 年景不好的时候,他们也靠吃糠过过日子。 家里也养着鸡,但鸡是用来下蛋的,把蛋攒一攒,就能拿去镇上换盐和针线。 草儿有记忆起就没有吃过白米,她没觉得仙人给得少,只恨自己吃得太快,还没咂摸出滋味来就吃完了。 “吃完了?”草儿听见了一声温柔的男声。 她活到这个年纪,从未听过这样好听的声音! 她不敢看他,甚至不敢抬头说话。 她声若蚊蝇:“仙、仙人,吃、吃完了……” 叶舟:“你们饿得太久,不能一口气吃太饱,否则会涨破肚子。” 草儿听不懂,但她觉得仙人说的就是对的! 仙人说她再吃就要涨破肚子那她肯定就会涨破肚子! “仙人!我给你磕头了!”草儿的娘一手撑着桌子,用一条腿挪开了椅子就准备再次给叶舟跪下,她是个乡下人,这辈子没见过比地主还体面的人,除了下跪磕头,她再想不出别的事可做了。 她还是姑娘的时候跟爹娘上山拜过佛,爹娘都说,把头磕破了才叫诚心,佛祖才庇佑她。 虽然救她的不是佛祖是仙人,但只要也把头磕破,那便叫诚心了吧? 草儿也惊觉自己还没磕头,吓得一张脸煞白,连忙推开椅子也要往地上跪。 叶舟眼疾手快,一手架住一个,他要是真让她们两个跪下去磕头,那才是要折寿。 “你们有地方去吗?”叶舟问道。 这个问题移开了母女俩的注意力,她们被叶舟架着,身形扭曲的对看一眼。 草儿的娘眨眨眼睛,但她挤不出一滴泪,她的泪早就流干了,如今划开身上的那层皮还能流出点血,唯有泪,咬破了舌头都流不出来。 “仙人,仙人,我们给您当牛做马,我们什么活都能干!”草儿的娘慌乱又恐惧地说,“留下我们吧,仙人!您让我做什么都行!做什么都行!” 要不是叶舟架着她,她现在肯定又把头磕破了。 叶舟倒也不觉得她们得寸进尺,都惨成这样了,好不容易看到希望,不求着留下才奇怪。 更何况叶舟也确实需要她们。 他要了解这个世界,需要领路人。 她们俩手无缚鸡之力,身上也没有半点不符合身份的东西,哪怕真有什么坏心思,叶舟都能对付,总比他找来一个壮年男人强,对方要是起坏心思,他还不一定打得过。 毕竟叶舟没学过散打,也没学过拳击,他最多就是跑跑步,打打篮球,足球都不常踢。 他连打架的经验都没有,从小就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就连打篮球,也是因为打篮球帅。 “你们想留下也行。”叶舟顺势提出了要求,“但头发得剃,不对……身上的毛发都得剃。” 他有些尴尬,毕竟对方是女人,但他强行板着脸,努力压下了尴尬感,义正言辞地说:“我超市里头东西多,吃的也多,你们身上的跳蚤要是带进去了就糟了。” “衣服也得换了,我待会儿去给你们拿。”叶舟,“洗澡的时候把头什么的都剃了,再换身衣服。” 第3节 说完叶舟就出了门。 他实在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就算要问问题,也得等她们休息好了。 不然就凭她们现在的情绪变化,问了也没什么用。 叶舟先去超市后面的垃圾桶旁边,用水管给自己洗了澡,为了防止自己身上有跳蚤连衣服都扔了,头发也用硫磺皂洗了一遍,他也不知道硫磺皂有没有用,但应该会比洗发水好点? 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把头发用浴帽包了个严严实实。 准备把那母女俩安排好以后就用杀虫剂兑水再给自己洗一次头。 把自己打理好以后,叶舟就从后门进了超市内部,先去拿了两套女装,其实也就是长裤和短袖,拿了短袖后他想了想,又去拿了两件外套。 剃刀也拿了两把。 香皂拿了一块。 她们的头发已经枯黄得一碰就断,洗发水没有必要拿。 门卫的休息室里有个建议淋浴间,毕竟他这是二十四小时超市,装修的时候就专门给装修队打了招呼,淋浴间不需要多完备,能出热水洗澡就行。 在叶舟忙碌的时候,待在休息室的母女俩一刻也安静不下来。 刚刚喝得粥给她们补充了体力,休息室里的一切都叫她们新奇,恨不得把眼珠子摘下来挂在屋顶上,好将这里的一切打量清楚。 “那灯可真亮。”草儿娘充满敬畏地说。 草儿点点头,她小声猜测:“娘,那肯定不是咱们以前见过的灯,地主家用的油灯可没这个亮,这个还没火,肯定是仙灯,这里说不准就是仙宫。” 草儿娘紧紧抓住女儿的手:“咱给仙人当牛做马,咱得留下!” 草儿狠狠点头,她想待在这儿,哪怕一直干活,干到老死都行。 要是能早点找到这儿就好了,这样爹和弟弟就不会死,二妹妹不会被卖,小妹妹也不会被扔。 当时娘想把她也卖了,卖了好,不管买家买去干什么,总归是用粮食买的,应该不会把她饿死。 可草儿不敢走,她要是也走了,娘就真的活不下去了。 没人会买一个生过孩子的妇人。 “不该卖了妹妹……”草儿哽咽道,“二丫也没吃过米呢……” 草儿娘沉默着低头,她不敢想以前的事,不敢想自己的几个孩子,要不是草儿一直跟着她,她早寻个山头把自己撞死了。 活着苦啊,苦得骨头都熬干了。 敲门声一响,母女俩立刻安静下来。 还是听见叶舟问:“我能进来吗?” 草儿娘才连忙说:“仙人快请进。” 这回叶舟进休息室前全副武装,不仅戴了浴帽,还穿了件一次性雨衣,袖口还用皮筋扎起来,唯恐有虱子趁虚而入,给这对母女的衣服和浴巾也分别用密封的包装袋装着。 “我去给你调水,待会儿你们洗完了就把衣服拿着去外面换。”叶舟,“我不会看你们。” 逃荒的路上母女俩什么都见过,倒没有羞涩的样子。 只是惴惴不安道:“仙人……这样好的衣裳,咱们不配……” 叶舟走到淋浴间,打开了花洒,一边调水温一边说:“衣服就是做给人穿的,哪儿来什么配不配?” 感觉水温差不多了,叶舟才说:“你们去洗吧,洗完了出去换衣服,换好了叫我一声,我领你们去睡觉的地方。” 草儿吓了一跳:“仙人,我们睡门口就行!” 叶舟挥了挥手:“不行,都听我安排。” 等她们去了超市里的休息室,叶舟还得把这个房间用杀虫剂喷一遍,脏和乱都没什么,唯独虱子不能有。 叶舟告诉她们洗完怎么关水后就退了出去,他打开超市的门锁,直奔休息室。 保安的休息室就在门口,员工的休息室则在店内,叶舟还有自己的休息室。 叶舟打量了一圈,觉得没什么需要添加或者丢弃的。 新店还没开业,员工休息室里有一架上下铺的床,还有个小衣柜和桌子,叶舟在开超市前也没做过生意,他只是觉得自己对员工好一点,说不定员工也会对超市更尽心点? 反正他能做的都做了,要是对方还不尽心,那把人开除了他也不会觉得愧疚。 没想到这个休息室现在倒是派上了大用场。 毕竟保安室里虽然有简易淋浴间,却没有床,人母女俩都惨成那样了,他也不忍心让她们睡地板。 保安室内,母女俩蹲在淋浴间门前看着花洒哗哗地往下流水。 她们呆愣地看着,俩人都不说话。 这样来水的手段,只能是仙家手段! 如今河床都干了,只有仙人才能弄出水来! 母女俩蹲着看了好一会儿,这才一起进去洗,洗好后拿着装衣服和浴巾的袋子出去,就在超市门口的灯下换衣服。 现在天气热,干旱无雨,连晚间吹来的风都是暖的。 “娘,这衣裳袖子咋这么短。”草儿手里拿着一件短袖,她没见过这样的衣裳,乡下的人再穷,群面遮不到脚面,也不会露胳膊露腿。 草儿娘眯着眼睛瞧了两眼,装出一副见多识广的模样:“在仙人眼里咱们都是肉体凡胎,几根骨头一张皮的事,少两根袖子有啥。” 草儿摸着面料,目光烁烁,痴痴地说:“娘!你摸摸。” 草儿娘也伸手摸了摸,然后就丢不开手了。 还是叶舟隔着门问了声:“你们穿好了吗?” 她们才急不可耐地穿衣服。 确认她们穿好衣服以后,叶舟才打开超市大门,准备领她们去休息室。 就在母女俩踏进超市大门的那一刻,一道电脑提示音突然在超市内响起。 母女俩被这声音吓了一跳,连忙紧贴在一起。 灯光照在她们身上,剃干净的头顶都反着光。 叶舟也有些莫名其妙,他没开电脑啊,而且就算开了电脑,电脑也没有跟超市内的广播喇叭连在一起。 不过现在没时间去看,叶舟还是先把母女带到了休息室。 “灯的开关在这儿,你们要睡了就这样。”叶舟演示了一下,“明天我再给你们拿两套换洗的衣服,你们今晚好好休息,我走了。” 说完他就麻利的关门离开,准备先回自己的休息室看看电脑。 至于保安室,等他搞清楚那声提示音是什么再去杀虫消毒吧。 第3章 毕竟是老板,叶舟装修的时候就没想过委屈自己,说是休息室,其实就是他的办公室,只不过面积比平常的办公室面积大,一整间屋子被隔断成了两半,一半是办公区,一半是休息区。 办公区有书柜桌椅,休息区有微波炉,懒人沙发和单人床,还有比保安室稍微完善点的淋浴间。 叶舟坐到电脑桌前,原本关上的电脑现在突然开了。 他稍微移动了一下鼠标,电脑屏幕就自动亮了起来。 黑色的页面上有几行浅灰色的字——十分阴间: “超市雇员:2/10” “超市保安:0/8” “超市盈利:0” “超市积分:0” 最下方是一排红字,比灰字更阴间,还是大红色—— “请尽快雇足人手开业。” 红字底下有两行小字。 “一百营业额可兑换一积分,一百积分可进行单次位面跳跃。” “收银台可自动兑换货币。” 叶舟沉默了几秒,他冲着电脑说:“这鸟不拉屎我怎么开业?而且雇员怎么就有2了?人家答应了吗你就把人算上了?” 但电脑显然不是人工智能,不管叶舟说什么,电脑还是那台电脑。 一声回音都没有。 叶舟问不出什么东西,就只能自己抱臂盯着屏幕,别的他都不是很招呼,最在乎的是底部的两行小字,一百积分就能进行单次位面跳跃…… 这意味着他还能回去,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去。 叶舟长舒了一口气,这是个好消息,有一条路能走总比当个无头苍蝇乱撞好。 而且那两母女会被算成雇员,应该是因为他把她们安排进了员工休息室。 关键问题不在雇员身上,而在保安身上。 雇员可以是老弱病残,对他没有太大威胁,可保安显然不能是老弱病残,否则真遇到来抢劫的,那就半点用没有。 可守着一个超市,保安会不动心? 到时候别说保护超市了,别把叶舟打死就算他运气好。 叶舟推开椅子站起来,他觉得自己闷在休息室里也想不出什么,不如先去保安室杀虫消毒,一边干活一边思考。 把保安室打理好以后,叶舟又跑到超市后门,他把浴帽和雨衣都扔了,又用杀虫剂兑水,稀释过后洗了一遍头,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会不会伤头发,但至少他安心了不少。 虱子这种小东西,传染速度快,繁衍得也快。 叶舟小时候回老家住过,跟老家的几个堂兄弟姐妹到泥塘里打了一回滚,然后回家不仅挨了一顿爱的竹板炒肉,还染上了虱子,不知道是堂兄弟姐妹身上的,还是泥塘里的,反正给叶舟留下了极大的心理阴影。 他连蛇和蜘蛛都不怕,就怕虱子。 再次回到超市,叶舟总算想出了办法。 人是得招的,他不可能一辈子都待在这儿,他要挣钱回家。 第4节 想要招了人还得保证自己的安全,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比较靠谱——装神弄鬼。 他在超市转了好几圈,把所有魔术道具都收到了办公室的柜子里。 这还是那母女俩叫他“仙人”后给他的灵感。 她们是畏惧他的,又向往又畏惧。 畏惧不是坏事,怕他的人才不会背叛他。 但也不能当个让人咬牙切齿的恶人。 叶舟想在这儿招人开超市,就不能把自己当老板,觉得跟雇员谈好工资和规章制度就行。 而是要把自己当成左手大棒,右手蜜糖的管理者。 不过他想得再多好像也没什么用,都来这儿好多天了才遇到了那对母女。 还想招人?鸟都招不到一只,人招够了又从哪儿找客人? 这天晚上,叶舟睁着眼看天花板,直到后半夜才睡过去。 —— 草儿睡得很香,她和娘从没睡过这么软的床,在家时她们就睡在地上,铺层草垫就能睡,一家几口人挤在一个屋子里,草垫每天还要拿出去拍打,否则就会爬满虫子。 夜里也会听见老鼠窸窸窣窣找食吃的声音。 她还记得自己曾经被老鼠咬秃了指甲,还咬掉了一块肉,要不是把她痛醒了,估计那根手指都没了。 但是这儿没有老鼠,四四方方的小屋子,风吹不进,雨淋不着,还比外头凉快得多,睡觉还要盖一层薄被才不觉得冷。 这被子干干净净,又香又轻。 草儿闭着眼睛,小声问娘:“娘,宫里的娘娘都没咱们睡得好吧?” 草儿娘紧挨着女儿,虽然有两张床,但她们没有分开睡。 她拍着女儿的后背,就像女儿小时候一样:“那娘就不晓得了,听说娘娘们的床都是金子打的。” 在她们的想象里,皇帝家的日子应该就是西宫娘娘甩大饼,东宫娘娘吃大葱。 草儿把自己缩成一团,头拱进娘的怀里,她小声说:“金子打的床都没咱们睡的床好。” 草儿娘摸了摸女儿的光头:“快睡吧。” 草儿其实不想睡,也不敢睡,就怕这是一场梦。 可她太累了,又喝了水吃了饭,明明还想说话,但还没有张嘴,就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草儿娘看见女儿睡了,自己也闭眼睡去。 天光大亮,可惜这里既没有鸡鸣也没有鸟叫。 很安静,安静的死气沉沉。 草儿醒来的时候没有立刻睁眼,她像以往的每天清晨,伸手去探娘的身子,还有热气就是还活着,只要活着,她就能松口气。 草儿迷迷糊糊地想着,今天得往树林深处走,说不定能找到水源呢? 要是找不到也就算了,算命的说人各有命,她们娘俩就是今天死了,那也是命中注定。 “草儿?”草儿娘坐起来,她抓住女儿探过来的手,黝黑的脸上似乎透出了一点红晕,她兴奋地望向窗外,阳光透进来,那炙热的,令人厌恨的阳光在此刻都变得温柔。 草儿这才清醒,她瞪大眼睛,雪白的屋顶映入眼帘,那圆形的灯还嵌在墙中。 “娘!娘!”草儿伸手去摸自己的头,光的! “不是做梦,不是做梦!娘!” 草儿娘拼命点头:“不是做梦!” 就在娘俩抱头痛哭——干嚎的时候,站在门口的叶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敲门。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还是决定等她们先哭够了再说吧。 等门内哭嚎的声音消失,叶舟才清了清嗓子,敲响了房门。 吃完早饭后叶舟花了两个小时才把她们知道的挖出来。 其实也没挖出来什么。 比起他这个穿越的,她们俩更像穿越的。 她们只知道现在是大梁朝,除此以外就再没别的了,不知道皇帝是谁,也不知道皇后是谁。 提起皇帝就是皇帝老爷,提起地主就是地主老爷。 叶舟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也会变成“仙人老爷”。 她们甚至不知道自己家乡在哪个洲,哪个郡,哪个县。 只记得家乡有条河,河后有座山。 “这些年水土都不好。”草儿娘低着头说,“年初的时候,当家的就说今年要旱。” “当时咱们想着,再旱也旱不到哪儿去?不还有河吗?要是河里没水了,咱们就去山上担。” “结果才入了夏,蝗灾就来了,地里熟的没熟的,都没了,靠着那点存粮活不下去。” “咱们看地主老爷都跑了,就收拾了东西上路,都说去南边,南边水土好,不缺地。” “后来……逃难的人多了,抢粮的多了,匪盗也多了,没城墙的村子被那群匪盗抢了,有城墙的镇子和城不叫我们进去。” “路上都是饿死的人……” 她声音沙哑,终于说不下去了。 草儿接着说:“这附近人不少,不少走不动的老弱病残都在外头,就是不敢进来,怕有大虫!” 叶舟:“……” 我觉得他们没进来是因为知道这里已经被扒光了皮,还不如守在路上,看有人路过时能不能要到或者抢到点吃的。 草儿小心翼翼地偷瞧叶舟,只看了一眼便飞速低头。 她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她没读过书,可她愿意用她知道所有美的词汇去形容他。 他有双比夜幕更美的眸子,叫人必须立刻挪开眼,否则便要被那双眸子吸进去。 他的眉,他的唇,他露出来的手臂手指,无一处不美。 像玉做的人。 草儿看到了自己的手。 又短又粗,皮肤像干涸的土地,她的眼眶红了一瞬,然后把双手背在了身后。 然后她又想到了自己的头。 可手能藏,头却不能藏。 她瑟缩着,有生之年从未觉得自己这样丑过。 叶舟不知道草儿在想什么,他甚至没有注意她。 他思考了两秒后说:“我这儿还需要一些人,过两天你们能不能跟我跑一趟?” 他自己不太好出去,实在是他跟难民格格不入,人家瘦得跟骷髅差不多,皮肤黝黑皲裂,他身强体壮,皮肤在现代其实不算白,但跟难民一比,简直白得发光。 怎么看他都不可能在没人关注的情况下拉到人。 甚至于可能一出去就会被抢。 虽然是老弱病残,但他就一个,双拳难敌四手。 尤其他还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个能硬起心肠的人。 说不定他一心软,这个超市就直接贡献出去了。 草儿娘立马说:“仙人尽管吩咐。” “仙人叫咱干什么,咱们就干什么!” 叶舟就细细的跟她讲了自己的要求:“要八个男人,瘦点没关系,现在也找不着壮的,但必得有家有口,且家里人不能多,除他以外不能超过三个。” 有家人在,就有顾忌。 逃荒路上还没有抛弃家人的人,应该还是有良心的,胆子也更小。 他们会更想要安稳的生活,而不是杀人越货。 叶舟现在就想给自己加上一层又一层的保险。 他可是得活着回家过日子的! 钱还没挣到,父母也还没孝顺,他可不能死在这儿。 第4章 按照草儿母女的描述,叶舟现在所处的位子应该距离树林边缘有三到五天的脚程。 树林里没有可供人行走的土路,全靠以前的野兽踩踏,以前树林里还有野兽野菜之类的东西时,人们纷纷进林,没有以后就不再进来。 毕竟树皮都快扒光了,树林已经无法再给人类提供任何东西。 并且即便再往深里走,不说能不能从野兽嘴里活下来,可能连找到方向都是个问题。 况且难民们的体力也无法支撑他们继续走下去。 虽然这种竭泽而渔的方式对树林生态产生了巨大的打击,但也提供了一点好处,就是哪怕不带武器进林,也不会面对来自野兽的生命危险。 这也给叶舟提供了一层保护。 没有草儿母女带路,叶舟都不知道走哪个方向能离开树林。 他虽然有指南针,但也不知道出口到底是东南西北的哪一边。 指南针在这儿的作用就只有一个,让他不用在原地打转画圈。 叶舟想出去就只能用最笨的办法,一条路走到底,实在没路就折返回来,换个方向继续走,不仅危险,而且非常耗时。 现在他愁的是怎么把人手招齐,等他把人手招到了,才要开始发愁拉客的事。 第5节 虽然超市在深山老林里还算安全,但深山老林还有个特点,那就是人迹罕至。 这个时候还进山的,要么是像草儿母女一样,想找个地方等死,要么就是本来只准备在树林外围找找吃的,结果迷了路的人。 花了四天时间,草儿母女的身体总算好了一些,她们真像小草一样,哪怕走到了绝境,一滴雨都不下,依旧用孱弱的根茎死死抓牢了土地,给她们一滴水,一缕阳光,她们就会再次焕发生机。 反正叶舟自叹不如,十分佩服她们。 作为现代人,他享受着现代工业带来的好处,但那跟他有什么关系? 他没造过一颗螺丝,没组装过一台机器,他只是命好,生下来就是现代人,就享受着先辈伟人们带来的好处。 他也升不起人无我有的优越感,如果他是逃荒大军里的一员,说不定饿死的第一批人里就有他。 草儿母女在超市待着也不安心,总觉得她们不事生产,时间长了肯定会被赶走,于是想尽办法的找事做,每天都要拖地擦柜子,这么大一个超市,她们还真能每天仔仔细细的打扫一遍。 第二天根本没脏,又继续打扫。 叶舟也拦不住,并且觉得这样也好,有事做就有归属感,不会东想西想。 “娘,这拖、拖把可真好用。”草儿自从进了超市,一双眼睛就没黯淡过,她看什么都觉得新奇,都要惊叹,来的头一天就对着地板砖惊呼。 “仙人老爷有神仙手段,这些东西不算什么。”草儿娘“见多识广”,说书人说的故事也是听过的,她指着灯说,“那是仙灯,燃得是仙气,这才没火没烟。” 草儿娘又小声说:“咱们得小心,仙人老爷耳目通达,什么都知道,咱们得心诚!” 草儿娘现在并不把叶舟当人,而是神龛里的石像,得充满敬畏的供奉起来。 正好路过的叶舟:“……” 他果然成了“仙人老爷”。 老爷这两个字比仙人威力更大,雷得叶舟外焦里嫩。 于是他假装没听见,悄悄贴着墙走了。 “不晓得今晚有没有肉吃。”草儿咽了口口水。 她现在吃的不是白面就是大米饭,那大白面馒头一点都不黄,比戏文里娘娘们擦脸的粉还白。 肉也有,要不是现仙人老爷不许她们吃太多肥肉,草儿能一天三顿吃大肥肉。 但几乎顿顿都有荤腥,都有油水。 “小声些!”草儿娘板着脸,“叫仙人老爷觉得咱娘俩嘴馋就不好了。” 草儿连忙点头,不愁吃喝后,她的话多了,胆子也大了不少。 她们现在不仅吃得饱饭,有水喝,还有三套换洗的衣服,不用自己手洗! 头回洗衣服的时候还是叶舟给她们演示。 好在店里用的洗衣机也不是什么新品高科技,就那么几个按钮,清洗甩干和烘干,本来是用来洗毛巾这些小东西的,但洗衣服也行。 “这里头的东西都是仙人亲手造的,仙人吹一口仙气,什么都能干成!”草儿娘笃定道。 洗衣服可不是件轻省活,或锤或搓,小件的还好,大件的一个时辰都不定能洗干净,之后还要拧干,若是家里积得脏衣服多,洗回衣服就能去半条命。 现在可好,有那洗什么鸡在,衣服一扔,拿出来便是拧干的,挂到架子上,半天就干了。 虽说仙人拿给她们的衣服又轻又细,手洗也不费功夫,可有那功夫,还不如把装货的架子再擦两遍。 因为衣服是她们自己穿,脏点就脏点,但擦货架可是在给仙人老爷干活,片刻都耽误不得。 “要不是仙人老爷说外头天黑了就不许咱们再做工,我还能再擦。”草儿甚至有些遗憾。 她觉得自己多多得干活,最好哪天累晕过去,叫仙人看着了,便能知她的诚心。 草儿娘点点头,她也是这么想的。 仙人不要她们磕头,也不要她们供奉——虽说她们也没什么东西能供奉,可连活都不让她们从早干到晚,她们心里头就没有安全感。 她们都是农人,这辈子甚至没有织过布,买得起织布机的家庭,都是当地有名的小富之家,布可能是能当铜板用的!有时候比铜板还值钱。 至于针线活,能补好补丁,做出来的衣服不开线,那就算是好手艺了。 所以她们的思想也很朴实,皇帝老爷要她们交税,地主老爷收她们租子,仙人老爷也应当叫她们多干活,这样才符合她们心中“老爷”的样子。 皇帝老爷要她们交税都没有定数,若是年景好便多些,年景差便少些,不管好坏,年年留下的粮食都差不多那个数。 幸好他们家人口不多,要是再多两个,光人头税都吃不消。 地主老爷虽然收她们六成租子,但听偶尔来村里的货郎说,有些村子涨到了八成租,便是找当地的地主老爷借粮借种子,也吃不饱肚子,债越滚越多,一家人即便不是地主老爷的家奴,也差不多了。 至于神仙佛祖只要诚心她们是不信的。 她们这些农妇农女想进庙里烧柱香,那可都是要给钱的。 神仙佛祖可不庇佑穷人。 许愿成真了还要还愿,可见神仙佛祖在上头,那也需要人间的钱财打点。 在草儿母女说话的时候,叶舟则是在收拾东西,明早他就要跟她们前往森林边缘了,他专门找了个大背包,往里面装上干粮——自热食品占用的空间太多,所以他带的基本就是压缩饼干和火腿肠这些能填饱度又不占地方的。 因为要露宿野外,还要带两顶帐篷,为了节省空间,他带的是超市里最贵最便携的一款。 除夕以外他还带上了防狼喷雾和一把砍刀。 砍刀没有刀鞘,只能用布条缠起来,免得走动的时候伤到自己。 翌日清晨,趁太阳还没出来,叶舟就带着草儿母女出发了。 原本带一个就行,但叶舟担心他不再超市看着,留着的那个人没看好电器,触电着火就不好了。 现在他唯一可依仗的就只剩这个超市。 没了这个超市那他就真得等死。 他很有自知之明,土著在这灾荒年代都活成这样,他这个四肢不勤肠胃一般的现代人只会更差,好歹土著还能分辨野菜菌类,他吃个毒蘑菇就得嗝屁。 小心驶得万年船。 他们也不急着赶路,按正常速度走,为了安全晚上是不赶路的,虽然没有野兽,但草儿母女都有不同程度的夜盲症,如果路上有坑,或者有断崖,她们摔下去不死也要摔断胳膊腿。 叶舟没拿手电筒,不赶时间是一回事,要是路上遇到人看他打着手电筒,那就不太好了。 如果对方是坏人,那就是给自己埋下祸根。 反正他是决不能去赌的,他没本钱去赌。 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走了五天,叶舟终于看到了树林外的道路。 虽然只是普通的土路,叶舟却陡然生出了一种自己从原始回归了文明社会的奇妙感觉。 但那也就瞬间的感觉。 他没有贸然靠近,而是拿着望远镜从略高的山坡看过去,路边有不少衣衫褴褛的难民,他们就在路边或躺或坐,偶尔伸长脖子看向道路的远方,希冀着有贵人路过,能要到一点果腹的粮食。 他们的状态都没有比草儿母女好多少。 都像是下一秒就会端气。 比丧尸片还有恐怖,他们明明是活人,但已经如尸体般僵硬,比真正的尸体看着还要可怖。 “你们一起,小心点。”叶舟把包里的小刀拿出来,给了草儿母女一人一把。 草儿握着小刀,小脸兴奋的发红。 她有些怕,但怕不及兴奋,仙人让她去办事! 男人才有办事这个说法,她虽不是男人,可在仙人眼中,当是同男人没有两样。 “如果对方起了歹心,你们能跑则跑,不要硬撑,跑不了拔刀反抗。”叶舟认真道,“我会看着你们,但我赶到需要时间,你们得小心行事。” 草儿娘反而不紧张:“仙人,咱俩娘进林子前也都是跟这些人混一处,我们又不是富太太,大户人家的娘子,谁理我们啊。” 她们都戴着假发,假发和衣服都专门在泥坑里滚过。 完美融入难民群中没有问题。 这些假发可都是真发,在现代也不便宜,以前都是出口居多,现在国内戴假发的人也多了,叶舟才在进货的时候买了一批,没想到来了这儿还能派上用场。 再三确认伪装完美后,叶舟才对她们点点头。 草儿母女弓着腰,速度缓慢,颤颤巍巍地走了出去。 · 草儿母女刚出去的时候还有人转过头看她们一眼,不过瞟过后就麻木的转回了头。 人们为了节省体力,基本都闭眼假寐,动也不动,看起来真和尸体没有两样。 他们现在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不展望未来,眼中也没有半点希望之火,只盼着能熬过今天,至于明天在哪儿,那是明天该考虑的事。 草儿母女没有多余的善心可以发散,她们见多了难民,自己也曾是难民里的一员,并且认为仙人老爷愿意救人已是极善,哪怕救得不多,其功也堪比菩萨。 真菩萨都没有下凡来救她们呢! 草儿她们也没有走动乱看,而是找了个地势高些的地方坐着,也装出假寐的模样。 都是难民,她们也在贵人路过时去拦过马车,跪着磕过头,抱住马腿不叫马走,说是求,其实也是抢,女人孩子们既哭又跪,男人们则往车上爬,往车厢里挤。 他们想活命,想填饱肚子,死亡的威胁大于害人的良心。 于是运气好的贵人们若无壮汉护送,被抢光后便沦为和他们一样的难民。 运气不好的贵人们则会死于跟难民的争斗中。 难民弱又如何?看起来宛如死人又如何? 蚁多咬死象,生存面前人人平等,礼义廉耻身份高低全部靠后,拳头才是唯一真理。 草儿母女很快看好了人,她们很容易就能看出哪些男人老实,哪些不老实,这样的火眼金睛是在逃荒路上练出来的。 一般拖家带口的男人都不会太坏,先排除单身一人的,然后在看那家人除了男人还有哪些家属,若是带着老娘和小丫头,那就是顶顶好。 毕竟逃荒路上小丫头是最先被放弃的,然后是老人,再然后是小男孩,最后是女人。 看准了人以后,草儿母女就开始有动作了。 她们先去找离人群聚集地稍远的目标,这些男人都跟家人聚在一起,携老带幼,虽然一家人都奄奄一息,但各个都还有口气。 草儿母女打着借火的名头跟他们搭上了话。 也不必多加劝导,只要说清楚了跟她们走就能吃饭活命,他们就不可能拒绝。 毕竟如果现在有人来骗他们,又能骗到什么呢? 第6节 一把骨头,杀了都吃不上几两肉,饥饿已经让他们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如果此时面前有块饼,哪怕刀斧加身,吃了饼的人下一刻就要死,他们也会冲过去。 叶舟举着望远镜,他的手臂已经开始发酸,但也一直坚持着没有放下。 毕竟一旦草儿母女有危险,他作为成年男性,是必然要过去保护她们的。 他有砍刀,有防狼喷雾,拖延时间后带她们逃往树林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当然,她们能安全的带人走才最好。 虽然叶舟是个无神论者,此时也不得不在心里祈求老天,希望能顺顺利利拉到人,不要出什么幺蛾子,否则…… 否则他下辈子还是不信神! 第5章 烈日当空,大地似乎都被照得一片惨白,哪怕身旁就是树林依旧感受不到一丝凉爽,眼前像有一把火正在熊熊燃烧,空气都被扭曲。 曾经肥沃的土地现在变成了一抓就散的沙。 武岩靠着树干,他的嘴唇泛乌开裂,缓慢的嚼着一根干草,双眼麻木的看着远方。 女人抱着半大的孩子坐在他身旁,但都一语不发,像三个木头雕得人。 为了节省体力,他们已经许久没有说过话了。 甚至连怎么说话都忘了。 草儿娘悄悄走到他们身旁,一家人的眼睛僵硬的转向她。 她视而不见,只是俯身在男人耳旁小声说话。 原本目光呆滞的武岩忽然眸光大盛,他不敢置信的张开嘴,但嘴唇数次张合都只能发出一点沙哑的“啊”声。 武岩为了节省体力长时间没有说话,陡然张嘴,竟然忘了话该怎么说。 草儿娘再次小声强调道:“今晚黄昏,跟我进树林。” 在看到武岩点头后,草儿娘躲到了树后,等了一刻才在树干的掩饰下走向另一家人。 母女俩分头行动,都没费什么口舌,也没有拿出任何食物,但哪怕只是空口白话,这些人也不能不信。 一直躲在树林里的叶舟在看到草儿母女停止行动,坐在一起等候黄昏到来时才松了口气。 他尽力不让自己去看其他难民,他多看一眼,同情心就会迅速占领高地,要是再看几眼,理智就要被压下去了。 时间过得缓慢,每分每秒都像是被无限拉长。 叶舟整个下午喝了半瓶水,依旧渴得不行,他的嘴唇也干得快要开裂了。 难民们在缺水少吃的情况下能活到现在,实在不是顽强两个字就能形容的。 天色逐渐暗沉,气温似乎降了几度,但那几度降得实在不明显,从树林吹来的风都是热的。 风越吹,似乎就越热。 慢慢的,有人晃晃悠悠地朝树林走来。 其他难民并没有给他们眼神。 草儿和草儿娘在前方引路,叶舟终于近距离的看到了这些将要在超市工作的员工。 他们也看到了叶舟。 叶舟冷着一张脸,努力装出世外高人的高冷的模样,他没有对难民们说话,只是朝草儿娘微微点头,然后转身,朝树林深处走去。 留下一群难民慌张无措,难民们求救似地看向草儿娘。 武岩声音沙哑,说几个字就要停下来歇一歇:“仙人……是不是、没看上我等?” 草儿接话道:“仙人没将你们赶走,那就是看上了!” 草儿娘瞪了她一眼,伸手掐了把她的胳膊,转头对难民们说:“仙人慈悲,但也不是你们亲娘老子,怎么,还要仙人对你们嘘寒问暖才行?” 一行人连连摇头。 这群人共有八个成年男人,六个老人,四个女人,六个五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孩子,还有一个婴儿。 他们互相搀扶着,艰难地往前走。 虽然已经入夜,但无论如何都要走一截路才能休息。 天完全黑了下来,难民们在天黑的那一刻停在了原地,黄昏时他们就已经不怎么看得清,全靠着互相扶持拉扯朝前走,现在则是完全“失明”,连身旁的人都看不见。 就在此时,不远处忽然亮起了一道白光。 像一道长久不衰的闪电。 有人发出了短暂的尖叫声,草儿娘立刻吼道:“这是仙人手段!别闹!” 难民们畏惧的看着前方。 那光并非火光,将这一片照的几如白昼。 强光手电筒的威力可不是普通手电可以相比的,叶舟也是头一回用,打开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要不是天空还是黑的,真跟白天没有区别。 他在前面开路,草儿母女和难民们就在后面缓慢的走着。 走了两三个小时,叶舟才停下脚步。 他转过身,朝走在难民前列的草儿娘招了招手。 叶舟觉得草儿娘年纪大,见识也广一些,比草儿这个年轻姑娘办事靠谱。 草儿娘很有眼色的跑过去。 “仙人老爷,您吩咐。”草儿娘低着头,虽然瘦,但是说话利落又精神。 叶舟小声说:“就在这儿休息吧,你把东西分给他们,一家只能分一瓶水,一袋饼干。” 草儿娘从手里接过背包:“我省得。” 叶舟点点头,看着她走过去。 回去的路上叶舟都准备远离人群。 这样才能维持住他给自己设定的身份形象。 “你们先坐。”草儿娘回到人群中,她转头吩咐草儿,“你去捡些柴来生火,用石头垒一垒,免得把旁边的草烧起来了。” 草儿应了一声。 她习惯听娘的话,以前爹在的时候,家里大事小事也都是听娘的。 如今爹不在了,更要听娘的话。 草儿娘让难民们坐好后就把矿泉水从背包里拿出来,交给了各家的男人,看看他们准备怎么分。 几个男人拿着水瓶,他们惊奇的看着这透明的瓶身,中间有缠绕着一圈蓝色的“纸”。 不是他们常用的草纸,也不是地主老爷家用的宣纸,它触手光滑,但并非油纸。 这不是人间能有的纸。 草儿娘从呆滞的武岩手里拿过他的那瓶水,当着众人的面扭开了瓶盖后又递了回去:“看见没?仙水是这么开的。” 她又撕开压缩饼干的包装袋:“这东西饱肚子,一人一片就够了。” 武岩接过草儿娘递给他的一片饼干,立刻塞进嘴里,他似乎不觉得干,嚼碎后就咽了下去,连什么味道都没吃出来。 可有食物进嘴的感觉太美好了。 武岩闭着眼睛,食物入嘴的那一刻,他的眼睛里分泌出泪水,可泪水太少,即便他闭上眼睛也没有落下来。 女人把饼干咬下一块,细细咀嚼后喂给了怀里的孩子。 孩子得到了安抚,吃了一些后慢慢睡了过去。 围着火堆,难民们互相依偎,火光轻轻跳跃,老人和孩子们很快就睡了,一点食物就足够抚慰他们的身体和精神,让他们在疲惫中睡去。 年轻的男人和女人们则没有睡。 “我守夜吧。”武岩吃下最下一块饼干,虽然只吃了两块,但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些饱了。 另一个男人咳嗽了一声,他珍惜地喝下一口水后说:“你累了就我来。” 男人们很快分配好了守夜顺序。 但他们还是没睡,而是不由自主的看向不远处。 不远处也燃着一个小小的火堆。 不需要思考就知道坐在火堆边的“人”就是仙人了。 草儿娘也跟难民们坐在一起,她拨动着或火堆,发现人们在看不远处的火堆后小声说:“仙人老爷有大神通,他什么都知道,你们别起不该起的心思,我可是为你们好。” 草儿也附和道:“仙人连我们在想什么都知道!” 自从一次她刚觉得饿,仙人就叫她去吃饭后,她就认为仙人无所不知。 草儿发现娘没阻止她继续说,就兴奋地说道:“仙人老爷什么都能变出来!他吹一口仙气,就能把巨石变成屋子,用手一点,就能造出一个仙灯。” 难民们都是没受过任何教育的文盲,他们听着草儿说话,眼睛也越来越亮。 有女人小声问:“仙人是要带我们去修行吗?” 哪个人不想青春永驻,不老不死呢? 草儿娘脸色一变,她“呸”了一声,骂道:“你也配?!” 女人吓了一跳,她缩到自家男人身后,她男人也不敢直面草儿娘,虽然他没动,但也只敢低着头看火堆。 草儿娘冷笑道:“我们是什么?别把自己太当个人物!” “仙人救我们一命,那是仙人慈悲,修行?皇帝老爷都还没成仙,轮得到我们?” “我告诉你们,你们谁要是敢做让仙人生气的事,连累了我,那咱们就都别想好过!” 难民们立刻说:“不敢不敢,绝不敢的。” 草儿娘这才冷哼一声,不再说话。 第7节 她虽然知道仙人慈悲,愿意救人,但她也笃定仙人一定不是没脾气的神仙。 从小到大,说书人嘴里的神仙具神性章著,爱则令其生,恨则欲其死。 抬手可救苍生,覆手能杀万民。 仙人生气的时候,会引来滔天巨浪,淹没山川农田。 也会令洪水冲垮堤岸,摧毁民居。 草儿娘认为仙人老爷必是这样的神仙。 她只想讨好他,不想也不敢得罪他。 当然也害怕别人得罪他,眼前这些人都是跟她一样的人,若是这些人得罪了仙人,必然是会牵连她的。 坐在火堆旁的叶舟正在吃饭,他自己吃的也是压缩饼干。 现在的压缩饼干做的很好,不仅有各种口味,还没有以前那么干。 早知道带点桃酥出来了。 叶舟喝了一口水。 这么多人,员工宿舍是睡不下的,估计只能让他们去仓库睡了。 好在现在仓库也没有货物,足够这么多人睡在里头,还能剩下很大的空间。 而且仓库也有中央空调和窗户,不会闷。 叶舟靠在树干上,抬头看向夜空,没有工业污染,也没有云朵遮挡的夜空群星璀璨,但叶舟一点也没觉得美好。 本来这个时候,超市应该正在热闹的营业中。 他会客串服务员,笑容满面的服务顾客,一边劳累一边为能挣钱开心骄傲。 费尽心思开的超市,还欠了那么大一笔贷款,结果还没开业就被弄来了这里。 到了这里还有想方设法的装神弄鬼,之后还有一大堆麻烦要处理。 也不知道爸妈现在在干什么,自己所在世界的时间流速和这里一不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但似乎一直没有熟睡,一点动静就能让他醒来。 太阳升起的时候,他立刻就清醒了。 · 来的时候他和草儿母女走了五天,回去竟然只花了三天时间。 可能是因为之前他没有用手电,回来的路上则用了手电。 出去的时候他不能确定外围有没有人,但回来的路上他可以确定树林深处没有人。 虽然是在赶路,但“员工”们的状态比之前坐在树林外竟然好了不少。 到达超市的时候,也是叶舟头一次近距离出现他们眼前的时候。 之前赶路的时候他都和难民们保持了距离,独自一人走在前面。 叶舟走到超市门口的时候松了口气,转身的时候眼前的一幕吓了他一跳。 ——虽然他不是第一次被吓了。 所有人都跪在他面前。 这群衣衫褴褛的人额头紧紧贴着地面,像跪拜神佛一样五体投地,他们肩胛骨像是要冲破那破烂的衣服,看得人揪心。 虽然他不是主动来的这里,也不是主动救得人。 但他大约……还是做了好事的吧? 第6章 难民们聚在一起吃饭,他们围坐在一起,面前摆着草儿娘端出来的热粥。 和逃难路上的施粥摊子不同,草儿娘端出来的粥是浓稠的,每一粒米都被煮开了花,粥面上还撒了一层浅黄色如絮般的东西。 草儿娘看他们端着碗不敢吃才解释道:“仙人说你们这些的得养胃,养好了才能吃有油的肉,这粥上撒的是肉松,肉做的,好叫你们尝尝肉味。” 她咽了口唾沫:“这可是好东西。” 草儿娘把一个奇怪的瓶子塞给武岩的妻子,她抬抬下巴:“给孩子喝的,比人奶也不差。” 女人呆愣的接过瓶子,瓶子上方有白色的奶头,她伸手碰了碰,软的。 草儿娘不耐烦道:“塞你孩子嘴里就行,他自己能吃。” 女人不敢动,她拿着奶瓶,像拿着什么贵重的稀世珍宝。 草儿娘看不下去了,她从女人手里“抢”过奶瓶,塞进了她怀中婴儿的嘴里。 孩子吸奶不需要人教,嘴一碰到奶嘴便开始用力吮吸。 草儿娘愣了瞬息。 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要拼命活下去。 难民在外头吃饭,叶舟则在超市里给他们找换洗的衣服,等难民们吃完饭后也要去洗澡剃头,他还要整理一下仓库,还好草儿娘她们之前打扫的时候也没忘了仓库。 虽然现在仓库地上有一层薄薄的灰,但拖一遍就干净了,铺上棕垫被褥以后也能睡人。 幸好他开的是大型超市,如果是小超市,来了这么多人,光是吃喝就得把存货掏空。 等叶舟忙完,吃过饭的难民们已经在外面呆坐了好一会儿。 叶舟站在门口,冲草儿娘使了个眼色。 草儿娘满脸堆笑的走上去,她低着头弓着腰,姿态虔诚又尊敬,她嗓门本来就大,之前是因为饥饿才没力气说话,现在养好了一些,说话就像打雷。 “仙人老爷,您吩咐。” 叶舟已经习惯她的嗓门了,不仅习惯,还觉得亲切。 他二婶也是这样的嗓门,看着凶,但其实人很好,他每次回老家,二婶还会专门去给他买玩具,给他做他喜欢的菜。 他想家了。 以前在外面工作,一整年不回家都不怎么想,可能是因为知道自己随时都能回去。 来了这里才十几天,他就开始想家了。 叶舟小声说:“带他们去洗漱,衣服我已经放进保安室了,你们自己也要换了衣服后再进超市,明白了吗?” 草儿娘点点头:“那他们睡……” 她跟草儿住的那间房只有两张床,本身屋子就不大,地上虽然也能睡人,但最多再挤四个。 剩下的人咋办? 叶舟:“带他们去仓库。” 草儿娘恍然大悟:“仓库好!又大,还有窗呢!” 难民们在草儿娘的指挥下纷纷进了保安室洗澡。 老人女人孩子们先去,男人们就在外头等着。 叶舟看着那群男人一眼,他希望他们是好人,但也只是希望而已。 如果他们起了歹心,那他就得立刻狠下心肠。 他要活着回去,这是他的第一要务,除此以外的人或事都得为此让步。 叶舟很快移开了目光,他回到了超市里。 男人们小心翼翼地看着叶舟的背影,这是他们第一次看清叶舟的脸。 “仙人……怪不得是仙人呢。”武岩痴痴地说,“不与咱们相似。” 他身边的人小声道:“听说那些世家公子也是白白净净的。” “那也肯定没有仙人好看!” 他们都不约而同的低头看自己的手,他们的手指短而粗,手掌也短,不像仙人,细长的胳膊和手,他们黑得跟碳一样,仙人却白的恍若发光。 他脸长得也跟他们不一样。 明明都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可仙人的脸像是女娲娘娘亲自捏的,他们则是女娲娘娘甩的泥点子。 怎么娘娘不能受点累,都亲手捏呢? 哎…… “没想到咱们还有这样的运气。”脸上有斑的男人欣喜道,“我小时候算命的说过,说我命里有福,山穷水尽时有贵人相助,我以前还以为他是骗子呢!” 男人们在外面说话,女人们在屋内说话。 她们互相帮忙剃头,虽说古语有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她们这些农女农妇哪有那么多规矩可守? 要是在乡间人人都守规矩,那便都不要活了。 “剃了也好,新长出的头发才油亮。”老妇坐在小椅子上,任由媳妇给她剃头。 媳妇也露出一丝笑意:“这刀片真好使,外头罩着东西,不会割破皮。” 年轻的小媳妇说:“仙人给的东西定是好的,我听我娘说,话本里的仙人吹口气就会天摇地动,这刀片算什么呀。” “哎哟,才吃饱了肚子就说大话了。”媳妇们笑起来,“这刀片算什么呀,你在老家见过这样的刀片?” 小媳妇嬉笑道:“以后跟着仙人,那就什么都能见了。” 等他们都收拾好了,草儿娘就带他们去了仓库。 仓库就在超市后面,比他们见过的所有屋子都大,空空荡荡的,能容数百人。 最让他们惊喜的是地上已经铺好了床。 即便没有上手摸,也能看出用作铺床的料子都是好东西,他们身上穿的也是好料子,针脚又细,布料又软,是他们见都没见过的好料子。 乡下人穿衣裳,都是扯最便宜的麻布,刚穿上身的时候又硬又刺挠,得穿旧了,穿破了,才算舒服。 第8节 可他们现在身上穿的衣服是新的,贴着皮肉,却一点不刺挠。 只是这衣裳长得怪了点,竟然都是露胳膊露腿的,男人还好,女人们因为衣服太贴身,只能再披一件长袖外衣。 不过他们都不抱怨。 仙人不是凡尘俗世中人,自然不必守人间的规矩。 “说不定仙人们都是这么穿的呢。”有人小声说。 “正是啊,不是说什么皮囊外物吗?仙人哪在乎皮囊露不露啊。” 他们很快选定了自己的床铺,数量正正好,武岩带着妻子选了靠内的两张床,坐下的时候才发现这床很软,武岩的妻子低头掀起床单,这才发现最底下是棕垫,棕垫上也铺了两层絮子。 “这样好的絮子拿来铺床……”武妻摸着絮子呆呆地说。 武岩已经放松了不少,更何况此时仓库里只有他们这些难民,他笑着说:“仙人吹口气就能得的东西,在我们看是暴怗天物,在仙人看可能只是物尽其用。” 武妻点点头,她抱着孩子坐在床边,外面再热,屋内也是凉的。 这里真好啊…… 这里就是公公曾说过的世外桃源吧。 曾经她过得多好啊,虽然是村姑,但家里也供出了一个读书人,虽说考不上功名,但能读书识字,将来去县城里找活做也能当个账房,虽然全家人也都勒紧了裤腰带,可好歹有盼头。 正因为她有个会读书认字的哥哥,武家才看中了她。 她的丈夫家有恒产,虽然不是大地主,但经营着一个小小油坊,家里人口简单,供得起他读书。 虽然武岩也不是读书的材料,读了这么多年书依旧连童生都没考上,油坊里忙的时候他也要去帮忙,可在她看来,自己的丈夫就是这世上最好的男儿。 逃难的时候,他没扔下她,也没像别家的男人一样让她把女儿扔了。 他有一口吃的,就有她一口,他有一口水喝,她就也有一口水喝。 那么难的日子,她的女儿都没死。 武妻终于忍不住痛哭起来:“当家的!当家的!” 武岩抱住了她,武妻无力的捶打着丈夫的胸膛,语无伦次地哭嚎。 武妻一哭,原本喜笑颜开的难民们也纷纷被她的哭声感染,不由落泪。 逃难的时候没哭,如今得救了倒是哭声不止。 草儿娘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群人抱头痛哭,疯癫的样子像是恨不得以头抢地的场面。 她心有戚戚,却不肯在脸上显露出来,大着嗓门说:“今日你们不必做活,仙人说了,叫你们将养两天,等身子养好了再干活。” “别以为仙人救了你们,你们便能跟老爷太太一样享受,世上没这么便宜的事。” “叫我看见谁偷懒,定告知仙人,将你们赶出去!” 草儿娘冷哼了一声后又软和下来:“以前吃了苦,如今也算苦尽甘来,别想多的事,好好做活过日子。” 草儿娘自己也是农户出身,她心里清楚,但凡有活路,敢活动心思的人都是少数。 地主老爷收再重的租子,只要饿不死,他们就能忍。 就算真要饿死了,还是只能忍。 难民们连连摇头,恨不得指天发誓,七嘴八舌地说:“不敢的,蒙骗仙人是要被天打五雷劈的,我们绝不敢的。” 草儿娘满意了,她敲打了一路,现在也累了,灌了一口水后说:“你们休息吧,有什么事去休息室找我,别怪我多事,我也是为了大家伙好,别一个人犯错一群人遭殃。” “如今外头什么样你们也知道,典儿卖女的不少,就是易子而食也不是没见过。咱们来了这不缺衣少食,仙人性格冷清,也不会随意打杀咱们,咱就老老实实过日子。” 难民们在谈话,叶舟则是在研究收银台。 他手里拿着一块布——这是从难民脱下的衣服上剪下来的,他清洗消毒过后才拿进来。 之前小字上写收银台可自动兑换货币,这个货币指的是哪些?包不包括布? 毕竟在古代,布也是能当货币用的。 而且在货币价值不稳的时候,民间还是更流行以物易物。 叶舟研究了好一会儿,实在找不到兑换的方法,只能把扫码枪对准这块布,死马当活马医。 收银的屏幕突然亮起,叶舟连忙扑上去看。 麻布X1 收入:0.5元。 叶舟:“……” 就值5毛? 算了,有进账总比没进账好。 早知道草儿母女的那身衣服当时也不该扔,算下来还能有不到十块的收入。 解决了雇员问题后,新的问题摆在了叶舟面前—— 他该去哪儿招揽客户呢? 第7章 难民衣物都被草儿娘清洗后消毒,叶舟全扫了一遍,一共进帐一百三。 难民们实在是穷得刮不出一点肉来,这笔钱不能说天降横财,只能说聊胜于无。 扫过之后,这些布料在半个小时内突然凭空消失。 但叶舟还来不及惊讶,电脑又响起了提示音。 这次电脑显示屏上不再是之前的内容,而是多了一个分栏。 交易分栏。 分栏又分了货物、买入和卖出三栏。 卖出里只有一张图片和一张字,图片就是破布烂衣,旁边有130的数字。 这就是他手里能动用的总资产了。 至于买入里现在还是空的。 货物栏里东西很多,虽然没有仔细分类,也不能自己检索,但怎么下滑都滑不到底。 最上方是种子肥料镰刀锄头等等农业用品和工具,往下滑就是大米猪肉等农产品,再往下则是日用品,零食等等。 叶舟滑了好一会儿,竟然还看到了热武器。 只不过价格嘛……跟天价差不多,一把小手枪就卖50万! 虽然他很想买一把防身,但账上就130,按五十万来算,零部件都买不到。 叶舟翻了一下午,他这130的购买力很有限,而且他也不准备在这里开荒种地——他是来做生意的,非要种地,那也得等他真的离不开这儿,必须生根的时候再种。 不过如果有农民来买,那他可以转手卖。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农民会在这儿种地……看样子不太会。 在古代种地其实不是件好事。 第一是没有农药,虫害多。 第二就是没有肥料,土地只会越种越薄,即便有农家肥,但村子里就那么点人,如果穷一点,养不了猪牛等等产肥的动物,那就只能歇种,今年这块地收成之后就不种了,换一块,让它自己休养生息。 第三则是地理位置,农人选耕地,最好就是背山环水,水源就是生命之源。 如果有块地不错,但周围没有水源,农人就不会选,宁愿跑去更远,土地更差的地方。 再加上种子质量一般,土地产量不行,遇到天灾没有一点抗风险能力。 种地是不能发家致富的。 并且按照草儿母女的说法,就算土地产量高,他们这些农户其实也还是穷。 因为朝廷的税不是固定的,每年收税之前各地都会有专门的农官,在测算好了当地每亩地的大约产量后,就会重新订税。 佃户们虽然不用直接向朝廷田税,可人头税是要交的。 人头税交完给地主交租子,地主们都有逃税的法子,隐田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即便地主的收得租子高达六成,甚至八成,但只要能活下去,有口饭吃,佃户们就不会“造反”。 古代人人都想供孩子读书,哪怕砸锅卖铁都要读。 因为这才是唯一改换门庭,全家过好日子的路。 地主也不是个个都混得好,地多的,在当地亲戚多的,有办法隐田,那日子就好过。 但如果地少,也没办法隐田,那也就要混口辛苦饭,自己也要种地干活。 地是农人的根,但也是牵住他们的绳索。 只要依旧是封建王朝统治,土地产量再高农人也得不到多少好处。 哎,看来这些农业用品是很难卖出去了,他超市里也有种子,但粮种很少,基本都是花种,肥料也多半是花肥,倒是有些像玩具的农产品,比如只用喷点水就能长出来的盒装蘑菇。 叶舟拍了下自己的脑门。 就算他不开荒,还是能吃到新鲜菜的。 虽然他暂时只能想到蘑菇,可是开一盒就能长长久久的种下去。 嗯,他之后要是能多挣点钱,倒是可以买一些相似的产品,就算卖不出去也能自己吃。 而且他还要养这么多人呢,总不能一直吃超市里的,再多也有吃光的一天。 叶舟翻看货物的时候,难民们已经在吃晚饭了。 他们没有桌子,就围坐在地上吃。 武岩和妻子早早就盼着吃饭,他们望眼欲穿,脑子里只有吃饭这个念头。 其他人也和他们一样,虽然不敢过去争抢,但都伸长了脖子, “今晚还是吃粥。”草儿娘把餐盘放下,“仙人说叫你们吃点荤腥,也不能多,你们看着分。” 第9节 每个家庭都分到了一小碟香肠,切得如纸般薄,一看便知是草儿娘的手笔。 深红色的瘦肉被近乎透明的肥肉包裹,虽然瘦肉多肥肉少,可但凡是肉,便不会有人嫌弃。 蒸过的香肠散发出油脂的香味,难民们看着那一小碟肉,就像看着什么稀世珍宝。 武岩咽了口唾沫,伸手拿起一块喂给妻子,武妻正要张嘴去咬,又突然收回了头,小声说:“你吃,我吃粥就行了。” 就在她话要落音的时候,武岩直接将一片香肠塞进了她嘴里。 香肠进嘴的那一刻,武妻把什么都忘了,肉香,油香,香得她不由落泪。 “别哭,哭什么。”武岩有些慌乱去给她拭泪,声音沙哑地问道,“好不好吃?” 武妻一边流泪一边点头。 她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这一路行来,莫说肉了,便是树皮都没有吃饱过。 糖和油,是这世上最能让人感觉幸福的两样东西,难民们甚至不愿意咀嚼,只把香肠含在嘴里配粥吃,等粥喝完了,再把香肠嚼了下肚。 除了香肠和粥,他们每人还分到了一个烤红薯。 每个都比成年男人的拳头大,撕开外面那层皮,便能露出泛红的红薯肉来。 热气在撕开外皮的那刻冒出来,香甜的味道直冲鼻尖。 甜味! 有人迫不及待的低头咬了一口,也不怕烫,含在嘴里哈气,烧凉了能入口便嚼两口吞下去。 “甜的!”第一个吃红薯的人兴奋地喊道,“比糖还甜!” 于是再没人说话,全都埋头苦吃红薯。 草儿娘有些得意:“只要你们好好干,什么好的吃不到?咱们在地里干活不也是图一口吃的吗?” 她跟草儿的肠胃已经养好了,吃的不是粥,而是白米饭。 配着一份红烧牛肉和凉拌黄瓜,吃得喷香。 难民们眼红她们的菜色,但也不敢去抢,就怕被仙人赶出去——去了外头就是一个死字。 况且草儿娘也说了,只等他们养好了胃,也能吃上这样的饭菜。 草儿吃得头也不抬,她这时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忘了,只记得肉香,吃肉。 她们连红烧肉的汤汁都倒入饭里,拌匀了吃下去,一点都不浪费。 仙人说了,叫他们休息几天,养好了身子便得干活了。 难民们都松了口气。 有活干就是好事。 新雇员们调理身体的时间,叶舟则在思考怎么招揽顾客。 又怎么让顾客不要一直待在超市。 在这里做生意简直就是地狱难度。 似乎不管怎么做都会有各种威胁。 直接去路边拉人? 叶舟刚起这个念头就否决了。 在路边摆摊? 现在超市里加上他也就九个男人,也就他还算强壮,根本护不住商品。 怎么想都没有在这里做生意的可能。 但是换一个地方,比如草儿母女嘴里的南方,他这个超市一出现,估计就要被当地官兵给抄了。 好像无论他“降落”在哪里,都是地狱难度。 最后他还是不得不请本地土著给自己出主意。 · 草儿娘听见仙人的呼唤声时正在收拾餐具,女人们争抢着要去洗碗,但草儿娘并不放心。 这些餐具都是精致非凡的瓷器,细白碗碟上有青色的花纹,跟这瓷器一比,她们的手显得格外粗糙。 “都别动,碎了你们可赔不起!”草儿娘被她们的动作吓得惊慌失措。 但还不等她招呼草儿过来收拾,就听见了仙人的声音。 那声音恍若从四面八方涌来,明明仙人不在此处,可整个超市都萦绕着他的声音。 难民们微张着嘴,他们不知仙人究竟在何处,只能朝着仓库大门方向下跪,虔诚的伏地磕头。 草儿母女也跟着磕,磕完了,草儿娘才红光满面的问草儿:“仙人是叫我吧?” 草儿娘没有名字,她未成家前家里只混叫小名,待成了家,人们便叫她老张家的,有了孩子以后,便是草儿娘。 她从生到死,似乎都注定无法拥有自己的姓名。 草儿娘不敢耽搁,只对草儿说:“你看着她们,莫叫她们去洗,碎了碗不好给仙人交代!” 草儿忙说:“我自个儿洗,娘,你快去,别叫仙人等你。” 待草儿娘走了,新雇员们看草儿年纪小,这才壮着胆子问:“姑娘,你们一直跟着仙人?” 草儿摆手道:“咱们都一样,我跟娘不久前才被仙人搭救,那会儿我们都快死了,是仙人瞧我们可怜才收留下来,不仅给衣穿,给饭吃,还给活干。” 草儿咽了口唾沫:“日日都有肉吃。” 新雇员们也统一咽了口唾沫。 有白米饭,有肉吃,这就是戏文里的神仙日子。 便是武岩这种家里有小榨油坊的,每月也就吃一两回肉,从未有吃肉到饱的时候。 穷人家做饭更是连油都没有,不蒸既煮,盐也舍不得多放。 草儿收了碗筷后说:“你们若要喝水便去外头,算了,我现在带你们过去。” 草儿先给他们分发了玻璃杯,新雇员们都不敢上手去接。 通体透明的杯子,皇帝老爷指不定都没见过,他们这些泥腿子……不配! “这杯子易碎,你们用的时候得小心些。”草儿看他们缩着肩膀,躲着这杯子的样子,想起自己头一会儿见这杯子的样子。 她恨不得把它供起来! 若不是仙人看着,她是实在不敢用的。 草儿得意起来,却也说:“你们不敢用这个,等着,我去给你们拿别的。” 她又抱了一纸箱的塑料杯过来,这些杯子轻巧得很,落在地上不会碎,草儿自己不敢用玻璃杯,日常用的也是塑料杯子。 玻璃杯对他们来说更像宝物,不像杯子,不能用。 果然,新雇员们都敢从草儿手里接过塑料杯,惊奇的拿着杯子打量。 杯壁这么薄,这么轻!但看起来竟然很结实。 草儿:“别看杯子了,我教你们怎么接水。” “都说了,仙人有大神通,这些杯子在我们眼里是宝物,在仙人眼里恐怕与路边砂石无异。” “你们是见识太少,再待些日子就习惯了。” 虽然她也不比他们早来多久,但自觉已是前辈。 草儿清清嗓子:“好了,你们都来试试,接杯水给我瞧瞧。” 来了这么些人,草儿只担心有人抢她活干。 可惜前些日子就她和娘两个人的时候,她竟没有干活时晕过去,没能叫仙人看到她的诚心。 作者有话要说: 草儿:每天都在期望自己累晕(从未装晕,真的实诚) 第8章 旭日东升,前夜残留的一丝凉气尚未消散,路边枯黄的草叶上有那么几滴微不可察的的露珠。 多年未曾有人修整的官道上传来笃笃响声,马蹄掠过时扬起漫天黄沙。 领头的人勒紧缰绳,身体后仰,驱使胯下枣红骏马转向朝回走。 双轮马车斜停在路中,车厢旁的木窗被推开了一条缝。 领头人行至马车旁,声音粗粝地低声说:“公子,前面有逃民。” 车厢里传来低哑地男声:“绕过去。” 领头人面露难色,犹豫片刻后抿唇道:“只这一条路,若绕,便要进林。” 马车里的人没有迟疑:“绕。” 领头人只能颔首道是,转身招呼兄弟们进林。 既然进林,就必弃马车,他们解开了束缚住拉车骏马的绳索,扶着一路坐车的男人上马。 “郑哥,看他病恹恹的样子,骑马恐怕撑不了多久。”一条伤疤几乎贯穿全脸的男人骑马靠近领头人,“没了马车,绕过这段路又该怎么办?” 郑哥看了眼天,依旧没有一朵阴云靠近,他夹紧马腹,低声说:“这不该我们操心,那边只说送过去,至于送过去的是活人还是尸体可没说定。” 伤疤男:“早知道这边成这样,何必为了那点银子跑这一趟。” 他们一路行来见得最多的不是逃民,而是死尸,枯骨般倒在路边,甚至不曾有人收尸。 活人也有,可也不比死尸强多少,还剩一口气没咽下去。 “咱们剩的东西也不多。”伤疤男咽了口唾沫,“我已经两天没怎么喝过水了。” 郑哥:“难道我喝过?” 第10节 伤疤男朝后方仰了仰:“那位过得可比我们好。” 伤疤男愤慨道:“他的命是命,咱们的就不是?来的时候咱们有多少弟兄?现在还剩几个?剩下的那点水得先可着他,干粮还剩多少?” “竟还是个金贵人,这不能吃那不能吃。” “要我看,咱们直接……”他在脖子上比了一下,“就说他被逃民害死了,反正那边也没说死活。” 郑哥提起马鞭不轻不重地抽过去,伤疤男也不躲,硬挨了这一下。 “是没说定生死,可带着活的回去,价钱不同。”郑哥皱着眉,“死的兄弟都有家小,不能让他们白死。” 伤疤男朝地上啐了一口:“是,那些老爷不缺钱,能拿钱买命,咱们这些穷的只剩一条命的,得拿命挣钱!” 来的时候四十多个弟兄,如今晃眼一看,剩下的不足十个。 为了填饱肚子,明明马儿无灾无痛,也要宰了吃肉。 即便如此,他们剩下的东西也不多了。 偏偏仅剩的东西都得先照顾那个病秧子。 伤疤男打定主意,若他们回不去,那在他断气之前,必先将这病秧子宰了。 他停在原地,转头看了眼坐在马上的病秧子,眼中戾气一闪而过,随后弯腰低头,打马钻进了树林。 树林早已被难民们扒了一层皮,无法给他们提供任何东西。 一行人绕了四五天,仅剩的水喝完了,又杀了一匹马充饥喝血。 但他们依旧没能从树林里出去。 走得太深,又没有舆图,没有水流领路,好几天都在原地打转。 剩下的马他们不敢杀了,再杀,就算走出了树林,也没法靠一双腿走回南方。 伤疤男数次在夜深时靠近病秧子,他想勒死对方,掐死或是一刀捅死,利落干净又能解心头之恨。 这天夜里,他终于下定决心——眼看是回不去了,何必继续伺候这个有钱人家的公子。 此人不比他们多双眼睛多只耳,没见得命比他们的值钱。 杀了他,也算给死去的弟兄们报仇! 脸色苍白的男人靠在树边,他穿着白苎衫,腰缠薛带,头戴牙冠,脚下是一双四周镶以云纹的飞云履,即便在逃难路上,依旧不见狼狈仓惶。 伤疤男看着他,心中满是愤恨。 这样的人生来就踩在他们头上,世世代代都是如此。 哪怕此刻居于荒山野岭中,对方依旧端着世家名门的架子。 伤疤脸摸出了匕首。 弟兄们都在熟睡,不是他们不警醒,而是为了省粮食。 只有在睡梦中,他们才不会饿。 杀了他! 伤疤脸靠近了那个病秧子,他不知道这人姓什么,更不知道这人叫什么,他们接到这单“生意”时只知道这是个贵人。 有多贵? 如今还不是要死。 就在他手中的匕首要刺出去的那一刻,变故突生! 一束光朝他们打来—— 那光将此处照的亮如白昼,将他此刻的阴狠模样照得无所遁形。 伤疤脸愣在原地,手中匕首颓然落地,斜斜地插入土地中。 “神仙……”伤疤脸喃喃道,“神仙来了……” 那光白得刺目,绝不是火炬散发的光,也绝非日光,白得刺眼而纯粹。 伤疤脸冲着光芒发出的方向跪下,他听过很多传说,干他们这行的总和生死打交道,不能不信神佛,他听说曾有老翁,于山穷水尽时得神仙相助,从此富甲一方,子孙后代亦得福祉,生生不息。 此光必是神光! 这等能将黑夜照亮的光绝非凡人能有。 “怎么了?!”弟兄们终于醒了。 他们脸上的表情几经变化,从茫然到惊恐,再到敬畏。 他们都信神,每每出来做差事都要先敬神,若哪年年景好,年底还要专程去庙里拜一拜,抢个头香。 伤疤脸跪在地上,额头触地。 他不求人前显贵,也不求富甲一方,只要神仙施以援手,让他们能离开树林,顺利回到南方就好。 就连郑哥也跪在了地上。 唯独病秧子没贵,他依旧靠着树,甚至没有站起来。 只是此时没人在意他。 所有人都双膝跪地,额头触地,等待神仙为他们指一条生路。 “抬起头来。” 一道清朗的男声响起,似乎是从四面八方一起涌来,叫人分辨不清方向,明明没有靠吼,却能叫每个人都听清。 那声音如金玉相击,叫人只听声音都觉得说话的人一定有如山如岳般的胸怀,是个清风朗月般的君子。 众人纷纷抬起了头。 可…… 从光中走出来的是个身着异服的老妇人。 老妇人穿着一条怪异的长裙,不似他们见过的任何模样的裙子,但却有这复杂繁复的花纹,上面似乎绣着花,颜色复杂鲜艳,远看仿若真花。 此刻躲在草丛后的叶舟还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否则一定跌破眼镜。 草儿娘身上穿的是超市按斤进的沙滩裙。 价格便宜,印花有点俗,是大片大片的牡丹。 本来叶舟是没准备进的,但实在是太便宜了,好像不买就算吃亏。 穿在草儿娘身上也有点怪异,可能是气质问题,反正草儿娘穿上沙滩裙也像古代人,有种诡异的违和感。 他已经观察这群人好几天了,这片树林连着几个山脉,并且没路,所有小路都是野兽经年累月踩出来的,所以之前叶舟探索周围也很小心。 之所以能发现这群人,是因为他所在的地方地势高,他又每天拿着望远镜到处看,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潜在顾客。 不过刚开始他还是不敢跟这些人接触。 等他们饿了一段时间,没有太大威胁后,他才敢带着草儿娘过来。 他要维持人设,就不能自己去跟这些人接触。 好在草儿娘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她简直就是个天才!换到现代绝对是老板最喜欢,员工最讨厌的管理层人才。 哪怕没有叶舟授意,她也能无师自通的去敲打新雇员。 导致现在新雇员看到他就鞠躬,这是叶舟要求的,他能接受鞠躬,不能接受下跪。 叶舟放下喇叭和强光手电,仔细去听不远处的动静。 草儿娘很镇定,脸上却还带着笑,慈眉善目的看着眼前的一群壮年男人,声音平稳地说:“仙人得知有人受困,遣我来看个究竟。” 草儿娘没觉得自己在骗人,她理直气壮,认为自己就是受了仙人的指派。 众人大惊,但无人敢说话,还是领头的郑哥振作精神,僵硬的朝草儿娘拱手道:“敢问仙姑……” 草儿娘脸上的笑更和蔼了。 哎呀,她都是仙姑了。 不过她还记得自己如今跟着仙人,不能哄骗旁人,于是摆手道:“我不是什么仙人,先前也在逃荒,是仙人使神通救了我一命,给我吃穿。” 郑哥红光满面:“仙人可在此处?” 草儿娘微笑道:“仙人无处不在,无所不知。” 草儿娘微微侧身:“仙人有一处洞府,随我来。” 说完她便不再与这些人交谈,转身走向树林,她手中也射出光来,但没有刚刚那道光亮。 郑哥一群人无人敢不信。 他们此刻被困在这里,进退不得,水与干粮都已耗尽,此时天降甘露,就是不信神的也要信了。 “快!快!快跟上!”伤疤男跑得太急,脸朝下摔在地上,但他不当回事,手脚并用的站起来,一瘸一拐的跟上去,连自己的马都忘了。 郑哥也激动,但他还记得马,也还记得病秧子贵人。 “马!”郑哥高声大喊,急切地连俚语都喊了出来,“你们他妈的把马忘了!” 他转头看向还靠在树干上的病秧子,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嫌弃,靠近后弯腰问道:“贵人,我抱你上马?” 病秧子咳了两声,低声说:“有劳了。” 郑哥有些疑惑:“贵人刚才为何不跪?遇仙不跪,便不诚心。” 病秧子喘气道:“非我不跪,力不从心,郑大哥,我站不起来了。” 郑哥:“……” 病秧子看样子真要死了。 郑哥想起银子,一咬牙,背对病秧子蹲下:“勿要多言,你且上来,我背你过去。” “若仙人慈悲,肯救你一命,也是你的造化。” 还在旁边偷听的叶舟:“……” 咋救?他没救过病人啊,他救的人也不需要吃药。 全都是“饭治百病”。 第11节 第9章 伤疤男跌跌撞撞地跟着前方的老妇,他身上冒着虚汗,每走一步便要踉跄一下。 路边的枯枝刮伤了他的皮肤,细密的血珠停留在疤痕处,但他浑然不觉,只跟着前方那道光。 他有自己的名字,赵二,家里人不识字,也没钱去找先生给他起名,便以行二为名。 干这行以前,他只是个小混混,家里地少兄弟多,除大哥外,剩下的便要去自谋生路。 赵二当过木匠学徒,但师傅对他非打即骂,睡在师傅家的草垛旁,吃着填不饱肚子的剩饭,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学了四年,给师傅家干了四年的活,依旧没学到什么手艺。 师傅干活时根本不让他近前去看,更别说教他了。 于是赵二趁师傅外出干活,师母带着孩子去庙里,自个儿跑了。 他不敢回家,怕被父母打骂,也怕大哥嫌弃他,于是留在镇子上,跟着一群半大小子偷鸡摸狗。 直到郑哥拉了他一把,刚开始他们只是接点小活,帮镇里的人运送点东西去附近的城镇。 有了点钱以后,郑哥就买了一辆牛车,不仅运物,也运人。 干了几年,他们在当地也有了点名气,郑哥跟他们商量着开个镖局,多招点人手,如今各个山头都有匪患,送点便宜东西和普通人还行,山匪不为难他们这些穷苦人,只收点买路钱。 但也不是不起冲突,赵二的脸就是那时候被划伤的。 可好歹他保住了一条命,要是押送值钱的东西,山匪们就没那么好说话。 结果镖局刚开,就有一单大生意上门,他们不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没见过对方,那人只让手底下的长随与他们谈生意,开出了两千两的天价,叫他们到北边接个贵人。 兄弟们这辈子没见过那么多钱,别说两千两,便是两百两都没见过。 郑哥和兄弟们一商量,几十个牛高马大的年轻汉子,都觉得这活能干。 赵二想着,干完这一单,他分到了钱,便不再干这一行,回家买块地起个屋子,再娶个媳妇,以后安安稳稳过日子。 可来了北边才知道,逃民要么逃到了南北交汇的关隘,驻守关隘的将士不敢放他们直入南方,两边僵持不下,逃民饿得饿死,病得病死,朝廷的赈灾粮还没下来,关隘已经起了瘟疫。 他们只能躲着人走,好在有那人给的文书,他们才能通过关隘。 赵二只想挣钱,他不想送命。 他不管这是哪路神仙,只要能救他的命,那就是世上最对的神仙,他回去就给神仙立个神像,每日跪拜,不仅他拜,他的子子孙孙都要拜。 前面的老妇步伐不紧不慢,赵二强忍着饥饿和干渴,一步不敢落的追赶着他。 新日逐升,阳光再次洒满大地。 赵二也终于踏出了最后一步,来到了日光照耀的巨大建筑面前。 面前的建筑像是一个四方盒子,透明的门敞开,折射着刺目的光,台阶上站着几个身着异服的人,他们都剃了发,八颗光头熠熠发光—— 赵二扑倒在地上,涕泗横流地握拳捶地。 他不会死了!他能活下来了! 草儿娘冲武岩扬了扬下巴。 养了一段时间,新雇员们的情况都好了许多,虽然依旧黝黑干瘦,可每天白米饭和肉都能管饱,力气已经回来了不少。 更别说他们自认受仙人搭救,日后就算不能跟着仙人修炼成仙,也比凡人强。 总之,他们觉得自己已然脱胎换骨,不算凡俗中的人了。 看赵二一行人的目光都带着点悲天悯人的意思。 武岩穿着一件蓝色短袖,这还是他眼疾手快抢来的,正中间还有个颜色复杂鲜艳的印花。 这样鲜亮的颜色,就是贵人们也不一定个个都穿得了。 最受欢迎的短袖颜色不是蓝色就是大红,最不受欢迎的则是黑白灰三色。 一是颜色易得,二是他们总觉得不大吉利。 所有出来迎客的保安都外罩了一件雨衣,虽然闷,但对他们而言,新奇大过了烦闷。 这衣裳这么轻,像一捧轻飘飘的纱,又这么容易坏,手稍重一些就会能撕开一条口子。 他们甚至想不出这样的衣裳是怎么造的。 除了神仙,再没人能有这样的手段。 一定是仙人聚雾成布,亲手裁剪而成! 凡是他们想不通的,都是仙法所制。 因为是客人,所以他们不需要剃头,但必须得把头发全包起来,不能有一点缝隙露出来。 武岩把一次性浴帽递给赵二,用不甚标准的官话说:“用这个将头发包起来,仙人说凡人身上脏,不可将脏东西带进去。” 后面两句纯粹是他自己发挥,仙人不想见跳蚤,自然是仙人喜洁,仙人既然喜洁,就肯定嫌凡人身上脏。 赵二不敢不从,但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也不敢伸手触碰,只小心翼翼地说:“我不敢碰……” 武岩想了想:“那你把头发捞起来,我给你戴。” 背着病秧子的郑哥匆匆赶到,他走得上气不接下气,刚到,他便迫不及待地将病秧子放到地上,也不看自己的弟兄们,而是跪在地上,朝仙人“洞府”磕了三个响头。 “仙人洞府果然不同凡响!”郑哥满面通红,他指着超市招牌问病秧子,“贵人可认得这是什么字?” 病秧子坐在地上,仰头看着招牌,有些迷茫道:“好似认得,又好似不认得。” 招牌上的字像是缺胳膊少腿,可他不敢说。 郑哥摸了摸后脑勺,额头磕出了血,可他浑不在意,憨笑着说:“仙人用的字,贵人不认得也平常。” 武岩他们分别给赵二他们戴浴帽,确定戴得严严实实后,才看向草儿娘。 虽然他们从未在妇人手下做过活,可谁让仙人看重草儿娘呢?他们不想被赶走,于是被妇人指使似乎也不算什么事。 草儿娘有些得意,她本来就是爱管事的人,以前在家时管着一家老小,如今来了这儿还能得仙人看重,她得好好干!叫仙人知道她最是诚心。 此刻仙人若是叫她去跳崖,她也敢闭着眼跳下去! 叶舟已经悄悄从后门溜进了超市。 为了不崩人设,他只告诉草儿娘这些人若要超市里的东西必须拿东西交换。 草儿娘倒没有异议。 香火嘛,肯定是要的。 “仙人慈悲,里头的东西都随你们挑。”草儿娘一脸理所应当地说,“可东西也不白给。” 赵二几人一愣,他们身上剩的东西不多,之前进城时也去富裕之家买过干粮,可对方要价过高,他们还不能不买,因此手里不剩几个钱。 草儿娘端着架子说:“仙人哪要什么黄白之物,你们有什么便给什么。” “仙人要的是诚心,不是钱。” 赵二连连说:“诚心!我诚心!” 他在兜里掏了掏,只掏出一个银簪,用料不如何,但工匠手艺好,做得十分精美。 “仙姑!您瞧!”他咧开嘴,露出一个讨好夸张的笑容,“我诚心!” 郑哥掏了半天,只掏出了一把匕首,这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 可这匕首他不能给出去,否则回去的路上怎么办? “李氏,进来。”超市里突然传来男声。 赵二几人全身一震—— 仙人! 这必是仙人的声音! 赵二眼睁睁看着李氏走进去,他伸长了脖子,想看看仙人长什么模样,是不是有三头六臂。 可他看啊看,还是没能看到仙人的模样,只看到老妇进而复出。 “仙人问你是什么毛病。”草儿娘走到病秧子跟前。 她看着病秧子虽然面色苍白,但穿着华贵,这样的人换做以前,她连对方脚下的泥都不是,如今倒也能居高临下的看着对方。 命运轮转,谁也说不清际遇这个东西。 病秧子低咳了两声,他的眼底爆发出异样的光彩:“不瞒仙姑,大夫说我这是痨病。” 草儿娘被吓了一跳,却忍住了没有后退。 不就是痨病吗?如今有仙人,她不怕! “你等着,我去回禀仙人。” · “痨病?”叶舟皱起了眉。 虽然他历史学的一般,但也知道古代的痨病指的就是肺结核。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论中西方都认为肺结核是绝症,直到发现抗结核药物和结合分枝杆菌后才得到攻克。 他打开应急药箱,拿出了一盒青霉素:“病人不能进超市,让他到保安室里去休息,这药你拿给他。” “对了,你还要告诉他,这药可能会治好他,也可能会要他的命,你同他讲明白,吃不吃全看他。” 叶舟按照包装盒的标注,给草儿娘说清了一天几顿,一顿几片后才叫她离开。 现在没有条件做皮试,他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对青霉素过敏。 要是过敏,他可没办法抢救,估计只能让对方等死。 以前叶舟听他爸说过,肺结核就是“穷病”,不是指得病的人一定很穷,而是吃得不好,身体差,抵抗力弱。 叶舟大学同学就得过,那是个神人,什么都不爱吃,从来不吃肉。 并且能顿顿白菜土豆,后来得了肺结核,严重到吐血才被送去医院。 反正他已经尽人事了,只能叫对方听天命。 是死是活,看他运气。 只希望哪怕他过敏,也不要严重到过敏性休克的地步。 第12节 第10章 仙灯散发着柔和的光,屋中不见有冰,却比有冰有凉爽。 林尤原不信世上有神仙,世人愚昧,不知脚踏实地,却寄望神佛。 曾经他对神仙二字嗤之以鼻,无人见过神仙,倒是见过不少打着神仙旗号的方士们装神弄鬼,炼丹害人。 而今…… 他不得不信。 林尤端起透明器皿,将白色药片放入口水,再饮水送服。 他这痨病得的不巧,蝗灾来时得的。 那时城中已经乱成一片,蝗虫铺天盖地,如黑色巨布般罩来,人若不躲在室内,出去便什么都看不清。 蝗虫吃掉了一切能吃的东西。 人们无论怎么扑杀都赶不尽,杀不绝。 那天恐怖离奇的像是一场噩梦。 四周村庄全部绝收,他那时原本就要走的,可痨病却犯了,只能先求医。 可城里的医师都在往外走,便是他家许下重金,也无人来应。 倒是家仆给他绑来了一个医师,对方说他得了痨病,草药不足,治不好,只能养着,或许有朝一日能不治而愈。 林尤不抱希望,他没活够,不想死。 可命中注定他有这一劫,生死祸福都由不得他。 他吃了药后便看着手中的水杯出神。 这杯子晶莹剔透,没有一丝杂质,他曾见过各色宝石水晶,都找不出能像这杯子一样剔透的。 如此珍贵的宝石,竟然拿来做杯子…… 并且毫不在意的交给自己。 可见仙人并不贪图他们身上的东西,真是只要诚心。 “你这两日就住这儿。”草儿娘戴着口罩进了保安室,现在超市内外的人都戴着口罩,虽说有些憋闷,但仙人既然开了口,他们便不敢不从。 “仙人说了,你这病得慢慢养,若是着急走也没什么,只要药见效了,带着药走也一样。”草儿娘。 林尤问道:“郑大哥他们呢?” 草儿娘:“他们在采购呢,看那模样恨不得将超市搬空。” 林尤:“大娘,超市二字何解?” 草儿娘也不懂,于是含糊道:“超市就是仙人的洞府,里头放着的都不是凡间能有的东西,等明天你也能戴着口罩进去。” “你养着吧!”草儿娘迫不及待地退了出去。 她害怕。 她不害怕这病,而是害怕以林尤为代表的贵族阶层,对她来说,这些人跟她不一样。 明明都是人,却不一样。 他们生来是泥,林尤他们生来却是树。 泥被践踏,树能高耸入云。 走进超市,看到正在往购物车里狂塞东西的郑哥一行人后,草儿娘才舒了一口长气。 · 赵二什么都想拿! 仙人什么都有! 一根银簪就能“换”这些东西,幸好仙人不是凡人,不做生意,否则肯定亏死! “郑哥!你看这个!”赵二笑得像个七八岁的孩子,连脸上的伤疤都变得格外生动,他抬起手里的东西——一袋棉花糖。 “像云一样!” 郑哥根本没功夫看他,弟兄们都像饕餮一样,什么都想往自己那辆购物车里塞。 这购物车也是个好东西,不知是什么做的,像铁又不像铁,下头四个轮子,轮子不少见,可这轮子灵活得很,前后左右都能转动,不像他们见过的轮子,只能朝前或朝后。 “大哥!”旁边的弟兄凑过来,黝黑的脸上也满是喜意,“你看这个!!” 郑哥终于给了他个眼神,他烦道:“别再叫我了!我忙得很!” 监控室里,叶舟一边吃汉堡喝可乐,一边看画面。 当然汉堡肯定不是现做的,打热了就能吃,没有现做的味道好,但也聊胜于无。 他还自己往里头放了两片生菜和番茄。 现在随便他们怎么选,只要结账的时候“钱”够就行。 而且他们挑的东西都不贵,应该是够的。 超市收银台的货币兑换方式其实对叶舟很有利。 它是按照物品在当地的购买力来换算的,比如一根银簪在这里大约要一两,那么根据一两银子的购买力换算成货币。 而不是一两银子在现代的银价。 所以这群人其实挺有钱的。 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 大约是他们自己也知道要赶路,草儿娘亲口说了不可能让他们留下,所以他们塞到购物车里的基本都是肉干这类的干粮,压缩饼干也拿了不少。 可能是饿怕了,他们选的基本都是食品,而且全是方便携带的干货。 瓷器玻璃杯这些他们虽然想要,但也知道东西易碎,带走也不能保证完整。 于是几人商量了一下,买了三颗装饰用的水晶球,还能放歌和飘雪花的那种。 叶舟觉得他们挺聪明的,先买能保证自己生存的东西,然后再买不那么易碎,有很大可能完整带回去的罕见商品,这三颗水晶球哪怕只有一颗没碎,也足够他们挣一笔了。 贪多嚼不烂。 这道理人人都明白,但不是人人都能做到。 叶舟倒不是觉得古人都笨,而是面对诱惑,能坚守本心的总是少数。 结账的时候赵二拿出了自己的银簪,郑哥还是把怀里的匕首掏了出来,剩下几个人也陆续掏出了自己身上最值钱的东西。 但他们站在收银台前,全都惴惴不安。 他们拿出来的东西,显然不能跟他们要买的东西价值等同。 别说水晶球,单说那么多肉,就不是这么点东西换成钱以后能买的。 · 叶舟从监控室走了出来——他之前花了一个月时间,想教会雇员们收钱。 可雇员们不认识字不说,阿拉伯数字也学不会,他教了近一个月,一个人都没教会。 以至于叶舟不知道是他这个老师太菜,还是学生们太菜。 叶舟没太在意赵二他们看向他的眼神。 毕竟经常被雇员们这么看着,时间久了他也免疫了。 “仙人!”不知是谁先吼了一嗓子,赵二他们在呆愣片刻后不敢在看叶舟的脸,手忙脚乱的跪下,不等叶舟叫他们起来,就开始争先恐后的给叶舟磕头。 额头磕在瓷砖上的声音听得叶舟感觉自己头都在疼。 叶舟看了眼草儿娘。 草儿娘立刻心领神会,大着嗓门说:“快起来吧,仙人不缺你们磕头。” 叶舟:“……” 虽然他的意思确实是让他们别磕了,可从草儿娘嘴里说出来,怎么感觉有点不对。 赵二他们不磕头了,但依旧不敢起来。 他们见识了“超市”里种种奇异的东西,不敢不敬。 原本叶舟还担心这些人看到超市后会起歹心。 现在他觉得自己的担心有些多余。 人在面对未知事物时,永远是恐惧大于兴奋。 他们或许会因为超市里的东西狂喜,但更会因此恐惧自己这个“仙人”。 一切根源都来自未知。 叶舟觉得自己要是去了外星人的飞船,兴奋是肯定兴奋,但无论外星人对他多友好,他也不敢打外星飞船的主意——谁知道外星人会不会突然掏出激光炮,把自己打成肉泥? 叶舟没有看他们,而是走到了收银台后面,语气不轻不重地说:“起来吧。” 赵二悄悄抬头看了一眼,又迅速低下头去。 怪不得是仙人呢,长得比贵人还好看,可见仙界的水土比人间的养人。 他们不起来,叶舟也不催他们。 过了十多分钟,领头的郑哥才试探性地慢慢起身,他依旧不敢看叶舟,只低着头看自己的鼻尖,磨磨蹭蹭地挪到了收银台旁边,期期艾艾地小声喊道:“仙、仙人……” 叶舟漫不经心地点点头,但没有回复。 赵二发现郑哥站起来,且没被仙人惩戒后才起身,躲到了郑哥身后。 其他人也差不多。 叶舟:“……” 怪不得这个“郑哥”是领头的。 第13节 否则自己不催他们,或者伸手去拉一把,他们说不定能一直跪下去。 叶舟自顾自做自己的事,他先扫了这些人掏出来的东西。 其实这些东西放到现代并不怎么值钱,毕竟这些东西不是古董,他那可没有大梁朝。 五代十国倒是有一个,但这个大梁朝前面可没有唐,也没有武则天。 可见并不是同一个。 而且他就算带回现代,这么新的簪子,撑死了卖个一两千——又不是品牌奢侈品,设计得再好都不值钱。 可直接换成钱就不一样了。 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的购买力很强,按照当地米价换成人民币以后他不仅不会亏,还能挣不少。 郑哥赵二他们拿的东西最值钱的也就一大袋牦牛肉。 其它东西只有水晶球的单价超过了二十。 并且这些都是卖价,不是成本价。 叶舟眼底有了点笑模样,他原本以为一百积分很难凑够,没想到一单就够了。 他强忍着激动,如果不是这么多人看着,他恨不得一蹦三尺高。 “你们什么时候走?”叶舟问。 郑二愣了好一会儿才试探地回道:“仙人……是在问我?” 叶舟颔首。 郑二只敢微抬头,以仰视的角度看叶舟,发现叶舟点头后小声说:“仙人,我们得护送外头那位贵人去南方,如今他得仙人赐药……” 叶舟:“你们在这儿休息两天,待他的病有了起色便出发吧。” 送佛送到西,等他们走了自己再回去好了,也不过是多扮演两天“仙人”。 郑二虽然很想留下跟着仙人修行,奈何家中还有老母妻儿,路上死的弟兄们的家小也还等着他拿钱回去,因此再是不舍,也不敢说出想留下的话。 倒是赵二“扑通”一声又跪了,一边磕头一边说:“求仙人收我入门!” “求仙人收我入门!” 他家里不需要他,父母跟着大哥,总不会缺一口吃的,大哥又防着他。 他不想走了!他要留在这儿,跟着仙人一起修炼! 他也想长生不老! 叶舟看了眼草儿娘,然后自己不理会不断磕头的赵二,面无表情地走回了休息室。 剩下的事交给草儿娘吧,她有经验。 他要是能长生不老,会修仙,他还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开超市? 他早就上九天揽月了。 叶舟喜滋滋地走进休息室,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 没想到他的“异世界之旅”到这儿结束了。 虽然有些微“遗憾”,但人生嘛,有点遗憾很正常。 没有遗憾的人生才是不完整的。 电脑屏幕亮了。 第11章 上小学那会,叶舟最大的梦想就是住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里,甚至十分遗憾自己为什么不是小卖部老板的孩子——这样他就真能住进去了。 他那时候还小,亲口将自己的遗憾告诉了父母。 然后换来了一顿男女混打,他爸动手,他妈主要负责在旁边添油加醋。 等他稍大了一些,觉得小卖部也不过如此,如有机会,还是住进连锁超市更好。 高中毕业的时候,叶舟就确定了自己未来的行业——开一家大型超市。 为了达成这个梦想,叶舟上大学不是在兼职就是在兼职的路上,什么钱多干什么,穿着玩偶服在三十多度的气温下又唱又跳都能干。 在他四年如一日的努力下,他总算在毕业后达成了梦想。 他出了十万,剩下的家里拿。 叶舟为了省钱,看中了市区里一个废弃的仓库,这边是老城区,住的基本都是不怎么消费的老年人和孩子,开发商都看不上这里,但叶舟不在乎。 他花了个不错的价格把仓库盘下来,因为钱不太够,所以只能改建成一层的超市。 可占地面积大,一层也足够了。 叶舟一直觉得自己的运气很不错,他虽然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富二代,但家里也有点小钱。 父母开着一家夫妻档公司,做食品生意,在郊区有工厂,还给一些大牌做代加工。 如果没有穿到这里,叶舟认为自己应当会顺风顺水的活下去。 现在网络发达,他的超市就算客流量少,靠外卖也能挣钱嘛。 前提是如果没有。 叶舟想把电脑砸了。 他近乎咬牙切齿地盯着电脑屏幕,此刻他要是能找到一把锤子,一定要把这台电脑砸成渣! 原本买入卖出和货物三栏旁边又多出了一栏。 这一栏也很简单易懂——“位面转移” 现在电脑正开着这一栏的内容。 “位面转移” 盈利:2456(可换积分:245) 选择目的地: 敏兹尔大陆(0/1) 落阳基地(0/1) 小字:其余目的地待解锁。 叶舟破口大骂:“之前不是说一百积分就能位面转移了吗?!骗子!” 解锁的两个地点,没有一个像是正常的。 前者像是幻想小说里的地方,后者带着基地两个字,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去处。 叶舟气得差点仰倒。 这意思是他需要继续挣钱,不知道要在挣够多少积分后,才有可能解锁自己原本所在的城市? “你这是强买强卖!”叶舟也不管电脑会不会给他回应,继续骂,“我现在就跟姜太公差不多!根本做不了生意,只能等人上勾!你知道我挣这两千多有多不容易吗?!” 叶舟:“而且啊!而且还没给我自保的东西!现在人少,我还能装神弄鬼,要是人多起来,灾荒过去,我不被吊喉?!绑在棍子上被火烧?!” 他朝电脑发泄了大半个小时,狂灌了一大杯水后终于不骂了。 骂不动了。 叶舟瘫坐在办公椅上,心乱如麻。 他到底还要挣多少钱才能回去? 没有明确的目标让他觉得不安。 但叶舟强行压下心中的不安,他不断给自己打气,不断开解自己。 既然已经解锁了两个地点,那就证明“电脑”没有把他的路封死,只要他一直挣钱,多挣一些,总有一天会回去。 叶舟没有从办公室出去。 他哪儿都不想去,只想一个人静静。 · 超市外搭起了帐篷,这就是郑哥几人这几天的住所了。 虽然没有超市里凉爽,但郑哥他们也不敢抱怨,有吃有喝,还能买到神仙用的东西,已经是大幸,再贪心,恐怕神仙不会容他们。 更何况帐篷也很好,他们亲眼看着帐篷支起来,这样的帐篷不比普通的屋子差。 布料很滑,一看就是防风防雨的好料子,比最上等的油布都强! 虽然……晚上有风更好。 “贵人倒是能住屋子。”赵二一边兴奋地摸着帐篷,一边冷声道。 郑哥拍了拍他的背:“别做这副样子,仙人看见了不好。” 赵二抿了抿唇,还是忍不住说:“仙人也没优待他!只说他有痨病,不能和我们待在一起!” 旁边的弟兄:“他这病也不晓得能不能好,若一时半会儿好不了,那咱们什么时候能动身?” “你想走?我倒是想长长久久地留在这儿。”有人说,“可惜仙人不收我等入门。” 赵二:“我看那些人都不如我!” 他觉得他比在仙人洞府伺候的男人们都要强壮。 “凭什么他们能跟着仙人修行?”赵二咬了一口肉干,几乎咬牙切齿地说。 郑哥安慰了他两句:“你就是想得太多。” “你想想,留在这儿,说是修行,也不过是做些打杂的活。”郑哥双眼发光,“可咱们要是能或者回去,就凭这几个水晶球,也能过上人上人的日子!” 南方,在北方人眼里可能是个好去处。 良田美景,好山好水,可那与他们这些穷苦人有什么关系? 只有高门子弟有那个闲心踏春采青,他们生来就是人上人,哪怕一辈子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挣到一文钱,哪怕文不成武不就,都能靠祖上积累过好日子。 第14节 他们不行,他们生来就注定要下死力气才能活。 他们欣赏不了山水,也不觉得河流高山有什么好看的。 他们只想多挣钱,做人上人!能穿暖衣裳,吃饱饭,再娶个婆娘,生一堆小崽子。 这样等他们老了,小崽子们就得给他们养老。 可崽子要是没有良心,他们老了就只能看崽子脸色。 读书科考这样的事离他们也太远,七老八十的童生也不是没见过,在街角摆个摊子帮人写信,挣个润笔费,活得也不怎么样。 只有钱,他们能拼命抓住的东西只有钱! 手里的钱才是他们的根本。 郑哥脸上带着笑,像做梦般双眼迷离地说:“等回去,咱们把水晶球卖了,到时候都回乡里买地,建个大屋子,我娘和我婆娘就不必织布了,我再买几个丫头伺候她们!” 他们围坐在一起,梦想着未来的好日子。 即便天黑也没能入睡。 住在房间里的林尤也没睡,吃了一天药后他觉得自己好了不少,也可能是因为吃饱喝足,所以精神比之前都好,之前一入夜他便昏昏欲睡,今日倒还没生出睡意来。 林尤手里捧着一杯热茶,茶香盈满室内,他低头轻抿一口,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地方当真是仙境,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 便是这普普通通的一杯茶,入喉后口中都残留香气,并不涩口。 仙人也从不限制那些被他所救的普通人。 作为大族子弟,林尤自幼总受优待,他从没像接受过和平民百姓一样的待遇。 可如今在这儿,他竟然觉得自己不被优待乃是天经地义。 在仙人眼中,他们都是凡人,人会在意那只蝼蚁更高贵吗? 林尤吃了一颗糖,这糖很甜,但味道古怪,但吃起来并不难受。 李氏说这是润喉糖,他吃了便不会再一直咳嗽,是个好东西。 还叮嘱他明日去“超市”的时候多拿一些润喉糖。 若不是惦记父母兄弟,他也不想离开这儿。 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叫他大开眼界,不管是头顶无烟无火,却能将黑夜照得恍若白日的灯,还是形制奇怪的衣裳,又或是各色珍贵器皿,取不尽的盐和糖,都不是人间能有的。 他叹为观止,感叹天地之大,人之渺小。 仙人不是那等沽名钓誉的假神仙,他随便拿出一样东西,便能成为享誉天下,荣华富贵唾手可得,可他却宁愿留在这荒山野岭,救人于苦难。 林尤觉得自己回去后应当立一尊神像,每日晨起晚歇时跪拜。 说到底……他还是想留下。 已见仙境,不思人间。 · 失眠了大半个晚上的叶舟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 主要是超市里没人敢催他,他又忘记了调闹钟,于是只能自然醒。 他去拿了一包泡面,刚醒不怎么饿,一包就够了。 员工们则是在仓库里吃饭。 他们花了不少时间,把仓库打造成了“家”。 以家庭为单位牵绳子挂布,把自家和别人家隔开,只不过因为住得太近,加上布帘又不隔音,所以这些天他们倒是都很老实,没有半夜发出什么异响。 仓库里还有公共区域,叶舟之前还让草儿娘带人去搬了几张旧沙发和桌椅进去。 现在仓库已经有模有样,用来住人绝对不寒碜。 草儿娘现在已经学会用这里的灶台炒菜了,只是她认得的香料不多,做什么菜都只敢放盐和味精,可能是习惯问题,她不愿意多放油,也不愿意多放盐。 所以炒菜的味道总是很寡淡。 只是雇员们不嫌弃,也不敢嫌弃。 叶舟吃完泡面后叫来了草儿娘。 “仙人,您吩咐。”草儿娘进办公室的时候嘴边的油都没擦干净,她脸上挂着笑,看起来就和普通慈爱的老妇人没有区别。 但如果和最开始的她对比,已经算脱胎换骨。 她自己也很自得,超市里不是没有比她强壮的,比她会说话的,比她年轻的。 可仙人就是看中了她! 她从未感觉自己如此有力过,她可以为仙人奉献一切! 哪怕死,她都不愿意离开这里,一旦离开这里,她就还是那个孱弱无能的农妇。 但在这里,她是最得仙人看中的凡人,只要仙人在,就没人再能欺辱她。 以前她只能指望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儿子。 现在她可以指望自己了。 叶舟:“保安室里的那个人早上进来了吗?” 草儿娘立刻回道:“仙人没起,我不敢自作主张。” 叶舟点点头:“你吃过饭就让他进来吧,记得,一定要叫他戴口罩。” 草儿娘恨不得许下重誓:“必不敢忘!” 那人看起来是穿得最好的,哪怕他没钱,只要把衣服脱下来,估计就能让自己再挣不少钱。 希望他随身带的有值钱东西,否则他真担心自己缺钱眼红,直接把对方扒光。 作者有话要说: 叶舟:“骗子!大骗子!” 电脑:“听不懂,不知道,不回应。” 第12章 蓝色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戴在林尤脸上,配着他一身白苎衫,进到超市里的时候给叶舟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叶舟依旧坐在监控室里,他不愿意跟土著打交道,不仅是因为要维持人设,更因为他本身是个话痨,属于患有社交牛逼症的那群人。 就连坐个出租,都能跟司机从头唠到尾。 他担心自己要是跟土著打交道,要不了两个小时就把自己聊个底掉。 这段时间叶舟为了缓解自己的倾诉欲,每天都会在手机里写日记。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可见他现在已经快憋疯了。 叶舟看着监控里的林尤,第一次发现古代的阶级区别原来可以体现在外表上。 林尤的手脚细长,个子也更高,虽然因病消瘦,可他目光清明,腰直背挺。 赵二他们却是蒲扇大的手脚,手指短而粗,个头也不高,大约也就一米六出头,最高的郑哥看样子也不到一米七,而且他们行动间总带着惶然,背似乎永远也挺不直。 叶舟有些唏嘘,古代的阶级不仅是身份地位的区别。 在现代,哪怕家庭条件不好,但只要能读书会读书,考上大学,就能站上更高的起点。 甚至于即便成绩不好,但只要吃苦耐劳,去工地上干活一个月的工资都不比普通白领低。 人人都有改变命运和自身阶级的机会,哪怕不改变,也不会认为自己比有钱人低一等,是下等人。 但在这里,阶级把人划分成了三六九等,上等人生来就能吃饱穿暖,读书识字,他们没有改变命运的动力。 而下等人耗尽一生的心血,都很难达到家有余粮的生活水平,更别提读书写字了。 他们要靠卖力气生活,所以他们手指短粗,脚大而平,脑子里思考得最多的就是下一餐吃什么,明天能不能吃饱饭,他们没有改变命运的途经。 一旦社会动荡,最先受苦的也是他们。 叶舟觉得自己又懂了点东西。 他以前对所谓的阶级并没有直白的感官。 虽然家里有点小钱,但他从没觉得自己和家里没钱的同学有什么区别。 他们在同一所学校读书,接受同一个老师的教导,做同样的卷子,报同样的志愿。 他没觉得自己比他们强,没有任何家庭条件带来的优越感。 可在这里,他竟然能清晰的感受到阶级差别,那不是靠个人,或家庭努力能改变的东西。 就像一个庞然巨物,死死压制着底层劳动人民。 越劳动,越穷。 · 林尤虽然觉得戴着“口罩”有些闷,但还能接受,他很小心,唯恐自己碰倒什么东西。 这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足够新奇,无论是带轮的推车,还是形状奇怪用料奇特的货架,都叫他大开眼界,他慢悠悠地在超市里的行走,却并未上手触碰什么东西。 叶舟发现他并不怎么观察放满食物的货架,跟赵二他们截然不同。 林尤的注意力一直都放在钢制品和铁制品上,他在保温杯的货架旁站了很久,直到叶舟都没什么耐心,准备转移视线玩会儿游戏的时候,他才拿起了一个保温杯。 他轻轻敲了下外壳,眉头微皱,过了好一会儿才舒缓开来。 玻璃制品他也很感兴趣,倒是瓷器完全不感兴趣。 虽然叶舟没见过这个时代的瓷器,但是可想而知,不管是花纹质量,应该都不会比他超市里这些量产的瓷器差。 林尤从早晨逛到夜晚,最终什么都没拿。 等着从他身上挣一笔的叶舟:“……” 拿着对讲机的草儿娘在接到叶舟的指示后戴上口罩,她直直地朝林尤走去,在距离对方两米的地方停下,她没看林尤的脸,之前林尤坐着的时候她还敢看他,他现在站着,她便不敢直视他。 第15节 草儿娘问:“公子为何不挑点东西?” 她学着叫公子,以前她没见过林尤这样的人,私下里都叫贵人。 林尤笑道:“林某身无长物。” 他没什么东西能献给神仙,唯有这条命,可这条命另有安排,不敢轻易出手。 草儿娘看向林尤的头顶:“公子所戴之冠不肯献于仙人?” 林尤愣了愣。 草儿娘怪道:“公子不曾受过穷。” 林尤拱手道:“是林某着相了。” 他取下牙冠交给草儿娘,披散了一头乌黑长发,脸上透出两分笑意来。 草儿娘接过牙冠,这样的东西她没见过,也不知道价值,只看做工精细就知道肯定不便宜。 不过她现在已经“超然世外”,不再觉得这样的东西多么珍贵。 毕竟她都能用“水晶杯”喝水了!皇帝老爷都没她见过的好东西多! 林尤交出牙冠后先去拿了一根头绳,把自己的头发随意扎起来,扎了个高马尾。 他身上没有跳蚤,可能是因为赶路途中他基本都一个人待在马车里的缘故,草儿娘检查过后也就没有强制要求他戴浴帽。 他没有拿易碎品,知道路上护不住,而是拿了一些小工艺品和塑料制品。 还有一整盒的缝衣针——这个小玩意他拿得最多。 叶舟有些不明白,还专门问了草儿娘。 草儿娘在监控室里给叶舟解释:“仙人,针可不易得,逃荒前我家就没针,只能找人借,还要花粮食呢!” “您想啊,铁制成针,得经过多少次捶打?制一枚可得废不少枚。” “只有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才能学绣活呢!” 丝线不易得,针也不易得,越小的东西制起来反而越艰难,报废的几率也更大。 草儿娘小声说:“家里攒的鸡蛋换成铜板,得攒几个月才能买一枚针。” “那个林公子选了针,可比那些粗人有眼色。” 叶舟没想到古代物资贫乏到了这个地步,他有些好奇地问:“你们不赶集吗?” 草儿娘眼睛一亮,没想到仙人还知道赶集,她连说:“赶的赶的,也不是回回都去,我那人少,商人老爷们不爱来,就算老爷们来了,咱们这些人也买不起多少东西。” “集市上都有些什么?”叶舟托着下巴问。 他现在在草儿娘面前已经自如了很多,可能是因为他知道草儿娘看他的时候总戴着比城墙还厚的滤镜,不用担心露馅。 草儿娘想了想,边想边说:“无非是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也有土布,不过买布的人少,要不是衣服烂的实在不能穿,没人愿意花钱去扯布,也有卖肉的!不过得早点去,否则肥肉都被买光了,只剩下没什么油水的瘦肉。” 如今草儿娘不缺肉和油水,提起肥肉的时候不再像之前一样狂咽唾沫。 叶舟:“没有值钱的东西?首饰?胭脂之类的?” 草儿娘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当家的给我买过首饰。” 叶舟看着她。 草儿娘:“红头绳,可红了。” 叶舟:“……” 草儿娘:“在我那,谁出嫁的时候能穿红衣裳,哪怕是半旧的,那也是十里八村的体面人家了!” 她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出嫁的时候没能寻摸到一身红衣裳。 那时她还是十六岁的小姑娘,穿着一身青色的新衣,怀里抱着一个小包袱,被父母送出了门,跟着等在家门口的丈夫离开。 没有婚宴,没有仪式,一身新衣服已经是最隆重的东西了。 叶舟笑道:“怪不得你爱穿红裙子。” 草儿娘选的沙滩裙都是红色占多数的裙子。 如果换一个人这么说,草儿娘必然觉得羞耻,可仙人这么说,草儿娘便不觉羞耻。 草儿娘低着头,叶舟冲她说:“去休息吧。” 他得去收钱了。 选好了东西的林尤推着推车在雇员们的引导下来到了收银台前。 他看着桌上的铁疙瘩,看不懂这玩意是干什么的,但不妨碍他一直盯着看。 叶舟出来的时候,林尤才收回视线。 林尤幻想过仙人的长相——在他看来,仙人应当是道长的模样,一头银发如瀑,蓄着白须,手持一柄拂尘,清高冷漠,视世间万物于无物。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仙人看起来竟然是个少年人! 没有长发,也没有白须,他长身玉立,双目神光熠熠,肤白若玉,气质斐然。 精致得像名门世家出身的公子。 但他又与名门世家的公子截然不同。 林尤说不上来究竟哪里不同,但只要看见他,便知他不是这世上的人。 只是仙人的这一头短发……实在叫他有些难受。 林尤这次干净利落地跪了。 他跪过父母,跪过君师,跪过神佛,膝盖没那么金贵。 叶舟已经习惯了,他双眸低垂,轻声说:“不必跪,起来吧。” 说完就走向收银台后。 林尤等了一会儿,这才缓慢地站起来。 仙人有仙法,青春永驻显然不是难事,虽然有一张尤显稚嫩的面孔,但说不定已经活了上千年,对凡人的礼仪并不在乎。 这才仙人应有的品格,而不是那些装神弄鬼的道士仙师,打着神仙的幌子,却要享受人间极乐。 完全没觉得自己有仙人品格的叶舟正在愉快的扫码。 这个冠值不少钱! 叶舟这次没有直接把冠换成钱,而是收进了仓库。 系统还是灵活的,他收来的东西可以按照当地物价换成钱,也可以收入仓库,之后再去别的位面转手买卖。 如果他不是被强行带来的话,这个交易系统还算良心。 要是眼前这位公子哥能把衣服也脱了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尤:“这就是仙人的品格!” 叶·黑心商人·想扒客人衣服·舟:“挣钱,嘿嘿,挣钱!” 第13章 是夜,月明星稀,休息室里的灯久久未熄。 叶舟坐在电脑前,面前还摆着摊开的笔记本。 【货物】栏里的货物虽然都进过分类,但并没有收藏按钮,每次翻找都要从头翻到尾,这太麻烦了,所以叶舟准备用一晚的时间把自己现在急需的东西记下来。 记下哪一页第几行是什么东西就行了。 叶舟最感兴趣的还是热武器,别说步枪这些了,给他一把小手枪都行,只要有一个,他就能获得更大的安全感,否则他根本不敢主动出去拉生意。 只能继续当姜太公。 如果有钱的话,他还准备把保安队也培养起来,只要他能确定这些保安不会反戈相向。 ——但这有点难,叶舟虽然不低看人性,但也不会高看。 要是保安们发现他不是神仙,他只是个坐拥超市的凡人,他们还会听他的话吗?还会感恩现在的生活吗?欲望不会滋生吗? 杀了他就能得到这一切,保安们真的会不动心? 尤其这些保安没几个受过教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话可能都不知道,况且就算知道,又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 可是不给保安们配上武器,危机来临时,光靠他自己一个人,又能保护这个超市多久? 叶舟揉了把脸,此刻已经凌晨三点,但他却没有半点睡意。 他觉得自己像是走进了死胡同,出口已经被封死,进退不得。 顾虑重重,一时半会儿却也想不到解决的办法。 算了,先挣钱吧,挣了钱买热武器。 他之前扫过,林尤的牙冠以这个时代的购买力,价值近三十万。 叶舟还没有直接换成钱,他准备先囤着,如果钱够了,就先换一把手枪。 做生意,真的好难啊。 在灾荒年代做生意,更难。 · “开饭了!”草儿娘敲响了仓库的大门。 早早起床就等着开饭的雇员一溜烟的从床上爬起来,他们拉开各家的布帘,用绳子系起来。 布帘在晚上用来分割空间,到了白天便要系着,好让仓库通风。 雇员们倒不嫌弃没有隐私——反正他们在家时也是几个人挤一间屋子,谁屁股上有几颗痣都知道,并不觉得哪里不对。 若是穷苦人家,厚实裤子都只有一两条,那就要换着穿。 兄弟姐妹几个缩在被子里,都是光溜溜的腿,出门的才有裤子穿。 第16节 如今各家都有各家床,还能用帘子分割,实在没有可抱怨的。 “今早吃什么?”小媳妇咽了口唾沫,她小声同丈夫说,“我想吃咸鸭蛋。” 丈夫雄心勃勃:“等我拿了这个月工资,买一箱给你吃。” 小媳妇笑眯眯道:“我也有工资!” 仙人跟他们说了,不会叫他们白做工,每个月都会给他们“工资”,就是月钱。 虽说不给铜板,但给“积分”,他们也不晓得积分是啥,但仙人说积分能买超市里的东西,于是他们便日日盼着发工资的那天。 吃饱喝足后,雇员们的脸色和精神状态明显好了起来。 他们不再呆滞,脸上也不会露出惶然神色, 在雇员们热情期待下,草儿娘抱着一大盆馒头走进了仓库,草儿跟着她身后,怀里抱着的是一盆凉菜,凉菜里有撕成细条的鸡丝,放了香醋盐和味精,还有一点酸辣酱。 放在桌上以后,草儿还出去提了一壶豆浆进来——甜豆浆粉兑的。 虽说他们现在顿顿吃的都不错,但每次吃饭依旧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惊喜。 他们的活也不累,超市虽然大,但毕竟没什么人走动,根本脏不到哪里去。 仙人也没他们立什么规矩,除了仙人的休息室和“监控室”他们去不了以外,别的地方他们都能随意进出。 来了这儿这么久,他们已经学会了用蹲厕,怎么冲水都不用再教了。 许多东西他们也掌握了用法。 “仙人平日吃什么呢?”有人小声问,“我会做咸菜,不知道能不能给仙人。” 草儿娘嗤之以鼻:“吃你的饭吧,仙人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那人惶恐道:“是是是,是我多话。” 草儿娘咬了一口馒头:“仙人必是下凡渡劫来了,你们也警醒点,平日别吃喝完了就睡,尤其是男人,没事就多动动,瘦得跟竹竿一样,日后不好给仙人办事。” 武岩小心翼翼地问:“仙人要用我等?” 草儿娘:“不然救你们做甚?救你们,是为了救更多的人!” 她被自己的话感动坏了,仙人就是如此,有这样的博大的胸怀,他不是只救一个或几个,他想救更多受苦的人。 这样的仙人怎么不多来几个呢? 若仙人愿意当皇帝就好了! 不过这话大逆不道,她不敢说出来。 仙人老爷尊贵,皇帝老爷也是尊贵的。 皇帝老爷是真龙天子,龙嘛,说不定祖宗跟仙人还曾经一起喝过酒呢。 说书的都这样说。 皇帝老爷死后,也是要回天上去的。 吃过饭,武岩给超市外的赵二一行人和保安室的林尤都送了早饭,草儿母女都不愿意去,武岩便自己揽下了这活。 他先去给保安室里的贵人送饭,毕竟是读过书的人,虽说读的不好,但总算没那么怕贵人。 武岩敲响了保安室的门。 直到里面传来回应,武岩才开门进去。 林尤坐在床边,他从未自己整理过床铺,因此即便叠过被子也显得凌乱,他朝进来的武岩笑了笑,有些惊讶道:“还有我的?” 武岩:“外头的壮士们也有,不独您的。” 林尤有些好奇,等武岩把饭菜放到桌上后他才问:“你来这儿多久了?” 武岩想了想:“月余了,仙人慈悲,不曾赶我们走。” 武岩又说:“贵人为何不换一身衣裳?” 他倒不是知道叶舟心里怎么想的,而是逃难这么久,再好的衣裳也站满了各种味道,怎么也腌臜了,不如换一身。 林尤叹气道:“实在是超市里东西太多,不够再买一身了。” 他自认牙冠不比超市里的东西值钱,不敢再换。 武岩奇道:“您拿身上穿的这一身去换不就行了?” 林尤瞪大眼睛:“竟能如此?!我穿过的也行?” 武岩哑然片刻后道:“仙人不看好坏,只要诚心,贵人忘了。” 林尤笑着摇了摇头:“是我狭隘。” “可……这身衣裳我若是脱了……”林尤有些尴尬,他从不曾衣冠不整的出现在人前,更何况叫他脱了外裳只着里衣呢? 武岩:“贵人可先换,换好了再将衣裳给我。” 林尤松了口气:“这样再好不过,真是劳烦你了。” 武岩抿唇笑道:“我为仙人做事,不劳烦。” 他还嫌事情太少,显不出他的本事,不能叫仙人记住他的姓名。 他还是想上进的,以前指望家里的油坊,如今只能指望自己多做事。 虽说他不能跟着仙人修行,可他还有个女儿,女儿年幼,说不定就有这样的运道呢? 他女儿如今喝的可是仙奶! 算是半脚踏入仙门了吧? 说不定他老武家能出个仙女? 一想到这个,武岩浑身上下就充满了力气。 武岩跟林尤说过话后就去了超市外,送去的早饭依旧是馒头凉菜和豆浆。 比起林尤,郑哥他们显得更激动,个个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 他们都准备这几天啃干粮过日子了,甚至还有些舍不得,都是好肉,现在吃了,路上就得少吃,谁知道回去得花多少时间? 武岩把饭菜放在超市台阶上,叫他们就在这里吃。 “你们都是南方人?”武岩蹲在他们旁边。 郑哥一口吃了半个馒头,又灌了一口豆浆后说:“正是!” 武岩有些羡慕:“南边好啊,水土好,种地也能填饱肚子。” 赵二冷哼了一声:“好个屁,田税人头税也是要交的,地主老爷也要收租子,地还比你们北方贵。” 武岩叹了口气:“都一样,一样。” 赵二:“若是这趟我们平安回去,不知下回还能不能找到这儿。” 赵二已经认命了,他无法跟随仙人,但他不愿意错过这次奇遇。 若这回能挣到钱,他还想再来。 既然不能修仙,那就要在人间过人上人的日子。 武岩微微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仙人有仙人,去哪儿也不是我说了算。” 赵二抿了抿唇,低头吃饭。 武岩等他们吃完后收拾了碗筷回去,他路过休息室的时候不由停下脚步。 仙人就住在这里头。 仙人有神通,上天下地无所不能,这只是仙人在人间的一处落脚点而已。 他不知该如何讨好仙人,他能做的太少。 尤其头上还压着一个草儿娘。 虽是妇人,却格外讨仙人喜欢。 也不知她是去哪儿修炼的讨好仙人的本事。 如今他只盼着仙人能给他个差事,让他显显本领。 他是绝不会浑浑噩噩过日子的,否则仙人在时他能填饱肚子,仙人若走,他又该如何养活妻儿呢? · 休息室里,叶舟刚刚睁眼。 他决定了,如今他不能坐以待毙,必须要主动出击。 可他不确定,会不会有人愿意出去。 他不认识路,自己出去肯定回不来,可跟着别人出去,又有很大可能崩人设,叫人看出他就是普通人。 还有一个问题,他如果离开了超市,雇员们不小心弄坏了机器,引发火灾等问题该怎么办? 难办…… 作者有话要说: 叶舟:“我真的好难啊!” 第14章 来时孑然一身,走时满载而归。 马背上驮着捆好的包袱,郑哥站在阳光下,阴霾尽散,只觉全身充满了力量。 没了马车,林尤只能骑马,他已经不再咳嗽,似乎已经好全了。 临走前,赵二骑在马背上,像眷念母亲的孩子一样回头注视着超市。 “走吧。”郑哥扬起马鞭。 马儿这段日子过得也不错,皮毛光滑油亮,与之前相比更显神骏。 郑哥一甩马鞭,破空一响后,马儿人立而起,长声嘶鸣后朝前奔去。 第17节 林尤在马背上颠簸,他苦笑着看着前方,这下他的屁股又得受苦了,估计离开南方的时候,他连走路都困难。 “仙人,他们走了。”草儿娘轻轻敲响了休息室的门。 叶舟的声音从门内传来:“知道了。” “叫武岩进来一趟吧。”叶舟忽然说。 草儿娘愣了两秒,她的心忽然一下悬到了空中,享受过被仙人“另眼相待”的感觉,她便害怕失去,可她也不敢不应:“是。” 回到仓库的时候,草儿娘的脸色黑得能刮下一层灰,她看向正在和妻子说笑的武岩,冷着一张脸走过去,面无表情地朝武岩说:“仙人叫你过去。” 脸上挂着笑的武岩突然站起来,他的表情几经变化,目光陡然变得精明起来。 他也不在意草儿娘的脸色,径直走出了仓库。 “娘,仙人叫他干什么去?”草儿走过去,贴在草儿娘身旁小声问。 草儿娘微微摇头,近乎咬牙切齿地说:“你问仙人去!” 话毕便扭头走出了仓库。 草儿一脸迷茫的愣在原地,过了一会儿才小声嘟囔道:“娘今天怎么了?哪儿来这么大火气?” 站在仙人的休息室门口,武岩深吸了一口气,他甚至还抹了两把自己的头发,拍了拍衣服上不曾存在灰后才敲响房门:“仙人,我来了。” 叶舟坐在沙发上,朝外喊道:“门没锁,进来吧。” 武岩这才推门而入。 他不敢直视仙人,只敢走到近前后垂头:“仙人有何吩咐。” 叶舟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单人沙发:“我有事跟你说,坐。” 沙发中间的小桌上摆了两杯茶,叶舟冲武岩笑了笑:“别紧张。” 武岩咽了口唾沫,僵硬地坐到了叶舟对面,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手脚该怎么摆,只看着自己面前那杯冒着热气的茶。 “我有件事需要你去做。”叶舟自己也有些紧张,他头一次跟除草儿娘以外的土著有这么近的接触,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沉默了两秒后说,“此事凶险,你若不肯,我不强求。” 武岩浑身一颤,他抖声道:“仙人请讲。” 叶舟说出了自己打好的腹稿:“我有一劫,此劫需救万万善人可解,然万万人好救,万万善人却不好寻,我不可插手人间事,需你替我。” 武岩猛然抬头,双眼放光:“仙人,我去!” 叶舟再次认真说:“此行艰难,你我都没有十足把握……” 武岩立刻说:“仙人,我能做到!” 他恨不得此时就立下军令状。 他这么果断,叶舟反而迟疑了:“你行走在外,我不能帮你,你要想好。” 武岩目光灼灼,神采奕奕,有种难以言明的风采:“仙人,我不怕,若我出事,还请仙人照拂我的妻女。” 叶舟沉默片刻,他不知道自己离开这个位面的时候能不能把店里的人带走,他也不想对这个记挂着妻子女儿的男人撒谎,因此摇头说:“我不能应你,” “我也不知自己何时会走。”叶舟,“走时能不能带上你的妻女。” “你若不肯,我再另找人来。” 武岩眼中的光芒敛去了,过了半晌才道:“仙人,我去。” 叶舟看着他,身体微微前倾:“你想好了?” 武岩抬起头,头一次看清仙人的脸,他咧开嘴笑道:“仙人,我想好了。” 叶舟叮嘱道:“事事小心,若遇险境只管扭头就跑,不要硬撑,救人重要,但你的命也重要。” 离开休息室的时候,武岩很平静。 他并非不怕死,也并非无所求。 武岩很清楚,离了仙人的庇护,他们一家三口是绝无可能活下去的,要么饿死,要么沦为别人的盘中餐。 而他只要听仙人的话,去完成仙人让他做的事,哪怕仙人不会带他的妻女去仙界,也定会给他的妻女留下东西,叫她们能活下去。 他是个微不足道的凡人,家族覆灭,父母皆亡,他记挂的只有妻女。 他一条命,换妻女两条命,值。 更何况,他也不认为自己必然会死在外头,有仙人给的东西,他自己再小心些,哪儿就那么容易出事?如今山匪都吃不饱肚子,真遇上了,肯定也跑不过他。 人都吃不饱,山匪也不可能还养着马。 这么一想,武岩轻松了许多。 现在外头还有什么危险的?外头的人不是饿得快死了,就是已经死了,少有身体强健的。 更何况身体强健的人肯定都在往南方跑。 武岩回到仓库就把这事跟其他男人说了,他也不劝,只说:“我想了想,危险倒不危险,就是累和苦,但咱们不走远,带的东西耗尽了就回来,你们若不愿意去,我不强求,仙人也未曾强求我去。” 男人们互相看看,都没有立刻回话。 武岩也不催:“你们仔细想想,我明早出发,你们今晚告诉我走不走。” 叶舟也没有闲着,他在给武岩寻找武器,他一咬牙跺脚,把林尤的牙冠兑换成了钱,整个下午都在货物栏里翻找。 好在除了枪以外,别的防身用具都很便宜。 叶舟买了电击棍,买了防狼喷雾,还买了连发弩。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也没花到一万。 可见在这个买卖系统里,热武器才是最贵的。 别的都很便宜。 不知道该说好还是不好。 叶舟晚上没吃饭,他吃不下,他总觉得自己在做坏事,在逼别人替自己承担风险。 整个下午的时候,他一直在看武器,看完后甚至一拍脑门,想跟武岩他们一起走。 还是武岩带着一众保安过来寻他,他才按捺下了跟他们一起出去的冲动。 “这些东西你们分一分,分好了我教你们怎么用。”叶舟,“你们要带的东西会比较多。” 除了手电筒和望远镜以及武器外,叶舟还给他们准备了创口贴,云南白药和碘酒纱布这些用以应急的东西。 除这些以外,他们肯定还要带上干粮。 又没有交通工具,他们会很辛苦。 男人们还和之前一样,不敢抬头看叶舟,虽然他们没有明确表示过,但现在武岩俨然成了他们的领头羊,武岩毕恭毕敬道:“仙人,我们都愿去。” 他们商量了一个下午,都觉得去这一趟不会亏。 倒是武岩没让所有人都跟他去,八个男人得留下三个。 男人们乍听要出去的时候都吓了个魂飞魄散,可转念一想又都觉得不算难事。 外头能有什么危险?他们如今吃饱喝足,打不过还不能跑吗?跑不过还不能往林子里头钻吗? 更何况仙人必定会给他们仙器。 外头行走的都是骨肉做的凡人,不是铜皮铁骨的怪物,有什么好怕的? 叶舟没想到武岩能动员这么多人,他看武岩的眼神都有些变化。 没想到啊,他这超市还能卧虎藏龙。 “拿着这些东西,跟我出去。”叶舟径直往外走。 雇员们手忙脚乱地把东西拿上。 这些东西的用法都不难教,虽然叶舟没教会他们阿拉伯数字,可手电筒望远镜这些东西的用法教起来毫无压力。 甚至于连发弩,他们都是一学就会——只是准头需要再练练。 不过有十字准星,就算不准,也差不到哪里去。 雇员们激动的满脸通红,这些东西就是他们在外的保障。 仙家法器!戏文里的东西,如今就真切的在他们手里。 叶舟嘱咐道:“这些东西能伤人,也能伤己,练的时候小心些,别自己伤着了。” 雇员们连忙说:“仙人放心,我们小心的,肯定小心!” 叶舟点点头:“我叫李氏她们连夜给你收拾东西,你们明天出去,等周围都摸透了再朝外走,明白吗?” 雇员们再三保证,叶舟还是不放心:“在我看来,你们的命重要,其他人的命也重要,并无先后之分,出去以后还是要以保重自己为上。” 雇员们都不说话了,他们不看叶舟,但身体都在微微颤抖。 他们自己都不觉得自己的命重要,仙人竟然觉得他们的命重要! 若朝廷里的老爷们也有仙人的品性,他们这些农人哪里会过成如今这副模样? 丰年时都吃不饱肚子,守着金灿灿的麦子饿死!这是哪门子道理?! 灾荒来了,官老爷们先跑,他们被扔在这儿等死! 他们勤恳老实,日子却越过越差。 忙忙碌碌一辈子,靠自己却挣不到一处栖身之所,而他们的子孙后代,只会越来越差——如果他们有机会留下子孙的话。 叶舟说完话发现没人应声,正准备再说几句,却发现雇员们已经有人红了眼眶。 吃了太多苦的人,吃不得一点甜,但凡有点甜头,他们的心就碎了。 第15章 风吹草低,只这风是暖风,迎面吹来未见一丝凉意。 树林中行走着一队人,他们穿着做旧做破后的衣裳,每人都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脚踩在凹凸不平的土地上,但没有任何人抱怨。 打头的男人身材比其他人高大,他拿着一个小圆盘——仙人说这叫指南针。 武岩曾听说过司南,但他未曾见过,况且他听说过的司南绝没有这样小,小到一手就能掌握,外面还有一层“水晶罩”,这是何等的精细,巧夺天工? 第18节 “歇歇吧,过了正午再走。”武岩停在了一处树下。 大树参天,层层繁复的枝叶挡住了大半阳光,只有些微光线从缝隙中落下,在地上投射出斑驳光影。 雇员们把包取下放在树干旁,他们有条不紊地喝水吃饭。 在外吃不上热食,不过这个天气,也没人对热食有什么向往。 “要是在超市里,今天肯定能吃凉菜。”有人拧开瓶盖后喝了口水,长舒了一口气说,“鸡丝凉面!” 鸡丝凉面是好东西,现在草儿娘也舍得放调料了,盐和醋都有,能吃辣的再来一小勺辣椒油,放点白糖,配着一碗半凉的白粥,好吃的能叫人把舌头都咽下去。 又好吃做起来又省事,超市里不缺肉,更不缺蔬菜瓜果,虽然每天都有定量,但雇员们从没把每天分到的水果吃完过。 他们总会留下一部分到第二天,第二天的水果分下来后,他们才会把前一天剩的吃了。 因此每人都攒下了一些。 “脆枣好吃!”这人露出垂涎神色,“一点酸味都没有,又脆又甜,汁还多。” 另一个人:“菠萝才好吃!泡过盐水以后,中间的芯是脆的,旁边是软的,还有点酸,正正好!” 他们路上最爱说的就是超市里的饭菜和水果。 尤其是水果。 以前吃饱饭都难,田地都用来种粮食,除了大地主,谁敢种果子? 除了山野间的野果,他们从未吃过正经水果,更何况野果好吃的也不多,要么涩口要么酸,若是能找到甜的,那便是上天庇佑了。 尤其除了他们,野鸟也会寻找熟透的果子,常常等他们找到时,面对的就是野鸟的残羹剩饭,完整的果子不剩几颗。 “仙人还叫我们带上了糖。”雇员舔了下嘴唇,“我做梦都没想到还能有今天。” 糖对于农户,甚至稍稍富裕人家而言都是奢侈品。 赶集的时候麦芽糖最为常见,但麦芽糖的制作需要粮食,能填饱肚子的粮食,没几个人愿意制成只能拿来香嘴的糖。 就算有摊贩售卖,对囊中羞涩的普通百姓而言买来也不划算。 更别提黄糖蜂蜜这些东西了,只有贵人们可以享用。 能吃糖吃到腻,似乎只是可望不可即的一个梦。 哪怕是最奢侈的梦境里,都不曾有这样多的糖。 武岩笑道:“你们怎么总想着吃。” 雇员们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说道:“不想着吃想什么?我爹娘现如今也不需我养,他们自己做活,仙人给他们发工资,我可不是只能想着吃了。” “将来若是仙人老爷回天上去了,我也能跟子孙后代说他们祖宗我曾经吃糖吃到饱过!” “你们说,仙人老爷会回天上去吗?” 雇员们忽然沉默了。 他们现在拥有的一切都依托于仙人。 若仙人离开,他们还跟以前一样,一无所有,任人践踏。 武岩看他们垂头丧气,立刻说:“仙人是来历劫的!仙人同我透露过,他渡劫需救万万善人!” 万万! 雇员们惊讶地看向武岩:“万万是多少人?” “我只能数到一百!” “我能数到一千,一千人已经是黑压压一片了。” 武岩其实也不知道万万究竟是多少数,不过不妨碍他继续说:“说不定我们都死了,仙人还在呢!” 雇员们竟然真就因为这一句话放下了心来。 “仙人老爷不老不死,说不定我孙子还能为老爷办事呢!” “咱们好好为仙人办事,就算仙人老爷真走了,也能照拂我等。” 吃过饭,歇够了脚,雇员们背上包再次上路,他们养好了身子,又是正值壮年的成年男性,因为有手电筒的缘故,天黑也能继续朝前走,所以花了两天时间就走到了树林边缘。 经过了两个月时间,树林边缘已经没人了——要么走要么死,留下的都是已经腐烂的尸体。 这些尸体因高温散发恶臭,武岩忍不住掩鼻,好不容易才喘了口气说:“咱们朝南边走。” 他们早就习惯了死尸,逃难的路上早已麻木,然而如今看着那些早已腐烂的看不出全貌的尸体,竟然生出了物伤其类的悲悯。 “回来的时候如果有时间,咱们挖坑把他们埋了吧……”有人小声说。 武岩摆摆手:“到时候再说。” 一行人靠着双腿,沿着树林边缘朝南方走去。 路上所见不是死尸就是枯骨,树皮被扒,看不到一颗野菜的影子,在干涸的河床旁偶尔能看到土坑——那是有人想试试能不能挖出水来。 他们走了十多天,总算在快要入夜的时候看到了不远处的火光——前方有人! 武岩立刻带着雇员们钻进树林,在树干的掩护下慢慢靠近火光处。 他们人不少,为了不被发现,武岩只让体型最瘦小的两个男人靠过去。 这两人瘦的叫李四,壮些的叫陈六,他们都是最底层的农户出身,家里没人读书识字,也没钱去找算命先生取名,于是取些狗蛋牛粪类的名,等“狗蛋”“牛粪”大了,不愿意叫这名了,便只以排名介绍自己。 李四弓着腰,躲在树后,他很快看清了围着火堆的几人。 一看之下,他大惊失色,脸上血色全无—— 他认得这些人! 他们是山匪! 早在大旱之前,北方便山匪林匪丛生,大王们如过江之鲫,多不胜数。 每每下山或出林,都要烧杀抢掠,朝廷镇压数次,可每镇压一个,便有数个再起。 百姓如不堪言,献儿献女,只求大王们高抬贵手,放他们一条生路。 围坐在火堆边的这些人全都携带长刀,腰缠黄带,是黄匪! 李四虽未见过黄匪,却也听过黄匪的大名,黄匪皆是壮年猛士,只要报出他们的名字,就能止小儿夜啼。 传闻他们杀人不眨眼…… 这些人绝不是善人! · 雇员们走后,叶舟一直心神不宁,甚至忘了要把林尤的衣服扫一遍。 等他记起来的时候,林尤的衣服都被草儿娘洗过两遍了——幸好衣服本身就没用什么染料,质量也不错,所以没有报废。 叶舟也不能训斥草儿娘,她也是好心。 他在众人都睡去后才走到收银台扫衣服。 “看着挺值钱的。”叶舟摸着布料,觉得现代的布料也不比这个强多少,可能是因为用料的原因,这布料触手柔软,却又不会太软失形。 叶舟扫完后去看屏幕—— 白苎衫X1 收入:160200元 飞云履X1 收入:84362元 叶舟不由自主地瞪大眼睛,他惊呆了。 这两样东西……在这个时代这么值钱?! 之前牙冠的钱在给武岩他们购买了防身器具后还剩下二十二万,加上衣服和鞋的钱,现在他手头总共有接近四十七万。 虽然还是买不起最便宜的热武器,但距离目标只差三万。 叶舟深吸一口气——他又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叶舟忽然想起了林尤的腰带,腰带看上去也很值钱啊!应该会比鞋子值钱。 叶舟:“……” 他怎么就没能把林尤的腰带也留下来呢!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一身衣服和饰品加起来能有个七八十万。 而逃荒的难民,一身衣服值不了一百。 叶舟不知道是该为错过林尤腰带的自己悲哀,还是该为无产阶级的劳动人民们悲哀。 看着衣服和鞋消失在收银台上后,叶舟回到了休息室,他一边喝着速溶咖啡,一边看电脑屏幕,他准备给超市补货了。 毕竟这段时间超市员工还是消耗了不少东西。 这些东西都是能从交易系统里补充的。 就在叶舟刚刚打开电脑,准备点进货物栏的时候,像素烟花突然在屏幕中间绽放。 就和他小学时候玩的游戏机画面差不多,没有高清屏,全靠像素点。 烟花“燃放”了五秒后跳出了一行黄色的大字—— “恭喜,您信用良好,已取得雇佣资格。” 叶舟迷茫的看着这行字,他不是早就雇佣员工了吗?什么叫取得雇佣资格? 这行字消失后,原本的三栏旁边又多出了一个雇佣栏。 叶舟毫不犹豫的点击进去,想看看这一栏里究竟有些什么。 刚点进去,叶舟就不由的呼吸一窒,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前倾,几乎整个人都贴到了屏幕上。 电脑终于当人了! 雇佣栏里有数个分区,职业众多,有“厨师”“保镖”“保安”“导购”等等。 都和超市息息相关。 并且点击照片还能跳出这人的个人信息。 第19节 雇佣是有时限的,比如一万雇佣一个月,最低的雇佣时间就是一个月。 多数都是三个月起雇。 叶舟目光“慈爱”的看着电脑,甚至还伸手摸了摸它的“狗头”:“你总算良心发现了。” 他要先雇佣一个保镖! 武力值爆表的那种,就是不知道对方能不能自带武器。 毕竟他是连小手枪都买不起的穷人。 第16章 难得电脑“良心发现”,叶舟才翻了几页,就被保镖人选的丰富惊得叹为观止。 虽然这些保镖的照片看起来都是人,但只要点击图片,就会跳出这个人的年龄性别种族和性格爱好。 对——还有种族。 不过这个种族跟叶舟理解的不一样。 他在翻到一个小女孩的照片时因为好奇点了进去,结果资料一出现,他就被对方的年龄吓了一跳。 女孩看起来不足十岁,有一张胖胖的小圆脸,可能是用了滤镜,皮肤看起来过于苍白,但眼睛很大,瞳孔似乎有点泛红,她冲着镜头咧嘴笑,虎牙有些明显。 四百二十岁? 叶舟:“……” 一看种族——吸血鬼。 叶舟咽了口唾沫。 除了吸血鬼以外,还有狼人、魔术师和改造人,以及一看种族名就是外星人的“人”。 要在这里头找个真正的“人类”反而是件难事。 叶舟的世界观破碎了。 这都行? 但好在雇佣保镖是需要签合同的,这份合同能保证雇佣和受雇佣方的利益和人身安全。 也就是说,叶舟不用担心被雇来的保镖反戈一击。 不管保镖本人是什么性格,至少不会伤害他,也不会抢他的超市。 并且无论什么情况,都不会丢下他逃命。 这些人都不能面试,他看中了以后点击雇佣就完了,所以他只能从简介的只字片语里分辨这些人的性价比。 最贵的一个,每月的工资是两百万,叶舟看完价格直接放弃。 不管这人本事有多大,是不是能以一当百,甚至以一当万,他都请不起。 价格低的也有,比如吸血鬼女孩,每个月的工资只需要三千。 但价格太低叶舟也不敢请,就怕价格和能力成正比,他需要保镖,不需要养一个女儿。 三千块,怎么看都不像是有本事的人。 而且吸血鬼平时吃什么?总不能他一边救人,一边杀人给她喝血吧? 这个也不行。 叶舟只能在中档价位的保镖里寻找。 他自己还是比较倾向于“人类”保镖的,比较合得来,最好也是中国人,如果不能是中国人,那最好也是亚洲人,对方必须要会汉语。 这样下来,他的选择空间又变小了不少。 但也正因选择变少,反而简单了一些。 叶舟只看中档价位里有着亚洲人面孔的保镖,只不过简介里标着种族,却没有标国籍。 这下叶舟只能靠直觉了。 花了三个小时,叶舟看中了三人。 他又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纠结,最终定下了两人。 三个人花销太大,两个人正好,等他再多挣点钱就可以雇佣保安厨师医生了。 “应该不需要什么召唤仪式吧?”叶舟在点下雇佣键后靠倒在椅背上。 他现在只好奇保镖会怎么上门。 · “这可怎么办?”李四报信的时候全身都止不住颤抖。 纵使他们有仙人给的法器,可普通老百姓对山匪的恐惧依旧刻在骨子里。 这些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怪物,根本不把人命看在眼里。 李四活到这么大,杀鸡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家里养的鸡都是拿来下蛋换盐的,只有鸡病了或老了,不能再下蛋才会宰杀。 武岩也害怕,但他强撑着说:“别怕,咱们先等等,等他们走了再说。” 此刻想绕过去也难,除非往回走,可后边什么也没有。 要想完成仙人的嘱托,只能往南前行。 “他们再如何也是凡夫俗子。”武岩安慰众人,“咱们有仙人法器,难道还要怕他们?” 这话勉强安抚了雇员们,可他们还是神情惶然。 李四小声说:“这儿怎有黄匪?黄匪势大,不该早早前往南方了吗?” 陈六忽然说:“我曾听山上的老猎户说过,黄匪从不为难老人女人和孩子,只杀贪官和为富不仁的地主富户。” 李四瞪他一眼:“黄匪若如此好说话,怎传出此般凶名?” “这些话肯定是那猎户胡诌骗你的!” 陈六反嘴道:“你又如何知道黄匪真如传闻?说不定正是因为他们杀贪官,才被冠上这样的凶名?” “好了!”武岩低声呵斥,“不管他们是好是坏,如今我们只能先躲着。” “等他们走了,咱们再跟上。” “咱们几个一起出来,最忌内讧。” 李四陈六不再争执,但谁也不服谁,都认为自己才是参透真相的那一个。 武岩把陈六喊到一边,低声询问:“你是不是起过心思?” 他从陈六的话语中听出了他对黄匪的维护,不是当过黄匪,便是想当黄匪。 陈六也不瞒着,他理直气壮地说:“若非黄匪不收老幼,我早上山了!” 他憋着一口气,如今才敢释放出来:“前些年我爹娘差点被饿死!我家种着麦子,秋收以后朝廷派人收粮,我们自家种粮,却差点饿死,凭什么?!” “那些狗官早该杀了!”陈六双眼赤红,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时候。 风吹麦浪,金黄一片,难得的丰收年。 他那时都想好了,把税交了,留下一年的口粮,再起个小屋子,就能娶个媳妇。 但收粮官来了。 收走了家里大半的粮食,剩下的口粮甚至不足以让他们一家人等到来年秋天。 陈六喘着气:“后来我听老猎户说黄匪如今缺人,只要我肯上山,还给安家费。” “黄匪不杀好人,不杀老幼女人,比起朝廷,黄匪更像朝廷!” 武岩看着他,没从他脸上看出说谎的样子,于是又问:“你有几分把握?” 陈六:“十分把握。” 陈六略有些急切地说:“那些说黄匪杀人如麻的传闻都是故事,若黄匪真是那般凶恶狠毒,岂会留下活口?” 武岩皱了皱眉,思索良久后看向陈六:“我们先过去吧。” 陈六:“武哥,你让我过去吧,我去和他们说!” 武岩:“你去说什么?说我们有仙人相帮,要救善人?然后呢?把他们带回去?若这些人是歹人,仙人当如何看我等?!” 陈六:“他们必不是歹人!” 武岩不再看他:“你说了不算,除非你是仙人,能知天下事,能看透人心。” 陈六还不死心:“他们若是歹人,我便一头撞死!” “你不认得他们,只看他们缠着黄腰带,便觉他们是好人。”武岩不明白陈六究竟是哪儿来的信心,“即便他们以前不是歹人,如今呢?” 陈六急道:“武哥!我曾上过山!” 武岩惊了,他瞪大眼睛:“你做过黄匪?!” 陈六也发现自己说漏了嘴,但此话一出,断没有收回的可能,他咬牙点头。 “我爹娘快饿死的时候,我上了山。”陈六苦笑道,“朝廷要我们一家的命,传闻中杀人如麻的黄匪却救了我们一家的命,那以后我便跟着黄匪干活,我爹娘也只对乡亲们说我在镇上当学徒。” “大旱时我放不下爹娘,这才返乡。”陈六拍着胸脯说,“我在山上待了三年,黄匪不是想当便能当,兄弟们都是拜过关二爷,发过誓的。” 陈六:“大王订下了规矩,我们不抢老百姓,不抢善待佃户的地主,不抢老人和女人,不抢清官青天。” “我们只抢鱼肉乡里的恶霸,为富不仁的富户和贪官。” “那火堆旁的人你认识?”武岩忍不住问。 陈六连连点头:“认得认得,都是跟我一起拜过关二爷的兄弟,武哥!他们没害过好人,救他们一命吧!” “陈六,不是我不信你。”武岩拍了拍他的肩膀,“但事关重大,我们不过五人,出来的兄弟也都未曾与人拼杀过,你再如何保证,他们毕竟是匪。” “杀过人的人,不能叫好人。” 陈六茫然道:“他们杀的是恶人。” 武岩厉声:“那也手染鲜血,带着人命官司!” 第20节 武岩抿着唇:“仙人能宽恕你,救你,我不是仙人,我做不了主。” 陈六不知该如何辩驳。 他的眼里涌出热泪:“武哥,他们真不是坏人……” 他最难的时候,是兄弟们匀出口粮,叫他带回去给他爹娘。 第一次干活,也是兄弟们看他害怕,叫他躲在后头,事后也没少算他一份。 陈六身形晃荡,突然双膝下压,“扑通”一声,他给武岩跪下了。 “武哥,武哥!救救他们吧!” “把我的口粮分给他们!” 陈六:“不带他们回去!把我的口粮给他们!” 他低声哭喊:“我没读过书,我不懂大道理,我只知道是他们救得我,圣人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不报,我就不是人!” 武岩焦急地拉他起来:“别跪了!我应你!” “等天再黑些,你便将你的口粮扔过去。” “但不许相认,更不许带他们上路!” “陈六,非我铁石心肠,而是我们赌不起。” 他知道陈六没说谎,可他们自己都一无所有,所得一切都依仗仙人,哪里能慷仙人之慨? 能让陈六分出他自己的口粮,已经是武岩所能做的极致。 若这些人是好人,那上苍应当不会绝人之路。 可他们手染鲜血,武岩就决不能带他们回去。 陈六抹了把泪,撑着膝盖站起来:“我晓得。” 人各有命,强求不得。 第17章 凌晨,雇员们已经睡了,超市安静的近乎死寂。 只有叶舟睡不着,距离他按下雇佣键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但雇佣的保镖却一直没有出现。 心里存着事,叶舟无论如何都睡不着。 他抱着一堆零食和平板,拿了个折叠凳子,跑去超市门口坐下。 如果天亮时他雇佣的保镖还没到,那他就回休息室睡觉。 今夜群星璀璨,月亮被乌云遮住,似乎预示着明天会有一场雨。 但一场雨滋润不了干渴的土地,并且就叶舟的观察来看,这点乌云明早应该就会散去。 叶舟玩着单机版的植物大战僵尸,身边摆着可乐和薯片,还有几包辣条,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前方。 时间慢慢流逝,叶舟哈欠连天,凌晨三点,他实在撑不住了。 他的上下眼皮像久别重逢的爱人,恨不得时时刻刻黏在一起。 就在叶舟准备抱着东西回去的时候,天边忽然闪过一道亮光。 那道光只亮了瞬息,在那一瞬将夜空照亮,又迅速消失,天色再次暗沉。 叶舟有些激动地站起来。 他还是有些担心,担心雇佣来的不是中国人,不会汉语。 并且最大的问题在于,日语韩语他统统不会,英语也只会日常对话——剩下的全还给老师。 准确的说,考完四级后他就摆烂了,反正四级过了就能拿到学位证书,他又早早确立了开超市的志向,并不觉得自己有需要学好英语的必要。 早知道有今天,就不该忘得那么快。 叶舟快步走下了台阶,刚刚站在土地上,他就听见了树林里传来了动静,枯草被带动,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双眼冒光的朝不远处看去。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男人的身形也映入了叶舟的眼帘。 跟照片里一样,男人有一双漆黑的眼眸,双眼皮让他的眉目看起来很深邃。 眉浓却不粗,他鼻梁挺直,嘴唇偏薄,但没有薄到让人觉得薄情的地步。 他的头发很短,便于打理,却不会让他看起来呆板,反而让叶舟觉得他有几分桀骜不驯的气质,像只蓄势待发的黑豹,矫捷有力,随时都能致猎物于死地。 男人穿着一身黑,黑色的夹克,黑色的长裤,背后背着一把黑色的重型机枪。 腰间别着一把手枪。 他像个移动的堡垒。 叶舟的眼神越来越亮——自带武器!他省钱了! 这个保镖雇的值! “邹……”叶舟刚要叫出对方的名字,就看见男人背后走出了一个人。 叶舟:“!!!” 他记得他雇佣的是两个成年男人啊! 从男人背后走出了一个女孩,她穿着一条黑色的蓬蓬裙,头上还戴着黑纱饰品,裙边有花纹繁复的蕾丝。 叶舟虽然不是时尚绝缘体,但也只觉得女孩这一身像是西方中世纪的打扮,完全不懂这种风格叫洛丽塔。 而且她怎么看都不是亚洲人。 还有着一头浅金卷发,双眼泛红。 叶舟:“……” 他记起来了,这个女孩就是要价只有三千,便宜得出奇的吸血鬼! 四百二十岁的“小姑娘”。 可他明明没有雇佣她!他雇佣的另一个人不仅是亚洲人,还是个男人,有沙包大的拳头,身材魁梧的像座山,他当时挑人就是看体型挑的,一个精悍一个魁梧,总有一个靠谱。 “莎拉?”叶舟看着向他走来的女孩。 女孩点点头,她指了指自己的耳环,用脆甜的童声说:“我有翻译器。” 叶舟松了口气,早知道有翻译器这种东西,他就不用担心语言问题了。 “等等。”叶舟皱起了眉,虽然心里清楚对方已经四百多岁,绝不是需要呵护的小女孩,但他还是没法冲对方板起脸,只能用一种无奈地表情问:“你为什么会来?我没请你啊!” 莎拉晃了晃头,一副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模样:“那是你的事,我收到了合同,签下以后就来了。” 叶舟还想再说什么,莎拉:“你别小看我,我工资便宜不是因为我能力不行,是因为没人雇我!你们都爱以貌取人,看我的脸就觉得我还是小孩,你这样的,我能打一百个。” 叶舟:“……倒也不用那我举例。” “问题不是这个!”叶舟反应过来,“你是吸血鬼!姐姐!祖宗!你平时吃什么啊?!” 莎拉摆摆手:“我不挑,人血最好,没有人血的话,牛血其次,然后是鸡血,我不太爱喝猪血,但实在没有的情况下,猪血也勉强可以。” “你要是没给我准备,给我预支工资就行。”莎拉,“我自己买。” 吸血鬼……好接地气哦。 叶舟看向莎拉身后的男人,不需要对方自我介绍,叶舟很清楚他的名字,甚至知道他的爱好和特长——虽然只是个人简介里的内容。 “邹鸣?”叶舟冲对方伸出了手。 邹鸣冲叶舟点头,也伸手出来跟叶舟交握。 叶舟松了口气,对方看样子不算难相处。 虽然一个是雇主,一个是雇员,但能好好相处总比见面跟仇人一样。 “我给你们准备了房间,本来是两个男人……我就只准备了一个房间。”叶舟又看了莎拉一眼。 莎拉大惊失色:“我不跟男人住一起!” 邹鸣倒是没什么反应,他沉默几秒后问:“有帐篷吗?” 叶舟:“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睡一间,我休息室还挺大的,能再支一张单人床。” 邹鸣没有异议,莎拉也没有。 给莎拉的房间就是超市门口的保安室了,不过被草儿娘仔细清扫打理过,所以一尘不染,十分干净,床上用品也换了,还再支了一张床。 叶舟没有细问两人的来历和能力。 虽然个人简历上写的不太详细,不过两个保镖刚来,又是夜里来的,应该需要休息。 就算不需要休息,那也需要倒倒时差。 有什么事都留到明天再问。 在看到保安室后,莎拉提了一个要求:“能给我打个棺材吗?我要求不高,木头的就行,如果能有铁棺材的话就更好。” 她对保安室很满意,小且干净。 对吸血鬼而言,房间不需要大,反正就算住在古堡里,躺的也是棺材。 叶舟:“我去系统里看看,如果买不到棺材,就只能给你打木棺材了。” 莎拉冲叶舟笑了笑:“棺材做厚一点好不好?” 她撒娇撒得十分自然,外加小女孩的外貌,抚平了叶舟的所有不满。 叶舟现在甚至产生了自我怀疑,已经对自己到底雇佣了谁,是不是按错了产生了疑问,如果是他的问题,那实在不应该迁怒这个“小女孩”。 于是叶舟也露出了笑容:“我尽量,你们饿不饿?要不要先吃点东西再睡?” “不用了。”邹鸣已经把单人床折叠好了,他动作利落,脱了外套后搭在肩上,外套下一件便于行动的黑色紧身衣,紧贴着身体,勾勒出他手臂胸腹的肌肉轮廓。 叶舟不能自控的把目光落在邹鸣手臂上。 邹鸣的身体很精悍,不是打药打出来的肌肉量,追求的也不是尽可能大的块头。 第21节 而是纯靠锻炼所能达到的人类极限,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多余的肌肉或脂肪,恰恰好。 他没有沙包大的拳头,但一拳下去,估计没几个人受得住。 对于这样的身材,叶舟说不羡慕是假的。 但也知道想拥有这样的身材,靠他的意志力不可能做到。 叶舟身材最好的时候还是高中,那时候他除了上课就是打篮球,捞起衣服就是六块显眼紧实的腹肌,每次打篮球都有女生给他送水和毛巾,让他享受了一把偶像剧男主角的待遇。 他也因此交到了不少女性好友。 不过后来上大学,大家的关系就疏远了,很少能聚在一起。 高中的时候他忙着打游戏打篮球,没有早恋的想法,也没有早恋的时间。 等到了大学,他又在为梦想奋斗,对自己都抠搜得要命,更别提恋爱了。 直到大学毕业,叶舟都没有谈恋爱的想法,那时候他的所有精力都放在开超市上,并认为恋爱是搞事业的大敌。 他的女性朋友中就有一个,因为毕业后工作不好找,压力大,跟谈了六年男朋友分了手。 现在来了这里,他就更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了。 但看着邹鸣,他还是产生了一点“身材危机”。 看来还是不能天天呆在休息室里当个宅男,还是要适当锻炼身体。 否则危险到来时,他跑都跑不快。 邹鸣也才察觉到叶舟的目光一直放在自己身上,他微微抬头看向叶舟。 叶舟被逮个正着,颇有些尴尬地说:“你身材挺好。” 邹鸣微微点头,看样子不像在生气,反而语气平淡地问:“你要摸吗?” 叶舟嘴角抽了抽:“……这就不用了。” 他原本还担心雇员性格不好。 现在看来对方性格不是不好,是好得有点过头了。 邹鸣点头,他一手抬起折叠好的单人床,冲叶舟说:“你带路吧。” 叶舟这才离开保安室,朝休息室走去。 第18章 两个雇员什么日常用品都没带就来了,莎拉的房间里有简易浴室,她能在里面洗脸刷牙,叶舟就只给她送了一趟牙膏牙刷和毛巾,还有一套小孩的睡衣。 邹鸣跟叶舟住休息室,除了床和洗漱用品外也不需要别的。 叶舟精神亢奋,估计到天亮都睡不着,他看着邹鸣去洗漱,等邹鸣洗完回来,叶舟才迫不及待地问:“你是中国人?特种兵?你怎么会进入系统名单的?” 他对邹鸣和莎拉都好奇,对系统更好奇。 之前他没有途经了解,现在好不容易“天降猛男”,恨不得立刻把对方掏空。 邹鸣躺在床上,他穿着叶舟拿给他的浅蓝色睡衣,靠在床头,睡衣靠上的两颗纽扣没扣,随意袒露着大半胸膛,蜜色的皮肤在灯光下格外性感,他转头看向叶舟,语气虽然平淡,但绝没有冷漠的生疏感:“我不是特种兵。” “是中国人。”邹鸣说。 叶舟脸上的笑意突然扩大,老乡见老乡,他一下就觉得邹鸣亲切了起来。 但邹鸣很快又说:“但我所在的时代,国家这个概念已经消失了。” 叶舟的笑还挂在脸上,有些迷茫的“啊”了一声。 在邹鸣的解释下,叶舟才明白他这么说的原因。 邹鸣不是特种兵,虽然自认是中国人,但他所处的时代是末日后的废土时代。 人类文明迅速倒退,地球经过战争和天灾,土地不再适合耕种,钢铁因为种种原因极易报废。 不少地区还笼罩在核污染的阴霾下。 能够耕种的土地越来越少,水资源急缺。 邹鸣所在的时代,人类的处境比现在叶舟接触的难民还差。 资源的紧缺引来争抢,人们不是在争斗,就是在争斗的路上。 而邹鸣是意外得到的系统,并且自愿注册,因为只有通过系统挣得钱才能用于购买位面交易系统里流通的货物。 叶舟听完以后就被震住了,他有些不太好意思地问:“我们应该不在一个位面吧?” 邹鸣:“不在。” 叶舟松了口气,虽然是未来的事,如果发生在他的世界,他还是有点受不了。 聊了这么久,叶舟一看时间,现在已经是早上四点多了。 他冲邹鸣说:“不好意思啊,拉着你聊了这么久,睡吧睡吧,咱们可以晚点起来。” 反正在这儿也不会有人叫他起床。 · 陈六怀里抱着一个包袱,里面装满了仙人给他准备的口粮,他不能出去和黄匪弟兄相认,全因他如今捧得是仙人给的饭碗,出门在外也要听武岩的话。 他如今一脚踏入仙门,按理说应该与前尘往事断绝关系,可仙人救了他的命,弟兄们也救过他的命,可他只有自己一身血肉,只能付给一人。 这些口粮,就是他如今能给的全部了。 火堆旁围坐着七八个年轻人,但并不强壮,也不彪悍,没有半点传闻中黄匪应有的神气模样,他们互相倚靠着,干燥的嘴唇数次开裂愈合,虽然已经流不出血来,但留下了深深裂痕。 他们能走到这里,已经算是幸运了。 除了头一批出逃的人到达关隘以外,剩下的基本都死在了路上。 能活到现在的,不是运气好就是体格好。 其中倒也有个身形还算健硕的男人,他的衣着和旁边的人一般无二,但也形容枯槁,一头长发枯黄散乱,他们麻木的看着火堆,没有一个人张口出声。 陈六蹲在不远处,他也逃过难,知道逃难到后头,人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泪也流不出来。 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如今想起来,只觉得当时的自己是一具能喘气的尸体。 直到火堆旁有人闭眼睡去,陈六才高举包袱,朝着火堆的方向将包袱扔过去。 他虽然矮小,但臂力大,包袱正好落在了个子最高的男人身旁。 “谁?!”粗嘠嘶哑的男声突然响起。 陈六被吓了一跳,他不想被赶出现在的队伍,他爹娘都还在超市,送粮做得,相认却不行。 于是陈六压低身形,蹲在树后,颇为紧张的听着外头的动静。 包袱里的食物都被拆去了原本的包装,他们走时仙人专程叮嘱过,叫他们不要把包装随意扔下,全都得带回超市才行。 他们没有异议,也没觉得有哪里不对,毕竟是仙界的东西,不该留在人间。 “大哥!是个包袱!”瘦小的男人撑着身边人的肩膀站起来,他跌跌撞撞地走到包袱旁边,迷茫的转头看去。 原本睡去的人也醒了,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呆滞的双眼中没有半点神采。 被唤做大哥的男人走过去,他大约是这群人里唯一一个勉强能站稳的。 已经无力走动的人坐在原地,转头望向地上的包袱。 他们甚至没法思考这包袱是哪儿来的,谁扔的,那人又为什么扔。 但都不觉得这包袱里会有水和粮食。 水粮在此时都是极其珍贵的东西,粮食这个东西,太平盛世就贱,乱世就贵。 现如今一口水都能救命。 “大哥”缓缓蹲下,蹲下的那一刻他不由晃了两下,差点栽倒在地。 待蹲稳了,缓过来了,才伸手打开了包袱。 包袱展开的那刻,所有看见包袱内容的人都不由屏息,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装的鼓鼓囊囊的水囊,“大哥”下意识的朝不远处的树林望去。 “水……”有人发出嘶哑的声音,痴痴地喊。 “大哥”没有看其它东西,明明早就无力的手此时猛然迸发出了巨大的力量,他单手拿起水囊,拔掉了上方的木塞,他鼻尖凑到囊口嗅了嗅,没闻到什么臭味。 他小心的尝了一口,确定是水以后才迫不及待的灌了一大口! 但他也没忘记给兄弟们留。 “是水。”“大哥”把水囊递给身边的最近的人,“别喝太多,给弟兄们留点。” 他身旁的人连忙接过,话都没说就把水灌进嘴里。 哪怕这个水囊很大,每人喝完一口也就只剩下一小半。 虽然人人还是干渴,但都不敢再喝了。 这么多天以来,这是他们喝过的最多的一次水。 平时如果运气好,能找到野兽喝水的泥坑,哪怕难以下咽,总能稍解干渴。 运气不好,就只能喝自己的尿。 且还不是想有就有。 虽然忍不住将水喝光的冲动,可现在喝光了,往后就没了。 喝了水后,“大哥”才翻看水囊下的东西。 “都是吃的。”“大哥”自己都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有奇怪的馒头片,外面一圈黄,里头是白的,还有极粗的肉干,看着不像猪肉,反而像是牛肉,还有糖块和干巴巴的饼。 东西种类不多,分量却很多。 “不知是哪位好汉相帮!”“大哥”强行让自己收回目光,站起身后朝树林喊道,“在下乃黄山杨志!还请好汉出来,受我等兄弟一拜!” 躲在暗处的陈六死死咬着牙,不敢出声。 没听见回音,“大哥”用尽最后的力气喊道:“好汉不愿现身也罢,志留一信物在此,若能侥幸不死,好汉拿此物寻我,杨志无有不应,必粉身相报!” 第22节 话毕,杨志从怀中掏出一物,恭敬地放在了石头上。 包袱里的东西他只拿出了一点,分给众人食用。 他们狼吞虎咽,不管噎不噎,甚至没尝出味就咽了下去,吞进了肚子里。 杨志的余光一直落在树林边,他笃定那个扔包袱的人现在就躲在树林里。 虽然不知道对方的目的,但想来不是敌人,应当是与他们,与黄匪有过交集的人。 但他左思右想,无论如何都想不出来与黄匪有关的人里如今还有谁能寻到这么多肉粮和水。 他们是匪,无论他们做什么,好事还是坏事,在百姓眼里都是杀人如麻的山匪。 除了黄山脚下的几个村落,其他百姓哪怕只是听见黄匪两个字都要逃。 匪患丛生,沾了匪字的,在百姓看来都是恶鬼。 弟兄们也没问东西是哪来的,他们不想深究,也没有余力动脑思考,有粮食下肚,原本就精疲力尽的他们昏昏欲睡,靠着树睡去了。 陈六看着杨志,他其实并未与杨大哥打过交道,他只是山上的小喽啰,只跟和他一样的喽啰行动,便是看见了杨志,也未曾说过话。 他听弟兄们说,杨大哥乃是好人家出身,地主家的少爷,但并非为富不仁的恶人。 为了护着底下的佃户,杨志带着家里的长工跑去县里击鼓鸣冤,怒斥本地县丞草菅人命,肆意吞墨。 结果杨志被下了大狱,杨家也被抄了家。 是大王派人将他父母姐妹劫上山,又劫了法场,这才救了他一命。 杨志虽不是黄山上的大王,但因读过书识字,又有一副健硕体格,对大王忠心不二,所以即便没有名头,也与二大王无异。 他是个好人。 陈六紧握着拳头想。 可这世上死的最多就是好人。 他看向杨志放在石头上的“信物”,眼前忽然一亮。 仙人有神通!仙人只要看到这东西,定能看出杨大哥是好人! 到时仙人就会救人了! 这里只有一条主路,只要他速度够快,日夜兼程,必能赶个来回。 陈六下定了决定,他弓着腰,想趁杨志他们熟睡,去把“信物”拿过来。 第19章 草儿娘起了个大早,她从来如此,天未亮就睁眼,但凡睁眼便再睡不着,必须要爬起来干活。 超市虽然不脏,但她们这些做惯了活的人但凡闲下来,就觉得全身的骨头都不舒服。 她自己醒了不算,转头就把草儿和其他人叫醒。 除了几个娃娃以外,大人们就醒了。 女雇员们穿好外套,这才把自家的帘子拉起来,她们分工明确,已经各自划分了区域清扫。 年纪最大的两个老人留在仓库里看孩子,其他人则是没活都要找活干。 孩子们已经恢复了活力,比起大人,他们恢复的更快,胆子也更大。 若无人照看,他们必要到处乱跑,若是跑出超市,跑进林子里迷路,那就完了。 女人们先后去洗漱,她们的头发已经长出了不少,至少不再是光头。 要说她们不在意头发,那是假话。 若非仙人开口,她们又怕被赶走,哪里能那么利落的把头发绞了? 一把头发,难道还能跟命比吗? “今早吃什么?”女人们脸上带着笑,凑在一起说话。 草儿娘如今跟她们混熟了,也不再像之前般总板着脸,她说:“我懒得开火了,今早就吃面包,再一人发两根火腿肠和一颗蛋。” 孩子们高兴地喊道:“有火腿肠!” “火腿肠好吃!” 他们笑闹起来,那声音像是要冲破云霄。 大人们训了两句,孩子们才安静吓来,但都充满渴望的看着草儿娘。 虽然是淀粉火腿肠,但无论孩子大人都不觉得比肉差——只比肥肉差点。 可现在他们顿顿都有油水,也不那么渴望肥肉。 女雇员们收拾完毕,拿着麻布拖把走进了超市售货区,她们脸上的笑容还挂着,突然愣在了原地。 她们不由自主的瞪大双眼,看怪物般看着站在货架旁的女童。 层层堆叠的黑色裙子映衬着她苍白无血的皮肤,浅金色的卷发在灯光下只有极淡的颜色,比起金发,更像银发,她手里拿着一朵玫瑰假花,正踮着脚要去勾上层货架摆着的巧克力。 “妖怪……”有雇员声音颤抖的往后退。 她们世世代代生活在乡下,眼前所见不是田地就是山川,连生人都未曾见过几个,更何况胡人了。 就连自诩最有见识的草儿娘,此时都止不住两股颤颤。 此刻似乎连时间都停滞了 直到女童发现了她们。 她转过头,泛红的眼瞳照印出女雇员们的脸,眼神中全然没有属于孩子的天真稚气。 但凡她此刻动一动,雇员们就要四散奔逃了。 “妖怪!妖怪!”终于有人吼叫起来。 她们甚至忘记了这里是超市,是“仙人的洞府”。 雇员们争先恐后地逃向仓库——她们的家人还在仓库里! 唯一没动的人是草儿娘,她呆滞茫然地看着面前的女孩。 不是她不想跑,实在是腿软了,跑不了。 莎拉有些奇怪的看着雇员们逃跑的背影,她不觉得自己有哪里不对,虽然皮肤苍白了一些,可人类里也不是这样的肤色,至于头发,浅是浅了点,但也是金色,不算出奇。 “她们跑什么?”莎拉终于拿到了那盒巧克力,她拆开以后走到草儿娘面前,从包装盒里拿出一颗,递到了草儿娘手边。 她自己不吃,只拆了一颗的包装闻味道。 草儿娘三魂不见了七魄,既不伸手接东西也不回话。 “你、你离我娘远点!” 草儿跑了回来,她抓着一把水果刀,刀尖正对莎拉,明明全身都在颤抖,却还是紧紧抓着刀柄,用尽力气喊道,“离我娘远点!妖怪!” 莎拉奇怪地望着她:“妖怪?你想说我是怪物?” 莎拉托着下巴,认可了这个说法:“人类确实都是这么叫我们的。” “他就不会这么叫我。”莎拉似乎想起了什么高兴的事,她冲草儿露出一个笑脸,“你要吃巧克力吗?” “对了,我叫莎拉。”莎拉自我介绍道,“你叫什么?” 莎拉又说:“我是新来的保镖,以后都会在这儿工作。” “工作”两个字唤回了草儿娘的理智,也让她的恐惧慢慢消退。 ——这里是仙人的洞府,无论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是仙人的对手。 眼前这个金发高鼻子妖怪,必然是被仙人抓回来干活赎罪的! 又或许这个妖怪是个好妖,也被仙人给救了。 草儿娘依旧在颤抖,但她鼓足勇气冲莎拉说:“你、你既然同我们一样,就不应当拿货价上的东西!” 莎拉看了眼手里的巧克力,她眨眨眼:“我拿得是最便宜的一款,让老板从我的工资扣。” 可能是对话太多平常,草儿娘的责任感终于战胜了恐惧,她咽了口唾沫,板着脸说:“不问自取!这是偷!就算欠账,那也要先告知仙人!” 莎拉呆立在原地,她沉默了。 安静了半晌后,莎拉才看着草儿娘的眼睛说:“我做错了,我道歉,不会再有下次。” 草儿此时走到了草儿娘的身旁,她看着自己娘严肃板正的模样,突然涌起了莫名自信——她娘可是仙人最看重的凡人,当然不怕妖怪,作为娘的女儿,她也没有怕妖怪的理由。 更何况这个妖怪刚刚还被她娘给训了。 和她的待遇一样,可见没什么可怕的。 “你是什么妖怪?”草儿忍不住好奇道。 莎拉诚实地说:“我靠吸血生存。” 草儿瞪大眼睛,拉着草儿娘的衣摆说:“娘!她是水蛭妖!” 草儿娘看着莎拉苍白的脸,怎么也不能把这个惨白的女孩和漆黑的水蛭联系在一起,但她还是镇定道:“真是什么都能当妖怪。” 说书先生都说不出水蛭能成妖的话! 但凡妖怪,也没有虫子能当的。 草儿娘倒不担心莎拉吸自己的血,都到了仙人洞府,再厉害的妖怪那也是要吃素的嘛! 吃素的妖怪有什么可怕的? “你去仓库,跟她们说一声。”草儿娘此时不怕便端起了架子,全然忘了自己刚刚还被吓得腿软,一本正经道,“咋咋呼呼像什么样子,在仙人洞府还怕妖怪?” 草儿:“就是!我去跟她们说!” · 等叶舟起床,看到的就是莎拉已经完美融入人群,正跟雇员们一起吃饭的场面。 摆在莎拉面前的是一盘血肠——她吃得很起劲。 走近一些还能听见她们闲聊的内容。 第23节 “你竟然还有家族呢?!”女人们惊讶的望着莎拉。 水蛭成妖应当不容易吧?!而且水蛭还有爹娘吗? 莎拉眼下一块血肠,撇嘴道:“他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我年纪最小,能力最弱,没一个把我看在眼里,总有一天,我要叫他们看清我的本事!后悔的在我面前痛苦流涕。” 估计是想到了那个画面,莎拉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女人们七嘴八舌:“你是个女娃娃,何必这样争强好胜?” “脾气这样差,将来是嫁不出去的!” “正是呢!我们村里脾气差的大姑娘到了年纪都没几家遣媒人上门。” 但她们话锋一转,又说:“成亲后就无妨了。” “成亲后就是要变厉害才行!否则便要被欺负。” “当姑娘的时候得温柔些,装也要装出来。” 莎拉奇道:“结婚?为什么要结婚?” 女人们也不能理解她的问题:“不成亲娘家哪里能一直养着你?” 莎拉又吃了一块血肠:“我养得活自己。” 女人们大惊失色,但很快镇定下来:“你是妖怪嘛!” “我们可不行,就是出去做工,给大户人家当婆子,那也是要男人担保的!” “若是没有男人,家产田地都要被族里收去,吃都吃不饱呢。” 莎拉终于听懂了:“你们不能有自己的财产?” 女人们互相看一眼,全都笑起来:“要不然怎么说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呢?” 莎拉又理解了:“因为你们自己就是属于父亲或丈夫的财产?” 女人们这下笑不出来了。 莎拉:“我听说人类都是这样,在我那,人类男性可以把妻子拿去交换交易。” 虽然叶舟想继续听下去,可雇员们还是发现了叶舟。 “仙人老爷!”雇员们手忙脚乱地站起来,她们都在朝叶舟鞠躬。 叶舟:“……” 啊啊啊啊啊! 老天爷!把他收了吧! 之前莎拉和邹鸣没来,雇员叫他仙人给他鞠躬就算了。 但当着莎拉和邹鸣的面被叫仙人——他现在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们不会以为自己有什么特殊爱好吧? 他们会在心里怎么想他? 想他是个变态? 叶舟不敢去看莎拉和邹鸣的表情,他全身僵硬,像个机器人一样按照设置好的程序说:“不必行礼。” 女雇员们这才局促地站直。 叶舟:“……你们坐,继续吃。” 雇员们互相看看,没一个人敢坐,她们下意识地看向还坐在椅子上的莎拉。 哎,此妖年纪太小,桀骜不驯,竟然不知给仙人行礼。 她们没看叶舟的脸色,不知道叶舟此时已经灵魂出窍,觉得自己彻底社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叶舟:“别拦我!让我找个地洞钻进去!” 众人:“……” 叶舟(转头):“你们真的不拦一下吗?” 第20章 有一瞬间,叶舟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他的灵魂飘荡在空中,留在地上的只是一具空皮囊。 奈何他还好端端的活着,没死,也没羽化成仙。 “我吃饱了。”莎拉打破了此时死寂的气氛。 叶舟也小心翼翼地用余光观察了莎拉和邹鸣的表情。 好在这二位都没什么表情,没有露出好奇或鄙夷的神情,这让叶舟松了一口气。 虽然不是他主动让雇员们叫他仙人,可他为了维持人设确实没有反驳和纠正过,别人不知道他的“苦衷”,心里肯定会觉得他是变态。 不管他们心里怎么想的,至少都没有表现在脸上,叶舟只能麻木地当做不知道。 “他们都是新招来的。”叶舟能听见自己的声音,“你们好好相处。” 说完就“飘”向了休息室。 他现在只想钻进被子里,用被子把头罩住当鸵鸟。 就在他马上要“飘”进休息室的时候,忽然有人握住了他的手腕,握住他的那只手劲瘦有力,骨节分明,叶舟的额头抵在门上,闷声闷气地说:“想笑就笑吧。” 他破罐子破摔了,他就是变态怎么了! 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你做的很对。”意料中的嘲笑没来,反而是平心静气的安慰,“你没有武力,必须要想办法自保。” 邹鸣的语气很平稳,似乎天生没有情感起伏,但他安慰人的时候却格外令人信服。 这话叶舟爱听,他觉得邹鸣的字字句句都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叶舟转头看向邹鸣的脸,觉得这张脸简直顺眼到不可思议。 叶舟单方面宣布,邹鸣是他的知己好友了! 叶舟连忙说:“就是这个,你不知道我刚来的时候,一个人影都见不到,外头全是难民,我得先自保,但我又没有枪,只能想出装神弄鬼的办法,现在你来了我才能松一口气。” “你先进去,我去给你拿点零食。”叶舟眉飞色舞,“你喝不喝啤酒?” 邹鸣微微摇头。 叶舟:“那我去兑两杯奶茶。” 只有速溶奶茶,但速溶奶茶味道也不错,超市还有罐装小料,可以自己随意放。 “对了,你去问问莎拉要不要。”叶舟离开前对邹鸣说。 他昨晚跟邹鸣聊了大半夜,但还什么都没问莎拉。 虽然他对莎拉的吸血鬼身份还带着一丝不可置信和警惕,但好奇也占了大半。 叶舟今早起来的时候还开电脑重新核对了合同——受雇方确实是莎拉。 那么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是他当时点错了?可能是鼠标滑轮滑快了? 难道他这么年轻就开始老眼昏花了? 不过人来都来了,叶舟也不能把人送回去,而且提前解约他是要付解约金的! 给对方的工资一个月三千,但解约不仅要付当月的工资,还要另外补偿三个月的工资。 他合同也才签的三个月。 提前解约也是他吃亏,况且叶舟手里的钱看着多,但也只是看着,他还要存钱□□。 况且莎拉看样子跟雇员们相处的不错,大概不会因为外貌问题被排斥和恐惧。 邹鸣冲叶舟点头。 等叶舟走了,邹鸣才收回目光,朝着莎拉走去。 莎拉正在和草儿说话,草儿是女雇员里年纪最小的,还不到十七岁,在古代算是大姑娘,但在莎拉看来还是个小女孩。 “你都四百多岁啦!”草儿差点惊掉了下巴,“那你怎么就这么点大呢?” 话本里的女妖怪可都是美人,可莎拉怎么看都是个小娃娃,虽然漂亮,但毕竟不是“正常人”的长相,而且她的漂亮是小女娃的漂亮,跟“女人”实在是扯不上一点关系。 莎拉似乎也对自己如今的样子不满意,她抬着下巴,哼道:“这要怪我母亲!” 草儿惊恐道:“哪有子女怪娘的。” 莎拉皱着眉:“我不想当吸血鬼。” 草儿叹了口气,安慰道:“这是天注定的事,你如今跟着仙人修行,总有一日会修炼成人的。” 莎拉还要说什么,耳旁就传来了邹鸣的声音:“莎拉,老板叫你过去。” 莎拉扭头看向邹鸣,她“嗯”了一声,又对草儿说:“你先去忙吧。” 草儿一拍脑门:“哎呀!我差点忘了干活!” 话毕便神情慌乱地跑去杂物间拿扫把。 莎拉走到邹鸣跟前,她扯了扯嘴角:“你总板着脸,不累吗?” 邹鸣目视前方:“不累。” 莎拉突然叹了口气:“你总是这样。” 莎拉抿了抿唇:“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反正我知道我要什么,你要是跟我抢,就别怪我下手太狠。” 邹鸣还是那副波澜不惊地模样:“你什么都不懂。” 这句话像是戳中了什么,莎拉像是被踩住了尾巴的猫,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我比你多活几百年,我什么都不懂?!” “你晚上最好把门锁好!” 莎拉扭过头不再去看邹鸣。 第24节 邹鸣也没有再说话。 “哎!过来帮我拿一下!”站在饮水机旁的叶舟朝两人招手。 三杯奶茶还有一堆零食,他又没找到餐盘,不如让他们搭把手,一趟全拿进去。 他脸上露出热情洋溢地笑容——对新雇员还是要热情的,主要是这二位得负担他的身上安全,关系好肯定比关系差来得好。 “是水蜜桃味的啊?”莎拉拿起一杯奶茶,有些遗憾地说,“我喜欢原味的。” 叶舟拿起另一杯地给她:“那你把水蜜桃的给我,这杯是原味的。” 叶舟又看向邹鸣:“我给你拿的红豆奶茶,你不喜欢的话我去给你换个味道,我能喝两杯。” 邹鸣:“我不挑。” 莎拉的脸色黑了几分,但很快她就冲叶舟露出一个甜甜的笑:“老板对我真好。” 叶舟笑了笑,他没觉得自己对莎拉有多好,人家刚来就对人家差,那才叫离谱。 一杯奶茶而已,又不是出不起。 · 被抓住了! 陈六倒在地上的时候不敢置信的扭头去看压住他的男人。 “杨大哥!”陈六忍着剧痛大喊道,“是我!是我陈老六!” 杨志的手没松,他的膝盖压着陈六的后背,两只手将陈六的手臂扭到后背:“陈老六?” 他是在不记得陈六这个人。 陈六大喊:“赵哥!赵三哥!是我!” 这次他喊得是刚刚跟杨志坐在一起的男人。 赵三跌跌撞撞地走过来,可能是刚刚吃了东西,肚子里有了存货,脚步没有那么虚了。 他在陈六和杨志身旁蹲下,就着火光打量陈六的脸,麻木的头脑转了好一会儿才沙哑地说:“杨大哥,他是陈六,五年前上的山。” 陈六像是抓住救命稻草般喊道:“正是!正是!” 杨志依旧没有放开他,他明明瘦成了这副模样,手底下却还是有力气:“东西是你送的?” 陈六知道自己没法隐瞒,只能说:“是我,是我自己的口粮。” “你是受何人指使?”杨志眼里冒出精光,“说!” 陈六咬着牙,不肯叫疼,心里也有了怨气,但更多的是害怕:“没人指使我!是我念着弟兄们。” 赵三坐在旁边,说话顺了许多:“陈六,我记得你家就是普通的佃户,这个时候你哪来的粮食和水?” 赵三看着陈六的脸,虽然黝黑,但是有肉,这见他的日子并不难过。 这个时候,整个北方除了官府,还有哪里能过好日子? “你投诚了?”赵三突然大喊,“是不是?!” “陈六!你没有良心!你带的人在哪儿?!叫他们出来!” 陈六知道自己不能把武岩他们说出来,他努力抬起头:“我没有良心?!我没良心会来给你送水粮?!我若是投了诚要来害你们,你们早就被毒死了!” 杨志松开了手。 陈六却没有站起来,他翻了身,仰面朝上,看着头顶的夜空,声音沙哑道:“我得贵人相救,不再是黄山上的人了,这次过来送完水粮便要走。” “什么贵人?”赵三问道,“你给那些鱼肉百姓的公子哥当走狗去了?” 他笑了一声:“是,能吃饱喝足,何必再当黄匪?” 陈六突然坐起来,他紧盯着赵三的双眼,怒斥道:“你放屁!我陈六就是被雷劈,立刻死在这儿,也不去给那些公子哥当狗!” 杨志也坐到了一边,思索再三开口道:“刚刚是我不对,但如今我们的样子你也瞧见了,除了兄弟几个的命,实在没什么能让人图的。” “你说是贵人救了你,哪个贵人?”杨志。 陈六想了想,觉得说实话也没什么,难道凡人还敢去图谋仙人吗?仙人抬抬手就能叫他们死。 “是神仙。”陈六,“仙人老爷!” 原本挤在火堆旁的人都看向了他。 看他的目光像是要他吃了。 陈六:“仙人老爷要救万万善人!这才遣我出来。” 他咬着牙说:“你们手里沾过人命,不算善人了。” 赵三突然嗤笑:“陈六,你小子傻了吧?这世上哪有什么仙人?!都他娘是的狗屁!” “老百姓吃糠咽菜的时候神仙在哪儿呢?!” “那群当官的鱼肉咱们的时候,神仙又在哪儿?!” “你是被骗了!” 陈六神色一变,他瞪着赵三:“你狗嘴吐不出象牙,仙人老爷不是神仙,那为什么救我?我是比旁的人多几两肉还是多颗头?” 杨志突然说:“我不管你说的仙人是真神仙还是假神仙,你既然能有这么多口粮,可见用你的人手里不吃紧。” “我们手里有东西,水粮我们都要。” 第21章 这世上求神拜佛的人不少,有人图财,有人图姻缘,有人图前程。 但人们总归是老老实实的“求”,就是要给神佛“东西”,那也得打着还愿的旗号。 陈六活了这些年,还是头回见要跟神仙做交易的人。 他惊得连话都忘了说,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口舌,结结巴巴地说:“那、那是仙人!” 杨志并不在意陈六的表情,他笃定陈六在扯大旗,若真有仙人,何必让他这个凡人跑腿?可见陈六是被利用了不自知,但他如今也不在乎陈六被谁利用,他只知道他必须要去南方。 是他自己请缨留在北方,否则他应当是第一批到达南方的人。 他的命不重要,但有些东西他必须亲手交到大王手里,哪怕死,也要到南方去见自己爹娘最后一面。 杨志突然说:“好,你既然说仙人要救万万善人,李庆,你过来!” 火堆旁一直看着他们的男人站起来,他身材矮小,却顶着一颗大脑袋,手臂上有几道刀疤。 “李庆手上没沾过人命。”杨志看着陈六的眼睛,“还为了救人挨过几刀,他算好人吧?” 陈六咽了口唾沫,他说不出李庆不是好人的话,李庆救过他,为他挨了一刀。 “仙人能不能救他?”杨志又问。 陈六抿着唇,若李庆是孤身一人,他早就带着李庆回超市了。 以前在山上的时候,这些人都是他的手足兄弟,彼此之间肝胆相照,没有一点隔阂。 可如今他陡然发现,自己早就不是他们的兄弟了。 从他下山起,他就不是他们的兄弟了。 陈六汗毛倒立! 他此时才惊觉自己做错了。 是,仙人有神通,他们害不了仙人,可他陈六是个凡人啊!若是他和爹娘被仙人赶出来,那他们一家就只有等死! 陈六嘴唇颤动:“我来给你们送水粮,我自己、我自己宁愿饿着肚子走,我得罪你们了吗?!我害你们了吗?!” 他记得他们的恩情,于是宁愿自己饿肚子也要报恩,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杨大哥!”陈六眼中冒出泪光来,他冲杨志喊道,“你是好人,我知道你是好人!你替佃户们去官府讨公道!杨大哥!我们无冤无仇啊!” 杨志眸光闪烁,抿唇道:“你下了山,便不再是我兄弟。” 陈六颓然地低下头。 他既然已经这样了,便不能连累父母,陈六恶狠狠地抬头,冲杨志吼道:“没有仙人,什么都没有,你是杀了我还是砍了我都行!”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我陈六但凡哼一声便不是个汉子!” 杨志看陈六这副引颈就戮的模样,只觉得牙疼,他的脸色缓和下来,用一种堪称温柔的语气哄道:“你虽不再是我们兄弟,可也曾有过同袍之谊,我们不害人,也不强逼你,只要你做个中人,去问问那位仙人我们手里的东西他要不要。” “你就不怕我跑了?”陈六不敢置信地看着杨志,“不怕我叫人来把你们杀了?” 杨志摇头:“你不是那等人,刚才是我无礼,可眼下情形实在容不得我不谨慎,这才试探你。” 他自认是个君子,可没想到陈六这个“泥腿子”竟然比他更有君子之风。 陈六懵了,他喃喃道:“试探?” 杨志也不管有没有回神,认真道:“山上的兄弟都去了南方,就剩我们这几个殿后,护送一件东西去南方,此物于我们有万万斤重,重于我们的身家性命,自然要小心行事。” “此物我们藏在隐秘之处。”杨志打量陈六的神情。 随后走到火堆旁拿起了一个破布包袱,虽然是破布,但因为裹得层数多,也没把里头的东西露出来。 杨志把这包袱放到陈六手边,微低着头,做出祈求的姿势来:“这些东西换在平常能买不少粮食,如今就是一堆破铜烂铁,我们也不要多的,只要能多换点粮食来就行,若有马最好,不给粮食给六匹马也行,李庆和孙峰瘦,能共骑一匹。” 说着,杨志就打开了包袱。 一层层的破布掀开,露出了里头黄灿灿的金子。 陈六吓得六神无主,却又控制不住地咽了口托——天爷耶,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金首饰。 不少金饰上还镶嵌着各色宝石,哪怕他这个不懂行的人都知道这些东西价值不菲,恐怕能买下好几座山头。 他怎么不知道黄山上这么有钱?! 杨志:“这些是那些贪官污吏这些贪墨所得。” 陈六:“这些狗官!” 杨志朝陈六拱手:“陈兄弟,这些东西给你,你若带东西回来,是你有情有义,你若不带,我们也不怪你,只当是给你赔罪。” 刚刚被杨志压在地上,陈六还能硬着脖子当好汉,此时这个他眼中的大好人,以前只能仰望的人这么卑微的求他,他就再硬不起心肠。 第25节 “你让我走,我便信你。”陈六看着杨志的双眼。 杨志:“我不拦你。” 陈六试探地站起身来,他抱起被杨志重新包起来的破包袱,小心翼翼地朝后退,等退到林边,这才猛然转身,发足狂奔。 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和耳边的风声,这么热的天气,他的身上却满是冷汗,汗水打湿了他的背心,也让他在这个燥热的夜晚感受到了令人恐惧的凉。 跑,朝前跑! 直到陈六再也跑不动了,他才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扭头去看自己来时的路。 他怕有人跟着他,他怕杨志又在骗他。 陈六抹了一把脸,他觉得难受,胸口痛得他喘不过气。 过了好一会儿,陈六在看到熟悉的光从他来时的路上照来。 当他听见武岩的声音时,觉得这声音就是天籁。 “你跑那么快干嘛!”武岩都快疯了,他们一直在不远处看着陈六,若是杨志他们真敢对陈六动手,他们怎么也要去拼上一拼。 那群人不过刚吃了点东西喝了水,哪里是他们的对手? 便是武林高手,也没听说过能饿着肚子的高手。 结果那群人把陈六放了,给了陈六一个包袱,然后陈六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蹿进树林跑得飞快,害他们在后头追了这么久。 陈六迷茫道:“我怕他们跟着我。” 武岩面无表情:“马都跟不上你。” “到底出了什么事?他们让你做什么?为何抓你又放你?包袱里是什么?”武岩连连发问。 其他雇员也站在旁边注视陈六,似乎陈六说不出个三六九来,他们便能在这儿把陈六“正法”。 陈六嘴笨,说了近半个时辰才把事情说明白。 武岩皱眉看着那包袱——他见识过仙界,不再把人间的阿堵之物看在眼里。 金子能买来仙灯还是能买来能自己烧水的饮水机? “这些也是沾过人命的东西……”武岩不知道他们该不该跑这一趟。 陈六难得聪明起来:“虽是沾过人命,但佛门还有怒目金刚!” 武岩震惊道:“可以啊你小子,还知道怒目金刚。” 陈六倒不得意,反而说:“咱们先回去,听听仙人怎么说,若仙人收下了,那下回咱们也知道哪些东西能收。” “你们怎么看?”武岩问其他人。 众人:“我觉得陈六说的有道理。” “仙人说要救善人,我想着,为救人杀人的人,应当也能算善?” “我、我逃难的时候,也杀过一个想、想碰我婆娘的恶人,仙人还是收下了我。” 所有人一起看向最后说话的男人,此人平日寡言少语,看起来极为老实,妻儿也都是老实人,一家子都是三棍打不出一个屁,怎么也看不出杀过人。 男人结结巴巴地说:“他、他想弄我婆娘,再把我儿子绑去吃肉,我、我没法子……” 他哆嗦起来:“我真没法子,我不杀他,我就……” 武岩摆摆手:“别说了,仙人既收下了你,定是因为你本性好,如今你也算再投了一次胎,前尘往事都不作数。” “那咱们便往回走罢!” · “就这么多。”叶舟给邹鸣看自己的存款,“还差三万才买得起一把小手枪。” 邹鸣皱眉道:“这么贵?” 叶舟转头,双眼放光地看着他:“你也觉得贵!这个系统真的离谱,你那一把枪多少钱?能不能代购?” 他连代购都想出来了。 邹鸣微微摇头:“结束雇佣关系以前我都不能回原本的位面。” 叶舟:“……” 他原本还以为代购省钱是个好办法。 没想到系统这个周扒皮连这条路都给他绝了。 叶舟叹了口气:“我这儿太偏僻,而且这边现在在闹灾荒,我倒是雇人出去拉客了,但想想也知道能拉来的都是穷人,我不是不想帮他们,但贴钱的可能性大于挣钱。” 受苦的老百姓要是到他跟前,他能不救吗? 最多就是不能收留他们。 “一个客人能挣到十块二十块都算我运气好。” 认真听叶舟抱怨的邹鸣忽然说:“或许他们能带来值钱的东西。” 叶舟苦笑了两声:“那样就太好了,我能出去来个后空翻。” 邹鸣看向他,目光下移到叶舟的腰部。 后空翻? 第22章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叶舟对邹鸣和莎拉的来历有了进一步了解。 莎拉生活的时代类似于地球西方中世纪,她是家族中最小的孩子,大约也是最弱小的一个,虽然是吸血鬼,但行为习惯与人类无异。 小小的身体里住着四百多岁的灵魂,有时说话做事会让人产生奇异的违和感。 至于邹鸣,他长着一张寡言少语,桀骜不驯的脸,人却很温和。 但奇怪的是,雇员们愿意亲近身为“妖怪”的莎拉。 却不愿意亲近是人类的邹鸣。 以至于叶舟为了不让邹鸣觉得被孤立,只能时不时跟邹鸣说几句没营养的话。 “你们那土地都不能耕种了?”叶舟在休息室里和邹鸣闲聊。 他们坐在沙发上,桌上摆着泡好的绿茶和零食,叶舟问:“那人类还没灭绝?” 土地和水源是人类生存的根本。 叶舟不敢想象要是土地无法耕种会变成什么样。 邹鸣手里拿着橘子,他剥开外皮,橘子霸道的清香和些微酸味打败了茶香,氤氲室内。 他平静地说:“少数没被污染的土地可以。” 叶舟:“你住的地方有这种土地?” 邹鸣迟疑了片刻,微微摇头。 叶舟已经意识到了点什么,但那念头一闪而过,他还是抛出了自己的疑问:“那你在得到雇佣系统以前靠什么生活?” “我出生在A35基地。”邹鸣把剥好的橘子分成两半,递了一半给叶舟。 叶舟下意识的接住:“谢谢。” 邹鸣继续说:“A35基地没有能种植的土壤,但有水源。” 叶舟:“你们可以拿水去跟人换。” 邹鸣摇头,他看了叶舟一眼,漆黑的眼瞳里无悲无喜,像一口深不见底的枯井:“没有秩序规则的地方,没人想做买卖。” 叶舟:“……靠抢?” 邹鸣点头。 邹鸣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笑。 叶舟没有继续就这个问题聊下去,他小声问:“你还要不要点别的水果?” 邹鸣微微点头:“随便什么都可以。” 叶舟走出了休息室。 他看过不少电影和文学作品,有关废土的电影也都是残酷暗黑的基调,当资源仅剩那么一点的时候,为了活下去,人类必然陷入无止境的争斗。 协同合作的前提是资源能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 而废土时代显然无法满足这个前提。 但争斗又会让资源更少,陷入恶性循环。 叶舟看电影或者小说动漫的时候能够理解,也不觉得这种社会结构有什么出奇的,更黑深残的题材他都看过。 但虚幻和现实带给人的感官绝对是两码事。 叶舟拿水果的时候有些后悔——他何必问得那么仔细,只要对方在这里好好工作,能保护他的安全不就行了?他又不跟对方相亲,问那么全面干嘛? 毕竟是有合同的,就算对方是个“恶人”,但起码不会害他。 回到休息室后叶舟没有再问有关邹鸣所在位面的问题。 而是打开电视和邹鸣一起看电影。 正要到大结局的时候,叶舟听见了超市外传来的脚步声和人声。 按理说他待在休息室里,怎么也不应该听见外面的动静,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周围的一切声音都很敏感,虽然还算不上千里眼顺风耳,但叶舟觉得对人类来说也差不多了。 刚开始叶舟还觉得新奇,时间久了就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且这个能力也没给他带来什么实质的好处,只让他耳边的世界变得更嘈杂。 “我出去看看。”叶舟站起来。 邹鸣也跟着起身,跟在叶舟身后一起走了出去。 叶舟快步走到超市门口,他身后的邹鸣已经握好了枪,就连不知道刚刚在哪儿玩的莎拉也赶了过来,她没有带武器,只是原本些微泛红的瞳孔已经变成了暗红色。 除了叶舟以外,另外两人都做好了与人搏杀的准备。 第26节 “仙人!”陈六连滚带爬地扑倒在叶舟脚下。 他形容狼狈——不是穿着,而是他的表情和此时给人的感觉。 似乎他不是早已得救,而是又变回了那个惶惶不可终日的可怜人。 武岩他们喘着粗气,似乎是一路跑回来的。 叶舟现在已经不尴尬了,这些天下来,不管是邹鸣还是莎拉都对雇员们叫他仙人没什么反应,更没有嘲笑他,叶舟也逐渐不再把这个称呼当回事。 策略!这是他保命的策略,没什么见不得人好尴尬的。 看武岩他们急切的样子,叶舟还以为他们遭遇了什么危险,紧皱着眉问:“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一瞬间,叶舟脑补了很多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 被难民袭击了?被山匪抢了? “仙人!”武岩喘匀后才将他们遇到的事娓娓道来。 陈六也早已打开了包袱,金灿灿的首饰几乎亮瞎了叶舟的眼。 ——他父母虽然也爱买金子,认为金子保值,但也是放在银行,从没拿出来过。 他妈倒是买过金首饰,但最多也就是耳环戒指手镯,更不会有这么复杂的款式。 饶是自认“见多识广”的叶舟,都被这个时代能工巧匠们打造的首饰震住了。 “他们恐怕不止这些东西。”武岩不去看趴在地上涕泗横流的陈六,他站在叶舟面前,微低着头,“他们说要护送极贵之物去南方,却对这些首饰视如弃履,恐怕他们手里的东西应当极轻巧。” 武岩说出了自己的猜测:“恐怕是能影响时局的消息。” 对武岩而言,即便他认为自己不再属于人世间,可他毕竟当了几十年大梁朝的老百姓。 这些事对他来说依旧重要。 然而叶舟对所谓的“时局”并不在意,他又不想在这个封建社会称王称霸,他只想挣钱。 武岩见叶舟不说话,小心翼翼道:“他们虽然曾是山匪,但陈六说他们未曾打家劫舍,杀的都是贪官和为富不仁的富户……不知能不能……若是不能,咱们再把东西给他们送回去。” 面前金钱的诱惑,“能”字差点就脱口而出。 叶舟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波澜不惊。 他感觉自己架起来了。 武岩他们都认为叶舟足不出户就能知天下事,叶舟也不能在这个时候拆自己的台。 在叶舟思考的时候,武岩一行人也在悄悄打量邹鸣和莎拉。 大约因为这次有叶舟在场,所以保安们并没有惊慌到逃跑,只是脸也被莎拉吓得煞白。 倒是武岩读过书,知道这世上还有高鼻金发的胡人,虽然也被吓了一跳,但并不觉得莎拉是妖怪或者怪物。 叶舟装模作样的思考了片刻后对武岩说:“你们先去休息,我自有安排。” 武岩一行人架起陈六,一起去了超市后门。 他们离开前叶舟就跟他们强调过,回到超市后不能直接进去,而是要去后门冲洗,换上干净衣服。 超市那么大,真进了臭虫跳蚤,杀虫剂都不知道要消耗多少瓶。 现在天气热,冷水冲洗也不会感冒。 等武岩他们走后,邹鸣才上前提起了装满金首饰的包袱。 莎拉也走过去,但两人明显都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 回到原本的位面后,只有叶舟给他们的工资可以用来购物,即便能带回去,对邹鸣来说这也不过是金色的石头,对莎拉这种活了四百多岁的吸血鬼而言,金器从来是不缺的。 “做的真好。”莎拉看着金饰上镂空的繁复花纹,“要是能把这里的工匠带到我那去就好了。” 叶舟:“你那没有好工匠?” 莎拉耸耸肩:“人类都穷。” “国王和王后都满身虱子。” 叶舟:“……” 当国王当到这个份上还是别当了吧。 叶舟历史学的一般,西方历史更是一般中的一般,更别提西方中世纪了,反正他对于中世界的了解仅限于童话里的城堡和女巫。 万万没想到莎拉所在的中世纪国王都在养虱子。 “你想好怎么跟他们说了吗?”邹鸣问他。 叶舟语气轻松:“反正那群人把他们放回来了,应该不算坏人。” 但叶舟转念一想,眉头微微皱了起来:“那些人应该在逃难,打肯定打不过武岩他们,况且这个时候,金银珠宝就是破铜烂铁,与其放在那不动,不如赌一赌。” “还是不能确定好坏。”叶舟托着下巴沉思。 早知道他就不扯幌子说自己要救善人了,自己给自己套上了枷锁。 还不如直接说救人。 邹鸣突然说:“挑几样出来,就说那几样不收,也不用给他们解释原因。” 叶舟迷茫的看向他:“为什么?” 他有点跟不上邹鸣的脑回路。 邹鸣平淡道:“烟雾弹,让他们自己思考为什么那几样不收,就不会纠结那些人到底是好是坏了。” 叶舟恍然大悟:“转移注意力嘛!行!” 反正换东西的人也不会跟他们再见第二面,不用担心这个做法被拆穿。 叶舟朝邹鸣比了个大拇指,还没把夸奖的话说出来,莎拉突然蹲下,从包袱里挑出几样放到一旁,仰头看着叶舟说:“我选好了。” 莎拉那双大眼睛里写满了雀跃。 叶舟:“……” 她什么意思?想让我夸她? · 日近正午,树荫挡得住阳光,却挡不住从四面八方涌来的热气。 “杨大哥,他们会回来吗?”李庆喝了一口水,说是一口水,实际上只是嘴唇沾了一点。 杨志苦笑道:“我哪里知道?” 赵三忍不住火上眉梢:“哪里来的仙人?便是神仙此时也变不出六匹马来!陈六定是在诳咱们!就不该放他走,既然当过兄弟,哪有我们吃苦,他去享福的道理?!” 杨志嚼着面包片,不像干饼,不噎喉咙,他看着手里的“饼片”,扯了扯嘴角:“把他留下,一起等死?” “他留下,咱们一起死。” “他走了,还能赌一把,只要他回来我们就都能活下去。” 杨志看向远方刺眼的烈日,把最后一口面包咽下去。 他们长途跋涉,跑死了七匹马,吃尽苦头,绝不是为了此时此刻在此地等死。 若真有“仙人”,“仙人”能否救他一命?渡他脱离苦海,渡天下人脱离苦海? 第23章 扫码枪扫过被叶舟留下的金饰,扫完片刻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叶舟留了个心眼,他并没有把所有金饰全部换成钱,而是留了一部分放在仓库。 换完手枪和子弹,他的账上还剩下一百三十万。 这个时候他又有点遗憾了,毕竟如果按照这些金首饰在现代的卖价——毕竟是古董,怎么也能给他带来千万以上的收入。 要说在这个时代的卖价,还是玉和书画这些东西更值钱。 毕竟底层老百姓中间也不流通金银,要么是以物换物,要么是铜板。 金作为可以充当货币的贵金属,只在最上层流通,金饰也只有上层贵族买得起,用的起。 而对上层贵族们来说,美玉书画,才是最值得他们花钱的东西。 金饰相比之下就没那么值钱了。 既然在这个位面不是很值钱,换一个位面或许就值钱了? 叶舟还记得莎拉说她所在的位面,人类贵族不缺金银,但工匠手艺很差,到时候一转手,自己岂不是能挣个盆满钵满? “系统货物栏里好像有马。”叶舟坐在电脑前自说自话。 邹鸣走到他身后,两人现在住在一起,叶舟和邹鸣彼此都没有隐私,也因此快速熟悉了起来。 叶舟已经选择性的把邹鸣的来历忘了——反正有合同约束,邹鸣的前尘往事没那么重要。 好人还是坏人,有时候也要看他所处的环境。 反正叶舟不纠结,纠结来纠结去,难受的也是他。 “一匹马十万……”邹鸣看到这个价格都有片刻无语。 叶舟倒是不心疼:“账上还有一百多万,六匹马六十万,付得起,而且水粮不贵。” 虽然马贵,但人家贵得有原因,下面的标注都是成年母马,赛马级。 叶舟不赌马,可也知道好的赛马基本全都是母马,母马比起公马更速度更稳定,爆发力也更强,赛场上价值千金的好马都是母马。 系统难得有良心。 否则歪瓜裂枣还标价十万的话叶舟就又想砸电脑了。 “就算把水粮这些的钱也算上,起码也能有接近四十万的盈利。”叶舟不贪心,“已经很多了!我之前都不敢想。” 叶舟输入购买数后按下了购买健,一身轻松的往椅背上一靠,拍了拍自己的腿说:“有钱进账的感觉真好” 自从他发现积分足够依旧不能回到原位面后,叶舟所有的希望就都寄托在挣钱上。 挣得钱越多,能买的武器就越多,解锁的东西就越多。 第27节 越安全,活得越久,就越有希望回家。 他挣了这么多钱,解锁的可跳跃位面还是只有那两个古怪位面,虽然电脑没提示,但叶舟还是大约猜出了原因—— 估计是一次只能解锁两个位面,他必须前往这两个位面后才能解锁新地点。 叶舟不想打无准备的仗。 至少这个位面类似于中国古代,他更熟悉,他得在这里做好准备后再进行位面跳跃。 他的命只有一条,可不敢拿去赌。 · “这几样恐怕是好人家的东西。”武岩看着莎拉交给自己的一小袋金首饰,觉得这些东西就是烫手山芋,他冲陈六他们说,“到时候还给他们。” 陈六现在也说不出杨志他们必定是好人的话了,他抿着嘴道:“武哥,要不我就不去了……” 他被杨志他们吓破了胆,也被颠覆了多年来的道德准则,回来以后他做了一晚的噩梦,梦见自己被杨志他们剥皮抽筋,成了一滩烂肉。 武岩却不惯着他:“你招惹的人!” 陈六打了个哆嗦:“他们以前……不是这样的……” 他们正聊着,草儿娘从旁边凑过来,先瞪了陈六一眼,这才对武岩说:“你们就不该让陈六去!熟人见熟人,能有什么敬畏之心?!” “等天黑后用仙灯照过去,看他们还敢不信仙人。”草儿娘也知道武岩如今是男人们中间的头头,她几经纠结,最后还是认为自己分身乏术,并不能取代武岩的作用,于是态度转变了不少。 草儿娘:“你们走的时候把草儿带上,我就给你们出主意。” 众人一愣,武岩小声说:“李姑,草儿是个姑娘,跟我们一群大男人上路不方便。” 草儿娘也不怕女儿吃亏,反正仙人在呢,这群人要是胆敢在路上对草儿做什么,他们就得死在外头,再没人比她更信仙人的能耐了。 “我就这一个姑娘了!”草儿娘叹了口气,“我在的时候还能看着她,要是我不在了,她该咋办?” 武岩:“就是你不在了,草儿不也还能在这儿洒扫吗?” 草儿娘摇头:“她性子软弱,没点自己的主意,她自己不立起来我护不了她多久。” “你们带她出去,别多照顾她,让她自己多拿主意,多吃苦。”草儿娘一片慈母之心。 “这些东西你们看看分了吧。” 草儿娘拿出一个塑料盒子,她为叶舟排忧解难,叶舟也没亏待她,送了她不少东西。 草儿娘一样样的把东西拿出来。 有能放歌的水晶球,也有镀金的金娃娃,还有不少小东西。 这些都是叶舟看出她想要才送给她的,在这里,草儿娘的资产最多。 其他人即便拿了工资,也不会买这些东西,更愿意买粮食和衣服。 “你怎么想起让她跟我们一起出去?”武岩没接东西,只好奇地问。 草儿娘看向不远处,草儿正和莎拉一起编蚱蜢,她的目光柔和下来,轻声说:“莎拉虽然是妖怪,但也是个女娃娃,她见识广,所以什么都不怕。” “莎拉就算远行,她的父母也定然不会为她操心。”草儿娘,“当父母的,护得了孩子一时,难道护得了一辈子吗?” “况且如今,嫁娶也是难事,若是草儿一辈子不嫁人,难道一辈子待在超市里不敢出去?”草儿娘看向武岩,“你也有个姑娘,你明白的。” 武岩最终还是点了头。 他想到了自己的姑娘。 虽然他的姑娘还是个奶娃娃,但他认为自家姑娘已经一只脚踏入了仙门。 既然如此,便不再是普通姑娘,将来也决不能当个目不识丁的村姑,他认同草儿娘的话,姑娘也要立起来。 他老武家若是能出个仙女,那才叫光宗耀祖呢! 于是武岩收了草儿娘的金娃娃,其他人看武岩伸手,也分别拿走了一样东西。 草儿娘脸上表情总算放松了,她笑着对其他人说:“你们家里有姑娘的,也别怕姑娘吃苦,以前还能指望姑娘嫁个好人家,如今可不成。” 其他人把草儿娘的话听进去了:“李姑说的有道理,但我姑娘还小,等她过了十二再带她出去。” “我姑娘以前在村子里的时候就是爬树的好手,原先我还担心她摔出个好歹来,如今倒是可以练练,会爬树也是本事。” “我姑娘以前学绣花,没学出什么好来,鸳鸯绣成鸭子,看着还不像鸭子,她没绣花的本事,要不让我姑娘跟你姑娘学爬树吧。” 草儿娘高兴道:“我就知道你们都是好的!” 她在村里的时候,家家户户的姑娘都不受重视,父母养着她们,多是为了让她们干活,到了年纪嫁出去,也为家里换一笔钱,至于姑娘们日后活得怎么样,大抵是不关心的。 毕竟家里土地钱粮都有限,父母的精力也有限,要顾着能传宗接代的小子,哪里还能顾得上丫头? 而这些男人在危急关头都没有抛弃自家姑娘,可见心里是重视的。 她这才问他们能不能带草儿上路。 “那个莎拉,真是妖怪?我看她长得像胡人。”武岩吃着肉干好奇道。 草儿娘一本正经:“水蛭妖,她说她要吸血才能活,这些日子跟我们一起吃饭,也只吃血肠。” “她长得可真古怪!人长那么高的鼻子干什么?!” “眼睛也怪,泛着红呢。” “话本里的妖怪也不长这样。” 草儿娘:“她活在妖界,也不知道妖界是什么样。” 如今草儿娘胆子大了不少,认为自己不怕莎拉,就连所有妖怪都不怕了。 男人们:“听说男妖怪都是青面獠牙的怪物,女妖怪才有人样。” “不能因为莎拉是个好妖就觉得妖怪都不可怕。” …… “你编错了。”草儿停下编蚱蜢的动作,凑过去指点莎拉,“要根草要从这边穿过来。” 但莎拉怎么也穿不过去,草儿急道:“哎呀!又错了!” 莎拉把手里的半成品递给草儿:“你帮我穿吧。” 草儿接过来,叹气道:“哎,你看好了,要这样。” 草儿一边编一边问:“你爹娘对你不好?” 莎拉:“我只有母亲,没有父亲。” 草儿忙说:“我不是故意……” 莎拉摆摆手:“没什么,反正我有母亲也等于没有。” 草儿:“……” 她现在觉得莎拉可怜了,母亲是个寡妇,对她还不好,可见妖怪家也有本难念的经。 “你还有兄弟。”草儿安慰道,“虽然他们现在对你不好,但只要你对他们好,他们就会对你好。” 莎拉目不转睛地盯着草儿手上的动作,不太在意道:“总有一天我要把他们全部杀光。” 草儿手一抖,快编好的蚱蜢就掉到了地上。她震悚地看着莎拉:“你、你……” 莎拉理所当然地说:“母亲只有一个,财产只有那么多,他们对我又不好,我不把他们杀光怎么拿到财产。” 草儿:“……” 莎拉:“编完了吗?这就好了?你真厉害。” 虽然是草编的,但是放到地上,把尾巴一按,蚱蜢就能跳起来。 哪怕只能跳一下,在莎拉看来也算精巧了。 草儿:“……不,你更厉害。” “他们曾经把的我按进污水里。”莎拉看着蚱蜢说道,“砍断我的手臂和腿后把我扔在地下室里,还扯出过我的内脏,他们这样对我,我为什么要对他们好?” 草儿吓得惊慌失措:“他、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对你?!” 莎拉没什么表情变化,只是平静地解答道:“因为我最弱小,他们认为我是家族的耻辱,是应该被消灭的残次品,似乎只要杀了我,家族就能变强大,你说好不好笑?” “但他们没能弄死我。”莎拉嘴角微弯,“所以我要弄死他们。” “我还要让他们吃完我吃过的苦头再杀他们。” 莎拉反问她:“如果你的兄弟天天殴打你,想害死你,难道你还能对他们好吗?” 草儿:“我跟他们同归于尽!” 虽然出生在乡下,草儿还是长女,但父母并没有亏待过她,弟弟妹妹也愿意听她的话,就算偶尔胡闹,也不曾伤害过她,她觉得自己定然受不了莎拉嘴里的委屈。 莎拉笑道:“你是第一个说出这种话的。” “不对,是第二个。” “以后我罩着你。”莎拉突然说,“你就是我小妹了。” 草儿有些犹豫,她没听说过女子结拜的,只有认干亲的:“那你要认我娘当干娘。” “而且……你看着比我小。” 最后莎拉没认干娘,但草儿还是认了莎拉当干姐姐。 · 六匹马依旧在午夜伴随着一阵亮光出现,这匹枣红色的马膘肥体壮,威风极了,它们跟林尤他们来时骑得马完全不同,那些马没这么高壮,更没有这么光滑的皮毛。 虽然叶舟不会骑马,但马这种动物,似乎天然就具有能动人心魄的力与美。 叶舟轻轻的抚摸马头上的一撮毛,要不是他不会骑马,此时必然要骑上去跑一圈。 没办法,叶舟上学的时候没时间去学骑马。 而且系统难得贴心,除了送来马,马蹄都已经钉好了,马鞍也安好了,就等着有人翻身上马,驰骋山河。 “我要学骑马!”叶舟激动地冲邹鸣说,他问,“你会不会骑?” 邹鸣:“会。” 叶舟问道:“是你之前接活的时候学的?” 邹鸣点头:“不少位面的代步工具都只有驴马牛,有些位面还没有骡子。” 第28节 叶舟想象了一下邹鸣骑着驴的样子。 嗯……还是骑马吧。 “对了……武岩他们会骑马吗?”叶舟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邹鸣倒是不以为意:“他们就算不会骑马也能牵马。” 为了运送水粮,叶舟还买了可以用马拉行的木车厢,轮子是气囊轮,比普通轮胎大得多,并且在各种路况下都能行驶,不用担心轮胎被戳爆,并且能分散车厢的重量。 简介上写得很清楚,一辆大货车用上这种轮胎,即便从人身上压过去也不会对人造成任何损害。 原本叶舟还以为这是未来世界的产物,没想到一看“年龄”,这轮胎比他年纪都大。 车厢里装满了食物和水,不仅有人吃的,还有马吃的。 只希望那些人对马好一点,这么帅的马,要是死了也太让人难受了。 叫叶舟没想到的是,这次去“送货”,除了武岩他们以外,草儿和莎拉也要去。 如果只有草儿一个女性,他是不敢让她和一群大老爷们上路的,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哪怕他认为武岩他们是好人,但只要有一点让他觉得不安的地方,他就不可能枉顾草儿的人身安全。 但莎拉在得知草儿要去以后也自告奋勇,有莎拉在,叶舟才肯点头。 他虽然没还没见过莎拉动用武力的样子,但吸血鬼嘛,再差也应该有两把刷子,而且莎拉不是十几岁的女孩,她既然愿意去,肯定是有充足的把握。 少年人才容易热血上涌,成年人心里还是得有成算才行。 “你们既然要跟他们一起去,正好也一起学学骑马。”叶舟还念念不舍地摸着马头,“这可是项重要技能。” 碍于草儿在旁边,刚刚叶舟和邹鸣说话时故意压低了音量。 莎拉:“我会骑马。” 草儿拘谨地小声说:“我会骑牛。” 放牛娃怎么可能不会骑牛? 叶舟:“……” 好家伙,就我自己什么都不会。 草儿看着叶舟摸马的样子,只觉得仙人连马都怜悯。 可能对这些马儿来说,跟着那些人也算是个好去处吧。 说不定马也能建功立业呢! 草儿自己也没想到她会被娘塞进武岩的队伍——她害怕,不想出去,可她习惯了听娘的话,不敢辩驳,也不敢说自己不去。 于是草儿只能老老实实地挑选武器,选了好半天才选了连发弩。 不是她对射击别有心得,毕竟从小用弹弓也没打下来几只鸟,而是选了连发弩就不用跟人近身肉搏。 草儿理解不了她娘的良苦用心,只觉得娘嫌她没用。 幸好还有干姐姐愿意跟她一起出去。 草儿紧紧握着莎拉的手,小声说:“姐姐,我害怕。” 莎拉用另一只手拍了拍草儿的手背,安慰道:“别怕,我保护你,谁敢动你,我杀他全家。” 草儿:“……” 她更害怕了。 莎拉找到了当姐姐的乐趣,就算此时草儿说要上九天揽月,她也能说“姐姐帮你”。 如果不是有合同约束,莎拉还想直接给草儿来一口。 这样她就不是姐姐,直接无痛当妈了。 第24章 天逐渐亮了,太阳出来的那一刻,似乎预示着被它普照的人又多活了一天。 却也只是多活了一天。 杨志靠在树干上,陈六带来的食物虽然足够他们吃一段时间,但水却不够。 在这样的热度里,哪怕只是半个时辰不喝水都仿佛要成人干。 没水的时候似乎还能忍,可有了水以后渴的速度就更快。 杨志望着南方,他已经放弃了,这么多天过去依旧没有等来陈六,一行人虽然不说话,可也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死亡迫在眉睫,他们却连留下遗言的机会和体力都没有。 就连体格最好的杨志都不再有精神,从白天到黑夜,他们每人最多只会说一句话。 他们清醒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如果不是这附近的野兽都抛光了,恐怕早就成了路边的腐尸。 杨志的双眼逐渐失去了焦距。 生命力如有实质的从他身上流失。 恰在此时—— 马蹄声划破长空,马儿的嘶鸣在不远处响起,宛如天籁。 仙宫里的仙乐肯定都不如这声音好听。 杨志猛然坐起来,因这个动作眼前一黑,他呆坐良久,这才扶着树干站起来。 这声音让躺在地上的李庆也挣扎着站起。 他们全都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随后他们见到了此生难忘的场景—— 在黄沙茫茫的官道上,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腾跃而出,它逆着阳光,光给它的皮毛镀上了一层金边,仿佛故事里的神马,它俊美非常,肌肉结实有力,腾空时似乎能飞跃群山峻岭。 深棕色的马尾在跃起的一刻散开,像是仙人手中的拂尘。 它美得惊天动地,让人移不开目光。 见过好马的杨志都忍不住喃喃道:“神马……神马!” 他就像看到心爱的姑娘,不敢大声说话,只敢用渴慕的眼神看着它。 “慢点!慢点!”还不等马儿到跟前,杨志他们看到了气喘吁吁只在马屁股后头的武岩一行人。 武岩他们一行人没一个会骑马的——武岩会骑驴。 草儿虽说会骑牛,却不敢上马。 马在这个时代是奢侈品,除了没有规矩的土匪会抢马骑以外,不少当官的出门都只能坐牛车,马是达官贵族们的专属品,一匹好马价值连城。 刚开始他们还能牵着马走,一旦道路平坦,除了拉车的两匹马外,其它马儿都开始撒欢,但它们还知道“照顾”人类,跑远了便停下了等。 陈六走在人群的最末,他是不愿意再和杨志他们打交道。 杨志不敢置信地看着停在路中间的马,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 他其实对换马并不抱希望,此时能有马的,大约只有真仙了。 他盼望着对方只要能出一匹马,一匹就够了! 到时候让骑术最好的兄弟带着东西走。 而且那匹马也不必是好马,最劣等的马就行。 可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马,只看腿脚便知乃绝世美马,拿去换钱,足以换一座城池。 可这样的马却有六匹! 最后的两匹还拉着车! 杨志此时根本不在意那车下奇异的轮子,他的目光和所有注意力都被这些马死死占据。 武岩带着人走到杨志他们跟前。 除了杨志以外,其他人都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武岩他们虽然不高,但对比他们足可以称作强壮,更何况他们竟然还带着两个女人,不对,两个小丫头,可见他们定然拥有不少的底气。 “杨壮士。”武岩冲杨志抱拳。 他也不晓得叫对方什么,因不知对方年纪大小,叫声壮士总不会出错。 “一共六匹马,还有干粮和水。”武岩说,“你们点一点,若无缺漏我们便回去复命了。” 武岩从背上取下包袱,他把包袱递到杨志面前:“仙人说这些东西不收,你们看一看。” 杨志伸手去接包袱,却在接过的那一刻站立不稳,被包袱带着摔倒在了地上。 武岩他们被杨志吓了一跳,好在杨志身边的人都看得清,知道杨志是虚弱到连这个包袱的重量都接受不了了。 杨志慢慢爬起来,双手无力的打开了包袱。 金灿灿的首饰映入他的眼帘,杨志的双眼慢慢瞪大,不敢置信地跌坐了地上。 那一包袱的金首饰里,只有这几样是好人家的东西。 剩下的全是贪官污吏的不义之财。 还回来的这些东西乃是黄山兄弟们劫错了人,虽然没害人命,可对黄山来说,这就是洗不干净的污点,这件事似乎让他们坐实了土匪的名头,普通兄弟不觉得有什么,可对杨志这种志不在当土匪上的人来说,这件事足以让他夙夜难寐。 那么多金饰,他一眼就能认出这几样的来源。 武岩也从杨志的表情猜出了这些东西的来源,一直困扰他的难题总算得到了解决,武岩叹气道:“仙人无所不知。” 此时此刻,杨志终于略带疑惑地问道:“仙人为何要……救我等?” 他认为他们已经不干净了,抢了好人,便不能称为善人,不配得救。 更何况这还是他知道的事,山里那么多兄弟,他不敢说各个都是好人,更不敢说他们没有抢过好人,杀过好人,未曾大旱时他都不敢打这个包票,更何况现在了。 武岩:“恐怕是仙人以为将来壮士能做善人罢。” 杨志苦笑道:“杨某当不了善人,日后恐怕要杀更多人。” 武岩却说:“仙人从未看错过人,壮士不必妄自菲薄,你杀得若是恶人,又何尝不是救人于水火?” 杨志摆摆手,不愿再深谈。 第29节 他在武岩的搀扶下爬上了车厢,此时他才注意到奇异的轮子,但比起轮子,更让他惊讶的是车里的东西,一桶桶的水,堆满了的干粮,甚至还有马儿们的口粮,全都分门别类的放好了。 上一刻他们还徘徊在生死边缘,此时却突然“天降横财”。 杨志的双手止不住地颤抖,他下车的时候脚步不稳,要不是武岩扶着,他差点又要跌倒。 前二十年,杨志活得顺风顺水,大地主的儿子,生来就站在普通老百姓企及不到的位子上。 可他生就一副多愁善感的性子,怜惜弱小,见不得身边的人受欺负。 至今他都不知道自己带着长工去县衙到底是错是对。 家里的百年基业因为他毁于一旦。 大王虽然救了他的家人,却救不了他们家的佃户。 他的父母兄妹在黄山上惶惶不可终日,日夜都在担心朝廷剿匪,曾经安稳的好日子忽然变得遥不可及。 所有人都在夸他,夸他有义气,夸他不畏强权,夸他是个大好人。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当个好人要牺牲多少东西。 他的父母终日以泪洗面,兄弟姐妹不再跟他说话,就连曾经的佃户,恐怕也不会感激他。 若非他去县衙,大多数佃户还是能老老实实种地过日子。 可他去了县衙,家业充公,佃户们也被赶出了几代耕耘的土地,他们除了种地什么都不会,去了外乡能租到地吗?能填饱肚子吗? 他的一时义愤没有带来任何好结果,毁了基业,断了佃户们的生路,害得家人要跟他上山当土匪,而他呢,从耕读之家的少爷成为土匪群里的二大王。 可他没觉得自己做对了,可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他替佃户出头错了吗?他怜爱弱小错了吗?他想当个君子,错了吗? 杨志找不到答案,他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似乎只要走到尽头,他就能知道自己当时做的到底是错还是对。 “多谢。”杨志看向武岩的眼睛,“仙人可有法号?杨某若能平安到达南方,必为仙人立一尊像,叫仙人永享香火。” 武岩摇头:“那也不必,无论你信不信仙人,是否立像,仙人都不在乎。” 杨志喃喃道:“神仙啊……” “来取水喝吧。”武岩从车里搬出一桶水,水都用木桶装着,得让壮汉用尽力气倾斜把持,才不至于在取水的过程中洒出来。 杨志等人也等不及用车上备好的杯子,依次将嘴凑到开口处,痛快豪饮。 喝到最后,杨志觉得自己一肚子全是水,走起路来都能听见水不断晃动的声音。 他们终于喝到了饱足,都想躺下休息,但也都坚持着站在原地。 武岩:“你们既无异议,我等这便走了。” “陈六!”杨志忽然叫出了陈六的名字。 躲在人群后方的陈六缩着脖子不愿应声,也不愿出去,他委实不想跟杨志他们扯上关系了! 却没想到杨志径直走到陈六跟前,他拱手鞠礼,长鞠不起,声音微微颤抖:“之前得罪了。” 陈六无措地左右看看,他眨眨眼,干巴巴地说:“我、我还完了兄弟们的恩情,日后不再欠你们,将来若能相见,还请不要与我相认。” 杨志没有说话,依旧维持着鞠礼的动作。 武岩给陈六使了个眼色,一行人没有再与杨志他们接触,而是沉默不语地顺着官道往回走。 草儿小声问莎拉:“姐姐,这就完事了?” 她还以为她的用上连发弩呢! 不过没用上总比用上好。 莎拉打了个哈欠,她被草儿牵着手,一边揉眼睛一边说:“嗯,完事了。” 她还说出来表现一下,看来这次出行实在没有她表现的余地。 草儿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笑容来:“可见仙人在眷顾咱们呢!” 莎拉也不反驳,她微微点头以示赞同。 给老板面子,不拆老板的台,这是一个好保镖的工作准则。 只留杨志等人站在原地,表情复杂地看着他们的背影。 杨志声若蚊蝇:“神仙啊……” · 天边霞光万丈,散云被霞光镀上一层昏黄温柔的朦胧颜色,在明暗交接的最后一刻,天地美得令人呼吸都为之一窒。 “就在这儿休息吧。”武岩选好了地方。 他们夜里从不赶路,即便有强光手电,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很少使用。 更何况白天赶路已经够累了,仙人又没有要求他们必须要在某时赶到超市,所以实在不必着急。 雇员们有条不紊的拿出花露水,自己喷上后交给旁边的人。 他们也不嫌自己太香,甚至香得呛人,毕竟虫子咬比香得呛鼻更叫人难受。 他们出来也不烧火——天气太热,点火感觉就是烤自己。 众人只吃干粮,这次出来还有草儿娘给他们的准备的凉菜,配上干饼和面包饼干,哪怕在没旱的时候,都算是了不得的享受了。 “李姑如今也舍得放香油了!”武岩吃了口凉菜,笑道,“以前她根本舍不得放。” 草儿反驳道:“你们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盐和油多贵啊,地主老爷家都舍不得放太多!” 男人们笑起来:“以前我家盐都不敢多放!” “赶集的时候为了点荤油,天不亮就要到镇上,否则肥膘哪轮得到我们?” “香油好像是芝麻榨的?那得多少芝麻才榨出一小瓶啊?” “豆子出油也不多。”武岩叹气道,“出油不多,卖得就贵,就没多少人买得起。” 再多出一点钱就能去买肥膘,谁还愿意买豆油? 武岩:“我家的榨油坊都是把油卖给镇里的粮铺,生意不好,便年年压我油价,我自家做菜也不敢多放油。” “如今咱们什么油都吃得,荤油豆油芝麻油,还有那什么菜籽油,油水多了,也不觉得多稀罕。” 草儿在旁边小鸡啄米似得点头。 她最爱芝麻油,娘拌凉菜的时候放一些,香得很! 芥末油也是好东西,就是不能多放,否则她总要吃出眼泪来。 他们正说着,一直沉默不语的莎拉突然站起来,她的眼睛突然变得赤红,朝着树林望去,全身肌肉紧绷,上身前倾,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轻声说:“有人来了。” 陈六愣了愣,也小声问:“难民吗?” 莎拉:“有三十人,全是男人,带着刀和斧头。” 所有人不由自主地瞪大眼睛,众人纷纷慌乱起来,他们都是良民,虽然早知道可能会有此时的情况,但没有面对过,没有经验,就无法自抑的恐惧。 三十人!人数是他们的不知道几倍! 武岩也慌了:“武、武器!拿武器出来!” 草儿慌乱的去拿自己的连发弩,因为慌乱,在拿到的那一刻落在了地上。 莎拉忽然厉声道:“冷静!” “有我在,你们怕什么?!这群人来得刚好,可以给你们练练手。” 奇异的,莎拉娇小的身体却给了雇员们无限信心。 武岩理智回笼,他拿出长刀,冲雇员们说:“带连发弩的往后退,找个地方掩护,跟我一样带着长刀和电棍的靠到我身边来。” 他担心被同伴误伤,再次叮嘱:“等他们靠近就射箭,我们打起来的时候你们别射,免得对方没伤,我们自己人倒了。” 草儿欲哭无泪,她没想到自己一个女娘竟然还要上“战场”。 可她看着莎拉,莫名拥有了一份勇气。 有她干姐姐在,她应该死不了吧? 只要给她留条命就行。 火光很快映入了他们的眼帘。 这段时间吃好喝好,他们的夜盲症已经不像以前那么严重了。 武岩把刀横在自己身前,鼓起勇气站在最前方,其他拿着刀棍的人以他为中心围拢。 火光消失了,那群人灭了火! 在黑暗的掩护下,对方在靠近他们,可他们却看不见对方在何处。 现在最好的办法其实是四散逃开,对方能利用黑暗,他们也能。 可莎拉显然没准备让他们逃。 逃容易,汇合可就难了,他们当中不是人人都知道回去的路。 莎拉赤红的眼瞳看向武岩,武岩浑身一震,知道莎拉看出了他的想法,于是他抿着唇,撇开脑子里的所有想法,专注的看向树林。 枯树枝被踩断的声音从树林里传来。 草儿躲在树后,她哆哆嗦嗦地端起连发弩,她的手在抖,她努力让自己镇定,可颤抖的身体根本不听她的指挥。 莎拉轻声说道:“来了。” 不知是谁射出了第一箭,他们都听见了一阵短促的痛呼,但那声音瞬间响起又瞬间消失。 对方不是普通的土匪! 普通的土匪绝没有这样隐匿行踪的功夫! 莎拉没有给雇员们多想的时间,她突然高声道:“射箭!” 此话一出,哪怕是浑身颤抖的草儿都下意识的朝着前方射箭。 连发弩可以装填十二支箭,草儿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装填的箭就射空了。 她重新装填完,一抬头,就看到树林中有人冲了出来! 她数不清一共有多少人,只觉得这些人浩荡如千军万马,她装填的手在抖,她越着急,连发弩就越不听使唤,拿出来的箭落了一地,她只能跪在地上装填。 第30节 武岩只听见耳边“锵——”地一声,他用长刀挡住了对方挥过来的斧子,他的手被震得发麻,长刀几乎在瞬间脱手,他看不清对方的脸,却能看到闪烁着寒光的斧头。 长刀落地的那一刻,武岩下意识的闭上了眼。 他要死了—— 第25章 黑暗中,武岩能听见挥动斧子的人喘出的粗气,他看不清对方的脸,却能清楚的察觉到对方的身形有多高大,就在那一刹那,武岩僵直的站在原地,等待着自己既定的命运。 异变突生—— “砰!” 随着一声巨响,武岩没有等到要他性命的那一斧子,他后知后觉的跌坐在地上,屁股上传来的刺痛唤回了理智,也是这刺痛,叫他看清了眼前恍如地狱般的一幕。 娇小的小姑娘像鬼魅般高高跃起,她的金色卷发遮挡住了月光,苍白的皮肤衬托着那双血红的眼睛,她的手指枯枝般拉长,细长的指甲上挂着一大片血肉。 鲜血的腥气叫武岩惊骇的失去了言语,他茫然的看着眼前的景象,脑子已经彻底停止了转动。 莎拉一脚踩在被她踹到的男人背上,四周突然安静下来。 娇小的姑娘打倒高大的壮汉,最离谱的话本都编不出这样的情节。 不止武岩他们,还有从林子里攻出来的人。 莎拉的五指合拢,从男人的背心狠狠刺了进去。 尖锐的指甲刺破皮肤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声响。 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眼睁睁看着莎拉就这么轻易的将男人的心脏从后背扯了出来。 莎拉随手将那颗还在跳动的心扔到一旁,她抬起手,眯着眼睛,似迷醉似享受的轻舔指缝残留的鲜血。 她此时比一切鬼魅传说里的妖怪鬼魂更可怕。 “你怕什么?”莎拉自己打破了林子里的死一般的寂静,她冲武岩挑眉,“他不比你强,你心里认了输,武器就会脱手,没有我,你就会死在这儿,但你身边不可能次次都有我。” 武岩的嗓子像是被一只手掐住,他发不出一点声音。 “妖、妖怪!!”有人大吼一声。 大叫声,逃跑时被枯枝绊倒的声音此起彼伏。 莎拉没有再管地上瘫坐着的武岩他们。 她双腿的肌肉以一种近乎狰狞扭曲的方式膨胀,细瘦的双腿突然变得奇异纠葛,没人能看清她是怎么跑出去的,只觉得那是一阵从十万八千里外吹来的阴风。 男人正在逃跑,他什么都听不见了,鼻尖也再闻不到鲜血的味道,他满脑子只有一个字“跑!”。 跑得越远越好,离那可怖的妖怪越远越好! 他不是道士,不是和尚,也不是跳大神的神婆,他只是一个凡人,万万对付不了那样的怪物! 安全了吧? 男人实在跑不动了。 刚刚他还有力气发足狂奔,安全两个字一出现,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他坐到地上,不断地喘着粗气,甚至以为自己要把命也喘出去。 “我看你跑得最快,怎么不跑了?”一道沙哑的女声突然在他耳边响起。 男人一愣:“跑不动……” 他突然反应了过来,僵直地呆坐原地。 而在他身边走到了他的对方。 他终于在月光的照耀下看清,这是个有胡人一般长相的小姑娘,但她却又与胡人迥然不同,她血红的瞳孔,比起胡人还要更苍白的脸颊,长而锋利的指甲,都在告诉看着她的人——她不是人。 她有着小姑娘的脸,嗓音却是成年女人的声音。 沙哑温柔,配着她的身材和脸,仅是声音就叫人不寒而栗。 男人惊恐的看着她。 莎拉还要说什么,就见男人脑袋一歪,头朝后一仰,倒在了地上。 莎拉:“……” 我还什么都没做呢! 她颇有些生气的走到男人身边蹲下,先伸手摸了摸对方的脉搏和鼻息,确定对方没死后又扇了对方两耳光,确定对方不是装晕,便翻了个白眼,长出一口气,然后抓上对上的手臂,用蛮力拖着对方往回走。 要是没晕还能让这男人自己走回去。 现在只能靠她了。 · “我,我给你包扎。”草儿忍着恐惧,从带出来的急救箱里拿出医用酒精和纱布,他们出来时叶舟都教过他们用法,所以人人都会。 除了草儿以外,其他人都维持着之前的动作,他们还没能从莎拉带给他们的震悚中抽身出来。 陈六靠着树干,嘴唇颤抖地问:“她、她真是水蛭妖?那、那指甲那么长呢!” 草儿先用清水给陈六重新带着泥和血污的伤口,她不敢细细回想刚刚的场面,只说:“姐姐她修炼了四百多年,应当是比寻常水蛭妖厉害的。” 陈六只知道莎拉是妖怪,却一直没细问,未料到对方竟然已有了四百多年的修为。 “行了,都打起精神,她再是妖怪,如今也在仙人座下。”武岩轻咳了一声,他撑着膝盖站起来,“那些人要杀咱们,她这才还手,没有她,咱们现在就跟那人无异。” 他指着那具被掏出心脏的尸体:“回去以后仙人若没问,你们不许主动说!” 他不敢欺瞒仙人,又怕莎拉因救自己杀人而被仙人赶走,只能想出这个笨办法。 虽然他认为仙人无所不知,但又认为阎王爷还有打盹的时候,仙人可能也不会时时刻刻关注他们,只要他们不主动说,就能保住莎拉。 至于仙人问起来——他们是肯定不敢隐瞒的。 李四小声问:“妖……莎拉追什么去了?” 草儿抖着手给陈六包扎,她小声说:“追人去了吧?总要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受谁的指使,若只是偶然遇到我们还好,要是他们……” 所有人都看向她。 草儿抿着唇说:“要是他们早有预谋,图的不止是我们,还有仙人洞府,那便麻烦了。” 这话刚落音,雇员们反而轻松了:“超市有仙人坐镇呢!他们敢去,那便是自取灭亡,自找死路,自……” 陈六:“别自了,你自不出来了。” 雇员们笑起来,刚刚的恐惧一扫而空。 草儿了轻松了许多。 是啊,那些人最多只能欺负欺负他们这些良民,凭什么去找仙人的麻烦? 就算他们去了,难道仙人还会任他们宰割吗? 雇员们互相处理好伤口,又喝了点水,凑在一起互相安慰了一会儿,这才看见莎拉从林子里出来。 她没有把人吓到,在快走进的时候就冲武岩他们喊道:“我抓了个活的。” 只是她这个抓,跟他们想象的“抓人”完全不同,她明明拖了个活的! 昏迷的男人被武岩他们围起来,武岩让草儿去和莎拉说话,自己带着人把男人扒了个精光,把对方身上的匕首收好后,才开始仔细检查。 “武哥,你看这是不是……”陈六从男人怀中掏出一枚串了红绳的铜钱。 武岩瞳孔微缩:“给我看看!” 他一把扯过那串铜钱。 铜钱上的陈年污渍早就擦不干净了,但依稀能看出那都是血渍。 “他们是当兵的!”武岩哑然道,“当兵的才有这样的买命钱!” 从前朝开始,但凡当兵的,将军都会给他们发一枚买命钱,只要有这枚钱,就能找阎王买命。 能从战场活着回来。 至于死了的——那是买命的机会用光了。 可谁也不知道这枚铜钱能在阎王老爷面前用几次,因此但凡是兵卒,便时刻带在身上。 这枚铜钱便是他们的护身符。 “这里怎么会有兵?!”陈六声音尖锐道,“他们不去剿匪,为何要找上我们?!” 武岩抿唇道:“他们是兵,不是铜皮铁骨的怪物,他们也要吃饭喝水,也会热,他们恐怕已经是匪了……比匪徒还可怕。” 匪徒再如何,落草前也是良民。 但这些兵在落草前已经身经百战,他们不是那些土匪能比的。 “若是兵,便绝不止这几十人!”武岩当机立断:“连夜赶路!回去!” 莎拉虽是妖怪,他却不敢把所有希望寄托在莎拉身上。 雇员们连忙去找手电筒,陈六问武岩:“这人怎么办?” 武岩:“带回去!” “把他弄醒,手捆起来,牵着回去。”武岩小声说:“背着他怕他勒脖子,拖着他……也只有莎拉拖得动,可真让她一路拖着,恐怕还没到超市,人便死了。” 陈六点点头:“武哥,还是你想的周到。” 武岩也不自得,只说:“别用水泼,你去掐他人中,再给几耳光,实在不行,便用火烧他脚心。” 两人正研究着“酷刑”,旁边莎拉对草儿说:“他跑得最快,我就追他去了,其他人没管。” 她皱皱鼻子:“早知道会这样,就该叫邹鸣一起出来。” “不、不对。”莎拉突然高兴起来,“幸好没叫他出来。” 草儿听得迷糊,但她经常迷糊,娘有时候说的话她听不懂,这位干姐姐的话她就更听不懂了,因此也不深问,只点头。 她也不敢深问——她以为自己干姐姐是个纯真善良的小妖怪!没想到她干姐姐竟然是杀人如麻的大妖怪。 草儿缩着脖子,止不住畏惧,可又觉得既然她们已经结拜,她就不该怕莎拉。 第31节 这样多伤莎拉的心啊! 草儿小声说:“姐姐,你把指甲收收吧。” 莎拉看向自己泛着寒光的尖锐指甲,笑道:“刚刚忘了,你看,现在收起来了。” 莎拉叹气道:“武岩他们不行,还要多经历几次才能独当一面。” “我在他们这个岁数的时候啊……” 草儿:“……” 干姐姐好像娘哦。 她娘也爱说:“你娘我在那个岁数的时候啊……” · 叶舟想过武岩他们可能会给自己带回来点什么东西或人,毕竟这次他们出去之前自己也跟他们说过,若路上遇到善人,那还是能救的。 可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他们没给他带东西,也没带来“善人”。 而是这个时代的“土特产”——土匪。 土匪名叫孙浩,生就一张贼眉鼠脸的模样,但他身材高大,比起叶舟和邹鸣算矮,但对比武岩他们已经算很高了,叶舟目测他应该有一米七四的样子。 比起武岩他们不到一米七的平均身高,孙浩怎么说也配得上“壮士”二字。 而且哪怕闹了这么久的灾荒,孙浩也没瘦成皮包骨,他露出来的手臂上有紧实的肌肉,应该是长年累月都在进行高强度的训练。 做农活的人身体再好,身上的肌肉轮廓都不会太明显。 况且农户也很难摄取动物蛋白,多数还是靠粮食饱腹,有油就算好日子,根本没可能隔三差五吃顿肉。 孙浩被带来的路上就被吓破了胆,还不等叶舟“施展神威”,孙浩便已经因为手电筒认了这个神仙。 孙浩甫一见到叶舟,甚至没有看清叶舟的脸,便“扑通”一声跪地,束着手给叶舟磕头。 叶舟给草儿娘使了个眼色,草儿娘看那土匪脑门都磕出了血,才冲他喊道:“别磕了。” 传话这种事叶舟还是更喜欢草儿娘,她似乎生来就会看人脸色。 明明他们其实并不算熟悉,叶舟甚至很少和她说话,但她就是能精准的猜出叶舟的想法。 叶舟都觉得草儿娘可能才是他的金手指。 否则堂堂“神仙”,什么都要自己解释,掰碎了揉细了告诉别人,估计没等到招来保镖,就已经被摸透了底细。 虽然他经过这段时间,认为武岩不是恶人,可有时候善恶是很复杂的东西。 善人不一定不会做坏事。 人都有弱点和欲望,这些东西不能考验。 武岩把孙浩架起来,他低头说:“仙人,他是当兵的!” 哪怕仙人无所不知,武岩还是想表表自己的脑子。 “你带莎拉和草儿先进去吧。”叶舟转头对邹鸣说,“让她去洗个澡,收拾一下,别的让武岩他们说就行了。” 邹鸣却忽然说:“他是弓兵,拇指指腹有厚茧。” 叶舟有些奇怪:“看着不像啊。” 叶舟印象里,影视剧里的弓箭手都是纤细身材,孙浩并不纤细,虽然不如邹鸣身体精悍,可在土著当中绝对算壮汉。 邹鸣:“这个时代的弓箭需要很大的力量才能拉动,力气不够,弓箭哪怕射出去也很难造成给敌人造成伤害,所以弓兵多数都是大力士,比普通士兵更强壮。” 叶舟小声说:“谢谢,我又学到了。” 他看过三国水浒,并且对三国情有独钟,不知道看过多少遍,竟然还没有邹鸣这个废土时代的人了解,实在有些惭愧。 邹鸣问道:“要我来问他吗?” 叶舟也觉得让邹鸣干点活不错,能更好的融入这里嘛。 说不定邹鸣能因此跟武岩打成一片呢? “行,你去。”叶舟朝邹鸣点头。 邹鸣走下台阶,他身高接近一米九,加上露出的手臂肌肉,哪怕一言不发,只是站在那,都能给人带来极大的压迫感。 他走到孙浩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对方:“你是弓兵,不在军营就毫无用处。” “一个弓兵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培养出来。” 邹鸣:“你的军营还在。” 孙浩懵了,他连忙说:“不不不,我已经不是当兵的了!刚闹灾荒的时候,千夫长说要带我们去关隘,可他得病死了,有人想去关隘,有人不想去,我们便散开……” 邹鸣面不改色:“你确定还要继续说谎?” 孙浩咬进牙关,他抬头紧紧盯着邹鸣的眼睛:“我不曾说谎!” 就在叶舟以为邹鸣还对孙浩进行劝服,靠口舌之利掏出信息的时候,邹鸣却抬起腿,一脚将孙浩踹飞了出去。 叶舟:“……” 他是不是看错了? 那么大一个人,他就飞出去了? 这不离谱吗? 孙浩落到了不远处的地上,他双腿跪地,被束缚住的手支撑着土地,张嘴吐出了一口鲜血。 一道阴影落在了孙浩的头顶。 孙浩肝胆俱裂,他的路上怕莎拉,因他知道那是个女妖怪。 可现在,他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比女妖怪更可怕。 女妖怪会杀了他,却不会折磨他。 可这个男人必定会折磨他。 邹鸣微皱着眉:“我没有时间和你打哑谜,也没时间听你扯瞎话,我现在给你一个机会,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否则……我想你一定不想知道否则什么。” 在基地里,邹鸣也是这么问话的。 他要活下去,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比所有人都强,都要残忍。 他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哪里不对,更不会因为对方此时是俘虏,就怜悯对方。 孙浩趴在地上不断咳嗽,他突然看向不远处的莎拉。 已经跑过来的草儿娘突然凑过来唱白脸:“只要你老实交代就能饶你不死,仙人有救苦救难之心,连妖怪都愿意收留,难道还会不愿意收留你?” “你是愿意回去当个土匪,和你的那群兄弟继续在泥水里挣扎,还是从此踏入仙门修行,以期不老不死?” 邹鸣一脸麻木。 草儿娘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越来越强了。 孙浩似乎被草儿娘的打动了,他因邹鸣而畏惧,又对草儿娘的“承诺”燃起了希望,终于张嘴说:“我们……说是有一千人,但因为剿匪死了数百兄弟,活下来的不足四百人。” “千夫长想带我们去关隘,可关隘那时已经有了瘟疫,过去就是送死。” “便、便有人杀了千夫长,带我们落了草。” 孙浩又吐出一口鲜血。 草儿娘正要说话,邹鸣忽然问:“你们吃什么。” 孙浩小心翼翼地回道:“有什么吃什么,宰了营里的马。” 武岩在一旁听完,叹气道:“都不容易……” 邹鸣却说:“你们吃人。” 这下就连叶舟都忍不住颤了一下,好在没人关注他。 邹鸣:“你这样的体格,不是靠吃素就能吃出来的,一个军营里能有多少匹马?够几个人吃?吃多少顿?” 邹鸣眉头一挑:“难民除了身上的肉,就没什么能让你们吃的了。” 邹鸣看向叶舟。 他那双乌黑的眼睛看着叶舟,叶舟几乎在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个人不能留。 赶出去就是放虎归山,留在超市就是定时炸弹。 吃过人的人,还能算是人吗? 孙浩知道自己瞒不住了,他冲着叶舟的方向大喊:“仙人!仙人!我是迫不得已啊仙人!” “我想活啊仙人!不吃就要饿死啊!!” “你放屁!!”孩子差点被吃的男雇员忽然冲到孙浩面前,他冲着孙浩拳打脚踢,声嘶力竭地喊道:“你们这群吃人魔!怎么不能活?!怎么不能活?!你们那么多人,但凡愿意护送老百姓去南方,会饿死?!会饿死?!” 武岩连忙和人去把男雇员拉住。 孙浩被打得鼻青脸肿,他却还抱着希望的看向叶舟:“仙人!仙人!我知错了!我错了!” 他嘴角流出血来:“您宽恕我吧,饶了我吧!” “我以后向善,一定向善,我以后当个好人!” “不是说什么,说什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吗?我放,我放下了!” 孙浩努力挤出谄媚地笑来:“仙人,我给你们指路,我带你们去找那群土匪!” “叫他们也放下屠刀。” “这样,我就算将功赎罪了吧?” 他充满期望的看着叶舟,叶舟却没有看他。 “把他关到杂物间去。”叶舟看向武岩。 武岩紧握着拳头,应声道:“是。” 没有再管其他人,叶舟对邹鸣说:“邹鸣,跟我来。” 邹鸣跟了上去。 第32节 两人回到休息室后,叶舟才说:“我知道这个人不能放,但也不能当着武岩他们的面杀,我说句实话,我没杀过人,更没让别人杀过人,我恐怕做不了这个决定。” 叶舟苦笑道:“我之前也设想过这种情况,还以为自己能爽快的下令杀人。” 他也曾幻想过自己是个武林高手,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 “正常,多见几次就能了。”邹鸣也没嘲笑叶舟,“我第一次杀人也不敢下手,习惯就好。” 叶舟长吁一口气:“这种事……怎么习惯。” “他说的军营……”叶舟靠在沙发上,他伸手遮住自己的眼睛,“我要仔细想想。” 怎么把孙浩这个人的利用价值最大化。 就算杀他,也不能是他下令。 仙人杀人,对现在稳定的超市来说不是好事。 最好能让雇员们觉得孙浩是“恶有恶报”。 其实最好是恶人被仙人“点化”,这样才符合人们对神仙的固有印象。 可叶舟实在不愿意“点化”一个吃人魔。 难民们挖尸体出来吃,虽然情感上无法接受,但叶舟能理解。 可杀人吃肉,无论情感理智,叶舟都不能接受理解。 第26章 天黑得很晚,邹鸣在浴室里洗澡,细密的水柱从花洒里落下,泼洒在邹鸣的身上,他将黑发抹至脑后,胸前后背都是密密麻麻的陈年旧伤。 右肩有一道狰狞的伤口,似乎有人曾用尽力气想将他劈成两半。 邹鸣关了水,他将身上残留的水珠擦干,将浴巾围在腰间,走出了淋浴间,走到了镜前。 他看向镜子里自己肩头那道伤,左手抬高后,轻轻触碰那道伤疤。 在碰到伤口的一刹那,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紧抿的嘴唇微微上勾。 邹鸣换好睡衣,打开的浴室的门,抬头便看到了躺在床上,已经沉沉睡去的叶舟。 叶舟晚上耗费了太多时间在挑选武器上,累得睡了过去。 邹鸣停在叶舟床边,低头打量着这张还略带天真的脸。 没有经过血与火的洗礼,没有充满阴谋诡计的历练,叶舟现在还不敢杀人。 一个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一个从小接受法律才能惩罚犯罪分子的人,他要经过怎样的心里挣扎才能说出“如果一定要杀他的话,那就只能我动手。”这样的话? 邹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用目光描摹他的面部线条。 他已经忘记自己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了,似乎是他六岁的时候,又似乎是五岁。 基地里永远暗无天日,是堡垒,也是监狱,底层人不如奴隶,上层人过着比末日前更颓靡的奢侈生活。 但他记得,他从没有犹豫过,也不曾因此痛苦挣扎过。 不是对方死,就是他死,这个选择太好做了,并且天经地义。 如果不是…… 邹鸣收回了目光,他的脚步很轻,轻到没有半点声音,只有在开门时才发出了轻微的“吱呀”声。 屋内的叶舟翻了个身,并没有醒。 邹鸣这才按下门把手,关上了门。 他走到了关着孙浩的杂物间门口,刚从仓库出来的莎拉和他面对面站着,她似乎思索了两秒,打了个哈欠说:“你去吧,我继续去睡。” 她现在更喜欢和草儿一起睡,而不是睡在自己的棺材里。 邹鸣没有回应,莎拉也没有准备等他回应。 等莎拉离开,邹鸣才拉开了杂物间的门。 漆黑的杂物间内,孙浩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他抱膝坐在地上,似乎这样能让他拥有一点安全感,在看到光从门缝中透进来的时候,孙浩的眼神从麻木变得激动。 “仙人!仙人!”孙浩声音沙哑地喊道,“我真的知错了!” 邹鸣打开了杂物间里的灯,关上了身后的门。 也关上了孙浩最后的希望。 · 睡梦中的叶舟忽然感觉自己一脚踏空,失重感让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他用被子盖住头,继续睡。 就在他马上要睡着的时候,门口突然有光照进来,叶舟迷迷糊糊地坐起来,半眯着眼睛看过去,看到的就是只穿着睡裤,睡衣搭在手臂上的邹鸣。 邹鸣逆着光,叶舟只能看到他的身形。 “你去哪儿了?”叶舟打了个哈欠,“上厕所去了?” “去了趟杂物间。”邹鸣没有隐瞒。 原本睡意满满的叶舟猛然坐起来,他盘腿坐在床上,伸长胳膊打开了休息室里的灯,这下他终于看清了邹鸣的脸,也看清了邹鸣身上大大小小的已经愈合的伤。 刚刚想问的话就这么卡了壳,叶舟哑然道:“你左腰那是枪伤吗?” 邹鸣不甚在意:“几年前受的伤。” 邹鸣坐到自己的床边,他发现叶舟一直看着自己的脸,这让他意识到了什么,伸手揩去了脸颊上的一滴血珠,留下了一道浅红色的印记、 “他们跟我们距离不远,也在这座山里。”邹鸣,“他们一直在监视我们。” 叶舟不敢置信道:“周围我都去过了,如果有人活动,我不可能没发现。” 邹鸣:“我们现在的位子是山腰,他们的位子在山顶,上山的路被他们毁了,只有一条小道能上去,这不怪你不仔细。” 他平淡道:“不是他说,我也不知道。” “所以……我们一直在他们眼皮底下?”叶舟的眸光在一瞬间变得锐利起来,恐惧反而让他清醒,“不行,他们要是距离我们比较远,我们还没必要跟他们起冲突。” 叶舟看向邹鸣的眼睛:“一山不能容二虎。” 他虽然觉得自己跟土匪没什么相同,但他必须要是这一块最强大的,这样才能得到安全。 拥有着一座超市的他,绝没可能和一群土匪友好相处,更何况还是一群吃人的土匪。 邹鸣:“他们之前不敢轻举妄动,但这次他们已经吃光了所有存货,这附近也基本看不到人了,所以才去攻击莎拉他们。” “如果他们成功了,下一步就是这里。” 邹鸣平淡道:“靠我一个人,守不住。” 叶舟从本地雇佣的雇员根本不能算战斗力,甚至他自己都不能算。 叶舟咬牙道:“现在的问题是,武岩他们回来了,但武器还是有限,而且我要是把热武器交给了他们……” 超市现在的情况太复杂了,也对他太过不利。 邹鸣看着叶舟:“你会想到办法的。” 眉头紧锁的叶舟一愣,苦笑道:“你对我还挺有信心。” 邹鸣垂眸:“你会习惯的。” 叶舟喃喃:“是吗?可能吧。”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似乎总要在刀尖上寻找生机。 而他的雇员都对他抱有极大的信心,他们都认为他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但叶舟很清楚,他就是个正常人类,他从小到大连一只鸡都没杀过,更别说杀人了。 叶舟:“明天,我买的手枪应该就到了,买了两把,把钱全花光了。” 他长叹了一口气:“怎么就我这么倒霉?” 世上那么多开超市的人,怎么就他到了这里? 叶舟突然想起了什么:“孙浩还没死吧?” 他看邹鸣的样子,觉得邹鸣不是个会手软的人。 邹鸣:“还没死。” 叶舟正要松口气,邹鸣又说:“快了。” 叶舟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他咳了个昏天暗地。 邹鸣立刻站起来,他坐到叶舟身旁,伸手轻拍邹鸣的后背,语气有些僵硬地说:“我不会手下留情。” 这话不是耍狠,叶舟能听出邹鸣的意思,他是真的不知道怎么留力气。 叶舟摆摆手:“我去看看他。” 他站起来,邹鸣也跟着站起来。 叶舟看向他,邹鸣一脸理所当然地说:“我陪你。” “我胆子没那么小。”叶舟无奈地去拿急救箱,“现在还是留着他比较好,到时候上山还要他指路,地图也需要他才能画。” 邹鸣眉头微皱,似乎有点后悔。 早知道还是应该让莎拉去,莎拉下手比他轻一些。 可惜叶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然一定会说,莎拉去的话,现在杂物间就是一具尸体了。 莎拉下手是不重,但她会吸血啊! 把人吸干了怎么办? 而且之前莎拉杀人是为了保护武岩他们,雇员们即便害怕,也不会觉得莎拉站在他们的对立面。 可如果莎拉在超市里把一个没有威胁的活人吸干,看在武岩他们眼里,那就是两码事了。 孙浩再怎么样也是人类,一个手无寸铁的人类。 邹鸣从叶舟手里接过急救箱,他没有多话,径直走向杂物室。 第33节 叶舟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觉得邹鸣虽然看起来冷硬,但实际很有眼色嘛。 虽然他的超市还没正式开业,没享受过被员工拍马屁的感觉,但叶舟觉得被拍马屁大约就这种感觉? 站在杂物间门口,叶舟深吸了一口气,他给自己打好预防针后才伸手去拉门。 “别害怕。”邹鸣在叶舟拉开门的那瞬间开口道。 可叶舟已经看清了杂物间里的场景—— 男人倒在地上,他的手脚以一种堪称诡异的方式被扭到身后,两根手指散落在一旁,还有几颗牙,他的头肿得已经看不出人样,比起人,他更像恐怖故事里的怪物。 他似乎已经死了,可身体还在起伏。 这副惨状让人觉得活着对他而言才是一种痛苦,死亡才能带给他平静和解脱。 叶舟看向孙浩的脸,那张贼眉鼠眼的脸,此时一片青紫,尤其是嘴巴那一圈,肿大得格外可怖。 叶舟僵硬的转身看向邹鸣。 他想到了邹鸣是严刑逼供,可没想到邹鸣的严刑逼供这么狠辣。 邹鸣:“我跟你说过我生活的环境,我只会这一种问人的方法,而不是我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叶舟从邹鸣平静的语气里听出了那么一点委屈。 叶舟:“……我没有怪你,只是这个画面把我冲击得有点厉害。” 叶舟:“他的手脚还能安回去吗?还是已经彻底断了?” 邹鸣走到孙浩身边蹲下,他抬头看向叶舟:“能安回去,只能这几天都不能怎么动。” 叶舟松了口气:“不能动也没什么,只要嘴巴能说话就行。” 邹鸣突然说:“我没割他的舌头。” 说完还不着痕迹地看了叶舟一眼。 叶舟:“……” 怎么,难道我应该夸你做事仔细? 叶舟只能干巴巴地说:“你把他手脚接起来,我给他上药。” 他现在只觉得孙浩的生命力十分顽强。 · 暗无天日的洞穴里,四面挂着破烂旗帜,上面用血写着“赵”字。 洞穴里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骚味,洞穴里站着十几个男人,正上方的石阶上摆着一张铺着整张虎皮的高椅。 “大王!有妖怪!”跪在洞中间的男人魂不附体,他全身都在颤抖,似乎连自己的手脚该怎么放都忘记了,男人哆哆嗦嗦地喊道,“她、她把王勇、王勇的心掏出来了!” 坐在虎皮椅上的人站起来:“妖怪?谁?” 男人:“就是、就是那个胡人长相的女娃!” 围在旁边的土匪们倒吸一口凉气。 “你没看错?!”“大王”紧皱着眉,“这世上哪有什么鬼神?!别是你自己吓自己!” 男人连说:“不止我、他、他们都看见了!” “她的指甲能长到这么长……”男人比了个令人咋舌地长度,“就像穿破豆腐一样,穿破了王勇的后背……” 男人结结巴巴道:“那、那个奇怪的屋子,定是妖怪的巢穴!” “大王”嘲讽道:“你见哪个妖怪会把抓住的凡人放出去做事?” “妖怪?妖怪又如何?妖怪就不会死吗?!”“大王”突然高声喊道,“我有佛祖保佑,乃金刚不坏之身,管他什么妖魔鬼怪,必能诛杀!” “你们也都食过两脚羊肉,怎么?这就怕起来了?!” “大王”:“我不惧鬼神,更不惧妖魔,只有攻下山,占下那妖怪巢穴,你们才能活下去!” 男人瘫坐在地上:“大王……我不去,那是妖怪啊大王!我不去……” “大王”离开虎皮椅,走下石阶,来到男人面前,他举起长剑,临下手前厉声道,“你动摇军心,我势杀你!” 他一剑下去,将男人的胸膛刺了个对穿。 满堂寂静。 “大王”看向身边的喽啰:“把他拖下去。” 喽啰们弓着腰,小心翼翼地上前,用尽力气把男人拖走,只在地上留下一道蜿蜒血痕。 “大王”坐回了属于他的“王位”,对所有亲信说道:“不能再等了,三日内必要攻下去,现在方圆五里见不到活人,再这样下去,弟兄们不是饿死,就是争斗而死,之前开了禁……” 之前他允许吃人,一旦食物短缺,他们就会打上身边人的主意。 与自己关系好的弟兄舍不得杀,那关系不好的呢? 甚至不怎么面熟的呢? 到最后,他这个“大王”也跑不掉。 他也是人,他也怕死,他也后悔自己当时没带着人前往南方。 可事已至此,已经不是他能左右的了。 亲信们犹豫起来:“大王,那毕竟是妖怪巢穴……” “倘若有误,那咱们可都得交代在那儿。” “大王”拂袖而起,大怒:“休要多言!你们以为不去就能活吗?咱们就四百多个兄弟,就算一天只吃一个,能坚持多少天?” 亲信们被戳中了心思,全都低头,闭口不言。 多活一天是一天,他们想不到那么长远,可如今听“大王”说起来,自相残杀似乎确实不是一条走得通的路。 “大王”:“那妖怪不也只杀了一个吗?她若真有大能耐,他们一个都逃不回来!” “别一听妖怪便自乱阵脚,更何况王勇他们未曾见过胡人,胡人若使出什么障眼法,被当做妖法也属寻常。” “还为对阵便心生疑虑,便是打得过也打不过了。”“大王”瞪大双眼,配着他那张端正无比的国字脸,让人觉得他说的话格外有力。 “大王既然说了,咱们兄弟必然是要上的!” “正是!管他什么妖怪,挡了咱们的路,那就得死!” “那么大的屋子,里面恐怕有不少粮食,里头还有女人!” 他们笑起来:“我多久没见过女人了。” “先前那个小娘皮倒是不错,可惜不听话,咬伤了大王,只好拖去当羊。” “那娘们没有眼色,我看那屋子里有不少生过孩子的妇人,到时候叫她们好好伺候大王,也好给大王生几个儿子。” “大王”对儿子没什么兴趣,他早已娶妻生子,对村姑生的孩子没有半点兴趣。 但他对女人倒还有兴趣:“女人留着,男人一个都不能留,孩子也能留下,待养大了,便最忠心不过。” 似乎只要想着打下那奇怪的屋子后能得到什么,他们便能忘记一切恐惧,忘记那是妖怪的巢穴。 “妖怪算什么?若妖怪真有那么厉害,怎么寻常见不到?” “就是!咱们连朝廷都敢反,还怕几个小妖?!” “大王”脸上终于带了点笑意:“你们能这样想就再好不过,让不该说话的人把嘴巴闭好,别叫其他兄弟知道那里头有妖怪。” 亲信们对了个眼神,心领神会:“正好吃饱了再打。” · “你那一把手枪,我这两把。”叶舟站在超市外面,手里拿着两把枪,有些奇怪地说,“平时系统都是第二天才把东西给我送来,怎么今晚就送枪了?” “难道是因为枪比较贵?” 邹鸣:“我的手枪你看着分配,我有机枪就够了。” 叶舟也不拒绝,毕竟机枪需要找地方架枪,要和敌人保持距离,一旦拉开距离,手枪的用处就不大了。 “他们有四百多人……”叶舟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发过愁。 就算有热武器,可对方人数太过碾压。 近身肉搏他们没有一丁点的胜算。 这次上山,他还得把所有会用连发弩的人都带上。 叶舟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下手为强。 要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要把他们的胆子吓破。 最好是杀一部分,逃一部分,这样他们的压力就没那么大,而且被吓破胆的人也不会再敢回来。 就算他们想回来,这里恶劣的环境也不可能支持他们的行动。 “还是没钱的原因。”叶舟揉了把自己的头发,他烦躁地说,“要是再给我几十万,就能买两颗手榴弹,哪怕只有两颗,也足够吓住他们了。” 原本他还为自己挣到的钱沾沾自喜,现在却发现他挣得钱根本不足以保证他的安全。 “不会有事的。”邹鸣轻声安慰。 叶舟发现邹鸣对自己有一种奇特的信心。 那种信心还不是刻意的拍马屁,而是邹鸣真心实意的认为他能渡过难关,比他自己还有信心。 “明天得让孙浩把路找到。”叶舟又一次揉了自己的头发。 他烦躁的时候就容易这样,总要动动手脚才行,揉脸怕手上不干净,于是就改揉头发了。 邹鸣看着叶舟被揉乱的头发,指尖动了动。 叶舟:“我给莎拉一把枪吧。” 邹鸣的语气冷淡:“她不用,她不会用枪,也瞄不准。” 叶舟瞪大眼睛:“她又不是铜墙铁壁,肉搏也会受伤,也会死吧?” 邹鸣:“她愈合的速度很快,只要不用银器伤到她,她就能无限再生,不管是血肉还是骨头。” 叶舟:“那也会疼啊。” 邹鸣一愣,他突然笑道:“是啊,也会疼。” 第34节 叶舟看着邹鸣难得一见的笑容有些愣神——他完全不明白邹鸣在笑什么。 是他跟邹鸣代沟太大了吗?可他们的年龄明明差不多啊。 可能是因为两人成长环境不同? 叶舟:“下次再遇到这种事,你动手之前能不能通知我一声?” 叶舟小声说:“我知道不是你去找孙浩,我们到现在都不会知道那群人就在山上,也不会知道上山的路,但我想要知情权,毕竟我是雇主,对吗?” 邹鸣微微偏头,他看着叶舟认真的脸,双眸有瞬间失焦,但很快回应道:“我记住了。” 叶舟松了口气,他拍了拍邹鸣的肩膀:“我去拿点吃的,咱们边吃边聊,反正我现在也睡不着了。” 叶舟轻手轻脚的拿了四根火腿肠和自热火锅,又去拿了两瓶可乐和辣条才回到休息室。 “我是这么想的,等找到了路,咱们先过去看看情况,注意不被发现。”叶舟,“但东西都要带上,也不能分开行动,要是被发现了就要立刻反击。” “不然单独行动,只要有一个被抓住,那我们就完了。” 对方手里如果有人质,他们的顾虑就太多了。 叶舟不是真神仙,他不可能挥挥手就把人救回来。 叶舟打开自热火锅的盖子,闻着香味,给邹鸣夹了一块毛肚后才自己夹了豆皮吃,他被烫的不断呼出热气,好不容易咽下去后才说:“擒贼先擒王,只要杀了他们的老大,他们应该就会散。” “反正不管史书兵法,都是这么写的,咱们试试,实在不行就只能来谁杀谁了。” 叶舟苦笑一声:“我都没想到,有一天我会把杀字挂在嘴边。” 他自认是个不错的人,可能称不上好人,但也绝对不是坏人。 他活到现在干过最坏的事也不过是打碎了家里的灯罩不承认,连人都没打过,现在竟然都要去杀人了。 叶舟喝了一口可乐,喝出了酒的气势:“我要是拖了你的后腿,你就揍我一顿。” 邹鸣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哪里舍得呢…… 第27章 加上邹鸣拿出的手枪,叶舟手里此时共有四把手枪,其中一把是他拿到钱后就立刻买来防身的,叶舟心里已经想好了给枪的人选。 天刚亮,叶舟便通过广播让他选好的人来到休息室。 邹鸣则是去把“修整”了一夜的孙浩弄起来,今天无论想什么办法,他们都要去找到上山的路,探一探那群匪徒的虚实,看清他们的头目究竟长什么样。 手里握有望远镜,在不惊动土匪的情况下打探情况应该不是难事。 “怎么这次还有我啊……”男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周文并不是个有存在感的人,不如武岩强壮心思活,也不如陈六跑得快,平日若没人叫他,其他人根本意识不到身边还有这么一个人。 武岩冲他笑道:“仙人看中了你,你就必然有过人的本事,何必妄自菲薄?” 周文有些拘谨地点了点头。 他有些怕武岩,因为武岩读书识字,是地主。 而他只是最普通不过的佃户,家里四个兄弟,只有他娶上了媳妇,因为他是老大。 逃荒之前,弟弟们都已经去城里找活干了,无非是挖土搬石块,帮商人老爷们搬货,挣一些辛苦钱。 父母都死在了逃荒的路上,他们年纪大了,干了一辈子重活,本来腿脚和腰就不好,平时不怎么做事都不舒服,更何况披星戴月的赶路。 周文当了半辈子的老大,后来又做了丈夫,当了爹,他没护住父母,必要护住妻儿才行。 他不是那种能独自活下去的人,若是妻儿也没了,他只会找个地方一头碰死。 在雇员当中,他也从不出头,但让他做事,他总能埋头做好。 “恐怕是因为你昨日那副样子。”陈六突然冒头说,“有血性。” 其他人这才想起来周文平日看着胆小怕事,昨日竟敢殴打孙浩。 “真看不出来你竟然还能有那样大的脾气。” “吓了我一跳。” 周文抿了抿唇,斩钉截铁地说:“他们吃人,他们就该死!” 他还记得自己被人压在地上,嘴里满是泥,他的妻子被那群人剥去了外衣,赤条条地受辱,他的儿子在那几个人眼中只是一头待宰的小猪。 时至今日,周文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挣脱的束缚,怎么咬死的压住他的那个人。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嘴里满是血的铁锈味,他将那人的脖子撕咬得血肉模糊。 没有武器,他的牙齿就是他全身上下最坚硬锋利的东西。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和身强体壮的人一起逃难,带着妻儿和一群老弱病残待在一起。 他恨,他恨所有吃人的人,恨所有可能欺辱他妻儿的人,他的恨意一直深藏心底,恨不得有朝一日去和他们同归于尽。 杀过人后,他就什么都不怕了,他的世界豁然开朗。 武岩拍了拍他的肩,冲他说:“快走吧,仙人在等我们。” 这次被叫到休息室的四人有武岩、陈六、周文。 叶舟挑这几个人也是深思熟虑过的,武岩自不必说,他已经俨然是男雇员中的头头,既然有领导能力,就证明他足够令人安心。 陈六受过了教训变得更加谨慎,他本身就身形瘦弱矮小,往树后一藏,很难叫人看见,最适合打探消息和探路。 周文则是武力补充,这人还是莎拉推荐的。 莎拉认为其他人都成不了大器,不是不敢杀人,就是性格莽撞。 倒是周文,看着胆小,却有一颗敢于拼命的心。 “到了生死关头,谁怕死谁先死。”莎拉这么对叶舟说,“一个人要是不怕死,那即便他能力不强,也可以震慑到别人,毕竟他敢拿命去打,别人不一定敢。” “有时候以弱胜强就是这么来的。” 莎拉颇有些骄傲地说:“我也杀过比我强的吸血鬼,就是因为他不敢拼上他的命,可我必须要拼,因为我没有脱困的能力,他有退路,就会迟疑。” “他到死都没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输。” 叶舟认可了她的说法。 他自己是完全没打过架,更别提和人以命相搏,所以只能参考莎拉和邹鸣的意见。 叶舟简洁明了的告诉武岩他们自己的打算。 “他们就在山顶。”叶舟,“若不将他们的一举铲除,必然会危及你们的安全。” “此物乃手枪。”叶舟指了指摆在桌上的三把枪,“邹鸣会教你们怎么用。” ——叶舟自己则是邹鸣昨晚开小灶教学。 虽然叶舟的准头一般,毕竟以前没用过枪,但只要距离够进,也能百发百中。 只是中在哪儿就不一定了。 叶舟倒没觉得自己没本事,毕竟邹鸣很肯定的告诉他,按他的进度速度,将来一定会成为指哪儿打哪儿的神射手。 叶舟也觉得没有进过专业训练的自己,此时赶鸭子上架,不能要求太高。 遇事不慌,开枪能打中,就是他对自己的最高要求了。 武岩三人都没有异议。 “仙人要亲自去?”武岩依旧不敢抬头看叶舟。 叶舟点头:“对,我要自己去看一看。” 这是他的超市,也是他的战场,他不能在自己战场上当个缩头乌龟,让别人去拼命。 陈六和周文都不敢同叶舟说话,两人眼观鼻鼻观心,仙人叫他们干什么,他们便去干什么。 他们也不觉得土匪可怕——有仙人亲自坐镇,一群土匪而已,难道还能是仙人的对手? 这恐怕是仙人对他们的历练。 武岩低声说:“仙人有命,我等但无不从。” 叶舟轻声叮嘱:“此行恐有危险,你们回去同家人好好说些话。” 武岩:“是。” 仙人让他们出去时也说有危险,可不也什么都没发生吗? 虽说第二次遇到了土匪,但也有莎拉保护他们。 这世上一切事物,对他们而言都没有称得上危险的东西。 等离开了休息室,陈六才有些激动地说:“这样重要的事仙人交给我们去办,可见是我们前些日子做得不错。” “你们说,这手枪是不是仙家法器?应当比连发弩还要厉害吧?” 他拿着枪,有些激动地胡乱比划着。 武岩也好奇,这枪形状起来,这么小巧,难道会比连发弩的威力还大吗? 可仙家法器,说不定是越小的威力越大? 他们刚走到超市门口,就看到了双手抱臂,靠在墙边等他们的邹鸣。 邹鸣眉目冷峻,似乎天生带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质,多年尸山血海里奔波, 虽然都是超市里的雇员,可他们和邹鸣半点不熟,平日就算碰上也不会多说几句话。 他们宁愿亲近身为妖怪的莎拉,都不敢亲近同是凡人的邹鸣。 就连武岩平日看到邹鸣都是躲着走。 按理说,他们见过杀人如麻的土匪,不应当害怕邹鸣这样甚至没当他们面杀过人的人。 可那股令人望而生畏的气质,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 邹鸣看到来人后站直了身体,他朝为首的武岩微微点头:“跟我来。” 他找了一处隐秘的空地,因为手枪没有装消音——系统里的手枪要另外付钱,如今的叶舟又是一个一夜回到解放前的穷光蛋,所以为了不被山顶的土匪发现,只能另找地方训练。 第35节 武岩小心翼翼地问邹鸣:“邹兄弟,这手枪比只连发弩如何?” 邹鸣平淡道:“你们马上就能知道了,不用我形容。” 武岩:“……” 哎,邹兄弟的脾气这样差,将来恐怕是娶不上媳妇的。 但他还没来得及再在心里感叹两句,就看见邹鸣抬手,手心发出了“砰!”地一声,不远处一颗树就随之晃了两下。 那速度太快,武岩他们甚至没有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 好像有什么东西飞出去了?是什么? 邹鸣转头从武岩他们说:“过去看看。” 武岩连连点头,带着陈六他们跟邹鸣一同过去。 目睹树干被破开一个洞后,武岩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惊恐地瞪大眼睛——这法器威力如此之大!刚刚陈六竟然还在随意把玩! 陈六自己也被吓得魂不附体,手里拿着的枪宛如烫手山芋,他甚至感觉自己在生死一线间走了一遭。 邹鸣像是知道他们在怕什么:“这枪有保险,不把保险扳开,你扣动扳机也没用。” 武岩连忙问:“保险是什么?” 邹鸣看着不好亲近,但也有问必答,他指着手枪保险说:“把保险扳到这边,露出的是F,那就随时能开枪,露出的是S,就处于保险状态。” 系统卖的枪质量很好,不会出现卡壳和走火的情况。 “S你们可以理解成蛇,只要露出的是蛇形花纹,就意味着这枪不会射出子弹。”邹鸣,“你们到时候要记得把枪的保险解开。” “手枪的攻击距离有限。”邹鸣,“你们先用着试试。” 手枪本来就只是用于自保的东西,真想要把土匪一举击溃,还是要靠邹鸣带来的机枪。 地里为止也很重要。 叶舟和邹鸣之前设想的就是最好把他们引到地势低的时候,邹鸣和雇员们在高处使用机枪和连发弩,这时候才能体现机枪的优势,射程远,范围广,杀伤力更强。 可惜只有邹鸣手里的这一把。 叶舟之前在系统商城里看过,和邹鸣手中这把一模一样的机枪需要两百万。 他手里的钱哪怕不买机枪都买不了。 最便宜的要一百五十万,他还是出不起。 这才退而求其次买了手枪。 好歹也是枪,比冷兵器强。 从清晨正午,武岩他们一刻也没停止过训练,枪贵,但子弹便宜,因此叶舟买子弹都是论箱买,足够武岩他们用了。 · 午后,趁着天气最炎热的时候,叶舟准备上山了。 这个时间点,土匪们就算再有警惕心,也会比夜晚降低许多。 天亮时不易隐藏,叶舟就反其道行之。 更何况现在这个天气,炎热的时候所有人都想躲凉,也提不起什么精神,随时都在昏昏欲睡。 这次他没有把用连发弩的雇员都带上,人数太多更容易被发现,还是小心点好。 不过天气这么恶劣,已经去了大半条命的孙浩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最后。 但叶舟实在没办法变成圣父——时间胜于一切,哪怕明知孙浩坚持不住,他也只能让孙浩带路。 孙浩大约也知道自己死到临头,不再挣扎求饶,可他还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被武岩背出来的时候,他泛红肿胀的双眼看向叶舟,可叶舟没有看他。 叶舟知道自己不是个心硬如铁的人,或许等他经历得多了,能对孙浩这样看着可怜的恶人视而不见,但现在他还做不到,所以他阻止自己去看孙浩。 阻止他对孙浩产生哪怕一点同情心。 孙浩的手脚现在动弹不得,只能用绳索把他固定在武岩身上,这样才能使他不会滑落下去。 等武岩累了,就换周文背。 陈六要在最前方充当斥候的角色。 邹鸣则走在大部队前方,莎拉殿后。 他们这个不算孙浩的六人小分队,在叶舟看来还算比较靠谱。 至于叶舟——他倒是很有自知之明,他不拖后退,能在遇到危险时开枪或者跑快就已经算不错了。 这段时间叶舟每天都会抽空锻炼,就是担心有变故的时候他的体力跟不上他的脑子。 孙浩手脚不能动,只能靠说话指路,由于少了几颗牙,说话漏风含糊,他们往往要分辨好几次才能听清孙浩在说什么。 为了提防孙浩给他们指的路有陷阱,叶舟总会用望远镜在高处先看路,再让陈六过去看情况。 他们就这么走走停停,终于在三个小时登上了山顶旁的一处小山坡后。 “望远镜真是个好东西。”叶舟小声问邹鸣,“发明望远镜的人得诺贝尔奖了吗?” 邹鸣:“……” 他怎么知道? 叶舟倒也不是一定要知道,反正他回去能用电脑查,此时他的注意力还是放在土匪的老巢里。 “就是那个山洞?”叶舟问被放在地上的孙浩。 孙浩已经全然麻木,他亲眼看着仙人用法器就能远望千里,让他甚至不敢给他们指挖有陷阱的路。 他不知道为什么仙人没有腾云驾雾,但仙人的想法他捉摸不透,也是在没有精力再去琢磨。 “正是。”孙浩有气无力的喘气。 叶舟奇道:“这个山洞可以容纳四百多人?” 孙浩“啊”了一声,武岩立刻给他灌了一口水,有水润喉后,孙浩才气喘吁吁道:“这山洞里别有洞天,比寻常处凉爽,还有水潭。” 这下关于水源的问题总算得到了解释。 叶舟:“你们的大王也住在里面?” 孙浩点头:“只、只有大王有帐篷……” “这倒正好。”叶舟转头冲邹鸣他们说,“到时候守在洞口就行。” 最好打围城战,只要守住洞口,出来一个毙一个,哪怕磨也能把他们磨死。 除了他们敢用肉身当盾牌,用自己的胸口去挡子弹和箭。 但叶舟不觉得他们有这样的胆子,但凡他们有胆量和血气,都不至于人吃人,对无力反抗的难民下手,北方难道就没有没逃的有粮的大户人家? 这里又不是现代,哪怕是现代,不少人都还有故土难离,落叶归根的想法。 对不少大地主来说,他们的世代根基都在这儿,一旦逃难去南方,他们就将一无所有。 土匪们不敢去抢他们,无非是因为这些大地主手里有人,有武器,还可能有官府背景。 这样欺软怕硬的土匪,怎可能敢拿自己的命去堵枪子? 如果真有,那叶舟还敬他是条汉子,但这也不妨碍叶舟开枪。 只要他不把他们当成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而是看做杀人吃人的魔鬼,并且从未接触过,他就能平静下来。 “往里面灌烟吗?”叶舟突然记起,“我记得商城里有臭气弹和烟雾弹,价格倒是不贵。” 毕竟没有太大的杀伤力,叶舟摸着下巴:“烟雾弹要更便宜点,如果买烟雾弹的还能买八九个,但买臭气弹的话只能买三个。” “山洞不小,三个臭气弹可能不够。”叶舟想了想,觉得烟雾弹应该足够了。 毕竟两个都没杀伤力,只要能够把人逼出来就行。 如果他们不出来,那就围着,他们有水有粮,叶舟还能让人搬遮阳伞过来,实在太热的情况,还能运冰,现在是叶舟得占先机,决不能给土匪反应过来的时间。 莎拉:“那你不如直接买柴,在洞口点一把火,看好风向就行。” 叶舟:“……我又没有随身空间,柴到了怎么搬过来?土匪又不是瞎子。” 莎拉沉默两秒:“对哦。” 叶舟笑了笑,竟然觉得这位四百多岁的吸血鬼有点蠢萌。 “仙人,他快不行了。”武岩一直在照顾孙浩。 他照顾的很尽心,就怕对方在还没说出洞口位子之前闭眼。 但现在,孙浩已经只有进的起,没有出的气了,他直挺挺地躺在土地上,双目无神地看着天,蓝天在这一刻离他这么近,近到似乎只要他伸手就能摸到。 孙浩用尽力气想将手举起来。 恍惚间,他似乎回到还在当兵的时候,那时候他还没吃过人,也没朝平民百姓下过手。 他能跑能跳,虽然总是抱怨吃不饱饭,见不到肉,但他心里有一颗希望的种子。 只要他好好当兵,多杀几个敌人,就能带着钱回到家乡,买几块地,置一个宅子,在那宅子里活到死…… 武岩伸手去探孙浩的鼻息,他抬头看向叶舟:“仙人,他没气了。” 叶舟抿了抿唇,他在武岩他们看不到的角度深吸了一口气,他轻声说:“回去的时候找块地把他埋了吧。” 不关生前死后,死后总该长眠地下,化为大地的养分。 真正的土匪尚且没有食人,反而是这些叛离军营的士卒…… 叶舟在画好粗略的地图后,就和他们一起原路返回。 明天这个时候,就是他们要堵住洞口的时候。 回去的路上,他们果然找了个地方给孙浩挖了个坟,叶舟没有给他立碑,被他们杀了的普通百姓没有立碑,他们又何必立呢? 当第一把土盖在孙浩脸上的时候,好像他的罪孽也被黄土带走了。 · 月夜降临。 山洞里,“大王”正坐在虎皮椅上,手下给他端上了水和肉,今天是难得能吃饱的日子,烤的略微发焦的肉散发着一股诡异的肉香,“大王”靠在椅背上,面无表情的拿起一块肉排,一口撕咬下去,然后慢慢咀嚼。 石阶下的匪徒们围坐在一起,他们没有酒喝,但就着肉香也能微醺。 第36节 “老大!咱们什么时候打过去?!”一脸横肉的男人举着长刀,在弟兄们的簇拥下满脸通红地喊道。 “把那打下来!我早住够了这山洞,全身上下哪儿都不舒服!” “我身上都开始长疹子了。” “夜里阴冷,连床被子都没有,外头又太热。” “大王”面沉如水,他举起装满了水的酒杯,就被掩住了他的半张脸,只露出那双眼袋下垂的眼睛,他将那杯水饮尽后将酒杯摔到地上。 瓷杯四分五裂,在地上留下水渍的“尸体”。 “明晚。”“大王”冲座下所有人喊道,“明晚我们下山,杀光所有男人老人,女人和小孩留下,你们都给我悠着点,到时候咱们都要搬下去,别又打又砸,免得还要收拾!” 土匪们嚎叫起来,他们似乎已经完全放弃了人性,逐渐变成了兽,推崇更野蛮的行为举止。 “大王”看着发疯的土匪们,眼底闪过一丝不屑。 若非他升迁无望,再加上时局动荡,他又何须带着这群大老粗杀了千户,自立门户? 这群知道他老底的人,待日后他重新招揽手下,就一个都不能留。 “大王”高声道:“带好买命钱,便是阎王都收不了你们的命!这世上没人能要你们的命!” “明日这个时候,我们就不必在这山洞中苟延残喘!” “杀光他们!” 第28章 天黑以后,超市依旧如往常一样在晚上十点关上了大厅里的灯,只有休息室和仓库的灯还亮着,平时这个时间,雇员们早已入眠,可今天却没有一个人休息。 武妻平静的坐在床边,她手里拿着奶瓶,边哭闹的女儿喂奶,边轻声说:“既然是仙人叫你去,你便去吧,反正我们在超市里,总不会出什么事。” 女婴在母亲温柔的怀抱中吃饱了肚子,砸吧了两下嘴,吐出一个奶泡泡后便张开双臂。 武妻将孩子竖立起来,轻轻抚拍她的背,过了一会儿才将她放平睡觉。 “我晓得你想叫仙人高看你。”武妻了解自己的丈夫,他身上总有一股劲,但凡做事,便一定要做好,家里的油卖不出去,镇上的粮店压价,他便宁可风餐露宿,靠双脚走到邻镇售卖,也绝不再将价钱往下压。 他固执,又想出风头,倔起来像头牛。 可正因为他的固执和倔,才叫他们一家人都活了下来。 “可你得记着自己是凡人。”武妻拍了拍武岩的手背,“记着你还有个女儿。” 武岩看了看女儿微微泛红的脸颊,朝妻子咧开嘴傻笑:“我又不是去送命的,你没见到仙人给我的法器!可厉害了!” “若是准头好点,不费什么力气就能百步穿杨。”武岩,“你放心,我绝不逞能。” 武妻虽然未曾见过仙人给的法器,但也知道必然是好东西,她又说:“我只教你别逞能,能做的事你自己看着办。” 武岩笑道:“我清楚着呢!” 这回草儿还是要一起走——毕竟她也会用连发弩。 草儿愁眉苦脸,认为自己并非射箭的材料,那天晚上有没有射中人她都不知道。 她既盼着射中,好证明她的本事。 又盼着没射中,杀人总不是件好事。 纠结之下她只能长叹一口气,反倒是草儿娘半点不担心,一个劲的叮嘱草儿:“连发弩你既然会用,那还担心什么?你好好跟着仙人!别的什么也别想。” 草儿唉声叹气:“娘,打仗,那是要死人的!” 草儿娘一脸莫名:“这不天经地义的事吗?反正你不会死,都是那群土匪死。” 草儿揉了把脸:“娘哎,你又没杀过人,说起来简单。” 草儿娘一巴掌拍到了草儿的后背上:“你娘我要不是年纪大了,会让你去?你看看其他人,也就做做杂活,将来仙人若是回天上去,也轮不到他们也鸡犬升天,咱娘俩可不一样!” 草儿实在不知道自己和其他人有什么不一样。 可娘既然说了,她也不敢反驳,娘叫她去,她也不敢不去。 “你和莎拉关系好,她看着你,你也不会有事的。”草儿娘低着头,眉目间满是精明,“你多看,多学,将来学成了,也是仙人的左膀右臂,等仙人离不了你,回天上的时候,也能带着你去当仙女!” 草儿娘自从得知武岩觉得自家闺女半只脚踏入仙门了,自觉不能落后,武岩的闺女能当仙女,她闺女为啥不行? 草儿乖乖点头。 原本叶舟以为明天就要上山,雇员们一定会和家人们抱头痛哭,互相倾诉这些年来的感情与亏欠,结果—— 全都在叮嘱“儿子”“丈夫”“女儿”好好干,别丢脸,争取一战成名,将来跟着仙人去天上。 没有一个人认为此行会有危险。 倒是叶舟待在休息室里十分自责。 “之前一直惦记着枪,所以一出事就要□□。”叶舟仰面躺在沙发上,像是被抽去骨头的咸鱼,软趴趴的直视天花板,“我明明可以雇人啊,雇保安,雇保镖都行。” 邹鸣却说:“你把人雇来了,这件事过去之后呢?” “最低也要签一个月的合同,很多人三个月起签。” “那可以少雇几个。”叶舟,“雇十个,这事过去之后让他们在超市里待三个月就行。” 邹鸣:“如果这三个月没什么进帐,等他们离开,你的人手依旧没有培养出来,也没有枪,更积累不了经验,到时候就才是真的一切归零。” 叶舟眨眨眼:“……你说的有道理。” 请人确实可以迅速解决眼下的麻烦,但遗留的麻烦才更多,更深远。 他并没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也无法保证自己的下一笔生意会在什么时候做成。 最重要的是,他确实需要锻炼自己的人手。 虽然不知道他去下个位面的时候,这些雇员会不会和他一起去,但至少他希望他走之前,能给雇员们留下点什么,让他们能自己应对这个充满危险的世界。 毕竟雇员们也确实是在兢兢业业的为他工作。 他之前清楚的告诉了他们,去了外头发生意外自己帮不了他们,可他们还是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出去给他拉生意。 别人对他如何,叶舟心里都有一杆秤。 “这么说,我还误打误撞做对了?”叶舟笑起来。 他原本还有些自责,现在竟然觉得自己做的还不错。 邹鸣:“你不能永远寄希望于系统,也不能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雇佣的人身上。” 邹鸣平淡道:“哪怕有合同限制,也总有人能钻到空子,系统的保护条例很粗陋,雇员只能不能亲自动手伤害你。” 叶舟有瞬间的茫然:“难道雇员就不会想要挣钱回自己的位面?” 他自己的目标就是回原本的世界,他对进行位面贸易实在没有半点兴趣。 邹鸣:“像我这样孤身一人,没有家人拖累,原本位面环境更恶劣的人,想要留下来很正常,而我这样的人在雇员里并不少见。” 叶舟:“……你也不用拿自己举例。” 邹鸣依旧平静:“我不会这么做。” 叶舟:“……” 他真不知道邹鸣这哥们是耿直还是没心机。 毕竟明天要上“战场”,叶舟今晚怎么也能睡着,拿到烟雾弹后,他就和邹鸣互道晚安,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数羊,数到两千的时候肚子饿了,又爬起来叫上同样没睡着的邹鸣一起吃宵夜。 直到天快亮,叶舟才终于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了过去。 日夜轮转。 叶舟被睡前设置的闹铃叫醒。 早上十点,休息室门外已经有了人们走动的声音,叶舟洗漱完毕推门出去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已经全副武装的雇员们。 他们都很激动,表情紧绷,但脸上并无一丝恐惧,好似他们不是要去与人搏命,而是参与什么重大事件。 莎拉也换了一身衣服,她可能有什么把衣服弄干净的特殊能力,平时总穿着她的蕾丝蓬蓬裙,可今天估计是为了行动方便,换上了运动长裤和短袖,把金发扎成了一个团子。 不仅莎拉,草儿也是同样的装扮,不过她头发还没长到可以扎成丸子的长度,所以只扎了一个颇有些可爱的小马尾,像个小扫帚。 叶舟一脸温和地冲他们笑道:“现在还早,你们要出去?” 武岩忙说:“仙人,我们出去找个地方练练准头。” 叶舟并不赞成这个做法:“要不了多久就要出发了,你们还是先好好休息,检查一下有没有遗忘错漏的东西。” 现在消耗了体力,待会儿还要爬山,爬完山还要打一场硬仗,更何况临阵磨枪,那昨天也磨过了,实在不必今天再挤半个小时出来磨,也磨不出什么效果。 武岩也不坚持,立刻说:“那我们多带几瓶水上去。” 叶舟倒不反对这个,他点点头,又看向草儿娘:“你在超市里,别让人随便动不懂的东西,明白吗?” 他就怕自己不在超市引发火灾什么的。 那到时候大家一起玩完。 草儿娘保证道:“仙人,您安心,他们但凡有一个敢乱动的,我都叫他们……” 她看着叶舟的眼神,没把剩下的话说完,只谄媚的朝叶舟笑。 叶舟微微颔首,等人都散开后才去觅食。 时针走到十一点的时候,叶舟才带着雇员们出发。 他们全副武装,不仅带上了武器,还都喷上了味道较淡的驱蚊水,除非走到身边,否则无论如何都闻不到,虽然热,但他们穿的都是登山鞋,背后背着包,甚至连帐篷都带上了。 叶舟看着他们这副要去郊游的模样,有瞬间心累。 倒是邹鸣和莎拉都打着空手,莎拉什么都没带,邹鸣只带了子弹和机枪。 叶舟把枪别在腰间,按照昨天画的地图,再次走上了登山路。 踏上那条路的一瞬间,叶舟收拾了心情。 这是他在这个世界遇到的最危险的挑战。 而他必须迈过去,没有回头路。 · 第37节 正午时分,阳光一如既往的炙烤着大地,而在幽深的山洞里却只有令人舒适的凉意。 衣衫已经有些破烂的男人们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今晚就要行动,他们此时最是放松。 是他们监视着对方,于是自认抢占了先机。 守着山洞的男人靠在石墙边昏昏欲睡,脑袋如小鸡啄米般一上一下,身子慢慢朝着洞内靠,外头炎热,他自然想在更凉爽的地方睡。 没有人发现,一个矮小瘦弱的身影正在慢慢靠近洞口。 陈六弓着腰,他的脚步很轻,这并非因为他天生机敏,而是逃荒时落下的“病根”。 他生来就不强壮,但父母又只有他这一颗独苗,他力气不大,种不了多少地,这些年全靠父母身体好,一家人才能勉强维持生计。 后来他上了黄山,虽然能混一口饱饭吃,但再怎么说黄山也土匪窝,他从上山那日开始便惶惶不可终日,下山后没多久又碰到了灾荒。 一家子老弱,陈六从不敢高声说话,不敢与身强体壮的男人同行,每每要寻个方向走,他都得独自探路,原本就不怎么有力的步伐变得更为轻浮。 他自己也没想到,这竟然还能变成他的优势。 陈六小心翼翼地贴着石墙,慢慢挪到了洞口,他像一只机敏的小兽,靠墙蹲下,从包里慢慢拿出烟雾弹,按照邹鸣告诉他的办法,将拉环扯掉之后再将烟雾弹一个个滚进洞穴。 他小心极了,除了烟雾弹在石地滚动发出的声响外,再无其它声音。 守洞的土匪还在睡,他似乎是听见了什么硬物滚落的声音,可迷迷糊糊的睁眼一看,洞外和往常没有两样,他打了个哈欠,只以为是松散的乱石滚落,闭上眼睛继续睡。 这山洞里除了一个水潭,实在是要什么没什么,方圆十里能吃的动物早没了,除非朝廷剿匪,否则他们待在这儿绝对安全。 陈六咽了口唾沫,把所有烟雾弹都滚进去之后,他才蹑手蹑脚地站起来,沿着来时的路退了回去,他的心脏在胸腔内狂跳,脸颊潮红,脚步越来越快,整个人越来越亢奋。 直到他退回树林中,才不由自主地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他干了件大事! 这件事只有他能做到! 陈六缓了好一会儿,这才扶着树干慢慢站起来,看向正对着树洞的山坡。 在那座山坡上,邹鸣已经架好了机枪,机枪通体黑色,不少地方已经有了磨损,但这无损它的弑杀气质,甚至因为这些磨损,显得更加残暴。 其他人都对这架机枪很好奇,武岩他们也会捕捉不痕迹地看过去。 手枪都有那么大的威力,这把名为机枪的枪,应该会更厉害吧? 邹鸣调了一下准星,确定无误后转头冲叶舟说:“没问题了。” 叶舟又看向李四他们,李四他们带来的是连发弩,叶舟给他们配上了更多的箭,连发弩虽然不如机枪威力大,但在这个时代也绝对是大杀器。 它射程远,射速快,并且不依赖人本身的力气,只要射中,就必然能给将被击中的人身体穿出一个洞,如果能命中致命区域,就能在瞬息间夺人性命。 李四难得被仙人这样注视,他背挺得笔直,连忙说:“我们都准备好了。” 叶舟朝他点了点头。 叶舟的目光重新回到洞口,接下来,就等着烟雾弹发挥作用,等着有人朝外冲。 他的食指轻轻摩擦着枪管,紧张与激动共存,恐惧和冷漠齐飞。 这才是他来到这里后面临的最大挑战。 · 有什么东西滚进来了。 靠近洞口的土匪们三三两两的围坐在一起,他们没别的事好干,日复一日的吹牛坎山,白天是他们休息的时候,都不愿意离开山洞出去巡视,“大王”派下来的活,他们总是能拖就拖。 就算偶尔出去巡视,也不会走太远,最多在附近走半个时辰便回来。 “你们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有人突然问,“什么滚动的声音?” 刚刚还在谈笑的人安静了,他们拉长了耳朵,仔细分辨着洞内的动静。 奈何洞内人太多,声音太杂,他们听不怎么真切。 “好像有,但这会儿又好像没了。” “可能是听错了吧。” “应该是哪儿的石头松了,要我说,这山洞早就不该住了,虽然这儿有水,但也太湿了,我身上一早起了疹子,又痒又难受,幸亏马上就要换地方。” “你以为找个合适的地方这么容易?” “就是,多少人喝不着水,你还嫌水太多。” 他们笑起来,正要继续说话,突然有人瞪大眼睛,形容恐怖地问:“你们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就在这话落音的瞬间,一股巨大的烟雾不知从哪儿升腾而起,瞬间席卷而来。 “起火了!哪里起火了?!” 有人狂吼。 守洞的人一个激灵,终于完全清醒,看向洞内,白色的烟雾几乎将这个洞内完全淹没。 洞里的一切他都看不见。 那烟蔓延的很快,像是有生命般朝着各个角落扑去,一点都没放过。 “洞口在哪边?!快!快出去!” 守洞人咽了口唾沫。 应该没人看见他吧?里头起火了,他必须跑! 守洞人抱着怀里的大刀,对洞里的求救声充耳不闻,他拔足狂奔,散乱的头发向后飘去, 马上!马上就要跑出去了! 守洞人站到了阳光下,脚下是一道漆黑的影子。 还不等他完全站稳。 “砰!”地一声巨响传来。 守洞人身体一僵,他觉得胸口有些凉,鼻尖似乎也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 他木然的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 他还没有感受到疼痛,只看着胸口不敢涌出鲜血。 血带走了他的体力,也带走了他身体的温度。 自从大旱以来,他从未觉得这么冷过。 “老六!你在这儿傻站着干嘛?!”身后又有人跑了出来,几人骂道,“你也不在前头回个话!里头什么都看不清,我差点摔破了头!” 老六嘴唇轻轻张合,他想说快跑,有危险。 可他什么都没说出来,便轰然倒地。 随着他的倒地,无数箭矢正前方射来,那箭密密麻麻,如戏本里铺天盖地的箭雨,将冲出洞口的人全都射成了刺猬。 鲜血染红了洞口的土地。 “外头发生了什么?!” “刚刚那是什么声音?!” 站在山坡上的叶舟手里也端着一把连发弩,手枪此时还发挥不了作用,虽然他近身肉搏不太行,但连发弩总是能用的,只不过准不准就不好说了。 看到土匪们倒下的时候,叶舟依旧没有自己杀了人的真实感。 “几个人?”叶舟问邹鸣。 他自己刚刚没数,现在人倒了一片,人叠着人。 邹鸣:“八个。” 叶舟长叹了口气:“才八个。” 四百多个,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解决。 他努力不让自己去看洞口倒下的尸体,他只想着自己还要解决多少人。 倒是草儿他们似乎对死人毫无感触——毕竟不是他们拿刀杀的,没有亲手给对方开膛破肚,就完全没有任何触动。 死人他们见多了,逃荒的路上漫山遍野都是尸体。 被埋了的死人都会被挖出来。 地狱般的景象都见过,死个把人算什么? 只要死的不是他们就好。 · 洞里已经伸手不见五指,乱作一团,所有人都朝着有光的地方跑去,他们听不见外头的响动,只能听见耳边的大吼声,人人都以为是哪里失了火,却又看不见火源。 “大王!”亲信呼唤着赵长胜。 赵长胜呛了一口烟,他掩住口鼻,瓮声瓮气地喊道:“去外头!” 亲信听不真切,还在继续大喊:“大王!你在哪儿?!我护你出去!” 赵长胜久不动弹,明明身在乱世,却养出了一身肥膘,他艰难地挪动着步伐,偶尔会被人撞一撞,也会被绊倒,他的额头摔出了一个包,好不容易被搀扶起来,这才继续朝着洞口走去。 “大王,会不会是山下的人?”亲信总觉得这火起的蹊跷。 洞内这样潮湿,想生火都是件难事,更何况起这样的大火了。 烟也蹊跷,什么样的烟会是白的? 因火而起的烟不都是浓黑的吗? 赵长胜皱着眉:“我们有守洞人,他们如果来了,我们会不知道?” “应该是谁烧火的时候把柴引燃了。” 他不想朝着亲信说的方向想。 若亲信说的是真的,那他们此时就是瓮中之鳖。 不知道走了多久,久到赵长胜快要喘过不气来,倒在地上的时候,他们终于摸到了洞口。 只要再往前走几步,他们就不必再吸入白烟。 赵长胜转头对亲信说:“你先出去。” 第38节 亲信也不多问,他习惯了听赵长胜的话,当惯了狗腿子,赵长胜一个指令他便一个动作,果然朝外走了出去。 赵长胜躲在最后残留的烟雾中,看着亲信慢慢走出去。 然后他便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铺天盖地的箭雨,有如黑云压城般袭来,那箭风如有实质,他甚至能听见箭头划破长空的响声。 刚刚从他身旁出去的人,包括他的亲信,此时都倒在了血泊中。 而他身后,还有人迫不及待地想要冲出去。 烟雾令他们看不见洞口发生的一切。 洞内的嘈杂叫他们听不清外面的响动。 他们以为自己在求生。 却是在奔死。 第29章 眼前伸手不见五指,身旁人的喘息声似乎近在耳边,赵长胜的手扶着石壁,他不敢往外走,但也知道若不往外冲,他们只会被困死在里头。 这些烟究竟是什么东西? 是真的起了火,还是妖法? 若是妖法,又何必逼他们出去后才动手? 赵长胜想要大喊,可是一张嘴,烟便往鼻孔嘴巴里钻,他呛得不断咳嗽,只能眼睁睁看着身后的人一个个冲出去,一个个倒下。 洞中的混乱给了外面的“猎手”最佳时机。 烟雾又封住了人们的双眸。 等他们走出烟雾,看到一地的尸体时已经晚了。 赵长胜抓住从身后跑过来的人,他不知道对方是谁,只知道此时能拉一个是一个。 “谁拉我!”被拉住的人声音嘶哑的低吼一声。 赵长胜忍住想咳的欲望,拼命提高音量:“是我!” 被拉住的人吓了一跳:“大王?您怎么在这儿?咋不出去?里头全是烟,不知是哪个狗娘样的把火打翻了!” 赵长胜不耐烦听他絮叨这些人人皆知的事,可自己又实在说不出话来,只死死拽着这人的胳膊,不叫他出去。 被拽住的人也有些不耐烦了,喊道:“大王,可不能在这儿久留,咱们还是先出去吧!” 赵长胜拽着那人的胳膊,叫那人俯身,他凑到对方耳旁说:“外头有诈!” “有诈?”被拽住的人一脸茫然。 赵长胜又想咳又想骂人。 他原本只是个百夫长,百夫长听起来不错,手底下能管百号人,可实际上他不过是个传话筒,他上头还有千夫长,且那人刚愎自用,好大喜功,又不曾念过书,从来说话都是污言秽语。 那人不过是运气好,从军的时日比他久,救过上官,论起真才实学哪是自己的对手? 赵长胜见惯了他耀武扬威的样,心底的那口气便越积越大。 他做得,为何我就做不得? 可他的本事并未得到上峰的认可,他也没能从百夫长变成千夫长。 时局混乱,赵长胜便起了自立山头的心思。 人都想化龙,不想成虫。 乱世出英雄,焉知他不会是那个英雄? 他杀了那个看不顺眼的千夫长,不许士卒回乡——他心里清楚,只要叫他们回去,他们就再不会回来,只有留在穷乡僻壤,必须得同心协力找一口饭吃,才能一直拧成一条绳。 赵长胜把心一横,踩着石墩站在高处,竭尽全力忍住不适,大吼道:“山下的人攻上来了!这烟是他们搞的鬼!谁出去,只会被一箭射死!都停下!全都给我停下!” 这次他说的话总算有了用。 马上就要踏出烟雾的人也都停下了脚步。 他们虽然彼此看不见,但还是迅速的找回了理智,朝着赵长胜所在的方向靠过去。 恰好此时烟雾也慢慢散去,总算不再伸手不见五指。 赵长胜深吸一口气:“他们人应当不多,否则也不会用这种法子逼我们出去!” 当下便有人问:“大王,那咱们不出去,他们不就拿我们没办法了?” 赵长胜恨不得骂他一句猪脑子,他继续喊道:“不出去,粮食哪里来?存粮早没了!而他们在山下还有屋子,有人送粮!” “这是围城!若无后援,只能拼死闯出去!” 土匪们更加迷茫了:“大王,你刚刚不还说不能出去吗?” 赵长胜:“是让你们不要单独出去!若是几十人一起冲出去,我们便有生路!” 土匪们不说话了,这次他们听懂了。 有人小声说:“那谁冲前头?” “自然是以前谁冲前头,现在还在前头。” “以前冲前头的人早没了!” 那些人不是兵,说是军夫,实则是军奴,行军时搬运军缁,打仗时冲在最前头,后头的兵拿刀驱赶他们,他们只能朝前跑,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挡住敌人的第一轮攻击。 赵长胜自立门户的时候,这些军夫死得死,逃得逃,就算没死没逃,也变成了他们嘴边的肉。 留下的这些,都是百姓嘴里的“兵大爷”。 没人管的时候,踹开百姓家的门,便要百姓献儿献女,儿子去当军夫,女儿任他们糟蹋,还要献上钱粮。 赵长胜往日觉得这样很好,这些兵大爷早已被养大了脾气,跟着他的日子长了,便去不了别处。 现如今,他恨不得将这些人挨个揍一顿,把他们的脑子弄弄清醒。 “现在不冲,难道等死吗?!”赵长胜喊道。 人群躁动起来:“不行!我可不能死在这儿!” “冲啊!等在这里做什么?!” “外头肯定没几个人,怕什么!” 可无论他们怎么喊,怎么叫,都没人出去。 赵长胜看向自己走到自己身旁的亲信,他还未成为“大王”时,此人就是他的亲兵,虽说培养心腹不容易,就这么推对方去死也有些可惜,但现在也只能如此了。 “冯祥!”赵长胜,“你点人!” 冯祥抱拳道:“是!” 冯祥环顾一圈,将周围的人都点了一遍,他长得五大三粗,脑子并不灵活,却格外忠心,他点完人手后举起长刀:“你们随我冲出去!若有人敢后撤,我手里的刀可没长眼睛!” 赵长胜也不是完全不得人心,被点到的人虽说没一个情愿,但总归没跑。 “冯祥!”赵长胜冲走在最前头的冯祥说,“千万小心!” 冯祥回头冲赵长胜笑道:“大王放心!买命钱我戴着呢!将来还要娶媳妇生崽子!” 赵长胜一愣,他还没来得及再说一句,冯祥就已经领着人大喝一声,朝洞外冲了出去。 烟雾散尽—— 洞内的人终于看清了洞外的景象,地上全是尸体,人叠着人,明明方寸之地,却陡然成了尸山血海,那些跑出去的人,甚至都没能看到杀了他们的人的脸。 冯祥领着一百多人朝外冲,赵长胜在后头冲没出去的人吼道:“你们也冲啊!一起出去!否则都没有活头!” 留下的人看向赵长胜,不知是谁问了一句:“大王,您刀枪不入,为何您不先冲?” “大王,我们都是凡人,血肉做的身躯,不像您有神佛保佑,您在前头开路,我们自然能活下去。” 赵长胜僵在原地。 所有人都在看他,他们的目光从麻木变得冷漠,再化为狂热。 “对啊!大王有神通!大王,您带着我们冲吧!就像冯哥一样冲在最前头!” “大王,兄弟们可都是因为您有神佛保佑才一直跟随您!” 他们脸上露出了笑容,赵长胜甚至能看清他们嘴里的黄牙。 也恰在此时,一阵激烈的响声突然从洞外传来,众人又循声望去。 那不间断的巨响不知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只是听见,都叫人觉得头皮发麻。 每一声,都像有东西打在他们自己的身上。 刚刚冲出去的人全都应声而倒,巨响落音的时候,洞外再无一人站着。 空气中飘散着的是细密的血雾,若有似无。 洞内,寂静无声。 赵长胜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他已经预感到了什么。 可他没有逃脱的办法,也再找不到另一个冯祥。 “大王!” “大王!你带我们冲吧!” 所有人都盯着他,那一双双狂热的眼睛像无数只手般向他袭来,他避无可避,一时之间,他竟然有些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反?为什么要自立门户? 如果当时没杀千夫长,没有上山,而是带着人前往南方,又会是什么样? 但他没有后悔,也没来得及后悔。 赵长胜想起了他的雄心壮志,想到他杀千夫长时的满腔热血,想到他终有一日会登临山巅。 赵长胜在迷离的幻想中沉溺了下去,他终于还是跳下了石墩,和在场的每个人一样,扬起了狂热地笑容:“儿郎们!随我冲!” “冲!” 第39节 “冲出去!杀他个片甲不留!” “跟大王一起冲出去!” 踏出山洞的那一刻,迎接他们的是不间断的箭雨,奇异的是,最前方的赵长胜却一直没有倒下,他如有神助,只有当他跑到前方时,才会有箭落到他刚刚经过的地上。 赵长胜疯狂大吼:“我!我乃天命所归!有诸天神佛相助!我赵长胜刀枪不入!无所不能!” 他大笑着,回头冲还没倒下的人喊道:“跟着我!” 没倒的人见证了赵长胜身上的神迹,他们眼眶通红:“我等愿跟随大王!” 赵长胜终于跑到了山坡前,他也终于看清了站在山坡上的男人。 阳光落在那人的脸上,他没有注意到对方奇怪的头发,奇怪的穿着,他只是有片刻迷茫——这样年轻的少年郎,竟是要将他们全部杀光的人吗? 这少年郎看起来活得真好啊,没有脏污的衣裳,没有瘦弱的身体。 对方看起来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好似他自己曾经的模样。 少年时,总以为自己无处不可去,无所不能为。 叶舟也看着赵长胜,他虽然在此之前没见过对方,但也从孙浩嘴里知道了对方的外貌特征,一米七左右的个子,肥胖的身体,嘴角旁有一颗红痣,像是个威武的大将军。 是他让邹鸣留了对方一命。 不是因为他善心大发,也不是因为他不敢下令杀人。 他是超市的老板,对方是土匪的头头。 他们要为各自的下属雇员负责。 这是他们的战场。 叶舟抿着唇,朝已到射程内的赵长胜举起了枪。 第30章 如果曾经有人对叶舟说:“将来某一天,你会对一个陌生人举起枪,要他的命。” 叶舟一定会翻个白眼。 可如今,他对着这个他第一次见的男人,握枪的手却一点都没抖。 对方看起来和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没有区别,可能只是胖了一些,但这个胖是对比本地土著,放到现代去,甚至能勉强算是标准。 他的眉毛很粗,方脸厚唇,长相异常端正,只看脸会让人觉得他是一个正直的人,有一颗锄强扶弱的心,他披着一张好人皮,皮子底下却早被蛆虫掏空。 赵长胜的眼神没有叶舟的好,他只能看出山坡上站着的是个衣着古怪的年轻男人,可他看不清叶舟的脸,也看不清叶舟手上拿的东西。 “你要如何?!”赵长胜冲叶舟喊道,“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杀我兄弟,就不怕神佛显灵,死后堕入十八层地狱吗?!你若停手,就当此事没有发生过!” 叶舟面无表情地反问道:“你将手无寸铁的难民当做果腹的食物时,可曾想过十八层地狱,你既然自己不信,又何必拿神佛来当护身符?满天神佛若知道你的所作所为,你还能站在这儿?” 赵长胜惨然一笑。 他知道,这少年郎是不准备放过他了。 身后还未断气的土匪们喊道:“大王!同他拼了!” “大王,杀了他!” “大王……” 赵长胜对身后的喊话充耳不闻,他朝地上吐了口带血的唾沫:“这世上哪有什么神佛?” “你既然是领头,敢不敢下来?”赵长胜仰头看着叶舟,“不敢亲自动手,算什么英雄好汉?!” 叶舟知道他在激自己,他贴身肉搏,绝不是久经沙场老将的对手。 可叶舟还是跳了下去。 他要逼一逼自己。 站在这里,居高临下的看着对方,他无法扣动扳机。 在叶舟跳下去,还未站稳的那一刻—— “啊!!——”赵长胜举着长刀,朝叶舟冲了过去。 杀了他!两军对垒,擎住敌军首将,他便能不战而胜! 和赵长胜相比,叶舟无疑是瘦弱的——他正处于一个男性体脂最低的最后阶段,身上并无多少脂肪,光看体型,赵长胜有他的两倍宽,更不必提赵长胜那颇有优势的方脸。 土匪们伸长了脖子,他们想看自家大王一刀砍下对方的头,救他们于水火。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 就在赵长胜扑到叶舟身前的时候,土匪们脸上扬起了劫后余生的笑容。 他们的大王也曾大败敌军,在敌军从中率领士卒们冲出重围,化为一把尖刀直冲敌方腹地,只要到了跟前,他们大王就绝不会输! 可是预想中的场面没有到来。 只听“砰”地一声—— 赵长胜觉得胸口有些发凉,他迷茫的低下头,却见胸口不断有血水溢出,他伸出手,想用手去捂住那看不见的伤口,可怎么堵都堵不上。 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赵长胜面对着叶舟跪了下去。 他的双腿再站不稳了,他将刀化作拐杖,半跪在地上,勉强支撑着自己的身体。 叶舟麻木的看着自己手里的枪。 就在刚刚,他对着这个挥舞长刀朝自己冲来的人扣下了扳机。 如果他不敢动手,后方的邹鸣也会端枪保护他的安全。 叶舟觉得自己踩在棉花上,又似乎堕入了某场飘幻迷离的诡异梦境里,似乎前一秒他还是现代社会里遵守公序良俗的三好公民,下一刻他便拿着枪,要了别人的命。 “你、你是妖怪……”赵长胜终于无法再支撑自己,他颓然倒在地上,双目看着天空,烈阳都无法让他闭眼,他喃喃道,“我赵长胜……没输给人……” 叶舟走到他身旁,用只有他们俩能听见的声音说:“我不是妖怪,也是凡人。” “若世上真有神佛,你真能投胎转世,那你记着,下辈子,别碰到我。” 赵长胜伸手想去抓他,他的双臂胡乱挥舞,眼里却早已没有神采,他什么都看不见了。 他的嘴唇大张,发出“赫赫”声。 叶舟只是看着他挣扎。 叶舟命令自己不能转移视线,他要亲眼看着赵长胜咽气,要让自己永远记着这个被他亲手夺去生命的人。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赵长胜停下了挣扎,他双手无力的落在身侧,那双瞪圆的眼睛至死的没闭上。 叶舟重生站起来,他慢慢转身,没有再看身后的土匪。 他慢慢走向山坡,与之相反的是,邹鸣和莎拉都从山坡后走了出来。 叶舟和他们擦肩而过,他从来都温柔的脸上此时一点表情也无,叫人看不破他此刻的所思所想。 死了的赵长胜不再是大王,不过是一具倒在地上的尸体,与所有尸体都没有两样。 人死以后,高低贵贱,身份才能,都化作云烟。 叶舟坐在山坡上,他看着将土匪们一个个毙命的邹鸣和莎拉,以及跟在他们身后的武岩等人,竟然没有产生一点恐惧和后悔。 他甚至没有自己杀了人的真实感。 好像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又好像杀人的不是他。 “仙人,您喝水。”草儿娘不知什么时候摸上了山,她见识了叶舟杀人的那一幕,却一点也不怕,甚至还端着水杯凑过去。 叶舟伸手接过了那杯水,喝了两口以后问:“李氏,你杀过人吗?” 草儿娘小声说:“逃难的时候,我把最小的姑娘扔了。” 她没哭,只是表情变得和叶舟一样麻木:“她还小,走不了多长的路,也跑不快,带着她就是累赘,卖也卖不出去。” “我不可能杀了她,我十月怀胎生的闺女,她那么小,那么乖,会说话时就会讨人喜欢,从来不惹人烦,一点点大的小人儿,我让她在原地等我时,她甚至什么都没问。” “我没杀她,可她也是因我而死……” “仙人……我们这些人,光是想活下去就千难万难了……” 叶舟没有说话,他此时奇异的了解了草儿娘的心境。 对草儿娘来说,草儿是她唯一活下去的动力。 · 邹鸣没有用枪,子弹虽然便宜,但也不是不要钱,他从地上捡起一把长刀,看到活人便冲过去,一刀就能毙命。 “我还以为你肯定富裕。”莎拉跳到土匪的肩膀上,灵活的扭断了对方的脖子,冲邹鸣挑眉喊道,“怎么,穷到得用冷兵器才能活?” 邹鸣知道她在说什么,他并不接话,面无表情的反身对着冲来的人挥出一刀。 直到那人倒下后,他才说:“女公爵的女儿,连饭都吃不饱,活到四百岁也没什么长进。” 莎拉也不气,她的指甲刺进逃窜的土匪胸口,拔出来的时候连心脏都掏了出来。 “老板刚刚脸色不好,第一次杀人,他今晚不会做噩梦吧?” “他会习惯。”邹鸣走前走去。 莎拉迈着小短腿跟上去:“他不会习惯,只有你觉得他对杀人无所谓。” 邹鸣的眉头紧皱,音量提高了一些:“他比任何人都强。” 莎拉:“强就意味着对杀人无所谓?” 她笑道:“我不跟你争这个。” 莎拉蹿了出去。 邹鸣则是停下来,等着武岩他们进洞。 山洞里还有不少刚刚不敢出去的土匪,他们都没中箭,此刻还在洞内躲藏,寻觅时机冲出去。 邹鸣和莎拉开路,武岩他们则是给漏网之鱼补上最后一刀。 “邹兄弟!”武岩气喘吁吁,他手里的刀已经沾满了血,他用手背抹了把额头的汗,“人太多了!” 第40节 补刀也不是件轻松的活,人有皮有骨有血有肉,便是最老道的刽子手,也不敢说他每一次挥刀都能人头落地。 他们补一次刀便要用尽全身力气,否则便是折磨对方,也折磨自己。 几次下来便有些体力不支。 只能让草儿这些冲来时带着连发弩的人动手。 邹鸣冲武岩点点头:“不着急。” 武岩松了口气:“可惜了,仙人法器竟然没用上。” 邹鸣:“进洞就能用上。” 武岩:“邹兄弟,你说这些人,全都是壮年汉子,怎么不去南方,非要留在这穷乡僻壤,当这个所谓的山大王?” “欺软怕恶。”邹鸣平淡道,“本性罢了。” 武岩看着邹鸣走进去,他转头朝叶舟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 他看不见叶舟,却找仙人一定在那等着他们。 他们这些人,命贱如尘,不说达官贵人,便是这些土匪也能轻易剥开他们的皮,把他们踩在脚下,而他们除了寄望于神佛,再无其它可依。 武岩握紧手中的刀。 他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如今却能跟随仙人。 这是他的幸运,而他必须牢牢把握住。 仙人在他们面前温柔和善,如兄如父,面对欺辱他们的,害人性命的恶人,却也有雷霆之怒。 天子一怒,浮尸万里。 仙人一怒,当与天子没有两样。 武岩跟上了邹鸣的步伐,他喘着气,朝着那些还在逃窜躲藏的土匪冲了过去。 · 日薄西山。 荒山之上,四百余匪,无一幸存。 第31章 天黑以后,荒山并未能回归平静,武岩手里拿着铁铲,正汗如雨下的挖着坑,好在如今土地松软,否则他此时双臂早就抬不起来了。 这些尸体不能随意处置,但炎热干燥,他们也不敢放火直接将这些尸体烧了。 于是只能苦哈哈的挖坑掩埋——不埋,要不了两天尸体就会腐烂,生出蛆虫,那味道恐怕会飘到山下去。 仙人也说埋了啊,埋了还能滋养这片土地,去赎他们在这片土地上所犯的罪孽。 草儿也在挖坑,她人小力气小,原本叶舟就没让她干这活,可草儿娘不肯,男人们做什么,便要草儿也去做什么。 大约是因为草儿带头,送饭送水的女眷们也开始帮忙挖坑,若是没力气挖坑就掩埋尸体。 对这些事叶舟是不管的,这些雇员都是以家为单位聚集在他身边,他们家庭内部的事,叶舟从来不插手,除非互相攻击殴打,发生暴力事件。 比起叶舟,所有人都对尸体接受良好。 他们甚至还在埋尸的时候谈笑。 “都不用我们干什么呢!”李四一边挖土一边高声说,“只用射箭就行!都不费什么力气!” 陈六接话道:“你们是没见识到仙人法器的厉害!我就扣动那个什么扳机,别的都不用做,人就倒下了。” 草儿叉着腰,怨怪道:“你们都不愿意补刀!全是我在干!” 他们只想往里头冲,只想立功,只有草儿任劳任怨的拿着连发弩在后面补刀,到最后她手都快抬不起来了。 武岩忙说:“对不住对不住,回去我把存着的水果给你。” 有武岩带头,其他人也说:“我那攒的也有。” 超市里一天到晚开着空调,空冰柜也随便他们用,所以水果都能放很久。 虽说已经在超市待了这么长的日子,可他们囤积的习惯并没有改,只要他们觉得是好东西,那就绝不肯一口气吃完,再馋也要囤下来。 他们不止囤水果,还囤能久放的粮食和腊肉鱼干。 叶舟也不阻止,他能理解这种囤积习惯,他爷爷奶奶截止到他穿越前,他们都还是会囤积东西,对他们来说,这已经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那段食不饱腹的日子在他们的灵魂深处烙下了极深的印记。 “怎么了?还没缓过来?”莎拉爬上巨石,她坐到叶舟身旁,还从手里递过了一颗棒棒糖。 叶舟的注意力偏移:“你能吃棒棒糖?” 莎拉点点头:“我拿的是辣椒味的,辣味是痛觉。” 叶舟点点头,仔细看了莎拉拿给自己的味道——草莓味。 叶舟剥开包装,含在嘴里等它自己慢慢融化。 “你别想的那么多,你就把这里当成游戏世界好了。”莎拉抬头看着月空,“更何况你不杀他们,他们就要杀你,不是每个世界都和平,你要活下去,就要比谁都坚强。” 叶舟含糊道:“你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莎拉一脸理所当然地说:“我没感觉,我又不是人。” 叶舟:“……你杀吸血鬼的时候。” 莎拉:“挺高兴的。” 叶舟奇怪道:“高兴?” 莎拉笑着说:“我们吸血鬼跟你们不一样,你们讲适者生存,我们讲弱肉强食,你们愿意抚养婴儿,等他长大。吸血鬼连这个都不愿意做,看中条件不错的人类,就能把他变成自己的后代。” “我是我母亲亲生的,并且是她和一个人类的孩子,所以她一直看不上我。” “你说多奇怪,人类可以变成吸血鬼,可人类和吸血鬼的孩子却是弱小的混血。” “我的兄弟曾经都是人类,但是他们比纯血的吸血鬼还要恨我。” “认为是我给家族抹黑,让他们也成为其他人的笑柄。” 莎拉托着下巴:“所以我不觉得自己是人,也不完全觉得自己是吸血鬼,人和吸血鬼对我来说都是非我族类,杀他们我不会有任何负担。” “我要活下去,他们就只能去死了。” “所以每次我赢了,我就高兴,因为我能活下去了,我还没活够呢。”莎拉转头看向叶舟,“老板,你现在觉得不舒服,接受不了,过几个月,再过几年,你再回头来看这件事,就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叶舟冲她点了点头,他其实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与其说没感觉,不如说他的情感波动被按下了暂停键,从杀了赵长胜那一刻开始,他就体会不到任何感觉。 为了不让尸体发臭,这个夜晚所有人都在忙活。 忙完之后就回去吃早饭,吃了再睡觉。 叶舟没什么胃口,他回到超市就去洗澡,至少洗了大半个小时才从浴室里出来。 雇员们完全查不到叶舟和平时相比有什么不对,他们照样吃吃喝喝,半点没因为掩埋了一夜的尸体变得没胃口。 叶舟本来以为自己会睡不着,可他刚刚爬上床盖好空调位,头一沾到枕头就立刻沉沉地睡了过去。 他甚至还做了个美梦。 他梦见有关穿越的事全是他做的梦,梦醒以后,他依旧是那个准备开业的超市老板,正在和员工一起整理花篮,然后超市开业,呼啦啦一群客人冲进来,又有钱又有素质,他收钱收到手软,脸都笑痛了。 父母都夸他这么多年开超市的梦想是对的。 他就是为开超市而生的男人! 大约是这个梦实在太多美好,以至于叶舟醒来,睁开的眼睛很希望眼前这一切才是梦。 他下意识地看向床边,原本只有一张床的休息室现在摆了两张床。 “哎……”叶舟长叹了一口气,邹鸣没有在床上,要么是醒了,要么是一直没睡。 为了作息不乱,叶舟其实也不想早上睡觉,还不如熬到下午五六点,这样一觉醒来又是早晨。 但他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能睡得那么快。 叶舟穿上拖鞋去洗脸刷牙,然后出门觅食。 超市里静悄悄的,雇员们此时都在休息,叶舟便有意的放轻步伐,他在货柜上拿了一盒自热米饭,想了想以后又给邹鸣也拿了一盒。 叶舟快吃完的时候,邹鸣才从门外进来。 他身上带着汗味,但并不难闻,至少没有叶舟读大学时刚打完球的同学难闻。 叶舟:“我给你也拿了一盒,你洗完澡出来吃吧,你白天都没睡?” 邹鸣脱下上衣,只穿着一条长裤,他转头看向叶舟:“没睡,出去走了走。” 叶舟奇怪地问:“外头有什么好走的?” 不是叶舟不能欣赏大自然的风景,而是任何风景一成不变的天天看也实在很难提起更多兴致。 邹鸣:“我感觉有人过来了。” 叶舟这次倒不惊奇:“是难民吗?多少人?要是人不多的话就带过来吧。” 他现在有了火力,雇员们也有了武力值,就不用像之前那么胆小了。 准确的说,是谨小慎微。 当时赵二林尤他们,叶舟也是观察了好几周才敢跟他们做交易,这还是在确定他们筋疲力竭,穷途末路没有抵抗能力后。 现在叶舟有了底气,口气也就大了:“只要不超过二十人就行,虽然他们的东西不值什么钱,也能换点便宜的大米。” 他店里的杂粮可比非品牌的大米还贵,换散装大米才是最划算。 新鲜菜也贵。 邹鸣轻轻摇头:“我只是感觉。” 他只是觉得,那些人应该要来了。 叶舟笑道:“你还有第六感?我也想要。” 第41节 邹鸣被叶舟脸上的带动,他知道叶舟是在故作轻松,故意不提昨天的事,于是他是笑道:“那我分一半给你。” · “就是那边!”林尤骑着马,他穿着一身便于行动的农人短打,为了上路方便,连头发都没有打理,多日来的风吹日晒让他皮肤泛黑,再不复以往的富贵少爷模样。 跟在他身旁的男人身材健硕高大,骑着一匹漆黑骏马,他浓眉一皱:“公子,这荒山野岭……” 林尤笑道:“你不知仙人品格,不怪你!” “仙人不问尘世间的事,你到了仙人面前少提家里的事,不,是一个字都别提!”林尤,“东西没有遗漏的吧?” 男人跟林尤关系并不生疏,因此冷笑一声:“一路上你问过多少回了,又亲自点了多少回?” 林尤叹气道:“仙人救我一命,实在无以为报,金银俗物仙人恐怕也不会看在眼里,思来想去,我才选了这些东西。” 男人:“也就舅父舅母容得你折腾,我倒要看看这仙人是三头六臂还是有八条腿。” 林尤瞪圆双眼:“你放肆!” 男人策马朝前,不再管被他落在身后的林尤。 林尤望着表兄的背影重重地叹了口气! 林尤记赶到安阳城,还未来得及休息,便将自己如何被困,如何被救一事告诉了长辈。 他几近狂热地说:“仙人只看诚心,我若还能去到仙人洞府,必能换回更多东西!” “这灯虽说要电、电池,却可令黑夜亮如白昼!非凡火可比!” “还有这针,你们可曾见过这样精细的针,每一根长短粗细都分毫不差!” “爹娘即便不你们自己着想,也为这安阳城的百姓想想吧!” 若只靠他的唇舌,家里不会有人相信他,只会以为他蒙人搭救才在绝境下将人认成仙。 可看着他带回来的东西,家里人惊疑中实在找不到不信的理由,便听了他的话,备好了东西,叫回在外独自闯荡的高盛,派他们兄弟二人重走一遍逃荒路。 只不过这次他们带了足有两百人。 林尤没有再看高盛的背影,他充满向往的看着前方。 他终于要回到那令他魂牵梦绕的仙人洞府了。 第32章 连续数月,只有从北向南奔走的难民,难见由南向北的。 林尤这次回到北方,再一次被这人间惨境所惊。 他们一路行来,竟然没见到几个活人,只有空空荡荡的村落,推开破败的房门时,屋里满是蛛网和灰尘,这片大地似乎已经“死”了。 干涸荒芜的田地,破败的房屋,路上偶尔一见的枯骨,好似这里不是人间,而是地狱。 朝廷不是没派人镇过灾,但这样的天灾显然非人力所能抗衡。 况且北方已经救不了,南方却也并非歌舞升平,无数地方豪强揭竿而起,要反了朝廷。 朝廷自顾不暇,哪里还管得了北方呢? 林尤想起他的父亲,安阳城的太守,自从难民涌入后便日日殚精竭虑,难民可怜,但他们也只能放进城一小半,眼睁睁看在无数难民死守城门,活活饿死。 难民不能放,放了怎么养? 那么多人,需要多少粮食,多少兵力? 安阳城没有那么多粮食!没有那么多兵!放难民进城,会死更多人。 林尤不敢回想那一幕,不敢回忆他爹说的话。 他还记得他质问父亲,为何不放难民入城,那是一条条活生生的人命!有男有女,有老有幼,他们长途跋涉,不知死了多少人,受了多少苦,才终于来到安阳城,来到他们以为可以活下去,展开新生活的地方。 可父亲只是让他跪着,他跪了整整一天,双腿麻木像不再是自己的。 父亲才对他说:“你爹不是神佛,救不了所有人!” “我问你,让他们进来容易,然后呢?” “怎么养活他们?不养活他们,他们怎么活?不是抢就是偷,他们要活下去,城里的百姓也要活下去!” “就算我散尽家财,能救几个人?” 林尤当时不忿,认为是父亲推脱,为了不惹麻烦才袖手旁观:“城内几大家,哪一家没有存粮?他们存的粮食拿出来,能救数万人!他们的粮食家产都取之于民,难道不应当用之于民吗?!” 父亲只用看傻子的目光看向他:“他们会愿意把粮食送出来?退一万步,他们就算愿意拿出来,这粮食够吃几天?吃完以后呢?” “养活难民要的不是粮食,是土地!是让他们有事做!” “况且,你爹我都要看几大家的脸色。”父亲苦笑道,“我这个太守你以为当的很光鲜吗?你以为我的话就那么管用?我才来几年,那些人在安阳城又待了多少年?” “强龙都还不压地头蛇,你爹我看着像是强龙吗?” 所以林尤才来了,他不在乎混乱的时局,也不在乎朝廷如何,他这次过来,就是为了买粮食。 买可以让人活命的粮食。 就算不能把难民放进城,至少可以在城外给他们施粥,让他们……不会易子而食。 但他不确定自己能找到仙人洞府。 他记着路,他担心的是仙人早已离开,换了个地方。 “就算咱们平安的把粮食押送回去,又有什么用?”表兄高盛对神仙不以为然,倒不是他不信神佛,而是他有求时才信,无所求时便不信,“我们就两百人,能押送多少回去?多了也护不住。” 林尤脸色不太好看,一路行来,高盛不知给他泼了多少盆冷水:“凡事未曾做过,怎能轻言放弃?表兄不要再说了。” 高盛也不气恼,他心知自己这个表弟稚子心性,读了这么多年书,已经把圣贤道理刻进了骨子里,他虽调侃,却也不无敬佩。 多少读书人削尖了脑袋想钻进朝堂,嘴里挂着圣贤道理,可那些道理只是他们开路的武器,却不是他们立身的根本,朝堂上多少人结党营私?有几个人还记得书上的道理? 倒是林尤,明明已经迈过尸山血海,回到了安阳城,却还敢请命,再走一遭逃荒路。 高盛来时立下了军令状,必将自己这位四肢不勤的表弟安全带回去,否则表弟出事,他也绝不独活。 “就是那片林子!”林尤指着不远处眼熟的树林,兴奋喊道,“仙人就在里头!” 高盛奇道:“不该在山上吗?” 神仙不是都爱跑到山顶上去? 林尤只觉自己这个表兄满嘴都是疑问,他们争了一路,林尤实在不想再争了,自己策马进林。 高盛没办法,只能带人跟了上去。 进林以后纵使骑马也还要好几日才能到仙人洞府,林尤也不急,骑马过不去的地方便下马牵着过,他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也能幕天席地的休息,吃着噎喉的干粮也不抱怨。 “比我走时好多了,没遇到仙人以前干粮都不够吃。”林尤喝了口水,“哎,又得了病,每天又热又饿还渴。” 高盛皱眉:“不是有人护送你吗?” 林尤摆摆手:“不怪他们,粮食都紧着我,他们比我还饿。” “爹娘在南方找的人,南方人哪里知道北边如今已经是这副模样了。” 他们又走了三日,才终于在林尤的带领下来到一块开阔的空地。 这里像是被人为修整过,可仔细看,又看到不到半点雕琢痕迹,好像这树林里原本就有一块不生树木的地方。 高盛只一眼,便被不远处的方形房屋震慑住了。 这房子没有屋檐青瓦,浑然一体,如一块巨石被人从中掏空,且劈砍的格外整齐,没有一处凹陷凸起,哪怕是如今最好的匠人都做不到。 若以石造屋,也是将石头打磨成石砖,石砖再大,也不可能如此天然。 更勿论那奇怪的牌匾,不知要耗费多少好铁。 “那牌匾上的字?”高盛觉得有些眼熟。 林尤:“应当是仙文,我第一回 来的时候,也觉得是缺胳膊少腿的雅文。” 高盛心里已经信了,便不再说话,以免丢脸。 · 叶舟听见人声车马声时已经做好了迎接来人的准备——当然是准备好了抢。 那些声音一听就知道不是难民能发出来的。 客人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手枪。 叶舟没有自己出去,而是让草儿娘和莎拉出去看看。 草儿娘在得到叶舟的通知后便和莎拉一起走到了超市门口,而在她们身后还有躲在阴影处的武岩等人。 “是林公子。”草儿娘原本还提着心的放下了。 她冲莎拉说:“林公子之前来过,还换了不少东西走呢!” 她虽然怕林尤,但又不讨厌他。 况且仙人愿意换东西给林尤,就意味着林尤是个好人。 “李姑!”林尤看到草儿娘也很亲切,他虽然也被莎拉吓了一跳,可转念一想,也觉得没什么出奇,安阳城里都还有番人呢。 草儿娘笑道:“林公子。” 林尤探着头往超市里看:“仙人可在?” 草儿娘还未回应,便听见超市里传来了仙人的声音。 “叫他进来吧。” 草儿娘这才说:“林公子请。” 林尤转身冲高盛说道:“表兄,你就在此处等我,不要随意走动。” 高盛也想进去,他问草儿娘:“林尤乃在下表弟,在下能否与他一同进去?” 草儿娘冷了脸:“仙人既只叫了一个,那便只能进一个。” 高盛看了眼林尤,期盼着自己表弟能为自己说句话。 可林尤“归心似箭”,实在注意不到自家表兄的“缠绵眼神”,像个没心没肺的傻子一般笑道:“表兄,我去去就回!” 第42节 然后他便如乳燕投林般冲进了超市。 他走进超市的刹那便忍不住深吸一口气,超市里有一股叫人心旷神怡的香味,不是花香,也不是熏香,那香味令他忍不住长叹。 草儿娘送林尤进休息室的时候,一开门,叶舟差点被眼前这个黝黑小伙吓了一跳。 上回他见林尤的时候,林尤还是个唇红齿白的标准带病贵公子,今次在看,对方不仅黑了也壮了,穿着也更像普通农人。 “仙人!”林尤下意识的撩起无形衣摆,“扑通”一声给叶舟跪了。 已经被跪习惯的叶舟内心毫无波动:“起来吧,不必跪了。” 林尤从地上爬起来,拱手道:“仙人救命之恩,林某无以为报!此次前来是为安阳城外的数万难民,只求仙人施以援手,赐我神粮,以救人命。” 叶舟:“……” 怎么听这话的意思,是无以为报,那就不报了? 好在林尤下一句就是:“此次前来,林某还带了些用以交换的东西。” 叶舟心情刚好,林尤再泼了盆冷水。 林尤:“林某知道,凡间金银对仙人而言与粪土无异,便做主没带那些俗物。” 叶舟面无表情,内心已经麻木了:“……” 不是,我就是个俗人,我只想挣钱,金银你给我多少我收多少,我不在乎那是不是粪土! 装神弄鬼果然是把双刃剑! 叶舟像是在坐过山车,心脏都有些受不了。 大喜大悲,悲而复喜。 不知道林尤到底带了什么“超凡脱俗”的东西来交换。 只是这次林尤连好衣裳都没穿,冠也没戴,腰带也只是布带,连衣服都不能扒了。 哎! 他到底是来报恩,还是报仇的? 第33章 “这么说,你是来为难民换粮的?”叶舟捧起了茶杯。 他对茶没什么偏好,虽然爱喝,但喝不出好坏来,他现在喝的茶叶也只是超市卖的最普通的袋装花毛峰。 虽然品质算不上好,但茶香四溢,就是容易越喝越渴。 叶舟看着林尤的脸,他有些吃惊,毕竟之前林尤给他的印象,就只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富家公子,大约属于那种扔到农田里,分不清麦子和谷子的人。 果然人不可貌相,叶舟在心里承认是自己看轻了别人。 叶舟:“就算你换了粮食回去,坐吃山空,又能持续多久?” “况且一直发粮,难民只会一直停留在安阳城外,即便还有其他生路他们也不会走。” 可粮食是有限的,就算每次林尤都过来换粮,但一来一去,中间要耽搁多少时间? 又会遇到多少困难挫折? 更何况,白养着人总不是件好事。 林尤埋着头,苦笑道:“不瞒仙人,我爹也这么说,我实在无可奈何,只能想出这个笨法子,总好过坐看难民们饿死。” 叶舟指了指自己对面的沙发,冲林尤说道:“坐吧。” 林尤也没拒绝,反正仙人叫他干什么他便干什么。 叶舟:“粮食自然能换,你既然来了,我便给你出个主意。” 林尤的眼里冒出精光,激动地恨不能跳起来。 仙人洞府还在已是万幸,能换粮食是万幸中的万幸,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仙人竟然还愿意给他出主意。 “除了粮食,我还能给你粮种。”叶舟问道,“一亩地,能产十石。” 林尤懵了,他嘴唇颤抖,喉咙似乎被谁掐住,再发不出一点声音。 十石? 天下的粮种,最好的种子,最风调雨顺的天气,一亩能产三石已经极不得。 叶舟想了想:“此物非麦非稻,若说像什么,长得倒与芋头相像,口感味道却毫不相同,且不需育种。” 可林尤对叶舟的话并没有什么反应,像是喝多了一般脸颊潮红,双目也失去了焦距,他的嘴唇一张一合,如果仔细听就能听见,他在不断呢喃,重复着两个字——“十石”。 就在叶舟想叫林尤名字的时候,林尤突然站起来,再一次给叶舟跪下。 叶舟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林尤却额头触地道:“仙人!此乃活人之功!” 他似哭似笑地说:“活民之功,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十石!多少人能因此活命? 林尤的眼中落下泪来。 他确实曾是不知百姓疾苦的富家公子,他的父亲是太守,母亲也是名门之后,他从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就没吃过苦,没受过穷,他最大的烦恼无外乎是将来要娶个什么样的妻子,能不能取得功名。 可当他从北到南,走过那一遭后,就再也回不去了。 百姓的苦难,头一次那么清晰的落在身上,可在家里根本不会有人理解他。 就连他的表兄,也无法明白他的想法。 在他们看来,百姓受苦是应当的——他们没有家族可以传承,智慧无法一代代传下去,不会越来越好,只会越来越差,并且愚昧无知,脑子空空如也。 他们于这人世而言无关轻重。 即便死,也会再生,人总是不会少的。 真正将这人世变得更美的是他们,是他们这些名门贵胄之后,他们有智慧,有家族,也将辅佐帝王开创盛世。 甚至可以没有皇帝,但一定要有他们。 皇权不下乡,真正管理百姓的人是他们,豪强士绅对圣旨可以视而不见,却不能对他们视而不见。 林尤以前从不知道他们是这么想的。 或许他以前这么想的,但他已经发觉了自己是何等渺小,甚至一个庞大家族又是何等渺小。 他的父亲或许也怜悯百姓,但他也可以眼睁睁看百姓去死,而不做任何应对。 因为在他看来,只有治下的百姓才叫百姓,逃荒难民只是难民罢了。 难民不能给安阳城带来好处,只有坏处,于是他便不再费心,只想着安置难民有多少难处,却不会想着怎么解决这些难处。 可作为儿子,他不能直言父亲的过错。 又或许……他不想承认自己的父亲也是那样的人。 只有仙人…… 只有仙人把所有人都当做人,对谁都一样。 没有高低贵贱,没有…… 叶舟完全不知道林尤脑补了什么,他被林尤那句活民之功镇住了。 当然,他肯定是配不上这四个字的。 真要说谁配得上,大约只有袁老先生了吧。 他也不知道林尤为什么哭,大约是林尤……太感性了? 他还没有见过哭得这么轻易的人。 林尤抹了把脸上的泪,并认为自己是真情流露,没什么好羞耻的,他声音沙哑地说:“仙人,我叫他们把东西搬进来。” 叶舟也不留他,知道他需要找个地方收拾一下情绪,于是点头说:“去吧。” 林尤走出了休息室。 叶舟这才转头问坐在当自己不存在的邹鸣:“他哭什么?” 邹鸣也不知道,于是只说:“感情过于充沛了吧。” 叶舟:“我就不怎么哭,上次哭应该还是我幼儿园的时候。” 他回想自己幼儿园的时候为什么哭,但实在想不起来了,要么是被打了,要么是心爱的玩具被抢了,总是能让孩子哭的原因太多。 所以叶舟其实并不怎么喜欢孩子,他小时候听说也是熊孩子。 叶舟看着邹鸣的脸色,虽然邹鸣总是显得面无表情,但其实他的情绪很丰富,只是不熟悉的人察觉不到而已,大约是因为他们从早到晚几乎都在一起,晚上还一起睡——虽然是两张床,但叶舟现在已经能猜出一点他的情绪了。 “你不喜欢他?”叶舟喝了口茶。 邹鸣靠着沙发,一只手搭在椅背上,比起叶舟端正的坐姿,他的坐姿实在有些不羁,他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我不喜欢的人很多。” 叶舟开玩笑道:“包不包括我?” 邹鸣平静回道:“不包括。” 叶舟:“我也不讨厌你,还挺喜欢的。” 邹鸣忽然一顿,抬头看向叶舟,那双黝黑的眼眸似乎要透过叶舟的皮囊,直看入他的灵魂深处。 “我原本还担心你会不好相处。”叶舟一副松了口气的模样,“你看起来很帅,又酷,不太现实。” 邹鸣眉毛一挑:“什么不现实?” 叶舟打了个哈欠:“又帅又酷的不真实,像小说里或者电影里的人,现实里的人哪有你这种气质?” 邹鸣:“我这样不好吗?” 叶舟发现邹鸣的与其很认真,也就不开玩笑了:“挺好的,你要是突然变得满脸笑容我才不适应。” 邹鸣朝叶舟勾了勾嘴角。 大约是不常笑,邹鸣的笑容很僵硬。 僵硬让叶舟以为此时是有一杆枪抵在邹鸣脑袋上威胁他笑。 第43节 叶舟打赌,这是他这辈子见过最不情愿的笑容。 邹鸣就带着这么惨不忍睹的笑问叶舟:“适应吗?” 叶舟:“……” 虽然你很给我面子,但也不用这么勉强自己。 “……大概……看久了就适应了吧?”叶舟不想辜负邹鸣努力微笑的好意。 邹鸣突然说:“他带来的东西很多。” 叶舟点头:“就是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值钱的东西,他要是直接带金银最好,金子保值,在哪个位面都值钱,我在系统里换一部分,剩下一部分带去其它位面,说不定能挣个差价。” “换成工艺品这些,还不一定有金银好。” 金银能存到下一个位面,但工艺品这些最好的出手方式就是“卖”给系统,系统定什么价,他到手就是多少钱,是完全的买方市场。 如果下个位面是类似于邹鸣生活的位面,那工艺品就等同于“垃圾”。 叶舟问邹鸣:“在你那,什么最值钱?还有货币吗?” 邹鸣:“有人就有市场,当然会有货币,只是我们的货币是食物。” “肉干,饼干,一切能吃的东西。”邹鸣忽然说,“如果你到了我那,一块饼干就可以买到一个四肢健全的男孩,你会买吗?” 叶舟:“……我为什么要做人口买卖?我虽然穿到了这儿,但我的道德感还是在的!” 邹鸣又问:“如果卖他的人一直在虐待他呢?” “并且他的手腕,脚腕都戴着镣铐,求你买下他?” 叶舟想了想,这次他没有很干脆的说不买,而是说:“我不知道我在一个位面能停留多久,也做不到见一个救一个,但如果真的遇到了话,说不定我心一软就买了?我也不知道。” 邹鸣没有说话。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记忆深处的那个男孩似乎还活在那一刻。 活在漆黑的市场深处,四处都是污水秽物,满脸伤痕,一只眼睛肿到睁不开的男孩被看不清脸的男人一脚踹到了坭坑里。 他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可他太小了,壮年男人的拳头又太重了。 他努力抬起头,想在最后一刻看看头顶。 那是男孩唯一拥有的东西,谁也无法夺取的天空。 就在他抬头的那一刻。 他看到了从市场中走来的男人,他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色衬衣,一条黑色长裤,他俊美而削瘦像那些将他视作脚边污泥的上等人。 但表情却并不傲慢,他一眼便看见了那双温柔的眼眸。 对方的目光似乎落在他身上。 然后…… 朝他走来—— 第34章 “仙人跟你说了什么?”高盛看着表弟从超市门口出来,他迫不及待的迎上去,也想进去见识一番新天地。 超市门口的玻璃门就已经叫他啧啧称奇。 高盛见过琉璃,可琉璃烧制总做不到完全剔透,更别提这种几近透明的“玻璃”。 草儿娘还告诉他,这是钢化玻璃,莫说拳头,便是拿刀斧劈砍,也只会生出裂纹,不会碎裂。 高盛原本自觉已算见识广博,哪里想到在这个不见人烟的穷乡僻壤,竟然看到仙家器皿。 “仙人说……”林尤双眼红肿,可嘴角止不住上扬,他语无伦次地说,“仙人、仙人不仅换粮!还赐我粮种,可、令、令难民耕种,休养生息。” “十石!”林尤忽然高声喊道,“亩产十石!” 高盛也愣住了,他虽然不曾下过地,但读书的时候也要学,这关乎国计民生。 若某一处,有某一地当年亩产过了三石,便要由当地官员上呈到皇帝案前,这是皇帝的功绩。 可十石? 哪怕在农官最荒唐的美梦里,恐怕都未曾有过这个产量。 不仅高盛,看守马车的护卫们也齐齐看向林尤。 林尤已经察觉不到这些人的视线了,他继续说:“是仙粮!定是仙粮!” 高盛一个激灵,他双眸放光,冲林尤说:“快让他们将东西搬进去!” 林尤也反应过来,他冲护卫们说:“你们去吧,把东西搬进去。” 护卫们不是很敢,他们站在原地,没有一个人愿意打头阵。 林尤看没人动,便自己搬起一箱东西,艰难地朝超市走去。 他并不往后看,心里却清楚他们必然会跟上自己。 就连高盛都亲自搬了一箱进去。 护卫们眼看着两位公子都进去了,也鼓起勇气,抬着一个个木箱进去。 这些箱子全由实木打造——这时代也没有合成木,不仅大,而且重,光是一个空箱子都需要一个成年男人才能搬动。 若是装满了东西,有时两个壮汉都不一定搬得动。 他们来回搬了近两个时辰,这才把所有东西搬完。 这次过来,他们不仅拉了马车,专拉货物,还拉了牛车。 牛虽然不及马快,但能拉更重的东西,还不像马一样金贵,只要花钱就能买到。 马可是买不着的,就是太守要马,也要四处打探,再托人像卖家说好话,卖些人情面子才能买下。 “都是些什么东西?”莎拉有些好奇的蹲在木箱旁边,她抬头问林尤,那双泛红的眼瞳一眨不眨的盯着林尤。 她看着太小了,即便是外邦人的长相,也不会让人觉得有威胁。 林尤在莎拉的注释下微笑道,看莎拉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普通女孩:“凡人的东西仙人应当看不上,我便没带金银书画。” 莎拉有些迷茫。 金银书画都没带,你到底带了些什么? 而且你真的成功绕开了这个时代最值钱的东西。 林尤也不卖关子:“都是美玉宝石,还有玛瑙。” “这些东西都是天生天养,养了万万年。” 在他看来,天生天养的东西,自然比凡人造的东西更讨仙人喜欢。 没见仙人自己都住在这……曾经的青山绿水中吗? 莎拉对玉没兴趣,她对玉文化半点不了解,但对宝石倒是很有兴趣,当即在林尤的指点下打开了一个木箱,里面摆满了打磨过的宝石。 不过里面见不到大颗的。 天然宝石想要大颗实在艰难。 而且宝石在这个时代也不值钱——没有切割技术,打磨技术再到位看起来也会带点灰。 所以比起灰扑扑的宝石,人们还是喜欢玉。 “和田玉难得……”林尤有些不好意思,他自己的玉佩都只是和田玉中的下品,上品不是在达官贵族手里,就是在皇宫里,“倒是有一种新玉,只是颜色太艳……也不知仙人会不会喜欢。” 莎拉又打开了装着“新玉”的箱子,一打开,便是一整箱雕刻神像的玉牌,还有不少玉镯和打磨成珠子的手串链子。 这东西莎拉是认识的:“是翡翠啊。” 林尤一愣:“这名字好!新玉还未起名呢!” 林尤来时还很忐忑,实在是因为这些新玉就是拿来凑数的,开采出来以后因为色浓,不受文人大夫喜爱,因此并未形成风潮,除了爱新鲜的,摆出来都没几个人愿意买。 这玉若色淡,便不如和田玉温润洁白,有君子之风,不美。 若浓,又多了俗气,艳丽逼人,不美。 在世人看来,玉就是美石,新玉甚至不如金银器美。 可它量大啊! 没人买,又便宜,林尤便托人买了不少,交由工匠雕刻打磨。 打磨好了一看,却也有模有样,有些打磨出来,竟然还格外剔透。 可惜带色,否则也能勉强算美了。 林尤艰难解释道:“这些新玉虽然不讨世人喜欢,但或许能讨仙人喜欢呢?” 莎拉:“也不讨我喜欢。” 林尤:“……” 莎拉连林尤带来的宝石都不喜欢,她喜欢的是亮晶晶的宝石,不是这些灰扑扑的“小石头”。 本来内心忐忑的林尤此时已经快哭了。 但他又说:“我还带了月光石!” 莎拉:“……那玩意超市就有,就在那边的货架上。” 莎拉指着儿童玩具区,“这东西发的光还不如蜡烛,有什么用?” 林尤麻木道:“有什么用……” 月光石就是稀奇啊! 谁图它有用啊! 要有用也不买它。 林尤抹了把脸,他无奈道:“事已至此,只能希望这些东西能投仙人的眼缘。” 第44节 · 叶舟也收到了草儿娘送进来的样品,他看着摆满一桌子的各色宝石和翡翠,差点倒吸一口凉气——宝石的市价他不了解,但翡翠他知道啊! 他亲妈最喜欢的就是翡翠手镯,拖她的福,叶舟能欣赏翡翠的美。 翡翠种水越好,色越淡,但叶舟竟然能从这些“样品”中找出好几件色浓水头又好的。 放在现代,这样的牌子,一块就要值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玩翡翠的人大多非富即贵,因为这玩意要价着实不菲,普通人如果买,那就不能叫玩。 翡翠玩家追求的是品质,几百万的翡翠在他们看来都很平常。 叶舟就记得他妈为了买一条紫罗兰玻璃种的翡翠手镯跟他爸大吵了一架,最后他爸认输,他妈花了五百多万把那条手镯拿下。 过了三年就开价八百多万卖了出去。 从那以后他爸就再也不足之处他妈买翡翠了。 叶舟拿着他觉得品质最好的一块玉牌走去收银台,满怀希望的拿扫码枪一扫—— “翡翠玉牌X1” “收入:500” 叶舟:“?” 叶舟:“????” 你逗我?品质这么好的翡翠就值五百?! 你是不是少给我打了四个零? “你给这么低的价?”叶舟冲回休息室,锁好门,冲着电脑大骂,“你早说这个价我就不扫了!你给我吐出来!” 电脑不动如山。 叶舟也知道冲电脑发脾气或是讲道理都没有用。 他不知道是哪儿出了问题,迷茫的看向坐在沙发上玩平板游戏的莎拉。 莎拉注意到了叶舟的目光,也看向叶舟,她把嘴里的辣椒味棒棒糖咬碎了咽下去后才说:“系统是按照翡翠在这里的购买力兑换的,因为你拿了最好的一块才有五百,不然普通的应该的就两百左右,差的几块几十块。” 叶舟看着满桌的翡翠:“……这些东西,在这里没有购买力?” 莎拉点点头:“他说没人喜欢,而且是新开采出来的东西,连名字都没有。” 叶舟:“……” 我、我好亏…… 叶舟对着满桌的翡翠望而兴叹,看来在这里是不可能把它们换成钱了。 只有去了翡翠之前的位面才能挣到钱。 反正他是绝不会“贱卖”给系统的! 更何况就算贱卖给系统,这些翡翠加起来也不值多少钱。 说起来……林尤真是成功绕过了所有值钱的东西。 他到底是不是故意的? 叶舟又看向宝石,这些灰扑扑的宝石应该也不值钱。 所以——林尤除了这些难道就没有带别的值钱的东西了吗? 莎拉突然说:“我看他装这些东西的箱子挺好的,都是实木,还是好木头,雕刻的也很精细,在这个位面应该算比较之前吧?” “一个也值几千块?” 叶舟大惊失色:“他不会把木箱子带回去吧?!” 莎拉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他还带了一小箱和田玉,不过我看过了,成色都一般,但在这个位面也值不少钱,加起来几十万是有的,能不能过百万不清楚。” 叶舟松了口气:“现在能有钱入账就好,我不做好准备,怎么到其它位面去?” 但还是不够他买一挺机枪。 倒是手榴弹能买两颗。 系统里的热武器是在贵得令人发指! 叶舟唉声叹气道:“还真不如给我送几套他的衣服过来,还有鞋和头冠,对了,他上回没留下的腰带这回带来了吗?” “没有腰带的话……他的内衣值钱吗?” “外面穿麻布短打,里面应该会穿好的吧?” 第35章 “喝点水吧。”草儿娘将纸杯递到男人眼前,她如今心态平和了不少,不再逮住个人就想炫耀自己入了仙人门下,水杯递给男人后便匆匆离开,和武岩他们一起整理木箱。 超市里的人还是太少了,每个人都手忙脚乱,若不是老人们身体不好,仙人亲自开了口叫他们不必忙,否则他们也要忙起来人手才勉强够用。 男人接过水杯后茫然的看着草儿娘离开的背影。 这里便是仙人洞府……哪里都和他生来所见无一处相同。 就连他手里的杯子,都轻飘飘的像没有重量。 “这是纸做的吧?”男人小心翼翼的双手捧着杯子,不敢和不舍得喝杯子里的水,压低声音问身旁的人,“怎么竟没漏呢?” 他身旁的人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支吾道:“仙人施了仙法,自然就不会漏了。” 高盛也捧着杯子,他大为惊叹,已是完全信了这世上有仙人。 林尤在家说的话并不是人人都信,包括高盛在内,都以为林尤发了癔症。 人人都信世上有仙人神佛,皇帝也信。 可他们这些家里世代传承的大家族,对神仙一类的说法早已起了疑心。 这世上若真有仙人,为何来往千年,竟不见一个例子?所谓的神仙显灵,从来都只有被揭穿的骗局,不见证明? 而若皇帝是真龙天子,又为何会有改朝换代? 难道皇帝生的儿子,就不是真龙了吗? 只是他们从不会将这些想法漏出去,就算教导,也只会教导自家子弟。 高盛抬头看着不远处的灯,那灯成排横列,将这偌大的仙人洞府照得比洞府外还要亮,住在这里的人衣着奇异,看身形都是普通百姓,可已然与百姓截然不同。 行动之间不见畏缩,勿论男人,就连女人都行动如风,百姓那永远佝偻着的背在他们身上都挺直了。 没人对他另眼相待,好似他不是世家子弟,而是最普通不过的凡夫俗子。 这叫高盛有些不自在。 “这些都是好东西。”检查到最后几箱的时候武岩总算露出了点笑模样。 看到翡翠宝石的时候,武岩心里就一咯噔——仙人虽然不爱凡间俗物,但那是仙人体贴凡人贫穷困苦,可凡人怎能因此蹬鼻子上脸? 武岩从中拿出玛瑙串,玛瑙被打磨的颗颗圆润,品相极好,他笑着冲陈六说:“你见没见过这东西?” 陈六摇头:“不曾见过,怎么,很值钱吗?” 武岩:“这叫马脑,听说仅供皇宫,别说普通人了,就是皇亲国戚,若是穷一点恐怕都没见过。” 陈六奇道:“皇亲国戚还有穷的?” 林尤连忙接话:“皇帝家亲戚才多呢,谁家没几个穷亲戚?” 陈六眼界大开,没想到皇帝家还有穷亲戚,如此想来,皇帝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林尤又冲武岩说:“还是武大哥有见识,这玛瑙才是我千里押送要送与仙人的东西,其它不过添头而已。” 之前得知翡翠和宝石在仙人眼里恐怕都是石头后把他吓了一跳。 如果石头在仙人眼中不分贵贱,但玛瑙恐怕也好不到哪儿去? 玛瑙之珍贵,林家传承两朝,才也只凑出了这么些。 总共三箱,为了看着不那么少,这才又买了新玉宝石当添头。 林尤也不在意仪态,他就在武岩旁边席地而坐,唉声叹气道:“早知道还不如带些金银过来。” 武岩安慰他:“你带金银,仙人也用不上。” 林尤继续唉声叹气:“我爹娘叫我带些书画,可我想着,书画对仙人而言,应当同小孩随手乱涂没有区别……” 武岩:“……” 这位林公子,当真是把所有能想到的都自己否定了一遍。 “玛瑙啊。”叶舟已经对林尤带来的东西不抱希望了,翡翠都不值钱,玛瑙应该也值不了什么钱,毕竟在叶舟的认知里,玛瑙虽然从古至今一直都有人追捧,但其实价格并不昂贵。 所以叶舟随便拿了一串玛瑙去扫的时候,已经做好了系统给他报低价的准备。 叶舟站在收银台前长叹了一口气,心不在焉地想怎么才能离开这个位面。 现在这附近已经没人了,再待下去似乎也攒不到什么钱。 虽然想要离开,但叶舟还有太多不放心的地方。 有关于他自己的,大约是武力值不够,他在这个位面能成功活到现在,除了他自己谨慎,拿神仙当护身符以外,最该庆幸的大约是他来的时间,大股的势力已经走了,最开始遇到的又是草儿母女。 草儿母女其实并不真善美,但她们又生机勃勃,要抓住一切能活下去的养分。 不管草儿娘是出于什么目的去敲打难民们,都给叶舟提供了不小的帮助。 一个有眼色,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人是多么可贵啊。 这里的每个人,他们都是活着的普通人,没有高尚的品格,广袤的见识,也没有多聪明的脑子,他们努力适应着周围的一切,想要有好的表现,得到认可,能够长久在这个仙人洞府里生活下去。 叶舟害怕自己离开的时候,无法把他们带走。 那么他们留在这个已经见不到人的地方,该怎么生存? 如果他对他们不管不顾,自己走了就好,叶舟又过不了自己心里这一关。 说起来,他们原本就是合作关系,他们提供劳力,自己给他们工作岗位和工资。 第45节 原本,他们彼此之间是没有责任的。 责任这两个字,叶舟一直没有清晰的体会过。 而现在,他觉得自己对他们是有责任的。 至少也该给他们准备好后路以后再离开,自己离开后也不会担心他们的生活,不用担心因为自己这个“仙人”的存在,让他们被有心人关押严刑拷打。 叶舟在心底长叹一口气,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样的烦恼。 他看着消失在手里的玛瑙,然后又看向了屏幕。 玛瑙X1 收入:162340 叶舟:“……” 叶舟:“!!!!” 一个手串而已?! 这么值钱?!!! 叶舟瞬间瞳孔地震,好不容易才压下自己激动的情绪。 林尤,我误会你了,其实你是个来给我送钱的好人! 他突然觉得林尤那张黝黑的脸也突然变得俊美了起来。 玛瑙在这个位面竟然这么值钱! 叶舟不认为玛瑙在其它位面也会这么值钱,毕竟在他自己的位面,玛瑙是绝没可能和翡翠和田玉比价格的。 所以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在这个位面卖给系统。 系统也不是只会坑他嘛。 薅系统羊毛的时候,也要给系统挣差价的机会。 叶舟回到休息室,整个人焕然一新,眉眼都带着喜意,由于他自己都知道自己喜得太明显了,所以刚进休息室就关上了门。 “很值钱?”邹鸣一看叶舟的脸色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叶舟这才止不住露出笑容,他疯狂点头:“一共三箱,怎么也有个一千多万?说不定会更多。” “我刚刚都想好了,换几挺机枪,狙击枪也可以来一些,你会用狙击枪吗?”叶舟问。 邹鸣点头:“会,不过我不等待太久,狙击手需要耐心,我耐心不太好。” 叶舟点点头:“那我到时候再雇一个保镖吧,医生也要雇一个,但雇了医生的话,医疗器具也要买吧?之前我都没有看医疗器具的价格,希望不要太贵。” “感觉钱估计又要全都花出去。”话虽如此,但叶舟的表情却很轻松。 他坐到邹鸣身旁,有些拿不定主意的小声问:“我现在是担心,我走了以后本地雇员怎么办,他们能不能跟我一起走?” 邹鸣没有说话。 他沉默了良久以后才轻声说:“如果注册的话,就可以。” “在系统里注册,然后你再走正轨程序雇佣,就可以带他们走。” 叶舟没想到还有这个方法,可他却注意到了邹鸣的表情,他下意识的放低音量,甚至不自觉地小心问道:“你看起来……好像不是很高兴……” 看起来甚至有些难过。 邹鸣却没有解释,而是说:“未成年不能注册,不过如果注册为家属的话,也能带走。” 叶舟:“那系统还挺人性化的嘛。” 心中的一块巨石落地,叶舟只觉得浑身轻松。 邹鸣却突然说:“但如果没有家属,未成年就不能注册和带走。” “必须是有血缘的直系亲属。” 叶舟点点头:“这样也好,防止跨位面的人口买卖。” 邹鸣靠在沙发上,仰头看着休息室的吊灯,他平静地说:“是啊,这样也好。” 叶舟总觉得邹鸣话里有话,可看邹鸣的脸色就知道他不像细说,叶舟就没有再继续问下去。 每个人都有不想告诉别人的心事,既然如此,又何必刨根问底呢? 没必要为了满足的好奇心去挖别人的伤疤。 叶舟:“你说,我们从这儿离开,以后还有机会回来吗?” 邹鸣看向:“我以为你不会想回来。” 叶舟摸了摸后脑勺:“在的时候想离开,离开以后想偶尔再来看看。” 他冲邹鸣笑道:“人不都是这样的吗?” 第36章 超市休息区的沙发上,林尤有些忐忑的拿着水杯,他左顾右盼,却发现高盛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货架前,正一脸新奇贪婪的看着货架上物品。 林尤紧张的站起来,快步走到高盛身旁,他压低音量,小心翼翼地说:“表兄!别胡乱走动。” 高盛却从货柜上拿下一瓶琉璃瓶装着的酒。 装在这样透明的酒瓶里,再普通的酒似乎都能变得格外尊贵。 高盛看向另有,他眸光大盛:“你为何不告诉我仙人这里还有这些东西?” 林尤被他一打岔,略显迷茫地说:“这些都是享受奢靡之物,没什么好提的。” 洞府里放着这么多可供人沉迷一生的享乐之物,不是更可以证明仙人视金钱如粪土吗? 这里的东西,随便拿出一样都足够让人大开眼界。 一瓶酒拿出去,都会让有些嗜酒如命的清高文人争得头破血流吧? 林尤:“表兄,你要是想喝酒,回去了不会少。” 高盛却抓住林尤的手腕,语气狂热地冲他喊道:“重要的是酒吗?!是这样的酒!是仙酒!” “若能把这样的酒带回去,进献给皇上……” “舅舅入仕二十余载,一直待在安阳城,难道就不想更近一步?”高盛,“难道你也想一生困死在安阳?” 林尤微微眨眼,他从没想过这个——按他的想法,他应当好好读书,通过科举取得一个好名次,然后和寒门子弟一般从微末小官做起,如果他有才华,能当个好官,那就一定会被皇帝赏识。 “林尤……”高盛看着林尤这呆傻的模样,刚刚的激动和狂热也散去了,他无奈道,“书里的道理,该信时才要信,不该信的便一个字都不要信。” “不要信那些寒门庶子说的话,什么好好当官就能步步高升。” “若真有那么容易,怎么还会有世家败落?”高盛,“难道我们这些世家子弟,不比寒门子弟看得更多,学得更多?” “你恐怕不知道吧?开国时皇帝想娶三姓中的嫡女为后,三姓竟无一家应允,他们看不上皇帝是偏门庶子。”高盛笑道,“然后呢?你现在还听说过三姓吗?曾经举足轻重的三姓,现在想送女儿进宫为妃都是难事。” “世家,要世代都有人站在皇帝身旁,才能叫世家。”高盛,“那些待在荒山老林,等着皇帝亲自去请的故事,都只是故事,皇帝身边永远不会缺想为他卖命的人。” “只有靠近皇帝,才能接触皇权,分享皇权。” “你看多少世家为了送女儿进宫四处钻研?他们难道不知道宫里不受宠的女人日子不好过吗?” “他们知道,但我们这些世家子弟在朝前争宠,女人在后宫争宠,前朝后宫唇齿相依,才能保证一个家族长盛不衰。” 林尤震悚地看着高盛。 高盛:“若你真是寒门子弟,你一生所以企图的最高成就,也无非是每年宫宴时宴会上有你的一席之地,而你无论多有才华,都只能居于末尾,看着那些酒囊饭袋排在你前头。” “可有了这些东西便不同了。”高盛音量陡然提高,“说不定……说不定舅舅不必再死守安阳,能去到王城!” 高盛把酒放回了原本的位子上:“你好好想想吧,想想你父你母,你父还能在安阳当太守,你呢?将来是不是只能去当县令?” 高盛:“既然来这一趟,总不能白来。” 林尤急切的辩驳:“怎么能白来?!亩产十石的粮食!这算白来吗?” 高盛却瞟他一眼:“你将这仙粮带回去,就直接给百姓?” 林尤:“不行吗?” 高盛嗤笑一声:“仙家的东西,不给皇帝,给你?” 林尤愣了愣。 高盛却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给皇上,你就会人头落地,林家也讨不到好。” “但……”林尤抓住高盛的衣袖,“若是献于皇上,等仙粮再发下来,城外那些百姓就饿死了啊!” 高盛:“所以我才叫你换些享乐之物回去!” 林尤:“……原来如此。” 话毕,林尤朝着高盛拱手道:“表兄,是我狭隘,误会了你。” 高盛摆摆手:“你也不算误解,我确实也是为了仕途。” 功名利禄,从古至今多少人讥讽它,却又有多少人趋之若鹜? 人人都在浮尘俗世中打滚,哪里有人真的孤傲呢? · “换酒?”叶舟兴奋的扫着玛瑙,看着数字不断跳跃上升,脸上不自觉的带着笑。 他对前来禀报的武岩说,“让他换吧,不过是酒瓶易碎,叫他路上小心。” 武岩:“是。” 除了酒以外,林尤还换了不少别的东西。 全都是“吃喝玩乐”相关。 叶舟虽然觉得这些东西大约不是林尤自己想换,但他没打算去问,也更不打算管。 买什么东西是顾客的自由,更何况超市里全是商品,商品摆出来就是用来卖的。 “让他自己选。”叶舟扫完一箱玛瑙,手已经有些累了,他看向就在旁边看杂志的邹鸣。 第46节 邹鸣感受到叶舟的眼神后抬起头来,然后放下杂志,像是和叶舟心有灵犀般走到叶舟身旁,接过了扫码枪,就像叶舟一样,重复着机械运动。 叶舟松了口气:“谢了,我去喝口水再来。” 邹鸣低着头,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不用说谢。” 叶舟:“礼貌还是要的,你要不要喝点什么?我去给你拿,有饮料,还有奶茶和茶。” 邹鸣:“矿泉水就行。” 除了喝水以外,叶舟还要准备给林尤的粮种。 一共两样,红薯和土豆,叶舟还打印了一份繁体字的注意事项。 不管他怎么说,都不如文字来得清晰字体。 口口相传总容易失真。 叶舟几乎把超市里的所有红薯和土豆都让武岩他们装了起来。 “这些就是亩产十石的仙粮?”武岩他们虽然在超市里不知道吃过多少次红薯土豆,但都不知道这两样东西竟然如此高产。 而且两样对比,他们更喜欢红薯。 软糯香甜,甜味更重。 在来到超市之前,他们一年都不一定能吃上一次糖。 叶舟点点头:“就是这两样。” 而且他超市里卖的红薯还是改良品种,不仅产量高,而是甜。 不像他爷爷奶奶小时候吃的红薯,味道寡淡,也不甜。 “晒成红薯干以后能放很久。”叶舟冲武岩他们笑了笑。 “不晒的话只放着可能会发芽。”叶舟想了想,“发芽后就不能吃了,但可以拿去种。” 武岩他们突然兴致勃勃道:“仙人,那咱们自己能种吗?就种在超市外头!” “对对,我们可以自己种!” “来了这儿之后我就没种过地了。” “你们种吧,我打杂,我这辈子都不想种地了!” 可能是因为武岩以前是小地主,经营的也是榨油坊,所以并未自己下过地,反而对地里的活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那些从小到大都在种地的雇员反而不愿意再种。 他们有关种地的记忆里只有苦,没有甜,他们从没靠种地填饱过肚子,给家里添置过什么东西,只有劳苦和贫穷。 叶舟微微摇头:“不能种。” 武岩有些失望,但他很快又听见叶舟说:“大概明天,我就要离开这儿了,你们正好也回去给其他人说一声,愿意跟我走的今晚到休息室去。” “不愿走的也不强求,我会给你们留下东西,让林尤送你们去南方。” 武岩愣住了,在场的所有人都说不出话来。 离开?去哪儿? 仙人要带着他们? 去仙界的话,他们这些凡人真的能在仙家立足吗? 还是仙人要带他们去修行? 他们也能成仙? 叶舟也猜出了他们会怎么想,补充道:“不是带你们去修行。” “而是去无数个小世界,没有目的地。” “如果你们想回来应该也能回来。” 叶舟:“你们自己考虑清楚。” 陈六立刻说:“愿跟随仙人!” 有陈六起头,武岩等人也相继喊道:“愿跟随仙人!” 叶舟微微摇头:“你们说了不算,去与你们的家小好好商量吧,故土难离,不是人人都愿意离开。” 他爷爷奶奶以前在老家过得那么苦,到了晚年,不也惦念着落叶归根吗? 明明提起来并没有什么美好回忆,却还是心心念念想回老家土葬。 叶舟摆摆手:“去问吧,今晚再来告诉我。” 看着武岩他们拖着土豆红薯离开后,叶舟才重新回到收银台旁,他把矿泉水放到邹鸣手边,朝他示意:“我来吧,你去喝口水休息一下。” 邹鸣微微摇头:“不用,你不是打算明天走吗?扫进去以后你把想买的东西买了,今晚收到明天就能走。” “还要再雇一个人。”邹鸣问,“要我给你推荐吗?” 叶舟点点头:“就你之前说的那个耐心特别好的吧,男的女的?叫什么名字?” 邹鸣:“陈舒,女的,她本来就是军人。” 叶舟好奇道:“那她是哪个位面的人?跟你一个位面?” 邹鸣:“不是,她在和平年代。” 叶舟笑道:“那还挺好的,应该跟我差不多,那她是资源在系统注册还是跟我一样被逼无奈?” 邹鸣想了想:“自愿的,她想锻炼。” 叶舟:“……那她是真厉害。” · 林尤让人把仙粮搬到马车上去,自己则双手接过武岩递过来的一叠纸,为了防止林尤在路上不小心弄掉,叶舟一共打印了十份。 “这些字……”林尤看着纸上的字,还没看内容,便被字吓了一跳,“也太规矩了。” 根本不像是人写的,同一个人写同一个字总会有些微区别,但这些字完全不会,同一个字不论大小粗细,全都一模一样。 简直像是雕刻后印下来的,可就算是印的,也没有半点墨迹不匀。 纸也和他们往日用的不同,更细腻洁白,明明这么多字,却没有一点晕墨。 “果然不愧是仙人写的。”林尤捧着那叠纸,就像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武岩毫不留情的给他泼了一盆冷水:“不是仙人写的,仙人未曾动笔,只是用了仙法。” 林尤:“……既然是仙人亲自用的仙法!那也算是仙人写的!” 武岩沉默片刻:“有道理。” 林尤这才看向武岩他们送来的仙粮,因为叶舟不在此处,林尤又知道武岩都是凡人,因此不怎么拘束地问:“武大哥,仙粮你们自己吃过吗?” 武岩点头:“自然吃过,这是红薯,这是土豆。” 武岩脸上带笑:“我们更爱红薯,又软又香,是甜的。” 林尤:“甜的?” 武岩点头:“比糖都不差。” 能饱腹的粮食,产量高,又是甜的。 林尤激动地脸都红了。 “土豆不好吃?”高盛好奇地问道。 武岩:“倒也不是,比起红薯来就没那么好吃,但如果炸成土豆片,加上一些香料,也很香。” “炖肉的时候放几块也不错。”武岩咽了口唾沫。 他想吃炖肉了。 草儿娘为了仙人,明明不识字,却已经能靠着食谱上的图片学做菜了。 对武岩来说,草儿娘现在做菜的手艺比酒店里的大厨都强。 尤其是红烧肉。 武岩又咽了一次唾沫。 每次连汤汁都不会留下,人人都抢着用汤汁泡饭。 林尤他们带来的人正在搬运换到的货物,他们小心翼翼地装好酒,为了防止运回去的路上酒瓶碎裂,叶舟还送了他们不少发泡纸,让他们垫在木箱四周。 “林公子这次不换点干粮?”武岩问。 林尤有些羞耻道:“换酒已是厚颜,哪里还敢再换干粮。” 他认为他带来的这些东西原本应当连粮种都换不到,可现在不仅换了,还换了酒和其他东西。 他已经无地自容,不能再喜欢换下去了。 虽然仙人从不制止,对换走的东西也不吝啬,可他也知道羞耻。 武岩:“那就多带点水上路吧,附近都没有水源。” 林尤拱手道:“多谢。” 他扭头看向忙碌的护卫,看向被搬上马车的酒和粮种。 一瓶酒需要多少粮食才能酿造? 而那些粮食又能是多少人活命的口粮? 达官贵人们还在醉生梦死,百姓饿着肚子等死。 林尤深吸一口气:“仙人旦有差遣,林某万死不辞!” “走吧!” 不知道以后他还能不能再来到仙人洞府,再见到仙人。 第37章 第47节 林尤等人来时匆匆,去也匆匆,差点连一夜都没有停留,还是叶舟挽留了他们一夜。 毕竟如果有雇员不想和他一起,还需要跟着林尤他们去往南方。 叶舟怕他们之后连夜行路出现意外,还送了一个强光手电,除了电池外也支持太阳能充电,只是充的极慢,但也好过电池耗尽后再也无法补充。 电池他也给了不少,至少足够他们支撑到安阳城。 也算是感谢他们帮忙送人。 叶舟并不担心蝴蝶效应,他既然来了这里,又有谁知道他是不是被蝴蝶带动的那股风呢? 林尤他们走后,叶舟就待在休息室里疯狂买买买。 他头一次知道自己竟然这么喜欢“购物”。 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他什么都不用忧心,甚至不用看价格,只需要不断按下购买健。 叶舟在心底啜泣——有钱真的好快乐! 这世上大约没有比有钱更快乐的事了! 雇佣保镖的时候,叶舟搜出了陈舒的名字,利落的按下了雇佣键。 除此以外,他还雇佣了一位名叫周远鹤的医生,由于完全不懂医疗器具,所以叶舟什么都没买,准备医生来了以后叫他自己买。 反正购买任何东西都得用电脑,系统有记账,也不用担心被吞墨。 这么一想,系统好像也有优点,不全是缺点。 虽然永远也不回应他的质疑这点很奇葩。 武岩他们在晚上九点左右进了休息室。 不出叶舟所料,有一大半人都不愿意跟他一起离开。 比起毫不了解的“新世界”,他们还是更愿意留在自己更为了解,从小长大的地方。 尤其是老人。 哪怕这里动荡,哪怕留下可能依旧贫苦,可他们还是更眷恋这片土地。 叶舟看向武岩:“把愿意留下的人名单给我吧。” 武岩把写上的文字和按下手印的“合同”交给了叶舟。 陈六也要留下,叶舟虽然很惋惜,但也只能祝福他。 他的父母也不愿意离开。 他们固然对跟着仙人充满了向往,可那是停留在自己这个“仙人”待在这片土地上的情况下。 叶舟花了五分钟把雇员和家属录入进去。 店里的实际雇佣人数从二十六人骤减到十二人,如果算上婴儿的话,就是十三人。 唯一让叶舟松口气的,大约就是武岩和草儿母女都没有离开。 武岩是男人当中脑子最活络的。 其他雇员都很听话,但太听话了,他们听不懂叶舟的言外之意,也揣测不出叶舟的想法,一个指令就一个动作,能不动脑子就不动脑子。 这样虽然不会出错,可也增加了许多麻烦。 所以才需要一个脑子灵活的中间人。 草儿娘一样,并且比起武岩,草儿娘揣测的更准确。 而且她确实对叶舟忠心耿耿,叶舟能确定这一点。 对他忠心,又能明白他的意图,还能上传下达的人才不多见,也不好找。 要是武岩和草儿娘也留下来,那叶舟就要头疼了。 “下个位面是哪儿?”邹鸣坐到电脑椅的扶手上,他虚虚的坐着,并没有把全身的重量压下去,一只手绕过叶舟的肩膀,像半搂着他一样。 叶舟没有发现任何异样,把可跳跃的位面调出来给邹鸣看:“就这两个,敏兹尔大陆和落阳基地,你觉得去哪个比较好?” 邹鸣问:“你自己想先去哪儿?” 叶舟沉默片刻:“说实话,我哪个都不想去,敏兹尔听起来就像是魔法大陆,西方世界,全都是外国人,我很没有安全感。” “至于落阳基地,一看就很危险。”叶舟叹气道,“而且系统也不给我具体情况,只给我地名让我猜,虽然决定好了明天要走,但其实我到现在都还没选好目的地。” 邹鸣忽然说:“落阳吧,之前工作的时候听人说过,落阳基地还算稳定。” 叶舟眨眨眼,充满希冀地看着邹鸣:“你有落阳的资料?详细说说。” 叶舟说完后还是十分殷勤的去泡了两杯红茶——喝绿茶怕晚上睡不着。 叶舟泡好茶放在茶几上,拽着邹鸣的胳膊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坐在沙发上,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邹鸣,此时此刻,他的眼里只有邹鸣的身影。 邹鸣在叶舟堪称热烈的注释下微微低头,他不去看叶舟的眼睛,只看着手里的红茶。 茶面被空调风吹得微微晃荡。 像平静的湖面荡起了涟漪。 邹鸣表情平静,像是在说一个平淡且没有起伏的故事:“落日基地跟我所处的位面不同,我的位面是因为核污染和科技污染造成的人为悲剧,落日基地是因为丧尸。” 叶舟:“……拍电影吗?” 只有电影才会拍丧尸末日吧?!否则活生生的人怎么可能打不过没脑子速度慢的丧尸? 就算打不过也不可能跑不过,军队一出现,怎么可能镇压不了,发展成末日? 邹鸣很快解答了叶舟没有问出口的疑惑:“丧尸速度很快,黑暗中也能视物,它们的听觉嗅觉都比普通人强,不需要被它咬到或者抓上,只要你接触过它以后没有完全消毒,用接触过它的东西碰触口鼻,都会被感染。” 叶舟:“这是不是不太科学?” 他以前看丧尸片的时候,觉得丧尸的存在本身就不科学。 邹鸣:“只有破坏它们的大脑或脊椎才能让它们真正死亡和丧失行动能力。” 邹鸣想了想:“与其说它们是变成了丧尸,不如说是被寄生了。” “你有没有见过被寄生的蝉?它们的脑子和身体都被掏空,却依旧可以活动。” 叶舟打了个寒颤:“有点恶心。” 邹鸣赞同这个形容:“它们的目的不是消灭人类,是繁衍。” “人体就是让他们成长孵化的温床。” “当它们积蓄够了能量,就会破体而出。” “不过我来之前,那个位面的科学家刚刚确认人体是温床,还没有一个孵化完成的例子。” 叶舟:“……要不……咱们还是选那个什么大陆吧?” 叶舟满脑子就两个字——危险!危险!还是危险! 邹鸣:“我还是建议去落阳,虽然危险,但好歹我们有信息,就算去了也不会成为无头苍蝇,而且现在不去,之后也还是会去。” “与其去完全没有信息的地方,不如在落阳基地解锁新的系统内容后再去。” 叶舟一愣:“新的系统内容?” 邹鸣点头:“总营业额达到三千万的时候可以解锁防护罩。” 叶舟嘴角抽了抽:“三千万,它怎么不去抢?它是诚心让人做生意的吗?它就是整人的吧!” 营业额是不能统一计算的,也就是这三千万,必须在落阳基地挣到。 在这个位面挣得钱并不算在解锁新功能的营业额中。 “都末日了!我求求它!都末日了,还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叶舟絮絮叨叨:“就算金子在那遍地都是,只要在本位面不值钱,卖给系统也拿不到多少。” “没有钱,没有防护罩,我就不敢去敏兹尔大陆,挣不了差价。” “这不就是个死循环吗?”叶舟看着邹鸣的双眼。 邹鸣:“我们没有选择。” 叶舟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沙发上,双目无神的看着天花板,一副放弃治疗,随时准备摆烂的模样。 “你选择去哪儿?”邹鸣走到叶舟坐着的沙发旁边,一只手放在叶舟的肩膀上。 叶舟有气无力道:“还能怎么选?只有去落阳了。” 要是敏兹尔大陆比落阳基地更恐怖,难度更大,而他又没有做好准备,那岂不是落地就没了? 叶舟缓慢地坐起来:“定了,就去落阳基地。” “我去洗澡,或者你先洗?”叶舟转头问邹鸣。 邹鸣摇头:“你先去吧,我看会儿电影。” 叶舟点点头:“好。” 两人都洗完澡后叶舟关上了休息室的灯。 他想和邹鸣聊会儿天再睡,可突如其来的困意让他一沾到枕头就闭上了眼,沉沉睡了过去,甚至连晚安都没有对邹鸣说。 这个晚上,叶舟没能睡好,他做了个一个极其真实又恐怖的噩梦。 他梦见自己独自一人走在尸山血海当中,脚下却是一条奇怪细窄,又弯曲漫长的路。 在梦里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要干什么,只知道顺着这条路走下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叶舟觉得很疲累,好像他已经走了上万年。 那种疲惫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他渴望走到路的尽头。 就在某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走到尽头,结束着漫长的跋涉时—— 在下一个山坡后,迎接他的是无数形容恐怖的怪物,它们有些有着人形,有些却已经看不出究竟是什么东西,它们庞大且丑陋,挥舞着四肢向他奔来。 叶舟想逃,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他的双脚像是被什么东西牢牢钉在了地上。 他眼睁睁看着怪物们奔向他。 淹没他。 第48节 黑暗如潮水般袭来。 “叶舟!!” “叶舟!醒醒!” 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叶舟在黑暗中想。 会是谁呢? 第38章 天还未亮,趁着早晨还算凉爽,林尤他们便收拾好来时的东西,再次检查没有遗漏后,带着店里的雇员一起去南方。 叶舟没有从休息室里出来,雇员们只能跪在超市门口,冲着这个收留他们,救他们于水火的仙人洞府磕头。 陈六哭得跪在地上,好不容易才被人扶起来。 其他人也没比陈六好到哪里去。 他们想一直跟随仙人,却不敢离开这里,不想面对未知的世界。 叶舟让林尤带着这些人通过关隘后就将他们放离队伍。 无论陈六他们究竟要去哪儿,叶舟也不想他们跟林尤的家庭扯上关系。 更不希望他们因为自己被抓起来严刑拷打。 为了保障他们的安全,叶舟没有收回他们手里的连发弩。 但箭是有数的,不能再像以前一样随便用。 叶舟把能想到的都为他们想到了。 可从窗口看着他们离开,叶舟心里还是有些怅然。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些人也算是跟他一起共过苦,情谊还是不相同的。 不知道以为如果他再回到这个位面,还能不能再遇到他们。 “现在就走吗?”陈舒坐在沙发上,她的狙击枪就放在身侧,哪怕是昨晚睡觉,抢都放在床头。 叶舟点点头:“现在就走吧,还需要做什么准备吗?” 毕竟他是第一次进行位面跳跃,还是想多问问这些有经验的人。 陈舒是在凌晨五点半才来到这里,只休息了两个小时,但看起来神采奕奕,半点不像没休息的人。 叫她起床的时候,叶舟还没靠近,甚至没发出声,陈舒就已经睁眼看向了他。 她目光如炬,格外清明,好像一直都在保持警戒。 不过陈舒虽然是邹鸣介绍来的,但两人看起来并不熟悉,也没怎么说过话。 估计之前就是普通的合作关系,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 陈舒:“不用做什么准备,反正做了准备也没用。” 叶舟:“有道理。” 比陈舒早到的医生也坐在沙发上,他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无精打采的垂着头,脑袋像小鸡啄米般一上一下。 陈舒的身材很高大,只比邹鸣矮上一点,大约有一米八五左右,体格也很健硕。 她的胳膊大约有叶舟的大腿那么粗,方脸浓眉,非常正气硬挺,但不会让人觉得她像个男人。 她的脸是美的,是一种偏中性的美。 与之相反的是,医生周远鹤就很“娇弱”了,他看样子才一米七五不到,皮肤苍白,不仅瘦,还有种不健康的虚弱,尤其是因为顶着黑眼圈和眼袋,很像动漫里的吸血鬼反派。 叶舟每次看向他,都担心他下一秒就嗝屁。 ——他雇佣人的时候,照片上的周远鹤看起来还挺健康,而且价格合适,经验丰富。 毕竟医生嘛,叶舟觉得经验丰富的肯定更好。 结果…… 不过好在他现在有钱,如果周远鹤不能胜任的话,他可以出一笔违约金,和对方解约后另外请人。 叶舟对着电脑,看着落阳基地名字后面的跳跃按钮。 他把一心一横,按下了这个按钮。 · “还有子弹没有?!”年轻男人站在临时搭建的“城墙”上,他声嘶力竭地朝身后的人喊道,“子弹?!” 身后的人给他递了一盒子弹,声音干涩沙哑地说:“这是最后的了。” 年轻男人一愣:“补给呢?!” 那人顿了顿,咬了下已经被咬得血肉模糊的下唇,摇头说:“补给车队在路上遭到了伏击……” 年轻男人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补给全都?” 那人点头:“现在分不出人手过去。” 他们只能硬熬。 “将军说了。”那人也端起手里的枪,他的枪里只剩下六发子弹,“实在不行,我们必须下去,不能让丧尸攻进去。” 下去,就是贴身肉搏。 他们必死无疑,只能用自己的身体去构建最后一道防线。 年轻男人没有再说话,他端枪的手也没有颤抖,装好子弹后,他重新趴下去,眼睛看向准星,就和平时一样,每一枪都能穿透丧尸的脑袋。 可城墙下的丧尸入潮水般涌来,它们并不畏惧死亡,也不恐惧枪声,它们只是跟随本能的指引涌向人最多的地方。 年轻男人有些恍惚,他打完了最后一发子弹。 等他站起来的时候,身边的人都已经开始准备冷兵器。 战友给他扔来了一把斧头:“这玩意好,好使力,你要是感觉自己要变了,给自己一斧子也行。” 战友抹了把额头的汗:“要我说,基地守不住就该撤,死守在这儿有什么用?后方连补给都送不来,这不就是逼我们去死吗?” 战友叹气道:“什么年代了,还要用冷兵器。” 年轻男人没有说话。 最开始,基地物资充足,后方补给源源不断的时候,他们拥有的武器弹药足够他们守好基地,还有富余让他们去周围的城镇解救被困在里头的老百姓。 可随着战线拉长,人类的弊端就越来越明显。 工厂没有人了。 一个人至少要到十岁才能勉强成为劳动力,而丧尸补充人员的速度不是人类可以跟上的。 十年,才勉强可以迎来新一轮的劳动力。 但丧尸不会让他们安稳渡过十年。 最让人恐惧的不是丧尸本身,而是物资越来越匮乏,能够进行生产的人越来越少。 女人不敢生育子女——她们要怀胎十月,尤其在快要生产的那几个月,她们几乎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跑不快不说,也不能自保。 可女人不愿意生育子女,没有新生儿,未来就更没有战斗力和劳动力的补充。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偏偏没有任何解决方法。 年轻男人深吸一口气,他束缚好自己的手腕脚踝,如果不被咬和抓伤,变异的速度会更慢一点,就算他最后变成了丧尸,那也是几个丧尸换他一个,还是他赚了。 “别抱怨了。”旁边的女人,“我爸妈还在基地里,现在跑是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上。” 落阳基地是全民皆兵,只要是十五到五十岁的人,没有进工厂和其它工作岗位,没有身患疾病,无论男女都必须当兵,甚至还是孩子时就要训练。 哪怕他们看起来不到二十岁,也已经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了。 女人拿起长刀,在手里垫了垫:“这个不够重,惯力起不来,有没有更重一点给我一把?” 战友翻了个白眼:“有那玩意我就留给自己了,还用斧头?” “下去了!”有人拿着喇叭大喊,“从小门出去!” “将军在跟后方联系!那边会再送一批弹药过来!你们得坚持住!” 第一批下去的人就是炮灰,给战友们争取补给的时间。 女人叹气道:“所以进先锋营有什么好处?肉也没多给一块,只有没用的奖牌,遇到事还要我们先上。” “拿奖牌的时候你不是这么说的,你当时牙豁子都笑出来了。”战友毫不留情的揭她的老底。 女人扛着长刀:“走了,毕竟是优秀士兵,不杀十个回不了本,让人看笑话。” 他们脸上都带着笑,好像不是去送死,而是去接受嘉奖。 当他们进入军营的那一天开始,他们就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死在战场上。 而这天真正来临的时候,他们做好了心理准备。 没有地方后退,那就只能向前,在尸山血海中替身后的亲人杀出一条血路。 就算最后没有成功,也能问心无愧的说一句——我尽力了。 年轻男人最后看向了身后的落阳基地。 末世来临时最坚固的堡垒。 如果连这块唯一占住要地的基地也被攻破,大后方该怎么办? 大后方的功能是生产,武器弹药和日用品,武力基本都集中在前线。 前线高破,后方也岌岌可危,他们守不住这儿,丧尸就会长驱直入。 “城墙”下的小门开了。 年轻男人握紧手里的斧头,他深吸一口气,他低头,看着自己正微微颤抖的手,下意识的把手握成拳头,似乎这样,他就不会颤抖,不会害怕。 第49节 他的战友们已经冲了出去。 年轻男人快步向前。 不能多想,想了就怕,怕了就是白白送死。 就算要死,也不能白死。 就在第一批人马上就要冲出第二道防线,跟丧尸正面相对的时候—— 一道奇异的闪光从天边落下。 那光格外刺目,刺得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士兵们都不由闭眼。 连丧尸也在这片刻的巨大亮光中站在原地没动。 年轻男人等自己适应后,才慢慢睁开了眼睛。 那道光落在了不远处,年轻男人忍住双眼的不适看过去。 正好落在挡住丧尸的第二道的防线前。 那光芒逐渐散去,露出了这从天而降的东西的真面目。 所有人都傻了。 他们目瞪口呆,以为是自己在慌乱和恐惧中出现了幻觉。 就连不远处的丧尸在这一刻似乎都成为了背景。 他们看见了四方的建筑,熟悉的装修风格。 以及招牌上熟悉的四个大字—— “隆盛超市”。 第39章 第一次进行位面跳跃的时候叶舟其实没有感觉—— 由于是超市开业的前一天,他兴奋了的睡在了超市,并且因为开业当天早上五点就要起床,所以睡前他还吃了褪黑素。 等他醒来,推开门看到的就是已经是鸟不拉屎的荒年景象。 这一次叶舟也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感觉,可他却能透过窗户,亲眼看见景物变化。 他就好像坐上了一辆超高速列车,窗外的风景变幻速度简直不是秒能计算的,应该是毫秒,每毫秒的风景都不相同,人类的肉眼只能看到一堆纷繁复杂的景象,无法抓住一帧静态风景。 如果此时有人敢走出超市门,他绝对会被撕碎。 就好像跳下行驶中的高铁一样,但肯定会比跳下高铁死得更惨。 当窗外的风景变化速度变慢时,叶舟就知道,他们快要到达目的地了。 叶舟觉得系统应该会把他放在某个距离落阳基地有一段路程,人迹罕至的地方——毕竟在上一个位面就是如此。 虽然生意难做了点,但好歹安全。 在落地的三十分钟前,叶舟老神在在地想,系统虽然不靠谱,但还是能保障超市的安全。 这么看来,系统又多了一个可取之处。 在窗外的风景从天空变成丧尸的脸之前,叶舟都是这么想的。 叶舟看着窗外那张脸上还有一颗痦子的丧尸,呆滞的双眼始终没有找回焦距,他发现那根痦子上有三根毛。 当了这么久的丧尸,眼珠子都没了,眼眶里的肉也已经腐烂,但这颗痦子竟然还如此坚挺,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 叶舟就这么跟没有眼睛的丧尸对视了十多秒。 他颤巍巍地举起手,指着丧尸的脸,僵硬的转头脖子,看向已经站起来,并且把枪端好的陈舒和邹鸣:“你们能数清外面有多少丧尸吗?” 他灵魂出窍般地说:“趁还有时间,我们可以试着写遗书,写完以后埋到地里去,说不定将来会有人看到,知道有我们这几个倒霉蛋千里迢迢来填丧尸的肚子。” 叶舟实在想不出一点逃出生天的可能性。 “老板,看那边。”莎拉朝另一边的窗户指了指,“是人类。” “看起来都是士兵。” 叶舟瞬间提起了精神,士兵!有士兵就好! 只是当叶舟看到士兵们手里的装备时,他懵逼了。 这里应该不是古代的吧?看那些士兵的穿着就知道,这里的科技水平应该和叶舟的本位面差不多,而且没人留着长发,只是都裹得很严实,手腕和脚腕上都缠了一圈看不清的东西,像是硬物,应该是防止被咬。 但他们手里拿的武器就有点离谱了——斧头柴刀和砍刀。 与其说是要去打丧尸,不如说是他们正准备去村头斗殴。 叶舟茫然地问:“这是什么位面特色吗?这里的丧尸只能用冷兵器打?” 陈舒笑道:“他们应该是没子弹了,这种地方缺的不是武器,是子弹,枪可以反复使用,子弹却是消耗品,用过就不能回收。” “看他们的样子,炸弹应该也用光了。” 邹鸣:“应该已经打了很长时间。” 邹鸣今天换上了他来时的衣服,黑色的紧身上衣,贴身且便于行动,他身材挺拔,胯部微微朝前,身体后倾,即便穿着衣服也能轻易看到被勾勒的肌肉线条。 只是叶舟此时没有心情欣赏邹鸣的帅气,只看着邹鸣手里的那把枪。 这样一挺机枪,还不是重型机枪,能发挥多少重用? 陈舒再是优秀的狙击手,每枪都能爆头,又能杀多少个丧尸? 叶舟又看向莎拉。 莎拉猜到了叶舟在想什么,她无所谓的说:“我不会用枪,准头不会,我怕我没把丧尸杀了,把自己人给崩了,我还是就这么上吧。” 叶舟有些紧张:“丧尸病毒对你不会产生影响吗?” 莎拉想了想:“应该不会,我们吸血鬼跟丧尸也没什么区别,他们连智力都没有,不如我们高级。” 叶舟:“……” 莎拉摆摆手:“老板,放心吧,说不定这次我能比他们都有用。” “打完了老板请我吃火锅。”莎拉咽了口唾沫。 她只能察觉出辣味,空口吃辣椒对她来说就是吃零食。 而叶舟完全不能吃辣。 稍微吃一点嘴唇就会肿起来。 莎拉完全没有预想过他们会输,哪怕人数如此悬殊。 “对了,那些士兵在敲窗户。”莎拉又指了指窗外。 “要放他们进来吗?” · “敲窗子试试吧。”女人转头冲年轻男人说,“说不定会让我们进去。” 年轻男人神情紧绷,他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你不觉得奇怪?” 一座超市从天而降,她竟然还想进去? 是他们一起出现了幻觉,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女人无所谓道:“丧尸出现的时候,我也以为出现了群体幻觉,觉得那玩意很不科学,后来不也用科学解释了吗?” 男人面无表情:“外星生物入侵地球也叫科学?” 女人耸肩:“这话说的,既然之前没证明外星没生物,那就可能有,既然有,那不就很科学吗?” 女人继续说:“反正咱们也不可能活着回去,死在哪儿都是死,不如试试看里面的人会不会让我们进去。” 这次男人没有说话。 虽然这一切都显得无比荒谬,可他们似乎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这座超市就挡在他们跟丧尸中间,恰好就在第二道防线前,一旦丧尸攻破第二道纺线,这个超市也不会幸存。 但男人又抱着侥幸心理想——如果这个超市也是外星产物,那它肯定有对付丧尸的办法。 或许……他们可以不用去送死? 男人的大脑一片混乱,他想的越多,就越觉得自己正深陷在诡谲的幻境里。 这一切说不定都是他贪生怕死的臆想,可能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他会发现自己已经在战场上,丧尸就在他面前。 女人又一次敲了敲玻璃。 这次总算有人穿过货架朝他们走了过来。 那是个身高不足一米四的小女孩,她穿着短袖长裤,金发的卷发被扎成了马尾,一边打哈欠一边朝他们走来。 女孩把窗户打开了一条缝,一双微红的眼睛盯着他们。 女人挤出一个笑容:“小妹妹……” 女孩打断她的话:“你们谁说话有用?老板只让一个人进来。” 女人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刚刚被超市从天而降那一幕惊住的战友们已经回过神来,看到他们在敲超市的玻璃也想过来,女人连忙说:“我跟他说了都管用!” 女孩皱眉:“只能进一个。” 女人祈求道:“小妹妹,通融一下吧!我们两个人,有事也能说得更清楚不是?” “而且我们手里也没枪,没什么威胁。” 女孩看着她,女人竟然觉得这不是个小女孩,而是个成熟的女人,女孩如猎食者般打量着她,要算出她有几斤几两。 莎拉拿出对讲机:“老板,两个行不行?” 那边传来了有些失真的男声:“可以。” 莎拉把窗户拉开:“你们进来吧。” “对了,你们进来之前最好和你们背后的人说一声。” 第50节 “如果他们敢破坏门窗强行进来……” 莎拉朝这两人露出了尖细的长牙,“不用等丧尸,我亲口结果他们。” 两人:“……” 倒也不用亲口。 莎拉抱臂站在窗边,等女人大着嗓门把她的威胁转述一边之后才让两人进来。 “还真是超市。”女人路过货架时啧啧称奇。 基地里也有卖日用品的地方,但现在日用品都是限量供应,需要用票按需购买。 食物也在很久之前就变成了最高产的玉米饼,玉米饼还能充当货币——虽然官方从没承认过玉米饼可以作为货币使用,但民间以物易物是拦不住的。 这也能表明,老百姓已经对钱失去了信心。 后方的工厂光是生产弹药就已经竭尽全力,全球都已经陷进了丧尸危机中,丧尸越来越多,活人越来越少,刚开始他们还有余力给小国提供帮助,慢慢的都开始各顾各。 病毒无孔不入,各国之间的联系慢慢也断了。 他们扔过导弹,甚至扔过核弹,但除了留下满地狼藉和污染外,并没能取得多大的战果。 因为病毒并不会随着丧尸的死亡而死亡,它们会一直潜伏在土地里,植物上,等待着活物将它们带走,然后重新进入人体。 士兵每次战斗结束都不敢用手接触自己的口鼻,他们必须经过严密的消毒措施,经过仪器扫描后才能重新回到基地。 就算回到基地,也不能立刻和人接触,必须回到住处主动隔离一天时间才行。 而每次战斗,一线士兵总是会伤亡惨重,如果运气不好,丧尸的血喷出来,落在他们的脸上,被感染的几率就是百分之百。 像这样货品充足的超市,让他们在一瞬间以为自己又回到了丧尸病毒爆发以前。 女人沉默着往前走,她突然觉得这是自己的一场梦。 走在她身旁的年轻男人目光也不由自主的落在货架上,他甚至在不远处看到了冰柜,作为狙击手,他的眼神很好,能轻易的看清冰柜里一盒盒的肥牛和整只鸡。 旁边的货架上则是冒着冷气的冰淇淋巧克力和牛奶。 这里就是和平年代的大型超市。 男人觉得自己可能不是亲眼看到了一座超市从天而降,而是穿越回了末日以前。 “小妹妹。”女人试图和莎拉搭话,“你是哪里人?美国?意大利?还是法国?” 莎拉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回头看他们,她语气平淡道:“和你有关系吗?” 女人也不觉得尴尬,她笑着说:“我好奇嘛,你们是怎么到这儿来的?你们是外星人?还是有什么外星科技?” 自从官方说丧尸病毒是外星生物入侵后,但凡遇到解释不了的情况,女人都会强行用外星人去解释。 “你们超市营业吗?”女人,“卖不卖东西?怎么收钱?我想买个冰淇淋行不行?” 莎拉终于被女人烦透了,她冷着一张脸:“丧尸就在对面,你还有心情买冰淇淋?” 女人叹气道:“反正早死晚死,我都是要死的,死之前我只想吃个草莓味的冰淇淋。” 莎拉:“……你拿吧,我请你。” 莎拉:“你俩都拿,两个冰淇淋的钱我还出得起,吃了冰淇淋就少说废话。” 于是女人去拿了两个冰淇淋,她塞了一个到从进来开始就沉默不语的男人手里,然后撕开外面的包装纸吃了起来,冰淇淋一如记忆中那样甜蜜美好。 她从背后观察着莎拉。 她还记得莎拉露出来的那两颗犬牙。 太细长,也太尖锐了,她平时都收在哪里的?不会把自己的嘴唇刺破吗? 不会是吸血鬼吧?所以才会有一种跟外貌不搭边的成熟,让人觉得违和。 女人差点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扯上外星人倒还能解释,要是扯上吸血鬼,这个世界就太魔幻了。 超市很大,商品琳琅满目,他们跟着莎拉走了好一会儿才走到一个房间门口。 房间的门并没有关。 女人一抬头便看清了屋里的陈设和一切。 以及坐在沙发上的人—— 坐在沙发上的男人穿着一套蓝色的休闲服,他有一头漆黑且富有光泽的头发,琥珀色的眼睛正注视着她,甚至嘴角还带着一抹笑意,像是在欢迎他们的到来。 他很俊美,但以为脸上的笑没有半分真正的笑意,所以反而让人觉得他冷漠高傲。 而他的身边还站着一男一女,他们都拿着枪,正目光锐利的盯着来者。 女人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 她一眼就能看出,这两人身经百战,自有一股煞人的气场,好像只要她稍微有点动作,他们就会立刻毙了她,甚至不会给她反应的时间。 带路的金发女孩走到了沙发旁边,靠在扶手上,表情冷漠的看着他们。 女人的嘴角抽了抽。 她怎么感觉,她像是进了某个邪恶组织,正在面对大boss? 第40章 站在叶舟面前的两人身形都偏瘦弱,虽然是士兵,可除了衣着外并没有任何一点和平年代士兵的影子,他们身上没有那种让人一望即知的精神气,也并不强壮,至少没有陈舒和邹鸣看起来健壮。 他们的目光中带着沉沉死气,好似他们已经不算活人了。 叶舟有些担心,他担心在这种极端环境下,没人愿意和他做“生意”,要是来明抢怎么办? 就店里的几个人,那也守不住啊! 他的选择很少,要么买武器,要么雇人。 前者的话他店里的雇员并没有接触过热武器,他们需要时间去学习和训练。 但叶舟还是得提防他们起歹意,虽然可能性很小,可叶舟觉得还是谨慎点好,他的命可只有一条,回去的路也只有一条。 至于后者…… 似乎比雇员更危险,招来的雇员是好是坏,叶舟都完全不知道。 如果对方不杀他,把他赶出超市,那他就算没死,也等于死了。 叶舟缓缓吐出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严肃,他紧盯着女人的眼睛,态度稍显强硬地说:“你有两分钟时间给我解释现状。” 女人原本一大堆问题,但听见这句话就立刻回忆起了他们现在的处境,于是她长话短说:“丧尸已经攻城快三个月了,后方的补给也被切断,我们有枪,但没有子弹和药物,也没有手榴弹这些东西,坦克倒是能开,但炮弹也没了,而且目标太大,动静也太大,开出去就是立一个靶子。” “我们的基地处在通往大后方的必经之路上,如果基地被攻破,丧尸就会顺水而下,大后方很可能也守不住。” 女人的条理很清楚:“我们需要子弹和药物。” 叶舟问她:“你能做主吗?” 女人一愣,她大约是做不了主的,虽然身处先锋营,但先锋营只是一把突击枪,不是持枪的人,他们自己都是武器,武器怎么做主? 可现在,女人只能硬着头皮说:“我能!” 叶舟微微点头:“我有子弹,也有药物,但我不可能白给你们。” “我需要你们用等价的东西来换。” 两人猛然抬头,不敢置信地看着叶舟,但很快又颓然低头。 这样一个超市能储存多少弹药? 跟丧尸潮相比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男人问道:“什么是等价物?” 叶舟:“在你们这,金银珠宝应该是没什么价值的,那些东西我不要,至少现在不要。” “老板,我们把东西送来了。”门外传来了武岩等人的声音,他们在来之前就被敲打过,有外人在的时候不能叫叶舟仙人。 武岩他们很能理解,仙人“微服私访”,不想被凡人识破身份,这太正常了! 女人看着几个壮年男性搬了几个木箱进来,不止几箱,他们还在源源不断的把木箱搬出来。 其中一个男人掀开了木箱的盖子。 里面是满满的子弹。 而且每一箱子弹的型号都不一样,不仅有最常用的5.56和7.62,还有45口径,12口径,可以称得上是应有尽有。 叶舟不仅是在提供商品,也是在“炫耀”武力。 如果他店里只有这几个人,为什么要囤积这么多子弹? 他现在已经学会放烟雾弹了。 别人摸不清他的实力,就不会轻易对他下手。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那就不要让别人知道,不要被摸透。 叶舟的大手笔把两人吓傻了。 就算后方的补给到了,也未必有这么多弹药。 叶舟在心里松了口气,系统里的枪虽然贵,但好在子弹便宜,便宜的像是白送。 “东西都在这里,你们拿什么来换?” 叶舟的双手交合,抵住自己的下巴,他冷漠的看着面前两人:“我这儿是超市,不做赔本的买卖。” · “将军!前线传回了消息!”穿着制服的士兵在走廊上狂奔,他的脸上带着激动、担忧、恐惧和狂喜,无数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他的表情变得格外狰狞。 被称为将军的男人看着监控,目光落在屏幕中心的超市上。 从这座超市莫名出现开始,基地就陷入了与丧尸潮来临的同等惊恐中。 将军在第一时间封锁了消息,他知道,这座超市的存在决不能让民众知道,不能造成更大恐慌。 谁也不知道这座超市究竟是什么东西。 第51节 是真实存在的,还是海市蜃楼,亦或者是丧尸进化变异后制造的陷阱。 基地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容不下一点威胁。 “什么消息?”将军站起来。 士兵深吸一口气:“先锋营的A365进了那个超市。” “她、她说,超市能给我们提供弹药,但前提是……” 将军紧皱着眉:“前提是什么!说话别说一半!” 士兵:“前提是我们能用等价物去交换。” “他们说了那个超市是谁在经营吗?”将军问。 士兵摇头:“时间紧迫,他们没有和我们对话。” 将军抿住了唇,现在谁也说不清那超市是个什么鬼东西,是外星人?还是未来人? 但现在他们的头等大事是丧尸。 就算超市是他们的敌人,也要先把丧尸解决了。 否则就算没有超市,一旦他们被丧尸攻破,那么超市是好是坏也就不再重要。 “用什么换?”将军。 士兵摇头:“只说等价物,没说什么东西,但不要金银这些在基地里不值钱的东西。” 将军抿唇道:“那就玉米饼吧。” 虽然将军也不想承认现在纸笔在基地失去了购买力,但这种下他不得不承认,现在最稳定的货币是玉米饼。 “通知后勤。”将军揉了揉眉心,“先送一些过去试试。” “出了事我负责。” 危急关头,他只能赌一把。 无论如何,也要先把基地守下来。 将军再次看向监控,堵在铁丝网外的丧尸已经快要爬过来了,通了电的铁丝网是基地的第二道纺线,电流足以在顷刻间将一个活人电死,电焦,可能破坏丧尸的大脑。 对付小股丧尸,甚至是中型丧尸潮都足够了。 尤其是他们还将铁丝网修建了二十米高。 可丧尸是杀不绝的,它们前赴后继,比最英勇的战士还要悍不畏死,它们会用自己的身体给身后的同伴开路,尸体一个叠着一个,要么它们撞破铁丝网,要么翻越铁丝网。 人类在丧尸面前显得那么孱弱。 没有药品的情况下,一点小伤口都可能引起破伤风。 人类的节节败退,似乎是注定了的。 将军抹了把脸,他是不能撤退的,如果基地实在守不下来,他只能先把基地里的科学家送走,基地的车大多都派出去运送物资了,到了最后一刻,他必须和基地共存亡。 那个超市……不管是什么,如果真能换到弹药…… 不管是外星人的阴谋,还是未来人的生意,他都只能接受。 将军深吸一口气。 · “玉米饼?”叶舟麻了。 玉米饼能值什么钱? 就算玉米饼在这个位面能充当货币使用,一块玉米饼肯定也值不了什么钱,光是用扫码枪一个个扫过去就能把他的胳膊扫断。 女人见识了超市的弹药储备后,说话更加小心翼翼,她很想问叶舟的身份,可又不敢轻易开口,于是试探着说道:“一块玉米饼如果换算成末日前的货币,大约能值五十多。” 叶舟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倒也不生气,本来他也做好了不挣钱的准备。 毕竟给他们弹药,也是为了保护他自己。 没有这些士兵,没有基地,靠他自己对付这么多丧尸? 那还是给自己一枪,早死早超生吧。 可叶舟无奈的表情,看在女人眼里就是烦躁和厌恶,她试图卖惨博取同情:“我们基地虽然在第一线,但基地生活的普通百姓有五十多万人,就算除去我们这些当兵的,也还有三十多万,全都是老弱病残。” “一旦我们失守,他们也会……” 叶舟偏过头,他当然同情他们,都是人,他还没有心硬到只看重生意的地步。 但他不能在这种情况下暴露自己的底牌,因此冷着脸说:“我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做慈善,你不用和我说这些。” 女人发现卖惨没用,又说:“我叫张瑶,他叫何子豪,我们都是先锋营里的,我入伍六年了,丧尸危机爆发到现在,已经有三十二年。” 但叶舟没有回答她,也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 他心里很慌,可脸上并没有显露出来,反而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一车车玉米饼被送过来。 虽然玉米饼单个的价值不高,但无奈,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透过窗户,看着士兵们卸货。 一袋袋玉米饼被卸在超市后门,叶舟没有立刻让雇员们搬进来,而是只请点,确定没有腐烂发霉,被拉来以次充好的玉米饼后,就让士兵们把武岩他们搬出去的子弹带走。 这个过程对叶舟而言称得上惊心动魄,他时刻警惕着士兵们冲进超市控制住他,手一直放在枪上。 好在士兵们接到的命令是换取弹药,而不是控制叶舟。 但叶舟知道,这种情况不会长久。 毕竟他们现在面对着共同的敌人,比起他这个奇怪的超市,对土著而言,最大的威胁还是丧尸。 一旦他们胜利,打退了丧尸,安全了。 叶舟这个超市也就不再安全。 士兵们带着弹药离开后,叶舟才对邹鸣他们说:“我们之后该怎么办?一旦丧尸退开,基地不可能不找我们麻烦,等他们摸透超市的火力,肯定会动手。” 换成是他,在缺少物资的情况下,也很难说会不会这么选。 一件坏事,如果是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很多人眼里是好事。 莎拉突然说:“又不是只能单向位面跳跃,他们要是敢动手,我们就回去呗。” 叶舟愣了愣,他看着莎拉,第一次觉得莎拉这么聪明,他自己那么笨。 对啊!如果对方对他动手,打不过他还不能跑吗?! 现在他账上的钱不少,能兑换的积分也不少,除了这里,他还能回大梁朝,也能去那个什么大陆。 这么一想,叶舟就轻松了。 他看着莎拉:“幸好有你,我根本就没想到这茬。” 他还以为自己是那个刚刚开始做位面生意的可怜虫,不知道自己早就得到了保护自己的东西。 莎拉打了个哈欠:“系统是让你做生意的,又不是要你的命。” “等你跳跃几次,他们就不敢打你的主意了。” 叶舟:“是啊,毕竟我还要在这儿挣到能买到防护罩的钱。” 没有防护罩,他总觉得不安全。 就是不知道在这个玉米饼充当货币的位面他能挣到多少钱。 比起叶舟的放松,雇员们就紧张多了。 武岩他们全靠对仙人的信任和忠诚才没有找个地方躲起来。 “眼珠子都掉了!”周文吓得脸色泛青,“竟然还能动!” 他们忙完以后就待在仓库里,仓库的窗户在高处,他们看不见外面的丧尸,就没那么怕。 女雇员们虽然没出去,但在男人们的描述下,也得知他们正被怪物包围着。 “是妖怪吧?” “胡说!哪个妖怪是烂了脸的?” “画皮妖不就是吗?说不定它们正寻人剥皮!” “那些来搬东西的人应当是当兵的吧?竟然还有女兵!” 女雇员们奇道:“女人也能当兵啊?” “看着男人没啥分别。”武岩说道,“个个都比我高。” 他都不知道这里的人怎么长的!在他们那,他已经算高的了! 可这里的人个个都高,比他高一个头的大有人在。 就连女人,看着都比他强壮。 “说起来,仙人也新雇了一个女娘,胳膊比我大腿还粗!” 女人们震惊地说起来:“可见在仙人眼里,男女并未有什么不同。” “还是李姑有远见!” 她们看向正拿着连发弩观察的草儿娘。 草儿娘听见她们的话,倒是没像以前那样炫耀自得,而是平淡地说:“既然入了仙人门下,咱们就不能像以前一样,也要做出一番事来!” “咱们不能总盼着仙人护着咱们,咱们得护着仙人!” “否则咱们就是累赘!” 她要学会用这个弩,甚至盼望着危机来临时,自己能挡在仙人前头。 第41章 第52节 一车车的子弹被运到了“城墙内”,刚刚已经准备跟丧尸近身肉搏的士兵们大多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也没有贸然靠近超市,在得到指挥部的指示后就立刻退了回去。 能不死,没人想死。 张瑶和何子豪也跟车回到了“城墙”内,虽然刚刚张瑶能在叶舟面前侃侃而谈,可离开了超市后,她反而变得迷茫无措,好像终于意识到之前发生的一切不是她的梦,而是真切存在的人和事。 “你掐我一把看看?”张瑶站在弹药分发处,她有些呆滞地看着何子豪。 何子豪嘴角抽了抽:“我还以为你真的觉得那个超市很普通。” 张瑶没等到何子豪掐自己,只能亲自上手,疼得眼泪花都出来以后才长舒一口气:“管它普不普通,反正子弹是拿到了!” “刚刚上面下指令,让我们去前线的时候差点没把我吓死。”张瑶揉了把脸,“死马当活马医呗。” “我要是死了,就算基地没被攻破,我爸妈估计只能领低保,吃不饱也饿不死。”张瑶苦涩的笑了笑,“要是他们能进那个超市,肯定会哭出来。” 那个超市太普通了,可正因为普通,才能让人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末日之前。 没有丧尸,没有病毒,每个人都忙忙碌碌的生活,不用担心自己下一顿吃什么,下次尸潮到来时他们能不能抵挡过去。 他们排着队,等着领子弹。 士兵们都不说话,他们沉默着领子弹,沉默着装弹。 “没有手榴?”前方有人终于有人忍不住问道。 “炸药也没有?” 枪支子弹在战场上的作用不如大炮,也不如手榴弹和炸药,前者能不能击中丧尸的要害需要看运气,后者哪怕是最优秀的狙击手,一枪爆一个丧尸的头,他一天下来又能击杀多少个丧尸? 能大范围给丧尸造成伤害,而又不危及的基地的武器,才是他们现在最需要的东西。 但在没有前者的情况下,有后者已经非常幸运了。 张瑶听见以后笑了笑:“你怎么不问为什么没大炮?刚刚还要去送死,现在有子弹就不错了。” 好歹热武器总比冷兵器强。 谁愿意去跟丧尸近身肉搏谁就去吧,她不奉陪。 何子豪拥有的连发狙,一次性能装填五发子弹。 他身处先锋营,用的枪是最好的,普通狙击兵用的狙击枪说是狙击枪,其实也就是装了瞄准器的连发步枪,不如他的枪威力大,也没那么稳定。 何子豪抚摸着冰冷的枪身,他原本以为自己再没机会摸到这把枪了。 拿着喇叭的长官喊道:“领了子弹的到那边去!” “狙击兵上城墙!” 何子豪扛着枪,跟着战友们再次登上城墙,拥有了充足的子弹以后,他的手更稳了。 张瑶他们用的是步枪,必须去前线,只有狙击兵能在城墙击中丧尸。 他们不能穿过铁丝网,也不能和丧尸距离太近,先锋营的人手都稳,不会破坏铁丝网。 外面响起枪声的时候,正在吃午饭的叶舟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 他看着手里的饭碗,实在没有胃口吃饭,如果不是草儿娘已经把饭端进来了,他恐怕根本想不起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 但除了他,其他人都接受良好。 哪怕看起来最孱弱的周远鹤都埋着头大快朵颐。 莎拉则只吃那盘草儿娘专门为她做的辣子鸡。 “吃不下?”邹鸣放下了碗,目光落在叶舟的脸上。 他的声音差点被枪声淹没了,叶舟茫然地问:“啊?你说什么?” 邹鸣提高音量:“你没胃口?!” 叶舟点头,凑到邹鸣耳边说道:“我实在吃不下东西,现在满脑子都是丧尸。” 他睁眼闭眼,脑子里都会浮现出那张没有眼睛的丧尸脸。 他还总觉得那只丧尸眼眶里有什么东西在动,可能是蛆? 这么一想,叶舟不仅更没胃口,还有点想呕。 在上个位面,随便他经常能看到尸体,但多数都已经化为白骨,根本没有腐肉,虽然心里会不舒服,可人体骨架带给他的冲击绝没有真正的腐烂肉体这么大。 叶舟又在邹鸣的耳边说:“你们先吃吧,我去外面看看。” 他说话时温热的气息喷洒在邹鸣的耳廓,邹鸣抿了抿唇,连耳朵都轻轻抖动,等叶舟移开后,邹鸣才抬手摸下那只耳朵。 很烫,肯定已经红了。 邹鸣面无表情的想。 叶舟站起身,拿着手枪,独自走到了超市门口,透过防盗玻璃门看出去。 铁丝网外是目光看不到尽头的尸群,铁丝网内是人数有限的士兵,士兵们并不沟通交流,他们所有的体力都要留着端枪。 叶舟实在不愿意去看丧尸——没有一个能看的。 有一点他实在想不通,丧尸为什么这么多年了还没有完全腐烂? 如果他们腐烂成了白骨,脑子也没了,那病毒不就不能起作用了吗? 以前看丧尸片的他就觉得不合逻辑,丧尸需要抓咬才能感染人,并且多数丧尸片里的丧尸速度慢,攻击力弱,别说动用军队了,丧尸危机一爆发,普通人就能把它们解决掉。 就算老弱病残也能跑过它们。 哪怕丧尸比电影美剧里的强,那人类也只需要建筑防线躲起来,要不了十年,化为白骨的丧尸就不再是威胁。 更别说人类还有坦克大炮和导弹,真刀实枪的干,丧尸没有半点战胜人类的可能。 虽然这个位面的丧尸符合了逻辑——它们像寄生虫一样占领人类的身体繁衍,而不是为了啃食人类,并且速度快,力气大,不被击中脑部和脊椎就不会失去行动能力。 而且它们通过人类的口鼻伤口传染病毒,或者幼虫。 感染的要求更低,几率更大。 “张瑶说丧尸危机爆发到现在已经有三十二年了,为什么丧尸还没有腐烂?”叶舟奇怪道,“是因为寄生虫?它们会维持人类的身体?” “那没了双眼的那只丧尸为什么眼眶里会有蛆?” 走到叶舟的邹鸣微微一顿,他靠近叶舟说:“我不知道,可能那时专门用来吃腐肉的蛆?” 叶舟点点头:“有道理。” 这场人与丧尸间的战争直到深夜都没有停止。 士兵们一波接着一波的奔赴战场,轮换休息,每次休息时间不到半个小时。 他们在休息期间喝水吃东西补充体力。 而他们吃的就是玉米饼。 物资紧缺的时候已经不生产罐头了,工厂产出最多的是玉米饼和压缩饼干。 叶舟能看到士兵退回去以后席地而坐,边喝水,边分秒必争的吃着饼。 他们吃完后就要立刻端起枪再次回到前线。 这让叶舟看得不是滋味。 他甚至不知道如果自己是这些士兵,他能不能做到这样舍生忘死的程度。 “我在地方连玉米饼都没有。”邹鸣突然说,“基地底层的人连一块饼干都吃不上,只能吃土,一种可以食用的土,有饱腹感,吃不死人,但吃多了会腹胀,时间长了会死。” “所以底层人什么生意都做。” “男女都能卖身,只要有口饭吃,能活下去,没什么舍不了。” “这里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堂。” 哪怕时时刻刻都要面对丧尸和死亡的威胁,都比连饭都吃不上好。 叶舟看向邹鸣,他踌躇了一会儿后问:“那你……” 邹鸣的嘴角上挑,他难得一笑,之前怎么笑都显得僵硬,但此时,他的笑容格外自然,有种说不出的温度:“我运气好,遇到了一个人,他养我养到我能拿起枪才离开,还给我留下了不少东西。” 叶舟觉得有哪里不对。 如果邹鸣手里拥有很多物资,那他为什么要和系统签合同,并且在不同位面穿梭接受雇佣? 而且之前邹鸣对他的解释是,只能在雇佣期间挣得钱才能在系统里购买商品。 他理所当然的认为邹鸣是因为穷,生活困难,才签的合同。 怎么现在邹鸣说的和他猜测的完全不是一码事? “那你为什么要跟系统签订合同?”叶舟想到了就问。 邹鸣收敛了笑容:“有别的原因。” 叶舟听出了邹鸣的意思,他不愿意细说,于是叶舟也不强求,只是点头表示自己听见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何必刨根问底呢? 邹鸣看着叶舟的侧脸,深邃的目光慢慢挪开,落在了叶舟目光所及的方向。 · 到了深夜,士兵们已经露出了疲态,而丧尸还跟白天没有两样。 它们并不依靠视觉“狩猎”,可能是靠嗅觉,也可能是靠人的体温,总之,它们看起来并没有受到一点光线的影响。 叶舟看着疲于奔命的士兵,终于忍不住对身旁的莎拉和邹鸣说:“他们怎么不来找我换点功能型饮料和罐头?” 他补货全靠系统,好在只要是超市原有的货物,补货时的价格都是他原本位面的价格,并不受不同位面的物价影响。 量产的罐头价格并不高,有肉有汤,而且现在也能自热。 不仅味道好,方便,价格还低。 什么红烧肉,肘子,鱼,应有尽有。 而且不添加防腐剂。 莎拉打了个哈欠:“他们有的吃就不错了,老板,你还不去睡啊?你去睡吧,有什么事我叫你,有危险我先帮你把电脑打起来,你起床进行位面跳跃就行。” 叶舟没有一点困意:“我睡不着,你困了就自己先去睡。” 莎拉:“你不睡那我也不睡。” 第53节 莎拉:“我守着你,保护你。” 叶舟:“……其实也不用。” 邹鸣和陈舒还在呢。 虽说莎拉有四百多岁,但她的外貌太有迷惑性了,叶舟时不时会忘记她的真实身份,对她更“宽容”。 果然外表长得小还是容易占便宜。 守到凌晨四点,一位穿着制服的中年男人敲响了超市的门。 “将军!”走在男人身后的士兵终于忍不住说,“现在还不知道这超市到底是什么东西!您的安危关系着……” 将军摆摆手:“将军就是个军职,我死了,还有下一个。” 将军看向玻璃门里的人,为首的人披着一件黑色外套,他面无表情的看向自己,好像眼前的一切都不能令他有片刻动容。 将军原本就已经提起的心此刻提到了嗓子眼,他深吸一口气,等待着有人给自己开门。 一声机械而甜美的“欢迎光临”后,自动玻璃门在他面前缓缓打开。 门里是旧世界,也是他们向往几十年的新世界。 “你好。”将军走到男人面前。 男人冲他点了点头:“跟我来。” 将军也没有问去哪儿,他是基地的最高长官,这件事只能他来做。 虽然他知道自己来这儿就是涉险,他很可能回不去。 可除了他以外,没有人比他更适合这项工作,如果对方心怀不轨,他就必须摸清这座超市的火力和人员配置,在生命到达尽头前将消息传递出去。 将军握紧了手中的微缩对讲机,按下了按钮。 他和对方的谈话都会同步到基地。 如果可能的话,他希望对方是科幻故事里的未来人,专门穿越回来给他们提供帮助,帮助人类渡过这次难关。 他的命不重要,人类的命运才重要。 为此,他甚至愿意和魔鬼做交易。 将军坐到了休息室里的沙发上,几把抢正对着他。 而将军表情平静,他注视着男人的眼睛:“我姓杨,杨国勤。” 叶舟:“叶舟。” 将军松了口气,但他表情还是和之前一样严肃,他认真道:“叶先生,我们对你没有恶意,现在基地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无论你来自哪里,是什么人,只要你也对我们没有恶意,你想要什么我们都能尽力满足。” “我希望我们达成合作,你可以一直待在这儿,只要你不危害基地的安全,不伤害基地里的老百姓,我相信我们可以合作的很好。” 将军一口气说完后忐忑的看着这个名为叶舟的男人。 他不清楚对方的底细,比起强硬的态度,他知道他现在最该做的是示弱。 就算要强硬,也要等摸清对方的底牌。 而现在,他必须拿出所有诚意,直到丧尸被击退为止。 第42章 外面的枪声如同连续不断的鞭炮,即便超市的隔音做的不错,叶舟依旧因为枪声而有些心不在焉。 不过叶舟依旧能听出来,这位名叫杨国勤,自称是落阳基地最高长官的人,说的话有真有假,并没有全盘托出。 “杨先生。”叶舟提醒道,“我其实并不介意你录音或者把谈话传回去,你现在可以把东西拿出来了。” 他的听力现在越来越好,可以听到从杨国勤身上传出来的,不属于超市内的声音。 那声音里还带着电流杂音。 叶舟只需要稍微想一下,就能想出对方肯定带进来了什么东西。 只是叶舟并没有觉得被冒犯——他们各有各的目的,互相之间都不了解,彼此之间都有戒备。 杨国勤眸光微闪,表情却没有变化,他平静的把手里的微缩对讲机放在桌上,冲叶舟笑道:“我们也怕前门拒虎,后门来狼。” 叶舟不置可否,他微微点头:“杨先生,不用管我是谁,从哪儿来,你不需要知道,我也不会回答,但我能告诉你的是,我是来做生意的。” “我能给你提供的东西取决于交换物的价值。”叶舟,“我不会伤害你,你们也伤害不了我。” 叶舟的话同样也半真半假。 他需要跟基地的人达成合作,虽然他能回到大梁朝去,但超市是不会移位的,它最开始降落在哪儿,就会一直待在哪儿。 所以即便丧尸伤害不了他,基地的人也那他没办法,一旦丧尸攻破落阳基地,等他再回来,面对的就是一个全是丧尸的基地,还做什么生意? 丧尸又不能拿去卖钱。 “叶先生。”杨国勤脸上带着笑,“既然要合作,双方都应该拿出诚意,对不对?” 叶舟点头:“我刚刚说的话,已经是我能拿出的最大诚意了。” “我随时可以离开,但你们得一直死守在这儿,不和你们做生意我也能去别的地方,我有选择,但你们没有。”叶舟轻轻摇晃手指,“我这里是超市,什么都是一口价,不接受讨价还价。” 杨国勤发现面前这个长相年轻的男人并不好说话,他的戒备心很重,又或者确实不耐烦解释,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问:“请问……你是未来人吗?” 这话一问出口,杨国勤就后悔了。 可叶舟倒是很自然的回答了他:“我不是。” 准确的说,他是从“过去”来的。 杨国勤:“现在我们需要弹药,子弹明天还要换,不知道能不能换到手榴弹和炸药。” 叶舟在杨国勤来之前已经结算了一部分玉米饼,现在他的手还很酸。 收银台有六个,包括叶舟在内,莎拉他们都一起结算,才勉强结算完一车玉米饼。 钱确实挣了不少,但系统里的手榴弹实在太贵了。 叶舟:“玉米饼可以算成五十块钱,一颗手榴弹需要三十万。” 系统里的手榴弹五十万两颗,他一颗算三十万,自认其实不算黑心。 杨国勤笑了笑:“那还好。” 叶舟:“最好还是不要用玉米饼结账。” 用玉米饼他会很痛苦。 杨国勤:“我们还有一种价值稳定的货币,不知道能不能代替玉米饼?” 杨国勤只是猜测,他认为叶舟需要的并不是玉米饼,而是能代替货币的东西。 果然,对方点头了。 “如果我确定价值稳定的话。”叶舟,“杨先生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杨国勤知道自己再问也问不出来什么,于是微微摇头:“没什么要问的了,打扰你了。” 叶舟也站起来:“做生意,不怕被打扰,我送你出去。” “对了。”杨国勤忽然问,“如果之后丧尸被打退,基地里的老百姓也能进超市吗?” 叶舟在前面带路:“当然。” 杨国勤好奇的看着叶舟的后脑勺,他没从叶舟身上感受到恶意和杀意,他看起来就像末日前的普通大学生,可又叫人看不透。 直到离开超市,杨国勤还有些回不了神。 他虽然很想认为这个奇怪的超市对他们没有威胁,可他这么想没有用。 作为落阳基地的最高长官,他应该把超市的存在汇报到上面去。 可现在正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不能把时间浪费在打报告上。 “将军。”士兵小跑到杨国勤身旁,他压低音量问,“怎么样了?您吓死我了!” 杨国勤苦笑着摇摇头:“什么也没问出来,他说自己只是过来做生意的。” 士兵并不相信:“他肯定有阴谋。” 杨国勤转头看了眼超市大门,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倦意:“不管他有没有阴谋,现在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跟他做交易。” 士兵也知道无可奈何,咬着牙说:“大后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在前面卖命,他们在后头干什么?他们说工厂缺人,我们几乎把所有壮劳力都送了过去!留下的不是当兵的就是老弱病残!” “他们朝我们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但我们呢?!” 杨国勤知道士兵也是憋得久了,满肚子牢骚再不发出来就得憋疯,之前是因为危机迫在眉睫,不能抱怨,现在看到了点能够平安度过这次尸潮的希望,便不再隐藏自己的不满。 “我们基地没有军工厂。”杨国勤,“基地里的两个工厂,一个生产一次性口罩,一个生产肥料,我们自己什么都没有,当然他们要什么我们就得给什么。” “将军!军队里那么多小娃娃,十四五岁就开始端枪,每天把脑袋别在裤腰上,但后方连子弹都提供不了!”士兵的声音陡然变大,越说越激动,“我们明明是在为所有人牺牲,落阳基地这个位子谁都不愿意来,是您自动请缨,是无数老百姓愿意来分担危险……” 他的眼眶有些湿润,却憋着不愿意落下泪来。 凭什么总是他们牺牲?总是他们承担风险?总是他们拿命去填补漏洞? 杨国勤问他:“有烟吗?” 士兵摇头:“最后一根您昨天抽了。” 杨国勤:“……” 他苦笑道:“早知道刚刚就该在超市买包烟。” “那糖有没有?” 士兵从包里掏出糖盒,让杨国勤自己取。 杨国勤嘴里含着薄荷糖,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后方也不容易,你不要这么大的戾气,送物资本来就困难,还有那些……反正,你以后别说这种话,也别这么想。” “守着前线的不止我们一个基地,十几个基地,后方不可能把所有物资都紧着我们来。” 杨国勤:“你只看到在这儿牺牲的人,怎么不看看其它基地牺牲的战士?十几岁的小娃娃端枪也不是咱们这独有的。” 士兵不再说话,杨国勤:“怪谁都没用,要怪就怪这丧尸太邪门,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 士兵:“科学家不是说它们是外形寄生虫吗?” 第54节 杨国勤把糖咬碎了吞下肚:“说是这么说的,但谁也没讲过那寄生虫究竟长什么样,也没人知道它们孵化完成后是什么样,到底是真是假也没人清楚,科学家也不敢打包票。” “走吧,还要去指挥室。”杨国勤打开了车门,他坐到汽车后座,摇下车窗看向铁网的方向。 士兵们还在作战,他们的人太少了,少到每个士兵必须当两个用,他们没有太多休息时间,甚至可能还几天都不能睡觉,只能抽空打盹。 人均寿命寿命越来越短。 好像人类的末路,真的要来临了。 杨国勤的眼中露出悲意。 但他的目光又逐渐变得坚定起来,他突然说:“这件事先不要跟后方报告。” 士兵“啊”了一声。 杨国勤:“在确认那个超市无害之前,什么都不要说。” 他没有那么无私,他现在最希望的事是落阳基地平安无事。 如果超市只能提供一个基地需要的弹药,那这个基地就必须是落阳。 · “他看起来好有气势。”杨国勤走后叶舟才松了口气。 他抹了把额头并不存在的汗水,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转头朝邹鸣说:“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人。” 杨国勤明明在笑,但叶舟就是觉得很有压力。 那种压迫感他是第一次体会,但除了紧张以外,还有种说不出的兴奋。 当时的感觉复杂极了,叶舟也形容不出个所以然来。 “刚刚我那么说没问题吧?”叶舟问。 邹鸣:“没问题,他们越摸不透我们,就越会小心,跟我们起摩擦的可能性就越小。” 叶舟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没有给杨国勤提问的机会。 “去休息吧。”叶舟打了哈欠,虽然他的精神还是很亢奋,可他的身体已经扛不住了,“想睡觉的自己去拿耳塞。” 莎拉现在天天都跟着草儿睡,所以保安室现在归陈舒。 周远鹤则在仓库支了床,拉了帘子,以后都在仓库休息。 叶舟还需要花时间把杂物室改成医疗室。 只不过杂物室没有窗子,估计门以后就不能关上了,需要用伸缩杆挂个帘子。 周远鹤对叶舟的安排没有一点疑问。 他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他的医疗室里每天都能一束鲜花——最好是玫瑰,最最好是蓝玫瑰。 至于是天然还是染的,他不在乎。 “你先去冲澡吧。”叶舟打开电脑,“我看看还有什么能买的。” 邹鸣点头:“好,别看太久,早点睡,明天他们还要来换东西。” 叶舟伸了个懒腰,他穿着短袖,懒腰一伸就露出小半截腰肢,叶舟的腰比胳膊白,腰上没有肉,虽然腰肢细窄,却依旧有成年男性的力量感。 “去吧。”叶舟没有回头,却朝邹鸣挥了挥手。 邹鸣的目光从叶舟的腰上扫过,他没有说话,而是匆匆走向浴室。 叶舟继续翻看系统商店的东西,手榴弹依旧是那个价格。 但离谱的是,他在刷新后看到了一件新武器。 “光子炮”。 售价:12000000元。 叶舟:“……” 虽然他很馋这个武器的名字,但一千二百万是不是也太过分了? 他甚至认真数了两遍0,确定自己没数错后就放弃了。 他自己肯定买不起,但他可以问问杨国勤要不要买。 一千二百万对他来说是个大数字,至少现在是,可杨国勤他们有一个国家——哪怕只剩半个,半个国家,甚至三分之一个国家做后盾,肯定买得起。 不过系统没有介绍光子炮究竟有多大的威力,只摆出了光子炮的照片。 光子炮看起来倒是十分的朴实无华,银色的外壳,很有金属质感,但看样子又不是全是金属。 它并不大,至少比起它的名字来说不大。 整体大于只有莎拉那么高。 单人就可以操作。 叶舟摸了摸下巴,决定黑心一点,告诉杨国勤这玩意要一千五百万,他自己挣三百万。 毕竟他还要买防护罩,比起光子炮,防护罩对现在的他而言更重要。 又翻了一会儿以后,叶舟听见了邹鸣从浴室出来的脚步声。 他关上了电脑,打着哈欠站起来,又伸了个懒腰。 他跟邹鸣当室友的时间太长,两人基本都没什么隐私了。 但邹鸣还是比叶舟讲究,邹鸣从来不会当着叶舟的面脱光换衣服,倒是叶舟毫不在意——他已经不知道在邹鸣面前赤身果体多少次了。 上大学的时候同个寝室的男生都一样,还有其他寝室的人内裤都不穿在走廊上跑。 男生打赌,无非也就是倒立洗头,走廊果奔。 反正同一栋楼里都是男的,也没人在意这个。 叶舟一边朝浴室走一边脱衣服,等他把裤子也脱了,全身上下就剩一条内裤的时候,坐在床边的邹鸣扭头,没有看他,忍无可忍地说:“你能进了浴室以后再脱内裤吗?” 叶舟:“……” 叶舟:“好,我记住了。” 哎,他的身体就那么难看吗? 还是邹鸣有什么洁癖?不愿意看男人的身体? 可他自己不也长这样? 真是男人心海底针,叶舟戚戚的想。 第43章 即便戴了耳塞,这一觉叶舟依旧没睡安稳。 他在半梦半醒之中,甚至依旧能听见外面的枪声,他认为自己根本没睡着,可“醒”来的时候一看,竟然依旧早晨九点半了。 休息室外已经传来了脚步声,雇员们开始工作了。 超市的市看着并不多,但无奈雇员们不愿意白领工资,白被养活,所以他们会没事也给自己找事做,不仅每一层货架都要擦的干干净净,就连角落的商品,哪怕带着包装,他们也要仔细擦拭。 于是整个超市每天都光洁如新,瓷砖都要擦得光可鉴人。 虽然叶舟觉得不用这么仔细,但雇员愿意干活,叶舟也就没说什么。 工作能让人变得更安稳,有钱又无所事事会变懒惰,没钱又无所事事则会滋生犯罪。 工作也能让人快速找到归属感。 叶舟醒来以后就去洗脸刷牙,邹鸣不在房间里,他拿出对讲机——他也是最近才发现超市里竟然有对讲机卖,不过是儿童版的,能童话的范围很小,与其说是对讲机,不如说是儿童玩具。 虽然他现在可以跟杨国勤交换,可他担心被监听,虽然他和草儿娘的对话内容没什么可怕的,可他担心草儿娘哪天突然冒出“仙人”两个字,到时候就从“未来人”变成了“天外飞仙”。 而且是个人就不会喜欢被监听。 草儿娘收到仙人起床的消息后,就把一直温着的早餐端了出来,由于她现在负责所有人的一日三餐,所以叶舟也给她提高了工资。 现在草儿娘是超市里最有钱的雇员,她也确实对得起这份工资。 毕竟天天吃方便食品也不是个事,草儿娘现在养着蘑菇,做着饭,还要干其它杂活。 叶舟发现草儿娘是个很“单纯”的人,这不是说她不世故,而且她很一根筋。 一旦她相信了什么,就会坚持不懈的相信下去,哪怕撞了南墙都不会回头,而且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不为外物所动。 就算叶舟此时被人开膛破肚,露出红彤彤的心脏来,草儿娘也会坚持认为他就是神仙,并且为他会死这件事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草儿娘端着早餐走进了休息室。 她现在已经摸清了叶舟的口味。 叶舟不吃太咸的,也不吃辣的——他有时候嘴馋想吃辣,但哪怕是别人觉得微辣的程度,他的嘴唇都能红一圈。 但奇怪的是,叶舟喜欢吃苦瓜。 店里没人爱吃苦瓜!那么苦! 可叶舟喜欢,不仅喜欢,还让草儿娘给他做的时候只放盐,清炒苦瓜,连鸡蛋都不放。 早晨,叶舟喜欢来一杯豆浆,配上两个鲜肉包子,再来一个红糖糕。 偶尔草儿娘也会给叶舟炸油条,她还泡上了泡菜,煮青菜粥的时候让叶舟配粥吃。 那坛泡菜现在成了叶舟的专属品,草儿娘自己都没吃过。 但叶舟今天没什么胃口,包子只吃了一个,红糖糕也只吃了半个。 “剩下的等凉了就放进冰箱保鲜,明早热热还能吃。”叶舟冲草儿娘说,“邹鸣他们去哪儿了?” 草儿娘:“他们说是要出去看看!外头全是妖怪!” “仙人是来收妖的?” 草儿娘时刻都准备着看叶舟大展神威,一甩袖子,把妖怪都收走。 叶舟摇头:“我不会管这些。” 第55节 草儿娘开始自动脑补叶舟的动机:“有天道管着,仙人即便有百般神通也施展不开,哎!我看外头的也都是可怜人,不容易哩!” 叶舟朝她笑了笑:“去忙吧,我也要出去看看。” 草儿娘端着餐盘退下。 她愁眉苦脸,不知道该去哪儿练连发弩,她想学,也一直跟着草儿学。 可没有办法练,也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学的怎么样。 她现在又对外面那些人拿的武器有了兴趣,看起来比连发弩还要厉害一些,可她害怕自己丢芝麻捡西瓜,最后那样都没落下。 草儿娘悠悠的叹了口气,哎,她还是先找机会练练连发弩吧! 叶舟走出了超市。 他发现邹鸣他们竟然没闲着,也加入了士兵们的队伍,但对这几个突然冒出来的人,士兵们也没多给眼神——毕竟大家都忙,而且士兵之间也不是相互都认识,装备不足的人有人穿便装也正常。 叶舟一眼就看到了邹鸣和陈舒。 这俩实在太显眼了。 但叶舟的目光还是在邹鸣身上停留的更多。 陈舒是女人,他一个男人盯一个女人,实在有些不对。 邹鸣手里拿着的不是他带来的机枪,而是一把修补过的步枪,看上去已经身经百战,临近退伍了,估计是哪个兵给他的,但即便如此,这把枪在他手里也带着凛冽气势。 之前叶舟还没发觉,现在他才突然意识到,原来邹鸣这么帅。 虽说之前看邹鸣的脸也知道他是个帅哥,但都是男人,也只能寡淡的觉得对方脸长得好。 可此时邹鸣端着枪,那双漆黑的眼眸平静的看着前方的丧尸,他机械而利落的端枪射击,后座力似乎让他的手指抖了抖,可他根本没有低头看一眼。 好像他和他手里的那把枪一样,身经百战,又在某一刻焕发新生。 “睡醒了?”看见叶舟的那一刻邹鸣就收起了枪,他朝叶舟走来,走到叶舟面前的时候说,“杨国勤要见你,他们还要再买一批子弹,不过要赊账。” 叶舟的眉头皱起来:“赊账?他还得起吗?” 昨晚他还想要把光子炮卖给杨国勤,自己挣个三百万差价,结果杨国勤这就没钱了?! 邹鸣“唔”了一声,想了想说:“他说后方补给没能送来,昨天运来的玉米饼已经是落阳基地最后的存货了,如果再送,整个基地的人都要饿肚子。” 叶舟:“你觉得可信吗?” 邹鸣微微摇头:“这么大一座基地,就算玉米饼这些真的没了,坦克这些还有。” “他不一定是真想赊账,只是想试探你的底线。” 叶舟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在这个位面,武器应该比食物值钱,这里的土地还能耕种,就算人手有限,高产的粮食也都还有,玉米土豆红薯,虽然食品种类不多,但饿不死人。” “在能填饱肚子的情况下,武器才是最重要最值钱的东西。”叶舟,“刚刚我看你端枪的时候就在想,一把步枪用了这么久,修补了这么多次还在用,就证明他们武器有限。” 越有限,越紧缺的东西就越值钱。 叶舟笑了笑:“我等他来找我谈。” 叶舟看向邹鸣的眼睛:“你们怎么都加入了?” 几个系统雇员里,只有莎拉没有参与——也没人敢让她拿枪。 连周远鹤都一脸生无可恋的端枪射击着丧尸。 “早上也没事做。”邹鸣平静地说。 叶舟叹气:“该让杨国勤给你们发工资。” 哪有让人打白工的? “反正我是不会让他占便宜的,最多就是我挣少一点。”叶舟朝邹鸣伸出了手。 邹鸣看着他,迟疑了片刻,把自己的手递了上去。 看着两只交握的手,叶舟:“……其实我是想试试这把枪。” 邹鸣:“……” 等邹鸣迅速把手收回去后,叶舟才发现邹鸣的耳朵有些红。 邹鸣这是觉得尴尬了? 叶舟紧绷着嘴唇,努力让自己的嘴角不要勾起来,谁都有尴尬的时候,嘲笑别人不好。 邹鸣把枪递给了叶舟,详细地讲解起来:“这枪比较老,弹道也有问题,你射击的时候要往下压,你要打丧尸的头,就要压到它胸口的位子,这样才能准。” 拿着枪的叶舟走到邹鸣之前射击的位子,他端起枪,觉得自己有模有样,然后想着邹鸣刚刚的话,把枪口对准了丧尸胸口的位子。 叶舟扣下了扳机。 “砰”地一声以后,叶舟不敢置信的看向自己的手腕。 一枪而已!他从虎口开始连同手腕都被震麻了! 怪不得他之前看国外的打猎视频,看到过一个女人用猎枪的时候被后座力震飞。 刚刚邹鸣就是端着这样一把枪,几乎没有停歇的射击? 叶舟目瞪口呆的看着站在他旁边的邹鸣。 邹鸣:“没打中头。” 叶舟也不惭愧——他没用过几次枪,不能和邹鸣这样的老手比,因此还十分自信地说,“这次我肯定能打中。” 经过昨天的心理建设,叶舟也没那么恐惧丧尸了。 可能是开车的人不晕车,他在攻击丧尸的时候,反而不觉得丧尸可怕,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怎么击中丧尸的头上。 叶舟在找好角度以后,试着扣动扳机,试了几次后,他麻木地看向邹鸣:“我手麻了。” 邹鸣没有嘲笑他,还是那副平静稳重的模样,就在叶舟以为邹鸣要让他去休息的时候,邹鸣突然走到了他身后。 在被邹鸣从身后抱住的时候,叶舟有瞬间觉得自己产生了幻觉。 更何况,邹鸣的胸膛这么宽吗?! 叶舟愣神的时候,邹鸣的手已经握住了手,下巴正抵着他的肩膀,他在叶舟的耳边说:“你瞄准,我来扣。” 叶舟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 虽然他是个男的,但此时此刻,他竟然感受到了小说里的雄性荷尔蒙。 邹鸣不仅帅,还很有魅力。 当然,如果对面的丧尸没有朝他吐舌头,那就更好了。 第44章 天还未亮,时针刚刚指到五点,基地却已经苏醒了。 路边亮起了灯,居民们走上街头,神情麻木的走向工作岗位。 他们的工作很杂,除了少数人能进工厂以外,多数人只能从事一些工资低,没有保障的工作,多数非工厂员工也都有兼职——去铁丝网外处理丧尸的尸体。 由于基地现在物资有限,所以并不焚烧,而是掩埋被爆头的丧尸。 基地里的居民几乎都干过这份兼职,虽然苦和累,还伴有巨大风险,但收入不低。 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时不时涌来的尸潮,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只是为了活下去,对未来并无任何希望。 毕竟三十多年了,丧尸不仅没有化为白骨消失,数量还越来越多,尸潮也一次比一次大。 人类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小,食物种类越来越贫乏,基地里看不到一个稍胖点的人,几乎个个都面黄肌瘦,不少人都长期营养不良。 人均寿命不到五十。 居民像工蚁一样走在路上,十多个年轻人聚集在一起,他们穿着最便宜,产量最大的工布套装,头发枯燥发黄,看样子都不足十五。 虽然他们也会接受战斗训练,但训练并不会给他们开工资,只会给他们提供玉米饼,确保他们不会饿死,极个别,比如物资稍微丰富点的时候,他们也能分到一些福利。 不过即便如此,他们实际上还是要靠家人养活。 “东西都带好了吧?”领头的是个瘦脱了相的女孩,她脸上有一道狰狞伤疤,把一张还算清秀的脸毁了,她戴上口罩,“别人问的时候你们都记得该怎么说吧?” 其他人点点头:“就说我们过十五了。” 十五岁才能去兼职。 女孩看向城墙的方向:“身份证明带好了吗?” “都带了。” “真的能糊弄过去吗?” 女孩:“那是人眼,又不是机器,怎么可能被发现。” 身份证明只是一张纸,基地的印刷厂早就停摆了,学校也只教认字,劳动力不能一直待在校园里,想要学习,就只能自己存钱去买书自学。 但基地里的图书馆总是空空如也,人人都在为生活奔波,实在没有余力追求精神生活。 今天是尸潮退去的第一天,因为可能有只伤了脊椎,还没被完全击杀的丧尸,所以不少人都不愿意都第一批清理丧尸的人,也正因如此,第一天的工资比之后都要高。 有稳定工作,或者家有余粮的人都不会来冒这个险。 “玲玲,你到了年纪会不会参军啊?”他们前往城墙方向的时候,有人问领头的女孩。 女孩平静地说道:“他们不会要我的。” 她的身体太差了,不仅营养不良,低血糖,还有心脏病,似乎她生来就只能是个拖油瓶,无论她做出多少努力,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 女孩陈述事实:“我端不起枪,连训练都只是在一边看,基地只是找个理由给我发玉米饼,不让我饿死。” 朋友们都没有再说话。 冯玲是个孤儿,她的父母在生下她,发现她有心脏病后就毫不留情的抛弃了她。 他们养不起这样一个孩子,只能交给基地去养。 所有人都鄙夷她的父母,却又能理解他们。 养活自己尚且困难,更何况还要养这样一个孩子。 他们走到城墙下,冯玲第一个把身份证明交给了守门的士兵,尸潮退去以后,士兵们终于有时间去休息了,所以还在这里值班的都是新兵。 第56节 新兵草草看了眼身份证明,叮嘱道:“小心点,别取口罩,消毒以前也别用手碰口鼻。” “注意事项都看了吗?” 冯玲闷声闷气道:“看过了。” 新兵摆摆手:“去吧去吧,等你们回来就发玉米饼。” 基地官方现在也不用“钱”了,老百姓认可玉米饼,他们就用玉米饼。 他们十几个人抱团,一起朝铁丝网的方向走去。 就在快要到达目的的时候,突然有人惊呼道:“那是什么?!” 那人抬高手臂,指着不远处的建筑:“超市?” 他一字一句地念到:“隆、盛、超、市。” 他有些兴奋地说:“像不像照片里的超市?!” 他们都是丧尸危机后出生的孩子,并没有真正见识过和平年代的繁华,但他们喜欢听老人说和平年代的一切,也喜欢看以前的照片和图画。 装满了各种货物的超市,不到三块钱就能买一斤散装大米,各色玩具和零食,对他们而言,就像是童话故事的天堂。 现实里的超市没有那么多东西,总是小小一间屋子,要买东西需要拿票,限量供应。 但多数人连进超市的资格都没有,基地绝大多数人都宁愿把票卖出去,毕竟玉米饼不仅是货币,还是食物。 少年人的胆子总是要更大一点,队伍很快吵嚷起来:“过去看看吧!” “好像是玻璃门,这超市真大!就跟照片里的没两样!” “不知道有没有手扶式电梯,基地里的几个手扶式电梯早就停了。” “看起来只有一层,应该没有电梯吧?” “这超市是谁开的?怎么会开在这儿?” “说不定就是开在这儿让当兵的买,当兵的可比我们有钱。” “玲玲,咱们去不去?” “过去看看吧,在铁丝网里头,肯定没危险。” 他们像一群鸭子一样叽叽喳喳,冯玲也没能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以及对超市的向往,她点头说:“那就过去看看。” 这话刚说完,十多个少年一起朝超市冲了过去。 他们脸上难得有了笑模样,那一张张泛黄削瘦的脸突然变得生动了起来,刚刚升起的阳光肆意落在他们的脸上,将他们原本无神的双眸照得熠熠生辉。 · “有客人?”武岩放下了饭碗,“我出去看看。” 武妻连忙喊道:“仙人说了,叫我们每次出去都要把口罩戴上!” 武岩这才记起口罩,他戴上后匆匆朝外走。 他透过玻璃门看见了站在门外的人,十几个人站在一起,哪怕个个瘦弱也不会让武岩小看他们——经历过逃荒的人,从不会小看任何一个老弱病残。 武岩拿出对讲机,仓库里吃饭的男人们鱼涌而出。 女人们也没闲着,她们的工作是接待客人,如果男人们确定顾客不会对她们造成威胁,她们就要引导客人购物。 女人们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 害怕外头的人是坏人,但又期待自己能真正工作。 门外的冯玲一行人倒是一点都不怕——他们下意识的认为这家超市是基地里的人开的,为士兵服务,他们虽然不是士兵,但多数都是士兵预备役,也在接受训练,这么算下来,他们应该也有购物的资格。 虽然他们手里没什么玉米饼,但进去看看也是好的。 这么大的超市,他们活到这个年纪都没见过! 武岩没有直接打开自动感应门,而是从旁边的小门穿出去。 在确定这群人都是乳臭未干的毛孩子,且没有带武器,其中还有几个病秧子以后才让人从里面打开了门。 基地的电力也是有限的,除了照明用的路灯和工厂以外,别的地方电都只有晚上有,白天家家户户都用不了电。 所以刚进超市,一群人便不由自主的发出了感叹声。 虽然太阳出来了,可天并不算亮,而超市里的白炽灯却将整个超市照得格外清楚。 货架上摆满了商品,他们震惊地张大了嘴,眼睛都不知道应该看哪儿。 “从那边进去。”武岩给他们指了路,“后面没有收银台,你们结账要从这边出来。” 冯玲小声问:“玉米饼能结账吗?” 武岩点头:“可以,你们可以自己算价格,一块玉米饼值五十。” 他们出来的时候都带了口粮,工资是干完活以后领,干活的时候还是需要吃饭的。 但每人最多带一块玉米饼,再多就没有了。 冯玲有些犹豫,这样的超市,这样的商品,东西一定很贵,他们的玉米饼可能只能买到一袋糖或者几袋盐,她又问:“真的不需要票?” 武岩:“不用,你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问里面工作的导购,她们会告诉你们。” 进去的时候冯玲对朋友们说:“我们看看就行了,别买东西。” 虽然玉米饼他们天天吃,顿顿吃,可玉米饼毕竟能填饱肚子,如果用来换一些价格昂贵,又填不饱肚子的东西,那实在不划算。 别钱还没挣到,先把自己的口袋掏个干净。 可此时没人能把她的话听进去,所有人都奔向自己早就看好了货架。 冯玲叹了口气,走到一旁卖糖的货架上,她看着五花八门的包装,闻着其实并不存在的香甜气息,绝望的看向商品下方的价格。 蓝色的包装袋里满是薄荷糖,这一大包比她的脑袋还大。 冯玲的目光下移—— 清口薄荷糖:22?。 冯玲还没来得及震惊,就听朋友喊道:“有大米!!” “两块五一斤!” 冯玲双目瞪圆。 疯了吧? 第45章 “有客人?”刚从车上下来的叶舟停在店门口,他穿着一套整齐的西装,由于不是量身定制,穿在他身上稍微有点大,但并不像是小孩偷穿了大人衣服,反而像是从不循规蹈矩的小少爷。 等在门口的周文立刻迎上去:“十多个人,年纪都不大,看样子不足十五。” 叶舟微微皱眉,但又很快舒展开:“知道了,去忙吧。” 他原本还以为杨国勤会超市的存在瞒下来,但想想也知道,基地就摆在这儿,士兵都已经见过超市了,真要瞒,也只能瞒其它基地。 想瞒住本基地的人,简直是痴人说梦,杨国勤总不能不让本基地的人出来。 他刚刚才跟杨国勤谈定了一个大买卖,杨国勤咬牙告诉他,光子炮他一定会买下来,但需要时间去筹钱,至于子弹这些,下午会来人运走。 莎拉也从车里钻出来,杨国勤给他们准备了一辆车,甚至还配备了一名司机。 平时这辆车就停在超市外面,一旦尸潮再次来袭,叶舟他们也能坐这辆车离开。 虽然对叶舟来说这辆车没什么用,但毕竟也是杨国勤的诚意,他推脱两次后也就接受了。 跟杨国勤打交道并不累,也不烦心。 毕竟现在是完全的卖方市场,买方根本没有砍价谈条件的资本。 “他们用什么结账?”叶舟走到超市门口临时搭建的消毒台。 周文:“玉米饼,武哥跟他们说了,一块玉米饼值五十。” 叶舟点点头,他笑着说:“杨国勤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周文听不到,因此只低着头,并不抬头询问。 杨国勤既然是基地的最高长官,虽然将军,但并不意味着他文化就不好。 相反,当得知叶舟超市里的货物价格不会改变时,他就立刻想到了基地本身的货币。 叶舟过来是为了做生意,不是为了做慈善,这样一座大型基地,叶舟如果真要做慈善,坚持不了一个月就要玩完。 既然超市物价不变,那么会变的就只有他们本地货币价值。 玉米饼现在价值五十,但之后就说不准了。 杨国勤专门问他:“玉米饼的价值是只针对我们基地还是其它基地也囊括在内?” 就连叶舟都还没想到这一点。 两人探讨了一番后,都认为如果只有落阳基地这一个跟他做生意的话,那么玉米饼的价值可能会下落,但不会下落太多,一段时间后就会趋于稳定。 但如果其它基地也来跟叶舟做生意,那么玉米饼就会贬值得更快,更厉害。 甚至可能比超市卖的玉米面更便宜。 也就是说,如果只有落阳基地薅超市羊毛,那就可以长久的薅下去,因为有其它基地的物价来平衡,所以即便之后玉米饼不值五十,也不会跌到二十。 假如在落阳基地一块玉米饼的价值跌落到一块钱,但在其它地基玉米饼依旧价值五十,那么算到超市的兑换系统里,依旧会根据落阳基地的人口数量和其它基地的人口数量换算平均值。 超市算的是整个位面的平均值,而不是单一基地的货币价值。 杨国勤现在正在想办法凑钱薅超市的羊毛。 叶舟倒是不在意薅羊毛的问题,反正薅的是系统,他又不亏。 不过叶舟和杨国勤最后还是认为,比起玉米饼这种价值不稳的食物,稳定的货币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而落阳基地是有纸币的——只是多数人不愿意用,因为物资稀缺,拿着钱却买不到东西。 但如今有了隆盛超市,纸币说不定可以重新回归货币的位子。 尸潮昨天才退,今天竟然就已经有人来了。 第57节 都是不怕死的人。 莎拉:“杨国勤不是说打扫战场的都是十五岁以上的年轻人吗?十五岁以下的孩子现在也可以了?” 周文小声说:“恐怕是想办法瞒过兵老爷才过来的。” 那群孩子都戴着口罩,这么热的天气依旧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虽然打扫战场确实要全副武装,可他们裹得有些太过分了。 看在新兵眼里,可能以为他们是怕死。 但看在周文这些逃过荒的人眼里,这些人肯定是要瞒着什么。 莎拉扭头看向叶舟:“要不要告诉杨国勤?” 叶舟迟疑了几分钟:“等他们买完东西再说吧。” 十五岁以下的孩子对这个基地来说是珍贵的,他们过不了几年就会成为主力军,无论是战斗还是生产,损失一个孩子对基地来说是件大事。 叶舟:“毕竟是超市在这里的第一单,结账的时候给他们打个八折。” 如果不是生活艰难,这个岁数的孩子又何必冒着生命危险,隐瞒身份也要去打扫战场呢? 叶舟叹气道:“这里生活不容易。” 莎拉:“哪里生活都不容易,老板。” 她不觉得这里的人可怜,之前也不觉得大梁朝的人可怜,在她看来哪里都一样。 有富就会有穷,有坐轿子的就会有抬轿子的。 若是比可怜,可怜之下还有可怜,人又哪有那么多善心可以泼洒呢? 只有老板,跳跃的位面还不够多,还有多余的同情心和善心。 等他见得多了,就会发现一己之力什么都改变不了。 · 冯瑶抱着一袋糖,一大袋散装巧克力,整个人像是行走在云端,她虽然低血糖,但已经很久都没吃过糖了,制糖的工厂早早停工,所有人手和设备都要紧着弹药和必需品。 想买糖,只能靠票。 “玉米饼竟然能换玉米粉!”有人不敢置信地喊道,“那我们买玉米粉回去做成饼,再来换东西行不行?” 问话的人看向导购员。 穿着红白色制服的草儿脸上带着笑,她也不知道能不能,只能说:“您稍等,我去问问老板。” 草儿觉得肯定是不能换的!如果这样换下去,那岂不是亏本买卖? 然而等她到了休息室,叶舟却说:“可以啊。” 草儿双目瞪圆,她急切地说:“可是仙人!这、这么下来,我们岂不是……” 叶舟摆摆手:“没事,不管他们怎么做,我都不会亏,让他们去吧。” 系统又不给他发工资,他挣了就行,系统挣不挣他不在意。 于是草儿只能一脸不可思议回去,冲脸上还带着稚气的男孩说:“老板说可以。” “玲玲,那我们是换大米还是玉米粉?” “这里的玉米粉比大米贵哎!” 叶舟超市不卖散装玉米面,都是包装好的,全都是好牌子,价格当然比散装大米贵。 冯玲的一双眼睛都花了,他们像是掉入了米仓的小老鼠,什么都想要,什么都想吃。 冯玲算了算,自己还能买十多块钱的东西。 “玉米面一起买吧,咱们把钱算好。”冯玲激动道,“其它钱也凑一凑,大米多换点回去。” 说完,她看着怀里的一大袋薄荷糖,咬咬牙,把薄荷糖放回了原本的货架上。 只有那袋巧克力她没放,包装好的巧克力她不敢买,只敢买散装的。 有足球巧克力还有金币巧克力,价格都很便宜。 “我想买瓶可乐。”年纪最小的女孩站在饮料柜前,她指着里面柜上的大桶可乐,两大桶连在一起卖,加起来七块钱。 冯玲声音沙哑:“买!” “我帮你拿。” “口罩买不买?” 他们的口罩也是限量供应的,如果用完了,就不敢再离开基地做兼职。 有些人不是不想兼职,而是不能做。 “买买买!!” “对啊!咱们出来做兼职,挣了钱就能到超市来买东西!” “那还不如在家做玉米饼。” 冯玲看着同伴们的脸,她有些恍惚,她有多久没有在他们脸上看到这样的笑容了? 在她的记忆中,她的同伴是不常笑的,他们连笑的力气都没有。 所有人都只是麻木的过着每一天,他们即便想追求更好的生活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无论他们做什么,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处境。 他们最好的结果就是顺利活到十五岁,走上战场,然后死在战场上。 未来看不到希望,也产生不了任何期许。 男生怀里抱着一堆便宜的商品,他甚至忘记了推购物车或者拿购物篮,东西掉了又急切的去捡,然后掉得更多,武妻实在看不下去,她去拿了个购物篮递给男生,脸上带着笑说:“有篮子。” 男生不好意思的接过购物篮,可能是武妻看起来亲切,他小声问:“你们在这里工作,工资多少?包不包吃住?” 他觉得武妻他们看起来实在不像士兵。 武妻愣了愣,还没人问过她这个问题,但她没有全部回答,而是说:“工资不少,包吃住的。” 男生咽了口唾沫。 他转头看向满满当当的货柜,不自觉的咽了口唾沫。 脑子里的念头终于被他说出口。 “你们超市……还招不招员工啊?” 男生刚问完,又着急的补充道:“工资给低点也可以!包吃住就行!” “我什么都能干!脏活累活让我干就行!” 武妻:“……” 以为是顾客,没想到竟然是来跟他们抢活干的。 第46章 原本打算“购物”结束就去兼职的一群少年,刚刚踏出超市就被士兵“遣送”回了基地内。 他们提着大包小包,疯狂解释道:“我们有身份证明!” 士兵已经确定他们的身份证明是造假的结果,不假辞色地说道:“你们没满十五,不能离开基地,也不能打扫战场,我以为带你们的老师告诉过你们。” “你们回去要默写基地守则五百遍,你们老师也要罚一个月工资。” 现在的身份证明都是打印后盖章,拥有特殊工艺的打印机落阳基地没有,所以造假成本低。 但并不是完全没有辨别的办法,印章的墨使用了特殊工艺,并且现在只有官方能拿到这种墨,如果仔细辨别还是能辨别出来。 冯玲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已经通过了检查,还是会被杀一个回马枪。 可既然被抓了,那就只能认栽。 把人带回去以后,士兵们却又跑来了超市。 他们原本以为超市是不和非官方的人做买卖的,可那群小鬼都能买到东西,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也能购物? 士兵们也不是全部都来了,只派了几个代表过来,如果能购物的话,就让这几个人代购。 “当然能。”武岩让他们洗手消毒,“只要你们不抢不偷,超市里的货物你们都能买。” 武岩又说了一遍价格兑换,“可以推车,也能拿购物篮,看你们自己。” “不过我们只有塑料袋,你们想节约一点的话,还得自己带包装。” 在武岩看来,非必要的钱就不该花,塑料袋虽然只要五毛八毛,但那也是钱! 士兵们喜出望外,不敢置信地往里走。 比起冯玲那群孩子,他们更清楚自己应该换什么。 没人走到零食区,也没人买日用品,他们把超市现有的所有散装大米包圆了。 袋装的也买了不少。 他们运了两趟才把买来的东西运走。 普通士兵不能用车,所以他们全靠人力搬运。 可哪怕看着最瘦弱的兵,都能搬动几十斤大米,并且健步如飞,好像担心稍微慢一点就会被超市的留下来,把他把买到的大米还回去。 一块玉米饼能换的大米实在太多了,多到他们认为收银员算错了钱。 “他们真的是来做生意的吗?” “可能他们真是未来人,专门来给我们送东西的?” “那送东西就直接送呗?还要换?” “管他们是什么,反正东西买到了就行!我都多久没吃过大米饭了!” “嘿嘿,我还买了一袋香肠,可惜只有袋装的,袋装的比散装的贵,不然我能多买一点。” “今晚回家就让我爸蒸大米饭,再把香肠煮了,啧,不行,我现在提起来都要流口水。” 第58节 “我还买了点菜。” “超市里的黄瓜白菜看起来真新鲜,竟然还有水果卖!” 超市里的东西实在太过便宜,约等于不要钱,不买似乎就是吃亏。 不过士兵值勤时虽然可以开开小差,但不能回到基地,所以他们不能回家拿“存款”。 自从“钱”不值钱以后,每家每户都会囤积一些玉米饼,以备不时之需。 毕竟尸潮到来时,后方的补给经常跟不上,基地的人以前饿过肚子,最长的时候七天没有补给,而他们基地又不产粮,只能靠官方和自家的存粮撑着。 “我感觉我已经半辈子没吃过水果了。” “蔬菜也没怎么吃过。” “有饭吃就不错啦!之前我不是去了长风基地吗?他们那就产粮,你是没看,所有机器和人力都用上了,种的还都是高产作物,就这,也才刚刚能完成产粮目标。” “也是,现在要吃饭的人太多,产量跟不上,粮食够就已经不错了,还想要蔬菜?” 他们这些当兵的,偶尔还能吃一顿肉,但蔬菜一个月都吃不上一次。 被送回基地的冯玲和同伴走在街上,他们提着一袋袋大米和零食饮料招摇过市,很快就被居民们拦住了。 有官方坐镇,加上全民皆兵,基地的治安并不差,比起末日前反而更有秩序。 小偷小摸还有,但抢劫杀人几乎已经绝迹。 毕竟街上的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是正在休息的士兵——抓住一个罪犯可以获得不少奖励。 而罪犯的下场并不是去监狱白吃白喝,而是关在军营里,尸潮来临时去充当炮灰。 犯罪成本太高,成功的可能性又太低,敢犯罪的才是猛士。 所以冯玲他们才敢不做任何伪装的走在街上。 “你们这些东西是哪儿来的?” “现在竟然还有大米?我吃玉米饼都快吃吐了。” “用票买的?” “我家还有米票!能换了?!” 冯玲他们被团团围住,居民们七嘴八舌提问,有人甚至去捏米袋,确定里面满当当的全是大米,捏米袋的人眼睛都红了。 “这大米是哪儿买的!” 他们的目光狂热,但却并没有吓住冯玲。 冯玲虽然很想把超市的存在瞒下来——谁知道那家超市有多少存货,这些人买了以后他们还能不能买到,可现在这个情况显然是瞒不下来的。 更何况他们以后还得在基地里生活。 冯玲说:“就在城门外面,出了城门就能看到。” “除了大米以外还能买到别的东西,就跟丧尸出现前的普通大型超市一样,只有一层,但该有的都有,连衣服都有。” “什么时候开的啊?” “怎么会开到那儿去?” “东西贵不贵?要票吗?钱收不收?” 冯玲摇头:“不要票,但收不收钱我不知道,我拿玉米饼换的。” 众人咋舌道:“要多少玉米饼才能换到这些东西啊?!” “没想到你们手里玉米饼有这么多。” “一斤玉米饼能换二两大米不?能换我就去。” 冯玲听着他们的问题,想起自己刚开始也以为自己买不起超市里的东西,都做好了进去转一圈,开开眼界就出来的准备,这么一想,她就觉得自己更不该瞒着了。 “不贵,便宜的就跟白送一样。”冯玲现在想来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一块玉米饼值五十块,超市里一斤大米才两块五。” 人群沉默了两秒,有人破音道:“真的假的?!” “小妹妹,你可不能拿这个开玩笑!” 冯玲:“我没开玩笑,你们想买就快去身份证明吧。” 普通居民是不能走出城门的,他们需要拿身份证明,表示自己要出去兼职才能出去。 并且也有年龄限制,十五至四十岁的人才能出去。 她的话刚落音,几个中年人就已经走了,他们的步伐从慢变快,跑步的速度快得像是要飞起来。 其他慢半拍的人也反应过来:“快回家!回家拿玉米饼!” 刚刚还围着冯玲的居民们马上散开。 但这还没完,冯玲他们每走到一条街区,都要被这么拦一次。 虽然这个时间大多数人都在工作,但还是有许多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在街上砰运气。 冯玲就这么被拦,然后不厌其烦的解释。 等他们终于走到公共服务中心,才算“自由”了。 公共服务中心收留了不少老弱病残,没有家人,也没有工作能力,每个月都会按人头分配低保。 饿不死,但也只能勉强活着。 生了病基本就只能等死——药品不足,基地里的医护人员也不够。 公共服务中心的老师走过来,她负责这以冯玲为首的这群孤儿,已经急了一个早晨的老师表情严肃,眼中带着怒火,还没走近就高声喊道:“我有没有跟你们说过,你们年龄还没到!不能出去!” “你们知不知道处理战场有多危险?!你们有几条命!” “等你们十五岁离开这里,你们去干什么我都不管!现在不行!” “你们听明白……”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这群孩子把提着的袋子放下,露出了脸的大米和糖果。 老师一愣,她的声音忽然放轻,甚至有些结巴地问:“这、这些是哪儿来的……” 冯玲已经解释的口干舌燥,她一边喝水一边示意同伴解释。 男生把冯玲之前解释的内容又说了一遍。 老师立刻回头,男生知道老师要干什么,他提高音量说:“老师,你不如明天早上早点过去,现在应该已经很多人在排队了!” “他们晚上十点休息,早上六点开门。” 老师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她边跑边说:“你以为晚上就没人去排队啦?!明天等他们开门再去,人也不会少!” 男生:“可是基地城门八点就关了!” 老师:“那么大的超市!又不是一次只能接待十几个人!” · 叶舟看着超市门外的人群,某一瞬间觉得他们比尸潮还要声势庞大。 人们用不同容器携带玉米饼来,长长的队伍甚至排到了城门口。 为了防止超市过载,自动玻璃门已经关了,只能手动打开,每次都要限制进去的人数,出来一批才能再进一批。 叶舟看着正在兼职当收银员的邹鸣和陈舒。 看来他真的需要再多雇些人了。 不然有人偷东西都没法发现。 没生意让他苦恼,生意太好也让他苦恼。 不过前者只有痛苦,后者则是甜蜜的痛苦。 叶舟决定在这个位面的时候给雇员们都涨涨工资。 他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真是个好老板。 第47章 成千上万人堵在超市门口,冗长的队伍甚至排到了基地内,家家户户都派出了不用上班的人来排队,他们甚至自带小马扎和板凳,有些人甚至带上了帐篷和睡袋。 整个基地几乎倾巢出动,除了有固定工作的人外,其他人都在这儿了。 老年人排不了那么久的队,但也会跑来看热闹。 对他们而言,到超市购物就像过节一样,是数年如一日枯燥生活中难得的涟漪。 超市虽大,但基地再怎么样也有几十万人,超市的雇员又太少,每次放进来的人不够多,效率就低。 而且他们抢购的太快,武岩他们光是补货就耗光了所有精力。 超市的货物虽然可以从系统进货,但不能自动补货到货架上,只能靠人力把系统发放到仓库的货物拿出来分类上货。 可能和防护罩一样,等到了某个营业额度才会开放自动补货。 草儿她们也不轻松,不仅要回答各种问题,还要领路,帮武岩他们上货。 每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不到半天,几乎所有人嗓子都哑了。 毕竟人多,说话基本靠吼。 其他人也没闲着。 邹鸣陈舒他们充当收银员——有武力值,也不担心有人不想付钱硬闯出去。 叶舟还要让莎拉和自己一起盯着监控。 以防有些小偷小摸。 “大米没了!”草儿吼道,“等等才能补货!” 草儿吼完,不远处的武妻也吼道:“白菜和西红柿都没了!” 居民们却并没有因此散开,害怕自己此时走了,待会儿过来又没了,全都围着米桶等待,他们每个人都提着一大袋玉米饼,把家里所有存货都掏了精光。 甚至没几个人想要到买玉米粉回去挣差价,满脑子只有大米。 第59节 不少年轻人从出生开始就没吃过几次白米饭。 就算之前物资还算充足,能买票去买的时候,也只有在工厂上班的人买得起,能买一些回去改善伙食。 但人们都大米的渴望还是烙印在了骨子里。 他们总能听老人说起,和平年代的时候,南方几乎家家户户都把大米当主食。 明明大米没什么味道,可是蒸熟以后那颗颗饱满,晶莹剔透,冒着热气的米粒,好像能在瞬间抚慰人心,过往的一切苦头都能随着那热腾腾的蒸汽烟消云散。 草儿喘着气,她现在已经挤不出笑脸来了,勉强挤出一个,也比哭更难看。 她指着一个方向,冲来人说:“鲜肉在那边,冻货在那边,腊肠这种腊制品在那边。” 她的话刚落音,另一个人已经走到她面前。 草儿只能继续指路。 之前她还能带路,现在只能指了。 人太多,在超市里行走都变得艰难。 “还有做好的衣服!”有人吼了一嗓子。 “还有鞋呢!” 虽然工厂还在产布,但已经没几个厂子做成衣了,居民以前都是买了布回去自己做,或者花点钱请人加工,布的颜色是不能挑的,工厂只产最易得染料染出来的布,来来回回只有那几种颜色。 没得挑的时候,人们当然不在乎衣服的美丑。 可现在有的挑了,还那么便宜,不少已经买到大米蔬菜和肉的人快速朝日用品区域冲过去。 ——不过超市卖的嘛,都是论斤买的衣服,质量很一般,但颜色绝对多,花样也多。 就和草儿娘的沙滩裙一样,都是叶舟觉得不进就亏了的东西,放在他原本的位面,肯定都是要压仓底的。 “招人的话,我不想要当兵的。”叶舟喝着奶茶看着监控,“好处很明显,但坏处同样明显。” 好处是当兵的都有纪律性,令行禁止,不会起歪心思,或者起了歪心思也能很快被清出去。 可坏处是,当兵的进来必然会监视他们。 有事就会告诉杨国勤。 叶舟不想被一只盯着。 莎拉点点头,她明白叶舟的顾虑,她扭头问道:“要不要请最早来的那群小孩?” “看他们的样子估计都没怎么出过基地,比较单纯。” 叶舟有些犹豫:“他们还没成年……” 这不是童工吗? 莎拉:“非常时期,你不能遵从和平年代的法律,你给他们工作不是压榨他们,是在帮助他们。” 莎拉举了个例子:“比如古代,生产能力低,如果家家户户都等着孩子满了十八再让他们工作干活,那多少人要饿死?” “你看到古代不少人十二三岁就去当学徒,会觉得奇怪吗?”莎拉,“肯定不会吧,要考虑社会背景嘛。” 叶舟叹气道:“不是我接不接受的问题,道理我都懂,但基地有他们的规定,十五岁以下算未成年,不能工作。” 莎拉:“……我忘了。” 两人对视一眼。 “对了,可以让他们兼职,勤工俭学,不给他们发工资。”叶舟突然说。 莎拉看着叶舟,一时无语。 她没想到老板竟然这么快就变成了奸商,连工资都不想给人发了。 叶舟察觉到莎拉的眼神,他连忙解释:“不是说真的不发工资,我们可以包吃,住不住看他们,但是不给货币,直接给等价的商品。” “其实其他员工也差不多,他们虽然有积分,但积分只能在超市消费。” 莎拉懂了:“那可以,不知道他们下回什么时候来,还能不能出来。” 叶舟对这个倒是无所谓:“他们不能出来,我们可以进去,我还没进过基地,有些好奇。” 他好奇基地内部究竟是什么模样,和他所在的和平年代城市有什么区别。 可能没有太大区别? 毕竟末日前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和他的位面差不多。 “我估计今天能挣不少。”叶舟聊起了轻松的话题,“前一周营业额可能都会比较多,慢慢就会变少,然后趋于稳定。” 叶舟:“我倒是没报太大希望,一天能挣个几十万我就满足了。” 由于基地经常没电,所以价格高,利润空间大电器,比如微波炉电磁炉这些东西门庭冷落,根本没人买。 倒是有人问导购有没有发电机——当然没有。 而且就算有,他们又去哪里买燃料? 太阳能发电机的话,超市也没有卖。 · “还要多久才放我们进去啊!”还在排队的人看着提着大包小包的人出来,羡慕的眼睛都要红了,“他们买了这么多东西,轮到我们的时候还有没有?” “对啊!他们倒是少买点!他们买完了,我们买什么!” 后头的人目光谴责的人看着他们。 刚从超市出来的人只能喊道:“人家不缺货!一直在补货!就是慢了点!” “看我干什么?!我又没买多少!刚刚有个人买了八百斤大米!” 此话一出,人群沸腾了:“八百斤?!他要吃到什么时候去?!” “他疯了吧?!” “他吃的完那么多?!” “超市怎么不限购啊!” 他们都认为超市是官方开的,官方物资紧缺,不限购的话,前面的人买了,后面的人怎么办? “那人在哪儿?” 已经有人咬牙切齿地问了。 买了八百斤大米的顾客此时站在超市后门,他是绝不敢从正门出去的,为了这八百斤大米,他甚至戴了一个面具,一边给周文拿烟一边说:“朋友,我就在这儿等等,待会儿我朋友就过来了。” “这些大米不是我自家要。”顾客叹了口气,“亲戚朋友多,我老婆还在长风基地的工厂里上班,我准备等有车队的时候带一些过去给她,孩子也在她那边。” 长风基地还是比落阳安全不少。 毕竟不在第一线。 周文接过烟——他看别人抽过,虽然老板跟他们讲烟不是好东西,但他还是好奇。 周文学着顾客的样子把烟放到嘴里,拿打火机一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不知道要吸。 顾客:“你们是怎么应聘进来的?你以前是当兵的?” 周文摇摇头,他本来就不善于跟人打交道,因此想了想说:“不是,是老板收留了我们。” 他永远都记得,是仙人给了他一口活命的粮食。 那口粮食,足以买他的命了,可仙人却从不将他们视作奴仆,因此他诚惶诚恐,恨不得付出自己能付出的所有。 顾客震惊道:“不是官方分配的工作?!” 他惊得连嘴里的烟掉到了地上都没察觉,激动地抓住了周文的手:“兄弟,你们超市肯定还缺人吧?!你看我怎么样?!你能不能去跟你们老板说一声?!” “只要我能应聘上,我头三个月的工资都给你,不、一年的、一年的工资都给你!” “兄弟,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还没有稳定工作!” “你结婚了没?我给你介绍个对象?我住的那栋楼不少人都还没结婚!” “你喜欢男的还是女的?” “还是跨性别的?” 顾客恨不得此时就给周文做成一桩媒。 最好现在就能把周文送入洞房。 周文也傻了,他干巴巴地说:“我是男的,而且我有……” 他的话还没说完,顾客:“我知道你是男的啊!你取向是什么?!” 周文:“……” 取向?取向是什么东西? 他知道自己是男的,还要给自己介绍男人? 他是妖怪吗? 第48章 长风基地,位于大后方和前线的必经之路上,整个基地除了工厂还是工厂,自从末日之后,为了尽可能提高生产力,每个基地都有自己的任务。 产粮的只管产粮,搞工业生产的也只管搞生产。 为了物价稳定,不管是原产地还是其它基地,都维持统一物价。 劳动力不足,所以工作时间是十小时制。 这还不包括加班。 可工人只是工作稳定,生活条件并不好,为了保证能完成每个月的任务,一个厂房里的机器往往超过限定数量,工人人数也一样。 时间久了,厂房里的味道就会变得格外难闻。 男工女工混在一起,到处都是汗臭味狐臭味和其它臭味。 即便进出厂房都要严格消毒,但人体自身产生的味道没有办法清除。 第60节 “钱兰!有你的包裹!”管理人员站在厂房门口,冲着正在流水线上流汗的女工喊道。 女工大声回应:“知道了,我下班的时候带走!” “你老公给你寄的东西吧。”旁边的大婶戴着口罩说,“你老公还不错,自己在落阳基地,那儿听说啥也没有,尸潮刚退没两天,他估计是从自己嘴边省得口粮。” 钱兰笑了笑:“孩子还在这边,他要是啥都不出,我就带着孩子改嫁。” 大婶一想:“也是,他这个当爸的,总要干点什么才对。” 钱兰她们干得活并不难,她们在流水线最后一道工序上,检查有没有残次品,有残次品就挑出来,这活虽然不难,却很累,一天到晚都得站着,就算手停了,眼睛也不能停。 工资也没有其它岗位的人高。 下班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钱兰通过检查后背着包,去保安室拿了包裹,然后独自走上街头。 路灯已经关了,下班的工人只能拿出手电筒。 钱兰没钱买手电筒,她要养两个孩子,即便丈夫也会托车队给她送来食物和票,但大人可以饿,孩子不行。 自从生了孩子,钱兰感觉自己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她总惦记着孩子们有没有吃饱,宁愿自己饿着肚子,也要让孩子多吃一口。 “咕——” 钱兰下意识的左右看了一眼,确定没人听见后才松了口气。 她饿啊,她总是饿着,半夜饿醒就喝水,肚子里似乎总装着水,走起路来都能听见水晃荡的声音。 也不知道陈港到底寄了什么东西过来,这么重。 钱兰艰难地拖动着几十斤的包裹,走走停停,好不容易走到自家楼下这才松了口气。 供电要紧着工厂,住宅区十楼以上基本就没人住了。 因为电梯没电,开不了。 钱兰当时想着家里有两个孩子,于是申请了一楼,此时此刻她无比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反正她现在一步台阶都不想上了。 她掏出钥匙,打开了家门。 钱兰刚走进去,就看到了客厅内烛光。 两个孩子在沙发上依偎着,依旧睡了,身上还盖着一层薄毯,头靠着头,手里还拿着廉价玩具,地上还有几张纸——上面是她们的涂鸦。 钱兰肝胆俱裂。 她走过去把两个孩子叫醒,眼眶发红地吼道:“我说了多少次了!睡前必须把蜡烛吹了!你们知不知道很危险!要是起火了怎么办?!我每天忙到这个点才能回到!要是中途出了事怎么办?!” 孩子刚刚醒来就被钱兰吓得大哭。 钱兰自己也落下泪来。 她一个人带孩子,一天甚至睡不到六个小时,她太忙了,太累了。 陈港在落阳基地照顾双方的父母,她带着孩子在长风基地工作。 有时候她甚至想一觉睡过去,再也不要醒来。 于是钱兰双臂一张,把两个孩子揽进怀里,母女三人埋头痛哭。 不知道哭了多久,钱兰终于站起来,她重新点上了一根蜡烛,擦干脸上已经风干的泪,冲孩子们说道:“你们爸爸寄了东西过来,要不要看?” 孩子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被转移注意力后甚至忘记了哭,好奇地看着钱兰把包裹拖进来。 包裹被包装的很严实,用了好几层蛇皮口袋,外面缠满了胶带。 钱兰从柜子里拿出剪刀,在孩子们瞩目下把胶带剪开。 一层又一层,直到最后一层。 钱兰笑着说:“这么重,可能是你们爸给你们买的玩具。” 玩具不值钱,钱兰也想不到这么重的东西会是什么。 粮食是不可能的,长风距离几个产粮基地那么近,可能拿到的粮食也是固定的,他们这些工人工资稳定,每个月得到的粮票也稳定,反正不会少,但也绝不会多。 所以当她打开最后一层袋子,看到里面装着的东西时,惊得身体靠后,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不敢置信地捂住了自己的嘴。 两个小女孩好奇道:“妈妈,这是什么?” “好像是肉!” “妈妈!要吃肉!吃肉肉!” 女孩们吸溜着口水,她们只知道饿,只知道想吃东西。 最上面摆着的是塑封好的腊肠,还有腊肉。 钱兰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她把上面的腊肠腊肉放到地上,接下来的东西不仅没有让她觉得安心,反而把她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下面是腊鸡腊鸭,甚至还有包装好的咸鸭蛋和皮蛋。 把这些东西全部挪开以后,下头就全是大米。 白花花的大米,屋内全是米香。 钱兰刚刚已经止住的眼泪似乎又要掉下来了,她的鼻头通红,此刻就想冲到落阳基地去质问陈港,他究竟是从哪儿弄来的这些东西?他是去偷了,还是去抢了?! 他是不是干了什么违法的事? 他会被枪毙吗? 这些东西不能吃……只要陈港偷盗抢劫的赃物还在,到时候即便被抓了,应该也不会死吧? 钱兰慌乱的想,陈港为什么要去做这种事,他们明明还没到那一步! “妈妈!吃肉!”女孩从沙发上跳下来,她们一左一右的抱住钱兰的腿,口水顺着下巴落下来,“妈妈,我饿,我想吃肉。” “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过肉了!” 钱兰咬着唇,她也很久没有吃过肉了。 要养两个孩子,哪里还能换肉吃?她所有的票和钱都换成了玉米饼。 陈港只要有机会就会让车队给她带玉米饼和票,可他们依旧捉襟见肘。 有时候钱兰会想,在查出是双胞胎的时候,她或许就把她们打掉。 可她们在她的肚子,似乎已经会动了,她总觉得她们在动。 她舍不得打掉她们,陈港也不劝她,如果留下来,他们两口子就一起卖命养活她们,如果不留,他也没有怨言。 钱兰当时两天没睡觉,还是把孩子留了下来。 她的孩子,一年到头吃肉的次数屈指可数,她们没穿过漂亮的衣服,没有好看的玩具,甚至连蜡笔都只有一种颜色。 有时候她恨她们,恨不得把她们塞回肚子里,比如刚刚。 有时候她又爱她们,爱得想把她们含进嘴里,放在舌尖上,去哪儿都带着。 “妈去给你们做!”钱兰一抹眼泪,她撑着膝盖站了起来,“咱们今天吃肉吃到饱!” 她不管了!她不在乎了!如果陈港真的被抓了,她就陪他一起死! 她要她的孩子吃一次饱饭!吃肉吃到饱! 家里没有天然气,但是有炉子和蜂窝煤,钱兰把火点起来,先煮饭。 两个孩子像两个小跟屁虫一样跟在钱兰屁股后头,钱兰去哪儿她们就去哪儿,哪怕被钱兰踩了脚或者撞到了也不哭不闹。 “妈妈,这是什么肉?”小女儿问道。 钱兰:“腊肉,可以放很久,也很香。” 大女儿好奇:“那以前为什么没有?” 钱兰:“以前没有,但现在有了,你们去洗手,做好了妈妈叫你们。” 女孩们乖乖点头,一起去接水洗手。 钱兰打开锅盖,看着“咕嘟嘟”冒泡的白米粥,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她也已经很久没吃过米了,从她有记忆开始,她和父母就一直在颠沛流离。 那时候不像现在,各大基地已经稳定了下来,当时还在建设当中,逃难的人里什么人都有。 有些人对付丧尸不怎么样,对付同胞却格外心狠手辣。 她上一次吃米饭,还是在结婚的时候。 陈港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一碗大米,做了两碗米饭。 他自己舍不得吃,全给她吃。 那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饭。 钱兰脸上带着微笑,她像是放下了什么,轻松得不行。 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愿意当个坏人。 只要能让女儿们吃顿好的,吃顿饱饭,她愿意陪陈港一起去死。 也不知道陈港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被抓。 · “陈港?”叶舟看着眼前这个买了八百斤大米的男人。 陈港二话不说,“扑通”一声给叶舟跪了。 叶舟:“……” 我记得,这里不是大梁朝,不流行跪啊。 陈港膝行两步,想去抱叶舟的腿,被旁边的邹鸣拦住了。 他也不坚持必须抱腿,大老爷们仰着头,给叶舟看自己脸上的泪:“老板!你让我留下来,我什么脏活累活苦活都能干!我都能干!” “都能干!” 第49章 第61节 如果超市的运营正常,原本应该有三十到六十个员工,这还是在超市不忙的情况下。 超市忙起来的时候,至少还需要十到二十个临时工。 叶舟也没想到生意会这么好,超市里的顾客摩肩接踵,就算把原本的十三人劈成两半,一个人当两个人用,也刚刚二十六人,还是不够。 而且这十三人里还有老人和孩子——他最终还是没放过孩子。 原本叶舟还想再等一等,说不定之后抢购潮过去,生意变差,现有的员工也能应付。 可看着超市关门后,直接横七竖八躺在地上员工和家属,还是下定决心第二天开门前要招临时工。 员工们累成这样,叶舟自己也没好到哪儿去,他盯一会儿监控就要出去和莎拉他们换班,不断的扫码结账,又不断跟人解释,累得连喘气都觉得胸腔疼。 可即便如此,超市关门口后,门外还是排着长队,第二天依旧有一场硬仗要打。 所以看着天还没亮,超市也还没关门,就在后门毛遂自荐的陈港时,叶舟还是动了心思。 陈港没有当过兵,他身上没有那种气质,邹鸣也观察过,他的手上肩膀都没有茧,随身携带一家老幼的照片。 按他的说法,他早就结了婚,自己的父母和女方父母都在落阳基地。 他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在长风基地,夫妻俩长期两地分居。 长风基地是工业重地,现在国内百分之三十的工业产品都由长风生产,能住在长风的人都是工人,而每个工人只能留两名家属在身边,他们夫妻商量过后,认为孩子还小,又是女孩,离开母亲不是好事。 所以没能成为工人的陈港带着老人来了最容易落户的落阳。 四名老人,年纪最小的也有六十多,在这个人均寿命不到五十的“新世界”,他们已经算高寿了,哪怕去当临时工也没人要他们,陈港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本来就困难,时不时还需要陈港给她寄去粮食和票。 而陈港的工作工资又不高,还是临时工,于是他跟车队的人打好关系后,做起了物流的生意。 官方对此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总不能真的把老百姓的活路给断了。 一些小事,官方也愿意抬手略过。 可现在所有人都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哪儿有什么东西给亲朋好友寄? 陈港的生活也不上不下,生意好的时候就多存点玉米饼,不好的时候就省着吃。 他把家里的存着的玉米饼全都拿了出来,换成了大米和腊肉,除了给几个老顾客送了点外,剩下的就是留在家里和给妻子寄过去。 所以陈港现在是个完完全全的穷光蛋,并且还要负担四个老人的生活。 叶舟虽然不知道他说的话到底是真是假,或者有几分真几分假。 可他超市确实缺人。 并且他要招人,也只能从基地里招,就算防过了一个,也防不过第二个。 考虑了一会儿后,叶舟就对陈港说:“我不招正式工,只要临时工,工资以物资的形势发放,每个月会有积分,积分兑换物资,可以自己挑选。” “一旦发现有你手脚不干净行为,无论你说什么,都必须立刻离开这儿。” 叶舟看着陈港的眼睛:“听懂了吗?” 陈港微张着嘴,他不可思议的看向叶舟,好像对方说的话只是他的幻觉。 叶舟:“你答应的话现在就能上岗。” 陈港唯恐叶舟反悔,大声喊道:“我答应!我答应!” 叶舟又说:“现在超市确实缺人,不过也不是什么人都招,你也别想把亲戚都带进来。” “正好,现在还没开门,我想让你进基地找几个人。”叶舟不希望他这个超市里也有裙带关系。 叶舟对冯玲等人的了解也就仅限于名字。 “找不到就算了。”叶舟也不强求,“我们七点开门,你七点之前赶回来吧,你有表吗?” 陈港摇摇头:“表也是限量供应,我之前为了凑玉米饼,把表买了。” 叶舟对邹鸣说:“给他拿块电子表吧。” 塑料电子表,便宜走量,超市里多得是,顾客也没几个人来换。 “对了,超市包吃不包住。”叶舟,“最近工作时间长,工作量也大,会有补贴,但等之后稳定下来,客流量下来了,工资会稳定。” 陈港没有意见,他诚惶诚恐,哪怕此时叶舟说太阳是方的,他也能立刻抛弃多年认知,深信不疑地说太阳确实是方的。 等人走了,叶舟才靠在沙发上,睡眼惺忪地看向邹鸣,有气无力地问:“你困不困?我好困。” 昨晚十点超市才关门,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的工作就结束了,补货只能靠人力,店里的男女老少齐动员,等把货全部补齐已经凌晨两点。 叶舟连营业额都没算就匆匆冲澡睡觉。 早上又因为陈港,不到六点又起床。 满打满算,他只睡了不到四个小时。 他刚刚强打着精神跟陈港说话,现在陈港走了,叶舟的上下眼皮就开始如胶似漆。 邹鸣叹了口气:“你去床上睡吧,请了临时工过来,你今天就好好休息,有什么事我帮你处理。” 叶舟闭着眼睛说:“那怎么好意思。” 邹鸣沉默了片刻:“没什么,以前……” 叶舟打了个哈欠,没听清邹鸣的话:“你说什么?我没听见。” 邹鸣摇摇头:“我说,你再这么硬撑下去明天估计也不能工作,快去休息。” 叶舟有些疑惑:“你刚刚说了这么长的话?” 邹鸣没有再接话,他看着叶舟脱了衣服重新爬进被子里睡觉,确定叶舟睡着后才走出休息室。 员工们也都行了,他们一边干活一边打哈欠,昨晚忙到太晚,上完货就去睡了,现在才有精力打扫。 好在顾客基本都集中在一两个区域,否则光是打扫就要让他们耗尽力气。 “邹兄弟。”武岩盯着两个硕大的眼袋朝邹鸣跑来,他喘着气问,“仙人休息了?” 没有外人在的时候,他们还是不愿意叫叶舟老板。 邹鸣:“他累了。” 现在店里的人都认为叶舟虽然是仙人,但因为是下凡历劫,所以托生了凡人之躯,也会累会渴会饿会死,只不过仙人“死了”也是回天上,和凡人的死可不是一回事。 因此他们陡然变得体贴了起来。 邹鸣在超市里走了一圈,确定都整理好了以后才走到门口。 玻璃门外是排成长队的基地居民,他们提着大包小包,甚至还有人不知道从哪儿找出了旅行箱,每个人都带着全部家产站在超市门外,还有人正在收帐篷。 他们甚至对铁丝网外游荡的丧尸视而不见。 无数双眼睛紧盯着超市大门,只能超市开门,他们就冲进去。 邹鸣想到了他所在的基地,跟这里截然不同。 这里还是人类社会,有规矩,有法律,人们还没有被逼到绝境。 他们的生活固然机械,固然看不到希望,但至少没落到更深的绝望中去。 至少此时,他们还不需要卖儿卖女,也不需要卖身。 国家还在的时候,他们的安全和尊严都能得到保障。 当人口锐减到不能维持生产,国家分崩离析的时候,人的尊严就会变得不值一提,男人女人都可以自卖自身,道德三观在生存面前统统让步。 资源永远只掌握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手里。 而下层的人却要为上层人漏出的那么一丁点打得头破血流。 邹鸣看着排队居民渴望的眼神。 他大约也有过这样的眼神,渴望摆脱困境,渴望超市代表的稳定生活,渴望温暖的灯光,渴望店里的那个人。 · 陈港走在基地的路上,他有些恍惚,脚下踩着的似乎不是路,而是云。 他就这么晕晕乎乎的逢人就打听冯玲是谁,冯玲在哪儿。 虽然他只知道这么一个名字,可他笃定自己一定能找到对方,这是老板交给他第一个任务,他非得完成不可! “叫冯玲的可太多了,我认识的就有三个,你找哪个?” 终于有人回答了陈港的问题。 陈港立刻魂魄归位,他脸上带笑,无比热情道:“没满十五,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答话的人摇摇头:“我认识的三个都是成年人。” 陈港也不气馁,朝对方道谢后就继续往前。 他就这么以广撒网的方式一条街一条街的找过去,终于走到了公共服务中心附近。 “哦,冯玲啊!”热心大叔指着服务中心说,“就在中心里头,那孩子命苦,你是她什么人?亲戚?” 陈港摇摇头:“是别人让我来找她。” 大叔警惕的看着他:“你可别有什么坏心眼,咱们基地可不大,出了事你跑不了。” 陈港哭笑不得:“您放心吧,我现在就过去了!” 他跑向服务中心,果然很快找到了正在吃饭的冯玲。 公共服务中心养活着一堆老弱病残,他们都没有收入来源,有时候也会做点义务劳动,但按他们的身体情况,实在做不了什么活,所以多数时间吃低保。 每天一天两块玉米饼,没有多的。 不过官方也不可能只让他们吃玉米饼,偶尔会给他们送点咸菜榨菜土豆红薯。 这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营养不良,只看轻重。 冯玲把自己买的大米全都拿了出来,带他们的老师昨天去排队,把服务中心存的玉米饼全换成了大米和腊肉香肠,现在所有人围在一起,嗅着白米饭的香味望眼欲穿。 就连陈港闻着饭香都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家里老人太多,他自己舍不得吃,买了米,可至今他还没吃上米饭。 陈港咽唾沫的次数太多,舌头都有些疼。 他不可抑制地想,超市包饭的时候,中午他能吃上什么? 好东西他不敢想,能不能吃上片腊肉? 第62节 最好全是肥肉,肥得滴油,以入嘴就满是油脂的香味,他可以死在那香味中。 第50章 “找我的?”冯玲有些奇怪,她并不认识陈港,但看陈港的身高和年龄,冯玲就知道自己不能走出服务中心,也不能跟着对方去偏僻的地方。 冯玲走到门口:“有事吗?” 跟她一起出来的还有她的同伴们。 服务中心的孩子全都无父无母,他们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抱团,毕竟一群未成年的小崽子,又没有父母撑腰,似乎是个人就能欺负他们。 只有这样互相拉扯着,才能找到点底气,把腰杆挺直。 陈港也没有把眼前这群孩子当孩子——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早熟才正常。 没有父母疼爱的孩子才会被迫早早像个大人。 “隆盛超市,你们知道吧?”陈港压低音量,他可不想让别人知道超市招人——他虽然没想着把亲戚都塞进去,可如果呢?如果超市还需要人,那他的亲戚也有希望啊。 让亲戚自己去应聘,虽说他不能给亲戚开后门,他也开不了,但至少可以及时知道招牌的消息,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个道理谁都懂。 冯玲点点头,陈港:“我跟你一个人说。” 他看得出来冯玲是孩子当中领头的那个。 有时候孩子中间的等级关系比成年人更分明。 尤其是青少年,他们很容易被“权威”影响。 而冯玲此时就扮演着“权威”的身份。 只要跟她说清楚了就好。 冯玲朝陈港走了两步,两人保持了半米的距离,陈港用只有他们俩能听见的声音说:“超市在招临时工,老板让我问问你们愿不愿意去,工资用超市里的商品抵,可以月底可以自己挑,店里包吃,但不包住。” 陈港认为冯玲一定不会拒绝,但他还是问道:“你们如果需要时间考虑的话我就先回去,明天再来问你们。” 冯玲瞪大双眼,她的身体微微颤抖,当机立断地说:“不用!现在就行。” “你们跟他走。”冯玲转过头看向伙伴,声音严厉,“自己小心。” 只要不走小道就行,这么多人,就算陈港是个成年男人,也两拳难敌四手。 “玲玲,你不去?”同伴们走了两步,发现冯玲还站在原地,他们不解地看着她。 冯玲摇头:“我身体不好,去了表现不好就要连累你们。” 同伴们连忙说:“我们帮你干活!你去吧!” “对啊!我们能帮你干!” “你一个人的活,我们几个分一分就帮你做完了!根本费不了什么事。” “一起去吧,玲玲,你不去我们不放心。” 冯玲没有退步,她还是摇头:“不行,不能因为我一个,连累你们所有人。” 这样的工作可遇不可求,她很清楚这件事,冯玲咬了咬下唇。 “那你不去,我们也不去了。” “就是,有苦一起吃了,不能有好工作的时候没有你。” “反正你不去,我宁愿跟你一起待在这儿,不就是工作吗?又不是正式工,不要就不要。” “别说这么多废话!”冯玲难得这么大声吼,“让你们去就去!” 冯玲翻了个白眼,声音变小:“你们去,我还能占占你们的便宜,你们不去,我占谁的便宜?” 同伴们:“……” 虽然话有点难听,但好有道理。 冯玲抬起手做了个驱赶的姿势:“快走快走,我关门了。” 虽然服务中心的白米饭他们还没吃到嘴,但心里也清楚一顿白米饭和顿顿白米饭的区别,全都老老实实的跟着陈港走向前往超市的路。 有人忍不住问陈港:“包吃的话,都吃什么?” “有肉吗?有蔬菜吗?” “是不是都吃米饭啊。” 陈港摇头:“我也不知道,但应该不会太差吧?” 半大孩子们兴冲冲地聊起来,完全看不出前两天麻木颓丧的模样。 “要是有水果就好了,我之前看到超市有卖水果!那么大的葡萄!不过我没仔细看价钱。” “到时候可以用工资换。” “你用工资换吧,我才不换,我要换就换能久放的粮食,谁知道这超市什么时候就不开了,之前基地里的超市不也是吗?刚开始不要票,经常货刚上就售罄,然后就开始要票,现在票倒是人人都有,超市没货。” “对啊,还是要多换点能久放的东西,咱们又没冰箱能用。” “大米,玉米粉,腊制品这些最好。” “水果干也要换吧!糖也要换一点。” 他们虽然还没有开始上班,但已经想好了之后的工资要怎么花,一群人即便压低了嗓门,过路的人依旧能看出他们的雀跃。 陈港毕竟是成年人,他再怎么狂喜都不会表现在脸上,但听着这群半大孩子的话,他的心情也好似和他们一样。 不管这家超市会开多久,至少段时间内,他们不用担心第二天吃什么了。 好像一下就有了奔头,生活不再是一滩令人绝望的死水。 · 虽然已经是第二次走进超市,但半大的孩子们还是在进去以后左顾右看,目不暇接,草儿把制服交给他们的时候,他们还以为制服是商品。 看着这群比小孩,草儿连忙提醒道:“这是制服,你们上班的时候要穿,可不能嫌丑!这么好的料子!花样也好看!” 他们的制服是之前叶舟给员工定做,放哪儿也是放着,上个位面没用成,这个位面倒是不会浪费。 一个脸上带着雀斑的男孩小声说:“收钱吗?” 草儿摇头:“不收钱,你们下班的时候还会给你们一套,用来换洗,秋冬还有两套新的。” 孩子们眨眨眼:“不要钱?!” 草儿:“是不要钱,不过你们不干的时候要把制服留下,消消毒还能给别人穿。” 孩子们立刻说:“只要超市不辞退我们,我们绝对不走!” 草儿笑道:“对!有这样的想法才好!” 她花了半个小时,带他们熟悉分区:“你们主要管传话和带路,客人不知道哪样商品在哪儿,你们就要带人过去,要是哪里缺货了,我们又忙不过来,你们也要去找安保队,让他们帮忙上货。” 超市虽然大,但分区其实也就几个,孩子们虽然不记得哪些货架上有哪些商品,但至少记住了食品区、生鲜区、饮料区等几个大区。 邹鸣看了眼表,他冲武岩说:“去开门吧。” 现在超市有两个人守着大门,其他男人负责上货。 陈港和六个半大小子也进入了上货的队伍。 武岩他们的压力顿时小了不少。 武岩和周文互看一眼,脸上都写满了坚定,他们在开门前从小门出去,拿着喇叭大喊:“不要拥挤!小心踩踏!不要推搡!” 今天的人比昨天的更多,昨天还有不少居民没得到消息,但今天几乎是整个基地倾巢而出。 排队的居民们非常给面子,手呈喇叭状跟他们对喊:“知道知道!我们都知道!” “绝对不挤!快开门吧!” “对对对,谁挤了谁是王八蛋!” 从“王八蛋”开始,人们的画风忽然变了,一群人争先恐后地喊:“谁挤谁下辈子变猪!” “谁挤谁倒霉一辈子!” “谁挤一辈子打光棍!” “谁挤就一辈子吃玉米饼!” 武岩冲门内的草儿娘点了点头,草儿娘按下了自动感应门的开关。 门开的那一刻,武岩还在想:这些人都发下了这么重的誓言,应当是不会挤了吧? 然而—— 一群“变猪”的,“倒霉一辈子”的,“打光棍”的,跟不要命了一样往里挤。 前头的带头冲锋,后头的不断推搡。 武岩急着去拦人,喇叭掉到了地上都来不及去捡,他大吼道:“别挤!说好了别挤!” 周文和其他人也上去拦。 但人群浩荡,他们那点力气就像蜉蝣撼树,根本无法阻止人们的步伐。 已经有瘦小的人维持不住身形,随着人潮东倒西歪,看样子马上就要跪倒下去。 武岩急得汗都出来了:“别挤啊!!” 周文他们也在吼,可根本没人听他们说话。 没人都抱着“有今天没明天”的念头往里冲,担心晚上一点就再也买不到了。 不少人的东西都掉到了地上,有票有钱,还有随身的小东西。 有人的玉米饼掉到了地上。 沾上了灰,还被人踩了两脚。 “玉米饼!我的玉米饼!”他想趴下去捡。 武岩看得肝胆俱裂,他一把抓住那人的手,他声嘶力竭:“别往地上趴!别去捡丢了的东西!” 这人只要敢趴下去,他就再也起不来了。 第63节 就在队伍混乱到极点的时候,一声枪响突然从人群旁传来。 “砰”地一声,比所有劝诫警告都有力。 喧闹的人群猛然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看向枪声响起的方向。 邹鸣手里端着步枪,黑压压的枪口对准了人群,他不急不缓地说:“继续挤。” “反正你们都不怕死,与其死在别人脚下,不如死在我枪下。” “我不怕背人命,不想活的随便试。” 邹鸣微抬下巴,他脸上没有表情,漆黑的眸子没有任何情绪变化。 姿态睥睨。 第51章 抢购热潮终于在枪声的威逼下得到了遏制,居民们瞬间变得规矩起来,不拥挤了,也不再推搡,普通居民上不了战场,为了基地稳定,他们很多人退役后再也没摸过枪。 邹鸣也不再进超市,就在队伍旁边守着。 “邹兄弟,多亏有你。”武岩维持着秩序,小声冲邹鸣说,“早知道我就把手枪带在身上了。” 邹鸣:“以后记住。” 武岩点点头。 虽说邹鸣向来话少,可店里的人并不觉得他性格哪里不好,恰恰相反,可能正因为他话少,所以雇员们都觉得他很可靠。 一个人如果总是满嘴跑火车,那无论他多有本事,都会让人觉得他在吹牛。 刚刚上岗的临时工们很快就知道这个工作并不轻松。 陈港累得满头是汗,他原本以为上货这种事起码要等一个小时。 毕竟货架上堆得满满当当。 可还不到二十分钟,几个小孩就相继冲他们喊,让他们去上货。 别的都好说,米桶里似乎永远都是空,他一扭头就又要上货了。 中午十一点半,超市要休息的时候,陈港的双手已经抬不起来了,他从未觉得自己这么虚弱过——好像身体被掏空,走路都像是在飘。 直到草儿娘喊:“今天中午吃回锅肉!老板说了,让你们吃好点,才有力气干活!” “别想着偷懒!我看着呢!” 换在现代,草儿娘必然是工贼。 自己拼命干活卷不说,还要监督别人也一起卷。 武岩抹了把额头的汗:“李姑,我去拿三瓶葡萄汁,你记一下,到时候从我工资里扣。” 草儿娘想了想,想起了叶舟的话,她说:“不用,你去搬一箱过来,老板说最近都要吃好喝好,这些不单独记账。” 如今的草儿娘已经学会了阿拉伯数字,虽然还不会写汉字,但她会有各种符号代替人名,并且记得格外清楚,员工的日常消费都由她来记。 对了几次账后,叶舟发现草儿娘记得虽然他有些看不懂,但确实没有出问题。 账从来没坏过,一分一毛都对得上,他就直接把员工的开销支给了草儿娘去记。 超市人多以后,他们就在后门支几张桌子吃饭,超市有折叠桌椅,方便收拾。 陈港坐在桌边,他至今还有些恍惚,可又因为闻到了肉香精神振奋。 最近干得活多,草儿娘选肉的时候选的时候肥肉多的五花肉,炒菜之前甚至不必放油,只要把肉多煎一煎,油就出来了。 这样炒出来的肉一点都不腻,肥肉吃进嘴里是糯的,香得能让人把舌头都吞进去。 “米饭在那边,不够你们自己添。”草儿娘把空碗发下来。 雇员和家属们走去添饭,倒是陈港现在对米饭的渴望小了不少。 他直勾勾地盯着不锈钢盆里的肉片,想出筷子,又不敢出。 看到旁边有人夹起一块后,才终于忍不住挑了一块小的放进嘴里。 虽说已经打定主意,刚来超市要夹着尾巴做人,可肉的诱惑实在太大,尾巴夹不住了。 陈港闭上嘴巴,油脂的香气在嘴里弥漫开来,他不知道是自己太缺油水,还是草儿娘的手艺太好,他没有感觉到一点油腻,他珍惜的慢慢咀嚼着,直到其他人重新坐回位子上,他才连忙咽下去夹第二片。 比起陈港和那群半大孩子,超市雇员们就显得斯文多了。 他们不缺油水,更不缺肉吃,比起肥肉,他们更喜欢瘦肉。 并且筷子更多挪向蔬菜。 有些胃口小的,吃了两三片肉以后就不再碰肉,只吃蔬菜。 陈港在快速的吃了好几片后发现竟然没人抢肉吃,他的速度也慢了下来,甚至还去给自己添了碗饭。 众人都吃得差不多,要下桌子的时候,陈港才小声说旁边的人:“我能用剩下的油泡饭吗?” 被问到的人:“你不怕拉肚子啊?” 陈港有些尴尬,却还是硬着头皮问:“太香了,我还没吃饱。” 被问的人:“你泡吧,只要不耽误下午的工作就行,晚上还有呢。” 超市的雇员还是太少,不能换班,但总不能一直工作不叫他们吃饭,所以叶舟规定了中午他们有一个小时休息时间,超市在这期间会关门,不再接待顾客。 雇员们吃完饭就可以走一走,或者回仓库躺躺,休息调整。 最后剩下的人只有陈港和几个孩子,他们把剩下的饭菜都放在一张桌上,围着一起吃。 陈港把混杂着香料和青椒的肉汁倒进碗里,把饭拌匀,捧着碗狼吞虎咽。 孩子们也不必他好到哪儿去,可能正是在长身体的年纪,不管男孩女孩,胃里都有一个无底洞,他们埋头苦吃,吃得满头大汗也不愿意停下筷子。 “他们可真能吃。”武岩都被他们的吃相吓了一跳。 这一副报仇雪恨般吃饭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些饭菜跟他们有仇。 “你忘了?”武妻把孩子交给武岩,让他抱着,“我们先前也好不到哪儿去。” 武妻:“你都不记得你第一回 见到肉的时候,眼睛都绿了。” 武岩干笑了两声:“我都快不记得了。” 武妻轻声说:“是啊,快不记得了。” 好像朝不保夕,饥饿干渴,如行尸走肉般的日子,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武妻轻声说:“也不知道陈六他们如何了。” 武岩:“可能正在南方哪个村子种地过日子吧,他一直想娶个媳妇,有了仙人留给他们的东西,应当能成家了,再生两个娃娃,日子也有滋有味。” 有时候他们也想念大梁朝,想念那里的人和水土,于是时不时谈起以前的“同事”,并真心希望他们过得好。 “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回去。” · 下午四点,超市还在忙活的时候,叶舟收到了杨国勤发来的消息。 他已经凑够了买光子炮的钱,正带着车队赶过来。 叶舟一开始以为会是一车车的玉米饼。 可当车队开来的时候,叶舟差点惊掉了下巴。 杨国勤拉来的不是玉米饼,更不是什么粮食,也不是早就没了购买力的“钱”。 而是一车车枪。 有狙击枪,有步枪,还有机枪和手枪。 基本上叶舟知道的枪,杨国勤都给他送了过来。 杨国勤从货车上跳下来,一个将军,穿得跟普通工人区别,他没穿制服,身上也带着灰尘,脸上还有一道道的黑印,但他对自己的形象浑不在意,脸上带着如释重负地笑:“我找其它基地凑的,要是光子炮有用,我这边用了还可以借给他们。” “都是好枪,就是没子弹,放在库房里也是落灰。”杨国勤叹了口气,他掏出一根烟给叶族递过去——他身边的士兵也会到超市购物,每次都会带几条烟走。 叶舟摆摆手:“我不抽烟。” 杨国勤一愣:“那你介不介意我在这儿抽。” 叶舟:“你抽吧。” 反正他抽二手烟的时间不多,超市里没一个人抽烟。 杨国勤点上以后说:“这些枪在我们这儿很值钱,比起玉米饼,它们才是硬通货。” 毕竟人不能赤手空拳面对丧尸,一把枪带来的安全感是巨大的。 “听说不少国家在跟我们失去联系前,本国的军国商都发了一笔财。”杨国勤有些讽刺地说,“换些金子银子,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后悔了没有。” 现在金银可买不到枪。 叶舟:“你这里一共多少把枪?每个种类有多少把?我好计算价格。” 杨国旗把打印好的表递过去,叶舟挑了几个样品,拿着数量表回到了超市内。 超市系统里的枪价格昂贵,一把手枪就要五十万。 叶舟用扫码枪扫过手枪——果然,超市收回的价格根本不能和商城里的价格比。 一把手枪价值五千,少了两个零。 狙击枪和步枪的价格一样,都是三万一把。 机枪是六万一挺。 叶舟对着数量表算了算总价,加起来足够买光子炮了,并且还有五百多万的剩余。 这些枪一共价值一千七百多万。 毕竟系统报价虽然是一千两百万,可他报给杨国勤的价格是一千五百万。 加上这两天林林总总挣得钱,距离防护罩的营业额需求只剩下一半。 第64节 可叶舟不准备把超出光子炮价格的枪换成钱——他总觉得有点亏,枪在许多位面都应该是硬通货。 “这些枪质量怎么样?”叶舟问陈舒。 他自己对枪没有半点研究,只能问有经验的人。 陈舒:“还不错,虽然不算很好,但也不差,有不少都是以前的老款,年龄都快比我大了。” 叶舟:“……原来不同的分类里还有不同的款式。” 陈舒点点头:“老板,收了吧,我之前去好几个位面,一把手枪都能值十多二十万,现在换给系统太亏了。” 陈舒嚼着泡泡糖,把玩着一把步枪:“这枪后座力大,准头就不会太好。” 她抬起枪,眼睛看向准星。 叶舟:“这是在店里!” 陈舒笑道:“里面又没子弹。” “老板,你跟邹鸣什么关系?”陈舒状似不在意地问。 叶舟也没在意:“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现在算朋友吧,怎么了?” 陈舒有些奇怪:“我还以为他早就认识你,他以前从来不接受长期雇佣,都是短期任务,比如护送人员货物之类的,以前我问他,他说不想在一个位面待太久。” “我感觉他是找人,但又不知道对方在哪儿,只能不停接受雇佣,不断换位面。” “现在他在这儿长期雇佣,我就觉得他说不定找到了。” “找到了那个他惦记了这么多年的人。” 第52章 凌晨,所有人都在加班,无数枪支需要扫进系统。 白天顾客太多,枪只能堆积在超市后门,提前关门后开始搬运扫码。 叶舟扫了两个小时就开始头晕眼花,虽然这活没有技术含量,甚至看起来并不累,但如果不偷懒,一直扫,两条胳膊很快就感觉不是自己的。 好在能轮换着来。 叶舟被替换下去休息。 “柠檬水。”邹鸣把切好柠檬,放了冰糖的水杯递过去。 叶舟伸手接过:“谢谢。” 水温正好,他喝了口气,甜度正好是他喜欢的。 叶舟嗜甜,恨不得在所有菜里都加上糖,糖醋味的菜永远是他的最爱。 但奇怪的是,他只喜欢甜味的菜,硬糖巧克力都不怎么爱吃。 “白天辛苦你了。”叶舟把水杯放到一边,开始揉手腕,“下午陈舒跟我聊天,说你可能在找人?” 邹鸣微微一顿,他没有否认,而是说:“她看出的?” 叶舟有些迷惑,那不然呢?你又不爱和人谈心,叶舟都好奇邹鸣身边有没有可以交心的人。 “你是不是在找跟我一样开超市的?”叶舟,“我觉得很奇怪,如果我开的不是超市,系统把我挑过来干什么。” 邹鸣解释道:“系统挑的都是可以进行位面交易的人,年轻,身体健康,接受能力强。” “除了超市,我遇见过开百货商店,金银首饰店和酒店的人。” 叶舟好奇:“他们怎么样了?过得怎么样?” 毕竟是他的前辈,好像他们过得好,他自己之后也能过好,无形中给了他鼓励和信心。 叶舟充满期盼的看着邹鸣。 邹鸣:“开百货商店的老板还活着,剩下两个都死了。” 叶舟:“……” “为什么?”叶舟不敢置信。 他这种大学刚毕业就开超市的人都还活着,那些能开酒店和金银首饰店的老板怎么会死? 邹鸣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叶舟。 那两个人运气不知道算好算坏,他们第一个位面就降落在了和平年代,一个死于土著的争抢,尤其是金店的那位,原本挣了点钱,还聘请了雇员。 但被土著骗了,土著邀请他去家里做客,即便几名雇员都劝他别去。 可他还是认为,既然要做生意,就要和当地人打好关系,更何况他还准备从本地雇人——系统雇佣太贵了。 结果当然就死在了土著家里。 土著发现他并非什么能人异士,不过是个普通人,还是个普通商人。 一村的人联合起来,杀了他以后就把他的金店据为己有。 系统雇佣的雇员则是在雇主死亡后原地解散,工资也没拿到,就回到了原本的位面。 另一个更倒霉一点,他熬过了最难的开头,在位面世界混得风生水起,虽然他所在的位面发展的很差,相当于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过渡期,但该有的享受他一样没缺。 并且他跟叶舟用了相同的手段,用神仙等等身份包装自己,还收获了一批忠实的信徒。 基本上,他只要不作大死就不会出事。 然而悲剧的是,他自己倒是没作死,却死在了雇佣人员的手里。 雇员没有亲自动手杀他,而是在哄骗他签下转让协议后,雇了两个当地人把他运去悬崖,把人推了下去。 系统判定原店主死亡后,这个雇员就继承了他的一切——包括他在原本位面的身份。 叶舟听完后不寒而栗:“什么叫继承他在原本位面的身份?” 邹鸣:“签署了转让协议后,后者会继承前者的一切,不仅包括财产,还有身份。” 叶舟瞪大眼睛:“那原本的老板如果有老婆孩子呢?” 邹鸣平淡地说:“当然也会变成继承者的,如果他不想离婚的话,可以一直假扮下去,只要他想回到那个位面。” “所以他继承的不只原本老板的财产,还有他的身份证?”叶舟一脸迷乱,“还可以这样?系统是怎么搞的?继承是这个继承法?” 邹鸣:“系统不在乎老板是谁,它应该知道有雇员会钻空子,所以为了让对方也能好好给它打工,会提供好处。” “雇员如果见钱眼开,得到了店铺,就会需要一个可以久留的位面,最好就是原主人的位面,在这个位面他有合法的身份,可能会有家庭,有朋友,不需要他花费心思就能得到。” “算是系统给他的奖励。” 叶舟脊背发凉:“奖励什么?奖励他谋财害命?” 邹鸣:“奖励他继续为系统干活。” 叶舟不敢置信:“这种情况多吗?” 邹鸣微微摇头:“其实不多,一般的老板都知道不能随便签署协议,因为这个协议必须在老板自愿自主的情况下签署才能起效。” 叶舟:“那他为什么会签?” 邹鸣:“这个世界上不缺能靠一张嘴颠倒黑白的人。” 邹鸣也不知道那个老板为什么会签,他当时并没在办公室里,而哄骗他的那个雇员有着一张十分憨厚的脸,做事也总是勤劳肯干,平时也不爱说话,如果只看外表和表现,怎么看都是个稳重踏实的老好人。 “他在原本的位面活不下去了,那也是他第一次接受雇佣,可能对他来说,成为位面商人比成为雇佣兵更好。”邹鸣看着叶舟,“所以之前我才让你不要贸然招人。” 叶舟拍了拍胸口:“幸好有你提醒。” 邹鸣目露疑惑,他看着叶舟扬起的嘴角:“你就不担心?” 叶舟看向邹鸣:“担心谁?担心你?” “你如果想害我,早就害我了。”叶舟坐在椅子上,后背靠着墙,一副毫不在意地样子,“本来嘛,我被系统弄过来就已经很惨了,我从上一个位面开始,做什么就都有风险。” “不管是招人还是聘人,哪一样没风险?” “虽然系统不做人……”叶舟摸了摸下巴,“不过它也确实不是人。” “我能做的也不多,反正努力保命吧。” 叶舟抬头冲邹鸣笑:“你也别这么严肃,我知道你没有歹心。” 邹鸣反问:“你怎么确定?如果我是放长线钓大鱼呢?” 他紧盯着叶舟的双眼。 叶舟耸耸肩:“其实我看人很准,你别不信。” 叶舟略有些得意地说:“我觉得这是天赋,具体那个人哪里对哪里不对,我也说不太清楚,但只要接触一段时间,我就能知道他能不能深交。” 以前读书那会儿,叶舟人缘就很好,他长得帅,学习虽然一般,但脑子并不笨。 不管是打篮球踢足球还是玩游戏,他虽然都不算朋友里的顶尖,可也还算玩得转。 愿意和他接触的人很多,可他并不是跟谁都能玩在一起。 可能正是因为接触的人多了,所以他才学会了看人。 邹鸣脸色和缓了一些:“那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人?” 叶舟:“你是那种……嗯……” “意志很坚定的人。”叶舟想了一会儿形容道,“说大一点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别人看重的东西,你都不怎么看重,你有你的目标,而且不管有多少危险,都能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叶舟看向邹鸣:“跟我有点像。” 邹鸣的嘴唇抿了抿:“是吗?” 叶舟:“但我没你这么严肃。” 邹鸣微微皱眉:“我很严肃?” 叶舟想起之前邹鸣硬挤出来的笑容,连忙说:“不严肃不严肃,挺有亲和力的。” “对了。”叶舟强行转移话题,“你和陈舒是怎么认识的?之前我忘了问她。” 邹鸣:“我跟她一起被雇佣过。” “她还算可靠。”邹鸣,“她不图钱,在原本的位面条件不错,只是为了锻炼枪法。” 第65节 “目的单纯。” 叶舟:“那周远鹤呢?他平时都不怎么说话,有时候他明明在我身边,我都没发觉他在。” 邹鸣想了想,大约是和周远鹤认识的太久,以至于忘记了他们是为什么相识。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记起来说:“他是以前认识的。” 看样子是不想深谈,叶舟也没有多问。 每个人都有不想被别人知道的秘密,何必问得那么仔细。 “我先过去了。”叶舟把最后一口柠檬水灌下去,继续去扫码。 邹鸣则站在原地没有走。 他微微抬头,看到叶舟和周远鹤互打招呼后擦肩而过。 周远鹤在邹鸣旁边接水,他弯着腰,并没有看邹鸣的脸,轻声问:“怎么不直接告诉他?” 邹鸣的脸色不好,他的握着水杯的手用力,手背青筋暴起,声音冷硬道:“告诉他什么?” “告诉他,我小时候被他救过?被他养过?” “然后他就会迅速接受,成为那个救了我的人?” 邹鸣瞥了眼周远鹤:“我让你过来,不是为了让你多嘴。” 周远鹤站直身体:“我还什么都没说,你这么凶干嘛?” 周远鹤:“那你就等着吧,老板们在进行位面跳跃的时候是不会有时间流逝的,意味着只要不回原位面,他就会不老不死。” “说不定你遇到他的时候,他实际已经是个百岁老人了。” “如果真要一百年,你也等?” 邹鸣垂眸,说话的语气和平时没有半点不同。 他平静的说:“等。” 第53章 “今天吃什么?”还没有成年人腿高的小娃娃扒着桌沿,他的双腿吊在空中,微张着嘴,小小的咽了口口水,他奶声奶气地问:“有没有肉肉?” 大人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菜,他笑着说:“有肉,还有米汤。” 小娃娃兴奋地叫起来:“有肉肉!肉肉!” “等妈妈回来才能吃哦。”男人把菜摆在桌上,这天气不用担心饭菜凉的太快。 他看了眼客厅墙上挂着的钟,果然,当时针和分针重合到一起,全都指向十二点的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男人快步打开了房门,他奇怪地问:“没带钥匙?” 门口的女人手里提着大包小包冲他笑:“我爸妈不是抢购去了吗,这些是他们拿给我的。” 他们孩子太小,女人要工作,男人一边打零工一边带孩子,都没有时间去抢购。 两边的父母年纪都不大,身体还算硬朗,于是自告奋勇去抢购,现在家里一块玉米饼都没了。 但取而代之的是,米桶里满是颗颗饱满的大米,箱子里放着腊肉香肠,架子上摆着蔬菜水果。 调料和各色香料也塞满了橱柜。 家里的老人总是爱说,这样的日子好像回到了丧尸出现以前。 女人不知道丧尸爆发以前世界究竟是什么样,但这段日子确实是她从小到大,过得最好的日子,工作虽然累,但回到家就有香喷喷的饭菜。 孩子虽然偶尔调皮,但多数时间还是听话的。 丈夫虽然做饭不好吃,但也没有难吃到她需要返工的地步。 更何况,回家有一口热饭,还有什么可奢求的呢?之前可都是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啃玉米饼。 “今天中午有什么菜?”女人把手里的袋子交给丈夫,把扑向自己的孩子抱起来,笑着亲了亲孩子的额头。 孩子大声道:“红烧排骨!还有土豆!” 女人看向丈夫:“你今早去超市了?” 丈夫摸了摸后脑勺:“昨晚去排的队。” 今早去可来不及,买到东西说不定就是晚上了。 虽然超市已经开了一个月,很多人都不像之前那样二十四小时排队抢购,但白天去的人还是比晚上多。 女人:“还是别晚上去,天太黑了,附近又没有路灯。” “治安再好都还是要小心。” 男人:“知道了知道了,先吃饭吧。” 基地多数时间都不供电,除非过年过节,平时只有工厂有电。 所以鲜肉在这个天气下无法存放,昨天买了过一夜,今天就会臭。 所以必须当天去超市买。 “里面还有饮料。”男人提起袋子,在里头发现了一大瓶橙汁。 女人笑道:“这不是我爸知道你爱喝吗?” 男人眼睛微微泛红,他眨了眨以后说:“吃饭吃饭,下午我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工作。” 女人摆摆手:“也不急,现在工作不好找,要是实在找不到,你就在家看孩子,现在有超市,我一个人的收入够养家了。” 现在工厂给他们结算工资还是用的玉米饼,玉米饼在超市的兑换价格虽然有下降——从五十降到了三十八,但跟大米的两块五一比,大米等于不要钱。 她别说养自己的小家了,连父母也能一起养。 男人小声说:“那还是要小心,要是超市哪天不开了怎么办?得趁着超市还在开门,多挣点玉米饼,多去换粮食。” “对了。”男人拿碗的时候说,“我看到有人拿超市里卖的玉米粉做成饼去超市换。” 女人停下洗手的动作,好奇地问:“那他换到了吗?” 男人点头:“不过听他说,兑换价跟基地玉米饼的兑换价不一样。” “他做的玉米饼只能兑换十九,只有基地玉米饼的一半。” 女人有些迷茫:“那这个空子他算是钻成功了还是没钻成功?我记得超市的玉米粉卖的还挺贵。” 男人:“算成功了吧,刨除成本,一个玉米饼他能挣一半以上。” “那你也可以去做啊。”女人,“超市既然没说不行,也收了他的,那我们肯定也能做。” “反正你挣钱也是为了去超市换屋子,那做玉米饼不是正好?” 女人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也是个好生意:“趁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做的人还不多,你可以多挣点。” “你想啊,之前基地的玉米饼值五十,现在只值三十八,等之后做玉米饼挣差价的人多了,说不定会从十九掉到十块,到时候利润空间更低。” 女人:“虽然只能挣一笔快钱,但现在兼职工作不好找,家里还有孩子,你不能出去兼职。” “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买卖能做。” “那我试试,下午我再去排队,多买点玉米粉回来。”男人脸上也露出了笑意。 以前孩子小,离不开人,他在家里待着还不觉得有什么。 但现在孩子大了,需要大人的地方变少了,而且一天有一大半时间都在睡觉。 现在孩子不需要身边总有人,更何况谁也不知道超市会开到什么时候,不趁现在多囤点货,等超市关门了,哭都没地方去哭。 准备买玉米饼挣差价的不止这一家。 对缺少工作岗位的落阳基地而言,有这么一个挣差价的机会,谁也不想错过。 · “将军,你真的觉得这东西有用?”士兵蹲在钢化玻璃罩前,直勾勾的看着被罩住的光子炮。 光子炮其貌不扬——它不够大,虽然看起来花里胡哨,可人们总觉得,越是花里胡哨的东西越没用,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值一千五百万的东西。 士兵小声说:“那个超市老板会不会把我们坑了?这玩意就跟个玩具一样。” 光子炮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试用过——它不需要弹药,只需要日光充能,充一次能需要一个月,却只能使用一次,使用过后就要重新充能。 现在它的能量还没满,因为需要日光,又担心被偷,所以只能用钢化玻璃罩起来。 虽然钢化玻璃的防盗能力也就那样,但也聊胜于无,平时还需要四个士兵轮班守卫。 杨国勤抽着烟,自从能买到烟以后,他就像是要把以前少抽的都抽回来,身边永远烟雾缭绕,搞的不少人看到他都绕边走。 “我就是赌一把。”杨国勤叹了口气,“实在不行,看看能不能退款。” 士兵一愣:“还能退啊?” 杨国勤:“又不是银行,没有离柜就不负责的说话。” “更何况那些枪。”杨国勤小声说,“都是以前积压的老款,上战场用不了,还是得要新的。” 士兵皱眉:“怎么可能用不了?!我们多缺弹药啊!” 杨国勤:“一把枪可以服役多久?我们缺的是子弹和药物,不是枪。” 枪可以用很久,出了问题还能修补,但弹药都是消耗品,用过一次就没了。 所以各个基地都有积压的枪支,却没有积压的子弹和药物。 “我还是觉得有点不靠谱。”士兵犹豫道,“再怎么说,那些枪都是有用的,这玩意要是没用,我们也太亏了。” 杨国勤:“超市又跑不了。” 士兵:“您说得轻松,那个超市出现的那么蹊跷,肯定有后手,说不定真是未来人,人家按个按钮,超市就跟宇宙飞船一样弹出去了,我们能拿他有什么办法?” 杨国勤笑了笑:“未来人就更好了嘛,你这样想,如果他们是未来人,拿光子炮来忽悠我们,那为什么不要贵金属,要那些在我们这儿都算老款的枪?坑人坑自己吗?” 士兵一想,好像也是这个道理,但他还是叹气道:“我总觉得不安心。” 杨国勤没理他,自顾自地说:“不知道下一波尸潮什么时候来。” 他想看看光子炮的威力,又怕尸潮来得太快,没等到光子炮蓄能结束。 第66节 “不过基地这段时间真跟过年一样!”士兵激动起来,“家家户户都能吃白米饭,也吃上了肉,最近食堂伙食也变好了,我今天中午竟然吃到西红柿炒蛋,我都多少年没吃鸡蛋了。” 农场虽然还在养鸡,但主要是养小公鸡,到时候能宰了吃肉。 母鸡本身就不多,鸡蛋的产出就更不多了,没有受精的鸡蛋一般都是作为给农场员工的福利。 农场的工作难找,无数人削尖了脑袋想进去,只为了鸡蛋。 白打工都行。 杨国勤想了想,认真的问士兵:“你说,我们能不能跟超市合作?” 士兵有些茫然:“合作什么?养鸡?” 杨国勤点点头:“我们落阳就是什么都没有,所有物资都要看后方分配,不能总靠超市,超市要是哪天不在了,我们也要继续生活,买是不安全的,还是得我们自己有。” “弹药我们生产不了,养殖总行吧?” “地基后边又不是没有空地。” “养产量高出栏快的,鸡鸭都行,猪出栏慢,可以少养一点。” 杨国勤觉得自己这个主意不错:“到时候就算他们走了,基地也有足够的岗位和产出。” “至少不用再过以前干啃玉米饼的日子。” “那日子我是过够了!” “不管后方以后发现了会怎么说,但至少我在任上,就有责任让基地里的老百姓过好日子。” “去跟超市老板谈谈吧。” 第54章 “我开养殖场?”叶舟在听见这个提议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 他一个开超市的,怎么去开养殖场?而且养殖对他来说是完全的知识盲区,他连鸡蛋多久孵化,一只鸡养多久才能宰杀都不知道。 让他去开养殖场?大家都得做好亏得血本无归的准备。 杨国勤摇头:“不是你开,是我们合作,现在基地已经没什么钱了。” 虽然物资充足了,可能当钱花的玉米饼没了。 叶舟想了想,觉得也是,落阳基地的“货币”现在还是玉米饼,因为玉米饼在超市有购买力,所以居民们还是没用上官方发行的纸币。 更何况就算他们用了,估计纸币也不值钱。 因为就算纸币在落阳基地值钱了,在别的基地都不值钱,那还是等于不值钱。 所以杨国勤想重建货币系统的话,得他自己发行可以在落阳基地流通的新货币。 可他毕竟只是一个基地的负责人,如果真的自己发行货币,哪怕只是在落阳基地内流通,恐怕都会清算责任。 杨国勤:“我仔细考虑过,大家都已经习惯了以物易物,市场和社会都不稳定,尸潮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我觉得以物易物这个办法并不差。” 以物换物就需要有他们超市生产的,价值稳定的东西。 “原本我想用布。”杨国勤无奈地耸肩,“不过我们基地不产布,而且也不能家家户户都能织布。” 又不是古代,现在还有几个人知道怎么织布?就算知道,织布机又从哪里来? 更何况就算机器生产,流水线出来的布真的能充当起“货币”的职能吗?毕竟机器一开,就能源源不断的产出。 可能没过两天,布在超市就没有购买力了。 毕竟别的基地,尤其是大型基地,产布的工厂都不少。 相比之下,农产品的价值稳定,产出需要时间,玉米饼的价值之所以没掉太多,就是因为产出稳定,不会突然暴增或爆减。 叶舟还是不明白:“怎么合作?合作后的收益怎么算?” 他的收入只能靠系统兑换,活物保存不久,他不可能一直养着带到下个位面去换。 而且鸡鸭这一类出栏快的,在哪个位面的价格都不算高,连倒卖的必要都没有。 杨国勤微微摇头:“我说的合作不是一起出资,而是我们需要的东西,恐怕都要找你买,需要你进货的时候替我们看着点。” 叶舟安心了:“你们都需要什么东西?可以列个表给我,如果我能进到就给你们。” 杨国勤感觉肩膀陡然一松,脸上笑容也不再那么有气无力,中气十足地说:“这就好,我这门这边没有专业人员,连这方面的专业书都没能找出来,如果从其它基地调,不知道要多久以后才能收到。” 民间车队交易方便,官方就困难了,该有的手续一样都不能少。 安全是安全,如果以后出事也能找到负责人,但麻烦也是真麻烦。 如果运气不好,有几个基地遭到尸潮攻击,那一份文件耽搁个一两年都算正常。 “我今晚就让人把表列出来。”杨国勤离开的时候叶舟送他出门。 两人在超市门口站着。 “最近生意还行?”杨国勤跟叶舟打交道的时间长了,似乎真把他当成了普通超市老板,说话的语气也亲近了许多,之前不好问的问题,现在也能问出口了。 叶舟点点头:“没之前多了,但这样也好,之前太忙了。” 忙到他晚上睡觉,做梦都在干活。 超市现在经营已经走上了正轨,员工们不再需要他去指点,现在超市哪怕没有他也能正常运营下去。 目送杨国勤上车后,叶舟才揉着脖子回休息室。 他其实不太爱跟杨国勤打交道,倒不是杨国勤这个人又什么不对,而是对方的身份让叶舟觉得有距离感。 叶舟在自己的位面,接触的最大的官就是大学校长——如果校长也能算官的话。 他回到休息室,先躺了二十分钟,然后才爬起来开电脑,翻系统商城。 系统既然能送雇员过来,肯定也会售卖牲畜,之前叶舟还买过马。 叶舟翻了半个小时,总算翻到了鸡鸭鹅,除了这些常见禽类,牛马猪狗这些也卖。 一些养殖场需要的机器和工具也都有。 而且价格都不高。 叶舟发现系统商城的物价并不会因为位面变化改变。 比如枪支,不管在上个位面还是这个位面,价格都没有变化。 以枪支为参照物的话,系统里的东西其实勉强算得上便宜。 叶舟把这些东西在哪一页记在旁边的笔记本上,一边记一边说:“你都能让人进行位面跳跃了,怎么把系统好好改改都不行?我那个位面,各种购物app做得特别精细,你学学人家?” “不说多的,你好歹弄个购物车出来,别让我每回都要重新翻。” 然而电脑依旧安静如鸡。 叶舟发完牢骚,一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了,他还没吃晚饭。 “你今晚想吃什么?”叶舟问坐在窗边看书的邹鸣。 最近生意稳定,超市人手也算充足,所以员工们,包括系统雇员和叶舟都开始轮休。 今天正好轮到叶舟和邹鸣他们。 邹鸣站起来:“李姑没准备?” 叶舟:“我让她今晚别准备我的,我下午的时候以为我晚上会不想吃东西。” 叶舟叹了口气:“看来还是不能提前做决定。” 邹鸣把书放到一边,他走到叶舟身边:“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 叶舟有些吃惊:“你会做饭?” 邹鸣:“会。” 叶舟:“你会的有点多,不像我,几乎什么都不会。” “不对,不该这么说,反正厨房里的事,除了洗碗刷锅,别的我不会。” “我刷锅真的不错,以前在家的时候,铁锅全都归我刷,我妈说我力气大,刷一遍比她刷几遍都强,每次刷完锃光瓦亮,跟新的一样。” 自夸自擂的结束以后,叶舟还跟在邹鸣身后,颠颠的跑去看他做饭。 邹鸣做菜的时候,叶舟就在一旁活跃气氛:“其实我没学会做饭,是因为我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放在学怎么开超市上了,大学的时候一有时间我就去超市做兼职。” “我妈一直说,我学不会做饭,以后就娶不上媳妇。” 他悠悠地叹了口气:“我家那边都是男的做饭,哪个年轻小伙子不会做饭才是奇葩。” 听见“媳妇”两个字的时候,邹鸣切菜的手一抖,把手指切出了一道口子。 血珠慢慢分泌出来,落在了案板上,也染在了菜叶上。 叶舟被邹鸣吓了一跳,连忙说:“你等等,我去给你拿创口贴!” 拿回了创口贴后,叶舟示意邹鸣把手伸出来,邹鸣想自己贴,叶舟拿着创口贴的手往旁边一躲:“你自己贴不好,还是我来吧。” “怎么这么不小心?”叶舟用他妈训斥他的口吻小声说道,“切菜的时候别走神。” 叶舟一愣:“不对,都怪我刚刚话多。” “待会儿我出去,不说话了。”叶舟自我反省,认为自己就算话痨,也不该在别人切菜的时候痨。 邹鸣看着叶舟低头时的耳廓,他突然问:“你想结婚?” 叶舟不明白话题是怎么扯到这儿来的,但他还是回答道:“不知道,我觉得这种事看缘分啦,合适的话,在一起了就结婚,不合适的话也不强求。” 邹鸣:“什么叫合适?” 叶舟:“……这个该怎么形容?” “大概就是你看到这个人的时候,觉得非他不可吧?”叶舟叹了口气,“你问我我也说不清楚,我母单。” 邹鸣像个锲而不舍的好奇宝宝:“母单是什么意思?牡丹?花?” 叶舟被逗笑了:“不是,是说我从母胎开始就是单身,没谈过恋爱。” 邹鸣:“没谈过?为什么?没人喜欢你?” 叶舟尴尬地笑了笑:“倒也不是,只是吧……” 第67节 以前他还喜欢打球的时候,经常会有女生给他送水送毛巾,他就算再蠢也知道对方对他有意思,他也愿意和别人接触,只是慢慢都发展成了朋友,实在起不了什么暧昧心思。 女生朋友们一开始都认为他是装的不懂风情——后来发现他是真的没有这根筋。 他不知道怎么跟女性朋友相处,所以就仿照跟男生的模式。 就比如人家跟他说:“校外开了家奶茶店,听说味道很好。” 他能回:“我现在不喝奶茶,你也别喝,容易长胖,脸上还冒痘。” 后来他才知道,人家的意思是想和他一起去买奶茶,也能勉强算约会。 女生们认为他这个人,当朋友还算不错。 当恋人就算了吧。 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叶舟成为了女性之友,异性朋友数量并不少。 叶舟也觉得自己却是有些不解风情。 偶尔他事后复盘,都觉得自己做法有问题。 可换个角度想,这可能也是因为他不喜欢对方,如果他真的喜欢,喜欢的挠心挠肺,对方说新开了家奶茶店。 不用对方再多说一句话,哪怕宿舍已经落锁,他都会翻墙出去买奶茶,送到对方宿舍楼下。 叶舟:“那是我还没遇上我喜欢的。” 邹鸣看着叶舟的眼睛:“你喜欢什么样的?” 叶舟:“……不知道,人样?” 邹鸣:“……” 第55章 “这里好奇怪!”草儿小小的发出了一声惊呼。 草儿娘缩着脖子,一双总是耷拉着的眼睛此时也瞪圆了。 其他人也没好到哪儿去,自从进了城墙,一个个都像是鹌鹑,有一点动静他们就会吓得六神无主,没进城墙以前,他们觉得这里的人与他们没什么不同,连头发都一样。 可是进了城门,才发现这里跟大梁朝完全不同。 宽阔的大道,不知道铺设了什么东西,不见一点土,没有一块石头,道路两旁还有石砖铺陈——如果是石砖的话。 更别提那一栋栋整理的房屋,方方正正,抬眼一看,绝不止五六层。 虽然在城墙外的时候也能看到房屋的上层,可他们没走到楼房前,受到的震撼就没那么大。 因为是工作日,街道上行走的人并不多,路边还有小摊子,老板坐在摊边的小马扎上。 摊子上放着称,称前写着:“小本生意,概不赊账,现货现结,玉米饼可称重切割付账”。 原本把玉米饼按重量切好后就是零钱了。 基地的玉米饼都是工厂统一制作,所以大小重量都一样。 如果各个大小不一,那对做生意的人来说就太不稳定,很难接受以物易物。 叶舟也好奇的张望着,只是没有草儿那么明显。 基地内部其实和现代城市没有太大区别。 这座基地的前身应该是某个不太大的县城,靠外的房屋小区都比较新,越靠内越老旧。 路也一样,越往基地中心走,道路也就越窄。 汽油估计不易得,叶舟没在路上看到一辆车。 “邹兄弟。”武岩不敢问叶舟,只能跑去问走在队伍末尾的邹鸣,他的表情很复杂,恐惧很兴奋混杂,“这屋子是怎么造出来的?怎么这么高?竟然还没倒?!” 武岩是见过高塔的,他也知道,任何房屋想往高处建,越高,地基就要越深,柱子就要越多,上方就要越窄。 想建六层高塔都需要无数工匠,这样房屋,怎么也得几万人,不对,十几万人去建吧? 得不偿失,还不如建个小院,耗费的材料和人力都少。 更何况这些房屋上下一样宽窄,根本不能人力所能及。 邹鸣解释道:“有吊车,挖土机,不需要太多人力。” 武岩听不懂:“吊车挖土机是甚?” 邹鸣:“机器。” 叶舟听到以后凑过来的说:“就像马车,你拉不动马车,可马能拉动,你需要驱策马匹。” 武岩连忙低下头:“是。” 叶舟在心里叹了口气。 雇员们对他太诚惶诚恐,有些事他说了,他们根本听不进去,不管他说什么,他们都只会说是,知道,总之就是言听计从,但绝不自己思考。 叶舟也就没有再解释,他现在都已经习惯了。 甚至不知道这算好事还是坏事。 街道两旁的商铺基本都是关门状态,偶尔开那么一两家,也都是限量供应的饭店——明明是饭点,但里头并没有几个客人。 现在没人有多余的玉米饼下馆子,与其下馆子让老板挣差价,不如直接去超市换大米蔬菜,自家做能省不少。 设施和叶舟所在的位面没区别,但热闹程度完全不能相提并论,哪怕路上有人,人还不少,可看起来依旧荒凉。 这次进来,除了陪员工们适应环境,开开眼界以外,叶舟还有一个任务。 他受邀去考察杨国勤专门为养殖场划分出来的土地。 由于有叶舟提供材料支持,杨国勤并不准备散养鸡鸭,而是以工厂的形势运营,饲养和加工一条龙,到时候哪怕叶舟走了,他们也能自行养殖,不会有太多亏损。 原本杨国勤派了人来接叶舟,但被叶舟婉拒了,他还是想脚踩大地,自己走过去,用双眼观察这座基地。 陈港在旁边给周文解释:“房子的主要材料就是水泥钢筋砂石,这些东西在以前都还算易得,价格也不贵,建房子花不了多少钱,听说以前买房子才贵,因为地皮贵。” 周文小声说:“在我那,地皮比房子便宜多了。” 那老家周围几乎全是荒山,你若是少少的开几块地,离村子远一点,村长都是不管的。 最多就是给村长家送给糖或布料。 除非有人把那块地买了。 陈港忍不住问:“兄弟,你到底是哪儿来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陈港已经不认为他们是未来人了——他们实在没有未来的人样子,说话也带着一股不那么现代的味道。 而且他们很多东西都没见过,玻璃杯都当成好东西,平时喝水都只用塑料杯,玻璃杯就放在那供着,看样子还恨不得给杯子烧两炷香。 陈港一直觉得他们可能是古人。 可又觉得自己的这个猜测很荒谬。 可能未来也有那种偏远乡村? 但再偏远的乡村,说话也不至于是这个样子吧? 周文:“哦,我以前住在梁家崖。” 陈港眨眨眼:“那你姓周。” 周文:“梁家崖有三姓呢!梁家人最多,过了才是我们周姓,不过人多也没用。” 灾荒来了一样要逃,说是要扭成一股绳,一起逃,可流民来几次便被冲散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亲戚都去了哪里,有没有平安到达南方。 更不知道自己的侄儿侄女们有没有活下来。 周文也有问题问陈港:“你们这儿的女娘,也能工作?我看还有女人当兵!” 女人们听见周文这么问,也凑过来:“是啊!女娘怎么能当兵?她们看起来可真壮?比男人如何?是好还是差?” 陈港自己的问题还没解决,只能先解决别人的问题。 “我们这儿是全民皆兵,不分男女。”陈港,“女人因为身体构造,就算付出同样的努力,肌肉增长量也不如男人,这是生理决定的,她们必须付出比男人十倍的努力,才能在体质上勉强打平。” “但现在有枪,丧尸又不会立刻冲进来,她们就跟男人没有什么区别。” 陈港说起来还有些骄傲:“我表姐就在当兵,优秀士兵,每个月都能拿到奖励。” “她厉害着呢!”陈港,“身高有一米九二!” 陈港比了个高度,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她是个巨人吧!” 陈港不高兴了:“一米九叫高挑!不能说是巨人!” 有个女人忽然问:“像我这样的也能当兵吗?” 陈港打量了她几眼,摇头说:“你太瘦了。” 女人奇怪道:“难道胖些就能当兵吗?” 陈港也摇头:“要合适才行。” 女雇员们这些天见过不少当地的女人,她们也常常感叹,明明都是女人,这里的女人却和她们那里的完全不同。 这里的女人能有自己的财产! 她们在大梁朝是不行的——她们没有私产,所以哪怕再能种地,再能吃苦,也必须依附男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没了男人,她们就不能独立活下去。 官府不接受女人买地,女人也不能签契约,就算去给大户人家当下人婆子,那也需要她们的丈夫去签契书。 她们就像老牛,一生都在干活,却永远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 以前莎拉跟她们说过,可她们那时候不懂。 现在懂了,才发现自己以前过的不是人过的日子——她们根本没被当成人。 她们只是属于男人的财产。 成亲前,她们的“主人”是父亲,成亲后就是“丈夫”。 她们的心情陡然变得复杂起来,她们不觉得自己在靠丈夫生活,在家的时候,她们也要织布下地,男人能干的活,她们也要干,如果丈夫去城里做小工,地里的活就全归她们。 第68节 还要做饭,伺候老人,养鸡养鸭,打理家里。 可她们并没有得到应得的东西,由生到死,她们没有自己的名字,下葬时墓碑上也只会刻某某氏。 如果丈夫死了,她们又没能生出儿子,家产就会被族里收走,而她们要么被关进宗祠里守一辈子寡,要么被作价“卖”出去,嫁给娶不上媳妇的男人。 女人们不明白,为什么? 她们想不出原因,她们自认已经很努力了,她们努力干活,细细算下来,并不比男人少干多少,可为什么她们不能有财产,男人却能有? 以前她们从不思考这个问题——毕竟大梁朝所有女娘都这样。 人人如此,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可如今,她们见识了更广阔的天地,看到了那么多自己工作,自己挣钱的女娘,终于发现,她们的付出和收获相差实在太大。 “我妈以前还是她们那的高考状元。”陈港炫耀道。 女人们瞪大眼睛,比听到女人当兵更震惊:“女人也能读书?考试?” “状元?!” “她能考状元?!” “女人也能考状元?!” 男人们也很震惊:“这里女人也能当官?” “那不是和花将军一样?” 陈港问了一嘴:“花将军是谁?” 男人:“花木兰将军。” 陈港:“花木兰不是解甲归田了吗?我们这儿不是,打完仗也不用解甲归田。” 有人角度清奇地问道:“那她成亲的话,是嫁还是娶?” 第56章 “这些不是超市的人吗?”基地里的人看他们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走过,有不由得停下脚步看过去,他们几乎人人都进过超市,有些人更是每天都要进一次。 现在不少挣差价挣成了工作,每天早早去排队,买到玉米粉后就回家制成玉米饼,斤两都跟官方出品的玉米饼一样,摆在一起看肉眼根本看不出差别。 他们都很奇怪,超市的收银员为什么就能看出来。 倒是也有人想蒙混过关,被发现后恼羞成怒在超市里大吵大闹,最后被扔了出来,并且还上了黑名单,以后都不许再进。 不管这个人之后会不会托别人帮自己的买东西,但至少让更多人知道,超市分辨得出玉米饼的来源,要挣差价就好好挣,别想着蒙混过关。 虽然人们都搞不懂,明明都是玉米饼,为什么得分超市出产和基地出产? 这二者究竟有什么区别?难不成基地出来的玉米饼要更香一点? 居民们想不通,但也不敢再去试试自己会不会被扔出超市,所以不少人付钱的时候就老实说自己的玉米饼是超市玉米粉做的。 叶舟也发现不少人在看自己,他有些不好意思,偷偷想自己头发有没有炸起来。 他昨晚睡姿不好,今早起床的时候有几根头发就是不服帖,像是翘起来的呆毛,只能用水抹下去,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再翘起来。 “陈港!”有人从不远处跑来,还不等陈港说话,他就伸手抓住了陈港的胳膊,一双眼睛瞪得老大,陈港只能停下脚步——他之后再跟上去。 陈港认出眼前这人,他的前同事,之前他们一起干过一段的时候杂活。 “有事?”陈港并不热情,他猜都猜得到对方要说什么,自从他到超市上班之后,八辈子没打过交道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来了,他打发人已经打发出了心得,因此平心静气地等着对方说话。 前同事喘了两口气,他转头盯着叶舟一行人离开的背影,咬了咬下唇问:“你在超市上班?” 陈港也不否认:“你才知道?我以为都知道了。” 前同事:“有这种好事你怎么没跟我说?我这段时间还在为你留意工作。” 陈港“呵呵”笑了一声,“留意工作”?好大一个人情,他打着哈哈:“我也为你留意着,看老板什么时候再招人。” 前同事急道:“超市生意不是特别好吗?怎么可能不缺人?” “现在工作可不好找,你能不能去跟你们老板说说?” “这样,我开头半年的工资都给你,只要你能把我弄进去。” 陈港:“……” 好家伙,原来大家想法都一样,只是这位比他还要抠门,他当时可是愿意拿出一年的工资给周文,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一定一定。”陈港,“我之后有机会一定帮你问。” 前同事叹了口气:“现在市面上的玉米饼越来越少了,从超市里换来的东西哪怕做成成品换回去,也换不到多少东西。” “什么都在贬值。”前同事长吁短叹。 陈港听这话这些不对,他皱纹问:“怎么听你的意思,超市让基地通货膨胀了?” 前同事:“现在除了玉米饼之前,别的都不值钱!” “我老婆不是做了米花糖吗?拿去超市也能换东西,但也就刚够本钱。” 陈港:“哦,你嫌挣少了。” 前同事没听出陈港的语气哪里不对,继续说:“你回去跟你们老板也说说,玉米饼现在越来越少,能不能涨回之前五十的价格?” “这我做不了主。”陈港看着眼前方,他都快看不清按叶舟他们的背影了,有些着急道,“你别总想占便宜,因为有超市,所以现在家家户户都才有余粮,少挣点怎么了?以前干啃玉米饼的时候可没人嫌自己挣得少。” “也别太太贪心,免得自己什么时候当了猴子都不知道。” “你要是实在嫌挣得少,还能去卖屁股!” 不客气的说完以后,陈港立刻朝前方跑去,跟上大部队。 他小声嘀咕:“真不知道他们脑子是怎么长的,占便宜占个没完。” 超市是要营业挣钱的,不是做慈善——更何况超市现在兑换价格,跟做慈善有什么分别? 就这都不满足?那趁早干点别的吧! 陈港又骂了一声:“卖屁股都没人要!” “谁卖屁股?”女声在陈港身边响起。 陈港被吓了一跳,头一眼竟然没看到人。 莎拉:“我在这儿。” 陈港往下看,长舒了一口气:“人吓人要吓死人的。” 莎拉无所谓道:“我又不是人。” 陈港:“……” 所以他们真的是外星人? 陈港小心翼翼地解释道:“是我以前认识的人,想让我帮忙。” 莎拉“哦”了一声,然后失去了兴趣。 发现莎拉不再关注自己以后,陈港才抹了把额头的冷汗,他看不透这个小女孩,她似乎无处不在,有一种超乎年龄的成熟,这种成熟跟她搭配在一起,有种令人恐惧的违和感。 好像她是个披成小女孩皮的成年人。 准确的说,除了武岩他们这些人以外,邹鸣陈舒他们,他都看不透。 他们像是游离在这个世界之外,以一种局外人的身份在跟他们接触。 越是这么想,陈港就越是小心,不敢犯一点错,甚至不敢多说一句话。 唯恐犯了错,被赶出超市不说,自己小命也难保。 他可不想知道什么秘密! 一点也不想知道! 走了两个多小时,叶舟累了,基地还是有那么大,街道也错综复杂,哪怕有人带路,叶舟还是走的头晕眼花。 他觉得自己已经了解了基地,实在不必继续了解了,于是对紧跟着他们的司机说:“我们就在这儿等吧,你去看看能开几辆车过来。” 司机是杨国勤给他配的,平时就在超市值班,晚上回基地睡觉。 他吃饭倒是跟着武岩他们一起吃,但并不干活,伙食费也是杨国勤给,就是为了让叶舟出行的时候有车坐。 此时此刻,叶舟才觉得杨国勤十分体贴。 司机忙说:“那您稍等,我先把我的车开过来,先接几个人过去。” 叶舟点头:“行,辛苦了,晚上请你吃火锅。” 司机冲叶舟笑了笑,转身回去开车,他也不用走回去,直接去最近的军务处提一辆就行。 第一批上车的人是叶舟和邹鸣。 陈舒自愿留在最后,她带着手枪,随时警惕有人朝他们下手。 周远鹤原本想跟着上车,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没上。 坐在车上,叶舟长长的舒了口气,自嘲道:“我真该锻炼了,才走了两个多小时就觉得累,我要是这儿的土著,可能早就死了。” 司机:“……” 邹鸣:“你确定?我早起跑步的时候叫你?” 叶舟连忙谢绝好意:“算了算了,你早上五点起床跑步,你还是自己去跑吧。” 五点!鸡起的都没那么早! 叶舟看向车窗外,他们已经驶出了城区,到了后方的平地,四周全是山,叶舟倒是没看到有河,他问道:“这周围没河?” 司机说:“要从前面拐过去,有条江。” 叶舟问:“如果江里有丧尸怎么办?水还能用吗?” 司机:“水都不能直接用,地下水也不行,以防万一,都要经过消毒杀菌后煮沸才能用。” 叶舟点点头:“这样好,保险一点。” “对了,你在军部工作,待遇怎么样?”叶舟又问。 第69节 司机笑了笑,他觉得叶舟看起来就和自家侄子没什么区别,戒备心虽然一直在,但没那么紧张了,他说:“待遇就那样,反正饿不死。” “之前没超市的时候,吃饱肚子也勉强吧。”司机回忆起以前,“我老婆在当清洁工,我们两口子每个月的收入加起来够用,就是剩不下什么。” 叶舟:“我还以为军部的待遇会很好。” 司机摇头:“之前不是集体降薪吗?降薪是从军部先开始的,军官降得最多,士兵降得最少,杨将军是个好人,他心眼好。” 司机提起杨国勤就开始滔滔不绝:“落阳基地刚刚改建好的时候,根本没人愿意过来,谁都知道落阳基地在前线,只有杨将军愿意来。” “现在落阳基地的居民,都是知道杨将军要过来以后,才自愿跟来的。” 叶舟:“那他还挺有人望。” 司机:“谁说不是呢,有些基地就乌烟瘴气的,现在人手不足,就算他们搞得再离谱也没人有空去管他们,那种地方,再安全我也不去!害人的不是丧尸,都是人!” “被丧尸咬了算我倒霉,要是被自己人害了,那谁想得通?” 司机小声说:“大后方好几次运来的物资,其实都是被他们截走了。” “将军都忍着,不忍没办法,总不能朝自己人开枪吧?” 他又叹了口气。 叶舟:“……” 这个司机到底是在说述说事实,还是在添油加醋的卖可怜? 如果是后者,那他听听也就完了。 如果是前者,他还真有点想给杨国勤提供更多帮助。 也不是为了杨国勤,而是为了基地里那些努力干活工作的居民和士兵。 第57章 杨国勤选定的养殖场区域是一片被粗略开发过的土地,树木花朵都被移除,只剩下刚刚冒出一小截的野草,已经在工人在埋设管道,不过想把厂房从无到有的完全建设起来,怎么也需要几个月时间。 最快也要两个月。 姗姗来迟的杨国勤一开车就朝叶舟走去。 他这次没带勤务兵过来,身边只有为他开车的司机。 “怎么样?这儿还不错吧?”杨国勤刚走近就笑着说,“这块地原本是准备用来建毛纺厂的,后来说是大型工厂都集中到长风基地去,那边更安全,所以才搁置下来。” 叶舟有些好奇:“鸡蛋一般不会放在一个篮子里,如果长风基地出事……” 杨国勤摇摇头:“长风的地理位子好,如果它出了事,我们早就没了。” 工厂必须建在最安全的地方,这样才能稳定提供物资。 杨国勤:“也算血泪教训吧,之前落阳其实不在第一线,不过前面的基地都出事以后,我们才成了第一线,那些基地的工厂也没了,前期付出的人力物力全都打了水漂。” 这段时间铁丝网外虽然还是有丧尸,都也只是小股小股的过来,之前全基地士兵一起上战场抵抗的情况没有再发生。 “尸潮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叶舟,“这段时间都没看到有大股丧尸过来。” 杨国勤苦笑道:“我们也不知道,科学家提出了几种设想,但还没还有得到验证。” “反正现在的情况就是,丧尸潮不来,我们就能过得安稳点,来了,我们也只有想办法应对。” 叶舟点点头:“对了,光子炮充好能了吗?” 提起这个,杨国勤脸上的笑容真诚了许多:“充好了,但我不知道最近该不该用。” 按理说,充好能以后他就应该马上试试光子炮的威力。 可问题在于,如果之后有尸潮来袭,光子炮又还在蓄能中该怎么办? 上一次的尸潮只能算中小型,靠枪还能抵御。 可如果变成超大型尸潮,就必须用上炮弹,导弹和坦克全都得出动。 而落阳基地的战斗机飞是能飞,导弹没了。 能生产导弹的基地只有一个,每个基地都在伸手,这玩意又是消耗品,生产速度比不上消耗速度。 “要真是大型尸潮来了,光子炮没能量,那我这钱不是白花了吗?”杨国勤叹了口气,他有些不安地问A,“叶老板,你大概会在这儿待多久?之后会去其它基地吗?” 他现在就担心叶舟自己拍拍屁股走人,他又拦不住对方。 叶舟摇头:“暂时不会走。” 叶舟没有说原因,杨国勤也没有再问。 “对了,还有件事。”杨国勤抿了抿唇,纠结数秒后说道,“我想找你借个人。” 叶舟皱眉:“借人?” 杨国勤看了眼邹鸣和陈舒所在的方向:“邹鸣和陈舒,他们俩以前是当兵的?” 杨国勤想了想又说:“邹鸣不像,陈舒应该当过兵。” “你看得还挺准。”叶舟笑道,“不过你找我说没用,你可以去找他们本人,只要不是上班时间,其它时间他们去干什么都行,我没意见。” 杨国勤:“你这个老板当的还挺大方。” 叶舟耸耸肩:“我又不是周扒皮,总不能让他们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给我干活。” “不过你找他们有什么事?”叶舟好奇地问道。 杨国勤吃了颗糖,也给叶舟递了一颗:“最近外头的丧尸不多,我想组织几个小队去周围看看,把周围的丧尸处理干净,免得它们集合起来。” “防范于未然,总不能一直待在基地里,等丧尸攻来了再说。” 叶舟:“那你去问吧。” 叶舟觉得这事危险——反正换成他,他是不愿意出去的。 但他也不好直接替邹鸣和陈舒拒绝。 杨国勤去找邹鸣他们问的时候,叶舟就在附近走走,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觉得鼻尖全是青草的香气,抬头的时候还能看到远处树上展翅的鸟儿。 虽然丧尸危机来临,但大地依旧生机勃勃。 无论人还是动物,都坚强的要活下去。 草儿已经和其他人摘野花去了。 她们很长一段时间都待在超市里,在大梁朝的时候,树皮都被扒了,她们也没心思去摘花。 现在换了一个环境,这附近又足够安全,他们那被压抑的爱美天性就冒出来了。 不止草儿她们,武岩他们也一样。 大梁朝的底层百姓买不到什么装饰品,他们没钱,所以天然的野花就是他们触手可及的装饰品。 叶舟甚至看着武妻给武岩在耳边别上了一朵紫色的小花。 夫妻俩看样子都很满意。 这次孩子们没出来,大人们还得给孩子们摘一点。 原本叶舟想提醒两句,他还没出口,草儿娘就大喊道:“少摘点!一人摘两把就行了!总得给别人留些!” 其他人笑闹着回应:“知道啦!” “就给小娃娃摘点,要不了两把!” 叶舟看着他们,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笑。 他反应过来自己在笑的时候,脸都已经有些僵了。 叶舟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心里很平和。 “叶老板!”杨国勤站在邹鸣他们身边朝叶舟喊道,“你过来一下!” 叶舟朝他们走去。 “邹鸣和陈舒都答应了。”杨国勤略带歉意地对叶舟说,“他们早上去,中午前一定回来。” 叶舟看向邹鸣,又看了眼陈舒,他忍不住说:“如果在外面染上病毒怎么办?” 陈舒朝他笑了笑:“不会的,我们身体好。” 叶舟皱眉:“身体好就能挡住病毒?” 杨国勤连忙说:“我们会发装备,出去的都要全副武装,回来以后还要严格消毒。” 叶舟:“那你们之前还说得隔离,他们回来就不用隔离了?” 杨国勤不说话了,叶舟看向邹鸣,他叹了口气,冲邹鸣说:“你过来一下。” 邹鸣跟着叶舟走到不远处。 叶舟确定杨国勤听不见他们的谈话以后才忍不住语气急切道:“我以为你们会拒绝!” “要是染上病毒回来,整个超市都要完蛋,到时候咱们都变成了丧尸怎么办?!” “外头有没有危险我不知道,我也相信你和陈舒不会被丧尸咬!但病毒不是丧尸,病毒比丧尸可怕得多!”叶舟一口气说完后看向邹鸣的脸。 邹鸣没什么表情,一如既往。 平时叶舟跟邹鸣说什么,邹鸣露出这样的表情,叶舟只会觉得他稳重。 可现在他恨不得抓住邹鸣的肩膀使劲摇晃他,把他摇醒。 就算同情这里的人,但这里并不是他们自己的位面,他们对这里没有责任。 能力范围内帮一把没什么,但拿自己和整个超市的安危去赌,这就太离谱了。 邹鸣看着叶舟脸上交集的表情,竟然嘴角微勾。 叶舟眼尖的看清了他的表情,气不打一处来:“你还笑?你还笑得出?” 邹鸣微微摇头,他语气里带着一股不易被发觉的放任:“陈舒说的是真的,我们和系统签署了合同后,只要不是在原位面,就不会受细菌病毒和传染病的影响。” “否则我们每到一个位面,都会带着不同的细菌病毒过去,我们自己就是原病体。” 叶舟眨眨眼:“我怎么不知道?” 邹鸣沉默半晌:“……我以为你知道。” 第70节 叶舟长舒一口气:“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我说好像有哪里不对,但又说不上来究竟哪儿不对。” 他话锋一转:“但你们出去还是危险,不出去也没什么。” “更何况杨国勤也给不了你们什么好处。”叶舟,“你要是同情这里的人,也可以做点别的帮他们,没必要以身犯险,你要是出事,我……” 邹鸣一愣:“你什么?” 叶舟又叹气:“我怎么跟你的亲朋好友交代?” 邹鸣:“……我告诉过你,我是孤儿。” 叶舟摇头:“那不是还有个给你留东西的人吗?不算你的亲朋好友?我觉得有时候亲情不能只看血缘。” 邹鸣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不是亲情。” 叶舟也不反驳:“友情也行。” 邹鸣:“也不是友情。” 叶舟看着他的脸色,小心地问:“难道是爱情?” 邹鸣默认了。 叶舟小声嘀咕:“你口味真重。” 邹鸣终于忍无可忍:“他很好,没人能不爱他。” 叶舟摆摆手:“我又不是说这个,我是说,对方把你养大,还给你留了物资,这都跟妈差不多了,你说这是爱情?” 邹鸣:“……我从来没把他当过长辈。” 叶舟也不泼他冷水,觉得这个话题还是点到为止比较好。 于是叶舟换回了之前的话题:“那你们出去以后要小心,别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能不能安全回来。” “保护别人之前,要先保护自己。” 叶舟:“我知道我这么说很自私,但对我来说,这里不是生我养我的土地,不是我的国家,没有我的同胞,虽然文化看起来很相近,可他们就是他们,我们就是我们。” “你也要记住。” 叶舟:“有时候自私一点不是坏事。” 他看着邹鸣的眼睛:“记住了吗?” 邹鸣的眸色很深,里头像有一口深不见底的井,叶舟像是站在井外的人,他朝里望去,只觉得那井里像是有一双手,似乎下一秒就要把他拉下去。 第58章 手中的刀插进丧尸大脑的时候,叶舟整个人都是崩溃了—— 他没能说服邹鸣留在超市,自己反而被说服,跟着队伍离开了铁丝网的保护范围。 茫茫大地上分散着小股小股的丧尸,一些丧尸挂在铁丝网上,叶舟就个其他人一起过去补刀。 这种动弹不得的丧尸还没到他们必须要动用枪支子弹的地步。 叶舟自己都有些茫然,他怎么就出来了! 虽然邹鸣说的确实有道理——他需要锻炼,将来也不知道会不会遇到更危险的位面,靠别人总比不过上靠自己。 看着刀上沾着的脑浆,闻着从刀上传来的恶臭,叶舟心情复杂,濒临崩溃。 “怎么了?”邹鸣看叶舟补完刀后就在一边出神,过去问道,“害怕?” 叶舟微微摇头:“不是,就是有点迷糊。” 迷糊他怎么前脚刚答应,后脚就出来了。 超市里武岩他们都有手枪,就算武岩他们不行,还有莎拉。 莎拉现在是超市的武力巅峰,叶舟对她还是很有信心的,她看起来威胁小,不管是谁都会对她放松警惕,又不是魔幻世界,没几个人会想到个子矮小,怎么看都是小女孩的莎拉会是个活了四百多年的吸血鬼。 并且莎拉自己也不想出来——她用不惯枪和刀,最善用的武器还是她自己的牙齿和指甲。 让她去咬丧尸?她嫌脏,不愿意。 反正有邹鸣在,莎拉也不担心叶舟遇到危险,这才愿意留在超市里。 叶舟也不觉得杨国勤会在他出去的时候去抢掠超市——杨国勤不是傻子,应该看得出来超市里有的东西一直只有那些,想要更多,就需要跟叶舟做交易。 有叶舟在,他就能持续的获得各种物资。 没有叶舟,他能得到的也只有超市里的那么商品。 这笔账就算再蠢的人也会算。 邹鸣给叶舟递了瓶水:“喝点水缓缓,待会儿走那边,你要是走了不动了就跟我说一声。” 叶舟摆摆手:“累了也没办法,总不能因为我,让所有人都停下来吧?” 跟这些身经百战的战士相比,叶舟对自己的体力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在原本的位面,他怎么也能算“身强体壮”,看着瘦,但脱衣也有肌肉。 比不上运动员和当兵的,但怎么也不会比普通人差。 可他现在不是和普通人比。 叶舟叹了口气:“要是天天都出来,我估计要不了一个月,我就得脱胎换骨。” 陈舒凑过来:“这是好事,老板。” “我刚开始练枪的时候,准头特别差,天天被人笑,现在不也成为神枪手了?” 叶舟:“神枪手?你在你的位面应该挺厉害的吧。” 陈舒嘴角微勾,矜持道:“也就一般吧,反正次次比赛我都是第一,已经几年没拿过第二了。” 叶舟:“你练了多久?” 陈舒想了想:“怎么也有个七八年?我都不记得了,反正练枪之前我玩的是弓箭,有底子。” “好练吗?”叶舟看向自己的手,“我现在练的话,多久能有效果?” 陈舒:“反正老板你只要不在自己的位面,就不会有时间流逝,不用在意时间。” “我知道好几个老板已经完全不回自己的位面了,他们不想变老,只想长久的活下去。” 陈舒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现在待在这边的时间也比回去的时间更长。” 能保住青春,谁又想变老呢? 这点倒是不需要陈舒说,叶舟自己也能察觉到,在大梁朝的时候,他的员工们衰老的速度其实是很快的,虽然不管食宿水平得到了质的提升,可古人的寿命本身就短。 四十多岁的人看起来跟现代六十岁没什么区别。 逃荒的时候,他们身体的问题似乎被求生的意志短暂压制。 一旦到了安全的环境,即便吃得再好,也不能掩饰他们的衰老。 可来到这里之后,叶舟发现他们的衰老突然停止了,哪怕这些天累成这样,恢复的速度也比在大梁朝快。 哪怕陈舒不问,叶舟自己也能推测出来。 “我真羡慕你们。”叶舟叹了口气,“你们雇佣期结束就能回到原本的位面,不像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锁自己的位面。” 他甚至冲着电脑赌咒发誓过,表示自己就算回了原位面,也一定兢兢业业为系统打工。 可电脑永远是电脑,不是能回应他的AI,不管叶舟怎么保证,电脑也没有回应过他。 陈舒:“这有什么好羡慕的,我那也不太好,说是和平年代,但怎么说呢……就是贫富差距特别大,大得离谱,你如果投胎的运气不好,投胎到底层,那这辈子基本都没什么出头的机会了,除非参军。” “像我,十二岁就从军了。”陈舒喝了口水。 叶舟:“十二岁?!还是和平年代,是不是太离谱了?!” 陈舒“哎”了一声:“不一样啦,当兵福利好,我十二岁的时候长得就跟二十岁没区别,那时候好像就有一米八了,所以找了熟人造假,进了军营。” “每次比赛得第一,我都能拿奖励。” “不说我,就说邹鸣,他的原位面也很离谱,与其回去,不如就跟着你。”陈舒笑呵呵地说,“老板不会亏待我们吧?” 叶舟:“想涨工资直说就好了。” 陈舒“嘿嘿”直笑。 叶舟:“放心吧,本来就准备涨工资了。” 他的话刚说完,不远处突然有人喊道:“那边有丧尸过来了!做好准备!把枪端好!” 叶舟手里的水瓶掉到了地上,他朝着那人指着的方向看去—— 小型尸潮马上就过来了! 叶舟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他下意识的走了两步——躲到了邹鸣身后。 邹鸣在叶舟走到自己身后的时候,嘴角朝上弯了弯。 陈舒:“老板,你这样不行呀!要锻炼就要先克服恐惧,你不要把丧尸当成丧尸,你就把他们当成行走的腐肉,这样是不是好受点了?” 叶舟:“……这样好像更恶心点了。” “这样,老板你跟我来。”陈舒上前抓住了叶舟的手腕,“我教你怎么打伏击,安全效率高。” 抓着叶舟离开的时候,陈舒还给了邹鸣一个眼神。 那意思大概是:“看我够不够朋友?亲自教他打伏击,这可是我吃饭的本事。” 不想表现的太明显,没有拦住陈舒的邹鸣:“……” 陈舒带着叶舟找了个山坡,两人躲在树后,陈舒小声说:“找地方的时候要先确定附近是不是安全,风向朝哪边,老板你这次先用我的狙,来,我教你。” 叶舟“被逼上梁山”,陈舒又是个女人,他还是有点好面子的,不想在异性面前说自己不行,于是乖乖答应:“好,我试试。” 陈舒:“狙击兵最重要的就是有耐心。” 叶舟在陈舒的教导下趴在地上,眼睛看着准星,小声说:“我觉得我挺有耐心的。” 没把电脑砸了,这还不能证明他有耐心吗? 陈舒笑道:“你看到他们了没有?” 第71节 狙击枪的瞄准镜可以当望远镜用,叶舟挪动了一下枪的方位,直到能看到邹鸣和其他士兵。 前面小股丧尸刚来的时候,邹鸣和其他士兵都没用枪,这是为了不发出更大声音,延缓后方的尸潮过来的时间。 叶舟聚精会神的看着邹鸣。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邹鸣用刀——准确的说,是一把匕首。 这把匕首也是邹鸣自己带来的,叶舟亲眼看见邹鸣像是灵活的豹子般在尸群里穿梭,他下手稳准狠,脑后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刚刚把匕首刺激面前丧尸的额头,下一刻就立刻跳开,让身后的丧尸扑了个空。 邹鸣不是只管自己,不到五分钟,他就为其他士兵解决了视线死角里的丧尸。 他没有表情,动作轻盈迅猛,像是从哪里出现的杀神。 出来的这些士兵里有不少是第一次执行外出任务,他们善于对付被铁丝网隔绝在外的丧尸,却不善于面对面跟丧尸战斗。 尤其这里的丧尸速度不比人差,还力大无穷。 跟它们作战,需要的不止是力气,还有耐力和敏捷。 叶舟看着邹鸣,小声说:“他好帅。” 陈舒不服:“近身搏斗就算帅?我觉得百发百中才叫帅,老板你试试,就打那边那个丧尸的头。” 叶舟调整角度,直到准心对准丧尸的额头。 瞄准的那一刻,叶舟觉得自己进入了某个玄而又玄的境界中,他忘记了丧尸的恶心,也忘记了自己现在在哪儿,全副身心都投入在了“击中额头”这一件事上。 就连陈舒说话,他都觉得那声音像是从远方传来,变得有些飘忽。 陈舒轻声说:“不要纠结,瞄准了就扣下扳机,老板放心吧,那个方向就算你打得再偏,也不会打到自己人。” 听到陈舒这句话,叶舟几乎是立刻扣下了扳机。 安装了消音器的狙击枪发出了极轻的“砰”声。 叶舟也没有感受到什么后座力。 他紧张的看着那个被他瞄准的丧尸。 它会倒下吗? 他打偏了吗? 他真的是用枪的材料吗? 第59章 紧张,叶舟现在的感觉只有紧张。 他甚至抱着枪站了起来。 就在他站起来的那一刻,被他瞄准的丧尸轰然倒地。 它没有任何挣扎,就那么平淡的倒在了地上。 叶舟的心脏在胸腔里跳个不停,他深吸一口气,脸上慢慢露出笑容来。 “击中了!”叶舟眼中透出狂喜,他转头看向陈舒,“真的击中了!” 他像是刚刚得到某个新玩具的孩子,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不过他还记得压低嗓门。 陈舒似乎也有些惊讶,她沉默着看了几秒叶舟,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生来就有某方面的天赋。 “老板,你要不要认真跟我学?”陈舒问,“我收你当徒弟。” 叶舟眨眨眼,一位所有射击比赛的冠军要跟他当老师,这种好事还能拒绝? “那我以后叫你师父?还是老师?”叶舟问。 陈舒摆摆手:“不用这么正式啦,你还是叫我陈舒,你叫我老师我会别扭。” 叶舟:“那显得不尊重。” 陈舒:“哎呀,尊重在心里就行,不用说出来。” 对方是真的不想自己叫她老师,叶舟也就没有再坚持:“那也行,不过学费我是得给的,不能让你白做工,每个月多少合适?” 陈舒:“两千吧,意思一下就行,反正我也不是冲钱来的。” 师徒两人很快谈好的价格和教学实践,这段时间每天早上出来对付丧尸的时候教,在超市的时候还是以本职工作为主。 不过由于他们两人加起来现在只有一把狙,陈舒的狙还是栓狙,一次只能装填一发子弹,所以这个早上还是由陈舒来当伏击主力。 栓狙的威力比连发狙大,但效率也会低。 可是在陈舒身上叶舟看不到效率低,她回到叶舟最开始趴着的位子,瞄准射击,充填的速度很快,射击的角度也很准,她甚至不需要低头看,填充子弹已经成为了她的本能。 每一枪都能打穿一个丧尸的头。 甚至于哪怕旁边有士兵,陈舒也绝不会失手打中自己人。 叶舟越看,越觉得陈舒很帅。 怪不得陈舒之前百发百中更帅。 现在他也这么觉得了。 前方的丧尸被处理干净以后,陈舒冲叶舟说:“我记得杨国勤送来了不少抢?里面也有栓狙,你可以先跟我练栓狙,威力大,连发狙的话以后练,杨国勤送来的那些枪其实不怎么样,你要是在系统里看到有栓狙卖可以叫我,我帮你看看买哪种合适。” 叶舟叹了口气:“我还是先用杨国勤带来的吧,系统里卖的太贵了,现在防护罩还需要一千多万才能凑齐,也不知道去哪儿挣这笔钱。” 虽然钱还是他的,系统也不会没收,但谁知道解锁以后需不需要花钱买? 光子炮需要一千多万,防护罩应该只会更贵。 “都不知道要在这儿待多久。”叶舟再次叹气。 回家的日子似乎变得遥遥无期,要不是对回家的渴望太深,他早就放弃了。 前方的小股丧尸处理之后,后面的小型尸潮马上就要来到他们跟前。 叶舟把旁边放着的步枪拿起来,他转头对陈舒说:“我过去找他们了。” 陈舒比了个ok的手势:“小心一点啊,你跟着邹鸣,他不会让你出事的。” 叶舟点头,一脸严肃地说:“我知道,你放心,我肯定紧紧跟着他,他甩都甩不掉。” 叶舟也怕啊! 他长到这么大也没上过战场,开始位面跳跃之前,干得最危险的事也不过是蹦极了。 差点没把他心脏蹦出来,回到平台上的时候,他差点没吐。 叶舟顺着山坡走下去,下路的路上还一直在左顾右盼,观察周围有没有丧尸突然跳出来。 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把他吓一跳。 士兵们分散在四周,他们不会正面和丧尸硬碰硬,只要能赢,畏缩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们大多潜藏在草丛里,等待着尸潮过来,有人已经准备好了手榴弹,等着丧尸到了投掷范围内就扔出去。 叶舟摸到了邹鸣身边。 邹鸣看着他弯腰走过来,小声问:“陈舒呢?” 叶舟:“她还在上面,只有一把狙,她用比我用好。” “以后我就练狙了,狙练好了,用别的枪准头也会好很多。” 邹鸣微微皱眉:“近身搏斗也很……” 叶舟摆摆手:“热武器时代,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更快。” 邹鸣:“……” 叶舟轻声:“刚刚你没看到,陈舒用狙的时候就像个机器人,帅得离谱。” 之前他觉得要是能和邹鸣一样帅就好,现在他的目标变成了陈舒。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才能练得跟陈舒一样,也能帅翻全场。 邹鸣:“……” “来了来了!”叶舟缩下了头。 丧尸并不靠视力辨人,否则眼睛腐烂的那么快,一旦眼球掉落腐烂,他们就是任人宰割的腐肉,可他们似乎也不靠嗅觉。 现在还没人知道他们到底靠什么找人。 叶舟的视线穿过草木缝隙,他看着浩浩荡荡的尸潮迎面而来,它们衣衫褴褛,有些赤身裸体,身上满是腐烂掉落的肉,偶尔还有食腐的鸟儿停留下来,雕啄它们肩膀或头顶的肉。 丧尸并不会驱逐这些鸟,只是这些鸟在吃了一口肉就会飞走,不会留下来大吃一顿。 如果不看他们晃晃悠悠的身形,叶舟觉得他们看起来和活人没有什么两样。 差不多的速度,还很有纪律——除了刚刚打头的小股丧尸以外,并没有任何一个丧尸离队。 他们像是群里动物,有明确的分工。 谁探路,谁进攻,谁殿后。 只不过他们不会撤退,一旦开始行动就要打到最后一刻。 “它们真的是外星生物?”叶舟凑到邹鸣的耳边问。 邹鸣的耳廓被温热的气息喷洒,他的耳朵慢慢发红,甚至还轻微的抖了抖,小声回复道:“大概率是。” 否则没有任何一种病毒可以违背自然规律。 比起病毒,操纵丧尸的更像是未知生物的卵,靠寄生和吸取养分繁衍生息。 铁线虫还会让寄主自己一头扎进水中。 蟹奴还会让被寄生的螃蟹把自己当孩子,让雄蟹雌化——不过比起铁线虫,蟹奴要温柔得多,它并不会害死螃蟹,反而会延长雄蟹的寿命。 地球上本来就有这类生物,那外星有这类生物不也很正常吗? 丧尸到达投掷区域时,几名士兵一起扔出了手榴弹。 手榴弹炸开的一瞬间,火光和烟雾一同升起,邹鸣抓住了叶舟的手腕:“走!” 第72节 叶舟紧张的紧跟着邹鸣,他手里拿着枪,可已经不像之前那么惶然了。 刚刚才击杀了一个丧尸的叶舟已经不再是以前的他! 他现在是叶·神枪手·丧尸终结者·舟。 “跟紧我。”邹鸣叮嘱叶舟。 叶舟一脸镇定:“我会像牛皮糖一样,你放心。” 他可惜命了! 邹鸣没有拿机枪,拿着的也是和叶舟同款的步枪。 只不过这次的步枪由杨国勤提供,不像之前那把修补过的弹道那么离谱。 叶舟也端起枪,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枪似乎没那么难用了。 他开了两枪之后摸清自己手里这把枪的弹道,只要把枪下压到丧尸的下巴再开枪,就能精准的击中丧尸的额头。 明明在今天之前叶舟只用过一次枪,还是在邹鸣的帮助下。 但今天叶舟却觉得格外轻松,好像突然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他只专注于射击,身边的一切都被他抛诸脑后,前一枪放出去,第二枪就已经瞄准了下一个目标。 邹鸣用余光注视着叶舟,他抿了抿唇,眼中似乎蕴含着熊熊燃烧的火焰。 叶舟打完子弹后在邹鸣的掩护下换弹,前方的士兵们在子弹充足的情况下并不畏惧这波小型尸潮,叶舟耳边满是枪响,步枪都没有装消声器,所以一开始他们没用枪对付前面的小股丧尸。 “你们还有手榴弹没有?”年轻的士兵小跑到叶舟和邹鸣身旁,他脸上带着面罩,身上的衣服也裹得很紧实,没有露出哪怕一块皮肤。 叶舟看向邹鸣,他除了枪以外什么都没带。 邹鸣:“两枚,够不够?” 士兵:“你给我吧,我大概看了眼,丧尸一共有四百左右,在他们到达基地前把他们解决了最好。” 邹鸣没意见,叶舟也没意见。 邹鸣把两枚手榴弹都交给了士兵,他们看着士兵跑到另一边,冲尸群扔了过去。 丧尸毕竟没有武器,如果不是大型尸潮,对全副武装的士兵不能造成什么伤害。 “咱们也过去吧。”叶舟装好子弹——他上弹的速度还是太慢了。 邹鸣点头:“你别乱跑。” 叶舟叹气道:“我又不是小朋友,不至于,你就放心吧。” 邹鸣没有说话。 邹鸣走在叶舟身后,在这个残肢遍地,枪声轰鸣的地方,他保护着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人。 或许再过不久,对方就不再需要他保护。 他有些遗憾,又有些庆幸。 他希望对方好,又害怕对方好到不需要他。 第60章 几百只的小型尸潮不到两个小时就被全歼,叶舟带着面罩,惹得面罩里全是水雾,脸上的汗珠也不断分泌出来,其他人也没比他好到哪儿去。 在铁丝网外,即便饥饿干渴,也没人敢脱下装备取下面罩。 谁知道植物和土地上有没有丧尸留下的“虫卵”或“病毒”? 只有到基地旁的消毒室完全消毒后才能统一隔离。 丧尸没到过的地方,就还是安全的。 “我好累……”叶舟觉得自己的胳膊都抬不起来了,丧尸在面前的时候他不觉得累,丧尸都趴下了他才察觉到了疲惫。 陈舒也收枪跑下了山坡,几人一看,现在已经十一点半了。 士兵们也准备转头回去。 这一队士兵今天出来,之后要隔离三天——丧尸病毒现在的最长潜伏期其实只有一天,但基地为了保险起见,唯恐病毒变异,所以强制要求了三天。 倒也没人有怨言。 毕竟事关所有人和基地的安全,小心驶得万年船。 一群人迈动着疲惫的步伐往回走,他们也能喝水,但必须用吸管,从面罩下的小孔探进去,小孔里有一层薄膜,会在吸管拿开后自动闭合。 呼吸还是得靠面罩旁的小型净化器。 叶舟喝了几次水,最后嫌喝水太麻烦,索性不喝了。 在外面也不能上厕所,他怕水喝太多,还没走回去就憋不住。 原本以为一个早上不会累到哪里去,结果叶舟出来一趟,比超市最忙的那两天还累。 不止身体上的疲惫,还有精神上的,他们随时都在观察周围,有一点风吹草动就要停下,精神高度紧绷,这不是身体劳累可以相比的。 回到基地外围,走到消毒室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一点半了,所有人都又累又饿,但还是要排队进消毒室。 叶舟和邹鸣他们排在队伍中间,叶舟累得有些站不稳,他捏了捏邹鸣的手臂,很不见外地说:“我靠一靠,行吗?” 邹鸣平静道:“行。” 叶舟靠在了邹鸣的手臂上,他长舒了一口气。 “我明天都有点不想出来了,太累了。”叶舟小声嘀咕,不想让士兵听见。 还不等邹鸣安慰,前面的陈舒就转过头说:“老板,不能打退堂鼓,一鼓作气,说不定这个位面结束之后,你就真成神枪手了呢?” 陈舒:“有时候要逼一逼自己才行。” 叶舟:“……” 哎,他真不想逼自己,如果在原本的位面,他根本就不会学什么枪,骑马射箭更是想都不想过,他只想挣钱,他对挣钱爱得深沉。 很快轮到他们进消毒室,男左女右,陈舒去了右边,叶舟和邹鸣去了左边。 虽然是消毒室,但基地的条件不足以让每人一个单间。 他们要现把衣服换了——传出去的衣服要被回收消毒,什么也不穿的去冲水消毒。 一群男人赤诚相对,一点隐私都没有。 从没有进过公共澡堂的叶舟:“……” 虽然知道这么说有点矫情,但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真的不能把内裤留着吗?”叶舟取下面罩后问邹鸣。 他整个人都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头发全湿,鼻尖也有汗珠,鬓角的汗水流下来,顺着下巴汇集在一起,落到胸口。 邹鸣慌乱的移开视线,有些狼狈地说:“应该不能。” 叶舟叹了口气:“好吧,估计也没人看我。” 说完他就走到一边去换衣服。 消毒室也没给他们准备毛巾围腰,比起叶舟和邹鸣,士兵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消毒过程,在叶舟纠结的时候,士兵都已经脱光了,排队准备进小房间单独消毒。 消毒后他们会从另外一条出口出去。 基地会给他们安排住处隔离。 脱完衣服的叶舟有些害羞,他扯了扯邹鸣的胳膊:“你走前面吧。” 邹鸣:“……你之前在休息室不是很镇定吗?” 叶舟理直气壮:“那时候只有你啊,现在这么多人,他们能跟你比吗?” 好歹我们也在同个房间睡了那么多天,还能有个什么秘密? 不过说起来,叶舟发现自己好像确实从来没有看过邹鸣完全不穿衣服的样子,哪怕洗完澡,邹鸣出来的时候都会围上浴巾或穿上干净内裤,反正从没像他一样毫不在乎。 叶舟下意识的朝下看了一眼。 邹鸣察觉到叶舟的目光,表情有些尴尬的伸手挡了挡。 叶舟在心里比了比,有些惆怅:“你是在哪儿锻炼过吗?” 邹鸣迷茫的看了他一眼。 叶舟:“我这个才是正常的!你这个都算基因突变了!” 前面的士兵听见,也转头过来看热闹,不过邹鸣已经挡住了,士兵“啧”了一声:“兄弟,有什么好挡的,我给你看看我的?” 邹鸣的嘴角抽了抽:“不用了,不想看。” 士兵:“……” 从没见过这么害羞的男人。 好在尴尬的情况没有维持多久,毕竟他们不是真正的士兵,其他人也不会跟他们开太过分的玩笑。 快排到的时候,邹鸣让叶舟到自己前面去。 叶舟也没有拒绝。 等面前的玻璃门开了,叶舟走进去,才转头看了邹鸣一眼:“那我先进去了,就在外面等你。” 邹鸣点头:“好。” 叶舟进到玻璃门内,地上有水,他赤脚站在上面,但并没有打滑。 有全副武装的工作人员进来,手里拿着一根水管,也不知道是什么水,但肯定有消毒作用。 “把脖子仰起来,手臂抬起来。”工作人员冲叶舟喊道。 叶舟听话的仰头抬手。 工作人员又喊:“腿岔开一点,别闭这么紧。” 叶舟:“……” 有一种被调戏了的错觉,但叶舟也知道是错觉。 于是他听话的按照对方的指令动作,确定边边角角都冲洗之后,对方又说:“出去了有淋浴间,不过你要等身上的水干了之后再去洗,只洗头就行,身上什么也不要打,反正我们也没提供肥皂香皂。” 第73节 叶舟:“好,记住了!” 从另一扇门出去之后,叶舟转头就看见了淋浴间,好在淋浴间是单间形势,也没有大浴缸——要是用了大浴缸才离谱。 叶舟进去后就开始洗头,身上的消毒水应该是那种专门给皮肤消毒的,他就小心的没让水流接触皮肤,只洗头,洗完后擦干头上的水,穿上基地给他们准备好的干净衣服后,才离开淋浴间。 刚开门,他就看到了从对面出来的邹鸣。 邹鸣还没有穿上衣,只穿了一条短裤。 叶舟用欣赏的目光打量了一下邹鸣的身材。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但每次看叶舟都觉得邹鸣的身材简直堪称完美。 他竟然有八块腹肌,叶舟嫉妒极了。 “我们也要隔离吗?”叶舟走向邹鸣。 邹鸣小声对邹鸣说:“我跟杨国勤说过了,我们不需要和这些士兵一起隔离,回超市就行了。” “只不过超市营业期间我们最好不要从休息室出去。” 叶舟皱着眉:“要不我们还是隔离吧,反正明天我们也要出去。” 秉持着负责任的心态,叶舟认为虽然这些病毒对他们来说没什么威胁,可如果有土著跟他们接触后染上了病毒怎么办? 他们就真成行走的原病体了。 邹鸣:“那我去他们说一声。” 邹鸣走到工作人员面前,说了两句话后带着工作人员一起冲叶舟看了一眼。 两人看样子已经说定了,邹鸣朝也叶舟招了招手。 叶舟连忙走过去,工作人员和他们保持着一定距离:“我们这边的隔离间都是两人一间,之前是一人一间,不过现在房间有限,你们挤一挤吧。” 工作人员:“反正都是男的,也没什么需要忌讳的。” “房间里没有卫生间和浴室,你们要上厕所洗澡的时候得跟外面的志愿者说。” 叶舟:“……” 感觉跟坐牢一样。 但叶舟也不抱怨,为了安全,这些事确实应该做到。 工作人员:“你们跟我来吧。” 他们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终于来到了一个大厅,大厅里摆满了桌椅,大厅里还提供中式快餐。 不过他们不能直接在大厅吃饭,而是要告诉志愿者,志愿者再把饭菜送到相应的房间。 “我现在没什么胃口,你要不要吃点东西再去休息?”叶舟问邹鸣。 邹鸣:“我也不饿。” 工作人员看他们没有留下来吃饭,就带着他们继续往房间的方向走。 隔离室修建的时候估计丧尸病毒还没现在这么厉害,修的牢固,并且很大,就和酒店一样,虽然没有酒店装修的豪华,但打开房间门的那一刻,环境还是比叶舟想象的好得多。 房间里虽然没有电视和卫生间,但空间却很大,让人即便关在里面也不会憋屈。 唯一让叶舟有些不满意的就是——房间里的两张床窄得可怜! 比他大学宿舍的床还要窄。 叶舟甚至觉得如果睡这张床,那他今晚就别想好好睡觉了,估计要摔个不停。 这两张可怜的床只能让人平躺在上面,想要翻身只能原地挪动,稍微动作大一些就要摔下去。 “这怎么睡?”叶舟迷茫的看向邹鸣。 邹鸣:“把两张床拼一起?” 叶舟:“……但我们单人的面积不还是只有这么大吗?” 邹鸣:“可以把沙发也拼过来,靠着墙应该足够了。” 叶舟猛然瞪大双眼:“有道理!咱们动起来吧。” 反正之前跟邹鸣在一个房间睡了那么久,现在同床共枕也没什么。 反正叶舟不排斥和同性一起睡。 至于邹鸣排不排斥——应该也是不排斥的。 第61章 消毒结束就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叶舟和邹鸣把床拼好,又吃了点志愿者送来的饭菜,忙完之后时针就走到六点过接近七点,忙活了一天,叶舟实在是累了。 叶舟原本想直接上床睡觉,毕竟毒也消了,澡也洗了,全身干净清爽,正是最适合睡觉的条件,奈何邹鸣似乎完全没有要睡觉的想法。 坐在床边的叶舟看着还在做俯卧撑的邹鸣,不太理解地问:“你现在做俯卧撑,做得一身是汗,待会儿还怎么睡觉?” 他略微有那么一点点嫌弃。 邹鸣喘着气说:“待会儿让志愿者帮忙打盆水来。” 叶舟点点头,朝后一躺,大字型的仰头朝上,他盯着天花板,耳边是邹鸣刻意压低的喘息声。 好像,似乎,有那么一点点色。 “对了,你跟莎拉熟吗?”叶舟没话找话。 邹鸣:“还好。” 叶舟笑了笑:“我总觉得你们以前认识。” 邹鸣没有否认:“以前见过,关系不太好。” 叶舟:“关系不好?我怎么没看出来?” 可能是因为邹鸣其实很少和莎拉单独相处?又或者两人很少在叶舟面前聊天? “以前的事……”邹鸣缓了缓,“那时候我不成熟,她也一样。” 那时候的莎拉可没有现在这副堪称小公主的模样,她一头金发杂乱无章,干枯分叉,瘦的像个骷髅,总是睁着一双大得过分的,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的眼睛,像只丧家之犬,紧紧抓着手中的救命稻草。 谁要是接近,就是要跟她抢。 她总是窝在叶舟的怀里,哪里也不愿意去,邹鸣还记得她那时候把除了叶舟以外的所有人都当做敌人,明明自己弱小的连路都走不动,却还是张牙舞爪的攻击接近叶舟的人。 不过那时候的自己也不成熟,也还是个孩子,跟莎拉不知道打过多少次架。 每一次两人都双双挂彩,叶舟只能哄完这个哄那个。 当时觉得咽不下的委屈的痛恨,现在想起来,竟然都是许多年前的往事了。 叶舟突发奇想:“你们不会是青梅竹马吧?” 邹鸣一顿,俯卧撑也不做了,表情极度难看:“我才二十二,莎拉四百多岁,我跟她青梅竹马?” “……不好意思,忘记了年龄。”叶舟尴尬的笑了笑。 “我现在觉得聘请医生有点浪费。”叶舟叹气道,“周远鹤都没什么活干。” 虽然他不是周扒皮,可员工总是无事可干,想想就觉得有点亏。 邹鸣:“让杨国勤找个地方,给他开个诊所,药和器械你来提供,挣得钱只给他基础工资,直到把药物和器械的钱挣回来再考虑分成的事。” 叶舟觉得邹鸣很有做生意的潜质,看看,连器械的钱都要员工承担,在对员工的敲骨吸髓上,自己还是远不如他,于是叶舟立刻肯定了邹鸣的想法:“行,就这么干,那你继续做俯卧撑吧,我找本杂志小说看。” 为了让士兵不那么无聊,房间里有个书架,虽然上面的书都快被翻烂了。 但书上肯定没病毒——如果有那个房间的人变成丧尸了,整个房间的东西都要被焚毁,里面要空置二十天,每天都要经过精密的消毒。 不过因为有一段时间没有大型尸潮来袭,所以基地里还没人被感染成丧尸。 叶舟看着看着书,眼皮就开始上下亲吻,他随手把书放到一旁的柜子上,被子也不盖,一翻身就睡了过去。 等叶舟睡着后,邹鸣也就停下了运动,他轻手轻脚的走到门口,轻轻敲了一下房门,让门外的志愿者给自己打盆水来。 志愿者也不嫌麻烦——毕竟邹鸣他们出去是为了基地的安全。 哪怕不是士兵,也值得尊敬,所以在收到邹鸣的请求后就小跑着去给他打水。 邹鸣洗漱完毕后没有上床,而是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用目光描摹叶舟的五官。 叶舟长得很好,邹鸣见过他父母的照片,叶舟是挑着父母最出色的地方长得。 他的眼睛眼尾微微上挑,却又是双眼皮,正面看人的时候似乎犹带三分多情,但只要换个角度,仰头或是侧眼,就会有种令人呼吸急促的蔑视。 邹鸣不知道叶舟清不清楚自己的五官特点,但叶舟和人接触的时候,一般会避免非正面看人。 叶舟是个很温和的人,他很少生气,相处久了以后总会让人觉得他没有脾气。 虽然他从来也没有刻意忍让过别人,但就是会让人有他是个好脾气的错觉。 每个人都想向他索求。 无论是曾经的莎拉,还是曾经的他,他们都靠着本能依附着叶舟,想从叶舟身上吸取养分。 而叶舟只是平静的,理所当然的接纳了他们。 毕竟在当时的叶舟眼里,他们俩都是可怜的,可爱的小孩子。 邹鸣的目光下移到叶舟的嘴唇上。 叶舟的上嘴唇有点微翘,但并不厚,唇色微红却不到红艳的地步,偶尔张嘴却不说话的时候,就像期盼着有人去吻。 邹鸣略显狼狈的移开了目光。 他不能再继续看下去。 邹鸣站起身来,他无法和叶舟同床共枕,仿佛只要这么做了,他就一定会得寸进尺。 邹鸣抱臂坐在椅子上,不再去看叶舟,而是看向墙壁上的画,墙壁上挂着的是打印出来的油画,他就这么细细看着油画上的笔触,慢慢数了起来。 独坐一夜。 · 翌日清晨,叶舟被尖锐的哨声吵醒,门外传来脚步声,他茫然的睁开眼睛,伸手抹了把自己的后脑勺,一转头就看到了穿戴整齐,随时能够出门的邹鸣。 第74节 叶舟看了看自己身边的床铺,又看了看“神采奕奕”的邹鸣。 他有些迷糊的脑子清醒起来:“邹鸣?你昨晚没到床上来睡?” 邹鸣:“不太困,就坐了一会儿。” 叶舟皱眉道:“你这样不行,天天这么累,还是需要好好休息。” 叶舟唠叨道:“不要仗着自己年轻,等你年纪大了,有后悔的时候。” 说完叶舟都觉得自己有些老气横秋,描补道:“你自己的身体,你得心里有数。” 邹鸣颔首:“知道了,早饭送来了,你吃过以后我们就走吧。” 早饭就是一碗粥,一个鸡蛋和两个菜包子。 虽然看起来简陋,但已经是非常好的伙食了,以前的士兵可吃不上这些,基地情况最好的时候,也不过是一块玉米饼一碗粥,后来就没粥了,只能啃玉米饼喝白开水。 叶舟迅速吃饭了早饭,穿戴好后就和邹鸣一起出去。 走廊上不少士兵,但已经不是昨天那一批了。 叶舟也不去套近乎——上战场的人不用套,一起出去一个早上,自然就熟悉了。 “今早的菜包子真好吃。”士兵们排着队聊天。 “要不是这段时间忙,我还想去超市逛一逛,不知道什么发工资。” “听说之后就不用玉米饼结工资了。” 士兵们发起愁来:“那没有玉米饼,还能去超市换东西?” “我还想给我女朋友换套衣服,她好几年没有新衣服传来,上回我还看到她在缝补丁。” “那你是该去给她换,现在女朋友可不好找。” “你之前不是有个女朋友吗?” “哎,别提了,我想结婚,她不想,她说她也不想生孩子。” “不结婚就不结婚呗,你这么传统?” “不是我想分手啊!我刚问她要不要结婚,她马上就跑了,然后托人给我带话,说不耽误我,好聚好散。” 士兵们沉默了几秒,安慰他道:“下回你还是悠着点,现在女人很容易被结婚吓到。” “要不你找个男朋友吧。” “你们别出馊主意,我不喜欢男人。” 叶舟津津有味的听着他们闲聊,觉得很有意思。 可能是因为所有人都处于极度危险之中,所以以前的很多约定俗成都消失了,每个人都在抓紧时间做自己,但愿意结婚的人却少了,不管男女,都不想成家立业。 叶舟想了想,好像混乱的时候,人们对成家立业的渴望会变得很小,更不想生孩子。 如果他是个女人,他也不想在这种情况下结婚生孩子,如果真的有危险,自己怀着孕,跑又跑不掉,如果孩子已经出生了,那就更糟了,母亲根本无法脱手,去哪儿都要把孩子带上。 丈夫要还是个当兵的,出了事去第一线,只有自己一个人带孩子逃离,根本就没什么生机。 但只要不结婚不生孩子,出了事还能跑,实在跑不掉就加入军队,拿起枪,总比坐以待毙来得好。 这是普通人能想到的唯一办法,虽然对基地和劳动力增长没有好处。 可人都想活着,都要权衡利弊,要怪只能怪丧尸病毒,怪不了人。 “你们是新兵?”有人注意到了叶舟和邹鸣。 这些士兵没有见过叶舟和邹鸣,他们要么没去过超市,要么就是去的时候叶舟和邹鸣没从休息室出去。 叶舟点点头:“是新来的。” 士兵们充满善意地说:“那待会儿出去你们小心一点,走最后头吧,只需要观察一下后方没有丧尸,不过一般丧尸也不会绕路偷袭,它们还没那个脑子。” 士兵们感叹起来:“幸好丧尸没脑子。” “要是有脑子,人类早灭绝了。” “你待会儿要不要跟着我?”一个浓眉大眼的士兵走到叶舟身旁,小声对他说,“我护着你。” 叶舟看了他一眼,哪怕他不是gay,也能察觉到对方语气中浓浓的暧昧情愫。 叶舟的嘴角抽了抽,他有点尴尬。 “让让。”邹鸣面无表情的把士兵撞到了一边。 士兵陡然明白了什么,悻悻地摸了摸鼻子:“我就知道不可能没人下手。” 虽然全民皆兵,但女兵总体还是比男兵少的,毕竟工厂很多职位女人都能胜任,不必男人差,相比之下,男人更适合当兵,所以男兵在军营中的数量还是压倒性的。 虽然多数男人都是异性恋,但同性恋的数量也不少,有时候关系好的战友就是情侣。 一般异性搭档也是情侣居多。 人们总愿意跟关系好的人搭伙。 士兵自讨没趣,快步走向前方。 叶舟转头小声对邹鸣说:“这儿的人真开放。” 在他的位面,同性恋都要藏着掖着,敢于出柜的都是少数,多数都在拖,想无数个借口避免相亲结婚——也有品性恶劣,不堪为人的骗婚,一边把自己塑造成被害人,一边又去迫害更弱小的女方。 叶舟虽然不太了解同性恋,但对这种做法很不齿。 从被压迫者变成压迫者,实在让人升不起同情心。 邹鸣平淡道:“我那里更开放。” 叶舟:“有多开放?” 邹鸣在叶舟耳边说:“我小时候住的地方,不论男女,都卖身,一瓶水就能买一夜。” “如果你能让他们每天吃饱,那随便你做什么都行。” 叶舟:“……” 叶舟呆滞道:“这已经不是开放了,这叫离谱。” 叶舟连忙问:“你没卖、卖过吧?” 他简直不敢想象邹鸣会卖身。 邹鸣:“没有,有人保护我。” 叶舟想到了什么,他叹气道:“怪不得。” 邹鸣:“怪不得什么?” 叶舟:“怪不得你喜欢他,不过也是,要是有个人在我弱小的时候一直保护我,对我好,我也很难说会不会动心,年龄差距大点可能也不是问题,万贵妃和那个皇帝不就是这样吗?” 同甘共苦,自己还被爱护保护着,不管男女都很难不动心吧? 叶舟突然就明白了邹鸣,同时小声对邹鸣道歉:“之前我不该那么说。” 邹鸣偏过头,他抿唇道:“没什么,我已经忘了。” 他们说话的时候,前面的人已经出去了,志愿者把面罩和抢交给他们。 枪上都贴了序号,毕竟有些士兵用惯了某支枪,除非必要,否则轻易是不会换的。 又是一个疲于奔命的早晨,叶舟戴面罩之前深吸一口气,在心里为自己打气。 踏出隔离室的时候,阳光洒在叶舟的身上,他舒服的抬高手臂,舒展了一下身体。 毕竟舒服也就是现在,过一会儿就会汗流浃背,面罩能让他热的喘不过气来。 “老板!”陈舒早就在外面等着他们了,她朝叶舟小跑过来,“我帮你申请了狙击枪,不过是快退役的,瞄准镜有点问题,待会儿咱们找个地方调试一下。” “也是栓狙。”陈舒邀功道,“本来他们是不批的,但我给他们展示了一下的枪法。” 她其实就是单方面秀了一晚上。 叶舟有些迷茫:“隔离室里还能用枪?” 陈舒指了指后方:“那边有演习室,全副武装就能进去,不过都要提前打申请,也只能练枪,幸好有你卖的子弹,不然演习室还用不上。” “我问过他们,之前缺子弹的时候,多数子弹都是配给狙击手的,很多前线士兵只能用刺刀和斧头长刀。”陈舒叹了口气,“死了不少人。” 毕竟她也是当兵的,更能和他们共情:“主要是死了也是白死,没死的也不能回基地,基地人手不够,根本没法给那么多人消毒,只能让他们在铁丝网外隔离。” “士兵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战友变异。” “说是自主隔离,但一百个人里,能回到的不到二十个。” 陈舒说着说着没忍住道:“老板,要不我不要工资了,教你的学费我也不要了,你都给换成屋子,捐给军营吧,多买点卫生巾和卫生棉条,女兵需要。” 叶舟有点脸红:“……这些可以私下跟我说。” 陈舒摆摆手:“老板你不要害羞,这些都是生理结构决定的,生理上的东西,说出来也没什么。” “上了战场可没有害羞的余地。”陈舒,“老板,行不行啊?” 叶舟:“行啊,我自己也拿点出来吧。” 今天才是他出来的第二天,就已经知道了当兵的不容易,男兵还没有生理上的限制,女兵就不同了,生理结构让她们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方便,甚至可能因为高强度的训练和心理紧张停经。 叶舟端起枪,他朝陈舒说道:“我也不是那么死要钱的人。” 他是想回去,想挣钱解锁防护罩,但也想在能力可及的地方给这里的人提供帮助。 挣钱是要挣的,但忙也是可以帮的。 这两者不是不能兼容。 叶舟看了眼瞄准镜:“这瞄准镜哪里有问题?” 陈舒:“你朝哪边的树开一枪看看。” 叶舟:“就这么开啊?我不趴着,枪会不会抖?” 陈舒:“那你蹲着吧,你试试看。” “我出来的时候就试过了,确实有点问题,不过需要时间找找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她的话还没落音,叶舟就已经开出了一枪,正好击中了陈舒指过的那棵树。 也正好击中了她指尖指向的那一点。 第75节 陈舒一愣,低头看向蹲着的叶舟。 这是她头一次看到叶舟这副模样。 他目光如炬,嘴唇紧绷,全副身心都投入在射击上,不带笑容聚精会神的叶舟,就好像一把刚刚开锋的刀,只需要轻轻一敲,便刀锋嗡鸣,似乎下一刻就会见血。 第62章 练了一个月的枪,叶舟觉得自己依然脱胎换骨,成了神枪手。 他看起来跟离开前没什么区别,毕竟每天离开基地都要裹得严严实实,就算想晒黑也没这个机会。 原本叶舟还想继续和士兵们每天出去,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 他没有变壮,可不管是体力还是耐力,都比刚开始好了许多。 哪怕是忙一上午都不会觉得疲惫,睡觉之前也会和邹鸣一起锻炼一会儿。 刚开始只能做几十个俯卧撑,现在能做几百个。 这种变化让叶舟觉得惊喜——谁不希望自己的身体好? 身体好,逃命都逃得比别人快点。 不过由于杨国勤的到来,叶舟不得不回到超市,他接下来还有生意要做。 “养殖场建好了?”叶舟有些惊讶,“这么快?” 他换了身衣服,白色短袖加牛仔裤,让他看起来像是还没走出学校的学生。 杨国勤笑着说:“建好了,本来就没准备建的太好,之后还能改建和增设。” 叶舟干脆道:“行,我明白把商量好的鸡鸭给你送过去,受精蛋也要对吧?” 毕竟还没孵化,受精蛋在系统里的价格很便宜,比活鸡活鸭便宜,基地现在已经不剩多少玉米饼了,现在靠超市玉米粉挣差价的居民也越来越少。 杨国勤:“这次付账我还是准备用枪。” 叶舟没意见:“那你可以给我挑一把好点的栓狙。” 杨国勤想到了什么,他拿着一瓶可乐笑道:“我知道,现在那群傻子还以为你是我从其它调来的神枪手。” “你以前真的没用过狙?” 叶舟有些得意,但他还是矜持道:“这可能就是天分吧。” 连陈舒都是这么夸他的。 有些事对某些人来说困难至极,但对另外的人而言就和喝水一样简单。 读书的时候叶舟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同学感觉没怎么好好学习,可回回考试成绩都那么好。 时间长了,也只能安慰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事。 没必要拿自己的短处和别人的长处比——他的成绩也还没差到考不上二本的程度。 杨国勤这下是真好奇了:“你是怎么练的?我们培养狙击兵,没几年时间培养不出来。” 狙击兵最重要的是素质,是耐心和耐力。 而大多数士兵都不适合,他们的耐心有限,看到丧尸更像端着枪直接上前,而不是潜伏在一边静待时机。 叶舟耸耸肩:“我也不知道。” 他要是知道就好了,还能教教别人。 杨国勤并没有在超市里待多久,他现在很忙,基地的事突然多了起来,他也像个真正的管理者一样,需要管理除了战斗以外的事,基地里的文职工作也逐渐变多,人们开始发现,固定岗位多了,临时岗位也多了。 似乎只要好手好脚就能找到工作。 只有当物资充足的时候,基地才能创建新的工作岗位。 · 原本人烟稀少的平地上,站满了等候应聘结果的人,他们几乎拖家带口,一家人仰头看着墙上贴着的红纸,上面写满了人名。 “找到我名字没有?!” “卧槽!我看到我名字了!” “我也看到了!” “不应该啊!怎么会没有我名字?” 红纸上有名字的人激动大叫,或是抱住身边的人转圈,他们的兴奋肉眼可见。 纸上无名的人垂头丧气,揉了把脸就离开。 也有没被招上的人大吼大叫:“凭什么没我!我不比他们块头大?不比他们能干活?!” “就是!一样是基地的人,凭什么他们能上,我们上不了!” 养殖场的工作是香馍馍,不仅每个月能拿到固定工资,还能得到诸如鸡蛋一类的福利。 全基地的人这段时间都在为应聘做准备,只要家里有一个人应聘上了,以后哪怕超市不再开门他们也不会再愁。 基地在,他们的生计就在。 负责人只能抹了把汗水站出来维持秩序:“都安静一下!你们也别急!这只是招第一批人!扩大养殖场的时候会再招!” “你们现在吵吵有什么用?!” 负责人手里拿着喇叭,嗓子都快冒烟了:“现在基地多了不少工作岗位,你们也别一直盯着养殖场,这都还没开始生产,急什么急!” 大约是实在没力气再说话,负责人招了招手,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端着枪站出来。 刚刚还握着拳头的人噤若寒蝉,不再吵嚷。 负责人松了口气:“行了,纸上有名字的人去那边登记,明天开始上工。” “如果有谁偷懒,不好好工作,或者偷盗养殖场里的东西,不要怪我不讲情面,这是基地的财产,出了事我要负责,搞事的也得滚,听明白了没有?!” 留下的人大吼:“听明白了!” “快登记吧!登记了我们就安心了!” 负责人挥挥手,人们立刻跑向登记处,唯恐去晚了自己就会失去这个岗位。 即便没有走到养殖场,叶舟也听见了人群的欢呼。 他站在不远处看着人们的笑脸,自己也不由自主的勾起了嘴角。 “人好多。”莎拉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养殖场只有这么大,需要这么多人?” 司机在旁边说:“小朋友,我们这是提供岗位,如果真按工作需求招人,一半的人都要不了。” 他叹了口气:“现在工作岗位是多了,但基地的人口更多,没有老人孩子要养的家庭才是少数,生活不容易呢。” 大约是因为司机自己捧着铁饭碗,所以才有额外的同情心泼洒。 莎拉被叫成小朋友也不生气,她拉了拉叶舟的衣摆:“养鸡好玩吗?” 叶舟:“……大约是不好玩的。” “什么事只要成了工作,就都不好玩了。”叶舟唏嘘道。 莎拉看着孩子们围着大人,他们也为父母能工作高兴,或许他们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可大人们的好心情让他们知道这一定不是件坏事。 莎拉的眸光微闪,她慢慢移开视线,没有继续再看下去。 眼前这一切就好像是在和平年代,人们会因为谁找到了好工作高兴,会为自己没应聘上低落。 叶舟吐出一口长气,觉得基地过段时间应该就能走向正轨。 这个位面似乎也没什么可怕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锁防护罩,解锁后他就该离开了。 虽然有那么一点舍不得,但那点舍不得跟他对回家的渴望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然而变故就在此时发生。 就在最后一个人登记完,负责人准备让所有人解散的时候—— 基地却突然传来了刺耳的警报声。 那声音就像无数人在耳边尖叫,要震破人的耳朵。 “嘀——嘀——” 那声音长久不绝。 刚刚还兴奋雀跃的居民们顿时慌乱的四处逃散,他们不知道要逃去哪儿,只能往还没有开始运营的厂房内。 几乎是在一瞬间,他们的表情变得扭曲,恐惧的氛围骤然升起。 叶舟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从他来到这里开始,他就没有听见过这样的警报声。 听力比其他人都好的叶舟此时只能伸手捂住双耳,冲旁边的司机喊道:“这是怎么了?!” 邹鸣伸手帮忙捂住了叶舟的耳朵。 他偏过头重复叶舟的喊声,问脸色苍白,嘴唇瞬间失去血色的司机:“这是什么警报?!” 司机的嘴唇颤抖,重复了几次后才把话说出来:“尸潮来了。” “这样的警报,是超大型尸潮……”司机眼眶通红,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眼泪已经流下来了,“上了十万丧尸,才会有这样的警报。” “上一次……上一次这样的警报是在红云基地……”司机全身都在颤抖,他不知道是在和别人说话还是在喃喃自语,他的声音时大时小,“红云基地就是在这样的警报过后被攻破的!” “三十多万人,没有一个逃出来!”司机吓得就要往车里钻。 他要跑!往大后方跑! 跑去安全的地方,至于落阳基地被攻破后,后方会不会受到威胁他想不到。 他只知道现在不跑,之后死的就是他! 不能留在这儿,留在这儿就是和落阳基地一样死! 邹鸣抓住了司机的衣领,他盯着司机的眼睛:“我们现在要回去,你最好还能开车。” 司机露出一个似哭似笑的表情:“回去?回去干什么?回去等死?!” “你们是外星人,是未来人,你们不怕,我怕!” 第76节 他近乎癫狂的挣扎着,双手撕扯着衣领,宁愿把衣服撕坏也要逃开。 “几十万的尸潮,我们挡不住的!”司机终于发现自己挣脱不了,他放弃了抵抗,跌坐到地上,麻木恐惧地说,“我们挡不住的……” 邹鸣:“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 “没有哪个基地挡得住。”司机结结巴巴地说,“当时所有基地的物资都紧着红云基地,每天都是几百辆车,我们勒紧裤腰带,自己什么都不要了,子弹都没留几箱,全给了红云。” “只坚持了一周。” 司机看向叶舟,他的声音很轻。 “三十多万人,二十多万都是年轻士兵。” “只坚持了一周。” 第63章 高耸的城墙上,无数士兵严阵以待,架枪对着不远处的浩荡尸潮。 数十万丧尸聚集而成的尸潮每朝前一步,似乎都令大地震颤,它们没有大脑,又或者说共用一个大脑,目标明确,绝不退缩,当它们涌来时,什么都阻挡不了它们的脚步。 杨国勤站在城墙上,他没有穿制服,而是穿着一套便于行动的迷彩服,手边放着一把枪。 手里的烟燃到了尽头,他却仿佛不曾察觉,直到烫到了他的手,他才苦笑着灭掉了烟。 曾经的红云基地,是所有基地的前线,和他们这种有普通居民的基地相比,红云才是真正的战斗基地。 三十多万人,只有不到五万从事生产,剩下的二十多万全是年轻男女,他们会动时就要开始学习端枪,从玩具枪到真枪,会认字时就要学会杀丧尸,他们是所有基地付出心血培养出来的精英,要为人类守住最危险的第一线。 但是尸潮到来的时候,各个基地倾其所有支援他们,除了留守的士兵外,但凡有剩余的兵力全部派到了红云,无数物资,无数的士兵,他们甚至连不满十八的新兵都派了过去。 就这样,红云在坚持了不到一周后就崩溃了。 至今没人知道最后的那几天,红云的士兵们是怎么坚持过去的,他们在意识到人力无法与丧尸抗衡,只能眼睁睁看着丧尸冲破防线,看着战友相继倒下时是怎样的心情。 杨国勤到了此时此刻都不敢深想。 将军百战死,如果他守不住落阳,那他也要和落阳同生共死。 “先锋营的人呢?!”杨国勤冲朝他跑来的士兵喊道。 士兵停下脚步,此时也顾不上行军礼:“他们已经集合好了,就在下面。” 杨国勤板着脸,他已经冒出皱纹的脸上没有一丝动摇,更没有一点恐惧,好像他面对的不是数十万计的丧尸,只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演戏:“必须抵挡住第一波冲击,光子炮不能用在这儿。” 现在他们唯一能指望的就是光子炮了,光子炮蓄能后只能用一次,关于光子炮他们了解的也不多,不知道它的攻击范围,也不知道它到底能给丧尸造成多大的伤害。 必须要留到丧尸大部队进入射程。 而给大部队开路的先头丧尸群,得靠人力阻拦。 “将军……光子炮真的靠谱吗?”士兵还是忍不住问。 杨国勤顿一顿,他没有说话,士兵也没有继续问下去。 他们现在只有光子炮这一个渺茫的希望。 经过红云基地的事后,其它基地这一次都不会再派兵过来。 一线基地不止他们一个,所有人都知道,落阳基地沦陷了,别的基地也会受到波及,不会好到哪里去,他们也清楚所有基地都是命运共同体。 可更现实的情况是,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死了太多人,年轻人已经不剩多少了。 上次已经破釜沉舟,填进去了多少条人命? 这一次再填,下一次呢? 如果到了人类最后的时刻,那就必须要想办法护住最后的火苗,把仅剩的人类送去地下。 可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地下不适宜人类居住。 谁也不知道人类一旦搬入地底,最终会变成什么模样。 城墙门口的,张瑶正在检查自己的枪。 “几十万吧。”有人在前方笑着说,“大型尸潮啊,死在这儿也不算窝囊。” 张瑶也笑,她抬起头,冲要去掩护区架枪的何子豪喊道:“何子豪!我要是被咬了,你记得给我一颗子弹!” 何子豪沉默着看了眼她,好像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聚,他把对方的脸深深刻在脑海中。 “放心,一定留一颗给你!” “先锋营!”领头的士官喊道,“出发!” 几千人的先锋营有素的离开城门,身后的士兵们看着他们,所有人肃穆正容。 大门也在此刻开了,一辆辆坦克驶出城门,前方有先锋营开道,后方有坦克殿后。 但谁都知道,坦克并没有多少炮弹,它们到最后只是一道支撑不久的路障。 铁丝网前,等待着的士兵在看到先锋营靠近后对了个眼神,当领头的士官走到近前,铁丝网大门也久违的打开,前面的数万小股丧尸就在眼前。 有些手榴弹还未落地就在空中炸开。 枪声、爆炸声,几乎要破坏士兵们的耳膜。 血肉横飞,四处是残肢断臂。 张瑶端着枪,不到半个小时,她的面罩已经被破坏了。 不知道是从哪儿飞来的铁片,把她的面罩割开了一个堵不上的巨大空隙。 完了,张瑶脑子里冒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只觉得有种说不出的轻松。 从当兵开始,她似乎就一直等待着这一天,等着死神降临,等着死亡将她从恐惧中“拯救”出来。 只有此刻,她才真的算得上无惧无畏。 张瑶摘掉了面罩,她在战场上自由呼吸着,任由可能带着病毒的空气向她袭来。 她的手很稳,所有顾虑和恐惧,在她发现面罩破损的时候都离她远去。 既然注定了要死,那就在死前回本。 “你还有手榴弹没有?”张瑶冲身后的人喊道。 身后的士兵在看到她没有遮挡的脸时愣了愣,但很快吼道:“还有两枚?” 张瑶:“别浪费!我给你开路!过去再扔!” 士兵大吼:“好!” 张瑶不知道自己前方有多少战友,她只知道朝前走。 她的枪口永远对准了前方的丧尸,每一枪她都当是她人生最后一枪。 子弹划破长空,发出几不可闻的尖啸。 丧尸倒下,没被击中大脑和脊椎又站起来,它们似乎永远不死,永无止境,前赴后继的朝战士们扑来。 张瑶路过了几个被咬中的战友。 她没有浪费子弹,而是丢下了一把随身携带的小刀。 她只希望,如果她被丧尸咬了,希望也能有人给她留一把刀。 让她能作为人,有尊严的自我了结。 叶舟赶到城墙上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堪称惨烈的战斗场景,这还只是尸潮的一小部分,远不到三分之一。 先锋营开路,坦克守在城门两边,普通士兵源源不断的涌出去。 可没人知道有几个人能回来,又或者他们就算活了下来,最后却没有地方能回。 叶舟目瞪口呆的看着城墙外的这一幕,见识了真正的尸山血海。 和这次的尸潮相比,他刚来到这个位面见到的尸潮简直就是挠痒痒。 他甚至看不到尸潮的末尾,只能看到乌泱泱的,如蚂蚁般密密麻麻的丧尸。 就连最前方探路的丧尸,也比上一次的整个尸潮数量还多。 源源不断涌出基地的士兵,在这样的尸潮面前如同螳臂当车。 哪怕他不懂战争,也知道这些士兵其实是在送死。 再荒谬的故事,也写不出士兵们凯旋而归的结局。 “为什么不直接用光子炮?”叶舟问杨国勤,他难得这样急切。 杨国勤不再像之前和叶舟打交道那样神情轻松,他轻声说:“现在用了光子炮,就算消灭了前面的丧尸,后面的尸潮呢?” 叶舟说不出话来,他知道杨国勤说的是对的,光子炮的蓄能时间太长,蓄能结束后也只能用一次,可这样眼睁睁看着无数士兵去送死,任何解释都变得格外苍白。 杨国勤指挥着后备士兵顶上去,前面的士兵倒下一批,后面的士兵就要迅速补上缺口。 “坦克呢?坦克不能用?”叶舟问杨国勤。 杨国勤摇头:“射程有限,我们的染料动力不足,必须要等到尸潮到达射程。” 叶舟终于忍不住了,他冲站在身旁的邹鸣说:“我的枪放在哪儿的?” 可邹鸣这次却没有顺从他,而是抓住了他的胳膊,在他耳边小声说:“你回超市去,情况不对就进行位面跳跃。” 陈舒也没有动,她并不想参与这次防御战。 “你记得你自己说过的话吗?”由于叶舟一直没有回应,邹鸣才继续在叶舟耳边说,“这里不是你的位面,你不用为这里的人赌上一条命,你还要回家。” 叶舟愣住了。 是啊,这是他之前劝邹鸣的话。 可是此时他看着那么多视死如归的士兵,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悲愤。 叶舟抹了把脸。 他明白邹鸣说的对,他确实没准备在这儿付出自己的一条命。 这里没有他的亲朋好友,也没有他的同胞。 可他还是说:“如果,如果基地真的要沦陷,我们也能找到机会走。” 第77节 “可在那之前,我觉得我需要做点什么。” 他不希望自己以后会后悔。 不希望未来有一天,他在回忆起今天的时候,感受到无地自容的羞愧。 “我的枪呢?”叶舟看向邹鸣的双眼。 他的眼睛明亮坚定,像有什么东西被他摒弃了。 邹鸣抿了抿唇:“我去给你拿。” 叶舟看向陈舒,他只要求自己,不要求别人,于是说:“你先回超市?” 陈舒冲叶舟笑了笑,颠了颠扛在肩膀的枪:“虽然老板你挺有天分,不过要追上我,还得再练一段时间,走吧,我带你去掩护区,邹鸣知道去哪儿找我们。” 叶舟和陈舒说话的空隙,杨国勤却已经被士兵叫到了另一边。 光子炮被抬上了城墙,十几个士兵护卫着它。 作为“炮”,光子炮的大小实在有些不够格,它看起来并不威风,也不像有什么威力。 光子炮的外壳虽然不是塑料,但看起来和塑料实在区别不大。 除了杨国勤和叶舟以外,几乎没有人相信这个小小的玩意可以拯救落阳基地。 叶舟相信光子炮的威力,是因为他知道系统售出的武器质量。 系统售出的手枪就比杨国勤提供给他的好得多。 既然是炮,但威力再小,也不会比大炮小多少。 而杨国勤相信,仅仅因为这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 “将军,尸潮到达射程了。”士兵向杨国勤报告。 杨国勤点头,吼道:“准备发射!” · 张瑶已经快站不住了,她的脸上满是血污,偶尔她低头的时候,能看到自己手臂上暴起的青筋,这是转化成丧尸的预兆。 她的肩膀,胳膊,都被丧尸抓伤或咬伤过。 入伍多年的她清楚,留给她的时间只剩下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后她就会从守卫基地的士兵,变成攻打基地的丧尸。 或许她会死在战友手里,又或许,她会成为害死战友的凶手。 被她掩护着的几个士兵也和她一样,他们扔光了仅剩的手榴弹,也打光了枪里的子弹,并且还不能回到铁丝网内补给,打光子弹之后,他们就只能靠刺刀等冷兵器。 尸潮距离他们只剩下不到两百米。 张瑶依旧站立着,她的背脊挺得笔直,转头看向城墙。 她知道那里有人正看着她,枪口也正对准着她。 张瑶的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如果这是她最后一次在这个世界上给人留下自己的表情,那她希望至少在对方眼中,她的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是笑着的。 “来了!”身旁的士兵大喊道,“别走神!把枪端起来!” 他还在努力为战友打气:“守下这一波,我们就撤退了!” 可谁都清楚,他们没有后路可以退。 张瑶端起枪,枪口的刺刀对准了前方浩荡的尸潮。 慢慢的,他们能看清尸潮中丧尸的脸了。 它们不知道死了多久,不少丧尸的脸上爬满了蛆虫,怎么也看不见一寸皮肤,它们就像散步的活人,速度不慢不快,如果此时转身就跑,似乎还有一线生机。 可没人跑。 先锋营仅剩的数百精英像是汪洋大海中的孤岛,面对着波涛的冲击。 张瑶的视线开始模糊,她有些看不清前方的丧尸了。 她莫名听见了某个奇怪的声音,像是有谁在呼唤她,那声音让她觉得很放松,很安静。, 身体上的痛苦和疲惫随着声音的到达消失,她像是已经灵魂出窍,抛弃了肉体,飘到了半空中。 就在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的时候,那道飘忽的声音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怪异的电流声,声音忽高忽低,张瑶迷茫的抬头看天。 “轰——” 白色亮光让张瑶什么也看不见了。 天地都被这道亮光笼罩。 比阳光更炙热。 第64章 光芒散去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似乎都变了一个模样。 张瑶茫然的站在战场上,她的目光落在前方,却没有看到光芒亮起前的尸潮。 她身后的士兵们也都和她一样,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们抬头看着,每一双眼睛里写满了震撼。 远处城墙上的杨国勤也不敢置信的瞪大了双眼,光子炮只射出了一发,且仅有一发,但有这一发就已经够了。 那浩荡的,像是永无止境的尸潮,在这白色的亮光下荡然无存。 丧尸像是被人在同一刻扭断了脖子,破坏了大脑,它们或趴或躺的倒在地上,身上腐烂的肉随风而去,留下森森白骨。 它们恢复了它们原本的模样。 杨国勤拿着望远镜,他呆呆地站在原地,头顶上方的太阳在此刻光芒大盛,这个世界仿佛多年没有这么明亮过了。 所有人都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 他们震惊迷茫的看着被光子炮射击过的那一片大地,残肢血肉统统消散,只留下人类士兵站在斑驳的大地上。 那如蝗虫过境般可怕的丧尸,就这么化为白骨。 不知是谁尖叫了一声,那一声尖叫后时间才终于开始缓慢流动,杨国勤听见了哭声。 他朝着哭声的方向看了一眼。 是他的勤务兵。 服役近二十年的老兵,陪他一起淌过尸山血海,断了一条腿,安了假肢,和妻子生了三个孩子,三个都死在了战场上。 好像从他的小女儿死在战场以后,杨国勤就再没见他流过泪。 他总是愤怒的,不知是因为丧尸而愤怒,还是因为他当年答应孩子们从军而愤怒。 “啊——”勤务兵半跪在地上,他声音沙哑干涩,与其说是哭,不如说是用尽了全身力气在嚎,他脸上的泪并不多,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他的哀戚。 他咬着拳头,呜咽着蜷缩身体。 杨国勤有些麻木的想,对方原来已经瘦成这样了吗?看上去竟然有这么老吗? 原来他哭起来是这副样子,这个声音。 然而在哭声过后,人们陡然爆发了巨大的欢呼声! “丧尸没了!!” “他们没了!” 士兵们灰头土脸,他们大吼大喊,互相拥抱,有人甚至把枪扔到了半空中,枪落下来的时候正好砸在自己头上,竟然也没有一个人喊疼。 他们眼含热泪,嘴角却不断上扬。 杨国勤转头看了眼光子炮。 这个小东西看不出一点具有这样威力的样子,人类的喜怒哀乐都与它无关,在完成自己的任务后,光子炮重新开始蓄能。 “别掉以轻心!”杨国勤深吸一口气,他重新拿起来喇叭,凑到嘴边喊道,“小股的丧尸还在从周围靠近!做好准备!” 士兵们立刻肃容以待。 杨国勤:“把前面的人换下来!” “是!!” 这一次,他们总算能把前线的战士,接回来了。 · “我都说了,人手不够。”周远鹤坐在临时搭建的医疗室里,一脸生无可恋的抽空喝了口水,他的汗水已经浸湿了衣服,头发也像是被水淋过,还不等他坐下来休息一下,又有人被抬了进来。 “医生,你看他……”抬人进来的士兵急切地看着周远鹤。 周远鹤没有直视士兵的眼睛,他微微摇头:“这个没救了,把他抬出去吧,趁他现在还能说话,问问他的遗言。” 他刚说话,又有人被扶了进来。 周远鹤没有再看之前被抬进来的人,而是走到被扶来的人面前。 被扶来的人双手都已经脱力,她坐下后周远鹤甚至觉得自己能听到她骨头的响声,周远鹤看了一眼女人,莫名觉得有些眼熟。 “你不是在超市工作的吗?”张瑶也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周远鹤。 周远鹤一边给她检查,一边说:“我在超市也是当医生。” 只不过超市没病人,也没居民会去超市看病。 张瑶被捏到手臂,她倒吸一口凉气,小声说:“我叫他们别把我弄回来了,我跟丧尸那么近距离接触,现在肯定已经被感染了,还不如就让我待在铁丝网外头,情况不对就给我一枪。” 周远鹤看了她一眼:“不怕死?” 张瑶苦笑道:“怕啊,怎么不怕,怕得要死,但我们也没得选。” 她不是为了什么崇高的理想,人类的未来在奋战,纯粹只是为了基地里的亲朋好友。 或许她年纪不大,十五六岁的时候还做过成为英雄,拯救全人类的梦,可随着年纪增长,见识到了战场上生死以后,她就再没做过那样的梦。 她就是个俗人,想活下去,想她爱的,重视的人都能活下去。 第78节 如果二者只能选其一,那她宁愿死的那个是自己。 “医生,我还有多少时间?”张瑶视死如归地问。 周远鹤:“你只需要处理一下伤口,然后回去休息,放心吧,你变不成丧尸。” 张瑶看着他,好像他的脸上长出了一朵花,她呆呆地问:“什么意思?” “我、我跟它们离得那么近,还被抓伤过,你看我肩膀,这里还被丧尸咬了一口。” 她边说边把肩膀凑过去,让周远鹤看清。 就在她的左肩上,有被丧尸撕咬过的伤口,她自己用火处理过,烧焦了伤口的皮肉止血,下手有些过猛,皮肉边缘已经碳化,却还是能看见伤口中间的红肉。 周远鹤不是很想在她这个非重伤的伤员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他们说话的间隙已经有不少人被送了进来,他摆手说:“说了你不会变就不会变,待会儿会有人跟你解释。” 说完他就走了,留下张瑶坐在原地一脸无措。 基地里的医生并不多,医生和护士加在一起面前只有一千多人。 这一千多人要为数万士兵治疗处理伤口,哪怕一个人当三个人用也忙不过来。 周远鹤就是这么被拉的壮丁——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就能多救几个士兵。 回到了超市里的叶舟也没闲着,他购买了不少医疗用品,周远鹤要什么,他就下单买什么,基地连纱布都紧缺,更别提医用酒精这些东西了。 叶舟花钱如流水,可这次他却一点都没觉得心疼。 从尸潮爆发到现在,已经经过了十多个小时,这期间叶舟粒米未进,全靠喝水维持体力,虽然他觉得疲惫,可并不饿。 叶舟除了进货以外,还会去兼职当“护士”,毕竟他不是学医的,想兼职当医生也没那么本事,倒是可以给士兵们清理和包扎伤口。 至于打针这些,还是得让专业的护士来,他怕自己把人扎得到处都是窟窿。 超市里的员工也在忙活,这次叶舟没有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是他们自己走出了超市,走进了人群,然后就那么莫名其妙的开始了忙碌。 邹鸣从超市接出了电源,草儿娘指挥着员工们烧水,他们需要热水,需要酒精,需要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草儿娘忙得满头大汗,她的嗓子吼哑了,一边灌水一边去给其他人帮忙。 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这么多年轻人,这么多伤员,这么残酷的战争景象。 她害怕士兵,害怕贵人,前者可能会夺去她家里的钱粮,带走她的丈夫和儿子,让她的家庭在瞬间分崩离析,让她失去所有安身立命的资本。 后者掌握着她的命运。 可她看着那些虚弱的,奄奄一息的士兵,终究还是忍下了恐惧。 这些士兵不比草儿大多少,其中许多人脸上还带着稚气,草儿娘听顾客说过,如果没有丧尸,孩子们应当一直在学校里读书,最少也能读到高中,读到十七八岁。 十八岁以下的人都是孩子,他们什么都不用操心,只需要考虑下一场考试该怎么办。 哪怕草儿娘没见过那样的场景,依然忍不住心生向往。 如果她和她的家人也活在那样的世界里,她的孩子就能读书,不管男女,说不定家里还能出个状元。 而她和丈夫不必每日披星戴月,不必为了每年的租子和人头税愁得鬓角斑白。 他们只要好好干活,找一个工作,就能顺利把孩子们养大,然后她会退休,在孩子们孝顺下度过晚年。 这些士兵……多数都还是孩子。 草儿娘的眼眶红了,她在一名失去手臂的士兵面前蹲下,忍着恐惧去给对方处理伤口。 士兵靠着墙,虚弱的冲草儿娘笑了笑:“婶,有水吗?我渴。” 草儿娘立刻说:“有有有,我去给你拿。” 她小跑着把温水壶拿过来,给士兵倒了一杯水,里面兑了葡萄糖。 士兵没有力气,草儿娘就扶着他的肩膀,把杯沿凑到他的嘴边,士兵慢慢的喝着水,喝完两杯,他才吐出一口气,沙哑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放松:“今晚能睡个好觉了。” 草儿娘却看着他失去的那条胳膊。 士兵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竟然还安抚似的笑了笑:“没事,少了条胳膊也能活下去,这次打完我就得退伍了,随便找个工作,以后就不用上战场了。” 说完以后,他有些落寞的垂下眼眸。 战友们坐在旁边,互相帮忙处理伤口,听见士兵的话后笑道:“对啊,正好退伍,你肯定能进养殖场,到时候存点钱,谈谈恋爱。” 士兵们一起笑起来。 他们身上的伤口似乎并没有给他们带去什么伤痛。 草儿娘处理好伤口以后沉默着端着水盆挪到旁边,继续替这些“孩子”们处理伤口。 他们并不是她印象中的兵老爷,他们不像土匪,也不会迫害平民,他们也只是不得不扛起枪,奔赴战场的普通人罢了。 做热食太麻烦,人数也太多,叶舟就在系统里按吨买食物。 夹着肉松的面包三明治,还有肉包子和烧饼,这些东西吃起来方便,也不占地方。 每人还能分到一杯热腾腾的豆奶——虽然是兑的,但总比没有来得强。 “能做事的人还是太少了。”叶舟和邹鸣一起搬东西出去,他叹了口气,“杨国勤还没有确定丧尸病毒不会再继续传染,所以不敢让基地里的居民出来帮忙。” 他知道杨国勤做的对,但这样下来,他们这些“编外人员”的工作量就大得有点离谱。 叶舟放下箱子,他揉了揉肩膀,转头环顾四周,紧皱着的眉头却舒展了。 不管他现在又多累,看到还活着的士兵,他总觉得欣慰。 虽然受了伤,但能活下来就是好事。 谁也没料到光子炮有那么大的威力,包括叶舟也没有,他原本以为光子炮最多就和导弹差不多,攻击范围广,威力大,但也有着无穷后患。 比如被炸飞的丧尸残肢,又比如靠近尸潮的士兵。 丧尸残肢会把病毒带进基地,而士兵会被光子炮波及。 超市旁边的临时搭建的仓库里摆满了各种物资,武岩他们一直在忙进忙出,叶舟也混在其中。 士兵们从他们身旁经过的时候,有些会冲他们说声谢谢,有些则是停下脚步,行了个军礼后迅速跑开。 搬完最后一箱货物,叶舟抹了把额头的汗,他很热,却又不好意思脱了上衣打赤膊,只能不断伸手去擦汗。 邹鸣走到他身旁,他也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人,但精神状态却比叶舟好不少,他轻声说:“你去休息,我来整理。” “不用。”叶舟摆摆手,“我又不是累得动不了,给我五分钟,五分钟就够了。” 邹鸣没有再继续劝,他就站在叶舟旁边,像国王身旁最忠实的骑士。 “光子炮竟然还有消灭丧尸病毒的作用?”叶舟脱下手套,劳累的揽住了邹鸣的肩膀,直接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托付给了邹鸣。 邹鸣没有说话,他在迟疑片刻后伸手,从叶舟的腰间穿过,在这个没人看见的角落揽住了他。 他们的身后是刚刚被“净化”的土地,它可能需要数年,数十年才能恢复丧尸出现前的景象。 而他们的前方—— 是满目疮痍,千疮百孔,却又生机勃勃的落阳基地。 第65章 士兵们靠在墙边聊天,他们扛着枪,眼里却没有曾经的惶然,工人们在拆除铁丝网——他们要将铁丝网外移,扩大基地居民们的活动空间。 每个人都挥汗如雨,却没有一个人抱怨,到了休息的时候会有人拿着喇叭通知他们停下来,甚至需要靠吼才能让他们停下。 “先吃饭!”年轻的男人叉着腰,颇有些气急败坏地喊,“累晕了谁干活?!” 工人们只是悻悻的互看一眼,然后笑着去拿碗打饭。 “有肉。”一名刚满十六的工人拿着碗,看着打饭的人盛了一大勺土豆烧肉盖在他的饭上,他连忙说,“少点少点,太多了!” 打饭的人很不理解:“你不爱吃肉?” 旁边的工人笑嘻嘻地说:“我们教他的,第一碗少打一点,几口吃完,就能马上打第二份。” “这样的烧肉以前想吃都吃不到,只能睡觉的时候不盖屁股,看看做梦能不能梦见。” 工人们笑起来,他们开始排队,就和他们说的一样,每个人的第一份饭菜要的都很少。 他们端着碗到一旁蹲着吃,几口就吃完了不多的饭菜,然后重新排队,这一次他们都打了满满一大碗。 “过来接一接!”推着小车过来的士兵摘下帽子,抹了把额头的汗。 不远处的工人问道:“带了什么过来?!” 士兵中气十足地喊道:“好东西!不过来没你的份啊!” 工人们端着饭碗跑过来,路上还小心翼翼的怕饭上的肉洒了,有些人一边跑一边吃,刚跑到,饭碗里就只剩下几粒米饭。 “超市老板免费送的。”士兵笑呵呵地说,“柠檬水。” 士兵咽了口唾沫:“里面放了不少冰糖。” 超市里的柠檬水价格都不便宜,一瓶就要三到五块,大牌甚至有七八块的,但叶舟自己在系统超市里进货买柠檬和冰糖,算下来更便宜,也更健康。 除了不是凉的,怎么也比大牌的好。 工人们领了水杯,排队接起了柠檬水,有些人自带了大杯子,比碗都要大,准备留着下午喝。 虽然现在物资丰富了,但舍得买水果的还是少,更别说买柠檬泡水了。 偶尔买买水果也多数是买最便宜的。 “有点烫。”忍不住喝了口柠檬水的人被烫的连忙把水杯挪开,但又忍不住小喝了一口,他舒服的呼出一口气,“好甜啊。” “听说我们也要建制糖厂。” “可我们这儿也没甘蔗啊。” “可以用甜菜吧?听说很多制糖厂用的都是甜菜,那玩意产量大。” “说是产量大,可之前别的基地也有制糖厂和制盐厂,怎么总是缺糖缺盐?” “你傻啊,那跟产量有什么关系?还不是因为工厂人手不够,而且运输不方便?” “那还有运输公司呢。” “运输公司才运多少东西?了不起一次两三百斤吧,两三百斤分摊给一个基地,每人才能拿到多少?” 工人们招呼士兵:“你们也喝啊。” 第79节 士兵摆摆手:“刚刚喝过了,我们在这等会儿,上一批出去的人回来以后我们就要出去。” 工人们叹气道:“你们真不容易。” 当兵是个苦差事,工资低,待遇也不高,遇到事还要顶在前头。 士兵只是笑笑。 虽然尸潮已经被消灭,但周边还是会有零星的丧尸冒出来。 为了基地的安全,士兵们还是得外出巡查,在这些零星丧尸聚集起来以前消灭它们。 经过杨国勤的实验,光子炮发动时笼罩过那阵白光的人都不会再被丧尸病毒,或者说某种寄生虫的卵影响,可惜的是当时不少居民都没被白光照过。 所以起码还要等一个月,居民们才能自由进出基地,在这之前,他们还是得老老实实呆在基地里,进出基地的士兵也还是要消毒。 可这个发现已经为基地里的所有人都打了一剂强心针。 对人们而言,可怕的从来不是丧尸本身,丧尸不过是一具躯体,虽然孩子和老人可能打不过它,但正值壮年的成年人只要手握武器,一对一的面对丧尸就绝无问题。 可怕的是病毒,是未知生物的卵,它们似乎无孔不入,无处不在。 肉眼看不到的东西才最可怕。 吃完午饭,叶舟在休息室小睡一会儿,从尸潮来袭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周的时间。 这期间他一直很忙,忙着从系统购买物资,也忙着给杨国勤结账。 杨国勤把基地仅剩的闲置枪支和玉米饼都交给了他,用来换取整修基地需要的物资,但即便如此,杨国勤却没有表现出一点心疼。 养殖场已经可以开始运行了,士兵们开着货车把叶舟提供的鸡鸭带走,甚至还拉走了十几头怀孕的母猪,饲料也是按吨运走。 杨国勤付钱的时候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除此以外,杨国勤还在联络周围几个位于一线的基地,竭尽全力的向他们推销光子炮。 不过反响并不怎么好。 杨国勤下午来见叶舟的时候就忍不住感叹:“都不相信,觉得是我疯了。” 草儿娘把泡好的茶送进来,她现在看到杨国勤也不再缩脖子,放好茶杯以后说:“那你就好好跟他们说嘛。” 杨国勤现在跟超市里的雇员都很熟,他叹气道:“说不通啊,从我讲起超市开始,他们就觉得我疯了。” 叶舟:“……” 要是在他的位面,有个朋友忽然跟他说,他家那边有座超市从天而降,里面应有尽有,明明是个超市,却卖着光子炮。 他一定会去摸摸那位朋友的额头,真挚地对他说:“兄弟,去医院看看吧,别耽误病情。” 叶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有些尴尬地说:“既然这样,那等光子炮蓄能结束后请他们过来看看吧,亲眼看到总比听别人说有用。” 杨国勤:“也是。” 叶舟放下茶杯:“等他们买到了光子炮,我也该走了。” 杨国勤一愣,他有些没反应过来:“走?” 叶舟:“不是不回来,而是我有地方要去,将来可以还会过来看看,说不定到时候这里已经不是落阳基地,而是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 杨国勤沉默了几秒,他看着叶舟的眼睛,从对方的双眼中看出了对方的无可奈何。 他明白了叶舟的意思,也不再强求,他笑道:“那你走之前会不会跟我打个招呼?” 叶舟摇头:“不会。” “这也太没人情味了。”杨国勤笑了笑,他拿出一支烟,也不点燃,就夹在手上。 他知道叶舟的顾虑。 之前大敌当前,即便知道叶舟不属于这个世界,可能对人类是个威胁,杨国勤还是决定跟他合作,因为比起叶舟这个不知底细的人,基地外的丧尸更可怕。 可当其他人发现丧尸不再是威胁,他们的枪口会不会对准叶舟呢? 杨国勤并不敢打包票。 如果不是叶舟出现的时机正好,不是他还有私心,可能此时此刻,他跟叶舟根本无法坐在这儿喝茶,他们应该是敌人。 “看在我为基地做了这么多的份上,希望你在我售出光子炮前不要向别人透露我的存在。”叶舟对着这个已显疲态的中年人说,“我离开以后,关于我的事你可以告诉任何人。” 杨国勤笑了笑:“我真不知道你是来做什么的。” 他挣钱了吗?他手里的物资足够换取一个基地——如果有人愿意换的话。 他比童话故事里的精灵还要慷慨,杨国勤只看到他在付出,却没发现他有所索取。 毕竟他得到的和他付出的,在杨国勤看来并不等价。 叶舟:“你就当我是未来人?专程过来帮你们。” 叶舟说完后被自己的“厚颜无耻”逗笑了,他轻声说:“这里能不能变好,靠的不是我,而是你们,我能做的其实很有限。” 他只是个生意人,真正用双手保护这里,捍卫尊严,重建家乡的,是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 农民、工人、士兵、医护、科学家,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护卫着自己的家园。 杨国勤离开的时候还有些恍惚,他走出超市大门,走了一段路以后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转头看了一眼。 超市还是第一次出现时的样子,它四四方方,挂着一个有些俗的招牌,看起来很新,却并不高档,和末日前任何一个普通的大型超市没有区别。 好像它一直在哪里,不是突然出现,也不会突然消失。 勤务兵看杨国勤一直不走,有些好奇问:“将军,怎么不走了?待会儿还要开会。” 杨国勤突然问:“你相不相信世界上有神?” 勤务兵一脸无语:“将军,咱们好歹也是读过书的,虽然没读几本,谁会信神啊。” 杨国勤却说:“我突然有点信了。” 勤务兵傻了:“啊?” 杨国勤没有继续说,他心里很乱,许多话也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坐上车,看着远方的平地,心里很平和。 不是某个具象化的人,又或者虚无缥缈的神佛。 而是某个能在巨大的危机中给予人希望鼓舞的标志。 能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 从天而降。 第66章 在轰鸣的掌声中,叶舟有些尴尬的走上了临时搭建的木台,他手上拿着一把绑着红色蝴蝶结的大剪刀,身后是绷直的红丝带,台下则是几百名养殖场员工和领导。 叶舟记得他上一次当着这么多人发言,还是小学的时候因为踢球打碎了学校教室的玻璃,被罚升旗仪式的时候上台做自我检讨。 当时年纪还小,他一点都不紧张,只是懊恼他准头怎么那么差,球门离教室那么远还是踢到了教学楼,而现在他早已成年,在这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叶舟只感觉到紧张。 他有些后悔了。 早知道就不答应杨国勤来帮养殖场剪彩。 但杨国勤最近在为了卖出光子炮四处推销,经常不在落阳基地,他那么恳切的请求叶舟帮忙剪彩,叶舟也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 毕竟杨国勤早点说服其它基地的人,他也就能早点拿到钱,解锁防护罩离开这里。 叶舟不想在一个位面停留太久,停留的时间越久,回家的日子就越是遥遥无期。 叶舟深吸一口气,在心底给自己鼓了鼓气后,面带笑容的说:“我第一次剪彩,不知道该说什么,上台前背的稿子现在已经忘光了,我就脱稿吧。” 人群发出善意的笑声,叶舟轻松了些,他继续说:“之前杨将军跟我说过,养殖场只是走向正轨的第一步,你……我们需要很多东西,养殖场、制糖厂、纺织厂,无数个厂,无数个岗位。” “除了工厂,我们还需要学校,大型医院以及娱乐设施。”叶舟发现他每说一句话,人们脸上的笑容就更深一分。 他们爱听这些话,哪怕他们自己可能已经说过无数次了。 叶舟仔细回忆着稿子上的内容,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或许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再也不用担心外面的丧尸,像丧尸出现前一样,各个城市之前能自由往来,会有游乐园,也会有各种连锁超市……” 叶舟说着他的位面有的场景。 明明以前他觉得再正常普通不过的生活,此时说起来,竟然连他都觉得美好得像是幻想世界。 “人人都能接受义务教育,成年以前什么都不用担心,就算没钱也能申请助学金,家里穷也能在考上大学后申请助学贷款。”叶舟的脸上也不自觉的带上了真心的笑意。 “孩子们不用从小接受训练,不用还没成年就端起枪上战场。”叶舟说着说着,他看到台下有人红了眼眶。 对这些年轻人来说,“过去”才是美好的,可望而不可即的梦。 他们生下来就处于“末日”中,有关“过去”的一切,要么靠资料,要么靠老人的口口相传。 在“过去”,只要好手好脚,人不懒惰,最差也能填饱肚子。 说到最后,叶舟自己都有点受触动,他觉得他所说的世界太不真实,太梦幻。 可他确实就是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 虽然他总能听见朋友们抱怨工作太累,工资太低,可也能听见他们对未来的希冀,讨论着怎么让老板涨工资,讨论如果跳槽,得怎么给自己争取利益。 或许还有贫困地区,或许还有因为种种原因在受苦的人,可总体来说是越来越好的。 叶舟在巨大的掌声中剪开了红丝带。 他和其他人一起看向他的身后。 匆匆搭建起来的养殖场并不大,也不够专业,不过是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仅仅通了水电而已。 可没有一个人嫌弃它粗陋。 所有人都看着它,像看着什么得之不易的宝藏。 人们不怕吃苦,三十多年的苦,吃不了的人早就没了,他们怕的是吃再多苦都看不到希望,走在一条漆黑的,暗无天日的且没有尽头的路上,才最可怕。 但只要黑暗的甬道中出现一点亮光,就足够让他们重拾希望,继续坚定脚步的走下去。 叶舟从木台下来,养殖场员工们陆续从他身旁走过,有些还跟他打招呼。 他们里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叶舟的名字,也不知道叶舟的来历,现在基地里还有不少人都以为叶舟经营的超市是官方的财产,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冲叶舟露出笑容。 第80节 养殖场在正式运营的第一天就进入了正轨。 虽然在这儿工作的人都没什么经验,但他们足够听话,杨国勤简直把养殖场当军队,最大的要求就是令行禁止。 再加上有专业人士指导,过了好几天也没出什么事。 牲畜的损耗都在预料范围内。 杨国勤回来的时候还想找叶舟购买一批奶牛以及制作奶粉的机器。 同时也给叶舟带来了其它六个基地都要购买光子炮的好消息。 · 大概是因为快走了,叶舟这两天都没开业,超市不接待顾客,挂上了休业的牌子。 雇员们忙碌着在超市后门外支起桌子。 因为人多,也就没有做小炒,草儿娘熬着汤底做鸳鸯火锅。 其他人洗菜切菜,摆上酒水。 陈港也在其中,他忙得额头全是汗水,脸上却一直带着兴奋的笑容。 “你把汗擦擦。”钱兰有些嫌弃的叫住陈港,抽出纸巾给丈夫擦汗。 “妈妈。”女孩们手牵着手,她们第一次来超市,都不敢乱走,紧紧贴着母亲,小声询问,“我们想上厕所。” 钱兰看向陈港,陈港刚要指路,旁边的冯玲站起来:“我带她们去吧。” 陈港和钱兰一起朝她道谢。 冯玲摆摆手:“没事。” 她带着两个小女孩从后门走进超市后门,孩子都大了,能独立上厕所,她就让她们两个一起进去,她在外头等。 等待的时候,冯玲看向洗手间门口镜子里的自己。 她的脸色好了许多,不再蜡黄,嘴唇也有了血色。 这段时间她靠着同伴们的“救助”,几乎顿顿都有肉和大米饭吃,偶尔还能吃到蒸蛋喝到青菜汤,同伴发了工资后也会给她买糖,她的低血糖已经很久没有犯过了。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以前食不饱腹的日子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玉米饼似乎都成了记忆里的东西。 “你怎么在这儿?”半大男孩小跑着过来,他怀里还抱着一箱豆奶,他发现冯玲在照镜子,挤眉弄眼地说,“怎么?在看自己有没有变美?” 冯玲做了个打人的假动作,翻了个颇有些活泼的白眼:“我在我脸色有没有变好。” “我陪陈叔的两个孩子来上厕所。” 男孩羡慕道:“陈叔现在是混出头啦!” 陈港干活很卖力,涨了工资,把妻子和孩子都接到了落阳基地。 就算超市之后不再开门,他和钱兰也很容易在落阳找到工作,落阳现在百废待兴,什么都要从头开始,正是缺人建设的时候。 长风基地那边也没有挽留钱兰,毕竟她的工作虽然累,但可替代性高,是钱兰还是赵兰都行。 他们拿出一袋大米,就让车队把她们母女接了过来。 “还换了套大房子。”男孩更羡慕了,“成年人就是好啊。” 现在的房子都是按家庭分配,人数多的,分配房子就大一些,人少,房子就小。 陈港他们一家包括四个老人,两个孩子,一共六个人。 原本陈港和四个老人住着八十多平,三室一厅的屋子,现在换到一百多平,四室一厅的房子,层高也合适,就在三楼。 男孩:“等我们成年了,就算成一家人,咱们也能分到一套大房子。” “最好是双层的。”另一个人凑过来,“到时候我们男的住楼上,你们住楼下。” “对对对,这样好。”女孩笑着说,“我懒得爬楼。” “一层我都懒得爬。” 冯玲被他们设想的未来打动了,她抿了抿唇,小声说:“听说之后可能会开纺织厂,我到时候去看看,能不能应聘上。” 其他人都不是很支持:“你身体不好,最好就别去了。” “对啊,有我们就够了,这段时间我们也攒下来不少东西。” 犹豫叶舟没有故意隐瞒过,所以超市里的本地员工都知道超市很快就要关门,老板和其他人也会走,他们虽然遗憾,也有过恐惧,但最后都接受了。 毕竟不接受也没办法。 冯玲:“我还是得去试试,总不能让你们一直养着我,现在你们觉得还好,等以后你们挣得没有现在多了,旁边还有我这个吃白饭的,时间长了,心里肯定不舒服。” “要不然开个摊也好啊。”一个女孩说,“我们攒下了那么多东西,可以开个小吃摊,你负责收钱找零。” “这个想法好!” 他们眼睛发亮,十多岁的年轻人,心里并不那么想进厂,更喜欢自由点的工作。 女孩们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群大哥哥大姐姐站在厕所门口,兴致高昂的讨论着他们将来开摊要卖什么。 她们微微偏头,有些不敢说话。 “走了,先去吃饭。”冯玲自然的牵起女孩们的手,“少说几句。” 同伴们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搬着箱子和他们一起走出了门。 草儿娘已经把电磁锅搬上了桌,锅底正热情的沸腾着,她专门用猪骨鸡架熬了高汤,火锅料炒制之后注入高汤,哪怕什么都还没放,就已经有了叫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武岩他们搬出了两箱酒。 有白有啤,有些人还是喝不惯啤酒,总说啤酒有一股怪味。 肥牛卷和羊肉卷摆在桌上,还有毛肚和刚去壳虾线的活虾,切成块的鳕鱼。 荤菜摆满了一边,素菜摆满了另一边。 钱兰有些局促地坐在桌边,她三天前才带着孩子们过来,刚刚熟悉从家到超市的这条路,跟陈港的同事也是第一次见面,虽然超市老板说了,这次聚餐可以带上家属,但她还是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你是陈港的夫人吧?”草儿给钱兰端了杯热水。 钱兰虽然觉得夫人这两个字太过复古,但还是点点头,她笑着问:“你也在这儿工作?” 草儿点点头:“我在超市工作已经很久了。” 她有些得意:“老板还夸过我。” 钱兰很给面子的称赞道:“那你一定很敬业。” 草儿更骄傲了。 “你待会儿吃饭的时候多吃点肉。”草儿咽了口口水,“肥牛好吃。” 雇员们都不怎么能吃辣,大梁朝没有辣椒,只有花椒,花椒算是香料,而香料不是普通人家买得起的,所以他们在来到超市之前根本没吃过辣。 所以就算吃火锅,火锅也是用的清油微辣锅底。 叶舟自己也不怎么吃辣,所以超市的整体口味都是以清淡为主。 钱兰点头,她小声问:“我听陈港说,超市很快就要关门了?你想好超市关门后你要去哪儿工作吗?我亲戚说,基地里的制糖厂已经在开始招人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试试?” 草儿摇头,眉目间难掩得意:“我不去,我要一直在超市工作,不仅我,我以后要是有孩子,子子孙孙都要在超市工作。” 钱兰:“……” 小妹妹,你这个理想真宏达,愚公移山吗? “可超市要关门了啊。”钱兰不理解。 草儿:“只是不在这儿开了,还能去别的地方,我们就是在上一个地方关了门以后才到你们这儿来的。” 钱兰嘴唇微张:“……你们不是落阳基地的人?” 草儿:“对。” 钱兰突然急切起来:“那陈港呢?陈港能不能也和你们去下一个地方?” 草儿想起老板以前说的话,她摸摸头发:“他自己愿意跟我们走的话就可以。” “不过下次回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几年十几年,说不准的。”草儿看着钱兰,她说,“你还有两个娃呢,总不能叫她们一直没爹。” 钱兰表情复杂的看着草儿。 好像草儿突然变了一个人,不再是个普通的超市员工。 而是另一种生物。 在超市工作而已,为什么会几年,十几年不能回来? 不是落阳基地的人,他们到底是哪里人? 这个超市哪里都不对劲。 可她却说不上来究竟哪里不对劲。 第67章 有杨国勤作为中间人,叶舟并没有直接和其它基地的负责人面对面接触过,他只需要收钱,然后把光子炮交给杨国勤,不管杨国勤心里是怎么想的,但叶舟承他这份情。 叶舟心理清楚,当中间人并不是件轻松的活,杨国勤要面对许多问题和质疑。 他之后会离开这个位面,而接下来的麻烦只能由杨国勤一个人面对。 “总感觉欠了他一份大人情。”叶舟从浴室里出来,他穿着一件青色的睡衣,用毛巾擦着头发,在邹鸣的影响下,他现在穿脱衣服都在浴室里进行。 毕竟是室友,有时候还是要在意一下对方的需求。 邹鸣正在整理私人物品。 他没事的时候除了运动健身,就是整理自己不多的私人物品。 “总有能还的时候。”邹鸣放下手里的小木盒。 叶舟虽然好奇,但也没有问他木盒里究竟是什么。 之前他瞟了一眼,感觉邹鸣放在木盒里的东西是个怀表,又像是吊坠。 第81节 看上去很精致,被他随身携带这么久依旧光洁如新。 叶舟很快把这点小小的好奇心甩到一旁,他坐到床边,举起旁边的水杯一饮而尽,然后平躺在床上,双臂打开,格外放松地说:“是啊,总有能还的时候,最后一笔钱收到后就能走了。” “你说,那个敏兹尔大陆是什么样的?”叶舟有些激动,“听名字就很像魔法大陆,会不会有魔法学院?跟哈利波特里一样?是不是可能会有魔法杖?还有咒语什么的?” 邹鸣把木盒放到柜子里,他看了眼叶舟,能从叶舟的表情中看出他的兴奋和向往,他微微摇头:“不知道,我没有敏兹尔大陆的情报,认识的人里也没有去过的。” 在不同的位面被雇佣的时间长了,邹鸣认识了不少和他一样接受雇员的人。 他们虽然在回到本位面后没有办法再联系,也说不准下次一起被雇佣是什么时候。 可他们一起工作的时候,会有意识的互相交换情报,确定哪些位面安全,哪些位面危险。 毕竟老板们可以选择雇佣谁,他们也能选择接不接受雇佣。 要命的活如果给的工资还低,那也太亏了。 叶舟笑道:“等下次位面跳跃,我就知道系统是不是有一个规律了。” 邹鸣:“什么规律?” 叶舟看着天花板:“看是不是没进行一次位面跳跃,就能解锁一个黑科技。” “大梁朝是第一个位面,先不算吧,在这儿解锁了防护罩,如果这是个顺序的话,那去了敏兹尔大陆,也应该解锁一个什么东西。” “最好是跟增加武力值或者保护超市有关的。”叶舟,“不知道这个防护罩效果怎么样。” “如果对方是进了超市以后才翻脸,这个防护罩是不是就不起作用了?” 叶舟觉得很有这个可能,毕竟系统出品的东西质量虽然好,但绝不让人最便宜,比周扒皮还要周扒皮。 既然如此,那超市里也需要黑科技保护。 虽然有莎拉他们,但对叶舟而言,还是缺少保险。 保障安全的东西再多他都不嫌多。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去。”叶舟闭上眼睛,胳膊遮住了双眼,他轻声说,“不过我现在不那么怕了。” 邹鸣顿了顿:“怕?” 叶舟笑道:“没看出来吧?其实我一直都很怕。” “我会害怕基地的人想害我,会怕被自己人背叛,我以前不是这种有受迫害妄想症的人。”叶舟轻声说,“但在这里我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东西,在我原本的位面,我可以依靠法律,依靠秩序,但成了位面超市老板以后,我能依靠的东西全都不见了。” “尤其是系统并不会阻止有人伤害我,只要对方在害了我以后依旧能老老实实给它打工。” 即便他身边有这么多人,可没有一个能让他真的放心。 叶舟说:“现在我觉得,我的不安全感,其实是因为我自己。” 邹鸣没有说话,他认真听叶舟倾诉。 时间似乎被拉长了,幽静的黑夜里,叶舟把心事娓娓道来:“因为我自己很弱小,我或许比以前的武岩他们强壮,但那也是曾经,就像我无论如何都打不过你。” “但现在我学会了用枪。”叶舟笑道,“起码我现在能自保了。” 他杀过人,因此如果他的生命受到威胁,他觉得自己肯定能毫不犹豫的开枪。 过了那道坎,他的视野就开阔了许多。 “接下来我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锻炼自己。”叶舟。 邹鸣张了张嘴,他想说“你可以依靠我”,最后却一个字都没有说。 如果他说了这句话,那不是为叶舟好,而是在害他。 这世上所有力量,只有自己拥有的时候,才叫力量。 安全感不是别人给的,只能自己给自己。 这是当初叶舟告诉他的话,邹鸣记在心里,一刻都不敢忘。 叶舟:“所以,我的意思是,你如果有空的话,教教我近身格斗?” 叶舟想了想:“我现在的年纪学是不是有点太晚了?” 反正就叶舟知道的职业格斗选手,都是从小开始练。 邹鸣却说:“不晚,什么时候都不晚。” 叶舟转过头看邹鸣,发现邹鸣双眼中似乎蕴含着火焰,似乎下一米就要把他培养成世界级格斗大师。 叶舟:“……我的想法是,我能自保就行了,一打一不会输,一打二能有点胜算,我没准备一打十。” 他可是肉体凡胎! 邹鸣:“我既然要教你,就要把你教到最好,好到无论谁站在你面前,都要向你低头。” 叶舟嘴唇微张:“……你比我还有想法。” “明早开始吧。”邹鸣看了眼时间:“我明早五点叫你起床。” 叶舟嘴角抽了抽:“五点?” 邹鸣:“早上的时间最宝贵,记忆力也最好。” 虽然叶舟很想反悔,但又实在找不到反悔的理由,只能悻悻的去上了个厕所,倒到床上睡觉。 入睡之前,叶舟一边为即将到来的高强度训练发愁。 一边又忍不住幻想自己真成了格斗大师以后的场景。 说不定他有这方面的天赋?毕竟他用枪就很有天赋。 连陈舒都说他不像没有进过长期训练的人。 叶舟在床上翻了个身,薄被蒙住头,睡了。 · “要不去问问吧。”钱兰在和面,今天陈港依旧不用上班,家里人聚在一起,她帮着公公做饭,陈港在客厅陪两个女儿玩,剩下的三个老人在玩斗地主,彩头是花生米。 陈港听见钱兰的话后冲两个女儿做了个嘘声的动作,女儿们以为爸爸还在和她们玩,挤眉弄眼的偷笑。 陈港走到厨房门口:“你想跟老板他们一起走?” 钱兰愣了愣,她摇头:“不是,我说的是我们一家人,一起走。” 陈港不知道钱兰是怎么升起的这个念头,上次聚餐以后钱兰就有些魂不守舍,回家以后几次欲言又止,陈港旁敲侧击才敲出来。 但他没想到钱兰的想法这么离谱。 “你是怎么想的?”陈港并不生气,他只是有些奇怪,“我们现在换了大房子,以后生活也只会越来越好,如果你担心我的工作,之后我会多问几个厂子,肯定能找到工作。” 钱兰摇头,她咬着下唇:“不是因为这个。” 陈港靠着厨房门框,他爸发现儿子儿媳要说话就默默退了出去。 钱兰:“如果基地和之前一样,那我就不会起想走的念头,这里再不好也是我的家,我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抛弃它,但基地会越来越好!人会越来越多!” 钱兰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我只是觉得,这是个机会。” 陈港不解:“什么机会?” 钱兰自己都有些迷茫的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我总觉得,如果我们不把握住这个机会,那我们以后一定会后悔。” 陈港觉得钱兰像是在打哑谜,他无奈地说:“行,就算老板同意,我们也最多带两个孩子走,老人怎么办?” “我没说一定要去!”钱兰看着丈夫,“为什么你把我说的像是要抛家弃子去过好日子的人?!” “我只是让你去问问,如果老板同意我们带上孩子和老人,我们就走。” “如果老板不同意,我们就不走。” 陈港:“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爸妈他们不愿意去呢?” “两个孩子不愿意去呢?” 陈港的话刚落音,大女儿就扯了扯他的衣摆,陈港低头看向女儿。 他听见女儿脆生生的声音:“爸爸,我们愿意去的,爷爷奶奶他们都愿意去。” 陈港傻了,他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他背后父母岳父母,有些莫名地问:“爸妈……你们都愿意去?” 老人们点点头。 陈港:“为什么啊!” 老人们说出了一个很朴实的原因:“在超市工作好像能活得长点,重活我们干不了,搬桌子扫地拖地这些活我们还能干,我们还想看两个孙女长大成人呢。” 陈港看向钱兰。 钱兰没说话。 陈港无奈道:“原来家里我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行吧,我去问问,要是老板不同意你也别对我生气。” 钱兰脸上并没有多少喜意,她只是说:“你去吧。” 草儿跟她说过,自从到超市工作后,他们就再也没生过病,原本草儿娘阴雨天气总是会腿疼,现在则完全没有这种症状。 钱兰的父母和公婆年轻时受了苦,年纪大了以后一直饱受陈年旧疾的折磨。 她确实不知道超市里的人要去哪儿,也不能确定超市是否真的能延长人的寿命,让人变得健康,但她却依旧模模糊糊的意识到,这是一次不能错过的机会。 错过了,必定抱憾终身。 第68章 难得的大晴天,叶舟坐在超市门外的晒太阳,面前还摆着小木桌,上面放着茶水和零食。 草儿娘不知道从哪儿搬出了一个躺椅,叶舟躺在躺椅上,戴着墨镜,晒一会儿就昏昏欲睡。 这次长假放的叶舟很满意,超市关门也没对基地造成什么影响,毕竟现在整个超市都欣欣向荣,每个人都很忙碌,他们忙着找工作,忙着上工,更何况即便他们想购物,也没有玉米饼了。 除了玉米饼之外,落阳基地里能用来交换物资只剩下枪支。 并且能换的也都被杨国勤换了。 现在落阳基地的武器库可谓是空空如也。 整个基地都被叶舟掏空了——但这不能怪他,究其根本还是基地太穷。 第82节 陈港来找他的时候,叶舟都没想到陈港一家会有这样的想法,毕竟现在基地怎么看都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没必要抛下这样的生活跟他去未知的地方打工。 更何况还是一家人,老人孩子都带上,这得下多大的决心? 陈港还不是空手来的,他带了一盒自家做的点心,有糯米糍粑,南瓜饼,还有盐水花生这些小菜,亲手做的,总有一份心意在。 叶舟看着陈港的脸。 陈港低着头,叶舟叹了口气:“到底是为什么想跟我一起走,好歹要说个我相信的理由。” 陈港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终于说:“我爸妈和岳父母,身体都不太好,我老婆说进了超市可能身体就会变好,无病无灾的。” “他们今天其实也就五十多,要是在末日以前,都还能算中年人,不算老人。”陈港急切地解释道,“他们也不要工资,平时能干不少活。” 叶舟皱着眉:“工资什么的倒是无所谓。” 毕竟两个成年人给他打工,养老人孩子不算困难,毕竟超市里粮食便宜嘛,少买点零食就行了。 “主要是你的两个孩子,以后也不读书了?”叶舟觉得陈港和钱兰这对当父母的属实脑子不太灵光。 叶舟没有跟他们提做生意的时候时间不会流动的事。 这其实不是件好事,对壮年男女和老人来说可能挺好,但对孩子而言,这就等于他们永远不能长大。 现在超市里的孩子,等过上一段时间,还是要送回大梁朝。 不能把他们长大成人的机会给剥夺了。 陈港“啊”了一声,有些茫然地说:“现在基地学校也只教认字和基础数学。” 在他看来,这种程度的知识,父母教学也是能传授的。 以前基地缺老师,普通孩子根本没什么接受教育的机会,更何况,基地需要的是更多的劳动力,而不是知识分子科学家,会培养,但不是广撒网式的培养。 基本上能接受高端教育的只有少部分高知份子的子女。 是不公平,也不是没人有怨言,可大家却又都能理解。 因为社会资源已经不足以支撑所有人平等的接受教育,可人类社会又需要科学家这些高知,于是资源只能倾斜。 陈港不是科学家,所以他的女儿注定不会得到什么教育,认得常用字,加减乘除没问题就可以毕业了,将来不是进工厂就是当女兵。 陈港把这些说了以后,叶舟沉默了半晌。 他虽然也能理解基地的做法,但也同样觉得这种资源分配听着就让人生气。 可叶舟还是说:“还有个问题,就是超市住不下人了。” 叶舟现在最希望的是系统里能出现一个修建员工宿舍的选项——仓库大是大,但总不能一直不摆货物,而且系统里进货是有时间差的,进的货也是出现在仓库里。 现在仓库里还摆着不少存货,武岩他们的活动空间已经小了不少。 “这样吧,你家现在人太多,要是在我离开前能找到修建员工宿舍的办法,就请你们过来。”叶舟耸耸肩,无奈地叹了口气。 超市现在是很缺人的,十多个员工,看起来似乎不少,但对一个大型超市来说,勉强只够两三个区域的员工人数。 之前忙碌的时候能撑过去,几乎全靠员工们的个人意志。 本来邹鸣他们应该是不参与超市工作的,可也被叶舟抓了壮丁,这才勉强支撑过来。 叶舟现在手里有了点资本,也确实想聘些人走,要是下个位面也忙,那人就没白聘。 要是下个位面跟大梁朝似的没几个顾客,那就解聘,给一笔赔偿金再把人送回来。 总之他现在已经不用像之前一样顾虑重重,想东想西。 陈港认为叶舟这是婉拒了他,他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没有再继续争取。 看着陈港离开的背影,叶舟也叹了口气。 以前他是担心请的人多了,各怀心思,可能会危及他的安全。 毕竟人心隔肚皮。 可现在他不再怕这个,手里也有了钱,却困在了员工宿舍上——而且说句老实话,他现在也不想住休息室了。 休息室的作用本来就是让他加班的时候能有个地方小憩,不是用来居住的。 叶舟想要客厅厨房阳台卫生间。 “怎么说的?没让他们留下?”莎拉从超市出来,她坐到叶舟身边,把叶舟往躺椅里挤了挤,拿着袋辣味的薯片吃,“他干活不错。” 叶舟:“他想拖家带口,但他家人口太多了,没地方住。” 叶舟叹了口气:“我总不能让人家别带老人孩子,就自己一个人给我打工,那太离谱了。” 而且如果只招单身男性,那叶舟才不放心。 没有顾虑的人,一旦起了坏心,就很难再打消念头,反正自己没什么可失去的,为什么不赌一把? 叶舟不认为所有的单身男人都是坏人,可为了自己的安全,宁愿错过几个好员工,也不要自讨苦吃。 “要是他们两口子只带孩子就最好。”叶舟半坐起来,伸手拿过水杯,“但让人家把老人抛在基地里?我可说不出口,对了,系统能不能修员工宿舍?” 莎拉迟疑了片刻:“好像可以?以前我见到过,不过要靠什么解锁?” “你那边现在没提示就证明暂时还解不了锁,至少在这个位面不能解。” 莎拉吃完了一袋薯片,从包里掏出两颗小米辣,转头问叶舟:“你吃不吃?” 叶舟看到那红彤彤的辣椒,已经开始不由自主地分泌口水,他连忙摇头:“不吃。” 莎拉扔了一颗到自己嘴里:“我们什么时候走?” 叶舟:“今晚吧,晚上过去,动静就没那么大。” “老板。”几个半大孩子从拐角处走了出来,他们还带上了礼物,虽然都是超市里的东西,也清楚叶舟并不需要,可他们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只能带这些过来。 叶舟冲他们笑了笑,心里有些发愁。 半大孩子,甚至都不能注册成雇员,就算他想把他们带走也不行。 他们都是孤儿,没有成年的亲属,想钻空子也钻不了。 这群孩子倒不是来让叶舟带他们走的,而是问叶舟能不能把冯玲带走。 “冯玲成年了。”他们怕叶舟不答应,看叶舟的眼神充满了祈求,“她就是心脏有点问题,平时也不会犯病。” 叶舟有些无奈:“你们又是从哪儿知道的?” 半大孩子们互相看看,但也知道撒谎瞒不住,只能说:“钱阿姨和草儿姐说话的时候我们听见了。” 他们都不傻,稍微一琢磨就能明白。 和他们相比,草儿的身体好得多,明明看起来那么瘦弱,可每次累了以后随便吃点东西就能立刻生龙活虎,力气也比他们大,而且一点头疼脑热的毛病也没有。 超市竟然能拿出光子炮,就证明它必定有不凡的地方。 能让人无病无灾可能也正常? 孩子们倒是不奢望所有人都能去,更何况他们也并不想离开基地,对外面的世界他们并不怎么向往,唯独认为冯玲应该争取。 她如果一直待在基地,是绝对活不长的。 叶舟也没有一口拒绝:“冯玲还没成年吧?” 孩子们一看有戏,立马说:“她成年了!昨天满的十五!” 叶舟一愣,他突然想到,在这里十五算成年,系统算的成年是可以根据位面调整,还是严格按照十八岁来? “我现在也不能答复你们,你们让冯玲自己来找我,下午三点以前。” 孩子们都松了口气,把提着的水果零食放下后才走。 “估计是瞒着冯玲来的。”叶舟冲莎拉说,“怕我拒绝,过来探探口风。” 莎拉有点冲叶舟说:“冯玲可以。” 叶舟愣了愣:“你就见过她一次。” 莎拉一本正经:“一次就够了,有些人的脾气秉性,不需要时间揣摩就能看出来。” 叶舟笑了笑:“是吗?那她是什么脾气秉性?” 莎拉向后依靠,后背靠在了叶舟的肩头,她也不嫌硌得慌,偏头说:“是个挺能变通的人,也没有太大的坚持,很机灵。” 毕竟是孤儿,身体不好,要是脑子再不好好用一用,成长过程中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能不能顺利长大都是个问题。 “行吧,等她来找我。” 虽然一群人收不下,但一个人还是没太大问题。 · “喝不喝奶茶?”莎拉问坐在休息区发呆的冯玲。 冯玲迷茫的抬头“啊”了一声,她搓了搓手,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来了,也不敢相信她竟然真的应聘上了。 不管之前和同伴们说的再热火朝天,她都知道自己对同伴们来说是累赘。 她的心脏病需要吃药,一旦离开服务中心,基地不再负担她的药费和治疗费,她的生活就会变得异常艰难。 无论她多么努力工作,可能都只能勉强维持生活——前提是有工厂愿意要她。 至于摆摊?大家心里都清楚,不过是一个虚妄的梦罢了。 现在哪儿有人愿意买加工后的食品?买的人太少,摆摊说不定连药费都挣不回来。 冯玲甚至想过,如果她是在找不到工作,索性就不找了,也不吃药,她本来毛病就多,何必再活着浪费资源,还要拖累别人。 但当她被伙伴们拖过来,站到了超市老板面前后,最终还是没能破罐子破摔。 她紧张的向对方介绍着自己——她不笨,她很聪明,虽然学校教的不多,但她会去图书馆自学,还借了不少书。 如果按照丧尸病毒出现前学历来看,她起码也是个高中文凭。 冯玲人生头一次自夸自擂,虽然羞耻的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却还是说完了。 她忐忑的看着老板的表情,心脏提到了嗓子眼。 虽然知道自己大概率不会被聘上,但冯玲还是不由自主地幻想那仅有的一丝可能。 当年轻俊美的老板微笑着冲她点头时,她才陡然发现自己竟然应聘上了。 那一刻的感觉恍若做梦。 第83节 冯玲端着莎拉递给她的奶茶,她抿了抿唇,好像自己做了什么坏事一样问:“老板请我,真的不会亏吗?我干不了什么重活。” 她此时已经应聘上了,并且签了合同,终于可以为老板操心了。 莎拉:“等换个地方就好了,草儿之前比你身体还差。” 出来拿零食的草儿听到莎拉提起自己,凑过脑袋说:“我以前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她还挺得意:“又黑又瘦,看着特别吓人。” “你要看照片吗?姐姐有给我拍过照。” 冯玲没意识到草儿嘴里的姐姐就是莎拉,她也不好拒绝热情的同事,只能点头去看草儿递过来的手机。 冯玲拿着手机,不知道该怎么用——触控手机早就被“淘汰”了,现在人们对手机的需求是能通话,能发短信,不容易摔坏。 所以除了有工作需求的人能配上砖头手机外,多数人用的都是对讲机。 冯玲听人说过这种手机,但没用过,她小心翼翼地捧着,甚至不敢上手触碰。 还是莎拉调出照片给她看,冯玲才忍不住惊呼道:“好瘦!” 简直就是一把骨头,顶着一个摇摇欲坠的头,竟然还在咧嘴朝镜头笑。 可这笑容并不会让看客触动,只会让人觉得恐怖。 草儿认为冯玲竟然进了超市,今晚要和他们一起走,那就是自己人,以后要天天待在一起,彼此之间自然不会再有什么秘密,于是不再顾忌地说道:“仙人说下个要去的地方叫敏兹尔大陆,这名字可真怪。” “到底是那块地叫敏兹尔,还是那块地上的国叫敏兹尔?”草儿想不太通,她递了一个果冻给冯玲,十分大方地说,“你拿着,我请你。” 冯玲结果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谢谢。” 莎拉:“我觉得是土地叫敏兹尔,或许曾经是一个王朝的名字,等这个王朝灭亡,它就变成了土地的名字。” 冯玲听得云里雾里,不知道她们究竟在说什么,但她敏锐的抓住了其中的一个词,但她不敢打断草儿的话,直到草儿不再说话以后她才问:“你刚刚说仙人?” 仙人? 神仙吗? 草儿点点头:“对啊,老板是神仙,他能穿梭无数个小世界,你们所在的世界就是无数小世界的里的一个,三千世界呢!说不定比三千还多。” 草儿指着自己:“我在的那个小世界可跟你们不一样,没有外头的妖怪。” “不过也没这么高的房子。”草儿,“也没有两个轮子的车。” 莎拉提醒:“那叫自行车。” 草儿点点头。 冯玲将信将疑:“你是古代人?” 草儿在莎拉的科普下已经懂了现代古代的意思,于是理直气壮地说:“在我们那是现代!我们又不是一个小世界的,不能按你们的算。” 冯玲:“……” 好有道理。 莎拉看给冯玲打的预防针足够了,于是拍了拍冯玲的肩膀:“今天晚上就要走了,整个晚上都最好别睡,你应该知道我们刚来这里的时候直接落到了丧尸脸上吧?” 冯玲僵硬的摇摇头。 莎拉眨眨眼:“……对哦,我给忘了,这事好像被杨国勤勒令不准外传,反正运气好的话,我们降落的地方没有危险,运气不好的话,可能正好跟危险迎面撞上。” 莎拉:“你以后也要学很多东西,不止怎么在超市工作,还有怎么开枪怎么射击。” “超市给的待遇不差,你喜欢读书,老板还能给你搜网课,只要你完成你该完成的活就好了。” “签了合同以后就不能反悔,这点老板应该跟你说过,辞职的话要提前一个月打招呼。”沙拉说完后看像冯玲,“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冯玲张了张嘴,但却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她小声问:“小妹妹,你多大啊?” 这一本正经的模样根本不像是孩子模仿大人,并不可爱,只让人头皮发麻。 草儿:“姐姐四百多岁了,她是妖怪。” 冯玲眨眨眼。 她不会进了精神病人窝吧? 之前也没听同伴们说起超市里的员工精神有问题啊! 冯玲也不敢刺激草儿和莎拉,但她的身体紧靠着墙,好像一有不对就能跑。 “走了。”莎拉拉着草儿的手,两人没有再看冯玲,给她留下空间和时间,让她慢慢消化自己刚刚。 冯玲觉得这里的很奇怪。 并且没人告诉过她这里这么奇怪。 在草儿和莎拉离开后,冯玲脚步才匆忙的走向超市大门——可她站在大门前,却并没有推门出去。 出去之后她能干什么?回去继续当朋友们的拖累? 冯玲停下了脚步,玻璃上倒映着她的脸。 脸上写满了恐惧和无措,但又渐渐归于平静。 就算全是精神病人又怎么样?难道她就比精神病人强吗?病人能干的活她也不一定能干。 总之,她既然已经来了,就没准备回去继续当累赘。 冯玲端着水盆走进了仓库——她也在仓库里拥有了自己的床位,四面用帘子围起来,用的是能挡光的布,也算是给各家保留了一点隐私。 水盆和洗漱用品都是超市发的,免费,也不用扣积分。 仓库很大,里面有一股货物独有的味道,像是纸箱味,老人们没事的时候经常打扫,所以仓库维持的很干净。 冯玲不太敢和其他人说话,她钻进帘子里却并不睡,只呆呆看着头顶的灯。 帘子外传来其他人的聊天声。 “不知道下个小世界是什么样子。” “仙人说可能遍地都是妖怪呢!” “还说可能都跟莎拉长一个样,金色头发蓝眼睛。” “也可能是红色头发,绿色眼睛。” “也只有妖怪能长那么多种颜色出来。” “不过我看这儿的后生也染头发。” “上回我还看到一个后生把头发染成了的绿的,要不是眼睛还跟咱们一个色,我都以为他是妖怪。” …… 冯玲听着他们说话,越听越心惊胆战——他们聊天的语气太奇怪了,根本不像这儿的人。 有时候说快了还带着一股奇怪的口音。 她感觉自己像是爱丽丝,只是她落入的不是仙境,而是某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冯玲抱着自己的双腿,下巴搁在膝盖上,脑子里冒出老板的脸。 耳边似乎又响起了老板说的话。 “注意事项要认真看,别急着签名。”老板把合同交给她的时候强调了好几次。 冯玲把压在枕头下的合同副本掏出来。 她签约的时候根本仔细看——她只想有个活干,有口饭吃,别留着当累赘。 更何况同伴们在超市干了那么久的活,也告诉过她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很宽容,并不怎么生气,也可能是还没人触及过他的底线。 虽然他不常跟员工接触,可各种福利从没少给过。 这样的人很难是个坏人。 冯玲翻开合同,看向第二页的注意事项,注意事项的标题下第一行字就是: 【请注意:本超市为位面超市,员工签名后自愿同意位面跳跃,解除雇佣合同后才可回到原位面。】 冯玲瞪大了双眼,可还没等她仔细咂摸这句话,就听见帘子外传来了人声:“这就开始了!” “快看窗户!上回我都没看仔细!” …… 冯玲小心翼翼地拉开帘子向窗户看去。 如果她的眼睛没出问题,窗子外没人进行恶作剧的话。 那她此时看到的,就是以毫秒为单位,不断变化的窗外风景。 冯玲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她捏了一把。 哎,不疼,现在是在做梦吧? “你这么捏不够重。”草儿一脸好心的靠近,“我帮你。” 说完就捏上了冯玲的左脸。 冯玲还没来得及说谢谢,就发出了鬼哭狼嚎的尖叫。 不是做梦。 第69章 一声鸟啼打破了清晨的宁静,阳光落在大地上,给建筑和草木都笼上了一层金纱。 破旧的木门在发出“吱呀”声后被人从里推开。 推门的红发男人扛着锄头,坐在门边绑好自己的裤腿,等着其他人从自己面前经过,才晃晃悠悠地跟上去。 他走在人群中,并不说话,也没有左顾右看。 一行人走了不知道多久,总算来到了一处开荒到一半的田地。 管事的大人已经到了,正在树下纳凉,手里端着水杯,冲他们吼道:“快点干活!你们这群没用的奴隶!你们胆敢偷懒,我就把你们卖到海上去!” 第84节 奴隶们连忙跳下田坎,急切地挥舞着锄头。 看管他们的人手里拿着鞭子,谁要是敢偷懒,敢左顾右盼就要结结实实的挨一鞭子,即便没人偷懒,看管的人无所事事,也会甩起鞭子。 红发男人弓着腰,他的背早就打不直了,明明还不满十六岁,可他已经成了驼背。 “你们要感谢领主大人,给你们工作和食物。”管事的大人端着水杯,悠哉的在一旁走动——明明是在田地里,他却穿着一套板正的礼服,假领雪白,脸上还有两撇胡子。 好像他不是在监督奴隶干活,而是要去参加舞会。 “威尔斯大人仁慈又宽厚。”管事拖长了语气,反复念叨着同一句话,“没有哪里的奴隶像你们一样,有这么多衣服穿,还能吃饱肚子,你们要感谢威尔斯大人,要为威尔斯大人奉献一切,否则就连牲畜都不如!” 红发男人听着这些他都能背出来的话,有些迷茫的想——他们真的比别的奴隶过的都好吗? 那为什么他依旧吃不饱肚子,依旧睡不饱觉,背依旧挺不直。 他想休息一天,一天就够了。 可主人不会让他们休息,他们是主人的财产,是主人的牛马,他们要为主人付出一切,乃至于他们的生命,但即便如此,主人依旧不会多看他们一眼,也永远不会知道他们的名字。 “你在想什么?!”刺耳的鞭声在男人身后响起,他甚至来不及躲就挨了狠狠的一鞭。 管理他们的人常常拿他们取乐,鞭打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样。 红发男人忍着疼,咬着要,挥舞着锄头继续干活。 他的背上满是鞭伤,上一条还没好,还一条就已经落了上去。 干了一个早上,总算到了吃饭的时间,木桶被人从山下搬来,奴隶们双手合在一起,合成碗状,打饭的人会直接把糊糊打到他们的手里,没有碗,更没有勺子。 红发男人佝偻着,缩着脖子,小心翼翼地排在队伍里,他不想起眼,更不想再被打。 饥饿让他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吃饭。 热腾腾的糊糊里有麦麸和榨过油的豆渣,加了水一起熬煮,熬得软烂,什么调料都不放,牛马吃的都比他们好。 男人排到了队伍前头,他捧着双手,望眼欲穿的看着木桶里的糊糊。 他们一天只有这一顿饭,极烫的糊糊被舀到了他的手里,即便手心都是厚茧,他的手已经被烫红了。 可他不敢松手——松了手,糊糊落到地上,渗进土里,能吃的就更少了。 他护着手里的糊糊走到树下,从手腕边舔食。 很烫,可他很饿,嘴唇被烫掉了一层皮都浑然不觉。 给奴隶打饭的男人笑着跟同伴说:“他们看起来跟狗没什么区别,只知道吃。” 同伴撇撇嘴:“他们还不如狗,狗可比他们讨人喜欢。” 打到最后三个奴隶的时候,男人一时兴起,把木桶底下仅剩的糊糊舀起来,他把木勺伸到奴隶眼前,奴隶连忙伸手去接。 男人手臂用力,滚烫的糊糊泼到了奴隶脸上。 奴隶发出嘶哑的痛呼声,他捂着脸蹲到了地上。 男人冲后面两个奴隶说:“没了,你们想吃就去舔地上的。” 两个奴隶没动,男人甩起鞭子,皱眉不耐烦地怒斥道:“让你们舔!你们是听不懂人话吗?!狗都比你们聪明!” 直到男人挥出了一遍,打在奴隶的耳朵上,奴隶才慌忙的跪下去,伸长舌头舔食地上的糊糊,连泥一起吞进肚子里。 男人看着他们的样子大笑,提着鞭子指向他们,他笑了一会儿又觉得没趣,冲奴隶喊道:“滚吧!别凑到我面前来!” 奴隶们这才手脚并用的跑到另一边。 被糊糊泼脸的奴隶被烫红了脸,脸上也冒出了水泡。 “早知道就把这玩意熬得再烫点。”男人显然对奴隶只被烫掉了一层皮不满意,他对同伴说,“下回让他们跪在一起,把糊糊倒在地上,让他们一起舔,跟狗一样。” 同伴:“你还没玩腻啊?” 男人长吁短叹:“早就腻了,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儿。” 他们被领主派来开荒,这附近没有城镇和村落,没法去妓院取乐,也买不到酒喝,虽然领主偶尔会让人送食物干粮过来,不会让他们饿着,可也没什么能享受的。 于是他们只能自己给自己找乐子,最容易找的乐子就是奴隶。 领主大人十分富有,死几个,甚至十几个奴隶都无所谓,这都是正常的损耗,并不会因此责罚他们,死了还能再买,奴隶实在不值钱。 “等这边的土地都开出来就可以了。”同伴安慰他,“你就别玩他们了,让他们多干点活,我们也就能早点回去。” 男人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这次怎么没带女奴过来?” 同伴笑道:“不是你说不要的吗?” 男人冲地上吐了口唾沫:“真恶心。” “我一想到她们是奴隶,就觉得恶心。” 同伴耸了耸肩:“你毛病可真多。” 吃过饭,奴隶们并没有休息的时间——他们生来就是牛马,可真正的牛马是珍贵的财产,还有休息的时候,但他们不是,廉价意味着他们不会被珍惜,死一个立刻就能补充下一个。 红发男人麻木的干着活,直到太阳落山,黑夜降临,奴隶们双眼看不清东西后才停下。 为了防止奴隶们逃走,他们要回到草屋内,管理他们的人会从外面把木门锁上。 十几个奴隶挤在一个狭窄逼仄的茅草屋内,人挨人人挤人,甚至都不能躺直。 他们也没有时间和机会去喝水撒尿,就这么被赶进了屋子。 红发男人缩在角落里。 他一点都不困,目光无神的看着从稻草缝隙中透进来的月光,鼻尖是挥之不去的臭味。 汗臭,排泄物的臭味,还有狐臭跟口臭,无数种臭味交织在一起,他却像是完全闻不到。 外边没有声音了。 身边的奴隶也都睡了。 男人小心翼翼的靠着墙站起来,他双手紧握成拳,急促地喘息。 就在他马上要靠近门边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抓住了他的脚腕。 男人被吓得愣在原地,额头冒出了冷汗。 他僵硬的低头去看抓他的脚腕的人。 对方脸上的水泡密密麻麻,尤其是正中间,一个巨大的水泡似乎泛着亮光。 “你是不是要逃?”男人忍着疼,用嘶哑地声音问,“带我、到我一个。” 红发男人连忙蹲下去去捂男人的嘴。 好在不少奴隶都已经睡着了。 不是所有奴隶都想逃,有些奴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他们生来就是奴隶,在日复一日的洗脑和辱骂下,早就放弃了抵抗和思考。 如果有人想逃,他们还可能会告发,以换取奖励。 逃跑的概率太小,失败的可能性太大,如果逃跑失败就会丢命,但如果告发别人,不仅不会丢命,还能得到奖励,说不定能拿到一块黑面包! 红发男人抿着唇,他看着男人脸上的水泡,最终还是说:“别睡,等更晚些。” 说完后他就原地坐下,和男人靠在一起。 在别的奴隶梦呓磨牙放屁的声音掩护下,男人小声说:“我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我就要死了。” 红发男人沉默着看自己的手。 他成为奴隶还不到两年,身体却已经千疮百孔,他时不时就会身体疼痛,头晕目眩,却不能休息,最近他感觉自己快无法呼吸了。 再这样下去,他活不过今年。 “我叫凯恩。”红发男人突然说,“如果我被抓住了,我不会把你供出来,我死以后你想办法为我立个墓碑,木头的也行,我叫凯恩·肯。” 男人愣了愣:“肯?” 凯恩抿了抿唇,他曾是庄园主的儿子,虽然不是贵族之后,但家境优越,是实打实的小少爷,比许多落魄的贵族过得都好,他有小牛皮做的靴子,骑着的小马驹也是纯血好马。 他生来就什么不缺。 直到他的家族被国王陛下降罪,他的父母被吊死,他和兄弟姐妹都沦为了奴隶。 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自己的兄弟姐妹了,他也不敢思考他们是不是还活着,过得好不好。 他并非生来就是奴隶,他感受过自由的气息,他知道作为一个自由民的幸福,所以哪怕被抓住就会死,也想试一试,也要赌一把。 说不定他成功逃走了呢? 说不定他不会死呢? 哪怕当乞丐,也比当奴隶好。 凯恩不想听别人提起自己的姓,因此说:“你就叫我凯恩吧。” 男人轻声说:“好。” 他们就这么等待着,夜晚变得格外漫长,每分每秒都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无限拉长。 外面一点动静也没有了,只有虫鸣和风吹到树叶的婆娑声。 凯恩再次扶着墙面站起来,他尝试着去拉门,果然,外面被铁链拴着。 铁链在他的拉动下发出碰撞声,凯恩立刻稳住门框,不叫它再动。 “现在怎么办?”男人有些急切地问,他激动又害怕,怕屋里有奴隶此时醒来,叫破他们要逃跑的事,又对可能到来的自由激动不已。 凯恩小声说:“你敢不敢赌?” 男人有些迷茫的看着他。 凯恩:“门被铁链拴着,但我们可以破坏门框,但这样会把人吵醒,我们必须在被抓到之前尽可能的跑到远处去藏起来。” 他们没有办法偷偷溜走,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起混乱,这样所有奴隶都是他们的掩护。 男人咽了口唾沫,他下意识的缩起了脖子,小心翼翼地说:“算、算了吧……” “我、我不想死。” 凯恩却已经打定了主意,他抿了抿唇:“那你别叫。” 说完,凯恩就抬腿去踹门框。 他一个人的力气实在有限,踹了好几下,铁链碰撞声越来越后,门框才开始摇摇欲坠。 第85节 有奴隶在黑暗中发出声音:“天亮了吗?” 他以为是管事的人在解开铁链。 还不等奴隶们意识到有人在踹门试图逃跑,凯恩就已经撞向了门框。 “砰——”地一声过后。 趴在门上,倒在地上的凯恩沐浴在月光下。 “有人逃跑!”奴隶群中有人大喊,“有人逃跑!快!快抓住他!” “抓住他!我们可以领到黑面包!” 凯恩爬起来,他不知道往哪儿跑,只能朝着月亮的方向跑,他希望月神能为他指引求生的路,带领他离开这噩梦一样的世界,他宁愿死在追逐自由的路上,也不愿意作为一个奴隶。 他不知道那个男人有没有跟上他,他只知道跑! 不停的朝前跑! 只要跑下去,他就能自由! 很快,树林里亮起了火把,火光让四周的树木投射出张牙舞爪的影子,管事们怒火冲天的对着林子里奔跑的凯恩大喊:“你这个该死的猪猡!我敢保证,你一定会被抓回来!到时候我会亲手敲碎你的所有牙齿!切下你的手指脚趾让你那没有牙齿的嘴咽下去!” “快去抓他!把他抓回来!胆敢逃跑的奴隶应该死在所有人面前!” 有人牵出了猎犬。 犬吠人声格外喧闹。 凯恩跌了个跟头,他的脚腕传来剧痛,可他不敢停下,他瘸着一条腿,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跑。 犬吠声离他越来越近,凯恩看到了树林的出口。 他摒弃了一切想法,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出去,出去就自由了。” 离开树林他就自由了! 凯恩以为自己的速度越来越快,但他那条剧痛的腿拖了他的后腿,他的速度并未变快,反而越来越慢。 在猎犬距离他不到十米的时候,凯恩终于跌出了树林。 他满怀希望的双手撑起,抬头看向前方—— 没有自由,没有希望,只有头顶的一轮弯月和不远处的悬崖。 凯恩顿时丧失了全部精神。 他无力的趴在地上,脸上沾满了泥水,他狼狈又绝望,只觉得月光格外冰冷,冰冷到刺骨,一刀刀割着他的皮肉。 “抓住他!” “把他带回去!” 凯恩猛然抬头,不!他不能被带回去!他知道这些人会怎么折磨他! 他们会活剥了他的皮,会打断他的腿,拔掉他的牙齿和指甲,他们会以最残忍的手段来伤害他,还不会允许他轻易死去。 凯恩跌跌撞撞的站起来。 他宁愿跳下悬崖而死! 他瘸着腿不断朝前走,焦急得不断流汗。 “汪!” 凯恩感受到一阵剧痛。 他被猎犬从身后扑倒,后面有人喊道:“对!乔尔!压着他,别让这个愚蠢肮脏的奴隶站起来!” 凯恩的肩膀被撕咬的血肉模糊。 可他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他伸长手臂,手抓着枯草,慢慢朝悬崖边缘爬去。 猎犬压在他的背上,一只狗都比他像个人。 凯恩不断的朝前挪,他能感觉到追逐他的人脚步也越来越近。 猎犬撕咬他的肩膀和后背,鲜血和肉渣落到地上,可凯恩只看着前方。 他想死于悬崖,可这似乎都成了奢望。 从身后跑来的人抓住了他的头发,两年多没有剪过洗过的头发因为肮脏油污一缕缕结在一起,抓他的人嫌弃地抓住头发后丢开,然后重重一脚踩在他的背上。 他的五脏六腑似乎都要被踩出来了。 凯恩痛苦的喘着气,男人从侧面踹了他一脚,他背上的猎犬跳开,他被踢得侧身蜷缩。 男人得意地转头,朝后方地喊道:“他被我抓住了!” “你们都别想跑!这回是我赢了!” 男人掏出绳子,弯腰想把凯恩的手腕绑上,就在他俯身的那一刻,凯恩突然狠狠冲着他的双眼吐了一口痰。 男人被恶心的大吼一声,跳开了一步。 “你死定了!你这个疯子!肮脏的怪物!猪猡!畜生!我要亲手宰了你!我要在你活着的时候挖出你的内脏让你自己吃下去!” 凯恩根本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他趁这个机会朝悬崖跑去。 男人大喊:“乔尔!” 猎犬朝凯恩奔去。 它撞在了凯恩身上,也正是这一撞,把本来还跟悬崖有些的凯恩撞到了悬崖边缘。 凯恩往下看了一眼。 悬崖幽深黑暗,他不知道悬崖下有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死状会是什么样,凯恩又转过头,看着怒气冲冲朝他走来和刚刚从林子里出来的管事们。 凯恩吐出一口血,他最后看了眼月亮,然后—— 毫不犹豫地跳了悬崖。 “他跳崖了!” “该死!他死得太轻易了!” 一群人来到悬崖边,冲着悬崖下吐了口唾沫。 却被风吹到了自己脸上。 “呸呸呸!” “走吧,回去吧,那群奴隶还等着我们给他们黑面包呢。” “黑面包?他们吃屎去吧。” · 不知道过了多久,凯恩在痛苦中醒来,他艰难地睁开眼睛,全身各处都传来都无法忽视的剧痛,他胸腔闷痛,艰难地咳了一口,咳出了一大口淤血。 凯恩缓了缓,他忍着痛打量自己周围的环境——他掉在了一个树杈上,一条腿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肚子和手臂也传来剧痛,他只有一只手还能勉强动作,脸上有黏腻的感觉,大约是摔破了头,鲜血流了一脸。 竟然这样都没死。 凯恩不知道自己算幸运还是不幸。 在这里没人会发现他。 他只能这么慢慢熬着,可能今天就会死,也可能过好几天才会死。 凯恩抬头看着温柔的月亮。 他艰难地扯了扯嘴角,无论如何,他总算是自由了吧? 他不是作为一个奴隶,而是一个人死去,这大约是他这两年来最幸运的时刻。 凯恩靠在树干上,他放弃了抵抗,看到有鸟飞过的时候,他还有心思想这鸟食不食腐,他死后,这只鸟会不会把他吃进肚子里,带着他飞往其它地方。 他昏昏沉沉的想,目光逐渐失去焦距。 就在凯恩要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一道光忽然在天边亮起,比月光的光芒还要强盛,甚至盖住了月光。 凯恩痴痴地看着那道光——他以为这是他死前的幻觉,又或者是月神来接他了。 然而他没从那道光里看到女神。 那光团落在了悬崖底部紧靠着山壁的巨石上。 光芒逐渐散去,凯恩看见了一座四四方方的屋子,形状奇特,不像石头房子,也不想贵族的城堡,更不想穷人的木板房,他微微张着嘴。 神迹? 神迹! 一定是神迹!那一定是月神的宫殿!月神来救他了! 凯恩目光炙热的看过去,恨不得用视线烧穿墙壁,叫女神发现他的存在。 他内心坚定。 女神一定会拯救她的信徒,女神绝不会抛弃她的孩子。 超市里—— 叶舟拿着望远镜,几乎是一眼就看到挂在树杈上的倒霉蛋。 他转头冲邹鸣说:“他是自己爬上去的还是从上面掉下来的?” 落地的途中叶舟观察了环境,知道他们是落在了一处悬崖下。 没有炊烟没有房屋,应该是不会有人的。 “算了,先去把人弄下来了,问问看这是哪儿。” “不知道究竟有没有魔法。” 邹鸣接过叶舟递给他的望远镜,朝凯恩的方向看过去,比起叶舟,他观察的更仔细,认真道:“他应该是从悬崖上掉下来的,大概率是被人追杀,他的肩膀有被动物撕咬的伤口,可能是狗,看样子不像狼。” 叶舟点头:“我看过了,附近就他一个,不用太小心紧张。” 初来乍到,还是要小心点。 叶舟:“我怎么感觉,我们每到一个位面,遇到的第一个人都肯定很惨?” 邹鸣想了想自己。 第86节 沉默了。 叶舟放下望远镜:“我感觉他有可能是我们遇到的最惨的一个。” “走吧,我和你一起去。” 不知道这个敏兹尔大陆究竟是什么样,有没有魔法,和不和平。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见见西方龙。 第70章 “一条腿粉碎性骨折,一条腿轻微骨折,肋骨断了四根,不知道有没有脑震荡,我看有点悬,这只手也断了,实在不行得截肢。” 周远鹤的表情十分复杂:“他断掉的肋骨再差一点就能刺破他的脾脏,都等不到你们去救他。” “而且不全是摔伤,他的肩膀和后背有被撕咬的痕迹,对比伤口应该是狗咬的,应该是猎犬。” 叶舟听得倒吸一口凉气:“他命真硬。” 这种受伤程度,能活下来绝对是老天保佑,属于天命之子。 救人的时候叶舟也朝悬崖上方看了一眼,除了山壁就是天空,根本看不到上下的路,要么有他们没找到的小路,要么只能顺着悬崖下的河流往上游走。 当然,最简单到达悬崖的方法就是从上面直接跳下来。 不保证能活着到达。 “他脊椎已经变形了,驼背是后天的。”周远鹤也很少见到被折磨成这样的人——他简直已经不像是个人了,周远鹤语气难得带上了一丝怒火,“他不仅手掌,膝盖手肘都有茧,他要一直弯着腰做事,还需要爬行。” 什么人需要爬行?看他的穿着,这里也不像是已经进入工业时代的样子。 没有狭窄的管道需要操作,身体又变成这副模样,很难不让人想到人对人的折磨。 周远鹤皱着眉:“他需要休养,不能住人多的地方,没办法睡仓库。” 叶舟:“……在外面给他搭个帐篷?” 周远鹤:“还有别的办法吗?” 叶舟想了想:“我去看看系统吧,说不定有什么高科技的简易房屋之类的,来个哆啦A梦里的树屋也行啊。” 周远鹤看起来像是松了口气,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冲叶舟说:“抱歉啊老板,刚刚我态度不好,不是冲你。” 这个叶舟倒是想得开,他摆摆手:“你是医生,正常。” 叶舟也没耽搁,他总觉得这个红发男人下一秒就会嗝屁,生命垂危,比玻璃还脆弱,因为跟周远鹤说完话就回到休息室翻看系统商城。 这次位面跳跃后叶舟到现在为止还没看过商城。 从大梁朝跳到落阳基地后,系统里多了不少东西,这次估计也会多一些。 叶舟一目十行的往下看去。 他没有找到哆啦A梦里的那种气球屋和树屋,但找到了一种简便房屋。 像帐篷,但比帐篷使用的材料更好。 它是充气式的,不过使用的材料很有韧性,看简介是针戳不破,就算戳破了,只要损伤不大,材料会自动挤压聚合,不会漏气。 叶舟看完简介就觉得这东西不错,防风防雨,还有电源接口,地面和墙面的材料都能绝缘,“帐篷”通了电也不用担心漏电后整个帐篷都遭殃。 “可以接超市的电源,等于跟超市里的房间没有两样,还能装空调。”叶舟想了想,“但是装空调太麻烦了,不如放个冷暖风机,放在地上就能用,就是比空调耗电一点。” 但他现在挣得挺多,也不吝啬电费——更何况也没人找他收钱。 叶舟不知道超市的能源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可能是从他原本的位面? 也可能是系统给的? 虽然不知道去哪儿缴费,但应该不是免费的,如果是系统能源,那系统肯定不会让他占便宜。 “对了,这种帐篷说不定能当员工宿舍。”叶舟突然说,“就是有点占地方,都是单层,也不能往上加。” “但挺方便的,价格也不贵。” 一顶这样的帐篷两万多,隔音隔热,防风防雨,还能通电,两万实在等于白捡。 虽然使用年限最多五年,可哪怕租房子,租个单间,两万多租五年也算划得来了。 叶舟:“现在下单估计两个小时以后送到。” 以前超市扫码收款,东西都要过一段时间才消失,现在则是一扫就立刻消失。 在系统里买东西,前一天下单,第二天晚上才到,现在过两三个消失就能直接出现在仓库里。 仓库有了作用,员工再住仓库就显得麻烦了。 更何况员工嘴上不说,不提诉求,但心底肯定都是像有隐私的。 尤其是几对夫妻——总是没有夫妻生活,就连拌嘴吵架都不方便。 孩子也有七八岁,总跟父母睡一张床上也不是回事。 “说不定以后能建真正的员工宿舍。”叶舟“啧”了一声,“其实现在这个帐篷也不错,就是里面没有洗手间,虽然能通电但不能通水通气,不过住人也够了,上厕所和洗漱还是要回超市来。” 叶舟觉得自己有些贪得无厌,之前在落阳的时候觉得有员工宿舍就不错了,至于宿舍是什么样,什么形式,那倒是都不太重要。 现在有了,他就开始得陇望蜀,想要更好的。 床和桌椅倒是不用在系统里买,超市就有,不过都是可折叠的便宜货,他这里个超市毕竟不是商场,没有高端家具,但这些现有的也够用了。 “等这个送到了,我看看质量和用起来的感觉,可以的话就以家庭为单位订购。”叶舟冲邹鸣说,“到时候你也能自己住个房间了。” 叶舟还是更愿意独自居住。 和邹鸣住在一个房间,都没法裸奔,甚至只穿条内裤都不行。 邹鸣倒是没表现出高兴的模样来,他平静的点点头,好像对叶舟的决定没有感觉。 “明天我们组织几个人,顺流往上看看,摸一摸这边的地形。”叶舟,“正好可以用无人机,之前在大梁朝我忘了还有无人机这东西,只能靠双腿……”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那几天是怎么坚持住的,每天为了探路早出晚归,明明不会画地图,还要强迫自己画。 “看这个人什么时候醒吧。” 叶舟看了眼医务室的方向,“希望他能撑过去。” 虽然他不认识这个人,却依旧不想看一条生命在他眼前逝去。 · 风吹草低,凯恩又回到了庄园的草地上,他穿着一件小马甲和短裤,踩着一双小牛皮靴,戴着丝绸镶边的帽子,跟兄弟们在草地上打闹。 他们经常比赛跑马,输了的人要学狗叫,凯恩总是输,但他也总是不服气。 有时候天阳落山,他都会悄悄的跑马,他总觉得自己有一天会赢,然后再也不学狗叫,兄弟姐妹们都要夸他,父母也要因此更爱他。 那天,他照样输了,可还没等他一脸不忿的学狗叫,一群骑着马的士兵就从庄园大门跑了进来,他们全都佩剑,杀了试图阻拦他们的老管家。 凯恩的大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被吓得朝山上跑去。 ——他死在了士兵的佩剑下。 直到成为奴隶,凯恩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甚至不知道父母究竟犯了什么罪,从他被士兵抓住开始,他就再也没有见过肯家的人。 他变成了奴隶中的一员,总是风餐露宿,即便是在屋子里睡,也跟畜生一样紧挨着别人。 最开始他总是会梦到以前的日子。 但时间越来越久,有时候他都觉得曾经的日子只是他奴隶生涯中的一场梦。 奴隶主经常会拿他们取乐,让他们驮着人爬行,像狗一样舔食地上的食物残渣。 如果奴隶中有长得好看的男女,也会被带走。 运气好的第二天就会回来,他们奴隶的身份注定他们连奴隶主的情人都成为不了,只是对方打发时间的工具。 但如果运气不好,那么其他奴隶就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最多就是很久以后听主人提到那块墓地多了具没有名字的尸体。 凯恩也尝试过讨好主人,可一旦他这么做了,比他先来的奴隶就会欺负他们,他们会在干活前把他关起来,绑起来,然后告诉管事他在偷懒。 而管事根本不会听他解释,他只会得到一顿毒打。 他的背之所以会驼,是因为他的主人在街边看到了一个天生驼背的乞丐,那样的人连当奴隶都没人要,毕竟还得给奴隶一口粮食。 主人好奇这样的驼背究竟是怎么造成的,于是派人去问乞丐,问他是生来驼背还是长大后驼背,乞丐说是长大后驼的背,因为总弓着腰求人施舍,时间长了就直不起来了。 主人于是好奇起来,乞丐用了十几年才成为驼背,那能不能有一种办法,可以叫人用一年甚至几个月时间成为驼背呢? 然后被欺负的凯恩就被挑中了,他不被允许直起腰,也不被允许坐着吃饭,他必须时时刻刻驼着背,睡觉都必须蜷缩起来,驼到再也直不起来为止。 偶尔他还会被殴打——因为驼背的背上总有一个包,管事的认为这样的包大约可以靠殴打打出来。 慢慢的,凯恩习惯了驼背,偶尔找机会把背打直以后反而觉得痛苦。 但凯恩其实并不怎么在意自己的背,也不在意会不会成为驼背,他只希望成为驼背以后,主人能多给他一些食物,哪怕是一个黑面包都行——半个也可以。 只是当他真的变成了驼背,让他站直成了种奢望以后,主人早就把他抛到了脑后。 没有黑面包,也没有主人的另眼相待,他连主人嘴边取乐的玩意都当不了。 奴隶们一无所有,他们只能不断奉献牺牲,不断阉割自己的精神,残害自己的身体来得到主人的喜爱,因为这是他们唯一可能改变自身境地的机会。 哪怕是奴隶,也要给自己找一个活下去的目标。 这个目标在多数时候,都只能是讨好主人。 凯恩记得自己以前跟兄弟们聊起过,他们都认为奴隶是有奴性的——他们生来就拿不了任何主意,愚蠢又悲哀,脑子像被虫蛀空了的木头,不让他们干活,他们就一无是处。 对世界,对国家没有半点贡献。 而他们又是那样低贱,没有思想,不会质疑,别人说什么就做什么,奴隶之间还会互相残杀,品行如此低劣,只能是奴隶,当不了人。 然而当自己也成了奴隶,凯恩才意识到奴性究竟是什么。 当反抗不了的时候,顺从就是唯一活下去的办法,人都不想死,人都怕死。 他们食不饱腹,每天除了下一顿吃什么以外,什么都没法想。 他没有力气,脑子总是晕晕乎乎的。 第87节 反抗?连走路都要用尽全力,怎么反抗?他们没有工具,没有武器,甚至连说话的力气都少。 与其反抗,不如讨好。 逃跑可能会死,讨好总不会死,如果运气好,真的拍上了哪位管事或者主人的马屁,说不定能吃一顿饱饭。 凯恩最大的梦想,就是吃饱饭。 吃到再也吃不下为止。 为此他可以付出一切,乃至生命。 凯恩是被渴醒的,当饥饿成了常态,被饿醒反而成了件怪事,他醒来的时候喉头干哑,嗓子都快要冒烟了。 他艰难地睁开眼睛,竟然没有察觉到疼痛,还以为自己在待在树杈上,想看一眼月亮。 但他睁眼时,却并没有看到那一轮弯月,他睁眼的那一刻,看见的银色的墙面——有奇怪的鼓包,像是一个巨大的水囊被绳子捆紧,被挤出小小一块或好几块。 凯恩茫然的躺在床上,他听见了有规律的“滴”声,转头朝着发出声音的地方看了一眼,就在他的头边,一个方方正正的白色奇怪东西被银色的圆杆支撑着,他没有力气惊讶,也没有力气站起来想逃跑。 他麻木的看着头顶,放弃了思考。 他不想知道自己在哪儿,更不想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他只想就这么躺着,直到厄运降临的那一刻。 “好像醒了,我看到他动了。”就在凯恩准备闭上眼睛的时候,“门”外传来了女人的声音。 他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不是敏语,也不是他所知道的哪个地方的方言,发声韵律都格外陌生。 草儿端着水盆,她手里拿着翻译器,却忘记了怎么用。 翻译器是个胸针,她记得仙人交给她的时候告诉过她这翻译器需要按下一个按钮。 可她现在找了半天,却不知道按钮在哪儿。 “哎,算了,先进去看看。”草儿觉得自己也不必和对方说话,反正她只是进去看看情况。 她苦着脸,端着水盆进去给男人换药。 她还要看看对方缝合后的伤口有没有化脓,如果化脓了,就要把缝线拆开,把脓吸出来。 狂犬疫苗都是给他打了,但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被狗咬的,打了还有没有用。 草儿走到了床边。 她发现红发男人正瞪大了眼睛盯着她,像是看到了什么怪物。 她还没伸手掀开被子,就听见男人的大喊声。 草儿不知道男人在喊什么,但大约是让她离远点? 客串护士的草儿对这个“非我族类”的红发异族男人并没有太好的脸色,她和对方都听不懂彼此的话,草儿闭上嘴,不再鸡同鸭讲,而是伸手去掀被子。 男人已经动过了手术,昏睡了三天。 这两天全靠输液和流食维持。 红发男人发出鬼叫,草儿无奈道:“我又不会害你。” 男人还在鬼叫,草儿实在忍无可忍,暴力镇压,她抓住男人的手臂,一把掀开被子。 被子底下,男人什么也没穿。 但草儿并不忌讳——她在大梁朝逃荒的时候,更赤裸的人瞧见过,不仅什么也都没穿,内脏都被挖了出来,还有剥了皮的人,她什么都见过。 到了落阳基地,丧尸经常没衣服,有衣服的才奇怪。 如果忌讳,她早该自戳双目千百回了。 草儿半点没有没有自己是个“黄花大闺女”的自觉。 可能也是因为在落阳基地的时候,男男女女之间都没什么大防,当兵的勾肩搭背,从来不管什么男女,战友互相之间处理伤口,也不会看对方是男是女,又伤在什么地方。 草儿还记得一个经常光顾超市的女兵和她聊天,女兵告诉她,不要相信有些人嘴里说的话,不要信什么女人如何,男人如何,你听了,信了,那你就完了。 你一生都将被这种“你该如何”辖制,时间长了,你也会认可这种规则。 草儿虽然不太明白对方的意思,但认为对方说的有道理。 女兵可是读过书的,听说读了三年! 草儿别说三年,一个月的书都没读过,现在对着电视学拼音,还是分不清平翘舌。 声母韵母更是两眼一抹黑。 对文化人,草儿恨不得顶礼膜拜,对方读过书,她就觉得对方说什么都有道理,总之——肯定比她这个不识字的村姑有道理。 草儿认为她说的有道理,于是又回去给女雇员们说了一遍。 草儿娘更聪明,她知道陈港的亲娘是女状元,就趁对方来超市问女兵说的对不对。 状元说是对的,那就必然是对的。 从此草儿娘认为,女人讲贞洁,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更何况过去他们也没讲过。 女雇员们由此放飞了自我,她们要求学认字——女状元是这么说的,人必须要认字,哪怕年纪再大都要学,要会读书,会思考,才能发现自己遭遇的不公,看清“约定俗成”的阴谋。 她们主动要求学认字的时候叶舟差点感动哭了。 主要是这群员工,实在是对学习没有半点热情,像武岩这种识字的,看不进去简体字。 可让他去统一教员工们,没有拼音韵律的古代教学法,效率低得有些离谱。 他的教学法就是让员工背望眼书,不必认得哪个字念什么,先背,背完一整本书就开始对照着背的内容去记字。 小孩子还好,成人雇员们差点把头皮抠破了,都没把一本书背下来。 武岩也并没觉得自己的教学办法有什么不对——他小时候就是这么启的蒙,乡下私塾,先生也不会教什么声韵,用的全是最老的笨办法。 叶舟没办法,只能下载小学课程视频,让他们对着电视学认字。 他自己是没准备教人的,他根本就不是当老师的材料。 反正他们没懂,就一节课反反复复的看。 现在雇员们比较聪明的,都已经学会写自己的名字和大写数字了。 草儿娘甚至会写超市的名字。 只不过他们学的都是简体字,可能是因为以前都是文盲,没接触过繁体字,学习起来并没有有关字形的困难,除了武岩以外,其他人都对简体字接受良好。 并且武岩也不是所有简体字都不接受,许多简体字本身就是建立在古代书写上的简化。 古代书法很多连笔少笔,当年繁体字精简的时候,就参考了许多字帖,并不是随意删减笔画。 总之,超市雇员们对学习简体字接受良好。 除了至今被声母韵母折磨以外,并没有别的问题。 草儿一边想着杂七杂八的事,一边把红发男人翻了一面,不顾他的挣扎和喊叫,低头去观察他的伤口,嗯,没化脓。 “等我去问问老板这个翻译器怎么开。”草儿要走的时候还是安抚了一句,“安心吧,这样你都挺住了,之前没死,现在就更不会死了。” 她自认完成了任务,成功“安抚”了伤员,就迫不及待的开门出去。 “他没事吗?”冯玲等在“病房”门口,手里拿着药。 草儿:“他还有力气朝我吼,应该没事。” “对了,这个翻译器到底怎么用的?”草儿有些不好意思,“仙人跟我说过按钮在哪儿,可我忘记了。” 冯玲也不觉得麻烦,她打开胸针上的暗扣,然后按下了红色按钮:“这样就好了。” 草儿呼出一口气:“哎,那我要不要回去听听他说什么?” 草儿小声说:“我觉得肯定是在骂我。” 冯玲到现在都有些恍惚,不过她还是努力适应着这一切,她迫切的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干。 单纯的打扫超市已经无法让她平静了,于是她说:“我在基地学过一些护理知识,不如让我来吧。” 草儿有些害怕:“这是我的活……” 冯玲:“那我去问问老……仙人……” 入乡随俗,她现在也跟着雇员们一起叫叶舟仙人。 叫的时间长了,她甚至恍惚的觉得叶舟就是神仙。 不过常识总是死死抓着她的理智,告诉她这个世界没有神仙。 她只能告诉自己,叶舟其实是外星人,这样她的认知世界才不会崩塌。 草儿小声对冯玲说:“你离那个红发妖怪远点,他看着像人,说不定是个妖!” 冯玲:“……” 继仙人之后,她又见识了妖怪。 莫名觉得很有道理,完全无法反驳。 第71章 “我去问问周大夫。”草儿用消毒纸巾把自己的手擦了一遍,这还是她在落阳基地养成的习惯,虽然懂得的道理不多,但总算记住了一个病从口入,手不擦干净,把脏东西吃进了嘴里,揉进了眼睛里就要得病。 草儿小声说:“我听周大夫说,人若是被狗咬了,那狗又要病,人也是要得的!就叫疯狗病,虽说已经给他打过疫苗了,但如果他已经被狗咬了超过一天再打,效果就不好了,还是可能得上。” “他刚刚朝我吼的样子,真像疯犬病!”草儿心有余悸。 对方一头红发就算了,还那样会凶的朝她吼,草儿认定他应当有妖怪的血统。 “你小心一点。”草儿离开前不放心的叮嘱冯玲,“他虽然看着没劲,好歹是个男人,还可能是个妖怪,千万不能小看他。” 冯玲冲她点头,十分乖巧地说:“好。” 草儿拍了拍她的手背:“那我先去找周大夫。” 看着草儿的离去背景,冯玲戴上的口罩——她脸上的伤疤太过狰狞,很第一次见面的人打交道时她更愿意戴着口罩,免得吓到别人。 她把翻译器拿在手里,打开“病房”的门走了进去。 红发男人已经拔掉了枕头,他蜷缩在墙脚,粗暴拔掉的针孔渗透出不多的鲜血,他惶然无措地看着进来的冯玲,他没有任何武器,只能不断挥舞双臂,做出一个驱逐的手势。 第88节 “你好?”冯玲用英语问道。 她的英语并不好,毕竟学校早就不教这个了,只能靠看视频自学,基地又不能稳定供电,磕磕盼盼的自学了三四年,也才勉强学完了初中的课程。 并且她还不知道自己学的怎么样。 凯恩愣了愣,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呆愣在原地,过了好半晌才小心翼翼地回道:“你……你不是魔鬼?” 从草儿进来开始,他就处在极度的恐惧中,黑发黑眼的人他只在传说故事里听过。 就算有黑发的人,他也不会是这样的长相,这样的眼睛,跟他们完全不一样。 一看就知道不是同一种人。 虽然冯玲的英语带着浓浓的口音,但凯恩还是能听清她要说的内容,半猜半蒙也八九不离十。 “你别担心,我们是来救你的。”冯玲蹲到凯恩面前,并不贸然接近他,轻声细语又有些结巴地说,“不会再有人让你学狗爬,也不会再有人放狗咬你,更不会有人不给你饭吃。” 冯玲伸出手,她看着凯恩的眼睛。 可能是冯玲的眼神太温柔又太坚定,凯恩并没有冲她大吼大叫,也没有再挥舞双臂,而是把自己缩成更小一团。 冯玲看得鼻头发酸,眼睛也有点酸涩,她偏过头,克制了一下的情绪后拿出了草儿他们的那套说辞:“这里是神明的居所,神明拯救了你。” 果然,这话一出,凯恩立刻抬头,他眼中光芒大盛:“是月神吗?!” 凯恩激动道:“对了!月神就应该有黑色的头发和眼睛!” ——其实他以前认为月神应该是银发,不过这也不重要了,黑色似乎也能跟夜扯上关系。 凯恩喃喃絮叨:“我就知道……我就知道……神不会抛弃我……” “月神不会抛弃他最忠实的信徒。” 冯玲转过头,抹掉了眼角的泪水。 她总算明白草儿他们为什么认为叶舟是神仙了。 因为她们吃了太多苦头,如果对方不是神仙,那为什么要救她们? 他们看了太多人的恶,只能寄希望于神的善。 只有神,能让他们不带任何怀疑的相信。 冯玲轻声问:“你想吃点东西吗?有面包……” 她还没把燕麦粥说出来,凯恩就已经双目放光地看着她,激动地喊道:“面包!面包!” 他变成了驼背,就是为了一口黑面包。 虽然他最后没能拿到。 冯玲抿了抿唇:“我去给你拿。” 冯玲不仅给凯恩带来的加热过的牛奶面包,还给凯恩带了一杯冲水稀释过的羊奶,她端着餐盘,也不催促凯恩坐到床上去,而是把餐盘摆在地上,任由凯恩用手去抓。 凯恩把已经变得温热的面包拿起来——他看着雪白的面包,有些迷茫的看着冯玲。 虽然以前也是庄园主家的少爷,可他在家的时候,吃的面包也没有这么好。 没有这么松软,雪白,带着浓浓奶香。 冯玲笑着说:“这种面包也是麦粉做的,加了糖和黄油,还有牛奶,不过我怕你吃坏肚子,只给你拿了两片,羊奶也是稀释过的,你这几天都没吃东西,不能一口气吃太多。” 凯恩没把话听完,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把面包塞进了嘴里。 进嘴的一瞬间,他觉得面包似乎在他舌尖化开了,浓香弥漫了他的口腔,他甚至还没有咀嚼就咽了下去,他既满足又痛苦的咬下第二口。 直到最后一口面包吃完,凯恩把指尖的面包残渣也舔了一遍。 他一口就喝光了稀释过的羊奶,但这并没有让他觉得饱。 他还是饿得,饿得给他什么他都能吃完。 凯恩小心翼翼地看着冯玲:“你是月神的侍女吗?” 冯玲含糊道:“大约算是吧。” 她有些哭笑不得,估计没有那个神会让她这个脸上带疤的人当侍女吧?那神也太不挑了。 “月神会召见我吗?”凯恩不再觉得这里古怪——神生活的地方,怎么可能不古怪?怎么能拿看人的眼光去看神呢? 冯玲继续含糊:“将来可能会吧,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是把身体调养好,你的背还有希望直起来。” 毕竟不是先天的,后背也没有鼓包,周远鹤之前说过,如果忍住疼,带上矫正器,矫正其实花不了多少时间,与其说是身体因素,不如说是心理。 他并不是真的直不起背,而是弯的时间久了,不敢再打直。 打直让他觉得疼,可那并不是人无法忍耐的疼痛。 凯恩微张着唇:“真的吗?” 冯玲虽然带着口罩,但微弯的眼睛还是让凯恩看出了她的善意:“当然,但是会很疼。” 凯恩激动道:“我能忍!再疼我都能忍过去!” 他希望月神召见他的时候,他不是个驼背,也不是奴隶,而是个完整的人。 · “他叫凯恩。”冯玲在休息室里,她坐在叶舟对面,有些紧张的低头看着手里捧着的水杯,水杯是盛着的是草儿娘专程给她倒的温热橙汁。 冯玲把凯恩的名字,来历,都说了一遍。 最后补充了一句:“他不知道他家里犯了什么罪。” 这个时代能把人变成奴隶的罪实在太多了。 叶舟皱着眉:“这里还是奴隶社会?” 叶舟内心是绝望的,他不喜欢奴隶社会,虽然他同样不喜欢封建社会,后者还是要比前者好一点,——毕竟封建社会还要关注一下民生,还知道老百姓是子民。 就算是做面子,那也是要做一做的。 贪官再多,明面上也要做出清廉的模样来。 但奴隶社会,没人讲面子。 人就是私产。 财产,跟子民老百姓那纯粹是两码事。 叶舟头疼的揉揉太阳穴:“那我怎么做生意啊。” 奴隶没钱,可他又不想跟奴隶主做生意,不想间接的去压榨这些已经连尊严都没有了的奴隶。 冯玲却突然说:“草儿他们不都认为你是神吗?” “只要你降下神迹,那些人就会主动给你送钱。” “你可以用这些钱救下那些奴隶,买一块土地,让他们建城或庄园。” “你挣到了钱,也救了人,也没有压榨他们。” 冯玲说话的时候还是不敢看叶舟,她知道自己年纪小,说话没有分量,因此说话的语气很轻,好像叶舟只要表现出一点不满,她就会立刻闭嘴,不会再争取。 但叶舟觉得她说很有道理! 装神弄鬼骗老百姓,叶舟接受不了。 可要是装神弄鬼骗让奴隶学狗爬的奴隶主,那他能接受,毫无心理压力。 “行。”叶舟很果断,他朝冯玲笑了笑:“你这几天感觉怎么样?身体还有没有不舒服?” 冯玲愣了愣,说来奇怪,她其实并不相信同伴说的在超市工作身体就会变好——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就是超时空科技了。 可自从她进行了“位面跳跃”后,她的身体确实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 她不会稍微吃点东西就觉得胃胀气,不会忘了吃糖就两眼发黑,就算蹲在地上,也不会在站起来的时候头晕目眩,尤其是心脏,更没有难受过。 叶舟:“试用期有一个月,一个月后你要是想留在这儿,我们可以再签一份正式合同,正式合同的起步年限是两年,这期间我不能随意辞退你,但你如果要辞职,也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 “但如果你有急事的话,这些规矩也能调整一下。” 叶舟在这方面很好说话,可能是因为超市里的员工没有一个让他费心的。 大梁朝的人有草儿娘管着,系统雇佣的雇员又都没有多事的。 冯玲朝叶舟点点头,她左右看看,确定休息室里只有她跟叶舟两个人问,她才终于问:“老板,你真的是神吗?还是外星人?” 叶舟想了想,觉得自己跟他们不在一个位面,似乎跟外星人还是能画上约等号的? 于是他大拇指抵着下巴说:“外星人?” 冯玲:“……” 为什么你这么不确定? 叶舟笑道:“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我们长得一样,会说同样的话,就算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也绝不是人和怪物的区别。” “那个叫凯恩的人,现在他对你没有戒心,你有空就多关心关心他,他好像不想接触男人。” 周远鹤也进过“病房”,看到男人,凯恩立刻就开始尖叫。 把周远鹤这个当医生都叫的受不了了,实在没办法,只能让冯玲去跟凯恩接触。 冯玲点点头:“我会的,老板。” 凯恩格外依赖冯玲,他似乎并没有把她当对等的异性,而是把她当成了长辈,像是姐姐,又像是母亲,他会给冯玲分享自己分到的食物。 除了第一次以外,之后每次他拿到面包,自己都只吃一半,忍着口水把另一半推给冯玲。 冯玲以为自己的心肠足够冷硬,否则怎么在公共服务中心活下来呢?可在凯恩的目光中,她的心却软得一塌糊涂。 她看着他,就像看到一只被打断脊梁的鸟,明明千疮百孔,却还带着浓烈的对自由的向往,和对亲情的依恋。 凯恩做错了什么吗? 他似乎什么都没做错,他只是出生了,长大了,被连累了。 就算他真的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那他也应该知道自己的罪名,有为自己申辩的机会,甚至能为赎罪而死,而不是成为奴隶。 冯玲:“今天能吃肉了。” 她走进“病房”,餐盘里放着三明治。 夹了纯肉的火腿和培根,还有鸡蛋生菜和西红柿,不仅卖相好,还带着香甜的气味。 第89节 凯恩却没有吃,他闻着香味,把冯玲放到地上的餐盘朝她推了推,他小声说:“你吃,我帮你看着,不让他们发现。” 冯玲笑道:“我有,我也有肉吃,天天都有,这是专门为你准备的。” “你多吃一点,身体变好了,后背变直了,就能被月神召见,以后和我一起工作。” 凯恩惊喜道:“我也能为月神做事吗?” 随后他惶恐起来,连连摆手:“我当过奴隶,不行,我不配!” 他颤抖着看向冯玲:“不行的,不行的,我这样的人出现在月神面前,都是在亵渎他。” 冯玲:“……” 所以你到底信不信神啊? 冯玲:“在神的眼里,人人都一样,你不会因为曾经身为奴隶而低贱,外头那些人也不会因为身为贵族或国王而高贵,你们都有同样的四肢五官,神看你们不会觉得有不同。” 这样的话果然又安抚了凯恩。 冯玲在心里叹了口气。 只要把叶舟塑造成神,凯恩就什么都能接受,什么话都会听。 因为神的存在是超越常识的,而在他的常识中,只要是人,就会欺负他,压榨他,虐待他。 所以他不信人,准确的说是不信男人。 在他备受折磨的这些年来,朝他举起鞭子,欺负他,告他密的人都是男人。 离开“病房”以后,冯玲端着餐盘和水杯去水槽边清洗,草儿娘她们看今天太阳好,正巧在超市后门晒被子,阳光把被子晒得暖烘烘的,晒上一天后,盖在身上就好像有阳光的味道。 “那屋子好!”草儿娘高兴道,“可以摆两张床,我们娘俩也各睡各的!” “草儿睡觉不老实,好多回都踹我。” 草儿连忙小声说:“也不是好多回,就两回。” 草儿娘脸上看不出生气的模样,笑着说:“咋的?踹你亲娘两回还不够多啊?” 草儿小声嘀咕:“你不也给过我一拳吗?” “你们母女俩是在上演全武行吧?”在旁边跑步练习连发弩的员工们笑着说。 草儿娘:“差点忘了,我去把我的连发弩拿出来,好好练练。” 草儿更小声了:“……那是我的。” 只不过没人听见。 哎,她头一次拿到连发弩的时候多害怕啊,可她现在不仅不怕,还因为娘总跟她抢,反而觉得这弩珍贵了起来,她自己也是想好好练练的。 “他是奴隶?”草儿跟冯玲闲聊的时候大惊失色。 其他人也围过来。 “关外的鞑子才有奴隶吧?咱们大梁朝是没有的。” “听说奴隶的孩子身份都随母呢!女奴的孩子还是奴隶,哪怕父亲是贵族。” “那这些贵族可不怎么样,自己的骨肉,竟然能眼睁睁看着他当奴隶。” “对呀,看不上奴隶,竟然还要睡女奴,呸!” 女人们义愤填膺,冯玲看她们的表情,觉得这群人十分可爱,就笑着说:“奴隶社会延续了很长时间。” 冯玲看过历史书,知道在近代历史中,解放前夕,还有一些地方是奴隶制。 民族文化不一样。 “那他真是可怜。” “要不然让李姑给他烧一碗红烧肉吧,从我积分里扣。” “你不是总买零食吗?还有积分?” “一碗红烧肉的积分还是有的。” 男人们也好奇:“听说那个红发妖怪害怕男人?” “这妖怪可真是奇怪,他看起来也是男人。” 冯玲:“他以前当奴隶的时候,奴役他殴打他的监工都是男人。” 男人们叹气道:“我们以前服役的时候不也如此吗?没有工钱,虽说包吃,可一天两个杂面馒头怎么够?一点油水都没有,监工若是觉得我们不够卖力,那便是要上手打的。” “挨不过去的人可多了。” “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不舍得将后生放出来,自个儿服役,死了的不知道有多少。” “都是爹娘生父母养的,那些监工可没把我们当成跟他们一样的人。” 男人们越说,越说觉得哪儿的监工都一样,总归是不把人当人。 “好在我们一起地方出来的会抱团!” “正是!抱团才能不被欺负,总归抢得到馒头,不会饿死,能撑下去。” “这些奴隶不抱团吗?” 冯玲摇头:“他们不会抱团。” 要么是已经麻木了,要么是丧失了所有反抗的勇气,只敢推波助澜,欺负更弱的人。 或许他们也曾经抱过团,只是得到的残酷无情的镇压。 没有指导前路的人,没有武器,没有足够的食物和体力,没有众志成城的决心,怎么反抗呢? 反抗,不是站出来,举起拳头就能反抗的。 “你真觉得老板是神仙吗?”冯玲在别人聊天的时候问草儿。 她觉得草儿是这难得机灵一点的人。 草儿却点点头,不带任何犹豫说:“当然是,难道你不信?你为什么不信?仙人展示了这样的仙迹,你有哪里不信的?” “仙人这样仁慈慷慨,你却连敬仰之心都吝啬吗?” 草儿有些骄傲的抬高下巴。 她说出仁慈慷慨和吝啬了!她也有文化了! 冯玲:“不是,我只是好奇,你不觉得他看起来很像人,并且就是人吗?” 草儿撇撇嘴:“仙人才不像凡人,哪有凡人这样的?就说皇帝老爷吧,不是真龙天子吗?但回回收税,他老人家可没手软过,你说说,他都是龙了,怎么不管管那些兵老爷和官老爷呢?” “皇帝老爷可没救过我们,他都不管我们,仙人却管我们。” 冯玲明白了草儿的意思——草儿认为叶舟做了皇帝都没做到的事,所以他比皇帝高贵,比皇帝高贵的,那就只有神仙了。 逻辑很自洽。 冯玲根本找不到入手点,也不想找入手点。 她已经有些认可草儿他们的话了。 如果信人那么痛苦,那就信神吧。 至少总能心存希望。 冯玲冲草儿笑了笑:“谢谢你。” 草儿眨眨眼:“你谢我什么?是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 冯玲:“对,你说的很有道理。” · 正在使用无人机勘测周围的环境叶舟终于在经过两个小时后,看到了悬崖上的人影。 邹鸣和陈舒坐在叶舟两边,莎拉蹲在地上,一起看电视屏幕。 “看起来是监工?” 他们用的是系统出产的最好的无人机,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能保持很远的距离拉近镜头。 叶舟眼睁睁看着几个骨瘦如柴,上身一丝不挂的人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头拱进地里,似乎在吃什么东西,而他们的身旁站着几个肌肉结实的大汉,正在朝着他们指指点点,抱臂大笑。 叶舟的脸色沉下来。 邹鸣和莎拉都看向了叶舟。 莎拉:“要我上去把他们都杀光吗?” 叶舟很想说好,但他忍住了,他冷着说:“杀了他们容易,但杀了他们以后这些奴隶该怎么办?冯玲出的主意更好。” “奴隶主欠了他们的,应该让奴隶主还,还有那些把他们当狗的监工。” 叶舟看着画面里的“人”。 “人”跪着,狗却站着。 大约只有这里,才有这样的风景了。 叶舟神情冷淡,眼里没有半点情绪。 第72章 从悬崖朝上走,凭脚力需要至少五天时间,叶舟换算了自己的脚力,考虑到超市里孩子和老人,平均一下应该是十天左右。 不过孩子和老人,在这个位面,叶舟是不敢放他们出去的。 连不那么强壮的女人和男人,叶舟都不敢放出去。 所以现在能出去的人,也就只有邹鸣和陈舒,还有叶舟自己。 周远鹤实在太瘦弱了,虽然是男人,但叶舟总觉得他轻易就会被打趴下,陈舒让他一只手他都不行。 “我也不想去……”周远鹤送他们的时候还在说,“跟那些原始人打什么交道?” 在他看来,把同类当奴隶的都是原始人,只有原始人能干出这种事。 叶舟冲他笑了笑,他穿着一身方便的浅色休闲服,脚下是一双登山靴,穿着工装裤,裤腿被绑起来,显得格外利落,叶舟颠了颠背在后背的包,冲邹鸣和陈舒说:“走了”。 第90节 这次他们全靠无人机绘制地图——靠凯恩是不行的。 这位等于是从悬崖上飞了下来,根本不认识路,甚至说不清这里究竟是哪里。 在交通通讯不的发达的时候,很多人分不清东南西北,甚至连自己家乡具体的名字都说不出来。 “枪拿上就行。”叶舟背着一把AK,很有安全感。 这种随时可能跟人起冲突,没时间找掩体的场景下,还是带AK这种冲锋步枪更安全。 邹鸣带着的是手枪。 只有陈舒照样带着她的狙。 “看我干嘛?”陈舒发现叶舟在看自己,她笑着说:“正面冲突的话,我可以不开镜,直接当步枪打。” 叶舟羡慕了:“我现在还不行。” 陈舒不当回事:“这个简单,你练几天就行。” 他们并没有带上多少东西,只带了睡袋和干粮。 叶舟难得出一次“远门”,稍微有那么一点兴奋。 可惜这种兴奋很快就荡然无存——触目所及都是一样的风景,只有眼前的一条小水沟和凹凸不平的地面以及峭壁,甚至连哺乳动物都看不到,只能看到一些虫子。 他们清晨出发,天黑后就生火休息,三人商量着分配时间守夜。 “我守上半夜吧。”陈舒主动道,“邹鸣你守下半夜?” 邹鸣微微点头,他正在生火。 叶舟:“那我干什么?” 陈舒摆摆手:“老板你休息就好了,我们这种工作性质,这种事交给我们就行。” 叶舟啼笑皆非:“那不行,我们一起出来,有什么事得商量着来,我只是给你开工资,又不是要你们的当包身工。” 陈舒没有再坚持,她看了邹鸣一眼,发现邹鸣没说话,于是她说:“那老板,你就现在开始守吧,我去睡会儿,睡醒来我来换你。” 叶舟这下舒服多了:“好。” 陈舒抖开了睡袋,果然走到一旁戴上耳塞睡了起来。 火堆旁就剩下叶舟和邹鸣两人坐着,他们的头顶是浩瀚无垠的夜空,群星璀璨。 叶舟看着眼前的火堆,他从包里拿一袋饼干:“你吃不吃?” 邹鸣:“现在不饿。” 叶舟微微点头,他仰头看向天边,“我以前很少会这么悠闲的看天空。” “其实我读书那会儿,我朋友们都不理解我为什么想开超市。”叶舟想起从前,话陡然变多,“都觉得我这个想法有点没出息。” 邹鸣看向叶舟的侧脸,他皱眉问:“为什么?” 叶舟笑道:“就觉得要做大事业嘛,就算开超市,也要做成那种品牌连锁,才算有能力。” “或者进大公司,当高管,又或者自己创业当老板。”叶舟,“不过那时候我也不在意他们的说法,说多了我还会让他们别张嘴。” “哎,那时候我脾气也不好。”叶舟,“我觉得我现在脾气就挺好的。” 邹鸣:“你脾气一直都很好。” 他从没见过叶舟发火的样子,多数时候他都在跟别人商量。 叶舟是个不独的人。 但他并不是个没有主意和坚持的人。 他看起来温柔,却绝不会朝令夕改。 “你要是困了就先去睡吧。”叶舟看了眼邹鸣,“后半夜你还要守夜。” 邹鸣略微摇头:“我现在不困。” 叶舟也就不催他,自顾自地说:“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明明都是人,为什么这个时代的奴隶主在剥削和虐待奴隶的时候,能不把他们当人呢?” 看着一个人和自己有相同的五官四肢,真的能忍心那样奴役吗? 叶舟知道这种事常见,可他觉得稍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做到。 邹鸣却说:“他们不会把奴隶当做人的。” 叶舟眨眨眼,邹鸣:“在他们眼里,不是跟他们同一阶级的人,就不能算人。” “从古至今都是这样。” 邹鸣:“甚至不需要他们自己觉得,有时候底层人自己也会觉得,他们跟上层人不是同类,并且互相约束,把对方奉为神明。” 叶舟:“……” 他呼出一口长气:“反正在这里挣够解锁其它位面的钱就行了,我不想在这儿多待。” 他对这个位面没有半点好感,只有浓烈的恶心感。 · 希尔起床了,他很少这个点起来,但今天领主大人来了,他只能早早起床。 他穿上长靴,披上外套,戴上自己的羊皮帽子走出了木屋,冲在已经吃早饭的同伴喊道:“领主大人来了吗?” 同伴摇头:“估计还要一会儿。” 希尔只能拿起两个面包坐到同伴对面,他“啧”了一声:“不就是跑了一个奴隶吗?大人怎么要亲自过来?” 同伴:“这我怎么知道?可能跟那个奴隶无关,领主大人不会让你赔钱的,再说了,一个奴隶也不值钱,你一个月的工钱就够了。” 希尔大笑道:“一个月工钱够我喝多少酒了?” 他对奴隶的命不以为然,冲完一块面包后朝地上吐了唾沫:“就算真是我弄死的,也不该扣我工钱,那个奴隶一看就做不了什么事,死了还是节约食物。” 同伴:“你这话跟我说说就行,别告诉其他人,不然肯定要让你赔钱。” 希尔撇了撇嘴,他知道管理者里也分派系。 一个奴隶不重要,但这个奴隶可能会成为其他人攻击他的工具。 毕竟他能来这儿工作要多亏了他叔叔。 他叔叔是领主的贴身男仆。 看他叔叔不顺眼的人可不少。 希尔吃下最后一口面包,他站起来,拉了拉腰间的布腰带,兴致勃勃的看向奴隶走来的方向。 面对奴隶的时候是他最放松的时候。 不用在意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也不用在意叔叔会不会被自己连累。 他想怎么对奴隶都可以,只有在奴隶身上,他才能找到天然的压制感和控制力。 “我这儿有块面包!你们谁先来就给谁吃!”希尔冲着奴隶们招手。 可他的手里并没有面包,而是一块黑色的石头。 但奴隶们的眼神并不好,他们伸长了脖子,眼神迷离地看着希尔手里的石块,然后互相推搡着朝希尔面前跑。 第一个跑到的是个年轻男人,他很瘦小,但速度其块,他像只狗一样蹲坐在希尔面前,面含期望的看着希尔。 希尔微微蹲下,他伸手拍了拍男人的头,冲其他奴隶喊道:“好了,你们都不如他,这块面包现在是他的了。” 奴隶们有些绝望的垂眸,但也有人眼睛眨也不眨的看向希尔,虽然他们吃不到面包,但也想闻闻面包的香味。 然而出乎所有人预料的事,站起来的希尔举起手里的“面包”,狠狠砸在了男人的头上。 蹲在地上的男人瞬间被砸得头破血流。 希尔一脸狰狞地踹向男人的肚子:“奴隶也配吃面包?!” “啊?!奴隶也配吃面包!”希尔吼道,“你们这些肮脏的东西,怎么配吃人吃的食物?!” 奴隶们瑟缩着,他们缩着脖子,却不敢去救被殴打的男人。 男人也只能蜷缩在地上,用双手紧紧护住自己的头。 希尔一只脚踩在男人的后背上,冷笑道:“奴隶就要有奴隶的自觉!别以为自己有个人样就是人了!” 说完话,希尔看了眼不远处站着的几个人。 那些人就是视他为眼中钉,把他和叔叔都从领主身边赶走的人。 他发完火吗,没有再看男人一样,再踹了一脚后才离开。 其他奴隶也不敢去搀扶男人,他们小心翼翼地看着,看着男人咳出一口水,艰难地挣扎的撑着膝盖站起来,然后慢慢融入奴隶堆里,只是这一回,他的头埋得更低了。 希尔教训完奴隶,就和同伴一起监督奴隶干活,谁要是干活的速度慢了,他们就会立刻举起鞭子狠狠抽打过去。 有些管事嫌麻烦,不太常挥动鞭子。 倒是希尔十分喜欢鞭子的手感,尤其是打在人身上,发出响声时的手感。 所以他打人的时候根本不在意奴隶有没有偷懒,他想打,那就打了,难道谁还会为奴隶争一个公道吗? 要是有人会为奴隶争公道,那他就不会在这儿了。 世上也就不会有奴隶和奴隶主。 “要不你别打了。”同伴皱起了眉头,“你快把他打死了。” 同伴抓住了希尔高举的手,“虽然之前那个奴隶死了不怪你,但再死一个,领主大人应该就要扣你钱了。” 希尔翻了个白眼,他挣脱同伴的手,把鞭子扔到一边,有气无力地说:“我现在憋着一肚子气,还不能打人。” 同伴:“你生这个气有什么意义?难道他们真能把你赶走吗?” 希尔不说话了,他烦躁的摸了把自己的头。 “领主大人来了!”不远处突然有人喊道。 希尔立刻站起来,他几乎是下意识的露出谄媚的表情,脸上带着笑,手里的事也不管了,鞭子也不拿了,兴奋地朝领主过来的方向跑去。 这一刻的希尔表情鲜活极了,他踩在草地上,远望着领主。 领主大人骑着一匹白马,他臃肿的身体看起来格外威武,阳光落在他身上,像是给他穿上了一层薄纱做的衣服,他在众人的簇拥下朝开荒的土地走来,可脸上并没有带着笑,反而有些兴致缺缺。 “我记得那个年轻人,是你的侄子?”领主大人低头问走在马旁边的贴身男仆。 第91节 男仆笑道:“是的,他是个好孩子,从小就知道帮忙干活,并且十分感恩,他绝不会忘记大人您对他的帮助,将来一定会竭尽全力为你办事,哪怕为您而死也不会有怨言。” 领主大人这才动了动眉头:“他叫什么?” 男仆:“希尔。” 领主:“嗯?我怎么记得,昨天就是一个叫希尔的人,让我的一个奴隶跳了悬崖?” 男仆还没说话,另一个管事立刻凑过来说:“大人,就是他,他不好好干活,总让奴隶学狗抢食,他自己倒是很有乐趣,可严重拖慢了开荒的速度。” “要是总这样,要白花您多少钱啊?” 男仆立刻反驳:“奴隶不好好干活,怎么和希尔有关系?” “如果不是希尔严厉的对待他们,他们之前会好好干活?” 领主被他们吵得头有点疼,他揉着眉心说:“好了好了,不要吵了,让希尔来跟我说句话吧。” 男仆立刻深吸一口气,他脸上带着兴奋,冲不远处的希尔招手。 希尔明白了男仆的意思,他立刻跑过去,毕恭毕敬的低头,恨不得让自己低到尘埃里。 他的声音里冲了敬畏:“领主大人,我是您忠实的仆人,我愿意为您奉献我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 领主摆摆手:“这些话我听腻了,我是想问你,你拿奴隶取乐没关系,但你为什么要在他们开荒的时候取乐?这会让我很不高兴。” 希尔全身僵直,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是有意的、大人,我只是希望他们能更努力的干活。” 领主不耐烦地冲男仆说:“好好管管他,我不在乎他怎么对奴隶,但不能拖慢进度,浪费我的钱。” 男仆连忙说:“好的好的,我一定好好管他,大人。” 领主并不想一直纠结这件事,他又冲管事的人说:“你们以后不要总拿这种事来问我,你们有冲突,就自己解决。” 各打了五十大板以后,领主慢悠悠的骑着马看着自己的新土地。 他有些自得地对男仆说:“过不了多久,这里就能建起一座城堡。” 男仆立刻说:“只有大人配的上城堡。” “如果我的父亲能看到就好了。”领主有些感伤,“他在我还小的时候,就一直想拥有一个城堡,可惜那些老贵族,总是不愿意卖。” “修建新的城堡需要太大的土地,太多的钱了。” 领主甚至伸手擦了擦眼角的眼泪:“哎,真是的,那些人实在太过分了,我父亲那个时候,他们说我父亲只是个子爵,不应该拥有城堡。” “后来我父亲成了伯爵,又说没有土地和城堡卖给我们。” 领主悲哀道:“就因为我们不是世袭贵族,所以就低人一等吗?” “可我们的贵族身份,也是国王授予我们的,他们祖先不也一样吗?” 男仆:“大人,是他们嫉妒您!” 领主叹息道:“所以这个城堡,一定要建的越大,越威武越好,到时候我要邀请那些看不起我们家族的人,让他们看看我们家的财力!” 领主发泄完了以后,又在荒地旁转了一圈,最后骑着马,带着自己的男仆和随从们走了——毕竟这里什么都没有,要睡也只能睡小木屋,实在不是能住人的地方。 领主可不能受苦。 男仆走的时候瞪了自己侄子一眼,用口型说:“你收敛一点。” 希尔低着头,双手握成了拳,等领主带人走了,他立刻走向离他最近的一个奴隶。 奴隶察觉是他来了,立刻就想躲。 旁边的管事哄闹道:“又要拿奴隶撒气啊!” “怎么总拿奴隶撒气,你都不觉得烦吗?” “小心这个奴隶也被打死了,你又要被领主大人骂一顿啊,到时候可别说我们在针对你。” 希尔表情狰狞地看向说话的人,他抓住奴隶的胳膊,把对方从地上拽了起来,然后抓着对方的头发,狠狠砸向旁边的树干上。 “我不在乎你们怎么看我,怎么说我,在领主面前编排我什么。”希尔一下又一下的砸着奴隶的头,他说话的时候嘴唇外翻,露出一口尖锐的牙齿来,他冷笑道,“要不然你们现在就去把领主大人追回来?说我虐待奴隶?” 希尔笑道:“去吧,你们去呀,我不拦着你们,你们想去就去。” 奴隶刚开始还在挥动双手挣扎,但很快,他动不了了,他只能被动的被希尔抓起来,然后被动的砸向树。 没人救他。 那些讥讽希尔的人也并不想救一个奴隶,嘴里可以骂骂,但完全不愿意跟身强体壮的希尔起肢体上的冲突。 奴隶被希尔抓住脖子,他轻飘飘的,像是没有重量,在希尔的牵制下动弹不得。 奴隶眼睛青肿地看向不远方的太阳,只是那阳光一闪而过,他还么能看仔细,眼前又黑了。 他的同伴们没人能救他。 他们只能等,等着希尔发完火,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捡回一条命。 被扔到地上的那一刻,奴隶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但他甚至不敢发出太大声音,只能佝偻着背,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即便鲜血顺着头发流下来,也要浑然不觉,不能表现出一点痛苦模样。 “算了吧。”同伴拍了拍希尔的肩膀,小声说,“你这样,他们也不会对你多好。” 希尔又给了奴隶一脚,把刚坐起来的奴隶重新踹进了泥地了,奴隶吃进了一大口泥水。 “我又不是奴隶。”希尔突然说,“我跟他们一样,都是自由民,他们凭什么这么对我?就因为是贴身男仆的是我叔叔,不是我父亲?” 他们的工作几乎都是世袭,母女,父子,代代继承下去,除非主人不要他们。 他们为自己能给身份尊贵的大人们工作自豪。 一个年轻男人,如果他不想为某位领主或贵族大人物工作,那他就实在算不上是个男人。 希尔看了眼那个趴在泥地里挣扎男人——他已经完全无法从泥地里爬出来了。 没人敢去救他,而他自己的力量只能在原地挣扎。 他要完全清醒的陷入泥水中,他可能会窒息而亡。 在草地上窒息而亡,身下不过是个浅得令人啼笑皆非的小泥塘。 希尔来了兴趣,他慢慢走过去,眼神兴奋地看着男人无力挣扎,被泥水吞没的可怜景象。 一个人在平地上,都能泥潭淹死?这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 希尔蹲在泥塘边,他注视着男人的侧脸,发现已经面朝下平台在地上的男人时不时抽搐,似乎他还有感觉,还在求生。 男人蜷缩着的手紧紧握着淤泥,却借不了一点劲。 希尔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失去了兴趣——他喜欢看奴隶艰难求生,付出一切,最后又希望破灭,那一瞬间痛苦绝望的目光。 那会让他兴奋,好像他也经历了同样的苦痛折磨。 不过奴隶死了,而他能焕发新生。 可惜这个男人被泥水糊了一脸,希尔看不见他的脸,更看不清他的表情,他缓缓的站起来,吐出了一口长气,神情看起来竟然还有几分悲悯。 他的脚踩在了奴隶的背上,一条腿缓缓用力,将男人狠狠踩进了泥水里。 只是这一次,奴隶实在无法挣扎了。 管事们看向希尔,他们翻了个白眼,以一种极为鄙薄的神情谈论着这个年轻人:“他以为他会接他叔叔的班,成为领主大人的贴身男仆?他甚至连字都不认识,将来怎么为大人打理财产,结交朋友,参与政事?” “他叔叔说他认识字。” 管事们笑起来,都不相信,有人毫不顾忌地嘲笑道:“他还是认识字,上次还会把写着蠢货的纸条贴在胸口吗?” “他也只能靠虐待奴隶找找他的自尊心了。” “真是的,奴隶虽然不值钱,但没犯错时候还要打他们,也只有他不觉得累了。” 管事们都无法理解希尔,但不妨碍他们嘲笑希尔。 “那边是不是有道亮光?” “是有什么铁器?” 管事们一起朝有亮光的地方看去,只是他们还没看清,那光芒就闪过他们的双眼,在那一瞬间让他们短暂失明。 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从他们身前掠过。 “砰”地一声轻响后—— 希尔轰然倒地,水花四起。 远处的山坡后,叶舟放下了手里的狙。 他的手很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抢时手不再抖,后座力也不会再让他觉得手背发麻。 好像他生来,就适合这把枪。 适合端起它,射击前方的敌人。 原本叶舟以为,自己在落阳基地的时候只开枪打中过丧尸,这次冲人开枪,可能会有心里动摇,可能会接受不了。 但真当他瞄准希尔后。 他竟然神奇的,没把对方当人。 甚至没有把他当成丧尸,毕竟丧尸,好歹都不会奴役同类。 第73章 叶舟压下了枪头,他把狙击枪交还给了陈舒。 此刻烈日炎炎,叶舟却觉得全身冰凉——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开枪而感到恐惧,正相反,他反而觉得开枪的那一刻,被他视作目标的男人,和他杀的第一个人重合在了一起。 有什么他一直试图抓住,又抓不住的感觉离他而去。 但这却让叶舟难得感受到了一丝轻松。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它出现之前,叶舟并没觉得自己有哪里不对,而当它离去,他突然全身一轻,有什么一直束缚他,禁锢他的东西,总算放过他了。 “要过去吗?”陈舒压低嗓音,她提议道:“现在摸过去不是个好时机,我觉得最好还是等天黑以后。” 叶舟也没准备贸然过去:“先等等吧。” 被击倒的希尔倒在土地上,他甚至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腹部就忽然流出鲜血,他喘着气,耳边满是自己的喘息声和心跳声,同伴的声音像从远处传来,可对方明明正握着他的手。 “希尔!希尔!” 第92节 有人在扒他的衣服,他们看到了他身上的鲜血,却不知道究竟是从哪儿流出来的。 “要给他止血!快,有巫医吗?!去找个巫医来!” 管事们忙碌起来,可他们的脸上并没有真切的关心,只有担心惹上麻烦的厌烦和面对未知的恐惧。 “刚刚是什么?有人射箭吗?我没有看到箭头,他的身上也没有箭伤。” “快把他拖进房子去!” 管事们忽然意识到有个“凶手”在外头,和“凶手”相比,他们这些管事是何等柔弱,于是离开抬着希尔钻进了木屋里。 木屋应该是可以阻挡箭矢的,管事们在关上门的那一刻总算找到了一点安全感。 “会不会是什么奇怪的铁片?我曾经有个邻居,他就是走在路上,不知道从哪儿飞来的铁片,把他的脖子划破了,死在了街上。”说话的人一脸悲戚地叹了口气,“后来也没人知道那块铁片到底是哪里来的。” “我看希尔的情况就和我邻居很像。”说话的人。 好在和希尔关系最好的同伴一直没有放弃他,同伴撕开了希尔身上的衣服,用一双浸满鲜血的手去探索希尔的腹部。 那是一个血洞。 没有任何武器残留。 没有箭头,也没有铁片。 希尔就像是被空气穿透了腹部,留下一个血孔。 希尔大张着嘴,他看着木梁,不断喘息,用尽全力想抓住同伴的手,就像刚刚用尽全力,想抓住淤泥的奴隶,他艰难地小声喊道:“救……救我……” 他不想死。 同伴急出了热汗:“我会救你,我一定会救你!我去找巫医来救你!” 同伴看向围了一圈的管事,他一返之前温和的模样,凶恶地说:“我下山去找巫医,你们好好看着他,想办法给他止血。” 管事们并没有给同伴一个眼神,而是敷衍道:“好好好,我们知道。” 同伴:“你们不知道,他是领主大人贴身男仆的侄子,你们平时跟他有矛盾,看他不顺眼,那都是我们之间的小问题,可如果他真的死了,你们怎么跟他叔叔交代?” 贴身男仆在某个方面来说,已经突破了阶级。 他们拥有了比平民更多的自由,地位,还有财产。 一个受器重的贴身男仆,他可以用仆人的身份,走上从政的道路。 领主可以带他出席许多会议,只要领主允许,他就可以在会议上跟其他贵族领主讨论,权力只低于领主和管家,而贴身男仆往往就是下一任管家。 如果希尔的叔叔成功上位,成为管家,希尔就会理所当然的成为下一个男仆。 管事们都恨不得他出事,恨不得他死,只有他死了,他们才有这样改变命运和阶级的机会。 否则他们从生到死,从他们到他们的孩子,都只是管事的。 并且如果他们的孩子得不到领主的另眼相看,那说不定他们连管事这点微小的权力都没有了。 会变成了普通的自由民。 干重活,交税,粮食产量却很少,交完税后一家人只能找领主借粮,以此度过艰难困苦的日子。 但领主的粮食是换不完的。 他们今年还了,来年借,年年借年年还。 于是自然就沦为了农奴。 成为领主的私人奴隶,国王要让他们参与战争或纳税的时候,领主都能拦下来。 对领主来说,自己领地上的奴隶越多越好,总比自由民多好。 不过如果领地都是奴隶,那就不太说得过去了,所以领主们通常会让自己喜欢的,听话的管事和他们的家族变成自由民,替自己管理农奴。 所以农奴除了买来的奴隶,大部分都是领主自己的“子民”。 管事们终于沉下面容,冲同伴说:“你快去吧,我们心里有数。” 同伴这才离开木屋。 他似乎完全不害怕外面可能有的危险,他骑上一头驴,急切地朝山下冲去。 现在叶舟他们眼中,就只剩下还在埋头干活的奴隶们了—— 奴隶们才不管有没有人一直看着他们,日复一日的劳作和饥饿已经摧毁了他们的思考能力,他们无法摄入足量的脂肪和蛋白质,各个营养不良,缺钙低血糖,但他们又还活着,于是成了能呼吸会走路,可以干活的行尸走肉。 叶舟拿着望远镜看向他们,他再次看到了还倒在地上的奴隶。 依旧没人救他。 他依旧倒在泥坑里,只是这一次他是仰面朝上的。 叶舟抿了抿唇,他偏过头,不忍看过去。 奴隶的骨瘦嶙峋,站着的时候还有点大人的样子,倒下去以后,却像个大头娃娃。 他的脸被泥水糊满,叶舟甚至看不清他究竟长什么样,可能在哪个年纪。 “他看起来应该不到十八。”陈舒似乎猜出了叶舟在想什么,她小声说,“老板,你别难过,天黑了以后,我跟邹鸣两个人就够了。” 叶舟一愣:“什么够了?” 陈舒眨眨眼,理所当然地说:“把他们全杀了,够了啊。” 叶舟哭笑不得:“我就不是为了这个来的,你怎么又忘了?” 陈舒愣了两秒,这才意识到自己忘了一件事,但实在想不起来是什么事,只能看向邹鸣。 邹鸣补充道:“我们是来跟他们做生意的,用他们的钱养他们的人。” 叶舟当然可以养这些奴隶,他也养得起,有这样的财力——但他并不想当奴隶主,不想让这些奴隶换一个主人继续当奴隶。 当然,他也不是救世主,看到可怜人就要救。 能两全其美当然最好,既能救一救这些奴隶,又能让他攒够离开这个位面的积分。 “我要想想怎么忽悠他们。”叶舟笑道。 他们三人现在在土坡后面,此时除非有人从悬崖下爬出来,否则根本不可能看到他们,位子不错,就是叶舟觉得后背凉飕飕的,不是很有安全感。 于是叶舟时不时就会抓一把邹鸣的手臂。 开始邹鸣还会看他一眼,后来就完全不在意了。 “我原本以为烟花可能有点用。”叶舟从背包里翻出一个小型烟花,叹气道,“虽然可能确实有用,但想冒充神迹不太可能?” 毕竟他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已经有了烟花。 “要不然还是强光手电?”叶舟觉得强光手电是个好玩意——它在这种位面简直就是神器。 平时不仅能照明赶路,还能充当武器,装神弄鬼的时候把光一开,附近亮如白昼——油灯蜡烛火炬,都决不能坐到。 “就强光手电吧。”叶舟把手电收起来,询问邹鸣,“你觉得还要不要带上点什么?” 邹鸣看着叶舟的脸,他微微摇头:“不用了。” 陈舒也叹气:“老板,我也觉得不用了。” 她刚来的时候,虽然觉得老板好看,但似乎也没好看到这个地步。 那时候老板总是有些温吞,做事也不急,笑起来很温和。 现在老板还是常笑,但笑容不会在脸上停留那么久,他看起来变得严肃了一些,可又没有让人觉得疏远。 可能就是因为多了一点严肃,让他看起来比之前更俊美。 尤其是他漆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某个人的时候,简直像是要把人吸进他的眼睛里去。 想到这里,陈舒立刻打了个机灵,不断在心里提醒自己:“陈舒啊陈舒,不要沉迷色相,沉迷色相的人都没有好结果啊!” 毕竟对叶舟而言,装神弄鬼已经是门驾轻就熟的业务。 他只需要在装神弄鬼之前把自己身上的灰尘木屑处理干净。 夜里在悬崖边一开灯,这里就能亮如白昼。 邹鸣和陈舒躲在两旁的树林里,如果有人敢直接冲叶舟动手或跑来,他们就会直接开枪。 只要叶舟不阻拦他们,他们并不会在意自己有没有夺走别人的性命,夺走了几条。 叶舟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如果这是在和平年代,在他所处的位面,他一定觉得这二位需要教育,最好能从初中开始重修。 可这里不是他的位面,只有足够的武力,才能保障他们自身的安全。 不敢开枪,不敢动手,最后倒霉的也只会是他们。 · “快!”同伴终于在下午赶了回来,他回来的时候并没有骑在驴上,而是牵着一头驴,驴背上还坐着一个身材怪异的老者。 他有一头花白头发,和长胡子连在连一起,雪白的眉毛也是一字眉。 明明是欧洲人的长相,却让人觉得像个小号的弥勒佛。 实在是叶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儿看到一个这么丰满的人。 同伴名叫索姆,他焦急地对翻身下驴的巫医说:“他一定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击中了,可能是鬼魂!或者狼人吸血鬼!” 巫医并不敷衍:“他身上真的有一个洞?附近还没有凶器?” 索姆点点头:“对,没有看到铁片,也没有看到箭头。” 巫医皱着眉:“走吧,我们进去看看,希望那个可怜的小伙子现在还活着。” 他们说话的时候,正好迈过了那个“淹死”在泥塘里的奴隶。 没有一个人看他,好像他只是一块石头,一跟杂草,唯独不是一个人。 推开木门后,巫医快步走到了躺在床上的希尔身旁,他甚至还不知道希尔的伤口在哪儿,就突然大吼了一声:“卡迪布提!” 管事们被吓了一跳,但也没有阻止他“施法”。 巫医是这里唯一的医生,他们需要管理祭祀祭神,还要为人们治疗疾病,当然,治死的多,治好的少得可怜,可这也是这里的人面对疾病时唯一能指望的了。 希尔其实看不太清自己眼前出现的人是谁,他感觉自己好一点了,身体没有那么冷了,他摸索着想去抓住索姆的手,却抓了个空,是索姆自己扑过去,抓住了希尔的那只手。 “你不会有事的。”索姆声音哽咽,“你不会有事的。” 第93节 他和希尔是玩伴,从小一起长大,他只是普通农民的孩子,将来极有可能变成农奴。 是因为希尔把他当朋友,他才能成为“领导者”的一员,不成了奴隶,父母家人也不需要。 如果希尔死了,他还能守护住现在的一切吗? 而且男仆大人,会原谅他吗? 希尔的命,比他自己的命还要重要,只要保护住希尔,他的父母兄弟姐妹,就能继续当自由民。 “巫医大人。”索姆望向还在不停念唱的巫医,“我记得有一种办法……” “可以救回重病的人。” 巫医没有搭理他,在念完自己该念的以后,才咧嘴说:“别想太多,他只是受了点伤。” 巫医走到床边,他就在众目睽睽之后,把自己的手指搅进了希尔的伤口里。 他还颇有些得意地说:“这样的伤口,反而比那些残留了铁片的伤口好。” “只要用草药盖住缠起来。”巫医侃侃而谈,“明天这个时候他还没有死,那就能活下来了。” 众人:“……” 没死就能活,这不是废话吗? 可毕竟这附近就这一位巫医,管事们脾气再差,都不想得罪他。 巫医随身携带了一个木桶,他拔开塞子,里面一股枯枝烂叶发酵的味道突然冲出来,差点把木屋内的所有人都冲晕。 偏偏他自己浑然不觉,冲索姆说:“把这个给他敷上。” 巫医:“伤口不大,不需要你去推挤。” 索姆也不敢不信这药,不管味道再怎么难闻,看着再怎么恐怖,他都当做灵丹妙药般给已经晕过去的希尔抹上,他的动作很轻,动作却很快,目光中满是期盼。 他恨不得这药刚抹上,希尔就能立刻醒来,然后生龙活虎的和他玩笑,甚至再去殴打奴隶。 “好了,就这点事。”巫医老神在在地说:“我要下山了,还有别的人需要我。” “不!您不能走!”索姆挡在了准备抬脚出去的巫医面前说,“他现在还很危险,你必须在这里在看着他!” 巫医皱眉,露出严厉的表情:“难道只有他的生命是命,别的少爷小姐,领主和夫人们,就不是生命?如果现在有一位领主大人,因为没有我的帮助遭遇了意外,你能负担这个责任吗?” 索姆听得出他的威胁,可他现在只能硬着头皮说:“我能。” 巫医:“……” 巫医还是要走——他不能不走啊!这木桶里就是他随便摘的草叶枯枝,平时就拿来糊弄糊弄人,治病救了人?那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他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也就只有最开始他念唱的那一段了。 他已经完成了他能做到的所有,再留下来,人出了事,他要是被抓了怎么办?就算不死,掉两层皮也不好啊。 可索姆毕竟是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巫医最终还是没能赢过他,被关在了这个小木屋里,和索姆一起照顾已经人事不省的希尔。 巫医看着窗外,他悠悠地叹了口气——他只想骗笔钱,并不想被扣下来。 不过既然流了下来,巫医也只能老老实实照顾希尔,虽然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照顾,只能不断对索姆说:“给他清理身体,清理伤口,给他喂点水,把他的手臂抬起来。” 好在索姆此时六神无主,也没办法思考他这些要求到底合不合理。 慢慢的,窗外的天黑了。 巫医的眼睛突然变得善良,他小心翼翼地问:“你饿不饿?我一整天都没有吃东西,实在是太饿了。” 索姆此时一点食欲都没有,他神色木然地说:“你想吃什么?我让他们给你拿进来。” 巫医连忙摇头:“你还是让我出去吃吧,这里面的味道实在太难闻了!” 这里面不仅有血腥味,汗味,还有刚刚被收拾过的,希尔排泄物的臭味。 索姆似乎这才意识到木屋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可他又不敢离开希尔太久,又担心自己把巫医逼急了,对方真的不再愿意留下来。 只能朝巫医点点头:“你出去吧。” “你要小心一点,林子里有蛇。” 索姆挪开了视线。 巫医转过头,他皱了皱鼻子,皮肤都因此皱了起来,但他还是笑着说:“知道知道,我是不会下山的,我现在可没有带解毒的药。” 他根本就没有能解蛇毒的药!他有这个本事的话,早就去王城,到王宫里干活了。 巫医打开木门走了出去。 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他不过是想混口饭吃,怎么就这么艰难呢? 巫医绕着人群走,他既不想被管事们看到,更不想被他们喊住。 他以前常常这样,管事们要他看病,看完又要他给奴隶看。 倒不是他们多在意奴隶的健康,而是似乎这样就能看出巫医的本事。 骗了一笔钱,此时就该走了,巫医打定主意,一定要在被发现之前成功逃跑! 就在巫医还在勘测路线的时候,他忽然感觉不远处传来了一丝亮光,他有些迷茫的眯起眼睛,朝着那光的方向看了过去。 在这样漆黑的深夜,这光亮得让人恐惧,让人不敢直视。 巫医不敢跑了,他感觉自己像是被卸掉了所有力气,甚至不能再站稳,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这是神之国才应该有的光芒,雪白的没有一丝橙黄,不是火光,更像是闪电落下那一刻的光芒被人捕捉,然后长久的留了下来。 巫医愣愣地半躺在地上,迷茫的看着那道光,他甚至忘记了自己叫什么,现在应该该干什么。 除了他以外,奴隶们也看到了这束光。 他们麻木的停下走动的动作,似乎此时才意识到管事们不在身旁,没人一直管着他们。 巫医看向奴隶,奴隶们却没有看他。 他了解奴隶,奴隶是麻木的,像牲畜一样,现在应该不会突然发狂,只要等管事的过来…… 但他刚要放心,就听见一个哑巴奴隶伸长手臂,指着光亮的的方向大喊了一声:“啊——!” 他激动的挥舞双手,明明之前没有任何神采的眼睛突然神光四射。 明明不是哑巴,巫医却理解了这个哑巴的意思。 他在说——我们赎清我们的罪孽了,神来接我们了,我们不用再过这样的生活了。 他一个字都没说,却又似乎说出了一切。 奴隶们喧闹起来,他们跌跌撞撞地往光亮的地方跑! 一定是神迹降临,才有这样的神光,是神!是神来拯救他们,让他们脱离苦海! 奴隶们沸腾了,他们疯狂往前涌去。 巫医原本不想跟他们一起去,他胆子小,想躲起来看看情况,但最后他还是跟了上去。 如果真的有神。 那他作为第一个见到神的人,是不是能得到一些好处? 这个好处有多大,能不能让他变成富翁?或者国王? 巫医的表情逐渐变得兴奋起来,可他又担心这是一位恶神。 这里的所有人都信神,有关神的传说更是多不胜数。 “跟我走!”巫医突然站起来,他大喊道,像是突然成了奴隶的一份子,要引领他们走向美好未来。 奴隶们却对他视而不见。 他们兴奋,简单,麻木的跑向光亮。 只要跑进光里就好,跑进光里,他们就能获得幸福。 ——似乎可以跑到死亡来临为止 第74章 这光没有温度,它照在人身上不会让人觉得温暖,但没有人能察觉到异常。 奴隶们你推我赶,痴痴地望着前方,他们什么都没想,只有双眼盯着光源。 叶舟站在光下——他身后就是悬挂在树上的强光手电。 他能看清朝他走来的奴隶们,可奴隶们却看不清背光的他。 这还是叶舟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招摇撞骗,他有那么一丝忐忑,可那丝忐忑又很快随着奴隶们的步伐消弭殆尽。 因为这些奴隶们的脸上并没有神采。 他们依旧是麻木的。 他们就像驱光的飞虫,并不在乎自己最后的命运,只知道跟随那一点光,哪怕葬身火海。 叶舟看着他们的脸,每一张脸都格外相似——当人都变得瘦弱无力,皮肤因没有营养而松弛干燥的时候,人和人之间的长相差距突然就变小了。 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人。 在和一个站直了直到他胸口的奴隶对上视线的时候,叶舟不忍的移开了眼睛。 他甚至分不清这些人的男女,他们全都失去了性征,衣衫褴褛,佝偻着身体。 有些干粗活的女奴甚至和男奴一样没有上衣,她们的胸像两个破布袋子般耷拉着。 看着只叫人觉得不忍。 当奴隶们聚拢,把他围起来以后,叶舟才拿起了翻译器。 可就在他要说话的时候,他突然改变了主意。 他能说什么? 此时此刻,他说什么都显得苍白无力。 这些奴隶现在也不需要他给他们发表什么演讲,不需要他输出任何观点,他们只需要食物和水,以及等待明天太阳升起的希望。 于是叶舟看向了不远处的邹鸣。 第94节 邹鸣几乎是在瞬间就明白了叶舟的意思,他拿着霰弹枪走向仓库,在奴隶们还没发现他存在的时候,就一枪打穿了仓库的木门。 整个木门洞开,木渣飞屑落在地上,也飘散在空气中。 这一声巨响几乎要震破天际。 霰弹枪的威力让叶舟也看傻了眼,毕竟这扇木门绝不是一碰就碎的薄木板,它是由圆木拼接出来的,毕竟要保卫仓库,就是拿斧头砍都砍不开。 霰弹枪这种枪,叶舟收起来的并不多,毕竟这玩意声音大,对射击距离要求非常严格——远一点等于没有准头这个东西,离近了,一不小心就会把人打死。 这还是叶舟第一次觉得霰弹枪这玩意有作用。 奴隶们看向仓库的时候,邹鸣已经退回了阴暗处。 管事们也终于冲了出来—— 他们脸颊通红,衣衫不整,身上带着酒气,还有人手里拿着铁制酒壶,晕晕乎乎地攀附着身旁人的肩膀,他们都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傻愣愣地看着叶舟的方向,那道光的方向。 管事们不知道应该在意光还是该在意刚刚的巨响。 但是比起奇怪的响动,这不常见的光才更让他们觉得重要。 “那是什么光?”有人打了个酒嗝。 “奴隶怎么都在那边?我们过去看看?” “我们一起过去?” “我看到那个巫医了!把他叫过来问问!” 管事们派出了他们中最年轻的一个。 年轻管事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却也不敢说什么,更不敢反对前辈们的安排,乖巧的跑过去抓住了巫医的手臂,刚上手,管事就觉得有些不对——老人的身体这么结实吗? 怎么他祖父的皮肉就是松垮的? 不过他并没有细想,还牢记着自己的任务,巫医回头后他就冲巫医说:“跟我过去。” 巫医原本被吓了一跳,发现是他以后就抬高手臂,用力挣脱了对方,冷笑道:“你谁啊?我为什么要跟你过去?” 管事其实也不想回去,他和巫医拉拉扯扯,拉扯的时候他问:“这光是怎么回事?” 管事压低嗓音:“是神迹吗?” 没人不信神。 信神人才能得到幸福,神赐予他们土地,食物,工作,乃至他们的生命。 如果有一天神不爱他们了,那他们就会立刻死去。 他们从小接受的就是这样的教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果此时有人跟他们提起无神论,他们只会觉得提无神论的人是个疯子——如果没有神,人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觉得是。”巫医笃定道,“不是我觉得,肯定是!” 管事连忙问:“是哪位神?” 巫医想了想,他看了眼被白光遮挡住的月亮,充满自信地说:“一定是月神!” 管事也觉得这个猜测很靠谱,他附和道:“我也这么想!” 他脸上出现了笑模样:“月神是位仁慈的神。” 管事还记得有关月神的神话,月神是位雌雄同体的美神,他作为男人时娶过公主,作为女人时和太阳神生育过子女,祂有无上神力,却并不争强斗狠。 祂是位完全的善神,不像其祂神祗那么喜恶分明。 月神即便惩罚人,也不会要人的命,只会罚对方在深渊里干上千的活。 这样仁慈的神,在神话里可不多见。 管事:“那你说,月神这次是男是女?” 他有些期待地问。 男人们都希望现世的月神是女人,女人们都希望月神是男人。 因为祂是美神,所以无论男女,都一定美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巫医:“应该是男人……” 不是他猜出来的,而是他眼神好,怎么看都不觉得光里的人影能是个女人。 管事有些遗憾,但也只是有那么一点,根本看不出来。 就在他们犹豫着,要不要和奴隶们一起凑过去的时候。 突然——! 那道光穿过了他们! 那道白光从另一边照向了他们,而他们也在光里看到了一只手。 那只手在光里显得无比惨白,却又劲瘦有力,食指正指着他们所在的方向。 而随之而来的,是上百个奴隶们的视线。 他们麻木的跟随着那只手而动,当那只手抬起,在空中轻点的时候,奴隶们仿佛意识到了什么。 “跑!”巫医忽然说。 管事迷茫地问:“啊?” 还没等管事再说一个字,巫医就忽然抓住他的手腕,把他狠狠拉到一旁,两人翻滚在一起,落进了旁边的土坑中。 “你是不是有病?!”管事站起来,一边拍自己的身上的土一边怒骂,“你拉……” 他还没骂完,就听见了脚步声。 管事有些僵硬的抬头,然后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那些平时动作缓慢,麻木,像木偶一样的奴隶们,像是被什么操纵着一样,他们挤在一起,仿佛变成了什么庞然大物,朝着仓库冲了过去。 管事看向另一边——他的前辈们都在那里。 可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拦奴隶。 没人敢阻拦。 谁都看得出来,如果他们过去阻拦,他们一定不会有好下场。 虽然奴隶冲进仓库,被领主得知以后,他们的下场也不会太好,但总归不会死。 巫医喃喃道:“月神在让他们去取食物。” 管事抿唇道:“那是领主大人的食物,月神可以享用,奴隶不行!” 他说完后陡然有了力气,并认为自己掌握了人间真理:“月神大人一定是把他们看成了自由民!我得去告诉他,他看错了,我们才是自由民,那些人只是低贱的奴隶!” 说完他双眼放光,兴奋地爬上土坡,朝着“月神”的方向跑了过去。 可惜光源变了,站在光里的“人”似乎也消失了。 管事站在空旷的草地上,迷茫的左顾右看。 “他们闯进仓库了!”管事们并不是不急,他们手足无措,但还是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干什么。 是去拜神还是去管奴隶? 不拜神,神如果觉得他们不够虔诚,惩罚他们怎么办?他们可不想干一千年的活! 可拜了神,这些奴隶把仓库里的食物吃了,抢走了,糟蹋了,他们又怎么跟领主大人交代? 领主大人一定会让他们也变成奴隶的! 两件事没办好的后果似乎都很严重,管事们只能愣着,没有一个出头鸟愿意拿主意。 · 这是伊拉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食物,他生来就是奴隶,听说他的父亲是领主大人——这是他疯了的,已经去世的母亲告诉他的,他的母亲认为自己对不起他。 如果她是个平民女孩的话,那她的孩子再怎么样也是领主的私生子,就算不能继承爵位和家产,至少也会被送去读书,或者拥有一个工作。 而因为她是奴隶,所以伊拉也只能是奴隶。 他有记忆起,自己似乎就一直在干活,小的时候要在领主大人的家里打扫,稍微大一些,就进锅炉房,因为各种灰尘,他的身体很快就坏了。 发现他干不了多少活以后,管事们就把他挑来了这里开荒。 他们希望他能在死前多干点,然后死得痛快点,不要浪费食物。 可能是因为他们知道他是领主大人的孩子,所以即便对他没有好脸色,没给过优待,可起码不会下手打他杀他。 而他的“朋友”就没有他这么好的运气了。 伊拉闻着仓库里食物的味道,他麻木的大脑终于缓慢运作了起来,脑海中出现了多年前的记忆,他母亲在他还小的时候,经常会在半夜被叫走。 每到那个时候,伊拉就会很开心——因为他知道,母亲回来的时候一定会给他带回好东西! 有时候是一块糖,有时候是一块面包。 最幸福的时候,母亲给他带回了一小瓶蜂蜜。 虽然他不记得母亲到底长什么样子,却记得很多人说过,他的母亲有一张能和月神媲美的美丽脸庞,正是因为这张脸,她才有机会被领主大人看重。 被领主看上,似乎是一件很荣耀,很伟大的事。 伊拉没有再想下去,他扑向一旁的藤框,里面满是黑面包。 黑面包里有麦麸,还会有砂子或者小石子,它口感粗糙,放久了能比石头还硬。 可它不容易坏!它可以放很久,是很多家庭的主食。 伊拉这样的奴隶甚至没吃过几次面包,伊拉因为有母亲,他还有关于面包记忆,但对更多生来就是奴隶的人而言,面包是只存在于故事里的东西。 他们平时吃的都是糊糊,没有味道的糊糊,甚至不够浓稠。 伊拉抓起一块面包塞进嘴里,然后把藤框护在身下,哪怕后面的进来的人想要掀开他,他也死死护着藤框。 这些面包是他的!都是他的!谁都不能和他抢!他谁也不给! 咬不动的黑面包在他嘴里慢慢因为口水变得松软了一点点,他就趁着那一点软慢慢啃,然后继续含着。 不过毕竟势单力薄,伊拉很快还是被翻开了。 奴隶们在仓库里闹翻了天。 在发现食物充足,每个人都能吃到饱以后,奴隶们终于不争抢了,也不再推搡,他们席地而坐,有人还去旁边的水坑里打水喝。 第95节 奴隶能喝的水都是水坑里的水。 如果没下雨,没被搅浑,那面上的水还算能入口。 如果已经被搅浑了,就只能喝泥水。 但奴隶们已经习惯了,喝着泥水也不嫌弃。 “还吃不吃?”年长的女奴摸了把伊拉的头,她把手里的面包递给伊拉。 伊拉连忙塞进怀里——就算他吃不下,也要留在自己怀里。 奴隶们正想休息,然后有人喊了一声:“月神大人还在外头!” 奴隶们骚动起来:“快去把神明大人接进来!” “我们怎么能把月神大人忘了!” 他们连忙站起来,又朝仓库外冲去。 而已经站得身体僵硬的叶舟,只能再次站回灯前——他是真的觉得有点累了,偏偏还不能半途而废。 当奴隶们跑到他的面前,自然的跪拜在他脚下时,叶舟并没有凌驾于奴隶之上的感觉。 他只感觉到悲哀。 却又说不清楚这股悲哀的感觉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邹鸣慢慢调小了强光手电的光。 叶舟的身影终于在奴隶们眼中清晰了起来。 调小的光笼罩着叶舟全身,似乎给他镶上了一层白色的边,奴隶们不敢抬头看他的脸,但哪怕只看身形,都能在心中脑补出月神的模样。 他一定有完美的身材,但不应该太壮,他应该是美少年或美青年,但绝不会是个壮汉。 他应该是俊美的,就算不能雌雄莫辨,也绝不会是方脸浓眉。 叶舟轻声说:“我听见有人在呼唤我,于是我就来了。” 奴隶们跪在地上发抖,不知道是因为恐惧还是因为兴奋,但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没人打断叶舟的话。 叶舟:“我看到了你的遭遇。” “看到你们像牛马一样被驱使,被殴打,被辱骂。” “明明是人,却得不到属于人的自由和尊严。” 叶舟轻叹了一口气。 奴隶们在那口气叹过后,发出了悲戚的嚎哭——他们流不出泪来,只能干嚎,用仅剩的力气以声音来发泄。 伊拉的额头紧紧贴着土地,他全身都在颤抖,如果他能哭出来,此刻肯定已经泪流如注。 神的声音和他想象的没有不同,是神秘的,温柔的,慈爱的。 就好像他是他们在天生的父,或天生的母。 他原本以为,在神的眼里,奴隶不能算人。 毕竟所有的故事里,神都从没解救过奴隶。 神解救的都是国王和贵族们,至于奴隶,只是故事里死亡的背景板,是一两句轻飘飘的句子。 叶舟分不清谁是谁,他只能看到一颗颗脑袋,一个个蜷缩起来的身体。 叶舟抬起头,看向了躲在树后的管事们。 管事们猝不及防和叶舟对视,他们吓得从树后跌了出来,也颤巍巍地跪倒在地上,无语伦次地说:“神、神明大人!” 叶舟朝他们走了过去。 管事们被吓得脸色煞白——他们不是傻子!神对奴隶这么和颜悦色,这么慈爱,说不定会为他们出气,就算月神是个善神,那也是有脾气的!不然怎么会有人被他惩罚上千年? 他们可不想成为下一个千年倒霉蛋。 “月神大人……”金发管事发现月神正在看他,可他不敢抬头,不敢去看月神的眼睛。 他的心底忽然涌上了一股奇怪的渴望。 说不定月神大人看中他了?要带他到天上去,去月神的宫殿服侍他。 这个想法在瞬间俘获了他的全部心神,管事小声说:“月神大人,我是您最虔诚的信徒,我愿意为您奉献我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 他说完以后没有听到回音,于是小心翼翼地抬头,却猝不及防的撞进了深渊中。 这是怎样一双眼睛啊。 漆黑到似乎这世上没有光能照亮。 像黑色的宝石,却更加深沉。 管事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他的眼中只有这一双眼睛,根本看不见“月神”。 叶舟也看着管事,他轻声问:“你们为什么可以那么自然的不把奴隶当人?” 这是叶舟真心想问的问题。 人都有同理心,都会物伤其类,就算阶级不同,但起码有一样的身体一样的五官,他们怎么能这么心安理得? 叶舟继续问:“你没觉得他们和你们是一样的,没有区别的吗?” 管事有些讶异,可能是因为叶舟并不严厉,也不凶狠,管事小声说:“大人,奴隶都是神厌弃的人,可能您把他们当做人看,可在其祂神眼中,他们不能算人,只是生活在地上的虫子。” 叶舟:“是哪个神?哪个神厌弃了他们?” 管事们都有些迷茫——实在是故事里也没有说清是哪个神,他们也只知道,不被神所爱的人就是奴隶,因为他们卑鄙低劣,粗俗又恶心,所以不配当人,只配当奴隶。 叶舟:“这不是你们自己编出来的吗?” “打着神的旗号,奴役着自己的同胞。” 叶舟收回了目光,他站直了身体,轻声说:“明天我还会再来。” 管事们一起抬头看去,但比他们更快的是那抹刺目的光芒,他们都被闪得瞬间失明。 叶舟也就趁着他们“失明”的间隙从旁边跑了过去。 ——幸好这个角度好,否则他就算没让管事看到自己跑步的英姿也能让奴隶们看到。 不过奴隶比管事好骗,说不定就算看到了也会觉得这是月神的独特走路方式。 经历了草儿他们所在位面后,叶舟明白了不少东西——不是底层人民,穷苦人笨才好骗。 而是他们没什么可失去了,对他们来说,被骗和不被骗的结果其实差不多。 如果死了,那也能算得到解脱。 如果不死,有机会填饱肚子,就是幸福。 人只有山穷水尽的时候,才敢放手一搏。 所以被骗的才多数是穷人,富人即便被骗了,也不会伤筋动骨,说不定还能笑一笑,认为自己的人生经历丰富了不少。 “月神大人走了……”金发管事喃喃道,他抓住身旁的前辈:“我们现在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们能怎么办?” “仓库怎么办?这么奴隶怎么办?我的天啊!” “领主大人明天会来吗?我们现在就要去告诉领主大人这件事。” “希尔死了吗?” “好像还活着,那小子正看着他。” “我说……”巫医从一旁走出来,他思考再三,决定不走了。 月神看样子会留在这里,而他作为巫医,是距离神最近的人。 他可以把自己变成月神的神使! “我这次过来,就是为了给月神大陆探路的!”巫医抬起下巴,他装出一副无比清高的模样,用余光瞧着管事们,“月神大人认为你们对奴隶太严酷,太残忍,月神大人解放奴隶,拯救他们,把他们变成和你们一样的自由民!” 管事们倒是没觉得震惊,毕竟刚刚月神大人似乎真的就是这个意思。 巫医继续说:“为了表示我们的虔诚,我们必须为月神大人把他想做的事都做到。” 管事们眨眨眼,想知道月神大人到底想要什么。 巫医知道自己成功了。 他眨眨眼,神秘兮兮地说:“月神大人要这片土地!” 其实他也不知道月神想要什么,但直觉告诉他,这里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土地。 神是不可能要便宜货的。 他们要享受,要美酒,要美人,要各色珠宝。 绝不会要奴隶。 巫医认为月神关注奴隶,不过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发火的“借口”。 一个把人赶走的理由。 神需要一块土地建造自己的宫殿。 ——肯定也需要一个神官。 第75章 仓库里睡满了奴隶,他们并不嫌热,就这么互相挨着挤着,也不愿意离开仓库,去凉爽的夜空下入眠,他们不少人在入睡时怀里还抱着啃了一半的黑面包。 有人因为面包太硬甚至啃掉了牙,脱落的牙齿不知道被多少人踩过,沾满灰尘的落在墙角。 伊拉蜷缩在墙角,他的嘴里还含着一块面包,即便在睡梦中也没忘记咀嚼。 他的身体偶尔会抽动,嘴角偶尔上勾偶尔下耷,叫人看不清他到底是哭还是笑。 所有人都安稳的睡着,他们并不担心被领主发现后要遭遇怎样的惩罚。 他们想不到填饱肚子以后的事——死亡的威胁没有饿肚子来得大。 第96节 伊拉难得的做了个美梦,他很少做梦,他曾听其他奴隶说过,奴隶是没有梦的。 只有被神宠爱的人,才能拥有梦境。 但伊拉明明记得,他小时候经常做梦,那时候他睡在母亲的怀里,鼻尖是母亲身上的味道,温暖又让他安心,他总能很快入眠,沉入美妙的梦想。 在他小时候的梦里,最常梦见的就是他和母亲搬去了一个小小的乡村,他们是自由民,拥有一栋自己的小木屋,他会和母亲一起干活,修补房子,种花种草。 后来……母亲死了,他就再也没有做过梦。 他总是在干活,闭眼就能睡着,从此梦境离他远去,对未来的一切美好想象也因此烟消云散。 留下的只有一点残余的碎屑,让他能在每个深夜慢慢咀嚼。 但这天晚上,他又梦见了母亲。 他又变回了那个窝在母亲怀里才能睡着的孩子,坐在床上独自玩耍,等着母亲回来。 窗外是连绵细雨,从缝隙里吹来的风格外冷,小小的伊拉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了一个茧,只露出一个脑袋,等着母亲回来。 他们母子俩住在马棚后的小木屋里,这个木屋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但对于奴隶而言,这已经非常好的待遇了。 许多奴隶甚至没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屋顶,每当冬季或雨季到来,就会有许多奴隶死于疾病。 如果奴隶死在奴隶或管事的手里,领主还会觉得自己的财产受到了侵犯。 可死于疾病,领主只会觉得自己运气不好,绝不会因此怜悯奴隶,给他们一件衣服,或一栋房子。 小伊拉觉得自己很幸福,他有母亲,有“家”,有能填饱肚子的食物,这世上不会再有比他更幸福的人了。 然而就在他等得打瞌睡的时候,木门被人从外打开了,外面的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变大。 两名身材高大,之前对他和母亲还算温柔的管事,把他母亲粗暴的扔进了木屋,扔到了冰冷的地面上。 伊拉那时还不知道母亲遭遇了什么。 她的衣服被雨水打湿,头发流淌出污水,手脚都带着被勒破的红痕,她脸上满是泥水和伤痕,血和泥混在一起,后背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道道撕裂,裙摆下也在不停流血。 长大后,伊拉才知道她遭遇了什么。 他的父亲,那位伟大的领主大人,把他的母亲当做“礼物”,送给了来聚会的客人们。 一个女奴,即便她为他生育了孩子,即便她任劳任怨,即便她乖巧的像个木偶,也依旧逃不脱这样的下场。 而他却连恨都不敢恨——那是伟大的领主啊! 是得到了神眷,被国王赐予土地的伟大的人。 是这块土地上唯一的神。 他的母亲在那个夜晚没有对他说一个字,一句话,她就那样躺在冷冰冰的地上,身体逐渐变凉,伊拉想用自己去温暖她,钻进了她的怀里,像之前的无数个夜晚一样,朝她撒娇,冲她说话。 然而等第二天天亮,他就被抓出了木屋,被丢到了锅炉房。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母亲被其他奴隶丢下山坡。 她连一块坟地都没有。 就像一根破烂的木头,就那么轻易的滚落山坡,直到他再也看不见为止。 伊拉醒了。 他茫然的环顾四周,一个奴隶的腿搭在他的胸口,他把对方的腿挪开后感觉自己的脸上有些黏腻,伊拉伸手抹了把脸。 等他再次把手放下,才意识到——他哭了。 这么多年他从没落过泪,因为无泪可落,他在这世上最亲近,最爱的人已经没了,之后的所有痛苦,都像是隔着一层纱,只能让他的身体煎熬,却不能触动他的任何情绪。 “我昨晚做梦了。”有个醒来的奴隶啃了口手里的面包,他兴奋的对身旁的人说,“我梦见我成了自由民!” “我怎么没做梦?然后呢,你在梦里成了自由民以后呢?” 奴隶一脸向往地说:“我梦见我种着一块地,正好到了秋收的时候,到处都是金灿灿的麦子,沉甸甸的,风吹过的时候,麦子还会发出声音!” 他说话的时候眼神迷离,似乎耳边又再次响起了那美妙的沙沙声。 “你们说,昨晚月神真的来了吗?”一个年纪大的女奴看向谷仓外,她不敢走出去,害怕自己一出去就会被管事们抓住,然后被殴打,最后死在管事们的棍下或拳头下。 “肯定来了!”有人大喊道。 似乎声音越大,他们的底气就越足。 “如果月神没有来,我们根本就进不了仓库!” 吃饱了肚子以后,奴隶们的脑子迅速灵活了起来。 “管事们现在都没来找我们,肯定是月神跟他们说过了!” “月神在保护我们呢。” 奴隶们脸上都浮现出了笑容。 是啊,月神保护着他们,保护着他们这些卑微低贱的奴隶。 “如果月神大人能留下来就好了。” “对!我们给月神大人建一座城堡。” “不是城堡,是宫殿,要巨大的宫殿!” “等宫殿建好了以后我们就能留在月神大人身边了。” “我可以为月神大人养马。” “我能为大人擦洗马桶。” 奴隶们笑起来:“神才不需要马桶。” “对,神又不需要吃喝。” “谁说的?神话里月神大人最爱吃的就是金苹果。” “……好像也是,可是金苹果我们没有,月神大人应该吃不到了。” 奴隶们瞬间感动起来。 “月神大人为了我们,连他最爱的金苹果都不吃了!” 奴隶们纷纷低头,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竟然能让神放弃他最爱的食物。 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比金苹果重要——那可以金苹果! · 在帐篷里睡了一晚的叶舟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他睡到半夜总觉得有虫子在咬他,喷了花露水也没有太大用处,睡一会儿就要起来赶虫子。 因为要考虑赶路,所以他们带的帐篷并不是系统出产的,而是超市自卖的帐篷,容易收纳,足够轻,撑开以后可以睡下两个人吗。 但他也没想到质量会这么差,刚撑起来没多久就破了两个口子。 叶舟拉开的衣领冲身旁的邹鸣问:“你帮我看看,有没有起红疙瘩。” 邹鸣瞥了一眼,并没有深看,他收回目光后微微偏头,眸色深沉:“有点红。” 叶舟绝望道:“我就知道,肯定是对什么虫子过敏了!” “今天晚上不能睡室外。” 叶舟绝望完以后还是要面对现实,无奈叹气道:“算了,我今天睡之前把花露水仔细擦一次。” 这里的虫子太毒了,比大梁朝的还毒。 旁边刷牙的陈舒擦干净嘴后凑过来说:“过敏就睡室内嘛,我看那些管事人住的木屋还可以,睡之前驱虫消毒,估计问题不大,反正比睡在外头好。” 说完她也挠了挠自己的背:“我好像也被咬了。” 只有邹鸣铜皮铁骨,没能得到虫子的青睐。 邹鸣也说:“你容易过敏,待会儿我想想办法。” 叶舟笑了笑:“想什么办法?我觉得还是得给他们点时间让他们消化。” 对于装神弄鬼叶舟现在也算小有经验,甚至不少跳大神的估计都没他有经验——毕竟跳大神的只需要在有顾客上门的时候演一演,而他一演就是大半年,时时刻刻记得自己的人设,一句崩人设的话都不敢说。 跳大神干得好不好只关乎钱,他干得好不好关乎他的命。 “老板,你就把事交给他吧。”陈舒劝道,“不然事事都要你自己想办法,还要我们干什么?你工资白发啦?” 叶舟愣了愣,一时没想到反驳的理由。 “我是想着等这里的领主过来。”叶舟,“昨天演一场,主要还是为了跟那个领主做交易。” 他可以用现代工业的残次品去换取这个时代珍贵的东西——比如田地。 叶舟已经打算好了,他可以一边自己挣钱,一边为奴隶们争取更好的生活。 这一次不是出于利益的考量,而是他已经有力量去帮助那些受苦的人了。 他不再是那个随时都要担心被土著搞死的新人老板。 既然能帮,为什么不帮呢?只是伸伸手的事,对奴隶们而言却是终身大事。 如果他在这个位面能留下好的东西,那他希望这个东西是有正面意义,有用的。 叶舟想完以后感叹了一声:“我真是个好人。” 陈舒:“……” 陈舒看向邹鸣,发现邹鸣在听见这句话竟然煞有介事的点了点头,十分真心实意,看不出半点勉强。 叶舟看向山下的方向。 就在那个方向,有着这片土地的主人,这里除了他们以外所有人的主人。 ——也只是个人罢了。 · “怎么这么急?”男仆卡尔板着脸,他穿着牛皮靴,胸前别着一枚做工粗糙的胸针,刻板又冷漠的看着翻身下驴的管事,他眉头常年皱着,已经形成了两条抹不平的沟壑。 平时管事们见到他总是躲着他走——虽然他的权力并不大,但毕竟有很大可能是下一任管家,管事们因为利益冲突不待见他,但也不想得罪他。 他们可以欺负希尔,却不敢用同样的手段欺负卡尔。 而卡尔也没有因为他们对希尔的态度针对他们,他认为这是对希尔的历练。 身为他的侄子,无论如何都应该撑过这一关,否则将来到了领主大人身边,他有什么本事让领主大人信赖他? 第97节 “有……有神……”管事喘着粗气,他一边喘,一边迫不及待地说,“月神降世了!” 卡尔的眉头皱得更深了,看管事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傻子,他沉默两秒后问道:“你在说什么?” 他觉得对方在说胡话,可能是已经疯了?还是傻了? 好不容易喘匀了气的管事立刻抬起头,目光灼灼地说:“昨晚,昨晚月神降世了!” “他降下了神光!还、还让那些奴隶冲进了仓库!” 管事还想说什么,无奈口拙舌笨,还是他身后的巫医越众而出,冲卡尔说:“月神想要拯救奴隶,他觊觎了那些奴隶吃饱肚子的权力,月神大人今天可能还会再来,你一定要让我见到领主大人!” 这里没人是无神论者。 但卡尔是个有骗子论者,他冷漠的扫过眼前所有管事的脸。 但这一次,他没在他们脸上看到一点说谎的紧张。 可他也不敢轻信,毕竟一个人说谎可能心虚,但一群人说谎——多数时候是不会心虚的。 并且一个群体里,如果所有人都重复一个谎言,时间久了,他们就会真的以为那是事实。 哪怕这个谎言是他们自己编造出来的。 “你们最好确定你们说的是真的。”卡尔移开了身体,“谁跟我去见领主大人?” 管事们正要争着上前,巫医却已经走到了卡尔身边。 他义正言辞地说:“我是巫医,我给人治病的时候就要和月神大人打交道,我比谁都了解祂。” 此话一出,管事们也不好再争取。 毕竟巫医,跟巫有关系,那就跟神也有关系。 这里确实没人比他更有资格去和领主大人说这件事了。 于是巫医就这么昂首挺胸的在一堆羡慕嫉妒恨地眼神中跟着卡尔走进了石屋。 之所以是石屋,而不是城堡,是因为这屋子实在跟城堡扯不上一点关系。 它已经矗立在这里许多年了,年年都要花一笔大钱去修,可领主宁愿住在这样的破屋子里也不愿意再起一栋房子。 房子对贵族来说并不是居住的地方,而是身份的象征。 石屋再破,只要它是领主的居所,那领主们就要在这里住到天荒地老,除非石屋倒塌。 但领主的居所毕竟是领主的,这石屋比不上城堡,可也有两层高,地底还有一层。 石屋没有用一点粘合剂,因为这里不产黏土,如果不用木板用石头,那就要靠石头本身的重量一点点垒上去。 建造这样的石屋,需要数千奴隶不眠不休,可能要填进几十甚至上百条人命。 巫医紧张又激动的打量着石屋里的陈设——地上铺着兽皮毯,完整的兽皮毯价值不菲,巫医恨不得此时就抱着一块兽皮毯跑路,但他忍住了。 两边的墙上隔不了几步就有专门放油灯的碗,夜晚将临时把油灯点上,可能把走廊照得很亮。 巫医甚至觉得自己闻到了香料的味道。 他跟着卡尔走了很久,久到他都开始后悔过来了。 毕竟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让他心痒痒,而他却不能带走任何一样,这多折磨他啊! 经过漫长的等待后,巫医总算见到了领主大人。 领主坐在长桌后,他正在用餐,能容纳十余人的长桌旁只坐了他一个,面前却摆着六七样菜。 有烤的香脆的,没有砂砾和麦麸的白面包,还有放了奶和香料的浓汤,以及正中间的一只烤鸡,烤鸡的肚皮里也塞着香料。 除了这三道,还有一小块糖和一份煎蛋,几片猪肉。 哪怕是在贵族上的餐桌上,这些东西也足够奢侈了。 巫医甚至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他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些好东西! 领主放下餐巾,因肥胖显得格外细小的眼睛眨了眨,眨出了与他憨厚外貌截然不同的冷漠和探究,他把叉子扔到一边,平淡地问:“说吧,什么事?” 还没等卡尔开口,巫医就立刻说:“我是月神大人的使者,我来找你,就是要告诉你,月神大人降世,需要你献出你的土地。” 领主愣住了,他吃惊地看着巫医,表情甚至有些滑稽。 换成平时,巫医早就开始拍领主的马屁了,可他清楚的知道,马屁什么时候都能拍,但现在不行,一旦他拍了马屁,就低了对方一等,那无论他说什么,对方都不会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月神。”领主皱着眉,“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听过任何一个真神降世的例子。” 巫医:“那是那些人没有运气见到神,如果神是人想见就能见的,那为什么还会有教会?还会有神官?” 领主:“你是说,你是月神的神官?” 巫医咬了咬牙:“是。” 领主笑了一声:“月神大人昨天才降世的话,你是怎么成为神官的?” 巫医:“月神大人降世后看到了我,认为只有我才有资格服侍他,所以昨天晚上我才成为的神官,我知道你不相信我,我也不需要你相信。” 巫医扬起下巴:“你可以把我当骗子,罪人,只要你不担心月神大人知道后问责你的罪行!” 领主看了眼卡尔,卡尔心领神会:“大人,我过去一趟。” 领主点了点头,他没有再给巫医一个眼神,而是重新拿起刀叉,享受起了美食。 鲜美的鸡肉流着油,油脂的香味和香料的味道混合在一起,让巫医离开的脚步都显得格外不坚定。 卡尔离开后,另一个男仆走到领主身旁,他熟练的给领主倒了一杯葡萄酒,又或是葡萄汁,忧心忡忡地问:“大人,真的会是月神吗?” 这世上最大的两个神,就是日神和月神,一个掌管白天,一个掌管黑夜。 前者神性章著,爱恨分明,后者倒是温柔仁慈。 但只要是神,就很少有能接受凡人抵抗自己的。 男仆有些害怕,他认为领主应该亲自去,但他不敢直说。 领主咽下一口肌肉,他的嘴角扯了扯,勉强算得上一个微笑,他本来就小的眼睛挤得更小了,语气中带着一股浓浓的不以为然:“如果神真的那么容易降世,为什么要来这儿?” “他为什么不去王都?难道我能给他的东西会比国王陛下更多吗?” 领主笑了一声:“如果真是那样,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在这里显露神迹?” 男仆有些被说服了,但还是有些犹豫地问道:“为了奴隶?” 领主嗤笑一声:“奴隶?你以为神就不要奴隶吗?” “那些所谓的神使,神侍,不都是神的奴隶?” “而且他们还不会死,要永生服侍神。” “怎么神没有拯救祂身边的奴隶?”领主的声音变大了一些,“被神厌弃的人才是奴隶!” 领主笃定道:“来的肯定不是神,是个想要从我手里骗走东西的人。” 男仆已经完全被说服了,他惊叹于领主的智慧,为自己的愚笨自卑。 “那您还让卡尔去?”男仆看着领主喝了一口酒,他有些眼馋的看着领主唇边残留的酒渍。 领主放下酒杯:“让他去看看也没什么不好。” “如果那个骗子是个聪明人,说不定能对我有用。”领主摸了摸下巴,“神光……” “聪明人有很多,如果神光真的存在,那对我也是一件好事。” 他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这个庞大却贫瘠的领土,困住了他的父亲,也困住了他。 他渴望更大的天地,渴望更高的地位,渴望得到所有人羡慕的目光。 得到比他的父亲,比他的祖先更伟大的荣光。 领主对男仆说:“你说的对,说不定我真的该亲自去一趟。” “让他们把马牵出来。” 他要亲自见一见“月神”。 如果对方聪明,把神光献给了他,他还可以给对方一个管事的身份。 如果对方不够聪明…… 领主垂下了眼眸。 死一个人而已。 他身边死的人难道还少了吗? 人命比酒贱。 第76章 阳光落在身上,叶舟走在山林间的小路上,好在温度不算高,他并没觉得有多热。 白天叶舟不准备在奴隶们面前现身——他们认为他是月神,给他找好了身份,定好了人设,那他就照着这个人设演下去吧。 现在还是早上,距离夜晚还太远,叶舟和邹鸣他们商量后,决定下山看看。 山下就有村庄。 可能是因为这里距离国家的行政中心太远,从山上望去,大片土地上只坐落着零星的房屋,最大的建筑群也不过是两条街,叶舟眺望过去,甚至没有看到做生意的人。 房屋全是木制民居,但跟现代人幻想的田园小屋没有半点关系。 木屋一栋比一栋的简陋,叶舟拿着望远镜看过去,看到的就是漏风的木板,绝不能挡雨的屋顶,这些木屋都像是被天灾迫害过一遍又一遍,让人担心它们是不是真的能住人。 由于他们的长相实在无法融入土著群体,所以叶舟即便下山,也只能在不远处观察。 田地里有零星的农人在干活,大片农田摆在那里,可人力有限,没有牛和骡子,人们耕地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 这里比大梁朝还要贫穷。 大梁朝百姓流离失所是因为天灾,如果没有天灾,在物质条件上是比这里的人富裕的。 草儿娘家那么穷,税和租子那么高,她们也依旧能买一根红头绳。 这里的人连买头绳的地方都没有。 红头绳不是一根绳子那么简单,而是人们除了温饱和蔽体以外有了对美的追求,并且能够进行自由买卖,虽然是非常小的买卖,但民间已经形成了市场。 第98节 而这里,显然不像是有市场的样子。 但眼前的这片大地,地广人稀,没有足够的人手,土地能带给人的好处是有限的。 土地不是洒下种子就能收获,需要耕地,施肥,除虫。 如果这一年出现旱涝灾害,粮食没有好的收获,来年就要饿死人。 看天吃饭,农人的血泪汗水,都浓缩在这四个字里。 叶舟能看到衣衫褴褛的农人们在田地里耕作,孩子就用草绳拴在一边的树旁,叶舟甚至还能看到孩子伸手去抓从身边爬过的虫子吃,就那么塞进嘴里,父母甚至都没看见。 他看到孩子拿起石头的时候都担心他会不会把石头吞下去! 好在那孩子只是把石头放在嘴边舔了舔,并没有塞进嘴里。 叶舟:“……” 怪不得人少,小孩的存活率太低了,能活下来都算是天选之子。 “这里太穷了。”叶舟感叹道。 物质和精神都穷。 叶舟有些好奇:“不知道他们的领主过得怎么样?” 领地上的老百姓这么穷,领主应该也富裕不到哪里去吧? 陈舒笑道:“这就不一定了,我以前去过一个位面,那里的领主穿金戴银,但领地上的老百姓全都穷得连衣服都穿不起,走在街上几乎全是裸着的。” 叶舟:“就没有那种特别富裕的位面?” 陈舒想了想:“有啊,那种科技发展的比我本位面好的地方我也去过,就是生意难做,不容易挣钱,你有的他们都有,还比你的好,除非有什么是你有他们没有的。” “但没有的东西,价值也不稳定。” “在穷的位面挣钱反而容易,因为多数贫富差距大,你觉得廉价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就是无价之宝,虽然危险,但老板们还是愿意冒险过去。” 陈舒笑着说:“不少老板在能回到本位面后,还是愿意继续做位面生意,不怎么回原位面了。” 叶舟点点头:“能理解。” 在位面穿梭,自己不老不死就不说了,还能不断积累资本挣差价,一旦开始就很难停下来。 换成叶舟自己,他回了本位面,估计也会继续做位面生意。 生意在哪儿做都是做,只要他能偶尔回家看看父母就行。 这么看来,对做生意的人来说进行位面交易是件好事,不仅胆子大就能挣大钱,还能见识不同的风景,了解不同人文,学到更多的东西,就好像冒险故事。 唯一让人犹豫的就是危险程度了。 可如果之后系统解锁类似防护罩的东西,那连危险都趋近于零,更没什么可犹豫的。 他们慢慢靠近了街道。 这里是平原,下山之后就找不到高处观察,他们只能待在农田后的树林里,看向街道上的人。 街上其实也没几个人,多数人都在地里,他们根本不种菜,只种粮食。 粮食能填饱肚子,至于佐餐,有野菜就够了,不用再花时间和精力去种菜。 叶舟看来看去,都没觉得这里有城镇的样子——连他那最小村子的规模都比不上。 “我原本还以为能找个旅馆,想想办法看能不能住。”叶舟小声对邹鸣说,“现在看来还真的只能住帐篷了。” 邹鸣:“我会想办法。” 至于是什么办法,邹鸣没说。 他们三个现在只能待在树林里静待时机,吃饭吃的也简单,带出来的全是压缩饼干肉干豆干一类不占空间方便的干粮,佐料倒是带得多,比如老干妈一类。 面包也有,但带的不多,而且是大列巴那种类型,并不松软,就没那么浪费空间。 叶舟想起了草儿母女第一次吃面包的场景。 好像一块块的面包是什么美味珍馐。 对于这片土地上的人来说,黑面包就已经是珍馐了。 远处的孩子没有再吃虫子,他似乎累了,趴在地上睡觉。 他的父母偶尔会抬头看看他,确定他没有挣脱草绳爬走后就继续干活。 没有下地的自由民们在街道边干活,修补家里木板房顶的破洞,在阳光下挥汗如雨。 明明是田园景象,却并没让人觉得生机勃勃。 · 伊拉正在吃饭,他从醒来到现在一直都在吃,吐了好几次还是继续吃。 他感觉自己自己吃了可能有一车黑面包了,可他并没有觉得饱。 奴隶里已经开始觉得肚子痛,可即便这样都还在往嘴里塞。 “管事们来了!”坐在仓库门口的奴隶放下面包,脸上带着恐惧,激动地站起来大吼,“管事来了!” 原本坐在仓库里的奴隶们爬起来,他们把身边的所有黑面包揽进怀里,然后不断拥挤着朝外跑去,伊拉被撞到了两次,但他每次都能在落地前伸手支撑地面,迅速站起来。 奴隶们填饱肚子以后总算知道怕了。 他们吃了那么多面包,那么多!被管事们抓住了,肯定会被打死! 逃吧! 他们这么多人,总能找到一个地方活下去是不是? 只要不被抓回来,就算继续当奴隶也好,有过这一顿饱饭,他们什么都不求了。 然而刚刚到达这里的卡尔并没有关注奴隶们,他甚至没有看仓库,而是先询问昨晚月神究竟是在哪儿出来的。 “月神是从悬崖飞上来的!”巫医走到卡尔身边,他总是要下意识的去巴结对方,可每次到最后一刻都忍住了。 “他把月亮都叫来了。”巫医说。 卡尔反驳道:“昨晚我也看到了月亮,月亮还在天上。” 巫医于是补充:“那就是月亮的姐妹。” 巫医:“神话里可写过,以前天上有六个月亮。” 这个解释似乎很有道理,卡尔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卡尔走到了巫医指向的地方——悬崖边的大树下,这棵树似乎确实有点不凡。 它很高大,对树来说长得高似乎很正常,可这附近只有这一颗大树,旁边全是小树。 所以月神挑这个倒也正常。 卡尔不敢站到月神站过的地方,虽然他现在还不知道月神究竟是真是假,但小心点总是好的。 “那是什么?”卡尔看到土壤里有个正在反光的东西。 可他自己不愿意去挖,于是转头看向身后的管事。 管事心领神会,哪怕不情愿也走了过去,徒手挖开了图,把下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当这东西被扫去泥土,在阳光下露出真容的时候,所有人都傻了。 他们甚至忘记了呼吸,灵魂从身体中飘出,忘记了思考和语言。 管事捧着这个东西,动也不敢动。 在他手中的是一只蝴蝶。 却并不是平时能看见的蝴蝶——它的翅膀张开,五彩斑斓,但又没有底色,透明的翅膀泛着多彩的光,翅膀花纹有金色的纹路,它的触须格外精细,似乎下一刻就会飞起来。 它美得让他们屏息。 “神、神迹……”卡尔喃喃道,“这才是神迹!” 这蝴蝶一定是月神施加了神罚,把它变成了这样。 可它实在太美了,卡尔的双眼里闪烁着贪婪的光,可他最后还是说:“把它收起来,我带回去交给领主大人。 其他管事都没说话,他们受惊过度,连怎么说话都忘记了。 卡尔激动地说:“月神降临了!” “月神今晚会来吗?”卡尔紧紧抓住了巫医的手臂。 他的目光狂热又带着期盼,好像刚刚对巫医爱答不理,不当一回事的人不是自己。 巫医愣了两秒,他很快得意起来:“月神说过,他会来。” “别拿那种布碰它!”卡尔突然冲着要把蝴蝶收起来的管事喊。 管事被吓得手一抖,蝴蝶从他手中掉落。 时间似乎都停滞了,蝴蝶落在了管事脚下的石头上。 清脆的响声仿佛晴天霹雳般在所有人耳边响起。 蝴蝶四分五裂,像是一块脆弱的冰。 “它碎了……”有人小声说。 卡尔已经冲到了失手的管事面前,他面目狰狞,五官几乎凑到了一起,狠狠的给了管事一巴掌,管事年纪大了,只一巴掌就被打倒在地。 “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卡尔朝他怒吼,“这件事我会告诉领主大人,你不配当管事,更不配当自由民!你!还有你的父母孩子,都应该去当奴隶!” 扑倒在地的管事表情慌乱,他爬到卡尔脚下,伸手去拉卡尔的裤腿,他一边流泪一边哀求:“我错了,是我的错,卡尔大人,别这样,别这么对我!” “我一直在为领主大人做事,我可以献出生命,别让我变成奴隶,卡尔大人!” 卡尔却只是踹了他一脚,让他离自己远一点。 卡尔自己走过去,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帕,把蝴蝶的“残骸”包起来。 “我现在就得去见领主大人。”卡尔甚至没准备去看一眼自己的侄子,“你们把他看好。” 他指了指爬向他的管事。 其他管事却完全不敢求情,他们只能看着卡尔带着巫医离开。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打碎蝴蝶的管事趴在地上,他反复念叨着同一句话。 第99节 他求救似的看向其他人:“你们都听到了对吧?是卡尔,卡尔朝我吼了一声我才失手。” “对吧?你们都听到了对吧?!” 可是没人回答他。 管事中间跟他关系好的人甚至转过头不再看他。 在木屋里照顾着希尔,等待卡尔进来的索姆一直没能到卡尔进来。 希尔还没死,不知道是他自己命硬还是巫医带来的药确实有用,他的情况没有变化,但也没有变好,但他也只昏迷不醒,人事不知。 索姆有些焦急,他好几次走到门口去看,只看到卡尔离开的身影。 他不敢置信——卡尔抛弃了他的侄子?! 他们可是血亲! 索姆转头看向躺在床上人事不知的希尔,竟然莫名感觉到一股悲凉。 他其实不喜欢希尔,希尔自大又残暴,对他这个同伴也经常非打即骂。 但他又感激希尔,如果不是希尔,他可能早就变成奴隶了。 他家没有钱,也没有地位,即便是自由民也是自由民里最低等的哪一类,他们总是在欠领主的钱,并且永远都还不上,如果不是希尔帮了他,他现在估计就在奴隶堆里,没日没夜的干活。 索姆走到床边,低头看着希尔惨白的脸。 他希望希尔能活下去。 如果不能,也希望他死得不要痛苦。 至于他自己…… 索姆无力的捂住了脸。 他没有任何办法,或许他的命运就是成为奴隶。 · 碎成几块的玻璃蝴蝶享受着它作为现代工艺品本不该有的待遇,它被摆在书桌上,还垫着比它身价不知道高多少倍的羊毛垫。 领主甚至不敢坐着,只敢在旁边看着,他惊叹道:“竟然真的是神,是神把蝴蝶变成了不化冰。” 虽然是不化的冰,但竟然还有这么多颜色,除了月神这样强大的神,其他诸如风神水神一类的神根本做不到。 卡尔小声说:“可能是在我们之前被什么动物或者人碰过了,才碎成这样。” 他刚刚虽然威胁了管事,说要让对方成为奴隶,但他最后还是瞒下了这件事。 倒不是他心软善良,纯粹是因为当时自己也在场,如果领主生气,那他也跑不掉。 领主终于升起了好奇心:“你说,月神真的是住在月亮上的吗?” “他能不能把我们也带去月亮?” 虽然他说神侍神使也是神的奴隶,但这就像国王的男仆,你想当还当不了。 卡尔:“如果月神大人能看到您的诚心,肯定会把您带走的!毕竟您是位伟大尊贵的人,和普通人不一样。” “就是不知道月神大人喜欢什么。”领主看着蝴蝶,他遗憾地说,“要是能看到它完好的模样就好了。” 卡尔也很遗憾。 主仆俩商量起来,竟然月神是真的,那他们就必须想办法让月神看到他们的诚心。 “去王都有什么了不起?”领主冷哼一声,“去了王都说不定连土地都没有了,现在王都多少贵族?只有一个爵位,还要靠爵位吃饭。” 有些小家族愿意养着贵族,哪怕是落魄贵族,因为这样在外面行走,他们也能打出贵族的旗号,算是两边互利互惠。 贵族嘛,每年国王都要册封,好的土地早就被人占了,差的土地——哪个吃饱了没事干的贵族愿意跑去鸟不拉屎的地方当领主?还不如待在王都,等着被人养。 领主想去王都,就是因为这块土地实在是鸟不拉屎。 土地不肥沃,种粮食都种不出多少,他现在还能吃肉喝酒,完全靠他祖父,父亲,几代人数年如一日的对平民们敲骨吸髓,才存下了一点足够他挥霍的钱。 这个挥霍,指的也不过是顿顿吃肉。 石屋里的兽皮地毯被虫子蛀坏了不少张都还没能换新的。 “你快让管家看看,仓库里还有什么能拿出来的东西。”领主有些难受,“这里实在是太穷了。” 他值钱的东西并不多,金碗这些有,可月神肯定不会缺金子。 神都爱美酒,可他的酒实在算不上美。 “把酒窖里的酒挑好的装起来。”领主痴痴地看着蝴蝶,“一定要让月神大人看到我有多虔诚!就算不能跟月神一起去月亮上,也要得到祂的赏赐!” 这个蝴蝶虽然碎了,但依旧价值不菲,他觉得如果自己把这只蝴蝶拿去送给爵位更高的大贵族,说不定能换一块更好的领地。 不过他现在不敢送,怕被月神大人发现。 可如果他得到了月神的青睐,神明赐予他这些珍宝,他就能得到无数人想象不到的好处。 说不定……他能成为国王! 想到这样的未来,领主更激动了:“快!再看看还能出来什么来!” 改变命运的机会就在今晚。 · 乌云遮住了月亮,星辰黯淡,可山坡上却火光闪烁,无数人高举着火把,他们遥望天边,充满渴望的等待着月神降临。 巫医嘴里念念有词,他在头上插了几根不知道是什么鸟的羽毛,一边念一边围着火堆跳舞。 可没人觉得他的行为可笑,就连衣着庄重的领主都正色看着他。 领主穿着自己参加重要场合时才穿的衣服,五颜六色的衣服上画满了花纹。 染料不易得,颜色鲜艳的染料更难,甚至拿钱都买不到。 就算买到了,衣服也是消耗品,因为洗两次就会掉色,掉色都完全不能看,只能穿过一次后用干布去擦,然后再小心的收起来。 直到确实穿不出去了,才会清洗后当普通衣服穿。 不远处的叶舟正看着领主。 白白胖胖的领主和远处聚在的骨瘦如柴的奴隶对比起来实在太惨烈。 这个领主看起来并不像坏人——他的鼻子很大,眼睛小,又有一张圆脸,虽然算不上好看,可竟然莫名有点憨厚的样子,叫人觉得他应该是个心肠好的老实人。 叶舟小声问:“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陈舒:“准备好了。” 叶舟点头:“那就开始吧。” 邹鸣在不远处放下了烟花,陈舒找了个合适的举好强光手电。 叶舟给邹鸣使了个眼色。 邹鸣点燃了烟花的引线—— “月神还没有来。”领主站得有些累了,可月神不来他不敢坐。 卡尔连忙说:“大人可千万不要坐下。” 领主叹了口气:“我知道……” 他刚说话,就被一声巨响吓得愣住了,跟那声巨响同时到来的还有天上蓝色的花。 领主跟着所有人一起抬头看去。 巨大的蓝色火花在黑夜绽放,它绚烂美丽,在瞬间照亮夜空,又迅速消失。 但很快,下一朵花便再次绽放——只不过这一朵是金色。 它太美了,比蝴蝶还要美。 巨响不断,可人们却不再害怕,他们仰着头,痴痴地看着那以夜幕为画布的花,它那么大,那么璀璨,好像在它绽放的那一刻,这世上所有阴霾都会消散。 领主微张着嘴,连有只虫子飞进去了都没发现,他感到头皮发麻,从头麻到了脚。 最后一朵花消失的瞬间,一道纯白亮光落在了悬崖树旁。 在令人恍惚的光亮中,一个人影立于光中。 没人能看清他的身形,也没人能看清他的脸。 但他们都知道,这不是他,是祂。 是这世上最尊贵的神邸,是将要改变他们命运的神。 领主“扑通”一声,果断地跪了下去。 他抬高手臂,极尽虔诚的拜服下去。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亲吻神的脚尖。 领主声音颤抖:“月神大人,我是您最虔诚的信徒!” 就算以前不是,此刻也是了。 第77章 光里的人只有一个漆黑的剪影,但他的身体却被被光勾勒,勾出了一道削瘦颀长的身形。 哪怕看不见他的脸,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让所有人心甘情愿的下跪。 拥有人没有力量的,就是神。 叶舟看着领主管事和奴隶们朝他跪下,心情很平静。 他莫名想到了第一次见到草儿母女的情形,她们挣扎着,拼命的给他下跪,朝他磕头,哪怕把自己磕晕过去也在所不惜。 他在她们脸上看到的是求生的渴望。 那种遵循本能的,猛烈又野蛮的生存欲望。 而在这些人脸上,他看到的是一种令他毫无波动的野望,是希望从他身上获得更多,更贪婪的欲求。 草儿母女让他震撼,让他同情,让他忍不住伸手。 第100节 而这些人却让他觉得恶心。 他抬起了脚。 领主的额头紧贴在地面上,他的鼻尖是泥土的气味,带着腐烂的树叶味,可他却觉得这味道格外好闻,比最昂贵的香料更好闻。 有一道人影落在了他的头顶,余光瞥见后,领主不由自主的全身颤抖,每一块肉都在跳舞。 “你是这里的领主?”一道奇异的声音在领主的耳边响起。 这声音很轻,口音却很奇异古怪,可并不会让人觉得难听,反而叫人觉得,这样的说法才是对的,才正确。 领主咽了口唾沫,他嗓音颤抖地说:“我尊敬的,伟大的,来自月亮的真神,我是莱恩·喀迪尔,您最虔诚的信徒,最忠实的奴隶,您的牧羊人,我将为您付出一切。” 没有回音,领主胆战心惊,可他不敢抬头看,只能一动也不动的继续趴跪在地上。 过了不知道多久,久到莱恩脸上的汗水落到了泥土中,他才又听见那道奇异的男声:“这是谁的土地?” 莱恩并不蠢,他自认是个聪明人,可能比国王陛下差那么一点,但比别的贵族不知道聪明了多少倍,他立刻说:“这是您的土地!不仅这里,这片大陆上所有土地都是您的!” “我会立刻让人给您修建宫殿!”莱恩说起来就停不了,滔滔不绝道,“要用最好的宝石装点,最华丽的皮毛铺地,还要……” 他恨不得把他知道的所有奢侈物品全给塞到“宫殿”里去。 莱恩说完后听见了一声轻笑。 那笑声让他的心陡然一松——月神大人这是接受他了。 莱恩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人奉养神明,必须拿自己的全副身家,心和灵魂去奉养,只有受尽苦楚,才能得到神明的青眼,否则什么都不做就被神明宠爱,那神明的宠爱就太廉价了。 等他奉献够了,足够可怜了,神明就会让他永生。 从此他就不会再被困在领地上,甚至整个大陆都困不住他。 所以他在上山前就已经做好了历经磨难的准备,哪怕断手断脚,为了永生侍奉生命,他也要坚持下去。 “你,过来。” 莱恩听见这话以后瞬间抬头。 但他这次依旧没看清月神的脸,因为已经有人站起来,并且朝月神走去了。 莱恩的面目瞬间变得狰狞。 巫医!那个巫医! 巫医一直观察着,他在听到月神说“过来”的时候就当机立断的站起来,他现在不表现,到时候莱恩就要把他挤到旁边去了!而且他如果不坐实自己神使的身份,之后肯定也会被莱恩清算。 他必须要成为神使! 原本想让领主到自己面前来的叶舟也没想到过来的会是巫医。 不过他也无可无不可,反正随便谁,能传话就行。 巫医走到叶舟面前,但他低着头,并不抬头去看叶舟的脸,不管他在其他人面前再会说话,现在也不敢直接拍马屁。 他是想要好处,想要贴上神,但他也相信神无所不知,神知道他是什么人。 但他也认为自己对神是虔诚的!虔诚和私心,应该是能共存的。 叶舟不知道巫医在想什么,但一看就知道对方在心虚。 见的人多了以后,叶舟现在在看人这方面已经有了不少心得。 眼前这个头上插着鸟毛的男人有一头花白的头发和胡子,乱糟糟的盖住了大半张脸,衣服也穿得严严实实,但叶舟从他脸上的皮肤和走路的状态能看出,这是个年轻人。 再怎么样,年龄也不会超过三十岁。 毕竟超过三十,在这样的时代里,其实就算老人了。 毕竟平均年龄也就四十左右。 叶舟问他:“你叫什么?” 巫医僵硬地回道:“科特。” 叶舟:“我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办。” 科特瞬间精神大振,他立刻找回了一点微不足道的胆量,小声说:“大人需要我去干什么?” 然后又补了一句:“就算您现在让我去死,我也会马上去!” 叶舟:“我的土地上不需要奴隶。” 他冷淡地说:“你们所有人都是我的奴隶。” 科特连忙说:“是的,大人,我们都是您的奴隶!” 他听出了月神的言下之意——既然都是他的奴隶,那就不用分出高低贵贱。 因为这里唯一高贵的只有月神大人。 “我会在这儿停下一段时间。”叶舟,“但我不需要宫殿,我已经住腻了。” 科特继续点头,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传说中日神还曾经变成一匹马,每天就在树林里奔跑吃草,还跟一匹母马相爱了,母马生下来神子——一只小马驹,这只小马驹马头人身,现在是掌管星辰的神官。 可见神嘛,从来都没有规矩可言,祂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别说不想住宫殿,就算不想穿衣服都正常。 叶舟:“你们要修建房屋,我会给你们种子,农具。” “奴隶要变成自由民。” 科特连忙说:“您真是仁慈慷慨,您是我们在天上的父,天生的母,您是黑夜的火炬,引领我们走向……” 叶舟木着脸听他拍自己的马屁,不仅不感动,还觉得十分好笑。 这些人拍马屁都不知道委婉点,拍的这么直白,很难让人不想笑。 “明天我还会再来。”叶舟说,“你应该知道我想见到什么样的场面。” 科特立刻大包大揽:“哪怕我办完以后就死,也要为您办到!” “这样东西给你。”叶舟把一直握在手里的玻璃小鸟扔给科特,科特手忙脚乱的接住,还没去看,就听叶舟又说,“它很美,也易碎,我想你们都不愿意变成这样。” 科特愣住了。 他虽然猜想过那只蝴蝶可能是被神明用了神法变成的那样。 可他没想到,神竟然会把人也变成那样…… 他还没来得及再说一句,再表表忠心,又一道强光射来。 科特下意识的闭上眼睛,等他再次睁开的时候,月神已经不见了。 原本月神站着的地方现在什么都没有,好像他从没出现过,之前发生的一切都是他们的臆想。 只有手里的东西让他找到了一点真实感。 科特就着火光看向手里的“鸟”。 比起蝴蝶,这只鸟更美,它的每一根羽毛都清晰可见,眼睛爪子,哪怕是爪子上的纹理都有。 这样脆弱的东西是不可能雕刻的,只有神明能把活着的鸟变成这样。 趴跪着的人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一直都不敢动。 科特趁他们还没起来,连忙把“鸟”塞进自己的衣服里。 “莱恩。”科特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后走到莱恩面前,这次他直呼莱恩的名字,不再叫对方领主大人,他语气轻松,还带着一股浓浓的不可一世,“起来吧,月神大人已经走了。” 莱恩这才艰难的支撑着膝盖站起来,他怒气冲冲地看着科特的脸,却不敢大骂对方,只能忍住火气问:“月神大人想要什么?” 科特笑了笑:“月神大人需要这片土地,而且他说了,他不需要你的奴隶。” 莱恩有瞬间迷茫:“什么意思?” 科特微抬着下巴,骄傲道:“你都是月神大人的奴隶,奴隶怎么能拥有奴隶?” 莱恩脸色微变,但他什么都没有说。 “我会让他们成为自由民。”莱恩果断道。 科特:“大人要你们修建房屋,也会给你们种子和农具,月神大人这次是因为想玩得尽兴才下来,你最好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要让大人难受。” 科特:“像我这样的神使,跟你们不一样,所以你也不用对我有敌意,毕竟就算我不在了,你也不会成为下一个神使,你不是巫医,也不会巫术,我们俩关系好,月神大人也会放心。” 他也不想真的把莱恩得罪狠了,毕竟他可没钱去为月神奉献,还需要利用莱恩。 莱恩看了科特一眼,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点头说:“我知道。” “走吧,先下山。”莱恩对卡尔说,“去把羊皮纸都找出来。” 把平民变成奴隶简单,直接消掉户籍就行了,但把奴隶变成平民就麻烦多了,他要一个个给他们重建户籍,虽然文书不需要他亲自写,可他需要签名。 那么多奴隶,现在回去写文书,估计明天和后天都写不完。 但月神大人的命令,他不敢不服从,只能带着卡尔和另外几个男仆拼一拼。 · 演完戏的叶舟一身轻松,他现在还不急着跟领主做生意——装神弄鬼的时候做生意,太容易让人起疑了,只要不是太蠢的人都能意识到,神跟人做生意?交换东西?神吃错药了? 毕竟这里的神靠的都是明抢。 红发男人凯恩就跟冯玲说过这里的神话故事,月神是所有神明里最宽容的。 但叶舟听完冯玲转述的故事,完全没明白月神宽容在哪儿。 因为这位月神除了不杀人,该干的坏事祂一样没少干,心情的时候就不说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要让人间地动山摇,唤起狂风骤雨。 谁得罪了祂,祂就要把人抓起来,关上一千年,这人要受一千年的折磨。 神要人间的东西,如果人不给,神就自己抢,抢完人类还要自我反省——我们怎么这么吝啬,这么狭隘,这么过分,竟然不把神要的东西双手奉上。 所以神跟人交换,绝对是崩神设。 叶舟的计划是先给他们一根萝卜,就吊在他们眼前,让他们永远吃不到又永远追逐。 然后再让领主主动掏东西。 原本叶舟还有些担心,他需要一个发言人,熟悉这片大陆的规则,又能明白他的意思,挖空心思为他提供好处,去坑领主,就像草儿娘那样的人。 草儿娘在大梁朝给他提供了太多好处,叶舟希望在这里也能遇到第二个草儿娘。 至于这个人是好是坏,是忠是奸,都不重要,只要能让叶舟达成目的。 回到树林里的叶舟冲邹鸣说:“我觉得那个叫科特的人不错。” 第101节 邹鸣皱起眉头:“不错?他只是个投机者。” 叶舟拍了拍邹鸣的肩膀:“不要这样想,只要他有用就行了。” 如果他真的十恶不赦,叶舟并不吝啬一颗子弹,但如果他并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那不去管他就行了。 “我要出去一趟。”邹鸣突然说。 叶舟“啊”了一声:“你不去支帐篷?” 邹鸣看了叶舟一眼:“你不喜欢住帐篷。” “我不喜欢也没办法啊。”叶舟叹气道,“刚刚我实在说不出我要去木屋休息的话,里头还有个伤员,还是我打伤的。” 虽然他不觉得自己开枪有错,更不觉得内疚羞愧,可开枪的人和受伤的人同处一室?怎么想都觉得受不了。 至于把人赶出木屋,那就更奇怪了。 “那就让他们把他搬下山。”邹鸣对伤员的命半点不在乎,对方会不会在下山的路上死于颠簸他也不在意,平淡道,“在山上他也是等死。” 说完邹鸣就朝着木屋的方向走了过去。 叶舟连忙追过去,他抓住了邹鸣的手臂,叠声说:“算了算了。” “真别去。”叶舟,“我想到我要躺在被我开枪打伤的人睡过的床上,我就觉得全身不自在。” 叶舟又说:“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想让我睡得好,但我觉得我过去,会睡得更差。” “今晚我多喷点花露水就行。”叶舟说。 他没说假话,也不是客气,跟邹鸣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他自觉和邹鸣已经是感情深厚的朋友了,邹鸣这个人不爱说话,可他会很认真的倾听,并且把他的需求记在心上。 叶舟觉得邹鸣心里有一杆秤,什么都清楚,只是不愿意说。 简而言之,邹鸣在叶舟心里,就是一个温柔沉默,又能干利落的人。 能做的,邹鸣就不会说。 换言之就是有点轴,认定了什么就坚定的走下去,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哪怕撞得头破血流,撞得没命,都要继续走。 因为这就是他选择的路,他不会给自己反悔的机会。 叶舟欣赏这样的性格,也喜欢拥有这样性格的人。 他一直都这样,对于朋友,他总是越看越顺眼,对方身上的优点会被他放大,缺点则会被他忽略,他自己不是完人,也就不会要求别人是完人。 对着邹鸣,叶舟从来都是有话直说,绝不委婉。 “我是这么想的。”叶舟拉邹鸣拽了回去,让对方坐在石头上,自己也在旁边坐下来,他递了一瓶水给邹鸣,邹鸣接过后叶舟才说,“还是跟他们保持距离比较好,人跟人之间的距离一旦近了,就会得寸进尺。” 邹鸣愣了愣,他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手里的水瓶。 叶舟没发现邹鸣的异样,继续说:“所以没必要为了住的好点,就把我好不容易搞出来的月神身份搞崩,现在受点苦没什么,现在吃苦,都是为了之后的甜头。” 邹鸣:“我知道你的意思。” 叶舟松了口气:“那就好。” 叶舟看向天边的月亮,他笑了笑:“不知道如果真的有月神的话,他看到我假冒他,会不会气得睡不着觉。” · 他们没挨打!也没被抓起来! 伊拉缩在奴隶当中,他们原本都跑了,结果发现管事们并没有抓他们后就又跑了回来——逃跑是件难事,毕竟周围没有村庄,就算有,他们也不敢进村,一旦被发现是逃奴,他们就会被抓起来吊死。 伊拉看着其他人回去后也没挨打,就也悄悄的回来了。 有些逃得远了的奴隶没回来,伊拉回来以后一直在后悔,或许他不该回来,说不定现在都已经自由了,但过一会儿他又不后悔,毕竟谁知道那些逃奴会不会死在野兽嘴里,又或者死在某个陷阱里? 他只是想活着,反正逃走和留下,危险都是一样的。 “我还以为你们不会回来。”索姆神色复杂地看着这群奴隶们,他心中忽然涌起了一股巨大的悲凉,自言自语道:“明明可以自由,还要自己回来,你们是不是天生就贱啊?” 奴隶们没有回答他,他们也不觉得索姆在骂他们。 毕竟奴隶就是低贱的,他们从没觉得自己高贵过。 索姆看着奴隶们慌张的面孔,他不明白,是这些奴隶天生就贱,还是成为奴隶后才变贱的? 他如果是奴隶,是不是也和他们一样? 想到那一天,索姆现在就觉得痛苦。 不过奴隶们不在乎,他们还在庆幸自己可能不会受罚。 伊拉小声跟旁边的女奴说:“月神大人刚刚又来了!” 女奴也向往地说:“如果我们是自由民就好了,刚刚也能看到月神大人。” “不知道月神大人长什么样,一定很俊美!肯定是最漂亮的男人!” 伊拉也点头:“不知道月神大人会在这里待多久。” 奴隶们都认为,是因为月神大人来了,所以他们即便吃了领主的面包也没有受罚挨打。 他们坐在草地上,今天也不用干活,管事们没有来催促他们,也没有鞭打他们,偶尔过来也是神色匆匆,他们似乎有什么急事要办,奴隶们也不好奇。 大人物们总是很忙。 小小的管事对奴隶们来说,就是天大的大人物了。 就在奴隶们看着太阳升到头顶,想着什么时候能吃饭的时候,一名男仆带着一卷羊皮纸走了过来。 “我念到名字的都站起来。”男仆板着脸,看样子很急,他展开羊皮纸,甚至什么都没解释,就开始念起了名字:“塔希尔!” 奴隶们一脸茫然——奴隶是没有名字的。 伊拉能有名字,是因为他幼年时期有个还算“受宠”的母亲。 其他奴隶只有代号,比如大鼻子,有痣的那个,他们给自己起的名字也都是花草石头。 正经的,如塔希尔这样的名字是没有的。 可奴隶们不敢发问,男仆念了好几次,实在没有耐心了,只能说:“我念一个名字,你们想要这个名字的人就站起来。” 男仆又念了一次。 这次还是没人站起来,男仆只能指向前面的一个男奴:“你,站起来,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塔希尔。” 奴隶连忙站起来,他害怕极了,头上都是汗水,脸色苍白,双腿一直在打颤。 男仆却没有再看他,又是继续念名字,继续点人。 他一共念了十六个名字,十四个男名,两个女名。 念完以后,男仆一脸不甘愿地说:“从现在开始,领主赐予你们自由民的身份,你们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可以领到一块可以耕种的土地,当然,土地的税得按时交给领主。” 男仆继续说:“你们应该感到幸运,如果不是领……月神大人,你们这样肮脏的虫子应该永远当奴隶!” 男仆嫌恶地看着奴隶们,有些无法忍受这些“野兽”竟然要成为和他一样的自由民了。 然而奴隶们却并没有欢呼雀跃,他们迷茫的看着男仆,好像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自由民? 他们没当过自由民啊! 以前没希望的时候他们把成为自由民当希望,认为成为了自由民就能获得幸福。 可现在,他们真的能当自由民了,又开始前所未有的恐惧起来。 他们生来就是奴隶,只知道怎么当奴隶,不知道怎么当自由民。 就在这个时候,伊拉突然从人群中站站起来,他冲着男仆喊道:“我有名字,我叫伊拉!我要当自由民!” 其他奴隶都像看勇士一样看着他。 所有人,都像是第一次认识他。 第78章 可能是因为喷得花露水足够,叶舟总算睡了一个好觉,只不过也由于喷得太多,叶舟已经闻不到自己身上的花露水味了,只能在树林里散步,等着那股呛鼻的香味自己消失。 他白天偶尔会拿着望远镜观察奴隶们。 跟他想象的不同,他以为奴隶们会欢呼雀跃,可他拿着望远镜,只能看到奴隶们脸上茫然无措的神情。 某一瞬间,叶舟以为他做错了。 但很快他就想明白了。 他不认为人有奴性,没有人生来就想当奴隶,人只是害怕改变。 周文他们世世代代都生活在一个村子里,如果不是天灾,他们绝不会离开自己熟悉的土地,因为在那片土地上,他们知道自己该怎么活下去。 奴隶们也一样,他们也只知道一种活法,不当奴隶,对他们来说就是通往未知的开始。 叶舟自己刚刚位面跳跃,从现代到达大梁朝的时候,也觉得恐惧,他也不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每天都心惊胆战,也一度想破罐子破摔,直接待在超市里等死。 所以他能理解他们。 对奴隶们来说,最需要的是拥有下一个活下去的方法。 反正他现在能力足够,资金和资源充足,愿意帮一帮他们。 能成最好,不能成,他也不会在这个位面留下遗憾。 “种子和农具到时候得弄过来。”叶舟跟陈舒商量,“但这里没有路,靠车运输不太可能。” 系统商城里现在有车,叶舟也会开,只是这里路况不允许。 陈舒好奇道“系统现在还没解锁携带工具吗?” 叶舟头一次听说携带工具,他忙好奇地问“携带工具是什么?” 陈舒“为了方便运输,系统有次元箱,货物可以直接放到次元空间,等于你本身只需要携带一个箱子,我记得这个东西解锁挺早的,一般是第一个位面就解锁了。” 叶舟眨眨眼“是吗?” 陈舒没忍住问“老板,你检查过解锁栏没有啊?” 叶舟连忙“自证清白”“肯定看过,不然防护罩我怎么解锁的?” 第102节 陈舒想了想“那我就不知道了,回去以后看看吧,我们还要在这儿停留多久?” “明天回去。”叶舟,“回去再想办法把东西运过来。” “不过我今晚得给那个叫科特的人好好说一说。” 科特是个投机者,他精明狡猾,但并不是全然没有对神明的敬畏之心。 这种人用得好,就是个很好的传话筒。 叶舟总算明白为什么那些多皇帝爱用太监和奸臣了,因为比起忠臣,这些人能更好的揣摩他的意思,并且把他的要求严格甚至严苛的传达下去。 等皇帝达成了目的,就可以卸磨杀驴了,还能博得一个明君的名声。 这么做的皇帝可不少,就连武则天也在登基前期任用酷吏,等她的位子一稳,就立刻开始清算这些“功臣”。 相同的还有赵高等人。 人人都知道他坏,皇帝为什么要用他? 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他比好人有用,并且有用得多。 并且之后卸磨杀驴也不会有任何阻力,不会可惜。 叶舟只希望他没有看错人,科特确实能担任奸臣的职位。 · “这是王都的商人卖来的好酒。”卡尔恭敬的给科特倒满了一杯鲜红的葡萄酒。 科特从没见过,更没喝过这种酒,但他不愿意露出窘态,立刻说“神殿也有美酒,我都已经喝够了。” 说完摆摆手,表示自己对这种酒毫无兴趣。 卡尔看了眼领主莱恩,莱恩给了他一个眼神,卡尔拿着酒壶退下了。 “我也不骗你。”莱恩看着卡尔,“我有的东西不多,宝石有,不过都是便宜货,黄金有一些,这些东西我也不知道月神大人喜不喜欢,还有就只有酒了。” “你看看哪些东西能献给大人。” 科特老神在在“你有的东西,都应该献给月神大人!” 他语气凌厉“你要明白,就连你都属于月神大人,你所有的财产当然也该属于大人,月神大人要不要是一回事,你愿不愿意给是另一回事。” 这句话点醒了莱恩,莱恩点头“你说的对。” 他已经把自己的土地献给了月神大人,其它东西也不需要留了。 跟永生相比,这些东西实在太过“廉价”,甚至不会让他心疼。 科特脸上有了笑容“等以后月神大人回到月亮上去,说不定会带上你。” “就算大人没有带你一起走,你有了大人赐予的东西,成为公爵也不是难事。” 莱恩也笑了笑,不过他的野心不止是公爵,如果他真的得到了神眷,那为什么坐在王位上的人不能是他呢? “去收拾吧。”莱恩对等候在一旁的卡尔说,“让不认字的仆人去把献给月神的东西都收拾出来,搬到山上去,看今晚月神大人会不会来。” 卡尔低头答应。 “你看到月神大人的脸了吗?”等卡尔走后,莱恩才略带好奇地问科特。 科特“……” 他其实没看到,但做为“神使”,如果说自己从没见过月神的长相,那就太离谱了。 “月神大人不止一具身体,一个长相。”科特立刻按照神话传闻编造,“在神殿的时候,月神大人是一个长相,来到这里,可能就是另一个。” “我在大人面前从不敢直视大人的脸。” “但大人不管哪一句身体,都是美的。” 月神也是美神。 莱恩向往地说“希望月神大人能明白我的虔诚。” 科特“只要你对大人忠诚,大人一定会明白的!” 与此同时,躺在草地上的伊拉看着天空,他人生头一次觉得蓝天白云凑在一起竟然能这么美,他在阳光的笼罩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 从今天开始,他就是自由民了,他再也不用想牛马一样干活,也不用被鞭打,更不用像牲畜一样喝泥水,他是个人了! “你怎么一点都不担心?”其他变成自由民的奴隶不能理解他,他们小声抱怨着“自由民要怎么当?什么才叫自由民?当了自由民以后,我们的食物从哪里来?” “当自由民真的很好吗?” 伊拉听着他们的话,并不怎么在意地说“当自由民当然好。” 奴隶们却有自己的想法“可是当奴隶不用交税。” “里希以前就是自由民,他们家就是因为交不起税,才成为奴隶的。” 里希是个大鼻子男人,发现所有都看向自己后,他不得不说“每年的税都很高,我们在收获后要先交税,交完税剩下的粮食如果不够来年吃,就要朝领主借粮。” “可来年的税会更高,借的粮食还不上,只能再借。” 他们会永无止境的欠下去,直到变成奴隶。 奴隶们听完以后,觉得当自由民似乎也没有很好。 毕竟已经注定了最后会成为奴隶,还挣扎什么? 伊拉觉得他们都太笨了,他耐心说道“我们虽然是自由民,但也是月神大人的奴隶!” “既然是月神大人的奴隶,怎么能还给领主当奴隶?奴隶只能有一个主人。” 他解释了以后,奴隶们瞬间理解了。 “原来是这样。” “那就好,以后就是月神大人让我们干活了。” “不知道月神大人会不会让人鞭打我们。” “月神大人可是善神!只要你不犯错,月神大人就不会惩罚你。” 奴隶们开始向往起以后的生活,以后他们依旧有活干,月神大人一定会让他们,还会给他们食物,不会鞭打他们,如果他们睡觉的地方能有个屋顶,下雨的时候不会被淋湿,那就太好了! “听说月神大人是黑发黑眼。”有奴隶小声说,“他们都说看到了。” 其他奴隶也好奇“这是真的吗?我见过黑发的人,可我没见过黑眼的人。” “听说长相也和我们不一样。” 他们兴致勃勃的谈论着,都认为月神大人来了以后,他们就能过上好日子。 虽然这个好日子还是当奴隶。 “这两天都没干活。”有奴隶不安道,“我们今天还能有饭吃吗?” 虽然他们都藏着黑面包,但如果领主不给他们食物,面包也坚持不了多久。 “应该会吧?”伊拉也有些不确定,“如果我们饿死了,领主也不能对月神大人交代。” 但这话他自己都不怎么信。 身为人的领主都不在意他们的生命,更何况身为神的月神大人了。 但他们也只能安慰自己——他们现在是月神的奴隶了,领主不能想饿死他们就饿死他们。 “凯恩要是活着就好了。”忽然有人说,“他一直都想当自由民。” 伊拉愣了愣,很多奴隶都没有名字,但凯恩有。 他不知道凯恩的过去,却清楚凯恩和他们不一样。 如果换做凯恩的话,他一定不会因为成为自由民恐慌,他知道成为自由民后该怎么活下去。 “真希望月神大人能一直待在这里。” “这样我,我的孩子,我孩子的孩子就能一直当月神大人的奴隶了。” “这样就太好了!” 他们求的不多,只求安稳的生活,只求能填饱肚子。 他们指望不了人,只能指望神。 第79章 在悬崖上停留了几天,叶舟绘制了这附近的地图,也摸清了这里的人员构造。 这里的最高领导者是领主,也可以等于是这一小片土地的皇帝,在他自己的领地上,他有完全的自治权,因为土地贫瘠外加确实贫穷,所以不必给王室纳税。 ——因为国王是个好人。 这是真的,叶舟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位国王是个举国闻名的老好人,基本上只要你足够可怜,多写几封信过去求求他,他都能免除税收,所以领主们全部自治,对国王也没什么敬畏之心,占便宜占个没完。 领主以下就是管家,可以参政,打理着领主的所有财产,并且可以一直干到死,除非领主觉得他碍手碍脚,把他给踹了。 再下就是贴身男仆,一般只有一名,如果领主的事情太多太忙,那说不定会有两名。 男仆也能参政,但没什么话语权,他们对领地的管理权也在管家之下。 然后就是管事和普通仆人,平民和奴隶。 虽然区别简单,但等级分明。 叶舟也大约了解了科特到底是什么样了,他只是问了一句,科特就和盘托出。 他并不能算巫医,虽然他小时候是巫童,可他干得也无非是跟着巫医到处坑蒙拐骗。 等他成年自立门户,用的当然也还是坑蒙拐骗那一套,而且他确实年龄,今年到二十六,白头发和胡子都是自己染出来的,这是他唯一从巫医那学到的“真才实学”。 不过这个“真才实学”挣不到钱,只能拿去骗人。 叶舟原本以为他不会对自己说实话,因为他一看就知道,科特有不少花花肠子,别人都是想从“神”身上获得好处,他是想打着“神使”的旗号去招摇撞骗。 但这种人更好利用和拉拢,一只玻璃鸟就足够了。 科特既然已经领悟了他的意思,叶舟也就不带任何牵挂的走了——他要回超市去看看,好好休息两天,还得看陈舒说的次元箱子到底有没有解锁。 第103节 “月神大人回神殿去了。”科特这样告诉莱恩,“祂要回去看看神仆们。” 他叹了口气:“月神大人是这样仁慈,连神仆都不放心,担心祂不在的时候神仆们遇到什么危险。” 莱恩很想问“住在神殿里能有什么危险?”,可他忍住了,只是顺着科特的话一起夸起来:“月神大人就是这样,他的仁慈之名所有人都知道。” “那月神大人什么时候再来?”莱恩小心翼翼地问。 科特摇摇头,故作神秘道:“月神大人不会把这些事告诉我,但他肯定会回来,至于是什么时候……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十天后,可能是十年后。” “但即便月神大人这几天不回来,你的虔诚之心应该也不会改变吧?”科特问道。 莱恩立刻发誓:“当然不会!月神大人是我在天上的父!我怎么会因为父亲偶尔不在,就失去虔诚之心呢?” 科特安心了。 至少在月神大人回来的这段时间,他可以留在这里蹭吃蹭喝了。 他是个骗子,所以总是在流浪,要在被骗的人发现之前逃跑,他很想停下来,可他只有一个求生能力,如果真的在某个城市停留,无法骗人,那他根本找不到工作,挣不到一口糊口的粮食。 只有借着月神大人的名义,他才能在这里停留。 科特想起了月神大人看他的目光。 那是在莱恩献上美酒钱粮的晚上,月神大人再一次把他叫了过去。 而这次,他终于看清了月神大人的脸。 跟他们长得不一样——虽然同样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可就是不一样。 但科特并未觉得惊奇,毕竟神和人长得不同,那太正常,如果真的一模一样,那才会让他觉得惊奇。 但让他至今一想到就汗毛倒竖的是月神大人的眼睛,那双漆黑的眼睛,却蕴含神光,月神看着他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一切都无所遁形,他的一切,乃至于灵魂,都被月神大人看透了。 他灵巧的舌头再说不出擅长的谎言,月神大人问什么,他还没来得及思考加工,就已经脱口而出。 这就是神力吧。 科特庆幸地想。 只不过月神大人并没有收走领主献上的东西。 而是说先存放着,等他回来以后再拿走。 他希望月神大人能长久停留在这里,他可以为他效力一生,等他死后,月神大人再带他去神殿,这是他给自己预想的最美好的未来。 · 回去的路并不难走,毕竟已经走过一次了,回程花费的时间更少。 只不过吃饭睡觉依旧折磨,最折磨的是上厕所。 每次要上厕所,都得像跟陈舒和邹鸣说一声,然后自己去找个隐秘的场所。 来的时候叶舟还很害臊,现在已经完全不害臊了。 毕竟除了他,陈舒和邹鸣也是这样。 大家都是肉体凡胎,互相也都能理解,毕竟不是喝风饮露的精灵仙子。 看到超市的时候,叶舟才终于松了口气,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回去好好洗个澡,然后倒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睡一觉。 在悬崖上面的时候,他们只能去树林里的溪流池塘里随便洗洗,但换洗的衣服带的不多,为了不污染环境,叶舟甚至连洗发水都不敢用。 不过保险起见,他们在走到超市门口之前还是先拿出望远镜观察了一下超市周围的环境。 确定一切如常,超市里有人影走动后,叶舟他们才走过去。 叶舟刚走到玻璃门口,超市里的员工就看到了他,立刻迎了上来。 “仙人!”武岩笑得嘴角咧到了耳根,他双目有神,打量了叶舟周身,确定仙人没有受伤后才终于说,“您终于回来了!” 草儿娘甚至激动的落了两滴泪——被仙人搭救收留至今,她还没和仙人分别这么久过。 叶舟还没说话,就看到不少员工哭了。 但他们不敢哭出声,只是默默垂泪。 如果不是叶舟现在太累了,他估计是会感动的,可他还是强打起精神安抚道:“放心吧,我不会有事。” 员工们都知道仙人下凡用的是凡人的躯壳,也会受伤生病,也会死,因此各个都把叶舟当成了玻璃做的,好像遇到一点事,叶舟就要碎了。 几个孩子估计没少听父母担心念叨,看到叶舟也不害怕了,甚至扑到叶舟面前,一人抱住叶舟的一条腿大哭起来,没能抱上叶舟大腿的就坐在地上哭。 叶舟哄完大人又开始哄孩子。 “大人,那个红发妖怪,叫凯恩的那个。”武岩在叶舟哄孩子的时候说,“他已经好了。” 叶舟点点头,武岩继续说:“他想留下。” 叶舟愣了愣,换作之前,可能他就让凯恩留下了。 可他现在有件事需要人做。 “我今天先休息,明天叫他来见我,我有话和他说。”叶舟把一个小女孩抱起来,低头问,“想不想吃糖?” 女孩坐在叶舟的臂弯里,她脸上还带着眼泪和鼻涕,但听到糖以后立刻点头:“吃糖!” 叶舟:“走吧,我去给你拿糖,要水果糖还是棉花糖?” 小女孩精明道:“都要。” 叶舟笑起来:“可以啊,好,都给你拿一袋。” 另外几个孩子跟在叶舟屁股后头,小声央求道:“仙人,我也想吃糖。” 父母很少用工资给他们换糖吃,以前是常换的,后来莎拉告诉他们,孩子吃多了糖牙会坏,父母们就不敢换了,只少少的换一点,孩子闹得不行了再给。 叶舟还不知道这一茬,后来知道,也只是一笑了之,毕竟那两包糖最后都被孩子们的父母收起来了。 哄完了孩子,叶舟就直奔浴室,他洗了半个小时的澡,洗澡之前还给自己剪了头发。 找不到理发店,那就只能凡事靠自己。 等他围着浴巾出来,看到的就是已经脱了上衣,准备进浴室的邹鸣。 “你剪不剪头发?要不要我帮你?”叶舟拿着剪刀问了一句,“不是我吹,我觉得我还挺有天赋的,如果不开超市,说不定能去开家理发店。” 他自己发型简单,修剪起来也不需要什么技巧,只要不剪成狗啃过的就行。 邹鸣发型也简单,比板寸长一些,但也长得有限。 叶舟记得他朋友就说过他,说他长得帅所以为所欲为,他们那样的丑人就得想办法用发型修饰自己,没有帅哥的脸也得有帅哥的发型,否则哪里都丑,就更找不到女朋友了。 “好。”邹鸣应得很爽快,“什么时候剪?洗前还是洗后?” 叶舟:“洗之前吧,咱们去浴室剪,免得碎发掉一地不好清理。” 两人一起进了浴室,叶舟还是只围着浴巾,他的身高比邹鸣不差多少,因此也不需要邹鸣坐下,而是先给邹鸣剪耳下的头发,等要剪头顶的时候,就踮脚剪。 邹鸣的头发很黑,也很粗硬,叶舟摸着他的头发,心不在焉地说:“你头发真好,以后肯定不会秃顶。” 叶舟剪完后,“胆大包天”的揉了揉邹鸣的头。 邹鸣:“……” 叶舟透过镜子看到邹鸣板着的脸,以及随着自己动作摇摆的身体,忍不住笑着说:“我发现你竟然有点可爱。” 可爱这两个字,跟邹鸣似乎完全搭不上关系。 然后,叶舟就看着邹鸣的耳根慢慢红了起来。 红得仿佛要滴血。 第80章 躺在休息室里的床上,叶舟第一次觉得这张单人床睡起来这么舒服。 接近十天的风餐露宿,让叶舟对现在的生活格外满足。 人果然要吃了苦,才能意识到自己之前拥有些什么。 叶舟甚至觉得自己投胎的姿势很好,否则如果投到这个地方,成为一个奴隶,还遇不上自己这样其它位面过来装神弄鬼的人,一辈子估计都没有翻身的机会。 休息了一天以后,叶舟第二天早早起床,先吃过早饭,然后和邹鸣一起锻炼,学习一点搏击术,日上三竿再冲澡看电脑。 叶舟在“已解锁设备”这一栏里找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找到几行小字。 【默认解锁设备】: 系统商城(已解锁) 无限水电气(已解锁) 次元箱(已解锁) 垃圾处理系统(已解锁) 叶舟坐在电脑前,他开始了深深的自我怀疑——这几行字虽然小,但并不是完全看不见,所以他之前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些默认设备? 虽然这些默认设备里只有次元箱需要主动使用,但看到以后好歹能心里有数。 之前叶舟还奇怪放进垃圾桶里的垃圾跑去哪儿了。 前一天的垃圾,第二天就会从垃圾桶里消失,虽然心里清楚肯定是系统处理的,但心里清楚和系统标明是两码事。 “我是个瞎子吗?”叶舟看着黑了的屏幕里反射出来的他的脸。 不过他自我怀疑了几秒后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开始仔细的探索系统。 系统页面依旧简陋,可能正因为简陋,所以一些像是“说明书”的小字一直被叶舟忽略了。 他开始认真阅读这些小字,以防自己走神,他还小声念了出来。 叶舟还把一些重要的信息写到了记事本上。 等他终于看完了所有小字,长长的舒出一口气后,冯玲敲响了休息室的门。 “进来吧。”叶舟关上了电脑。 冯玲端着一杯茶进来,她已经习惯了超市里的生活,还交到了朋友,整个人看起来轻松了许多,不像刚来时候那么拘谨。 “老板。”冯玲把茶杯放到桌上,她没有坐,而是站着说,“您昨天说让凯恩今天过来找你。” 第104节 叶舟靠在椅背上,揉着晴明穴问:“我差点忘了,你让他过半个小时过来找我吧,对了,不用对我用敬语。” 冯玲笑了笑:“我习惯了。” 她忍不住说:“凯恩的背现在好多了,虽然不能全直,但比以前好了很多。” 叶舟点点头:“那是好事。” 冯玲又说:“凯恩想留在这儿。” 这段时间一直都是她在照顾凯恩,时间久了,当然生出了感情,她也希望凯恩能留下。 但冯玲心里清楚,她自己能进来都是因为老板心肠好,否则她力气又不大,也称不上多能干,老板的选择余地那么大,为什么要选她? 所以她只敢提一提,不敢强求。 叶舟:“他不能留在这儿。” 冯玲沉默了,叶舟笑道:“放心吧,我有事情要让他做,如果按我的预想,他也能成为超市员工,只是不能和我们一起走。” 冯玲看向叶舟,她的眉间全是喜意——她并不是希望凯恩能跟他们一起走,她只是希望他们走了以后,凯恩也能有一口饭吃,能活下去。 在落阳基地,她见过太多生活凄惨的人,她自己就是。 可是有国家,有政府,再惨也不会被虐待,哪怕只有玉米饼也不会饿死。 可凯恩惨得连她都同情,后天造成的驼背,永远惶然的表情,明明自己一无所有,可又愿意分享,她在他身上看到了粗糙的,真诚的善,受尽苦楚却还对未来充满希望。 她甚至有些敬佩他。 他是她见过的,第一个愿意为了自由而死的人。 她不能不敬佩他。 叶舟:“放心啦?” 冯玲不由自主地笑起来,不太好意思地说:“老板,是我不好,得寸进尺了。” 叶舟摆摆手:“正常,人都有同情心。” 冯玲离开了休息室,她直接走去了凯恩现在居住的屋子里,员工们现在都从仓库搬走了,他们终于有了各家各户的隐私空间,冯玲因为只有一个人,所以和莎拉住在一起。 她也知道了莎拉的身份,除了一开始觉得不可思议外,现在倒是觉得莎拉作为吸血鬼,除了吃的东西不同,别的没有什么差别。 “你来了!”凯恩一看到冯玲的声音就立刻迎出来,他已经大变样了,原本枯燥的红发现在有了一丝光泽,凹陷的脸颊也得到了填补,甚至连皮肤,似乎也没有之前那么干瘪了。 他穿着一件红色短袖,上面还写着“中国青年”四个汉字,穿着一条黑色短裤和一双凉鞋,眉宇间充满了喜悦。 自从他能行走之后,就开始干一些他能干的事,比如清扫超市门口前的土地,每天清理垃圾,或者是学着草儿他们的样子扫地拖地。 总之,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靠劳动吃饭,又不会被鞭打,每天工作时间都很固定。 他还在这里交到了朋友,得到了新的心灵支柱。 “月神回来了。”冯玲拥抱了奔跑过来的凯恩,她揉了把凯恩的头发。 冯玲现在跟草儿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叫叶舟仙人,跟凯恩在一起的时候,就叫叶舟月神。 她自己感觉良好,并不觉得混乱。 “他要见你。”冯玲,“说是有事要让你去办。” 凯恩连忙说:“我可以,我什么都能做,只要是月神大人要求的。” 冯玲笑道:“放心吧,应该不会是危险的事。” 凯恩:“就算危险也可以,我不怕危险。” 他连死都不怕,怎么会怕危险呢? “你吃饭了吗?”冯玲问,“今天有炒菜。” 叶舟不在的时候,草儿娘就懒得给他们做炒菜,都是炖菜,但也有肉有菜,没人抱怨,毕竟想吃炒菜的话也可以自己开火。 冯玲只要有肉就行,什么形式的菜她不在乎,更何况炖菜也很好吃,有乱炖,有猪肉炖粉条,还有红烧肉和炖排骨,每天换着来,她一点都不觉得腻。 原本她还担心凯恩吃不惯他们的饭菜,结果凯恩现在已经学会了用筷子,并且对面条爱得深沉,对面包都没兴趣了,爱上了吃刚蒸好的馒头,并且无师自通的学会了馒头蘸白糖。 冯玲还学他的吃法,发现馒头蘸白糖确实是人间美味,咀嚼的时候白糖沙沙的,很脆,加上柔软细腻的馒头,虽然简单,却简单的让人幸福。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半小时后,冯玲就带着凯恩走到了休息室前。 叶舟让他们进去后,冯玲才小声对凯恩说:“你自己进去吧,别担心,月神是个温柔的人。” 凯恩紧张的点点头,他依旧弓着腰,冯玲开门后他便小心地走了进去。 叶舟坐在沙发上,他打量着走进来的凯恩,眼前的男人——不,男孩,看起来还不满十五岁,或许还更小,刚来的时候因为过于瘦小,根本看不出具体年龄,现在总算有了“人”样。 毕竟是自己救起来的人,对方看起来不错,叶舟也觉得欣慰。 “坐吧,不用太拘谨。”叶舟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单人沙发。 凯恩连忙摇头:“不不不,我不配。” 叶舟也不继续劝,他放下茶杯说:“冯玲应该跟你说了,我有件事需要你去办。” 凯恩点头:“只要是您让我办的事,我一定会办好!” 叶舟笑道:“我去了悬崖上,那片土地现在是我的了,之前奴役你的领主,现在也变成了我的奴隶,我需要你再回到那里。” 凯恩愣住了,但他并没有回绝,而是小心翼翼地问:“您想让我做什么呢?” 叶舟:“去教会那些奴隶,怎么做平民。” “我要你成为你在此世的使者。”叶舟,“让这里变得更好。” 凯恩傻傻地看着叶舟面前的桌面,他有些茫然,又觉得喜悦,还有恐惧,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他说不出话来。 叶舟:“你是想要离开还是留下?” 超市里当然能再雇一个员工,现在超市员工还是太少,就算再来三十个,叶舟能收下。 可叶舟觉得,对凯恩来说,留下或许比离开更好。 凯恩:“月神大人,我愿意留下。” 这里再差,再坏,都是他出生长大的地方,他当过少爷,当过奴隶,他看过这个世界美好的地方,也看过这个世界最污秽肮脏的地方。 他现在不想“逃”了,既然是月神的命令,既然这个命令是为了让这里变得更好,那他愿意留下。 叶舟笑道:“去休息吧,下次离开的时候我会叫上你。” 他需要科特那样的投机者去糊弄这里的权贵。 但也需要凯恩这样正直的人,去充当他真正的代言人。 看着凯恩离开后,叶舟就开始整理需要带走的东西,这里的人需要对土地要求不高的粮食,玉米喜水,这里的雨季少,旱季多,不适合。 这么看来,他能给他们的粮种,依旧是老几样。 土豆红薯这些,还能加上花生。 花生的出油率不算最高,但叶舟没有找到适合这里的油菜种类,相比之下,花生不仅可以生吃,还可以炒制,能当零嘴当菜,还能榨油,产量不低,加上也挺好。 莱恩要献给他的东西他之前也粗略看过,金子,宝石和酒,这三样是大头,别的类似活牲这样的东西,他收下来也行,带回来给员工当加餐。 叶舟觉得金子宝石这些,在这里应该很值钱。 尤其是宝石,他看的时候发现这里的宝石也没怎么打磨过,一样灰扑扑的。 可莱恩既然敢把它放在正中间,这就表明这玩意在这儿价值不菲。 林尤之前带给他的,在系统里非常不值钱的宝石,估计这次也能派上用场,在这个位面大挣特挣一笔。 叶舟脸上浮现出笑容。 能多挣一点谁想打白工? · 草儿娘正在准备午餐,仙人回来了,她就要拿出自己的所有本事,她把草儿支使的像个陀螺,又叫来老人们帮忙。 老人们干不了什么重活,虽然他们是靠自己的孩子养,可但凡他们能做的,他们都愿意做。 当了大半辈子的劳动人民,不劳动反而觉得全身不舒服。 “给你炖了猪血。”草儿娘冲路过的莎拉喊道。 莎拉转过头,有些高兴:“少放点盐行不行?” 草儿娘:“行!” 自从草儿娘知道莎拉和草儿义结金兰之后,就把莎拉看成了自己的另一个女儿,有什么事都想着莎拉,还会给莎拉开小灶,甚至一点都不害怕莎拉喝血。 为了让莎拉有新鲜的血喝,草儿娘还会带着连发弩和其他人一起去打猎——虽然他们在这儿能打到的只有鸟。 因为有草儿娘这个带头人,女眷们也开始学习连发弩,现在打猎的都快成了女人们。 叶舟不在,家家户户都只有一把连发弩,女人们拿走了,男人们就只能留在超市里干些杂活。 女人们觉得,换在大梁朝,这是想都不敢想的。 工作和打猎是辛苦,可这些辛苦的事也是属于男人们的特权,女人们被固定在屋子里,她们能干的只有做饭带孩子下地,家境好一些的就是织布。 可她们现在却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因为给仙人做事,没有高低贵贱,没有男人该干什么,女人该干什么。 女人们格外珍惜,在意识到自己可以做出改变后,便努力寻求改变。 而草儿娘在不知不觉间就成了女人们的领头羊,她干什么,女人们就学着她干什么。 “仙人还要走吗?”草儿娘问莎拉。 莎拉站在锅前,看着锅里的血块,她点点头:“要走。” 草儿娘:“那你下次要不要跟仙人一起走?” 莎拉想了想:“虽然不知道他带不带我,但我肯定是要去的。” 上次没去,莎拉独自生了好几天的闷气,她现在看到陈舒和邹鸣就是一肚子气,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一滴血都不给他们俩留下。 “那到时候我给你准备干粮。”草儿娘小声问,“能不能把你妹也带上?” 莎拉摇头:“这里情况复杂,等摸清楚了我再带她出去,你放心,她有很多时间成长。” 草儿娘叹了口气,看着不远处正在摘菜的草儿。 第105节 她有时候觉得草儿还是个好孩子,她乖巧懂事。 有时候她又觉得草儿太乖巧懂事,没有自己的主意。 只能让她自己去经历危险,才能让她成长。 第81章 次元箱确实是个箱子,它大约有一个A4文件袋那么大,并且摸不出是什么材料制成,触手并不冰凉,不像金属,可也不像塑料那么轻。 叶舟摸了好几次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只能认为这是未来时空里的某样特殊材料。 毕竟能连通次元空间,确实不应该是普通材料。 次元空间是无穷无尽的,无论叶舟放多少东西它都能装下,并且不需要放进巷子里,只要把箱子打开,把需要放进去的东西在开口处放上两分钟,箱子就会自己把它收走。 时间限制估计是为了防误收。 而不用直接放进去则可以不限制带走东西的大小。 叶舟不仅带上了种子锄头以及几种犁地工具,还带上了工地里常用的独轮手推车,结实耐造,造价低廉,性价比奇高。 毕竟这里的路连自行车都不能走,更别说汽车这些了,相比之下,独轮车作为人力工具,到二十一世纪了还在用,是有原因的。 它能适应很多路况,不管是平地山坡还是低洼,只要轮子没坏,就能一直使用。 而且维修起来也简单。 如果本地人能找到合适的造轮胎材料,仿造起来也容易。 检查了即便之后,叶舟确定自己没有遗漏,就开始看系统商城,他需要买更适合在荒郊野外使用的帐篷,他很快找到了一款帐篷。 不过价格比现在超市员工用的还贵,八万一顶,但更便于携带,收起来只有A5的书那么大,两百页那么厚,正上方有一个蓝色按钮,用力按下去后帐篷就会自己撑起来,再按一下就能自己收起来。 很高科技,所以叶舟虽然肉疼,但还是眼睛也不眨的下单了五顶。 反正以后也用得上,多买几顶也不算浪费。 莎拉走进休息室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叶舟坐在电脑前,托着下巴发呆的模样。 她进了休息室后很不把自己当外人,她躺倒在沙发上,望着叶舟问:“下次你带不带我去?” 叶舟:“要带啊,上次没带你我都后悔了。” 毕竟莎拉是这里唯一一个可能融入这个世界的人,其他人都是亚洲人长相,只有莎拉是标准的欧洲人长相,并且长得很可爱。 可爱的人,比漂亮的人容易让别人降低警惕心。 莎拉听到这句话,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得意的笑,但又很快收敛了笑容,似抱怨又似撒娇地说:“本来上次你就该带上我,你带邹鸣有什么用,他又没有我机灵。” 叶舟听着莎拉自卖自夸,觉得有点好笑:“他又不笨。” 莎拉不说话了,她小声嘟囔:“一直这样,总是这样。” 叶舟没听清,正要问她在说什么,就看见莎拉站起来,一脸气愤地说:“我去找他算账!” 叶舟茫然地看着她:“什么?算什么账?就因为我没带你去悬崖上面?那你找我就行,找他干嘛?” 莎拉:“你不懂!” 说完莎拉就跑了,留下叶舟呆坐原位,想不出其中的关窍。 莎拉气急败坏的朝外走去,她知道邹鸣就在超市外面锻炼,想到这个她就满肚子气。 果然,她刚出去就看到了正在吊单杠的邹鸣——只不过这里没单杠,只能用树枝充当。 “邹鸣!”莎拉仰头叫着邹鸣的名字。 邹鸣松手,从空中跳了下去:“有事?” 莎拉咬牙看着他,苍白的脸上露出毫无掩饰的恶意:“你故意的是不是?你以前就这样,总是在他面前装可怜。” 邹鸣平静的看着她:“我没装过。” 莎拉双眼赤红:“明明是我比你先。” 邹鸣面无表情:“你把他当父亲,我从来没有过。” 莎拉朝邹鸣扑了过去:“你既然不把他当父亲,为什么要一直跟我抢!” 她还记得当年她躺在地下室里,只有老鼠和蟑螂跟她作伴,她的手脚都被兄弟们打断,牙也被他们拔了,她的鲜血流了一地,可无论她怎么求救,怎么哀嚎,都没有人来就她。 她爬不起来,动也动不了,肚子被划开了一个口子,肠子和内脏落了一地。 因为是吸血鬼,所以她不会死,但没有人来帮她把内脏塞回身体,没人给她血喝,她的手脚就无法恢复,她会待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永生永世的活下去,直到身体支撑不住,丧失理智为止。 她一直在祈祷,祈祷母亲发现她不见了,祈祷有人能来救她。 可无论她怎么祈祷,都得不到任何回应。 那时候她才十二岁,还是个胆怯懦弱,没有任何战斗能力的孩子,她除了祈祷没有别的办法。 直到有人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那人端着一个烛台,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火光照亮了他的脸,俊美又温柔,看到她的那一刻,那人的眼睛里满是震惊和心疼。 莎拉第一次从别人眼里看到这样的情绪。 就连她的母亲,也从未这样看过她。 母亲总是用一股嫌恶又复杂的眼神看她,好像是透过她看到了那个身为她亲生父亲的人类,又或许是她一直在后悔,后悔自己不应该生下一个有人类血脉的孩子。 在她短暂的人生中,只感受过别人的厌恶,唾弃和嘲笑。 她的身体千疮百孔,不老不死,在这样的折磨下反而成了诅咒。 她看着那个男人朝她走来,她满嘴是血的发出哀嚎,失去了牙齿的她连话都喊不清。 然后——那个男人不顾满地的肮脏,把她的内脏肠子塞回了她的身体,再轻柔的把她搂进怀里,好像她不是一个肮脏的小吸血鬼,而是他的无价之宝。 莎拉在那个温暖的怀抱中闭上了眼。 她知道自己安全了。 虽然她不认识这个人,却清楚的知道,对方会保护她。 对她而言,男人是她的兄长,是她的父亲,是她生命中最亲近的人。 所以她恨邹鸣,这股恨历久弥新,但她之前还能勉强克制。 在男人面前演出一副和邹鸣感情不错的模样,可一旦离开男人的视线,莎拉满脑子都是“怎么不留痕迹的杀了邹鸣”。 邹鸣把扑到面前的莎拉毫不手软的扔到一边,莎拉落地后很快转身,再次扑了上去,两人很快打得难分难舍,但莎拉还是收住了牙齿,邹鸣也没有拿出枪。 员工们很快发现了这里的热闹,他们完全没觉得这二位是在真打,只以为他们是在“切磋”。 正好工作做完了,员工们纷纷去拿了瓜子花生,坐在超市门的台阶上看他们打。 “你觉得谁会赢?” “莎拉吧!她可是妖怪,哪有人打得过妖的?” “我觉得邹鸣会赢,他好歹这么大个呢!” “那之前被莎拉咬死的人也有那么大的个子,影响他死了吗?” 员工们磕着瓜子,要不是不敢赌,他们甚至还想下个注。 叶舟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其乐融融”的场景,莎拉和邹鸣在表演搏击,其他员工在那猜测谁会赢。 本来有些紧张的叶舟放心了,他没有和员工们坐到一起,而是站在门口看。 他看得出来邹鸣和莎拉都有留手,并没有真的朝对方下死手,既然如此,叶舟就没准备去阻拦。 “老板觉得谁会赢?”陈舒拿了两瓶汽水过来,她甚至给叶舟插好了吸管。 叶舟接过后说了声“谢谢”,然后回答道:“莎拉吧?她毕竟是吸血鬼。” 陈舒笑道:“那不一定,她不是纯血的吸血鬼,能力有限,成长速度也慢,都四百多岁了,还是这副孩子模样,估计要再过一千多年,才能有成年人的样子,而且她来了这里,身体就更不会长了。” “老板,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打起来?”陈舒问。 叶舟:“大概知道一点。” 估计是莎拉挑衅,毕竟刚刚莎拉就因为自己上次没带她一起去愤愤不平,看她的样子,似乎是觉得造成这个结果的人是邹鸣。 叶舟走出来就是想拦住莎拉,跟她好好解释一下。 现在看来倒是不用解释了。 不过真看到他们打起来的样子,叶舟就不担心了,双方都知道留力,因此打起来很有观赏性。 邹鸣的拳脚凌厉,他似乎总能知道莎拉会从哪边攻向他,而莎拉动作迅捷,她每次落地到跃起,都只是眨眼的功夫。 看着看着,叶舟甚至拿出手机录像,决定之后有机会再细细观看,看能不能学到点什么。 他跟着邹鸣学了一段时间的搏击术,但因为没有实战经验,所以并不知道自己现在本事如何。 “老板吃不吃零食?我去拿一点。”陈舒也觉得好看,她去拿了些零食,又搬了两张塑料椅子,和叶舟一起坐在台阶上头看。 陈舒:“我就不会格斗和搏击术,不会用核心力量,以前打过沙袋,像邹鸣打沙袋,就能留下一个坑,但沙袋根本不会动,我打就不行,我打就是把沙袋推走,让它晃起来,但不能打出一个坑。” “邹鸣动真格的话,一拳大概能打断对手的肋骨吧。”陈舒有些羡慕,“我要是有他的本事,我就不用那么拼命的练枪了。” 叶舟信心满满:“总有一天我也可以。” 他又十分欣慰地说:“我还以为邹鸣和莎拉的关系很差,没想到他们的关系这么好,打起来都知道留手。” 陈舒:“……” 真的吗?我怎么看不出来他们关系好? 第82章 再次离开,叶舟带上了莎拉和周远鹤,陈舒被留在了超市里。 没办法,他必须要留下一个武力担当,虽然在悬崖底下遇到危险的可能性很低,但总要防患于未然,有陈舒在,如果真的遇到危险,她也能迅速教会超市里的员工们怎么用枪。 ——准头不重要,重要的是靠枪震慑住敌人。 第106节 只要敌人脑子没问题,都不会用冷兵器去跟热武器拼。 有了便携帐篷,晚上睡觉也不再是一种折磨,这种新帐篷面料软薄透气,又柔韧坚固,不仅不闷,还不会有虫蚁爬进来。 他们走了两天,操纵着无人机去之前没探索过的地方,补足了这附近的地图。 这块地方还真是只有一块有人的土地,其它地方都是没开发过的原始森林。 估计领地和领地之间有很大的空白地带,没有完善的道路,商业也不发达,领主可能会有相熟的商人送来香料盐布料这些必需品和消耗品,但普通平民之间都是以物易物,货币对他们来说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 人们的生活十分贫瘠,他们需要的盐和陶器,得用粮食去跟领主换。 所有人的身份都是农民,没有一个其他职业。 作为这一行人里唯一的本地土著,凯恩成了“领队”,负责解说这关这里的一切。 吃饭的时候,凯恩就对叶舟说:“当年我家里的庄园,是领主赏赐给我父亲的,他曾经是领主的骑士,因为立下过战功,所以领主赏赐了我父亲一块土地。” 叶舟有些好奇:“如果你父亲离世,庄园由谁来继承?你们兄弟平分吗?” 凯恩摇头:“只会有一个继承人,应该是我的大哥。” 叶舟:“那你们呢?” 凯恩:“我的姐妹们可能会嫁给骑士或者带着大笔嫁妆嫁给低等的贵族,我和兄弟们则会被送去教会,或者成为骑士,如果我们运气好的话,也会得到领主的赏赐,拥有自己的庄园。” 凯恩低着头,这是他曾经向往的生活,有自己的庄园,给自己的孩子买几匹好马。 然后再拥有一群为他干活的奴隶。 可成为了奴隶以后,他就不再这么想了。 为什么会有奴隶?奴隶究竟是什么?明明都是人,可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就是贵族,有些人生来就是奴隶? 这真的是神的旨意吗? 月神愿意拯救奴隶,可人却在不断的压榨同胞,恨不得除了自己以外,其他人都是属于自己的奴隶。 叶舟看着凯恩的侧脸,他能猜到凯恩在想什么。 他有些好奇,一个曾经属于压迫阶级的人,在经历过家庭和人生剧变后,他的心境会有怎样的变化。 “如果你是领主,你会怎么做?”叶舟问凯恩。 凯恩愣了愣,他陡然意识到了月神大人要带他去做什么,他不由自主的瞪大眼,愣了几秒后,凯恩结结巴巴地说:“让所有人都成为自由民。” “让他们拿到他们应得的报酬,只要是干活的人,都能靠自己双手活下去。” 叶舟摇头:“这不够。” 凯恩小声说:“月神大人,我太蠢了。” 叶舟:“你只是没有经验,要管理一个地方,需要的是规则,是秩序和法律,不以人的好恶为标准。” 凯恩微张着嘴,他听不明白,他知道规则,可规则这个东西总是在不断变化。 国王和领主们掌握着规则,规则随他们的喜好而变化,规则似乎存在,又似乎不存在。 掌权者们喜欢的才是规则。 “你好好想想,等你想明白了再来告诉我。”叶舟对凯恩说。 如果凯恩不能胜任,叶舟就要重新挑一个。 他需要聪明人,这个人最好正直,或者相对正直。 但正直的人要是不能胜任,那么奸诈的人也勉强能用。 到达悬崖上前,凯恩一直在思考叶舟的问题,他觉得自己已经明白了一点,可又觉得自己没有完全明白,又不敢去问叶舟,只能独自思考。 这次他们直接下了山,叶舟他们待在树林里,让莎拉去领主居住的石屋。 莎拉临走之前还挑衅的看向邹鸣,似乎是在说“看,我还是比你有用的”。 看完就一脸骄傲的走了。 穿着蓬蓬裙的莎拉走到石屋门前,然后敲响了木门,里头很快传来了脚步声,负责看门的男仆把木门打开一条缝,他缩着肩膀,看到莎拉的时候一脸震惊。 莎拉却不管他,只说:“我要见你们领主,叫什么来着……叫莱恩的那个。” 说完她就大摇大摆的往里走。 可能是因为她的态度太理所当然,行为举止太过霸道,男仆被她唬住了,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去拦人,直到莎拉走进了长廊,男仆才连忙追上去。 因为莎拉的穿着,男仆不敢伸手去碰她,只敢挡在她面前,紧张又谦卑地问:“您是哪家的小姐?需要找领主大人的话,还是让您家的大人来吧。” 莎拉面无表情:“我是月神的使者,来找你们领主,既然你拦着我,那我就在这等你们领主过来。” 她看了眼男仆,用一种冰冷威胁的语气说:“最好不要让我久等。” 她说话时声音是成年女性的声音,刚刚在门口男仆没有注意,此时才发现这个小女孩,竟然完全不像个孩子,她表情肃穆冰冷,走路的姿势优雅自然,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个孩子。 男仆连忙说:“您稍等,我马上去告诉领主大人!” 话毕,男仆就脚步匆忙的跑向前方。 莎拉站在原地,双手环胸,不太耐烦地等着。 她不爱跟人打交道,不管是同类还是人类,她和草儿关系好,那也是因为草儿和超市里的雇员们都照顾过她,莎拉记仇,但也记恩。 百年前的一点仇她都记得。 可出来以后,她又回到了以前的状态,看谁都不顺眼。 得到消息的莱恩很快赶来,他不敢小看任何一个自称是神使的人,哪怕对方是骗子,他也要亲眼看见后才敢下定论。 而他在拐角处看到莎拉,还没有说话,就笃定对方肯定不是真正的孩子。 她穿着一件他从没看过的裙子,有着繁复的蕾丝花纹和暗色印花,脚下踩着一双小皮鞋,她没有左顾右盼,似乎这里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无趣,甚至还有一丝嫌弃。 莱恩见过贵族小姐,但莎拉却不像他见过的任何一个。 但她比真正的贵族小姐看起来更加高傲,她微抬着下巴,像是在俯视这里的一切,而不是仰视。 看到莎拉的那一刻,莱恩就相信了对方神使的身份——至少比科特的神使身份靠谱。 “神使。”莱恩站到莎拉面前,他试探性地喊道。 莎拉瞥了莱恩一眼,她问道:“那个叫科特的巫医呢?把他叫过来,我有话和他说。” 莱恩笑道:“他有事,现在不在这里,有什么事您可以直接告诉我,我是这里的领主。” 他已经受够了总让科特传话。 莎拉看了看莱恩,来得莱恩头皮发麻后,莎拉才说:“也行,带我去个能说话的地方。” 莱恩侧身,让出面前的路,莎拉毫不在意的往前走。 莱恩把莎拉领到了书房,书房里的书不多,更多的是各种摆设,羊皮纸可不便宜,一本书的要价比同等重量的金子还贵,在这里,识字是奢侈的,智慧是被垄断的,穷人一生都见不到一本书。 莎拉坐到了椅子上,她自然的冲卡尔说:“去给我倒杯水,要烧过的,凉了再给我送过来。” 卡尔虽然觉得这个举动有点脱裤子放屁的嫌疑,但还是老实点头,走了出去。 他的侄子已经死了,可最近的事情太多,他甚至没空去管侄子的后事,只是让人给希尔修了个墓,甚至没来得及给他的父母送去消息。 卡尔没有为侄子的死伤心。 毕竟他不止一个侄子,这个侄子没了还有下一个,只要最终能找到一个接替他贴身男仆职位的就够了。 更何况现在管家的身体还不错,侄子想取代他,也要先等他取代了管家才行。 书房里此时只剩下莎拉和莱恩,莱恩小声询问:“神使您过来,是月神大人又有什么指示了吗?” 莎拉却不接话,而是嫌弃地说:“你这里真穷。” 莱恩:“……” 虽然莎拉说的是实话,但莱恩还是觉得不舒服,可他不敢说,只能笑:“这里确实不好,土地也不行。” 莎拉摆摆手:“不用跟我抱怨,你这里穷不穷和我没有关系,月神应该会赏赐你一些东西,不过你有什么能献给他的?” 莱恩立刻说:“我能跟月神大人我的土地!我的所有财产!甚至我的生命!” 莎拉翻了个白眼:“这些东西很有用吗?” 莱恩:“……我知道,对月神大人来说,我所拥有的都不珍贵。” 莎拉点头:“对,所以你最好能寻找到一些还算珍贵的东西。” 莎拉:“这附近只有你一个领主?” 莱恩小声说:“还有两块领地,但坐马车过去也需要十多天。” 莎拉耸耸肩:“那你最好现在就派人出发。” “你们这些贵族不时爱说彼此是兄弟们?既然月神愿意给你赏赐,你怎么能自己独吞?” 她要用一份好处,给叶舟还来更多财富。 莎拉脸上终于有了点笑模样:“只要你能说服他们,我或许会在月神面前说点有关你的好话。” “这可能是你此生仅有的机会。” 莱恩沉默了。 改变命运的机会就在眼前,可他真的能把握住吗? 第83章 郁郁葱葱的树上停满了鸟,树下的人刚刚走过,鸟群便振翅而飞,凯恩抬头,愣愣的看着那些已经飞到半空的鸟,他愣了好一会儿,才连忙赶上前面的人群。 过去了这么多天,凯恩仍旧时常觉得自己在做梦,他逃离了身为奴隶而死的命运,鼓起了自己都不敢想象的勇气,在管事们和狗的追赶下跳下了悬崖。 ——竟然还没死,不仅被月神大人救了,还见识了种种神迹。 各色美酒食物在神殿中取之不尽,且神殿里并没有高耸的石柱,也没有无尽的台阶,而是摆满了物品的架子,应有尽有,人类渴望的东西在神殿里都能找到。 偏偏侍奉神的人们对那一切都视而不见,好像那些东西平常的就是路边的石头。 凯恩经常恍惚走神,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或许已经死了。 然而此时重新回到熟悉的地方,远远看到熟悉的人,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第107节 凯恩心情复杂,他有时候恨这些奴隶,因为他逃跑的时候,奴隶们想要高密,希望他被抓住,以此换取面包果腹,可有时候他又同情他们,知道他们不是不想跑,而是已经被吓破了胆子。 人总是想活着,不管活得有多差,有一点希望就不愿意去死。 可对他来说,有比活着更重要的东西。 凯恩跟上了人群,他看着月神的背影,发自内心的祈祷,祈祷月神能长久留在这里,祈祷月神的恩赐能宽容的笼罩所有人,让那些困于痛苦的奴隶们,都能得到宽恕。 · 莱恩很忙,他指挥着男仆们把准备好的东西再次搬上山,石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他搬了出来,金碗银碗,宝石美酒,只要是他有的,全都被他拿了出去。 不仅如此,他还给周围的两名领主写了信,担心对方不信月神降临,只说邀请对方来参加宴会,并没有直接说月神降临在了他的领地里。 这是莱恩的心机——他并不希望别人和自己一样为月神奉献。 如果只有他,那他就是最有希望永生不死,去到神殿里享受的人。 但如果人多了,那他的机会就少了。 莱恩只想把另外两个领主手里值钱的珍宝弄来,却不想两名领主留下。 男仆们纷纷为莱恩出谋划策。 “大人,要不然您就找他们借?” 莱恩想把男仆的头打破,他用看蠢货的眼神看着对方,嫌弃道:“为月神奉献,可能要奉献一生,他们中途来找我还钱怎么办?” 他必须要对方心甘情愿的献出来。 “那我有个主意。”科特突然说,“我这里有一样月神大人赐给我的东西,应该能换来不少东西。” 说完科特就拿出了叶舟交给他的玻璃鸟。 已经见识过彩玻璃蝴蝶的莱恩再次见到同样工艺的小鸟依旧被镇住了。 破碎的蝴蝶已经不再完整,美也变得支离。 但这只鸟却栩栩如生,羽毛纤毫毕现,仿佛下一秒它就会张开翅膀飞起来。 科特有些得意:“这是月神大人赐给我的,我愿意把它奉献出去,为月神大人换来珍宝。” 他确实是这么想的,但也想为自己捞点好处。 他没有那个人脉和圈子把这只鸟换成别的东西。 可莱恩有。 莱恩毕竟是世袭贵族,不管他为人如何,“朋友兄弟”总是不会少的。 莱恩慢慢靠近被科特放在桌上的玻璃鸟,他大气都敢出,俯身紧盯着玻璃鸟,他声音极轻地说:“这鸟活着的时候,应该是最美的鸟。” 科特:“那当然,月神大人厌恶一切不美的东西。” 所以他们这些被月神大人“喜欢”的人,就肯定是美的。 科特和莱恩都因为这句给自己贴金的话笑起来。 “对了,另一位神使来了,你知道吗?”莱恩看向窗外,“她不愿意住在这儿,已经走了,明天可能还会过来。” 科特当然不知道,但他不能说出来,他老神在在地说:“月神大人那样伟大的神,怎么可能只有一位神使?你告诉我那位神使的样子,说不定我知道。” 莱恩开始描述:“她大约只有十二岁,看起来可能更小,但给我的感觉却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位优雅高傲的女士,她应该生在一个非常高贵的家庭。” 莱恩想说她看上去十分目中无人,但他没把这句话说出口。 科特装模作样的思考了一会儿,笑道:“我知道,她是月神大人最宠爱的神使,曾经是一个国家的公主,下次你遇到她可以再恭敬一些,她不喜欢别人直视她的眼睛。” 身份高贵嘛,对一个国家而言,最高贵的女性无非就两个人,王后和公主。 月神大人对别人的妻子没有兴趣,不像日神一样荤素不忌,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公主。 “幸好有你能提醒我。”莱恩松了口气,“能知道她的喜好就太好了。” 科特也一脸真诚地说:“我虽然是月神大人的神使,但也是你的朋友,作为朋友,我当然要给你我知道的消息。” 两人互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默契。 一旁的卡尔在心里冷笑。 此时的科特还有利用价值,他的虚伪是个人都能看出来。 现在领主大人还需要他,等领主大人不需要他了,他的下场只会比希尔更惨。 无数珍宝美酒被搬上山,干柴被堆在一起,只等着夜幕降临后点燃火星,就会有篝火升起,人们祈祷着今夜不要下雨,今夜的月亮能比平时更圆。 好几天没有干活的奴隶们饿得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管事们没让他们干活,但也没有给他们饭吃。 他们能吃的东西只有草根树皮,而他们还不敢逃走,只能忍饥挨饿。 已经变成自由民的奴隶们没有分到属于他们的土地,也没有种子,更没有能支撑他们活到收获季的食物,虽然是自由民,但此时他们甚至还不如奴隶。 管事们也有些担心:“月神大人给了他们自由民的身份,我们是不是该给他们一点食物,不然他们饿死了,月神大人问起来怎么办?” “而且今晚月神大人应该就会来,被他看到,我们怎么解释?” “到时候领主大人肯定会把事情推到我们身上。” 管事们也很清楚他们就是用来背锅的,如果月神大人不问,那领主可以省下给奴隶们的口粮。 如果月神大人问了,把罪名推到他们身上就行。 管事们凑在一起商量,最终还是决定不用给太多,就拿出一些已经坏了,或者快要坏掉的豆子,加点水熬煮成糊糊,至少让奴隶们在月神大人到来的时候别一副马上要死的模样。 当然,这豆子得他们自掏腰包。 “真是的,他们当时要是逃了就好了。”管事们叠声抱怨,“逃到树林里去,死了最好,现在还要浪费粮食。” 等煮好的糊糊搬来,“自由民”们立刻迎上去,他们像以前以后捧着双手充当碗,不管糊糊再烫都不会松手,然后一股脑吸到嘴里去。 给他们打饭的索姆没有像希尔一样玩弄他们,而是平淡冷漠的看着这些人。 希尔的死带给他的打击是巨大的。 没了希尔,说不定什么时候他就会变成这些奴隶中的一员。 如果真有那一天,他也不想死,估计会和眼前这些人一样,哪怕像狗乞食一般毫无尊严,也要拼尽一切活下去。 “自由民”们一人只分到了一勺豆子,但他们也没有嫌少,吃完后就找了个地方蜷缩起来,想着早点入睡,睡着了就不会觉得饿了。 天色渐渐黑了,管事们燃起了篝火,火光照亮了山崖,给周边的树木镀上了一层柔和的橘黄色光芒。 骑着马的领主莱恩在太阳落山的最后一秒出现,在他的身后是长长的队伍,仆人和奴隶们抬着一箱箱珍宝赶来。 木箱被打开,里头的各色珍宝在火光下熠熠生辉。 当月亮升到所有人头顶,那束明亮的,令人熟悉的光芒从山崖尽头的那颗大树上照来。 所有人习惯性的跪下,匍匐在地上,等待着神邸降临。 科特跪在莱恩身旁,两人不分前后,似乎科特现在的尊贵程度也跟领主一样了。 这一次叶舟没有把任何人叫起来,他趁着所有人都匍匐在地,没人能看到他的动作时,把次元箱放到了地上,正好莱恩他们把所有珍宝都放在一起,次元箱可以一次性把这些东西都收走。 至于宝石,叶舟则没有拿,他自己还带了不少宝石出来,需要莱恩他们给他换成在这个位面更值钱的东西,或者换成金子,毕竟金子在所有位面都是硬通货。 次元箱把所有“供品”都收走后,叶舟就把林尤给他的那箱宝石放了出来。 一切做好之后也才过了五分钟。 莱恩看起来穷,可送来的东西倒是都不差,金碗都跟小孩的脑袋一个大小。 演了这么久,终于可以开始他的挣钱大计了。 不把莱恩敲骨吸髓,都对不起他这么长时间的铺垫和演技。 第84章 月夜幽静,篝火熊熊燃烧,只是那火光在亮白的神光前毫无抵抗之力。 莱恩终于看清了月神的脸,但他并没有惊讶,因为在此之前他已经从科特嘴里得知,月神有张和他们迥然不同的面孔,他是俊美的,可他的美却带着浓重的距离感,绝不是他们身边可能出现的人。 世上不缺俊美的男人,贵族当中也有美男子,可他们的美是易得的,易见的,易被世俗侵染的,唯独眼前的神不会。 祂生来高贵,遥坐天边,祂不需要人来认同祂。 人却需要祂的认同,才能在夜晚沐浴月亮的光辉。 尤其在月神展现神迹后,莱恩的身心已经彻底臣服,献给月神的礼物竟然在瞬息间被收走了,而他甚至没有听到一声异响。 莱恩朝着篝火前放置“礼物”的地方看了一眼,那些活牲,金银和美酒都被收走了,但却留下了一箱宝石,不对,不仅留下了,甚至还多了一箱。 他的眼神很好,加上那箱子没有盖上,莱恩看清了箱子里的宝石。 红宝石居多,蓝色宝石和绿色宝石要稍微少一些,但怎么看都比他为月神准备的宝石更好,个头更大,随便挑出一颗,都很可以镶嵌到国王的王冠上。 莱恩顿时心慌起来,他害怕月神嫌他准备的礼物不够好,不够虔诚。 他和科特并肩站着,但却难得没有升起对科特的敌意,甚至希望月神大人能把目光放到科特身上,而不是自己身上。 但他的祈祷没有得到月神的怜悯,他听见月神大人用那怪异动听的声音问他:“我不喜欢宝石,这些宝石你可以留一部分,另一部分给我换来些有趣的东西。” 莱恩松了口气,没有责怪他就好。 他低着头,讨好谄媚地说:“好的,月神大人,我一定会办到您让我办的事。” 很快,月神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救了一个人类,由他来管理这片土地。” “山下的土地我不在意,依旧是你的领地,只有这座山,我希望能建立一个新的人类村庄。” 月神轻笑了一声:“那一定会很有趣。” 莱恩连忙说:“我的领地就是您的领地,我只是您的奴隶,奴隶怎么配拥有土地?” 月神的目光又落在了他的身上,莱恩一个激灵,身体不由自主的僵直,全身的汗毛倒竖。 “你很好。”他听见月神对他的称赞,莱恩心里的巨石落地,他感到无上幸运和光荣。 能被月神这样夸赞,是不是意味着他离永生不死又近了一步? 说不定他很快就能脱去人类的躯壳,去往月上神殿,成为神使或神侍中的一员,到那时,地上的国王都比不上他。 第108节 “出来吧。”月神似乎在朝着祂身后说话。 莱恩不敢直视月神,却不由自主地望向月神身上。 在光亮下,男人似乎是凭空出现,他有一头充满光泽的红发,在亮光下镀上了一层柔和的橘色光边,他的身形有些佝偻,但却不像驼背,反而看起来有些顽劣不羁,好像哪家的贵族少爷就是不愿意打直后背好好走路。 他长得不算英俊,脸上还有雀斑,但却穿着一件奇怪的衣服,这衣服没有袖子,或者说袖子很短,胸前有奇怪的黑色花纹,那花纹很粗,却有种特别的气势。 脚下踩着的也是莱恩从没见过的鞋。 莱恩不认识这个人。 他下意识的认为这个人是贵族。 如果不是贵族,那也不可能是奴隶,只有贵族和平民值得月神拯救,奴隶是绝不配的。 凯恩也看着莱恩,他看到莱恩的第一眼,就知道对方已经把他忘了,忘得一干二净。 这个人曾经多么强大,他不过是想知道人能不能在成人后变成驼背,就真能把他变成驼背。 无数人都在讨好他,好像他是一切真理,这片土地上唯一的国王和神。 他所做的一切都充满智慧,都绝对正确。 凯恩有些迷茫的想,原来领主这么胖吗?眼睛这么小吗?这么矮吗? 为什么他以前没有发现? 在他的记忆里,莱恩无比高大,像个巨人。 现在看来,莱恩却显得格外弱小,不过是个矮小的胖子,他没有高大的身材,庞大的身躯,好像随便来个人给他一拳他就能倒下。 他并不伟大。 凯恩心中那残存的,一直萦绕着的黑雾在此刻终于像是被人吹了一口气,缓缓散开,整个人都变得清明了起来。 “他是我选定的,在此地的管理者。”叶舟看向跪在地上的人们,他声音很轻,但语气却不容质疑,“我要他活着。” 莱恩神色一凛,立刻说:“月神大人放心,他绝不会出事,如果他出事了,我愿意和他一起死。” 随后他就听见了月神大人意味深长的回应:“记住你的话。” 又是那道熟悉的光。 月神再次消失在光芒里。 但这一次,祂留下了一个神使。 · 回到邹鸣和莎拉身边的叶舟有些担心的望向凯恩的方向,他担心凯恩不能胜任,也担心自己高估了莱恩他们对神的敬畏心,毕竟他让凯恩留下,就是让凯恩夺权的。 只有凯恩成功夺权,成为这片土地事实上的领导者,他才能继续展开自己的计划。 凯恩是他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 如果凯恩不能胜任,叶舟就需要时间再去物色另一个。 但凯恩要是因为他的计划而死,叶舟觉得自己可能会受不了良心的谴责。 叶舟叹了口气:“希望凯恩能成功吧。” 莎拉却说:“老板,你别小看信仰的力量,信仰是个很恐怖的东西,它能把人迅速团结起来,让人为了不确定的利益一起奋斗。” 叶舟想了想,觉得也是。 信仰这个东西很难说是好是坏,好的信仰可以敦促人向前,让人舍生忘死。 当年的白求恩等国际友人不都是吗?把自己生死置之度外,仁人志士们为了心中的信仰,愿意远赴重洋去到陌生的土地上,为非本民族的同志们而战。 但坏的信仰,又会把人分割,分出个三六九等来,掌握权力以后,还会打击异己,把自己变成世上唯一真理。 叶舟希望他给这里的人留下的是好的信仰,而不是虚无缥缈的神。 当然,如果留下的是后者,那他也没办法,反正这里的神那么多,不缺他这一个。 按凯恩的说法,这片大陆一共有三个国家,虽然每个国家的神都出自同一套神话体系,但他们信奉的各有不同,比如叶舟现在所在的国家,信奉的就是日神和月神。 另外两个国家,一个信奉水火二神,一个信奉森林女神。 他们是不缺神信的,并且一信就是整个国家一起信,所以与其说是以土地边界划分的国家,不如说是以信仰划分的国家,所以他们绝无可能互相融合,哪怕在同一片大陆上,也像是不同世界的人。 叶舟假扮月神也就没什么心理负担。 “接下来就看凯恩了。”叶舟对邹鸣说,“我想在这里开分店,这是这个位面能解锁的内容。” “分店的店长只能本地人担当,虽然不能像我一样进行时空跳跃,但可以跟我联系,在我这里进货。” “每开一个分店,我都能有提成。”叶舟朝邹鸣笑道,“但问题是,分店不能卖出当地时代外的东西,这个只能我卖。” 邹鸣点点头:“这很好。” “如果每个位面都留下分店,都能卖超出时代的东西,人为的加快时代发展,会有很多隐患。” 叶舟想了想:“这么说也有道理,但我觉得其实差别不大,高位面的东西对低位面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就像如果有外星人的飞船真的落到了我所在的位面,科学家们把飞船拆解,就算不能全部搞懂,也能迅速推动时代发展。” “就像我在大梁朝卖出去的东西,如果出现一个能拆解能理解的能人异士,就能迅速推动发展。” 叶舟:“我所在的时空,从计算机的出现到电脑,花费的时间很长,可电脑走进千家万户的时间却很短,我妈以前买个大哥大都心疼,现在换手机就跟换衣服似的,身处其中的人感受不到那种变化,跳出来看,就会发现科技进步快得可怕。” 系统并不在乎各个位面的科技发展,它只想要钱。 叶舟心里清楚,一旦进行位面跳跃,对每个位面造成的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 但也或许,在这些位面的发展进程中,他就是理应出现的那一环,他的出现是必然,而不是偶然。 所以他没有影响其它位面的不安感。 叶舟心里清楚,这种影响或许称不上好,但也绝不是坏的。 叶舟的话刚刚落音,却发现邹鸣和莎拉一起看向了他。 两人的目光都有些炙热,看得叶舟有些不好意思,他奇怪地问:“怎么?我说错话了?” 邹鸣微微摇头:“没有,你没说错。” 莎拉连忙跟着说:“没有比老板你说的更对的了!” 周远鹤坐在不远处,他听见邹鸣和莎拉都在拍叶舟马屁,为了合群,他也拍了一句:“老板说什么都对。” 叶舟被周远鹤逗笑了,朝周远鹤喊道:“你听清我说什么了吗你就说对。” 周远鹤眨眨眼:“他们都说对,那就对。” 被这么一打岔,叶舟的心情也放松了很多,他看着放在邹鸣身边的次元箱:“等两天,确定凯恩没有危险以后我们再回去。” “不知道这么东西值多少钱。” 要不是现在还需要莱恩,他连那间石屋都不会给莱恩留下,不是不把奴隶当人吗?自己当当奴隶就知道自己是不是人了。 · 没有一个人认出他,凯恩不可置信的发现了这一点,领主没有认出他在他的意料之内——毕竟领主从没有正眼看过他。 可连管事和奴隶们都没有认出他,尤其是奴隶们,他们朝夕相处,可一段时间没见,他们已经认不出他了,他们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什么能左右他们的命运大人物。 领主毕恭毕敬地对他说:“神使大人,您如果想住在这里,明天我就让人给您建一栋房子,不过巨石难找,如果需要赶时间的话,只能先给您再建一栋木屋。” 领主还十分紧张地解释道:“不是我想要怠慢您!如果您愿意,我甚至可以把我的卧室让给您!” 凯恩觉得很荒诞,他依旧是他,从没变过,只不过他的身份变了,就好像他这个人都变了。 凯恩的心里升不起得意和骄傲,相反,他只感觉到了巨大的荒诞感,他陡然意识到,他这个人并不重要。 连眼前的领主都不重要。 他们每个人都不是人,只是一个身份,这个身份或许是神使,或许是领主,或许是奴隶,但却都不是人。 凯恩放松了,他学着邹鸣的语调,平静地说:“不用那么麻烦,我不需要新建的住所,但这些新的平民需要,月神大人让我看好他们,把这里建造成地上神殿。” 莱恩呼吸一窒,喃喃地重复凯恩的话:“……地上神殿……” 凯恩点头:“这里会和月亮上的神殿一样,除了神以外,所有人都一样,没有贵贱分别。” 莱恩立刻说:“那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他又问:“除了房屋,还需要什么?” 凯恩看了他一眼:“月神大人给了你那么多宝石,你需要拿它们去换些有趣的东西,这也是对你的考验,如果你想自己留下来,给月神大人一些便宜货……” 莱恩赌咒发誓:“绝不会那样!我如果那样做,就让月神大人把我抓去深渊,让我做上千年的苦活!” 凯恩点点头,他目不斜视的看向不远处的奴隶们。 现在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月神大人给了他的机会,他就必须抓住这个机会。 月神大人对他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他的救世主,是他唯一的信仰。 可他对月神而言并非不可代替。 如果他做不到月神大人交给他的事,月神大人一定会换人。 既然如此,他必须做到,也必须做好。 否则就是辜负了月神大人,那即便月神大人原谅了他,他也不能再活下去了。 感受过那道目光落在身上的感觉,又怎么能失去呢? 第85章 奴隶们忙着搭建属于他们自己的屋子,树林里最多的就是树,他们虽然茫然,却也老老实实的按照凯恩的指示砍树搭屋子。 树林里野兽多,平时管事们在的时候总要燃着火把,还总要让人守夜。 为了防止奴隶逃跑,到了休息的时候他们要被关在小木屋里,根本没有活动空间,就连睡觉都不能完全躺下,空间有限,必须人挤人,全都要蜷缩着。 凯恩觉得,对奴隶们来说,一个大些的木屋是现在他们急需的东西。 况且搭建屋子并不困难,最简易的木屋,甚至不需要多深的地基,这么多人一起干活,几天时间就搭建好了。 尤其奴隶们搭建过木屋,他们都有经验,加上这次是为自己建,又能吃饱喝足,竟然没有一个人偷懒,即便没人监工,他们也能热火朝天的从日出干到日落。 第109节 要不是他们多数都有夜盲症,估计抹黑也要继续干。 凯恩原本提着心的因此放下了一半。 房子修好的第二天,凯恩就点了十多个人跟自己一起离开山顶。 被点中的人里恰好就有伊拉。 伊拉走在人群中,他几次走到凯恩身后,却又不敢去搭话,只能数次张嘴又数次憋回去。 身旁的另一个“自由民”发现了伊拉的不对劲,他戳了戳伊拉的侧腰,小声问“你怎么了?你想跟神使大人说话?” 伊拉也压低声音说“你有没有觉得他很眼熟,很像一个人?” “自由民”迷茫道“谁啊。” 伊拉“逃走的那个。” “自由民”想了想,更加茫然了“他不是死了吗?再说了,哪有奴隶能成为神使的?” 伊拉也知道那个逃跑的奴隶死了,而且如果非说神使和那个男人有什么相同的地方,大约就只有他们都是红发了,可红发在这片大陆上十分常见,十个人里就能有两个红发。 而且神使的背也驼,只是稍微有些弯。 可伊拉还是觉得,神使就是那个男人,他抿了抿唇,打定主意等到了地方,他一定要鼓足勇气问问神使。 凯恩也知道伊拉在看他,他大约猜出了伊拉有话想对他说,也猜出了伊拉应该是认出了他,但他不打算和他们相认,坦白自己的身份。 这还是月神大人告诉他的。 如果奴隶们把他认出来了就算了,如果没认出来,凯恩就不能坦白。 人都是这样,他们不会嫉妒离自己远的,只会嫉妒和自己近的。 一旦他们知道凯恩之前也是奴隶,难保不会生出什么奇怪的心思。 凯恩虽然不懂,但他知道听话,月神大人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虽然会显得他很蠢,但凯恩宁愿当个听话的蠢人,也不想当个自作主张的聪明人。 来到了和月神大人约定好的地方,凯恩果然看到了树后放着的东西,二十多个独轮推车里满满当当全是农具和种子,因为知道凯恩认字,还留下了写满注意事项的小册子。 凯恩捧着册子,就像捧着千斤重的黄金,他泪眼惺忪望向远方。 不知道月神大人他们是不是离开了,又或者是不是在某个地方看着他。 · 莱恩很忙,他已经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献了出去,连祖辈被国王赐予的金碗都献了,但他还是不清闲,那箱宝石沉甸甸的压在他心上。 这些宝石凑在一起,足以让他富可敌国了——当然是小国。 可宝石在这里已经非常珍贵了,没有比它更珍贵的东西,换东西简单,可换什么却是个大难题。 “去给舅舅写信。”莱恩对卡尔说,“让他亲自来一趟。” 他还是不想给附近的两个领主写信,侍奉神明这种好事,还是留给自家人好。 “把这个也给他。”莱恩挑出了一颗最大的宝石,比国王王冠上那颗主宝石还要大,颜色也更加鲜红,宝石其实也不难得,但多数宝石都跟砂石一样小,打磨又格外耗费材料。 所以只有大的宝石才能打磨,也因此更加值钱。 贵族们早就不追求金银了,他们不缺钱,毕竟一个领地的财富都在他们手里,想要什么都能去找商人买来,于是他们的追求就变成了稀有的东西。 稀有的美人,稀有的宝石,越稀有,越少见,越值钱。 莱恩看着手里的宝石,换成以前的他,能得到这样的宝石,一定会贪婪的放进自己的衣兜里,可现在他已经不把宝石当回事了。 现在他心里满满都是永生不死。 “让他快点来。”莱恩,“如果他来不了,就让我的表弟过来。” 卡尔点头“是,领主大人。” 莱恩突然说“卡尔,你说,神殿是什么样的?” 卡尔按照书上的说“没有贫穷,是富饶光辉的至善之地。” 莱恩微微点头,他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走到窗边。 他看向山上,那里有月神派来的神使,那位神使看起来还是个少年,但却不愿意下山,不愿意享乐,每天跟那些奴隶混在一起,甚至也跟奴隶一起干活抬木柱。 莱恩想不明白,明明是神使,又没有月神看着,为什么还要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 山上,凯恩抹了把额头的汗,奴隶们的房子已经建好了,很简陋的木屋,屋顶现在只铺了叶子,这种叶子在树林里很易得,当地人人都会编这种大扁叶子,一层层编好叠放在屋顶,如果不是暴雨,屋子里就不会漏雨。 虽然简陋,奴隶们却很高兴,他们总算可以伸长胳膊腿睡觉了,虽然还是很多人挤一间屋子,但至少不用蜷缩着。 现在他们正在耕地,原本就已经开荒开到了一半,有了工具以后,他们的速度快了不少。 对他们来说,最惊喜的锄头,用这个挖地根本费不了什么力气,土地软得不像样。 虽然累,但不像以前,需要被管事们鞭打才能不断干活。 更别说他们的食物了。 凯恩看着提着木桶的奴隶过来,冲正在干活的人喊道“吃饭了!吃完饭记得洗碗,不准喝生水!” 他们现在的饮用水按照月神告诉他们的方法,用干净的砂石木炭和细纱过滤过,但这样也不能直接喝,而是要烧开后晾凉再饮用。 月神大人告诉他,人缺粮七天才死,缺水三天必死,水是生命之源,但水也能掠夺生命,虫鸟鱼类的粪便,乃至于的人的,有时候都在水里,里头带着的脏东西肉眼看不见,但只要进了人的身体,很快就会让人死亡。 凯恩这才想起来,奴隶是很容易死的,他们很多人死去甚至查不出死因,就那么悄无声息的死在某个时刻,凯恩也才知道,一杯水可能就会要人的命。 所以从他来的第一天开始,就不允许奴隶们再喝冷水,又把月神大人的这些话掰碎了揉细了讲给奴隶们听。 奴隶们半懂不懂,只听懂了这是月神大人的命令。 既然是命令,那遵从就好了。 奴隶们排着长队,等着领自己的食物,他们手里捧着碗,望眼欲穿的等着前面的人离开。 伊拉也拿着自己的木碗,这是他抽空自己做的,虽然很重,但他很高兴。 这是自从他成为奴隶以后,拥有的第一样属于自己的“财产”。 轮到伊拉的时候,他不自觉的吞咽唾液,双眼紧盯着木桶里的食物,那是蒸好的红薯,他之前就吃过,只要掰开了,里面就是橘红的肉,吃起来粉糯香甜。 虽然没有肉吃,但他们都可以打到一碗菜汤,里面是放了油的。 两块红薯,一碗菜汤,就能让他们填饱肚子,让他们全身充满力量。 以前他们一天只能吃一顿饭,现在能吃两顿,早上一顿,下午一顿。 早上的那顿能吃的多点,红薯有三个,但比起以前,现在简直是在神殿才能过上的好日子。 在吃红薯之前,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吃过甜的东西了。 上一次吃,还是母亲发现了一个蜂巢,为了让他吃点甜的东西,被蜜蜂蜇得一脸都是包,才拿到了那么一点蜂蜜。 因为被蛰得看不清原本的样子,还被领主大人打了一顿。 但现在想起来,伊拉已经记不起和母亲一起吃的那些苦,只记得他们在一起时过得最好的那段日子。 伊拉把红薯用衣服兜着——他现在也有衣服穿了,又拿着碗去打汤。 然后和其他人一起找个平坦的地方席地而坐,一起吃饭。 “这红薯真甜!”奴隶们也不像以前那样拿到红薯就狼吞虎咽,他们现在能一边撕开外皮,一边和同伴聊天。 “听神使大人说,这个红薯特别好种,我们很快就能自己种出来吃。” “红薯叶子也能吃,不过神使大人说他带来的只有红薯,没有叶子,不然就能多一样菜了。” 伊拉咬了一口热气腾腾的红薯,舒服的长舒一口气,他已经不纠结神使究竟是不是那个红发奴隶了,他只说是“要是月神大人永远不走就好了。” 奴隶们一愣,也说“是啊,要是月神大人永远不走就好了。” “要是月神大人早点来就好了。” 他们品尝到了一点幸福的滋味,就再也不想过回以前人牲的日子。 当过人,就不想再做牛马。 第86章 回到超市的叶舟第一时间就是把莱恩“送”给他的东西拿去扫码。 员工们把次元箱里的东西整理好,叶舟则各拿了些样品去扫,金子他准备收着,贵金属换给系统就是亏,除非实在没钱,叶舟才会拿去换。 他先让武岩他们把酒桶搬到收银台上,迫不及待的拿着扫码枪扫过去—— 葡萄酒x 价格 叶舟有些惊喜,葡萄酒竟然这么值钱,他还以为这玩意是最便宜的。 叶舟对草儿娘是“你们去把那些鸡鸭找地方养起来,平时要吃的时候再宰杀。” 草儿娘应声,脸上也带着笑,他们这些农家人,比起现成的肉还是更喜欢活禽,觉得亲切,也觉得更新鲜。 除了酒以外,还有就是一些杂七杂八的工艺品,虽然在叶舟看来十分粗糙,毕竟纯手工打造,工具又不够好,再厉害的手艺人也做不出多好的成品。 叶舟拿起一个铁制的小人偶,这人偶面目模糊,看脸根本看不出是男是女,头发也是只是雕刻了几道凹槽,属于在现代扔到地上都没几个人会捡的质量。 然而扫码枪扫过,跳出来的价格却叫叶舟大吃一惊。 铁制人偶x 价格 叶舟“???” 这玩意凭什么值八千多? 难道在这个时代,手工艺很值钱? 还是因为商业不发达,从事手工业的人少,所以物以稀为贵,才能值这个价格? 叶舟愣愣地看着手里的扫码枪。 第110节 比起落阳基地,好像大梁朝和这里才是挣钱的好地方,明明都还处于农耕时代,但值钱的东西比落阳基地多得多。 杨国勤凑了那么久才勉强凑出一个光子炮的钱,可如果换成这里,贵族们把珍藏的工艺品拿出来,不知道能买多少个光子炮。 “贫富差距大的地方钱就是好挣。”叶舟小声感叹。 在旁边整理工艺品的莎拉说“等你去了我的位面,那里的钱才好挣!” 叶舟来了兴趣“有多好挣?你们那什么值钱?” 莎拉“宝石,钻石,你给莱恩的那些宝石换到我那,最少值一两个亿吧。” 叶舟表情僵硬,恨不得现在就跑回悬崖上,掐着莱恩的脖子让他把宝石还回来。 莎拉“你也不用遗憾啦,说不定在去我的位面之前,你能找到便宜的钻石,在有些位面钻石就是石头,不值钱。” 除了贵金属以外,包括翡翠玉石钻石在内的东西,都是随着受欢迎程度变幻价格。 翡翠在大梁朝不值钱,在叶舟的位面可值钱得很,水头好的翡翠随随便便十万起步。 叶舟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对,说不定我能去一个把钻石当石头的位面,捡他一万颗。” “就算去不了你的位面,回我自己的位面也值钱。” 说起这个,叶舟又没精神了,他一边扫码一边说“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去,我想我爸妈了。”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叶舟很少想家,可能是因为他知道家就在那,等他有空就能回去。 现在在不同位面穿梭,想家的情绪越来越重。 “肯定能回去,你安心吧。”莎拉笑着说,“系统不可能真的不让你回去,不然你摆烂它就亏了。” 叶舟“你说,这个系统到底是什么东西?” 莎拉耸耸肩“我也不知道,反正不是外星人就是来自更高位面的东西。” 把除了贵金属以外的东西都扫过之后,叶舟的账上多了接近五百万。 虽然五百万看起来很多,但这是莱恩身为领主的全部家产,对一个领主来说,五百多万已经算很少了。 在他的位面,几个还有国王的国家,贵族的身家可都以亿为单位计数。 叶舟回到休息室看了眼进度,距离解锁新位面还差一千两百万。 这个数额换做最开始的时候,叶舟还会觉得离谱,现在只觉得很轻松,只要莱恩按照他的要求做事,很快就能挣够这笔钱。 他不杀莱恩,不是因为他怜悯恶人,而且莱恩有利用价值。 莱恩在这个世界有合法的贵族身份,比起凯恩科特这些人,莱恩的力量更大,交际圈更广,能带给叶舟的好处也更多。 杀了他容易,但再找下一个他就难了。 叶舟想完后一愣,不由自主的苦笑了一声。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能把杀人想的这么轻松。 好像自从杀了那个土匪头子开始,有什么东西就在改变,只是他自己一直没有在意。 或者说下意识忽略了。 似乎只要他不去想,他就还是以前那个他。 叶舟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变化是好是坏。 叶舟去了浴室,他用冷水洗了脸,然后透过镜子细细打量自己,时间不会在他身上流逝,因此他看起来还是最开始的样子,只是气质却变了。 眉宇间那股略显稚气的天真全消,取而代之的是成年男性的温和与稳重。 还带着一丝微不可查的戾气。 那股戾气竟然有点像邹鸣,可能是学习格斗的附带产品? 叶舟擦干净脸上的水珠,走出浴室的时候正好看到邹鸣从外头进来,叶舟正好对他说“我准备也在外面支个帐篷住,你要不要?你也要的话就自己去拿一顶。” 邹鸣刚刚运动完,他的头发被汗水打湿,整个人热气腾腾,他似乎没听懂叶舟在说什么,下意识的转身看向叶舟,语气中带着疑惑“你说什么?” “我说,我准备搬出去住了。”叶舟,“虽然我们俩都是男人,但是住一起还是有点不方便。” 他在自己的屋子,竟然都不能只穿内裤,两个男人嘛,有什么好避讳讲究的? 以前去澡堂的时候,一堆男人,也没见谁觉得不好意思。 叶舟虽然很喜欢邹鸣,但总是顾虑着邹鸣的喜好,搬出去对他们俩都好。 邹鸣的眉头微皱,他抿了抿唇,沉默了半晌,最终只挤出一句“你不用搬,我搬就行了。” 叶舟“……” 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委屈了邹鸣? 好像他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 叶舟声音变轻了很多,他说“我只是觉得住在一起不方便,比如你就不能接受我只穿内裤在休息室走动,但是有时候睡觉的时候要下床接水,或者起夜,我再套长裤会很麻烦。” 比起穿睡衣,叶舟还是喜欢只穿内裤睡觉。 为了邹鸣,他已经牺牲了很多了! 想到这点,叶舟又立刻坚定起来“就算不住在一起,我们也还是好兄弟。” 这话够肉麻了吧! 叶舟对自己初中就关系好的死党都没说过这种话,不过就算他说了,死党肯定也会嫌弃的让他去死。 哎,他怎么也没想到,人生第一次说甜言蜜语,竟然是对着一个男人。 邹鸣垂下眼眸“我没有怪你,也没生气,是我自己毛病多。” 叶舟“……其实你那个也不算毛病,每个人都有会有自己的习惯。” 说完叶舟呼出一口气,连忙转移话题“我刚刚把莱恩送的那些东西都扫了,一共值五百多万,解锁新位面的钱有了一小半,这里的钱不难挣。” “就是不知道下次会解锁几个位面。”叶舟。 邹鸣也知道叶舟在转移话题,他顺着叶舟的话说“一般是两个,偶尔会有三个。” 叶舟点点头“本来我来这儿之前,还以为这里会有魔法。” 他非常遗憾。 邹鸣“会遇到的,不过那样的位面也更危险。” 叶舟兴致勃勃“我现在不想知道是枪快还是拳快,就想知道是子弹快还是念咒快。” 两人说话的时候,休息室的门被敲响了,草儿的声音从外面传来“仙人,该用饭了。” 叶舟正色“送进来吧。” 叶舟的饭菜都是草儿娘单独做的小炒,这样光明正大的开小灶也没人有微词,不过就是开小灶,味道也和草儿娘做的大锅菜没多少区别。 草儿把饭菜摆到桌上,有四菜一汤,凉菜素菜荤菜都有,两碗白米饭热腾腾冒着气,草儿放下后就离开了。 “吃完饭我在附近散散步。”叶舟坐到桌边,“晚上睡觉之前你陪我练练,帐篷我明天再支。” 邹鸣顿了顿,他点点头“好。” 叶舟现在的格斗技巧学的并不怎么样,但体力变好了很多,邹鸣教他的是自由格斗,先是教拳法,叶舟也是学了以后才知道拳法还有那么多,只是威力最大的拳法只有两个。 一个就是直拳,另一个是鞭圈,前者靠蛮力,后者靠惯性。 并且打的地方也很重要,如果能一击打中对方的下巴或者太阳穴,基本就能一锤定音。 除此以外还有地面技巧,叶舟第一次学的时候,觉得实在有些不雅观…… 用胳膊就算了,用双腿,虽然腿的力道更大,但那个位子似乎是有点不太好。 好在练习的时候不会勒得那么紧,叶舟也才慢慢突破心理防线。 “技巧和力气都很重要。”邹鸣在陪练的时候对叶舟说,“如果你力量不够,再多的技巧,放在体重是你的两倍的人身上,都是挠痒痒。” 叶舟一边出拳一边气喘吁吁地说“我的力气不小吧?” 邹鸣笑了笑“慢慢练就好。” 叶舟毕竟不是需要上台打比赛的人,他的饮食没有严格控制,更不需要打针,所以练了这么久,他的腹肌也只有六块,不用力的话也没那么明显,但是胳膊结实了不少。 “我不行了。”叶舟双手撑在膝盖上,他气喘吁吁地站在原地,头发和上衣都被打湿,全身酸疼无力,已经快支撑不住了。 邹鸣扶住了叶舟的胳膊“坐一坐吧。” 叶舟艰难地点点头。 他刚要站直,就因为头晕朝前扑倒。 幸好邹鸣眼疾手快,叶舟没有面朝下摔个狗啃屎,而是扑进了邹鸣的胸膛。 叶舟“嘶”了一声,鼻子撞上对方胸口,叶舟的眼角不自觉的分泌出生理性的泪水。 他这下是完全没力气了,保持着扑在邹鸣胸口的动作,任由邹鸣环住他的肩膀。 叶舟闷声闷气地说“我体力还是不行。” 邹鸣也不嘲笑他,反而说“训练和跑步俯卧撑不一样,格斗训练光是练拳,半小时也能把人累趴下,你已经很好了。” 叶舟鼻尖是邹鸣的汗味,可他并不觉得难闻,叶舟闭着眼睛,也不在乎他们现在的姿势有多奇怪暧昧,喃喃道“我感觉自己有点不对。” 邹鸣抬高了手臂,似乎想抱住叶舟的后背,可他的手抬高在半空,手指微动,却并没有抱上去,而是维持这一个亲近又疏离,尴尬又暧昧的动作。 “哪里不对?”邹鸣低头,他只能看到叶舟的发顶,叶舟的头发很黑,但又很柔软。 邹鸣的双手握成了拳。 叶舟终于伸手,抓住了邹鸣的胳膊,让自己缓慢的站直身体。 他的脸色带着一股不自然的潮红,缓了半天才说“明天还是不能练得这么厉害,得循序渐进,刚刚我心跳都漏拍了。” 跟熬夜过后心率失调的感觉差不多。 叶舟差点以为自己会死。 “现在好多了。”叶舟叹了口气,“还是得慢慢来,一口吃不成胖子。” “苏打水。”邹鸣去旁边拿了瓶苏打水给叶舟,叶舟看着邹鸣,邹鸣默默的拧开了瓶盖给叶舟。 叶舟这才接过来,喝了几口后才说“你刚开始练的时候是不是也这样?” 邹鸣想起了什么,嘴角带上了不自觉的笑意,声音也变得轻柔了许多“我那时候不累,教我的人就是怕累到我,每天规定了练习的时间,每次我刚觉得累,他就像知道一样喊停了。” 第111节 叶舟“那你老师还挺好,你看看你就没有你老师细心。” 他说完就笑了,摆手说“我不是怪你,毕竟我又不是小孩。” 邹鸣看向叶舟,他敛去了眼中的光芒,轻声道歉“确实是我不够细心,今天训练强度太大了。” 叶舟长叹一口气“也怪我自己,感觉撑不住的时候就该直接跟你说,哎,硬撑是男人的缺点。” 他们在超市外说话,莎拉就站在玻璃门后嚼辣椒,她看一眼嚼一口,像是跟手里的辣椒有仇,草儿看她吃辣椒的样子也不是第一次了,但每次看都觉得害怕,感觉莎拉下一秒嘴里就能喷出火来。 “姐姐,你怎么这么大火气?”草儿小声问。 莎拉面无表情,又咬牙切齿地说“火气?我没火气,我一点都不生气。” 她毕竟不是叶舟的亲女儿,娇小的皮囊里装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她把叶舟当父亲,可叶舟根本不知道她,叶舟对她没有感情,所以她能怎么办? 邹鸣能教叶舟格斗,陈舒能教叶舟格斗,她能教叶舟什么?用牙咬人?还是用指甲抓人? 所以她只能等,等叶舟找到她,认得她。 否则她去跟叶舟说“你救了我,我把你当爸爸。” 叶舟肯定不会听完她的话后就把她当女儿一样疼——他又不是疯子。 可能还会认为她脑子出了问题,或者躲着她走。 “性别占便宜。”莎拉紧咬牙关,“我要是个男人……” 草儿只听到了最后一句话,她说“莎拉,不能这样想,当女人多好。” 莎拉平淡道“你不懂。” 她如果是个男孩,叶舟也就不会避讳她了,他们会有更多时间相处。 邹鸣不就是占了跟叶舟是同性的便宜吗? 如果邹鸣是女人,叶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跟他住同一间房。 莎拉没有再看下去,她觉得邹鸣充满心机,示弱装可怜信手拈来,还要表现出一副他什么都做的样子,莎拉又去拿了一袋干辣椒往嘴里塞。 化悲愤为食欲。 · 已经一贫如洗的莱恩总算等来了舅舅,他带着身边的仆人等在路边,远远就看到了骑着马的舅舅,他的脸上挤出笑容,提着的心总算落了地。 他的舅舅跟他不同,舅舅克莱尔继承的是他祖父的爵位,不仅是伯爵,还有一块非常富饶的领地,娶的是公爵的女儿,他的人生格外顺利,哪怕一辈子都没有任何成就,都能躺在祖宗积攒的财富上舒服的过一辈子。 莱恩以前很羡慕,羡慕到有些嫉妒,可现在他不再嫉妒了,毕竟他现在是得到神眷的人。 好处他是愿意让舅舅拿的,只是月神大人嘛,舅舅就不用见了。 马队越来越近,克莱尔勒停马匹,翻身下马,舅甥俩拥抱了一下,克莱尔就等不及问“你信里写的太不清楚,那颗宝石到底是怎么来的?你那还有多少?还能不能买到?价格是多少?我这次带了不少金子过来。” 克莱尔长着一张跟莱恩相似的脸,但因为没有莱恩胖,所以眼睛也就没那么小,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但身材保持的很好,看上去竟然还有几分英俊。 “舅舅先和我进去,我们慢慢说。”莱恩看了眼卡尔,卡尔立刻带着人去接待克莱尔带来的骑士们。 克莱尔一边和莱恩往里走,一边忍不住说“你带给我的宝石在王城都很少见,待在我那的几个大商人都说,那颗宝石能买下一座小城,你到底花了多少钱?” 他们俩多年没见,但因为利益相关,竟然没有半点生疏。 利益关系,比血缘关系更牢靠。 莱恩把克莱尔带到书房,现在石屋里只剩下书房还算能接待客人,毕竟书嘛,莱恩认为月神大人是不会要的,所以也就没有献上去。 他觉得人类的智慧,神明肯定不屑一顾。 不对,他认为人类根本就没有智慧,都是神的恩祉。 “舅舅,我找你来除了宝石的事,还跟这个有关系。”莱恩对跟着一起进来的男仆使了个眼色,男仆立刻去柜子拿出一个盒子,小心翼翼地把盒子放到莱恩面前。 莱恩也十分小心的打开了盒子。 打开的那一刻,即便是享受了大半辈子,连国王都经常见的克莱尔都忍不住屏息,他看着盒子里的玻璃鸟,眼睛亮得像是会发光,盯着玻璃鸟好一会儿后克莱尔才猛然抬头,语气狂热地问道“这是哪里来的?是谁做的?!” 莱恩“舅舅,这件事你回去以后不要告诉任何人,这是月神大人赐给我的东西。” 他艺术加工了一下,没有告诉克莱尔这是月神赐给科特的。 “月神?”克莱尔茫然的看着莱恩。 莱恩小声的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都告诉了克莱尔。 克莱尔沉默了很长时间,他刚开始想呵斥莱恩,哪怕月神会降临,也不会在这个地方,应该是在王城,是在威严的教堂里,可是他看着盒子里的透明鸟,实在呵斥不出来。 “你把你的东西都献上去了?”克莱尔有些不敢置信。 莱恩小声说“都献上去了,但月神大人给我留下了东西,一箱宝石,我让人带给你的宝石在那些宝石里面只能算普通,不是最大的。” “换新奇有趣的东西,还必须贵……”克莱尔摸着下巴,他已经完全相信莱恩的话,于是心甘情愿的替莱恩思考起来,“月神大人现在是男是女?” 莱恩小声说“现在是男人。” 克莱尔想了想“我可以为你准备一对美丽的男女,不管月神大人喜欢男人还是女人,都可以。” “我把这个忘了。”莱恩有些懊恼。 神话故事里,月神大人虽然没有日神那么随心所欲,但是也有很多情人。 祂是男人的时候就喜欢美丽骄傲的少女,是女人的时候就喜欢高大挺拔的青年。 克莱尔有些得意“我那里还有国王陛下赐给我的宝剑,我让人跑一趟,给我拿过来。” 莱恩有些感激“舅舅,还是你对我好。” 克莱尔的脸色变了变,他摇摇手指“我不是没要求,我要在你这儿住下来,下次月神大人降临,我要亲眼看到。” 莱恩不说话了。 克莱尔冷笑一声“你不会以为我出钱出力,还什么都不要吧?” “难道我能献给月神大人的东西会比你少?” “只要月神大人是真的,我什么都能献给他!” 第87章 请神容易送神难,克莱尔毫不客气的住下了,大颗的宝石被留下,普通的宝石被源源不断的送出去,换回了无数珍贵的工艺品和画作,其中还有一幅前任国王的肖像画,用了大张的羊皮纸,颜料也是作画者用了大半生在各地搜集的珍贵矿物颜料。 只是这一幅画,就花掉了大半宝石。 毕竟这幅画的收藏者是克莱尔的岳父,从开国沿袭至今的公爵大人。 金子这些东西也准备了不少,不过不是拿宝石换的,而是克莱尔让人从自己的领地搬运过来,跟克莱尔相比,莱恩简直就是个穷外甥。 莱恩有些后悔请克莱尔过来,但现在后悔也晚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骑士们在石屋里进出,听着克莱尔嫌弃的教训。 “神是绝不会嫌我们献给祂的东西太多的。”克莱尔有些得意的给莱恩看那幅画,画上的前任国王脸色苍白,表情僵硬,但在他们看来,这已经是幅令人移不开眼的好画了。 颜色鲜艳,这么多年都没有褪色,即便不是一幅画,只是颜料,都足够珍贵了。 矿物颜料难得,这么多颜色更难得。 克莱尔“你只想月神大人需要什么,可月神大人想要什么都能拿到。” “难道月神大人会缺肉吃吗?缺水果吗?可每年教堂祭祀,都会献上这些东西。” 他自觉比莱恩聪明,滔滔不绝的教训着,莱恩也只能捏着鼻子听。 毕竟克莱尔是他的舅舅,还比他爵位高,比他有钱,他是在没办法反驳。 莱恩甚至充满恶意地想,要是月神大人不收克莱尔的东西就好了。 玻璃鸟并没有被拿出去换珍宝,克莱尔和莱恩都舍不得,于是两人合起伙来骗科特,说现在被运到石屋里的珍宝都是用玻璃鸟换的,并且这些东西都要献给月神大人。 科特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一分钱都没分到。 克莱尔和莱恩都给自己留了退路,如果月神大人离开的时候没有带上他们,让他们永生不死去神殿享福,那么靠这个玻璃鸟,他们也能过上比月神出现前好几倍的生活。 到那时候,唯一的输家就只有科特。 三人在石屋里斗智斗勇,山上的凯恩则已经完成了大半任务。 奴隶们已经开好了荒,可能是因为吃的比以前多了,又有了能好好休息的地方,开荒的速度比凯恩预想得快,他们已经完成了播种,就等着收获。 凯恩还收到了一批月神大人送来的鸡鸭,他让奴隶们专门建了一个鸡舍,把鸡圈养着,鸭子则是散养,专门抽出了十几个奴隶照顾鸡鸭。 可能因为鸡是月神大人送来的,所以不仅长得快,下蛋也多。 一只母鸡一天竟然能下两个蛋! 凯恩虽然没养过鸡,但也知道多数母鸡一天下一个蛋已经很不错了,更多的则是三天两个蛋,或者四天。 奴隶们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捡鸡蛋。 由于他们也没有地方拿鸡蛋去交易,所以多数鸡蛋都进了他们自己的肚子。 “说是今天晚上能吃到鸡蛋羹。”奴隶们干完活就聚在一起喝水聊天。 他们现在习惯了喝干净的水,没人再愿意喝池塘或者泥坑里的水,以前没感觉,现在再去喝就感觉有一股怪味。 “今天吃土豆。”说话的奴隶有些遗憾,“我还是更喜欢红薯,土豆没味道。” “凯恩大人说这几天要换些盐过来。” 可能是因为凯恩做什么都会和他们说,奴隶们现在也有了点当家做主的感觉,他们讨论着盐价,都觉得盐比金子还值钱。 “听说一只活鸡只能换这么点盐。”奴隶拿手比了比,感叹道,“怪不得以前糊糊里都不放盐。” “凯恩大人说不吃盐,人干活就没有力气,怪不得我现在力气比以前大。” “听说养羊就要给羊吃盐。” “羊都要吃盐啊!那我们以前连羊都不如。” 奴隶们虽然唉声叹气,连眉宇间都是快活的气息,他们感觉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了,刚开始领主大人让他们成为自由民的时候,他们都害怕恐惧,不知道成为自由民后该怎么活下去。 但现在他们发现了成为自由民的好处,不用被鞭打,不用像牲畜一样挤在一起睡觉,更不用一天到晚的干活,他们发现了除生存外其它美好的东西。 虽然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但他们现在已经不愿意做回奴隶了,明明才当了一两个月的自由民,可他们已经想不起来当奴隶的日子他们是怎么过的,又是怎么想的了。 也或许,但奴隶的时候他们从没思考过。 第112节 他们都是麻木的木偶,觉得说话都累,更别提思考了,每天盼望的只有那一碗糊糊。 凯恩坐在一边跟伊拉说话,他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于是在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就让伊拉成为了自己的助手。 “大人让我建一个神殿。”凯恩有些惶恐,也不是很有信心。 月神大人的原话是,让他建一个超市,凯恩知道超市是什么,就是他住过的,什么都有的神殿。 伊拉连忙说“这是好事!建了神殿,你就是神官,月神大人就不会抛弃我们了!” 伊拉笑得嘴角都咧到了耳根。 凯恩连忙说“你没见过神殿,不知道那是一个多么神奇的地方!靠我们这些人,怎么建的出来?” 凯恩跟伊拉细细描述了神殿的样子。 伊拉认真听着,越听,眼中的向往神色就越浓,一眼看不到尽头的房子,摆满了七八层的架子,甚至更高,而夹子里全是他们见所未见的东西,跟神话故事里空旷的神殿不同,这样的神殿更能勾起人本能的欲望。 数不清的食物和物品,那些只存在想象中的东西,就那么摆在架子上,随手就能拿到,恐怕就连最富庶的国王,去了神殿都不知道自己的眼睛该看哪里。 凯恩“所以我才发愁。” 伊拉想了想“或许月神大人的意思是,建一个能放架子的地方?大一点就行?” “月神大人无所不知,他肯定知道我们没有什么能摆上架子的东西。”伊拉小声说。 凯恩一愣,头脑一下清醒了,他连忙说“你说的对,月神大人什么都知道!” 他站起来,指着一块空地说“那里就很合适!” “不过既然是神殿,肯定得用石头建。”凯恩,“我们需要更多人手。” 建石头房子跟建木屋是两码事,他们没有粘合剂,只能靠石头本身的重量拼接,所以石头不能是碎石,必须是整块的大石头,为了让石头严丝合缝,还必须要打磨成方形。 不管是打磨还是搬运,又或者垒起来,都需要大量人力。 靠他们现在的人数,想建好空间大的石头房子,怎么也需要两三年的时间。 凯恩可没有那么多时间,他要表现给月神大人看,最好能在半年内完成,那么就只能靠更多人力了。 不过再找奴隶,他只能去和莱恩商量,因为他自己是没人脉的,他不知道去哪儿找买卖奴隶的商人,等他通过莱恩接触到了那些商人,以后就算是有人脉了。 · 在安排了凯恩之后,叶舟也就不那么频繁去悬崖上,他准备一个月上去一次,最好都等到每月十五的时候过去——这个时候月亮似乎会更圆一点,更适合他扮演的身份。 但是极偶尔的时候,他也会让邹鸣帮忙带点东西给凯恩,都是写种子和农家肥的制作方法。 叶舟也是上次过去的时候才知道,这里竟然连肥料都没有,土地越重越薄,这里的人想出来的办法是歇种,今年种一块地,明年换一块地种,让前一块地休息,自己恢复肥力。 但也有比较懒的人,或者不能随意开荒的地方,那土地越来越薄,产量越来越低,守着土地却只能饿死。 今天又是叶舟去往悬崖上的日子。 除了次元箱子以外,叶舟什么都没带。 他们打着空手走,但一路上不缺享受,不仅有更合适的帐篷,还有各种方便食品。 在次元箱子里,所有物品的时间都是停滞的,次元空间里也没有空气氧气,哪怕是新鲜的食物也不用担心变质,草儿娘甚至还煮了一锅番茄味的火锅让他们在路上吃。 叶舟对次元箱子很满意,满意程度甚至高于防护罩——他在落阳基地耽搁了那么多久,换到了防护罩,结果来了这里,防护罩毫无用武之地,一度让叶舟觉得有点亏。 他只能安慰自己总能用上,之后肯定会去一个危险的位面,到时候防护罩就有用了。 但这似乎不是个好的安慰,毕竟叶舟也不想遇上危险。 到达悬崖上后,叶舟就用无人机给凯恩传了信。 黑色的无人机形状奇特,它平稳的飞行着,吊着一封被信封封好的信,刚一出现就吸引了所有奴隶的目光,在地里干活的奴隶们全都仰着头,充满恐惧的看着那个会飞,却又不是鸟的东西。 不知道是谁大叫了一声,奴隶们四散开来,想要逃到树林里去。 凯恩立刻大喊“别跑!别进树林!这是月神大人的神宠!是来传信的!” 不少奴隶都没听见凯恩的话,他们已经逃进了树林,后面的十几个奴隶跑得速度太慢,在听到凯恩的喊话声后将信将疑地停下脚步,僵硬地站在原地。 无人机停在了凯恩面前,凯恩轻手轻脚的取下那封信,他拆开信封,一目十行的看完,然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脸上也带上了如释重负的笑容“月神大人今晚要来。” 奴隶们立刻呼唤起来“太好了!” “月神大人又要降临了!” 树林里的奴隶们听见了欢呼声,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事,但也知道没有危险,陆续走了出来。 在得知月神今晚降临的时候,奴隶们就像喝了假酒,他们一边欢呼一边和身旁的搂搂抱抱。 他们现在已经不觉得领主是主人了。 而是觉得月神才是他们的主人,他们现在是神民了。 是真正的神的子民。 “我们应该给月神造一个神像!”有奴隶狂热的喊道,“要让所有人都瞻仰月神大人!” “我们要把我们的一切,包括灵魂,都献给月神大人!” “我只愿意当月神大人的奴隶!我的孩子,我孩子的孩子,都要当月神大人的奴隶!” 他们大喊大叫,凯恩被他们的情绪感染,也大声喊道“是的!建神像!我们必须给月神大人建一个神像!就算以后月神大人不再降临,也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月神大人的真容!” 即便月神大人现在的脸只是祂无数张脸的其中一张,他们也该记录下来,让子孙后代记得这位仁慈伟大的神。 凯恩继续喊“我们要为月神大人建造神殿,建造神殿!” 奴隶们大声应和着。 躲在悬崖树后的叶舟“……” 他有些不好意思埋下头,深觉羞耻,神像什么的…… 将来等这里的人发现大海彼岸还有一块大陆,那块大陆上的人都跟他长得差不多,他们会怎么想?而且以后如果还有位面商人来到这个位面,看到他的雕像…… 到时候肯定有人能想到他也是位面商人。 不仅装神弄鬼,给自己弄了个月神的身份,还让这里的人给自己建雕像。 叶舟想想都要窒息了。 莎拉还没发觉叶舟的羞耻,她挺高兴地说“他们还可以,知道知恩图报。” 叶舟尴尬地说“也不用这么报……” 莎拉“老板,这样你以后就能去跟人吹牛了。” 叶舟面无表情“吹什么牛?吹有人给我建石像?” 黑历史,如果石像真的建成了,以后肯定会成为他的黑历史,每次想起来都会让他窒息。 等几百年后,这儿的发现他长得跟另一块大陆的人一样,他们说不定能意识到他就是装神弄鬼的骗子。 哎,感谢可以,但这种感谢方式还是算了吧。 叶舟欲哭无泪的想。 第88章 在月光微凉的光辉下,叶舟收走了克莱尔和莱恩再次献给他的珍宝——不过他看着那幅被细心装裱的画,还是忍不住片刻无语。 这幅画的画技倒不差,但可能是太写实了,加上被画的人长得不行,实在看不出半点美感。 原本叶舟不想收走这幅画,担心收走后别人觉得他品味独特,但转念一想,莱恩他们送的东西在这个时代肯定都价值不菲,说不定这幅画特别值钱? 既然是值钱的东西,那看在钱的份上,他还是忍住了嫌弃,把画收了起来。 叶舟没有太注意克莱尔,对这个陌生的男人,叶舟并不好奇,不过看克莱尔的打扮他也能猜出,这又是一个身份“尊贵”的贵族。 既然是贵族,那就交给莱恩处理吧。 在跪着的人群里,叶舟还看到了穿着盔甲,佩戴长剑的骑士,他多看了几眼,发现这次来跪拜他的人多了不少,粗略算了算,竟然能有三百多人。 之前只有两百人不到。 叶舟看了眼手里的次元箱子,他意识到自己该走了。 人越来越多,如果他再不走,可能会诞生一个新的教义,加上这群有各种贪念的人,这个新教很可能是个邪教。 神不能时时刻刻看着人,真正掌控一切的,是教中拥有话语权的人。 就算神不给他们财物,他们也能用各种方法,以信仰的名义圈到更多。 不过在那之前,他要安排好凯恩。 “凯恩。”叶舟叫到了凯恩的名字。 凯恩跪在所有人前面,这是他身为神使的特权。 听到月神叫出自己的名字后,凯恩连忙站起来,低头走到叶舟面前。 这么多人在面前,叶舟并没有和凯恩说太多,他只说了一句话“没人的时候,到悬崖边来。” 凯恩“是,大人。” 叶舟得保证他走的时候,凯恩是安全的,为了这个目标,莱恩就必须能老实听凯恩的话。 要么,他把莱恩杀了,想办法让凯恩顶替莱恩的爵位,但这意味着必须封住整个领地的人的嘴。 要么,让莱恩彻底臣服在凯恩之下。 但忠心是不可能长久的,而叶舟还不清楚下个位面是什么样,他有没有空每个月抽空来一趟,所以似乎是前者更保险。 叶舟问凯恩“那人是谁?” 他没有形容,但凯恩迅速猜到了叶舟在问谁,他说“是莱恩的舅舅,克莱尔公爵。” 叶舟愣了愣“竟然是公爵……” 但叶舟转念一想,公爵,又是血亲,只要莱恩死后,克莱尔能承认凯恩的身份,那么即便领地上的人不承认,凯恩也安全了。 叶舟抿了抿唇,他微微摆手让凯恩离开,随后他自己也在强光中退场。 回到树林里的叶舟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邹鸣他们,他坐在石头上,单手托着自己的下巴,用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表情平淡地说“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让莱恩死。”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 第113节 邹鸣“我动手。” 叶舟摇头“需要更有震慑力,更正义的做法。” 所有人都明白叶舟的意思。 这个正义,是让所有看到莱恩死相的人都觉得莱恩的死是正确的,莱恩是有罪的,月神并不残暴,莱恩是罪有应得。 他的死能震慑其他有各怀心思的人。 莎拉说“他有什么罪?” 叶舟“在这个时代倒是不算罪。” 这里时代可没有人权,只有王权和神权,贵族们依仗的是王权,主人虐杀奴隶天经地义,他们杀再多的奴隶,都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因为奴隶是财产,是物品,他们是没有“生命”的。 “我现在担心的是,如果用虐杀奴隶这个罪名杀他,可能会引来反弹。”叶舟。 叶舟解释道“在这里,神也是有奴隶的,神和国王的形象其实是重叠的。” 如果叶舟做出和神的形象不符的举动,很有可能会被看做邪神,或者异教徒。 他自己可以拍拍屁股离开,甚至可以带走凯恩,但那些奴隶和他之前的铺垫,就算全部打水漂了。 莎拉明白了“那就让他违背神的意志。” 叶舟叹了口气,他靠在树干上,心情复杂道“我现在心烦的就是这个。” 究竟什么样的举动算是违背神的意志? 莎拉想了想,她也想不出来“真的好麻烦,不如我今晚就去把他杀了吧。” 她小声说“我也很久没喝过人血了。” 叶舟伸手拍了一下她的头“不行。” 莎拉长叹一口气“怎么杀个人还有这么多弯弯绕绕。” 叶舟想了很久,他终于想到了一个主意“让他们自相残杀吧。” “不是来了一个克莱尔吗?只要他杀了莱恩,就肯定想在我面前瞒住这件事,况且贵族,还是血亲相残,王室也不会放过他,他必须掩盖这件事,掩盖这件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莱恩继续活着。” “凯恩手里握着他的把柄,身上又有神眷,还有奴隶们保护他,我离开之前再给他留下一把手枪,炸药和子弹,只要凯恩自己不犯蠢,就不会有事。” 这个堪称残忍的主意得到了莎拉和邹鸣的一致赞同。 周远鹤看着他们这么轻描淡写的决定了莱恩的命运,突然觉得有些后背发凉。 他们三人似乎有什么特别的默契,哪怕邹鸣和莎拉这么不和,但他们所能想到的主意都是一样,叶舟也一样。 杀人对他们而言,似乎不需要多做犹豫。 一个该死的人,杀了就杀了。 周远鹤打了个冷战,他默默的坐到了另一边去——人物邹鸣这个危险人物他已经觉得自己运气很不好了,没想到还能认识其他两个。 叶舟想出办法后就放松了,他拿起水瓶喝了口水,没有半点忐忑不安。 如果莱恩是个好人,甚至不需要是个好人,是个普通人,那他都不会想到这一点。 偏偏莱恩是个封建领主,他残暴,凶狠,视人命为无物,再加上他现在成了叶舟的绊脚石。 所以叶舟没有半点犹豫。 他不想因为自己的“仁慈”,给他好不容易救下来的奴隶们埋一颗雷。 把莱恩和奴隶们的生命摆在天秤上,叶舟根本不需要思考就知道哪边更重。 叶舟在睡前小声问邹鸣“我是不是变得有点多?” 他自己都觉得,他似乎变得残忍了,但他不知道这种变化是好是坏。 就像直到现在,他都没有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什么错误。 邹鸣看着叶舟的眼睛,他的声音虽然轻,却很有力,他说“是很多,但如果在你自己的位面,这可能不是好事,可在这里,你的变化就是好事。” 叶舟看着头顶的月亮“早点睡吧。” 或许迟早有一天,他会变得一点都不像自己。 但人总是会变的,没有人能从头到尾一成不变。 · 克莱尔在半夜被科特约出了房间,科特神秘兮兮,克莱尔被他感染也变得蹑手蹑脚,两人走到了院子里,站在马厩前,克莱尔闻到了马粪的味道,不太耐烦地问“你有什么事要现在叫我出来?” 在克莱尔面前,科特没有趾高气扬的样子,他谦逊地说“克莱尔大人,您是准备长久的留在这里了吗?” 克莱尔点点头“那当然,我献给了月神大人那么多东西,怎么可能说走就走?” 那他送的东西不都打水漂了吗?让莱恩捡了便宜。 科特心里有数了,他被真正的神使找到的时候吓了一跳,得知那个外貌酷似小女孩的神使让他做的事后,他反而有了底气。 他不怕月神让他做事,就怕不让他做。 因为月神这几次降临都没跟他说话的缘故,莱恩已经不信任他了,甚至想把他给踹了。 哪怕神使不找他,他也要想办法弄死莱恩。 现在有了“神谕”,他心里最后一点包袱也没了。 科特小声说“只要莱恩在,您的奉献月神大人永远都看不到,您难道没有发现,月神大人降临的时候,莱恩总是跪在你前面,想要挡住您吗?” 克莱尔当然能发现,他抿着唇,呵斥道“我不懂你在说什么!莱恩是我外甥,难道我会怨恨自己的外甥?!” 科特连忙劝道“永生不死的人只能有一个!” 克莱尔愣住了。 科特“如果每个能给月神奉献的人都能永生不死,现在还能剩下多少留在这片土地上的人?” “您是公爵,您心里应该比我清楚。”科特的声音像是从远方传来,如同魔鬼的蛊惑,他轻声说,“难道您想一直跪在莱恩身后,成为莱恩的影子吗?” 克莱尔没有说话。 他抬头看向月亮。 那里有月神的神殿,有高贵美丽的神使和神侍们,他们不用受衰老的折磨,可以永远住在奢华的神殿中,依偎在月神的脚下。 而他这具身体,已经老了。 他的头顶生出了白发,新长出来的胡须也已经发白。 比起死亡,他更害怕衰老。 克莱尔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第89章 晴空朗照,草儿娘提着一桶洗净的衣服从超市后门出去,后门空地架起来的杆子上已经挂满了衣服和被子,草儿娘嘴里哼着乡间小调,伸长了手臂把衣服挂在空着的杆子上。 孩子们拿着玩具在空地上疯跑,他们的笑闹声似乎要冲破天际。 草儿娘挂完最后一件衣服,锤了锤腰,转头看向正在和其他人一起练习连发弩的草儿。 草儿的手越来越稳了,哪怕是草儿娘都能看出来,她射箭的本事不比其他人强,但也不差,她每天都被亲娘耳提面令,就算想偷懒也偷不着,身体肉眼可见的强壮了起来。 大约是因为有陈舒做榜样,女人们并不觉得女子强壮有什么坏处,男人们则不敢有意见。 于是她们身上的肉变得紧实了,胳膊也变粗了,虽说跟武岩他们这些一样天天训练的男人没得比,但是如果和周远鹤站在一起,那就立刻强壮的分明了起来。 草儿抹了把脑门的汗,她十次射靶能有一次命中靶心就是走大运,好在其他人也没好到哪儿去。 抱着孩子站在一旁的武妻是所有女眷中唯一没有进行训练的人,她不是不愿意,而是脱不开身,孩子永远都是婴儿,要一直喝奶,哪怕现在有奶粉,可她的奶总还是断不了。 小婴儿,总是母亲花费的时间更多。 孩子一哭,武妻就受不了了,哪怕武岩抱着孩子,她也要把孩子抱过来哄。 当了娘的跟当爹的完全不一样。 女人怀胎十月,亲身经历着孩子在自己肚里成形,最开始可能没什么感觉,但当肚子慢慢鼓起来,感受到孩子在肚里的动作,体会到生命诞生的过程,哪怕孩子还没有生下来,她就已经对肚子里的小生命产生了感情。 而男人,他不必怀胎,不用体会生产的痛苦,对孩子的感情天生就没有当娘的深刻,非得亲手带过孩子,才能培养出感情。 武妻也想甩手把孩子交给武岩带,可孩子一哭,她就什么都忘了。 只是一岁多都快两岁的孩子,现在看着还是不满一岁的婴儿,依旧只知道吃喝拉撒睡,每天不是哭就是睡,饶是武妻再有慈母心肠都快受不了了。 她总不能养几十年的婴儿吧? 武妻忧愁得不行,等武岩的训练结束了,她就拉丈夫拉到一边,一脸愁容地说:“要不你去跟仙人说一声,让咱们先回去,总得等妞妞大了再让她进超市。” 武岩灌了口水,也有些发愁:“可我们若回去了,以后还能不能再来?” 这样的机遇可不是随便就能碰上的,仙人虽然慈和,但想想也知道,不可能一直记着他们,专程去接他们。 武妻看了眼睡在自己怀里的孩子,无可奈何地说:“那你舍得妞妞以后都这样?永远是个婴孩?你就不想看她长大成人?” 武岩抹了把脸:“行!等仙人回来,我去跟仙人说。” “咱们能来超市,待了这么久,已经是大幸了。”武妻劝丈夫,“人不能贪心,若是贪了心,日子就会苦,待我们回去后,仙人若还记得我们,那是我们命好,若是不记得,那也是我们心还不够诚。” 武岩叹息:“哎!我清楚。” 其他人倒不像他们,毕竟其他人的孩子都大了,最小的都有六岁,停一年半载不长也不算大事,当爹娘的反而觉得这样更好,孩子小的时候总在吃苦,好不容易过几个月安稳日子,不着急。 跟在仙人身边,总是安稳的,虽然地方总在变,但他们连妖怪都见识了,实在没什么可怕的。 他们等了几天,等仙人回来以后,武岩就立刻找了过去。 说出来意的时候武岩很忐忑——他受了仙人的大恩,按理来说应当粉身相报,永生永世为仙人干活,更何况这活又不苦,比经营自家的油坊轻松得多,可他却要为自己的私事让仙人送他们离开。 这么一想,武岩就羞愧的无地自容,他话刚说到一半,就无法忍耐地落下泪来。 他哭得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十分埋汰。 叶舟倒是没有太大感觉,他也不觉得武岩的请求过分——带一个婴儿确实不轻松,如果这个婴儿永远都是婴儿,那就更累了,更何况哪对父母会希望孩子永远都是婴儿? 等武岩哭够了,看起来冷静了,叶舟才说:“正好回大梁朝看看,在那待几天。” 武岩不敢抬头,他激动地喊了一声:“仙人老爷!我给您磕头了!” 第114节 已经很久没听到“仙人老爷”这四个字的叶舟又被猝不及防的雷了一遍。 可能因为文化差异,所以莱恩他们叫他月神大人的时候他其实没什么感觉,更不会觉得羞耻。 可仙人老爷这四个字杀伤力太大,他听一次,尴尬一次,尴尬得简直能抠出个五室一厅。 反正他刚从悬崖上回来,去大梁朝待一周没什么问题,正好他还能挣一笔。 叶舟:“正好你们留在大梁朝,还有事让你们做。” 现在超市可以开分店,让武岩他们开就很好,都是熟人,对武岩武妻的品性叶舟也有信心,更何况武岩还会用手枪,如果能和林尤达成合作,那安全就能得到保证。 武岩又磕了一次头,他磕得无比诚心,额头又青又肿,站起来的时候甚至有血珠流下来。 地板上也有残留的血液。 但可能磕得足够狠,武岩自己心安了。 仙人老爷没有厌弃他!愿意送他和妻女回去,还给他找个活干! 武岩再次流泪,觉得这世上再没有比叶舟更好的仙人了,他愿意为仙人老爷肝脑涂地,可他的命太轻,甚至有些拿不出手。 叶舟在武岩走之前叮嘱道:“你去趟医务室,把头上的伤处理一下。” 他还是没能纠正武岩他们的习惯,虽然在他的强制要求下,第一批员工已经学会了用鞠躬代替下跪,可遇到事情的时候,他们还是会下意识的跪下磕头。 好像不这样,这证明不了他们的诚心和感恩之情。 时代特色吧,叶舟只能这么想。 估计不要个五六年,他们还是改不过来。 位面转移倒是不需要做什么准备,毕竟他们的东西都在超市里,整个超市一起转移,唯一需要收拾的东西就是帐篷。 在得到通知以后,员工们开始搬运自己放在超市里的东西,准备都回了大梁朝再重新支起来。 好在他们东西也不多,也就一些衣服,因为有拼接衣柜,直接把衣柜搬到仓库里,再把气垫床放气后收起来就行。 冯玲也有点想回落阳基地见见自己的同伴们,不过她来的时间不长,还没有那么想念,因此也只是想想,没有说出来,反正又不能回去,她的合同上写着呢,可以申请回原位面休假。 不过也因为签了合同,所以她回去后也不能跟任何人透露有关位面跳跃的细节。 “大梁朝是什么样的?”冯玲有些好奇,她虽然知道草儿他们都是“古人”,但他们除了说话的语调和自己有区别外,其他地方其实差别不大。 草儿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我们走的时候正是受灾的时候!北边都旱了,听说南方还好,但我们也没去南边。” 虽说子不嫌家贫,但草儿还是实话实说:“大梁朝穷呢。” “就是没旱的时候,人牙子来村里买人,男娃娃值二两,女娃娃才值一两。”草儿撇撇嘴,“男娃娃就送进府里当家奴,女娃娃的去处就多了。” 草儿皱着眉:“若是送进府里还好,当个粗使丫头,烧烧火也好,若是送进了腌臜地方,那就完了。” 冯玲:“我以前看故事,故事里的都是大家闺秀。” 草儿不当回事:“大家闺秀能有几个?那些太太小姐们都被关在宅子里呢,我也不觉得她们过得有多好。” “只不过苦都不同罢了。”草儿叹了口气,“我就知道我们镇上的大家小姐,县丞家的姑娘!被县丞送给了上峰当妾。” 草儿以前还羡慕过,当妾有什么不好?有口饭吃,不会饿死,不必自己干活,还有人伺候,比当农户的正牌娘子都强。 人活一世,不就是图一个吃喝不愁吗? 像她这样的农女,想去给大户人家当妾,那都当不成呢。 现如今她自己能干活,能挣钱了倒不再这么想了,竟然也能品味到人家的不容易。 她说:“她就像个物件,从这家被送到那家,她没得选,是当正牌娘子还是当妾,都由不得她自己做主。” 草儿叹了口气:“听说她还识字呢,会写诗。” “不过她就是当了正牌娘子,也不一定过得好,嫁一个不曾见过的男人,没有感情,又只能困在后院里,谈什么好与不好?多数都是不好的。” 男人若是娶得妻子不称心,还能去外头寻欢作乐,有钱就能找几个红颜知己。 可女人若是嫁得丈夫不称心,那便只能捏着鼻子忍,忍过一辈子,得个温良忠贞的名号,就是世人眼中的圆满了。 冯玲点点头:“古代都这样。” 草儿:“姐姐跟我说,不是因为我们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做妻子,做子女,都是父亲的财产,若是遇到有良心的,那便能好过一些,若是遇到没有良心的,便是一辈子吃不尽的苦。” “那些太太小姐们难道与我们不同吗?都一样,她们也有自己的苦,说不出罢了,若是说了,还要被笑自寻烦恼。”草儿,“我不是没有良心,可若是叫我回去,我是不愿意回去的。” “我既当过了人,便不想回去再当牛。”草儿说,“吃苦我不怕,但我想做人。” “我就算死,也要死在仙人身边。” 冯玲看着草儿坚定的神情,总算明白为什么叶舟明明没有对这些雇员威逼利诱,没有严苛的管理他们,可这些雇员在这里待了这么久,依旧对叶舟忠心耿耿的原因了。 人都是敏感的,他们清楚待在叶舟身边自己能获得什么,为了共同的利益,他们只会对叶舟越来越忠心,因为回到大梁朝,他们又要过上食不饱腹,穷困潦倒,朝不保夕,且没有尊严,不能左右自己人生的日子。 以前他们一无所有,当然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 现在他们有了,就不愿意再失去。 就在她们说话的时候,广播里传来了仙人的声音。 草儿也是最近才知道,原来这天外传音叫广播,她有些兴奋地抓住了冯玲的手。 仙人在广播里说:“马上就去大梁朝了,不要再往外跑。” 雇员们立刻喊道:“都齐了,仙人,都齐了!” 叶舟从广播室出来,听到雇员们的话后他就走向休息室,按下了位面跳跃的按钮。 不是第一次跳跃了,外面的风景再怎么变化,超市里的人都不再惊恐。 · 烈日当空。 马蹄声不断,风吹旗帜,猎猎作响。 林尤一身劲服,褪去了昔日的优柔青涩,蓄着一把文人须,他骑在马上,身后是几无尽头的车马兵卒,行至半途,他突然勒紧缰绳,停在了路中。 身旁穿着软甲的男人也停在他身侧,他小声问:“大人,怎么了?此处有何不对?” 林尤看向树林,他抿了抿唇,无奈叹道:“没什么。” 如今红薯和土豆已经遍布整个大梁朝,路上再无饿殍,他还记得自己当初在种出第一批红薯后马不停蹄的赶到这里的时候,他一步三叩首,以为自己还能再见仙人。 然而当然几近虚脱的去到“超市”跟前时,才发现那块地已经变回了树林的一部分。 曾经坐落着超市的地方冒出了十几颗参天大树,仿佛它们一直长在那,从未移动过。 时光如白驹过隙,直至今日,若不是他带回去的东西,恐怕他也会以为当年的所见所闻都不过是南柯一梦。 仙人来去匆匆,只有凡人穷尽一生都放不下。 每次他途经这里,都忍不住驻足,每次他都忍不住再去,但每次都失望而归。 林尤抿了抿唇,他最终还是没能忍住,冲身旁人说:“你们先行,我随后赶来。” 身旁男人刚要挽留,就看林尤已经策马进了乡间小路。 男人无法,只能对自己的亲兵说:“看着他们!” 随后拍马赶去。 林尤行至小路尽头便翻身下马,他熟稔的牵着绳,牵马朝前走,这条路他其实没走过几遍,但已经深深刻在他脑海中,哪怕闭着眼睛,他也不会走错路。 “大人!”男人赶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林尤亲自牵马,走在满是泥泞的小路上,裤腿上沾了污泥也满不在乎。 林尤转头看向男人,他笑了笑:“既来了,就一同去吧。” 男人不解地问道:“大人途经此处总要逗留,这里可是有什么宝物?” 林尤笑了笑:“宝物……哪里是宝物?” “不过是求一个心安。”林尤喃喃道。 他总担心自己若不去看看,错过了仙人再次降世。 只有去看了,他才能安心。 男人听不明白,只以为林尤有什么不能对人言说的病,非得进这林子才能好。 时移世易,大梁朝还在,可也算不上在了。 大旱时百姓过得艰难,各地都有活不下去的百姓揭竿而起。 只不过大多没成气候,种地的农人,懂怎么行军打仗?懂粮草军缁配给?他们要么被朝廷招安,要么还未起势就死于内斗。 可到底是乱了,皇宫里的皇帝成了一个摆设,各地官员不再进贡,关起门来当自己的土皇帝。 大将军成了真正的太上皇,官员们每年送去的孝敬比以往送给皇帝的还多。 林尤接替了林父的位子,成了新的安阳城太守。 说来好笑,当年他以为自己要做出一番成绩,或是通过科举才能围观,怎么也没想到,他爹给大将军送上重礼,就得到了一纸文书,他一个白身,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成了重臣。 可能对大将军而言,一个小城的太守,只要不进王都,不位列朝堂,就算不上什么大事。 土豆红薯,救得了人命,救不了人心。 这两样东西如今农户们都种,可他们并没有富起来,他也曾在乡间看到吃着红薯干的孩子还是面黄肌瘦,只是饿不死罢了。 林尤没有办法,他无数次祈求上苍,让他再见仙人一面。 仙人博古通今,世上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当年他愿意现身,赐下粮种,救万民活命,说不定仙人如今也愿意再给他指一条路。 凡人力有不逮,只能求助神佛。 男人跟在林尤身后,他只觉得自己这位上峰又“犯病”了,每次途经这里总要犯一回。 但男人也不敢说——质疑上峰,他又不是活腻歪了,林尤看着是个好脾气,但性子执拗,他只要有了主意,十匹马都把他拉不回来。 若非如此,他们也不会走这一趟了。 原本剿匪的事与他们不相干,但林尤知道是在哪儿剿匪后便自己给朝廷递了奏折——他一个文臣,竟然要带兵剿匪?朝廷竟然还同意了! 男人只觉得自己倒霉,分到哪儿不好,他一个武状元,虽说不如文状元“值钱”,但怎么就分到了安阳城? 两人不知道走了多久,全身都已经被汗打湿,男人看林尤不叫苦,自己也忍着不叫。 到达一棵大树旁,林尤却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紧皱着眉,似乎在恐惧什么。 男人小心翼翼地问:“大人?” 第115节 林尤轻抿嘴唇:“走吧。” 他害怕。 害怕这次过去,看到的依旧是那十多棵树。 穿过最后一片拦路的草丛,林尤的脚踩到了平地上,阳光照得他有些恍惚,目光落在前方的时候,他只觉得头晕目眩。 这一幕恍若隔世。 那方方正正的屋子一如多年前,牌匾未曾有丝毫变化,还是他记忆中的样子。 玻璃门紧闭着,他已经能透过那道玻璃门看到门内的货架,依旧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恍若仙境。 林尤的双腿微微颤抖。 他忽然蹲了下去,出来这么久,头一回觉得阳光这么炙热。 他竟被晒得浑身滚烫。 男人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他不自主的瞪大眼睛,嘴唇哆嗦地问道:“这、这是什么?” 这样浑然一体,仿佛一块巨石从中掏空的屋子,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这是仙人居所……”林尤撑着膝盖站起来,他的声音在颤抖,带着无法忽视的狂喜,“这叫超市!是仙人居所!” 男人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林尤像个稚童般跌跌撞撞地朝那名叫超市的建筑跑去。 即便被石头绊倒了,他也迅速爬起来,继续朝前跑。 “仙人!” 林尤喊道:“仙人!” 他以为自己喊得震天响,却不知他声若蚊蝇。 林尤扑倒在了超市的台阶上,可他察觉不到痛楚,这是他日思夜想的地方,是他绝望中唯一的希望,他救不了世!他救不了! 只有仙人,他能指望的只有仙人。 朝堂上的人都是酒囊饭袋,他们只在意自己俸禄,只在意下峰的孝敬,看不到典儿卖女的百姓,看不到他们倒出去的酒肉饭菜,有多少人争抢。 世道乱成了这副模样,他们依旧在醉生梦死。 林尤深吸一口气,正想爬起来,却看见玻璃门缓缓打开。 他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草儿娘和女人们抱着一桶桶还没晾晒干的衣物走出来,她们想把晾衣杆再架起来,把衣物重新晾晒。 对草儿娘来说,上次见林尤还是几个月前的事,虽然对方长了胡子,但还能认出来。 她现在面对林尤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又惧又怕,她奇怪地问道:“贵人怎么蓄须了,平白老了十多岁。” 林尤张开嘴,露出一个似笑非哭的表情:“李姑,不是平白,上次相见距此已有二十载了。” 草儿娘一愣。 林尤缓缓爬起来,他甚至忘了自己身后还有一个人,他盯着草儿娘的脸。 她变得更好了,眉宇间的畏缩尽褪,不卑不亢,自有清明在怀。 只有那张脸。 一如昔年。 第90章 物是人非,叶舟看到林尤的时候,脑子里只冒出这四个字。 林尤老了——不是指外貌,而是他的气质,他的脸上没了青年时期的迷茫,但也同样失去了锐气,他像是一个已到暮年的老人,行将老矣,于是整个人都变得宽和了起来。 乃至于软弱。 他对着叶舟三拜九叩,比年少时更加诚心,也更敬畏。 可能是见证了人力渺小,于是更加相信仙法神力。 “救世?”叶舟手里捧着一杯清茶,他经过三个位面,再听到这样的话竟然不再觉得沉重,他看着说着说着就涕泗横流的林尤,平静地说:“已经烂到根里的东西,就不用再救了。” 林尤止住了眼泪,他抬起头,目光茫然,像是回到了年轻时候。 叶舟:“若是中毒,还可刮骨疗毒,但若是已经烂了,救回来又有什么用?” 林尤痴痴地问:“仙人是说……改朝换代?” 这个念头林尤从未起过,无论皇位上的人是谁,他都认为为人臣者应当为君尽忠,为国尽忠,他想救百姓,但他并不想当一个乱臣贼子,在史书上留下千古骂名。 他想当个忠臣,纯臣,但仙人却说……不必救了。 看着林尤的样子,叶舟也有点不忍心,可他还是继续说:“改朝换代本来自然,凡人说万岁,可哪个人能活到万岁?不过是盛世时的愿望罢了。” “国与人有何不同?人有生老病死,国也相同。” 林尤跪在地上,他失去力气般一屁股坐到了自己的腿上,双眼无神地盯着地板。 叶舟:“你也要想清楚,国是什么,是数万万百姓,还是高居庙堂的皇亲国戚,又或是世代相传的高门贵族?你想救世,想救的究竟是谁?” 此话一出,林尤仿佛听见洪钟在耳畔发出巨响,震得他浑身颤抖,这句话有如一道罡风,吹散了他心中所有迷雾,又如一把利刃,剥开了他自欺欺人的外壳。 林尤脱力般的伏跪在地,他一半身体冰冷,一半身体火热,两股力量拉扯着他,叫他痛不欲生。 “你看,说到底,你要救的也不是世。”叶舟,“你要救的是世俗的权柄,百姓不过是附带罢了,你想不透这一点,便谁也救不了。” 身为世家子弟,林尤摆脱不了阶级在他身上落下的烙印,他想救世,就要先从世家子弟的身份中脱离出来,他若要举刀,刀尖需要对准的不止阶级外的人。 还有他自身阶级内的人 叶舟:“我帮不了你。” “是、是林某……自以为是,一叶障目……”林尤抬起头来,他眼含热泪,但眸光却变得格外坚定,少年锐气,似乎又回到了他的双眼之中。 这下叶舟愿意和他再说下去了。 · “仙人在同他说话。”草儿娘递给了男人一杯茶,这人不敢进超市,看林尤进去后也只敢站在门口,还是草儿娘看他拘谨又目光清明,不像歹人,这才将人请进超市。 但她也让武岩盯着男人,若有不对,直接拔枪,不要给对方反击的机会。 男人木木呆呆的结果草儿娘递来的茶,纸杯像是没有重量,他轻轻一碰,杯子便向内凹陷,可是竟然没有碎裂,杯里的茶水也未曾溢出。 从来到这里开始,男人一直在震撼和震悚之间反复横跳。 这里究竟是仙人洞府还是妖怪洞穴? 眼前这个看似和蔼的老妇,确实是人吗? 他听见林尤叫此妇李姑,因此小心翼翼地问:“敢问仙姑,此处究竟是?” 草儿娘听到“仙姑”二字,觉得这年轻人格外顺眼,脸上也带出了笑意:“此地乃仙人洞府。” 男人坐在沙发上,全身都不得劲,他只觉得这椅子十分绵软,却又不会让他陷下去,好像有钢骨托着他,却又不会硌着他,手里的茶水散发着香气,他因惧生敬,说话更加小心:“我家大人与仙人……乃是旧识?” 草儿娘想了想,觉得这个说法也不算错:“确实有旧,不过那时林大人还是少年郎。” 她叹息道:“竟已过去二十载了。” 她自己都觉得奇异,不过数月,再回来天地异变,二十年光阴弹指即过,这可能就是话本里的天上一日,地上第一年吧。 虽然时间流速并不怎么吻合,但道理是这个道理。 草儿娘打量了片刻,终于问:“不知壮士如何称呼?” 男人:“鄙姓赵,赵阔。” 他不敢提自己的官职,在仙人洞府里,凡间官职应当是不值一提的。 赵阔的余光瞥向“洞府”里的器物,这里的一切都叫他如堕梦中,那些紧挨着的货架,上面摆满了他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之物,头顶的光不见火,比外面的阳光更亮。 只是这里的人……倒是没有仙女仙童的样子,倒是跟凡人没有两样。 赵阔心底满是疑问,又不敢问,只敢坐在原位,满脑子都是奇怪念头,如一团乱麻,却又找不到一点头绪。 草儿娘突然说:“公子不必看了,我等确实是凡人,得仙人搭救,随仙人前往三千小世界。” 赵阔浑身一震,喃喃道:“三千世界……” 草儿娘点头:“公子腹中是否饥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赵阔连忙摆手,他现在是一点胃口都无:“不必不必,赵某并不肚饿。” 于是草儿娘给草儿使了个眼色,叫她盯着这个人,自己则是在休息室门口候着。 草儿如今头发已到胸口,虽然五官并没有改变,但因为气质大变,外加不用日日劳作,皮肤也白了许多,虽然跟美人还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气度已经不凡了。 草儿目不斜视,她知道自己话多,因此现在准备修闭口禅。 有些话只能告诉姐姐了。 莎拉从调料区回来,手里拿着一包干辣椒,一边嚼一边往前走,她看到赵阔的时候也没停下角度,只是有些惊讶:“这么快就来人了?” 旁边的武岩说:“是林公子来了。” 莎拉在脑子里转了一圈,林公子是哪位?她不记得了。 四百年光阴没有增加莎拉的记忆力,反倒因为见的人太多,下意识就会忘记不重要的人。 但莎拉还是点点头,一副她什么都知道的样子:“是他啊。” 赵阔在看到莎拉的那一刻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他强忍着没有失态,心里却掀起轩然大波,金发红眼,胡人之中,金发常见,可这妖异的红瞳孔,便是再见多识广的人都未曾见过。 “壮士莫慌。”草儿看他被吓得不轻,还是破了自己的闭口禅,小声说:“她乃被仙人点化的妖怪,并未作恶,不会伤人。” “妖、妖怪?”赵阔肝胆俱裂,但还是强撑着笑了笑,“怪不得……不与凡人类似。” 草儿同情的看了他一眼。 她第一回 看到莎拉的时候,还拿着把刀威胁莎拉。 现在想起来,都不知道她是哪儿来的胆子,想想之后死在莎拉手里的人,她只能再三感谢姐姐的不杀之恩。 休息室里,叶舟靠在沙发上,闭目和林尤说话。 第116节 “不知仙人还记不记得赵二等人。”林尤和叶舟说起了“故人”,“他们回到南方后倒没有再开镖局,各买了田地,如今也算衣食无忧。” 叶舟微微点头,但并没有任何触动:“是吗?那很好。” 林尤又说:“此番剿匪,剿得是黄匪,他们如今换了大王,贼首名为杨志,宣称曾见上仙,自有天命,于是揭竿而起,想改天换日……” 杨志?叶舟认真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是他?” 林尤一听仙人的语气,就知道杨志确实见过仙人,他小心翼翼地问:“仙人观他,可有帝王之气?” 叶舟根本就没见过杨志,他就记得这个名字,记得对方找自己买马。 嗯……对方当时换给他的东西也不少,算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但这个人在叶舟的记忆里只有一个名字,于是叶舟说:“他当日遇难,我只叫人施以援手,并未亲眼见过他。” 林尤垂眸:“此人如今在北方声威大盛,自建了北朝庭,意图裂土而治。” 叶舟笑了笑,他倒是没想到,当时从他手里买马的土匪,竟然有称王称霸之心,还走到了这个地步。 “我今日前来,便是为了剿灭北庭。”林尤来时并不觉得自己做的不对。 毕竟他忠于社稷,既为社稷,必然要惩奸除恶,可若是按仙人的说法,改朝换代乃是天道自然,那他剿匪意义何在? 换一个皇帝,难道会比现如今的情况更糟吗? 叶舟:“既然如此,你且去吧。” 林尤:“仙人以为,林某应当剿匪?” 叶舟依旧闭着眼:“不若用你的双眼去看看,看他治下百姓过得如何。” “正邪分辨倒也简单,百姓过得好,便是正,百姓过得不好,那便是邪,其它不过旁门左道。” 林尤整理衣领,再次跪拜,额头触地:“谢仙人指点。” 林尤并不是个有雄心壮志的人,他顾虑太多,既无法揭竿而起,也无法和阶级抗衡,他就像乱世的一叶扁舟,有一颗救人之心,却没有铁石心肠。 慈不掌兵,义不掌财,情不立事,善不为官。 有些好的品德,放在不同的位子上会造成不同的后果。 优柔寡断的人,救得了谁呢? 以前叶舟察觉不到,但他现在再看林尤,竟然能看出对方当不了掌舵人。 叶舟没有留林尤在超市里休息,他让草儿娘送林尤离开,毕竟相识一场,他还叫草儿娘给林尤准备了些方便食品。 临走时,林尤问叶舟:“上苍派仙人下凡,难道不是为了改朝换代之事?” 叶舟摇头:“非也,改朝换代是自然,我下凡历练也是自然,都是自然。” 林尤拜了三拜,这才终于离开。 · 林尤从休息室出来,内心五味杂陈,然而刚出门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赵阔,赵阔手里还捧着一杯早已凉透的茶,正木然的看着货架。 “赵兄。”林尤收起内心千万思绪,笑着朝他走过去。 赵阔紧张地起身,小声问:“仙、仙人可在此间?大、大人,鄙人是否需要过去拜见?” 林尤微微摇头:“倒也不必,仙人不曾说要见你,那便是不见。” 赵阔又庆幸又失望。 他小声问:“这些架子上的东西……” 林尤这才想起来,他笑道:“赵兄大可随意逛逛,身上若有可换之物,可以换走这里的东西。” “仙人仁爱,并不计较。” 赵阔瞪大双眼,突然起身:“果真?” 他在询问站在一旁的草儿。 草儿点点头:“林公子说的是。” 赵阔大步流星,他对货架上的东西好奇至极,好在有草儿跟着他,细细为他讲解商品的用途。 “这是电风扇,纳凉用的,那边能适用。”草儿领着赵阔去旁边吹风扇。 赵阔看着不断旋转的叶片,一张脸兴奋地通红:“此物竟不需人力,不需风力便可自转!” 草儿解释道:“但需电力,壮士若要换它,搬回去了也用不了。” 赵阔愣了愣,询问道:“何为电力?闪电之力?闪电如何能为人所用?” 草儿也不懂,她只能让找赵阔稍等,然后叫来冯玲解释。 冯玲思考了一下措辞后说:“风力水力电力,都是自然之力,前两者能为人所用,后者自然可以,只是需要的媒介更多。” 赵阔:“以何为媒?凡人可用否?” 冯玲:“凡人可用,不过……” 冯玲跟赵阔细细解释了电力的使用原理,听得赵阔一脸茫然——他听不懂,只觉得十分厉害。 “你与其问电力,不如问蒸汽。” “比起电力,你们更容易运用的应当是蒸汽。” 林尤也在旁听,他对蒸汽倒是比对电力有兴趣,冯玲没办法,只能开起了小课堂。 最早的蒸汽机实在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对这个时代来说可能有困难,但这困难是绝对能克服的,冯玲还画出了图纸交给他们。 林尤接过的时候再三犹豫,还是问道:“不知仙子是自何处来?” 实在是冯玲实在不像大梁朝的女子。 冯玲想了想:“百年后,或是千年后,我也不清楚。” 林尤和赵阔都不敢置信地看着冯玲,草儿终于忍不住了,她说:“冯玲是三千世界其中的人,她在的地方,有参天大楼,路上有电力驱动的灯,还有铁做的车,不用牛马去拉,只要踩下油门,它能自动!” 她一口气说完,又闭紧嘴巴。 冯玲笑道:“跟她说的一样。” 林尤嘴唇蠕动,结结巴巴地说:“这可真是……真是……” 冯玲:“我们那没有皇帝,也没有贵族,更没有世家。” 林尤不解地问:“那由谁治理国家?” 冯玲:“当然是官员,不过都是考出来的,也不能世袭,国家最高领导人也是普通百姓投票出来的,要看政绩和声望,五年一届。” 这下林尤和赵阔都懵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竟然还能如此。 冯玲反而奇怪:“皇帝只是一个人,这个人英明,可能只英明一段时间,他自己都不能保证,怎么能保证他的子子孙孙?” “把一个国家的命运交给一个人,这不可怕吗?”冯玲。 林尤苦笑道:“道理是这个道理。” 赵阔三观尽碎,他也含糊道:“陛下有天命在身,有上天庇佑,子孙应当也是英明的。” 冯玲:“那亡国之君是怎么来的?难道宫里的娘娘给皇帝戴了绿帽子?” 这下林尤和赵阔的脸色都变了。 冯玲看他们脸色不对,于是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有关给皇帝戴绿帽这个话题,还是不要再继续说下去了。 赵阔最后换到的东西都是一些小玩意,可能是因为他们只有两匹马,之后还要剿匪,实在没办法带走大件的东西。 冯玲接过赵阔递过来的东西——一块玉佩和一枚玉扳指。 赵阔有些羞愧:“实在是没带什么东西出来。” 冯玲用扫码枪扫过,看到价格后冲赵阔笑道:“足够了,你还可以再挑一些东西。” 赵阔连忙说:“不不不,这次已然足够,在下不贪心。” 冯玲反而劝道:“下次仙人再来,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可能是几十年后,也可能是百年后。” 赵阔看了眼林尤,林尤幽幽叹气:“我上次来此,距今已有二十载,李姑她们容貌未改……” 赵阔咽了口唾沫,但他很快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妻妾,以及家里的孩子,实在不行求仙人收他入门,若是没了他,一家妇孺老幼,在乱世中哪能活得下来? 但不老不死的诱惑实在太大,赵阔强逼着自己不去想。 赵阔换了个蛇皮袋,用来装他换来的小玩意。 他不仅换了望远镜,还换了手电筒和儿童对讲机,这三样东西对他而言用处最大,剩下的则是一些干粮和工艺品,他甚至还换了些耳环项链。 一个蛇皮袋被他装的满满当当。 林尤也拿出玉簪换了个望远镜,别的倒是都没换。 原本叶舟想让林尤带武岩他们一起走,可转念一想,林尤他们现在是去剿匪的路上,不管他最后会怎么做,两边肯定会起冲突,武岩夫妻俩还带着个婴儿,实在不适合跟他们一起上路。 但等林尤回程?那也不太靠谱,谁都不知道他们剿匪要剿多久。 古代打仗,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十几年都有,只要两边都有补给,就可能长时间的僵持下去,除非实力相差非常悬殊,否则想速战速决就是痴人说梦。 叶舟只能把武岩夫妻叫来:“你们是现在留下,还是先跟我走,等这边稳定了,不打仗之后回来?” 武岩夫妻互看一眼,都有些拿不定主意。 他们带着一个孩子,哪怕仙人愿意给他们钱粮,就武岩一个壮年男人,想要护住就是难事。 但这次回大梁朝就是他们央求的,若不留下,就像是在把仙人耍着玩。 夫妻俩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低头站在叶舟面前,武岩声音艰涩地说:“还请仙人为我们拿个主意。” 叶舟想了想,毕竟是他的员工,为他工作这么久,他还是希望他们别去涉险:“你们留下来不是好事。” “不如再在我身边待一段时间。” 两边有时间差,说不定他们下次再来的时候,大梁朝已经重归和平。 武岩夫妻俩松了口气——他们是想让孩子长大,可没想着搏命啊,跟命比起来,让孩子再当几个月的婴儿也不是什么大事。 叶舟看他们俩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个决定没做错。 他只希望林尤不要死在剿匪途中,最好能为武岩保驾护航,否则叶舟也不太敢让武岩在这儿开分店,没有权贵保护,他给武岩再多枪也没用。 第117节 · 离开超市的林尤和赵阔牵着马,赵阔将蛇皮袋放在马背上,他们一路都没说话,直到重新回到大路上,林尤翻身上马,看着赵阔将蛇皮袋抱在身前。 赵阔终于忍不住问:“林大人,您以为那仙子所说,是真是假?” 林尤笑了笑:“自然是真的,她何必编瞎话来骗我们?” 他怀里还揣着冯玲交给他的蒸汽机图纸,冯玲告诉他,从无到有最为困难,但只要有了,想要改良就是易事,总有聪明人能参透其中关窍。 赵阔依旧不敢置信:“若没有皇帝,天下怎么稳当?如何处置贪官污吏?” 林尤只说:“别想了,仙人未曾跟我说这些,你也知道是百年后的事,哪里能生搬硬套?” “快些走吧,耽搁了这么长时间,天黑之前不知道能不能追到他们。”林尤夹紧马腹,扬起马鞭,黄沙四起,林尤一骑绝尘。 赵阔低头看了眼胸前的蛇皮袋,他深吸一口气,也加快了速度。 林尤骑在马上,转头朝超市的方向看了一眼。 他等了二十年才能再见仙人。 不知下次再见又是什么时候。 或许那时他已经垂垂老矣。 而仙人青春永驻,永世不变。 第91章 难得回一趟大梁朝,但叶舟并没有达成自己最初的目标,武岩夫妻俩还是没法回来。 一周时间也不用留了。 早上到的大梁朝,下午就要回,虽然有收获,但叶舟还是觉得白跑了一趟。 赵阔和林尤留下的玉佩玉簪都不是便宜货,加起来值二十多万,但可能是叶舟挣得太多,上千万的买卖都做过,因此也不是很在意。 “想当初我穷的连林尤的衣服都想扒了。”叶舟带笑冲邹鸣说,“现在连三十多万都不看在眼里,我飘了,膨胀了。” 坐在叶舟身旁给叶舟续茶的邹鸣一愣,他微微挑眉,眸光深邃:“扒衣服?” 叶舟没看邹鸣的脸色,他还是笑:“那时候穷啊,你不知道林尤身上的东西多值钱,简直震碎我的三观,跟我那个位面的高定都差不多了。” 世家公子嘛,身上的穿戴无一不精,在这个时代甚至属于有市无价,因为没有哪个世家公子会把自己的衣服拿去典当,除非家族落魄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穷,估计也不会典当衣服。 叶舟:“他一个世家公子的衣服都那么值钱,你说,我要是碰上皇帝,把他的龙袍扒了,是不是更值钱?说不定一件龙袍就能值个几千万,可能会上亿。” 叶舟靠在沙发上做白日梦:“肯定又能解锁什么新东西。” “其实有了防护罩,我觉得如果能降落在一个比较富裕的地方可能更好。”叶舟叹了口气,“但每次位面跳跃,降落点都荒无人烟,除了落阳基地。” 可能也是因为如果在落阳基地,降落到荒无人烟的地方,那就是真的没人了。 基地的士兵就算外出,也会划出一个范围,绝不会超出这个范围进行搜寻。 叶舟:“也不知道该说系统算人性化还是不人性化。” 邹鸣:“会有的。” 叶舟不明所以:“什么?” 邹鸣把续好的茶推到叶舟手边:“之后应该会降落在富裕的地方。” 叶舟端起茶喝了一口,夸奖道:“你每次给我倒茶,温度都刚好,我自己倒就经常烫到嘴。” 邹鸣不动声色地问:“那以后就都我给你泡茶?” “不用不用。”叶舟连忙摆手,“我就给你发一份工资,怎么能让你打两份工。” 邹鸣抿了抿唇:“不用钱,都是小事。” 叶舟:“哎,虽然是朋友,但工作的事还是要分清楚。” 叶舟拍了拍邹鸣的肩膀,他从沙发上坐起来,又要通知雇员们回到超市里,他们得走了。 他打开电脑,先看了眼敏兹尔大陆的时间点,他转移到大梁朝的时候没有调时间,所以才一下就到了二十年后。 系统的时间设置严格遵守时间守恒定律,他不能跳跃到他去过的时间点。 也不能去往他出现过的时间之前。 只能向后,不能朝前。 否则就会出现时间悖论。 系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所以就从根源上杜绝了。 下次叶舟再来,也只能跳跃到现在这个时间点以后。 但叶舟不觉得这是什么问题,毕竟他又不会在一个位面久留。 看来在大梁朝开分店的计划只能延后了。 倒是落阳基地可以开一个,只要杨国勤还是基地里的最高领导人,分店店长的安全就能得到保障。 不仅能给基地里的居民提供在末日难得的商品,还能创造工作岗位。 杨国勤是聪明人,和聪明人打交道就容易多了,不用担心对方鼠目寸光。 叶舟通知完雇员后就按下了跳跃键,等敏兹尔大陆的事解决了再去一趟落阳基地,他已经挑好了敏兹尔大陆的店长,心里有数,所以也不急。 陈港那一家子就不错,家里人口多,不怕陈港不尽心,而且还只用给陈港一个人发工资,干得多挣得多,外加陈港在落阳基地亲戚不少,他自己就勉强算是地头蛇,还不怕被人找麻烦。 人也不坏,可能有点贪心,但还没有到坏的地步。 叶舟没有道德洁癖,并不认为人一定要完美无缺。 完美无缺的是圣人。 他自己都做不到,因此不强求别人做到。 只有大方向没问题就行了。 这次他跳跃的时间恰好是离开的一周后。 在敏兹尔大陆的目标金额已经挣到了,但新解锁的位面迟迟没有出来,叶舟只能先把全副身心都放在解决凯恩身份上。 凯恩是他挑选的分店店长,但最大的问题是,他是个奴隶,还是个逃奴,他没有合法的身份。 如果让莱恩给他造一个身份,那在叶舟走后,一旦莱恩他们发现自己捞不到好处,很难说他们会不会打上分店的主意。 叶舟可不希望给自己打工的人死于他的疏忽。 一个贵族身份可以很好的保护凯恩,杀了莱恩容易,但怎么善后却很麻烦,所以叶舟才把任务交给科特,他做这一切的终极目标就是让凯恩得到莱恩的身份地位。 至于克莱尔,一旦他证明了凯恩的身份,叶舟也不能留下他这个隐患。 只有克莱尔死了,凯恩才算真正安全,克莱尔的孩子多,继承爵位也要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石足够凯恩巩固自己的地位了。 如果凯恩做不到…… 那叶舟也没有办法,路都给他铺好了,他还是做不到,叶舟就只能祝他好运了。 · 火炬散发着光芒,那光闪烁跳跃,科特藏身在拐角处的黑暗中,他的耳朵贴着木门,小心翼翼地探听着屋里的动静,些微光亮遗漏在他的侧脸上,将他的脸照得格外狰狞。 今夜是他和克莱尔约定好的动手时间。 克莱尔会把毒草提取出来的毒液放进酒力,诱哄莱恩喝下去。 对自己的舅舅,莱恩即便有防范,也不会防范得太深。 科特听着莱恩和克莱尔的谈话,他不由自主的屏住呼吸,脑内幻想着莱恩喝下毒酒的样子。 他不在乎莱恩的生死,只在乎他自己是否能贴在月神身上。 月神在,他的未来就不用愁,所以无论什么事,他都得为月神大人办到。 屋内,克莱尔拿着铁制酒壶,一脸笑容的劝酒,他笑着说:“这是国王陛下赐给我的酒,比一般的酒更好,你试试?” 莱恩不知道这话里藏着的累累杀机,他已经喝了不少自己从商人那买来的酒,满脸通红地说:“陛下赐得酒……舅舅,我还没有见过陛下……” 克莱尔脸上的笑容格外和蔼:“有月神大人在,国王算什么?” 莱恩打了个酒嗝,他结果克莱尔手里的酒杯,高举一只手,大喊道:“国王算什么!” 喊完,他就把酒杯送到嘴边,一饮而尽。 克莱尔坐在莱恩身边,他眸光锐利,嘴角带着笑。 莱恩放下酒杯,他双手撑着桌子,晕晕乎乎的想站起来。 可他还没站直,就突然眼冒金星,一屁股重新坐了回去,他只觉得自己的肚子翻江倒海般的疼,全身上下瞬间被汗水浸透,他坐不住了,身体朝一旁侧翻过去,随着“砰”地一声响,莱恩倒在了地上。 他像虾米般蜷缩着,双手捂着自己的肚子,嘴唇一张一合,艰难地喊道:“舅、舅舅……” 克莱尔走到莱恩身旁蹲下,他打量着自己这个外甥,实在想不起来自己的妹妹长什么样了。 她死得太早,在他的记忆力,她只剩一个模糊的影子。 但她活着的时候,他们的关系似乎不差。 但克莱尔记不起来了,他的兄弟姐妹太多,多到想把他们全部记清都是奢侈。 有关这个外甥,他其实也没多少关于他的记忆,上次见面似乎还是莱恩成年的时候。 就连莱恩结婚,他也因为国王的宴会没有亲自过来。 克莱尔盯着莱恩的脸,莱恩终于意识到了什么,他用尽全力地大喊:“卡尔……卡尔……救救我……” 但他的声音已经哑了,无论他用多少力气,都没办法叫来外面的人。 仆人们都被克莱尔支走了。 莱恩手足并用,像乌龟般朝门口爬去,他艰难地爬着,嘴角不断涌出白沫。 克莱尔也不阻拦他,静静的看着往外爬。 直到莱恩的手马上就要摸到门的时候,克莱尔才用脚踩住了莱恩的后背。 耗尽全力的莱恩被克莱尔踩在脚下,他甚至没有多余的力气挣扎,只能用沙哑的嗓音问:“为……为什么……” 第118节 克莱尔微微俯身,轻声说:“别把你舅舅当蠢货,我花了这么多钱,难道是为了让你一个人在月神大人面前出头吗?” 莱恩的眼睛慢慢瞪大,瞳孔开始扩散。 没人知道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有没有听见自己到底为什么死。 克莱尔重新站直,他低头看了眼莱恩的尸体,这一瞬间他有些后悔,但很快就把后悔的情绪抛在脑后。 想要永生不死,总是需要付出一点代价的,财产是代价,莱恩的命也是代价。 克莱尔拉开了门。 站在外面的科特冲克莱尔露出了一个笑容:“这下您才是供奉月神大人的人了。” 克莱尔:“莱恩的葬礼要早点举行。” 科特微微摇头:“莱恩死于中毒,一旦被人发现,肯定会追究到您身上,而且莱恩没有孩子,没有继承人,这块土地会被陛下收走。” 前者克莱尔觉得不是问题,但后者是个问题。 克莱尔皱眉:“他竟然没有孩子?” 科特小声说:“只有私生子,但他从没有把私生子留下过,现在也不知道在哪儿。” 而且私生子不能继承爵位,除非莱恩的妻子愿意把孩子认下,可莱恩的妻子因为这里太穷,结婚没两年就回去了娘家,早就有了情夫,不可能回来。 克莱尔:“那就找个人吧。” 科特:“您看那位神使怎么样?” 克莱尔一愣,他震惊地看着科特:“神使?!” 科特微微点头,他小声说:“这块土地应该是属于月神大人的,但月神大人不会每天都在,倒是那位神使大人,应该会一直待在这里,把这块土地给他,就等于献给了月神大人。” “由您献上土地,月神大人也会记得您,再说您也不会失去什么。” 不给凯恩,克莱尔自己也收不了这块土地,尤其是这里这么穷,他收下来干嘛?还要专门派人来管。 克莱尔想了想,觉得科特说得没错。 科特:“反正莱恩大人很少离开领地,外面没几个人知道他长什么样……” 克莱尔明白科特的意思,他思考了一会儿,平静地说:“我知道了,下次上山的时候我会和神使大人说的。” 只要月神大人能记得他,知道他的奉献,他就心满意足了。 两人对视一眼,克莱尔:“莱恩的尸体我会让人处理,我也会让这儿的仆人闭嘴。” 莱恩在这儿待了这么久,身边肯定有几个忠仆,克莱尔:“如果下次月神大人找你去说话……” 科特忙说:“我知道我该说什么。” 科特转头看了眼莱恩的尸体,此刻他就像是一座肉山,半点看不出曾经耀武扬威的模样。 看着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落难死亡,让科特品尝到了一丝隐秘的快感. 你生来比我高贵,那又怎么样?我现在还活着,而你死了,还死在了自己亲人的手里。 科特没有再看莱恩,他迈出了这个房间,看向屋外的天空。 今晚没有月亮。 月神大人应该看不到吧? 科特微笑着朝外走。 · 在从科特得到莱恩死亡的消息时,凯恩并没有感到一丝震惊,他平静地点点头,冲科特说:“月神大人会知道你的忠诚。” 科特在凯恩面前总是带着点谄媚,他笑着说:“只要您记得就行了。” 科特望向身后的农田,看着那些在田地浇水的“自由民”们,有些不能理解地问:“您真的要一直留在这里,照顾这些奴隶吗?” 凯恩纠正了他的话:“他们现在已经不是奴隶了。” 科特连忙说:“是是是,我忘了,他们现在是自由民。” 凯恩这才说:“这是月神大人交给我的任务,只有我做的好,才能在死后去往神殿。” 这是凯恩自己想出来的说法——他不是真的神使,他是会变老的,也会死亡,他担心一旦他开始变老,克莱尔他们会对他下手。 克莱尔敢杀身为贵族的莱恩,难道还不敢杀他吗? 科特一愣:“您……还会变老吗?” 凯恩:“当然会,我们活着的时候归日神管,死后才归月神管。” 科特愣了两秒,他叹了口气,看来活着的时候是没希望了。 但他转念一想,几十年的时间而已,几十年的奉献换不死永生,还是很划算的。 看着科特离开后,凯恩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这一周时间,这些由他管着的平民们都在认真干活,竟然没有一个人偷懒——或许有人偷过,但还不等凯恩呵斥,平民内部就解决了。 没有一个人想失去的现在生活,所以决不能让人任何人产生威胁。 凯恩偶尔会看到有人鼻青脸肿的干活,估计就是被其他人私下教训了。 想到这里,凯恩脸上不由自主地带上了一丝笑。 有一段时间,比起贵族,他更讨厌和他一起干活的奴隶,他甚至觉得他们和牲畜没什么区别,只知道吃和睡,以及被鞭打着干活。 可现在换了个气氛环境在看,这些人其实并不讨厌。 只是……以前那样的环境,没人能变得可爱。 “大人!”有人发现凯恩在看他们,直起腰来冲凯恩挥了挥手。 凯恩笑了笑:“好好干活!” 他们现在睡着木屋,平时除了干活养鸡鸭以外就是雕刻月神大人的神像——由于他们工具不足,只能用木头来雕刻,石头是不行的。 凯恩觉得木头虽然不如石头,但他之后总能买到可以雕刻石头的工具。 平民中间也有工匠,他们多数是犯错之后被领主变成奴隶,虽然多年没有做过活,但手艺没变,凯恩就细细的告诉对方月神大人长什么样。 对方在木板上用炭块勾勒,虽然不是一模一样,但是也有七分像,凯恩觉得七分像也够了。 毕竟能画出十分像的工匠,现在应该都在王城。 凯恩清楚月神大人要让他干什么。 或许他穷尽一生,都无法改变这个世界,无法让所有奴隶都获得自由,变成自由民。 但起码,他可以埋下一粒种子。 这颗种子会在某一天发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凯恩看向天边。 不是他埋的种子。 或许,他就是那颗种子,月神大人选中了他,给他挑选了一片土地。 凯恩深吸一口气,他挽起裤腿,提起水桶,也走进了田地里。 他的双脚踩在土地上,心里的所有念头都平息下来。 他能做的不多,他只有一个人,一双手,能做的也只有一件事——把月神大人交代给他的事做好。 这条命是他捡来的,是月神大人赋予他的,他不能轻易辜负。 · 叶舟回到敏兹尔大陆的第一件事就是赶往悬崖上,他把回来的时间定在了约定时间的前两天,这两天时间赶路。 超市刚刚转移过来,叶舟就立刻带人出发了。 因为陈舒离开超市的欲望并不强烈,所以这次叶舟还是带着邹鸣莎拉和周远鹤。 周远鹤这个医生还是随身带着好,出现什么意外也能第一时间救治。 他这次没有直接去找凯恩,而是让莎拉到石屋去找科特。 叶舟要知道莱恩现在的情况。 是死了,还是活着? 叶舟叮嘱莎拉的时候,莎拉耸了耸肩:“肯定死了。” “老板,你不知道在利益面前,人能变成什么样。” 叶舟和邹鸣他们在树林里等着,莎拉这次甚至没有敲门,直接翻墙进了石屋。 她进去的时候正好看到守门的仆人,她友善的朝对方笑了笑。 男仆不敢拦她,更不敢提醒她以后要敲门,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旁若无人的走进了门内。 莎拉站在大门口嗅了嗅,很快找到了方向,朝着走廊深处走去。 仆人们看到她以后都退到了一边,等她走过后才重新动作。 莎拉停在一个房间门前,很不客气地直接推开了房门,果然,屋子里坐着的就是科特。 科特在门被推开的那一瞬间就个一激灵的站了起来。 他没跟莎拉打过交道,但知道莎拉一定比凯恩难缠——她看上去就不是好糊弄的人。 “神使大人……”科特毕恭毕敬的鞠了一躬。 莎拉则是径直走到科特刚刚坐的地方坐下,她拿起桌上的羊皮纸,一目十行的看完后问:“莱恩死了吗?” 科特连忙说:“他已经去世了,是克莱尔动的手。” 他表功道:“不过毒药是我给的。” 莎拉点点头:“凯恩的身份什么时候能弄好?” 科特:“就这几天,就这几天。” 莎拉放下手里的羊皮纸:“克莱尔什么时候走?” 科特小声说:“他大概不会走了,他好不容易弄死了莱恩,准备接替莱恩供奉月神大人,他是公爵,能拿出来的东西肯定会更多……” 莎拉看了科特一眼,她鲜红的瞳孔格外摄人,莎拉亲启嘴唇:“等凯恩的身份砸实,克莱尔就没用了,他不能死在这里,他在这儿死了,凯恩就会被发现。” “之后会变得很麻烦,月神大人可没时间处理那么多麻烦。”莎拉的手指轻敲桌面,“你要想办法把他劝回去,让他死在自己的领地里。” 第119节 科特有些忐忑:“我的毒药没有一样可以等那么久才发作。” 莎拉翻了个白眼:“那是你的事。” 说完,莎拉就扔了个东西给科特,科特手忙脚乱的接住,他还没低头看手里的东西是什么,就听莎拉说:“你要明白,月神大人看重你什么。” “有些事情你能做,别人也能做。” “你必须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 莎拉笑道:“我现在已经四百多岁了。” “你想活到多少岁?” 科特瞳孔微缩,他不由自主的喘起了粗气。 他低声说:“我能做到。” 此刻,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第92章 “塔希尔!别干活了!饭来了!”穿着一件粗布背心的男人冲还在田地里埋头干活的人喊到。 塔希尔愣了愣,反应了数秒才意识到是在喊自己,他放下水桶,迎着阳光看过去,他看不清对方的脸,脸上却露出笑容:“来了!” 他跟着其他人一起离开田地,前往“食堂”。 食堂很简陋,只是一个草棚子,摆着十几张没怎么仔细打磨的木桌长凳。 但毕竟有稻草遮头,不用担心吃饭的时候从头顶落下一坨鸟屎。 塔希尔从旁边的篮子里拿了一个木碗,排队去打饭。 他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甚至无法想象以前的日子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只有身上残留的鞭痕还在诉说着他曾经的遭遇。 “月神大人今晚会过来。”排在他前面的人小声说,“我听见凯恩大人和伊拉说话了。” 周围立刻骚动了起来,他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我们还没有把神像雕出来呢。” “月神大人拯救了我们,我们却不能回报祂。” “我现在只愿意做月神大人的奴隶!” 塔希尔也说:“月神大人要是能留下来就好了。” 前面的人转头看了他一眼,像是在看一个傻子,对方撇撇嘴:“我们什么都没有,难道月神大人也要住在木屋里吗?” “我们应该给大人建一个神殿!要用最好的石料。” “但我们人太少了,等我们修好神殿,肯定是好几年以后的事了。” “听说教廷建神殿要建十几年。” 人们纷纷叹气,都认为他们人数太少,工具太少,想要让月神长久留下来还得等十几年,实在是太久了。 塔希尔没有再加入讨论,他觉得月神大人是不可能留下的,他们虽然是平民了,可他们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月神大人给予的,能献给月神大人的东西,大约只有他们的灵魂和生命了。 队伍慢慢往前挪动,很快轮到了塔希尔,今天他们的主食依旧是土豆,不过配菜变成了肉汤,里面煮了一些野菜,汤面上浮着一层油,虽然只有碎肉,但能闻到肉香,品尝到肉味,就已经是奢侈的享受了。 他们养的鸡现在还不能宰杀,他们吃的肉是山下送上来的。 可能是因为养得不好,这些鸡其实并不怎么肥,那一层油十分稀薄,并且他们买不起辛香料,全靠盐提味,但没人抱怨,都认为这是世上最好喝的肉汤。 塔希尔端着自己的食物找了个没人的桌边坐下——他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因此没什么朋友,比起凑热闹,他更喜欢一个人单独待着。 塔希尔迫不及待的吹了两口,就捧起汤碗大喝了一口,碎肉和汤一起涌入他的嘴里,他甚至没有拒绝,直接喝了进去。 把汤喝干以后,塔希尔才开始吃里面的菜和肉渣。 他手里拿着两根小树枝,凯恩大人说这叫筷子,比起叉子和勺子,筷子更易得,随便找一棵树就是做不知道多少双筷子,也不需要制作打磨,把外面的书树皮剥开就行。 清洗起来方便,也不用担心手太脏。 塔希尔筷子用的不好,但他也没有放弃使用,他知道自己笨,不聪明,所以他只能尽力去学,凯恩大人说,只要把力气用在对的地方,肯定是会有收获的。 就像他们打理的田地,红薯叶格外茂盛。 以前塔希尔总是很害怕,害怕天亮,也害怕天黑。 他生来就是奴隶,从来没获得过自由,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他是被一个老迈的女奴养大的,听女奴说,他是她在一个土坑里发现的,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以后可能害怕被惩罚,挖了坑想埋掉他,可又狠不下心用土把他埋起来,这才让女奴发现了他。 那时候女奴已经很老了,她捡了他,把乳头塞进了他的嘴里,竟然真的有了奶。 后来…… 塔希尔记得她是被管家领走的。 那天的天气和今天一样好,女奴对他说,她终于能不干活了,她从生下来就没有睡个一个懒觉,没有吃过一顿饱饭,她总是在干活,身上也布满了伤痕。 塔希尔为她高兴。 真好啊,不用再干活了。 后来他才知道,这些老迈的,不能再干活的奴隶已经不再有买卖的价值,领主大人让人把他们聚集起来,再让他们自己走进一个大坑里。 奴隶们站在坑里,眼睁睁看着头顶落下土来。 塔希尔有时候会想,那个养大的,不让他叫她母亲的女奴,站在那个坑里的会想什么。 她是会觉得恐惧,还是会感到放松? 毕竟这样一来,她就真的,永远不用干活了。 塔希尔咬了一口土豆,他吸了吸鼻子,伸手揉了把眼睛,如果她能活到现在…… 可他知道,哪怕领主大人没有让人活埋她,她也活不到现在,她的身体早就毁了。 她年轻的时候怀过男仆们的孩子,女奴是领主的财产,奴隶不能碰她们,但如果领主把她们赏赐给仆人们,仆人们就能随便对她们做什么。 塔希尔不知道她有没有把孩子生下来。 女奴从来不说这些事。 但大约是没有的,又或者她生了,但孩子没有活下来。 否则她不会救他,也不会养他。 塔希尔吃完了最后一口菜,他像一道影子般飘了出去,他也不休息,径直走到了田地上,开始清理地里的虫子。 他不能再回到以前的生活中去,那时候他不敢爱,也不敢恨。 他甚至不敢多看一眼和他同样年纪的女奴。 但他也不敢恨领主大人,那可是领主啊! 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是这里最伟大的人,他怎么能恨他?怎么敢恨他? “他怎么从来不休息?”坐在田坎上的平民们看向挥汗如雨的塔希尔。 “凯恩大人都说了,刚吃完饭不能干活,否则身体会受不了,可能会吐出来。” “塔希尔一直都这样,以前还是奴隶的时候他就这样了,总是一个人干活,也不愿意跟人说话。” “他真奇怪。” 阳光炙热,平民们互相靠在一起昏昏欲睡。 他们早上天亮开始干活,但中午吃完饭后可以休息两个小时。 钟就挂在木屋门上,平民们现在也勉强能看懂,不过一旦离开了钟,他们又看不懂数字了。 不过也有需要他们自己操心的东西。 有了工作,也有了房屋,平民们开始给自己制造生活用品,他们会抽空制作木盆木碗,他们私下也开始了交易行为,而他们用来交换的,就是从嘴边省下来的粮食。 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 平民们觉得新奇,又品味到了一种无法言喻的满足,他们甚至还在私下进行了祈祷活动,每晚睡前,所有人都要聚集在火堆边,祈祷月神能永远存在,祈祷月神享受世上美好的一切。 还有曾经的工匠按照凯恩的描述,雕刻出了一个个小的木雕神像,平民们把神像供奉在窗台上,他们会找时间去树林摘花摘野果,把这些东西放到神像脚下。 甚至还有平民开始编造有关月神的故事。 在新的故事里,月神变了形象。 祂不在是那个长久居留在月亮上的神邸,也不再有那么飘忽的形象,祂终于有了张清晰的脸,漆黑的双眸和头发,细腻且白皙的皮肤,高高在上,又温柔慈爱。 他们把世俗中父亲和母亲的美德都放在了祂的身上。 祂像母亲一样温柔又富有爱心,又像父亲一样强大。 有关祂的故事,也变得越来越丰富。 不过平民们没有接受过教育,他们编不出系统的故事,也经常没有逻辑,但在这些故事里,月神的形象总是格外美好。 祂不再像神话故事里那样遥不可及,变得亲民了不少,可又不会让人觉得祂变成了“人”。 女人们甚至开始给神像做起了衣服,她们宁愿自己衣不蔽体,也要把月神大人的身体遮起来。 但由于她们从来没碰过针线,所以无论多么努力,月神的神像总是穿着粗糙简陋的衣服。 慢慢的,他们在用餐前也会聚在一起祈祷,感谢月神大人赐予他们食物。 凯恩对平民们的动作并不在意——因为他自己也参与进去了。 餐前祈祷甚至都是他在主持。 并且凯恩也愿意不厌其烦的告诉平民们月神大人是多为仁慈和伟大,他甚至透露了自己之所以能成为神使,是因为遭遇危险,被月神大人救助。 毕竟是识字读过书的人,凯恩的故事虽然说的也很平淡,但对平民们而言,这就是新奇有趣的故事。 一个遭遇危险的普通男人,在恐惧和极度危险中等来了月神大人。 月神大人乘着月光而来,抬抬手就拯救了他,不仅治好了他的伤,还让他成为了自己的神使。 而这个男人也没有辜负月神大人,他立志要把自己的一切,灵魂生命和活着的意义,都奉献给月神大人。 在这个故事里,有改变命运的主角,有高贵仁爱的神邸,有一个苦难的开头和圆满的结果。 于是它迅速流传了起来。 第120节 它满足了人们对神明的所有期望。 在商人带来奴隶的时候,这个故事也随着商人的脚步逐渐流传了出去。 · 叶舟也没想到,他就耽搁了一段时间,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 他没有按照原本的计划在本该出现的那天出现,他一直盯着克莱尔,等待着克莱尔把凯恩的身份砸实。 不过耽搁了几周,山上就发生了这么多变化。 以至于叶舟看到那些开坑好的农田,冒出苗的土地时,他都有些回不过神。 这些曾经的奴隶并不愚蠢,他们能用自己的双手耕种土地,能用双手编织篮子,制作木盆和木碗,其中还有人会雕刻,他们甚至知道怎么建造神殿。 只是他们没读过书,不知道历史,他们的世界被局限在一方小天地中,抬起头就是各种桎梏。 叶舟站在土坡上,脑海里冒出了曾经看过的一段话: “揉面板的人缺少面包,做了几千双鞋子的人露出了自己的脚趾,织布的工人衣不蔽体,建造宫殿的人在小房子里苟且偷生,什么都生产的人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生产的人什么都有。” 只不过比起工业时代,这个时代对人的剥削更加全方位。 奴隶甚至不算人,只算工具。 叶舟看着那些如蚂蚁般劳碌的平民在地里劳作,照顾着鸡鸭,他们累得全身是汗,头发都被汗水打湿,可他们的脸上却带着笑,好像他们不是在工作,而是在享受。 他总算明白“劳有所得”带给人的满足感有多大。 人们不怕辛苦,怕的是无论多么辛苦,都无法改变自己的处境,他们的价值永远不会得到认可。 他所在的位面,为什么做小生意的人双休都不休息都没人说卷,而年轻人又那么憎恨内卷。 因为前者是劳有所得,干得多挣得多,他们的劳动价值在收入上就得到认可。 而后者卷来卷去,付出的劳动越来越多,却得不到正向的反馈。 叶舟转头对站在土包下的邹鸣和莎拉说:“走吧,去见一见凯恩。” 找人当然只有莎拉能去,叶舟邹鸣和周远鹤都是一张纯正的东方面孔,只有莎拉可以完美融入这里——虽然她穿着华丽,但只要不被人注意瞳色,就不会被围观。 凯恩最近和平民们同吃同住,黑瘦了不少,但他的精神却比以往都好,他的眼睛里带着神光,后背都挺直了不少,原本还有些佝偻的身形,现在看起来已经完全撑直了。 他跟着莎拉来到树林了,见到叶舟的那一刻就毕恭毕敬的行礼,和以前一样,他依旧不敢抬头去看叶舟的脸,只能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 叶舟冲凯恩笑道:“很快你就获得合法的身份,这块土地会是你的管辖地。” 凯恩正要说话,叶舟打断了他,叶舟清楚凯恩现在能说的基本也就是各种赞美,叶舟听得太多,已经不耐烦再听下去了。 他对凯恩说:“我会给你留下一些东西,在我离开以后,你需要自己保护自己。” 凯恩屏息:“是。” 叶舟又说:“我让你修建的房子还没动工?” 凯恩小心道:“我们没有找到适合的石料。” 叶舟摆摆手:“不用石屋,木屋就行了。” 凯恩连忙说:“为您修建的神殿,怎么能用木料?一定要用最好的石料,修建出不教堂差的神殿。” 凯恩说的真心实意,他确实认为只有最豪奢的宫殿才能配得上眼前这位神邸。 叶舟:“……不用,我不会去住,那屋子是留给你的。” 叶舟告诉了凯恩他需要做的事。 凯恩不敢置信地问:“像神殿一样?” 凯恩心中的神殿已经从石柱林立的神话宫殿变成了摆满各色物品货架的超市,比起前者,他觉得后者更加难以建成,因为他根本找不到那么多货物。 他还记得摆在货架上的那些糖,在这里只有贵族能吃上的糖,在神殿里却摆满了货架,住在神殿里的孩子们可以随意拿去,他们甚至不觉得糖有多么珍贵。 除此以外,还有一箱箱的盐,一袋袋的肉。 那一切都变成了凯恩心中的地上天国。 叶舟猜到了凯恩在想什么:“你们只需要建出房屋,第一批货物都由我来提供。” “我会给你留下联系我的东西,如果你遭遇了无法解决的危险,或是拿不定的主意,都能联系我。” 毕竟是他选择的店长,他还为凯恩铺了这么久的路,为了不让之前的铺垫打水漂,叶舟还是愿意在他遇到危险的时候过来帮他解决。 凯恩欲言又止,叶舟问:“你想说什么?” 凯恩咽了口唾沫:“您要回天上去了吗?” 叶舟笑道:“对。” 凯恩依旧没有抬头,但他的鼻头发酸,眼眶也红了,他不能抑制的落下泪来。 他脑子里一片混乱,他不敢想象站在他面前的神邸离开后,他要怎么坚持下去。 叶舟:“虽然我会离开,但这不意味着我不会再关注你。” 叶舟轻声说:“我会一直看着你。” 凯恩的身体一僵,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变得欣喜起来。 当天晚上,叶舟准备最后一次出现在所有人面前,这次回去如果新位面已经解锁,他就会直接离开,克莱尔已经给凯恩伪造了所有证明他身份的文件。 仆人管家和男仆,都因为凯恩的身份闭口不言。 在这个人均迷信的年代,神权大于王权,人们活着的时候不得解脱,全都对死后的生活充满了期盼,他们全都认为,只要信仰月神,认真服侍能传达月神神谕的神使,死后就能去往神殿。 这种虚无缥缈又格外令人向往的“未来”和“利益”,把他们的嘴牢牢的封了起来。 他们甚至给已经“消失”的莱恩找好了罪名,认为以前的莱恩不尊重神明,狂妄自大,明明不信神,却又想从神明身上得到无边利益。 于是无所不知的神明就收走了莱恩的生命,然后给他换了一个躯壳,让他重新做人。 而这个“重生”的人,就是凯恩。 时间长了,他们自己都信了自己编出来的故事,偶尔他们甚至会叫错凯恩的名字。 凯恩在他们叫错名字的时候并不会发火,只是朝他们笑一笑。 由于凯恩宁愿住在山上也不愿意下山住属于领主的石屋,仆人们在商量了几次之后,开始搬运石屋里的生活用品到山上去。 住在领地上的平民们很快发现,他们的日子好过了许多,领主不再对他们敲骨吸髓般的收税,他们也不用再献上自己的女儿以求不必沦为奴隶。 平民们也听说了有关月神的新神话,并且迅速地接受了自己成为神民的事实。 有些平民甚至悄悄跑到山上,希望也能在山上开荒。 人们对“利益”总是敏感的,甚至不需要凯恩说什么,他们一旦发现有人想把这里的事传出去,自己就私下把人解决了。 如果有什么能把所有人都团结起来,那么除了共同的敌人,就只剩下共同的利益和信仰。 叶舟在这天晚上让邹鸣他们准备好了强光手电和烟花,比起他第一次带来的烟花,这次的烟花多了二十多发,并且有三种花样,是重大节日官方才会买的大型烟花。 它绽放的时候能够点亮夜幕。 在月亮升起的那一刻,叶舟看向了山间小路,那里跪满了这片土地上的平民们,他们没有什么财产,可每个人的身前都摆着他们献给神的“礼物”。 有陶罐,有木制的工艺品,还有糖或者布料。 这些对他们来说格外珍贵的财产,都被他们虔诚的献给神。 叶舟没有在人群中看到科特,也没有看到克莱尔,他心里清楚科特和克莱尔干什么去了。 他的心里五味杂陈,他并没有直接命令科特对克莱尔做什么,他甚至没有明确的跟任何人说过,有关克莱尔,他只说过一句模糊的“凯恩的身份砸实以后,他就没有用了”。 叶舟看向站在一旁的莎拉。 莎拉发现叶舟在看自己,冲他露出一个笑容。 叶舟移回了目光。 在冷冽的白光中,叶舟缓慢的走到了平民们为他搭建的神台上,木制的神台上摆满了各色花朵,这附近的花丛基本都被平民们薅秃了,叶舟能闻到草木和花香。 就在这小小的山顶平地上,跪拜着无数孱弱的,面黄肌瘦的平民们,他们的额头紧贴着地面,肩胛骨过分凸起,几乎要顶破他们身上那质量极差的粗布衣服。 叶舟把扩音器别在腰后,他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个人们期待的“温柔”的笑容。 他说:“把头抬起来。” 平民们在听到命令后下意识的抬起头来。 就在他们抬头的那一刻—— 伴随着奇怪的响声,人们看到一颗火星不知道从哪儿升起。 在他们看不清脸的神明身后,一朵巨大的火花带着绚丽的颜色,热烈的绽放。 第93章 比其它房屋大得多的木屋慢慢修建了起来,整个领地上的壮年男性几乎都加入了建造木屋的队伍,女人们则要留在自家的土地上耕种浇水。 山顶上所有男性几乎都打着赤膊,他们要么伐木,要么刨除圆木上的木茬。 凯恩也没有休息,他也加入了干活的队伍中。 当奴隶的时候干活他只觉得苦,满脑子都是憎恶。 但大约是现在的劳动是他自己的选择,所以他现在只觉得满足,劳动第一次让他感受到幸福。 木屋的建造并不困难,在这么多人的协同努力下,不到两周时间,一栋难得一见的大型木屋终于坐落在了山顶上。 凯恩又开始带着人制作“货架”,他们没有钢铁,依旧只能用木头。 由于没有钉子,叶舟还给他们提供了榫卯结构的木框制作图纸。 平民们都不认字,他们只能看图说话,比起制造木屋,对精确度要求更高的榫卯木框耗费了他们更多时间,在废掉了不知道多少木料后,超市分店终于有了基础面貌。 和真正的超市比起来,这个木屋更像是八十年代的杂货店,甚至还不如杂货店。 没有粘合剂,木屋都有缝隙漏风,倒是屋顶编织的很细密,不知道铺了多少层当地用于制作屋顶的树叶,只要不是特大暴雨,小型的冰雹都能扛住。 叶舟在凯恩把分店布置好以后,就把货物和从系统里买到的简易款收银机带了过来。 这种收银机跟叶舟超市里的不同,它不需要连接电源,靠光源驱动,只要有光,它就能使用,并且在没光的时候还能调用存储的能量。 第121节 当然,价格也不便宜,而且这种廉价能源在系统里也只有和经营有关的商品才会用。 系统更愿意卖要不断更新换代的消耗品,只有在“挣钱”上才会稍微大方一点。 叶舟依旧没有出现在所有人面前,他是在深夜悄悄溜进了“超市”里,再让莎拉把凯恩叫到自己面前。 石屋里的仆人们现在也抛弃了石屋,搬到了山上的木屋里,现在山顶比起山下反而更像一个乡镇,山下的平民们在修建好超市后就开始给自家造屋子,他们在造屋子的时候会下意识的留出人行通道,保持一定距离。 甚至不需要凯恩去管理,他们就已经自行创造出了乡镇雏形。 如果不是山上不好开荒,土地有限,大约山下的所有平民都会挤上来。 但这也要不了多久,一旦工具足够,能够轻松一些的开荒,估计山下的平民会直接搬上来——他们都开始占位子修房子了。 这次叶舟过来,还给凯恩带来了沤肥的资料——因为分店不能卖超出时代的东西,所以能在这里买卖的,估计就只有农产品,肉类和谷物,但农药和肥料估计都没法卖,那就只能靠土办法了。 这里的人还没学会用农家肥,他们排泄基本就是跑去树林里,远离自己的土地。 因为排泄物在他们看来是不洁的,是会影响土地产出的东西。 凯恩接过叶舟手里的资料,他像捧着什么无价之宝般捧着那几页纸,小心翼翼地问:“大人,您要走了吗?” 叶舟点头:“待会儿我会告诉你这些东西该怎么用,你学会以后我就要走了。” 系统已经解锁了接下来的两个位面,叶舟也选好了下一个位面,他不准备再留在这里。 赠人与鱼不如赠人与渔,他已经给了这里的人足够让他们活下去的东西,接下来如何就不该他过问了。 人的命运还是要看自己。 外力能做的并不多。 “你自己要小心。”叶舟对凯恩说,“你要知道你手里的东西多么珍贵,如果被人发现你可能会遭遇什么,我不在的情况下,不会有太多人忌惮。” 可能刚开始人们还会忌惮月神的存在,但当时间过去一段时间,人们发现月神并没有出现,如果他们再试探性的对凯恩做点什么,发现不会有任何后果后,很难说他们最终会做出什么事。 叶舟:“我会给你留十把手枪,六把机枪和四把步枪。” “怎么用,给谁用,都要看你自己。” 凯恩知道枪是什么,他看到过陈舒用枪打鸟。 凯恩张了张嘴,他欲言又止,却不知道自己此时能说什么,他不希望月神大人离开,一旦对方离开,他的主心骨就没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完成月神大人交给他的任务。 “你也不用担心太多。”叶舟安慰道,“这里道路不通,各地基本都是自制,只要没有老鼠进来或者出去,短期内应该没人会发现这里的情况。” “就算发现了,你也还有贵族身份为你掩护。” 莱恩虽然只是子爵,可在这个贵族并不算多,文盲遍地走的国家,子爵身份已经算是非常高贵了。 “还有科特。”叶舟,“你要看着他,也要小心他,他很有用,但他的心思也很多。” “当你觉得你无法再控制他的时候,不要犹豫。” 叶舟看着凯恩头顶上的旋:“如果你按我说的做,下次我来的时候,你可能还活着。” 叶舟:“你现在在这个位子上,就不能有一点迟疑。” 凯恩立刻说:“我知道,大人。” 叶舟走到凯恩身边,他伸手拍了拍凯恩的肩膀,放缓了声音:“过来吧,我教你怎么用这些东西。” 凯恩放在身侧的双手紧握成拳,他紧抿着唇,眼眶不由自主的发红,他吸吸鼻子,强撑着不让自己哭出来, 货物都被叶舟放在次元箱子里,这些东西叶舟准备走的时候再放出去。 他花了两个小时教会了凯恩怎么使用收银机。 凯恩学的并不快,他无法迅速的把阿拉伯数字在脑内转换成罗马数字,叶舟只能调试了一下机器,把显示数字换成了罗马数字,剩下的则没什么需要改的地方。 在他教凯恩的时候,邹鸣则抱着箱子去了仓库,把叶舟带过来的货物放进了仓库里。 叶舟教完凯恩后带着凯恩去了仓库,在凯恩修建分店之前,叶舟就叮嘱过他,要留下一块土地出来建出仓库,仓库的大门要比超市的门更结实才行。 凯恩确实按照叶舟的要求建出了仓库,不过比起仓库,应该说是地窖。 可能是因为人手实在是不足够在修建超市分店的同时再建造一个结实的仓库,所以他们另辟蹊径,挖出了一个巨大的地窖,地窖内用圆木支撑,充当柱子的作用,地窖的大门用了最厚的木板。 在这个时代,能比这个地窖木门更安全的,估计就只有石门了。 叶舟带来的货物基本堆满了这里,他带来的日用品居多,比如从系统低价进购的陶罐陶盆等不像食品一样会过期发霉的物品,大概因为这片土地没有适合制作陶罐的黏土,所以这类东西在系统里价格里,但在这里价格却很高。 至少一个平民家庭里,最值钱的东西应该就是陶罐了。 而陶罐又很容易破损,所以多数家庭使用的都是破损的陶罐,他们没钱再去换新的。 凯恩和叶舟一起走进地窖的时候,就在昏暗的光线下看到这些对本地平民而言价值连城的东西。 种子,陶罐以及各种农具。 还有几十袋熏肉肉干。 凯恩在真正的“神殿”里见识过更神奇奢华的东西,因此并没有表现得太惊讶。 可他心里清楚,比起“神殿”里的美酒圣杯,这些种子农具才是这里的人真正需要的东西。 叶舟:“你要培养自己的人手,要教他们认字,哪怕不会写也要会看。” 叶舟到过的几个位面,除了落阳基地以外,大梁朝和这里,都是遍地文盲。 像草儿娘和周文他们,学习知识就像要他们的命一样,但其实他们并不笨,不管是种地还是干活,又或者是怎么使用超市里的东西,他们都是一学就会。 唯独读书认字,学会写自己的名字都能算是佼佼者了。 他们的内心对学习知识是抗拒的,叶舟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不过唯一庆幸的是,孩子们的学习能力倒是不比现代孩子差。 不过草儿娘他们识不识字对叶舟的影响不大。 可凯恩能不能培养出能读书认字的人就很重要了。 现在这里识字的人只有莱恩身边的男仆和管家,这些人虽然现在跟着凯恩,可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心思,能用自己培养的人,最好就别用他们。 凯恩轻声说:“我知道,月神大人,您说的一切我都会铭记在心。” 叶舟看向凯恩。 凯恩已经褪去了曾经仓惶的外壳,也不再像个青少年,而是个沉稳的成年男性了。 叶舟冲凯恩笑道:“你自己注意安全。” 临走的时候,叶舟再次拍了拍凯恩的肩膀。 严格算起来,凯恩在现代其实才刚刚成年。 但叶舟没有更好的选择,凯恩也没有选择。 叶舟走上步入地窖的台阶,台阶之上,邹鸣已经伸出了手。 · 科特一路上跑死了三匹马,他终于还是想到了办法劝克莱尔回去。 只不过他还没来得及下手,克莱尔就死于了回城路上的贵族血拼。 两个领地的贵族发生冲突是常事,无非是因为水源一类的原因,打起来很少会出人命——奴隶的命不算命,谁也不知道克莱尔会那么倒霉,他甚至没有参与进这场争斗,而是脑袋被一块天边飞过来的石头开了瓢。 谁也不知道这石头究竟是哪位大力士扔过来的,并且还没砸别人,就砸中了克莱尔。 以至于克莱尔死的太仓促,连遗言都没留下一句。 科特在确认克莱尔死后毫不在意他死后的事,随便忽悠了两句骑士长后就牵马跑了。 他又不是真的准备去克莱尔的领地。 现在克莱尔死了,他的几个儿子还有得斗呢。 毕竟他私生子都有一堆。 只不过克莱尔死的太轻易,轻易到科特甚至认为是月神大人在天上动的手。 克莱尔之所以回去,也是因为继承人的事,科特让他最好回去定下继承人,毕竟他之后要长期留在莱恩的领地上,即便凯恩是名义上的领主,但克莱尔才是事实上的统治者。 这话还是有道理的,克莱尔很快就答应了——他有六个儿子,这还不包括私生子。 虽然现在是长子继承制,可克莱尔并不喜欢自己的长子,认为长子不像自己,是个读书读傻了的二傻子。 比起长子,他更喜欢的小儿子,他的小儿子正事从没干过,最喜欢的事就是打猎,“猎物”繁多,但在众多猎物中,他最喜欢打的是青年奴隶。 既有挑战性,又不会真的打不到,属于“优质猎物”。 克莱尔认为小儿子最像自己,科特听到这些内容的时候觉得克莱尔脑子有病,因为他小儿子这些爱好,实在算不上是优点,但克莱尔却认为,他的小儿子比长子勇敢,有开拓精神,将来说不定能让家族更加辉煌。 于是克莱尔迅速让骑士团收拾好,马上出发回去。 毕竟他的长子和幼子都是婚生子,要想把幼子捧上去,就必须想办法让长子“出点事”。 对自己的儿子们,除了幼子,克莱尔对前面的五个都没有慈父心肠。 只有幼子勉强算是他带过的,前面五个儿子都和草原上的羊一样,全靠放养。 科特虽然自觉是个骗子,但是像克莱尔这样,连自己儿子都不在乎的人也是他第一次见。 所以当克莱尔从马上栽下来,一句话没说就死了的时候,科特甚至认为,这可能是月神大人都看不下去。 骑士们只能把克莱尔的尸体运回去。 现在天气热,骑士们估计要受一段长时间的苦了。 带着尸体回去,腐烂的味道会一直萦绕在他们鼻尖。 科特一路奔波,来回接近一个月时间才回到了莱恩的领地,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他看上去和乞丐没有两样,因为没有时间漂染头发和胡子,他的黑发和黑胡子重新长了出来。 以至于凯恩见到他的时候,甚至没有认出他眼前这个削瘦的壮年男人是谁。 “月神大人离开了?”科特瞪大了双眼,他走到凯恩面前,用尽全身力气抓住了凯恩的手腕,但还记得对方神使的身份,不敢太过失礼,“月神大人什么时候会再来。” 他以为他只是错过了一次月神的降临。 凯恩微微摇头:“我不知道。” 月神大人离开前告诉过他,如果他不会撒谎,就别撒。 撒谎的前提有两个,一个是不会被拆穿,一个是被拆穿了也不害怕。 如果这两者他一个都满足不了的话,那就实话实说。 科特没有看山顶出现的村落,他没有看那座算是庞然大物的超市,他满脑子都是月神离开以后,他该怎么办? 第122节 他不会种地,也不会干活,他当了半辈子骗子,让他自己靠劳动养活自己,简直就是让豪猪学狮子,他是绝对不做到的。 怎么害人他清楚,怎么劳动他一窍不通。 凯恩平静的看着他,在凯恩的身后是大片的农田,农田里,是弯着腰干活的农人们。 “月神大人跟我说过有关你的安排。” 科特终于找回了理智和主心骨,他松开了抓着凯恩手臂的手,再次毕恭毕敬的低下头。 凯恩:“你可以留在这里,但你要和他们一样,将自己的脚踩到土地里,用自己的双手种出果腹的食物,你要用自己的一生去为月神奉献,在你死后,月神大人会亲自来接你去神殿。” 科特不由抬头,他错愕的看着凯恩。 凯恩:“我们的食物,衣服,所有的一切都来自这片土地。” 凯恩望向天边,那里有他的神,他用眷恋的目光看着挡住日光的云,轻声说:“月神大人希望看到一个新世界。” “总有一天,祂会看见的。” 科特数次张嘴,可这是月神大人的旨意,他最终只能闭上嘴,无力的低头。 凯恩:“你如果想离开,我也不会阻拦你,你随时都可以走。” 然而科特没有像凯恩想的那样要求离开。 他只是平静地说:“我会遵从月神大人的旨意。” 他确实从未劳动过,也并不想劳动,但死后被月神大人亲自接到神殿这件事实在太有诱惑力。 更何况在来到这里之前,他从没有找到过一个可以长久驻足的地方。 与其再次颠沛流离,靠运气去骗贵族,不如就在这里停留下来。 换一种活法……或许不是件坏事。 凯恩笑着说:“去洗个澡吧,休息两天,过段时间我们要建水车,这样以后灌溉农田就不用一次次去担水了。” 看着科特离开后,凯恩才回忆起月神大人真正对科特的安排。 月神大人对他说,科特是个能用的人,他也很好用,他聪明,虽然没有用在正道上,而且他没有道德感,只要给他一个他觉得有利益的工作,他就能毫不迟疑的去干,哪怕是杀人。 可这样的人对他来说是有好处的。 但如果某一天,科特带来的坏处大于好处…… 凯恩深吸了一口气。 他不能辜负月神大人对他的期望,不能让这些平民再次沦为奴隶,无论他要做的事有多难,他都毕竟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直到生命的尽头。 · 叶舟在给凯恩留下了东西后就带着邹鸣他们回到了超市。 除了收银机以外,还有一个对讲机,这个对讲机可以直接联系到叶舟。 和收银机一样,这个对讲机使用的也是光源,只要有光就能用,不管是阳光还是火光。 枪支弹药也都交给了凯恩,他倒是教会了凯恩怎么用,但至于他能不能用好,就看他有没有天赋,或者有没有时间练习了。 “你在这儿竟然一个员工都没收。”莎拉在路上问叶舟,“你不觉得他们可怜啦?” 叶舟莫名其妙,他哪次聘人是因为可怜对方? 他只能对莎拉说:“现在的人手我觉得勉强够用了,而且就算不够用,在这里聘人也很麻烦。” “草儿他们虽然也是文盲,但好歹他们位面的文化跟我原本位面相近,交流起来简单方便。” “这里完全不一样。” “更何况,我就算要欧洲面孔,有你一个也够了。” 莎拉的脸上瞬间露出了笑容:“对,有我一个就够了。” 她瞥了一眼邹鸣,发现邹鸣没什么反应,又强调了一次:“有我一个就够了。” 这次邹鸣倒是有了反应,但跟莎拉想象的反应是两码事,邹鸣看了她一眼,平时没什么表情的脸上带上了一抹笑。 只是那笑容看在莎拉眼里要多讽刺有讽刺,碍眼到她恨不得扑过去咬死邹鸣。 但她忍住了。 不忍不行,以前没咬死,现在咬死的几率也不大。 叶舟:“下个位面我准备去陈国。” 这次出现的两个位面,一个是陈国,一个是科布尔帝国。 这次系统除了给他名字以外,还给了他两份文字资料,让他能在进行时空跳跃前对目的地有个大致的了解。 叶舟甚至有些感动。 他觉得他被系统pua了。 在经过系统长期不做人的压榨后,叶舟已经觉得系统给他一份资料都能算是大恩大德了。 陈国所在的时代类似于战国时期,它是诸侯国里的吊车尾,它最早的侯爵,也就是统治者,是王的马夫,在王成功建国后,分到了一小块土地,从马夫变成了侯。 陈国不穷,相反,它很富裕,在诸侯国中可以排到前三。 在农耕时代,陈国的国土非常适合耕种,全国百分之九十六的老百姓都是农民。 但悲惨的地方在于,它富裕,小,武力有限,根本不能和大国去比拼人力和战斗力。 所以它在各个大国之间长袖善舞,到处拍马屁,谁朝它要粮食它都给。 简而言之就是,陈国很富裕,但也很穷。 原本叶舟是不想去陈国的,一个随时可能挨打的国家,他过去了就怕陈国正好在挨打。 但他在看到科布尔帝国的资料后,迅速决定——就去陈国了。 科布尔帝国是简称,它的全名是:科布尔·撒咯拉·温利·精灵帝国。 它的社会背景类似于中土时代,有叶舟一直充满好奇心的魔法,还有其它种族——比如人族,矮人族,树人等等。 但资料里,精灵帝国正在打仗。 准确的说,是在反抗。 他们正在和巫师们对战。 一个疑似要挨揍,一个正在打仗,叶舟花了一秒时间权衡利弊后决定了,还是去疑似要挨揍的那个吧。 好歹还没打起来。 第94章 白雪皑皑,枯树枝上堆满了积雪,若是有人从树下经过,只需一点微小的动静便能让那雪簌簌而下,凛冽的寒风迎面吹来,风硬如刀,刮在人脸上片刻便能留下一道伤口。 冗长的队伍似蚁般挪动向前,马蹄留下的蹄印迅速被风雪掩盖。 白茫茫的大地晃得人眼几近失明,叫人辨不清方向。 穿着的布甲士兵行走在雪地里,他们的鼻头泛乌,皮靴被雪水打湿,手脚几乎都失去了知觉,只能麻木的继续朝前走去。 队伍的最后,一辆木轮马车已经陷入了雪中,十几名士兵一起推车,竟然都没能把车推出去。 身着皮甲的将军站在车边,他的声音几乎被风声淹没,只能用粗嘠地声音喊道:“君上!必须弃车了!” 坐在车里的人裹着兽皮毯,即便如此,他在寒风中依旧被吹得浑身轻颤,他强忍着哆嗦,眉宇间尽是愤恨,无可奈何地说:“把我的马牵来。” 弃车上马,兽皮毯也不能裹了,陈侯甚至不敢吸气,一吸气,寒风灌进体内,五脏六腑都因此生痛。 将军策马在陈侯身侧,两人距离极近,这才能听清对方的声音。 “君上,我们的粮草……” 陈侯咬着牙:“叫儿郎们以雪充饥,如今方向未辨,粮草决不能轻易消耗。” “赵公……骗我好惨!” 将军抿唇:“大夫当日就劝过君上,赵公狡猾,如此大方,必是陷阱。” 陈侯苦笑一声:“我怎能不知?可陈国弱小,这么多年,无论赵国郑国,只要伸手,我陈国无有不应,他们说我什么?说我甚效我父,父子俩都是胆怯懦弱之人,不堪为候。” “他们哪里知道,不说赵国郑国,只说晋国,也有八万大军,我们呢?东拼西凑,也不过凑出五万人,其中多少军奴,老弱?” 陈侯咳了两声,将军连声说:“君上!君上保重身体!” 陈侯摆手:“还好,还好我走前立了太子,若我不能回去,夫人定能护住我儿。” “说到底,是我贪心。”陈侯长叹了一声。 赵国攻打鲁国,以鲁国靠近陈国的三关为酬,让陈国与他两面夹击,瓜分鲁国。 陈侯犹豫再三,最终还是应下了。 但鲁国有能臣,有虎将。 鲁国公子敖,乃鲁公同胞兄弟,十三岁入军营,十五岁带兵打仗,打下了鲁国纠河以南的数十郡,这十郡原本是卫国土地,如今尽归鲁国。 鲁国因此国力大涨,只此十郡,便可征兵二十万。 鲁公即位前,鲁国兵力不足三十万,如今鲁国有六十万雄兵。 且鲁国几乎年年打仗,每年征兵,却依旧还有六十万! 太师对他说过,鲁公和其弟公子敖,此二人对鲁国缺一不可,公子敖手下精锐无数,偏偏鲁公从不疑心,君臣相宜,可成就一段绝世佳话。 若陈国有公子敖这样的将才……也不必龟缩一隅。 陈侯心中痛苦难当,再次叹道:“是我贪心……” 将军忙说:“君上也是为了陈国!若不设法图强,陈国即便不经战事,怕也要……亡。” 陈侯眼眶泛红,他轻轻摇头,再不说话。 陈国的老百姓已经受不住了,陈国的田地再好,也经不住各国朝他们伸手,送往各国的粮食哪里来?还不是从百姓的嘴边掏出来,明明是产量大国,自家的百姓却吃不饱肚子,他这个国君,当的窝囊。 “只盼我儿勿要效我。”陈侯看向前方的雪山。 第123节 他以为赵国攻打鲁国,赵国为主,他们只需在旁策应,若成,便能拿到三关,陈国国力大增,今后便不必看鲁国脸色。 不成,也不过白跑一趟。 为表诚意,他身为陈侯,亲身上阵。 哪里想到,赵国是以他陈国士兵为马前卒,他们被鲁国截杀,损失大半兵卒,又与大部队失散,只能逃往荒原。 结果现在被困在此处,不辨方向,粮草也被劫掠大半。 一国之君啊,恐怕要死在这荒无人烟的雪地之中,太子尚幼,即便有母族相帮…… 陈侯不敢再深想下去。 队伍中不断有士卒倒下去,其他人从他身边走过,很快,这些倒下的人便被积雪掩埋,雪地上只留一个凸起的雪包。 天色渐晚,士卒们必须赶在全黑前找到可以挡风的巨石或山洞,否则就地扎营,夜里更冷,不知要死多少人。 “君上,喝点水吧。”将军拿出水囊,拿起的那一刻发现,即便他将水囊揣在怀里,依旧冻结成了冰。 陈侯看出了他的窘迫,苦笑道:“遍地是雪,何必喝水,吃雪就够了。” “雪倒也是个好东西,能止渴,能果腹。”陈侯抬头望天,天边如火烧般泛着橘红。 “来年,我陈国百姓又能丰收了。” 将军:“君上勿要灰心!太子年幼,君上若不能回去,各国必定施压,再是丰收,粮食也进不了我陈国百姓的肚子,只有君上回去,方有转圜之机。” “我等誓死护卫君上归国!” 将军再次大喊:“我等誓死护卫君上归国!” 随行的士兵们也跟着大喊:“我等誓死护卫君上!” 陈侯笑道:“看来我这个国君当的,也不算太失人心。” 夜幕降临,寒风比白日更加猛烈,陈侯以布遮面,露出来的皮肤依旧被刮得满是细伤,他甚至不敢朝后看一看,后面的一个个的雪包,埋葬的都是他陈国儿郎。 陈侯甚至觉得,自己死在这儿大约也是幸事,否则归国后,他如何跟那些失去丈夫儿子的国民们交代? 他们都是想在战场上杀敌,报效陈国的好儿郎。 但他们却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寒冷与饥饿中。 是他贪心,犯了错,却让他们填进了性命。 “君上,上山吧。”将军策马上山,他们手里没有干木,天若全黑,他们就无法再前进。 陈侯的身体在马背上轻晃,将军大惊失色:“君上!” 陈侯用尽全力才稳住身形:“无事,上山。” 最后一丝天光消散之时,他们依旧没有找到用以容身的山洞,在猎猎寒风中,士卒们已经失去了求生的意志,他们只想就地坐下休息,骑兵们尚好,步兵已然损失大半。 没人觉得他们能活着归国。 能感受到的只有绝望和疲惫。 “再往上走走吧。”陈侯对将军说,“或许山顶能找到山洞。” 他们还是要找个能挡风的地方生火,捡不到干木,也总能凑出点可烧的东西。 士卒们只能听令,再往山上走,就着微弱的月光,陆续又有人倒下,甚至有骑兵从马背上掉下去,没人因此停下脚步,他们只能对同袍的死视而不见。 上山的路格外崎岖,陈侯不知道他们究竟走了多久,只知道人越来越少,而风更加凛冽寒冷,若不是有将军看顾着,陈侯恐怕也已经掉下马背了。 终于,在快要到达山顶的时候,陈侯的身体终于支撑不住,他双眼一闭,朝身侧倒了下去。 “君上!”将军立刻跳下马背,单膝跪地,他半抱住陈侯的上身,一直稳重的表情终于支离破碎,他大喊道:“君上!君上您不能出事!陈国百姓都还指望着您!” “赵、赵公狼子野心。”陈侯用最后的力气抓住将军的手腕,“鲁、鲁公有、有虎将若干。” “你若能归国……需对夫人、夫人尽忠,护着他们娘俩……” 将军虎目含泪,士卒们围了上来。 “君上!” “君上!” “君上不会死!君上万年!” 就在此时,前方探路的斥候踏雪而归,他举着手中红布,不敢大喊,急切地策马跑来,停下的时候直接从马上掉了下来,但他来不及站起身,只扑倒在地,高昂着头说:“君上,将军,山顶有异!” 将军急切道:“何异?道来!” 斥候从雪地里爬起来:“山顶有怪异房屋,此屋方正非常,其间灯火通明,虽未曾听见人声,却能见人影走动。” 斥候小声道:“此处人迹罕至,莫说人,便是野兽也少见,就怕……此乃陷阱阴谋……” 将军看向怀中的陈侯,陈侯已然昏迷,他脸色苍白,耳尖和鼻头已经泛红发青,再耽搁下去必死无疑。 “走!”将军将陈侯抱到马上,叫亲兵与陈侯共乘一匹,他再次翻身上马,“为了君上,就是龙潭虎穴,也要去闯一闯!” “儿郎们,随我走!”有将军策马开路,士卒们立刻跟了上去。 他们拐过最后一道弯,终于在枯枝后,看到了斥候嘴里的奇异房屋。 将军愣在枯树旁,他嘴唇微张,以为自己看错了。 就在不远处,有一栋方正房屋矗立,宛若天成,不曾有人工雕刻,那房屋有数道无色窗,能叫屋内的光透出来,只是那光不像火光,不带暖色,亮得惨白。 里头的人从窗边走过,便能在外投射出一道身影。 “将军。”斥候小声问,“小的近前去看。” 将军点头:“去吧,小心行事。” 此处若是凶地,那他们自有下场,但也要战到力竭之时。 若是救命之所,那便是天不亡陈国! 斥候领命而出,他弓着腰,从光为照到的地方绕过去,他身材矮小细长,但脚大,正因如此才能成为军中斥候,他小心翼翼地走到墙边,后背贴墙,慢慢挪到窗边。 他只看了一眼,便被这窗惊出了一身冷汗。 传闻卫国王室有一宝,此宝为杯,无色透光,昔年有赵国君王以七座城池为筹也未能交换,后来卫国战乱,此杯不见踪影。 而这窗户,正是无色透光之物! 一个杯子便能值七座城池,拿来做窗…… 这是何等财力?! 又为何建在此物?难道是什么隐世高人?! 斥候摇了摇头,强令自己不许胡思乱想,透过那窗看进去。 果然有人! 是个女人! 外头冰天雪地,她在里面竟然只穿着一件露着胳膊的衣裳,可那衣裳又不像是因为破烂所以没有袖子,边缘齐整,更像原本就是这个模样。 这女人头发只到肩下,身上无甚装饰,发间也无钗饰。 换作往常,斥候只以为民间女子,穷困些也是平常,可他却不认为屋内的女人不戴首饰是因为没有。 窗户都价值万金,怎么可能连首饰都用不起? 女人站在一个架子旁,似乎是在清点东西,她偶尔左右晃晃,悠然自得。 她穿的竟然不是裙子! 斥候只觉得天旋地转,世间怎能有如此女子,只穿裤子,勾勒着两条细腿,实在是有伤风化! 斥候只稍稍移开了目光,等他再去朝内看去,已经不见那衣着奇特的女子。 他吐出口气,放松了些许。 突然—— 一张女人的脸贴在窗前,那双黑色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 斥候被吓得动弹不得,整个人向后倒去,就在这时,女人突然拉开了窗户,一只手抓住了斥候的衣领,将他抓向自己。 女人很高,比他高得多,力气也大,他好歹是个男儿,却被女人抓得双脚几乎离地,不得不用尽全力挣扎,即便如此,他也未能挣开女人的手。 屋内的暖风扑面而来,被冻得手脚失去知觉的斥候愣了愣,就是这愣神的功夫,他失去了最后逃脱的机会,被女人抓到窗边,又被她一条胳膊勒住了脖子。 他听见女人说:“这儿竟然还能看到活人。” 斥候反应过来,立刻大喊:“我乃陈国兵卒!你若杀我,必定性命不保!” 女人却嗤笑一声:“你觉得我会害怕?” 斥候只觉得眼前的女人虽然有张好看的脸,却比夜叉更有可怖,他挣脱不得,又舍不得屋内的温暖,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看见女人用另一只手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什么东西。 斥候瞪大双眼,裤子里竟然也能装东西吗?! 那东西只有人手掌大小,女人把那奇怪的东西凑到嘴边,似乎按下了一个红色的凸起物,然后对着那怪东西说:“老板,有人来了,是个当兵的。” 斥候又害怕又迷茫,然后就听见那奇怪的东西里竟然传出了人声。 “就他一个?” 斥候全身止不住哆嗦,他声音颤抖:“千、千里传音……” 女人看了他一眼:“应该不止一个。” 说话的时候女人的手臂用力,她的肌肉僵硬如铁,牢牢的勒住斥候的脖子,让他整张脸红肿充血,眼珠几乎要从眼眶中被挤出来,女人笑着问:“说,谁让你来的?你们有多少人?” 斥候伸手拍打女人的胳膊,但他的力气和女人相比,简直是蜉蝣撼树,不堪一击。 好在女人也没想勒死他,眼看着他快死了,便松开了胳膊,她突然换了一张面孔,笑语嫣然地问:“外面很冷吧?我让你进来休息,里面很暖和,只要你回答我刚刚的问题。” “不然,我就只能送你去死了。” 斥候不断咳嗽,好不容易不再咳了,他却紧握双拳,闭眼道:“不必再问,姑娘动手便是,我若求饶,便不算男人!” “姑娘?”女人念到这个词,她似乎觉得这词很有意思,“既然你不说,那我就自己去找。” 说完她便朝后喊道:“邹鸣!有人来了!拿两把枪跟我出去,再叫几个人!” 斥候下意识的朝女人喊的方向看去,果然,那里很快走出了一个人。 第124节 是个男人,穿着和女人一般无二,都是露着双臂的上衣和长裤。 是她的丈夫? 不对,若是丈夫,哪里能直呼其名。 况且这等女子,应当不是正常男子能消受的。 斥候看着男人走近,一手撑着窗边,直接跳了出去。 这样单薄的衣裳,他竟然不觉寒冷吗?! 他听见那名叫邹鸣的男子说:“应该在枯树那边,只有一条路能上来。” 女人点点头,又冲手里能千里传音的东西说:“老板,我们先过去看看,要是没问题我们就领人回来,有问题我们就直接动手了,行不行?” 依旧是先前那道男声:“好,你们先去。” 伴随着那道男声的,似乎还有些微水声,但那水声像是细密的雨声。 斥候已经懵了,他虽然依旧被女人钳制着,可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动力,他喃喃道:“这里究竟是何处?你们究竟是何人?是人?是妖?是仙?” 可没人回答他,女人叫来了几个壮男,几人合力将他用绳索束缚,从窗边拉了进去。 斥候束手就擒,他盘腿坐在地上,双臂被束缚在后背,他脱力般靠在墙上,不知从哪儿来的暖风吹到他身上,热意叫他的手脚慢慢恢复了知觉。 这里真是暖啊…… 和外头简直是两样天地。 他回头望去,那对男女手里不知道拿着什么东西,已经朝将军和君上所在的方向走去,斥候冲窗外大喊:“将军!!此处有诈!” “此处有诈!将军!!!” 斥候连声大喊,发现身旁守着他的两个男人并没有阻拦他。 他茫然的看向站在他左边的男人:“你们……为何不拦我?” 男人面无表情地说:“关了窗,任你如何叫喊,外头都不会有人听见。” 斥候卸力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 “将军,陈旦至今未归。”亲卫甲士扶着陈侯,他面露愁容,望向那房屋的方向,“君上已经……若再逗留,恐怕君上不测。” 将军紧抿嘴唇:“再等一刻,若还不见陈旦返还,便攻过去!” “将虎皮毯取来!”将军,“给君上再裹上!” 被甲士架着的陈侯已经被裹成一个大粽子,可即便如此,他身上仍然没有太多暖气,连嘴唇都已经开始泛乌。 “君上危在旦夕,不能犹豫啊将军!”甲士劝道,“将军给我一队人马,我领人冲杀过去!” 将军摇头:“不可,如今能动的士卒不多,再有损失……即便攻下了这屋子,将来又如何离开?” “此处无人领路,雪覆冰封,一旦被困,便无求生之路。”将军皱眉,“即便要攻,也要留下活口。” 更何况,这样的地方有一间屋子,实在太过诡异,诡异到他不敢轻举妄动。 “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将军!”甲士再三相劝。 “什么非常之时?”一道女声忽然自前方传来,“你们商量就商量,声音这么大,大声密谋可还行?” 将军和甲士几乎是在瞬息之前提剑向前,将军大喊:“列阵!保护君上!” 士兵们拖着疲惫的身躯举起盾牌,挡在陈侯身前。 “君上?”那是一道男声,男声冷漠,“陈国君主?” 将军不答反问:“敢问来者何人?鲁人?赵人?此地是何地,在哪国境内?” “我等陈国士卒,护送陈侯归国,还请诸位行个方便。” 男声再响:“我们既不是鲁人,也不是赵人,此处在陈国境内,” 将军松了口气:“既非鲁非赵,想来与我陈国无仇,我愿献百金,不!千金!还请诸位救我君上一命!来日必报深恩!” 对方既敢前来,既敢此时出声,必有依仗。 而他们此时已是穷途末路,即便拼尽全力,也没有几分胜算。 将军收剑,走向前方:“还请一见诸位真容,在下陈剑已收,绝无妄念。” 女声:“你上前来。” 将军艰难地在雪地行走,眼里印出了两道人影,慢慢的,他总算看清了这两个站在雪地里的人。 一男一女站在雪地当中,他们似乎风雪不侵,胳膊就这么露在寒风当中,不见一点颤抖。 男人就不说了,虽然高大,可军中并非没有高大的男儿,若说体格,比他更为健硕的也不少见。 只是那女人,竟然只比男人矮上那么一点,比将军自己都要高上半个头,她露在外头的胳膊结实健硕,比普通女子的大腿还粗,却不是软趴趴的肉,看上去竟比男儿更加壮硕。 将军心下一凛,停在两人面前。 离得近了,他才看得更明白。 这一男一女,手中拿着奇怪的东西,他虽然不知道此物有何用,但一想就知,必是武器。 他们不怕寒风,身材高挑,手指细长,绝非普通百姓,看通身气质,非贵胄之后不可。 将军嘴唇微颤,他猛然抱拳,低头道:“二位,我乃陈国将军陈衍,此次领兵攻打鲁国三关,遭遇鲁国伏击,君上受难,如今性命垂危。” “若能得二位相助,待君上醒来,必以重金相酬!” 陈舒看了邹鸣一眼,两人都微微点头,陈舒说:“只许你一人带着陈侯与我们来。” “别耍花招。” 可能是觉得警告的不够狠,陈舒又加了一句:“否则就杀光你们,一个不留。” 将军苦笑道:“二位放心,士卒们已无战力。” “不过……若二位要害我君上,衍与一众将士,拼死也要一战!” 陈舒一愣,笑道:“还有几分血性,我们在此处等你,带你的君上来吧。” 将军艰难转身,积雪太厚,需一步一步挪动,不少马匹陷在雪中,他们只能忍痛杀了。 马对他们来说,不止是随行的牲畜,更是好友,杀马之艰难,叫他们椎心泣血。 一个人扶动成人实在是难事,将军只能将陈侯背在背上,又叫甲士将陈侯捆在自己身上,以防陈侯中途滑落。 甲士不安心,拿出绳索的时候说:“将军,只有你和君上二人……若他们有歹心……” 将军苦笑道:“便是我们将此地打了下来,又能如何?休养生息,待明年开春再回去?” “何况,我们不知对方有多少人,多少武器,他们有房屋为据,易守难攻,我们如今还有几个挥得动剑的士兵?” 他背着陈侯站起来:“更何况,我观那二人,都是世间难得一见的伟岸男儿,奇异女子,他们或是世外高人子弟,说不定与我陈国无害,反而有利!” “他们若真有歹心,过来之时便是图穷匕见时,哪里还容得我们商量?” 将军背着陈侯,如负千斤,他不再说话,憋着一口气背着陈侯在雪地前行。 只他一人,背负着陈国的国祚社稷,在冷冽寒风中有如一柄重剑。 甲士看着将军的背影,他悲痛道:“我陈国百年国祚……百年国祚啊!” 旁边的亲兵:“收声!君上还没死呢!你再哭嚎,我便一剑砍了你!动摇军心,你当万死!” 甲士抹了把脸,他不敢哭,此时若哭,眼泪便会结冰。 将军的双腿已经失去了知觉,他只能意志驱动自己的双腿不断抬起落下。 当陈国的将领不是个好差事,陈国积弱,他这个将军有名无实,即便被授予官职,也从未打过一场仗,行军打仗都从书上学来。 他知道自己的斤两,也知道此次若非国君亲自领兵,赵国肯定借此朝陈国发难。 从来不是他撑着国君,是国君撑着他。 忠君!忠君! 陈衍咬着牙,他能死,国君不行。 陈衍在走到那两人面前时,终于力竭,倒在了雪地上。 失去意识的前一刻,陈衍艰难地伸出手臂,声若蚊蝇地喊道:“救、救我、救我君上……” 在迷迷糊糊间听见那道女声说:“是条汉子。” · 叶舟正在吹头发——刚刚陈舒用对讲机叫他的时候,他全身都是沐浴露。 他觉得自己跟悬崖山顶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上个位面落在悬崖上面,在这个位面却是悬崖上面。 这附近的气候很恶劣,无人机从最高处反馈回来的画面,也是连绵不断的雪山,被大雪覆盖的大地,好在超市里有空调,调整一下气温倒是不受外面寒风的影响。 但他们来的季节不对,深冬,这个时节,哪怕附近有人烟,也不会到处行走。 想遇到顾客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并且他第一次到一个位面,没有完成系统给的盈利额度前,是不能跳跃到别的位面,然后调整这个位面的时间,只能硬熬,熬到冰雪融化,大地回春。 叶舟把头发吹得半干后就立刻走出了休息室。 莎拉和草儿正坐在沙发上玩五子棋。 “我又输了。”莎拉把棋子捡回来,不甘不愿地说,“这次是我没认真,下次我肯定赢。” 草儿憋着笑地拿过了莎拉给的彩头——一包瓜子,她说:“姐姐,要不然玩跳棋吧。” 她这个姐姐,玩五子棋就没赢过,偏偏还特别喜欢玩,不知道输了多少包糖了。 不跟她玩,她还要生气。 莎拉抬起头,看到叶舟从休息室出来,她立刻把棋子扔回去,大步走到叶舟面前:“老板。” 叶舟:“邹鸣和陈舒出去了?” 莎拉点点头:“出去了,有个人在外面鬼鬼祟祟的,陈舒把他抓进来捆上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叶舟:“我过去看看,你先别过去,别把人吓到了。” 叶舟可不知道这个位面的战国时期有没有胡人。 第125节 他在的位面是有的,但是以防万一,还是别让莎拉过去。 莎拉对被捆的人没什么兴趣,她点头:“行,老板,你待会儿要不要跟我下棋,五子棋。” 叶舟委婉地说:“你要不要试试别的游戏?” 自从莎拉迷上五子棋以后,就到处拉着跟她下期,叶舟虽然也喜欢五子棋,但总是赢也没什么乐趣。 叶舟觉得,莎拉就是标准的人菜瘾大。 现在也就草儿愿意陪她玩。 莎拉耸耸肩,看上去还有些委屈:“老板,你去忙吧,我知道我菜。” 叶舟有些心软了,只能说:“等没事了我就陪你下一会儿。” 莎拉瞬间变脸,笑着说:“好,我等你忙完。” 叶舟走去了医务室。 周远鹤在为那个被绑的人治疗冻伤。 叶舟刚到医务室门口,就听见周远鹤对被捆在床上的人说:“你脚趾冻坏了三根,得截肢。” 陈旦迷茫地看着他,周远鹤:“就是把这三根脚趾全切了,不然你的伤势会往脚背和腿上蔓延,到时候整条腿都保不住,少三根脚趾也没什么,不影响走路,就是跑起来可能会受点影响。” 陈旦小声问:“你是医士?” 周远鹤:“对。” 陈旦大喜,因为被捆着,他只能像条毛毛虫一样扭动身体:“医士!我国君上也被冻伤!” 周远鹤骂他:“别扭了!你给我老实点!我要是切错了地方,就直接把你扔出去!” 周远鹤又骂:“自己这个样子,还要操心别人,你是不是活够了?” 陈旦立刻说:“我是小人,没了我,陈国还有斥候,少我一个不少,可君上就一个!” 周远鹤冷笑:“可以,不怕死,有胆量。” 陈旦看着周远鹤的脸色,虽然有点害怕,但还是强撑着说:“我死不……啊!!!” 叶舟默默的走开了。 周远鹤是医生,他看重的是伤员的命,任何伤员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不觉得国君的命就比士卒的命重要。 他在心里为这个自己不知道姓名的士兵默默捏了把汗。 “仙人。”守在休息室门口的武岩轻声喊道。 叶舟朝武岩点点头,也压低嗓音说:“你们在这儿守着,不过他应该也不会跑。” 武岩点头:“是。” 叶舟穿过走廊,走到玻璃门口,看向门外。 虽然超市有灯光照出去,但光照的地方有限,月光黯淡,到了晚上能看到的距离有限。 叶舟靠在墙边等着,等了大约二十多分钟,才看到从雪地里走过来的邹鸣和陈舒。 他们俩后背上都背着人,不过脚步都很稳。 因为超市里外温差大,叶舟就关了玻璃门的自动感应系统,需要按按钮打开。 他们刚刚走上台阶,叶舟就打开了超市大门。 “你们怎么穿的这么少?”叶舟紧皱着眉。 陈舒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卧槽,我说为什么我觉得那么冷。” 叶舟:“……” 叶舟看向邹鸣。 千万别说你也忘了,不然我真对你俩绝望了。 邹鸣:“我只想试试在这种气温里,我能待多长时间。” 叶舟:“……” 这个理由也很离谱。 “你们俩先去喝口热水吧,李姑她们已经支起了一个帐篷,现在帐篷里也暖和了,先把他们放进去。”叶舟看了眼跟过来的周文他们。 周文会意,和身边的人一起把被邹鸣陈舒背回来的人架起来。 叶舟:“待会儿我让周远鹤过去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冻伤。” 叶舟嘱咐完周文他们以后,又转头问邹鸣他们:“外面只有这两个人?” 陈舒在旁边抢答:“不止,我感觉有一两千人吧。” 叶舟小声问:“他们有没有钱?” 陈舒也小声说:“有,邹鸣背的那个是将军,他说只要救了他们的君上,就献上千金。” 陈舒:“千金是多少啊老板?” 叶舟愁道:“我也不知道啊,我对战国的了解就是秦始皇一统六国,货币我也就知道个青铜货币,他们嘴里的金是什么?一个货币等于一金?” 陈舒:“反正是要卖给系统的,只要他们给的钱在这里之前就行了。” 叶舟瞬间不愁了:“你说的有道理,一国之君,手里怎么也有点钱。” “我在这儿姜太公钓鱼,没想到能钓到这么大的鱼。”叶舟心情好了起来,“说不定很快就能凑够目标额度了。” 这个位面,系统给他的营业目标是五千万。 虽然看起来很多,但一个国家的君主,哪怕是个小国,总能凑出这么多钱吧? 盈利五千万难,但营业流水五千万,应该没那么难。 “外面那些人不管吗?”陈舒问,“我看他们的样子,估计熬不过今天晚上。” 外面没有挡风的地方,升不起火,他们的衣服又不是什么好布料,这个位面有没有棉花都还不一定,体温锁不住,夜晚气温又低,随时可能出事。 叶舟想了想:“就算管,也不能现在管,等陈王醒过来再说。” 陈舒:“我听他们叫他陈侯。” 叶舟愣了愣:“不是王吗?” 叶舟眨眨眼:“诸侯……对,刚开始都是侯爵,后来才变成了公爵和王爵。” “历史我都快忘得差不多了。”叶舟揉了把自己的头发。 他刚刚揉完,就发现邹鸣走到了自己身旁。 叶舟往旁边一躲:“你别摸,我怕脱发。” 什么都还没做的邹鸣:“……” “我去叫周远鹤。”叶舟和邹鸣一起朝医务室走去。 陈舒在他们身后打了个哆嗦,连忙去拿毛毯和杯子,刚刚不觉得冷,回来以后反而觉得冷了。 他们到医务室的时候,周远鹤刚刚给床上的人做了截肢手术。 因为脚趾已经完全坏死,所以陈旦并没有察觉到疼痛,只是在做手术的时候昏睡了过去。 一路跋涉,他早就累得不行,如果不是憋着一口气,可能在路上就倒下了。 本来就身体瘦弱的人,热量消耗得也快,撑到现在,就是周远鹤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我马上过来。”周远鹤听见叶舟喊他,立刻去洗手。 他洗手消毒后走出医务室,朝里面努了努嘴:“这人是真的厉害,坏死了三根脚趾,左胳膊差点废了,刚刚竟然还能过来探路。” 叶舟:“意志力吧。” 人的精神,有时候比人自己想的还要强大。 周远鹤走到叶舟身边:“他们有多少人?别人人都这样,都这样我可治不过来,累死我都不行。” 邹鸣:“大概两千多个。” 周远鹤倒吸一口凉气:“我辞职,我现在就辞职!违约金我赔!” 叶舟被逗笑了:“放心吧,现在外面那些人还不用管,等着两个人醒了再说。” 周远鹤安心了:“那就好,不然我可能会累死,老板,要不然你再雇一个医生?” 叶舟:“那也要等着两个人醒过来,看看他们能出多少钱再说。” 可能是因为没有看到那两千多人,叶舟并没有因此动摇。 虽然他对自己现在的火力有自信,但毕竟是两千多人,小心点不是坏事。 · 温暖的帐篷里,陈衍自昏睡中醒来。 一时之间,他竟分不清自己在何处。 头顶无梁无瓦,四面墙壁诡异非常。 他是入了仙宫,还是进了妖怪洞府? 第95章 暖风不知从哪儿吹来,若非还记得昏睡前的冰天雪地,陈衍几乎以为自己已经回了在王都的宅子里,躺在燃柴的炉边。 他转过头,盯着躺在离他不远处的陈侯,那颗吊在嗓子眼的心总算落下了一些。 既然没有杀他们,还为他们收拾了屋室,应当没有恶意。 只是这地方……实在过于奇异,陈衍头昏脑涨,竟然想不出任何头绪。 如今各国之间征伐不断,战事频频,各国君王皆有招贤纳士之举,不知冒出了多少“世外高人”。 难道,他们碰上一个真的了? 陈衍忆起昨日那男子所说,此处乃陈国境内。 第126节 陈国边关确实有连绵不断的山脉,只不过陈国建国之初,当年的陈侯便下在山脉之后建关,虽是陈国国土,但寻常无人踏足,皆因山势陡峻,群山之间野兽不断,土地也不算丰饶。 关内百姓不会出关,关外蛮族也不会涉足此地。 若不是此时有此奇异房屋,他们恐怕真要死在这儿了。 即便不是凛冬,再是风和日丽,从这儿赶往关隘,恐怕也要月余。 陈衍思及此,不由庆幸。 “这么快就醒了?” 陈衍朝门口看去,一名身材纤细的女子端着水杯入内,她的穿着与昨日所见奇异女子一般无二,只不过头发更短,她虽然纤细,行动间却不见柔美,步伐与男子相类。 陈衍挣扎着想站起来,女子忙说:“不用这么客气,你们身上虽然没有坏死的地方,但也冻伤了,需要休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行动力,喝点热水吧,要是饿了我再去给你们拿点吃的。” 女人将水杯放到床边的矮桌上,陈衍看着她的侧颜,只见她皮肤雪白,肤若凝脂,明明像是贵胄之后,行动却犹如乡野女子,实在叫他辨不明此女身份。 “敢问姑娘,不知此间主人何在?救命之恩没齿难忘,衍想亲自拜会。”陈衍抬起双手,正待行礼,却听女子说:“你见不得,你的君上倒是能见。” 陈衍不解:“这是为何?” 女子笑道:“你自己琢磨吧。” 说着便去一旁看陈侯的伤势,陈衍虽然没正经打过仗,但日常操练从未拉下,而陈侯是一国之君,估计此次领兵之前待在宫廷之内,没怎么练过,身体本就虚弱,被寒风一催,现在已经发起了高烧。 如果退烧药不起作用,那就得输液了。 陈衍看着女子将手探进陈侯的衣内,他被吓得立刻出声:“姑娘不可!” 他的话刚落音,就看见女子已经将手拿了出来,手里还多了个细长之物。 此物看着不像针,外壳剔透,他一时不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女子看了眼那物,呢喃了一句:“三十八度六,降了一些。” 说完她发现陈衍正看着自己,抬了抬下巴说:“放心吧,真要对你们下手也等不到现在,更何况杀了你们对我们也没好处。” 陈衍报涩道:“真是……衍小人之心了。” 女子摆手:“喝点水吧,你也别总担心别人,你自己也没好到哪儿去,是不是觉得头昏脑涨?你在发低烧,我不知道你们这儿怎么说的?风寒?” 陈衍瞪大双眼,他嘴唇颤抖,不敢置信地问:“君上……染了风寒?” “君上他……” 看陈衍一副天崩地裂的模样,冯玲只能立刻说:“小问题,很快就能好,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 陈衍看她笃定的样子,心里安定了一些,但他还是不安地说:“风寒乃重症,时至今日,便是医士最多的卫国,也不敢轻言治愈。” 冯玲:“那是医学还没有正经发展起来,还处于摸索阶段,不清楚病因,怎么对症?” 陈衍眼睛一亮:“听姑娘的意思,此间有人已摸清了病因?能对症而药?” 冯玲转头,正好看见周远鹤进来,她松了口气:“这不就来了?” “周哥,我先出去了。”冯玲走到周远鹤身边。 周远鹤点点头:“让李姑给他煮碗粥。” 冯玲点点头。 “你不用问,说了你也听不懂。”周远鹤走到陈衍床边,他把放在床脚的折叠凳打开,坐到床边,“我姓周,周远鹤。” 陈衍:“衍失礼,不能下床,衍乃郑姓陈氏,单名衍,字多情。” 周远鹤:“陈多情?” 这是个啥名? 陈衍看周远鹤的神情,解释道:“人情为情,世情也为情,我父愿我洞悉世间多情。” 周远鹤点点头:“好名字。” 果然这个时代,什么样的名字都能取出来。 “你家君上现在还没醒。”周远鹤,“我就只能来问你,你们外头现在还有大约两千人,这两千人如果在冰天雪地里待上一整夜,明早恐怕能活下来的不到一半,你有什么对策?” 陈衍:“还请先生就我陈国儿郎!” 周远鹤反问:“我能有什么好处?我们在这里,不被风吹,不受严寒,不缺衣料食物,救你们两个已经是仁至义尽,为什么还要救外头的人?” 陈衍立刻说:“若先生能施以援手,衍愿脱下这一身甲衣,为先生牵马执凳,愿为先生座下一小卒……” “不用了,你不值钱。”周远鹤,“更何况我也不爱骑马。” “再说,救你们我也是受人之托,你要谢,也不用谢我。” 陈衍:“是此间主人救我君臣?” 周远鹤点头:“对。” 陈衍小心询问:“不知此间主人可有所图之物?若有所图,衍必当双手奉上。” 周远鹤差点卡壳,他想起了叶舟对他的叮嘱,要钱,但是别要的太明显,最好他们都能清楚对方要什么,但别搞得太像交易。 他感觉这个差事有点抬难为他了,他一个医生,连收费都不是自己收,怎么跟人谈这个? 他卡了好半天才说:“珍贵之物。” 周远鹤:“此间主人酷爱收集人间珍贵之物。” 陈衍抓住了一个词,喃喃道:“人间……” 陈衍突然提高嗓门:“昔年周氏开国天子,曾被洛水之仙强留仙山,一醉便是十载,仙门中人,如今出世了?此间主人便是曾经的洛水之仙?” 周远鹤听得比发烧的人更加头昏脑涨,不过他还是听懂了对方的意思,他摇头:“不是女人。” 陈衍似乎松了口气,他脸上带笑:“不瞒先生,衍刚刚还在想,若是君上也被强留十载,衍还真不知如何应对才好。” 陈衍:“既然如此,君上虽还未醒,衍便自作主张,若说珍贵之物,衍有君上所赐天子剑。” “此剑乃周王室所出,为周氏先王所配之剑,名匠卫尉取天外玄铁打造,虽为剑,却无锋,是为君子剑。” 陈衍摸索周身,他身上的盔甲和随身携带的两柄长剑都被卸下,他看向周远鹤。 周远鹤:“你们身上的东西在外面,放心,我们不是土匪窃贼,你不开口,你的东西没人会碰。” 陈衍:“那就有劳先生,那柄天子剑极为好认,两面无锋,还请先生替衍赠与此间主人。” 周远鹤点点头,终于松了一口气,他都不知道叶舟之前是怎么跟各个位面的土著打交道的,在他眼里,这可比看病难多了,看病好歹不用一直跟病患逼逼叨叨。 语言有时候,还真是一门艺术。 这门艺术谁爱学谁学吧,周远鹤已经放弃了。 “他们待会儿会给你送饭进来,安心吃吧,如果你没骗我,外面的那些士卒,应该也能好好休息一晚上。”周远鹤站起来,重新把折叠凳收了起来。 陈衍在周远鹤离开屋子前问:“敢问先生,此间主人如何称呼?” 周远鹤想到了雇员们对叶舟的称呼:“只称仙人二字即可,我来得晚,那些早到的都是这么称呼他。” “仙人……”陈衍咀嚼着这两个字,等周远鹤走后,他才看向昏睡的陈侯。 无论仙人还是高人,只看这里的陈设,这里的人,便知此地绝非寻常之地。 或许这次他们不是遭难,而是危难之中峰回路转,得遇机缘! · “天子剑?”叶舟从武岩的手里接过这把天子剑,果然不是青铜铸造的,“天外玄铁?陨石?” 叶舟颠了颠手里的剑,确实比另一把青铜剑要重。 但叶舟也没见过陨石打造的剑,所以分不清真假。 叶舟有些舍不得把这剑拿到系统换钱,但如果不去换,他就不知道这剑到底是真是假,价值几何。 “赌一把吧。”叶舟把剑交给邹鸣,“你找个地方放起来。” “两千多人而已,只是让他们吃饭别冻死,花不了多少钱。” 粮食还是很便宜的,散装大米往外卖是两块一斤,但叶舟拿的是批发价,他的成本更低。 虽然长期下来要花的钱还是不少,可是比起这柄剑,叶舟觉得这钱花的也算值得。 而且他现在也不缺钱了,别说养两千人,两万人也没有太大难度。 邹鸣拿过那柄剑,也不由被剑吸引。 这剑打造的十分精巧,但又不失古朴厚重,匠心独具,哪怕放在工艺更精巧的现代,依旧是一柄好剑,更别说它还是由陨石打造的了。 “不错吧,我虽然不识货,但也看得出来这是好剑。”叶舟的手指在剑身上轻触,剑身微颤,发出一声低吟,那声音格外清脆悦耳,虽然无锋,但依旧是一柄利器。 邹鸣点头:“就是不知道究竟是不是陨石。” 叶舟笑了笑:“所以我才说赌一把。” 反正他是舍不得把这样一柄好剑卖给系统的。 “给他们准备帐篷吧。”叶舟冲武岩他们说,“你们出去的时候穿厚一点,外面冷,羽绒服都有吧?” 武岩忙说:“都有都有。” 他们知道羽绒服里是鸭绒的时候都颇为震惊,鸭绒竟然还能填进衣服里,还能保暖。 比兽皮都要暖和,里面再穿上保暖衣和毛衣,就是外面再冷,他们也不觉得。 尤其还有靴子,一点水都不会进。 超市里面温暖如春,外头也不会叫他们觉得冷。 雇员们全都行动了起来,他们整理着便携帐篷和干粮,每人都在检查自己有没有佩戴好手枪,现在他们离开超市,都会携带手枪。 平时也会联系,尤其是到了这里以后。 他们来的时候刚刚落雪,外面的空地还能用来训练,又有陈舒当教练,虽然不能说个个都成了神枪手,但举枪迎敌不是一件难事。 草儿穿着一件深蓝的羽绒服,把枪别在腰间,一头长发用皮筋高束,她把一箱便携式帐篷搬到超市外,又进去搬了几箱肉干,其他人正在搬电热毯。 这种电热毯用的也是光源,不需要烧炉子也能取暖。 只不过系统只租借,不出售,反正是用光源的东西,基本只能超市自用,往外租借可以,但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系统就会自动回收。 “仙人是怕给了他们炉子,若是帐篷不留缝,叫他们自己把自己闷死在里头。”草儿搬东西的时候同出来玩雪的孩子们说,“你们也是!平时不许玩火,否则叫你们爹娘把你们的屁股打成八瓣!” 孩子们蹲在地上裹雪球:“我们不玩火,我们玩雪,爹娘才不揍我们。” 第127节 草儿:“现在别玩了,快回去,不然我叫你们老子娘揪你们回去了!” 孩子们互相看看,只能垂头丧气地往超市里走,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在超市的日子,对大梁朝的记忆渐淡,可能是大梁朝没留给他们多少好印象,再加上父母现在也在身边,个个都胆子都变得大了起来。 其中两个年纪大的,还经常缠着陈舒教他们用枪。 男娃女娃一起养,竟然也没什么分别,这些小娃娃都爱美,也喜欢爬树,这个时候女娃还要高些,力气也比男娃更大点,因此两边碰撞,竟然是女娃常胜。 孩子们每天早起就要开始念书,因为没有老师,所以都是看电视,对着视频学习。 邹鸣偶尔会过去监督,周远鹤给他们批改作业,每周叶舟都会打印试卷。 下午他们学到三点,然后就要开始锻炼,有邹鸣和陈舒两个老师,这些孩子虽然小,但身体比他们的父母好得多。 孩子们比起大梁朝,对超市的归属感更重。 他们已经觉得超市就是他们的家了。 而且他们学的不止是文字,还有数学、历史和思想政治,如果不是他们年纪太小,化学物理这些也得学。 虽然他们是雇员的家属,但叶舟也不希望孩子们在这儿就得不到教育。 叶舟虽然不喜欢孩子,但不喜欢的是知道哭闹,没有被父母教好的孩子,超市里的这些孩子他还是挺喜欢的。 看着孩子们进了超市,草儿才和武岩他们一起把这些整理出来的东西放在雪地摩托后面。 摩托后面牵着木板,只需要把东西放在木板上就能带走,不用他们耗费多少力气。 “冷不冷?”周文问草儿。 草儿摇摇头,她因为数次搬运东西,额头反而起了一层薄汗,她搓了搓手,哈出一口气来:“仙人说树后的那些人都是兵卒。” “你说,他们如果修整好了,会不会打咱们?”草儿有些担心。 周文摇头:“他们的君上还在咱们手里呢,那个词怎么是怎么说的?投、投老鼠忌讳什么来着,反正有他们的君上在超市,他们就绝对不敢动。” 草儿恍然大悟:“你说的对,怪不得邹哥和陈姐只让他们两个人过来。” 她感觉自己又学会了点什么。 有陈舒带头,雇员们很快坐上了雪地摩托。 超市距离树后倒是不远,他们骑了十多分钟就到了。 陈舒在最前头,也最先停车,她这回倒是把衣服穿好了,虽然还是只穿着短袖,但外面套上了一件羽绒服。 她手里拿着陈衍给的信物——铜制兵符,她刚下车,就朝前方的士卒们喊道:“放下武器!你们将军和君上都已经获救!此乃信物!” 偏将上前喊话:“什么信物?!我如何得知将军与君上尚且安好?!” 陈舒把兵符扔了过去,偏将抬手接过,看到是兵符以后神色不变:“敢问姑娘如何证明?” 陈舒:“你们将军把天子剑赠与了……赠与了此间主人,为你们换来帐篷和食物,如果你们君上和将军已经遇害,我又为什么要送这些东西过来?你不如先派两个小兵过来查看?” “如果东西无误,你们应当就能安心。” “若其中有诈,你们也能立刻反应,你看如何?” 偏将沉思片刻,应道:“好!” 答应之后就点了两个亲兵的名字过去查看。 两名亲兵年纪都不大,这次陈国出征,征走了国内一半男儿,精壮都在这儿了,他们的下巴上甚至没有冒出胡茬。 亲兵被冻得鼻头青紫,走路时甚至有些摇晃,他们刚刚走近,就被陈舒他们的穿着打扮吓了一跳,但他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陈舒就已经指着雪地摩托后的东西对这两个人说:“不要耽误时间,现在就去看。” “有什么要说的,要问的,之后我给你们解答。”陈舒厉声道,“快去!” 亲兵被陈舒吼得一激灵,立刻走去雪地摩托后边查看他们带来的东西。 草儿他们已经打开了箱子和袋子,亲兵俯身,这里头许多东西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只认得出肉干和馒头,他们只能上手去捏,看看其中是否藏着利刃,但是东西太多,他们两人忙不过来。 陈舒看他们俩手忙脚乱,冲那边再喊:“再送几个过来,这两个手脚慢,忙不过来。” 偏将又点了几个人过去。 但即便有七人,还是点了接近一个小时,他们才确认这些东西都是无害的。 陈舒对武岩他们使了个眼色,他们这些背着AK的立刻把枪端在手里,枪口对准了走过来的大部队,陈舒还是站在最前方,她看着偏将朝她走近,直到对方和她的距离只剩下两米,她才说:“这些东西能保你们平安渡过这几日,你们将军献出天子剑,你们要明白他的苦心。” 偏将抱拳道:“不知姑娘名讳。” 陈舒:“陈舒。” 偏将说道:“士卒们此时最缺能够遮风挡雪的地方。” 陈舒拿起拿起一个便携帐篷:“这玩意就能给你们遮风挡雨。” 偏将不明所以,以为面前的高大女子是在与自己玩笑,但他被冻成这样,实在是没有玩笑的心情,只能僵硬的勾勾嘴角:“姑娘请勿玩笑。” 陈舒按下了展开帐篷的按钮。 在就偏将和大批士兵眼前,原本只有巴掌大小的帐篷忽然展开,不需要木制骨架,也未见有铁,只不过是软趴趴的布料,却在展开的那一刻撑了起来。 深灰色的帐篷就这么落在了所有人眼里。 偏将士卒大惊失色,偏将惊诧失声:“此物……此物乃是……” 陈舒:“这帐篷可挡风雪,人在其中不受风寒。” “不仅这些,还有可自己发热的摊子,用来救助伤员,不过最好用雪擦过身体,回暖之后再用。” “除此以外,还送来了烈酒和肉干,让你们果腹。” 偏将已经失去了声音,士卒也瞪大双眼,一时之间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话。 陈舒却没有再和他们多说,她拿出一张电热毯,指着上面的按键对偏将说:“这毯子有三种温度,你们可以自己斟酌用哪一档,蓝色的温度最低,红色最高。” 说完,陈舒不等偏将他们反应过来,就对草儿他们说:“东西都卸了,我们回去吧。” 临走的时候,陈舒转头冲呆立在原地的偏将喊道:“你们如果要找人,最多三人过来,如果多于这个人数,我就当你们要同我开战。” 陈舒:“到时候我绝对不会手软。” 说完,陈舒喊道:“回去!” 草儿他们立刻开动摩托,留下偏将他们差点吃了一嘴的雪。 “左将军。”亲兵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眼前立着的帐篷在告诉他们,刚刚经历的一切都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的事。 偏将看向前方,他声音极轻:“此等女子,世所罕见,当得上伟岸二字。” 亲兵:“左将军?” · 韩冉看着士卒们将帐篷学着那女子的模样支起来,越看越觉神奇,他对身旁的亲兵说:“这些帐篷看来不是凡人的手笔,如今墨家的机关都还未见得有这般精细。” 如今百家争鸣,若说机关,墨家可得头筹,但他们也未曾听过墨家有这等技巧,只知道墨家擅攻城器。 亲兵小声说道:“将军,我观来者非寻常人,尤那女子,竟不比我等柔弱,且看她发号施令的模样,可见常差使下臣。” 韩冉知道亲兵在说什么,他摇头:“周室公主如今只余两人,都不过豆蔻之年,哪里能有这等气派?” “更何况周室示弱,我曾与君上拜见周王,也见过那两位公主,被养的畏畏缩缩,已失大国公主之势。”韩冉叹道,“国强时,公主也是公子,国弱时,连王都比不上他国公主。” “周室强大之时,哪位公主不是封地若干?情人无数?再看现在。” 韩冉:“那毯子如何?” 亲兵:“我去瞧瞧。” 亲兵拉开帐篷的拉链,进去摸了摸毯子,露出狂喜神色,冲看着毯子的兵卒说:“这毯子还真能自热!” 士卒也忍不住笑道:“也不知是何人所造,太过奇异!” 亲兵连忙跑出去,抱拳道:“将军,那毯子果能自热!” “还有那些烈酒!”亲兵散发着酒气,大喜道:“我刚刚饮了一口,果然烈酒!与别的酒全然不同,甫一入腹内,便觉全身温暖。” 亲兵已经有些上头,他笑着说:“将军!必是神仙手段!这些东西,哪里是凡人能造?” “若凡人能造,造出这些东西的人必不可能隐居于此,定已名扬四海,引得各国君王竞相追逐。” 韩冉微微皱眉,他认为亲兵失态了,可看着正在支起帐篷,脸上带着笑容的兵卒们,韩冉强压下了不安,他冲亲兵说:“既然如此,便早些歇息吧,去看看那些伤兵。” 亲兵:“已经在治了,那姑娘说要先以雪擦身,待身体回暖才能用那毯子,您说,雪是冷的,人的身子已经冷成那样,怎还能用雪去擦呢?这岂不是要伤上加伤?” 韩冉微微摇头:“我观她形貌,不像能言巧辩,以言杀人之人,如她所说,他们若要害我们,何必等到现在?只要不来管,我们连三日都支撑不了。” “那便试试?”亲兵问道。 韩冉点头:“就以她说的方法治疗伤员。” “可能找到干木?烧些热汤叫战士们饮用。” 亲兵一愣:“干木……难寻。” 韩冉:“那便先砍些柴火,放在帐篷里,待明日天明,放到阳光下晒一晒,晒得能燃了再说。” 韩冉身心俱疲,他摆摆手:“你先去忙,我歇息片刻再来。” 亲兵点头:“将军也用些水饭,我看他们送来的肉干都不错。” 韩冉叹了口长气。 “这帐篷也不知是什么做的,这么薄,却如此坚韧,还能挡风遮雪。”士卒们一边把帐篷支起来,一边喝酒闲话,喝了酒,恢复了些许体力,都觉察到了此物的不凡。 “不像皮子,也不像布!” “我看啊,这恐怕是仙法制成的。” “你看什么你看?你看什么不是仙法?上回喝了点好酒,也说人家那是仙法酿的,白白叫那店家涨了价,多挣了咱们的钱。” “哎!我那时是还未喝过如今这样的酒,跟这酒相比,那日所饮之酒,也不过寻常罢了。” “不知道君上现在如何。” “那些人竟然能给咱们这些东西,想来君上过得也不会差。” 这些士卒有些是普通百姓,有些是军户出身,百姓多是耕种,有战事时才会被征召。 但他们这些军户会走路时就要学着用剑用刀,拳脚功夫不能拉下,自幼不必做田事下地,反而要认字,熟读兵书。 只不过一旦有战事,百姓家还能留下几个男丁,军户则不行。 第128节 军户除了老人幼子和妇孺,都必须上战场。 “你们看到那肉了吗?”有人小声说,“我看有肥有瘦,只要在火上烤一烤就能入嘴,外头结着白霜,应当是盐。” “嚯,真是大手笔,用盐腌肉?” “你们说那屋子究竟是什么做的?我感觉怎么像块方正的大石头?” “恐怕是把巨石从中掏空吧?” “那屋顶没有瓦片,这么平,肯定需要人时时去屋顶扫雪,我觉着啊,还不如瓦房呢。” “你也就这点见识,要我说,这房子必定冬暖夏凉,积点雪算什么?又不缺人洒扫。” 士卒们将帐篷支起来,只是帐篷能容人,却不能容马,他们舍不得马儿就在这冰天雪地里冻死。 没食物的时候,马也是食物,如今有了食物,马就是战友。 他们互相推搡着,推出个领头的去问左将军。 他们去寻的时候,左将军正在帐篷里处理伤口,脱了衣裳以后看,他的前胸后背都是鲜血,幸好天气寒冷,这些天伤口竟然未曾化脓,已经有了愈合的模样,结上了疤。 亲兵将雪用青铜帽盛起来,等雪水化了之后用粗布沾湿后给韩冉清理伤口旁边的血污。 “左将军!有事禀报!”帐外传来人声。 亲兵看了眼韩冉,韩冉闭着眼睛说:“就在外头讲。” 外头的士兵:“这帐篷只能容人,不能容马,这可如何是好?” 韩冉真要被这些人蠢疯了:“还有那么多皮毛,你们将枯枝砍下来搭个棚子,再将马聚在一处,它们自会互相取暖,再给它们搭些毛皮,不会出事。” 士兵:“诺。” 等他们走完了,韩冉才无奈地对亲兵说:“这些人怎么一点变通之道都不懂?” 亲兵:“您也不看看,咱们陈国都多少年没打过仗了?这些军户子弟说是军户出身,平时读的那些个军书都是几百年前的了,再说了,军书里哪里提这些?说的都是带兵打仗的事。” 韩冉苦笑道:“我不也是如此?若非祖上蒙荫,哪里当得上这么左将军?” “也不知君上和将军如今如何了,是不是也有这毯子。” · 天光大亮,陈侯的眼皮动了动,他觉得口干舌燥,以为自己还在温暖宫室内,他未曾睁眼,嘴唇微张,轻声喊道:“水……水……” 他刚刚喊完,就有人将水杯递到了他嘴边。 陈侯以为是自己的夫人,喝了口水后笑着说:“还是夫人贴心。” 坐在床边,面无表情的周远鹤:“……” 可以,他这下成夫人了。 陈侯喝了水,不再那么干渴后才缓缓睁开了双眼,一睁眼,就看到了一个面容憔悴的男子,男子像是受了重伤,看起来没什么精神,还紧皱着眉,一脸愁容。 陈侯不认得这个人,他莫名问道:“你是何人?” 旁边的陈衍立刻说:“君上,他乃医士,君上染了风寒,因他才能治愈。” 陈侯一愣,这时候才记起自己昏迷前的事,他还在归国的路上,怎么会来此处? 况且这里……并不像是冰天雪地的样子,尤其此时暖风阵阵,比寻常春日还要舒适。 陈侯虽然搞不清楚状况,但也知道陈衍不会骗自己,他微微拱手,冲周远鹤说:“多谢这位义士救我姓名,来日必有厚报。” 陈侯又问:“不知我在何处?此地如此温暖,难道我们已经回到陈国?” 他昏睡了这么久吗?都睡到开春了? 周远鹤看了眼陈衍,示意他来解释。 陈衍会意:“君上,咱们如今还是在雪山上,此处正是山顶,幸好遇见恩人,才能侥幸逃出生天。” 陈侯有些错愕:“这等地方还有人家?” “既然外头依旧是雪山,这里为何如此温暖?未见有炉啊。” 陈衍也不知道,他问过,但得到的解释他听不懂,只能用陈侯能听懂的说法解释道:“应是奇妙机关,此间主人无所不通,无所不知,乃不出世的高人。” 如今战国,自诩为高人的遍地都是,名士们各国奔走,就为一展能耐本事,但真正有本事的少之又少,高人?骗子还差不多。 但陈衍既然这么说了,陈侯就知道,这个高人肯定不是沽名钓誉之徒。 只不过这样的暖风,真的是精巧机关能解释的吗? 陈侯心里没底,但面上还是稳重道:“请教医士,我是否已然痊愈,能起来走动了?” 周远鹤守这两人守了一夜,眼袋都出来了,他没什么精神地说:“走动可以,别走太多,你们现在身体虚,要是再去外面吹吹风,我就只能找个坑把你们埋了。” 陈侯连说:“自然不会,就在此处稍走一走。” 周远鹤点点头,他站起来:“我去休息了,你们要是觉得身上哪里不舒服,就让人来叫我。” “医士慢走。” 眼看着周远鹤出去,陈侯才转头问:“这里究竟是何处?这些人究竟是何人?我观他形貌,必不是常人,更似名家子弟。” 陈衍小声说:“此处非寻常之处,君上,我怀疑……” 陈侯:“怀疑什么?道来。” 陈衍:“他们行为举止都与常人不同,昨日我见一女子,比寻常男子更高,健硕非常。” “这暖风,说是电力驱动。” 陈侯迷茫道:“何为电力?” 陈衍:“他们说是闪电之力,凡人如何能驱动闪电之力?” 陈侯这下懂了:“你的意思是……仙?” 陈衍点头:“我知君上疑虑,我刚到此处时也有疑虑,不过他们确实没有恶意。” “只是还有一事,希望君上体恤。”陈衍声音忽然小了下来。 陈侯:“你说。” 陈衍:“我将君上赐我的天子剑……转赠了此间主人。” “此间主人酷爱奇珍异宝,倒是不爱金银。”陈衍,“此处又偏僻,荒无人烟,可见他并非喜爱奢靡之人,此人手下有如此多的异士,他又只见君上,君上何不以诚相待,惠以高位,诚请此人出山,以事陈国?” 陈侯看了眼陈衍,笑道:“你还未见此人,竟然就为此人说话了。” “天子剑倒是无关紧要,周室强盛时还可以此间号令千军万马,如今也不过是一把剑罢了。” 陈衍轻声说:“臣是想着,此次出征遭遇鲁国奇袭截杀,已是山穷水尽,末路之时,能遇到这样奇异的屋室,又遇到如此多异士,说不定这次不是磨难,反而是机遇。” “此间主人哪怕不懂治国助国之道,仅凭这暖风屋室,也能造福陈国,造福百姓。” 陈侯刚醒不久,他还摸不清状况,对陈衍的话并没有太多感觉,因此没有立刻应下。 他只是轻声说:“也不知此间主人,究竟是何种模样。” “你马上就能见到了。”草儿站在门口,她手里端着热毛巾,一边往里走一边说,“仙人说了,叫你收拾好了以后去见他。” 陈侯和陈衍一齐愣住,两人异口同声道:“仙人?” 草儿点头:“自然,如果不是仙人,你们哪儿还能活下来?” 陈侯不太敢信:“若是真仙,何必待在这穷乡僻壤?为何不前往王都?” 草儿:“你见过哪个仙人喜欢往人堆里扎的?” “更何况你在这里,难道还觉得仙人看得上人间的享受?” 草儿用夹子把毛巾卷递给陈侯:“擦擦脸吧。” 陈侯有些木楞的接过毛巾。 “这布为何如此柔软?”还毛绒绒的,但又不是兽毛。 草儿:“这就叫毛巾,纯棉的。” 陈侯又问:“棉?锦?” 草儿眨眨眼:“难道你们这儿还没有棉花?” 陈侯:“棉花又是何物?是花?” 草儿正想答,又怕对方问题太多,一个接一个,那她就别想脱身了,于是她说:“你擦完了脸就跟我来吧,我带你去找仙人。” 陈侯只得点头,但他还是忍不住说:“待见到此间主人后,还请姑娘解惑。” 草儿:“解解解!” 草儿开始为仙人发愁了。 也不知道这人又要朝仙人提多少问题。 第96章 并不算大的房间里静谧无声,陈侯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全身都不自在,连面前摆着的茶水都无心去喝,这些年都是跪坐,哪里坐过这样的“椅子”? 他眼观鼻鼻观心,只觉得这里的东西哪一样都叫他心惊胆战。 这是高人能造的吗? 那些似铁非铁的架子,能自己出水的“柜子”,还有头顶无火的“灯”,哪一样都不像是人力所能为。 陈侯如坐针毡,他自被领来以后,这屋子里就只他一人,听不到半点外头的动静人声。 安静的叫他心慌,无所适从。 自从他继位以来,长到如今,这还是第一次离开王城。 身为一国之君,乃国之重器,轻易不可妄动,所以他离都之前便定好了太子,做好了自己回不去的准备。 离了王都,他才发现自己往日不过活在一场盛世幻梦当中。 王都百姓皆为小富之家,有家奴,有存粮,能供家中子弟拜师学艺。 然而离了王都,百姓贫困潦倒,守着良田却吃不饱肚子,粮官也苦不堪言——未有哪国如他们一般,明明百姓家中余粮已然见底,粮官还要上门强行收税。 第129节 可陈侯没有别的办法,他们打不过!他们没有硬气的资格。 只能左右逢源,长袖善舞,唯有如此,才能保住陈国。 那些大国强国觉得陈国听话,便不会起攻打陈国的念头,毕竟陈国土地虽然丰饶,可既然伸手就能要到粮,又何必派兵去打?白白耗费兵力,更何况打下来了,也未必能增加产量。 赵国攻打鲁国,粮草也是他们陈国出的! 陈侯终于伸手捧起了面前的茶碗,他也不喝,只静静看着茶面上茶叶漂浮,又慢慢沉下去。 陈国也曾招贤纳士,可士人们却不愿意长留陈国,他们都有一腔抱负,想震惊世人,小小陈国不是他们能施展的地方。 就连陈国百姓,也曾有人说过,宁为赵国一民,不为陈国上卿。 如果此间主人是人非仙,他必要请对方出山! 过了不知道多久,陈侯几乎把所有能想的事都想了一遍后,终于听见了门口处传来的声音,那是一股极小的“咔咔”声,像是什么精密的东西在转动。 陈侯下意识的转身,身体向后倾斜,他忍不住颤抖。 很快,那扇门被打开了。 随着门框的轻轻晃动,陈侯终于看见了此间主人。 他不需要问,便知道这人必定是能在此处发号施令的“主人”。 对方很年轻,不过弱冠之年,就和这里的其他男人一般,未留长发。 他身材颀长,目光清明,行走间大步流星,嘴角含笑,令人如沐春风。 陈侯的防备心放下了一大半。 陈侯立刻站起来,他双手举过头顶,朝着眼前的年轻人大礼参拜:“陈暨,拜谢恩人救命之恩!” 他深深拜了下去,直到对方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陈侯不必多礼,坐吧。” 他听见了脚步声,对方已经从他身旁走了过去,陈侯这才重新站直,坐回了原本的位子。 这样看,对方似乎更加年轻了。 陈侯看着对方,他张了张嘴,却不知自己该说什么。 “你有很多问题。”年轻人微笑着端起茶碗,“不过我能给你解答的不多,你只需要知道,现在你活着,你的将军和士卒也都活着。” 年轻人又说:“你也知道,我喜欢收集珍贵宝物,那柄天子剑,我就很喜欢。” 陈侯立刻懂了,他试探地说道:“高人喜欢利剑?” 年轻人微微摇头,陈侯看他坐在这软椅上,姿态悠然,仿若无骨,却不叫人觉得他有心轻慢,只叫人觉得他随性自然,这软椅就该此般坐。 不过陈侯学不会,这椅子还是叫他难受。 年轻人微笑着看他,又摇了头。 陈侯明白了:“待本侯回到王都,必将王室所有之珍宝赠与高人,以报高人救命之恩。” 然后他便看着年轻人脸上的笑意大了几分。 陈侯松了口气,他不怕对方有所图,只怕对方无所图。 “暨有一问,不知高人可解否?”陈侯姿态摆得极低,看上去并不像一国君主,他看对方不发话,便问道,“我陈国虽然国土丰饶,乃天赐之地,然兵少将少,百姓度日艰难,我有心强国,却力有未逮……” 陈侯说完后去看对方的脸色,却见对方平静异常,似乎并未将他的话听进去。 难道对方只擅机关,不通世事? 可这些机关,又非人力所能为,此人究竟是何人?又或者,此人真的是人吗? 陈侯被自己心中所想吓了一跳,他慌乱中看向桌上的茶碗。 此时他才发现,此碗绝非陶碗,外表细腻光滑,又有一股冷光,还未上手,便觉一阵冰凉。 过了不知多久,他才听对方说:“强国绝非一时之功,需几代明君代代图强。” 陈侯:“我虽不敢自称明君,却也愿效仿先贤,此生克己勤免,强国安民。” 陈侯再次站起来,朝对方深深拜服:“还请高人教我。” 男人似乎叹了口气:“陈侯还是坐下吧,教倒是算不上教,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当然就是秦国。 从商鞅变法开始讲起。 “奴隶也可为官?”讲到军功之处,陈侯终于忍不住问,“奴隶若是为官,天下便要大乱!” 他不敢置信:“收回公族土地,交还平民?若如此,陈国即刻便要天翻地覆!” 男人笑道:“正是如此,所以新君即位,便车裂了商鞅,以此安抚公族。” 陈侯忍不住问:“那法可变?” 男人摇头:“并未,商鞅虽被车裂,然商鞅之法未被废除。” 陈侯:“那秦国可有因此而强?” 男人点头:“秦国因此国力大盛,秦兵也因此不惧沙场,人人想着建功立业。” 陈侯沉默了片刻,他深吸一口气:“那秦国国君,当真是一代明君。” 男人:“他谥号孝公。” “不说那军功,便单是收回公族封地,陈国恐怕立刻就要换一个国君。”陈侯苦笑道,“不瞒高人,我如今手里的土地,也不过临淄一地,剩下的便是靠公族世家的进贡,他们手里有多少,我不清楚。” 陈侯抬头,发现男人看他的眼神带着些许怜悯,这叫陈侯心下一喜,他立刻示弱道:“高人不知道,陈国百姓如今活得艰难,空守着大片良田却食不果腹,衣衫褴褛……” 他一吸鼻子,虽然是想卖惨,但卖着卖着,真觉得自己惨,百姓惨,陈国惨,越说越激动,竟然真的哭了出来。 一国之君,在叶舟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叶舟没有办法,只能先给对方递上卫生纸。 陈侯哭得什么也看不清,从叶舟手里拿过纸后就擤鼻涕。 叶舟看他准备把擤鼻涕的纸再拿去擦眼泪,连忙又递了好几张纸过去。 这下叶舟也只能等陈侯哭够了。 陈侯哭了二十多分钟,这期间叶舟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他。 终于,陈侯哭够了,他抬起头,叶舟差点被他红肿的眼睛逗笑了,连忙正色,板住了自己的脸,陈侯带着哭腔说道:“高人,我若效仿,不知高人可有计策?” 秦国有商鞅,公族恨的便是他,虽然可能也会恨孝公,但只要有前者,公族们就会以为只要杀了商鞅就能让孝公回心转意。 可他没有商鞅,若他回去用商鞅的法子,他的公族,乃至母族,都会与他反目成仇。 恐怕到时候,他那年幼的儿子,真要成陈国之君了。 叶舟:“你若要效仿,便要先将兵权握在自己手中,宫中的人必须为你马首是瞻,你的公族可有人私下囤兵?” 陈侯吸吸鼻子:“有,但我不知实数,他们瞒得紧。” 他知道商鞅的办法是好办法,若能实行,说不定真能让陈国强大。 但办法越好,阻力越大,他怕自己还来不及叫陈国强大,便被自己的亲族谋害了。 叶舟:“……” 这个国君当的,好像实在是有点惨。 叶舟还以为这个时代的国君跟封建时代的皇帝差别不大,结果这差别,简直就是小土坡和喜马拉雅山脉的区别。 在陈侯的口中,他所能管辖的地方,其实只有王城,只有这一个城池会直接跟他纳税。 并且这个税收还不是属于他的,毕竟陈国也要养兵,养兵的粮草军饷,都要从这个税收里出。 陈国的其它地方,要么是公族——也就是王室其他人的封地。 要么是世家管辖,世家庞大,他们每年报给陈侯的税收跟真正的税收有多少差别,陈侯也不知道。 虽然是一个国家,但并不紧密。 这大概就是家天下的坏处了,王权是跟整个家族共享的,国君只是坐在位子上的那个人,而不是真正的一国之主。 叶舟的手指在桌面上轻点:“不如从军功开始吧?” “先撇除奴隶,只对百姓和军户有效。” 刚刚还哭得要死要活的陈侯此时捧着他用来擤鼻涕的纸,抬头问叶舟:“高人,这是何物?竟比帛书还轻,只是这样易坏。” 叶舟想起来了,陈侯他们现在应该是没有纸笔的,只有木牍竹简和刻刀。 叶舟解释道:“这是纸,并非绢帛,以草木为原料制作。” 陈侯呆愣愣地抬头问:“高人,这纸只能做的如此轻薄?” 叶舟摇头,他走到立柜旁边,从里面拿出一本还没书写过的记事本,然后转身交给了陈侯:“做得厚些就是这样。” 超市里卖的还有宣纸,不过现在叶舟懒得去拿了。 陈侯手指颤抖的摸着书页,他轻声问:“敢问高人,这纸乃何人所制?” 叶舟重新坐下:“蔡伦。” 陈侯抬头,表情狂热地问道:“不知此人何在?!如此能工巧匠,我陈国必以国礼以待!” 叶舟:“此人不在此处,不在这世间。” 陈侯一脸遗憾:“竟已不在人世了吗?” “还有这茶碗。”陈侯又问,“不知是什么所制,不似陶器。” 叶舟只能回到:“倒也与陶器同出一脉,此乃瓷,又谓陶瓷。” 陈侯:“不知这桌椅……” 叶舟被问得有点不耐烦了,但他还是耐着性子说:“桌面是玻璃,以灰石贝壳为主而制,需高温锻造。” 陈侯:“那外头的架子,我看不似铁,却又不知究竟是何物……” 叶舟:“那是钢架。” 陈侯眼前一亮:“不知钢为何物?” …… 叶舟解释的口干舌燥,已经灌下了两杯茶,陈侯就像个好奇宝宝,行走的十万个为什么,叶舟光是解释,就已经开始头昏脑涨,偏偏他还要端着笑脸,不急不躁的回答。 终于,陈侯把自己暂时想问的全问了,虽然叶舟的话他听不大懂,但好歹知道了这些东西都是人力所能造的,心满意足地朝叶舟攻受:“多谢高人指点,高人秉性高洁,毫不藏私,暨敬佩。” 第130节 叶舟:“现在外头风雪不断,你们恐怕要在这待上一段日子,你有什么想要的,只管告诉这里的人。” 陈侯这才记起来只是之前是为何而哭,他立刻凑过去,抓住了叶舟的手,将自己的手语叶舟的手紧紧交握,双目炯炯地问道:“高人,您可能出山?我以相国之位相酬,只要高人愿意辅我强国,我与高人共治陈国!” 叶舟:“……” 相国?好像是个挺高的官? 叶舟微微摇头:“我不会离开此处,更不会出山。” 陈侯一愣,他轻声问:“为何啊?” 现在叶舟听见“不知”和“为何”两个字就头疼,他觉得昏迷的陈侯,才是好陈侯。 叶舟冲陈侯笑道:“此种原因,不能为人所知,陈侯只管安心住下。” 实在是不想跟陈侯再说下去,叶舟起身打开了休息室的门,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 陈侯看懂了叶舟的意思,但他不愿意就此离开,念念不舍的看着叶舟,步伐极小,不能算是在走,只能算是在挪,他挪到叶舟面前,双目含情:“高人再好好想想,您若下山,陈国就也是您的陈国。” 叶舟恨不得问一问陈侯,你就这么大方吗?我们才说了几句话,你就要跟我共治陈国了? 是我太小气,还是你们这些战国君王太大方? 不过叶舟没有问出口,他看着陈侯离开休息室,然后在对方依依不舍的目光中毫不留情的关上了门。 总算把这尊好奇宝宝送走了。 叶舟背靠着墙,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 陈侯只觉自己哭了一场,人都变精神了,既然无人阻他在此地行走,他便东摸摸西看看,看什么都觉得奇异,一边看一边叹:“如此多的奇珍异宝,恐世间再难得一见了。” 他围着货架转了几圈,看到有人经过,立刻走了上去。 但见是一高挑女子,容貌不凡,陈侯倒没有直接走近,而是保持了一段距离,他颇为有礼地问道:“敢问这位姑娘,此物是什么?” 他手里拿着一个儿童玩具,充满好奇地问道。 陈舒看着陈侯,像是看着一个怪物。 她已经从草儿嘴里知道这个人是个提问题的天才,她不耐烦跟这种人打交道,连忙说:“我还有事,你要是有问题,就过去问他。” 说着就指向正在接水的邹鸣。 “他什么都知道,你去问他。”然后陈舒脚下生风,一溜烟的跑了。 陈侯虽然觉得对方态度奇怪,倒也不生气,反正以前各国君主会见,谁都能给他脸色看,他要是为别人的态度生气,早就气死不知道多少回了。 于是他顺着对方所指的方向走去,走到对方面前时便停下了脚步,微微拱手:“这位小哥,敢问此物是什么?有何作用?” 邹鸣还不知道陈侯有多能提问,他看了眼陈侯手里的东西:“儿童手机,只能播放音乐。” 陈侯继续问:“此物能传音?” 邹鸣:“不能,装上电池以后按键才能播放音乐。” 陈侯微微偏头:“电池又是何物?” 邹鸣:“……”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清楚,可是看着陈侯充满渴望的双眼,邹鸣还是尽力用他能听懂的话讲给他听。 陈侯问完电池,又问这个玩具的外壳:“不知这是用什么做的,看着不像我识得的任何一物。” 邹鸣又跟他解释塑料。 陈侯虽然还是听不大懂,但看邹鸣这么认真的跟他解释,他只觉对方十分可亲,便问:“不知小哥名讳,我乃陈国国君,陈暨。” 邹鸣面无表情,心里很想把这个人一脚踹出超市大门,让他自生自灭,但还是回答道:“邹鸣。” 陈侯:“不知可有字?” 邹鸣:“没有。” 邹鸣皱着眉头:“我还有事,你要是有什么问题就去问别人。” 说完,邹鸣没给陈侯挽留的机会,大步流星的离开了。 很快,整个超市的人都被陈侯烦了个透,只有孩子们不嫌他烦,但孩子们也回答不了他的问题——他们自己都还半懂不懂呢。 陈侯怀里抱着一个孩子,他左右看看,发现四处并无成人后才小声问这个孩子:“我来问你,你是哪国人?你若是答了我,我送你样好东西。” 孩子眼睛一转:“什么好东西?” 陈侯从自己怀里取出一个玉簪:“此物价值百金,我将此物予你。” 孩子看了眼陈侯,大约是觉得陈侯不会哄骗自己,就说:“我是大梁朝的人,不过这是我爹娘说的,我自己不记得了。” 陈侯一愣:“大梁朝?” “那你们的国君是谁?” 他只以为这个孩子口音太重,自己听岔了。 孩子:“国君是什么?皇帝吗?我不知道皇帝是谁。” 陈侯微微皱眉:“皇帝?三皇五帝?” 孩子正好学到这个,他点点头:“对啊,始皇帝统一六国后,就不再称王,改称皇帝。” “意思好像、好像是,功过三皇,德高五帝。” 陈侯喃喃道:“皇帝……” 陈侯低头看着这个孩子,这孩子不像陈人,但也不像鲁人,郑人。 陈侯终于理清了心中所想,他揉了揉孩子的头,笑着把孩子放到地上,郑重的将那枚玉簪交到了孩子的手里,温声细语道:“去吧,去跟你的伙伴玩吧。” 看着孩子跑开,陈侯才终于顺着来时的路回到了帐篷里。 原先陈衍还能撑住,眼看着自家君上苏醒,反而发起了高烧,缠绵病榻,好在有医士照顾,现在虽然还不能下床,但已经能睁眼喝粥了。 陈侯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冯玲在给陈衍喂粥。 陈衍被喂得面红耳赤,一看陈侯回来,立刻小声央求道:“姑娘把粥放在一旁吧,我已恢复了些力气,可以自己吃。” 冯玲闻言也没说什么,把碗放在一边后就朝外走去,和陈侯擦肩而过时还朝对方微微点头。 陈侯也连忙侧身,回以动作。 眼看着冯玲离开,走远之后,陈侯才坐到陈衍的身旁。 两人相顾无言,陈衍轻咳了一声:“君上……是发现了什么?” 陈侯微微点头,他小声说:“我已然知晓这里是何处,此间主人又是何人了。” 陈衍瞪大双眼,挣扎着坐直了身体,他压低嗓音,小声询问:“这里是何处?此间主人又是何人?君上勿卖关子。” 陈侯轻声说:“这里必是仙宫,此间主人必是仙人!绝非什么世外高人。” 陈衍呼吸一窒:“君上如何得知?” 陈侯:“我见了此间主人,他与我讲了一个故事,故事里的秦国若是他编造,何以能编的那般滴水不漏?更何况他虽然看着年轻,却并不毛躁,言之有物,待人亲和,不见傲气和娇娇之气。” “我以相国之位请他出山,他却说他不能离开此地,此地苦寒,必定有什么缘由。” “更何况我问了这里的孩子,他说他乃大梁朝百姓,那大梁朝没有君主,只有皇帝。” “孩子如何能编造出皇帝二字?还能说出功比三皇,德高五帝?” “此番种种,我以为,此地便是仙地,此屋乃是仙屋。” 陈侯眸光大盛:“衍弟!你说的不错,峰回路转,此处确是我陈国机缘!” “我必将仙人视如亲父,小心侍奉,以求他赐下强我陈国之法!” 第97章 飞雪暂停,日光正盛,山顶不多的平地上满是密密麻麻的帐篷,难得的好天气,陈国士卒们在帐篷外铺了皮毛,把收集的木柴放在阳光下晾晒。 因无战事,士卒们不再套着外头的那层皮甲,哈着热气暖手在营内走动。 “白日倒是不冷。”士卒们一边准备生火一边闲聊,“幸好有这帐篷和那毯子,否则夜里准叫冻死了!” “那毯子真是奇异。”士卒们纷纷称奇,“能自热的毯子,他国国君想来都未曾享用过,倒叫我们这些泥腿子先用过了。” 士卒们笑起来:“快些生火,烧些热汤也好煮肉,我看那些肉肥瘦相间,也不知是什么肉。” “像是豚肉!”有见多识广的士兵说,“我在家时曾猎过野豚!便是如此肥瘦相间。” “豚肉?你又说笑了吧,野豚少见,要抓更是艰难,这荒山野岭的,哪里能得如此多的豚肉?”其他士兵不信。 “管它是什么,反正是肉,能吃,那不就得了?” “我都多久没吃过肉了。”有人咽了口唾沫。 “若不是左将军不允,我此刻就能啃完一条。” “哈哈哈哈!”士卒们笑起来。 韩冉听见帐外的笑声才醒来,他先顶着头顶,发了好几息的呆才坐起来,身上的被子下滑到腿边,他竟然没有察觉,手撑在毯子上,竟有些不知今夕是何夕。 昨夜,是他这些时日睡得最好的一夜。 帐里没有炉子,但睡在这毯子上,盖着兽皮被子,一点都不觉得冷,虽然现在有些口干舌燥,可比起温暖,这一点干燥根本无关紧要。 这样的毯子…… 除了神迹,韩冉再想不到别的。 再是能工巧匠,应当都制不出这样能自热的毯子。 士卒们不懂,他却是懂的,身为陈国左将,世间珍宝他虽未能拥有却也见识过。 若世间有这样的东西,即便他不曾见过,也一定能听说。 韩冉又呆坐了一会儿,他实在不想离开这温暖的被窝,不过他也没呆多久,很快就爬起来,穿上了夹衣,拉开帐篷的时候看到外头阳光正好,便也没穿皮甲,剑也没佩,直接走出了帐篷。 “左将军。”身旁经过的士卒们停下脚步,抱拳行礼。 韩冉抬了抬手,士卒们重新站直,韩冉笑道:“昨夜睡得可好?” 第131节 士卒们互相看看,都笑起来:“在家时睡得都没那么好。” “暖得很呢!抱着婆姨都没那么暖!” 韩冉指了指他:“可以啊你小子,讨上婆姨了?” 被指的士卒低头挠了挠后脑勺,颇有些羞涩道:“老父老母帮我讨的,正经是个好婆姨,脸圆圆的,看着就喜欢。” 韩冉也笑:“行了,等雪停了,回去以后你也能继续抱着婆姨睡觉!” 士卒们纷纷大笑,被笑的士卒恼道:“左将军笑就算了,你们笑什么笑!自己讨不到婆姨,还来笑话我,我看啊!你们这是嫉妒我!” 他们很快打做一团,也不下重手,互相跟挠痒痒似的。 待木柴晒得能燃起来以后,士卒们就开始铲除地上的积雪,挖出一个露出地面的坑来,再捡来石头把地面铺上,然后架起火堆开始烧水。 他们将雪烧化,将表面带着一层盐霜的肉块放进了锅里。 肉香很快弥漫在四周,士卒们忍不住靠近这口大锅,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锅里的肉。 第一批肉煮好以后,伙头兵便喊道:“都别急,一个个到前边来,人人都有!” 煮好的肉并不软糯,不能跟鲜肉比较,但士卒们多数一个月都吃不上一顿肉,更别提鲜肉了,就连王公贵族多数时候吃的都是熏肉,毕竟鲜肉易坏,活禽又不好养在宅院内,于是风干的肉干和熏肉才是肉中主食。 平时他们吃的肉多是鸡鸭禽类的肉,老百姓要养,也多是养这两样。 马肉倒是偶尔能吃到,但必须是军营里有马老死或者能从战场上拖回死马。 牛肉更少,因为有些农人认为牛劳累了一生,死了就应当与人一样入土为安,于是还有人在牛被埋以后悄悄挖出来吃,不过若是被逮住了,可能要被打死。 豚肉和其它野兽的肉一样,都看运气,毕竟野豚有獠牙,冲撞起来几个成年男丁都不一定都拦下,就算打到了,多数也宁愿卖给商人,或是献给当地著族,换一些金银粮食回家果腹。 士卒们现在也没有碗,看着肉煮好了,便等着捞起一块,他们也不觉得烫,只要拿雪裹一裹就能入口了。 韩冉也分到了一块,他不愿意吃独食,士卒们吃什么他便吃什么。 除了肉以外,还有馒头,都是蒸好的馒头,只需要放在锅上热一热便能吃。 “这肉味道真不赖,吃着倒不像只用了盐的。”亲兵咬了一大口肉一边咀嚼说,“味道丰富,好肉啊!” 韩冉也咬了一口,甫一入口,便能品尝到复杂滋味,却不会因为太过复杂叫人觉得难吃。 明明瘦肉居多,却一点也不柴。 “这肉像是用香料腌制过的。”韩冉叹道,“这可真是大手笔。” 亲兵:“大将军用天子剑换的呢,看来也没换亏!” 韩冉长舒一口气:“卫尉名剑……” 亲兵不以为意:“以前还能号令千军万马,现在也就是一把没开锋的剑,左将军吃着吧,您要是心疼,以后再换回来。” 韩冉知道亲兵是在和自己说笑,他笑着摇头:“我的家底可不丰,真要是换,我老子娘还不把我大卸八块?说不定死了都不叫我埋进祖坟。” “也不知何时才能回去……” 他想陈国了,想家了,可不敢说出口。 · 陈侯舒坦极了,他吹着暖风,手里捧着一碗刨冰,上面淋了一层草莓味红彤彤的果酱,还撒了一些饼干碎和水果粒,拿着小勺子一口口慢慢吃着。 “这东西滋味可真好,若能带回临淄去,正好叫夫人也尝尝,她可是嗜甜如命。”陈侯席地而坐,靠在“墙面”上,心情极好地冲陈衍说,“医士说这冰碗我吃得,你吃不得,可我也不能多吃,就吃这一碗。” 陈衍倒是也不嘴馋,他有些急切地问:“君上见了此间主人,可问出什么了?陈国的事,你问是没问?” 陈侯摆摆手:“问了问了,你听我细细给你讲。” 等陈侯把那商鞅的故事再讲了一遍后,陈衍皱着眉说:“这法子,听着可行,可知易行难。” 陈侯点点头:“仙人倒是给我出了个主意,如今陈国还不在生死存亡之际,要想大改并不容易,本侯首要便是得握住兵权,公族是不敢想了,得先让大臣们支持我。” 陈侯:“哎,若能遇我之商鞅便好了。” 陈衍想的却是陈侯嘴里的耕战,如今的陈国士卒都是靠陈侯养的,陈侯穷啊,穷得荡气回肠,就连王宫的夫人身上都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头上簪的都是木簪,倒是公族里贵胄们的夫人,穿金戴银。 “不过连坐之刑,是否过于严苛?”陈衍小心问道。 陈侯:“仙人也给了出了主意,待我掌了军营,先在军中试行,他说乱世当用重典,若是人心不齐,事情再小也无法成事。” “始皇帝。”陈侯呢喃这个词,“真想见见那位始皇帝啊……” 陈衍轻声问:“君上如何得知,此地的始皇帝,不能是陈氏所出呢?” 陈侯一愣。 陈衍:“君上如今有仙人指点,归国后必当励精图治!只要我陈国君臣一心,日后必定能与大国强国掰掰手腕!昔年鲁国多弱小?如今也有雄兵数十万。” 陈侯站起来,把冰碗放到一旁,他走到陈衍身边,伸手拍了拍陈衍的肩膀:“好!咱们君臣一心,必能强我陈国!” “我再去请见仙人!”陈侯几口将冰碗里的刨冰吃了个干净,顺手把碗也拿了出去,临走的时候嘱咐道,“你好好歇息。” 叶舟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又见到了陈侯,他已经有些怕对方了。 可除了他和邹鸣,陈舒他们看到陈侯都像是老鼠见到了猫,跑都来不及。 毕竟他跟邹鸣的关系好,也不想这么坑邹鸣,只能捏着鼻子把陈侯请进了休息室。 好在这次陈侯倒是没有东问西问,他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商鞅之法内容到底有多少。 叶舟就给陈侯细细讲起了《垦草令》。 两人一聊就是一下午,这一次陈侯的问题很少,他只问叶舟没说清楚的地方,但凡是讲清楚的他都只是默默倾听。 叶舟说到最后都有些狐疑,难道陈侯改性了? 叶舟对于商鞅变法的具体内容其实记得已经不是那么清楚了,学历史那会儿是死记硬背,考完试就忘,好在以前背过学过,昨天晚上他连夜查资料,温习起来也没那么难。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第一次实现了中央集权,其实这个时候就有从奴隶制转变到封建制的雏形了,重农抑商,废除井田制,鼓励百姓开垦荒地,同时废除世卿世禄和分封制,让君权前所未有的加强。 在人治家天下时期,这种变化就是跨时代的。 虽然叶舟并不喜欢封建社会,但从奴隶制迈向封建制,是历史注定的跨步。 中央集权的好处但凡学过历史的都知道,但坏处也显而易见,一旦君王昏庸,那他一人就可毁一国,除非底下的臣子能力挽狂澜,而君王撒手不管。 可是在战国,在这个公族贵胄都能对国事指手画脚的时期,一个国家如果只有一个声音,所有人牟足了劲干一件事,那这件事想不成功都难。 不过商君之法,遵从的是弱民强国,司马迁在商君列传里形容商鞅是“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又指其“少恩”。 所以商君之法里的很多东西,包括连坐在内,都只能在乱世里用,一旦归于和平,比如统一天下之后,就不能再用了。 秦二世而亡,始皇帝死后各地立刻反声四起,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人们都知道秦国因商鞅变法而强,可最后车裂商鞅的时候,不仅王室公族,老百姓也对商鞅恨之入骨。 叶舟觉得自己很难去评判商鞅到底是好是坏,是意志坚定还是刻薄寡恩,但商鞅之法确实行之有效,虽然在这个时期千难万难,但陈国慢慢变革应该也不会太难,至少不会比当时的秦国难。 陈侯也听得出这变法对他有好处,若是能成,公族贵胄皆是他座下臣子,他才会变成真正手握大权的君主,但他知道,公族也知道。 “倒是那二十等军功爵制,待我回去之后倒是能立刻用起来。”陈侯轻声说,“倒是不好立刻添上奴隶……” 叶舟点点头:“徐徐图之吧。” 陈侯此时才有心情喝了口茶,茶一入口,陈侯就不能赞道:“此茶实在难得,入口清甜,入喉回涩,细一品,涩后又有回甘,茶叶好,制茶人的手艺更好,此茶即便是天子,恐怕也不曾有幸喝过。” 叶舟笑道:“陈侯既然喜欢,走的时候不妨带上一些。” 陈侯:“不不不,仙人救我性命,暨不敢贪心。” 叶舟微微摇头:“也不是白白送你,先前我就说过,我喜爱收集珍贵宝物。” 陈侯并不当真,仙人有这有那么多东西,哪一样拿出去不能换一座城池?就说那能自己发热的毯子,恐怕拿出去,赵国国君就能用七座城池去换。 仙人就是喜欢收集些人间的新鲜玩意。 “仙人安心,待我回到临淄,必亲自带人再来,送上珍贵宝物。”陈侯,“只是不知,仙人是会一直停在这儿,还是愿意去人间转转?仙人若是下山,我必扫榻相迎!” 叶舟没有答话,他冲陈侯说:“天色不早了,陈侯早些休息。” 他看了眼时钟,现在已经晚上八点了,他还没有吃晚饭,一直在跟陈侯说话。 听出了逐客的意思后,陈侯也不好痴缠,他拱手道:“暨先行退下,还请仙人好好考虑,仙人若愿下山,我陈国必以一国之力供养仙人!” 叶舟在心里叹了口气。 你们的一国之力能把我养成什么样?我不用想都知道。 陈侯走了以后,叶舟才瘫坐在沙发上,他抬头看了会儿头顶的灯,然后才出去觅食。 只是他刚刚走到门口,就听见了敲门声。 叶舟直接拉开了休息室的门,看到了端着晚饭的邹鸣。 餐盘上是一碗汤,两份小炒和两碗米饭,叶舟一闻到饭菜的香味,肚子就很不客气的响了一声。 说了这么久的话,他是真的饿了。 毕竟在一起住了那么久,被邹鸣听到自己的肚子叫的声音叶舟也没觉得尴尬。 “快进来,我快饿死了。”叶舟把门全部拉开,邹鸣端着饭菜走进去,把餐盘放到桌上。 叶舟坐到矮椅上,他看了眼坐在自己对面的邹鸣,奇怪地问:“你怎么这么晚了也没吃饭?” 邹鸣看了看他:“等你。” 叶舟有些小高兴,不过嘴里还是说:“下次别等了,我看他之后还要来问我。” “他也不容易。”叶舟有些唏嘘,“当君主也当得挺憋屈的。” 叶舟夹了一筷子菜,吃到嘴里,咽下去以后才说:“对了,我有件事跟你商量。” 邹鸣微微挑眉:“你说。” 叶舟放下筷子:“我昨天晚上查资料的时候,发现系统解锁了新功能。” 现在叶舟都会下意识去看那个解锁的页面,毕竟这玩意更新又不会有提示,如果不自己去看根本发现不了。 邹鸣:“什么新功能。” 叶舟想了想:“超市现在能转移地点了。” 这是个好功能,意味着他不用再学姜太公,可以自己主动出击做买卖了。 叶舟:“刚刚那个陈侯要邀请我去他的王城临淄。” “但有个问题是,我觉得他不太靠谱。”叶舟给自己舀了两瓢汤,把米饭弄成汤泡饭,配着草儿娘做的小咸菜很有滋味,“现在是家天下,王侯的权力没那么大,要是有人阳奉阴违来打我们主意,我们把人杀了,那就麻烦了。” 第132节 叶舟给邹鸣夹了一块排骨,抬头冲他说:“你别发呆,吃。” 邹鸣夹起排骨,平静地说:“看你,你想留下就留在这儿,不想留在这儿就过去,至于有人找事……” 邹鸣:“我去杀,不会留下痕迹。” 叶舟微微摇头:“我主要是担心麻烦不断,一两个人找茬还没什么,要是一群人来找茬就是数不完的麻烦。” 邹鸣:“也不会太麻烦,有防护罩,遇到什么事把防护罩打开就行。” 叶舟端起碗,把最后一口汤喝下去,放下后说:“那就去吧。” “不过就算去,也要等到开春。”叶舟皱了皱眉,“我不准备给他们都配上雪地摩托,反正我们在这儿时间也不会流动,可以等。” 邹鸣没有意见:“这样最好,不然所有人都骑着摩托,到时候的……” 到时候他们骑着摩托,平民百姓在旁边围观,那画面确实是有点美。 叶舟想了想,没忍住笑了出来:“那就慢慢等吧,但是我今天跟陈侯说话,发现他今天没有那么多问题了,你说,他昨天问题那么多,是不是在试探我们?” 叶舟觉得陈侯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单纯”,他靠在椅子上笑着说:“他就是在试探我们。” 邹鸣看着叶舟谈笑的样子,嘴唇不由轻抿,双手也缓缓握成了拳。 叶舟挑眉道:“不过他有心计也不是件坏事,至少跟他回了临淄,只要他知道他能从我这儿得到多少好处,做事情就会小心一些。” 叶舟不怕人坏,只怕人蠢。 坏人也懂得权衡利弊,但蠢人却会不管不顾。 叶舟都没想到,他的想法比以前竟然变了这么多。 他甚至能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皇帝喜欢奸臣了。 奸臣多好啊,给个眼色就什么都懂,也不会跟皇帝对着干,等他们没用了,还能杀了来重新获取人心——千错万错都是奸臣的错,皇帝是被蒙蔽了,皇帝其实还是个大好人,之前的错事都不怪他。 还能刷一波知错就改的美名。 叶舟:“过段时间跟李姑他们说吧,让他们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而且说实话,我也想知道这时代的王城是什么样。” 毕竟是一国都城,再差应该都差不到哪儿去? “到时候还能多拍点照片留做纪念。”叶舟站起来,他把碗筷收拾了,“之前都是你收拾,今天我去吧,我也该动一动了。” 邹鸣也不拦着他,只是跟他一起站起来:“我陪你去。” 叶舟:“……就几步路,需要陪吗?” 不过由于草儿娘,叶舟还是没能亲自洗碗。 既然决定要走,叶舟就又在系统上订购了一批防弹衣,虽然这里没有子弹,但也有弓箭,防弹衣还是能派上用场的——当然,这玩意能不派上用场最好。 · 陈侯已经习惯了“超市”,虽然他不知道超市二字具体有什么意思,但不妨碍他熟悉这里。 可能是因为他的问题总算没有那么多了,店里的其他人偶尔也愿意跟他说说话。 士卒那边偶尔会派人过来确定陈侯和陈衍还活着,不过他们牢记着陈舒之前的警告,每次过来都只有两个人,最多就是三人,从没有超过这个数字。 两边的交流慢慢也多了起来,陈舒他们有时候会送补给过去。 毕竟士卒们本身就不剩多少粮草,不靠超市补给,他们早就饿死了。 陈舒他们还送了几口大锅过去,让他们也能煮饭吃米,不用天天啃馒头吃肉干。 蔬菜也会给,但一周送一次,水果给的则是砂糖橘。 由于每次都是陈舒领队,所以陈舒跟韩冉也混熟了。 又一次送补给的时候,韩冉把陈舒请到一边。 “不知姑娘父母是否在世?”韩冉低着头,不敢去看陈舒的脸。 陈舒皱了皱眉,有谁会问“你爸妈还活着没”这种话,但她还是很有涵养地说:“尚在人世。” 韩冉:“不知在哪一国?” 陈舒:“远着呢,他们现在也管不着我。” 韩冉抿了抿唇:“我、我乃陈国左将,食邑三千户,年二十三,尚未娶妻,父母皆在临淄,不知姑娘婚配否?” 这下陈舒听懂对方的意思了,她脸上没有露出任何羞怯的表情,反而微微皱鼻,很是认真的对韩冉说:“我没有结婚、嫁人的意思,我不想给自己找个丈夫。” 韩冉锲而不舍地问:“这是为何?若姑娘只是想拒绝冉,倒也不必拿自己的婚姻大事……” 陈舒:“不是托词,我是真的不想成亲,你说,成亲我能得到什么?” “孩子?我有肚子,想生就能生,如果只是想要一个孩子,倒也不用结婚。” “反正不管结婚与否,不少男人都是只管生不管养,有没有他都一样。” 韩冉一愣,陈舒耸耸肩:“你看,你会的,我都会,你有的,我全有,我没有好处,为什么要结婚?” 韩冉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但他心里觉得这是不对的,他只能说:“男女之亲乃是人之自然……” 陈舒:“那野兽不成亲,难道耽搁它们孕育子女了吗?所谓成亲嫁娶,不都是人自己立的规矩?还是你以为人道更胜天道?” 韩冉哑口无言,他拱了拱手:“姑娘所言甚是。” 陈舒看了韩冉一眼:“这种话以后你不要再对我说了,下回你再问我,我就当你是在挑衅我,到时候非打一场才行。” 说完,陈舒毫不留情的走到了草儿旁边。 韩冉颓然的看着陈舒离开,他恨自己口拙,可又觉得陈舒说的有道理,世间万物除人以外皆无婚配,然万物自然繁衍生息,哪里需要什么媒妁之言呢?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求亲不成,对方竟然还要和自己打一场。 草儿看了看不远处垂头丧气的韩冉,又看了看跟只斗鸡似的一脸怒容的陈舒,她隐约猜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陈姐,你生气啦?” 陈舒看了眼草儿,长叹了口气:“你还小,你不懂。” 草儿迷茫的眨了眨眼睛,她已有十七了,若是在大梁朝,恐怕已经是孩儿娘了,只是在陈舒她们眼里,她还是个孩子。 恐怕只有在这儿,她才是个孩子。 陈舒小声说:“等以后你就懂了。” 草儿叹了口气:“陈姐,不就是他想求娶你吗?” 陈舒瞪大眼睛,如遭雷劈,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你听见了?” 草儿摇头:“看就看出来了。” 陈舒叹了口气,她伸手揉了把草儿的头发:“这事你回去别跟人说。” 陈舒又说:“你以后也要仔细,结婚成亲这种事要慎之又慎,反正我是大概率不会结婚的,除非我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离开他就过不下去,为了满足自己才会结婚。” 草儿奇怪道:“不是要找个对自己好的吗?” 陈舒虽然没有什么感情经验,但她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对草儿侃侃而谈:“你要是冲着他对你好结婚,那有一天他对你不好呢?人心易变,谁敢说自己能从一而终,这辈子不起邪念?” “等他对你不好了,那你如何自处?” “选个自己喜欢的,哪怕最后结果不好,好歹也是尽过了全力,没什么好遗憾的。” 草儿有些纠结,她觉得娘说的对,但陈舒说的也有道理。 陈舒看她纠结的样子,没忍住笑出了声,她又揉了揉草儿的头发:“更何况,还有不结婚的选项,干嘛结婚?在我那,结婚生孩子的才是少数,不结婚谈谈恋爱也好,想生孩子了,就挑个基因好的,不想生就不生。” 草儿惊讶的长大嘴巴:“这、这不是偷情吗?” 陈舒:“怎么说的这么难听,谈恋爱,你情我愿,分手后各不相干。” “哦哦,我忘了,你是大梁朝的人。”陈舒摸了摸后脑勺,“反正你就记着,没人不老不死,只要不触及法律和道德底线,别管那么多,自己过得好才是真的好。” 草儿点点头,虽然她还是半懂不懂。 韩冉垂头丧气的站在原地,亲兵正巧过来,看他一脸颓丧,一猜就知道就发生了什么,他拍了拍韩冉的肩膀,安慰道:“左将军,那女子一看就知是不会在这里成亲的人。” 韩冉叹气道:“我知道,不过就是不问不甘心,总是问过了才能心安。” 从那以后,陈舒就把给兵卒们送东西的差事交给邹鸣了,反正她是绝对不去了,看到韩冉就难受。 邹鸣也不推辞,反正也耗费不了多少时间。 他现在事情也不多,除了自己锻炼就是教叶舟格斗,再抽空监督孩子们读书,他一天能空出半天的时间做其它事。 天慢慢回暖了,虽然地上的积雪还没有融化,但叶舟已经把自己要和陈侯一起前往王都的决定告诉了店里的雇员们。 “你们现在都会骑马,孩子们到时候可以坐马车,就是有点陡,不过我觉得问题应该不大。”叶舟把雇员们都叫到了休息室里,“到了那儿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开门做生意。” “不过还是有点事要跟你们说,那边有不少公族贵胄,他们如果来麻烦,都不要跟他们客气。”叶舟,“你们人人都配枪,到时候你们开枪,只要不把人打死都行,就朝手臂和腿上打。” 雇员们站在叶舟面前,都听话的点点头。 他们倒也不怕——连逃荒路上的人相食和丧尸都见过了,还能怕普通人? 叶舟看他们都点头,又说:“等积雪融化了再上路,免得路上出什么事,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雇员们:“知道了,仙人。” 叶舟:“去休息吧。” 其实叶舟自己也想出去,他们降落在这儿等了好几个月才等到陈侯他们,而且如果不是他们倒霉,被截杀以后无路可走,也不会到这儿来。 这里才是真正的人迹罕至,比在大梁朝都难见到人。 也不知道,这个陈国王都,是什么样。 · 陈国王都,临淄城内。 马车经过城门,穿过狭窄的街道,扬起尘土,沙尘令行人偏头捂嘴,盔甲不甚合体的士兵步行跟在马车后,手里拿着长戈,老百姓缩着脖子,等士兵走远之后才议论起来。 “这是谁家马车,怎么这么急!” “扬我一身沙!新做的衣裳,回去叫我婆姨看着了,又得是一顿好骂!” “哈哈哈哈哈,走,我们这就陪你回去,看看嫂嫂如何骂你。” “可别,她那性子,简直是个母大虫,我上回去醉倚坊喝酒,回去叫她闻出了我身上的酒味,她二话不说便跑回了娘家,我去接她,她还逼我发下重誓,若是日后喝酒,死后尸身不全,不入祖坟。” “大哥这是被嫂嫂吓住了?” “我是敬她!哪里谈得上怕?夫妻间的事,能说吓不吓的吗?” 第133节 一群人笑起来。 又有人叹道:“听说如今还没有君上的下落,上回我去醉倚坊,听那些士人说,如今各国都没有君上的消息,生死不知啊!” “听说赵国派了不少人,都探听不到君上的消息,说不定君上已经……” “哎!这可如何是好!陈衍将军也与君上一同失踪了,如今我陈国只剩孤儿寡母,这不是谁都能欺负吗?” “以前君上在的时候,也没少被欺负。” 此话一出,百姓们安静下来,虽然君上不见得是个厉害的国君,但对他们是真没的说,临淄多年没有涨过税收了。 “君上有天佑,必能逢凶化吉,一定能平安归来。” “正是!你们莫说丧气话,没找到也是好消息,说不定君上就在回临淄的路上。” “就是,说不定君上明日便回来了。” 马车一路疾行,停在了王宫门前,马车里的人还未等车挺稳便立刻跳下来,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在地,他手里高举着令牌,一边哭一边喊:“让我进去!我要见侯夫人!我要见侯夫人!” 守门的甲士接过令牌仔细查看,确定无误后才放他进了王宫。 男人很快被带到了侯夫人的宫室内,他忐忑的等待着,等他听见外头传来脚步声,便即刻拱手低头,等着侯夫人进来。 侯夫人带着两名宫女和侍卫,一见男人便问:“你是何人?见我所为何事?” 男人哆嗦着手从怀里取出一枚玉佩。 侯夫人看了眼宫女,宫女走近后将玉佩取来,递给了侯夫人。 侯夫人一看玉佩,便不由瞪大双眼,声音尖利:“此乃君上所佩之玉!缘何在你手里?!” 男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他声嘶力竭地嚎哭道:“夫人!君上!君上被找到了!” 侯夫人身形一晃,宫女连忙扶住她,她颤抖着问:“君上……在何处?” 男人趴在地上捶打着石板:“君上被发现时已被巨石压毁了面目,只有此玉能辨身份,君上,薨了……左徒大人亲自扶君上灵柩回来,君上已立太子,还请夫人早立新君,以安民心。” 侯夫人浑身颤抖,她看着手里的玉,突然向后倒去。 宫女们立刻接住了她,焦急得唤道:“夫人!夫人!” 男人还在哭嚎:“君上!君上啊!” 第98章 积雪开始融化,枯枝焕发新生,新生嫩芽颤颤巍巍地冒了出来。 斥候在确定前方道路通畅以后策马回奔。 山顶好,修整了整整一冬的士卒们整装待发,明明是在冰山雪地里生活,可他们不仅没有瘦,反而各个都壮了不少,除了吃的好了以外,平时没事,他们也会训练。 周远鹤想了来的时候也会去给他们看看隐疾。 反正别的不说,士卒们身体里的寄生虫都被消灭干净了。 打虫的那天,整个营地都萦绕着士卒们的鬼哭狼嚎,人人都不信自己身体里竟然有那么多虫子,本来只是泄,看到虫子后被吓得上吐下泻,整个营帐的人都萎靡不振了好几天。 但从那以后,他们就越发相信住在那屋子里的人都不是凡人。 “医士”竟然都能将人身体里虫子打出来,天下哪个医士做得到? 每次周远鹤前往营帐,士卒们都对他又敬又怕,再加上他总是一副立刻就要与世长辞的模样,士卒们甚至都不敢碰他一下,就怕随便一碰,周远鹤就要魂归故里。 望着不远处整张待发的近两千人,叶舟也收好了超市。 只要他按下了转移按钮,十分钟以后超市就会等比例缩小,缩成钥匙扣那么大,需要它重新变大的时候,只需要按下它下方的红色按钮,放在选好的平地上,它就能自己恢复成原本的大小。 为了防止误触还加了一层保险,要叶舟虹膜解锁后才能按下。 只有叶舟这个超市老板能随意把超市变大变小。 离开的两天前,叶舟就已经给超市里的人准备好了马和马车。 只不过他买的马车,跟陈侯他们的见过的马车是两码事。 叶舟在系统里买的是大梁朝那样的马车,四面都有遮挡,还悄悄往里加了防震系统,毕竟马车是给孩子坐的,让他们舒坦点还是挺重要的,他也怕孩子们被抖出个什么毛病来。 陈侯一见这马车,便止不住叹道:“真是匠心独具,竟还有门窗。” 叶舟问过之后才知道,这时候的马车没有车厢——与其说是马车,不如说是战车,而且四面没有遮挡,只有木框,如果条件好点,四周挂上布条起一个遮挡作用,那就很不错了。 陈侯虽然也想坐上马车尝试一下,可知道是孩子们乘坐后,他实在没法厚着老脸挤进去。 孩子们被父母抱上马车,他们头一回坐马车,新奇的不行,马车里垫了厚厚的一层软垫,他们在里面摸爬滚打都不会受伤,还放了不少抱枕和小玩具,他们的小被子也都塞了进去。 一共两辆马车,足够孩子们坐了。 叶舟他们则是轻装上阵,因为有次元箱,不用自己带什么行礼。 大约是已经在心里笃定叶舟是神仙,陈侯在看到超市缩小的时候虽然震惊,但并没有被震晕过去,只是态度越来恭敬,恭敬的有些恐惧了。 “走吧。”叶舟骑在马背上,他望向远处的崇山峻岭,知道这是一次绝不轻松的远行。 阳光洒在叶舟身上,给他的全身镀上了一层轻薄的金纱,他微夹马腹,马儿轻声嘶鸣,飞跃而出。 随着叶舟越众而出,雇员们全部策马,邹鸣紧跟在叶舟身后,邹鸣旁边则是莎拉。 陈衍扶着陈侯上马,但他的目光却紧紧跟随着“仙宫”里的一群人,他小声说:“他们的马,似乎与我们的不同。” 陈侯在马背上坐稳,他点点头:“我问过了,仙人说那叫马镫,能叫人在马背上稳住身形,不会掉下去,听说铸造也不困难,到时候叫我陈国工匠仿制打造,给我国骑兵配上!” 如今没有马鞍也没有马镫,骑马是件难事,骑兵在战场上从马背落下,摔死的也不少见。 培养一个骑兵,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还不一定能派上用场。 虽然陈国有五万兵丁,但骑兵不足一千人。 好马难得,骑兵更难得。 “鲁国骑兵便是效仿胡人,鲁公亲自胡服骑射,才养出了数千骑兵,此中艰辛不足道也。”陈侯笑着说,“若是能造出马鞍马镫,咱们也就不必羡慕鲁国了!” 陈衍脸上也露出笑来,他虽然也是第一次上战场,但好歹自幼长在军营中,比起陈侯,他更清楚马鞍马镫对骑兵的重要性。 骑马不难,难得是如何在战马狂奔时依旧稳坐在马背上,难的是上了战场如何在马背上作战。 各国都知道骑兵重要,可各国都解决不了这些难题,因此上了战场,骑兵反而派不上多少作图,最多,也就是去前方探路。 陈衍心里高兴:“这次遇难,倒是收获颇丰。” 陈侯点头,不过他很快叹息道:“也不知我走了这么久,夫人如何了。” · 栅足雕花云纹漆几被一脚踹翻,连带着漆几上的青铜壶也跌落地面,咕噜噜滚了几圈,撞到墙根时才停了下来。 侯夫人喘着气,她脚踩在被踹翻的漆几上,脸色通红的朝外大喊:“叫左徒来见我!叫他来见我!囚禁国君夫人,他要如何!他要如何!” 宫女被吓得呆立在一旁,呆了几息才迎上去,她双目含泪,紧紧抓住侯夫人的袖摆:“夫人!夫人!您要保重啊!公子!对!公子,您想想胜公子!” 侯夫人这才冷静下来,憋着的那股气卸掉以后,她整个人像是被抽掉了骨头,茫然的跌坐到地上,她看向宫女:“我儿……我儿如何了?左徒那个老匹夫!他想,他想挟我儿以令群臣?君上的梓宫还在扬中宫内,我夫还未下葬,新君如何即位?!” “我父呢?我父还未进宫?”侯夫人看向宫女。 宫女已然落泪,她声音艰涩:“老大夫……老大夫得知君上薨逝,已于昨日,随君上而去,卒了。” 侯夫人愣在那儿,不过半年,她失去了丈夫,失去了父亲。 在这后宫之中,她无人可依傍,连儿子都被抢走,身边剩下的不过是宫女寺人,她的母族被拦在宫外。 从左徒扶灵回来以后,她便被困在自己的宫室中,一个朝中亲族和臣子都再未见过。 “左徒……左徒赵穆,狼子野心!狼子野心!”侯夫人悲哭,“君上!君上你信错了人啊!你姓错了人!” 侯夫人突然打起了精神,她如今无人可靠,幼子还在左徒手中,她死死看向宫女:“你叫丑奴来见我,避着人,别叫其他人看见。” 宫女立刻点头:“奴奴这就去。” “不用去了!”殿门外传来洪钟一般中气十足的人声。 老者鹤发鸡皮,他身后带着亲信甲士,脸上含笑,甫一进门便看到了一室狼藉,一脸可惜地叹道:“夫人对老臣准备的东西不满?这漆几可是魏国商人送来,若在外,可值百金。” 侯夫人披头散发,她怒瞪双眼:“呸!你个老匹夫!你怎么还不死!你将我儿还我!” “夫人慎言。”甲士看着侯夫人,出声警告。 侯夫人大笑:“好,好啊!左徒如今独断朝纲,还要来找我这个寡妇的麻烦?” 左徒赵穆轻轻摇头,长叹一口气:“君上虽然罹难,然朝政不可荒废,新君尚未即位,自然需要老臣等忠心之臣辅佐,夫人何必将臣等看做乱臣?有夫人管束后宫,老臣安稳前朝,便能叫太子即位后万民归心。” “夫人切勿因一时悲痛,做出不义之举。”赵穆一脸悲痛惋惜。 侯夫人大笑:“左徒好口才,但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来要挟我?!赵国不要的东西,君上不过是看你老迈,给你一口饭吃,你不思报恩便罢了,竟然用此下作手段!” 赵穆正色,面无表情的看着侯夫人:“夫人慎言,老臣虽是赵人,然这些年来为陈国披肝沥胆,我之忠心,日月可鉴!夫人若允,我与夫人共治陈国,夫人若不允……” 侯夫人也死死盯着他:“你待如何?” 赵穆:“君上在底下寂寞,陈国也并非没有夫人殉葬的先例。” 侯夫人咬牙切齿:“你敢!赵穆!你敢动我,我儿来日必报母仇!” 赵穆摇头:“老臣也不忍心看夫人殉葬,我与夫人,合则两利,分则两害,此间道理夫人不会不懂,若夫人应允,立刻能在宫内自由行走。” “来人!”赵穆朝外喊道。 一行寺人抬着木箱进来,赵穆微微点头,寺人们挪开箱盖,露出里面黄灿灿的金饼和数之不尽的珠宝首饰,赵穆抬手轻拍,又有几名身着寺人灰衣,却高大俊美的昂藏男子进殿。 为首的男子小心翼翼地走到侯夫人面前,他仰起头,给侯夫人看自己的喉结。 侯夫人有些许错愕,她木然看向赵穆:“左徒真是好算计。” 赵穆叹息:“夫人,人生在世所图为何?不就是金银珠宝,美人在怀吗?” 赵穆给剩下的几个“寺人”使了眼色,几个俊美男子立刻弯腰走过去,围在了侯夫人身旁。 “夫人仔细想想。”赵穆拱手,“老臣退下了。” 他维持着拱手的姿势后退了几步,退到门口才站直转身,带着一众甲士离开了宫室。 只留下侯夫人被数名美男围绕。 她紧握着拳,指甲深陷进肉里。 第134节 侯夫人咬牙切齿道:“老匹夫,我誓杀你。” “寺人”们不敢说话,他们只敢围在侯夫人身边,进宫前他们都是奴隶,被赵穆找来,只说若他们能伺候好贵人,将一生吃喝不愁,但奴隶当久了,胆子便小,贵人不要他们伺候,他们便不敢伺候。 刚刚若不是左徒看着他们,他们甚至不敢上前。 侯夫人怒视这几人:“你们还在这儿干什么?滚!滚啊!” 最先跪在侯夫人面前的寺人连忙求饶,他膝行几步,抱住了侯夫人的腿,仰面哭求道:“夫人!夫人,我等若被赶走,必会人头落地,求夫人怜爱我等。” 侯夫人看着这几人,忽然收敛了怒容。 男宠而已,想来赵穆也不会在男宠身上费什么心思。 她现在手边没有可用之人,若是运用得当,这几个男宠就能充当她的耳目。 她必须把宫里的消息传递出去,叫她的母族知道她此时的处境,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必须让她兄长带兵攻入王宫。 侯夫人冲“寺人”笑道:“哭什么?你等如此貌美,我如何舍得,燕儿,带他们找宫室住下,叫他们晚些再来找我。” 宫女张了张嘴:“夫、夫人……” 侯夫人看向她,厉声道:“还不快去!” 看着宫女带“寺人”们离开后,侯夫人才慢慢整理自己的仪容。 她深吸一口气,不愿在人前显露的疲态毕露。 她快撑不住了。 · “前方便是长雄关。”一路披星戴月,陈侯看到城门时差点哭出来,他在离城门还有一截距离的时候翻身下马,一边前行一边喊道:“列祖列宗保佑,暨,回来了!” 叶舟在马背上看他哭嚎,忍不住说:“陈侯还是先入了关再哭吧。” 陈侯吸吸鼻子,重新上马,带领士卒们奔赴城门前。 他们走了一个多月才走到这里,叶舟走的身心俱疲,倒不是有人给他找麻烦,而是这里的路实在太差了!甚至不能叫路,他在马背上被颠得怀疑人生,要不是觉得丢脸,他甚至想和孩子们一起坐在马车里。 晚上休息的时候以后甚至会让邹鸣帮自己按按后腰和背。 至于屁股——他还是不好意思叫邹鸣帮自己按,只能自己来。 大腿内侧的皮也磨破了几次,上了药膏后虽然好的快,但反反复复,依旧痛苦。 但叶舟也不抱怨,只能咬牙挺过来,一边硬挺一边在心里骂自己死要面子活受罪,干嘛非要骑马?坐车不好吗?当时就该多买几辆马车。 有防震,路再差,也不会抖到哪里去。 他和陈侯一起骑马到城门口,陈衍先行一步,他拿着陈侯的腰牌走到城门前大喊:“君上归国!还不速速开门放行!” 很快,城墙上传来喊声:“休要胡言!君上薨逝,已由左徒大人扶灵送归,尔等究竟是何人?!为何着我陈国兵服?!” 陈衍一愣,陈侯也愣住了。 他数月未归,国内以为他死了倒也正常,可他好端端的在这儿,怎么尸身就先回来了? 陈衍大吼:“瞪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此乃君上腰牌,君上就在此处,你瞎了吗?!” 守关卫兵倒是毫不当回事地喊:“我又不曾见过君上!再说了,我不信左徒大人,难道信你啊?” “叫张榕过来!”陈衍又喊。 卫兵:“你等着!” 叶舟问陈侯:“有人害你?” 陈侯脸色沉重,他在片刻沉默后说道:“恐怕是朝中有人想趁此机会把持朝政。” “你夫人?”陈舒问道。 陈侯摇头:“不可能是她,她是公卿之女,母族乃我陈国第一大族,若要权力,我儿乃她所出,已是太子,况且,有我在,她还能不受母族辖制,没了我,她即便成了太夫人,手中实权恐怕也没有我在时多。” 陈侯倒是不谈夫妻感情,只谈利益关系。 但正因为如此,陈舒才相信他的话,她又说:“如果他们不放你进去,你要怎么办?” 总不能带人打进去吧?自己打自己?那陈国就真成笑柄了。 国君被“被死亡”,还带着残兵攻打自家的关隘,怎么想都离谱。 而且士兵都是听令行事,把守城的士兵杀了?那也是削弱自己的战力。 陈侯紧皱着眉:“此处守关大将乃我昔日好友,他应当不会叛我。” 陈侯叹了口气:“倒是得劳烦仙人与我一同等了。” 叶舟:“没事。” 不就是等一等吗?问题不大。 然而他们等了接近两个小时,都没人从城门里出来。 陈衍再次喊门,这次直接无人应答。 陈衍气得脸色涨红,他紧攥着令牌,咬牙切齿道:“欺人太甚,欺人太甚!” 陈衍气得失去了理智,他朝陈侯抱拳:“君上,衍请命,撞开城门!” 陈侯倒是还算镇定,他摆摆手:“不可,我们没有撞木,城门厚重,不能硬来。” 他们只有两千多人,驻守边关的守军也有一千多人,真的打起来伤的也是自家人。 若不是在马背上,陈衍此时都要跺脚了。 “我去吧。”一直戴着帽子默不作声的莎拉突然翻下马,她抬头打量了一下城门的高度,又看了眼上面假装自己是木头的守卫,转头看向陈侯,压低嗓音说,“告诉我守军大将住在哪儿的,我挟持他开城门。” 陈侯看着这个小女娃,虽然这个女娃娃一直跟他们一样骑马,没有坐车,并且长相怪异,但因为并不怎么说话,也不与他们交谈,所以陈侯只以为她是带有胡人血统的普通女娃,因此有些惊讶地说:“你去挟持他?” 陈侯又看向叶舟,叶舟倒是对莎拉有信心:“让她去吧。” 有了叶舟这句话,陈侯才说:“那……那你小心。” 陈侯说了守城大将所住的地方,叮嘱道:“待到天黑……” 陈侯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见莎拉走到了城墙下,她目测了一会儿城墙的高度,突然一跃而起,陈侯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小小的人儿跳出了比城墙都高一截的高度。 不仅陈侯,所有人都傻眼了,包括城墙的守卫们。 莎拉脚尖先落地,她站在城墙上,转头看向呆立在原地的守卫们,她有些不耐烦地问:“西边是哪边?” 她起跳以后才发现自己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在心里抱怨陈侯为什么刚刚不直接说上下左右。 她又懒得再跳下去,只能随便抓个人问。 守卫们被她非人的举动和非我族类的外貌震慑,一时之间没有一个人动作。 莎拉走向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守卫。 守卫在她走近时才终于举起长戈,将戈头对准了她,他色厉内荏地吼道:“停下!你再往前一步,我必杀你!” 有他这一声吼,其他守卫才终于回过神来,他们都将长戈对准了眼前这个还没有他们腰高的小姑娘。 莎拉对他们举动熟视无睹,她突然身体前倾。 电光火石之间,没人看清她究竟是怎么动作的,当他们看清的时候,莎拉已经攀在了离她最近的守卫肩上。 她的双腿紧紧夹着守卫的脖子,一只手放在守卫的颈侧,指甲猛然变长,变得锐利无比,在阳光下泛着寒光。 “带我去找你们守城大将,不然我就杀了你。”莎拉在被她挟持的守卫耳边低声说,“你想怎么死?我现在就能刺穿你的头颅,在你的脑子里搅动,最开始你还有知觉,还活着,但是等我碰到你的脑子……” 守卫浑身一颤,他虽然不敢转头去看,可余光也能看见抵在自己脖子上的寒光。 他不知道那是指甲,以为是匕首,以至于他甚至不敢挣扎,不敢试图把这个女娃从肩膀上甩下来。 而其他守卫却看得清清楚楚,那突然猛长的指甲叫他们肝胆俱裂。 这不是人!这是妖怪! 莎拉的指甲碰到了守卫的脖子,只是轻轻一碰,就立刻让他的脖子上流出鲜血。 守卫全身都在颤抖。 莎拉不耐烦地说:“快点,或者我把你们杀了,只留一个人给我带路,是一起活还是一起死,你们自己选吧。” 僵持了几息后,被莎拉挟持的守卫终于动了,他像是背负着一块巨石,慢慢挪动脚步。 “别动!”身后的守卫转身的时候大喊,“要见大将军,先从我等的尸体上迈过去!” 莎拉挑眉,她缓缓转头,看向那个出声的守卫,然后笑着问:“这是你一个人的意思,还是你们所有人的意思?” 其他人不敢说话,握着长戈的手开始颤抖。 莎拉从守卫的肩膀上跳下来,她朝喊话的守卫走过去。 莎拉的眼瞳从深红突然变成了鲜红,她咧嘴一笑,露出尖锐的犬牙,不由自主的咽下了一口唾沫: “这么想死?我成全你。” 第99章 没人敢发出喊叫声,阳光落在人身上,却没人感受到一丝温度。 那光惨白冰冷,让人不断落下冷汗。 守卫们像是被集体拔掉了舌头,震悚的看向倒下的同袍。 谁也不清楚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甚至没来得及反抗阻拦,眼睁睁看着这个诡异的女娃一脚踹飞了阻拦她的守卫,以一种非人的速度骑在了对方身上,小小的看着没有威胁的拳头,一拳又一拳打在了守卫的脸上。 只靠蛮力,就让守卫鲜血横飞。 而那几乎是一息间发生的事,没人能看清那女娃的拳头是怎么落下的,几乎都挥成了残影。 等她从守卫的身上下来,转头的时候,脸上满是血珠。 她舔了舔唇边的一滴血珠,陶醉般的半眯着眼睛。 好歹她还记得这是陈侯的人,没把人直接弄死,但也只给对方留了一口气。 女娃妖冶的红瞳再次看向他们:“现在能带我过去了吗?” “你。”莎拉指向那个被她爬过肩膀的守卫,“过来背我,直接带我过去。” 第135节 守卫咽了口唾沫,莎拉瞪了过去,守卫立刻屁滚尿流的扑倒在她面前,然后缓慢爬起来,背朝她蹲下,莎拉爬上了守卫的背,坐稳以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 守卫背着她站起来以后,莎拉才看向那些还僵在原地没动的人,她冲他们笑了笑,犬牙泛着寒光:“随便你们去叫人,不过……” 她没有把话说完,欲言又止。 守卫们却因此汗流浃背,等莎拉被背着走远了,守卫们才似回过神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几人的里衣都被冷汗浸湿,他们互相看看,都从对方眼里看出了后怕。 不知过了多久,才有人爬起来。 “伍长!”他们扑向已经被打得只有进气没有出气的守卫旁。 五人为一伍,被打得失去意识的守卫正是他们这一伍的伍长。 “我们……怎么办?”有人问。 其余几人互相看看,有人小声说:“我等刚刚应当以命相阻……” 他们是守门卫士,无论何人闯关,都应当以命相抗,可他们不仅没有反抗,还放任对方离开,一旦被发现,这就是杀头的大罪! 几人几乎是同时说:“此事……” 又同时闭嘴,虽然知道别人要说什么,可他们都不愿意当第一个把这话说出来人。 终于有个新来不久的守卫忍不住说:“那女娃一看就不是常人,恐怕是山精野怪,伍长率领我等拼死反抗,具被打晕在地,生死不知,自然不知她去了何处,也来不及禀报什长。” “既然如此,身上无伤便无法取信于人。”守卫看向同袍。 互殴吧! 莎拉倒不知道她就打了一个,结果四个全倒下了。 她也没有真让守卫把她背过去,还没下城墙,就让对方给自己指了路。 毕竟被背着,目标还是太大了,不被发现才是怪事。 守卫的胆子已经被吓破了,也不敢胡乱指个方向,莎拉顺着他的指尖看过去,发现被他指着的地方确实是一栋宅子,那宅子比旁边的低矮土屋大得多,确定对方没有撒谎后,她很客气的给了他一个手刀,把人打晕后藏到了一旁。 莎拉只走无人的地方,从旁边无人的山坡上绕了一段路以后才跳上了那宅子的房顶。 · “来!吃酒!”方面阔唇的男人安座殿上,下首是数十名客卿,他面前摆着酒樽肉排,饮尽一杯后长叹一声,“你们也都听见了,如今在关外的十有就是君上。” 客卿们互相耳语,男人:“我若放君上进关,对不起左徒,若是不放,对不起陈国。” 男人又问:“你们可有计策?” 客卿中有一人高声道:“如今左徒把持朝政,君上的梓宫明日便要下葬,新君即位在即,此时放、放先君入关,不是好事。” “放了,国内便要乱上一乱。”客卿正色道,“将军若真为陈国考虑,反而放不得。” 另一个客卿反驳道:“不妥,将军,如今国内动荡,君上又有千人可用,若将军放君上入关,必能助君上拨乱反正,到时……” 他没有把话说完,可坐在上首的张榕能听懂他的意思。 守关大将自然是个极重要的位子,非国君信任之人不可胜任。 但这也是个苦差事,边关偏僻,陈国又多年未有战事,他国商人入关虽然必经此处,但陈国穷,百姓家里没有余粮,往来商人,都是与公族贵胄交往甚笃的商人,守关的将军根本捞不到多少油水。 张榕早就不想在这儿待了。 左徒便是承诺他,待新君即位,就将他调离边关,回去王城。 但张榕如今举棋不定,左徒是个势利之徒,事后反悔也有可能,可若是倒向君上…… 先前客卿再次劝道:“将军!不得犹豫,既然已然与左徒说定便不能再反悔!” “已到这个时候,反复无常不是吉事!” 客卿:“如今将军与左徒一荣俱荣,此时将军倒向君上,也不过是将功抵过,事后清算未见得有什么好处,反而是抓着左徒的把柄,又手握兵权,左徒是聪明人,必不敢在成事后亏待将军。” 客卿声音极大:“将军三思!不可反复啊将军!” 张榕紧抿着唇,他与国君幼年相识,也有情谊,可世卿世禄,他爹是守关大将,他便也要当这个守关大将,先君信任他爹,国君也信任他。 国君待他并非不好,年年群臣上殿,都有他一席之地,就在国君下首第二位,在他上首的乃是陈衍。 可这不是他想要的,他想像书里的世家子弟一般潇洒自在,不必困在这穷山恶水之中,也能锦衣玉食,悠闲度日。 “既然已答应了左徒,实在不好反悔。”张榕叹了口气,“那关外之人乃心怀不轨,冒充我国先君的恶人,待酒饮尽,便让偏将率人马出关,将恶人诛杀。” 既然决定了倒向哪一方,便要斩草除根,不能叫人得知陈侯还活着。 劝张榕倒向陈侯的客卿不再说话,他低埋着头,在心里骂张榕愚蠢,左徒来日必定收拾他,否则幼主亲政,得知左徒害了陈侯,难保不会报复,左徒那样心思缜密的人,必然不会留下知情人。 但他也不敢多说,在座这么多客卿,难保里头没有左徒的密探。 客卿已经打定主意,待会儿宴会散去,他要想法子离开这儿,跟着这位大将军,自己什么时候人头落地都不知道。 “来,吃酒吃酒。”张榕喊道。 一屋子的客卿立马推杯换盏,不断恭维张榕。 张榕几杯酒下肚,那一点恐惧和遗憾也随着酒劲烟消云散,他撑着木几站起来,理了理自己的衣襟:“诸位稍候,容我出去吩咐偏将。” 他走下台阶,大步流星的朝外走去,步伐不见半点停顿。 他推开木门,正要吩咐守在门口的亲兵。 变故突生—— 一道娇小的人影突然从屋檐落下,不偏不倚的落在了张榕的肩头。 张榕还没能反应过来,脖子就突然被人扼住。 那只手很小,他在慌乱中竟然想到了这一点。 但这只手虽然小,力气却大得让他迅速脸色涨红,眼珠甚至要从眼眶中被挤出来。 莎拉低下头,在男人的耳边低声是:“叫你的把城门打开,不然我现在就杀了你,你死了以后,这里乱起来,城门自然就开了。” 两边的亲兵大喊:“将军!” 门内的客卿也被这突然的变故吓得魂飞魄散,可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莎拉那浅金的卷发吓住了他们。 莎拉的指甲慢慢变长,在张榕的脖子上戳出了两个洞,鲜血慢慢顺着他脖子滑落。 莎拉有些馋,但她忍住了食欲:“我现在松开你,想保命就让他们开门。” 自家将军被这个从天而降的女娃挟持,亲兵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莎拉松开了手,张榕终于能喘气了,他大口吸气,被呛得弯腰咳嗽,莎拉也懒得等他说话,冲那两个守卫喊道:“去把城门打开,否则我就把你们将军大卸八块。” 她的声音低哑,是成年女性的声音,绝不是孩子该有的娃娃音,两个亲兵继外貌之后,又被她的嗓音吓了一跳。 莎拉拽住张榕的皮冠,抓得他头只能向后仰,差点站立不稳的朝后倒去。 “还不快去?!” 亲兵们不敢动,他们颤颤巍巍地问:“将、将军……” 莎拉的指甲骤然变长,抵住了张榕的脖子,她威胁道:“你是听不懂我的话吗?” 从未经历过战事,也经历过生死关头的张榕在脸色涨红后迅速被吓得脸上失去了血色。 他不知道此时坐在自己肩上的女娃是什么人,亦或者是什么东西,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命此时就在对方手上。 脖子上传来的痛楚让他不敢轻举妄动,他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君……外头来的人?” 莎拉:“你的君上在外头吹风,你在里头喝酒,你就是这么忠君爱国的?” 张榕也不敢再瞎说外头的人是冒充陈侯的歹人,他直挺挺地站在那,动弹不得。 莎拉最后的耐心也耗尽了:“不说是吧?” 莎拉抓住他的皮冠往后一扯,张榕惨叫着向后倒,莎拉轻巧的跳到他身后的地上,在他背朝后落地的刹那,扯掉了和皮冠相连的头发。 头发连着头皮,一起被莎拉扯了下来。 她把手里的皮冠头皮顺后扔到殿内。 殿内的客卿被吓得肝胆俱裂,奈何莎拉就在门口,他们也不从门口逃出去,只能缩到墙角,甚至没人赶往皮冠那里瞧一眼。 “妖怪,定是妖怪!” “肯定是山精野怪!” 客卿被吓得推挤着聚做一团。 而地上的张榕痛得狂呼,头顶血流不止,莎拉实在忍不住,她伸手在张榕的头顶摸了一把,再把手指凑到唇边,当着两名亲卫的面吮吸着指尖的鲜血。 莎拉过了瘾后,就从兜里掏出几颗止痛药,塞进了嚎哭不止的张榕嘴里。 至于头皮上的伤…… 莎拉叹了口气:“要不是留你还有用……” 她就能饱餐一顿了! 人血总还是比其它动物的血好喝的。 莎拉又拿出止血药粉,随意给张榕的头顶洒了洒,至于有没有彻底止血,她倒是毫不关心。 过了好一会儿,药效才开始发挥作用。 张榕翻了个身,他趴在地上,抬头看着正低头看着莎拉。 他终于看清了莎拉的脸,苍白的皮肤,鲜红的瞳色,染满鲜血的指尖,长而锐利的指甲,这一切都在昭示她——不是人。 莎拉冲他挑眉:“去下令吧。” 张榕不想死,他还想活着享受,他声音沙哑地喊道:“开城门,去开城门!” 两名亲兵也不想着救他们的将军,屁滚尿流的往外跑。 莎拉蹲在张榕身边,她拍了拍张榕的头,手上沾了鲜血和药粉的混合物,嫌弃的在张榕的身上抹了一把,抹干净后才说:“等他们顺利进城,我就不管你了。” 张榕喘着气,却不敢说话,谁知道这个女妖怪会不会一言不合就对他下手? 莎拉有些好奇:“你想自己当国君吗?” 张榕被吓了一跳,他是想要些好处,但绝没有自己当国君的想法,他否认道:“我、我之前行事荒唐,但的确没有篡夺国君之位的打算,更、更何况,我若是真的篡夺了,别国就有理由攻打陈国。” 第136节 虽然战国满是战事,但各国都自诩正义之师,出兵攻打别国总要找个理由。 臣子乱政,各国就有理由出兵了。 没看左徒都只敢扶持新君吗? 正是因为没人想一即位就当亡国之君。 更何况只要手握大权,即便头上没有冠冕,那也等于戴上了。 莎拉嫌弃道:“没出息,所以你搞来搞去,只是换一个主人,当狗在哪儿不是当?” 张榕被这么羞辱也不敢反驳,只敢顺着说:“是是是,大王说的对。” 莎拉皱眉:“大王?真难听,我又不是土匪。” 她记得大梁朝的土匪,小喽啰就是这么称呼匪首的。 张榕不敢说话了,莎拉坐在门槛上,她朝后看了眼,看见了殿里鹌鹑般挤在一起的客卿们:“就是你们给他出的馊主意吧?一个都没出去,等你们的国君回来了,叫他处置你们。” 莎拉打了个哈欠,她靠在门框上:“慢慢等吧。” · “莎拉进去快一个小时了。”叶舟有些担心,他问邹鸣,“她不会出什么事吧?” 邹鸣:“她不是人类,恢复能力很快,她不把这里的人杀光就行了,应该没人能伤她。” 叶舟还是有点担心,毕竟莎拉不在他眼皮子底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容易心神不宁。 陈侯听见了他们的谈话,凑过来小心翼翼地问:“仙人,那女娃娃是什么出身?竟然不是人?” 叶舟:“她是精怪,等闲不会伤人。” 陈侯惊讶道:“世间真有精怪。” “我以前倒是时常听见精怪故事,倒是头一回见。”陈侯有些惭愧,“还是我见识短啊。” 叶舟:“……” 不是你一个人,我以前也没见过吸血鬼。 他们的话刚落音,城门那边就传来了响声,数十人一起推门,才将将把城门推出一道缝。 陈衍立刻领一队人马过去帮忙推文。 忙活了十多分钟,才把城门完全打开。 陈侯长舒一口气:“我终于回来了。” 他冲叶舟说:“仙人,士卒们长途跋涉,今夜就先在这里歇息吧?” 叶舟有些奇怪:“他们不放你进城,你不怕夜里他们害你?” 陈侯笑道:“我有两千将士,这里不过一千多士卒,如今有没有还未可知。” “只要我入了关,他再敢动手便是弑君,张榕没那个胆子。” 叶舟:“他在关外害你便不算弑君?” 陈侯:“我在关外,他便能谎称我是土匪山贼野人,入了关,他便瞒不住了。” 叶舟实在搞不清楚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分别。 是他的话,他进城第一件事就是把敢反自己的守关大将杀了,挑一个跟这人有仇的士卒先提拔上去稳住局势,再赶到距离这里有一段路的村镇上休息。 不过陈侯毕竟是本地人,还是君主,叶舟自己这边武力值又充足,也就没有反对他的安排。 陈衍骑马过来,他冲陈侯和叶舟分别抱拳:“君上,仙人,入关吧!” 他咬牙切齿地说:“待我见了张榕,定要将他大卸八块!敢害君上,当屠他满门!” 陈衍摆摆手:“不可,张榕胆子不大,拦我入关必是有人授意,此人定然身居要职,恐怕已经掌握了临淄上下,切不可打草惊蛇。” “在回到临淄之前,不能让我归国的消息泄露出去。” 换做现代,入关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下一秒就能新闻,可在这个道路都不算通畅的地方,一个消息想及时传递出去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陈衍压制住愤怒,但依旧难掩怒容:“诺!” 陈侯冲叶舟拱手:“仙人请。” 叶舟也不客气,他一马当先,率先策马进了城门。 邹鸣紧跟在他身后,两人几乎是并驾齐驱进了城门。 一进门,叶舟就被眼前的景物惊住了。 他以为这里再差,不会比大梁朝差,毕竟他在大梁朝的时候,大梁朝正是灾荒年月,土匪都住山洞里去了。 可是看着这满是黄沙的道路,再看看道路两旁满是破洞的泥巴房,叶舟只觉得如果这房子再破一些,这里就跟他想象中的原始社会区别不大了。 叶舟深吸一口气,他只能安慰自己,边关是这样的,毕竟没有居民和商人,全都是当兵的,不太可能搞建设,说不定临淄还是很有王城气象的。 “长雄关乃我陈国第一大关,仙人以为如何?”陈侯赶上来以后问,他还颇有些得意。 叶舟沉默了片刻:“古朴自然,很好。” 陈侯笑道:“那里便是守关大将的宅邸,今夜咱们就在那落脚修整。” 叶舟顺着陈侯指着的方向看去,在心里松了口气,好歹是木头房子,还有瓦,应该不至于半夜漏风。 不过他还是觉得,晚上可能搭帐篷更好。 士卒们跟着他们入了关,陈衍没敢让他们直接进军营,陈衍对这里的所有人都保持着戒心,看军营里的士卒,不像是在看同袍,倒像是在看敌人。 韩冉和陈衍一左一右的护卫着陈侯,提防从哪出射来一支暗箭。 守卫边关的将士们也看到了他们,不过无一人敢上前,也不敢多问。 除了张榕外,这里并没有人见过陈侯,不知道陈侯长什么样,但张榕发话让他们开门,他们也只能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看着这近两千人入关。 有边关士卒小声与同伴说:“我瞧他们穿的是我陈国兵服,可观身形,又不像陈人。” 陈国穷啊,百姓吃不饱肚子,普通士卒也没好到哪里去,壮年男子本就不易长胖,又吃不上什么肉,每日还要操练,时间久了,看着都像皮包骨。 可从他们眼前经过的,这些身着陈国兵服的士卒们,各个身体强健,哪怕穿着衣服,都能看出衣服下鼓鼓囊囊的腱子肉。 这样的士卒,放在哪国,都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应当是陈人吧?若是他国士卒,别说入关,只是到了关前,那也是开战了,大将军绝不可能下那样的命令。” “等等,我好像看到了公子衍!” “公子衍将军?他不是已经遇难了吗?他是同君上一起的啊。” “必是公子衍!我曾在他账下当兵,怎么可能认不得他?!” “若真是公子衍将军,那他旁边之人……便是……” 士卒们都不敢接话。 他们都知道,一旦接话,他们之前拦在关外的,就不是普通陈人商人,而是一国之君。 事后若是清算,他们各个都要掉脑袋。 “张将军……害我等……”士卒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 叶舟停在了宅邸门口,他下马后转身问也刚下马的陈侯:“你要如何处置这里的守关大将?” 陈侯:“此时还不能动他,真要动他,也得在公族世卿眼前行刑。” 叶舟点点头。 他之前还担心陈侯是个软柿子,结果人家心里还是很清楚的。 不过他们去临淄的路上应该会遇到不少阻碍。 估计能让他的雇员们都好好练练枪法,到了该实战的时候了。 第100章 以为守关大将的宅邸会比较干净整洁的叶舟绝望了,由于房屋外的地面都没有铺设石板,所以不管室内打扫的多干净,只要开着门,黄沙立刻就被会吹进去,室内的石板上都有一层细细的黄沙。 叶舟踏进门槛的时候就打定了主意——今晚还是睡帐篷吧。 他们穿过依旧破旧的游廊,迈过了两道圆形拱门,才终于看到莎拉。 只不过……莎拉看起来像个欺男霸女的土匪。 她就坐在门口,屁股地上垫着一个穿着青色布衣的“人肉垫子”,大约是看见叶舟进来了,莎拉瞬间站起来,为了掩盖“证据”,一脚把“人肉垫子”踹到一旁。 “垫子”从台阶上滚下来,正好滚到了叶舟脚下,“垫子”抬起头,和叶舟大眼瞪大小。 莎拉连忙跑下来,顺脚把“垫子”又踢开,她双手背在身后,冲叶舟露出一个做作的装乖笑容,声音也变成了甜甜的女童音:“老板,你们来啦,人都在里面,我一个都没放走。” “你,站住,再跑我打断你的腿!”莎拉冲那个被她踢开,好不容易爬起来想往外跑的客卿喊到。 那人僵立在原地不敢动了,见识过莎拉的鬼魅手段,客卿们都被吓破了胆子,莎拉喊一声,他就失去了脑子,变成了一个指令一个动作的人偶。 莎拉小心翼翼地解释:“我刚开始坐门槛上的,不行你问他,只是门槛太硬,坐久了屁股疼,我才让问他们有没有愿意来给我垫子的。” 叶舟一脸的惨不忍睹,但他没有责怪莎拉——不管莎拉是不是吸血鬼,战斗力怎么样,至少这件事她本来可以不干,她的职责只是保护他的安全,而不是给他当打手。 “这些人你想怎么安排?”叶舟问一旁的陈侯。 陈侯的目光却落在躺在一边,已经失去了知觉的张榕身上,他也看见了对方那像是被开了瓢的头顶,药粉糊在上面,此刻看上去一块白一块红,十分糟糕。 “他这是……”陈侯的声音也小了不少。 莎拉:“我把他头皮拽下来了。” 包括叶舟在内,除开邹鸣,其他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实在是听着就疼。 莎拉:“他还想跟我鬼扯,不想叫人去开门,这不能怪我。” 叶舟:“不怪你,你去休息吧。” 莎拉摇摇头:“你们先安排,要杀的留给我行不行?” 第137节 陈侯打了个冷战,他越看莎拉,越觉得她一定是山精鬼怪,杀人必然不眨眼,只能用求助的目光看向叶舟。 叶舟没有立刻答应下来,只是说:“到时候我会和陈侯商量。” 莎拉露出一个笑容:“那我等着。” 陈侯先去看了张榕,张榕人事不知,只能先让陈衍把他带到寝室里看着,周远鹤也跟着一起过去了,现在张榕还不能死,只能先把人救活。 至于剩下的客卿们…… 陈侯迈进殿内,看着缩在墙角的客卿,他在心底叹了口气。 他没想到陈国竟然有这么多人不想他回来。 他以前还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受国民爱戴的好国君——他即位至今,没因为自己的原因加过一次税,他的夫人直到他离开前,常用的首饰也只有那几根木簪。 身为一国之君,他从未因私欲放纵过自己。 陈侯看向那些客卿,他没有发火,也没有叫人把他们押下去,而是压了压自己的袍子,端正的站在那些人面前,双手平举,行了一个礼,他声音艰涩地问:“敢问诸位,是暨德行不够,不能令诸位报效?还是暨身为国君,能力不足,叫诸位以为陈国换一个国君更好?” 客卿们看着这个一派仁人君子之风的国君,心里的恐惧逐渐散去,可没一个人敢答话。 ——真论起来,他们各个都是反贼。 只有一个人站了出来,他回了陈侯一礼,朗声道:“非君上之过,乃人心之失,人心向利,此处人人都想身居要职,然又能力不够,自然只能走些歪门邪道,皆是小人,与君上无由。” 陈侯看着这个人,虽然是做样子,但他还是摇头问:“先生不是小人,若是小人,绝不可能说这样的话。” 那人抬起头来,他的目光原本放在陈侯身上,却不由自主的挪到了站在陈侯的叶舟身上。 他的目光中闪过诧异,此人竟然没有蓄发,也没有蓄须,长着一张精致俊美的脸,气质温和,陈侯身边竟然有此类人物? 衣着打扮……竟也不与时人类似,只看五官外貌,实在看不出是哪国人。 陈人多是长腰窄肩,只看身材,倒是像郑国人,宽肩细腰。 但容貌又胜过郑人,郑人多是宽额扁鼻,鼻翼略大,但此人眼瞳漆黑,双目长却不细,眼尾微挑,直鼻微挺,嘴唇薄却窄,不见薄情,却显风流。 连一国之君站在他身旁,都压不住他的气质。 这样的人,只看外貌不看打扮也知道必是贵胄出身,却不会叫人觉得难以接近,相反,只看他的容貌,便觉得他必然是一名谦谦君子,有广阔的胸襟,温柔的脾性。 陈侯也发现这人在看叶舟,他轻咳了一声,拉回了此人的注意力。 这人才回过神来,他不再看陈侯身旁那人,继续说:“张将军既已伏首,我等也没什么好说的,君上想怎么处置便怎么处置吧。” 话毕,其他客卿反而不从了,他们连连喊道:“君上,乃是张将军贪心不足,与我等无由啊!” “我等不过是一客卿尔,哪里能左右将军的主意?!” “君上!君上饶我等性命啊!” 陈侯看向叶舟:“仙……高人可否与我私下商量?” 叶舟虽然不知道陈侯要跟自己商量什么,但还是从善如流的点了点头。 两人走到了门外,去了一旁的柱后说话。 陈侯叹气道:“仙人,我实在不知该拿他们如何是好,若是杀了,今后不会再有士人入我陈国,天下人不会看到这些士人叛我,只会以为我嫉贤妒能,残杀士人。” “若是不杀,这些人将此事宣扬出去……” 叶舟在陈侯的解释下才知道,现在各国都在招贤纳士,都想把有才华的人全都笼络到自己国内,所以无论国君们是什么脾气,在对待士人的态度上都很一致——姿态要多低要多低。 毕竟竞争惨烈,而士人太少。 在这里,读书识字比大梁朝还要奢侈,士人几乎都是世家子弟,和大梁朝更不同的是,世家子弟对王权没什么兴趣,他们生来就拥有一切,想当官,让长辈举荐就行了,反正世卿世禄,也不担心将来掉出这个阶级。 所以他们是以“不事君侯”为荣的,好像读了书想当官,那就落了下乘。 真正的读书人,就应该不慕功名利禄,谁想当官,咱们就一起唾弃他。 而能被国君们拉拢的士人,则多是小门小户出身,不是世家出身,但也极有可能是落魄的贵胄之后,他们需要回到朝堂,需要把家族重新立起来。 但这类人也是读书人,他们还是要挑挑国君的,也要挑国力,甚至挑国君对他们的态度。 反正读书人在这里,就是清高的代名词,换成封建时代,简直想都不敢想。 叶舟听完以后,沉默了半晌后说:“这便是世卿世禄,他们生来如何,死后也是如何,自有了封地食禄,自然不在乎能否更上一层。” 没有上升渠道,那还努力干嘛?大家一起摆烂。 忧国忧民的都是少数。 更何况这个时代其实没有那么重的家国观念,更没有叛国罪,鲁国士人可以在陈国为官,赵国士人可以去郑国,对付起自己的母国也没什么心理阻碍。 封建时代才会强调忠君爱国的观念,现在的士人信奉的不是这个。 他们想要的是一展才华。 所以这里,是完全的乙方市场,国君们没有挑选的余地,除非是超级强国,本身就人才济济的那种。 叶舟毕竟不是土著,他不太能了解当地百姓或者士人对陈侯决定的反应,只能说:“既然不能杀,放了又担心他们宣扬,那就关起来吧,好好磨磨性子,说不定日后也能用。” 陈侯点点头,他也是这么想的:“只是刚刚那个说话的士人,我看他倒是不与其他人相类。” 叶舟:“那就把他也先关着,到时候再第一个把他提出去,说他愿意为你效命,其他人想出去,当然也要效仿他。” 陈侯看向叶舟:“果然是仙人,此等驭人之术……” 叶舟摆摆手:“陈侯不必恭维我了,快去处置他们吧。” 叶舟能听出来陈侯是在拍他马屁。 眼看陈侯离开后,邹鸣才走到叶舟身边,邹鸣:“今晚还是支帐篷吧。” 叶舟点点头,他叹了口气:“我估计他们的王都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 “希望他们王都的街道土地都被夯实了,别到处都是土就行。”叶舟对陈国王都的期待又小了一些,没有期待就不会失望。 叶舟:“其实我估计陈侯回来这件事也瞒不住,今晚还是别睡死了,免得有人暗杀。” 邹鸣点头:“军营那么多人,有几个内密探也正常。” 就算不能立刻去王都告诉幕后主使,这附近肯定也有那人的亲信。 叶舟笑了笑:“来了也好,正好能让草儿他们参加实战。” “总不能一直让你和莎拉挡在前头。” 邹鸣抿了抿唇,过了好几秒后才说:“我可以一直在前头。” 叶舟拍了拍邹鸣的肩:“你又不是铁打的,也是肉体凡胎,自己要记得心疼自己,你看我,能睡懒觉我就从来不早起。” 邹鸣牵动了一下唇角。 一直挡在前面的人,从来都不是他。 · 张榕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做了个冗长恐怖的噩梦,他看着熟悉的木梁,终于长舒了口气,立刻喊道:“来人啊!给我倒水来!” 外面传来了脚步声,张榕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顶。 他记得梦里的女妖扯下了他的头皮,虽然知道是梦,但他还是忍不住想碰一碰,确认确认。 然而当他的手抚上自己的头顶,摸到的却不是头发,而是厚厚的布条。 张榕维持着抚顶的姿势,他僵硬的转头,房门被人从外推开,一张让他熟悉的,恐惧的脸出现在了他的视线内。 “醒了?”陈衍最近房内,他冷笑着看张榕,“怎么?不认得了?你不认得我,还认不认得君上?” 张榕这才意识到之前种种都不是梦。 陈衍走到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张榕,他打量着这张正直忠厚的脸,怎么也想不起他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张榕知道自己罪责难逃,破罐子破摔地说:“你与君上是同宗兄弟,自然不懂我的难处,换做是你,你愿意一辈子守在这儿?我妻我子都在王都,每年只有年末,我才能回去看他们一眼。” 陈衍痛心疾首:“驻守边关是重任!君上正是信任你,才未换人选!” 张榕大吼:“我不要这种信任!我乃张氏子弟!若非在此处,我也该过世家子弟的日子!” 陈衍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世家子弟的日子?世家子弟的什么日子?每日写些狗屁不通的文章,自以为大才,却连百姓如何维生都不知道?你想过这样的日子?” 张榕冷笑:“是,你看不上世家子弟,公族嘛!君侯兄弟,你既不知我的苦,便不要来同我说这些话!事已至此,你待如何?杀了我?如何与张氏一族交代?” “你不过是仗着张氏乃三大族之一。”陈衍终于明白了,他忍不住笑,“是,君上不能得罪三大族,得罪不起你们张氏!” 张榕怕那女妖,知道女妖不是世俗中人,杀他绝不会眨眼,但他并不怕陈侯。 莫说陈侯是个重情的,就是他不重情,也不可能杀自己。 他是世家出身,陈侯就算要处置他,最多也只是做做样子,革了他的职。 否则他张氏掌握着陈国三十六座城池,这些城池的太守都是张氏族人,陈侯绝不敢杀他。 陈衍深深看了张榕一眼,他拂袖而出。 等在门口的陈侯表情复杂的看着陈衍从房里出来。 两人对视一眼,陈衍从陈侯脸上看到了颓然。 两人走到一旁,陈衍终于说:“君上!不能再等了,仙人所说之变法,必要遵从!若再如此下去,世家就要翻天了!” 陈侯叹了口气,他轻声说:“你以为我不知道?我父侯在世时就曾对我说过,世家是我的手目,我缺不了世家,若无世家,谁人为官?谁人帮我治国?贩夫走卒?街角白丁?” “可我父也说,既是手目,便不能做脑子的主。” 可既然已经成了手目,国君看什么做什么都靠他们,他们又怎么可能不做脑子的主呢? 陈衍怒道:“可恨!这些人都可恨!都该杀!” 陈侯叹息:“衍弟,如今只有你与我一心了。” 陈衍立刻拱手:“衍誓死为君上尽忠!” “那,张榕该当如何?” 陈衍恨张榕,但也知道张榕说的有道理,陈侯不能杀他,除非陈侯要和世家翻脸,可一旦翻脸,陈侯就真的是临淄的一地之主了,说是国君,甚至还不如一城太守。 陈侯双目中终于露出杀意来:“他笃定我不敢杀他,那我便非杀不可!但不是现在。” “仙人说的对,谁拳头大谁才有道理,那二十爵军功制,我非用不可!” “衍弟!”陈侯抓住陈衍的手,“有你在,这政令才能推行下去。” 真正对他忠心耿耿的,只有陈衍了。 第138节 “其他人我都信不过。”陈侯情意绵绵。 陈衍也红了眼眶:“愿为君上效力,百死不悔。” 听力极好的叶舟:“……” 他为什么觉得有点肉麻,这时候的君臣都这么相处的吗? 天黑以后,一群人聚在一起吃饭,草儿娘把锅碗瓢盆和调味料拿出来,就在院子里支起了锅,因为人多,她也就没有做炒菜,直接做起了炖菜。 “这是铁锅?”士卒们虽然吃不上草儿娘的大锅饭,但不能阻止他们的好奇心。 “这么大的铁锅,要用多少铁啊?” “这铁锅不变形吗?” 他们用的都是青铜武器,因为比起铁,青铜工艺更完善。 制铁的工艺还不足够拿来制造武器,淬炼麻烦不说,能做到制剑后不弯的都是少数,当代只有几位工匠大家能做到,而他们淬炼的长剑价值万金,各国只有世家族长和国君买得起。 草儿娘一边往锅里放肉和调味料,一边还要回到士卒们的话,她叉着腰说:“都让一让,别挤在这儿了!你们去看你们自己的晚饭!” 士卒们也有肉吃,不过他们吃的都是熏肉和腊肉,看着这样的鲜肉还是要流口水。 好歹都还记得军纪,没有伸手讨要,只敢默默咽口水。 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草儿娘做饭,看着她不断往锅里加他们没见过的香料,闻着那股香味,一个个都痴痴地望着草儿娘所在的方向。 “看什么看!”伯长训斥着自己手下的兵丁,“如今有肉吃还不够?看看外头的士卒,有几个吃得上肉?你们如今一个个被养的这么壮实,还馋这一口饭?” 训话的时候,伯长自己也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底下的士卒也不敢和伯长犟嘴,不再光明正大的去看草儿娘,只闭着眼睛闻香味。 虽然都是肉——但他们吃的只是有咸味的水煮熏肉腊肉,但人家做的可不止有咸味。 这样的饭菜,大约也只有国君配吃吧? 伯长训完士卒,自己忍不住看向了草儿娘的方向。 真馋啊。 叶舟坐到了折叠椅子上,他们还自带了折叠桌,雇员们分了几桌坐下,而叶舟和陈侯单独坐一桌,只不过菜色都是一样的,都是炖菜和米饭。 “仙人,我准备把张榕也带回王城。”陈侯没什么胃口,他只吃了两口,就放下筷子说,“把他留在这儿我不放心,只是暂时找不到合适的人担任守关的职责。” 叶舟奇怪道:“没有副将吗?” 陈侯:“有倒是有,但主将已然如此,副将也……” 叶舟:“先提拔上来,稳住局势,凡是从军的,我想甘居人下的也不多。” “你再留几个亲信下来看着,应当不会有事,事急从权,考虑太多反而错过时机。” 陈侯想了想:“仙人说的事,是我畏首畏尾。” 叶舟又说:“陈侯也吃些东西吧,若我没猜错,今夜还有场硬仗要打。” 陈侯有些诧异:“可我们刚到此处……” 叶舟:“你会留亲信,害你的人怎么可能不留?” 一语成谶。 深夜,躺在帐篷里的叶舟一直没有安稳的睡着,为了安全起见,他久违的又和邹鸣睡了同一顶帐篷,两人肩膀挨着肩膀,刚听到响动,两人都是立刻睁眼,无比清醒的坐了起来。 叶舟抓住邹鸣的肩膀,他闭眼去听,凑到邹鸣耳旁说:“三十多个人。” 邹鸣点点头,他的听力没有叶舟好,只能听出人数不算太多,做不到这么精确的计算出人数。 邹鸣正想站起来的时候,叶舟抓住他肩膀的手下滑,抓住了邹鸣的手。 邹鸣浑身一颤,他像是被点了穴,手指甚至微微颤抖。 叶舟依旧小声说:“我之前就给莎拉打了招呼,这次你、莎拉和陈舒都不能上,武岩他们早就做好准备了。” “你们不可能每次出事都护得住这么多人,他们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叶舟拿出对讲机。 邹鸣看着叶舟眼睛:“那你呢?” 叶舟从枕头旁边拿起步枪,他冲邹鸣微笑:“我当然也要锻炼。” 邹鸣皱眉,他几乎是立刻说:“不行,我跟你一起去。” 叶舟小声喊他的名字:“邹鸣!” “我不可能总是在你或者陈舒的身后躲着。” “我也不能没有你们就活不下去。” 叶舟难得这么严肃,他直视着邹鸣的双眸,语气不容拒绝:“总有一天,我会一个人面对危险。” “除了我自己,没人能保护我。” 第101章 皓月当空,在夜幕的掩饰下,一行黑衣人趁夜疾行。 他们手中拿着短匕,全部都用黑巾蒙面,为首的人身材高大,剑眉虎目,他朝身后看了看,冲后面的蒙面人点了点头。 几十人分散开来,他们只知道陈侯在此处,却不知陈侯是睡在那个寝室,又或哪个帐篷里。 因此只能分头行动。 为首的黑衣人手里紧攥着匕首走到了一顶帐篷旁边。 没有入口? 黑衣人站在原地,陷入了短暂的迷茫,但他很快绕着帐篷走了两圈,发现了一处褶皱。 黑衣人小心的伸手摸了摸,摸到了衔接的地方。黑衣人的眉头一皱,哪怕他不清楚这是什么,叫什么,也知道这东西十分精密,他未曾见过,更不曾听说过。 看来是不能掀开帐子直接进去了,黑衣人把刀尖对准了帐篷,准备划开一道口子,亲手给这帐篷开个门。 刀尖凑近帐篷,一个冰冷的东西就抵住了他的后脑勺。 黑衣人全身僵直——他以为那是戈。 然后是一道动听的声音,只听声音,都叫人以为能发出这样声音的人一定是个清风朗月般的君子,有如山如岳的胸怀。 只是黑衣人没心情欣赏,他定了定神,知道对方早有提防,是他们自己入了套。 他在心里暗骂自己愚蠢,嘴上却说:“阁下何不再往前一步?” 叶舟有些好奇:“你就快死了,竟然还这么镇定?” 叶舟抬起灵一只手,他打了个清脆的响指。 他原本还以为真刀实枪的跟这些此刻拼一拼,结果掌握了先机事情就变得格外简单。 不是对方来刺杀他们,而是他们在请君入瓮。 瞬间,灯光大作,整个院子亮如白昼,所有穿着夜行衣的此刻都在光束下无所遁形。 披着大袄的陈侯姗姗来迟,他没有和叶舟他们一样睡在帐篷里,而是在亲卫的守护下待在室内。 他走下台阶时差点没稳住身形摔下去,可他刚刚站稳,就被眼前这一幕震悚住了—— 那些在“超市”里和他谈笑,看起来吊儿郎当的“雇员”们,此时手里都拿着一块铁疙瘩,哪怕是最娇弱的女子,也用这铁疙瘩抵着刺客的头。 但这并不是最让他震惊的,最让他的震惊的是这几束光。 这光将黑夜照得亮如白昼,甚至白日也未必有这么亮的光,刺得人眼睛疼。 陈侯不由的抬手挡光,他小跑到叶舟身旁,只是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到了被叶舟挟持住的黑衣人。 那是熟悉的眉眼,陈侯的手略微有些抖,他强令自己镇定下来,慢慢走到了黑衣人面前。 是了,这样的眉眼…… 陈侯抬起手,扯掉了黑衣人用来遮挡面目的黑巾。 一张英武的男子面孔映入陈侯眼中,他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过了好几息才颤抖着问:“为何啊?阿如,为何啊?你是我兄弟啊!” 阿如看着自己这个哥哥,他冷笑一声:“既非一母同胞,又谈什么兄弟?!可笑!” 陈侯:“既是同父,便是兄弟!” 阿如咧开嘴角笑了笑:“你是侯夫人生的,生来就是太子,我是宫女生的,生来便是奴隶,你跟我讲兄弟?你不怕你爹从地底活转回来,把你打成猪头?” 阿如的笑容很快散去,他平淡地说:“多说无益,我既已然如此,还请陈侯看在所谓的兄弟情分上给个痛快。” 陈侯深吸了几口气:“谁派你来的?” 阿如嘴唇紧绷成一条直线,他微抬着下巴,明明是阶下囚,却做出了一副睥睨姿态,好像陈侯这个国君都不能入他的眼。 “君上不必再问。”阿如,“我既然没能得手,便应当去死。” 叶舟刚开始听的云里雾里,现在也理清楚了。 战国嘛,奴隶社会,奴隶社会孩子随母,不是封建社会的母凭子贵,而是子凭母贵。 母亲是侯夫人,孩子就是太子。 母亲是宫女,孩子生下来要么变成奴隶,要么在稍微长成以后变成寺人。 而眼前这个阿如,就是奴隶,他的母亲为了保全他的身体,把他送出了宫,成了干苦力的奴隶,后来陈侯找到了他这个同父的弟弟,安排到了自己身边——但依然是奴隶。 叶舟代入自己想一想,也觉得换做是他,可能也不会因为陈侯找到了他而感激,反而会因此痛恨。 要么,你就让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从生到死都是奴隶,这辈子注定了要过苦日子。 要么,你把我带走,就别让我当奴隶,让我堂堂正正立于天地之间。 可你告诉我,我跟你是一个爹,而你是国君,我是奴隶,你找到了我,带我走,打着兄友弟恭的旗号继续让我当奴隶? 所以这位叫阿如的兄弟,没在沉默中灭亡,在沉默中爆发了。 叶舟收了枪,他看出陈侯并不想杀这个刺客头子。 果然,陈侯看着阿如,沉默良久,只说:“来人,把他关起来。” 阿如却猛然抬头,他笑着问陈侯:“君上,你以为只有我不想让你回去吗?!你以为朝堂之上,有几个你的忠臣?!人人皆有私心!人人贪心!” 第139节 陈侯终于爆发了,他怒吼道:“够了!阿如!我哪里对不起你?你是奴隶不假,但我能如何?!陈国从无奴隶变成平民的先例!我给你吃穿,让你读书认字,让你即便身为奴隶也不比世家公子过得差,我究竟哪里对不起你?!” 阿如也吼道:“我想要吗?!你问过我吗?!我宁愿我还是那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奴隶!一个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的奴隶!” “读书?”阿如近乎疯癫的狂笑,“敢问君上,我读书能做什么?我读十万卷兵书,能当将军吗?我读书做什么?做什么?!除了让我知道,我一日是奴隶,终身是奴隶以外,还能让我做什么?!” 陈侯大吼:“拖下去!把他拖下去!” 陈衍上前,带着人把阿如带了下去。 叶舟看着弯着腰,捂着胸口不断喘气地陈侯,他平静地说:“陈侯,人都走了,不用装了。” 陈侯僵在那,叶舟走过去,他很体贴的拍了拍陈侯的背,声音平和:“你想让我知道你是个仁人君子,可我以为,仁人君子是当不好的国君的。” 陈侯转过头,他看着叶舟的眼睛。 叶舟也没有挪开视线,他笑道:“仁人君子不是那么好当的,所有美德最后都会成为捆住你的枷锁,既然不是,就不要装,不然哪天被人发现你不是那样的人,背叛会来得你想象的早。” 叶舟拍了拍陈侯的肩膀:“早点去休息吧,有什么话明天再跟我说。” 说完叶舟没有再看陈侯,他对武岩使了个眼色,武岩扣动了扳机。 枪声刚刚落音,接二连三的枪声响起。 除了阿如以外,所有刺客都倒在了地上,一个活口都没留。 叶舟拉开帐篷拉链时转过了头,看着脸色惨白的陈侯:“我不喜欢别人骗我,陈侯应该懂。” 话毕,叶舟走进了帐篷,雇员们也收枪回了他们自己的帐篷,只有邹鸣走到陈侯身旁,他轻声在陈侯耳边说一句话。 陈侯如遭雷击,在邹鸣离开后跌坐到地上,士卒们犹豫间竟然没来得及去扶他。 眼看着邹鸣走进了叶舟所在的帐篷,陈侯才一只手撑着地,挥退了所有赶来扶他的士卒,慢慢站了起来。 他脸色惨白,慌张的走上了台阶。 邹鸣一进帐篷,就看见叶舟在发脾气。 叶舟是不会发脾气的,他做不出打砸东西撒泼的样子,就是发脾气,也只皱眉坐在发呆。 别人发脾气都是折腾别人,只有他只是折腾自己。 “你早就知道了,现在还这么生气?”邹鸣拿出保温瓶,给叶舟倒了一杯温开水。 叶舟接过以后没忍住冷笑一声:“我本来想的是,要在这儿做生意,跟王室做最好,来钱容易,正好这个陈侯又是一国之君,做起生意来更方便,结果他还演上瘾了,把我当傻子。” “他要是能演的恰到好,我都能睁只眼闭只眼当没看到。” 叶舟喝了口水,压下了胸腔的不适:“结果他越演越来劲,怎么不请他去演白莲花?” 这一路上叶舟早就摸清了陈侯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不是个君子,也算不上小人,可也不是普通人,他清楚他手里的两千人什么都不是。 两千人能干嘛?攻入临淄? 他只能依靠叶舟,但他又不愿意直言相告,而是数次演戏,让叶舟自己出手。 他想要好处,却又不想欠下人情,或者说,他觉得自己没什么能报答叶舟的,索性就不报答了,并且要给自己找个不报答的理由。 这一路上,陡峭的山路是叶舟用无人机去探,过不去的坎是叶舟拿出长梯来搭。 就连碰到野兽,都是邹鸣和莎拉出手。 虽然这些事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小事,就连莎拉跳进城门对莎拉而言也轻而易举。 但对方真心请求和有意利用,这是两码事。 之前叶舟还能睁只闭只眼,但他今晚对着阿如演的那场戏太过了。 他就差把自己是个好人,一直被人骗被人欺负的大字写在头顶上。 叶舟知道自己一旦信了,他在陈侯眼里就是个能哄骗的“仙人”。 叶舟越想越气:“算了,要不然就跟他分道扬镳,我们换个国。” 战国,缺什么都不缺国君,这个没了还有下一个,士子都能换个国君效忠,难道他这个天外来客还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邹鸣对换不换个国家做生意倒是没什么意见,他的声音很轻,说是建议,更像在哄人:“他让你不高兴,我待会儿就去把他杀了,怎么样?” 叶舟看向邹鸣,他能从邹鸣的眼里看出他没在开玩笑。 叶舟:“我现在在气头上,不管是气头还是深夜,都不适合做任何决定。” 叶舟还记得他自己以前听过,深夜不要做任何决定,不然第二天醒来可能就会后悔。 这种有关人命,或者一个国家的决定,叶舟的理智告诉他,再怎么样也要等到第二天醒来在做。 “刺客都死了吗?”叶舟问。 邹鸣点头:“没有活口。” 叶舟突然卸力一笑:“邹鸣,我觉得我变得有点不认识自己了。” 换做以前,他是绝不会让武岩他们杀人的。 可刚刚他很清楚,一旦他让武岩他们收手,放这些准备刺杀他们的人走,就会被当做软弱可欺。 善良这个东西太宝贵了,宝贵到需要用一层层的盔甲和锐利的武器去保护。 没有盔甲和武器,善良就是一文不值的垃圾。 邹鸣坐到了叶舟身旁,叶舟叹了口气,他闭上眼睛,轻声说:“我靠一靠。” 邹鸣不动如山,老老实实扮演起了人肉靠背,全身的肌肉硬的像石头。 叶舟靠在邹鸣身上:“其实我现在想想,陈侯做的也不能算错,他不知道我底细,当然不可能倾囊相授,有戒心才是正常的,像我,也不可能信任他,告诉他我是谁,究竟从哪儿来。” 邹鸣低头轻声问:“那你为什么生气?” 叶舟想了想,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忽然笑道:“可能是因为他的演技太拙劣了,因为拙劣,所以让我觉得他在把我当傻子哄。” 邹鸣屏气凝神地说:“那接下来……” 叶舟依旧闭着眼睛,他抬头想拍邹鸣的肩膀,结果拍到了邹鸣的脸颊上,不过拍都拍了,叶舟只能假装无事发生,清了清嗓子说:“看他明天怎么说吧,能说的我满意,那就继续上路。” “如果不能……”叶舟沉吟片刻,“就换个人做交易,那个阿如不是还在吗?” “反正已经到陈国了,和谁交易不是交易?” 邹鸣轻轻地嗯了一声,他轻声说:“你去哪儿,我在哪儿。” 叶舟有些感动。 他交过很多朋友,但从没有过邹鸣这样的朋友,为人可靠,又总是为他考虑。 他沉默寡言,却又格外可靠。 叶舟:“我已经在他身上投资那么多了,换一个人还是有点麻烦。” 叶舟叹了口气:“看情况吧。” 叶舟睁开眼睛,正好闯入邹鸣漆黑的双眸中,他在邹鸣的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脸。 · 翌日清晨,鸡鸣声打破了大地的寂静。 叶舟缓缓睁开眼睛。 他一睁眼就看到了一张俊脸。 可能是相处的时间太长了,叶舟其实不太分辨得出邹鸣长得怎么样。 就像他分不清他父母的美丑,反正在他心里,他爸妈就是世上最好看的父母。 叶舟的目光落在邹鸣的嘴唇上,邹鸣的嘴唇很薄,但奇怪的是,邹鸣这个人并不薄情,他顶着一张负心薄情的脸,却是个对朋友非常仗义的人。 可能是叶舟的目光太有存在感,邹鸣也睁开了眼睛。 他们俩昨晚被子都没盖,就这么头对头的睡了一晚上。 叶舟:“走吧,去洗脸刷牙。” 叶舟说完以后就站起来。 外面天还没有大亮,可能是因为刚刚入春不久,所以还有些冷,叶舟拉开帐篷的时候打了个哆嗦,可他还没把这个哆嗦打完,就看到了跪在帐篷前的陈侯。 陈侯全身上下只有一条兜裆布,他在清晨的寒风中瑟瑟发抖,背后背着一捆荆条。 叶舟一愣,陈侯抬起头,他被冻得脸颊通红,看到叶舟出来,他就双手举过头顶,朝叶舟行了一个大礼:“暨!有愧!” “不敢求仙人原谅,但求仙人再给暨一个机会。” 一国之君,在他帐篷前负荆请罪。 本来过了一晚上,叶舟已经不那么气了,现在看陈侯这个模样,气又少了一点。 陈侯跪了大半夜,他背上已经被荆条刺出了不少口子,血珠分泌出来,满背都是血,看着十分可怖。 晨起的士卒们也看到了这一幕,但他们不敢靠近,只敢远远的看着。 叶舟问他:“陈侯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陈侯苦涩地笑了笑:“仙人说的对,我不是君子,甚至算不上小人,然我强国之心绝非妄言!” “我从未想过愚弄仙人,是我小人之心。”陈侯,“恐仙人看穿,不再助我。” 他努力扮演一个仁者之君,想让仙人助他护他。 但那不是他,他不是那样的人,因此扮不真也扮不像,最后只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叶舟没有让陈侯起来,他轻声问:“陈侯,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陈侯咬着下唇,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身体东倒西歪,却还是硬撑着跪在原地:“仙人,我乃先父第四子。” 他是嫡长子,可嫡长子也并非一定能继承国君之位。 而他的父亲,又是个软弱多情的人,他对臣子软弱,对后宫多情。 如果不是夫人们生下的孩子才可称公子,那陈国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位公子。 从小,陈侯就知道,他这个太子之位是不稳的,他的兄弟们虎视眈眈,他的母亲又是个柔弱的,没有主意的女人,他活在深刻的阴谋诡计之下,在君父死前一直想方设法保住自己的太子之位。 所以他娶了出身第一大族的妻子,拉拢自己的公族兄弟,连阿如这样的奴隶都没有放过。 正因为阿如是奴隶,他才更信任他。 第140节 然而还不等他学会怎么当一个君子,他就成了国君。 前一刻他还在阴谋诡计里打滚,后一刻他就要成为一个仁人君主。 陈侯仰头看着叶舟,他半张着嘴,露出一个似哭非笑的表情,艰难地说:“仙人,我还是没学会怎么做一个君子。” 叶舟看着陈侯的眼睛,他看了片刻,终于在陈侯要再次给他下拜的时候说:“陈侯把荆条取下来吧,进来说话。” 叶舟重新走回了帐篷,他对邹鸣说:“倒两杯温开水过来。” 邹鸣微微点头,跟踉跄着走进帐篷的陈侯擦肩而过。 两人擦肩的时候,陈侯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叶舟盘腿席地而坐,陈侯却是跪坐。 两人面对面坐着,叶舟率先开口:“陈侯想要回到临淄,重回侯位上,你想让我帮你,难道我没有相帮吗?何必一而再,再而三的做出一副无辜无觉的模样来?” “一而再,再而三”六个字叶舟说的有些重。 陈侯苦笑着说:“仙人,并非不能,而是不敢。” “我这样的人,实在配不上当一个国君,国君,要心怀百姓,心怀家国,还要是君子。”陈侯,“我怕叫仙人看出我不是君子,再不助我。” 叶舟轻声说:“怪不得。” 怪不得他对陈侯说,君子不一定能当好国君的时候,陈侯会那样看他。 陈侯又说:“仙人救我性命,我待仙人应当如事君父,然我鼠目寸光,胆怯懦弱,以至于叫仙人以为我有意哄骗,是我之过,无论仙人如何罚我,我都认罚。” “只求仙人留我一条性命,叫我回到临淄,清理了朝堂后再杀我。” 叶舟打量着陈侯,他能看出陈侯不是说谎。 他是抱着必死之心来请罪的。 于是叶舟最后的一点气也消了,他笑道:“陈侯不必如何,我若要杀你,先前又何必救你?” “人无完人,便是圣人也不敢说自己无一丝瑕疵,但愿陈侯日后在我面前能坦诚相待。” “便是不能坦诚,宁可闭口不言,也勿再哄骗。” 陈侯知道,这一关他算是过了,他再次俯首:“暨再不敢如此,若再如此,仙人立刻取我性命,我无二话。” 叶舟点点头:“陈侯去洗漱吧,背后的伤也叫人处理一下。” 他安抚道:“经过此事,我倒觉得如今的陈侯,更有国君的样子。” 陈侯错愕的看向他。 叶舟:“战国不是和平时期,一国之君就要有头狼的样子,你若偏要效仿君子,便是人人可欺,君子的外衣披久了,你再想脱下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陈侯:“暨受教。” 叶舟亲自送陈侯出去,看着陈衍给陈侯披上大袄后才重新退回去。 经过这件事,包括陈侯在内的所有土著,都会知道他是不可欺的。 虽然是歪打,但好歹正着了。 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树立了威信。 叶舟叹了口气。 在乱世做生意还真不容易。 不仅要装神弄鬼,还要炫耀武力,树立威信。 这么一想,再换一个国,确实是有点亏。 只看他最后能挣多少了。 第102章 毕竟一路跋山涉水,虽然着急,但叶舟他们还是在长雄关停留了两天。 长雄关位于两座山的相交处,地理位子十分优越,是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各国没有吃下陈国这块肥肉,也有一个原因是长雄关。 打下来不知要耗费多少兵力,伸手就能要到粮食,何必再打呢? 与其打陈国,不如打更容易攻占的城池。 不过一旦有哪个国家真的强到无人匹敌,那陈国就是最先被盯上的那块肉。 陈侯这几天也没闲着,他终于褪去了那层仁人君子的伪装,露出了真实的内里来,比之前看着反倒更有了几分王者风范。 为了以防万一,原先的两千多士卒,陈侯留了两百多在长雄关。 毕竟不是战时,此时换将也不会动摇军心,韩冉作为左将军,被陈侯暂时留在这里顶替了张榕。 至于张榕,他要被带回王都临淄。 陈侯也告诉了叶舟,张榕必须得死,但不是现在,他要削弱世家公族的影响力后才能对张榕下手。 听陈侯说的多了,叶舟也觉得在这里当国君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如果只是混吃等死,当个昏君,大约还算不错,毕竟无论如何,国君的待遇和享受总是比普通人好的。 但如果想当个明君,那就难上加难,外敌环伺,国内还有一堆拖后腿的公族世家。 这时候的臣子,真的可以为了成就自己的美名当着君主的面撞死——只要他认为君主的决定是错的。 死一个,那这个君主就别想把政令推行下去。 因为忠臣死了,所以他一定是对的,国君一定是错的。 当然,这建立在国君的选择没错的情况下,如果国君昏庸,有治国之心却无治国之力,那这些臣子和世家,就能在国君乱来的时候拉住他。 有利有弊,但在大争之世,总体来说是弊大于利。 一个国家如果不能齐心协力,事情还没办成就开始分左右两派,那这个国家想强起来简直太难了。 修整结束后,他们再次踏上前往临淄的路。 叶舟这次总算不折腾自己了,他给自己也准备了一辆马车。 “到时候你们累了也可以上来坐。”叶舟看着停在将军宅邸门前的马车,终于长舒了一口气,他小声跟邹鸣嘟囔,“我实在是来不起了,大腿那的皮肤磨破以后好不容易好了,又磨破,反反复复。” 叶舟:“你会驾车吗?马车?” 在叶舟心里“无所不能”的邹鸣微微摇头:“不会。” 他会开车,会骑马,但不会架马车。 叶舟问了一圈,他的雇员里没一个会的,哪怕是武岩,也只会架牛车而不是马车。 虽然叶舟觉得牛车马车,应该异曲同工,但武岩没把握,不敢上阵。 叶舟只能去问陈侯。 好在陈侯手底下有的是能架马车的人。 更何况驾车总比骑马轻松,毕竟没人是铁打的,都是肉做的。 陈侯点了一个小将过来,小将皮肤粗糙,但唇红齿白,看着年纪不大,应该就在十七岁上下,他个子不高,站直了刚到叶舟肩膀。 小将大约没想到自己会被点中,虽然强忍住不做表情,但双目灼灼,宛如蕴着两团火。 陈侯对叶舟说:“这小子看着没什么力气,驾车倒是一把好手,就是架双马车也行。” 小将挺了挺胸脯。 叶舟冲他笑了笑:“那就托付给你了。” 小将喊道:“定不负所托!” 小将不敢看叶舟的双眼,目光只放在叶舟的腿上,小心翼翼地说:“小、小人郑少羽。” 叶舟:“好名字。” 他只是这么礼节性的一夸,就看到小将低着头傻笑。 虽然他没怎么跟士卒们打交道,但对他这个“仙人”,士卒们都很敬畏,可能是过于敬畏,哪怕同行了这么长一段路,叶舟没和兵卒们说过话。 马车内空间很大,但和孩子们的车厢不同,叶舟做的车厢内没有铺毯子,只放了几个抱枕,还有焊死在车内的矮桌,虽然没有房车那么大,但舒适度也不比房车差多少。 叶舟实在不想和陈侯长时间待在同一个空间内,准确的说,他需要自己的个人空间。 所以哪怕陈侯用一种隐秘渴望的眼神望着他,他都视而不见,假装自己没看到。 叶舟刚刚上车,莎拉就从车窗钻了进来。 她怀里抱着一袋水果,进车之前竟然还记得把鞋脱了。 “不想骑马了?”叶舟看着莎拉坐到他对面。 莎拉点头:“太累了。” 叶舟有些惊讶:“我还以为你不会觉得累。” 莎拉一本正经地说:“老板,吸血鬼虽然不是人,但也不是机器,还是会累的。” 莎拉一本正经的时候,反而比她假装活泼的时候更像个孩子,有种孩子假扮大人的感觉。 叶舟背上垫着抱枕,往后一靠,马车开始朝前走动。 因为有减震装置,所以哪怕外面的土地凹凸不平,在车内也没有太大感觉,只是比坐轿车抖一些。 行路途中叶舟不敢掀开窗帘,不然就要吃进一嘴的黄沙。 之前骑马的时候他可没少吃。 莎拉看着闭眼假寐的叶舟,她眨眨眼睛,小声问:“老板,你觉得是我比较有用,还是邹鸣有用啊?” 没睡着的叶舟:“……” 他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于是他开始装睡。 莎拉:“老板?” 莎拉再次问:“老板,你睡了?你睡的这么快?” 第141节 叶舟双眼紧闭,无论何如,莎拉都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莎拉小声说:“反正老板你以后看到我,要记得我是先来的。” 叶舟有些迷茫,什么叫以后看到你? 莎拉不再说话,她也抱着靠枕休息假寐。 车厢里两人都没睡觉,但两人都在装睡。 一整天,他们一共停下了三次。 陈国虽然小,但人更稀,他们每次停下,看到的都是荒地。 偶尔经过村落,虽然能看到大片农田,但在里面干活的农人却没有几个。 农人们骨瘦嶙峋,他们也会抬头看向从路旁走过的兵卒和车队,看到以后就立刻找地方躲起来。 或是原地趴下,或是跑到树后。 草儿骑在马背上,她的骑术并不算好,但因为有马鞍马镫,所以觉得也不觉得骑马有多难。 ——虽然学的时候还是摔得鼻青脸肿。 “娘。”草儿骑到李姑身旁,她望向那些趴在田地里的农人,一时间感慨万千,她小声说,“我们以前也是这样的吧?” 她们以前也是这样,日复一日的干活,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可还是吃不饱肚子。 看到衣着光鲜的人就退让,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去镇上赶集,也不敢走进大点的店铺。 活得像是老鼠,总是小心翼翼,唯恐什么时候一只手伸进自己的洞里,拿走自己不算多的东西。 李姑摇摇头:“比他们好一点,如果没有天灾,我跟你爹,肯定能把你们都养大!” 她目光有些发散,似乎真的看到了那一幕:“到时候你们嫁个好人家,再给你弟弟娶个媳妇,我以前就跟你爹说过,若是行的话,你们姐妹不能嫁远了,否则受了婆家欺负怎么办?” “要是婆家欺负你们,我跟你爹就打上门去,我养的好好的姑娘,怎么能去别家受委屈。” 她艰难地笑了笑:“我都想好了,全都想好了……” 不过李姑很快说:“不说了,说这些也没什么用。” 李姑看着草儿:“你比他们运气好。” 她们现在只要干活就能填饱肚子,不仅填饱肚子,还能穿上好衣裳,仙人说这叫劳有所得,李姑以前不懂,如今懂了。 她干多少就能拿到多少报酬,不会再像一样,没日没夜的干活,却不知道下一餐在哪儿。 在大梁朝的时候,就是逢年过节也不一定能吃上一顿肉。 对现在的日子,他们知足了,太知足了。 “停下吧!”陈衍勒紧缰绳,天已经快黑了,他们正好路过一处村落,准备就在这儿过一晚上,还能去村民那儿讨些水喝,这附近没有河,只能靠井取水。 陈衍停马后点了几个兵,叫他们去打水,又说:“不许白拿,给些钱,也不许对小姑娘大媳妇动手脚,要是被我发现了,军法处置!” 几个兵丁连连点头:“知道知道,将军放心,我们哥几个不是那种人。” 陈衍冷笑一声:“去吧。” 兵跟匪其实没有两样,匪烧杀劫掠,兵也一样,兵如何,看得是将。 将能管好,那兵就是兵,将若管不好,兵就是比匪更可怕的存在。 陈衍处置了不少在休息时间闯进百姓家里大吃大喝,强占民女的兵丁,但这种事屡禁不止,当兵的为什么当兵?建功立业?他们又不是大族出身,立了战功也上不了高位。 对他们而言,当兵就是找个正当的理由欺男霸女。 陈国这个久无战事的小国都如此,大国兵卒只会更加肆无忌惮。 各国攻占他国城池,屠城都不再少数,士卒攻进城池,将军多数也不会阻拦他们闯进百姓家中烧杀抢掠。 陈衍看不上这种做法,认为这有违君子之风,可他这么想,士卒们并不怎么想。 在战场上冒着生命危险砍杀,还不许他们在赢了以后享受享受吗? 所以陈衍只能紧紧盯着他们,以免他们真干出什么有损陈侯脸面的事来。 “等一等。”陈舒策马而来,她停在几名准备过去的士兵面前,然后下马冲着几人说,“我和你们一起去。” 士卒们没跟陈舒打过交道,但也知道眼前这个女人不好惹。 陈旦回来以后跟他们说了不少,说自己怎么被这个女人抓住,又怎么被勒住脖子。 大约是为了不让自己显得那么弱小,他把陈舒形容的极为夸张。 总之,在士卒们眼里,陈舒现在就是行走的母夜叉,杀人就跟杀鸡一般简单。 陈舒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的是从超市里拿出来的玉米饼。 叶舟每去一个位面,总会留下一些纪念品,在落阳基地留下的就是玉米饼。 由于留的不少,这次就专门拿了些出来,好跟老百姓交换东西。 一张玉米饼足够一个壮年男人吃上一天了,并且这些玉米饼都是落阳基地的居民做的,还放了糖,吃起来不仅有玉米的香味还有非常明显的甜味,做得很厚实,却又不会太干。 叶舟有时候也会把玉米饼当主食。 陈舒:“走吧。” 几名士卒唯唯诺诺的应声,然后跟着陈舒一起往村落走。 走了一会儿,陈舒发现这几个士兵跟她保持着一大段距离,她有些奇怪,于是她停下脚步,一转头,那几个当兵的果然也停了下来。 不管她是慢是快,是走是停,这几个士兵都跟她保持着相同的距离。 陈舒不知道该觉得好气还是好笑,她是什么洪水猛兽吗?她也没对他们做什么吧? 于是她停在原地冲他们喊道:“你们快点!我又不会把你们吃了!” 士卒们有些慌乱的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个胆子大的朝陈舒走过去。 这几个士卒都是在军中不那么受重视的,身体养好之后就能看出他们年纪都很小,可能连十五都没满,陈舒经历的多了,虽然不至于把这些兵卒真的看成孩子,但对他们跟对成年男人的态度不同。 等他们终于磨磨蹭蹭的走到她面前,她才问:“你们怎么这么怕我?我又不会吃人。” 胆子最大的那个小声说:“斥候说了,你能徒手把人脖子掰断。” 陈舒:“……虽然他这么说也没错,但我也不是随便是个人都要杀,杀人也耗费力气,我不做白工,像是你们,若是不发粮饷,还上战场打仗吗?” 士卒们互相看看,老老实实的摇了头。 从军就是为了混口饭吃,他们又不是军户,立不了战功,进军营就是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年年发了军饷还能给家里人送回去,若是能攒下一点就更好了,离开军营以后就能娶个媳妇。 陈舒:“道理是这个道理嘛,那你们怕我干嘛?” 但她说了也不起什么作用,这几个士卒还是怕她,只是总算没有跟她隔着十万八千里走路了。 这个村落并不大,怎么数都只有十几户人家,房子都是泥巴房,不少房顶铺的都是瓦片,而是稻草,村里也没什么鸡鸭禽类,偶尔看到一只鸡还是被关在篱笆里,一看就是珍贵的财产。 陈舒敲响了院内有水井的人家房门,她提高了一些音量,但刻意挤了挤声音,让她的声音听起来没那么凶:“有人吗?!有人吗?我想讨碗水喝。” 门内好一会儿才传来人声,那是个年纪不小的女人,她哆哆嗦嗦的门内说:“兵爷……家里穷,实在没什么东西了,我家男人在外头干活,等、等他回来……” 除了女人的声音外,门内还有孩子的哭声。 陈舒深吸一口气:“大娘,我们真的只是来讨碗水了,要不只让我一个人进去?叫他们在外头等着?您放心,不白拿您家的水。” 又过了一会儿,门才终于被缓缓打开。 一张老妇人的脸出现在陈舒的视线范围内。 那是一张饱经风霜的脸,皮肤皲裂,像是干涸的田地般满是沟壑,她的嘴唇和眉眼都下耷着,只看脸,都能看出她是个穷苦人,脸上满是苦意。 陈舒端起笑脸:“大娘,我跟你进去。” 老妇人有些惶恐地低头,她侧开身,小心翼翼地说:“贵贵人请,寒寒舍简陋,招待不周……” 陈舒转头看了几个士卒一眼,让他们就在原地等着,自己跟老妇人进了房门。 进了这间屋子,陈舒立刻闻到了一股霉味,很难说这是什么东西的味道。 像是木头腐烂发霉的味道,又掺杂了别的味道,实在算不上好闻。 在只铺了一层稻草的“床”上,坐着三个孩子,最大的看起来有七八岁,最小的估计才出生不久,几个孩子都顶着一大脑袋和一个奇怪的大肚子。 孩子们还是哭,陈舒问老妇人:“大娘,孩子们这是怎么了?吃坏了肚子?” 老妇人摇头:“他们是饿的,肚子是喝水喝的。” 老妇人艰难地扯起嘴角笑了笑:“我去拿水桶,贵人稍候,我去帮你们打水。” 陈舒:“我看你们田里种的粮食都不错,怎么会饿成这样?去年秋收以后没有存粮吗?” 老妇人局促地摇头:“粮官来收了两次粮食,家里没有存粮了。” 陈舒一愣:“没有存粮?那你们今年怎么过?” 老妇人也有些迷茫:“挖些草根,对付一日是一日吧。” 陈舒叹了口气,老妇人似乎也没觉得这事有多奇怪,或者有多苦,他们年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去年活下来了,今年应当也能活下来吧? 几个孩子看到生人也没有反应,他们就像鸟巢里的雏鸟,只知道伸着脖子讨食吃。 像是已经饿傻了。 老妇人从灶台边拿出了两个水桶,木板长短不一,有些地方还破了洞,她用扁担担起两个木桶,只想早些把这个贵人和门口的兵老爷们送走。 “我来吧。”陈舒从老妇人手里抢过扁担,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心硬的人,可看到这样的情况却还是忍不住心软。 老妇人连忙说:“贵人、贵人、把扁担给我吧,我来担!我担得动!” 她看陈舒的外貌就知道对方绝不是平民出身,外头那几个士卒可能就是来护送她的,若是叫他们看到是陈舒担着扁担,责打她怎么办? 她是绝对撑不出兵老爷们的责打的! 她慌乱的想去抢陈舒手里的扁担,却又不敢用太大力气,只红着眼眶哭求:“贵人。贵人你可怜可怜我吧,我还有几个孩儿……” 陈舒不是滋味,她把手里的那袋子玉米饼递给老妇人:“我出去了,你不用跟出来,打完了水我把扁担木桶给你送回来,这些就当用你家水的酬劳。” “你安心,不会有人找你麻烦。”陈舒不去看她,趁老妇人捧着袋子迷茫的时候直接走出了屋子。 士卒们看陈舒出来,连忙跟陈舒一起走到水井旁。 陈舒把木桶交给他们,看着他们打水,终于忍不住问:“你们这些当兵的到底干过什么天怒人怨的事?老百姓怎么一看到你们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 几个士卒唯恐陈舒生气,连忙说:“这可不与我们相关,我们刚从军就跟着君上出征,从没祸害过老百姓,我们以前也是老百姓!” 第142节 陈舒:“那你们是老百姓的时候,怕当兵的吗?” 士卒们互相看看,一边打水一边说:“怕,怎么不怕。” “兵老爷杀了人也没事。”士卒们脸上露出后怕的表情,“若是家里有钱还好说,若是无钱,又有娇娘,那就难说了。” 陈舒:“那就没人管吗?!” 士卒们听出了她声音里的怒气,小声说:“大约是有人管的。” “可人都死了,若是把当兵的杀了,那也没什么用,还少了个可以上战场的。” 陈舒翻了个白眼:“我也是当兵的。” 士卒们一愣,他们想过陈舒是干什么的,但怎么也没想到她是当兵的。 陈舒没好气地说:“我十四岁就进了军营,我那儿倒是不怎么打仗,但当兵的跟老百姓也没区别,别说欺男霸女,谁要是敢拿老百姓一针一线,那都要军法处置,不仅要从军营赶出去,一辈子都要背上污点。” 陈舒:“你们这样不行!” “我要跟你们君上好好唠唠这件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自己人都管不好,还想强国?” “强个狗屁!” 士卒们咽了口唾沫。 她好凶,但凶的好让人向往。 · 土屋里,老妇人小心翼翼地打开了袋子,她不知道这袋子是怎么做的,但摸起来与她见过的所有布料都不同——虽然她也没见过几种布料。 但比起袋子,袋子里的东西才叫她手忙脚乱。 她刚刚打开袋子,就闻到了一股香味,那是粮食和香味和甜味。 老妇人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就着从窗外透进来的阴暗光线看过去。 十几块沉甸甸金灿灿的饼子。 每一块都比她的脸还大。 老妇人僵在那,她没有吃,而是伸手扯了扯自己的脸颊。 疼痛让她相信眼前的东西是真的,不是她白日发梦。 她张了张嘴,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第103章 阴暗的狭窄土屋里,老妇人看着桌上的玉米饼,嗅着那股香味,恍惚的不敢置信。 她呆呆的坐着,并不伸手去拿,也没有吃进肚里,她只是那么傻愣愣的盯着那一叠饼,一动也不动。 就连打水的人走了没有她都不知道。 孩子们早就哭累了,蜷缩在一起睡觉。 她有些记不清今天是什么日子,直到木门外传来男人的声音:“孩他娘!” 老妇人这才回过神来,好似这一刻,她才回到了人间。 老妇人站起来,一时不稳,差点摔倒在地上,幸好她及时扶住了桌沿。 这家里的东西没什么是好的——桌子是公婆在时就有的,如今有条桌腿缺了一块,总是摇摇晃晃,拿石头垫着也不稳。 一间方正的屋子,屋内只有一张摇摇晃晃缺个角的木桌,平日他们就跪坐在这桌边吃饭。 桌旁不远就是“床”,干草垫在地上,上面搭一张四拼八凑的皮毛便是被子。 除此以外,便是存放粮食的木桶,木桶总有缝隙,粮食容易受潮,他们便用破布将木桶一层层围起来,可即便如此,粮食还是要潮,只能挖地窖存放。 不过如今地窖里空无一物,只有木桶里还存放着一些麦子——还不够家里人吃上半个月。 平日里,他们夫妻俩便在村子帮土地多的乡亲干些活,挣一点口粮是一点。 可别家的余粮也不多,给的报酬越来越少,可能再过几日,他们便再挣不到粮食,只能坐吃山空了。 老妇人打开了门,门外站着的是同她一般皮肤皲裂,老态横生的老翁。 他们看着都是老人,可腿脚依旧有劲,只看脸,像是六十多的人,可看身体和力气,又像只有三十的人。 “老周说家里来了人?”老翁一脸焦急,他的声音在颤抖,“是兵老爷?孩子们没事吧?!” 他们家可有个姑娘!虽然只有六岁,可若是遇到没人性的,六岁也可用了。 老妇人看着自家男人的脸,她点点头,又摇摇头:“是来了人,但进屋的不是兵老爷,是个姑娘,借了咱家的水桶打水。” 她走出门,朝水井的方向看了一眼,却没有看到打水的人,只看到了放在水井旁的木桶和扁担。 老妇人不知该遗憾还是庆幸,她小声说:“孩他爹,你跟我进来。” 说着,她就拽住丈夫的衣袖,将他拉进了屋,又站在门口左右看看,关上了木门。 老翁一进屋便闻到了一股甜香味,他顺着香味看过去,看到的就是一摞黄灿灿的饼。 “这是……”老翁咽了口唾沫。 老妇人小声说:“那姑娘给我的,说是给我的酬劳。” 老翁不敢置信地说:“打水的酬劳?” 水值什么钱?他们这不缺水。 他们的水土好,哪里打井都能出水,土地肥沃,似乎撒一把种子来年就能丰收。 他们是陈国人,生来就在这片富饶的土地。 可他们并没有得到土地富饶的好处,只有数不尽的坏处。 从他们有记忆开始,每年征粮的次数从一次变成两次,再变成三次,去年甚至征了四次粮。 他们守着大片良田,却吃不饱肚子。 老翁的声音太大,吵醒了孩子们。 他们的孩子一个八岁,一个六岁,还有一个三岁,可除了那个八岁的,剩下两个孩子都没学会说话,或者说他们太饿了,并没有说话的力气,哭就耗费了他们所有的力气。 八岁的男孩也闻到了香味,他从“床”上爬起来,赤着脚跑到爹娘身旁,伸手抓住娘的衣摆,仰着头,像一只嗷嗷待哺的雏鸟,张着嘴喊:“娘,饿,吃饼。” 老妇人看向老翁。 老翁咽了口唾沫,他从最上面的饼上掰了一小块,小心翼翼地放进自己的嘴里。 入口很细腻,没有砂子麦麸等等难以下咽的东西,然后是甜味。 这是一股他没吃过的甜香味,这里没有玉米,他们自然也就不知道玉米是什么味道,但他吃了一口,就忍不住把手里的全都塞进了嘴里。 老妇人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唯恐他被噎住,连忙去给他倒了杯水。 老翁咽下嘴里的饼,连忙冲老妇人点头:“吃,叫他们吃,你也吃!” “一块饼这么大呢。”老翁看着这十几块饼,像是看到了他们一家之后的生计。 老妇人:“我去分饼!” 他们不敢多吃,这么多人只分一块饼,孩子们虽然小,但也知道这是好东西,他们吃得出好赖来,一家人都不说话,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着饼。 孩子们还会捡落在地上的饼渣塞进嘴里。 父母也阻拦,只忍着不去跟孩子们争抢地上落的那些渣子。 “这些都收起来。”老翁皱着眉,“若是放木桶里,潮了怎么办?” 老妇叹气道:“那也再无别的地方能放了,潮便潮吧,潮了也能吃。” 填了肚子,老翁才记起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他把布包放在桌上,打开后是一捧麦子。 “昨日的。”老翁不由叹气,“老杨说我不用再去了,他家也没存粮了,只能自己干。” 老妇人沉默半晌:“这日子怎么过啊……” 老翁拍了拍她的肩:“这不是还行吗?这么多饼呢!够吃多少天了!” 老妇人:“……这些饼吃完了呢?” 老翁:“那也该秋收了,收了粮食,就能过个好年!” 老妇人:“收了粮,粮官又要来了,把粮食交上去,今年恐怕熬不到春耕。” 他们去年能熬下来,全靠乡亲们接济,村里总有些大户,心肠软,愿意接济他们这些老实邻居,可他们去年欠下的粮食,今年还是还不上,今年再借,恐怕人家也不借了。 老翁不说话了,过了好一会儿,老翁才说:“我总能想到办法!你别发愁!” 老翁不再谈这件事,只问:“你说是个姑娘来的?是贵族家的丫头?” 老妇人:“看着不像丫头,倒像将军!” 老翁笑道:“就是不像丫头,也该是像小姐,哪有姑娘像将军的?” 老妇人也奇怪:“她个子高,大概这么高。” 她比了比高度。 老翁吓了一跳:“这么高啊!” 老妇人点头,她难得见到新鲜人,颇有些兴奋地说:“气势惊人呢!我看外头那些兵老爷都怕她,她看着是个好人。” 老翁:“她给咱家这么多饼,自然是好人!哎!这回可真是遇到贵人了。” “看来那些贵人们也不全是坏的。” 老妇人:“她要是再来就好了。” 现在想来,她恐怕再也碰不到那姑娘一样的人物了。 · “你们这样搞,老百姓不信当兵的,真到了打仗的时候,老百姓不配合,游击战都打不起来!”回到营地里的陈舒对着陈侯就是一顿狂喷,她连陈衍都没放过,“你好歹是个将军,管好自己手里的兵,令行禁止都做不到?我要是你,我早就羞愧的跳河去了!” 她喷完人喝口水,继续喷:“没有群众基础,军队就是无根浮萍,你们以为老百姓不重要?” “放屁!” 第143节 “真到了打仗的时候,老百姓不仅可以传递消息,帮忙打掩护,还能运送物资,老百姓更了解当地生态,知道哪里能藏人,哪里能掩护,没有老百姓,军队就是无头苍蝇。” 陈侯和陈衍坐在帐篷里,被陈舒训得跟孙子一样。 两人都低着头,渴望这仙人快些进来解救他们。 可帐篷外的叶舟听着陈舒喷人,老老实实的回到了自己帐篷里——他是绝对不会去触陈舒的霉头的,更何况,他也不觉得陈舒说错了。 陈舒发泄了一通,发泄完了以后冲陈衍说:“我帮你带兵!你好好看,好好学!学完给我写报告。” 陈衍小声问:“陈姑娘会带兵?” 陈舒:“我十四岁就当兵了,我打的仗比你过得桥都多!” 她虽然在自己的位面没打过几场仗,但自从成为位面雇员后,打得仗就多了起来。 比起陈衍这个只看兵书,没有实际操练过的将军,她确实更有经验。 “兵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战场也是活的,真到了战场上,比的就是谁更灵活,更能随机应变。”陈舒,“兵书教你的东西,你要灵活运用才算掌握了,不然就是死读书,读死书,屁用没有。” 陈侯看了看自己的兄弟,在心里为他默哀了两秒。 陈舒连“屁”字都说出来了,还不知说了一次,可想而知,她是真的动了气。 陈侯也有些好奇:“陈姑娘也当过兵?” 陈舒点点头,她骂了一通人,总算气平了,也不再那么咄咄逼人,平心静气地说:“当过。” 陈侯更好奇了:“在天上,女子也能带兵打仗?” 但他更好奇的是:“打谁呢?” 难道还有人能跟神仙做对? 陈舒又想起了被陈侯的十万个为什么支配的恐惧,连忙说:“你别多问,问了你也听不懂,你只需要知道,你们的军纪需要整顿,当兵的就要有当兵的样子,军饷不是白吃的。” “当兵是为了保家卫国,是为了保护老百姓。” “若是当兵的对老百姓下手,那就是畜生不如!” 陈舒叹了口气:“你们啊,不争取人心,不进行爱国教育,没有凝聚力,不用别人来打,可能再过些年,你们自然而然就亡国了。” 老百姓心里没有国,当兵的心里没有国,甚至士人公卿心里也没有国。 那这个国,还配称作国吗? 陈舒不知道这里的人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们似乎根本不在乎国家如何,甚至不觉得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是相连的。 陈侯连忙正色道:“姑娘教我。” 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女人行大礼。 陈舒:“爱国教育还是其次,这不是一夕之间能种下的东西,但军中的令行禁止必须做到,老百姓怕当兵的,把当兵的看做洪水猛兽,打仗的时候,他们就会明明知道消息也闭口不言。” “你是将军,看过兵书,你应当知道延误战机有多严重。”陈舒看向陈衍,“人心你不争取,别人就会争取。” 陈舒看向陈侯:“就像你,你的政令出不了临淄,可如果天底下的百姓都认你为君,那即便你不派人去各个城池,老百姓也能帮你把这些城池抢过来。” 陈侯瞪大双眼:“他们……帮我抢?” 陈舒:“当然,你别小看老百姓,蚁多咬死象,他们只要愿意为一个目标一起前进,别说公卿贵族,就是你这个君侯,他们也能推翻。” “只是他们现在还意识不到而已。” 老百姓的手里没有武器,没有人领头,也没有思想指导。 陈舒:“就像是如果你要打一个城池,只要老百姓信你,愿意追随你,他们总能找到办法去打开城门。” “你的大军停在城外,他们也能为你传递消息,到时候城内所有人都是你的内应,你还有打不赢的仗,收不回的城池吗?” 陈侯傻了,他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陈舒的话如同当头棒喝,让他的神智清醒起来。 他感觉自己从未这么清醒过。 他从来只想争取公卿世族们的支持,脑子里就没有过百姓。 实在是百姓穷困无能,他们只能种地和干苦力,没有智慧,也没有家族传承。 可现在,陈舒的话给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他看到了另一种可能性。 公卿世家和他相辅相成,可又天然敌对。 他想要维护自己的王权,而公卿世家又要维护他们自己的权力。 所以除非外敌来犯,否则他们绝不会统一目标,他们的支持是不好争取的,就算争取了,也没人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反戈一击。 可老百姓,是好争取的。 陈侯哪怕没当过百姓,也知道老百姓们想要顿顿吃饱饭,家里有余粮,不用卖儿卖女就能过安稳的日子,没有大兵闯进他们的家里,能够好好度日。 “陈姑娘,带兵的事就托付给你了!”陈侯站起来,朝陈舒下拜,“衍弟也会随你一起。” 陈舒摆摆手:“我出去了,我在附近走一走。” 说完,她也不看陈侯和陈衍,掀开帐子走出了帐篷。 她看着眼前的千亩良田,看着那些面黄肌瘦还在地里干活的人,一拳砸向了身边的树。 等她走开,士卒们才看到那颗还算“健壮”的小树,晃晃悠悠的从她砸过的地方断裂,然后折向了一边。 有人咽了口唾沫。 这拳头要是砸在人脑袋上,恐怕能直接把人砸死吧? 陈舒没有回到帐篷里休息,她觉得气愤,她经历过那么多位面,却从未这么气愤过。 可能是因为她当了那么多年兵,实在看不惯当兵的去欺男霸女,也可能是那个老妇人的神情触动了她心底最柔软的一块肉。 陈舒没有再往前走,她钻进了叶舟的帐篷里,一进去就对叶舟喊道:“老板,我这个月的工资还没用对不对?下个月的我也预支了。” 叶舟看向她:“你预支工资买什么?粮食?” 陈舒点头:“我心里不舒服,准备去当一把散财童子。” “散出去了,我心里就舒服了。”陈舒看着叶舟的眼睛,“老板,我就任性这一回。” 叶舟倒是不劝她:“你要换什么?我这次出来就带了不少粮食。” 陈舒:“大米红薯土豆,便宜量大的都行。” 叶舟:“那行,我们找一块空地,我把东西拿出来。” 叶舟看陈舒这样,像是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但他也知道,陈舒经历的比他多,应该不至于看到可怜人就不管不顾,肯定是想到了跟自身经历有关的东西。 既然不是丧失理智,那她换粮这件事就没什么好说的。 更何况,这样的村子又没有什么公族大户,给他们粮食,也不用担心他们手里的粮食再被抢走。 “你都出了钱,我这个当老板的不出钱也不行。”叶舟说,“这样吧,我出一半。” 此时走进帐篷的邹鸣也开口:“我也出一个月工资。” 跟着邹鸣一起进来的莎拉也立刻说:“我也出!” 经过的草儿探过脑袋来问:“出什么?” 莎拉:“不知道,反正出就对了。” 草儿“哦”了一声,既然姐姐这么说,那她也不问了,只说:“我也出。” 很快,超市里的雇员们都“出”了,即便他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要出什么。 叶舟只能给他们解释。 原本叶舟以为,这些吃过苦的雇员都不会愿意把工资捐出去——毕竟吃过苦受过穷,就会更珍视自己拥有的,让他们卖力气可以,让他们出钱,那不行。 可没想到,雇员们倒是都很大方,尤其是草儿娘:“仙人,我出半年的!给我剩点让我吃饱饭就行。” 武岩也说:“仙人,我家出我一个人半年的工资。” 周文:“仙人,我家也出我一人半年的。” 冯瑶:“我出三个月的吧,我还想存点带回去给我朋友。” 草儿娘脸上带着笑:“捐钱好!能叫他们吃饱饭,好!” 她多么希望,当年她逃荒的时候,也有这样的人来帮她。 可她没遇到。 如今她能帮人,就像看到了以前的自己。 当初她遇到了仙人,如今她也愿意对这些可怜人施以援手。 叶舟略微吃惊后冲他们笑了笑:“也不用这么多,这样吧,一人半个月工资,这就够了。” 超市里有这么雇员,半个月工资加起来也有上万块,大米土豆红薯和玉米粉不知道能买多少,让这一村子的人过一年吃饱肚子的日子不是问题。 而且土豆红薯他们还能留种,这里土地又好,之后的日子也不会太难过。 叶舟:“陈舒,发粮的事就让你去吧。” 这次叶舟也不担心这种送粮的行为会让当地百姓贪得无厌——毕竟他们只在这里停留一夜。 这一夜过后,他们和这些村民再不会打交道。 既然如此,想做好事就做吧,没什么可顾虑的。 至于村民是不是领情,是不是会因此生出贪心,都无所谓了。 叶舟看向陈舒。 陈舒点了点头:“好。” · 赵家村是个闭塞的小村子,村里没有外姓人,只与周围的几个村子通婚,他们只会种地,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求生本领。 因此村里也很少有什么大事发生,最多就是谁家嫁娶。 可如今嫁娶也没有婚宴,多是自家人凑在一起吃顿饭便算礼成了。 所以村长挨家挨户敲门,说有大事发生的时候,村民们想的都是——又要交粮了? 有人还不等村长说是什么大事便哭起来,好端端一个汉子哭成了泪人:“村长,交不起了,真交不起了,再交,我一家只能找块石头撞死!你进来看看,你进来看看,粮桶里没有余粮了,真没有了啊!” 村长看着汉字脸上的泪,可完全没被汉子的痛苦感染,反而依旧一脸兴奋:“是贵人们!是停在咱们存边上的贵人,说要给咱们送粮!不要钱!也不要人!啥也不要!” 第144节 “有米呢!”村长大喊道,“有米呢!” 汉子愣在原地,汉子的婆姨躲在自家男人身后,小声问:“村长……不是癫了吧?” 贵人哪有这么好心,又为何要给他们这些贱民送粮食? 村长瞪她一眼:“你才癫了!” “你们若是要领,便去哪儿。” 村长指向一块空地,此时天已经快黑了,村民有些看不清楚,只能眯着眼睛去看。 他们看到那块空地上有人走动,人的身后堆着不少东西,可看不清究竟是什么。 村长也不和他们多话,扔下一句:“我还要去下一户,你们自己去。”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奔向下一家。 他老迈的身体已经许久没有这么有力了。 作为村长,他只能看着家家户户陆续断粮,他们家在这里当了不知多少年的村长,他爷爷是,他爹也是,他们家每年都借出去了不少粮食,知道这些粮食多半是收不回来的。 可不借,他又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些村民去死。 他没读过书,不认识字,但他心里清楚,他是一村之长,他得管着他们,不叫他们饿死。 否则哪还有什么村?什么长? 第104章 时下百姓常吃的食物,只有小米黄米和各种豆子,陈国土地再丰饶,也不能把小米换成大米。 他们吃的菜,也多数是野菜,流传到后世,估计只能算是野草了。 肉那就更不用提,当兵的能不能吃上肉,得看能不能打到猎物或者买到商人们让农户饲养的家禽,但即便将军愿意出钱给当兵的买肉,他们也不是经常能吃到,更不是个个都能吃到。 能吃到肉的,都是将军身边的亲兵,而且也只是尝到点肉味。 要是有一碗肉汤配小米饭,那都算是非常奢侈的日子了。 而庶民基本是吃不到肉的,他们很少饲养家禽,因为他们要把所有时间都放在下地干活上,根本没有时间去照顾禽类,没有粮食去饲养。 更没有时间和技术去打猎。 家禽都养不起,那就更不可能养牛了。 买都买不起。 陈侯到了超市后,每天最期待的事就是到饭点吃饭,他什么都能吃,什么都觉得好吃,现在陈侯比起刚得救的时候,胖了三十斤不止。 连陈衍都胖了二十斤左右。 陈侯告诉叶舟,他在临淄也不是天天都能吃到肉,就算能吃到,也基本不是鲜肉,而是没什么味道的熏肉肉干,他是不缺盐的,但除了盐以外,基本什么调味料都没有。 叶舟还很好奇地问,他们这儿最美味的菜是什么。 陈侯就拿周天子举例,周天子的膳食是八珍,但这八珍跟叶舟想象的相距甚远。 其中一样是渍,就是把牛肉切片后泡在酒里,次日拿出来蘸着肉酱吃。 这都能算上“珍”,还是周天子独有,就能想到在这里食材有多珍贵,食物种类和菜色有多匮乏。 而且他们用来烹饪的鼎是青铜做的,不是个个工匠手艺都好,所以很可能吃一口菜,然后从嘴里吐出一块青铜粒。 在现代,一点耗油或者味精就能提供鲜味,但在这里,哪怕是周天子,恐怕也没有真正尝过鲜味,因为没有香料,他们吃鱼只能吃到土腥味和鱼腥味,没有半点鲜味。 叶舟没有去给村民们发粮食,除非必要,他现在已经不太愿意亲自去装神弄鬼了。 不仅尴尬,还很累。 他坐在帐篷里吃自热番茄味火锅,配着一份自热盖浇饭,和不请自来的陈侯一起用餐。 比起叶舟的斯文,陈侯吃饭就像有人在跟他抢,筷子用的虎虎生威,吃得一嘴都是油,并且只要肚子还有点位子,就绝对不会停下。 可能是因为赶路,叶舟没什么胃口,火锅没怎么动,盖浇饭完全是因为他不想浪费,也不想别人吃自己剩饭才吃完的。 不是他觉得有人会吃他的剩饭,而是有一次和陈侯一起吃饭,他实在吃不下了,结果刚放下筷子,陈侯就问他是不是不吃了,仙人不吃的话,能不能让他吃? 从那以后,只要是跟陈侯一起吃饭,叶舟哪怕吃撑了,也要把碗里的饭吃光。 陈侯连番茄锅的汤都喝光了,用餐纸擦了擦嘴以后,格外满足的打了个嗝,嗝声太大,他有些羞涩的用手捂住嘴,然后小声说:“叫仙人看笑话了。” 叶舟实在看不下去:“我会把酱油和鸡精的做法交给你,但能不能凑足鸡精的材料就看你了。” 鸡精可以用鸡肉做,叶舟能查到资料,但不能确定这种纯手工制作的鸡精能不能和工业生产的鸡精比,但肯定比只有盐好得多。 “豆腐的做法也给你。”叶舟,“豆腐好做,材料也简单。” 除了做着累以外,没有别的缺点。 陈侯叹了口气:“实在是,实在是来此之前,暨不知世间竟能有如此珍馐!” 叶舟劝了句:“陈侯还是少吃点吧,我怕你到了临淄,没人能把你认出来。” 陈侯长肉很费脸,他身体看着倒还好,但脸已经圆成了一个球,眼睛也被挤小了。 如果不是叶舟天天都能看到他,估计也要以为他换了一个人。 陈侯又叹气:“暨不及仙人有定力。” “仙人肯定尝遍世间珍馐,暨在以前,连糖都不曾吃过。” 这时候没有甜菜,陈国又不产甘蔗,没有培育过的水果酸涩不能入口,他们所有的甜味都来自于蜂蜜,但也没人养蜂,所以能不能品尝到甜味全看运气。 就算有人找到了蜂巢,采到了蜜蜂,也有一堆公族贵胄争抢,国君反而更难吃到嘴里。 所以陈侯现在但凡是吃的,他都爱。 菜和米饭他爱吃,各种甜得齁的甜食他也爱吃。 反正叶舟吃不下的甜食,只要拿给陈侯,他都能吃个干净。 现在陈侯最爱的是大白兔奶糖,他甚至还搞了个荷包,包里永远有大白兔奶糖。 走到哪儿吃到哪儿,睡觉之前都要吃几颗。 叶舟在知道陈侯的日常生活后,觉得自己宁愿在现代当个小市民,也不想来这儿当国君,糖都吃不上,调味料只有盐,对点个外卖都能点出花来的现代人而言,估计国君和野人也差不了多少。 国君都过着“野人”的日子,更别提庶民了。 · 陈舒叉着腰,她大喊道:“排队!都排队!” 在她的面前,是从家里拿着陶碗陶盆木桶藤框等等一切可以装粮食的村民们。 村民们几乎是全家老少一起出动,连刚会走路的孩子都捧着一个缺了口的碗,他们不知道排队是什么意思,只不断的朝前拥挤,望眼欲穿地看着摆在空地上的“粮食”。 他们不认得这些粮食是什么,但能闻到粮食稻米的香味,知道这些是能填饱肚子的好东西,因此发了疯般的朝前挤。 陈舒吼得喉咙都快哑了,也不见他们维持秩序,只能把村长叫到自己身边来,声音沙哑地说:“让他们老实点,排成长队,就和行军一样。” “否则粮食就不发了。” 最后一句话把老村长吓得脸色惨白,他连忙叫上自己的几个儿子一起去维持秩序。 好在老村长的话还是有用的——他几个身强体壮的儿子也很有用,村民们终于在老村长的警告下开始排队。 陈舒喝了一口水,开始和草儿娘他们一起给村民们发粮。 红薯土豆都是用蛇皮袋子装好的,虽然村民们带着盛器,但陈舒觉得把蛇皮袋子拆开再分是脱裤子放屁,于是让村民们以家庭为单位过来领粮。 陈舒记忆力很好,她能快速记忆,只记每个家庭特征最明显的那个人,以防他们领过之后再来领。 老妇人排在队伍的末尾,他们的孩子有三个,是村里孩子最多的家庭。 虽然人们都在生,越生越多,可活下来的太少了,为了能让更多孩子活下来,就必须继续生。 很多村民可能生了七八个孩子,可活下来的只有一个。 孩子太脆弱了,他们可能死于食物中毒,死于风寒发烧,死于父母看护不力。 所以即便人们都在生,一直生,可人口并没有增多。 相反,村里的人口一直是在下降的。 老妇人怀里抱着最小的孩子,两个大些的孩子一人捧着一个碗,死死的盯着陈舒身后的蛇皮袋子,以及那些在搬运中从袋子里漏出来的米。 有些小孩会挣脱父母的手和怀抱,跑到陈舒身后捡拾地上的米粒,甚至不会用手擦一擦,捡起来就塞进嘴里,陈舒甚至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咀嚼。 陈舒连忙拦住那些孩子——谁知道土里有没有寄生虫或者别的脏东西,孩子们就这么吃进肚子里? 陈舒又一次把村长叫过来:“以后你们自己饮水,别直接喝井水,都要烧开后再喝。” 她也不说科学道理,只用村长能听懂的话解释道:“水里有鬼魅施加的诅咒,人要是直接喝了,必然会腹泻腹痛,肚子里甚至会长成虫子,只有用火烧过,沸腾以后才能驱散那些诅咒。” “你们这里的孩子是不是常常腹泻?身体发热后死亡?”陈舒问。 村长立刻点头,他连忙说:“是是是,贵人,正是如此!” 陈舒:“那便是喝了不干净的生水,还有,平时吃饭前也要洗手,土壤里有虫和虫的卵,人把虫卵吃进肚里,卵就会在人的身体里孵化,到时候你的血肉里都满是虫子。” 村长吓得瞪大眼睛,陈舒:“我是不忍看你们受苦,你信不信我不在乎,你只管到时候告诉他们,听不听也是他们的事。” “贵人放心,我定当看着他们,不叫他们再喝生水,都要烧开后才能喝。”村长小心翼翼地问,“但烧过的水太烫了……” 陈舒:“……你放一会儿不就凉了?” 村长声音越来越小:“可放凉了,与生水何异?” 陈舒:“……” 她说了那么多,结果村长以为热水能喝,冷水就是生水。 陈舒深吸一口气:“与冷热无关,只有煮沸过后的水能喝。” 村长终于明白了:“多谢贵人。” 他倒是不怀疑陈舒在胡言乱语,他们一生都不会离开村子,眼前所见永远都是附近山川田地,对贵人世族的了解只在想象当中,他们是真的相信贵人世族跟他们不是一样的人。 他们生而低贱,贵人世族生来高贵。 所以贵人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才是寻常。 第145节 陈舒拍了拍老村长的肩膀,看对方头发花白还在忙里忙外,赞道:“老翁今年多大年纪?如此年迈还亲力亲为,实在不容易。” 老村长连忙说:“小老儿如今四十有二了。” 陈舒茫然了,在这里四十岁就算老人了吗?人老的也太快了吧?! 老村长还有些得意:“附近的村落里,就属小老儿我最长寿,虽然四十有二,可胳膊腿还有力气。” 陈舒舒出一口气:“你们也不容易。” 老村长连连点头:“正是,正是!如今日子不好过呢!” “若是每年能少收一回粮食就好了!”老村长皱着眉,“咱们的土地再好,也不是今天洒种子,明日就能收获,粮食一年收两回,收粮官来三回,哪里还能有粮食留下?” 他小心翼翼地说:“贵人若是有门路,能见到上头的老爷们,也与他们说说我们的不容易。” 陈舒:“放心吧!” 世族有多少土地,庶民有多少? 一国的财富,大半都在世族手里,老百姓穷得底掉。 可他国来人要粮,陈侯只能朝庶民伸手,他倒是也朝世族公族要了,可个个哭穷,他也不能强要,强要,那就是要打了。 老妇人终于排到了前头,她依旧躲在自己丈夫身后,她不敢见村外的人,哪怕给她发粮食的也是一个老妇,可她依旧胆战心惊。 她缩着脖子,只能发粮的人把粮食递过来,她再扛到背上。 李姑把蛇皮袋子交给了老翁,她看了眼躲在老翁身后的妇人,忍不住说了句:“别这么害怕,我们是来送粮的,不是来吃人的。” 可她的话刚落音,老妇人突然就给她跪下了。 李姑被吓得后退了一步——从来都只有她跪人的,哪有人跪她的? 老妇人哭着喊道:“贵人,贵人,我不是,我不是……” 李姑很快意识到了什么,她连忙说:“我没说你什么,你起来,粮食发给你,你放心,不比别人的少。” 她说完后就不再说话,沉默着又搬了一袋粮食过来。 她也是庶民,知道对庶民而言最怕的就是贵人,谁也不知道他们哪一句话会得罪贵人,而贵人又会对他们做什么。 贵人是人,他们不是。 老翁在妻子跪下的时候也跪下了,直到他们发现发粮的贵人没有把他们赶走,也没有不给他们发粮,才互相搀扶着站起来,千恩万谢的扛着领到的粮食走了。 他们那么瘦弱,可又能扛起那么重的粮食,就连三个孩子,都拖拽着一袋粮食往家里走。 李姑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她偏过头,用手擦了擦眼睛。 负责搬运的草儿看她娘的样子就知道娘哭了。 她觉得有些奇异——在她的记忆里,娘是不哭的,是泼辣的,谁若是敢跟他们家抢水,她娘就能跑去对方家门口骂上一整天。 有娘在,她就什么都不用担心。 娘也从来不会同情人,她记得娘说过,心疼自己都不够,哪儿能心疼别人。 可如今,娘会心疼别人了。 草儿觉得自己胸口涨涨的,眼睛也有些发酸。 · 老妇人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有力气过!她脸上还带着泪,可手脚却格外麻利,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背上的粮食沉!空地里还有呢!他们家分到了不少,还要再搬两趟才能搬回家。 她害怕有别家的把自己的粮食搬走了。 “孩他爹,你快点!”她只扛了一个麻袋,老翁扛着两袋。 老翁脸色涨红,他说话的时候差点咬到了字的舌头,浑浊的双眼放光:“我快,快!” 他们把粮食扛回家,刚刚放下,又马不停蹄的往空地上跑。 如此反复三次,他们总算把粮食都带回了家。 老妇人扛回最后一袋粮食,终于一屁股坐到地上——她此刻才感觉到了累了,腰感觉到了疼痛,可比起身体的疼痛,她的精神却格外亢奋。 “打开,快打开看看!”老妇人撑着地面站起来,她弯着腰打开了蛇皮袋的封口。 刚打开的瞬间,大米的清香就扑面而来,老妇人几乎要溺死在这粮食的香味中。 他们这小小的土屋里盈满了大米的香气。 孩子们立刻放声嚎哭:“饿!娘,饿!” 老妇人看向丈夫,老翁:“吃饭!煮饭!我们也吃一次饱饭!” 他们立刻动手做起饭来,他们买不起鼎,只能用陶罐做饭,陶罐早就缺了口子,可他们也没钱买新的,只能用着这个破陶罐。 老妇人在陶罐里加了些水,也不淘米,直接将米放了进去。 “看着不像咱们平时吃的米。”老妇人手里抓着一把白花花的大米,她不敢置信道,“哪里能有这么白的米?还这么大!” 老翁小声说:“肯定不是咱们陈国的。” 老妇人虽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但也是从小听长辈说,他们陈国的土地是最好的,种出来的粮食最好的,他国的粮食都比不上他们,所以那些国家才总找他们伸手要粮。 “我爹娘说过,咱们陈国的粮是最好的。”老妇人有些倔,“他国不会有这么好的粮。” 陈国的粮好,已经是他们这些以种地为生的庶民们唯一值得骄傲的事了。 老妇人又指着另外两袋打开的蛇皮袋说:“那两样,咱们见到都没见过呢!” 老妇人小声说:“他们肯定不是他国人,也不是咱们陈国人,说不定是高人!” 老翁有些迷茫:“什么高人?” 老妇人跺了跺脚:“世外高人!住在深山老林里的那种。” 老翁还是不理解,但他也不反驳妻子的话,只笑着说:“你说是如何,那便是如何吧。” “只要粮官不来,这些粮食够咱们吃了。”老翁闻着煮米饭的香味,陶醉地说,“这样的米若是用来酿酒,定然也能酿出好酒。” 老妇人:“贵人们才喝得起酒呢,哪里能那样糟蹋粮食,填饱肚子的东西,酿成酒一泡尿便没了。” 孩子们慢慢不哭了,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眼泪,哭累了便缩到父母的怀里,一家人团坐在一起,等着米饭煮熟。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妇人去灶台前看了一眼,发现米已经煮开了花。 这定是可以吃了。 她冲丈夫说:“去把碗拿过来。” 他们的屋子没有烟囱,灶台都设在屋外,只搭了棚子,用来挡雨挡雪,冬天的时候,这里还要用来堆柴。 他们端着碗,每人都盛了满满一碗的白粥。 老妇人往屋里走时,朝左右看了一眼,邻居们果然也与他们一样,都在做饭。 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 “可惜没有小菜。”他们回到屋里,围着木几跪坐下去,把碗放在桌上。 他们米放得多,虽然是粥,可和米饭没有太大差别了。 老妇人笑道:“有粥吃,哪里还要小菜?如今家里也没盐了。” 老翁叹气道:“盐贵呢。” 他们可买不起,就是要买,买的也是最差等的盐,说是盐其实是盐土,放在水里煮一煮,沉淀一夜,把上面的水倒出来,下面的土便不要了,等水干了,就有一点少少的盐。 但吃着是发苦的,但他们也没吃过好盐,不知道真正的盐应当是什么味道。 “就这么吃吧!”老妇人笑丈夫,“昨日连粥都没有,怎的不抱怨没有小菜?” 老翁:“我就这么一说,哪里真要小菜了?我吃完就去山里走一走,不走深了,看看能不能找到些菜,带回来晒干了,也能吃久一些。” 老翁:“还得砍柴。” 老妇人点点头:“那我收拾一点粮食,给我娘家送回去。” 老翁:“应该的,岳父岳母以前给我们借了不少粮食。” 他们能撑到现在,不仅靠村长善心,也靠老妇人有个家里劳力多的娘家,虽然也过得穷兮兮苦哈哈,但还是能挤出一点粮食接济他们,否则靠他们两个,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把三个孩子养到这么大的。 “娘,吃饭。”长子抱着碗,用木勺往自己的嘴里刨粥,但粥太烫了,烫得他五官发皱,可他舍不得把嘴里的粥吐出来,就这么强忍着,忍到眼睛里都冒出了泪花,才张嘴给娘看,“娘,烫。” 老妇人看过去,发现长子嘴里被烫出了两个泡,她无奈道:“家里没针,等吃完了,叫你爹削个木签子,把泡挑破就好了。” 长子点点头,他看着那碗粥,想吃,又不敢吃。 老妇人这才拿起来,她自己不吃,反而先把粥吹凉了,喂给孩子吃。 老翁也放下自己手里的碗,学着妻子的模样给孩子们喂饭。 夫妻俩此时肚子是饿的,身体是累的,可他们脸上带着笑,红彤彤的脸上满是汗水。 孩子们一口口吃着饭,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感受着人生中头一顿带着米香的饱饭。 外头炊烟袅袅,屋内满是米香。 真是好日子啊。 第105章 大约是开了禁,叶舟走了一路,就当了一路的散财童子,他自己捐,但也没有放过陈侯。 作为一国之君,国民活成这副样子,无论如何他都应该负主要责任。 就连陈侯穿的战甲都被叶舟给扒了,好在战甲还算值钱,毕竟是国君,他穿的战甲由名匠打造,在系统里兑换除了一百三十多万的高价。 陈侯也从未这么近距离的观察过庶民——他出生至今,还是第一次离开临淄。 能在临淄生活的百姓都不是真正的庶民,他们小有家资,代有世仆,拥有自己的奴隶和财产,供得起孩子读书。 对于庶民生活,陈侯只在官员和亲信的嘴里听说过。 他知道庶民穷困,他们种的粮食自己吃不了,更买不起,穷得卖儿卖女,如今鲁国不少奴隶都是陈人,可那些干巴巴的话,永远没有眼睁睁看到的现实有冲击力。 陈侯看到过老夫妻拉着孩子,把孩子交到奴隶商人手中,而他们仅拿到一袋黄米和一袋豆子。 孩子们不哭不闹,只是一直扭头看着父母,再被商人带离。 第146节 生离死别日日都在陈国境内上演。 在他们散财的路上大大小小一共遭遇了十几次暗杀,五六个城池和关卡拦住他们的去路,不叫他们同行,守城官员和将士要么质疑陈侯的身份,要么早就被左徒收买了。 越靠近临淄,陈侯的心就越凉。 陈侯也问过庶民,问他们如今陈国的国君怎么样。 庶民们大多回答,君上是个好人。 他们都真心实意的认为陈侯是个好人,这么多年不加税,不欺男霸女,也没有奢侈享受,他的节俭在国内都是出名的,庶民们都知道侯夫人至今都没有一样像样的首饰。 但陈侯也听出了他们的言外之意,君上是个好人,但不是个好国君。 “我记得之前我就说过。”在快要到临淄城门口的时候,叶舟在马车里对陈侯说,“国富民强的时候,大问题也是小问题,国贫民弱的时候,小问题也是大问题。” “哪怕是你个暴君,是个昏君,只要你的国家强大,你的百姓能吃饱穿暖,那你也是好国君。” 陈侯苦笑道:“待回了王宫……” 他们已经从阿如的口中得知,在临淄主导一切的人是左徒赵穆。 “赵穆原先是赵国公卿之后,一家为赵王所害,投奔于我。”陈侯提起赵穆也不再是老好人的样子,眼底露出了几分凶意来,“我怜他携老带幼,不忍看他于诸国奔走又总被驱赶,哪里想到他被养大了胃口……” 陈侯又叹气:“我原本以为,他在陈国无人可以依傍,只能依靠于我,我总要培养些自己的亲信。” 他在公族之中只信得过陈衍,比起同姓,他宁愿相信外姓人。 可哪里想到,这个靠着他才能站稳脚跟的人,竟然会在他落难的时候谎报他的生死,想挟持太子,成为真正执掌陈国的人。 叶舟笑了笑:“这不是很正常吗?” “别人有,不如自己有。” 与其让自己的身家性命捏在别人手里,当然还是自己拥有权力更好。 不过叶舟也有个疑问:“公族不阻拦他吗?” 公族都是陈侯的亲戚,按理说,就算他们想从陈侯手里争权夺利,但在外人出现时,应该会暂时停下内讧,先把外姓人打出去,但为什么至今都没有动作? 如果公族有动作,他们也就不会在各个城池被拦那么久了。 陈侯笑了笑:“或许对他们而言,我的存在太碍眼了,换做是太子,他们就能得到更多,赵穆应当同他们商量过了,要与公族两分陈国。” 这句话刚刚落音,马车就停在了城门口。 车厢微微前倾,很快就平稳了。 陈衍让士卒们在原地等待,手持令牌走到了守城士卒面前,他以为到了临淄,守城将士就不会再敢阻拦他们,因此急切地将令牌举到将士眼前:“君上归国,尔等速速放行。” 守城的士卒看了眼令牌,又看了眼陈衍,他小声说:“将军,没有左徒的手令,小的不敢放你们进去。” 陈衍虎目怒瞪:“你们这是要做什么?!造反吗?!君上归国,不说百官相迎,也不该如此将君上拒之门外!你们可知这是什么罪?!” 士卒低着头,他认识陈衍,也知道陈衍乃陈国大将,能由他护卫的人只能是国君。 可士卒却没有动,也不敢去叫同袍开门。 “将军。”士卒小声说,“临淄如今已被左徒把持,夫人被囚禁在宫内,老大夫在听闻君上薨逝后跟随而去,不服左徒的大人们要么死要么被赶回了封地,如今的临淄,已是左徒的一言堂,我此时若放你们进去,才是害他们。” 士卒:“门内便是左徒召集的精锐将士,若是开门,你们恐怕……” 他不是阻拦他们进城,而是不想看他们送命。 但陈衍并没有因此收敛怒容,反而脸色涨红:“好个左徒!” “我便要会会他!看是他们的脖子硬,还是我手中的陈剑更利!”陈衍大喝一声,“开门!” 士卒看他的样子,也知道改变不了他的决定,因此抱拳说:“将军保重。” 说完,他便冲身后的将士们喊道:“开城门!” 将士们如同喊号子般喊道:“开城门——” 十几个士卒聚在一起推门。 他们开城门的同一时刻,城墙上忽然冒出了上百名弓箭手。 箭如雨下。 叶舟坐在马车里不动如山,他这个马车别看很古代,实际用的材料很好,别说防箭,还能防弹,因此他还冲陈侯说:“不用担心,他们会解决的。” 邹鸣站在马车旁,他看着眼不远处的陈舒,陈舒已经架好了枪。 莎拉舔了舔嘴唇,她站在邹鸣旁边,小声说:“要不要比比看?” 邹鸣挑眉:“比什么?” 莎拉:“比谁先进去。” 邹鸣冷笑一声:“幼稚。” 但莎拉对他的话毫不在乎,她几乎是立刻蹿了出去,比起身为人类的邹鸣,她能不借助任何工具,迅速上到城墙上去。 这一次她不用再手软了。 莎拉跳上城墙后一言不发,杀戮才是她最擅长的事。 不是打仗,不是比拼胜负,只是单纯的杀戮,她的脸上溅满了血珠,身上的衣服也被鲜血打湿,她杀红了眼,不时还会舔舐手上的血珠。 随着耳边的枪声越来越密集,莎拉这才停下来才身后看去。 邹鸣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登上了城墙,他手里拿着散弹枪。 近身战散弹枪的威力更大,并且被近距离击中的敌人不可能有捡回一条命的机会。 比起怪物一样的莎拉,面无表情的邹鸣更像一个杀神,莎拉还会因为鲜血的刺激兴奋,但邹鸣全程没有露出任何表情。 城墙上的数百名弓兵甚至还有做出任何有效反抗就被消灭的一干二净。 邹鸣收起枪。 门内的补兵已经朝陈侯他们冲杀了过去。 陈衍带着士卒正要迎敌,一个人忽然挡在了他的身前。 武岩带着笑,很和气地对陈衍说:“陈将军,让我们来吧?” 陈衍有些茫然:“你们?” 他倒不是瞧不上他们。 实在是武岩这一行人,有男有女,甚至还有老人,根本看不出是能打仗的人。 之前他们虽然制住过几次刺客,但那都是有仙人神力相助。 还是……仙人这次依旧会助他们? 陈衍立刻说:“那咱们左右夹击!” 武岩微微摇头:“陈将军还是带他们先退后吧。” 难得的锻炼机会,超市里的雇员们都不想错过,他们已经跟着陈舒不知道训练了多少时间,每天不仅要练习射击,还要负重跑和各种锻炼,但一直没有实战机会,现在正好是他们验证结果的时候。 尤其是他们是护卫国君归国的人,算是正义之师,不是毫无缘由的去攻打别人,没有心理负担。 陈衍还想说什么,就看着超市里的女眷们已经装好了子弹。 整个超市,除了上了五十岁的老人和孩子们,都正面朝着士卒们走过去。 “临淄的兵力不多。”陈侯说,“王都是不囤兵的,我也没有兵。” 叶舟挑眉:“你没有兵?那这些跟随你的士卒是?” 陈侯:“都是世家和公族替我养兵。” 叶舟:“……” 合着这些兵都是世家和公族的私兵? 没把你反了已经算是这些世家公族忠君爱国了。 叶舟无语地说:“看来你是想做第二个周天子。” 周天子也是没兵的,准确的说,所有诸侯国的兵都是他的,但这有用吗? 听话的兵才是你的兵,不听你话的兵就是你的敌人。 陈侯打开车窗,朝车外看去,草儿正好从马车旁路过,她手里端着AK47,还挺好心情的冲陈侯笑了笑:“陈侯好呀!” 陈侯一时无语,停歇了片刻后才回到:“好好好,你也好。” 草儿:“那我先过去了。” 陈侯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 草儿站到了武岩身旁,她的枪法并不好,但好在踏实肯练,竟然也得过陈舒的几次夸奖。 为了练枪,她的虎口已经磨出了茧子——虽然她的手上一直都有,但唯独虎口的茧子更厚一些。 眼看着城内的士卒们举着长戈朝他们重来,草儿抬起枪,冲着正前方就是一枪。 她的表情麻木,眼中没有神采,可下手半点没有犹豫。 她脑子里一直回响着陈舒说过的话,到了战场上不能有片刻犹豫,也不能把敌人当做和你一样的人,否则你开不了枪,下不了手,等待你的只有死亡和比死亡更可怕的凌辱。 “你必须把他们看做怪物,披着人皮的怪物。” · 江六很害怕,他的双腿在颤抖,可他还是学着同袍的样子,举着手里的长戈,他不敢看前方,只敢低着头往前冲。 他从没想过当兵,当兵以前他只是普通百姓,家里有世仆伺候,幼时被送到老师家,也会读书刻字,有老师举荐,日后他应当也能在王都混个小官当当。 江六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他也不想有什么本事,平庸的人反而更活得更长一些。 可他还没等到君上回来,没等到老师举荐自己,就等到了上门的士卒。 他们奉侯夫人的命令,要在临淄城内征兵。 江家的男仆被招了,江六的兄弟被招了,江六自己也没能逃过。 他想逃跑,可当他亲眼看到一个试图逃跑的百姓被将士虐打致死后他便不敢再起这个念头。 在军营里,他只能吃最差的豆子糊糊,睡在什么都没铺的地上,每天从睁眼开始想的就是如何能填饱肚子,如何能不挨打。 家中的日子,似乎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第147节 而此时此刻,他这个从没上过战场,甚至没有杀过鸡的人,却举着长戈,要去阻拦国君进城。 江六不敢! 他不敢去阻拦国君,更不敢去杀国君,他也不敢跑。 于是他只能闭着眼睛往前冲。 但很快,他就不得不抬头了。 他听见了巨大的声响,一声又一声,像是永远不会停止。 江六茫然的抬起头。 他看着眼前的景象,以为自己白日发梦,眼前一切都是幻象。 刚刚还在他身前的士卒们如今统统都倒在了地上,他们身下满是鲜血,他的鼻尖是浓重的血腥味。 江六又转头看去,他身后的士卒们发了疯一般往城内冲去。 站在这些人面前的,竟然只剩他一个了。 江六双股颤颤,一股热流顺着他的裤腿滑下。 他尿裤子了。 江六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屁股底下不知是谁的尸体,尸体微温,对方上一刻还活着,此时却已经成了尸体。 “那儿还有一个。”草儿对武岩说。 武岩看了看那人的样子:“这个就算了吧,他已经没有朝我们冲过来了。” 草儿皱了皱眉:“这么多尸体挡在这里,马车要怎么过去?” 武岩也有些头疼:“仙人应当有办法。” 仙人有什么办法? 叶舟只能把马车留在这里,和陈侯一起骑马进城。 进城之前,他看了眼坐在尸体堆里唯一活着的士兵,他抿了抿唇,没有再继续看下去,而是转过头目视前方。 陈衍和他身后的士卒们目瞪口呆,他们此时才开始庆幸,尤其是陈衍。 ——幸好他当时没有听甲士的意见,没有带兵直接攻占“超市”,否则他们这些人在这样的攻势下,也不会比那些死了的士卒坚持更长时间。 尤其是这些士卒还能往城内逃,他们那时能往哪儿逃? “将军……”当初提意见的甲士咽了口唾沫,后怕道,“幸好你没听我的。” 陈衍也僵硬的颔首:“对,幸好没听你的。” 若是听了他的话,此时他们也不能在这儿说话了。 怪不得,怪不得这些人敢以少敌多,怪不得就连女人都敢上战场。 他们手持利器,非凡人所能及,因此无处不可去,无人不可杀。 幸好这些利器乃神仙法器,若是人间也有……那会死多少人啊。 叶舟骑在马背上,邹鸣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了他身边,叶舟也不太在意,邹鸣跟他现在就和孪生兄弟一样,简直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要是什么邹鸣从他身边了,他才会在意。 “你的马呢?”叶舟勒停马,低头问邹鸣。 邹鸣抬头看着他:“在城门外。” 这个时候,叶舟也不可能把超市变大,再给他买匹马,这里的话也不能抢——没有马镫,就算邹鸣会骑,叶舟也不敢让他骑。 “你上来吧,我们俩骑一匹。”叶舟有些担心,“你不重吧?要是太重了,马就倒霉了。” 毕竟是两个成年男性,就算看着不重,那也还是压秤的。 不过邹鸣显然没把叶舟的下一句话听进去,他几乎是在叶舟前一句刚落音的时候就直接上了马。 邹鸣坐在叶舟身后,伸长手臂抓住了缰绳,这个动作让他直接把叶舟抱进了怀里。 叶舟虽然知道两人共乘一匹肯定会这样,但他还是觉得有些不自在,尤其是邹鸣架马的时候,头发总是会搔到他的脖子,这让叶舟不由的偏头躲闪。 可无论怎么躲闪,只要他在邹鸣的怀中,只要他们还维持着这个姿势,他就会被邹鸣的气息完全笼罩。 邹鸣的身上没有汗味,身上有淡淡的洗衣液的香味,很干燥,闻着很舒服。 叶舟深吸一口气,慢慢摆脱了不适感,和邹鸣一起朝王宫的方向奔去。 前方有陈衍策马领路,他一路飞驰,可王城临淄的路上却没有一个百姓在其中行走。 偌大的王城,像一座死城。 只有偶尔透过门窗看到的人影和关窗的人手,昭示着这座城里还有活人。 他们再次被拦住了,这次是一群甲士。 比起刚刚拦门的士卒,这些甲士看起来才是精锐,他们比士卒更高大,看着也更有力,身上还穿着皮甲。 之前那些士卒也没有皮甲可以穿。 领头的人戴着青铜头盔,他手里拿着一把长刀,冲陈衍喊道:“公子衍将军,多年不见!” 陈衍停下马,马儿原地踱步,他已经不再生气了,再生气,他就要炸了,此时只是面无表情地说:“是你。” 领头笑道:“正是我!没想到吧!我竟然又回了王都!” 陈衍:“你我都是君上同宗兄弟,你要报复,只管冲着我来,何必给那赵狗当走狗?!你如此做,就不怕祖宗们心寒?!来日你如何去见祖宗?见先君?!” 领头冷笑:“先君?祖宗?死人哪里管得着活人的事?!” “陈衍,你休要再说,我与你单打独斗,你输了,引颈就戮,我输了,任你们过去!” 陈侯在后面喊道:“衍弟不可!!” 他还没喊完,陈衍就一口答应下来:“好!你别反悔!” 领头:“绝不反悔!” 叶舟身体向后靠,后脑勺抵上了邹鸣的肩膀,他小声说:“也就在这个时代能看到这种画面了。” 两军对垒,小兵们不动,反而是大将先单挑。 叶舟:“这到底有什么好处?” 邹鸣:“大将要是赢了,就是鼓舞自己这边的士气,对方只要输了,对面士气就会大减。” 有时候大将输了,甚至不会再打下去,输了的那一方只能自己灰溜溜的离开。 叶舟微微摇头:“陈侯之前跟我说,他们这儿打仗奉行的是君子之风,没有偷袭,也没有游击战,反正就是下战书走流程,出其不意是绝不可能的。” 反而,谁要是搞偷袭,那就要为天下人所不齿。 叶舟:“不是说兵行诡道吗?他们这是什么?兵行仁道?那还打什么仗?” 大家坐下来打几圈麻将不好了? 叶舟虽然不懂,但他大为震惊,觉得仁这个字,简直刻进了土著的骨子里。 · “夫人,外头有动静。”“寺人”跪坐在侯夫人身边,为她拿起一根木簪,外头宫女望过来,他立刻将木簪插进侯夫人的发髻里。 从宫女的角度看,只能看到“寺人”和侯夫人情意绵绵的亲热。 她移开了目光。 侯夫人的宫女已经被带走了,现在她一个人被困在这里,外头的宫女都会替赵穆监视她,她能利用的,能充当她耳目的,只有这些赵穆送给她的男宠。 可她也不敢全信他们的话,于是她点点头,轻声问:“什么动静?” “寺人”眼眸低垂,轻声说:“君上和公子衍将军回来了,就在城内,左徒已派人前去阻拦截杀……” 侯夫人猛然瞪大眼睛,她捂住嘴,另一只手死死抓着“寺人”的手腕。 “寺人”:“夫人,只有外头的两个宫女,宫内人人自危,我送您出去吧!” 侯夫人看着他:“你如何送我?你又为何送我?” “寺人”:“奴已叫人备好了马车,只要解决了那两个宫女,便能送夫人离开王宫。” “奴回殿中,奴乃夫人近前寺人,左徒必要拿奴问罪,只有奴死了,左徒才查不到夫人从何处逃脱,夫人才不会被抓回来。” “寺人”突然说:“奴为奴前,乃杨氏子弟。” 侯夫人喃喃道:“杨家人……” “寺人”正色道:“奴不敢再称杨氏,夫人不因奴卑贱辱之。” “奴虽不再是士,却也愿效仿士人,为知己者死。” 第106章 “夫人!这边!”拐角处有寺人等候。 这些寺人都是左徒赵穆送给侯夫人的“男宠”,如今却是侯夫人唯一可以依仗的力量。 寺人在前方领路,他缩着脖子,展开手臂,遮住赵夫人。 君权易主,宫中未曾哗变。 而然此时君主归国,却引得宫中人人自危。 四处都是来往的宫人,他们脚步匆匆,宗室贵胄也从前门出宫。 没人知道赵穆此时在哪儿,但所有都清楚,赵穆必须做最后的困兽之斗,否则一旦赵侯回到君位上,他绝不可能活下来,甚至他家满门,都不可能活下来。 “夫人,夫人往前走,前方有人接应。”寺人送到门前,低头说。 侯夫人刚刚上前,就发现寺人在墙角处藏着一个小儿。 小儿穿着女孩的衣裳,脸上被抹了黑灰,更加分不出男女。 “娘。”小儿在看到侯夫人后连忙伸出手。 侯夫人弯腰把孩子抱起来 侯夫人看向他,她问:“你去何处?” 第148节 寺人没有说话,侯夫人也知道这个寺人必须留下,否则他们母子俩是绝不跑不掉的。 侯夫人匆匆行礼,坚定道:“待我得见我夫,日后必寻杨氏子弟,为杨氏扫去恶名。” 寺人深深下鞠:“夫人大义,必成凡人不可成之事!” 赵夫人拉着孩子,穿过门扉,继续向前跑。 “夫人!夫人上马车!”甲士虽不认得侯夫人,却认得出侯夫人的打扮,一行甲士十数人围守马车,他们脸上也带着惶然表情,手中紧握长戈。 侯夫人先把小儿抱上马车,然后才自己爬上去。 她把小儿推进车厢内,拉上四周的棉布,钻了进去。 “走!快走!”侯夫人刚刚坐稳便向外喊道。 甲士高声喊道:“夫人公子坐稳!” 出去!离开王宫,他们就安全了! 只要她见到自己的丈夫,她就安全了! “前方有人拦车!”骑在马上的甲士冲车内的侯夫人喊道。 侯夫人咬着牙喊:“冲出去!在赵穆座下,尔等生死不过一甲士尔!只要出了宫,尔等便是义士,不仅有百金相送,还有高官厚爵!” 甲士们还有些犹豫,他们是收了寺人的钱才帮忙办事,并没想过要以命相搏。 就在此时,侯夫人怀里的小儿站起来,他声音稚嫩,却异常清晰:“陈国太子陈瑞在此!诸位若肯伸手搭救,此等大恩,瑞永生不忘,待得见君父,必报深恩!” 甲士们互相看看。 领头的什长犹豫再三,终于说:“夫人太子坐稳,来者众,我等必以性命护送夫人太子出宫!” “冲!” · 陈衍和敌方大将还在打,叶舟刚开始还能挺直了腰看,但慢慢的他就扛不住了,再加上身后有个人肉靠垫,此靠垫还是他的好友,于是他很可耻的靠在了邹鸣的怀里。 可能因为叶舟学的是格斗技巧,讲究的是近身肉搏和偷袭,所以对这种马背上的冷兵器对决看不太懂,他只能看出是谁占了上风。 陈衍竟然是落了下风的那个。 叶舟皱眉问邹鸣:“陈衍打不过这个人?” 是陈衍太弱了,还是这个人太强了? 邹鸣解释道:“陈衍太教条了,他的一招一式都练了很久,练得炉火纯青,但是对方却不会像他学的那样出招。” 叶舟微微点头:“他要输了。” 他输了,那陈侯都会颜面扫地。 陈国大将被反贼提拔的将领打败,这份耻辱甚至可能会成为国耻。 这不仅仅是陈衍一个人的输赢。 “要插手吗?”邹鸣低头轻声问叶舟。 叶舟微微摇头:“这是他们的事,他自己决定要跟对方单打独斗,那他们也就要承受输的后果。” 此时临淄城内的百姓全都闭门不出,甚至不敢推开窗户看一看。 观战的人除了士卒以外,也就只剩下叶舟他们了。 陈衍满头是汗,他的双手以后有力,手中的长戈还指着对方的脸,可他知道,他要输了。 他根本不知道对方下一刻会从哪里攻来,是上是下?是左是右? 但他不能输,他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陈侯。 他输了,不是他的失败,是给陈侯脸上抹黑。 “陈衍!若不想死,此时下马给我磕三个响头,我便放你一马!”敌方大将大笑道,“君上,这就是你的将军!一个废物,也配以国相托?!他做不到的,我能做到,我才该是陈国大将军!” 敌方大将举起手中的长戈,朝陈衍冲了过去。 下一击,他定能将陈衍打落马背,落了马,陈衍即便想不认输都不行了。 陈衍的亲兵喊道:“将军!将军!” 陈侯也双手紧握成拳,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前方。 他也能看出来,陈衍不是对方的对手,可他还是抱着几分希望。 万一……万一呢?!万一陈衍赢了呢?! 然而当敌方大将刺出手中长戈时,所有人都知道,没有万一了。 陈衍根本防范不住这一击。 陈侯闭上了眼睛。 恰在此时—— “君上!”一道女子的呼唤声腾空而来,那声音高而锐,随后是小儿稚嫩的喊声,“君父!” 陈侯猛然睁眼,望向左边。 那是一辆堪称破烂的马车,不知经过了何种危机,车身上布满箭矢,架马的甲士身中两箭,车身满是干涸的鲜血。 “夫人!”陈侯恨不能此时策马奔去。 可他不能。 他的将军还在此处和敌方大将对阵,他作为君侯,不能在此时离开。 侯夫人看清了陈侯所在的方向发生了什么,她肩头中了一箭,忍着痛高呼:“陈狩!你胆敢阻拦君上!” 敌军大将陈狩因这一喊朝侯夫人望去。 陈衍抓住机会,手持长戈朝前一松,击中了陈狩的左腰。 他虽然技巧不足,但力气是够的,陈狩猝不及防,就这么被打下了马。 士卒们虽然知道刚刚是自家将军乘人之危,但此时不是讲道义的时候,他们护送君上归国,次乃正义之举,天经地义,反贼带人来拦,将军本就不该与陈狩对战。 于是他们睁着眼睛瞎喊道:“将军威武!” “将军威武!” 陈衍也觉得羞耻,他甚至不敢低头去看落于马下的陈狩,只问:“你既然输了,就应当遵守承诺,放我们过去。” “陈衍,你都不觉得羞耻吗?”陈狩完全没有败将的样子,他仰着头,毫不畏惧地说,“你不配与我比!你能当这个大将军,不过是君上昏庸,只因与你的关系好便任用与你!这样的君上,我陈狩不屑效忠!” 陈狩:“我与你不同,我不是食言之辈,既然输了,我便不拦你们。” 陈狩又看向陈侯,这个他曾经寄予厚望的族弟。 “君上,保重!”陈狩抱拳。 陈侯一面念着妻儿,一面又得与陈狩说话:“兄长为何不能摒弃成见,与衍弟共同效力于我?难道陈国不能有两个将军吗?!” 陈狩:“不必多言,我既输了,便不再现于人前。” 话毕,陈狩再次上马,不再看任何人,独自策马而去。 叶舟看得目瞪口呆,他望着陈狩远去的背影,不能理解的问邹鸣:“他这就走了?也没人拦他?国君的堂哥当了反贼的将军,还能顺利离开?” 道理叶舟都懂,仁嘛,加上还是自家人,不放走又能怎么样? 但他还是觉得匪夷所思。 陈侯确定陈狩离开后,立刻策马朝马车的方向奔去。 马车停在了半路人,身中几箭的架车甲士已经气绝身亡。 侯夫人带着儿子徒步走在路上,她肩头中了一箭,并没有拔出来,她强忍着疼痛,直到看到丈夫朝自己奔来,侯夫人低头对儿子喊道:“去,去找你君父。” 太子抬头看着母亲,他摇摇头:“不,我跟着娘。” 侯夫人笑了笑:“乖孩子。” 她的儿子,比起陈侯,反而更像她。 “夫人!”陈侯在半途下了马,靠双腿朝妻儿跑去,他看见了侯夫人肩膀上的剪,双眼顷刻间通红,声声泣血:“夫人!” 侯夫人扑进了丈夫的怀里,但她没有哭,没有抱怨,而是冷静到堪称冷漠地说:“左徒还在宫内,他绝不会开宫门,几名寺人送我出宫,他们在南门留了门,君上从南门进去,必能杀左徒一个措手不及。” “夫人,你的伤……”陈侯看向侯夫人肩上的箭。 侯夫人咬牙摇头:“没什么,倒是那几个寺人,和这些护送我们出来的甲士……” “甲士十人……”侯夫人的声音略微哽咽,“君上莫要耽搁时机!” 侯夫人这样,根本没法和他们一起进宫,陈侯只能对侯夫人说:“夫人稍等,我去寻医士来。” 他怕箭头有毒。 并非蛇毒一类的毒药,而是箭头常有铜锈,入了人体,哪怕要不了人命,也要叫人受长久折磨。 陈侯现在能想到的医士只有一个人——周远鹤。 而他印象里,有可能让妻子不受折磨的,也就只有这个人了。 他倒也不忌讳周远鹤是个男人,如今还没有男女大防,虽然有些世家会让子女在出嫁和娶亲前保持贞洁之身,但那是美德,美德之所以是美德,就是因为少见,是常人所没有的。 在这个君权式微的时代,国家虽然贫穷,但民风却很自由。 生过孩子的妇人比未婚少女更受婚恋市场的欢迎,而少女们在婚前谈一段或者几段恋爱,甚至在婚前生个孩子都没什么,正相反,如果少女生下了孩子,孩子的生父又养不起母子俩,那迎娶她的男人还会接受这个孩子。 他们传承的不是血脉,而是姓氏,只要姓氏给了这个孩子,那这个孩子就是家族的一份子,就要为家族效力。 并且这样一来,这个并非自己血脉的孩子在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反而会对家族更忠心。 但也有不愿意接受妻子婚前产子的男人,可这也很好解决,只要把孩子送走就行了。 留在妻子娘家,或是送给别人,都行。 贵族女子的限制更少,她们养得起孩子,也养得起情人,所以陈国的公主,陈侯的姐妹,几乎个个都有四五个情人。 唯独陈侯是一股清流,他虽然是一国之君,但只有一位夫人。 倒不是因为他对夫人的感情有多深,毕竟婚前都没怎么见过面,而是因为侯夫人的母族乃陈国除了公室外的第一大族。 张家掌握着陈国三十六座城池,而侯夫人的母族江氏,掌握着陈国五十八座城池。 第149节 虽然这些城池都不大,但大城,掌握那么四五座,就已经能傲视所有世家了。 陈侯迎娶侯夫人,也是为了给自己增加砝码,更何况侯夫人是个聪明人,两人成亲以后不像夫妻,更像伙伴。 陈侯叫来小兵,让对方请周远鹤过来。 眼看着周远鹤走到跟前,陈侯才朝周远鹤行礼道:“夫人就托您照顾了。” 周远鹤走到侯夫人身边,侯夫人有些茫然的看着这个年轻人——对方个子很高,削瘦,脸色不好,比起医士反而更像病人,并且他的衣着…… 短发,露出胳膊的上衣,露出两条小腿的裤子,怎么看怎么奇怪。 但衣服和裤子的面料极好,缝线也很细密平整,不像是买不起不起布料的人。 周远鹤凑近看了看,对陈侯说:“没什么大事,只是要养一段时间。” 陈侯松了口气,他冲侯夫人说:“我与衍弟先进宫,你带着瑞儿在此处休息。” 时间紧迫,他也没有太多时间跟夫人解释自己最近的遭遇,只能留一个亲兵看护侯夫人,再让对方为侯夫人解答问题。 陈侯进宫,叶舟倒是没有跟他一起进去。 现在最大的阻碍已经清除了,如果这样陈侯都被能反治,那他还是不要当这个国君了,早点改行比较好。 陈狩带来的士卒在大将离开后原地叛变,被陈衍收进了他们士兵里,一起冲向了南门。 叶舟叹为观止,对士卒们灵活的应变能力感到震撼。 侯夫人肩上的箭还没有取下来,周远鹤只能去找叶舟要帐篷,毕竟周边的百姓家里估计还不如帐篷干净,周远鹤借帐篷的时候还有些发愁,一直愁眉苦脸。 叶舟把帐篷给他,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一直愁眉苦脸的?” 周远鹤叹了口气:“我好忙啊。” 叶舟:“……虽然是比前面几个位面忙一点,但你也不是天天上班。” 周远鹤又叹气:“就是因为不用天天干活,我才来这儿的,不然我待在原位面就好了。” “你在原位面应该也是医生?”叶舟问。 周远鹤点点头,唉声叹气道:“天天加班,遇到胡搅蛮缠的病人家属还要医闹,我当年脑子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才学的医?我就只是想找个稳定工作混日子。” 叶舟:“你真是辛苦了。” 周远鹤连连点头,觉得自己是真的辛苦。 叶舟:“……” 虽然周远鹤很不愿意干活,但好在有活的时候也不推脱,并没有失职的地方,想抱怨就让他抱怨吧,当老板的,耐心还是得有。 · 侯夫人抱着孩子,她没见过眼前这些人,这些人的衣着打扮格外奇异,怎么看都不像是陈国人,甚至不像她知道的任何一国,这些男男女女自成一派,和他们完全不同。 但她也并不太担心,她心里清楚,丈夫是不会把她交给无法信任的人的。 尤其她的怀里还有他们的独子。 这些年来,侯夫人只与陈侯育有一子,曾经倒还有个孩子,可那孩子还未满周岁就去了。 如今她和陈侯都年纪渐大,眼看是生不出第二个了,因此把这个孩子护得跟眼珠子似的。 “夫人不用惊慌。”留下的亲兵小声冲侯夫人说,“骑在马上的那位,便是君上的仙人,仙人有大神通,有仙人相助,夫人和君上都能逢凶化吉。” 侯夫人尚未说什么,太子倒是来了兴趣,他在母亲的怀里问亲兵:“亲兵?是天子曾遇到的洛水之仙吗?” 亲兵连忙说:“君上遇到的仙人是男子。” 太子点点头:“娘,我去向仙人道谢。” 侯夫人看向亲兵,亲兵小声说:“太子年幼,冰雪聪明,又是真心道谢,想必仙人也会喜爱太子。” 侯夫人点点头,她慢慢站起来,拉着孩子走到“仙人”的马下,她仰头看着这个年轻男子,实在看不出对方是神仙。 这个男子没有蓄须,俊美非常,却又没有仙人出尘的气质,看起来不像仙人,反倒像是世家出身的风流公子。 侯夫人微微弯腰:“仙人……” 太子仰着头,朗声说:“仙人,我乃陈国太子,仙人助我父归国,大恩大德,瑞永世难忘!” 叶舟看着仰头道谢的小不点,突然对这个孩子来了点兴趣。 看这孩子的样子,估计还不到五岁,但说话并不像是大人教的。 于是叶舟翻身下马,他先冲陈侯夫人说:“夫人不必多礼,起来吧。” 说完后他才看向太子,他笑着问:“太子害怕吗?” 陈瑞摇头:“我不怕,娘和君父都说,我是陈国未来的国君,我不能怕。” 他奶声奶气,可说话很有条理,眼中也不见迷茫,要么是他知道这句话的意思,要么是他已经把这句话刻入了稚嫩的骨髓中。 叶舟笑道:“太子之前在宫里过得如何?” 陈瑞:“左徒把我关在寝宫里,赶走了一直伺候我的宫女和奶妈,除了那些我没见过的寺人,不叫别人来见我,更不许我去见娘。” 叶舟慢慢蹲下,眼睛平时陈瑞:“太子不怕?” 陈瑞摇头:“不怕。” 叶舟没忍住,伸手揉了揉陈瑞的头,轻声说:“太子是好孩子,将来肯定能有所作为。” 这样的孩子,只要不养歪,应该是会比陈侯更适合当一个君主的。 前提是他能活到那个时候。 陈瑞忽然问:“仙人,你是来辅佐我君父的吗?” 叶舟:“不是。” 陈瑞微微偏头,像是在思考,但他很快说:“那仙人会辅佐我吗?” 侯夫人皱眉呵斥道:“瑞儿!” 叶舟笑道:“夫人不必动怒,孩子早慧,也不是坏事。” “那就要看你将来能不能当个好君主了。” 陈瑞微微点头:“那我君父,是个好君主吗?” 侯夫人简直想把儿子的嘴捂住。 叶舟看着陈瑞的眼睛,不想伤害父亲在这个孩子眼里的形象,因此停顿片刻说:“你君父是个好人。” 陈瑞“哦”了一声,很平静地说:“他们都这么说。” 叶舟好奇道:“太子将来想做什么样的人?” 陈瑞:“我想做武侯那样的人,开疆拓土,强国安邦,拓土强国,国强则民自安。” 侯夫人脸色煞白,不知道是伤口疼的还是被儿子吓的。 叶舟笑出了声:“好孩子。” 侯夫人小声说:“小儿胡言,仙人勿怪。” 叶舟摆摆手:“夫人说笑了,有时候孩子比大人的主意正。” 陈侯以仁治国,成了一个软弱之君,可他却生出了一个小小年纪,就已经显露虎相的儿子。 如果陈国能坚持到这个孩子长大,说不定…… 这个孩子虽然年纪小,但已经知道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叶舟对侯夫人说:“夫人把孩子养的很好。” 父母永远是孩子第一位老师,陈侯不是这种推崇武力的君主,那么教会太子的,就应该是这位侯夫人。 侯夫人艰难地笑了笑。 叶舟冲周远鹤喊道:“帐篷支好了吗?” 周远鹤:“支好了,侯夫人,你过来吧,我给你拔箭,处理伤口。” 侯夫人正要拉着孩子离开,太子却恭敬的对叶舟行礼,然后说:“仙人,我为人子,要先陪母亲治伤,待母亲伤治好后,再来见仙人。” 叶舟很温柔的笑道:“去吧。” 看着侯夫人和太子走进帐篷后,叶舟才对邹鸣说:“我们来早了。” “如果是这孩子是陈侯,说不定我们能挣一笔大的。” 说不定这个孩子,将会是陈侯一生最大的成就。 第107章 侯夫人躺在单人床上,她从未睡过离地的床,跟这帐篷和床相比,她肩上的伤似乎都变得无关紧要,年轻憔悴的医士解开了她的衣服,清理着箭周的污血和脏污。 拔箭的那一刻,侯夫人终于忍不住弓起了身子。 她像一只无法自主的虾,蜷缩成一团。 太子陈瑞在周远鹤动手前就被冯玲抱了出去。 处理完伤口,侯夫人全身都是汗,她仰面看着头顶不断喘息。 周远鹤叮嘱道:“这段时间不要吃发物,伤口没完全愈合前都由我来换药,也不能碰水,想洗澡就用湿帕子擦一擦。” 侯夫人轻轻地“嗯”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她才问:“医士,你把我的伤口缝起来了?” 周远鹤给侯夫人上了局麻,但侯夫人不知是体质原因还是别的原因,正常的用量并没有让她的肩膀失去知觉,只是她一直没有开口,直到拔箭的时候周远鹤才知道。 不过拔完箭就要立刻清创和缝合,没有时间再进行麻醉。 侯夫人完全靠着自己的意志挺了过来。 周远鹤点头:“对。” 侯夫人深吸了几口气,她几乎是从齿缝里挤出一个问题:“陈国医士,可行否?” 周远鹤知道她在问什么,点头说:“可以,你们可以用羊肠线和蚕丝线。” 周远鹤大约也是第一次见麻醉不起什么效果,能自己硬撑着扛过拔箭和缝合的病人,也因此对侯夫人多了两分敬意:“不过你们的卫生条件和手术设施不达标,就算造出了线,能靠缝合救命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你们的针也不行。” 第150节 侯夫人头痛欲裂,全身脱离,却还是说:“多谢医士,有法子总比没法子好。” 周远鹤点点头:“你们现在的问题是生产力低,民间多数是以物易物,货币价值不稳定,很多东西即便你们想到了,也不能推行,医学发展很难有进步。” 这时候也没什么医学,医士只能靠着经验抓药,有时候就算病患好了,医士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味药治好了对方,下次再遇到病状相似的病人,只能把开过的药全部再开一次。 治好的少,治死的多。 更多的是患者是小毛病,能靠自己不治而愈。 周远鹤虽然是西医,但他对中医并不是没有了解。 无论西医还是中医,在发展路上,都需要用大量病例,或者说人命去填。 西医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系统,就有各种顶尖仪器,最开始给人开刀的时候,还能售卖门票,医生在台上做手术,台下一堆观众看。 曾有一台手术死了三个人,开刀的医生因为手速“过快”,切掉了助手的两根手指,助手失血过多而死,病人被切掉了生殖器,病人感染而死,台下一位观众被吓得心脏病突发,当场去世。 一场死亡率百分之三百的手术,荒唐,可也能算是医学发展的必经之路。 有治疗的手段总好过没有。 冷兵器时代,很多士兵其实不是死于战场,而是死在战后,伤口感染或者流血不止。 能够缝合止血,哪怕技术和条件不到位,但有办法总是好的。 周远鹤说:“我会把我用的缝合针这些交给你们的工匠,让他仿造。” 侯夫人挣扎着支撑起身体,冲周远鹤道谢:“多谢医士。” 周远鹤看了她一眼,转身走出了帐篷。 侯夫人也终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但她睡得并不安稳,在梦里,她的眼前总会出现那几个替她买通甲士,送她出宫的“私人”。 又或是那几个为了护送她和太子出宫,死在箭下的甲士。 她的鼻尖还是浓浓的血腥味。 无论如何都无法消散。 她从没见过死人,还没出嫁的时候,就算父兄要处置奴仆,都是让人拖出去。 出了嫁后她进了王宫,也和陈侯一样,再没出过临淄城,她身边的宫女都是她的姐妹。 这些姐妹都是她父亲的孩子,只是她们的母亲是奴仆,所以成不了和她一样的贵女。 但她们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并不比亲姐妹差,她们就算犯错,她也舍不得处罚她们,更别说杀了她们。 生或死在公卿世族嘴里特别容易,可他们许多人从未亲手杀过人,甚至不曾亲眼见到人死。 只要一句话,就会有人帮他们做事。 侯夫人是在噩梦中被惊醒的,疼痛和心惊,让她头痛欲裂。 “娘!”就在她醒来的时候,陈瑞从帐篷外跑了进来,他不知什么时候换上了“仙人”所穿的衣服,露出了细胳膊细腿,头发扎了起来,像个小女孩。 侯夫人只能强撑着坐起来,对孩子露出笑脸。 但她心里压着一座大山,不知道那几个“寺人”是不是还活着。 甲士们已经死了,她只能之后去照拂他们的家人。 可她希望“寺人”们能活下来,能给她报恩的机会。 · 叶舟从中午等到了天黑,终于等到了宫门从内打开。 开门的那一刻,他看到的不是他想象中的巍峨的王宫,可能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奢华了,但和北京的紫禁城根本没法比,甚至不能和王府比。 他一眼望进去,只能望到一栋栋平房,平房之间有石板搭成的小路连接。 最巍峨的建筑也不过是数十根柱子支起来的大殿。 而此时,王宫们遍布尸体。 陈衍浑身浴血,身上的皮甲被敌人的鲜血浸湿,他身后的士卒们也不遑多让。 王宫里如今只剩下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宫女和寺人们。 “仙人。”陈衍快步走到叶舟面前,他有些尴尬和羞愧,“如今宫中杂乱,仙人不如先去驿店落脚?上品居是临淄最大的驿店,来往豪商贵胄都在他家落脚,不管是陈设还是别的,都不比王宫差。” 叶舟却没有答应,反而说:“我只需要一块土地。” 陈衍连忙说:“有有有,君上吩咐过了,您要的土地我叫人带您过去,必是好地方。” 叶舟还是要做生意的,这段时间陈侯估计都要忙内政的事,叶舟也不着急。 反正陈侯没那个胆子赖账,在那之前,叶舟可以从权贵手上多薅点羊毛,把他们薅够了,再开放超市让普通百姓购买。 陈衍叫一对亲兵护送叶舟他们过去,至于侯夫人…… 陈衍:“夫人如今应当离不开医者,宫中大多宫室无法住人,也不好叫医士留在宫中。” 说着,陈衍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玉珏:“此乃武侯昔年所佩之珏,还请仙人收下。” 叶舟朝草儿看了一眼,草儿立刻上前接过了那块玉。 叶舟:“那我就带着侯夫人走了,太子呢?” 陈衍小声说:“太子还是跟母亲更好。” 这次叛变不知公族和世家有多少人参与了进去,陈侯再是好脾气,也不能再忍气吞声,否则人进一步,他退一步,总有一日他会退无可退。 无论如何,这一次他都不能退让,哪怕公族中人都是他的血脉亲人,也必须动手了。 叶舟微微点头:“你们辛苦。” 陈衍连忙说:“不不不,不辛苦,仙人辛苦,仙人辛苦。” 叶舟轻轻摆手:“你们忙吧。” 叶舟知道,他不走,陈衍就不可能先转身,于是他说完这句话后就让小兵先等等。 他和邹鸣他们骑马,让侯夫人母子两去坐马车。 侯夫人现在还动不了,只能由陈舒抱到马车上去。 虽然侯夫人没说什么,但周远鹤还是觉得,对这个时代的女性来说,被不是亲属的男性抱大约是接受不了的。 陈瑞就跟在母亲身旁,他其实并不需要人牵,自己一步一步都得很好,也很稳。 叶舟会有意无意的观察陈瑞—— 邹鸣也发现了叶舟的目光,他策马走在叶舟旁边,轻声问:“喜欢?” 也不知道是在问他喜欢陈瑞,还是喜欢孩子。 叶舟笑着说:“我只是好奇,他是在学大人的样子,还是已经知道了大人是什么样的。” 邹鸣平静地说:“看得多了,就算不懂,也学会了。” 叶舟听出了这句话的弦外之音:“你小时候也是小大人?” 邹鸣摇头:“不是懂事,只是懂得了生存法则。” 孩子的学习能力很强,他们就像动物一样,可以靠分辨一件事物对自己的利弊。 再懵懂的孩子,也知道闯了祸应该去求谁,需要帮助的时候该去找谁,他们不需要了解这一切的原理,也不需要思考,他们只用靠本能。 邹鸣还没有学会认字,就已经清楚的知道,他所能依靠只有自己的拳头和他手里的刀。 可他那时候太小了,即便他有杀人的勇气和决心,也没有能和成年男人抗衡的力量。 他被抓住的时候,清晰的知道,这些人不会给他长大的机会。 小崽子身上有什么值钱的? 只有器官。 下层人的卖身是真正的卖身,被睡就能得钱就已经是件幸运的事了,更多的是被拖走,像待宰的猪一样被关起来,他们仍能活下去,只是永远吃不饱饭,没有自由。 等上层人需要他们的身体时,他们就会被领走,被开膛破肚,属于他们的内脏会被放入别人的身体,延续别人的生命。 而他们这些原本的拥有者,只会被扔进了一个个坑道中,连一捧土都不会有人为他们盖上。 那原本是他的未来。 邹鸣没有父母,或者曾经有,否则不能解释为什么他还是婴儿的时候没有死。 自他有记忆起,他就混迹在贫民窟内,耳融目染都是丧失人性和尊严的争斗,贫民窟内的人会为了一块长了绿毛的饼干大打出手。 夫妻有时候也是皮条客和伎女,他们的孩子也是他们的货物。 他的运气不错,一个老迈的伎女看中了他,想让他为她养老送终,于是把他收养了下来,给了他一个住处和遮风挡雨的地方。 但伎女太老了,他甚至还没能跟她培养出感情,她就很快撒手人寰。 她也没什么积蓄,除了一间铁皮搭建的破房子,什么也没留给邹鸣。 从那以后,邹鸣就成了贫民窟里的孤魂野鬼,有些事他从没告诉过叶舟,那些事只能烂在肚子里才叫他安心。 他的食物来源很单一,杀人。 那些上层人偶尔也会来贫民窟,可能是基地上层的千篇一律,他们享受够了,于是来贫民窟寻找刺激。 在贫民窟里,他们就是皇帝,所有人都争抢着讨好他们,都希望能被他们看中,被带离这个肮脏的人间地狱,上层人会也会真的像皇帝一样挑选嫔妃。 无论男女,只要长得足够好看,让他们觉得新鲜,他们就会大发慈悲的留宿。 在肮脏逼仄的小房子里和那些他们白天看不起的下层人交媾。 而邹鸣会挑选看上去最虚弱的男人下手,他们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邹鸣就隐藏在黑暗里的角落,等男人出来。 他已经忘了他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感觉了。 可能比起恐惧,更大的感受是兴奋。 杀了这个人,他就能填饱肚子,就能保下女人留给他的铁皮屋。 有时候,邹鸣觉得那个没跟他说过几句话的伎女是他的母亲——虽然她是为了养老才收养的他,可有些亲生父母也不如此吗? 孩子对他们而言只是生存的法器,是养老的工具。 年幼的邹鸣并不相信这世上有没有图谋的感情。 第151节 他活得格外野蛮,生存全靠本能,但他毕竟是个半大孩子,又总是游荡在贫民窟里,即便没人知道那几个死在贫民窟的上层人是他杀的,也依旧有几双眼睛盯上了他。 原因也很简单,他毕竟是健全人,哪怕他什么没有,都还拥有最原始的资本。 有关那天的细节他记不清了,只记得他跑了很久,天气格外炎热,他耳边只有自己的喘息声和心跳声,手里握着一把刀,像老鼠一样在贫民窟里乱窜。 可他还是被抓住了,被抓住的那一刻,他手里的刀也被男人抢走。 被救下来的那一刻,他甚至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一袋饼干就救了他一命,从人贩子手里买下了他。 邹鸣甚至不知道自己算是命贵还是命贱。 虽然记不清那天的细节,可他记得男人的怀抱,他当时一定不好看,贫民窟没有地方洗澡,因为水资源紧缺,喝的水都不够,更何况洗澡了。 他一定又脏又邋遢,甚至没有一双合脚的鞋。 可男人没有半点嫌弃,就这么把他抱进了怀里,抱起他朝外走。 邹鸣没有挣扎,可能是知道这个男人是来救自己的,又或者能察觉到对方不会伤害他,他紧紧抓着对方的袖子,把对方洁白的袖口全都抓黑了。 他能闻到对方身上的味道,是一股的淡淡香味,邹鸣从来没闻过,他只觉得这世上再没有比这个味道更好闻的了。 在男人的怀里,他听见的男人轻叹:“竟然是这样的,怪不得以前问我,一块饼干就能买人会不会买。” 邹鸣没有听懂,他有些茫然,但他很快又听见男人说:“别怕,没事了。” 没事了。 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三个字而已,他竟然奇迹般的被安抚了。 明明前一刻他还在人贩子手里挣扎,后一刻竟然就在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怀里睡了过去。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他就不再是贫民窟里那个吃了上顿没下蹲的小老鼠。 他有记忆起第一次洗澡,第一次吃饱肚子,第一次穿上干净的新衣服,都是在男人身边。 男人还给了他一个名字——邹鸣。 虽然那个金发的女孩总是会针对他,想把他赶走,但总体而言,他是幸福的。 超市里的人对他都很好,他们看他的眼神不像是看一个孩子,更像在看一个老朋友。 男人有时候会抽空叫他格斗技巧,他经常会说:“原来有天赋是这样的。” 他认为男人在夸他,所以男人白天教了他,夜里他就会偷偷爬起来的练习。 只是那时候,他从没想过男人会离开他。 · “可能吧。”叶舟没有多想,“走了。” 他们在亲兵的引领下来到了一片空地——其实也算不上空地,因为这里还有残垣断壁,从旁边的焦木可以看出,这里曾经起过一场火,火势应该不小。 亲兵解释道:“这里曾是一位豪商的府邸,君上出征以前,这里起了一场火。” “仙人放心,无人因此丧命,不算凶宅。” 叶舟点点头,他倒不迷信——虽然他开业的时候也算了黄道吉日。 可跟钱有关的事能算迷信吗? 就算真是凶宅,他也不在乎,更何况对方是绝没有胆子骗自己的。 这里的地理位子很好,处于王宫旁边的一条街,即便叶舟不了解这里的居民构造,也知道能紧挨着王宫建房子的都不会是普通百姓,一定非富即贵,而且临淄虽然是王城,可毕竟是战国时期的王城,繁华的非常有限。 只有紧挨王宫这一片是道路通畅的。 “就这儿吧。”叶舟翻身下巴,他下意识的把缰绳交给了邹鸣,让邹鸣去把马拴起来。 叶舟还对邹鸣叮嘱道:“给它们喂点好豆子。” 邹鸣:“知道。” 叶舟没觉得他跟邹鸣的相处有什么不对。 有时候邹鸣看他一眼,他都能知道邹鸣在想什么,同理,有时候他明明什么都还没说,邹鸣就已经把事情办好了。 这可能就是好友之间的默契吧! 他以前从没有像邹鸣这样的朋友,更没有关系这么好的朋友,因此一边觉得新奇,一边又很珍惜。 无论亲情友情爱情,人的一生都是有定数的。 有些人运气好,轻轻松松就能得到,而有些人运气不好,可能一辈子都遇不到。 “要把这些没清理的墙处理下,别的不用怎么管。”叶舟对武岩他们说。 武岩:“是。” 雇员们很快热火朝天的干起活来。 由于工具趁手,花了不到两个小时就清理干净了。 因为天已经黑了,所以他们干活的时候,叶舟只能打开让他们带上照明头盔,他害怕他们看不清的话,一锤子敲在自己的腿上。 也因为这道光,附近的百姓都悄悄走出来,躲在墙角看向他们。 左右两边的“邻居”也打开了窗户。 但没有一个人说话,除了雇员们敲动石墙的声音,再没有人为发出的声响。 大的障碍物被清理干净后,叶舟就拿出了模型大小的超市,他按下按钮后就把超市放在了空地中间。 叶舟也不怕被百姓们看到——实在是百姓就算再傻,看到这个超乎寻常的建筑和里面卖的货物,都不可能觉得这个超市很平常。 已经注定了不平凡,并且他们也有防护罩和各种武器,还有陈侯这个陈国君主当“后盾”,明目张胆一些也没什么。 超市在半个小时后恢复了原样。 草儿发出了一声低呼:“总算回来了。” 她都已经把超市当成家了。 孩子们也迫不及待的朝超市冲了过去。 他们的玩具玩偶还在里面呢!动画片也好多天没看了! 因为没有地方放帐篷,雇员们只能去仓库里休息,叶舟又和邹鸣一起睡在了休息室。 · “那是个什么东西!”躲在墙角的男人吓得两股颤颤,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出来看,此刻他只想把之前觉得跑出来的自己打死! 他背靠着墙,不断的吞咽着唾沫,瞪大了双眼看着不远处那座方方正正的屋子。 里面有柔和的光,但绝对不是火光!火光绝不会这么平稳。 就像……就像这房子出现以前,那些人头顶发出的光! 怪物!一定是怪物! 男人捂住嘴,他不敢想喊,却不敢喊出声,只敢贴着墙慢慢朝后退。 他要立刻回家! 这里有怪物! 这条街上的百姓一整夜都没能睡着,他们不怕君上回来,毕竟他们从贼,就算从了贼,也舍不得这个世代居住的地方。 可他们怕怪物。 所有人一整夜都没睡好,甚至完全没睡。 只有叶舟他们这些回到超市里的人睡得格外香甜。 第108章 窗外天还未亮,鸡鸣声打破了临淄城内的寂静,昨日城内的动乱似乎犹在眼前,仆从们在鸡鸣时起床,他们只穿薄袜,用细绳束在小腿上,悄悄的在室内行走。 仆从们担水做饭,又或是打扫廊下,晨起时就开始忙。 但毕竟是百姓家,不是世家大族,规矩没那么重,他们干活时也会凑在一起说话。 “君上回来了。”仆从们头挨着头。 女仆小声说:“主君昨夜让我们多买些粮食回来。” “临淄可能会封城。” 仆人们互相看看,都觉得极有可能。 “若是封了城,城内的商人出不去,外头的也进不来。”女仆有些发愁,“夫人爱吃的鱼要新鲜才行。” 临淄是平原,只有城外有一条河,城外的农户们日日会背着背篓进城卖菜。 但靠城外的农户是不足够产出足以喂饱整个临淄城百姓的粮食的。 所以百姓们的口粮,还是要依靠粮商。 只不过各国并不怎么欢迎商人,商人们不会长时间在一个地方停留,他们其中有许多都是别国奸细,每到一个地方,都可能散播谣言,或是收集消息,买通官员。 他们不能为国所用,没有道义,可以为钱做任何事。 所以国君们既喜欢他们带来的货物,又很清楚他们是威胁。 但对百姓而言,商人还是很讨人喜欢的,他们其中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故土,对外面的所有了解都来自走南闯北的商人们,如果没有商人,他们会缺少很多东西。 比如鲁国的针,赵国的布料,卫国的熏肉,没有商人他们是无论如何都买不到的。 上层忌惮商人,可又离不开商人。 下层喜欢商人,恨不能无数商人都能涌入临淄,为临淄的百姓带来更多更便宜的货物。 “夫人怀孕后胃口越来越差了。”另一个女仆叹了口气,“怀了孩子后反而瘦了,脸上也没肉了。” 女仆们忧心忡忡,左徒把持朝政的时候,商人就已经走了不少。 商人们无利不起早,他们觉得陈国要乱,便立刻收拾财物和产业离开了。 反正在哪儿做生意都是做,离开临淄,也有大把地方可选。 第152节 “主君爱吃的豆酱也买不到了。”女仆叹气,“主君只叫我们多买点黄米。” 旁边的人小声说:“黄米价高呢。” 临淄的粮价一直居高不下,产粮大国,但粮价却是诸国中最高的。 王都是没有秘密的,但凡是秘密,一定会闹得人尽皆知,左徒把持朝政还不到三天,全临淄的百姓也都知道左徒乱政。 士人们还会走上街头骂一骂,认为左徒并非王脉,把持朝政是为盗国,绝无可能长久下去,他们要看左徒自取灭亡。 士人们对陈侯虽然没有多少恭敬之心,但也都认为陈侯是正统君主,陈国的土地都是天子所赐,名正言顺。 好在左徒不是个傻子,倒是没有祸害这些士人,任他们每日跑到街上大骂。 时间一长,士人们也骂累了,他们毕竟是读书人,除了用用嘴皮子也没什么大用,就算想找人“匡扶陈室”,那也得有领兵大将愿意听他们的。 里间的女仆小跑出来:“夫人醒了,夫人说想吃鲜鱼面。” 干活的女仆们面面相觑,个子矮小的女仆冲其他人说:“我出去看看吧。” “把钱拿上。”女仆们叹了口气,“若是买不到鲜鱼,买些鱼干回来吧,想来夫人也不会发脾气。” 矮小女仆点点头,她提上竹篮,走出了门。 她是这家的世仆,父母兄弟一代代都是这家的奴仆。 与其说她是奴,不如说她是半个主,是主人们的心腹,她从小与公子小姐们一起长大,也是读过书的,采买这种事,也多是被看重的仆人才能去干。 女仆小心翼翼地走在路上,临淄城比往日更安静,路边几乎看不到人,往日的茶楼客居也都关了门,她看着大道上的车辙,有些胆怯的绕路过去。 走了一会儿,她终于走到了往日买鱼的地方。 周围的农户会在天还未亮时担着扁担到内城的墙根旁叫卖。 巡逻的甲士会收他们一笔钱,但也不算多,若是多了,农户们便不会再来了。 可是今天她没有看到一个农人。 女仆站在原地,脸上的表情变得苦涩起来,夫人自怀孕后胃口便差,只吃得进往日觉得腥的鱼,主君和夫人乃是真心相爱,主君迎娶夫人的时候说过,娶了此女后他一生绝不纳妾,不叫她因此伤心。 可夫人嫁进来已有八年,好不容易怀了孩子,人却消瘦了下去。 主君也因此食不下咽,家中的奴仆也都忧心忡忡,就怕夫人有个好歹。 夫人若是出了事,主君也活不下去了。 主君甚至问过医士,若是不要这个孩子,夫人的身体能不能好起来。 可惜医士说,若是强行打胎,只怕夫人更撑不住。 主君这才作罢,每日愁容不振,日日守着夫人。 女仆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恨不能代夫人受罪,她一急,眼里便含了泪。 “这是怎么了?”路过的男子看小娘子站在墙边哭,嘴欠地笑道:“是哪个小郎君惹你伤心?” 女仆吸吸鼻子,她抹了把眼睛,也不在意男子语气轻佻:“往日卖鱼的没来。” 男子见她愿意搭理自己,竟然有点受宠若惊,连忙说:“来了!怎么没来,不过都到城南去了,那边的人都在看热闹,卖鱼的贩子见那边人多,便去那边叫卖了。” “真的?”女仆的眼睛亮起来。 男子摸摸鼻子,微微低头说:“我还能骗你不成?士人们都过去了,昨日君上归城,带回了几个人,他们都说城南有神迹,我也正要过去。” 女仆倒不在乎什么神迹不神迹,她只在乎自己那个把鱼买回去。 于是她朝男子微微屈膝以示谢意,随后就立刻朝城南走去。 原本没什么人的街上随着越来越靠近城南,人也越来越多,不过多数都是年轻人——一看就是从家里偷溜出来的,翻墙时蹭的灰都还在身上。 女仆看着前面两个屁股后面全是灰的小郎君,脸上也带起了笑意。 两个小郎君一边走一边说:“不就是君上归城了吗?把咱们留在家里干什么?难道君上还会杀人不成?那赵贼且不敢动手,君上脾气软,更不会动手了。” “再说了,咱们家又没有投贼。” “哼!投贼的都是鼠辈!无耻之尤!” “君上归城,咱们就该大大方方走出来才是,陈国君上回来了,这是喜事!” “待回了家,我就说是你带我翻的墙。” “什么?!明明是你带我!” …… 女仆低头抿唇笑。 走到城南的时候,女仆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大跳,城南有这么多人吗? 她看到所有人几乎汇聚在一起,堵成了一道人墙,这些人有贩夫走卒,也有锦衣郎君,还有年轻夫妻。 女仆一眼就看到了担着担子的鱼贩,她立刻朝对方走去。 鱼贩子一看她过来,立刻站起身,冲她讨好的笑:“今早打得鱼,都新鲜,串条时还活着呢!” 女仆蹲下去,在框子里左挑右捡,最后捡了两条被柳枝串起来的鱼,她从腰间的荷包里掏出钱币,递过去以后问:“怎么人都挤在这里?是出了什么事吗?” 鱼贩子脸色涨红地说:“原先卫国商人的宅子,不是被火烧了吗?他们说昨夜来了一伙人,不、不晓得是不是人,各个头顶发光,竟能在一夜之间建出一栋宅子,可与普通宅子不同,这不,都来看了。” 女仆有些惊讶:“一夜之间?” 鱼贩点头:“正是正是!他们都说是神迹!早些还有人在那宅子门口跪拜呢!” 听着了这话,女仆也想挤进人群里看一看,她心痒难耐,可又记得自己还要带鱼回去,因此只犹豫了一息,还是将鱼放进竹篮里,朝家的方向走去。 她脚步飞快,恨不能立刻回家,把鱼一放就赶回来看热闹。 鱼贩看了看框里的鱼,好鱼都被挑走了,剩下的都是小鱼,因此他也不再把全副身心都放在做生意上,他重新挑起扁担,左挪挪右挤挤,想挤到里头看看那宅子究竟是什么样的。 越往里挤,听到的话就越多。 “你看那窗子,竟是无色的!不知是什么做的,也不知哪国工匠有这样的手艺。” “哪里有工匠有这样的手艺?我听说那月光杯要几座城池才能换,这可比月光杯大多了,这样一扇窗子,比咱们临淄都值钱了。” “这屋子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建的,屋顶如此平,冬日不怕积雪吗?” “墙面也如此光滑,甚至不像人工雕琢。” “一夜之间建起来,若不是亲眼所见,谁说我都不信。” “竟无人敢去敲门。” “哈哈哈哈哈,若是此时有人从那屋里出来,恐怕在座的诸位都要一哄而散了!” 鱼贩带着鱼腥味,袖口还有水渍和泥,因此他一路挤,一路的人都不得不给他让行。 他终于挤到了人群前头,目瞪口呆的张大嘴,小声惊叹:“乖乖……” 他还没有叹完,就和所有人一起抽气——这屋子的门竟然打开了! 那透明的门朝两边打开,何等奇淫技巧!可众人还来不及感叹,就看着一个衣着奇怪的男人从里头走出来——他就这么明晃晃的露着两条胳膊,头发也给剃了,就头顶一层发茬。 如今剃发可是个刑法,剃了发的一看便知是罪人。 可这个人怎么看都不像都罪人。 他身材并不高大,但气势惊人,脸上带着笑,竟然显露出那么几分和蔼来,他先是抬手抱拳,只是手上拿着个喇叭状的东西,也不知是什么。 人们见他虽然气势惊人,可也是常人模样,并不比普通多一只眼睛,一张嘴巴,因此并不害怕,甚至有人喊道:“郎君就是此间主人?!这房子是如何建的!昨夜是不是真的请了头顶发光的精怪来修房?!” 人群叽叽喳喳,这里是临淄,是他们的家,这屋子里的人也没有攻击他们,因此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可能处于危险中,反而觉得自己是主,对方是客。 “诸位静一静!”男子把那喇叭状的东西放到嘴边,他声如洪钟,即便是站在人群最后的人都能听清。 这就像是把冷水倒入油锅内,人群在短暂的安静后立刻沸腾了。 “如此清晰!这就是千里传音?!” “我看不像,恐怕此人习武,是有内力!” “……你是故事听多了吧?哪里来的内力?若有内力,怎不见有人飞天?” “我看是那喇叭的功劳!” “我看也是,先前我就发现,手若拢成喇叭凑在嘴边,声音便比不拢的大。” “只是再大的喇叭,也不能发出这样大的声音吧?” 男子见他们不仅不安静,声音更加吵嚷,只能又说:“诸位安静!此乃我家主人的产业,刚搬来此地,若是家资丰厚的,不如进来看一看。” 众人哗然:“竟是个商铺么?!” “如此大的宅子!竟是个商铺?!” 男人又喊:“若是家资不丰,还请不要进来。” 这是仙人第一次只做富人的生意,武岩刚开始不明白——以前仙人都更照顾穷苦人。 还是仙人告诉他,若他真让穷苦人进来了,他们低价就能买到肉粮,那原本靠卖菜卖鱼维生的人怎么办?他们被切断了收入来源,不是落草为寇就是偷窃抢劫。 仙人甚至不再卖口粮和菜,只卖酒水和那些不能吃不能喝的“稀罕玩意”。 武岩明白以后,更觉得仙人菩萨心肠,还惦记着小民生计,反正他自己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 下头有人喊道:“如何才算家资丰厚?你既开门做生意,哪有看家资的?手里有钱不就行了?” 武岩喊道:“里头的东西要价不菲,世间罕见,我怕你此刻有钱,离开时便倾家荡产。” “若是不信的,也可进来看看。” “不许拥挤踩踏。”武岩喊道,“否则便要赶出去。” 说完,武岩便回了超市。 只剩下临淄百姓们大眼瞪小眼,他们都想进去,却又都不想当打头阵的那个,因此有人高喊:“挤在此处做什么?!不是要进去吗?!” 人群中有个小郎君被推了出来,他穿着红色的袍子,被推了踉跄,差点扑倒在地,刚站直了便高声骂道:“哪个该死的推我!” 后头的叫嚷:“郎君不进去看看?” “恐怕小郎君没有这个胆子。” “胡言!郎君怎能没这个胆子?!我陈国男儿,可都不是软骨头!” 不是软骨头的小郎君咬着牙,在心里把推他的人骂了个狗血淋头,嘴里还要说:“我怎么可能怕?不就是进去看看吗?我这就进去了!” 第153节 说完,他挺直了背,做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来,仰着头,像一只马上要战斗公鸡,脚步坚定的走到了方方正正的房屋前。 他深吸一口气,走上了台阶。 这台阶倒是宽,但不难走,小郎君走到门前,还未来得及去看那两扇不知收到哪里去的门,就被门口的光景晃花了眼睛。 这门内灯光明亮,不知是用的什么照明,寻常屋内即便白日都总是昏暗,若想在房里看看书简,也都要染上豆灯,可这屋内不比外头暗,甚至更亮! 小郎君又看向自己脚下,这绝不是石板铺的地,光可鉴人,他从没见到过。 小郎君快要晕厥过去了,但好在是少年人,他慢慢稳住了心情,朝前走去。 “客人要看什么?”一名笑意盈盈的女子迎上来。 小郎君的目光不由自主的放在了她的胳膊上,两条细胳膊苍白的厉害,他再去看脸,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对方脸上竟然有一道伤疤! 这伤疤让原本的清秀丽人变得可怖了起来。 冯玲也知道自己脸上的疤吓到了对方,但她还是笑着说:“客人放心,我不是歹人,我若是歹人,你哪里走得到这里?更何况外头那么多人,众目睽睽之下,更不会对你做什么。” 小郎君连忙说:“我没怕!我怕什么,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一道疤吗?我也有!” 冯玲笑道:“倒不在脸上。” 小郎君脸红了红,他可不好意思说自己的疤在屁股上,还是小时候顽皮,叫自己亲爹拿竹条打得,打出了一道口子,愈合后也留了一道疤。 “郎君要看什么?”冯玲问,“是想要酒还是布料衣裳?又或是稀奇玩意?首饰配饰?” 小郎君有些讶异:“竟有这么多东西?我平日见的商铺,多是只卖一样。” 卖布的便只卖布,卖酒的就只卖酒,他还没见过这么多东西放一起卖的。 小郎君忍不住问:“你们这地板是什么铺的?我看着不像石头。” 冯玲解释道:“是瓷砖,就和陶器一样,都要经过烧制才行。” 小郎君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多!全是烧出来的?!我听他们烧陶器的说,一窑出来,大多都是坏的,能把这里全铺上,这是废了多少窑?” “那你们的灯?”小郎君又问。 冯玲笑道:“郎君可还记得我们这是商铺?” 她轻声说:“郎君还是把疑问压在肚子里,不如把东西买回去,回去了自己想出答案来。” 小郎君还是想问,可无论他怎么问,这个姑娘也只在前方带路,并不回答。 终于,姑娘停下脚步,转头面对他说:“这一排都是酒水,你若不要,我再带你换个地方。” 小郎君倒是不爱酒,可家里人爱,他父母都是酒仙,顿顿都要喝。 他小声嘀咕道:“问什么都不答,真像个长了嘴的哑巴。” 冯玲笑着看他,小郎君被吓了一跳,立刻闭口不言。 他终于从冯玲身上移开视线,随后被这新天地惊得脸色大变,喃喃道:“这……这是什么……” 无数泛着银光的架子在他眼前耸立,上面摆满了各式商品,叫他一眼望不到头。 他好似掉入了粮仓的耗子,入眼皆是“油粮”,脸红了,气也粗了,竟然不再纠结这些架子是什么,这灯又是如何自亮,情不自禁的走到架子中间。 “这些酒……竟然都是月光杯在盛?”小郎君看着酒瓶,他甚至不敢上手摸一摸。 小郎君定睛去看瓶身,发现这瓶子上都贴了不知道是什么做的“绢布”,上面竟然还有字! 这么小的字,字迹清晰,而且不是刻的。 小郎君又想问了,他刚张嘴,就发现那领路的姑娘此刻已经距离他有一长短距离,好像就是为了避免回答他的问题。 他只能忍下了自己的问题。 他小心翼翼的拿起一瓶酒,刚想问能不能给个篮子放一放,那姑娘就已经递了个红色的篮子过来,小郎君接过篮子,发现这篮子并不是竹编的,也不知是什么做的。 这次他学乖了,不再问了,只把酒放进篮子里。 那姑娘问他:“郎君是否带足了钱?” 小郎君这时得意起来:“我可是张家公子,谁家都能差钱,我家可差不得。” 姑娘又问:“我没问你家,我问你。” 小郎君:“我寻常买东西,都是先把东西拿走,你们自去张家拿钱就是了。” 姑娘摇摇头:“我们是现货现结,你若没带多少钱,就还是少拿几样吧,否则结账的时候付不出钱,只能叫人去你家赎人了。” 虽然也能退货,但冯玲可不想回回结账的时候退货,还是叫他们把钱带足了再说。 小郎君一愣,他低下头,小声问:“我这组玉够不够?” 他腰上配着组玉,不单是一块玉,而是一串。 冯玲:“不知道,小郎君不如先少拿一点,结过钱以后再看剩下多少,就知道能换多少了。” 小郎君点点头:“只能如此了。” 换一个店,他早跟这个女子理论了,可这里太过奇特,他不敢在别人的地盘上与人争辩。 只是这月光杯,不,月光瓶实在太过精美稀奇,若不能全部带回去,实在可惜!他可不想叫别人买去,最好只有他家有! · “他怎么还没出来?” “不会是被害了吧?” “怎么没人再进去看看?看一眼就出来,好歹叫我们知道里头是什么样的!” “你怎么不去?” “那你呢?你又为何不去?” 超市门口熙熙攘攘,人们都伸长了脖子,想看那小郎君什么时候出来,在里头究竟买了什么。 这奇怪的宅子,真的不害人吗? 第109章 阳光正盛,张子兰迈出这名为超市的房子时踉跄了一下,他差点摔倒,幸好旁边的“导购”拉了他一把,才堪堪叫他没有脸先着地。 门外的人群依旧没有散去,他才刚出门,就听人群传来喊声:“小郎君!里头如何?可有妖魔鬼怪?” 张子兰知道此人是在打趣自己,他哼了一声,并不仔细回话,只从冯玲手中接过购物篮,朝台阶下的人喊道:“店家说了,家资不丰可别进这扇门,你是眼红本公子进得去,你若想知道里头如何,不如自己进去瞧瞧。” 话毕,他提着坠胳膊的购物篮,一摇一摆的下了台阶。 围观的人也都知道他是张家公子,因此并不为他的话生气,毕竟世家公子嘛,傲一些,狂一些似乎才正常。 张子兰从人群中挤出去,小声嘟囔:“早知道就把阿善带上了。” 他嘟囔完了才想起来——家里人是不许他出来的,他这次出来还是让阿善拦住了其他仆从。 带着这么多东西,也不好翻墙回去,况且出来时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他爹娘就算是瞎子聋子,过了这么久也该知道了。 张子兰叹了口气,看了眼篮子里的酒瓶,又觉得他带这么多东西回去,应当是不会挨揍的。 就算挨揍,应该也不至于明天下不了地。 他提着一篮酒,走几步就要歇一歇,还不容易走到自家门前,这才把篮子放到地上,冲门内喊道:“李伯!开门!你家公子回来了!” 喊完以后,张子兰就一屁股坐到台阶上,他又看了一眼篮子。 除了酒以外,他还买了些从未见过的东西,比如夜光珠——导购说着夜光珠只要白日放在阳光下,夜里就会自己发光,幽幽荧光,虽然不能将室内照得亮如白昼,但别有一番风味。 几乎导购介绍什么他便买什么。 以防他爹娘骂他,他还捏着鼻子买了“作业本”和钢笔。 张子兰平生最恨的便是读书刻字,作为世家子弟,什么都能懈怠,唯独读书不能,他的手因为在竹简木板上刻字,从小到大不知受了多少次伤,常常都有细小伤口。 且无论竹简还是木板,都需要用力气才能刻字,他常常刻字的两根手指都生了茧子,甚至有些变形,张子兰颇为爱美,时下男子没有条件的便罢了,但凡有些条件的,头冠组玉等等都要配齐。 无论男女都尚美,且对美的崇尚五花八门。 张子兰崇尚的就是文弱之美,身体不能粗壮,要修长,皮肤要白,绝不能晒黑,走路的仪态也要美。 他们家都是这个审美,父母兄弟姐妹,出门几乎都要打伞,他的小妹妹甚至捂出了一身雪白的皮肤,头发养的极好,漆黑的发,雪白的肤,殷红的唇,哪怕她还不足十岁,都已经有无数世家上门求娶了。 张子兰看着钢笔,以为这也是刻笔,刻笔虽然也是笔,但其实是刀。 他们虽然也用毛笔写字,但毛笔只能在绢布上长久保存,若是在竹简上,很快就会因为卷起摊开的动作褪去墨色,所以即便用毛笔写了,为了能保存,都得再刻一次。 只是那本子他看不懂。 “导购”不许他问,他便没问,如今还是搞不清楚本子究竟是什么,纸又是什么。 身后传来了开门声,张子兰站起来,他边转头边不耐烦地说:“怎么这么慢?!李伯,你是不是又去厨房偷吃了?” 他话落音的时候正好转完了头,映入眼帘的不是李伯那张老迈慈和的脸,而是一张怒气冲冲板正的一张脸。 张子兰立刻怂起了肩膀,小声喊道:“爹……” “你还知道我是你爹?!”张深看着自己的儿子,强压着情绪,他冲张子兰说,“进来。” 张子兰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能小心翼翼的提起篮子,跟着他爹往里走。 守在门口的李伯在张子兰经过时张开嘴,无声地说:“求求饶。” 张子兰哭丧着脸点头。 “去祠堂。”张深的脸色黑得能滴出水来。 张子兰只能乖乖走去祠堂,他在外头敢摆赵家子的款,回了家,他这个赵家子便不值钱了。 “你还提着东西!”张深终于忍不住骂道,“你知不知道昨日发生了什么?!你知不知道君上如今正在整顿政务,张榕是被抓回来的!” 张子兰愣了愣,他知道张榕,但其实亲缘关系已经远了。 他家是张家旁支,百年前只能在边关苦哈哈的过日子,是世代打拼,才从边关回了王都。 家里人出门也从不自称郑姓张氏,只说是张氏。 他们都不想和主支扯上关系,一旦扯上,主支又会变成他们的主人。 张子兰把手里的东西忘了,立刻说:“又没人知道我们和他们是一支,就算知道了,分了这么多年,难道还能合回去吗?有好处的时候没我们的事,惹了事自然也跟我们无关。” 第154节 “况且君上是个好人。”张子兰说,“张榕又是他好友,恐怕不会治他的罪。” 张深看着自己儿子,他怒极反笑:“若是有一日,你出门在外,你大哥帮着外人夺你财产,囚你妻儿,你当如何?” 张子兰一愣,他立刻说:“那他便不是我大哥!我跟他之间,必要死一个!” 若是常人叛他,叛了就叛了。 可他大哥叛他,那是万万不能原谅的。 张深冷笑:“你倒还不蠢,那你现在说,君上会不治张榕的罪吗?!” “君上不仅要治他的罪!还要在宫门前行刑!枭首之刑!” 张子兰张大了嘴:“……怎……怎会如此?无人去劝吗?!爹!你没劝君上?刑不上大夫啊爹!”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倒不是庶人就没有礼仪,大夫就不用接受处罚。 而是庶人生活艰难,不能要求他们每个都懂礼仪,都像世家子弟。 大夫犯罪,为了照顾他的尊严,也不能让他接受庶民一样的刑法,叫他自裁,给他和他的家族留一点脸面。 “君上……这是要与世家撕破脸?”张子兰看向父亲。 他是不驯,但不傻。 张深点了点头,一脸沉重:“君上今早晨会时才说了要将张榕枭首,世家官员们全都退了。” 张子兰转念一想:“这是好事啊!” 张深瞪了儿子一眼:“好什么好!” 张子兰:“谁也不知道我们与郑姓张氏是一家,父亲又不是靠张氏举荐才能当官,如今君上要打压世家,必然要提拔父亲。” “这对世家是祸,对我们可是福。”张子兰笑道,“更何况张家人走完了才好,一个萝卜一个坑,大哥和二哥可还没能找到事干。” 被儿子这么一说,张深的表情也平和下来,他思索了一番,也觉得张子兰说的并非没有道理。 他能当官,是因为父亲举荐,而他们家从边关来到王都,则是隐姓埋名,假称自己是魏姓陈氏。 若非如此,本家是绝不会容许他们这些分支之后进入王城的。 一个家族,分支越多,被弱化的就越多,所以一个家族的新一代,只有两三个人会被留在主支中,剩下的全部赶出王都。 这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存家族的力量。 但被赶出的呢?明明都是赵氏子弟,为何你能留在王都,为官为相,而我只能去边关苦寒之地过苦日子?甚至不被允许回到王都? 若说这世上谁最恨张氏,反而是他们这些分支出来的张氏子弟。 原本想让儿子去祠堂跪着的张深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行了,不用去祠堂了,说吧,你出去干了些什么?” 张子兰立刻笑嘻嘻地说:“儿看热闹去了,好大的热闹,城南那被烧过的宅子您知道吧?如今那块地里上新起的屋子,可是新奇得要命。” 张深:“宅子有甚稀奇?” 张子兰眉飞色舞:“说是一夜之间建成的,可与旁的不同,那屋子没咱家这么多柱子,四四方方,里头大得要命,还有无数架子,上面摆满了货……” 他滔滔不绝地讲,张深根本没听进去——他这儿子惯常夸大其词,一个小水塘都能说成大池塘,他若是听进去了,才显得他像傻子。 “对了,这些东西就是我从超市里买来的。”张子兰,“我出门的时候没带什么钱,只能把那组玉卖了。” 刚刚平复心情的张深再次暴跳如雷:“你知不知道你那组玉是你娘花了多少心思才给你买回来的!你这个败家子!” 张子兰看着他老子的巴掌立刻就要呼上来了,立刻把篮子凑到张深眼前:“我可不是为自己买的,您瞧瞧,我买的都是酒,好叫您和娘佐餐。” 张深还想骂,什么酒能值那样好的一组玉? 但他低头看了一眼,这话就说不出来了。 他虽然看不出这些酒的好坏,但一眼就能看出这些瓶子一定价值不菲。 “这是哪里来的?!”张深的声音都大了几分,眼睛也瞪圆了。 张子兰终于得意起来:“就是在那超市买的,这些东西在那儿可不少,多得是,就是价高,但只要有钱就能买到,如今只有咱们这儿有。” “您和娘喝完了酒,咱们再把这瓶子交给商人,往外一卖。” 张子兰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倒买倒卖。 张深拿起一瓶酒,酒瓶透明无色,他将酒瓶举高,逆着光去看,发现里头的酒没有一点絮,清澈透亮,半点都不浑浊,现如今的酒再好,都会有一点浑浊。 “这看起来……”张深喃喃。 张子兰连忙说:“还买了别的,这夜光珠能在夜里发光,导购说光不亮,但夜光珠嘛,能发光已是神奇,如何能要求它能如火炬般亮?这东西若是能往外卖……” 张深皱眉:“家里亏待你了吗?明明是世家公子,如何这般市侩?” 张子兰小声说:“那咱们衣食住行都不花钱啦?您又不挣钱……” 张深一脚给儿子踹了过去:“我是你爹!” 张子兰捂着屁股嘟囔道:“知道您是我爹,您要不是我爹,我早还手了!” 他们家没有依附主支,来钱的路子就不多,现如今家里靠的也是祖辈积累的财粮,他在外头充公子哥不差钱的款,也只是怕别人小瞧他们。 富裕的世家不一定有地位,但穷世家一定没有。 世家穷了,那就跟普通百姓没差了,没人会再高看他们一眼。 不少人都觉得,贫穷的人就没有操行,就一定是鸡鸣狗盗之辈。 他们家的人在外头,通常都是打肿脸充胖子,有多少苦都只能咽下去,家里的余钱已经不多了,就算要削减开支也无处可减。 他们家的仆从都是世仆,与其说是仆人,不如说是家人,总不能把他们赶出去吧? 那这么多人总要吃饭,总要穿衣,每日都要花钱,处处都要花钱。 可家里的藏品也不能卖,谁家有什么,王城的世家都知道,今日他们卖了东西,明日满城的世家百姓就都知道他们不行了。 张子兰知道家里的窘境,因此不予余力的劝张深:“我娘头上的簪子都是三年前的了,我看她许多天不出去,就是怕叫那些夫人们看出来,爹倒是也为娘想想,难不成叫娘一直不出去见人吗?” “还有大哥,家里没钱,您都疏通不了关系,无人举荐,大哥至今没有官职。” 张子兰:“二哥如今都二十四了,还未娶妻,他嘴里说要寻心爱之人,谁不知道就是因为家里没什么钱了,怕议亲的时候叫人看出来。” 前面的张深没有反驳,听到这句后他还是忍不住反驳道:“你二哥是真的要寻心爱之人。” 世家对传承子嗣并没有执念,世家男子也更多追求爱情——三十不婚,四十不婚都是常态。 一生不婚的也不是没有,只是百姓和庶民成婚早而已。 因为世家不需要孩子来充当劳动力,他们家有恒产,更不用养儿防老。 张子兰“哦”了一声,但还是劝道:“就算二哥不成婚,我总要成吧?” 张深瞥了一眼儿子:“你?毛都没长齐,成什么婚?!” 不过张深最后还是同意了张子兰的提议,他也觉得,家里是需要些进帐了,总不能一直打肿脸,再打下去就不是能不能肿起来的事了。 当天下午,张深就喝上了儿子亲手给自己倒的酒。 除了酒以外,张子兰还买了酒具,一套的玻璃酒杯,微黄的酒水倒在里头,透过杯子都能看个清楚,叫人舍不得喝下肚。 一家人坐在同一个屋内,每人面前都放着一个漆几,上面摆着饭菜,以及一杯酒。 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不再酒上,而是在酒杯和酒瓶上。 家里啧啧称奇。 “看来咱们也要去那超市看看才行。” “对,即便不买,也要开阔眼界。” “不知是哪国匠人造出来的,若是我陈国匠人所造就好了,将那人与他的徒弟请到咱们家中,那就最好。” “正是,最好成为家里的家奴,以后便是我们张家人。” 他们都已经想到垄断了。 张子兰:“那些人不像陈人,也不像别国人,各个都与咱们不同。” “怎么个不同法?” “人不都一个样吗?” 张子兰翻了个白眼:“都是两只眼睛两只耳,那你与庶民奴隶相似否?是不是一个样?” “那领我买东西的女子脸上带着一道疤,待人接物与普通男子女子都不相同,看着不像女仆,倒像主人。” “说不定她正是主人呢?” “正是,如今女子从商的也不在少数。” “若不强硬些,软弱女子哪里能从商?” 张子兰的大姐说:“那我去瞧瞧,我也想开家铺子呢!” 家里人看着她,大姐:“日日闷在家里,我都要闷出毛病了!我读了书不能当官,难道还不能开个铺子过过瘾吗?” 张子兰的娘笑道:“好,娘给你出钱,你尽管去开。” 大姐连忙撒娇:“女儿就知道,娘最好了。” 张子兰的娘说:“那超市,君上知不知道?若是不知道,还是得先知会君上。” 张子兰说:“早上我过去时就有人说了,那些人就是君上带回来的。” 一家人商量好了,吃过饭就一起去超市里再看一看,这一次他们几乎带上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世家其实没什么现钱,如今以物易物之风没有散去,他们随身携带的饰品就是钱。 然而等他们迈出家门,才发现整个临淄城似乎都动起来了,早上还和他们一样紧闭大门的世家们全都带着大批仆从朝超市赶去,一家老幼倾巢出动——就算不买,那也要看看热闹嘛! “张兄!你们也去那超市?”和张家离得不远的一户人家的主君说,“我和我妻也正要过去!” 张深有些奇怪:“尊夫人也出来了?” 他可知道,自己这位邻居自从夫人怀孕后便闭门不出,听说他夫人这一胎怀得极不安稳,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他夫人是迈不过这个槛了。 邻居喊道:“正是呢!荣娘害喜严重,说是也想出来转转,看看新鲜。” “张兄,我们先行一步,你们也快些,听说不少人都在朝那边走。” 说完,邻居便让仆人驾车赶去城南。 他们一家因为人数太多,实在没办法挤进一辆马车,只能叫妻女进马车,家里的男人都骑马过去。 第155节 还没到地方,他们就被堵在路上了。 临淄城虽然不算太大,街道也不算宽,但好在有马和马车的人家不多,平时就算两家的马车碰上了,其中一家稍微让让也就过了。 可如今不想,前后左右都有车,堵在那就堵死了,谁也让不了,谁也进不得。 “这可如何是好啊!”赶车的仆从有些着急,“主君,实在过不去!” “马车越来越多了。” 张深只能骑马到车边问:“夫人,若不然,咱们走过去吧?” 张妻点点头:“那便走过去吧,这样也好,平时倒也不常来城南。” 城南有几个大市,住在这一片的都是商人和百姓,世家都住在城中心。 他们下了马和马车,只留了几个仆从在此处看着,一家人一起朝超市走过去。 有他们做表率,其他骑马坐车的人也都下来行走。 但是越往前走,他们就越是心惊,街道上已经满坑满谷地挤满了人,有小贩百姓,也有世家子弟,有老有幼,所有人都在朝同一个方向前进。 “听说有人买到了水晶球!” “那水晶球可是有仙人发力的!扭一扭什么东西,就能发光,还能放出声音。” “声音还挺好听的,可是那小郎君不肯多放一次,说是听一次就要耗费一些电力,电力耗光了就要再买电池。” “店力?不是仙法吗?” “许是那些外乡人对仙法的新叫法吧。” “还有布!那些布可真奇特,各种颜色都有,在阳光下一照,竟有七色。” “哎!此间主人可真是个傻子!” 众人不解:“为何如此说?此间主人哪里傻?” 说话的是个老者,他摇头叹气:“这些东西如此罕见,随便哪一样都可叫他富可敌国,可他竟然就这样轻易拿出来售卖,售价还如此低。” “老丈,您是耳聋了吧?千金买一个水晶球,这还叫低?” 老丈吹胡子瞪眼:“这些东西是拿钱能买到的?昔日的月光杯可要十七座城池才能换,你看这店里的月光杯,才卖多少?是千金多,还是十七座城池多?” “……您这么一说,倒也是。” “对啊,虽然贵,但若是他国没有,那依旧价值连城!” “快快快!回家拿钱!” “我家还能挤出点钱来!我现在就回去拿!” “可不能叫此间主人将这事想明白,你们可都要三缄其口,如今这样傻的商人可不常见了!” “对对对,都闭嘴,千万不能说!” · 休息室内,傻·叶舟·子打了个喷嚏。 邹鸣:“感冒了?” 叶舟摇摇头,有些迷茫:“我怎么感觉有人在骂我。” 第110章 自从城南的“超市”开门后,临淄百姓嘴里又多了一样谈资,公室世家趋之若鹜,百姓虽然买不起,却也爱过去看看热闹,原本门庭冷落的茶馆酒楼再次人声鼎沸,除了偶尔有几个士子谈论朝局外,再无人关注王宫内的情形。 似乎除了陈侯归城的当天,这件事再没有引起半点涟漪。 叶舟这次不打算再在超市周围支帐篷——之前是荒郊野外,实在没得选。 这次开门做生意,叶舟不需要接待任何客人,雇员们已经足以独当一面。 倒也不是没人闹事,但多是权贵之间的矛盾,跟店里没关系,把两家一起打出去就行了。 现在是卖家市场,只有捧着钱和财物求着买东西的,还没有东西卖不出去的情况。 叶舟没有朝这个达官显贵们卖科技类产品,而是卖给他们在这个时代难以得到的奢侈品——糖、盐、酒,这三样已经足够了,更别说还有一堆中看不中用的小玩意。 比如水晶球洋娃娃和玻璃制品。 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糖和盐。 叶舟知道糖受欢迎,毕竟陈侯都吃糖吃出了蛀牙,但没想到能引来全民狂欢。 为了防止世家大族们从自己这里买到糖,再高价卖给百姓,叶舟还让武岩他们在超市门口支了个摊子,只买糖,全都是散装糖,未必比超市里带着高级包装的糖差,但卖相不好,所以权贵们就算看到了,也不会觉得自己买亏了。 这些散装糖依旧不便宜,但百姓好歹负担得起了,走街串巷的贩夫走卒们偶尔也能买上一颗,带给家里的孩子婆姨甜甜嘴巴。 叶舟托陈舒去租下超市附近的宅子,最好能大一些,让超市所有雇员都能住进去。 到时候他们再把屋子修整一下,基本也能住人了。 陈舒是最适合的人选,她有战斗里,就算有不长眼的敢招惹她,她一拳就能把对方下巴打碎。 并且她虽然高大,但她是个女人,女人就是要比男人有亲和力点。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的口才比邹鸣和周远鹤好多了。 邹鸣只要不在叶舟面前,除非必要,他是轻易不会开口说话的,能够站在一边扮演一颗树。 周远鹤则是一脸苦相,好像天天都被虐待,叶舟就怕土著里的君子,一看到周远鹤就要“解救”他。 而且医生嘛,又是超出时代的医生,叶舟还怕他被敲闷棍带走。 陈舒详细问了叶舟想要什么样的宅子以后就出发了。 她出门倒是换上了当地人的衣服款式,只不过用的是棉布,而不是本地的麻布,她不喜欢戴首饰,没那么习惯,因此只是扎了个高马尾。 照完镜子觉得自己英姿飒爽,颇有点花木兰的风范后才出了门。 超市门口依旧停满了马车,只是这些马车不是载人的,而是拉货的。 不少家仆等在一旁,就等着进去的人把买的货物带出来,然后装上车。 不仅世家权贵的家仆在这儿,商人们的伙计也在这儿,来这儿大批进货的反而是留在临淄的商人们,他们在大批进货,恨不能直接把超市搬空,不叫其他商人买到。 眼看着超市里有人出来,且一看就不是进去采购的商人,等在门口的人立刻一拥而上:“姑娘是超市里的人?可是有什么要用的?有什么要吩咐的?您只管说。” 超市里东西贵,他们都想走走人情,跟里头的打好关系,怎么也能少收他们一点钱。 陈舒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但完全不跟他们客气,直接说:“我想租套宅子,最好是能住三十的,还不能拥挤,厨房还不能只是搭个棚子。” “我倒是知道一户宅子,那家人从临淄搬走了,只留了个老仆守宅子,租是应当能租的,只若要传信,一来一回,恐怕要等一些日子。” 陈舒就不再看说这话的人,另一个穿着华美的商人说:“城东倒是有一家,他们家日子过得不好,已搬出了租宅,只是要价太高,至今不曾有人询价,姑娘若是有意,不如我带姑娘过去看看?” 商人又说:“那宅子我以前看过,平整得很,屋子也修得不错,那梁木还是从鲁国运来的,可惜那家的祖宗给子孙留下的……” 百姓也有“破产”的,他们虽然大多在城外有自己的土地,也有世仆家奴耕种,可毕竟也要交税,若是祖宗留下的家产不丰,破产也就是快或慢的问题。 只是大多百姓即便卖房,也很难卖出去,因为多数商人不会久留,就算买宅子,也不会在这两年卖,而别的百姓也没钱了。 有钱的世家也有祖宅,不可能买别家的房子。 陈舒想了想,冲那个商人说:“那就托你带我去了,不会少了你的好处。” 商人喜笑颜开,他问:“姑娘上车吧。” 陈舒摇摇头:“我们走路过去就行,我还没在临淄城里走过,你赶时间吗?” 商人立刻摇头:“不赶不赶。” 他等陈舒走向他以后,就带着陈舒往城东走,商人本就健谈,走到陈舒身旁一比,发觉这个姑娘竟然比他高一个头!他连忙问:“姑娘这么高?不知双亲可是外邦人?” 其实外邦也不高,但混血儿也常有,不少混血儿比父母都高。 陈舒摇头:“都不是外邦人。” 商人羡慕道:“姑娘若是个郎君,那便是难得伟岸了,进了军营定能当个将军。” 陈舒笑道:“你还有点眼光。” 她在自己的位面虽然还不是将军,但她觉得自己再历练几个位面,打几场仗,好好训练一下自己的战略战术,还是有机会在五十岁以前当上将军的。 商人看她好说话,又爱笑,态度也自然了许多:“看姑娘的样貌,怎么也不像是仆从呀。” 陈舒:“怎么?想挖我啊?你出得起多少钱?” 商人连连摆手:“不敢不敢,姑娘这样的人才,我是请不起的。” 他又不傻,这姑娘在超市里,好东西随便用,好吃的随便吃,比王宫贵胄过得都好,必须是脑子出了问题才能被自己挖走。 他们一路走一路聊,很快商人就把陈舒引为知己,甚至在走到宅子门口的时候对陈舒说:“姑娘这样人才,何不另起炉灶?我卫某这些年在各国间游走,所见之人即便不到数万也有数千,似姑娘这样的,倒是一个都不曾见过。” 大方利落,又爽朗,与人侃侃而谈不见窘迫,且能言之有物,非亲眼所见,是说不出那么多内容的,多少士人连自己所住的城镇都未曾离开过,捧着几十年前百年前的书简以为自己就有了见识,知道了天下事。 卫商虽然不曾念过书,但他见得多了,知道这世上的大才太少,但凡出现一个都叫各国君主趋之若鹜,眼前这个女子,也可称大才了。 陈舒倒是毫不羞涩,很平静的接受了卫商的夸奖,她点头道:“如今你见过了,你也是我见过的人里比较会说话的。” 卫商笑了笑:“商人嘛,来往都是客,若没有一张巧嘴,可做不好生意。” 陈舒点头,叹气道:“生意可不好做。” “那姑娘稍候,我去叫他们开门。”卫商走上台阶,敲响了这户人家的大门。 他们没有直接去这家人出售的宅子,而是到了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 临淄城分城中,城南城东城北城西,城中乃是王宫和公族们居住的地方,是临淄乃至整个陈国的政治中心,城南商人云集,算是商业中心。 城北居住的多是世家和家里有官员的百姓。 城西则是最穷的地方,是临淄城的贫民窟,当然,他们还是要比临淄城外的庶民好上许多的。 只是城西里也有区分,越靠近城中的越富,越往外的越穷。 陈舒看着街道越来越差,路边的景色越来越荒芜,破烂的房屋越来越多,才意识到这里有多穷,她看着眼前的这扇门,这扇门竟然还破了个洞,至今都没有修补。 商人很快叫开了门,只是开门的不是仆从,而是一个年轻的郎君,穿着一身修补过的麻布衣服,上面的补丁清晰可见,估计是刚刚还在念书,手里的书简还没放下。 “郎君有礼。”商人对士人还是有点尊重的,他行礼后说,“这位姑娘想看看你家的祖宅,若是合适,应当会买下来。” 第156节 读书郎倒是没有表露出什么情绪,他拱手道:“还请先生稍候,我去问问母亲。” 说完他就进了屋子。 这房子可就没有院子了,陈舒打量了一眼就知道里头的布局,一个长条形的屋子,就和现代的一居室一样,客厅卧室中间用帘子或者屏风隔断,就算有了两个空间。 “他们家应当是家仆卖了。”商人叹了口气,“能卖世仆,想来日子是过不下去了。” 陈舒:“可他家还有个读书人,说不定日后能再起来?” 商人摇头:“他家无钱,便不能再供郎君拜师,拜不了师,便无人举荐他,无人举荐君上如何得知有他这个人?” 陈舒:“那还真是可惜,我看他的样子,书应该读的不错。” 商人笑道:“这就不知道了,不过如今有真才实学的实在是少,把他们扔到地里,不少连麦子和黄米都分不清呢!” 很快读书郎就出来了,这次他放下了竹简,可能看到陈舒是个年轻女子,有些窘迫的把手往后背——虽然他身上有不少补丁,但就袖子上的那块最大。 陈舒看他躲躲藏藏,全不在乎地说:“郎君不用躲,有志不在年高,何况你还如此年轻。” “更何况腹有诗书气自华,你已有了世上最好的点缀,何必在乎外物?” 商人和读书郎都愣了,陈舒立刻说:“这两句都不是我想的,拾人牙慧而已。” 读书郎连忙拱手:“不知姑娘是……” 陈舒摆摆手:“我就是个店伙计,给人干活的,走吧,咱们先去看屋子。” 读书郎呆愣愣地点头,他立刻带着两人去他家的祖宅。 商人原本不太喜欢跟士人打交道,但看读书郎为人不像低看商人的样子,才说:“郎君如今家里可有什么进项?” 读书郎有些羞愧地说:“我白读诗书,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能靠刻书挣些钱,也好补贴家用。” 陈舒奇怪地问道:“既然如此,为何不开班授学呢?贫家子弟没有钱拜世家老师,但你开班授课,只教读书写字,也总能挣点钱,比刻书挣得多。” 这下读书郎和商人又惊了。 只是这回,两人都没赞成她的想法。 商人只是惊,读书郎就是愤了,他立刻说:“姑娘休出此言!庶民怎能读书习字?圣人之书,他们不配看!” 陈舒也惊了,她看着这个读书郎:“你不是庶民?” 读书郎一脸被羞辱的表情,气得话都说不明白:“我、我、我乃杨氏子弟!乃世家出身!” 陈舒“啧”了一声:“那也是你祖宗的时候了,现在你就是庶民啊。” “我还有一句话,也是别人说的,很配你。” “辉煌时刻谁都有,别拿一刻当永久。” 读书郎这下气得脸都红了,他的修养让他没有拿手指着陈舒,憋了半天憋出一句:“姑娘请回,这宅子我们不卖了!杨氏如今是落魄了,但绝不是庶民,受不得姑娘如此羞辱!” 商人连忙打圆场:“郎君这是何必?这位姑娘也只是无心之言……” 陈舒却说:“不用劝他,人越是执着什么,越看不透什么,你以为读书习字就高贵?不是的,是读书习字被世家垄断了,所以才显得高贵。” “世家与商人有什么区别?”陈舒看向商人,“你们囤积货物,想靠垄断获得更大利益。” “世家不也如此?世家垄断了知识,文字,因此官员只能从世家出来。” “于是习字的士人就会更加推崇世家。” “都是行商贾之事,只是商人们坦荡,敢直说商人奔波只为利。” “世家却躲躲藏藏,明明干得是商人的事,却还要给自己披上圣人的外皮。” 陈舒认真道:“若有一日,人人都能读书习字,街上不再有白丁,那才是国富民强,百姓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读书郎脸色苍白,但他根本没有听进陈舒的话,又说:“姑娘请回!” 陈舒挑了挑眉,语气甚至带了些嘲讽:“你确定?你真能做主?你去问问你娘。” 读书郎忍无可忍,怒目相视:“我乃男儿!难道做不得这个主?!” 陈舒笑道:“你还真做不了这个主,我告诉你,你娘不可能让你赶我走,没有我,就没人租你们的宅子,你就没钱拜师,永远当不了官,永远住在这儿。” “你会读书写字又怎么样?” 陈舒:“难道有人看你会读书写字就给你送钱吗?” “是卖还是不卖,都由不得你。”陈舒双手环胸,“去吧,回去问问你娘。” 读书郎脸色变了几遭,终于,他的肩膀塌了,精神气没了,苍白的嘴唇抖了抖,最后一个字都没说,带着陈舒和商人往祖宅的方向走去。 商人倒是一脸红光——这姑娘竟然把他们这些商人跟世家作比! 但他又觉得,这姑娘说的没错,都是囤积货物,怎么商人挨骂,世家被夸呢? 一路上读书郎都没有再说话,他垂头丧气,似乎是被谁打了一顿,羞愤无比,一副被逼良为娼的模样。 走了好一会儿,他们才走到读书郎的祖宅。 他们家曾经确实是阔过的,这是栋大宅子,还有廊桥和池塘,不过池塘已经干了,现在里头满是淤泥。 房子长久没有住人,地上已经积了一层灰。 不过屋子里都扑了木板,没有一块木板是损坏的,可见这家人曾经格外爱护自己的家。 读书郎让他们自己进去看,他就不陪着了,他怕睹物思情。 商人陪陈舒在里头逛的时候忍不住问:“姑娘厌恶世家?” 陈舒摇头,不知道商人从哪儿得出这个答案的:“不讨厌啊,世家对这里是有益的,他们一代代传承,可以将本家族内聪明人的思想传承下去,这不是百姓家出来的读书人能得到的。” “如果没有他们,很多东西就会随着时间消失。” “他们倾其所有的培养子弟,让家族子弟为国家做贡献,我为什么要讨厌他们?” 商人傻了:“可你说世家垄断……” 陈舒:“我也没说错啊,事情分两面,你要两面都看,不能只看一面。” “但即便他们有好的一面。”陈舒没有把话说完。 即便他们有好的一面,最后也只会消失在时间长河内。 在她的位面,也曾有过战国,有过世家,但在经历两朝后,世家门阀的最后一股势力也被皇帝和皇后联手消灭,世家的消失是时代进步的必然,但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带来过好处。 商人看着陈舒,终于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姑娘实在不像伙计,姑娘可是贵胄之后,又或者拜有名师?” 陈舒笑道:“没有,我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我看就这宅子吧,我去和他谈谈价。” 站在门口的读书郎低着头,不叫路过的邻居看到自己的脸,可还是避无可避,有人给他打招呼,他还要回礼,别人若是问他搬到了哪里去,他也不敢说是城西,只支支吾吾不肯说话。 邻居看他的为难样子,也不再追问,只走远了以后说一句可怜。 掉出这个阶级,将来就很难再回来了。 再过两代,可能就会变成真正的庶民。 读书郎脑子很乱,他既悲愤,又总是不自觉的想到陈舒说的话。 他觉得她说的是谬论,可又无法反驳。 看到陈舒出来,他立刻向后退了两步,像是看到了鬼。 陈舒朝他招招手,读书郎不情不愿的走了过去,但依旧保持了大段距离。 陈舒:“这宅子我看中了,租金月付行不行?” 读书郎记起母亲的叮嘱,立刻摇头:“年付。” 陈舒想了想叶舟跟她说的话,她爽快的点头:“年付也行,你报个价。” 读书郎:“五百金!不能再少了。” 商人吓了一跳:“五百金!” 陈舒知道他们的金是什么了,他们用的金饼,其实就是黄铜做成的饼子,说是金色,其实很多都氧化了,根本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超市里现在一袋白糖都要卖五十金,因此这个价格在他们看来不仅不贵,还便宜的有些离谱。 商人立刻说:“姑娘,五百金可不少!” 多少人一辈子都挣不到一百金! 一年的租金这么多?怎么不去抢! 商人瞪着读书郎:“枉你还是士人,如此欺负一个弱女子!” 陈舒:“……” 她第一次当弱女子,很新奇,觉得相当有趣。 商人:“一年五十金!” 陈舒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讲价直接抹个零的她还是第一次见。 读书郎似乎早就知道对方会讲,因此又说:“两百金,我这屋子能住百人,廊桥都是好的,池塘只要灌了水便能用,还有一口井。” 商人:“那也不值两百金,六十金!” 两人讨价还价了半天,商人最后帮陈舒争取到了七十八金的价钱。 陈舒听得脑袋发麻,认为自己可能也不能胜任这个工作,如果没有这个商人,估计她就直接拿出五百金了。 陈舒:“行,那你跟我去超市拿钱。” 读书郎还没有去过超市,虽然满城都因为这个超市闹得风风雨雨,可超市早就说了,货物只卖给世家贵胄,他虽然是世家,可没钱,就没有过去自取其辱。 若是遇到熟人,邀他一起进超市,难道他能空手出来吗? 但这回他是去拿钱,不是去花钱,那大约是可以去的吧? 拿到了租金,他应当就能拜个老师了吧? 只要老师愿意为他在君上那要官,他就能当官了,说不定能搬回祖宅里,日后他的孩子就还是世家子弟。 至于这个姑娘说的话…… 读书郎抿抿唇,都是妖言!不当听! 第157节 第111章 租到宅子以后,超市关了三天门,所有雇员都忙碌起来,修补宅子破损的地方,把沙发椅子一类的东西搬进去,为了方便,叶舟还花巨资在系统里买了光能发电器。 光能发电器只能是叶舟使用,不能卖出去,价格也不便宜。 但看在方便,并且发电速度比太阳能快,还不受天气影响的影响,叶舟还是买了下来。 他现在花钱的时候很麻木,甚至已经分辨不出某样东西算贵还是便宜,这里看起来很贫穷,毕竟要啥啥没有,糖和盐都是奢侈品。 就连陈侯都没吃过不带苦味的盐。 但他们又很富有,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格外值钱。 一组玉饰就能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可人又很“便宜”,一个奴隶才值一金,还必须是身强力壮的年轻男奴。 不过临淄的奴隶并不多,因为没有什么苦力活,所以即便有奴隶买卖,市场也并不大。 并且来到临淄的奴隶已经算“走运”了,运气好的话,他们会被世家买下来,虽然同样辛苦不会有休息日,但起码能多吃一点,比跟着奴隶主要好许多。 除此以外,叶舟觉得最神奇的地方是,竟然有商人给他送礼。 并且还是瞒着其他人,直接到了他住的宅子门口。 草儿进来通报的时候也觉得奇怪:“他说有事要求仙人。” 叶舟十分迷糊,但还是说:“让他进来吧。” 很快,叶舟就看到了这个要给他送礼的商人,商人穿着一件靛蓝色的衣裳,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叫人担心他的发际线会不会在短时间内后移。 叶舟坐在椅子上,商人进来后先毕恭毕敬的行礼,得到允许后跪坐在叶舟面前的垫子上。 商人先拍了顿叶舟的马屁,从外貌夸到身材,再从身材夸到能力,废话说了接近二十分钟,才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来意:“这次前来叨扰,是为了一件要事,还请大人先屏退左右……” 叶舟冲站在旁边的邹鸣和莎拉使了个眼色。 两人都没有说什么,离开了这间屋子。 “说吧,有什么事?”叶舟端起了茶杯,他已经做好了再听对方说二十分钟废话的准备。 但这次商人并没有废话,而是单刀直入道:“鄙人受魏王所托,想请大人入魏。” 叶舟差点一口茶喷了出来,但他表面上依旧不动声色,做足了“高人”的样子,他问道:“魏王距此千里,如何知道我?就算知道我,再快的马,恐怕也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跑个来回吧?” 商人连忙说:“有魏使在临淄,等同魏王。” 叶舟有些惊讶:“魏国君主,称王了?” 现在周天子还在,各国君主也都还是诸侯,称王就是直白的告诉所有人,他不归天子管了。 商人连忙说:“魏王并非自王,乃天子赐祚,有公子羽代天子观礼。” 叶舟点点头,知道这话的意思是,魏王能称王是有正规手续的。 “我跟你一样,都是商人,在哪儿做生意没有太大区别。”叶舟放下了手里的茶杯。 商人连忙说:“大人所有,都是世所罕见之物,这些东西在临淄,不过是王公贵族拿来消遣的玩意,可在魏国,便能令魏国国力大增!魏王乃不世之明君,必能给大人高官厚职,陈侯不能许的,魏王都能许。” 叶舟:“先生既然来找我,必然没准备隐瞒身份,你恐怕不是商人吧?是魏国的间人。” 商人并不反驳,他也确实没有准备隐瞒身份,他微微点头:“我是魏人,受魏王大恩,虽行商贾之事,亦有爱国事国之心。” “我观大人并非庸人,既有非凡之物,何不寻个好买家?”商人看着叶舟的眼睛,轻声说,“魏王大方,无论名利,能给大人的比陈侯只多不少。” 叶舟微笑着看着魏商,他觉得还挺有意思的,魏王估计还不知道这儿开了家奇怪的超市,但他留在临淄的人已经开始为他网罗人才了。 各国之间真的有什么秘密吗? 他感觉每个国家估计都被其它国家渗入的跟筛子一样了。 叶舟对陈侯倒是没什么“雏鸟情怀”,更不认为自己就一定要留在临淄。 他只是懒得跑,这里的路况差,从一国到另一国,估计要走好几个月。 “魏王乃雄主!”商人看叶舟似乎并不心动,连忙加码,“陈国弱小,即便是王城临淄,也不过如此,无论吃穿用度,都不能与魏国国都相比,大人若要成就一番事业,魏国才是不二之选。” 叶舟挑眉问他:“什么事业?” 商人给了叶舟一个“你懂我也懂”的眼神:“大人如此不凡,来世间必要成就一番伟业,男儿当如是!大人若事魏国,我能担保大人必能为官入相,魏国相位空悬,正待良人。” “魏国的相位,是你说给就能给的?”叶舟微微俯身,他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 商人浑身一颤,刚刚还懒懒散散,看上去格外风流的年轻郎君此时脸色一变,竟然有如鹰似虎,即便是魏国国君,也未必有这种气势。 不怒自威,不必瞪人发脾气,光是一个眼神,就足以让人心悦诚服了。 魏商:“我能作保!” 他微微低头,从怀中掏出一个木盒:“此乃我国相印。” 这就是他送给叶舟的大礼了。 叶舟都惊了,这魏国也太虎了吧?一国相印,就让一个商人带在身上到处跑? 究竟是这个时代太离谱,还是他不够离谱? 魏商看叶舟不阻拦,他慢慢站起来,弓着腰小步走到叶舟面前,把手里的木盒交给了叶舟:“大人不必担心,我离开商於之时,我王便将此印托付于我,魏国用人,不看出身,不看家族,只看才干。” 他还不忘拉踩陈国一脚:“不似陈国,君臣混乱,君不君臣不臣,只任用公族世家。” 相印是一块玉制印章,看不出是什么玉,不过在这里,美石就是玉,因此要伪造也简单。 不能完全确定这确实就是魏国的相印。 叶舟想了想,还是对魏商说:“承蒙先生看重,不过我没有离开临淄的打算。” 他从边关过来,中间骑马的时候差点把屁股颠坏,实在不想再长途跋涉去另一个国家了。 魏商连忙说:“大人是看不上相位?” 叶舟摇头:“不是官职的问题,实在是路途遥远,我又吃不了苦。” 魏商:“……” 他做梦都想不到是这个原因。 你到底是有多不能吃苦啊! 魏商还想继续劝,叶舟却忽然说:“先生要留下来用餐么?” 一般来说,到了饭点,主人不邀请留下,脸皮再厚的客人也不会好意思留下来。 但叶舟小看了魏商的脸皮,魏商听到这句话,立刻说:“那就叨扰大人了。” 叶舟沉默了两秒,冲等在外面的邹鸣喊道:“邹鸣,带这位先生逛一逛吧。” 邹鸣走进来,他也换上了当地人的衣服,身姿格外挺拔,商人在邹鸣的“邀请”下,只能不甘不愿的站起来,一步三回头的跟着邹鸣走了出去。 · 宅子里其实没什么可逛的,游廊在此时还算可以,但也就那样,商人走遍各国,哪怕王宫都进过,对这宅子实在没什么兴趣,但对邹鸣倒是很有兴趣。 他跟在邹鸣身侧,观察着邹鸣的表情,过了一会儿问:“敢问小哥,陈侯是许给了大人什么?” 说着,他还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金饼,只要邹鸣停下脚步,他就能立刻把金饼塞给邹鸣。 邹鸣看了他一眼,眸光暗沉。 商人收回了金饼,尴尬的笑了笑:“我绝无害人之心,大人和诸位留在此地难有什么成就。” 如今魏国是诸侯国中唯一一个称王的,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魏王的野心。 但也正因如此,无数士人奔赴魏国商於,士人们都想在有生之年成就伟业。 商人不理解,他以为叶舟不答应他,肯定是因为不相信他给的承诺。 毕竟在他看来,穷困的陈国,小小的临淄,根本不是能留人的地方,但凡是个正常人,肯定都想离开这里。 邹鸣很想一脚把这个聒噪的魏商踢进池塘,但他忍住了,又不能放任魏商一个人在这儿乱走,只能一边听魏商的话,一边看着远方放空自己。 直到草儿过来让他们去吃饭,邹鸣才回神。 魏商又跟着草儿他们进了室内,不过他以为应当是自己和叶舟一起用餐,毕竟这里没有女主人,也没有叶舟的孩子,主人和客人一同用餐才是正常。 可他没想到,一进室内,看到的就是包括邹鸣草儿在内的所有人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边。 这圆桌还不止一个。 魏商瞠目结舌,以为自己此时在白日发梦。 在他看来,邹鸣他们都是叶舟的仆人,哪有主人和仆人一起吃饭的!这实在是尊卑不分! 但他不敢说话,他有求于别人,指手画脚的事还是不要去做了。 于是在草儿的指点下,他坐到了一个空位上。 “上菜吧。”叶舟发话了。 武岩他们很快走去厨房,但魏商满脑子都还是,如何才能把叶舟劝到魏国去。 他想着想着就想不下去了,食物的香气从室外传来,那是一股浓烈的香味,绝不仅仅是油脂和盐的味道,是一种更复杂的,他从没有闻过,却令人食欲大振的味道。 第一盘菜被放到桌上的时候,魏商把什么都给忘了。 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跟一群“仆人”坐在同一张桌子旁,更不觉得自己现在坐的椅子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不过其他人没有动筷子,魏商也就没有动,他看着桌上的菜越来越多,有鱼有肉,还有各种蔬菜,最后还有人给他端上了一碗米饭,白色的米饭冒着腾腾热气,魏商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 “招待不周,先生请用。”叶舟冲魏商笑了笑。 魏商连忙说:“这些饭菜鄙人前所未见,闻所未闻。” 叶舟夹了一筷子菜,他第一个动手之后,其他人才拿起筷子。 跟着叶舟的时间长了,雇员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伙食,他们几乎顿顿有肉,早上许多人都喜欢吃肉包子,配上一碗速溶的紫菜蛋花汤。 但魏商没见过这样的场面。 他们如今吃饭都是分餐制,每人面前摆一个木几,若是一顿有三道菜就已经算非常丰盛了。 百姓家里倒是不分餐,但基本都是一道菜,能吃饱肚子就该谢天谢地了,还追求什么丰盛? 第158节 魏商最开始只敢夹自己面前的菜——糖醋鱼。 他有些纠结,他自己是不吃鱼的,鱼,大多是贫苦人家才吃。 因为鱼腥,不止是鱼肉的腥味,还有泥土的腥气,烹饪手段有限,很多鱼只能水煮加盐。 在魏商心里,鱼就是腥,腥得令人想吐。 但他还是加了一筷子鱼肉,艰难地送进了嘴里,入嘴的瞬间,魏商不由自主的瞪大眼睛。 预料之中的腥味没有到来,而是香甜的味道,甜味有酸味综合,鱼肉白嫩,刚刚放进嘴里就不由得咽了下去。 魏商不敢置信地问:“这鱼放了糖?” 坐在他旁边的武岩说:“这是糖醋鱼,肯定要放糖。” 魏商艰难道:“此间奢侈,鄙人算见识了。” 拿糖做鱼!也只有这里能如此大手笔了! 武岩笑道:“你不如试试别的菜?红烧肉也不错。” 魏商看了眼红烧肉:“那是豚肉所制?” 武岩点头,魏商好奇:“可是野豚?” 武岩摇头说:“不是,是饲养的,野猪肉柴,又没被骟过,不好吃。” 魏商眨眨眼:“豚也能饲养?” 实在是这个时候的野猪都是带獠牙的,也算乡间一霸。 武岩:“当然能,养马之前,有人知道马能养吗?” 魏商恍然大悟:“仁兄乃我一言之师!” 武岩:“……” 这师当的真容易。 魏商吃得格外起劲,他甚至把糖醋鱼剩下的汤汁都倒进了米饭里,吃了五碗饭之后,魏商走不动路了,他瘫在椅子上,觉得这椅子真是个好东西,能把自己撑着。 看魏商这个样子,叶舟也只能在继留他吃饭后,又留他在这里休息一夜。 不过叶舟在吃完饭后就带着邹鸣去了王宫。 陈侯夫人已经带着太子回了王宫,毕竟是侯夫人,宫内的很多事都需要她主持。 两人骑着马,轻易就进了王宫——不是因为守门的士兵认识他,或者陈侯打过招呼。 而是这宫门就是个摆设!根本不关!也没人守,常年处于“我家大门常打开”的状态。 叶舟进了王宫,不敢置信地对邹鸣说:“我还以为王宫不关门是个流言。” 他以前看视频的时候看到里头介绍说,很多朝代的宫门都不关,进出十分随意的时候,他还以为是营销号在混编乱造。 邹鸣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宫门是个摆设,他虽然不像叶舟一样震惊,但也很奇怪:“他们修建宫门是为了什么?” 花那么多钱建造宫门,就是为了让它当个装饰品? 可他们现在也没人能问,只能四处转转,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可以给他们领路的宫人。 王宫里的人并不多,可能是因为如今是家天下,不是封建王朝,所以王室不需要那么多服侍他们的人,叶舟他们找了十多分钟,才找到一个侍童。 侍童看起来不足十岁,穿着一件灰衣,脸上身上也没什么肉,被叶舟喊住的时候,他下意识的想跑,还是邹鸣骑马过去堵住了他。 侍童在得知他们要去见陈侯后才松了口气:“奴奴带大人们过去。” 在过去的路上,叶舟问侍童:“宫门从来不关吗?” 侍童小声说:“左徒大人关过。” 叶舟:“除他以外呢?” 侍童摇头:“宫门重千斤,乃重器,轻易不会关上。” 叶舟对一个孩子倒不用装高人:“难道不应该是轻易不会打开吗?” 侍童看了叶舟一眼,像是奇怪为什么会有不懂,于是他解释道:“一旦关门,必有是城外有人攻打,否则开门艰难,平时若是关上门,宫内走水,便连跑的地方都没了。” 原来是出于安全考虑,叶舟勉强觉得这个解释还行。 陈国王宫并不大,在侍童的引领下,他们很快到达了陈侯所在的书房。 侍童冲他们说:“大人稍等,奴奴去禀报君上。” 说完,侍童就走进了书房。 叶舟转头对邹鸣小声说:“为什么没有刺客来刺杀陈侯?” 王宫的安保这个差,国君没被刺杀才是怪事。 邹鸣没有说话,但叶舟从他皱起的眉头就能看出,邹鸣也不能理解。 不过出来接他们的并不是进去禀报的侍童,而是陈侯本人。 “仙人!”陈侯提着衣摆,一脸激动地朝叶舟走来,他抓住叶舟的手,跟叶舟双手交握。 叶舟还没反应过来,邹鸣就已经上前一步抓住了陈侯握着叶舟手的那条胳膊,表情冷淡地说:“陈侯慎重。” 陈侯这才松开手,不断道歉:“是暨孟浪,孟浪了,仙人来得正巧,仙人若不来,明日我也要派人请仙人过来。” 然后他才带着叶舟他们往里走。 书房不大,两边的书架上摆着竹简,整个屋子里只有一张漆几,漆几上摆着刻刀和竹简。 漆几对面是一块支起来的绢布,上面用墨汁画着地图,看起来是战国各国的地图。 不过有些地方是空白的,估计是陈侯还没有拿到那些地方的详细地形图。 陈侯这时才记起来问叶舟的来意:“仙人此时寻我,可是有什么要紧事?” 叶舟摇摇头:“没什么要紧事。” 陈侯刚喝了一口水,冲叶舟点点头,叶舟又说:“只是一个魏国商人来给我送礼,想让我到魏国去。” 陈侯把嘴里的那口水喷了出来。 他喷完水,丝毫不觉得尴尬,放下水杯后气愤道:“魏国狼子野心!最爱用间人,这些年来不知有多少陈国士子被骗去魏国,他们走时都以为自己会被委以重任,去了魏国才知道魏王不缺人才。” “如今各国征伐频频,无一国国君没有称王之心,可尚无一国有称王之力!”陈侯声音大了许多,“魏王如此行事,诸侯皆可讨伐!” 叶舟明白了:“哦,你想合纵攻魏?” 陈侯一愣,他看向叶舟:“仙人,何为合纵?” 叶舟:“名士张仪提出过合纵连横,合纵以抗强,连横以锁弱。” 陈侯重复呢喃了几次,他立刻说:“正是如此,正是如此啊!魏国愈强,我等小国愈弱!弱国合纵,才能抗强!” “但连横总为利益而衡,虽然易散,但是只要有利可图,就能结成最忠实的同盟。” “合纵却总被利益而破,各国合纵,还不等打赢,就要划分谁要哪块土地,争来夺去,不攻自破。”叶舟劝了陈侯两句,“陈国乃小国,恐怕打了胜仗,死了人,你也得不到什么好处。” 陈侯的脸色突然就黯淡了下去,但他还是争取了一下:“陈国确是小国,打起来自然出不了多少兵,也不敢要多少土地,便是只给两座城,也够了。” 他觉得自己少要一点,问题就应该不大。 叶舟无语道:“陈国与魏国又不接壤,你就算分到了土地,又怎么去接管?魏国土地上的魏人听你的吗?你还要派兵派官,耗费金钱粮食,人力物力,你图什么?” 陈侯:“……好歹是城池。” 所有国君都疯狂想要得到他国土地,相距多远都不在乎。 怎么听仙人这么一说,感觉所有人都在做亏本买卖呢? 叶舟:“远交近攻,你不是说现在所有诸侯国都跟魏国交恶吗?那你不如与他交好,雪中送炭,说不定比落井下石得到的好处多。” 陈侯看向叶舟。 叶舟也看着陈侯。 陈侯立刻整理衣襟,朝叶舟行了大礼,然后抬起头来,目光灼灼地问:“仙人助我,暨只能以相位相酬,还请仙人应允。” 叶舟:“……” 今天是怎么回事,怎么谁都想让他当相国? 这个官职能许的这么轻易? 相国这么不值钱? 而且……相国是干什么的来着? 第112章 相国,又称相邦,乃百官之首,设左右丞相辅佐。 国君无法处理政务时,相国能独断朝纲,国君与相国意见相佐时,也并非一定要听国君的。 这个位子很重要,但这个位子上的人却不怎么重要。 不然也就没有魏商来请叶舟入魏为相了。 国君能把相国辞退,相国也能给自己换个老板,今天在魏国为相,明天就能去楚国为相。 甚至在叶舟自己位面的历史上,张仪就当过两国相邦,苏秦游说列国,掌六国相印,战国看起来人才济济,但真正有治国才学,能让所有君王都认可的名士,实际上依旧不多。 君主们未必不知道请一个他国相国回来,可能会带来很多隐患。 但他们的选择余地不大,毕竟自己不把这个人才吸纳回国,就要被别国抢走了。 叶舟有些好奇地问陈侯:“我当了相邦,能有什么好处?” 陈侯倒不觉得叶舟这句话市侩,而是立刻回道:“相邦等同国君!仙人在外行走,都与我一般无二。” 叶舟沉默片刻,这个好处可一点都不诱人,他张嘴想拒绝,但一转念却问:“日日都要上朝吗?” 陈侯听出叶舟口风松动,立刻说:“既是仙人,那倒不必,仙人想来便来,想何时来便何时来,即便深夜,暨也扫榻相迎。” 邹鸣的眼角抽了抽。 可惜陈侯没有看邹鸣,否则他一定要把自己最后几个字吞回去。 第159节 叶舟:“行。” 他答应的干脆:“那我需要批奏折吗?” 陈侯小声说:“相国处理国事,多是要批阅的。” 叶舟:“也行吧,能少给我拿点吗?” 主要是大多奏折都是废话。 陈侯松了口气:“一定一定,不敢叫仙人耗费心神。” 叶舟这才点头。 “对了,那个张榕。”叶舟问,“你要不要杀?” 如果陈侯说不杀,那叶舟觉得有陈侯在一天,陈国就别想强大了,还是等陈瑞长大再说图强的话吧——前提是陈国能存续到陈瑞长大。 陈侯却难得肃容地说:“非杀不可,此人绝不能留。” “我已定好了日子,就在三日后,于宫门口叫衍弟亲手实枭首之刑!” “不如此,镇不住那些心怀鬼胎藏在暗处的人!”陈侯终于露出了几分藏着的火气。 但很快,他苦笑着说:“我手里,实在没有可用的人。” 叶舟微微点头,他倒不觉得陈侯太废物,而是陈国根本没有给国君培养人才的土壤。 这个选官制度,就是君王的大敌,因为当成官的士人不会感激君王,只会感激推举他们的人,或者他们的家族。 大国强国可能好点,毕竟国家大,官职多,王都也大得多,君王还能有点自主权。 可陈国是小国,所有职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所以陈侯不能跟世家公族翻脸,不然他就能真把这些世家连根拔起了,那空出来的官位,谁去填? 除了世家子弟,庶民连识字的都没几个,怎么当官? 所以陈侯能用的还是那些人,君王与世家在现阶段唇齿相依,除非陈国能强大到革除世家推行科举却不乱,但近百年来看都不太可能了。 既然如此,陈国现在需要做的是提拔小世家,那些已经在“破产边缘”,马上就要沦为庶民的世家子弟,他们的才学不一定比大世家差,但他们的出身也决定了除非远走他国,否则很难得到国君重用。 叶舟说:“既然我是相国了,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办吧。” 陈侯猛然抬头看向叶舟,他嘴唇抖了抖,欣喜若狂地说:“有仙人相助,我陈国何愁不强?” 虽然叶舟知道自己不等别人说完话就打断不好。 但无奈他闭着眼睛都知道如果不打断的话,陈侯可以拍半个小时的马屁。 于是叶舟摆了摆手:“陈侯休息吧,我走了。” 陈侯还想挽留,可叶舟已经毫不留恋,十分利落地离开了书房。 邹鸣也跟着叶舟离开。 “你要帮他?为什么?”邹鸣有些奇怪,他记得叶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不管是以前还是以后,他会帮助弱者,但也仅仅如此了,叶舟并不会真的直接插手某个位面的事。 叶舟走在月光下,他笑着说:“可能是所有人都有事干,就我无所事事吧。” 现在超市雇员每天都很忙,超市里唯二无事可做的人就是他和莎拉。 莎拉是因为异于常人的外貌,他则是因为实在找不到可以插手的地方。 而且他这个顶着仙人的头衔老板一出现在超市里,李姑他们就恨不能把他供起来,不叫他做一点事。 之前他还能做点事,那也是因为李姑他们不懂怎么收银。 现在他们学会了阿拉伯数字和简单的加减乘除后,就更没有能让他干的事了。 邹鸣:“我陪你。” 叶舟看了眼邹鸣,倒也不拒绝:“好啊。” 叶舟打了个哈欠:“今晚回去早点睡,明天我写份计划书出来。” 要提拔小世家,总要有个计划,否则打压了上面的门阀,却培养了新的门阀,那不是等于白搭吗? 最好是能让世家子弟们脱去原本家族的印记,真正开始为国为民。 爱国教育可不好做,想要家国观念深入人心,靠教育并不容易。 既然如此,就要借助外力了。 · “君上收粮了!” “君上让粮官收粮了!” 临淄城内的人奔走相告,百姓们愁眉苦脸,他们在街头交头接耳,又哀嚎痛呼:“君上!不能再收了啊君上!没有粮了啊!” 这些年百姓家也艰难,他们就算有祖产,有田地,有家奴,也经不起一年年的盘剥的消耗,积蓄花光了,主人只能跟仆人一起挨饿。 有年轻的郎君在街头大骂:“君上!你如此行事,日后你又何颜面去见先君!你要逼死我们吗?!” 士人们也摇头叹气:“不能再留在陈国了。” “陈侯杀鸡取卵,又得不到任何好处,虽非昏君,亦不如昏君。” 这个消息还没有传出去,但也已经在临淄城内掀起了滔天巨浪。 无数老幼前往宫门口,他们身着麻衣,跪坐在宫门前,不吃不喝,要求国君给个说法。 跪坐的都是老人和孩子,他们的身体最弱,若国君不出来,不给说法,他们就会跪死在宫门前,这是百姓们面对王权唯一的办法了。 叶舟赶过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顶着烈日,形容憔悴,却还强撑跪坐的老人们。 他们大多都是普通百姓,其中没有一个世家人,他们似乎已经哭过了,如今挤不出一滴泪来。 孩子们都是七八岁的年纪,都是知道事的年纪了,他们可能还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一条命可能很快就要交代在这里,所以跪坐时还会去看地上爬过的飞虫蚂蚁。 但他们又很清楚,他们必须在这里跪坐,这是他们必须做的事。 叶舟没有穿陈侯叫人给他送过来的官服,只穿着平民百姓的服饰,他走到跪坐在边缘的老人身旁,转头使了个眼色,叫邹鸣和陈舒稍微走远一些。 他们已经有了默契,邹鸣和陈舒很快就退到一旁。 但邹鸣站着的地方距离叶舟也不远,一旦有什么事,他五秒内就冲到叶舟身边。 “老丈为何在这儿跪坐?”叶舟问老人。 因为在超市里他从没出现在人前,所以除了之前来拜访的魏商以外,没人知道他是超市的主人。 在宫门前跪坐的人群也都是没钱在超市消费的人,他们更不可能认识叶舟。 因此老人只是看了叶舟一眼就无法忍耐地说:“君上派人收粮!已经是今年的第四回 了!我们哪里还有粮!再收,我们全家都要饿死!” 老人的怒容很快平息下去,一脸苦相地说:“郎君,如今的陈国,已经不是昔年的陈国了!是国君……” “和国君有什么关系?”叶舟的音量微微提高,周围的几个人都能听见他的话,“换一个当国君,陈国也不会比现在更好,陈国多年没有战事,士兵满打满算不足五万,其中还有许多老弱病残,这点兵能跟谁打?” 叶舟:“打不过别人,就要挨打,就要用钱用粮食去买平安。” “如今的陈国是砧板上的鱼肉,大国强国就是刀俎。” “可、可这与我们有什么相干!”老丈眼眶通红,“都是百姓,在哪一国不是当百姓,为何别国百姓能安居乐业,而我们守着陈国的大好田地还要饿肚子!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叶舟:“是没有道理,可你生在陈国,你若是能去别国,应当早就去了。” 老丈没有说话,他无法反驳叶舟。 于是叶舟的声音软下来:“老丈,国君是要收粮不假,可为何不等国君的命令传下来呢?或许这次不是坏事。” 老丈苦笑:“哪里能等,等君上的命令下来就晚了!” 叶舟摇头:“国君是要收粮,却不是强收,是要拿钱买的。” 此话一出,老人们更气了:“如今钱可买不上粮!” “一斗粮若是只给我们一钱,我们却要拿着十钱去买一斗粮,哪里买得起!” 叶舟又问:“若是一斗粮给十钱,你们买粮却只用一钱呢?” 这句话如同一块巨石落在池塘里,砸出了巨大水花。 “这是什么说法?!” “郎君莫不是信口雌黄?!” “郎君可莫要寻我们这些老骨头的开心。” 叶舟笑道:“老丈们回家等消息吧,若国君下的令和我说的不符,到时候再来静坐也无妨。” “今日日头毒辣,你们受得住,孩子们可受不住。” 说完,他话锋一转:“你们若要逼国君收回成命,也应当让家里的郎君们来,叫你们这群老幼过来,你们的儿子孙子,都不配称作君子。” 他们家里肯定是商量过的,最后决定牺牲老人和孩子。 这是正确的做法,因为老人已经无法带给家族任何好处了,而孩子年幼,还可以再生,只有壮年男女才是一个家族中最有用的力量。 可这并不妨碍叶舟看不起他们。 他宁愿看到满城男丁揭竿而起,也不愿意看到他们推着自己的老父幼子出来送死。 老人们没有说话,他们都想走,毕竟太阳真的毒辣,许多人已经扛不住了。 可这样的集体活动,谁先走,谁就是背叛者,到时候就是自绝于所有人。 叶舟该说的话说完了,站起来对邹鸣说:“让国君的人过来把他们送回家吧。” 既然自己不愿意走,那就只能送回去了。 这样所有人都是“被迫”的,也就没有叛徒了。 很快,就有守在一旁的甲士拉着马车过来——为了凑齐这些马车,陈侯又给了叶舟不少好东西,叶舟全部笑纳了。 陈侯毕竟是王侯,他们家数十代都是国君,好东西还是不少的,只是以前换不成钱而已。 比如殿里装饰用的铜狮,或是玉壁,这些东西他但凡敢卖,外头立马就会传的风风雨雨。 但卖给叶舟就是另一码事了,没人会知道这些东西去了哪里。 尤其叶舟还能低价卖给他相同的东西。 并且品质不比原本的差。 这样下来,两边其实都不亏。 第160节 何止不亏,叶舟简直挣大了,陈侯倒是很有破釜沉舟的勇气,连自己的王座都给卖了。 王座本身其实没什么价值,材料可能还算难得,但这材料并非贵的出奇。 它的象征意义更大,因为这份象征意义,所以系统给了它一个让叶舟惊讶的高价——一千八百万。 现在叶舟距离五千万的位面目标,其实只剩下不到三千万了,大约还差两千六百多万。 虽然在叶舟看来,钱已经变成了数字,但多数世家的奢侈品,卖个几十万都不多,卖上百万的更少,几乎都是以量取胜。 而且真正的好东西或者又纪念价值的东西,祖宗留下的,他们是舍不得拿出来换酒盐糖的。 至少叶舟到现在都还没有遇到拿祖宗收藏的宝贝来超市购物的不肖子孙。 他甚至有些遗憾。 · 比起百姓们的动荡,为一口粮食奔波,世家公族们就轻松多了,他们日日开诗会开歌会,宴会上摆着的都是从超市买来的酒,许多世家公子甚至爱上了搜集酒瓶,他们或许并不爱喝酒,但依旧会乐此不疲的走进超市,买下一瓶又一瓶酒,就为了拿回家放着,偶尔去欣赏欣赏。 距离超市在临淄开业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最早离开的商人也终于带着大批从超市进购的货物,来到了鲁国和赵国的王都。 鲁国赵国和陈国毗邻而居,与其说是邻居,不如说是两个强国中间夹着一个可怜的陈国。 两大强国伺候陈侯一个人,简直是陈侯“走大运”。 鲁国都城,曲阜。 陈商坐在马车内,手里捧着一杯茶,兴致高昂的哼着乡间小调,同坐在一旁的女郎说笑:“乖乖,你看这茶,以往哪里是我这等商人能喝到的。” 女郎嗅着茶香笑:“爹爹这回来鲁国,必能发笔财!” 陈商得意道:“那是,他们只想着在临淄多买点货再走,怎么不想想谁先到谁吃肉,后到的喝汤呢?” 女郎小声问:“爹爹要把这些货都卖给鲁国国君?” 陈商将茶汤一饮而尽,将空了被子放到一旁后才把女郎搂进怀里,他揉了揉女郎的头发:“这就是你不懂了,要卖,是必不能卖给国君的,卖贵了,怕他把我扣下来,倒时一钱都挣不到。” “卖便宜了,他全买了,那我岂不是亏了?”陈商哼了两声,“要卖,就先要出血。” “我已选好了一些货物,到时候送给珍夫人,叫她庇护我,我再兜售给世家。” 女郎好奇道:“珍夫人?是国君夫人?” 陈商笑道:“一个庶民女子,陡然被国君看重,成了国君夫人,往日不可得的一切如今都唾手可得,她一个凡人,怎么能不动心呢?” 女郎好奇:“她敢吗?” “她出身低微,更要小心才对。” 陈商:“我们是什么?我们是商人,她就是没有欲望,也要将她的欲望勾出来。” 女郎懂了,她只是好奇:“爹爹为何要为陈侯卖命,不是你告诉我,商人没有家国吗?” 陈商翻了个白眼:“那我有没有告诉你别的?” 女郎:“什么别的。” 陈商笑道:“商人逐利,有利益,我们就要去。” “人人都说陈国不好,陈国要亡,我倒不这么看,陈国若是要亡,为何会出现那样一个超市?” “既然出现了超市,就证明陈国别有机缘。” “我看,陈国不是要亡。” “陈国啊,是要强。” “既然如此,我何不再送陈国一把,落井下石怎么有意思?自然是雪中送炭得到的好处更多。” 陈商:“更何况,如果鲁国的世家公族能被我买通,那不也证明,鲁国之强,也只是假象吗?” 他不仅要卖货物,还要靠这些货物买通鲁国世家,要他们求着他卖。 女郎笑道:“爹爹要在鲁国做一番大事呢。” ·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鲁国世家突然追逐起了一个陈国商人。 这则流言刚刚传出的时候,鲁国无一人相信,甚至鲁公听见了,也不过晒然一笑。 陈国穷,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除了粮食,陈国没什么再能拿出手的东西。 陈国商人能卖的也是粮食,但鲁国不仅有陈国年年送粮,还打下了十几座产粮大城,因此鲁国的粮价并不高,陈国商人过来最多也只能挣个辛苦钱。 这么说吧,就算想给陈国商人送钱都送不出去,因为他们的货物实在有限。 可随着时间推移,这则流言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 世家子弟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拦住询问。 “郎君也找那陈商买过东西吗?到底是什么好东西,连世家都趋之若鹜?” “郎君拿出来叫我们看看,也好让我们也开开眼界。” 被拦住的郎君们大约都被家中大人们打过招呼,多数都闭口不言,最多也就是说一句“也就是些粮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我家里奴仆多,多囤点粮也是寻常。” 然而今天,一名不足十岁的小郎君被拦下了。 小郎君被养的很好,唇红齿白,清秀的像个女孩,但他却有一副不小的脾气,一听别人询问,便趾高气扬地炫耀道:“当然是好东西!你们肯定从来没有见过,连我爹都没见过!” 拦住他的士人们兴奋了,连忙问:“小郎君既然知道就不要藏着掖着了,说出来也叫我们开开眼界。” 小郎君扬起下巴,不顾身边仆从的阻拦——仆从们都被士人们拦住了。 他得意地说:“我最爱的是冰糖!” “冰糖是什么?冰一样的糖吗?!” 小郎君:“正是,我身上还带着呢。” 说着,他就打开了腰间的荷包,从里头抓出一把冰糖。 这些冰糖大小均匀,却并非各个一样,而是跟被砸碎的冰一样形态各异,可无色透明,跟真冰看着没有两样,而且它们顶着这么热的天气,又在小郎君的手心里,却不见半点要融化的样子。 小郎君:“它比蜜还要甜!” 旁边的士人讨要道:“郎君可否给我一颗尝尝?” 小郎君愣了愣,他有些舍不得,可众目睽睽之下,他只能不情不愿的递过去一颗,嘟着嘴说:“你可要慢慢吃,我也没有多少,那陈商不多卖。” 士人接过那颗冰糖,刚道了声谢就把冰糖扔进嘴里。 刚入嘴,甜蜜的味道就充斥了他的口腔,叫他忍不住全身一颤。 他从没吃过这样的东西,真的比蜜还要甜,他甚至觉得自己刚刚把糖扔进嘴里,还没有品尝到多少甜味,嘴里的糖就消失了。 士人回味无穷的表情让人群爆发了巨大的热情:“郎君!也给我尝尝!” “小郎君!我拿钱跟你换!” “小郎君!” 小郎君看着这些大人们朝他挤过来,吓得六神无主,好在他还有点急智,将腰间的荷包解开后扔向人群,转身从身后人的缝隙里钻了出去。 曲阜,疯狂了。 第113章 阴暗的牢房里,地上满是污秽,干草上有肉眼可见的老鼠屎,墙上是大片污迹。 张榕坐在角落里,他多日没有梳洗,披头散发,头发油腻打结,一缕缕的落在胸前。 吃饭的狱卒朝他的方向看了一眼,奚落道:“守关大将,竟然与反贼为伍,我要是他,我就自己撞死了!” 另一个狱卒顺着说:“张氏子弟,当然什么都不怕,以为自己犯了捅破天的事都没人能管。” “赵贼已经死了,他的家小也被赶出了陈国。” 狱卒看向张榕,他看了眼面前的木几,从鼎中取了一块鱼骨头朝着张榕的方向扔过去,嬉笑道:“将军尝尝味?这可是你的断头饭。” 原本低着头对狱卒所说的话充耳不闻的张榕猛然抬头,他声音沙哑粗粝:“什么断头饭?” “哟!”狱卒装作震惊地说,“将军还不知道呢!君上已经下令,明日中午,将军可要被带到宫门口,在百官和百姓面前行枭首之刑。” “天下头一个被砍头的将军,您啊,就是死,也与常人不同。”狱卒大笑,“怪不得是大将军,这待遇我们可没有。” “你说谎。”张榕看着那个狱卒,他从齿缝里挤出一句,“我乃张氏子弟,君上不敢这么对我!我张家……” “你张家,你张家如何?!”狱卒站起来,朝张榕啐了一口,“你张家也是君上的臣!” “你们高贵!我们低贱!我呸!” 张榕猛然站起来,他的双手抓着木栏,目光狂乱地大喊:“我要见君上!让我见君上!他不能这么对我!” “君上!你不能这么对他!”年迈的老人杵着拐杖,他用手指着陈侯,一字一顿地喊道,“你不能为了你的喜恶,置百官于不顾!张榕犯了大错,他该死!可你不能让他死在百姓庶民面前!” 王宫中,百官站在大殿中,大殿并不算大,所有人挤在一起十分吵嚷。 老人狠狠地用拐杖敲地:“你这是侮辱他!无论是赐毒酒还是白绫,都不能枭首!更不能在百姓面前枭首!” “你这是撕破世家的脸皮往地上扔啊!” 陈侯坐在台阶上,他穿着深黑的礼服,低头看向站在百官之首的叶舟。 可能是因为处置张榕的办法太过惊世骇俗,所以百官世家都还没得及探究这位新来的相国是谁,有什么样的功绩,又有何种能耐。 陈侯清了清嗓子:“广信伯以为我做的不对?那按你的意思,应当如何?” 广信伯哼了一声:“君上刚愎自用,如今才想询问臣下的意思?依老夫的意思,张榕不能杀!不仅不能杀,君上还应当亲自将他请出来,国君以仁治国,若待守关大将都如此无情,岂不叫人胆寒?” 在旁边看表演的叶舟都惊了。 这都变成无罪辩护了吗?还能对国君进行绑架? 虽然他做了天大的错事,但为了表示你的仁德,你还是应该用广阔的胸襟原谅他,接纳他。 但比起叶舟的震惊,陈侯显得很平静,他似乎早就猜到了自己此举会被多少人反对,他冲广信伯叹了口气:“我也想以仁治国,但仙……有人告诉我,治国需要的是王道,而不是仁道。” “王道,赏罚分明,有功封赏,有过惩治,令行禁止,百官各司其职。” “仁道,说来好听,然而人都贪心,得两寸想三寸,得三寸要四寸,无穷无尽。” 第161节 “我若放了他,他是感念我的仁德,还是更多人以为,我陈国国君可欺?”陈侯笑道,“就连阻拦我进关都可轻易谅解,那下次召集人手来宫中杀我,岂不是更不怕了?” 陈侯又问老丈:“若此时我不是陈侯,你不是广信伯。” “我乃魏国国君,你为魏国臣子,你敢不敢对魏王说这样的话?”陈侯笑着摇头,“你不敢。” 广信伯却仰起头说:“君上莫怪我倚老卖老,张榕不能杀!” “即便此刻你是魏王,我乃魏臣,此话我依旧说得!你若不肯,我便回封地去,再不来临淄!” 广信伯拱手:“君上三思,莫为你一时意气,葬送了整个陈国。” 身后的官员们也拱手喊道:“君上三思。” 陈侯看着这群低头的人,心里滋味难辨。 “不就是杀个叛国贼吗?”在所有人都低头的时候,只有叶舟依旧身形笔直,整个大殿里此时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他看着被所有人指责的陈侯,声音清朗地说,“若连赏罚都不分明,还讲什么富国强兵?国内一团糊涂,叛国都成了小事。” 叶舟笑道:“诸位如此治国,真是叫我开了眼界。” 广信伯看向叶舟,他眯着眼睛,冷笑一声:“我还以为是谁在这里大放厥词,不曾想是新来的相国大人,不知大人有和见教?” “哪一国的国君不是以仁治国?” 叶舟反问:“哪一个强国大国的国君是以仁治国?不提魏国,只说鲁国,鲁公刚即位不久,就亲率大军抗击赵国,夺回了鲁国六洲,凡战场立功者皆有封赏,临阵逃脱者就地格杀。” “短短十余年,鲁国从寡弱之国变成如今的强国,难道你们都是闭着眼睛,不愿意睁开看看吗?” 广信伯怒喝:“大胆!” “仁乃天下道!鲁公颠倒黑白,总有一日会得报应!” 叶舟:“报应?什么报应?国富民强是报应?还是稳定粮价是报应?如今陈国百姓买粮,一斗十钱,鲁国土地十有五六不宜产粮,但鲁国一斗粮才两钱,这就是你嘴里的报应?” 广信伯气得脸色通红:“你、你只看眼前之利,不看长久之祸,你这样的人也配为相?” 叶舟反唇相讥:“我不配,你配吗?你若为相,恐怕要将陈国拱手献给强国,毕竟仁嘛,别人要,你怎么能不给?你不给便是不仁不义,要叫天下人耻笑。” “我何时说过要将陈国拱手让人!”广信伯大怒,“你、你……” “别你了。”叶舟冷声呵斥,“你们人人都有私心,毕竟你们是为家族谋利,不是为国。” “你们才是只看眼前小利,陈国贫弱,你们即便能作威作福又如何呢?” “陈国弱小,国祚倾倒,你们能得什么好处?你们的家族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叶舟笑道:“你们不是不懂,只是与其换条路走,换个活法,还是走老路更稳当,毕竟跟强国对抗不容易,欺负自家国君还是很容易的。” 叶舟:“毕竟国君脾气好,你指着他鼻子骂都行,对吧?广信伯?” 广信伯一愣,他这才记起自己刚刚指了陈侯。 广信伯:“我是为国担忧,一时激动。” 叶舟:“我现在对着你的脸给你一拳,也是我为国担忧,你看如何?” 叶舟:“你叫国君在百官面前听你呵斥,以手指国君的脸,不是侮辱国君吗?怎么?国君能侮辱,他张榕就辱不得?还是国君比一个从贼的叛将更低贱?!” 此话一出,满朝寂静,刚刚还准备和叶舟辩一辩的官员们立刻低头喊道:“臣等不敢。” 广信伯也只能拱手,偏头说:“老臣不敢。” 有叶舟搭梯子,陈侯终于能顺坡下驴了,他看着台下冲他俯首的百官,觉得自己在仙人面前再次威严扫地,他那点可怜的尊严岌岌可危,深吸一口气后,陈侯板着脸说:“我意已决,你们再有异议,可来试试陈剑之威。” “若是要保张榕,便先将我杀了吧!” 陈侯站起来:“这位子,换你们做!” “反正你们也一惯爱做我的主。”陈侯没有再看官员,他从下台阶,就这么从偏门走了出去。 临走的时候,陈侯还吩咐寺人:“将相国大人请到书房来。” 寺人小声应诺。 陈侯刚走,广信伯正要对叶舟发难,寺人就走到叶舟身旁小声说:“相国大人,君上有请。” 广信伯看着叶舟,讽刺道:“巧言善辩!势利之徒!” 叶舟叹了口气:“我巧言善辩,总好过诸位即不会言也不会做的,身处高位,不思报国。” “我都为你们觉得羞耻。” 说完他不等众臣回话,就跟着寺人离开了大殿。 叶舟才不会给他们机会反驳自己——让他们今晚回家慢慢复盘吧。 但最终,谁也没能改变陈侯的意思,张榕还是在第二天正午被押往了宫门口。 宫中的侍卫们在宫门口搭好了台子,让台下的百姓都能看清张榕是如何人头落地的。 张榕被押解出来的时候已经看不出曾是个将军了。 他失去了所有精神气,目光呆滞茫然,只有站在台上,看到台下百姓的时候才忍不住大喊:“君上!我们自幼一起长大,情同手足啊君上!你不能这么对我!你不能这么对我!” 台下的百姓其实并不知道台上的是谁,他们只是来看个热闹,毕竟他们这辈子还没有见过有人被枭首。 “他是犯了什么罪?” “枭首之刑,应当是重罪吧?” “你看清他的脸了吗?我都不知道他是谁。” “哎!有没有人知道他是谁的?” 张榕没有等到陈侯,他的目光在人群巡视,在人群末尾的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爹……”张榕的声音颤抖。 可是那身影似乎发现他看到了自己,急匆匆地朝街边走去,张榕脑袋随着那道身影转移,他大喊:“爹!救我啊!爹!” 他还要继续吼,却骤然被人用湿布堵住了嘴,再被人用手掌紧紧按住嘴,再不能发出声音。 按住他的人正是此前看管他的狱卒,狱卒朗声说:“此人乃边关守将张榕,勾结反贼,意欲乱我陈国!” “他伙同反贼于长雄关拦截君上,不许君上入关。”狱卒问百姓,“你们说,此人当不当杀?” 百姓们叽叽喳喳的议论起来: “自然当杀,守关大将犯下如此罪状,便是杀他一百次都不够!” “毕竟是世家子弟……” “世家子弟如何?” “张家掌握着不少城池呢,哎,君上还是太年轻,不懂其中的利害。” 年轻人们都觉得杀得好,这样的人若留着,就是丢整个陈国的脸。 老人们都觉得不该杀,不是因为他们怜悯张榕,而是认为杀了张榕,张家就会和国君对着干,到时候受苦的还是庶民和百姓。 “张家不可能跟你对着干。”叶舟坐在陈侯对面剥橘子,他的手指纤长,骨节分明有力,因为捂了一个冬天,皮肤比多数人都要白,他轻声说:“我记得张家还有个分支,我已经帮你派人去和他们谈过了。” 陈侯诧异:“分支?” 叶舟笑道:“你以为,分支都愿意老老实实当分支吗?” 都是一个祖宗生的,凭什么你为主我为奴,以前你强大的时候我看你脸色,可如果有机会,我为什么不能成为你呢? “陈侯要张家,需要一个听话的张家。”叶舟把一瓣橘子塞到嘴里,“既然这个不行,那就换一个,只要姓张不就行了?” 陈侯小心翼翼地问:“那张家分支,愿意?” 不是他太过谨慎,而是这么多年来,主支对分支的驯化是经年累月的,不少分支甚至是靠着主支才能送子弟来临淄,主支一手大棒一手糖,分支本来在名义上就不占优,时间长了,不管是不是真的,都对主支心悦诚服。 叶舟点头,他笑道:“为什么不愿意?一个家族不可能一个有血气的人都没有。” “他们只要不是蠢人,就知道这件事其实并不难成。” 叶舟看了看陈侯激动的神情:“有国君相帮,张榕又死了,还有相国为他们铺路,即便是胆子再小的人,也会想要赌一把吧?” “赌赢了,张家的主支就是他们,那么多座城池都归他们管,输了,损失一个自家子弟而已。” 叶舟:“反正只会更好,不会更差。” 叶舟把手边的茶推给陈侯,他笑着说:“陈侯喝口茶吧。” 陈侯心不在焉的端起茶杯。 · “流了好多血!”临淄多年没什么新鲜事,死一个世家子弟足以让整个临淄沸腾起来。 “我还在想,人被砍了头以后,那头还没有知觉。” “真是怪吓人的!我做了两天噩梦!” 世家从来高高在上,百姓们都已经习惯了,他们见惯了世家子弟作威作福,往常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却觉得——说是生来高贵,不也和他们一样,都是肉体凡胎、砍了头一样要死。 “真是奇了,家中子弟被枭首,张家人竟然没有出来。” “定然是没脸出来。” “君上这样也不对啊,再怎么说张家也是世家,哪怕是要张榕死,也不该这么折辱他,这哪里是折辱他,是折辱整个张家!哎!” 街头巷尾爆发了一场又一场争论,士人们倒是都支持陈侯,毕竟这些整日只能在街头与人争论的士人,都不是世家出身。 他们认为陈侯此举是对的,世家再不打压就要翻天了 更重要的是,如果陈侯一直任用世家,他们这些非世家出身的士人将永无出头之日。 百姓们却觉得,陈侯太心狠了,世家就算做错了事,世家子弟就算犯了罪,也应该给他留点体面和尊严,国君如此行事不是件好事。 两拨人吵来吵去,竟然吵出了不少好文章。 无数士人写文章,还要张贴在墙上,你写了我来反驳,我写了你来反驳。 陈国很多年没有这样文昌过了。 叶舟也没想到,这件事竟然更让临淄的士人们空前团结起来,他们甚至还是抱团了。 单个没有家族的士人没人看重,可当所有士人拧成一条绳,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至少现在朝堂上,已经没有官员敢指着陈侯鼻子的说他行事不吉。 不过陈国还真是没有秘密,叶舟才当了两周相国,统共上了一次朝,竟然已经有士人开始到他门前自荐了,他们都想成为他的门客,或是成为他的徒弟,希望他能推荐他们如朝为官。 叶舟原本是不想接纳这些人的。 第162节 可转念一想,陈国现在需要的就是这些没有家族印记的士人。 于是他还是把这些人接纳了下来,甚至还买了套宅子,专门安置这些人。 偶尔他也会过去看看这些士人在干什么。 每次他过去,都能看到士人们在辩论,或者看书,他们都有自己的主意,都爱指点江山,好像他们熟知天下事,只要听他们的,陈国立刻就能强盛起来。 但叶舟也没有因为说大话的人太多而看轻他们。 毕竟年轻人,尤其是士人多数都是有些骄傲的,甚至有些还很狂妄。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还真从里面挖掘出了两个人才。 一个姓姜,一个姓赵,两人都不是陈国人,一个从郑国来,一个从赵国来。 并且两人都是狂士,他们入陈不是因为陈国有多好,更不是因为陈侯有多贤明,纯粹是因为他们都觉得自己有大才,辅佐一个弱国变强,更能体现出他们的才干来。 姓姜的认为应该是收回所有公族世家的土地,重新划分土地。 不是把土地分给庶民,而是把庶民分给土地。 姓赵的认为,如今陈国积弱,究其根本在于没有足够强大的军队,他觉得应该耕战。 无战事的时候壮年男子便留在家里种地,有战事的时候立刻就能上战场打仗。 虽然他们的想法很多,但叶舟觉得他们各自就这一个想法最好。 如今的土地是私有制土地,名义上全归陈侯所有,但就像诸侯国都归周天子一样,谁傻谁信。 公族们都有自己的封地,他们封地的所有产出都归他们自己,其实就是国中国。 姓姜的认为,这种私有制才是所有世家和公族都跟陈侯对着干,并且不愿意为国效力的原因——因为他们已经是土皇帝了,就算再进一步又能如何呢? 若是忠心得不到好处,又有几个人能一直忠心? 姓赵的认为,陈国的问题出在兵少马弱上,想要改变这个状况,短时间是不可能的了。 既然不能靠质,那就只能堆量,别国出一万兵马,陈国出两万,人实在不够,就花钱去买奴隶。 仗可以打不赢,但气势一定要到位,要让别的国家都知道陈国士兵不怕死,谁敢伸手,陈国就算自伤一千也要损敌八百。 说直白点就是自杀式袭击。 虽然确实很偏激,但叶舟觉得这些想法并不是全无道理。 叶舟在观察了几天之后,把这两个人推荐给了陈侯。 陈侯也没有细问,可能是因为极度信任叶舟,很快就让这两人成了品级不低,能上朝议政的官员。 这两人对叶舟也是口称老师,并不以相国称呼。 叶舟还发现,这两个人在别人眼中,都是跟自己同一阵营的人。 有了这两个榜样,那些住在叶舟购买的宅子里的士人们更加拼命的表现。 叶舟三天去一次,每次他过去,士人们都在高谈阔论,声音大得要冲破云霄。 不仅仅是这些已经被他接纳下来的士人,整个陈国的士人如今都在朝着临淄涌入——他们以前没有途经,因为穷,所以没钱拜师,没人推荐。 如今叶舟不收一分钱就荐了两名士人,他们怎么能不疯狂? 既然有叶舟这样替陈侯招贤纳士的人,省了他们的晋身之资,他们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 “娘,我走了。”年轻的士人穿着草鞋,背着包袱,冲走出房门送他的老人说,“儿若是能留在临淄,必将老娘接去享福,若是儿没被相国看重,儿便回来,伺候老娘终老,娶个媳妇,生一堆娃。” 老人泪眼婆娑的看着儿子,她点点头:“儿啊,出门在外万事小心,娘知道,我儿是个有大志向的,君上一定能看到你的才干,娘就在这儿等着,等你派人来接娘!” 士人看着自己的老娘,他深吸一口气,转头朝老人跪下,瓷实的磕了三个响头,额头都磕出了血后才停下,仰头看着妇人说:“娘,儿一定不会叫你失望,有朝一日,儿一定要天下人都知道儿的名字!” 老人声音颤抖:“我儿去吧。” 士人站起来,这次他没有再回头,而是一步步朝前走去。 他没有钱,没有代步的马或牛,只能靠自己的双脚和脚下的草鞋走去临淄。 在临淄,有一个人等着他。 那人一定在等他。 第114章 临淄城西,年轻的姑娘穿着麻衣,将洗过的衣裳悬挂在麻绳上,她的手臂和裙摆都有补丁,脸颊轻微凹陷,一身衣裙似乎空空荡荡。 老迈的妇人坐在门檐下,手里拿着一件破衣裳正在缝补。 她补了一会儿,眼睛实在受不了后抬起头来,看向不远处站着的姑娘。 “歇歇吧。”老妇叹气道,“也不知道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姑娘停下了手里的动作,顿了顿后又继续晾晒,语气平淡道:“今日粮官就要上门来了。” 老妇迟疑了片刻,忍不住说:“实在不行,娘带你回乡下老家,有田地,怎么也饿不死。” 姑娘挂完最后一件衣服,她摇头说:“若是在临淄都活不下去,回了乡下又有什么用?真要是守着田地就不会饿死,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抛下一切赶到临淄来了。” 各地小有家资的百姓都拖家带口的赶往临淄,宁愿在城外搭草棚子,也不愿意留在世代经营的老家。 老妇叹了口长气。 她的丈夫死得早,留下的家资也算不上多,原本她带着三个孩子活得也不算艰难。 毕竟他们在乡下还有田地,有奴隶,靠着田地里的产出,虽然不能供家里的男娃拜师读书,但若只是填饱肚子,好好过活却也并不艰难。 可如今,他们已经没有余粮了,地里的产出被粮官收走后剩下的只够叫奴隶们勉强活下去。 他们倒是也想把奴隶卖了,可没有商人愿意买。 不卖,又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况且就算他们狠得下心,能看着他们饿死,他们也不敢啊,否则奴隶们快饿死了,可不会跟他们讲理。 “说不定那消息是真的呢?”老妇带着几分希望的喃喃道,“说不定……这次真的能换到钱?” 百姓并不相信他们能低价买到粮食,但又抱着点渺茫的希望,或许呢? 年轻姑娘并不答话,她害怕自己一张嘴,就要把母亲仅存的那点希望打碎了。 如今的临淄城内,若是成年男丁还能找到苦力的活,虽然又累又苦,可好歹有个进项,运气好的时候,雇主还能管一顿饭。 但女人们却只能找到浆洗和缝补衣服的活,这样的活挣得更少,恐怕从早干到晚,挣到的钱粮只能跟肚子垫个底,这样的活还不是天天都有的,经常是整个城西的女眷一起去抢活。 洗衣服比缝补更累,姑娘虽然自己都不剩几两肉了,却还是承担起了最重的活,只叫老妇缝补一些不难补的衣服。 晾完了这一批衣裳,姑娘又抱了一桶脏衣裳进来。 家里还好的时候她哪里干过这样的活?即便是洗衣服也最多一两件。 可如今这些衣服都脏得不成样子,还带着一股汗味和臭味,哪怕放得远一些都觉得熏人。 但她如今已然习惯,不再觉得那臭味不能忍受。 不过几个月,她的手已经变得像老妪,手上的皮肤皱皱巴巴,丑得她自己都不愿意细看。 贫苦忙碌的生活磨平了她们身上所有的棱角,每日所思所想,都是明天能不能抢到活,能不能挣到几个钱,粮价又会不会再往上涨。 “粮官来了!”外头有人匆匆跑过,边跑边喊,“粮官来收粮了!” 有粮的要交粮,没有粮的要交钱,百姓们已经习惯了。 但骤然听到这个消息,他们还是被吓得六神无主,恨不能此时躲出去。 可躲有用的话,他们也就不会觉得生活艰难了。 年轻姑娘抿了抿唇,她走去打开了门——反正再差也不会更差了,他们这些小老百姓,难道还能和君上作对吗? 不知道等了多久,粮官还没有走到他们门前,并且他们竟然没有听见哭喊声。 以前次次粮官上门,附近的邻居都是要哭喊一番的,不知是希望把粮官的恻隐之心哭出来,还是自己宣泄。 老妇衣服缝不下去了,姑娘也洗不下去衣服,她们就这么望着门口,等着粮官把噩耗带来给她们,伸头缩头都是一刀,就让这刀早点落下吧。 落下了,也就安心了。 有人过来了!老妇和姑娘都站起了身,她们朝着门口走去,刚刚探头去看,还没看到人就听见了声音,那是钱币碰撞的声音,如今的陈国用的铁钱,装在钱袋里摇晃起来便要响个不停。 声音慢慢朝她们逼近,粮官那张她们熟悉又痛恨的脸上竟然带着笑。 在粮官的身后有六个小兵,两两一对,抬着一看就知道装满了铁钱的箱子。 更后面就是十几人的士兵,他们都穿着皮甲,手持长戈。 老妇胆战心惊的揪住自己胸口的衣服,她的身体后仰,若不是有女儿眼疾手快的扶住了她,她必定要摔出个好歹来。 粮官刚走到门口,老妇就立刻给他跪下了,她拉着女儿一起跪,涕泗横流地哭喊道:“老爷,家里没钱了,真的没钱了!真没了!” 粮官一路过来已经看到了不知多少次这样的场景,他笑着说:“老婶子,我今天过来可不是从你们兜里拿钱的,是来给你们送钱的!” “君上已经下令,这次收粮可是要拿钱买的。” 粮官:“一斗粮十钱。” 此话一出,老妇果然不再哭嚎,她茫然的看着粮官,脸上还挂着泪,嘴微微张开,看上去显得有几分滑稽,她喃喃道:“难道传言是真的?” 可她还是担心,声音颤抖地问:“那粮价……” 她怕一斗粮收时是十钱,她拿钱去买粮的时候一斗要卖她二十。 若是如此,那不管粮官给她多少钱都没用。 粮官笑道:“君上已经给城内的粮铺都打过招呼了,粮铺一斗粮只卖一钱。” “一钱?!”年轻姑娘都忍不住惊呼出声。 她有记忆起,粮价就没有下过五钱,她只是幼时听父母说过,陈国也曾强盛过,最强盛的时候,陈国不必将粮食送给任何一国,国内粮价一钱甚至可以买两斗,那时候的陈国人,哪怕是庶民,都富得流油。 不知多少别国的人钻破了脑袋,都想成为陈国人。 她爹娘说是她爷爷的爷爷那一辈。 八辈子以前的事了。 但即便到了现在,人们依旧乐于谈论那时候的事。 第163节 只是人们也清楚,陈国也只强盛了那么短短几十年,在更长的时间里,陈国都是一样的弱小。 一个小国,既没有出一个名扬天下的名士,也没有出一个力挽狂澜的明君。 甚至连出名的奸臣贪官,或者暴君昏君都没有。 陈国的一切都如此平庸,平庸到即便是陈国自己的百姓,都说不出自己的国家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 年轻姑娘惊呼过后,以一种充满期望的目光看着粮官。 粮官点头,他看上去也格外骄傲:“这都是君上英明!” 老妇和姑娘一起点头:“君上英明!” 老妇嘴里的“没粮”也变成了“还有一点”,母女俩一起下到地窖里,搬出了她们仅剩的口粮——两桶黄米。 并且还是不知道放了多久的陈粮,打开的时候甚至能看到从中爬出的黑色小虫。 这段时间她们就是靠这些已经生虫的黄米果腹,养活着一家四口。 粮官看清以后悠悠的叹了口气。 一路走来,他所见所闻都是这样的景象。 他虽然是粮官,但粮官在陈国并不入流,既无法上朝议政,手里也没有实权,上头的长官下达了收粮的命令,他便要带着人强逼百姓把粮食拿出来。 粮官并非世家出身,能有这样一个小小的职位,全靠祖上蒙荫,靠他爹长年累月的给上官送礼打典,才叫他能子承父业。 但他依旧是百姓,虽然不住城西,可家里也不富裕。 由于跟妻子感情很好,孩子一个接着一个,他要奉养双亲,还要养六个孩子,家里也常常缺粮,他能明白这些百姓的苦楚,可他却什么也做不了。 因此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真真切切的为自己和百姓们高兴。 在她们搬出粮食以后,粮官叫身后的士兵将斗拿出来。 斗长得很像漏斗,但形状有些微区别,每个国家,甚至每个粮铺的斗大小都不相同。 所以常常有粮铺大斗收粮,小斗卖粮。 只是这一次君上让匠人打造了一批一模一样的斗,粮官们只能用这种斗收粮。 轻松好有多少斗之后,士兵很自觉地打开木箱,让母女俩去家里寻装钱的东西。 临走的时候,粮官还告诉她们:“若要买粮,便去城东,那里有家奇怪的屋子,你们看见便知道了,那屋子门口就卖粮。” “不过你们今日若要去,最好现在就去,不然人越来越多,恐怕你们就挤不进去了。” 粮官说完以后就立刻赶往下一家。 母女俩在粮官走后依旧愣在原地,她们木木的看着木框中的铁钱,深吸一口气后年轻姑娘说:“我去找弟弟!我跟他们一起去买粮!” 她的两个弟弟都在给商人当苦力,他们靠卖力气挣钱,每日也能挣几个钱。 如今有了这些钱,苦力的活可以先放一放,把粮食买回去才是要紧事!别去晚了没有粮,那这钱就没用了! 老妇也知道自己去了只能拖后腿,因此一边关门,找几块布把钱兜起来后,才让女儿从后门出去——免得周围游手好闲的人看到她们拿到了钱,在外面堵她们。 虽然他们也不敢明抢,但几个强壮的男人找她们“借钱”,她们也没有办法拒绝。 姑娘悄悄从后门出来,怀里抱着布袋子,铁钱重量不轻,但她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有力气过,她甚至能抱着沉重的钱袋子跑起来,她跑得很快,额头很快满是汗珠。 好在她的两个弟弟都在城东干活,她没找多久就找到了他们。 她到的时候,两个弟弟正赤着上身,为商人卸货。 她的两个弟弟年纪都不大,一个十七,一个十五,她是大姐,但她这个大姐要比两个弟弟幸福,因为她幼年时期,家里的情况还没有这么糟,她是过过几年好日子的。 “二郎!三郎!”姑娘朝着她的弟弟们挥手,“快过来!” 弟弟们只能停下,看了大姐一眼,又看了看站在旁边的管事。 他们现在活类似于临时工,他们只有干完了才能拿到这一天的钱,如果现在就走,那之前的劳动就打了水漂。 可他们又听见大姐喊:“快过来!有要紧事!” 弟弟们只能放下手里的货物,朝大姐的方向跑过去。 小弟刚冲过去,还没站稳就问:“什么要紧事?!是娘出了……” 大姐没等他说出口,就把怀里的钱袋子塞给大弟弟,塞完以后就小声对弟弟们说:“边走边说,走!” 她不给他们反应的时候,一马当先的走在前头,两兄弟互相看看,只能小跑着跟上去。 在前往城东的路上,大姐把今天发生的事都告诉了两个弟弟。 她越说,两个弟弟的眼睛就越亮,当她说到他们此时就是去买粮的时候,两个弟弟脚步就已经比她更快了,他们明明是在走路,却走出了平地滑向的气势,恨不能给自己插上一对翅膀。 去往城东的路上已经有了不少人,他们似乎也都藏着一个布袋。 整条路上都不断又铁钱撞击的声音响起。 等他们终于走到目的地的时候,哪怕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也被眼前这一幕惊呆了。 无数人挤在一起,这条路上几乎没有一处可以落脚的地方,人挨着人,临淄城从未有过这样的场景。 他们甚至看不见最前方是什么样的。 好在这样的场面并没有延续多久。 有士兵从城中的方向赶过来,他们手里拿着长戈,驱赶着百姓们排队,混乱的城东总算有了秩序。 姐弟三人虽然急,但也不敢往前挤,只能跟着队伍慢慢往前挪。 他们亲眼看到从前方回来的人都背着一袋袋鼓鼓囊囊的东西,他们的眼睛越来越红,因为他们清楚,袋子里的东西一定就是粮食。 那些背着粮食回来的人脸上也带着兴奋的笑容。 甚至有人边背着粮食往回走,边对跟着他的孩子说:“走,回家爹给你做饭!” “一定叫你吃饱!” 姐弟三人只能继续望眼欲穿的看着前方。 终于,前面的人越来越少,在太阳快要下山之前,他们总算排到了。 大弟弟连忙把怀里的布袋放到桌上,他们甚至没有心情去打量摊子后面的新奇建筑,在他们心里,此时此刻只有粮食两个字能触动他们的心神。 摊子并不大,不过是一张长桌,上面放着斗,桌子的后面是大袋大袋的粮食。 里面全是黄米和小米,给他们派粮的人里有男有女,他们人数不少,互相之间甚至也不说话。 在打开布袋后,清点铁钱的女人在清点好以后问他们:“这些钱要全部用完吗?” 大姐连连点头:“买的买的。” 女人:“太多了,你们能背回去吗?” 女人又说:“你们不用担心,这儿一直都会卖粮,不是卖了今天就不卖了。” 女人的声音有些沙哑,同样的话她已经不知道说了多少次,因为太过吵嚷,她说话全部靠吼,估计今天一过,明天她就别想说出一句话了。 大姐:“背的回去,肯定背的回去。” 女人也知道自己说了是白说,她说了这么多次,没有一个人信她的。 老百姓都觉得自己是在捡便宜,捡便宜这种事,肯定是不能耽搁的,今天占了才是自己的,明天就不知道了。 女人叹了口气,冲旁边的男人说:“一百八十斗。” 男人沉默着拿着斗去给他们盛粮食。 除了他们这一排,旁边还有三排人,他们前面也有这样一个算钱一个盛粮的派粮人。 姐弟三人在听到一百八十斗的时候全身都在颤抖,他们激动的说不出话来,聚精会神的看着男人给他们盛粮。 男人并没有把斗上面抹平,而是盛出了一个小尖,给他们装到了袋子里。 那个袋子他们没见过,可一点都不好奇,毕竟袋子再如何也没有粮食重要。 米香在所有人鼻尖游荡,不断有人背着粮食离开,也不断有人加入排队的行列。 姐弟三人等了一会儿,终于等到了他们的粮食。 他们没有废话,甚至连道谢都忘了,互相帮忙背上了粮食。 临走的时候,他们才对派粮的人道了声谢。 只是已经有新人排了上来,也不知道派粮人有没有听见。 · 草儿这辈子都不想说话了,她根本没有休息的时候,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莎拉倒是想帮忙换班,可她的长相不允许,就算她想,叶舟也不会让她出去。 这些粮食都是叶舟在系统里进购的,系统里的农副产品和日常生活产品,只要是叶舟的位面能买到的,都是他所在位面的物价。 收粮是叶舟给陈侯出的主意,他最开始担心的是他送粮,或者低价卖粮,会让陈国脆弱的经济生态瞬间崩溃,但如果是用这种办法,那就是陈侯在出钱补贴百姓。 陈侯给百姓们钱,再把差价补给叶舟,这样下来,只有陈侯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不过陈侯也不是出不起这笔钱,他连王座都卖了,并且很快爱上了这种把死物换成钱的活动。 他几乎把王宫里值钱的全卖了,各个封地的公族每年都会给陈侯进贡,虽然多数是做做样子,但送的那么多东西里,总有几样是值钱的。 原本陈侯没想过要动这些东西,毕竟他赏赐官员和公族也需要东西,以前都是把这些公族世家送的再送出去,但现在他不准备送了。 与其送,不如卖! 他把东西卖给叶舟,再在叶舟那里买低价粮食,给百姓们发钱。 只要粮食的价值是稳定的,那么许多东西,包括盐和针等物,价格都会降低且稳定下来。 这等于是陈侯靠自己养活整个临淄城的百姓。 叶舟给陈侯出这个主意的时候也提醒过陈侯,这样做虽然能暂时解决百姓的问题,可一旦粮价稳不住,那临淄就崩盘了。 想要真正稳定下来,那么秋收以后,陈侯就不能收田税粮税。 百姓手里有了余粮,可以自己把粮食卖到粮铺后,陈国不缺粮后,这件事才能彻底解决。 陈侯思前想后,最后还是接受了这个提议,他也做好了在秋收后跟赵国鲁国硬刚的准备。 不过叶舟倒是觉得,陈侯不给粮食,赵国和鲁国找他麻烦的可能性其实并不大。 因为赵鲁两国在上次的对战后,虽然表面看起来都偃旗息鼓,不愿意再打了,可边关交界处依旧有多次摩擦。 陈国这个粮仓,赵国和鲁国都想要,在旁边有人虎视眈眈的时候,肯定不愿意把陈国推到对方的怀里。 第164节 大国相争,小国才有存活的空间。 但这依旧是一次赌博,还是拿国运去赌,因此陈侯最近一段时间都着手在耕战这件事上。 叶舟推荐给他的官员如今都已经变成了陈侯的亲信。 尤其是姜氏士人,姜劲。 姜劲曾经跟叶舟长谈过,他的很多想法都受到了叶舟的影响,并且他和另一个士人不同,他不是个激进派,也不认为陈国想要改变是能一蹴而就的。 他甚至劝陈侯,陈国想强,十年已经算短,二十年能强已经算上天眷顾。 有这个人在陈侯身边,叶舟还是很放心的。 草儿回到超市的时候已经累疯了,陈舒去接替了她,明明已经天黑,临淄城里的老百姓也不怕看不清路,一个个举着火把都要继续排队,看他们的架势,只要轮不到他们,他们甚至可以排到天亮。 百姓们撑得住,超市雇员和维持秩序的士兵们倒是都快撑不住了。 叶舟只能对草儿说:“你休息一会儿,让你娘给外头的人熬点酸梅汤。” 草儿点点头,她有气无力地说:“仙人……太累了。” 平时跟雇员们并不亲近的叶舟看着她这副下一秒就要灵魂飞天的草儿,破天荒的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就累这几天,我给你涨工资。” 草儿:“!!!” 她不累了! 第115章 忙了接近半个月,超市里的雇员们终于能够歇口气了。 这半个月时间,超市没有接待任何权贵,权贵和商人们数次上门,甚至带着家奴想把排着长队的百姓驱赶走,双方甚至数次差点爆发争斗。 原本百姓们对权贵的恐惧在食物面前荡然无存,如果不是有邹鸣他们,估计好几个权贵都得出事。 但叶舟除了黄米小米和各种豆子以外,别的农产品一样都不卖。 百姓手里有了钱,家里有了粮,临淄百姓突然开始了大采购,他们穷过,也穷够了,他们害怕粮价和物价过不了多久又会再次涨起来,于是他们不愿意再存钱,更愿意把钱用出去,换成必需品和粮食。 这不仅给商人们带去了好处,也让附近的农户们荷包鼓了起来,临淄现在大街小巷都有小贩,他们多数时间都在乡下种地捞鱼,或是制酱,担到城中去卖。 虽然如今只能惠及临淄城,但如果一个国家的王城百姓都活不下去,那别的地方只会更差。 王城的百姓消费就会带动周围农户的经济收入。 至于更远的地方,就得等秋收了。 只要这一次秋收后不收税,陈国百姓这个冬天就会过得很富裕。 如果明年秋天也不收税,或者连续三年不收税,粮价虽然会降下来很多,但百姓的生活会好起来,物价也会慢慢趋于正常,变得稳定。 为了接下来不用再给别国送粮,陈侯现在最需要做的事就是稳定国内局势,打压和他唱反调的公族世家,提拔自己的亲信势力,想办法发展陈国的军事力量。 “老板,今晚吃火锅。”陈舒走进休息室,她手里端着一碟洗干净的葡萄和樱桃,把盘子放到桌上后冲叶舟说:“咱们要在这儿待多久?钱挣够了吗?” 叶舟摇头,他有些头疼:“最近收入少了很多。” 为了给百姓们发粮,他们很长时间没有和权贵商人做生意,挣钱少了,雇员们花费的力气和精力却多了。 虽然叶舟不后悔——他愿意对这里的人散发一下善意。 不过他也觉得速度太慢了。 他不可能等陈国强大起来再走,真要等陈国强大,不等个十年二十年是不可能的。 甚至十年二十年都不一定能变强,除非他立刻卖给陈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陈舒也不明白:“如果你想让陈国强大,不如直接卖些枪和子弹给陈侯。” 叶舟看了陈舒一眼,他笑道:“如果我真的那么做了,这个位面就是我毁掉的。” 陈侯可能现在看起来是个好人,但如果他真的拥有了超越时代的武器,拥有一支无人匹敌的军队,他还能稳住心性吗? 更何况叶舟所在的位面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 强国支援给弱国现代性武器,让原本还处于冷兵器时代的弱国一下步入现代国家。 结果这些弱国国内变得更加混乱,并没有迎来和平。 叶舟轻叹了口气:“再等等吧,应该很快就会有人来超市了。” 那些带着超市货物前往其它国家的商人,现在也应该要给他带来好消息了。 · 陈商头一次能有这样的待遇,以前他来鲁国时,不像商人,更像奴仆,他要点头哈腰的面对所有人,即便如此,他也挣不到什么钱。 因为陈国弱小,所以他也弱小,鲁国的人都轻视他。 鲁国商人甚至在背后嘲笑他是矮商。 可如今,他不仅被鲁国的公族请到了对方的宅子里,有美酒美人作伴,对方还对他格外亲切,只是为了能从他手里买到更多奇异的商品——对方想把他手里所有的货都吃下来。 陈商报了一个数,发现对方甚至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就知道他的价报低了。 可这不能怪他,他没和这样身份的人打过交道,以前他只能守在门口,等着管家出来看自己一眼,他连对方的衣摆都摸不到,就算看到人,也只能远远看着,远远行礼。 商人的待遇或许比庶民好,但无论商人多有钱,都比不上世家和权贵。 因为商人很难一代代的传下去,这一代是豪商,下一代就不行了,但世家和权贵则能传下去。 更何况,商人的身家性命,世家权贵一句话,就能全部夺走。 所以商人们无论去哪儿做生意,首先要做的就是给自己找个靠山。 陈商为自己找靠山是鲁公夫人。 她最开始确实不敢收陈商的礼物,可是当无数她从未见过的珠宝镯子源源不断的送到她眼前时,她终于忍不住了,她给了陈商承诺,陈商能在鲁国做生意,不会有人去找他麻烦,如果有,她也会为他撑腰。 打通了这个关节,陈商就开始在曲阜为自己造势,他买通了不少家里穷的世家子弟——这些子弟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被买通了。 他将便宜的货物送给他们。 这些家里不富裕,享受不了什么东西的世家子弟们在参与诗会的时候一定会将这些东西拿出来炫耀。 如果有什么东西要名扬天下,一定需要士人。 只有士人推崇认可的东西,才能迅速风靡各国。 很快就有人找上门来,但有了靠山的陈商并不急着把货物卖出去,无论谁去问他,他都摇头说不卖,有世家甚至想把他抓起来,直接将他的货物拉走,结果鲁公夫人听到消息之后很快就赶来将他放了出去,还勒令抓他的世家把东西全部还给他。 陈商这才更加清楚,自己没有走错路,没有拜错山头。 如果他拜的山头不是鲁公夫人,而是任何一位公卿士大夫,他们都不会来救他,只会和抓他的人瓜分他的货物。 鲁公夫人是个完全不懂国事,不懂政务的女人,她是庶民出身,不识字也不会弹琴写诗,她拥有的只有善解人意的性格和上天赋予的美貌。 最重要的是,鲁公爱她,她虽然不能插手国政,但她并非没有权力。 只不过她不知道自己拥有权力,拥有什么权力。 陈商要做的,就是让她意识到,自己手里究竟有什么。 只要把她的权欲鼓动起来,她就能意识到,拥有自己这样一个能稳定送来新奇货物的商人对她有多少好处。 他还可以为她探听消息,为她奔走,甚至于为她搜罗人才,让她的人能站上朝堂。 到那时,他在鲁国即便不是公族,也等于公族了。 “陈商是第几回来曲阜了?”鲁国公子项跪坐在陈商面前,他面上带笑,“觉得曲阜如今如何?” 陈商连忙说:“公子知道,我是陈人,虽是商人,却不怎么在列国间游走,说来惭愧,我以前也不过是在鲁陈两地来往,卖些粮食。” 公子项点点头:“是,陈国的粮不错,列国皆知。” “既然如此,你手里的货是从哪里来的?”公子项看向陈商,“这些东西绝不是普通匠人做的出来的,此人必有大才,若你能将此人引荐给君上,何愁不能位列朝堂?” 虽然各国从未明文商人不能为官。 但没有一个国家的朝堂上有商人。 商人有钱,有了钱以后就需要权,与其给自己找一个靠山,当然是自己手里有更好。 公子项以为眼前这个商人必定不会拒绝自己,但没料到陈商只是犹豫片刻,就朝公子项拱手说:“公子,非我不愿,实在是我也不知造出这些东西的人在何处,我也是从别的商人手里买来的。” “那人在临淄,开着一家超市,奇大无比,其中货物多不胜数,常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陈商感叹道,“他手底下的仆从也都不像仆从,各个气势非凡,说是仆从,更像将军。” 公子项眼睛微眯,他看着陈商的表情,思索片刻后认为此人应当没有哄骗自己,于是说道:“既然如此,还请先生归陈后见到此人,能将此人劝到我鲁国来。” “我鲁国兵强马壮,国力不知强于陈国几何,若是做生意,在鲁国做,应当是比陈国更好。” 陈商连连点头:“公子说的是,不然小人也不会总是往来于鲁陈之间。” 公子项朝他笑道:“先生不必紧张,我这么一说,你姑且一听。” “若是能将此人劝到鲁国,我虽不能叫你位列朝堂,但有我在,鲁国无一人敢找你的麻烦。” 公子项:“商人追逐天下之财,鲁国虽不及天下,但挂着鲁国的印,想来先生能挣得更多。” 陈商轻声说:“那人待我和别的商人都无二致,我去说,恐怕也说不动他,公子既然有自己的人,和不派人入陈,与其买卖?” 公子项微微皱眉:“我买,他就卖?陈侯不管?” 在他看来,一个拥有这么多奇珍异宝的商人是不能在某地长久停留的。 毕竟公卿贵族想夺走他的东西太过容易,哪怕找到了靠山,这个靠山又能让他依靠多久呢? 他若是陈侯,是绝不可能叫这个商人与别国商人做买卖的。 若是他听话,能为国谋利,那还能伸手照拂,若他不听话,就能立刻除之。 陈商:“听说他对陈侯有救命之恩,陈侯感念他的恩情,因此国内无人敢去找他的麻烦。” 公子项紧皱的眉头松开了,他嗤笑一声:“原来如此。” 陈侯嘛,心肠软的老好人,做出这样的事不稀奇。 “好,那先生何时归陈?我派人与你一同去。”公子项,“至于你的货物,我全买下来。” 陈商立刻站起来对公子项行礼:“公子高义!” 公子项又和陈商说了一会儿话,甚至还留陈侯在府中吃饭,派自己的马车送他离开。 第165节 等陈侯走后,管家才问公子项:“公子为何待一个商人如此?虽说夫人如今是他的靠山,可公子在君上面前可比夫人说话有分量。” 公子项笑道:“你不懂男人。” 管家有些迷茫的看着他,他自己也是男人,有什么不懂的? 公子项:“到了君上那个位子,能信的人不多,夫人没有家族,甚至没有自己的姓氏,她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他,对君上而言,只有完全依靠自己而活的人才能信任。” “你觉得,是我这个手握重权的公子可信,还是需要从君上手里分得权力的夫人可信?” “枕头风一直有用,不是因为国君们都是傻子,而是他们都以为,一个需要依靠自己的人,是不会对自己起坏心的,更何况夫人确实没对君上起坏心。” 公子项:“这个陈商……究竟为何而来呢?” “他来到曲阜便找了靠山,四处为自己造势,囤积货物却不买卖,似乎就等着我上门找他。” 管家吓了一跳:“此人有歹心?!那可万万不能放他离鲁!” 公子项伸手拦住了管家:“无妨,陈国弱小,即便真出了事,后果我们鲁国兜得,陈国可兜不得,待我的人跟此人一起去陈国,自然就知道他打得什么主意了。” 坐在马车上的陈商终于呼出了一口气。 他还记得超市老板是如何叮嘱他的,只要他能将别国的商人带回临淄,从他手里买卖东西,那他就能垄断超市里的一样商品。 位列鲁国朝堂自然很有诱惑力,他差一点,只差那么一点就答应了。 可他的理智拉住了他。 他现在所有的本钱都是超市老板给的,鲁国需要的是那些新奇的货物,不是他这个人。 一旦他手里没货了,进不了货了,也没有把超市老板带来鲁国来,那他就是失去了价值。 一个没有价值的商人,甚至不如奴隶。 陈商长舒了一口气。 这次他带着公子项的人回去,超市老板应当会履行承诺吧? 垄断一样商品……他是选大白兔奶糖好呢,还是选水晶球好呢? 哎,玉米糖浆也不错,还有那些花花绿绿的布也很好。 陈商忧愁的望向车外。 此时天已经黑了,可曲阜城内路上依旧有行人,人们举着火炬穿行,小娃娃在父母的怀里啃着不知道是什么的食物,陈商还能听见笑声。 他蓦然握紧了拳头。 如果不是陈国的粮食,不是陈国受苦的庶民百姓,这些鲁国人能活得这么自在吗? 凭什么耕种田地的陈国人吃不饱肚子,什么都没做的鲁国人却能吃饱穿暖? 他说商人没有家国,可他一日是陈人,一生都是陈人,这是刻在骨子里挥之不去的印记,陈国受辱,他依旧会觉得痛苦。 陈商抹了把脸,他从行人身上移开视线,随着马车的抖动,慢慢朝着他所住的驿店驶去。 · 那些在超市里进货,将货物卖到其它国家的商人们总算给叶舟带回来了好消息。 第一个回来的人是赵商,此人应该是赵国在陈国留下的间人,不过因为陈国实在没什么政事可以泄露,所以多年来他在陈国,既没有挣到钱,也没有传递回什么消息。 所以在从叶舟手里买到货物之后,就马不停蹄的回了赵国。 不仅挣到了钱,还带回来了一个赵国世家子弟。 这位名叫白鱼的世家子弟是被他的家族派来的,目的就是将超市里所有他们可能用得上的东西买走。 赵商没有把货物送给赵侯——毕竟送给国君,那就一分钱都买不到了。 而赵国虽然是大国,也是强国,但公族世家的势力比陈国更厉害,他的货物很快被世家公族瓜分一空,叫他挣了一大笔钱。 于是带回白鱼的赵商一回临淄,就立刻找上陈舒,他让白鱼自己在超市里闲逛,自己则悄悄请陈舒和自己到超市后门说话。 “不知之前姑娘说的话是不是还作数?”赵商有些紧张。 他自己就是商人,知道商人有多擅长翻脸不认人。 陈舒冲他点头:“既然之前说过,那必然要履行承诺。” 赵商喜笑颜开:“姑娘真是敞亮人,比君子还君子呢!” 陈舒也不在意他的奉承,问道:“你看重了何物?我先前说了,若是糖,你只能选糖里的一样。” 赵商立刻说:“大白兔奶糖!就这个!” 他笑道:“这个好卖,王公贵族都爱它,又有奶味还不腥,又那么甜,除了硬了点,但吃过的没有不爱的。” 陈舒点点头,她拿出一个小本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氏?去那边量一下身高,再报一下年纪,我还要看看你的牙齿有多少颗。” 这里没有身份证,陈舒也不能直接拿出相机给他们拍照,于是就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 身高是很难改变的,牙齿只能变少不能变多,冒充的难度很大。 赵商走完流程以后也觉得这个方法不错,认为自己应当学起来。 “那个白公子是个傻子。”赵商得到了好处,就开始跟陈舒介绍其自己带过来的这个冤大头,“他文章作的好,但不通庶务,人又愚直,这次跟我过来,也是因为他父母扭不过他,还叫了他的奶兄陪他一起来。” 赵商:“他奶兄倒是个人精子,姑娘若是与他谈生意,千万别顺着他。” 陈舒笑道:“辛苦了,我也不叫你白忙,超市里有样货还没卖过,我带你去看看。” 赵商连声道:“多谢多谢,姑娘可真是个好人啊!” 陈舒也说:“先生也是好人。” 两个“好人”就这么达成了“协议”。 他们经过超市内部的时候,陈舒也打量了白鱼。 白鱼个子不高,虽然不知道他父母为什么给他取这个名字,但他的长相跟鱼是没有关系的,看起来大约只有一米六七左右的样子,在本地男性中算是中等偏上的身高。 他很白,贵族男女都以白为贵。 因为白意味着长时间待在室内,不需要劳作,是身份的象征。 陈舒觉得白鱼长得不错,他有张秀气的脸,如果剔除了鬓角,穿上女装,应该可以勉强假装是个美人。 白鱼也看到了陈舒,他被陈舒的身高吓了一跳,看了眼她又看了眼身边的奶兄,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他小声说:“此女个子可真高。” 奶兄也诧异道:“女子难有这般高大的。” 白鱼拿起货架上的一瓶酒,他小声说:“我就知道那商人不诚心,这里的东西可有许多都没有卖给我家,估计是给别人了。” 他理所当然的认为这超市里的东西赵商都买了。 既然自己家没有,肯定就是被赵商卖给了别人。 奶兄:“这些东西易碎,恐怕他之前买的也不多,卖给家里的就是没有一半也有十之三四,也不能怪他。” 白鱼被奶兄否了,他冷笑一声:“商人都是偷奸耍滑的势利之徒,他嘴里如何说跟他如何做可是两回事,我见的商人可比你见的多,他们个个身材臃肿,不堪入目,既没有君子之相,也不如士卒威武,实在是多看一眼都叫人伤心。” 奶兄:“……” 原来白鱼只是嫌弃商人长得丑。 白鱼叹气:“我观那女子身形高大,恐怕此间主人也是个莽汉,我实在不想与那样的人打交道,白白污了我的眼睛。” “不过。”白鱼话锋一转,“这里的货物倒是也值我跑这一趟,只希望此间主人不要太丑,否则这生意还是你去谈吧,我宁愿回驿店睡大觉。” 奶兄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们逛了一会儿,总算等到店里的仆从走过来。 “白公子,我们老板让您进去谈。”草儿不卑不亢地站在白鱼面前。 白鱼看她手掌粗糙,皮肤不够白,既觉得她不够美,不配和自己说话,又觉得她虽然脸长得不行,但气质却很独特,因此纠结片刻后还是张嘴说:“那就带路吧。” 草儿带着白鱼走到休息室门口,她敲响房门后,等里面传来了“进来”的声音后才打开休息室的门。 白鱼展开竹扇遮住自己的脸,慢慢走近了休息室内。 直到他做好了被对方丑死的准备,因此他深吸一口气,缓缓放下扇子。 随后,他就看到了坐在正对面的男人—— 对方俊美的脸上带着笑,目似寒星,鼻直而挺,肆意随行,却又不显邋遢,自有别样风流。 他坐在那,就足以令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白鱼深吸了一口气,觉得此人至美,肯定是个好人! 第116章 叶舟没有想到,这个时代的世家子弟竟然如此狂野。 白鱼从走进休息室开始,那双探射灯一样的眼睛就没从叶舟身上挪开过。 活到这么大,即便叶舟知道自己长得不错,也从未遇到过白鱼这样的“痴汉”,哪怕是见过不少大场面的他,在白鱼的目光下依旧觉得后背发凉。 叶舟轻咳了一声,白鱼这才缓过神来,他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只痴痴地问:“先生如此风采,为何待在此处,行商人买卖之事?” 此话一出,叶舟的眉头不自觉地皱起来。 开超市可是他从小的梦想,被人这么说,叶舟嘴角的微笑几乎是立刻消散了。 白鱼却依旧没有停下,他继续说:“先生不若与我去赵国?我乃百氏子弟,必以上宾之礼待先生。” 他眨了眨眼睛,眨出了一片秋波。 这下叶舟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也起来了。 这人性取向是男? 叶舟十分平淡的猜测。 可能是经历了落阳基地和敏兹尔大陆,叶舟已经接受了人能有各种性向。 在落阳基地,叶舟见识了人对不同性别的选择,而在敏兹尔大陆,人对动物都能有选择。 叶舟冲白鱼笑了笑:“白公子不是来与我谈买卖的吗?” 白鱼正要说话,他身旁的奶兄实在忍不住打断了他,奶兄虽然不是世家公子,但自幼与白鱼一同长大,得到的享受和教育并不比任何世家公子差,他虽然无法踏上仕途,可白家的庶务日后都要交给他打理。 第166节 “先生坐拥如此多的新奇货物,想来也不会缺钱。”奶兄抓住了白鱼的胳膊,示意白鱼闭嘴,他看着叶舟的双眸,语气和缓道,“我与子皓此次前来,是奉家主之令,请先生入赵。” 叶舟摇头,毫不客气地说:“我没有离开陈国的打算,二位如果是来跟我做生意,我自然欢迎,如果是为了让我离开陈国,那我们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白鱼终于忍不住说:“陈国弱小,先生待在陈国能有什么好处?若是和我回赵,即便先生没有这些货物,我也可供先生在赵国享受。” 奶兄转头看了眼白鱼,似乎是恨不得把他打死,或者把他的嘴缝起来。 他知道白鱼会拖后腿,但没想到他竟然这么能拖后腿。 叶舟没有回应白鱼的话,而是平静的看着奶兄。 奶兄继续说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强求,我与子皓恐怕要在临淄停留一段时日,恐怕要打扰先生。” 叶舟:“无妨。” 奶兄把抱着的木盒放到桌上,他当着叶舟的面打开的木盒,里头是一块全绿的玉壁,即便叶舟不知道这是什么玉,也能看出价值不菲。 “这是我们白氏一族给先生的见面礼,还请先生不要嫌弃。”奶兄。 叶舟只是看了眼玉壁,表现的兴致缺缺:“多谢了。” 奶兄发现叶舟的目光中没有一点垂涎之色,心里有了几分计较。 白鱼却还是说:“先生日日都在此处?” 叶舟看了眼白鱼,有些心累,但还要端着架子说:“不常在。” 白鱼:“先生住在何处?我可否上门拜会?若是住在驿店总是不太方便。” 叶舟听出了白鱼在疯狂暗示,但他并不搭腔。 白鱼还想说什么,就被奶兄拽着胳膊站了起来。 “先生不必送,我们这就走了。”奶兄拽着白鱼走到门口,一脸镇定的对叶舟说,“先生放心,东西我们不会少买,倒也不求先生只卖给我们,能结个善缘便好。” 说完他瞪了白鱼一眼,将白鱼拖了出去。 离开了休息室,奶兄才忍无可忍地说:“你在家里还没有荒唐够?见到美人就走不动道,叫家主知道,必要关你一年!” 白鱼:“你不会告诉我爹吧?!” 奶兄深吸一口气:“你若是听话,我就不告诉家主。” 白鱼叹气道:“哎,你不懂我,我倒也不怪你,这世上金银易得,财宝易见,独美人难得。” 奶兄无法理解白鱼的脑子里在想什么,他只能憋着气说:“别误了正事!” 奶兄知道白鱼的德性,他从小便只看脸,自己能一直待在他身边,也是因为白鱼从一群家仆中指了他,他才能从家奴之子一跃成为白鱼的奶兄,能够读书识字,打理白家的产业。 最开始他以为是自己的忠心打动了白鱼,没想到白鱼却说:“其他人都太丑了,唯独你还能看,但也只是能看而已。” 他认为这么多年,自己没将白鱼揍一顿,已经算自己有涵养了。 白鱼这些年不知“收集”了多少美人,他在赵国都城有一座宅子,专门安置这些男男女女,他并不与他们发生关系,只是偶尔过去看看,跟他们说说话,喝喝酒,若这些男女中有看对眼的,他还会送他们一座宅子,让他们在里面休养生息。 并且格外期待两个美人生出来的孩子能有多美。 白鱼不看出身,这些美人中有百姓家的孩子,有庶民,甚至还有奴隶。 但只要是美人,白鱼都一视同仁。 “真不知道你为何会变成这样。”奶兄小声说。 白家那么多子弟,只有白鱼有这个怪癖,他每年拿到的钱,几乎都投到了美人们身上。 这回主动请缨过来,也是因为他没钱了。 白家有钱,可他没有。 他需要倒卖一些货物回国,靠这些钱继续养他的美人。 白鱼叹气:“你看,那些世家美人,我就从没有打过主意,他们不缺钱,不缺享受,有家族庇护也不会遭遇磨难,可那些百姓庶民,我若不庇护他们,他们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奶兄不说话了。 他有时候觉得白鱼可恨,有时候又觉得白鱼其实是个好人。 只是这个好人救人不看才能心性,只看脸。 这么一想,他又觉得白鱼可恨了。 · 白鱼走后,叶舟才终于有时间吃晚饭,他去货架上拿了一盒番茄味的自热火锅,又叫李姑帮自己蒸一人份的米饭,回休息室的路上,叶舟正好看到了从门口走进来的邹鸣。 邹鸣手里提着一袋商人们送来的礼物。 虽然邹鸣在外人面前不苟言笑,甚至因此显得有些凶,可商人们竟然还很愿意跟他打交道。 叶舟觉得,可能是因为商人们觉得邹鸣这样的人反而不屑说谎吧。 “你也没吃饭吧?”叶舟在邹鸣走近自己后对邹鸣说,“要不要一起吃饭?我再去那一盒自热火锅,你要什么味的?” 邹鸣:“都行,我先去把这些东西放好。” 叶舟点头:“去吧,我去给你那一盒,可乐你要不要?” 邹鸣:“芬达吧。” 邹鸣走向仓库,叶舟则是去拿自热火锅和饮料,估计再过两个小时超市就能关门了,到时候回租的宅子里休息,叶舟这几天都没有上朝——陈国重要的政事很少,只有各地找陈侯哭穷。 至于陈侯就算把钱粮拨下去,能不能送到庶民手里,那就不知道了。 叶舟懒得去朝堂上跟那群虫豸扯皮,只有陈侯确实需要他,派寺人来请他之后,他才会上朝。 尤其是这段时间,商人们带着各国权贵的使者过来,正是叶舟挣钱的时候。 和挣钱相比,陈侯那边的事显然没那么重要。 只有超市里的生意,才会让叶舟有成就感。 邹鸣走进休息室的时候,火锅已经快好了,冒出的热气已经散去,只剩下一缕细烟,叶舟抬头看了眼邹鸣,冲他笑道:“快过来坐,我一定要跟你说说刚刚发生的事。” 邹鸣刚刚坐下,叶舟就忍不住跟他“分享”了自己刚刚的经历,他第一次遇到白鱼那样的人,说讨厌倒也算不上,只觉得格外新奇。 毕竟这还是第一次有同性向他示好。 但邹鸣似乎不觉得这件事很新奇,更不觉得有趣,他的眉头因为叶舟的话语皱得越来越紧,嘴唇也抿成了一条直线,他打断了叶舟的话,语气生硬:“他是男人。” 叶舟看向邹鸣,忽然想起邹鸣看自己只穿内裤的样子都不愿意看。 他叹了口气:“你要自然的看待这件事,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恐同即深柜。” 叶舟循循善诱的劝道:“男人喜欢男人,省略一下就是人喜欢人,这么一想是不是就自然多了?你不要对他们有偏见。” 邹鸣:“……我……” 叶舟打开自热火锅的盖子,香味和热气扑面而来,叶舟抬头对邹鸣说:“咱们先吃,等米饭好了再吃饭,你什么?” 邹鸣看着叶舟的脸,他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说:“没什么。” 叶舟以为邹鸣不爱听自己说的那些话,毕竟邹鸣一直表现的非常直男。 叶舟觉得自己已经够直了,但邹鸣比他还直。 这样不行啊,就算自己不弯,也不应该对弯的有偏见,不然做生意的时候容易产生矛盾。 但叶舟看邹鸣的脸色,能明显看出邹鸣脸上的厌恶。 算了算了,个人喜好,他一个老板管天管地也管不了员工的私人想法。 之后不让邹鸣和白鱼接触就行了。 “你喜欢他吗?”邹鸣忽然问。 叶舟吃了口鱼丸,他听到邹鸣的提问后立刻把嘴里的丸子咽下去,抬头问:“谁?” 邹鸣似乎并不想说出那个人名,缓了几秒后才说:“白鱼。” 叶舟被逗笑了:“怎么可能,而且我觉得他对我的喜欢,应该不是那种喜欢,可能就是喜欢我的脸吧。” 说完这句话,叶舟发现邹鸣肉眼可见的放松了。 叶舟:“你担心这个干嘛,放心,我不喜欢男人。” 邹鸣:“……” 叶舟发现邹鸣的心情又变差了,不明所以的叶舟再次保证:“我虽然没喜欢过什么人,但我肯定是个直男。” 邹鸣无话可说,只能埋头吃饭。 叶舟也觉得这事过去了,他边吃饭边说:“估计再过一个月的样子,离开这个位面的钱就挣够了,不过如果我一个月后就走,陈侯那边的情况会很艰难。” 叶舟有些纠结:“我不想半途而废,想至少等陈侯把最艰难的时候度过了我再走。” 邹鸣:“看你,我无所谓。” 叶舟:“你不高兴?” 邹鸣微微摇头,他放下了筷子,无论如何都吃不下去了,他轻声说:“没有,我一直都这样。” 虽然叶舟很想赞同这句话,但他清楚邹鸣此时一定不怎么高兴。 可他也不想把同样的话拿出来车轱辘,于是说:“我不可能在一个位面长久停留,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喜欢某个位面的人。” 叶舟:“倒是你们,如果喜欢上了某个位面的人,我是没有意见的。” 邹鸣看着叶舟的眼睛,叶舟的眼睛漆黑深邃,但邹鸣知道,叶舟是个很“单纯”的人,这个单纯不是指他傻白甜,而是他的意志很坚定,他一旦要做什么,决定了什么,任何人或任何事都不能让他改变。 邹鸣爱这一点,可也怨这一点。 “不会。”邹鸣,“我有爱着的人。” 他甚至没用“喜欢”这两个字。 叶舟眨眨眼,他很想八卦一下,但还是忍住了。 老板八卦员工的感情生活实在不太好。 于是他说:“挺好的,我也想试试去爱某个人。” 可长到这么大,他只爱过自己的家人。 叶舟很想体验爱情,可又觉得麻烦,影响自己挣钱。 邹鸣深深的看了叶舟一眼,可惜叶舟低下了头,跟邹鸣的目光错开。 第167节 连续好几天,叶舟都在接待从各国过来的权贵或使者们,他们来之前都雄心勃勃,认为能把叶舟超市里的东西全部买光,垄断这些货物。 可来了之后发现,难度太大,还是能买多少买多少吧。 其中不少人都私下找过叶舟,希望叶舟能离开陈国。 同样的话叶舟听得多了,拒绝的话术也更加简短干脆。 可能正是因为叶舟的拒绝,那些权贵们都认为叶舟虽然是商人,但是个高洁的商人,甚至有不少人常常拜访叶舟,俨然把叶舟当成了自己的友人。 叶舟很清楚,这些权贵之所以愿意跟他接触,成为“友人”,除了他拥有一个超市外,更重要的是——他长得不错。 这里的人几乎个个都是颜狗,只是像白鱼那么严重的比较少而已。 他们都认为,长得好看的人都不可能是坏人。 而若是一个好人长得丑,他们也不愿意跟对方打交道。 并且个个都颜狗得理直气壮,认为一个君子若没有好看的面容,修长的身材,那他再有才华也不过尔尔。 叶舟觉得好笑,但这也确实让他的生意顺利了很多。 几乎没有人跟他讲价还价。 甚至不少人都觉得,叶舟这样的人一定是清高的,虽然做的是商贾之事,但骨子里肯定还是个君子,既然是君子,就不会黑心的把价提高。 白鱼甚至认为,叶舟根本没挣钱,他都是原价买卖,再把钱交给制作这些货物的匠人。 大概是这么认为的人多了,叶舟偶尔也有些迷茫,他竟然还不算看黑心商人吗? 毕竟卖东西给这些人,他可都是狮子大张口。 一块果冻他都卖两百金,为了好卖,他还搞起了拍卖会。 出价最高的人可以垄断果冻。 最后价格从二十钱飙到了三百钱,一个卫国世家子弟得到了果冻的垄断销售权。 剩下的,叶舟没在陈国本地卖过的东西,也都拍出了天价。 看着营业额越来越多,叶舟也意识到可能要不了多久他就能离开这儿了。 可能是因为他在这个位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最多,所以到了此刻,他竟然有些舍不得了。 “我想看看陈侯能把陈国变成什么样。”在结束一场拍卖会后,叶舟冲莎拉说。 莎拉:“那你就在这儿留一段时间呗,反正在这些位面里我们的时间又不会流动,不算浪费时间。” 叶舟叹了口气:“我想早点回去看我爸妈。” 莎拉直接说:“你爸妈又不会想你。” 叶舟:“……” 莎拉没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等你回去,对他们来说你根本就没离开过。” 叶舟:“道理是这个道理,是我想他们。” 莎拉:“那你有他们照片吗?你看照片吧。” 叶舟看向莎拉,莎拉一脸无辜,想到莎拉那个畸形的家庭,叶舟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他问道:“你之前不是说要回去跟你哥哥们抢家产吗?你不想回去了?” 莎拉耸耸肩,一脸轻松地说:“我什么时候回去都能收拾他们,我母亲又不蠢,那些财产就是吊在我哥哥们面前的萝卜,等我回去了,先把哥哥们杀了,再把我母亲杀了,那些东西就都归我了。” 大孝女。 叶舟:“这么有把握?” 莎拉抬了抬下巴:“当然。” 莎拉:“老板,你不要考虑那么多,你就把现在当做旅行,你的父母在你原本的位面不会跑的,你想在哪个位面多留一段时间就多留,你以前旅游过吗?” 叶舟摇头,但他并不遗憾:“我以前有时间就去兼职,不过我是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所以也不觉得无聊或者累。” 反而因为经常去超市里兼职,积累了不少经验。 “那你现在也不要给自己留遗憾。”莎拉说,“反正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不管你要做什么,我都在。” 叶舟一愣,他感觉自己和莎拉说话的次数也不多,怎么搞得像他们是多么亲密的好友一样? 叶舟“受宠若惊”,只能说:“谢谢。” 莎拉摆摆手:“说谢谢多见外,对了老板,我觉得邹鸣其实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他能做的我都能做,我能做的他做不到。” 叶舟:“……” 莎拉真诚的看着叶舟:“他要价还比我高。” 叶舟终于说:“我现在还挺有钱的,没必要这么省钱。” 莎拉沉默片刻:“好吧,那我下个月再问你。” “你和邹鸣有仇吗?”叶舟还是第一次意识到,之前莎拉和邹鸣的切磋,可能不是因为关系好,而是因为关系差,他问,“他得罪过你?” 莎拉点头:“他这个人不行,跟我抢……抢东西。” 叶舟皱眉:“不会吧?邹鸣不像那种人。” 邹鸣应该不是那种会和“小孩”抢东西的人,虽然他们都清楚莎拉不是孩子,但一个成年人跟一个看起来是孩子的吸血鬼抢东西,怎么想都有些离谱。 莎拉气道:“他就是抢了!我让他滚,他还不滚!” 叶舟看莎拉的一副马上就要爆炸的样子,立刻转移话题:“有件事需要你去做。” 莎拉停下发脾气的动作,瞬间冷静了下来,她看向叶舟,眯了眯眼睛问:“什么事?你说。” 她似乎觉得这句话太生硬,还加了一句:“你说我就去做。” 叶舟叹了口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莎拉学会了“甜言蜜语”,就是说的非常生硬。 让人一听就知道她肯定在心里演练了很久,于是叶舟说:“这个月开始我给你涨工资。” 莎拉:“那邹鸣涨不涨?” 叶舟:“……他不涨。” 莎拉满意了,叶舟继续说:“那个卫国来的商人,他带来的队伍里有个人,让我很在意。” 莎拉:“什么人?” 叶舟:“他的从人,个子比较高的那个。” “那个人几次似乎都想和我说话,但都没说。”叶舟,“他好像认识我。” “不是认识我,而是知道我现在是陈国的兼职相国。” 莎拉:“让我去找他?” 叶舟点点头:“你能变成蝙蝠吗?” 他还没见过莎拉变成蝙蝠。 莎拉一愣,她低着头,似乎犹豫了很长时间,终于说:“可以。” 叶舟有些激动地说:“能让我看看吗?!” 他还从没见过莎拉变成蝙蝠的样子。 莎拉犹犹豫豫道:“那你保证你不会被吓到。” 叶舟:“绝对不会!” 莎拉又看了叶舟一眼,做了好几秒的心理建设,终于慢慢蹲了下去。 叶舟眼睁睁看着莎拉被一团黑雾包裹。 没过多久,那团黑雾渐渐散去—— 叶舟想象中电视剧里的小蝙蝠没有出现。 飞在半空中的,是一只跟七八岁的小孩一样大小,甚至更大,展开翅膀能包裹住一个小孩的蝙蝠。 它有深红的眼眸,黑色的绒毛。 庞大的身躯让它身上的所有细节都被放大。 叶舟:“……” 他吓僵了。 第117章 被叶舟的反应伤到的莎拉打定主意,这辈子再也不在叶舟面前变成蝙蝠了。 叶舟只能在莎拉变回来以后哄她。 毕竟他自己也知道,刚刚他的反应,一定不会让人觉得好受。 可他活到这么大,真没见过莎拉这么大的蝙蝠,小蝙蝠可爱,大成那样,实在跟可爱沾不上边。 “吃不吃辣椒?我去给你拿一袋。”直到这个时候,叶舟才后悔平时没有多了解莎拉的喜好,“或者我陪你下五子棋?” 莎拉站在原地,她低垂着眼眸,落寞地说:“不用,我知道我长得很丑,很吓人。” 叶舟连忙说:“不丑,哪里丑了?只是有那么一点……一点点大。” 莎拉抬头看向叶舟:“那我变成蝙蝠,你抱我。” “……” 叶舟一狠心一咬牙:“好,你变吧,我肯定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不管这句话是真是假,莎拉的表情一下就缓和了,她冲叶舟露出一个笑容:“不用了,老板,其实我一直都知道。” 叶舟又些许迷茫,没听懂莎拉在说什么,他问道:“你知道什么?” 莎拉:“知道你怕大蝙蝠。” 叶舟:“……” 这一路上也没见到过大蝙蝠,你怎么就知道了? 第168节 但莎拉没有继续说:“要不我晚上去找他吧,反正晚上,估计也没有人往天上看。” 虽然作为一只蝙蝠,她大得有些可怕,但在这个没有灯光,烛火黯淡的地方,只要到了夜里,就不会有人察觉到她的存在。 “那就辛苦你了。”叶舟,“观察他,但别直接去见他。” “我只是想知道,他究竟是不是来我的,而且看他的样子,他也不像是奴仆。” 人能隐藏的东西有很多,但气质是很难隐藏的,那是骨子里的东西,想要隐藏或剔除,需要周遭环境发生巨变,让时间去改变。 对方跟在卫商身上,低头弯腰,穿着粗布衣裳,可即便如此,他依旧比卫商更像“主人”。 这样的人如果真的是一个奴仆,叶舟都要怀疑自己的眼光了。 两人说定之后,莎拉就去外面拿了包火鸡面去煮。 吃完之后,莎拉就准备出发了。 夜晚的临淄像是一座死城,许多百姓之前都用钱买了粮食,却没有买灯油。 大约是已经习惯了夜晚摸黑,所以偶尔房子里还会传来人声和走动声,却看不到火光。 莎拉从后面出去,变成蝙蝠后飞到屋顶上,再朝着卫商落脚的驿店飞去。 驿店里挤满了各国商人,驿店老板头一次迎来这么多客人,忙得脚不沾地,甚至还多请了十多个伙计,伙计们和老板一样,在驿店里穿梭不断。 对百姓来说,夜晚除了睡觉没别的事能做了。 但在不缺灯油的驿店,商人们还坐在大堂里喝酒吃小菜,聊着他们贩卖货物的见闻。 ——至于他们带来的那些世家子弟和权贵使者们,都已经去了陈国公族世家的府上暂住,不会和他们一起挤在驿店。 “我回了魏国,东西不用我托人去卖,刚到都城便销售一空。”商人放下酒杯,微醺时得意说道,“以前卖货,都是我去求人,如今卖货,反倒是人来求我。” 别的商人纷纷附和:“以往那些权贵老爷们如何看我等?都当我等是臭虫!如今看那些老爷们争着给我送钱,痛快!这可真痛快!” “来来!吃酒吃酒!” “那大白兔奶糖,到底还是被赵商给垄断了。” 赵商得意的站起来,朝众人行礼道:“承让承让。” “不过我看那超市,也不止有吃的东西,别的东西老板为何不卖?”有人放下酒杯,颇为遗憾地说,“我原想凑到另一边去看看,刚过去便被那冷面郎君拦住了。” “我倒问过,老板只说除食物酒水外别的都不卖,并未告诉我原因。” “他买了那么多东西,又修建了那么大的房子,为何不卖?不怕亏本吗?” “你又不知他收东西花了多少钱,怎知他会亏本?” “说不定果冻奶糖,都是他的家奴做出来的。” 商人们猜测着叶舟的货物从哪里来,但很快又开始猜测叶舟从哪里来。 “听他的口音,看他的容貌,不像陈人。” “必然不是陈人,陈人哪里有这样的风采。” 现在的驿站除了外国商人就是伙计,没人会反驳他们,陈国伙计心里不忿也不敢说话,就怕被赶走,少挣一笔钱。 “我看像我们魏人,可口音不像。” “你说像魏人?我还说像我们郑人呢!” “瞎说,郑人可是出了名的丑,各国间,郑国人最丑,嘴唇又大又厚,你们的国君迎娶新妇时还说,郑国没有美人。” “不过说起来,此次来临淄,我倒是发现百姓过得比以前好了,我从赵国带来的东西,他们竟然买得起了。” “对对对,以前每次来,都只能把货物卖给世家公族,百姓可买不起。” “这还真是新气象。” “说及此,我倒是有件事。”蓝衣商人神神秘秘地说,“我听人说,如今陈国相国,正是超市老板。” 众人咋舌,纷纷惊呼:“商人为相?!” “真是闻所未闻之事!” “我看是陈侯有胸襟!”有人忽然站起来,一脸不忿道,“都说我们商人心中没有家国,可诸位扪心自问,可否为自家国君当过间人,探听过消息?但若士人为间,回国后便是高官厚爵封赏,再不济,也能得到一笔赏赐。” “我们呢?为间危机重重,一有不慎便性命不保,可若是探听了消息,回了国内,能得到什么?各国君主说我们商人无国,可他们又要用咱们,用了又不给好处!” 蓝衣商人:“我看啊,陈侯不错,有此胸襟,何愁不能成事!” 商人们沉默片刻,终于说:“以前以为陈侯软弱,没想到是我看轻了人。” “单这一样,陈侯就比他爹强了。” “比他爷爷都强!” 商人们喝过酒后,赵商找上蓝衣商人,将对方请到了自己的房间内,刚一进去,他便问:“卫兄可是想留在陈国?” 蓝衣商人,卫商眯了眯眼睛。 赵商叹气道:“卫兄不必瞒我,若我要害你,也不会将你请到这里。” 卫商也没有隐瞒:“我确有此意。” “陈国虽小,可国君有胸襟,我们商人最怕的便是权贵,权贵开口,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引颈就戮。” “我虽爱钱,可也爱命,更何况留在陈国,也未必不能挣到钱。” 赵商:“卫兄有远见。” 卫商又说:“我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个人。” “就是此人劝我一定要留在陈国。”卫商坐到椅子上,他脸上带笑,“那人当时比奴隶还不如,身上衣衫破烂,包袱也遗失了,只说自己是个士人,要到临淄来。” 赵商来了兴趣:“哦?此人何在?” 卫商:“就在马厩里,我收留了他,可他不愿意受我供养,一定要跟在我身边做事,也不愿意让我给他开个房间,只跟其他仆从一起睡马厩。” 卫商笑道:“此人倒是有几分骨气,我看他将来恐怕能成大事。” 赵商更加好奇:“那他来了临淄,为何还跟在你身边。” 卫商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他摆摆手:“这人惯爱打哑谜,他说他若有才,自然能被发现,他若无才,他便会老家继续种地。” 赵商觉得这人脑子有问题,但嘴里还是要说:“看来此人确有大才,才能如此自信。” 卫商点头:“他说我待他好,施恩不求报,于是给我出了主意,好叫我能长久留在陈国。” 赵商还想继续问,卫商却发现自己说漏了嘴,他站起来冲赵商拱了拱手:“夜深了,赵兄休息,我先回房去了。” 卫商说完便不顾赵商的挽留,迅速离开了房间。 卫国和陈国有些相似,都是小弱之国,但有一点比陈国强,那便是土地贫瘠。 卫商想起来都觉得好笑,不知从什么开始,土地贫瘠都变成强处了。 卫国土地贫瘠,百姓困苦,但也因此没有大国打上卫国的主意,但卫国也都在逃离卫国,他们宁愿去其它国家,哪怕语言不算通,习俗不一样,他们都不愿意再当卫人。 可最让卫商痛心的不是卫国的穷,而是卫国的国君。 卫国国君是个傻子——他是个比陈侯更软弱的好人,即位开始便被欺负,被世家欺负,被公族欺负,卫国本来就穷,还被四分五裂,世家不进贡,卫侯在看到对方哭穷的书信后竟然信了,不仅信了,还让对方接下来三年也不必进贡。 所以卫侯直接掌管的卫国都城,反而是最穷的城。 卫商觉得,卫国要亡了,这个国君当不了多久国君了。 他对卫国最后的一丝感情散去,决定离开卫国,不再当这个卫商。 原本他还在思考自己要去哪一国,结果还没想到就在路上捡了个人,一开始他还以为此人是不知从哪一家逃出来的奴隶,毕竟当时此人衣衫褴褛,脸上全是泥土,露出来的皮肤脏得发黑,赤着脚走在路上。 但很快他就发现,此人绝不是奴隶,甚至不是庶民。 他虽然脸很普通,但人绝不普通,说话有条有理,对各国局势了若指掌,明明十分年轻,却比许多老人都有见识。 偏偏他还说他从未离开过出生之地,对各国的了解,都是从商人和士人们嘴里得知。 这叫卫商不得不看重他,时间长了,他便问此人自己若要离开卫国,前去哪一国更好。 此人几乎没有犹豫的告诉他:“陈国,陈国十年之内,必强!” 卫商不甚理解:“陈国弱小,如今虽然有了个超市,但也不过是个搞买卖的。” “无论鲁国赵国,若真要对付陈国,陈国绝无还手之力。” 此人笑道:“何必还手?陈国被夹在两强之间,别人觉得难,我倒觉得不是坏事,反是机遇,陈国既然弱,便要借强而强,往日赵鲁两国找他要粮,他全都答应,才有如今的局面。” “若他只应一国呢?” 卫商摇头:“若只应赵国,鲁国必怒,鲁打不了赵,却能打陈。” 此人:“非也非也,先生想一想,你是赵公,陈国向你进贡,偏偏此时鲁国去打,若鲁国将陈国打下来,陈国的粮食,还有你的份吗?” 卫商一愣。 此人又说:“小国求生,需要的是左右逢源,借力打力,若靠自己,莫说十年,百年未必能强。” “但我看,陈侯有雄心,身边有高人相助,陈国并非不能强。” 卫商忍不住问:“那你说陈国十年内必强?” 此人高声笑道:“有了我,十年内必强!” 此人话虽狂妄,卫商却不觉得他在夸夸其谈。 他被这人的话说服了,决心留在陈国,陈国若能强,那他就赌对了。 若不能,十年后他也能去别的国家。 反正已经决心离开母国,去哪一国对他而言差别都不算很大。 离开赵商的房间,卫商准备去马厩看一看,他怕刚刚自己说错了话,还是问问那个士人比较好,免得出了错,到时候没办法弥补。 驿站此时静悄悄的,伙计们也都去休息了,除了月光,没什么能照亮的光源,卫商小心翼翼地走到院子里,迈腿的时候格外小心,唯恐自己被石子绊倒。 马厩四处漏风,马儿在一边,仆从们睡在另一边,他们也没有被子,在这儿睡也只是比直接睡在地上舒服一点。 但闻着马味儿,这个舒服也没舒服到哪里去。 卫商正要喊士人出来,转头的时候,突然发现马厩的棚子上有一团黑影。 他的眼神不太好,但直觉却告诉他,那团黑影是个活物。 卫商眯着眼睛看过去,就在他觉得那东西可能是只大鸟,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时,那黑影却突然动了动。 第169节 一对巨大的“翅膀”展开,吓得卫商往后退了一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乖乖,活到这么大,他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蝙蝠! 是精怪吧!这么大的蝙蝠,肯定成精了! 卫商全身都在颤抖,他总觉得那蝙蝠正在看他,那双深红的眼瞳撞进了他的眼中,叫他的脖子像是被一双手掐住,根本没办法发出声音。 但很快,那只蝙蝠就飞走了。 临走的时候似乎还看了他一样,仿佛是在嘲弄他。 卫商:“……” · “我看他像是有点东西。”莎拉坐在桌上,一边嚼辣椒一边说,“我听他跟那些睡在马厩里的人说,陈国肯定有个高人,很快就会有各国无法出头的士人赶到陈国来。” 莎拉不太明白:“他们在自己的国家不能当官吗?陈国这么小,他们来陈国干什么?” 叶舟给她解释:“他们在本国没有上升途径,读书人不想当官的,都是家里有钱有势的,对更多底层士人来说,光是读书就要花一大笔钱,一个小富之家很可能因为一个读书人被拖垮。” “只有当官,才能让他们继续维持现在的生活,更好的生活。” “更何况,士人大多都有点理想,比如让一个弱国便强,以小博大,然后因此名闻天下。” “大国也不缺士人,光是世家培养出来的子弟就够了,更何况比起百姓,世家子弟更值得信任。” 莎拉:“为什么啊,那些世家不是经常跟他们的王对着干吗?” 叶舟笑道:“可世家的权力和身家都来自于王权啊,他们离开母国就什么都没了,除非他们抛弃姓氏,背弃祖宗,但一旦他们这么做了,就要被天下人不齿唾骂,他们的子弟很可能再也不会被重用。” “世家虽然跟国君对着干,甚至不少国君会对付世家,但他们就是分不开,就是唇齿的关系。” 莎拉明白了:“因为只有世家子弟,是绝对不会背叛王的?” 叶舟摇头:“是他们不会离开母国。” “不会离开,就意味着他们如果于国不利,对他们而言也不会有好处。” “但是。”叶舟喝了口水,“如果利益和好处足够大呢?任何时代都不会少卖国贼。” “而且他们一旦背叛,可比一个普通士人官员背叛的力度大得多。” 莎拉这下搞清楚了:“那个人叫赵雪,好像是鲁国人,不过虽然是鲁国人,但和他妈妈一起住在陈国境内,他原本想去鲁国国都,但最后还是来了临淄。” 叶舟点点头:“明天我会去找他。” 莎拉:“你亲自去啊?怎么不让他过来找你。” “他想来陈国找工作,肯定应该自己上门啊。”莎拉不太开心,“你去?他谁啊。” 叶舟被莎拉的态度逗笑了:“这个时候跟我们那时候不一样。” “好了,你看看你要不要那点东西走,等你收拾好了我们就走吧。”叶舟,“回去早点睡。” 莎拉点点头:“对了,邹鸣去哪儿了?” 叶舟:“我有件事让他去办。” 莎拉皱眉:“什么事?” 她没把问题说完——有什么事是他能做,我不能做的? 叶舟:“一件小事。” 叶舟揉了揉晴明穴:“我有点累了。” 听到叶舟说累,莎拉也就没有再问,她很善解人意地说:“我没什么要带走的,我们回去吧。” 说着,她披上了斗篷,戴上了帽子。 虽然她每次出门都是在晚上,可为了不吓到人,她还是会全副武装。 莎拉倒是不在乎自己会不会吓到人,更不在乎自己会不会把人吓死,可她知道叶舟在乎,所以哪怕叶舟没说,她都把自己该做的全都做好了。 叶舟站起来,他关上电脑,又检查了一下超市里可能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确认一切无误后才跟莎拉草儿他们一起离开了超市。 · 邹鸣翻墙进了城东的一处住在,他刚翻进去,就看到了跪坐在廊下看着他的男人。 似乎是早就知道邹鸣会来,对方朝邹鸣点了点头,他冲邹鸣笑道:“郎君辛苦。” 邹鸣也没有觉得惊讶,他朝对方走过去,跪坐到了男人对面。 两人都没有说话,男人拿起茶壶,给邹鸣倒了一杯茶,在他们面前还摆着糯米做的糕点,一人一块,不知道该说精致还是吝啬。 邹鸣:“你家公子睡了?” 男人,也就是白鱼的奶兄点点头:“路上颠簸,最近他睡得早。” 邹鸣:“叶……老板让我给你带句话,你要的东西他会准备好,他要的东西你能不能给?” 奶兄沉吟片刻:“只要我看到了东西,我跟他之间的约定自然作数,该我出的,一样都不会少。” 奶兄突然问:“超市老板年纪不大吧?” 邹鸣看向奶兄。 奶兄摆摆手:“别误会,我与白鱼不同。” 提起白鱼,邹鸣的眉头慢慢皱了起来。 奶兄立刻说:“他对老板绝不是那种心思,他只是欣赏美人,却从没有占为己有的念头,郎君不必在意,他乃白氏子弟,若真的行事荒唐,不用你,白家人自会教导。” 邹鸣:“之后再见我们老板,希望是你去见,他就不用去了。” 奶兄苦笑道:“这恐怕不行,我虽是他奶兄,但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奴仆。” 邹鸣:“我看你不像奴仆。” 奶兄没说话,他笑了笑:“如今的白家可不行了,君上有了亲信世家,白家不仅没有寸进,还丢了三座城,人才子弟青黄不接,否则哪里轮得到我和白鱼一起出来?” 邹鸣并没有接话,他对这些世家之间的勾心斗角没有兴趣,只说:“老板在等你的好消息。” 他看着奶兄的眼睛:“别让他失望。” 奶兄第一次被邹鸣正视,但他还没来得及受宠若惊,就被邹鸣的目光吓得打了个哆嗦。 此时盯着他的这双眼睛,不像是人的眼睛。 更像是野兽,狮子或老虎。 在这样的野兽面前,他毫无抵挡之力,如果对方决心要杀他,他甚至无处可逃。 奶兄低下头,轻声说:“还请郎君放心,我绝不会食言,我若食言,项上人头任君来取。” 他听见对方“嗯”了一声。 提着的心才终于放下。 第118章 清晨,叶舟早起穿衣,他至今都不会穿这里的衣服——不管内衣外套,都有无数布条,没有纽扣和扣眼,想要把衣服穿好不知道要打多少个结。 平时叶舟里面还是穿自己的衣服,只罩一个外套,只有上朝的时候需要穿戴整齐。 这个时候,他就只能请邹鸣来帮忙。 原本他还以为邹鸣是个“糙汉”,但没想到邹鸣比他细心得多。 今天要去见“人才”,叶舟早早起床,洗漱完之后就让邹鸣帮着自己穿戴。 虽然让别人帮忙穿衣服这件事有些羞耻,可羞耻的事情干多了之后也就没感觉了。 叶舟现在就毫无感觉,他站在邹鸣面前展开手臂,任由邹鸣从正面环抱过他的腰,把腰带给他系好,叶舟百无聊赖的微微低头,发现邹鸣的耳朵有点红,他看着邹鸣的耳垂。 邹鸣的耳垂很薄,也不大,叶舟越看越入神,等他回神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很自然的伸手捏了捏邹鸣的耳垂。 两人都僵住了。 邹鸣缓慢的抬起头来,叶舟尴尬的笑了两声,表情不自然地说:“你耳垂挺薄。” 邹鸣看向叶舟的双眼,可叶舟却已经移开了目光。 邹鸣没有说话,他只是轻轻“嗯”了声,继续低头给叶舟穿戴。 虽然这里的物质贫乏,可在穿衣打扮上却比现代人精致很多,现代人男的能带个手表,女的能戴个项链手链已经算精致了,然而在这儿,不管男人女人,都有数不清的饰品可以穿戴。 男人有各种冠,玉冠皮冠牙冠布冠,虽然对应的身份有不同的冠,可除了庶人以外,百姓和权贵的选择余地很大,除了冠还有戒指和腰带,玉组玉璜。 为了以示郑重,叶舟这次去见赵雪就要穿戴整齐。 不过因为叶舟不蓄发,所以无论他怎么打扮,都有点奇怪。 好在他自己感觉很美,毕竟人嘛,谁不喜欢这种类似“角色扮演”的感觉。 叶舟都自己开店了,还幻想过自己穿到武侠世界里,成为一袭白衣的绝世大侠。 “你跟他见过以后要把他领到那套宅子里吗?”邹鸣给叶舟系上玉饰,这才站直身体问。 叶舟点头:“应该会,他现在很穷,总得给他找个住的地方,但让我另外再出钱肯定不行,反正那宅子买都买了。” 买宅子的钱是他给的,但养士人的钱可是陈侯出。 毕竟这些士人未来都要是给他打工的,况且就算不打工,陈侯也不能把他们赶走。 哪怕忍痛也要白养着。 叶舟穿戴好以后就只带着邹鸣出了门。 剩下的人都要去超市干活。 来到临淄的商人和权贵们最近几乎每天都混在超市里——他们无所事事,也不想跟陈国的世家大族打交道的,毕竟陈国的世家,在他们眼里和本国的普通百姓家没有区别,不配和他们接触交流。 但他们又很喜欢叶舟,恨不能天天缠着叶舟,霸占着叶舟,就让叶舟给他们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讲解。 叶舟被他们烦得不行,决定这段时间都不去超市了,反正有武岩和草儿他们已经足够。 并且又陈舒和莎拉在,就算有人找超市的麻烦也没多大事。 但他和邹鸣刚刚出门,甚至还没走出去多远,就听见不远处有人边跑边高声喊:“出事了出事了!那个隆盛超市被甲士围起来了!” 第170节 叶舟和邹鸣几乎是同时停了脚步。 周围的百姓即便再蠢也知道叶舟是超市的老板,毕竟他租的宅子这些天一直有商人进出。 那个朝他们跑来的人是临淄本地的世家子弟,年纪尚小,不足十四,虽然在这里已经算是“成人”,但毕竟年纪不大,还是小孩心性,他常去超市购物,最爱买的就是糖,也和叶舟说过几次话,因为格外亲近叶舟。 他甚至把鞋都跑丢了,也没回头去捡,只穿着袜子跑到叶舟面前。 “先生,杨家把超市围起来了!”小郎君焦急道,“说你、说你是别国间人,要压入大牢。” 叶舟倒不是很当一回事:“陈侯呢?” 小郎君:“君上好几日没有议政……听说是生了病。” 叶舟这才皱起了眉头。 陈侯生病,派人捉他,世上又这么巧合的事吗? 他笑了笑,拍了拍小郎君的肩膀:“辛苦。” 说完就转头对邹鸣说:“要不你先过去跟赵雪说一声,这件事处理完之后我再去找他。” 邹鸣却说:“我回超市,你去见赵雪。” 叶舟摇头:“还是超市那边的事急点,必须你去,不是你去我不放心。” 邹鸣没说话,叶舟抬了抬手。 邹鸣明白了叶舟的意思,叶舟现在随身都携带着手枪,在这里,手枪就是无敌的,哪怕它射程短,准头差,但只要它能成功击倒一个人,带给人的威慑力就是巨大的。 “我很快过去。”邹鸣知道自己改变不了叶舟的决定。 叶舟一直如此,看似脾气温和没有主意,实际每个主意都是他在拿,他决定了的事,八匹马都把他拉不回来。 “注意安全。”邹鸣转身前冲叶舟说。 叶舟笑道:“我又不是小孩,快去快回。” 邹鸣和叶舟几乎是同一时间朝自己的目的地走去。 小郎君跟在叶舟身边,一边走一边说:“以前临淄的粮食都是杨家在卖,若有商人要在临淄买卖,都要成为杨氏的家人。” 叶舟挑眉:“家人?” 小郎君:“记成家奴。” 叶舟笑道:“这办法厉害。” 商人们为了挣钱也不容易,来了临淄就要当杨家的家奴。 小郎君:“老板别以为我在说笑,人家都说,临淄百姓不识大王,也要识杨家呢!” 叶舟有些奇怪的问道:“我怎么不记得杨家?杨家手里有几座城池?” 小郎君声音压低:“杨家手里没有城池,他们家甚至没有高官,但因为掌握着临淄百姓的生计,所以人人都敬他们三分。” “听说……他们还养了私兵。” 叶舟的嘴角抽了抽:“可以啊。” 在国君眼皮子底下养私兵? 不,应该不是,陈侯再傻都不至于眼睁睁看着有人在临淄城内养私兵。 他们应该是把私兵养在别地,养在陈侯没有亲信,看不见的地方。 但不会离临淄太远,这样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才能立刻抽调人手。 小郎君没明白叶舟说可以的意思,他不敢置信地眨眨眼:“老板觉得他们应当这样做?” 叶舟笑道:“对,他们就该这么做。” 小郎君懵了。 叶舟继续说:“这样,陈侯灭了他们的时候,才不至于犹豫。” 一国君主什么都能忍,唯独拥有武力,会威胁自己统治的举动不能忍。 不少皇帝甚至忌讳太子有兵权,更别提大臣了。 没有马车代步,叶舟走到超市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 就像小郎君说的,超市外围已经围满了手持长戈的甲士。 里面的商人想出来也被甲士拦住了,商人们甚至掏出了金银,想买一条路出来,可都被甲士拒绝。 “非是我等不肯通融。”甲士冲商人说,“实乃此地老板通敌卖国,既不知诸位是否清白,自然不能轻放。” 话是这么说的,但除了商人以外,别国权贵们都被他们恭恭敬敬的放行。 叶舟站在人群外围,外头的百姓们虽然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因为在超市买到了低价粮,因此全都护着叶舟,叶舟想往前面挤,竟然还被一个姑娘拉住了袖子。 “老板,你别去。”那姑娘也知道叶舟是老板,她低声说:“这些人一惯如此!就是见不得有人给我们低价卖粮!他们才不在乎小民生计,只在乎自己手头能挣到多少。” 旁边的百姓也都紧紧靠在一起,不叫甲士们看到叶舟。 他们压低声音:“他们都是豺狼虎豹,为虎作伥,老板,你别去,我们护着你,看谁敢将你捉去!” 叶舟有些感动,他甚至没和这些护着他的人说过话。 只因为他是超市老板,给他们卖过粮,他们就要护着他。 但他还是解释道:“让我过去吧,他们不会对我如何的。” 百姓们急了:“你若被抓,他们绝无可能放你出来,定会造出证据,就算不造出证据,也能对你动刑!” 不管叶舟怎么解释,百姓们就是不放他过去。 他又不能和百姓动手,更不能在百姓的保护下冲着甲士大喊“我就是超市老板”。 只能哭笑不得“躲”在人群里看超市的情况。 甲士们围到中午,才终于赶来了一个主事人。 此人坐着马车过来,赶车的人挥舞马鞭驱赶路上的百姓,鞭子打在百姓身上,就如同驱赶牲畜,马车挺稳,叶舟才看清这人的模样。 一个中年男人,衣冠楚楚,头戴玉冠,个子不矮,很有点君子风范。 若是只看外表,会叫人觉得这是个好人。 他走到超市门口,招来领头的甲士,冲甲士叮嘱了几句。 那甲士在他说完之后就冲着超市内喊道:“让你们的老板出来!否则我们便冲进去了!” 里头没人回话,甲士再次喊道:“别给脸不要脸!我杨家家主亲自过来,只要尔等有悔改之心,之前一切既往不咎!” 终于,从里头走出了两个人。 陈舒扛着一杆枪,莎拉穿着斗篷,遮住了头发和脸。 两人一出来,甲士们都不可置信的笑了。 领头的甲士看着她们俩:“一个女人,一个小娃娃,怎么,你们超市的男人都死绝了吗?!只叫女人和娃娃出来。” 陈舒看着领头的甲士,又看了看站在甲士旁边的男人,她思索了片刻,很有礼貌的问:“请问,你身边站的人就是杨家杨主?” 甲士还没回话,中年男人便回道:“正是。” “此店老板通敌卖国,为人狡猾奸诈,我奉国君之命捉拿此人,尔等若是不想受其牵连,速速叫此人出来受擒,我以杨家声誉保证尔等绝无性命之忧。” 陈舒想了想,她的手伸向背后。 所有人都屏息以待,以为她要拿出什么了不得的东西,结果陈舒把东西拿出来,百姓们都傻了——她拿出了一个喇叭。 陈舒拿着喇叭对围观的百姓喊道:“各位乡亲,请速速回家,不要在这儿看热闹了。” “待会儿打起来你们可能会被误伤。” 然后又对甲士和中年男人喊道:“请你们停止自掘坟墓,自寻死路的做法,乖乖回家,老老实实当个良民,只要你们回去,我以超市的声誉保证你们绝对不会受伤。” 百姓们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甲士们和男人差点被震聋了耳朵。 中年男人大怒:“区区女子,竟然辱我!” “把她抓住!生死不论!” 甲士们看着陈舒,哪怕陈舒高大,他们也并不害怕他,在他们看来,一个女人即便生得高大,也无法与男人比武力,只要他们动手,抓一个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尤其这个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 恐怕是没有与其他伙计商量过,自己跑了出来。 靠近超市的甲士想趁此机会立功,中年男人的话一落音,他就朝着陈舒扑了过来。 百姓们大喊道:“欺负一个女子!这就是杨家家风?杨家还敢称世家?不知羞耻!” “此女护主,此乃大义!你杨家不仅不该动她,还应当将她请为上宾!” “他说他是奉国君的命令……” “难道真是君上的命令。” 有人大喊道:“君上糊涂!君上糊涂啊!为何啊为何啊!” 叶舟正想说话,之前拉住他的姑娘大喊道:“他们就是不想让咱们买低价粮!哪怕他们手里的生了虫,快烂了,也不低价给咱们,更不许别人给咱们!” “咱们的命不是命!” 叶舟震惊的看着这个姑娘,这姑娘个子小小,没想到拱火拱得这么逻辑清晰,正中所有百姓的痛点。 虽说民不与官斗,但临淄的百姓也不是普通百姓,他们其中不少人都有世家沾亲带故,即便自己家落魄了,也总有几门好亲戚,甚至还有百姓家有当小官的子弟。 他们和庶民完全不同,本身是有底气的。 但究其根本还是杨家算不上真正的世家。 没有几百年的家族历史,都不好意思说自己算世家。 姑娘继续喊:“他们若对此女动手,今生枉为人!” 百姓们纷纷应和。 可中年男人对他们的话充耳不闻,甲士却有些担心,小心请示道:“家主,现下……” 男人冷笑道:“让他们喊,他们除了喊一喊还能在什么?把她抓住。” 有了这句话,第一个扑上去又急忙稳住的甲士再次朝陈舒扑过去。 第171节 他以为陈舒身为女子,抓她轻而易举,谁第一个上,谁就能立功。 然后他刚扑上去,穿着裤子的陈舒就一脚他踹飞,她甚至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出腿收腿,一气呵成,根本没人能看清她做了什么。 只看到甲士扑上去,下一秒就被“飞”下了台阶。 陈舒趁他们愣神的时候又拿起喇叭喊道:“我不想杀人,我劝你们现在离开。” 但这句话显然没有起到作用,只是更加激怒中年男人。 “上!把她拿下!”男人大喝,“连一个女子都对付不了,我要你们何用!” 甲士们互看一眼,一起朝陈舒冲了过去。 叶舟还在人堆里大喊:“让让,让让。” 他都准备放空枪了。 甲士们一拥而上,陈舒却并不着急,她低头看了眼莎拉。 莎拉抬起头,冲陈舒点了点头。 她们俩都没让超市里的人出来,毕竟保护超市主要是她们的工作,作为保镖,武力震慑才是她们的正职。 莎拉轻声说:“要是叶舟看不到,我们俩就亏了。” 要表现,当然是在老板面前表现最好。 陈舒笑道:“没事,这么多人看着呢,不耽误你邀功。” 两人没有继续说下去,莎拉一跃而起,跳到了扑上前的甲士背上,她脚下用力,甲士整个人都扑倒在了地板上,他喷出一口血,莎拉却没有停留,一个手刀打晕了他身后的甲士。 陈舒则要暴力得多。 她摆起搏击的架势,一拳就击中了一人的太阳穴,还不等旁边的人靠近,她就已经冲过去,打中了对方的下巴。 每一个都是一拳打趴。 原本赤手空拳准备生擒的甲士们红了眼,后方的人举起了长戈。 莎拉看他们动了武器,眼眸从暗红转向鲜红,她轻声问:“能杀吗?” 陈舒一边躲避探过来的长戈,一边说:“老板不在,还是别杀比较好,不然到时候老板可能要发愁。” 莎拉:“那我能揍他们吗?” 陈舒:“可以。” 旁听她们“闲聊”的甲士们忍无可忍,大喝一声:“你们把我们当死人吗?!” 莎拉和陈舒一起看向那个说话的甲士,她们对视一眼,虽然没有说话,但眼神里的意思很明显——我们就是把你们当死人。 人群里,叶舟还在挤,他一边挤一边大喊:“我是老板!我在这儿!” 可他的声音淹没在人群中,除了身边几个人根本没人能听到。 偏偏那拉住他的姑娘还很善心的保护他,他一喊她就立刻说:“你千万别出去!你在这儿才安全!” 身边的百姓也劝叶舟千万别出去,他们掩护他逃离这里。 叶舟哭笑不得,他真的要崩溃了。 “让我过去吧,我能解决,我不会被抓的。”叶舟已经掏出了枪,可在这些护着他百姓群中,他实在下定不了决心放空枪吓住他们。 而超市门口,在叶舟还在人群中艰难往前挤的时候,陈舒和莎拉几乎已经解决了所有甲士。 她们越往后下手越重,并且她们每每击倒一个人,超市里都会出来两个男人,把那些甲士拖进超市,当着所有人的面把甲士捆起来。 一场争斗,滑稽的让人想笑。 原本还很紧张的百姓们很快就开始看戏,他们甚至讨论起来那些被捆起来的甲士哪个挨揍挨得最惨,甚至还要看热闹的郎君喊道:“姑娘好功夫!” “好俊的身手!” 陈舒听见夸赞,还会忙里偷闲的冲着喊话的人抱拳:“多谢夸奖。” 然后一拳打中甲士的鼻子,挨拳头的甲士瞬间鼻血长流。 邹鸣赶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脚踩在甲士背上的陈舒,和已经把中年男人捆起来的莎拉。 武岩和周文则是马不停蹄的把倒了一地的甲士们捆起来,因为他们捆人的动作很不标准,捆得不好看,还有很多百姓出声指导。 “你们这样不行,哎呀!要从那边绕过去!” “你这捆得什么,太难看了!” 武岩和周文压力很大,他们顶着百姓们的批评把甲士们捆好,然后迅速躲进超市内——实在是百姓们跃跃欲试,都很想去把武岩他们捆得绳子拆开,自己重新捆。 这个时候,百姓们才终于“放过”了叶舟。 那护着叶舟的姑娘冲叶舟说:“老板,回去吧。” 叶舟看着这个一脸骄傲,觉得自己保护了他的姑娘,还是很认真地道了谢:“多谢姑娘。” 然后冲围着他的百姓道谢:“多谢诸位。” 百姓们还挺高兴:“谢什么!都说商人逐利,您却不同,低价给我们卖粮,救我们一家老小,这样的功德老天爷都记着呢!” 叶舟十分惭愧,毕竟粮食的差价都是陈侯补的。 他连忙说:“君上……” 百姓们打断他:“君上是好君上,他出了钱,可也要您敢卖粮啊!” “不是没有善心人,可杨家拦着,他们不敢卖。”百姓们叹气道,“杨家,断了多少人的生路啊!” 邹鸣走到叶舟身边,他先确认了叶舟没有受伤,然后才默默的站到了叶舟身后。 百姓们也不再阻拦叶舟,他们给叶舟让出了一条路。 人群如海水分道般分开一条小路,所有人都注视着叶舟,等叶舟通行。 超市的雇员也都走了出门,站在门口,等待着叶舟回来。 叶舟:“……” 倒也不必如此正式。 他又开始觉得羞耻了。 第119章 百姓们还聚在超市门口看热闹,这里的消遣很少,但凡有个新消息,都能在临淄城里传得沸沸扬扬,甚至于国君吃了什么传出来,都能引起一阵热议。 叶舟几乎走上台阶,他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莫名有些羞耻的心情,转身朝超市外的百姓们拱手鞠礼,抬头的瞬间挂起来了温和的笑:“多谢诸位。” 虽然多数百姓并没有帮他,不过被这么一谢,他们也莫名骄傲起来。 在这里,不畏强权是种美德,骂国君都是常态,士人不骂骂国君权贵,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士人。 叶舟在道谢后就劝百姓们回家去,他要把这些人带回超市里。 百姓们当然不愿意离开,他们没有把这出好戏看完,一个个脚下生根,怎么也挪不动。 于是叶舟只能先走进超市,让武岩他们把超市的大门关上,帘子拉上,隔绝了外面百姓的目光后才问陈舒和莎拉:“没人死吧?” 莎拉把帽子取下来:“当然没有,我们下手都有轻重。” 叶舟微微点头。 “倒不是不让你们杀。”叶舟一顿,“真到了必须动手的时候,还是得动手。” “只是能抓活口更好。” 现在是和平时期,虽然权贵杀人不必接受惩罚,但杨氏毕竟是世家,他在多数人眼里都只是个“商人”,商人杀了世家的人,哪怕只是甲士,都不好交代。 叶舟倒是好交代,他随时可以拍拍屁股走人,无论赵鲁韩楚,郑周卫晋,只要他想,没有哪一国会不要他。 但到时候就是陈侯不好交代了。 他才杀了张榕不久,世家公族都在剧烈活动,光是把这些人压下去就耗光了陈侯的所有精力。 再给他来一件事,叶舟怕他心力交瘁而死。 既然已经帮了他,那在他离开之前,还是尽量别帮倒忙。 甲士们被捆成了粽子,唯有中年男人哆哆嗦嗦地站在一旁,他是被武岩和周文拖进来的,刚刚还叫嚣着要出去,指着武岩的鼻子警告他自己掉一根头发,都要将武岩屠族。 结果他一看到莎拉取下帽子后的模样,整个人抖如筛糠。 他不可置信的莎拉,又看向站在莎拉周围的人,他们表现的如此平常,好像这个金发的小怪物是个和他们一样的人。 叶舟也看到了中年男人。 他轻声对邹鸣说:“下手别太重,至少让他能说话。” 邹鸣明白了叶舟的意思,他走到男人身边,抓着他的肩膀,把他抓进了医务室里。 周远鹤急了,他在后面大喊:“别用医务室!你就不能去后门吗?!” “邹鸣!” 他急着往前跑:“你先别进去!我先去把易损品收了!不然这损失算谁的!还不是老板的!” 原本头也不回的邹鸣停下了脚步,他有些烦躁的转头:“快点。” 周远鹤很快收拾好了医务室里的东西,把瓶瓶罐罐全都收进了柜子里,他动作又急又快,收拾完了以后立刻出来,冲邹鸣说:“悠着点,到时候如果满地都是血,草儿她们又要打扫很久。” 说完,周远鹤同情的看了一眼挣扎着想从邹鸣手中逃脱的中年男人。 他的同情真心实意,甚至情不自禁地说了句:“其实,你刚刚被陈舒揍一顿,都比被他拷打好。” 说完,周远鹤“圣父”的叹了口气,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邹鸣把男人扔进了休息室,自己也走了进去,然后关上了休息室的门。 谁都不会知道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除了一阵阵的惨叫。 叶舟听着男人的惨叫,但他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冲陈舒说:“这些人不能放,但我也不想养,让杨家出东西来赎人吧,什么时候他们把这些甲士都赎走,什么时候再让他们来赎他们的家主。” 叶舟叹了口气:“这里的人还是单纯,来找我们麻烦,竟然是家主亲自出马。” 第172节 “如果让自己的家奴来,现在我们还真没什么办法,他们咬死了不承认,说不认识不知道就行。” 可能是陈侯的软弱助长了他们的气焰。 他们第一次试探陈侯,在发现陈侯没有或不会给出反应后,他们就会迅速得寸进尺。 时间久了,自然以为自己无所不能,靠一张脸一个姓氏就能让人恐惧。 陈舒:“我去……” “我去吧。”周文忽然说,“仙人,我同武岩一起去。” 叶舟看了眼周文,他已经很就没有这么仔细的打量过店里的雇员了。 他们都变好了,女人们变得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女人了,头发变长,身体和皮肤也变好了。 男人们倒是一直都看得出是男人,但也都强壮了许多。 叶舟有些感慨,又有些骄傲——他带给他们的,应该是好处居多。 “去吧。”叶舟,“把枪拿上。” 周文和武岩领命而去,他们没有从正门后,而是从后门出去。 在他们走后,叶舟才对莎拉说:“你去跟着他们,如果他们遇到危险,你知道该怎么做。” “怎么对他们这么好。”莎拉不是很高兴。 叶舟笑道:“总要给人成长的机会,否则一直不机会,就一直派不上用场。” 叶舟还记得他爸跟他抱怨过,他们厂子里有些小领导,就喜欢给工人定性,认为哪个工人聪明会来事,就一直让这个人办事。 时间长了,这个人确实越来越能干,而那些“蠢人”也真的越来越蠢。 预言也就成真了。 然后他们会洋洋自得的说:“我看人多准。” 可不给人锻炼的机会,不给容错的机会,人怎么成长? 有人生下来就精通所有事吗?不学,不练,领导不给空间,跑腿的就永远是跑腿的。 对这些雇员,叶舟是有感情的,他有时候甚至觉得他们是老朋友。 虽然他并没有全身心的相信他们,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到他们手里,但他并不介意给他们空间和时间成长学习。 莎拉离开之后,叶舟才让雇员们去做别的事,自己走进了休息室里。 刚刚在超市里的商人们此时都在休息室等待。 他们被甲士拦住以后,就被草儿他们请进了休息室,草儿他们倒是对仙人很有信心,并不认为被这些甲士围起来是件值得恐慌的事。 可能是因为草儿他们看上去太镇定,这也安抚了商人们。 但他们还是准备好了卖命钱,钱没了还可以再挣,反正人脉和货源还在那,但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杨家人应当也是图财,他们把钱全部交出去,极大可能可以保住一条命。 但能不出钱当然最好,所以他们一看到叶舟走进来,就立刻迎上去,情绪激动七嘴八舌地问起来:“老板,你是如何进来的?外头的甲士还在不在?” “看这情形,我等是逃不过了,必要脱一层皮才能脱身。” 叶舟还没说话,就听到商人们换了口风:“若是如此,老板不若给店里的糖和粮食下毒。” “叫那杨家人自食恶果。” “某有一药,如今正在身上,无色无味,顷刻便能要人性命。” “杨氏以为我等好欺负!” “对!若杨氏开了头,日后我等去哪儿可能都要经此一遭。” 叶舟:“……” 这些商人真的好狂野。 和他们相比,自己这种只要钱的都属于良心商人了。 “诸位不用紧张。”叶舟安抚道,“外头的甲士都已经被制服了,此刻正被店里的伙计看管着。” 商人们愣了片刻,不可置信道:“可是宫里来人了?” “陈侯派人来了?” 叶舟微微摇头:“我若没有自己的手段,如何敢开这样大的店,诸位心里都清楚。” 商人们松了口气:“怪不得。” “如此便好,如此便好!” “老板还是要小心啊,我们商人实在不宜在一地久留。” “他们都看咱们有钱,又要利用咱们,又想把咱们的钱拿走,说是君子,尚不如小人!” 商人们发泄了一通,又有些踌躇地问:“老板还会卖货吗?” “超市不会就此关门吧?” 叶舟摇头:“不会关门,如果你们现在要敲定货物的可以留下,其他人可以从后门走,前面有百姓,免得你们被拦下来问个究竟。” 不少商人都留了下来,他们今天过来就是为了进货的。 虽然个个怕死,但在利益面前,生死好像都不重要了。 商人们走完,叶舟才记起自己还要去见赵雪。 可他的一身打扮已经在人群里被挤得皱皱巴巴,腰上的佩玉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人偷走了。 等他再把自己打理后去见赵雪,估计就得等晚上了。 “你去一趟驿店。”叶舟找来陈舒,“让赵雪过来见我吧,就在超市里谈,我实在不想再换一身衣服了。” 陈舒点点头,爽快答应道:“行。” 叶舟端着奶茶走到了医务室门外,里头已经很久没有传来声音了。 他并不恨这个中年男人,甚至于他已经没有情绪上的大起大落了,他偶尔甚至觉得自己失去了感知能力。 在某些时刻,他的脑子里会有一个开关。 这个开关打开的时候,他就和普通人一样,拥有同情心同理心,会不可抑制的想要帮助别人。 可这个开关一旦关上,他的世界就像蒙上了一层纱,他隔着这层纱,所有的感知都是麻木的。 哪怕他亲手杀了人,也不会有任何触动。 他没有让邹鸣杀了这个男人,不是因为他觉得中年男人这条命很重要,更不是因为他觉得这条命就此逝去有多可惜,而是他在权衡利弊之后,认为留着这人的命,给他带来的好处会更多。 叶舟吹了吹手里的奶茶,轻轻抿了一口。 现在他已经不喝冲泡的奶茶了,李姑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了制作奶茶的书,虽然上面的字她大多不认识——她现在也就会不到五十个字。 但她会看图,自己摸索着竟然也做了出来。 茶叶和白糖一起炒,炒成焦糖色倒入牛奶,出锅以后往里面放两勺罐头装的马蹄爽,比奶茶店卖得也不差什么,要不是叶舟不喜欢珍珠,李姑估计能把珍珠也做出来。 叶舟这么小口小口的慢慢喝着,在喝完最后一口时,医务室的门终于打开了。 他站起了起来。 门开的那一刻,叶舟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还有一股难以言明的味道。 邹鸣把外套脱了,他现在只穿着黑色的背心,露出两条肌肉紧实的手臂,他额头有汗,手臂上有还未干涸的血珠,热气也随着邹鸣的靠近朝叶舟涌去。 叶舟的鼻尖皱了皱,他皱眉问:“这是什么味?” 邹鸣把外套扔到一旁,他在叶舟面前一惯是沉默而温柔的,此时也一样。 “他尿了。”邹鸣轻描淡写道。 叶舟:“……周远鹤待会儿要来和你理论。” 邹鸣:“他见的多了。” 身为医生,尿失禁的病人不可能没见过,医生需要干净卫生的环境,可他们也能忍受肮脏,否则根本不能治病救人。 叶舟笑道:“我可不这么觉得。” 救病人和现在的情况可不是一回事。 “需要周远鹤去给他处理一下伤口吗?”叶舟朝里看了眼。 中年男人的情况显然比在大梁朝遇到的那个食人土匪好许多,邹鸣确实收了不少力。 他甚至还能艰难的想爬起来。 “不用。”邹鸣,“都是小伤,一根骨头都没断。” 叶舟:“但估计也够疼的。” 叶舟想了想:“如果是我被你揍一顿,估计也会疼得哭爹喊娘。” “我不会碰你一根指头。”邹鸣突然说。 叶舟愣了愣,不是因为这句话的内容,而是因为邹鸣的语气。 邹鸣不像是陈述一件事,而是像在许下誓言,又或者是表明心迹,他的声音很轻,却又格外郑重有力:“你能对我做任何事,而我永远不会做一件让你烦心的事。” 叶舟站在原地,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心跳有点快。 像是刚刚跑完了两千米。 可他很快平静下来,转头冲邹鸣笑道:“你先去冲个澡吧。” 说完看向邹鸣身后,挣扎了数次都没能爬起来的男人,他的眼睛眯了眯:“让他先一个人待会儿,冷静一下。” “好。”邹鸣也知道自己现在全身是汗和血珠,因此也不耽误,径直走向了休息室。 叶舟却没有走,他看着那个脸上没有一点伤,却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地上爬起来的男人,叶舟迈开了脚步,走到了男人面前,然后他缓慢的蹲下去。 男人抬起头,他看清了叶舟的脸。 他没见过叶舟,但看到叶舟的第一眼就知道这个男人一定就是超市的老板。 “你的家人应该会拿钱赎你。”叶舟关上了那个开关,他面无表情,语气平静地对男人说,“但他们不会如愿,他们需要拿出来的钱粮会越来越多,多到他们负担的地步,到了那个时候,他们甚至希望你死了。” 叶舟:“杨家会陷入内乱,到时候甚至不用陈侯动手,杨家就没了。” 第173节 “这就是你这么做的后果。” “你后悔吗?”叶舟轻声问。 可男人已经没办法愤怒怨恨了,他现在只剩下深深的恐惧,邹鸣的手段让他恨不得自己从没有出生过,他已经被彻底打服了,此时只能喃喃喊道:“放过我,放了我!” “我错了,我做错了!”男人伸手去抓叶舟的衣摆,哀求道,“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放了我。” “我知错,我知错了!” 叶舟伸手把男人拽住的衣摆扯了回去,他甚至低头,慢条斯理地抚平了衣摆上的褶皱,轻声说:“你现在应该思考的是,如果你的家人真的拿钱来赎你了,你该怎么办?” “他们拿钱赎你,杨氏声誉扫地,堂堂世家被商人勒索却不敢反击,你们在临淄将永无立足之地。” 叶舟又轻声说:“如果他们不来赎,抛弃家主,想必不比拿钱赎人下场更好。” “至于他们如果带人来救你。”叶舟微笑道,“那陈家,才是立刻就要亡了。” 男人只是一直哀求,没有回答叶舟的话。 叶舟有些失望的看了眼男人,他站了起来。 对有些人而言,自己做错了事,只要认错似乎就可以被原谅,就应该被原谅。 可若是别人冒犯了他们,那这个“别人”就应该死。 他们的命是珍贵的,别人的命是低贱的。 叶舟对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他身后的草儿说:“给他喂点水,止痛药就不用了,先饿着,什么时候杨家人送了钱粮过来,什么时候再给他吃的。” 草儿应诺。 “老板,赵雪来了。”武妻从后门走过来。 叶舟冲她点头:“让他来休息……让他直接到收银台旁边来吧。” 休息室里邹鸣还在冲澡,还是到收银台旁边的沙发隔断那聊比较好。 武妻点点头,又朝后门走去。 叶舟站在原地整理自己的衣服,早知道他就不为了以示郑重穿这身衣服了,又不方便还容易皱,如果往下蹲一点,衣摆还会落到地上,简直是没人给工资的街道清洁工。 · 赵雪走上台阶,他刚刚进门,就被超市里琳琅满目的货物镇住了,不过他并没有停在原地,不会有人看出他的惊讶,他微微抬头,看向头顶的灯。 这里的一切都超出了他的认知。 可他不动声色,表现的习以为常。 人们总是会把自己不了解却又存在的事物合理化,商人们认为这超市里的一切东西都是能工巧匠所制,自己虽然在此之前都没见过,但这世上并非无人能制。 他们只觉得自己运气不好,没有遇上这样的能工巧匠,却不会认为超市里的东西来自未来。 但赵雪不是,他和商人们不同,也和百姓不通用。 百姓看这个超市,看得是热闹,权贵看,看的是享受,商人们看利益。 而他从走进这个超市开始,看的是这些东西的“前世今生”。 这些货物,乃至于这个超市,都不是人力所能制造的。 赵雪在武妻的带领下走到了一处在超市里尚算空旷的地方,他的目光落到了坐在墙边的男人身上,当他目光落在那人身上时,周围一切新奇事物都变得黯淡无光。 “小人见过相国大人!”赵雪停下脚步,在距离叶舟还剩一段距离的时候,拱手行礼,长鞠不起。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在超市里叫自己相国大人,叶舟有些新奇,还觉得有点好笑。 在外头叫还没什么,在这里叫,总让他有种时空混乱的感觉。 “不必多礼,坐吧。”叶舟对武妻说道,“给他倒杯奶茶来。” 这里的人比起茶更喜欢奶茶,因为奶茶是甜的,并且只有在叶舟这儿才能喝到。 他们自己回家无论怎么煮,加了茶叶和糖煮,都有一股腥味。 所以为了这杯奶茶,都有不少商人天天过来蹭。 赵雪抬头看了眼叶舟,确认对方是真的在让他坐过去后才动起来。 等他落座后,叶舟才说:“刚刚出了点小事,不得不失约,还请先生不要见怪。” 赵雪连忙说:“相国大人忧国忧民,自有要事,小人不过是个半生失意人,哪里敢见怪?” 叶舟笑道:“先生不必妄自菲薄,先生若真觉得自己是失意人,也就不会千里迢迢赶往临淄了。” 赵雪抬起头看着叶舟:“那相国以为是我何种人?” 叶舟沉吟片刻,轻声说:“先生就如待飞的鹤,只等一阵风来,以为自己能凭风上九霄。” 叶舟轻声说:“先生莫急,我并非调侃,也无恶意,先生既然需要一阵风,那我便做这一阵风,你看如何?” 赵雪无比郑重道:“相国是要将我荐给陈侯?” 叶舟:“陈国积弱,百姓困苦,我救得了临淄百姓,救不了整个陈国的百姓,我没有那么多时间。” “你有没有把握?”叶舟看向赵雪的眼睛。 两人四目相对,赵雪抿唇道:“若无把握,不敢来临淄。” 叶舟笑道:“你是个有大志向的人。” “既然如此,我先让人将你带到我置办的宅子里,住在里头的都是士人。” “不过良莠不齐,其中一些人嫉贤妒能,在我将你荐给陈侯以前,你要小心。” 他声音很轻,脸上带笑,似乎在说什么轻松的话题。 可赵雪却从他的话里听出了毒,从他的笑中看出了刀。 赵雪的呼吸都变得粗重了,但他也放轻了声音:“小人必不会让相国失望。” 他知道,他人生的重要转机,就在此刻。 能改变他命运的人,就是此人。 第120章 临淄城内,城中不远处的宅子里灯火通明,仆从们举着火把,家奴们拿着弓箭长戈。 所有人脚步匆匆,女仆站在墙角处,她屏息站着,听着屋内的主人发火。 “一个商人!竟敢虏我杨氏家主!辱我杨氏!” 一阵男声响起,随后是木案漆几被踹翻的响声。 “若不杀他,我杨家何以立足!”大堂内,杨家数十口人坐在一起,看着家主的亲弟弟发火,人们脸上表情各异,有真心实意感到愤怒的,也有低着头沉默不语的。 但他们都没有说话。 男人指着门外:“若真给他们送了钱,临淄城的人如何看我们?天下人如何看我们?” “堂堂世家家主,被商人虏去,我们却还要给他送钱送粮?” 杨家人这才说:“这不行,若是送了这一遭,便还有下一遭,日后谁人看我杨氏,都只觉得我们好欺负,这个禁不能开。” “只是若我们攻过去,陈侯那里不好交代。” “这些年虽然一直在给郑张两家送礼,可他们嘴上答应要将杨氏子弟带上朝堂,然一年拖一年,直到如今,我杨氏仍无一人位列朝堂。” “要不,还是等陈侯病好了,叫他主持公道吧?” “是啊,不然陈侯醒了,得知我们在临淄城大动刀兵,恐怕不能善了。” 男人看着他们,他冷笑一声:“如今的陈国,哪里能容陈侯说话?他杀一个张榕就行了吗?不过是张氏子弟多,不与他计较,若是计较起来,他这个陈侯只能在陈宫里当!” 杨家人互相看看,虽然知道男人说的有理,可不少人还是害怕。 年轻的杨家子弟站出来,有些紧张地冲男人说:“叔爷爷,我以为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君上的臣子,臣子擅动刀兵乃大忌,家主今日所为已大不妥,我们应该止刀兵,请那商人好生商谈,若是能用钱粮解决,倒也不失……” 他的话还没说完,男人就一脚踹中了他的腹部,将他踹得后退几步,在旁人的搀扶下才重新站稳脚跟。 “没有血性!”男人指着杨家子弟的鼻子,“枉为我杨氏男儿!” 男人看着神色各异的杨家人,无名火熊熊升起,他怒骂道:“杨氏一日不如一日,正是因为尔等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怕世家大族,怕国君高官,你们怕来怕去,杨氏才沦落到今天的地步。” “往日要给郑张两家送礼,是不是从今以后,还要给区区一个商人送礼?” “你们丢得起这个人,杨家可丢不起!” “来人!把他拖出去!”男人朝外大吼。 两个从人立刻进来,把刚刚说话的青年拖了出去。 青年的父母敢怒不敢言,只能看一眼男人再移开目光。 虽然留在临淄的都是杨家主支,可主支也分过得好与不好的,亲戚渐渐远了,差距就越来越大,有些人能吃肉,有些人只能喝汤。 若是再次分支,他们中间不少人都要离开临淄。 可吃肉的叫喝汤的跟他们一起去冲锋陷阵,一起承担风险,喝汤的脑子再傻也知道不能轻易答应。 男人:“这是族内大事,容不得你们瞻前顾后,今夜若不能把家主救出来,杨家日后再无立足之地!” “闲话休说!”男人冲门外高声喊道,“叫他们过去!” 外头等候的甲士应诺,他转头看着这些举着火把的人,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虽然是甲士,但原先也不过是个庶民,是杨家给他一口饭吃,他才当这个兵,才养得活家人。 “出发!”甲士冲院子里的仆从们喊到。 仆从们手忙脚乱的拿着武器往外走,仆从不是甲士,他们甚至连怎么用武器都不知道,他们心里发慌,可也不敢逃,只能跟着前面的人朝超市走去。 深夜,临淄城内已经没有在街道上行走的百姓,只余火光憧憧,人影印在墙上,因火光变得狰狞,不断拉长变细,晚风吹过火把,人影也随之变幻扭曲。 仆从们排成长队,他们目光茫然麻木的朝超市走去,前方有甲士领路,后方有甲士押后,他们不像“士兵”,更像被押送的囚犯。 可也没人抱怨,他们都是“杨家人”,世世代代都是杨家奴仆,若是被杨家赶出去,他们甚至不如普通奴隶。 领头的甲士在宅子前停住。 这宅子已经被翻修过一遍,虽然依旧不曾脱离以前的大概模样,可也已经焕然一新。 第174节 那些缺失破碎的瓦片早已被补上,重新排列规整。 从院内探出来的枯树也已经栽上了新树,那树如今正是结果的前夕,花瓣落了一地,路过的人总能闻到花香。 甲士后头看了一眼。 这次杨家没有一个人来。 他们都害怕家主被抓之后,下一个被抓的就是自己。 就连下达命令,叫嚣得最厉害的家主弟弟都没来。 甲士抿了抿唇,他冲奴仆们喊道:“撞门!把门撞开!” 奴仆们没有撞木,就算有,他们也大多不知道该怎么用,只能看向甲士,用一双双麻木懵懂的眼睛告诉他,他们不会。 甲士抬起头来,他指着其中一个人形高大的男人说:“你,去把门撞开。” 男人被甲士指着的时候就不由自主的缩着脖子,明明身形高大,此时却像只受惊的鹌鹑,他嘴唇轻颤,小心翼翼地说:“奴,奴奴不会。” 甲士在心底长叹了一口气,带着这帮早就被杨家调教得胆怯懦弱的家奴,就是神仙下凡,恐怕也打不赢一场仗。 杨家并不养人,他们不需要得力的手下,在他们看来,值得信任的只有族人。 而家仆奴隶,都不过是一茬之后又一茬的消耗品,刺头全都杀了,当众行刑,如此年复一年下来,本来就格外听话的家仆奴隶们变得更加听话麻木。 他们甚至已经停止了思考,对任何事除了应答再没有别的反应。 奴隶也是人,人只要不是一刻不停的干活,总是会动动自己的脑子,可杨家的奴隶不会。 他们已经完全丧失了自我,只会服从,绝不会有自己的想法。 甲士犹豫片刻,终于,他自己站到了宅子大门前。 再回头看了一眼,他抬起手臂,敲响了院门。 —— “投诚?”叶舟半夜被叫醒,他披了件外套,就着草儿打来的水洗了把脸,又用漱口水漱过口后才问,“杨家人?” 草儿点头,可又摇头,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说:“他是杨家养的甲士,不知道算不算杨家人,他没改姓。” 没改姓。 就不算杨家的亲信,杨家是连在临淄做生意的商人的他国商人都不放过,都要人改姓。 更别提他们自己养的甲士了。 恐怕这个甲士在杨家并不受重视,说不定在杨家人眼里还不如家里的仆从。 而甲士再差也是百姓出身,他们跟奴隶不同,不会从小接受洗脑教育,没有要为某个家族服务终身的念头。 “让他去大堂吧。”叶舟,“我到大堂去等他。” 这个位面,人们蒙昧,野蛮又自由,这是王权式微的体现,所以各种思想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世家子弟给这个世界带去更多思想,各国君主只在意怎么巩固自己的地位,扩大国家的地盘,这个世界可能有各种问题,但它确实生机勃勃。 只不过,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只有百姓和贵族算人。 奴隶和庶民不算人。 对权贵世家而言,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它的物质享受可能不多,但它给人的桎梏却很少,无论男女他们享受一样的贵族特权,他们可以终身不婚,也可以情人成群,他们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公主和王子也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甚至有时候公主能比王子活得更好。 可对底层百姓而言就不那么美好了,他们不享有任何特权,自由带来的是混乱,是食不果腹随时可能沦为奴隶的境遇,哪怕权贵们抢夺他们仅剩的东西,乃至于生命,他们都只能怪自己命不好,没能投胎成为权贵世家。 凡事有利有弊,叶舟也清楚奴隶社会通往封建社会的路是必然的。 但并不妨碍他认为这个世界也有好的一面,未婚男女可以自由恋爱,甚至女性未婚生子都不算什么,士子们可以择良而栖,不用在一棵树上吊死,那些迫害人的“习俗”还没有出现。 男人不会把妻子关在宅子里,只为了保证孩子是自己的种。 更不会让女人们裹上小脚,剥除她们的人身自由和拥有自己财产的权力。 虽然在这里,女性还是没有继承权,她们无法成为一个世家的家主。 可若她们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中,她们的父母也会为她们置办产业,甚至被丈夫欺负了,她们的母族还能直接打上门去,强行把女儿接回来,单方面休夫。 即便这只是贵族特权,庶民中依旧有买卖妻子女儿的,可他们并非没有先进的地方。 不过这个先进,只针对一个阶级。 奴隶社会权贵过得更好,封建社会庶民过得更好。 叶舟走到大厅里,大厅已经被雇员们改造过了,超市里的人都不习惯跪坐,叶舟也不习惯,他每次跪坐屁股都会抵在脚后跟上,自己被自己硌得生疼,后来他观察这里人的坐姿,发现他们坐下的时候两只脚朝两边撇。 他们撇得很自然,可叶舟就是学不会,不仅膝盖和腿疼,脚还很别扭。 于是他让雇员们按照他们自己的生活习惯改造了大厅。 大厅里摆上了古朴大方的椅子,旁边放上了高腿木桌,木桌上平时摆放一些植物小摆件,有客人来的时候把摆件撤下去,就能用来放茶具。 并且角落里还放置了傅山炉,有人来了就点上香,那时候客人品茗,鼻尖有温柔香气,还能看细烟从炉中升起,袅袅娜娜,格外赏心悦目。 叶舟坐在大厅的主位上,他让冯瑶帮忙泡了杯浓茶,刚喝了两口,草儿就把人领进来了。 草儿先走进大厅,她小跑到叶舟身边,俯身在叶舟耳边轻声说:“他带了接近一百人来,那些人武哥先带去后院了,武哥和周哥一起看着他们,陈姐说她待会儿就去。” 叶舟点点头,他放下茶杯,草儿就再次离开大厅,叫等候在外的甲士进去。 甲士心情忐忑,他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大人物”。 虽说商人无论如何都跟大人物搭不上边,但能和世家做对,且不落下风,隐隐占据优势的商人,就肯定是大人物了。 他咽了口唾沫,走路的时候甚至差点踩了自己的脚后跟。 走进大厅,甲士也不敢抬头去看坐在主位上的男人的脸,他闻着厅内的茶香,无数次在脑中勒令自己冷静。 可是当男人的声音响起,甲士甚至来不及反应,就立刻跪了下去。 他甚至都想不起来了,哆哆嗦嗦地说:“大人见谅,此次夜袭,实乃杨家卑鄙无耻之尤,与我等无干,我等只是听令而已。” 甲士趴伏在地上,喊道:“求大人饶我等一条性命,愿为大人牵马执蹬。” 他一动也不敢动,过了不知道多久,他才听到上首的人发出了一声轻笑。 这叫甲士遍体生寒,头皮发麻,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见家主尚且还能镇定,可此时他却心烦意乱,理不清脑中的头绪。 “既是夜袭,为何你不听令攻进来?”那人的声音温和,似乎不是在面对一个要攻打自己宅子的敌人,而是一个再普通的陌生人。 甲士倒竖的汗毛消下去了,莫名的,他觉得这个人不会杀他,也不会害他。 但他的声音还是在颤抖,轻声说:“杨家此举乃大逆!未经君上宣召动兵,此乃死罪,小人虽非士人,却也识得几个字,知道些道理,万万不敢听从杨家这等倒行逆施之令。” “况且……”甲士苦笑道,“杨家养不起几个兵,又要养,又怕被发现,又不想耗费太多钱粮,除我以外,别的甲士都被大人抓住了,我带来的人都是杨家家仆。” “他们从未拿过武器,别说杀人,就是怎么挥刀都不会。” 他听见那男人轻“嗯”了一声。 那声音轻描淡写,听不出喜怒。 甲士的心再次提了起来,他又一次意识到,这个离他不远的男人,此刻正左右着他的性命。 甲士声音颤抖:“请大人饶恕我等!” 过了许久,他才听上首的男人说:“既然如此,就先留下吧。” 甲士松了口气,这口气吐出去,他才惊觉自己全身都是冷汗,衣裳已被汗水打湿,外头一股晚风吹进来,吹得他不由自主的一个激灵。 “带他去关押杨家家主的房间。”男人冲门外的人吩咐道,“正好叫他说说如今杨家的情况。” 甲士不想去,但他也不敢出言反对。 按理说,杨家家主算他的前东家,他这是叛主,见了杨家家主,他能怎么说? 实话实说? 但他无法反对,只能跟着领路的人一起走向后院的房间。 领路的女子穿着一身奇异衣裳,她的个子不高,脸上有一道愈合后依旧显得狰狞的疤,似乎曾经有人残忍的用力想要毁掉她的脸。 但可能因为曾经见过脸上疤痕比她更多的女子,甲士并不如何恐惧。 他们穿过小道和石板路,到底小院的以后,女子才转身对他说:“杨家家主脾气不大好,饿了一天肚子,应当也没力气打你,你跟他说说话,叫他安心。” 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笑意盈盈,甲士只看了一眼就匆忙低头,小声应答:“小人知道了。” 女子冲一间房抬了抬手:“他就在里面,你进去吧。” 甲士不敢置信的抬头看她,不明白为什么这房门没有锁上,竟然能直接进去。 那女子像有读心术一般看出了他的疑问,微笑着说:“他出不来的。” 甲士心下凛然,他连连点头,有些迟疑的走上台阶,抬手放在门上,却迟迟没有推开。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狠狠心,推开了房门。 房间里没有点灯,黑得仿佛没有一丝光亮。 他闻到了血腥味,闻到了呕吐文的味道,还有汗味,各种味道交织在一起,叫他恨自己为了有一个好鼻子。 甲士摸索着走到桌边,摸到了油灯,然后从怀中掏出闷烧着的火种,点燃了豆灯。 豆大的火苗终于给这个房间提供了一点光亮。 在飘忽的火光中,甲士终于看到了缩在墙角的男人。 他甚至不敢相信,这个形容狼狈,头发散乱宛如乞丐的男人,竟然是一直高高在上他只能仰望,从来不敢看清面目的杨家家主。 他记忆中那个趾高气昂,发号施令,能左右他们命运的男人,此刻像是被吓破胆子的老鼠,只敢躲在阴暗的角落里。 一时之间,甲士不知道自己该为对方的境遇庆幸,还是为之痛心。 但奇异的是,他忽然冒出了一股隐晦残忍的窃喜。 他的命运曾经掌握在这个男人手里,那时他以为对方无所不能。 如今一看,对方也不过和他一样。 甲士端着豆灯,朝男人走了过去。 · 第175节 叶舟一杯浓茶下肚,原本睡意正浓,现在是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了,既然睡不着,叶舟就准备把明早准备做的事现在做了。 “准备一下马车,我们进陈宫吧。”叶舟把外套穿好,冲走进来的邹鸣说,“把周远鹤也叫上,看看陈侯到底是什么病。” 陈侯一病,什么妖魔鬼怪都出来了,叶舟很难不起阴谋论。 他刚病,杨家就动了。 究竟是杨家自作主张,还是背后有人指使? 一个家里没人当官的世家,能在临淄这样横行霸道,后头真的没有旁人的影子吗? 比起巧合,叶舟更相信这是阴谋。 如果是阴谋,那陈侯的病,就应当不是病。 他们三人坐着马车进宫,宫门依旧无人把守,只有内宫才能看到几个换班的侍卫。 宫内的侍卫都是可以带刀的,在这里侍卫带刀不是某个品级的特权,他们刚要拦车,就看到从车帘内伸出一只手,那只手里握着一块令牌。 侍卫们互相看看,最后谁都没有拦。 进入内宫后,叶舟循着记忆找到了陈侯的寝宫。 给叶舟赶车的是陈侯“送”给他的小将,郑少羽,这些天和武岩他们同吃同住,还教武岩他们赶车,已经和雇员们混熟了,他虽然还记得自己是陈侯的人,可也并不觉得自己和武岩他们有隔阂。 毕竟陈侯没有吩咐他监视或看管超市里的人。 既然如此,他就遵从本心和他们接触,很快就打成了一片。 “仙人,你们进去,我就在这儿守着。”小将也认为此事是阴谋,因此宁愿留在寝宫外看守。 叶舟没有阻拦,他冲小将点点头,率先走进了陈侯的寝宫。 寝宫门口站着的宫人们一看是叶舟过来也不敢阻拦。 一名寺人在叶舟上前时立刻迎上去,小心翼翼地说:“这些日子君上发了热,轻易起不了床,夫人倒是日日来看,可那热迟迟退不下去。” 叶舟皱了皱眉,脚步却没停:“怎么没人来告诉我?” 寺人连忙说:“是君上吩咐的。” “君上说,实在不好再给您添麻烦。” 叶舟没有再说话,他径直走到床边,果然,躺在床上的陈侯面色潮红,即便在睡梦中也眉头紧皱,他的双手露在被子外头,紧紧捏起了拳头,仿佛在梦中遇到什么危险。 叶舟刚刚站定,周远鹤就立刻提着医疗箱走了过来。 他拿出温度计给陈侯测量体温,又取了陈侯的血进行检测。 在周远鹤检查的时候,叶舟问寺人:“最近有什么人来过?宫里可有什么异动?” 这个寺人是陈侯的心腹,从小与陈侯一起长大,陈侯专程跟叶舟说过,宫中这么多人,他只信这个寺人和他夫人。 寺人低头说:“张郑两家的家主都来过,不过看起来并无不妥。” 寺人犹豫片刻又说:“倒是朝中大臣们,并无几个进来看望君上的。” 他话没有说完,叶舟已经听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 叶舟忽然想到一件事。 “正好,免得一个个去找了。” 他看向陈侯。 这个人倒还有几分运道。 第121章 “不是感冒发烧。”周远鹤在检查完后走到叶舟身旁,他微微低头,在叶舟耳畔轻声说:“是中了毒,我刚刚检查过了,没有咬痕,但是有一道不浅的伤口。” “应该是有人提取了蛇毒或者其它有毒动物身上的毒,但是伤口虽然不浅,也不算太深,所以直到现在都没有生命危险。”周远鹤,“也可能是量不够大,毒性不强。” 叶舟也轻声问:“能救吗?能查出是哪种毒?能不能买到血清?” 周远鹤压低嗓音:“不知道具体是那种动物的毒,我要把他的血液样本带回去观察,而且这里的动物我也不了解,有很多我见都见过。” 叶舟沉默了几秒后说:“你先取血液样本吧,我在系统里找找有没有相应的商品。” 他甚至希望系统里有能解百毒的药。 不过与其希望系统里有解百毒的药,不如希望这毒的毒性不强,要不了陈侯的命。 “陈侯从发病开始,有清醒的时候吗?”叶舟问寺人。 寺人微微摇头:“君上自发病后便一直昏昏沉沉,少又清醒的时候,即便清醒,也只是叫我把窗户打开,或是把帘子拉上。” 寺人又说:“刚开始君上只是身体不适,总说头晕,还会呕吐,没过两日便如此了。” 叶舟微微点头,他知道再问也问不出什么了,估计连陈侯自己都不知道是谁要害他。 杀了张榕,陈侯在陈国的境遇不会更好,只会更差。 世家会疯狂反扑,对陈侯来说,这是他必须迈过的一道关卡,如果他迈过了,那他在陈国能拥有大部分话语权,如果不行,那太子陈瑞就会成为新的“陈侯”。 看完陈侯后叶舟没有立刻离开陈宫,他让宫女去通报,见到了离开超市至今再也没有和他见过面的陈夫人。 大约也只有叶舟的到来,能叫国君夫人深夜穿戴接见。 侯夫人很快赶来,她形容憔悴,看着甚至比伤势严重时的状态更不好,她脸色惨白,眼睛里布满血丝,眼袋大得令人惊恐。 “仙人。”侯夫人朝叶舟行礼。 叶舟微微抬手:“夫人免礼。” 侯夫人这站直,她知道叶舟为何而来,因此不等叶舟提问便说:“仙人,此事与我母族绝无干系,我父亡逝,江氏如今尚未选出新的家主,君上若是出事,我江氏因此动荡,不仅没有好处,反受其乱。” 她并不动之以情,只说权衡利弊,叶舟反而信她。 “夫人以为,哪一家会对陈侯下此毒手?”叶舟问,“听寺人说,陈侯出事后,只有郑张两家派人来看过他。” 陈夫人略一思索,犹豫不定地说:“若是张氏,那也太过明目张胆,君上刚杀张榕不久就出事,张氏应当不至于愚蠢至此。” “可若是郑氏,郑氏家主已是左丞相,再近一步也不过是……” 陈夫人没有把话说完,她抬眼看了看叶舟,发现叶舟脸上并无怒气。 叶舟只是笑:“原来是冲着我来的,陈侯是替我受过了。” “他想当相国。”叶舟笑着说。 陈夫人连忙说:“此事却与仙人毫无关系,即便没有仙人,我夫也不会让郑家人当相国。” 在陈夫人的介绍下,叶舟才知道,郑家人并不是陈国土著世家。 他们是从郑国逃过来,只不过比起赵穆这种几十年内从母国逃来的人,郑家的历史更悠久,他们家大约是三百年前逃来的。 叶舟听的时候都觉得这个世界的秩序还真是分明。 换在他那,别说三百年,新一代只要在哪儿出生,就能算是哪儿的本地人。 郑家来了陈国三百年,陈国上下依旧不觉得他们是“自己人”,哪怕郑家身处高位,陈侯依旧会防着他们。 不过他们提防也正常,陈夫人很快就解释,曾有一家叛逃母国,被卫国收留,结果此族在卫国为间五百年,直到此族落魄,最后只剩下一个子弟时,这个秘密才公之于众。 卫国举国哗然,不敢相信竟然有家族可以举家为间,潜伏五百余年,此族在卫国还曾担任过相国职位。 自那以后,各国开始清查世家,世家都得拿出族谱——族谱记载少于五百年的都不行。 幸好世家们每隔五年都会重新誊写一遍族谱,不然五百年前的竹简?肯定早就成灰了。 就算有外国世家想要伪造族谱也很艰难,因为族谱记载的不仅有主支,还有分支,分支每隔十年或二十年,就会把分支那边的族谱交给主支。 想要造假造得天衣无缝,那需要编造的东西就太多了,甚至连“祖宗嫁娶”都要编撰。 而且多数外国世家,也不愿意在族谱上造假,真要是造了,那流传给子孙,子孙岂不是还要祭拜根本不存在的祖宗? 于是郑家的这个三百年,也不是很值钱。 至少在陈侯和陈夫人看来,三百年远远不够郑家人忘记母国。 他们能够接受士人在各国间左右横跳,但不能接受世家心中有着的是另一国。 这就好像一个公司能接受员工跳槽,哪怕这个员工职位高,但不能接受公司的骨干成员跳槽。 因为前者可以再招,可后者只要出事,给公司带来的打击就是巨大的。 而国家又不像公司,公司出了事,只要运转得当,或者有外力帮助,还有极大可能缓过来。 可如果陈国这样的小国,一旦遭遇背刺,出事,那结果就无法想象了。 不会有任何一国愿意帮助它,只会想要瓜分它。 如果陈国不是因为夹在两国强国之间,两边互相辖制,应该早就被吞并了。 相国乃百官之首,总理国事,这个位子相当于一国副君。 陈侯如果出事,叶舟完全可以以相国的名义掌控整个陈国。 不过由于他做这个相国只是因为无所事事,所以他并没有结党营私,培养自己的势力,算是他阵营里的,只有他荐给陈侯的两个士人。 一个没人保护的相国,对付起来似乎就没有那么难了。 怪不得。 听完陈侯夫人的解释后,叶舟理清了一切。 郑家是冲着叶舟来的,所以他们对陈侯下的毒并不重,就算不治估计也能自然好转。 他们只是想在陈侯无法处理国事时把叶舟拿下。 等陈侯好转清醒时木已成舟,陈侯就算想发怒,也要顾及自己已经失去了“叶舟”,不能再失去郑家。 “仙人放心。”陈夫人讲完以后立刻做出保证,“我江家如今虽然乱了,但我兄长统领临淄所有甲士,仙人不若先去江家躲……待一段时日,我来处理郑氏。” 叶舟看向陈夫人,他笑道:“夫人有什么主意?” 不是叶舟小看陈夫人,而是陈夫人最大的两个依仗,陈侯如今昏迷不醒,她的母族又处于内乱。 陈夫人低着头,语气平缓地说:“不瞒仙人,如今国内六姓,三姓皆依附于我。” 叶舟挑了挑眉,陈夫人咬了咬唇,和盘托出:“非是我瞒着君上,而是世家之间唇齿相依,姻亲不断……” 第176节 她是陈侯夫人不假,但她同样也是江家的女儿。 她们这些世家出身的贵女,是绝没有出嫁从夫的念头的。 她们的尊贵都来自于她们的姓氏,因此哪怕是结了婚,成立了新的家庭,依旧是以自己的姓氏为傲,而不是夫家。 所以多数贵女出嫁后,反而会更努力争取在娘家的地位。 陈夫人就是如此,她成了侯夫人,也因此隐隐成了江家的幕后家主。 她父亲还在的时候,作为女儿她不会去挑战父亲的权威和地位。 但父亲死了,她就会全力帮助兄长得到江家,而对她的兄长,她可就没有什么敬畏之心了。 叶舟甚至敢打赌,如果她的兄长不听她的号令,她会再选一个兄弟。 不过叶舟不太在意陈夫人是不是在揽权。 如果她能成第二个吕后,倒也是件好事,百姓过得好不好才是最重要的。 “不必了。”叶舟走到陈夫人面前,“夫人不如把心思花在怎么处理郑家这件事上。” 陈夫人咬牙道:“仙人放心,我必将郑家连根拔起,铲除殆尽!” 叶舟微微点头,他没有再说什么。 陈侯的“病”估计即使周远鹤找不到治疗方法,也不会要他的命。 郑家没想害陈侯,究其根本还是太子是江氏女所出,陈侯死了,得利的也是江氏,哪怕江氏内乱,侯夫人也能成最大的受益者,正好她能趁这个机会真正掌握江家。 郑家想要的,一直都是相国的位子。 跑了一趟陈宫,叶舟得到了自己被找麻烦的前因后果,解决了疑惑,也不算白跑一趟。 陈夫人亲自把叶舟送出内宫,在叶舟离开前还给他送了一副令牌。 “此令可使仙人代管宫中事物。”陈夫人郑重道,“郑家若执迷不悟,要对付仙人,仙人大可将他们就地斩杀。” 陈夫人:“我知道,仙人不杀杨家人是为君上着想,仙人仁心。” 她深深下拜。 叶舟笑了笑:“夫人请回吧。” “既知陈侯无事,我也就安心了。” 他还要回去处理杨家人。 · 清晨时分,院子里的杂草上聚集了水珠,水珠垂在叶尖,带着叶片一起下坠,鸡鸣声不绝于耳,临淄城的百姓从睡梦中苏醒,穿衣梳洗,整个城市都醒来了。 唯独杨家似乎还睡着,整个宅子里没有一点动静。 杨氏所有主支的族人在大堂内硬撑了一夜,年轻人还好,老人们早就扛不住了,靠着柱子昏睡到了现在,要靠小辈呼唤才能醒。 他们派出去的人至今没有回来,既没有好消息也没有坏消息。 没有一个仆从回来报信。 家主的亲弟弟也从刚开始的怒不可遏变得萎靡不振。 没有人说话,室内只有粗重的呼吸声。 仆从们甚至不敢进去,杨家明明有这么多活人,可却跟死了没有两样。 “不用去打探了。”一个老者被小辈唤醒,他在家人的搀扶着站起来,颤颤巍巍地说,“我们一家,从此不敢再称杨氏,今日我们就离开临淄。” 此话一出,室内的沉默才被打破。 男人看向老者:“叔公……你这是?” 老者苦笑道:“衣儿,杨家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杨衣定定的看着老者。 老者却没有半分退让,他也看着这个一夜之间衰老了不少的晚辈,声音柔和:“衣儿,事已至此,没得选了。” “为了杨氏。”老者,“我等必须离开临淄,从此不再是杨家人。” “我们都不过是杨氏枝丫,杨氏没了我们,依旧可以延续下去。” “只要你的儿子能留在临淄,还是杨氏,杨氏就还有复起的希望。”老者看着这个冲动过后已然悔过的孩子,这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他深吸一口气,轻声说,“壮士断臂,杨氏也要断了。” “还有你。”老者轻声说,“你……安心去吧。” “届时,你的儿子会带着你的头颅去向君上请罪。” “如此,杨氏能活。” 家主已经被抓,如今能献给陈侯的,有分量的人头只有杨衣的。 杨家无人可以替他。 他们走下这一步险棋,就是为了除掉那个商人,不仅因为商人危及了他们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他们所依附世家的命令。 杨家人清楚,此事成了,他们跟依附世家都能得到好处。 此事若不成,需要付出代价只有他们。 君上很快就会苏醒,到时候他们在临淄城动刀兵,甚至豢养私兵的事都会被发现,到时候即便君上不杀他们,杨氏也不能再留在临淄城。 为了自救,他们必须平息君上的怒火,或者封住君上的嘴。 而他们能做的,就是祈求君上的怜惜,家主的命和家主亲弟的人头以及大半个杨家,就是他们能献出的一切。 老者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匕首,亲自走到杨衣面前,将匕首递给了他。 杨衣跪坐在地上,他支起上身,双手接过了匕首。 他苦笑道:“是我,是我野心勃勃又愚蠢心急,请叔公稍等,让我的从人随我去里间吧。” 他没能让杨家再进一步,只能用命去偿。 第122章 叶舟还没来得及去找杨家算账,就得到了杨家家主的亲弟,杨家举足轻重的人,因受奸人蒙骗擅动刀戈,豢养私兵,但他已然悔悟,自认无颜见君上,于是挥刀自绝的消息。 今日正午,杨家主支只余家主的两个儿子,其他人全部离开临淄,不再称杨氏。 杨家的两个儿子,捧着装着杨衣头颅的木盒,只着粗布麻衣,一步一跪得、走向宫门,求见陈侯,陈告己罪。 百姓们似乎忽然就忘了杨家对他们做的事,他们站在街边,看着两个身形单薄的少年郎眼含热泪步步叩首。 “真是可怜。” “哎,长辈做错了事,何必连累一个家族呢?” “杨家这就败了……” 百姓们惋惜的看着这两个原本应当锦衣玉食,在家族的庇佑下一生顺遂的少年郎。 “他们已然家破人亡,想来君上不至于再和他们计较。” “我看不得这个,实在可怜啊!” “可见一家之主若是愚蠢,一个家族说败也就败了。” “倒也不能这么说,只要有主支血脉留存,子孙奋进,总有再出头的一日。” 百姓们真心实意的认为他们可怜。 杨家强势时,他们能聚集在一起保护叶舟,恨不得将杨家所有人打死。 可如今杨家败了,只留两个单薄少年后,他们又认为杨家有错,但这错不至死,他们盼望着陈侯能温和的原谅他们。 最好再给这两个少年许以要职,让杨家重新复起。 这就是这个世界对“仁君”的要求了。 没有法律,判断一个人或家族有错无错的标准就是人情。 国君很难和百姓以及世家们的“期许”对着干。 · 陈侯躺在床上,他已经醒了,但依旧觉得昏沉。 他微微偏头,看向坐在床边守着他的侯夫人,苦笑着说:“辛苦夫人。” 陈夫人摇头:“是君上辛苦,这些日子受苦了。” 陈侯长叹了一口气,他醒来以后已经听陈夫人说清了这些日子的发生的事,也知道自己“得病”的前因后果,他看向这个与他成亲多年,是少年夫妻的女人。 她憔悴了,也苍老了,但她依旧双目灼灼,好像有什么事刺激了她,叫她焕发了新的青春。 “娇儿……”陈侯轻唤陈夫人的小名,他微微闭上眼睛,有气无力地说,“江家的事,你不要再管了。” 陈夫人僵了僵。 陈侯轻声说:“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你是一国之母,我给尽了你体面和你应有的权力,我什么都能容忍,但我不能容忍身为国母,你把江家放在最前头。” “你是江氏女,这永远改不了。”陈侯感觉很累,他继续说,“放手吧。” 陈夫人把手中的碗放到旁边,她沉默半晌却说:“不。” “我要江氏,不是因为我把江氏看得比陈国重。” “我的兄长,他不是个有抱负的男人,他胸无大志,只沉溺于儿女情长。”陈夫人,“江氏在他手里,十年内必走向衰落,君上,那是我的母族,我总要救一救它。” 陈侯慢慢睁开眼睛,他对着陈夫人轻声说:“娇儿,这话你哄得了别人,哄不了我。” 陈夫人没有再说话。 “我知道,是这世道对不住你。”陈侯轻咳了两声,挣扎着支撑身体坐起来,他呼出一口气,“你永远无法像个男儿一样,成家立业,拥有只属于自己的家族。” “陈国是瑞儿的,江家即便如今属于你,终有一日,它也只会属于江氏子弟。” 陈侯目光温柔的看着自己的妻子。 陈夫人在他的目光下终于红了眼眶,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她是江氏女,自幼父母亲人姐妹兄弟都在告诉她,她人生的最高成就就是为了家族嫁给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 第177节 幼年的她也确实以此为目标,她会弹琴,会作诗甚至文章。 可这一切都是为了嫁给一个男人而做。 她读书没有用,弹琴也没有用,哪怕她的文章写得比士人都好,都没有用。 无论是学识和容貌,都和她的首饰一样,只是妆点她的道具。 她不想如此,所以她嫁人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借着陈侯的身份插手家中的事,她要江氏,她要她所学都有用。 可是此时陈侯的话,却撕破了她自欺欺人的借口,即便她得到了江氏,江氏依旧不属于她。 这世上没什么是属于她的。 “我不明白。”陈夫人深吸一口气,她不敢眨眼,怕落下泪来,“我不明白,上苍为什么要把我生做女子,它既然对女子如此严苛残忍,又为何要把我们造出来呢?” 对江氏而言,她这样的孩子只是他们拉拢人的道具。 他们对她可能固然有爱,可这爱与利益相比无足轻重。 如果叫她的父母在族中子弟和女儿间选择,他们必定不会选她。 女儿只是工具,子弟才是延续一个家族的火种。 她有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 她是江氏女,可江氏不属于她。 她是陈侯妻,可陈侯和她因利益而结合,只为了诞下拥有江氏血脉的太子。 她是太子母,可太子不属于她,太子是陈国的太子。 陈夫人泪眼婆娑,她似乎被一股力量打倒了,她拥有智慧,拥有知识,可没人需要她的智慧。 所有人都只希望她扮演好她的角色。 唯独没人在意她这个人。 “有时候我真羡慕鲁公夫人。”陈夫人突然说道,“哪怕只是靠一张脸,至少鲁公看到的是她这个人,而不是她的姓氏。” 陈侯劝道:“可你是我的夫人,你拥有除我以外最大的权力。” 陈夫人却问:“如果你死了,瑞儿长大,我还能拥有吗?” 陈侯没有说话,陈夫人继续说:“朝堂上的那些大臣,即便你死了,他们依旧是大臣。” 陈侯明白了:“你想有个官位?” 陈夫人摇头,她无奈道:“我知道这不可能,你做不到,我也做不到,或许日后世世代代也做不到,可我想不通,不明白。” “我想知道自己是谁。”陈夫人,“天下女子,几个知道自己是谁?” 夫妻俩都没有再说话,陈夫人找不到答案,陈侯也说不出答案。 沉默片刻,陈夫人才终于说:“江氏,我不会放手。” 陈侯:“娇儿!” 陈夫人:“我什么都没有!即使只能拥有它几年,十几年,也足够了!” “随你吧……”陈侯又咳了几声,他靠在床头,“娇儿,我是担心总有一天,你不再想知道自己是谁,如果有一天,瑞儿要对付江氏,你会怎么做?” 陈夫人立刻说道:“这不可能,我的江氏就是瑞儿的江氏!” “不会的,你是他的母亲。”陈侯苦笑道,“如果有一日,江氏族人仗着自己是瑞儿母族,要与瑞儿争利,不听瑞儿的号令,你能为了瑞儿,为了陈国,冲他们下手吗?” 陈夫人张开嘴,陈侯却打断她:“你如今能说能,但你我心里都清楚,不会的。” 他看着她,一如他们初见。 那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未来的妻子将是一个权欲极盛的女人,她像一只野猫,靠着本能生存,她因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什么都想要。 他不爱她,可他欣赏她。 他欣赏她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甚至欣赏她争夺权力时的凶狠。 也正因如此,他总是在放纵她。 放纵到了如今,已经快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如果有一日,我要死了。”陈侯牵住了陈夫人的手,“你不能活。” 陈夫人浑身一颤,陈侯看着她:“这是为了陈国,为了瑞儿。” “若你先死,我不会再娶,我这一生只会有你这一位夫人。”陈侯,“瑞儿也永远不会有异母兄弟动摇他的位子。” 陈侯嘴唇轻颤,像是下定了决定:“你的墓碑上,不会刻我的名字,也不会刻江氏。” “会刻上你自己的名字。” “不是陈侯之妻,不是江氏女,是你自己。” 陈夫人终于落下了一滴泪来,她反握住陈侯的手,终于露出一个笑容来:“好。” 她笑道:“你如此做,天下人都要骂你。” 陈侯:“叫他们骂吧,反正我那时估计已经死了,或是快死了,不在乎了。” “至于郑氏。”陈侯声音越来越轻,“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衍弟那里我去说。”陈侯,“他会听你的。” 陈夫人看着陈侯再次昏睡过去。 她站起身,擦干脸上的泪水,整理了自己的衣衫。 离开这间屋子,她依旧是那个端庄朴素的陈侯夫人。 她迈步走了出去。 外头阳光正好。 正是杀人的好时机。 · 得知郑家被陈衍带兵围起来的时候,叶舟正在吃晚饭。 名叫郑少羽的小将跑来禀报他。 郑少羽虽然姓郑,但和郑家不是一家,否则他也不会从军了。 陈衍之所以围住郑家有个其实不太站得住脚的理由——郑家通敌卖国。 但这个理由在这个时代可以被称作栽赃专用理由了。 毕竟杨家想整他的时候用的也是这个理由。 更何况怎么想,郑家通敌都没有好处,郑家如今在陈国的地位仅次于江氏。 而且现在动手,显然不是个好时机,他们把郑家主支的抓了杀了,可郑家分支还掌握着陈国那么多城池,到时候他们把城门一关,或者真的投敌,陈侯能怎么办? 果然,叶舟还没发问,陈夫人就已经登门了。 她独自前来,身边一个人都带,只穿着一件粗布衣服,头上只戴着一根木钗,她刚被领进来就立刻向叶舟行礼。 叶舟站起来,领着陈夫人往外走,两人停在游廊边,看着池塘里游得悠然自在的鲤鱼。 “夫人过来,是为了郑氏的事?”叶舟从草儿手里拿过馒头,递给了陈夫人一半,他语气和缓地说,“夫人把郑氏围起来,意欲如何?” 陈夫人知道自己冲动了,她原本不想动兵,因此利落的表示:“是我太急了,只是一想到君上被郑氏害成如今的样子……我便忍不了。” “不过我也并非没有考虑。” “郑氏为了让主支子弟得到最好的一切,对分支并不在意,反而年年各城分支都要给主支送礼,只为了郑氏能在朝堂上说他们的好处。” “两边并不齐心。” 叶舟点点头。 不齐心正常,亲兄弟都不一定齐心,更别提分居两地,可能数十年没见过面的“亲戚”了。 “既然如此。”叶舟笑着说,“夫人灭了这个郑氏,不如再提起一个郑氏。” “只是如此一来,陈国就要乱了。” 陈夫人点头:“我来见您,正是为了此事。” 叶舟看向陈夫人:“这是陈侯的意思吧?” 他不了解陈夫人,但按照对世家子女的了解,一般来说,世家出身的人都会维护自己的阶级,陈夫人也是世家出身,她或许能够站在世家的角度去对付郑氏,却不会站在王室的角度去对付郑氏。 陈夫人微微点头:“君上说,不破不立,若陈国不乱,反而除不去顽疾。” 这句话让叶舟停下喂鱼的动作,他看向陈夫人。 陈夫人知道叶舟在看自己,她并不动作,等着叶舟说话。 叶舟:“陈侯倒是比我想得更有魄力。” 不破不立,说来很简单,但错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当世家们发现,陈侯要对他们,那陈侯需要面对就不是一个郑家了。 他的所有朋友都会变成他的敌人。 朝堂上的多数大臣都会站到他对立面。 叶舟平静道:“夫人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陈夫人再次行礼:“多谢仙人。” 她知道,仙人这是愿意帮他们了。 只要争取到了仙人,他们夫妻再无可惧之人。 夏末的最后一天。 郑氏主支满门被抓。 成年男丁尽皆被屠,未婚男女罚没入宫。 陈国,举国哗然。 而叶舟,也收到了很多“礼物”,世家们疯狂的给他送礼,无数奇珍异宝源源不断的涌向他,除了死物,甚至还有人,年轻貌美的男人女人,所有世家都疯了。 叶舟的营业额也疯了。 第178节 第123章 “他们可真有钱。”莎拉看着院子里摆着的箱子,不可置信的倒吸一口凉气。 连她都吸气,武岩他们就更没好到哪儿去了。 超市里的雇员都见过好东西,别说超市里的货物,就是奇珍异宝在前面几个位面都没少见,可他们从没见过这么多,可想而知,世家手里究竟有多少好东西。 他们几百年的金银,祖宗和祖宗的祖宗给他们留下了大笔财富。 这里礼物里最大的物件是一块巨大的玉石,它立在那里像一堵墙,外面被打磨光滑,大约是因为打磨技术有限,所以那玉壁像是蒙了一层白雾,玉壁上的斑纹如同群山,天然无矫饰,美得令人心惊。 而最小的一件则是一只玉蝉,虽然是人工雕刻,却有着超乎时代的工艺水平,除了颜色以外几乎与真蝉没有区别,连翅膀上的纹路都雕刻的格外清晰,放在手心只觉栩栩如生,似乎下一刻它就会扇动翅膀。 “他们是把家底都掏出来了吧。”莎拉从一个箱子里拿出一串手链,这手链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摸上去温润如玉,可并不是玉,上面还有木纹。 整个院子都堆满了礼物,可礼物还是源源不断的运送进来,无数世家家仆等在叶舟的宅院门口,他们排起了长队,抢着给叶舟送礼。 哪怕叶舟根本就不见人,可各个世家就跟全然不知道似的,他们想用礼物和钱把叶舟砸开一条缺口。 叶舟越不回应,他们越是要砸。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给老板送礼?”陈舒吃着冰淇淋,蹲下翻了翻面前箱子里的,她抬头看向站在不远处的邹鸣,“我们老板那个相国,不就是挂名的吗?” “老板就算收了礼,答应了他们,他们自己也不会相信吧。”陈舒把冰淇淋外面的巧克力外壳吃完,不情不愿的吃起里面的奶油。 邹鸣环抱双臂,他面无表情地说:“他的意思是这些礼物能收下,人就不用放进来了。” 陈舒知道邹鸣嘴里的“他”是谁。 “你好像没怎么叫过老板。”陈舒站起来,她走到邹鸣身边,她拍了拍邹鸣的肩膀,用只有他们俩能听见的声音说,“你也别表现的太明白了。” 邹鸣:“……” 不,他是表现的不够明显,以至于叶舟认为他恐同。 但这话他不能对陈舒说,只能闭口不言,修起闭口禅。 而超市里的叶舟,正看着电脑屏幕。 营业额已经到了可以离开这个位面的数字。 并且系统发布了新的待解锁内容。 叶舟看着待解锁内容,难得的精神一振。 【待解锁:小型酒店(二十个标间,十个大床房)】 叶舟坐直了身体,把鼠标放在这段话上,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隐藏说明。 但他找了半天,翻来覆去把页面翻了好几次,都没翻出别的内容来。 这难道就是……系统给他的员工宿舍? 他们以后到了没有人烟的穷乡僻壤也不用再住帐篷了? 系统卖的帐篷固然好,还能通电,但帐篷毕竟是帐篷,跟真正的房子相比差距不可谓不大。 虽然这个小型酒店不知道有多小,房间有多大,但叶舟不贪心,有就行了。 说不定之后还能升级呢? 至于酒店……这么三十个房间,也就刚够超市的雇员住,开店做生意还是算了吧。 而且他也不打算拓展自己的经营业务。 这确实是这段时间不多的好消息。 叶舟脸上带着笑,迫不及待的想跟别人分享。 不过大部分雇员都在宅子里处理那些礼物,叶舟想起这个又有些头疼,那些东西他想转交给陈侯,毕竟他是做买卖的,有买才有卖,直接收礼就是另一码事了。 如果他只是要钱,也就不用开超市。 毕竟他家里虽然不算特别有钱,但是只要他想,他父母就能花钱给他开厂,给他人脉。 有父母帮衬,开个厂子挣得钱可比开超市挣得多。 他们家有自己的食品品牌,还给不少网红品牌做代加工,虽然要价不高,但因为是走量,利润也很可观。 不过从小,他爸妈就喜欢对他哭穷,以至于叶舟上高中之前一直很抠门。 他当时是真心实意的认为自己家很穷,于是他周末还和几个家境“一样不好”的同学出去捡水瓶卖破烂挣钱,有时候叶舟甚至就守在小区的垃圾桶前,看到有人要扔纸箱就要过来,整理好了拿去卖。 后来知道家里有钱,叶舟甚至记不起自己当时是什么心情。 他爸妈还嘲笑他从小就笨,如果家里真的没钱,怎么会给他买过万的自行车。 叶舟那时候才知道自行车过万,天知道他一直以为是他爸给他买的盗版。 只是当时他觉得他爸估计也不懂正版盗版,只是看那车很多人想要,就给他买了个同款回来。 忆往昔,他都觉得自己不是亲生的。 可能是从小没觉得自己是有钱人,所以叶舟从来没想过啃老。 他想开超市,想做生意,喜欢和人打交道。 但究其根本,不是为了挣钱。 他大概是……为了理想? 想到这儿,叶舟都被自己逗笑了。 别人的理想是当科学家,当飞行员,就他的梦想是开超市,还不是为了钱,说出去估计都没人信。 叶舟走出了休息室,现在超市里只剩下他和几个女雇员。 他倒是不担心超市的安全,别说超市有防御系统,就算没有,他和这些女雇员手里都有枪。 现在超市每个人都会用枪,并且没有一个是不敢开枪的。 可能因为他们都是从动乱时期走出来的人,见多了死人,也就没有和平时期老百姓的坚持。 对他们来说,这不是选择,而是必然,他们要活着,那就必须向可能危及他们生命的人开枪。 雇员们正在整理货物,最近商人们都想尽快离开临淄,他们也察觉到了陈国的风雨欲来。 商人们可不在乎陈国到底要如何,他们只在乎自己能不能安安生生做生意。 如果陈国真乱了,他们倒也会回来,只不过那时候就应当是买卖兵器了。 只有一个商人决意留下来,那就是卫商。 也不知道赵雪究竟是怎么跟他说的,眼看陈国乱起来,卫商这个逐利而来的人竟然没有走,竟然还隐隐有了点要为陈国效忠的样子。 感觉像是赵雪应允了他什么。 赵雪现在虽然住在叶舟置办的宅子里,但叶舟已经把他引荐给了陈侯。 不过陈侯认为现在就给赵雪官职不一定是好事,还不如给赵雪进出陈宫的权力,虽无权臣之位,但也有权臣之实。 只是赵雪在这儿没有根基,就算成了权臣,能依靠的也只有陈侯,不用担心他有别的目的。 叶舟知道想陈侯想做什么,他想让陈国乱起来,趁鲁赵两国还在互相辖制,腾不出手对付陈国的时候,剔除陈国的顽疾。 他不是不用世家,而是要让世家为陈国办事,而不是为了各自的家族。 世家不是蠢,如果外敌来袭,他们也能暂时携手合作,共同抵御外敌,但有时候最大的敌人不是外部的压力,而是内部的阴谋。 世家们都希望自己的家族越来越大,影响力越来越强,强到无人可以动摇他们的地位——包括陈侯。 说他们短视也不对。 毕竟蛋糕只有这么大,你吃了我就没了。 对他们来说,陈国亡国还是很遥远的事。 这里的人没有居安思危的想法,只要眼下是安全的,似乎就能长久的安全下去。 叶舟不知道该说他们是天真,还是被时代局限住了。 毕竟各国虽然征伐不断,但还没有一国被灭,也没有一国敢灭他国。 这么一看,各国之间的战争好像只是小打小闹,而且这种小打小闹已经持续了百年。 估计这里的人确实都已经习惯了,他们不觉得陈国真的会被灭,认为天下各国,谁敢灭他国,就会被其它国家群起而攻之,没有哪一国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他们没有经历过大统一,自然也不想出,这么大的土地,这么多国家,或许有朝一日会变成一国,没有见过,自然无法想象。 叶舟这么一想,倒也理解了世家为什么不在乎陈国如今的处境,因为他们是温水中的青蛙,已经被这么慢腾腾住了上百年,已经麻木了,不知道自己快熟了。 “休息休息吧。”叶舟冲还在干活的雇员们说,“我去给你们拿点冰淇淋。” 冯玲站起来,冲叶舟笑道:“老板,我想要老冰棍!” 剩下的雇员却不敢提要求,她们甚至看了冯玲一眼,认为冯玲如今对仙人实在不太恭敬。 甚至有雇员在叶舟离开后对冯玲说:“冯姑娘,这话我原不该说,可你对仙人,实在是不够恭敬,仙人平易近人,这是他老人家的善心,可不是我们蹬……” 后面的话她没说完,但冯玲听懂了。 她并不想和这些雇员对着干。 对她来说,叶舟是她的老板,叶舟人好,她从来没见过他发火,给工资也大方。 如果想回原本的位面,只要跟他打一声招呼,他就会把人送回去。 但是对这些大梁朝来的人来说,叶舟就是神仙,他在他们最危难快死的时候救了他们,给了他们一口饭吃,一份工作,一个可以安心生活的地方,他是他们的老板,也是他们的庇护神。 随着时间推移,他们表现的不像最初那么狂热,但本质却没有变。 他们已经把叶舟当成了支柱,只要有叶舟在,他们就什么都不用操心,不缺吃穿,甚至还有许多常人没有享受。 而得到这一切需要付出的也不过是干点活。 在他们看来,这太轻易了!这些活就算辛苦一些,但只要好手好脚就能干。 超市里现在还有一些老人,可他们能干的也不比年轻人少多少。 正因为吃过苦,也知道如今的好日子过得轻易,所以他们格外珍惜。 吃过苦的人更知道这样的日子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 第179节 虽然叶舟在这些大梁朝雇员的嘴里是“老人家”,但冯玲并没有笑,她很正经严肃地冲提醒她的大姐说:“我错了。” 大姐看冯玲认错认的爽快,只说:“你年轻,不知道这里的活多轻省,这样的日子若不珍惜,对仙人若不尊敬,这是要天打五雷劈的!” 其他人也附和:“在我们那,这样的活计是挤破头也抢不到的,那还只是能吃饱饭!” “如今咱们都识字了呢!我不仅会写我自己的名字,还会写我家男人的。” “娃娃们过得也好,读书写字,在大梁的时候,他们哪里能识字哟。” “我村里的地主老爷就把他家娃娃送读书,送娃娃去科举,家里的田都快卖光了,只剩了写祖田不敢卖,可那娃娃也没考上秀才,考了个童生,我们逃难的时候那娃娃都快二十了,家里竟然连给他娶房媳妇的钱都没了。” “家里供个读书人,那可是要倾家荡产的。” 可能上了年纪的人都爱忆苦思甜,她们时不时就会谈起过去的事。 冯玲也愿意听,她自己也是苦过来的,偶尔想一想,甚至觉得在落阳基地的事可能才是一场梦。 食不饱腹,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明明来到超市以后遭遇的事情更加离奇,可离奇的事情多了,反而变得平常了。 他们都习惯了超市里的生活,让他们再回到过往的生活中去恐怕才会觉得奇怪。 “不过在这儿,听说普通地主都不能供娃娃读书,拜不到师傅,也没读书人开私塾。” “对对对,我听周围住的老婶子说,他们家孩子没拜成师,世家不收那孩子,便开不了蒙,读不成书,我看啊,大梁朝哪儿都不好,唯独这点比这里强。” “你们是没瞧见,就旁边不远,住了个寡妇,带着幼女,眼看着日子就要过不下去了。”有善于钻研的雇员边做事边跟其他人说:“我看她可怜,给了她一些粮食。” “后来咱们不是卖粮了吗,她就把家里用不上的值钱东西都拿来了。”雇员看样子很为她高兴,“如今她那女儿胖了不少,走路也有劲了!她还是聪明,买了粮自家留一半,还有一半叫家奴带出去,到远些的地方卖,又在城外买了些土地,将来就是我们走,她也不缺吃穿了。” “她还是读了书的!”雇员羡慕道,“怪不得聪明,脑子转的就是快。” “要是换成我们,肯定把粮食都自己留下。” 抱着一箱冰淇淋回来的叶舟看她们聊得热火朝天,也就没有上前,他默默的把冰淇淋放在旁边的椅子上,通过对讲机让冯玲过去拿,分给雇员们。 虽然他没当过员工,但也知道员工们闲聊的时候并不想让老板知道闲聊的内容。 在这方面,叶舟一直是体贴的。 商人们从叶舟这儿拿到货,陆续离开了临淄,但是和商人们逃离临淄不同,士人们倒是不断涌入陈国。 这次倒不是因为陈国好当官,而是随着商人们的步伐,带出去的不仅仅有货物——还有纸。 虽然只有用于书写的宣纸,但这已经够了,足够天下士子疯狂了。 读书很累,这是生理意义上的累,孩子还能用沙盘练习书写,可随着他们年龄渐长,就必须学会锲字,年轻时还好,等到老年,就只能口述,让儿孙记录下来。 而且竹简木简都不便于携带,除了能放得久些,也就没了别的好处。 可纸虽然能被水浸湿,被火烧毁,但它便于携带也便于书写。 只要好好收起来,保存个几年十几年也不算困难。 还有世家子弟让人在墨迹干透后在纸面刷上一层桐油,日日观察,认为刷了桐油之后,纸保存的时间能更长。 纸流传出去不到一个月,已经有人在纸上作画。 “宣纸”也有了个新名字——“君子纸”。 又过了半个月,这纸的名字又变了,变成了“仙人纸”。 叶舟听到这些的时候差点把嘴里的茶水喷出来,他知道陈侯要给自己加码,但没想到他搬出了“仙人”,倒也不算搬,毕竟陈侯真的把自己当仙人。 “说陈国有神仙相帮。”邹鸣看叶舟哭笑不得样子,给他递了一张餐纸,“不然解释不了那纸和从陈国流出的货物。” “我看几乎都所有人都信了,包括临淄的百姓。”邹鸣也觉得有些离谱,但从他的表情却看不出来。 毕竟临淄的百姓都是见过叶舟的,也都知道叶舟是个商人。 看了流言刚兴起,他们几乎是立刻就信了,没有半点犹豫。 这几天甚至还有人悄悄把一些瓜果蔬菜放到超市门口,大概是有了第一个放瓜果蔬菜的,其他人很快有样学样,每天早上他们来到超市,都能看到被无数“礼物”堆满的大门。 除了瓜果,还会有新鲜的鱼和木雕的小像。 虽然把叶舟雕得……不那么像,但也能勉强看出是个穿着奇装异服,没有留发的年轻男人。 倒是姿态很好,虽然脸一团模糊,可气质接近。 叶舟一开始以为百姓们只是做做样子。 毕竟如果是他,他是绝对不会相信平时自己身边的超市老板是神仙的。 哪怕对方卖的是光子炮,他也只会以为对方是外星人。 叶舟:“……” 嗯,好像对这里的人来说,仙人和外星人差不了多少? 一时之间,叶舟的地位也变得超然了起来,陈侯甚至让叶舟全部用上朝的——虽然他统共也没上过几次,但每天早上,陈侯都会带着文武百官亲自走到叶舟居住的院门口,等着叶舟派人领他们进去。 陈侯都做出了这样的姿态,再也没人敢质疑叶舟的“仙人”身份。 而他身边的大梁朝雇员们也扬眉吐气了——之前他们不能在外人面前叫叶舟仙人,早就快憋疯了。 雇员们更愿意和周围的百姓说话了。 百姓们也很有眼色,他们不会找邹鸣他们说话,却很愿意和这些看着他们相似的“仆从”交好。 “我们也是被仙人救了。”雇员跟与他关系好的百姓说,“我们那里可比你们这儿更惨。” “先是蝗灾,然后是干旱,北方颗粒无收,我们想逃到南方里,一路上你们是不知道,到处都是死人,人死了还不算,若是坑挖得不够深,还要被掘出来。” 百姓奇怪道:“掘出来干什么?这是有生死大仇,掘出来鞭尸吗?” 雇员摇头,长叹了口气:“到处都没吃的,树皮都被扒了,你说掘出来干什么?” 百姓听懂了,他瞪大眼睛:“……吃?” 雇员这下点了点头:“人被逼急了,什么吃不得?” 百姓问:“你是哪一国的?” 他怎么没听说这些年有哪一国遭遇了蝗灾干旱? 雇员知道如今仙人已经不再是这些人眼里的商人,因此扬眉吐气,更何况邹鸣他们也没勒令他们隐瞒身份,因此雇员直说:“我们不是你这里的人。” 百姓没听懂:“我知你们不是陈国人。” 雇员笑道:“我们不是陈国人,也非别国人,我们是大梁朝的人。” 百姓眨眨眼,依旧没想到别处去,只问:“可是化外之地?” 就差没说蛮族了。 百姓们虽然没离开过临淄,但也知道外头的蛮族很喜欢建国,不停建国然后灭亡,一个国估计只有一个村子大,实在没人把他们当回事。 雇员:“……你知道三千小世界吗?” 百姓点点头:“这是仙家说的。” 雇员舒了口气,要是对方连这个都不知道,那他就实在说不下去了:“你们这里就是一个小世界,我们那也是一个小世界。” “我们那只有一个大梁朝,大约就是……就是你们所有国家合起来那么大。”雇员说起这个时候有些得意,但很快就不得意了——国土大些似乎没什么好得意的,这些百姓可比以前的他们过得好。 “我们那啊,没有世家,家家户户只要有钱,就能送孩子读书,让孩子去科举。” 百姓们对这个来了兴趣,他们立刻围过来:“科举是什么?” 雇员被这么多人一围,突然想起了之前仙人召见他时说的话。 仙人知道他与这附近的百姓走得近,并未呵斥他,也未阻拦他,只说若是有人问起科举,就让他细细告诉他们,不必隐瞒,也不用避而不谈。 雇员立刻说:“考试做官!” 百姓哗然,聚过来的人越来越多。 临淄现在什么都不多,士子最多,士子们也围过来,有人高声问:“考试便能做官,这岂不是太儿戏了!难道文章做的好,就能当个好官吗?!” “正是!有些人做得锦绣文章,却当不得好官!” 雇员立刻说:“我又不懂这个,但用了那么多年,应当是好用的吧?不然你们说怎么选?” 士子们叽叽喳喳地说起来,最后都承认,考试做官,似乎也不失为一个好法子。 雇员又说:“若是不科举,谁知道你识不识字,有没有读过书,知不知道道理?更何况考试嘛,总是要考考怎么当官,怎么治民,谢谢国策。” “而且当官是五年一任,各地官员都不能在一个地方待太久,以免拉帮结派,不听天子号令。” 士子们又讨论起来:“这倒是个好主意,我看陈国今日之祸,便是世家势大。” “哎,陈侯虽是个好人,奈何没有铁血手腕,管不住。” “如果用上了这个法子,说不定能治此顽疾。” “看来到陈国是对了,这是陈国的选官的新法子吗?”有新挤来的士子问道。 他们虽然来了临淄,但“相国”已经不见人了,他们没有晋升路子,原本都打算走了,这时听见科举,还以为自己又有了希望。 早来的士子说:“可不是这么回事,是这位大哥在说话本里的故事。” “也不知是谁编的,真是有模有样。” 雇员哭笑不得,好像自从他说自己是从别的小世界来的人以后,他们就默认他在讲故事了,根本不信他说的是真的。 “不知仙人是真是假,我听人说,陈国相国便是仙人。” “若真有神仙,为何不去魏国?魏国可是如今傲视周室天下第一大国。” 百姓们不满意了:“你这小子什么意思?我陈国哪里不好?我陈国人杰地灵,仙人这才愿意来我陈国落脚,你是魏人吧?魏国那么好,你如何要到陈国来?” 那士子脸有些红,但却不愿意示弱,只说:“我不过是游阅列国,又不是来陈国为官的,我可不愿意当官!” 别的士子:“……” 哦,他们都忘了,他们应该表现的不想当官才对。 不过他们憋了一会儿,还是憋不住问:“这科举的法子,陈国会用吗?” “若是能用,什么时候考?是只靠一次?还是考几次?要考什么?怎么才算考上了?考上了能当什么官?” 一时之间,临淄城内轰轰烈烈的讨论起了科举是什么,科举可不可行。 世家倒是反对——可他们现在没什么精力去朝陈侯施压。 第180节 谁也想不到,郑家的事竟然那么容易就被解决了。 郑氏主支,成年男丁尽皆斩首,未婚男女罚没入宫,幼儿作为侍童暂时养在宫内。 至于分支……陈侯并没有清算,反而是告诉郑氏分支的人,郑氏家主,人人可做,只要忠于自己,必能回到临淄,重拾郑氏荣耀。 简单来说就是,郑氏主支不好,但你们都是好的,只要你们愿意对我忠诚,我还是愿意对你们展开怀抱的。 分支的人几乎是立刻信了。 他们不是不知道这是陈侯分化他们的手段,可是回临淄的诱惑实在太大了。 而且陈侯这些话天下皆知,他们也不怕陈侯出尔反尔。 于是分支之间互相争斗,并且忙着给陈侯送礼——也没把叶舟忘了。 有世家派人去训斥他们:“君上如此待你郑氏,你们不恨?” 分支的人觉得这些世家是傻子,他们为什么要恨?他们和主支早就远了,为了让自家子弟当官,每年不知道要给主支送多少人和物。 自己有可能取代主支,这对他们是好事。 又不是每个分支管着的城池都有钱,不少城池地处偏僻,更何况就连陈侯也享受不了什么,他们就更享受不了了。 但以前,他们只能希望主支愿意提携他们的子弟,让他们的孩子去临淄拜师为官。 现在,他们不用再指望主支提携他们的孩子,他们自己就能做到。 既然如此,为何不搏一搏呢? 世家次次派人去,但那么多座城池的郑家分支,竟然没有一个愿意搭理他们,遇到脾气差的,直接将这些往日被捧着的世家子弟打出门去。 跟叶舟想的一样,陈国乱了,可它似乎没有没有变坏。 有了“仙人”这个照片,陈国人忽然对本国焕发了巨大的信心。 他们真心实意的相信仙人降临了,也相信仙人会让陈国变得更好。 当陈侯昭告陈国上下,有仙人降世,降下仙谕,陈国上下无不遵从。 今年秋末,陈国将开科举。 这回不是陈国哗然,而是天下震荡。 叶舟看着前来找他请罪的陈侯,他并不生气。 之前的种种,都是陈侯给他造势。 不管诸侯国怎么看,只要陈国百姓信了,世家信了,陈侯之后的变革就能畅通无阻。 叶舟看着自从中毒后就脸色惨白的陈侯,只是笑着说:“陈侯既然已经打定了主意,有此决心去除腐肉,那我祝陈侯得偿所愿,终有一日,陈国能从贫弱小国变成可与大国争雄的强国。” 陈侯就像他们第一次相见那般慢慢下拜,双膝跪地,冲叶舟行了跪拜祖宗大礼。 “暨,拜谢仙人,今生不敢懈怠,必以振兴陈国为己任。” “仙人仁德,必永刻陈人心中。” “陈人必不敢忘!” 叶舟看着他,他没有再说话,而是望向窗外。 原来已经入秋了。 第124章 叶舟给陈侯的科举制度是武则天改良过后的。 在武则天以前,科举是重明经轻诗经,而明经科对于寒门贫家子弟而言根本无力跟世家子弟竞争,他们家境不好,没那么多钱买书,于是世家和寒门之间依旧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直到武则天改良科举,开始提升诗经课的地位,这种情况才开始改善。 比起明经科,诗经需要的是灵感灵光和才华。 哪怕是贫家子弟,他若有才,能作出好诗,也能出头。 而且武则天还很有点“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意思,只要你觉得你有本事,那你就能去当官,干得好有赏,干不好就请下来,后头有的是人排队。 她建造了一个以国为单位的人才库,李隆基时期不少重臣,都是她当年挖掘出来的。 也是在她任上,诞生了无数才华斐然的诗人。 在武则天统治时期当个读书人是件非常幸福的事,就算不能当官,也能靠教书养家糊口。 还有殿试,在她之前李世民虽然也曾在考试时进去殿内,但他不是次次都去,也不成体系,所以历史学家们都认为,殿试是从武则天开始有了体系和规则。 以至于直到明清,都还在沿用武则天改良后的科举制度。 虽然八股文成了科举的主流,但制度未改,因为这个制度确实好用。 经过漫长时间和几个朝代检验过的完整制度,拿到这里简直就是降维打击,虽然依旧要经过本土化的更改,但足以让陈国名声大噪了。 除了世家以外,再没人关注陈侯对世家的“残酷”,无数士人从各国涌来,本来因为相国变成仙人,不再举荐士人而准备退去的读书人们再次疯狂了,别国士人甚至携家带口,准备在陈国定居了。 陈国这个名不见经传,在诸侯国里没什么存在感的小可怜突然之间名声大噪。 然而除了士人以外,别国君主世家都没把科举当回事。 他们认为世家协助君主共治天下才是正道,科举是邪道,既然是邪道那就不必去管。 除了士人和百姓以外,几乎所有人都在等着看陈国的笑话。 但哪怕所有人都不看好,陈国所有世家都在抵制,陈侯还是坚定不移的开始了第一次科考。 只是这次科举跟叶舟想象的,不能说是一模一样,只能说是毫不相关。 这次科举没有标准的考场,监考的是赵雪和另外两个叶舟推荐给陈侯的士人,就连出的题,都是陈侯抠破脑袋才想出来,并且老生常谈的问题。 考场甚至就是露天的,士子们在里头考,百姓们就在旁边看。 并且一个早上就考完了,考生甚至能赶着回去吃饭。 由于纸出现的时间不长,很多考生的卷面也不够整洁,他们不知道怎么控制力气,一些字细得快要看不见,一些字却力透纸背,一个字变成了一个墨点。 可即便如此,阅卷的时候陈侯依旧笑声不断。 很快,第一批靠科举获得官身的士人出现了,他们并没有因此进入朝堂,但他们确实当了官,这个官可能只是小吏或是粮官。 但谁也无法否认,他们确实身倚王权。 他们手中的权力都来自于陈侯,而非世家。 很快,这些官员就成了临淄城内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但他们也被困在了临淄,其它城市依旧被公族和世家掌握,他们裂土而治,陈侯可以把这些士人送过去,但公族世家也能让这些把命留在那儿。 可陈侯也不急,这些都是急不来的,他要等公族世家放松警惕,再找机会。 徐徐图之。 大约是陈侯在此之后没了动作,张家的事也已经过去,陈国又恢复了之前的平静。 这一年秋收,陈国又一次大丰收了。 只不过陈国丰收的消息还没传到陈侯耳朵里,赵鲁两国的使臣已经来到了临淄,他们带着冗长的队伍,只不过这冗长的队伍里并没有带给陈侯的礼物。 倒是给“仙人”带了不少。 这里未必没有聪明人,赵鲁两国的国君都相信世上有仙人,但不相信仙人会到陈国去,比起对方是仙人,他们更相信叶舟是高人。 既然是人,那就可以收买,就能拉拢,为自己所用。 赵鲁两国的使臣来到临淄并没有第一时间去觐见陈侯,而是带着仆从来到了叶舟的宅门口。 两人互相认识,曾在一个学宫念过书,因此大门未开,他们就在门口攀谈起来。 “赵兄也是来寻仙的?”穿着蓝色长袍的男子笑着把马鞭扔给一旁的从人。 “赵兄”微微颔首,他也露出一张笑脸来,他留着长须,很有文人雅士的样子:“姜兄不也来了?倒是没想到,来的竟然会是你。” 姜荟拍了拍赵鲜的肩膀,看着大门紧闭的宅子,手指虚点道:“看看,人家这是给我们吃闭门羹。” 赵鲜却不当回事:“说不定是下马威呢?高人嘛,总有几分脾气,就是没有脾气,也要做出那么几分脾气来,过几日也就好了。” 姜荟却摇头,他小声说:“我看不像,来时我也派人问了,都说此人乃真仙。” “说的有模有样,不像无根编造。”姜荟很清楚庶民百姓编造故事的能力,要想编的有头有尾令人信服实在困难,而那些有关神仙的事却都有鼻子有眼。 他们路过一处村庄时,那村里的人还说他们就见过神仙。 不过仙人老爷并未离开帐篷,他们只受过仙人座下仙子仙女们的好处。 原本姜荟是不信的,可那村里却有几样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粮食,有土豆还有红薯——这两样都是村里人告诉他的叫法,说这两样东西极好种植,产量比陈国盛产的小麦黄米还要大。 姜荟这些年周游列国,自认已是世间少有有见识的人了,可无论是土豆还是红薯他都未曾见过,当日就叫村人做熟了给他佐餐。 土豆对他而言并不好吃,吃起来寡淡无味,即便蘸了盐,依旧谈不上好味道。 但红薯他却很喜欢,于是便从村人手中买了一些用以路上充饥。 吃了几日的红薯,姜荟不仅没腻,还觉得这东西甚好,若是陈国家家户户都种上了此物,日后鲁国百姓也就不缺红薯了,鲁国土地不丰,昔年也因土地贫瘠受各国欺辱,幸好历经两任明君,才有了如今强盛的鲁国。 “不过,陈国如今有了仙人。”赵鲜意有所指,“不知是否还愿卖粮给我们。” 姜荟却不当一回事:“仙人若是不用俗世之物,自然难,可若他若是用……” 两人都当惯了使臣,并没有士人的清高,并不认为拿钱砸人是什么坏事。 只要能达成目的,别说只是送礼,就是把他们也送给这位仙人也行。 他们都坐好了被拒之门外好几天的准备,果然,直到天黑都没人开门。 第二日,他们又早早来到宅门前,依旧是闭门羹。 如此持续了六七日,两人终于没了耐心,他们不再求见叶舟,反而是去面见了陈侯。 他们以前也和陈侯打过交道,知道此人识时务,知道如今天下赵鲁势大,没有区区陈国说话的位子,因此即便当着陈国的朝臣,仍然如往常一样质问道:“鄙人入陈以来,数日求见,仙人不曾见我,不知是仙人的意思,还是陈侯的意思?” 陈国朝堂上无人说话。 陈侯只是笑着说:“鲁使何出此言?既然是仙人,必不会听本侯的号令,若能听从本侯的意思,那就只是凡人,不是仙了。” 姜荟也笑:“就让如此,那就请陈侯给个准话,今年陈国丰收,百姓能填饱肚子,可怜我鲁国,土地不丰,百姓只能节衣缩食,日日困顿,若陈国不能相助,恐怕我鲁国百姓就要受苦了。” 终于有忍不住的陈国官员忍无可忍地说:“若是拿钱买还好说,你鲁国又不缺钱,为何行此强盗行径!” 第181节 姜荟不解的看向说话的官员,他叹气道:“我鲁国连年征战,都是为了保护陈国,不知死了多少鲁国好男儿,鲁陈两国可是兄弟之国,兄弟之间理应互帮互助,否则其中一人挨打,令一个人便只能看着了。” 陈国官员:“你、你强词夺理!” 可他最后还是没有说下去。 陈国官员虽然大部分都是世家出身,但世家内斗是一回事,整个陈国的利益被别国谋取就是另一回事了,更何况年轻的世家子弟,心中总还有那么几分强大陈国的理想和锐气。 只是姜荟的话他们想反驳,却也不敢反驳。 鲁国是一直在朝他们伸手要粮,也不给钱,可总比赵国好,赵国一边要他们的粮一边还要打他们,若是真的与鲁国交恶,到时候赵国再来打他们,他们真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有年轻的世家子弟已经低下了头,双手握拳。 有人辱陈国,就是辱他们。 可他们受了此辱,却还要忍气吞声。 “哦,粮食的事。”陈侯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他叹气道,“鲁使也知道,我陈国这些年可是给了赵鲁两国不少粮食,我陈国的百姓也是要吃饭的,不吃饭,他们便没力气干活种地,也就没有粮食。” 姜荟打断了陈侯的话:“陈侯不必想托词,我此次来陈,就是为了谈妥粮食的事。” “陈侯还请仔细考虑,否则来日赵国兵临临淄,我鲁国可不会再像以往一样为陈国奔走,大可作壁上观。” 陈侯:“哎,鲁使莫要动怒,莫要动怒,实在是这些年陈国百姓过得也不好,不如这样,鲁使先回驿店歇息,待我们商量出个章程,看给鲁国多少粮,鲁使再回去复命如何?” 姜荟看向陈侯,他料定陈侯没那么胆子跟鲁国对着干,因为只说:“那还请陈侯好生考虑,否则……” 他没把话说完,也不告辞,转身拂袖而去。 姜荟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有人说:“君上……可知仙人的意思?” 比起别国,如今的陈国倒是各个都相信叶舟是仙人,尤其是这些曾经和他一起上过朝的官员。 至于仙人为什么要当相国? 仙人随心所欲,凡人都爱尝试新鲜,难道仙人就不行吗? 况且叶舟当相国的时候,也总是不上朝,似乎只是对这个位子好奇,并未曾想过要真的当这个相国。 陈侯只说:“今天的新粮,无论如何都要留在陈国,再送出去,明年我陈国大半庶民百姓都要饿死!” 老迈的臣子连声劝道:“君上不可,不可啊!” “君上三思啊!” “君上,那赵鲁两国只是要粮,我陈国土地肥沃,他们要……便……便给了吧!” 倒是年轻臣子立刻说:“今年给,明年给,年年给,何时是个头!” “正是!我们送再多粮食,他们也绝不会因此高看我们一眼,只会觉得我们陈国都是懦夫!” “今年已有不少庶民死于饥饿,我陈国土地肥沃,莫说叫人吃饱,只要赵鲁两国不来要粮,我陈国哪怕是庶民,也比他国百姓过得好!” “我陈国若不硬气一回,他们还以为我们好欺负!” “如此欺辱我陈国,欺辱我陈国无人!” 老臣大喊道:“赵鲁两国,一个是狼,一个是虎,狼阴险狡诈,虎不容二,两个我们都得罪不起啊!君上!为了陈国百年国祚,忍、忍了这一时之气吧!” 老臣们齐齐请愿。 年轻臣子们也请愿:“君上,他赵鲁两国欺我陈国无人,绝不可再轻易妥协,否则他们必会变本加厉,我等愿为君上效死,愿为陈国效死!” 陈侯看着这些意气勃发的年轻臣子们,又看了眼一副像是死了爹的老臣们,他摆摆手:“我自有计较,你们下去吧。” 说完,他就走下台阶,不再待在室内。 陈侯穿过游廊,看到了坐在石桌旁熟悉的身影,他松了口气,大步朝着那人走过去。 · “你想清楚了?”叶舟喝着茶问陈侯。 石桌上摆着点心,这些点心的做法还是叶舟让草儿娘交给他们的。 现在临淄城内多了许多摊贩,老百姓们学会了做豆腐,豆子便宜易得,若是煮熟了来吃不见如何饱腹,反倒屁多,可是做成豆腐,那就是一道极好的菜。 嫩豆腐加点酱就能吃。 压实了做成老豆腐或者豆干,能放很久。 甚至还有人无师自通学会了将豆腐做成腐乳,只为了让它能保存更长时间。 知道麦芽糖的做法后,临淄城内也多了许多走街串巷卖麦芽糖的,不过做麦芽糖需要粮食,价格也高,所以买的人并不算太多,可几家一起凑凑钱,买些给孩子们香香嘴倒也行。 陈侯看着桌上糯米粉做的点心,脸上带出了笑:“想清楚了,我陈国要变,就从今秋始。” 叶舟没说什么,他之前已经告诉了陈侯自己很快就要走了。 “不知仙人要去哪儿?”陈侯小心翼翼地看向叶舟。 叶舟知道陈侯的小心思,但他也不生气,反而说:“不在此间。” 陈侯松了口气:“既然如此,仙人走前,还请告知暨,好叫暨能送一松仙人。” 他就怕叶舟去别国。 叶舟:“不用了,我留下的那些东西,陈侯也不用照搬,能用就用,不能用便留着,日后再徐徐图之吧。” 除了科举以外,叶舟还给陈侯留下了不少资料。 陈国想要变强,变成赵鲁两国如今的样子,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陈侯:“还有一事要告知仙人,我陈国工匠已经画好了稿纸,算好了大小,要为仙人立一尊像。” 叶舟愣了愣。 为什么他们这么执着于立神像? 在上个位面,那些人也要给他立神像。 不过想一想这个位面的雕刻水平,叶舟也就没有阻止。 陈侯看叶舟没有拒绝,又问:“仙人可有法号?” 叶舟微微摇头:“陈侯随意吧。” 他不知道自己这句随意,以后要给他带来多羞耻的东西。 两人并没有谈多久,陈侯亲自把叶舟送出宫门,甚至一路送到了超市门口。 不知道是谁把仙人出宫的消息传了出去,街道两边站满了百姓,就连士子们都围了过来。 姜荟和赵鲜两人在人群中被挤来挤去,他们远远望过去,只能看到一辆马车驶离。 待到人群散去,两人才都苦笑着说:“还以为能拦下马车。” 结果连人群都挤不出去。 赵鲜:“看姜兄的样子,应当是与陈侯谈妥了?” 姜荟笑了笑:“这也不是谈不谈的事,陈国凭什么与鲁国谈?既无武器也无兵卒,若真是得罪了鲁国,那便不要他们的粮了,直接要了陈国的地!” 赵鲜突然冷笑道:“姜兄慎言,我乃是赵国使臣。” 姜荟却说:“陈国挡在赵鲁之间,不如赵鲁结成同盟,瓜分陈国?” 赵鲜笑道:“这倒是个好主意,待我回去问问君上。” 两人说说笑笑,但分别时都冷了脸。 瓜分陈国? 对他们来说,陈国都是他们的囊中物,与对方瓜分陈国,不就等于没有收获吗? 只有自己有,对方无,才能算是赢。 第125章 要走的那天,叶舟没有提前通知陈侯。 他不想离开的时候看到山呼海啸的人群,阵势越大,他越头疼。 但大约是知道叶舟要走了,陈侯几乎日日都要上门拜见,他有时候是自己来,有时候会带上太子,还有时候跟在他身边的人是赵雪。 如今的赵雪已经有了明确的官职,成了太子师。 这个官位不低但也不高,不至于让赵雪觉得自己被轻视,也不会让世家公族对他产生敌意。 叶舟倒是觉得,赵雪很享受如今的生活,他跟在陈侯身旁,态度不卑不亢,但凡有机会跟叶舟相处,他都恨不得贴在叶舟身上,把所有关于科举和律法的问题全部问清楚。 其实关于法律,叶舟没有他们太过资料,因为时代不同,科举制度尚且要按照现在的情况去修改,更何况法律了。 但他虽然没把刑法给他们,却给了民法。 如今天下各国,其实都有自己的刑法,只不过内容不同。 比如鲁国,虽然还没有提出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已经严格规定了公族世家杀人和伤人后的后果,虽然他们依旧不用偿命,但要接受惩罚,这就是一种进步了。 可无论哪一国,都没有针对小民生计的律法。 各国都没有婚姻法,也没有继承法等等,全凭约定俗成。 比起刑法,赵雪对民法更有兴趣。 他不是世家出身,并不觉得这些针对小民的律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相反,他几乎日夜捧着那一堆资料,不仅自己读,还请了不少幕僚。 这些幕僚都是他之前住在叶舟准备的宅子里的时候认识的,都是他精挑细选之后,认为胸有山岳的有识之士。 这群人待在一起,果然全都把精力放到了民法上。 至于刑法,陈侯则是另外派了人去改。 不改不行,这里不是现代,资源不够,判刑白养活罪犯?这里又没有工厂。 那还不如直接把罪犯拖去当苦力,若是几年刑期满了,那就算赎完了罪,若是在刑期内死了,也没什么问题。 况且刑法太细,在这里也不适用,没有现代的破案手段,也没有那么多人力物力投入到这一块上去,因此修改起来着实让陈侯提拔起来的士人们抠破了脑袋。 但陈侯没有因为修改这两样律法停下脚步,他很快颁布了二十等爵和耕战法令。 第182节 由于之前陈侯的几次举动都让陈国举国哗然,于是这次即便变动这么大,百姓都哗不起来了,听过之后只是认为若真能实行,当兵倒不算一件苦差事。 原本陈侯以为百姓们更在意爵位。 没想到百姓和庶民更在意的是,父死子继。 父亲死了,儿子依旧能继承爵位。 能拿到俸禄,虽然不能传到孙辈,但这样一来,即便当兵的自己战死沙场,婆姨儿子依旧不愁生计。 若是没有儿子却有女儿,女儿虽然不能继承爵位,但可以拿到俸禄,直到她出嫁。 若是她一直不出嫁,就能一直拿俸禄。 不过此时还无人得知,因为这一政令,陈国女子出嫁的少了,招婿的多了。 百姓庶民并不蠢笨,他们很清楚什么对自己有好处,比起商人,他们的权衡利弊多数都只凭直觉。 可他们的直觉却准的惊人,多数时候,他们甚至不知道这些政令能给自己多少好处,就已经开始朝着获取最大好处的方向钻了。 虽然女儿无法袭爵,但只要好处到手,这爵位袭不袭没多大区别。 毕竟儿郎袭爵后若是不上战场,不也等于没袭吗? 既然有了好处,那就不能让出去,总有家境贫寒的儿郎愿意入赘,也不怕不听话,毕竟现在宗族势力大,你进了我家就是我家人,敢不听话?问问我一家子人同不同意。 女儿能拿到俸禄,就决不能放到别家去。 还有种入赘则是跟嫁人差别不大,不过是因为男方是独子,虽然是男方去女方家,但男方不用改姓,生的孩子也不用全随女方姓。 倒是更多人接受这种“入赘”方式。 愿意当兵的也越来越多,以前不愿意当兵,是因为陈国穷,就算当了兵拿到的俸禄也不多。 而且为了让士兵不逃,俸禄都是压在打完了仗后才发,是吊在士兵脑袋前的萝卜。 而如今,听说当兵有钱拿——每半年一结,打仗杀敌多了还有爵位,就是死了,婆姨孩子都能好好活下去延续香火,百姓们就干了。 甚至有些穷苦的家庭,是一家老小强逼着家里的壮年男子去当兵。 他们送别儿子丈夫的眼泪是真的,但也仅此而已了。 陈国的变化可以称得上是一日千里,似乎日日都有新消息。 世家公族们一开始还闹,可闹着闹着也觉得无趣——今天反对这个,明天反对那个,反对得他们自己都头大了。 于是他们放弃了再和陈侯闹,只管好自己的封地,陈侯想闹就闹吧,反正也不过是临淄一个城罢了,等到什么时候陈侯要对他们的封地下手了,他们再对付陈侯也不迟。 陈国的变法,看起来就是陈侯突发奇想,自娱自乐,虽然有一群士人愿意追随他,可士人们的力量是有限的,他们没有土地,也没有家族撑腰,手里的那点权力还是陈侯给的。 因此陈国乱了点,但没全乱。 官员们都等着陈侯闹够了,玩够了,回到“正轨”上来。 陈侯再一次打发走了姜荟和赵鲜,他回到书房,开门的一瞬间,愁苦的脸上带上了笑。 无论外头如何,每每回到书房,他都会神清气爽。 书房里全是奋笔疾书的士人们,他们许多人十几二十日都没有离开过内宫,多数时间都待在陈侯的书房里,因为都是男人,彼此也不那么讲究,时常披头散发的誊写。 争执起来的时候恨不得动手打人。 甚至由于男人多了,室内总有股汗臭味,若不常常打开门窗通风,这屋里的味道能把人熏死。 可即便如此,陈侯看到他们时,心里也是快活的。 他不知道自己上一次这么快活是什么时候,似乎是许久之前,又似乎是有生以来第一次。 赵雪跟在陈侯身后进去,刚进去,他就差点被熏出去,抽抽鼻子以后才又走进书房。 这股味实在是……他终于明白臭男人为什么是臭男人了。 竟然还有人脱了鞋! 陈侯倒没觉得有什么,士子风流嘛,士子如果循规蹈矩,那便没有士子的风骨了。 天下士子都是以风流不羁为傲,别说脱鞋了,他们作诗作疯了,不穿衣裳跑出门去的都有,百姓们见到了,也只能赞一句不拘小节。 “仙人应当是要走了。”赵雪看陈侯没有过去打扰士子们,小声说,“若是有要问的,就这几日问了才好。” 陈侯笑道:“我看仙人给的东西已经够多了,写得也细,若是一味去求仙人,仙人走后,我们还能求谁?” 赵雪愣了愣,他微微俯首:“君上英明。” 陈侯摆摆手:“我英明什么?我不英明,若是不曾遇到仙人,恐怕如今我还要捧着姜荟和赵鲜,任他们索求无度。” “先就这么吊着他们,吊到冬日。”陈侯看向窗外,“我陈国百姓苦了这些年,也该过过好日子了。” · “只有这一个选项。”叶舟看着系统解锁的新位面。 和新位面一起解锁的还有“小型酒店”,也就是叶舟的员工宿舍。 新位面的名字有些绕口,一看就知道绝不是汉文化圈的地方——克拉根福。 叶舟把鼠标放在地名上,放上去的那一刻就跳出了地方简介。 克拉根福,处于威尔帝国的边缘地带,不过这个地方不穷,反而很富裕,但富裕的只是顶层人,贫富差距非常大。 有关这个地方的介绍叶舟只能提炼出这一句话。 但关于这个位面,叶舟倒是很有兴趣。 这个位面不仅有人类,还有许多种族,包括但不限于精灵、地精、树人和半兽人,除了没有魔鬼和天使以外,几乎所有奇幻故事里的种族都有。 可叶舟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个位面有没有魔法。 就在叶舟准备按下跳跃键的前一刻,好几天没单独找叶舟说话的莎拉突然说:“老板,我要回我的位面一趟。” 叶舟的手从鼠标上挪开。 他看向莎拉。 莎拉平静地说:“我突然想起我还有点事没做,得回去解决一下。” 叶舟:“你自己能回去吗?” 莎拉的位面他没去过,因此并不能通过超市送她回去。 “能。”莎拉,“雇佣系统有回去的选项,不过要你先批准我休假。” 叶舟在莎拉的指挥下调出电脑里雇佣页面,批准了莎拉的休假。 莎拉看着叶舟的侧脸,她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你别对她太好,她现在还是个坏东西。” 叶舟“啊”了一声,他抬头看向莎拉,没听懂她在说什么。 莎拉却没有再说,而是摆摆手:“我走啦,我很快就回来。” 她想跟着一起去,但她不能。 同一个时间线里只能有一个她。 如果出现两个,那两个她都会消失。 既然如此,她正好趁这个机会,回去把兄弟们和母亲都解决了。 他们不会分开太久。 第126章 跑! 年轻的地精在空旷的平野上奔跑。 他只穿着一条破烂的短裤,全身上下都是伤痕,他能听见风声和草叶摩擦的婆娑声,除此以外就是他自己的喘息和心跳声。 不知道跑了多久,地精被一颗石头绊倒,扑倒在了地上。 这一扑让不知疲倦的地精失去了最后的力气,他在草地里翻了个身,不由自主的抬起手来,透过指缝去看头顶的黄日蓝天。 他只看了一会儿,就用那抬高的手盖住自己的眼睛,他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像是在哭,可嘴角却上勾着。 他出来了!他逃出来了! 没有断手断脚,也没有被追上,从今天开始,他自由了! 地精随手从身旁扯了一根草,含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慢慢爬起来。 他站起来,拍了拍自己屁股上的泥块,茫然的环顾四周,等了一会儿,他才朝着太阳的方向走去。 就这么一直朝前走,渴了就和动物一样在泥坑里喝水,饿了就找点野果和植物根茎。 地精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更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偶尔看到村子他也只敢绕开。 偶尔,他也能看到被押送的奴隶。 里头会有他的族人。 但他不敢过去,只是远远的看上一眼。 有时候经过树林,他也能看到有人活动的痕迹,但地精并不去寻找,住在这样的深山老林里,想想都知道跟他也差不了多少,不可能收留他。 地精偶尔也会在一个地方停留一段时间,看到周围只有一户人家的屋子,他也会小心的讨要一点食物和干净的水。 他走了许多地方,见过和曾经的他一样被鞭打的奴隶地精,也见过一身体面,有精灵服侍的地精老爷。 从小就是奴隶的他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不是所有地精都是奴隶。 不知道走了多少天,地精在一个城边停下,他想找个落脚的地方,户籍查的不严,可以让他找份工作,混口饭吃的地方。 他在这周围转了好几圈,终于选定了一个小城。 城不大,城墙也矮——城墙矮意味着这座城应该很多年没打过仗了,城外树林茂密,地精这些天就靠吃蘑菇和菌类为生,就算在城里找不到工作,到树林里转一圈,也不会饿死。 他也会到高处观察,发现住在这城里的种族很多,不像别的城镇,通常只有一个种族,别的种族都是仆人和奴隶,他能看到住在独栋小楼里的地精,也能看到扇动翅膀做买卖的精灵。 这样一个地方,美好的让地精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住在这个城镇里的所有人,似乎都过着平等美好的生活。 他能看到和他一样的地精牵着孩子的手走在路上,他们穿着麻布衣服,脸上带着笑,孩子的手里还拿着一个小篮子,篮子里放着蔬菜水果。 第183节 其他人并没有对他们侧目。 好像这一家人格外普通,没什么值得关注的地方。 地精观察了一个多月,越是观察就越是羡慕,越是想成为这座城的居民。 这么多种族待在一座城市里,彼此之间没有争斗,没有歧视,最弱小的地精也能挺直腰板生活。 并且他没在这座城内看到一个奴隶。 没有人的手脚上戴着镣铐。 终于在一个清晨,地精偷偷溜了进去,他不敢从城门进去,绕了几圈后找到了城墙的一个破洞,幸好他足够瘦小,天生又矮,虽然艰难还磨破了皮,但他还是钻了进去。 可他进了城内还是不敢出现在人前,只能躲着人。 终于,地精在深思熟虑之后,悄悄在深夜找到了之前他观察过的一家三口房门前。 都是地精,对方过得那么幸福,可能他们愿意帮助他? 就算不愿意帮助他,应该也不会告发他吧? 地精鼓足勇气,敲响了这户人家的房门,很快,窗内亮起了煤油灯。 男主人的声音很粗,带着被人吵醒的不满,带还是打开了门。 门开的时候,地精看到了煤油灯散发的昏黄光芒,明明这光没有温度,却还是让地精觉得像是置身于阳光下。 男主人看着站在门外瘦弱的只剩下一把骨头的地精,他愣了几秒,脸上很快挂上了和蔼善意的笑容,他微微侧身,让地精能够走进屋内。 “进来吧,你是从哪里来的,饿了吗?我去给你拿点吃的。”男主人没有多问他什么,而是毫不阻拦的让他走进屋内。 地精小心翼翼地走进去,他惊喜又惶恐,这样的屋子他从来没有进入过。 他害怕自己的脚会将泥土带进这体面的房子里,于是在门口的地面上不断摩擦自己的脚底,确定没有泥土残留后才弓着腰走进去。 屋里没有灯光,唯一的光源只有男主人手里提着的煤油灯。 地精虽然进了屋子,但他还是不敢动,只是站在门口,他担心对方觉得他是坏人。 男主人很快提着煤油灯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拿着一小篮面包。 “你坐到这里来。”男主人冲地精招手。 地精闻着面包的香气,不由自主的分泌唾液,他紧紧盯着篮子里的面包,眼睛像是在冒绿光。 就在他要冲过去的时候,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 女主人带着小主人下楼来了。 地精不敢动了,他害怕,害怕被女主人赶出去。 但意料中的责骂和驱赶没有到来,女主人的声音甜美又温柔,她站在楼梯上冲丈夫说:“是旅人吗?” 男主人抬头对妻子笑道:“可能是迷路了吧?他应该饿了很久,等他吃饱了再问。” 女主人走到男主人身边,她手里牵着孩子,一家三口脸上是统一的,幸福的微笑。 “不要客气,请过来吃吧。”女主人,“我去给你倒杯奶,现在牛奶不好买,只有羊奶了,可以吗?” 地精已经扑到了桌边,捧着面包狼吞虎咽,他听见奶字以后迅速抬头,冲着女主人不断点头。 他看过奴隶主喝奶,奶很贵,别说他们这些奴隶,就是奴隶主也不能经常喝到。 女主人很快去倒了一杯牛奶。 小主人还从柜子里拿出自己的糖罐,抓了一把糖放到地精面前的桌子上。 地精吃着吃着,眼眶就红了。 他从没感受过这样的善意。 这一家人都是好人。 地精一边泪流一边咀嚼,他在心底发誓,他将来一定要报答这一家人。 吃饱后,地精被带到了客厅里,客厅的桌上放着煤油灯,一家人都围着他,询问着他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又为什么会这么狼狈。 可能是这里太冷暖了,这一家三口心肠太好,地精的心理防线全部崩塌,他觉得既然都是地精,就算告诉他们应该也没什么,于是将自己的来历和盘托出。 “真是可怜。”女主人叹了口气,“除了这里,地精去哪里都过不好。” 男主人又问:“那你逃了这么久,没人会发现你吗?” 地精摇摇头:“我走了很久才找到这里,可能有几十天。” 夫妻俩互相看了一眼,他们微笑着说:“那你现在应该很累,我们正好有一个空房间,可以让你好好休息。” 地精感激的对他们说:“我一定会早点找到工作,一定会报答你们的!我第一年的收入全部给你们。” “不用,我们都是地精,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男主人带着地精去空房间,空间就在一楼,打开门的时候地精并没有闻到灰尘的味道,看样子这个房间竟然都有人回来打扫。 房间里有一张床,女主人还抱来了一床被子。 地精诚惶诚恐,他这一生从没觉得这么幸福过,恨不得此刻就把自己的心肝挖出来,叫这对夫妻看看他有多感激。 “早点睡。”男主人站在房门口,他轻声很轻很温柔,“明天叫你一起吃早饭。” 地精连忙应道:“好、好的。” 门缓缓关上。 光亮消失了。 地精这才发现,这个房间竟然没有窗户,他吓了一跳,离开小心翼翼地走到房门口,伸手推了推门。 门没有锁上。 地精松了口气,他有些责怪自己的多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别人好心收留他,又是同族,他竟然还怀疑别人要害他。 害他有什么好处?他除了这一身血肉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更何况他的一身血肉也不值钱。 但地精没有去床上睡觉——他没有洗澡,头上有跳蚤,身上有泥和灰,不敢去弄脏这家好人的床,于是他走到墙角,把自己蜷缩成一团。 虽然没有睡在柔软的床上,身上也没有被子,但不用担心又野兽出现,也不受夜里的寒风吹,地精昏昏沉沉的闭上眼睛,慢慢睡了过去。 · 天亮了吗? 地精被一阵刺眼的光芒弄醒。 他还有些恍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伸手遮住自己的眼睛,在适应亮光的时候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儿了。 他找到了一户愿意收留他的人家,还吃了人家的面包。 他到了一个天堂一样的地方,遇到了天使一样的人! 然而当地精放下手,才惊恐的发现,自己根本不在那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笼子里,他冲着亮光的方向看过去。 一道熟悉的人影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男主人背对着他,就在距离笼子不远处和一个人族说话。 “他是逃奴。”地精听见男主人对那个人族说,“就算他死了也没人会发现,也不会有人追究。” 男主人:“这个月我们还可以继续留在这儿吧?” 人族冲他点头:“当然可以,只要下个月也按时带人来。” 男主人抿了抿唇,小声说:“我们能叫来的亲戚都已经叫过来了……” 人族却面无表情的说:“这跟我没有关系,我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每个家庭每个月必须交一个人过来,这是我们早就说好的交易。” “那我再想想办法。”男主人有些头疼。 “你们在敢什么!”地精抓着栏杆,他冲着男主人大喊,“这里是哪里,你们要对我做什么!” 男主人转头看了地精一眼,他似乎有些不忍心,因此迅速转移视线,迅速朝外跑去。 地精只能充站在原地的人族喊道:“你们要对我干什么?!” 人族看向他,大约是觉得这个瘦弱的干巴巴的地精看着太过碍眼,面无表情地说:“你不用白费力气了,这里是地下,无论你喊得多大声都没人能听见,也不会有人救你。” “放心,你会有食物,能够活下去。”人族似乎一直住在地下,从来没有接触过阳光,皮肤是病态的苍白。 “快把她牵过来!”一道刺耳的少年音响起。 地精觉得面前人族的脸色又变白了。 地精顺着发出人声的方向看去,有人从楼梯下来——那是一个少年。 他穿着小羊皮做的靴子,戴着一顶绅士帽,穿着一件小号的燕尾服,他长得也很漂亮,金色的头发在油灯的照耀下泛着柔和的光。 少年从身后的一只手里接过一条绳子,他的笑声刺耳又嚣张:“还是三代直系,一个混血的杂种,也配当我的姐姐?” 他拽着那绳子,楼梯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滚了下来。 地精发现那“东西”好像是个人,那人很小,但不是地精也不是矮人,更像人族,他披头撒发,只穿着一条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破裙子——是个女孩。 她瘦的让那罩住她的裙子像个巨大的袋子。 那根绳子牵着她的脖子,少年从上面走下来,拖着那根拴住女孩脖子的绳子,女孩只能在地上爬行,地精这才发现,她的手脚都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弯向两旁。 女孩像一条被打断四肢了狗,为了不被拖行,只能用关节抵着地面爬行。 少年牵着女孩,他走到面色苍白的人族面前,甩着绳子问:“他们说今天来新货了?” 对着地精男主人不假辞色,冷酷至极的人族在这个少年面前低下了头,他的声音里充满恐惧,轻声说:“是的少爷,就是他。” 人族指向笼子里的地精。 少年牵着女孩走到笼子边,一股巨大的恐惧感迎面而来,地精一屁股跌坐到了地上。 他看到少年冲他动了动鼻子,似乎是在嗅味道。 “他怎么这么臭?”少年捏住了鼻子。 人族立刻说:“他是逃奴,还没来得及收拾。” 少年撇撇嘴:“我不喜欢地精,下次让他们抓点精灵和人族过来。” 人族立刻说:“我会告诉他们的,少爷不是最喜欢精灵的血吗?我已经给少爷准备好了,小姐……” 他看向趴在地上的女孩。 第184节 少年一脚踹到人族肚子上,他看着年纪小,力量却把人族踹飞了十几米远。 “她是什么小姐?一个杂种。”少年低头看了眼女孩,冷笑道,“给家族蒙羞的东西。” “还不如我养的狗。” 人族艰难的爬起来,他全身都在颤抖,却还要朝少年走过去,小心地说:“公爵说最近附近的城镇已经在调查人口失踪的事了,让您不要自己出去捕猎……” 少年烦躁地踹了女孩一脚:“我知道,母亲已经说过了,你不用再重复。” 人族松了口气。 “对了,听说母亲有带回来了几个人?”少年眯起眼睛,“是要给我造几个兄弟吗?” 人族不敢说话。 这个少年是天生的恶魔,他明明是人类,却比天生的吸血鬼更残忍。 被转化后,他很快就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他的嫉妒心也强大到令人恐惧的地步。 他不能容许转化自己的“母亲”有个杂种孩子。 可他自己接触不了银子,杀不了自己的“姐姐”,虽然找过别的种族下手,但那些人还是顾忌着“大小姐”是公爵的亲女儿,不敢下手。 最开始他并没有表现出自己的狠毒,愿意在“大小姐”面前装出好弟弟的样子。 直到他发现,比起“大小姐”,母亲更在意他后,他身上的桎梏就卸去了。 他不能杀她,可他能让她永远无法出现在人前,不会有人知道他有个杂种姐姐。 这个姐姐是他的玩具,是他的狗,是他实验一切残忍刑具的试验品。 她的四肢都被他打断,虽然四肢不会坏死,但没人帮她重新接上,她就永远不能再站起来走路。 永恒的生命,不死的身体,对她来说成了诅咒。 人族在少年结果装满血的酒瓶时看向地上的女孩。 哪怕是他,看她的眼神里都带上了同情。 身为女公爵唯一的女儿,还是自然生产的孩子,她原本应该比王室公主更尊贵,更幸福。 可她却是一个杂种。 所以她生来不幸。 第127章 “这回系统还算做了个次人。”叶舟走到超市门口,看着郁郁葱葱的树木不由自主的深吸了一口气,他能闻到青草的芳香,耳边是清脆的鸟鸣。 但这次超市却没有落在荒郊野外,他朝远处望去,能看到群山中袅袅升起的炊烟。 这附近有人家,有村镇,而他所在的地方虽然隐蔽,但并不是与世隔绝,走上两个小时就能找到一条小路,小路出去就是夯实了的大路,顺着路不管是朝前还是往后,都能到达村镇。 叶舟还挺喜欢这儿的,这几天他出去探路,能看到矮人和地精,还有别的种族在路上行走。 所有人看起来似乎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虽然还是西方世界,但科技发展显然比敏兹尔大陆好很多。 有点蒸汽技术刚刚开始发展的样子。 叶舟不知道只是他“降落”的地方好,还是这个国家都不错,至少按照他这几天的观察,这附近最大的一个城镇民风淳朴,虽然多种族混居,但是其乐融融,大部分人都不富裕,但生活似乎没什么问题。 在他去过的那么多位面里算是平民过得最好的一个。 不过叶舟还是没有贸然去和这里的人打交道,莎拉离开之后,雇员里没有土著长相的人了,况且他能看到的只是表面,这里到底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隐形的规则这些他都不知道。 但叶舟也不是太担心,他们现在武力值依旧能吊打这里的人,安全上没有问题。 唯一的问题就是,叶舟不想跟当地起矛盾,如果只是因为立场不同打起来了,那他就不是来做生意的,是来造孽的。 “最好能拉拢一个当地人。”叶舟冲刚刚走到他身边的邹鸣说,“我们都不适合直接和这里的人打交道。” 这里是和平年代,不像之前的几个位面,动荡的时候人们考虑的就少,反正情况再坏都坏不到哪里去,但这里不是,人们吃穿不愁,就算生活也差一点,也还没到病急乱投医的地步。 小心点,是对他们自己好,也是对本地人好。 邹鸣问:“我出去找找?” 叶舟想了想:“可以是可以,但你的身材和脸……” 叶舟看了看邹鸣,虽然这里的人都没到食不饱腹的地步,但个子也都矮,地精矮人这些就不说了,就是普通的人族和精灵,像邹鸣这么高的叶舟都还没见到。 至于长相,邹鸣再好看,那也是亚洲人的好看。 叶舟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你等我去商店里翻一下。” 他记得自己以前看过特效化妆的综艺,人都能搞成妖怪,那把亚洲人化成欧洲人问题应该也不大吧? 大概只用把鼻子和眉骨那里垫一垫。 只要买到适合的假体就行。 不上手去摸,没有意外脱落,应该就不会有问题。 而且个子高……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叶舟上回还看到一个年轻人,看起来有两米多。 虽然人家可能属于基因突变或者疾病,但至少证明人长到一米八以上也不算特别奇怪。 叶舟回到休息室里,他在商店里翻了十多分钟,总算翻到了特效妆的道具。 并且还可以定制,只要在电脑跟前扫描过面部信息,那边就能量身定做。 价格也不便宜,买现成的只要几百几千,量“脸”定做要上完,如果要加急还要多给百分之三十。 现在叶舟不差钱,而且他也没什么能用钱的地方,平常花销也就只有吃穿,吃的话,超市里人虽然不少,但自己做饭,一个月的伙食费也能控制在五千左右,穿就更便宜了,又不需要出去见人,而且衣服的质量好,就算穿几年都不会坏。 超市里的雇员即便爱买衣服,买的也是超市里以前按斤买的便宜货。 叶舟的钱越来越多,但没有花钱的地方,所以他看了眼价格后就很大方的叫来了所有雇员,每人都在电脑跟前扫一遍,到时候假体到了就都能出去走走,说不定还能买点土特产。 定好了假体和化妆材料之后,叶舟就再次操纵无人机去探查最近的,也是最让他有好感的城镇。 不过对比叶舟的镇定,雇员们就很兴奋了。 只是他们不是为了这个新位面,而是为了员工宿舍。 虽然已经在员工宿舍里住了一段时间,但他们依旧对宿舍里的一切充满兴趣,帐篷虽然也能通电,可帐篷里用电的东西也只有灯。 没有宿舍之前,帐篷对雇员们来说已经是好的不能再好的住所。 可有了宿舍对比,帐篷就显得格外简陋。 “那衣柜可真漂亮。”李姑最喜欢的就是“宿舍”里的衣柜,她和草儿两个人住着一件大床房,房间并不小,带着一个小阳台,还有卫生间和带着烘干功能的洗衣机。 其他人也一边干活一边附和:“那么大的衣柜!皇后娘娘肯定都没有!” “你说啥呢,皇后娘娘那么多衣服,肯定一天换一套,说不定皇后娘娘的衣柜比咱们的屋子还大。” “那皇后娘娘肯定没住过咱们的屋子!” 雇员们现在每天最期盼的事就是下班后回到自己的宿舍房间里,房间不大,可格外“华贵”,吊灯就和超市里的不一样,超市里的灯看不到灯罩,但吊灯不是,它是黄铜打造,有“水晶”装饰。 墙面上贴着花纹并不复杂但格外耐看,伸手还能摸到纹路的墙纸。 尤其是阳台,阳台和室内用玻璃门隔开,只要打开门,就能泡一杯茶坐到茶几旁。 叶舟还给每个房间配了微波炉,他们甚至可以在超市里选好可微波的速食回去吃。 李姑笑着说:“我们现在真是什么都不用愁了,仙人善心,工作也不艰难,只要老老实实做事,待得退了休,去个好地方,一辈子就算过啦!” 有关退休,仙人也跟他们说过,他不会让他们永远跟着他。 但到了他们退休的时候,会让他们从经历过的小世界里选一个。 “我还是想回大梁朝。”有人说,“好歹是生我的地方,落叶还是得归根。” “是啊,否则死在异地他乡,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黑白无常二位老爷,若是见不到,岂不是没有下辈子了?” 李姑倒不这么想:“我是不想回去了,即便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孩子考虑。” “草儿现如今识得几个字,也算有件事,我若带她回去,就像莎拉说的,也是回去做奴隶。” 雇员们你看我,我看你,然后劝道:“说是奴隶,也太过了。” 李姑叹气道:“哪里过了,你在夫家干一辈子的活,拿不拿得到一分钱?” “我家钱可都是我管。”有女雇员劝她,“若是遇上好男人,总能过好日子。” 李姑看她一眼,平静地说:“你管着你家的钱,可你敢用吗?要管吃管喝,管男人在外头应酬,还要管孩子,钱不过是从你手里经一经,你干着管家的活,不曾拿管家的钱。” “你既要生孩子带孩子,还要干活,伺候男人,经手的钱自己也不敢用,我倒觉得莎拉说奴隶倒没什么错。” 女雇员一愣,发现好像也是这个道理,她肩膀垮了,苦笑着说:“这样也比别家好了。” 别家多少媳妇嫁过去有婆婆管着,一辈子自己手里都没什么钱。 “怪不得说婆婆媳妇是仇人呢。”年轻的女雇员笑着说,“家里只有那些个东西,你管了用了我就没了,就好像开船,一艘船只能有一个掌舵的,若是两个,便要打起来。” 李姑:“那也是大梁朝穷!我看那落阳基地就很好,儿子媳妇成了家和父母分开住,走动还是要走动的,孝顺也要孝顺,但不在同一个屋檐下,口舌总要少许多。” “况且落阳基地女人男人,差别也不大,草儿要是留在落阳基地,还能去那儿的分店干活。” “以后找个男人,那男人也不敢给她脸色看,就是不找男人,也活得下去。” 李姑想起自己的男人,她跟丈夫只见了一面就成了亲,过了那么多年,生了四个孩子,可说什么夫妻情谊?那是全然没有的,不过是一起搭伙过日子。 谈什么情爱,高门贵女,不缺吃喝的金枝玉叶们都不敢奢望,更何况他们这些在泥水里翻腾的穷苦人了。 李姑又说:“我如今就草儿一个孩子,如今跟在仙人身边,去的地方多了,想的也多了,我回大梁朝没什么,苦日子过了那么多年也不是不能再过,可草儿年轻,她如今有了见识眼界,再叫她回去,就是毁了她。” 雇员们都沉默下来,他们里头不少都是有孩子的。 “看来是不能回去。” “我家也是个女儿,男娃儿在哪儿都行,女娃可不行,得挑个能叫她们抬头看人的地方。” “要不咱们就挑一个地方吧,大伙一起去,彼此也有个照应,说不定还能结个儿女亲家。” 雇员们笑起来,刚刚的犹豫纠结也没了。 李姑:“反正下辈子什么样也没人知道,能过好这辈子就行了!” 李姑心里想的很明白,她的草儿不是个心眼多的孩子,大梁朝那种地方,草儿回去了要受欺负,况且女孩没见过世面“还好”,还忍得住,觉得自己生来就该如此。 第185节 可见了世面,识得了字,便知道自己的境遇,便怨愤苍天不公,再也过不好了。 她把这话一说,然后一脸肯定地说:“所以那些文人大夫们才不叫女儿读书识字。” 其他人:“那贵女们还是要识字的呀。” 李姑见过了世面,摆摆手说:“她们识得什么呀,看那些女则女训?我就是不叫草儿认字,也不叫她看那些东西!恶心人!” 草儿路过的时候听见她娘在说这些事,她也不靠近,就站在旁边听。 她一边听一边点头,反正她是不愿意回大梁朝了。 能自食其力,谁愿意寄人篱下? 从自家“嫁”到别家去,到底还是个外姓人,得孩子大了,孩子娶了媳妇,才算半个“婆家人”。 在别人家看别人脸色,一看就是半辈子,以前不如觉得何如,如今她是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草儿悚然一惊,发现自己没有比别人强的地方——她跟着陈姐学过狙击,可她准头并不好,也没有耐心,也学过格斗,可她再怎么努力,打比她体重轻的能赢,但要是比她重的,她就打不赢了。 可是打扫超市这些活,她能干,别人也能干。 她其实派不上什么用场! 她也不如她亲娘能说会道,还能替仙人管着其他雇员。 这么一想,她简直是一无是处。 于是草儿立刻风风火火的朝休息室跑去。 · “你要出去打探消息?”叶舟看着草儿,他怎么也没想到草儿是第一个想起这码事的。 毕竟雇员们多数都是一个指令一个动作,他们能努力完成叶舟的要求,再困难也愿意去做,可让他们主动想起要为超市干点什么,那就难如登天了。 但也不怪他们,毕竟就算叶舟所在的位面,员工也多数是给多少工资做多少事。 毕竟你就给人家那么点工资,还想让人家去冲锋陷阵,为你出主意?除非老板确实得人心,否则基本不可能。 叶舟笑着问:“那你怎么去?跟谁打探?遇到危险你怎么办?” 草儿的脑子这辈子都没有转的这么快过,她连忙说:“我是女人,又生得瘦小,不像陈姐会让人戒备,我想不管哪个世界,人们看到单身瘦弱的女人总是没什么戒心的。” “凭什么,我能打探的消息就更多。” 她又说第二点:“我不会冒然去打探,应当是先接触小姑娘。” “遇到危险我就逃,我带着枪,先开枪把人吓住了,再逃。” 叶舟没想到草儿还真的认真想过这些问题,他有些高兴,又有些欣慰。 “行,既然你已经想好了就去。”叶舟,“不过你不能自己一个人去,我找个人陪你。” “你们还要带上一些别的东西。” “总之,你们能安全回来才是最重要的,能多打探到点消息最好,打探不到也没什么。” 第128章 特效化妆的工具和假体不到三天就送到了,叶舟还是小看了未来的技术,他原本以为上妆是件很麻烦的事,毕竟在他看的综艺里,特效化妆不仅仅是粘合假体,还需要上妆。 而超市里众人的上妆技术嘛…… 不是叶舟吹,他觉得超市里唯一算得上有化妆经验的人就只有他了。 毕竟小学的时候他还是经常上台表演的,化妆师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也会帮着化妆师给同学画个腮红什么的,虽然画的跟猴屁股差不多,但上了台灯光一打也挺不错。 至少没有同学因此“追杀”他。 可见他的技术还是受到了广泛认可。 可能是因为超市里每天能见到的都只有这些人,再加上以前的生活环境,所以超市里的女雇员没有一个化妆的。 甚至除了叶舟以外,都没人用爽肤水。 叶舟越发觉得自己活得格外精致。 草儿坐在椅子上,任由叶舟给她贴上“伪装”,假体软塌塌的放在桌上的时候看着格外奇特,草儿怎么也想不出这玩意能贴到脸上。 但仙人说能,那就肯定能。 草儿闭着眼睛,她感觉自己的脸麻酥酥的,尤其是被仙人双手触碰过的地方。 可能仙人正在给她用仙法? 否则那样软塌塌的东西,怎么把她变得跟莎拉姐姐一样? “好了。”叶舟放下手,他看着闭着眼的草儿,骄傲的拿出手机给草儿拍了张照片。 虽然贴合假体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毕竟是他亲手操作,贴好后的效果格外真实。 草儿现在看起来和真正的欧洲人没有区别。 其实她的眉骨没有垫高多少,鼻梁和鼻头虽然也贴了假体,可叶舟也没觉得跟平时的她差别有多大,但就是这些细微的差别,让她看起来像是变了一个人。 因为是定制的假体,所以肤色没有差异,不需要再上妆。 草儿睁开眼睛,看向镜子里的自己,她愣了一会儿,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镜子里的人是自己。 她伸手去摸自己的脸。 “还是少摸。”叶舟叮嘱她,“免得脱落了。” 草儿立刻把手放下。 有了特效化妆道具,叶舟自己也就能出去了,在给草儿弄完后,他就把邹鸣的那一套交给邹鸣:“你自己行不行?这个没什么技术难度,你刚刚都看我做过了。” 然后邹鸣没有接假体和工具,他非常镇定,半天不见羞耻地说:“我不行。” 叶舟:“……” 叶舟迷茫的低头看了眼假体——这玩意的使用方法那么简单,换成一个五岁小孩都行吧? 可是叶舟抬头,看着邹鸣那副毫不心虚的样子,最后只是腹诽邹鸣的手难道已经笨到这个程度了吗? 叶舟只能说:“那你坐好,我先给你弄好。” 邹鸣坐到了椅子上,但他没有闭眼,看着叶舟拿起假体在他的面部比对。 叶舟的手指细长,骨节分明,他的手上没有茧疤,像是玉雕的手,但分明的骨节又能证明他的力量,邹鸣轻轻的吸了一口气,他能感觉到冰凉的假体贴合在他的脸上,叶舟的指腹轻轻按压着假体边缘。 邹鸣终于闭上了眼睛。 一切触碰在他的感官里都被无限放大。 叶舟的手很轻,他并没有用力,无端给了邹鸣一种自己被珍视的错觉。 他像堕入了一场美好的幻梦中,以至于叶舟的声音传来时,他甚至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弄好了。”叶舟拍了拍邹鸣的肩膀。 他笑道:“我又不是在催眠,怎么你看着就像是要睡着了。” 邹鸣睁开双眼,他微微仰头看着叶舟的眼睛。 叶舟:“起来吧,我要给自己弄了。” 邹鸣站起来,他走到叶舟身旁说:“我帮你。” 叶舟摆摆手:“算了,你自己都不愿意给自己弄,就不要拿我当试验品了,你带着草儿去收拾东西吧,等我弄好了咱们就出发。” 察觉到气氛不对的草儿早就悄悄走出了休息室。 她虽然不知道气氛究竟有哪里不对,但直觉告诉她还是离开休息室比较好。 “这次出去我们俩就够了。”邹鸣在叶舟给自己化妆的时候说,“不用带她。” 叶舟无语道:“总要给人成长的机会,不然以后你要是也和莎拉一样有时候事要回去,我就一个人单打独斗?” 邹鸣微皱着眉头,正要说自己不会走,但突然想起了什么,最后还是一个字都没说。 叶舟给自己贴好假体后仔细观察了一下,确定没有贴合有问题的地方后才站起来:“让你去收拾东西你也不去,现在去吧。” 他们要收拾的东西也就是枪和钱。 叶舟看过这里的人使用的货币,银币金币和铜币,他能看到的一般都是用铜币支付的交易。 不过由于距离远,所以也看不仔细铜币的大小和上面和花纹。 保险起见,叶舟还是准备拿一点可以从当地人手里换到货币的东西。 “拿点好卖的。”叶舟转悠了两圈,保险起见,只拿了几袋盐和几袋糖。 只要不是工业时代,糖和盐永远不会缺市场。 不过叶舟也担心城镇里不缺这些,就又带上了两个水晶球。 打理好一切,嘱咐陈舒武岩他们小心点,有人看到超市也别随便放进来后就带着邹鸣和草儿一起出了门。 从超市到最近的镇子要不了多久。 可能是因为路还算平坦,带的东西又不多,叶舟的心情很放松,有种自己在郊游踏青的感觉。 他甚至还有心情拿出手机拍照片。 草儿有时候也会入境,她不会拍照,只会僵硬的对着镜头摆一个剪刀手。 这已经是她知道的最好看的动作了。 叶舟也会拍拍邹鸣,不过邹鸣不会停下来做动作,这样倒是更好,因为自然,所以拍出来的每张照片都格外好看。 三人很快走到了一户人家跟前。 这户人家他们也观察过,人族,一家五口人,靠种地为生。 生活不算好也不算差,能吃上饭不会饿肚子,但也吃不上肉。 应该属于平民里中等偏下的生活水平。 这也是因为他们土地不多。 他们住的也是木屋,不过比起敏兹尔大陆的木屋,这里的木屋就显得高端大气得多,有门有窗,三角形的屋顶,门口还有台阶和木栅栏,门外有个小小的院子,种着花草。 第186节 虽然叶舟认不出那些花草的种类,但开得繁茂灿烂,把这座不算大的木屋也衬得美好了起来。 “谁?”里面传来人声。 因为有翻译器,沟通不会有障碍,所以叶舟毫不紧张地喊道:“过路的旅人。” 木门很快就开了。 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出来,他穿着藏青色的麻布衣服,留着粗犷的络腮胡,个子并不算高,头顶直到叶舟的下巴。 他有些警惕的看了眼叶舟和邹鸣,但警惕的目光在落到草儿身上的时候了一些。 任何时候,人们总愿意相信女人是不具备威胁的。 如果只是两个年轻男人出现在他家门口,他现在就会重新关上门。 因为两个男人带着一个一看就不是奴隶没有受过虐待的女人,所以他的戒备心就没有那么重。 “你们要什么?”但男人还是没有请他们进去。 叶舟面带微笑地说:“我们是从北边过来的,来的路上把钱都花光了,但我们还有盐和糖,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做一笔交易。” 男人:“你拿出来我看看。” 邹鸣把布包打开,拿出了一罐盐和一罐糖。 叶舟从邹鸣手里接过盐罐,他把盖子打开,然后把罐子递给男人。 男人伸手,小心地从盐罐里捏了一小点盐出来,他先是把盐放到手心里凑到鼻尖闻了闻,然后又舔了舔,确定是盐以后说:“我不要糖,只要盐,你这罐盐卖多少钱?” 叶舟笑着说:“我也不知道在你们这边值多少,在我们那边这个数。” 他比出两根手指。 男人似乎犹豫了一下,但他还是说:“你等等。” 他重新返回室内,没过多久,就把两枚银币交给了叶舟。 叶舟把银币收好,男人没忍住说:“你们要去前面的话,记得绕着那个镇子走。” 男人:“别问我为什么,反正你们别进去。” 叶舟给了邹鸣一个眼色,邹鸣立刻上前挡住了门,让男人不能立刻回到室内。 男人抱着盐罐,又有邹鸣堵着门,前面又挡着一个叶舟,让他抛下盐罐跟他们搏斗他舍不得,也知道打起来自己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只是无奈地说:“我也说不清楚。” “但是一直都有传言,说那个镇子里奇怪。”男人左右看了看,确定周围没有人之后才小声说,“经常会有那个镇子里居民的亲戚去投奔他们,但之后再也没见过那些亲戚了。” 男人:“反正你们也只是路过,别进城,绕着走就行了。” “这些事也没有证据,都是我们在猜。” 叶舟看了眼邹鸣,两人都确定男人没有说谎,邹鸣退回了叶舟身边,叶舟朝男人笑了笑:“真是不好意思,我们也是担心遇到危险。” 男人却一点不想跟他们多说,他立刻抱着盐罐回了屋子,十分果断的关上了门,根本没听叶舟在说什么。 叶舟他们离开后,男人才一脸兴奋抱着盐罐去了厨房。 两枚银币! 这些盐只要两枚银币! 虽然很多,但这样雪白的盐,一点苦味都没有,两枚银币已经是他占便宜了! 哎……不对。 男人停在厨房门口,他怎么没问那三个人还有没有盐了?! 就算把家底掏空,这样的盐转手卖出去他也能挣一大笔! 男人把盐罐放下,又气又急的拍了拍自己的额头,他刚准备追出去,但一想着三个人要路过那个镇子,还是放弃了。 那个城镇是这二十年才发展起来的,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只有十多户人,二十年前突然来了一个女公爵,不仅修建起了城堡,还规划了道路。 镇上的人越来越多,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幸福。 但周围的本地居民都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可能就是因为他们太幸福了,幸福不真实,幸福的透着诡异。 男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第129章 这个本地居民觉得诡异的城镇其实并不大,如果从高处看下去,就只有一条主街,朝外衍生了七条分支,城镇最中心是一栋拱顶城堡,和敏兹尔大陆的领主石屋比起来,这城堡堪称宏伟精致了。 围着这个镇子的城墙十分低矮,可能因为长时间没有打过仗,所以城墙其实早就失去了原本的作用,城镇里的居民进出也不会有人阻拦。 但叶舟观察了一个早上,都只看到城镇的本地居民进出。 “确实有点不对。”草儿在吃午饭的时候说,“在我们那若有这样的镇子,十里八乡的人都会进去,即便不是赶集的日子,偶尔也会去粮铺或是布店。” 草儿咬了一口三明治,又喝了一口牛奶,吞咽之后才接着说:“肯定有古怪。” 说完她又去拿了个三明治。 其实她不爱吃三明治,但这个不爱吃是和肉夹馍比。 肉夹馍里是满满细碎肉沫,虽然瘦多肥少,但因为淋了香油,那肉也一点不柴,再塞一些菜,吃进去口齿留香,草儿一个人就能吃五个。 不过在外面还是吃三明治好,凉了味道也不差多少,肉夹馍凉了就没那个好味道了。 草儿吃得香,叶舟的胃口也就好了一些,但他还是只吃一个就放下了。 “仙人,我先进去看看吧。”草儿自己请缨跟着一起出来,自觉要发挥点作用。 叶舟也没有阻止,他带草儿出来就是让草儿去打前哨的。 就和草儿自己说的一样,她个子不高,又是个女孩,不管是谁见了她都不会有太多戒心。 让邹鸣去和让草儿去肯定是两种不同的结果。 不过叶舟还是说:“你记得你之前说的话,我和邹鸣会一直看着你,但真正能保护你的还是你自己,一定要小心。” 草儿点点头,她带了一把手枪,还多备了一个加长弹夹,子弹也带够了。 小腿上还别了一把匕首。 虽然她跟武岩对打占不了上风,但对付没学过搏击格斗的人还是很轻松的。 叶舟以前没学的时候,也以为在绝对力量下,任何技巧都是花拳绣腿,学了以后才知道其实人和人之前,多数时候都没有绝对力量。 绝对力量不是男女之间,而是体重上,两百斤大婶也能随便压着一百斤的小伙子打。 八、九十斤的女性想打赢一百多斤的男人不太可能。 但一百二三十斤的女性,只要长期训练,打赢没有训练过的,一百五十斤以内的男性其实不算困难。 草儿现在的体重就在一百二十斤左右,因为长期训练,草儿的体脂比女性平均体脂低不少。 真的跟人打起来,只要一拳就能打中对方的太阳穴或者下巴,基本就能一击脱离。 可那是单打独斗,要是别人一拥而上,别说草儿了,让邹鸣过去也拼不过这样的乱战。 带枪的作用也是吓住对方,是威慑,给草儿争取逃跑的时间。 否则一旦到了换弹的时候,就是引颈就戮的时候。 于是草儿走的时候叶舟还是忍不住再次啰嗦的叮嘱:“你别觉得有了枪就万无一失,人家如果不和你打呢?趁你睡觉休息的时候动手,你就算有枪也没用。” 草儿立刻说:“我肯定不吃他们的东西,也不喝他们的水,更不会在这个城里过夜。” 叶舟还是不放心,正想和草儿一起进去,就被邹鸣抓住了肩膀。 “让她去吧。”邹鸣在叶舟耳边说,“她是逃难出来的人,不是孩子。” 叶舟深吸一口气,他终于还是对草儿点点头:“去吧。” 草儿答应了一声,她拿着两枚银币冲镇子走去。 “是你自己说的要锻炼他们。”邹鸣给叶舟递了一瓶水。 叶舟听得明白邹鸣话里的意思。 是他自己所要让雇员们锻炼成长,但是真到了让他们经历危险的时候,他又忍不住担心。 叶舟苦笑道:“我心里清楚,但道理是那个道理,可是……” 可是相处的时间长了,有了感情,看着对方为了超市走进危险里,他还是忍不住担心。 “你觉得你对他们有责任。”邹鸣突然说,“你觉得是你让他们进超市工作,你又是老板,所以你对雇员有责任。” 叶舟点点头:“如果他们是为了他们自己涉险,我可能也会关注,但不会这么紧张。” 邹鸣看着叶舟的侧脸。 叶舟从来如此,叶舟是个格外护短的人,平时看不出来,遇到事情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了。 他宁愿自己涉险,也不愿意让别人去。 “就像你说的,你不给机会,他们怎么成长?”邹鸣,“难道你要管他们一辈子。” “知道了知道了。”叶舟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道理我都懂。” 邹鸣也就没有继续说。 邹鸣爱叶舟这样的性格,如果叶舟不是这样的性格,当时也就不会救他,不会养他,更不会教他。 可他也恨叶舟这样的性格,因为总有人像当时的他一样,需要叶舟照顾,需要叶舟帮助。 他低着头,眼眸低垂,漆黑的瞳孔里似乎没有情绪,又似乎酝酿着狂风暴雨。 · 草儿头一次自己做事,她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 她知道自己不聪明,也不如陈舒他们能干,她能做的事别人也能做。 娘总跟她说,她们如今的好日子都是仙人给的,可仙人愿意给,她们不能总腆着脸受,你有本事别人才高看你一眼,像陈姐和莎拉姐姐,她们不必会打扫,也不必会洗衣做饭,只要她们会的别人不会,那她们一生都能随着自己的心意来。 草儿原本不懂,不过被娘提着耳朵唠叨久了,也品出了几分意思来。 她是肯定不会回大梁朝的,回去做什么?嫁个男人烧火做饭,运气好不难缠,生几个儿子?然后再张罗着给儿子娶媳妇?一辈子一眼望得到头。 第187节 年轻的时候听男人的,老了听儿子。 草儿想一想就觉得头皮发麻。 娘让她上进,仙人也愿意给她机会,以前想上进都没机会呢!女娃娃有什么可上进的?是多洗几件衣服,还是多耕几亩地?大户人家的姑娘还能学学琴棋书画,但即便学了,也不过是图着以后嫁个好人家。 草儿走到城门口,她又检查了一下别在胸口的翻译器。 这次她戴了两个翻译器,一个别在胸口,当成“胸针”,还有一个是耳钉。 少了一个还有另一个,包里还带着一个。 她只是抬头看了眼城墙,旁边就已经有人走过来了,走过来的是个老妇人,她穿着一件长裙,和附近的农户不一样,身上没有泥土灰尘,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好像还在头上抹了什么东西,虽然有股味道,但头发乌黑油亮,看起来非常体面。 她的脸有些圆,虽然又皱纹但并不显得刻薄,反而因为皱纹显得和蔼可亲。 草儿看着这个老妇人,甚至在对方身上看到了她娘的影子。 不对,她娘没这么和蔼,她娘凶得要命。 “这位小姐。”老妇人笑眯眯地看着草儿,“你是来投奔亲戚的还是路过我们镇的?” 草儿立刻拿出准备好的说辞,她微微缩着脖子,做出一副胆小怯懦的样子来,小心翼翼地说:“我是来试试看能不能在这里找到活的。” 老妇人打量她,发现这个年轻女孩虽然个子矮了点,但看样子不像穷人家里出来的,她的皮肤也粗糙,但脸上有肉,身体也结实,撑得起衣服。 “你父母呢?他们愿意让你一个人找活干?”老妇人凑近了草儿,热情的抓住草儿的手腕,笑得大方,“走,我们先进去,正好快到吃饭的时间了,你去我家吃一顿吧。” 草儿连忙客气道:“不了不了,我,我找个旅馆……” 老妇人立刻说:“你从外面来,对我们镇不了解,你也不知道去哪儿找活干,我看到你就喜欢,你跟我走,我到时候帮你找个工作。” “那、你家有哪些人?”草儿小声说,“我还未婚,不能跟男人待在一起。” 老妇人脸上的笑容变大了,现在稍微大点的城镇,女人干活的也不少,虽然钱还是丈夫拿着,但绝对没有不能跟别的男人一起吃饭之类的说法。 只有特别闭塞的小村子还有这样的规则。 闭塞村子里出来的女孩,又没有亲戚在镇里,就算父母兄弟过来找人也没什么。 更何况,她父母兄弟来了更好。 老妇人带着草儿进了镇上,她抓着草儿的手腕,嘴里说自己年纪大了要扶着人才能走稳,实际上草儿稍微有点动作,她就能离开把草儿拖到自己身边。 进了城以后,草儿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就更多了。 虽然她是外来者,不是本地人,这里的人会看她几眼,但正常来说绝对不会热情到这个地步。 她们一路往里走,一路就有人跟她们招呼,还有不少人想把草儿拉到自己家去。 草儿这辈子没当过这样的“香馍馍”。 但有句话她清楚,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如果她给不了他们好处,就算有善心人要帮她也不会这么多。 草儿悄悄打量这个拽着她的老妇人。 这个老妇人应该没吃过什么苦,或者这两年没吃什么苦,她脸上带着笑,眼底闪着光,草儿对这种眼神很熟悉。 逃难的时候她什么人没见过? 宝 书 网 WWw.b a o s h u 2 。COm 为了活着,人们什么下三滥的法子都想得出来。 卖身为奴已经是体面的了,只要有人愿意买,哪怕买去下贱地方也有口饭吃。 好死不如赖活着,谁都想活。 不体面的办法就多了,易子而食都多得是,为了一颗野菜就能把人砸死。 她见识过人间地狱,见过无数长着一张好人脸却比恶鬼还狠毒的人,但那些人是因为想活命,眼前这个老妇人呢? 这个老妇人又是为了什么? 况且她这个外乡来的穷丫头,对方会图她什么? 草儿心里警惕,但没有表现到脸上去。 一路上老妇人都在跟她说这个镇子有多好。 “我们这里可没有乞丐。”老妇人笑呵呵地说,“也不会有人在街上大小便,只要进了这里,就能找到一个好工作,什么也不用担心。” 老妇人还让她从旁边路过,笑着冲她们打招呼的路人:“我们这里的人也都是好人,都很热情,愿意帮人。” 可是草儿看着那些人脸上的笑容只觉得头皮发麻。 如果只是一个人这样笑就算了,可人人都这么笑,就好像他们脸上的笑容是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所有人都一样,那份整齐让人觉得诡异。 很快她们就到了老妇人的家。 老妇人确实很富裕,多数人都是平房,她却住着一栋两层小楼,门口还用栅栏围了一个小院子,院子里种了花草,甚至一块小小的菜地。 草儿跟着老妇人进了她家。 进了屋子,草儿的心提得更高了,因为这里不止只有她一个被老妇人带过来的。 客厅里几乎坐满了人,这些人一看就不是本地人,因为他们衣衫褴褛,头发油成一缕一缕的,惶惶然的抬头看着她们。 这些人有男有女,甚至还有孩子,而且种族不一样。 草儿这才发现老妇人好像也不是人族,她大约只有一米四。 只是因为大梁朝老百姓营养跟不上,矮个子也多,所以她才没有往老妇人不是人族上想。 这个老妇人应该是矮人? 果然,这个屋子里的穷人大多数都是矮人。 矮人们一看老妇人回来了都兴奋起来,孩子们凑过来讨东西吃。 老妇人笑眯眯地对他们说:“你们先坐,我去给你准备吃的。” 她又对草儿说:“他们都是跟你一样,来镇上找工作的,你跟他们一起坐坐吧。” 草儿点点头,她坐到旁边的椅子上去,看着一个矮人孩子走到她旁边拿起水壶往嘴里灌水,她又转头看了眼其他矮人,发现他们都望眼欲穿的看着厨房,于是身体前倾,小声问这个小矮人:“小孩,你们是她的亲戚吗?” 说着,草儿从兜里拿出一颗糖。 小矮人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但糖纸亮晶晶的,他的眼睛也亮了,学着草儿的样子小声说:“不是,爸爸妈妈说来这里工作,我们刚进城,她就说能让我们在找到工作以前住在她家。” 小矮人有些高兴:“爸爸妈妈说她是好人!” 草儿微微点头。 她也把这颗糖交给了小矮人,不过是剥了糖纸以后给的,直接塞到了小矮人的嘴里。 刚塞进去她就说:“我的糖不多,你要是告诉别人,你就没有了。” 小矮人立刻捂住嘴巴摇头,表示自己什么都不会说。 虽然才进来一小会儿,但草儿心里已经有底了。 这些人都是穷人,能被人图的只有他们的身体。 这个老妇人……应当是个人牙子。 草儿抿了抿唇,她要出去给仙人他们报信了。 · 叶舟拿着望远镜,他看着草儿和一个老妇人进了一栋两层小楼,然后就没看到草儿出来。 “这个镇子上的人还都挺热情的。”叶舟正在跟邹鸣说话,远望镜挪动的时候一道人影突然映入了他的眼帘。 邹鸣察觉到了叶舟的情绪不对:“怎么了?” 叶舟放下望远镜,有些茫然的看向城堡后那条小巷。 那个衣衫褴褛,披头散发,只能在地上的爬行的人。 为什么让他觉得,有点像……莎拉? 第130章 叶舟有些心不在焉。 那个奇怪的人影一晃而过,等他让邹鸣拿过望远镜看过去的时候,城堡后面的小巷里什么都没有。 叶舟一边挂念着草儿,一边又无法忘怀那道一瞬即逝的人影。 “莎拉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离开?”叶舟举着望远镜,他的大脑飞速运转着,以前那些奇怪的点突然被一条线连接了起来。 这是巧合吗? 一直都没有离开过的莎拉突然离开。 而这里又出现了一个和莎拉极其相似的人。 叶舟的脑中突然产生了一个荒唐的念头。 莎拉一直很奇怪,但如果,如果加上一个前提条件,那这些奇怪的地方就说得通了。 如果他们“早”就认识了呢? 如果莎拉从见他开始就认识他,那所有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了。 因为莎拉认识他,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没有表现出陌生和拘谨,她在他面前虽然不像个孩子,但会像孩子一样争宠,她要的工资很低,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明明她拥有的武力值足够让她得到和邹鸣一样的薪资。 而且他最开始雇佣的人也不是她,她究竟是怎么过来的?她为了来到他身边花费了多少精力和心思? 还有她最后说的话:“别对她太好,她现在还是个坏东西。” 这个“她”,指的难道就是……她自己? 叶舟放下望远镜,他转头看向邹鸣。 邹鸣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叶舟抿了抿唇,他轻声问:“你没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莎拉那些奇怪的举动能够找到答案,那邹鸣的呢? 邹鸣漆黑的眼眸中只有叶舟一个人的身影。 第188节 在叶舟问出“莎拉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离开”的时候,他就知道叶舟已经抽丝剥茧的把线索联系了起来,而他本来就不是必须要向叶舟隐瞒这件事。 邹鸣的声音很正常,可细听之后却显得有些艰涩,带着浓烈的抹不开的感情,他的嘴唇亲启,微张数次后终于说:“就和你想的一样。” “时间是线性的,但不同位面的时间却不是。”邹鸣微微垂下眼帘,“位面之间虽然平行,但系统能打开一个漏斗状的通道。” 叶舟:“那不对,如果是这样,你跟莎拉为什么可以回到‘过去’?” 他所在的时间,不就是邹鸣和莎拉的“过去”吗? 邹鸣摇头:“是你的过去,不是我和莎拉的。” “无数个位面平行,如果你没有聘用我们,我们要找到你,可能需要在数万,数十万个位面不断穿梭。” 叶舟:“可我没有聘用她。” 邹鸣轻声说:“可她知道你要聘用谁。” “她……”叶舟正想问她怎么会知道,然后他深吸一口气,明白了。 怎么会知道?当然是他告诉她的。 “未来可以改变,过去不行,发生了的事就是发生了。”邹鸣,“你经历过的事是无法改变的,就像你如果现在杀了莎拉也不会达成目的,她必然要出现在你过去的生命里。” “否则就不会有现在的你。” “而你参与的位面太多,如果你达成了目的,不止你会消失,那些你造成过重大影响的位面也会崩坏,系统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叶舟低头,他看到了邹鸣紧握的双拳。 邹鸣看起来很冷静,他一直这样,无论发生了多大的事他都表现的像是无事发生。 只有身体的动作会暴露他的情绪。 “那你呢?”叶舟语气很平淡,他看着邹鸣,很长一段时间叶舟都觉得邹鸣是一道影子,邹鸣总是在他身边,但从来没有表露出任何侵略性,好像他是一个木桩,一块石头,但无论何时,邹鸣都在他身旁。 以前他就觉得奇怪,但又觉得自己是大惊小怪。 现在想起来,邹鸣身上也有许多违和的地方。 叶舟想起来了:“你说过,有人教你搏斗,教你怎么生存,还给你留下的物资。” 他抬起手,食指指尖指着自己的鼻子:“那个人,不会是我吧?” 邹鸣没有否认:“是你。” 叶舟愣住了,他无声笑了笑,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他有种奇特的,难以描述的感觉,好像他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未来的他“赠与”的。 “我认识的人,接触的事,甚至跳跃的位面都是必然。”叶舟的表情逐渐变得麻木,他不带任何感情的看向邹鸣,好像这个突然之间变得陌生了起来,“但都和我没有关系。” 邹鸣的眉头紧锁,他朝叶舟走了两步,焦急的想要解释却又不知道怎么解释,在他眼里,叶舟一直都是一个人,一个样子,他焦急又迷茫,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辩解。 叶舟摆摆手:“我不是在对你生气。” 叶舟也发现自己刚刚的语气很不好,他想了想,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道:“你知道打游戏的乐趣吗?打游戏最快乐的就是不到最后一刻你不知道自己是输是赢,就是那种不确定才会让人着迷,如果一直赢或者一直输,很快就会失去乐趣。” “可现在我发现,我其实只是一段经历,我的所有行为都是固定的,无论我做出什么选择都不会影响已经确定的事。”叶舟看了眼天空,他无奈道,“刚刚我有点生气,现在倒是没感觉了。” 他甚至开始思考,人的一生是不是真的已经定好了。 每个人以为在自己选择,其实都走在既定的路上。 因为每个人的“现在”,都是未来自己的“过去”。 邹鸣忽然明白了叶舟在纠结什么,他立刻纠正道:“不,我的意思是,你的过去不能改变,你已经经历过的事构成了现在的你,现在的你的过去不能改变,但未来可以。” “你每做一个选择,都可能改变未来,让位面出现新的分支。”邹鸣,“所以你不是在走某个人走过的路。” 叶舟微微张嘴,他沉默半晌,终于还是诚实地说:“我没听懂。” 邹鸣:“……” 两人面对面站着,邹鸣脸上却不自主的露出一丝笑容来。 叶舟没明白邹鸣在笑什么。 邹鸣却说:“因为我和莎拉出现在了你过去的生命里,所以之后无论你怎么做,哪怕想杀了我和她,我跟她还是会出现,过去是不能改变的。” “但没有出现你过去生命里的东西,都是全新的,你做出的每一次选择也都是新的。” “我也一样,或许在某个位面,我没有找到你。”邹鸣脸上的表情变得格外温柔,“那有一个位面的你过去里也就没有我。” 邹鸣轻声说:“过去不能改变,但未来都是崭新的。” “如果拿游戏比喻,就是现在你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上一场游戏的输赢,可你能决定下一场游戏。” 叶舟听得十分迷糊,但他还是听懂了,并认为邹鸣实在不适合做解说或者跟有关的行业。 简单的事都能被他解释的山路十八弯。 但叶舟的心情确实变好了,他在某一刻觉得自己是某人残留的影子,就像行驶的火车,在既定的路上行驶着,一旦想要冲破既定的路线,就会立刻车毁人亡。 “那你知不知道莎拉的事?刚刚我看到的那个究竟是不是莎拉?”叶舟问。 既然叶舟已经知道了,邹鸣也就没有了闭口不言的理由,他点点头,看起来有点不太情愿的说:“其实我不知道在莎拉身上发生了什么。” “也是她走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位面跟她有关。”邹鸣说,“同一个时间线上不能有两个她,如果同时出现两个,那她就会消失。” 叶舟点点头,等着邹鸣继续说下去。 邹鸣:“我对她的了解不多,我遇到你的时候,她就已经在了,后来因为她混血的原因不得不离开。” 跟他不一样,莎拉遇到叶舟的时候其实已经成年了,毕竟在系统里,年满十六岁就算成年。 她会离开那么长时间是因为她是混血,她不能只靠吸食血液生存,她需要更多能量——也就是她的同族。 因为吸血鬼这个种族几乎没有混血,吸血鬼更愿意通过初拥的方式生产后代,而不是怀孕。 所以没人知道,混血才是最强大的。 莎拉可以长时间不进食,甚至不吸食人血生存。 但这建立在她能量充足的条件下,而她补充能量的方式就是吸食同类。 叶舟不能一直带着她,因为他不可能去抓人给她吸食,就算可以买血包,对莎拉来说也是饮鸩止渴,不管是从当下还是长远来看,让她回去吸食同类的血,才是最好的方式。 而未来的叶舟身边有了未来的莎拉,所以曾经的她只能回去找曾经的叶舟。 邹鸣的嘴角挂上了一抹苦笑。 莎拉的运气比他好。 她知道去哪儿找他,而他像个无头苍蝇,每次收到雇佣消息,他都会忍不住期待雇佣他的人是叶舟,可之前的每一次他都会失望。 他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在寻找叶舟这件事上。 以至于时至今日,他仍然担心这是自己的一场梦。 邹鸣并不想告诉叶舟有关于他们相处的任何细节。 到了那个时候,叶舟会按照他自己当时的情绪去选择,到那时叶舟就会明白,所有的一切都源于他当时的感觉,而不是“命中注定”。 叶舟本来还想提问,但想了几秒没想出要问什么,好在他还记得草儿现在正处于不明情况的环境中,于是他再次拿起望远镜,朝着草儿现在所在的二层小楼看过去。 这一次他终于看到了一点不同寻常的东西。 那个领草儿进去的老妇人出来了,她出门的时候还转过身在门前待了一会儿,像是在锁门。 叶舟皱起了眉,这是在阻止里面的人出去,她要把他们关起来? 但如果她是人贩子,也不用一次抓这么多吧?不怕出事吗?而且到现在都没看到她的同伙。 一个人想要控制那么多人,还是好几个种族,她是有胆子吗? 不过叶舟的疑问很快得到了解答。 他亲眼看到老妇人走到路中间招了招手,她甚至没有固定招手的对象。 可四面八方的居民都在朝她走去。 像密密麻麻的蚂蚁,或是没有灵魂的丧尸。 但跟丧尸不同的是,他们面色红润,脸上带着幸福又兴奋的笑容。 叶舟手臂上汗毛倒竖,他看着那一张张笑脸,头一次觉得,笑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表情。 现在,他除了要确保草儿的安全外,还要想办法找到找到莎拉,救她。 第131章 天快黑了。 草儿开始心急。 她能透过木窗的缝隙看到天边的晚霞,知道再晚一些,这里的人就该动手了。 虽然她还没有查明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老妇人又要对她做什么,但她清楚她现在正处于一个危险的环境中。 而和她待在一起的矮人们还茫然无知,他们甚至不想离开这栋温暖的房子。 可能是因为老妇人也是矮人,再加上这些矮人都是一家人出行,所以他们因为对同族的信任,对自家武力的盲目自信,根本没有半点怀疑。 草儿和矮人小孩搭话,知道他们是从距离这里有一个月脚程的村子里出来的。 他们村居住的基本都是矮人,靠种地和做点木雕维生,日子不能算好但也不算太坏,至少又衣服穿,也不会饿死,但矮人父母很有志向,他们希望自己的小孩能读书认字。 可是他们没有钱,也没有社会地位。 在这里,能读书识字的不是大商人就是贵族,普通平民如果想读书识字,最好的途径是通过亲戚朋友的介绍,去给贵族当仆人。 受到宠爱的高级仆人是可以读书识字的。 小孩说话有点颠三倒四,看起来并不聪明,也可能是因为营养不够所以显得憨憨的。 草儿把他的话拼凑了很久才拼凑出了一个大概的前因后果。 他们居住的村子里有这个城镇居民的亲戚,在收到从这边发出的信后,那家人就很快卖屋卖地赶往了这里,他们没有怀疑自己的亲戚,临走的时候还对村民们说他们要去过好日子了。 那封信把这个镇子写得像是地上天国。 所有种族平等共存,只要付出一点劳动就能过上吃饱穿暖的好日子,住上大屋子,孩子们都能去读书。 这个镇子没有犯罪,没有痛苦,它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是神给人间的礼物。 第189节 只是村民们大多不相信,他们有一部分是因为故土难离,有一部分是因为朴素的认为这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好的地方,如果真的有,也轮不到矮人。 但现在在屋子里的这家地精因为要送孩子去读书,只能赌一把。 不过他们有自己的智慧,只卖了自己的屋子,没有卖地,如果来了这里以后发现情况不对,他们还能回老家,到时候搭一个简易的木头房子,还能继续生活。 草儿有些哭笑不得,他们知道给自己留后路,却发现不了已经摆在面前的危险。 但她也没有提醒他们,至少现在不能,现在她自己都还没有脱离险境,没准备让他们喊闹起来。 那个老妇人待会儿一定会回来,趁老妇人回来开门的时候,她一定要跑出去。 能不用枪就不用枪,不然一定会打草惊蛇。 草儿摸了摸下巴,她现在竟然都会不少成语了。 不需要人提醒她都知道,如果她不打草惊蛇,就是他们在暗,敌人在明。 但如果打草惊蛇,那两边的情况就调过来了。 枪是她最后的手段。 草儿深吸一口气,不断给自己打气,她可以的!她跟在仙人身边那么久,还有陈姐莎拉姐姐和邹鸣教她,连简单的急救手段她都学会了,她一定可以! 天黑了。 最后一道亮光散去,只有月光从窗缝里透进来,月光在地板上投下一道摇曳的光,像冰冷的湖水。 草儿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她不想在这儿闹出太大的动静,如果老妇人一直不回来,她就只能撞门出去。 到时候整个城镇的人都会知道有人逃出去了。 终于,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草儿终于安心了一点,她微微弯腰,一只手放在绑在小腿上的刀柄上。 她不怕杀人,她也杀过人,现在她确信那个老妇人要害她,她就绝不会生出一点怜悯心。 逃难的时候那么多人都可怜,她去可怜别人,谁来可怜她呢? 门锁被打开了,“咔嚓”一声,草儿几乎是立刻朝门口奔去。 她的速度很快,可能是逃命时练出来的本事,打人她不行,跑路第一名。 还不等屋里屋外的人反应过来,草儿就一脚插进了门打开的缝隙里,不让人再关上,比起老妇人她的力气更大,毕竟一个矮人,身高有限,力气也不能跟长时间好吃好喝还一直锻炼的草儿比。 草儿一把拉开了大门,看到了老妇人那张震惊的脸。 不想打草惊蛇的草儿想到了一个蹩脚的借口,她一脸焦急地喊道:“我有个东西丢在路上了,我必须回去找!” 她说完以后就想往外冲。 她也确实冲了,就和她想的一样,这个老妇人根本拦不住她。 可是当她真的冲出门,冲上街道,看到的不是空荡荡的街——而是密密麻麻的人。 好像整个镇子的人都出来了。 不同的种族,不同的身高,他们甚至没有说话,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就站在街上,目光平和,乃至于的温柔的看着她。 不对,是看着她和屋子里的人。 “小姐,你就不要跑了。”老妇人重新关上了门,隔绝了屋子里矮人们的视线,她转过身来,微笑着对草儿说,“我们这里不好吗?” 草儿还记得自己的谎话,但她的一只手已经摸到了枪,她依旧是一脸焦急的模样:“我的东西真的丢了,是我爸爸的遗物,我必须去找回来。” 老妇人却微笑着并不相信她的话,毕竟外面这么多人,眼前这个再蠢都应该看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小姐。”老妇人抬头看着草儿,“每个进了镇子的人,都会成为我们的家人,你丢了什么东西告诉我,我会让人给你找回来的,现在太晚了,回去休息吧。” 草儿也发现自己不可能靠谎话出去了,她脸上焦急的神色退去,面无表情地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什么东西?你们抓人想干什么?” 她学着邹鸣冷脸的样子,倒是确实让老妇人紧张了一下。 不过这点紧张很快散去了,一个年轻的小女孩,就算身上有武器,也不可能真的给别人造成什么损伤。 老妇人微笑道:“我说过,这里是个好地方,只要你乖乖留下来,你就分到一套这样的房子,也能像我一样接待别人,每天都有新鲜的面包吃。” 草儿愣了愣。 对方确实是要害她,但也是要拉她入伙的。 为什么? 草儿想起自己和老妇人从城门走进来的时候随口瞎编的老家,那时候老妇人的眼睛很亮,一直在问她老家还有多少人,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因为准备谎话的时候没准备这么内容,所以草儿说的是自己在大梁朝的乡亲。 毕竟不在一个位面上,草儿也不担心老妇人去害自己的乡亲——就是她回到大梁朝,也找不到他们。 正因为不是瞎编,有原形,所以格外真实。 老妇人不相信一个从小地方走出来的姑娘能编出这么完整的地方。 草儿松开了握住抢的手,但没有把手放下,而是问:“你是说真的?” 老妇人:“当然,你还可以把你的父母亲人都接过来,只要……” 草儿:“只要什么?” 老妇人突然拉住了草儿的手腕,带着草儿走下台阶。 等他们走到了屋内矮人们听不到他们说话的地方,老妇人才陡然变了一张脸,她那慈祥和善的脸在瞬间变得冷漠,张口发出的声音也格外平淡,她看着草儿说:“只要你能从你的家乡叫来人,不用多,一个月叫来两个人就行。” “晚上吃饭的时候给他们吃点我拿给你的东西,等他们睡了,就会有人去你家,之后你就什么都不用操心了。”老妇人,“只要你留在这里,你就能过上你想象不到的好日子。” 草儿有些迷茫的问:“什么好日子?” 这里连卫生纸都没有!也没有电视,更没有火锅,能有什么好日子? 老妇人看出草儿脸上的迷茫不是假的,终于又挂上了笑:“在这里,所有种族都是平等的,你有任何困难只要到街上喊一声,都会有人帮你,每天都会有人把新鲜的牛奶和面包送到你家门口,你也可以去铺子里买食物和种子。” 草儿:“用什么买?” 老妇人:“每次从你家领走一个人,你都能得到一枚银币。” 草儿皱着眉:“一枚银币够用吗?” 老妇人:“我们这儿可不像外面,外面两枚银币买一罐盐,我们这儿两枚铜币买一罐盐,你说够不够用?” 然而根本不知道多少铜币换一枚银币的草儿完全不知道一枚银币值不值钱。 但看老妇人的样子,应该是值的吧? 草儿抿了抿唇:“我怎么相信你?” 老妇人有些惊讶的看着她,好像是在好奇就她这个智商,是怎么看出镇子不对劲的。 “如果我要对你做什么,你根本听不到我刚刚说的那些话。” 月光落在老妇人身上,让她看起来阴险又诡异:“你能跑得掉吗?” “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你都没有选择。”老妇人拍了拍草儿的手背,“好了,你不用回我的房子里,会有人带你去你的房子。” 老妇人和蔼地说:“我下午离开那么久就是为了给你争取一栋好房子。” “到时候你让你的亲戚过来,可不要把我忘了。” 老妇人的眼睛眯了眯。 毕竟她的亲戚,都已经被她献出去了。 第132章 没有等到草儿回来,叶舟心神不宁,他想去找莎拉,可眼下更重要的是草儿的安全和她打听到的消息,因为镇子上没有路灯,靠从房屋内透出来的火光根本不可能照亮整个小镇。 即便以后拿着望远镜叶舟也只在草儿刚出屋子的时候看到了她。 叶舟看到城镇里的居民全都在同一时间走上了街。 看到草儿从屋里跑出来,然后被老妇人带到一个巷子里,两人说了一会儿话,然后草儿就乖乖的跟着老妇人走了。 只能看不能听的叶舟现在才想起来,他竟然忘了让草儿戴上微型摄像头! 他一边暗骂自己蠢,一边心急。 “我们现在就进去吧。”叶舟看向邹鸣,他眉头紧皱,手里的望远镜一直没有放下,从白天站到黑夜,叶舟虽然疲惫,但精神一直高度紧绷。 这还不如他自己上。 至少不会提心吊胆。 邹鸣不太赞同:“再看看,草儿应该有分寸,她带着枪,不会轻易被挟持。” 叶舟抿了抿唇,他再次抬起手臂。 但之前草儿跟着老妇人走到了一个拐角,进入了望远镜看不到的角落。 叶舟还是忍不住说:“等到天亮,天亮再看不到草儿出来,我们就进去,把那个矮人抓住。” 虽然叶舟觉得严刑拷打不太“文明”。 可一旦威胁到他身边人的安全,叶舟的底线更无限降低。 邹鸣点头,他没有再劝,毕竟心里知道叶舟是什么样的性格。 好在他们没有等上太久,就在晨光熹微,天将亮未亮的时候,叶舟看到一栋房子的窗内突然亮起了一道光束,那光束闪了三下,既告诉了叶舟他们草儿所在的方位,又让他们直接到房子里来。 这是他们在来的路上就约定的暗号。 “走吧,趁还没有鸡叫。”叶舟连忙收拾东西。 他必须看到草儿才能安心。 邹鸣沉默着收拾东西,他不让叶舟拿,叶舟抢不过,只能让邹鸣背着。 好在城墙矮,也没有守城的士兵,毕竟不是战争时期,城防约等于无,况且就这个镇子的规模,真要是有战争估计也没有城防措施。 镇子里的人都还在休息,没有电灯和娱乐项目的年代,无论哪里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煤油灯烧得也是油,步入工业时代前,无论什么油都很昂贵。 第190节 叶舟和邹鸣很轻松就翻墙潜了进去。 没有打更人,也没人巡夜,镇子上没有一点火光,他们很快找到了草儿发出信号的屋子。 虽然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叶舟大约知道为什么草儿乖乖的跟着老妇人走了。 因为她不是“猎物”,而是被猎人们拉拢的新队友。 叶舟正想轻轻的敲门,他才抬起手,门就从内朝外的打开了。 草儿提着一盏煤油灯,探出半个脑袋,看清楚叶舟的脸以后离开把门全部打开,等叶舟和邹鸣进去后草儿凑在门外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注意到后才关上了门。 关上门她还是觉得不安心,又把之前推过来的柜子抵住门。 确定安全之后,草儿才把煤油灯放到桌子上,她还是第一次见煤油灯,不过新奇了没两分钟就没了兴趣,如果不是担心手电筒的光太亮草儿也不至于用煤油灯。 叶舟坐到椅子上,心也落到了实处。 邹鸣从背包里拿出水和面包。 因为挂心莎拉和草儿,叶舟晚上也没吃什么东西,现在看到了人,心定了,叶舟才陡然觉得饿,不过他不急着吃东西,等着草儿走过来跟他们说她发现的事。 草儿坐到叶舟和邹鸣对面,她认真地想过后说:“这里的人好像都是人牙子,他们把亲戚老乡骗过来,喂点药,等他们骗来的人睡着了就会有人把那些人带走,不过他们没告诉我会带到哪儿去。” “恐怕是带去做苦力吧?”草儿绞尽脑汁也只想到了这一个去处,但她不解道,“可还有孩子呢,孩子恐怕当不了苦力。” 很快,草儿就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是我傻了,哪儿都不缺买卖孩子的。” 叶舟摇摇头,他把莎拉的身份和草儿得到的消息结合起来,很快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镇子是为吸血鬼们提供新鲜血液的镇子。 居住在这个镇子上的人,就是被吸血鬼们驱使的伥鬼。 他们骗来亲人朋友,只为了享受在这个镇子上的生活,他们妥协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以及接下来的无数次。 这里的生活比起其它地方应该不止好了一星半点,否则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抛弃良心和底线,在明知道自己在害人的情况下依旧这么干。 “别的事先放一放。”叶舟已经不着急做生意了。 比起做生意,他现在急需要做的事是另一件。 “莎拉在这里。”叶舟对草儿说,“我们得找到她。” 草儿愣了两秒,她奇怪道:“姐姐不是回她的位面去了吗?她悄悄过来了呀?那为什么要去找她,不应该她来找我们吗?” 叶舟只能极有耐心的跟草儿讲解起了有关莎拉在这个位面的一切。 草儿不敢置信地看着叶舟,她微微张着嘴,声音颤抖地问:“姐姐她……手脚都被打断了?” 草儿听得很迷糊,她不敢相信莎拉会有这么弱小的时候,也不愿意相信莎拉会被欺凌。 在她的印象里,莎拉一直是强大的,没人能欺负她,她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任何事,是草儿渴望着想要成为的人。 可现在仙人告诉她,莎拉正遭受了欺凌和虐待,甚至被打断了四肢只能在地上爬行。 “姐姐她……”草儿的声音艰涩,“她可能会被关到哪里?” 草儿激动的站起来,她感觉自己回报莎拉的时候来了,自从莎拉到了超市就一直和她关系最好,愿意带着她,教她,照顾她。 她一直觉得自己没有回报莎拉的机会,莎拉太强大了,无论她怎么努力都达不到莎拉的高度。 可现在,她有了这个机会。 但草儿高兴不起来,她吸了吸鼻子,虽然没有哭,但看上去也和哭了没太大区别。 “我看到她在城堡后面的小巷里出现过。”叶舟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我和邹鸣不能在这儿一直待着,我们现在就得在,明天从城门进来。” 叶舟:“到时候我和邹鸣再编个身份。” 两个男人一路,被当成猎物的可能性本身就不大,如果再加上他们是外乡人,在这座城镇里没有亲戚,被拉拢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这里住着不少老弱,可能正是因为他们离开这里难以找到养活自己的工作,所以才心甘情愿的成为伥鬼, 没有退路,当然就会更加死心塌地,把自己的利益和吸血鬼的利益结合到一起。 草儿点点头,但她还是有些紧张地说:“那个矮人告诉我,城堡里住着的是统治这个镇子的女公爵,她还警告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有什么原因,都不能靠近城堡旁边的三条小巷,那三条小巷只有在城堡服侍公爵的仆人才能行走。” “平时城堡里也会有人观察有没有人闯进小巷。” “如果有的话,他们会把人抓起来。” 草儿小声说:“她没跟我说抓起来干什么,但既然是水蛭妖,肯定是养起来吸血。” 叶舟:“……” 对哦,时至今日,草儿都不知道吸血鬼,只知道水蛭妖。 虽然都是吸血的,但这二者的逼格相差实在太大。 “那就晚上去吧。”叶舟,“这个镇子和平了很长时间,他们就会警惕,深夜也会想休息。” 叶舟并不相信什么危险的地方最安全,白天过去的话,别说在城堡里监视周围的仆人,只说过路的居民都能发现。 还是夜晚安全,就算被看到了,对方也绝对看不清他们的脸。 叶舟轻声说:“明晚吧,宜早不宜迟。” “找到莎拉我们就立刻离开这儿。” 否则他们刚来莎拉就消失,傻子都能猜出他们之间有联系。 草儿小心翼翼地问:“仙人,那我姐姐的腿脚还能变好吗?” 叶舟:“当然,不然你之前认识的莎拉,也就不会是一副健全的样子了。” “我们走了。”叶舟站起来,“你自己小心,我们明晚会再来找你。” 趁着天还没有大亮,他们必须得在了。 · 漆黑的地窖里,莎拉平躺在地上,她的眼睛还没有长好,耳朵也被割去了大半。 她什么都听不到,什么也看不见,被划开的肚子和胸膛在缓慢的起伏,她的内脏落到身体的另一边,被肠子艰难的连接着。 她的世界被无尽的黑夜笼罩。 在这个没有窗户的地窖里,她就像一具还能喘气的尸体。 在她失去听觉的前一刻,她听见自己名义上的弟弟对她说:“别再挣扎了。” “你为什么就不能乖乖的去死?” “难道你不为自己杂种的身份羞耻吗?” 莎拉艰难地张开嘴,她的舌头长出来了一半,她想喊救命。 可只能发出“呜呜”地声响。 谁来…… 谁来救救她…… 她愿意做任何事。 第133章 “你为什么不去死?” “难道你不知道你的存在就是给家族蒙羞吗?” “为了家族,你都应该自己去死。” 这是莎拉听到的最多的话,她艰难地喘着气,慢慢恢复的双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 她知道自己在哪儿,她在城堡后的地窖里,有老鼠和蟑螂啃食着她的身体和掉落在外的内脏。 但她并不觉得疼。 可能是更疼的事都经历过了。 她怨恨自己是吸血鬼,更怨恨自己是混血,她希望自己从未出生过。 无论是吸血鬼还是人族都不愿意接受她,她是不容于世的耻辱,她的母亲从未保护过她,她的兄弟都恨不得她立刻死去。 不,她的母亲保护了她,因为有母亲在,所以那么多吸血鬼想要她死,她却还活着。 地窖的角落里有落上了飞虫的蜘蛛网,莎拉看着那只蜘蛛用蛛丝将猎物团团包裹,很快它就会把猎物吮吸殆尽,一点残渣都不会留下。 她就像那个猎物,她拼命挣扎,无数次想逃出去,但最后还是会被抓回来。 就这样吧。 莎拉平静的想,她没有办法把内脏塞回肚子里去,死不了,但也无法再站起来,她只能被困在这个地窖里,等着成为一具能喘气的干尸。 地窖只有一道极窄的铁窗,有光束从铁窗外照进来,却照不到莎拉的身上。 因为是混血,所以莎拉不怕阳光,她是唯一能在阳光下行走的吸血鬼,可没人觉得这是优点,甚至更觉得她是异类。 莎拉用尽全力偏头,看向阳光落下的那片地方。 她甚至没办法爬过去。 · 叶舟和邹鸣在早上九点走到了城门口,这个时候已经有城镇居民在入口处进出了,虽然他们并没有买卖什么东西,却依旧数次往返于城里城外。 很快就有人来找叶舟和邹鸣搭话了。 只不过找上他们的不是老妇人,而是两个男性半兽人。 其中一个有着虎耳和虎尾,另一个则是牛角牛尾,他们露出来的手臂上还有人族没有毛发,体型也比人族更魁伟,两人都有两米多。 不过虽然看起来有点可怕,但他们脸上都带着毫无威胁的笑容,因为表情,所以即便体块大得有些过分,也只会让人觉得他们很憨厚。 叶舟心里有数了。 有老弱病残和女性入城,一般“接待”他们的,也都是老弱病残和女性。 而他和邹鸣这样的成年男性,则是会让这些能轻松制服他们的半兽人过来。 两个半兽人也和昨天“接待”莎拉的老妇人一样,热情洋溢的告诉他们可以先去他们家里住。 第191节 “你们先在我们那落脚,找到了工作再搬出去。”半兽人帮忙提着他们的包,笑呵呵地说,“我们这儿很好找工作,你们身体好,能找到不错的工作。” 叶舟脸上也挂着笑,冲半兽人点点头:“谢谢。” 半兽人愣了愣,但很快摆摆手:“没什么,我们镇里的人都很好,跟外面的不一样。” 是不一样。 叶舟微笑着想。 半兽人住在镇子的边缘,他们没走两步就到了,他们的房子也不能和老妇人比,只是一间普通的木板房,且只有一层,门前没有栅栏和花丛。 叶舟和邹鸣跟着半兽人走上了台阶,走进了室内。 和草儿分到的房子不同,这个木板房根本没有没有房间,进入室内,只能看到一张木桌和两张椅子以及一张床。 空间虽然不小,但家具却很少,连衣柜的没有,只有几个一看就是半兽人自己打造的木框用来存放衣物。 刚刚进去,叶舟就突然开始挑拨离间:“你们这么强壮,怎么住在这种屋子里,是没有找到好工作吗?” 两个半兽人互相看看,牛角人小声说:“我们是半兽人,能找到工作就很不错了。” 半兽人多数时候都是奴隶,毕竟高大强壮,力气大就适合干耕地一类的活,再加上他们手艺差,不像别的种族会制造工具和武器,所以基本是被奴役的对象。 别说找工作,不被抓去做奴隶已经是半兽人当中运气特别好的。 但叶舟不知道这些,可他敏锐的从牛角人的嘴里听出了半兽人的地位不高,于是他立刻说:“不是你们说在这里所有种族都是一样的吗?” “是一样啊。”虎耳人眨眨眼,他认真地说:“我们住在同一个镇子上,都找到了工作,能吃饱饭,哪儿不一样?” 叶舟:“……”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那确实是人人都一样。 毕竟更宏观一点,大家都住在地球上,都要吃喝拉撒,会生会死。 人人都很平等嘛。 挑拨离间没成功,叶舟也就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他开始打探起怎么找工作。 两个半兽人还给他们准备了食物和水,一边给他们端过来一边说:“明天你们就有工作了。” “我们镇里来了新人,公爵大人就会分配工作,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就能留下来,还能分到一套房子。”牛角人说,“你们是人族,可以分到不错的房子。” 他的语气有些羡慕。 叶舟马上反应过来,牛角人是可以拉拢的对象,虎耳人就算了,虎耳人对现状十分满足,他不会想要改变,也不想争取。 叶舟给邹鸣使了个眼色,两人之间有了默契,叶舟一个眼神邹鸣就知道他想干什么。 于是邹鸣打着了解镇里情况的幌子把虎耳人拉到了一边。 而叶舟则是走到了牛角人身边,小声说:“我这里有糖,你要买吗?” 牛角人一听糖眼睛就亮了。 毕竟这个镇虽然能让他们衣食无忧,但也无法让他们享受到奢侈品,这个奢侈品就包括水果和糖。 牛角人看了眼虎耳人,叶舟:“但是只有一颗。” 牛角人立刻不看了,他咽了口唾沫,也小声说:“好,你拿给我看看。” 叶舟从兜里把一颗去掉了包装,用纸裹起来的硬糖拿出来。 牛角人小心翼翼的打开包装纸,把糖凑到鼻尖嗅了嗅,确定是糖以后立刻冲叶舟露出自己的大白牙,兴奋道:“多少钱?” 叶舟:“因为你收留了我,所以你定价吧。” 牛角人想了想,他也不占叶舟的便宜,立刻说:“我给你二十枚铜币,我只有这么多了。” 这是他的全部身家。 叶舟点点头,牛角人又看了看虎耳人,确定对方没有观察这边后从兜里拿出一把铜币,全部塞给了叶舟——他确实只有二十枚铜币了。 看到牛角人的举动,叶舟的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这个半兽人可以掏出全部身价买一颗糖,没有半点犹豫,甚至没有讨价还价。 但他也可以像这个镇上的其他人一样,眼睛也不眨的送自己的同乡同族去当吸血鬼的口粮。 淳朴又残忍。 收好钱后,叶舟才不动声色地问:“这里是公爵大人直接管辖吗?” 牛角人点点头:“公爵大人平常不会出现,都是管家和少爷在管。” 叶舟:“少爷?” 牛角人没发现自己被套话了,他把那颗糖扔进嘴里,笑呵呵地说:“少爷很好说话,他偶尔会上街,不过都是晚上了。” “公爵大人只有一个孩子吗?”叶舟问完以后解释道,“我担心以后因为不认识,得罪他们。” 牛角人想了想:“公爵大人有三个孩子,一位小姐和两位少爷。” “少爷们经常会出现,不过小姐我也没见过,只是听他们说有一位小姐。” 叶舟抿了抿唇,他问道:“那我能进城堡见公爵大人吗?” 牛角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见公爵大人干什么?公爵大人是不见人的,如果你有什么要禀报的事,只要走到城堡门口,告诉城堡守卫就好了。” 叶舟:“城堡有守卫?” 牛角人:“当然,如果没有守卫,有人要进城堡做坏事怎么办?” 叶舟花了不少时间从牛角人嘴里挖消息,终于拼凑出来城堡的守备力量,守卫大约在二十人左右,都是最骁勇善战的人族和精灵。 他们白天黑夜都会站岗,不过晚上会有四个小时处于无人监管的时间。 牛角人毕竟是镇里的边缘种族,进不了核心权力圈,所以知道的很有限。 但就连他都知道公爵的女儿不受重视,可想而知莎拉在这个镇子的地位。 谁都可以欺负她,谁都能踩她一脚。 叶舟双手在牛角人看不见的地方紧握成拳。 他的双眼里是一簇难以掩饰的火焰,叶舟只能微微低头,不让牛角人看到自己的双眼。 牛角人在解答完叶舟的疑惑后还十分善意的提醒道:“你之后如果见到少爷,千万不要提到小姐。” 他小心翼翼地咽了口唾沫,声音有些颤抖,带着浓烈的恐惧:“少爷不喜欢有人提到小姐。” “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一定要记住。” 叶舟点了点头,他再次抬起头来,目光平静柔和,嘴角还带着笑:“我记住了,谢谢你。” 牛角人错开了目光,他的脸有些红,期期艾艾地说:“没什么。” 牛角人不敢看叶舟,声音小却坚定:“你一定能找到工作,分到房子的。” 他不会让这个好看的人族被带走。 第134章 就和草儿一样,叶舟和邹鸣也被关在了这间屋子里。 两个半兽人并没有在屋内待太久,他们还有工作要去做。 叶舟也是个牛角人谈过之后才知道,草儿了解的并不全面,这里的居民除了要“进贡”活人以外,还分配了日常工作,像是牛角人和虎耳人,他们需要去榨油坊,每天至少要工作十个小时。 当然,有“客人”的时候是可以请假的。 “又要进贡,又要当奴隶,他们还觉得现在的生活挺好。”叶舟坐在桌边,现在是白天,他们又被锁着,也没地方去,还不如聊几句。 牛角人的言语间带着满满的对镇子的维护和感激。 可能这个镇子对他们来说,确实是个人间天堂,每天只需要干活就能生活下去,有可以容身的屋子,有衣服可穿,还有食物和干净的水,即便他们要抛下人性,即便要他们像奴隶一样不停干活。 叶舟经过了几个位面,竟然奇异的理解他们。 但理解不代表认同,这里魔幻的让叶舟咋舌。 夜晚来临的时候,两个半兽人回来了,他们还带回来了晚餐,四块黑面包。 叶舟看着他们随意的把面包拿出来,又去倒了四杯水,心里清楚他和邹鸣应该是被“拉拢”的对象,昨天来的草儿被拉拢,今天他和邹鸣被拉拢,这大概证明这个镇子已经找不到新的供血来源了。 毕竟他们不敢朝周围的农户下手,只敢骗来外地人。 邹鸣走到窗边,窗户也是被关上的,但火光能从缝隙中穿进来。 外面有城镇居民在走动,他们看起来和普通的城镇居民没有区别,会凑在一起说笑,手里提着菜篮子,篮子里是粮食和菜。 虽然到了夜晚,但居民们还是会在镇子里走动。 邹鸣的目光很快落到了几个人身上,这些人的衣着比普通居民精致,他们个子并不高,身材削瘦,脚下踩着皮质的靴子,衣服剪裁的非常合身,窄小的袖口表明他们并不劳作。 哪怕是夜晚,他们也还戴着帽子,哪怕是少年人,手里也拿着铁制的拐杖。 他们走到哪里,哪里的居民就像遇到天敌的鱼群一样散开,恭敬的站在两边,动作僵硬又不失敬畏的低头弯腰,朝他们鞠躬。 邹鸣收回了目光。 这些人就是小镇的统治阶层,只有在夜里才能出现的吸血鬼。 他们并不会在居民里挑选食物,他们就像深海里的安康鱼,镇民是他们头顶的灯,用来诱惑猎物自投罗网。 与其说镇民是他们的奴隶,不如说他们是共生关系。 只是这个共生关系格外畸形。 但却比一般的合作关系更为稳固,因为一旦吸血鬼的事曝光,镇民们作为助纣为虐的走狗,肯定也会被当做吸血鬼处刑,所以哪怕真的出了事,镇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会保护这群吸血鬼。 “你怎么只吃这么点?”牛角人问叶舟,他忧愁的看着这个“瘦弱”的人族,忧心忡忡地说,“不吃饱就没有力气,没有力气你就找不到好工作。” 叶舟看着手里的黑面包,实在是吃不下去。 这些面包可不像超市里的面包那么可口,不仅卫生堪忧,面包里还混着麦麸和小石子,但哪怕忽略麦麸和石子,依旧干涩到不能入口。 叶舟吃了一口,感觉自己在嚼被聚合在一起的沙子。 而且还没什么味道,如果非说有什么味道的,大概就是一股柴火味。 但半兽人吃得津津有味,牛角人担心叶舟吃不饱,还一脸肉疼的把面包掰成两半,把小的那一半递到叶舟面前,那双圆溜溜的眼睛关切地看着叶舟,轻声说:“多吃点,不然肚子饿睡不着觉。” 第192节 叶舟摆摆手,他不知道该对牛角人做出什么样的表情。 对方此时对他的善意是真的,但对方一直在不断害人也是真的。 太矛盾了,矛盾到叶舟甚至要深吸一口气,才能勉强对牛角人挤出一个笑容来:“我来的路上吃了东西,现在还不饿。” 说着把自己的面包推到了牛角人面前:“谢谢你们收留我和我朋友,我真的不饿,你拿去吃吧。” 牛角人看着叶舟推过来的面包咽了口口水,他很馋,毕竟他一天能吃的食物是有限的。 如果叶舟和邹鸣没来,这段时间他们就是毫无成果,既没有骗到同族,也没能拉拢到外乡人。 光靠工作挣来的食物,一天一个人也就两块黑面包。 能维持日常生活,但不能真的填饱肚子。 早上一块,晚上一块,他们是没有午饭的,一天只有两餐。 “你真的不吃?”牛角人舔了舔嘴唇。 叶舟点点头,表情很肯定:“我真的吃不下,你吃了就是帮我的忙,毕竟不能浪费食物。” 再三确认之后,牛角人咧开了嘴角,他把叶舟的面包放到自己面前的桌面上。 虎耳人则是看了眼邹鸣。 邹鸣把自己那块也没怎么动的面包递给了虎耳人,虎耳人可没有客气,他毫不迟疑的伸手接过,用一种“算你识相”的眼神看了邹鸣一眼,然后塞进了自己嘴里,大口咀嚼起来。 “吃饱喝足”之后,牛角人留在了屋内,虎耳人则是离开了这间屋子。 牛角人的口舌并不伶俐,他花费了大量时间尬夸这座小镇,小到一草一木,大到小镇中心的城堡,全都被他详细的夸了一遍。 尬夸的时候他还会观察叶舟的神情,但他看不出来叶舟有没有被打动,只能“暗示”道:“你想加入我们吗?只要你留下,你也能分到房子,你是人族,能分到很好的房子,每天能多领一块面包,偶尔还能吃到菜和肉。” 牛角人只看着叶舟,并不看坐在另一边的邹鸣。 叶舟竭力做出一副充满期待的样子,他的声音变大,带着一股亟不可待的憧憬:“我们赶路过来就是为了能留在这里。” “外面的世界太可怕了。” 叶舟回忆着敏兹尔大陆的凯恩曾经向他描述的平民生活,低着头说:“我们要给领主很多地租,还要交税,每年交完税和租子留下的食物不够我们果腹,我的父母和兄弟们掏出了所有钱,希望我能找到一个让家里人都能落脚的地方。” 他模仿者凯恩说这些话的表情和动作,全身都在微微颤抖,像一只迷路的羊羔:“只要能有个地方落脚,交完租子和税以后能填饱肚子,每天都有饭吃就够了。” 牛角人连忙安慰:“肯定可以,你们都能留下来。” 牛角人说完以后期期艾艾地问:“你们今晚应该就能分到房子,之后……之后你会来看我吗?” 牛角人连忙说:“我会编花环,我可以编花环给你,我还会做柜子和编竹筐,我都能给你做。” 叶舟看向他,牛角人觉得眼前这个“瘦弱”的人族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尤其是他笑着的时候,那双眼睛里像是有无数未曾出口的情诗。 牛角人的脸慢慢红了,他咽了口唾沫后低下头,小声说:“你长得很好看。” 叶舟愣了愣,他迟钝地回道:“谢谢。” 好在他们没有等待多久,半个多小时候,虎耳人就敲响了门。 和昨晚草儿的遭遇一样,当叶舟和邹鸣走出房门时,看到的就是站满了街道的居民们,他们微笑着看着叶舟和邹鸣,似乎是在欢迎他们加入这个小镇。 叶舟在这一双双眼睛的恐怖注视下悄悄的深吸了一口气。 虎耳人走在前面,带着叶舟和邹鸣走向分配给他们的房子。 因为是两个人,还是人族,所以他们分配到了一栋两层小楼,正好和昨天的老妇人在一条街上。 他们没有提出任何意义,虎耳人在打开房门让他们进去之前,也告诉了他们之后每个月都需要带人过来,晚上会有人把那些人带走。 至于去哪里虎耳人没有说。 只问他们愿不愿意接受,不愿意的话他们现在就可以离开镇子。 叶舟当然愿意。 他也不相信如果不愿意可以离开镇子,已经知道了这样的消息,如果选择离开,就是选择死亡,毕竟这里的吸血鬼连周围的农户都不敢下手,这证明他们还有畏惧,不敢让这件事泄露出去。 等叶舟和邹鸣进到屋内,虎耳人把这栋房子的钥匙交给他们之后,他们进驻这座小镇的仪式也就结束了。 关上门,叶舟看了眼邹鸣,两人都没有说话,他们点燃了煤油灯,把窗户打开一个缝隙,只等街道上的人全部散去,他们就可以行动了。 叶舟走到窗边,走向邹鸣,两人并肩而立,目光都望向窗外。 “我记得莎拉说过,她想杀了她的母亲和兄弟。”叶舟表情平静。 “所以我没有帮她吗?” 叶舟的声音没有温度,他问邹鸣: “我怎么会没有帮她?” 邹鸣摇头:“我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只有她知道,不过现在她不可能出现,不能告诉你。” 叶舟:“反正……之后肯定能知道原因。” 既然过去无法改变,就证明有什么原因让他不能帮助莎拉达成她的目标。 要么是他因为什么不能对这里的吸血鬼下手,要么是他下手了,但是没有成功。 不过他总会知道。 第135章 群星璀璨,没有一处乌云遮挡,预示着明天将会是晴空朗照的好天气。 整个小镇静谧无声,人群早已散去,那些之前混迹在人群中的吸血鬼们也已经消失。 白天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小镇此时像是一座死城。 “我看到他们从那边过去了。”邹鸣和叶舟一起出门的时候在叶舟耳边小声说。 叶舟知道邹鸣话里的“他们”是统治这座小镇的吸血鬼。 他们分配到的房子距离城堡并不远,但因为提前不知道会分到哪儿,所以他们只让草儿等在她分到的屋子里,到了时间他们会过去接她。 于是在前往城堡以前,他们要先绕路去接草儿。 找到莎拉以后他们就要立刻离开这座小镇。 想到莎拉在望远镜里的样子,叶舟恨不得去系统里换个光子炮,一炮把这座小镇夷为平地。 草儿换好了衣服,早早的等在门口,刚听见门外传来脚步声她就立刻推开了虚掩着的房门。 虽然雇员们不会衰老和生病,但身体的新陈代谢不会停止,草儿的头发现在已经到了肩膀和腰部的中间,她学着冯玲的样子,用皮筋把头发在脑后盘成了一个小圆球。 只不过叶舟每次见到她扎这个发型,都为她的发际线忧心忡忡。 幸好他们是在不属于自己的位面,否则草儿估计不等中年就半秃了。 “走吧。”叶舟小声说。 他们没有在街道上大摇大摆的朝城堡走去,而是靠着街边往城堡走,哪怕他们手里有手电筒,叶舟也不敢打开。 如果只是普通镇民,那手枪就已经足够了。 可这里还有吸血鬼,叶舟又没有银质子弹,更何况就算有子弹,光用手枪也很难击中心脏。 打中腹部或头颅不难,好歹练了这么久,叶舟还算有自信。 可打中心脏就困难了,对方不可能站在原地不动,也不可能毫不掩饰自己的弱点。 真的打起来,叶舟知道他们其实没有太大胜算。 吸血鬼能不怕死的冲过来,叶舟可不能不怕死的跟他们搏斗,因为他是真的会死。 “快到了。”邹鸣走在前面,他也只带了手枪。 草儿走在中间,叶舟在最后。 草儿紧张的点点头,小声说:“邹哥,我们直接绕过去吗?” “城堡里没人监视周围的情况?” 邹鸣声音平静,他总是这样,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都表现的胸有成竹,似乎无论发生任何事都在他的计算之中。 “有,所以我和你引开他们,叶舟去找莎拉。” 这是邹鸣和叶舟在屋子里商量好的。 虽然知道莎拉在小巷里,可具体在哪里他们都不清楚。 既然救出莎拉的是叶舟,那找莎拉这件事交给叶舟才最稳妥,邹鸣和草儿去找一定会发生意外,不是找不到就是被人发现,过去不能改变,只有叶舟才能找到莎拉。 草儿点点头:“我知道了。” 到达城堡附近后,他们躲在墙根处,邹鸣冲草儿点点头,草儿猫着腰跑向另一边。 从他们的角度看不到城堡里的看守在哪个方向,所以只能采用引蛇出洞的办法。 叶舟在邹鸣给他打了手势后朝前跑,他跑过这条街,跑到一棵树后,从这个角度抬头望去,城堡像个异常庞大的怪物,它一片漆黑,却有从窗内透出来的点点火光,叶舟甚至觉得自己能听见从城堡里传出的音乐声。 那音乐声很温柔,像催眠曲,可并不会让人犯困。 偶尔,他能听见夹杂在音乐声中的笑声。 似乎有人在城堡里举办宴会。 在这个死寂的城镇中,叶舟听着城堡里的声音只觉得浑身发冷。 确定叶舟已经不在城堡正面后,邹鸣和草儿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举枪,他们朝天空放空枪,巨大且连续不断的声音响起,放过空枪之后,邹鸣和草儿并没有立刻“逃跑”。 他们要确认看守们看到他们,知道他们往哪里逃,并且跟上他们。 否则找不到人的看守们会在第一时间首先抛出城堡附近的危险,到时候叶舟不会有机会去到城堡后面的小巷。 这是一步险棋。 但邹鸣提出来以后草儿立刻应和,叶舟虽然觉得这种方法太危险,但现在他们确实没有太好的选择,只能寄希望于邹鸣和草儿的个人能力。 城堡里的看守反应很快,在邹鸣他们离开不到一分钟后,看守们就冲了出来。 整个城堡也迅速亮起,火光几乎充盈了整个城堡。 看守们刚踏出城堡大门,就看到两个人影朝两个不同的方向逃跑。 第193节 “你们追那边。”领头的男人面色苍白,嘴角还有鲜血,他比了一个手势,迅速的把看守们分成了两队,其中一队去追草儿,另一队跟着他去追邹鸣。 而叶舟已经趁乱走到了小巷里。 小巷两边都是民居,不过有墙将这个小巷和民居阻隔开来,民居里也透出火光,估计是里面居住的镇民也被枪声吵醒了。 叶舟微微弯腰,他让自己别去想邹鸣和草儿,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他现在最需要的是找到莎拉被关在哪儿。 但是这条小巷一眼望得见头,哪怕是在漆黑的夜里,空荡的小巷里也没有能藏人的地方。 叶舟深吸一口气,沿着墙根寻找起来。 他找了两圈,就在他准备掏出微型手电筒,赌一把的时候,一股血腥味忽然传到了他的鼻尖。 除了血腥味以外,还有一股若有似无的腐烂的臭味。 叶舟的听觉视力和嗅觉,都在他成为位面超市老板那天开始得到了提升。 虽然叶舟偶尔会和邹鸣开玩笑,说自己现在的鼻子是狗鼻子,但他心里也清楚,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是优势。 他静下心来,朝着那股血腥味浓重的方向走去。 很快,他来到了城堡和墙壁的夹角处。 叶舟微微弯下腰,他越靠近地面,闻到的血腥味就越重。 他从衣服兜里掏出微型手电筒,又掏出一块手帕,把叠了两层的手帕放在手电筒上。 手电筒的光被遮住了大半,这点微弱的光线不至于让他被人发现,但足够他观察脚下的情况。 叶舟半蹲下去,终于看见了脚下的栏杆。 就像是城市里下水道的铁栅栏,但是有一大半被城堡遮挡,只露出食指那么长的一小块。 但这光照不了太远,叶舟看不见地下是什么情况,但他觉得莎拉有百分之八十的几率在这个地窖里。 叶舟又开始寻找地窖入口。 好在他还记得上次通过望远镜看到莎拉的时候莎拉所处的方位。 他靠着记忆力找了过去,很快就感觉到了脚下的触感不对。 泥土和木板的区别不小,叶舟找到了可拉动的地窖木门,只是这扇木门似乎被人黏合过,他用了很大的力气,尝试了几次都没能打开。 这木门也不是用蛮力就能打开的,它很厚,毕竟合上的时候要充当地板。 叶舟从兜里掏出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塑料瓶。 这是他从系统里买来的腐蚀性药水,就这么小小的一瓶,超市要价二十万。 倒不是因为他提前想到了药水的作用,纯粹是因为对“化尸水”的好奇,毕竟在商品介绍里,这么小一瓶药水,可以腐蚀一整块合金板。 叶舟买了以后还有些后悔,毕竟价格这么贵,他又没有能用上的地方。 但从系统里买来的东西又不能退货,只能随身带着,看看有没有机会用上。 叶舟把药水倒在了木板上。 很快,一股树木被灼烧的味道蹿到了叶舟的鼻尖。 他连忙捂住鼻子,这股味道实在太难闻了。 等了不到三十秒,木板被完全灼穿,叶舟朝下看了一眼。 药水不仅灼穿了木板,还把木板下的楼梯也给从中间截断。 叶舟:“……” 他只能跳下去了,希望落地的姿势好一点,别摔到尾椎骨。 跳下去的前一刻,叶舟深吸一口气,闭着眼睛往下一跳—— “砰”地一声,叶舟龇牙咧嘴的撑着地面站起来,他果然还是摔到了尾椎骨,屁股疼得他走路都一瘸一拐。 不过他依旧不敢直接用手电筒,好在他刚落地,就发现旁边不远处有一张桌子。 桌上放着一个烧到一半还能继续用的烛台。 叶舟先用打火机点燃了蜡烛,微弱的火光亮起以后,叶舟倒吸了一口凉气。 桌子上除了烛台以外,放满了染着血的“刑拘”。 巨大锋利的剪刀,焦黑的烙铁,还有铁链和沾满血的麻绳。 剩下的叶舟没有细看,他只是晃了一眼,就感觉喘不过来气。 他举着烛台,慢慢朝地窖深处走去。 他希望莎拉在这里。 又希望在这里的不是莎拉。 豆大的火苗照不亮整个地窖,叶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终于,他在地窖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个怪异的“人”。 她的四肢和脖子都被铁链锁着,被迫平躺在地上,肚子被剖开一个大洞,叶舟什么也看不见,但还有肠子连接着散落在她身体旁边的内脏。 叶舟脸色剧变。 他终于知道自己闻到的腐烂味道是哪里来的了。 那些散落在外的内脏,已经开始腐烂了。 第136章 漆黑的地窖里,唯一的光源只有叶舟手里拿着的烛台,为了不引人注目,他甚至没有将三根蜡烛一起点燃,只有一根蜡烛上摇曳着飘忽的火光。 那点光照不亮这个地窖,却足够叶舟在朝里面的人走去时,确认对方的身份了。 他的脚像踩在云端上,落不到实地,大脑晕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此时是什么样的表情。 有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这个镇子,连同这个镇上的人,都应该被毁灭。 叶舟小心翼翼的弯腰,拾起莎拉散落在地上的内脏,那些已经腐烂的脱离了她的身体太久,就算塞回去也无法再被她的身体“救”回来。 哪怕杀过人,见识过战争和血肉横飞的画面,叶舟依旧对这一幕感到不适。 可能因为此时躺在地上的不是陌生人,而是当他还弱小时就跟在他身边保护他的朋友。 叶舟捧着那些站满了泥土和灰尘的内脏跪坐在莎拉身旁。 他不知道莎拉现在能否看见他,能否听见他,但他仍然声音轻柔的安抚她:“很快就好了,马上,你很快就能……” 叶舟察觉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于是他闭上嘴,不再说话。 莎拉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强有力的保护者,而不是一个快要哭出来的“累赘”。 于是叶舟学着邹鸣的样子,他摒弃了自己脸上所有表情,像个有人类外表的机器人。 他把那些尚算完好的内脏塞进莎拉被打开的腹腔中,他心里清楚,以吸血鬼的恢复力,哪怕只剩下心脏,他们也能继续存活。 叶舟伸手把莎拉腹部的皮肤合上,下手之前,他抬头去看莎拉的脸。 脏乱的头发遮住了她的大半张脸,从叶舟的角度只能看到莎拉的下半张脸。 莎拉腹部的皮肤慢慢愈合,但愈合速度很慢。 叶舟掏出一把小刀,他划破了自己的掌心,把手凑到莎拉嘴边。 莎拉没有力气吮吸,叶舟只能用另一只手掰开莎拉的嘴,让血珠流下去,落进莎拉的嘴里。 随着鲜血落入莎拉的嘴里,她腹部的“伤口”终于加快了愈合速度。 叶舟看着最后一点缝隙合上以后就移开了手,他找了找,从衬衣的下摆撕下一块布,简单的给自己缠了缠。 因为担心伤口愈合,鲜血流不出来,或者流的太少,叶舟下刀的时候划痕很深。 没有撒药,布条缠了好几圈还能看到晕出的血色。 但叶舟不太当回事,他开始和锁住莎拉的锁链斗智斗勇。 好在他还剩一点药水,直接在每条锁链上倒了一点,等锁链被腐蚀之后立刻把莎拉抱了起来。 他像是抱着一把骨头。 轻飘飘的,几乎没有重量。 叶舟轻轻拍了拍莎拉的后背,声音很轻,好像他怀里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喝出一口气就要散掉的易碎品:“别怕,我们很快就出去了,你安全了。” 他说完后就走向出口。 外面现在没什么声音,他们还没有被发现。 如果被发现了,现在应该已经跳下地窖了。 由于台阶被腐蚀,叶舟只能先把莎拉推上去。 好在莎拉恢复了一点力气,她虽然不说话,但也明白叶舟是来就她的,她用靠着叶舟的血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的力气抓住了入口的边缘,在叶舟的推送下爬了上去。 看着莎拉上去之后,叶舟才从旁边搬来桌子,踩着桌子爬了上去。 叶舟终于踏出了满是血腥味的地窖,他爬上地面的那一刻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地面的空气相比地窖,甚至让他觉得有股香气。 他站稳脚跟,低头看向正仰头看着他的莎拉。 杂乱的头发遮住了莎拉的大半张脸,但叶舟已经能从头发的缝隙中看到莎拉的眼睛。 一双绯红的,宛如鸡血石的眼睛。 叶舟如释重负的笑了笑,他伸出双臂,再次把莎拉抱了起来。 他摸了摸莎拉的后脑,轻声说:“走了,带你回家。” 莎拉没有挣扎,但她也没有给叶舟任何回应,只能把下巴放在叶舟的肩膀上,看向叶舟身后的城堡。 城堡灯火通明,里面不断传来人声和脚步声,以及杯子被砸碎的声响。 莎拉努力伸长脖子,看向城堡的最高处。 那里住着这个小镇最有权势的,她的母亲,给她这一身血肉的人。 莎拉微微低头,长发再次遮住了她的双眼。 第194节 叶舟按照下午和邹鸣定好的路线向外跑。 在进入小镇之前,叶舟和邹鸣在高处已经拍下了整个小镇的全貌,从小巷出去的路他们规划了好几条,。 叶舟选择了最远,也最安全的一条路。 这条路线上的屋子都很老旧,住着的人也不多。 在女公爵来之前,这座小镇估计没有现在的繁华样子,从这些多年没有维护过的房子就能看出来,吸血鬼公爵给这座小镇带来了繁华,只是这繁华建立在累累尸骨之上。 一层又一层的鲜血和尸骨,堆起了这座宛如“人间天堂”的乐园。 整个小镇都被动员了起来,所有居民都从屋内走出来,看守们人手不够,不能一家家查探,只能让镇民们互相监视和探查。 人群乱做一团,反而给了叶舟最好的掩护。 他紧紧抱着莎拉,就着人群聚集处传来的微弱火光跑到城墙根。 这是他和邹鸣约好的地方。 果然,叶舟看到了城墙上挂着的绳子,他先把绳子栓到莎拉的腰上,又拉了拉绳子,示意墙外的可以拉了。 那边很快有了动作,邹鸣的力气叶舟有数,莎拉转瞬间就被拉了过去。 叶舟松了口气,庆幸莎拉全程没有挣扎和尖叫。 绳子很快又放了过来,叶舟单手抓住绳子,借力两步爬上了城墙,然后一跃而下。 他刚刚站稳,邹鸣就已经揽住了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说:“走。” 叶舟抬头看到草儿抱着莎拉,打起精神冲邹鸣点点头:“回去吧。” 他们没有再继续说话,而是朝着超市的方向走去。 走出一段距离后叶舟才问:“你们没遇到什么危险吧?” 邹鸣还没说话,草儿从一边探出头来,她一脸心有余悸地说:“老板你不知道,他们甚至还放狗追我们!幸好我跑得快!” 她的惊恐中还带着股得意劲:“我别的不行,逃跑绝对在行。” 逃难的时候,她似乎一直在逃跑,逃避山匪,逃避兵老爷。 跑得时间长了,跑出了经验,不用人教就知道怎么呼吸,怎么摆臂。 现在养好了身体,简直能跑出冠军风采。 叶舟其实看到邹鸣和草儿的时候就已经放心了,他接着问:“追你们的看守,是人类还是?” 邹鸣摇头:“只有领头的那个是吸血鬼,别的都是人类。” 他们会不断吸纳人类到小镇里,却不会发展的族群。 原因也简单,需要进食的同类多了,食物就少了。 现在小镇还能维持岌岌可危的平衡,可一旦新来的镇民变少,骗不到人了,吸血鬼们就会对这些“帮助”他们的镇民下手。 走了一截路,叶舟冲草儿说:“把她交给我吧,你也累了。” 草儿紧紧抱着莎拉,她看了一眼邹鸣,随后冲叶舟连连摇头:“仙人,莎拉是我姐姐,这是应该做的,她那么护着我,又愿意教我,我怎么能连抱都嫌累?” 说完她低头看了眼怀里的莎拉,莎拉已经睡着了。 按理来说,夜晚是吸血鬼最后精神的时间。 只有莎拉这种身受重伤的吸血鬼才会觉得疲惫,才会睡过去。 叶舟没有强求:“走吧,我们快点回去,吃点东西洗个澡,也早点休息。” 他们也累了两天,这两天没怎么吃东西,也没怎么休息,救到莎拉之前精神紧绷,救到莎拉之后放松下来,总算觉得累了。 走到一半,叶舟没忍住问邹鸣:“还有吃的吗?” 邹鸣把包袱打开,里头还有两瓶水和一袋饼干。 叶舟撕开饼干的包装,也不问,拿了一块就塞进邹鸣嘴里,邹鸣的眼睛微微瞪大,他正要推拒,叶舟就已经趁他张嘴的时候又塞了一下,这下邹鸣只能闭嘴咀嚼了。 他还给草儿也分了一块,这是压缩饼干,一袋里只有三块,一人一块正好。 不过对草儿他就没有喂了,毕竟是异性,还是上下级关系,这种举动不太好。 草儿也不推拒,叶舟给她什么她要什么,叶舟不给她也不会自己伸手要。 好在这个镇里距离超市并不远,他们没有走多久就钻进了树林。 循着记忆中的方位,总算找到了超市。 这个时间点超市里的雇员们正在休息,他们都住在超市旁边的员工宿舍里。 叶舟也拿出钥匙,准备先让草儿带莎拉去自己的房间洗澡。 莎拉跟草儿睡一晚,他去跟邹鸣挤一挤。 毕竟这么晚了,没必要把其他人都吵起来。 “我去超市里拿点吃的。”叶舟把房间钥匙交给邹鸣,“你想吃什么?” 邹鸣:“我都行,你拿什么都可以。” 叶舟又问草儿,草儿也饿了,小镇里的黑面包对她来说也属于难以下咽的存在,她咽了口唾沫说:“我、我要一桶方便面,能给我带根肠吗?” 叶舟:“行,你要什么肠?” 草儿:“玉米肠!” 叶舟也喜欢吃玉米肠,他点点头,让邹鸣和草儿先上去,自己打开了超市的门。 进了超市,打开入口的灯,叶舟闻着超市里的味道,甚至有种恍若隔世的诡异感。 明明只是离开了小镇不到三天,却好像离开了三个月那么长。 总算是回来了。 · 很温暖,莎拉恍惚的想,她感觉自己像是被人拥在怀中,又像是躺在柔软的云中。 柔软又温暖。 她是在做梦吗? 莎拉不愿意睁开眼睛,她担心一旦睁开眼睛,这温暖的幻觉就会立刻离她而去。 人说死前会出现幻觉,她是快死了吗? 不对,她是吸血鬼,如果没人用银子做个的武器刺穿她的心脏,她就死不了。 还不如死了呢。 莎拉闭着眼睛想,死了就解脱了,不会再有人欺负她,虐待她。 就在这时,旁边却传来的动静,好像有人从柔软的床上起来,还带动了躺在一边的她。 莎拉身体的立刻变得僵硬,指甲变长,犬牙也探了出来。 她感觉到那个人绕过了床,于是她悄悄睁开眼睛。 是个女人,但是不是她熟悉的女人,这个女人没有苍白的皮肤,没有血红的瞳孔,更没有纤细的四肢,她不是吸血鬼,也不是她见过的任何一个人族。 她看着这个女人拉开窗帘,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 莎拉瞪大眼睛,这个窗子竟然没有封起来!这么大的缺口! 为什么没有风灌进来? 她用被子半捂住头,从缝隙中去看女人,女人站在窗前伸了个懒腰,然后转过了身。 莎拉立刻闭上了眼睛。 “起来啦。”草儿知道莎拉没有他们相处的记忆,因此并不直接喊莎拉姐姐,而是伸手推了推莎拉,“仙人知道你需要补充营养和体力,给你准备了猪血和鸡血,鸵鸟血和牛血也有,你看看你喜欢哪种。” 草儿虽然知道莎拉吸血,但也不清楚莎拉的口味,毕竟莎拉喜欢吃血旺——哪种血做成血旺味道都差不多,因此实在看不出偏好。 莎拉躲在被子里,她全身冰冷,她的本能告诉她,眼前这个女人是她的威胁。 草儿看莎拉不动,还以为她闷出毛病了,伸手就要掀开被子,就在她掀开被子的那一刻,莎拉突然从床上一跃而起,尖锐的指甲对着草儿的眼睛扑了过去。 草儿被吓了一跳,但好在她的脑子虽然没反应过来,但身体反应过来了。 她抬起一只胳膊,挡住了自己的眼睛,感觉到疼痛的那一刻,她立刻用另一只手扯住了莎拉的后领,迅速的将莎拉翻过去,膝盖抵住莎拉的后腰,把莎拉的双手反剪到身后。 做完这一切,草儿后怕的吐出了一口气。 刚刚如果她身体反应不及时,现在她已经是个瞎子了。 哪怕对方是莎拉,草儿也有点生气,不过她也知道这怪不了莎拉,她叹了口气:“你被救出来啦,以后你可以留在这儿,没人会打你,也不会有人骂你,这里的每个人都会把你当家人,当朋友。” “我知道你现在不相信。”草儿想了想,“等你见到仙人就会相信了!” 她笃定道:“仙人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能做到,他会保护你的!” 莎拉的头闷在被子里,她也不挣扎,因为知道自己没有胜算了。 她现在很虚弱,内脏还没有长好,她需要进食,需要补充能量,刚刚已经是她耗尽体力的最后一搏了。 她失去了挣扎反抗的力气。 “我现在放开你,你别打我啊。”草儿“威胁”道,“你、你要是还攻击我,我就打你屁股!” 莎拉:“……” “你给点反应。”草儿,“你答应了就点点头。” 莎拉点了点头,草儿松开了钳制住莎拉的手和膝盖。 莎拉翻过身,正面朝天,看着头顶奇异华丽的吊灯问:“这里是哪儿?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救我?” 她终于记起昨晚自己得救的经过了。 记起了男人朝她走来的样子,记起对方手中烛台散发着的温暖光芒,也记起了对方划破手掌喂到她嘴里的血。 而记忆最深的,是对方温暖而有力的怀抱。 莎拉的声音沙哑难听,不是小女孩的声音,而是受尽磨难的成年女性的声音。 但草儿听过莎拉这样的声音,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常,反而兴高采烈地说:“这儿是超市,我们是……是你的朋友,这儿以后就是你的家了” 草儿还不知道莎拉之后会离开。 第195节 她真心实意的认为莎拉会一直留下。 就在这时,房间门口传来了敲门声。 邹鸣的声音从外面传来:“该去吃饭了。” 草儿:“就来!我给她找身衣服!” 好在叶舟拿食物回来的时候记得莎拉洗完澡后要换衣服——她原本的衣服早就破烂的不成样子,说是破烂都算夸奖它,只能说是几缕布条。 他在超市里拿了小女孩穿的连衣服,但没有莎拉自己的裙子那么华丽,更不是洛丽塔风格,就是简简单单的白色连衣服,胸口还有卡通动物的简笔画、 莎拉在草儿的帮助下换好了衣服,她这才发现自己似乎被打理过。 她原本漆黑的手臂被洗干净了,就像正常的吸血鬼一样苍白,她抬手摸了摸的头发,不再油腻,干净清爽,而且短了不少。 草儿在旁边心虚地说:“下面的头发实在是梳不开,虽然没有虱子,我还是给你剪了,但是没剃,这个发型也挺好的,仙人说这叫波波头,很流行的。” 她也不说在哪儿流行。 但莎拉没有说什么,她只是问:“我的手臂和腿,都是你接的吗?” 草儿摇摇头:“我哪儿有那个本事,我只能让人伤上加伤,能给你正骨的只有医生,不过你恢复得很快,换成普通人的话只能截肢了,根本救不回来。” 莎拉:“那个……那个救我的人……他叫什么名字?” 草儿立刻说:“不能直呼仙人的名字,你学我的样子,叫仙人就好了。” 草儿还不忘对她说:“你刚刚攻击我就算了,可不能这么对仙人!否则是要天打五雷轰的!” 莎拉不太理解的草儿的意思,但她能看出草儿脸上的郑重,因此抿唇点了点头。 草儿安心了,她笑着说:“仙人像父亲一样呢。” 莎拉愣了愣。 父亲? 她的世界里只有母亲,而有关于父亲,她只知道那是个懦弱的男人,虽然是人族里的贵族,但他在发现母亲是吸血鬼后就离开逃离了她,哪怕那时候她已经出生了。 他甚至没有看她一眼。 这些都是母亲告诉她的,但她知道母亲没有说谎,她也不屑于撒这种谎。 对母亲来说,她是吸血鬼的耻辱,可能对父亲来说,她是人族的耻辱。 她似乎两个种族都是,又都不是。 没人认可她,也没人会接纳她,他们只会像驱赶苍蝇一样驱赶她,恨不得她从未出现过。 莎拉平静地说:“我没有父亲。” 草儿:“……我的意思是,仙人就像父亲一样,他有时候也像母亲!” 莎拉看着草儿,以为她疯了。 草儿笑着说:“仙人像父亲一样鞭策我们成长,又像母亲一样爱护我们,你很快就会知道的!” 莎拉被动的被草儿牵住了一只手。 草儿把一双儿童拖鞋放到她脚下:“待会儿吃完饭我们去超市里选鞋子,再多选两套衣服,你还要换洗。” “仙人跟我说过了,这段时间都是我带你休息,照顾你。”草儿给莎拉穿好鞋,站起来以后拉着莎拉朝外走,“你要是有什么需要的就告诉我。” “我再说一次。”草儿停下脚步,认真地说,“你不能攻击我。” “如果我出了事,你也会倒霉的,而且你以后肯定会后悔!” 莎拉点点头,她知道自己此时的孱弱,没必要和对方起冲突,更何况这个女人说的好像是真的,毕竟她一无所有,人族和吸血鬼都想杀她,这些人救了她,根本不可能从她身上得到任何好处。 莎拉被草儿牵着手,在地毯上慢慢走动。 这是她第一次穿鞋。 她以前的衣服是她从仆人那里偷来的。 可是她偷不到合脚的鞋,随便偷一双鞋,也会因为太大,在被追赶的过程中落下。 这是拖鞋? 莎拉看着脚下这双无法把脚包起来的鞋。 这鞋好奇怪。 可是才走了几步,莎拉就察觉到了这双鞋的好处,它的鞋底很软,走在上面她的脚底很舒服,感受不到一点痛楚。 草儿打开了房门。 莎拉下意识的抬起头。 她仰头看着等在门口的男人。 这是她第一次看清楚对方的脸。 对方很高,身材削瘦,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双眼睛。 那双温柔的,似乎蕴含笑意,如星子绕行一般的眼睛。 莎拉呆愣愣地站着,她的手指动了动。 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感觉到了巨大的恐惧。 她这个样子,一定很丑吧? 对方救了她,可她能回报他什么呢? 第137章 莎拉呛住了。 “你慢点吃!”草儿吓得去拍莎拉的后背。 莎拉咳嗽了几声,然后继续埋头苦吃,她像是从来没吃过饭,捧着一碗煮好血旺,李姑知道莎拉的口味,因此加了不少辣椒,红彤彤的一碗猪血和鸭血,看得在场所有人都胆战心惊。 除了邹鸣和陈舒,包括叶舟在内的人都不怎么吃辣。 叶舟是不喜欢,李姑他们则是以前没吃过,现在也只能接受一点点辣味,炒个土豆丝放四颗干辣椒就能把他们辣得眼泪鼻涕不断。 叶舟没什么胃口,昨晚睡前吃得太多,于是他去给莎拉兑了一杯奶茶。 虽然莎拉喝不出奶茶的味道,但能闻到。 他还记得莎拉喜欢原味的,热水冲开后兑了写凉白开,温度就正好,稍微有点烫,但正好可以入口,喝下肚子全身都暖洋洋的。 莎拉吃了三大碗血旺,既满足又惶恐的放下碗筷,缩着脖子不动了。 所有人都在看她,看得她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以前每当有这么多人一起看她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又要被折磨了。 否则那些人根本想不到她,也不会想多看她一眼。 她不认识这些人,但她能感觉到,这些人对她都没有恶意。 他们的目光是温和的,甚至带着些怜悯,莎拉并不为这些怜悯的目光生气,怜悯也是善意,总比恶意好。 “喝吧。”叶舟把奶茶放到莎拉面前。 他没有用奶茶的原包装,而是装在杯子里,这样莎拉才能味道香味。 莎拉看着那杯奶茶,闻着香味,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眼叶舟,她的嘴唇轻微蠕动,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你现在还不能一个人睡。”叶舟也不在乎她有没有回话,他微笑着说,“草儿会带着你,你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可以告诉任何一个人。” 武岩立刻接话道:“对对对,你要什么就跟我们说,能给的都给。” 武岩一直没忘他没有死在那群兵匪的手下,就是莎拉,是莎拉救了他们。 这样的救命之恩,以前没有报答的机会,现在终于有了。 虽然他们也搞不懂为什么大的莎拉走了,来了个小莎拉。 但既然想不通,他们索性也就不想了。 莎拉在众人的殷殷关切下,只能捧着奶茶杯小口小口的喝,但她还是缩着脖子,全身肌肉紧绷,似乎随时准备蹿出去。 吃过饭,草儿就带莎拉去选衣服,超市里的衣服款式并不多,但对莎拉来说已经够了。 草儿给莎拉选的基本都是连衣裙,毕竟她记得她的莎拉姐姐最爱穿的就是裙子,只不过超市卖的连衣裙对比莎拉自己的裙子简直粗糙的没法看。 莎拉被草儿牵着,她也不挣扎,像个任人打扮的洋娃娃,只是在草儿给她比对最后一条裙子的时候问:“你们为什么救我?” 草儿停下动作,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过了好半天才说:“因为你对我们很重要。” 莎拉平静地问:“你们都是人族,你们想从我身上找到长生不老的原因吗?” “我不能对你们进行初拥,我是混血,没有初拥别人的能力,被我咬了你们只会死。” 草儿突然伸手揉了把莎拉的头——她早就想这么做了,但一直没敢。 莎拉也愣住了,她抬起头,草儿收回手,轻咳了一声:“你要不要再去睡会儿?要不去看动画片?” 莎拉迷茫道:“什么是动画片?” 草儿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说:“你看了就知道了。” 于是莎拉就这么被草儿拉到了休息室里,不仅给她送上了辣椒味的棒棒糖,还有可以拿来当零食吃的油炸辣椒,一切都准备好以后,草儿就陪着莎拉待在休息室里看电视。 而叶舟和邹鸣陈舒他们则站在超市门口。 “现在怎么办?”陈舒在听完叶舟的表述后从兜里掏了盒烟。 叶舟看了她一眼,有些好奇:“你还抽烟?” 陈舒:“不常抽,偶尔,你们要是介意我就叼着。” 叶舟摆摆手:“你抽吧,又不是在超市里,只要在超市里别抽就行,扔之前记得弄灭,别搞出森林火灾。” 陈舒点点头,她又问:“所以我们现在没法跟那个小镇做交易,周围的农户又没有购买力,很可能做不成买卖?那不然我们把超市缩小了找个能做买卖的地方吧?” 叶舟微微摇头:“这附近我都用无人机看过了,只有这个小镇还算富裕,别的城镇都很穷。” 第196节 他原本以为其它城镇普通平民的生活条件就算不能跟这个吸血鬼小镇的比,至少也不会比这附近农户的差,结果吸血鬼小镇对比这些普通城镇,真的格外美好。 道路开阔平整,城外就有成片的土地,在牛角人的解释下,叶舟还知道城镇里的居民在城外紧挨着小镇的农田耕种时是不用交税的,甚至可以免费领到种子。 不少镇民虽然只能勉强骗到够让他们继续待在镇子里的同乡或者旅人,但靠着种地也能过得不错。 吸血鬼们还会收购镇民们的手工品和农作物,拿去再分配。 “他们还挺会可持续发展。”周远鹤都笑了,“威逼只会引起反抗,但只要变成利益共同体,这个联盟就能坚不可摧。” 陈舒点头:“但是这样一来……” 她想了想,还是说:“我还是没想到这下我们怎么挣钱。” 没有顾客群体,他们的东西再多再好,也卖不出去,卖不上价格。 而且这里距离吸血鬼小镇太近了,他们要是卖货物给附近的农户,马上就能传到吸血鬼的耳朵里。 叶舟:“所以才找你们来商量这件事。” 邹鸣说:“把那个小镇打下来吧。” 所有人都看向邹鸣,邹鸣并没发现自己的发言有多惊世骇俗,他依旧那副四平八稳的模样:“打下来了,就能用这个小镇做据点,吸引附近的平民过来做交易。” 叶舟沉默半晌:“那镇里的人呢?” 杀吸血鬼,叶舟没什么抵触情绪,甚至于如果他没接触镇民,也不觉得这些助纣为虐的伥鬼有什么值得同情,不该杀的地方。 可他接触了,甚至和牛角人说过话,被对方“照顾”和“帮助”过。 叶舟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他心里清楚这些镇民手里都沾着人命,即便不是他们亲手杀的,但他还是很难把这些人和吸血鬼等同起来。 他甚至希望这个世界是黑白分明的,好人就是好,坏人就坏,这样就能毫无心理负担。 “那些被他们骗去的人,都已经死了吗?”叶舟忽然说,“应该不会立刻杀死吧?” 叶舟:“他们应该会把那些人养起来,可能有些人会死,但至少会有一小半人还活着。” 否则抓一个杀一个,不能持续取血,小镇里的居民早就遭殃了。 叶舟忽然说:“如果能成功把他们救出来最好,这样我们真要对这个镇子下手,可以让他们处置那些镇民。” 让苦主决定最好。 邹鸣:“我和陈舒再进去一次。” 叶舟立刻阻止:“不行,他们这几天肯定不会吸纳新人,应该会花时间排查,你们现在过去他们肯定会怀疑。” 他不怀疑邹鸣陈舒的能力,但有些危险能避免就没必要迎头撞上去。 邹鸣嘴唇勾了勾,但很快恢复过来:“我们潜进去。” 陈舒“啊”了一声:“别把我算上,我不会潜伏,你要闹事倒是可以带着我,潜伏就算了,我潜不了。” “我跟你一起去吧。”周远鹤突然说,“我想看看吸血鬼是怎么取血的。” “说不定遇到生命垂危的,第一时间处理还能救回来。” 叶舟看邹鸣和周远鹤已经说好了,虽然没有坚决反对,但还是忍不住说:“太危险了,为了挣钱没有太大必要,我们可以再往其它地方走走,反正不赶时间。” 只要找到一个有钱的,就能像挖土豆挖出一堆。 吸血鬼固然可恨,可叶舟分得清轻重,对他而言,邹鸣他们的安全是比吸血鬼们死不死更重要的事。 “算了。”叶舟眼看着劝不动,只能说,“我去系统里找找有没有对付吸血鬼比较有效又简单的东西。” 说完他又看了邹鸣一眼。 邹鸣也看向他。 叶舟忧虑的叹了口气,走进了超市。 陈舒用手肘推了推邹鸣,小声说:“老板这是关心你,担心你出事。” 邹鸣朝旁边站了站,他的眉尾微挑:“我知道。” 周远鹤突然说:“莎拉被救回来了,老板的注意力估计都要放在她身上,所以你才说要再进那个小镇吧。” 邹鸣没说话。 周远鹤没忍住嘲笑道:“跟个小女孩争宠,你也够可以的。” 邹鸣眉头微皱:“她不是小女孩,她已经成年了。” 周远鹤迟疑了几秒:“她现在多少岁?” 邹鸣:“三十岁上下。” 周远鹤:“……确实,不是小女孩。” 陈舒却问:“你还没跟老板摊牌啊,你想等到什么时候去?” 她给邹鸣竖了个大拇指:“这么多年了,你是这个,反正我要是你,我肯定忍不住,见面三天就能把事全说了。” 邹鸣没说话。 陈舒却突然说:“快轮到你了吧。” “离开这里,就该到你了。” 邹鸣:“我知道。” 他一直在等待这一天。 可快要到来的时候,他却不带期待。 他不想离开叶舟哪怕一天。 第138章 下雨了。 莎拉坐在床边,出神的看着落地窗外的雨幕。 她看着雨由小到大,逐渐呈现瓢泼之势,她不懂农业,不知道这场雨会给农户们带来多大的损失,只觉得雨声动听。 曾经她害怕下雨,每到下雨的时候,她只能待在室外,不能找任何遮挡。 尤其是冬天的时候,偶尔冬天不会下雪,雨停的时候,冷风一吹,她几乎要被冻成冰棍。 她是吸血鬼,她不会轻易死去,可她也会觉得冷,感受到热,会痛,会难受。 只是从来没人在意她,没人心疼,因此自己也忘记了心疼自己。 莎拉打了个喷嚏,从手边拿起一条小毯子裹住了自己。 某些时候她仍然这一切都是她临时前的幻想,她曾经看到过被吸血至死的人族,他们一开始会痛苦的胡乱挣扎,然后会平静下来,很快脸上会露出微笑,似乎看到了什么美好的场景。 她曾经听看守们说,这些人族在死前,会产生幻象,回到他们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 莎拉觉得,自己或许也是这样。 只不过她的过去没有任何一天是幸福的,所以只能幻想出一个新的环境,一群新的人。 “怎么还在发呆?”草儿进屋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看着落地窗外发呆的莎拉,她手里拿着一件白色的针织外套,她走到莎拉身边,把针织衫交给莎拉,也朝外看去,“我特别喜欢下雨。” “自从跟在仙人身边以后,我就喜欢下雨了。”草儿挂起笑容,“以前我特别恨下雨,尤其是秋收之前下雨,必须下地抢收,如果雨大了,还会有泥石流,泥石流你知道吧?山上的泥和石头都会垮下来,运气好只是砸伤几个人,运气不少农田都要被淹。” 她的目光迷离起来,她只是一个最普通的村姑,会走路的时候就要学会干活。 还不能下地之前她就要在家带弟弟妹妹,那时候她自己都还是孩子,就要学会养育更小的孩子。 她为一直待在地里的父母准备食物,打扫家里,不然家里就会有虫子和老鼠。 老鼠会在人睡觉的时候啃食人的指甲,甚至是肉,她就被啃过指甲,幸好醒过来了,不然她肯定会被咬下一块肉。 后来能下地了,她就开始陪父母干活,比她小一些的弟弟则要在家带妹妹们。 她不想下地,在地里不仅劳累,身上还会爬满虫子,怎么驱赶都散不去,上一刻散去了,下一刻又会聚集过来。 吃不到肉,家里也没什么油,加上每天的重体力劳动,那时候她最想做的事就是睡个好觉。 没人叫她起床,让她可以饱饱的睡一觉,哪怕再也醒不过来也好。 这话她没对任何人说过,更没对娘说过。 她心里清楚,为了她和弟弟妹妹们活下去,她的爹娘已经耗费了全部心力。 他们甚至可能活不到他们长大成人回报他们的时候。 到了仙人身边,进了超市以后,那些痛苦的过去就逐渐远去了。 烈日炎炎的时候她可以吹着凉风吃冰淇淋,甚至温度低了还要披个毯子。 下雨的时候她不用出去抢收,不必担心泥石流,她待在安全的室内,可以就着雨声睡个好觉。 虽然她还是不能自然醒——哪怕是休息日,她娘也要把她叫起来。 但她一天能睡够八个小时,这是以前想也不敢想的。 莎拉说:“我不喜欢下雨。” “我喜欢出太阳的天气。” 只有那时候,吸血鬼们才不能出门,他们只能待在阴暗的室内,而她这个混血就可以偷偷跑出去,有时候会有带小孩的其他种族的母亲看她又小又可怜,给她一点吃的。 不过那些吃的多数时候都是馊的,不能入口,可她依旧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 即便作为吸血鬼,她根本不可能从这些食物里得到任何能量,但那一星半点的善意,对莎拉来说也是可贵的。 “那你得等等。”草儿说,“这几天都是雨天。” “邹哥他们已经走了,估计很快就会把那些被吸血鬼抓住的人放出来。” 莎拉对邹鸣没什么印象,她只记得叶舟和草儿,超市里的其他雇员虽然很照顾她,可她不愿意和他们亲近。 “仙人呢?”莎拉突然问,“他今天还没来看我。” 她把身上裹着的小毯子扯开,外套也没有穿,直接跳下了床,赤脚踩在地毯上,有些慌乱地抬头问草儿:“他去哪儿了?我要去找他。” 草儿:“仙人现在应该在超市里,在休息室吧。” 于是莎拉立刻朝外跑去,草儿在后面喊道:“鞋!你把鞋穿上!别感冒了!” 第197节 只是莎拉跑得太快了,估计根本没听见她的话,草儿只能提着莎拉的鞋追上去。 “不能用对讲机吗?”武岩坐在休息室里,他有些坐立不安,只敢用余光去看叶舟的表情。 叶舟看着电脑,手里还拿着笔,邹鸣他们已经走了,叶舟在他们走前给了不少在系统里买来的武器,恨不得把邹鸣和周鹤一个人就装备成一个师。 邹鸣倒是接受度良好,叶舟给他多少他都接。 但周鹤不行,他抗议东西太多,他都快被压垮了。 叶舟只能拿走一些,所以也格外不安,这两天一直都愁眉紧锁。 雇员们都能看出来,武岩小心翼翼地说:“仙人若是担心他们,不如我叫上人一起过去?除了什么事也能互相照应?” 叶舟摇摇头:“人太多不是好事,你们学的是战斗搏击的本事,潜伏不行。” 武岩:“仙人也不用担心,即便周兄弟不行,也还有邹兄弟,邹兄弟有本事,不会出事的。” 叶舟放下笔,抬起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轻声说:“但愿吧。” 他们倒是带了对讲机和针孔摄像头,但因为这里没有网络,对讲机又有距离限制,距离远了以后声音就不那么清晰,摄像头带了也等于没带,根本不能把声音和画面传回来。 因为看不见,不能立刻知道情况,叶舟才更加不安。 他的话刚落音,休息室的门就被推开了。 武岩进来的时候是把门锁了的,在门被锁了的情况下还能推门而入的人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谁。 叶舟抬头,果然是莎拉。 叶舟推开椅子站起来,他拉起袖子,微笑着莎拉走过去,努力掩饰住自己的不安,走到莎拉面前后才俯身问:“怎么了?” 莎拉抬起双手,做出了一个要抱的姿势。 虽然知道莎拉不是孩子,但叶舟还是没有拒绝拥抱。 叶舟把莎拉抱起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胳膊上。 正好这个时候草儿追过来,手里还提着莎拉的鞋,叶舟看了眼鞋,又转头看向莎拉,他严肃地说:“怎么不穿鞋就跑出来了?” 莎拉抱住叶舟的脖子,把头埋进叶舟的颈窝。 可能是因为雏鸟情节,她在黑暗中看到的第一个人是叶舟,于是只有待在叶舟身边她才觉得安全,这种安全感是她从未得到过的,就想拼命抓住。 叶舟拍了拍莎拉的后背:“吃东西了吗?” 莎拉轻轻的摇头:“不饿。” 叶舟:“下午准备做什么?” 莎拉:“看动画片。” 叶舟笑了笑:“好。” 虽然莎拉的生理年龄不小,但因为从小生活在一个封闭恐怖的环境里,她缺乏很多常识,莎拉不认字,也不知道男女的不同,她的心理年龄甚至不如叶舟原本位面的十岁小孩。 毕竟叶舟读小学的时候都有同学早恋了。 所以叶舟对莎拉的亲近没觉得该拒绝。 “你陪我看。”莎拉的眼珠子转了转。 叶舟:“……草儿陪你看好不好?我下午还有事。” 莎拉:“你有什么事?” 叶舟:“我要去镇子附近看一看。” 莎拉全身一颤,她不愿意回想在镇子上的一切,但还是努力伪装平静地说:“我陪你一起去。” “我知道有哪些能进去还不会被发现。” 莎拉说:“城堡地下关着血奴。” “我母……那个女人把他们关在那儿,有人会是,死了的人就扔出来,埋进坑里。” “没死的人会养着,每隔一段时间去取血。” “别的吸血鬼也会过来。”莎拉,“那个女人会举办宴会,每次举办宴会,都会死很多血奴。” 吸血鬼们狂欢起来的时候可就不会记得可持续发展这件事了。 莎拉说,吸血鬼们会把血奴放出来,但血奴们逃不出城堡,他们享受着追逐猎物的过程,认为这样能够激发他们身上的本能,被抓住的血奴会立刻被咬破脖子。 等宴会结束的时候,那些被咬破脖子的血奴没有一个能活下来。 而没被抓住的血奴会被看守们抓回去,再次关到地底,等待着下次宴会。 不过即便血奴们能逃出城堡,跑到街上,寻求镇民的帮助,最后的结果依旧是被镇民们交给看守,他们没有一点踢出去的可能。 叶舟的眼睛亮了起来:“你过来看看,看能不能把入口画出来。” 他不会带着莎拉再回那个小镇,不过他现在有小镇的整体照片,莎拉不会画地图也没关系,能根据记忆在照片上画出路线就行。 叶舟拍了拍莎拉的头:“得辛苦你一下。” 莎拉摇摇头:“不辛苦。” 她还什么都没干呢。 自从她来了超市以后,不是吃就是睡,草儿虽然会管她,也只是管她有没有喝水,有没有按时吃饭。 莎拉看着叶舟的眼睛,她说:“你想要那个镇子吗?” 草儿跟她说过邹鸣他们现在去镇子里要做的事。 叶舟:“我还不清楚。” 邹鸣已经去了,现在他说不要,总有点占了便宜卖乖的意思。 莎拉问:“你要杀了镇子里所有人吗?” 叶舟沉默半晌后说:“我还没想好。” “吸血鬼们都白天都在城堡里,虽然有看守,但那些看守多数都是人族,吸血鬼也要睡觉,所以他们白天会睡在棺材里。”莎拉,“不需要太多人。” 她的声音很平淡,但依旧挡不住浓浓的恶意,她的嘴角微微上勾,咧出了一个可怕的幅度,只不过叶舟看不到,她说:“只要几个人,杀了那些看守,把吸血鬼们的棺材用铁链锁起来,然后烧了他们。” 莎拉的声音突然变得刺耳:“火焰会把他们烧成灰烬!找到他们的心脏,用银质的东西刺穿它们!” 叶舟听着莎拉尖锐的声音并没有表现出不适,反而伸手揉了把莎拉的头,轻声说:“可以试试。” 他知道莎拉恨这些吸血鬼,他不止一次听到过莎拉说自己要去杀了自己的母亲和兄弟。 所以既然过去不能改变,那就证明要么他们没有成功,要么莎拉的母亲和兄弟逃走了。 可他不想让莎拉失望。 更何况杀这些手染鲜血不断杀人的吸血鬼,叶舟也没有心理障碍。 吸血鬼原本可以不靠吸人血维生,动物血足够了。 虽然没有人血提供的能量多,但也能维持生活。 叶舟把莎拉放在莎拉上,把照片放在她面前:“画吧。” 既然邹鸣和莎拉都这么希望,那就这么做吧。 叶舟看向窗外。 外面大雨瓢泼,遮住了大半景象,整个世界都变得朦胧起来。 第139章 小镇毕竟是小镇,它不是一座堡垒,低矮的城墙无法真正的保护居住在里面的居民。 城堡也只能让吸血鬼们免于太阳灼烧,毕竟看守人数有限,白天的看守又都是不怕阳光的人族,只要是在白天行动,叶舟认为不会遇到太大危险。 他在安排好留守的雇员后就带着大半成年人离开了超市。 队伍里唯一的“孩子”就是莎拉。 原本叶舟并不想带着莎拉一起出来,她离开那个地狱不久,再次回去难免会触景伤情。 但莎拉坚持要一起去,不惜在地上撒泼打滚。 是真·撒泼打滚,虽然滚打得不太熟练,脸上的表情也有些僵硬,不仅不叫人头疼,还让人想笑,但莎拉都拿出这个态度了,叶舟也就点了头。 毕竟莎拉的心智虽然不大,但战斗力足够,不至于拖后腿。 叶舟朝小镇前进的时候一直拿着对讲机,这几天他虽然能和邹鸣联系,但因为距离太远,对讲机传来的声音要么带着巨大杂音,要么断断续续根本听不清。 现在他和邹鸣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对讲机的声音也变得越来越清晰。 当他站在之前和邹鸣一起观察小镇的山坡上时,对讲机的声音已经不带半点杂音。 叶舟能通过邹鸣的声音察觉出他现在应该呆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能听见不太明显的回音。 “你们找到了吗?”叶舟小声问。 邹鸣那边略微停顿了一下,语气里带着无奈:“周远鹤发烧了。” “吃了退烧药,但还是没好全,我不能带着他去找。” 叶舟:“……” 邹鸣和周远鹤是在晚上翻墙进城的,这样居民才不会发现他们,城堡里的吸血鬼又都是“贵族”,不会亲自巡视小镇,只要找到看守轻易不会巡查到的地方,夜晚也未必危险。 只不过潜入城堡需要在白天,但白天正是镇民们活跃的时间,邹鸣一个人还好说,偏偏周远鹤生了病,邹鸣倒是很想抛弃周远鹤——他没明说,但叶舟能从他的语气中听出浓浓的嫌弃。 周远鹤的病也不严重,现在烧已经退了,只是人没有精神容易恍惚。 “那晚上让他出来吧。”叶舟对邹鸣说,“让他回超市休养。” 邹鸣“嗯”了一声。 叶舟:“我带了日光灯,但是不知道有没有用,莎拉也来了,她不想留在超市里。” “速战速决,今晚就把事情都解决了,再不挣钱就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去。” 邹鸣没有异议。 跟着叶舟来到这里的雇员们也没有异议。 第198节 雇员们并不在乎这里镇民的生活会不会因为他们的到来被摧毁,更不在意那些血奴的生死,他们只知道这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只要听从仙人的话就足够了。 他们并没有拯救任何人的使命感。 这次叶舟带出门的不止有日光灯,还有能闹出大动静的定时炸弹,按照他的构想,白天把看守和镇民们吸引走,他们进入城堡的难度就小得多,就算之后镇民和看守们回来了,可他们已经制住了吸血鬼们,再没什么可怕的。 武岩他们去埋炸弹的时候,莎拉就面无表情的看着山坡下的小镇。 这还是她第一次亲眼看到这座小镇的全貌——它原来这么小,那座在她印象中宏大奢靡的城堡,此时看起来也不过是一个一脚可以踏平的小东西。 叶舟也在看这座小镇,不过他的角度和莎拉大相径庭。 从商业的角度看,其实这座小镇的地理位子很不错,因为女公爵的地盘,所以附近没有分庭抗礼的城镇,也就是说,没有当地官员会过来管控。 叶舟做生意最怕的不是贪婪的人,而是愚蠢的人。 如果当地官员看不到超市能带来的好处,只是害怕脱离自己掌控的事物,要跟超市开战怎么办? 打,叶舟是不怕的,打不过他就跑,回之前的哪个位面都行。 但他挣不到目标内的钱,就不能解锁系统的新功能,也不能解锁新位面。 叶舟需要的是一个能安稳挣钱的地方,这么想起来,其实这座小镇也有它的好处,无人监管,周边还有很多农户,路过这个小镇的旅人也不少,它应该是个重要的交通枢纽。 他甚至在镇子里找到了一个适合开店的地方——城堡那不太好,位于小镇中间,很多旅人根本不会进城,只会在城边询问能不能买一些食物和水,超市最好能开在旅人们能看见,又看不清全貌的地方。 武岩他们找了个开阔平坦,远离人群聚集地的埋好炸弹,做好所有准备后,叶舟他们就只能先等着邹鸣把周远鹤送出来。 一行人在做好准备后就开始无所事事,草儿甚至带上了五子棋,只可惜现在的莎拉对五子棋全无兴趣,无论草儿怎么哄,莎拉都不愿意学着跟她来一局。 知道夜幕降临,叶舟才只带着陈舒到了他和邹鸣之前离开小镇的城墙边。 叶舟就像邹鸣之前一样,把一根绳子从外扔了进去。 绳子被扯了两下,他就知道邹鸣他们已经过来了。 毕竟看守们发现了绳子可不会有规律的去扯动两下。 果然,这次被系在绳子上的人是周远鹤,周远鹤落地的时候整个人依旧十分恍惚,他脸色惨白,全身冒着虚汗。 叶舟伸出手去扶住了周远鹤,周远鹤攀着叶舟的肩膀,半吊在他身上,有气无力地说:“老板,我搞砸了。” 他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虚弱,虽然他的身体一直不算好,但也没差到这个程度。 叶舟也没怪他,谁也不想生病,他拍了拍周远鹤的后背,安慰道:“没什么,没人永远不生病。” “老板,还是让我扶着他吧。”陈舒看了眼墙,她立刻伸手,不等叶舟说话就把周远鹤“抢”了过去。 叶舟:“……” 大家都抢着做事虽然是好事,但他也还没金贵到扶个人都不能做吧? 还不等叶舟发问,邹鸣就已经翻过了城墙。 他看了眼被陈舒扶着的周远鹤,脸上没什么表情,转头对叶舟说:“明天早上还是下午?” 叶舟想了想:“早上吧。” 早上人的精力最好,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察觉,到时候爆炸声一响,大半的镇民应该都能听见,只要有一半人离开镇子,他们就成功了一大半。 到时候混在人群中,被发现的可能性很小,就算被发现了,混乱中也更容易脱身。 因为现在不能进镇,他们人数太多,所有人只能就地扎营,他们深入到丛林里搭建帐篷做饭。 这次人多,带的东西也就多,生火就不用了,他们带的都是自热食品。 夜幕降临,叶舟吃完饭后就钻进了帐篷,可以搭帐篷的平地有限,所以哪怕帐篷带够了,还是只能两人挤一顶。 叶舟刚刚钻进去坐好,就看到紧跟着他进来的邹鸣。 现在已经没人会问,所有人都默认邹鸣会和叶舟住一顶帐篷。 “这几天你们没遇到什么危险吧?”叶舟脱下外套,他外套下只穿着一件白色短袖,露出来的手臂看着削瘦却结实,自从他开始位面交易开始,身上原本软趴趴的肉现在变得紧实了许多。 脱了衣服都有六块腹肌。 没有八块倒不是叶舟锻炼的不够,而是这玩意是天生的,有人有八块,有人再练也只有六块。 叶舟觉得自己有六块足够了,六块腹肌也不知道要傲视多少男同胞。 邹鸣:“没有,周远鹤病了,我们一直待在室内。” 他们进入小镇以外很快找到了落脚的地方,废弃的房屋平时也没人进出,最多就是附近的邻居进来找点废弃的木柴拿回去烧火,并且也不会上二楼。 邹鸣的眉头微皱:“不该带上他。” 叶舟知道邹鸣的脾气。 邹鸣虽然嘴上不说,但他无论做什么事都想要尽善尽美,最好做到别人都做不到的程度。 以前叶舟以为邹鸣是有强迫症,后来他才发现邹鸣的这种脾气仅限于自己交给他的任务。 叶舟心里有些感动。 他看着邹鸣的眼睛:“出去之前谁也想不到他会突然生病,但这样也好,你们两个行动我还是不放心,对讲机有距离限制,你们出了事我也不知道,到时候更麻烦。” “在我这儿,你们的安全比挣钱更重要,只要有货物就能挣到钱,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没必要拿你们的安全去赌。”叶舟把手放在邹鸣的肩膀上,向下按了按。 邹鸣嘴唇微张,似乎想说什么却没能说出口,最后他只是轻微的点了点头。 “快睡吧,明天还有什么事要做。” · 牛角人醒的很早,他总是这样,每天鸡叫时就要醒,所有睡着后才能睡。 他揉了揉眼睛,把眼屎擦干净,随手拿起挂在旁边的湿布擦了把脸就当洗过脸了。 半兽人的脚底有厚茧,不像人族一样需要穿鞋,他打了个哈欠,随手被把薄被放到一边,就眯着眼睛去找食物,早上不吃东西可坚持不到下午。 虎耳人拿着一块黑面包进来,掰成了大小差不多的两块,递给牛角人一块后打了个哈欠说:“最近的面包分量越来越少了。” 牛角人点点头,他就着井水吃完了半块面包,虎耳人看他的样子,语带嘲讽地说:“别想了,那个人一定是跑了,他只是骗你。” 牛角人没说话,他看了虎耳人一眼,撇着嘴说:“他可能还在考虑……” 虎耳人翻了个白眼:“他要是在考虑的话还会跑掉吗?就算之后他想回来他也回不来了。” “你不要以为他给你一个好脸色,就是看得起你。”虎耳人敲敲桌子,“没有人族看得上我们,在他们眼里,我们就是牲畜,根本不是人。” 牛角人瞪了他一眼,但是没有接话,知道再说下去两人一定会吵起来。 “走了,去上工。”牛角人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他们要穿过三条街道才能到达榨油坊,榨油坊不大,只有两件茅草屋,全靠人力榨油,把豆饼用稻草裹起来,然后用实木撞过去,出油量并不高,所以哪怕所有在榨油坊工作的人都使出全力,依旧不能给镇上所有人提供豆油。 而他们自己也分不到油。 会在这里工作的都是最底层的种族,有半兽人、矮人和地精,但环顾四周,看不到一个人族。 牛角人在别人的招呼下走进榨油坊。 榨油坊里的环境并不好,四面透风不说,地上还有一层黏腻腻的油垢,从上面走过去,脚像是要被黏在地上。 沉默着拿起撞木,牛角人忽然扭头往外看了一眼。 外头又飘起了小雨,雨被风带进来,扑在他的脸上,他有瞬间的恍惚。 “你发什么呆?!”监工冲他喊道。 牛角人立刻开始工作。 他的手臂很酸,每天如此,但他没有休息的时间,他已经很多天没有“贡献”新人给公爵大人了,之前吸纳来的人还逃了,所以他不仅没有得到奖励还受到了惩罚。 别人干活的时候他要干活,别人休息的时候他还是得干活。 牛角人不明白那个人为什么要逃,这里不好吗? 在这里人族只要不断吸纳新人就行,哪怕不干活,也能分到食物。 不过他虽然想不通,觉得遗憾,但并不怨恨对方。 对方的衣服整洁,背挺得很直,说话的时候温声细语。 他曾经见过那样的人,只是他只能远远的看一眼,而那样的人总会被簇拥着。 牛角人沉默着干活。 那人一定出身很好,说不定是人族里的贵族,不愿意留在这里也正常。 牛角人叹了口气。 “砰!!——” 牛角人被吓了一跳,撞木从手中脱落,砸到了他的脚上,他慌乱的朝外看去。 街道上涌出了不少人,镇民们听见一声巨响后刚刚出门,就又听见了一声。 这一次声音更大,持续时间更长。 “发生了什么事?!” “地动了!快跑!” “跑啊!!” 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嗓子,镇民们恐慌起来,他们许多人甚至没有穿好衣服,就这么朝城门口跑去,人们拥挤推搡。 牛角人愣在那,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直到虎耳人抓住了他手,在喧闹中冲他喊道:“你别发呆!快跑!地动了!不能呆在城里!” 牛角人这才茫然的跟着虎耳人往外跑。 雨变大了,豆大的雨珠打在牛角人的脸上身上,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十分心慌。 甚至有些喘不过气来。 他看着虎耳人的后脑勺,忽然冒出了念头。 如果他们离开这个镇子,还能活下去吗? 第140章 第199节 没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切发生的太快,他们甚至还来不及反应就发现小镇易了主。 镇民们惶恐不安的站在街道上,互相看看,却都不敢朝城堡走一步。 他们虽然知道自己能有现在的生活是因为城堡里的吸血鬼,但并不敢去保护他们,更不敢和现在“占领”了城堡的人作对。 对方连吸血鬼都能控制住,连看守都能杀死,难道还对付不了他们吗? 有人想逃,又舍不得屋子里的财物。 也有人觉得就算换了主人,可能也是吸血鬼,还是需要他们为他干活。 “不知道公爵大人有没有事。”有人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忧心忡忡地说,“如果公爵大人没事的话,她一定会夺回这个镇子,到时候我们就能回来了。” 他的家人没有搭话,虽然他们都这么希望,但又都觉得没有希望。 “我们现在能去哪儿?”询问的人放下手里的东西,他茫然的望向窗外,乌云蔽日,阳光刺不破云层,淅淅沥沥的小雨逐渐变大,能把街上的人淋成落汤鸡。 “回老家吧。” “能回去吗?”有人小声问,“那么多投奔我们的邻居和亲戚……” “就说他们想留在这里不就好了?”他的妻子说,“反正他们也不可能写信回去。” 偏僻的乡村根本没有信使,得不到外界的消息,从村里离开的人对他们来说就和死了没有太大区别。 “也是。”男人松了口气,“你看看家里还有多少钱,吃的也要拿上,衣服和毯子别忘了,还有罐子……” 他说来说去,发现自己有一堆东西需要带走,可他们又没有驴车,根本带不了这么多。 可是再怎么想,也不知道自己该舍弃什么,似乎每样东西都很珍贵,都能派上大用场。 人族还能回老家,别的种族只能站在街上淋雨——比起人族,别的种族更不愿意离开族群聚集地,他们离开要么是老家已经因为天灾毁了,要么就是逃奴。 离开这里,他们无处可去。 “新主人应该会留下我们吧?” “我们能做很多事,我可以榨油!” “我、我能织布,我会织布,真的!” …… 他们面露绝望,抬头看向城堡的方向。 当他们听到巨响离开小镇后,过了不到半天,镇子就变了天。 靠近城堡的路上有看守的尸体,他们甚至没有找到尸体上的伤痕,只看到了血。 没有刀伤,没有剑伤,比起血肉模糊的尸体,这样的尸体更让他们恐惧。 尸体阻挡了他们靠近城堡的脚步。 但他们能听见城堡里传出来的惨叫声,半兽人们能闻到从中传来的血腥味。 他们甚至看到了一个贵族老爷从城堡里被人扔出来,在还没完全被遮挡的阳光下化为灰烬,只在地上留下漆黑的痕迹,被雨水一冲,消失的无影无踪,好像他从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那可是吸血鬼! 就算是白天,可只要是在室内,吸血鬼也不会比夜晚虚弱太多。 可他就那么轻易的被控制住了,被扔出来了。 镇民们不寒而栗,原本还想冲进城堡保护吸血鬼的人全都停下了脚步。 人群里不知道是谁在哭。 那哭声很小,可能钻进每个人的心底。 · “我还以为会很困难。”叶舟提着日光灯走在通往地下室的台阶上,他调低了亮度,以免在这个距离下自己的眼睛被照下。 莎拉走在他前面,邹鸣跟在他身后,其他人则留在城堡里,他们还得警防吸血鬼们冲回来。 就像叶舟预想的那样,他们冲进城堡的那一刻,女公爵就和莎拉的兄弟一起跑了。 他们变成蝙蝠,在乌云的掩护下逃离了城堡。 虽然也中了枪,但打不中他们的心脏,银质子弹会让他们受重伤,但可想而知,他们一定会找到活人,靠吸血恢复身体。 但这也确实避免了一场恶战。 叶舟也不知道自己该惋惜没有把吸血鬼们一网打尽,还是该庆幸他的雇员都很安全,一个都没死,也没人受伤。 邹鸣:“没有看守保护他们,他们自己能做的事并不多。” “他们不是靠恐惧统治这里,靠的是利益。” 叶舟点点头。 前面的莎拉说:“快到了。” “不过他们应该快死了。” 莎拉仰起头看向上方的叶舟:“我之前听他们说过,昨晚会请很多客人,他们需要大量血奴,会有很多血奴被吸干,就算不被吸干,他们也会被放出很多血。” “人类失去那么多血很快就会虚弱而死。”莎拉说的很平静。 叶舟叹了口气,继续跟着莎拉往下走。 莎拉被关着的地方是地窖,曾经是存放木炭之类的地方,因此并不算大,后来才被改成了刑房。 但血奴们显然不会被关在那儿,空间实在太小。 他们就这么沉默着一层层的往下走去。 他们很快到达了最底下的一层,就和地窖的入口一样,也是一道朝下的木门。 莎拉拉开了那道木门,一股腐烂潮湿以及血腥味臭味扑面而来,叶舟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差点被熏晕过去。 邹鸣接住了他,叶舟靠进了邹鸣的怀里。 他的后背靠着邹鸣的前胸,叶舟咳了两声,捂住口鼻后说:“谢了。” 邹鸣声音有些闷:“不用说谢。” 叶舟也不争辩,他知道邹鸣的脾气,邹鸣是个认死理的人,轻易不会做出改变。 捂住口鼻后叶舟慢慢呼吸,适应了那股直冲天灵盖的味道后才挪开车,三人一起走下了地下室,叶舟手里的日光灯是这里唯一的照明工具,是整个地下世界唯一的光源。 当他走下木阶,提起灯朝四周看过去的时候,整个人像是被打了一闷棍。 叶舟愣在那里,第一次见识了真正的人间炼狱。 一条笔直的通道,漆黑无光,两边摆满了生锈的铁笼子。 这些笼子里关着的不是牲畜,而是活生生的人。 健壮一点的还能勉强靠着笼子坐着。 而更多的女人孩子,只能趴伏在地上,只能从他们背部的起伏看出他们还活着。 地上有散落的发霉的食物——说是食物,看样子更像是泔水。 笼子里的人被当成牲畜饲养着,他们吃喝拉撒都在笼子里,体味,排泄物的臭味,地下室潮湿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如果不是叶舟一直在适应,陡然闻见一定会撅过去。 “现在怎么办,要把他们放出来吗?”莎拉问,“但放出来了,他们也活不了。” 叶舟把嘴边的“为什么”咽了下去。 他看清了笼子里的人。 他们已经被折磨的失去了人形,看守他们的人担心他们趁没人看守的时候逃出去,但凡是成年男人都打断了手脚。 女人们普遍衣不蔽体,身上还有青乌的伤痕,有一些身下还有干涸的血迹。 哪怕不深想,靠直接都知道她们遭遇了什么。 至于孩子,孩子们倒是没有打断手脚,也没有被侵犯,可他们几乎各个都有过分抽血,苍白的能看到皮肤下的血管,削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 他们已经没什么能被压榨的了。 就算叶舟他们不来,这些人估计也会被“放”出去。 只不过放出去的是尸体。 叶舟移开视线:“先把他们放出来,能救得就救,救不了的……至少也给个墓穴。” 莎拉点点头:“好。” 他们开始破坏笼子的锁头,这些锁用的工艺并不高超,但三个人没有一个会最基本的开锁,只能靠蛮力破坏。 邹鸣一枪枪打坏笼锁。 可是有力气从笼子里出来的人并不多,他们连喘气都艰难,更别说走路了。 还有那么多台阶需要爬…… 叶舟:“莎拉,你跑一趟,让武岩他们下来几个人。” “只能背上去了。” 好在这些人都能轻,背起来不费劲,就是脏臭了一点,但是跟人命相比,脏臭不是什么大事。 莎拉变成蝙蝠飞了上去。 叶舟在她变化的时候依然忍不住身体一僵。 蝙蝠赤红的眼睛看了叶舟一眼,这才拍拍翅膀飞走。 叶舟在莎拉飞远后小声对邹鸣说:“我不怕蝙蝠,主要是她太大了!” 邹鸣十分理解的拍了拍叶舟的肩膀,声音淡然地说:“对,她太大了。” 叶舟:“……” 这个语气,自己并没有被安慰到。 在武岩他们赶来之前,叶舟从兜里掏出一包硬糖,他走进笼子里分给那些孩子。 硬糖数量不多,只能分给这些孩子。 这些孩子甚至没有力气抬起头来看他,只能任由叶舟把糖塞进自己的嘴里。 他们甚至没有咀嚼,只是让糖在自己的口中融化。 第200节 哪怕是幼小的孩子们,在无数天的折磨和无望中也已经放弃了抵抗,他们张不开嘴,也流不出一滴泪,只是那么木然的睁着眼睛,不知道看向哪里。 叶舟把一个已经失去呼吸的孩子平放在地上,脱下外套盖在了孩子身上。 这是一个地精小孩,他很瘦小,手上和脚底都有厚茧,应该是从小就在干重活苦活。 他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或许他来到这座小镇的时候,以为自己终于从无止境的劳作中解脱了。 叶舟抿了抿唇。 他的眼角有些许湿润,可很快他就转移了视线。 这里还有这么多人亟待救援,总得让外头的“伥鬼”们做点什么。 第141章 大病初愈的周远鹤还没有完全休息好,但他没有选择,看着那么多奄奄一息的血奴,他也只能强打起精神为他们输液和输水,城堡里的卫生情况十分堪忧,叶舟只能让雇员们在城堡旁边的街道上支起帐篷。 但即便所有雇员都动起来,每个人包括叶舟都忙得脚不沾地,一百二十六名血奴,也在被救出来的当天死得只剩下三十二名。 那些断气的血奴只能被送到城外焚烧后掩埋。 这些血奴在地下待的时间太长,他们身上有老鼠的咬痕,为了预防瘟疫,只能焚烧。 火葬的黑烟升起来的时候,又一波镇民准备逃离。 但这次叶舟让人去拦住了他们,混乱中草儿开了枪,伤了三人,死了六人。 不过这也确实吓住了镇民们,他们不再尝试逃离。 只能四散在镇子里,找地方躲起来。 陈舒不太明白,她在叶舟寻找地方“放置”超市的时候忍不住问:“为什么不让他们出去?镇子里人多反而会很麻烦,而且就算他们逃出去,也没有人会收留他们,他们找不到容身地,不用我们动手,他们就会实在路上。” 陈舒完全不同情镇民,他们或许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被逼迫的,被奴役的,想活命的。 但对她来说,这都不是他们为虎作伥的借口。 这样的人即便死了,都不值得有人为他们落一滴泪。 叶舟选好地方后把超市从背包里拿出来,他听出了陈舒语气里对镇民们的恶意,他只说:“他们没有容身地,就不会去抢吗?” 陈舒愣了愣。 叶舟按下开关后把超市放到了地上,退后了几步说:“那些农户和他们比起来,都算是身娇体弱的。” 很多人认为干农活的身体就比养尊处优的好,但那前提是干农活的能吃饱穿暖。 而这里的农户叶舟看到过,几乎都瘦成了一把骨头。 何况就算这里的农户力气大,打得赢,但镇民人数这么多,蚁多咬死象,农户们还算不上是象。 到时候这群镇民,哪怕不是土匪,也跟土匪差不多了。 叶舟并不想祸水东引,血奴没能全部救下来,还要把灾祸带到周围的农户身上。 陈舒很快明白过来,她赞叹道:“老板,怪不得你是老板。” 超市渐渐变大,马上就要恢复本来的大小,叶舟:“但是怎么安排他们确实是个问题。” 如果他们直接杀了人,或者攻击雇员们,那叶舟就能毫无负担的让邹鸣他们开火。 可他们实际上没有杀人,哪怕在现代,最多也就是个从犯,加上他们的身家性命都捏在吸血鬼手里,可能还能变成胁从犯。 陈舒义愤填膺:“他们这样的人才更可恶,不是好人,但好像又没有坏到底,你对他们下死手,你就成了杀人如麻的恶人,可你要是不动他们,他们下次还敢。” “这里又没有监狱,不能让他们一边再造一边做苦力。” 陈舒翻了个白眼:“就算有监狱,对他们来说监狱说不定是个好地方,一天两顿有饭吃。” 叶舟轻声叹了口气:“等那些血奴恢复过来吧,让他们决定要怎么对待这些镇民。” “血奴”们才是真正的苦主。 撑过来的血奴里只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矮人,一个地精。 可能是因为种族原因,这两个种族的身体相比人族和精灵更强壮,更不易生病。 所以哪怕他们身材矮小,力气也不大,依旧是奴隶市场里数量最多的种族。 剩下的则都是壮年人,老人一个都没有活下来,大多数都没有坚持到叶舟找到他们。 还活着的血奴们现在都还没醒,只能等他们苏醒,恢复精神,理智回笼后才能处理镇民们。 在这期间,雇员得承担起巡逻的人物,不能让镇民翻墙出去。 “又要辛苦你们了。”叶舟踏上超市台阶,他转头对台阶下的陈舒说。 陈舒微微抬头,阳光洒在叶舟身上,让她忍不住眯了眯眼睛,她朝叶舟笑了笑,露出一口大白牙:“这是我们的工作,工作哪有什么辛不辛苦的,除非你让我们加班。” “但如果有加班费的话,也不辛苦。” 叶舟也笑:“你在我这儿工作,挣得肯定没有别的地方多。” 这是实话,但陈舒不在乎,她耸耸肩:“我在原本的位面也挺有钱的,毕竟在军营里,也没地方花钱,每个月的工资都在账上存着,我甚至不知道我有多少钱。” 叶舟调侃:“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富婆。” 陈舒得意的挑眉:“那是,说不定我退役的时候还能包个小白脸,每天让他拍我马屁。” “仙人!天气太热了,中午吃凉面吧。”李姑从一旁小跑过来。 在救出血奴的第二天早上,叶舟和邹鸣就回了超市,把超市和员工宿舍缩小后,带着所有雇员来到了小镇里。 雇员们接受良好,他们习惯了到处奔波,因为不缺吃少穿,安全也能得到保障,所以不以为苦,反而品出了些许趣味。 叶舟也觉得热,他身上已经起了一层薄汗,额头也分泌出了汗珠,他冲李姑点点头:“大家胃口都不好,凉面里多放点醋吧,还有泡的糖醋蒜吗?” 李姑笑道:“有有有,我一直泡着呢!泡菜也有!” 叶舟:“那就好。” 以外镇民出逃,雇员们都是分批次吃饭,叶舟不和他们一起,他没什么胃口,特意跟李姑打了招呼,他过了一点再吃。 雇员们吃的也不错,虽然是凉面,但里面拌了鸡丝,现在李姑也舍得放油和调料,凉面里还会放点白糖,配着糖醋蒜,在炎热的天气里算是非常好的享受了。 他们吃饭的时候,叶舟就走进帐篷里看望“血奴”。 周远鹤已经累瘫了,哪怕有雇员帮忙,作为唯一的医生,他还是要承担大部分工作。 明明好了的病,似乎又要复发。 叶舟看到他那副惨兮兮的模样时都有些良心不安。 觉得自己作为“资本家”,似乎把周远鹤压榨的有些过于狠了。 “你休息休息,待会儿去吃饭吧,你跟我说说注意事项,我看着他们。”叶舟给坐在帐篷旁边的周远鹤递了瓶功能饮料。 周远鹤求之不得,说清注意事项后就立刻脚底抹油跑了,估计是害怕叶舟又把他叫回去,拖着病体,跑出了百米冲刺的架势。 “别听他的。”邹鸣走进帐篷,皱着眉说,“之前没事的时候,他最闲。” “说和我一起进来,最后也什么事都没办成。” 邹鸣认为周远鹤偷懒偷成了习惯,还格外会卖惨。 叶舟检查了一下输液管,确定没有血液回流以后又看了眼尿袋,还没装满,于是转头带着邹鸣去另一个帐篷。 “他忙的时候确实不多,但忙起来的时候也是真的累。”叶舟转身的时候拍了拍邹鸣的肩膀,他想了想,忽然笑着问:“你不会是在吃醋吧?” 邹鸣的耳朵瞬间红了,但他的脸上看不到一点情绪变化,依旧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吃什么醋?谁的醋?” 叶舟笑了两声:“放心吧,你还是比周远鹤重要的。” 说完,叶舟还比了个嘘声的手势:“保密,别和其他人说。” 邹鸣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有些僵硬的点了点头。 他们还有很多事要忙,没有时间聊天闲谈。 叶舟:“走吧,去看看其他人。” · 地精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帐篷里留了一展小台灯,调成了昏黄的光线,可即便是这样的光,仍然让地精在见光的那一刻忍不住闭紧了眼睛。 他适应了一小会儿,才终于睁开眼睛。 这是哪儿? 他死了吗? 这是天国吗? 地精的思绪很复杂,脑子里冒出杂七杂八的念头,最后全都归于虚无,他平躺在床上,觉得剩下很柔软,似乎只有在他还是婴儿,被母亲抱在怀里的时候感受过这样的柔软。 他已经有些记不清他来到这个镇子后发生的事了,他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进的城,更不记得是谁“收留”了他。 只记得在近乎无光的牢笼中,他每天只能靠着一点发霉的食物果腹。 每到吃饭的时候,哪怕那些食物已经烂到令人作呕,他依旧不断的往嘴里塞,强迫自己咽下去。 他想活下去! 不然他也不会成为逃奴,他没有崇高的理想,他想当自由民的原因也不过是只有当了自由民,他才不会被奴隶主和平民贵族们随意打杀,他才能活下去。 无论遭受什么样的折磨,听见所有人的哀嚎,看到多少人放弃,他都坚持着每天吃饭睡觉。 活着,就是他唯一的信念,这个信念支撑着他,让他无数次想放弃的时候又再次爬起来。 地精没有动,他觉得自己现在很好,身上没有黏腻的感觉,还能躺在柔软的床上。 他应该已经死了吧? 因为他短暂的一生没有做过任何坏事,所以他来到了天国。 地精闭上眼睛。 既然已经死了,就让他好好的睡一觉吧,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第201节 第142章 是夜,万籁俱静,帐篷外只有轻微风声。 地精已经完全醒了,他从未睡过这么饱足的觉,全身难得松弛,他刚刚拔掉自己手上奇怪的管子,就挣扎着坐了起来。 “咕——” 地精揉了揉自己的肚子,他饿了。 上了天国以后人还是会觉得饿吗?地精有些茫然。 可他也是第一次死,也没有上过天国的人传授过经验,所以大概,人上了天国,依旧会饿? 地精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急需一点食物,让他咕咕直叫的肚子闭嘴。 这个奇怪的屋子他没见过,床边的小台灯倒是吸引了他的视线,他的脚刚刚落地,便不由自主的看向那盏灯。 跟在奴隶主身边,地精还是见过好东西的,虽然只是远远的看上一眼。 但他确定自己从没这样的灯。 不是煤油灯,也不是蜡烛,他伸手碰了碰那圆圆的,正散发光芒的小圆球,竟然没有被烫到。 圆球有温度,但还远没有到烫手的地步。 地精碰一下就收回手,然后再碰一下。 他的嘴唇微微咧开,露出了一个自己都没察觉的,属于孩子的笑脸。 他一定是到了天国! 地精无比肯定这一点!连奴隶主都没见过的好东西,除非是天国,否则谁愿意拿给一个地精用呢?把他卖了都不值这盏灯呢! 地精心平气和的想,原来他以前吃的所有苦头都不是白吃的,真的有天国。 早知道他活着的时候就不挣扎了。 就在地精准备离开帐篷,寻一寻“天使”的时候,外头传来了脚步声。 地精吓了一跳,他下意识的想要找个地方藏起来,可这个屋子只有一张床,床底太过细窄,他根本钻不进去,地精急得躺回了床上,用被子把自己盖起来,蒙上头之后他就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吸声。 那脚步更近了。 他能感觉到有人走进了这个屋子,这让他止不住的颤抖。 那个人好像走到了床边。 地精咽了口唾沫,他咽完后更加害怕——他觉得自己咽唾沫的声音太大,好像全世界都能听见。 “你没事了。”头顶传来了男人的声音。 这声音有些怪异,带着一点口音,但地精却能听清对方在说什么。 男人又说:“起来吃点东西吧,你需要营养,也需要补充体力。” 地精这才记起自己已经“得救”了,他已经死了,现在在天国,没有人再奴役他,迫害他,让他饿肚子了,这个男人一定是天使! 于是地精小心翼翼的掀开被子,他只露出自己的眼睛,就这昏黄的灯光看向男人。 他呆住了。 男人冲他笑了笑:“你饿得太久了,要先养一养胃,这里有羊奶和洒了肉松的粥,等养好了胃你就能吃肉了。” 地精怯怯地看着男人,他小声问:“你是天使吗?” 男人愣了愣,地精又问:“我什么时候能见主神呢?我也能当天使吗?” “这是主神分给我的房子吗?”地精渴望的看着男人,“我需要工作吗?我可以工作!只要给我干净的,能让我吃饱的饭就好了,没有肉也没关系。” 叶舟看着这个皮肤黝黑,身体细瘦,像根火柴棍的地精,轻叹了口气后无情的打破了对方的幻想:“这里不是天国,你还没有死,这里还是你……被关的镇子。” 地精的瞳孔收缩,他张着嘴,不可置信地问:“怎么可能?!这不可能!如果这里不是天国,那这灯是什么?!还有这个屋子!这里肯定是天国!肯定是天国!” 地精喃喃地重复着这五个字,他把自己缩成一团,重新用被子盖住了自己,拒绝和叶舟交流,拒绝接受现实。 他蜷缩在被子里,咬着手指无助的哭泣。 他宁愿自己已经死了,那他就从苦难的命运里解脱了。 只要他还活着,要么他一生东躲西藏,食不饱腹,要么再次成为奴隶。 他知道这些大人们,大人们对他这样的地精好上一点,就一定是要从他身上得到更多! 叶舟没有劝他,他也知道对方情绪激动的时候自己再怎么劝也没有用。 所以他只是放下了羊奶和肉粥,然后退出了帐篷。 离开帐篷,叶舟站在夜空之下,这已经是他今晚进入的第六个帐篷里。 能够顺利和他对话的人只有刚刚的地精——即便这个地精神智还有些不清醒,但他们至少对话了。 另外五个只会大叫和惨叫,其中有一个甚至打翻了羊奶和粥。 但叶舟没有生气,他抬起头看着夜空,内心格外平静。 可能是凄惨的人看多了,所以他的情绪不再会轻易起伏。 只是这并不意味着叶舟变得麻木不仁,他依旧会同情这些人,依旧愿意施以援手,授人以渔。 可他已经不再有见到草儿母女俩时的惊恐了。 似乎人瘦成骷髅是件很常见的事。 叶舟叹了口气,准备再去取一份奶粥送进下一个帐篷。 雇员们是轮班制,他们一部分在宿舍里休息,一部分人在城里巡逻和观察有没有镇民往外跑。 只有叶舟和周远鹤有时间照顾这些血奴。 周远鹤的动作比叶舟快,叶舟才看了六个人,周远鹤已经看完了十二个。 两人在取餐的地方碰了头,周远鹤有气无力地对叶舟说:“老板,我要累死了。” 叶舟这次毫不留情地说:“你大半个白天都在休息。” 周远鹤叹了口气:“我身体不好。” 叶舟:“……行了,你这话哄哄别人还行。” 周远鹤的身体并不差,而且就算差,在位面旅程中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只不过周远鹤总是表现的格外“娇弱”。 虽然分配给他的任务他也不推脱,可他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病弱的人设,一定要把这个人设扮演的至善至美。 周远鹤又叹气:“老板,你不累吗?” 叶舟已经端起了餐盘,他微微摇头:“我不累。” 周远鹤惊道:“为什么啊!” 他不理解叶舟,他是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不干活也能生活,要是能找到个愿意养他的人,让他干什么都行。 但叶舟不是,叶舟在他看来,是没事也要给自己找点事做的人。 他似乎有用不完的力气,每次想到什么就立刻去做,一点拖延症都没有。 周远鹤有点怕这样的人,不理解,但也有些敬佩,因为他知道哪怕他投胎一遍,也做不到这样。 叶舟看了周远鹤一眼,不太明白这有什么好问的,自然地说:“就是走几步路的事,很轻松啊。” 周远鹤:“……” 他朝叶舟比了个大拇指:“不愧是你,不愧是养大了……” 叶舟没听清:“什么?养大了什么?” 周远鹤连忙说:“不愧是养大了莎拉的人!” 叶舟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莎拉一点都不勤快。” “只要不给她事做,她是绝对不会自己张口问的。”叶舟想起莎拉以后的样子就有些头疼,“还喜欢躺在沙发上吃糖,每次糖渣都会掉下去,我说了她多少次她的不改。”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当家长的都那么啰嗦了。 家长不啰嗦无非是两个原因,一个是不在乎,一个是自己比孩子更懒。 叶舟皱眉看着周远鹤:“她不会是向你学的吧?” 周远鹤:“……老板,甩锅也不是这么甩的,怎么就不能是她自己天生的?” 叶舟沉默半晌,一言不发的端着餐盘走了。 周远鹤站在原地看着叶舟的背影,他抹了把自己的脸。 他只能劝自己,叶舟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家长”,一定是现在的莎拉太惨了,老板被她的惨状刺激的失去了平常心。 · 莎拉坐在板凳上,她抬着头,和站在她旁边的邹鸣大眼瞪小眼。 “你不喜欢我。”莎拉看着邹鸣说。 邹鸣从没把莎拉当过孩子,他没说话,默认了。 莎拉也不在乎:“我也不喜欢你。” 邹鸣移开了视线。 莎拉:“你在他身边待多久了?你是他什么人?儿子?” 邹鸣:“……” 他脸上平静的表情第一次有崩塌的趋势。 莎拉又想了想:“不对,人族不像我们,他生不出你这么大的儿子。” 邹鸣觉得自己要是跟莎拉搭话,一定是因为他傻了,他打定主意,无论莎拉再说出什么话来,他都要当做么听见。 “我很喜欢他。”莎拉站在椅子上,“草儿说,他就像父亲和母亲一样。” “我不要我母亲了,她不是好母亲。” 她挑衅般的冲邹鸣说:“我要他当我的母亲,我会保护他,对他好的。” 第202节 邹鸣终于忍不住说:“男人当不了母亲。” 莎拉更不在乎:“那就父亲,都可以。” 邹鸣:“我去那边看看。” 说完,他把陈舒留给了莎拉,自己走去另一边巡逻。 邹鸣见过各种各样的莎拉,自以为是的,争宠骄纵的,在叶舟面前装可怜的,还是第一次见这样“蠢”的,他觉得跟她说话都是浪费生命,说的全是废话。 莎拉又看向陈舒。 陈舒后退了一步。 她真的跟不上莎拉的脑回路!! 陈舒尬笑道:“那什么,你吃不吃棒棒糖?” 放过她吧!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保镖,并不想参与进他们的“爱恨情仇”里。 第143章 “我们该怎么办?”一头金发的少年待在漆黑的室内,他已经很久没有离开房门,走上街道了,不仅他,他们一家人都是。 少年冲父母喊道:“妈妈!家里已经没有食物了!” 女人站在桌边,她的手里拿着家里仅剩的两块黑面包,她紧皱着眉,比起儿子,他们这些成人更加心慌,她没有说话,只能沉默着把那块更大的面包放到了儿子的餐盘里。 少年并不在意女人的动作,他朝餐桌走过去,声音逐渐变大:“你们不急吗?!” “我们不能再待在这里了!” 女人听出了儿子嘴里的意思,她惊恐的抓住儿子的手臂,边摇头边说:“不行不行,你那天没有看到,有人想冲出去!被那个女人打死了!” “她只是抬了抬手,那么远!她直接把人打死了!” “他们是会杀人的!” 少年又转头看向父亲:“爸!” 男人坐在椅子上,他垂着头,显然也已经放弃了挣扎,他声音沙哑:“先留在这儿吧,他们总不能把我们都杀了。” 少年气道:“他们不用杀我们,再过几天,我们就直接被饿死了,根本不用他们动手。” 少年气急败坏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要过来害我们?” 女人和丈夫对视了一眼。 他们家来到这个镇子已经有七年了,少年几乎是在这个镇子里长大的,对他来说,这个镇子就是他的家。 他偶尔会和同伴们一起出去,带附近的小孩子回来。 只不过女人和丈夫还记得看守们的命令,不敢对附近的人下手。 结果有一次,他们的儿子直接绕过他们,领回了一个和他一样大的少年,把那个少年带到了看守面前。 就是那一次,少年得到了奖励,他们家得到了一块肉。 腌制之后吃了一个月。 从那以后,少年就乐此不疲的往外跑,他甚至并不觉得自己在做坏事——他觉得自己救了那些贫苦的,吃不饱肚子的可怜孩子,让他们以后也能在这个美好的小镇上过日子。 并且他还能得到散发善心的奖励。 女人不敢告诉儿子,他带回来的那些人没有成为镇民,也不可能过上好日子,他们只会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成为供吸血鬼们取血的血奴。 她小心翼翼的“保护”着儿子的“善心”。 保护到了现在,她更没法提起他们原本在做的事。 可女人也不觉得他们做错了。 那些成为血奴的人,都是穷人或者地精矮人,就算偶尔会有精灵和人族,数量也不多。 这样的人就算活着,也是活着受苦,还不如被吸血鬼抓去,能够一段不愁吃穿的日子,毕竟吸血鬼不会立刻杀了他们,而是会把他们养起来。 女人一直都是这么想的,她也只能这么想。 少年看父母沉默不语,终于忍不住吼道:“我要出去,我要跟他们讲道理!我就不信他们全都不讲道理!” 说完,少年不顾父母的阻拦,推开门跑了出去。 夫妻俩只能只在他屁股后头,他们追了一段距离,可实在跑不动了,这段时间家里的食物一直紧着儿子,他们夫妻俩能吃到的分量只有儿子的一半。 更何况他们的年纪大了,儿子正年轻,两条街的功夫,他们就连少年的背影都看不到了。 他们都知道少年在朝城堡的方向跑。 虽然跑不动了,虽然知道自己和儿子可能都在死在那,却还是一起朝城堡走去。 · 乔尔跑得很快,他感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奔跑过了,没有人能阻拦他,这座小镇就是他的家,这里的每个人他都认识,会送他小饼干的大婶,会给他做衣服的老太太。 还有那些和他一起玩耍的伙伴。 他们有什么错?!他们凭什么被这么对待! 乔尔一腔热血涌上心头,他此时完全不恐惧死亡,他只想找到那个占领这个小镇的人,告诉他,这座小镇很好,这里的每个人都很善良,对方这么对待他们,死后一定会下地狱! 他跑到了城堡门口,城堡铁门紧闭,高墙耸立,他看了好半天,都没看到能从哪儿进去。 但他很快就看到了城堡旁边的帐篷。 虽然那帐篷格外奇怪,但气愤不已的乔尔根本不在意,他朝着帐篷猛冲过去。 他冲得太快了,快到看到人时候想听下已经来不及了。 乔尔在撞上去的那一刻闭上了眼。 一阵肉体碰撞的疼痛过后,乔尔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他“嘶”了一声,抬头朝对面看过去。 和他想的不同,跟他相撞的并不是个壮年男人,而是个小女孩。 她有一头金色的卷发,并不长,穿着一条黑色的裙子,但这裙子十分奇怪,竟然露出了胳膊和小腿,她双眼微红,乔尔看不清她是因为想哭还是原本就是红色的瞳孔。 但一个小女孩,让乔尔的愤怒像是被打岔般消灭了不少,他一只手撑着地面站起来,朝着女孩走过去,他学着绅士的样子,微微俯身问道:“你没事吧?我没把你撞疼吧?” 女孩抬头看着少年的脸,她似乎见过他,顿了几秒后,女孩叫出了乔尔的名字:“乔尔。” 乔尔眨了眨眼,他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然认识自己。 可他怎么想,都想不起自己见过这个女孩,他连忙把女孩拉到一边,小声说:“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快回家去,外面有坏人!” 女孩似乎没听懂他的话,不解地问:“哪里有坏人?” 乔尔觉得女孩的声音太过成熟,但他也没有多想,毕竟每个人嗓子不一样,有些人嗓音天生沙哑,哪怕年纪很小,听起来也很成熟,不是什么特别异常的事。 “那些控制了小镇的人。”乔尔把女孩拉到墙角,他左顾右盼,确定附近没有人巡逻以后才一脸认真地说:“他们占领了镇子,虽然还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但我打赌,他们一定是杀人如麻的强盗。” “既然他们这么坏,你为什么要出来?”女孩问他。 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害怕,眼里带着好奇。 乔尔被她的情绪带动,也平静了不少,他坐到地上,从旁边捡起一片落叶,在手里揉着玩,他叹了口气:“你还小,你不懂,总有些东西是比生命更重要的。” “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找到那个占领这里的人,我要告诉他,他永远不可能用恐惧让我们低头,这里是我们的家,他是入侵者。”乔尔捏起拳头。 女孩沉默了半晌,用一种堪称怜悯的目光看着乔尔。 乔尔察觉到了女孩的目光,他愣了愣:“怎么了?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女孩:“你知道这里的女公爵到底是什么种族吗?” 乔尔笑了笑:“当然是人族,她又没有尖耳朵,肯定不会是精灵族。” 女孩摇头:“她是吸血鬼。” “你们骗来的人,都是她和吸血鬼们的食物,他们会被关在地下室里,到死也见不到阳光,每天只能吃馊了的食物。” “你说的入侵者救出了他们,但一百多个人,只活下来了三十多个,对他们来说,这个小镇就是地狱,你们就是吸血鬼的帮凶。” 乔尔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感觉自己有些听不懂女孩的话。 他连忙说:“不、不可能!我、我带很多人来过,看守跟我说过,他们会分到房子,还可以把家人接过来,他们只要来了这儿,就能过好日子!” 那些他带过来的人,都是附近农户的孩子,他们好几年都吃不上一块肉,就连吃黑面包也从来没有吃饱过,他们甚至不知道饱是什么滋味。 乔尔凶狠地看着女孩:“你在骗我!你一定是在骗我!你是他们的人对吧!你也是强盗!” 他朝女孩扑了过去,他要抓住她! 但女孩只是侧身一躲,乔尔就扑了个空,头朝下的摔到了地上。 女孩站在他的头边说:“那你有没有见过他们?既然分到了房子,接了家人,镇子只有这么大,你们肯定会见面吧?” 乔尔:“……” 他咬着嘴唇,已经把嘴唇咬破了,他能尝到弥漫到口腔里的铁锈味。 乔尔喃喃道:“你在骗我,我救了他们,帮了他们,他们……他们只是不好意思来见我,只是躲着我,他们肯定还好好的!说不定他们是舍不得土地,没有留在镇子里。” 女孩:“那你可以问问他们。” 乔尔抬起头:“谁?” 女孩抬起手,乔尔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他顺着女孩的指尖看过去,看到了一路追着他过来的父母。 父母站在不远处,他们应该已经听见了他和女孩的对话。 乔尔看到他的母亲一只手捂着嘴,无声的痛哭流泪。 他忽然就明白了。 他无措的看看父母,又看看女孩。 女孩没有说谎,他没有救过任何一个人,没有让那些被他“帮”过的人吃上饱饭。 相反,他是那个把他们拖进地狱里的人。 乔尔全身脱力,这一次没有碰撞,没有扑倒,他的腿软了,直直地跪了下去。 那一双双充满期望的眼睛浮现在他眼前。 第203节 他记得自己曾经对他们说的话: “我们镇子特别好,只要你好好工作,就能吃饱。” “还会分房子。” “公爵大人是个好人,她几乎什么都不管,是个仁慈的大人。” 还有什么来着? 他还说: “跟我来,我带你们进去。” 第144章 乔尔死了。 叶舟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甚至不知道乔尔是谁。 死因是上吊。 他趁父母睡着,用麻绳吊死了自己。 叶舟只是在看到他的年龄时不由的叹了口气,十六岁。 陈舒带人去处理尸体回来以后告诉他,乔尔的父母很伤心,但看起来精神并不差,大概率是不会跟儿子一起去死的。 “我记得他。”莎拉在叶舟看资料的时候拍了拍叶舟的膝盖,似乎想坐到叶舟的腿上去,她抬头看着叶舟,“我腿还没断的时候,他给过我一块面包。” 莎拉的记忆并不真切,但她记得乔尔,可能是因为乔尔是少有的,对她产生过善意的人。 那时她衣衫褴褛的坐在路边,肮脏的蜷缩着,长发遮住了她的脸,所有镇民看到她都像是没有看到,他们都知道,她是城堡里的“人”,是不被公爵待见的,被欺负也没人管的“人”。 他们不敢给她任何东西,甚至不敢在她面前停下脚步。 只有乔尔敢,或许是因为乔尔的父母把他隐瞒的太好了,他并不知道莎拉的身份,也不去深想为什么这么完美的镇子里会出现莎拉这样的可怜人。 他分给了她一小块面包,然后在伙伴的招呼下很快离开了莎拉的视线。 就是那个时候,她知道了他的名字。 但莎拉对乔尔并没有什么感情,连感激之情都很浅,提起乔尔的时候,莎拉的语气几乎没有半点波动。 叶舟有点奇怪:“你对他的死没有看法?” 莎拉发现叶舟并不准备抱她,只能坐到一边的矮凳上,从茶几上拿了一袋干炸辣椒,边吃边说:“我不知道,我没有感觉。” 在遇到叶舟之前,她的世界是灰暗的,她的双眼像是被蒙上了一层黑纱。 乔尔不是能穿透那层纱的光,或许短暂的亮过,但一闪而逝。 况且她的记性很差,她很难记住什么事,更别提记住事情发生时自己的情绪了。 莎拉递了一颗炸辣椒到叶舟嘴边,充满期望地说:“很好吃,你试试。” 叶舟如临大敌的看着那颗辣椒,嘴里已经不自觉的开始分泌唾液,他甚至能想象到吃下这颗辣椒之后,他得灌多少杯水。 但莎拉一直举着手臂,十分坚定的要让叶舟也尝尝自己喜欢的美味。 没办法,为了不让莎拉伤心,叶舟只能闭上眼睛,一口吃下了那颗辣椒。 他甚至不敢怎么咀嚼,只是咬碎之后咽下去。 可能是他吃得太快了,莎拉以为叶舟也喜欢吃辣椒,兴奋的又拿起一颗送到叶舟嘴边。 这次叶舟终于拒绝道:“我中午吃饱了的,你吃吧。” 他甚至转移话题问:“你觉得这个镇子里,有应该放走的人吗?” 莎拉眨眨眼,她说:“不知道,他们从来不跟我说话。” 叶舟抬手拍了拍莎拉的头,虽然是被当成小孩对待,但莎拉并不生气,她已经习惯了。 可能因为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从没被当成孩子,于是哪怕她现在不是孩子了,也不觉得这样的举动有什么不对。 “你睡会儿午觉吧。”叶舟站起来,逃也似的离开了休息室。 他关上休息室的门才松了口气,虽然只吃了一颗炸辣椒,可他已经开始觉得喉咙不舒服了。 叶舟完全不能理解爱吃辣椒的人,他们都不觉得嘴唇和喉咙痛骂,尤其是嘴唇,又麻又痛,喝水也缓解不了多少。 想起莎拉的那两袋炸辣椒,叶舟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乔尔的死并没有在镇民里产生什么影响,现在镇子里几乎已经没人出门了,镇民之间消息并不互通,只是晚上会有镇民跑出来,但他们也不是想翻墙离开,而是去找吃的。 他们不敢接近超市,会朝原本的面包坊跑去。 但面包坊其实早就没有面包了,最开始的那几天,叶舟并没有让人去看管面包坊,主要是超市人手不够,叶舟只能让大多数人巡逻和城边守着,不让人逃出去。 随着时间推移,镇民们也饿了一段时间肚子,没有力气再乱跑了。 关于到底怎么处置他们也才成了现在叶舟面临的最大问题。 他不能把这些人放出去,但让他们留在镇子里,他也不能去做生意。 好在那些被救出来的“血奴”多数都已经能下地行走,恢复的最好的是一个女性半兽人,长着一对狗耳和一条尾巴,她的生命力很顽强,哪怕身受重伤,也能吃能睡。 她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抓的了,但很清楚的记得,自己是被牛角人带进来的。 因为是同族,所有没什么戒心。 叶舟现在正要赶过去见她。 他走在路上的时候回忆起牛角人和虎耳人,平心而论,牛角人和虎耳人并没有想过要害他和邹鸣,他们只是非常单纯的想要获得好处,能继续居住在这个小镇里。 或者说,镇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如此,他们并没有主观的想要害人,他们只是想要获利。 只要能获利,他们并不在乎自己要去做什么,也没有任何道德底线。 他也一直没有见牛角人和虎耳人,他们做的事和其他镇民没有区别,叶舟会位他们感到一点惋惜,认为如果他们换个环境,说不定是个好人,但也仅限于此了。 并不会因为牛角人对他散发过善意,就对他另眼相待,网开一面。 叶舟进到了狗耳人居住的帐篷里,她个子不高,不像牛角人他们那样身形高大,相反,如果不是耳朵和尾巴,她看起来更像是矮人或者地精。 但相同的是,狗耳人也有一张显得十分憨厚的脸,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八字眉,带着点苦相。 没有表情的时候,看起来也跟哭似的。 这样叶舟想起来同学家养的金毛,不张嘴的时候就是这样的苦相。 狗耳人一看到叶舟进来,就立刻规规矩矩的坐在椅子上,抬头挺胸,她脸上还有没有完全愈合的伤痕,但皮肤上的青乌已经褪去了,身体也有了一点肉,她不敢看叶舟的眼睛,只敢看对方的下巴。 叶舟清了清嗓子,温声细语地对狗耳人说:“不用害怕,你已经安全了,等你恢复好了就能有工作,以后也不用担心生活。” 为了表示自己和之前圈养他们的吸血鬼不同,叶舟还补充道:“如果我要对你们做什么,也不会花这么多时间精力救你们。” 这笔账狗耳人是会算的,半兽人普遍不是很聪明,他们更像是进化不完全,所以虽然是人,可行为举止和思维方式更像动物,靠直觉而不是脑子,并且比如狗耳人,她还有狗的习性,就是忠心。 但奴隶主们并不怎么喜欢半兽人,因为他们虽然干得多,但吃得也多,还容易惹事,得罪顾客,所以半兽人要么在深山老林的村子里,要么就是只能干苦力的低等奴仆。 狗耳人点点头,她的耳朵动了动,尾巴不自觉的甩了两下,大约意识到自己这样的举动不太好,叶舟眼睁睁看着她的尾巴勾了勾,又抖了抖,然后停顿在空中。 狗耳人点点头,她看着很紧张局促。 叶舟只能先问她:“你还记得你老家是在哪儿吗?” 狗耳人的眼睛立刻亮了,她连忙张嘴说:“在两座山的中间!”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会挖水沟,这样到了冬天,水沟变宽,就不用冻起来了,只是我们吃肉比较多,所以种的粮食得拿去换肉,只是肉太贵了。” “我们还打猎!”狗耳人的尾巴左右晃动,因为之前在地窖里关着,所以她的尾巴有点秃。 叶舟微笑着鼓励她继续说下去:“那你为什么会离开老家?” 狗耳人的耳朵耷拉了下去,她小声说:“因为水沟挖得太大了,下雨的时候,村子被淹了。” 叶舟:“……” 狗耳人连忙说:“听说人族和别的种族都很喜欢狗!所以村长让我们这些狗耳人出来看看,有没有村子愿意接纳我们,等我们落脚了,再把他们接过来。” 叶舟:“……你们村长,挺聪明的。” 狗耳人笑了,她一笑起来,脸上的苦相就消失了,看起来格外阳光。 “那些骗你被抓的半兽人,你想让他们接受什么惩罚?”叶舟这时才进入正题,“因为他们,你才会进这个镇子,被吸血鬼抓住,现在你自由了,也到了他们该接受惩罚的时候。” 狗耳人愣了愣,她抓抓自己的下巴,又抓抓自己的耳朵,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肩膀微微下拉,小心翼翼地去看叶舟的脸色,最后说:“让、让他们走吧。” 叶舟摇头:“周围有很多农户,如果他们找不到食物和落脚的地方,他们可能会抢劫那些农户。” 狗耳人连忙一边比划一边说:“可以带他们去树林里,里面没有路!他们要自己打猎,自己找住的地方,如果他们能活下来,那就是兽神原谅了他们。” 叶舟一愣,他立刻反应过来,狗耳人的意思不就是流放吗? 流放到荒无人烟的地方,至于他们最后是死是活,就交给运气。 这确实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既不用自己手上染血,也不用担心他们为害一方,就算他们最后能活下来,也一定饱经磨难,得到了足够的惩罚。 哪怕是对有野外生存经验的人来说,野外都是极度危险的。 叶舟冲狗耳人笑了笑:“谢谢。” 他撑着膝盖站起来,狗耳人眨眨眼,不明白他为什么谢自己。 不过她还记得自己的另一项使命,在叶舟还没有完全离开帐篷前,她冲叶舟喊道:“那!那我村子里的人可以接过来吗?!” 叶舟转过头,他温和地说:“可以,很快这里就会缺人了。” 而他需要本地人,去充当招揽生意的活招牌。 第145章 “血奴”中不少人至今神志不清,清醒的只有二十三人,全票通过了“流放”处罚。 有了叶舟的指令,又有狗耳人带路,镇民们在决议下达的第二天就被带上了路。 他们不被允许带上食物,只被允许带上一套衣服。 第204节 镇民们这次没有反抗,比起被困在镇子里,连水都喝不上一口,还不如去野外碰碰运气。 对这些没有在野外生存过的镇民来说,野外并不恐怖,他们甚至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在野外活下去,直到找到愿意收容他们的村落,在他们的想象里,野兽和散播疾病的虫蚁是不存在的,干净的水源肯定也到处都有。 至于火——钻木取火野人都会。 所以他们信心满满,并不认为自己是被流放,反而认为在野外的生活肯定比被困在镇子里好。 带走镇民的过程顺利到不可思议。 镇民一走,整个镇子就空了下来,叶舟终于有空开始改造超市周围的环境了。 开门做生意,超市旁边不该有太多遮挡物,一些老旧的不能住人的木屋直接拆除。 脏乱差的油坊和面包坊直接封了,超市门口需要一条平坦的大道,还得把几处小型民居改造成公共厕所,方便顾客使用。 考虑到可能有些小商人要在镇子里落脚,还要改造几处房子充当旅馆。 至于旅馆里的人手,就让“血奴”们充当。 镇子里不错的房子不少,分出一些让“血奴”们居住。 这些活不算多,但因为人手不足,所以耗费了半个月时间才完成。 不过这半个月除了整修以外,叶舟也在策划招揽顾客的活动。 等邹鸣和陈舒他们回来,看到的除了焕然一新的超市周边环境外,还有小山一样的传单。 叶舟站在“小山”前,很有成就感的冲邹鸣说:“这里的多数人都不识字,所以我就想了这个办法。” 传单上并没有文字,全部都是图画,至于价钱则靠旁边的钱币图画来表示。 不识字的人也能看懂这个传单,并且印得极度鲜艳,是放在在现代要被骂颜色污染,又土又俗的程度。 “以前我也不理解,为什么超市宣传单一定要印的花花绿绿,那些大品牌的宣传图就基本都是单色,特别高级。”叶舟把传单发给邹鸣他们,一边发一边说,“因为面向的顾客群里不一样。” “一般看大牌宣传图的人,要么是有购买倾向,要么是有钱又比较闲,他们不需要太强烈的视觉刺激。”叶舟,“只要宣传图上的信息明确就行,要是再有点设计感就最好不过。” “但超市要抓住的是路人的眼球,哪怕路人不买,甚至觉得烦,可强烈的视觉冲击至少能让路人记住一两个关键点,比如打折促销。”叶舟说完以后还颇为自得的点点头,“我觉得就算我不开超市,也能考虑去做广告营销。” 陈舒看了眼宣传单,不得不说,这宣传单虽然丑,但确实……丑的独具一格,颜色也非常大胆,大胆到你记不住它,都是你的记忆力有问题。 老板……如果去做广告营销策划之类的工作,应该会在入职的第一天就被赶出去吧? 陈舒放下辣眼睛的传单,扬起笑脸冲叶舟说:“那当然!老板做什么肯定都能做出成绩,老板又认真又努力,你这样的人才在开超市,绝对是广告公司的损失。” 叶舟轻咳了一声,他冲陈舒摆摆手:“别吹了,有点过了。” 陈舒立刻收敛笑容,正色道:“老板,我们确定周围几十里都没人以后才把他们放开,现在他们应该在深山老林里看河马呲牙,不会对农户们造成影响。” “我们也没人受伤。”陈舒看了眼邹鸣,“邹哥出的力最多,路上也不是没人想跑,都是邹哥揪回来的。” 邹鸣皱了皱眉:“不是揪,是抓。” 陈舒:“差不多,差不多。” 叶舟:“你们也累了,今天就好好休息吧,我准备三天后正式开业,这几天让草儿他们去附近发传单,你们有什么想要的就跟我说,能满足的尽量都满足。” “还有你脸上,那个包是怎么回事?”叶舟问陈舒。 陈舒的左脸眼下有一个大包,中间还有个结痂的小孔,那个包积压了陈舒的眼睛,不仅左脸比右脸大了一圈,还让她成了大小眼,被积压的那只眼睛变成了一条缝。 陈舒摸了摸自己脸上的包,叫苦道:“老板,你不知道这里的蚊子有多毒,我被咬了一下,就成这样了,而且我还喷了花露水,只是没喷脸。” “周远鹤说让我保持清洁就行,它会自己消下去,就是有点丑。”陈舒顶着那张有点滑稽的脸问叶舟,“老板,我现在很丑吗?” 叶舟面无表情,眼神放空,诚恳地说:“不丑。” 陈舒拍了拍胸口:“那就好,老板,我先回宿舍收拾了,你忙。” 叶舟:“去吧。” 他目送陈舒离开后才走到邹鸣身边打量对方。 他的眼神甚至穿过邹鸣的领口往下看去,邹鸣拿着宣传单的手指微微用力,他低着头,叶舟看不见他的表情,邹鸣问:“怎么了?” 叶舟:“我看看你有没有被咬。” 邹鸣不太明白:“我脸上没有。” 叶舟:“所以我在看别的地方,蚊子那么毒,没咬到什么奇怪的地方吧?” 说这话的时候叶舟是憋着笑的。 邹鸣瞬间明白了叶舟的意思,无奈道:“没有,我穿着长袖长裤。” 叶舟遗憾地叹了口气。 邹鸣:“……” “不说这个了。”叶舟收回视线,好像刚刚那个准备看笑话的人不是自己,他一本正经地说,“你这两天估计不能休息,有件事要让你去办。” 邹鸣抬眉看向叶舟。 叶舟凑到邹鸣耳边说:“莎拉说她感觉女公爵就在附近。” “要辛苦一下你,带着莎拉去找找看。”叶舟,“别人带她我不太放心。” 邹鸣抿了抿唇,眉头微微皱起:“今天?” 叶舟:“明天吧。” “能抓回来最好,抓不回来就杀了吧。” 叶舟说的很平淡,不仅仅是因为女公爵才是莎拉被虐待的罪魁祸首,更重要的是,叶舟完全没觉得吸血鬼是“人”,以人类为食,站在人的角度,吸血鬼就只是鬼。 邹鸣看着叶舟的眼睛,漆黑的瞳孔里倒映着叶舟的脸,他轻声问:“你就没别的要对我说?” 叶舟愣了愣,没明白邹鸣这是什么意思?觉得他不够热情?还是不够关心? 也对,邹鸣刚回来,累得够呛自己还给他分配别的任务,只有一天休息时间,对比陈舒他们,邹鸣觉得不舒服也是应该的。 于是叶舟抬手揽住了邹鸣的肩膀,只不过平时会配合他弯腰的邹鸣没有动,揽的动作变得像叶舟挂在邹鸣身上,叶舟只能微踮着脚说:“我知道,你刚回来也想休息,但是女公爵的事确实很重要,只有交到你手上我才放心。” “这样吧,你有什么要想的,只要是我能给的,都答应你。”叶舟非常认真地说,“我从来不说话,也不骗人,我既然承诺了你,就肯定能做到。” 叶舟:“你考虑考虑,如果你实在是太累了,我去也行。” 只是他担心到时候别说保护和帮助莎拉了,他可能还要拖莎拉后腿。 “我去。”邹鸣忽然转头,叶舟正对着邹鸣的侧脸说话,观察邹鸣的表情,对方猛然转头,两人的鼻尖对着鼻尖,彼此之间的距离不到两厘米。 叶舟愣住了,他甚至忘记了退后,怔怔的保持着这个姿势,甚至能看清邹鸣眼底的自己。 但邹鸣就像没有察觉一样,轻声说:“我陪她去一趟。” “如果女公爵没抓回来,你的承诺还有没有效?”邹鸣抓住了叶舟的手腕。 他用的力气有点大,大到叶舟觉得邹鸣这是在抓猎物。 叶舟没有挣开,而是再次肯定的表示:“有效,永远有效。”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邹鸣这才缓缓松开了手。 “明天一早我就带着莎拉走。”邹鸣看着叶舟后退了一步,嘴唇轻抿,“我会保障她的安全。” 邹鸣:“但不是因为她,是因为你。” 叶舟第一次看到邹鸣这么强硬的姿态,他揉着刚刚被邹鸣抓着的手腕,呆呆地“嗯”了一声。 邹鸣:“那我先出去了。” 叶舟:“你出去干嘛?” 邹鸣:“洗澡。” 叶舟眨眨眼:“哦,你去吧。” 看着邹鸣大步走出去,叶舟还有点奇怪,他的承诺是什么好东西吗?毕竟他能给邹鸣的,要么是涨工资,要么是超市里的东西随便挑。 但邹鸣的工资他都不怎么花,没见他对什么东西有偏好,偶尔在超市里买东西,也是买些工具,平时不是锻炼就是包养自己的枪,比起叶舟,邹鸣活得更加自律。 有时候甚至自律的不像活人,像个机器人。 叶舟摸摸下巴,算了,反正邹鸣不管找他要什么,他都能给。 毕竟超市里也没什么重要到不能给出去的东西。 而且邹鸣也不是个会提过分要求的人。 叶舟安心的坐到沙发上,悠哉的准备给自己倒杯茶。 · “这是什么?”准备上工的农户扛着破口的锄头站在门前,他身体结实,但两鬓已经花白,如果只看身材,那他应该还不到四十岁,但如果看脸,那他就已经是个老人了。 草儿微笑着说:“是宣传单,之前镇子里的事你们应该都知道。” 闹得那么大,附近的农户不可能没察觉。 农户警觉的点点头。 他的妻子穿着围裙站在一旁,两人都紧张的看着草儿。 草儿指了指农户手里的传单:“现在镇子里已经安全了,我们要开门做生意,你们可以看看这张图里的东西你们需不需要,需要的话两天后可以直接到城门口,会有人带你们去买。” 草儿:“你们要是担心的话,可以现在城门口看一看,看进去的人有没有出来。” “我们是要挣钱的,不然这么多东西,我们不卖就全亏了。” 农户低头看图,这张图花花绿绿,但意外的是,上面没有文字——他看不懂文字。 而且这纸的触感也很奇特,一点都不像牛皮纸或者羊皮纸,不是皮子做的,也不像布做的。 农户的妻子也被五颜六色的宣传单吸引过去,她惊喜的指着宣传单说:“这个是不是糖?” 白色的方块旁边有被引来的蚂蚁和蜜蜂,哪怕但看看不出方块是什么,靠蚂蚁蜜蜂也能知道这是糖。 草儿立刻说:“对!您真是有见识!是我见过最博学的夫人了。” 农户的妻子难得能听到奉承的话,她不知所措的看了眼丈夫,然后才捂嘴笑道:“是你们画得太好了。” “这么多颜色,要用很多颜料吧?”农户的妻子捧着宣传单,小心翼翼的看向草儿。 草儿立刻看懂了她的意思,微笑着说:“您放心,宣传单是不会收回去的,如果您需要的话,我还能再给您几张。” 妻子连连点头:“太好了,多给我几张吧。” 第205节 她结果宣传单的时候还解释道:“我儿子马上就要结婚了,这样的画贴在家里肯定很好。” 草儿笑眯眯地说:“那你们考虑一下,我去下一家了。” 说完,草儿就提着一筐宣传单前往下一户人家。 农户夫妻看着她的背影,妻子忍不住说:“一罐糖才两枚银币……” 丈夫也很心动,他们买糖和盐,只能从过往的小商贩手里买,一罐劣质的,只有一点味道的糖都要卖他们十枚银币。 虽然他们也没买过,但还是觉得太贵了。 但如果是两枚银币,那咬咬牙,一年买上两罐,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丈夫小声说:“那我们到时候去看看,如果进去的人都能安全出来的话……我们就进去。” 妻子连连点头:“这样的话,塞恩结婚的时候,我们能送的礼物又多了一样。” 他们看着草儿挨家挨户的敲门,看着邻居们手里都拿上了宣传单。 大家,应该都会去吧? 毕竟没有糖,只有盐,他们也都会去。 盐是必需品,而这么便宜的盐…… 不去买,仿佛就是吃亏。 妻子小声说:“我们还是早点去吧,应该会有比我们更早的人,只要他们出来就好了。” 廉价的必需品,让农户们忘记了恐惧。 第146章 天还未亮,大地被黑暗笼罩,但家家户户已经亮起了煤油灯,星星点点的灯火照亮了这个仍处于蒙昧中的村子,劈好的柴火被送进厨房,农户们准备好了要带的东西,只等填饱了肚子就前往附近的小镇。 “一罐盐还是真的只要一枚银币,你就买十罐回来。”农妇在围裙上擦了擦自己的手,又从围裙群兜里数出十二枚银币,“糖只买一罐,知道了吗?” 农夫接过钱,奇怪道:“你不跟我一起去?” 农妇翻了个白眼,拍了拍丈夫的胸口:“家里的鸡和狗怎么办?还有两个孩子,我不看着他们,谁知道他们又会惹什么事。” 村里的半大孩子不少,惹起事来经常会变成大人都收拾不了的地步。 农妇抱怨道:“上次他们就差点把谷仓烧了,幸好发现的早,不然今年都得饿死。” 农夫想起那件事也觉得头疼,自己家两个孩子,大儿子从小就闲不下来,干活虽然是一把好手,但惹事也是,还带着自己的妹妹也整天上蹿下跳,自己和妻子总是得去给他们擦屁股。 不知道道了多少次谦,现在大儿子要结婚了,但还是那个样子,一点也没有大人的样子。 “家里现在也没钱,不能给他建房子让他搬出去。”农妇整理了一下丈夫的衣领,“幸好米拉不嫌弃我们家。” 农夫脸上也带上了笑容:“那小子还是有点本事。” 农妇翻了白眼:“那是米拉年纪小!只看到他长得好看,你等着吧,如果他结婚后还是这个样子,米拉很快就会抛弃他。” 农夫不跟妻子争论,他随便吃了两口糊糊,就背着藤框准备出门。 他打开家门,门刚开,就看到了两张熟悉的,让他心梗的脸。 “你们怎么在这儿?!”农夫被吓了一跳,吼道,“又翻窗子出来是吧?!昨晚是不是没睡?!” 兄妹两互相看看,脸上堆起如出一辙讨好的笑,妹妹去抱父亲的腰,哥哥则是不停说好话:“爸爸,你就把我们都带上吧,我们还能帮你拿东西。” 农夫板着脸,强硬道:“不行,你们知道有多危险吗?” 哥哥连忙说:“知道知道,我们会小心的,您让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 他小声说:“而且我答应了米拉……” 听见未来儿媳妇的名字,农夫只能叹气说:“那你们得听我的话。” 兄妹两立刻保证:“一定!我们一定听话!” 既然孩子们都要去,妻子也就没有留下的理由了,至于家里的鸡,反正一顿不喂也饿不死。 一家人一起前往小镇。 他们又恐惧又好奇,这座小镇对他们来说,一直都是只能远观的存在。 从这座小镇属于女公爵开始,即便农户们什么都不知道,依旧察觉到了不对劲。 他们向往小镇里的生活,但并不敢靠近小镇,有时候也会善意的提醒那些要进入小镇的旅人,不过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小镇里有什么,更没有证据,所以着急赶路或者要找地方歇脚补充水和干粮的旅人们依旧会进去。 “小镇换主人的时候闹得好大。”妹妹在前面蹦蹦跳跳,她系着两根麻花辫,脸上长着不少雀斑,看起来格外有活力,“我还以为又地动了。” “之前镇子里那些人都被带走了,不知道被带到了哪儿去。”哥哥也说,“我早就说过,他们肯定干了什么坏事。” 父母一路都听着他们叽叽喳喳的对话,很想把他们踢到沟里去。 路上也不止他们一家人,周围的农户几乎都在往小镇赶。 农夫有些奇怪:“附近还有矮人村落吗?” 他们看到了不远处的一群矮人,矮人们背着几乎和他们一样高的背篓,牵着孩子往小镇走。 哥哥立刻说:“有,我们上次进山的时候……” 农妇立刻瞪大眼睛,冲儿子的屁股踹了一脚,大骂道:“你还敢进山!” 哥哥捂着屁股往前冲,一边跑一边喊:“山里没什么好怕的!又没有什么野兽!你们就会太小心了,下雨后去山上还能捡到不少蘑菇,不然你以为之前我带回家的蘑菇是哪儿来的?我种的吗!” 农妇追不上儿子,气得在原地踏脚。 “别生气了,好歹看在蘑菇的份上。”农夫安慰妻子,“不过以前进山的时候,也不知道还有矮人住在那儿。” 村落一般都是不混居的,除了那个镇子以外,各个种族几乎都是各自抱团生活。 所以哪怕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人族还有别的种族,但农夫从来没和别的种族打过交道。 农夫小声说:“听说矮人很记仇,待会儿离他们远点。” 农妇点点头。 他们慢慢前进着,只有两个孩子在前面疯跑,等他们到达城门口时,一起走到的所有人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原本只开半扇门的城门完全敞开了,泥泞的道路被重新修整,铺上了大小一样,方方正正的石板,石板的两边还有栽种的花草,顺着这条路看过去,尽头是一栋奇怪的建筑,就和石板一样方正,浑然一体,既不是木头也不靠石砖。 对于住在木屋里的农户们来说,这座重新修缮过的小镇,简直称得上是富丽堂皇。 一群人目瞪口呆的站在城门口,远远的望着那座建筑,他们互相看看,都希望身边的人先进去。 等进去的人平安无事的出来了,他们才敢迈出脚步。 反正死施主不死贫僧才是最好的。 农夫小声对妻子说:“只要第一个人出来,我们就立刻冲进去,不然盐和糖都被买光就糟了。” 农妇用力点头,夫妻俩摩拳擦掌,准备好把兜里的十二枚银币都花出去。 这可是他们一家六年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钱。 其他人家最多也只能买两罐盐回去。 夫妻俩对视一眼,脸上都挂着笑,可一转头,两人的笑容就僵在了脸上。 儿子和女儿已经跑上了那条路,尤其是儿子,发现他们看过来,还抬高手臂,给他们看自己手里的钱,大喊道:“十罐盐一罐糖!我不会买错的!” 喊完,儿子就转身朝那栋屋子跑去。 “怎、怎么办?”农夫甚至没时间愤怒,他无助的看向妻子。 农妇一跺脚:“还能怎么办!一起进去啊!” 如果……如果他们能平安出来的话,她一定要把儿子的屁股打烂! 女儿也要狠狠揍一顿! 夫妻俩冲出去的时候,邻居们都很惊讶:“没想到他们这么心急。” “希望他们早点出来。” “他们可真有钱啊,竟然能拿出十二枚银币。” “存了很久吧,他们家好几年没做过新衣服了。” “对对对,整件衣服都是补丁,根本不是衣服上打补丁,是用补丁做了衣服。” “早知道有便宜的盐和糖买,我也应该攒钱的。” “我也是。” 他们一边说一边看那栋建筑,期盼着农夫一家能早点出来,手里最好抱着盐罐和糖罐,这样他们就能毫不犹豫的冲进去了。 · “好大!”第一个冲进超市的人停在门口,他抬头望着天花板,几乎看不到边缘。 比他后进来的女孩一脸兴奋的扑到他背上,大喊着:“盐!哥哥!盐!” 哥哥连忙把女孩从自己背上甩下来,正要说话,就看到旁边一个年轻女人走了过来。 对方的个子不高,一头黑发,一看就是人族,身材瘦小,但绝对不是干巴巴的瘦,她的皮肤很白,白而光滑,不是做农活的样子。 “您好。”冯玲冲他们微笑,“请问你们要买什么?我带你们过去。” 哥哥正要说话,身后传来了父母气喘吁吁的吼声:“盐!我们要买盐!” 兄妹两这才打了个哆嗦,老实了。 父母在陌生人面前也不好发脾气,只能狠狠的瞪了两眼兄妹。 他们小步跟上前方女人的步伐。 “这里是用的什么灯,好亮!还没有烟,也闻不到油味。” 兄妹两发现父母不会在这里揍他们,胆子又变大了,他们左顾右盼,看什么都觉得新奇,要不是父母时不时回头看他们一眼,他们早就溜到货架旁边了。 冯玲在专门卖盐和糖的货架旁站住,微笑着对眼前的中年男女,以及他们身后的一双儿女说:“盐和糖就在这里,如果你们还需要买别的东西也可以叫我,这里的所有东西都能购买。” 农夫从来没有进过这样的地方,路过的商贩有的货物也只有那几样,从来没有他们挑选的余地,于是他局促地说:“我们只带了十二枚银币,买不起别的东西……” 冯玲依旧保持着微笑:“只要您来购物,哪怕是一枚铜币都是我们的客人,不用这么拘束。” 第206节 “虽然我们这里不能赊账,但也能以物易物。” “你们有看中的货物钱又不够的话,可以先把东西拿上,找找有没有带可以交换的物品,说不定能换。” 说完以后,冯玲就退到了一边,让这家人自己选购。 农夫呆愣愣的站在原地。 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好地方吗? 大的城镇里,都有这样的店? 第147章 无数商品摆在货架上,农夫的长子紧紧攥着银币,目光落在油罐上,眼睛都看直了。 盐和糖在这一刻似乎失去了吸引力,整个超市再没有什么比油更诱人的东西。 这里的农户并不养牛羊和猪,虽然家家户户都会养鸡鸭,但是鸡鸭都是得拿去卖钱的,哪怕是鸡蛋,攒十个,自家人都不一定能吃上一个,动物油的获取途经太少,花钱去买的话家里就别过日子了。 至于植物油,由于榨油技术有限,出油率极低,买的话价格并不比动物油便宜多少,自己榨的话,对农户来说耗费的时间精力成本远大于收获。 毕竟耗费同样的时间精力去种地能填饱肚子,榨油最多只能在吃饭的时候看到一点油星。 但人对油脂的渴望是不会因为常年吃不到而减轻的,反而会更重。 长子的目光已经锁定在了油罐上,他痴痴的看着罐子,好像那是世间没人可以抵御的诱惑。 农夫也随着儿子的目光看过去,父子俩齐齐的咽了口唾沫。 农妇拍了拍丈夫的后背,强硬道:“别看了,我们是来买盐和糖的,想买油就只能把你卖了。” 小女儿小声说:“可能没有那么贵呢?” “外面一罐盐要四枚银币,这里才两枚,说不定这里的油也很便宜。” 农妇:“外面一罐油要十四枚银币,就算少一半,也要七枚,你知不知道攒七枚银币要多久?我们多买点盐回去,只要保存的话就能一直用,油呢?” 农妇叹了口气:“我不是不让你们……” 她莫名有些生气:“算了!你们要买就买吧,只要以后别后悔。” 长子立刻从货架上拿起了一罐油,小心翼翼地抱着油罐跑到站在一旁的冯玲面前,他刚刚站稳,在看到冯玲双眼的那一刻就马上低下头去。 冯玲这样的人他们都没有见过,身上干干净净,衣服上一个补丁都没有,皮肤也不像他们一样粗糙,脸上没有雀斑,抬起的手上还没有茧。 简直跟传闻里大城镇的贵族小姐们一样。 因为没见过,所以就无法掩饰好奇和些微恐惧。 “这个……这罐油要多少枚银币?”长子问。 冯玲笑着回答道:“五枚银币。” 长子不可思议的瞪大双眼,才五枚!虽然五枚银币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巨款,但是和十五枚相比,便宜的简直等于白送,好像不买都是他们亏了。 “五枚!”长子转身冲家人喊道,“妈!才五枚银币!” “我们买一罐油,再买五罐盐和一罐糖!” 一家人互相看看,农妇不再说话,默许了长子的要求。 冯玲问道:“还有什么需要的吗?除了油糖盐以外还有别的东西,布料成衣,各种香料和调味品,还有餐具和各类工具,价格也都不贵,你们不赶时间的话可以多看看。” “如果觉得价格不能负担,只是看一看也不会有损失。” 她脸上带着诚恳的笑容,好像不是在劝人消费,而是在热切的关心这些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 一家人看着冯玲脸上的笑容。 只是看一看……应该也没什么吧? 不买不就好了? 时间还有这么多,就当开阔眼界。 · “他们怎么还没出来?”城门口的人们焦急的望着超市。 那家人进去之后就没别人进去了,他们都很谨慎,随着时间流逝,无数猜想开始冒出来。 “他们不会是被抓去当奴隶了吧?” “应该不会吧?奴隶还没有他们发出来的画值钱。” “对对!听说画很值钱,颜料都很贵,那么鲜艳的颜料,肯定值不少钱。” “那……他们会被带去干什么?” 人们吵吵嚷嚷,一边觉得那家人已经遇害了,一边又不愿意离开这,人们抱着极其渺茫的希望,希望宣传单上的东西都是真的,他们可以用低廉的价格买到必需品。 “出来了!”有人突然大喊。 吵闹的人群忽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朝前挤,伸长了脖子去看从超市里走出来的一家四口。 他们背进去的藤框不见了,布包和女孩头上的发带都没了。 但他们失去的东西和他们得到的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他们怀里抱着,手上提着,每个人都像是刚刚从巨龙洞穴出来一样,因为拿出来的东西太多太重,速度也没有快到哪儿去。 一家人脸上都带着笑,不那么白的牙露出来,紧紧抱着怀里的东西。 还没等他们走出城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围了上去。 “你们不是就带了十二枚银币吗?怎么能买到这么多东西?” “里面的人凶不凶?” “怎么买东西的?除了盐和糖还有这么多?” …… 一家人唯恐自己手里的东西被碰掉了,艰难的护着自己怀里的罐子,长子大喊道:“你们快进去吧!里面东西不多,去晚了就买不到了!” 这句话一出,提问的农户们全都闭嘴了,沉默了两秒后,所有人都朝着超市冲了过去。 “快!快!快进去!” “别被其他人把东西抢光了!” · “好久没看到顾客了。”叶舟站在监控室里,他喝着奶茶,兴致勃勃的看着监控里的画面,刚刚在超市门口显得特别狂热的顾客们进来以后全都老实了。 可能是超市的环境太过奇异,人们纷纷变成了温顺的绵羊,在导购的带领下去往相应的货架。 只不过…… 叶舟叹了口气,冲一旁的陈舒说:“照这个速度挣钱,估计一百年都挣不够离开这里的目标金额。” 农户的消费力是有限的,他们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买的也都是盐和糖以及布料这种必需品。 但能挣钱的东西,通常都是不必须的奢侈品,比如酒和一些稀奇古怪,这里不能生产的工艺品,可农户们绝对不会买,也没钱买。 哪怕他真的是个黑心资本家,对着这些农户们敲骨吸髓,也榨不出什么钱来。 叶舟托着下巴对陈舒说:“感觉还是商人和贵族的钱好挣。” 叶舟是不愿意带着超市到处奔波的,麻烦和累还是小事,如果每到一地都要跟当地的大贵族打交道,他怕自己迟早有一天要精神衰弱。 陈舒:“我之前打听的时候,附近的人都说,每个月最后一天都会有商人过来卖东西,不过于是什么大商人,都是些小商贩,带来的东西也很少,估计他们就算过来进货,也没什么购买力。” 陈舒虽然不想给叶舟泼冷水,但这里虽然和平,但确实穷。 手工业根本支撑不了市场需求,农户光是种地就耗光了全部精力,根本没有财力。 姜太公钓鱼的办法在别的位面有用,在这个位面就不行了。 叶舟坐到椅子上,无奈的认同了陈舒的话:“估计要在这儿待一段时间了。” 陈舒连忙出谋划策:“不如找些这里的人,去其它城镇兜售商品?总能钓到……不对,吸引到有钱人。” “这种人不太好找。”叶舟叹了口气。 经历了这么多位面以后,叶舟已经习惯土著不愿意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了。 外面的世界是未知的,未知意味着无数可能到来的危险。 人们向往未知的美好,恐惧未知的威胁,绝大多数人哪怕想出去,最后也会放弃。 陈舒:“附近村子里的年轻人估计愿意,我观察过了,这些村子都是男多女少,多数年轻男人都娶不上老婆,娶老婆需要财力,田地粮食和房子,他们如果一直种地,就会一直娶不上老婆。” “为了结婚生子,哪怕是他们的父母,也会同意他们出去冒险。”陈舒。 叶舟看着陈舒,他脸上露出笑意来:“那就麻烦你看看有哪些人适合。” 陈舒中气十足地说:“保证完成任务!” “对了老板,邹鸣和莎拉去哪儿了?有两天没看到他们了,今天是第三天?”陈舒有些奇怪,“他们关系不是很差吗?” 叶舟:“没有,他们关系挺不错的,我让邹鸣陪莎拉去找找看能不能发现女公爵的踪迹。” 陈舒不可思议的看着叶舟:“你觉得他们关系不错?为什么啊!” 难道老板的眼睛被眼屎糊住了吗?! 叶舟也奇怪的看着陈舒:“他们以前虽然经常打闹,但都很注意分寸,关系好的朋友之间这样很正常吧?只是邹鸣表现的比较冷淡,不过他对谁都很冷淡。” 陈舒:“……老板,你真是有一双善于发现事物美好一面的眼睛。” 叶舟有些莫名,但还是认为这是夸奖,他点点头,毫不客气的往自己脸上贴金:“对,我一直都是这样。” 陈舒无声的叹了口气,不明白叶舟到底是从什么角度看人的。 她无精打采地说:“那我先出去了,老板。” 叶舟点头:“出去吧,好好休息,之后你还要选人。” 陈舒退出去之后,叶舟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第207节 小镇外泥泞的道路上,一家四口一边朝家的方向走,一边忍不住咧嘴笑。 他们兴奋的谈论着超市里的一切,包括那些雇员。 “我还以为他们是贵族家的小姐或者佣人呢!”农夫大开眼界,“你说,他们天天看着那么多好东西,自己能不能随便拿啊?” 农妇无语道:“那些在贵族家里工作的女佣难道能随便拿贵族的东西吗?那是要被吊死的!” “这些盐我们可以吃好几年了!”农妇也忍不住提高音量,“我拿一罐给我爸妈,他们也舍不得买盐。” 长子:“那你不如让他们自己带钱来买,这样还能多买点。” 农妇头一次没有呵斥儿子,她点点头:“对,是该这样,我还要去通知我哥和妹妹,让他们也多买一点。” “不知道这家店会开多久。” “里面那么多东西,应该会开很久吧?” “对了,我发现那个镇子里根本没什么人,现在都成空镇了。” “我们能不能搬到镇里去啊。”妹妹凑到母亲身边问。 农妇摇头:“现在镇子看着挺好,要是出问题怎么办?到时候再走就来不及了。” 农夫附和道:“对,这个要听你们妈妈的。” 长子突然说:“如果我们在这个超市里买东西,然后跑到远一点的镇子里去卖……” 他的眼睛突然亮起来:“一罐盐我卖两枚银币,糖我卖四枚,这样很快我就能建起一栋新房子了!” 既然有了主意,长子就立刻挤开妹妹,贴着母亲往前走:“妈。” 农妇:“太危险了!路上可能有强盗,还可能有野兽!就算路上没有危险,你去镇子里,镇子里的商人可能会伤害你,如果有贵族老爷把你的东西抢走了怎么办?家里已经没钱了!” 长子不愿意放弃,他连声说:“我都要结婚了,我和米拉不能一直和你们住在一起吧?家里只有三个房间,我的房间小的连衣柜都放不下……” 妹妹立刻说:“我的房间也放不下衣柜!” 长子瞪了她一眼,继续道:“就算现在能挤挤,以后我要是有孩子了怎么办?让孩子睡在屋顶吗?就算不生孩子,我们家的田地只有那么多,米拉来了以后,就算她很能干活,我们的粮食也不会变多。” “到时候我们都要比现在吃的少。” 长子:“你们愿意饿肚子,我可不愿意。” “不行!”农妇态度坚决,“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同意。” 长子:“妈!” 妹妹突然说:“那让哥哥别一个人去不就好了?也不去镇子里,去别的村子卖就好了。” 农妇沉默了。 长子趁热打铁:“妈,我们的房子也很多年没有修过了,下雨的时候我的房间根本不能睡,你们的房间也是吧?只要有了钱,你们也可以修新房子。” “到时候我和米拉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建房。” 农妇看了眼一直假装自己不存在的丈夫:“你说。” 农夫小声说:“就让他试试,第一次我陪他一起,他有了经验你就不用担心了。” 农妇深吸一口气:“好吧,看在米拉的份上。” 长子激动的大喝一声。 他是绝不会种一辈子地的! 第148章 叶舟坐在窗边,他手里捧着一杯热咖啡,偏头朝窗外看去。 晴空朗照,天空碧蓝如洗,是他来这这么久以来最好的天气。 他待在休息室里依旧能听见超市里的吵嚷声。 自从发现自家的“破烂”能从超市换到商品之后,周围的农户们都疯狂了。 尤其是住在深山老林里靠打猎和采集维生的部族。 超市开业的第二天就有无数矮人和精灵部族从森林跑出来,他们打扮的就像野人,还穿着兽皮衣服,带来的东西也格外“自然”,被砸死的猎物血肉模糊,也没找东西装一装,超市的地上滴落了不少血水。 他们一走,超市里的雇员就有的忙了。 这个世界还挺割裂的,看到煤油灯的时候,叶舟还以为蒸汽时代就要开始了,结果距离不远的地方就有茹毛饮血的“野蛮人”。 周围的农户现在都是拿用不上的东西来换非必需品,比如农具和菌包——叶舟还以为超市里那些过家家一样的菌包会卖不出,总算是开张了。 山里的部族们则是拿着猎物来换必需品和生活用品,油盐糖,以及布料和风油精驱蚊水。 只是现在叶舟更想看到商人,尤其是大商人。 想挣钱,尤其是系统规定的目标金额,还是不能靠普通平民。 虽然叶舟更想和普通平民打交道——不然他也不会开超市了,开个奢侈品店多好? “有人想住下?”叶舟看向走进来报告的草儿。 草儿忙得满头是汗,可能是没那么害怕了,进超市的顾客问题也多了不少,再加上雇员的态度都很好,所以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刁钻。 “对,他们说他们的村子离这里太远,想问问能不能在镇子里住几天,买完东西就走。”草儿端正的站在叶舟面前。 叶舟抬眼望去,陡然发现草儿已经变成大姑娘了。 虽说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草儿在大梁朝已经是可以当母亲的年纪了,但在叶舟眼里她还是个高中都没到年纪毕业的小姑娘,再加上营养不良,看着就和初中生差不多。 可现在,草儿长时间没有经历风吹日晒,每天有肉有菜,面目肉眼可见的丰盈了起来。 因为长时间和莎拉草儿待在一起,身上畏畏缩缩的气质一扫而空,总是不自觉佝偻着的背变得挺直,目光没有躲闪,端正大方。 叶舟收回了目光,但他心里是骄傲的,也有些得意。 草儿变好了,也会变得越来越好,这其中应当也有他的几分功劳。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锲而不舍的做好事了,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原来是这种滋味。 看着对方变好,自己也能得到一种奇异的满足感。 “有多少人?”叶舟问。 草儿:“十六人,都是男人,精灵族。” 草儿想了想:“他们带来交换的东西都是猎物和野果,今天早上到的,现在只换了一点盐和糖,还没换比别的,不过他们说想再换一些布料菌包和粮食。” 叶舟微微皱眉:“现在还有人能腾出手吗?” 超市的人手已经不够了,不仅要维护超市经营,还要在镇子里巡逻,维护不同种族之间的秩序,顾客看起来不多,但因为需要人手的地方太多,导致比之前在陈国万人空巷时还累。 毕竟陈国有自己的甲士,陈侯也会让甲士来帮超市维护治安,雇员们只需要在超市里引导顾客就行了。 草儿低下头:“不太够。” 现在雇员都是一个人分成两个用,这样都已经忙不过来了,虽然没有在陈国和落阳基地累,但实在是腾不出手。 叶舟看着草儿:“招临时工吧,就招附近的农户,男女都要。” “只能你去跑了,要辛苦你一段时间。” 草儿连忙说:“为仙人做事,哪里能说辛苦?您放心!我肯定能招到踏实肯干的人!” 她一脸坚定,雄心勃勃的退了出去。 离开休息室,草儿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笑容,她先带着几个顾客去了卖布的货架。 这些布都是从系统商城进的,有好有坏,但多数都是平价布料,都有大片大片的印花。 虽然在叶舟所在位面不受欢迎,价格便宜,但在染布技术不发达的这里,这种颜色鲜艳大片印花的布料非常珍贵,尤其还不怎么掉色,所以稍微有点钱的顾客都会从牙缝里挤出一点钱来购买。 可能是草儿脸上笑意太明显,她去接水喝的时候武妻还问她:“这是有什么好事?看你脸上的笑就没消下去过。” 草儿轻咳了一声吗,努力板着脸说:“仙人叫我去招人手。” 武妻点点头:“是有些忙不过来,每日打扫就要那么多人手,更别说还要巡逻上货了。” “那你笑什么?”武妻奇怪地问。 草儿:“我是觉得,如今我也能独当一面了!虽不及陈姐他们,可也不像以前,只能干些普通活计。” “倒不是普通活计有什么,不过我娘说,我得有个一技之长。” 武妻想了想,觉得是这个道理,有些羡慕道:“我脑子就不如你,只能干些打扫的活,叫我去招工就不行了。” 她叹了口气,虽说住在同一片屋檐下,可她遇事还是想往武岩身后躲,自己虽然想改,却怎么也改不了了。 草儿安慰道:“仙人以前不是说过吗?人总有擅长和不擅长的事,” “你干活仔细,做精细活再好不过了,人要找对下力气的地方,否则用的地方不对,那力气就是白使。” “不说了,我去做事了。”草儿跟武妻打了个招呼,脚步入飞的朝外跑去。 武妻站在原地看着草儿的背影发呆。 明明几乎是同时进来的,可草儿的变化却最大,她看着已经和他们不相像了。 更像落阳基地的女人们。 武妻深吸一口气,她羡慕草儿,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是做不到草儿那样。 是因为她胆怯,没有改变的勇气? 还是因为草儿的年纪小,所以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更强?适应的更快? 武妻叹了口气,她放下水杯继续回去干活。 · 草儿走在小路上,她背着包,腰间别着枪,扎了个马尾,走起路来马尾微微甩起来,看着就像一个邻家女孩。 附近的农户们也都认识她,看到她路过有不少人都冲她打招呼。 草儿也不拘谨,一脸笑容跟他们打招呼,有时候也会停下脚步和他们说几句。 “我们店有点忙不过来了,要招些年轻人,男女都可以。”草儿对一个大婶说,“要手脚利落干净的,工钱一个月一结,不过不清楚能干多久。” “你们身边要是有适合的人也可以推荐给我。”草儿,“手脚不干净的可不要,一个手脚不干净,一个村的都要被赶走,哪怕其他人再能干也一样。” 第208节 一个村里的人很快都围了过来。 土地有限,开荒要交税,家里孩子又多,填饱肚子都是一件难事,可除了种地以外,他们多数人都没有一技之长,也不是没有年轻人去附近的大城镇找工作。 可要么是很快被赶回来,要么就是出去以后了无音信。 时间久了,老人们也就不敢再放年轻人出去了,只是被赶回来还好,可要是被抓了,被当了奴隶卖了,或者被害了就惨了。 现在在家门口就找到工作,还是这么好的工作,村子里的人很快把草儿围了起来,围得水泄不通。 只不过草儿还要去别的镇子,不能在这儿久留,她停留了半个小时,详细说清了临时工需要干的事,能拿到的报酬,为了方便管理和让临时工互相监督还采取了类似“连坐”的管理模式。 “真的有这么多?!”农户们在听见工资以后再也想不到别的了。 “两枚银币!一个月!”哪怕是最稳重的人,此刻都近乎失声。 草儿点头:“也不用太多,现在只招十个,之后如果还缺人的话会再招。” 农户们七嘴八舌地喊道:“我家三个孩子!他们都能去!” “我家两个!” 有人大吼道:“我家七个!” 所有人的安静了,一起朝发出声音的人看过去。 那人穿着破破烂烂,胡子拉碴,但他此刻顾不上众人的目光,他挤进人群,挤到草儿面前,神色激动地说:“我、我家七个孩子,都能干活!能吃苦!” 草儿也没有直接答应,她只说:“反正你们家里有年轻人想去的,明早天还没亮就得到城门口等着,到时候会挑人,只挑是个,没被挑上的不要埋怨。” “识字的优先,不识字的也要人机灵,见人会笑,那种只敢低头不敢看人的不要带过去。” 说完以后草儿拨开人群,不顾众人的挽留前往下一个村子。 也没人敢去拉草儿,她看起来和他们太不一样了,况且哪怕他们不知道草儿有枪,也相信她肯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自保手段。 草儿一整天都在跑,天黑后才回到超市,累得龇牙咧嘴。 “邹哥他们回来了?”草儿一进超市就听周文说邹鸣和莎拉回来了。 她朝卫生间走去,边走边说:“我去洗个澡就找莎拉姐。” 周文连忙追过去,在她身边小声说:“你别去,情况不好,邹哥受了伤,仙人发了好大火。” 草儿惊了:“仙人发火了?” 周文点头,心有余悸道:“我也是头回见仙人发火。” “差点吓死了。” 草儿的眉头皱起来。 仙人都发火了,邹哥受的伤该多重啊。 第149章 “你告诉我,你要怎么摔跤,才能摔掉一块肉?!”叶舟站在邹鸣面前,他怒极反笑,声音都在打颤。 邹鸣的一条手臂打上了绷带,周远鹤已经给他处理过了。 大约是叶舟反应太大,除了邹鸣以外,其他人都默默退出了休息室,就连莎拉都被强行带了出去。 叶舟低头看着坐着的邹鸣,两人四目相对,叶舟极力收敛了脾气,轻声说:“说话。” 邹鸣:“只是没留意。” 在叶舟继续发火之前,邹鸣说道:“是失误,带着莎拉一起,让我分心了。” 邹鸣平静地说:“现在的她没有能力也没有经验,除了拖我后腿什么也做不了,公爵毕竟是她母亲,她有迟疑就是致命的。” 叶舟沉默了片刻,他深吸一口气后从旁边搬来了一把椅子,他紧挨着邹鸣坐下,抓住了邹鸣的一只手,表情平和了下来。 “我考虑的不够周到。”叶舟看着邹鸣的侧脸,“我的问题,我给你道歉。” 邹鸣却说:“不是什么大事。” 叶舟:“肉都少了一块,还不算大事?” 邹鸣转过头,四目相对,邹鸣嘴唇微张,叶舟充满期待的看着他,等着听他接下来的话。 但邹鸣那明明已经张开的嘴又闭上了。 叶舟:“……” “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个你总能说吧?” “莎拉吓傻了。”邹鸣看向窗外,轻声说,“我让她找地方躲着,她没动。” 叶舟完全不能想象当时的场面,哪怕现在的莎拉还不是那个能独当一面的莎拉,但从小生活在吸血鬼堆里,什么样的画面能吓到她? “公爵已经不像人了。”邹鸣回忆起当时的画面,连他都有片刻愣神。 与其说是公爵,不如说是一块可移动的肉球或者肉瘤,那颗银质子弹还是击中了公爵的心脏,只不过她没有立刻死去,而是用残存的一口气吸食了人血。 虽然能维持生命,却不能维持外貌。 她的身体自动摒弃了一切消耗能量却又不必须的器官。 比如手脚五官,勉强能看出是脑袋的地方只有一对收进去的耳朵和一条缝似的嘴。 她的大半身体都埋在土壤里,连皮肤都摒弃了。 她变成了一个令人恶心的怪物。 但即便这样,吸血鬼强得惊人的生命力依旧让她能够攻击邹鸣和莎拉。 她的神智是清晰的,她知道莎拉是自己的女儿,也知道莎拉更好对付。 所以她第一个要解决的就是莎拉。 “救她的时候受的伤。”邹鸣看向自己的胳膊。 他当时反应很快,被咬掉的肉大约只有婴儿的拳头那么大。 在邹鸣看来这是小伤——没遇到叶舟以前,他受过更重的伤,甚至得不到包扎和医治,可他也挺过来了。 邹鸣反握住了叶舟抓着他的手,难得语气轻柔的安慰道:“这不是你的错。” 叶舟却声音艰涩:“是我的错。” “我明明知道现在莎拉还不是……”叶舟没有把话说全,但邹鸣知道他的意思,“我应该考虑的更周全,她就算是吸血鬼,没有经过历练,根本算不上战斗力。” 现在的莎拉只能欺负欺负人类,跟同族打根本没有胜算。 否则她也不会被欺负那么多年了。 叶舟看着邹鸣的手背,邹鸣的手心里有一层茧,让他感觉温暖又粗糙。 这不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哪怕只是这双手,都知道邹鸣是经历了多少磨难才成就了现在的他。 “这段时间你都不用上班,好好养伤,工资照发,这个算工伤,我会补偿你一年工资,你要是还有什么需求直接告诉我。”叶舟声音关切。 邹鸣:“公爵没有死,她钻进了地底。” “之前你的承诺,还有没有效?” 叶舟一愣,他想了想,总算想到了邹鸣临走前自己的承诺,他点头说:“有效,一直有效。” 听到这句话,邹鸣的表情立刻放松了,嘴角甚至勾起了一抹不太明显的笑。 叶舟:“你笑什么?受了这么重的伤还笑得出来?” 邹鸣轻轻摇头:“不重。” “我去给你倒杯水,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我给你拿。”叶舟正要站起来,却又被拽回了椅子上。 邹鸣握住他的那只手没有松开,而且看样子似乎永远都不准备松。 叶舟看了看两人握在一起的手,又抬头看了看邹鸣。 邹鸣的目光也跟着叶舟的目光挪移。 叶舟看邹鸣这副“毫无察觉”的模样,终于忍不住说:“该松开了。” “两个大男人握这么久的手。”叶舟身上汗毛倒竖,“你不觉得肉麻吗?” 男人之间握手可以,但握这么久,已经不属于握的范畴了,简直是牵手。 邹鸣这才松开了手,但他什么也没说,也没解释。 只是用那双漆黑的眼睛注视着叶舟。 叶舟瞬间慌乱起来,他立刻站起来,甚至忘记了邹鸣是个伤员,匆忙说了声:“我出去了。” 他几乎是从休息室逃出去的。 反手关上休息室的门,叶舟后背靠在了墙上,他伸手抹了把额头,他竟然流了冷汗。 刚刚邹鸣的眼神让他觉得陌生,邹鸣的举动也让他心有余悸。 邹鸣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什么暗示? 可是他的举动是不是太暧昧了? 叶舟有些混乱,他感性的一面告诉他,邹鸣对他很可能有那方面的意思。 但理智却告诉他,如果邹鸣只是受伤后忽然感性了一下,而他把对方的意思理解错了,贸然去问,到时候尴尬和无地自容的人就是他了。 人最忌自作多情。 而且他的魅力应该还没有大到男女通吃吧? 叶舟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现在心跳都还有些快,估计是吓的。 “老板,怎么了?”陈舒朝叶舟走来,她手里拿着一盒药和一杯水,“我来给邹哥送止痛片。” 叶舟连忙说:“你去吧,我还有点事,我先过去对一下账单。” 叶舟说完不等陈舒回答就朝外走去。 陈舒在他身后喊道:“老板!” 第209节 直到叶舟走远了,陈舒才喃喃道:“账单在电脑里,你要去哪儿看?” 不过叶舟是不可能回答她了。 陈舒“啧”了一声,看叶舟的样子,难道是邹鸣已经挑明了? 不应该啊,依邹鸣的脾气,只要不会死,一百年他都能等。 · 叶舟离开休息室后发现自己竟然无处可去——现在他迫切的需要做些事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不想回到宿舍里的房间东想西想,于是他在超市里转悠了两圈,总算想起超市新来了一批员工。 这些员工都是附近农户家的孩子,现在是超市里的临时工,今天正好在做入职培训。 新雇员们还没有进入超市,他们要在临时的搭建的帐篷里洗澡换衣服。 ——这里几乎人人都有虱子。 超市每天都要杀虫消毒,叶舟在系统里买到了更好的杀虫剂,能对付包括虱子和跳蚤在内的数种寄生虫和虫卵。 并且对人体无害,还无色无味,不会呛鼻。 但即便如此,顾客的虱子没办法给顾客去除,叶舟还是希望至少雇员不要带着虱子和跳蚤。 买了新药,新雇员们只需要泡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也不需要剃头就能马上投入工作。 只不过洗澡耗时很长,男女还要分开,已经从帐篷里出来的人才三个。 十个临时工,其中只有两个女孩。 并且她们能来还是因为家里没有兄弟,她们必须充当家庭里的挣钱主力。 虽然草儿传话的时候说了可以让女孩来,但有儿有女的家庭都只送了男孩出来。 他们的想法在这个时代很正常也很残酷,女孩结婚以后是要去男方家里的,如果她在超市工作的时候结婚了,那她挣得钱算是哪一家的呢?总不能是她自己的吧? 而男孩如果进了超市工作,哪怕只是临时工,也能更容易结婚。 草儿让女孩们泡澡了听她们说话,竟然发现这里的女孩也并不比大梁朝的女孩好多少,反正是绝对不能和落阳基地的女孩们相比的。 她们也没有财产,没有继承权,快要结婚的时候,父母会向男方要一笔钱,或者一块地。 然后她们就要离开家了,成为丈夫的“财产”。 不过跟大梁朝不同的是,这里的贵族女性是有继承权的,哪怕结了婚她们也有可能保有自己原本的姓氏,前提是娘家足够强大。 如果没有兄弟,那她们也可能成为继承人,得到爵位。 虽然这这种可能性很小,但并不是没有可能,也不是没人做过。 不过普通的农女,在哪儿似乎都是一样的,草儿默默的想。 她带着第二个女雇员走出去,刚出去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叶舟。 草儿立刻转头冲两个女孩说:“那是我们仙……老板。” 女孩们紧张地点点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顺着草儿的目光看过去,要把叶舟的长相记住。 叶舟则迈开步伐,朝新雇员们所在的方向走了过去。 虽然他根本不知道要对他们说什么。 但只要不让他待在超市里,看到邹鸣就好。 第150章 既然没能抓到吸血鬼公爵,也没能杀了她,叶舟也就不再把精力发在这件事上。 莎拉似乎也并不因此感到遗憾,但叶舟也没细问,可能哪怕是吸血鬼也依旧有母女天性吧,即便母亲似乎没把女儿当成自己的孩子。 不过叶舟发现莎拉开始“照顾”邹鸣了,大约是知道邹鸣这次受伤是她的责任,明明之前还对邹鸣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莎拉迅速端正了自己的态度,她会抢着给邹鸣换药。 每到这个时候,邹鸣都会直接转身离开——看起来他对莎拉的厌恶已经到达了一个新高度。 只是偶尔,极偶尔的时候,叶舟觉得邹鸣可能也没有那么讨厌莎拉,或者说他的讨厌只维持在一个不愿意和莎拉打交道的水平上,还没有到厌恶的程度。 叶舟觉得之前的观察或许真的全错了。 莎拉和邹鸣的关系就一直没好过,哪怕是之前的莎拉。 只是叶舟不太理解第一,那就是邹鸣和莎拉其实没有任何利益冲突,他也没见他们吵过架,就连交流都很少,但他们的关系就是很差。 可能真的有相性不合吧,两个人只要看一眼就厌恶对方。 对此,叶舟也只能无奈的叹口气。他是想不到任何办法去缓解他们之间的关系了。 只要别打起来吵起来就行。 叶舟有时候还是会去看邹鸣,关心一下对方,不过都是在人多的时候。 晚上他已经不回员工宿舍睡了,又留在了休息室里。 莎拉现在和草儿睡在邹鸣之前的房间里,前段时间叶舟都是和邹鸣挤一张床。 自从发现邹鸣可能对他有某种超乎友谊的感情后,叶舟就开始躲着他。 可躲了,又不能全躲。 毕竟邹鸣会受伤也和他有关,是他让邹鸣带莎拉去找的公爵,哪怕这属于雇主和保镖的正常交易关系,雇主是可以让保镖去执行任务的,当然,保镖也可以拒绝,拒绝之后走流程解聘。 但基于人道主义,叶舟不可能真的心安理得的认为自己不用为邹鸣负伤负责。 于是就出现了诡异的一幕,上一秒叶舟还在关切邹鸣的伤势,下一秒叶舟就躲出了房间。 超市里的雇员都发现了叶舟的不对劲,但也没人敢去问,只能眼睁睁看着这种诡异的情况愈演愈烈。 叶舟也把更多精力和时间花在了经营超市上。 新来的临时工们一个个都很卖力,但观察了没两天,叶舟就开始皱眉了。 虽然是临时工,但他们之间有着非常明确的等级关系,老大估计是他们内部“推举”的,是个年纪不到二十的年轻男人,但他个子最高,也最强壮。 临时工吃饭并不和他们一起吃,这是临时工自己要求的,他们每到固定时间就会下班,自己其实不会吃多少东西,而是打包带回家。 这样他们都吃不饱,但也不敢偷拿超市里的东西,那就从别人的饭碗里抢。 最底层的就是那两个女孩,她们被迫把自己已经分出一半打包的饭菜再分出一半,交给其他人。 一层层的往上“进贡”,老大吃得最多,他不仅能吃到完整的一份饭菜,还能把自己的那份打包带回去。 他们才工作了不到一周,除了老大和他身边的那个跟随者以外,其他人反而饿瘦了。 干活的时候也有些萎靡不振,还算健康的脸色变得蜡黄。 原本叶舟是不打算管的,毕竟他不是本地人,而且虽然是不同村子出来的人,但难免沾亲带故,任何事情,只要和亲戚扯上关系肯定是一地鸡毛。 作为老板,他们只要不耽误工作,叶舟就能睁只眼闭只眼。 反正他又不准备把这些人吸纳成正式雇员。 现在每到一个地方就聘请临时工的办法比招正式雇员省心。 只不过临时工们内部的等级划分已经影响到了日常工作。 可能是发现叶舟并不管他们,“老大”的霸凌已经不止体现在用餐上,甚至在工作上也出现了。 现在是一个临时工跟着一个正式工,给正式工打下手。 可忙起来的时候,却出现了一个临时工跑两个分区的场面,而原本负责那个分区的临时工却在躲懒——只服务一两个顾客,在顾客挑选商品的时候还守在一边。 “直接辞退吧。”叶舟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我可不想浪费时间给他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而且他们已经成人了,现在进行品德教育大概率没用,因为时间不够,段时间的教育不可能扭转根深蒂固的思想。 尤其是他们并不以霸凌同伴为耻,而是引以为荣,临时工里的“老大”从来没有掩饰过自己的做法,恰恰相反,他会在年轻的正式女雇员面前炫耀自己的领导力。 草儿和冯玲都被他骚扰过,两人都不堪其扰,可由于对方并没有直接上手,导致她们也不太好叶舟反应。 冯玲对临时工“老大”的怨气也不小,听叶舟这么一说她就立刻发言:“还有一个人跟他一个村,但是那两个狗腿子都不是他的同村。” “跟他一个村的那个干活反而很卖力。”冯玲叹了口气。 叶舟放下手,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气:“我是找临时工,不是找宫斗高手,他偷懒还是小事,带坏超市里的风气才是大事。” “辞了吧。”叶舟看向冯玲,“还有那两个女孩,你也去跟她们打个招呼。” 冯玲叹了口气。 那两个女孩就跟鹌鹑一样,只知道埋头干活,被欺负了也不敢说话。 让人觉得可怜又生气。 她们不敢反抗,也不敢告状,只能逆来顺受。 冯玲甚至怀疑她们第一个月的工资可能都到不了她们自己手里。 冯玲点点头,她走出了休息室。 现在休息室里只有叶舟和草儿,草儿去给叶舟换了一壶热水,再把冷茶收走,重新给叶舟泡了一杯,泡茶的时候草儿小心翼翼地问:“仙人,邹哥最近是怎么了?” 她很想问叶舟和邹鸣怎么了,但没敢。 叶舟轻叹了一口气:“你还小,不懂,去忙吧。” 既然叶舟不愿意回答,草儿也不可能再问下去,她微微弯腰,然后也退出了休息室。 今天超市并不接待顾客,但不意味着雇员们就没有活干,他们要补货,还要有没有货架松动,彻底的打扫超市卫生。 所以虽然不接待顾客,但工作量并没有减少,反而变大了。 冯玲抱着洗好的衣服和毛巾毛毯去晾晒,虽然超市里有烘干机,但包括冯玲在内,所有人都还是喜欢被阳光晒过的衣物的味道,为此他们甚至在超市后面搭了临时的晾衣架。 “凯丽,我来帮你。”红色卷发的女孩小跑着过来,她脸色泛黄,嘴唇也没有多少血色,细长的手臂跟麻杆差不多,冯玲都担心她下一秒就要厥过去。 凯丽是冯玲以前的英文名,虽然其实他们跟国外已经没有多少联系了,但上学的时候还是会有外语课,不过可学可不学,大多数人都选择不学,学了也没用。 有些人因为兴趣学一学,但也仅限于一些基础的词汇。 冯玲也只上了几节课,该忘的全忘了,到现在为止还记得的就是一个英文名。 “不用了,你去打扫吧。”冯玲从篮子里拿起一块毛巾,正要往晾衣绳上挂,女孩却没有走,而是也从篮子里拿起毛巾。 冯玲看了她一眼,也没有再阻止,默许了对方的帮忙。 第210节 女孩的脸上挤出一个有些僵硬的讨好笑容,冯玲叹了口气,她轻声说:“今天又没吃饱吧?” 发现冯玲愿意跟她说话,女孩的情绪立刻变得高昂,不过她并不敢告状,只是说:“够了够了,我吃的很少,我能干很多活。” 冯玲:“……” 冯玲没有再说话,而是沉默着把所有衣物都挂了上去。 女孩小心翼翼地打量她的神情,她轻声说:“凯丽,我妈妈烤了一些饼干,你想吃吗?” 女孩:“很好吃!她还放了糖!” 当然,只有给冯玲的那一份里有糖。 冯玲摇头,她瞥了女孩一眼:“你才应该多吃一点,再这样下去,你肯定会倒在超市里。” “如果你再这样下去就只能被辞退了。” 女孩瞪大眼睛,她的眼眶立刻就红了,为了这份工作,她的叔叔伯伯和表哥表弟都很不高兴——他们都认为,只要她把这个工作让出来,她的表兄弟们就能接手。 只不过因为父母也需要她的这份工资收入,所以一直没有松口。 但他们并不会保护她,表兄弟们会在她落单的时候讽刺她,骂她。 可即便上班了,她也不轻松,她要干很多活,还总会被抢饭吃,她不能不给,如果不给,下班的时候男人们可能就会围住她,她是没办法反抗他们的。 女孩低着头,她小声说:“不会的,我不会倒在超市里的,我一定会好好干活。” 冯玲有些发愁。 她是不可能保护这个女孩的,先不说思维区别,只说现在她现在可以让这个女孩反抗那些男人,在超市的时候她也可以保护对方。 可然后呢? 女孩毕竟是要回家的,冯玲也不可能带她走。 冯玲看得出来,叶舟并没有在这里再聘请正式员工的打算。 只能这个女孩自己立起来,可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她的体格不强壮,也不是特别聪明,在武力上她不是男人们的对手,而她手里又没有权力或者土地资源。 在农业社会里,要么拥有强大的武力值,比如一个家庭里的男人多,这个家庭就可以在本村横着走。 要么拥有土地资源,地主可没有佃户力气大干活多,但因为他们手里有绝对资源,所以他们可以请人手,靠资源和金钱得到超然的地位。 而女孩们在这两者中都没有一席之地。 冯玲思考过后发现自己其实也帮不了她们,唯一帮她们的方法只有两个,要么让她们换一个环境,要么改造她们的环境。 但前者是叶舟才能决定的事,后者嘛——她一个要工作的人,实在没有那个精力,也不认为短短几个月几年就能改变环境,改变大环境,起码需要三代人的时间。 于是她只能说:“不是你说你行就可以,如果你倒在超市里,甚至死在了这里,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只能给你的家人赔钱,但这并不是我们的错。” “我们没有克扣你的饮食,你每天都能打到足量的肉和菜,工作的时间也不长,一天八个小时,还有加班费,不管在哪里,这个时间待遇和工资,都已经算不错了。” 冯玲看着女孩的眼睛:“我们不应该为不属于我们的错误付出代价,对吗?” 女孩的眼眶已经红了,她解释道:“我身体很好,我从小就没怎么生过病,我……” 冯玲偏过头,不再看女孩的脸:“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如果你不能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我还是建议你自己辞职,辞退总是不太好听,这也是为了你好。” 女孩低下了头,肩膀不停耸动。 冯玲心里也不是滋味,可她还是强迫自己抱着篮子离开了这里。 她很想帮这两个女孩,她们勤劳淳朴,对所有不公平都逆来顺受。 可她又很清楚,她帮不了她们。 既然如此,她就不能给她们虚假的希望,以免到时候让超市离开,这些女孩会陷入更大的绝望。 冯玲放下篮子后就去向叶舟报告了这件事。 叶舟正在对账单。 超市开业这么多天,挣到的钱其实不多,满打满算也两万四。 这还是附近的农户都被掏空了的结果,购买力实在有限。 叶舟正头疼的时候,冯玲就来跟他说了自己的想法。 叶舟听完后沉默了一会儿:“不用想这么多,直接把那几个男人辞退,我们超市不需要偷懒的员工,这样责任全在我们身上,那些男人就算恨,恨得也是我们,而不是那两个女孩。” 冯玲看向叶舟,叶舟:“我只是让你去跟女孩们打个招呼,让她们别多想。” 叶舟:“她们反抗下场不会太好,但我们的喜恶对农户们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辞退几个人就能空出几个位子。”叶舟笑了笑,“新来的人应该能守规矩一点。” 冯玲定定的看着叶舟。 叶舟抬起头,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怎么了?” 冯玲真心实意地说:“老板,你今天超帅。” 叶舟:“……” 难道他昨天就不帅了吗? 第151章 “怎么就只有这点?”年迈的妇人站在桌边,她的嘴角下耷,眼白过多,哪怕不做表情都叫人觉得凶狠刻薄。 女孩缩着脖子,她不敢说话,也不敢为自己辩解。 凯丽的话吓到了她,她不想倒在超市里,更不想被辞退。 至少在超市工作她每天还能吃上一点肉和一点菜,虽然吃不饱,但已经比在家时好太多了。 所以今天她大着胆子多吃了那么一点点。 可哪怕只是一点,依旧被母亲看出来了。 妇人走到女孩面前,她呵斥道:“把头抬起来!” 女孩颤颤巍巍的没有动,她的双腿不住颤抖,可她不敢逃。 如果她逃了,得到的会是一顿更惨的殴打。 妇人突然一巴掌打在她的头上,没有留手的一巴掌让女孩的身体都偏到一边,在她快摔倒的时候,妇人又拉住了她的手腕,让她重新站稳。 “妈妈……”女孩怯懦的喃喃,只是这一次,妇人抓住了她的头发,强制她抬头。 “啪”地一声,女孩被扇倒在地上,脸颊立刻变得通红。 妇人还不解气,她指着桌上女孩带回来的饭盒:“生你养你,好不容易你能带东西回来,结果就带了这么点!” “这么点我都吃不饱!”妇人,“你让你爸爸吃什么?!” 女孩捂着脸,她跪坐在地上,连啜泣都不敢。 妇人厌恶的看了她一眼:“要不是……” 她没有把话说完,但女孩知道她要说什么。 要不是他们只有她一个女儿,或许早就把她扔了。 “快去干活。”妇人骂道,“干不完就别回来!” 女孩双手撑在地上,满身是灰的爬起来,跌跌撞撞的跑出家门。 她要去打扫鸡舍,喂鸡,还要去捡柴,工作了一天回到家依旧无法休息。 女孩捡柴的时候在水塘边看自己的脸,挨打的那边脸已经肿了,她咽口口水还能尝到一点铁锈味。 捡完柴,她还要去打水,等她忙完了,天也已经黑了。 她蹑手蹑脚的推开门,小心翼翼地走进室内,父母都已经睡了,桌上至于没有清洗的碗碟。 女孩只能把碗碟拿出去清洗。 她的视力不好,尤其到了晚上几乎是半瞎,于是只能靠多年积累的习惯抹黑干活。 好不容易洗完碗碟,终于可以去睡了,女孩才把自己的被褥从木板床下拉出来,她在靠门的地方铺好床,然后蜷缩在床上,用破损的被子蒙住自己的头,慢慢的睡了过去。 · 伴随着鸡叫声,整个村子都苏醒了过来。 女孩在鸡鸣第一声时就睁开了眼睛,她连忙爬起来把被褥叠好,放到一旁好她整理了一下衣服,披上外衣,先去烧水,然后喂鸡。 鸡喂过后父母也起床了,女孩在锅里放进豆子和小麦,煮熟后就是他们一家人的早餐。 坐在饭桌上,女孩小心地跟父母说了自己在超市被人欺负的事。 她看着自己碗里不到一半的食物,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你不要跟他争。”妇人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 但农夫却皱着眉说:“他拿走一半,所以你才拿回来这么少?!” 农妇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立刻嗓音尖锐地喊道:“你不能给他!都是我们家的东西,凭什么给他?!” 女孩深吸一口气,怯怯道:“我怕他们打我……” 农夫叱责道:“那就让他们打,一顿打而已,总比被他们抢走一般的食物好。” 明明早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但女孩的眼眶红了,她低着头说:“他们打了我,还是会把食物抢走。” 农夫狠狠一拍桌子:“他叫什么名字!当我们都是好欺负的?!” 农妇也跟着说:“就算我们家人少,我们村子可有这么大!你还有那么多表哥表弟!” 女孩想到了冯玲昨天下班时追出来后对她说的话。 “你太弱小了,所以你要借助更强大的力量。” “一味的奉献不是坚强,是懦弱,反抗才需要勇气。” “如果你身边的人都想利用你,为什么你不能反过来利用他们?” 女孩的双手握成拳头,她很紧张,紧张的牙齿都在打颤,可她还是仰起头说:“他们村里的人也很多,他们、他们还说,只要把我赶出去了,他们村里的人就能到超市工作了。” 这句话终于让她的父母爆炸了。 第211节 “该死的猪猡!”农夫大骂道,“低贱的东西。” 农妇也站起来:“我去找人!” 他们甚至拿上了家里的锄头和木棍。 女孩站起来:“不能去超市!要是在超市闹,我们都要被辞退!” 夫妻俩看了女儿一眼,目光中都带着鄙夷,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难道这个道理我们不懂?还要你来教?你快去上班!” 平时都是女孩先出门,这次反而是夫妻俩先出门。 留在屋里的女孩看着父母远去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因为说谎带来的不安和羞耻,正相反,她的心脏跳个不停,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她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自豪和骄傲。 这一次,至少这一次,她没有任人欺负。 女孩收拾好家里,又踏上了前往超市的路,这条路不好走,村子里又只有她一个人在超市工作,所以连个同行的人都没有,之前她总会觉得寂寞,但这次她的脚步却格外轻松。 她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什么,如果是她被欺负,她的父母根本不会为她出头。 他们都认为,总有一天她会嫁出去,会成为别人家的女人,冠上丈夫的姓,所以他们不用对她太好,只需要在她还没嫁人之前尽可能的压榨她。 再在她要嫁人的时候朝男人要一笔钱或者几块地。 她从前也是这么认为的,她不会在这个家庭里久留,而她能做的,就是不断奉献自己。 只要把父母交给她的活干好就行了吧?只要在他们发话之前去把活干了就行了吧? 只要她不断的,拼命的奉献,她就会得到认可,得到爱吧? 但凯丽的话打碎了她好不容易给自己拼凑起来的盔甲。 她的奉献感动不了任何人,没人会觉得她有多重要,更不会因为她的奉献而爱她,认可她。 她突然理解了凯丽的话。 她的奉献和牺牲不是因为勇敢,是因为懦弱,是因为不敢反抗,所以靠不断的虐待自己来博取别人的好感。 女孩快走到超市门口的时候抹了把眼泪,脸上挂上了一如既然的怯懦讨好的笑容。 · “你又来这么早?”从员工宿舍出来的草儿一眼就看到了等在超市门口的女孩。 草儿对她很有好感,准确的说,草儿对所有踏实干活的人都很有好感。 “你在家吃的什么?”草儿打开超市大门,转头问女孩,“要不要再吃点东西?正好我今天想吃面包,就没在宿舍里吃。” 女孩咽了口口水,她知道超市里的面包都是好东西,白色面包,以前别说吃,她见都没有见过,可她还是摇头。 草儿看她瘦骨伶仃的模样,想到了曾经的自己,因此十分大方地说:“我请你,别客气,我工资还是不少的。” 女孩连连摇头:“不不不,怎么能让你请,我不饿,真的,我不吃东西。” “我在家吃饱了的!” 草儿转身拍了拍她的肩膀:“别骗我了,我看得出来。” 草儿有些唏嘘,她家虽然穷,但是父母都很爱他们几个孩子,不像村里的其他人家,明明家里不穷,至少没穷得吃不起饭,可儿子当太子养,女儿当奴隶养。 哪怕家里只有一个女孩,依旧不会给女孩一个好脸色。 村里遍地都是盼弟、来弟、求弟、想弟,甚至还有一个女孩叫妹绝。 草儿不知道这里的人是不是也盼儿子,可看样子,就算他们不盼儿子,也没有对女儿好到哪里去。 “别人不心疼你,你自己得心疼自己。”草儿往里走,“快跟上。” 女孩不敢违背正式工的意思,只能跟在草儿身后。 草儿到货架上拿了两盒牛奶,又拿了两个热狗面包:“我喜欢吃冷的,你要是喜欢热的我就去给你打热一下。” 女孩还没说话,草儿就朝微波炉的方向走:“我还是去给你加热吧。” 女孩连忙说:“不用不用,冷的就行!” 草儿转头看着她,女孩这才发现自己说错话了——她不该要的! 草儿笑着把那袋面包递给她:“多吃点。” 女孩看着草儿的笑脸,眼眶突然就湿润了,她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慌乱的去擦自己的眼泪,可眼泪越擦越多,无论如何都止不住。 此时此刻,她就像个真正的受了委屈的小孩,从呜咽变成了大哭。 从始至终,草儿都没有让她停下,就这么默默看着她,等着她发泄完情绪。 草儿也不知道自己能为她做什么,她自己都是靠着仙人的庇护才能活成现在这样。 但她还是动了恻隐之心。 或许是因为她们都是女孩,又或许是因为她自己现在不缺吃穿,可以泼洒一点奢侈的爱心。 但至少今天,她能让这个女孩不饿肚子。 第152章 在经过开业初期的狂欢后,农户们已经换掉了自己所有能换的积蓄,超市的生意回归冷清。 雇员们也开始无所事事,叶舟虽然急,但除了等待以外,也没有别的办法。 附近不少年轻人都从超市里买走了一批货去附近的大城镇卖。 比起叶舟自己带着人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他深思熟虑过后,还是觉得当地人最了解当地人。 正式雇员们都很习惯生意冷清的日子,经历的位面多了,生意好的时候是少数。 只不过一旦生意好起来,一个人就得掰成三个用。 所以哪怕现在没什么活,他们也不会担心自己被辞退,更不担心自己没用。 但临时工们没有经历过,对他们而言,生意冷清就意味着超市不再需要这么多雇员。 不需要这么多雇员意味着将会有人被辞退。 哪怕是不怎么和临时工们打交道的叶舟都发现了他们焦虑的情绪。 而这不过是生意刚冷清下来的第二天。 “请进。”叶舟本来在闭目养神,正准备睡个午觉,就被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吵醒了。 冯玲从门外走进来,她进门前朝背靠墙站在门边的邹鸣看了一眼。 冯玲觉得奇怪,但也不好问,只能把疑惑压下来,她走到沙发前,看着叶舟从沙发上坐起来。 叶舟伸手揉了把脸,但他还是觉得自己有些没精神。 “有什么事?你说。”叶舟走到柜子边,“我冲杯咖啡,你要不要?” 冯玲:“不用,我现在挺有精神的。” “他们吵起来了。”冯玲,“本来我是想今天跟他们说辞退的事,结果还不等我过去,就发现他们吵起来了,我过来之前,他们看着好像马上就要打起来。” 冯玲问道:“老板,这个我们管不管?” 吵起来的都是男人,冯玲出于私心,并不是很想插手。 但毕竟都是叶舟的雇员,无论如何都要跟叶舟说一声。 叶舟揉了揉太阳穴,不急不缓的冲好咖啡后喝了一口,才声音略有些沙哑地说:“不用管,他们如果真打了就更好辞退。” 冯玲点点头:“好。” 她站到一边,终于没忍住八卦之心:“老板,邹哥一直在门口站着,你们吵架了?” 叶舟吹了吹滚烫的咖啡,他眉头微皱,嘴里却说:“没吵架,算了,我跟你一起出去看看吧。” 那口咖啡最终还是没能喝到叶舟的嘴里。 他走在前面,推开了休息室的门,刚迈出腿就看到了邹鸣。 叶舟没有刻意躲避,也没有逃离,而是轻声细语地问:“今天好些了吗?” 邹鸣在叶舟出来的那一刻就站直了身体,他“嗯”了一声,随后补充道:“已经好了。” 叶舟冲他笑了笑,还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别不当回事,现在不好好休息,说不定老了就要受苦。” 说完以后,叶舟还问邹鸣:“冯玲说那几个临时工好像打起来了,我出去看看,一起?” 邹鸣点头,沉默着跟在了叶舟的身后。 叶舟走在最前方。 他似乎已经习惯走在最前了。 习惯了当那个拿主意,下指令的人。 但他以前并不是这样的人,读书那会儿他虽然喜欢耍帅,喜欢表现,但并不想当领导者。 他那时候是个喜欢折中,从众的人,所有主意都不需要他拿。 对叶舟而言,坚持要开一个超市已经是他活到现在唯一坚持己见的事了。 他的父母一开始都不赞同他开超市,开超市能挣钱,可只要不是连锁超市,想挣大钱就是痴人说梦。 只是叶舟一直没有松口。 对他的父母来说,他作为“富二代”,就应该学着打理家里的生意,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再开拓新的市场,比如他爸,就很想跳出食品行业,去干一些来钱快的行业,但又一直没有勇气。 他还没毕业的时候,就为了他开超市这件事,家里吵了不止一两次。 好几次他其实都想放弃了,最后还是咬着牙根没干。 但别的事,叶舟从来都是能不发言就不发言,别人拿主意就行,他也不喜欢和人起争执,不愿意参加任何有关输赢的比赛。 虽然他是因为懒,但久而久之也养成了习惯。 可自从来了这儿,成为了位面超市的老板以后,就只能他自己拿主意,自己做选择。 一步步走到今天,虽然还不至于说脱胎换骨,但叶舟转头想想,发现自己变化还是挺大的。 大约……算是好的变化吧。 叶舟又想到了邹鸣,想到邹鸣他就头疼。 第212节 既然想起来头疼,他索性不想了。 离开超市后,叶舟一转头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树下的临时工,在这个距离叶舟也不太能听清他们在说什么。 不过靠看的也足够了,几个男人正在争吵。 争吵以外还伴随推搡。 两个女孩待在远处,并不敢靠近。 男人的争吵声越来越大,随着他们声音变大,叶舟站在门口也能听清他们在说什么。 “为什么不是你滚?!”个子矮的男人大声嘶吼着,他脸红脖子粗,额头凸起青筋,手臂肌肉紧绷,似乎下一秒就要把拳头挥出去。 另一个更高大的金发男人也在吼:“为什么不是我?就凭这个!” 金发男人的拳头随着话音落下,狠狠地朝着矮个子挥了出去。 矮个子男人估计也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会动手,根本没有防备和躲闪,一拳就被打倒在地。 金发男人扑上去,坐在对方的腰上,钳制住对方不让起身,然后一拳拳得往下砸去。 叶舟:“……” 他叹了口气:“过去吧,动手的都辞退。” 好歹这也是个辞退的理由。 他们也不急,慢腾腾的往树下走,等他们走到的时候,这场“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矮个子把金发男也拉到了地上,两人像两只蚯蚓一样扭打在一起,都爬不起来。 叶舟看得都觉得辣眼睛。 冯玲连忙跑过去,她还没说话,站在旁边的其他男雇员立刻手忙脚乱的跑去拉架。 而在她到达之前,这群人就在旁边看热闹,似乎只想知道这场架究竟谁能打赢。 地上的两人在发现冯玲以后,也都停下了动作,踉跄着站了起来。 “是他先动的手。”金发男人刚站稳就迫不及待的朝冯玲喊道,“我什么都没做,是他想让我离开这儿。” “你说谎!”矮个子眼睛发红,他朝前走了两步,被别的雇员拉住了。 冯玲却没有给他们分辨个是非出来,而是让到一边说:“老板来了,你们有什么要说的,现在可以说给老板听。” 这群人朝前方看去,这才终于发现了已经在前方站了有一会儿的叶舟和邹鸣。 “老板……”金发男朝叶舟跑过去。 他没怎么见过叶舟,除了他以外,临时工们都没有见叶舟的机会。 虽然都在超市里,可他们进不了休息室,每一次他们提出想进休息室的时候,正式员工们总是会拦住他们。 正式员工也不会和他们走得多近,哪怕他们不断的去打招呼,去讨好,正式雇员最多也只是跟他们说几句话,根本不会提起员工宿舍和别的东西。 而他们现在最想的就是转正,转正后住进员工宿舍里。 从小住在乡下的他们连两层楼的房子都没见过,更别说员工宿舍那样的“大楼房”。 偶尔他们下班之后从宿舍楼下经过,抬头就能看到在晾晒在阳台上的衣物。 透过“玻璃”,能看到里面的大床和沙发。 目所能及的一切都诱惑着他们。 既然不能偷拿东西,那留在这儿就是他们最大的目标。 “老板,真的不是我先动手。”金发男人指着那个矮个子说,“老板,是他说,他说现在超市的生意不好,挣不了钱,肯定会让我们走。” “只要有人先走……”金发男人的声音渐渐变小,直到消失。 叶舟没想到他们的脑回路这么清奇——既然要裁员,不如我先把同事裁了,这样老板就不会裁员了,我就能留下了。 “呵……”叶舟扶额,忍不住笑出了声。 金发男人:“老板?” 叶舟:“你,还有那边那几个,你们几个现在就可以去凯丽那领这几天的工资,领完以后你们就可以走了,员工守则我记得你们来的第一天就让人给你念过,禁止打架斗殴。” 叶舟:“不用来找我多说,我不会改主意。” “我留在这儿。”邹鸣看向叶舟,“等冯玲给他们结算完工资再回去。” 叶舟微微侧头,避开了邹鸣的视线,他颔首道:“嗯,早点解决。” “你凭什么辞退我们!”金发男人忍不住了,他迈开步伐,伸手想去抓住叶舟的手腕,只是他刚刚伸出手,就被旁边的邹鸣抓住了肩膀,顺势摔到了地上。 金发男人想要爬起来,邹鸣却一脚踩在了他的肩膀上,让他不得不面朝上的看着邹鸣。 邹鸣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声音平静地说:“你该庆幸你的手没碰到他。” 金发男人伸手去抓邹鸣的腿。 邹鸣微微用力,男人痛苦的惨叫道:“救命!松开!快松开!” “给他们结算工资吧。”邹鸣没有看冯玲。 他转过头,看向了叶舟的背影。 他好像总是看着叶舟的背影。 总是。 第153章 眼前是车水马龙的街道,马车夫扬着马鞭,穿着长裙的夫人小姐们在身旁男士的搀扶下小心翼翼的踏过街边的小水池,带着帽子的小孩赤脚在街头跑动,偶尔冲撞行人,然后跑到小巷里清点自己的“战利品”。 阿普背着满满一袋子“货物”呆呆地站在原地。 从没有离开乡下的他第一次见识到了真正的大城镇。 不止阿普,跟阿普一起出来的小伙子们都傻了。 路过的人时不时也会看向他们,然后低声跟同伴嘲笑:“一群乡巴佬。” “是马车!”阿普兴奋地转过头冲同伴们喊道。 同伴们也痴痴地望着不远处的马车。 马车停在路边,先下车的是戴着礼帽的年轻男人,他留着一撇很有美感的小胡子,下车后朝车厢内伸出手,很快,一直白皙的手搭在了他的手背上,穿着长裙的女人头戴面纱,一手拿着扇子迈下了马车。 “原来城里是这样的……”一群“乡巴佬”开了眼界,看什么都兴奋。 哪怕是地上的一坨鸟粪,似乎都比乡下的鸟粪要高贵点。 好在他们还记得自己是来干什么的,阿普左右看看,他把背后的包放到胸前——这还是超市里的雇员告诉他的,行走在外的时候可以把双肩背包挂在胸前,这样才不容易被偷。 阿普觉得双肩背包是个好东西,他以前只知道布包,单肩斜搭着,位子也靠下,真要是被人偷了也不知道,而且这个背包用料很好,厚实,普通的刀片轻易划不开。 就是因为考虑到了大城市的小偷多,阿普才咬咬牙买下了这个背包。 为了跑这一趟,家里都被他掏空了。 幸好有米拉有支持他,要不是米拉帮着他说话,他父母才不会同意他出来做生意。 在父母嘴里,大城市的人都是坏人,小偷和骗子。 可他如果不出来,靠种地什么时候能挣够起新房子的钱? 他和米拉现在住在他的房间里,只能放下一张床,柜子都放不下,晚上别说做点什么,翻个身床板都是吱呀呀响,以至于他现在虽然结了婚,但还是个童子鸡。 米拉可不愿意跟他一起钻到谷仓里的办事。 她说如果那样的话,以后吃饭肯定会觉得恶心。 阿普想着跑这一趟,先把建房子的钱挣出来再说。 这次和他一起出来的小伙子们大多都是同村,剩下几个不同村的也跟他关系不错,家里也不算太差,甚至有几个还识字,不过也就认识几个单词。 “先找个旅馆。”阿普说,“我们凑一凑,要一个单独的房间,这样东西才不会被偷走。” 其他人纷纷赞同,这些货物也是他们掏空自己家的继续才买到的,要是被偷了,一家人以后连一把盐都买不起。 他们沿着街边一直走,沿途虽然也找人询问旅馆的位子,但没有一个人愿意搭理他们。 甚至有看起来格外邋遢,头发油腻的可以拿去炒盘菜的男人冲他们喊:“乡巴佬!滚回乡下去!” 一群大小伙子捏紧了拳头,如果不是阿普拦着,他们说什么也要把这个男人揍一顿。 没人指路,他们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在城里乱转。 这时候他们就察觉到了大城市不好的地方,太大了,不像超市在的镇子,要不了多久就能从头走到尾,但在这儿他们根本就走不到底。 好在他们人多,也没人来找他们麻烦。 偶尔有小孩跟他们撞在一起,也因为他们把包背在胸前,没被偷走东西。 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才终于找到了一个破旧的小旅馆。 旅馆生意不好,环境也不好,房子破得比乡下没人住的房子都厉害。 但也因为破旧,所以老板没有把他们这群“乡巴佬”赶出去,又因为他们付了三天的钱,还给了他们一个笑脸,提醒道:“晚上没事别出门,晚上乱。” 就算老板不提醒,阿普他们也不敢在晚上出门。 包里是他们的全部身家,他们自己能丢,货物不能丢。 一行人进了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但他们也不在乎,随便把地上的灰尘打扫了一下就席地而坐,睡觉也能直接躺到地上去。 阿普也盘腿坐在地上,他从包里拿出饼和一瓶水,这就是他今天的口粮了。 “我们不能摆摊。”阿普斩钉截铁地说,“我看了,那些摆摊的卖得都是便宜东西,我们要是也去摆摊,卖贵了没人买,卖便宜了以后也不可能再涨价。” 同伴们都很认同阿普的话,但他们也忧虑地说:“但我们能卖给谁?” 有人兴奋道:“那些老爷太太,我看他们肯定有钱!坐马车呢!” “贵族家的小姐!”又有人说,“水晶球她们肯定喜欢!还有那些首饰!” 有个胆子大的小伙子,把所有钱都拿去买了玻璃首饰,和天然珠宝不同,玻璃首饰更加剔透,肉眼看不到一点杂质,并且款式新奇高贵,一眼看过去,除了贵根本想不到别的。 阿普听他们七嘴八舌的说完,最后只是摇头:“卖给小姐和太太们是别想了。” 阿普说出他进城以后的观察所得:“我看她们只进那些大店。” 第213节 城里不仅有摊贩,还有专门的商铺,他们还是头一次见除了超市以外的店铺。 虽然觉得比起超市,这些商铺小得可怜,不过这里毕竟是大城市,哪怕只是路边一个小摊,都让他们觉得新奇。 “卖给那些大店吗?”同伴们互相看看,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他们这些从乡下来的农户,想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卖给有钱人或者贵族简直是痴人说梦。 如果能直接卖给这里的店铺老板,哪怕少挣一点都没什么。 阿普点点头:“那你们觉得定多少价合适?” 他们互相看看,都不知道定多少价合适。 有人试探性地小声说:“要不然每一样咱们赚两枚银币?” 两枚银币可不少了!多少农户种一年地都挣不到两枚银币。 其他人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有人接话:“两枚银币会不会太多了?一枚?” 他们来的路上其实没花什么钱,他们又舍不得买牛或者马来代步,全靠一双腿,货物也靠背,除了货物成本以外就是人工,在他们看来,人工都不能算钱,只要卖出去的价格比买来的高,那就是纯赚。 阿普跟超市里的雇员打过交道,还请对方吃了一顿饭,得到了一些指点,他连忙说:“超市就在那,除了我们,别人也能去进货,只要这次我们把东西卖出去,那些商人很快就会知道我们的货物是从哪儿来的,那时候我们说不定就挣不了这份钱了。” “所以得趁现在只有我们有这些货,卖个高价才行。”阿普咬咬牙,“一样咱们得挣一枚金币!” 一百枚银币才能换一枚金币,他们从小到大根本没见过金币,连他们的父辈都没见过。 同伴们一起吞了口唾沫,看阿普的眼神就像阿普在发疯。 一枚金币啊! 现在起一套大房子都只需要四十枚银币。 而且不是所有货物加在一起挣一枚金币,是一样货物挣一枚。 如果真能卖出去…… 那他们这辈子都不愁吃穿,可以过小贵族的生活了。 “城里人……这么有钱吗?”脸上满是雀斑的红发男孩脸涨得通红,“要是能卖出去,我家就能买一大块地了!” “说不定我也能结婚了。” 阿普神情坚定地点点头:“只要你们听我的就肯定没问题!” 平时在乡下,他们都是天黑就收工,睡得早也起得早,但今晚他们聊了大半宿,直到天快亮了才睡过去。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不远处的山林还被雾气萦绕,街道上还没有行人,路边的小店伙计也才刚刚上工,阿普一行人就已经吃过早饭,走上了街头。 “只找大店。”阿普抱着包,“咱们小心一点。” 虽然附近的居民看到他们后要么无视,要么嘲弄,但他们还是很小心。 阿普怕出事,就只带着一些“样品”出来,留了人在旅馆里看着别的货物。 就算他们被店老板坑了,东西被扣了,也不会血本无归。 很快,他们就走到了一个大店门口,伙计才刚刚开门,正在整理里面的东西。 阿普在街对面看了一会儿,仔细打量,发现这店里卖的都是首饰,包括扇子和珠宝,他视力好,看得出店里卖的首饰没有他们从超市里买来的好。 那些珠宝都灰蒙蒙的,没有他们的闪耀。 这给阿普增加了一点信心,他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抱着怀里的东西进去。 阿普给自己打气,他连超市都进过了,难道还害怕这样的小店吗? “你们进来干嘛?”刚刚在整理货物的伙计站直身体,他面色不善的盯着进来的阿普,“这种地方不是你们能来的,快滚快滚。” 他做了个驱赶的手势,但却是驱赶牲畜的动作。 “你!”阿普身后的两个同伴看懂了他的手势,气愤的想要冲过去。 还是阿普拦住了他们,阿普还冲伙计露出了一个笑容:“我们是来卖东西的,都是好东西,不知道你们老板在不在?” 伙计嗤笑一声:“一群乡巴佬能卖什么东西?要是你们乡下的村姑农妇做的小玩意就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白送都没人要。” “你会不会说话?!”红发男孩冲他喊人,“你凭什么这么看不起人?!” 阿普低吼道:“德罗!” 红发男孩德罗已经听不进去阿普的话了,他怒骂道:“我们没吃你的,没用你的,你凭什么看不起我们!” 伙计看了他一眼,嘲讽道:“乡下来的乡巴佬,你哪点能让我看得起?” 德罗像公牛一样喘气,要不是阿普死死拽着他的胳膊,此刻他就已经冲过去了。 “走吧走吧。”阿普不想惹麻烦,他拽着德罗往外走,“换一家,不卖他们了行不行?” 德罗气得眼睛都红了,他被硬拽着离开了这家店,站在街头上,德罗还是一脚踹到了路边的石头上。 “乡下人,乡下怎么了?!”德罗伸手抹了把眼睛,“乡下人就不能进他们的店?!他们店里的地板会认人吗?认得出谁是城里人,谁是乡下人?!” 阿普叹了口气:“这有什么值得生气的?这个城里除了和我们一样的乡下人,没人看得起我们。” 德罗:“那超市里的人就没有!他们就没看不起我们!那么大的超市!” 德罗语无伦次道:“我每次去,哪怕什么都不买,他们都冲我笑。” 阿普拍了拍德罗的肩膀:“早点习惯吧,这里不是乡下,那些店也不是超市。” “我们不是来跟他们斗气的,是来做生意的。” “你就算跟他打一架,把他揍了,难道他就看得起你了?” 阿普想起家里的妻子:“他们怎么看不重要,只要我们能挣到钱就行。” “钱才是最重要的。” 德罗深吸了一口气,他红着眼眶点头。 三人继续沿着街道走,刚刚那家店已经是他们走了三条街见到的最大的一家店。 阿普从一开始就没考虑小店,小店肯定拿不出那么多钱,只有大店才可能为了垄断一口气买下他们的所有货物。 又走了两条街,他们总算再次看到了一家大店,不过此时那家店里已经有客人了。 他们只能蹲在街边,等着客人离开后再进去。 阿普没跟他们解释原因,怕他们又生气。 如果因为他们这些“乡巴佬”进店,客人不买了,到时候伙计和老板肯定要把他们赶出去。 阿普蹲在地上抹了把脸,他抬头看向已经走出家门的路人。 那些人看他们的眼神中都带着浓浓的鄙夷。 就因为他们不是城里人,就因为穿着的是农户才穿的衣服。 阿普揉了把脸。 为什么都是城里人,超市里的人却从来没有露出过这样的眼神? 他有点想家了,但他不能说出来。 这次出来是他牵的头,他是主心骨,谁都能打退堂鼓,他不能。 第154章 “快出去!”伙计挥舞着木棍,他怒瞪双眼,朝着阿普他们走过去。 几个伙计都在朝他们逼近,即便是最稳重的阿普此时都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这已经是四个店了,虽然这座城不小,但大店却不多,如果再被赶出去,他们在这儿就真的看不到希望。 阿普连忙抬起手摆动着,他目光诚恳,语气里甚至带着哀求:“至少看一看,让你们老板看看我们带来的东西。” 伙计们不耐烦地走到他面前,伸手推搡他们。 “乡巴佬能有什么好东西?” “你们要卖东西就自己去摆摊,这种地方不是你们能来的。” 阿普绝望了,摆摊去卖根本卖不出价钱,那些贵族太太和小姐们根本不会到摊子上去买东西,她们只会进符合她们身份的地方,更别提那些贵族老爷们了,他们的要求只会更高。 “都别动!”德罗忽然高喊一声。 伙计们和阿普一起停下动作,略带迷茫的看向站在门口的德罗。 德罗脸色涨红,他高举手臂,众人的目光随着他的动作汇聚在他的手上。 伙计们不再动作,他们看着德罗手里的东西,一瞬间还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一个乡巴佬,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好东西?! 德罗手里高举着一枚“钻石”胸针,有着高级切割方式的水钻,比这个时代真正的钻石都要璀璨夺目。 阳光落在胸针上,折射出星星点点的光芒,好像它不是胸针,而是光源。 “这就是我们带来的东西!”德罗高喊,“你们不要,我们现在就走!” 德罗已经忘了阿普叮嘱他的话,在没见到老板以前不能把货物拿出来,就怕有人见财起意,到时候把他们抢了。 可已经被驱赶好几次的德罗连理智都快丧失了。 他只感觉有一团火在他心里燃烧着,要把他整个人都吞噬。 伙计们久久没有说话——他们的店里什么都卖,小到贵妇人小指上的戒指,衣服上的纽扣,大到华美的头饰,先生们的领结和帽子,什么东西好,什么差,他们都看得出来。 “等等!”为首的伙计愣了两秒,终于说,“你们先跟我去后面,我去找老板。” 阿普警惕道:“我们带来的东西不止这些,你们要是想对我们干什么,之后你们不会再有买到的机会了。” 阿普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也没底。 他们是在别人的地盘上,在这里,他们没有亲戚朋友,没有保护自己的资本。 但到了这个时候,他们也没有选择,只能赌一把了。 在跟着伙计去店后的时候,阿普还在强调:“我们来的人很多,带来的东西都在城外。” 伙计知道阿普的意思,他虽然觉得他们带来的东西好,但并没有因此高看他们。 “做吧,我去叫老板。”伙计带着他们到店内的房间里,这个房间只摆了桌椅,陈设简单,但干净整洁,一看就知道是接待客人时用的。 第214节 德罗刚刚大胆了一次,现在冷静下来才知道害怕,他紧紧贴着阿普,甚至不敢坐下。 伙计们也没有留在房间内,带阿普他们进去之后,伙计就退出去了屋子。 等人走了,德罗才小声对阿普说:“我是不是做错了?” 阿普叹了口气:“做都做了,是对还是错,就得看他们会不会把老板找来了。” 还得看那个老板愿不愿意和他们做生意。 他倒不怕老板不想要他们的货物,怕的是对方想做无本买卖,又要货物,又不想给钱。 在别人的地盘上,怎么做都有风险。 阿普也只能赌,赌自己的运气够好,赌这些大店的老板有长远眼光。 除此以外,他也没什么能做的了。 · 不知道等了多久,等到阿普也开始心慌意乱,无论如何都坐不住,想开门出去看看情况的时候,门外终于传来了脚步声。 那是和伙计截然不同的脚步声,更重,也更慢。 门被拉开的那一刻,阿普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东西拿出来我看看。”开门的人还没走进房间就张口说道,他甚至连最基本的寒暄都没有。 阿普也不敢拿乔,他从德罗手里拿过胸针,恭敬的走到老板面前,双手把胸针递了过去。 或许是因为他的姿态狗低,老板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目光,大约是觉得一个乡巴佬能有这样的态度不容易。 只是很快,老板的目光就被这枚胸针吸引了,双眼死死黏在胸针上,拔都拔不下来。 阿普也在打量这个老板,这个老板年纪不大,看样子应该刚继承这个店铺不久,下巴上有青色的胡茬,个子也不高,比阿普还要矮半个头,但体态却很富裕,挺着一个威风的大肚子,一张圆脸,很有点和蔼可亲的样子。 “这是什么宝石做的?”老板没见过这么透的宝石。 现在最好的红宝石专供王室,可哪怕是王室的工匠,也做不到把宝石打磨的这么剔透,更别说这么小的切面了。 老板也算见多识广,但还没见过这样的切割方法,毕竟现在的宝石都是打磨成椭圆或者正圆,能稍微亮点就算精品,现在他手里这枚胸针闭着眼睛都能卖出个高价。 阿普连忙说:“这不是宝石,是水钻,钻石。” 老板也不懂水钻是什么,钻石是啥,阿普这么一说,他也只能点头说:“你准备卖多少钱?” 这样一枚水钻胸针,阿普的到手价是两枚银币四枚,等于一枚五十枚铜币,他抿了抿唇,咽了口唾沫后说:“一枚金币,两枚银币。” 老板看了他一眼:“你自己单卖,要订多高的价都行,但你卖给我就不行。” “你说你的货多,那大概有多少?这座城的夫人和先生如果吃不完,我还要带人手和车队去别的城镇,雇人手和车队都是要钱的。” “你要是不愿意卖给我,现在也可以走。”老板老神在在地说。 阿普知道对方是在装模作样,可他没办法,这是现在城里唯一一家愿意和他们做生意的大店了,于是他说:“如果你能都吃下的话,一枚胸针我可以只要一枚金币,两枚银币看起来不多,但您也知道,胸针多起来,一枚少两枚银币,加起来也不少了。” 老板没说话,无可无不可:“只有这个?还有别的吗?” 他一直拿着那枚胸针,完全不觉得自己该把胸针放下。 阿普陆续从背包里拿出了水晶球。 他带出来的水晶球是纯粹的工艺品,没有底座,不能放音乐。 但里面依旧有小房子和雪花,轻轻晃荡就能看到下雪的盛景。 老板显然对这个更感兴趣,水钻胸针虽然璀璨珍贵,但首饰嘛,基本也就那个样子,不会再给人多新奇的观感,但水晶球就不同了,它是可以把玩的,不动的仿佛晴空朗照,动的时候又在下雪。 好像一个水晶球有两个季节。 而且他们在地方并不下雪,哪怕隔个几年会下一场,那也是小雪,还没落地就化了。 还不等老板开口说话,阿普又被背包里拿出了各种颜色的塑料发卡和塑料珠子串成的手链。 当阿普再次从包里拿出彩墨的时候,老板彻底不说话了。 “老板,你看这些……”阿普抬头看向老板。 此时老板已然失声,他怔怔地看着阿普拿出来的东西,一度以为自己想发财想疯了,竟然产生了这么离谱的幻觉,这不是他在做梦吧? 阿普又喊道:“老板?” 老板终于在阿普的呼唤中回过神来,他抿了抿唇:“你们还有多少这样的东西?” “我们来谈个总价吧,我可以都买下来。” 老板:“不过有个条件,以后你们的东西都只能卖给我。” 阿普小心翼翼地说:“那以后也是这个价钱?” 阿普心里有自己的算盘,如果老板涨价了,那他们肯定也要涨,不然以后老板涨得越来越高,他们拿到的钱还是那么多,别说同伴,他自己都受不了。 老板笑了笑:“两年,你们要按这个价格卖给我两年,两年后再商量。” “不过这两年不管我卖出去多少钱,你们都不能涨。” 两年…… 阿普想了想,他们自己是没那个本事把这些东西卖给有钱的贵族老爷和夫人们的,没那个人脉和路子,而且就算他们运气好能卖出去,也不太可能全卖。 就算老板说的,这个镇子吃不下这么多货物。 想卖出高价,就必须带着车队去其它地方。 物以稀为贵,一个地方这样的货物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于是阿普点点头:“好,我们需要签合同吗?” 老板这才正眼看了阿普:“你竟然还知道合同?” 合同也是这两年兴起的东西,也只有大商人之间会签,一般来说商人是不会和私人签的,毕竟私人嘛,转头就能跑,到时候怎么找? “你想签也可以。”老板点头,“以后你们两个月来一次,下次过来你们先不用带货物,到时候我会给你们说要带什么,带多少。” 老板犹豫了几秒,伸手拍了拍阿普的肩膀:“你们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们。” 阿普冲他笑了笑。 他们一直聊到了天黑,但老板始终没从阿普嘴里把进货地点掏出来。 阿普他们离开这家店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带来的东西也都留在了店里,老板也把这些东西的钱结给了他们。 伙计在他们走后不明所以地问老板:“就这么让他们走了?” 老板翻了个白眼:“蠢货,不让他们走,我们怎么知道他们是在哪儿进的货?” “等他们把货都给了我,你就找几个人跟着他们,看看他们究竟是在哪儿买的东西。” 老板冷笑:“要不是为了知道这个,我为什么要和这些乡巴佬做生意?把他们扣下来,这些东西不花钱都是我的。” 伙计连忙拍马屁:“还是老板想得多。” 老板眯着眼睛没有回话。 究竟是什么样的地方,什么样的工匠,才能造出这些巧夺天工的小东西? 连他这种跟着父亲走南闯北的人都没见过,可想而知,这些东西现世,将会引起多大的轰动。 第155章 “我闲的身上要长虫了。”草儿瘫在椅子上,她一手拿着冰淇淋,另一只手拿着辣条,边叹边吃得满嘴流油。 周围的农户已经不怎么来了,只有极偶尔的时候会过来买买盐和别的调味品。 一天能有一单生意就已经很不错了。 莎拉坐在草儿身边,她手里拿着辣椒味的棒棒糖,好奇地问:“闲不好吗?” 这段日子简直是莎拉做梦都想不到的好日子,没有人打骂她,有各种食物可以挑选,她已经忘记饿肚子是什么滋味了,上一次挨打似乎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现在她每天只需要躺着晒太阳,作为一个吸血鬼,晒太阳是件格外奢侈的事。 草儿把最后一口冰淇淋吃完,坐起来说:“闲一天当然好,但天天闲着就不好了。” 莎拉不太明白,但她也没有发问。 草儿看向远方,她并不觉得这里的山水漂亮,以前她住在村子里,触目所及都是山水,比起山水花草,她更喜欢在落阳基地看到的钢筋水泥,比大树更高的房子。 看多了的东西,最后都是不稀奇的。 “有人来了。”莎拉忽然说。 草儿一愣,立刻顺着莎拉的目光看过去——她什么都没看到。 但草儿并不觉得莎拉在说谎,她站起来,一边整理衣服一边问:“还有多远?他们要走多久才到?人多吗?以前有没有来过超市?” 莎拉习惯了草儿的信任,她慢吞吞地说:“三十多个人,以前没来过超市,他们架着马车,应该是有钱人。” 草儿兴奋起来:“好!有钱人好!” 超市可从来不坑穷人,穷人实在没什么可坑的,就算想坑,人家也没钱啊。 更何况仙人心软,做生意前还想着穷苦人的生意。 “我去叫邹哥他们。”草儿把手里的垃圾扔到了垃圾桶里,临走前叮嘱莎拉,“你小心点哦。” 莎拉点点头,她眯着眼睛继续朝远处看去。 竟然都是人族,里头一个其他种族的没有。 估计是人族城镇里出来的人。 莎拉很快就移开了视线,她现在对人没有什么兴趣,比起人,她更喜欢研究超市里的东西。 不过她依旧不擅长和人打交道,除了草儿以外,她只喜欢跟叶舟说话。 叶舟有时候都觉得莎拉可能有点雏鸟情节,他救了她,她获得自由时看到的是自己的脸,于是本能告诉她,他是没有威胁,安全的存在。 而安全感对莎拉来说几乎是不存在的东西,所以她才那么依赖他。 叶舟甚至因此感到头疼。 他希望莎拉变好,但这么依赖他,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第215节 “三十多人?”叶舟听到李姑说出人数的时候眼前一亮。 别说雇员了,他自己都快闲出毛病了,听到可能有生意,叶舟迫不及待地站起来。 李姑也高兴,她现在也知道店里生意好他们才能去往下一个小世界。 和女儿一样,李姑也更落阳基地那样的基地,喜欢看那些高楼大厦和可以动起来的铁疙瘩。 “草儿已经带着人出去了。”李姑自以为不动声色的夸草儿,“这孩子现在跟以前可不一样。” 叶舟点点头:“草儿是很好。” 在大梁朝雇佣的员工现在都练出来了。 不仅能处理超市里的事,还能用枪玩刀。 走到今天,叶舟已经不害怕位面跳跃了,他不仅有防护罩,还有一群能干又有武力值的员工。 偶尔想一想,叶舟都觉得自己运气好的离谱。 至少比他知道的那两个死于非命的前辈好。 叶舟走出了休息室,他走出去的时候,正好看到邹鸣离开超市。 他站在原地想了想后没有再往外走。 有邹鸣就够了。 虽然他最近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邹鸣,但对于邹鸣他还是信任的,也很放心。 · “快到了。”领路的男人佝偻着背,他转头看了眼骑在马背上的伙计,眼中的嫉妒深的几乎要溢出来,但嘴里还讨好地说道,“我跟着他们过来的时候都被吓了一跳!这么大的店,只有老板你能跟他们做生意。” 领路的男人被伙计找来,让他跟着一群乡巴佬出城,找到他们进货的地方。 男人身形娇小佝偻,藏在树林和灌木丛里根本没人能发现他的身影,那群乡巴佬沉浸在卖出货物的喜悦里,归心似箭,更不可能察觉到他。 这次他估计自己能拿到不少酬劳。 马车里的老板探出脑袋,随着车队往前,他也看到了不远处的超市。 虽然有一半被城墙遮挡,但也能一眼看出这店有多大。 至少比他的店大,大得多。 “这样的店……”老板皱着眉,他喃喃自语,“为什么会开在这儿。” 虽然乡下的土地不值钱,但能建出这么方正的,浑然一体的房子,也能证明这家店老板的财力。 有这个财力,为什么要留在这种地方? 是不想挣钱吗? 如果不是他派人跟着那群乡巴佬,根本不知道原来这个还有个镇子,以前也没听人说过,在所有人的印象里,这片土地上只有零星的几个村子,把这几个村子的人捏到一起,挤出来的钱都买不起几罐盐。 车队慢慢前进,快到的时候老板让伙计们停下,自己跳下了车。 “走过去吧。”老板说,“这样看得仔细点。” 他要搞清楚这家店里有多少人,附近又有多少人可能帮他们。 如果拿的下来,就直接做无本买卖,把这家店的老板抓住捆起来,总能知道他的货源是哪儿来的。 就算对方是个硬骨头,打死了也不张口也无所谓,这家店有这么大,货物也足够他卖了。 但要是做不成无本买卖,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坐下来谈价格了。 老板揉了揉自己的脖子,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是能做成无本买卖。 可能会费自己这边的几条人命,但人命不值钱,至少在他眼里没有这些货物值钱。 打量完了周围的环境,老板也看到了站在城门口的几个人。 为首的是个黑发男人,他穿着一套老板从没见过的衣服款式,并不怎么贴身,还很宽松,可并不显得臃肿,反而让人觉得他衣服下的身材一定很好。 嗯……这样的衣服也不错,可以把裁缝也捆走。 虽然站在门口的都是年轻人,但老板并不觉得这些人能跟他带来的人比。 他的伙计都不是普通人,其中甚至有手里沾过人命的。 不过他也没有完全放心,毕竟这么大的店,出来的人也许只是其中几个。 “先别乱动。”快走进的时候老板脸上带着笑,语气却格外冰冷,“先进去看看。” 伙计们都露出“我们都懂”的表情。 草儿站在邹鸣身后,探头看着朝他们走来的人,她突然说:“邹哥,我怎么觉得他们怪怪的。” “看着有点像……像抢水的。” 站在旁边的武岩听懂了草儿的意思,干旱刚开始的时候,溪流小河还没有完全变干。 上流的就会用石头把河道截断,让水停到自己村。 下流的人就只能打上门去,两个村子抢水,打得头破血流都是小事,出人命更常见。 武岩忽然紧张起来,他看向邹鸣:“邹兄弟?” 邹鸣平淡道:“你的枪又不是摆设。” 武岩这才猛然反应过来,连忙“哦”了两声。 看到对方人多,差点把这个忘了,就算没有枪,那也还有弩呢。 对方看样子最多也就是拿刀的。 草儿小声问:“他们是怎么知道我们的?” 周文在旁边也小声回答:“之前出去的那些年轻人回来了,估计是他们带回来的。” 草儿瞪大眼睛,露出一点凶相:“他们引狼入室?” 武岩:“可以啊草儿,你都会说成语了。” 草儿谦虚道:“一般一般,接龙我还是不行。” 在枪带来的安全感下,雇员们又放松了。 他们看着那群人走近,为首的一看就知道老板——这样一个肚子,看不出来才是怪事。 “你们好。”老板笑呵呵的取下帽子跟他们打招呼。 邹鸣微微点头,也回应了一句。 老板看着邹鸣的脸——年轻,年轻就意味着好骗。 “我叫斯坦。”老板笑眯眯地看着邹鸣,“你是这家店的老板?” 邹鸣:“不是。” 老板的神色没有变,依旧是十分可亲的样子:“我要见你们老板,跟他谈一笔买卖。” 邹鸣看了眼斯坦身后的身后:“只能你一个人进去。” 斯坦笑道:“他们都是我的伙计,我要挑货还得靠他们。” 邹鸣看了眼斯坦:“谈好了再挑,现在只能你一个人进去。” 斯坦的脸色沉下来:“你不过是个伙计,让你们老板来。” “我还没有见过伙计替老板拿主意的。” 邹鸣往前走了一步,他比斯坦高几乎一个头,此时此刻俯视着斯坦,他嘴唇微张,依旧是那副平淡模样:“现在你见到了。” 斯坦呆愣愣仰头看着他。 对方没走近时不觉得,走近了,就有用无法忽略的压迫感。 他下意识的咽了口唾沫。 这个人,真的只是个伙计? 第156章 “喂喂喂!你们在干什么!”斯坦带来的伙计们走上前,挥舞这胳膊就想把挡在斯坦面前的邹鸣驱赶走,只是他们还没走近,就被武岩他们拦住了。 毕竟是天天都要训练,练过搏击的超市雇员,武岩他们人数虽然少,可有他们挡着,伙计们也过不去。 “别吵!”斯坦后退了一步,他朝身后的伙计们吼道,“都回去。” 伙计们一愣。 什么意思?老板转性了?不做无本买卖了? 斯坦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重新端起笑脸,冲邹鸣说:“好,我一个人进去。” 邹鸣没有再说什么,而是侧身让开一条道,让斯坦走上前往超市的石板路。 武岩他们还留在原地,他们对这些伙计完全不放心,怎么看这些都不像伙计,像打手。 谁家的伙计一个个都是大块头? 草儿甚至都已经把手放在了枪身上。 “这儿还挺大。”斯坦用余光去瞥邹鸣的表情,“黑发真是不常见。” 邹鸣没回答,斯坦一个人也唱不下去,只能收回目光,随着邹鸣的脚步朝前走。 踏上超市楼梯的时候,斯坦差点一个打滑掉下去。 还是邹鸣抓住了他的“手腕”,与其说是手腕,不如说是袖口。 斯坦:“……” 他能察觉出对方的嫌弃。 这还是他第一次被人嫌弃,并且表现的这么明显。 但最痛苦的是,他就算察觉到了也什么都不能说,还得给人家赔笑脸。 “这是什么地板?”斯坦看着地面,“这么滑。” 第216节 说着说着,他就趴了下去。 他趴下去的动作像只蛤蟆,他趴下去后还用手去摸,摸完再敲,等他又摸又敲的耽搁了一段时间后,才张着嘴,仰着一张近乎痴呆的脸,不可置信地问邹鸣:“这、这是瓷器?” “瓷器?!” “你们竟然拿瓷器来铺地!!!!” 斯坦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来尖,喊到最后甚至喊出了男高音的风采。 他甚至不愿意从地上起来,好像地上铺着的不是瓷砖,而是金子。 斯坦:“你、你们知不知道这是什么?!这是瓷器!这是要从东方运过来,只有贵族和王室能用的瓷器!就、就连我,也是花高价才买到一套餐具!” 斯坦心疼的都快哭了。 这么多钱,他们竟然用来铺地,还有天理吗?! 邹鸣:“嗯,这是瓷砖地板。” 斯坦傻傻地抬头,他重复邹鸣的话:“瓷、瓷砖地板?” “你们拿瓷器来做砖?” 是他疯了吗?瓷器已经多得可以能拿来做砖的地步了? 邹鸣没有鄙夷,也没有嫌弃,表现的格外淡然:“对,你还要在这儿待多久?” 斯坦念念不舍的抚摸着地板,再次站起来,他觉得自己走在金子上,不,金子都没这么昂贵。 往超市里走的时候,斯坦的脚步格外轻巧,恨不能长出翅膀来飞过去——瓷器那么金贵,踩碎了怎么办?! 那可是钱!虽然不是他的钱。 “你轻点,轻点。”他不止自己脚步轻,还让邹鸣也把脚步放轻。 好像邹鸣不是踩在地板上,而是踩在他脆弱的心脏上。 好不容易把磨磨蹭蹭的斯坦带到休息室门口,斯坦又贴在了货架旁,他又被玻璃杯吸引了,他甚至不敢大口喘气,唯恐自己一口气吹过去就把被子吹裂了。 “我们老板在里面。”邹鸣打开了休息室的门。 斯坦这才收回目光,他轻咳一声,不想表现的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然而他刚刚走进休息室,就被玻璃茶几吸引了全部目光。 停顿了好几秒后,斯坦才看向茶几后面。 那里放着深灰色的沙发,沙发上坐着一个年轻男人,对方和带他过来的男人一样的黑发短发。 斯坦没想到这么年轻英俊的男人竟然是这里的老板。 毕竟这样长相的人多数都是不需要自己挣钱的贵族子弟。 多数商人都跟他一样,长得虽然不丑,但也跟好看扯不上什么关系。 如果不是知道老板就在这个房间里,他一定会以为对方是过来买东西的贵族。 “你可以叫我舟。”叶舟站起来,他冲斯坦笑道,“请坐。” 斯坦停顿了两秒后说:“我叫斯坦。” 他在叶舟的邀请下坐到了面前的单人沙发上。 好软!斯坦感觉自己的屁股陷在一团有弹性的羊绒里,柔软,却不会让他陷下去。 斯坦刚刚坐稳,就听见了脚步声,他扭头看向房间门口,心提到了嗓子眼。 但他没有看见打手,而是看见了一个已经有些年纪的女人。 斯坦有些吃惊,毕竟这个年纪的女人,如果不是贵妇人,是不可能抬头挺胸的——过多的劳作压垮了人们的肩膀,但眼前这个女人,她的皮肤不细腻,不洁白,但她走路时背却挺得笔直,走路也是大步有力。 然后他就吃惊的看着女人把一个瓷杯放到了他面前。 “不知道你爱喝什么,这是茶。”叶舟笑道,“应该不烫,可以润润嗓子。” 斯坦猛然抬头:“茶?!” 叶舟点头。 斯坦瞪大双眼,什么无本买卖已经被他忘到了脑后:“这里还卖茶叶?!瓷器和茶叶都卖?!” 首饰水晶球都是虚的,可代替的东西太多了。 但瓷器茶叶都不可代替!一把茶叶甚至可以卖出一枚金币的价格。 茶叶不是茶叶,茶叶是金子。 瓷器也不是瓷器,是比金子还值钱的东西。 斯坦脸涨得通红,气息也变得粗重,这里是天堂吧?有多得可以拿来待客的茶叶,还有用瓷铺就的地板,他眼里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一把把的金币。 “卖。”叶舟没想到这里竟然已经有茶叶和瓷器了。 这么说应该还有和他的祖国类似的地方? 不过……自己的祖国如果有一堆半兽人、精灵和矮人什么的,好像有点离谱。 类似祖国的话,应该是一堆妖怪?鲤鱼精蛇妖之类的? 叶舟的思维没有发散太久,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轻声问道:“这两样价格可不低。” 斯坦已经被金钱冲昏了头脑,犯了做生意的大忌,他直接喊道:“如果价格低,我也就不会买了!” 做了这么多年生意,斯坦知道瓷器和茶叶有多值钱。 那些往返于东西方的商船,只要能平安到达港口,不等出港,货物就会被跟船长关系好的大商人们瓜分完。 他这样的商人在这边还有点地位,去了有港口的城市,根本不算什么。 拿着钱都买不到。 那些大商人会直接把瓷器和茶叶卖给贵族。 贵族们喜欢用瓷器来标榜自己的身份,无论是餐具还是花瓶,只要是能换成瓷器的,全都换。 待客的时候如果能给端上一杯泡好的茶,那就是最高端的礼仪了。 因为在贵族间流行,所以民间有的商人也会买,不是为了倒卖,只是为了享受贵族们的生活。 这些东西昂贵也是有原因的,商船少,并且一船瓷器在路上就会破碎损失不少。 茶叶也可能在运送的过程中发潮,这还是能平安到达的情况下。 更多的商船遭遇海盗,暴风雨,折损在大海里,货物也随之沉入海中。 十船货物,能有三艘回港就已经算收获颇丰了。 如果不是利润够大,也不会有那么多船长水手愿意去搏命。 “你有多少,我都要!”斯坦一巴掌拍在了茶几上。 拍完后他看看桌面,又看看自己的手,小心翼翼地朝叶舟笑道:“这个还挺结实。” 叶舟也笑:“全都要?你的钱应该不够。” 斯坦试探性地问:“这个房间,能装满?” 叶舟摇头。 斯坦笑道:“别说装不满这个房间,就是能装满,我也能买下来。” 叶舟:“不是能装满这个房间,是能装满这一整个屋子。” 斯坦猛然张嘴,“咔嚓”一声,他的下巴脱臼了。 但他来不及顾及自己的下巴,任由自己的口水往下流,只用眼睛观察叶舟的表情。 对方没说谎!竟然没说谎! 这个年轻人,究竟是什么人! 瓷器和茶叶,这些连国王都没拥有多少东西,他凭什么能说自己有可以堆满这个屋子的量? 如果……如果他真的有这么多,那、那…… 叶舟在斯坦发呆的时候冲门口的邹鸣喊道:“邹鸣,进来帮个忙,他下巴脱臼了。” 叶舟可不会接,他怕自己一上手,对方就真的要跟自己的下巴说再见。 邹鸣走进来,他去拿了一块布,隔着布给斯坦接好接了下巴,顺便把布交给了斯坦,让他自己擦口水。 斯坦看向叶舟的眼神已经变了。 结合对方的年龄长相和气质,再结合“伙计”之前对他的态度,斯坦心里已经有数了。 他小声说:“王子殿下,您放下,我什么都不会说出去的。” “没人会知道您拥有这么多茶叶和瓷器。” 叶舟:“……?” 啥?啥王子? 斯坦的眼神中难掩得意。 能接触到大型商队,吃下这么多货物,只有王室的人能做到。 再加上对方不像商人的长相,伙计这么差的态度,最大的可能就是对方是王室中财力最强的第三王子殿下。 至于发色嘛…… 肯定是用什么东西染的! 不然不可能这么多人都是黑发! 斯坦觉得自己聪明坏了,这世上再没有比他更聪明的人了。 第157章 茶叶和瓷器,这两样奢侈品身价不菲,不用叶舟谈价,斯坦就报出了一个让叶舟都有些咋舌的价格,但叶舟没有立刻点头答应。 对方竟然能一口报出来,就证明对方留了讨价还价的余地。 第217节 说不定这个“高价”在市场里是低价。 叶舟对斯坦笑道:“我会考虑的,你们赶路过来应该也累了,先去休息吧。” 斯坦想尽早把价格谈下来,带着货物回去,他甚至能幻想到自己带着这么多茶叶瓷器回去,会被贵族奉为座上宾。 不过斯坦也不蠢,他站起身来,顺坡下驴地说道:“是,我带来的人也需要休息。” 他的话一落音,守在门口的李姑就适时出身:“客人跟我来吧。” 斯坦离开时转头看了眼叶舟,他对这些货物势在必得,更不想得罪这个有人脉有金钱地位的“王子殿下”。 他跟着李姑走了出去。 门关上以后,叶舟松弛下来。 叶舟摸了摸自己脸上的假体,还好,还挺牢固。 他在刚刚短暂的震惊之后很快理解了斯坦为什么会把他错认成什么王子。 最大的可能是,在斯坦的认知中,只有这个王子才有能力拿到这么货物。 大概这个王子有自己的船队?能直接进行东西方贸易? 那就证明——对方很有钱。 叶舟的眼睛亮起来。 如果能把这个王子吸引过来,或许他可以一笔生意就挣够离开这里的钱。 叶舟心里有了数,嘴角就不自觉的带上了笑意。 走出超市的斯坦脸上也挂着笑,但他克制着,克制到脸上的肌肉都在踌躇。 看到自己那群带来的“伙计”时,他才立刻压下脸上的笑。 要是早知道这里有这么多茶叶瓷器,他就不再招打手来了,毕竟光凭这两样就足够他认真跟对方做买卖,是只做一次生意还是长长久久的做生意,斯坦心里有数。 更何况他现在认定了对方是王子,那就更不可能朝对方下手了。 商人不和贵族斗,斯坦是贪,但是不蠢。 “先去把行李放下。”斯坦招呼他的伙计们,“好好休息一会儿,吃点东西。” 伙计们也累了,赶了这么久的路,刚刚还一直提心吊胆,现在听到能去休息,伙计们都松了口气。 虽然都做好了拼命的准备,但能不拼命当然更好。 他们是想挣钱,不是活够了。 李姑又带着他们去准备好的房子,之前就有几栋在超市附近维护的不错的房子被改造,正好可以让他们住下,李姑全程脸上都带着微笑,但拿捏的恰到好,不会让人觉得冷漠,但也不会叫人觉得过分热情。 前者赶客,后者会让人觉得不卖给他就没法卖给别人。 斯坦看着李姑的背影,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 他虽然跟着父亲走南闯北的做生意,但还从没见过有店铺会用女伙计。 女人做工不少见,但基本都是在路边摆摊,卖菜或者卖点小玩意。 真正挣钱的工作轮不到她们。 像这样招呼客人的事,他平时也是让身边最机灵的伙计去。 斯坦先入为主,认为自己来谈的是大买卖,哪怕是王子殿下,也不会随便找个人来接待自己,这个女人应该也是王子殿下的心腹。 就是年纪大了点。 不过年纪大也证明有经验? 斯坦想了大一堆,直到走到独栋小楼的门口才回神。 李姑打开了木栅栏,领着他们进去,这栋小楼是专门拿出来接待大客户的,木栅栏里是一个小小的花园,走过石板路上两层台阶才到真正的大门。 石板路是两旁是移植过来修建好的草坪,路的两边则是当地并不常见的几种花。 院子两旁有一颗大树,系着秋千。 这栋小楼叶舟是当做民宿来改造的,住一晚的价格也不便宜。 李姑笑着说:“在这栋楼住一晚要二十枚银币,如果你们觉得贵,旁边也有便宜的房子。” 斯坦不想花这笔钱,可身后全是他的伙计,又想到自己要买茶叶瓷器,他的表情变了变,咬着牙说:“就这栋。” 李姑带着他们走进了屋内。 二十枚银币住一晚的房子内部也不敷衍,不仅打扫的非常干净,还摆着斯坦活到这个年纪都没见过的家具,一楼的客厅里摆放着和休息室同样的玻璃茶几和布衣沙发,客厅的中央有一盏水晶吊灯,窗户也全都换成了玻璃的。 阳光从窗外透进来,在木地板上投射出斑驳的光影,像是晃荡的水波。 屋子里还有股若有似无的花香。 室内明亮柔和,好像走进来就能让人立刻放松。 斯坦见过贵族们的居所,也很干净,但却并不会让人放松,反而十分压抑。 那些昂贵的摆设一板一眼的放在固定的地方,在那样的屋子里,一举一动都有规矩,仆人们甚至不敢正常走路,他们要微微踮脚,这样才不会吵到主人。 仆人也不能走主人走的楼梯,他们必须从厨房里的梯子上楼。 在斯坦心里,干净整洁美丽的屋子,都是压抑的,好像天花板随时都会掉下来。 但这间屋子却完全不同,里面也有很多摆设,甚至比贵族们的摆设还要昂贵,可却一点也不压抑。 “一楼有两个房间,二楼有四个,还有阁楼,阁楼里也能住人。”李姑,“床都是铺好了的。” 李姑想了想:“要洗澡的话一楼和二楼都有浴室,我教你们怎么放水,对了,还要教你们怎么用马桶。” 斯坦想问为什么洗澡需要放水——不都是伙计担来热水,倒在浴桶里吗? 可他不想显得自己像个乡巴佬,压下了自己的疑问。 伙计们则是对着屋里的陈设啧啧称奇,根本没听清李姑在说什么。 李姑花了接近一个小时才跟他们讲清楚这屋子里的东西该怎么用。 等着斯坦上手,确定他学会了以后,李姑才笑呵呵地说:“过会儿会有人把餐点送过来,这个是按人收费,你们三十二个人,一人一天一枚银币。” 饶是斯坦做好了被坑的准备,都差点把“你怎么不去抢”说出来,但他还是忍住了。 在别人的地盘上,自己还没拿到货,姿态该低还是得低,斯坦清了清嗓子:“麻烦你了。” 李姑:“不麻烦,有什么事你们按下那个按钮就好,很快就会有人过来。” 叮嘱完后,李姑就离开了这栋楼,只留下斯坦和自己的一群伙计站在客厅里大眼瞪小眼。 “老板,我们真就住这儿了?”伙计们兴奋的止不住四处打量。 他们以前也和斯坦去过其它地方,但斯坦出门在外都是能抠就抠,他在旅馆也只会要一个房间,伙计们只能去住最便宜的小屋,有些旅馆专门有提供给仆人和伙计的房间。 别说跟这里比了,就是跟普通的屋子相比都简陋的不能看。 没有床也没有被子,困了就直接躺在地上睡,更别说洗澡吃饭了。 他们吃饭吃的都是干粮,不是黑面包就是豆渣饼,出门在外就是吃苦的,他们早就习惯了。 但现在,斯坦竟然愿意出钱让他们住这么好的房子,也花钱让他们吃饭。 伙计们一边激动,一边小心翼翼地打量斯坦的脸色,唯恐斯坦反悔,又赶他们去住仆人住的房间。 斯坦翻了个白眼:“住吧住吧!这算什么!” 这里都是木地板,不像超市里,瓷砖地板!他听都没听说过。 “那马桶真厉害,还能自己冲水。” “浴缸也是,可惜就两个浴缸。” “我看挺大的,能不能两个人一起泡啊?” “三个人行不行?” “老板!这杯子真干净!”有伙计从房间里跑出来,乐得眼睛都眯起了起来,怀里抱着杯子,松软的被子,抱在怀里简直像是没有重量。 “你快放回去!你身上那么脏!” “这被子你用,我要用干净的!” “我再去浴室看看!” “你们说,那个马桶怎么能自己出水呢?以前咱们怎么没见过?” “可能和瓷器一样,都是东方来的?” “对对对,听说东方人有钱,他们用金子铺路。” 斯坦一个机灵:“对!他们用金子铺路!” 以前他还不信,他觉得东方人也是人,东方的土地也是土地,怎么可能遍地是黄金。 但看到瓷砖后他信了,毕竟瓷砖在这儿可比黄金值钱,如果东方的地都是瓷砖铺的,那跟黄金铺地有什么区别?! 伙计们听到老板都开始附和了,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多,恨不能蹦起来。 “桌上这个布还有花边!” “这是瓷器花瓶!” “这花竟然不是真的!这什么做的,掐都掐不坏。” “老板,一天二十银币,咱们走的时候能不能把这些东西也带走?” “对对对,带回去还能卖,肯定也能挣不少。” 斯坦压抑着心动,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坐到沙发上,双手略微有些发抖,语气干涩又格外严肃地说:“全都把手脚放干净点,以后还要再来。” 伙计们明白了,老板这是要做长久生意。 就比如他们,虽然也会从老板手里占点便宜,但不会太过分,毕竟一顿饱和顿顿饱的区别大家都清楚。 斯坦掐着自己的手腕,抿着唇说:“必须谈下来,你们这段时间都老实点,别给我惹事。” 只有求着买茶叶和瓷器的商人,没有卖不出去的。 不能得罪,那就讨好吧。 · 第218节 叶舟花了三天时间才跟斯坦达成一致,一斤普通茶叶二十枚金币,优质茶叶一百枚,瓷器则是按大小定价,特别精致的则是单独论价,谈到最后,两人涉及的金额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天文数字了。 不过这么多钱,斯坦一时半会儿也掏不出来,于是两人约定,斯坦定下的货物叶舟在规定时间内不会卖给别人,就算中途叶舟涨价,斯坦来拿货的时候也得按现在定下的价格走。 而第一次付款,斯坦会付一半的钱当做定金,但只能带走三分之一的货。 直到他来结清尾款。 这是叶舟占便宜,叶舟心里也清楚,斯坦愿意做出这么大的让步,绝对不是因为他是个好人。 而是他深谙放长线钓大鱼的道理,除了这里,他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可以给他提供这么大量茶叶和瓷器的地方,现在是完全卖方市场、 斯坦对超市里的其它货物完全没有兴趣。 叶舟也问过他原因,斯坦回答的倒是很爽快:“这些东西虽然少见,也很新奇,可一旦它们变多了,价格一定会降下去,而且我能发现这里,别人也能发现。” “只有陶瓷和茶叶,这么多年,来往了那么多商船,源源不断的送过来,价格却一直没有降,还一直在涨。”斯坦,“我胆子不大,只想挣安稳钱。” 做完这笔买卖,他可以买下一大块地,建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庄园,到时候再多买一些铺子,足够他享受一辈子,还能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一大笔财产。 斯坦说这话的时候正和叶舟走在乡间小路上:“我胆子不大,可不想像现在的年轻人一样经历太多波折。” 叶舟笑道:“胆子不大?斯坦先生的胆子我看还是很大的,你带人来的时候,不就是想做无本买卖吗?那么多人,看着可不像普通伙计。” 斯坦也不辩驳:“这不是没成吗?” 叶舟:“是啊,你当时要是动手,现在跟我在这儿说话的,估计就不是你了。” 斯坦脸色一变,他从对方的语气中听出了一股无需质疑的笃定。 斯坦的腰微微下弯,他试探性地说:“超市里的员工不多,甚至大多数都是老人和女人。” 叶舟看了他一眼,两人目光相触,斯坦下意识的挪开了目光,他没有直视叶舟的眼睛,而是看向叶舟的衣领。 “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斯坦先生。”叶舟收回了目光,轻描淡写地说:“我有这么多新奇的东西,你怎么知道我有没有新奇的武器?能让老人和女人比成年男人更强?” 叶舟拍了怕斯坦的肩膀,不等斯坦说话,他就抬腿往前走。 斯坦站在原地,只听见叶舟在前面说:“我希望下次你来的时候,带的是真正的伙计。” “不然,我就当你是要毁约。” 斯坦看向叶舟的背影。 直觉告诉他,他不应该和这个人作对。 他支付不起跟对方作对的代价。 第158章 斯坦离开的前夜,伙计们都情绪低落,他们彼此间不怎么说话,即便说话也无精打采。 但是斯坦没有惯着他们——不想走也得走,他们是来进货挣钱的,不是来享乐的。 这里对伙计们而言这里简直是天堂。 住了四天,他们就享受了四天,吃喝拉撒甚至都不用走出这栋房子。 每天早晨天亮,就有人送来食物,带着奶香的雪白面包,还有果酱或者黄油可以抹。 在上面放两片生菜和火腿,配着一杯牛奶,哪怕是在睡觉都能香醒。 一人一天一枚银币,但没有一个人觉得亏——虽然不是他们自己给钱,但每天的菜色不同,分量足够,味道哪怕是和贵族一起用过餐的斯坦,也不能闭着眼说比贵族的厨师做得差。 斯坦也很想把这里的厨师拐走,他虽然年纪不算大,但见过的世面不少,吃过的美食也多,那些在别人嘴里天花乱坠的美食在他看来也就那样。 贵族们的食物制作方法都很繁琐,但味道嘛…… 反正斯坦吃在嘴里,跟没处理过差不多是一个味道。 东西好买,厨师可没那么好找,厨师都是代代相传,师傅传给徒弟,或者父母传给子女,他们不会学习其他人的手艺,也没那个途径去学,所以一个厨师,会的菜色并不多,别说天天吃,吃上一两个月就够了。 可他又不可能养一堆厨师。 厨子的薪资可比伙计高多了!养一个都让斯坦心痛。 虽然心里清楚这里的厨子他肯定是带不走的,但斯坦还是厚着脸皮跑到叶舟面前问能不能买一份菜谱,他还拍着胸口保证:“我肯定只让人做来给我自己吃。” 叶舟笑了笑,并不当真,一个商人不想挣钱?这话说给三岁小孩都不会信。 于是叶舟说:“菜谱可以给你,但是你得花钱来买,只要你付的出价钱,拿到菜谱以后你拿去干什么都行。” 原本想占便宜的斯坦只能忍着头疼掏了一笔钱。 但即便如此,他买到的“菜谱”也只有酱油和蛋糕的做法。 已经被掏空口袋的斯坦实在挤不出更多钱来买别的菜谱。 斯坦来的时候只带了人,离开的时候却带走了一个车队,来的时候所有人都骑马,离开的时候伙计们都步行,马要拉车,车上放满了货物。 叶舟还是体贴的,送了他们油布把货物盖上,毕竟瓷器还好说,茶叶一旦受潮那斯坦就得亏得血本无归,斯坦感激得一塌糊涂,恨不能挤出两滴泪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可叶舟只是笑。 商人的眼泪说来就来,比有些演员都强。 “殿下!你等着我卖完这批货再来!”斯坦刚坐上马车,就把头从车门探出来,冲着叶舟喊到。 叶舟微笑点头:“好,我等你下次来。” 站在叶舟身后的周远鹤小声嘀咕:“殿下?” 这次叶舟不尴尬了,毕竟这个“身份”又不是他自己编出来的,他自然地点头说:“他觉得我应该是王子,不然不会有这么多茶叶和瓷器。” 周远鹤“啧”了一声:“他们可真会脑补。” 叶舟:“把不能理解的事物往自己熟悉的人和事上推,也算一种消除恐惧的办法。” 斯坦走了,但超市的生意并没有闲下来。 之前来超市买东西基本都是人族,虽然也有矮人和精灵,但都生活在深山老林里,出来一趟也不容易,他们一次买的东西多,叶舟还以为段时间内自己不会再看到他们了。 雇员们跟土著打了这么久的交道,也算稍微了解了点这个世界。 长久以来,统治这片大陆的种族都是人族,所以各种族分居,但依旧是以人族为主。 别的种族数量上没有人族多,技术发展也不如人族快,大城市多数都是人族城市。 而别的种族基本都住在乡下,跟人族交流也少,互相之间不通婚,甚至语言都不通。 之前山上的矮人和精灵能得到消息,也是因为阿普兄妹俩经常往山上跑,交了几个矮人朋友的缘故,否则哪怕叶舟的生意做大了,山上的矮人精灵们也不会知道山下有座超市。 就算知道,他们也不会选择下山。 叶舟对这里的种族构成没什么兴趣——最开始来的时候,他还以为这个世界有魔法,或者精灵长着翅膀能飞。 结果来了以后发现,魔法确实是有,但跟魔术没什么区别,而且会魔法的是少数中的少数,有一点魔力就被接到神庙里,普通人终其一生都见不到他们,他们的职责是在每次大的祭祀活动中“表演”,然后重回神庙,等待下一次祭祀活动再出来。 至于精灵,他们没有翅膀,有翅膀的是妖精。 妖精生活在更深的森林里,只有人族的巴掌大小,他们的骨头还是中空的,也跟鸟一样,如果一直飞行的话,就要不断拉屎,场面非常辣眼睛。 所以妖精是不穿裤子的,不管男女都穿裙子。 叶舟虽然还没见过妖精,但只是这么听人描述,就觉得自己心里关于妖精的一切美妙浪漫幻想都被击碎了。 所以得知又有地精和矮人过来的时候,他也不像最开始那么兴奋,没有自己亲自出去看一看。 · “你慢点!”年轻的地精赤脚追逐着前面的弟弟,他们绿色的皮肤在阳光下几乎与周围的草地融为一体,难得下山一趟,所有年轻的地精们都恨不能插双翅膀飞下去。 笑闹声几乎要冲破天际。 地精追上前面的弟弟,他扑过去,兄弟俩一起在泥地里打了个滚,啃了一嘴泥后爬起来,来不及整理衣服又开始追逐。 中年地精们在队伍的最后,跟刚成年的地精不同,他们彼此之间不怎么说话,背上背着几乎他们整个人一样大的背篓,手里还拿着木棍和石斧,预防着有野兽从树林里蹿出来。 “这些东西够不够?”有地精忧心忡忡,他转头看了眼背上的背篓,里面放着一些硝好的皮子和熏肉,这就是他们手里最值钱的东西了。 以前也会有商人走进树林里和他们做生意,那些商人也是地精,和同族做生意总会让他们感觉更安心,在那些同族口中,外面的人是不缺肉和皮毛的。 跟他们做买卖,完全是看在同族的份上。 他们一年囤下来的肉和皮毛,在同族商人手里只能换到十罐盐左右。 根本不够一整个部族的人吃。 更何况他们也不止需要盐,还需要布匹做衣服,需要买工具自己打造打猎的武器。 他们的生活并不好过,否则也不会从矮人得知山下有个铺子能低价卖盐和布给他们的时候,就带着一族的成年地精出来。 中年地精们也很少离开深山,看着年轻人打闹,他们的神经也慢慢变得没那么紧绷。 “我这一背篼要是能换一罐盐就好了。”大鼻子地精珍惜的垫垫自己背上的皮子和肉。 “族长!这次我们换不换布?!”有人问穿着一身整齐布衣,身上没有打补丁的老地精。 老地精杵着拐杖,点头说:“要换,小崽子都没衣服穿,总穿兽皮裙不好。” 如果能买到布,谁愿意穿兽皮裙?布那么轻,夏天穿也不热。 兽皮裙夏天穿,腿根都要捂出痱子或者疹子,他们又不是野兽,也是要“遮丑”的。 而且新生的小孩皮肤嫩,也不用总用兽皮裹着。 “听说还能换糖。”有矮人咽了口唾沫。 深山里有野果,但是都酸,一口下去能把牙酸掉。 蜂蜜也难得,他们又不会养蜂,掏一次蜂窝就把那个蜂窝毁了,下次就不会再有。 “换糖好!”提起糖,地精们都来了精神,“上次吃到蜂蜜都是好久以前了。” “我就只吃了一点。” “要留给孩子嘛。” “那些矮人说那个店里的伙计都不错。”有地精兴高采烈地说,“不会骂人,也不会赶他们出去,还会对他们笑!” 别说人族了,就是他们的同族商人,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也是鼻孔朝天,看不起他们这些待在深山老林里的“野人”。 “糖要买!”老地精板着脸,“要是价钱合适,我们买得起,还要买点别的东西。” 第219节 “看看能不能买一些种子,这两年能打到的猎物太少了。” 住在山里的种族基本都是以打猎为生,地精不像妖精,可以以采食花蜜维生,也不像精灵的身体那么轻便,可以在树林里随意跳跃,更不像半兽人力气大,手艺也不如人族,打造不出多好的工具。 所以他们的生活很艰难,猎物不多的时候就全族饿肚子,老人还要自己离开部落,找个地方自生自灭,给年轻人和孩子们留下口粮。 老地精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不想再靠打猎过活了,活不好。 种地吧,哪怕粮食不值钱,至少族里的人不用饿肚子,身体孱弱的孩子不必被抛弃,老人也不用自己绝望的离开聚居地。 他们走了十多天,终于在山崖上看到了下方的镇子。 “好大!好多房子!”地精们瞠目结舌,“还有两层的房子!中间那个是城堡吧!我第一次看到城堡!” 来的时候地精们只是兴奋,现在看到镇子他们又开始害怕起来。 毕竟有关这个镇子和超市的一切他们都是从矮人嘴里知道的,超市究竟会不会卖东西给他们,会不会赶他们离开他们也不知道。 就怕走了这么多天的路是白跑一趟。 刚刚还打闹的年轻地精都老实了,不再打闹,老老实实的缩回中年地精中间,跟着长辈们一起下山。 走出山林的时候,地精们都蔫了,还是老地精发话,冲身边几个中年地精说:“你们先去,过去问问,看他们卖不卖。” 中年地精们以前也和地精商人打过交道,虽然也害怕,但比年轻人还是好了不少,点过头后他们就背着各自的背篼走向了城门。 · “这个好吃!”小地精蹲在城门口吃花生,盐水卤过的,吃起来有滋有味,配着一杯浓茶,他能享受一下午。 他得救之后身体很快就恢复了过来,和其他得救的人住在一栋屋子里,拥有了一个自己的房间,平时超市忙的时候他们也会去帮忙,超市不忙的时候,他们就去油坊里榨油。 榨了油就拿去超市换点必需品,或者拿去跟附近的农户们换粮食。 只是因为超市的油价钱低,所以他们换粮食也换不到多少,但也足够生活。 小地精年纪小,力气也不大,其他人就让他去跟农户们换豆子,干七天能休息一天。 今天就是他休息的日子。 休息的时候小地精最爱的就是守在城门口,如果有人过来,他就会过去迎人。 虽然没读过书不认字,但小地精也是见识过人情冷暖的人,他记得好。 他愿意为超市做点事,也因为这个,超市里的雇员也愿意给他提供一些零食和饮料。 小地精最爱的就是盐水花生和浓茶。 本来小地精以为今天又没有顾客,正在数花生壳,结果他数完一抬头就看到了不远处有人朝他走来。 小地精迅速打起精神,他站起来,眯着眼睛朝前看去。 他眼神好,很快看出了找他走来的也是地精。 但他没有立刻跑过去,没有放下警惕,他没有因为是同族就放下戒心,那些买卖地精的奴隶主们有不少也是地精,他不觉得同族就一定都是好人。 直到那三个人走近了,小地精才朝前走了一小截路。 远了可不行,远了对方要是害他,他吼破喉咙都没人能及时赶来救他。 对方也看到了这个守在门口的小小地精——一看就知道没成年,还没有他们的孩子大。 毕竟是深山老林里出来的地精,他们发现对方是地精后,心里警惕了就少了很多。 “你、你……”为首的地精走到小地精面前,你了半天没你出个所以然来。 还是小地精笑着问:“你们是来买东西的吧?就在里面,我领你们进去。” “盐和油都不贵。”小地精热情地说,“还有布,其实成衣比单独买布便宜,你们可以买大点的成衣,买回去自己改一改,要是给孩子穿,一件大的可以拆成四五件小的。” 地精个子矮,做衣服不怎么费面料。 三个地精互相看看,领头的小声问:“我们都能进去?” 小地精点头:“都能进去,但如果你们人多,还是只让几个人进比较好,不然这也想买那也想买,不好管。” 超市里的东西比商人手里的便宜,便宜的小东西也多,不少年轻人进去了什么都想买,觉得便宜的东西不买就亏了,但长辈们想的不是这个,需要花钱的地方不少,便宜的东西大家都想要,可还要考虑其它需要花钱的地方。 买地买种子要钱,收割打麦子忙起来雇人也要花钱,要维系一个家庭得精打细算。 在超市里吵起来的也不是没有,总有胆子大的年轻人敢和父母对着干。 地精们互相看看:“那我们回去商量一下。” 小地精笑着说:“好,不急。” 地精们又背着背篓走了,跟族人汇合之后就把刚刚的见闻说了:“守在城门口的也是地精,应该不会骗我们。” “愿意让地精当伙计,还那么小,肯定不会把我们赶出去。” “说是里面便宜的东西多,最好只让几个人进去,不然年轻人看到什么都想买。” 老地精听他们说完后点了点头,她看着老,身体还是健朗的,于是用拐杖敲了敲石头,冲其他人说:“你们就这儿等着,我选几个人一起过去,你们也别急,该换的先换了,剩下的你们自己再去换。” 地精们兴奋起来:“我想换头绳,上回看到矮人戴了,特别红!好看!” “我想换把小刀,石刀就是没有铁的好用。” “人族耕地都是用的出头,我要换两把锄头。” “不知道这个店卖不卖种子,以前的商人次次来都说没种子。” “没种子就种不了地!” “听说人族种地要用肥料,矮人学他们种地,结果那块地什么都没活。” “肯定是没学对。” “说不定是人族骗了。” 老地精也没太听他们在说什么,带着人就走向了超市,他们没有把所有山货都带上,只是每人背了一背篼,被老地精选中的人都是听话稳重的人,不会在关键时候跟老地精对着干。 一个小族群里的声音如果太多,反而会让族群衰落。 所以地精是以女性长辈为中心聚集起来的,一整个族群都和这个女性长辈沾亲带故,算是所有人的老妈妈,或者祖母,曾祖母。 等她去世了,下一个继任者就会是族群中年纪最大的女性长辈。 在小地精的带领下,一行人踏上石板路,走上台阶,在雇员一脸热情的笑容下迈进了超市大门。 接待他们的是冯玲,冯玲脸上一直带着笑,不管他们问什么,问多少遍,冯玲都不厌其烦的细细回答,直到对方听明白了。 原本拘谨的地精们也放松了。 老地精看好了油和盐,又按照小地精的建议去看了成衣,比起布,成衣确实便宜,虽然质量不如布匹好,但也结实耐用,而且一件大的可以给成年地精拆成两件,给小地精们拆出四五件。 “那你看看我们这些东西值不值钱。”老地精毕竟也只跟商人打过交道,还是同族。 她下意识的认为,人族会比同族更苛刻,但只要比在同族那里换的便宜一点就行了,多换一罐盐就好。 冯玲探头看向背篼里的东西。 之前矮人差不多也是用这些东西换的,冯玲心里是有数的,于是说:“这种大皮子一块值五枚银币,小的两枚,果干不太值钱,这么多大概也就值五枚铜币。” “熏肉这么多大概是三枚铜币。” 一背篼的山货算下来在二十五枚银币左右。 这次连老地精都没忍住,张大了嘴看着冯玲,老地精回神以后立刻抓住冯玲的衣摆,小心翼翼地问:“真的?真的值这么多?!” 这里的盐一罐才一枚银币! 冯玲点头,这次也不笑了,一本正经地说:“真的,我们是做生意的,明码标价,没必要骗你们。” 老地精:“但、但是之前商人说,这些东西都不值钱……” 冯玲以为就是普通商人,她摆摆手:“他不压你们的价,怎么低价换你们的东西?” 老地精傻了。 同族……也这么骗他们? 冯玲看老地精发呆,小声说:“你们要不要单独说会儿话?” 老地精摇头说:“不用了,这几些我们就换成盐和糖,衣服也要买。” 老地精在短暂的震惊和怨恨过后重新高兴起来。 能比预计的换到更多东西,好事! 老地精对身边的地精说:“让他们把东西都送来吧。” 地精答了一声,快步走了出去。 老地精则是一脸慈爱的问冯玲:“这里卖不卖种子?锄头呢?钉子和针有没有?” 冯玲:“都有,您跟我来。” 老地精跟着冯玲转了一圈,但她的目光没有落在货架上那些华而不实的小东西上,作为大家长,老地精心里很清楚,他们还是穷的,这家店卖的这么便宜,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关门了。 趁着这个机会要多买一些实用的东西,以后就算这里关了门,他们的生活也能好过很多。 冯玲原本也以为这些地精没什么购买力,但当地精们把一筐筐的山货送进来,冯玲都有些傻了。 老地精看冯玲惊讶的样子,没忍住叹气道:“以前这么多东西,只能换到十多罐盐。” 冯玲瞪大眼睛:“不可能吧!” 毕竟这些东西经过系统换算,都是在这里平均价格,哪怕是拿去卖给商人,也能买不少东西了。 老地精摇摇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她以前以为都是同族,地精不会坑他们,就算坑,也不会坑得太离谱。 结果下山一趟才知道对方何止是坑得离谱,简直是恨不得白拿,什么也不给他们。 好在下来了。 老地精垂眸。 不能再一直待在山上了,继续待在山上,总有一天他们都会被人坑死。 还是要和外面来往,否则永远增长不了见识。 第220节 第159章 地精们原本没打算住到镇子里,他们不敢在人族的地盘过夜,刚到镇上的前几天只敢在树林里睡,安排人守夜,因为常年住在树林深处,也没人觉得这样有多不舒服。 毕竟建房子对他们来说不容易,没有钉子和粘合剂,房子都是木屋,屋顶会当地特有的树叶编织,多盖几层编好的树叶,不会漏雨,但却不能挡风。 为了不让木屋被吹倒,这些木屋都建不了多大,比普通的帐篷还要小一点。 还是叶舟看到了,跟冯玲和小地精说了一声,让地精们先搬到整理好的房子里去。 叶舟也没想从这些地精身上抠钱,让他们住的房子不是精心装饰过的,就是普通的本地房子,但是没破没烂没漏风,地精又都身材矮小,两栋房子就够他们住得很舒服了。 叶舟定的价是一栋房子两枚银币一天,地精们也没说什么——他们以前穷,但因为其实没什么花钱的地方,所以也不抠,再加上已经买了必需品,于是两枚银币给的很爽快。 至于吃饭,矮人们是自己解决的。 他们没有主食,虽然偶尔能在树林里挖到植物根茎,但也不是常有,淀粉类植物对他们来说只是偶尔换换胃口的佐餐小食,主食还是肉。 因为吃惯了,也不会觉得光吃肉会腻。 地精就这么在镇子里住了五天,离开的前一晚,叶舟才见到了老地精。 这种小生意,叶舟不会亲自去谈,也要给员工们锻炼的机会,挣得也不多,反正离目标金额还差不少,得等斯坦卖完第一批货回来。 老地精被冯玲领到了休息室,她不是第一次进超市,但依旧止不住紧张——她接触过人族,但没有接触过地位高的人族,就连常常和他们做生意的地精商人,在外面也只是个小商人。 跟叶舟这种坐拥一个大超市的“商人”不一样。 “不要紧张,我们老板很好说话。”冯玲在来的路上一直安抚老地精。 她也没说假话,叶舟只是对有钱人不那么好说话。 老地精朝冯玲笑了笑,然后很快低下头去,让人看不出她在想什么。 冯玲在心里叹了口,这几天她经常跟地精打交道,地精的生活并不好,他们在深山老林里靠打猎和采集为生,缺少药物,婴儿的夭折率很高,甚至孩子没超过十岁都可能因为身上的一个小伤口或者淋了一场雨死亡。 成人也没好到哪儿去,打猎也是有风险的,没有枪,打猎全靠陷阱和肉搏。 地精对上大型野兽根本没有优势,全是劣势,每年他们都会因为打猎失去不少族人。 地精们不怎么会数数,但也知道现在族群里的人越来越少,新生儿也越来越少。 冯玲有些同情他们,可她也没什么能为他们做的。 虽然她也存下了一些钱,但那些钱都是要留着,等她离开超市回去交给伙伴们的。 亲疏远近决定了她其实并不能为他们做什么。 把老地精送进休息室后,冯玲就站在门口等着。 也不知道老地精到底要跟老板说什么,冯玲还是有点好奇,可惜她不好意思偷听。 · 老地精没想到超市老板会这么年轻,他的脸上还没有皱纹,并不严肃,也不刻薄,脸上没有带着商人们脸上常见的市侩笑容,老地精盯了他好一会儿,直到叶舟说:“坐吧,不用客气,有什么需要的可以直接跟我说。” 对方开了口,老地精才坐下。 叶舟等了好一会儿都没等到老地精说话,他也不急,喝着茶等待着。 老地精倒是对茶叶没什么兴趣,只觉得茶香好闻,对茶叶的价格根本没数。 又等了一会儿,老地精才张开了嘴。 她头埋得很低,这是个求人的姿态。 “老板。”老地精学着冯玲的叫法,“我们能不能、能不能在这儿买房子?住下来?” 她不想回山里了,山里并不安全,每天夜里都要有人守夜,唯恐野兽把孩子叼走,可即便有人守夜,依旧会有饿肚子的野兽想尽办法钻进屋子或者帐篷。 每到野兽迁徙的季节,他们还要搬家。 接触不到外面,买卖东西都得听商人的,老地精难道不知道地精商人坑他们吗?她知道,可她没有办法,得罪了这个商人,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什么时候会来。 更何况她以前确实更信任同族。 老地精深思熟虑过了,她知道对中年和跟她一样的老年地精来说,留在山上更有安全感,毕竟他们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过来的,习惯了,也就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娃娃们不能一直待在山里。”老地精的头已经低到了胸口。 她能看到年轻的地精们多么喜欢山外的世界,他们在平地上疯跑,甚至愿意主动去跟人族打交道。 他们想接触这个新世界,不想再困在贫瘠的山里。 这是为了族群,族群要延续就要靠年轻人。 老地精心里没有底,她不敢抬头去看叶舟,声音越来越小:“我们愿意出钱。” 她说完后叶舟也沉默了,老地精忐忑不安,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就在老地精觉得这件事应该成不了的时候,才听见对面的年轻人说:“你们要买房子可以,但之后你们靠什么维生?总有一天我要走,到时候你们又怎么办?” 老地精等了好几天才过来,心里也把这些事想好了,她慢慢说:“住在这儿我们还是可以去打猎,也想学人族种地,娃娃住在这里不容易生病,以后你们走了,我们再搬回山里去。” 开拓了见识,以后就算回了山里,也能有胆子再出来。 叶舟又跟她聊了一会儿,确定这位地精的大家长确实想好了怎么解决可能发生的所有问题,才点头说:“就买你们现在住的这两套吗?” 老地精摇头:“我们想多买几套。” 现在他们手里还有点货物,可以换一些钱,趁这个机会多买几套房子,这样小夫妻还能出去造娃娃,老地精最担心的就是没有新生儿降生,或者新生儿活不长。 “可以。”叶舟答应的爽快,“买哪几栋,要花多少钱,这些你都能问冯。” 到了这个时候,老地精才敢抬头看叶舟。 老地精眼皮耷拉着,临走的时候细细打量叶舟的脸。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对方的脸有些奇怪,但又看不出是哪儿奇怪。 不过老地精没有傻到问出口,她朝叶舟弯了弯腰,慢腾腾地走出了休息室。 从这天开始,地精们就在镇子里住下了,老地精选了人去把还在山里的族人们接出来,出来的还是少数,多数地精都还是呆在山里,并且留下的除了孩子就是年轻人。 这是老地精的智慧,如果他们在外面出了事,回不去了,年轻人们和一小撮老人,也能把孩子带大,族群也就还在。 小地精毕竟是地精,他再防备这些“外人”,没过几天就跟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们打成了一片。 地精没有太多家庭的观念,一个族群一起生活,孩子也是一起带,多数时候孩子都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接纳小地精接纳的特别快。 甚至除了小地精,之前被解救的几个成年地精也迅速融入了进去。 不过小地精还是牢记着自己的“职责”,平时还是守在城门口,有看着像顾客的人就迎上去。 但吃饭的时候小地精还是和地精们一起吃。 “这个面包好吃。”小地精对其他人介绍道,“麦子磨成粉做的,筛得细,没有石子和麦麸,外面都吃不到,这个还是放了蛋的。” “比只吃肉好。” 有主食吃,肉成了佐餐的菜,很快就能吃饱。 主食总还是比肉便宜的。 老地精笑着说:“以后我们自己种地就更好了。” 肉可以拿去换更多钱,有的吃就可以了,多的还是换成必需品更好。 地精们也高兴,从山里接出来的年轻地精们一开始还拘谨,现在已经开始跟着孩子们一起疯跑了,因为是人类聚居地,所有附近都没什么危险,农户们也知道不能在家附近下陷阱夹子,孩子们再疯跑,只要不跑进山里就不会遇到危险。 “上山要小心,最好先跟人族一起上去几次,看看他们平时在哪儿下陷阱,我们绕开,再往里走。”老地精说,“要让着他们。” 地精们都没有异议,他们刚来不久,要和人族打好关系,让让也没事,反正他们现在有房子住,有饭吃,还买了种子和锄头,已经在开荒了。 现在吃亏,是为了以后受益。 · 地精们讨论的热闹,农户们也没比他们差。 “要用石头!”阿普在家据理力争,“用木头要漏风!过几年就要大修!” 阿普的父母都不赞同:“石头太贵了,有钱也不能这么花,有钱就多买地。” 阿普哭笑不得,他拿回来的钱别说买地了,把这附近的几座山买了都行,但哪怕有那么多钱,父母都不允许他盖石头房子。 “贵族才用石头盖房子。”父母很顽固,“你不是贵族,挣了钱也不能觉得自己了不起!” 阿普快被父母逼疯了,只能看了眼妻子,希望妻子能帮自己说话。 只是这次米拉也没有帮他。 对他们这样土生土长的农户来说,有钱就应该存着买地,多种粮食,将来生了孩子也够种,哪怕没钱了也能活下去。 剩下的钱也不应该拿去修好房子,而是应该攒着。 米拉想的更长远一点,她小声说:“以后我们有了孩子,孩子最好能送去识字。” 教会学校也是收平民的,但是学费高。 “对!米拉说的对!”父母都觉得儿媳妇想的长远,很好。 阿普哭笑不得:“那都不知道是多久以后的事了。” 这回全家人一起瞪他。 只有妹妹站在他这边,但也不是觉得阿普说的有道理,而是石头房子好看,能出去吹牛。 最后兄妹两还是没能敌过另外三个人。 阿普只能说:“那我再出去跑几趟,再多挣点,行吧?” 这下一家人都没意见,他们可不嫌钱多,钱是个好东西,能买来更好的种子,更多的农具,更好的面粉。 吃完饭,阿普的父母也不急着下地,他们在超市里买了农药,现在地里已经没什么虫子了,就算有,也不影响收获。 “以前没有农药,真不知道我们那时候是怎么过的。”阿普的母亲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扇子慢慢摇,想起以前的日子,她撇了撇嘴,“天天捉虫,腰都直不起来。” 虫害是他们最头疼的问题,细细密密的小虫子啃食叶片,如果不管,它们啃完了叶子就要去啃茎,除了虫子,还有老鼠和各种害虫,天上的鸟都要飞下来啄快要成熟的麦子。 不止他们,这里的家家户户都一样,每天下地除了浇水施肥就是除虫。 哪怕土地不多,也能累得直不起腰。 可这也是治标不治本,今天除了虫,没过几天就又冒出来了。 他们忙上一年,交完税,剩下的粮食卖出去一点,换点盐,来年还是要紧巴巴的过日子。 第221节 米拉笑着说:“现在多方便,上午去喷点农药就行。” 种地似乎没那么辛苦了,现在农户们也都换到了够吃几年的盐,都等着秋天丰收。 家里不缺东西,有余粮了,农户们脸上也都挂上了笑,争执都少了很多。 休息了大半个月,阿普又出发了,他知道斯坦来过,所以这次准备去更远的城镇里碰运气,带的还是原本那群人,一起出去过一次,其他人都服他,一群人就是要拧成一股绳,出去了得一致对外,要是一个队伍有两个声音,那队伍就不好带了。 阿普虽然没读过书,但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这些道理。 伙伴们尝到了挣钱好处,回到家以后都被父母亲人夸得不行,不怎么看得上种地挣得钱。 种地要是能挣钱,他们也不会穷这么多年了。 离开的时候,阿普细细叮嘱了妻子和妹妹,他走了,家里就没有壮年男人,天黑了就要把门窗关上,就算外面有人找他们,也要等第二天再上门去问。 反正有了钱,就要小心再小心。 叶舟也在一个早晨看到了阿普他们成群结队离开的背影。 一群年轻人朝气蓬勃,他们现在有钱了,除了货物,还在临行前找叶舟买了马匹。 上次他们靠双腿走出去,这次他们终于有了代步的马。 他们的父母亲人站在家门口目送他们离开。 “其实我也有点想像他们一样。”叶舟喃喃自语,忘记了此时此刻站在他身边的人是邹鸣,而不是陈舒。 等叶舟回过神来,看了眼邹鸣后,他又闭上了嘴,当做自己什么都没说。 就在叶舟准备离开休息室,出去透透气的时候,邹鸣站在叶舟身后,他背对着窗户,阳光落在他肩上,却照不到他的脸。 邹鸣的声音传到叶舟耳里:“你准备躲我到什么时候?” 他的声音里不带任何情绪,好像只是问中午吃什么,不带任何质问逼迫。 叶舟停在原地,片刻后转身,他冲邹鸣笑了笑:“我没有躲你,但是我觉得,有时候走得太近,也不一定是件好事。” 从他的角度能看到邹鸣的脸,但因为背光,邹鸣的脸并清晰。 他们的脸上都贴着假体,叶舟微微偏头,再次转身,这一次他没有等邹鸣说话,抬腿离开了休息室。 叶舟离开后,休息室的门被风带动,缓缓关上,发出“啪”地一声。 快步走出超市后,叶舟站在台阶下深吸了一口气,新鲜的空气让叶舟的情绪慢慢平和下来。 他不太想面对邹鸣,准确的说,是不太想在密闭的空间内,以单独的方式面对邹鸣。 在发现邹鸣对他的,超出正常范畴内的感情后,叶舟刚开始是震悚,然后觉得荒唐,最后是躲避,但超市毕竟就只有这么大,躲是躲不开的,更何况他也不想因为他和邹鸣,让超市的氛围变得奇怪尴尬。 所以他只是避开了和邹鸣的单独相处。 在身边有别人的情况下,叶舟并不会刻意避开和邹鸣的对话以及肢体接触。 叶舟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他看向远处的群山。 没想到他竟然还有“桃花运”,更没想到桃花运是个男人。 但他对邹鸣的观感,与其说是厌恶,不如说是尴尬。 他只要单独和邹鸣待在一起,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甚至不敢去看邹鸣的眼睛。 叶舟长叹了一口气。 他觉得邹鸣可以喜欢他,但普通的喜欢就可以了,像他,也是很喜欢邹鸣的。 但实在没必要喜欢到这个地步。 “仙人,你怎么在这儿?”在不远处晾晒衣服的草儿小跑过来。 她穿着短袖,套着一条七分牛仔裤,看起来就和叶舟同一位面的女孩没什么区别,只是一张嘴就暴露了。 “仙人,您上回想吃手搓冰冷,我娘找着了!”草儿跑过来邀功,“冰粉籽,刚刚已经做好一盆了,还冻了冰,果酱也熬了,都是好果子。” 草儿停下脚步,看到了叶舟还没收住的表情,她愣了愣,左顾右盼,小心翼翼地问:“仙人,谁惹您了?我收拾他去!” 叶舟笑了笑,冲草儿招了招手,草儿小步走过去,叶舟才说:“阿普他们这次带走最多的是什么?” 草儿立刻回道:“还是那些玻璃首饰,也买走了点之前林尤送来的翡翠牌子,不过我盯着呢,给他们的都是差的,他们说是那纹路好看,像东方的东西,现在东方的东西值钱。” 叶舟点了点头。 草儿又说:“我和他们说了,超市也卖茶叶和瓷器。” 叶舟稍微来了点兴趣,他挑眉问:“他们怎么说?” 草儿正色道:“我看是阿普拿主意,他先摇了头,其他人就说不要这两样。” 叶舟点点头,问道:“你觉得他们为什么不要?” 草儿之前也和斯坦他们打过交道,她小心翼翼地去看叶舟的脸上,发现叶舟在微笑,显然是在鼓励她说下去。 草儿清了清嗓子,低着头说:“他们是农户家的孩子,既没有人脉,也没有武力,一群半大小子,出去抱个团说不定还能护住如今手里的东西,可茶叶瓷器,就是斯坦那样的大商人都愿意抬高价钱买,他们带出去,恐怕别说卖,能不能活着回来都得两说。” “阿普是从他们能护住的东西里选最好卖,最容易卖的。” 叶舟脸上的笑意加深了:“你能看明白了,好。” 草儿有些羞涩:“跟着邹哥陈姐他们学,就是再蠢,也总能学到几分。” “下次斯坦再来,就你去吧。”叶舟,“学了要会用才行。” 草儿兴致高昂:“是!” 叶舟看向了晾衣绳的方向:“去忙吧。” 草儿压抑不住心情,一边笑一边往回跑。 叶舟收回了目光。 · 草儿把衣服晾好,抱着空的脏衣篓往超市里走,路过休息室的时候正好看到邹鸣从里面出来,草儿停下跟邹鸣打了个招呼:“邹哥,仙人在外头呢,你要出去?” 邹鸣微微摇头,草儿习惯了邹鸣的寡言少语,不觉得有什么,她接着说:“仙人刚才一个人在外头,恐怕是担心阿普他们出去吧,仙人就是仙人,神仙的心肠,总记挂着凡人。” 邹鸣垂眸,刚张嘴的时候声音有些嘶哑:“他说什么了?” 草儿摇头:“也没说什么,就考了我,还夸了我!” 她迫不及待地跟邹鸣分享自己此刻的心情:“夸我好,说我能看明白,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明白了,但就是懂,邹哥你说,我是不是还挺聪明?只是以前……” 以前也不需要她聪明,在大梁朝,她只要踏实肯干,能生孩子就行,需要什么眼界和智慧? 草儿摸了摸后脑勺,不愿意再提以前的事,她笑着问:“邹哥,你现在去哪儿?” 邹鸣不说话,草儿自顾自地说:“说来奇怪,以前见你,都跟在仙人旁边,如今倒是常常独个儿。” 她关切地问:“你是不是做什么,叫仙人生气了?” 邹鸣看了她一眼。 草儿不明所以:“邹哥,你别倔,那可是仙人,仙人嘴上不说,心里什么事都知道,你要是做错了,就去认个错,仙人慈悲心肠,肯定不会怪你。” “你闷着不动可不行,有什么你得说。” “对吧?” 第160章 边角刻花的桌上摆放着黄金打造的烛台,蜡烛的火光随着行人走动忽明忽暗,穿着体面华丽的先生和贵妇们在音乐声中走进舞池,又或是端着银质酒杯在一旁说话。 商人们在人群里蹿来蹿去,不断受人白眼又不停谄媚。 斯坦也一样,对贵族们而言轻松的舞会,对他们这些商人而言就是挣钱之前最后一道痛苦的关卡。 “听说二小姐马上就要结婚了。”斯坦好不容易挤到一个侯爵大人面前,他一屁股把旁边的商人撅开,弯着腰仰视着对方说,“我有一套好东西,想送给二小姐。” 侯爵一头金发,他看着斯坦,并不怎么想和对方打交道,但他并不是个脾气强硬的人,因此只是说:“钻石珠宝?我已经有了。” 最近流行起了钻石珠宝,要价不低,但侯爵家是不缺钱的,他已经给女儿买了十几套,足够她换着戴了。 斯坦立刻说:“不不不,钻石珠宝虽然美,但别人也不是买不到,配不上二小姐尊贵的身份。” 侯爵的眉头皱起来。 他自己现在佩戴的胸针就是钻石的,衣服上的纽扣也全换成了钻石纽扣,对方这么说,简直就是在说他没有品位,但侯爵呵斥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就听斯坦说:“我要送的是一套瓷器。” 侯爵闭嘴了。 瓷器确实是比钻石有品位。 毕竟前者有钱都买不到,后者有钱还是能买到的。 但侯爵依旧没有什么好脸色:“难道我会缺瓷器?” 斯坦连忙说:“不不不,当然不是,但是这些瓷器跟平时能买到的可不一样。” 说着,斯坦就从衣兜里掏出一个木盒,侯爵的脸上露出嫌弃的神奇——怪不得这个商人走过来的时候,他就觉得对方的衣服有些不对劲,一个体面人怎么能在衣兜里放这么大的东西? “您看。”斯坦打开了盒子。 侯爵的嫌弃在看到盒子里的东西后瞬间烟消云散。 盒子里摆着的是一个圆形胸针,非常普通大众的款式,但它的质地却不普通。 侯爵伸出手,却在快要碰到胸针的时候收回了手:“这、这也瓷器?” 胸针周围有一圈繁复花纹构成的花圈,但最精美的是胸针中间的花纹,那是一个头戴花环的少女,她没有表情,看着甚至有些忧愁,可这无损她的美丽,眉目间的轻愁让她看起来更美了。 斯坦说:“您可以摸一摸,她的脸不是画出来的,而是像真人一样,有高有低。” 侯爵终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少女的鼻尖,他倒吸了一口气,震惊于这枚胸针的精致和美丽。 “这是我从一位尊贵的大人手里买到的。”斯坦不漏声色的透露道,“现在只有我的手里有。” 美丽且稀少,侯爵看向斯坦的眼神都柔和了许多:“多少钱?” “送给二小姐的结婚礼物,怎么能收钱?”斯坦朝侯爵眨眨眼睛,“我还要在这儿做生意。” 侯爵明白了,他轻咳了一声,在斯坦把盒子递过来的时候伸手接过,重新板起了脸。 之后,斯坦就自然的跟在了侯爵身后。 第222节 在这样的场合里,从来都是点头哈腰,在贵族们面前扮丑当狗的斯坦,第一次品尝到被贵族们热情招待的滋味,斯坦脸上的笑容一整夜都没消下去。 甚至于离开舞会,斯坦脸上都还带着笑。 明明和以前一样,都是来卖货物的,只因为卖的货物不同,得到的待遇和目光也全然不同。 比起贵族们隐晦的示好,商人们的示好则更加疯狂。 那些曾经不会看斯坦一眼的大商人都换了一副面孔。 无数金银涌入斯坦的钱包,那些带来的瓷器茶叶一夜之间销售一空,斯坦人生中头一次享受到了被贵族们高看,被簇拥吹捧的感觉、 大商人们包圆了斯坦卖给贵族们后剩下的所有货物。 但斯坦没能在卖出所有货物后就立刻启程去取第二批货,他被商人们堵在了旅馆里,斯坦也不蠢,他没有太强的后台,更何况哪怕有,现在在别人的地盘上也没什么用。 于是斯坦从中选择了和侯爵关系最好的商人,在长达半个月的拉扯后,斯坦和对方说定了一起去取货,等于是把自己的进货渠道分享给了对方。 · 地精们在镇子里住下了,他们从叶舟手里买下了不少种子农药和农具,一部分地精继续上山打猎,一走也就是十多天,留下的一小部分开荒种地,努力去和人族交际,终于明白为什么之前矮人学人族的样子施肥,可那片地却连苗都没冒出来了。 “要兑水。”农户们坐在田坎上,不用天天除虫之后,农户们培养了新的兴趣——就是聚在一起聊天谈笑,晚上可能还会举办篝火晚会,年轻男女载歌载舞,中年人们则是喝酒谈天。 额头上有颗痘痘的地精混在人族中间,他现在也穿上了整洁的衣服,除了脸和身材,看着和人族也没有太大区别,他奇怪道:“不兑水就种不出东西?” “那要把种子烧死!”男人大笑。 “种地可真是辛苦。”地精叹了口气。 “打猎不辛苦吗?”有人问,“我听说打猎经常会死人,被蛇咬一口就可能会死。” “被虫子咬一口也可能会。”地精心有余悸,“我以前就被虫子咬过,就这儿。” 他指着自己的手臂,庆幸道:“幸好族长找到了草药,不然我就死了。” 人族很少接触地精,就算接触也是以前镇子上的地精,那些地精没有自己的族群,看着是地精,但其实就是长相奇特的“人族”,不能满足人们对地精的好奇。 “为什么是一个老女人在统治你们?”有人问,“统治一个族群是一个男人该干的事。” “对,你们就没有不服气吗?” 地精不明所以:“难道你们不需要老人吗?她拥有更多的经验,她知道怎么能让我们活下去,什么时候野兽会来,我们要搬去哪里,她还能分辨草药,如果全靠年轻人,我们早就死了。” 人们愣了愣,地精继续说:“强壮的男人有很多,他们会为了争夺地位斗争,殴打和杀戮,族群不会变得更好,族长不需要是最强大的人,只要她能让我们知道该做什么,让我们能够一起生活。” 农户看着这个年轻的地精:“难道你就不想建功立业吗?” 地精眨眨眼,他真诚地说:“但我是地精,如果我脱离了族群,人族会把我看进眼里吗?地精是弱小的,我们只有抱在一起,才能不被欺辱。” “就好像我现在跟你们坐在一起聊天。”地精,“不是因为你们认同我,或者我有多优秀,只是因为我拥有很多族人,你们不能直接让我滚,否则我的族人们就要来找你们算账了。” 人族们互相看看,本来地精说这些话是讨打的,可对方态度实在太好,他们也生不起气来。 于是有人话锋一转地叹气道:“我的女儿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可我实在找不到适合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是啊,我女儿也是,她都十五岁了,可她如果留在家里,轻轻松松就能挣到不少钱,可她如果嫁出去了,将来肯定过不上什么好日子。” “我希望能给女儿找一个住在附近的丈夫。”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样就算她的丈夫挣不了钱,也可以到我们家的地里干活。” “要是她们也能到超市里干活就好了。” 他们的儿子现在已经不愁娶妻了,于是他们终于分出了一点精力,开始关心女儿。 换在穷的时候,他们必须把女儿嫁出去,换来一头牛或者几块地,才能给儿子娶上妻子。 现在家里有了钱,他们又都是普通农户,没有搬到大城市里去的想法,于是女儿就显得有了几分重量,毕竟女儿现在也能干不少活。 “对了,我知道一件事,彻丽从她家里搬出来了!”有人兴奋地说,“她要跟她父母断绝关系!” 这个消息像是一块巨石砸进了池塘里,砸出了巨大的水波。 “她怎么能这样!”有人不敢置信的大喊,“她竟然敢这么对自己的父母!” “听说她的父母拿走了她的全部工资,却连一张床都不愿意给她,她在家里连一块面包都吃不上。”有人说,“她的父母确实有些过分。” “一个女孩。”有人嗤之以鼻,“无论如何,她都不该这么对自己的父母,如果不是父母,她甚至没有出生的机会。” “她的生命都是父母给的,怎么能说她的父母过分?” “女孩就不应该有工作,她们有了工作,挣到了钱,就什么都敢做了,抛弃了所有女人该有的美德。”有人咬牙切齿,“彻丽肯定会后悔的!神会惩罚她!” 地精听得迷迷糊糊,这些话题他插不上嘴,人们讨论的越来越厉害,有人小声说:“我们应该去找超市老板,让他不能再让女孩去做工了,他这么做会让那些女孩变得无法无天,她们就再也不能继续当好女儿和好妻子了。” 但这个提议却并没有得到响应。 “你什么意思?!”满脸络腮胡的男人刚刚还在跟着人群声讨彻丽,此时却站起来,一把拽住了说话人的衣领,凶神恶煞地吼道,“你的意思是,我的女儿也不能在超市里做工了?!” 他的女儿是除了彻丽以外,另一个在超市做工的女孩。 这当然也不是因为他有多看重女儿,而是他的儿子在城里当木匠学徒,他舍不得让儿子抛下好不容易得到的学徒身份回来,只能让女儿去应聘。 结果竟然应上了! 自从女儿成了超市的临时工,家里的生活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虽然依旧不舍得顿顿吃肉,但女儿经常会拿回来水果和面包,以及口味众多的果酱,偶尔还能有酒和肉干。 络腮胡尝到了好处,所以他愿意和其他人一起骂骂彻丽——反正他又不会少一块肉。 但如果他的女儿不能再去超市,那就会真正让他少一块肉。 “你要是再这么胡说,我就打断你的鼻子!”络腮胡恶狠狠地威胁了对方,转头冲其他人说,“彻丽的父母不是好东西,彻丽挣了那么多钱,吃块面包怎么了?” 其他人迫于他的武力,小心翼翼地附和道:“对,你说的对。” “现在谁家还吃不上面包啊?” 络腮胡满意了,他挥了挥拳头:“谁要是再说不能让女孩去做工,我就让他知道我的拳头有多硬。” 说完,络腮胡也没了继续和他们聊天的心思,独自离开了田地。 在他走后,其他人才小声嘀咕:“不就是因为他家的女儿也在超市当临时工吗?” “现在那个超市都没什么人去,说不定很快就要倒闭了。” “倒闭了,彻丽就要回家了……” 地精听着他们充满恶意的讨论,他其实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要为此生气,如果他的族人能去超市工作,那该多好啊,到时候女孩们在超市,他们这些男人去种田打猎,族群就能发展的更好。 这就和以前女人采集,男人打猎一样,都是为了族群能更好的延续下去。 地精小的时候就问过族长,为什么必须是男人打猎,打猎是件很危险的事,可这样的危险却都是男人承担了,女人们只需要在安全的地方采集。 族长没有忽略他的问题,大人们站在他身边,都只是微笑着看他。 族长对他说,让女人们干更安全的活,是为了族群不会因为一次狩猎失败而毁于一旦,男人们即便损失大半,但只要还有一部分留下,族群依旧能繁衍。 但女人们一旦损失过半,这个族群就要遭受灭顶之灾。 一个男人可以使多个女人受孕,但一个女人不是年年都能怀孕,怀一次要经历九个月的时间才能生产,就算生产了,也不能保证孩子能活下去,甚至母子都可能因为难产而亡。 女人越来越少,族群里的新生儿就会越来越少,最后这个族群只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所以男人是可以被牺牲的,而女人不能。 他们首先要保证的是族群可以延续下去。 这是地精们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智慧,所以他们的族群直到今天依旧存在,而那些几乎全是男人的族群,现在都已经消失了。 地精觉得这些人族不如老族长聪明,但奇怪的是,这么愚蠢的人族,竟然统治了这片大陆的绝大多数城镇,地精想不明白,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地精也没有再继续和农户们说话——他知道这些人族都看不起他,他们是做不成朋友的,因此地精站起来后拍拍屁股上的灰,就和农户们道别了。 农户们看着地精的背影,终于忍不住唾弃道:“这群绿皮小矮子竟然能住那么好的房子。” “还有钱买那么多东西。” “地精根本不配,那个超市老板简直就是个瞎子,难道我们不比这些矮子更值得吗?” 地精听不见他们在他背后的议论,他一边思考着人族为什么能这么蠢? 是因为人族得到了大部分资源,所以就不再有危机感了吗?还是愚蠢的只是这些农户? 就在他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忽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和自己的名字。 “里奇!” 里奇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瞬间,他的眼睛亮了起来。 他看到一群矮人背着行李朝他的方向再来,矮人们拖家带口,甚至连粗糙的桌椅都背着带来了。 里奇朝矮人们跑去,和自己的朋友拥抱在一起。 “你们怎么决定过来了?”里奇在兴奋过后好奇的询问自己的矮人朋友。 他们知道这里有家超市,就是因为这些矮人。 矮人拍了拍里奇的后背,他笑着说:“我们其实一直在观察你们。” 里奇的嘴角抽了抽,这群矮人还是这么胆小,但他依旧高兴:“我们现在在学着种地,你们呢?也准备种地?” 矮人神秘兮兮地摇头,里奇推了他一把:“你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矮人这才大笑起来:“我们准备也先种地,不过也不是靠种地为生,上次来的时候,这里的老板就说了,只要我们付得起钱,就教我们怎么榨油,更多的油。” 现在的榨油方式很原始,出油率也低,如果能用同样量的豆子或者芝麻榨出更多油,以后就算超市不开了,他们也能靠这个收益生活下去。 地精高兴道:“这是好事!以后说不定我们还要找你们买油。” 矮人:“我们还要学着做面包!还有蛋糕,到时候你们种地,我们就找你们买面粉!” “对了,我们过来的时候看到精灵们也在收拾东西。”矮人和精灵们住的很近,和谐共处了许多年,对方的动静都知道,矮人说,“他们好像也要下来,不过可能要等一段时间。” 地精不认识精灵,没什么感情,所以连忙说:“那你们快去看好房子!” “我带你们去看!” “好多矮人。”坐在超市门口的莎拉看着走进城门的矮人们,转头冲身边站着的草儿说,“矮人的血不好喝。” 草儿惊了:“你喝过?” 莎拉摇头:“听他们说过。” 莎拉以前的地位,根本喝不到“人血”,只能喝到牲畜的血。 草儿有些忧愁:“来的人越来越多,要是他们惹事怎么办?打起来怎么办?” 第223节 莎拉不太在意:“那就都赶出去。” 草儿很想揉一把莎拉的头发,但没敢,毕竟莎拉是姐姐,她叹了口气:“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 “对了。”草儿忽然蹲下去,在莎拉耳边小声说,“你有没有发现,邹哥最近好像一直在往仙人身边凑?” 莎拉撇了撇嘴:“他不是一直这样吗?” 草儿又叹气:“你不懂啦。” 以前邹哥待在仙人身边的表现跟现在完全不一样。 可这些话草儿也只能对莎拉说,不然她肯定被骂整天胡思乱想,两个男人能发生什么事? 就在草儿忧心忡忡,觉得自己窥探到了什么秘密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草儿立刻闭嘴,转头朝身后看去,果然——仙人出来了。 叶舟也是出来看矮人们的,他还挺喜欢矮人,因为大多数矮人都是一头细密的羊毛卷发,当一堆矮人一起出现的时候,那么毛绒绒的卷发,实在是怎么看怎么可爱。 “你先带他们去暂时落脚的地方。”叶舟冲站在他身边的邹鸣说,“明天再带他们去看房子。” 邹鸣默不作声的微微点头,草儿用余光瞥了一眼,觉得邹鸣看上去竟然有些委屈。 她被委屈这个词吓得头皮发麻,等邹鸣走下台阶后,草儿才看向叶舟。 叶舟察觉到了草儿的目光,冲草儿笑了笑。 草儿收回目光,觉得自己还是什么都别说比较好。 不过她失算了,莎拉已经走到了叶舟身边,伸手抓住了叶舟的衣摆,她仰起头,语气中带着好奇:“邹鸣是不是想跟你结婚?” 叶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他捂嘴咳嗽了几声,不可置信地看着莎拉。 随后叶舟装出一脸平静的样子,努力让语气显得自然:“你怎么会这么想?” 莎拉迅速把草儿卖了:“草儿说,邹鸣就像她爹。” 草儿瞪大眼睛,这什么跟什么啊?!她连忙解释:“仙人,不是,我没这么说过!” 莎拉:“你说,你娘生气的时候,你爹跟邹鸣一样,不就是邹鸣像你爹吗?” 草儿:“……” 她瞬间懵了,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叶舟也懵了,自从上次他在休息室里跟邹鸣“摊牌”后,邹鸣确实没有再说过什么奇奇怪怪的话,但却一直出现在他身旁,叶舟几乎每天一睁眼都能看到邹鸣。 而且邹鸣每次出现在他身旁都还有正当理由。 莎拉看着叶舟,十分认真地说:“我不喜欢他,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你们以后能别生男孩吗?” 叶舟:“……” 他大脑混乱,想了半天只能憋出一句:“两个男人是生不出孩子的。” 莎拉露出松了口气的神情,她重新高兴起来:“那就好!” 叶舟和草儿看着露出笑容的莎拉:“……” 莎拉的关注点,似乎不太对。 第161章 马车在颠簸的路上晃晃悠悠的行驶着,斯坦坐在马车内,谄媚的跟坐在他对面的大商人聊天。 车前车后,都是长得几乎看不到尽头的队伍。 大商人是个看起来比斯坦还要体面的中年人,他留着一撮小胡子,用羊油精心打理过,甚至还做了一个朝两边翘的造型,即便是酷暑时节,他依旧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甚至扣上了衣领最上方的纽扣。 而他全身的纽扣都是水钻制作,切割的恰到好的水钻在被阳光照到时折射出璀璨光芒。 他的胸口别着一个陶瓷胸针,这令他甚至不敢做大的动作,毕竟谁都知道陶瓷易碎。 易碎的,稀少的,美丽的东西,它本身就是奢侈的代表。 “这儿真是荒凉。”大商人看向车窗外,一路走来,他甚至没有看到一个像样的村庄,这里的村子都是东一座房,西一个屋,彼此的距离很远,甚至没有一条街道。 斯坦点点头,他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甚至不敢相信这里竟然有可以买卖瓷器的商店,他顺着商人的话往下说:“不过这样也好,如果是在热闹的地方,恐怕就没有我的机会了。” 繁华的城市都有地头蛇,别人吃到嘴里的东西不可能吐出来。 大商人:“也对,不过这里的人没有想过出去卖瓷器?” 斯坦笑了笑:“这里的年轻人都很聪明,他们只往外卖水钻,茶叶和瓷器他们不敢碰。” 这让大商人来了兴趣,他见到过不少小商人,多数都只能看到眼前利益,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他自己还是小商人,没有找到靠山和组建自己的关系网时,他也不敢去和大商人争利。 商人们会在贵族面前卑躬屈膝,但对着和自己卖同样东西的同行时,是绝对不会给好脸色的。 如果他们给了对方好脸色,那只能证明对方很快就要死了。 钱就是他们的信仰,任何阻碍他们挣钱的人都是异教徒,对待“异教徒”,商人会用的手段比教会更可怕。 “最近我缺几个能用的人手。”大商人说,“能管事,能用脑子的人手。” 斯坦明白了,他笑道:“如果那群年轻人还在的话,说不定这次就能带走,他们要是出去了,那就只能等下次了。” 大商人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城门。 但这一次,商人和斯坦都变得神情恍惚,不可置信的张开了嘴。 和斯坦记忆中的镇子不同,这一次镇子不再冷清。 矮人和地精们进进出出,他们穿着不够体面却干净整洁的布衣,也不再像山里的野人一样留着奇怪的胡子,或是背着石斧石刀。 他们甚至还穿上了鞋。 还有尖耳朵的精灵正提着行李朝镇子里走,精灵们拖家带口,老人和孩子都有,他们甚至会和矮人地精们打招呼。 城门吵吵嚷嚷,比起大城市似乎都不差什么。 毕竟大城市里都见不到这么多精灵。 精灵因为美貌,一直都是奴隶市场里的“紧俏货”,许多贵族都希望把自己的奴仆都换成精灵,更别提情人了。 大商人很快发现了商机,他问斯坦:“这些精灵能买吗?” 斯坦不太确定,他说:“可以问问老板,说不定他愿意卖。” 车队不能进城,马车停在了城门口,斯坦先一步下了车,然后谄媚的扶着大商人离开马车。 他们刚刚下车,就有矮小的地精小跑着过来,他戴着一顶羊皮小帽,虽然热的他不断流汗,但显然他喜欢这顶帽子,再热也不愿意取下来。 “斯坦先生。”小地精脱帽行礼,先跟斯坦打招呼,然后又看向旁边的大商人。 斯坦介绍道:“这位是哈姆先生。” 小地精又冲哈姆再脱了一次帽。 哈姆没把这个地精看在眼里,甚至认为自己被小看了,他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好。 能被斯坦捧着商人当然不是普通角色,哈姆常年和王室做交易,在他背后站着的不是普通贵族,而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一批人。 就连普通贵族看到他,都得放下高傲的姿态,跟一个商人把酒言欢。 小地精还是有眼色的,他立刻看出哈姆看不上自己,于是他只是冲斯坦说:“斯坦先生带哈姆先生进去吧。” 斯坦点点头,小地精弯腰退下了。 走远后,小地精才翻了个白眼,但他不生气,以前当奴隶的时候,这样的商人甚至看都不会看他,他根本没有机会走到对方面前。 “从这条石板路过去就到了。”斯坦带着哈姆走上石板路。 哈姆的脸色依旧不太好,他嘴角下耷着:“这里的老板就让一个地精来接我们?” 斯坦连忙打哈哈:“这个小地精一直待在城门口,谁来都是他接,超市里的人不会出来。” 哈姆的脸色这才恢复了正常。 两人踏上了石板路,身边一个人都没带。 哈姆倒是不担心,他当了十多年的人上人,不觉得有人敢对他动手。 两人慢慢走到了超市门口,城里进进出出的矮人地精们并没有对他们侧目相待,虽然超市的顾客少,但偶尔还是会有人族进出,这些住在深山老林里的矮人地精们也看不出斯坦哈姆的衣着有多高贵。 站在台阶下,和第一次来到超市的斯坦一样,哈姆也被瓷砖地面震住了,但他没有趴下去,也没有像斯坦一样不愿意离开,他只是强装镇定的咽了口唾沫:“这就是你说的瓷砖地板?” 如果能把这样的地板运走,卖给王室…… 哈姆不能自抑的粗喘起来。 “对。”斯坦有些得意,“我第一次看到瓷砖地板的时候可不像您这么镇定。” 哈姆轻咳了一声,装模作样地说:“这样的东西确实少见,不能怪你。” 光是一套瓷器碗碟就能卖出天价,更别说用来铺地了。 铺上这样的地板,哪怕是最普通简陋的木屋都会立刻变得奢侈高雅。 他们说话的时候,超市的自动感应门已经打开了。 斯坦上次来的时候因为顾客不多,叶舟让人关闭了自动感应,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门自动打开的样子。 哈姆在瞬间的惊奇后就看向门框,他冲斯坦说:“这是用了什么机关?” 斯坦摇头:“上次来的时候是伙计给我开的门,可能是这次您来了,所以才有了这个。” 哈姆被这明显的马屁讨好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笑意。 斯坦松了口气,他之所以选择哈姆,也是因为哈姆在商人中间的权势最大,哈姆吃肉他能喝点汤,不用担心别人来抢,让他连汤都喝不了。 “斯坦先生。”穿着蓝色长裙的女人从超市内部走出来。 她有一头光泽的卷发,皮肤白皙,穿着一双平底鞋,走路姿势大方,跟时下贵妇们矜持的动作截然不同,她有着贵族的长相,却又有着普通平民女人的举止。 这次哈姆倒是没觉得自己被慢待了。 毕竟不少贵族比起男人,更愿意用美貌的女仆。 冯玲看向哈姆,微笑着问斯坦:“这位是?” 斯坦:“这位是哈姆先生,他可是一位伟大的人。” 第224节 嗯,比斯坦有钱,冯玲明白了,于是她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真诚:“还是和之前一样只看瓷器和茶叶?要看点别的吗?” 她一边说,一边把二人迎进去。 这次不等斯坦说话,哈姆开口说:“除了瓷器和茶叶,还有什么没被别人买过的东西?” 冯玲:“不少呢,老板之前还跟我说,你们这次过来还可以给你们看看香水。” 现在市场里已经有香水了,但留香不够持久,也不够香,并且只有几种香味。 但香水对贵族们来说是刚需,他们需要香水掩盖自己的体味,增加自己的魅力,香水是他们的第二件衣服。 尤其是夏天,参加聚会的时候不免会流汗,如果不用香水,那就是一屋子的臭男人,足够把人熏出去,更别提贵妇人们了。 哪怕是质量不好的香水,都是只有爵位高的贵族才能买到的奢侈品。 毕竟从花瓣提取香水的过程繁复,工具也不够高效,产出太少。 哈姆听到香水后看了眼斯坦,斯坦连忙说:“我认识的贵族太少了,买了也没有地方能卖。” 哈姆点点头:“那就带我们去看看吧。” 一路上哈姆被不少东西吸引了目光,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冲什么来的,这些东西就摆在那,等他做完正事再看也行。 超市里买的香水当然不是什么好香水,都是叶舟用批发价拿的,和平价化妆护肤品放在同一个区,平时这个区根本没人来,毕竟之前的几个位面也没人在乎自己的皮肤好不好,身上的味道香不香。 就连来了这里,之前的顾客都是农户,根本没几个女客户进来,就算进来了,买的也是必需品。 这些东西叶舟还一分钱都没卖出去过。 超市里的雇员用这些的也不多,大约是看叶舟只用大宝,其他人也最多用积分换点大宝去用。 冯玲觉得这是个机会,于是在介绍在香水之前,她微笑着对斯坦和哈姆说:“除了香水之外,这里还有香皂和护肤品,护肤品能让皮肤保持滋润,也能抗老,防晒霜能让皮肤不被阳光灼伤,不被晒黑,哪怕晒了太阳也不会变黑。” 冯玲闭着眼睛一通吹,她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西方人是更崇尚美黑还是美白。 哈姆来了兴趣,冯玲立刻拿出试用装,哈姆的手保养的很好,毕竟现在很多事都不需要他亲力亲为,也不用他在太阳下工作,涂上护手霜之后,他自己揉了揉手背,又把手背凑到鼻尖嗅了嗅。 现在贵妇们用羊油的比较多,但即便浸了香料,也没有护手霜的味道好。 至于滋润度——哈姆觉得其实差不多,但只要味道足够就行了。 “这些都给我一样一千件。”哈姆财大气粗,觉得这些都是小钱。 等他把护肤品全部买了一遍后,冯玲才心满意足的带他去摆满香水的货柜前。 香水都用形状各异的玻璃瓶装着,虽然都是批发货,但包装跟大牌也不差什么,至少看起来很唬人,至少哈姆被唬住了。 冯玲在他的手腕上喷了一点,让他一个个闻。 最开始哈姆还觉得惊喜,兴致勃勃的慢慢试,还会跟斯坦讨论哪种味道更好闻。 但闻了十几种香味后,哈姆的鼻子已经什么都闻不到了。 但他还是大手一挥,把超市现有的所有香水包圆。 哈姆从始至终都没问过价格,他带的车队里那么多箱子,装的全是金币。 斯坦一边脸上带笑,一边嫉妒的咬牙。 卖出了这些囤积的护肤品和香水,冯玲的态度更好了,她看向哈姆的目光不像是在看一个人,而是像在看一座金佛,还不能是贴金箔的那种,必须是全金打造。 “茶叶也分几种。”冯玲带着哈姆来到了茶叶区,“有些产量少的价格就贵,不过这不意味着便宜的就难喝,只是每个人口味不同,有些人可能就喜欢便宜的……” 她还没说完,哈姆就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她的话:“便宜的东西当然比不上贵的,难道我是只能买便宜货的人吗?” 哈姆面无表情地说:“便宜货只有低贱的人才会买。” 冯玲:“……” 我忍。 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哈姆总算挑完了他要买的东西。 至于其它一些商品,要等第二天再继续挑选,哈姆也不准备在没见过超市老板前离开。 他大手笔的掏了住宿的钱,并且强烈要求自己住的房子周围不能有地精和矮人——精灵倒是可以,至于他带来的人,随便安排住宿就行,他身边只留两个仆人伺候他。 斯坦没能和哈姆住一起,他另外住一栋楼。 两人分开以后,斯坦才悄悄去见了叶舟——哈姆当然需要讨好,但相比较之下,还是叶舟更重要。 毕竟是大客户,即便天已经黑了,叶舟也只能打起精神来接待他。 叶舟让草儿倒了两杯浓茶,还不等斯坦坐下就自己先喝了一大口,感觉自己提起了点精神后,才看向斯坦。 叶舟的脸上没有笑容,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见斯坦,双方勉强算是熟悉,合同也是早就签好了,互相之间也没有必要再演出热情模样。 “今天我带来的哈姆先生可是位大人物。”斯坦轻车熟路的坐到叶舟对面,他也端起了茶杯——他自己的茶是不舍得喝的,就算泡茶,用的也是里面的碎末,好茶叶都拿去卖钱。 斯坦享受的嗅了嗅茶香,然后才慢慢了抿了一口,回味无穷的闭上眼睛。 “他不缺钱。”斯坦给叶舟透了底,“但他缺地位。” 斯坦笑呵呵地说:“像我们这些商人,刚开始都只想要钱,有了钱就想要靠山,等有了靠山,就想自己也能当靠山,钱买不来爵位,越是没什么,就越想要什么。” 叶舟看向斯坦:“我可给不了他爵位。” 斯坦的身体微微前倾,微低的头表达了他此时的臣服:“可您能给他让他可能拥有爵位的东西。” 叶舟笑了笑:“糖?茶叶?瓷器?” 斯坦摇头:“您能给他的,可比这些东西都要贵重。” 这下叶舟来了兴趣,他挑眉问:“斯坦先生直说吧。” 斯坦坐回去,他小声说:“灯,能自己发光的灯。” 叶舟没有立刻拒绝,他虽然不能卖接电线的灯,但可以卖用电池的。 这样哈姆除了买灯,还必须从他手里买电池。 灯和电池只有叶舟能卖,不像茶叶瓷器,不管质量如何,至少港口的商船会源源不断的送过来,可能少,但不是没有。 化妆品和香水在这里也有替代品。 但灯如果叶舟卖,那就是垄断,不管是灯泡还是电池,这两样都找不到替代品。 蜡烛可不能和灯比,哪怕只是台灯。 斯坦:“教会会花大价钱买,只要教会点头,给他一个男爵的爵位其实不难。” “与其他自己提起,不如老板你卖他一个好,到时候他会给您带来许多好处。” 他的话太有诱惑力了,叶舟现在确实缺钱,并且缺的是一大笔钱。 叶舟:“我会考虑的。” 斯坦知道自己的劝说成功了,于是他看着叶舟,等待着叶舟说出他想听的话。 做了这么久的生意,叶舟也不再是最开始那个愣头青,他脸上浮现出笑容:“斯坦先生离开的时候,带走的餐具会比我们谈好的多五十套。” 一套餐具包括四个浅口盘子,一个汤碗,四个小碗和四个汤匙。 这样一套叶舟卖出去价格是一百枚金币。 斯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他站起来朝叶舟鞠了一躬,难掩激动的退了出去。 五十套,等于他省下了五千枚金币,对斯坦来说这也是一大笔钱,而他卖出去,一套餐具也要卖五百枚金币,只有对方买的多,他才会降下来一些。 叶舟目送斯坦出去,斯坦走后,叶舟才瘫倒在沙发上。 本来他早就想睡了,结果喝了杯浓茶,又说了这么久的话,现在处于想睡却又数不着的状态。 在沙发上躺了十多分钟,叶舟还是站起来,准备出去走一走。 这段时间镇子里每天都有新气象,比起之前,现在更像一个真正的镇子了。 可能是看到在镇子里买房的矮人地精多了,不少周围的农户也拿出了钱到镇子里买房,他们倒不会搬进来住,毕竟住在镇子里不方便,他们还有田地要照顾。 夜晚跟白天跟温差大,叶舟随手拿了件挂在架子上的防晒服穿上,手里提着一盏从农户们那里换到的煤油灯,点亮之后就离开了超市。 叶舟踩在石板路上,凉风吹过,叶舟放松身体,在风中深吸了一口气。 虽然已经天黑,但精灵们还在搬家,他们举着火把,把堆放在街道上的行礼搬到房子里去。 今晚群星璀璨,明天应该是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叶舟走上街道,他漫无目的的往前走,偶尔会有认识他的人停留在原地鞠躬给他打招呼,叶舟也只是挥挥手,让他们别在意他。 有不认识叶舟的人小声问那个鞠躬的人:“他是谁啊?” “怎么是个人族?” 他们对人族都抱有敌意,在他们眼里,人族只会欺负他们,伤害他们,并且人族在他们面前格外自傲,根本不会听他们说话。 被问到的人连忙说:“那位先生是超市老板!这个镇子都是他的!” 询问的人不敢置信:“那、那他为什么会让我们住进来?” “是啊,人族愿意卖东西给我们的都很少。” 被问到的都是之前被吸血鬼囚禁后被叶舟救出来的人,他们回话的内容都很统一:“舟先生可不一样!他跟那些人族不一样!” “他不仅救了我们,还不收钱的给了我们房子,让我们能有工作的地方。” “如果不是他,你们根本买不到东西,也不可能在这里买房子。” 这些曾经的“血奴”恨不得把叶舟捧到天上去。 “希望他能永远留在这儿。” “血奴”们忧心忡忡:“舟先生如果走了,我们肯定不能继续留在这里,到时候我们能去哪儿?” 新来的居民们被吓住了。 他们都看向那个慢慢悠悠走在路上的男人。 叶舟也察觉到了众人目光,他微微转身,煤油灯的昏黄火光照亮了他的脸。 居民们呼吸一凛,对方是在太年轻,也太俊美,跟他们想象中的商人领主完全不同。 叶舟朝看着他的人们露出了一个笑容。 居民们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学着之前那个“血奴”的样子停在原地,遥遥地朝对方鞠躬问好,他们没有觉得屈辱,反而觉得很自然。 叶舟也朝他们挥了挥手。 他继续朝前走去。 第225节 他其实没想把这里发展成真正的城镇。 可现在,这个镇子正在慢慢恢复活力。 它已经有了城镇的样子。 叶舟也不知道它的未来在哪儿,但至少现在,他渐渐有点喜欢这里了。 第162章 晨光熹微,第一缕光才刚刚洒向大地,窗外就传来熙攘的人声。 鸡鸣随后响起,高亢的叫声吵得哈姆在床上翻了两次身,最终他只能充满怒火的从床上爬起来。 哈姆赤脚踩在平整的木地板上,伸手拉开了窗帘,透过玻璃窗向下看去,小镇里的居民们已经准备离开了。 他们背着背篓,手里或是拿着弓箭,或是拿着斧子,站在街边与亲人们告别。 也有人朝着远处的榨油坊和面包坊走去,人们都准备好了开始一天的工作生活。 哈姆拉开窗,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场面了,他在城里的时候住在富人区里,房屋之间距离很远,只有仆人们会出门采买新鲜的蔬菜,他们轻手轻脚,他根本不会听见,更别提被吵醒了。 但看下街道上的场景,哈姆的怒气渐渐消散了。 他看到地精们成群结队的离开,看到精灵们无头苍蝇般的高声询问城门在哪个方向。 原来精灵的方向感这么差,哈姆不由自主的勾了勾嘴角。 他贩卖过精灵,但从未了解过他们,他从未觉得精灵甚至于别的种族是和他一样的人。 他还看到矮人们跟半兽人攀谈,似乎是半兽人想从矮人手里买一些小玩意。 哈姆就这么看着,像是在看一出戏剧,这里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无比新奇。 直到仆人敲响了他的房门,他才惊觉他竟然看了这么久。 “超市派人从来的早餐。”哈姆的男仆兴致勃勃的端着餐盘进入房间,房间的室内阳台上摆放着桌椅,桌上还放着插满鲜花的陶瓷花瓶,哈姆昨晚入睡前就吩咐过今早要在房内用餐。 男仆站在桌边,弯腰把餐盘里的碗碟放上去。 哈姆也低头看去,早餐很丰盛,虽然都是他没见过的东西。 有淋上了一层枫糖浆的松饼,切成两半,夹着鸡蛋火腿和西红柿生菜的三明治。 还有一杯泡好的花茶和嫩黄色的布丁。 虽然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但哈姆看着就食指大动。 在家的时候,早餐他一般吃的都是肉,各种各样的肉。 男仆有些兴奋地说:“这里的人都吃三顿!” 他们从没见过人一天要吃三顿饭,平时他们自己都是早上一顿下午一顿,一天两顿饭。 “真是太奢侈了。”男仆一边摇头一边叹息,但依旧难掩他的兴奋。 哈姆坐到椅子上:“那我们也试一试,我又不是吃不起。” “你们早上吃什么?”哈姆在拿起刀叉前问男仆。 毕竟两个仆人也住在这里,交的伙食费也一样。 但哈姆是不愿意和男仆等同的,男仆也知道这一点,于是正色道:“我们吃肉饼。” 哈姆:“有茶吗?” 男仆连忙摇头:“我们喝豆浆,豆浆是黄豆磨出来的。” 豆子,平民才会用来当主食的“低贱”食物。 这下哈姆满意了,称赞道:“这里还不错。” 如果他跟男仆一样,那他这么多年费心费力的挣钱是为了什么? 以前他只在意钱,现在他更在意自己的地位。 楼下,精灵们问到了离开镇子的方向,他们初来乍到,对这里的一切都还带着警惕和恐惧, 不过这种恐惧不深,因为现在镇子里住着的除了他们就是矮人和地精,半兽人只有零星几个,因此精灵们还敢问路。 “你们也要上山打猎?”有矮人在他们问路的时候反问。 金发精灵点点头,他有些担忧的紧皱眉头:“这里人太多了,我们上山的话可能打不到猎物。” 矮人安慰他:“那你们就别去人多的山里,你们可以走另一边。” “不过那里的野兽更多,你们要小心。” 精灵点点头,矮人很少和精灵接触,没话找话地问道:“你们早上吃的什么?” 精灵脸上的表情轻松了许多:“面包!” 以前在山里只能吃肉。 精灵们打猎是一把好手,他们身材苗条轻盈,可以在山林里随意奔跑跳跃,善于躲藏。 矮人:“我带你们上山吧。” 精灵有些惊喜,但还是警惕道:“你需要什么?” 矮人连忙给自己的商品打“广告”,他从背篼里拿出一个小小的木桌,就像玩具一样:“我们会做桌子和椅子,床也可以做,你看看,就像这样,不过肯定比这个大,是你们能用的大小。” 他踮起脚,把“木桌”交给精灵:“你们可以用皮毛或者肉跟我们换,也可以直接给我们钱,这些跟超市的不一样,都是量身打造的!定做的!” “比超市的便宜。” “那……超市不会生气吗?”精灵觉得矮人这是在抢超市的生意,要是被发现,矮人倒霉没什么,他们也可能被连累。 矮人:“超市不会管的,你以为我们能让超市挣多少钱?还是得靠那些大商人。” 矮人得意洋洋地说:“我和超市里叫凯丽的女孩关系很好,她跟我说过,让我们不要全靠打猎种地,得学点技术,以后哪怕回了山里也能打造更好的东西。” 能跟超市里的雇员扯上关系,矮人很为此骄傲,他认为自己和凯丽已经朋友了。 还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果然,精灵羡慕道:“这可真好。” 矮人继续炫耀:“她还送了我一个礼物!” 他从自己裤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把布袋拉开后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小东西,那是一个陶瓷做的小矮人,戴着红色的尖顶帽子,手里还拿着一个小蘑菇。 “漂亮吧!”矮人兴高采烈地炫耀,“她说这是故事里的小矮人,这个小矮人还有个叫白雪的公主朋友!” 矮人蹦了蹦:“跟公主做朋友!” 精灵果然羡慕坏了,眼馋地盯着“小矮人”:“你真是个幸运的矮人。” 矮人乐呵呵地应和:“我是个幸运的小矮人!” “走吧,我带你们上山。”矮人说完后就去找自己的族人打招呼,说明了自己的去向后,他还带上了自己的口粮。 比起精灵,矮人是最早到镇子的,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一天三顿。 能不饿肚子当然好。 精灵就在原地等着矮人过来,他们是真的不认路,以前在山里的时候祖祖辈辈都在一个地方,这次能出来完全是运气好,好几次到了岔路,都靠扔石头决定去哪个方向。 他们甚至准备好了如果没能找对路,就随便找个地方重新定居。 矮人很快回来,他走在最前方,小小的个头,偶尔还会蹦蹦跳跳。 而他身后跟着一群俊秀美丽的精灵。 这个场面让离开房子,准备去找超市老板的哈姆惊呆了——他以前可不知道精灵跟矮人的关系这么好,他还以为高挑的精灵看不上矮小的矮人和绿皮地精。 “在这里发生什么都不奇怪。”哈姆小声安慰自己。 哈姆走上石板路,这次早早有伙计等在超市门口,一脸笑意地领着哈姆进去。 哈姆被领进了休息室,他没有怎么打量这个屋子里的装潢——实在是太简单了,雪白的墙壁,连一幅画都没有挂,比起他住的房间,休息室简单的甚至不能被称为一个房间。 唯有玻璃茶几得到了几分哈姆的注意。 “哈姆先生。”年轻人从沙发上站起来,哈姆一眼就看出这个年轻人就是这座超市的老板。 他不免有些轻视,年轻就意味着没有经验,容易被哄骗。 不过哈姆没有表现出来,他看着年轻伸向他的手,迟疑了两秒后还是握了上去。 也不知道“握手”是哪里的礼仪? 他的手刚刚没手汗吧? 他可是个注意形象的人。 “坐吧,不用客气。”叶舟引导着哈姆坐下。 哈姆坐稳后看向叶舟:“你欺骗了斯坦,你不是第三王子,甚至不是王室里的人。” 他观察着对方,想从对方脸上看到谎言被戳破的窘迫。 但他失望了,对方只是冲他笑了笑,但是这笑容不带任何讨好,甚至还让哈姆觉得有些冷淡。 就在他有些生气的时候,就听对方说:“但你没有戳穿我,不是吗?” “况且这只是斯坦的想法,他认为能够拿出这么多茶叶瓷器的人,一定是王室中最有财力的人。” 叶舟:“好了,哈姆先生不用试探我,你没有别的选择。” 哈姆皱紧眉头:“只要有钱我什么买不到?这个小镇连一个士兵都没有,也没有领主,如果我告诉教会或者王室……” “你不会的。”叶舟,“你是商人,我也是,我们都清楚比起看别人倒霉,我们更想挣到更多钱,不会把精力放在对自己没好处的地方。” “而且有一样只有我有。”叶舟看向哈姆的眼睛,四目相对,短暂的十几秒内,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叶舟收回了目光:“如果你要,我也可以只卖给你,无论你在外面收多少价钱,我给你的价格都一样。” 哈姆立刻问道:“什么东西?如果足够好的话我才会考虑。” 他的话才落音,休息室的门就被敲响了。 在年轻的老板让人进来后,哈姆一眼就看到了被伙计捧着的东西。 第226节 一个奇怪的东西,但这个怪东西却很美。 叶舟站起来,转身去拉上了休息室的窗帘。 没有开灯的室内一片黑暗,没有一丁点自然光能照射进来,房门一关,伸手不见五指。 哈姆立刻慌了,他伸手在空中胡乱摆动,声音尖锐刺耳:“你要干什么!” “我可是连王室都要高看的人!”哈姆像是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子。 就在哈姆快要发疯冲撞的时候,一声不算大的“咔嚓”声响起。 瞬间—— 眼前亮如白昼。 第163章 冷白的光照亮了整个房间。 黑暗在瞬间被驱散,哈姆看着眼前的一切,他已经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无论是烛光还是煤油灯光,在这样的光亮面前根本没有可比性。 哈姆什么也听不见了,他的眼里只有那盏长久注视后叫他的眼睛恍惚的灯。 长久的愣神后,哈姆终于听见了自己的名字。 “哈姆先生?”叶舟在呼唤了十几声后,哈姆的眼球总算转动,给了他一点反应。 叶舟倒是没想到灯能带给哈姆这么大的震撼。 不过转念一想,倒也正常,毕竟之前的几个位面,原住民都把他当成了神。 于是一切不可能的事物就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但在哈姆眼里,他是个商人,既然如此,那这盏灯就是人造出来的,人能造出超越时代,堪比神迹的东西,当然值得震惊,乃至于震悚。 直到半个小时后,哈姆才从自己混乱的大脑里抽丝剥茧,颤抖着双手捧住茶杯,问出了看到灯以后第一个问题:“这样的灯你有多少盏?” 但他很快又说:“不、一盏,我只要一盏,但你要保证,你只会卖一盏灯出去,那就是给我。” 哈姆站起来,他激动地滔滔不绝:“这样的东西只有国王能够拥有,也只有国王配拥有,别人都不配。” 叶舟明白了哈姆的意思,哈姆并不准备靠灯挣钱。 就和斯坦告诉他的一样,哈姆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金钱已经不能打动他了。 但权势和地位可以。 独一无二的东西献给国王,就算哈姆在刚送出灯的时候得不到爵位,之后也总有机会。 “多少钱?”哈姆站在休息室中间,他看着叶舟,声音在颤抖,但双眼却变得赤红。 此时此刻,他不像一个人类,反而像是吸血鬼。 叶舟微笑着看着哈姆,卖一盏和卖无数盏对叶舟来说没有区别,但如果一盏就能卖出无数盏的价格,那当然最好不过。 “五万枚金币。”叶舟,“现货现结。” “五万枚?!”哈姆破音道,“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个国家一年的税收甚至都没有五万枚!” 叶舟指了指自己对面的沙发,又给武岩使了个眼色,在哈姆念念不舍且贪婪的目光下,武岩又捧着台灯离开了休息室,还很贴心的带上了门。 哈姆深吸了一口,他重新冷静下来,坐到沙发上之后,哈姆表情平静地说:“五万枚不可能,我的所有财产加起来都没有五万枚,别说我,哪怕是国王陛下,他也不可能一下拿出五万枚金币。” “这样的灯难道不值五万枚?”叶舟,“按你所说,如果我卖给了你,那这盏灯就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能够仿造,你可以靠它得到你要的东西,五万枚听起来很多,但我相信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回本。” 叶舟:“超市里的东西不能讲价,这点你来的时候我的伙计应该就告诉过你。” “如果你拿不出这笔钱……” 叶舟吹开茶杯上漂浮的茶叶,喝了一口后说:“哈姆先生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哈姆冷笑道:“这里没有领主,没有士兵,你身边只有这几个伙计,还有那么多老人和女人,你凭什么以为你能和我谈交易?” 贪婪的怪物终于露出了他的獠牙。 叶舟轻笑了一声,他反问道:“不管你想做什么,我劝你打消你的念头。” “或者你也可以试试。” 叶舟无所谓地说:“那我可以尝试做做无本买卖。” 本来气势汹汹,想凭此压倒叶舟的哈姆安静了,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他看得出对方是虚张声势还是胸有成竹,但哈姆还是试探道:“难道你养了兵?” 叶舟抬眉看向他:“不,你怎么会这么想?” “不过我还是很建议你试一试。” 说完这句话,叶舟站了起来,这是下逐客令的态度:“既然哈姆先生不想买,那我们就没什么可谈的,哈姆先生回去休息吧,你离开的时候之前你买的东西都会给你准备好。” 哈姆一改刚刚咄咄逼人,甚至居高临下的态度,脸上挤出笑容来,有些焦急地走到叶舟面前,他微微低下头,叹气道:“五万枚,实在太多了,三千枚,这是我能拿出来的极限了。” 叶舟却没有松口:“五万枚,一枚都不能少。” 宰哈姆这样的大商人叶舟可没有心理负担。 在落阳基地的时候,叶舟就算是卖光子炮,也没有盈利太多,因为光子炮能救人命。 而灯,除了让哈姆拿去讨好国王以外毫无用处。 既救不了人命,也改变不了穷人的餐桌。 哈姆沉默了几秒,他叹了口气:“我会去想想办法。” 叶舟的语气总算变得温和了一些:“那就等你凑够这笔钱再来和我交易。” 这次,哈姆是被叶舟亲自送出超市的。 出去的路上哈姆还想和叶舟联络一下感情,只是叶舟回应的很敷衍。 是肉眼可见,没有任何遮掩的敷衍。 哈姆当着叶舟的面还能面带笑意,回到“民宿”里的一瞬间,他的脸就黑了。 “该死的!”哈姆将门口摆放的花瓶狠狠扔到地上。 花瓶四分五裂,他还不解气,抬腿踩在花上,直到把花瓣踩成花泥。 “先生……”迎上来的男仆被哈姆吓了一跳,两个男仆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退缩,但还是硬着头皮走到了哈姆面前。 “该死的黑发垃圾!”哈姆从男仆手里接过水杯,一口气喝完一杯水后,他才恢复了一点镇定,他已经多年没有受过这样的气了,对方甚至连一点面子都没有给他。 就连他放低姿态,也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 “该死!”哈姆再次低声咒骂,只是这次声音明显小得多。 男仆们只是守在一边,并没有仔细询问。 超市里,叶舟正坐在电脑跟前,他翻看着自己剩下的目标销售额,终于放心的呼出了一口气。 五万枚金币,加上哈姆购买的其它货物,已经达到目标了。 前提是哈姆能把这笔钱拿出来。 叶舟想一口吃成个胖子,只是不知道哈姆会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他能拿出多少?”有人从休息室外进来,叶舟听出了来人是谁,他自然地答道:“他想讲到三千枚。” 邹鸣走到叶舟身边,一手撑着桌子,微微俯身看向电脑屏幕:“你不准备答应。” 叶舟点头:“好不容易逮到一条大鱼,下次什么时候有大鱼上钩可说不准。” 叶舟不想等,但他还是叹了口气:“不过他应该会和我讨价还价很久,短时间内谈不下来,但就算是想给他找个竞争对手也难。” 哈姆是带着一箱箱金币来的。 叶舟如果要给他找个“对手”演出戏,起码也要拿出真金白银的价码,否则哈姆这种老练的商人绝不会上钩。 可叶舟没有那么多金币,斯坦之前给的货款都已经被录入系统了。 现在叶舟手里只剩下零碎的铜币和银币,加起来估计都不够十枚金币。 找人做戏都没本钱。 虽然能从系统里买到黄金,但系统可不会帮他造“假币”。 “算了,也不着急,就和他慢慢磨吧。”叶舟推开了椅子,邹鸣也顺势让到一边。 最近邹鸣没有再提起有关私人感情的事,邹鸣不提,叶舟也就当做没有那回事。 他自己也知道这是掩耳盗铃,但叶舟还没有想好怎么处理这件事。 读书的时候,也有人找他表白,虽然都不是男的。 但不需要他张口拒绝,只要表达出一点态度,对方就会知难而退。 毕竟长久追求人的难度太大,而且甚至没怎么接触过,没有什么深情厚谊。 他已经向邹鸣释放了拒绝的信息,邹鸣也没有再穷追猛打,这件事似乎就已经过一段落了。 两人谁也不提,就这么让事情过去。 叶舟这两天已经能自然的对待邹鸣了。 邹鸣去给叶舟倒了被矿泉水,又给他放了几个冰块,端过来的时候问:“这笔钱拿到后马上就走还是要等等?” “不知道。”叶舟从邹鸣手里接过水杯,他不急着喝,而是看向窗外。 休息室旁边就有一栋民居,住着的是一家精灵,这个家庭有点大,估计没有小家庭的概念,一大家子人有十五六个,叶舟偶尔会看他们,看他们笨拙的使用人族制作的工具。 但他们打猎都是好手,除了孩子,大人们都是天一亮就出门,每天都能有不错的收获。 有些猎物他们会拿去和附近的人族换钱,多数都是还是拿到超市里来换成必需品。 超市现在还在卖米面零食,但不卖别的食物。 等这个秋天,人族的田地丰收后,米面也要慢慢减少。 不然他们太过依赖超市,没有接受这个国家的货币体系,等超市离开,他们能怎么办? “等一等吧,至少让我找到能在这儿开分店的人。”叶舟的目光又落在了从窗边跑过的小地精身上,他笑了笑,“看着他们这么努力生活,我总觉得我能为他们做点什么。” 第227节 就好像医生看到一个病人。 伸手就能救,为什么不呢? 第164章 把被子叠好,小地精打开房门,他深吸了一口气后神清气爽的伸了个懒腰。 “拜伦!”里奇也从自己房间里走出来,他热情的和小地精打招呼,“你今天要不要和我们上山?” 对自己这个同族,里奇还是很友好的,更何况小地精拜伦也是个好脾气的人。 两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虽然只有每天早晚能见到,但还是培养出了一些感情。 拜伦也冲里奇笑:“我不上山。” 里奇:“还是去城门口吗?” 拜伦点点头,他倒是不觉得自己的工作无趣,毕竟之前镇里没住居民,附近农户也不常来的时候他都坚持住了,更别说现在。 “那你怎么挣钱?”里奇很为拜伦着想,拜伦的年纪在他的族群里只能算半大孩子,这个年龄的地精虽然要学习怎么打猎,但与其说是打猎,不如说是玩。 他们还不能理解失败的可怕,不知道如果失误,可能所有一起去打猎的人都要为他的失误付出代价。 直到长辈们觉得他们稳重了,才会带着他们去打猎。 但即便如此,前两年他们也是看的时候多。 拜伦:“我不需要挣钱。” “超市里的姐姐们会给我送吃的。” 拜伦有些得意,超市里的人都很喜欢他,他跟他们吃的一样,每天早中晚都有人给他送吃的,他经常能吃到鸡腿,还有肥肉。 原本他是不想收的——他觉得自己是在报恩,既然是报恩,就不应该再拿东西,或者食物。 但凯丽找他谈了一次很长的话,拜伦现在都已经不记得凯丽说了什么。 但他当时听完后痛苦流涕,觉得不收东西的自己太可恶了,不是在报恩,简直是在报仇。 只是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吃了半个月超市送来的食物了。 于是拜伦现在除了看城门,晚上还会去巡逻,否则总觉得自己没能报恩,还占了便宜。 “我吃的太好了。”拜伦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肉,“哪怕我去打猎挣钱,都吃不到那么好的食物。” 里奇:“我说的是钱。” 拜伦:“我不需要钱。” 他看向里奇:“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但如果我现在去打猎,去挣钱,那等他们走了,我怎么办?” 里奇明白拜伦的意思,他能为超市做的事不多,可能今天做了,明天超市里的人就走了。 他必须抓紧当下,因为谁也不知道未来。 “那好吧。”里奇不再劝说,“如果你想打猎的话可以告诉我。” 拜伦认真地说:“谢谢。” 两人一起走出了屋子,又一起走到城门口,里奇去和自己的族人汇合,拜伦就坐到了自己的小板凳上,有时候也有精灵来找他问路——来了好几天,精灵们还是不知道该从哪边进山。 好在拜伦并不嫌烦,有人来找他,他才有事做,有事做才不是吃白饭。 早上是最热闹的时候,几个族群都要上山打猎,在镇里工作的都是之前的“血奴”,其他人都还是得靠大山吃饭。 不过矮人们已经在镇子周围开荒,等把杂石杂草全部弄干净,把土地松一松,就能先种些生长周期短的作物,冬天快结束的时候就能种粮食了。 说不定以后他们也就不用上山搏命,像人族一样,靠种地和圈养牲畜就能活下去。 拜伦又送走了几波人,他终于有时间喝口水了。 于是拜伦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保温瓶,瓶子里是热牛奶,他才喝了一口,嘴边还带着白边,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朝他走了过来。 拜伦把保温杯的盖子盖好,急切的跳下等着,朝着那人跑过去。 等看清了对方的脸,拜伦才停下脚步。 “凯丽姐姐。”拜伦跟冯玲打招呼。 冯玲笑着说:“饿了吧?今早吃包子,知道你胃口大,我给你拿了四个。” 这可不是小笼包,是李姑包的大肉包,一个有成年女人的拳头大小。 拜伦不是第一次吃包子,但他还是高兴的小小欢呼了一声。 冯玲忍住去拍拍他头的念头,把保温盒递给了他。 刚来的时候,冯玲完全不能欣赏地精的“可爱之处”,地精是墨绿色的皮肤,配着棕色的头发,哪怕洗得干干净净,看起来都是脏兮兮的,而且地精也不像矮人,矮人的头发天然卷,走在一起的时候像一只只小绵羊,地精的头发则是细软的,还容易出油,所以哪怕拜伦隔两天洗一次头,睡一觉起来头发就油了,紧贴着头皮。 完全不符合任何时代人类的审美。 但相处的时间长了,冯玲竟然能以欣赏的眼光去看待地精了。 在这里的所有种族中,地精是最弱小的,他们唯一值得称道的是能生,地精生双胞胎是常事,四胞胎都不太少见,而且和其他种族不一样。 地精就像大熊猫,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只有巴掌大,生长速度很快,大概五六岁就和成年地精的体型差不多了,虽然只是体型相似,但已经能让奴隶主们挣钱了。 因为数量,加上温顺的性格,所以在奴隶市场里最多的就是地精。 “我先回去了。”冯玲说,“哈姆带来的人没找你麻烦吧?” 她昨天就看到那群无所事事的伙计跑到城门口看热闹。 拜伦挺起胸膛:“他们才不敢,我可是在给超市做事!” 冯玲被拜伦“狐假虎威”的样子逗笑了:“好,你去忙吧,中午我再来。” 拜伦朝冯玲挥挥手,提着保温盒回去了。 他再次坐回了桌子前,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饭盒,肉包子的香味钻进他的鼻子,让他还没吃就享受的深吸了一口香气,口水都开始不自觉的分泌。 拜伦甚至能回忆起上一次吃包子时候的感觉。 一口咬下去,先是蓬松的包子皮,咬开一口后自然有肉汁流出来,肉汁和松软的包子皮在口中融合,哪怕没有吃到里面的肉馅,都让拜伦觉得幸福了。 不过现在的拜伦已经不是那个逃命的小地精了,他只是看了眼包子,又把盖子盖了起来,他要去洗手。 吃东西以前要洗手,这也是凯丽教他的,他们都那么做,所以他也要那么做! 拜伦把盖子盖好后就走了,他也不担心别人去偷,之前他也经常这样,回去的时候东西都还在,毕竟对镇子里的居民来说,有超市雇员顿顿送饭的拜伦是他们不能得罪的存在。 洗好手,拜伦哼着歌一蹦一跳的回去,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像个孩子。 但这次,拜伦走到一半就停下了,他愣在人群中间,四周都是吵嚷的地精和矮人们,而他什么都听不见,只能看到桌子被几个哈姆带来的人霸占了。 他们直接坐在桌子上,手里就拿着他舍不得拿脏手去抓的包子。 一瞬间,以前那些他还要忘却的回忆都朝他涌来,还是奴隶的时候,鞭打他们的人就和这些人一样,他们个子很大,胳膊也有力,他们穿着简便的衣服裤子,腰间还会别上一根鞭子,能随时抽出来,打在他们身上。 拜伦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桌边的,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张开的嘴。 他听见自己对这几个比两个他都高的男人说:“这是我的早饭,你们得还给我。” 几个伙计互看一眼,都在短暂的错愕后大笑出声。 金发的男人穿着一件没有袖子的短衫,炫耀般的敞开胸襟,露出自己的胸毛,身上还带着浓浓的体味,他吃完最后一口包子,甚至还打了个嗝以后说:“你凭什么说是你的?你只是一个地精,谁会给地精吃这么好的东西?” 他们认为这个看大门的地精是超市老板的奴隶。 不然为什么别的伙计都在店内,就他在大门口? 拜伦气得脸都红了:“就是我的!是凯丽姐姐送来给我的!我是地精怎么了?!我是地精就不配吃包子吗!” 他吼得声音太大,大到那些还没进山的地精也听见了。 成年地精们渐渐靠过来,慢慢站到了拜伦的身后。 只是拜伦浑然不觉。 而那几个伙计也没把地精们当回事。 地精他们见得多了,个子矮,力气小,手指也粗笨,不少人都奇怪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地精这种毫无作用的“人”,甚至不少人都觉得地精不能算成人,只能是动物。 “我们现在已经吃了,想让我们还,那我们就只能吐出来给你了。”金发伙计笑嘻嘻地说。 拜伦沉着气:“你们没包子,但是有钱,你们把钱给我,就当你们是把包子买走了。” 这话刚落音,伙计们又笑了起来,只是这笑声里带着不能忽视的嘲笑和鄙夷。 红发伙计收敛了笑容,他看向拜伦:“你知不知道你是什么东西?肮脏的地精,不过你有一句话没说错,地精,确实是不配吃、吃这个……” 金发男提醒道:“包子。” 红发:“对,确实是不配吃包子。” “你们只配住在肮脏的马厩里,睡在马粪中间,怎么能像人一样……” 只是红发男还没把话说完,拜伦也还没动作,拜伦身后的地精就已经冲了上去。 这些地精从来没有离开过大山,他们对山上的世界是恐惧,但这个恐惧还没有到具体的种族身上。 “什么叫像人一样?我们不是人族,但我们也是人!” “说我们脏!你身上这么多毛,跟野兽一样,还敢说我们?!” “该死的!打他脸!” “踹他蛋!” 拜伦会下意识的害怕人族,但他们不会。 从来都是见到同族被人族鞭打的拜伦睁大了眼睛。 他看着这些和自己一样的,绿皮的地精们挥舞着一切能挥舞的东西和这几个伙计缠斗在一起。 片刻的停顿后,拜伦也扑了上去。 在他扑上去的瞬间,某样禁锢着他的东西也终于——破碎了。 第228节 第165章 “没打出人命吧?”叶舟听见这件事的时候只是平静的问了一声。 原本气势汹汹跑过来兴师问罪的哈姆被噎住了。 叶舟和哈姆站在超市门口,遥望着城门,城门口现在很热闹,武岩他们已经过去收拾残局了,原本留在城门口看热闹的矮人和精灵也已经上了山,就剩下地精和哈姆带过来的伙计留在那。 哈姆发现自己的“责问”没有让叶舟低头,于是非常果断的换了一个态度,他叹气道:“我的这些伙计可都是花了我不少钱和心力培养出来的,也不是奴隶,父母亲人都在,就算他们没死,挨了一顿打,我总要做点什么。” 换做之前,叶舟可能会给哈姆一个面子,货款给他少一点。 但这次因为涉及五万枚金币的买卖,叶舟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不然这次给他少一点,哪怕这次不是哈姆授意的,下次哈姆会不会授意就不好说了。 “哈姆先生没有管好自己的伙计,确实需要做点什么。”叶舟抬腿朝城门口走去。 哈姆的脸色变了几次,最终还是小跑着跟了上去,他凑到叶舟身边,听见叶舟又说:“我如果是你,不会用这么会惹事的伙计。” “做生意,最好是卖家买家都高兴,你的伙计今天可以在我这儿闹事,明天也可以去别人那里闹事,次次都这样,哈姆先生应该会损失不少货物和钱吧?”叶舟停下脚步。 哈姆差点没刹住,就要往前面扑倒,还是叶舟伸手抓住了哈姆的手臂,才让哈姆没有摔个狗吃屎。 哈姆站稳之后深吸了一口气,先道谢,谢完之后说:“说不定不是我的伙计惹事。” 叶舟笑了笑:“那就是我的伙计惹事?但守城门的小地精不是我的伙计。” 哈姆瞬间安静了,叶舟继续说:“现在镇子里住着这么多人,我又不是这儿的领主,不可能人人我都管。” 看来只能自认倒霉了。 偏偏叶舟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他们人没什么大事,但损坏了我这里的东西,哈姆先生会帮他们赔偿吗?” 哈姆:“……” 他不断的劝自己,叶舟卖得东西有市无价,自己虽然是买家,但现在是他捧着对方,不是对方捧着他。 劝了自己几次,哈姆终于能平心静气了。 虽然他多年没有受过这样的气,但以前也不是没这么低过头。 只是找回了点曾经的感觉而已。 “当然。”哈姆的脸上带着笑,看不到一点勉强的样子。 叶舟点点头,看起来是满意了:“那我们就一起去看看吧。” 哈姆只能跟着叶舟一起往外走,有求于人,腰杆就是硬不了。 “对了,那灯必须要用电池才能用。”叶舟,“我会给你配十对电池,用完了可以再来,不过每次过来买,都必须拿一对不能用的。” 哈姆奇道:“这是为什么?” 叶舟表情平静的扯瞎话:“这些电池都是不能再造的,只能循环用。” 叶舟没有给哈姆提问的机会:“你只需要想你能不能接受。” 哈姆问:“一对电池能用多久?” 叶舟:“只是晚上开着,大约能用一年。” 哈姆松了口气:“那就好。” 十对电池,十年,期间还能拿没用了的电池过来换新的,够了。 就算这家店突然消失,十年后他也早就有爵位了,国王陛下估计也对灯失去了兴趣。 除非十年后,这片大陆上依旧只有这么一盏灯。 他们很快走到了城门口,叶舟的目光落到小地精身上——他给这个小地精守过夜,也给他送过饭,甚至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给他喂过水,虽然他们不是同一个种族,但叶舟还是无可避免的对他产生了点感情。 小地精明显没怎么挨打,虽然脸上和身上都有鞋印。 但是看鞋印大小,应该不是被哈姆的伙计踹得,而是被同为地精的伙伴误伤。 不过其他地精倒是有受伤很重的,脸上或者手臂上破了一大块皮,但此时此刻任然不肯罢休,还跳着要那几个伙计给他们道歉,虽然怒气冲冲,但看他们一蹦一跳的样子竟然还挺可爱。 至于那几个伙计—— 叶舟的目光移过去。 一共六个人,都是年轻力壮的成年男人,他们肌肉结实,身材在普通人中间算非常高大, 不是叶舟看不起地精,而是地精的武力值实在太过有限,这样一个男人如果踹向小地精,很可能把他的内脏踹出问题。 六个男人也受了伤,现在站在一边,衣服都已经被撕烂了,剩下几块破布摇摇晃晃的挂在身上,头发也乱成了鸡窝,脸上身上也都带了伤,看样子地精们是下了死手,几个男人的胳膊上还有牙印,现在都还往外冒着血珠。 他们看到了叶舟,同样也看到了哈姆。 本来还有些气短的伙计们瞬间来了精神。 “先生!”伙计们看向哈姆,就像看到了救星。 虽然哈姆并不是个对雇员多好的老板,但这些伙计好歹是他花钱请来的,不是奴隶。 要本钱的“东西”,哈姆还是比较珍惜。 哈姆看了眼叶舟,硬着头皮咳了一声,他走到那几个伙计面前,话语中带着浓浓的暗示,他现在只求这几个傻子能听出他话里的意思,顺着他给的台阶下来。 “你们都是年轻人。”哈姆看了眼那群矮小的地精,强扯出笑容,“产生一点矛盾也正常,又没有打出人命。” 他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说完以后哈姆转头看了叶舟,没从叶舟脸上看出喜怒来。 哈姆现在什么都不怕,就怕叶舟给他涨价,本来五万枚金币对他来说已经是几乎不可承受之重,要是再加几百枚,他杀了这几个伙计的心都有。 毕竟这些伙计就算死了,他回去赔偿他们的家人,一个人也要不了五十枚银币。 偏偏伙计们没听出哈姆话里的意思,他们以前跟着哈姆横行霸道惯了,可以给大商人和贵族们低头,却不愿意给地精低头。 金发男人是其中身形最壮的一个,他冲哈姆说:“先生,是他们先动的手,我们可什么都没做,是这群地精找事!” 哈姆绝望的闭了闭眼睛,恨不得现在就给这人一巴掌。 他不管谁对谁错,事情真相到底怎么样,眼看不能靠这件事讹诈叶舟,那也不能让叶舟靠这件事讹诈他。 “你放屁!”有个地精喊道,“是你们先偷了拜伦的包子!” “对!你们偷了拜伦的包子,还骂人!说我们地精不配吃包子!” 金发男却振振有词地说道:“我们不知道包子是他的,包子放在桌子上,谁都可以拿,我们怎么知道包子有主人?” “你凭什么说我们说过地精不配吃包子?我们肯根本没说过那种话。” 地精们叽叽喳喳地吵了起来,他们叱责这群伙计的无耻,但地精们才从山里出来,根本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戳穿他们的谎言。 叶舟看向哈姆。 哈姆头疼的叹了口气。 “真是抱歉。”哈姆朝叶舟微微弯腰,这个角度还不算鞠躬,但也表达了他的态度,“受伤的地精,我会一人补偿十枚铜币。” 虽然叶舟跟哈姆做的买卖很大,但叶舟也知道十枚铜币不少了。 于是他点点头:“那你清算一下人数。” “至于你这几个伙计,也应该赔偿包子的钱。”叶舟朝小地精看了一眼,“赔偿给他。” 哈姆的后槽牙都快咬碎了:“多少钱?” 叶舟笑了笑:“那是牛肉包子。” 哈姆:“……” 牛肉可比鸡肉兔肉这些贵多了,他额头青筋直跳,叶舟却拍了拍哈姆的肩膀:“哈姆先生的诚意我看在眼里,这笔钱我帮你补上,不过你这几个伙计……” “我马上让他们走!”哈姆的眉头舒展了不少。 能省一笔是一笔,他想起那五万枚金币,觉得自己其实是个穷人。 面对伙计,哈姆的脾气就没那么好了,他指着金发男的鼻子说:“你们现在就滚!不用回去收拾东西了,滚回你们自己家去,以后也别来了,就当我给你们的钱都喂了狗!” 少六个伙计也没什么,哈姆在心里权衡过。 伙计们错愕地看着哈姆。 金发男连忙说:“先生,你不能只听他们的!我们真的没有说过那样的话!” “对啊先生!怎么能听地精的话!地精就是满口谎言的家伙,他们就是动物,根本不是人!” 哈姆快被这几个人蠢哭了,他再次看向叶舟。 叶舟却没有看他,而是对着地精们说:“你们今天不用去打猎了,哈姆先生待会儿会给你们一人十枚铜币的补偿。” 下山也有一段时间,地精们知道十枚铜币还是很有购买力的,至少在超市里能买不少东西。 虽然买不了盐和糖。 叶舟走到拜伦身边,他微微弯腰,揉了揉拜伦的头。 拜伦被揉的时候一脸茫然。 他只有一个念头,幸好昨晚洗了头!今早还没油! 拜伦小心翼翼地抬头去看叶舟的脸,从他的角度却只能看到叶舟的下巴。 他的鼻子有些酸,却忍住了眼中的泪水。 就连他的亲生父母都没有保护过他,可这些跟他才认识几周的地精,和救了他的人族恩人,却保护了他。 这滋味难以形容,却足以让拜伦终生铭记。 第166章 在超市“缠绵”了大半个月,哈姆终于浩浩荡荡的带着自己的商队离开。 只不过这次他只带走了原本定好的货物,至于灯,要等他筹够了钱再来取。 至于他怎么筹钱就不在叶舟的思考范围之内了。 斯坦比哈姆先走两周,他这次过来只是取之前定好的货物,等这批货卖光了他才会买新的,毕竟他的钱大多都拿去建庄园了,要等资金回笼了才能继续买。 第229节 在他们走后,超市又恢复了之前的冷清。 住在镇子里的矮人地精们都已经在开始以物换物,偶尔会去找人族换点钱。 只有在买生活必需品和农具种子的时候会进超市,对超市,他们有一种天然的敬畏。 但只是因为超市足够大,他们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建筑物,也不符合他们对“居所”或店面的认知。 比如城堡,它虽然大,但他们不会敬畏,因为城堡是石头搭建的,能够从墙壁上清晰的看出一面墙是怎么用一块块石头垒起来,但超市不是,他们看不出是什么材料,可它又那么大,风吹不倒,雨淋不进。 能不进超市,他们就不进超市。 甚至于附近的农户也一样。 对新的,没见过的,看起来不是自己这个阶级的东西,人们都是恐惧的。 不过出乎叶舟意料的是,已经有人族到镇里置办房产了,他们买的都是比较破的房子,然后再自己找人买材料去修缮,这样能省下一笔不小的钱。 甚至有几户人族搬了进来。 叶舟还专门让冯玲去打听了一下。 冯玲现在已经是叶舟在镇子里的耳目了,她其实并不是个看起来好相处的人,因为脸上那道伤疤,那道疤的作用就和现代纹身的作用一样,不管这个人如何,人们看到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人肯定不好惹。 但在这里,冯玲每天都要贴假体化妆,根本看不到那把疤,再加上她个子不高,身形甚至有些瘦小,不会让人感到威胁,所以和各个种族的关系都不错。 至于草儿——她最近天天带着莎拉到处跑。 但叶舟也没说过她,他心疼莎拉,也想以此弥补一点莎拉错过的童年。 “他们说是因为之前商人伙计和地精打起来的事。”冯玲也觉得有点魔幻,“他们觉得,以后镇里出什么事都有地精出头,他们就安全了。” 叶舟:“……真是……” 他没忍住笑出来:“趋利避害。” 冯玲也笑:“之前他们不敢来,怕这里和之前的小镇一样。” 之前公爵统治下的小镇不也是吗?打着各个种族都能在这个小镇平等幸福生活的旗号,实际上却把整个小镇都变成了血池,如果镇子里的人后来骗不到人了,那居民马上就会从得利者变成血奴。 周围的农户都害怕走了一个公爵,会再来一个。 毕竟叶舟虽然没有打出平等幸福的旗号,但他就是这么做的!一个小镇里住着矮人地精精灵和半兽人,就差人族和妖精了,毕竟超市里就住着一个吸血鬼。 所以他们敢硬着头皮去超市购物,却不敢住进超市去。 出了事怎么办?他们可只有一条命。 叶舟点点头,虽然他本来没准备真的“经营”一个小镇,但看着这个已经死了的小镇重新焕发了生机,他又有些高兴,就好像在玩经营游戏,看着一个东西从无到有再到慢慢壮大,很难不对它产生点感情。 “他们要买就让他们买吧。”叶舟想了想,“临走之前还是在找一个镇长,分店也要开,店长也要一个,给他们留点能自保的东西。” 冯玲脸上的笑容幅度更大了,她就知道叶舟会这么做。 叶舟叹了口气:“我才二十多,但我感觉我已经是个老父亲了。” 他这几年的经历,比他前面二十几年的经历加起来都多。 “对了,哈姆真的会带五万枚金币过来吗?”冯玲有些担心,“五万枚……” 这是真的不少了,哈姆也没撒谎,这个国家一年的总收税额恐怕都没有五万枚。 叶舟:“他不会缺钱,他要是真的拿不出来就不会跟我磨这么久。” “不过他就算能筹出来,也要靠借的,还要靠他这次带走的那批货,反正我们就等着吧。” 叶舟微微低头,他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口:“愿者上钩,没有这条鱼还有下一条,这里的池塘足够大。” 冯玲离开后,叶舟才转身拉开了窗帘。 他其实一直不太爱从超市出去,就是不想自己对这片土地产生感情,上次他对一个位面产生感情还是落阳基地,不过落阳基地有将军,住在基地的人有能力,也有目标,他们能自己保护自己。 但这里不同,这里的人根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他们甚至不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 就像一群孩子,他们能够面对山林里的野兽,能够自己耕种,可这够了吗?这不够。 有时候超越时代,就是一种罪,就好像一群平庸的人里突然出现一个聪明人。 平庸的人会敬佩聪明人吗?不会的,人们都是远的羡慕,近的嫉妒,大多数才是对的。 如果外面的人发现这里,他们是会觉得这样一个多种族混居,人人都能填饱肚子的镇子是人间天堂,还是会觉得这里是异端? 想都想得到,他们不会容许这样一个小镇的存在。 以前的叶舟或许不懂,但现在的叶舟很明白,当所有人都是零的时候,没人想看到人群里出现一个一。 所以在他的世界里,每一次变革,都伴随着血与火的牺牲。 要第一批人去用生命献祭。 叶舟想了很久,从早上想到晚上,吃饭也没有离开过休息室,直到外面天都已经黑了,叶舟才把邹鸣叫进了休息室。 两人面对面坐着,面前都只放着一杯矿泉水。 叶舟沉默了几秒后说:“其实我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不过就算不对,代价也和不做差不多,应该会好一点,那就做吧。” 邹鸣:“……” 他没听懂,但他看着叶舟,做出了认真倾听的样子来。 叶舟叹了口气:“不能给他们枪,给他们弩吧。” 这里虽然已经有弩了,斯坦也拿给他看过,但实际那些弩都是百年前的款式了,没那么准,力道也不够大,如果对方穿着盔甲,那这些弩就没什么用,还是得靠刀。 叶舟的弩能直接穿透不是那么厚的铁皮。 “还要教他们用。”叶舟看向邹鸣。 邹鸣明白了叶舟的意思,他这次没有立刻答应,而是直接说:“他们不是一个种族,现在来这儿的时间短,矛盾还没有爆发,如果之后爆发了,这些弩可能就不是拿来自保的东西了。” 亲戚之间还有矛盾,更别提毫无血缘关系,甚至异种族之间了。 叶舟:“我想过这个,所以我希望你能对他们进行军事化管理。” “分成里面和外面。” 虽然这个做法看起来很狭隘,直接把小镇和外面的世界分割开,但这样反而有利于小镇生存下去,既然不能从种族和民族下手,让小镇里的各种族团结起来,那就以地域吧。 小镇里是一个世界,外面是一个世界。 用外敌来让小镇团结,甚至以能吃饱喝足的优越感来团结。 邹鸣没有再继续说下去,而是问:“你确定?” 叶舟点头:“我确定。” 邹鸣:“我知道了,我会做好的,但是教他们用弩,他们就不能上山打猎和工作,这段时间他们的口粮我们出?” 叶舟:“……” 出力可以,出钱真是让他肉疼。 “就当前期投资。”叶舟心在流血,“之后这里也要开分店,这个位面还挺能挣钱的,应该能给我挣不少。” 邹鸣看着叶舟心痛难忍的表情终于露出了一点笑模样,他说:“好,无论你要做什么。” 叶舟微微抬头看向邹鸣。 他知道邹鸣没有说出口的下一句是什么。 “无论你要做什么,我都会为你做到。” 叶舟觉得肉麻,可又有些感动。 他甚至遗憾于自己或是邹鸣怎么没有一方是女人,如果他和邹鸣是一男一女,那他们早就确定关系了。 叶舟在心里叹了口气。 “那就麻烦你了。”叶舟,“这个月给你涨工资。” “对了,还有一件事。”叶舟忽然说,“我记得你刚来的时候说,一旦被聘请,就不能回自己的位面,除非合同到期,那莎拉是怎么回去的?” 他话音刚落,就看到邹鸣不自然的挺直了背。 叶舟懂了,他失声笑道:“我是真没想到,你竟然会撒谎。” 邹鸣没说话,他抿着唇,眼眸低垂,叫人看不见他此时的眼神,也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叶舟:“你把你中途被我退货?” 邹鸣猛然抬头,两人四目相对,叶舟竟然莫名移开了视线。 移开视线后,叶舟又觉得不对——他又不该心虚,该心虚的是邹鸣,他转头干嘛? 他心里这么想,可还是没有重新看向邹鸣。 因为他心里清楚,他会看到一双浓墨般漆黑的眼眸,其中有令他感到辛酸又恐惧的感情。 不是普通小打小闹般的感情,而是更深沉的,叫人觉得一旦陷入,就会深陷其中,越陷越深的沼泽。 这叫叶舟慌乱,慌乱的宁愿掩耳盗铃。 第167章 客厅里燃着蜡烛,在昏黄跳跃的火光中,年迈的地精从厨房里端出一盘面包和烹制好的肉汤,香味很快充盈了整个屋子,随着一声“吃饭了”,孩子们从各个房间跑出来。 他们穿着简陋的粗布衣服,赤着脚,欢呼着跑出来,不等长辈说话就围着桌子坐好。 桌子是矮人们自己重新打的,原本屋子里的桌子太小,只能容纳最多五个人用餐。 而老矮人们要照顾的孩子太多,只能把原本的桌子换出去,自己买了一套工具,重新打了桌椅。 “有肉汤!”孩子们雀跃的看着被端上桌的一罐汤,手里都捧着自己的木碗。 老迈的矮人一勺勺的给孩子打着汤,虽然是肉汤,汤面上也漂浮着油花,但用来熬汤的只有一块带肉的大骨头,被从中间劈开,里面的骨髓融进汤里,也是一种难得的美味。 他们在山上并没有太多的烹饪方法,除了烤就是煮,盐都经常不够,更别提其它调味品了,所以吃饭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件多么享受的事。 直到来到了这儿,比起地精,最先来的矮人们除了一部分年轻人学习种地以外,老人们都在学习制作各种酱料,他们不仅买了酱油,还买了制作酱油的方子。 打来的猎物除了做成熏肉之外,他们也会做成肉松,用罐子封存起来。 至于咸肉——因为要用的盐太多,矮人们还是舍不得。 第230节 毕竟在这个时候,盐是可以当钱用的,是硬通货。 “慢慢吃!”老矮人看着孩子们往嘴里“倒”肉汤的样子,担心的吼了一声。 不过孩子们根本没听见,他们只知道肉汤好喝,面包也好吃。 所有人都吃饱喝足了,老人们才重新打了肉汤和面包坐在一起吃,他们每个人打到的分量和孩子们一样,矮人和地精不同,地精是越老越值钱,连族长都是最年迈的女性。 但矮人的族长却是族群里最强壮的那一个。 矮人的生活策略和地精完全不同,地精需要不断迁移,在每个野兽迁徙的时间避开野兽的经过路线,地精打猎,但也采集,加上不断迁徙,所以他们即便没有圈养牲畜,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能跟游牧沾上一点边。 但矮人不是,矮人比地精结实,比地精强壮,他们可以完全靠打猎维生。 所以矮人的领导者,必须是打猎时能指挥族人,甚至充当主力的壮年矮人。 在这种前提下,所有资源必须朝壮年矮人倾斜,老人和孩子其实在族群里并不怎么能吃饱。 直到来了这儿,老人和孩子们总算可以填饱肚子了,只是因为习惯,老人们分餐时,自己吃的分量跟孩子们的依旧一样,这种习惯或许还会延续很长时间。 “阿妈。”年幼的孩子们在老人吃过饭后围住了他们。 孩子们手里都拿着自己的玩具,有木雕的小木马,又或是大人们从超市买来的布偶。 被围住的老人笑了笑,只能清了清嗓子说:“坐好。” 孩子们立刻找地方坐下,抬头看着老人,等着老人讲故事。 有孩子在讲故事前问:“阿妈,妈妈和爸爸今晚不回来吗?” 老人笑着说:“今晚他们要住在山上。” 虽然才搬来小镇里一个多月,但对孩子们来说,山上的生活已经离他们很远了。 还在山上的时候,孩子们都住在一个洞穴里,父母会为他们打造一扇坚固的木门,以此来阻挡野兽。 但山洞是潮湿的,孩子们的身上经常会起小疹子,还会被藏匿在石缝中的虫子叮咬。 他们也不是总能吃饱肚子,存起来的熏肉要应付没什么猎物的冬天,只要没到冬天,族群再饿也不会碰为过冬准备的存粮。 再加上老人和孩子是矮人社会里的最底层,所以成年人或许还有的吃,他们则必须饿肚子。 或许人族的孩子向往山林间的自由,但对矮人孩子们来说,山下的日子幸福多了,他们睡在干燥的室内,能盖软绵绵的,像云一样的被子,而不是兽皮,还有轻薄的衣服穿。 他们终于不用再吃没有味道的烤肉和肉汤了。 山林并没有让他们幸福,那些飞虫,那么别人遗留的陷阱,都可能让他们遇到危险。 没有药物,没有干燥的环境,他们一旦生病,族人们能做的就是看着他死。 老人微笑着跟孩子们讲起了故事。 这些故事代代流传,其中也没什么道理,只是最普通的,甚至称不上有承转启合,但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 直到街道上再没有声音,老人才站起来,催促着孩子们回房间睡觉。 孩子们还想再听,但老人们没有迁就他们,孩子们只能念念不舍的回房间。 等孩子们都睡了,几个老人才坐到桌边,桌上的烛台换成了更小的一个,在摇曳的烛光下,老人们拿出砍好的木块和小刻刀,慢慢雕刻着给孩子们的玩具。 “这几天山上的猎物应该不多了。”白发老人叹了口气。 这次矮人们要走几天,就是因为山林外围的猎物已经被打光了,要想再打到,只能往里走。 走得深了,来回就要几天,甚至十几天的时间。 另一个老人说:“等我们把粮食种出来就好啦。” 打猎辛苦又危险,山林里危机四伏,能安稳过日子,为什么要去赌命? “凯丽说我们可以试着多种点玉米。”老人说,“明年四月就可以种了,玉米能当饭吃,还能用来制糖。” “还能制糖啊!” 老人们激动起来,他们知道糖有多难得,没人不喜欢糖。 说话的老人看向窗外,外面黑漆漆一片,只有超市所在的方向散发着光。 他小声说:“人族还是很好的。” “尤其是凯丽,她是个好人。”老人赞叹道。 其他老人也附和,老人继续说:“凯丽说,要让我们能自己榨油,制糖,不仅要自给自足,还要比外面的人过得好,能把糖和油卖出去,这样等他们走了,我们才能继续在这里生活。” 这句话说出来,所有人都愣住了,他们想象不到那样的未来。 老人又说:“凯丽还说,她说……” 其他人立刻问:“她说什么?!” 老人敲了敲自己的头,喃喃道:“等我想想,我想象……” 想了好一会儿,老人才大喝一声:“我想到了!” 都快把这一茬忘记的老人们再次看向他,老人说:“凯丽说,我们过得越好,外面的人就越可能来抢我们,所以我们得能够保护自己。” 老人:“我们……嗯……我们指的不仅是我们。” 众人:“……???” 我们不指我们指谁? 老人:“是不仅指矮人,还有地精,精灵半兽人,甚至还有住在镇子里的人族。” “矮人的人数太少了,要所有种族都干活,都保护镇子,我们才能安稳的生活。” 说起人少,其他老人都沉默了。 他们的族群这百年来经历了几次巨大的打击,先是原本的家园被野兽破坏,再是孩子们接二连三的生病去世,壮年矮人们生育的次数越来越少,原本他们有近千人,现在只剩下不到三百人。 “说是以后要抽调每个种族的壮年人去训练。”老人不懂训练具体是什么意思,但大约也猜出来了。 “人族也要一起?”老人们互相看看,但都没有继续说下去。 跟安全相比,跟人族一起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不同种族间的矛盾都很大,但唯独跟人族的最大。 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人族势力大,自然会积压其他种族的生存空间。 毕竟资源这么多。 说到底,还是蛋糕不够大。 “等他们回来再说吧。” “是啊,还是要等族长他们回来。” 老人们不敢拿主意,他们默契的没有再提这件事。 除了矮人以外,别的种族也在得到消息后讨论这件事,不过跟矮人不同,他们几乎是立刻就同意了,半兽人不用提,他们的人数太少了,也不认为仅靠自己就能保护自己。 地精则是对自己的武力值有非常清楚的认知,而且老地精还在,她根本没有多做思考,这件事好处大于坏处,而且是数倍大于坏处,老地精几乎是一口就答应这件事。 精灵则是完全没有意见,他们也担心超市不开门以后,糖和盐以及油去哪里买。 如果镇子能自给自足,那他们肯定就不会离开这儿。 在这个前提下,和其他种族合作没有那么难接受。 叶舟也没想到,包括人族在内,现在镇子里的所有居民都愿意抽调壮年男女训练——当然不是所有壮年男女,只是一部分,不然没人打猎,他们这段时间就没进项了,矮人还得种地呢。 但人们愿意响应就好,叶舟除了弩以外,还要给他们留下一些炸药。 这样真有人打过来,光是炸药就能先吓住对方,到时候再利诱,用分店里的一些货物或者糖去谈判。 要让外面的人知道这个小镇是个硬骨头,打下来很麻烦,要付出巨大代价,却不一定能有收获。 可要是不打,轻松就能从这个镇子获得好处,那当然就不用打了。 只要镇子能拿出手的东西足够多,而外面的贵族和商人又足够贪婪。 这个小镇就能长久的存在下去。 第168章 镇子以一种超乎叶舟想象的速度发展了起来。 在发现邹鸣在训练镇里的成人使用弩的时候,周围的农户们就时不时的外围看。 刚开始他们只是偷偷摸摸的看两眼,发现没人管之后,也有人询问自己能不能学。 得知只有镇子里的居民能学之后,竟然真的有农户到镇里买房子安家。 农户们想的很简单,他们现在有钱了,不缺粮食盐和糖,在普通人里算“有钱人”,如果遇到小偷和匪徒,他们怎么自保?尤其是在村子里的壮年男人几乎都在外面做生意,现在附近村子里的农户都是老人女人和孩子居多。 留下的男人要么是身体瘦小孱弱,要么是患有慢性疾病,又或者有残疾。 他们看得出来,弩比起弓箭对体力的要求更低,哪怕是个孩子,只要他足够强壮,也能用弩。 不需要那么大的臂力,现在的弓哪怕是成年男性,想要对敌人造成实质性打击,都得能拉开普通人几乎拉不开的弦。 以前没有财物的时候,他们根本想不到需要保护自己。 现在有了财物,看到了镇里的人在训练,他们就立刻想到了自己,反正镇里离家也不远,现在家里也不缺在镇里买一套房子的钱,既然搬去镇里更安全,那就搬吧。 叶舟没有阻止,他一方面希望镇子里的人能保护自己,一方面他又并不觉得这个镇子是自己的所有物——他注定是要走的,这个镇子最后还是要靠居民们自己管理,自己吸纳新人。 至于最后结果如何,叶舟看不到那么远,但他希望起码在这个镇子里,人们能安稳的生活。 镇子里那些荒废的屋子也被重新修缮。 附近新开垦的荒地也有了田地的雏形,地里的杂草碎石都被清理干净了。 原本叶舟还担心镇里不同种族太多会发生矛盾,结果镇里的人越来越多,却没有爆发过一次矛盾,跟没有肢体上的冲突,虽然偶尔会有口角,但都很轻微。 叶舟想想之后也就明白了,在这个镇子里还没有一个种族是占据主导地位的。 因为彼此陌生,所以反而能保持平衡,农户们在这个时代在人族阶层中也处于被鄙夷被欺负的地位,他们因为惯性不会主动找事。 在人族也加入训练之后,镇里的气氛就变得更好了。 叶舟偶尔能从看到人族和矮人地精们一起前往训练的空地,也能看到他们一起上山摘野菜和砍柴。 第231节 慢慢的,叶舟超市的生意反而变好了。 可能是因为居民们已经习惯了超市这个庞然大物就在身旁,还被超市里的人训练着,胆子也就大了,不过他们在超市里买的最多的东西还是盐。 “出门了!”矮人站在台阶下,他的鞋子有些不合脚,但又不愿意把自己手里的弩放到地上,他左右看看,直到看到有同伴从屋内出来,他才连忙说,“快来帮我拿一下。” 同伴走下台阶,接过他手里的弩以后,矮人才蹲下去拉紧自己的鞋带。 系完鞋带后,矮人站起来,宝贝的把自己的弩接过来。 他紧紧抓着弩,脸上还带着笑。 在山里打猎的种族更知道弩的好处,他们才练了三天,不少人已经有了准头。 他们自己都不需要用力气,只用按下机关,就能射出箭矢,死死钉进树干里,这是普通的弓箭和弩做不到的。 如果还是在山里,能有这样的弩,哪怕是遇到大型野兽,说不定也有搏一搏的可能。 要是准头好,说不定连大型野兽也能成为猎物。 “听说今天邹不会来。”同伴和矮人小跑着跟上前方的“大部队”。 “好像是凯丽来。”前方一个女矮人转头说。 矮人们一半的成人去打猎,一半的成人再分成两拨种地和训练,因此每个成人都必须用起来,不分男女。 人族来训练的则都是成年男人,哪怕其中两个身体残疾,也没有一个女人参与训练。 矮人们走在前面,时不时的回头看那些人族。 “他们就这么几个人。”矮人有些不满,“要是真的遇到危险,还不是我们保护他们。” “对。”同伴撇了撇嘴,“他们人没这么少,但就出这几个。” 前方的女矮人也转头看了一眼,她小声说:“真有那个时候,到时候别管他们。” 矮人们达成了一致,他们不再回头,而是朝城外走去。 训练的地方在距离镇子不到两千米的地方,靶子由叶舟提供,不过弩和靶子都得收费,但这个费用是从以后分店的盈利里抽,现在的镇民拿不出这笔钱。 到达场地之后,镇民们自然的排好了队伍,按身高从前到后,从左到右的排。 虽然主要是训练用弩,但日常的体力训练也不能落下。 他们先要在场地里跑步,松开筋骨,然后才会进行训练。 站在不远处的冯玲有些紧张——她的弩用得一般,不过今早哈姆带着十几车箱子过来,超市里的人都没空过来训练,包括邹鸣在内,所以今天只能她过来替替班。 毕竟她的枪法不如草儿的好,但超市里的其他枪法不怎么样的,弩也没学得太好,只能她先顶上。 哈姆这一次带来的伙计比上次多三倍。 接近两百人。 虽然看着像是带钱来付款的,但叶舟并没有放下提防。 这里的商人不单单是商人,这里没有完整严格的法律,没有监控,哈姆如果想不花钱拿到自己要的东西也不是太出乎叶舟的预料。 所以这次叶舟的雇员人人的腰间都别着枪。 叶舟自己则没有带,但邹鸣和陈舒一直跟在身后,距离叶舟不会超过三步远。 哈姆从马车上跳下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站在小镇城门口“迎接”他的叶舟。 “你还来接我了。”哈姆笑着走到叶舟面前。 他满是肉的脸看起来格外温和。 叶舟扫了一眼哈姆身后的人。 上一次哈姆带来的人勉强看着还像是伙计,但这次他带来的人,就个个都像亡命徒。 每一个都肌肉结实,身形高大,甚至看不到一个一米七左右的。 身高全都在一米八上下,甚至有两个最高的,可能有一米九。 这样的身高太少见了,可能因为食物不充足,营养不够,住在这附近的农户男性多数身高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五之间,偶尔还能看到几个身高在一米六左右的。 女性的身高也多数在一米五到一米六五之间。 陈舒站在当地女人中间都像个巨人。 叶舟在心里叹了口气。 到现在,他对这种事已经没了任何情绪波动了。 哈姆这次没有进超市,他对叶舟说:“我还是住之前那栋房子,他们的话你就安排一下,房子也不要差。” 叶舟也笑着问:“哈姆先生的钱带够了吗?” 哈姆看向叶舟的眼睛:“当然,不然我不会过来。” “过来的路不好走。”哈姆看起来有些疲惫,“我得先去休息,晚上我们再聊。” 叶舟没有拦着,他亲自把哈姆送到了小楼门口。 “哈姆先生好好休息。”叶舟还是隐晦的提醒道,“你的伙计我会安排好。” 哈姆打了个哈欠:“麻烦你了。” 叶舟看着哈姆进门,直到哈姆走进了房门,叶舟的脸色才变冷,他转身的刹那陈舒就迫不及待地问:“老板,他这次带了这么多人,不会是想对我们动手吧?” “应该是威慑。”叶舟笑了笑,“他不一定敢直接动手。” 邹鸣:“他估计不止想要一盏灯。” 叶舟点头,一边朝超市走,一边轻声说:“估计是回去越想越气,觉得自己亏了吧。” 邹鸣转头看了眼被武岩他们领走的哈姆伙计们,他询问道:“到时候动手,要留活口吗?” 叶舟的语气平稳:“看情况吧,真打起来就别留了。” “但能不打最好就不要打,现在镇子里这么多人,可能会误伤。” “到晚上就知道了。” 武岩和周文以及草儿带着这群伙计们去早就安排好的房子,这栋房子以前不知道是拿来干嘛的,很大,从之前破旧的陈设中可以看出来这里曾经的奢华程度,可能是举办宴会的地方。 但因为够大,所以在被修缮之后,正好可以拿来安置这么多人。 可这些“伙计”却并没有在进入这栋房子以后露出惊讶的神色,似乎他们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房子和陈设。 武岩有些狐疑,他在领着人走进大厅后和周文草儿分开对视了一眼。 三人都从对方的眼神看懂了对方的意思。 “你们有什么需要都能告诉我们。”武岩走到为首的男人面前,他比对方矮大半个头,也没有对方壮,两人站在一起就像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 男人点点头,武岩不卑不亢的笑着退后,和周文草儿准备退出去。 就在他们马上要离开这个屋子的时候,男人忽然说:“那个女人,留下来。” 武岩三人立刻转头看向男人。 武岩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他抬头看着男人的眼睛:“我没听清,你再说一次?” 草儿和周文摸向了腰上的枪。 第169章 领头的男人看着武岩三人,他的脸上有一丝疑惑,但更多的则是被三人态度激起的怒火。 在他的身后,刚刚还准备找房间的打手们也停下动作,齐齐看向门口的武岩他们。 武岩又重复了一遍:“请你再重复一遍。” 男人紧皱着眉:“她不是妓女?” 草儿几乎是在瞬间拔出了抢,周文和武岩的脸也黑了。 他们这些从大梁朝来的人经过这么多个位面,相互之间的情谊早就和最开始不同了,他们同过苦共过难,见识过落阳基地的全民皆兵,也亲眼目睹被压迫的奴隶,早已脱胎换骨。 武岩:“她不是。” 男人“嗯”了一声,他没有因为自己认错道歉,而是说:“我们有这么多人,你们至少应该准备二十个,要多久才能准备好?” 周文终于忍不住了,他怒问道:“你们是来干活的!你们以为这里是哪里?” 男人没当回事,他来之前还以为这里会有多少人,结果抬眼一看,全是矮人地精,就算有人族,也是瘦弱的农户,老弱病残,这样的地方根本用不了这么兄弟。 “我们的老板过来给你们送钱。”男人理所当然地说,“你们当然应该款待我们。” 在他的印象里,出钱的人才应该被巴结,以前跟过的老板全都是这样,谁手里钱多,跟着谁就能耀武扬威。 酒肉女人,这都是另一方该出的东西。 就像喝水呼吸一样自然。 武岩的嘴角抽了抽,但还是强压着情绪说:“不好意思,我们不提供这样的服务,附近也没有地方提供。” 男人没说什么,看上去并不是要发生冲突的模样,他只是说:“那你们走吧,酒和肉能送吧?” 武岩:“能。” 反正酒肉都是哈姆出钱。 男人点点头:“那你们送点酒肉过来,我听说你们这儿有糖卖,糖也要。” 从始至终,这个男人说话的时候,他身旁身后的所有男人都闭着嘴,不需要思考和询问就知道他是这群人里的绝对话事人。 武岩应下之后才正面对着男人后退离开大门。 关上门以后,武岩才松了口气。 他们虽然有枪,但这里的人数不知道是他们的多少倍,况且这群人一看就知道是亡命徒,亡命徒见了血不一定会害怕——虽然极大可能会退后,但武岩也不想赌他们退后的可能性。 “都什么人啊。”周文忍不住骂道,“土匪!” 武岩冷笑了一声:“咱们那的土匪不也这样吗?欺男霸女,什么都敢干。” 两人骂了一句后看向草儿,有些担忧的看着她,也不知道怎么安慰。 反而是草儿冲他们笑了笑:“没事,我没被吓住。” 第232节 草儿早就想到过自己会面临这样的情况,在大梁朝逃荒的时候,那些男人可不会管女人长得好不好看,他们比野兽更像野兽。 这里的亡命之徒也不会比那些男人好到哪儿去。 “我估计他们这几天应该会动手。”回去的路上武岩止不住担忧。 他们见过这样的人,因此一眼就能看出来。 那种凶狠不需要对方瞪大眼睛努力表达,而是早就刻在他们的骨子里,和正常人站在一起也格格不入,带着一股极端的自负与冷漠。 草儿担心的却不是这个:“现在镇子里人太多了,真的打起来,就怕他们误伤。” “也怕我们误伤镇民。” 武岩和周文都叹了口气,刀枪无眼,子弹也一样,再好的枪法人一多一乱,都不能保证完全不误伤。 “还是听仙人的吧。”武岩,“仙人肯定有法子!” 周文也松了口气:“对对对,有仙人在,这都是小事。” 只要叶舟在,他们就有主心骨。 叶舟也知道哈姆这次来者不善,但他并不认为哈姆会直接和自己撕破脸,或许以前他看到这么多打手一定会觉得对方肯定会下手,可现在他思考得更多,仔细想一想就能明白哈姆为什么这么做。 “他觉得自己吃亏了。”叶舟坐在休息室里,这次休息室内只有陈舒和邹鸣。 陈舒擦拭着自己手里的枪,她不太懂生意上的事,于是立刻奇怪的问:“他不想给钱了?” 叶舟摇头:“他后悔的应该不是钱,而是只有一盏灯。” 即便只买一盏灯是哈姆自己决定的,那时候他觉得独一无二的东西才能让他得到更多利益。 但回去以后,有了更多时间,他大概率会后悔,但钱是叶舟定的,他改不了,那么他现在最大的诉求应该不是钱,而是…… 叶舟笑了笑:“他大概希望推翻我们之前的约定,一盏灯不够。” 陈舒想了想,她看着叶舟的脸问:“那如果你不同意呢?” “所以他才带了这么多人。”叶舟没觉得这事离谱,只要和钱跟利益有关,什么离谱的事都不离谱,人能为了钱变成鬼,更何况是这样一个时代了。 叶舟:“他认为我有自保的手段,就不会立刻跟我撕破脸,他带来的那些人就是他保底的手段,相当于最后一张牌。” “但他目的不是无本买卖,否则他会直接动手,还能攻我们不备。” 叶舟神色轻松,他摸了摸下巴:“现在我们没什么可做的,看哈姆要怎么表演吧。” 邹鸣忽然说:“如果真的出事,先要保证超市不会被破坏,镇民不会被误伤,我和陈舒去监视那群人。” “可以。”叶舟没有拒绝,“到了必要的时候你们自己做决定,不用问我。” 陈舒:“……什么时候是必要的时候?” 叶舟眨眨眼。 陈舒是狙击兵,狙击需要的是耐心和绝对服从,哪怕她蹲守了几天几夜,只要没有得到开枪的指令,她就绝不会开枪。 叶舟想了想:“你觉得他们可能威胁道镇民生命安全的时候。” 陈舒看向邹鸣,邹鸣回道:“我知道。” “那你们去休息吧。”叶舟,“我等哈姆过来找我。” “能和平解决就和平解决。” 叶舟现在不怕危险,但能避免的,就没必要承担风险。 陈舒扛着枪出去了,邹鸣却没走,他看着叶舟坐到电脑跟前,疲惫的用手捏着自己的后颈,时不时还用拳头轻轻捶打肩膀。 邹鸣关上了门,重新走到了叶舟身后,伸手放在了叶舟的肩膀上。 他能看感觉到叶舟的全身肌肉骤然紧绷,叶舟转头看向邹鸣,他的眉宇间有没有掩饰住的慌乱:“怎么了?” 邹鸣:“没什么,看你在揉肩。” 说完,邹鸣的手下微微用力,叶舟酸痛的肩膀似乎瞬间就舒展了。 叶舟吐出一口气,他有些别扭,只能转动身体拒绝邹鸣的好意。 邹鸣的双手悬空,叶舟甚至没有抬头去看邹鸣的脸和表情,他立刻转身看向电脑屏幕,低着头轻声说:“你出去吧。” 这次邹鸣没有再说什么,安静的退了出去。 偌大的休息室内只剩下叶舟一个人,他实在看不下去屏幕里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图片,疲倦的趴在桌子上。 他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四周安静的就像这世上只有他一个人。 叶舟闭上眼睛,但一旦闭上脑海就会浮现出邹鸣的脸。 现在他每次见到邹鸣,都不由自主的感到慌乱,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 他厌恶邹鸣吗?好像是不的,否则他刚知道邹鸣的心思的时候,就应该立刻把邹鸣辞退。 可他喜欢邹鸣吗?叶舟也不确定,他从小到大从没考虑过有一天要找一个同性作为自己的终生伴侣。 他对别人的事并不在乎,别人和男人还是女人在一起,甚至和虚拟人物结婚,都与他无关。 所以他并不歧视同性恋和性少数,别人的生活跟他有什么关系? 但落在他自己身上,他就无法再置身事外。 他觉得自己应该严厉甚至绝情的跟邹鸣挑明这件事,明确的告诉邹鸣自己绝不会喜欢上一个男人,但他每次想张嘴,却又都莫名的没有把这些话说出口。 好像一旦他说出口,就要承担他不想承担或者承担不了的后果。 叶舟把头从臂弯里抬起来,伸手揉了把自己的脸。 他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不要再想和邹鸣有关的事。 眼下要解决的是哈姆,是离开这个位面需要的那笔钱。 · “好多马车。”打猎归来的镇民们抬着猎物,一身狼狈的走进城门。 地精们一脸震惊的看着几十匹马被拴在离城门不远的露天马厩里——临时搭建的马厩并不怎么豪华,但几十匹马汇聚在一起,足够地精们惊呼了。 “好多马!”地精们难掩兴奋,“听人族说马特别贵!” “一匹马要五枚金币!” “是商人来了吗?” 地精们还没见过正儿八经的商人,他们唯一见过的商人是自己的同族,并且同族可没有这么多马,每次同族商人上山,身边只会带两个货物,货物也是用布袋子装上山的。 “他带了很多伙计过来!”拜伦小跑到地精们中间,他一直待在镇子里,就守在城门口,因此不予余力告诉地精们这些人有多危险,“他们最矮的都有这么高。” 拜伦朝头上比了比,那是个所有地精都要仰望的高度。 但地精们倒是不觉得危险,他们一脸轻松地说:“这不可能。” “他们如果要抢超市,为什么还要住进来?他们会直接打过来。” 他们都觉得拜伦年纪太小了。 还有地精冲拜伦说:“以前我们在山上的时候,也有商人来和我们做生意,他每次只带两个人,但我们从来不会对他动手,你知道为什么吗?” 明明知道商人在坑他们,可他们只能忍受,不是因为他们打不过,也不是因为他们都是善良的人。 “因为我们如果把他杀了,或者打跑了,他不再过来以后,还有哪个商人会过来?”地精笑着说,“不过他现在要是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要打得他不知道自己叫什么。” 地精们笑起来。 但拜伦没有被说服,他着急地说:“你们不敢碰他,是担心再也遇不到第二个商人,他不动你们,是因为动了你们之后就不能再从你们身上挣到钱。” “但这个人如果抢了超市,他能得到一辈子,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地精们这下不笑了,可他们依旧不觉得这是一件大事,更不认为危险。 “哎,你就是考虑太多了,小心以后没有头发。” “他肯定不会这么做的,商人又不是土匪。” 拜伦跟他们说不通,只能又跑向一起下山的矮人和精灵。 精灵还没听明白发生了什么,矮人几乎是立刻就相信了。 “我们该怎么办?”矮人族长没有因为拜伦年少就小看他。 拜伦茫然的看着矮人族长,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很危险。 族长看他的表情也没有再问下去,只是说:“你可以去问问凯丽。” 他们和雇员们都不算熟络,镇民们都很清楚,超市里的人似乎并不愿意插手他们的生活,所以现在在让他们自己维护镇上的治安,帮助他们重新修缮了榨油坊和面包坊,所有人都知道,超市里的人都做好了随时离开的准备。 只有拜伦和凯丽的关系好。 拜伦被提醒后立刻跑向超市,叫出了结束训练教导后在沙发上休息的冯玲。 冯玲累了一天,嗓子都快哑了,她步履虚浮的走出超市,把拜伦带到超市一旁的空地上,她找了块石头,随意吹了吹就坐上去,冲拜伦说:“这件事你们不用操心,只要记住之后如果听到什么大的响动不要靠近,不要离开屋子。” 如果说之前拜伦的笃定是直接,那冯玲的话就是肯定了他的猜测,他瞪圆了原本不大的眼珠子,声音略微颤抖地说:“他、他们真的会……” 冯玲揉了揉太阳穴:“不清楚,不会当然最好,会也没有办法。” 拜伦眼眶忽然泛红,他看着冯玲,声音有些哽咽:“你们是不是快走了?” “不、不然为什么要训练我们,为什么要让我们自己巡逻……”拜伦不想超市里的人离开,更不想冯玲离开,他被他们从地牢里救了出来,从冯玲他们身上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安全感。 “带我走吧。”拜伦急切地说,“带我走吧,去哪里都行,我能做很多事!” “我什么活都能干!我、我可以搬东西,擦桌子,我还能……我还能……” 他急得直冒汗,越说越急,到了最后竟然哭了出来,他忍着哭声,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有用,我什么用都没有……” 拜伦忽然发现,他并没有什么能为超市做的,搬东西,武岩他们力气比他大,接待客人,冯玲他们比他会说话,他甚至连当打手的力气都没有,他平凡到了一无是处的程度,根本无法说服冯玲带他离开。 就连他一直报恩的举动,也是人人都能做的,他并非不可替代,他没有能让超市带他一起走的资本。 看着拜伦哭得这么惨,冯玲叹了一口气,她拍了拍拜伦的肩膀,安慰道:“你太小了,就算我们想带走你也带不走,这里有你的族人,有你熟悉的环境,等你长大了我们还会回来,到时候你还想跟我们走,我就帮你去找老板说。” “更何况……”冯玲又揉了揉拜伦的头发,她说,“或许留在这里,你才能有所成就。” 拜伦哭哭啼啼:“什么……嗝……什么成就?” 冯玲笑了笑,没有继续说下去,她只是从兜里掏出纸巾,去擦拭拜伦脸上的泪水,一边擦一边问:“想不想吃点东西?我去给你拿两根烤肠,再给你拿个冰淇淋好不好?我记得你喜欢吃芒果味的。” 拜伦不饿,但他知道冯玲喜欢“投喂”自己,可能是因为他刚得救的时候太饿了,看到吃的就要往嘴里塞,哪怕吃到吐,吐出来了还要继续吃。 第233节 所以冯玲已经把给他拿吃的当成了安抚他的唯一手段。 但拜伦还是点了头。 他没想过要告诉冯玲,自己已经不是那个没吃过东西的饿死鬼了,从来没人像冯玲一样关心过他,所以他宁愿把自己撑死,也不愿意拒绝冯玲的好意。 这样的人他遇到了一个,或许再也遇不上第二个了。 天色渐渐暗沉了下来,远处传来一声沉闷的巨响,没过多久,淅淅沥沥的雨从空中落下,很快从小雨变成了瓢泼大雨,好在打猎的人已经回来了,人们待在能遮风挡雨的室内,清理着自己身上的泥土和草屑。 躺在床上睡了大半天的哈姆也终于醒了,他打了个哈欠,慢慢挪动到床边。 哈姆朝门外喊了一声,外面的男仆迅速响应,急切地走进屋内,伺候哈姆穿衣服穿鞋。 晚饭也早就准备好了,自从上次离开超市后,哈姆也养成了一日三餐的习惯。 身体也肉眼可见的“丰满”了起来,比上次来打了不止一圈。 哈姆:“他们住在哪儿的?离这远不远?超市里的人是什么态度?有没有说什么?” 男仆半跪着给他整理衣角,小心翼翼地说:“他们就在左边的第二栋楼里住,不远,超市里的人没说什么,看起来也没什么异常。” 哈姆点点头,他拍了拍男仆的手,刚刚睡了一觉,此时一脸餍足地说:“他们心里应该清楚。” 男仆有些担忧地问:“主人和我们一起住在这儿,他们会不会对我们做什么?” 哈姆不以为然:“我是商人,没人比我更知道商人在想什么,除非我先动手,不然他不会。” “大家都是为钱。”哈姆自己整理了一下衣领,“我们是要挣钱,不是和钱有仇。” “行了。”哈姆轻轻踹了男仆一脚,笑着说:“起来吧。” 男仆连忙爬起来,小心翼翼地问:“主人要不要吃点东西再去?” 哈姆摇头:“不用,先把这件事解决了再说,不然我吃不下东西。” 上次回去的路上他就后悔了,他只送一盏灯,但不意味着他只买一盏灯。 换到爵位之后,他大可以再用灯去拉拢其他贵族,不然没有贵族愿意和他交际,就算当了贵族,也是贵族里的底层。 至于会不会被国王发现——到时候他都有自己的领地了,不在王城里,能有几个人发现?就算发现了,他也有办法让别人说不出口。 哈姆回去以后越想越觉得自己当时太冲动,但临时反悔这种事,说出来实在有些丢脸,他希望叶舟能主动提出来,到时候他顺坡下驴,达成买卖。 至于这么多打手,则是他带给叶舟的压力。 轻易是不会用的。 哈姆心情不错地走到超市,看到等候在超市门口的雇员,哈姆不太在意的摆了摆手,自己走向了休息室。 守在门口的李姑看到哈姆过来,她微微俯身,然后打开了休息室的门。 哈姆没有给李姑一个眼神,径直走了进去。 哈姆走进休息室,步履轻松的走到沙发旁边,看向坐在对面的叶舟。 “舟先生。”哈姆坐下后冲叶舟笑道,“一段时间没过来,这次过来发现镇子里多了不少人。” 叶舟也笑:“哈姆先生看起来也比上次过来更英俊了。” 哈姆笑着摆手:“这个镇子现在有模有样,不知道管理这个镇子的领主是谁。” 叶舟脸上的笑容还在,但他没有立刻搭话,哈姆观察着叶舟的神情,自觉得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反应,话里有话地说:“有时候一些地方没有领主管理也很正常,只要够穷,或者没人告诉附近的贵族。” 叶舟:“哈姆先生准备帮我想办法?” 哈姆:“当然是互相帮忙,你要做的事,我能帮,我需要的,你也能帮,总不能只有一方付出,另一方什么都不用做,对吧?” 叶舟点点头:“五万金币,确实不少了。” 哈姆松了口气,脸上的笑容真诚了许多:“是啊,为了这五万枚金币,我把能借的都借了,连我自己的店铺都卖了好几家。现在贵族有钱,就是不容易讨好,他们越来越贪心,像是喂不饱的狗。” 其实叶舟也不太在意哈姆想要几盏灯,毕竟和五万枚金币比起来,就算给他三万盏灯也是叶舟在挣,而且系统看得是流水,不是净收入。 但叶舟并不想让哈姆目标达成的太简单,否则他会得寸进尺。 “哈姆先生是不容易。”叶舟抿了口茶,他知道今晚是不可能按时睡觉了,“不过你也知道,这样的灯要制作一盏不容易,我手里的也不多,而且你提的要求是卖给了你,就不能再卖给别人,我也要承担风险。” “毕竟以后如果我手里的灯多起来,却不能卖,不就是亏吗?” 哈姆对叶舟完全不当一回事,两人都清楚这些话就是胡扯。 虽然是一锤子买卖,但五万枚金币足够了,足够任何一个人挥霍几辈子。 但哈姆嘴上还是说:“互相帮忙嘛,这样,这次的灯你多给我几盏,如果之后我靠这些灯又挣了钱,我们还能继续分,毕竟我还是要从你这儿买电池。” 叶舟“疑惑”的看着哈姆:“之前说好的是一盏。” 哈姆哈哈大笑,笑完:“之前说的确实是一盏,不过反正你之后也不能卖了,给不给我,不都一样吗?给了我,我们之后的生意还可以再谈,毕竟你这里的东西现在贵族们还不知道。” “如果他们知道了,难道他们会和我一样来谈吗?他们可不是我这么守信用的人。”哈姆看向叶舟的眼睛,“钱就在那儿,等着我们去挣,你需要我,不是吗?” 叶舟一副被哈姆说服了的模样,手指在茶几上轻点:“你想要几盏?” 哈姆也收敛了笑容:“十盏。” 叶舟摇头:“没有,只有五盏。” 哈姆不信:“七盏。” 叶舟笑了笑:“三盏。” 哈姆立刻说:“五盏,好吧,五盏也行。” 叶舟:“电池还是老样子,一盏灯我给你配十对,但你之后来买,就是一百枚金币一对。” 哈姆对这个没有异议,反正灯一定能卖出去,到时候一对电池他转手卖出去至少能卖一千枚。 那些贵族可不会缺这点钱。 虽然五盏在哈姆看来还是不够,但他也没有再说什么,而是问:“舟先生明天有什么安排?” 叶舟摇头,哈姆立刻说道:“不如我们明天就在周围走一走。” 叶舟没有拒绝。 休息室里“其乐融融”,休息室外,武岩却把邹鸣拉到了一边。 武岩还没有表现得这么着急过,邹鸣:“说吧。” 武岩小声说:“我看到那栋房子里有人翻窗出去,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让周文和草儿先跟着他们。” 他本来想自己跟上去,让草儿回来报告,结果周文和草儿就像看到了猎物的狼,一个比一个跑得快,他这个想得多的人自然就留下了,只能他来回报。 邹鸣立刻背上枪,他边朝外走边问:“他们带对讲机了吗?” 武岩也把自己的手枪换成了步枪,背上之后小跑着跟上邹鸣:“带了,但我怕他们离那群人太近,就没有联系他们。” 邹鸣点头:“他们朝哪个方向走的,先跟上去,不确定的时候再呼。” · “好多虫子。”草儿小声抱怨,他们出来的时候没做准备,镇子里虽然也有虫子,但绝对没有草丛里的多,草儿和周文一直只敢在草丛里悄悄跟上,被草割就算了,还被虫子咬。 草儿不停的抠自己脸上被咬出来的包,抠出了血才停手。 周文也没比草儿好到哪儿去,只不过他不是脸上被咬,而是腿上。 他们就这么一边抠一边往前走,直到草儿小声喊道:“趴下!” 周文想也没想就和草儿一起趴伏在了草地里。 草儿被叶舟救下来的时候年纪还小,夜盲症没有那么严重,虽然周文现在夜晚也能看到东西,但视力还是比不上草儿,他心里清楚,因此格外信任草儿。 “他们停下了。”草儿小声说。 周文问道:“他们来这儿干什么?不会是那个哈姆让他们出来干什么坏事吧?” 草儿却不这么觉得:“我觉得他们是自己跑出来的。” 临时召集的人手,人家有自己的头,不太可能事事都听哈姆的。 草儿看着前方。 跑出来的打手大概有四十人之多,他们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一直在张望。 草儿也猜不出他们究竟要干什么,难道他们另有主人,这次过来是想黑吃黑? 就在草儿想出一大堆可能,又挨个否定的时候,那群人似乎终于找到了目标。 她眼睁睁看着他们朝着距离路边不远的一处农户的房子走去。 “快起来!出大事了!”草儿连忙拽着周文爬起来,身上的虫子也不在乎了,几乎是连滚带爬的朝前跑去。 那户人家的两个儿子都出去了!留在家里的只剩下两个老人和三个女儿! 她想到这群人刚到时提出的要求,几乎瞬间知道了他们要做什么。 “你带了多少发子弹?!”草儿一边猫着腰往前跑一边问周文。 周文小声说:“除了弹夹里的,身上只带了十发。” 他们出来的匆忙,又没有拿手电筒,在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想要一枪一个简直是痴人说梦,哪怕是神枪手,也没几个能练成听声辨位。 “我先到前面去,你用对讲机跟武哥说一声,我们两个人只能拖延时间。”草儿冲身旁的周文说。 周文没有拒绝,他不是个很有主意的人,有人愿意拿主意他就愿意听。 于是他原地蹲下,拿出对讲机联系了武岩。 草儿接近了那栋木屋。 她记得这家人不是因为她记忆力超群,而是这家人也想搬去镇里,但因为两个儿子还没回家,拿不出买房子的钱,所以没能搬进去。 之前草儿还跟他们说过,可以先搬进去,等儿子回来了再给钱。 但老夫妻不愿意,怕儿子到了家看不到家人。 这里地广人稀,所以经常会出现最近的两户人家都相隔一小时步程的情况。 打手们已经走到了木屋跟前。 草儿紧紧攥着手里的枪,她紧张的直咽唾沫,双眼紧紧的盯着木屋,就怕木屋里的人出来。 领头的男人敲响了木门。 草儿看着木板缝隙里透出昏黄的火光。 第234节 “谁啊?”里面传来了老人的声音,这家人还有点警惕心,没让老妇人和女儿们来应门。 确定屋内有人之后,领头的男人没有出声,而是一脚踹向了木门。 “砰”地一声,但木门撑住了这一脚,没有被踹坏。 草儿几乎是在木门被踹的同一刻举枪,朝男人所在的方向扣动扳机。 比木门被踹更大的枪响在所有人耳边炸响,在这个深夜显得格外巨大。 男人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短暂的安静了几秒后,人群中有人忽然跌倒在地,他捂着肚子,双手能有粘稠的液体从肚子里流出来,可他摸不到伤口在哪儿。 “我受伤了。”倒下的人喃喃道,“我受伤了……” 他身边的人立刻扑过去,木屋里的灯已经灭了,那点微弱的火光也消失不见,他们更看不到受伤的人究竟伤到了哪里,只能看到一个人的轮廓。 人群立刻喧闹起来:“发生了什么?!” “谁受伤了?怎么受伤的?” “伤口在哪儿?是什么武器?” 打手们不再想要踹门了,看不到敌人,恐慌在人群中蔓延。 “都闭嘴!”领头的男人大喊一声,“别吵!” 打手们闭上了嘴。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开枪后草儿就匍匐在草地里,她的心脏狂跳,这一次她是以一敌四十,而她给自己的任务是拖延时间,绝不是上去硬碰硬。 刚刚倒地的人根本不是她选择的目标。 靠她现在的这些子弹,根本杀不了这么多人,加上周文也不行。 那些人被逼到绝境,未必不敢顶着子弹上来拼一拼。 他们可不是普通平民,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恶徒。 草儿看着那些人在没有任何交流的情况下朝四周散开,她甚至看到有人朝她在方向走来,因为手枪的距离有限,她现在跟他们的距离很近,即便有夜色和草丛掩护,这里也没有树,只要她站起来就会立刻被发现。 没事,没事,草儿对自己说,至少那群人不踹门了,她有枪,他们没有。 就算打不过,她还能跑,还能用枪给自己争取时间。 草儿深吸了一口气,她紧咬着牙,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候,她突然听见身后的草丛有异响。 瞬间,草儿头皮发麻。 周文在奔跑,给武岩汇报完消息后,他就立刻来找草儿。 但他不敢叫喊,只能一边小跑一边探索草地,他的眼神差,也没看到远处的打手们。 草儿艰难地转过头,看到了正朝这个方向跑来的周文。 “在那!”草儿听到木屋的方向有人大喝一声。 她立刻站起来,举起手枪,不带任何犹豫的朝前方人影开了一枪。 开完这一枪,草儿立刻大喊道:“都别动!否则刚刚那两个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原本朝着草儿靠近的人影都停留在了原地。 枪声和突然倒下的同伴吓住了他们。 第一个倒下的人还没有让他们把响声和受伤联系起来。 毕竟能远距离伤人的武器只有弓箭或者弩,但弓箭和弩都不可能达到那个效果,更何况他们还没有摸到箭身。 但听见是个女人的声音,他们还没有太惊慌失措,只是一动不动。 草儿:“谁敢动,我就让谁死,你们可以试一试!” 这时候周文也顺着声音跑到了草儿背后。 草儿知道身后的人是周文,她没有放下枪也没有转身,只是小声问:“你跟武哥说了没有?” 周文:“说了,他们说很快就到,邹哥也在。” 草儿:“邹哥还有没有说什么?” 周文低声说:“邹哥说让我们尽量别动手,如果必须动手,就下死手。” 草儿抿了抿嘴唇:“知道了。” 周文刚刚看不清,现在能勉强看到点人形的影子,他小声说:“现在只能这么僵持着。” 周文也举起了枪。 草儿有些后悔,早知道周文的夜盲症这么严重,就应该让周文留在镇子里汇报。 但当时他们也没时间商量。 一直举着手臂,草儿很快就举得有些手酸了,但她不愿意放下,也不敢放下胳膊。 面对着四十多个亡命徒,草儿的神经极度紧绷。 她看到人影晃了晃,立刻朝着人影开了一枪。 那人应声而倒。 草儿的手在抖,她开枪之后才意识到,那人不是想攻击她,而是站不稳了。 但她不能深想,她只能告诉自己,她做的没错。 终于,那边先坚持不住了,领头的男人吼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什么东西?你想干什么?!” 草儿巡视了一圈,发现她竟然找不到领头男人的位子。 人太多了,她只有一双眼睛,根本看不过来。 草丛里再次传来窸窸窣窣地声音。 草儿紧张的朝着不远处的草地开了好几枪。 那人是不是匍匐在草地里想要爬过来? 是在哪个方向? 她刚刚击中了吗? 草儿的腿和牙齿都在颤抖,她不能指望周文只能指望自己。 “周哥,待会儿我喊跑,我们就跑。”草儿,“把他们引到树林里去。” 周文也举着枪:“好。” 四面八方的草丛似乎都有异响,草儿甚至想朝每个方向都开一枪,她紧张的看到有影子晃动都差点扣动扳机。 她只能继续吼:“都你大爷的别给我动!动一个我杀一个!” 就在草儿快要被草丛里的异响折磨的精神崩溃四处开枪之前,她听见了一声更加巨大的枪声。 那一声巨响,似乎能炸碎眼前所有黑暗与恐惧。 月光在这声巨响落下后洒落在大地上。 草儿和周文下意识的转头看去。 但出现在他们身后的,不是武岩,不是邹鸣,而是一个原本不该出现,甚至不可能出现的人。 叶舟把枪扛到肩上,还以为自己刚刚的样子被草儿他们看见了,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我也没想到这把枪后座力这么强。” 哎,还是该拿更熟的那一把。 第170章 叶舟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比邹鸣和武岩先到,他还是在从李姑嘴里得知事情经过后才出发的——不过比较倒霉的是,他迷路了。 从出生到昨天,叶舟都认为自己的方向感很好。 朋友同学和他出去旅游都不需要记路,只要走过一次,叶舟就能牢牢记住,从来没有出过错。 所以他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这次也不会迷路,哪怕是晚上。 毕竟就算是晚上路也不会变,为了以防万一,叶舟不仅拿上了枪,还带着夜视隐形眼镜。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叶舟已经在树林深处了,他也没有办法,只能随便找一个方向继续走,如果两个小时还走不出去,找不到路,叶舟就准备留在原地等天亮。 不过幸好,他还没有走多久,就看到了站在夜色的草儿,以及离草儿不远的打手们。 他能看见有人匍匐身体,正在从侧面接近草儿,而没有带任何夜视装备的草儿根本不可能看清楚。 那人爬行时发出的草叶窸窣声也被虫鸣和草木被风吹动时的婆娑声掩盖。 叶舟几乎是下意识的开出了一枪,不过他开完枪就因为后座力差点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摇晃了好几下才稳住身形,这绝不是他缺乏锻炼,而是这杆枪是他随手从仓库里拿的,是落阳基地用来抵债的其中一杆。 问题是在于,这杆枪本来就是残次品。 但叶舟不愿意把自己的“虚弱”暴露在员工面前,他冲草儿笑了笑:“留一个。” 这句话出口,草儿和周文立刻找到了主心骨,叶舟还丢给了他们两个夜视眼镜,但不是隐形的,架在鼻梁上就行。 叶舟重新把子弹上膛,他架起枪,这次枪口对准了趴伏在地上的金发男人。 晚风在人群中吹动,打手们此时似乎才反应过来,他们无法对抗突然出现的这三人,他们手里有能发出奇响,威力巨大的武力,刚刚对女人的轻视让他们产生了自己能反抗的幻觉。 而现在,那幻觉被恐惧驱散,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一次叶舟没有下死手,他瞄准了草丛里男人的小腿,毫不犹豫的给了一枪。 枪声过后,叶舟环视一圈:“不想死的都趴下!” 有人颤颤巍巍的蹲了下去,过了几秒才慢慢趴伏在地上。 叶舟又喊:“屋子里的人别出来!” 好在屋子里的一家人从始至终就没想过开门出去,他们没有听出叶舟的声音,但之前听出了草儿的声音,即便不知道屋外发生了什么,直觉也告诉他们,屋外有危险。 戴上夜视眼镜的草儿和周文在能看清周围后也不再恐慌。 草儿转头看向提着枪朝自己走来的叶舟,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变得充满了依赖:“仙人,这群人怎么处置?” 叶舟没带绳子,只能对草儿说:“你去那户人家借绳子,先把他们捆起来。” 第235节 他有些厌恶地说道:“这是哈姆带来的人,当然要他来承担后果。” 草儿点点头,她这会儿什么都不怕了,小跑着就穿过了草丛,从那群趴伏着的男人身边经过,没人敢阻止她。 花了半个小时,三人就终于把所有打手捆了起来,连脚都没有放过。 被捆的时候这群人也很配合,没人敢朝叶舟和周文求饶,倒是草儿,无论她去捆谁,那人都要眼含热泪的求饶。 “放过我吧,我什么都没做!我是被威胁的!” “我们什么都没做,只是想要借个东西!” “我们是好人,真的是好人!” 五大三粗的男人泪眼婆娑的看着草儿,看得草儿头皮发麻,她宁愿这群人凶神恶煞,也不想看到他们瞪大了眼睛努力憋出眼泪的可怜样。 于是她吼道:“闭嘴!不然把你的鼻子割下来塞进你嘴里,叫你吞下去!” 打手们终于不再哭哭啼啼,只是躺在地上,像毛毛虫一样蠕动,想找机会逃走。 叶舟则是走向那个被他打中了小腿,双手撑着地想要爬起来的打手领头跟前,他就这么站在对方身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费尽力气的挣扎。 恶人在面临这种情况的时候不会比好人更坚强。 欺善怕恶,无论他的拳头有多硬,其本质也不过是懦夫。 叶舟蹲下去,他抓住了男人的后领,他稍微用力,男人就无法逃避的头朝后仰,以一种扭曲的姿势看到了叶舟的脸。 昨天他们见过面,男人一眼就认出了叶舟。 叶舟倒是不记得这人具体是谁,打手在他眼里没什么区别,普通打手和打手头领都是一样的。 “我还以为你能有点骨气。”叶舟皱了皱眉,他在对方仰头的那一刻就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极端的恐惧,那是人在面对无力阻挡时的恐惧,对方并不想反抗,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叶舟见多了这样的人,他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这样。 只是当时对方已经快疯了。 为了避免“误会”,避免哈姆跟自己讨价还价,叶舟才没有直接动手。 男人死死瞪着叶舟,他不知道叶舟已经看破了他虚弱的本质,咬着牙说:“你有本事杀了我!我的兄弟都会为我报仇!” “不是现在。”叶舟重新站起来,一脚踩在男人的背上,然后用枪托在男人的后脑来了一下,这一下让男人发出了凄厉的吼叫。 屋子里的一家人这时候才哆哆嗦嗦地从屋里出来。 门被敲响的时候他们一家人都醒了,哪怕他们看不见门外的情况也知道可能会发生什么。 他们现在惊魂未定,但都知道自己安全了。 一家人就这么紧靠着挪动到了草儿身边。 “莱拉小姐……”老妇人哆哆嗦嗦地跟草儿说话。 这个家里也就她跟草儿熟一点。 莱拉严格来说不是人名,而是本地一种野草的名字,草儿也没自己起英文名,就直接用本地的一种草充作自己的名字。 草儿看到这个老妇人脸上立刻摆上笑容,即便她现在很累。 这个老妇人和李姑长得一点都不像,她比李姑看起来更怯懦,以前在村里的时候,她娘敢一个人拿着菜刀去跟村里人“讲道理”。 村子里的女人,凡是脾气好的,日子都不会好。 自己的男人都会打骂她,更别提外人了。 所以村里的女人要么是家里的老黄牛,要么就是悍妇,比男人更敢拼命。 但草儿看着眼前怯懦的老妇,还是会想到逃难路上的李姑。 到最后,她们俩都快死了,每次去乞粮,李姑都让草儿躲起来,她一个人上前,偶尔会要到一点植物根茎或是树皮,偶尔会挨一顿打。 那不是草儿认识的娘,那个虚弱的,怯懦的,趴跪在地上祈求,挤出讨好笑容的老妇人不是她认识的娘。 可那时候草儿已经没有力气了,她当时一直觉得自己会比娘先死,她身上的一处伤口已经开始腐烂,而唯一治疗的法子,就是用锋利的石片割除那些腐肉,然后用火去烧烫。 直到现在,她的大腿上还留着那道皮肉烧焦后的疤。 哪怕天气再热,超市里的女人们都换上了短裤,她也穿着五分裤。 她也知道,只要她找仙人求一求,仙人一定会赐给她能祛除疤痕的神药。 可她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开口,也不准备去掉那道疤。 她也明白了她娘为什么催她上进。 她娘不是不心疼她,但她娘更知道,心疼是没用的。 可那时候除了娘以外没人心疼她,而她现在可以心疼像她娘那样的老妇人。 “放心吧,没事了。”草儿神情温和的看着老妇人,“你们明天就搬到镇上去吧,这边还是危险,附近都没什么人了。” 虽然打手们是从镇里出来的,但这更加证明了小镇的安全。 这些打手并不蠢,至少还没蠢到在小镇里寻找“猎物”的程度。 四处都是人,隔壁就是邻居,怎么想都比住在荒山野岭,周围一户人家要安全。 老妇人立刻说:“搬,明天就搬……” 至于儿子回来以后发现他们不见了,那就让儿子们去问吧。 草儿摇摇头:“现在就去收拾东西,不收拾也行,待会儿和我们一起去镇上,明天再回来收拾行李,记得把门锁好。” 老妇人连连点头:“好好好。” 草儿又看了眼缩在父亲背后的三个小姑娘,她们最大的一个才十二岁,因为营养不良,看起来像是不超过十岁,如果他们今晚上没来,如果他们没发现这群打手离开…… 草儿打了个冷战,她看向那群趴在地上像虫一样蠕动或者一动不动的打手,这群人现在看起来不像人了,不对,他们本来就不是人。 草儿抹了把脸,她苦笑了一声。 他们是人,只有人才能这么坏,只有人才能比野兽更恶毒。 · “阿嚏——”叶舟打了个喷嚏,他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已经被晚风吹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就在他准备把脚从领头男人的背上挪开时,身后传来了响动,叶舟转头看去,一眼就看到了朝这边走来的邹鸣和武岩。 他心情不错的抬起胳膊朝邹鸣他们挥了挥,等他们靠近后,叶舟才把脚收回来,两只脚都重新踩在了草地上。 邹鸣低头看着面朝下躺在地上的男人,他问:“不杀?” 叶舟摇头:“毕竟是哈姆的人,看哈姆愿不愿意花钱吧。” 不过就算哈姆愿意救,这人被打中的那条腿也废了,这辈子只能当个瘸子,一个瘸子当不了打手,不死反而是种痛苦,他赖以为生的东西已经被摧毁了,那些他得罪过的人都能踩他一脚。 邹鸣不知道叶舟在想什么,他只是看着叶舟的侧脸。 片刻的恍惚后,邹鸣说:“那现在带他们回去。” 叶舟:“不,你们看谁跑一趟,把哈姆带过来,今日是今日毕,不要拖到天亮。” 武岩看了眼邹鸣,他莫名有种自己是个局外人的感觉,不过他也不敢多说,不敢多问,老老实实地低头说:“仙人,我回去吧。” “注意安全,手电筒带了吗?”叶舟问。 武岩点头:“带了。” 才刚刚赶到又要赶回去,武岩觉得自己大概就是天生的劳碌命。 不过他不是自己走的,还带上了那一家五口。 草儿和周文看着那群趴在木屋周围的打手,叶舟只跟邹鸣一起站在草地里。 打手头领已经不动弹了,但还没死,只是小腿在不断流血。 叶舟看着从伤口不断流出的血液,思考了两秒后还是说:“得给他处理一下伤口,不然失血过多还是会死。” 但叶舟不远碰他,更不愿意救在他,没在对方的伤口上再踩一脚都是叶舟仁慈。 于是叶舟看向邹鸣。 邹鸣:“我来。” 不知道为什么,叶舟竟然从邹鸣那平静无波的眸子里看到了堪称“宠溺”的情绪,叶舟想到这个词就忍不住一个哆嗦。 邹鸣蹲下去给男人止血,不过他的动作堪称残暴。 简直是血流不死你也疼死你。 刚刚还一动不动跟死人一样的男人发出了杀猪一样的惨叫声,凄厉程度就是远处趴在地上的打手也忍不住浑身颤抖。 叶舟也没有低头去看邹鸣到底是怎么去给男人止血的,只知道邹鸣看起来以后,男人腿上的伤口确实已经不再流血。 “你们怎么走了这么久?”叶舟刚刚开口问,但比起回到,他先等到的是一件外套。 外套上还有邹鸣的体温。 叶舟一愣,他下意识的抬头去看邹鸣。 邹鸣却面无表情,好像他刚刚什么都没做,又好像他只是做了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没必要觉得异常。 轻轻的,叶舟在心里叹了口气。 两人谁也没有说话,但却又都不觉得尴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叶舟已经习惯了身边有个寡言少语的人,他经常像是不存在,但又无处不在,明明长得人高马大,却又有一颗极细的心。 “你要是回去,会不会遇到危险?”叶舟问。 他知道自己去的某一个位面一定会遇到小时候的邹鸣。 那现在这个邹鸣就要回到他原本的位面去。 时间线不同,他们段时间内不会再相遇。 邹鸣摇头:“不会,基地现在已经是我做主了。” 当他于尸山血海中提着上一任城主的头走上基地至高处的时候,当那晚的烈火开始燃烧,基地里再也没人敢反抗他。 “跟我说说你在那里的事吧。”叶舟取下了翻译器,“我走以后的事。” 邹鸣也取下了翻译器。 那并不是美妙的回忆。 “基地的统治者姓赵。”邹鸣说,“他在你走后培养了我。” 第236节 叶舟挑眉:“培养?” 邹鸣:“他想把我培养成他手底下最忠诚的一条狗。” 邹鸣在他身上见识了人性中最极致的恶,没有约束,没有顾忌,他像一头没有人性的野兽,所有人必须以他的意志为意志,以他的喜恶为喜恶。 姓赵的本身并没有强大的武力,他是个身体孱弱的男人,拥有一双阴鸷的,叫人觉得恶心的眼睛。 但邹鸣也在他身上学到了一个道理。 想要成为统治者,要么靠武力,要么靠智力,但无论靠哪一样都必须做到最强,强到没有敌手。 姓赵的靠智力,靠平衡各方势力,靠不断的压榨平民供养高层统治基地。 而他靠武力,靠鲜血和拳头,靠打压各方势力,暴力拆解他们统治基地。 所以即便他杀了姓赵的,接手了基地,也依旧采取着高压统治。 但这些邹鸣没有告诉叶舟,在他的嘴里,在叶舟离开他的位面后,他就老老实实当了“富家翁”,守着叶舟给他留下的财产过日子,偶尔也出去找找物资,然后就在找物资的时候签下了合同,成了可以穿梭在各个位面的保镖。 说到这里的时候,邹鸣看起来有些难过,他眉目低垂,轻声说:“其实我不确定能遇到你。” 太多的位面,找到一个人几率无限趋近于无,他也曾经绝望过,甚至对叶舟都生出了怨怼,希望叶舟从未出现过,否则他早就死了,也就没有剜心蚀骨的痛,和苦苦寻觅却最终发现了无希望的绝望。 叶舟安静的听着,他听见邹鸣说:“我过来那天,还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他看到了一个“稚嫩”的叶舟,那时候的叶舟跟他记忆中的那个人完全不同,没有那么强大,没有那么冷静,他重新认识了一次叶舟。 就和叶舟之前说的一样,他其实一直分不清自己对叶舟的感情是对长辈的孺慕还是对爱情。 毕竟叶舟离开他的时候他还不是成人,而叶舟对他来说又意味着太多。 是他的守护着,是他的领路人,是他所有感情唯一寄托之处。 叶舟扮演了太多角色,多到他分不清自己的感情。 直到他遇到了未曾成长的叶舟身边,他才真正弄明白了自己的感情。 “在我发现之前你就没想过告诉我?”叶舟问。 邹鸣笑了笑,那笑容有些发苦:“我当时告诉了你,你会相信吗?就算你相信了,对你来说我依旧是陌生人。” 没有经历过的感情,算是感情吗? 他不想在叶舟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哄骗对方。 叶舟想了想,觉得也是这个道理。 要是当时邹鸣跟他说了,他的第一反应应该是这人疯了,就算他相信了,也不会因此对邹鸣产生什么感情——你说的事我都没经历过,我怎么会是你说的那个人? 叶舟:“你说的对。” “那你大概什么时候走?” 现在又已经解锁了两个位面,只是需要等到拿到钱以后才能进行位面跳跃。 邹鸣却说:“等你决定下个位面去哪儿的时候才能知道。” 叶舟一愣:“就在那两个位面里?” 邹鸣点点头。 叶舟:“……你就不能直接告诉我吗?” 邹鸣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说:“我不能左右你的决定。” “那好吧。”叶舟叹了气。 实在是现在能看到的两个位面的地点看起来差不多,都没有名字,只有数字。 一个是368,一个是276。 这只能靠瞎蒙。 根本没什么可选的余地。 系统可能也学坏了,知道制造障碍了。 两人的话刚说完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光,武岩正带着哈姆朝这边来,在他们的身后还有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其中有超市雇员,也有哈姆带来的打手们。 打手们全都老老实实的跟着哈姆的身后,估计是因为他们看不清这边的情况。 也可能是因为武岩手里的手电筒吓住了他们。 总之,他们现在看起来乖巧如绵羊。 不过就算他们突然暴动叶舟也不在乎,只要有枪,陈舒和邹鸣两个人就能解决掉他们。 哈姆走进草丛,他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好不容易谈好了多加四盏灯,说不定又要少一盏了。 这群人是棍子做的吗!脑子里只能想到那种事?明明他在来之前已经给钱让他们去妓院了! 哈姆气得想冲过去掐死一个离他最近的。 这简直是花钱给自己找麻烦。 “舟先生……”哈姆心里虽然知道自己这边错了,自己要出血,但表面上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希望能把这件事糊弄过去,“他们说不定真是去借东西的,这不是什么都还没做吗?既然什么都没做,没造成伤害,这件事再深究也没有意思。” “这样吧,那户人家在镇上的房子我出钱给他们买了。”哈姆一副自己出了大血的样子。 可镇上的房子最贵也就两枚金币,一个七口之家的房子,最多也就四十枚银币的样子。 叶舟看着哈姆一个人走到自己面前,觉得对方还算有眼力劲,他摇头说:“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哈姆先生觉得这些人该怎么处理才好?” 哈姆:“……” 他当然是不会吝啬这些人的命,他甚至恨不得这群人直接死了算了。 但他不能做,他带来的伙计里有三分之二都是打手,剩下的才是他自己的伙计。 如果他不维护他们,就算在这儿他们不敢对他下手,回去的路上…… 哈姆打了个寒颤。 他觉得自己简直倒霉到家了。 “他们毕竟还没有造成什么损失。”哈姆打着哈哈,“反正我们马上也要走了。” 哈姆叹了口气,小声央求道:“舟老板,你也为我想想吧,杀几个是简单,但这么多不能全杀了,但不全杀了,我总不能让他们走,回去的路上我死了怎么办?” “我就是个做生意的,我那么多钱自己还没花多少。”哈姆都快绝望了。 叶舟想了想,觉得哈姆说的也对,他自己是没什么麻烦,但哈姆估计性命不保。 虽然他也不怎么喜欢哈姆,对他来说,哈姆只是买方,又是思维完全不同的人,根本当不成朋友,也产生不了感情。 但毕竟有生意上来的来往,自己实在不好卸磨杀驴。 叶舟:“那今晚这四十个,不对,三十八个先留在我这儿,有这些人当人质,送你回去的打手也不敢朝你下手,至于你们走后这些人怎么安排都看我,怎么样?” 哈姆连连点头:“好好好。” 就算这些打手要回来找他们的“大哥”,那也跟他没有关系了。 叶舟冲哈姆笑了笑:“至于我的伙计今天的辛苦费……” 哈姆十分上道:“一人两枚金币。” 叶舟点点头,两个奸商互看一眼,都觉得这个处理方法不错。 至于已经死了的两个打手,两人谁都没提。 只要打手的头领没死,就还没到要和这些打手们拼个你死我活的地步。 更何况叶舟也不清楚,这些头领的“小弟”里是不是有临时被招揽来的人,那些人不该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第171章 独栋木屋里燃着蜡烛,烛光忽闪,一家人躺在地上,身上是随意铺着的床单。 此时距离天亮已经要不了多久了,老妇人翻来覆去,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觉。 “怎么不睡?”丈夫也睡不着,翻身看向妻子。 老妇人小声说:“我们的地怎么办?” 如果住到镇上来,之后种地就要走很长一段路,到了收获的时候,有人偷粮怎么办? 丈夫倒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农忙那几天还是住以前的屋子,平时还是回镇上睡。” “农忙的时候那两个小子就不会出去了。”丈夫拍拍妻子的背,“家里三个男人,别担心。” 好像也是这么一回事,老妇人总算安心了。 土地就是他们的命,除了种地以外他们没有别的维生手段。 “等今天秋收,挣了钱就再在镇子旁边买几块地。”丈夫小声说,“到时候我带着两个小子种以前的地,你们就在这边种。” “我之前就听他们说,镇子里的会训练。”丈夫来了精神,“说不定以后会巡逻,就更安全了。” 贵族们有自己的士兵和骑士团,但士兵和骑士团不是用来保护平民的,相反,他们不欺负平民,不找平民伸手要钱就算很好了,而一般的村子,根本不会有贵族亲自去管,都是交给底下的小官员,小官员更不可能派人保护农户了。 对农户来说,最害怕的就是碰到损坏田地和庄稼的人。 土匪不常见,但破坏别人土地庄稼的人反倒是随处可见,自己不好就盼着别人过得比自己更差。 “快睡吧。”老妇人不再慌张,她扭头看了眼睡在自己身旁的三个女儿。 慢慢的,她吐出了一口气,虽然以后要在镇子和自家田地来回,但住在这里总是安全的。 在镇子上,就算家里只有三个女孩看家也不会有人敢闯进来,毕竟前后左右都是人家,只要喊一嗓子,这周围的人就都能听见。 女孩们都睡了,她们的身体不再蜷缩,慢慢舒展开。 这栋房子有两层,加起来一共五个房间,虽然不能让孩子们一人住一间,但是已经足够了。 毕竟他们原来的房子,所有人都是挤在一起睡的,全都打地铺,就没见过床是什么样,而这个屋子还有厨房。 一家人都沉沉地睡了过去。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洒落在他们身上,好像给每个人都盖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 第237节 相比之下,打手们就睡得没有多好了。 出去的三十八人都被关在了城堡的一间屋子里,没有窗户,虽然是房间,但更像暗牢。 至于死了的两个人,叶舟让他们就地掩埋。 暗室里伸手不见五指,只能听见声音却什么都看不见。 他们回来的时候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打手们住的屋子一直被陈舒监视着,所以没人发现他们回来了。 “这些人还挺放心。”陈舒吃早饭的时候无语道,“竟然没一个人出去看看他们老大回来了没有。” “他们应该是已经习惯了。”莎拉喝着生血,一本正经地说,“习惯了半夜从雇主那溜出去给自己找乐子,今天一批人,明天一批人。” “没有失过手,就不会担心。” 草儿应和道:“地痞流氓和土匪又没什么忠诚可言。” 陈舒撇了撇嘴:“哪个位面都有这样的人。” 去不掉,杀不绝,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这样的人。 哈姆也在吃早饭,只是他的表情格外愁苦,简直能算是苦大仇深,白煮蛋被他用叉子碾成了渣,几乎一夜没睡,哈姆的眼里布满血丝,看谁都像是在阴恻恻的瞪人。 “别看了。”叶舟端着碗坐到哈姆对面,有哈姆这副尊容衬托,叶舟简直像是个精雕玉琢的少爷,哪怕一晚没睡,叶舟的状态依旧很好,眼底一条血丝都没有,“哈姆先生今天能走吗?” 哈姆也不想继续再待在这儿,价格谈定了,东西说好了,再留不知道又会出什么麻烦事。 “待会儿就走。”哈姆想到那一箱箱金币,又心疼又痛快。 多少人趾高气扬的对他说过,钱只能买来货物,可买不来爵位。 他要让他们看看,钱究竟能不能买来爵位。 总有一天,他会富有的让王室都看他的脸色,有了爵位,他就能挣更多钱。 多到国王都得对他低头。 想到这个,哈姆的心情又好了起来。 “被抓的那些人你准备怎么办?真的不怕我带走的那些人来找你麻烦?”哈姆觉得叶舟的心大。 叶舟笑了笑:“我既然这么决定就有我的原因。” “你已经把酬劳给他们了吗?” 哈姆摇头:“怎么可能,要是提早给他们,谁知道他们不会拿了钱就走?这些人可没有什么信用,也没有道义,他们跟我一样,眼里只有钱。” 哈姆是不会因为爱钱觉得羞耻的,相反,他因爱钱而光荣。 叶舟虽然也是商人,但他喜欢的是做买卖,至于挣钱——饿不死就行,他也从没缺过钱。 他没有太大的物欲,对他来说,几十块的短袖能穿,几万块的名牌也就是件衣服,大学的时候他穿着爸妈给他买的名牌,同学也只以为他穿的是高仿。 钱多当然好,但没有也不值得他难过。 “走的时候你就把钱结了吧。”叶舟说,“就当是帮我个忙。” 哈姆差点把嘴里的茶喷出来,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叶舟:“为什么?你给我个理由。” 叶舟:“不是给每个人都结,把钱全部交给他们中间你觉得最有野心,最想取代头领的人手里,叫他分给其他人,还可以告诉他,下次你还有这种活就先找他。” 不需要解释的太明白,哈姆听完的那瞬间就懂了,他咧开嘴笑了笑,然后朝叶舟竖起了拇指:“你不会是想把他们关到死吧?毕竟是几个壮劳力,这就是弄死了也有点可惜。” “不如卖给奴隶商人。”哈姆给叶舟出谋划策,“他们都是人族,年纪不大,正好是有力气的时候,一个起码能卖二十枚银币,你要是能坚持的久一点,说不定能卖到二十五。” 叶舟看向哈姆:“哈姆先生以前也做过这种买卖?” 哈姆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不过他挺诚实地说:“我只买,不卖,这种生意挣不了大钱。” “能挣大钱的还得是武器。”哈姆压低嗓门,“我看到你这里的人在用弩,那种弩只要你愿意卖,我们就能挣一笔大的。” 叶舟摇摇头,他马上就要走了,更何况就算不走,他也不会在这种地方买卖武器。 哈姆叹了口气,觉得叶舟还是胆子小,不过他也不急,以后有的是时间,总有一天他能说动叶舟,在他眼里,叶舟是商人,那就跟他一样,为了钱可以付出一切,甚至于自己的灵魂。 吃过早饭,哈姆的仆人也已经把他的东西都收拾好放到了马车上。 哈姆带来的打手没什么行礼,不需要怎么收拾就能上路。 打手们被叫出去以后就聚集在一起,他们左顾右盼,找了好半天也没找到老大。 其中一个额头上有颗痣的男人叫嚷起来:“我们老大呢!” 打手们这才反应过来:“我们老大怎么还没回来?” “这都什么时候了?老大他们不会睡过头了吧?” “得等他们回来才行。” 额头有痣的男人在人群里走来走去,很快,他就走到了哈姆和叶舟面前,不管怎么样,至少此时他是被“推举”出来的。 叶舟看了一眼哈姆。 哈姆心领神会,还不等男人说话就冲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走到自己面前,微笑着说:“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走过来的时候一脸怒气,但那一看就知道是表现给“同伴”看的,走到哈姆面前的时候他的表情就变了,变得谄媚,腰也弯了,哈姆明明坐着,但男人却偏要弯下腰,用仰视的角度看向哈姆:“哈姆先生,我叫莫雷。” 哈姆满意的点点头:“昨晚好像是有四十人离开了房子?” 莫雷显然不准备为他们遮掩,他立刻说:“是,他们不是第一次这样了。” 叶舟在旁边勾了勾嘴角,什么忠诚?这世上因利益而有的忠诚都不叫忠诚。 更何况人与人怎么谈忠诚?人与国才有,都是人,凭什么你站在高处,而我永远只能仰视你?难道你比我多一只手吗? “我没时间留在这儿等他们。”哈姆从兜里掏出一个钱袋,直接扔给了莫雷。 莫雷立刻伸手接住,接到钱袋,感受到钱袋的重量,莫雷的眼睛突然瞪大,里面盛满了快要溢出来的惊喜和贪欲,他连忙说:“这、这些是……” 哈姆笑了笑:“既然你们老大没有回来,那就你把这些钱发下去,至于谁多谁少你拿主意就行了,以后我有需要你们的时候,会直接让人来找你,你去召集人手。” 莫雷本来就快把自己老大忘了,哈姆这话一出,他立刻就把老大忘得干干净净,直接把对方从大脑里抹去,他再次弯下腰,格外严肃地说:“无论您让我做什么我都一定会为您做到。” 哈姆乐呵呵地说:“我相信你,你过去吧,我和舟老板还有话要说。” 莫雷压抑着内心的雀跃,慢慢地走回了人群。 叶舟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说:“说不定哈姆先生能收获一个得力手下。” 哈姆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上次他买的茶叶自己都没留下多少,一部分卖出去回本,大部分却都是送出去的。 尤其是王室成员,一个比一个心黑。 还不到正午,哈姆就带着人出发了,果然,有莫雷安抚那些打手,离开的时候没一个人提出异议,更没有人要等他们的老大回来。 有些人,跟他一个机会,他就会拼命抓住。 总有人不愿意居于人下。 叶舟带着人亲眼看着哈姆他们离开,直到车队消失在叶舟的视野内,叶舟才终于吐出一口长气,只要解决完镇子上剩下的事他就能走了。 “这里其实不错。”叶舟偏头对站在他身边的陈舒说,“至少不用让人修个分店。” 城堡就只能改造成分店,位子也不错,就在镇子的中间,就算以后来做生意的人起了歹心,四面八方也都是人。 陈舒:“老板你想好把分店交给谁经营了吗?” 叶舟点点头:“想好了,之后有时间还要回一趟大梁朝。” 只有大梁朝没有分店,叶舟也想回去看看,看能不能再见到陈六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后来有没有过上他们想要的生活。 他还记得陈六他们的愿望,就是能有一块可以耕种的土地,租子少一点,收成能让他们活下去,如果有天能娶到一个媳妇,抱上孩子,那就是梦里才有的好日子了。 知不知道他们后来到底去了哪儿,不知道大梁朝有没有改朝换代。 哈姆走了以后,叶舟开始善后了,拜伦的年纪太小,即便叶舟很喜欢他,也知道他是当不了分店店长的,而且这里的情况很复杂,几个种族之间需要平衡,任何一个种族得了势都能会压迫其他种族。 这是无法避免的。 除非这个世界的资源多到每个种族都能享用不尽,但真要是那样,也就没有穷人了。 于是叶舟思考良久后,从每个种族里找出了一个负责人。 他其实也不知道这个方法有没有用,或者这个方法能维持多久,但就当下而言这是最好的办法。 这些负责人要负责监管自己的族人,而在生意上,需要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实行。 如果有实在拿不准主意的地方,也可以联系叶舟。 至于拜伦,叶舟给了他监管负责人的权力。 拜伦在这里是个异类,可能因为幼时的经历和亲眼见过地精奴隶商怎么压迫同族,所以他对同族的认可其实并不高,他没有觉得他是镇子里地精们的一份子。 同样的,他对别的种族也没什么好感,叶舟觉得他大概能相对客观一点。 莎拉已经成年了,而且按照之前莎拉告诉他的话,在她的身体出现问题,必须回原位面“找”同族之前,她跟着他的。 所以叶舟在选好分店的负责人,跟拜伦谈完话后就开始准备离开。 虽然也没什么可准备的。 只是他走在小镇里都有些感慨。 刚来的时候,这个小镇还只是披着人间天国皮子的地狱,而现在,小镇已经脱胎换骨了。 人们甚至开始做起了小买卖,因为叶舟没有阻止,所以很多还没搬进来的人族会在每天的固定时间挑着菜过来卖。 还有人做起了小买卖,矮人们甚至开了一个店,用来卖打好的家具——比叶舟店里的便宜。 本来夏末就挣到了能离开的钱,但叶舟硬生生拖到了秋末。 拖到农户们都秋收以后。 临走的时候叶舟还是舍不得,他亲眼看着小镇从坏变好,从空无一人到现在人满为患。 叶舟不想走,雇员们也看得出来。 不过也没人去劝叶舟。 离开之前,斯坦和哈姆又来了两次,买的依旧是茶叶瓷器居多,叶舟没有卖过太多,他开始限量了,免得他们一次买的太多,要隔太久才能再来给分店送钱。 “走吧走吧。”叶舟深夜坐在超市的台阶上,他手里拿着一罐啤酒,已经喝得有些五迷三道,双颊通红,眼睛和鼻头也红了,看起来就像大哭过一场。 邹鸣坐在叶舟身边,他其实不太明白叶舟此时的心情,在他看来,这个位面和别的位面没有区别,离开别的位面时叶舟没有不舍,唯独这个位面例外。 “为什么舍不得?”邹鸣不明白,于是他就直接问了。 第238节 叶舟抬头仰望星空,他忽然反问:“你知道我为什么想开超市吗?” 邹鸣:“你跟我说过,你喜欢积累的过程。” 叶舟点点头,此时此刻,他忘记了他跟邹鸣之间的隔阂,一把搂住了邹鸣的肩膀,哥俩好地说:“这个小镇也一样,对我来说,也能让我体会到积累的快乐。” “刚把那群吸血鬼解决的时候,这个小镇一个人都没有,像一座死城。”叶舟骄傲地说,“但现在,它已经有模有样了,虽然不全是我的功劳,但我估计我也能占个百分之二十。” 叶舟转头看向邹鸣。 一眼就看进了邹鸣漆黑的眸子里。 喝了酒,他就什么都不怕了,虽然没有丧失理智,但一点微小的念头都会被无限放大,他问:“你喜欢我什么?” “因为我救了你?教了你?那是雏鸟情节你知不知道?” 叶舟:“如果是别人救了你,帮了你,你也一样会……” 邹鸣额头青筋跳了跳,他第一次打断叶舟的话,他说:“不会。” “除了你,别人都不行。” 叶舟:“你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再说都什么时代了,不流行以身相许那一套。” “你就是看得太少,想得太少!” 叶舟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格外激动地说:“两个男人是不会有未来的!” 说完,他就直直地往下栽倒。 邹鸣拽住了叶舟的胳膊,一用力,叶舟就栽倒到了他的怀里。 叶舟头昏的瘫软在邹鸣怀里,自觉依旧清醒冷静,但他当一抬头看到邹鸣的脸时,一个奇异的念头突然从他脑袋中升起。 他喃喃问道:“你嘴唇看起来挺软的。” 邹鸣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低着头靠近叶舟问道:“你说什么?” 但下一刻,他的眼睛就无法抑制的瞪大。 那张刚刚还说着雏鸟情怀,毫不留情在他心上捅上一刀的唇,就这么轻轻的贴着他的唇。 他能感受到叶舟的呼吸,感受到叶舟的心跳,感受到叶舟唇上的温度。 叶舟喝多了。 邹鸣平静的想。 他应该推开叶舟,扶着叶舟回去睡觉。 可他怎么做得到呢?他的双手握成拳,有两股力量拉扯着他,似乎要把他从中撕开。 邹鸣闭上了眼睛。 他握成拳的手最后抱住了也叶舟腰。 他生涩的撬开了叶舟的唇齿。 乌云遮住了月亮,最后一缕清辉消失,邹鸣任由自己沦陷下去,陷进无底深渊中。 第172章 站在镜子跟前,叶舟伸长了脖子去看自己的嘴唇。 从起床开始,他就觉得自己的嘴有点痛,但嘴角又没裂,不像上火。 被虫子叮了? 叶舟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认为自己是昨晚在外头喝酒吹风的时候被虫子叮了嘴。 以前不是被叮过,那还是他初中的时候,全班去春游,蚊子在他的脸上叮了两个包。 还特别对称,一边脸来一个,还都是颧骨靠上的位子。 那蚊子毒的让叶舟的脸很快肿起来,到后来都肿的把眼睛挤成了一条缝。 全班都笑他,虽然是不带恶意的笑,但那段时间叶舟每天希望能不去上学。 可能这次也是类似的蚊子? 他倒也怀疑过邹鸣,但很快就认为自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邹鸣是喜欢他,但并不无耻。 除非是他主动,但他就算喝多了也不至于做出那种事,毕竟他的酒品一直很好,酒后乱性强吻什么的都跟他无关。 以前他喝多了就爱唱歌,只要去了KTV,他就是麦霸,谁也不能跟他抢话筒。 话也多,关系好的朋友说他喝多了就爱跟人炫哲学,反正也没人听得懂他到底要说什么。 叶舟思来想去,觉得这必定是蚊子的问题。 于是他没有再继续待在镜子前,而是去冲了个澡,顺便洗了头。 等他从休息室出去,雇员们都已经准备好了,超市旁边的晾衣绳收了,通讯器也安装在了分店里,谁也没有告诉镇民们他们要走。 这话说不出来。 雇员们也不愿意提离别的事。 当离别成了常态,说出口反而成了件难事。 叶舟的目光扫视了一圈却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邹鸣呢?”叶舟看向陈舒。 陈舒:“他回去了。” 叶舟点了点头,他已经选好了下个位面的目标地,看来那就是邹鸣的位面。 276,这三个冰冷的数字就是邹鸣的位面。 叶舟没有再走出超市的门,他冲其他人点点头:“那我们就走吧。” 雇员们早就有了经验,叶舟没有再多说什么,他打开电脑,迟疑了几秒后,叶舟还是按照定好的目的地按下了跳跃键。 就和之前几次一样,窗外的风景开始迅速变化,只是到了现在,已经没有人对窗外的风景好奇了,雇员们开始整理超市里的东西,虽然也没什么可整理的。 叶舟则是坐在沙发上,低垂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指。 他又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还有些肿。 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瞬间站了起来,就在他站起来的那一刻,窗外的风景变化停下了。 ——他们到达了目的地。 叶舟走到窗边,他难以克制的呼吸一窒。 窗外是堪称地狱的景象,比大梁朝,比落阳基地周围的环境还要可怕。 烈日炙烤着大地,日渐稀薄的大气层阻挡不了紫外线的侵袭。 有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在地上的枯叶,被风吹过,与黄沙一起被带走。 遍地黄沙,看不到头。 整片大地看不到一丝绿色,和大梁朝的干旱不同。 这里已经旱到了连土壤都变成了黄沙的地步。 举目眺望,看不到一个人影,看不到一个活物,叶舟甚至不敢往天上看。 哪怕不看太阳,日光都像是要灼伤他的眼睛。 叶舟打开了窗户,开窗的那一刻他差点窒息,叶舟立刻把窗关上。 外面的热浪袭来,不是普通的热,是闷热,是让人窒息的热气,好像连氧气都被烧光了。 叶舟关上窗户以后立刻远离窗边,等他深吸几口气平复下来后,才不敢置信的再次看向窗外。 这种地方人怎么生活? 人要怎么活下去? 人的生命力顽强到这个程度了吗? 叶舟根本不敢想象自己在这样的地方生活。 那不叫生活,只能叫活着。 叶舟揉了把脸,他第一次意识到邹鸣的生活条件有多恶劣,而他却无法把邹鸣带离这里,在他离开后,邹鸣依旧要一个人面对这漫天黄沙。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个,叶舟就有些喘不上气。 他惊觉自己竟然在心疼邹鸣。 心疼那个从见面开始,就一直像是无所不能的邹鸣。 “老板!”门口传来了陈舒的声音。 叶舟抹了把脸,去打开了休息室的门。 陈舒震惊地看着叶舟:“老板,无人机用不了!” “我刚刚才把无人机放出去,它就落下来了。” 叶舟看着陈舒,两人大眼瞪小眼,都是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能为力四个字。 “只能派人出去了。”陈舒出谋划策,“老板你在系统商城里看看能不能买到什么可以适应这里的装备?面罩衣服之类的?” 叶舟点头:“我去找,你们先别乱动,别出去。” 他们的身体不太可能适应这里的环境,贸然出去很可能会出问题。 陈舒吐出一口气,刚刚他们已经试过开小门了,刚一开门,那股热浪打过来,让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后退,光是热浪就这样了,如果走出去,整个人暴露在这样的环境里,很难说会有什么后果。 哪怕身体强悍如莎拉这样的吸血鬼,她也不敢出去。 不等晒死,估计要先窒息而亡。 “这是什么鬼地方。”陈舒去拿了瓶水,她把水扔给坐在一边发呆的周远鹤,“邹鸣跟没跟你说过这里的情况?” 周远鹤摇头:“我以为跟落阳基地差不多。” 周远鹤看向玻璃门外:“他们为什么不搬去地下?就算潮湿也比地表好。” 第239节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外面的空气都在扭曲燃烧,看一眼都让人胆寒。 陈舒:“估计是工具不行吧?要在地下建基地应该没那么简单,要考虑空气流通,还要考虑加固,人类文明都快完了,更别提工业。” “也是。”周远鹤小声说,“我要是在这儿出生,估计早就死了。” 周远鹤一脸厌世:“反正我不愿意在这儿活。” 他庆幸道:“好在我的位面是正常的。” 没有丧尸,没有极端天气,就是工作累点,这么一比,周远鹤忽然就不厌世了。 等叶舟离开休息室,一出来就看到一堆人坐在小马扎上,看着大门外的世界长吁短叹。 雇员们还小声讨论着:“这里做不了生意吧?” “还没出去,只是打开了门,我就觉得我要死了。” “咱们那旱也旱不成这样。” “这辈子没见过这么毒的太阳。” “一只鸟都看不着,这里的人吃什么啊?” “也没地能种吧?又没肉,又没粮食,还能活着呀?” 雇员们很快开始猜测这里的人靠什么维生,没猎可打,没地可种,这怎么活? “仙人出来了!”有人小小的喊了一声,其他人立刻看向叶舟又迅速低下头去。 叶舟笑了笑:“买了点东西,要出去的人都去仓库里拿一套。” 仓库里现在都是叶舟刚刚买的装备,系统这次很没有良心,一套恒温供养套装竟然要三百万,叶舟咬着牙买了十套,不买不行,不买真就离不开超市了。 不过好歹是未来高科技,套装很轻薄,衣服是紧身衣,外面可以穿普通的衣服,不会影响体温,只是需要戴一个面罩,面罩用来供养,全透明的面罩也不会影响视线,不会因为呼吸产生水雾。 虽然麻烦了一点,但这已经是叶舟能买到的最好的了。 便宜的也有,但便宜的套装就像是钢铁侠,要把人全部包裹在里面,还不像钢铁侠那么便于行动。 别说跟人交流了,就是出去走动都累。 必要投资,必要投资,叶舟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 武岩草儿他们都站了起来,外出找路这件事平时都是他们干。 叶舟:“这次我跟你们一起出去。” 陈舒:“那我也去吧,这里的人只要敢出来的,肯定都是全副武装。” 陈舒笑了笑:“邹哥走了,那就我负起责任来。” 叶舟的枪法还都是跟陈舒学的,学的越多,叶舟就越能意识到陈舒的强悍——她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跟叶舟这种单纯学枪法的不一样,陈舒的身体素质强,耐力也超群,她最长时间能两天时间趴在地上看目标,不动不说话不喝水。 这需要长时间的训练,需要在极端环境下练。 “我也去。”莎拉说,“我不怕子弹。” 她开朗了许多,略显得意地说:“只要不是银质子弹,我就不怕。” 剩下的人就留守在超市里,这次叶舟为了以防万一还打开了防护罩。 离开前叶舟还对李姑他们叮嘱道:“不管外面来了多少人,看起来有多惨,你们都不能出去。” 防护罩能让外面的人进不来,却不能阻止里面的人出去。 叶舟就怕他们善心大发引火烧身。 他看着李姑:“谁要是想出去,你就把人捆起来。” 李姑立刻点头:“仙人放心,您说的话我都记在心里呢!” 虽然李姑不能出去,但叶舟对她还是放心的,她是个死脑筋的人,认准的人或事就不会更改,她相信叶舟是神仙,相信叶舟是救苦救难的菩萨,所以哪怕叶舟让她去死,她都会认为这是叶舟为了她好。 这样的人不能放在重要的岗位上,但用来管理内部绝对是一把好手,永远不用担心她阳奉阴违。 安排好超市里的一切后,叶舟就和陈舒他们换好衣服,踏出了超市大门。 穿着套装,果然感觉不到外面的炙热,叶舟没有遮挡的太阳下,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在燃烧,无论是空气还是脚下的黄沙。 怪不得这里没有国家的概念了,因为没有任何人或组织有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维持国家运转,连水都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走吧。”叶舟转头对其他说。 每个人身上都背着枪,手里拿着望远镜,他们的背包里放的全是干粮和水。 水占多数。 走了不知道多久,叶舟已经累得快要走不动了,依旧没有看到一点建筑的影子,这里就像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世界,黄沙淹没一切,别说动物,甚至连动物骸骨都看不见。 死气沉沉,叶舟甚至都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喘气声。 他们走了一整天,天黑的时候只能找一个沙丘背面支起帐篷,调整温度的紧身衣和面罩也不敢脱,吃饭都只敢把面罩打开一半。 至于上厕所……那就只能自己努力适应一下环境。 反正上完一次厕所就没人敢再大口喝水了,宁愿渴。 “老板,我快死了。”陈舒一屁股坐到叶舟身边。 叶舟给她递了一瓶水:“坚持。” 陈舒仰着头:“坚持不住了,这什么鬼地方?穿着这身衣服都热的是全身是汗,还不能解开衣服擦,我现在身上黏得要命。” 叶舟深有同感:“一样。” “邹鸣就是在这儿长大的。”陈舒转头看了眼叶舟的侧脸,“没有防护服穿,什么都没有,竟然也长大了。” 叶舟没说话。 陈舒:“他看起来跟正常人也没区别,我要是在这种地方生活,早就变态了,肯定会发展成反社会人格,我不好过,别人也别想好过。” “但邹鸣没有。”陈舒,“他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只是温柔的不明显,也不是对谁都温柔。” 叶舟被陈舒的形容逗笑了,但他还是回复道:“对,他确实很温柔。” 邹鸣在他面前从来没有强硬过,从来都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陈舒站起来:“老板,早点睡。” 叶舟点点头:“明早趁太阳还没出来我们就走。” 但是躺在帐篷里,叶舟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他因为陈舒的话不可避免的想到邹鸣。 他伸手想摸自己的嘴唇,却因为有面罩所以摸了个空。 摸着冰冷的面罩,叶舟忽然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不清晰的画面在脑海中逐渐变得清晰,他记起了走前一天发生了什么。 他记得自己吻、吻了邹鸣。 那时候他在想什么?! 叶舟抱住了自己的头。 他到底做了什么?!他竟然强吻了邹鸣! 他是畜生吗? 明明知道邹鸣喜欢他,明明早就想好了既然不答应,就不要给邹鸣幻觉。 他现在跟渣男有什么两样? 这下叶舟是彻底睡不着了,在心里给自己开了几个小时的批斗大会,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渣男。 他从来没有像对待邹鸣一样对待过任何人。 以前有人对他示好,他一般都是委婉拒绝,别人察觉到了他的意思就会退却,不是谁非谁不可,没了这个还能找下一个。 所以他可以拍着胸脯说自己没有钓过别人,也没有在感情上伤害过任何人。 唯独邹鸣…… 一夜没睡的叶舟早早起来,他收好帐篷,掐着时间叫醒了其他人。 他们继续上路了。 为了不引起注意,他们甚至没有用代步工具,就怕被这里的人发现,虽然这里已经是废土时代,但武器并不缺,毕竟还有以前战争时期遗留下的武器。 走了八天,他们终于通过望远镜看到了钢筋铁骨铸造的“城市”。 虽然这个城市算不上城市。 生锈的钢筋搭建了建筑的骨架,只有一座看起来摇摇欲坠的高楼矗立在“城市”中央,可能是缺少砖块,这座高楼不少楼层都能一眼望穿,只有最顶层四周被包的严严实实。 而无数建筑依靠着高楼而建,高矮错落,但也一样的锈迹斑驳。 越往外,房子越破烂,到了最外面就只剩下屋顶都破损的平房。 叶舟能看到平房边上有人走动,但更多的则是在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待着,这些人衣衫褴褛,头发油腻脏乱,无论男人女人,身体的隐私部位就那么毫不在意的袒露着。 放下望远镜的时候叶舟有些恍惚,那些平房就是贫民窟,就是邹鸣口中他生活的地方。 他刚刚还看到有人在争抢一个塑料水瓶,里面装着的事暗色的脏水,可他们如同野兽般厮打,不仅用上了拳头,还用上了牙齿,为了一瓶在其它位面根本没人敢喝的脏水下了死手。 最高大的男人不断的用拳头捶打着另一个人的太阳穴,直到对方躺在地上抽搐然后一动不动,他才拿起水瓶,迫不及待的扭开盖子往自己的嘴里倒去。 不仅叶舟看到了,其他人也看到了。 “这是什么地方啊……”草儿打了个寒颤,她也是逃过荒的,但这里比大梁朝更可怕。 她能看到年轻的男孩和女孩们被剥得一只剃掉毛的羔羊被锁在笼子里,他们的头顶没有任何遮挡,就这么蜷缩着暴露在阳光下。 偶尔会有人从他们面前经过,停下来看一会儿,然后离开。 很显然,路过的人“买”不起他们。 草儿见过流莺,但哪怕是流莺,都比笼子里的羔羊们更像人。 起码流莺可以站着。 这里的人已经不像人了。 叶舟平稳了一下心情,他冲陈舒说:“找个地方支帐篷吧,想想怎么进去。” 现在进去太危险,他们这个样子,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根本没人会和他们谈判,更别说做生意,估计这个基地老大一看到他们,就像看到猎物的狼。 第240节 他们找了个勉强算是隐蔽的地方扎了帐篷,观察了好几天,发现这个基地白天死气沉沉,到了晚上就活跃了起来。 最活跃的地方是贫民窟,一到了晚上就变得格外热闹,密密麻麻全是人。 明明是最糟糕的地方,明明白天的时候那些上层人全都对贫民窟不屑一顾。 但是到了晚上,这个又脏又乱的地方突然就变成销金窟,人模狗样的上层人屈尊降贵的前往贫民窟,然后脱去了人的外皮,露出狰狞兽性的内里来。 叶舟甚至看到有人直接在街边办事,而周围的人只是看了一眼就麻木的走开。 这就是邹鸣生活的地方…… 叶舟忽然一股愤怒——七八岁的邹鸣就是在这种环境下生活。 凭什么呢?连希尔那种人都能在和平稳定的地方好好长大,邹鸣却要受这样的苦。 “这都两周了,竟然都没人从这个基地出来。”陈舒像往常一样拿着望远镜观察基地,一边观察一边对叶舟说,“老板,他们要是一直不出来怎么办?” 叶舟:“那就不等了,直接找过去。” 陈舒一愣,但是很快说:“会不会太危险了?我们直接进去,不取面罩,肯定马上就会被围起来。” 他们有枪,但对方也有,而且对方全都是在废土上求生的亡命之徒,人数数倍大于他们,他们其实没有什么胜算,除非叶舟拿重武器一炮把这个基地全部轰平。 但这样一来,邹鸣也就…… 有了顾虑就会束手束脚。 叶舟:“他们会出来的。” 只要闹出一点动静,自然会出来。 · 高楼的顶层,男人坐在沙发上,无数的冰块堆在房间里,让屋里的温度比外面低了不知道多少度,他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足够让人疯狂的食物,甚至还有酒,他搂着怀里的女人,眯着眼睛望向落地窗外。 地上躺着不少男男女女,他们都喝醉了,醉得像一头头死猪。 一夜的狂欢过去,整个屋子一片狼藉。 男人表情阴狠地扫视过一圈,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 坐在他怀里的女人点了一根烟,自己吸了一口后才递到男人嘴边。 男人含住烟蒂,他低声笑着说:“看看这些人,跟狗有什么区别。” 女人也笑,男人抽完了烟:“走吧,去睡觉。” 他们从来都是晚上玩,白天睡觉。 房间角落里的冰已经化成了水,有些流到了地上,很快干涸,那些底层人可以用命换的水,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女人站起来,正准备和男人一起去卧室,但刚刚走了两步,两人就都停下了脚步。 落地窗外闪了一道红光,红光照在两人的脸上,让他们下意识的朝窗外看去。 又是一道红光,但这次他们看清楚了。 “信号枪?”男人先是有些出神的恍惚,但很快反应过来,他立刻朝外吼道,“来人!” 外面传来兵荒马乱般的脚步声,不到半分钟,十几个人站在男人面前。 哪怕这个男人并不高大,身材也不健硕,但一群胳膊比普通人还粗的壮汉站在他面前低着头,就像一只只小鸡崽面对着老鹰。 女人已经悄悄回到了房间,没有男人的召唤,她甚至不敢从房间里出去。 “出去看看,东西带好。”男人,“看看是哪边的人。” “能带回来就给我带回来,带不回来就全杀了。” “是!”壮汉们到现在依旧不敢抬头,直到男人挥手,他们从退出去。 男人眯着眼睛,他的眼睛不太好,最后一副眼镜也坏了,现在看什么都会下意识的眯眼睛。 基地的情况没那么好,水虽然现在还不缺,但能拿出去买水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少了。 这附近只有一口井还能打出水,被另一个基地霸占着,那边的战斗力比他这边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不能硬拼,只能去换。 但能换的东西只有那么多,食物,女人。 有时候也能把小孩和长得不错的男人换过去。 可是换出去的太多,他们基地里已经有人开始抱怨现在找人,找的都是一些歪瓜裂枣。 能发出声音的“人”,都是男人不得不重视的对象。 他没有强大的武力,没有健硕的身体,他甚至没有亲自参与过任何一次战斗。 他靠的是脑子,他就用这么一颗脑袋,把那些比他强壮的人全都玩弄在手心里。 他们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他让他们知道,没了他,这个基地就不像现在一个“和平”,他们就再也不能享受这么多东西。 男人回到了房间,刚刚一个人待在房间发抖的女人立刻迎上去,脸上挂起讨好的,公式化的笑容,她笑得脸都要僵了,却还是贴在男人身边问道:“老大你要不要喝水?我听他们上次换到了一点茶叶,我去给你泡一杯?” 男人捏着女人的下巴,他居高临下的打量着她。 这个女人是谁送来的来着? 他记不起来了,他看着女人脸上讨好的笑,眼底的恐惧,无趣的抓住女人的胳膊把她重重地甩了出去。 女人重重地砸到墙上,然后摔到在地上,她的额头流出鲜血,可她不敢喊,不敢哭,只能爬上前抱住男人的小腿,她仰起脸,用那张男人最喜欢的脸祈求他:“老大,我爱你,我爱你,你别抛弃我,别抛弃我……” 男人蹲下去,他扯住女人的头发,让女人不受控制的头向后仰。 她疼得想哭,可她不仅不能哭,也不能让做出狰狞的表情。 “这么爱我?”男人松开了手。 女人立刻扑到男人的怀里,她低声啜泣:“没有老大我就什么都不是。” 男人满意了,他得意的勾了勾嘴角。 看啊,他现在拥有一切,无论他做什么都没人敢恨他,所有人都要爱他。 他要所有都恐惧他,也要所有人都爱他。 为了这个,他就不能再把基地里的人再送出去了。 不过丑的送不出去,美的不能送,那还能送什么? 第173章 黄沙漫漫,只剩骨架的车上能容纳两个人,一人开车,一人支着枪。 他们围着面巾,防止行车途中黄沙灌进口鼻当中。 改装过的“骨架”车驶过,扬起漫天黄沙。 打头的一辆车上男人半个身体从几乎可以算没有的车顶探出去,架着一把机枪,手里还拿着镜片开裂的望远镜。 “还有水没有?”男人扯下面巾冲开车的人喊道。 开车的人一只手放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放到座椅下摸出一个瓶子,晃了晃以后也喊“没了!” “老大昨晚用了不少冰。”开车的人忽然说。 男人低头,踹了一脚开车人的后背,语气不善地骂道:“你什么意思?说老大不对?” 开车的不说话了,沉默着开车。 男人摸了把自己的头。 连喝的水都不够,更不可能有水洗澡,除了基地里那些有权有势的以外,其他人无论男女都会剃光头,分泌了油脂用帕子擦一把就行,虽然没水也擦不了多干净,但至少比有头发强。 “这么久了都没看到人。”男人从兜里掏出一根烟,他把烟塞到嘴里,也不点火,就这么含着,这根烟历经沧桑,烟蒂上不知道多少牙印,就这样也不舍得点燃。 男人拿起望远镜左顾右盼,依旧是除了黄沙什么都没看到。 车队就这么在扬起的黄沙中前行。 天色逐渐暗沉,男人刚刚张嘴想说什么,就忽然大喊道:“停车!” 司机立刻踩下了刹车,男人有些手抖的拿起望远镜,前方不远处的有一座方形的建筑,不高,甚至只有一层,但绝没有人会那建筑简陋,他能看到亮起的招牌,白色的灯管在夜里格外显眼。 “隆盛超市……”男人喃喃道,“超市?!” 他咽了口唾沫。 他明明记得这边什么都没有,以前倒是有个基地,但已经被他们打下来,完全废弃了,现在过去只能看到被火焚烧殆尽的残骸。 “杨哥!”后面的人喊道,“前面好像有光!” 望远镜只有一个。 杨豪转头喊道:“朝那边开!都小心点,看到人先开枪!” 后面车上的立刻应道:“知道!” 他们的脸上露出激动兴奋地笑,嘴角几乎咧到了耳边,狂热的脸上眼睛赤红。 这些天基地资源变少,他们一直摩拳擦掌等待着抢一票大的。 他们什么也不生产,只知道掠夺,却反而因此安全,那些埋头生产的基地大多都已经消失不见,现在还能维持生产的几个基地都是武力值比他们还要强的。 杨豪也在笑,他架着枪,准备着只要看到人就先扫过去。 十几辆车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停在了超市门口。 在看到超市大门时,有人不敢置信地大喊道:“玻璃?!” 现在已经不产玻璃了,这东西不能吃不能喝,也不是必须品,基地里除了赵老大住的顶层有一扇巨大的玻璃落地窗外,整个基地都看不到任何玻璃制品。 没人买,也没人买得起。 可这里竟然用玻璃来当大门。 杨豪瞬间做出了决断:“不抓活的,直接打!” 打下来再说! 杨豪率先把枪头对准了大门,他架在车顶的是重机枪,也是基地唯一一把,是他地位的象征,也是巩固他地位的重要工具。 第241节 他们都等待着玻璃大门被打碎,等着里头的人出来迎接子弹,或者他们冲进去,把里面的人屠杀干净,将里头的一切东西据为己有。 然而—— 他们想象的画面没有出现。 子弹飞到一半,忽然被一道无形的墙拦了下来。 他们亲眼看到子弹在空中消融,消失的无影无踪。 没有人说话,空气都变得格外安静,子弹连弹壳都没有留下,好像它们从未出现过,除了微热的枪身,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子弹曾经出膛。 “那、刚刚那是什么东西?”有人打破了沉默,声音急切又颤抖的问。 没人能回答他。 这个建筑太诡异了,不仅不破烂,还堪称光鲜。 涌入脑中的热血降下来,杨豪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 想要建造这样的建筑,没有几年时间不可能,先要处理土地,让黄沙变得硬实。 光是这一步起码也要半年时间。 更别提运送材料这些了。 杨豪的心跳忽然变快,这样不计成本的投入,不是大型基地根本不可能做到。 但这还算平常的,有些大基地不缺人不缺资源,修这样一个“超市”不是不可能。 但刚刚那道无形的墙是什么? 那不是能修造出来的东西。 “回去!”杨豪,“先回去!” 他们必须回去告诉赵老大,之后该怎么办他们拿不了主意。 有胆大的人说:“杨哥,咱们要不要下车过去看看?” “现在回去了,能告诉老大的信息也不多。” 赵老大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他的好脾气只对着那些能给他好处的人,给不了他们这些靠他吃饭的下属。 杨豪沉默了两秒,他回头扫视了一圈,点中了一个低着头戴着头巾和面巾的年轻男人:“陈杰,你去。” 陈杰猛然抬头,他连忙说:“我、我、我不行,我……” “你要是不去,就留在这儿吧。”杨豪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没有一个人为他说话。 谁也不知道那道墙究竟是什么,也不知道人要是碰上了会不会也和子弹一样消失,总要有人去试,不是别人就是自己。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陈杰。 陈杰双腿颤抖的离开了车子,慢慢走向超市。 他一步步地朝前挪,没往前一步就先用脚尖探一下,如果那道墙会让人也像子弹一样消失,那这样起码能保证他只是少一只脚,不会死。 为了防止陈杰后退,其他人都举着枪,但凡陈杰敢逃,或者敢后退,子弹就会无情的朝他袭来。 陈杰的大脑一片空白,他其实也不敢逃,只能慢慢挪动。 没人催他,可每动一步,陈杰额头就会落下大滴的汗水。 终于,他的脚尖在探到某个地方的停下了,面前有一道透明的墙,阻止了他的去路。 陈杰呆愣的看着自己的脚尖——他的脚还在! 他下意识的转头看去。 杨豪却说:“把手放上去。” 陈杰咽了口不存在的唾沫,收回脚以后把手掌贴在了那道透明墙上。 随后他脱力地跪坐到了地上。 安全了,他是安全的!他不用死了! 其他人纷纷下车,只有司机还在车上,这是他们的习惯也是俗成的约定。 一有事上车就能立刻走,司机甚至不会熄火。 杨豪扛了一把步枪,但他依旧没有自己上前观察,而是给离自己的最近的人使了一个眼色,那人先一步走到陈杰身边,用枪托狠狠朝着透明墙砸过去。 “砰”地一声,枪托碎裂,枪身也随着枪托一起碎裂,然后像刚刚的子弹消失无踪。 “原来是这样。”杨豪眯起眼睛。 轻柔的触碰“这道墙”它就只是一道墙,但只要使用暴力,这就是可以绞杀一切的武器。 “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人。”陈杰哆哆嗦嗦地爬起来,他顾不上害怕,也似乎毫不在意刚刚这些人还在推他去死,他脸上挤出一个格外难看的笑容,小心翼翼地说。 陈杰背对着超市,他的话刚落音就看到杨豪瞪大了双眼,好像看到了什么不敢置信的东西,或者怪物,陈杰的身体也僵硬了。 他缓缓转过头,没有看到怪物,但他看到的比怪物还可怕。 是一个女人—— 她没有带面罩,甚至没有把自己全部包裹起来。 她穿着短袖短裤,扎着一个高马尾,哪怕是在夜里,就着超市里的光也可以看出她的皮肤白皙细腻。 他们从没见过这样的皮肤。 哪怕是赵老大身边的女人,享受着基地最好的一切,也依旧皮肤粗糙发黄。 这个女人身上唯一符合这里的,就是她脸上的那道伤疤。 可就连那道疤都不同寻常,至少不像他们的伤疤一样狰狞。 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一动不动,他们看着这个女人,好像她不是人,而是天外来客。 ——直到女人打破了沉默。 明明相距这么远,但他们能清晰的听见女人的声音。 她说:“这里有你们想要的东西。” “叫你们的老大亲自过来。” 她微笑道:“无论是水还是食物,我们都有。” 说完后,女人转身走上了台阶,玻璃门打开,又很快关上。 她没有给他们反应和问话的时间机会。 过了好几分钟,才终于有人找回了自己的嘴巴舌头,那人小声说:“我不会在做梦吧?” “不对,就算是做梦,这个梦也太离谱了。”有人去掐自己的脸,疼得龇牙咧嘴。 即便在最美好的梦里,他们也梦不到这样的女人,他们根本没在现实中见过! 杨豪也回过神来,他立刻说:“回去!现在就往回赶!” 他要把看到的一切都告诉老大! 对眼见的一切他无法理解,但就算不能把这里打下来,也可以先和他们做交易。 等他们把这个地方摸透了…… 杨豪舔了舔干燥起皮的嘴唇,眼底压抑着兴奋贪婪的光,他第一个坐回了车上,大喊道:“回去!” 司机立刻发动车子,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 其他人也大吼着爬上自己的车。 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站在大门口的叶舟看着他们飞车离开。 店里的员工都站在门口,他们亲眼看到这群人甚至没有交涉就直接开枪,也看到他们怎么逼迫跟自己同行的人去接触防护罩。 “我感觉……有点恐怖。”草儿小声说。 去了那么多位面,像这样毫不犹豫开枪的少之又少。 不是因为别的位面都是好人,而是但凡有点脑子的,都知道要先摸清情况。 但这群人根本不在乎,这只能证明他们已经习惯了杀戮,习惯了先开枪。 “他们的老大来了,我们要放他们进来吗?”莎拉仰着头问叶舟。 她补充道:“我们要怎么进去?” 只要他们离开防护罩,对方一定会攻击他们,不管他们之前表现的怎么样,本质上他们就是杀戮机器,是强盗土匪。 叶舟:“总能想到办法。” 因为知道自己不会死在这个位面,所以叶舟并不慌张。 “哪怕是野兽也知道趋利避害。”叶舟说,“你们去休息吧,看他们什么时候过来。” 叶舟先一步回到了休息室。 他现在就想直接闯进基地里去把邹鸣带出来。 但理智告诉他不行。 为了把这些人引出来,叶舟只能先回到降落的地方,把超市和雇员带来这里,在确定基地里的人能看到的距离放出信号弹。 如果没有超市和防护罩,光凭叶舟和陈舒他们几个人,根本没有资本和基地里的人谈条件和交易。 他要先保证自己和雇员的安全,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叶舟打开电脑,他要继续看有什么能给他们的安全再次加码的东西,至少要保证明天面谈的时候,即便打开防护罩对方也伤不了他们。 他们不可能永远躲在防护罩后头。 那样的话他也永远不可能见到邹鸣。 · 连夜赶回基地,杨豪让司机把油门踩到底,终于在天亮之前爬上了高楼。 杨豪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守门的人看到杨豪立刻低头:“杨哥,老大已经睡了。” 杨豪兴奋劲还没过,他眼底布满血丝,语气却跟打了鸡血一样激动:“我要见老大,现在。” 第242节 守门人皱着眉:“老大睡了,你现在把他叫起来,如果没什么重要的事,你想好自己的下场。” 杨豪:“你去叫吧,我知道。” 守门人这才招呼来一个蹲坐在旁边的男孩:“阿许,你进去。” 男孩打了个哆嗦,他看看守门人,又看看凶神恶煞的杨豪,缩着脖子把门打开一个缝进去了。 过了十多分钟,男孩才从里面出来,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多了一个掌印。 “进去吧。”男孩低着头,怕自己一抬头就让对方看到自己眼中的怨恨,“老大起来了。” 杨豪也没在意这个男孩,他推开门走了进去,双手紧握成拳,脚步都变得跳跃。 “老大。”杨豪看到坐在沙发上,只穿着一件浴袍的男人后立刻弯下了腰,“我们有发现。” 赵老大背对着杨豪,透过落地窗看着夜里的基地。 夜里的基地没什么好看的,只有贫民窟有亮起的火光。 电力不足,整个基地只有这栋楼日夜都有电,贫民窟靠的是火把。 但也只有有“客人”的时候,他们才舍得点。 “你的发现最好有价值。”赵老大笑了笑,“不然你这个点把我叫起来,应该知道后果。” 杨豪屏息:“我们没有发现其它基地的人。” 赵老大放下手里的酒杯,杯底落在桌上,发出一声脆响。 但这一次杨豪并不害怕,他兴奋地说:“我们发现了一个新基地。” 赵老大终于转过头看向了杨豪。 杨豪微微抬头:“他们说他们有水有粮。” “只是要老大你亲自去谈。” 第174章 清晨,太阳刚刚升起,基地里的人陆续从屋里出来,这是他们一天中难得可以外出活动的时间,但即便如此,他们也不敢走远,只能在周围走一走。 贫民窟的人却没有这么悠闲,他们忙碌了一个晚上,现在正是处理“脏污”的时候。 勉强算是壮实的男人把已经不能再用的“商品”拖出基地,随意挖了个坑,“商品”的手甚至还露在外头,他就已经头也不回的走了。 铁皮屋内,年幼的男孩从地上爬起来,他头发凌乱,衣服也遮蔽不了全部身体。 他的脸上全是黑灰,没人能看清他的脸,可他爬起来的第一件事不是擦脸,而是再次往脸上抹了一层灰,这里没有镜子,他只能尽力给自己的脸全部抹上,不露出一寸干净的皮肤。 男孩推开铁皮屋摇摇欲坠的木门,小心翼翼的弯着腰,力图不被任何人注意到。 行色匆匆的人们也确实没有注意这个瘦成一把骨头还顶着一张脏脸的小崽子,他们忙着收拾这个夜晚的“销金窟”。 昨天被放出笼子的货物又被关了回去,男孩从笼子旁边的走过,却一眼也没有看笼子里的货物,货物们也没有看他,明明耳边都是脚步声,却又像是静悄悄的。 安静的能像是能听到别人的喘息声。 男孩走进一个小屋子里,他的手紧握成拳,直到走到柜子跟前,才踮起脚把手举高,再把手掌摊开。 他的手里有块破损的手表,外面的玻璃罩已经有了蛛网般的裂纹,但里面的指针还在顽强转动。 坐在柜台后的男人从他手里接过表,仔细看了看,也没有问这块表的来源,面无表情的从柜台下拿起一个水瓶,男孩的眼睛变亮了许多,眨也不眨的盯着水瓶。 男人像往常一样,把瓶盖拧开,倒了一瓶盖的水,然后不耐烦的递给男孩。 男孩没有犹豫的一口饮尽,把瓶盖还回去后男孩就出去了。 解决了水,他还要解决食物。 他去了另一个屋子,这次他没有可交换的东西,刚进屋子,就有人给了他一个木盒,木盒里是乳白色的膏状物,不需要任何人吩咐,男孩轻车熟路的走出屋子,走到笼子旁边。 手上蘸取了软膏后,男孩的手臂穿过铁笼的缝隙,把软膏涂在“货物”的伤口上。 只有他这个年纪的孩子,能把手探进这么细的缝隙里。 这些“货物”的主人从没有把这些货物在白天放出来过。 以前放过,但跑了两个,虽然知道那两个跑出去也是死,但主人觉得自己亏了,于是再也放过,他宁愿货物死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也不愿意让他们死在他看不到的地方。 男孩给第六个货物涂药的时候突然被一只骷髅般的手拽住了手腕。 “杀了我……”“货物”无神的眼睛看着他,“杀了我……” 男孩面无表情的收回了自己的手,对方早就没有力气了,他轻轻一抽就能抽回来。 即便被男孩抽出了手,“货物”依旧不断呢喃,直到声音越来越小。 干完活,男孩回了那个屋子,这次他得到了一颗只有小孩拳头大的土豆。 生的,但男孩没有选择的余地,他把土豆在衣服上擦了擦,也不去皮,土豆上还带着没擦干净的泥沙,就这么凑到嘴边,狼吞虎咽地吃下去。 就在男孩要走出屋子的时候,基地里忽然传来了喧闹声。 有人在呐喊,有人在欢呼,声音在此时安静的基地里震耳欲聋。 男孩低着头,他并不好奇发生了什么,但依旧下意识的朝基地的出口看去。 贫民窟就位于基地的最外围,离出口最近,一旦有危险来临,贫民窟就是第一道人肉防线。 男孩记得以前就发生过这样的事,贫民窟的管理者们在第一时间把“货物”们放出去,那些以为自己终于得到自由,不用再受折磨的人们朝外奔去,挡在入侵者面前,用生命为身后的人争取了时间。 他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丧失了所有同情心和同理心,唯有活下去三个字成了他的执念。 男孩看着那辆只有基地老大能坐的车缓缓开出来,他只能看到一个人影,但这并不妨碍他那双漆黑的眼睛死盯着车上的那个人。 只有坐上那个位子,他才能活下去。 像个人一样的活下去。 否则他和那些货物没有什么分别,永远任人宰割,关住“货物”的事笼子,但这个基地又何尝不是笼子,关住了他们这些没有戴上镣铐的人。 男孩目不转睛的看着那辆车和车队驶出基地。 “看什么呢?”挂着一块破布的女人摇摇晃晃地从小巷子里走出来,她揉了把乱成鸡窝的头发,从胸口掏出一块不知道被嚼过多少次的口香糖,塞进嘴里以后她嬉笑着说,“挣到吃的了吗?” 男孩点点头,女人蹲下去,她的脖子和手臂上都是青紫的淤伤,但她似乎对这些伤毫无感觉,她四肢细瘦,伸出的手臂像是骨头上贴着一层皮,她摸了摸男孩的头:“昨晚有收获吧?” “你的给你了。”男孩警惕地说。 女人重新站起来,她锤了锤自己的腰:“我不是找你要东西。” 她眯着眼睛,忽然想到了什么,语气平淡道:“这么活着也不像活着。” “但我们又舍不得死。”女人低头看着这个小崽子,突然问道,“要不你搬来和我住吧,张梦都死了两年了,你认我当妈,咱们当一家人。” 男孩没说话,他只是摇头。 女人也不强求,她没有再说话,而是摇摇晃晃的走回“家”。 她曾经也是有人罩着的,所以没有成为货物,又因为一张脸还算好看,所以拥有了一间自己的小屋子,她是贫民窟里幸运的那一批人,但也仅仅是在贫民窟幸运。 男孩没有再看女人,他又觉得渴了,一颗土豆也填饱不了他的肚子,他继续弯着腰,去寻找自己能干的活。 他不想和那些人一样还没来得及长大就掩埋在黄沙当中。 · 所有人都全副武装,为了震慑住对方,叶舟斥巨资购买了全套的外骨骼装备。 虽然很重,但这套装备配着头盔,不仅可以挡住子弹,还能让一拳打碎一个成年人的头骨。 并且它很帅,漆黑的外观,泛着金属应有的光,被外骨骼包裹起来虽然热,但只要里面穿着调节套装就还能接受。 叶舟自己也穿了一套,他走动的时候都感觉自己踩在云端,脚下没有实感,却又格外稳当。 “来了人了。”站在门口的陈舒转头朝里面的人喊道。 正在调整外骨骼的叶舟站起来,他自己选的是轻型外骨骼,只有胸腹被完全遮挡,小臂和小腿有外骨骼包裹,这更便于行动,就算受伤也不会是致命伤。 有周远鹤和他昨晚咬牙买的急救仪器在,叶舟除了担心自己被子弹击中可能会痛以外,并不担心生命危险。 陈舒看叶舟似乎想出去,连忙说:“我先出去吧。” “老板就得最后出来。”陈舒小声在叶舟身边说,“不然他们不会把你当回事。” 手底下没人才会亲自出去打交道。 叶舟:“那你小心点。” 陈舒笑道:“我又不会离开防护罩的保护范围。” 陈舒走出了超市,叶舟之所以同意让她先出去,也是因为陈舒现在是超市里气质上最有震慑力的人,她身上有浓重的军人气质,除此以外,多年在不同位面打拼,还多了一点亡命徒的无惧无畏。 如果是叶舟拿枪指着人,百分之八十的人不会相信叶舟敢开枪。 但换成陈舒,绝对没人会怀疑她敢不敢开枪。 陈舒一出门就看到了挺满超市门口的车,在防护罩里阳光并不伤人,温度也适宜,大概在这片大地上,只有这个地方适合人类生存。 她一只手夹着头盔,走到了距离防护罩边缘一米的地方。 黑压压的人群就在她面前,一双双阴鸷凶狠地眼睛紧盯着她,陈舒不仅没有紧张恐惧,反而嘴角勾起笑容,语气轻松地问:“你们老大呢?在哪儿?” 一个男人从车顶跳下来,他一脸桀骜地走到陈舒面前,声音粗粝:“在这儿。” 陈舒知道这里的老大长什么样,虽然没亲眼见过,但邹鸣告诉过她。 于是她在目光在人群中扫视,落在了一个坐在车头的男人身上:“赵庆?” 赵庆的脸色变了,从看戏的神情变得严肃,他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 他已经有许多年没有从别人听到自己的名字了。 所有人都叫他老大,偶尔会带一个赵字,但没人敢直呼他的真名。 陡然被人叫出全名,他竟然有片刻茫然——原来他叫这个名字。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赵庆走到陈舒面前,他粗暴的推开刚刚“冒充”他的属下,双手环胸,抬高下巴,想要“居高临下”的去看陈舒。 结果—— 陈舒太高了,不管他做出什么姿势,都得仰视陈舒。 第243节 赵庆的脸色变差,他因有许多年没有仰视过别人,比他高的,在他面前也得把腰弯下,把头低下来,他能俯视任何人,不会因为身高,而是因为他的地位。 只是眼前这个女人,并不在乎他的地位。 陈舒没有正面回答赵庆的问题,而是反问:“赵老大现在应该缺不少东西吧?水?食物?布料衣服?盐?调味品?” 陈舒一边说一边观察赵庆的表情。 但她什么的没看出来,赵庆的脸上没有表情,也没有任何肢体动作。 于是陈舒没有再试探,她说:“这些东西我们都有。” “现在看你是想和我们做交易,彼此都好。还是不做交易,直接交火。” 陈舒心里很清楚叶舟要什么。 叶舟想要走进赵庆的基地,而不是直接朝赵庆的基地开火。 既然这样,他们就不能跟赵庆撕破脸,必须让赵庆明白,留着他们,跟他们合作,比和他们开战的好处大得多。 赵庆:“那你要先告诉我,这道墙是什么东西。” “你身上穿的又是什么东西。” 活到这个年纪,赵庆也不是傻子,他看得出对方并不想和他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下意识的认为,是对方在忌惮他的战斗力,又或者是确实要和他们做生意。 清楚对方不会和他开战,他才会亲自来跑这一趟。 陈舒笑了笑:“你不用知道,你只需要知道,我现在张开手就能捏碎你的头骨。” 赵庆神色不变,让人看不出他是相信还是不相信,但他很快说:“你们提供的东西怎么保证安全?” 投毒在各个基地间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大基地蚕小基地,这是所有人心照不宣的“默契”。 小基地唯一的活路,就是被并入大基地,然后像奶牛一样吃草挤奶,甚至还不如奶牛,因为他们吃的不是草,是沙。 但也不是没有小基地反抗过,正面打不过,资源消耗拼不过,那就投毒。 以小博大并不是没有成功过,现在这一片地方唯一有水井的大基地,就是小基地在投毒成功后占领的。 大基地里的两万人一夜之间只剩下不到两千人,其中多数是拿不起武器的老弱病残。 小基地的推进根本没有受到任何阻挠。 赵庆得知这件事时也和所有大基地的领头人一样震惊,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蚕食的小基地没有对他们投毒,不是因为小基地里的人都是大善人,而是他们没有能力找到巨量的毒药。 是他们运气好,而不是对方好欺负。 而对方要朝他们投毒也并不困难,大基地多数都很自大,有枪有人有资源,根本不会把连武器都没有几样的小基地放在眼里,对他们来说,小基地就是一条可以随时鞭挞的狗,怎么可能反咬一口? 于是赵庆迅速做出了反应,他带着人把所有属于他的小基地打了一遍。 年轻女人带回基地,年轻男人就地杀死,至于老弱病残,那就留在小基地里,反正他们把物资和食物带走后,这群人很快就会渴死。 看着眼前这个奇怪的女人,赵庆面色平静的等待着她的回答。 但陈舒没有被赵庆牵着鼻子走,她嗤笑道:“赵老大,我叫你一声老大,可不代表我是你的属下,我们只负责提供商品,至于有没有毒,怎么验毒,这是你们的事。” “你可以不相信我,也可以不跟我们做交易,看你自己怎么选。” 陈舒:“你们可以好好讨论,等你们讨论出结果了,再让我出来吧。” 说完,陈舒不给赵庆反应回答的时间,穿着外骨骼,却看起来十分轻松的走上了台阶,走进大门。 第一次被这么甩在原地的赵庆几秒都没回过神,直到玻璃大门在他眼前关上,他才猛然踹了脚地上的黄沙。 “老大。”赵庆的左右手围过来,三人站在最前方。 鼻尖有颗痦子的男人低着头说:“老大,我觉得能换。” 另一个人也说:“现在摸不清他们的底细,而且我们确实缺物资。” 赵庆却不发一言。 左右手互相看看,他们没有选择再劝下去,而是安静的等待着赵庆做出决断。 不知道过了多久,赵庆才抿着唇说:“不对劲。” 赵庆慢慢踱步,没人敢打扰他,他走了十多分钟才重新回到刚刚的位子上。 “他们为什么要和我们做生意?”赵庆问。 “我们缺他们能卖的,他们缺我们能卖的。”痦子男说。 赵庆给了他的脑袋一巴掌:“说的都是什么废话!” 痦子男闭嘴了,赵庆:“他们有水有粮,甚至还有布料和盐,我们能拿出什么?” 他们根本没有足够交换这些东西的“货物”,就连人,现在都不多了。 换这些东西也不可能拿歪瓜裂枣来凑合,更何况这个地方连女人都那么高大,可见从小就没饿过肚子。 “我们手里有他们想要的东西。”赵庆终于想清楚了。 另外两个人一脸迷茫,这不是和之前痦子男说的没区别吗? 赵庆对这两个蠢货有些厌烦,他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选的左右手都是只管暴力入侵和维稳的傻子,但有时候,他也想撬开他们的头盖骨,看看他们究竟有没有脑子。 “交易是掩护。”赵庆说,“他们想要的是我们基地里某个人或者某个货物。” “但他们知道我们不会给,又或者他们只知道有那样东西,却不知道那样东西是什么。” 赵庆看向两人,两人一脸痴呆。 “老大,那我们答不答应?” 赵庆从兜里拿出一根烟,点燃以后深吸了一口:“答应,为什么不答应?” “只要那样东西在我们手里,他们就得一直对我们低头。” 赵庆笑了笑:“东西我们当然要,到时候带几个人来验毒。” “至于货款……” 赵庆吐出一个烟圈:“我们不给,他们能怎么样?” 赵庆说完以后挑眉看向自己的两个属下。 说完了这么久,两个属下依旧是两张痴呆脸。 赵庆偏过头,恨不得一脚把他们俩踹死。 他看向不远处的超市,下意识的舔了舔后槽牙。 第175章 叶舟料想到了赵庆很快会接受。 他其实没从邹鸣口中得到太多赵庆的消息。 但有一点他猜得出来——赵庆不是个蠢货。 他或许好大喜功,或许对权力有病态的痴迷,但他脑子很清醒。 邹鸣曾经告诉过他,赵庆统治基地靠的是脑子,靠的是压榨底层人,笼络各方势力。 毕竟纯看武力,赵庆估计连武妻都打不过。 现在超市里的雇员,出去不说以一当十,打两个绝没问题。 没有活干的时候,人人都在锻炼,就连老人都学会了一点格斗技巧,不过叶舟并不希望老人们能用上这些技巧。 很快,赵庆那边就列好了清单,他们要一百吨水,一百吨盐和一百吨布料。 都是一百吨。 叶舟拿着这个根本算不上清单的清单,脸色越来越黑。 “他们还等在外面?”叶舟放下那张薄薄的纸,转头问陈舒。 陈舒点头:“还在。” 她忍不住说:“他们也太蹬鼻子上脸了。” 叶舟摇了摇头:“这么整齐的数字,只是在试探我们。” “你去吧。”叶舟叮嘱道,“告诉他们,这些东西我们能提供,他们能拿什么来交易?” 叶舟:“无论他们说什么,你这次都不能点头。” 陈舒愣了愣:“完全不松口?” 叶舟摇头:“不松,然后我们就不用再出去了。” “好。”陈舒出去了。 叶舟没有打算和赵庆直接面对面,只要他不出现在赵庆面前,就能给赵庆无限的幻想空间,可他一旦出现,以赵庆那种的眼光,估计很快就能看出他的虚实。 最好不要面对面,不要直接对话。 叶舟叹了口气,他现在都想直接闯进基地,把邹鸣“偷”出来。 但摆在眼前的困难是,这个基地只能出不能进,要不是他用信号弹把人引出来,估计再等两年,他也进不去这个基地。 轰平简单,把邹鸣一起轰死了怎么办? 这次陈舒没了好脾气,不再对赵庆笑脸相对,她冷着一张脸,活像赵庆欠了她百八十万,她把清单扬了扬,语气不善地说:“赵老大是在耍我们玩吗?” “全都是一百吨。” “而且从始至终没有提你们能付出什么。”陈舒,“我们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做慈善的。” “要想做慈善也不会选你们基地是不是?” 陈舒把清单团成一团,轻蔑地扔到了赵庆脚下,看起来格外欠打,她扬着下巴,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本身就比她矮半个头的赵庆:“到底要什么,又能付什么,你们商量好了再来,不然我们可以换个人交易。” “我想缺水缺粮的,不止你们一个基地吧?” 陈舒看着赵庆的脸色,她都说得这么难听了,赵庆身后的人都面露怒容,只有赵庆依旧平静,他笑着说:“我觉得我们付什么,应该是你们来提。” 赵庆:“我们有的东西,到现在为止只剩下人了。” 第244节 “要什么人,哪些人,你们报出来。” 赵庆笑眯眯地说:“你们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 他说话不快不慢,眼睛却一直紧盯着陈舒的脸,陈舒脸上只要有一点表情,他就能靠那细微的表情抽丝剥茧出对方是不是和自己预料的一样。 但陈舒没有表情,她直接麻了。 可她还有理智,记得自己的任务,面无表情的退后转身,动作自然的回到了超市里。 把赵庆刚刚的话转达给叶舟后,叶舟也沉默了很长时间,他靠在沙发上,有些疲惫的闭上眼睛:“他看出来了。” 看出来他们的目的不是做生意,而是找人。 如果叶舟真的敢给他一份名单,他立刻就能把邹鸣抓起来,用邹鸣来跟他无本买卖。 到时候叶舟真的就是血包。 “不管他们。”叶舟重新睁开眼睛,“他们现在的物资估计用不了多久,邹鸣有没有跟你说过他们之前在和哪个基地做交易?我们直接找过去。” 陈舒跟不上叶舟的跳跃性思维,但她还是说:“知道,邹鸣还给我画过地图,附近的几个基地我都知道。” 叶舟点头:“得去一趟,东西卖给他们,他们想从我们这儿买,就不能再跟赵庆交易。” “把赵庆的后路全部切断,到时候就是我们的一言堂了。” 叶舟坐正,他双手交叉,下巴虚虚地放在手上:“让他们走吧。” 至于怎么让他们走,陈舒自有办法,外面的子弹不能击穿防护罩,但里面的子弹却可以打中外面的人。 花了半个小时,赵庆一行人就被赶走了。 陈舒打中了三个人的小腿,她专门用了口径小的子弹,杀不死人,只要及时治疗,腿都不会瘸,就算不治,最多也就是子弹和肉长到一起,也不影响走路和生活。 但这次陈舒终于在赵庆脸上看到了意料之外的表情。 这一片连山丘都没有,没有可以藏人的地方,陈舒一直举着望远镜,看着他们消失在天边才放下举着望远镜的手。 他们估计是回去商量对策去了。 一块肥肉就在眼前,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很快叶舟就带着人去了另一个基地,这个基地比赵庆的更大,不过不再是一串数字,人家是有名字的,就是这个名字有点大,甚至让人觉得过于中二——“鸿天”。 叶舟觉得这个名字和自己的隆盛有异曲同工之妙。 过去的时候叶舟买了十几辆可以在沙地行驶的车,而且是房车,不管车外路况再复杂,车里都异常平稳,不仅能吹看电视,行驶路上还能用电磁炉做饭。 刚来的时候太急,竟然忘了还能开车,还是看到赵庆他们开车过来,叶舟才记起来要买。 现在叶舟花钱如流水,一分钱进帐都没看到。 但叶舟已经麻木了,他现在看钱都不是钱,而是数字。 数字的增加和减少已经不能触动他的情绪。 在鸿天基地,叶舟花了接近半个月时间才跟他们达成了合作,因为没有可忌讳的,所以叶舟要价非常高,鸿天基地的老大是个壮硕的中年人,有一堆忠实拥趸,但鸿天的情况没有比276基地好上多少。 依旧有贫民窟,依旧有衣不蔽体只能出卖自己获取一点点资源的底层人。 就连笼子里的“货物”都一样。 在这个工业极不发达,甚至可以说没有工业的地方,一切都要从“人”身上获得,不管是生产还是娱乐,那部分被“牺牲”的人,反而是维持秩序最重要的“东西”。 叶舟能够理解,但他不能接受这种做法。 人变成了取乐和解压的工具,那这个社会,还能算是人的社会吗? 但叶舟也很清楚,他改变不了这里的情况,他不可能自己去建一个基地,他可以,但不能,因为这个基地只能靠他从系统里买来的物资过日子,这里地方没有任何可供生产的资源。 看这个地质,估计什么矿都不可能找出来。 盐大约是有的,只要有海,应该就还能有盐,但海水也很可能受到了污染,否则这里也不会退变成这个模样。 对这个位面,叶舟能做的只有尽早挣够离开这里的钱。 他也终于知道为什么邹鸣口中,自己只是留给了他足够的物资,而没有给他一个更好的环境了。 毕竟在别的位面,哪怕再穷,只要有土地有劳动力,就能立刻开始良性循环,分店只是锦上添花,那里的人并不需要他养着,即便没有分店,他们也能活下去。 但在这里,除非他愿意养着一个基地的人,否则他根本不能给邹鸣提供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 他甚至不能杀了赵庆,杀了赵庆以后,下一个基地老大会是什么样的? 叶舟头一次真正的只想着做生意。 他并不过分高估自己的能力。 鸿天基地拿出来的货币是布料,他们在叶舟手里买了几百吨水,还买了两吨盐。 他们只要这两样,别的看都不看。 只有他们的老大换了一些烟和调味品。 交换的过程也不容易,两边几次擦枪走火,差点打起来。 所有人的精神高度紧绷,都认为对方是亡命徒,肯定会对自己动手。 交易结束的时候,叶舟和鸿天的老大几乎一致的松了口气。 鸿天的老大有点结巴,所以说话的速度很慢,货物互相交付结束后,他才问叶舟:“276那边,跟你有仇?” 叶舟没有否认:“我不在乎你卖给他们什么,但不能卖水。” 鸿天的井已经有两口都打不出水了,总共六口井,另外四口的水位也下降了许多。 好在鸿天有自己的水库,虽然是死水,但在过滤后仍然可以存放很久,有了叶舟卖给他们的几百吨水,至少段时间内不用担心用水困难,也有时间再尝试打新的井。 水是生命之源,赵庆在这边买不到,他就只能来求自己了。 到时候赵庆就再没有和他讨价还价,甚至试探他的余地。 叶舟冲鸿天基地的老大笑了笑:“如果让我知道你卖了水给赵庆……” 剩下的话他没有说出口。 鸿天基地的老大没有觉得自己被冒犯,他只是说:“赵庆这次要倒霉了。” 语气听起来挺同情的,但上勾的嘴角让人一看就知道他在幸灾乐祸。 现在,叶舟只需要等着赵庆来找自己。 很快,他就能见到邹鸣了。 第176章 “不卖?!”高楼顶层突然传出一声爆呵。 十几个壮汉低着头,他们眼观鼻鼻观心,都当自己是哑巴。 只有赵庆站起来,他气得脸色涨红,话也不知道怎么说了,喘了几口粗气之后才愤恨地踹了一脚最近的人,踹完后他才平复下来,眼里的血丝也逐渐褪去。 很快,赵庆又恢复了平静沉稳的模样。 “不对,一定有什么原因。”赵庆很快想到了那个名为超市的基地。 距离战争已经过去了三百多年,书籍大多已经毁坏了,只有一些基地还会保留过去人类文明的成果,所以赵庆并不知道超市是什么。 超级市场这个东西,甚至这个概念,都已经消失了。 赵庆认为隆庆超市就是那个奇特基地的名字,他面无表情地说:“准备准备吧,再跑一趟。” 他以为对方的把柄被自己捏在手上就能高枕无忧,但没想到对方没有来找他低头,更没有让利,对方直接把他的后路切了。 问题是赵庆虽然知道对方可能这么做,但对此毫无办法,鸿天基地和他只是买卖关系,两边没有什么深情厚谊,他很清楚,就算他拿出所有诚意,鸿天那边也绝对不会答应不跟隆盛做生意。 毕竟水和盐,人要活下去就缺不了这两样。 鸿天就算不缺水,但怎么可能不缺盐,哪怕他们连盐都不缺,食物和布料总是缺的。 无论哪一样,都是赵庆无法提供给他们的,赵庆现在能给的,除了人就是人。 但哪怕是人,276自己都不够用了,更别提换出去。 说到底,还是资源不足,没有资源,别人就不会把他当回事,276是打不过的鸿天的,鸿天里的半大小子都能人人配一杆枪,276没这个条件。 赵庆知道自己此时该低头了,但他也并没有觉得自己输了,短暂的气愤过后,赵庆找来两个头脑还算灵活的下属,把其他人赶出去后就和他们商量起来。 既然已经确定了低头,那就要确保自己能利益最大化。 “现在还不知道他们要的到底是哪个人,但应该不是女人就是孩子。”赵庆坐在沙发上,其他两个人站着,赵庆继续说,“我们现在能跟他们交易的就是人,但什么人,哪些人,这些要挑一挑,最好能把他们要的人最后送过去。” 他要拿到了全部好处再让对方得偿所愿。 这样对方有了面子,他得了里子,虽然这样还是有点亏,但总体来说是赚的。 另外两个人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们先看了赵庆的脸色,看出赵庆现在还算好说话以后才说:“其实我觉得不用送人过去。” 赵庆一愣,挑眉看向说话的人。 这个人算不上是他的心腹,但也有点小聪明,之前和其它几个基地打交道这人都在。 作为一个领导者,赵庆希望自己手下做事的人越多越好,但分权的人越少越好。 所以他的心腹里基本没有聪明人,能挑出这两个都是赵庆矮子堆里拔高个。 他并没有把自己看成狼群头狼,而是把自己当做牧民,基地里的大多数都是他养着的羊,下属就是他的犬,狼群中总有狼敢于挑战头狼,但狗是不能噬主的。 “你继续说。”赵庆点点头。 那人咽了口唾沫,谨慎地看着赵庆,只要赵庆的脸色一有不对他就会立刻闭嘴。 “人在基地里才最好。” 这个道理赵庆清楚,于是那人继续说:“最好能一直在基地里,这样我们才能在跟隆盛做交易有主动权,把人送过去,以后就难说了,但只要做生意,就肯定得把人送过去,就算不是今年,明年也肯定要送。” “到后年,我们手里就没有资本了。” “而且他们有水有粮,肯定也有武器,老大,我们现在枪不够,子弹也不够,鸿天那边一直不愿意卖武器给我们。” “更何况我们不知道他们要的人究竟是谁,如果我们猜错了,第一批就把人送了过去,那之后……” 他们的武器一直靠的是掠夺,但周边已经抢无可抢,再想补充,就得做好孤掷一注的准备,去跟大基地拼个你死我活了。 第245节 但哪怕赢了,长远来看也不是好事,因为他们不生产,不生产就是竭泽而渔,池子里的鱼总有吃完的一天,那接下来呢? 这个道理基地里有脑子的人都知道,但以前没人敢说,连赵庆自己都不敢说。 刀一直悬在头上,随时都可能落下来,可只要不说,不去看,就能粉饰太平,日子还能过下去。 他在极力的营造一个良性发展的假象,就是担心基地里的各方势力一旦因恐惧开始动作,后果就不可预估,他们很可能瓜分276,然后带着自己的人和物资投奔别的大基地。 赵庆没有打断他,反而看了他一眼让他继续说下去。 “我觉得要不然这样。”年轻男人小心翼翼地说,“让他们到基地里来做生意,他们想要的人他们也能自己接触,接济,但不能带走。” “就算真的要带走,我们也能要一笔大的。” “在我们眼皮子底下,他们就算想把人抢也不容易。” “这么做有风险,但长远来看,是比给他们人更划算的。”年轻男人陈述完利弊就闭上了嘴。 赵庆没有说话,他在沉思。 两个选择都有风险,看起来前者的风险要小一些,但收获也很有限。 但后者的风险大,可收获也大,现在就看他敢不敢冒险了。 两个人年轻人也不劝,过了半个小时,赵庆才站起来:“走吧,今天就过去。” 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就不会再改了。 一群人再次浩浩荡荡的离开了基地。 这个时候夜生活还没开始,贫民窟的人还在熟睡,但也有人拿着木棍,一家家的敲门——他们是来收保护费的。 付不起就得被带走,贫民窟没有老人,老人都死了。 年轻男女可以去做苦力或者关进笼子里,小孩则可以贩卖器官。 每天都有人被带走,每天城外的黄沙里都会多一具没有姓名的尸体。 但他们的生死无人在意,黄沙一吹,就能掩埋一个人存在的所有痕迹。 · 和叶舟料想的一样,在鸿天基地拒绝再卖水和盐以后,赵庆还是只能转头再来找他。 只是这一次赵庆的态度诚恳了许多,他提出建议以后还说:“你们不用担心我们做什么,毕竟是要长久合作的,闹翻了对我们也没什么好处。” 他已经打听到鸿天基地在隆盛这边买了几百吨水。 还是来的路上属下告诉他的,当时他就差点从车里掉出去。 几百吨! 这能买多少人! 不不不,能买多少枪,多少子弹。 他甚至不敢细想,越是细想,就越是后悔。 毕竟那些水原本应该是他的! 但现在也不晚,赵庆安慰着自己,但有了前面的事,他的语气就不由自主的急切起来:“你们如果要住进去,我来安排房子,不住进去,我也能让把城外的地给你们整一整。” 他做出了让步,然后十分体贴地说:“你们要是担心有危险……” 赵庆顿了顿,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做下这个保证,毕竟他是不可能和叶舟他们同吃同住的,但如果不是他,换一个人,估计对方不会相信。 但还没等他想出下一句要说什么,就听见一道男声—— “危险倒不担心。” 赵庆朝陈舒身后看去,一个穿着白色短袖的年轻人从里头走了出来,他很年轻,年轻得过了分,这个年轻指的不是年龄,而是皮肤,他的皮肤细腻,虽然算不上雪白,但要是站在赵庆这边的人堆里,简直能白到发光。 他留着短发,眉目漆黑,身高大约有一米八左右,但身材匀称修长,并不像个竹竿。 尤其是他露出的手臂,肌肉线条流畅,并不夸张,可这样的肌肉才是活的,不是为了追求块头大针对一个地方练。 赵庆这边就有人为了追求更大的肌肉,更夸张的震慑力给自己打针,最后打到感染,人都废了,自不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来。 他的声音很清朗,不带一点沙哑。 这样一个人,赵庆不敢有一点小看他,但凡没点能力,是养不出这样一身“白皮”。 哪怕是赵庆自己,也只是比属下白那么一点点,还白得十分有限。 赵庆看着对方轻松的走下台阶,但他紧抿着唇,如临大敌。 如果对方是个一看就老谋深算的人,他反而不会这么紧张。 “赵老大。”叶舟走到防护罩的最边上,陈舒看到叶舟过来后就退到了一边。 现在叶舟和赵庆面对面,叶舟微笑着说:“安全问题我不担心,我有这样的防护罩,你们也应该知道你们动不了我们,我们却可以动你们。” “但我们现在没动你,原因你也知道。”叶舟,“你是聪明人。” 赵庆想皱眉,他不需要思考,上位者的本能就占了上风,叶舟的话翻译到他的大脑中,就是叶舟在挑战他的威信和地位,因为叶舟说话的语气方式,完全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态度。 “你不用反驳我。”叶舟说,“我也不是来和你斗的,你当你的土皇帝,这和我没关系。” “我来做生意,并且到你的基地去也另有目的。” 叶舟点明了两边想要什么,继续说:“我们合作的好,对你对我,都有好处,合作不好,打起来了,我们的损失就不同了。” 他说话的时候,超市里的人都走了出来。 虽然人群里掺杂着老弱,但光是他们身上的装备就足够让人胆寒了。 简直像是用钢铁把人包了起来,但关节处一看就知道是能活动的,子弹能打穿他们身上的“盔甲”吗? 赵庆抿了抿唇,抿嘴问:“不知道你叫什么?” 叶舟:“叶舟,我们可以边走边聊,你可以上我的车。” 赵庆一开始没把叶舟嘴里的车当一回事——搞得像他没有车一样。 然后上了车以后,他认为自己确实没有车,顶多算一堆破铜烂铁。 在车上,赵庆吹着空调,手里拿着冰棍,哪怕叶舟就坐在对方,他也露出一副享受到极致的神情,就连陪着他上车的左右手,都不可避免的轻松了很多。 这些对叶舟来说司空见惯的东西,对赵庆来说就是可望而不可得的享受。 赵庆也想和叶舟打好关系,既然注定了要合作,关系好总比关系差来得强,他叹息道:“我们的汽油能让人发动就不错了,实在不可能供得起空调,我住的地方都没有。” 能源不够,空调这些东西早就没人用了,经过这么多年,就算还能找到空调也不能再运转。 更何况他们也没有修空调的人才。 叶舟微微点头,草儿从后面端了几碗冰粉过来,给每个人面前都放了一碗。 但只有叶舟那碗里放的水果最多,除了西瓜还有樱桃,连手打糍粑都有,淋了一层红糖浆,十分诱人。 “我能提供给你们的东西,你们也要知道怎么用。”叶舟,“不然有一天我不在这儿做生意了,你们靠什么活?还是抢吗?能永远抢下去?” 因为两个心腹都是守口如瓶的蠢货,加上叶舟又是外人,也不怕他传话出去,就算说出去也没人信,所以赵庆反而说了实话:“当然不行,但我不能变,我要是变了,马上就会有人把我反了。” “我不抢了,要改良土地,自己生产了,那些原本还能听我话的人,立刻就会反对我。”赵庆很清楚自己的情况,“就是因为他们不用干活,不用劳累就能享受,才会支持我。” “基地里的势力太复杂,不是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叶舟:“你就没有想过完全掌握这个基地?” 赵庆:“想过,但没有足够的武器,没有足够的人手,就是空想。” 他在暗示,但叶舟没有顺着他的话说下去,而是赞同道:“确实不容易。” “这样的车我能换一辆吗?”赵庆问道。 叶舟:“可以,但很贵。” 赵庆这才想起来“货币”:“你们这边需要我们用什么换?” 叶舟:“人,我们是不要的,你送人给我,我还要花地方花粮食养,这是赔本买卖。” 赵庆一愣,叶舟的说法跟他之前的猜测大相径庭,但也可能是叶舟在扰乱他的视线,所以他没有搭话。 叶舟:“你们基地里没有货币?” 赵庆摇头:“我们基地现在是以物易物,食物和水的价值最稳定,布料偶尔也可以充当货币,但不稳定,刚抢了别的基地的时候,布料值钱,时间长了就不值钱了。” 毕竟是在鸿天做过生意,叶舟知道系统兑换的价格。 叶舟:“你要买这辆车就要五百斤粮食,不能是没法入口的陈粮。” 这里的粮食兑换价格很高,叶舟报出这个数,自己还能挣两百斤的差价。 五百斤,赵庆衡量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出得起的。 毕竟是基地老大,再穷不能穷老大是不是? 五六个小时后,他们总算到了基地。 基地的大门早早打开,整个基地,只有大门最值钱,全用了铁,想要全部打开需要一边五个大汉一起推。 进了基地,叶舟也不再和赵庆说话,他皱眉看向窗外,目所能及全是衣不蔽体的底层人。 “我就不往里走。”叶舟一开口,武岩就立刻停下了车。 赵庆奇怪的看着他:“这里是贫民窟。” 叶舟:“我觉得我进了里面,大约也不会很喜欢里面的环境,这里对我来说里外都有一样,反正我也不会住你们的屋子,只会住在车里。” 赵庆想了想,觉得如果自己是叶舟,大约也是宁愿住在车里的。 于是他只能给叶舟指路,让叶舟把车队停到贫民窟旁边的空地上。 又花费了大半天时间,知道天色完全暗下来才安排好。 赵庆要去准备那五百斤粮食,还要把消息通知下去,让各方势力自己去找叶舟交易。 叶舟也走下了车。 毕竟要在这儿长期逗留,他不可能每次下车都戴着面罩,他要尽快适应这里的环境。 虽然他从邹鸣嘴里得知,自己和他是在白天相遇,但叶舟还是想去看看自己能不能找到邹鸣。 但他失望了,他站在贫民窟的边上,丧失了走进去的全部兴趣—— 就在不远处,有人在办事。 第246节 “今天先休息吧,明早起来找。”叶舟对陈舒他们说,“你们还是要轮班守夜,有情况先开枪,不用喊人,枪声足够把人喊起来了。” 叶舟对赵庆的话并没有全信,赵庆这样的人,眼里只有利益,没有契约。 进入276的第一个晚上,叶舟整夜未眠。 · 清晨,叶舟没有胃口吃早饭,他换上了一个干净的白衬衫,穿上了浅色牛仔裤,这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了,这个时候整个基地才刚刚陷入沉睡,贫民窟里的人正在打扫,或是搬运死于昨夜的“货物”出去掩埋。 陈舒手里捧着一杯热水:“估计要下午,快日落的时候这里的人才会出来。” 在此之前,他们只能等待了。 叶舟没说什么,他沉默的看着一切,感觉这里像是在表演一处荒诞的喜剧,把人形最邪恶的一面无限放大,毫不留情的展示给所有人看。 如果邹鸣没有遇到自己,他会遭遇什么呢? 或许他能从器官贩子手里逃脱,然后长大,但即便如此,他也不会过得幸福。 他最大的可能就是成为基地老大手下的一个打手。 甚至可能成为基地老大,但他能让这里变得更好吗?不会的,他可能会成为下一个赵老大。 资源的匮乏决定了大多数人是活不好的,他们只是维持基地运转的螺丝钉,还是不怎么重要的螺丝钉,随时都能被牺牲,被取代。 一个白天,叶舟都在没有出门见人。 赵庆那边的人找过来,也是陈舒出去告诉他们叶舟需要休息,明天再讨论生意上的事。 赵庆倒是没有怀疑陈舒在说谎,毕竟叶舟那么细皮嫩肉,暴露在车外,身体不舒服很正常。 而且他也不急在这一两天,关心了几句后就带人走了。 人到了他的地盘上,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到了太阳将落未落的时候,叶舟才走出房车,走进了贫民窟。 贫民窟很脏,是字面意思的脏,地上满是污垢,让叶舟走路的时候都要小心,唯恐自己踩上去。 毕竟这里最多的污垢,就是人的欲望。 至于是哪里的,叶舟甚至不愿意深想。 贫民窟的人很多,但他们都不敢靠近叶舟,不仅仅是因为叶舟的长相身材,更重要的是,叶舟身后跟着四个端着枪的年轻男女。 不过他们还是会站到一边观察叶舟。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贫民窟? 难道他不应该跟基地里的大人物待在一起吗? 他们就这么麻木的又好奇的看着叶舟,白天来贫民窟的上层人很少,只有到了夜晚,夜色掩盖了贫民窟的肮脏,火光营造了暧昧的氛围,上层人才愿意“屈尊降贵”,来贫民窟玩一玩。 过一把高高在上的,如同皇帝选妃般的瘾。 他的目光一直在寻觅,每看到一个小男孩,叶舟都会停下脚步仔细观察。 但看到了几个,叶舟都很快发现他们不是邹鸣。 直到他走到小沟旁边,这个小沟里没有水——整个基地都没水,小沟里全是垃圾。 叶舟原本只是想看看这个小沟里究竟是什么,刚走过去看了一眼,抬眼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张漆黑的小脸。 连五官都看不清楚。 但他心脏一紧,立刻站起来。 那是个瘦弱的孩子,就和大梁朝的难民差不多,他被高大的男人按在地上,双手却还在胡乱挣扎,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叫过一声。 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凶狠地盯着按住他的人。 哪怕谁都看得出来,他根本无力阻挡。 这就是邹鸣口中只值一块饼干的他。 第177章 其实叶舟想过小时候的邹鸣会是什么样。 邹鸣五官长得很好,他眼睛深邃,眉毛漆黑,鼻梁高挺,至少山根是比普通人挺的,但又不像外国人那么夸张,嘴唇看起来薄,实际上跟他的五官搭配起来正好。 有青年的俊美和成年人的英挺。 在叶舟的想象里,小时候的邹鸣,应该也长得很好看,可能是包子脸,大眼睛,小小的翘鼻,就是打扮成女孩应该也不违和。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邹鸣小时候竟然长成这个样子。 虽然还是大眼睛——但一看就知道是饿出来的,脸颊没肉,眼睛就显得突兀得大。 也没有包子脸,是细瘦的小脸,尖下巴,看不出一点长大后帅气英俊的样子,甚至称得上尖嘴猴腮。 人类对幼崽的审美几乎是统一的,圆脸大眼睛,如果不是塌鼻子就更好了,藕断一样白胖的胳膊和腿,走在路上的时候都能被一堆叔叔阿姨侧目,恨不得抱起来亲两口。 但像邹鸣这样的孩子,一双黑沉沉的大眼睛,配着小脸尖下巴,看起来就有种让人难受的阴沉感。 但叶舟从认出他是邹鸣的那一刻起,就觉得这个孩子长得格外好看。 他大步朝着邹鸣的方向走去。 原本挡在叶舟前面的人纷纷让开,就连按住邹鸣的男人都愣愣地松开了手。 而地上的男孩,经过长时间的逃窜和挣扎后已经失去了力气,他本来应该爬起来然后逃走,可今天拿到的那个土豆太小了,补充不了他的体力,而他已经干了一整天的活了。 他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晚上要找“肥羊”,白天要去干活挣水和吃的。 一天能不能睡四个小时都难说。 直到叶舟走到面前了,男人才有些拘束的站直,他也是最底层的打手,给人办事混口饭吃,他那贫瘠到几乎没有的羞耻心在看到叶舟终于重新冒出了一点头。 但他不愿意露怯,毕竟打手嘛,露了怯,以后可能就干不了这一行了。 而他长得又丑,卖屁股都没人买,到时候只能饿死在外面的黄沙里。 “干什么干什么?!”男人色厉内荏地吼起来,“有什么话去找我们老大说,别找我!” 叶舟却对他说的话充耳不闻,只是指着地上的男孩说:“我要他,你报个数。” 男人一愣,没料到这是来买人的。 于是他立刻换了嘴脸,带上了堪称丑陋的谄媚笑容,他搓了搓手说:“这个小崽子不好看!我那有更好看的,还没卖……” 这是想把贵的卖出去,把羊宰了再说。 叶舟摇头:“就要他。” 男人咬了咬牙,报了个好看孩子才配得上的价:“一盒饼干。” 在他看来,现在被他抓着的这个只值一块,配不上一盒。 说完,男人就去看叶舟的脸色,担心对方讨价还价,如果讨价还价的话,他也得咬死半盒饼干,基地里的一些上层人其实占比中层的都抠,他们更愿意做无本买卖。 但他意料中的讨价还价没有出现,只看那个年轻俊美,在日光下白得仿佛在发光的男人转头对他身后持枪的女人点了点,女人就转过身,让对方从自己身后的背包里把东西拿出来。 男人立刻伸长了脖子去看。 叶舟拿出一盒饼干,背包里除了饼干还有面包和水,面包是里面又热狗的那种,还有便食的三明治和汉堡,只一个背包,就装满了在这儿能买不少东西的食物。 男人看着年轻人把一盒饼干朝自己扔来,立刻伸手去接,好悬没有落到地上,饼干就算发了潮,这个高度摔到地上也是要碎的。 他拿到饼干之后还在看背包,但也不敢再去要。 毕竟对方五个人,是个都拿着枪,令行禁止,一句话都没有说,比起打手更像军人,刚刚讨要饼干已经花费了他所有的勇气,现在就揣着饼干,悄悄的走了。 叶舟也已经走到男孩面前,男孩瞪着他,双手撑着地,就那么死死瞪着叶舟的眼睛。 就好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小兽,明明知道自己已经无力反抗,却还是要做出攻击的样子。 叶舟慢慢弯腰,男孩的眼睛越瞪越大,眼睛几乎要从眼眶里掉出来。 如果他是一只猫,估计此时全身的毛都已经炸起来了。 此时的男孩身上满是黄沙,脸上涂抹的黑色污渍也不知道是什么。 其实贫民窟要说脏,除了一些不明液体以外,也脏不到哪儿去。物资有限,于是连垃圾也很有限,小沟里的垃圾多数都是一些用到不能再用,网状的毛巾帕子和衣服,又或者一些弄脏了草纸。 别的东西,只要还能用,那就是难得的财产,不舍得扔。 叶舟把男孩抱了起来——他不太会抱小孩子,独生子,亲戚家只有比他大的,没有比他小的,所以动作很生疏,好在男孩很瘦,只有一把骨头,哪怕不抱,一拎就能拎起来。 叶舟想了想,把男孩拢到自己的臂弯里,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边高兴一边心酸地说:“别怕。” 男孩被叶舟抱在臂弯里,现在已经完全傻了,褪去了佯装出来的凶狠,眼睛里满是茫然无措。 他有记忆起,就没有被人这么抱过,从未被珍视过,毕竟父母都死了,其他人都和他没有关系,自己的孩子都养不活,怎么可能对别人的孩子伸出援手。 叶舟刚走了两步路,男孩就开始不断挣扎,他扭动身体,想从叶舟的怀里跳下去。 但他没有力气,即便自认为在拼命挣扎,但在叶舟看来这挣扎的毫无力量,轻易就能压制下去。 “先带他回去洗个澡。”叶舟扒拉了一下男孩的头发,有些奇怪,“竟然没有虱子和跳蚤。” 不应该啊,人都还没灭绝,虱子跳蚤就更不可能了,就贫民窟的环境,不生这些东西才奇怪。 男孩被叶舟一碰就立刻不动了。 他能从叶舟的动作察觉到对方并没有恶意。 判断别人有没有恶意已经成了男孩的本能。 男孩也不说话,闭着嘴当自己是哑巴,可能是发现自己跑不掉,已经破罐子破摔,不做挣扎了。 叶舟抱着男孩走了一路,贫民窟的人就一直看着他们。 但没人议论,他们只是麻木的看着,就像一颗小石子落入池塘里,那一点涟漪很快消失不见。 把男孩抱上房车后叶舟才松了口气。 陈舒也跟着上了同一辆车,她看着被放到椅子上,竭力显得平静的男孩,怎么也看不出这么个小鸡崽子会是邹鸣。 她认识邹鸣的时候,邹鸣已经不比离开前差了。 他好像生来就什么都不怕,哪怕有彗星从他面前落下,似乎都不会抬一抬眉毛。 第247节 原来他也有这么弱小的时候。 陈舒:“老板,水准备好了,你帮他洗澡吗?” 叶舟把袖子挽起来,他点头:“他自己肯定洗不干净。” 听到这话,男孩终于忍不住了,他还没有变声,但因为多年的磨砺,声音不像普通小孩一样尖锐,反而像是半大小子一样粗粝,他紧盯着叶舟问:“你们要用我干什么?” 叶舟没想到邹鸣的声音是这样,他转过身,正面对着邹鸣,并且双手撑在膝盖上,微微弯下腰,让自己的视线和邹鸣平行,然后才说:“不用你干什么,带你去洗澡,换身干净的衣服,以后你就跟着我了。” 现在无论叶舟做什么,男孩都无力抵抗,他身体在发抖,但声音却没有:“我有遗传病,我的器官不能用。” 叶舟一愣,他怎么不知道邹鸣有遗传病。 但他只愣了几秒。 “放心吧。”叶舟再次把男孩抱起来,浴桶就在房车里面。 虽然邹鸣还是孩子,但叶舟为了照顾他,还是准备用帘子隔绝陈舒的存在。 叶舟:“你的内脏值一盒饼干吗?” 男孩不说话了。 在他的印象里,好像是不值的。 毕竟土豆红薯还在产出,但饼干这种东西早就不产了,只有上层人有。 和面饼一样,都能当硬通货。 叶舟把男孩放到浴桶旁边的小板凳上:“你自己脱衣服。” 叶舟没管他,伸手去试了试水温,试完后发现男孩是没动,“威胁”道:“你自己不脱,我就帮你脱了。” 就在叶舟以为必须以“暴力”说服男孩的时候。 男孩却突然说:“我给你当打手,当什么都行,你不能睡我。” 叶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 他几乎失声道:“你说什么?!” 男孩抬起头:“你不能睡我,我太瘦,太小,我会死。” “天……”叶舟扶住额头,他冷静了好一会儿,才终于说,“你放心,我不会动你一根手指头,我也没有那种变态的癖好!” 叶舟不由起了怒火:“你还这么小!” 男孩却不当回事,多少孩子都死在“大人”的手里,那些人不会在意孩子是不是小,哭喊的是不是凄惨,他能活到现在,全靠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逃,什么时候该拼命。 他一无所谓,唯一拥有的就是自己。 甚至这个自己,都是残缺的,不被自己完全掌控的。 第178章 叶舟感觉邹鸣可能从出生就没洗过澡——这很可能是真的。 换了三桶水,叶舟才把邹鸣洗干净。 最开始邹鸣还会躲避,甚至挣扎,快要洗完的时候才终于安静下来。 叶舟给邹鸣吹干头发,又给他换上了干净的童装,总算在男孩身上看到了一点属于邹鸣的影子,男孩换上新衣服后似乎被剥去了盔甲,整个人都变得局促不安了起来。 他不愿意去看叶舟,更不愿意看陈舒,独自坐在沙发上,只是偶尔会茫然的看向车内空调的出风口。 在贫民窟长大的男孩从没见过空调,甚至没有听说过。 关于上层人的享乐,以他贫瘠的想象力,也只能想到上层人吃得饱肚子。 为谋生奔波,他唯一动脑子的地方就是明天的食物和水怎么才能挣到,怎么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喝点吧。”叶舟给邹鸣倒了一杯凉白开,体贴的推到邹鸣面前,“你现在不能吃得太多,要先把胃养好,这段时间都要吃小米粥,重油重盐的东西都不行,等你的胃养好了就随你怎么吃。” 叶舟坐到男孩对面,他其实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他有许多顾虑,毕竟邹鸣没有告诉他,自己有没有跟小时候的他说过位面跳跃的事,有没有说过两人在相遇前就有交情。 男孩看着水杯,他的眼睛霎时间就红了,但还是一动不动,极力克制着冲动。 直到叶舟说:“喝吧,这杯水够不够买你的命?” 这话一落音,男孩就立刻双手捧起水杯,几乎没有吞咽的动作,直接往喉咙里灌。 “这段时间你和我住。”叶舟,“你睡后面那张床,我睡前面的。” 前面的沙发可以拼成一张大床,虽然没有后面的整体床舒服,但叶舟也不是很计较这个。 这在叶舟看来都算不上妥协或者吃苦。 男孩的大脑一片混沌,他有太多问题,但那些问题都没有头绪。 他甚至不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但他又认为,自己全靠幻想,幻想不出眼前这样的人,房车这样的事物。 这里的一切都太新奇,新奇到他既觉得真实,又觉得虚假得诡异。 就连灌进嘴里的那杯水,似乎都没有落到他的肚子里。 陈舒从车外进来,她也没晒多久,但皮肤已经黑了一个度,好在她自己全不在意。 “粥熬好了,小米粥。”陈舒把碗放到男孩面前,粥面上撒了薄薄一层肉松,因为担心男孩吃不饱,所以这碗粥的分量只比成年人吃的少一点。 男孩这次不需要人劝,也不用勺子,捧着碗就往嘴里倒,好在粥熬得不是很稠,直接倒也能吃进嘴里。 他的吃相并不好看,狼吞虎咽,但对粮食很珍惜,最后一粒米都没有放过。 不到三分钟,一碗粥被他“喝”得干干净净,碗底什么都没剩,让人感觉甚至都不用拿去洗了。 吃完了粥,男孩还是直愣愣地盯着碗。 他不知道饱是什么感觉,因此感觉自己还是饿的,还能再吃。 只要叶舟愿意给,他就能一直吃,直到吃死为止。 “不能再吃了,睡前还可以喝一碗粥。”叶舟给男孩递了张纸,“擦擦嘴,擦完了就去睡觉。” “晚上你要是睡熟了我就不叫你了,明早再起来吃早饭。” 虽然邹鸣的身上没有虱子跳蚤,但叶舟还是担心他体内有寄生虫。 不过还要等周远鹤化验之后才能给邹鸣打虫。 男孩接过餐纸,他似乎很舍不得用这么好的纸擦嘴,但是看看自己的新衣服,觉得比起衣服,大约还是纸更舍得一点,于是他撕下餐纸一个小角,仔细的把嘴擦干净以后就把剩下的餐纸叠了起来,然后看向叶舟。 只是这个举动,就让叶舟心软的一塌糊涂。 “放这儿吧。”说完,叶舟就走到男孩身边把他抱了起来。 这次男孩没有挣扎,他刚吃了短暂人生中最饱的一顿饭,于是所有警惕都随着那碗粥消失了。 就算下一刻他就要死,似乎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毕竟这里的人活一辈子,绝大多数都没机会吃那样的一碗粥。 被叶舟放下的时候,男孩像是陷进了柔软的棉花里,他陡然意识到这是床。 可他睡得床要么是木板,还么是地板,他习惯了冰冷坚硬的“床”,这样柔软的床让他心神不宁。 “睡吧。”叶舟轻轻揉了一下男孩的头,然后拉起薄被给他盖上。 随后关上了这个“小房间”的抽拉门。 毕竟是系统出品,即便是木制抽拉门也能隔音,可以让男孩睡个好觉。 床头也有玻璃窗,叶舟早就把窗子焊死了,但留有换风系统,能保证车内都是过滤过的空气。 “老板,人都找到了,要不要去找个屋子改造一下?”陈舒给叶舟泡了一杯红茶。 叶舟一口气喝了大半杯,他揉了揉太阳穴:“是要找个屋子。” 房车还是太小了,可以住人,但没那么方便,而且一辆车能住的人也有限。 住的人多了,车里再怎么也会有味道,做饭换衣服也不方便,虽然超市的雇员彼此熟悉,但毕竟没有血缘关系。 “明天赵庆过来的时候我让他找。”叶舟,“那套房子以后还要留给他。” 叶舟忽然说:“我刚刚想了过了,我们走的时候,邹鸣的年纪应该还不大,还是要给他培养几个人,不然我们一走,他一个人还是不安全。” 叶舟此时就像个老父亲,恨不得把孩子的一生都安排的明明白白,一点险都不让对方冒。 “这里还要多麻烦你,要教他枪法。”叶舟说,“格斗我来教。” 格斗陈舒也会,但不是专精,人如果专心做一件事,别的事自然要放到后面。 陈舒:“好。” “老板,你早点睡。” 外面天也晚了,贫民窟已经亮起了火光,白天安静的地方现在吵嚷得像是回到了和平年代,“大人物”们从内城里出来,在贫民窟寻欢作乐。 找到了邹鸣,叶舟的心也安定了,他知道邹鸣能平安的活下去,活到他找到自己,但他不仅希望邹鸣活,更希望邹鸣活得好,能吃饱喝足,有朋友有住处,不用担心危险找上门。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叶舟知道自己还有得忙。 总之在这个位面,他是不急着挣钱离开的。 · 男孩没有睡着,他躺在床上,被窝里,身上盖着薄被,明明已经疲倦到了极点,似乎闭上眼睛就能睡过去,可他的大脑又极度亢奋。 他从没有盖过被子,甚至没有见过几次被子,这里的天热,人恨不能脱光。 听说上面的大人物们能用冰降温,但他们这些连水都喝不起的,怎么可能弄得到冰。 用扇子也没用,扇子扇出来的风也是热的,反而会因为扇扇子的东西弄得自己出更多汗。 男孩把头埋进被子里,他能闻到被子上的香味。 他怔怔地用被子把头蒙起来,在一片漆黑中,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闭上眼睛,眼前就冒出了那个男人的脸。 第248节 男孩一直觉得自己的记忆很好,他确定自己从来没见过男人,只要他见过就绝对不会忘。 可是既然没见过,不认得,对方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这世上没有无缘故的好,男孩一直这么坚信着。 “妈妈”收养他,是希望她老了,做不了活以后还能活下去。 而他愿意叫她一声“妈”,也是因为他要活着,那时候他比现在更小,靠自己根本活不下去。 他们都各有想法,但绝不是因为同情或是别的多余感情。 男孩想的越来越杂,直到陷入昏睡前,他还在想明天真的能有饭吃吗…… “还在睡。”叶舟拉开推拉门看了一眼。 现在都已经快到中午12点了,男孩还在睡觉。 男孩睡着睡着就颠倒了方向,头发也睡得乱糟糟的,衣服朝上,露出了扁平的肚皮。 叶舟能看到他清晰可见的肋骨。 “他太弱了。”莎拉一本正经地说,“太弱小就活不下去。” 叶舟笑了笑,他拍了拍莎拉的头:“话不是这么说的,弱小强大都应该活下去,只是这里和你那里的环境不允许。” 莎拉不太理解,不过她不会反驳叶舟的话。 “他要跟我们一起走?”莎拉撇撇嘴。 叶舟没想到小莎拉不吃大邹鸣的醋,竟然吃起了小邹鸣的。 “不会。”叶舟说,“他就是邹鸣,在这里吃了很多年的苦,在把他安排好之前我是不会走的,你也别吃他的醋,这有什么醋可吃的?” 叶舟很正经地说:“反正你们都不是我亲生的。” 莎拉:“……” 陈舒在旁边没忍住笑了出来:“老板现在都能开玩笑了。” 找到了人,叶舟的心情当然就变好了。 陈舒:“粥给他温着,还是只给他撒肉松?要不要切点火腿丁?淀粉肠。” 叶舟:“行,再放点蔬菜碎进去。” 过了半个小时,叶舟再次过去看,这次男孩没有再睡了,他坐在床上,双眼没有焦距,一动不动的看着头顶柜子的把手,一脸神游天外,还没反应过来这是哪儿,自己是谁。 “醒了?醒了就来吃饭。”叶舟问,“能自己下床吗?” “不知道你穿多大的鞋码,先穿着拖鞋吧。” 叶舟没有表现的太热切,他知道自己越是热切,邹鸣就越是害怕。 男孩点点头,表示能自己下床。 房车上的床有些高,男孩轻灵利落的跳了下来,他平时都是不穿鞋,但听叶舟提了鞋就还是穿上了。 吃饭的时候莎拉一直在打量男孩。 她知道男孩就是邹鸣,但怎么也把眼前这个“尖嘴猴腮”的孩子和她需要仰望的,身材高大劲瘦的邹鸣联系起来,脸也长得不像啊。 男孩也打量着莎拉,他没见过金发的外国人,各国之间早就不来往了。 没有资源能支撑飞机和轮船继续存在,他甚至没有听说过世界上还有金发的人。 但粥一上桌,所以好奇心都在瞬间烟消云散。 叶舟发现给男孩多少吃的他都能吃光,好像根本不知道饱。 今天中午的粥比昨晚的粥更稠,粥面上除了肉松还有一层米油,不能再靠喝的,得用勺子或者筷子才能吃进嘴里。 男孩花了不到五分钟就吃光了。 简直就是个无情的造饭机器。 “这么急干嘛?又没人跟你抢。”叶舟小声笑了一句,然后才开始吃饭。 这里天气热,雇员们都没什么胃口,叶舟也没有,所以李姑给他们都做了凉面,叶舟不能吃辣,就没往里面放辣椒油,只是多放了醋和糖,配一碗比较稀的白粥正好。 “中午你在车里陪他看动画片,行不行?”叶舟要去和赵庆谈生意,必须要把陈舒带着,但又担心武岩他们几个现在看着五大三粗的男人会把邹鸣吓到,只能让莎拉来陪邹鸣。 莎拉个子只比邹鸣高一点,不至于让邹鸣害怕,武力值又高,这车又是防弹的,他们俩待在一起也安全。 莎拉点点头,她没有拒绝。 安排好了以后,叶舟就换了身衣服,离开之前再三叮嘱邹鸣:“你和莎拉待在车里,她会保护你,你也别想着下车,记住了吗?” 男孩没说话,直到叶舟重复到第五遍,男孩才说:“记住了。” 叶舟笑了笑,带着陈舒下了车。 叶舟一走,莎拉就去打开了车载电视,电视里有下载好的动画片,她整准备挑自己喜欢看的,但想到车里还有一个人,于是转头问:“你喜欢看什么?” 男孩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莎拉在心里点点头,这个人果然是邹鸣。 “那我放我喜欢的了。”莎拉播放了花仙子。 男孩看着莎拉一边听片头曲一边在旁边的小灶台上磨冰沙,莎拉哼着歌问:“你要不要?” 男孩依旧不说话,莎拉想了想:“叶舟说你胃不好,那不能给你吃冰沙,我自己吃。” 她又说:“我给你泡茶。” 她喜欢泡茶给叶舟,不过叶舟不在,那泡茶给邹鸣也一样。 莎拉觉得泡茶是门技术,很愿意到处跟人炫耀。 男孩对这个奇异长相的异国人并不信任,甚至比抵触叶舟更抵触莎拉,他不愿意和她说话,甚至避开所有的视线接触,无论莎拉说什么,他的板着一张死人脸。 哪怕两人都待在一辆车内,彼此之前都没有任何交流。 热脸贴了几次冷屁股之后,莎拉也不管他是不是邹鸣了,只管看自己的动画片。 原本不愿意看电视的男孩,慢慢的也把目光挪到了电视上。 叶舟这次前往了赵庆的大本营,赵庆带着人亲自来邀请他,叶舟只了陈舒过去。 赵庆是聪明人,和聪明人打交道总是更容易的。 两边心照不宣,都清楚对方想从自己这里获得什么。 因为没有电梯,所以要到楼顶只能靠步行,幸好叶舟从来没有疏于训练,爬上楼顶的时候有脸不红气不喘,反而是赵庆爬完楼梯就开始不断喘气。 赵庆一直标榜自己是在靠脑子领导基地,所以对自己的体力不支并没有觉得羞耻,反而很得意。 “这里的人多数体力都比我好。”赵庆在坐到沙发上以后对叶舟说。 叶舟笑了笑,没有接话。 他能听懂赵庆的言下之意——我比多数人体力差,瘦弱,但我却统治着他们,这不是更能证明我的脑子有多好用吗? 女人从门外端来了两杯冰水。 里面是满满的冰。 在这里是非常奢侈的待遇了。 叶舟没碰那个杯子,他看着赵庆喝了口冰水,舒爽的长舒一口气后才对赵庆说:“粮食和水,我这边能提供,但是武器你不用提,我是不会给的,但你自己要去别的地方买也不关我的事。” “水,我这边需要,粮食也是。”赵庆看向叶舟的眼睛,“但我有更需要的东西。” “只要你能提供给我们,你在基地里想做什么都可以,没人敢得罪你,你可以横着走。” “什么东西?”叶舟没有一口答应。 赵庆:“改良土地。” 叶舟一愣,然后以一种全新的目光打量赵庆。 他没从赵庆脸上看到一丝开玩笑的意思,他是极度认真的说出了这句话。 赵庆又说:“我们要改良土地,还需要搭建一个种植场,需要能让阳光变柔和的东西,如果能有肥料那就更好了。” 赵庆看清了叶舟的表情,他笑着说:“叶先生,以前我们不搞种植生产,是没这个条件,我们想要,但没人愿意把这些东西卖给我们。” “那些大基地,需要我们不断供血。”赵庆,“大基地扼住了我们的喉咙,我们只能去扼住更小地基的喉咙,这样一层层下去,你可能觉得我们行事很残忍,但就是因为残忍,我们才能活到现在,这个基地也还存在。” 赵庆说的情真意切,但叶舟却半个字都不相信。 他见了太多赵庆这样的人,每个人站在不同的立场上都有不同的话术,本质是屁股决定脑袋。 赵庆只是选了一条更容易的,更利于他统治的路。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真的尽力了。 但叶舟没有反驳赵庆的话,他只是说:“那你们需要整理出一块平地用来建设种植场。” 赵庆:“大概要一个月。” “我们现在急需的是水和粮食。”赵庆说。 叶舟的表情有些复杂:“你们没有水库,我卖给你们水,你们也没有地方存放。” “卖给你们瓶装水或者桶装水也行,但这就比直接卖水贵不少。” 赵庆没有提出异议,但他很快又说:“我们现在没有多少能拿出来的东西。” “我想先把我们能给的给你,剩下的等我们有能力跟其它基地做生意后再交给你。” 他要赊账,而且说的理直气壮,恨不能直接说:“我没钱,但我不会放弃薅你羊毛。” 叶舟知道自己不能松口,不然一定会被薅得头皮发麻。 “我这里不接受赊账。”叶舟,“你能买多少,我就给你多少。” 赵庆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 但叶舟很快又说:“种植地的价钱可以商量,但水和粮食不行,或者你现在可以赊,但种植地我就无能为力了,我的物资也有限。” 赵庆很想说我都要,但他也知道自己不能逼得太紧,所以沉吟几秒后说:“那我们先要水。” 叶舟:“你们要多少,最好今天能把具体的数据和东西交给我,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准备。” 赵庆:“好。” 第249节 “吃点东西再继续说吧。”赵庆看向站在一边的女人。 女人打了个哆嗦,但很快挤出笑容,悄悄的走出了门。 这里也没什么东西,女人端来的是两碗撒了调料的土豆泥,并且土豆泥还不是很细腻,但在这里也很奢侈了,毕竟大多数人根本吃不到盐。 叶舟没什么胃口,这里的卫生条件不好,叶舟担心自己拉肚子。 但毕竟是在别人的地盘,面子还是要给的,叶舟随便吃了两口,就找话题说道:“我也会卖一点零碎的东西给基地里的人,但你如果不想我卖什么东西,现在就能跟我说。” 赵庆很满意叶舟的态度,他笑着说:“除了水、武器和带金属的东西,别的你都可以卖。” 毕竟赵庆也不希望底层人全部饿死,饿死了他统治谁去。 两边都对这次的交易勉强满意,赵庆又亲自送叶舟下了楼。 只是这次下楼,楼下站着一群穿着整洁的人。 这群人虽然没有穿金戴银,但在这里,整洁就已经是和平时代穿金戴银,甚至更奢侈的程度了,叶舟甚至还能看到烫了头的男人和女人,脸上大约很少离开室内,皮肤也比外面行走的人好得多。 赵庆和叶舟走在“保镖团”的中间,而“保镖们”手里都端着枪,哪怕是在自己的基地里,依旧随时对准了圈外的人。 人群紧盯着叶舟。 好像一群饿狼紧盯着一只绵羊。 他们脸上带着笑,眼中却含着凶光。 似乎只要绵羊失去保护,他们就会一拥而上,把羊分食殆尽。 第179章 房子很快就找好了,除了不是独栋,没有通电以外也没有其它太大的缺点,至于邻居,叶舟没有心思去跟他们打交道,赵庆给他们找到的房子当天叶舟就带着人去改造。 赵庆应该花了不少心思,这个房子的“奢华” 程度和赵庆的差不多,有地板瓷砖,只是没有灯和厨房用具,连煤气炉都没有,如果要生火还得烧柴或者碳。 花了两天时间,这间大约有两百多平的房子被从里到外改造了一遍,这间房子在顶楼,安装好太阳能发电板后叶舟就给通往屋顶的通道安装了一道门,除非拿炮轰,否则除非有钥匙没人能打开。 房子里安装了空调,家具也换了一遍,不防滑的地板也换成了木地板,卫生间和厨房换成了防滑瓷砖,连窗户,叶舟都重新安装了系统出品的钢化玻璃。 这个房子几乎被叶舟改成了一个堡垒,只要里面的人不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只能直接毁了这栋楼。 “也不知道那群人到底怎么搞到那么多物资。”衣服破烂的男人背靠着墙面,他身上挂着一杆同样破烂的枪,嘴里叼着一根枯草,时不时的看向楼上。 和他一起的人也在仰头看,从他们的角度只能看到里面有人在走动,似乎是在安装窗帘。 “那些东西想买也买不到吧?”同伴冲地上吐了口唾沫,“肯定是哪个大基地的大人物。” 男人撇撇嘴:“今天中午吃什么?” 同伴:“土豆吧,最近的土豆越来越小了,陈哥说再这么下去,他就要去找赵庆要个说法。” “赵庆最近又得意了。”男人看了眼高塔,“你说,陈哥怎么不把赵庆弄死自己当老大?这样我们分到的东西肯定比现在多。” “那我怎么知道?”同伴虽然觉得男人说的有道理,但道理是一码事,能不能做又是一码事,“我要是能想出来,我还在这儿跟你混?” “之前我还看到他们往天台搬东西。”男人,“挺多的,还大,我能看到反光,就是以前没见过,不知道到底是什么。” 他们在这边闲聊,大人物们则是坐在“家”里,听着心腹替赵庆传话。 “赵老大的意思是别朝他下手。”心腹小心翼翼地抢,“抢容易,杀了也容易,但是能做长久买卖才更重要,不然抢来的用光了,真就没地方抢了。” 不同势力的头目坐在一起,房间里摆放着好几个冰盆,可即便如此依旧让人热得心慌,只是没出太多汗,心腹说完后就退到了一遍,整个房间安静得令人窒息。 “姓赵的倒是也没说错。”手臂上满是纹身的光头男的手指在沙发扶手上敲了敲,“这附近已经没什么可抢的了,现在基地里人也不够。” 组建基地,就是为了能尽可能多的汇聚更多人,有人能充当打手,有人能做后勤,没用的人还可以拿出去交换,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基地能让人尽可能活下去的基础上。 没有这个基础,基地的人口越来越少,不用外人来打就会自己消亡。 就算以前不懂,在赵庆的“循循善诱”之下,他们也都懂了。 “我是没想到,现在竟然还有敢到处做生意的人。”旁边的人神态轻松,一边修指甲一边说,“你说,他那卖不卖洗发水?” 屋子里的人都笑起来:“你一个光头要什么洗发水?” 水资源有限,最开始基地资源最紧张的时候所有人都剃光头,虽然后来头目们不缺水用了,但还是习惯把头发全剃了。 所以现在一屋子基本都是光头。 “他那卖不卖水?”有人问。 站在一旁当做自己不存在的心腹这才回答道:“不卖,但食物和日用品都卖。” “那他有什么用?我们现在最缺的就是水,不吃饭还能活个七八天,不喝水?三四天人就没了。” 心腹立刻说:“他卖水,只是不单卖,赵老大现在在找人修水库。” 室内重新变得安静。 过了几秒才有人说:“有水就行。” “不知道有没有电池,我那一堆废电池,刚开始用酒精泡泡还能用,现在连酒精都买不到了。” “饭都吃不饱,谁酿酒啊。” “放屁,我看你之前不就让人酿了吗?” “那也是我自己喝,你看不过眼也自己酿去。” “别吵!”花臂男大喝一声,其他人虽然不满,但也确实安静了不少。 花臂男:“他那接受什么货币?” 有些大基地会自己发钞,但276没有,276没有自己的生产线,什么都不生产的情况下,发钞根本没用,他们找别的大基地交换物资,要么是用人充当货币,要么药物布料或者食物。 但每个基地需要的东西不一样,所以有时候为了在某个基地换东西,要先去别的基地转几手。 麻烦,而且效率低,从确定要买到买到手,往往要经过数月时间。 这么多年,他们从没经过有人自己经商,还敢直接到别人的地基去。 实在是开了眼界。 “除了不要人,别的都行。”心腹又说。 几个头目互相看看。 “我手里除了人可没有别的东西。” “我那连人都没了。” 虽然嘴里这么说,但他们的行为却不一样。 “我还有事,先走了。” “你们聊着。” “有什么事找人跟我说一声。” …… “食物?”叶舟站在阳光下,陈舒不知道是从哪儿找到了一把黑色的遮阳伞,把伞一打开,就遮住了自己和叶舟两个人。 光头穿着背心,身后是一群小弟,他嘴里叼着一根烟,也一样不舍得抽,只是那么叼着问:“对,水我不找你买,我就要吃的。” 叶舟身后也都是装备着真枪实弹的雇员,他并不太把眼前这个男人当回事,只是说:“你准备好要换的东西,再给我一份清单,食物比水好准备,三天内能给你。” 男人眯着眼睛看叶舟,想通过这副少见的皮囊看透底下究竟是什么样的灵魂。 “还有什么事?”叶舟问。 男人笑了一声:“没什么,你这房子用了不少好东西重装吧? 叶舟倒是没否认,只说:“你需要也可以再列一份清单。” 叶舟平淡道:“我来做生意,没有把生意往外推的道理,只要你出得起价,你们老大又同意,除了武器和金属我都能卖。” 男人:“发电机呢?汽油?柴油?” 他的声音陡然变得高亢,双眼也变得赤红。 叶舟点头:“我这儿都有。” 男人喘着粗气,看叶舟的眼神又变了变,不管是汽油还是柴油,对他们来说都已经是这辈子可能都买不起的资源,虽然听说过大基地里有,但汽油柴油的成交价不是他们这种小基地负担得起的。 哪怕把整个基地里的人都带过去也买不起。 “今晚我会让人把清单给你送过去。”男人深深地看着叶舟,“记住你说的话,如果你只是在耍我玩……” 叶舟面无表情:“你不用威胁我。” “你买我就卖,我没有自然就不会卖。” 站在叶舟身后的陈舒举起了枪,几乎是同一时间,两边的人全都架枪对准了对面的人,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好像只要有点火星,这里立刻就会燃烧起来。 从始至终,叶舟的表情都没变过,好像即便眼前的人全死了,他都不会动一下眉头。 “好!”男人忽然吼了一声,他抬起手,后面的人迟疑了片刻,但很快还是放下了枪。 陈舒看了眼站在前面的叶舟,直到叶舟也抬了抬手,他们才把枪放下。 男人盯着叶舟:“那就说好了,不管之后有多少人来找你,先把我要的准备好。” 叶舟:“我会按照顺序来。” “那我就等着你把东西给我送来。”男人没有再继续和叶舟说话,他转过身,就像来时一样,带着一群人又浩浩荡荡的带走了。 等人全走了以后,陈舒才不明所以地小声说:“我怎么感觉那个赵老大在这儿一点威信都没有?他到底能管个啥?” 叶舟不无讽刺说:“靠压榨底层人来维持统治,当然就要向手里有人有枪的低头。” 赵庆不蠢,但这也不妨碍叶舟低看他。 整个白天,叶舟几乎都是在不断来找他的势力头目说话。 这群人性格不同,说法不一,但都想尽可能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有两次甚至差点真的动了手,要不是赵庆安排的人及时过来阻止,想要结束争执,不流血根本不可能。 总有些人鼠目寸光,看不到更远的事。 天快黑的时候,叶舟才回到了房车上。 第250节 这两天他都忙着房子的事,一天和男孩相处的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平时都是莎拉配着他,渐渐的,两人偶尔也能说上几句话,只是不那么热络,好像还是陌生人。 叶舟忙了一整天,哪怕他不怎么出汗,衣服也被打湿了两遍,去见男孩之前,他还是先到旁边武岩他们住的房车里洗了个澡,洗完只有他也没吹头发,只要下了车,不到三分钟,他这样的短发马上就干了。 一身轻松后,叶舟甩开一天的忙碌和烦躁,轻松的上了自己住的房车。 一开车门,叶舟就闻到了泡面的味道。 本来挂在嘴边的笑容顺价就垮了下来,但他还是深吸了一口气,平复完心情后再次挂上笑容。 果然,男孩正在吃泡面,不用想就知道泡面是从哪儿来的——只有莎拉会拿给他。 看到叶舟进来,男孩莫名产生了一种紧迫感,他连忙把最后一口面吃进去。 看着塞了一嘴泡面,嘴巴和脸颊鼓起来的邹鸣,叶舟又气不起来了。 吃一顿应该也没什么? 叶舟看着在旁边啃干辣椒的莎拉,无奈地叹了口气。 男孩看着叶舟,经过了几天时间,他总算相信了叶舟对自己没有恶意,可正因如此,他反而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叶舟。 如果对方要利用他,他就能自如很多。 可对方不仅没有利用他,还给他洗了澡,换了新衣服,让他吃上了原本他一辈子都吃不上的食物。 为什么? 这种无缘无故的好,让他心神不安,又莫名恐惧。 叶舟一看邹鸣的眼睛,就知道他肯定在想东想西,于是他直接了当的地说:“我在内城买了套房子,明天就搬过去。” “你如果在贫民窟有关系不错的,觉得能信赖的人,也能带走。” 叶舟清楚自己要走,离开以后总不能留邹鸣孤零零一个人。 虽然有些人能共苦不能同甘,但他还要滞留一段时间,总能看出对方是否可信。 如果不可信,正好能早点解决,免得他们走了以后邹鸣被坑。 男孩这段时间被太多“惊喜”冲昏了头脑,一时半会儿竟然没有反应过来叶舟在说什么。 叶舟又说:“你要是带人走,待会儿我陪你一起去。” “我陪他!”莎拉忽然举高了手,一脸认真体贴地说,“你累了,要休息。” 叶舟看着明显已经不抵触和莎拉接触的邹鸣,想了想他们之前的关系,觉得这大约也是个让邹鸣和莎拉和睦相处的办法,因此也没有拒绝:“行,你陪他一起去。” 有莎拉在,叶舟还是放心的。 莎拉得意的看了眼男孩,男孩不为所动,甚至不明白她在为什么得意,有什么可得意的。 去贫民窟他们也不必伪装,在别的位面,大多数时候衣着光鲜就意味着是肥羊,谁都能宰。 但在这里,衣着光鲜意味着是上层人,轻易没人敢去惹,哪怕是孩子。 毕竟整个基地就这么大,真的想抓出凶手就是分分钟的事。 “枪带上了吗?”叶舟送他们出去的时候问莎拉。 莎拉点头:“带上了。” 男孩看着莎拉把枪从腰间的小包包里拿出来,眼睛不由自主的瞪大。 ——都是孩子,为什么她能拥有一把枪? 还是红色的小手枪,上面贴满了辣椒贴纸当装饰,与其说是手枪,反而更像一种另类的装饰品,至少男孩从没见过有人这么对自己的枪。 莎拉先下了车,她朝男孩招手:“下来吧,我保护你。” 男孩:“……” 他狐疑的看着莎拉,甚至以为自己听错了,即便莎拉比他高,也比他身体好,但怎么看都是养尊处优,被宠着长大的大小姐。 只要她不给自己添乱就行。 男孩走下了车。 他确实有想带走的人,但他也不确定她会不会跟自己走,跟不确定那个被所有人叫老板的人会不会同意他带上她。 他还是不明白那个老板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 因为不解,所以连感恩都变得迟钝,他有什么值得的地方吗? 对方不想睡他,不要他的器官,也不准备把他当成狼犬。 那他能做什么? 男孩想了好几天,还是想不出来,他依旧战战兢兢,却不愿意被任何人发现自己的情绪。 早上醒来的时候,他都以为之前发生的一切都是梦境,等他睁开眼睛,看到的依旧是铁皮屋。 莎拉对贫民窟很感兴趣,她以前虽然多数时间被关在地窖里,但在“兄弟”没有出现之前,她还是能在镇子里奔跑,逃窜,镇子里的人虽然源源不断的给吸血鬼们提供着血奴,但表面上他们其乐融融,看不到一点龌龊。 而这里的人则是没有任何伪装,他们像野兽一样按本能行事。 莎拉走到人群中间,好奇的看着那些男男女女,看着笼子里的人被拽着头发拉出去。 莎拉停下了。 她看着那一排排笼子,过往不堪的记忆毫无征兆重新浮现。 以前她被带到城堡地下的时候,看到的也是这样一排排的笼子,只是这个笼子更小,人被关进去只能蜷缩身体,被拖出去的时候四肢以一种诡异的幅度向后折去。 明明还在喘气,看上去却像是已经死了。 莎拉转头去看身后的邹鸣,却发现他对周围的一切熟视无睹,身边的任何声音都无法触动他。 “你不想救他们吗?”莎拉等着邹鸣走到自己身边才问。 男孩转头看向她,似乎不明白在她什么,想了一会儿才清楚了她的意思,他平静的,甚至略显残忍地说:“跟我无关。” 莎拉惊诧的看着他。 她记得邹鸣也曾经把血奴抱出城堡,也曾经保护那些孱弱的地精矮人。 男孩并不觉得自己回答的有什么不对。 在他看来,所有人都是这么生存的,强大的欺负弱小的,弱小的欺负更弱小的,这么一层层剥削下去,才能活下去。 莎拉没有再问,她发现自己并不了解邹鸣,一点都不了解。 男孩走到了一个铁皮屋门口,破烂的木门半掩着,里面传来了男人兴奋的呵斥和女人的惨叫。 这个女人年纪大了,她已经失去了靠山,连保住这个铁皮屋都很勉强,为了交保护费,她只能接有特殊癖好的客人,而且是每天,她的身体迅速垮了下去,但即便这样,她还是让男孩搬来和她一起住。 男孩推开了那扇门。 屋内只有昏暗摇曳的火光。 “谁!”手里拿着器械的男人转过了头,火光照亮了他的半张脸,他因为兴奋而满脸通红,额头但是青筋,脸部肌肉抽搐着,在这样的光照下显得像个披了人皮的怪物。 而在他脚下,女人头发凌乱,身上满是烫伤,她凄厉的尖叫着,一双手遮住了自己的脸。 莎拉探进了一个脑袋,她看着那个全身肌肉紧绷,青筋凸起的男人。 男人冲他们吼道:“滚出去!” “哪儿来的小崽子。”男人倒是没有失去理智,他只想把人赶走,继续自己的消遣。 男人放下手里的器械,朝门口走去。 莎拉咽了口唾沫。 她从来没喝过人血,但如果是坏人的话,应该可以吧? 老板不会骂她吧? “我要是杀了他,你得替我保密。”莎拉小声在邹鸣身边说,“我可是为了你才动的手。” 男孩根本没听她在说什么,他全身紧绷的看着男人朝他走过去。 他从来不会正面和这些成年男人对抗,每一次都是趁他们喝醉,在他们无法反应的时候出手。 是这几天奇异的生活养大了他的胆子,让他忘记了自己的生存法则。 莎拉看邹鸣不说话,以为他同意了,觉得他其实也没有太讨厌。 于是就在男人快要走到他们面前的时候,莎拉把原本站在门口的邹鸣推进了房间。 被推的那一刻,邹鸣不敢置信的转头看向她。 但更令他惊诧的地方来了,莎拉自己也进了屋子,甚至关上了门。 男人也没能理解发生了什么,就看到突然冒出了一个女孩,他眼睛一亮,正要说什么,女孩就像长了翅膀版一跃而起,跳到了他的胸前,双手攀住了他的肩,一口咬在了他的脖子上。 男人发出痛苦的嘶吼,他伸手想把女孩撕扯开,可他的力气根本无法撼动她。 他又用拳头去捶打女孩的背和头,同样毫无作用。 外面喧闹声震天响,没人会在意这个铁皮屋内传出来的声音。 很快,男人失去了力气,他摇摇晃晃的倒在地上,皮肤迅速变得灰白。 莎拉也吸不了了,她胃容量毕竟有限,只能遗憾的抬起头。 她抬头的第一件事就是冲邹鸣喊:“你答应我的,会帮我保密。” 邹鸣看着她,他面无表情,可全身僵硬。 她是什么? 她是人吗? 莎拉擦了把嘴,把嘴角的鲜血抹去,还从小包里掏出餐纸,细细的把嘴边残留的血渍擦干净。 “就是她吧?还有别人吗?没有的话我们现在就回去?” 莎拉问。 男孩终于声音颤抖地问道:“你是什么?” 莎拉:“……” 她终于记起了叶舟的叮嘱。 “我、我被带去做过实验!”莎拉艰难地“解释”,“我的牙被改造过!” 第251节 她解释完以后立刻转移话题,伸手指着地上的女人:“她是不是快死了?” 女人在莎拉动作之前就失去了意识。 她的双手无力下垂,露出了她被烙铁烫伤的脸。 不是一点烫伤。 是半张脸,包括眼睛。 第180章 咸鱼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周远鹤终于开始了加班,叶舟专门拿了一辆房车当病房,几乎是不惜代价的要把女人救回来。 不幸的是,即便周远鹤用上了所有治疗手段,也只能保住女人的命——她除了烫伤外,内脏也受到了重击,周远鹤通宵达旦让她脱离了生命危险,可她的左眼还是没有保住,甚至无法安装义眼。 “脸倒是可以植皮。”周远鹤像对待一个成年人一样对守了一夜的男孩说,“但是时间很长,我也不能确保一定能恢复的很好。” 男孩看着躺在床上的女人。 其实他对于她的感情也很稀薄,只是对比贫民窟的其他人,她已经是和他最亲近的了。 他们接触最多的时候,就是合谋从“大人物”们身上刮取油水的时候。 他并不了解她,她也不了解他。 甚至连抱团取暖这四个字都算不上。 周远鹤:“而且她这个状态,醒了以后也要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男孩点点头,他其实做好了她会丧命的准备,见惯了生死,有时候也会冒出“不如死了算了”这样的想法。 死了也就彻底解脱了,不用忍饥挨饿,不用被人践踏。 但求生是本能,多数人哪怕明知自己要在泥里翻腾一辈子,也不愿意去死。 能活,谁想去死呢? “去吃饭吧,吃完去休息。”周远鹤摘下了手套,率先离开了房车。 他一下车就看到了等在车外的叶舟,立刻走过去说:“情况还算稳定,应该不会出事,不幸中的万幸是烫伤不会引起大出血,不然这么大面积的创口,还没等人送过来估计就没了。” 叶舟皱着眉,他来了这儿以后最常出现的表情就是这个:“到时候店就开在这儿吧。” 他轻声说:“起码让这里的人有口饭吃。” 周远鹤也叹了口气,他恹恹地说:“我有时候觉得,人恶毒起来比畜生更恐怖。” 叶舟嘲讽般地笑了笑:“任何时代都一样,对人奴役和压榨最严重的的,都是人。尤其在环境恶劣,资源稀缺的时候。” “他没事吧?”叶舟问。 周远鹤知道叶舟嘴里的“他”是谁,点头说:“他看起来挺平静的,没受什么影响,估计是看得多了。” 叶舟叹了口气。 邹鸣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已经对这种事见怪不怪了。 更何况他现在这么弱小,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要打个问号,怎么可能还有精力为别人的事义愤填膺。 “邹鸣跟我说过。”叶舟和周远鹤走到了车后的角落里,“他在进行位面雇佣之前,已经是这个基地的统治者了。” 周远鹤没听邹鸣说过,因此惊诧得十分真实:“我还以为他对什么都无所谓,根本不会往肩上揽这种责任。” 叶舟笑了笑:“他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 只是他的温柔没有生长的土壤,于是那点本性里的温柔都几近凋零。 周远鹤:“……” 他是横看竖看都没看出邹鸣哪儿温柔了。 邹鸣的温柔是叶舟特供吧? 周远鹤摸了摸后脑勺,他自己对感情都一知半解,就不对叶舟和邹鸣的事发表任何意见了。 “那我去休息了。”周远鹤打了个哈欠,一天一夜没合眼,他也撑不住了,“老板你也早点休息。” 叶舟:“去吧。” 他和周远鹤聊完后就去找了莎拉。 莎拉:“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没做。” 说完,她还用力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说的话完全真实。 叶舟:“……” 以前没怎么跟人打过交道的莎拉直到现在都没学会怎么撒谎。 “你说实话。”叶舟蹲下去,直视着莎拉的眼睛,“你杀了他。” 莎拉立刻瞪大了眼睛,她连忙问:“谁告诉你的?邹鸣告诉你的?!我就知道他靠不住!” 叶舟头疼的揉了揉晴明穴,本来熬了一夜就有点头昏脑涨,现在情况还加重了,他语气稍显严厉地说:“我没问他,你知不知道你撒谎很明显?” “只要你有合理的原因,我也不会骂你。” 此时的莎拉还是小孩子思维,以前叶舟不让她喝人血,她就把不能喝人血跟不能杀人画上了等号,现在她杀了人,第一反应就是隐瞒,甚至撒谎,害怕被“大人”叱责,害怕自己不再被喜爱。 莎拉低着头,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他当时好像没准备对我们动手。” 那个男人只是想把他们驱赶出去。 叶舟:“继续。” 莎拉小心翼翼的去看叶舟的脸上,没从叶舟脸上看出任何情绪,这才继续说:“他看上去就不是好人,我杀了他是救人,对!我在救人!” 然而叶舟并没有夸奖莎拉,更没有轻轻放过,而是严肃的,甚至严厉的批评了她。 “你是吸血鬼,只要不是银制子弹击中你的心脏,你就不会死。”叶舟正色道,“到底是不是为了救人,你自己心里清楚,你不是真的孩子,你是个成年人了。” “保护同伴,拯救受害者,这些都没错,但你不能因为个人的喜好去决定要不要动手。”叶舟,“不然将来有一天,别人得罪了你,你也能直接下手。” 莎拉是强大的,但这份强大很可能因为她的懵懂变成恶。 而恶人,多数时候是意识不到自己在作恶的,就算意识到了,也会给自己找几个自欺欺人的借口。 叶舟:“从明天开始,你不能再出去,等你什么时候意识到错误了,什么时候来找我。” 莎拉噘着嘴,她撅着嘴说:“他都把那个女人变成那样了,我就是在救人!” 叶舟:“如果他不是动手的那个人呢?如果在某个情况下,是有人在对受害者施救,施暴者已经走了,你在没有分辨,没有听对方解释的情况下动手,就是在害人。” 这下莎拉不再说话,她看着叶舟,小心翼翼地去啦叶舟的手,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你别生气,我以后我不这样了,我错了。” “等你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才行。”叶舟心硬如铁,他撑着膝盖站起来,看向了刚刚走出房车的邹鸣。 莎拉看着叶舟的背影,眼眶已经红了。 “她没有生命危险。”叶舟揉了把男孩的头发,“走吧,吃过早饭就去休息。” 男孩默不作声的低着头,他在叶舟把手拿开时才看向叶舟的眼睛。 他从没仔细打量过这个男人,这还是他第一次看清对方的脸。 年幼的男孩终于问出了一只困扰自己而得不到解答的问题:“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好字被他说的很轻。 叶舟想了想,没有说得太明确,只是说:“因为你对我很重要。” 男孩仰头看着叶舟,他注视着叶舟的眼睛,没有从中看到一点谎言的痕迹,反而从中看出了笑意,是温柔的,他从没见过的笑意。 不是这里的人眼中那种嘲讽的,居高临下的笑意。 “想吃什么?”叶舟朝男孩伸出了手。 一直像刺猬一样把自己缩进身体里的男孩犹豫再三,终于把手递了过去,任由叶舟牵着。 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说:“泡面!” 他从没有吃过那么香的面!简直要让人把舌头都吞进去。 不对……在此之前他甚至没有吃过面,只是见过。 叶舟:“不行,你还要养胃,重油重盐的不能吃。” 但看着男孩低落的样子,叶舟的语气还是不由自主地柔和了许多:“今早也吃面,吃小黄鱼面,也很好吃。” 男孩听到鱼汤眼睛又亮了:“鱼。” 叶舟:“对,还会给你放烫好的韭菜,你不喜欢韭菜的就放豌豆尖。” “中午你要起来吃饭吗?你要的话我叫你。”叶舟牵着男孩回到了房车里。 他们刚坐下没多久,李姑就端着两碗面进来了。 李姑把面碗放到两人的面前,她一边放一边冲男孩说:“多喝点汤,这汤鲜呢!补身体!” 她看着男孩的小尖下巴,越看越心疼:“等养好了,婶给你做大肥肉吃。” 没吃过肥肉,甚至没吃过肉的男孩看着李姑。 李姑以前挨过饿,受过苦,哪怕日子好过了,比起瘦肉她还是更喜欢大肥肉。 男孩没说话,他不知道怎么跟李姑这样的人说话。 他在来到这儿之前,从没遇到过这么直白向他表达善意的人,还不图他的任何回报。 没接触过,也就不知道怎么接触。 “吃吧。”叶舟把叉子递给他。 男孩甚至不会用筷子——以前都只直接手抓。 这里的食物除了土豆还是土豆,没有用得上筷子的地方,底层人甚至不会烹饪。 他们连必须的调味品盐都没有。 叶舟拿起筷子和男孩一起吃。 男孩吃面的速度比叶舟快得多,还是叶舟几次提醒他才慢下来。 第252节 吃完后男孩立刻就困了,叶舟去把窗帘拉上,让男孩洗脸洗脚之后再上床睡觉。 爬到床上,男孩忽然伸手抓住了想要离开的叶舟的衣摆:“你会走吗?” 叶舟知道他在问什么,他没有想过隐瞒欺骗,而是平静地说:“我会走,不过是在你有自保能力之后。” “放心吧。”叶舟笑道,“你长大以后肯定是个能独当一面的人。” 看起来冷漠,但其实细心温柔,强大却不倨傲。 第181章 新装好的房子马上就能入住了,叶舟跑了几趟超市,订购的都是系统里最先进,最无污染的装修材料,甲醛是不可能有的,甚至有些家具还有天然花香,哪怕屋子里不摆绿植,闻起来也很清新。 但叶舟还是摆了些绿植在里头,也装上了空气净化的循环管道,即便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绿植也依旧能正常的活下去。 一百多平的房子住不下这么多人,这栋房子是赵庆送的,叶舟就又出了一批屋子,买下了两套房子让雇员们住。 在这里叶舟不准备把超市和员工宿舍直接搬出来,毕竟将来邹鸣还是得待在这儿。 他们在的时候还好说,他们走了,邹鸣总不能远离人群,一个人生活,即便邹鸣可以,叶舟也舍不得。 搬家的那天,赵庆还带了人亲自过来迎接,除了赵庆以外,各个势力的老大都派了心腹过来。 可能是因为各个势力之间彼此忌惮防备,再加上有赵庆在其中充当润滑剂的作用,所以基地里的势力虽然多,但并没有肢体上的冲突,勉强能维持和平。 即便这和平岌岌可危。 “不用这么客气。”叶舟对带着人过来帮他们搬东西的赵庆说。 赵庆笑道:“这怎么能叫客气?对了,你这几辆车以后还用吗?” 叶舟:“这车可不便宜,你要全部拿下要的钱不少。” 赵庆暗示性地说:“我们现在能拿出来的东西还真是不多,你也看到了,我们这个基地要什么没什么,不过等之后建起了种植场就不一样了,到时候什么都能有。” 然后叶舟只是打哈哈:“那到时候再说吧,不过车可以借给你们,每个月给租金,你看怎么样?” 赵庆瞬间来了兴趣,“租”这个字他知道,但从没有人做过租东西的生意——租出去了还怎么收回来?而有能力收回来的,那还租什么? “不过你这边要是欠账,车子我可就直接收走了。”叶舟和赵庆走在最前方,两方人马落在后面,比起赵庆那边即便在这里显得人高马大的下属,叶舟的雇员看着更强壮健康。 赵庆想了想:“行。” 他那屋顶再好也没空调,有空调谁愿意用冰啊,降温速度和持续时间完全不能比。 一共七辆车,他自己住一辆,剩下的六辆可以当成奖赏分给其他的势力老大,虽然租金都要他走,但到时候究竟给不给,怎么给,这还是另一码事。 要是叶舟真有收走车的手段,那给了也没什么,不会伤筋动骨。 要是对方没有,还不还车还不是看他的意思? “水库还在建。”赵庆从兜里掏出一包烟,他自己点了一根,又给叶舟递了一根。 叶舟摆摆手:“我不抽烟,我这个人意志力不太强,抽了肯定戒不了,所以还是从一开始就不抽更好。” “你不抽烟,不玩人,那你喜欢什么?”赵庆一愣,觉得坐拥这么多物资的叶舟简直是个苦行僧。 叶舟笑道:“我就爱挣钱做生意。” 赵庆轻轻摇头:“你这爱好真是偏门。” 新房没有电梯,他们只能自己走上去。 武岩抱着一个木箱——里头是他孩子的玩具和他们夫妻的一点小收藏,他走在所有人的最后,能看清每个人,在他身旁走着的是莎拉。 一路人,莎拉都收获了不少人的注目礼。 赵庆带来的人走了一路,就讨论了一路莎拉的外貌和发色,这么热的天,莎拉还穿着繁复的蓬蓬裙,这是莎拉自己的审美,毕竟超市里的人更喜欢穿方便简单的衣服。 “白得厉害。”赵庆的人小声讨论着,“看着带劲。” “听说欧洲人就长这样。” “你去跟她说句话,把她骗过来。” “得了吧,出了事你担?你实在憋不住就去贫民窟,男的女的任你选。” “你胆子这么小?我不信他们敢为了一个小女娃跟我们老大翻脸。” “你没发现,走最后都是他们那边最强壮的几个,那女娃娃也在后面,说不定也有点本事,你别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折进去了。” “那个最高的女的背着的那把枪我见都没见过。” “她比男的都壮。” “这还算女人吗?” 陈舒掏了掏耳朵,冲声音越来越大的那几个人喊道:“说话再大声点,最好叫我听得更清楚,我不算女人,你算?” 那几人一起看向说话的男人,男人看向陈舒,其他人小声嘲笑:“被女人骂,头回见。” 男人被这话一激,立刻骂道:“说的就是你!一个娘们比男人还壮,女人就该老老实实的待在屋里,不听话的就滚去贫民窟,有的是男人教你怎么当女人……” 他的话还没说完,红色准星就对准了他的心脏位子。 陈舒端着枪,面无表情地说:“是吗?那我也可以先教你怎么当男人。” 男人僵在原地,他笃定陈舒不敢动手,可真的被枪指着,还是全身僵硬,汗毛倒竖,死亡的威胁近在咫尺。 万一呢?万一她真的敢动手呢? 两方人马立刻停下,陈舒不放下枪,其他人就都不敢走,赵庆这边的人也端了枪。 叶舟正要上楼就发现了异样,赵庆也看到了。 赵庆:“……” “这是怎么回事?”叶舟把目睹了全程的武岩叫过来。 武岩快速的说完了整件事。 叶舟看向赵庆,赵庆:“起了点口角,怎么能直接端枪?” 这是把责任甩到陈舒的头上? 不管陈舒做的是对是错,叶舟此时也不能低头,他平淡地说:“我的人做错了有我管,你的人做错了事,当然是你去管。” 赵庆笑了笑:“道理是这个道理,不过你的人先端枪,这个可说不过去。” 他倒是不觉得自己手下的人说都有什么不对,但看在物资的面子上,这种事计较了就是自己吃亏。 “行了行了,都把枪放下。”赵庆冲自己的下属喊道,“又不是什么大事,难道还要打起来才行?” 赵庆说完后,他手底下的人都放下了枪。 只有陈舒还指着那个男人,陈舒也知道自己不能让叶舟难做,但一旦让人觉得他们好惹,之后蹬鼻子上脸的事就不会少,于是陈舒说:“只要他给我道歉就行。” 陈舒:“我也没动手,或者我们都不用枪,直接练练。” 这句话一出口,赵庆的人都欢呼起来:“练练!” “打一场!打一场!” “打!打!” “打输了打死了别不服气!” 他们像野兽一样嚎叫起来。 在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地方,暴力和性,就是最易得的活动。 陈舒也很配合,她把枪扔给武岩,武岩连忙伸手接住,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活动了一下身体,她冲男人招了招手:“敢不敢?” 男人身边的同伴推搡他:“上啊,给这娘们看看你的本事。” 男人看了眼陈舒的拳头,又看了眼她肌肉强健的胳膊,本来已经萌生了退意,但在同伴鼓动下也活动了一下身体。 人群让出一片空地。 赵庆看向叶舟:“不阻止?” 叶舟:“他们的事他们自己处理就好,我们插手就是我们两边的事了。” 赵庆笑了一声:“你倒是对她有信心。” 赵庆还是走了过去,他穿过人群,一巴掌打在了下属的头上,语气凶狠道:“还准备跟客人动手?还要和女人打?你不嫌丢脸我替你丢脸!” 男人被打懵了,打女人丢脸,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难道赵庆打女人还打得少了吗? 但他不敢跟赵庆对着干,只能涨红了一张脸,极其羞耻地小声说:“我道歉,对不起。” 陈舒看了眼赵庆,赵庆笑眯眯地看着她。 陈舒也笑了:“赵老大是这个。” 她比了个大拇指。 赵庆笑道:“我们这儿可是很文明的,打女人孩子和老人都不行,好了好了,一点口角而已,男人向女人低个头有什么?” 陈舒重新从武岩手里拿过枪,她态度不错地说:“是啊,女人肚子里出来的东西,朝女人低头确实是应该的。” 赵庆没有接话,他身后的下属们却都对陈舒怒目而视。 叶舟在前面喊道:“走吧,别耽误太长时间。” 赵庆也冲下属说:“别没事找事耽误时间!” 东西一样样被搬进新房,叶舟和雇员们都住在同一栋楼内,不过叶舟和邹鸣莎拉以及草儿住在顶楼,剩下的人都安排在四楼跟五楼。 进了屋,赵庆立刻就不想走了,跟这里相比,他那奢华屋子简直就是狗窝,整间屋子除了浴室和厨房都铺设了木地板,家具几乎都是木制家具,入户柜上摆放着鲜花,客厅铺设地毯,玻璃茶几上还摆着新鲜水果。 更别提室内的温度,也不知道用了什么玻璃,阳光从玻璃窗外照进来却不灼人。 草儿把自己和莎拉那不多的行礼放到次卧里去,顺便把一些食材放进冰箱,忙得脚不沾地。 莎拉则坐到沙发上,第一件事就是拉紧窗帘,打开投影仪看动画片。 邹鸣虽然没有坐到莎拉身边,但也坐到了沙发,望眼欲穿的看着幕布。 叶舟则是和赵庆走到了封好的阳台上。 第253节 不等赵庆说话,叶舟就说:“你要把你住的地方改成这样也行,前提你应该知道吧?” 叶舟很自然地说:“你出不起这个价钱,不如先住房车里,之后挣了钱再改。” 赵庆:“你也看到了,为了你的人,我可是连我的人训了。” 叶舟无所谓道:“你让他们打也行,陈舒不可能输,你护得是自己的面子,也不用拿这件事说话。” 赵庆的脸色变了变,但也没说什么,他忽然问道:“那个女人你是从哪儿找的?” 他也去过各大基地,实际上,就算是基地统治者的女儿,也没有那么多资源可以长成陈舒那样。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在追求力量上的强大,但力量的来源需要肉,需要蛋白质。 赵庆自己“好吃好喝”也没养出肥肉来,加上不锻炼,肌肉更是没有。 但陈舒的肌肉太过结实,比叶舟这个老大的身体都要强健,需要多少资源才能养成这样? 叶舟:“她有自己的路子,也不用我养,我们是雇佣关系。” “所以我们互有责任,但你的人得罪了她,我可管不了。” 赵庆扯了扯嘴角,叶舟说:“下次再有这种事,让他们打,打输打赢是他们自己的事,跟我们的生意无关,也不伤和气。” 叶舟温和的笑道:“毕竟我是生意人,和气生财嘛。” 赵庆额头的青筋跳了跳,真打起来,吃亏的可就是自己这边了。 没人会管陈舒有多大的力气,多强健的身体和肌肉,只要自己这边输了,那就是他手下的人连女人都打不过,威严扫地不说,以后是条狗都敢来挑衅他的人。 他敢打赌,如果他没有上去阻拦,叶舟根本不会在乎这件事,甚至会觉得那个女人打得好。 赵庆隐藏起内心的恨意,只说:“那你们好好休息,那几辆车我就接手了,待会儿就让人把东西给你送过来。” 叶舟亲自把赵庆送了出去。 送完人,他看了眼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看动画片的邹鸣,这才轻松了许多,嘴角的笑容也带上了几分真心。 赵庆走了十多分钟后,陈舒从楼下上来了。 为了不打扰男孩和莎拉看动画,叶舟把陈舒带去了主卧。 “你怎么想的?”叶舟问。 陈舒笑道:“本来就想找他们麻烦,这下正好他们自己撞上来。” 陈舒去看叶舟的脸色,发现叶舟表情严肃,她也就收敛了笑容,站得笔直。 过了好一会儿,陈舒都开始紧张的时候,叶舟才走到她面前,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脸笑意地说:“干得好。” 陈舒松了口气:“赵庆知道权衡利弊,他手底下的人可不知道,他如果不拦,正好给他们看看我们的武力,亲眼看到了,才有说服力。” “可惜了。”陈舒摇摇头,“赵庆比我想的还聪明点,我还以为他会自大的以为我肯定打不过他手下的人。” 陈舒撇撇嘴:“而且那几个人说话,确实欠揍。” 叶舟明白陈舒的意思,更何况他的雇员里,能赤手空拳打赢这些亡命徒的也就只有他自己和陈舒了,这件事还真的只能陈舒去做,去试探。 而且效果也会比叶舟亲自上场好。 只要她赢了,其他人也会觉得叶舟这边的武力值是以陈舒为平均值,女人哪怕比不上陈舒,也不会比这里的男人差多少。 叶舟:“下回你还是提前给我打个招呼,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这次不给你涨工资。” 陈舒笑道:“好,不过老板,你现在越来越气场了,刚刚板着脸不说话把我吓了一跳。” 叶舟得意道:“我这叫喜怒不形于色。” “反正下回你不能突然给我来一下。”叶舟正色,“这是赵庆有脑子,没脑子引起两边械斗,我还真没把握每个人都能全身而退,听见没?” 陈舒:“知道了,记住了。” 陈舒走了以后,叶舟才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坐到沙发上陪着邹鸣他们看动画。 莎拉喜欢的动画很杂,经常跳集看,男孩也就跟着她一起看,他自己似乎没什么喜好,只要有动画看就行。 看着陈舒走了,男孩才看向叶舟。 他喜欢看电视,但现在他对这个屋子更好奇。 “来,我带你仔细看看,参观参观。”叶舟冲男孩说。 男孩立刻跳下沙发。 “晚上你自己睡一个房间。”叶舟不知道对男孩对装修有什么喜好,所以他的房间就是干净整洁为主,墙面也只是刷白,没上什么颜色,房间里配了书桌和椅子,还有衣柜和床。 男孩的房间也放了地毯,免得他忘了穿鞋就直接下床。 从男孩房间的窗户望出去,能看到一望无际的沙丘。 叶舟宁愿他看荒芜的自然环境,也不希望他所能看到的一切被局限在这个残酷的基地里。 “喜欢吗?”叶舟低头问站在自己腿边的男孩。 他的语气是自己都想象不了的温柔,好像这不是个在残酷世界摸爬滚打长大的孩子,而是个易碎的玻璃制品。 男孩低着头,但还是小声回道:“喜欢。” 叶舟笑道:“以后你就睡这儿了,要是有什么想要的就直接跟我说,不用不好意思。” “去看看衣柜。”叶舟轻轻推了推男孩的衣柜。 衣柜叶舟专门把拉手下移,让男孩只需要抬高手臂就能把衣柜拉开,而不是踮脚。 男孩拉开了衣柜。 他曾经只有一件衣服,穿坏了,坏得不能再坏了,才会想办法去找下一件。 但现在,衣柜里摆满了他能穿的衣服,有外套有短袖,有长裤短裤,除了没有冬天穿的衣服以外,几乎什么款式的衣服都有。 “这边放的全是防晒服。”叶舟拉开一个柜子,里面整齐叠放着十几件防晒服,“平时出门你得穿上,不然晒爆了皮难受的是你自己。” 男孩抿了抿唇:“不用,我有办法。” 他想证明自己没有那么无能,靠自己也不会晒爆皮。 他说:“我会买一点水,和黄沙和在一起,再加一点烧木头的灰,涂在身上也不会晒爆皮。” 他看着叶舟,他自己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眼神。 但叶舟知道,他笑着揉了把男孩的头发,笑着说:“真厉害,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可不会这些。” 男孩抿唇看着叶舟,耳根却红了。 叶舟的目光越发柔和,男孩忽然说:“不难,我可以教你。” 叶舟:“好啊,有机会你教教我,说不定以后用得上。” 一百多平的房子不小,毕竟这里不算公摊,是多少平就是多少平,搬来的第一天,叶舟甚至还自己下了一次厨。 不过叶舟很长时间没有下厨,本来就不怎么样的厨艺变得更差。 好在吃饭的几个人,草儿和男孩什么都吃得下去,莎拉只吃辣椒煮的血肠。 难得悠闲的日子,叶舟晚上还陪他们看动画电影,用微波炉给他们爆了爆米花。 叶舟准备之后找机会,花点十几年教男孩认字。 数学也得学,别的就没办法了。 · 女人醒了,她睁眼看着头顶的天花板,她感受不到身体的疼痛,全身都是麻木的,好像有人给她穿了一件奇怪的衣服,叫她觉得身体不属于自己。 她艰难地转过头,左边是一扇窗户,她能透过这扇窗户看到天空。 只是今晚没有月亮,连星星的排列都十分稀疏。 女人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她的记忆停留在那晚,男人朝着她举起烙铁,除此以外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可她并不害怕,她的身体是麻木的,心理也麻木,她出生的时候并不是在贫民窟,她的父母也曾经是别人眼里的“大人物”,起码他们能养活孩子,并且把孩子养大。 而底层人根本不可能养活孩子。 后来父母死了,她失去了庇护,流落到了贫民窟,为了生存,她攀附上了曾经父母的下属。 她能看出来那个男人不爱她,对她的父母也充满嫉恨,但正因为这股嫉恨,他才会答应她的需求,给了她一间铁皮屋,以表示自己拥有不弱于她父母的能量。 但没过多久,男人就死在了外面。 她也没能再攀附上其他人。 女人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她孤零零的活在世界上,一边想活下去,一边又觉得不如死了。 她努力给自己找活下去的理由,她努力去交朋友,因为认识了男孩的养母。 只可惜这个朋友也死得太早。 她又打上了男孩的主意,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但她希望自己活着的时候,能跟某个人产生联系,哪怕这个联系随时都可能消失。 她觉得自己可以当男孩的妈妈,或者姐姐,在某些时刻他们是朋友,也可以是亲人。 女人疲惫的闭上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睁开。 这次她的大脑清醒了很多。 这一次,她总算想到了此时最重要的问题—— 这是哪儿。 第182章 贫民窟旁边的空地上,那几辆奇怪的房车已经搬离,一栋简单却不简陋的小屋子在这块空地上拔地而起,一晚的功夫,这屋子就挂上了招牌,甚至刷上了油漆,好像它不是一夜间突然出现,而是一直存在。 女人从铁皮屋里出来,她疲惫的揉着肩膀,准备去换一点水和食物,吃过之后再去休息。 她刚走出去,就发现平时这个时间安静无比的贫民窟里传来了奇怪的喧闹声。 白天贫民窟的人即便不睡觉也不怎么说话——说话行动都要耗费体力,他们宁愿躺在地上,尽可能的让体力不要流失得太快。 女人晃晃悠悠地朝着前方的人群走过去。 第254节 这么多人聚在一起,而不是躺平了睡觉,实在是贫民窟里的奇观。 “我看到了!他们搬了吃的进去!”状似年迈的老人顶着一头稀疏花白的头发站在人群中间,手舞足蹈地地说,“肯定有吃的!” 老人看起来像是七老八十,但女人知道,这个“老人”其实还不足四十岁。 只是贫民窟里的人连活过二十五的都少,过了三十,就算古来稀了。 女人甚至有些惊奇,贫民窟原来有这么多人吗? 她是被赵庆手下的人从别的基地抢来的,那时候她还不到十四岁,后来流落到了贫民窟,比起大多数被抢来的人,她的运气还算不错,至少没有被剖开了卖器官。 有些大基地依旧有医疗条件,但也只供上层的大人物们享用。 各个基地的大人物,只要拿得出钱,都能在身体器官有问题的时候过去换。 前面的人挤挤攘攘,一群只剩排骨的人骨头挨着骨头,叫唤着让身边的人离远点,骨头把自己硌疼了。 “附近的人说是昨晚上建起来的。”前面有人声音很小的讨论着,“特别开,木头搭的,看不出来吧?我还以为是水泥建的,应该不是房子?谁会在这儿建房子?” “不知道是什么。” “这样的房子不该建在这儿吧?” 女人也踮起脚尖,伸长了脖子朝被人们挡住的地方看去——但隔得太远了,她又太矮,根本看不见人们嘴里的房子。 吃不饱肚子,营养不足,女人的身高只有不到一米五,头发也和老人一样稀疏,只是还没有秃。 她身材娇小,像只剩下一把贴着皮的骨头,下巴尖得似乎能戳穿自己的胸口,视力也不好,哪怕人走到了面前,她也看不清对方的脸。 但仗着自己矮小,女人钻进了人群中,随着人群拥挤慢慢朝前挪动着。 她挪得满头是汗,快要筋疲力竭的倒下的时候,终于被身后的人一推,来到了人群的最前方,看到了那栋奇怪的房子。 她不由自主的张大了嘴。 眼前的房子超出了她的想象,光洁平整的墙面,刷上了一层白漆,屋顶和房子浑然一体,像是一个四四方方的箱子,只有三层台阶上的玻璃门让人能分清这房子前后。 阳光落在这房子上,让这房子像是在发光。 有这样的房子在旁边,更显得贫民窟逼仄肮脏。 “有人出来了!”有人尖声喊道。 女人朝那人看过去。 那是个杵着拐杖的男人,他的身材和她一样瘦弱,这样的男人在贫民窟也不少,因为天生或后天的原因,他们当不了打手,长得丑的,或许能在贫民窟干干卖力气的活,但稍微长得好看的,也逃不开卖身的命。 但他们收费比女人低,更容易被殴打,遇到有特殊癖好的客人。 所以多数不是杵着拐杖就是待在屋子里不出来。 女人认得这个男人,他和她是同一个基地出来的,对方当时在地下种植场工作,虽然瘦弱,但也能混口饭吃,听说在被抢来之前还存了点东西,准备结婚了。 看了一眼后女人转过了头。 她不愿意回忆过去的事,那会显得现在的生活更加不堪。 可又不敢,不愿意去死,于是只能努力忘记过去。 女人眯着眼睛看向那栋屋子,果然有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是个女人,年纪不大,可能还没有二十岁。 女人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一条牛仔短裤,两条细长的腿却并不像枯柴一样瘦骨伶仃,能让人看到她的骨头与皮之间有肉,还是不少的肉。 她的脸上带着健康的红晕,算不上漂亮,但因为健康,让人看一眼就觉得她是“美”的。 从她出来那一刻开始,贫民窟的人就像是被掐住了喉咙,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望着这个女人,像是忘了一个雕塑,一种可望不可即的生存状态。 草儿还是第一次承担起开业宣讲的责任,她有些激动,但还记得自己前两天背的稿子。 她清了清嗓子,拿起了喇叭,拿起喇叭的瞬间又有些想跑厕所,但一想到这是自己第一次干这个工作,决不能丢脸,让仙人觉得她无能,于是她深吸一口气,冲眼前的人们喊道:“都静一静,安静一下。” 本来就静寂无声的人们此时更安静了。 草儿:“……” 他们好像在她说之前就安静了。 哎,不管了。 草儿拿着喇叭继续说:“你们都看到了,招牌已经挂上了,在我身后的就是隆盛超市。” 虽然小了点,但仙人说了,超市不会直接搬过来,只能就地建起这个小超市。 “你们知道超市什么吗?知道的把手举起来!”草儿喊道。 贫民窟的人们互相看看,都没有举手。 “超市就是超级市场的意思,市场你们总知道吧?” 这下有人举手了。 草儿松了口气,继续说:“我们超市现在还不大,只卖食物和日用品。” “你们手里有用不上的东西都能过来估价,支持以物换物。” “食物的种类也不少,有面包,也有挂面和泡面,价格也很实惠,不过现在空间有限,所以人多的时候你们要自觉排队,不排队的人我们会赶出去。” “从现在开始就正式开业了。”草儿,“你们现在可以回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能换的东西。” “每天的营业时间是早上九点到晚上十点。”草儿,“你们量力而行,别囤太多,我们超市起码两年都会在这儿。” 但草儿想象中的抢购大潮没有到来。 她结束了宣讲,可即便等到中午,都没人过来。 聚集在超市门口的人群也在半小时内相继散去,继续去过他们日复一日,枯燥痛苦的生活。 草儿甚至看到有人直接睡在路边,侧躺蜷缩着,努力避免被阳光直射到脸上,而这些人几乎没有衣服穿,甚至一条完整的内裤都没有。 “我有点难受。”草儿对武岩说,“武哥,我心里难受。” 她以为自己逃过难,已经见识过了人间至苦,可看到这些衣不蔽体,在这样的烈日下被烘烤着的,已经放弃全部希望的人,依旧难受。 她甚至觉得他们比自己更惨,好歹最开始逃难的时候她是和家人一起的! 好歹到最后,她身边还有亲娘。 但这些人都孤零零一个,艰难的活着,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好像活着只是本能。 武岩心里也不好受,他们过了好多年不愁吃喝的日子,见过那么多小世界,于是心里贫瘠的土地上有了绿洲,同情心也越来越泛滥,换做从前,除了自己和家人,管别人去不去死。 “怎么就没人愿意进来呢。”草儿望着那些铁皮屋。 睡在路边的人换不起东西就算了,怎么住在铁皮屋里的人也不过来呢? 武岩想了想,想出了一个比较靠谱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这种地方不是他们能来的吧?” 草儿这才明白,她叹了口气:“你说的对,以前赶集,我也不敢去那些大的粮铺,那不是我们这些佃户去得起的地方。” 所以她们根本不知道那些粮铺里的粮食卖多少钱,只知道他们肯定去不起。 那都是城里人能进的地方。 “再等等吧。”武岩说,“要是今天一直没人来,明天就让那个女人去劝劝。” 草儿:“她看起来好多了,能走动了,就是要戴面具。” 女人瞎了一只眼睛,也毁了容,她害怕自己的脸,也害怕吓到别人,于是邹鸣给了她一张能遮住半张脸的面具,让她起码能走出房间。 从她能下地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月,吃的好了,睡的好了,除了脸以外,整个人的精神气都变得,草儿说:“上次我带她看小品的时候她还笑了。” 笑着笑着就哭了。 草儿:“仙人说得给她找个活干,不然不干活就容易东想西想,会钻牛角尖。” 武岩点点头:“大梁朝那些哭天喊地的不都是文人吗?不愁吃喝,又没有地方施展抱负,就容易、容易嗯……抑郁!是这个词吧?” 草儿:“对,就是这个词,仙人上回说过哩!” 他们现在都还带着一点乡音,草儿小声说:“仙人还说这不是无病呻吟,这是人的、人的需求,最基本的是生理需求,就是能不能吃饱肚子啥的,每个阶段的需求都不一样。” 实在不行,也就只能让女人去劝了,毕竟是从贫民窟出来的,又不像邹鸣是个孩子,应该会有人相信她的话吧? · 空荡的客厅里,一切可能绊脚磕碰的家具都被搬来,女人扶着墙边临时安装的扶手,艰难的一步步挪动着,但比起最开始的几天,现在她能走上一圈再停下来歇歇了。 醒来到现在,女人还是没完全从震惊中抽身出来,有时候她甚至会扇自己耳光,或是去掐自己的大腿,把自己的腿掐得青一块紫一块,一看就知道下了不少力气。 还是被同住的陈舒发现后骂了一顿才终于没有再继续下去。 她住在凉爽的屋子里,那么大! 还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有床和窗户,床边摆着小桌和懒人沙发,床头柜上有一盏不伤眼的灯,她每天除了吃就是锻炼,然后睡觉。 偶尔她晚上惊醒,只要看到床头一直开着的灯,就能平静下来。 但她不敢和这里的人说话,唯恐自己说错一句就会被赶出去。 这段时间她也终于知道,她能来到这里,能被救,是因为那个男孩。 女人不太理解——她不觉得自己对那个男孩有多好,他们只能算是合作关系。 虽然她想过让男孩来当她的儿子,但男孩没答应。 她不明白,于是越发的小心翼翼。 之前她稍微好了一点,还暗示这个房子唯一的男人可以碰自己。 然后又被义正言辞的呵斥了一顿。 这让她更小心了。 她不知道怎么付自己的诊金和租金,她一无所有,只有这个身体还算有一点价值,但对方也不要。 她什么都没有,就算对方因为男孩救了她,收留了她,之后也肯定会把她赶出去的! 没人愿意养一个吃白饭的人。 女人心神不宁,她走完两圈,终于坐到了椅子上。 她恍惚的看着陈舒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今晚的饭菜。 有荤有素,只是主食还是粥。 第255节 “不错啊,今天走了多少圈?”陈舒把菜放到桌子上。 这个房子里住了三个女人和一个周远鹤。 等女人身体完全好了,周远鹤就要搬到男人的房子里去了。 毕竟这里不是这里的地盘,就没有再以家庭为单位。 还有些这里住不下的人回去了超市,他们还是更愿意待在熟悉的地方,毕竟超市那里有员工宿舍,不过回去的都是老弱病残,留下来反而会拖后腿的那种。 女人连忙说:“十八圈。” 陈舒走到她身边,扶着她坐到餐桌边,陈舒拍了拍她的肩膀:“不错,照这样下去,说不定这个月结束你就能自由活动了。” 听到“自由”两个字,女人立刻抓住了陈舒要收回去的那只手,她紧张地说:“我、我能干活,干什么都行,有口饭吃就行,不住这里也可以,什么都可以。” 有水有吃的,让她做什么都行。 “放心吧。”陈舒已经不知道安抚了多少次,很自然地说:“等你好了肯定要给你安排工作,你现在走路都费劲,养好了再说。” 可女人还是惴惴不安,她羡慕的看着陈舒。 这么高,这么壮,一看就知道是从小吃好喝好养出来的。 在这里,身体好就是资本,大多数人都没有这样的资本。 陈舒发现女人这几天吃饭的样子斯文了很多——最开始的时候女人吃饭不是吃,是往自己倒,根本不咀嚼,好几次周远鹤不在,陈舒因为同情让她多吃了一点,结果女人吃吐了。 吐到地上,一边打自己耳光,一边哭着想吐出来的食物再吃回去。 看得陈舒心里很不是滋味。 最近吃饭,女人起码会嚼两下,虽然也只是做样子的嚼两样,但起码不会让陈舒觉得她要把自己噎死。 吃完了饭,陈舒让女人陪自己看电视。 只是看了不到半小时,陈舒的对讲机就响了,她拿着对讲机去了卫生间。 等她再次出来,女人立刻看向她。 不知道为什么,女人觉得他们谈话的内容肯定和自己有关。 “你别紧张。”陈舒坐回了原来的位子上,她微笑着,尽可能温柔地说,“有件事需要你去办,除了你,我们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 女人连忙说:“我能办,我一定能。” 陈舒:“是这样的,我们的超市开业了,之前跟你说过超市的意思,我就不再说一遍了。” “今早就开业了,只是一直没有顾客,没人愿意进去买东西。” “你要是在贫民窟有熟悉的人,明天白天我陪你过去,你去劝劝。” 女人小声说:“他们什么都没有,没有东西能拿去换。” 陈舒奇怪的看着她:“怎么没有?桌椅总有吧?布总有吧?破烂的布也行,还有系头发的带子,土豆总有吧?没有土豆早饿死了,也撑不到现在。” 女人不明所以:“这些东西都不值钱,根本换不到东西。” 贫民窟的人都能拥有的东西,怎么可能值钱,或许换得到别的,但怎么可能换得到食物? 食物可是除了水以外最贵的东西。 陈舒叹了口气,这就是固定思维,想要打破确实需要一个中间人。 “你也知道我们,我们不是坏人。”陈舒循循善诱,“他们试试也不会亏损什么,对不对?” “你劝人去,他们去了,要是真能换到食物,你也等于救了别人。” 女人恍惚的转头看向陈舒。 救人?她从来没想过,她现在只想不被赶出去。 但她还是用力点头:“我会办好的。” 她必须要证明自己是有用的,值得这间屋子和这些食物跟水的。 她从生下来就没洗过澡,直到来了这儿,她才知道洗澡是什么感觉,水流过自己身体是什么感觉,第一次洗澡的时候她因为太浪费水,是一边洗澡一边喝水。 所以现在她还是不愿意洗澡,只愿意拿毛巾沾点水擦身体。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明天陪你去。”陈舒解决这个问题,她重新播放了电视剧,腿架在茶几上说,“看电视,这部剧真不错。” 女人不太专心的盯着幕布,想着明天自己应该该去找谁。 其实她在贫民窟也没有太熟的人,但她不敢说。 翌日一早,趁天还没有完全大亮,比中午“凉快”一些,陈舒就带着女人出门了。 女人叫杨月,她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怎么写,只知道是月亮的月。 这里的人起名都很朴实,因为多数都没有文化,识字的是极少数,所以他们起名不是山川河流就是星辰大海,杨月还说她认识三个人,都叫石头。 陈舒也给女人穿上了贴身的调节服,为了不让她多走路,还找了个轮椅推她。 杨月被陈舒从楼上抱下来,有点惊恐,也莫名的感觉有些幸福。 她第一次来到上层人住的区域,她坐在轮椅上缩着脖子,但很快发现,那些看过来的人都没有看她,而是在看陈舒。 但陈舒对一切视线熟视无睹,她甚至在察觉到杨月转头看自己的时候问:“怎么了?不舒服?” 杨月摇摇头,她重新转回去,双手却在微微颤抖。 她见过太多刻薄的人,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世上还有陈舒这样的人。 贫民窟依旧安静,这个时间不少人已经收拾完了东西,回到铁皮屋内睡觉了,路边上也有人睡着,笼子里的人依旧半死不活。 杨月声音沙哑地说:“那个房子,住在里面的人我认识。” 陈舒问了句:“男的女的?” “最好是女的。”陈舒解释道,“如果是女人先进去,男人就敢了。” “但男人先进去,女人不一定敢。” 杨月迷迷糊糊,但还是说:“是女的,是女的。” 陈舒推着她来到铁皮屋前,然后敲响了那摇摇欲坠的木门。 铁皮屋内过了很久才传出声音。 一个女人哆哆嗦嗦在里面说:“我付了!这两天的我都付了。” 杨月对陈舒解释道:“是保护费。” 陈舒点头,杨月努力抬头音量说:“是我,杨月!” 又过了几秒,里面的人才打开了门。 其实这门也没有锁,只是里面有东西抵着,真要打开,一脚就能踹开。 但陈舒不能这么干。 女人先看到了高大的陈舒,她惊叫了一声就要退回去,杨月立刻说:“我在这儿,我在。” 女人这才心惊胆战的捂着胸口看向杨月。 “你、你怎么这样了?”女人咽了口唾沫,但目光中没有对杨月的担心,只有恐惧,“他们,他们都说你死了。” “你的屋子被赵花买了。”女人拒绝麻烦,“你别找我,你要找她找她。” 杨月:“我现在有住的地方,不会……暂时不会回来了。” 女人松了口气,但立刻又小心翼翼地问:“你不会找我要东西吧?” 陈舒一开始没听懂是什么意思。 直到进了女人的铁皮屋,看到杨月的神色,听到两人的对话,才知道这个女人竟然把杨月不多的家具都趁乱搬了过来。 虽然只是两把瘸了腿的椅子和一张薄木板拼接成的桌子。 陈舒:“……” 所以她们的关系到底算好还是坏啊? 她看不懂,且大为震撼。 第183章 即便搬来了杨月的“家具”,这个铁皮屋依旧简陋的刚刚能住人,地面就是夯实的土地,没有地板,也没有床,只有一块薄薄的破布铺在地上,勉强算是可以睡人的地方。 整个铁皮屋一眼看得清全貌,瘸了腿的椅子怎么也坐不稳,陈舒坐在椅子上都要把精力放在维持平衡上,倒是身体不好的杨月能找到一个奇怪的角度,让自己安稳的坐上去。 没有水,更没有能待客的东西,女人看着她们坐下后搓了搓手,蹲在了地上,仰头看着杨月。 她不敢看陈舒,小声说:“东西都在这儿了,你要是想要走你就拿走吧。” 杨月看了眼陈舒后回道:“暂、暂时都放在你这儿。” 女人高兴起来,她连忙问:“你不回来了?不回来好!” 她的眼睛闪了闪,竟然在麻木中闪出了几分狡黠:“你是不是在里头找到工作了?你看我怎么样?我、我要是也能进去,你放心,什么我都听你的……” 杨月摇头说:“我来不是跟你说这个。” 女人失望的“哦”了一声,但也只是失望而已,反正习惯了希望落空,问的时候也没觉得有多少可能。 “那边开了个超市你知不知道?”杨月问的时候,屁股已经坐麻了的陈舒实在是坐不下去了,她站了起来,一站起来,这个铁皮屋就显得更加逼仄。 女人惊恐的看着陈舒,陈舒摆摆手:“你们继续说,不用管我。” 杨月把女人的注意力拉回来:“超市里卖的东西不少,趁现在还没多少人去,你最好能先去换点吃的。” 女人终于意识到了杨月究竟是来干什么的,她抿了抿唇,小声说:“我没什么东西能拿去换,去了肯定也要被赶出来。” 说话的时候,女人下意识的看向角落里被几层破布盖着的木框。 那里放着的就是她的全部财产。 “是土豆吧?”杨月笑了笑,“你还是喜欢放那儿。” 女人这次倒是没有惊慌,铁皮屋就这么大,根本藏不了东西,别人要是有心一眼就能发现。 女人:“这么多土豆够我吃很久了。” 第256节 她怕拿出去换了别的,吃不了那么久,自己会被饿死。 就算饿不死,那也太亏了。 什么口感味道她都不讲究,只要能吃进肚子里的东西,都是好东西。 杨月:“走吧,我陪你过去。” 女人警惕的看着杨月,因为陈舒在场,她也不敢说出什么难听的话,只能笑着陪好话:“你现在不一样了,肯定不缺饭吃,你看我,我还是这样,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会像你这样,我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没人会救我。” “多一块土豆,我就能多活几天。”女人局促地笑起来,露出缝隙奇大,大小不一的牙齿。 贫民窟的人可没有地方去补牙,碎了掉了就没了,刷牙的本钱都没有,牙齿都不怎么样。 杨月没有生气,她知道女人没有讽刺她,只是在叙述一个现实。 生活在贫民窟里的人都知道自己有天会死,但也都清楚,他们大概率不会是自然死亡。 最大可能是死于“客人”们的癖好,死于疾病,死于饥饿,他们接受了这个残酷的未来,但依旧拼尽一切,放弃一切的想要活下去,活到最后一刻。 既然劝不了,杨月也就不硬劝了,她对陈舒说:“陈、陈姐。” 陈舒明白了杨月的意思,她走到角落里,掀开破布,一手提起了土豆框。 本来脸上带笑的女人在看到陈舒掀开破布的时候就疯了,她尖叫一声,不顾自己和陈舒之间巨大的体型体力差距朝着陈舒扑了过去。 “放下!”女人尖叫着,她大半个身体都挂在了陈舒身上,试图用牙齿去咬,指甲去挠,想用尽身上所有能攻击别人的东西让陈舒把木框放下来。 但她的全部攻击在陈舒看来就和挠痒痒差不多,尤其陈舒还穿着调节服,根本没有什么感觉。 她又不太好把女人从自己身上扯下去,毕竟就这个小身板,她都怕自己力气稍微大点就会把对方的骨头捏碎掰断,于是只能挂着这个看着风一吹就能吹倒的挂件走到铁皮屋门口。 杨月杵着拐杖站起来,有拐杖的协助,就算没有扶手她也能稳当的走一会儿。 女人也没有在陈舒身上挂多久,不到五分钟,她就因为脱力滑落在了地上。 她颤抖着,恐惧的捂住了自己的脸,她不去看任何人,语气却格外森然:“你的东西我都还你!土豆也给你,你给我留五个,不、三个,三个行不信?” 女人爬到杨月脚下,她抬起头去看杨月的脸,声音凄厉得恳求道:“你已经不住这儿了,你不会饿死了,你能过好日子了为什么要回来害我?!我没有害过你啊!我没害过你啊!” 曾经麻木面对一切,有人死在自己面前都没有触动的杨月低头看着女人。 她忽然升起了奢侈的不忍,她轻声细语地说:“真的是拿去换东西,肯定能换到更多的食物。” 她强忍着疼痛蹲下去,伸手抓住了女人的手腕。 “我没有理由害你,对不对?你已经这样了,试着相信我也没那么难,对不对?” 女人露出一个似笑非哭的表情:“杨月……” 她的话还没有说话,就被一只强硬的手抓住了胳膊,然后摇摇晃晃的被提了起来。 “你跟我们一起去。”陈舒终于失去了耐心,这么慢慢磨得磨到什么时候去? 陈舒:“你放心,要是换到的没有这框土豆分量多,土豆我还你,那些东西也给你。” 女人浑身僵硬,她挣扎反抗的勇气都已经用光了,对强势人群的恐惧再次占据了上风,她哆哆嗦嗦地低头含胸,就这么被陈舒“抓”了出去。 杨月也杵着拐杖离开了铁皮屋。 离开的时候她还细心的帮女人关上了木门——即便这木门还是一推就会开。 去超市的路上,女人数次想要逃跑,她几乎是绝望的想,土豆她不要了,她只想再多活几天。 可她没有找到逃跑的机会,也没有逃跑的勇气。 她被陈舒拉着,却不敢去恨陈舒,只敢转过头,用怨恨的目光盯着杨月。 但杨月却一点都不在意。 她知道女人在想什么,因为她也是这么过来的,她心里也清楚,无论她怎么跟杨月说,怎么劝,只要没有亲眼看见,杨月就绝对不会相信。 这里的人已经没有幻想未来的能力了,他们只能看到眼前的东西。 所以上层人说他们愚蠢。 杨月缓慢的走着。 连一下顿饭都不知道在哪儿的人,怎么聪明得起来呢? 吃了这么久的饱饭,她才勉强感觉自己的大脑清醒了一些。 女人就这么被“挟持”到了超市门口,踏上第一层台阶的时候她几乎觉得自己就要死了,难以言说的恐惧俘获了她的全部身心,她胸腔疼痛,耳边全是震耳欲聋的心跳声。 这样的地方不是她这种人去得起的,别人要做好人好事也轮不上她来享福。 贫民窟的人已经被剥削的只剩下一层皮,难道连这层皮都不能留给他们了吗? 在踏上第二层台阶的时候女人已经麻木了,她彻底放弃了挣扎和思考。 无论前方等待她的是什么,她都没有逃脱的能力,那就这样吧,就顺着拉着她的这个人,让她随意把自己带去哪去,又扔去哪里。 是贯穿贫民窟的垃圾沟还是外面的黄沙里,都无所谓了。 女人“飘”进了超市,她感觉自己的灵魂已经出窍,漂浮在天上看着身体在挪动。 “终于来人了!”草儿激动的迎出来。 结果走出来就发现来的不是别人,而是陈舒。 “怎么是你啊。”草儿又失望了,她叹了口气说,“陈姐,到现在还是一单生意都没有,再这么下去,我都不知道怎么跟仙人说了。” 好不容易让她负责,结果还没有进展,就算仙人不训她,她自己都想找个坑把自己埋进去。 “谁说没有?”陈舒朝旁边让了让,这才让被她挡住的女人出现在了草儿眼前。 草儿惊喜的瞪大了眼睛,她连忙朝前走了几步,又怕女人害怕,于是左顾右盼看了一圈,看到了放在旁边小桌上,刚刚冲好还没来得及喝的芋圆奶茶。 “你先喝着!”草儿快步把奶茶拿过来,不由分说的塞到女人手里,然后带着女人坐到了等候区的长款皮质沙发上。 直到第一口奶茶进入嘴里,女人的灵魂才终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躯壳中。 她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像看怪物一样看了热情洋溢的草儿一眼,在纠结了半秒后,她立刻掀开奶茶的盖子,扔掉吸管,把奶茶和里面的芋圆都倒进自己的嘴里。 女人尝出了甜味,但她没有细品,只知道这杯“奶”很甜,还有能吃的东西。 如果带出去她是肯定护不住的,如果这是断头饭,那起码要让断头饭进到自己的肚子里。 女人被呛住了,但她却在要咳嗽的时候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唯恐有一滴奶被自己喷出去。 她强行压抑着咳嗽的冲动,小声的咳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 “不用这么急,你先坐一坐,我去看看你的土豆能兑换多少钱。”草儿冲女人笑了笑。 说完后她就站起来,先去收银台扫了土豆。 一个土豆不管大小都值两百。 可能是因为地基不按斤分发,而是按个,所以大小并不重要。 验证了两次以后,草儿就从旁边柜子里拿出一叠“纸币”。 与其说是纸币,不如说代金券,是叶舟买专门的机器和原料制作的,这里没人能伪造复制。 便于携带和藏匿,这也是考虑到贫民窟的人一旦发现自己那些不值钱的东西突然变得值钱了,会去别人那偷。 好歹代金券比起土豆更容易藏起来。 现在不用仙人解释,草儿也能理解他的用意了,她觉得自己聪明了一些,这就是近朱者赤吧? 她带着笑数好了钱,然后走到小心翼翼打量周围环境的女人面前,把纸笔递到了女人面前:“你的土豆值这些钱。” “你认识阿拉伯数字吧?”草儿问。 为了防止这里的人不识数,不同价格的代金券用了不同的颜色,哪怕不识数的人都能分辨,只是需要解释和加深他们的记忆。 女人怯怯地回答道:“认识。” 草儿笑了笑:“收着。” 女人下意识的抬手接过了草儿手里的代金券。 草儿继续说:“你是第一个顾客,来,我陪你去看看。” 说完,草儿就站在一旁等着女人站起来,女人看向坐在旁边的杨月,她有些拿不准,刚刚她还怨恨杨月害她,可现在,她在这里唯一熟悉的人就是杨月,于是又不可避免的想要依赖她。 杨月察觉到了女人的目光,也看出了她的意思,杨月再次撑着拐杖站起来,她冲女人说:“我也陪你。” 这也是杨月第一次逛超市。 她自己也充满好奇。 可能是因为和草儿陈舒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她现在觉得自己和草儿她们是一伙的,这种感觉给了她安全感,甚至给了她一种自己也对超市的生意有责任的感觉。 女人走在中间,这个超市并不到,中间只有三排货架,但除了等候区,三面墙壁也都有货架。 这里卖得最多的就是食品,日用品比食品少得多。 “价格都在下面标着。”草儿指了指标价,“你看着买就行了。” “只是超市现在不卖农产品。” 现在超市里不卖玉米土豆这些粮食,卖的都是加工好的,比如面包三明治这些东西,还有方便米饭,自热一系的产品,甚至都不用水就能热,就能吃。 因为考虑到贫民窟不好生火做饭,所以也就没有卖挂面这些主要煮的东西。 至于那些有条件生火自己做饭的——不在叶舟的考虑范围之内。 真的要挣钱,从赵庆和那些势力头目身上挣就行了,哪怕没有赵庆,也多得是基地老大愿意和他做生意,没必要冲着穷人刮骨吸髓。 女人像是闯进了粮仓的老鼠,忐忑和恐惧在看到种类繁多的食品后立刻被她抛到了脑后,她在看清价格后,就疯狂的把食品塞到自己怀里,还是草儿去给她买了个塑料购物篮,才让她不会一边拿一边掉。 就连杨月都走不动路,她看着货架上的东西,眼睛都慢慢变红。 但吃了这么久的饱饭,她总算能克制自己像女人一样扫荡的冲动。 草儿跟杨月还算熟悉,她笑着对杨月说:“我以前也这样。” 这还是杨月第一次听见草儿提以前。 她小心翼翼地问:“你以前?” 草儿点点头,她想起以前的事,现在想起来,那些苦难已经不在清晰,唯一的清晰的是得救时候的事,那时候仙人比现在看起来难靠近多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仙人开始冲他们笑,会温柔的和他们说话,跟他们解释。 草儿不太明白,但这不妨碍她对仙人的崇敬,她说:“不过我没有你惨,当时我只是快被饿死了,我有我娘……我妈护着,还好。” 第257节 至少她没有变成流莺,她起过这样的念头,但她和娘亲眼看到过一个流莺在祈求从她身上爬起来的男人按约定给她食物的时候,被男人用石头活活砸死,就再也不敢升起这个念头了。 杨月却不觉得,她说:“还是你惨一点。” 在她看来,疼痛永远比不上饿肚子的痛苦,她最饿的时候,恨不得把自己的肉削下来吃掉。 两人在这边“比惨”,女人则在不断穿梭扫荡。 消失的力气重新回到了她身上,不知道是因为那杯奶茶还是看到食物产生的东西。 等她停下的时候,就已经塞满了八个购物篮。 “……你确定买这么多?”草儿在结账的时候还是劝了劝,“这么多东西,你带回去放在哪儿?被别人看到了,总有心黑的人想抢。” 女人一想好像也是,她看着那一篮篮食品,每一样似乎都是她最爱的东西,放弃哪一样都让她心痛,还是草儿继续给她出主意:“你少买点容易坏的,三明治和汉堡这些你买两天的就行,饼干这些可以多买一点,也好存放。” 最后整理出来就只有两篮了。 陈舒在旁边说:“我帮你拿回去吧,草儿,你给她拿黑袋子。” 她们是想让贫民窟的人看到,有土著能从超市里活着出去,而且不是被赶出去的,但这不意味着能放任女人面对危险。 有陈舒亲自送她回去,贫民窟的人再没心眼,都知道他们暂时惹不起女人。 而且这女人也不蠢,有陈舒做筏子,不需要特意嘱咐,她也知道自己想保住这些东西,就要狐假虎威。 女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贫民窟她熟悉的地上,只是这一次,她的恍惚不是因为穷困,而是因为喜悦,被送到铁皮屋前的时候,女人才回过神来。 她看向陈舒,终于鼓足勇气说:“谢谢。” 陈舒不在意的摆摆手:“自己注意安全,有什么人惹你,你自己知道该怎么办。” 女人点点头,她还要说什么,就看到陈舒把杨月扶到了轮椅旁。 直到她们离开,女人还站在门口,久久回不了神。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人才走进自己的铁皮屋内,她像是刚从一场诡异的梦境中醒来,回到屋内后,她坐在椅子上发呆。 刚刚的一切都让她难以理解。 在超市里的时候,恐惧和兴奋掩饰了一切,现在平静下来,她终于无可避免的开始思考。 一块土豆,能值两百? 可是这么多都才两百多。 一块土豆就能换这么多东西? 女人走到塑料袋前,在打开的瞬间她又站起来,用桌子抵住了木门后才重新走到塑料袋前。 她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出来,呼吸都变得粗重了许多。 她坐在地上,动作粗暴的撕开三明治的包装,凶狠地朝自己嘴里塞去。 不管了! 就算这是她人生中的最后一顿饭,她也满足了! 塞完一个三明治后,女人又撕开汉堡的包装,撕开的时候她停顿了一下。 杨月现在跟了那个女人,以后能过好日子了吧?起码不用再待在贫民窟里,忍受那些恶心的“客人”。 女人的眼睛有些湿润,她嫉妒得要把牙齿咬碎,但在那强烈的嫉妒中,她又庆幸至少有一个人逃脱了。 起码有个人逃脱了。 · “只能吃一个。”叶舟把邹鸣手里的冰淇淋拿走,他循循善诱道,“再等一段时间,等你的身体全好了,你怎么吃都随你,最多就是拉个肚子。” 男孩看了眼叶舟,他点点头。 现在男孩的脸上有肉了,总算脱离了“尖嘴猴腮”的状态,有了一点成年邹鸣的影子。 叶舟被他看着,没忍住上手捏了捏他的脸颊,笑着说:“乖。” 男孩觉得自己被叶舟当成了小宝宝,但他竟然并不讨厌,反而抿唇笑了笑。 叶舟:“等你身体全好了,就来给我打下手吧,平时没事就和我一起锻炼。” 哪怕没人监督,叶舟还是一直坚持在训练,他知道自己一旦懈怠懒惰,复健就困难了。 说完后,叶舟就去看邹鸣的“作业”,现在邹鸣在学写字,拼音他学的快,现在已经在学常用字了,还没对完,大门就响了。 叶舟过去开了门,门口草儿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双手撑着膝盖,仰头看着叶舟,急切地说:“仙、仙人!超市、超市……” 叶舟让她进去,他还去给草儿接了杯水,递过去的时候说:“慢慢说,超市怎么了?” 男孩也走了过去,他站在叶舟身旁,下意识的牵住了叶舟的衣摆。 草儿朝叶舟露出灿烂的笑容:“超、超市有生意了!现在挤满了人!” 叶舟笑了笑,他并不意外,因此并不怎么激动:“要辛苦你了。” 草儿连忙摇头:“不辛苦不辛苦,为仙人办事,哪里能说辛苦?” 她看了眼邹鸣,邹鸣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草儿:“……” 没想到邹哥这么小的时候,就已经喜怒不形于色了。 她还有得学呢! 第184章 天刚亮,男孩就从床上爬起来,在这里待了近两个月,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一切。 他穿上拖鞋走去浴室,每天一到这个点他就会自然醒,睡眼惺忪这个词跟他没有半点关系,只要他睁开眼睛,就一定像狼般清醒。 洗脸刷牙之后,他听到了熟悉的开门声,这让他有片刻紧张。 成年男人一进来,本来还算大的浴室忽然变小了许多。 男孩低着头,静静的等待着,直到一只手放在他的头上,轻轻的揉了一把,他才把头抬起来。 头发睡得一团糟的男人隔着镜子冲他笑:“你先洗吧,我去外头等你。” 这场对话每天早上都会发生,男孩摇摇头:“我洗完了,你用吧。” 叶舟看了眼镜子,被顶着鸡窝头的自己逗笑了,他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该剪发了。” 之前每个月他都会修一修,这两个月偷了懒,本来他头发的生长速度就快,现在直接带了耳下,叶舟把头发从额前捋到后脑,这次他再照镜子,竟然觉得这个发型还有点帅。 男孩在叶舟欣赏自己的时候离开了浴室。 他就和往常一样走到客厅,这个时候草儿也做好了早餐。 草儿的手艺有限,毕竟不像李姑一样有时间学,所以做的都是简易早餐。 比如三明治煎蛋,像包子这些,都是李姑包好了让她上锅蒸,端出来就能吃。 “你先喝杯奶。”草儿看到男孩出来,她放下手里的活,先把一杯鲜牛奶端出来。 仙人说了,牛奶有营养,每天喝一杯对男孩有好处,于是不用仙人吩咐,草儿就天天给男孩倒奶。 男孩听话的喝完一杯奶后就去帮着草儿把厨房里的东西拿出来。 早餐都被端出来后,莎拉也起来了。 莎拉打着哈欠去浴室,这个房子一共两个浴室,叶舟和男孩用主卧的那个,两个女孩用外面的,她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坐在餐桌旁了。 吃早饭的时候叶舟时不时就会看看邹鸣。 有时候叶舟都觉得自己像是养了儿子,又因为他是先和成年版的邹鸣认识,所以感觉就更怪了。 男孩也习惯了叶舟的视线,他知道叶舟为什么看自己。 ——因为有一段时间他舍不得吃,总想把食物存下来,是叶舟盯着他,让他必须把他的那一份吃完。 吃过早饭,草儿就去上班了,莎拉回去补觉。 叶舟则先给邹鸣上文化课。 所谓的文化课,也就是一节语文一节数学,别的都还没教,至于英语就不用学了。 毕竟在这个位面不需要英语,以后进行位面工作也有翻译器。 早上的课进行了四个小时,结束的时候正好十一点,锻炼半个小时后就能吃午饭。 草儿会在超市吃饭,午饭是叶舟自己做,他的厨艺没比草儿好多少,所以用的都是半成品,已经配好了菜和调料,只需要叶舟按照顺序放到锅里炒熟炒匀。 一般叶舟就做两菜一汤,给莎拉单独做一份辣椒煮血肠。 中午去睡午觉,两点开始叶舟就开始教邹鸣散打和格斗,邹鸣现在年纪小,甚至还没抽条,所以训练强度也就不大,一个小时也就足够了,邹鸣自己会在教学结束后再去跑步机上跑一个小时。 平时跑完邹鸣就会和莎拉一起看电视,但今天邹鸣没去。 “怎么了?”叶舟从房间拿出了一张没打开的小毯子,准备让两个“孩子”盖着看电视,空调的他觉得有点低,但孩子们不愿意调高,他也就只能强迫他们盖被子了,哪怕只把肚皮盖上。 男孩站在叶舟面前,此时外面阳光正盛,离太阳下山还有起码三个多小时。 “我想出去看看。”男孩低着头。 叶舟想了想:“我陪你。” 男孩抿着唇,他终于抬起头去看叶舟的脸:“我想一个人。” 这让叶舟皱起了眉头:“外面太危险。” 换成他自己的位面,邹鸣这个年纪的男孩已经是可以在外面疯跑的年纪,家长会给孩子一定的自由,但这里不是和平的位面,叶舟不放心。 “我就跟着你。”叶舟和男孩商量,“不打扰你,你想做什么,见什么人,你就去见,我只远远的看着,确保你的安全。” 可男孩还是摇头,他难得说了这么长的话:“以前你没来的时候,我也没出事。” 估计是觉得这话太生硬,怕伤了叶舟的心,他又说:“我会保护自己,我知道怎么做。” “如果我不知道的话,早就死了。”男孩看着叶舟的眼睛。 叶舟:“那我遇到你的那天怎么说?” 差点就被带走变成了“货物”。 第258节 叶舟简直不敢想,如果自己没出现,或者出现晚了,邹鸣会遭遇什么。 无论长大后的他有多强大,幼年的他连反抗一个普通的成年人都做不到。 男孩沉默了。 可他还是坚持:“我现在穿着这样的衣服,没人敢碰我。” 叶舟和男孩僵持了十多分钟,最后还是叶舟妥协了。 他叹了口气:“你等等,我进去给你拿个东西。” 既然邹鸣说过过去不能改变,那就意味着男孩能健康长大,起码直到邹鸣离开前,他没有出事,叶舟这么安慰着自己,然后去给男孩拿了一把和莎拉同款的手枪,只是枪身上没有贴纸。 “拿着,自己找地方放好,记得怎么用吧?”叶舟教过他。 男孩点点头,他接过枪,迟疑了两秒后说了声:“谢谢。” 本来有点生气的叶舟被这声谢驱散了情绪,他这次没有揉男孩的头发,而是拍了拍男孩的肩膀:“去吧,再说一遍,注意安全,有事别硬撑,能跑就跑,如果你去贫民窟的话就跑到超市去,听见没有?” 叶舟絮絮叨叨,总是忍不住担心,男孩脸上却挂上了不太明显的笑,但他低着头,不叫叶舟看清自己的表情,他小声说:“听见了。” 看着男孩把水和零食都带上离开这栋楼,叶舟站在阳台上忧心不已。 就算不出大事,要是挨顿打怎么办? 哎。 叶舟揉了把脸,觉得自己简直是又当爹又当妈。 · 男孩走在路上,他已经很久没有直面过外面的阳光,才出现不到十分钟,他就热得汗流浃背,皮肤也感到了刺痛,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或许以前也有,但因为拿时候时时刻刻都这样,所以反倒察觉不出来。 可男孩不觉得,他只以为是自己变“虚弱”了。 这一片是他从来没涉足过的区域,哪怕他出生就在这个基地,但他总是游荡于贫民窟这样的基地外围,根本没有机会踏足上层人才能落脚的地方。 可现在他走在这儿,发现这个在底层人眼里格外奢靡的地方,其实也就那样。 那些高楼多数也不过四层,很多房子也没有玻璃窗,在这里行走的人一样穿不上干净整洁的衣服,只是他们的衣服没有破而已。 出去的路上,竟然还有不认识的人和他打招呼。 这些人脸上都带着笑。 明明他还是他,只是换了件衣服,周围的人就变得充满了善意。 好像换了另一个世界。 男孩没有回应,他继续往外走,他的背包里塞了六瓶水还有八块三明治。 他记得从小到大给过他食物的人,在“妈妈”还没有收养他的时候,也有人帮过他。 虽然最多的时候也只是一小块土豆。 但男孩心里清楚,没有那一小块土豆,他或许早就死了。 他不知道什么是知恩图报,只知道别人给了自己,他就要还回去。 至于救了他的那个男人…… 男孩抿着唇,他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他,现在他的一切都来源于那个人,可他除了一身血肉没什么是属于自己的,他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是那个人的赠与,连他能吃饱肚子都是因为对方。 提回报,似乎有些可笑。 “就是那个吧?”有人看着男孩离开的背影,带着几分羡慕和嫉妒地说,“也不知道这小子哪点好,好吃好喝养着,你看他穿的衣服一看就是新的。” 他身边的人也说:“你说那个超市老板不会是脑子有毛病吧?怎么喜欢个小崽子。” “我看我也不差。”说话的扭头去看自己的屁股,他甚至还拍了拍,拍完满意地说,“也还挺翘的。” 旁边的人翻了个白眼,但没叫他看见。 他们没什么羞耻心,更没什么“男人的自尊”,在他们看来,不用拼命就能吃饱肚子,就能住在那样的房子里,付出代价才正常,只是屁股的代价已经算很轻了,轻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他那背包挺鼓的。”拍自己屁股的男人意有所指地说。 另一个人却不搭话:“你想你就去,反正我不去。” 不管那个老板是为什么养着这个小崽子,都投入了那么多东西,自己要是真把这小崽子抢了,除非把那崽子也杀了,所有东西都弄干净,否则肯定会倒霉。 那些大人物最厌恶的就是别人碰自己的东西,别说抢了,就是碰一碰说不定都会被他们认为这是在挑战自己的权威,到时候自己得吃不了兜着走。 “他怎么那么好命。”男人看着男孩的背影,不可抑制的紧咬牙根。 男孩不知道身后有人在讨论自己,就和他想的一样,因为这身衣服,哪怕到了贫民窟都没人敢惹他,连正视他都不敢。 他沿街走过去,看到了依旧放在路边的一排笼子。 平时他总是会从笼子旁边走过去,看不会看笼子里的“货物”。 可今天他在笼子前停下了。 他看着眼前这个笼子里的人。 关于这个人的长相,他其实也记不清了,只记得这个人在被关进笼子之前是和他父亲住在一起,他父亲还活着的时候,他们还不需要卖身,有一次他还从他们手里拿到了一小块土豆和一瓶盖水。 后来这个人的父亲死了。 他一个人干不了两个人的活,只能把自己卖了。 再后来,他就被关进了笼子里。 男孩走进了笼子后的屋子里,他打开包,从里面掏出了两瓶水——这是市场价。 坐在柜台后的男人没有认出男孩,他眯着眼睛,很快从男孩的衣着意识到这不是自己得罪的起的人,男人从柜台后走出来,脸上挂上和煦的笑容:“你自己来的?大人不跟着?” 男孩没说话,男人又说:“两瓶水,你得回去问问家里人,不然你爸妈来找我麻烦,我可应付不了。” 能随手拿出两瓶水,这样的家庭要对付他,他可连冤的地方都没有。 男孩这才张嘴:“说过。” 男人:“你确定?” 男孩点点头。 男人这才松了口气,他笑道:“行,你要哪个?我把钥匙给你。” 男孩又问:“铁皮屋要多少?” 这是个大主顾!男人立刻忽略了他还是个孩子,立刻说:“一瓶水。” 男孩又从包里掏出了一瓶,这下六瓶水只剩下三瓶。 男人亲自把男孩带了回去,拿出钥匙让男孩自己去打开笼子,男孩没有动,他抬头看着男人,男人在心里骂了一句,只能提了一脚旁边睡着的人:“你起来。” 睡着的男人爬起来,他瘦得像个骷髅,但在这里已经算“强壮”得了。 “把人弄出来。”男人吩咐道,“带他们去131。” 爬起来的男人低着头,乖驯地说:“是。” 把两把钥匙都给出去后,男人就冲男孩笑了笑,重新走回了屋子。 笼子里的人没有意识,每天晚上他们都会被折磨,于是白天几乎都在昏睡状态,哪怕此时已经快天黑了,他依旧昏睡着,除非让他感受到疼痛,而且是剧烈的疼痛。 “别弄醒他。”男孩对开锁的男人说。 男人迟钝的点点头,哪怕已经瘦成这个样子,男人的力气还是不小,他把笼子里的人弄出来,几乎是扛着他前往131。 男孩记得131以前住着的是一个老人,她儿子在内城给大人物当打手。 现在她的房子空了出来,要么是已经她死了,要么是她儿子死了。 贫民窟的人生生死死,来来去去都是常态,没人想要深究,男孩也不想。 进入铁皮房,男人把“货物”扔到“床”上后就要退出去。 男孩却出声说:“给他找个能当床的东西,再找把锁。” 说完,男孩从包里拿出一个三明治扔给了男人,原本目光麻木的男人眼神瞬间尖锐了起来,他伸手接住了三明治,急切的塞进了自己的怀里,一边往外退一边说:“马上就去!” 虽然现在能用土豆换“钱”,但食物依旧是硬通货。 贫民窟的人手里能有两颗土豆就算富有,哪有那么多多余的? 但也因为土豆能换钱,所以钱买不到的水成了现在唯一的硬通货。 水可不便宜!还不能用“钱”买,贫民窟的人有了钱还是不敢用,就怕哪一天水更贵,要用更多东西去换。 最初的刺激过去后,超市又恢复了门可罗雀的状态。 男人很快搬来了一个被上层人淘汰的“床垫”,干草编的,像是轻轻一拍就能分崩离析,但在这里这样的床垫已经非常难得,男人还带来了一把锁和钥匙,给大门装好后才离开。 男孩蹲下地上,看着被挪到床上的“货物”。 他看不出这个人多少岁,他回忆着自己第一次看到这个人的场景,那时候这个人看起来还很小,个子矮小,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强盗,毕竟男孩多吃一口,他就要少吃一口。 男孩就这个发着呆,直到太阳落下,“货物”的眼皮才动了动。 每天这个时候他都会被暴力叫醒,为了不挨打,“货物”们在这个时候多数都会自己醒来。 “货物”轻轻仰起头,他没什么力气,仰头都让他觉得困难。 他没有焦距的眼睛看着男孩。 男孩拧开放在旁边的水,把瓶口凑到了“货物”嘴边,在保温的背包里放着,此时的水带着一丝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清凉,“货物”的理智还没有回笼,但他已经靠着本能张大了嘴,喝了没两口,大约是觉得男孩倒水的速度太慢,他挣扎着自己拿起瓶子朝嘴里灌去。 平时一天最多喝两瓶盖的水,但这次他一口气喝完了一整瓶。 男孩在被瓶子被“抢走”后就蹲到了一旁,平静的看着“货物”。 “你、你是谁……”男人声音沙哑的问男孩,他才说了三个字就忍不住咳嗽,很快咳得撕心裂肺。 等他平息后,男孩才说:“你爸给过我一块土豆。” 男人显然想不起来了,他捂着胸口,抽着气说:“你要我做什么?” 他不相信为了一块土豆,男孩就愿意救他,给他一瓶水,贫民窟容不下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长不到这么大,早就死了。 果然,男孩说:“我要你养好身体。” 铁皮屋内没有光源,只有火光从门的缝隙中钻进来。 第259节 男孩坐在地上,那微弱的火光照着他的半张脸,他的一半脸微亮,另外半张脸完全隐匿在黑暗中。 “陪我杀一个人。” · 难得不需要接客的晚上,女人用桌子抵住了门,她甚至在屋内亮起了一盏很小的台灯,照亮了她的这方小天地,女人兴奋的来回踱步,一遍遍的翻看着自己的存货。 她还是享了杨月的福——她找到了新工作。 帮超市处理垃圾,她每天把超市的垃圾背到垃圾填埋坑里。 偶尔她还能从垃圾里找到能用的东西,就像现在房子里的两把折叠凳,就是她从垃圾里翻出来的,用黄沙“洗”过之后就能用了。 工资她不要钱,只要水,这可是员工才有的福利!虽然她只是临时工。 每天她都能得到半瓶水,从工作到现在,她已经攒下了两瓶水。 早上她都能拿到两个大肉包,她只会吃一个,另一个让超市的人给她记着,也攒下来。 女人不再嫉妒杨月,她每天都很忙,但忙得很充实。 忙起来就顾不上嫉妒了。 她开始享受今天的晚饭,小心翼翼地往塑料杯里倒了两瓶盖水后,女人拿出了一盒自热米饭,里面有加热包还有水包,不需要再格外用水,但每次用的时候女人依旧心疼的不能自己。 所以她每次都只用一半,另一半倒进瓶子里。 半袋也勉强够把饭加热了。 等待饭好的时候,女人拿出了自己的钱慢慢数。 她现在的存款有一千多,随后她重新把钱放进塑料袋里,然后埋进了黄沙中。 饭很快就好了,女人狼吞虎咽的吃着饭,吃完了就瘫倒在地上,她仰头望着铁皮屋的屋顶,觉得现在她过的是再好不过的日子,不需要做生意,不用面对那些男人。 这是她人生头一次感到自己活得这么轻松。 这么有尊严。 就在她准备睡觉的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女人立刻警觉起来,她站起来,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但她不敢问是谁,只等着对方说话。 “是我。”男孩的声音传进来。 女人这才松了口气,她搬开桌子,打开了门。 男孩依旧背着包,他背对着外面的人群和火光,走进了屋内。 重新关上门后,女人才小心地问:“有什么事吗?” 男孩没有跟她寒暄,贫民窟的人没有寒暄的习惯,他直入正题:“赵雷还会不会来找你?” 女人思索了好几秒才记起赵雷是谁,她的客人太多了,很多都只记得特征,记不住名字。 但她记得赵雷,死在赵雷手里的女人太多,她们都害怕遇到他。 女人摇头,实话实说:“我不知道,他很久没来找我了。” 每次来,她都要在铁皮屋里躺上三天。 男孩似乎也不失望,他从包里掏出最后一瓶水:“有件事要你帮忙。” 他和赵雷并不认识。 但他知道,“妈妈”死在赵雷手上。 他不知道正常的母子应该怎么相处。 可是作为“儿子”,起码应该为母亲复仇。 男孩看着女人的眼睛,表现出了与年龄不符的残忍和冷酷,他说:“我要他死得比他害死的人更惨。” 他不能让叶舟跟着他。 不能让叶舟知道,他救得是个会杀人的小怪物。 第185章 有关于“母亲”的记忆其实已经不怎么清晰了,男孩甚至不记得她长什么样。 记忆中最多的,是她躺在床上不断的发出鼓风机漏气般的声音,她总是喊疼,但又从不说到底是哪儿疼。 他们俩之间也没什么交流,男孩不懂她在想什么,“母亲”也不知道男孩在想什么。 有时候好几天时间他们都说不上两句话。 但他们又确实像是一家人,至少他们每天都会在一起吃饭。 虽然“母亲”也不富裕,但自从男孩成了她的“儿子”以后,有了可以容身的铁皮屋,也有了饭吃,即使“母亲”自己也没什么存粮。 他们各怀心思,却又维持了一个奇异的家庭。 男孩发现“母亲”不对劲的时候,她已经到了弥留之际。 那段时间她看起来和平时没什么区别,直到快断气的时候。 “母亲”艰难的留下了遗言,把自己不多的财产——铁皮屋和几颗土豆留给了男孩。 男孩只是平静的问她,是谁把她害成这个样子的。 “母亲”没有说出来,男孩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或许是觉得说了也没什么用,也或许是担心这个孩子去复仇,肯定也会死在那个人手里,于是她三缄其口,只是在闭眼的前一刻落下了一滴奢侈的泪。 男孩愿意相信“母亲”不告诉他是因为后者。 他在其中感受到了一点隐秘的母爱。 但要打听这件事其实并不难,贫民窟什么都缺,唯独不缺伎女和男伎,他们中间的信息是流通且透明的,男孩虽然没见过赵雷,但经过这几年,他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赵雷的人。 女人被男孩的眼神吓住了,这里不缺会杀人的人,也不缺想杀人的人,但这些人无一例外,提起这些事的时候要么兴奋,要么恐惧,要么带着一种“我什么都不怕”的炫耀。 可男孩的表情,乃至于语气都没有变化。 最可怕的是,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看起来是放松的。 女人觉得这孩子疯了,她不明白,于是说:“你现在已经住到内城去了,那个人看样子对你挺好,只要你听话,以后你肯定跟我们不一样,你不用当打手,也不用当男伎,说不定会成为大人物。” “你杀了赵雷,然后呢?”女人觉得自己的头脑从没有像现在一样清醒过,她站起来,坐到了男孩面前,希望能让男孩打消这个念头,“赵雷那边的人一定能查出来是你干的,这里没有秘密,到时候你要怎么办?” “你已经能过好日子了!”女人说,“你妈妈就算知道这一切,也肯定不希望你去报复。” 男孩抬起头看着她,平静地问:“你怎么知道?” 女人一愣:“什么?” 男孩:“你怎么知道她怎么想的?” “如果是我,我希望有人替我报仇。” 女人说不出话来,她看着男孩,忍着恐惧小声说:“我不会帮你的。” “我好不容易过上现在的日子,你不珍惜,我珍惜。” 她吃过了苦头,宁愿把已经的经历和仇恨全部忘掉,也不愿意失去现在的生活。 男孩却只是说:“我没有让你帮我,我只想知道,赵雷下一次什么时候过来?可能会找谁。”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 “只要你给我提供消息,我能让你从这儿搬走。”男孩睁着那双黑白分明,也沉静似海的眼睛看着她,“让你在内城有一间屋子。” 刚刚还严词拒绝的女人动心了。 男孩却在这个时候站起来:“这个消息你能给我,别人也能。” 女人害怕男孩真去找别人,她立刻答应下来:“我给你!” “我会让人告诉你的。” “我该怎么通知你?” 男孩终于露出了一点吝啬的笑容:“这段时间我会待在超市,至于怎么不被发现的通知我,你应该有办法。” 他说完以后没有继续在这里停留,他从包里拿出剩下的三明治全部留给了女人,再次背着包离开了这儿。 女人怔怔地看着关闭的木门,等男孩走了她才意识到,她明明是在和一个孩子说话,却从一开始就没有把他当成真正的孩子。 他甚至比成年人更懂怎么左右别人的想法。 他一眼就看出了她想要什么。 现在她有了“钱”,有了工作,最迫切的需求就是从这里搬出去。 女人苦笑着揉了把脸。 既然拒绝不了那就赌一把吧,赌赢了可就是真的改头换面,说不定将来她也能收养一个孤儿,老了也有人养。 男孩走在贫民窟里,他对周围的一切习以为常,甚至会绕过在街上兽性大发的男人。 他的眼里没有情绪,就算偶尔看过去,也像是在看野兽。 因为他的穿着,没人敢拦下他,也没人敢和他说话。 男孩走出混乱的贫民窟,走了一会儿后他从背包里拿出手电筒,照亮了回去的路。 内城一片安宁祥和,和贫民窟相比,内城像是另一个世界。 所有肮脏不堪的东西都留在了贫民窟。 男孩在走过一个带孩子的母亲身旁时,脸上露出了嘲讽般的笑。 但他很快收敛了表情,踏上了大楼的台阶。 ·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叶舟听见开门声就立刻从餐厅的椅子上坐起来,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过,他都差点出去找人了。 叶舟朝男孩大步走去,可又舍不得打,舍不得骂,只能憋着气把自己憋成内伤。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情绪正常,他甚至伸手把身上带着黄沙的男孩抱起来,一边往里走一边说:“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你也得考虑考虑我的心情。” “去洗澡,然后换身衣服,吃晚饭了吗?”叶舟低头问。 第260节 男孩低着头,叶舟只能看到他头顶的发旋。 在这个温暖的怀抱中,男孩埋头在叶舟怀里,他不知道叶舟为什么对他这么好,但他早已度过了最开始惶恐,习惯了这样的好,并且不想失去。 “没有。”男孩闷声闷气地说。 叶舟拍了拍他的头:“我就知道,你去洗澡,我去把你的浴巾拿给你。” “床单被套也给你换了,我换的,没让草儿她们动手。” “等你洗了澡吃完饭,我们再好好聊聊。” 男孩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复杂环境中,叶舟也不知道该怎么教育他,只能把他当成成年人一样交流,至于效果好不好——叶舟觉得好像没什么效果,但他也想不出别的办法了,毕竟他又不是教育专家,更没带过孩子。 男孩洗澡的时候,叶舟就给他准备晚饭。 一碗牛肉面,牛肉臊子是李姑做的,所以叶舟几乎不需要放什么调料味道也很好。 等男孩出来,吃过晚饭,叶舟才一脸严肃的让他到客厅,坐到自己对面。 “你今年几岁?”叶舟问。 男孩思考了很久,他没过过生日,这里也不过年,时间和生活一样,都是混沌的。 于是他只能给出一个大概的年龄:“十岁?或者十一。” 叶舟:“那你也清楚你不是十八,更不是二十,你做事之前要想好你可能遇到的最危险的情况是什么样的,然后考虑好自己能不能处理。” “以后你要是出去,必须八点之前回来。”叶舟问,“你能保证吗?” 男孩没有犹豫,他点头说:“知道了。” 叶舟终于露出了笑容:“你今天去干什么了?” 男孩没有骗叶舟,但也没有说出所有内容,只是说自己“买”了一个人。 “挺好的。”叶舟有些欣慰。 男孩愿意帮助别人,在叶舟看来是件好事。 况且他也不缺几瓶水和三明治。 “明天你还要出去吗?”叶舟问。 男孩摇头:“不出去了。” 叶舟更欣慰了,孩子懂事了,他带着男孩回到了房间,看着男孩爬上床盖被子,正准备走的时候,男孩坐在床上突然对他说:“我害怕。” 叶舟停下了,他走过去,坐到床边,温和的安抚道:“我会在这儿留到你能独立为止。” “你什么都不用怕。” 就在叶舟伸手拍男孩后背的时候,男孩张开双手,依偎进了叶舟的怀中。 如果这是成年的邹鸣,叶舟早在他靠过来之前就把他推开了,但这不是成年的邹鸣,而是在叶舟看来柔弱无助的孩子,于是他也反抱住男孩,下巴抵着男孩的头顶,轻声说:“睡吧,我在这儿守着你,等你睡着了我再走。” 叶舟果然像他说的那样,等男孩睡着了才离开房间。 只是他关门关的太快,没看到侧躺着的男孩那双早就睁开的眼睛。 里面没有一点睡意。 · 平时除了“带孩子”,叶舟依旧要工作,即便他再三拒绝,但还是不得不答应了两次赵庆聚会的邀请。 赵庆已经搬到了房车里,临时水库马上也要修建好了。 但过了这么久,赵庆依旧没有把承诺的“钱”交给叶舟。 他现在还拖着没付定金,但聚会举办的却格外频繁,他不付水的钱,却愿意支付聚会购买食品和酒的钱。 叶舟都对他无语了。 但叶舟也不着急,毕竟水在他手里,赵庆拖,他也跟着一起拖。 反正只要赵庆不急,他绝不会急。 “他又办了聚会?”陈舒也无语了,叶舟去,她就也得去,毕竟是保镖。 叶舟也无奈,不过好在资源不足,赵庆的聚会不要求着装,不然他还要穿西装? 两人出门的时候太阳刚下山,叶舟看了眼表,临走前还叮嘱男孩今晚好好待在家。 男孩乖乖的把叶舟送到门口,又在叶舟叮嘱的时候认真点头。 心累的叶舟终于感觉好受了一点。 “邹哥现在看起来还挺乖。”陈舒觉得有些好笑。 她已经拍了不少男孩的照片,就等着邹鸣回来后给他看。 叶舟也这么觉得,但他还是轻咳了一声:“照片你自己收着就行,之后别给邹鸣看,免得他揍你。” 陈舒和叶舟走进高楼,她笑着说:“打不过我还不会跑吗?” 她自觉逃命的本事还是有的,但绝不放弃“嘲笑”邹鸣的可能。 两人就这么说笑着走到了顶楼。 赵庆搬了家,但房车就只有那么大,聚会还是在顶楼举办。 其实顶楼住着并不舒服,尤其是在这样的天气下,但赵庆一直不搬,不止是因为他有冰用,更重要的是住在顶楼能俯瞰整个基地。 对赵庆而言,与其说这是一个住处,不如说这是地位的象征,除了他以外,顶楼不会有第二个主人,哪怕他搬去了房车,还是会经常回顶楼住。 打手们守着顶楼大门。 看到叶舟和陈舒后才让开一条路,替叶舟打开了门。 哪怕放了冰盆,叶舟一进去也还是差点被热晕和熏晕,参加聚会的大多都是男人,顶楼也算不上大,这里的人也没那个资源洗澡,不仅热,还带着一股难以言说的味道。 像是狐臭脚臭混合在一起,能活活把人熏吐。 进去的那一秒叶舟就后悔了,恨不能长出一对翅膀立刻飞走。 陈舒的表情也很复杂,两人都觉得如果这是试胆大会,那他们已经成功了。 但要是再往里走就不是试胆了,而是自杀。 叶舟看向陈舒,陈舒也看着叶舟,两人在这一刻不需要思考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于是齐齐地往后退了一步。 陈舒刚退后就听到了一声爆呵。 “谁带的娘们?!”男人粗嘎的嗓音像惊雷一样爆开。 陈舒和叶舟一起向后看,陈舒这才发现自己后退的时候踩到了男人的脚尖。 毕竟是她不占理,陈舒收回了腿后转过身,低头对男人道歉:“不好意思,没看到,还很痛吗?” 但男人显然不怎么满意陈舒的道歉,他看向叶舟。 叶舟也看向男人。 这是第一个需要叶舟仰视的男人,叶舟自己有一米八出头,在哪儿都不能算矮,他仰起头只能看到男人的鼻孔——这个人起码有两米。 男人的手和脚看起来都比普通人大一圈,全身肌肉纠葛,像个放大版的肌肉巨人。 在他面前,陈舒和叶舟都显得“娇小”了起来。 但叶舟能看出来,男人的肌肉并不自然,不知道打了多少药,大得让人觉得恶心。 肌肉的大小一旦突破了人类自然训练的极限就会让人觉得恶心。 叶舟在恶心过后又失神想到,在这个水资源都稀缺的地方,这些人竟然还能买到激素类药物,还有人生产,实在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男人看着叶舟,发现叶舟迟迟没有表态,语气不善地说:“你带来的女人踩了我。” 男人低头看着叶舟,大约是发现叶舟的穿着打扮和其他人不同,所以哪怕他语气不善,也还没到要大打出手的地步。 叶舟终于把目光从男人的鼻孔上移开,努力去看男人的眼睛,他冲男人笑了笑,正要说话。 赵庆就已经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他看到男人的时候表现的很惊喜,但看在叶舟眼里,与其说是惊喜,不如说是惊吓,好像他原本笃定这个男人绝对不会出现。 “你怎么回……这么早就回来了!”赵庆笑着踮脚去和男人拥抱。 男人也笑起来,抱住赵庆后拍了两下赵庆的后背才松开。 赵庆被拍了两下以后表情有瞬间的狰狞,然后又恢复了笑容,他对男人介绍道:“这位是叶先生,能卖给我们水和改良土壤,你可别对叶先生不尊重,不然叶先生不卖这些了,你可不能赔给我。” 男人这才上下打量叶舟,打量完了以后才爽朗的朝叶舟伸出了手:“刚刚的事就算了,我姓赵,赵雷,这里的二把手。” 他说二把手的时候赵庆表情没什么变化。 赵雷很有主人公意识,格外热情的拉住叶舟的手腕走进屋内。 本来准备找个机会溜走的叶舟只能被迫承受鼻子不可承受之重。 “赵雷之前没在基地,所以你没见过。”赵庆给叶舟和赵雷分别递了一杯酒。 他又递了一杯给陈舒,陈舒摆摆手,微笑着说:“我在工作。” 赵庆也知道陈舒是叶舟的保镖,他有些好奇地问道:“我记起来了,陈小姐是保镖?不知道你跟赵雷谁更厉害一点。” 原本脸上还挂着笑的叶舟瞬间收敛了笑容。 赵雷反而笑道:“她一个女人,虽然身体不错,不过打打那些竹竿没问题,跟我还是没胜算。” 赵庆:“不试试谁知道?” “毕竟叶先生手底下不是没男人,却选一个女人当贴身保镖,肯定有原因,说不定在座的没人是她的对手。” 叶舟打断了赵庆的话,他平和地说:“不好意思,陈舒是我的保镖,除非有人要对我动手,否则她是不会出手的。” 叶舟看了眼赵庆,皮笑肉不笑的:“总不能只给她开一份工资,却让她干两份活吧?” 陈舒没有说话。 她也觉得赵庆说的话有些不对,但又说不上具体是哪里不对。 赵庆还要说什么,叶舟又说:“今晚只是喝酒吗?没什么节目?” 叶舟说的节目是问赵庆要不要发表一下讲话,但赵庆显然理解错了。 他嘴角挂上一个“我们都懂”的笑容,然后拍了拍手。 第261节 涌动的人群立刻安静下来,人们自然的让开一个通道,赵庆背对着人群冲叶舟笑道:“我们这儿也没什么好东西,我能买到的,你手里肯定有。” “这个呢,也算我的一点小心意。” 人群欢呼起来,有人吹起了口哨,伴随着奇怪的,震耳欲聋的音乐,叶舟看到了从通道里走出来的一对男女。 ——这就是赵庆送给他的礼物。 这一对男女身上只披着一张布,他们的皮肤也和这里的有区别,并不粗糙,甚至算得上白皙,他们像是没有灵魂的木偶,麻木的朝着叶舟走来,脸上还带着僵硬的笑容。 他们的五官很相似,一看就知道有血缘关系,有极大可能是双胞胎。 人群中有人喊道:“赵老大豪爽!” “够舍得!” 叶舟脸上已经没有表情了,他说不上自己此时是什么滋味,但有股巨大的愤怒升起,恨不得现在就起身走人。 但他忍住了。 但叶舟还没说什么,赵雷先忍不住了,他皱着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质问赵庆:“老大,你什么意思?” 赵庆在人群的欢呼声中劝道:“叶先生刚来,我总要表示一下,你也别生气,下次抓到好的再给你。” 赵雷显然不是这么想的,他冷笑道:“我走之前就定好了人,一回来,你就要把我的人送人?”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人群又安静了。 所有人都看着赵雷,赵雷冷笑道:“行,你送,就当我没说过。” 赵庆的脸色也终于变差,他脸上的笑容收敛了,板着一张脸说:“赵雷,看看现在的场合。” 赵雷突然一脚踹倒了旁边的酒架,酒瓶碎裂一地,酒水也流了一地。 “老子在外头拼死拼活,你让我看场合?”赵雷抬起手指着赵庆的鼻子,“别他妈的以为老子非听你的不可,你有多久没出过基地了?卖命的事让我们干,你就躲在这儿享受?” 赵庆面无表情:“你想干什么?” “赵雷!”赵庆大喝一声。 赵雷没有再说话,他怨毒的看了眼旁边一个字没说的叶舟,随后推开身后的人大步朝外走去。 赵庆喊道:“你去哪儿?” 赵雷:“去贫民窟!” 赵庆看着他的背影,冷笑了一声。 “他就那样。”赵庆转过头对叶舟笑道,“打仗是一把好手,就是脾气不好,平时也这样。” 叶舟顺着赵庆的话说:“这样的脾气,放在适合的地方也挺好。” 赵庆笑了笑:“不过这种脾气也容易结仇。” “不过应该也没人动得了他。” 叶舟早就看出来了,赵雷不服赵庆,赵庆也想弄死赵雷,赵庆刚刚提议陈舒和赵雷打一场,就是为了当众让赵雷威严扫地,一个靠暴力得到地位的人,如果被暴力打败,他就会立刻失去现有的一切。 叶舟看了眼陈舒。 陈舒朝叶舟点了点头。 赵庆想让他们当刀。 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 第186章 因为赵雷这个插曲,宴会没能顺利进行下去,但叶舟也因此更加清楚基地里的权力组成。 赵庆和赵雷虽然都姓赵,但没有血缘关系,赵雷是第一批跟随赵庆的人,为了表示忠诚,他自己给自己改了姓,跟着赵庆姓。 最早的时候,估计赵庆还没有现在的地位,所以两人之间一直在共苦,在外部危机重重的压力下,他们必须紧紧抱团。 但在赵庆成功成为基地的一把手后,两人的矛盾就开始暴露了。 赵庆牢牢掌控着基地的主导权,哪怕面对各方势力他依旧需要低头,但叶舟并不觉得他是完全弱势的,面子可以给,但那些势力早就在赵庆长年累月的“供养”下相互制衡。 只要几方势力还在,没有一家独大,赵庆就能安稳的坐在那个位子上。 而且赵庆也绝不会放任哪一家冒头。 赵雷是没有赢面的,起码现在的叶舟能看出来,几方势力都不需要赵雷这个和他们一样靠暴力获取权力的人成为新的老大,而赵雷如果有足够的武力,直接暴力推翻赵庆,那他刚刚就不会离开了。 但赵庆也不想自己亲自对赵雷下手。 毕竟从明面上来看,赵雷还是他的忠实拥趸,第一批跟随他的人,他来下手肯定就是卸磨杀驴,以前那些跟随他的人就算嘴上不说,心里肯定会有想法。 而其它的势力,估计也不想动赵雷。 毕竟有赵雷在,赵庆跟他们的关系就更紧密,就要让渡更多好处。 估计这个问题困扰了赵庆很长时间,所以哪怕他知道自己的做法很明显,可只要叶舟能“上套”,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有没有看出来他的想法,那也成功了。 赵庆迫切的需要一个“第三方势力”来打破基地固有权力构成和生态模式。 叶舟这个手里有人,有物资的新人,当然就成了他眼里最适合的人选。 能成最好,不能成也不会对他造成什么损失。 毕竟赵雷的手下也是他的,他不想削弱自己的实力,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赵雷一个人去死,然后安稳的把那些人重新归入他的势力范围。 所以叶舟倒是不觉得赵庆做得明显,再明显,只要能达成目的就是好办法。 至少宴会以后,赵雷是绝不会绕过赵庆来和叶舟做生意的。 但回到住处的陈舒还是想不明白,她不愿意进屋,因为身上带着味道,宁愿在外面吹风,把身上的臭味吹散后再进去,她和叶舟站在楼梯外的走廊上,看着深夜的基地聊天。 “所以赵庆想利用我们?”陈舒不懂,“他怎么利用我们?他想让我们和赵雷对上,我们避开不就行了?他还能用枪指着我们的脑袋,让我们必须跟赵雷打起来吗?” 叶舟手臂放在扶手上,他笑着手:“不是,赵庆不是这个意思。” “他其实不想我们和赵雷翻脸。” 陈舒更不懂了:“什么意思?他都准备让我和赵雷打一场了,还不想让我们跟赵雷翻脸?” 叶舟摇摇头:“他只是借着我们表明态度,表明他现在和赵雷的关系很紧张,无论赵雷做什么都和他没有关系,再一个,就是赵雷会认为他跟我有什么非常亲密的契约,起码赵雷不了解情况的时候,会认为我是他的人。” “这样赵雷就算想来找我买东西,他也不能避开赵庆过来。” 叶舟看向夜空:“我没想错的话,赵庆很快就会来找我,给我和赵雷制造空间,让赵雷能从手里买到东西,你猜他会让赵雷在我这儿买什么?” 陈舒都快跟不上叶舟的脑回路了,明明只是一件事,但被叶舟一说好像就是很多件事,她迷迷糊糊地说:“什么?” “水。”叶舟,“现在我的水只卖给赵庆,其他人只会觉得赵庆是老大,水由赵庆来分配很正常,而且赵庆不会少了他们的好处,谁缺水他们都不会缺。” “但赵雷能买到呢?”叶舟问陈舒。 陈舒终于想到了:“那……赵雷就是真正的第二号实权人物了,甚至可能威胁到赵庆的地位,这对赵庆有什么好处?” 叶舟:“当然有好处,借刀杀人,我们是刀,但拿刀的另有其人。” 陈舒终于麻了,她面无表情地说:“老板,我放弃了,我就不是这方面的人才。” 叶舟笑着拍了拍陈舒的肩膀:“其实和我们关系不大。” “赵庆又要冲我手里买东西,又要利用我们,接下来我手里谈判的筹码就更多了,也不算坏事。”叶舟在最开始的愤怒后已经平静下来,分析利弊后发现赵庆真的很聪明。 起码他分析结束后,发现被赵庆利用也没什么。 除了赵雷,所有人都能从中得到好处。 所以叶舟哪怕知道赵庆要干什么,但他不会阻止,反而会去促成。 人人都逐利,赵雷活不长了。 叶舟抬起手臂闻了闻自己的袖子,确定没什么异味后才说:“回去洗个澡休息吧。” 看着陈舒走进房门后,叶舟也回到了屋内,他先去洗澡换衣服,头发还没吹干就去看已经睡着的男孩,他把男孩的房门推开一个小缝,确定男孩躺在床上后才去吹头发睡觉。 要不是邹鸣在这儿,叶舟觉得自己肯定不会在这个基地久留。 但要是换一个基地,情况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 站在基地的角度,一个拥有大量物资的“商人”是不能成为基地支柱的,而站在一个统治者的角度来看,一个和自己基地深度捆绑的商人,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自己对基地的统治和影响力。 短暂做做生意还好,可一旦叶舟要在哪个基地“定居”,那个基地的统治者绝对不会同意。 也就是赵庆不靠武力统治这个基地,外加基地没有生产能力,否则叶舟能不能进来都还得另说。 叶舟躺在床上,在脑子里复盘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决定先不掺和基地的事。 他也想到了另一个能让邹鸣在他离开后更安全的办法。 既然邹鸣现在还很弱小,那他就给邹鸣扯一张虎皮。 ·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杨月终于可以放下拐杖,虽然她走路依旧有些一瘸一拐,但能正常走动了,草儿还给她找到了一个面具,如果她觉得出门不自在的话,也可以用面具把自己受伤的那半张脸遮起来。 对此,杨月很感激。 她自己都不敢看那半张脸,一旦看到,就会立刻让她想起自己受伤当晚发生的事。 清晨还未日出,杨月就戴好面具,和陈舒她们一起到了超市。 超市每天的客流量都很固定,一般在下午接近晚上的时候会有人进来购物。 最早的抢购狂潮过去之后,贫民窟的人都开始攒“钱”了。 大概是觉得超市段时间内不会关门,所以都想多存点钱。 杨月到了超市以后就开始帮着清点货物,因为她识数,所以可以胜任这个工作,虽然她不识字,但也可以靠死记硬背记下每种货物的名字对应哪些文字。 文字在她眼里更像图形。 而贫民窟像她这样识数的都是少数,已经没有文盲率了,因为整个贫民窟都是文盲。 “你来得正好。”草儿看到杨月进来立刻走过去说,“来了两个顾客,但我怎么解释他们都害怕,你去说吧。” 有杨月这个本地人在,草儿确实轻松了很多。 因为草儿穿着干净体面,所以贫民窟的人都怕她,也怕和草儿同样的超市员工。 第262节 经常一句话说十几次,贫民窟的人还是听不明白——倒不是他们智力有问题,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敢仔细听。 杨月冲草儿笑了笑:“我这就过去。” 杨月瘸着腿走到了局促地站在休息区旁边的人前。 这两个人杨月不认识,其实她认识的人很有限,以前她几乎都待在铁皮屋内,很少出门走动,走动也要耗费力气和能量,不如在屋子里躺着。 眼前是一对兄弟,都瘦成了皮包骨,他们怯懦地低着头,以为杨月也是体面的雇员,因此甚至不敢用余光偷看她。 “你们住在哪儿的?”杨月一开口语气就很熟稔,“我就住在前面,104铁皮屋。” 果然,这句话落音,兄弟俩就立刻松了口气,也敢抬头看杨月了。 “我们没有屋子。”年纪大一些的男人小声说,“平时就睡在路边。” 杨月点点头,她又问:“你们带土豆了吗?” 年纪小的那个没忍住,一个劲的点头说:“带了带了,都带来了!” 哥哥伸手拉了弟弟一把,弟弟立刻闭上了嘴,杨月假装没有看见,只是说:“走吧,先去把土豆换成钱。” 为了不让兄弟俩紧张,杨月陪他们换钱的时候问:“你们怎么现在才过来?” “是之前遇到什么事了?” 杨月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几乎已经被迫成为了一个阴谋论者,她下意识的认为是有人不让这兄弟俩过来。 但哥哥却说:“不敢。” 他们就和绝大多数贫民窟的人一样,对这个突然出现的超市并不信任。 一颗土豆能换到那么多东西?打死他们都不相信。 他们依靠本能坚定的认为这家超市一定有什么阴谋,最后还是因为看到身边不少人都换到了东西才敢过来,可还有很多人不敢。 真正从超市换到钱和食物的底层人还不到三分之一。 等兄弟俩从草儿手里接过“钱”后,他们的心才放下了一半,但还是佝偻着身体,弯着腰,明明看脸估计才二十多,可看体态,说他们有四十都没人不信。 等他们到了货架旁,面对一排排摆放着的食品,他们表现得却不是很激动,而是像贼一样瑟缩着身体,就和其他第一次来超市的底层人一样。 看他们不敢动,杨月就从旁边拿了两个购物篮,然后拿起一个大块面包问兄弟俩:“这个你们要吗?虽然比较干,但是能放好几天,别的超过两天就会坏,这个起码能放一个月。” 兄弟俩慌忙的点头。 但在杨月问到第三样的时候,弟弟终于忍不住抬起了头,他小声问:“我听他们说,有自热米饭。” 杨月知道他为什么想要自热米饭,因为里面除了加热包还自带一包水,用半包就可以勉强把米饭和料包加热,另一半就可以省下来。 要是再狠一点,可以直接把整包都省下来,毕竟自热米饭里的食物其实都是熟的,更何况就算生的他们也能吃。 生土豆都啃过了,只是没加热的熟米饭有什么吃不下去的? “可以是可以,不过这个放到第二天就坏了。”杨月把他们领到放自热食品的货架旁,“你们要买就买今天吃的,明天再过来买。” 虽然叶舟答应了赵庆超市里不会卖水,但他可这不算卖水,毕竟水不是商品,只是商品里的“配料”。 弟弟立刻高兴起来,他抓住哥哥的手臂,指着一盒自热米饭说:“这个有肉!” 杨月笑了笑:“几乎都有,你们可以看图片,图片上是什么,料理包里就是什么。” 毕竟不认字,多数人都是看图。 哥哥也忍不住露出了兴奋的表情,他翻来覆去地说:“好,好,明天也来,明天也来。” 弟弟这才小心翼翼地看向杨月,他终于还是没忍住问:“你是在这儿工作吗?” 杨月一愣。 她其实不知道自己在超市干活究竟算不算是在工作。 毕竟她还没有真正见过超市老板。 她远远的看到过他,看到那个和这里的所有人都不同的男人,他高挑俊美,风度翩翩,他会牵着那个男孩的手,也会面带微笑的和雇员们说话,他每次出现,她的眼里就容不下其他人了。 可她不敢接近他,甚至不敢让他看到她。 每次陈舒说老板要见她的时候,她都想方设法的推脱了。 所以没有老板说话,她也就不算正式工,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工资。 不过杨月倒是不在意工资,她现在得到的,已经是她付出一切都换不来的东西了。 杨月笑着说:“没有,我只是过来帮忙的。” 弟弟有些遗憾,但他很快又问:“那我们能来帮忙吗?” 他不是第一个这么问的,杨月正准备按照之前的拒绝模板说话,草儿却从旁边走过来说:“来啊,正好我们要招人。” 兄弟俩瞪大了眼睛,但还没来得及激动,草儿又说:“跟我到后面去聊吧。” 巨大的喜悦冲昏了兄弟俩的头脑,之前的警惕荡然无存,他们立刻跟着草儿去了收银台后面的小办公室。 平时草儿就是在这儿核算收入支出的。 “坐吧,别客气。”草儿把两人领进去之后就去倒了两杯水。 两杯矿泉水放到兄弟俩的面前后,他们所有的疑虑都被打消了,这么大两杯水,足够买到他们的命了,哪怕前面是火海,他们都敢去跳。 “是这样的。”草儿坐下后说,“现在贫民窟里还有很多人不敢来超市购物。” 兄弟俩互相看了看,觉得草儿说的就是他们。 草儿接着说:“所以我请你们办事,不是让你们在超市里忙活,现在超市的人手足够了。” “但只要你们能在贫民窟里辟谣,让更多人愿意过来购物,那就算之后贫民窟没有没来过超市的人了,每个月还是会给你们发工资。” 草儿抛出了一个两人绝对不能放弃的条件:“一人一个月三千。” 兄弟俩快窒息了。 他们这次拿出了所有的土豆,但还来的只有一千六。 这就是他们所有的积蓄了,而平时在贫民窟里干活,一个月能存下来的土豆换成钱,估计兄弟俩加起来也没有一千,因为平时得吃,又是两个成年男人,不吃根本没力气干活。 弟弟立刻猛地点头:“干,我们愿意干。” 草儿温和的看着他们。 她有片刻的恍惚,不知道为什么,她从弟弟身上看到了她亲弟弟的影子。 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弟妹们了,她不敢想,想到就是撕开伤口,一遍遍的想,就要一遍遍的撕开,直到血肉模糊。 “至于住的地方。”草儿说,“我会给你们安排的。” 兄弟俩被这一连串的惊喜砸晕了,他们看了看草儿,又看了看摆在他们面前的水杯。 草儿:“喝吧,以后你们每天每人都能拿到一瓶水。” 这下没什么可说的了,为了这巨大的利益,兄弟俩就算一开始只想占便宜,现在也准备为超市忙个日夜颠倒了。 草儿亲自把他们送了出去。 看着把水瓶藏在怀里走出去的两兄弟,她双手环胸,靠着墙边看着他们的背影。 不知道看了多久,直到他们消失在她的视野内,她才重新走了回去。 杨月看出了草儿的不对劲,在送走两兄弟后,草儿开始机械的整理柜台上的东西,擦灰就擦了十几次,终于,她下定了某个决心。 “你怎么了?”杨月小心翼翼地过来关心草儿。 因为草儿和叶舟住在一起,所以她们之间没什么交集,杨月也不太敢接近她,所以她关心也显得小心翼翼。 草儿在愣了几秒后才看向杨月,然后笑道:“没什么,想到了以前的事,不过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杨月就不问了,她没有揭人伤疤的爱好,但她看着草儿的笑脸,小声说:“你笑起来很像……” 草儿知道她在说什么:“我学的,是不是特别像老板?” 草儿的注意力被转移后活泼起来:“老板的笑就是那种看起来很温柔,但不会让人小看的笑。” 杨月点点头:“很好看。” 草儿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她立刻说:“老板没有私情。” 在草儿看来,仙人是不可能和凡人在一起的,但她也没有再劝,在她看来,杨月这样的人就和她一样,就算有什么想法,也不会付出行动,慢慢就会自己想通。 等以后再回想起来,也算是一段很美好的回忆。 杨月看着草儿,艰难地笑了笑:“我心里清楚。” 她们没有继续说什么,各干各的事去了。 · 兄弟俩很快在当晚到超市时得到了新的消息——他们有了住的地方,虽然还是在贫民窟,虽然只是普通的铁皮屋。 “真的让我们住?”弟弟不断的询问着草儿,就怕草儿突然反悔。 一天之内发生的事情太多,他们都快失去理智了。 草儿把钥匙交给哥哥:“进去看看吧。” 毕竟是要给超市工作的人,草儿在请示了叶舟之后就铁皮屋重新装修了铁皮屋的内部,还换了一扇门,草儿考虑到了这两个人以后可能会遇到危险,就花了些心思。 铁皮屋从外面看起来和普通的没有两样,就连门都被伪装过,从门边路过也看不出和普通的木门有什么区别。 内部也加固过墙面。 而铁皮屋里面,除了一套完整的桌椅家具外,还铺设了地板,中间放着一张铺好了四件套的床垫,除此以外还有一个简易的衣柜,里面还按照兄弟俩的尺码放置了故意做旧过的衣服裤子。 “我、我们真的只用劝人去超市吗?”哥哥终于忍不住问站在自己身边的草儿。 而弟弟已经不管不顾的扑在了床上,弟弟高昂着头,发出不怎么好听的嚎叫声。 草儿点头:“不过我要跟你们说清楚,你们这么做,肯定会得罪在这里做生意的人,他们可能会找你们麻烦,甚至对你们动手,超市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开门,在我们不在的情况下你们得自己保护自己。” 草儿收敛了神色:“你们还有最后一次选择机会。” 兄弟俩都安静下来,他们清楚的知道答应下来的话,将来他们会面对什么样的危险。 可就在草儿以为他们会反悔的时候,哥哥突然说:“就算不给你们干活,我们的日子也没比你说的好多少。” 弟弟也说:“起码有水喝,不会饿肚子。” 兄弟俩对视一样,都笑了:“不亏!” 第263节 草儿转过了头,她曾经也和兄弟姐妹这么同甘共苦过。 可她再也没有机会了。 “明天早上到超市来,每天的水都在早上发给你们。” 说完,草儿就离开了铁皮屋。 她的步伐很快,快到像是在跑。 第187章 从小超市开业到现在,叶舟没有去过两次,他的所有时间几乎都放在小邹鸣身上,剩余时间得分给赵庆那群基地顶层人,虽然不怎么去超市,叶舟还是忙得没有一丝空隙。 就和他之前想的一样,赵庆果然在宴会后的第三天,再次找上了叶舟。 而且这次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着赵雷。 叶舟开门看到赵庆和赵雷的时候有瞬间无语,但他还是礼貌的请他们进去坐坐。 正好“家”里这个时候也只有他和莎拉,邹鸣又出门了,草儿得去上班。 “不用换鞋。”叶舟进去后对弯腰准备脱鞋的两人说。 他宁愿在他们走后打扫,也不想闻到脚臭味。 赵庆还是第一次进入叶舟的住处,虽然知道叶舟花了大价钱改造这个房子,但他刚进来还是被震住了,不仅仅是因为空调和装修,更重要的是屋里摆放着不少绿植。 哪怕是最富裕的基地,改造后的土壤也会拿去种粮食,而不是用来种绿植。 这么点绿植也就是看着好看,没有任何实用价值,价格还昂贵得离谱,最奢侈的基地统治者可以随意用冰用水,但不会随意用改良土壤。 “坐吧,我去给你们倒水。”叶舟把他们带到客厅,本来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的莎拉关掉投影仪,看了眼赵庆和赵雷后,莎拉就说,“老板,我去吧。” 叶舟没有拒绝,他倒是没有因为莎拉的外貌就把莎拉当成真正的孩子。 倒是赵庆奇怪的看了叶舟一眼——他还以为叶舟不用让“孩子”干活。 不过赵庆很快想通了,如果叶舟是个完全的好人,大概也不会有这样的家底。 说不定叶舟以前干过比他更恶毒的事。 只有有资本的人,才能负担得起这么沉重的“善良”。 赵雷全程不说话,不过脸色不太好看,目光也总放在屋内的装潢上。 “这次我带他过来,是专程给你道歉的。”赵庆一脸真诚地看着叶舟,“他脾气不太好,人也直,但人不差。” 赵庆看了眼赵雷:“这次来主要是他要买东西。” 叶舟从莎拉手里接过水杯,莎拉没有泡茶,她只送来了三杯白开水,但赵庆和赵雷都没觉得自己被轻视了,赵雷一口气喝了大半杯,这才冲叶舟说道:“我需要水。” “我们之前的约定是不向你以外的人卖水。”叶舟看着赵庆,他知道赵庆要做什么,但并不抗拒给赵庆制造点难度,“我把水卖给他,算是你违反了契约还是我违反了?” 叶舟笑着说:“不如你从我这儿买了水,再分点或者卖给他?这样既不违反契约也不麻烦。” 赵庆依旧笑着:“我以后不可能总是待在基地里,偶尔还是得出去,我不在的时候赵雷要接手基地的事,你们俩直接接触比次次都要通过我好。” 叶舟挑了挑眉,笑着跟赵庆对视,赵庆也笑。 他们像是在短短几秒内达成了某种共识。 只有赵雷浑然不觉,他表情烦躁,但又强忍着不耐,在赵庆和叶舟说完后才放下水杯。 可他全程都没准备说话,而是让赵庆作为自己的“代言人”。 叶舟甚至都不知道他这是懒还是单纯的智商低。 “要多少?”叶舟问赵雷,“现在只能按箱卖,一箱二十四瓶。” 赵雷终于在沉默了几秒后说:“一千箱。” 叶舟:“行,你把钱准备好。” 叶舟微笑着,目光却很严肃:“钱不到位,货也就不会到位。” 赵雷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这场在这个时代巨大的交易,就这么简单的达成了一致。 谈完生意后就没什么可谈的了。 叶舟把两人送了出去。 但他们走了没多久,赵庆就独自一人再次回来,敲响了叶舟的家门。 这次叶舟让莎拉回了房间,自己和赵庆谈。 赵庆不怎么注意形象的靠在沙发上,翘着腿说:“你看到了吧?” 叶舟没有搭腔。 赵庆也不在乎叶舟有没有说话,而是接着说:“他一直这样,随时准备挑战我,把我挤下去,你看,人就是这样,以前最苦的时候,是他把我从死人堆里挖出来,背着我回来。” “但现在,你只要给他机会,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朝我开枪。” “哪有永远的朋友?”赵庆笑道,“只有永远的利益。” 叶舟不置可否地说:“我不在乎你们的私事,你们基地的事也不用跟我说,谁和我做生意,我就和谁打交道。” 赵庆没有顺着叶舟的话说下去,反而换了个话题:“最近基地里的人过得不错,听说你店里卖的一样东西里有水?这可不好。” “是吗?”叶舟装傻,“我怎么不知道?” “超市里的货物太多,我不可能样样都清楚。”叶舟,“你查出来是什么东西来告诉我,我就不卖了。” 赵庆叹了口气:“我也不是个狠心的人,不让你卖水不是因为我自私,你不知道在我接手这个基地之前,基地里的人过得什么日子,每天都要死不少人,各方势力一有机会就大打出手,谁也不服谁。” “你让贫民窟那些人吃饱了,有水喝了,他们就会升起别的心思。” 赵庆:“人人都想过得好,可要是人人都过好了,基地就不平稳了。” “到时候出现了矛盾,打起来了,肯定是底层人死的多,他们连武器都没有,不少人甚至没杀过人,现在他们过得是苦了点,但有住的地方,也饿不死。” 赵庆看了眼叶舟,暗示道:“有时候你好心,做的不一定是好事。” 叶舟抬起头:“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对左右你们基地的情况没有兴趣,只要你给我足够的钱,我马上就能走。” “我的员工也不多。”叶舟收敛了笑容,“该怎么做我心里清楚。” “毕竟换一个老大对我没有好处,谁知道下一个老大会不会有一个好脑子,知道不对我动手好处更多?” 这句隐秘的夸赞让赵庆笑出了声:“对对对,这群人只能看到眼前的利益,根本想不到长久,要是能想到长久,以前就不会打成那个狗样子。” “对了。”叶舟忽然说,“我想在超市那片空地上建一栋员工宿舍。” 赵庆:“这个随你。” 叶舟:“我还会在贫民窟聘请一些临时工,不过现在的人手勉强还够用,能不能聘还是看你。” 赵庆状似无意地问道:“赵雷的事……” 叶舟:“看你的意思,反正我也不希望基地换一个老大。” 两人互相看了眼,都笑了笑,各自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这次赵庆才真的离开了这里,回到了房车中。 赵庆居住的房车停放在大楼下,自从他搬下来以后,楼上就不被允许再住人,那些原本住在底层的赵庆追随者都得搬到别的楼房去。 除了必要的活动,赵庆根本不会离开房车。 因为不需要开动,所以房车的电力可以靠车顶的太阳能板提供。 有电磁炉的存在,做饭也不再需要生火,小冰箱里还放着从叶舟那买来的啤酒和冰淇淋,食物也种类繁多,当了这么多年老大,赵庆觉得自己现在才算享受到了老大的待遇。 赵庆走进房车,关上车门后把自己脱了个精光,吹着空调坐在椅子上。 女人连忙从冰箱里拿出啤酒,送到赵庆面前后打量赵庆的表情。 确定赵庆现在心情不错后,女人才小心翼翼地说:“老大,我爸妈……” 赵庆看了女人一眼,想起了自己曾经随意答应她的事,本来是不准备兑现的,不过他刚刚给赵雷挖了坑,又把叶舟发展成了自己的盟友,于是随口说道:“嗯,我会让人给他们准备一套房子。” 女人眉开眼笑,立刻靠过去给赵庆捶打手臂和肩膀。 她一低头就能看到赵庆的脖子。 某一瞬间,她想就这么咬下去。 但她很快移开了视线,专心的给赵庆按摩。 · “建员工宿舍?”周远鹤在得到消息的时候立刻小小的欢呼起来,“能搞成单人宿舍吗?” 他最近和女员工住在一起,实在住的心力交瘁,每次从房间出来都要穿戴整齐,对一个懒货来说实在是痛苦极了。 这次开会只来了几个人,都是了解叶舟身份的人,在他们面前叶舟也不需要装模作样,不用担心自己之前辛辛苦苦树立起来的人设崩塌。 “不,这次要做成集体宿舍。”叶舟,“以家庭为单位。” 陈舒觉得没什么必要:“我们也请不了那么多临时工啊。” “建了也没有太大用。” 叶舟等他们说完后才说:“不是为了超市的生意。” 陈舒立刻懂了,但她不是很报希望:“老板,邹鸣现在还小,你就算给他人手,他也管不住。” “就算我们等他十七八再走,那也还是太小了。” 周远鹤在旁边点头。 叶舟却已经打定了主意:“我对邹鸣的能力有信心。” “只给他留物资,不给他人手才危险。” 陈舒和周远鹤互相看了看,都知道改变不了叶舟的想法,毕竟是员工,老板都做出了决定,员工除了提提意见以外也做不了别的。 “正好可以提供点岗位出去。”叶舟笑了笑。 他要给邹鸣扯上一张虎皮,把邹鸣全副武装,至少在邹鸣还弱小的时候,这张虎皮能保护他。 第264节 叶舟:“之后应该会很忙。” 陈舒伸展了一下胳膊,无所谓道:“之前休息了一段时间,最近也没什么事干。” 周远鹤小心翼翼地问:“不会让我给贫民窟所有人看病吧?我可不是机器。” 叶舟和陈舒一起看向周远鹤。 周远鹤:“……我就知道。” 反正他要么闲得发慌,要么忙得快累死,总之绝不会有中间地带。 他现在就想去把邹鸣掐死,就是邹鸣忽悠他过来的,还说肯定活少。 雇员们也很快得到了消息。 建造员工宿舍的材料都要陈舒开车从真正的超市里运送过来。 员工宿舍叶舟也不准备真的建成大楼,毕竟这里不缺建造房子的空地,一层就够了,最多两层,可以多建几栋,但没必要建成超过两层的大楼。 “我负责招人?”陈舒指着自己的鼻子,“可以倒是可以,但老板你平时遇到什么事怎么办?” 叶舟摆摆手:“还有莎拉,要是实在没人,我自己也能行。” 陈舒没办法:“那你随身记得多带点子弹。” 在叶舟和陈舒他们商量的时候,男孩又一次来到了贫民窟,他先去了超市,跟草儿打过招呼后才背着自己的小背包走在贫民窟的路上。 虽然是白天,但贫民窟不像以前那样死寂,路边有不少人在走动,甚至有人摆起了小摊子,卖些超市里不卖的东西,买卖双方都用“钱”交易。 因为超市卖的是必需品,食物人人都需要,所以超市的“钱”才会这么轻松的得到认可,甚至真正充当了纸币的职能。 “这个多少钱?”男孩在一个卖衣服的摊子前停下脚步。 这些衣服都很破烂,但勉强可以穿,至少可以遮住关键部位。 摊子的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但看身材却又不像老人,大约是长时间没有卖出去,老人不是很热情地说:“上衣十块,裤子十二。” 男孩又看向旁边的草编鞋。 这回老人热情了很多:“这鞋五块一双。” 虽然便宜,但薄利多销,男孩从兜里掏出五块钱,买下了一双比他脚大得多的草鞋——这里的鞋都是均码,没有大小区别。 男孩没有把鞋换上,而是把鞋放进了背包里。 老人羡慕的看着男孩身上干净完整的衣服和背后容量不小的背包。 再次敲响木门,男孩听见熟悉的声音后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女人把门打开后,男孩看到了一个和上次来时截然不同的铁皮屋,不再为温饱担心后,女人把铁皮屋打扫了一遍,瘸腿桌椅被换掉了,换成了一套虽然看起来依旧简陋,但好歹不瘸腿的桌椅。 “你坐你坐。”女人热情的招呼男孩坐下。 自从铁皮屋被重新布置后,女人似乎就找到了一点生活的热情。 她现在白天去处理超市的垃圾,晚上回来睡觉,不用再黑白颠倒,即便夜里的贫民窟吵闹不堪,但她总能香甜的睡去。 虽然还是会有人闯进来,但女人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每次收拾都要花点时间。 男孩坐下后从包里拿出了水。 女人自然的把水瓶拿起来,埋进了角落里。 “赵雷回来了。”女人说,“他之前在外头,听说是抢了好几个小基地。” 女人自顾自地说:“不过还没过来,我听其他人说,赵雷最近有事情要忙,没人在贫民窟见到过他。” 男孩点点头,他不着急,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没什么可急的。 女人又说:“不过他的属下倒是每天都过来。” 男孩看向女人:“都有谁?” 女人:“我不知道名字,赵雷手下的人经常换,记住名字也没什么用。” “不过应该不是你妈死的时候跟着他的那一批。” 男孩微微点头,没有再问下去。 “对了。”女人小声说,“我今天去超市的时候,听见他们说要修员工宿舍,你说,我有没有可能搬进去?” 女人的目光变得狂热起来:“你也看到这了,我这儿不安全,干什么也都不方便,要是有人闯进来把我杀了,我可就不能帮你做事了。” 女人对男孩说:“你要是让别人打听,他们一定会出卖你,而且他们去打听肯定会露馅,只有我,我这样的人去打听才不会被人记住。” “他们肯定觉得我是想从赵雷身上捞东西。”女人说。 男孩却没有直接答应,他难得的显出了局促,过了几秒后说:“我不能做主。” 他自己都是靠叶舟才能搬离贫民窟,从自己的水和口粮里省下一些拿过来还行,但让他去向叶舟提要求,他做不到。 女人连忙说:“你能,你肯定能!那个老板对你多好我们都知道,反正他们也要修宿舍,你就跟他提一句,就说我们认识,他肯定会答应!” 男孩没说话,女人害怕他不答应,抓住他的手说:“男人喜欢你的时候,你向他要什么他都不会拒绝,但只有这个时候,所以你就抓紧现在,想要什么都从他手里要。” 这句话让男孩立刻收回了自己的手,他抓紧了自己的包,跳下椅子就要走。 女人拉住了他的手腕,她迷茫的问:“你怎么了?你生气了?为什么?” 男孩也不知道为什么,靠卖身换取好处和食物是贫民窟里大部分人的生存之道,不止女人,男人也是,否则他刚被叶舟带走的时候也就不会对叶舟说那样的话了。 可现在从女人嘴里听到这样的话,哪怕知道她没有恶意,他却依旧为此感到愤怒。 他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你不了解他,他对我……他不是那样的人,他和他们不一样!” 女人茫然的看着他,像是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 男孩挣脱了女人的手,他从来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厌恶的神色,语气冰冷道:“不要提到他。” 女人怯怯地“哦”了一声,但还是不愿意放弃:“你让我做什么都行,我以后不说你不想听的,那、那宿舍……” 男孩漆黑的眼眸盯着她,过了良久才说:“我会帮你问,但只是问问。” 女人重新高兴起来,但不敢表现的太明显,只是嘴角止不住的上扬。 离开女人的铁皮屋后,男孩又去了另一个屋子门口,他刚刚敲门,门自己就开了。 他推开门进去,果然在房间里看到了一个骨瘦如柴的男人,他留给男人的食物和水早就已经被吃光和喝光了。 但此时,男人依旧躺在地上,像一具会喘气的尸体。 男孩蹲在“床”边,过了好一会儿,男人的嘴唇才动了动:“你是谁?” 男人翻了个身,却依旧闭着眼睛,他已经睡了好几天,他这辈子都没睡得这么满足过,甚至想这么睡过去。 可他千疮百孔,像是下一秒就会倒下去的身体,却在这个时候格外坚挺。 “你放弃吧。”男人轻喘了两口气,“没人动的了他。” “是我这个四肢萎缩,连路都走不了的废物能杀他,还是你这个没有他腰高的小崽子?” 男人终于睁眼,转头去看男孩的脸,他眯着眼睛,看不清楚男孩的长相:“我不记得你。” 男孩平静地说:“你爸分给过我一块土豆。” 男人“哦”了一声,沉默一会儿后才说:“他一直都那样,自己都吃不饱肚子,还有多余的善心到处散发,从来没想过,我也在饿肚子。” 男孩听出来了,男人并不爱他的父亲,也不感激,甚至带着恨。 “这个屋子是你的了。”男孩说,“每过三天,我都会来给你送一次吃的和水。” 男孩:“我不强迫你帮我,你自己好好想想。” 他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男人叫住了他:“说吧,你要我做什么。” 男孩停下脚步,转头看向男人。 男人看着头顶的铁皮:“一块土豆,换你拿来这么多东西,我爸帮了人一辈子,只有你拿东西来。” 他平静地说:“那些他帮过的人,以前经常照顾我生意。” “你看,好人是没有好报的,好人最后的下场就是下地狱,过狗一样的日子。” 男孩却不在意他的心酸过往,没有任何触动,他说:“我记得周扬很喜欢你。” 男人想了很久,终于想起了周扬是谁。 男孩说:“周扬跟赵雷一起回来了。” 男人嗤笑道:“喜欢?喜欢我还待在这儿?被关在笼子里?他的喜欢跟狗屁一样。” “至少他会来找你。”男孩走近男人。 男人依旧眯着眼睛,这一次,他终于看清了男孩的脸。 一张冷漠的,在这样的环境中显得阴狠的,没有任何稚气的脸。 第188章 贫民窟人头攒动,但凡能走动的,还能走得动的,都挤在超市门口的小桌前,等着面试应征,去修建刚刚打好地基的员工宿舍。 草儿登记完一个人的名字,抬头对他说:“到后面去吧,没有经验只能先从搬运材料开始,等之后换个岗位才能调整薪资,现在是一个月一千块,每天包两顿饭,不包住宿。” 应聘上的人连连道谢,一张脸涨得通红:“谢谢、谢谢、我会……” 草儿却已经向后方的人喊道:“下一个。” 后面的人立刻把已经应上的那个推开,挤到草儿面前。 草儿上下打量了一下,摇头说:“你不行,下一个。” “我为什么不行?!”被拒绝的人不愿意离开,他一只手扶着桌面,一边质问一边忍不住咳嗽,明明是在质问,可脸上的表情却像是要哭了。 草儿有瞬间心软,但又立刻板着脸说:“不要影响其他人,你身体太虚弱,干不了体力活。” 说完草儿就给旁边站着的周文使了个眼色,周文会意,单手就把这个人拽离队伍,带到了另一边。 他们提供工作,是给这些人在贫民窟挣不到什么土豆的人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如果让身体太差的人过来,反而会加速他们的死亡,更何况草儿心里清楚,一旦他们开始怜惜弱小,无条件的去帮忙,他们自己的情况也会变差。 哪怕赵庆无所谓,基地的其它势力也不会同意。 第265节 现在打起来,受伤的只有这些没有自保能力的底层人。 被选上的人欢欣鼓舞,没被选上的只能绝望的离开,草儿看着心里不好受,只能不让自己去看。 “明天开始上工。”草儿又登记了一个人名,“偷奸耍滑的一旦被发现,当月的工资不会发,以后也不会再给机会,明白了吗?” 那人不断点头:“知道知道!” 被选上的人体格已经算很差了,没被选上的更差,没被选上的几乎都到了风一吹就要倒的地步,别说干重活了,就是多走几步路都像是能要他们的命。 忙碌了一个早上才登记了不到一百人。 草儿吃午饭的时候得回到超市里,不让外面的人看到。 “应该用不上太多人吧。”周文端着一碗盖饭,一边吃一边说:“一栋宿舍只用三十个人就够了。” 草儿吃的也是盖饭,只是味道和周文不一样,最近两个人天天在外面跑,都黑了不止一个度,要不是五官身材还是亚洲人的,放到非洲去都不违和,草儿灌了一口水后说:“这是仙人善心。” “工资定的低了,就能多请一些人。”草儿叹了口气,“因为工资低,才包他们两顿饭。” “要是维持三千的工资,赵庆肯定有话要说。” 周文看向玻璃门外,还有那么多人顶着烈日坐在空地上,他们当中不少人都没有午饭可吃,而那些有午饭吃的在体格上看着就比没有的人好得多,周文叹了口气:“这不就是好的越好,差的越差吗?” 孱弱的人根本没有翻身的机会。 草儿放下手里的碗,她知道周文钻了牛角尖,严声说:“周哥,你不能这么想,仙人要救的是能救的,就像我们。” 当时大梁朝受苦的人有多少? 但得救的也只有他们这些人,更多人死在逃难的路上。 草儿说:“就算把他们都登记了,又有几个能活下来?” 周文叹了口气,他没有再说话,而是食不知味的把碗里的饭菜全部吃光。 受过苦的人从来不会浪费粮食。 吃过饭,几人没有休息,继续出去登记。 贫民窟的人不管身体怎么样,面试的时候都想挺胸抬头,甚至顶出了鸡胸,看着都令人心酸。 叶舟就在远处看着,他没有过去,既然已经决定把这件事交给草儿,那他就会信任对方。 虽然所有人当中,其实只有他最适合这份工作。毕竟之前经历的所有位面都是他在拿主意,他在做指挥,最开始的心软和感性已经被几近残酷的理性代替。 很早之前他就意识到他不是神,救不了所有人。 必须要学会取舍。 “热吗?”叶舟从包里拿出藿香正气液递给站在他身边的男孩,“喝一支。” 男孩接过以后也不问,直接灌到了嘴里,然后五官都挤在了一起。 “是不太好喝,但有用。”叶舟笑着把瓶子拿了回来。 叶舟:“明天开始早上和下午会给他们煮凉茶,中午最热的那两个小时不干活。” 男孩声音不大:“他们都会感谢你。” 叶舟笑了笑,他不太在意别人是否感谢他。 “我只是做我想做的。”叶舟牵着男孩的手往回走,“等你长大就会知道,不是所有人和事,都会按照你想的那样去发展,只要在乎自己当下的感觉就行了。” “做了的事就做了,不要在意有没有收获到自己想要的。”叶舟,“当下不后悔就行。” 男孩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叶舟牵着男孩走过人群,赵雷的人正在街边叫卖着矿泉水。 他估计已经卖了不少给不同势力的头目,但那些势力的下属可分不到,只能自己再掏钱去买,而且每人都有限量,赵雷的声势突然变大,地位也因此水涨船高。 叶舟看向那栋高楼,一切都在按照赵庆的想法去走。 他要赵雷死,又不愿意自己动手,于是赵雷要什么他就给他什么。 叶舟低头看了眼双眼看向前方的邹鸣。 他记得邹鸣说过,最后邹鸣才是这个基地的统治者。 邹鸣统治的时候,这个基地是什么样的? 底层人还是被压榨吗? 各方势力还存在吗? 但他现在是得不到回答了,只能离开这个位面后从邹鸣口中得到答案。 “和你关系好的人,之后都能搬到宿舍里去。”叶舟想了想,还是把男孩当做成年人,认真的跟他说,“我不会一直待在这儿,我离开之后,宿舍和超市分店都会交给你,你要有自己的人才能有自保能力。” 男孩一愣,他停下脚步,牵着叶舟的手在轻微颤抖,过了好几秒后才嘴唇轻颤地问:“你会走?” 叶舟:“对,我不会在一个地方久留。” 虽然不知道既然他留下分店,为什么在邹鸣口中他们之后没有再联系过。 但该给的,叶舟还是会给。 至于分店是被破坏,还是出了什么意外,那就不是他能左右的事了。 经过这段时间,男孩已经快要脱离文盲行列了,他现在认识并且能写八百多字,而按照叶舟位面的标准,只要能认能写一千五到两千字,就不再是文盲。 并且除了识字以外,男孩现在也能做简单的加减乘除。 在这个文盲率高到离谱的位面,人均胎教毕业的地方,男孩已经能算是高材生了。 每隔三天,男孩都会出去一趟,叶舟觉得他应该是看望自己在贫民窟的朋友。 叶舟也知道男孩会把水和食物攒下来,但叶舟没有问,更没有阻止,因为担心男孩饿到自己,所以他只是默不作声的给男孩提供更多。 但这也在叶舟意料之内,毕竟在他看来,邹鸣本身就是个温柔的人,只是以前他没有温柔的机会。 他也不觉得男孩是在借花献佛,毕竟以后就得邹鸣付出了。 邹鸣刚到他的身边,他可是几乎什么事都让邹鸣去干,工资还低,邹鸣还要兼职当他的教练。 “今晚你八点前还是得回来。”叶舟带着男孩在家里休息到早上十点。 男孩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小背包,每次叶舟看到他这个样子都觉得可爱极了。 男孩点点头,他转头看向叶舟:“我会的。” 叶舟朝他挥挥手:“去吧。” 门一开一合,男孩出去了,叶舟则是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因为只考虑了孩子,所以下载的都是动画片,叶舟也不挑,一边看一边吃冰淇淋。 莎拉从房间走出来,她坐到叶舟旁边。 发现叶舟没怎么注意自己,莎拉才忍无可忍地说:“你天天跟他在一块!” 叶舟听出了莎拉的不满,他只能坐起来哄道:“我们不是天天也在一块吗?都住在一起,什么时候都能见到。” 莎拉更不满了:“那不一样!” 她手舞足蹈地说:“之前在那边的时候,我就没有这么缠着你!” 她那时候可独立了! 莎拉鄙视邹鸣:“他小时候太可恨了!” 叶舟:“……” 他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毕竟要说邹鸣惨的话,莎拉以前更惨。 莎拉气咻咻地说:“你就是偏心,偏心!” 叶舟自知理亏,只能更加认真的哄人:“你看,我能带你走,却不能带他走,他还太小,没有成年,也没有监护人,我走了就剩他一个人。” 莎拉完全不听,她偏过头,声音里还带着哭腔:“你偏心!” 说完就站起来,两条小短腿啪嗒嗒地跑向房间,关了房门就爆发出巨大的哭声。 叶舟懵了。 他也不知道莎拉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爆发。 更何况他不觉得自己偏心啊。 他偏心吗? 但不管他到底偏没偏,今天早上是有事干了,只能乖乖去哄孩子。 · 男人摇摇晃晃地走回“家”,刚到,他就迫不及待地冲在“家”里等待他的人说:“我被选上了!” 他住在一个破布搭成的棚子里,虽然是破布棚子,但用的布并不多,更多的还是枯草和树枝,幸好这里并不下雨,不然这样的棚子根本撑不过一场稍大的雨。 因为干草堆得多,倒也能遮阳。 躺在棚子里的人也高兴,忍着疼痛挤出一个笑容来:“好、好、太好了。” 男人钻进棚子里,小心翼翼地从地里挖出一盒方便米饭,把饭和料包拿出来后,把水袋撕开一个小口子,然后一只手臂拖着那人的头,慢慢把水喂进了那人的嘴里。 剩下的一点点才是男人自己的。 “包饭呢!”男人小声说,“他们都说肯定会供水。” “就是不知道宿舍有没有我们的份。” 男人不太抱希望:“估计没有,不过趁这个机会多存一点钱,现在铁皮屋也能用钱买了,要五千!” 男人:“太贵了。” 不过他这么说的时候,脸上还是带着笑的。 以前铁皮屋只需要一瓶水,但这瓶水他们根本就攒不出来。 每天挣到的水自己喝都不够,根本攒不了,但现在虽然贵,起码能看到希望了。 男人又说:“听他们说,以后说不定能自己买铁皮桶,然后自己建屋子。” 现在的铁皮屋也都是有人把铁皮桶剪开,用锤子锤平后用拿来建房子。 躺在男人怀里的老人轻咳了一声,笑着点头说:“有了房子就好了。” 有了房子,他们就有了个家,有了家,再差的日子都能过好,都有奔头。 第266节 贫民窟的人难得的早早入睡,准备天不亮就去工地上报道。 没有应聘上的人依旧要想办法在夜里挣钱。 就连来贫民窟玩乐的人都发现今天比平时冷清得多。 高大的男人踹开了一间铁皮屋的门,屋内的女人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她的惊慌只有两秒,然后一脸堆笑地走过去。 “怎么没开门?”男人用质问的语气,皱眉看着女人。 女人连忙去挽住男人的胳膊,她小心翼翼地说:“身体不舒服,想休息一天。” 男人算是脾气比较好的,没有因此发火,但也没有放过女人。 一切结束后,男人从带来的布兜里拿出一块面包,扔给女人后说:“这几天你小心点,赵雷估计要过来了。” 女人一愣,她连忙掩饰自己的神情,环抱住了男人的腰,头靠在男人的后背上:“他已经很久没来了。” 男人冷笑一声:“之前他忙,没空过来,现在事情都办完了,当然要过来找乐子。” “总之你小心点。” 男人穿好裤子,离开了铁皮屋,只有女人回到床上躺着,她咬着短的快陷进肉里的指甲,犹豫了好一会儿后才穿好衣服,佝偻着身形离开屋子。 她之前男人为什么会告诉她这个消息。 赵雷弄死了这个男人的女朋友。 他的女朋友那时候已经不待在贫民窟了,跟着他去了内城,两个年轻人估计以为好日子来了,以后就算没有孩子,也能有一个小家庭。 但赵雷看上了他女朋友。 那以后的事就不用想了,在女朋友出事之后,男人跟赵雷的其他手下看起来以后没有分别,也经常来贫民窟,也总是和赵雷一起去出去抢物资。 他也不再提起往事,好像他的女朋友从没有出现过。 女人觉得他心狠,但也说不出他懦弱的话,在这里生存的人,不懦弱的的死了。 走了一小截路,女人敲响了一间铁皮屋的门,小声地喊道:“是我。” 门很快就开了,打开了一条缝,女人就从这条缝里挤了进去。 刚刚关上门,女人就说:“赵雷估计这两天就会过来。” “真的?”听到消息后屋子的主人有些惊讶,“你先坐坐,我去把人叫过来。” 贫民窟有自己的消息网,尤其是女人们之间,但凡有铁皮屋住的女人,一开始就算不在这个消息网内也会很快被拉进来,她们抱团取暖,即便弱小,也想尽可能的保护自己。 很快,这个网中心的女人们都到场了。 “不要说出去,今晚过去之后你们都把这件事忘了。”最后一个进来的女人冲众人嘱咐道,“之后不管发生什么你们都要当不知道,听到了吗?” 女人们纷纷点头。 但还是有人小声问:“是有人要对付赵雷吗?” “能对付得了吗?” “赵雷每次过来都带着很多人,他随身还带枪。” “要是没成功怎么办?他会迁怒我们吗?” “他会去谁那?” 女人互相看看,都惊恐的瞪大眼睛,她们害怕的紧紧抓住身边人的手:“赵雷会杀了她的。” 即便她们都不知道这个“她”是谁,但正因为不知道,所以可能是在座的任何人。 “这件事和我们没关系。”女人严厉呵斥道,“离开这间屋子你们就把这事忘了!如果透露出来,你们自己也没有好下场。” 女人们努力镇定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问出了一个所有人都想知道的问题:“赵雷……真的会死吗?” 所有人都看向她。 女人缩了缩脖子,却又格外坚定地说:“如果他死了,我们就安全了很多。” “没人会给我们主持公道,死了就死了,只要他不死,每一次来,我们都要死一个人。” 没人接话。 女人们没有谈多久,她们很快离开了铁皮屋,和男人不一样,哪怕她们已经找到了工作,通过了面试,能去工地干活,但是到了晚上,只要有人踹开她们的房门,她们还是得虚与委蛇。 她们没有能躲的地方,不想挨打,不能死,就只能把血泪往肚子里吞,带着满脸笑容迎上去。 所有人都离开后,女人悄悄走到了超市门口。 她犹豫再三,终于还是鼓足勇气走了进去。 这是她和男孩的秘密,男孩也再三叮嘱过她,不能让超市里的人知道这一切,否则员工宿舍她这辈子都别奢望了。 女人看到超市里的雇员在收拾东西,又在脑中过了一遍瞎话后,女人才推开门走了进去。 草儿听见动静就抬起了头,她放下手里的抹布朝女人走过去:“马上要关门,你实在要得急就先拿回去,明天早上再过来结账。” 毕竟是超市的临时工,草儿也不担心对方赖账。 女人连忙摆手说:“不是不是,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我有点事要跟小崽子说。” 男孩没有名字,他妈妈还没来得及给他起名字就死了,没人给他取名,他自己也没取,所以认识他的,叫他也和叫别的孩子没区别,都叫小崽子。 草儿没当回事:“你说吧,我回去告诉他。” 女人连忙说出了自己早就打好腹稿的谎话:“他之前让我帮忙找他妈妈的遗物,对方说不看见他就不给,你能让他明天来找我吗?” “行。”草儿不疑有他,“我回去跟他说,你去休息吧。” 女人打量了一下草儿的表情,确定草儿没有起疑后才转身离开。 草儿重新拿起抹布收拾,边擦柜台边对周文说:“其实邹哥人挺好的,自己从泥潭里出来了,还记挂着以前的朋友和帮过他的人。” 周文想起以前训练的时候堪称魔鬼的邹鸣,打了个寒颤,然后小声说:“还是小时候招人喜欢。” 邹鸣现在看到他都会叫他叔呢! 哪像以前,训练的时候就差没把自己吊起来打。 收拾完超市,关好门后,草儿就和周文他们结伴回了住处。 她先去浴室冲了个澡,换好睡衣后才轻轻敲响男孩的房门。 男孩早就入睡了,草儿想着要是他睡了,自己就明早起床再跟他说。 但她刚敲门不到十秒,房门就被打开了。 而她全程没有听到脚步声。 “吓我一跳。”草儿被突然打开的房门吓了一跳,低头看着隐藏在黑暗中的男孩。 某一瞬间,她汗毛倒竖,觉得自己窥探到了什么秘密。 但很快,男孩的声音就把她扯回了现实:“有事吗?” 草儿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语气温和地说:“何雨让我跟你说,她已经找到你妈妈的遗物的,但持有遗物的人要见到你才愿意给,让你明天去找她。” 男孩点点头:“知道了。” 草儿:“你早点睡,我也去休息了,明天要我陪你去吗?你一个人可能会遇到危险。” “不用。”男孩迅速答道,“这是我自己的事。” 草儿有些难过,她想为邹哥做点什么,毕竟邹哥曾经帮了她那么多,她还以为自己能趁着这个机会回报他,结果男孩根本不给她机会。 哎,看来又只能等以后了。 关上房门后,男孩睡不着了。 他坐在床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他的手指很细,手掌也不够宽大,他依旧弱小。 但这不能阻止他去做早已决定好的事。 他要赵雷死在这双手上。 第189章 工地上忙得热火朝天,贫民窟的人把材料从车上搬下来,再运往工地,他们虽然人多,但力气也都有限,这里的沙地不能用手推车,叶舟没有购买吊塔,所有建筑材料必须靠人力。 虽然夜里没有太阳,但叶舟担心晚上太危险,毕竟即便用了灯,也不可能照亮所有角落。 而且入夜后还有上层人来贫民窟玩乐,到时候起了冲突就麻烦了,叶舟倒是没什么,但这些贫民窟的人下场一定不会好。 既然如此,叶舟就规定了白天干活。 他在还在工地旁边搭了些帐篷,无家可归的工人们提交申请后就能在帐篷里休息。 帐篷没通电,但也可以挡沙。 夜里吹了风可不是好事,这里的风并不凉爽,还会带起黄沙,如果没有遮挡物,不止身上,鼻腔和耳朵里都会进沙。 所以即便夜里会有风,也没人会因为贪风而露宿街头。 露宿街头的,都是无家可归,找不到容身之处的人。 “都停一停!”武岩拿着喇叭,为了不被晒爆皮,武岩不得不给自己涂了一层厚厚的防晒霜,汗水已经打湿了衣服,宽松的运动短袖现在紧紧贴在他身上,让他看起来有些滑稽。 不过也没人在乎他形象如何,工人们在听见武岩的声音后立刻停下了动作。 在贫民窟待得久了,别的没学会,但都学会了“听话”。 “过来喝凉茶。”武岩说,“喝完休息半小时!” 武岩放下喇叭,不断的拉扯自己领口,之前只是偶尔离开超市就已经被晒成了炭,现在一天几乎十个小时待在室外,别说晒黑了,人都快晒化了。 工人们立刻朝武岩涌来,他们每天最盼望的不是吃饭,而是喝凉茶的时候。 凉茶不仅解渴,在苦味中间还有甜味,喝完返甘,整个人神清气爽。 一天能喝两次凉茶,这是在赵庆手底下当打手都得不到的待遇,堪称享受。 第267节 杯子是搪瓷杯,落到硬物上也不会坏,这算是给工人们的福利,免费送,但丢失不补。 如果不幸弄丢了,他们就得拿自己的杯子过来,或者找别人借。 孙石排在队伍的中间,他抹了把额头的汗,却并不觉得累,反而不断的踮脚往前看,每向前挪动一步,他的眼睛就亮上一分。 “你申请帐篷了没?”排在孙石身后的人戳了戳孙石的后背。 孙石转头看过去,一笑就露出两排白牙,倒不是他的牙真有多白,而是皮肤太黑:“申请了,我有家属,所以应该会排在前面。” 身后那人羡慕道:“我就一个人,估计排最后,估计分不到。” 孙石只能克制喜悦,装模作样的安慰道:“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 但那人倒也没有太难过,往前挪动的时候还说:“听说凉茶是用药材熬的,放了糖。” 最开始人们其实不太接受凉茶的味道,但因为是水,都舍不得浪费,哪怕再难喝都得喝下去。 喝过几次之后奇怪的事就发生了,原本觉得难喝的人迅速迷上了这个味道,他们没有降温手段,明明是温热的凉茶,喝进去之后反而通体清凉。 孙石很快打到了一杯凉茶,能休息半个小时,他也就不急着喝,而是端着凉茶走到阴凉处。 工地旁边除了帐篷,还有搭起来的遮阳棚,他过去的时候遮阳棚底下已经挤满了人,孙石只能左挤挤右挤挤,强行给自己挤出了一个位子。 坐在人群中虽然热,但总比直接晒太阳好,孙石捧着搪瓷杯,一脸享受的灌了一大口凉茶。 身边的人也和他一样,直到把凉茶喝完了,工人们才开始闲聊。 半个小时候的时间不足以让他们睡一觉,互相聊聊也算放松了。 “听说今天中午有肉。”孙石听见身后有人咽了口唾沫。 孙石惊讶的转头:“真的?” 身后坐着的是个半大小子,一看就知道还在发育期,顶着一张略带稚气的娃娃脸。 “他们说后厨的人说的。”半大小子又咽了口唾沫。 他们常年吃素,身体都很差,前几天吃的也都是稠粥,粥里有菜,有咸味,还有些别的味道。 但这些粥对他们来说也是好东西了,因为米好,所以煮出来的粥面上有米油。 油对他们来说太有吸引力了,更何况工地上的粥不限量,只要能吃进去,随便他们吃多少。 工人们吃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吃完了以后才感到羞愧——他们吃得太多,害怕自己把超市吃垮,但哪怕他们都下定决心,第二天要少吃一点,可真到了吃饭的时间,这点决心就迅速被击溃。 孙石也咽了唾沫:“不知道有没有肥肉……” 他们连植物油都吃不上,对油水有超乎寻常的执着,没人喜欢瘦肉,那玩意没油去烹调,哪怕放了盐,吃在嘴里也就是有咸味的树皮。 “肯定有!”工人们七嘴八舌地说,“说是早上就煮了,一直小火炖着,就怕火熄了会坏。” “听他们说上头全是油花。” “我怎么听说是骨头汤?没什么肉,不过有油。” 他们还没聊完,就听到武岩又喊:“半小时到了,上工了!” 工人们立刻爬起来,一个个格外有劲地继续上工。 没人愿意失去这份工作,哪怕只看在凉茶的份上都得拼命。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孙石又拿着自己的搪瓷杯去打饭,搪瓷杯很大,完全可以当碗用。 “是烩饭!”前面有人惊呼,“有菜!也有肉!还有汤!” 孙石恨不得把前面的人全部挤开。 他们很快就闻到了香味,肉香和米香混合在一起,原本还不怎么饿的肚子迅速叫了起来。 排在后面的人急切地想往前挤,前面的人怨声载道:“挤什么挤!” “别挤了!我内脏都要被挤出来了!” “是猪肉!汤是猪骨头熬的!土豆?没有土豆,里面是红薯,还有米。” 后面的人听完以后都疯了,挤得更加疯狂,还是武岩走过来吼了几句才老实的重新排好。 武岩忙得脚不沾地,等午餐时间过去,工人们去休息的时候,武岩才能歇口气。 草儿和周文都没比他好多少,三人立刻回到超市里吹空调。 “这儿简直不是人待的。”草儿吹着空调还要用扇子扇风。 武岩本来想换身衣服,想了想还是没换,反正下午肯定又要打湿。 “这比咱们逃荒的时候还难受。”周文拉开了自己的领口,无可奈何地说。 草儿去拿了三支冰淇淋,给周文和武岩一人递了一支后才撕开包装吃起来。 休息了十多分钟,三人总算不出汗了。 “这儿好像没有四季。”草儿坐在地板上,也不想去坐沙发了,身上脏,坐了沙发还得清理,“我听他们说就没见过春天和秋冬,别说雪了,雨都没怎么见过。” 武岩吃了冰淇淋还不够,又去拿了冰水,猛灌了一瓶后说:“那他们的水哪来的?” 草儿:“地下水吧,这里不下雨,总有地方下。” “对了,今天早上何雨是不是没来?”周文问了一声。 草儿点点头:“估计有事吧,她之前让我给邹哥带话,邹哥这几天每天早上都去找她。” 周文:“你现在还叫邹哥,总让我觉得怪,他也太小了!” 草儿摆摆手:“我都叫习惯了,现在让我改口也不知道该叫什么,你们可别喊漏嘴了,邹哥现在还没名字呢,仙人说得找个合适的时候。” 草儿看向玻璃门外。 工人们有住处的都回了住处,没住处的则还是聚在遮阳棚下歪歪斜斜地躺着。 这就是邹鸣生存成长的地方。 男孩转过了头。 站在男孩身边的女人警觉的朝着男孩转头的方向看去,没发现有异常后才松了口气,小心地问:“怎么了?是不是有哪儿不对劲?” 男孩看向女人,他不认得这个人,但这不妨碍他们此时站在一起。 “没事。”男孩说,“估计是错觉。” 女人还是有些担心,再三确认后才带着男孩进入自己的铁皮屋。 女人很美——起码比这里的大多数人美,她并不像个骷髅,也因此皮肤还算紧致,她脸上有雀斑,嘴唇也有些厚,放在别的位面大约是普通,但在这儿,就是难得的美人了。 “赵雷派人过来了。”女人哆嗦着去给男孩倒了一杯水,能用水待客,她的生活比许多人都好,她放下水杯的时候双手还是止不住的颤抖,“让、让我今晚别接客,就等他。” 女人看向男孩,她明明清楚眼前的人还是个孩子,别说杀人了,恐怕连重一点的刀都拿不起来,可此时此刻她只能指望他。 没人会愿意帮她,所有人都惜命。 男孩没有动那杯水,他只是说:“他会检查屋子吗?” 女人点点头:“以前他过来之前,都会让人先搜查女人们的屋子。” 男孩嘲讽的笑了笑。 赵雷以武力获取了现在的地位,却又害怕死在女人手里,本质上只是个懦弱的人。 “我要找个能藏的地方。”男孩说,“屋顶不行,我待不住,开个洞也太明显。” 女人在房间里左右看看,这个铁皮屋里也没什么家具,更没有可以藏人的地方,临时弄一个虽然不难,但摆个大家伙,赵雷的手下进来立刻就会看到,反而更危险。 “就你一个人?”女人惊了,“我还以为你、你有什么计划。” 男孩却不太在意女人的怀疑,他平静地说:“杀个人而已。” 女人打了个哆嗦,身上汗毛倒竖,这只是杀个人而已? 那可不是普通人! 但眼前的孩子就是她最后能握住的救命稻草。 于是女人只能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她坐到椅子上,苦思冥想了良久后说:“在地上挖个坑?” 这好像是屋子里唯一能藏人的办法。 “不行,都是沙,留了透气孔我也会被活埋。”男孩否定了这个办法。 女人看着他,她的脸上做不出任何表情,男孩只能自己想办法。 他并不是完全没有计划,他已经确定了自己的逃跑路线,并且必须在赵雷的手下都去寻欢作乐后才能动手,一击必杀,不能给赵雷逃脱或反抗的机会。 这个计划很简单,但也难以实施,他如果待在屋内,外面的人生嘈杂,他很难知道赵雷的手下有没有离开。 逃跑路线是不是安全,他能不能在第一时间跑到超市也是个问题。 更大的问题是他没有用过枪,叶舟平时训练他也只是先让他建强身体,运动的时候更多。 他有枪,但没用过。 而和赵雷单打独斗,他绝没有赢面,哪怕他学了技巧,凭他现在的身高体重,赵雷一脚就能把他踹飞,甚至踹破他的内脏。 但男孩从没想过放弃,他看着女人,漆黑的眸子里倒映着女人惴惴不安的脸。 “我会想到办法。”男孩说。 莫名的,女人忽然平静了下来。 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告诉她,这个男孩说他能做到,就一定可以。 女人点点头:“好,我信你。” 除他以外,她也没人能信了。 · 入夜,工人们纷纷从工地离开,有些工人回到贫民窟还要继续工作——他们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有时候并不取决于他们自己想不想。 贫民窟燃起了火光,人声鼎沸,衣着整洁的上层人们纷纷来到这里。 他们偶尔也会打个招呼,然后再去找心仪的猎物。 “雷哥。”有人一脸尊敬走过去,和高大的男人打招呼。 接近两米的男人在这里格外显眼,可在他身边却围绕着一群比他矮小的手下。 赵雷看了眼冲他打招呼的人,实在没想起来对方叫什么,因此只是点点头,没有做太多回应。 第268节 那人也不生气,打完招呼后发现赵雷没准备和自己寒暄后就立刻走了。 没人愿意得罪赵雷。 得罪了赵庆没什么,只要能给赵庆提供好处,赵庆总能轻轻放过。 但赵雷不同,哪怕能给赵雷再多好处,对赵雷来说也是出气更重要。 “雷哥,就那个屋。”尖嘴猴晒的手下指了指不远处的铁皮屋。 周围的铁皮屋都开着门,只有那个屋子没有开门迎客。 因为提前打了招呼的缘故,“客人”们也绕着那个屋子走,谁也不想和赵雷抢人,又不是活腻了。 赵雷挽起了自己的衣袖,他的手臂上满是伤痕和晒爆了的皮肤,每次从外面回来,他总要到贫民窟泄泄火气,不单单是发泄精力,还要发泄积压的不满。 赵庆在基地里享福,什么好东西都是赵庆享受。 而他这个真正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人却要屈居赵庆之下。 每一次看到和自己平起平坐的人对赵庆卑躬屈膝,赵雷都感到莫大的侮辱。 “你们先进去看看。”赵庆对身边的人说。 几人立刻踹开了铁皮屋的门。 坐在屋内的女人惊恐的缩在床上。 几人在屋内转了两圈,确定没有任何不对劲后才退出去。 “雷哥,里面只有那个女人。” 赵雷点点头:“在外头守着。” 手下们纷纷点头,等赵雷进去了,几个手下才互看一眼,留下一个人守着后,其他人都迅速钻进人群中——他们知道赵雷每次都要花两三个小时对付女人,这个时间也够他们去找点乐子了。 守门的手下年龄最小,他抱着枪蹲在地上,打了个哈欠后打起了瞌睡。 赵雷把他们当牛马用,可从不会给他们休息的时间,想要休息就只能自己忙里偷闲。 走进屋内的赵雷没有把门关上,而是留了一个缝。 他进屋后就脱了自己的上衣,朝着女人走去。 女人吓得肝胆俱裂,她看赵雷的脸都不觉得那是人类的脸,可她还是强打起精神,克制住自己的恐惧,冲赵雷笑道:“雷、雷哥。” 然而赵雷根本没有和她寒暄或者培养感情的想法。 他在女人极端的恐惧中俯身,掐住了女人的脖子。 本来就脆弱的裙子在赵雷的掌下四分五裂,女人终于忍不住地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 但在外面行走的人没有一个停下脚步,她的叫声注定没人能听见。 在赵雷眼里,弱小的人都不能算是人,只是他掠夺的对象。 他靠着掠夺活下来,也靠着掠夺有了地位,掠夺和压迫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女人的挣扎在他看来只是徒劳,可女人越是挣扎,他就越是激动。 赵雷的眼前晃过那些死在他手里的人。 “啪”地一声,赵雷一巴掌打在了女人的脸上。 惊恐过度的女人直接被扇晕了过去。 但赵雷依旧没有停下,他也依旧掐着女人的脖子。 就在他轻松的吐出一口气,准备把女人弄醒的时候,他突然停下了动作。 常年在生死边缘徘徊的直觉在这一刻发挥了作用,赵雷立刻站起身来,伸手就准备去拿自己的裤子,他的枪被裤子遮住了。 在伸手的时候,赵雷也下意识地朝身后望去。 看到人的那一刻,赵雷高悬的心放下了不少。 站在他身后的是个不到他腰高的孩子,看穿着,应该是内城哪一家的孩子,估计是到贫民窟来玩,误闯了这间屋子。 赵雷松了口气,但他很快皱起了眉,守在门口的手下是怎么把这个孩子放进来的? “你是哪家的孩子?”赵雷也不在乎自己此时不着寸缕,就这么坦荡的朝男孩走去,他皱眉问,“那个老板从贫民窟带走的孩子?” 对照年纪,似乎只有这个可能性。 赵雷现在从叶舟手里拿货,并不想得罪叶舟,虽然此时怒火滔天,但也还是耐着性子说:“快回去。” 他警惕所有人,唯独不警惕这样衣着体面的孩子。 这样的孩子比任何人都想维持能吃饱穿暖的生活,没有那个勇气去攻击成年人。 男孩一直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赵雷终于忍耐不了脾气,伸手就准备给男孩一巴掌。 在他抬起手的瞬间,男孩也动了。 赵雷的瞳孔微微缩小。 男孩的动作就像是慢放,他看到男孩从背后拿出一把手枪。 枪口对准了他的心脏。 在大脑还没反应之前,赵雷的身体先动了,男孩扣下扳机的那瞬间,赵雷朝旁边一扑。 原本应该打中赵雷胸口的子弹只堪堪从赵雷的手臂上擦过。 赵雷在地上打了个滚,衣服也没穿,捞起旁边的椅子就朝男孩砸了过去。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男孩,现在回去拿枪来不及了,目标太明显,他得趁男孩被砸中的时候冲出去。 男孩手里有枪,他绝不会因此轻视对方。 然而男孩没有被椅子砸中,他似乎早就想到了自己一击不中后赵雷会做什么,在赵雷捞起椅子的时候,男孩就已经朝前走了两步,又一发子弹打了过去。 这一枪打中了赵雷的肩膀。 赵雷痛呼了一声。 再一枪,男孩瞄准了赵雷的头。 赵雷双手抱住自己的头,在他抬起胳膊的瞬间,男孩击中了他的心脏。 赵雷不可置信的松开手,目光中带着疑惑的看向男孩。 他不明白,这个他在此之前从未见过的孩子为什么要杀他。 赵雷趴在了地上,他的血被黄沙吞噬,但他没有立刻死去,而是强撑着最后一口气冲门外喊道:“来人……来人……” 男孩走到了赵雷身边,他看着赵雷伸长的手臂,张开的手。 就像“妈妈”临时前一样,似乎在祈求着某个人帮帮她,救救她。 男孩不知道赵雷能不能听见自己的话,他平静地说:“我原本想找个地方藏,后来发现不用藏,直接从外面进来就行。” “你的人只有一个守在门口。”男孩看着赵雷逐渐失去焦距的眼睛,知道他说的话赵雷已经听不见了。 于是男孩不再说话,而是静静看着他咽气。 从始至终,男孩的目光没有办法波动。 确定赵雷死得不能再死后,男孩才走出门外,看了眼还靠在墙边“打盹”的赵雷手下。 他从“对方”面前经过。 在他身后,赵雷手下缓缓倒下,在闪烁的火光下,他额头的弹孔并不显眼。 男孩走到人群看不见的角落,拆下了枪身上的消音器。 随手把消音器埋进了黄沙里。 第190章 “是不是少了个消音器?”草儿清点武器库的时候问武岩,她急得满头大汗,音量越来越高,甚至于尖锐。 武岩凑过来,他看了眼草儿清点后的数字,看完后也慌了:“是不是搬运的时候弄掉了?” 草儿现在管着超市里的物资和武器,她每天都要简单清点,每周末仔细清查。 “昨天看还是对的。”草儿急得泪花都出来了。 武岩:“快看看枪有没有丢。” 草儿立刻叫武岩他们帮自己一起查枪,但她心里已经给自己判了死刑,消音器都丢了,枪还会在吗?没有枪的话,偷消音器有什么用? 但是清点了整整一个早上,连用不上丢失消音器的枪型都清点了两三次,却还是没有找到丢失的枪支。 “数量也对得上啊。”武岩翻看了草儿的记录本,“你看,这两个月的枪数都是一样的。” 草儿也终于冷静下来,她想了想:“是不是仙人取走了?” 只有叶舟可以避开她从武器库直接提走枪支弹药,但叶舟每次拿走东西,都会给她打个招呼,让她记下来。 “我去问问仙人。”草儿放下手里的东西,“你先看着超市和工地。” 武岩点头:“你去吧。” 草儿匆匆离开,武岩让周文守着超市,自己继续去工地忙活。 工地已经修建差不多了,毕竟这几栋员工宿舍基本都是平房,也不用走电路,最难的是打地基,但打地基用不着贫民窟的工人们,这才不到一个月,宿舍已经有模有样,只要再装上窗户和门就完全能够住人。 窗户用的是三层的钢化玻璃,既能让室内不那么封闭,也能最大限度的保护住在里面的人。 但是跟武岩他们的员工宿舍完全不能比,所以武岩他们不仅不羡慕,还有些同情。 毕竟这个天气待在没有空调的室内,也不比蒸桑拿好多少。 工人们看着即将完成的员工宿舍,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干活的时候都怕因为偷耍滑被赶走,但此时又暗恨竟然真的没人偷耍滑。 宿舍修好后,他们就会失去这个工作,回到原本的生活中去。 没有工资,也没有凉茶,更没有帐篷。 第269节 有和武岩说过话的工人趁休息的时候摸到武岩身边,挂着一脸讨好的笑,小心翼翼地问:“宿舍修好以后还有别的活需要人干吗?我们都行,都能吃苦!什么活都能干!” 明明是在进行体力劳动,但工人们的身体却变得好了许多。 因为吃得饱,油脂蛋白质和维生素摄入足够,所以不少人身上都有了一层薄薄的肌肉,脸上的皮肤也不再像马上就要垮下来。 武岩沉默了半晌,他没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心里清楚,除了修员工宿舍外,很难找到再雇佣工人的活。 就算有,也用不了这么多人,所以他不能说,也无法做出任何保证。 工人懂了,他没有那么高的情商,不知道自己会让武岩为难,转头就落了泪,伸手擦去了眼角的泪水,转身没入了人群。 武岩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经历过这一切,所以清楚工人们心里在想什么。 受苦的人太多了,抬眼一看,遍地都是,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得救。 有些时候自救行不通,就像陷入沼泽中的人,越挣扎陷得越深,非得一股外来的力量把人拉出来才行。 站在炙热的阳光下,武岩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 他是运气好的那一波人,但更多人却没有这样的运气。 · “少了一个?”叶舟听到消息的时候刚刚批改完昨天邹鸣的作业,他用餐纸擦拭着不小心染上手臂的油墨,不过他没有像草儿一边紧张纠结,而是在沉默了两秒后说:“应该是我之前拿了,不小心弄丢了,没什么,消音器而已,又不是枪。” 草儿倒是完全没有怀疑叶舟的话——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叶舟,叶舟处置自己的东西,根本没有说谎的必要。 “累吗?休息一会儿再过去吧。”叶舟说。 草儿摇摇头,一副自己就算死,也要累死在岗位上的样子,格外严肃地说:“工地要竣工了,我怕工人们之后没有活干闹起来,得一直盯着。” 叶舟想了想:“也不是没有活干,下个月估计有活了,你跟他们说一声,安抚一下。” 草儿一愣,这地方还能找到别的活?总不能把贫民窟翻新吧?这钱可不能仙人出,她正要说话,叶舟又说:“种地需要改良土壤。” 叶舟不可能让他们去种地,但改良土壤可以,以后就算他走了,靠着这个手艺,这些人想去哪个基地也都能去,就算去不了,只要赵庆在,就还干不出杀鸡取卵的事。 草儿严肃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意。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叶舟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喜悦。 这才过去几年啊,曾经那个瘦成骷髅,做事总显得有些没脑子的小姑娘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成了靠谱的成年人,李姑现在最爱干的事就是炫耀自己闺女。 超市里的孩子们现在都读完了小学课程,有时候叶舟去抽查,发现不少题他看到了都要想一会儿才想到用什么公式,还有些题跟脑筋急转弯似的,但孩子们几乎都能做出来——虽然答案不一定对,但起码证明他们没有敷衍。 叶舟回到客厅,目光却盯着邹鸣的房门。 早上邹鸣没有出来吃饭,只说自己困,想再睡一会儿。 他那时就有预感男孩出了事,或是做了什么事。 结合消音器没了一个和早上赵庆打来的电话,叶舟已经知道赵雷的死是谁下的手了。 虽然他不知道邹鸣和赵雷有什么样的仇怨,能让邹鸣敢冒那么大的风险在贫民窟动手,还是在解决赵雷的手下之后才走进铁皮屋杀了赵雷。 但叶舟能得到一个信息,那就是邹鸣恨赵雷。 按赵庆的说话,“凶手”的第一发子弹只是从赵雷的手臂上擦过去,这证明“凶手”的枪法并不好,而且位子也低,但第二发就不同了,直接击中了赵雷的心脏。 赵雷的事没有在基地掀起什么波浪,赵庆在出事后不到半小时就得到了消息,立刻让人把赵雷的尸体收拾好,连夜带出去埋了,当时和赵雷共处一室的女人跑了,赵庆到现在都没找到人。 为了不让基地动荡,影响自己的统治,赵庆从昨晚到现在都没闭眼休息。 早上叶舟还能义正言辞得说赵雷的死跟他没任何关系。 现在要是赵庆再打电话过来他就只能打哈哈了。 毕竟他现在跟赵庆是一伙的,他也有底气和自信赵庆不仅不会找麻烦还会帮忙善后。 叶舟思考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没有去找邹鸣谈谈。 没什么好谈的,事情已经发生了,赵雷做的事他也知道,邹鸣是什么性格叶舟也清楚。 要不是担心他走以后邹鸣遇到麻烦,他甚至想把赵庆都解决了。 房车内,赵庆躺在沙发上吃刨冰,刨冰上淋上一层果酱,再吹着空调,简直天堂般的享受。 “老大,你真觉得不是他?”赵庆的左右手从收到消息就赶来了这边。 “如果是基地里的其他人,要动手早就动了,根本等不到现在。” “而且下手迅速,最开始死的那个人就是一枪毙命,额头开了一个孔,皮肤上还有火药,一看就知道是贴着脑门开的枪,胆大手黑,我看那个姓叶的身边的人干得出来。” “说不定就是那个叫陈舒的女人。” “老大,我们总不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吧?总要给个交代出去。” 赵庆吃了一口刨冰,一脸无所谓地说:“要凶手,那就找一个凶手给他们。” 左右手互看一眼,他们都心急地说道:“老大,这不是凶手的事。” 赵庆瞥了他们一眼,越发觉得自己还是该带个聪明人在身边,这两个简直蠢得能升天了,但看在他们还算听话忠诚的份上,赵庆还是解释道:“你们觉得赵雷留在基地里,对我来说是好是坏?” 左右手想了想:“赵雷虽然爱惹事,脾气差,但好歹也是老大你的人,手底下还有那么多打手,肯定是留着好。” 他们都觉得赵庆就是土皇帝,其它势力是藩王,藩王都有自己的“军队”,皇帝怎么能没有?赵雷就是赵庆的大将军。 只有这样,赵庆才坐得稳现在的位子。 赵庆差点被蠢哭了,他甚至都骂不出来,哭笑不得地说:“对,你们都也说,他手下的打手。” “你们就不能动动脑子?那不是他的,本来就是我的!” 赵庆把吃完刨冰的碗扔到对面两人面前,呵斥道:“他再不死,那些人就真是他的了!” “他的心被养大了,我说能让他从叶舟那买水,他还真敢去买。” “跟我对上只是时间问题。”赵庆,“叶舟不一样,他不会在基地里一直待着,对管理基地没兴趣,就算有兴趣,不等我说话,其他人就会有动作。” “叶舟还要给我提供设备和改良土地。” “赵雷能死,叶舟可不能。”赵庆,“你们做事之前多想想利弊。” “赵雷的死对我有好处,对付叶舟对我没好处。” “至于凶手。”赵庆笑了一声,“凶手还不好找?碍我事的人里随便抓一个出来,一件事,死两个跟我作对的人,好处比我自己动手还多。” 赵庆想起叶舟那样看起来平和温柔的脸,他禁不住好奇,赵雷的死有可能是叶舟亲自动手吗?如果是叶舟动手,那就有意思多了。 但赵庆也知道也不可能,叶舟的手底下也不是没人。 赵庆想起叶舟手下的人,又看着对面的两个活宝,更觉心累。 左右手终于想明白了,立刻摩拳擦掌的准备去给碍事人栽赃。 赵庆在他们离开前叮嘱道:“动静小点,多动动脑子,别栽赃不成把自己弄进去。” 左右手都自信表示正事他们想不明白,搞阴谋诡计还是能行。 赵雷的死没有引起什么风浪,他活着的时候像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可死了以后,甚至没人在意他的尸体去了哪儿。 基地的上层人们只是看着赵雷留下的打手们流口水。 但赵庆的动作更快,他很快把那群打手归拢到自己手上,有了赵雷的教训,他不愿意再把权力分给任何人,哪怕他自己接手要累死。 男孩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过。 他有些紧张,担心被叶舟发现,担心自己被赶出去。 “舍得出来了?”叶舟坐在沙发上,“饭在锅上给你热着。” 男孩踌躇了一会儿,张嘴说:“我……” 叶舟:“待会儿要出去是吧?去吧,今天十点前回来就行。” 男孩看着叶舟的后脑勺,他觉得叶舟知道了什么,但叶舟平时对他的态度也是好到近乎放纵,让他分不清叶舟到底知不知道,或者发没发觉这件事。 叶舟没有回头,而是平静地说:“这是你长大的地方,该怎么在这做事你应该比我清楚,你做什么我不会管太多,但是有时候人要掌握一个度,超过了这个度,好人也是坏人,好事也是坏事。”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男孩抿了抿唇:“明白。” 叶舟:“去吧。” 在屋内待了大半天,男孩确实饿了。 厨房的蒸锅上小火热着饭菜,有菜有肉,紫菜蛋花汤的冲泡包就放在锅边。 男孩吃饭的时候叶舟就在客厅看书,他其实也看不太进去,但他担心自己不看书了就会拉着邹鸣说一大堆废话。 有些话说得多了,反而不会被人当回事,点到为止就行。 吃过饭,男孩安静背上包,在说了声“我走了”以后才离开家门。 男孩没有在路上停留,离开“家”就直奔超市后面工地旁的帐篷。 不是每个帐篷都住着人,他之前就告诉过女人,出了事就逃到工地里去,那里人多,女工也多,不会有人在意她,然后藏到帐篷里,他会去找她。 男孩到的时候,女人已经快疯了。 她亲眼看到了男孩怎么杀的赵雷,从她跑出来到现在,当时的一幕幕一直在她眼前闪回。 她总能想到赵雷当时的眼神,想到赵雷的势力,然后想到自己和男孩都被抓起来。 无助和后悔把她淹没了。 或许、或许赵雷昨晚不会杀她呢?说不定她表现的好一点,就能留一条命? 帐篷被从外拉开的时候,女人立刻扑了上去,把男孩撞到在地,两人叠在了一起。 女人低声哭嚎着:“怎么办?这下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被发现的,我们都会死!没人能救我们,没人会救我们,出去也是死,我们逃不了,逃不了!” 男孩把女人推开,单手撑着地面站起来,他看了眼还跪在地上的女人,低声说道:“不想被人发现就进去。” 现在是工人们的上工时间,没人注意到他们。 女人绝望的仰头看着男孩,最后还是站了起来,六神无主的和男孩一起进了帐篷。 男孩拍打着自己的衣服和裤子,把上面的沙拍打下来,似乎完全没被赵雷的死影响。 第270节 在他这样自然的举动下,女人又恢复了一点胆量,她一屁股坐到地上,还是惶恐不安地问:“现在我怎么办?我不敢回去,但我不可能一直待在这儿,我回去了就会被抓。” 女人看向男孩:“你也不想我被抓吧?” 男孩听明白的女人的意思,他没说话。 女人继续说:“要不我们逃吧?逃到别的基地去?” 但她自己又否定道:“不行不行,我们过不去的,在路上就会死,过去了也进不去,没有基地会收留我们……” 她想了一圈,觉得自己已经步入了一条死路,无论如何都看不到生的希望。 “怎么办啊……”女人捂着脸,不敢嚎啕,只能小声啜泣。 等女人哭够了,也不再一直说话,男孩才说:“这几天你就住在这儿,这件事很快就会过去,过去之后没人会找你麻烦。” 男孩心里有打算,赵雷死后他的手下都会重新收拢到赵庆手里,赵庆恨不得赵雷从没存在过,更不可能让赵雷的手下去给曾经的“老大”寻找凶手,伸张正义。 女人不相信,她看着男孩,不明白对方这个真正动手的人为什么能表现的这么淡然。 “你不害怕?”女人瞪大眼睛看着男孩,妄图从他的脸上看到一点恐惧或动摇。 男孩:“做了就不能害怕。” “害怕改变不了任何事。”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男孩没什么表情的脸,女人竟然渐渐安静了下来。 事情已经发生了,赵雷已经死了,现在她除了相信男孩也做不了别的。 看着女人冷静下来,男孩才把包放在地上:“里面是水和食物,足够你吃三天,三天后我会再来,你要是有什么需要的,现在也能告诉我,下次给你带来。” 女人无力地摇了摇头,她现在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两人沉默了片刻,男孩离开了帐篷。 赵雷死了,但男孩并没有因此感到轻松和大仇得报的快感。 他走出帐篷,再次低头看自己的手。 他确实完成了自己的目标,让赵雷死在了这双手上,但也仅仅如此了。 男孩看向不远处正在工作的工人,又看向内城,这个时候的内城不会有人走动,阳光最辣的时候,他们一定都在屋内休息。 而工人们要顶着的太阳,不停的劳作,才能换来食物和水。 离开帐篷后,男孩又去见了何雨。 赵雷死了,贫民窟的女人们都松了口气,人不是她们杀的,所以比起帐篷里的女人她们都没恐惧和担忧,一个个喜笑颜开。 “他死了,我们就安全了。”何雨把男孩请进去,给男孩倒了水,还给他打开了一袋饼干,简直是下了血本,何雨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笑眯眯地问:“我看宿舍要建好了。” 男孩:“你会住进去的。” 何雨立刻咧开嘴,兴奋地说:“明天都要撞窗户了!我看过了,玻璃窗!亮堂!” “不像这儿,只要关了门就一点光都没有。”何雨的铁皮屋算是比较严实的,白天不会漏光,但也同时没有光。 何雨:“对了,杨月也会住进去吗?还是继续住在内城?” 杨月现在也在超市工作,何雨每天都能见到她,偶尔两人会说句话,可能是距离远了,关系反而好了,自从认为自己一定会搬到宿舍里去后,何雨就想着要给自己多拉几个“盟友”。 跟超市员工关系好的杨月就在她的拉拢范围里。 男孩想了想:“应该会去宿舍。” 何雨脸上的笑容弧度又变大了。 “刚刚我听他们说,宿舍修好之后还会有别的工作。”何雨小心翼翼地去看男孩脸色,“说是,说是可能会学怎么改良土壤。” 男孩没有说话。 何雨小声说:“赵雷的事不管谁问我我都不会说。” 男孩这才看向她:“你威胁我。” 何雨干笑了两声,干笑完后才说:“没有没有,你都敢杀赵雷了,我怎么可能威胁你?我没那么大的胆子,我只是想……” 何雨咽了口唾沫:“我只是想,只要我们学会了怎么改良土壤,上面的人就不能随便对我们动手了,以后说不定,我们都能活得像个人。” “到时候就算有人发现赵雷是你杀的,也没人能对你动手。” 男孩忽然勾了勾嘴角:“你们会保护我?”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淡,甚至带了几分嘲讽。 何雨这时候忽然说:“如果学改良土壤的人都是你挑的,那就有可能。” 男孩一愣。 他想到了叶舟之前对他说过的话。 就在他准备进浴室洗澡之前,叶舟叫住了他,不带任何暗示,直截了当的对他说:“宿舍修完了我要给他们安排新工作,到时候你去挑人吧。” 当时他没在意,也不觉得自己的意见真的有用。 男孩猛然看向何雨的眼睛。 何雨下意识的身体朝后仰。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男孩的眼里好像有光。 刺目的、狂热的光。 第191章 276基地没有种植区不是因为赵庆短视,而是因为276基地没有自己的稳定供水渠道,基地里的所有水,在叶舟到来之前他们都只能找别的基地买,如果在最关键的时候别的基地断掉他们的水,不用动手,276基地自然就会土崩瓦解。 除此以外就是改良土壤的技术,在这个人均胎教毕业的地方,识字的都是少数,这种尖端科技只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他们会卖该良好的土壤,但绝不会把技术教出去。 什么人类共同体,不存在的。 任何共同体都要建立的资源足够的情况下,可以省一点,但不能省到本来能吃半饱的人都要饿死的程度。 所以刚听说叶舟要把改良土壤的技术教给基地里的人,赵庆就急忙登门拜访了。 叶舟卖水给赵庆的时候,赵庆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尊重——买卖关系而已,在叶舟这儿买不到,换个地方照样能买,虽然麻烦了点,但不是没有。 可改良土壤,就不是花钱能买到的技术了,如果基地能产出粮食,那就不需要再靠掠夺维持基地的运转,尤其现在周围的小基地能抢的都抢了,再抢,那就只能去跟大基地拼命。 不一定能胜,就算胜了,也一定是惨胜。 如果对面基地抱着我死也要拉你下水的念头,在基地被攻破前污染水源和土壤,那就更是血本无归。 所以赵庆这次面对叶舟时,终于放低了自己的姿态,他夸起人来也不嘴软,不断给叶舟戴高帽:“我活到这个岁数,和那么多人打过交道,唯独叶先生你,实在是这个。” 赵庆比了个大拇指。 他表情严肃,好像每句话都发自肺腑:“这个基地不是个好基地,靠掠夺维生不能长久,我是这里的统治者,所有人都富裕,我才能富裕,否则就是竭泽而渔,总有一天抢无可抢了,我也会被推倒下台。” “叶先生,你看我,肯定觉得我是个恶人。”赵庆坐在叶舟对面,自嘲地笑了笑,“我也不敢厚着脸皮说我自己是个好人,好人做不出这些事,基地每天死那么多人,女人生不出孩子,生了孩子也没几个能养大,这是恶性循环,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活下去,基地里的一部分人才能活下去。” 赵庆叹了口气:“起码这里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勉强生活的地方,如果把他们赶出去,那些大基地不会接纳他们这些没有财产,没有资源和技术的人,他们只能死在太阳底下。” 叶舟只是听着,赵庆看着叶舟的脸,格外认真道:“你愿意把改良土壤的技术交给这里的人,就证明你是好人,不管你为了什么,只要有一个人因为你活下去,你也是神了。” 听赵庆说了这么多,拍了这么久马屁,叶舟的神色没有太大变化,他在确认赵庆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打算后才回道:“对于赵老大你怎么管理基地,我没有意见,你是好是坏,和我的关系也不大。” “我为什么要把改良土壤的技术教出去,原因你大概也有数。”叶舟说,“看你愿不愿意接受这笔交易了。” 赵庆笑了笑:“接受,为什么不接受?你又不是要我这个位子,保护孩子嘛,我懂,我都懂。” 叶舟和赵庆四目相对,两人都心里有数。 “我这边也会派几个人过来学。”赵庆,“大概四个。” 这四个人都是赵庆的心腹,以后赵庆估计也会带着他们出去交易。 而基地里的人,只要是学了改良土壤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离开了。 不过人只有在吃饱穿暖的条件下才会渴望自由,对现在基地里想学改良土壤的人来说,自由还是太过奢侈,能吃饱,不挨打,不会被虐待,不用担心第二天黄沙掩埋,已经是幸福到极致的生活状态了。 叶舟没意见,他点点头,算是和赵庆达成了交易。 “水库快修好了。”赵庆,“大概就这两天的事。” “和超市收款一样,我用土豆来结账吗?” 叶舟:“对,现在只收土豆,别的价值稳定的粮食也可以。” 赵庆想了想,他虽然囤着一批白面和玉米面,但是舍不得换出去,毕竟叶舟的超市只卖成品,甚至没有熟食,肉也只有肉干这些东西,于是他说:“就土豆,我这几天出去一趟,多换点土豆回来。” “还有那个印刷代金券的机器。”赵庆,“也得卖给我两台,材料也要。” 只要基地能产出土豆,就能搞出纸币,以前不搞倒不是技术原因,毕竟资源有限,普通人连造假的成本和技术都没有,而是基地自己不产出,没有握在手里的必需品,纸币就是废纸,价值不能稳定。 叶舟:“好,这个倒不贵,到时候加到总价里。” 赵庆说完了自己想说的话,心满意足地站起来,他对叶舟说:“之前你送我的那些牛排不错。” 叶舟表情平淡:“待会儿让你再送你一箱。” 叶舟亲自把赵庆送下了楼,然后目送他走向房车的方向。 虽然超市现在每天都有生意,但叶舟在贫民窟的人身上根本挣不到钱,现在在超市消费的人基本都是工地里的工人——连工资都是叶舟发的,建好的宿舍也不可能卖出去。 现在为止,他真正的盈利收入都是从内城的人手上挣得。 这群人有钱,以前没有花钱的地方显不出他们的能耐。 有地方花钱了,他们买的最多的东西就是酒。 聚会每天都开,明明是在这样贫瘠艰难的地方,却依旧可以花天酒地。 除了没有电子产品外,日常消遣比工业发展前的封建贵族也不差。 在基地里待烦了还会开车出去“兜风”,浪费油和食物,还有水。 不管赵庆说的多么天花乱坠,在叶舟看来,这里的生态依旧极度畸形,他也并不认同赵庆的管理方式。 赵庆只想维护自己的统治,对基地的发展民生完全摆烂。 第271节 嘴里说着没有办法,实际上根本不去想办法。 换成叶舟自己,他哪怕到处去求爹爹告奶奶,或者孤注一掷去攻打大基地,也要争取到谈判条件,起码让基地获得改良土壤和水资源。 一个懦弱又极有权欲的人,无论用什么冠冕堂皇的话装饰自己,其本质也不过是无能而已。 叶舟总算明白,为什么古代昏君比暴君的风评更差,因为暴君之下人人自危,昏君之下则是民不聊生。 回到屋子里,叶舟脱了外套吹空调。 这几天他总觉得气温又变高了,前几天如果不涂防晒,大概一个小时晒爆皮,这两天却不用了二十分钟。 现在雇员们消耗最多的也是防晒霜,每天起码要用一箱。 必须抹上厚厚一层才行。 防晒衣没人愿意穿,穿了更热,宁愿涂防晒霜。 叶舟坐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在他准备去卧室休息的时候,屋子的大门开了。 他抬起头,果然看见男孩从门外进来。 本来就不怎么白的男孩,现在直接变成了一块黑炭,幸好因为叶舟怕他头皮晒伤没给他剃光头,不然就是卤蛋了。 “回来了?”叶舟问,“那个女人还在帐篷里?” 正要打招呼的男孩愣在原地。 还是叶舟朝他招招手:“过来吧,我们聊聊。” 男孩这才动起来,他换了鞋,走到叶舟面前,规矩的坐在叶舟身边。 他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坐到叶舟对面了。 叶舟姿态放松,看上去并不严肃,他平静地说:“你以为把她藏在帐篷里就没人知道?” 男孩沉默了几秒后说:“不是,我知道你会知道。” 叶舟挑眉:“那你还这么做?” 男孩摇头:“我没想隐瞒你。” 叶舟看着他,竟然从他脸上找到了邹鸣的影子,比起男孩,邹鸣才是他熟悉的人,叶舟愣神片刻后问:“你不担心?” 不担心我生气?不担心我把你赶出去? 男孩:“我不知道为什么,但你对我很好。” 他表情疑惑,但目光却很坚定:“我对你很重要。” 叶舟无声的笑了笑,整个人都变得柔和了起来:“是啊,所以你都开始恃宠生娇了。” 男孩疑惑的看着他。 了解的成语不多的男孩还不知道恃宠生娇的意思。 叶舟:“你既然知道你对我很重要,那你做事之前就该给我打声招呼,你不说又怎么知道我是会支持你,还是阻拦你?” “赵雷的事,如果你提前跟我说了,就能处理的更干净,也不会有人被牵连。” 男孩低下了头,他没有去看叶舟的表情和眼睛,叶舟看得出来,男孩是愧疚的。 只是再愧疚,让他重来一次,他依旧会这么做。 这就是邹鸣的性格,邹鸣从不会为自己做法和选择后悔。 一旦选择一条路,哪怕撞得头破血流他都会走下去。 叶舟做不到,他不是这种性格的人,但不影响他喜欢和欣赏邹鸣的性格和做法。 “行了,我也不是要说你什么。”叶舟,“你有你的生存方式,你愿意跟我说当然好,不愿意我也不强求。” 叶舟说完自己都被感动到了。 他是什么绝世好家长啊。 “这几天要选人了。”叶舟,“你也做点准备,这次选的人以后要住进员工宿舍,也会学改良土壤,你学不学?” 男孩点头:“学。” 叶舟:“我去睡会儿,四点半你叫我起来,今晚吃火锅。” 火锅方便,有肉有菜,叶舟虽然不能吃辣但能吃清汤锅,滋味也不错。 就在叶舟站起来,准备去卧室的时候,男孩突然在他身后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叶舟停在原地,他没怎么思考,自然地说:“以后你就会知道,我不想骗你,现在是我在种因,将来是你在种因,现在的我就是你种的果。” 男孩:“……” 完全听不懂。 但叶舟觉得自己说的格外有禅意,颇为自得的回了卧室,迅速冲了个澡就躺在床上睡了。 留在男孩一个人坐在客厅,茫然的思考着叶舟留下的话。 · 何雨高兴疯了,她站在铁皮屋内,床上坐着几个和她关系不错的女人,她来回踱步,眼里脸上都是喜意,嘴角甚至咧到了耳根。 “到底什么事啊?”女人们对何雨叫她们多来,又独自兴奋的行为很不满。 “你倒是说啊。” “别耍我们玩。” 何雨清了清嗓子,这才说:“我已经得到消息了,超市还会再招人,不过不是临时工。” 女人们都来了兴致,立刻催促何雨不要卖关子,继续说下去。 何雨:“之前我跟你们说过,超市可能会改良土壤,刚刚得到了确切的消息,不止是要改良土壤,还要招一批人去学,招进去的人都能住进员工宿舍。” “员工宿舍你们也看到了吧?砖头水泥建的,比我们这个铁皮屋好了不知道多少,白天在铁皮屋待着,我都觉得自己要被蒸熟。” “被热死的人那么多,谁知道哪天会轮到我们。”何雨,“只要能住进去,又学会了改良土壤,以后日子就好过了。” 女人们总算理解了何雨刚刚的表现,她们看何雨的目光瞬间就不同了:“真的?!你肯定能进去!你都在超市当了这么久的临时工,肯定有你的一个位子!” “何雨,你也帮帮我,这样,以后不管我拿到多少土豆,我都分你一半!” “要是我也能去,领到工资我就给你买新衣服。” 她们压抑着自己的嗓音,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害怕被外面的人听到导致消息泄露出去,她们恨不能尖叫出声。 何雨拍拍手,让女人们冷静下来,她小声说:“提前知道消息就是占了先机,你们到时候表现的机灵点,看起来别太傻。” 虽然对何雨帮不上忙有些不满意,但女人们也不傻,何雨能提前知道这样的消息,将来肯定也一样,只要贴着何雨,好处比坏处多得多。 何雨也乐得被捧着,但不仅仅是为了捧着。 她知道自己弱小,也知道这些女人弱小,可越是弱小,就越要抱团。 在贫民窟待得越久,她们就越是清楚,任何感情都是靠不住的,只有利益,只有利益会把人紧紧联系在一起。 果然就跟何雨说的一样,天色刚暗下来,工地那边就传来了响动。 何雨在第一时间就和女人们赶了过去,在临时搭建的木台子旁占了个好位子。 草儿站在台上,拿着喇叭冲底下的人喊道:“喂喂,能听清吗?” 下面的人立刻喊道:“能!” 草儿:“大家稍微等一等,等人来得差不多了我再说。” 除了何雨和她的姐妹们以外,别人还不知道草儿要说什么,更多人猜测草儿是要说工地的活已经做完了,从明天开始工人们就不用再来上工。 不少人情绪低落,还有人落下了眼泪。 只有何雨她们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草儿,草儿也发现了何雨的目光,因为是熟人,她还朝何雨笑了笑。 何雨更加热情的朝草儿挥手。 草儿就是她给自己找的“靠山”,即便草儿根本不知道。 但就算草儿知道了她也不会说什么,她在何雨身上看到了一点自己娘的影子。 聪明,强硬,甚至有点奸诈,蝇营狗苟,可也只是为了活下去。 人为了活着,做什么都不为过。 尤其何雨没有害人,也没害过人。 过了半个小时,人终于来得差不多了,草儿才拿着喇叭说:“大家静一静,宿舍已经完工了,从明天开始,大家就不用来上工了。” 台下一阵喧哗,有人在喊:“我们不要工资,只要包饭就行,不包饭有凉茶也行!” “我们什么都能做,别赶我们走!” 有人在叫,有人在闹,也有人在哭。 台下乱成了一锅粥,但草儿没有立刻阻止,而是等他们说够了,发泄够了以后才重新拿起喇叭:“工地不用上工,可你们不好奇宿舍修好了给谁住吗?” 人们瞪大眼睛,就是最贪心的人都不敢想他们能住进宿舍里去——那可是水泥砖头房,内城的大人物们才能住的房子! 可他们又因为草儿的话有了本不会有的奢望。 既然草儿这么说了,那、那说不定呢? 草儿继续说:“今晚要选一批人,这批人要跟着我们学习,至于学什么现在还不能说。” “最好是识字的,就算不识字也要识数,人得机灵,一共选五十个人。” “学习期间没有工资,一天也只包一顿饭,但是会分配宿舍,别的待遇会在之后跟选出来的人说。” 草儿:“都听明白了吗?” 人群立刻喊道:“听明白了!” 就是没听明白也不敢喊自己没听懂,那显得自己太笨,不够机灵。 草儿:“你们到那边去,一个个面试,留下自己的名字,明天早上会张贴录取单。” “不识字的就问识字的。” 说完,草儿就指向了一个方向。 一个晚上要面试这么多人显然是件辛苦的工作,但仙人都说了,既然邹鸣愿意干这个活,那就不能心疼他,即便要面试一个通宵,那也是邹鸣自己答应的。 第272节 众人顺着草儿的指甲看过去,看到了一个临时搭建的帐篷,帐篷口还拉了红绳,让人们必须排成长队。 不等草儿发话,人们一拥而上,都想最先进去。 人群爆发了巨大的冲突,不断有人被冲撞得摔倒,也有人爬起来只有没有看清前方的情况,跑得太快又把前面的人撞倒。 他们个个都跑出了短跑冠军的气势,等草儿他们赶到,要去维持治安的时候,不少人已经排好了长队,第一个人都已经进去了。 草儿双手撑着腰:“……” 武岩笑了笑:“这要是在大梁朝,我们比他们还可怕。” “说不定有人会为了抢前面的位子杀人。” 为了一口粮杀人都没什么奇怪的,更何况一个可以给他们提供长久安稳生活的工作了。 帐篷里,第一次当面试官的邹鸣其实有些紧张,他询问了来人的名字,记下之后又写上对方的性别和年龄,为了防止后面有同名同姓什么年龄都一样的,还记了这人的大概身高体重。 这种办法虽然麻烦,但不容易出错。 最开始,邹鸣面试的速度很慢,他要问对方识不识字,识不识数,有没有什么手艺。 但到了后面,邹鸣就只问前两个问题了,期间除了观察对方的身高体重,连头都不会抬。 面试一个人甚至只花不到五分钟的时间。 可即便如此,到午夜十二点的时候,帐篷外依旧挤满了人。 “休息一下吧。”草儿在最新的一个人离开后就走到帐篷门口冲外面的人喊道,“休息二十分钟!” 说完就拉上了帐篷的门,从帐篷的角落里给男孩拿了瓶水,又拿了一个面包和一根火腿肠。 “吃点。”草儿打了个哈欠,“之后还有得忙呢,说不定要忙到凌晨四五点。” 说完草儿就去看男孩在纸上的记录,“现在有多少人合格了?” 男孩没有翻看,也没去数,他心里有数:“十六个。” 草儿叹了口气:“都识字?” 男孩摇头:“没有一个识字的,这十六个都是识数的。” 男孩也是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对他来说天天都能学到的文字,对更多人来说是一辈子都接触不到的东西。 草儿:“正常,我在老家的时候也不识字,谁学那个啊!家里又没钱,供一个读书人出来可得穷三代人,还不一定供得出来。” 这是草儿第一次在男孩面前提到自己的过往。 男孩问道:“你以前在哪个基地?” 草儿发现自己说漏了嘴,连忙说:“远得很,开车都要好几周,你先吃点东西,吃完了继续让人进来,对了,你要不要玩两把游戏放松一下?” 草儿从兜里掏出手机。 这款手机耐高温,但是游戏不多,都是推箱子一类的单机小游戏。 男孩没有追问,他顺着草儿的话接过手机,但低垂的眼眸里满是别人猜不出的思绪。 第192章 男孩从生下来就没有这么“忙”过。 自从他有记忆开始,贫民窟的人就没有工作,所谓的“工作”,也不过是出卖自己得到一点能够勉强存活的食物。 男孩自己也没有过,他杀过人,但也只杀那些已经醉酒的,在贫民窟里为所欲为的上层人。 他也干过活,但也只是给被关在笼子里的“货物”涂药,他自己都从没有过工作。 以前忙是为了活下去,现在忙则是为了更好的活下去。 好像突然之间,他就从行尸走肉,变成了一个真正活着的人。 但男孩很少思考这些,他这段时间只要一睁眼,就要面对做不完的事,自从选好了学改良土壤的人以后,他就要跟着那些人一起学习,不仅得学,还要监督他们,是奖励还是处罚,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可又正因为他说了算,所以他反而特别谨慎,做一件事之前要考虑很多。 短短半个月时间,男孩看上去像个男人了,那本来就不明显的稚气彻底烟消云散。 有时候叶舟看着他,都觉得是在看缩小版的邹鸣——而不是幼年版的。 男孩也不爱说话,多数时候他都是沉默的,这是这个世界给他打上的烙印,在这里生活的人普遍话少,不仅是因为他们了解的少,更多的则是因为他们或清楚,或蒙昧的了解,知道的越少,说的越少,活下去的可能性就越大。 但也正是因为男孩话少,但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有用,所以莫名的,他建立了一点自己的威信。 虽然这威信还很少,并且摇摇欲坠,即便学徒们愿意相信他,也都是将信将疑。 这是年龄的问题。 如果男孩现在已经有十八了,甚至更小一点,十五六岁,叶舟都笃定他能很快树立自己的权威。 这倒不是因为男孩自己能做什么,而是人们总是在仰望权威。 尤其是处于群体中的时候,叶舟能够理解,就像他读书的时候,他会质疑同学的决定,班干部的决定,因为他心里清楚这些人和自己处在一个水平线上,他们本质是一样的。 但他不会质疑校领导的决定。 甚至上了大学以后,不少辅导员和学生的年龄相差只有几岁,学生也会更倾向于挑战班干部,而不是辅导员。 当地位不等同时,人们就不会再以年龄和性别去看一个人。 但男孩实在是太小了,他今年甚至应该没满十二岁,他站在那,就很难让人觉得他是个靠谱的领导者。 所以在男孩长成之前,叶舟必须撑着他,起码撑到十五岁。 只要叶舟在,男孩就是代替叶舟的发言人,贫民窟的人们会无视他的身高年龄,只记得一点——男孩的意思就是叶舟的意思。 不想得罪叶舟,就不能得罪男孩。 男孩自己也清楚,他现有的一切都不是靠他自己得来的,所以他如饥似渴的吸收着周围的一切知识,不管是叶舟教他的,还是贫民窟的人教他的。 贫民窟没有老师,但又人人都是老师,他们是在最底层的生活中摸爬滚打活到现在的幸存者,几乎每个人都是一本百科全书,即便他们不识字,但依旧有各自的智慧。 男孩每天都能有新发现。 比如学徒里不是每个人都认真,也又想要偷懒的人。 但每次不等他把人抓出来,学徒们就自己把人整过了,然后那个人就会乖乖学习,甚至比多数人都要努力。 男孩询问过何雨才知道,他们倒是没有集体荣誉感——这玩意离他们太远。 他们之所以这么做,也不是觉得自己有监督别人的义务,或者做给男孩看,而是担心学徒里真的有人受罚。 学徒内部怎么闹都行,但被领导层揪出来惩罚,就仿佛是要给什么开禁,有了这个就会有下一个,所以他们甚至没有深思,就凭着本能做出了决定。 男孩把这件事转述给叶舟后,叶舟都赞叹道:“这世上没有真正的傻子,就连病理上的傻子,都能分辨怎么做对自己有利,趋利避害才是本性。” 但男孩还是有不能理解的地方:“他们为什么会觉得只要有一个人受罚,其他人就都可能受罚?只要不偷懒的人就不会受罚,这是一开始就说过的。” 叶舟只是摸了摸男孩的头,每次男孩提问的时候,他都觉得男孩可爱——毕竟长大后的邹鸣不会提任何问题,只是去执行。 “他们惩罚自己人,就会有一种自己在做主的感觉。”叶舟看男孩的脸色变了,又继续解释,“你不要觉得这是坏事,这反而是好事。” 男孩皱着眉问:“为什么?” 他觉得这是学徒们不想听叶舟的话。 他觉得叶舟给了这些人一份工作,甚至一个能让他们终身受益的手艺,并且没有虐待他们,剥削他们,哪怕是父母,都很难做到这么好。 可就算这样,学徒们都想自己做主,在他看来,这就是学徒对叶舟的背叛和不尊敬。 叶舟:“你不能钻牛角尖,这个工作和机会是我给他们的,而他们自己又把握住了,我不是赵庆,我不需要一群只知道听话和做事的狗。” 叶舟也发现男孩被这个世界,甚至赵庆影响的很深,他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其实对赵庆的做法是认同的,比起自己,赵庆才更像是男孩的开蒙老师。 毕竟在男孩成长的过程中,赵庆是他见过和知道的最强的那个。 人都向往强者,都在学习强者,哪怕男孩自己不会承认,但事实上,他很难摆脱赵庆带给他的影响。 就像邹鸣以前对叶舟说的,他在赵庆身上学到的第一个道理,就是强。 赵庆凭智力,他凭武力,但说到底都是一样的,他们必须是各自领域中最强的那个,强到没有敌手,强到所有人俯首,才能得到最高的那个位子。 赵庆带给邹鸣的,是近乎野蛮的“真理”。 而叶舟要做的,是尽可能的在这个“真理”上添砖加瓦,起码让男孩不要真正变成第二个赵庆,一个更恐怖的赵庆。 赵庆还有顾忌,他要权力,但也只想要权力,如果基地越来越差,那他的权力相对的就会越来越小,哪怕他依旧能在276基地里做主,但这个主出去了没人会认。 但邹鸣不一样,他对权力没有执念,他甚至没有权力的概念,比起赵庆,他凭借的更多是本能,而权力本身不能带给人任何东西,他必须要在别的地方找到平衡。 赵庆从平衡各方势力,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上找到成就的平衡。 邹鸣如果找不到,那他最后只会毁了自己,毁了这个基地。 叶舟对男孩说:“他们是人。” 男孩没有反应——显而易见的,两条腿能说话的都是人。 但叶舟继续说:“是和你一样的人,你在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想给我当狗吗?” 这话有点难听,男孩反驳道:“不是狗!是对你有用的人!” 叶舟:“没有思想,只知道做事,靠压榨自己和身边的人讨好主人的,都不是人,是被驯化的狗,人也可以驯化,赵庆在做的就是这样的事。” 男孩依旧不能理解:“你对他们这么好,他们就应该回报你。” 男孩觉得听话是报恩,叶舟说什么,学徒们做什么这才是对的,没有人可以质疑叶舟的想法和决定,否则就是忘恩负义。 叶舟摇头:“我不和你讲尊重,也不跟你谈人权,我问你,如果有个比我强的人突然出现,救了我,我就应该放弃自己的思维能力,把他的想法当成我自己的想法吗?” 男孩沉默了,但他还是坚持:“那不一样。” 叶舟笑了笑:“怎么不一样?我救了你,教你认字,带你练枪和格斗,就是为了让你当狗吗?” “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想掌握自己的命运,在能力范围内过得更好一点,更自由一点,这有什么错?”叶舟,“学徒互相监督,内部惩罚确实有不好的地方,但对我来说可以节省精力,不在这些小事上浪费资源,也不会让学徒对我们产生抗拒态度。” “人们是会用脚投票的,他们享受了这种自由,就会更怕失去,这样就算有一天我不在这儿了,他们也还是会跟着你。” 男孩嘴唇动了动,他终于看了眼叶舟。 虽然没有说话,但叶舟被他的眼神逗笑了。 “所以,就算是回报我。”叶舟没忍住伸出双手,揉了揉男孩的脸,现在男孩脸上已经有点揉了,被叶舟像个馒头一样肉,五官都挤在了一起,没有那副少年老成的样子,看起来更加可爱,“也不要拿对狗的要求来要求自己。” 第273节 “我对你好,甚至对他们好,都是为了有一天我走了,你们都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就算掌握不了,也知道自己做对自己最好。”叶舟,“我不准备莫名其妙的过来,然后走的时候拍拍屁股,让被我救的人再陷入比之前更悲惨的深渊里去。” 男孩语句不清地说:“你为什么要这样?” 他说:“你这么做,会有人感激你吗?你能得到什么?” 叶舟笑了笑:“因为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人。” “他们甚至不像我,还能做生意挣差价,他们只为了一个宏大的愿望就可以付出生命,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这些人甚至很多人终身没有踏足他们为之奋斗的土地。” “我不用付出生命,也不需要承担多少责任,我随手就能救这些人,为什么不救?” 经历了这么多时间,叶舟从不能救,不敢救到现在的随手救,他也不敢说自己成长了多少,但起码,他是为此快乐的,只要有一个人因他受益,那他就收获了挣钱以外的快乐。 虽然他享受不了所谓的回报,但是等他老了,快死了,再转头想发生过的事,也能骄傲的说他这一辈子格外圆满。 男孩懵懵懂懂的看着叶舟,他有些茫然,但更多的是恐惧。 就在叶舟要收回手的时候,男孩头一次主动拉住了叶舟的手。 男孩的手比叶舟的小,也没有叶舟的有力,但是男孩掌心是热的,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坚定:“我跟他们不一样。” 叶舟用哄孩子的语气说道:“好好,你不一样,你不一样。” 被敷衍的男孩也不生气,他觉得叶舟是没有看到他的决心。 而且他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叶舟救了他,那他就该为叶舟奉献,这是理所应当,不容更改的。 至于别人,他管不了。 不过男孩还有了变化,最先发现男孩变化的是还在上学的学徒们。 学徒们在进行扫盲,学改良土壤之前,起码要把学习手册上的字认全。 虽然学徒们也不懂学技术为什么还要先识字,但也没人敢有异议,外面等着这个工作的人多了去了,他们不干立刻有人把他们挤下去。 教他们的人有时候会是草儿,有时候是周远鹤,但更多时候是男孩。 “他比成年人都凶。” “不像个孩子。” “我都感觉他没有感情。” 学徒们私底下都这么说,他们也不敢说邹鸣的坏话,就怕被身边的人高密,所以只能说点似是而非的话,传出去也不像是诋毁。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男孩就变了,他依旧没什么表情,说话也言简意赅,可态度却柔软了起来,起码他不会再冷硬的禁止学徒们在不上课的时候说话,也不会在他们谈论自己的事情时冷眼看着他们,直到他们闭嘴为止。 慢慢的,男孩的风评就变了。 “他只是不太爱笑,这也正常,在贫民窟待了这么多年,谁还会爱笑?不天天哭就很不错了。” “人也聪明,他知道好多东西。” “听说以后我们都是他管。” “他管也挺好的,起码会听我们说什么。” “不像赵庆那边的人,鼻孔都朝天上去了。” 学徒们已经开始把自己分到了超市这边,内城的人在他们看来是赵庆的人,虽然在一个基地里,但不是一波的,甚至除了他们自己,贫民窟的人也都应该是超市这边的。 一旦有了共同的敌人,他们的关系就更紧密了。 男孩也在自己改变态度后发现了不同——他现在走在路上,会有人和他打招呼了,而不是一看到他就立刻找地方躲起来,有人会对他笑,学徒们还会自己花钱给他买礼物,虽然也只是几颗糖。 最开始男孩没把这些当回事,他觉得学徒们是在讨好他,借此从他手里,或者说超市手里得到更多好处,但慢慢的他发现,学徒们是真心实意的在给他送礼。 他们甚至认为,男孩外表的冷硬是假的,本质上男孩是个温柔的好人。 虽然人人都有私心,都在利己,但又都希望领导他们的人是个无私的好人。 哪怕男孩并不无私,也称不上有多好,可只要对他们好一点点,他们就会把男孩往哪个壳子里套。 男孩第一次感受到了被“爱戴”的滋味。 比起被人恨和怕,被人爱和敬的滋味显然好太多了。 “他们现在都很喜欢你。”杨月在下课后去找男孩,她也从内城搬了出来,搬到了宿舍里,成了学徒里的一员,比起她不敢随意走动的内城,杨月还是更喜欢有认识的人,能够随意走动,大家都一样的贫民窟。 杨月:“你真是大变样了!” 杨月看着男孩,她打量着他,同时又惊讶于叶舟在男孩身上花的心思。 男孩变得更好了,他褪去了野狼崽子般的凶残阴狠和惶惶,变得从容了。 像一颗珍珠,被叶舟珍而重之的耐心打磨,终于不再充满戾气。 男孩也看着杨月,杨月依旧戴着面具,她恐惧自己的那半张脸,却没有恐惧新生活,她适应的很快,学的也很好,在班里成绩最好,每天都神采奕奕,哪怕跑不快,却还是坚持每天跑步,甚至带动了不少女人。 “是吗?”男孩没有太好奇,语气很平静,好像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变化。 杨月笑呵呵地说:“听说再考一次试,我们就能学怎么改良土壤了对不对?” 男孩倒是没有隐瞒,他点点头,点完后还是毫不留情地打击道:“要是有人没过就还要继续学,直到所有人都通过为止。” 杨月:“那肯定没问题,大家都很努力。” 跟以后能不能吃饱肚子有关系的事,大家都很拼命。 男孩在“学校”里忙得脚不沾地,叶舟却迎来了难得放松的时间,他现在不用教育邹鸣了,邹鸣现在只是晚上回来睡,白天都在宿舍那边,超市也不用他费心,草儿已经能游刃有余的处理超市的事了。 哪怕内城的人过去闹事,草儿也能轻松的打发他们回去。 至于赵庆——赵庆现在比叶舟还会享受,并且水库也建好了,用来抵钱的土豆也一车车拉了过来,只能赵庆把钱全部给完,叶舟就能过去注水了。 无所事事的叶舟终于对基地产生了一点兴趣,每天抽几个小时在内城里转一转。 他甚至还交上了两个“新朋友”。 都是不同势力的老大,也都对叶舟很友好。 但这样的悠闲时光没有持续多久。 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早晨,有人锤响了叶舟“家”的门,不是敲,而是锤,并且越来越急,像是狂风骤雨即将来临。 叶舟没来得及换衣服,穿着睡衣就出了门。 莎拉草儿和邹鸣也都出来了,这个点天还是暗的,不到吃早饭的时间,大家刚刚都还在睡梦里。 叶舟打开了门。 敲门的是个年轻人,叶舟见过他,但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平时这个人都走在赵庆身后,像是赵庆的一道影子。 但今天这个年轻人却格外鲜活,他满头是汗,气都喘不匀,说话的速度也很快,为了让叶舟能听清,他一句话说了两遍:“有人打过来了!再有两个小时就能到!” 叶舟神色一凛,也没空去换衣服了,穿了睡衣就出了门,他转头对草儿说:“看好他们,去找陈舒。” 然后就带着莎拉一起去找赵庆。 男孩也想跟过去,但是被草儿抓住了手腕。 男孩正要挣扎,草儿就严厉地说:“你别去!不要给仙、老板添麻烦!” 男孩不服:“莎拉都去了!” 他去是添乱,莎拉去就不是吗? 都是孩子,能有什么分别? 草儿不知道怎么解释,只是说:“你们不一样!” 然后她紧紧抱住了男孩,不让他挣脱:“不会有事的!” 叶舟进了房车,一辆房车里挤满了人,还是赵庆给他留了一个位子才让他不用一直站着,叶舟坐好之后就让莎拉坐到自己腿上。 看着人都到齐了,赵庆才说:“是日升基地的人。” “前几天才有人来跟我说,日升基地的井打不出水了,一个多月前就打不出来了。” 有人问:“他们不是有六十多口井吗?” 赵庆摇头:“基本都是废井,之前有水的时候,也只有七八口井出水。” “我们这儿也没井啊!”有人喊道,“他要打,怎么不去打鸿天,鸿天有地下水和水库!” “那现在怎么办?打吗?” 他们是不想打的,这段时间不用出去抢掠就能过上好日子,谁想出去啊?晒太阳难受不说,补水也困难,打起来死多少人都不清楚,而且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打过了,手底下的人也是天天享乐。 更何况对面是孤注一掷,报着打不下他们就得去死的心打过来的人。 就从战斗意志上来说,他们都没有胜算。 可如果他们在打之前投降,那这个基地最后会是谁的?他们还能不能维持现在的生活? 这是个问题。 叶舟发现,这些曾经靠打仗杀人谋得发展壮大的人,在听别人要打过来的时候,想的不是怎么守住基地,而是怎么谈判,怎么投降,才能保住自己现在的地位和享受。 头一次见到这样的情况,叶舟叹为观止。 第193章 除了赵庆以外,其他人根本没有什么抵抗倾向。 叶舟听了十多分钟,这些人的大概意思是,抵抗是要抵抗的,不然不能谈判,但是自己手里的人少,所以最好还是让手里人多的去打头阵。 个个都不容易,个个都不想上。 叶舟无语到觉得和他们多说几句话都是浪费时间。 唯独赵庆有不同意见,他在听完这些堪称扯蛋的解决办法后,忍无可忍的冷着脸说:“就你们现在这样去抵抗?日升那边凭什么谈判?凭你们够蠢还是他们够傻?” 这还是赵庆第一次说出这么重的话。 平时的“老好人”突然发一次火,说一句难听的话,威力巨大。 所有人都沉默了。 赵庆这才继续说:“你们平时去打那些小基地,会去和他们谈判吗?尤其是在我们紧缺物资的情况下?自己人都不够分,凭什么让出去?” “不就是多死点人吗?只要死的不是自己,你们会在乎?” 第274节 这次他是真的怒了,即便脸上带笑也是皮笑肉不笑,带着狠毒的冷漠和嘲讽。 叶舟却觉得这是赵庆自食恶果——是赵庆把这群人养成了傻子,否则他坐不稳现在的位子。 他既要这群人是傻子,又要这群傻子在关键时候有脑子,除非把这群人回炉重造,否则改变不了。 赵庆:“只有他们打不过我们的时候才会谈判,可我们能打过了,又为什么要和他们谈判?” “更何况我们不是没有胜算。” 说完,赵庆就看向叶舟,所有人都下意识的顺着赵庆的目光看过去。 叶舟成了视线中心。 他倒是很镇定,好像事不关己一样说:“武器我这边不卖。” 叶舟不担心自己的安全,此刻就算赵庆联合所有人朝他发难,有莎拉在,叶舟也有足够的信心能全身而退。 能吃饱喝足的莎拉已经有了以后的样子,不管是速度还是反应力,甚至伤口愈合的快慢都有了显著提高,虽然陈舒看起来震慑力更大,但莎拉才是雇员里的武力值巅峰。 就连专注近身格斗的邹鸣也最多和莎拉五五开。 毕竟人类是有上限的,吸血鬼的上限比人类高得多,光是不被银制子弹击中心脏就不会死这一点,就不是人类可以追上的。 在赵庆又要说话的时候,叶舟又说:“我是来做生意的,谁强,谁有钱,我就和谁做生意。” 赵庆看着叶舟,好像他是第一天认识叶舟。 虽然大家都是这么想的,但在这种情况下说出这样的话,不是叶舟疯了就是他笃定这里的人都伤不了他。 “不过。”叶舟话锋一转,“我相信赵老大会赢。” 他笑眯眯地说:“只要钱给够,后勤物资不用担心。” “不管是水和食物,我这边都能提供。”叶舟神色不变,语气轻松,“对方没水没粮,就算有肯定也有限,只要撑过前两天,后面不需要想就知道是谁会赢。”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这是大多数人都知道的道理,对方是亡命之徒又怎么样?只要没有立刻攻下来,随着时间流逝,脱水和饥饿相继而来,中暑也不是没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绝望会慢慢侵蚀敌人的精神。 失去精神气,对面的人数再多,基地这边也是稳坐钓鱼台。 叶舟的话给这群只知道进攻别的基地,殴打小基地的人指了条新路。 他们听完后恍然大悟——原来不止有仓促应战这一个选项,用拖字诀就行。 毕竟以前出去打都是在基地缺水少粮的情况下,他们这边情况不好,小基地也没好到哪儿去,两边没有拖的资本。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有拖延的资本。 “不打最好。”已经有人迫不及待地说,“日升的人都快来了,我们现在召集人手过去肯定来不及,只是基地没有城墙……” “内城倒是没有问题,贫民窟估计保不住。” 不过也没人觉得贫民窟不能牺牲,只是有些遗憾——以后做“买卖”的人得更少了,又少了一项娱乐。 赵庆却没准备把贫民窟拿去当炮灰,他严肃地说:“不行,哪怕是贫民窟都不能让他们进。” “搞清楚,贫民窟现在有食物也有水,现在去把贫民窟里的东西收回来已经来不及了,他们只要抢了贫民窟就能和我们一起拖下去。” “那怎么办?”一群杀人如麻的“怪物”现在像是笼子里的鸟。 “总不能让我们的人拿命去守吧?” 从开会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大半个小时,赵庆知道不能再把时间浪费在这里了,他难得表现出了统治者的气魄:“我亲自带人过去,你们不去可以,每人给我一百人,一个都不能少。” 赵庆知道他们还在犹豫,他们手里的人是他们能有现在地位的本钱,从他们手里挖人也无异于要他们半条命了,但赵庆依旧说:“你们不愿意出人的现在就可以走,我不强求。” 可没人走,也没人敢走。 哪怕赵庆不说出口,在座的都能听懂他的威胁,更何况就算赵庆不计较现在走的人,那下的就不会计较吗?除非所有都人,但只要留下的有三分之一,等击退日升基地的人,就要清算离开的了。 哦,我出了人,出了力,你们这群什么都不干的还想继续和我平起平坐? 于是刚刚和各怀心思的人都乖乖答应,立刻回去点人了。 当房车内只剩下叶舟莎拉和赵庆的时候,叶舟才笑着恭喜道:“这件事来得不早不晚,正好,赵老大这次之后,就是真正的老大了。” 统治者是什么,是主心骨,是定海神针。 虽然人人都知道,统治者在后方更安全,否则一方统治者死了,其他人立刻就会溃散。 但只要赢了,赵庆的声威就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各方势力再也不能拿捏他了。 叶舟看着赵庆,有那么一瞬间,叶舟都觉得自己要开始欣赏赵庆了。 实在是赵庆一个文盲,没有受过任何教育,又一直在近乎野蛮的环境中靠各方的武力保全自己,他原本不应该比刚刚那群人强多少。 不是叶舟对这里的人智商有偏见,而是他们一直在打打杀杀,就算想要思考,也没有思考的时间,古人有兵书,这里的人连字都不认识。 哪怕是赵庆,他也就认识不到三百个字。 这可能就是天赋吧,有些人天生就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 赵庆脸上没有喜意,他叹了口气,这个时候都不忘朝叶舟卖惨:“我们的不容易,你看看那些人,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又会给我惹出麻烦?” 叶舟笑了笑,赵庆:“我得出去了,叶老板还是先回去吧,最近都别出来。” · “都去宿舍!”草儿拿着喇叭,一边大喊一边在贫民窟飞奔。 贫民窟的人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听见草儿用急切地语气不断喊道:“有人打过来了!还有一个多小时,你们都别急,带着你们的食物和水去宿舍!” 人们立刻惊恐起来,他们来不及问,也没时间问,立刻回去打包自己的财物。 纸币好携带,揣在包里就行了,只是囤积的干粮有点多,只能把能装的东西全拿出来,一口气把干粮和水打包好后,就扛着比自己还重的行李朝宿舍跑。 建造宿舍的时候,为了多给工人们一点活,所以几栋宿舍都用围墙围了起来,围墙上还有碎玻璃,虽然这里算不上是什么堡垒,但起码不像贫民窟一样毫无阻拦。 原本住在宿舍里的学徒们也大开房门。 一个房间里起码可以挤十二人,勉强能坐下,虽然活动空间不大,但因为是水泥房,没有铁皮屋那么热,所以还能接受,不会把人热晕过去。 “这下怎么办。”人们坐下后就开始忍不住找身边的人说话。 这个时候只要互相安慰才能让他们的恐惧少上一点。 “不会有事的。”说话的人声音都在抖,自己说出来的话自己都没信心,“有赵老大他们在呢,起码、起码我们待在这儿,比在铁皮屋里安全。” “对对对,超市的雇员是有枪的!”这句话立刻给他们提供了一点微薄的安全感,“他们就算进来了,也能把他们打退。” 虽然平时他们过的日子很差,但也都清楚,外人打进来,他们的日子会更差。 在这里是被剥削,外敌进来就只有死路一条。 眼看着现在生活慢慢变好,起码不用再啃生土豆维持生计,对外敌的恐惧就更大。 如果他们还过着以前那样麻木的生活,虽然恐惧,但更多也是平静,毕竟生的希望本就渺茫,再渺茫一点也能接受。 “进了屋子的都别出来!”草儿连忙说,“再挤一挤,留个空位出来,待会儿给你们放降温器!没空位的就不放了!” 虽然不知道降温器是什么,但顾名思义,一群人立刻疯狂拥挤,硬生生挤出了一个位子。 在死亡的威胁下,贫民窟的人效率很高,不到半个小时,整个贫民窟都被搬空了。 这也是因为贫民窟的人大多没有需要收拾的东西。 草儿和武岩开始忙着给每个宿舍房间装上降温器。 这种降温器没有外机,能制冷,但可用范围很小,正好和狭小的房间适配。 机器刚刚开始运转,房间的气温就立刻下降。 本来都快因为人挤人热晕过去的众人立刻有了精神。 令人烦躁的热意被驱散,人们的大脑重新开始运作,但多数人依旧被悲观。 但除了悲观以外—— “我活到这么大,第一次不觉得热。” “好凉快啊。” “这样死了也不亏了!” 所有人都觉得享受过这样的机器就算够本了,不亏。 放完最后一台机器,草儿爬上梯子,拿着望远镜朝基地外看去,在离基地不到一千米的地方,上百辆车带起黄沙,像怪物一样奔袭而来,他们身上涂抹着相当原始的防晒霜,用还能找到的泥土涂抹在身上,肩膀和膝盖以及腹部有遮挡和保护的皮甲。 草儿觉得比起这个基地的人,来袭的敌人看起来更有战斗力,并且强的不止一星半点。 “仙人让我们看情况。”草儿从梯子爬下去,冲武岩他们说,“情况一有不对,马上就走。” 武岩没有意见,他愿意给这里的可怜人提供庇护,但这是建立在他们自己安全的情况下,一旦他们自己都不安全了,那就只能先顾自己。 武岩:“应该不会有事,这个基地的人应该会应战,不然仙人不会让我们在这儿看情况。” 比起他们自己,武岩相信,仙人才是最不想他们出事的人。 “你看到邹哥了吗?”草儿忽然想起来。 刚刚是实在太忙了,她的嗓子都哑了,以至于现在才想起邹鸣。 武岩也愣住了。 两人相顾无言,都觉得自己是个蠢货。 草儿:“我们分开找!出了事必须带邹哥一起跑!” 现在的邹哥还是个小娃娃啊! 男孩握着腰间的手枪,他从知道出事开始,就一直待在宿舍外,手里也拿着望远镜。 他不愿意待在房间里,不愿意对外面的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他爬上围墙,哪怕围墙上有碎玻璃也不在意,两只脚踩在没有碎玻璃的缝隙上,虽然还是被划破了皮,可他眉头都没皱一下。 受的伤多了,哪怕是再怕痛的人也会习惯。 他抬着一只胳膊,通过望远镜看向离基地越来越近的人。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基地外的人。 男孩从生下来就没有离开过这里,虽然总有外面的人进来,但那都是被抢来的奴隶,他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更不知道世上有多少人,他甚至不知道这一片究竟有多少基地。 其实他一无所知。 第275节 这个认知让男孩止不住的心慌。 他发现自己是无用的,这比让他受伤更叫他心慌。 年幼的他在武力上不是成年人的对手,也不觉得自己有多聪明,至少没有叶舟聪明,他唯一能证明自己价值的东西,就是对这里的了解。 可他陡然发现,他唯一的“优势”根本没有存在过。 他没有价值,这种感觉叫他难受的弯腰,想把自己的内脏都吐出来。 “你怎么在那!”草儿找到了邹鸣,她第一次朝邹鸣发了脾气,明明嗓子已经哑了,却还是强撑着吼道,“快下来!他们快到了!再近一点你就在射程内了!” 草儿急得额头都是汗,看着男孩没动,她终于崩溃道:“你出了事我怎么跟仙、跟老板交代?!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行不行?!” 男孩有片刻愣神,但他没有让草儿为难,在草儿彻底崩溃之后跳下了围墙。 这个高度如果直接落地必定要摔断一条腿,但男孩极有技巧,跳下来的时候调整动作,在地上翻滚一圈后才站起来,毫发无伤。 “你……”草儿很想骂他,但终于还是忍了下来。 她不断告诉自己,这是邹哥,这是邹哥。 如果是她认识的那个邹鸣,别说站在围墙上了,就是单枪匹马冲向敌人,草儿也不会为他担心,但现在的邹哥实在是太小了,小到她都能制服他。 于是草儿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个难看地笑容对男孩说:“我送你回去,你跟老板待在一起更好。” 男孩看了眼宿舍。 草儿:“放心吧,这边有我们,我们好歹是成年人,别小看我们。” 男孩点点头,比起待在这儿,他更想待在叶舟身边。 草儿跟武岩打了声招呼,立刻带着男孩从围墙的侧门出去,关上厚重的铁门后就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内城。 草儿把男孩送到了房门口,这次她知道该怎么说话了,一脸严肃地说:“你就守着老板,看好他,不要让他以身犯险。” 男孩点头。 草儿打开门,让男孩进去后才立刻朝宿舍的方向跑。 经过这么多世界,草儿觉得就这个世界的钱最难挣。 叶舟回到“家”的时候,开门一眼就看到等在玄关的男孩,男孩没有坐凳子,而是蹲在柜子旁,但身体前倾,好像随时准备好了攻击。 看到是叶舟和莎拉进来后,男孩才站起来。 “不会有事的。”叶舟走进屋,他先摸了摸男孩的头,安抚了一下他的情绪后说,“我说不会有事就不会有,你饿不饿?早上吃的什么?要不要再吃一点东西?” 莎拉站在叶舟身后,她扯了扯叶舟的衣摆,十分不满叶舟的偏心,她小声说:“我也饿了。” 叶舟转头冲莎拉笑了笑,笑完才重新看向男孩:“你跟莎拉去看动画,我去给你们做午饭。” 草儿不在,叶舟就只能锻炼自己的厨艺了。 总不能指望男孩和莎拉。 男孩以前吃过的调味料只有盐,还不是经常能吃上,多数时间都在生啃,熟食都没吃过几次。 莎拉就更别提了,要不是叶舟心里有疙瘩,莎拉能直接喝生血,反正生熟在她嘴里都一个味。 叶舟在厨房拿着菜谱忙碌的时候,赵庆已经带着人出了城。 赵庆穿着从叶舟那里买来的外骨骼套装,这身套装虽然没有装备武器,但它是上好的防弹衣,近身肉搏也没人能吃他的对手,有了这身装备,赵庆也敢走到所有人的前面。 距离他五百米的地方,日升基地的人也看着他。 但没人动手,不是因为大家都讲究礼貌,打仗之前还要互相问好,而是赵庆这身古怪的打扮让日升的人不敢轻举妄动。 而且这些人看上去不像是没准备的样子。 赵庆低头看了眼身边的人。 年轻的小伙子拿着喇叭,不管心里吓成了什么样子,声音还是稳的,他朝对面吼道:“你们再前进一步,我们就当你们要开战!” 他继续喊:“不怕死就试试!你们没有退路,我们也没有!” 你们是亡命徒,我们也是。 但日升基地的人显然做好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准备。 没人回应赵庆这边的话。 两边对峙着,安静极了。 年轻的打手不再说话,而是放下喇叭,端起了枪。 他还没有打过仗,他的哥哥是基地一个势力老大最喜欢的情人,因为这一层关系,即便他什么都不做也能享受老大心腹才有的待遇。 但是这次哥哥没有保住他。 老大愿意牺牲他这个“小舅子”,也不愿意牺牲自己的心腹。 年轻人也不怨恨,只是恐惧,他知道自己的斤两,他在此之前甚至没怎么碰过枪,真的打起来他就是炮灰。 出来之前,哥哥告诉他,让他不要怕,哥哥总是在等他的。 如果他死了,哥哥也不会独自活下去。 可他还是怕,他不想死。 第一枪不知道是谁打出来的,瞬间的巨响后,年轻人僵硬的朝着身边的人看去,他听见了子弹没入人身体的声音,那声音很沉闷,很细微。 他转过去的瞬间,就看到一个和他差不多大,但比他瘦弱的男人倒了下去。 赵庆被激怒了,他仗着自己身上全包裹的外骨骼,悍然下令:“杀!一个都不留!” 这次他没有留在原地,而是一个人手持一把枪,第一个跑了出去。 在他身后,原本呆滞的基地打手也瞬间回神。 老大冲在前面给了他们一个信号——老大肯定有办法,他们肯定能赢,否则老大不会冲。 日升的人也没想到,那个古怪的“人”竟然会第一个冲过来。 赵庆身上的外骨骼带来的威慑力太大,日升的打手们不约而同的都先朝赵庆开枪。 然而剧烈的枪声响了一阵,硝烟和黄沙散去,赵庆依旧站着。 子弹打在身上依旧让赵庆疼痛,但在赵庆的掩护下,基地的打手们已经干掉了不少日升的人。 赵庆没有回头去看,他此时已经不在乎自己这边到底死了多少人。 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他这辈子到底能走到什么高度,就看今天了。 胜了,从今天开始,他就是276基地真正的王。 第194章 枪声响彻整座基地,贫民窟的人躲在宿舍里,内城的人则已经做好了出逃的准备。 叶舟站在窗台上,看着那些曾经在基地里耀武扬威的头目们正招呼人手把行李搬到车上,甚至还有人准备开走房车。 房车虽然有太阳能板供电,但叶舟没有给他们补充汽油,他们自己“战车”里的油不能发动房车,所以不管他们多么努力都只是浪费时间。 已经有人走了。 叶舟除了叹一声离谱外也没有别的感想。 打了三个多小时,基地外围的枪声终于小了许多。 赵庆满身是汗,他觉得自己正在游泳,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燥的地方,每一寸皮肉都隐隐作痛,一共带了一千多人出来,现在还在他身后的粗略一看,只剩下一半不到。 他趴在地上不停喘气,外骨骼让他免受致命伤,但同样也给了他巨大的负担。 赵庆都觉得身体不是自己的了。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上战场,也是他头一次站在所有人前面。 刚刚冲锋的时候,他被一股强大的欲望裹挟,甚至忘记了恐惧,现在双方都停火了,那掩藏的恐惧再次冒出了一个头。 赵庆有些后悔了。 他是基地的老大,他应该待在安全的地方,看别人拼命就行,就和以前的每次一样。 “老大!”男人用尽全力把赵庆扶起来,“先回去吧!回去修整一下!他们暂时也不会打了!” 这个台阶现在给的恰好,赵庆点点头,他沉声说:“先回去!” 剩下的五百多人连忙往回撤。 日升那边的人没有轻举妄动,他们的损失惨重,开来的上百辆车有一大半被打漏了油箱和轮胎,死了的人大部分也被黄沙掩埋,根本辨不清他们损失了多少人。 赵庆已经没什么力气了,只能被动的走在最后,挡住了零星子弹。 他们进了贫民窟,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坐下,赵庆才取下头盔,取下的瞬间,赵庆感觉到了在室外原本不该有的凉爽,赵庆立刻脱了外骨骼,旁边的打手们看着赵庆的样子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全身都湿透了,也都红透了,像是刚从火炉里钻出来,身上有几十处乌青,都是中枪的地方,外骨骼挡住了子弹的穿透,却挡不住冲击力。 “老大……”年轻男人头一次发现赵庆这么伟岸,至少比他自己跟随的头目伟岸。 赵庆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身体,也被自己的样子吓住了,打的时候肾上腺素飙升,只觉得是隐痛,现在看到自己的惨状,疼痛立刻从皮肉钻进了骨子里。 但赵庆忍住了,他深吸一口气说:“都别灰心!只要再打退他们一次,我们就赢了。” “活下来的,以后你们的住处,吃喝,我都包了!” 这是收买人心的最好时候,赵庆:“那些死了的,他们的家人我也会优待,起码不会让他们沦落到贫民窟去,别想太多,我们得活下来,他们就必须死。” 赵庆的话刚落音,武岩和草儿就开着小车过来了。 小车后堆放着的是数不清的瓶装水和食物。 “都别急!”赵庆连忙点了几个人去卸货,先把水卸下来,每个人都往嘴里灌水,甚至用水冲头,虽然浪费,但这个时候也没人管他们。 草儿还拿了一盒止痛药和赵庆:“我们老板让我提前准备好的,以前你们没吃过,吃一颗就行了,效果很好。” 赵庆接过药,往嘴里扔了一颗后又让打手们把药分下去。 草儿皱眉问:“赵老大,现在情况怎么样?你们就这样回来,他们不会冲进来吗?” 赵庆平复了不少,药发挥了作用,也不知道是止痛药的威力真有那么大还是他的心理作用,总之赵庆已经不觉得痛了,他故作轻松地说:“他们不会冲进来,现在他们大概还剩六百人,里面还有不少小娃娃。” 第276节 “总数虽然比我们多,但死的人也更多,起码死了一千多个。” 赵庆深吸一口气:“死了那么多人,再怎么样也会有点顾忌。” 草儿也没打过这种仗,她虽然不懂赵庆为什么这么自信,但自信总比绝望好。 “那你们先休息。”草儿,“还是要派人观察日升那边的动向。” 赵庆点点头。 草儿又说:“内城已经有不少人逃了。” 此话一出,赵庆还没什么表示,打手们先炸锅了。 草儿面无表情的报出了逃走的几个人的名字。 “乾哥走了?!”这是“乾哥”的手下,他近乎崩溃地喊道,“他怎么能走?怎么能在这个时候走?我怎么办?剩下的人怎么办?!” “我们在前面拼命,他们就逃了?” “那为什么要选我们出来?!” 赵庆看了眼草儿,草儿冲他点了点头,打手们发泄之后,赵庆才重新鼓舞士气:“急什么?!他们要走,就让他们走,以后不管基地变成什么样,他们都别想再回来!他们要是想回来,你们答应我都不答应!” “他们跑了,正好空出了位子,以后你们代替他们!” “逃出去了又怎么样?” 那群威胁他统治的人走了正好,他们走了,赵庆自己的人就能上去了,也终于有了吊在驴脑袋上的萝卜。 正好用来收买人心。 有了同进退的经验,赵庆的威望空前,打手们看着这个并不强壮的老大,头一次心甘情愿的认同他是老大。 补充完水和食物后,赵庆知道自己要趁热打铁,他重新穿上外骨骼,领着一小队人冲出去,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还不等日升那边的人反攻,他又立刻退了回去。 日升那边没见过这种打法,很快就乱了阵脚。 “快没子弹了!”日升打头阵的壮汉大喊道,“老大!不能再打了!” 每次里面的人冲出来他们就会立刻扫射,但是在黄沙的掩护下,他们的子弹大多数都打了个空,虽然对方也没打中他们,但他们这边浪费的子弹太多。 壮汉:“我只剩六发子弹了,老大!” 但日升的老大沉默良久后,还是说:“不能退。” 他们的基地已经毁了,还在这里投入了这么多武器和人命,打下来还有一线生机,打不下来就是死,不管是退回去还是死在这儿,下场都一样。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一把了。 日升基地的人不发一言,只是端着枪,紧张的看着前方,担心又有人蹿出来放冷枪。 一直对峙到黄昏,赵庆才终于下令再次冲锋。 “他们在太阳底下待了一整天,现在出去是我们胜算大!” 冲之前赵庆吼道:“别回头!杀出去!” 这次赵庆依旧身先士卒。 打手们跟在赵庆身后,他们看着赵庆的背影,觉得这才是当老大的样子。 躲在手下身后的老大算什么老大? · “快结束了吧?”叶舟在天黑后带着男孩和莎拉走进了宿舍围墙的大门。 武岩连忙迎上去,他一直观察着外面的战局,叶舟一问他立刻就说:“对面应该撑不到天亮。” 叶舟点点头,他对男孩和莎拉说:“你们别走远了。” 男孩“嗯”了一声,径直走向宿舍。 莎拉则是在男孩走后变成蝙蝠,在夜色的掩护下从高空观察战局。 两边都已经筋疲力竭了,但谁也不愿意当先低头的那个。 赵庆这边有补给,但日升那边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只要赵庆能坚持到明天,哪怕只是天亮,那也胜券在握。 “这次之后,赵庆也算因祸得福。”叶舟坐在台阶上和武岩说。 但叶舟还是叹息了一声:“但有今天,也得怪赵庆。” 整个基地没有防御措施,赵庆能眼睁睁看着底层人饿死和被折磨而死,却不愿意拿出一点水和食物让他们修建防御设施,他不是没水,也不是没粮,他每天浪费的冰拿出去,都足够贫民窟的人活命了。 他的所有举动虽然那个巩固统治,但不会给底层人带去一点好处。 赵庆比基地里其他势力老大好,但也好得有限。 只是过于黑心和黑心的区别而已,程度不同,本质一样。 武岩去给叶舟拿了一瓶水,叶舟也没喝,只是拿在手上看向基地外的夜空。 “仙人,这里的事结束以后,我想回去。”武岩小声说,“我和孩儿她娘商量过了。” 叶舟点点头:“好。” 武岩的女儿现在还在喝奶…… 叶舟有时候看着都有些哭笑不得,婴儿和已经有思维能力的孩子不同,哪怕经过了这么久,武岩的女儿还是不会说话,只知道吃喝拉撒。 别的孩子可以等——他们的身体虽然没有成长,但思维是在的。 武岩的女儿再等下去,武岩和他妻子都要被逼疯了。 武岩小声问:“仙人也要回去看看吗?” 叶舟:“正好休息一段时间,都回去看看,看完了再去接你们。” 对武岩来说要十几年才能把孩子抚养长大,但对叶舟而言只是调整一下位面跳跃的时间。 武岩显然松了口气,他想养大女儿,但这不意味着他想失去这个“工作”。 见识了更广阔的天地,他不想再回到大梁朝,至于不少想大梁朝活到老死。 以前有过的落叶归根的想法现在已经荡然无存。 男孩从宿舍门口走过,终于看到了他要找的人。 杨月也看到了男孩,她从人群中挤出来,颇有些艰难地走出了宿舍门。 “你怎么过来了?”杨月不赞同男孩在这个时候来到这儿,她皱着眉,语气难得严肃,“你知不知道现在这儿很危险?” 男孩:“叶舟带我过来的。” 之前男孩没有称呼过叶舟,他都不怎么说话,现在愿意开口了,却都是直呼叶舟的名字。 好在超市雇员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叶舟自己也觉得正常。 只有杨月小声说:“你怎么能直呼老板的名字?!” 杨月叹了口气:“你要跟他拉近关系,叫老板也太生疏了,你以后叫他哥哥比较好。” 男孩面无表情的看着她,用目光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不愿意。 杨月不知道男孩在倔什么:“叫声哥哥怎么了?要是有人对我那么好,我能叫他爸爸。” 男孩:“……” “对了,我记得你还没有名字。”杨月,“你可以让他帮你起个名字!” “这样好,这样你们就有联系了。” 杨月觉得自己为男孩操碎了心。 而男孩也难得没有拒绝:“嗯。” 杨月没有回宿舍,宿舍里就算气温低,但里面充满了各种味道,她宁愿在外面热着。 整个晚上没人能睡着。 枪声偶尔还会响起,直到第二天早上天亮,硝烟才终于退去。 日升基地的人撤退了。 除了留下一地尸体,他们什么都没得到。 “打赢了?” “打赢了!” 贫民窟的人跑出宿舍,这群曾经麻木的人欢呼着,大叫着,互相拥抱着。 “打赢了!!” 他们跑出围墙,冲着自己原本的住所跑去,也看到了精疲力尽从基地外回来的赵庆一行人。 人们又停下了欢呼,惊恐的看着他们。 人们害怕入侵者,但不意味着他们就不怕赵庆这群站在基地顶端压迫他们的人。 赵庆也不太在乎贫民窟的人,他需要民心,但贫民窟的穷光蛋显然不算民心。 只有手里有枪,有战斗力,能反对他,动摇他统治的人才算民。 于是赵庆只是看了眼贫民窟的人后就转头冲仅剩的三百多打手和颜悦色地说:“都回去休息,待会儿我会让人给你们送药,房车现在应该都已经空出来了,你们去房车里吹空调,伤口也不容易发炎化脓。” 此时的赵庆简直就像个慈父慈母,虽然音量大,但依旧温柔。 打手们已经完全拜服了,只要自己没死又能获得好处,那他们就不会在意那些死了的人。 眼睁睁看着赵庆和打手们离开后,贫民窟的人们才抱着自己的财物冲回了住处。 学徒们打扫自己的宿舍,草儿他们也终于可以回去休息了。 叶舟对他们说:“这两天就放假吧,今天都累了,休息三天,超市不用营业。” 危险过去,基地的人突然就有了可做的事——焚烧尸体,这次死了太多人,不像以前可以就地掩埋,为了防止瘟疫,所有尸体都要在远离基地的地方焚烧。 赵庆也终于愿意出点血了,他不仅支付了叶舟一大笔钱,还从牙缝里挤出一些钱用来给运送焚烧尸体的人发工资。 基地里的纸币是早就印好了,按照储存的,现有的土豆来定的发行数额。 而土豆的定价,赵庆直接从叶舟这里问。 为了让基地里的人能迅速接受基地发行的纸币,赵庆在击退入侵者之后最重要的事就是和叶舟纠缠,让叶舟的超市也能接受货币支付。 第277节 叶舟倒是没什么不能接受的,毕竟这些货币的价值稳定,录入到系统里系统也承认。 但叶舟不想让赵庆这么顺风顺水,毕竟赵庆都快上天了。 十二个头目,留下的只剩五个,七个头目逃离了基地。 估计是发现基地没有日升的人打下来,战斗结束的第三天,他们陆续的回来了。 基地外的黑烟这些天都没有散,一直燃烧着。 叶舟最近都不太愿意去贫民窟,实在是每次一去,一定能闻到尸体被焚烧的味道。 他去了两次,每次都差点吐出来,只能先待在内城。 “出事的时候跑得比谁都快,一看没事了,就又回来了。”草儿跟叶舟说外面的情况,她一脸不屑,“以前在基地里耀武扬威,好处都是他们的,有事了只管逃命。” “还在那说他们都出了人,怎么能说没出力?”草儿翻了个白眼,“呸!拿别人的命当自己的筹码,也好意思张嘴!” 叶舟在批阅男孩的作业,他问:“赵庆怎么说?” 草儿:“别说让他们进来,但也没说赶他们走。” “可能是想要他们带走的物资吧?”草儿更气了,“老板你不知道,他们走的时候把房车上的太阳能板都给拆了!” 叶舟把批改好的卷子放到一边,准备待会儿再给男孩讲题。 听草儿说完,叶舟倒是没太生气:“房车都是赵庆从我手里租的,出了事他赔。” “更何况赵庆再怎么样,也会从逃跑的人身上刮下一层皮。” 这才是他没有把人直接赶走的原因。 草儿想一想觉得也是。 赵庆那样的人是不会吃亏的。 “明天超市重新开业行吗?”叶舟咨询草儿的意见,“要是你们接受不了那的味道,也可以就像休息,现在贫民窟的人也不缺水和食物。” 因为日升基地的事,贫民窟的人反而有了工作,哪怕是老人都能去做拾捡柴火的工作,每天的水和食物都能保证,赵庆也知道现在是发展基地的机会,以前他让贫民窟的人喝风,现在总算愿意让他们吃糠了。 但总得来说,叶舟的压力小了很多。 雇员们也不用那么累了。 草儿连忙说:“没什么,那味我们都还能接受,反应不大,仙人您休息,我先过去了。” 叶舟点点头:“去吧。” 等草儿走了,叶舟才拿着卷子去找男孩。 把每道出错的题都讲解清楚后,叶舟就准备去洗个澡休息。 但他一转头就发现男孩一直盯着他,似乎有什么话想说。 “怎么了?”叶舟奇怪道,“刚刚讲的题都不清楚的地方?” 男孩摇头,他沉默了片刻后说:“我没有名字。” 他总是被人叫小崽子,所有贫民窟的孩子都是这个统一的名字,孩子不算活人,他们的一切除了父母以外都没人在乎,甚至有些连父母都不在乎。 男孩也从没想过自己会有名字,虽然他一直在求生,但他不觉得自己能活到成年。 可是突然之间,他有了朋友——莎拉,虽然他不太喜欢她,她也不喜欢他。 有了“家”,虽然至今为止,他都不认为这个家真的属于他。 这么久以来,他一直都认为叶舟认错了人,但他从来没有去问过叶舟,就怕对方真的认错了。 他不怕吃苦,吃了这么多年,该习惯的都习惯了,他害怕叶舟对他说:“我要找的不是你,你走吧。” 男孩很少做梦,但只要做梦,就一定会梦到这个场景。 而每一次梦境里,他都只能离开,回到贫民窟去,只能偶尔看到前往超市的叶舟。 就连去打个招呼他都不敢。 他怕被对方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 好像有一把刀悬在他头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落下来,而他只能被动接受,甚至无法抵抗。 男孩抬头看着叶舟,仔细打量叶舟的脸,终于提出了在他自己看来格外贪婪的请求:“我想有个名字。” 叶舟一愣,他也看着男孩,看着男孩认真的表情,微笑着说:“好啊。” 男孩:“我想跟着你姓。” 叶舟:“……” 可你姓邹啊! “我觉得比起叶,有一个姓更适合你。”叶舟温声说,“邹,怎么样?” 叶舟还在纸上写下了这个字。 男孩抿了抿唇,明显不太满意,他小声问:“我不能跟你姓吗?” 叶舟立刻被一股莫名的愧疚感淹没了,但他很快换了一个方向,轻声说:“你要是跟我姓,别人都会以为你是我儿子。” 男孩:“……” “赵雷也跟赵庆姓。” 叶舟立刻说:“所以他们关系不好。” 男孩沉默半晌后说:“那就邹吧。” 看起来还是对这个姓不太满意,但叶舟不知道该怎么劝了,只能假装没察觉到,继续说:“邹鸣,怎么样?一鸣惊人的鸣。” 说这话的时候叶舟上手揉了揉男孩的头发:“总有一天,你会变成一个了不起的人,所以挡在你面前的阻碍都将不再是阻碍,你会成长成别人要仰望的存在。” 叶舟俯身看着男孩。 两人四目相对,叶舟冲他微笑。 男孩在叶舟眼里看到了自己的脸,他呢喃道:“邹鸣……” 他有名字了。 叶舟取的。 第195章 “邹鸣!”年轻的女人站在台阶下,她手里抱着纸箱,脸上带着没擦干净的沙,冲台阶上的人喊道,“下午我再来拿另一份!” 被称作邹鸣的少年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他怀里也抱着一个纸箱,还在发育的身体劲瘦颀长,穿着一件白色背心和深色短裤,勾出一把窄腰,漆黑的头发已经有些长了,挡住了一半锐利的眉眼,看起来甚至会给人一种温和的错觉。 哪怕还没有成年,他也已经有了成人的资本,露出的双臂肌肉线条流畅紧实,每一分都恰到好,没有半点多余,肩膀处还有些单薄,但也能能从中窥探到未来的雏形。 女人抱着箱子走了,邹鸣则抱着箱子回了超市。 从两年前开始,超市就变成了他在打理,现在超市里的员工也都是贫民窟的人。 期间也出过很多事,但总得来说,结局还算不错。 邹鸣把箱子摆放回去,正在上货的员工们看到他都小心翼翼地避开,虽然在邹鸣手底下工作,却个个都有些怕他,明明邹鸣还没有成人。 被人恐惧远离的邹鸣也不在乎,他独来独往惯了,从来没想过要和谁打好关系,就连面对赵庆——他也不爱搭理。 “小老板,你要回去了?”有胆子大的员工在邹鸣要出门前问。 邹鸣:“待会儿要过来。” 员工“哦”了什么,憋了半天再憋不出一句话,只能怏怏地退回去。 离开超市,邹鸣走在贫苦窟中间那条小路上,现在的贫民窟已经大变样,称得上今非昔比,铁皮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间水泥房,虽然条件依旧比不上员工宿舍,但好歹不会室内温度比室外还高。 路边也有些小摊,摆放着一些便宜的手工艺品,虽然也没几个人愿意去买。 但贫民窟不再像以前一样死气沉沉,只不过有正经工作的还是少数,每到夜晚,贫民窟又会重新变回销金窟。 以前的各方老大这两年走的走,死的死,基地终于真的成了赵庆的一言堂。 能到销金窟花钱的,也都是赵庆手里得力的一批人。 这里似乎变好了,又似乎还是以前的模样,只是涌入贫民窟的底层人变多了。 新来的人倒不是抢来的,赵庆现在已经不再出去抢资源了,276基地有了自己的种植场,能够耕种高产量的农作物,加上有从叶舟那买来的肥料,生产速度快,土豆红薯的个头也大。 赵庆还买了不少肉鸡饲养,猪也有,虽然不少,但其实也不怎么多,赵庆虽然修建了三个水库,但依旧非常节约——让底层人节约。 他自己可以倒满一个泳池的水用来消遣,但牲畜饲养对他来说不渴死就行了,少养一点,够自己和心腹吃就成,底层人不渴死已经算是他奢侈的温柔了。 但总得来说,在这个比烂的世界,276基地已经算是鹤立鸡群,起码过来了就能找到活干,就能有口饭吃,有水喝,实在找不到工作,卖身也能活下去。 明明是一个吃人的地方,却因为同行衬托搞的像是人间天堂。 物资有叶舟提供,劳动有底层人去做,赵庆安坐在云端上,享受着别人的血汗成果。 邹鸣还没有走出贫民窟,从旁边的小巷子里就跑出了一个黑影。 他停下脚步,黑影立刻抱住了他的双腿。 邹鸣低头看着这个黑炭一样的孩子,像只流浪狗,他给过这孩子一块面包,从此就被缠上了,每当他从这里经过,这孩子都要过来抱住他,好像笃定邹鸣不会把他一脚踹开。 再小的孩子都有生存本能,知道趋利避害,和小动物一样。 “今天没有。”邹鸣近乎残忍地说。 男孩还是抱着他的腿,似乎他不掏出点东西来,男孩就能一直这么抱着,抱到地老天荒。 邹鸣伸手把男孩从自己腿上扯开,不顾男孩哀求的眼神,大步流星的朝前走去。 他的善心不多,至少没有多到随意泼洒的程度。 男孩在邹鸣走后立刻缩回了小巷子里。 邹鸣走到了内城。 内城比起贫民窟变化更大,那些破损的窗户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完整的钢化玻璃窗,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太阳能供电,有空调和加湿器。 路上行走的人也都穿着体面的衣服,没有补丁,十分贴身,再也看不到衣服上破了洞还会穿出来的人。 “邹鸣。”有人跟邹鸣打招呼。 第278节 邹鸣看向那人,微微点了个头就当是回应。 好在内城的人都习惯了邹鸣的古怪脾气,知道他对谁都这样,哪怕是面对赵庆也不改这副拒人千里的气质。 “那小子真是不知道走的是什么运。”看邹鸣走远了,跟他打招呼的人才对旁边的人冷笑,“人不大,脾气不小。” 旁边的人撇撇嘴:“现在还跟那个超市老板住一块呢,都这么大了,等那个老板腻了以后有他哭的。” “要我说,他这样的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跟一群底层人混在一起,也不嫌丢人,白天都往贫民窟跑。” 他们嘲笑了几句,都觉得对方的话酸得能拧出水了,互看一眼后默契的不再说话。 基地里谁不想成为邹鸣呢? 有人教他识字,手把手带他做生意,要什么给什么,不主动要也给,就是亲爹亲妈也做不到这个程度,偏偏邹鸣还不是大人物的儿子,原本也只是个贫民窟里饭都吃不饱的小崽子。 没人羡慕,全是嫉妒。 邹鸣没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就算听见了也不会有感觉,这样的话他听了五年时间,哪怕再在意,现在也免疫了。 走上楼,邹鸣打开了指纹锁,开门后刚进门就看到了在客厅里画画的叶舟。 一年前,叶舟说要给自己培养点爱好,于是千挑万选决定了画画,虽然没有天赋,但起码能把圆画圆了。 “回来了?”叶舟从画板后面探出头看向邹鸣,“饿了没?厨房有吃的,我找到了一种速食米粉,那个不错,你也试试。” 说完就坐回去继续画画。 邹鸣换了拖鞋,环顾一圈后问:“莎拉呢?” 叶舟头也不抬的给苹果上色:“出去玩了。” 邹鸣皱了皱眉,但他也没说什么,而是先去洗手。 邹鸣洗完手出来,叶舟也就不画了,他现在画个静物都还吃力,每次画完总觉得哪里有问题,但绝不承认是自己色感的问题,肯定是教程的问题。 “这个教程也不行。”叶舟退到沙发旁,远远的看着自己的大作,“我要换个教程。” 邹鸣也过去一起看,他不明白,为什么红苹果边上是蓝的。 叶舟叹了口气:“环境色不好上啊。” “对了,这几天生意怎么样?”叶舟问,“没遇到什么麻烦吧?” 邹鸣刚接手超市的时候就遇到了偷懒磨洋工的,觉得邹鸣年纪小脸皮薄好欺负,不仅从超市偷东西走,该干活的时候还想尽前方百计的偷懒。 最开始邹鸣没有制止他们,他们在邹鸣的纵容下变本加厉。 直到连员工内部都看不下去了,邹鸣才出手。 只是赶出去也太轻易了,轻易的好像没有成本。 在他们引起了众怒,不管怎么对他们,其他人都不会有意见后,邹鸣才把人扔出了基地。 这就是直接送人去死了。 但因为他没有亲手要那两个人的命,于是贫民窟竟然有不少人觉得他是温和的。 贫民窟的人选择性了忘记了没有水和遮阳的东西,普通人离开基地甚至活不过两天。 但叶舟没有阻止邹鸣的做法,他不准备把邹鸣养成小白羊,而且也养不成。 这里的环境容不下一个好人,只要邹鸣没有变成赵庆那样的人,叶舟就不会插手太多。 邹鸣摇头:“没什么麻烦。” 叶舟身上想摸邹鸣的头,又记起邹鸣现在大了,于是伸出的手改变了路线,拍了拍邹鸣的肩膀,他温声细语道:“待会儿出去带把伞,别怕麻烦,你就是不带伞也得涂防晒霜,再晒下去就成小黑炭了。” 邹鸣“嗯”了一声,他不在意自己的肤色,但叶舟肤色白,所以他也不愿意太黑。 不然两个人站在一起像叶舟说的黑白无常。 “要是想休息两天就跟我说。”叶舟,“我帮你问问有没有人愿意代班。” 自从邹鸣接手超市后,草儿他们就回了原本的超市,住宿舍肯定比住基地好,尤其宿舍还有亲人,只有叶舟基本都待在这儿陪邹鸣。 过去了五年,邹鸣也知道叶舟身上满是秘密。 莎拉这么多年别说一厘米,一毫米都没长过,天天风吹日晒,陈舒脸上也没有过皱纹。 包括叶舟在内,他们身上的时间都停滞了。 而他们周围的一切还在往前走。 邹鸣什么看在眼里,但他什么都不问,他怕自己一问,这美好的一切就会像气球被戳破一般,瞬间消失。 他宁愿当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睁眼瞎,也不愿意失去这一切。 邹鸣摇头:“不用,超市里的事不多,我忙得过来。” 叶舟:“也不用这么辛苦,以后日子很长,把自己逼得太急不是好事,” 叶舟说话的时候打量着邹鸣,十五六岁的少年现在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头,叶舟对他自己的身高不太满意,刚刚一米八,穿鞋一米八二或者八三,他从来都是跟人报自己穿鞋后的身高,坚决不承认自己不穿鞋的身高才是真实身高。 但邹鸣有一米八九,还是净身高,穿鞋能有一米九出头。 加上身材比例好,又有肌肉,看着很帅,还不是竹竿,叶舟之前就又羡又妒。 叶舟爸妈倒是都不高,他妈一米六二,他爸一米七三,他能长出这个个头本来已经感天动地了,但是和邹鸣一比,心里还是不平衡。 被叶舟好吃好喝的养了这些年,还被叶舟要求每天必须睡足八个小时,邹鸣的脸也不像基地里的人那么蜡黄,哪怕是赵庆,他的脸也是蜡黄色,总让人觉得他肾虚。 趁着自己现在还比邹鸣高,叶舟亲密的揽住了邹鸣的肩膀,侧头刚准备说话,邹鸣就毫无预兆的也偏过了头。 由于叶舟微微俯身,两人之间的身高差被抹平,此时鼻尖对着鼻尖,嘴唇对着嘴唇,再差五厘米就能亲上。 叶舟僵住了,他下意识要后退,邹鸣却往前探了一下。 叶舟单手撑在邹鸣的肩膀上,用蛮力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就在他怒火中烧,准备教育邹鸣的时候,邹鸣却忽然说:“对不起,我刚刚有点没站稳。” 叶舟:“……” 他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邹鸣现在是叛逆期孩子的年龄,做出什么事都不离谱。 “以后小心。”叶舟面无表情地说。 邹鸣“嗯”了一声,他低着头,看上去竟然有几分被抛弃般的可怜。 养了邹鸣这么多年,叶舟每次看到邹鸣露出这样的神情就没法无视,可此时他自己的大脑都是一片浆糊,想了半天只憋出一句:“你还太小了。” 邹鸣看向叶舟,叶舟发觉自己说错了,亡羊补牢道:“你是我养大的。” 邹鸣捏紧了拳头,可他看上去依旧镇定,也依旧可怜,他点点头:“我知道,没有你就没有现在的我。” 叶舟松了口气,他开始相信刚刚邹鸣的举动是不小心了。 那就是正常的磕碰。 “我去拿冰淇淋,给你也拿一个。”叶舟走向厨房。 邹鸣看着叶舟的背影,他抬起头,看脆弱可怜的样子在他抬头的瞬间消失,他像一匹饿狼,一只野犬,渴求般的看着叶舟的背影。 他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他在叶舟身上寄托了太多感情,无数种感情交织在一起,在时间的滋润下变成了一个庞然巨物,无法用单一的情感去描述。 邹鸣只知道,他属于眼前这个人,而他也想这个人能完全属于他。 拿着冰淇淋回来的叶舟看着坐到沙发上低着头,怎么看怎么可怜的邹鸣无声的叹了口气,把冰淇淋递过去之后,叶舟才说:“你现在还小,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等你成年了再考虑谈恋爱的事。” 在厨房里转了一圈,叶舟还是准备好好跟邹鸣聊聊。 他和成年邹鸣之间的事是另一码事。 但现在这个邹鸣还处在不成熟的阶段。 这个阶段的孩子会把一切充沛的感情都往爱情上靠。 叶舟不希望自己在诱导邹鸣。 邹鸣沉默着没说话,叶舟继续说:“而且我……” 邹鸣看向叶舟,叶舟朝他笑了笑:“没什么,反正你记住,你这个年纪还不是考虑这些事的时候。” 两人的谈话无疾而终,邹鸣只听却不反馈,听得再认真,叶舟都觉得他没往心里去。 孩子不听话能怎么办?总不能打一顿吧? 邹鸣小时候都不是挨一顿打就能听话的性格,更别提现在了。 “赵庆这几天找你了吗?”叶舟转移了话题。 邹鸣摇头:“他现在有别的事要做。” 赵庆好吃好喝的过着日子,没有人能威胁他的统治,于是彻底放飞了自我,显露出一个“昏君”的特质,他的身材像是气球般被吹大,喜欢高油高糖高盐的食物,一米七出头的身高,体重直逼三百斤。 除了吃以外,他还有几个老婆。 光是仆人就有二十多个,每天只需要伺候他。 而他总是乐此不疲的玩弄仆人们。 他的老婆也是有时限的,一周就下岗。 但他偶尔也会找找邹鸣的麻烦,可能是看着叶舟身边的雇员走的差不多了,他倒是不为难叶舟,但邹鸣在贫民窟有了自己的势力,他就坐不住了。 叶舟:“什么事?” 他很长时间不和赵庆打交道,都不知道赵庆最近的动向了。 现在叶舟不找赵庆,赵庆也不会找他。 邹鸣:“他想去打鸿天基地。” “鸿天基地有地下水。” 叶舟“哦”了一声,倒是也知道赵庆为什么放着好日子不过要去打鸿天。 手底下有了可以改良土壤的人,只要再找到水源,他就能彻底摆脱和叶舟的合作。 叶舟:“你觉得他会成功吗?” 毕竟来到这里之前,成年邹鸣没跟他说过这一茬。 沉默片刻后,邹鸣回答道:“不会,鸿天的人比他的人团结。” 鸿天这两年过得也不好,和276的来往逐渐变多,给了赵庆摸清他们的机会,但鸿天和276不同,它是一个等级分明,但比276更有人性的基地。 起码鸿天的老大会保护女人和孩子。 第279节 虽然这是建立在需要女人生孩子,孩子长大后成为劳动力的基础上。 但好歹在鸿天,女人和孩子还能有点尊严。 只能说是在和276的比烂中,鸿天赢了一点点。 叶舟:“也说不定。” 叶舟不是很乐观:“他如果真要打,肯定会让你出人。” 邹鸣微微抬起了下巴,他的脸上没有表情,却有一股叫人无法忽视的狠厉,但那狠厉一闪而过,好像从未存在过,他轻声说:“我手里没有人,都是员工,签了合同的,不是卖身给我当奴隶。” 叶舟笑了笑。 邹鸣不需要故意笼络贫民窟的人,但贫民窟的人全部都会朝他靠拢。 贫民窟的人穷,但不傻,知道哪怕想去跟着赵庆都不可能,只有跟着邹鸣才有混到一个工作的机会,更何况邹鸣现在是超市小老板。 他确实强大,也确实富有,还能给贫民窟的人提供帮助。 贫民窟的人别无选择,他们只能跟随邹鸣。 当年叶舟给邹鸣扯的假虎皮,现在总算变成了真大旗。 两人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就在邹鸣准备回超市的时候,门口传来了敲门声。 邹鸣正好在门口,他打开们,看到的是戴着面具一脸焦急的何月。 “出了事!”何月抓住邹鸣的手腕,“快跟我走!” 邹鸣皱眉朝后看了一眼,发现叶舟已经在穿鞋了。 邹鸣:“……” 何月有点害怕见到叶舟,但事出紧急,只能站在门前快速地说:“赵庆、赵庆抓了冯石头,说冯石头偷了他的东西,要处决他!” 叶舟倒是知道冯石头是谁。 算是邹鸣的死忠,冯石头的父母都是邹鸣去救的,虽然不是医学上的救,但也是邹鸣给了他一份工作,还提前给了他工资,让他能给父母买药,买水和食物。 救命之恩,还是救父母的命,冯石头虽然比邹鸣大二十岁,但也愿意为邹鸣去死了。 叶舟没问冯石头是不是真的偷了赵庆的东西,他见过冯石头好几次,也和冯石头说过话。 那是个笨嘴拙舌的男人,长了张贼眉鼠目的脸,性格却很憨厚,看上去不像好人,却是基地里真正难得的好人。 他就算有偷东西的心,也没有偷东西的胆子。 叶舟自觉看人眼光很准,不信冯石头会偷东西,尤其是赵庆的。 贫民窟的人是看透了,不是活够了。 “赵庆要对你下手了。”叶舟边走边说。 邹鸣目光平稳:“他一直在找机会。” 叶舟:“他不会轻易放人,肯定要你用人手去交换。” 邹鸣额头的青筋微跳。 叶舟的语气倒是轻松:“要我去和他谈吗?” 跟赵庆打了这么多年交道,叶舟早就知道该怎么对付他了。 但邹鸣很少跟赵庆打交道,两人不说关系融洽吧,只能说是相看两样。 邹鸣摇头:“不用,我去跟他谈。” 叶舟:“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邹鸣转过头,他深深的看了叶舟的一眼,他有很多话想说,最后却只化作一句:“我能想到办法,我不可能永远依靠你。” 叶舟听见这句话,又心酸又感动。 孩子长大了,不需要“爸爸”了。 “好。”叶舟,“那我不和你一起进去,就在外面等你。” 邹鸣:“外面热,你回去,我跟她谈不了多久。” 叶舟不放心:“你还小呢。” 邹鸣:“……” 在叶舟眼里,他好像永远都是个孩子,那个必须仰着头才能看清叶舟脸的孩子。 可他早就不是孩子了,也不想再当叶舟眼里的孩子。 第196章 吹着空调,叶舟瘫在沙发上看电视吃冰淇淋,自从把超市交给邹鸣后,叶舟就开始无所事事,赵庆现在要买酒水零食也是直接找邹鸣。 钱早就赚够了,这两年叶舟虽然没怎么跟赵庆做生意,但也卖了不少昂贵的水和土壤给远处的基地——他和赵庆早有交易,要卖只能往远处卖,尤其是水。 叶舟自己有车,来回也不辛苦,也就没有和赵庆起这方面的争执。 现在还没走完全是因为放心不下邹鸣,但他知道他非走不可,还不能带着邹鸣一起走,否则曾经站在他身边的邹鸣就不会出现,并且过去不能改变。 叶舟没变,邹鸣却一直在变化,现在邹鸣只比叶舟矮半个头。 偶尔叶舟看着邹鸣,都有点恍惚——他身上从没有岁月流逝的痕迹,只能从别人身上窥探到时间留下的证据。 看了眼时钟,已经晚上九点半了。 叶舟把垃圾收好,准备下楼去扔。 他刚走到门口,一打开门,就看到举着手正准备敲门的赵庆。 哪怕知道赵庆现在的模样,叶舟还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刚来的时候赵庆还很精干,虽然本身并不拥有什么战斗力,但看着还是比较唬人。 现在更唬人了,他有三个叶舟那么宽。 甚至要挤一挤才能走进房门,赵庆是来兴师问罪的,他脸颊通红,不知道是惹得还是气的,本来赵庆的面相就不好,胖成这样之后就变得更加惨不忍睹。 肥头大耳这个词好像就是为他量身定制,脸上的肉甚至让他本就不明显的鼻子被淹没,五官被积压,还算大的眼睛现在只剩下一条缝,他走动的样子像是在蠕动。 叶舟无法想象赵庆是怎么吃成这样的,如果不是病理原因,胖成这样的人实在是少数。 “邹鸣回来了吗!”因为太胖,赵庆的声音都变了调,变得更尖更高,头发也少了,茂密的头发现在成了斑秃,他每走一步膝盖都受不了,一边走一边喘,就算叶舟去扶他也没让速度快起来。 好不容易坐到沙发上,叶舟都为自己的沙发痛心,估计赵庆走了,这沙发都不能复原。 叶舟冲他说:“你先坐坐,我去给你倒杯水。” 赵庆也确实渴了,他现在哪怕坐着不动都要出汗,肉和肉的交叠处每天都要清洗和上药,否则就会长满痱子。 赵庆冲叶舟喊道:“我不要水,你给我倒可乐,多放点冰。” 叶舟不惯着他:“家里没可乐,只有水,爱喝不喝。” 赵庆不说话了,知道自己再威胁叶舟都不在意,直到叶舟端着水杯出来,赵庆一口气喝光一杯水后才有力气和叶舟说话:“你知不知道,邹鸣现在在贫民窟收买人心!” 叶舟:“……” 你竟然现在才发现? 赵庆气得手都在发抖:“你当时是怎么答应我的?只做生意,不插手基地的事?你是要违反我们之间的约定吗?!今天必须给我个交代,不然我只能送邹鸣去死了!” 叶舟笑道:“不要这么生气,气坏了身体怎么办?” “你说说,他怎么收买人心了?” 赵庆尖声道:“你不要装糊涂!我已经够容忍你们了!” 自从变胖以后,赵庆身体里的激素就发生了变化,不仅脱发,声音也越来越女性化,尤其高声的时候,胸也开始发育。 “赵老大。”叶舟,“做生意当然要跟人打交道,不打交道,不拉拢人,怎么把货卖出去?” “你说邹鸣收买人心,你见哪个商人不收买?我不收买,你为什么要跟我做生意?” 叶舟表情柔和,他现在很少发脾气,见到什么事什么人都能保持平常心。 “更何况贫民窟的人而已。” “没有枪也不够强壮,只能靠从事最辛苦的体力劳动填饱肚子。”叶舟叹了口气,“这样的人,邹鸣就算对他们好一点也不会影响老大你吧?他如果收买的是内城的人你才该忧心。” 赵庆冷笑:“叶老板,你不用跟我说这些没用的话,他要做什么,你我都清楚。” “你护着他能护到什么时候?你敢和我们打吗?” “现在我就能让人冲进来要了你的命!” 叶舟笑了一声,笑声中带着不容忽视的轻蔑:“你要是能动我早就动了,等得到现在?” “你要想想你手底下的人为什么忠于你,因为你强大?你现在没人搀扶甚至走不出这道门,因为你聪明?你有多久没睁眼看过这个基地了?” “他们跟着你,只是因为跟着你能得到更多利益,更多好处,更高的地位,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是我卖给你的,你现在把我杀了,你去哪儿买货?” “电、酒水、粮食、烟、游戏机。”叶舟,“更别提家具和电器了,没有我的人给你维修,给你换新,现在你手里的东西能维持多久?坏了以后呢?” 叶舟嗤笑道:“赵老大,有时候你真的天真的让我想笑。” “东西都在我手里,你拿什么威胁我,跟我谈条件?” “我们合作,你就能坐稳现在的位子,依旧当你的老大。” “你杀了我,不仅很快就会面临下手的反叛,这个基地也会立刻消失。” 叶舟微微俯身,像一匹猎豹,优雅又凶狠:“你觉得需要多少活力,才能把这个基地夷为平地?而我又有没有这么多火力?” “我的人能为我拼命,你的人会为你这个人拼命吗?”叶舟,“如果我承诺他们在我得到这个基地后,他们能享受更多,你又怎么赢我?” 赵庆下意识的身体后仰,他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个多年不变,面容俊美的男人,从他认识叶舟起,叶舟在他眼里就是无害的,多年来,他让叶舟干什么叶舟就干什么,不让叶舟干什么,叶舟就绝不去碰。 时间久了,他竟然真的觉得这个人对他没有威胁。 对方有粮,但他有枪,只要有枪,对方的一切就都是自己的。 他突然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和叶舟的位子就颠倒了。 叶舟无奈道:“你看,我垄断了基地的一切,你却以为我们是在交易。” “这里的水,粮食,土壤,种子都是我的提供,甚至你的货币体系都是靠我在支撑,你现在还有什么资本来跟我说这些话?” 第280节 “赵老大,你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靠脑袋就能得到一切的人了。”叶舟走到赵庆身后,双手放在了赵庆的肩膀上。 赵庆全身汗毛倒竖,好像站在他背后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鬼。 冰凉的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让他仿佛置身梦境。 叶舟低下头,在赵庆的耳旁说:“邹鸣是个好孩子,认真生活好好锻炼,你们俩互不相干,有时候多动动脑子,别让你的脑子一直休假,休假多了就会生锈。换成五年前的你,是绝不会在这种情况下来找我的。” 赵庆全身僵硬,他那多年不曾转动的脑子,此时终于转了起来。 一开始……一开始只是因为叶舟能给他提供好处,好让他收买人心,时间长了,他就觉得叶舟很好用,一个不会对他指手画脚的商人,又把雇员几乎全部都派了出去,带着一个保镖和两个孩子留在这里,能有什么威胁? 多年的享受和安稳让他渐渐忘记了曾经走在刀尖上的感觉。 是他把自己脖子递到了对方的刀下,而对方的刀随时都能落下来。 现在失去的叶舟“供养”,这个基地顷刻间就会天翻地覆。 哪怕他的存粮和水能够让基地的人吃喝三年,但只要叶舟把他要走的消息放出去,或者基地里的人知道叶舟被他杀了,他们绝不会认为是叶舟的错,所有的矛头都将对准他。 偏偏这还不是因为叶舟亲自下场收买人心,只是因为利益牵扯。 利益牵扯才是最牢靠的关系,赵庆没有把握和全基地所有人的利益作对。 赵庆像木头人一样转头看向叶舟。 叶舟在朝他微笑,还捏了捏他的肩膀:“回去吧,回去吹吹空调静静心。” “至于邹鸣。”叶舟轻声说,“等他回来我会跟他说,让他收敛点。” 叶舟:“来,我扶你出去。” 赵庆张开嘴,喉咙里发出“赫赫”声,但他现在已经说不出一句话了。 叶舟搀扶着他站起来,慢慢挪到门口,然后让赵庆守在门口的手下带他离开。 “好好照顾你们老大。”叶舟笑眯眯地冲站在门口的两个年轻男人说,“有什么事来告诉我。” 两个跟班看了眼脸色差得要命的老大,又看了眼一脸没事人般的叶舟,互看一眼后小声说:“叶老板也早点休息。” 赵庆扶着跟班的手臂,终于还是忍不住说:“总有一天你要走,等你走了,我再算这一笔账。” 叶舟只是看着他,然后轻轻耸肩:“可惜,我是看不到了。” 赵庆深吸一口气:“等着吧。” 叶舟收敛了笑容:“好啊。” “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护他一辈子。” 第197章 “既然不能对叶舟动手,那直接对邹鸣下手?”一脸胡子的男人规矩的站在赵庆面前。 他的身后站着二十多人,这些人勉强都算是赵庆的心腹,是赵庆现在最有力的拥趸和武器。 但赵庆却沉默不语,长久不用的脑子终于开始转头,他有些费劲的摇头,厚重的实木椅子随着他的动作轻微晃动,没人敢注视他,哪怕此时的赵庆连站起来都困难,但手下们依旧不敢表露出一点不尊重。 “杀了邹鸣,你怎么保证叶舟不会报复我?”赵庆疲倦的靠在椅背上,“他可不是个好人。” 好人怎么当商人?怎么敢跟他做交易,赵庆从没觉得叶舟是好人,只是没想过叶舟的心机会这么深。 多年的让步,只是为了麻痹他的警惕。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基地的方方面面都已经被掌握了。 这些站在他眼前的心腹,现在还愿意对他低头,只是因为他们的地位因他地位的稳固而稳固。 一旦叶舟离开,不再补给,这些人还会乖乖听他的话吗? 叶舟设下计,不是为了当时就打垮他,而是为了过几年,甚至十几年,哪怕他走了,276基地依旧在他的掌控中。 现在想起来,赵庆都觉得头皮发麻。 他没见过叶舟这样的人,在这里生活,所有人都觉自己有今天没明天,想得最长远的也就是明年,最多到后年,但叶舟连未来十几年,几十年都想到了。 赵庆神色复杂,他恨叶舟,又不可避免的佩服他。 他的精明在明面上,叶舟的精明却掩藏在数次退步后。 人人都知道他赵庆是个聪明人,却有不少人都以为叶舟是个好人。 毕竟叶舟从不插手基地的事,也不虐待穷人,相反,他兴致来了的时候还会给没有父母的孩子提供食物和居住的地方,在不少人眼里,叶舟好的不像真人,像故事里的圣人。 偏偏就是这个圣人,让赵庆有苦说不出。 赵庆看着那群低着头的人,他平静地问:“你们觉得叶舟是怎么样的人?说真话,我不会怪你们,出了这扇门,门里的事都没发生过。” 没人说话。 赵庆看着领头的大胡子男,男人咽了口唾沫,他小声说:“叶舟是个阴险的人。” 赵庆笑了笑:“继续。” 男人小心翼翼地看了眼赵庆的脸色,接着说:“收买人心……”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实在是赵庆虽然表现的很恨叶舟,可叶舟并没有做让他们难受的事,反而让整个基地收益。 其他人也觉得叶舟在收买人心,可这些人心收买了有什么用?叶舟有那么多东西,难道看得上这个基地?退一万步,就算他想当土皇帝,那他也早该动手了,等到现在做什么? 所有人都觉得赵庆反应过激。 赵庆也听懂了,他疲惫的闭上眼睛:“你们出去吧。” 手下们如释重负,规矩的又站了几秒后才推门出去,不到二十秒,人走的干干净净。 偌大的屋子里只剩下赵庆自己。 他的情人们待在各自的房间里,没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出去。 赵庆仰头看着头顶的灯,某一瞬间,他觉得自己这辈子似乎什么都没得到。 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权力已经不能让他快乐了,他坐到了基地最高的位子上,从此失去了追逐的目标。 家庭?他没有家庭,也不向往家庭,但某些时候他又希望能得到家庭的温暖,但情人们给不了他,她们都怕他,哪怕故作亲近,他都能看清她们的恐惧和痛恨。 他甚至笃定,只要给她们机会,她们杀他的时候手都不会抖一下。 手下?他对他们更没有感情,手下只是他巩固地位的工具,人能对工具投射什么感情? 听话就夸一下,不听话就打,打到听话为止。 只有食物,现如今只有食物能带给他满足,他的所有欲望都变成了食欲。 最开始只是发泄,到现在他已经离不开食物了。 然后把自己吃成了这副模样。 高油高糖高盐,尤其喜欢炸物,淋上各种酱料,他每天早上都要吃一只炸鸡,两个汉堡和一堆薯条,平时也不再喝水,只喝可乐和各种甜味饮料。 更别提中午和晚上。 赵庆的眼睛被灯光晃花了,他闭上眼睛。 他感觉自己已经死了。 · “你怎么没告诉我赵庆在找你麻烦?”叶舟憋了两天,终于没忍住在睡前走到了邹鸣的房间。 他倚靠在门框上,头顶的灯光落在叶舟身上,给他的肩膀和鼻尖镀上了一层银色的高光。 邹鸣坐在床边,他身材比例很好,哪怕现在还没完全发育,身高只有一米七五,可一双长腿已见雏形,现在那双腿随意是支在地上,没穿衣服的上身削瘦却不失肌肉,像是从要价不菲的人体模特。 “我能解决。”邹鸣伸手从旁边的柜子上拿起上衣,套上后才看向叶舟,“过来坐?” 叶舟走过去,坐到了邹鸣的身边,但和邹鸣保持着距离。 “如果赵庆找上门,你准备什么时候才跟我说这件事?”叶舟的语气严肃。 他是个很宽和的“家长”,几乎没对邹鸣用这样的语气说过话。 邹鸣微微低着头,他声音很轻,曾经清亮的嗓音因为变声期变得微微沙哑,因为声音够轻,所以无端给眼前正常的情景加了几分若有似无的暧昧,他说:“赵庆现在已经动不了我了,我知道怎么做,不想让你担心。” “你才多大?”叶舟觉得如今才十五六岁的邹鸣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赵庆不敢懂我,未必不敢动你,他忌惮我,但不代表他永远都会忌惮我。” 一旦他走了,赵庆刚开始可能还会担心,但时间一久,赵庆肯定会有动作。 叶舟:“趁我还在,这些事你都应该跟我说一声。” 邹鸣抿了抿唇:“你总要走的。” 叶舟:“……” “起码,我能解决你的后顾之忧。”叶舟伸手准备拍拍邹鸣的肩膀。 但邹鸣去突然抬手,抓住了叶舟的手。 邹鸣看着叶舟的眼睛,两人四目相对,邹鸣眼底的情绪就这么毫无阻隔的映入了叶舟的眼帘,叶舟几乎被那些流露的情绪灼伤了。 他想收回自己的手,邹鸣却死死握住,好像叶舟想收回去,就必须把他的手砍断。 这一刻,叶舟有些后悔给邹鸣的房间装的是黄光灯。 实在是太暧昧了。 叶舟没有动,他的大脑有瞬间停摆。 过往的一切在此刻纷至沓来,叶舟在这个面容已经变得熟悉的少年身上感受到了成年邹鸣才会给他的感觉。 有时候只是一次呼吸的时间。 一个眼神的事。 邹鸣忽然说:“你别走。” 他想说很多话,但无数思绪从脑中闪过,最后只说出这三个字。 叶舟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到了某个时刻他就会离开,但肯定是在邹鸣成年以前。 叶舟是怕离开的猝不及防,会给邹鸣造成精神创伤。 第281节 “我必须走。”叶舟看着邹鸣,目光很坚定,“我还有事要做,必须去做。” 他叹了口气:“有个人在等我。” 此时成年邹鸣在干什么?在另一个时间线上的276基地经历了什么? 邹鸣发现了叶舟在走神,在敏锐的听出了叶舟说“有人在等我”的时候语气的变化。 哪怕还不能确定那个人是谁,但邹鸣哪怕猜都能猜到,那个人肯定和叶舟的关系非常亲密。 至少比自己和叶舟的关系更亲密。 邹鸣握住叶舟的手更用力了,他下意识地说:“我不相信。” “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一起。” 叶舟从没离开过他,如果叶舟有什么特别亲密的人,为什么他不知道。 哪怕叶舟的神情看起来不像撒谎和隐瞒,但他依旧拒绝相信叶舟口里的那个人真实存在。 他甚至艰难地朝叶舟露出一个笑容。 只是这笑容怎么也称不上好看。 “我没必要骗你。”叶舟终于还是从邹鸣手里抽出了自己的手,他看着邹鸣,一边感慨于邹鸣的成长速度,一边担忧邹鸣的性格。 邹鸣是个固执的人,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 他只能暗示道:“等你成年以后,或许我们会再见面,那时候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然而此时的邹鸣听不进任何话,他抓住叶舟的胳膊,突然凑上去。 只是这次早有准备的叶舟在他凑过来的瞬间就按住了他的肩膀。 叶舟在心里叹了口气,说出的话却近乎残忍:“你太小了,邹鸣,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全靠本能生存的孩子,对你来说,我可能扮演了很多角色,但对我来说,现在的你只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 “我们是不对等的。”叶舟看着邹鸣的眼睛,强迫他把自己说的话听进去,“起码现在,我们不对等,等你长大了,能独立思考了,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的时候,我们会再见的。” 邹鸣的双眼赤红,他听出了叶舟的意思:“你要走了,你马上就要走了,是不是?” 叶舟温柔的看着他,目光中带着点遗憾,他欣慰于邹鸣的敏锐,又对此无能为力,他只能轻轻点头:“该说的以前都和你说了,以后的路,得靠你自己去走。” 说完,叶舟拍了拍邹鸣的肩膀,从床边站起来。 邹鸣双手紧握成拳,却没有去拉住叶舟的手腕。 他了解叶舟,知道叶舟一旦做了决定谁都不能影响和改变他。 就像此时,他可以扑上去抱住叶舟,强硬的要求他或卑微的祈求他,但无论如何,叶舟都会走。 邹鸣一直认为叶舟是为自己而来。 但他从没有像现在一样清楚的认识到,叶舟不会为他留下。 他看着叶舟的背影,看着叶舟不带一丝犹豫的关上房门。 在昏暗的灯光后,邹鸣脱力般的仰面躺到在床上。 他抬起胳膊,小臂盖住了他的眼睛。 夜深了。 · 叶舟回到房间,他觉得自己的表现有些过于无情,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更好。 现在的邹鸣太小了,也太偏激了,他的眼里只有经常待在身边的那几个人。 躺在床上,叶舟双眼没有焦距地看着头顶的吊灯。 晚上的热风从没有关紧的窗外吹进来,叶舟只能站起来,拖着有些沉重的步伐过去关上窗子。 他没有再躺回床上,而是注视着窗外的夜空。 他想走了。 再待下去,他更加不知道怎么面对邹鸣。 他也想念那个正在另一个位面等待他的成年邹鸣。 想念和雇员们住在同一栋楼里的日子,无论在这里待多久,他都不怎么喜欢这里。 如果不是为了小邹鸣,在他挣够钱的时候,他立刻就走了。 再等等吧,等到他确定赵庆不会对邹鸣造成威胁后再走。 只是叶舟没有等到那个时候。 翌日清晨,叶舟在急促地敲门声中醒来。 “怎么了?”叶舟甚至没来得及换衣服,顶着凌乱的头发,穿着一身睡衣,拉开门就看到了一脸焦急地草儿。 草儿现在每隔一周才会到基地里来一趟,距离上次过来才过了三天。 叶舟立刻到出了急事,他立刻说:“我去换衣服。” 叶舟穿的很快,拖鞋也不换了,换好就走出了门。 草儿跟在叶舟身后,一边走一边说:“莎拉出事了,前几天开始就在流鼻血,今天眼、眼睛和耳朵也开始流血,精神也不好,话都说不清楚了。” 叶舟一愣,他已经站在了楼下,听完草儿的话后转身看了眼已经住了五年多的房子。 “该走了。”叶舟轻声说。 草儿:“仙人,你说什么?” 叶舟摇头:“没什么,你先回去,我去找邹鸣,我跟他说句话就过去。” 草儿也没问什么,她也猜到叶舟要去找邹鸣说什么了,于是点点头原路返回。 叶舟则是快步走去超市。 他到的时候,邹鸣正在和雇员们一起打扫超市门口,门口总是会积起黄沙,他们还不能只是把黄沙扫到一边,非得运走才行。 此时的邹鸣身上都是沙,看上去很有点灰头土脸。 他一抬头就看到了叶舟,脸上不可抑制的带出了一点笑意,但在看清叶舟表情的那一刻,邹鸣的表情就变了。 邹鸣笑不出来了。 他走下楼梯,短短十几步,邹鸣却觉得走了一个世纪那么长。 直到他走到叶舟面前依旧有些恍惚,但他还是强撑着问:“要走了?” “是因为我昨晚……” 叶舟摇头:“不是,是超市出了点事,我得走了。” 叶舟看着邹鸣。 这个青涩的,还没有完全长成的少年。 他不能再待下去了。 第198章 “赵庆不知道我走了,他短时间内都不会对你动手。”叶舟看着邹鸣,他恨不能在瞬间把想说的话一股脑的说出来,“这是家里上锁房间的钥匙。” 叶舟把手伸出去,摊开的手里是一把小巧的钥匙:“里面放的全是武器。” “如果不够,你知道怎么联系我。” 分店有能联系总店的方法,但叶舟知道,邹鸣不会联系自己。 但是因为意外还是因为邹鸣不愿意联系,那就不得而知了。 邹鸣没有伸手,他看着叶舟的脸,想从叶舟的眼神或表情中看出他对自己的不舍。 然而得到自己想要的反应后,邹鸣又不满足了,他还想挽留,可叶舟却上前一步,把钥匙硬塞给了邹鸣,叶舟语气坚定地说:“怎么用,怎么保养你都知道。” “我能教你的都教了。”叶舟忽然微笑起来,他像几年前一样,抬手想去摸邹鸣的头。 邹鸣却在叶舟即将碰到他头的那刻微微偏开,叶舟的手摸了空。 邹鸣低着头:“我不是孩子了。” 他想像叶舟证明自己早就不是那个需要叶舟保护怜爱的孩子。 “对,我忘了。”叶舟有些尴尬,但那点尴尬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他当了这么多年的“家长”,别的不说,耐性是好了不少,一点小事已经不能让他有情绪波动了。 邹鸣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心里是刚刚叶舟塞给他的钥匙。 他想把钥匙扔到地上,想像个孩子一样撒泼打滚,只要能把这个人留下。 可他最终什么都没做。 两人谁都没有再说话。 过了半晌,叶舟才说:“保护好自己,不要强撑,也不要硬拼。” 邹鸣抿了抿唇,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小声问:“非走不可吗?” 叶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总觉得邹鸣的声音有些哽咽,可无论如何,他都只能装作没听出来,叶舟轻声说:“你知道的,我非走不可。” “嗯。”邹鸣的声音在发抖,“你走吧。” 叶舟看了邹鸣一眼,邹鸣一直低着头,叶舟说:“把头抬起来,让我看看你。” 邹鸣抬起了头。 这是叶舟第一次看到邹鸣眼中含泪。 邹鸣没有哭出来,他甚至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痛到深处,是真的会流泪。 他的眼里是没有落下的泪珠,在阳光下一双眼睛波光熠熠。 叶舟张开手臂,这是他和邹鸣在276基地的最后一次拥抱,叶舟能感觉到邹鸣抱住的手臂用了很大力气,像是要将两人的身体融合在一起。 分开的时候,叶舟还是冲邹鸣笑了笑:“不用送,回去吧,我走了。” 这一次叶舟没有再停留,他说完后就转身,朝着基地的入口走去,那里停着能在沙地里骑行的车,从转身开始,叶舟就没有回头。 经历了这么多世界,叶舟已经习惯了离别。 第282节 总会重逢的。 邹鸣眼中的泪还没流出来就干涸了,他看着叶舟的背影,在心底祈求他能回头看一看,只要叶舟回头,他就会冲过去。 可直到叶舟的背影消失在他的视野范围内,他都没有等到叶舟回头。 · 回到超市,叶舟先去看了莎拉,莎拉的情况已经很糟了,到了必须送她回原本位面的时候。 莎拉是混血,她能在阳光下生活,能吃血肠等一系列以血为原料的熟食,但这不代表这些东西对她的身体没有损耗。 她还没有强大到真正脱离吸血鬼群体。 叶舟知道莎拉要怎么样才能变成真正不怕阳光,能一直只靠动物血液生存的强大吸血鬼。 把她送回去——让她吸光所有直系亲属的血。 换做刚刚开始进行位面交易的叶舟,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冷静的看待这件事的。 但经过了这么多位面,看过莎拉如何生存,叶舟已经能冷酷的思考怎么做才能让莎拉取得他们都想要的结果。 吸血鬼之间的亲情非常淡薄,维系他们关系的与其说是血缘,不如说是“宗族”。 只有一个家族的吸血鬼越多,越强大,才能抢占更多资源,奴役更多人族。 吸血鬼也是有地盘观念的,他们或许偶尔会聚在一起,但不会长久群居,都以家族为单位划分一块区域,不仅是避免打起来,更避免某个地方的吸血鬼太多,人族没时间休养生息养育子女,口粮不够。 所以吸血鬼发展下一代也是很谨慎的,一般少一个才会补一个,以免同族太多,自己到时候没得吃。 “仙人,现在就走吗?”草儿小跑到叶舟身边。 叶舟点头:“马上,把莎拉送回去,我们就去接邹鸣和以后的莎拉。” 他这次不会在莎拉的位面逗留,这是之前莎拉就跟他说过的。 有时候叶舟也会觉得不公平,因为对他来说,他和邹鸣是从未分开过的。 可对邹鸣而言,他们实打实的分开了好几年。 但叶舟没有迟疑,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在设置好位面时间和地点后就按下了跳跃键。 跳跃的次数太多,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不管外面的风景怎么变化,超市里的雇员们都像往常一样收拾货架,或者聊天喝水吃零食。 因为叶舟提前说了只是送莎拉过去,所以他们也不用准备营业。 到达目的地只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叶舟在做好伪装,放好翻译器后,抱着已经陷入深度昏迷的莎拉走出了超市。 这次超市“降落”的地方距离小镇很近。 没有人让任何人跟随,叶舟自己抱着莎拉回到了小镇。 只是这一次,他刚看到小镇就愣住了。 他记得他时间只调了两年。 而这座他离开时不怎么大,甚至刚刚能让镇民们自给自足,勉强温饱的城市,已经改天幻日了。 镇子扩大了至少有一倍,不少房子围绕着城墙,城墙不能外移,他们就围绕着城墙扩展小镇。 镇外甚至有热闹的集市,叶舟不知道这是几点,机器只能定到年月,定不到日和确切的时间,但集市此时非常热闹。 他只是粗略看了一眼,就能看到几个种族。 地精和矮人穿梭在人群中,因为太矮,所以时不时就会被人踩上或踹上一脚。 但地精和矮人是不会吃闷亏的,每当这个时候,他们就会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一个小木锤,然后跳起来打踩到他们的人的膝盖。 一旦他们做出这个举动,周围的人就会哄笑起来。 地精和矮人会挺起胸膛,大摇大摆的离开人群。 叶舟有些恍惚,两年时间就能起这么大的变化? 集市里也有人类,不过人类多半都在摆摊,他们面前摆放着蔬菜水果,穿着和镇子里的人没有区别,都是短袖短裤。 如果不是这里的建筑还带有浓重的时代特色,不然他们看起来就和叶舟位面的人没有区别了。 就在叶舟发呆的时候,被他抱在怀里的莎拉身体抽搐了一下。 叶舟立刻托住了她的后脑,想把她平放在地上。 就在莎拉的后背快要落地时,她终于睁开了眼睛,那双红瞳里满是迷茫疑惑:“老板?” 她转过头,下意识的观察周围的环境,确定自己不是做梦以后,莎拉才问:“我们回来了?” 叶舟微微点头:“走吧,我带你去找人。” 叶舟想把莎拉托付给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有一个小镇为莎拉打掩护,她在这里的行动能顺利得多。 “我们要回来住吗?”莎拉已经恢复了一些力气,不用叶舟抱,她可以自己走路了。 于是叶舟只是牵着她,他摇头说:“不是,我只是送你回来。” 莎拉没有发脾气,她听清了叶舟的语气,知道叶舟每次用这个语气说话,就一定是有重要的,别人不能反驳的话要说。 叶舟继续说:“你毕竟是吸血鬼,阳光对你依旧能造成伤害,只是没有别的吸血鬼那么严重。” “我不能带着你继续开店。” “不过别担心,等你能克服阳光的时候,就能来找我了。” 叶舟低头看着莎拉:“我一直都在。” 莎拉没有听得很懂,但她大概理解了叶舟的意思,知道他会走,而她得留下。 “听我说。”叶舟蹲下去,他平视着莎拉的眼睛,“不要难过,我们总会再见的,就像我和邹鸣一样。” 莎拉突然瞪大眼睛:“也有另一个我吗?!” 她从来没想过还有这个可能性! 叶舟笑了笑,他拍拍莎拉的肩膀:“所以我如果带你走,就见不到未来的你了。” 莎拉很不满:“都是我,那就让她走吧!” 叶舟被逗乐了:“你真是一点都不心疼自己。” 莎拉更不高兴了,她认为是另一个莎拉不心疼她。 就在叶舟准备再劝几句的时候,他的身后突然有一道小心翼翼地男声响起:“您是……是舟、舟大人吗?” 叶舟站起来,他有点懵。 他的外号很多,包括且不限于“仙人”和“月神”。 但他绞尽脑汁,都不记得自己还有个“舟大人”的外号。 于是他转过身,看向站在他身后的男人。 叶舟还记得男人的名字。 “是你啊,阿普。” 叶舟温和的打招呼:“好久不见。” 阿普看着眼前这个和两年前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变化的男人。 他有些晃神。 甚至觉得这个男人似乎从未离开过。 第199章 叶舟差点没把阿普认出来。 只是两年没见,阿普已经大变样了,原本还有些青涩的小伙子已经长成了真正的成年人,甚至留起了络腮胡,要不是叶舟记性好,他根本认不出阿普。 不管过多少年叶舟都不会变。 但对这里的人来说,两年的时间足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 “拜伦现在正忙!”阿普殷勤的请叶舟去自己家里坐坐。 叶舟也好奇现在镇子变成什么样了,于是带着莎拉从善如流的去了阿普家。 阿普的房子在城墙内,阿普把墙内称为主城,墙外称为外城,他兴致勃勃地领着叶舟走到自家门口——他的房子很漂亮,看得出来,房子的主人把它打扮的非常美,房子门口专门开辟了一小块地方种植花草,藤蔓顺着墙往上爬。 窗户外还有个小台子,也放着花盆,里面不知道种着什么花,但上面停留了几只蝴蝶,怎么看,这都是一座即便在现代,也是很多人梦中情屋的房子。 “我爸妈住在那边。”阿普指了指街对面尽头的一栋屋子,“我和我妻子住这里,她怀孕了。” 叶舟有些好奇:“你现在还出去卖货吗?” 阿普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也有些得意:“我在几个城里都有自己的小铺子,现在也不需要我自己经常去跑了。” “谁来了?”阿普刚刚推开门,楼上就传来了女人的声音。 米拉穿着孕妇服——这是从超市买的,纯棉的,非常舒服宽松。 她的头发随意挽在脑后,脸上的雀斑淡了许多,看着阿普带着一个陌生男人进来,米拉不由自主地惊呼了一声,她想回房间换一身衣服。 在看到莎拉的时候,米拉忘记了要去换衣服这件事,她小心翼翼地问道:“莎拉?” 米拉以前也不经常去超市,根本没见过叶舟,但她见过莎拉,她也不知道莎拉吸血鬼的身份,只以为莎拉是普通小孩,就是眼睛的颜色怪了点,看见莎拉冲她点头,米拉才不可置信地说:“你怎么一点个子都没长?” 说完,米拉立刻捂住了嘴,她尴尬的不知道该怎么摆放手脚:“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莎拉很大度的摆了摆手:“没事,我不生气,我本来就不长个子,你又没说错。” 阿普终于忍不住了,他急不可耐地说:“米拉,这位是舟大人啊!” 米拉迷茫的看着丈夫,舟大人是谁?她认识吗?她应该认识吗? 阿普急得跺脚:“是开超市的舟大人!” 这下米拉终于知道了男人是谁,她倒吸一口气,抓着扶手的手止不住的用力,就怕自己一不小心摔下去,她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打扰了。”叶舟先说话了,他朝米拉微微点头,“我们过一会儿就走。” “不不不!”阿普连忙说,“您可以住下来,想住多久都可以!我愿意把这栋房子献给您!” “城堡一直没修,现在已经不能住人了,不然您可以住到城堡里去!” 第283节 叶舟已经停阿普吹了一路的彩虹屁,实在是不想继续听下去了,他只能在坐到沙发后问:“我走之后镇子没出什么事吧?” 阿普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您走了以后最开始倒是还好。” “附近山里的人都下来了,像我这样的人类也大多搬了过来。” “大概是人类跑得太多,附近的一些贵族领主发现了我们。”阿普打了个寒颤,想起那段时间依旧让他不寒而栗,“他们一开始说和我们做生意,我们害怕,不敢。” 他自己带货出去卖可以,但领主们带着骑士团过来要和他们谈生意,那就太恐怖了。 阿普:“我在那之前甚至都没见过真的骑士!” 叶舟鼓励道:“然后呢?” 阿普:“好在有城墙,他们只能围着我们,打不进来。” 说起这个阿普又开始得意了:“我们有粮食吃,城内也有一些土地呢,还去能超市买,各个种族也都有屯粮的习惯。” “他们围了我们四个月,粮食吃完了,他们就走了。” 叶舟觉得有点神奇:“这就走了?” 阿普摇头:“不是,他们很快就又来了,只是这一次他们带上了攻城的东西。” “然后您留给我们的弩就有用了!” 说起这个,阿普很是遗憾:“当时我应该留在镇子里的,不然我肯定也能学会用弩。” “当时死了好多人,不过我们这边没死多少,有几个还是因为自己人误伤。” 叶舟:“……” 正常,训练是一回事,真刀实枪又是一回事。 “但我们怕他们又来打,要是经常来,我们也受不了。”阿普去看叶舟的脸色,没发现叶舟生气后才说,“拜伦说他过去谈。” “我们每年用便宜的价格卖给他一批茶叶,这件事才结束。” 阿普:“不过他是个伯爵!自从和他达成协议后,就没有人再来找我们的麻烦。” 叶舟问道:“那城外的田地怎么办?过去很远吧?” 阿普笑着说:“现在镇里的人很多,很多农户都会一起出门,互相帮着干活和收割,一起行动的话就不怕遇到危险了。” 叶舟听完后放松了很多,也很欣慰。 这里的人在自己休养生息,靠双手劳动挣取果腹的粮食和尊严。 “从今年年初开始,就有不少人想来镇子里住,但镇子里已经挤不下了。”阿普,“最差的房子都卖出去了,他们只能在城墙外自己建屋子,最开始是草棚子,现在已经都换成了木板房。” “这些人没有田地,也不怎么会打猎,周围也没什么猎物可打了,所以会租农民的地,或者帮着种地收割,然后拿报酬。” “不过您放心,报酬都是有标准,每亩田最低要给多少都是有数的。”阿普骄傲的挺起胸。 他觉得镇子里和外面是两个世界,而身为镇子里的人,他为此而骄傲,尤其是现在镇子越来越好。 叶舟笑道:“那就好。” 阿普:“我去给您整理房间!” 叶舟连忙拦住他:“不用了,我今天就会走。” 阿普瞪大眼睛看着叶舟,眼中是难掩的失落:“您……不留下吗?” 叶舟笑着说:“你们现在过得很好,不需要我留下也一样。” 现在这个小镇的管理人是几个种族的头领,他们互相合作也互相制衡,叶舟离开前让拜伦监督他们,拜伦也是超市分店的店长,一旦头领们打起来了,拜伦也能充当制衡各方的角色。 叶舟当时也不知道把这么重的责任交给拜伦能不能行,但他实在没有更好的人选了。 现在知道镇子里一切都好,叶舟也就放心了。 “你们休息吧。”叶舟站起来,莎拉也跟着站了起来。 阿普想阻拦,但看着叶舟已经走向了门口,知道自己拦不住,阿普只能追着叶舟走出去。 “拜伦现在在店里吗?”叶舟问阿普。 阿普肯定道:“他在,他平时都待在店里,他要是不在,干什么都不能专心。” 阿普看了看叶舟的颜色,在心里叹了口气。 超市对拜伦来说还是太沉重了,拜伦在成为超市店长之前连一个小摊都没有经营过。 他总是诚惶诚恐,什么都要自己亲自去问,亲自去看。 最开始的时候甚至每天都睡在超市里,就怕有小偷进去。 这两年阿普眼看着拜伦从一个活泼的小地精变得寡言少语,稳重是稳重了,但也太累了。 对别人来说,当店长或许是个好差事,但对拜伦而言未必如此。 但阿普什么都没有说,有些话还是拜伦自己说更好。 但拜伦什么都没有说。 他看到叶舟的时候忍不住上前给叶舟鞠了一个有些夸张的躬,还是叶舟上手把他扶起来,不然拜伦能一直维持这个动作。 三人待在超市里的办公室内,这个办公室比起叶舟自己的显得非常简陋。 只有桌椅和一个柜子。 桌上摆放的东西也不多,有几本书,拜伦发现叶舟看着那几本书,立刻说:“我现在在学字。” 叶舟笑了笑:“好事,你变了很多。” 拜伦的个子没变,但脸和精神变了。 看在叶舟眼里倒是好的变化,拜伦的脸上和身上都有了肉,估计是因为长期在一线工作,所以都是腱子肉,而不是肥膘,气质也变了许多,变得稳重了,虽然个子矮小,但不会有人因此而看轻他。 拜伦微微低头,他小声问:“您准备回来吗?” 他小心地去看叶舟的表情,期待的看着叶舟的嘴唇。 叶舟却说:“我不准备回来,我送她回来。” 拜伦这才看向莎拉。 莎拉倒是很不客气,她坐到椅子上问:“我的母亲回来过吗?” 拜伦是知道莎拉身份的,他小声说:“回来过,但是被打跑了,偶尔还是会来,她不想放弃这里,尤其是在舟大人离开以后。” 莎拉看向叶舟:“你放心吧,我很快就会去找你。” 拜伦有些羡慕的看着莎拉,他也想跟着叶舟走,可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么运气。 叶舟看向拜伦:“她会留在这儿,我希望你们能看护她,不是让你们为她拼命,遇到危险的时候先顾你们自己。” “只要给她提供消息和庇护就够了。” “我会留下一些东西,但是不多,她需要自己靠劳动挣钱养活自己。” “别惯着她。” 第200章 临走的时候,叶舟给莎拉留下了一大笔钱,至于住处,叶舟也不想莎拉太不合群,就让拜伦看着安排。 比起邹鸣,莎拉等待他的时间太更长。 邹鸣等了接近十年,莎拉则等了数百年。 离开前,叶舟还在镇子里好好逛了逛,这片小小的天地被维护的很好,就像他之前预料的一样,只要外部有压力,内部就会格外团结,哪怕种族不同,为了维护现在的生活,人们也会摒弃一切成见。 他让拜伦带着莎拉去给她安排的房子和房间,自己走在被镇民们重新修缮过的路上。 因为没有车,所以镇民没有在镇内用水泥铺路,而是用了石板,石板上刻了细纹,防止雨后路人脚滑。 叶舟看到路上行人神色匆匆,地精们成群结队,有个跟以前的拜伦很像的小地精跑到叶舟前面,转手朝身后浩浩荡荡的同伴们喊道:“弓箭都带上了吗?!不许带弩!要是坏了可没有地方修!” 叶舟转过头,看着那些刚刚长成的小地精,脸上不自觉地带上了笑容。 这个地方发展的这么好,应当是有他一份功劳的,这里也有他流下的汗水。 这种感觉甚至比挣到巨款还要好。 有一种令人颤栗的成就感。 他继续朝前走,叶舟有些庆幸没人认出他,现在镇子里不少都是他走后吸纳进来的人,而且就算不是后来的,原本见过他的人也不算多。 “先生!”提着花篮的小矮人拦住了叶舟的去路。 她梳着两条油亮的辫子,一看就知道没有亏过营养,她冲叶舟笑:“要买束花吗?可以送给爱人,也可以送给亲人,这花都是我自己摘的,每一朵都很漂亮!” 叶舟从兜里掏出钱袋:“这一篮都给我吧,一共多少钱?” 这可把矮人难住了,她踌躇地看着自己的花篮,小声说:“两朵一枚铜币,一共,一共……” 叶舟看她为难的样子也没有催促,他也不急,等着她慢慢算。 算了小半个小时,不知道用了多少次手指和脚趾,矮人不太自信地说:“五枚铜币。” “算错了,十六朵花,八枚铜币,这篮子多少钱?”叶舟问。 矮人迷茫的看着叶舟:“篮子三枚铜币。” 叶舟身上没有铜币,否则兜里放不下,他取出一枚银币交给矮人:“我没有铜币,你找给我我身上也没有地方放,这里有学校吗?” 小矮人看着叶舟递过去的银币,她想接下来,但又不敢,怕被别人看见要说她欺骗客人。 她小声说:“有学校。” 叶舟:“那你怎么不去上学?” 小矮人局促道:“我的兄弟姐妹太多了。” 叶舟:“……” 他想起来了,矮人虽然有家庭观念,但也有些矮人部族已经和地精一样,实行的是群婚和群体养育,反正也不知道爹是谁,那就一起养吧。 “去读书,上学。”叶舟弯腰拍了拍矮人的小脑袋,“不然你以后卖花就要亏钱了。” 矮人懵懂的点点头,她觉得叶舟说的对,她差点就少挣了三枚铜币! 第284节 叶舟把银币塞到矮人的手心里,再让她握紧:“去吧,拿这笔钱去交学费。” 矮人点点头,她好奇地问:“先生,您是从哪里来的?您不像是镇子里的人。” 此时叶舟心情不错,也有时间哄孩子,于是十分可亲地说:“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 矮人好奇道:“是山的另一边吗?” 叶舟笑:“是时间的另一边。” 矮人不懂,听不明白,但她还想再问,但她还没张嘴,就看到这位俊美挺拔的客人从她手里接过了那篮花,然后冲她一笑,脚步轻松的朝前走去。 她看着那道背影,呆滞了几秒后兴奋地朝家里跑。 她从没见过这么好看又大方的人! 小矮人紧握着那枚银币,并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将来她如果要找伴侣,就要找长得这么好看的人! 叶舟提着花篮,时隔这么多年,再次觉得自己融入了这个镇子,他甚至哼起了民谣,决定再逛逛城外的市场就走。 “舟大人?!”就在叶舟快走出城门的时候,跟他擦肩的人忽然停下脚步。 叶舟心里一紧,糟了!他得赶紧跑! 于是他假装没听见,微微低头,加快脚步朝城外走,集市也不准备去看了。 “是舟大人吧?!”身后的人跟了上来。 他的嗓门很大,周围的人都听见了,正要进来的人也停下了脚步。 个子矮的地精看清了叶舟的脸,大喊道:“是舟大人!就是他!” 前面有人挡着,叶舟没办法,只能抬起,微笑着冲周围的人说:“不用叫我大人,叫我先生或者老板都行,你们回去吧,我只是过来看一看,现在就要走了。” 但很显然,没人能听进去叶舟要说什么,人群躁动,一圈又一圈人把叶舟给围在了中间,他只能看到一颗颗人头和一晃而过的人脸。 “舟大人,您还走吗?” “镇子现在变化可大了!” “有贵族来打我们,被我们给撵走了!” “您的雇员呢?莎拉和凯丽来了吗?” “您会再开超市吗?” “舟大人……” “大人……” 叶舟听得头晕脑胀,他还得面带微笑,免得伤了镇民们心。 好在他也不用回答什么,问的人太多了,多到镇民自己都知道叶舟不会回到的程度。 镇民们也没有碰触叶舟,他们只是围着他,看着他。 地精矮人们混在人群中,估计被踩得厉害,在询问声中叶舟还能听见地精和矮人的痛呼声。 半兽人仗着身材高大,硬生生从后面挤到了前边。 叶舟听了一个小时,才终于被阿普带着人来“解救”了。 他已经完全不知道镇民们在说什么了。 好不容易疏散人群,阿普面带歉意地对叶舟说:“他们只是太感激您了。” 叶舟点点头,人还有些晕眩:“我懂,我懂。” 就像孩子,长大了,于是迫不及待想告诉“父母”,自己已经可以养活自己,保护自己了。 虽然被围得头晕眼花,但叶舟也不生气,他对阿普说:“我现在就得走了,镇子里很多人都不出去,这样也不好,外面的消息进不来,遇到危险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你既然在几个城里都有铺子,在这上面要费点心。”叶舟很清楚情报的重要性。 闭门造车是不可取的。 阿普连忙说:“我以后会经常出去看看。” 叶舟点点头:“注意安全,对了,你之后见到拜伦,记得让他去找几个种族的头领,孩子们还是得进学校才行,镇子现在收入怎么样?” 阿普笑着说:“每年光是卖茶叶和瓷器的钱就有不少。” “说不定再过几年,我们就比王室还富裕了。” 叶舟收敛了笑容:“既然有钱,孩子们的学习就不能落下,起码要会识字,会算数。” 阿普低下了头:“是,我记住了,您的话我一定会带到。” 叶舟摆摆手:“我也不是回来对你们指手画脚的,这是建议,至于究竟怎么做还是得看你们自己。” 说完,叶舟就拍了拍阿普的肩膀:“走了,别送。” 他迈开步伐,原本被疏散的人群再次聚集在一起,阻拦他们的人被冲挤到城门口。 叶舟在前面走,上百人在后面看,有人还在喊:“舟大人!您一定要常回来看看我们!” “下次您再来,镇子一定会变得更好!” “我们给您雕刻的石像那时候一定能立起来!” 叶舟听到后一句,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不是,怎么凡是西方背景的位面,都这么酷爱立石像?他一想到自己的石像要立在镇子里,供后人“瞻仰”,他就浑身不自在。 他还没死呢! 有不认识叶舟的新人好奇的挤进人群,抓着身边的人问:“舟大人是谁啊?是哪位贵族吗?” 被他询问的人立刻严肃地说:“舟大人不是贵族,城里的超市就是他的财产,因为有他,才有这个镇子!” “你既然到镇子来住了,就要感恩。”那人眼里含泪,“不然哪里会接受我们这样的穷人?还让我们过这样的日子。” 询问的人知道超市,超市里的东西很多,也很便宜,成了这座小镇的居民之后,他才吃得起盐和糖,只要卖力气就能挣到钱,吃到肉。 “那他为什么不留下?!”询问的人,“刚刚你们应该把他拉住!” 被问的那个翻了个白眼:“你这话什么意思?难道我们还能强迫舟大人吗?!” 眼看着要吵起来,周围的人骂道:“你们能不能换个地方吵!” “你们声音太大了!舟大人都快听不见我们的话了!” “你们要是没事就出去耕地!” “舟大人说下次什么时候来了吗?” “好像没有?待会儿你去问问阿普。” “哎,都怪那些石匠,雕刻的速度太慢了。” “也不能怪他们,听说他们是要刻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尊石像。” “有多大啊?” “跟城堡一样高呢!” “到时候把城堡推了,就立石像!正好在镇子中心!” “下次舟大人再来,看到石像一定会感动的!” “对,一定会感动的!” 第201章 好不容易从镇子里“逃”出来,叶舟回到超市的时候还有些晕。 他不怎么喜欢“万众瞩目”的场合,如果看他的人不说话,那他还能镇定一些,可要是闹起来,叶舟就没办法了。 所以之前他总要搞一些“神迹”,先让当地人安静。 “莎拉送过去了?”陈舒问叶舟,“我们现在去哪儿?” 叶舟:“先去接邹鸣吧,接完就回大梁朝,武岩他们一家三口要回去,总不能让孩子一直长不大。” 带婴儿不容易,叶舟有时候看着都觉得累,孩子太小,吃喝拉撒都要大人照顾,再乖的婴儿到了夜里也总是会哭,宿舍的隔音虽然好,但吵不到别人,也总是要吵到武岩夫妻俩。 他也还没到叶扒皮的地步,非得让雇员一直给他打工。 “我看看时间。”叶舟坐在办公室,在电脑上设置时间,“设置到我们离开276的十年后?” 陈舒:“差不多吧,应该就是那段时间。” 叶舟都感觉有些神奇:“咱们刚走就又要回去了。” 陈舒戏谑道:“因为邹鸣嘛——” 她怪声怪调,拖长了声音,但叶舟却一点都不生气,他看了陈舒一样,强自镇定道:“换做是你,我也会去的。” 陈舒“嘿”了一声,显然不信。 叶舟微微低头,耳根已经红透了。 说来奇怪,他面对尚未成人的邹鸣时,完全没有别的心思——他根本没把对方当做对等的人。 他从高处俯视那个男孩,只觉得可怜可亲,但绝没有“爱”。 这可能就是“偏心”吧,明明是同一个人,但如果他对小邹鸣动心,那就实在太不是人了,他自己都要唾弃自己。 “走了。”叶舟轻咳了一声,按下了按钮。 短时间内第二次位面跳跃,对雇员们来说也是个新奇的体验。 草儿和周远鹤坐在休息区,两人一起看着窗外风景急速变化,周远鹤拖着下巴,坐在沙发上一副没有骨头的样子,他叹了口气:“哎,又要忙了。” 草儿奇怪道:“你怎么知道要忙,你能未卜先知?!” 虽然经历了这么多位面,但草儿依旧不改迷信本色。 周远鹤:“猜都猜得到,邹鸣压榨我的时候可一点都不会良心不安。” 他又叹了口气。 草儿:“你是在救人呢!这是积阴德的事。” 周远鹤知道自己和草儿说不通,于是摇头,又叹了口气。 第285节 这口气叹完,超市平稳落地,窗外的风景也固定下来。 只不过这一次,没人对这里的风景有任何好奇,实在是和离开前没有两样——依旧是遍地黄沙,空气像是在扭曲燃烧。 叶舟先把宿舍弄好,才准备去276基地的车。 “这个时候邹鸣应该是老大了吧?”陈舒站在门口,花了五年多的时间适应这里的环境,再来一次已经不觉得气温和阳光有多厉害了。 叶舟把车弄出来:“我开还是你开?” 陈舒:“我开我开,我好久没开车了。” 两人说话的时候,周远鹤已经非常自觉的开门上了车,叶舟上去的时候对他说:“你要是实在不想给人看病,就在超市里休息吧。” 周远鹤这副样子也太丧了,叶舟都担心病人看到他会以为自己得了绝症。 周远鹤摇头:“老板,你不知道……哎!你以后管管他吧!” 叶舟笑了笑没搭话——现在连周远鹤都开始打趣他了! 难道他表现的很明显吗?! 除了大梁朝的雇员以外,周远鹤他们都笃定这次他和邹鸣见面,两人的关系一定会变一变。 叶舟有些紧张,也有些激动,还有几分害羞。 以前邹鸣待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从不觉得有什么,时间长了,他就觉得自己身边天经地义该有邹鸣这个人,以至于现在想起来,叶舟都觉得自己中了邹鸣的圈套。 他明显就是温水里的那只青蛙。 但叶舟也不生气,他知道邹鸣在他身上花了很多功夫,即便邹鸣从来不说。 他们认识了那么久,邹鸣都没有吐露过两人早就认识的真相,换成是叶舟,他早憋死了。 “快到了。”车开了接近一个小时,叶舟他们总算能看到基地了。 “基地是不是变大了?”周远鹤眯着眼睛问。 叶舟拿着望远镜,从窗户探出头去,他看了一会儿后说:“是扩大了。” “最高的那栋楼好像也废弃了。”叶舟,“顶楼玻璃都没了。” 陈舒毫不意外:“那顶楼根本没办法住人,空调温度开到最低,也就比没开好一点,也就赵庆爱待在那,我都怀疑他感觉不到冷热。” 房车在基地大门口停下。 有人在门口守着,他们看起来倒是悠闲,人群聚集的地方还摆着桌子,似乎是在玩牌。 只是那纸牌用得太久,已经快看不清原本是什么了。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儿来的?”守门的人叫住了他们。 守门人都很年轻,看起来不足二十岁,十年前都是孩子,要么没见过叶舟他们,要么见过,但早就忘了。 他们打量着这一行三人,皮肤白皙的那个显然是领头的。 “你们哪个基地的?”守门人手里端着枪,枪口对准了叶舟,他态度强硬道,“不说清楚你们谁都别想进去。” “强闯就要你们的命!” 叶舟也一脸严肃:“我是来和你们老大谈生意的,我叫叶舟,你们可以去问他。” 几个守门人互看一眼,端枪指着叶舟的那个突然收枪,在叶舟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突然用力扇了自己一巴掌,力道之大,把手拿开的时候脸上都红肿了起来。 “我我我、我错了!”端枪的守门人扇完自己巴掌还准备给叶舟跪下。 好在叶舟眼疾手快,在他朝前扑的时候就架住了他的胳膊。 叶舟也猜到对方的举动是为什么了,他安慰道:“你们也是为了基地的安全,不该说的我不会跟邹鸣说。” 守门人这才松了口气,但又怕叶舟是在哄自己,还是准备先跪瓷实了再说。 叶舟只能看向陈舒。 陈舒走过来,抓住守门人的后领,硬生生把他提了起来,很不客气地说:“邹鸣在哪儿?带路。” 守门人看了眼同伴,同伴都冲他点点头,认为这个“好”差事非他莫属。 守门人只能强打起精神,欲哭无泪的带着叶舟三人朝里走。 “贫民窟真是大变样了。”叶舟看着曾经的贫民窟,欣慰的叹息道。 贫民窟已经被拆了,那些让人像在蒸笼里的铁皮屋变成了田地,用上了特殊的玻璃房,能调节阳光,改良好的土地里满是作物,因为这里根本没有四季变化,所以只要肥力跟得上,一年就能不断播种和收获。 不仅种了土豆红薯,叶舟还看到了玉米地和小麦田。 里面有人在浇水,有人在收割。 这已经是276这个现在的中型基地能做到的全部了,这些田地和农作物能保证这里的居民起码能活下去,不至于饿到卖身或者卖儿卖女的地步。 往里走,以前的内城扩建了一圈,居民都搬进了水泥房,叶舟能看到路边晾晒衣服的绳索和木桩,穿着陈旧但没有补丁和破洞的居民们在忙活着自己的生计。 有人在摆摊,有人在做食品加工,虽然都是最简单的手工艺品和把玉米磨成粉的活,但起码这是真正的工作。 “邹鸣竟然真有管理基地的本事。”陈舒“啧”了一声,“我之前以为他也是打打杀杀那种风格。” 叶舟:“怎么可能,你这是不够了解他。” 邹鸣很聪明,他知道自己要坐稳基地老大的位子,就必须有和赵庆不同的地方,如果他和赵庆走同一条路,先不说会不会比赵庆做得更好,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基地的居民会质疑他,甚至因为他的带头,想要反抗他。 所以邹鸣只能靠拳头,靠暴力,把所有势力都打下去。 铁血手腕之后,人们才会愿意听他的,才会愿意服从他。 陈舒想了想,觉得自己确实不了解邹鸣,她和邹鸣认识多年,但彼此之间也不交心。 于是她说:“我觉得他大概也不需要我了解他。” “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了解他应该就够了。” 叶舟轻咳了一声,假装没听到。 走在前面的守门人恨不得把自己的耳朵堵上。 “到了。”守门人站在房子门口,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给众人表演个原地消失。 叶舟看着眼前这扇已经有时间痕迹的防盗门,不着痕迹的移开视线。 这么多年了,邹鸣还住在这里。 如果不是门上的痕迹,叶舟甚至会一种他还在邹鸣年少时的错觉。 叶舟抬起手,就在他要敲门的瞬间—— 门开了。 或许对于邹鸣而言,他们才分开了没多久,但对叶舟,他们实打实的分开了五年多。 看着那张熟悉的脸,叶舟脑子里瞬间涌出很多画面,但他只是微笑:“好久不见。” 而对面的人没有回话。 高大的青年张开双臂,抱了这个自己此生最爱的人。 他微微弯腰,不像是在拥抱,而是要把这个人嵌入自己的身体里,融为他的一部分。 第202章 叶舟用力的回抱了邹鸣,他轻拍了几下邹鸣的后背,正想分开,但刚刚动作就被邹鸣抱得更紧了。 “……”叶舟在邹鸣的耳边小声说,“陈舒他们还在呢。” 邹鸣这才缓缓放松,十分不情愿的松开了叶舟。 他看了眼陈舒和周远鹤,眼底的嫌弃一望即知。 陈舒嘴角抽了抽:“我们过来看看你好不好。” 邹鸣面无表情:“还不错,进来坐吧。” 说完就拉着叶舟的手腕走进了屋子。 刚走进去,叶舟就惊住了——十年了,这里竟然没有任何变化,无论是地毯和柜子沙发,都维持着他离开前的样子,明明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家具,却像宝贝一样被人珍惜着。 时间好像没有在这儿留下任何痕迹。 叶舟转过头看向邹鸣,邹鸣一如既往,只是以前的叶舟看不懂邹鸣眼底克制的感情。 现在能看懂了,叶舟心里五味杂陈。 陈舒和周远鹤两人轻手轻脚的走到阳台去,把室内的空间留给叶舟和邹鸣。 看着两人离开后,叶舟才问:“我当时走了以后,你联系过我吗?” 邹鸣摇头:“你前脚走,赵庆后脚就带着人把超市砸了,放了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叶舟愣住了。 邹鸣不带任何感彩地说:“贫民窟的人只是看着,他们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所以什么也不去做。” “过去太久了。”邹鸣似乎知道叶舟想问什么,他在叶舟问出口之前就答道,“不过也不怎么失望,谈不上生气,任何人在多年打压和驯养下,都会失去反抗的能力。” 这些邹鸣曾经不能说的话,现在都能说了。 邹鸣看着叶舟的眼睛:“其实后来我也想过,如果当时你能带走我,我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会变成一个怪物,一个只能依靠你而活的怪物。” “无论我看起来多强大,多有能力,实际上却是离开你就活不下去的巨婴。” 这个形容让叶舟有些哭笑不得:“不能这么说,你当时只是年纪太小了。” 邹鸣摇头:“不是,我对你的感情很复杂。” 邹鸣近乎残酷的剖析着自己:“那时候我脑子里只有一件事,就是让你看到我,一直看着我。” “所以我嫉妒莎拉,仇恨一切你身边的人和事。” “但那是一条死路。”邹鸣说。 叶舟看着邹鸣,他怎么也没想到,两人“久别重逢”,他从邹鸣嘴里听到的却是这么严肃的内容,但他竟然不觉得尴尬,也没觉得恐怖。 见过小时候的邹鸣后,他更能理解邹鸣了。 第286节 就像邹鸣了解他一样。 “你喜欢这样的生活。”邹鸣忽然说,“你一直走在路上。” “但那时候的我不是,我只想停下,屋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谁也不要来打扰我们。” 叶舟点点头:“你说的对。” 曾经叶舟也以为自己向往的是平静的生活,或许他需要成就感,但不多,一个超市就能满足。 但经历得多了,现在如果有个人告诉叶舟,你必须重新回到原本的生活中去,叶舟很肯定,他是接受不了的。 他喜欢现在的生活,虽然有危险,有不能预知的纠结和痛心,但他依旧想就这么走下去。 哪怕他能带给每个位面的东西不多,但只要有一个人因此受益,他就会感到巨大的满足。 那种满足感已经不是经营一家超市能提供给他的了。 叶舟笑道:“所以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 “该相遇的时候相遇,该分开的时候分开。” “这么看,老天爷还是很眷顾我们。”叶舟的眉眼弯弯,他很少这么笑。 邹鸣也笑了,不是僵硬的笑容,而是自然的,暖春化雪的微笑。 叶舟:“我渴了,帮我接杯水吧。” 他自然的像是自己才是这里的主人。 邹鸣走去厨房给叶舟接了杯温水。 好在赵庆只折腾超市,没有折腾自己的享乐设备,空调和净水器一应俱全,但叶舟总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有种违和感。 刚看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仔细看却发现柜子的木纹和之前的不一样,地板也是。 桌子甚至沙发也一样。 邹鸣端着水杯出来,看到叶舟在打量沙发后解释道:“这里的东西都被毁了,我花了点时间才重建。” 叶舟问道:“既然贫民窟的人都不敢反抗,那当时是谁支持你的?” 邹鸣坐到叶舟身边,他没有动手动脚,只是看着叶舟的侧脸说:“支持赵庆的人也能支持我,他们不在乎谁坐在上面,只在乎自己能不能得到好处。” 他们没有胆子自己推翻赵庆,却愿意给邹鸣打开方便之门,在邹鸣胜券在握的时候再反水。 那一晚的血与火燃尽了这个基地属于赵庆的最后一丝生气。 当邹鸣提着赵庆的人头,走到最高处的时候,他的内心没有任何波动。 他站在这个位子上,只是想重建他有关过去的回忆。 “现在基地比以前好多了。”叶舟拍了拍邹鸣放在腿上的手。 邹鸣在叶舟碰到他的时候迅速的握住了叶舟的手。 叶舟没有挣扎,他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说:“你现在跟我走的话,我们每隔几个月过来看看?” 邹鸣:“在这儿待一段时间吧,我在这个基地耗费时间和精力,就是为了让你看。” 叶舟睁开眼睛,两人目光交汇,邹鸣笑着说:“我和你不一样,我不会为我给了别人什么东西满足。” “只有你给我的东西才会让我满足。”邹鸣说。 叶舟轻声道:“这样不好。” 如果一个人,他的快乐痛苦都只能由另一个给予,那他的人生就太可悲了。 邹鸣却说:“我知道,我也劝过自己。” 他在无数个深夜规劝自己,在每一次午夜梦回中诘问自己,为什么他不能当个正常人? 为饱腹而满足,为生存无忧而幸福。 但他没有得到答案。 渐渐的,他也就不再去追寻答案了。 叶舟看着邹鸣握着他的手。 邹鸣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一看就很有力,他的虎口和手指上都有细茧。 叶舟分开邹鸣的手指,邹鸣默不作声的随他摆弄。 叶舟的手指穿插进邹鸣的指缝中,他像是得了个新玩具的小孩,对着一切都感到新奇,叶舟没有任何纠结疑虑地说:“那我们就一起去想办法吧。” 邹鸣怔怔地看着叶舟。 叶舟却还是看着两人十指交握的手:“我小时候想开超市,其实那时候我不知道开超市到底哪儿让我快乐,只是觉得开了超市,我就能随便吃和用里面的东西。” “但时间久了,竟然真的成了执念。”叶舟轻声说,“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我会在夏天最热的时候穿玩偶服蹦蹦跳跳,几次差点中暑,也会去干收入最低的小时工,累得闭上眼睛就会睡着也在坚持。” 叶舟抬起头,他温和地说:“所以不着急,我们还有很多时间。” 邹鸣微微点头。 两人谁都没有再说话。 外面烈日炎炎,屋内凉爽如秋。 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在地板上投射出光斑,又随着窗帘的晃动而轻轻摇晃,如一潭池水,波光粼粼。 叶舟微微抬起了头。 “邹哥!厕所在哪儿!” 叶舟迅速坐直,他脸颊有些红,看着依旧镇定。 只有邹鸣没动,等了两秒,确定刚刚的“活动”进行不下去后,他才冷漠的盯着从阳台冲出来的陈舒。 陈舒尴尬的举起手:“我之前也不住这,真不知道……” 叶舟指了一扇门:“那。” 陈舒连忙跑过去。 叶舟正要跟邹鸣说话,就看见墙角冒出一个头顶。 周远鹤鬼鬼祟祟的探出半个脑袋,他闷声闷气地问:“我们什么时候走?” 邹鸣面无表情道:“走?现在走什么?你既然来了,就给基地里的病人都看看吧。” 周远鹤:“……” 周远鹤生无可恋地看了眼天花板,但很快本着“我死别人也别想活”的念头问邹鸣:“陈舒先出来的。” 邹鸣:“她有地方去。” 周远鹤垂头丧气地缩回了阳台。 看着周远鹤离开,叶舟才小声问:“他怎么这么听你的话?” 叶舟这个老板偶尔都叫不动周远鹤。 邹鸣:“我救过他,他欠我一条命。” 叶舟:“不过周远鹤虽然懒,但真有事的时候他还是很负责,没敷衍过。” 刚刚被陈舒和周远鹤打断了,气氛消失,叶舟就回归了“理智”状态。 他甚至劝道:“别生气,我准备在这儿待一个月,你看怎么样?” 邹鸣抿了抿唇,他轻声说:“好。” 他知道叶舟是为了迁就他,因为他想给叶舟看这个他打造的基地。 迟疑了几秒后,邹鸣说:“我一直都很想你。” “不是喜欢,是爱,我爱……” 旁边响起了关门声。 邹鸣面无表情的看过去。 陈舒想钻到地洞里去,她猫着腰,蹑手蹑脚地站在原地,格外小声地说:“你们继续……继续,当我不存在。” 如果眼神真的能化成刀。 陈舒觉得自己现在应该已经被扎成筛子了。 第203章 天色暗了,刺目的阳光变得柔和,窗外亮起了灯,叶舟这才发现,整个地基竟然都通上了电。 “哪儿来的发电机?”超市在他走后就毁了,叶舟很清楚他留下的太阳能板不能给整个基地供电。 这是个大工程,耗费的钱和精力都不会少。 叶舟之前没弄,出了因为赵庆不愿意在普通居民身上花钱以外,更大的原因还是因为付出和得到的不成正比。 人们习惯了没有电的日子,火把一样可以照明。 就算他给整个基地供电,基地居民的生活也不会有什么提升,而他却要付出大笔的精力和时间。 有那些钱和精力,他更愿意让这里的人能吃饱肚子。 没有电不会死人,但没有食物和水,人是真的会死。 邹鸣走到了叶舟身边,两人一起看向窗外基地的夜景,那昏黄的灯光在黑夜里如几不可见的烛火,但又仿佛璀璨如阳,邹鸣:“这是从外面抢来的。” 叶舟:“……” 他看了眼邹鸣,邹鸣没有任何隐瞒,似乎他这个人在叶舟面前完全透明,他没有看叶舟,大约是知道叶舟不会赞同他的做法。 可他也清楚,叶舟不会赞同,但会理解。 叶舟是个看起来很直白的人,可同时也很复杂。 叶舟相信人是善的,是有爱的,认为父母爱子女,子女爱父母是天理。 但同时叶舟也能接受天底下有白眼狼一样的孩子,有把孩子当物品财产的父母。 他认可所有的一切,只是不那么赞同。 第287节 邹鸣:“基地要发展,超市被毁了,只靠种地的产出换不到有用的东西,能喂饱所有人的肚子都很勉强。” 叶舟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可他没有生气,而是说:“把伤害降到最小了吗?” 邹鸣点头:“孩子女人和老人,都没动,愿意投降的也没动。” 邹鸣想了想,又补充道:“只有那些基地老大和上层人不愿意投降。” 叶舟“嗯”了一声。 话题似乎变得有点沉重,叶舟拍了拍邹鸣的手臂,他叹气道:“以前的事就不聊了,现在我过来了,正好让分店重新开张,你看看现在你这边急缺哪些东西,全部梳理出来,我去进货。” 邹鸣:“好,我把钱给你。” 叶舟瞪了邹鸣一眼:“我缺这点钱?” 曾经何时,五万块一把的小手枪都差点把叶舟难死。 现在他都可以对着可能上百万或者千万的物资说“这点钱”了。 叶舟笑了笑:“反正都不是现金,没什么实感,对我来说就是一串数字,而且我也不缺钱。” 做了这么多年的位面交易,叶舟现在账上的钱都已经达到了一个小目标。 仓库里还堆满了便宜收来的翡翠和玛瑙,到时候回到他自己的位面,又是几个小目标。 钱,叶舟现在是不缺的,以后估计也缺不了的。 位面交易危机重重,但系统确实给了所有老板足够大的诱惑。 如果运气好的话,在不同的位面待几年,就能挣到他们原本几辈子都挣不到的钱。 怪不得叶舟之前从邹鸣和陈舒嘴里得知的那些老板,基本都是小老板。 毕竟对真正的有钱人来说,在这里做生意挣得钱,还不如原本位面自己公司一天的流水。 他们只会想着完成任务立刻回去,不会想着回去后再出来做位面生意。 邹鸣却摇头说:“这些东西不是为我买的。” “这笔钱是基地所有人一起出,该他们出。” 叶舟:“你这么说也有道理,行,反正够的话最好,不够的话可以赊。” 对邹鸣,叶舟就没那么有原则了,他愿意给邹鸣偏爱。 “我今晚睡哪儿?”叶舟问。 他不知道邹鸣是不是搬去主卧了,于是他加了一句:“我睡次卧也行。” 邹鸣:“你睡主卧,我去次卧睡。” 叶舟也不跟邹鸣矫情——他都把邹鸣养大了,睡主卧怎么了?要不是他最先认识的是成年邹鸣,他都能哄小邹鸣叫自己爸爸。 “睡衣在柜子里,之前就给你准备好了。”邹鸣说,“不过洗面奶这些要你自己准备,这边没有。” 这里沙大,只要出了门,过上几个小时就会满头满脸都是沙,叶舟之前在这儿生活的时候,费的最多的是防晒霜,其次就是洗面奶和洗发水。 他可不想睡一觉起来发现枕头上都是黄沙。 想起这个,叶舟就看向邹鸣,他像是突然发生了什么秘密,难得有些跳脱地说:“你在这儿生活了这么多年,皮肤竟然还可以。” 说完还上手摸了一把。 并且全程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摸完还点评道:“就是有点干,你该补税了,不然会疼。” “我之前在这儿的时候经常出去一圈回来脸疼,就是太干了,我都怕皮肤裂开。” 被摸了一把的邹鸣看着叶舟浑不在意地样子,无奈地叹了口气,可嘴角却是上勾的。 就在叶舟说着说着就准备回一趟超市,拿点补水的产品过来的时候,邹鸣忽然伸手抱住了他。 叶舟愣了愣,现在的邹鸣已经比他高了。 虽然他也在锻炼,但人与人的体质不同。 至少现在,他整个人像是嵌在邹鸣的怀里。 叶舟有些不舒服,他喜欢邹鸣,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他确实很少和同性亲近,他最亲近的同性就是他爸,但父子俩最多也就是拍拍肩膀和背,别说拥抱了,握手都少。 跟邹鸣久别重逢的拥抱和现在带着奇异气氛的拥抱更不同。 但叶舟忍住了,他知道自己得适应,甚至必须适应。 于是他竭力放松身体,让自己不那么僵硬。 邹鸣也只是抱着他,没有下一步举动。 等邹鸣感觉自己怀里的人终于放松下来了,他才低下头注视着叶舟的眼睛。 陈舒和周远鹤都已经被邹鸣的下属领走了。 此时此刻,这个存满了所有回忆的屋子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吊灯落下的光洒在叶舟身上,他竟然产生了一种这灯有温度的错觉。 邹鸣慢慢靠向他。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鼻息纠缠,叶舟恍惚的看着邹鸣的眼睛,在心里赞叹邹鸣的瞳孔很美,粗看是黑色,只是离得这么近,才能看清邹鸣的瞳孔是棕色,并且不是常见的深棕,微微偏冷,在这样的距离和灯光下甚至显得有些妖异。 叶舟没有闭眼,他看着邹鸣贴过来。 某一瞬间,他觉得邹鸣不是在亲吻他。 而是在献祭自己。 明明深情,却又显得卑微。 这让叶舟的心诡异的急速跳动起来,他的双手贴紧了邹鸣的后背。 邹鸣的上衣很薄,薄到叶舟的手心能感受到他的体温,触摸到他的肌肉形状,柔韧的,流畅的,乃至于性感的。 这仿佛是叶舟第一次意识到邹鸣的性感。 但他很快就意识不到了。 叶舟没和人接过吻,但这不意味着他不能评定邹鸣的吻技——烂。 如果还要加一个词的话,就是非常烂。 按道理来说,邹鸣哪怕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可他此时却出乎意料的纯情,他只是轻吻着叶舟的嘴唇,小心翼翼,像叶舟的唇是糖纸做的,轻轻一碰会碎。 于是叶舟反客为主,他张开唇,敲开了邹鸣的门扉。 和风细雨般的吻忽然就变得凶猛起来,才荡起微波的海面刹那间风起云涌,海浪在狂风的裹挟下近乎残暴的拍打海岸,毫不留情的侵袭残存不多的空白地带。 叶舟觉得自己要被吃了。 他才刚准备上场打一场胜券在握的仗,却莫名其妙的丢盔弃甲,纸上谈兵的将军很快溃败,只能被对方带领节奏,他甚至有些喘不上来气。 比起节节败退的叶舟,找到技巧的邹鸣却越战越勇。 技巧比不过本能,邹鸣把叶舟抱得越来越紧,他闭着眼睛,只感受怀里这个人。 这个吻他等了太久,久到它终于到来时,他失去了全部理智。 他甚至想就这么把叶舟咬成碎片,然后全部吞进自己的肚子里。 但他又希望叶舟是吸血鬼,咬开他的脖子,吞噬他的所有,鲜血、皮肉、内脏。 他既想占有,又想献祭,他渴望得到叶舟,却更渴望被叶舟得到。 不知道吻了多久,两人分开的时候眼睛都有些红,该有反应的地方也都有了反应。 但是重逢第一天就干那种事似乎是不太好。 叶舟擦了擦红润微肿的嘴唇,有些尴尬的微微俯身,他小声说:“我去洗澡睡了,你也早点睡。” 邹鸣不舍的看着叶舟,但他没有反对,也不会反对叶舟的意思。 “明早想吃什么?”邹鸣问。 叶舟只想逃走,连忙说:“随便吧,包子白粥油条什么的都行,我去洗澡了。” 说完,叶舟就逃似的跑了。 跑的时候才看了邹鸣一眼。 一看之下叶舟跑得更快了。 他自己好歹还知道弓着腰挡一挡,邹鸣竟然就毫不遮挡,直挺挺的站在那。 相比之下,自己可是要脸多了。 “不要脸”的邹鸣看着叶舟跑进主卧,直到看到主卧的房门关上,他才走去浴室。 邹鸣一边走,一边面无表情的想——怎么从叶舟手里买套呢? 叶舟会卖吗? 第204章 早上起床的时候叶舟有些恍惚。 他和邹鸣的关系,这下是彻底变了。 但比起满足和愉悦,叶舟却更觉得不可思议。 以前叶舟不谈恋爱,不是因为他秉持着为结婚对象守身如玉的念头,享受一段恋情显然也不是什么错,但他不谈,是因为大多数人其实都和他很像。 有坚持,但坚持的不多。 想奋斗,但努力的不多。 想成为某种人,但刚开始就准备放弃了。 叶舟觉得如果不是他一直想开超市,那他大约也早就跟别的二代一样,进了自家公司,准备好接父母的班,然后平平淡淡的过日子。 他固然觉得自己有优点,但似乎这些优点都没有做到极致。 叶舟会给慈善机构捐钱,给流浪猫狗收容中心捐粮,可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去当志愿者。 第288节 他成绩好,可成绩好的人太多了,比他成绩好的比比皆是,专科上头有本科,本科上头有研究生,没有人能在这一方面做到真正的第一。 叶舟以前懵懵懂懂的时候也幻想过自己会找一个什么样的对象。 当时他想的就是,找一个和自己不一样的,否则对方想什么,做什么,他都能感觉到,那恋情或婚姻,就连最基本的好奇都没有,更遑论惊喜了。 至于具体的性格外貌,叶舟都没有想过。 只是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来的恋人或者结婚对象会是个女人。 而邹鸣,明显完美符合他的要求,邹鸣是个和他截然不同的人,如果邹鸣要做什么,只要他打定了注意就不会动摇,撞得头破血流也不会换条路走,他执拗,甚至有点钻牛角尖。 叶舟能猜到陈舒周远鹤他们在想什么,却猜不到邹鸣的。 邹鸣似乎永远能让他好奇,给他惊喜。 叶舟想到这里,就终于找到了本该有的满足和愉悦,他喜欢邹鸣,或许还谈不上深爱,但叶舟觉得这是时间问题,这么多年和邹鸣朝夕相处,他依旧能爱上邹鸣,这不就说明他们之间本来就会互相吸引吗? 浴室的镜子里照映出叶舟的脸,他的脸颊微红,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激动。 他好像终于找到了自己在感情上的追求。 在人生的主支上找到了另一条分支。 事业他已经有了,人生的追求也明确了,但这些也不太够。 叶舟觉得自己有些贪心,他想求一个圆满。 等回了原本的位面,他还要带邹鸣去见父母,再办一个婚礼——他是个贪心的人,无论精神上的,还是世俗上的圆满,他都想要。 离开卧室,叶舟刚刚走到客厅就闻到了早餐的香味。 他看向餐桌。 桌上摆放着白粥油条和包子,正好都是他昨晚随口说的东西,除此以外还有豆浆和小菜。 虽然这些东西看着并不难得,但叶舟知道邹鸣是花了心思的。 在这个基地,任何叶舟觉得常见的东西都是奢侈品。 尤其是超市分店被毁了之后。 “先喝点豆浆?”邹鸣从厨房走出来,他身上穿着蓝色的围裙,头发长了一点,遮住了他锐利的眉眼,看上去竟然家长里短的烟火气。 叶舟看着邹鸣的打扮,有些好笑地问:“怎么装备这么齐全?别说这一桌都是你做的。” 没想到邹鸣真的点了点头,他认真地说:“我做的。” “和面,调馅,炸油条,都是我做的。”邹鸣面无表情的“邀功”。 叶舟惊道:“你几点起来的?” 邹鸣诚实的卖惨:“凌晨三点。” 叶舟看着这一桌子早餐,觉得这已经不是早餐,而是邹鸣沉甸甸的爱。 哪怕不好吃,叶舟也已经做好了闭着眼睛全部吃光的准备。 “一看就很好吃。”叶舟看着邹鸣的眼睛笑道。 他不会说“你不用这么早起来”“我吃什么都可以”,这些话叶舟以前听父母说过,他兴致勃勃的给他们做了一顿饭,但他没有等来夸奖和认可,而是这些体贴的话。 叶舟知道父母是疼他,不想他辛苦,但他做那么多不是为了他们体贴,而是为了让他们开心。 只有对方开心了,他才能得到收获,得到情绪上的反馈。 于是叶舟坐下,毫不吝啬赞美,他夹起一个小笼包。 面有些死,没那么蓬松柔软,但叶舟还是能夸奖:“这面揉得好,一看就很有韧性。” 邹鸣坐在叶舟的对面,他抿着唇,但眼里写满了“快夸我”。 叶舟咬了一口,面和得不行,但馅料却调得很好,里面是这里少见的猪肉馅料,除了肉以外还有葱白,他吃不出葱,汁水被叶舟吸进口中,很鲜,皮也确实很耐嚼。 喝了一口白粥后叶舟朝邹鸣竖了个大拇指:“以后你就算不当保镖,开个早餐店肯定也能挣得盆满钵满。” 叶舟几乎把能夸的都夸完了。 邹鸣眼中的快乐越来越浓。 “以后都给你做。”邹鸣像是找到了什么新目标,野心勃勃地说:“我也会做菜,以后都我来做。” 叶舟:“那会不会太辛苦了?” 毕竟李姑她们现在的工作就是做饭,而邹鸣的本职工作是保镖,这不就等于邹鸣拿一份工资却打两份工吗? 邹鸣倒是毫不在意自己是否辛苦,他看着叶舟,不由自主的微笑:“我不累,你说好吃,我就不累。” 于是叶舟也笑了。 两人互相看着,叶舟的脸慢慢就红了。 他只被父母这么珍视过,还是头一次被另一个人堪称溺爱的照顾,他有些感动,但更多的是满足,他看着邹鸣,轻声问:“我们早上去哪儿?” 邹鸣想了想:“你想在基地里逛逛吗?” 叶舟:“行。” “对了,杨月还好吗?”叶舟还记得那个瞎了一只眼睛的可怜人。 邹鸣:“她现在还行,我刚坐上这个位子的时候她帮了我不少忙。” “基地里的女人比男人好拉拢。”邹鸣不带感彩的说,“各个阶层的男人要的东西不同,底下的要能吃饱饭,上面的要钱,要权,要女人。” “而这里的女人要的东西很少,也都一样,她们要能吃饱肚子,然后有尊严。” 邹鸣:“最早跟随我的人就是她们。” 即便是邹鸣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那时候他什么都没有,甚至是孱弱的,可凭借着那虚无缥缈的尊严,女人们就愿意为他奔走,拿命去给他打探消息。 叶舟点点头,他叹了口气,却什么都没说。 “后来的男人,也多数是被她们说服的。”邹鸣说,“你知道,我不擅长和人打交道。” 叶舟笑了笑:“何止是不擅长。” 叶舟觉得女人们愿意跟随邹鸣,除了因为邹鸣是难得识字,又身强体壮的人以外,更多的原因是邹鸣是个“单纯”的人。 他的眼里人和人没有什么区别,对他来说,除了叶舟就是别人。 都是别人,能有什么区别?他对谁都一样,没有区别对待。 可这或许就是尊重了。 不因对方的性别,年龄,身份地位变化。 邹鸣是个始终如一的人。 叶舟:“我去洗碗。” 邹鸣站起来:“我去吧,你去换衣服。” 叶舟却坚持道:“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邹鸣犹豫了一下,他似乎有些忐忑,没有去看叶舟的眼睛:“恋人。” 叶舟:“对,不是主仆,不是雇主和雇工,现在和将来我们都会一起生活,我是个成年人,不是个需要你照顾的孩子,更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你做事,我也要做事。” “我知道恋人之间不应该讲公不公平。”叶舟的声音柔和下来,“但我也是个喜欢付出的人。” “好了,不要抢,我去洗碗,你去换衣服。” 但邹鸣没有被叶舟说服,他认真地说:“你照顾过我,很久。” 邹鸣:“我现在可以照顾你,我想这么做。” 他执拗的看着叶舟。 叶舟退步了:“那就一起吧。” “我洗碗,你收拾厨房拖地,怎么样?”叶舟笑着问。 邹鸣这回同意了——因为能看到叶舟。 把碗洗了,厨房收拾干净,两人就分别去换衣服,离开了这个暂时的“家”。 叶舟开始真正接纳这个地方,让自己觉得他属于这儿。 以后他和邹鸣会经常过来,这里将是他除了自己原本的位面外第二个家。 邹鸣的“娘家”。 叶舟被自己的这个想法逗笑了。 邹鸣走在叶舟身边,他没问叶舟在笑什么,而是试探性的手。 叶舟毫不犹豫的握住了:“走吧,我们一起去看看你管理的地方。” 邹鸣又笑了。 这么多年来,就这两天是邹鸣笑容最多的时候。 都是自然流露的笑容,完全不见僵硬。 “现在基地的储备粮多吗?”叶舟问。 邹鸣:“还好,不过因为要换工业品,现在储备的粮食只够整个基地的人吃三个月。” 听起来不多,但在这里,三个月的储备粮已经多得能让别的基地羡慕到眼睛滴血了。 叶舟:“那我找找有没有产量更多的粮食,别的位面应该有比土豆玉米产量更高的作物。” 邹鸣没有拒绝:“我准备在城外圈一块地,改良一下,用来圈养猪和鸡鸭。” 基地里的空间还是太小了。 叶舟捏了捏邹鸣的手:“好。” “我陪你。” 第205章 浩浩荡荡的搬家之旅开始了。 第289节 超市里的员工不少都没有在基地住过,得知叶舟要在这里停留一个月后,都兴致勃勃的带着行李搬进了276基地。 “这儿还真是热!”李姑抹了把脸上的汗,抬头看着眼太阳,“这儿的人怎么过日子啊?” 草儿抱着褥子,皱了皱鼻子说:“娘,你不知道,这太阳毒呢,晒一下午,人都黑了。” 李姑看了眼在不远处“围观”他们的居民,发现确实一个比一个黑,不少都黑成碳了,她看了眼草儿,确定草儿现在还没黑成碳后松了口气:“可得把防晒霜涂好,咱们工资不少,这个可不能省。” “娘还盼着你找个男人呢!”李姑把草儿拉到一边,“若是遇见喜欢的,你也不要害羞,便是问问也没什么。” 草儿倒不脸红,她“嗯嗯啊啊”的应了几声。 李姑看出了女儿在敷衍她,但她也不生气,倒也不催,毕竟她们这些年长相身体都没变过,草儿看起来依旧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 就是结实了点。 “你还是得上上心!”李姑小声说,“即便不成婚,好歹也要有个孩子。” 草儿看了眼自己的亲娘,她震惊的打量着亲娘的脸,横看竖看,草儿最后确定这确实是她娘。 李姑得意道:“你也别小看你娘。” 然而草儿对这个提议还是没有太大兴趣,她如今对什么都有兴趣,就是对成家立业没有。 “再说吧。”草儿立刻转移李姑的视线,“我看仙人这次之后要回大梁朝呢!” 李姑一愣,她的表情有些复杂,但她知道草儿说这个,必定是因为草儿想回去。 “我们回去做什么呢?”李姑劝道,“如今跟着仙人,这是多少人拜八辈子佛都求不来的好事,跟着仙人,咱们都是有用的人,回去了是什么?” “回去了还是农妇。”李姑,“你说不成婚,不生孩子,若是回去了,由得了你选吗?” “以前你见得少,不知道,那些孤儿寡母,人人都能冲她们吐唾沫,打水的时候你得排在最后,干旱的时候你抢不到水,男人闯你的屋子,村里没人会管你。” “没男人,你就不是人!”李姑急道,“你可不能起回去的念头,武岩他们是有个孩子,非得回去不可,你又没有孩子,回去做什么?!” “怎么没有孩子!”草儿忽然喊道。 但她声音又很快变小,她嘴唇颤抖:“还有妹妹呢。” “妹妹”两个字一出,李姑呆住了,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想起小女儿了。 不能想,只要想了她就喘不上气,夜里睡觉都能听见小女儿叫自己的娘。 她的小女儿,那也是她如珠如宝般的孩子,从小就乖,会叫娘时就不爱哭了,即便自己要扔了她,她也乖乖的坐在枯草堆里,乖乖地说:“小妮知道,小妮不动,小妮在这儿等娘。” “你怪我是不是?”李姑看着草儿,她的声音有些尖,“你怪我扔了她是不是?!” 草儿没说话,她低着头,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娘,我不怪你。” “养妹妹要废粮食,妹妹跑不快,我们没力气再背着她了。”草儿全身都在颤抖,“我不能怪你,要是带着妹妹,我们一家早就没了。” “可是娘……”草儿说,“可那是妹妹啊……” 草儿终于忍不住落泪:“那是妹妹啊……” 李姑没有落泪,她这一辈子都泪早在逃荒之初就落光了,丈夫死的时候她不敢哭,那时候她是一家人的主心骨,谁都能倒下,她不能。 儿子死的时候她哭了,但也没哭太久,儿子死了,她还有几个女儿,还得撑。 卖二女儿的时候她没哭,因为她知道,二女儿能活下去,比起痛苦,她只觉得庆幸。 那时候她唯一痛苦的是草儿不愿意跟着人牙子走,草儿躲起来了,等人牙子走了她才出来。 只有小女儿,她扔掉小女儿后差点哭瞎了眼睛。 天灾人祸,丈夫和儿子的死她阻止不了,只有小女儿才是她造的孽。 李姑有些恍惚,她又会想起了自己当时是怎么用最后的力气抱着小女儿走远,又是怎么哄她在原地等待,她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但实际上还清晰如昨日。 “娘,让我回去吧。”草儿说,“我去找妹妹,大妹妹和小妹妹我都找。” 李姑却还是摇头,她苍老的脸上满是悲怆和坚定:“我回去,你跟着仙人。” “我还走得动呢。”李姑看着草儿。 这个长在她身边,从没跟她分开过的女儿。 她已经比李姑曾经设想的好得多了。 李姑笑着说:“她们是我的女儿,是我肚子里掉出来的肉,哪里要你去找呢?” “你是大姐姐。”李姑的目光变得柔软,“我才是她们的娘。” 李姑:“娘去找,娘把她们找出来。” “这是娘的罪。” 草儿正要阻拦,李姑就已经走到了前面去。 草儿站在原地,她有些迷茫,觉得自己做错了事。 如果她不告诉娘,悄悄跟武岩他们一起走,娘就什么都不会知道,还能待在仙人身边。 可她说了,娘就必须去了。 娘可能会死在那。 草儿全身都开始颤抖,她做错了! 她要去求仙人!不能让她娘去! 然而叶舟已经在房子里了,他正和邹鸣一起在基地里走动,白天的街道上人并不多,毕竟调节阳光的玻璃罩用来种植都不够 ,怎么可能罩住整个基地。 而且叶舟也清楚,人们必须要能够在这样的阳光下存活,否则真的给整个基地罩上了玻璃罩,一旦失去,这个基地的人就都活不下去了。 他自己带来的雇员,也得涂满防晒霜,穿着调节服,才能在这样的环境下走动。 “水还够吗?”叶舟问。 邹鸣牵着叶舟的手,他像是陷在另一个世界里,直到叶舟开口询问,邹鸣才回过神说:“够,现在这一块只有我们基地产粮最多,用换的都够。” 实际上,276基地现在是所知基地里最富裕的。 叶舟:“那就好。” “现在基地里一共有多少人?” 叶舟都觉得不可思议,这里竟然还能有水,毕竟按照邹鸣说的,他来前和走后这里都没有落过一滴雨,没有雨水,地下水又是从哪里来的?地表上的河流都枯竭了。 邹鸣:“听说有些地方会下雨,不过没人具体是在哪儿,就算知道了也不好搬过去。” “没有那么多交通工具。” 在这样的环境下大规模迁徙,比逃荒的难度还要大,哪怕提前做好了准备,风险依旧是大多数人都负担不起的。 而邹鸣现在已经是基地的统治者了,他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随心所欲。 他的肩上早就有了责任。 叶舟叹了口气:“可能有一天这里会下雨吧。” 只能这么想了。 “我想买一些能在这种环境下生长的树苗。”邹鸣说。 叶舟点点头:“我回去找找,对了,你之前说的高产农作物我找过,有一种估计比较适合,它不用留种,在什么环境下都能生长。” 这种作物叶舟是在一个叫科里亚的位面出售商品里看到的,名字叫卡坨。 不需要留种,只要种植过一次,它就会一直在那块土地上生长,看起来有些像红薯,但比红薯更大,叶子有点像土豆,但却是紫红色的。 详细介绍里还说了这种作物出粉率极高,吃法也很多,叶子也能吃,等于种了它就能收获几种菜,而且已经被改良过,叶子拿去喂牲畜,牲畜长肉的速度也快。 叶舟跟邹鸣仔细说过后笑着说:“那个叫科里亚的位面肯定很富裕。” 有这种作物,只要统治者不是个蠢货,老百姓就穷不到哪里去,填饱了肚子,不管是教育还是别的,就都有了建设的土壤。 邹鸣:“科里亚?我去过。” 叶舟看着邹鸣:“富不富裕?” 邹鸣想了想:“富裕,但有些奇怪,我过去的时候是池晏大帝在统治,那是个西方背景的位面,他的名字太中式了,而且发展速度也快得有些过分,我去的第一年开始铺设轨道,第二年就开始建造风力发电机,听本地土著说,十年前同一块大陆上的几个国家才刚刚统一,废除了奴隶制。” 叶舟愣了愣,随后说:“说不定是穿越者?或者也跟我一样是超市老板?不过他选了另一条赛道?如果他真是土著的,那就是天才,天降猛男了。” 邹鸣神色复杂地说:“他的王后是个男人。” 叶舟:“……也算给我们增光添彩了。” 叶舟笑道:“听起来还挺有趣的,说不定我们以后也有机会再过去。” 邹鸣也说:“那里很开放,同性可以结婚。” 叶舟听懂了邹鸣的暗示,他们才刚刚确立了关系,邹鸣都开始要一个“身份”了。 但叶舟也不敷衍他,而是认真说:“等回去见了我爸妈以后再说吧。” 至于在他原本位面和邹鸣办酒结婚这种事,还是等到了那个时候给邹鸣一个惊喜吧。 说得早了,就没有惊喜了。 · 基地的贫民窟已经被种植园取缔了,原本住在贫民窟里的人都搬到了二圈层,现在基地一共有三个圈层,住在最中心的基本都是管理员和曾经在邹鸣身边立下过汗马功劳的,然后就是二圈层,住的都是普通平民。 虽然位子不同,但待遇区别并不大,因为资源有限,为了所有人都能活下去,所以现在的资源几乎都是平均分配,虽然不是大锅饭,但和大锅饭差不多。 每个人的工作都是分配的,其中人数最多的就是种植,然后是食品加工。 为了防止腐坏,农作物在收成之后要立刻开始脱水。 而肉类则是制成熏肉,虽然这样做分量会缩水,又要耗费木柴,对工作人员而言而是折磨,但对人们来说,受罪总比没得吃来得强。 水厂也需要员工,普通的水需要过滤后才能当做饮用水。 为了节约木柴,再加上水加热沸腾后凉不下来,所以邹鸣之前花了不少土豆,从别的基地里换到了几套过滤系统,给基地弄出了直饮水。 毕竟人都活到了现在,细菌和微生物肯定依旧存在。 剩下的就是维护治安和街道情节,木工这些都是没有的,人们想要什么工具和家具,都只能自己去打,或者找认识的,能做这一行的人在下班后帮忙坐一坐。 虽然日子依旧很苦,精神世界依旧贫乏,但有工作,有饭吃有水喝,再有以前的生活对比,人们也很安定。 “已经有人开始生孩子了。”邹鸣提起这点的时候颇有些骄傲。 以前也不是没人生,但那都是被迫的,怀上孩子以后不敢打,毕竟没有医疗,出了问题连自己都要没命,只能生下来。 第290节 而更多的,稍微有点条件的,都会想方设法避孕。 没有条件避孕的,大多数其实也怀不上,身体太差了。 现在人们身体养好了一些,生活也安定,甚至还有人组建了家庭,就愿意生孩子了。 “这样最好。”叶舟脸上也带出了笑意,“这样基地才能发展下去。” 没有新生儿,将来基地的人口怎么办?从别的基地抢?杀了别人的亲友,再让人过来把这里当成家?那不现实。 他们很快走到了一栋小楼前,邹鸣:“这里住的都是已经没有工作能力的老人,还有一些没有父母的孩子。” 这栋小楼很老旧,窗户倒是修缮过,但全是木窗,也不是什么好木头,有些用手一抓就能成沫,但好歹是个能住人的地方。 邹鸣:“每天每人能分到两个土豆,半杯水。” 这只是饿不死的程度。 但叶舟只是叹了口气,没有说什么。 基地现在能养得起这些丧失劳动力的人,已经很不容易了。 “杨月现在负责这里。”邹鸣带着叶舟走进去,“我想给他们找一点他们能干的活,只是一直想不出来。” 现在基地的工作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成年人做起来都吃力,更别说老年人了。 尤其这里的老年人都是已经连走路都困难的。 能活到现在,更多是因为他们运气好。 而更多失去劳动力的人,无论大小,都死在了邹鸣夺权以前。 叶舟也觉得确实很难想出让这里的人干得活,毕竟简单的手工艺,这里不缺,毕竟每家每户其实现在还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除了工作挣钱以外,剩下的东西都是自己学着做,让他们出钱去买显然不现实。 而有难度的,人们必须得花钱买的东西,老人们又做不了。 但叶舟还是安慰道:“不着急,之后肯定能想到办法。” 邹鸣只是笑了笑。 他们走进小楼,里面的装修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没什么装修,进去先看到的就是大堂,承重墙不能拆,所以这个大堂也显得逼仄,只有几张桌子和椅子。 有几个老人坐在椅子上,他们偶尔说几句话,但更多的时候则是闭目养神,又或者直接睡过去。 有人看到了邹鸣,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确定是邹鸣以后才双手抓着扶手,准备站起来跟邹鸣打个招呼,还是邹鸣摆了摆手老人才没有站起来。 这里的日子确实不算好,但好在打扫的还算干净,灰和沙都不算多。 白天基地是不供电的,等入了夜才有电灯用,所以必须把门打开,让阳光照进来。 窗户不能开,否则室内就全是黄沙了。 晚上的风可能还有点凉意,但白天裹挟着黄沙的热风绝对是折磨。 杨月下来的时候,叶舟正在邹鸣的陪伴下观察这栋小楼的内部。 小楼里其实什么都有,它最开始的用处是给赵庆的心腹住,所以该有的都有。 后来分给老人,也是因为其他人更愿意要单门独户的房子,以前是没得选,有得选以后,人们还是更愿意有个独立的空间,至少可以用来存放为数不多的财产。 杨月急匆匆的下来,面具都有些歪,因为少了一只眼睛,所以偶尔也会平衡杆不好,下楼的时候差点摔倒,还是她反应快抓住了扶手才避免了脸朝地的结果。 “老大。”杨月停下脚步,十分恭敬的朝邹鸣打招呼。 叶舟看向邹鸣,发现邹鸣已经习惯了,邹鸣只是点点头:“我们只是过来看看。” 杨月这才看向叶舟,她有瞬间的迷茫,随后是震惊,她认出了叶舟,愣了一会儿之后才不敢置信地喊道:“叶老板?” 叶舟冲她笑道:“是我,你的面具有破损了,明天我给你带几个新的过来。” 杨月还是傻愣愣地站在那。 “叶老板……你一点都没变……” 十年啊,不是十天,怎么能有人十年一点变化都没有呢? 她都不知道老了多少,叶舟却还是青年模样。 难道这世上真的有被老天爷偏爱成这样的人? 叶舟不知道杨月在想什么,他只是问:“这里就是你一个人打理吗?” 杨月差点没能反应过来,但她下意识地答道:“也有别人,只是我住在这儿。” 她一个人当然是照顾不过来的,但基地里的其他人都有工作,所以都是等他们下班之后过来帮忙打扫,但这个照顾其实也很有限,杨月也只是给老人们做饭换衣服。 他们也还没有奢侈到可以用水洗澡的程度,所以洗漱就是把毛巾打湿后擦拭身体。 但即便如此,换做以前都是不可能的事,毕竟那时候能喝的水都少,别说过滤了,再脏的水都能喝。 “叶老板……你以后都会待在这儿吗?”杨月看向叶舟。 她的眼中带着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期待和祈求。 这么多年了,她一直知道邹鸣心里念着谁,那时候邹鸣总是忙得脚不沾地,从不朝人抱怨,再苦再累都是一个人咬牙扛,只有赵庆死的那晚,邹鸣才在众人的狂欢过后望着远方说:“我做的再多,他也看不见。” 他咬紧了牙根,做了他能做的一切,有那么多人为他欢呼,可他真正在意的,想给对方看的那个人却看不到,甚至什么都不会知道。 杨月曾经也心动过,毕竟叶舟跟这里跟这里格格不入,他富有,能干,又风度翩翩,很难有人在跟他打过交道后不喜欢他,但短暂的心动也只是心动而已,杨月一开始就知道不可能,所以从不报希望,更谈不上情根深种。 所以她看着邹鸣的样子,只为邹鸣难过。 她想过劝邹鸣,让他接受现实,叶舟已经走了这么多年,如果他要回来肯定早就回来了,怎么会到现在都看不见人影?人不能沉湎于过去,总是要朝前看的。 但每次想劝,她总是张不开嘴。 这里太贫瘠了,贫瘠到人和人之前除了利益,似乎很难产生什么感情。 喜欢一个人,念着一个人,哪怕见不到面,哪怕对方什么都不知道,但伴随痛苦的,应当也有那么几分甜蜜。 既然这样,为什么要劝呢?忘了没有好处,还不如记着。 叶舟不知道杨月眼中的期盼和祈求具体是为什么,但他还是爽快的答道:“会,以后都会一直留在这儿。” 杨月瞬间松了口气,她喜不自胜地咧嘴笑道:“这就好,这就好。” “对了,你有空的话可以去临时医院,估计这两天就会搭建好,看看身体情况。”叶舟每次见她都会惋惜。 杨月倒不觉得有什么,她笑道:“我现在身体不错,能吃能睡还能干活,再说了,有老大照顾我呢!” 邹鸣:“没事就去看看吧。” 邹鸣发了话,杨月立刻说:“那我不忙的时候过去看。” 叶舟笑着用手肘轻轻撞了一下邹鸣的腰。 邹鸣不动声色的从背后抓住了叶舟的手。 叶舟一愣,因为面前还站着杨月,这亲密的举动忽然就带上了点偷情的刺激感。 杨月没看见,她还在说:“叶老板回来就好了,那分店还开吗?”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现在基地的肉还是少,限量买,有时候一个月都吃不上一次。” 她说出了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吃肉了。” 第206章 基地里圈养的牲畜并不多,猪养了十几头,但因为没有加工过饲料,猪长得不快,也没有科学的饲养方法,所以至今为止,这些猪还没有开始交配生产,没有新的猪仔,养大的猪也没人愿意宰。 鸡鸭倒是有,但是繁殖速度也慢,母鸡和母鸭都得留着,公鸡公鸭的数量又少,哪怕全宰了,也不够整个基地一人一口。 最大的问题还是改良后的玻璃罩不够,就算基地真的会搞繁殖,没有玻璃罩,多出来的鸡鸭和猪,在阳光的暴晒下都得死。 “怎么不把它们养在屋子里?”叶舟问。 杨月在旁边解释:“养过,但它们进了室内就不怎么下蛋了。” 叶舟有些奇怪,他还没听说过鸡鸭在室内不下蛋的,要真是这样,他所在位面的养鸡厂还怎么盈利?养跑山鸡的还是少数。 “我们也不清楚是为什么。”杨月,“听说别的基地有人在研究,但估计也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 “玻璃罩你们是找人买的?”叶舟,“现在还有人能生产?” 276基地现在手工业都不发达,虽然有电,实际上还是农业为主,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工厂和流水线,但这种能调节阳光的玻璃罩显然不是以农业手工业为主的基地能弄出来的。 尖端科技在这里还有生存发展的土壤? 邹鸣解释道:“有,但很少,得花不少钱。” 钢铁在这里只要暴露在阳光空气中都会被腐蚀。 所以玻璃罩的高价在邹鸣看来不算贵,甚至可以算是便宜,起码买得起。 叶舟叹了口气:“想在这里搞工业化太难了。” “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要弄,就只能依靠超市的系统。”叶舟和邹鸣到一边去商量,“一旦系统没了,背靠系统的工业体系就会瞬间分崩析离,这里没有原材料,找不到矿石,水资源都有限,风力资源就能别说了,只有太阳能倒是取之不竭。” 但太阳能有用处的地方不太多,电力倒是可以,但本身不能转化为实体资源。 邹鸣:“我想过,所以不准备用系统里除开农作物以外的东西。” “必须要我们自己发展才行,总能找到资源和办法。” 既然人类活到了现在,那就没有走上绝路。 或许有一天天降甘霖,树木再次焕发生机了呢? 叶舟觉得邹鸣的想法很对,依靠外来的力量总归不会长久。 “先把分店开起来吧。”叶舟,“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说干就干,邹鸣很快就点了一对人修建分店,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说是搭建,其实就是把现成的一栋小楼改一改,叶舟这边出材料。 三层小楼,玻璃油漆包括工具都是叶舟提供,他倒是想花钱找邹鸣买,好歹给基地创点收,但他想花钱都花不出去。 还是邹鸣安慰他,告诉他现在基地能填饱居民的肚子就不错了。 不需要打地基,也不需要垒砖,只是给小楼重新上漆,把货架和收银台摆上就能营业。 从头到尾只花了不到一周时间,如果不是玻璃窗比较难装,其实三天时间就够了。 第291节 这次一共有三层楼,叶舟想了想,第一层就卖食物,第二层卖日用品,第三层用来充当临时仓库,别的这里的人也用不上,毕竟电力有限,夜晚能照亮都已经很奢侈。 叶舟跟邹鸣商量:“毕竟是分店,我也不想一直管,最好还是能从你们这儿选一个店长出来。” “我不了解你们这儿,原本我觉得杨月合适,不过她要管养老院,身体也不是很好。”叶舟,“所以具体选谁,还是得看你。” “雇员也一样。”叶舟,“我的雇员不可能待在这儿。” 虽然以后这里就是他的第二个家了,但叶舟清楚自己的主业还是位面交易。 他们俩商量了一下,觉得分店店长最重要的是听话,聪明机灵之类的得往后排,分店开在这儿就是卖方市场,不需要店长再想办法去招揽客人。 选个聪明但心思活络的,要是想办法把超市里的东西卖到外面去就不太好了。 基地不是不能和外面打,但打一次就是损失很多人,而在这里,人力本来就稀少,再少一点,别说手工业了,农业都进行不下去。 叶舟还是觉得有些遗憾:“杨月其实是最合适的。” “何雨也可以。”邹鸣说。 他们一开始就没有考虑过邹鸣手下的那些男人。 不管邹鸣的那些下属是不是忠诚听话,但邹鸣毕竟开了一个坏头。 邹鸣杀了赵庆,成了新的统治者,于是就把杀前任老大就能当现任老大画上了等号。 而野心从来是慢慢增长的,邹鸣不想杀人,起码不想在所有人都已经不愁吃穿的时候杀人,所以哪怕现在他手里的人都很老实,他也不想给出一点被背叛的土壤。 但凡是重要的位子,邹鸣更愿意用最早跟随他的那一批女人。 叶舟点头:“那就何雨吧,雇员就让何雨自己去选。” · “何姨!老大叫你!”半大小子穿着拖鞋在黄沙里跑,他大约不到十五,脸上还带着稚气,但笑容满面,生了一双下垂眼,像是奶狗,平时人缘不错,不管男女老少,都愿意给他好脸色。 本来在喂鸡的何雨把盛鸡食的木框放下,奇怪的看了眼男孩,她拍了拍手上的灰,一边走一边问:“什么事啊?老大这个时候叫我干什么?还没到月底呢。” 她现在管着鸡鸭的饲养和繁殖,在基地里也算是有点地位,原先不怎么样的脾气现在也好了不少,她有些茫然,毕竟除了每个月一次的汇报外,邹鸣从没有在别的时间叫过她。 现在叫她,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半大小子凑在何雨身边,笑嘻嘻地说:“何姨,老大突然叫你,肯定是有重要的事,你说不定要发达了!” 何雨莫名其妙:“发达什么?从养鸡变成养猪吗?” 她看见那十几头猪就咽口水,但又不能宰了吃肉,养猪才是折磨。 养鸡好歹每个月还能多分一些鸡蛋。 养猪只能每天看着猪咽口水。 男孩眼睛一转:“说不定是更重要的事。” 何雨:“现在基地里除了那些猪,还有什么事更重要啊?” 基地里的人每天下班,没事的时候就会去看那十几只猪,何雨觉得那些猪都快被看疯了。 男孩也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事,但直觉告诉他肯定是大事,于是他小声央求道:“何姨,要真是好事,你可别把我忘了。” 何雨看了眼男孩,这孩子是她收养的,但是不让男孩叫她妈,她收养他的时候担心孩子太小养不活,所以这个男孩当时都八岁了。 可能就是因为孩子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所以他们俩与其说像母子,不如说像合作伙伴,有一层关系把他们牵引着,却还没有到真正无话不说,互相着想的地步。 “知道了。”何雨摆摆手:“有好事不会忘了你,有坏事也一样。” 何雨没想到还真给那小子说中了,她看着邹鸣,还以为自己听力出了问题:“超市分店?!” 她差点破音,但并没有狂喜,而是紧张的看着邹鸣。 这么多年老大都很正常,难道终于接受不了叶老板不会回来的事实,终于疯了? 有关超市的事,对何雨来说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老大……你没事吧?”何雨小心翼翼地问。 邹鸣:“我没事,只是跟你说一声,雇员可以找二十个,你自己去找,做不好你也要挨罚。” 何雨欲哭无泪:“老大,超市十年前就没了啊。” 接近十年的时间,不是一年两年,十年前的记忆都已经像是蒙上了一层纱,早就已经记不真切了,何雨甚至都不记得超市老板的长相,只记得那时候她每天早上去处理超市的垃圾都诚惶诚恐,怕一不留神自己就失去了那份工作。 当时的情绪还记得,可那些人的脸,那座超市,都已经变得模糊了。 何雨想方设法地“安慰”邹鸣:“老大,你要是实在心里不好受,就多出门走走,不要总闷着。” “基地里男人也不少,你多看看,说不定能挑一个合适的。” 何雨搜肠刮肚,这辈子说话都没这么艰难过。 听到最后,邹鸣额角的青筋都跳了跳:“叶舟回来了。” 何雨愣住了,她所有的话都说不出口了,只是看着邹鸣。 这个勉强算是她看着长大的男人,褪去了青涩的外表,变得杀伐果断,冷酷到几近残忍,可他心底依旧留着一个柔软的地方,给了他一生可能再也不见到的人。 何雨小声说:“好,我去当分店店长。” 她出去了必须要去找杨月! 邹鸣点头,他也不纠结何雨信不信,反正把她领去超市,她不信也要信:“出去吧。” 何雨连忙转身离开。 她急得好像屁股后头有狗在碾。 何雨心急如焚,怎么办啊!老大疯了! 第207章 超市要重新开业的消息传遍了基地的大街小巷,对于没有什么新闻的基地来说,足以点燃所有人的期盼和热情,虽然几乎所有人在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觉得这只是某个无聊到极点的人想出来整人的点子。 但透过玻璃窗看到小楼里满满当当的商品时。 所有的疑虑都在瞬间烟消云散。 只有不满十岁的孩子们好奇的跟大人们打听:“超市是什么?” 大人们总是会不厌其烦地说:“会卖东西,有吃的,还有玩的,等超市开门你就知道了。” 大人们比起孩子们更加望眼欲穿。 “现在我们有水了,我一定要买泡面!” 以前超市还在的时候,居民们能得到的水资源很有限,喝都不够,怎么可能拿去烧水泡面,再少的消耗都是消耗,而他们消耗不起。 每天下班之后,不少人都会在超市门口等一等——或许今晚就开业了呢? “应该会卖衣服,我想买身新的。” “不知道用什么结账,用土豆还是超市里的钱?” “当然是用钱。”叶舟对邹鸣说,“用土豆确实可以买到更多东西,毕竟有整个位面的物价去平衡,但要是真的用了土豆,你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货币体系就毁了。” 叶舟斜躺在沙发上,他手里还拿着巧克力冰淇淋,提起这个的时候稍微严肃了一点:“我觉得比起货币稳定,土豆多出来的那点价值不算什么。” 邹鸣看着叶舟:“我以为你会……” 他没把话说全,跟着叶舟的时间太长了,邹鸣清楚知道叶舟是哪种人。 叶舟冷静,却又不完全冷静,他的心底有一块柔软的地方,但凡是他力所能及,他都愿意给底层的穷苦劳动百姓提供帮助,帮着他们薅系统的羊毛。 就像落阳基地,叶舟卖玉米粉收玉米饼,让整个基地的人疯狂薅系统。 叶舟:“你用了这么多年才让货币稳定下来,一旦我打破了这种稳定,之后你怎么给居民结工资?土豆吗?到时候又变成了我在制定货币规则,我说一块土豆值多少钱,基地的价值体系瞬间就完了。” “你又不是赵庆。”叶舟先把脆皮吃完,他又恢复了轻松地样子,“我不会那么对你。” 邹鸣忽然站起来,叶舟被他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邹鸣:“我去给你接杯水。” 邹鸣说完就走向厨房。 叶舟莫名其妙:“我吃着冰淇淋,要什么水啊。” 但人都已经去了,叶舟也就没有强行把人叫回来。 等了一会儿邹鸣都没有把那杯水端过来,叶舟扔掉冰淇淋的包装后走向厨房。 他走到门口,看到邹鸣正盯着水杯发呆。 叶舟出声问:“怎么了?” 邹鸣猛然回头看他。 某一瞬间,叶舟觉得眼前这个人不是邹鸣,邹鸣的眼神里不应该有这种浓烈的恐惧。 但那眼神又迅速消失,好像叶舟的感觉只是他的错觉。 “没什么。”邹鸣端起水壶倒水。 原本已经半满的水杯没有太大的容量,邹鸣的手一抖,水就溢了出来。 “别这样。”叶舟走到邹鸣身后,他克制着自己的不适从背后抱住了邹鸣的腰。 叶舟轻声说:“我在这儿,既然答应了你就不会反悔。” 他不知道邹鸣在忧虑什么,但他知道邹鸣这段时间都很忧虑。 自从那个吻后,他们就再也没有任何亲密举动,好像又回到一起的日子,两人比起情侣更像是合作伙伴。 叶舟想了很多原因,但怎么也想不出答案。 是他太冷漠了?可他从来没有拒绝过邹鸣向他伸过来的手。 是他太不主动了?叶舟觉得自己从来没跟人亲近过,需要时间适应。 就算邹鸣不满他的举动,按邹鸣的性格脾气,也不该是这个态度。 毕竟邹鸣从来有什么说什么。 叶舟忽然问:“你后悔了?” 第292节 “不!”邹鸣堪称急切地回答,他的手颤抖着放下水壶,身后传来另一个人的体温,只隔着两层薄薄的布料,他甚至感觉自己可以感受到叶舟的心跳。 可他自己的心跳太有力,太快,声音也太大了。 邹鸣没有回头,他只是低头看着腰间叶舟的手,这一切美好的像是在做梦,而在梦里他都没有得到过这样的待遇。 午夜梦回,他常常问自己,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多年渴求的人忽然变得触手可及,想象中的狂喜没有出现,更多的是惶恐。 叶舟真的接受他了?回应他了? 每当叶舟出现在他面前,他都在想,叶舟什么时候会说出“我后悔了”这四个字。 他一生中从未恐惧过什么,唯独叶舟,让他尝尽了恐惧带来的痛苦。 怕叶舟离开。 怕叶舟后悔。 怕叶舟……不要他。 他甚至害怕从叶舟的眼里看到失望和排斥,害怕有一天叶舟后悔了,甩掉他离开这个位面。 为了找到叶舟,他耗费了那么多时间,经历了那么多位面,如果再来一次,他还有那份运气吗?还能再找到吗? 每当想到这里,邹鸣都喘不上气,他的心脏似乎永远被一只手虚虚的握着,随时准备着捏碎那颗心。 叶舟不知道邹鸣在想什么,更不知道邹鸣在怕什么,但他感受到了邹鸣的不安,于是安抚道:“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要是对我有什么不满意不放心的,你就直接说。” “闷在心里不说不像你。” 说话的时候叶舟依旧抱着邹鸣:“我是第一次谈恋爱,没有经验,也不会哄人,要是我做错了什么,咱们好好聊一聊,是我的问题我就道歉,不是我的问题你就得说清楚这段时间你为什么这么奇怪。” 要和他谈情的是邹鸣,现在不跟他谈情的也是邹鸣。 感情里的弯弯绕绕对叶舟这个刚刚脱离母单的人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简直像是刚刚幼儿园毕业就要做高数题。 邹鸣只是低着头,他不想在叶舟面前暴露自己的“软弱”,但叶舟一副他不说话就不松手的样子,过了好一会儿,邹鸣才说:“你会后悔吗?” 声音太小了,叶舟没听清,抬头“啊?”了一声。 邹鸣:“我生不了孩子。” 叶舟迷茫了,随后迷醉了:“我知道,就算你能生,我也不敢让你生,谁知道能生出个什么来。” 邹鸣又说:“我没法给你一个完整的家。” 叶舟:“邹鸣,你是不是病了?” 叶舟终于松开了手,强硬的把邹鸣掰过来,让他直面自己,叶舟去看邹鸣的脸,想从邹鸣的脸上找到一点生病的痕迹。 然而邹鸣脸色虽然不好,却很健康。 “所以你这段时间是在想,因为生不了孩子,所以把我捆不住?”叶舟从邹鸣的话语里找出了一个极端奇葩的理由,他都被逗笑了,伸手去捏邹鸣的耳垂,“不是,你对我们的关系有什么误解?” 邹鸣却说:“我能保证我永远不会变,你能保证吗?” 邹鸣看着叶舟的双眼,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尖锐,如狼似虎,“如果有一天你变心了,或者对我没有感觉了,我没有任何理由和筹码留住你,我们之间连责任都不会有。” 叶舟:“……你想的是真的长远。” 有谁刚谈恋爱就想到了以后对象变心自己该怎么挽留吗? 叶舟看着邹鸣的眼睛,但头一次,邹鸣避开了目光。 以前都是叶舟避开别人的目光,这次两人颠倒了。 “我……”邹鸣停顿了一会儿,深吸了一口气后说,“我受不了第二次了。” 受不了第二次被“抛弃”。 邹鸣看着叶舟的胸口,在曾经的某个瞬间,在叶舟熟睡的某个夜里,他甚至希望自己能剖开叶舟的胸膛,把自己的心脏放进去,这样,他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叶舟从生到死都无法摆脱他。 “不是你说的过去不能改变吗?”叶舟说,“你要是不说,我那时候就不走了,亲手把你养大,让你叫我爸爸。” 邹鸣:“……” 叶舟发散道:“这样一想还有点刺激。” 邹鸣眼眶发红:“你要是真的一直留着,就没有我了。” 叶舟想起来:“对对对,会有另一个分支,你就找不到我了。” “所以这不能怪我啊。”叶舟认真的跟邹鸣讨论,“我是严格按照你说的在办,所以我离开是注定的,是不能被改变的,本来就没有第一次,哪儿来的第二次?” 邹鸣看着叶舟不停张合的嘴唇,觉得叶舟说的话没有一句让他满意。 叶舟认为自己已经把邹鸣开解完了,很有些得意地说:“你就别看以前了,多想想以后,以后到了我的位面,咱们把那些翡翠卖了,说不定能买套大平层。” “开超市的钱大部分是我爸妈出的,每个月要还的贷款其实不多,但我也没钱,就一直跟我爸妈住在一起。” 叶舟:“我那房价贵,想买大平层起码要一千多万,实用面积两百平的房子一千六百万上下吧,不过我看那些翡翠成色都不错,应该挺值……” 叶舟没有把话说完。 邹鸣伸手抬起了叶舟的下巴。 他终于让叶舟无话可说了。 邹鸣闻着叶舟,他近乎绝望的想,如果叶舟将来变了心,只要把让叶舟变心的人杀了就行了吧? 只有叶舟不属于别人,就永远属于他。 第208章 “超市开业了!”不知道是谁站在街上吼了一嗓子,声音极大,似乎连天都要叫破。 吼完他拔腿就跑,手放进裤兜里,死死握着兜里的一沓钱。 这些钱平时派不上什么用场,毕竟不管是水还是土豆都是限量供应,有钱也买不了多少。 除了没钱不行以外,这钱的用处极小。 但基地的人倒是很珍惜——和别的基地比起来,这里就像天堂。 虽然一小部分人仍然有特权,但起码这里没有贫民窟,生了孩子不必丢弃,每个人都有工作,不管这个工作他们喜不喜欢,至少不用卖身。 屋子里的人们纷纷从窗口探出脑袋:“超市开业了?!” “快快!快过去!” 平房里的男人只穿着一条裤衩,激动的冲女人喊道:“快快!把钱拿上!钱放在哪儿的?” 女人把孩子放到摇篮里,好在孩子还不用爬动,除了哭倒也不会给大人带去太多麻烦,女人蹲在地上,把柜子全部拉开——狡兔三窟,自从知道超市里的东西能用基地的钱购买后,他们就总担心会有小偷。 毕竟白天所有人都是要上工的,要是有人白天偷偷溜走到各家各户偷东西,那他们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只能把钱分开放,一个抽屉里就放一点,桌子上也放一点,床垫底下也一样。 他们花了大半个小时才把家里藏起来的钱都找出来。 女人快速地数钱,输完以后朝男人笑道:“不少了!有一万二!” 这可是他们存了六七年的钱。 “幸好我们把钱都好好收起来了。”男人有些得意,“还是你聪明,想得长远。” 因为所有东西都限购,钱多钱少区别不大,刚刚开始用钱的时候人们还挺珍惜,时间长了,就觉得买完需要的东西后剩下的就是废纸,就是存到下个月,下一年都没什么用。 所以用不完的钱真的都当废纸用,拿去当火引,或者写写画画,反正除了拿它当钱,当什么的都有。 女人:“你身上放一半,我身上放一半。” “咱们小心点,现在人肯定多,要不我们等半夜再去?大不了明天请假。” “就怕半夜超市不开门,我记得以前超市就是十点关门。”男人有些发愁。 女人:“那我们先去看看,大不了过几天再去。” “反正超市补货一直很及时。”女人想了想,“应该不会卖光就没了。” 以前还有超市的时候,他们都还是半大孩子,根本没土豆去交换,只能蹲在路边,对着满载而归的大人们流口水,恨不得自己一夜长大,也能挣到土豆。 只是那时候,他们所能设想的,能挣到钱的未来,不是去当打手就是去当表子。 哪里想得到有今天? “先去看看。” 一对男女走出了家门。 他们虽然有了孩子,但依旧算不上是夫妻。 基地里的男女几乎都是这样,他们有家庭,可这个家庭并不牢固,人人都做好了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准备,所以愿意生孩子的不多,能生孩子的,总归是有几分真感情。 他们还没走到超市门口,就看到了排到大街上的长队。 “竟然还不多!”女人狂喜,“说不定关门之前我们能排上!” 漫长的队伍几乎看不到头,可那只是几乎,既然能看到头,那就能轮上他们。 居民们乖巧的排着队,毕竟不远处就有一群邹鸣豢养的打手,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们,准备做出点成绩来。 没人愿意成为打手们的“成绩”。 “店长,喝口水吧。”年轻的女人讨好着给何雨断了一杯矿泉水。 何雨从女人手里接过,一饮而光,她叹出了一口长气。 但这口气还没叹完,就有雇员喊道:“老板!方便面没货了!” 何雨只能立刻带着人上三楼补货。 “大米也没了!” 何雨忙得焦头烂额。 她原本以为超市店长嘛,这肯定是个轻松的活,毕竟有一点小权力,过往的生活告诉她,但凡有点权力,哪怕再小,日子也会好过。 可她没想到,店长比雇员还累——人手不够的时候她的上,损坏的货物都要报给她,收了钱还要她对账,少一毛钱她都得焦头烂额的去找究竟是哪儿少了。 第293节 雇员们只需要上货补货,出了问题就找店长。 店长没人能找,只能自己想办法。 还不如养猪呢! 毕竟她也存了不少钱,就算不来超市干活,也有钱买东西,买完就回家享受。 “店长,红薯也卖光了……”女人一脸疲惫的从楼上下来,怀里抱着一个纸箱,“这是最后一箱泡面了,香肠腊肉全没了。” 何雨的嗓子快冒烟了,她摆摆手:“没事,卖完就关门,等明早再补货。” 女人点点头,她也累得连讨好何雨的力气都没了。 杨月来到超市的时候,超市已经在驱赶门口排队的人了。 壮年男人拿着喇叭大喊:“卖光了!都卖光了!明天再来!” “你们现在进去除了空货架啥都没有!”男人不断喊着这几句话,但居民们还是想进去看看——如果有货架没空呢?好歹今晚就能吃点好的。 杨月看了眼男人,男人让开了一条路,让杨月进去。 外面等候的人也没有异议。 谁都知道杨月是邹鸣的长辈,有一层身份,似乎有点“特权”也是理所应当的。 “你来了……”何雨坐在地上,她抬头看着杨月,“这是真的什么都没了,办公室里倒是有点东西,都是我和雇员买的,待会儿去我那吃宵夜吧。” 何雨手里拿着笔对账,她虽然认字了,但文化程度仍然不高,写出的字都是狗刨字,不少字都只有她自己认得,所以记完之后还要让雇员里会写字的人再誊写一遍。 杨月笑着看她:“忙点好,就怕没有忙的时候。” 何雨朝她翻了个白眼:“你就是来气我的。” 这些年她们的关系好了不少,终于有了点朋友的样子。 或许是因为不愁吃喝了,人才开始追求亲密关系。 等何雨和雇员们算好今天的钱,把账本收好,何雨才毫不客气的让杨月陪自己一起把她买的东西提回去。 何雨的腿脚和杨月一样,都不是很好,以前受的罪并没有完全补足,所以就住在一楼。 “煮粥吗?”杨月问。 何雨:“煮什么粥?费那么多水,就蒸饭,大米饭!” 何雨这时候才显出一点兴致来:“我吃土豆都快吃吐了!” 杨月心有戚戚,也觉得土豆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 除了米饭和面,任何东西只要当饭吃,吃久了就都喜欢不起来了。 米饭快蒸好的时候何雨放上面铺了一层切得薄薄的腊肉和香肠,何雨放完后说:“哎,本来我想买点鲜肉,但老板……叶先生说,这个天气卖鲜肉,拿出冷藏柜,走出超市,不到半个小时就坏了,买家吃了要闹肚子,就是不闹肚子,吃出了什么问题就不好了,所以只能卖熏肉和腊肉。” 杨月闻着腊肉香肠的香气,咽了口唾沫说:“有腊肉吃就不很错了!熏肉没有油水,腊肉有肥的!” 没有油水,基地里根本没有胖子,哪怕是她们这些最早跟随邹鸣的人,一个个也面黄肌瘦。 长胖这两个字实在是太奢侈了。 当饭端上桌的时候,两个人都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两碗饭上铺着肉片,没有菜也没有汤,但这是她们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顿真正算得上是“饭”的饭。 “吃吧。”何雨拿起了筷子。 她们的筷子用的也很生疏,以前都是直接用手拿,虽然会用筷子,但也仅限于会。 “邹鸣说,叶先生不会再走了。”杨月珍惜的吃完最后一口米饭,终于还是憋不住说,“我看他那个样子就忍不住担心。” “这些年邹鸣就没怎么笑过,更不会一口气说那么多话。”杨月担忧地说,“要是叶先生再走……” 何雨倒是不担心:“总不能叶先生走了他就不能活了吧?没发生的时候才会担心,等人真的走了,他也就只能接受现实,接受不了现实的人能活到现在吗?” 杨月看了何雨一眼:“你不懂。” 她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知道了太多,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来得强。 她十五六岁的时候喜欢过人吗? 似乎是喜欢过的,但那喜欢是无根的浮萍,是松散的黄沙,被风轻轻一吹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但邹鸣不是。 无论是童年,少年还是青年,他都在遥望那个人的背影。 对一个人而言,这三个阶段,几乎快要囊括人的一生。 杨月把碗推给何雨。 何雨抬头看她:“干嘛?” 杨月理直气壮:“我是客人,我不洗碗。” 何雨面无表情的收碗。 “你不要管这么多。”何雨拿着碗走进厨房。 “不管叶先生会不会走,起码邹鸣现在相信他不会走,你担心有用吗?” “还是你要去让邹鸣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何雨:“而且说不定他真的不会走呢?” “人不抱点希望,怎么活得下去?” 这里太贫瘠了,不止是资源的贫瘠,还有人心的贫瘠。 人总得要点支撑。 何雨:“往好处想。” “起码现在,我们都很幸福。” 叶舟回到了邹鸣身边,超市重新开业,她们有了肉吃。 这就是幸福了。 第209章 超市不需要叶舟操心,草儿会和何雨对接,何雨又申请了一栋超市附近的空房子来当仓库,这样一来,草儿也就不用每天都开车过来送货了。 基地一片祥和,除了交换和买卖以外,276基地几乎不和外面往来。 而别的基地也没有那个闲心去观察其它基地的发展,所有基地牟足了劲,都只是在尽力让基地“活”下去。 至于最后会变成什么样,谁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叶舟这次不需要操心自己的生意,他只把来这儿当做休假,正好可以了解现在邹鸣的工作生活。 自从上一次说开后——至少叶舟觉得自己和邹鸣说开了,两人的关系总算不那么生硬,邹鸣也不会躲着他,虽然还是分房睡,但叶舟觉得这样的节奏正好。 他觉得自己还需要一点时间。 毕竟接受一个同性爱人和接受一个同性爱人的身体,还是有那么一点区别的。 “这些猪……怎么长这样?”叶舟还是第一次看到基地养的猪。 这十几头猪算是基地的重要财产,在叶舟来之前,承载了基地居民们对油脂的全部渴望。 玻璃罩内,猪们瘫倒在地上,卧在基地给它们准备的烂泥里,一动不动,看起来就和死了一样,而且它们的样子实在称不上肥,对猪来说有些过于苗条了。 “找不到好的猪种。”邹鸣站在叶舟身边,他解释道,“这些年猪没法育种,也不能引进高产的大白猪,所以一代比一代差。” 叶舟对猪没什么研究,总之在他的固有印象里,猪就是产肉最多的动物,尤其肥肉多。 所以才会变成养殖的重点。 “那我从系统里买点种猪给你送过来。”叶舟自然地说,“不过繁衍几代又得引进新的。” 叶舟目光长远地叹道:“等我们死了可怎么办啊。” 邹鸣:“……” 这也实在太长远了。 邹鸣只能委婉地说:“他们最多也就是没有猪肉吃,以前没有不也过来了吗?” 叶舟一想,觉得也是。 不过他自己倒是完全无法想象没有猪肉吃的日子,红烧肉,炖猪蹄,卤猪头肉,哪样不需要猪呢?人不能失去猪,就像朝圣者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鸡蛋现在供应的也不多?” 比起蔫巴的猪,鸡倒是很活跃,这些鸡吃的也不是谷物,粮食人都不够,怎么可能给鸡吃。 平时就是给它们喂点各种植物煮熟脱水混杂后的颗粒,竟然也能活,除了和猪一样不怎么长肉外,倒是没有别的缺陷。 “超市现在还是没有卖农产品。”叶舟说,“你觉得现在能让居民们自己种地吗?” 基地现在还是分配工作,所有土地都是一起种,因为本身资源不多,再分一分那就更少了,每人就一点点田地,但凡有几个没种好的,都要饿死一些人。 “土壤改良效率太低。”邹鸣给叶舟递了瓶水。 这次他们出来,邹鸣很贴心的打了一把伞,也不让叶舟碰,自己给叶舟打着。 叶舟点点头,邹鸣又说:“土壤基地会想办法,最好还是不从你那买。” 叶舟:“对,基础的东西不能依靠系统。” 系统来的莫名,叶舟就怕它走得也莫名。 除了养殖场以外,整个基地就没有什么可供“参观”的了,每天早上六点半,居民们就要去农田里开工,分到养殖场的人手并不多。 但大约是有了超市,钱有了用处,所以居民们难得拾起了工作的热情。 “所有人都一起干活,工资都不一样,就没人偷懒吗?”叶舟和邹鸣走到农田边上。 农田被巨大的玻璃笼罩着,哪怕玻璃罩能调节阳光,但里面依旧热得人汗如雨下。 好在里面种的都是粮食,只要忙过播种和收获,在这期间他们的时间都能拿去做别的事。 邹鸣:“我的人在里面看着,偷懒的都会赶出去。” 第294节 赶出去了几个之后,就没人再敢偷懒了。 而在这里,赶出去就等于死刑。 叶舟沉默了片刻,他拍了拍邹鸣的肩膀:“这样最好。” 基地里没有细分的法律,只有规矩,不仅是因为现在人少,更多则是因为人们早就失去了对生命的认知,对法律的敬畏,除了死,别的都震慑不了他们。 说不定会有不少人觉得被关起来是好事。 毕竟有吃有喝还不用劳动。 “等以后,以后说不定会好起来。”叶舟揽住邹鸣的肩膀。 他认真道:“等卡坨成熟了,你就让人把它制成饼或者粉,拿出去换必需品。” “要是能换几个专业人才过来最好。”叶舟出谋划策道,“但种子不能流出去。” “不然卡坨很快就会不值钱。” “等你换到了足够的东西和人,流出去也就无所谓了。” 邹鸣笑了笑,他温和的看着叶舟的眼睛,知道叶舟这是为他做的妥协。 卡坨会不会流出去对叶舟来说其实没有任何损失,甚至对叶舟来说,卡坨能流出去,就能有更多人因此受益,因此活下去。 所以他愿意让邹鸣暂时垄断卡坨,已经是在为邹鸣妥协了。 “这里的生活太苦了。”叶舟叹息道,“其实这么看起来,大梁朝都算好的。” 好歹大梁朝的干旱只是一时的,只要下了雨,气候恢复过来,就能迅速产生新的秩序,人们就能继续休养生息。 邹鸣忽然问:“你觉得哪个位面最不好?” 叶舟迟疑了一会儿,像是怕伤害邹鸣的自尊心,不过他还是诚实的说:“这个。” 这个位面是唯一一个连种地都变成奢望的位面。 作为生命之源的水,在这儿都是稀缺资源。 “粮食少一点人还能活,没有水是真的活不下去。”叶舟,“算了,不聊这个了,以后总能想到办法,找到本地的水源。” 基地实在没有能逛的,把养殖场和种植场都看过后,叶舟就和邹鸣回去吹空调。 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换衣服。 这边虽然干燥,但流过汗后也会黏腻,还有黄沙附着在皮肤上,用手根本不能拍下来,只能用水冲洗,本地居民都习惯了,可以忍耐,但叶舟不行。 叶舟打开房门,凉爽的空调风迎面吹来,他长舒一口气,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 这里的气候实在是在折磨人。 他也没管邹鸣,而是自己走向浴室。 温柔的水洒在叶舟身上,带走了附着在他皮肤上的黄沙,每次叶舟洗澡都担心下水道会堵上。 至于衣服,要先拿出去抖一抖,把黄沙抖干净了以后才能拿去洗。 洗完澡,叶舟只围着一条浴巾就出了浴室,看到邹鸣坐在沙发上,他就一边擦头发一边说:“你去洗吧,我看会儿电视再去吹头发。” 邹鸣一言不发的站起来,两人擦肩而过,邹鸣的身体僵硬,目光根本不敢放到叶舟身上,只能目视前方,看起来格外老实。 他甚至能闻到叶舟身上沐浴露的味道。 叶舟没有注意到邹鸣的异常——以前他还干过只穿内裤在邹鸣眼前晃荡的事,那时候邹鸣都没做什么,现在好歹还有浴巾呢,比内裤长多了。 叶舟还自得的看了眼自己的小腹,他都已经有六块腹肌了。 不过八块是不太可能,每个人身体条件不同,能有几块腹肌看得不是运动量,而是父母给的条件,他再努力也练不出八块。 但六块也够了,放哪儿都要被人夸一句身材好。 邹鸣洗澡的时候叶舟就在客厅看电视,他依旧觉得有些热,于是只穿着睡裤,赤着上半身,整个人没骨头一样瘫在沙发上,茶几上还放着冰水和水果。 当邹鸣穿着整齐从浴室出来,看到的就是横陈在沙发上的叶舟。 布衣沙发颜色偏黄,赤着上身的叶舟在这样的颜色中显得皮肤细白如玉,他对自己此时的动作毫无知觉,双眼盯着屏幕,舒展着身体,没有一点防范。 邹鸣的喉结微微滚动,他沉默无言的坐到叶舟的腿边。 叶舟看了他一眼后挪开了目光,兴致勃勃地说:“这部电影不错,我都看第三次了。” 邹鸣“嗯”了一声,但注意力完全没有放到电影上。 “我去把窗帘拉上。”邹鸣忽然站起来。 叶舟:“嗯嗯,阳光是有点晃眼睛。” 滑轨的声音不大,阳光被厚重的窗帘隔离,室内只有电影的光源微亮。 正好电影演到了夜晚室外的戏,那一点微亮的光也慢慢暗下去。 很快,叶舟的眼前也暗了。 一道人影挡住了本就不多的光线。 在电影的音效中,叶舟缓缓抬头,他看不清邹鸣的脸,却能闻到邹鸣身上洗发水的香气,感受到邹鸣身上刚从浴室出来的潮湿热气。 叶舟忽然紧张了起来,他的心跳越来越快,甚至都无法去直视邹鸣的眼睛。 正当他有些喘不上来气,准备伸手把邹鸣推开的时候,邹鸣忽然抓住了他抬起的手。 然后以一种不容拒绝的姿势吻住了他。 叶舟什么都听不到了。 第210章 窗帘被空调风吹得不断晃荡,有些微阳光从缝隙中漏进来,在地上洒下一片金黄的湖泊。 叶舟知道邹鸣身材好,这么多年来,邹鸣一直处在高压环境下,他没法懈怠,所以身体的每一寸肌肉都保持在最完美的状态。 在昏暗的环境中,叶舟的羞耻心被别的东西掩盖了,他伸手沿着邹鸣的后颈下滑。 他用手指勾勒邹鸣的肩胛骨,他的动作很轻,轻到像是羽毛的微触。 邹鸣像是一只被驯服的猎豹,他的头埋入叶舟的颈窝,身体止不住的颤动。 汗水落在了叶舟的胸口,热意还是升腾,叶舟转头,轻轻咬了一下邹鸣的耳垂。 邹鸣的耳垂很薄,只是这么轻轻一咬似乎就能咬穿。 邹鸣明显抖了一下。 叶舟又亲吻了邹鸣的侧脸。 没有这么亲近的时候,叶舟总觉得自己可能接受不了,然而真的到了这一步,叶舟反而觉得邹鸣就像一顿大餐,正毫无防备的等他伸手享用。 大约除了邹鸣,他再也遇不上第二个会这样对待他的人了。 好像他的存在就是这个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叶舟的手放在邹鸣支起的手臂上,因为邹鸣的紧绷用力,此时叶舟摸上去是硬的,像石头一样,叶舟还能感受到邹鸣凸起的血管。 这是血肉做成的宝贝。 叶舟的心柔软的一塌糊涂,他微微抬起一条腿,抬起后一愣。 “这么精神啊?”叶舟在邹鸣的耳边轻声说。 此时此刻,叶舟已经抛弃了所有的脸皮,他轻吻邹鸣的唇角。 邹鸣似乎有些哭笑不得,但嘴唇却还是紧抿成一条线,他忽然撑起身体,朝着叶舟的嘴唇压了下去。 最开始双唇只是紧贴着,谁都没有动,直到邹鸣主动试探过去,叶舟才憋着笑微微张开了唇。 顷刻间天翻地覆,原本以为自己掌握着主动权的叶舟瞬间被巨浪裹挟,他双手紧紧抓着邹鸣的后背,在狂风巨浪之中,他只能紧抓着唯一的依靠。 在无法喘息的间隙中,叶舟睁开了双眼,他瞟到了邹鸣双眼紧闭的脸。 他恍惚中看到邹鸣的青筋,看到了邹鸣通红的耳垂。 平时表现的温和无害的邹鸣此时像是刚被牢笼的猛兽,他全身的肌肉没有一寸放松,好像他已经到了生死边缘,而怀中的叶舟是他救命的口粮,他牢牢的禁锢着叶舟,要让这个人的眼里心里都只有他一个。 让对方呼吸的空气都充满他的气息。 叶舟甚至觉得邹鸣不是在亲吻他,而是在撕咬他,似乎要凶狠又残忍地咬碎他的骨头,连骨髓都吮吸殆尽,将他彻底的吞吃入腹。 而叶舟不想反抗,他甚至有些着迷,着迷于这种被另一个强烈需要的感觉。 “可以吗?”邹鸣挣扎着离开了他的唇,两人额头相抵,邹鸣的眼底一片赤红。 好像此刻他才是吸血鬼。 叶舟在邹鸣盛满欲望的眼神中轻声说:“现在还能说不行吗?” 邹鸣抓住了叶舟的手,叶舟又掰开邹鸣的手指,把自己的手指从邹鸣的指缝中穿插进去。 掌心相贴,都是热汗,但没人嫌弃。 “去卧室……”叶舟在邹鸣细密的亲吻中挣扎着喊道。 邹鸣果然停下了,叶舟正要得意,认为自己和邹鸣的关系已经到了另一个境界,结果还没等他得意几秒,邹鸣的一只手穿过他的腋下,另一只手穿过他的腿弯。 叶舟一脸茫然的被公主抱了起来。 人生难得有一次这样的体验。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公主抱起一个一米八的年轻男人。 巨大的冲击让叶舟没有第一时间挣扎下地,他只是感觉有哪里有不太对。 直到被扔到床上的时候,叶舟才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 然而还不等叶舟出声和邹鸣叫停商量,邹鸣就已经覆了上来。 邹鸣的力气有这么大吗? 叶舟在那几乎无尽的亲吻中茫然的想到。 · 房间的窗帘被拉开了,此时外面已经入夜,少云的夜里月光璀璨。 第295节 叶舟愤恨的紧抓着被子。 他现在哪儿都疼,一动就难受。 主卧的浴室里传来的淋浴声更让叶舟难受。 从镜子旁边被抱过去的时候,叶舟看到自己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好肉,邹鸣就像一辈子没吃过肉的怪兽,把他这个奥特曼翻来覆去折磨的死去活来。 这科学吗?!说好的他才是攻呢?! 虽然他们没有就这个问题讨论过,但谁上谁下,这不就是一眼即知的事吗? 他们之间,一直是叶舟做主,邹鸣负责执行,而且邹鸣还说不能给他生孩子——攻会考虑生孩子的事吗?! 就算他比邹鸣矮一点,但那点身高差距显然不能起任何决定性的作用,毕竟就算是异性恋,女比男高的组合也不少见。 无论从那个方面想,现在的结果显然都是极其荒谬的。 叶舟想翻个身,结果不可自抑的“嘶”了一声。 虽然到后面,除了疼他也有了一点别的……感觉,但在他看来,这简直就是上下颠倒! 叶舟平躺在床上,无神的注视着天花板。 他记得有人说性向是流动的,那体位呢?也能流动吗? 邹鸣的力气比他想象的还大,在老去之前,他还有反攻的希望吗? 邹鸣从浴室里出来,他只穿着一条短裤,毫不吝啬袒露自己的身体,他看着躺在床上的叶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耳垂和脖子都红了。 “我……”邹鸣的声音喑哑,“你……” 叶舟有气无力地说:“我现在一点都不好。” 他看了邹鸣一眼,发现邹鸣毫无愧疚,只是耳根更红了。 为什么邹鸣能在不该纯情的时候纯情,该纯情的时候毫不纯情呢?这也算一种天赋吗? 叶舟看着邹鸣,他就是被邹鸣这副样子给迷惑的! 他现在痛心疾首,恨不能穿越回这件事发生之前,好好跟邹鸣聊完上下之分后再做事。 邹鸣连忙说:“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邹鸣说这话的时候看上去有些害羞,有些窘迫,还有些不知所措,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刚刚做了什么坏事。 看邹鸣的样子,叶舟一肚子火,他正想说自己不饿,结果他的肚子很不给面子—— “咕——” 叶舟脸有点红,咬紧了牙根,看起来却分外平静地说:“好。” 邹鸣关门的时候看着叶舟,看了好几秒,这才依依不舍的关上房门。 等邹鸣离开后,叶舟才艰难的去揉自己的腰。 要不是他这么多年在坚持锻炼,那几个姿势他还真坚持不下来,叶舟都震惊于自己的柔韧度。 他甚至有些发散的想,如果他以前去练舞,说不定还能跳出一点成绩来,毕竟他都这个年纪了还能有这样的柔韧度,简直是天赋异禀。 叶舟龇牙咧嘴地坐起来,缓了一会儿后发现自己已经没那么生气了。 一对恋人,在床上总要有个上下。 不是他就是邹鸣。 木已成舟,现在生气似乎有点没道理,谁让他当时没能把邹鸣压下去。 叶舟想了想,认为“因为力气没邹鸣大所以反压没成功”和“因为心疼邹鸣所以让着他”相比,显然是后者稍微有面子一点。 所以他表现的越是生气,就越像恼羞成怒。 不能生气,不能生气。 等邹鸣端着晚餐进来,看到的就是一脸微笑,马上就要原地飞升的叶舟。 他的脚步迟疑了片刻,反而是叶舟看向他,表现的极度自然温柔:“做的什么?” 邹鸣微微低头,声音很温柔,又透着掩饰不足的满足:“白粥,撒了点肉松,你现在不能吃重油重辣的东西。” 他似乎有些内疚:“我当时……没忍住。” 叶舟的笑容有瞬间的扭曲,但他还是说:“没什么,多大点事,一点都不难受。” “你放餐桌上吧,我出去吃,这才几步路,我还没有娇弱到那个程度。” 邹鸣似乎不是很相信,他看着叶舟的脸,目光扫过叶舟的手臂和在被子下的身体。 叶舟终于忍不住了:“我行,我可以,我没问题!” “我先端出去,你等我回来。”邹鸣退步了,端着餐盘离开了卧室。 叶舟掀开被子,一脸镇定的下床。 腿还有点软。 他扶着衣柜门站起来,刚刚挪动了几步,觉得问题确实不大。 但他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实在不太好看,感觉不像只有三次,而是三天三夜。 就在叶舟马上要走出门的时候,从门外急匆匆过来的邹鸣突然出来。 邹鸣紧张的看着叶舟,叶舟麻木的看着他,如果忽略叶舟脸上的红晕,简直称得上麻木不仁。 “让开点,我能自己出去。”叶舟倔强的抬起头。 邹鸣朝后退了两步。 叶舟顽强的迈开步子,然后—— 一脚撞在了衣柜角上。 邹鸣眼疾手快的用怀抱接住了朝前倒的叶舟。 叶舟趴在邹鸣的怀里,邹鸣的身上满是水汽和沐浴露的味道,这种味道让他安心,可也让他更恼怒了,毕竟他之前甚至没法自己去洗。 可叶舟没有抬头,而是闷声闷气道:“算了,还是你背我吧,抱也行。” 反正也是在家里,没有第三人。 丢脸就丢脸。 叶舟放弃了,摆烂了。 邹鸣不知道叶舟怎么想的,他还在自我反省:“应该准备好套的,这次都是我的错。” 叶舟有气无力:“别认错了,先让我去吃饭。” 邹鸣造成的结果,所以邹鸣负责伺候他,没毛病。 第211章 暂时不能行动的叶舟毫无顾忌的在家里指使邹鸣干这干那。 但看着邹鸣健步如飞,他又觉得自己遭到了心理上的暴击。 然而邹鸣任劳任怨,哪怕是在扫地拖地,嘴角时不时都会勾起一抹笑,没事做的时候更是看着叶舟都能笑出来。 叶舟躺在沙发上,看起来跟半身不遂似的,发现邹鸣又冲着他以后,面无表情地问:“别笑了,脸都快笑僵了。” 然而邹鸣却没有转过头,而是朝着叶舟走去,俯身抱住了他。 他轻吻叶舟的侧脸,蜻蜓点水一般,没有丝毫欲望,只有慢慢的眷恋。 “这一天对我来说等了太多年。”邹鸣轻声说。 他垂眸看着叶舟的双眼,眼底是晕不开的深情。 叶舟撇了撇嘴,却没有把邹鸣推开,而是轻轻拍了拍邹鸣的背,声音也温柔了一些:“以后还有更多年呢。” 自认哄完了人,叶舟又说:“不能经常这么来!我腰都快断了。” “尤其是……屁……嗯,臀部。” “早上起来的时候我以为谁把我屁股从我身上砍了。”叶舟抱怨道,“我是肉做的!肉!不是铁造的。” 邹鸣抿了抿唇,他抬眸看了眼叶舟,叶舟竟然从中看出了几分可怜,邹鸣小声说:“等太久了,没忍住,以后不会了。” 叶舟伸手去揉邹鸣的耳垂,神游天外地说:“反正你说的话,你自己要记得。” 因为“受了伤”,叶舟这几天都没有离开家。 两个新手,猪跑都没观摩过几次就吃上了猪肉,准备工作没有做全,全靠本能。 导致叶舟难得的“身娇体弱”了起来。 叶舟不出去,邹鸣也不出去。 他们虽然没结婚,但提前过上了蜜月。 好在现在确实没什么需要叶舟操心的事,超市可以完全交给草儿和武岩。 除了陈舒每隔三天会过来一次以外,他几乎不怎么和超市联系。 叶舟和邹鸣享受蜜月,基地的居民们则享受着难得物资充足的好日子。 虽然非年非节,但现在基地里的氛围就和过年没有区别,几乎人人都能吃到米饭和肉,整个基地和平的不可思议,连吵架斗嘴都少了许多。 连“养老院”的老人们,都在邹鸣的授意下改善了伙食。 年轻的女人背着背篓,凹陷的脸上却带着笑容,背篓很沉,她走一会儿就要停下来歇一歇,背篓上覆盖着一层深色布,好叫路过的人看不清她到底买了些什么。 虽说现在没人敢在街上明抢,毕竟现在基地里的人不管犯了什么罪都是死刑起步,但总有胆子大的,会在看准目标后想办法偷窃。 这里又没有监视摄像头,“破案”全靠有没有人看见,一般被偷了也只能骂两句,自认倒霉。 女人走了半个小时才走回自己家。 确定门关好之后,女人才放下背篓,她累得一屁股坐到地上,抱着背篓喘气。 这个背篓里装着的她这些年来存下的“所有钱”。 她身体不好,邹鸣还没上位之前她就的身体就废得差不多了,这些年全靠一口气撑过来。 第296节 所以即便是工作,她也只能干最简单的活,工资没有别人高。 但女人格外珍惜,所以工资全都存了下来,虽然每个月买完土豆后她就不剩多少了,可即便如此,她也不像其他人一样拿钱当纸。 每当她觉得自己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她就把钱拿出来,一张张的数。 这些钱成了她的寄托,她的精神支柱,它们在告诉她,她是有用的,一直都有用。 女人休息了好一会儿才站起来,她掀开背篓上的布,露出了里面满满的粮食。 她买了大米和腊肉香肠,除了这三样,就是水和一些脱水后的蔬菜。 别的她都没要。 她闻着米香,实在没忍住,直接抓了一把生米塞进嘴里。 嚼着嚼着,她就落下了泪,双手不断的去擦,可眼泪一直在流。 家家户户今夜都是自家做饭,他们不用再吃土豆,人人都选择了吃米饭或者面条。 就在女人家隔壁,一个三口之家也要吃饭了。 “我记得老人说,很久以前……”年轻的丈夫坐在椅子上,他一边剥着花生喂给妻子,一边说,“所有人都吃得饱饭,就是没有能力挣钱的,国家还有补助,起码饿不死。” 妻子笑道:“那得是多久以前了?还有国家呢!” 丈夫有些向往:“有国家多好啊,起码有人管,还有饭吃,不像现在……” 妻子瞪了他一眼:“老大现在挺好的,我们还有超市可以买东西。” 妻子叹了口气:“还有那么多基地里的人连衣服都没得穿,水也没得喝,惜福吧。” “妈妈妈妈!”五六岁的女孩顶着颗大脑袋从厨房里跑出来,她四肢细得像木柴,似乎轻轻一折就会断,似乎像是不停鸣叫的雏鸟,咬着手指问,“我们什么时候吃饭?” 妻子:“还要等一等。” 女孩“哦”了一声,她想了一会儿后说:“他们说,今晚都吃肉!” 丈夫笑道:“对,吃肉!都吃肉!” “我和你妈买的时候,买的都是肥肉多的!” 他们当时都快挑花眼了,还得一直跟人挤,不过夫妻俩都觉得他们获得了胜利——总之是比别人买的腊肉更肥一点。 女孩一边等待一边流口水,流出来了就用手擦,夫妻俩实在看不下去了,丈夫把最后一颗花生塞到妻子嘴里,自己跑去了厨房。 因为舍不得把腊肉拿去炒,浪费肥肉里的油脂,所以他们和别家一样,都是在饭快蒸好的时候把切好的腊肉香肠平铺上去,等一两分钟再端出来晾一会儿。 夜晚的温度没有那么高,吃起来也不热。 铺满肉的三碗饭端出来的时候一家人都止不住激动。 女孩大喊道:“肉肉肉!” 妻子也在米饭和肉的香气中深吸了一口气。 她比女儿运气好一点,以前超市还在的时候,她是吃过自热米饭的,里面有好几块牛肉。 那时候她就和丈夫在一起了,但两个人虽然没有生活在贫民窟,但日子也并不好过。 丈夫去当打手,每次出去她都担心他死在外面——如果他死了,她也就不能活了。 无论是被赵庆当成赏人的东西,还是被扔去贫民窟,她都接受不了。 那时候她也嘲笑自己矫情,怎么别的女人去了贫民窟也还在挣扎着活,她却只是想到那种可能就想去死呢? 丈夫也害怕出去以后死了妻子也活不下来,他们就这么战战兢兢的活着。 竟然奇迹般的活到了现在,还生了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还养活了!顺利的长到了这么大。 “快过来吃饭!”丈夫喜笑颜开的招呼妻子和女儿。 妻子拉着孩子坐到桌边,她看着桌上堪称丰盛的饭菜,没忍住说:“我还记得刚生猪猪的时候没奶。” 女儿的小名叫猪猪,父母都希望她能像猪一样能吃能睡。 对他们来说,猪是很珍贵的动物,用这种动物当女儿的小名正合适。 “还是猪猪自己争气。”妻子目光温柔的看向女儿,“什么都能吃。” 没有奶,他们就只能给女儿喂土豆糊糊,就这样,这个命硬的孩子活了。 丈夫也说:“主要是我们给她起名起的好!” 妻子点头,夫妻俩都觉得这个小名特别好。 然而猪猪不知道父母在想什么,她看着自己的碗,没忍住用手抓起了一片肉。 “好烫!”猪猪一边叫着烫,一边又把腊肉片往嘴里塞。 夫妻俩连忙把她嘴里的肉“抢”出来,丈夫自己拿着那块肉不断的吹,吹完觉得没那么烫了才重新喂给女儿。 “好吃吧?”看着女儿不断咀嚼,女人笑眯眯地问。 猪猪用力的咀嚼着,又更用力的点头。 吃完后,猪猪才说:“咸。” 女人笑道:“咸才对,不咸这肉很快就会坏了。” “明天还能用腊肉煮汤,这样就连盐都省了。”女人欣喜道,“又省了一笔钱。” 丈夫也觉得划算:“对对对。” 他对完就忍不住吃了一片肉。 可能是心理作用,丈夫觉得一咬下去全是油,满满的油脂,香得他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了。 他甚至感觉自己没怎么嚼。 一家人都不怎么会用筷子,难得吃一顿好的,也就不为难自己了,所以都吃上了手抓饭。 妻子把米饭裹在肉里,一口塞进嘴里,幸福的眯起眼睛。 连猪猪都不需要父母照顾,她虽然人小,但吃起饭来不比大人差什么,速度也不慢,就是牙齿不太好,腊肉得慢慢嚼。 要不是肉实在是太咸了,她甚至都不愿意吃米饭。 珍惜的吃完最后一粒米,一家人坐在椅子上,谁都不愿意动弹。 妻子舒出一口长气:“要是天天都能这样就好了。” 丈夫倒是很有自信:“有老大在,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 “顿顿有肉!” 妻子看了眼女儿。 猪猪摸着自己人生头一次凸出来的小肚皮,舔舔嘴上的油,鹦鹉学舌般喊道:“顿顿有肉!” 顿顿有肉,就是好日子了。 第212章 天刚蒙蒙亮,叶舟就从被子里钻出来,昨晚空调开的有些低,才出来的时候叶舟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冷得打了个哆嗦。 他一边揉腰,一边伸长手臂去拿床头柜上的遥控器。 调高温度后叶舟才重新靠在床头。 门外传来走动声,叶舟无意识的牵动了一下嘴角,不过幅度很快僵硬。 “嘶”了一声之后,叶舟才缓慢的坐起来。 他已经七八天没有出过家门了,这段时间对他和邹鸣来说就和蜜月一样。 最开始叶舟还会推拒,但他很快就会被邹鸣“说服”,尤其是从中获得“快乐”以后。 叶舟从窗边站起来,穿上睡衣后离开了房间。 早餐的香气在屋子里弥漫,叶舟走出房门,一眼就看到了把饭菜从厨房里端出来的邹鸣。 邹鸣看向叶舟,两人目光相触,叶舟笑道:“你现在真成厨师了。” 这几天邹鸣几乎是每早不到六点就起床,这个期间有人会送食材过来,邹鸣一个人在厨房忙碌,忙到叶舟起床。 叶舟也是在这个时候才发现,邹鸣是个奉献型的人,他对叶舟很好,好到无微不至,好像叶舟是个急需照顾的“小宝宝”。 这种发现让叶舟有些复杂,这在叶舟看来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他从没看过好友恋爱是这种相处模式,多数情侣相处虽然会互相体贴,但绝不会出现这种一方极力奉献的情况。 然而叶舟无论怎么说,怎么劝,怎么身体力行的表示并不需要邹鸣这种奉献,邹鸣都充耳不闻,叶舟说叶舟的,他做他的。 这似乎不能用语言来阻止,只能用行动来扭转邹鸣的想法。 “还有牛肉?”叶舟发现早餐是牛肉臊子面,他有些惊讶:“你还会做臊子?” 邹鸣似乎有些得意,但嘴角只是微微上翘就恢复了原样:“我让陈舒送来了菜谱。” “第一次做。”邹鸣谦虚道,“不好吃就换一样。” 叶舟才吃了一口,就立刻毫不犹豫地夸赞道:“真的,回了我的位面,你就在超市旁边开家早餐店吧,肯定能挣得盆满钵满。” 叶舟想了想又说:“还是算了,太累了,饮食行业几乎都是辛苦钱。” 他现在无师自通学会了甜言蜜语:“我舍不得。” 于是叶舟就眼睁睁看着邹鸣耳朵红了。 在床上的时候邹鸣可从来没有害羞过,无论叶舟怎么“求饶”,邹鸣都能一本正经的镇压他。 但下了床,邹鸣就忽然变得纯情了起来。 “我看基地也没什么事需要处理,分店也没什么事。”叶舟说,“本来我是准备在这儿待一个月再送武岩他们回大梁朝的,要不然就这两天吧,把他们送过去我们就去下一个位面。” 叶舟看着邹鸣的眼睛:“这样我也能早点回家,把你介绍给我爸妈。” 叶舟犹豫了几秒后打预防针道:“我爸妈可能一开始不太能接受,他们……嗯……在这方面还是比较保守,不过你放心,有我在,不会让你受什么委屈,只是要是他们说话比较难听,你也不要往心里去。” 对自己的父母,叶舟还是很了解的。 他们在开明和传统的中间地带,要是别家的孩子有了同性爱人,他们会说:“这都什么年代了,父母连这个都不同意也太传统了,孩子过得好才是最重要的。” 第297节 但如果有同性爱人的是叶舟,他们就会立马改变口风。 “你和男人在一起能有什么未来?将来能有孩子吗?等你老了有人给你养老吗?” “你现在还小,不懂事,等你年龄再大一点就知道这么做一点好处都没有。” 邹鸣笑了笑:“没事,我不在意。” 他只要叶舟在他身边,至于别人怎么说都不重要。 就连叶舟的父母,在他眼里都是外人。 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他和叶舟两个人。 叶舟自己也觉得让父母接受的难度不是很大,可能刚开始会生气和不理解,但等他们确认自己不会改变想法之后,还是会同意的。 他确信自己的父母爱他。 于是也确信父母最后还是会退步。 吃过早饭后,叶舟没有再回去睡回笼觉,而是带着邹鸣去了一趟超市分店。 已经过了这么多天,但超市的生意依旧很红火,可能是因为多数时间人们都要工作,能购物的时间很少,所以每天早上和晚上,依旧能看到不少人挤在超市门口。 不过现在他们来买的已经不是米面粮油了,而是果干糖果等能提升幸福指数的食品甚至物品。 叶舟在走进超市的时候还听见有人问能不能买一辆自行车,如果有电动车的话那就更好了。 基地现在的交通工具就是双腿,只有离开基地,前往别的地方才会坐车。 哪怕是改装过的车,烧得都是油,油太珍贵了,要价也不菲,虽然每个月都会有人开车出去巡视一圈,但平时都停在车库里,没人会去动。 可基地毕竟有这么大,尤其叶舟来前基地还在扩大范围,要修建更大的种植区和养殖区,道路虽然不怎么平整,但也能勉强通车。 所以有人问后,旁边正在看货物的居民立刻围上去。 “没有电动车也行啊,自行车就够了。” “能有人力三轮车吗?还能拉拉货。” “能买吗?” “现在买得到吗?还是得等等?” 雇员被一堆人围着,他也不敢打包票,只能提高音量说:“现在还不知道!等等就知道了!超市能卖的话会通知你们!” 雇员手里拿着喇叭,但居民们没有因为得到回应就退开,而是七嘴八舌的继续问道: “那别的东西会有吗?” “听说会有缝纫机?有了缝纫机的话,纺织机也会有的吧?” “我们可以自己织布?” 雇员没想到他们都想得这么长远了,急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居民们一脸期待的看着他。 雇员急得满头大汗,他大喊着让一让,想从人群中突围出去。 还是叶舟看不下去,过去“解救”了他,叶舟喊道:“缝纫机会有,纺织机没有,这里连原材料都没有!” 这里又种不了棉花这些,有了纺织机也没用。 居民们慢慢安静下来,他们看着叶舟,表现的都有些瑟缩。 不是因为叶舟看起来有多凶,而是叶舟明显和基地里的人不一样。 他的皮肤相较这里的人简直细腻白皙的不可思议,个子也比普通男性高不少,气质也完全不同,他现在这里,自然就会成为所有人的视线中心。 叶舟也发现居民们有些怕他,他下意识的回头看向邹鸣。 就在邹鸣要走过来的时候,人群中有人小声问:“是……叶老板吗?” 说话的人年龄已经有些大了,看起来大约有三四十岁,在这样的环境里很显老态,他佝偻着身体,发现有人看向自己后又不确定地问了一声:“是叶老板,对吧?” 他看着叶舟,眼底满是不可思议,已经过去了接近十年时间,可叶舟却分毫都没有改变。 叶舟笑了笑:“对。” 叶舟不记得这个人是谁,但却依旧觉得亲切,或许他们曾经见过,说过话。 那人朝着叶舟走了两步,回过神来却一个劲的朝后退。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眶突然变红,莫名哽咽地问:“叶老板还会走吗?超市会关门吗?” “以后……还有以后吗?” 周围的人这才反应过来,叶舟就是超市真正的老板。 年轻人们也从老一辈的嘴里得知过超市的所有者是谁。 自从超市重新开业之后,从未体验过超市好处的年轻人根本无法想象失去超市的生活。 有了超市,生活似乎才能叫生活。 就连工作,似乎都变得不那么乏味,每天想的都是这个月干完以后自己能挣到多少钱,可能买多少食物和生活用品。 基地现在已经不缺水了,虽然还不能满足洗澡,但喝的水和擦拭身体的水都有。 他们看着叶舟,不敢相信这样一个年轻人竟然就是超市老板。 不知道是哪个胆子大的喊了一嗓子:“叶老板!别走!” 这一声后,居民们忽然获得了某种勇气,接二连三的喊道:“叶老板!留下吧!我们基地已经是最好的了!” “对!我们基地已经是最好的了!” “叶老板,你留下吧!” 叶舟正要说话,邹鸣忽然走到他身后,抓住了他的手腕。 居民们不再呼喊,他们看着邹鸣——基地里倒是人人都认识邹鸣。 毕竟邹鸣不像赵庆,不会把自己锁在空调房里,在叶舟过来之前,邹鸣多数时间也在劳作或者离开基地巡视。 “他会留下。”邹鸣忽然说,“不会走了。” 叶舟看着邹鸣,他愣了愣,不知道该说什么。 “走吧。”邹鸣凑到他耳边轻声说。 叶舟被邹鸣拉出了超市大门。 居民们留在超市里,他们面面相觑。 “邹老大在啊……” “你傻啊,邹老大怎么可能让叶老板一个人出来,跑了怎么办?” “他们看起来挺亲密的。” “我有一个猜想。” “我也有一个猜想……” “邹老大……是为了基地献身了吧?” “可是叶老板长成那样,就算邹老大献身也不亏。” “我觉得也是。” “确实不亏。” 邹鸣还不知道居民们在为他强行不亏,他带着叶舟离开基地大门,两人站在看不见尽头的黄沙前,身边就是已经准备好的车。 “走吧。”邹鸣看向叶舟,“送他们回去,我们再往前走。” 叶舟笑了笑:“走了不会想回来吗?” “对这里的人来说你没有离开过,但对你来说,虽然身体不会有变化,但却要真切的离开几年,甚至十几年。” 邹鸣却摇头,他看着叶舟的双眸:“我知道我的家在哪儿。” 叶舟抿了抿嘴,最终还是笑了出来,他反手牵住了邹鸣。 “那就走吧。” “只要你不挣开,我就不会松手。” 上车之前,叶舟回头看了一眼。 两人的影子落在身后,纠缠在一起,分不清你,也分不清我。 好像一直如此,总该如此。 转过头的时候,邹鸣正在看他。 两人相视,都笑了。 第213章 番外一 / 微风和煦,??远处的山峦被雾气缠绕笼罩,梯田顺山而下,早起的农人背着背篓,??拿着锄头,正从山下往上爬。 山上没有水源,农人们为了浇水,??只能一趟趟的从山下担到山上去。 “今年收成比往年好呢!”鹤发鸡皮的老人走在羊肠小道上,他杵着拐杖,??身后背着背篓,背篓里装着的是沿路采摘的野菜。 从他身边经过的中年人也笑:“老爷心肠好,??去年没收租,??今年看收成好了才收两成。” “说是再等个把月便请个秀才来,??日后咱们的孩子也送去念书。” “科举是不指望,??便是多认识几个字,算个数,以后也能进城混口饭吃,??不像咱们似的,??指着老天爷吃饭。” 忙过了早晨,??日头渐渐毒辣起来,农人们就去树边坐着休息,拿出干粮吃。 干粮也不见荤腥,都是自家做的馍馍,??能有小咸菜下馍馍的都是富裕人家。 但吃的这么差却也没人抱怨,??他们坐在树荫下纳凉,??年轻的小伙子几口就把干粮吃光了,??正在往嘴里灌水。 “你这水是生的还是熟的?”有人问。 小伙子摆摆手:“哪里还敢喝生的,??老爷说了,??生水里头有虫,喝进去了就长在人身子里,我可怕以后全身上下都是虫,割开皮子就有虫往外冒。” 首发网址.x63. “也不晓得老爷是打哪儿知道这些的。”农人们感叹。 “听说老爷是从北边逃难过来的,也不知怎的挣下了如今的家产。” “走运了吧,这人啊,得信命!” “这附近种地的,哪个不羡慕咱们?前两年地里收成差,老爷不收租,今年收成眼看着不错,也只收两成。” “听他们说,就隔壁村的,今年收六成租子。” “那还能活不?” “咋不能?借呗,粮食吃光了不够,就找地主老爷借,借完了粮,来年还要借种。” “那……那什么时候能还完?” “还完?这辈子都还不完,遇上有良心的,好歹你干活,便也长长久久的借给你,遇上没良心的,你全家到最后,都成老爷家的家奴了,都用不了两年。” 农人也不是傻子,吃饱了肚子后自然有聪明的冒出来。 只有佃户手里无钱,且永远存不住钱,才能乖乖的,老实的去护卫地主老爷的利益。 否则地主老爷没钱了,被人打了杀了,他们也就没有活路了。 明明是地主老爷在欺负他们,啃他们的骨头,可他们却还是要打落牙齿和血吞,乖乖的去给老爷当狗,当老牛。 农人们想起别村农人的惨状,都心有余悸地说:“还是咱们好,日子好过哩!” “土豆红薯就是好东西,饱肚子。” “往外头卖倒是不错,价还不低,可惜前两年不敢多种。” “我还是想吃大米饭,一年吃一碗就成。” “看你说的?哪个不想吃大米饭?” “老爷来了!老爷来了!”小路上有人边跑边挥舞着双手喊道,“老爷亲自来了!” 农人们立刻站起来,锄头水桶就放在原地,他们急切地走过去,甚至不少人脸上带着笑。 果然,他们刚走到路口,就看到从山下走上来的一小群人。 大头的是地主老爷的管家,看着就不是泥腿子,穿着青色布衣,虽说不是考科举的读书人,但在乡下,那也是人上人了。 后头是几个壮劳力,正担着三个大木桶。 等前头的人上来了,他们才终于看到了地主老爷。 老爷今天穿着一身短打,看着不像地主,就是个普通农人,一样的手指粗短,脚大且平,皮肤黝黑干燥,还有些皲裂,脚下一双草鞋,虽然编的不错,可那还是一双草鞋。 把他放在人堆里,他就是最不起眼的老农。 “老爷!” “老爷!您来了!您说您来就来,又带了东西!” “老爷”摆摆手,他生就一副憨厚样,就是当了地主也是农人的做派,学不来别家地主的样子,他一笑起来两只眼睛就眯成了两条线,这些年还是吃出了不少肉:“不是什么好东西,天气热,给你们煮了些酸梅汤,解解暑。” “吃的也有,热凉粉,就是调料不多,你们叫个人去打,免得手忙脚乱。” 热凉粉是红薯淀粉做的,加水熬煮,搅成糊糊,淋上醋和酱油,撒点盐和泡菜,对农人来说也是很美味的东西——比单吃红薯好。 在“老爷”逃难来之前,他们连红薯土豆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没人敢种,还是老爷说种红薯土豆的头两年不收租子才有人种,那也是少少的种一点,就是收成了,因为外头红薯土豆价贵,所以也没人愿意吃,都是往外头卖。 所以哪怕红薯土豆的产量高,现如今也还是达官贵人们才吃得起的东西。 只有老爷这么大手笔,愿意拿这么多红薯粉出来给他们这些泥腿子尝。 “老爷”笑呵呵地说,“北边如今也好了,到时候种玉米小麦,以后都不饿肚子。” 佃户们互相看看,但都不怎么信——外头打仗呢! 朝廷和反贼打了好些年,他们虽然不清楚打得如何,可也知道,凡是打仗,没个七八年就结束不了,没见这几年北边不旱了,可北人还是往南方跑吗? 不过朝廷和反贼都不是外族,因此农人们也不着急,只怕征丁。 “先去吃饭。”老爷招招手,佃户们立刻帮着长工把木桶提走。 “老爷”则带人坐在田坎上,他也没什么忌讳,虽然当了地主,但他还觉得自己是农人,自己还侍弄着几块地,儿子女儿,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要下地的。 “你看什么?”老爷发现自己新请的管家正看着自己,他一想,笑着说,“想我怎么还给他们送吃的?” 管家也不客气,原先也是客气的,自从发现老爷脾气好以后,慢慢也就不客气了,他点点头:“对他们不能太好。” 管家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家奴,学过些字,会打算盘,后来家里犯了事,一家人都被原来的主人卖了,就被“老爷”买了回来。 比起多数人,管家已经算有见识的了。 老爷拍拍自己的裤腿上趴着的虫子:“叫人吃饱肚子,就算好了?” 管家却说:“人吃饱了,就有精神想东想西,只有叫他们饿着肚子,一直干活,他们才能乖乖听话。” 老爷一愣,他忽然抬头,看向某个虚无缥缈的远方,轻声说:“以前我也听过这种话。” 管家看着老爷,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他自得于自己的见识,认为自己说的道理最有道理。 “弱民强国。”老爷忽然说出了叫管家瞪大双眼的话。 管家连声说:“老爷,老爷可不能这么说!” 老爷摆摆手:“也就咱俩私下说说,以前……我运道好,见过真正的仙人,仙人曾经说过,就咱们这个时代,想要真正长久的统治,就得让老百姓穷,让老百姓苦。” “否则种地的人少了,读书的人多了,明白道理的多了,皇帝老爷的龙椅就坐不稳了。” “只有阶级分明,人口不流通,老爷们的位子才坐得稳。” 老爷笑道:“就像你说的,佃户们能吃饱了,手里有余粮了,就不会那么听话了。” “可他们靠他们的双手,在地里日夜不休的干活,怎么就不能吃饱呢?” 管家已经惊得说不出话了,他不知道自己该为老爷说的话震惊,还是该为老爷对自己的信任震惊。 老爷却说:“以前我不懂这个道理,仙人说什么我都当耳旁风,那是我该知道的道理吗?我就是个农民,注定了一辈子在地里刨食,老天爷给我点好脸色,我就吃饱一点,老天爷不给,我就饿肚子。” “仙人说,我们穷,我们苦,不是我们的错。”老爷目光依旧缥缈,“我们已经干了我们所有能干的事,就像你,你休息过吗?你不仅要看账本,还要记住所有佃户,记住他们家里有几口人,几个孩子,多少亩地,每年要交多少租子,是生了人还是死了人。” 老爷看了眼管家:“可你这样的人,做这么多事,却只能当家奴。” 管家沉默的低下头,他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又能说什么。 他确实干了很多事,以后还要干更多事。 没被卖的时候,他在原先的主人那还是很受器重的,吃穿虽然不能对比少爷们,但起码不像小厮丫头,赏钱也比别人多,他那时候多骄傲啊,觉得自己跟小厮丫头不一样,虽然卖身契都捏在主人手里,但就是不一样。 被卖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是一样的,他没有财产——他自己都是主人的财产。 他的父母也是,他们和主人养的狗没有区别,主人喜欢他的时候,愿意伸出手逗一逗,不喜欢他了,他就是丧家之犬。 他努力识字,跟着父亲学打算盘,看账本,可到头来,血淋淋的现实告诉他,无论他多么努力,多么上进,多么忠心,他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狗,一条随时能被人打杀遗弃的狗。 一条狗,曾经却以为自己是个人,多可笑啊。 老爷从怀里掏出一包烟,这包烟被好好保存着,但也已经快烂了,这才舍得拿出来抽,他给管家递了一根,又给自己点上,吞云吐雾的时候他又说:“其实过来之前,我连个大名都没有,小时候都是浑叫,叫我狗蛋牛粪,反正什么的都有。” “后头我嫌不好听,又不知道起什么名,字都不认识也没法给自己起名,就让人叫我陈六。” “前头五个兄弟姐妹都没了,有夭折的,有逃荒路上没的。” 陈六:“现在想起来,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他拍了拍管家的肩膀:“你跟我不一样,你还年轻,如今也不是奴籍了,以后走出去,不管你是干什么,都别把人当畜生。” 他看着管家的眼睛:“他们是人,跟咱们一样的人,不是牛马。” 管家从没想过,老爷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在他的印象里,老爷是个话多且乐呵的人,他似乎有不少钱,但从没置办过什么贵重的东西,只对老爹老娘和妻子大方。 稍穷的地主家,妻子也是要下地干活的,不下地也得织布。 富裕的地主家,妻子就待在宅院里,生孩子带孩子,出不了几次门。 唯独陈六,他妻子竟然跟他一样,也要带着人去见佃户,也要给佃户们送吃的。 夫妻俩都忙,感情倒是很好,互相并不围着对方转,便也少了许多口舌。 只是陈六每每叫管家去买鱼鳔时,管家都觉得离奇,竟还有不愿意生孩子的夫妻,又不是穷苦人家,生了也能养活。 他还旁敲侧击地问过陈六,陈六倒是很大方地说:“孩子不能陪我过一辈子,他们日后也要成亲,也会有妻子丈夫,只有我妻能陪我过一辈子,她若是因为生孩子有个好歹,我再去哪儿找她呢?换一个?换一个,能有如今这个好?我可赌不起。” 管家倒是觉得新奇,他原先的主人家,主母日常除了偶尔查账,便是盯着老爷,老爷要是多跟哪个丫头说句话,主母都要把那丫头叫过去,总之是要找些麻烦。 若是老爷喜欢,那就趁老爷不在,叫人牙子把丫头发卖了。 那时候他还没有被卖,还被器重,只觉得主母心眼虽然小,但也不算做错了事,丫头勾|引老爷,一个成了别的便要有样学样,不狠心整治,家就不成家。 现如今成了陈家的管家,看了陈六和妻子的相处,便觉得自己以前实在可笑。 丫头们能决定什么呢?她们也不过是“家”里的财产,是水壶是漏斗,是剪子,是一枚枚针,她们连自己会不会被父母卖都决定不了。 她们都想留在大户人家,因为只有在那儿,身为财产的她们,才能拥有一点微薄的财产。 她们的月钱能留在自己手上,几个小姐妹一起出门,也能去买几根红头绳。 可要是出去了,这世上根本没有女人的容身之处,她们种不了地,因为女人不能有私产,不管是买是租都不行,嫁人?嫁了人,自己都是别人家的“东西”了,哪里还有自己的财产,月钱都得交给婆婆。 只有留在大户人家,她们才能靠自己的双手,得到一点微不足道的月钱。 丫头们没有别的出路,她们要么成为小姐的贴身丫鬟——日后小姐嫁人了去给姑爷当通房或妾,要么被配给小厮,月钱都交给公婆,最好最大的出路就是贴上老爷,当个姨奶奶,哪怕不受宠,起码有口饭吃,还能继续有月钱。 管家在陈家看到了不同的东西,陈家的丫头不会想着勾|引老爷,因为陈家的丫头都是佃户家的孩子,也没有卖身契,佃户们把孩子送来,陈家就叫她们做事,每个月月钱都是有数的,一半发给她们,好叫她们回家有个交代,一半帮她们存着,到年底全给她们。 有的丫头年底拿了钱就交给父母,有的则是无论父母怎么打骂都咬死了不给。 过了这几年,丫头们腰杆都直了,父母看在她们能拿钱回家的份上,也不敢往死了打骂。 陈家还放了话,日后丫头们若是嫁人后要继续在陈家干活,陈家也收她们。 陈家的地,男人能租,女人也能。 人有奔头,陈家的丫头们竟然没有一个去勾|引老爷的。 她们牟足了劲,想存钱,想租地,虽然她们依旧买不了地,但起码有陈家在,她们就能有一个栖身之所,能有一个靠双手,靠劳动挣钱的地方。 管家叹为观止,终于明白,原来世上不是男人才有尊严,女人也有。 只是以前,女人要丢掉尊严才能活。 所以陈家主母不需要盯着丫头们,她自己也忙,她不用围着陈六转,女人租地的事都是她在管,农忙的时候她跟陈六一样,要送些实惠的吃食给佃户,陈家的事,也都是夫妻俩有商有量。 管家有些羡慕。 “老爷说的仙人,如今还在吗?”管家小心翼翼地问道。 陈六摆摆手:“仙人只是在这儿停留,如今应当是回天上去了,我当年念着父母,不肯跟随仙人,仙人也没有生我的气,如今想来实在惭愧。” 管家叹气道:“不知天上是什么样?” 陈六笑道:“这我倒是知道,都是高楼,近百层的房子到处都是,男人女人在街上露胳膊露腿都是常事,身体是皮囊,仙人不在意这个。” “你不想做什么便能不去做什么。” “人人都能吃饱肚子。”陈六想了想,觉得自己说的不太像天界,于是又说,“都能在天上飞。” 陈六又说:“天上的人,哪怕是农人,也各个能说会写,是饱识之士。” “女人也能当官,男人也能在家料理家务,” 陈六笑着说:“像你这样的,在天上肯定是人才,说不定也能当官呢。” 管家也笑,不过是苦笑:“老爷,你这说的不像是天上,仙人哪儿还有人间的东西。” “天上仙人也多啊。”陈六觉得自己很有道理,“若是不管着,仙人天天下凡怎么办?” “仙人不用吃东西啊,要钱有什么用?房子衣裳,一挥手就能变出来。”管家说。 陈六一愣,但他坚持道:“天上就是那样的!” 他瞪了管家一眼:“你不懂。” 管家也不跟陈六争辩,争赢了也没什么好处。 不过陈六说的话他还是认真记了下来——虽然陈六说的天上不像天上,但他也很喜欢。 在这儿,他即便不是奴籍,日后也只能待在陈家,换一个东家,他又得签卖身契。 毕竟他手上要过钱,没人愿意请外人,就是请了,也必须把外人变成“家人”。 陈六转头去看吃完热凉粉后坐在一起闲谈的农户,他笑着说:“早几年哪里看得到这样的场景?” 管家也看过去,他微微点头:“是,以前吃不饱饭,说话都没力气。” 陈六双手撑在地上,也不嫌脏,头朝后仰着,眼睛盯着天上:“我这辈子,受过苦,上过山,逃过荒,如今置办了田地,有儿有女,唯一不如意的就是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仙人和那些同事的朋友了。” “也不知道武岩周文他们如何了,武岩他闺女是不是真成了仙女。” 他说着说着忽然动情起来,擦拭泪水道:“武岩那时候总吹牛,说他闺女喝了仙奶,日后是要当仙女的。” “我当时还羡慕得很,就恨自己为啥没娶成媳妇,没生出个闺女,也当仙女。” “他家闺女,现如今肯定都是大闺女了。” 他说完后极用力的擤鼻涕。 擤完一抬头,人傻了。 就在距离他不远处,一对夫妻正抱着一个婴儿朝他走来,身后还跟着个年轻姑娘,这对夫妻个子不高,穿着也奇特,男的女的都留着短发,只是男的头发何止是短,简直就只剩发茬。 陈六愣在那,他站不起来,也说不出话,甚至以为自己在做白日梦。 不远处的武岩也很紧张,他们这次回来,仙人专门查了以前店里的雇员在哪儿,把他们送了过来,林尤那里一开始就没考虑过。 虽然带上了不少东西,但他们没有户籍,想要有个容身之处又不谄媚权贵不是易事。 如果陈六愿意收留他们最好,陈六要是不愿意,他们就得换个人请求帮忙。 多年未归,武岩已经忘记陈六长什么样了。 他看着远处黝黑的“老农”,怎么都跟他记忆里年轻的陈六对不上号。 “那是陈六吗?”武岩小声问。 身后的草儿也不确定:“是吧?” “看起来过得还不错。”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收留我们。” 草儿:“仙人已经走了,咱们得自己想办法。” “跟着仙人这么多年,我可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 他们回来,不是为了像以前一样当兢兢业业的老黄牛。 要养大女儿,要找到姐妹。 他们拥有了不低头的力量和勇气。 故人相逢,却隔着数亩田地。 山川依旧,却隔着数千年的岁月。 第214章 番外二 南方, 果然是与北边不同。 连绵不断的山,田地连不成一片,开垦成梯田后又得不断的担水灌溉。 但这里有山有水,即便忙点累点, 日子也并不算难过。 武岩夫妻俩和草儿就这么住了下来, 陈六毫不犹豫的接纳了他们,给他们准备了新房, 且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收他们带来的银子。 “这可是足秤的银子。”武岩劝陈六收下, “我们这些年也挣了不少。” 陈六摆手, 乐呵呵地说:“这才几个钱,当年不是仙人,我也到不了这儿, 更没有置办田产的钱, 如今仙人不来,你们来了, 也好叫我尽尽心。” 武岩还要说话, 陈六忽然问:“你家这仙女,怎么一点没长?” 草儿笑道:“你们走后, 仙人就带我们去了三千小世界,我们在那儿是不长的, 只有回来了才会长。” 陈六震惊道:“那你们是奶了多少年的孩子?!” 武岩有些尴尬的摸摸脸颊,转移话题道:“你这些年日子过得还不错,成亲了吗?” 陈六:“成了,如今孙子都有了。” “我妻生了二女一子,女儿若是嫁出去, 家里人就少了, 再说我也舍不得, 便都留着招婿,孙子孙女都随我家的姓。” “那几年逃荒过来的人多,有口饭吃什么都愿意干,倒也有些人不错,有几分本事的。” 陈六:“不怕你们笑话,当年我就担心家里人少,外头的人来欺负我们。” 武岩:“你倒不怕女婿造你的反。” 陈六倒是很不当回事:“自然找的是本分人,若是不本分,赶走就是了。” “何况还有那么多佃户呢,他们要是造了我家的反,佃户头一次不答应。” 听陈六把如今的生活说清,武岩他们都认为陈六是开窍了,大智若愚。 他不收佃户的租子,反而把佃户都牢牢的绑在了自家的船上,外头的地主可没有他大方。 佃户们有了钱,盖了屋,养了牲畜,有了奔头,没人愿意离开这儿。 可若是换了“主人”,就没这待遇了,为了保护自家的财产,必须保护好陈六。 陈六这时候才显出几分精明来:“若不这样,学那些啃人骨头的地主,那对佃户来说,头上的地主还是我女婿,都没区别,反正都要欠债,欠谁的不是欠?” “外头那些地主只能让佃户和他们一起打外人,我这儿可不同,家里女婿想反我,也不看看佃户们手里的锄头干不干。” 草儿去倒了杯水,她笑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陈六叹了口气:“哪里才三日……” “如今头上的皇帝换了没?”草儿只好奇这个。 陈六摇摇头:“北边闹得厉害,咱们这边虽然也闹,但乡下地方倒也还好。” “县官那边我每年送些金银过去,征丁也绕过我们这儿。” “你倒有不少钱。”武岩有些惊讶。 陈六笑道:“仙人走的时候,给我们都留了东西,一人还有块金子,到南方来的路还叫了林大人捎我们一程,刚开始仗着林大人的势,狐假虎威,这才换了钱,买了地。” “借力打力。”草儿坐到陈六身旁,她拍了拍他的肩膀,“陈哥,你是有本事的人。” 陈六被草儿这么一拍很有些不自在,想起超市的事,那几乎是上辈子的发生的了,离开超市后他再也没有过那样的经历,现在哪怕是和妻子在一起,都不曾这样“动手动脚”过。 草儿也发现了,于是立刻收回手坐到了陈六对面去。 她倒是半点不介意,以前还在这儿生活的时候,男女大防虽然没那么重,但没成婚的大闺女和小伙子只有稍微有点接触,便要闹得整个村子风风雨雨,成为人人口中的谈资。 嫁人后才无妨。 “我们一家三口是要在这儿常住的。”武岩说,“以后吃喝用度,还得靠你搭把手,钱你收下,否则我们过意不去,更何况你现在愿意帮我们,十几年以后呢?你总还要想想家里人,哪家人愿意白养着别家的?” 这次武岩倒是顺利把钱递过去了。 陈六奇怪道:“草儿呢?不住这儿?” 草儿摇头:“我就不住了,只是送他们过来,过两日我就走。” 陈六:“上哪儿去?” 草儿:“去北方,找我妹妹。” 草儿家的事陈六也知道,他想了想说:“你小妹妹倒是不急,急也急不来,那么点大的人,也不是被卖了的,能不能找到得看运气,倒是你二妹妹,当年是卖给了人牙子,只要用点心,找到不难。” “当年人牙子去北边买人,都是卖到南方来。”陈六说,“你去北边,恐怕竹篮打水,白耗费时间。” 有陈六分析,草儿也觉得先找二妹妹更好。 若是二妹妹已然成婚,过得不好,她就带妹妹走——仙人说了,她的两个妹妹只要都能找到,都愿意去出去超市干活,他是没有问题的。 若妹妹舍不得丈夫孩子,那她就留些钱给她,或是给她置办点东西。 以后常回来看看她们。 但人都还没找到,现在想这些也太早了。 陈六叹口气:“我知道,你跟着仙人这些年处事大不同了,但这儿是大梁朝,你独自一人,连城门都进不去。” 草儿沉默了片刻,也叹息道:“是啊,忘了这个。” 在这儿,她是属于男人的财产。 身边没有男人,她哪里都去不了,都干不成,就是住店,也要男人去付钱,人家开给开房。 除非是富太太,年轻的大小姐都不行。 “你们都先在这儿住着吧。”陈六站起来,他真切地说:“草儿你也别急,我派人出去问问,你还记不记得当年那个人牙子叫什么名字?什么口音?身边的人叫他什么?” 别的草儿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人的说话的声音很怪,像是嘴里含着一口痰,无论如何都吐不出来,还有长相,那人长得实在普通,唯独一边的耳垂上有一颗黑痣,离远了看,像是戴了耳钉。 草儿细细的告诉了陈六后,交给了陈六一块金子,她把金子塞到陈六手中,不叫陈六还给她,她坚定道:“你帮我也不能白帮,我还有件事要你帮忙。” 陈六:“什么事?” 草儿:“既然我自个儿走动不方便,就得求你帮我找个男人,让他假扮我的丈夫。” “不过话得跟他说清楚,出去了,我为主,他只能听我的。”草儿,“若是他想借着这个身份对我做什么,从我这儿得到什么,我会要了他的命。” 说这话的时候,草儿表情平静,却挡不住眼中的累累杀机。 陈六打了个哆嗦,他看得出来,草儿不是虚张声势,她是真切的从战火历练出来了。 “你啊,不容易。”陈六看着草儿的眼睛。 这个曾经自己半点主意都没有,看亲娘脸色行事的小丫头,如今已然脱胎换骨,不再是他认识的那个小姑娘了。 陈六最终还是收下了他们的钱。 草儿也准备这离开这儿。 她不像武妻,草儿没有把头发剪短,换上衣裳就能走。 “你这样不成,如今的女人,哪有你这样抬头挺胸大步走的?”武岩,“你如今这样出去,人人都得看你。” 草儿也愁:“那怎么办?我都养成习惯了,再叫我把腰弯下去,我觉得累。” 武岩:“练吧,先练出来了再说。” 草儿练了一周,陈六一边让人帮她在城里打探,一边给她找适合当她“丈夫”的人选。 好在这样的人选并不少,村子里陈家最大,但陈家虽然是地主,却不是村里的大姓。 村里的大姓有一百多户人,说是一个祖宗,可有强就有弱,有买得起布的,就有吃不起糠的。 陈六花了点时间,就在村里找了个还算靠谱的男人。 胆子不大,人也老实,最重要的是家里缺钱,快三十的人了还没娶上妻子。 身子也不强壮,就是三个他,草儿也打得过。 家里也人也不多,就一个寡母,出了什么事,也不会有人早草儿麻烦。 男人自己也愿意,他倒不奢望能假戏真做——草儿那样的女人,他自觉消受不起,草儿强壮,看着虽然是种地干活的一把好手,可他需要的不是干活的女人,而是能照顾老母的妻子。 家里虽然穷,却也租了些地,日子定然是一日好过一日,他养得起家。 “孙二狗?”草儿看到了男人,勉强也算满意,“没有大名?” 孙二狗个子不高,跟草儿差不多,他老实的笑笑:“家里没钱,请不起算命先生。” 草儿想了想:“也行,我们先说了,报酬是十两银子,找到了人,我再给你十两,若是没找到,也再给你二两。” “你家地里的活怎么办?”草儿问。 男人:“交给我表兄干,给我家留下明年的口粮就成。” 两边说定了,草儿就同陈六和武岩他们告别,带着临时请来的“丈夫”进城。 城里的一切对草儿都没有任何吸引力,她见过更好的世界,更富裕的世界,这里的城镇或许对曾经的她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新世界”,但对现在的她而言,实在没有半点好的地方。 好在现在朝廷麻烦事多,对各地管的不严,哪怕没有通关文牒,只要给够钱,守城门的士兵就会放他们出去。 一路上的花销都是草儿负责,孙二狗刚开始还战战兢兢,后来发现这位姑奶奶虽然寡言少语,但人却很大方,他们天天都能吃白米饭和肉,只不过通常都是他吃,她看着。 孙二狗觉得,这个姑娘虽然有钱,但也苦。 只是她的苦都在心里头,说都说不出来。 找了七八个城,依旧一点线索都没有,草儿打听那个人牙子,虽然有人说自己记得是谁,但顺着找过去都不是那个人。 就连孙二狗都劝道:“姑娘,要不然就收手吧,找不到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找不到,就还能安慰自己对方还活着。 草儿却摇头:“我们姐妹失散多年,她活着最好,就是死了,我也要带她走,要叫娘看一看。” 孙二狗叹了口气,觉得这姑娘也是头倔驴。 虽然是亲姐妹,可他们村里穷的时候,亲兄弟都有打出人命的。 草儿也不急,她知道自己急也没用,就带着孙二狗四处晃悠,但凡有点消息就找过去。 一来二去,花了一年半的时间,中途还回陈六那了几趟,终于找到了真正的线索。 人牙子已经老了,也早不做这行了——他无儿无女,住在一个逼仄的小屋子里,靠着积蓄过日子,前几年摔断了一条腿,大夫没能给他治好,从那以后就成了瘸子。 知道他过去干什么的人都说,他是年轻时候做多了孽,所以老了才要遭罪。 草儿威逼利诱都用了,甚至不惜砸下重金,可人牙子还是只说自己不记得了。 “我若骗你,只管收了你的钱,随便给你指个地。”人牙子看着草儿手里的金子,他裂开嘴笑,嘴里的牙已经不剩几颗了,“我如今啊,要钱也没用了,婆娘死了,儿女也死了,我这个老不死的,也不要你的钱。” “那几年我买来的姑娘,不是卖去了大户人家当丫头,就是卖进了窑子,这么多年,找不到了,也记不得了。”人牙子摆摆手,“姑娘,放弃吧,人都要朝前看,你就是再找几年,也找不到。” 草儿却没有说话,她只是平静地说:“知道了,你把大概有哪些人家,哪几个窑子告诉我。” 她甚至拿纸笔记下了人牙子说的地址。 人牙子看她会写字,着实吃了一惊,他好奇地问:“你家既能让你读书认字,怎的还要卖女儿?” 草儿没有回话,留下一小锭银子后就离开了人牙子的小屋。 “姑娘,你准备一个个找过去?!”孙二狗吓了一跳。 草儿点头:“对,这是个笨办法,或许要许多年,但我有时间。” 草儿:“你安心,我给你涨钱。” 孙二狗其实不想找了,可一想到钱,还是咬牙点了头。 他们又找了两年,草儿哪怕被人从家里赶出来,她都能抹一把脸,继续朝前走。 吃得好睡得好,孙二狗胖了不少,回老家连亲娘都差点没把他认出来。 亲娘甚至觉得,就是没有彩礼,凭他儿子这身肉,都有姑娘愿意嫁过来——能胖成这样,家里必定不缺吃喝。 好在第四年的时候,草儿终于打听到了妹妹的消息。 她的二妹被卖去了窑子。 但不幸中的万幸是,妹妹有个相好,相好是个盐工,早就攒了钱把她赎出去了,如今一家人住在盐湖旁边,挣些辛苦钱。 到了妹妹住的地方,草儿却不敢去见她了,她在湖边转了好几圈,转的住在湖边的盐工们都认识她了,她还是不敢过去。 她怕妹妹恨她。 怕妹妹不愿意认她。 她更怕妹妹问她,为什么现在才来找她。 草儿的恐惧连孙二狗都看出来,他如今已经吃成了一个圆球,人看着反而好看了许多,以前的憨气变成了憨厚,因为这个体型,所以去哪儿别人都高看他一眼,竟然也慢慢有了些自信。 他劝道:“这有什么可怕的?你妹妹不会怪你的。” 草儿摇头:“不,她被卖去了那种地方,她怎么能不怪我?” 孙二狗:“可你们当时不卖她,她都活不到这个时候,如今她有丈夫有孩子,听说公婆也去了,那男人既然愿意花那么多钱赎她,又有了孩子,也不会对她太差。” “人人都有缘法。” 就这么转了好几天,草儿才终于鼓足勇气去见妹妹。 她叫草儿,妹妹叫花儿,小妹妹叫朵儿。 娘说她的名字好,有草才有花,有了她,才引来了妹妹。 她是大姐姐,她在家时最得意的就是自己有三个听话的弟弟妹妹。 草儿找了个住在这里的老妇,老妇带着她去到盐湖边上等干完活的二妹夫妻俩回来。 “就是那个!”老妇指着一个矮小的妇人说,“那个就是你姐姐。” 草儿立刻望过去,她恐慌又专注着那个从远处走来,看起来比她大二十岁的妇人。 妇人没有头饰,头发只用一根草绳系起来,手里拿着些器具,头发已经半白,看得草儿眼眶通红,只能用手捂嘴,怕自己哭出来。 她这些年没有变过,所以只告诉别人是在找姐姐。 “赵二家的!你妹子找过来了!”老妇朝花儿招手,她热情的好像这是她的事。 花儿不明所以,她只以为有人找错了人,离得远,她也看不清。 “当家的,肯定是有人找错了。”花儿看向身边的男人。 男人极瘦,几乎只有一把骨头,他点点头:“待会儿说一声。” 他们不着急,慢慢的走到老妇面前。 花儿这才打量眼前这个年轻的女人。 她眯着眼睛,觉得此人眼熟,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这人是谁——但肯定不是她妹妹。 她妹妹眼角有痣,况且……那么小……恐怕是活不下来的。 “花儿……”草儿终于忍不住了,她看着妹妹,想起妹妹这些年受的苦,终于嚎哭出声。 这可把花儿夫妻吓了一跳。 “这位姑娘……”男人正要劝几句,再解释对方认出了人,却在转头的瞬间看见妻子煞白的脸色。 “姐……草儿?”花儿看着眼前这个哭得直不起腰的女人,她的声音在发抖,“草儿?” 草儿不断点头,她哽咽道:“是我,是我!” 她朝前一步,紧紧抓住了花儿的收:“我来晚了,你怪我吧!” 她抓着花儿的手打自己:“你怨我吧!我来晚了!” 花儿咧了咧嘴,她想说什么,可是一出声便是哽咽声。 于是她一把抱住了这个多年未见,又多年未变的姐姐。 两姐妹抱在一起,痛哭不止。 旁边的老妇小声说:“原来你媳妇叫花儿。” 男人摸摸鼻子:“现在的名字是后来取的,花儿是小名。” 老妇一想也是,小时候浑叫,大了请人取名但也不少。 姐妹两不知哭了多久,久到孙二狗和花儿的丈夫都快凑到一起聊天了,她们俩才缓缓站直。 “你好不好?”草儿还带着鼻音,上下打量着花儿。 花儿笑着说:“好,怎么不好,我男人待我也好,这些年虽说日子苦了点,但也能吃能喝能睡,我还生了三女一子,跟咱们当年一个样!” “好,这样好。”草儿抹了把眼泪。 她翻来覆去,只说一个好字。 花儿倒是比草儿镇定许多,或许是她从未想到自己有一天还能再见到亲人。 “走吧,带你去我家。”花儿背着一袋子盐土,背上湿淋淋的,“回去了我换身衣裳,给你做顿饭。” 草儿:“不不不,我来做我来做,你歇着。” 花儿的丈夫奇怪道:“这还真是咱妹?” 花儿摇头。 丈夫奇怪道:“不是?那你们刚刚是……” 花儿:“是我姐。” 丈夫:“……” 我知道我是有点笨,但我不蠢。 起码没蠢到这个地步。 算了,丈夫摇摇头。 亲人再见,多好的事啊,姐姐妹妹的,不急着计较。 第215章 番外三 找到妹妹以前, 草儿最想的还是把妹妹带走,大梁朝没什么好的,莫说女人, 便是男人也活不出什么人样来, 干苦力的世世代代都是苦力, 钟鼎之家世世代代都能读书识字,人生下来是什么就永远是什么。 哪怕干一辈子活,把骨头都熬干了, 都做不到改换门庭。 但花儿不愿意走, 她吃了半辈子苦,竟然已经不以为苦了。 可却希望孩子能跟草儿走。 “她们都大了呢。”花儿笑着对草儿说, “咱们盐工挣不到什么钱,日子苦, 也给她们找不到好婆家,家里人少, 就是她们在婆家受了委屈也撑不了腰。” 草儿也见到了自己的侄女和侄子。 四个大头娃娃,最大的那个十四岁,可看着还是没长成的孩子, 身高甚至没有一米五。 孩子们都没有一身好衣服, 就是父母穿坏了衣服改改给大孩子,大孩子不能穿了再改给更小的孩子。 所以每身衣服都只能勉强蔽体, 好在盐工就住在湖边, 附近的人也不怎么来往, 倒也没人说三道四。 草儿看着自己的这个妹妹。 她的二妹妹,从小就听话懂事, 她自己还有偷懒的时候, 妹妹却没有。 花儿似乎生来就是一头任劳任怨的老黄牛, 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她也没有脾气,就是有人指着她鼻子骂,她都能一言不发的听着。 以前还没灾荒的时候,草儿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二妹妹。 乡下姑娘成亲都早,有些七八岁就成亲了,“嫁”到婆家去,给婆家干活,吃婆家的饭。 爹妈都在,家里还想有门正经亲戚的就留姑娘到十三四岁。 草儿去的位面多了,知道不少人家留姑娘,不叫姑娘早嫁是心疼自家女儿,不愿意让女儿离开眼前。 但这会儿可不是,这会儿留姑娘到十七八的,都是订好了人家又舍不得家里失去了一个干活的人,姑娘们在家时要照顾弟弟妹妹,要下地,要做家务煮饭。 嫁人了虽然也要干活,但若是嫁的人家好一些,丈夫的兄弟姐妹都成家了就会轻松不少。 草儿娘就是心疼女儿,也不会留女儿过十六,否则就是娘家不心疼,嫁过去了人家要低看一眼。 草儿十二三的时候就在想,最好妹妹能跟她嫁到一个地方,否则就花儿的脾气,一定会叫婆家欺负死,虽说那时候她也是个没注意的小丫头,但觉着只要姐妹两在一起,再苦也熬得过去。 哪里想得到现在竟然成了这样。 花儿看出了草儿的愧疚,她这个被卖的反而安慰草儿:“我算好的了,当年顺顺利利到了南方,虽说去处不大好,可好歹是活下来了,也找了个好男人。” 盐工在旁边挺了挺胸。 花儿笑了笑:“我这些年就担心你和娘,还有小妹妹。” 草儿咬了咬唇,她似乎是变了,比以前坚强,比以前有勇气,可在妹妹面前,她似乎又成了当年那个惴惴不安的小姑娘。 “我和娘……还好。”草儿声若蚊蝇,“小妹妹……在你走后,被扔了。” 花儿愣了愣,但她没说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都是命,命中注定的。” 草儿:“这回找到了你,过几天我就走了,去找小妹妹。” “算了吧。”花儿伸出手,她细瘦枯黄的手握住了草儿的,两只手交握在一起,却像两个世界的人,花儿也看到了,她把自己的手收了回去,“别跑了。” 她没有把话说全,可任谁都能听出她的意思。 小妹妹太小了,就是人牙子看到了,也不会愿意把她捡走。 没人愿意在逃荒的时候养一个累赘,就是没被恶人发现,她也没法靠吃草根树皮撑几天。 草儿却坚持道:“无论如何总得去找一找。” “这些年你日子也艰难。”草儿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你先收着,下回我再来送。” 花儿愣愣的看着草儿——她和这个姐姐曾经确实感情很好,可那也过去太多年了,什么感情都淡了,她再看到草儿,也是感慨大过感动。 如今家家户户日子都不好过,便是一口粮食都得省着,更何况钱了。 “收着吧。”草儿看花儿发呆,直接把钱袋塞到了花儿怀里,她叮嘱道,“我走以后你们好好过日子,盐工的活不好干,你们去置办块地,盖个房子,孩子们的婚事不着急,你既然托付了我,我就给她们寻个好去处,叫她们不必看别人的脸色,学点本事。” 花儿笑道:“女孩儿学什么本事,我就想给她们找个好婆家。” 学了本事,嫁到婆家去,反而要叫婆家压着当老黄牛,不学本事只是下地做家务,学了本事便要日日夜夜干活挣钱。 她们这就有个瞎了眼的绣娘,就是嫁人后被婆家强压着做绣活,眼睛坏了,身体也坏了,没生出孩子,眼睛也瞎了,自然就被休了。 草儿知道花儿在想什么:“我有安排。” 花儿看着草儿的脸,无声地叹气道:“姐,你真是不一样了。” 草儿抿了抿唇:“这些东西你们收好,这几天就去买地。” 盐工的活不好看,几乎一天到晚泡在盐湖里,无论男女,这么泡个十几年身体都要出事,身子差点的说不定能直接泡坏了,挣得也不多,还不如种地,粮荒的时候盐工拿着钱买不到粮食。 说完,不等花儿打开钱袋,草儿就走了出去。 她心里不是滋味,非得出去走走还是舒服些。 等草儿走了,花儿才打开钱袋。 钱袋里装的都是散碎银子,还能看到几个铜板,最下头甚至又几颗不大的金元宝。 穷苦人家,就是银子都没见过,日常见的用的都是铜板。 “这……”盐工的眼睛都看直了。 花儿也吓得松了口气,死沉的钱袋子就落到了地上,银子滚了一地。 “姐!”花儿慌张的跑了出去。 · 草儿没在盐湖边待多久,她陪花儿住了几天,钱说什么都不愿意收回来。 临走的时候叮嘱道:“房子尽快买,住在盐湖边总是不好,孩子也都大了,也不好跟父母一直挤着睡,大姑娘总要置办点东西,新衣裳得穿,肉也得买。” 她有说不完的话,明明现在是妹妹看着比她大,可她心里还是把自己当长姐。 花儿泪眼惺忪的送草儿走。 自己这个姐姐变了,有主意了,变得更好了。 草儿走后,盐工才终于问出憋了几天的问题:“这真是咱姐?” “咱姐吃了不老药吧!” 花儿破涕为笑,但依旧面露忧色:“不知道姐姐这些年遇到了什么。” 草儿在这儿住了几天也没告诉她这些年经历了什么,只说等她回来后带三个姑娘走,以后姑娘们回家来看他们,姑娘们会告诉他们她的经历。 “你就放心闺女跟她走?”盐工自己有些不放心。 他更喜欢儿子——儿子的媳妇生的孩子才能留在自家,家里人多了,干活的多了,才能不被欺负,可他也不讨厌女儿,自己媳妇生的,没嫁人前也是自家的娃,他也想女儿嫁个好人家,能过好日子。 花儿:“这么多年了,姐还念着我,千辛万苦来找我,还要去找小妹妹,不会待几个娃差的。” “何况姑娘们跟着我们,以后能过什么好日子?我们俩也没本事给她们找好婆家。” “姐给我们的钱,莫说买三个小姑娘,就是壮劳力也能买不少,还需要骗我们?” 盐工一想,觉得道理是这个道理。 他抓着花儿的胳膊,脸色微红:“大姐待咱家好,这个没得说。” 哪怕亲爹妈,手头有钱也舍不得给儿女呢,就怕全给了儿女不听话。 大姐给他们的钱,够他们不愁吃喝过一辈子,还能给儿孙留。 找到二妹以后,草儿提着的心放下了一半,但另一半还高悬着——她心里清楚,小妹妹大约是已经不在了,无论她怎么想,都想不到半点小妹妹活下来的可能。 可她心里最怀着一点微薄的,不敢与人诉说的希望。 说不定呢?说不定小妹妹遇到善心人了,也说不定小妹妹被人牙子带走了。 说不定……活下来了? 草儿又找了五年,她跋山涉水,再穷苦的地方都去过,只是请来的“丈夫”不干了,虽然能挣钱,可总不能一辈子都耗在找人上,挣了钱娶不到婆娘,生不了娃,挣钱有什么用? 于是草儿只能换个“丈夫”,继续带着人出去找。 找到第八年,草儿终于放弃了。 她找回了小妹妹被丢的地方,找到了那片草丛,如今那块地方已经焕发了新的生机,长出了新草,一茬又一茬,她在那附近挖了一个月,终于挖出了一具孩子的骸骨。 “这……”新“丈夫”站在草儿身边,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劝。 草儿却神情平静,她已经预料到有这一天了。 她平静的清理小妹妹的骸骨,找了块平整的地方,搭上木柴,将骸骨烧成了骨灰。 跟着仙人的时间长了,她也就不再相信“挫骨扬灰”的说法。 把骨灰放到瓷瓶里,草儿就踏上了回程的路。 她把瓷瓶挂在胸前,一路走就一路护着。 直到现在,她都没有找到她们的老家。 草儿也打听过,但十个村子,九个和她描述的相似,更何况北方这么大,有见识的人又少,去得地方多的人更少,她一路都在打听,得到的回答却都是摇头。 “这就没法归根了。”请来的“丈夫”真情实意的为草儿叹了口气。 这一路上他眼看着草儿吃苦,在荒地入睡,一身泥巴也不曾清洗过,北方已经没有逃难的人了,可她却还像活在逃难的年头。 他甚至觉得她不是人,恐怕是个精怪——否则人有退路,又何必吃这样的苦头。 “我带她回家。”草儿的手紧握着瓷瓶,她的身体在颤抖,声音却很坚定,“我们有家。” 娘在哪儿,家就在哪儿。 他们日夜兼程回了南边。 武岩一家还没有走,他们原本的打算就是等闺女长到二十多以后再走,如今才过了不到十年,也不着急。 这些年他们靠着存款过日子,好在仙人大方,给的工资不少,一家三口也不用下地。 但为了让闺女不学歪,武岩还是经常带着她干活,也用带来的教材教她写字读书,虽然他自己学得不算好,但难得女儿是个读书种子,学了字和简单的数学后就开始自学,现在已经能看初中的教材了。 没有正儿八经的老师教,全靠自己钻研,有这个成绩已经够武岩夫妻俩自豪了。 “找着了就好。”武岩看着苍老了不止十岁的草儿。 来的时候,草儿看着还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比他矮一辈,如今草儿看着比他们夫妻俩还要老了,像是他们同辈的人。 “好歹能回家了。”武岩看着草儿胸前的瓷瓶。 草儿笑了笑:“是啊,好歹能回家了。” 她笑着笑着眼里就泛起了泪花,忍了一路的情绪终于崩溃,她捂着脸,弯腰哭了出来,她的声音很小,像是自言自语:“她这辈子连米都没有吃过……” “连米都没有吃过啊!” 草儿几乎要跪倒在地。 她不敢想象小妹妹死前的样子,她那么听话,一定是乖乖待在原地等着,不敢跑,不敢动,就那么活活渴死饿死了。 草儿哭晕了过去,醒来以后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她去见陈六,去接三个侄女,忙得脚不沾地,把自己变成了一个陀螺,一定要不停的转动。 武岩夫妻俩看着她这样,心里也不是滋味。 “等你草儿姐回来,她先走,再过些年,等你二十了咱们再走。”武岩吃完饭摸了摸女儿的头。 他们没有瞒着女儿,从小就告诉女儿,他们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去跟随仙人。 女儿点点头,她也知道草儿姐这些年是找亲人去了,但提起走,她还是有些害怕——她有记忆开始就一直待在这里,虽然读了那么多书,知道在另一个世界,人们住着高楼大厦,开着汽车,能坐飞机火车,可是书里的东西离她太远了。 她也对书里的世界充满好奇,但真到了要走的日子,她又恐惧了起来。 人对未知的东西,总是恐惧的。 武岩笑着说:“别怕,爹娘都在呢。” “嗯!不怕!”女儿点头。 陈六也知道草儿要走了,原本陈六年纪就大了,这几年老得更快,来看他们的时候已经杵上了拐杖,他看着已经是个老人了,鹤发鸡皮,因为早年逃过荒,越老身体越不好。 “也没什么能让你带走的。”陈六乐呵地说,“等仙人来了我也不过去了,就远远的磕个头。” 陈六擦拭了一下眼角:“一晃就这么多年了。” 草儿连忙安慰道:“咱们以后有空就来看你。” 陈六摆摆手:“看什么看,别看了,别麻烦仙人,你们记得我就行。” “我这辈子也值了,如今家里娃娃也多,我就是死了,他们也不会被欺负。” 陈六果然没把女儿们嫁出去,都留在家里招赘,儿子也娶媳妇,如今陈家人口可不少,孙子们都送去读书或者学手艺,以后就是分了家也有口饭吃,房子是一早就建好了,家里人再多总有住的地方。 “饿不死就行了。”陈六倒是很看得开,“儿孙自有儿孙福,我这个老家伙就不想那么多了。” 草儿带着三个侄女回来,侄女们都很害怕,也都很拘谨。 这几年家里的变化太大了,她们原本是盐工的女儿,从小吃不饱肚子,也得干粗活,连一件体面的衣服都没有,可自从姨母回来认亲后,家里忽然就有了钱,也不在盐湖旁边住了。 他们置办了地,盖了大屋子,她们忽然就从盐工家的小丫头成了家有恒产的“小姐”。 这种变化叫她们惶恐。 自从知道姨母要带她们走以后就更惶恐了——她们也去求过爹娘,不要叫她们跟姨母走。 当儿女的不想离开娘。 可从来都心疼她们的娘却只是咬着唇摇头:“跟你们姨母走,娘不会害你们。” “那边还有你们姥姥,以后好好干活,活个人样出来,到时候再回来看我们。” 姐妹三个从小老实听话,虽然想留下,可娘叫她们走,她们也就乖乖的跟着姨母走了,就是半夜总流眼泪,想娘。 “那我们就先走了。”草儿收拾好东西,给侄女们都剪了头发——侄女们头上都有虱子,就去和陈六武岩他们道别。 每年大年夜,仙人都会过来,就在不远处的山顶。 她们只要早早等在那就不会错过。 就是不知道娘会不会和仙人一起过来。 草儿带着侄女们在山顶搭了个简易帐篷,侄女们都对草儿这个有本事的姨母很幸福,虽然都被帐篷吓得脸色发白,可还是颤颤巍巍地跟着草儿一起钻了进去。 虽然是大年夜,可附近的村子也并不热闹,天黑得早,人们睡得也早,热闹也不过只是吃年夜饭的时候热闹一点,如今大梁朝以及不稳当,南边北边完全割裂,朝廷如今只管得了南边,北边已经叫“反贼”占了,俨然两分天下。 但这些事和他们这些升斗小民没什么关系,他们在意的依旧还是来年的收成,能不能吃饱饭,会不会饿肚子。 草儿倒是不考虑这些。 她如今找到了两个妹妹,如果不是二妹不愿意跟她走,那她未来是不会再想回大梁朝了。 带给她美好回忆的家乡已经找不到了,大梁朝不再让她熟悉,反而叫她觉得陌生。 一个陌生的地方,已经称不上家乡了。 “大姨,我们要在这儿待多久啊。”三姐妹中年龄最大的那个终于忍不住问。 大姨说带她们走,可却带着她们上了山,这附近几乎看不见人烟,尤其是晚上,哪怕燃着火堆都不安心。 她们坐在帐篷里,可外面是风声和草木婆娑声,还有野兽的叫声,听得人汗毛倒竖。 草儿对自己的三个侄女还是很温和的,她微笑着安慰道:“很快,今晚就能走。” 三姐妹互相看看,刚刚能问出来已经耗费了大姐的所有勇气,实在不敢再问了,只能乖乖点头听话。 外面越来越黑,今夜还没有月亮,即便走出帐篷,在火光的照映下能看见的范围依旧很小。 三姐妹挤在一起,困倦的互相倚靠,上下眼皮越来越如胶似漆。 就在她们要睡着时—— “来了!”草儿轻喝一声站起来。 三姐妹立刻清醒。 她们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发现帐篷外亮如白昼。 天亮了?!这么快?! 草儿拉开了帐篷,冲里面的侄女们喊道:“出来吧,咱们得走了。” 姐妹三个颤颤巍巍地走出去。 天还没亮。 她们茫然的看着光亮发出来的方向。 一栋奇怪的房子忽然间出现,似乎刚从天上落下来,又似乎刚刚拔地而起。 姐妹三人立刻躲到了草儿背后,哪怕她们跟草儿相处还没几天,可此时此刻,她们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这个大姨了。 草儿却直挺挺地看着,目视着超市的方向。 她有些恍惚的看着那扇熟悉的玻璃大门。 好像她昨天才刚从门里出来。 “草儿!”有人从门里出来了! 三姐妹死死抓着草儿的衣摆,都不敢探出脑袋去看。 草儿看着她娘从门内出来,正朝她跑来。 直到被娘抱在怀里,草儿才缓缓闭上眼睛,靠在娘的肩膀上小声说:“娘,二妹妹如今成家了,男人不错,日子也好过了,我把三个侄女带过来了。” “小妹妹我也找着了。” 她没有再说话,草儿娘却听明白了她的意思。 草儿问:“仙人呢?” 李姑拍了拍草儿的后背:“仙人在里头呢。” 草儿点点头,她抓着李姑的后背,长久以来挺直的脊梁终于弯了下来,她轻声说:“娘,下次我们一起回来,去看妹妹吧。” 李姑连声说:“好,好!” 草儿抬起头,越过李姑的肩膀,她看到了不知何时从门里走出来的仙人。 仙人还是她记忆中的仙人。 他永远在那,永远不变。 无论她去到哪里,总有个可以回的地方。 她的家。 ( 第216章 番外四 超市里的灯光闪了闪, 待在办公室里的叶舟都激动地站了起来,他走到窗边,伸手一把拉开了窗帘。 玻璃窗外不再是虚晃的树影, 也不再稍一抬头就能看到星空。 高楼遮挡了叶舟的视线,从超市旁路过的行人手拿蒲扇,一边扇一边笑着和身边的人聊天。 附近商店灯火通明, 城市的夜晚有与白天不同的活力。 他回来了! 叶舟脸颊绯红,他一把抱住站在身边的邹鸣,激动地喊道:“终于回来了!” 谁也不会知道他在看到目的地出现自己家乡名字时有多兴奋, 甚至都红了眼眶。 他离开的太久了, 久到他都快记不起家乡的路了。 邹鸣拍了拍叶舟的后背, 他笑着说:“现在就回家?” 叶舟用力点头:“先回家!正好把那些翡翠搬回去。” 他挣得钱虽然能换成人|民币, 但这钱的来源说不清,总不能拿去洗|钱吧?他又没有作奸犯科, 倒是可以把翡翠交给父母, 这东西容易说清来源——他爸去买几块石头就行。 赌石嘛, 买块品相好的帝王裂石头, 到时候就说切开来赌赢了,到中间就不裂了。 而且高品质的翡翠也好出手。 他忙了这么多年,总得有点收获。 “我准备多待会儿再走。”叶舟说。 这次回来, 他没有带上超市里的雇员, 而是找了个他们都喜欢的位面让他们先过去待着,等他要重新做生意了再去接他们, 毕竟回了他的位面可没有地方放员工宿舍。 况且他也没那个本事给他们准备身份证这些东西,过来了生活不方便, 而且之前他也已经请好了超市雇员, 明天人家就要过来上班了。 “我现在就跟你回家?”邹鸣看着叶舟松手走出办公室。 叶舟脚步一顿, 他太兴奋,差点把这件事给忘了。 对父母来说,也就是一天没见到他,现在他领邹鸣回去,告诉他们他在这一天内办完了人生大事,不仅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了一批价值不菲的翡翠玛瑙,还找到了爱人,并且成功流动了性向,爱人是个男的。 估计他爸妈得晕过去。 叶舟有些尴尬的看着邹鸣,他摸了摸后脑勺,正想说话,就听邹鸣说:“我在超市等你,没事,我们时间很多,我可以等。” 此话一出,叶舟嘴边的话就说不出口了,甚至升起了几分愧疚。 邹鸣为了他寻找了那么多年,待在他身边的时候也从来都是以他为主,他们俩之前,一直是邹鸣付出的更多,而他现在竟然还要邹鸣有“家”不能回,让他受这样的委屈。 这个想法一旦出现就很难再压回去。 叶舟抿了抿唇,踌躇几秒后说:“你还是跟我一起回去吧,先回去跟他们说一声,我再带你出来开房,睡在超市不舒服。” 邹鸣脸色沉稳平静:“我没关系,只要不让你为难就行。” 叶舟:“……走走走,你跟我一起走。” 回到自己的位面,叶舟看什么都觉得亲切,就连在电线杆旁边抬着腿尿尿的野狗,此刻都变得可爱可亲了起来,路灯拉长了叶舟的影子,当他走在前面时,他的影子就会和邹鸣的纠缠在一起。 现在是晚上八点半,明天就是定好的超市开业的日子。 原本叶舟是准备在超市过一夜的,因为预定的花篮说定了早上六点半送到。 员工的上班时间是早上六点,超市营业时间是九点,留出的三个小时是为了上货。 每天六点十分左右,和叶舟合作的公司会把新鲜的菜和肉送过来。 “原来我这个点就已经走了。”叶舟这时候才知道自己究竟是几点去的大梁朝。 邹鸣:“这么早就睡了?” 叶舟:“为了忙开业的事我有大半个月没睡好觉,本来是准备眯一两个小时,结果睡着了,一睁开眼睛就跑大梁朝去了。” 现在想起来,叶舟都觉得自己心大——他当时都做好了在大梁朝待到老死的准备。 回去的路上叶舟又紧张又激动。 激动是因为马上就能看到久别的父母,紧张是因为他身边还带了个爱人。 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叶舟差点忘了要掏门禁卡才能进去。 “小叶!”保安忽然叫住了叶舟。 叶舟转过头:“有事吗?” 保安:“你爸妈刚刚出去逛街了,让我看到你回来跟你说一声,他们大概十点过才会回去。” 叶舟冲保安笑了笑:“谢谢,辛苦了。” 保安摆了摆手,他有些好奇的看了眼邹鸣,但也没问。 叶舟住的小区是十年前买的,那时候这个小区是这附近最贵的高档小区,在一平方七八千的时候,这个小区的售价是一平方一万八。 小区内自带一所幼儿园,还有健身房和泳池。 不过过去这么多年,泳池已经无人打理,健身房倒是因为承包给了私人所以生意还不错。 叶舟他们家买的是跃层,买之前想的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住进去不到一年一家人就后悔得不行——每天吃饭都要下楼,拿个什么东西也要楼上楼下跑,打扫更麻烦,以至于家里只能请阿姨,固定时间过来打扫。 “就那栋楼。”叶舟指向自家住的那栋楼,“走吧,到了咱们先吃点东西。” 自从确定能回来后叶舟就精神恍惚,食不下咽,现在马上就要到家,叶舟才感到饥饿。 邹鸣环顾四周,这里和他想象的几乎一样,路边种满了树,小区内大片的花坛草地,甚至还有几颗参天大树,人造池塘里是潺潺流动的水,头顶的夜空群星闪耀,美好的如同人间天堂。 他们去过那么多位面,邹鸣却认为叶舟所在的位面才是最美的。 连路边上的行人,都比别的位面看起来更健康。 叶舟刷脸进了家门,他热情的招呼邹鸣进去。 “你穿我的拖鞋。”叶舟打开鞋柜,放了一双拖鞋到邹鸣面前。 邹鸣沉稳的换鞋进了叶舟家,叶舟家很大,跃层总共两百多平,只是装修不怎么样——当年装修叶爸非要自己动手,坚决不请设计师,以至于装出来的风格实在有些可怕,说好听点叫中西合璧,说难听点叫洋土结合。 叶舟指着电视墙上挂着的十字绣牡丹对邹鸣说:“这是我妈绣的,她还有一幅清明上河图,绣了一半发现这玩意卖不出去就没绣了。” 邹鸣对叶舟家的装修风格接受良好,甚至真心实意地夸了一句:“很不错。” 叶舟:“……” “我的房间在二楼,跟我来。”叶舟带着邹鸣走上二楼。 本来一楼完全能住下一家三口,但叶舟爸妈觉得既然买了跃层就不能浪费,他们两口子“老”了,爬上爬下对腿脚不好,于是为了不浪费二楼,就让叶舟住了上去。 美其名曰:“爸妈这是心疼你,这么大的空间都归你了。” 打开房门,叶舟的房间映入眼帘。 他的房间倒是简单,一张一米五的床,通顶的衣柜,还有一张书桌和一把椅子。 桌上摆着叶舟买来装模作样的书——好几本连塑封都没拆开。 叶舟:“以前倒是堆了不少东西,我爸妈趁我读大学住校,把用不上的全给我扔了。” 邹鸣好奇道:“你没生气?” 叶舟摆摆手:“重要的我都带走了,留下的都旧了,扔了正好。” 叶舟带着邹鸣在家里参观,只是没进爸妈的房间。 看完了叶舟就去厨房找吃的。 家里冰箱里有不少半成品,叶舟用空气炸锅炸了鸡腿,还煮了两碗猪骨汤面。 吃饭的时候叶舟笑呵呵地说:“要不咱们在这儿待半年吧?” 邹鸣倒是没有意见:“随你。” 叶舟:“正好去把翡翠换成钱,我也去买套房子,买二手但没人住过的新房,重新装修一下,咱俩可以搬进去,最好别离我家太远,这样回来看我父母也容易。” “不用这么麻烦。”邹鸣知道叶舟在考虑什么,“我可以……” 叶舟连忙说:“我都成家了,再和我爸妈住一起也不好,而且我不在,我爸妈肯定要对你发脾气挑刺,距离产生美嘛,离远点更看得清好处。” 邹鸣看着叶舟。 叶舟摸了摸脸颊,他心情极好,臭不要脸地说:“不用太感动,都是我应该做的。” 邹鸣的嘴角翘了翘,两人对视一眼,刚要说话,家里的锁开了—— “都让你别买这些东西,浪费钱!”中气十足的男声在门外响起。 娇滴滴地女声很快响起:“哎哟,现在知道浪费钱了呀,不知道是谁非要买跑车,都这个年纪了还买跑车,跑给谁看呀?” “我、我那是给小舟买的!”男声立刻反驳,“我儿子都开超市了,有辆跑车才有面,你这个驾照都没有的人不懂。” “呵,给小舟买的?”女声,“小舟之前说了想要新能源车,你买辆烧油的跑车,说给小舟,你猜小舟信不信?” 叶舟大喊:“我信!” 坐在玄关换鞋的夫妻俩看向餐厅,叶舟一本正经地看着父母,明明激动地快落泪了却还要强装镇定:“虽然不是新能源车,但我不介意。” 叶爸:“……” 叶妈笑嘻嘻地说:“那你拿去开,跑车就是你这种年轻的帅小伙开才有意思,有些人都成腊肉了,还要开跑车,也不知道究竟是想满足自己年轻时候的愿望,还是开给别人看。” “这是谁呀?”叶妈穿着拖鞋走到餐厅,她好奇的看着邹鸣,一脸欣赏地说,“小舟的朋友?还是第一次见呢,这孩子自从大学毕业,就再没把朋友领到家里来了。” 邹鸣也早就站起来了,他走到叶妈面前,低着头伸出手说:“阿姨好,我叫邹鸣。” 叶妈乐呵的伸手和邹鸣交握:“这孩子真客气。” 叶舟长得像叶妈,母子俩的五官都是精致挂的,不像叶爸,粗犷的像是刚刚打猎出来。 叶妈立刻冲叶舟炫耀:“你爸和我刚刚去逛街,遇上你爸的合作对象,人家还问你爸我是不是你爸包的小蜜。” 她得意的挑眉:“你看看人家多有眼光。” 叶爸从后面走过来,不服气道:“我是不爱打扮,我要是打扮起来,人都得说你是富婆。” “对了,你今天怎么回来了?”叶妈有些奇怪,“你下午还说今晚你就住超市了,我怎么劝你都没用。” 叶舟尴尬地笑了笑:“遇到了点事。” 叶妈:“什么事啊?” 叶舟正准备坦白,邹鸣忽然说:“回来拿东西。” 叶爸:“别什么小事都往家里跑,也是自己有事业的人了,做事之前多动动脑子,让你在厂里跟老师傅学你不愿意,让你去读研你也不愿意,非要开超市,家里又不是没钱,非得开超市,毛病!” 叶舟:“……” “你现在说这个干嘛!”叶妈翻了个白眼,“之前还没说够啊,开超市怎么了?开超市比不上你开食品加工厂?正好你加工小舟卖,超市多好啊,说不定以后小舟能开成连锁的。” 叶爸冷笑:“反正我朋友的孩子没一个开超市,大学学的都是金融。” 叶妈:“你那么羡慕人家,那你跟人家去过啊,看人家的孩子愿不愿意叫你一声爸,我看你才有毛病!” “我们小舟多好呀。”叶妈冷哼道,“听话懂事,又不让我们费心,唯一的要求就是想开家超市,又不是开不起,你总念叨什么啊!” “还说你朋友,老李的儿子今年跟小舟差不多大吧?在国外留学,每年要花几百万,那是儿子吗?那是祖宗!这辈子来讨债的!”叶妈,“你看老李现在头发都白了,他那个厂子效益也不好,每年盈利也就几百万,都被他儿子霍祸了,还天天给自己洗脑,说他儿子高学历,回来肯定年薪过百万,积累了经验就自己开公司。” 叶妈:“呵,我看他那儿子是废了,以后指定要找你借钱,说不定明年就找你借。” “行了行了。”叶爸终于撑不下去了,他咳嗽了一声,有些尴尬地冲邹鸣说,“小邹啊,你阿姨开玩笑呢,我也觉得开超市好,脚踏实地干啥都好。” 叶舟闷笑了两声——他爸妈在哪儿都能说相声,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点都不腻。 叶舟和邹鸣没有在家里待太久,毕竟明天就要开业,叶舟也确实要忙。 “那我们先过去了。”叶舟站在玄关问,“你们明天几点过来?” 叶妈:“那么早我是起不来的,我中午再过去,正好一起吃饭。” 叶爸:“我倒是起的来,但是要迁就你妈,到时候我跟你妈一起过去。” 叶舟看向叶爸,叶爸理直气壮的回看。 “那我走了。”叶舟笑道。 因为要在这儿待半年,心里也清楚父母不会离开,叶舟也就没有之前的紧迫感。 “之前怎么不让我说出来?”叶舟和邹鸣走在路上。 邹鸣:“给他们点时间适应吧。” 他看得出来,叶舟的父母很疼爱他,何必去伤他们的心呢?既然有时间也就不用急于一时。 叶舟抿唇笑:“我就知道你心疼我。” 邹鸣笑着去拉叶舟的手。 两人双手交握,好在这条路没什么人走,也没人对他们行注目礼。 “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叶舟左顾右盼,确认没人之后停下了脚步。 邹鸣也停下,他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叶舟。 叶舟揽住邹鸣的脖子,邹鸣被迫低头。 叶舟仰起脸,吻了上去。 乌云遮住了月亮,好像月亮都在为这对情侣提供空间。 · 超市开业后的生意并不好——附近住的都是老年人,老人购物更喜欢去批发市场或者菜市场,超市开着,不仅要发员工的工资,水电也是一笔钱,才开了一周,钱就如流水一样出去了。 就像叶舟预料的那样,发现他亏欠之后,最忧心的人是他妈,最高兴的人是他爸。 叶爸认为叶舟的亏损一直在他的预料之内,儿子不听他的是儿子蠢,这件事直接证明了家里最聪明的人还是他老人家。 “我就说超市肯定亏,本来实体就不好做,你还要开在那儿。”叶爸装出严肃的样子,难掩得意地说,“管你多大的人,还不是得靠你老子我。” 叶妈怒骂:“你就会说风凉话!儿子不好你就高兴了是不是?!” “小舟别怕,妈有钱啊,你亏了多少?妈卖手镯养你!” 叶舟:“……我有钱。” 他现在已经不太在意超市能不能本位面挣到钱了。 他在系统账户里已经有上亿的资金,因为挣钱太多,他甚至很久没去看过自己究竟有多少钱,只要找到把钱拿出来的办法,这些钱足够他亏本开几百家超市。 更何况他的超市能在不同位面穿梭,怎么算都不会亏钱。 为了顺利把钱拿出来,叶舟从叶爸那儿要到了一个卖翡翠原石的叔叔联系方式,为了表现的像一点,他拿出了一万块——为了开超市,叶舟现在是穷光蛋,这一万块还是找朋友借的。 找爸妈肯定要问他这钱拿去干什么,要是他说去买翡翠原石,他爸妈肯定要给他上一整天的思想政|治课。 他爸妈有钱买几百万的翡翠手镯和无事牌,却不愿意买原石,就是因为这玩意已经不可能捡漏了,原石刚刚出矿就先被矿主挑选,能过去选石头的都是老手,漏出来的石头里最多也就是糯种,再想好是不可能的。 手里钱多的都买明石去了,赌也是赌里头有多少裂,能开几条手镯。 钱少的玩这个就是拿钱打水漂。 叶舟买了以后就立刻找爸妈谎称自己买了原石,已经找人切了,切爆了,东西都做出来了,让爸妈找人帮忙出手。 他拿了五条玻璃种飘绿的手镯回去,把父母的下巴都差点惊掉了。 “你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叶爸不愿意相信,“你这不是玻璃做的吧?!” 叶妈白了他一眼:“这荧光是玻璃能有的?不托锡纸都这么亮,你就是见不得儿子挣钱!” 叶舟笑道:“妈你选一条,孝敬你的,剩下的都出手吧,钱你们拿着,给我留五百万就行。” 叶爸哼哼唧唧道:“五百万投到你的超市也是打水漂,还不如把超市关了,把钱投咱们自己的厂子里,说不定能多做一条生产线。” 这回叶妈很不客气的直接给了叶爸一巴掌:“儿子能挣钱了,大好事!你就别一直叨叨叨,又不是啄木鸟。” “不过小舟啊,赌石这玩意有挣就有亏。”叶妈严肃地说,“你就赌这一回,知道了吗?” 叶舟连忙保证:“肯定,以后我都买明石。” 叶妈:“……” “行吧,反正钱在你自己手上,你也这么大的人了,总不能事事我们都管着你。” 叶爸又小声说:“反正亏完了还不是要我管。” 叶妈尖叫道:“你闭嘴!” 叶舟花了两个月时间才把手里的翡翠拿出了三分之一,这些拿出来的翡翠又只出了一小半,但起码卡里的钱多了,超市也慢慢步入了正轨。 可能是之前年轻人还不知道新开了家超市,超市开业一个月后外卖单子才陆续变多。 也终于有年轻夫妻带着孩子来逛超市。 超市虽然没有盈利,但终于和支出打平,不亏了。 “终于能去看房子了!”叶舟在对完账本后激动的跳起来抱住邹鸣,“明天咱们就去看房子!” 邹鸣也高兴——这两个月邹鸣都住在酒店里,叶舟多数时间都在陪邹鸣,但隔几天总是要回家睡,能住在一起,有个自己的小家才是当务之急。 “买房子?”叶爸叶妈难得的统一口径,都不同意,“你买什么房子啊?家里又不是住不下!二楼都是你的,你还非要出去住?你又不是没有隐私,你在家的时候我们什么时候进过你房间?” 叶舟毫不让步:“反正我都跟中介说好了,明早就去看。” 叶爸狠狠地拍自己大腿,拍得响亮极了,最后一巴掌没受住劲,把他自己拍得龇牙咧嘴:“你翅膀硬了是吧!” 叶妈也说:“你才挣多少钱啊,而且你现在连女朋友都没有,好歹有了女朋友再考虑买房的事吧?” 叶舟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说:“我有恋人了。” “啥人?”叶爸,“练人是啥?” 叶妈白了他一眼:“恋人!恋爱的恋!你儿子有女朋友了!” 叶爸激动的站起来,这回不拍大腿了,也不生气了,高兴地喊道:“好啊!好!多大啊?哪里人?家里什么情况?干什么工作的?个子多高?人好不好?” “买买买!”叶爸大方道,“这钱不用你出,你妈和我老早就给你存着了!” “孩子都不用你们操心,我和你妈帮你们带。”叶爸高兴得脸色红润。 叶妈也高兴:“咱媳妇要是同意的话你们看看能不能生两个,你周婶媳妇生了双胞胎,两个小姑娘秀气得哟!你爸回回见到都走不动路,非要去逗人家。” 叶爸陷入了自己带两个孙女的美好幻想中:“两个好,长得像,穿公主裙,多乖啊!” 叶舟只能给他们泼一盆冷水:“……我们生不出来。” 叶爸叶妈:“……嗯?” 叶舟又吸了一口气:“我恋人是邹鸣。” 叶妈:“……哪个邹哪个鸣?” 叶舟低着头:“妈……就是那个邹鸣。” 叶妈:“老叶,你掐我一下。” 叶爸:“叶舟!!!” 叶舟:“你们冷静,这事已经定了……” 叶妈气急败坏地冲向厕所,平时娇滴滴的人拿着扫把就冲了出来,叶爸也四处张望,准备找个趁手的武器。 一夜的鸡飞狗跳之后,一起熬夜的三人终于筋疲力竭的坐在沙发上。 谁也没有说话。 “点个外卖吧。”叶妈。 叶舟乖巧的点早餐。 叶爸声音嘶哑:“我孙女这就没了?” 叶舟:“……从来就没有过。” 叶爸狠狠瞪过去:“本来是有的!” 叶妈:“房子钱我都准备好了。” 夫妻俩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绝望。 叶爸:“那我的厂子怎么办?” 叶舟小声说:“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要子承父业?” 叶爸直拍大腿:“那我拼死拼活挣钱是为了什么?!” 叶妈:“就是就是,我都给儿媳妇准备好见面礼了!” 叶舟看向他妈:“什么见面礼?你给邹鸣也行。” “镯子!邹鸣能戴吗?!”叶妈悲戚道,“我媳妇,我孙子孙女,都没啦!” 叶爸:“我那两个乖乖的孙女没啦!” 叶舟:“……” 他们连自己和“媳妇”生什么都打算好了。 “非得喜欢男的吗?”叶妈问,“你又没跟女孩试过,怎么知道自己不行?” 叶爸:“就是,喜欢男的,这不是有病吗?” 叶舟站起来:“反正这事已经定了,我都跟男的在一起了,再去找个女孩,人家不是父母生养的啊?我要是个女孩,你们愿意我找个男的交往过的男人?” 夫妻俩更绝望了:“你现在都跟我们讲这种道理了!” 叶舟认真道:“房子我应该这几天就会买,爸妈,我知道你们难过,但这件事已经决定了,定了就是定了,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们一起经历过很多事,就算将来有一天我和他分开,也只会是因为感情破裂,不会因为外部压力。” “我知道比起不存在的孙子孙女你们更爱我。” “这段时间我不会来打扰你们,给你们空间。” “但我还是希望我能拥有爱我的父母和爱人。” 叶舟:“人的一生并不长,我不想留遗憾。” 叶爸叶妈互看一眼,两人都没有说话,叶舟朝他们鞠了一躬,然后平静的走出了家门。 等叶舟走了,叶爸才疲惫的靠在沙发上,近乎绝望地问:“他怎么会喜欢男人?” 叶妈:“我怎么知道?” 叶爸:“不是说同性恋会遗传吗?我又不是同性恋,他也不该是啊。” 叶妈眯起眼睛:“你不会在外面……” 叶爸立刻吼道:“想什么呢!我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你不清楚?!” 叶妈想了想:“好像也是。”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我之前还觉得那个邹鸣不错,还想让他到厂子里上班,幸好还没问。”叶爸,“他也不像同性恋啊!不是说同性恋都捏兰花指吗?” 叶妈:“要是捏兰花指的是同性恋,那你爸也该是。” 叶爸:“……” 也对,他爸喝酒的时候都捏兰花指。 叶妈和叶爸齐齐叹了口气。 “去找心理医生问问吧,人家专业的,肯定懂。”叶妈拿出手机,“反正我睡不着,今早就去,我先打电话问问人家上不上班。” 叶爸:“哎,之前我还跟老周吹牛,说我孙女肯定比她孙女还好看。” 叶妈:“那不叫吹牛,要是咱们有孙女,肯定比她的好看。” 跟父母坦白后的叶舟轻松了不少,虽然纠缠了一整夜,但他并没有挨打。 他爸想揍他的时候,他妈拦着,反之亦然。 叶舟走在路上,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人之一,他从小到大没吃过苦,没受过罪,虽然莫名其妙成了位面商人,吃了点苦头,但更多的时候他都是在蜜罐子里泡着的。 没有几个人的人生称得上十全十美。 可叶舟觉得他的人生称得上。 回到超市的时候,邹鸣正在帮忙卸货,叶舟悄悄走到邹鸣背后,伸手从后方环住了邹鸣的腰。 邹鸣似乎一早就知道叶舟在自己身后,完全没有被吓到,而是把手盖在了叶舟的手背上,他轻声问:“怎么了?昨晚没睡好?” 叶舟的头靠在邹鸣的背上,他闭着眼睛,嘴角带着微笑说:“我跟我爸妈坦白了。” 邹鸣一愣,叶舟继续说:“我知道你想你去说。” “可那是我的父母,他们只会心疼我,不会心疼你。”叶舟笑了笑,“再说了,我又不弱,怎么可能连自己的爱人都不愿意护?我要是让你去,我自己都要看不起自己。” 邹鸣:“我现在过去。” 叶舟用力抱住邹鸣的腰:“你过去干嘛?给他们点时间,你现在过去是火上浇油,你也为我考虑考虑。” 邹鸣沉默了,叶舟:“放心吧,有你去见他们的时候。” 叶舟打了个哈欠:“你继续,我先去睡会儿,昨晚一夜没睡,我给中介打个电话,明天咱们再去看房子。” 接下来的几天,叶舟都带着邹鸣四处看房,因为邹鸣没有身|份证,所有两人白天基本都是连体婴儿,邹鸣用的手机插得是叶舟办的手机卡。 付款都只能用密码。 “反正付款密码和银行|卡的密码你都知道,用钱不用跟我说。”叶舟,“这是咱俩的共同财产。” 说起这个的时候叶舟止不住笑。 他如今也有个跟他有共同财产的人了。 房子只花了一周时间就看好了——一套实用面积一百二十平,三室两厅带个大阳台的房子,原本是一对新人买来装修好准备当新房的,不过因为工作变动,两人得去外地,就把房子挂了牌。 装修用的都是好材料,风格也不错,大方明亮,客厅的落地窗尤其让叶舟满意。 在参考了附近的房价之后,叶舟也没有太讨价还价,全款买下了这套房子。 因为已经装修了半年,期间也通过风,所以买下就能直接搬进来住。 叶舟考虑再三,直接带着邹鸣回了家。 他原本以后父母会对邹鸣发脾气,都做好了随时挡在邹鸣面前的准备。 结果开门之后,他爸只是看了邹鸣一眼,面无表情地说:“进来吧。” 叶舟和邹鸣对视了一眼,两人换好鞋,堪称乖巧的走去了客厅。 他们坐下后,叶妈还去泡了两杯茶过来。 叶舟如坐针毡:“妈,没事吧?” 叶妈瞬间破功:“我能有什么事?你少气我我能多活两年!” 邹鸣立刻站起来:“阿姨,都是我的错,我……” 叶妈:“行了行了,我没想教训你们!都是成年人了,你们要干什么是你们的事。” 叶妈看着邹鸣,半晌后说:“长得还行,身材也还行,小舟也不算亏。” 叶舟差点把嘴里的茶喷出来。 叶爸:“我们俩讨论过了,你们都这么大了,我们要管也管不住,又不是旧社会还能关在家里不让出去。” “你们既然已经确定关系了,以后就好好过日子。” “虽然没法结婚,但好歹也是自愿在一起的,不能出去鬼混。” 叶妈点头:“就是同性恋,那也得有节操,有对象就别出去混。” 叶爸表情复杂尴尬地说:“做好防范措施,都得对身体负责,现在那个啥病还是治不好。” 叶舟瞬间明白了他爸妈意思。 他看向叶妈,表情十分奇怪。 邹鸣则是没有完全听懂,眼底有隐藏着的茫然。 叶妈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看什么看!你以为我想了解这些吗?!” 叶爸:“那些照片看得我眼睛都快瞎了!这辈子我都不想看第二遍!” 他们为了孩子容易吗?!容易吗?! 第217章 番外五 新买的房子距离叶舟的父母家不远, 步行只需要二十分钟。 毕竟要忙超市的事,所以叶舟带着邹鸣每周只回去住两天,平时下班回家都是跟邹鸣过二人世界。 随着时间推移, 叶爸叶妈对邹鸣也从一开始的视而不见,变得相处自然了许多。 邹鸣不是个话多的人, 平时都是叶爸叶妈说话, 他在一旁倾听,对着叶舟的父母,邹鸣的脾气也很好, 家里的事他会主动伸手帮忙。 时间一长,叶妈觉得邹鸣是个沉默温柔的人, 还没什么心眼, 反而是自己儿子话多聒噪, 两人之间显然是叶舟占据主导权。 他们不能左右叶舟的人生, 但发现叶舟不吃亏后,也就觉得这样似乎没什么不好。 除了邹鸣没法生孩子,无论是作为女婿还是媳妇,几乎挑不出刺来。 “就是没孩子。”叶爸过不去这个坎, 他小声嘀咕,和老婆商量,“要不让他们领|养一个?不然以后老了都没人照顾他们。” 叶妈:“你昏头了吧?他们这个年龄能领|养?” “单身”男性,二十多岁, 福利院的人疯了才会让他们排上队吧? 叶爸撇撇嘴:“那咱们就这个干看着?” 叶妈烦得不行, 正要说话,叶爸忽然说:“要不咱们再生一个?” 叶妈怒骂道:“不是你怀不是你生, 你说的轻巧!生小舟的时候就在我肚子上开了个口, 咋的?你还准备再让我开一个?我都这么大年龄了, 你也不怕我在手术台上出什么事?叶建国!你怎么这么自私?!” “而且再生一个就为了给小舟他们养老?这话你怎么说出来的?你心怎么这么黑!” 叶爸被骂得委屈极了:“我也就是提个意……你不愿意就算了,我又没说非要。” 叶妈:“呵,你就是什么好处都想要!” 夫妻俩吵过一次后再也没提过有关孩子的事。 虽然也旁敲侧击问过叶舟,可叶舟的态度倒是很坚决。 “孩子我肯定不会要。”叶舟十分认真,“我喜欢男人,决定和邹鸣共度一生,这是我的决定,又喜欢男人,又非得要一个孩子,人不能这么贪心,孩子应该是爱情的结晶,不该是养老的工具。” 邹鸣也是这个意思,他们不觉得自己非得要个孩子,就为了给他们养老。 从那以后,叶家父母就再没提起过这一茬。 在家这边待了半年,叶舟就准备继续去做位面生意,准备多淘点在自己本位面能卖出价的好东西,把系统里的存款慢慢弄出来,去新的位面就当是旅游了。 临走之前,他才把自己当位面商人的遭遇告诉了父母。 父母无论如何都不相信,甚至认为叶舟得了妄想症,非得拉着他去看心理医生。 还是邹鸣再三保证,甚至带着夫妻俩去了超市,带着他们去了别的位面,他们才在极度的惊恐中相信了叶舟的话。 然后—— 沉迷其中。 毕竟是带着父母一起进行位面跳跃,叶舟就选了个之前去过的位面,毕竟他比较了解,可以让父母处在安全的环境下,还有点异域风情,就当是旅游了。 这一站叶舟选的是敏兹尔大陆。 离开之后叶舟就没有回去看过,虽然凯恩时不时会和他联系,但基本也只是为了进货,两人之间很少闲聊,叶舟也没有太多时间和各个分店的店长交流感情。 不过叶舟还是觉得很省力,早期投入的人力物力,现在变成了源源不断的收入。 超市刚刚转移到敏兹尔大陆的时候,叶爸叶妈都被吓傻了,这一切都超出了他们认知范围——就算可以把这一切用外星科技解释也依旧过于离谱。 “这是在悬崖下来,因为有儿子和“媳妇”陪着,不安全感很快就被好奇占据。 不过那点好奇很快就消失了——山林里的风景全世界差距都不大,最多就是有些他们不曾见过的花草树木,但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本身就对草木不熟悉,就算有些是中国没有的野生植物,他们也认不出来。 “还要走几天才能看到人?”叶妈表情纠结,“非得自己走?交通工具都没有?” 叶舟:“这里连路都没有,交通工具倒是有,但没路。” 叶爸倒是兴致勃勃:“那咱们得露营?!行啊!我早就想露营了!” 叶妈在旁边嘲讽道:“你都老胳膊老腿了,还以为自己是年轻啊?平时不锻炼,走上悬崖都得去半条命。” 不过最后两口子还是决定上去看看。 总不能一直待在超市,那不就等于白跑一趟吗? 前往分店的路叶舟已经很熟了,可能是在不同位面待久了,叶舟觉得自己认路的本事和记忆力都比以前强,带好食物和帐篷,锁好超市的门后,一行四人就出发了。 “我也很久没来了。”叶舟,“不过这里应该没出什么事。” 叶爸叶妈的历史知识少得可怜,哪怕是中国古代的历史,都能张冠李戴,真的认为周瑜能打黄盖,更别说分清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区别了。 叶爸还很倔强:“封建制就没有奴隶吗?那某国近代都还有奴隶,把黑人从人老家弄过去当奴隶,这还先进呢,也好意思说。” “奴隶制和封建制最主要的区别是经济不同。”叶舟也不着急,慢慢跟他们解释,“而且封建制百姓有财产和土地,奴隶制除了王和权贵,百姓是不能有土地的,百姓本身都是王和权贵的财产。” 但叶爸坚持两者没什么区别,难道封建制的所有百姓都有财产土地吗?还不是一堆签了卖身契的包身工?连卖身契都签了,还不算奴隶? 叶舟发现解释不通后放弃了,他怕说着说着,自己被老爸说服。 他们一路上走走停停,毕竟是“旅游”,倒也不着急非得在三天内走到目的地。 因为脚程慢,叶妈这个基本不怎么走路的人也接受良好。 到了第六天,一家人刚走上山坡,叶妈就拿着望远镜,她伸出手,指着远处一个奇怪的建筑惊呼道:“那有个雕像!” 走在后面的叶舟一个踉跄,差点从坡上滚下去,还是邹鸣眼疾手快,拉住了叶舟的手腕。 叶妈对儿子的举动一无所知,她兴奋道:“肯定是他们本地的神!” “就是长得怪模怪样。”叶妈仔细看了一会儿后放下望远镜,一本正经地说,“太抽象了。” 叶爸也接过望远镜看了看,一副自己什么都懂的样子说:“本地神,长得怪才正常,咱们那远久点的神像也怪。” 叶舟看向邹鸣,邹鸣对他使了个眼色,表示自己对神像爱莫能助。 他就知道不该相信本地人对神像的“审美”,这时候的神还没有脱离“兽”相。 人们的想象力也不知道该说丰富还是不丰富,他们信奉的是大于人的力量,既然大于人,就不可能完全像人,于是哪怕是以叶舟为原型,造出来的神像也更像人和野兽的“混血”。 哪怕这个时代有国王,也会给国王立石像,但王权始终是弱于人权的,国王只是神在人间的使徒,地位甚至弱于能直接和神“交流”的神官,所以国王能有人样,神不能。 除了有一张勉强像人的脸外,这尊石像采用了鹿身,脖子还有一条细蛇围绕,头顶拥有两支鹿角,可哪怕是用了鹿这样还算温柔的动物,工匠也给了神像堪称狰狞的表情。 总之,哪怕是人眼瞎了,也把这尊巨大的石像和叶舟扯不上半点关系。 叶舟松了口气。 只要他不说,也不让凯恩他们说,叶爸叶妈就不会知道这个“怪物”的原型是自己。 他们慢慢朝不远处的山上走,这段路倒是不难走,现在距离叶舟离开这个位面已经过去了五年,山上山下的路被重新修整,原本靠人和野兽踩踏出的小路被扩宽,铺设了石板,每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石墩,用于放置夜晚照明的火把。 越往上走道路越开阔,他们到的时候还是早上,山下的木屋升起了炊烟,山林被云雾围绕,鼻尖是青草的芬香,叶妈神清气爽地说:“这里还不错,都没看到什么野兽。” 一路走来在路上看到的野兽还是吓住了她。 尤其是在路上看到巨大的一坨野兽粪便时。 到达山顶的时候,叶舟一眼就看到了比起离开时更大的超市分店,原本的木屋已经被石屋代替,石屋的正门上还挂着一个招牌,上面书写着鬼画符一样的“文字”,如果那也能算是文字的话。 叶舟眯着眼睛分辨了好一会儿,才勉强从仅有的有序笔画中看出这是超市的招牌。 山顶的农田也不见了,原本的农田变成了花田,现在是初夏,已经长出了不少当地常见的花,这里估计也没人擅长种花,所以花田里的花并不规矩,满是野趣。 “我先过去看看。”叶舟把邹鸣拉到一边,“我去跟凯恩打个招呼,你陪着他们,千万别说那个石像和我有关系。” 邹鸣笑道:“好,我知道。” 叶舟板着脸:“别笑,我怎么知道他们会给我安上一个鹿身。” 不过叶舟还是庆幸工匠技术有限,他也没有留下照片,没人能发现神像的脸属于他。 分店还没开门,山顶也还没有人,只是分店旁边有座小木屋,用栅栏围起来,应该是店员的临时住所,估计是他们人少,也没有发出什么声音,所以没把木屋里的人吵醒。 叶舟看了眼邹鸣,邹鸣会意的走到木屋门前,栅栏并没有将木屋完全围住,留了一个通往木屋小门的口子。 邹鸣敲响了木门。 叶爸有些紧张,他小声问叶舟:“这里住着本地人?” 叶舟点点头:“对,欧洲人,只是跟你想的那种不一样。” 这里的人普遍瘦小,在叶舟来到这里之前吃饱肚子都够呛,哪怕这几年能吃饱饭了,小时候落下的营养长大了也补不回来。 门内很快传来了走动声,木门被缓缓推开,年轻的男人探出半颗脑袋,警惕的看着门外的邹鸣。 男人很年轻,看上去甚至不足十五岁,他留着胡子,但胡子稀疏,看起来并不显得成熟,反而有些邋遢。他把邹鸣从上到下的打量了几次,然后瞪大了眼睛,充满“威慑力”地问:“你们是谁?从哪里来的?知不知道这是哪儿?” “现在就离开这里!”男人做出了驱赶的手势。 邹鸣对他强硬的态度并没有什么表示,一如既往的平静道:“我们来找凯恩。” 男人,或者说男孩愣了愣,他狐疑的看了邹鸣几秒,犹豫道:“凯恩大人过一会儿才会来。” 邹鸣点点头,叶舟也听见了,他对父母说:“我们去树荫那边等吧,顺便吃点东西。” 山顶其实没什么可参观的,农田已经移走了,只剩下一尊巨大的神像和一大一小两栋木屋,山顶四周围上了木栅栏,一眼就能看清这里的所有东西,给不了人任何惊喜感。 最开始还能称赞一句自然朴实,看几分钟后,自然朴实这四个字都说不出口了。 毕竟哪里的荒地不够自然朴实? 一家人在树荫下吃早饭,一路走过来,一家人吃的最多的还是方便米饭和三明治这类不需要热水冲泡的饭菜,只是吃了七八天也都有些腻了,为了不浪费,只能强迫自己吃光。 过去了不到半个小时,叶舟就听见通向山顶的小路上传来了人声,那声音不大,以至于听不清他们在谈论什么,但叶舟从中听见了属于凯恩的声音。 现在的凯恩,大约二十三四岁了? 在现代,这个年纪才是刚刚工作两年左右的年纪,甚至于父母来说还是孩子。 但在这里,就已经是可以独当一面的成人了,不会有人觉得他是孩子,也不会有人给他犯错的机会。 叶舟都有点记不清凯恩长什么样了。 只记得他是个坚强的,敢于反抗的人。 叶妈走到叶舟身边,攀着叶舟的肩膀冲山下看,她看着十几个人上山,他们甚至没有穿鞋,赤脚踩在满是泥泞和石子的小路上,但他们却又穿着熟悉的衣服。 短袖短裤,甚至还都是短发,而且短袖上的印花还是中文。 要不是他们的脸还是西方的长相,叶妈都要以为自己其实是在某个有古迹的现代山头。 叶舟也认出了走在人群前方的凯恩。 五年的时间让凯恩变了一副模样,他那头红色的头发因为短,看着就像褪了色。 他长高了一点,但不多,原本有些瘸的腿已经完全恢复了,阳光落在他身上,让他看起来还是当年那个年纪不大的青年。 叶舟探出头去看的时候,凯恩也仿佛有所感应般抬起了头。 两人的目光相触,叶舟朝凯恩笑了笑,就当是打招呼了。 凯恩的眼睛却忽然变亮,他不再和身边的人说话,而是脚步急切地朝山顶跑,三步并作两步,快要走完最后一截路的时候还差点摔倒在地。 但是等他真正踩在山顶的地面上,站在叶舟对面的时候,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凯恩的双眼逐渐湿润,他低着头,以一种谦卑的姿态俯身。 就在凯恩马上要跪下去的时候,叶舟眼疾手快的抓住了他的胳膊,“强迫”他重新站起来。 他一点都不想父母知道自己在这里的身份是“月神”,他都能想到爸妈会怎么嘲笑他了。 而且他们不止会念叨几天几个月,念叨几年都正常。 “我过来看看,山上现在怎么没有农田了?”叶舟不给凯恩打招呼行礼的时间,而是立刻抛出问题。 凯恩吸了吸鼻涕,平时看起来稳重的分店长,现在却和久别家长的孩子差不多,他立刻打起精神,对叶舟说道:“山上太远了,而且这里有超市和神像,不能经常让人上来,就是来做生意的商人,我们也不会让他们上山。” 怪不得平时就让一个人守着。 但叶舟还是觉得他们太放松了,一个人还没什么时候警戒意识,真有人悄悄上山,连朝山下发信号都做不到。 但毕竟是久别重逢,而且叶舟也不是这个地方的主人,不太好对着他们指手画脚。 他不觉得自己对凯恩,或者这里的人有多大的恩情,虽然客观上他确实对这里的人提供了帮助,但主观上还是为了自己能顺利离开这里。 一块完全贫瘠的土地是无法做生意的,哪怕他能吸引来商人,也不能开分店。 说到底,凯恩还是在给他打工,而他如果因此觉得自己高高在上,那就有点离谱了。 叶舟笑道:“现在镇子里怎么样?” 山下应该有了村落或者镇子了吧? 凯恩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有些许骄傲:“有了,就在以前石屋的地方,有一个小城了。” 还不是镇子!竟然是座城! 才五年时间,这成就真不小了,怪不得敢只让一个人在山上守着。 凯恩迫不及待地告诉叶舟这五年发生的事。 叶舟走后,凯恩没有立刻建设村子,而是准备了珍贵的礼物去拜访最近的伯爵,白送了不少东西过去,在伯爵的领地停留了半年时间,发下无数誓言,表明自己的忠心后才回到这里。 伯爵得到了礼物和钱,自然也就坚信接下来能源源不断的从凯恩身上获得好处。 一堆平民,能掀起什么风浪?所以这里就成了“法外之地”。 凯恩也不是只做一手准备,这几年他们拼命开荒,种植粮食,再卖给伯爵领地的平民。 而且不要钱,只要伯爵领地边的荒地。 平民们不在意那些荒地,伯爵也不在意,所以伯爵的领地已经被凯恩他们“买”下的土地包围了,伯爵和他的臣民们都认为,从凯恩他们手里用荒地换粮食是无本买卖,更何况凯恩他们没有名分,没有武器和军队,就算凯恩之后想翻脸都不可能。 但实际上,掌握了伯爵领地里平民肚子的凯恩,再去见伯爵的时候,已经从只能跪在地上的贱民变成了可以和伯爵并肩而立的人物了。 无论伯爵愿不愿意,他都要给凯恩尊重。 否则凯恩真的破罐子破摔,伯爵当然可以把他们杀光,但下一季的粮食怎么办? 已经习惯了做无本买卖的他,根本舍不得花大价钱出去买。 想要得到就要付出,伯爵到了必须付出的时候。 凯恩抿了抿唇,看起来有些害羞:“我记得您说过,谁掌握粮食,谁掌握一切。” 叶舟愣了愣,他说过吗?他怎么不记得了。 “那你运用的很灵活。”叶舟拍了拍凯恩的肩膀。 粮食大部分都种植在伯爵的领地周围,如果凯恩只有粮食,那别人有枪我有粮,我家就是他粮仓。 但凯恩另辟蹊径,与其说他掌握了粮食,不如说他掌握了伯爵领地上所有人的基础生存需求。 他养着伯爵领地的人,但也深入了他们的方方面面,几年时间,伯爵领地上的平民已经不种地了,他们随便干点什么就能换到巨量的粮食,那为什么还要努力? 而伯爵一旦对凯恩出手,他要面对的是一个连自给自足都做不到的领地,而他有那么多钱出去买吗? 凯恩笑道:“他们的布料和家具也是我们提供。” “就连石板路也是我们的人去做。” 叶舟看着凯恩,他欣慰道:“我就知道选你没错。” 只有选一个强有力,又能极度依赖他们的盟友,才能维持这里的发展。 凯恩依旧兴奋:“您看到我们给您建的……” 叶舟立刻说:“看到了,好了,带我们去镇子里看看吧,对了,不要告诉任何人我的身份,我只想看看你们现在是怎么生活的。” 凯恩有些难过,他垂眸呢喃道:“您是如此善良伟大,这里的人都在您的庇护下,您应当……” 叶舟:“我确实做了一些事,但你做的事更多。” 叶舟也不指望三言两语把凯恩说通:“走,我们一起下去。” 反正千万别让爸妈知道他是个月神! 下次还是挑个他没有装神弄鬼的位面吧。 第218章 番外六 小城比叶舟想象的更好, 这座城依山而建,城外放眼望去是望不见尽头的农田。 人们已经在劳作了,这里把每一块农田种什么都规划好了, 有粮食,也有经济作物,比如棉花。 现在是初夏, 棉花还没有吐絮,也就没有开始采摘。 “都是超市里的种子。”凯恩也为这些农田骄傲, 规模不如现代的平原农场大,但对纯人力而言, 已经足够这里的人骄傲了, “尤其是棉花, 还能用农药,不然都被虫子啃坏了。” 高产的种子,能杀虫的农药, 不用让田地歇种的堆肥技术,让这一大片土地成了能不断下蛋的金鸡。 小城的房子几乎都是用土砖建的,技术有限,人手也有限, 这些土砖都没有经过烧制,质量有些缺陷, 但是比木头房子经用,也比石头房子耗费的人力少。 这里还做了规划,生活区和工作区被划分开来。 人们不止是种地, 还能在这儿找到别的工作, 纺线织布榨油等等。 凯恩看叶舟看得认真, 小声说:“现在经商的人少, 我不敢让他们经商,就怕所有人都做生意去了,没人种地干活。” 他又解释道:“我不是不想让他们挣钱,但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东西,别人不能轻易抢走的,有价值的东西,才能保住这里。” 经商可以迅速的积累财富,但也可以轻易被掠夺,而且商人多数是没有“家”的,尝到了挣大钱的好处,就不会再看上种地的产出,到时候真有人要对这里下手,都不需要花多少心思,可以直接从内部瓦解。 叶舟能理解凯恩:“那现在就是你自己在经营超市?” 凯恩点头:“我有几个可用的人,也有比较熟悉的商人,挣来的钱会从外面买一些比超市里便宜的货物。” 叶爸叶妈看叶舟和凯恩在说话,很想过去听一听,又怕打扰到而儿子的正事,叶爸只能小声冲邹鸣说:“小邹啊,我和你阿姨想在附近走一走,你看行不行?” 邹鸣:“我陪你们一起。” 叶爸:“行,反正我们也不走远了,就转一转。” 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城市,比山顶的石像有意思多了。 邹鸣去给叶舟打了个招呼,叶舟笑着说:“那就辛苦你了。” 邹鸣也笑:“你爸妈也是我爸妈。” 叶舟一顿,他神色复杂地看了邹鸣一眼,最后“嗯”了一声。 叶爸叶妈对这里的一切都很感兴趣,他们没见过这样的房子,哪怕是在国外的电视剧里都没见过,街道也不宽,但因为没车所以够用了。 他们走在街道上,两侧偶尔也有本地居民活动,这里的居民都很忙,他们要种地,要去干活。 叶妈看着那些看起来老迈的妇人和男人,小声跟丈夫说:“他们好像比我们年纪小。” 叶爸吓了一跳:“怎么可能?!他们头发都白了!” 叶爸和叶妈是建国后的第二代人,第一代独生子女,他们没有经历过饥荒年代,出生没多久就迎来了八十年代,起码是能吃饱肚子了,吃过苦,但没吃太多,起码没吃过这里土著的苦。 叶妈更善于观察,她看着妇人的背影:“她腰还是直的,那么重的锄头也提得起,年龄肯定不会超过四十。” 过了四十岁,无论男女体力都会下降一大截。 叶爸也观察了那些男人身上的肌肉,虽然不多,但还是有的,脸虽然沧桑,但身体还是壮年男性的身体,夫妻俩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些微恐惧。 谢天谢地,他们没有投胎在这种地方。 “小舟的生意不是都做到这儿来了吗?”叶妈奇怪道,“他们怎么还住这种房子?” 叶爸:“小舟那超市又不卖建材,就算有建材,他们也没有器械啊。” 叶妈点点头:“也是。” 叶爸叶妈花了半个多小时把整个城转了个遍,说是城,但实际大小不如现代的大镇子,人口估计也就一两千人,但在这里已经算大了。 叶妈转悠到“工厂”旁边,看着里面的人纺线织布,动作都很麻利。 纺线的人里年纪大的居多,但织布的几乎都是年轻人。 叶爸:“这效率还真不错。” 虽然是手工艺,但遇到偷懒的效率能更低。 “我们那时候机器也没现在的好,效率也低,就比这强一些。”叶爸想起以前的生活打了个哆嗦,他们那时候还想着读完高中就接父母的班,结果进厂子没几年,厂子效益就不行了。 那时候他俩还在谈恋爱,叶妈在纺织厂,叶爸在中药材公司,两人都没分到房子,各自跟一大家子挤在小屋子里,为了房子,叶爸只能拿一笔钱下海,叶妈继续在纺织厂工作,以免叶爸失败了,小两口真要去喝西北风。 一个从来没出过小县城的年轻人,出去做生意能做什么?叶爸被骗过好几次,一个人睡在桥洞底下,给叶妈打电话还得笑着扯谎说自己住在招待所里。 出去的前三年,叶爸就没挣到过钱,就算运气好挣到了,后头要么被骗出去,要么亏出去。 第四年才好转,认识的朋友多了,吃过亏的多了,总会长记性,总结一点经验出来。 后来盘下了倒闭的加工厂开始做罐头,又花钱增加的生产线,钱包才渐渐富裕起来。 他们日子好过了以后才生下了叶舟。 叶舟才是真正糖水里泡大的。 叶妈毕竟是纺织厂出来的,她看着本地人用的工具,伸手指了指对叶爸说:“她们用的织机太老了,那边线都不好走,那里稍微改改效率能高不少。” 叶爸:“你还懂这个?” 叶妈得意道:“那是,我以前读书就对这些玩意感兴趣,我外婆家还有那种最老式的脚踩纺车,也不难,我每次碰坏了就自己修,比她们这个手转的方便多了。” 叶爸看向妻子:“我还不知道你竟然有搞木工的天赋。” 叶妈:“那是,这些东西凭空想当然难,但古人都已经做出来了,多看看,上手拆一拆,那可就简单多了。” 叶妈下岗后就去考了会计证,现在也在自家厂子里当会计,家庭作坊嘛,虽然现在也是食品公司,但夫妻俩还是最信任彼此,叶妈也不是天天干,只是每个季度亲自去查账。 平时她就培养点别的兴趣爱好。 以前还是绣十字绣,后来去学了插花,不过实在没什么艺术细胞,离开老师的范例就不会了,后头实在无所事事,叶妈就和朋友合伙开了个兴趣班,请了老师教孩子们乐器。 别说,还挺挣钱。 叶妈有了收入,可还觉得差了点什么,她自己又不是老师。 叶妈忽然说:“要不,我帮她们把这些东西改了吧?” 叶爸:“行啊,陈同志不怕辛苦。” 叶妈推了他一把,笑嘻嘻地说:“我就不是享福的命,不做点什么我就全身不舒服。” 这一点叶爸也感同身受:“对,你现在让我退休,我也不舒服。” 两人还去看了别的厂子,但那些厂他们也不了解,帮不上什么忙,于是转完一圈后就回头去找叶舟。 邹鸣全程就站在他俩不远处,不奉承,但也不远离。 叶爸叶妈反而觉得他挺顺眼。 “小邹啊,你和咱们小舟认识多久了?”叶妈甩开老公,走到邹鸣身边。 邹鸣诚实地说:“十二年多一点。” 叶妈差点没忍住去掏自己的耳朵:“啥?十二年?!” 邹鸣解释道:“只要不是在叶舟原本的位面,他的时间就不会向前流动,他在本位面什么时候离开,回去也依旧在那个时间点。” 叶妈僵硬道:“这么说……我儿子现在三十多了?!” 邹鸣:“……” 叶妈的注意点好像不一样。 叶爸也赶上来,他就听了个尾巴,听见“三十多”,他自己也吸了口冷气:“还儿子呢,这都快能当我老弟了。” 夫妻俩齐齐叹了口气,都觉得儿子的年龄出去一趟就一飞冲天了。 虽然样子没变,但三十多岁长得年轻的也不少,难道人家真能说自己才十几二十? 邹鸣完全不懂他们叹气的原因,还以为夫妻俩是心疼叶舟在外面吃了十几年的苦。 中午是凯恩招呼的午饭,叶舟在饭桌上听叶妈说改良织布机和纺车,立刻表示支持:“妈你有兴趣最好,也能给他们提供帮助。” 这里物资匮乏,就算产量高了价格也不会掉下去,反而会更翘。 谁手上物资多,谁下巴就能抬得更高。 凯恩在旁边作陪,他们现在能从超市买调味品和副食,饭菜的味道都不差。 因为大米在超市便宜,还饱肚子,所以现在城里的人吃米饭的更多,尤其米饭还不用烤,蒸就行了,比做面包简单,所以叶舟他们这顿吃的主食也是米饭。 凯恩激动地看着叶妈:“这太好了!谢谢您,谢谢您!” 他激动地站起来,恨不能原地蹦一蹦。 他们的粮食要低价,甚至免费卖给伯爵的领地,虽然最后肯定是他们拿好处,但不到最后,他们就得先吃苦,每年的粮食只能留下一些他们自己的口粮,想挣钱,还是得靠卖布卖熏肉或烘干脱水的蔬菜。 叶妈有些不好意思,她觉得自己这技能没什么大不了的,在现代根本没人在乎,甚至算不上技能。 可是在凯恩热情得几乎炙热的热情下,叶妈轻咳了一声:“行,我们在这儿住几天,看你们把织机和纺车弄好了我们再走。” 叶爸看老婆被捧得脸颊绯红,不甘示弱地说:“你们自己产油,不如做点肉酱,在这儿肯定好卖,加了油的防腐也简单,我也会,密封问题其实也好解决。” 叶舟愣了愣,没想到自己父母还有这样助人为乐的精神。 他笑道:“好,反正我们时间多,不着急。” 或许比起旅行,他爸妈更喜欢有事可做,有人可帮的生活。 毕竟他爸妈到现在为止,都还在资助贫困山区的学生念书。 只是和他们打交道的人多数都是生意场上的,就算他们有善心,也不敢随意泼洒。 反而在这里,他们不用背负任何包袱,不必担心自己被反咬一口。 叶舟在桌下伸长了胳膊,拉住了邹鸣垂放在一旁的手。 邹鸣顿了顿,转头看向叶舟,叶舟朝邹鸣眨了眨眼睛。 看向又争起来的父母,叶舟嘴角含笑。 他的人生到现在没有任何遗憾,足够圆满了。 第219章 番外七 在敏兹尔忙了一段时间, 叶舟爸妈表示他们要休息,虽然在敏兹尔大陆忙得风生水起,两人毕竟年纪大了, 还是更愿意待在家里点外卖吹空调。 “你们要去就去吧, 反正对我们来说你们根本就没走过。”叶妈完全没有舍不得儿子,她皱了皱鼻子,“等我和你爸缓过来了再说。” 虽然挺有成就感,但累就是累啊。 叶爸也说:“在那些地方觉都不好睡,还是我自己的枕头好。” 叶舟笑道:“您这么大的人还认枕头?” 不管叶舟怎么说, 夫妻俩都觉得位面旅行是苦头大于收获, 因为路多数要自己走, 为了不吓到本地人, 很多系统里的高科技产品也不能直接拿出来用, 感觉跟做贼似的。 而且他们也认为自己能力有限, 在帮助他人中能得到的成就感并不多。 毕竟叶爸忙活了大半辈子, 唯一擅长的事就是开厂谈价,可是流水线的器械他虽然懂,但让他自己去建一条出来, 他就无能为力了。 而叶妈倒是愿意去,但要挑位面, 因为她所擅长的,能带给她成就感的东西也不多,不是每个位面都用得上,于是一家三口商量了一下,最终决定叶舟的生意夫妻俩不掺和, 只是偶尔闲了, 想去了再去。 叶舟没有意见, 邹鸣就更没什么意见了。 于是在家待了两个月后,叶舟就出发了。 他先要去接回自己的员工,当时让雇员们选位面的时候,除了武岩他们,其他雇员都选了落阳基地。 当时他也只是匆匆见了杨国勤一面,把雇员们托付给他,还留了一批物资给对方充当雇员们的生活费和暂住费,这次过去,叶舟还准备在落阳基地好好看看。 超市还是降落在了原本的地方,叶舟和邹鸣走出超市的时候,都被眼前的一幕惊了一惊。 第一次来的时候,超市旁边就是铁丝网,距离很近,紧贴着办公室那边的玻璃窗,所以当时叶舟甚至能看清丧尸脸上的痦子。 现在铁丝网已经被拆了,整个基地扩大了不少,只能远远看到前方有一点铁丝网的影子。 至于他们四周原本用来焚烧尸体的空地,现在也被修整平了,还有货车在搬运建工材料,似乎要在这片空地上修建厂房。 叶舟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笑容——他并不喜欢发战|争财,他又不是卖军火的,位面越穷,他虽然能挣差价,但不代表会让他高兴,谁希望看到和自己国家文化相近,几乎一模一样的位面陷入无止境的争斗和苦难里呢? 这里的人都长着和他一样的面孔,说一样的话,穿差不多的衣服,文化也一样,虽然在不同的位面,但在叶舟看来和同胞没有区别。 同胞过得不好,他心里也不得劲。 现在看这里焕发了生机,开始扩大生产,他也忍不住雀跃起来。 原本在行驶的货车看到超市突然出现也停了下来,上次超市出现是从天而降,这次超市却是凭空出现,不过他们大多也有这样的猜测,毕竟将军亲口下令,超市这一块的土地是不能动的,要预留出位子来。 基地里的人现在都认为叶舟是“未来人”,有更厉害的科技,能够穿越时空。 否则不能解释超市的出现,不能解释分店怎么进货,更不能解释光子炮的原理。 现在基地的士兵还是很多,虽然用不上这么多兵——毕竟资源还是有限,不可能派太多人手出去“收复失地”,人力消耗,甚至人命消耗都还不算什么,但弹药消耗是跟不上的。 否则也就不会有那句“大炮一响,黄金万两”的说法了。 叶舟他们从超市出来还没有五分钟,就有几个士兵过来了,他们的衣服焕然一新,以前他们都没有制服穿,只是在袖子上别一张布条,上面绣着哪一排哪一营哪一班,现在却有了整洁干净没有补丁的兵服。 衣服变了,食物充足,营养够了以后气质也就变了。 看着像现代兵了。 士兵们皮肤黝黑,一说话就露出大白牙,其实是不太白的,但因为皮肤黑,也就显得白了。 “叶老板。”领头的士兵申请肃穆地朝叶舟打招呼。 这次叶舟调试的时间正好是他送人过来的一个月后,正好也给雇员们放假,否则他刚送人来就接走干活,也太周扒皮了。 “好久不见。”叶舟其实不认得这几个兵,毕竟落阳基地里的兵实在是太多了,男兵女兵混在一起,皮肤也都黑,要是人多一点,连男女都分不清,更别提每一个的脸了。 但招呼还是要打的。 打完了招呼,士兵们就开车送叶舟进城,进去的路上也很健谈。 “上次你来的时候没有停留,不知道我们现在的情况。”士兵有点炫耀的心态,他笑着说,“虽然还是有丧尸,不过都是一小股一小股的来,都不需要动用光子炮,也没有再死人。” “超市卖的种子和肥料都好,去年大丰收,咱们总算不再指着大后方吃饭了,还能匀点给别的基地。”士兵挺高了胸脯,虽然种子和肥料不是自己培育和生产的,但田地里的汗水可都是他们的,“咱们现在在外头建兵工厂,以后就能自己造子|弹,口罩也是。” “不过还是缺棉花。”士兵又有点泄气,“衣服还是只能在超市买。” “鸡鸭猪现在基地里还是缺,还是得限量供应,但好歹是有了,一个月总能吃上两次新鲜肉。” 叶舟笑道:“这不错,新鲜肉还是比腊肉好。” 腊肉有多少做法?肯定不如新鲜肉多,口感味道也不一样,反正叶舟自己虽然也喜欢腊肉,但还是更喜欢新鲜的,红烧肉就肯定不能用腊肉做。 士兵嘿嘿笑道:“反正现在咱们有奔头了。” 以前也有奔头,但以前的奔头是虚无缥缈的,因为谁也不知道丧尸什么能“死绝”,他们打了那么多年,可丧尸的数量就仿佛永远不会变少,哪儿有那么多活人给它们变?简直匪夷所思。 但他们那时候只能抱着最后一点微薄的希望,如果人类赢了呢? 尸体毕竟是尸体,它们不可能真的活转过来,而人类是可以繁衍的,只要他们能延续下去,肯定能熬到尸体最终被自然分解的那天。 可那么多年过去,牙牙学语的孩子成了年,青年变成了中年,中年变成了老年。那些奇怪的,该死的东西竟然还在,于是这点奔头和希望,就变成了空中楼阁。 其实他们多数都已经绝望了,只是不敢说出口,好像一旦说了,他们害怕的东西就真的会变成现实。 但现在不同了,丧尸不再是不可战胜的,他们甚至好几年都没死人! 年纪大的士兵已经退伍了,本来落阳基地的岗位不能吸收这么多退伍士兵——以前士兵是不退伍的,毕竟死的比活下来的多,就算有十万士兵,面对一次尸潮,能活下来一半都算多的。 可现在落阳基地就能提供这么多士兵的下岗岗位。 能种地,能去工厂,能去养殖,能开车去给别的基地送物资,甚至能去教书。 “基地又有学校了。”士兵说起这个的时候眼眶有些红,他吸吸鼻子,“总算是和以前像了点。” “好多二三十的人都要重新去学校读书,起码得会写字认字,能加减乘除。”士兵说,“我马上也要下岗了,下岗以后先去学校读一年,拿个扫盲证然后再去工厂。” 叶舟夸奖道:“这很好,认字是好事,以后学东西也快。” 士兵:“对,我也是这么想的,以前是没条件嘛。” 基地的城门也被重新修整过,叶舟上次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只是那时候他急着“赶路”,只是匆匆看了一眼,这次再从城门通过,叶舟不由得惊叹于人力的伟大。 落阳基地没有重工业,甚至可以说连大后方都没有除了矿产开发外的重工业,但就靠着基础的工业设备,依靠人力建造了这堪称宏伟的更大城墙,叶舟抬头的时候,甚至有瞬间觉得这城门足以遮天蔽日。 不过士兵们已经习惯这样的城墙了,倒是没有因此得意。 进了城门,一座明明与之前差不多,但已经焕发新生的城市陡然出现在了叶舟眼前,与房屋建筑一起出现的还有吵闹的人声。 街道上不少人在行走,甚至还有人在路边摆摊,有人怀里抱着东西在路上奔跑,有人挥舞双手朝远方的人大声呼喊,街道上虽然没什么汽车,但自行车和三轮都变多了。 叶舟还看到了菜市场——以前是没有的,只有玉米饼。 发现叶舟一直看着菜市场,副驾驶上的士兵说:“我们种的都是高产的粮食,有些老人过了年龄,不能去基地的田里的种,就自己开荒,或者在阳台上种点菜,吃不完的就拿出来卖,分量也不多,经常刚拿出来就卖光了。” 叶舟“嗯”了一声,感慨人类的生命力真强大。 就像乱石堆里的杂草,哪怕只有一点土,也要用根茎紧紧抓住土地,努力汲取所有养分。 · “也不知道老板什么时候来接我们。”周文一边剥花生一边说,他坐在小板凳上,剥花生的速度很快,毕竟以前也是干惯了活的人,哪怕是度假,也非得给自己找点事做不可。 冯玲倒是没有剥花生,她在帮孤儿院里的孩子们补衣服,孤儿院到底没什么收入,只能靠杨国勤那边拨款,想让孩子们吃好点,别的地方就得省,更何况现在打补丁的人依旧不少,不算丢脸。 “快了吧,老板之前说的就是一个月。”冯玲放下阵线,缝久了觉得眼睛累,揉了揉眼睛说,“我这趟回来也就放心了。” 她的伙伴们现在都搬出了这里,各自找到了工作,虽说挣不了多少,但养活自己是足够了,身体差的也不必一定要当兵,未来都很有奔头。 但冯玲毕竟是跟在叶舟身边的人,她回来这么久都没有打听到基地的其它消息,只能看到明面上的,冯玲心里有些不舒服——她出去工作,但人还是落阳基地的人,更何况叶舟是个人,又不是什么组织,怎么要这么防着他们? 不过这点不舒服也没什么,冯玲心里不舒服,脑子还是很清楚的。 究其根本还是没人知道叶舟到底有些什么,尤其他们现在做买卖是朋友,以后也说不准。 冯玲在心里叹了口气,她还是想活得简单点,不愿意这么累。 “也不知道草儿找着她两个妹妹没有。”李姑只烦恼这个,她声音有些低沉疲惫,她小声说,“就怕找到了,却不愿意认我们了。” 周文劝她:“不会的,你也是为了给她们一条活路,人有活路,哪个想去死?” 李姑不说话,她卖二女儿确实是找女儿找了条活路,小女儿呢?她只是为了保全更大的,把作为累赘的小女儿扔了。 她声音沙哑地说:“我家小丫头,那时我该陪着她的。” 周文明白她在说什么,认为她是钻了牛角尖:“你这是傻了!你陪她死了,草儿怎么办?十五六岁的姑娘,难道就聪明的能活下去了?” 周文:“我们这些种地的,老爷们都说我们蠢,半人半兽,不被教化,哪里知道我们也是要选的,选今年种什么,什么时候收割,若是传出要下雨到底要不要抢收。” “一个选错了,轻则一家人饿肚子,重则饿死在地里头!” 周文声音越说越大:“你那不也是选吗?两个都带着都得死,带大的还有可能活下去,哪里就是你的错了?” “还是该一家人都去死才对?” 周文看向冯玲:“你觉得呢?” 冯玲重新拿起了针线:“关键时候总要选择,不选择就全死光,反正是我的话肯定也要选更可能活下去的那条路,能保住一个是一个。” 但李姑显然不想说下去。 就在周文还准备劝一劝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群孩子的喧闹声。 孤儿院的孩子也不全是等着杨国勤拨钱,他们也会干点能干的事,比如到大街上去收垃圾,或者是做点跑腿的活,虽然挣得钱不多,但这些钱最后都是孩子们的零花钱,他们可以去街上买点便宜的玩具或者零食。 对孤儿们来说这就是很好的日子了。 因为财政确实还是很有限,所以也没人说他们是童工——哪怕有父母的孩子,在父母忙不过来的时候那也是要帮忙的。 “玲姐!”孩子们很快就围了过来。 他们崇拜的看着冯玲,冯玲虽然回来了一个月,但还是有些不习惯。 对孩子们来说,这个跟着“未来人”出去工作的姐姐很值得崇拜,也值得骄傲,如果有人嘲笑他们是孤儿,他们就会立刻用“我们姐姐跟着未来人工作去了”反驳。 一个群体中出一个有本事的人,这个人就会迅速成为这个群体的骄傲。 冯玲也没想到,自己一个超市雇员,竟然会成为孤儿们的骄傲,连她曾经的伙伴都这样。 她也发现,基地里不少人都向往着她的工作,不对,与其说向往她的工作,不如说向往他们未知的,但更美好的未来世界。 人人都想跟大孩子玩。 大孩子,指的是更强大的人,更强大的城市,更强大的世界。 冯玲因为成了超市雇员,所以也就成了人们眼中“强大者”的一员。 回来的一个月,很多人想尽各种办法跟她接触,打好关系,甚至送礼,许下各种诺言,希望冯玲能推荐他们也成为超市雇员。 冯玲觉得这件事如果杨国勤知道了一定会伤心,毕竟他真切的想要落阳基地的居民们过得好,简直是绞尽脑汁的发展生产和创收,可依旧有许多人想要逃离这里。 但冯玲也不能去批评那些想走的人,毕竟向往更好的生活是本能,何况又不是加入敌对的一方,不算背叛。 “超市出现了!”孩子们兴奋的去拉冯玲的袖子。 周文立刻站起来,他搓搓手,眼里冒出光来:“这下好了!能走了!” 不干活,他心里总不舒服,一个月的假期实在太长了,太长了! 孩子们年纪都小,最大的不到八岁,超市还没有离开的时候他还不怎么记事,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知道有个地方什么都卖,后来长大了,发现确实有个超市,但是是分店,没有想象的大,东西也没那么多。 冯玲拍拍孩子的头,她冲周文说:“老板应该要先去分店看看,还要和杨将军说话,估计晚点才能走,我们就不要过去给老板添麻烦了。” 周文发现是这个道理,又坐下了。 分店经营的很不错,虽然不大,但生意很好,雇员也不少,大概是因为现在生活变好了,人们又有了购买力和消费需求,所以哪怕现在是工作时间,依旧有不少人在购物。 但叶舟没有在分店停留,车也只是从分店门口经过,把叶舟载到了基地的办公楼门口,杨国勤已经等在楼下了,他亲自来接,算是给足了叶舟面子。 叶舟下车后也扬起笑脸,走到杨国勤面前,两人都热情的互相问好,握了握手。 寒暄过后就进入了正题,杨国勤边走边说:“光子炮借出去了,我们把周围的丧尸清理的差不多了,以后要重新修路,重新搞建设和生产。” 叶舟点点头:“还是建设重要,要扩建吗?” 杨国勤:“铁丝网已经往外推了,等把外面的再清理几次,又能推。” 杨国勤脸上带着笑,看起来竟然有几分憨厚。 叶舟跟杨国勤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分店他是要去看看的,然后接雇员离开,下次再来应该是半年后,以后基地如果用不上分店了可以直接跟他说。 杨国勤这才说:“分店的东西太多,也太便宜了,现在什么物资都缺,还是要开着,等我们自己能生产了,为了给工厂里的人发工资,超市就不能开了,或者卖点别的我们不生产的东西。” 杨国勤有些不好意思,这种做法有点卸磨杀驴的意思,用得上的时候捧着人家,用不上的时候就让人家关门。 但叶舟没有生气,反而表示理解:“是这样,不能让超市冲击本地产业,不然你们自己的产业就没法继续了,不过你们要是不急着让分店关门,可以直接找陈港他们,让他们把你们能生产的东西下架。” 杨国勤神色有些复杂的叶舟,终于叹了口气:“叶先生,你怎么……” “我代表落阳基地所有老百姓感谢你。” 叶舟摆摆手:“我又不靠你们这边的一家分店挣钱。” 杨国勤看着叶舟,觉得叶舟实在不像是一个商人,他对钱的追求似乎不大,也不追求权力,好像他只是四处转一转,留下一点东西,你需要的时候他愿意帮忙,你不需要了,他也不会生气,不会怪你卸磨杀驴。 这样的人,少见到几乎没有。 叶舟发现了杨国勤的眼神,他看懂了杨国勤眼底的意思,他失笑道:“不用这么看我,我不是什么割肉喂鹰的大好人,只是我不缺钱,我什么都有的时候当然能大方,如果我是个穷光蛋,指着这一家分店挣钱,你看我跟不跟你翻脸。” 杨国勤摇头:“这已经很了不起了,多数人都是越有钱越抠。” 叶舟笑了笑,就当是接受杨国勤的夸奖了。 叶舟和杨国勤说话的时候,邹鸣走在叶舟身边,杨国勤多看了邹鸣两眼——上次他们来的时候,邹鸣还走在叶舟身后。 叶舟发现了杨国勤在看邹鸣,也明白杨国勤奇怪什么,他很自然地说:“我们现在在谈恋爱。” 杨国勤嘴唇张了张,不过也不太惊讶,毕竟现在女人太少了,他把基地关的也严,强|暴等于死罪,是要上前线的,所以男人们不少都只能内部消化了。 不过恋爱的是少数,多数也不会真的进行实质性的“运动”,也就是解决一下生理需求。 但总归没那么骇人听闻。 杨国勤下意识地说:“百年好合百年好合啊,什么时候请喝喜酒?” 这下邹鸣看杨国勤的目光都柔和了,然后转头看向叶舟。 叶舟:“我们那也不流行两个男人办婚礼,反正到时候商量商量,折中一下,请大家吃个饭,亲朋好友见个面就差不多了,到时候也请你。” 邹鸣收回了目光,嘴角挂着笑,看起来竟然还有几分得意。 杨国勤:“……” 没看出来,这竟然还是个恋爱脑,估计从头到尾,他就听了个“喜酒”。 但杨国勤也被邹鸣那没有掩饰的快乐感染了,他乐呵呵地说:“好,到时候我也过去凑个热闹。” 至于是什么时候就不知道了。 第220章 番外八 接到李姑他们以后, 叶舟去看了眼分店。 陈港一家人都在分店干活,叶舟这次不仅是去看他们的工作成果,还要给他们打预防针。 比起杨国勤, 陈港他们对叶舟的态度就不止是尊敬了, 简直恨不能把叶舟架起来膜拜。 他们一家人原本是不可能团聚的, 哪怕现在落阳基地的生活变好了,但因为要照顾退伍的士兵, 所以工作岗位依旧不足,现在还是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的, 更何况落阳基地也不可能公然去跟大后方抢人。 于是多数家庭还是常年分离,像陈港这样一家人待在一起的还是少数。 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在分店工作,杨国勤和钱兰原本所在基地的负责人愿意抬抬手,给个面子。 否则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家人才能团聚。 “现在店里一共有二十三个人。”陈港殷切地跟在叶舟身旁, 他微微侧身, 腰也弯了点,做出一副格外尊敬的样子来, 脸上带着笑, 但没有一点虚伪的意思, “现在店里卖的最多的已经不是大米和面粉了,而是各种调味品和肉酱, 老干妈卖的最好!” 人们不缺饱腹食物了, 虽然花样不多, 但填饱肚子不难, 盐也有供应, 现在他们喜欢的就是油水多又有滋味的东西, 肉酱就是这样的好东西, 滋味足够, 不仅下饭,油水也很大,只要有肉酱,饭都能少吃两碗。 没有油水的时候,人们是很能吃的,陈港就说:“那些不买肉酱的人,一顿饭起码要吃四五碗才勉强能饱,最瘦的女人一顿也能吃半斤面,有了油水吃的就少了,一两碗饭就能吃饱。” 叶舟:“这么算下来其实是省了。” 陈港拼命点头:“对!我最开始也是这么劝他们的。” 分店已经开了好几年,看起来不怎么新,但因为保护得好,所以看起来也不算旧。 叶舟在分店里转了几圈,不仅打扫得干净,雇员们脸上也都端着笑——这个工作得来不易,没人想失去它。 钱兰也从仓库跑出来,她激动得脸颊通红,看到以后的时候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老板。”她刚出来,两个女孩就也跑了出来,她们跟在妈妈身后,睁着两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叶舟。 两个女孩已经看不出以前的样子了,曾经的大头娃娃变成了整洁漂亮的小姑娘,皮肤也不再紧绷,脸蛋圆圆的,看起来很白嫩,看上去有八|九岁。 叶舟这才想起来,他没有在基地里看到任何一个人像是骷髅。 哪怕是最瘦的人,露出来的手臂上也有几两肉。 孩子们不知道叶舟是谁,但看父母的神色,也知道这个人很重要。所以她们不再朝妈妈撒娇要吃的,而是躲在妈妈身后,小心翼翼地去偷看叶舟。 叶舟对她们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女孩们像是被吓了一跳,又朝后退了一步,但很快意识到叶舟是没有恶意的,于是也很礼貌的朝叶舟笑了笑。 因为脸圆,所以笑起来就显得格外甜。 叶舟看到这样的笑脸心情也很好,钱兰笑着说:“都大了,马上就要去读小学了。” 以前哪儿想得到孩子们还能有读书的一天,教育资源不足,不当睁眼瞎就已经不错了,读书?那是特别聪明的孩子才能有的待遇。 叶舟:“以后生活肯定会越来越好,正好要跟你们说件事。” “以后基地能生产的东西,超市就不要卖了。” 钱兰和陈港都互相看了看,但他们也有自己的想法:“但就算基地能产,产能也不足,大家总是要用或者吃的,我们不卖,他们就没得买啊。” 因为产能不足,基地里的食品用品都还是限量供应,基地没有办法,可居民们是要生活的,如果超市不卖,他们的生活质量会下降很多。 钱兰陈港的顾虑不是他们自己挣多少,毕竟一样东西不卖,别的总还是能卖,不会有损失。 叶舟:“这就不是我们考虑的事了,基地要恢复生产,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旦他们生产出来,居民们不去他们那里买,工厂怎么挣钱?工厂的工资怎么办?现在产量少,以后也肯定会变多。” “我们只是开超市的,得配合当地政策。” 既然叶舟这么说了,陈港和钱兰也只是说:“那我们到时候听将军的。” 叶舟:“嗯,反正你们有拿不准的,就给我发邮件。” “之后分店要是关门,你们也别气。”叶舟给他们打预防针,“孩子送去读书,你们两口子也别都在超市,分一个去工厂上班才有抗风险的能力。” 该说的叶舟已经说了,至于听不听就是陈港和钱兰的事,他们要是实在不听,或者阳奉阴违,叶舟也能给他们断货,只要没有进货渠道,超市就算开着也等于关了。 而且哪怕是分店从叶舟这边进货也要结现钱,从没有赊账的说法,所以无论如何叶舟都是不会亏的。 钱兰想了想觉得是这个道理,她把刚刚忧虑抛到脑后,超市卖哪些东西不卖哪些从一开始就不由他们做主,有叶舟的话也就安心了。 反正能在这里当店长工作依旧是走了大运,最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算之后失去超市分店的工作也没什么,总能找到一口饭吃,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就没什么不能过去的坎。 叶舟在落阳基地停留了两天,对基地的运作叶舟一窍不通,于是也不对杨国勤指手画脚。 之所以只停留两周,还是因为雇员们都急迫的想要工作,不想休假了。 忙碌了半辈子的人觉得休假简直就是折磨。 每天都心不在焉,无事可做的时候觉得心慌,非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才能安定下来。 不管落阳基地有多好,待一两天还行,待得时间长了,他们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由于雇员们渴望立刻工作,叶舟也只能照顾雇员们的意思。 他去大梁朝接回了草儿和她的两个侄女,自从把她们接回来以后,草儿除了工作以外的所有精力都放在了两个侄女身上。 这次去了一趟大梁朝,雇员们都觉得草儿有些陌生了,哪怕是李姑,都差点没能把草儿认出来。 以前的草儿是个小姑娘,现在草儿变成了中年人,和李姑站在一起很难说谁的年龄更大一些。 草儿自己似乎也对其他人感到了陌生,对雇员们来说只是一个月没看到草儿,可对草儿而言,她已经切实离开他们十多二十年了。 倒是对叶舟,草儿反而不觉得陌生——或许是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没觉得叶舟是她的朋友或亲人,她把叶舟放在一个永不可及的位子上,于是就下意识的认为自己从来没离开过叶舟。 “她们身体不好。”草儿对自己的两个侄女很忧心,“打过虫,也打了疫苗,但就是胖不起来,吃得那么多,一点肉都不长。” 李姑发现草儿简直是把两个侄女当做那永远不能再见的小妹妹了,她对她们好,带着她自己都不敢承认的赎罪心态。 于是李姑也不好说什么,她也没有立场去说什么,但也知道草儿这样下去会把两个小姑娘宠坏,到时候这两个侄女出了事,草儿也就完了。 “让她们去落阳基地吧。”李姑悄悄找到了叶舟,“草儿这样不对。” 哪怕回来了,草儿也是焦虑的,她担心侄女们适应不了这里的生活,恨不能把自己的心肝都掏给她们,侄女们哪怕只是因为思念父母哭泣,她都觉得是天塌了的大事。 李姑:“她再这样下去就完了!” 李姑对自己的两个孙女有感情,但绝没有对草儿的感情那么深。 “她们可以去落阳基地上学,跟同龄人在一起也更好。”李姑说,“等她们读完了小学,再送她们回大梁朝和父母团聚,也能长长个子和肉。” 叶舟本来不准备插手草儿的事,以前草儿的脸和身形不变,他就觉得草儿是个小姑娘,需要大人去帮她,但现在草儿已经有了一张可以自己做主的脸,叶舟是老板,又不是爹,就算是爹,也没有当爸爸的在孩子三十多岁的时候还去指手画脚。 可李姑这么一说,叶舟也觉得确实该管一管。 在位面跳跃了这么多年,叶舟其实还是对草儿的感情最深,虽然他当时救得是两个人,但情感上更贴近草儿这个和他年纪差距不大的年轻人。 况且草儿的成长他是看在眼里的,从一个根本不敢自己拿主意,躲在母亲身上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在绝境中都能坚持下去的顶天立地的人,叶舟也不希望她因为过去不能更改的,不是出自她自身恶意的既定事实,堕入深渊里去。 叶舟也明白李姑为什么要来求他,因为李姑的话草儿是不会听的。 小妹妹的死,草儿记在了自己头上,或许也记在了李姑头上,她认为她们母女俩是共犯,应该要一起赎罪。 只有叶舟的话,草儿会听。 “非要送走不可吗?”草儿有些惶然,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惶然过了,“她们现在还小,还可以等几年再送她们走。” 她的声音里带着哀求。 叶舟却没有像以前一样纵容她。 “你小妹妹的死不怪你,也不怪李姑。”这是叶舟第一次和草儿提起这些事,“就算现在你回到那个时候,你能救她吗?” 叶舟:“没有我的帮助,你就算回去了,也只是陪她一起死。” 草儿低着头,她低声说:“一家人,死在一起,也是件好事。” 叶舟笑了笑,他知道草儿是钻了牛角尖:“你救不了她,也救不了自己,更救不了李姑,你们,或者说千千万万个你们,都只能随波逐流,不由自己。” “你现在内疚,痛苦,因为你以为你有选择,而你没有做出在你现在看来正确的选择。” 人只有在认为自己有力去做某件事而没有做好的时候才会愧疚。 “但你一开始就没有选择。”叶舟走到草儿面前,他轻拍了一下草儿的肩膀,叹了口气说,“摆在你眼前的只有一条路,不管你是爬着走还是跪着走,都只有这一条路。” 草儿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让她们去吧。” 叶舟又拍了拍草儿的肩膀。 以前叶舟也不明白为什么无数修仙小说或是别的书里都爱提“放下”,经历得多了才明白,人总是容易被事困住,觉得自己明明有能力改变某件事却没有坐到,然后陷入无止境的痛苦和愧疚当中。 如果不放下,自己就要被自己困死了。 草儿的两个侄女被叶舟送到了落阳基地,依旧是托付给了杨国勤,这几年她们会在落阳基地接受几乎教育,等她们到了十岁,就要把她们送回大梁朝了。 等她们的身体“成年”了才能来超市工作。 去新的位面之前,叶舟还去陈国看了一眼,他有点好奇陈侯的儿子,所以时间点调到了离开陈国后的三十年后——陈侯的身体不好,很难活过四十岁,这个时间陈瑞应该已经即位了。 超市还是落在陈国都城,叶舟为了不扰民,选在了晚上跳跃。 对于陈国,叶舟还是有那么点感情的,毕竟他还当了一段时间“相国”,虽然对叶舟来说这更像是某种角色扮演游戏,他并没有真的觉得自己对陈国的百姓或者官员有责任。 他们“降落”的时间是凌晨三点半,整个城市都还陷在黑甜的梦乡里。 而叶舟透过玻璃窗看出去,临淄城和他走之前没有什么区别,这座古老的城市看起来像是已经走到了最后关头,只要谁给它最后一击,它就要彻底死去了。 叶舟只是看了一会儿,就确定了陈国已经完了——几十年的时间,临淄城没有哪怕一丝变化。 陈侯或许死了,或许还活着,但肯定的是在和权贵亲族们的争斗中,他输了。 这里的分店估计也没了。 不是人人都想改变,否则也就没有那么多哭天喊地,恨不得跟着大清去死的遗老们了。 邹鸣站在叶舟身边,他也看出来了,有些担心地问叶舟:“难受吗?” 叶舟摇头:“其实我之前也知道,无论陈侯做什么,都只是陈国的垂死挣扎。” 这个位面没有被叶舟影响,叶舟笑着说:“在大梁朝,还有成王败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故事,起码老百姓听过,哪怕他们不去深思,但至少有一颗种子,但这里什么都没有。” 陈国的土壤是贫瘠的,能住在临淄城里的百姓已经是出生就在终点线的那批人。 但即便如此,这群人中也有百分之八十的文盲,连字都不认识。 话语权掌握在权贵公族们手中,老百姓什么都不懂,他们就像婴儿,连怎么为,能不能为自己争取权益都不知道。 而权贵公族们未必不知道陈侯的改革对他们其实没有太多坏处。 但对他们而言,重要的不是他们能享受什么,而是百姓们,工匠们,商人们不能享受什么。 他们要得不是人有我更有,而是人无我有。 只有他们拥有别人没有的,他们才能得到满足,所以他们不想变化。 邹鸣问:“那你还想去见陈侯?或者陈瑞吗?” 叶舟微微点头:“还是想去看看,我有点好奇。” 陈国的灭亡已经注定了,叶舟改变不了这一点,他能改变陈侯,陈瑞,但改变不了真正统治着这个国家的阶层。 “我们直接去王宫看看吧。”叶舟说,“如果现在陈侯和陈瑞已经被软禁了,那就只能我们进去找他们。” 叶舟不觉得那些公族们会放任他们走正常的程序见陈侯。 而陈国的王宫——实在是特别好进。 进去的时候叶舟甚至看到了不少贴着墙根打瞌睡的甲士。 他们当中也有人看到了叶舟他们,但估计是看他们没有带武器,也没有骑马,就只是看了一眼便偏过头去继续睡。 现在叶舟已经不觉得甲士们这种行为有什么离奇的了,毕竟就连乞丐都能跑到这里来避雨或者睡觉。 他们循着记忆找到了陈侯的寝宫,倒是在门口看到了候夜的寺人,寺人的年纪不大,看起来不满而是,他不认识叶舟和邹鸣,甚至很可能不知道他们曾经存在。 寺人拦在门口,他低着头,看上去不是很有底气:“君上已经歇了。” 不过寺人没能多说几句话,就被邹鸣打晕过去。 推开将要腐朽的木门,叶舟再一次见到了陈侯。 如果躺在床上的这具还能呼吸的尸体,也算是陈侯的话。 寝宫依旧很大,空旷,几乎没什么装饰物,于是那张本来不大的床,现在也显得大了。 床上躺着陈国现在的统治者,他的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被子,哪怕盖着被子,也能看出他凸起的肋骨。 陈国的君主还是陈侯,只是他快死了。 而他的继位者,应该不是陈瑞。 叶舟原本想和陈侯说几句话,问问他的情况,如果可以的话,他也许会给陈侯提供一点药物医疗上的帮助,但陈侯已经连呼吸都困难了,这样的身体情况,对话对他来说都是沉重的负担。 “陈瑞可能已经死了。”叶舟轻声对邹鸣说。 邹鸣微微点头:“陈瑞比陈侯重要。” 所以公族们会留着陈侯的命,这样在他们选出下一任陈侯之前,国内还是安慰的,世族们在表面上也会听话,但他们不会留着陈瑞的命。 邹鸣:“陈侯夫人,应该也已经死了。” 他的语气很平淡,甚至堪称冷漠。 叶舟“嗯”了一声。 君王皇帝都想中央集权,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握有最大的权柄,没人敢挑战他们的威严。 甚至于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活下去。 否则权贵们一旦发现君王不再愿意听从他们的话,给他们让利,就会毫不留情的伸手。 可哪怕中央集权了,公族世家被消灭,也依旧有新的人,新的阶级,去分享皇权,甚至想要占有皇权。 叶舟沉默的看着陈侯的脸——他已经瘦脱了相,脸颊凹陷,颧骨凸出,此时微张着嘴,只能用嘴吸气呼气,但那也是没有力气的,好像下一秒他的呼吸就会消失。 “我以为他会赢。”叶舟忽然说,“起码,不会输得这么惨。” 比起公族世家,陈侯还是有优势的,就算落败,在他只有一个儿子的情况下,也不会被轻易杀害,最多只是被软禁起来。 可看他的样子,不仅是被软禁,还被虐待,这附近只有一个守门的寺人,甲士都看不到。 他对公族们来说,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 邹鸣:“他既然决定要动手,就应该知道自己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邹鸣看向叶舟:“要留下吗?” 叶舟摇头:“算了,我只是过来看看,分店开不了就开不了吧,也不差这点钱和积分。” 他们没有在这个屋子里待多久,因为陈侯随时可能断气,毕竟以前有过交集,叶舟还是不太喜欢直接面对熟人的死亡。 寺人也已经苏醒了——他知道的不多,他的职责是看好陈侯,喂饭喂水,擦洗身体。 陈侯夫人已经亡故,陈瑞死于疾病,他们俩逝世后,陈侯的身体每况愈下。 这就是寺人知道的全部。 但叶舟明白这肯定不是全部,轻描淡写的叙述背后是充满了鲜血的累累杀机,他可以想到陈侯和陈侯夫人在面对公族世家反扑时的恐惧和坚忍,也可以想到他们落败时的痛苦。 陈侯想要救国,但权贵世家们不想,他们只想要保持自己的身份地位。 现在叶舟可以更平淡的看待这样的事,这样的结果。 陈侯未必正义,他想救国,也是因为一旦国没了,陈侯这个位子也就没了。 权贵世家也未必邪恶,他们只是不觉得真的有国家能灭国。 邹鸣问叶舟:“你还想知道什么?” 叶舟摇头:“我们可以走了。” 叶舟说:“不是所有位面都能接受一颗种子。” 他有点遗憾,但并不为此痛苦。 他给陈侯提供了选择,陈侯选了,然后落败。 两人一起走出了王宫,邹鸣问:“下个位面去哪儿?” 叶舟想了想:“桃源村吧,我看到这个名字就想去,我以前读书有篇课文叫桃花源记。” 走出王宫后,叶舟转头看了眼宫墙。 他该走了。 第221章 全文完 大约是因为随时可以回家, 叶舟做生意的心情并不急切,与其说是做生意,不如说是度假。 他偶尔会去分店看看,但多数时间都待在新的位面里, 连回家的次数都不多。 而系统分给他的位面, 也多数是贫穷的地方, 可能系统给他的定位就是去“扶贫”的。 也或许是越“穷”的地方, 也越容易做生意。 生意越往后是越好做的, 他手里的货足够, 还能在几个位面之间倒买倒卖。 草儿的两个侄女也被放到了落阳基地上学, 她们在基地待两个月, 就会被叶舟带到大梁朝待同样的时间。 这样她们的发育速度和其他人是一样的,只是对她们自己而言就稍显折磨了。 毕竟和大人不同, 大人们担心的是青春年华不够长久,孩子们却都憧憬着早早长大成人。 叶舟在新位面偶尔也会收一些临时工,但都没有再雇佣新的正式雇员。 “我觉得我现在不太喜欢热闹的地方。”叶舟对邹鸣说。 他自己都有些惊讶:“我以前可最喜欢凑热闹。” 他是标准现充,虽然别的现充是花钱, 他是挣钱。但叶舟挺喜欢和人打交道, 他能跟出租车司机从头唠, 也能和跳广场舞的阿姨聊音响的价格, 只要他有时间, 通常都是哪里热闹往哪里挤,社恐两个字跟他隔了十万八千里。 叶舟思索了几秒,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我老了。” 邹鸣挑了挑眉, 他转过头叶舟, 叶舟的外貌没有丝毫变化, 依旧俊美, 却多了几分慵懒,几分了然于胸,他仿佛从过去的某种桎梏中抽|身而出,焕发了曾经没有的新气质。 这和老实在没有半点关系。 但邹鸣顺着他的话说:“那我们该回去养老了。” 叶舟看向邹鸣:“你就是想回去。” 邹鸣诚实的点头。 这么多年了,邹鸣对其他人依旧没生出感情,无论是爱情友情还是亲情都被他一股脑投放到了叶舟身上,叶舟喜欢做生意,他就跟着叶舟跑,但很显然,比起经常跟人打交道,邹鸣还是更愿意和叶舟过简单的二人世界。 叶舟冲邹鸣笑了笑,忽然神神秘秘地轻声说道:“退休你是别想了,我们还年轻呢!” 这会儿叶舟不说自己老了,他哼道:“正要开启人生的第二阶段。” 这话说的没头没脑,但邹鸣也习惯了,他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叶舟一看就邹鸣没把这句话往心里去,和邹鸣相处的时间越长,他就越觉得邹鸣是个“单纯”的人,邹鸣对家庭和爱情的认知单纯的让叶舟觉得自己在欺负老实人。 邹鸣觉得两个人看对眼了就是爱情,住在一间屋子里就成了一个家。 他不在乎婚宴,也不在乎结婚证,对他来说,这些东西都是不必须的。 两人在一起这么久了都没有吵过架,不是因为叶舟有多体贴,或者邹鸣有多没有底线,而是邹鸣对一切的认知都是模糊的,并不怎么坚定,唯一确切的只有对叶舟的感情。 所以叶舟也从没有真正欺负过邹鸣——那样他自己会良心不安。 偶尔两人也会你来我往的吵一吵,但跟吵架没关系,因为他们总会吵到床上去。 “你带人出去看看。”叶舟理直气壮的使唤邹鸣,“最好能绘制出附近的地图,无人机随便你用,人你看着挑。” 邹鸣没有异议,他答应以后就出去点人。 确定邹鸣离开后,叶舟迫不及待的跳跃回了自己原本的位面。 雇员们这次都被叶舟带了回去,他们早就知道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也提前看过了这个位面的照片视频资料,虽然激动了一下,但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叶舟带着草儿他们去了自己和邹鸣的“爱巢”,然后自己去取快递。 虽然办不了正儿八经的婚礼,也领不了结婚证,但一个简单仪式叶舟还是能办的,况且他们家也没什么亲戚,就算请人,也只是请熟悉的朋友。 “房间放十八个祈求就行。”叶舟看了眼主卧,主卧有些大,十八个气球也不算多。 他又去客厅转了一圈,草儿他们正忙着给靠枕换枕套,枕套上面印着的是两个q版小人靠在一起比心。 客厅的茶几上也摆上了喜糖和水果,敬茶的茶具也准备好了。 草儿看叶舟激动的来回转悠,没忍住打趣道:“老板怎么这么急,之前不也是天天当新郎?” 跟着叶舟的时间久了,草儿他们终于承认叶舟不是神仙,也终于愿意改口叫叶舟老板,但依旧不愿意和叶舟平辈论交,依旧把叶舟当恩人。 叶舟耳根红了红——这是个带了点颜色的玩笑,叶舟摆摆手:“你不懂。” 反正“你不懂”是个万金油答案。 李姑乐呵呵地说:“我都想看邹鸣过来时的表情了。” 不知道是会喜极而泣还是被吓得脸色发白。 叶舟自己也想看,不过他还是轻咳一声说:“千万别笑他,别给他留下阴影!” 雇员们欢喜地小声喊道:“知道啦。” 没过多久,叶爸叶妈也来了,他们对叶舟的这套新房不是很满意,觉得房间太少了。 虽然有三个房间,但一个书房一个健身房,只有一间是卧室,他们两口子都不好过来蹭床睡。 “准备鲜花了吗?”叶妈也转了一圈,她皱着眉说,“你不会是想拿假花应付吧?” 她指着餐桌上刚刚拆封的假花。 叶舟:“真花没几天就枯了,还不如假花。” 叶妈差点兜头给叶舟一巴掌,她双手环抱,抬着下巴说:“没事,你多买点假花,正好下回我过来还能给你带点香烛。” 叶舟刚开始没听出来,自然地答道:“不用那么麻烦,带什么东西啊……” 叶妈瞪着他。 叶舟终于意识到了叶妈的意思,他小声说:“现在去买也来不及了。” 叶妈翻了个白眼:“先收起来,明早我去给你准备,你们明天早上十点之前要到,十点半要赶到酒店,知道了吗?” 叶舟连忙点头:“知道,我就知道我妈最疼我。” 叶妈又哼了一声:“是哦,当妈就是辛苦,不像某人,什么都不管,到时候吃现成的就行了。” 旁边正和李姑聊得起劲的叶爸朝后看了一眼,一脸无辜地说:“不是你说让我别管的吗?” 叶妈:“我让你别管了?!我让你别添乱!不添乱的事你能做吧?!酒店那边你不能安排?场地的布置你不能去看?!什么都要我说,从大到小,你就没有一点主意,非要我全部给你说清楚?!我是你老婆还是你妈?!” 眼看着又要吵起来,叶爸摸摸后脑勺,也知道是自己偷懒,于是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我去酒店再看看。” 说完就像身后有鬼在追一样的跑了。 叶妈还不解气,絮絮叨叨地说:“一直这样,非得我说才动,下回我不说了,让他住狗窝去吧!” 亲爹逃了,叶舟这个当儿子就只能不停的安慰亲妈。 他也知道他妈不是真生气,他们夫妻俩这些年有自己的相处方式,他爸回了家就懒得像头猪,但只要他妈开口,他爸就能像拉磨的驴一样干活。 叶妈就是受不了叶爸非得抽一鞭子才拉磨的个性。 不过叶爸很会搞浪漫,他小的时候,一旦什么节日纪念日,叶爸就会提前准备好礼物和约会场所,还会订高端的情人节酒店,有次还被扫|黄的给扫了——这还是叶妈后来说漏嘴叶舟才知道。 中年夫妻,但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叶舟还记得叶爸说的话:“你要是把柴米油盐当生活的全部,那总有一天就真是两个人合伙过日子,浪漫都没有了,算什么婚姻?跟谁结婚不都一样?” 反正叶爸有自己的婚姻哲学,认为平淡是主基调,却不是绝对的调性,必须在其中加入一些别的有刺激性的东西,浪漫是,惊喜是,甚至惊吓都是。 叶舟正在学习,不过他觉得他还是比亲爹强的,至少他不需要被抽一鞭子。 忙到凌晨四点才忙完,酒店那边叶舟花了大价钱,包下了最大的会场不说,布置请的也是本市最高端最贵的设计公司,用的装饰品不少都是纯手工制品。 但叶舟没请司仪,他不准备和邹鸣走一趟流程——邹鸣没有父母,难道只让他的父母上台?那不太好。 一行人也没有休息,安排好一切之后就回了新位面,回到了他们离开的时间点。 邹鸣和出去的人还没回来,叶舟和雇员们都先去睡了,熬了那么久早就困得睁不开眼睛了。 · “邹哥,回了吗?”周文小跑到邹鸣身边。 邹鸣看了眼收集的资料,他微微点头:“回吧。” 几人走上了回去的路,周文看了眼身后的人,他瞪了他们几眼,以免他们说错话。 邹鸣突然问:“你们这一路在打什么哑谜?” 周文茫然了几秒,迅速说:“没什么。” 邹鸣没有再问,别人不愿意说,问了也没什么用。 回到超市以后邹鸣立刻发现了不对劲,超市里竟然没有人,就连李姑和草儿都没出来。 邹鸣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他大步走向休息室,双手紧握成拳,哪怕他分明能从细节看出超市没有进外人,但依旧紧张得呼吸都变得粗重。 他甚至有些粗暴的推开了休息室的门。 看着床上躺着的人,邹鸣脱力般的松了口气。 他坐到床边,轻轻的抱住了叶舟。 睡梦中的叶舟发出了一声听不真切地呓语,邹鸣看着他,凑过去轻吻了叶舟的侧脸。 没事就好。 邹鸣拍了拍叶舟的后背,他坐到一边的椅子上,平和温柔的等着叶舟醒来。 叶舟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他迷迷糊糊地睁眼,又眯着眼睛去摸枕边的手机,他点开屏幕,看清时间后立刻一个激灵,所有睡意都消失了。 “糟了!”叶舟坐起来,有些慌张地去穿鞋。 床边忽然响起了熟悉的声音:“什么糟了?” 叶舟:“还没去跟邹……” “你怎么不开灯!”叶舟被吓了一跳。 邹鸣:“不想打扰你睡觉,怎么这么困?昨晚没睡好?” 叶舟连忙说:“先不跟你说,我去叫草儿他们起来,我们回去一趟。” 只有去叶舟的位面,叶舟才会说“回”字,邹鸣虽然不知道叶舟急着回去干什么,但也没有意见,反正去哪儿对他来说都一样。 一阵忙活后,叶舟带着超市回到了原本的位面。 这次他定的时间是早上八点。 “这个时间正好,弄完就能直接过去了。”叶舟小声对李姑说。 李姑连忙说:“您放心,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让邹鸣知道!” 叶舟用赞赏的眼光看了眼李姑,李姑骄傲的挺了挺胸膛。 “我们去我爸妈家看看。”叶舟拉着邹鸣走了。 邹鸣有些茫然,之前他们每次回来都没带李姑他们,怎么这次带上了?身|份证的事能解决了? 回到家叶舟也没闲着,叶爸叶妈不在,叶舟直接带邹鸣去了自己房间,从里面拿出了两套西装,这两套西装是叶舟提供数据后定做的,为了获取最精确的数据,叶舟还在系统里买了小巧的测量工具,测了五次,就怕误差。 就是每次测量过后……嗯……总要在床上渡过大半天。 邹鸣总算发现不对劲了,他看着叶舟:“要去哪儿?” 叶舟拿出早就编好的瞎话:“我亲戚结婚,邀请我们过去,我忘了跟你说了,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亲戚说让我们穿得正式点,给他长点面子。” 不管邹鸣信没信,反正叶舟自己信了,他没给邹鸣发问的时间和机会,急匆匆地催他穿好。 穿好衣服后,叶舟又带着他去了定好的沙龙,两人都做了发型,甚至还喷了香水。 叶舟想要尽善尽美,于是半点不心疼钱,他爱挣钱,花钱也大手大脚,以前是没花钱的地方,现在有了,更是花得让沙龙的店长叹为观止。 一切都准备好,叶舟看了眼时间,正好十点,不堵车的话十点二十就能到酒店。 上了车,叶舟高兴的牵住邹鸣的手,两人十指相扣,叶舟转头冲邹鸣说:“我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 邹鸣已经意识到了什么,但他也知道叶舟想给自己惊喜,于是不往深里想,保有些好奇。 出租车停在了酒店门口,叶舟下车之前不仅付了车费,还从包里掏出一个红包递给司机。 司机一愣,他看了眼叶舟,又看了眼已经下车走到车前的邹鸣。 叶舟笑道:“给您也沾点喜气。” 司机立刻眉开眼笑:“百年好合啊,百年好合。” 叶舟拉着邹鸣的手走进了酒店。 经理早就等在门口了——叶舟是大客户,砸钱砸得她都心惊胆战,就怕他砸到一半后悔,到了今天才终于放下心来,她笑着迎上去:“阿姨和叔叔已经到了,正在布置每桌桌上的鲜花。” 叶舟点点头,他看向邹鸣。 邹鸣的神色很复杂,他没有笑,反而略微皱眉,似乎带着困惑。 叶舟嘴角的笑意慢慢消失了,他有些忐忑地问:“怎么了?不喜欢?” 邹鸣微微摇头:“不是,只是……” 只是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他一直以为他不喜欢任何仪式,认为所有仪式都是虚伪的矫饰,两个相爱的人会因为没有仪式而分开吗?两个筋疲力竭的人会因为曾有的仪式而不分开吗? 领了结婚证的能领离婚证,山盟海誓过的照样能老死不相往来,他真的不看重这个。 然而走在通往未知场所的路上,他的心脏却莫名急速地跳动起来。 一如他对叶舟动心的时候。 邹鸣深吸了一口气,他看向叶舟。 这个人,真的能一直属于他吗? 他紧紧牵着叶舟的手,声音极轻地说:“以后,别丢下我。” 叶舟知道邹鸣在说什么,他也紧紧回握邹鸣,坚定地说:“要是真有那一天,你就把我关起来,关小黑屋。” 说完还颇有暗示意味地“嘿嘿”了两声。 邹鸣:“……” 叶舟:“里都是这么写的!” “走吧。”叶舟拉着邹鸣大步朝会场走去。 在那里,有他们的亲朋好友。 有他们人生仅一次的“婚礼”。 有他们的过去和未来。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宝书网(baoshu2.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